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400040_2017_中川3_2017年年度报告_2018-04-25.pdf
下载文档

ID:2952265

大小:2.28MB

页数:63页

格式:PDF

时间:2024-01-14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400040 _2017_ _2017 年年 报告 _2018 04 25
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2012017 7 年年度报告年年度报告 目录目录一、重要提示.2 二、公司基本情况简介.2 三、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2 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4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7 六、公司治理结构.9 七、股东大会情况简介.10 八、董事会报告.10 九、监事会报告.13 十、重要事项.13 十一、财务会计报告.16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63 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一、重要提示 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董事龙江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委托张富贵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3、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4、公司负责人汪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浩,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仁君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二、二、公司基本情况简介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China Sichuan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Co.,Ltd.公司英文名称缩写:SIETCO 2、公司法定代表人:汪浩董事长 3、公司董事会秘书:陈 璞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顺城大街 206 号四川国际大厦 24 层 电话:028-86520852 传真:028-86521326 E-mail: 4、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永兴巷 15 号 公司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顺城大街 206 号四川国际大厦 24 层 邮政编码:610012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 公司电子信箱: 5、公司信息披露网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http:/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为上网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顺城大街 206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公司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公司流通股份于 2005 年 11 月 23 日起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公司股份简称:中川 3 公司股份代码:400040 7、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4 年 3 月 28 日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地点: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000000069041 公司税务登记号码:510104201810296 公司聘请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聘请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成都市洗面桥街 5 号 三、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三、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一)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7 年 2016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2015 年 营业收入 24,284,596.00 22,700,837.10 6.98 22,206,331.33 利润总额 13,932,577.89-71,486,818.72 119.49 -38,608,788.63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255,742.65-71,860,390.74 118.45-39,654,707.47 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3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4,103,844.54-71,165,330.18 119.82 -38,405,873.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271.85 124,051.19-137.30 39,795.98 总资产 15,832,760.36 9,461,512.11 67.34 3,520,346.6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1,105,161,363.68-1,118,417,106.33 1.19-1,046,556,715.59 (二)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 2016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2015 年 基本每股收益 0.08-0.44 118.18 -0.24 稀释每股收益 0.08-0.44 118.18 -0.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09-0.43 120.93 -0.23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5 年末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6.73-6.81 1.17-6.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政府补贴收入 11,717.68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814,909.57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44,910.00 合计 -848,101.89 (三)按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的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利润 2017 年 2016 年 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4 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营业利润 0.09 0.09 -0.43 -0.4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08 0.08 -0.44 -0.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09 0.09 -0.43 -0.43 (四)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及变化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期初数 164,308,602 96,890,169.44 1,139,637.46 -1,380,755,515.23 -1,118,417,106.33 本期增加 13,255,742.65 13,255,742.65 本期减少 期末数 164,308,602 96,890,169.44 1,139,637.46 -1,367,499,772.58-1,105,161,363.68 变动原因:本期未分配利润增加 1,325.57 万元,主要系本期人民币汇率升值致汇差收益、计提预计负债和经营亏损共同所致.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一)股本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无变化。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期初值 本次变动增减(,)期末值 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增发 其他 小计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108,000,000 108,000,000 其中:国家持有股份 108,000,000 108,000,00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份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08,000,000 108,000,00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56,308,602 56,308,602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5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56,308,602 56,308,602 三、股份总数 164,308,602 164,308,602 注:从 2005 年 11 月 23 日起,原上市流通股份 56,308,602 股开始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2、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1)前三年历次股票发行情况 到报告期末为止的前三年,公司没有发行股票和其它衍生证券。(2)公司股份总数及结构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无变化。(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无现存内部职工股。(二)股东情况 1、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 15,254 户,其中:非流通股股东 2 户,社会公众股股东 15,252 户。2、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全称)年度内增减 年末持股情况 比例(%)股份类别股份类别(已流通或未流通)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国有股东或外资股东)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4,000,000 51.12 未流通 国有股东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4,000,000 14.61 未流通 国有股东 上海江南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4,729,506 2.88 已流通 社会公众股东 金军 3,780,000 2.30 已流通 社会公众股东 赖顺兴 2,700,008 1.64 已流通 社会公众股东 封静芬 1,254,669 0.58 已流通 社会公众股东 高铭 910,886 0.55 已流通 社会公众股东 丁新德 695,000 0.42 已流通 社会公众股东 袁斌 602,700 0.37 已流通 社会公众股东 张蔚 562,100 0.34 已流通 社会公众股东 前十名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第一名股东与第二名股东以及第一名股东和第二名股东与其他股东均无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第三名至第十名股东,本公司未知其有无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和其所持股份的质押或冻结情况。(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为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4)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6 100 100 51.12 4、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股东名称 法人代表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侯建杭 25,155,096,932 1999年4月19日 1、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2、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3、破产管理;4、对外投资;5、买卖有价证券;6 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 7、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8 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9 资产及项目评估;10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除第 1 大、第 2 大股东外,无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3、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年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 股东性质 上海江南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4,729,506 社会公众股 金军 3,780,000 社会公众股 赖顺兴 2,700,008 社会公众股 封静芬 1,254,669 社会公众股 高铭 910,886 社会公众股 丁新德 695,000 社会公众股 袁斌 602,700 社会公众股 张蔚 562,100 社会公众股 谢卫成 427,400 社会公众股 石建良 421,400 社会公众股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7 本公司未知前述十名流通股股东有无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五、董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股份增减数 变动原因 汪 浩 董事长、财务总监 女 49 2014-12-18 0 0 0 魏 伟 董事 男 56 2016-03-18 0 0 0 赵 健 董事 男 54 2012-05-25 0 0 0 杨 旸 董事 女 44 2013-05-29 0 0 0 张富贵 董事 男 41 2012-05-25 0 0 0 龙 江 董事 男 44 2012-09-26 0 0 0 雷 洪 监事会主席 男 53 2012-07-18 0 0 0 付 玉 监事 女 43 2012-05-25 0 0 0 钟文军 监事、男 42 2016-03-18 0 0 0 周 鸿 职工监事 男 54 2013-02-25 0 0 0 辰利平 职工监事 女 55 2012-05-25 0 0 0 刁光明 副总经理 男 51 2016-08-05 0 0 0 徐 沛 总经理助理 男 51 2015-11-26 0 0 0 陈 璞 董事、董事会秘书 男 55 2012-07-18 750 750 0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经历:(1)汪浩,高级会计师,曾在成都电冶厂、四川金属回收公司工作。1995 年 10 月到本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会计,驻外办事处会计,财务部经理助理,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2013 年 9 月 26 日任公司董事,2014 年 12 月 18 日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魏伟,中央电大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1993 年 8 月进入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人事教育科科长;监察审计部副经理;监察室副主任;法律事务部副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委员兼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办主任;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现任公司党委书记。(3)赵健,曾在机械工业部洛阳矿山机械研究所工作,曾任成都市信息咨询公司党支部书记。现任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本公司董事。(4)杨旸,经济学学士,中级会计师,1997 年 6 月毕业于重庆工业管理学院会计系会计电算化专业。1997 年至 2008 年 10 月在成都电焊机厂工作,历任出纳、会计、主管会计、财务处处长。2008 年 10 月进入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10 年 3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2 年 6 月起任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本公司董事。(5)张富贵,大学本科,经济师。先后在农业银行重庆市万盛支行、重庆市綦江县支行工作,2002 年进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工作,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业务审核部高级副经理,本公司董事。(6)龙江: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1996 年毕业于西南财金大学金融专业;1996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8 年 7 月至 1999 年 9 月在建行成都市分行工作;1999 年 9 月至今,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工作,现任该分公司业务总经理助理,本公司董事 (7)雷洪,曾在四川省财政厅政策研究室工作,历任中国红花岗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会主席。(8)付玉,企业管理硕士,1996 年在成都新路电脑技术开发公司工作;1998 年至 2003 年先后在怡通电子资源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成都环讯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6 年 2 月进入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曾任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本公司监事。(9)钟文军,男,中山大学管理学系企业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经济学硕士,经济师专业技术职称。1996年 8 月参加工作,历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信贷部、资产管理部职员、风险经理、副主管、主管。2013 年 8 月加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任分公司业务三部高经副经理,现任分公司业务三处副处长(主持工作)。(10)周鸿,大学学历,经济师,1992年进入本公司,先后在公司独联办、进出口部、合作部、劳务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下属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党办主任、职工监事。(11)辰利平,大专学历,经济师。1985年进入本公司,先后在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进出口部、航空服务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职工监事、下属子公司经理助理,本公司职工监事。(12)刁光明,曾在成都发动机公司、成都市医药工业公司工作。1995 年 10 月到本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会计、业务主办、驻外办事处会计、审计部副经理、审计部经理、公司非洲资金管理中心主任、驻坦桑尼亚办事处主任、总经理助理。2016 年 8 月 5 日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驻坦桑尼亚办事处主任。(13)徐沛,大专,1987 年到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人事处干部,公司下属华夏之窗出国人员培训餐厅经理,公司驻坦桑尼亚办事处秘书、公司下属劳务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代理董事长,公司驻肯尼亚办事处副主任,下属欣意物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企管部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企管部总经理。(14)陈璞,历任本公司综合计划处副处长、总裁办公室副主任、第一届监事会监事、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董事会秘书,2015 年 1 月 22 日任公司董事。2、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赵健 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0405 是 杨旸 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部部长 201205 是 雷洪 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 200405 是 付玉 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人力资源部部长 200605 是 龙江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总经理助理 201311 是 张富贵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业务审核部高级副经理 201403 是 钟文军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业务三处副处长 201308 是 (二)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无董事、监事、高管在其他单位任职。(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9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独立董事津贴标准需由董事会提出议案,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尚未决定本届董事会董事以及独立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根据经营管理绩效和高管人员各自的责任大小及其工作绩效审议确定。3、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总额 31.2 金额最高的前三名董事的报酬总额 16.8 金额最高的前三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总额 16.8 独立董事的津贴 现无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的其他待遇 现无独立董事 4、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的董事监事情况 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的董事、监事的姓名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报酬津贴 赵健、杨旸、雷洪、付玉、龙江、张富贵、钟文军。赵健、杨旸、雷洪、付玉在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报酬。龙江、张富贵、钟文军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领取报酬。5、报酬区间 报酬数额区间 人数 5 万元至 6 万元 3 5 万元以下 3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董事、监事变动情况。报告期内,董事、监事无变动。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无变动。(五)公司员工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职员工为 40 人,需承担部分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为 127 人。员工的结构如下:1、专业构成情况 专业构成的类别 专业构成的人数 生产人员 销售人员 5 技术人员 22 财务人员 8 行政人员 5 2、教育程度情况 教育程度的类别 教育程度的人数 大专以上学历 36 六、公司治理结构六、公司治理结构(一)公司治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股东大会工作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除河南四通因其债权人要求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0 破产还债申请一案于 2006 年 3 月被许昌中院受理并裁定破产清算(2010 年 3 月 16 日许昌中院裁定:终结本案的破产程序,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以及 2004 年以前形成的大量关联方资金占用有待进一步追收外,公司现行治理状况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将在经营管理中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的要求逐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1、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的出席情况 现无独立董事。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现无独立董事。(三)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1)、业务方面:河南四通债权人对河南四通的破产申请一案,2006 年 3 月由许昌中院受理并裁定该公司破产清算(2010 年 3 月 16 日许昌中院裁定:终结本案的破产程序,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除此之外,公司其他现有业务独立完整并具有自主经营能力。2)、人员方面:现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方面均保持独立。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在公司领取报酬。3)、资产方面:河南四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已被许昌中院于 2006 年 3 月裁定破产清算,2010 年3 月 16 日许昌中院裁定:终结本案的破产程序,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对于以前遗留下的公司大量资金被原控股股东或其他有关企业侵占、挪用事宜,报告期内公司采取措施继续追收,但尚待继续清收。4)、机构方面:公司设立了独立与控股股东的机构。5)、财务方面:公司设立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健全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在银行独立开户。(四)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董事会依据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业绩和董事会制定的高管人员报酬标准对其予以考评、激励。七、股东大会情况简介七、股东大会情况简介(一)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1)、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情况:2017年4月27日,公告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决定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 年 6 月 2 日,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如期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108,103,100 股,占总股本的 65.79%。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于 2017 年 6 月 3 日公告,其内容如下: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预计负债计提的议案;审议通过 2016 年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审议通过 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审议通过 2016 年度监事会报告;审议通过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议通过 2016 年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审议通过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7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该事务所的报酬事宜。(二)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八、董事会报告八、董事会报告(一)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06 年 3 月许昌中院裁定河南四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2010 年 3 月 16 日许昌中院裁定:终结本案的破产程序,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由于 2004 年度以前形成的公司大量资金被原控股股东以及其相关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侵占、挪用问题,以及公司过去遗留的巨额债务和担保债务逾期仍未能偿还以及实现债务和解,仍背负着沉重的财务费用,公司在报告期内无重大承包工程项目竣工、完成决算(报告期内坦桑满兴项目养护期已经结束,但目前尚未能完成决算),但由于报告期内人民币汇率升值致汇差收益 3,095.56 万元导致报告期内净利润为 1,325.57 万元。(二)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的范围及其经营情况 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1(1)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无重大承包工程项目完成决算。(2)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利润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营业利润率比上年增减(%)工程项目 24,284,596.00 19,797,139.73 18.48%6.98%24.27%-38.03%商品贸易及其他 合计 24,284,596.00 19,797,139.73 18.48%6.98%24.27%-38.03%(3)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国外 24,284,596.00 6.98%国内 其中:关联交易 合计 内部抵消 合计 24,284,596.00 6.98%本期主营业务主要发生在非洲,系境外承包工程。(4)生产经营的主要产品及市场占有率情况的说明 公司在建境外承包工程业务现主要分布在坦桑尼亚、肯尼亚等非洲国家。(5)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无重大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故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相比无重大变化。(6)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无重大工程项目竣工完成决算,发生业务均为商品贸易及其它。(7)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变化情况 新产品或服务 对公司经营及业绩影响 无重大新产品或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新产品和服务,公司产品或服务实际上无变化。2、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2006 年 3 月许昌中院裁定河南四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2010 年 3 月 16 日许昌中院裁定:终结本案的破产程序,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故报告期内,此条不适用于本公司。3、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的指标不适用于本公司。4、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前述“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中提及的报告期内不考虑由于人民币汇率升值所致汇差收益后、仍为亏损的主要原因,使得公司持续经营依然具有重大的不确定性,也是公司目前面临的问题和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2 困难。公司要积极抓好遗留担保案的处置事宜,全力依法维护公司权益,做好其妥善处置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继续追收被侵占、挪用的资产;要继续与公司主要债权人保持沟通协商,促进相互理解,为今后妥善、公平地实现各项历史遗留债务的和解创造条件;做好法律诉讼事项工作,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同时,要设法抓好在建工程项目的经营管理,抓好下场设备的维修和管理,积极争取承揽新的工程项目。(三)公司投资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2、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四)公司发生重大资产损失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及处理情况 公司将依法维护公司权益,并在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后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五)公司对外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导致重大资产损失的解决措施情况 2010 年 4 月 22 日,中信银行郑州分行向郑州中院诉我公司承担对河南四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向该行借款的连带保证责任。因该行已经从河南四通破产清算中共计受偿 9,034,215.28 元(包括河南四通抵押给该行的财产),对剩余贷款本金 20,765,784.18 元及利息无法受偿,故向法院诉求:判令我公司偿还本息。2010 年 12 月 29 日,郑州中院一审判决:由本公司承担支付责任。公司向河南高院上诉,2011 年6 月 20 日河南高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中信银行方面已经申请了强制执行,尚在执行中。(六)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川华信审 219 号),具体为:中川国际公司存在大量已到期尚未偿还的债务和对外担保的连带清偿责任,中川国际公司缺乏足够的流动资金清偿债务,并可能存在巨额逾期借款罚息,部份资产被强制执行;同时,中川国际公司累计亏损额巨大,并已严重资不抵债。因此,中川国际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具有重大的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评价中川国际公司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会计报表的合理性。另中川国际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境外,由于受时间及地域等客观条件限制,我们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由于上段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基础,因此,我们无法对中川国际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特此说明如下:公司将继续与主要债权人协商,为公平、妥善地解决债务问题而努力,以减轻公司负担、稳定经营业务、降低财务费用;2010 年 4 月 22 日,中信银行郑州分行向郑州中院诉我公司承担对河南四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向该行借款的连带保证责任,因对剩余贷款本金 20,765,784.18 元及利息无法受偿,故向法院诉求:判令我公司偿还本息。2010 年 12 月 29 日,郑州中院一审判决:由本公司承担支付责任,公司上诉后,2011 年 6 月 20 日河南高院裁定维持原判。公司将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尽力化解和降低过去历史造成的担保风险;公司将继续抓好被侵占、挪用资金的追收工作;做好法律诉讼事项工作,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着重抓好在建工程项目的实施,抓好下场设备的维修和管理,积极争取承揽新的工程项目,抓好增收节支工作,巩固、加强业务合作,努力改善持续经营能力。(七)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1、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16 年预计负债计提的议案、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2016 年度董事会报告、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6 年度报告、续聘四川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3 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7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该事务所的报酬事宜;决定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等事宜。2、2017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和授权,切实认真地履行股东大会决议。(八)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3,255,742.65 元,截止 2017 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367,499,772.58 元,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7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九)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为上网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 九、监事会报告九、监事会报告(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1、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报告、2016 年度监事会报告、对公司 2016 年度预计负债计提的意见。2、2017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运作,有关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报告基本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四)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五)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资产事项,公司无重大出售资产事项。(六)报告期内,公司无较大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交易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七)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已对此进行了说明,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说明。(八)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实现于预测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公司未对报告期内具体利润数据进行预测。十、重要事项十、重要事项(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诉我公司承担对河南四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向该行借款的连带保证责任纠纷案。涉案金额包括单独利息、本金及其利息,合计涉案金额 22,682,570.56(尚不包括起诉后至实际履行期间的利息和复利),另诉讼费用 182,807 元。河南省郑州中院于 2010 年 12 月 29 日作出一审判决,我公司承担上述全部款项的支付责任。经我公司上诉后,河南省高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了原判。现中信银行方面已经申请了强制执行,尚在执行当中。(2)广汉东嘉欧文电站房建纠纷案和香子兰农场项目纠纷案。其中:房建纠纷案,四川省高院于2010年7月22日裁定发回德阳中院重审,德阳中院经审理后于2011年12月6日作出了(2010)德民初字第85号民事判决,结果与以前判决一致,我公司需支付广汉东嘉工程款459万余元,我公司再次上诉于四川省高院,2012年3月29日开庭审理,之后又更换合议庭并于2012年5月15日重新开庭审理。中国四川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14 2014年3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川民终字第146号民事判决书就本公司与四川东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作出了终审判决,其主要内容如下:1.维持德阳市中院(2010)德民初字第8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东嘉公司赔偿中川国际漏筋损失862,398.18元人民币”,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2.撤销德阳市中院(2010)德民初字第85号民事判决第一、三、四项,即“中川国际给付东嘉公司4,590,916.66元人民币”、“驳回东嘉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中川国际的其他诉讼请求”;3.东嘉公司返还中川国际999,575.90元人民币,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4.驳回东嘉公司的诉讼请求;5.驳回中川国际的其他反诉请求。2015年1月26日,东嘉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5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15)民申字第35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东嘉公司的再审申请。报告期内,该案已结案。香子兰农场的财产返还纠纷案,我公司申诉后,四川省高院也于2011年5月23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德阳中院重审,德阳中院经审理后于2011年12月6日作出了(2010)德民初字第15号民事判决,结果与以前判决一致,我公司需返还广汉东嘉投资款584万余元,我公司也上诉于四川省高院,2012年3月29日开庭审理,之后又更换合议庭并于2012年5月15日重新开庭审理。2014 年 12 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川民终字第 148 号民事判决书就本公司与四川东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乌干达香子兰农场占有物返还、担保合同纠纷案作出了终审判决,其主要内容如下:1.撤销德阳市中院(2011)德民一初字第 15 号民事判决;2.驳回东嘉公司的诉讼请求;3.一审案件受理费 65,210 元,二审案件受理费 526,98.84 元,均由东嘉公司负担。2015年5月18日,东嘉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5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15)民申字第180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东嘉公司的再审申请。报告期内,该案已结案。(3)四川第一纺织公司执行我公司货款案。涉案本金 526 万元人民币。已进入执行程序,未予履行,无变化。(4)重庆重型汽车集团诉买卖合同纠纷案。法院判令支付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