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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年度报告 1 证券代码:400065 证券简称:博元 1 公告编号:2021-020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年度报告 2018 年年度报告 2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重要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二、公司负责人许佳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红(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三、公司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四、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8年度不分配,不转增。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提示 本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七、重大风险提示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存在不能获得法院裁定受理的情形,即公司重整程序能否启动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此外,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公司的重整申请后,存在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以及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法院批准等原因而被法院裁定终止重整,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2018 年年度报告 3 目 录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 第三节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公司业务概要.7 第四节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7 第五节第五节 重要事项重要事项.10 第六节第六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22 第七节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优先股相关情况.26 第八节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26 第九节第九节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31 第十节第十节 公司债券情况相关情况公司债券情况相关情况.33 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财务报告.33 第十二节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备查文件目录.111 2018 年年度报告 4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释义释义项目项目 释义释义 博元投资/本公司/公司 指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旷宇 指 福建旷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 指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珠海信实 指 珠海信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德棉 指 深圳德棉博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珠海裕荣华 指 珠海裕荣华投资有限公司 汕头万年通 指 汕头市万年通贸易有限公司 珠海博融 指 珠海博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金泰 指 江苏金泰天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江苏中信 指 江苏中信安泰投资有限公司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一、公司简介 (一)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ZhuHai BoYuan Investment Cp.,Ltd 证券简称 博元 1 证券代码 400065 法定代表人 许佳明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69313(集中办公区)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8 号皇岗商务中心主楼 7 层 701 主办券商 川财证券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6 号免税商务大厦 30 楼 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 吴育堂,张伟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2 号联合广场 A 座 51F (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 许佳明 电话 0756-2660313 传真 0755-83333797 电子邮箱 公司网址 无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主楼7层701,518000 2018 年年度报告 5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http:/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企业信息 股票公开转让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时间 2018 年 4 月 2 日 普通股总股本(股)190,343,678 控股股东 无 实际控制人 无 二、二、近三年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主要会计数据和和财务指标财务指标(一)主要会计数据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会计数据 2018 2017 本期比上年同期(调整后)增减(%)2016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4,342,653.28 5,463,202.64 5,463,202.64-20.51%292,578,051.98 营业收入 -1,977,606.75 1,977,606.75-100.00%4,049,565.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7,737,097.20-178,636,243.01 -180,449,680.36-264.50%-812,909,780.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094,680.00-158,372,722.72-160,186,160.07 83.71%-788,047,172.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85,068,386.12-624,872,858.13-627,331,288.92-104.85%-446,236,615.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350.20-276,060.43-276,060.43 124.40%280,213.53 2018 年年度报告 6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三、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口适用 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口适用 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口适用 不适用 四、四、20182018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口适用 不适用 五、非经常性五、非经常性损益损益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8 2017 2016 主要财务指标 2018 2017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3.4555-0.9385-268.19%-4.270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3.4555-0.9385-268.19%-4.27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3,328,171.12 -6,054,308.47 -7,096,264.33 -631,258,353.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2,824,962.19 -5,551,492.08 -6,581,383.29 -1,136,842.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268.68 777.24 17,953.28 1,351.00 2018 年年度报告 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347,741.11 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31,641,888.74-20,263,762.39-25,262,974.9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528.46 242.10-52,625.31 合计-631,642,417.20-20,263,520.29-24,862,608.54 第三节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公司业务概要 一、一、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发展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因退市及预重整事项公司暂停开展业务。二、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一)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口适用 不适用 (二)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口适用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三、核心竞争力 鉴于公司目前无实际业务经营,公司无法明晰核心竞争力。第四节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一、经营分析经营分析 报告期内,因退市及预重整事项公司暂停开展业务。(一)利润构成与(一)利润构成与现金流分析现金流分析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数 上期数 变动比例(%)营业收入 1,977,606.75 -100.00%2018 年年度报告 8 营业成本 1,965,811.96 -100.00%管理费用 20,083,736.03 17,677,957.46 13.61%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 6,064,910.34 10,967,655.45 -44.70%营业利润 -26,104,496.18 -160,182,421.56 -83.70%信用减值损失 -29,749.81 -179,833,779.13 -99.98%营业外收入 1,487.00 772.00 92.62%营业外支出 631,643,375.74 20,264,534.39 3016.99%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 -657,746,384.92 -180,446,183.95 -264.5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350.20 -276,060.43 124.4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486.87 -90,989,504.10 100.0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下降 100%,主要系报告期因退市及预重整事项公司暂停开展业务。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下降 44.70%,主要系报告期按照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果,调整和计提各债权人的利息金额比上期下降。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83.70%,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为零。信用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下降 99.98%,主要系报告期应计提的坏账损失比上期大幅下降。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 3016.99%,主要系报告期按照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果,调整和计提各债权人的利息金额比上期大幅上升。(二)(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末 上年期末 本期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的比重 金额 占总资产的比重 货币资金 140,097.80 3.23%34,260.12 0.63%308.92%应收账款 存货 2018 年年度报告 9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等:1、本公司所持中江苏中信的股权于 2009 年 2 月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冻结(2009)(朝执字第2314 号执行裁定书)。(三)(三)投资状况分析投资状况分析 1 1、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 口适用 不适用 2 2、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非股权投资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非股权投资 口适用 不适用 3 3、报告期内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报告期内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口适用 不适用 (四)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四)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口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五)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口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年度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本年度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口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 55,321.48 1.27%54,204.86 0.99%2.06%在建工程 短期借款 213,876,387.61 186,318,972.50 14.79%长期借款 总资产 4,342,653.28 100.00%5,463,202.64 100.00%-20.51%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珠海信实 子公司 咨询服务 100 万元 4,000,654.75 -28,538,338.75 -12,978.32 深圳德棉 子公司 咨询服务 10000万元 8,544,606.25 -543,509.47 -4,884.02 珠海裕荣华 子公司 咨询服务 1000 万元 3,578,334.97 -19,442,188.25 -3,198,236.78 汕头万年通 子公司 咨询服务 500 万元 2,364.67 -59,635.33 -32,245.49 珠海博融 子公司 咨询服务 1000 万元 240.64 -1,983.04 -1,983.04 2018 年年度报告 10 (七)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七)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口适用 不适用 二二、未来展望未来展望 (一(一)行业格局和趋势行业格局和趋势 鉴于报告期内,公司暂停开展业务。因此,公司无法判断公司未来所属行业类型及发展趋势。(二(二)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发展战略 鉴于报告期内,公司暂停开展业务,公司目前暂未制定未来的发展战略。(三(三)经营计划经营计划或目标或目标 鉴于报告期内,公司暂停开展业务,公司目前暂未制定未来的经营计划。(四(四)可能面对的风险可能面对的风险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存在不能获得法院裁定受理的情形,即公司重整程序能否启动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此外,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公司的重整申请后,存在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以及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法院批准等原因而被法院裁定终止重整,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第五节第五节 重要事项重要事项 一、普通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口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近三年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二)公司近三年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分红年度 每10股送红股数(股)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每 10 股转增(股)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2018 0 0 0 0 2017 0 0 0 0 2016 0 0 0 0 (三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口适用 不适用 2018 年年度报告 11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口不适用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期间及期限 是 否有履 行期限 是 否及时 严格履行 如 未能及 时履行 应说明 未完成 履行的 具体原因 下 一步计划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庄春虹 保证不利用第一大股东的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保证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其关联企业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竞争的 业 务 活动。长期 是 否 减持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解决关联交易 庄春虹 在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本人及关联方将尽量避免并规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 正 的 原长期 是 否 减持 2018 年年度报告 12 则,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 合 法 程序,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其他 庄春虹 自 2015 年 5 月 11 日起,暂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 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或者对其主营业务作出 重大调整的计划、对上 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的 计划、对上市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 行修改的计划、对上市 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 作出重大改变的计划、自 2015 年 5 月 11 日 起至 2016 年 5 月 10 日 止。是 否 减持 2018 年年度报告 13 对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 进行重大改变的计划,但根据中国现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 修 改 的 除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有重大影 响 的 计划。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其他 庄春虹 承诺在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将保证与上市公 司 在 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长期 是 否 减持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 口适用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口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四、公司对非对非标准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审计报告的说明说明 口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1 1、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口适用 不适用 2 2、公司对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公司对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口不适用 公司因涉及诉讼导致名下账户被冻结,无法发放工资、购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支2018 年年度报告 14 付租金及办公费用,故委托控股子公司深圳德棉博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德棉”)自 2016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为公司代付相关费用 11,879,577.06元,其中 2016 年度以及 2017 年度影响金额分别为 1,289,986.87 元、3,626,874.71 元。因公司对深圳德棉的股份为 50.00%,故本次审计将该部分费用从深圳德棉调整至公司,故公司 2017 年度单体报表其他应付款调增 4,916,861.58 元,未分配利润调减 4,916,861.58元,管理费用调增 3,622,471.54 元,财务费用调增 3,654.97 元,营业外支出调增 748.20元,年初未分配利润调减 1,289,986.87 元。同时致使公司 2017 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调减 2,458,430.79 元,少数股东权益调增 2,458,430.79 元,少数股东损益调增 1,813,437.35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调减1,813,437.35 元,年初未分配利润调减 644,993.44 元,年初少数股东权益调增 644,993.44元。前期会计差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处理,影响的报表项目及影响金额列示如下:(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 资产负债表项目资产负债表项目 追溯前追溯前 追溯后追溯后 累计影响数累计影响数 未分配利润 -1,925,313,908.16 -1,927,772,338.95 -2,458,430.79 少数股东权益-2,733,221.47 -274,790.68 2,458,430.79 利润表项目利润表项目 追溯前追溯前 追溯后追溯后 累计影响数累计影响数 少数股东损益-1,809,940.94 3,496.41 1,813,437.3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636,243.01 -180,449,680.36 -1,813,437.35 年初未分配利润-1,746,677,665.15 -1,747,322,658.59 -644,993.44 年初少数股东权益 3,517,773.32 4,162,766.76 644,993.44 (二)母公司报表项目 资产负债表项目资产负债表项目 追溯前追溯前 追溯后追溯后 累计影响数累计影响数 其他应付款 442,172,596.90 447,089,458.48 4,916,861.58 未分配利润-1,846,054,513.67-1,850,971,375.25-4,916,861.58 利润表项目利润表项目 追溯前追溯前 追溯后追溯后 累计影响数累计影响数 管理费用 14,012,867.02 17,635,338.56 3,622,471.54 财务费用 10,962,145.69 10,965,800.66 3,654.97 营业外支出 20,263,786.19 20,264,534.39 748.20 年初未分配利润-896,211,767.30-897,501,754.17-1,289,986.87 3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口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适用 口不适用 2018 年年度报告 15 鉴于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约已到期,经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同意改聘深圳堂堂会计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公司本年度审计工作。原聘任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堂堂会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年报审计报酬 35 万元 60 万元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1 年 1 年 七、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情况七、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情况 口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口不适用 2018 年 01 月 29 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 关于公布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竞争选任管理人评审结果的通知,选定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为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参照管理人管理规定开展工作。2018 年 02 月 02 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编号为(2015)珠中法民二破(预)字第 3 号的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为临时管理人,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及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和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相关管理人规定开展工作。2018 年 4 月 20 日,第一次债权人沟通会在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 2099 号安广世纪大厦 19 楼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大会议室召开。2018 年 7 月 19 日及 2018 年 7 月 31 日,博元投资预重整债权人会议由临时管理人召集并主持。根据破产法相关规定,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了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预案)。(详细请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17)后续进展:博元投资出资人组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召开。根据破产法相关规定,出资人组会议未通过重整计划(预案)之出资人组权益调整方案。(详细请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本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3 日收到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送达的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珠海中院”)(2015)珠中法民二破(预)字第 3 号民事裁定书及(2015)珠中法民二破(预)第 3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召开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司收到珠海中院(2020)粤 04 破 9 号公告及(2020)粤 04 破 9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收到管理人转交的珠海中院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作出(2020)粤 04 破 9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将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和监督期限延长六个月至 2021 年 7 月 21 日。公司正在珠海中院和管理人的指导与监督下,执行重整计划工作,以尽快推进后续重整计划执行程序。九、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018 年年度报告 16 适用 口不适用 1 1、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且无后续进展的 事件概述及类型 查询索引 本公司于 2004 年 8 月、2005 年 3 月、2005 年 6 月分别向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借款合计 9800 万元,后因本公司财务状况恶化,造成借款逾期未还。根据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公司应归还原告本金及逾期利息。方达集团对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1 年 7 月 29 日,本公司与上海工行、华信泰签订了还款免息协议书。截至报告披露日,本公司已偿还欠款 4600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40)。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对本公司提起诉讼,根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公司应归还本金 7022 万及逾期利息。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归还贷款本金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3 年 12 月 21 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发布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处置联合公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已将持有的本公司债权处置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201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沪二中执字第 366 号、367 号、368 号,继续冻结公司持有的珠海信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及红利;继续公司持有的珠海裕荣华投资有限公司 60%股权及红利。详见公司于2014 年1 月2 日、2015 年12 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1、2015-139)。本公司于 2005 年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借款4000 万元,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源生命产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后因本公司财务状况恶化,造成借款逾期未还。根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公司应归还原告本金及逾期利息。2013 年 12 月,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以下简称招行)、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还款免息协议,协议中约定本公司应于 2013 年12月30 日之前偿还招行人民币300 万元,招行在收到约定支付的300 万人民币前提下,免除本公司在民事判决书(2006 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29 号)所确认的借款合同项下所积欠的利息(全部合计人民币40,396,544.02 元)(预结至 2013 年 12 月 19 日)中的 1200 万元的利息。详见公司于2010 年4 月17 日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30、2013-031)本公司于 2005 年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借款 2000 万元,后因本公司财务状况恶化,造成借款逾期未还。根据法院判决,公司应归还原告本金及逾期利息。详见公司于2010 年5 月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51)。2018 年年度报告 17 2008 年 4 月 23 日,公司接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浦民二(商)初字第 1190 号,判决本公司归还原告中国华源辽宁分公司借款 300 万元。详见公司于2012 年4 月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2011 年年度报告。2010 年 8 月 3 日,公司收到由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向 SunYu 偿还借款人民币 200 万元及逾期利息;勋达投资在本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2010 年 12 月,本公司与 SunYu 签订还款协议,还款金额:借款本金人民币 200 万元及利息 50 万元。还款期限:(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5 日之内偿还 15 万元;(2)其余款项本金加利息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还清。若本公司于2011 年 8 月 31 日前还清剩余本金人民币 185 万元,则免除本公司人民币50 万元的还款利息。本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23 日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5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10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38)。2011 年 9 月,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8)朝民初字第 33358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应向北京华源生命科贸发展有限公司支付 345 万元。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 2011 年 11月 23 日拍卖了本公司所持有的北京华源生命科贸发展有限公司 23.30%的股权。2011 年 12 月 16 日恒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83 万元的最高价竞得。2012 年 3 月 14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9)朝执字第 02314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公司本所持有的北京华源生命科贸发展有限公司 23.30%的股权归买受人恒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1 年年度报告。2014 年 7 月公司收到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2014)金永执民字第 1562号、1563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公司持有的珠海信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冻结公司持有的珠海裕荣华投资有限公司 60%的股权。冻结时间从 2014 年 7 月 23 日至 2016 年 7 月 22 日止。详见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13 日、2012 年 2 月 1 日和 2014 年 7 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45、2012-008、2014-039)2009 年 2 月 16 日,公司接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07)浦民二(商)初字第 3585 号,判决如下:向中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返还款 290 万元,诉讼费 31,797.00 元,执行费 31,718.00 元,共计 2,963,515.00 元应付款。截止报告日,该诉讼尚在执行中。详见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1 年年度报告。2014 年 6 月,公司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及民事起诉状,兰溪财政局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公司。2014 年 10 月,公司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浙金商初字第 1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向兰溪财政局返还借款本金 900 万元及利息;向兰溪财政局支付资金占用费 1548.86 万元;内向兰溪财政局支付财政补贴300 万元;案件受理费 20.1138 万元,由公司负担。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18 日和 2014 年 10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2、2014-046)。2018 年年度报告 18 2015 年 7 月,公司收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15)穗越法金民初字第 280 号。广州市公恒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以典当合同纠纷为由对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信实提起诉讼。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公恒典当的起诉及诉讼保全申请,出具了民事裁定书,按裁定查封、冻结、扣押被告珠海信实、本公司、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 4000 万元的财产。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5)。2015 年 7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15)浦民二(商)初字第 2433 号。上海张创元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展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合同纠纷为由对本公司提起诉讼。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12)。201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沪二中执字第 366 号、367 号、368 号,内容如下:继续冻结公司持有的珠海信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及红利;继续冻结公司持有的珠海裕荣华投资有限公司 60%股权及红利;冻结时间:2015 年 12 月 17 日-2018 年 12 月 16 日。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39)。2 2、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讼、仲裁情况 起诉(申请)方 应诉(被申请)方 承担连带责任方 诉讼仲裁类型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江阴长盛汽车空调离合器有限公司 本公司 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原告诉称本公司拒绝支付由本公司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1,000,000 公司已收到二审判决。公司已上诉成功,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被上诉人诉讼请求。完成 营口兴诺化工有限公司 本公司 票据追索权纠纷 原告诉称本公司拒绝支付由本公司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1,000,000 对方已撤诉 公司提起上诉,对方已撤诉。完成 2018 年年度报告 19 程如明 浙江悦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晓星 本公司与珠海市汇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担保合同纠纷 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归还本金及利息;要求本公司及珠海市汇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900,000 公司已收到一审判决。浙江悦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晓星归还原告本金及支付利息;本公司及珠海市汇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浙江悦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王晓星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用由被告及承担连带责任方共同负担。已申报债权 天津市晟亿融达商贸有限公司 本公司 票据纠纷 要求本公司向天津市晟亿融达商贸有限公司支付票款2000 万。20,000,000 公司已收到二审判决。公司已上诉成功,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完成 白银区盛隆百货商店 本公司 票据追索权纠纷 要求公司支付票据款项 200 万2,000,000 公司已收到二审判决。驳回上诉人北京市新康伟 完成 2018 年年度报告 20 元及利息 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市新康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的上诉请求。由上述两家公司承担 200 万票据款及利息。十、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