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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利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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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9 年度报告 成 利 吉 NEEQ:872483 成利吉(厦门)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ChallengerChallenger(XiamenXiamen)Intelligent Co.,LtdIntelligent Co.,Ltd 2 公司年度大事记公司年度大事记 3 目 录 第一节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声明与提示 .5 5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概况公司概况 .9 9 第三节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1111 第四节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515 第五节第五节 重要事项重要事项 .2727 第六节第六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2929 第七节第七节 融资及利润分配情况融资及利润分配情况 .3131 第八节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3131 第九节第九节 行业行业信息信息 .3434 第十节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3535 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财务报告.4040 4 释义释义 释义释义项目项目 释义释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成利吉 指 成利吉(厦门)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成利吉(厦门)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监事会 指 成利吉(厦门)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本章程 指 成利吉(厦门)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指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指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三会 指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管理层 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统称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报告期 指 2019 年度 公告编号:2020-005 5 第一节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声明与提示【声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李志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世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世玉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事项事项 是或否是或否 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异议事项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豁免披露事项 是 否 【重要风险提示表】【重要风险提示表】重要风险事项名称重要风险事项名称 重要风险重要风险事项事项简要简要描述描述 宏观政策风险 公司产品销售的消费群体为各大公路信息系统集成商和工程施工公司,由于国家交通行业投资来源主要是财政资金,因此公司产品、服务的推广受交通部门的投资计划和财政资金拨付的影响较大。近年来,我国交通行业发展前景广阔,但随着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国家对交通建设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较大的影响。行业竞争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为智能交通产品、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研发设计及系统集成、交通设计以及智能交通信息服务等。同行业竞争对手多为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公司在智能交通专业领域拥有相应的技术优势,但在资本实力、研发投入以及产品生产规模方面仍有不足。信息技术业更新换代速度快,竞争激烈,公司必须适应技术进步快、产品更新快、市场需求转型快的行业特点。公司核心业务主要面向智能交通管理领域,以软件、服务为主要竞争手段,如果公司不能准确预测智能交通管理软件技术的发展趋势,不能及时升级相关软件和提供相应的服务,或公司对新产品和市场需求的把握出现偏差、不能及时调整技术和产品方向,公司将面临巨大的竞争风险。同时,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及信息技术的持续创新,人们对信息化、智能化的要求越来越高,公告编号:2020-005 6 在公司从事的公路信息化领域及周边领域产生了物联网、车联网、智能交通、智能汽车等新的市场与需求,随着智能交通大行业的发展,公司可能面临较强的竞争压力。资质风险 虽然根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规定,公路交通通信、监控、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中央控制系统等系统的工程施工需要取得公路交通工程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但由于公司地位为软件及服务型公司,所以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公司未取这方面相关资质。对于施工项目一般将施工部门交给资质的企业实施,而公司以提供产品、服务为主,不直接参与施工。公司虽就资质相关事项已经与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达成合作,承诺将工程施工委托第三方完成,不违反建筑业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但一旦后续合作变动,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风险。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丧失风险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取得由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935100276),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按 15%计税的税率优惠,该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经营业绩有一定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及盈利能力情况良好,但若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出现不利变化或因公司业务构成导致不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则对公司将来经营业绩将产生不利影响。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志忠先生,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李志忠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64.67%的股份,能对公司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并能够实际支配公司的经营决策。虽然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已建立健全包括“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公司治理制度且认真执行,但公司实际控制人仍可凭借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从而影响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技术泄密与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目前公司产品在相关领域具备一定的技术优势,如果公司的核心技术泄密,将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为防止技术人员流失和技术泄密,公司对采用了相关技术人员持股和对相关专利和软件及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 保密协议、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等措施。但由于行业特点,如果未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对公司的产品竞争力、新产品开发以及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如果公司对技术的保密不够完善,将可能导致部分技术泄密,从而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人力资源风险 作为智能交通软件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公司对高水平、经验丰富且又具有相关资质的软件技术开发人才、工程设计人才、项目管理人才等有较大需求。随着同行业企业不断增多,市场竞争加剧,相关行业人才供需矛盾将会加大,核心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加公告编号:2020-005 7 大。目前,公司通过员工持股、建立公平的竞争晋升机制、努力创造团结协作、开放宽松的工作环境等措施以增强企业凝聚力,但随着同行业企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公司在培养和吸引优秀人才方面仍存在一定的风险。重大诉讼风险 2009 年 9 月 1 日,公司与开封市华恒道路设施安装有限公司签订开封电子警察工程合同书,依据该合同约定,公司将开封市智能交通指挥控制系统(招标编号:WXZ20080925)工程中相关工程承包给开封市华恒道路设施安装有限公司,合同应于 2009年 9 月 20 日完成,同时约定如在该合同外增加工程量,开封市华恒道路设施安装有限公司可要求成利吉支付相应款项,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确认。开封市华恒道路设施安装有限公司起诉称:“因工程问题,开封市华恒道路设施安装有限公司于 2010 年至 2012年期间增加了工作量,并得到双方对新增工程量的确认”。因此要求成利吉增加相应的工程款,经双方协商未果。2016 年 8 月 2日,开封市华恒道路设施安装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存在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向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状,起诉本公司应赔偿其工程款及滞纳金合计约 105 万元。经过审理,2017 年3 月 27 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本公司支付原告开封市华恒道路设施安装有限公司工程款663,311.27 元,滞纳金 198,993.30 元,律师费 50,000.00 元,案件受理费 12,740.00 元,保全费 5,000.00 元,合计 930,044.57 元。2017年 4 月 12 日公司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0 月11日作出(2017)豫02 民终1711号民事裁定书,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违反法定鉴定程序。裁定撤销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16)豫 0204 民初 1022 号民事判决,发回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重审。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作出(2017)豫 0204 民初 235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向开封市华恒道路设施安装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 663,311.27元,滞纳金198,993.30 元,案件受理费 12,423.00 元,保全费 5,000.00 元。本公司对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作出(2017)豫 0204 民初2359 号民事判决书不服,向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作出(2018)豫 02民终 238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作出(2019)豫 0204 执 15号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扣留、提取本公司的银行存款及其他经济收入 867,304.57 元及利息,执行费 11,073.00 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已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扣划本公司银行存款 897,300.57 元。2019 年 3 月 12 日,本公司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请求撤销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豫 02 民终 2386 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3,036,683.79、13,405,258.90 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4.50%、41.4%,应收账款增长较快且占资产总额比例较公告编号:2020-005 8 大。虽然客户大多与公司保持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业务较频繁且信誉良好,公司未发生客户款项无法收回形成坏账的情形,但若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经营状况等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应收款项难以收回而形成坏账。无形资产余额较大的风险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外购的非用于单个项目的无形资产,公司按照购买或委托开发价格及为达到可使用状态发生的必要费用计入无形资产,并按照 5 年摊销。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购买或委托开发的无形资产较多,导致公司期末无形资产占比较高。如果发生重大技术性变更导致公司无形资产无法继续使用,可能会对公司利润产生显著影响。毛利率逐年降低的风险 公司 2019 年、2018 年度、2017 年度的毛利率分别为 30.94%、28.61%、50.34%、,呈下降趋势。如果公司毛利率继续下降,将会降低公司盈利能力,进而影响公司经营能力。技术研发风险 信息技术业是更新换代速度最快的行业之一,公司必须适应技术进步快、产品更新快、市场需求转型快的行业特点。公司核心业务主要面向智能交通管理领域,以软件为主要竞争手段,向全国各城市提供智能交通管理整体解决方案。如果公司不能准确预测智能交通管理软件技术的发展趋势,或是使用落后、不实用的技术进行产品开发,或公司对新产品和市场需求的把握出现偏差、不能及时调整技术和产品方向,或新技术、新产品不能迅速推广应用,公司有可能丧失技术和市场的领先地位。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公司目前拥有大量软件著作权,这些知识产权为公司产品在技术上保持竞争优势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虽然公司的软件产品主要应用于特定的行业用户,被盗用的机率明显小于通用软件产品,但是公司仍然存在知识产权受到恶意侵犯的可能性,从而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 公告编号:2020-005 9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概况公司概况 一、一、基本信息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成利吉(厦门)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Challenger(Xiamen)intelligent Co.,Ltd 证券简称 成利吉 证券代码 872483 法定代表人 李志忠 办公地址 厦门软件园二期观日路 26 号 605 单元 二、二、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吴世玉 职务 董事会秘书 电话 05925044060 传真 05925976430 电子邮箱 公司网址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361008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三、企业信息企业信息 股票公开转让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成立时间 1998 年 12 月 25 日 挂牌时间 2017 年 12 月 22 日 分层情况 基础层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20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交通信号、集成和交通优化、咨询、设计服务 普通股股票转让方式 集合竞价转让 普通股总股本(股)12,000,000 优先股总股本(股)0 做市商数量 0 控股股东 李志忠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李志忠 四、四、注册情况注册情况 项目项目 内容内容 报告期内报告期内是否变更是否变更 公告编号:2020-005 1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705400856L 否 注册地址 厦门软件园二期观日路 26 号 605单元 否 注册资本 12,000,000.00 否 五、五、中介机构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 开源证券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否 会计师事务所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 赵刚、董海波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21 号 4 栋 1003 室 六、六、自愿自愿披露披露 适用 不适用 七、七、报告期后更新情况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0-005 11 第三节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财务指标摘要 一、盈利能力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营业收入 21,241,318.01 24,846,478.41-14.51%毛利率%30.94%28.61%-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4,619.40 2,066,539.53-73.16%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14,151.72 1,234,810.99-125.4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2.72%10.8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1.54%6.48%-基本每股收益 0.05 0.17-73.17%二、偿债能力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本期期初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资产总计 29,295,666.16 32,377,315.17-9.52%负债总计 8,661,422.24 12,297,690.65-29.57%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634,243.92 20,079,624.52 2.76%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72 1.67 2.99%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9.57%37.98%-资产负债率%(合并)29.57%37.98%-流动比率 2.26 1.64-利息保障倍数 2.22 10.13-三、营运情况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1,088.32 105,784.77 222.44%应收账款周转率 1.61 2.8-存货周转率 6.18 12.63-公告编号:2020-005 12 四、成长情况成长情况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总资产增长率%-9.52%27.79%-营业收入增长率%-14.51%70.38%-净利润增长率%-73.16%57.84%-五、股本情况股本情况 单位:股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本期期初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普通股总股本 12,000,000 12,000,000 0.00%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六、非经常性非经常性损益损益 单位:元 项目项目 金额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贴除外 1,039,757.17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7,673.50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022,083.67 所得税影响数 153,312.5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非经常性非经常性损益净额损益净额 868,771.12 七、补充财务补充财务指标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八、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空)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0-005 13 1、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1)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及 2019 年颁布了以下企业会计准则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准则 7 号(2019)”)-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修订)(“准则 12 号(2019)”)2、本公司于 2019 年度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公司采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修订的主要影响如下:(1)财务报表列报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比较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调整。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2018 年 12 月 31 日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如下,2018 年度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和现金流量表项目:无 单位:元 科目科目 上年上年期末(期末(上年同期上年同期)上上年上上年期末(期末(上上年同期上上年同期)调整重述前调整重述前 调整调整重述后重述后 调整重述前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调整重述后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3,405,258.90 3,234,353.85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3,405,258.90 3,234,353.85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5,524,401.61 1,238,256.52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5,524,401.61 1,238,256.52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无重大影响。(2)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了财政部于 2006 年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和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以及财政部于 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基本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分类类别。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嵌入衍生工具不再从金融资产的主合同中分拆出来,而是将混合金融工具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公告编号:2020-005 14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无重大影响。2、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内无其他会计政策变更。-公告编号:2020-005 15 第四节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一、业务业务概要概要 商业模式商业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交通咨询、优化服务、交通诱导管理系统、自动抓拍系统、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及车联网等软、硬件产品的开发、研制和销售。公司通过向客户提供多层次的综合解决方案,实现产品和服务的销售并为公司创造利润。(一)采购模式(一)采购模式 目前公司的主要采购为软件、电子配件、施工劳务等。1、软件。公司运营过程中向供应商采购部分模块用于公司产品。2、电子配件。公司向供应商采购电子设备及配件。3、施工劳务。公司向客户提供集成系统时需要提供安装服务,故公司需要将部分安装劳务委托给有资质的外部单位进行施工。(二)销售模式(二)销售模式 公司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采取直接销售与代理商双轨制,代理商主要从事交通工程集成及工程施工,而公司自身直接向客户承揽系统集成项目,并在项目中使用自产的软硬件产品。在多数情况下,代理商与公司的直接销售并不产生冲突,但是为规避市场扩张后的内部竞争风险,公司将强化双轨制的执行,严格按区域及产品类别限制代理商及公司销售团队的销售范围,以建立良性的销售环境。城市道路交通的管理是高度集中的。ITS设施的投资来自公共财政;公司的直接销售客户主要为各城市的交通管理部门,定单的获取靠的是在招投标竞争中取胜,因而竞争是十分激烈,但是如果产品能够在某个城市立足,建立良好的信誉,就有可能在该市源源不断获取同一产品的后续跟单。而且交警之间交流频繁,假如产品可以在一个城市扎根,那么就意味着有望将该市作为拓展所在省份市场的示范点和根据地。针对这种特点,公司采用稳扎稳打、以点促面的销售策略。(三)研发模式(三)研发模式 公司的研发体系采取的是自主研发模式和非核心技术外购模式相结合。综合部负责收集市场信息、市况调查及客户回馈资讯,提供给技术中心作为开发之依据;公司鼓励其他部门从各渠道了解市场信息,提供产品开发建议意见;项目建议人也可能提供相关资讯,如:项目背景、功能、参考样品、图样、需求量、生产周期、产品销售量与持续可销售周期预测、产品预估销售价格等,该资讯将作为技术中心预算成本及可行性分析之依据。综合部或销售部根据客户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与提供的信息,编写开发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由技术中心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统一转技术中心对其评审、策划,确公告编号:2020-005 16 认核实,则进行产品设计。报告期内变化情况:报告期内变化情况:事项事项 是或是或否否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具体变化情况说明具体变化情况说明:无 二、二、经营情况回顾经营情况回顾(一一)经营经营计划计划 公司2019年全年营业收入为21,241,318.01元,相比2018年全年24,846,478.41元减少了14.51%,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验收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的项目10,621,556.00元、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项目6,900,00.00元未完工。2019年公司净利润为554,619.40元,相比去年减少了1,511,920.13元,减幅73.16%,公司现金流情况较去年有所下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8,421.07元,相比去年增加了11,263.30元。公司对部分新产品已经开始了预研,并且与一些科研院校进行了洽谈,准备对公司目前的专利进行充分利用。公司在内部运营管理方面也进行了较大的变革,精简机构,合并部门,提高工作效率,明确了各部门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并对薪资结构进行了调整,充分调动各部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强了销售部门的销售力度,并新制定了相应的销售政策,对销售部门的销售任务下达了新的指标,对回款率有更加明确的要求,同时对销售人员有了更明确的业绩考核指标。(二二)财务分析财务分析 1.1.资产负债结构分析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本期期初 本期期末与本期期本期期末与本期期初金额变动比例初金额变动比例%金额金额 占总资产的占总资产的比比重重%金额金额 占总资产的占总资产的比比重重%货币资金 496,070.18 1.69%1,956,667.59 6.04%-74.65%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3,036,683.79 44.50%13,405,258.90 41.40%-2.75%存货 3,150,692.69 10.75%1,595,442.57 4.93%97.48%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 993,474.35 3.39%1,286,425.12 3.97%-22.77%公告编号:2020-005 17 在建工程 -短期借款 1,000,000.00 3.41%4,000,000.00 12.35%-75.00%长期借款 -资产总计 29,295,666.16-32,377,315.17-9.52%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公司资产主要为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都是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且资产状况良好,公司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2019 年末短期借款余额为 100 万,是由厦门信息集团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担保人向中国建设银行厦门支行取得的担保借款,贷款期限一年。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 1,460,597.41 元,减少比例为 74.65%,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期销售收款未收回,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增加所致。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较年初增加1,555,250.12元,增加比例为97.48%,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期新项目的需要,业务开展所需材料增加,存货采购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较年初减少3,551,296.10 元,减少比例为33.4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增加的无形资产较少,往年无形资产逐年摊销。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较年初减少2,271,864.63 元,减少比例为41.1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结清之前原材料款项,并新购原材料已付清所致。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2,437,646.48 元,增加比例为224.4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与供应商的往来款项尚未结算所致。2.2.营业情况营业情况分析分析(1)(1)利润构成利润构成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本期与上年同期金本期与上年同期金额变动比例额变动比例%金额金额 占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的的比重比重%金额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比重%营业收入 21,241,318.01-24,846,478.41-14.51%营业成本 14,668,399.53 69.06%17,738,821.40 71.39%-17.31%毛利率 30.94%-28.61%-销售费用 1,203,614.50 5.67%945,338.89 3.80%27.32%管理费用 2,717,302.50 12.79%2,220,839.50 8.94%22.35%研发费用 2,681,564.39 12.62%2,129,574.00 8.57%25.92%财务费用 376,343.74 1.77%218,936.99 0.88%71.90%信用减值损失-131,386.53-0.62%资产减值损失 0 0.00%513,224.80 2.07%-100.00%其他收益 1,039,757.17 4.89%929,546.04 3.74%11.86%投资收益 4,101.52 0.0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处置收益-汇兑收益-营业利润 424,674.82 2.00%1,961,648.72 7.90%-78.35%营业外收入 9,899.50 0.05%51,308.60 0.21%-80.71%营业外支出 27,573.00 0.13%11,229.95 0.05%145.53%净利润 554,619.40 2.61%2,066,539.53 8.32%-73.16%公告编号:2020-005 18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项目重大变动原因: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21,241,318.01元,相比2018年全年24,846,478.41元减少了-14.51%,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验收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的项目10,621,556.00元、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项目6,900,00.00未完工。2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收益较上年增加110,211.13元,增加比例为11.86%,主要原因为公司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贴增加。3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增加16,343.05元,增加比例为145.53%,主要系滞纳金、赔偿金及罚款支出增加所致。4报告期内,公司的净利润较上年减少1,511,920.13元,减少比例为73.16%,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虽然本期公司项目增多,同时公司的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较上年度增加幅度较大,所以净利润较上年降低幅度大。(2)(2)收入收入构构成成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金额本期金额 上期上期金额金额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主营业务收入 21,241,318.01 24,846,478.41-14.51%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14,668,399.53 17,738,821.40-17.31%其他业务成本-按产品分类分析按产品分类分析: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类别/项目项目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本期与上年同本期与上年同期金额变动比期金额变动比例例%收入金额收入金额 占营业占营业收入的比收入的比重重%收入金额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的比重%产品销售 2,921,209.90 13.75%2,664,623.90 10.72%9.63%技术服务 12,273,283.24 57.78%14,679,661.83 59.08%-16.39%系统工程 6,046,824.87 28.47%7,502,192.68 30.19%-19.40%按区域分类分析按区域分类分析:适用 不适用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降低了 14.5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验收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的项目 10,621,556.00、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项目 6,900,00.00 元未完工。(3)(3)主要客户情况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公告编号:2020-005 19 序号序号 客户客户 销售金额销售金额 年度销售占年度销售占比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5,075,063.47 23.89%否 2 福建安贝通科技有限公司 2,327,000.00 10.96%否 3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台商投资区大队 1,979,901.02 9.32%否 4 厦门财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494,000.00 7.03%否 5 厦门信息港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377,325.08 6.48%否 合计合计 12,253,289.57 57.68%-(4)(4)主要供应商情况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号序号 供应商供应商 采购金额采购金额 年度采购占年度采购占比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厦门市易家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675,000.00 45.35%否 2 厦门海合达电子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95,000.00 19.82%否 3 平顶山市亚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83,600.00 12.34%否 4 厦门格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2,000.00 6.85%否 5 王士文 83,768.00 5.63%否 合计合计 1,339,368.00 89.99%-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金额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1,088.32 105,784.77 222.4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7,898.48-1,812,688.00 79.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3,787.25 710,687.48-152.60%现金流量分析现金流量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41,088.32 元,较去年增加了 235,303.55 元,增加比例为222.44%,主要原因为本期项目增加,大部分已完工确认了营业收入。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7,898.48 元,较去年增加 1,434,789.52 元,主要原因为本期购置无形资产支出较上年下降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了 1,084,474.73 元,主要是从银行取得的借款减少所致。(三三)投资状况投资状况分分析析 1 1、主要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无 2 2、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内是否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内是否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 是 否(四四)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 适用 不适用(五五)会计政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及 2019 年颁布了以下企业会计准则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公告编号:2020-005 20 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准则 7 号(2019)”)-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修订)(“准则 12 号(2019)”)2、本公司于 2019 年度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公司采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修订的主要影响如下:(1)财务报表列报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比较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调整。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2018 年 12 月 31 日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如下,2018 年度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和现金流量表项目:无 资产负债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数(增加+/减少-)调整后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3,405,258.90 -13,405,258.90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3,405,258.90 13,405,258.9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5,524,401.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