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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1-004 1 2020 年度报告 赫 得 环 境 NEEQ:837269 上海赫得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Hed Environmental Science&Technology Co.,Ltd 公告编号:2021-004 2 公司年度大事记公司年度大事记 报告披露期内,学习强国上海平台对建筑垃圾智能收运模式的报道。建筑垃圾智能收运系统接入天山街道“一网统管”平台。报告披露期内,上海新闻综合频道对智能建筑箱的报道。报告披露期内,解放日报对智能建筑收运模式的专题报道。公告编号:2021-004 3 目 录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4 4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概况公司概况 .7 7 第三节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9 9 第四节第四节 重大事件重大事件 .1 18 8 第五节第五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2222 第六节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2727 第七节第七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3030 第八节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 .3434 第九节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备查文件目录 .9494 公告编号:2021-004 4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声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任光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丽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丽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事项事项 是或否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1、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审计报告中强调段落关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赫得环境 2020 年度发生净亏损人民币 161.33 万元,连续两年累计净亏损人民币 1,020.40 万元;且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赫得环境应收账款中,应收浙江菲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款项为人民币 1,215.0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54.85%,因与客户买卖合同纠纷而涉诉,一直未收回,预期未来 1 年仍有可能无法全部收回,已严重影响赫得环境的资金周转,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十、(二)。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赫得环境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董事会针对意见的说明:截至披露日,应收账款中涉及菲达款项的上诉将于 2021 年 5 月 6 日由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详见 2021 年 4 月 22 日披露的公告 2021-001 赫得环境:涉及诉讼进度公告),该案件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做终审判决;公司会积极面对,争取公司的正当权益。同时,公司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流,缩减费用支出,并于银行沟通保持持续贷款,稳定公司资金周转。【重大风险提示表】【重大风险提示表】重大风险事项名称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及分析重大风险事项描述及分析 技术引进风险 环境治理行业作为国家政策大力鼓励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于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的高级人才依赖度较高。国际上,如英国、法国、荷兰等针对垃圾分类问题普遍采取了一定的奖惩措施从公告编号:2021-004 5 而实现垃圾源头的分类,而我国主要采用混合收集的模式,在垃圾种类及其收集方式上存在显著差异。在引进荷兰、德国等国研发的先进技术之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良,需要具备丰富项目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配套调试和维护。应对措施:应对措施:公司本身据具有研发能力,目前拥有多项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在公司现有技术的基础上,我们通过自主研发的智能化固体废弃物清运设备及系统,完成对自有产品的数字化系统和物联网技术升级。新进入者风险 产业政策的支持在推动行业发展的同时加剧了行业竞争,随着生活垃圾收运模式逐步得到市场认可,市场规模快速增长,中联重科、徐工等大企业会进入具有发展前景的细分市场,新的市场参与者的陆续加入会造成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应对措施:应对措施:公司是国内生活垃圾清运领域深埋桶模式及固体废弃物智能收运模式的开拓者,具有先发优势及品牌优势;公司已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软件著作权,构建知识产权壁垒;加大产品研发投入,持续推出新产品,不断满足客户需求。政府延款风险 生活垃圾清运是政府职责之一,生活垃圾清运项目的建设资金、运营资金都属于政府财政拨款,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可能存在政府延期付款风险,从而造成企业现金流短缺的风险。应对措施:应对措施:项目承接前,公司对项目进行严格评估,包括项目资金的财政预算文件、项目所在地的政府财政支付能力、政府关系情况等,尽量争取项目预付款,同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催款。人才流失、核心技术泄露的风险 对于国外引进的先进环保技术及设备,需要具有丰富项目经验的技术人员,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出台以及对环保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行业高速发展,对相关技术人才的需求也存在较大的缺口。若相关人员流失,仍将对公司的经营及扩张带来不利影响,甚至导致公司核心技术的泄露。应对策略:应对策略:公司十分重视人才问题,主要通过行业内寻找专业的人才,也对认同公司企业文化的内部人才进行培育;通过内外两个途径保证人才的吸收。同时,公司也在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可以实现每一位员工的自我价值的体现。针对涉及到核心技术的员工公司都签署了竞业禁止协议来保障公司的核心技术。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应收账款占比较大的风险 本期重大风险新增:应收账款占比较大风险 风险描述:公司 2020 年发生净亏损人民币 161.33 万元,已连续亏损两年,近两年发生累计净亏损人民币 1,020.40 万元;且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中,应收浙江菲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款项为人民币 1,215.0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54.85%,因与客户买卖合同纠纷而涉诉,一直未收回,影响赫得环境的资金周转。应对措施:应对措施:该诉讼已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杭州滨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详见 2020 年 12 月 1 日披露的公告 2020-040 赫得环境:涉及诉讼进度公告),目前案件已提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截至到报告期内还未开庭,公司会积极面对,争取公司的正当权益。公告编号:2021-004 6 释义释义 释义释义项目项目 释义释义 公司、本公司 指 上海赫得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股转公司、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指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上海赫得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 指 上海赫得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上海赫得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上海赫得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主办券商 指 五矿证券 律师事务所 指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告期 指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告编号:2021-004 7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概况公司概况 一、一、基本信息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上海赫得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Shanghai Hed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HED 证券简称 赫得环境 证券代码 837269 法定代表人 任光源 二、二、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许晨 联系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1888 号 9 号楼 303B 室 电话 021-50390816 传真 021-50390180 电子邮箱 公司网址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1888 号 9 号楼 303B 室 邮政编码 201206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公司董秘办公室 三、三、企业信息企业信息 股票交易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成立时间 2011 年 11 月 21 日 挂牌时间 2016 年 5 月 9 日 分层情况 基础层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C 制造业-35 专用设备制造业-359 环保、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3591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主要业务 公司专注于固体废弃物智能收运系统服务商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智能建筑垃圾收运系统、移动式垃圾压缩箱体、中大型垃圾转运站、固体废弃物垃圾深埋收集装置及环保专用车辆。普通股股票交易方式 连续竞价交易 集合竞价交易 做市交易 普通股总股本(股)14,750,000 优先股总股本(股)0 做市商数量 0 控股股东 上海赫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1-004 8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为(任光源、任一帆),一致行动人为(上海赫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四、注册情况注册情况 项目项目 内容内容 报告期内报告期内是是否变更否变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86751310C 否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1888号9号楼 303B 否 注册资本 14,750,000.00 否-五、五、中介机构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报告期内)五矿证券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 3165 号五矿金融大厦21 层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否 主办券商(报告披露日)五矿证券 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庄继宁 高旭升 2 年 2 年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六、六、自愿自愿披露披露 适用 不适用 七、七、报告期后更新情况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1-004 9 第三节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一、一、主要主要会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一)盈利能力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营业收入 15,024,157.92 19,043,121.84-21.10%毛利率%21.61%20.73%-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3,273.12-8,590,736.99 81.22%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625,226.54-9,340,287.80 82.6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24.69%-70.2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24.87%-76.42%-基本每股收益-0.11-0.58 81.03%(二二)偿债能力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资产总计 22,153,131.13 24,355,742.63-9.04%负债总计 16,424,514.40 17,013,852.78-3.46%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728,616.73 7,341,889.85-21.97%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0.39 0.50-21.97%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74.14%69.86%-流动比率 1.8757 1.3807-利息保障倍数-5.61-21.09-(三三)营运营运情况情况 单位:元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0,760.85 64,939.91-516.94%应收账款周转率 0.7028 0.7980-存货周转率 3.6431 3.9500-公告编号:2021-004 10 (四四)成长情况成长情况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总资产增长率%-9.04%-33.41%-营业收入增长率%-21.10%-49.46%-净利润增长率%81.22%-586.69%-(五五)股本股本情况情况 单位:股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本期期初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普通股总股本 14,750,000 14,750,000 0.00%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0 0 0.00%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0 0 0.00%(六六)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七七)非经常性非经常性损益损益项目及金额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项目 金额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21,036.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9,853.4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8,935.99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1,953.42 所得税影响数-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非经常性非经常性损益净额损益净额 11,953.42 (八八)补充财务补充财务指标指标 适用 不适用(九九)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公告编号:2021-004 11 1 1、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空)不适用 2 2、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本期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十十)合并报表合并报表范围范围的变化情况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1-004 12 二、主要主要经营情况回顾经营情况回顾(一一)业务业务概要概要 商业模式商业模式 公司为提供固体废弃物智能收运产品及行业解决方案提供商。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建筑垃圾收运系统,固体废弃物的收运,包括项目的前期调研、经济评估、方案设计、工程施工、运营管理、技术服务、固废收运设备的销售。公司的主产品及设计方案已经在上海、北京、杭州、东阳、厦门、南京、常州、温州、重庆、成都、烟台、深圳、新疆克拉玛依、昆明等地使用。公司在固体废弃物的收运领域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长期致力于深埋桶、移动压缩箱及专用运输车等环卫设备的研发以及固体废弃物物流方案的设计与销售。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拥有发明专利 5 项、实用新型专利 5 项及 6 项软件著作权;充分发挥专业资质及自有技术的优势,为客户提供集节能、环保、高效为一体的一站式生活垃圾转运系统服务。公司主要盈利模式通过招投标的方式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相关的设备及技术方案。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后至报告期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行业信息行业信息 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报告期内变化情况:报告期内变化情况:事项事项 是或是或否否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二二)财务分析财务分析 1 1、资产负债结构分析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上年期末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金额金额 占总资产占总资产的的比重比重%金额金额 占总资产占总资产的的比重比重%货币资金 505,377.51 2.28%1,654,788.41 6.79%-69.46%应收票据-公告编号:2021-004 13 应收账款 16,719,656.88 75.47%15,787,774.81 64.82%5.90%存货 2,588,550.36 11.68%3,877,362.83 15.92%-33.24%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 346,464.17 1.56%448,640.82 1.84%-22.77%在建工程-无形资产-113,950.00 0.47%-商誉-短期借款 3,300,000.00 14.90%5,000,000.00 20.53%-34.00%长期借款-应付账款 4,256,318.35 19.21%2,959,233.22 12.15%43.83%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1、货币资金本期期末金额505,377.51元与上年期末相较减少69.46%原因为:主要是受到疫情和菲达诉讼的影响,财务数据下滑及诉讼金额较大,导致部分银行贷款产品没有续贷成功。所以,货币资金较上年有所下降。2、存货本期期末金额2,588,550.36元与上年期末相较减少33.24%原因为:主要是公司受疫情和菲达诉讼的影响,订单下降同时公司为了控制现金流,在备货时尽量少的控制库存数量。3、短期借款本期期末金额3,300,000.00元与上年期末相较减少34.00%原因为:主要是公司营收数据下降同时与菲达诉讼的影响,银行有部分贷款产品续贷未能批复。4、应付账款本期期末金额4,256,318.35元与上年期末相较增加43.83%原因为:主要是因疫情原因部分客户回款不及时导致不能支付供应商,主要回款集中在2021年一月份,截至披露日大部分已支付供应商。2 2、营业情况营业情况分析分析(1)(1)利润利润构成构成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金额金额 占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的的比重比重%金额金额 占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的的比重比重%营业收入 15,024,157.92-19,043,121.84-21.10%营业成本 11,777,882.94 78.39%15,095,266.22 79.27%-21.98%毛利率 21.61%-20.73%-销售费用 874,117.98 5.82%2,845,803.23 14.94%-69.28%管理费用 1,995,859.84 13.28%3,455,563.42 18.15%-42.24%研发费用 1,059,035.65 7.05%2,776,486.04 14.58%-61.86%财务费用 294,622.93 1.96%430,531.33 2.26%-31.57%信用减值损失-397,757.05-2.65%-4,395,252.79-23.08%-90.95%资产减值损失 0 0.00%0-其他收益 9,853.41 0.07%796,890.00 4.18%-98.76%投资收益 0 0.00%0 0.0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0.00%-资产处置收益 21,036.00 0.14%-0.00%-公告编号:2021-004 14 汇兑收益-0.00%-营业利润-1,368,775.30-9.11%-9,205,333.27-48.34%85.13%营业外收入 28,984.99 0.19%9,660.81 0.05%200.03%营业外支出 47,920.98 0.32%108,000.00 0.57%-55.63%净利润-1,613,273.12-10.74%-8,590,736.99-45.11%81.22%-项目重大变动原因项目重大变动原因:1、销售费用本期期末金额 874,117.98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减少 69.28%原因为: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不能开展正常销售,导致销售运输费、招投标费用、汽油费、维修费等费用减少。其中,维修费用数据变化较大,主要是前期设备维修费用,因设备质保期已到及同菲达诉讼,因此该费用用大幅下降。2、管理费用本期期末金额 1,995,859.84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减少 42.24%原因为: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受诉讼及疫情影响,公司除了调整员工薪酬外也更换了办公场地,尽可能的控制成本开源节流。3、研发费用本期期末金额 1,059,035.65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减少 61.86%原因为: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研发立项项目部分暂停。4、财务费用本期期末金额 294,622.93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减少 31.57%原因为: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短期贷款基数小于上年同期,支付利息少于上年同期。5、信用减值损失本期期末金额-397,757.05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减少 90.95%原因为:主要是上年同期根据审计要求对菲达诉讼中涉诉金额按照比例做减值损失,报告期内涉诉金额属于两年期内应收账款按照会计准则 50%计提后的补充金额。6、其他收益本期期末金额 9,853.41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减少 98.76%原因为: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无政府补贴。7、营业利润本期期末金额-1,368,775.30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上涨 85.13%原因为:主要是公司上年度营业收入下降,同时与菲达诉讼审计按照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导致。8、营业外收入本期期末金额 28,984.99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上涨 200.03%原因为:主要是因疫情原因社保退回的稳岗补贴。9、营业外支出本期期末金额 47,920.98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减少 55.63%原因为:主要是之前出售的参股公司涉及的税费和货款导致诉讼的利息。10、净利润本期期末金额-1,613,273.12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上涨 81.22%原因为:主要是公司上年度营业收入下降,同时与菲达诉讼审计按照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导致。(2)(2)收入构成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金额本期金额 上期上期金额金额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主营业务收入 15,022,166.77 19,042,785.55-21.11%其他业务收入 1,991.15 336.29 492.09%主营业务成本 11,776,829.84 15,095,092.77-21.98%其他业务成本 1,053.10 173.45 507.15%按产品分类分析按产品分类分析: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类别/项目项目 营业收入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营业成本 毛利率毛利率%营业收入比营业收入比营业成本比营业成本比毛利率比毛利率比公告编号:2021-004 15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增减%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增减%上年同期上年同期增减增减%产品销售 15,019,808.28 11,776,829.84 21.59%-21.13%-21.97%0.86%服务维修 2,358.49-100.%100%-原材料 1,991.15 1,053.10 47.11%492.09%507.15%-1.31%按区域分类分析按区域分类分析:适用 不适用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因受疫情及菲达诉讼的影响,主营业务收入较去年有所下滑,相应的主营业务成有所下降。其他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成本变化比例较大,但是金额太小不做说明。(3)(3)主要客户情况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序号 客户客户 销售金额销售金额 年度销售占年度销售占比比%是否存在关联关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系 1 山西新世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4,271,681.42 28.43%否 2 北京市门头沟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2,907,079.65 19.35%否 3 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 1,384,601.77 9.22%否 4 昆山城建绿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061,946.90 7.07%否 5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1,060,707.96 7.06%否 合计合计 10,686,017.70 71.13%-(4)(4)主要供应商情况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号序号 供应商供应商 采购金额采购金额 年度采购占年度采购占比比%是否存在关联关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系 1 中国重汽集团青岛重工有限公司 2,573,451.33 28.55%否 2 上海春阳滚塑制品有限公司 1,356,315.93 15.05%否 3 上海迪都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957,592.04 10.62%否 4 浙江贝仕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34,272.12 9.26%否 5 上海林越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811,160.68 9.00%否 合计合计 6,532,792.10 72.48%-3 3、现金流量状况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金额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0,760.85 64,939.91-516.9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786.00-281,444.74 141.8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7,280.44-1,060,994.96 62.56%现金流量分析现金流量分析:公告编号:2021-004 16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期末金额-270,760.85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减少 516.94%原因为:主要是因受到诉讼及疫情的影响,虽然公司相关经营费用进行了缩减,但是相较去年同期公司营收下降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期末金额 117,786.00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上涨 141.85%原因为:主要是因公司现金流紧张,同时为了开源节流取消原计划公务车辆采购的计划,将购置的车牌按照市场价格由国拍中心回收。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期末金额-397,280.44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减少 62.56%原因为:主要是报告期内因银行贷款产品没有续贷金额减少,因疫情原因自然人借款免除利息,因此相应的贷款利息较去年大幅减少。(三三)投资状况投资状况分分析析 1 1、主要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2、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内是否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内是否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 是 否 三、三、持续持续经营经营评价评价 公司定位为固体废弃物智能收运产品及行业解决方案提供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关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针对该强调段落董事会出具了相关说明,详见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 15,024,157.92 元,所有者权益为 5,728,616.73 元,较去年有大幅度的下降,主要系受到疫情与菲达诉讼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较上年度均有下降。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债务违约和无法继续履行重大借款合同相关条款的情形,不存在过度依赖短期借款筹资的情形,公司报告期内无对外担保,不存在导致破产清算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大量长期未作处理的不良资产。与菲达的重大诉讼问题,终审将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开庭,公司准备了充足的证据积极应诉。经营方面,本年度,虽然受疫情和菲达诉讼的影响,资金比较紧张,公司在成本控制上有所调整。虽然人员方面有所精简,但是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长期在公司任职,本年度无关键管理人员离职且无人员替代和人力资源短缺等情形,公司管理团队保持稳定。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与经验丰富的研发技术团队及多年行业经验的销售团队,拥有完善、健全的公司治理和人才激励机制。2020年度公司虽然因诉讼问题受到了影响,但是公司依然积极面对,同时调整项目节奏及项目筛选;在现金公告编号:2021-004 17 流紧张的情况下保持业务运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经营的情形,具有持续经营记录。综上所述,公司管理层认为疫情与菲达诉讼问题只是短期的困难,公司在业务节奏的调整下,同时在推进智能建筑垃圾收运系统项目,公司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公告编号:2021-004 18 第四节第四节 重大事件重大事件 一、一、重大事件索引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事项 是或是或否否 索引索引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是 否 四、(一)、一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是 否-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是 否-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是 否-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四.二.是否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四.二.(二)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是 否-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是 否-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是 否-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否 四.二.(三)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是否存在破产重整事项 是 否-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事项 是 否-二、二、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一一)重大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诉讼、仲裁事项 1 1、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 10%及以上 是 否 单位:元 性质性质 累计累计金额金额 合计合计 占期末净资产比占期末净资产比例例%作为作为原告原告/申请申请人人 作为被作为被告告/被申请被申请人人 诉讼或仲裁 13,751,800.00 512,901.38 14,264,701.38 249.01%2019 年 4 月,本公司就向浙江菲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菲达”)及织金菲达绿色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织金菲达”)销售垃圾收运设备的买卖合同纠纷事宜,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浙江菲达及织金菲达应当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前向原告支付人民币 3,000,000 元;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共同向原告支付人民币 3,570,000 元;其他权利义务继续按照原合同执行。浙江菲达及织金菲达未支付或逾期支付前述任一笔款项的,则视为对全部未支付货款的违约,本公司有权要求浙江菲达及织金菲达支付货款,并有权要求浙江菲达及织金菲达承担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合理费用,违约金按照原采购合同的约定计算。公告编号:2021-004 19 2019 年 5 月 28 日,织金菲达向本公司支付了人民币 3,000,000 元后,再未支付任何款项。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再次提起诉讼,请求根据原采购合同及和解协议的约定,浙江菲达及织金菲达向本公司支付货款及质保金合计人民币 12,150,000 元,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 1,086,000 元、律师费人民币 500,000 元、诉讼费人民币 15,800 元以及保全费等合理费用。2020 年 11 月 30 日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2019 年 5 月,原告上海勤岭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自然人陈超发生加工合同纠纷,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本公司支付合同内货款人民币 284,250.00 元及延期付款利息人民币 18,827.42 元,并请求本公司及自然人陈超支付合同外货款人民币 209,823.96 元,共计人民币 512,901.38 元;原告上海勤岭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截至披露日,该诉讼已完结。2 2、以以临时临时公告形式披露且在报告期内未结案件公告形式披露且在报告期内未结案件的重大的重大诉讼、仲裁诉讼、仲裁事项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原告原告/申请申请人人 被告被告/被被申请申请人人 案案由由 涉及涉及金额金额 占期末净占期末净资产比资产比例例%是否形成预计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负债 临时报告临时报告披露披露时间时间 本公司 浙江菲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织金菲达绿色环境有限公司 拖 欠 货 款及质保金、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 13,751,800.00 240.05%否 2020年12月1日 总计总计-未结案件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未结案件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2019 年 4 月,本公司就向浙江菲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菲达”)及织金菲达绿色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织金菲达”)销售垃圾收运设备的买卖合同纠纷事宜,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浙江菲达及织金菲达应当于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前共同向原告支付人民币 3,000,000 元;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共同向原告支付人民币 3,570,000 元;其他权利义务继续按照原合同执行。浙江菲达及织金菲达未支付或逾期支付前述任一笔款项的,则视为对全部未支付货款的违约,本公司有权要求浙江菲达及织金菲达支付货款,并有权要求浙江菲达及织金菲达承担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合理费用,违约金按照原采购合同的约定计算。2019 年 5 月 28 日,织金菲达向本公司支付了人民币 3,000,000 元后,再未支付任何款项。本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再次提起诉讼,请求根据原采购合同及和解协议的约定,浙江菲达及织金菲达向本公司支付货款及质保金合计人民币 12,150,000 元,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 1,086,000 元、律师费人民币 500,000 元、诉讼费人民币 15,800 元以及保全费等合理费用。2020年11月30日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支付我方货款及违约金10,363,848 元。目前,双方均对该判决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披露日,该案件将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开庭。2020 年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与菲达诉讼的影响,导致现金流紧张。公司会主动筛选项目,例如公司评估一些需要垫资或者收款周期较长的项目,公司会主动放弃,来保证公司的现金流及回款。因此,2020 年收入确实受到了影响。3 3、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且在报告期内结案的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且在报告期内结案的重大重大诉讼、仲裁诉讼、仲裁事项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1-004 20 (二二)股东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及其他资源资源的的情况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三三)报告期内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情况 单位:元 具体事项类型具体事项类型 预计金额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发生金额 1购买原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