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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401_2017_浙江杭摩_2017年度报告_2018-03-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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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401 _2017_ 浙江 _2017 年度报告 _2018 03 27
公告编号:2018-008 1 浙江杭摩 NEEQ:835401 浙江杭摩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Hangmo Synthetic Material By Share Ltd 年度报告 2017 公告编号:2018-008 2 公 司 年 度 大 事 记 1、公司在 2017 年 5 月成功入围新三板创新层企业。2、2017 年 8 月 5 日获三个浙江省省级工业新产品奖项。3、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告 2017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发行规模 1161万股,6.8 元/股,募集资金 7894.8 万元。4、2017 年 11 月 13 日企业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5、2017 年 11 月 15 日企业获南太湖精英计划奖项。6、2017 年 11 月公司“年产 5 万吨环保摩阻新材料生产线项目”被评为湖州市大好高项目、同时被评为省循环经济发展 991 行动计划。7、2017 度企业被评为湖州市工业行业“隐形冠军”。8、2017 年度公司“年产 5 万吨合成树脂生产线项目”被评为浙江省重点智能制造项目。公告编号:2018-008 3 目 录 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5 第二节 公司概况.8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10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 第五节 重要事项.23 第六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27 第七节 融资及利润分配情况.2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34 第九节 行业信息.41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28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30 公告编号:2018-008 4 释义 释义项目释义项目 释义释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浙江杭摩 指 浙江杭摩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管理层 指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杭嘉科技 指 浙江杭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杭汽科技 指 浙江杭汽科技有限公司 杭摩科技 指 浙江杭摩科技有限公司 苯酚 指 苯酚(Phenol,C6H5OH)是一种具有特殊气味的无色针状晶体,有毒,是生产某些树脂、杀菌剂、防腐剂以及药物(如阿司匹林)的重要原料。甲醛 指 甲醛(HCHO),无色气体,有特殊的刺激气味,可由甲醇在银、铜等金属催化下脱氢或氧化制得,也可由烃类氧化产物分出。酚醛树脂 指 酚醛树脂,由苯酚与甲醛缩聚而成的一种合成树脂,有液体、片状、颗粒和粉末状。分为热固性酚醛树脂和热塑性酚醛树脂两类。合成时加入不同组分,可获得功能各异的改性酚醛树脂,具有不同的优良特性,如耐碱性、耐磨性、耐油性、耐腐蚀性等。可广泛应用于模塑料、摩擦材料、磨具磨料、耐火材料、过滤材料、保温材料及电子材料等领域。公告编号:2018-008 5 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声明声明】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沈晓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雅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雅芬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事项事项 是与否是与否 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异议事项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否 是否存在豁免披露事项 否 公告编号:2018-008 6 【重要风险提示表】【重要风险提示表】重要风险事项名称重要风险事项名称 重要风险事项简要描述重要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截止本报告期末,沈晓音、沈琛聪父子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5,184,849 股,占总股本 51.10%。目前沈琛聪担任公司董事长,沈晓音担任总经理。自公司成立以来,沈晓音、沈琛聪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公司的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若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利润分配、对外投资等进行不当控制,公司将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2、公司治理风险 由于股份公司设立时间较短,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正处于逐步完善健全阶段,公司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后,新制度将对公司治理提出更高的要求,而公司管理层对于新制度仍在学习和理解之中,对于新制度贯彻、执行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其持续良好运行也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存在因内部管理不适应发展需要,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健康运营的风险。3、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专注于酚醛树脂细分行业,但公司尚处于发展初期,在品牌知名度等方面,与行业龙头企业相比,还不具备明显优势。如果本公司未能在竞争中实现规模、产品、技术和市场拓展方面的快速提升,提高市场地位,则可能给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带来不利影响,存在市场竞争风险。4、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苯酚、甲醛、腰果油等,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产品生产成本的 90%以上,苯酚和甲醛均为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受原油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导致公司产品成本存在原料价格波动风险。5、关联方销售比例较高的风险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合计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16.26%,其中 2017 年关联方嘉民塑胶的交易占比为 16.11%,系其酚醛树脂制造生产线因环保原因于 2014 年关停后,嘉民塑胶转而向公司采购酚醛树脂生产下游产品,该交易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价格公允,公司经营对嘉民塑胶的销售不存在依赖。6、人才流失风险 优秀的人才是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石。对于发展初期的企业来说,研发团队实力的建设尤为重要。随着公司未来规模不断扩大,对相关技术研发、管理、销售方面的人才需要相继加大。如果公司无法引进合适的人才或者公司目前现有人才流失,将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7、环保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酚醛树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废水、废气和固废的排放与综合治理问题。公司一直重视对环境的保护,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多项措施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进行控制和处理,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对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妥善处置。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也无环保行政处罚记录。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仍可能因处理不当、操作失误等原因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同时增加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费 公告编号:2018-008 7 用,这会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否 公告编号:2018-008 8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概况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浙江杭摩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ZhejiangHangmo Synthetic Material By Share Ltd 证券简称 浙江杭摩 证券代码 835401 法定代表人 沈琛聪 办公地址 安吉县天子湖现代工业园 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占晓芳 是否通过董秘资格考试 是 电话 0572-5691999 传真 0572-5691901 电子邮箱 公司网址 http:/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浙江省安吉县天子湖现代工业园 313300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http:/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浙江杭摩董事会办公室 三、企业信息 股票公开转让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成立时间 2015 年 9 月 10 日 挂牌时间 2016 年 1 月 12 日 分层情况 创新层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酚醛树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普通股股票转让方式 集合竞价 普通股总股本(股)108,000,000 优先股总股本(股)0 做市商数量 0 控股股东 沈晓音、沈琛聪 实际控制人 沈晓音、沈琛聪 四、注册情况 项目项目 内容内容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00554763632B 否 注册地址 安吉县天子湖现代工业园 否 注册资本 108,000,000.00 是 公告编号:2018-008 9 -五、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 财通证券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杭 大 路15号 嘉 华 国 际 商 务 中 心201,501,502,1103,1601-1615,1701-1716 室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否 会计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 谢贤庆、朱洁莹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6 层 六、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18-008 10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358,115,071.24 183,810,585.16 94.83%毛利率 12.19%13.59%-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861,860.78 3,035,992.93 257.77%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0,191,362.41 2,709,103.93 276.1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7.56%3.6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7.10%3.29%-基本每股收益 0.11 0.04 175.00%二、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307,678,235.17 206,058,566.40 49.32%负债总计 72,626,715.03 107,609,040.63-32.51%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24,068,945.36 93,850,858.17 138.75%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07 1.66 24.70%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5.74%53.41%-资产负债率(合并)23.60%52.22%-流动比率 2.04 0.90-利息保障倍数 7.22 3.24-三、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9,515,310.49 5,318,737.07-1,783.02%应收账款周转率 12.14 10.91 11.27%存货周转率 18.42 23.18-20.55%四、成长情况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 总资产增长率 49.32%99.33%-50.35%营业收入增长率 94.83%35.06%170.48%公告编号:2018-008 11 净利润增长率 257.07%20.83%1134.08%五、股本情况 单位:股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 普通股总股本 108,000,000 56,680,000 90.54%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六、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项目项目 金额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5,747.3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803,894.8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9,288.1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2,931.51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741,790.89 所得税影响数 71,292.5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0.00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670,498.37 七、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不适用 八、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的差异说明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18-008 12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商业模式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酚醛树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的下游应用涵盖摩擦材料、磨具磨料、耐火保温材料及酚醛模塑料等领域。经过多年业务发展和技术积淀,公司已具备较强的独立研发能力和核心技术能力,在掌握多项知识产权的基础上,采用订单式和存货式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生产,并通过直销模式出售给境内客户,从而获得收入、利润与现金流。一般情况下,客户与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约定产品型号、数量、价格、交货方式、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公司结合与客户的过往合作经验、历史信用状况、合作时间、知名度等因素给予新老客户1 个月至 2 个月不等的信用期。公司凭借多年的的发展积淀、技术积累和品质保证,已在客户中形成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与较多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核心竞争力分析:核心竞争力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关键技术人员、关键资源及专有设备基本保持不变,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了核心团队的培养与建设,从知名公司引进了负责品质管理及工艺管理的相关人员,以及报告期内在专有技术的研发上,投入了更大的资源,申报了一项发明专利,授权了一项发明专利,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变化情况:报告期内变化情况:事项事项 是或否是或否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否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否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否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否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否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否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否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否 二、经营情况回顾二、经营情况回顾(一)经营计划(一)经营计划 2017 年,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加强团队管理,鼓励技术创新,在提高产量的同时,不断提升产品转换效率,完善销售渠道,合理配置资源,注重风险防控,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快速稳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收入 358,115,071.24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 94.83%;实现净利润10,835,767.96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257.07%。2017 年度主营业务实现稳定增长,达到预期经营目标。(二)行业情况(二)行业情况 酚醛树脂主要原材料包括苯酚、甲醛、腰果油等,其中苯酚占比最大。随着最近几年国内酚酮装置快速上马,上游原材料市场产能急剧扩增,材料成本相应降低,推动了我国酚醛树脂制造行业发展。由于酚醛树脂具有良好的耐酸性能、力学性能、耐热性能,下游涵盖铸造材料、耐火材料、摩擦材料、模塑料、磨料磨具、电子材料等行业,用途极为广泛。公告编号:2018-008 13 下游行业应用的普及和下游产业的成长也刺激本行业的发展。通用酚醛树脂中的热塑性酚醛树脂(Novolacs)主要用于制造模塑粉,也用于制造层压塑料、铸造造 型材料、清漆和胶黏剂等。通用热固性酚醛树脂(Resoles)主要用于制造层压塑料、浸渍成型材料、涂料、各类用途黏结剂等,少量用于模塑粉。高性能酚醛树脂除在上述各领域中提升各种材料或制品性能外,还开辟或扩大了许多新的应用领域,主要是用于钢铁及有色金属冶炼的耐火材料,用于航天工业的耐烧蚀材料,用于高速交通工具的摩擦制动材料,用于电子工业的电子封装材料,用于建筑及交通工具的耐燃保温泡沫材料等领域。(三)财务分析(三)财务分析 1资产负债结构分析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上年期末 本期期末与上年期本期期末与上年期末金额变动比例末金额变动比例 金额金额 占总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的比重 金额金额 占总资产的占总资产的比重比重 货币资金 31,333,924.46 10.18%56,996,405.61 27.66%-45.02%应收账款 36,462,265.03 11.85%16,741,061.21 8.12%117.80%存货 25,582,806.46 8.31%8,564,527.13 4.16%198.71%长期股权投资 0.00-0.00-固定资产 113,611,508.77 36.93%57,749,368.39 28.03%96.73%在建工程 11,238,108.80 3.65%34,653,046.60 16.82%-67.57%短期借款 26,300,000.00 8.55%25,200,000.00 12.23%4.37%长期借款-应收票据 35,203,897.29 11.44%5,507,633.31 2.67%539.18%其他非流动资产 32,004,272.11 10.40%5,293,366.41 2.57%504.61%应付账款 24,102,081.19 7.83%19,772,441.56 9.6%21.90%资产总计 307,678,235.17-206,058,566.40-49.32%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2017 年末货币资金账面价值较 2016 年末减少 25,662,481.15 元,下降 45.02%,变动主要系 2016 年公司向 24 名特定对象定向增发募集资金 4,171.2 万元,本次发行股票于 2017 年 1 月 16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杭摩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219 号),2016 年末此笔资金未使用,故货币资金较大。2、应收账款:2017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6 年末增加 19,721,203.82 元,增长 117.8%,变动主要系 2017 年全年销售比 2016 年增加 174,304,486.08 元,增长 94.83%,销售增加相应应收账款增幅扩大。3、存货:2017 年末存货余额较 2016 年末增加 17,018,279.33 元,增长 198.71%,变动主要系为了满足增长的订单需求,加强对存货的备货,以便满足客户的需求。4、固定资产、在建工程:2017 年末固定资产余额较 2016 年末增加 55,862,140.38 元,增长 96.73%;在建工程余额较 2016 年末减少 23,414,937.80 元,下降 67.57%,变动主要系 2017 年二期工程扩建完成,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5、应收票据: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较上年增长 29,696,263.98 元,增长幅度为 539.18%,主要 公告编号:2018-008 14 原因是收取的客户的承兑汇票会计期末未到期托收也未背书转让。6、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增长 26,710,905.7 元,增长幅度为504.61%,主要原因为子公司浙江杭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设备预付款增加所致。7、应付账款: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较上年增长 4,329,639.63 元,增长幅度为 21.9%,主要为 2017年底月销售上升到 5000 万元,销售规模扩大应付账款增加。8、资产总计:2017 年末资产总计较 2016 年末增加 101,619,668.77 元,增长 49.32%,变动主要系2017 年分别以 6.8 元/股的价格定向增发 1161 万股股票,募集资金 7,894.8 万元,使得资产总额增加。2营业情况分析营业情况分析(1)利润构成)利润构成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本期与上年本期与上年同期金额变同期金额变动比例动比例 金额金额 占营业收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入的比重 金额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重 营业收入 358,115,071.24-183,810,585.16-94.83%营业成本 314,447,680.72 87.81%158,825,443.27 86.41%97.98%毛利率 12.19%-13.59%-管理费用 20,955,243.97 5.85%15,621,809.92 8.50%34.14%销售费用 6,738,287.28 1.88%2,244,209.95 1.22%200.25%财务费用 1,855,921.68 0.52%1,658,075.26 0.90%11.93%营业利润 12,391,984.45 3.46%3,811,099.38 2.07%225.16%营业外收入 120,811.83 0.03%404,162.00 0.22%-70.11%营业外支出 85,847.30 0.02%110,845.29 0.06%-22.55%净利润 10,835,767.96 3.03%3,034,660.53 1.65%257.07%项目重大变动原因:项目重大变动原因:1、营业收入: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 174,304,486.08 元,增长幅度为 94.83%,变动主要系(1)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加强产品售后服务,在维持原有市场的情况下新增百万以上的新客户 10 家(其中山东宇世巨化工有限公司年销售 3,729.54 万元);(2)公司进一步发展摩擦材料行业(粉体产品类)客户,2017 年实现粉体销售收入 6,335.13 万元比上年增加 2,921.96 万元;(3)公司大力开拓热固性酚醛树脂市场,2017 年新增收入 2,132.6 万元。2、营业成本: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较上年增长 155,622,237.45 元,增长幅度为 97.98%,相比营业收入增幅略大,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 4 月份开始二期厂房及设备陆续启用,新增固定资产55,862,140.38 元,因设备需进行调试、整改,二期产能到 11 月份才完全施放,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是成本上升的主要原因。3、管理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较上年增长 5,333,434.05 元,增长幅度为 34.14%,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技术改造及研发投入增加导致研发费用增长。4、销售费用: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较上年增长 4,494,077.33 元,增长幅度为 200.25%,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内随着销售规模扩大,销售人员薪酬和运输费相应增加。其中运输费用同比增加 403.9 万元系粉体产品、热固类产品销售上升所致。公告编号:2018-008 15 5、财务费用: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增长 197,846.42 元,增长幅度为 11.93%,变动主要系贷款小幅上升所致。6、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较上年下降 283,350.17 元,下降幅度为 70.11%,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除政府补助外无大额其他营业外收入。7、营业利润、净利润: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 8,580,885.07 元,增长幅度 225.16%;净利润比上年增加 7,801,107.43 元,增长幅度为 257.07%,变动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订单增加,同时通过有效管理库存规模、合理选择采购时机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等,促进了营业利润和净利润的增长。(2)收入构成)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金额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352,910,676.22 180,615,653.00 95.39%其他业务收入 5,204,395.02 3,194,932.16 62.90%主营业务成本 309,663,253.47 155,913,740.55 98.61%其他业务成本 4,784,427.25 2,911,702.72 64.32%按产品分类分析:按产品分类分析:单位:元 类别类别/项目项目 本期收入金额本期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占营业收入比例 上期收入金额上期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占营业收入比例 热塑性酚醛树脂 280,490,868.50 78.32%139,566,549.56 75.93%增韧改性酚醛树脂 15,340,667.39 4.28%15,304,816.11 8.33%热固性酚醛树脂 47,069,594.79 13.14%25,744,287.33 14.01%试剂 9,797,211.34 2.74%-摩擦片 212,334.20 0.06%-小计 352,910,676.22 98.55%180,615,653.00 98.26%按区域分类分析:按区域分类分析:适用 单位:元 类别类别/项目项目 本期收入金额本期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占营业收入比例 上期收入金额上期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占营业收入比例 国内 352,910,676.22 98.55%180,615,653.00 98.26%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 172,295,023.22 元,增长幅度为 95.39%,其他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 2,009,462.86 元,增长幅度为 62.9%。变动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加强产品售后服务,极大增强了产品的竞争力,逐步稳固提升原有市场的同时,不断开拓了新的市场,新增百万元以上的新客户 10 家(其中山东宇世巨化工有限公司年销售 3,729.54 万元,旭有机材树脂(南通)有限公司年销售 957.24 万元,这两家单位已成为公司年销售前十位的企业)。另外,公司进一步发展了摩擦材料行业(粉体产品类)客户,2017 年实现粉体销售收入 6,335.13 万元,比上年增加 2,921.96万元。大力开拓热固性酚醛树脂市场,2017 年新增收入 2,132.6 万元。新成立子公司浙江杭摩科技有限公司增加化学试剂销售 979.72 万元。公告编号:2018-008 16 (3)主要客户情况)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序号 客户客户 销售金额销售金额 年度销售占比年度销售占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浙江嘉民塑胶有限公司 57,709,433.24 16.11%是 2 山东宇世巨化工有限公司 37,295,370.11 10.41%否 3 海盐华强树脂有限公司 23,590,911.31 6.59%否 4 杭州邦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15,837,290.63 4.42%否 5 福建森华集团有限公司 14,607,007.41 4.08%否 合计合计 149,040,012.70 41.61%-(4)主要供应商情况)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号序号 供应商供应商 采购金额采购金额 年度采购占比年度采购占比 是否存在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 1 西萨化工(上海)有限公司 45,906,847.87 12.00%否 2 江苏小米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45,452,299.41 12.00%否 3 台化苯酚(宁波)有限公司 36,031,489.45 9.00%否 4 上海浦顺进出口有限公司 30,189,858.64 8.00%否 5 江苏力强化工有限公司 29,077,167.67 8.00%否 合计合计 186,657,663.04 49.00%-3现金流量状况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金额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9,515,310.49 5,318,737.07-1,783.0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367,348.58-36,647,523.81 47.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259,062.92 83,146,243.47 1.34%现金流量分析:现金流量分析: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经营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大幅下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受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大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收入较多的收进银行承兑汇票,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较多使用现金。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主要系公司 2017 年二期房产、设备、办公楼装修等固定资产建成后购建固定资产投入比上年下降所致。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数变动不大。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股东增资所致。(四)投资状况分析(四)投资状况分析 1、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控股子公司浙江杭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1 月 9 日,注册资本金:贰仟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化学试剂、实验器材、环保设备研发;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有毒化学品)、仪器仪表、消杀毒用品、百货、玻璃制品、医疗器械(限一类、二类)、五金电器、电脑、装饰材料、办公用品、安全防护用品、纺织机械、环保设备、机电设备;服务:医药、医疗器械、公告编号:2018-008 17 保健食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成果转让;货物进出口业务。报告期内该公司已实际经营,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9,797,211.34 元,净资产为 20,233,026.49 元,净利润为 273,026.49 元。控股子公司浙江杭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注册资本金:贰仟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摩擦材料,离合器面片,纸基离合器面片,汽车制动,传动配件,纤维增强新材料,水性粘结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报告期内该公司已实际经营,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12,334.20 元,净资产为 13,947,531.68元,净利润为-52,468.32 元。-2、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不适用 (五)研发情况(五)研发情况 研发支出情况:研发支出情况:项目项目 本期金额本期金额/比例比例 上期金额上期金额/比例比例 研发支出金额 10,814,023.85 9,243,472.58 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11%5.03%研发支出中资本化的比例-研发人员情况:研发人员情况:教育程度教育程度 期初人数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期末人数 博士 2 1 硕士 2 3 本科以下 17 18 研发人员总计 21 22 研发人员占员工总量的比例 19.81%14.86%专利情况:专利情况:项目项目 本期数量本期数量 上期数量上期数量 公司拥有的专利数量 9 16 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 5 4 研发项目情况:研发项目情况:报告期内:由于营业收入规模的扩大,研发人员配备增加,2017 年度公司研发投入 1081.4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3.11%,比去年同期增长 16.99%。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 22 余人,其中高级职称以上人才 3 人,硕士以上学历研发人员 4 人。建立了设备完善的研发中心。全年完成研发项目 11个,还有 9 个跨年项目未完成,较 2016 年增加了研发项目 9 个。拥有发明专利 5 个,实用新型专利 4个。公司非常重视研究开发,通过不断加强研究、创新提高技术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六)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六)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18-008 18 2、关键审计事项说明 (七)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七)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1)因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修订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浙江杭摩公司主要从事酚醛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涵盖热塑性酚醛树脂、增韧改性酚醛树脂和热固性酚醛树脂等主要产品类别。2017年度浙江杭摩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52,910,676.22元,较上年增长95.39%。浙江杭摩公司产品均内销。国内商品销售在完成内部出库程序,并依约办理货物托运手续,收到客户签收的回单或经客户确认后确认收入。收入确认政策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三(二十)所述。鉴于营业收入是浙江杭摩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2017年度营业收入增长幅度较大,并且该类销售业务交易发生频繁,交易量大,产生错报的固有风险较高。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1)了解及评价了与收入确认事项有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2)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本期各月度收入、成本、毛利波动分析,主要产品本期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期比较分析等;(3)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并与管理层访谈,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4)对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测试,确认收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5)对主要客户销售额及余额进行函证,并抽查收入确认的相关单据,检查收入确认的真实性。根据我们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浙江杭摩公司的收入确认符合其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公告编号:2018-008 19 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的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新政府补助准则,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期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按照新准则调整。由于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其他收益”683,894.85元,减少“营业外收入”683,894.85元;对2017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其他收益”683,894.85元,减少“营业外收入”683,894.85元。(2)企业自行变更会计政策 本期公司无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八)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八)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 1.以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增加的子公司(1)2017年1月,本公司与方红、刘美燕、杨章泉、汪立新、方昌花和蔡京萍共同出资设立浙江杭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摩科技公司)。该公司于2017年1月9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93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6.75%,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2017年12月31日,杭摩科技公司的净资产为20,233,026.49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273,026.49元。(2)2017年1月,本公司与海盐海孚瑞摩擦材料有限公司和姜松建共同出资设立浙江杭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汽科技公司)。该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7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7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17年5月25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4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70%。截止2017年12月31日,杭汽科技公司的净资产为13,947,531.68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52,468.32元。2本期未发生吸收合并的情况。(九)企业社会责任(九)企业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诚信经营,按时纳税。安全生产、注重环保,积极吸纳就业和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恪守职责,竭尽全力做到对社会负责、对股东负责、对员工负责。公司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公司发展的重要位置,将社会责任意识融入到发展实践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三、持续经营评价三、持续经营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具有较为合理的股权结构,治理机制较为健全,重大事项都能够按照“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规范运行;公司业务、资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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