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6139
_2020_
高新利华
_2020
年年
报告
_2021
04
08
公告编号:2021-005 1 2020 年度报告 高新利华 NEEQ:836139 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GaoXinLiHua Technology Co.Ltd 公告编号:2021-005 2 公司年度大事记公司年度大事记 1、2020 年 12,收到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重新颁发的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011005128,发证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 日,有效期为三年。本次获得高新证书是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公司将连续三年(即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 2020 年已按时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缴纳,因此,公司本次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不影响 2020 年度经营业绩。公告编号:2021-005 3 目 录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4 4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概况公司概况 .7 7 第三节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1010 第四节第四节 重大事件重大事件 .2222 第五节第五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2626 第六节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及核心员工情况 .3131 第七节第七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3434 第八节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 .3939 第九节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备查文件目录 .118118 公告编号:2021-005 4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声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杨大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少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熊少云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事项事项 是或否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重大风险提示表】【重大风险提示表】重大风险事项名称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及分析重大风险事项描述及分析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风险 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逐步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机制,制定了适应公司现阶段发展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但是,由于股份公司成立时间不长,在相关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层的规范治理及内部控制意识仍需在实际运作中进一步提升。随着业务的发展,公司经营规模将不断扩大、业务范围不断扩展、人员不断增加,将对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提出更高要求。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因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不适应发展需要,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共同控制人为杨大奎、刘纪安,两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90%的股份,拥有对高新利华的绝对控制权。共同控制人能对公司的发展战略、人事安排、生产经营、财务等决策实施有公告编号:2021-005 5 效控制。虽然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但目前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仍需更加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仍需更加健全,可能会导致实际控制人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客户集中度高的风险 2019 年度、2020 年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收入占当期销售总额分别为 72.85%和 77.23%,2019 客户存在因行业特征导致的客户集中度高的情况。公司自挂牌以来一直在努力拓宽销售渠道,持续有效改善因客户过于集中而带来的风险。应收帐款不能收回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受市场环境以及业务规模拓展的影响,应收账款规模有所增加。2019 年末、2020 年公司应收账款净值分别为 11,938,136.89 和 16,760,210.64 元,分别占同期营业收入的9.27%和 19.71%,占比较高,公司可能面临因应收帐款较大无法收回的风险。短期偿债风险 2019 年末、2020 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1.00%和 56.99%,流动比率分别为 0.94 和 0.91,速动比率分别为 0.37 和0.53,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低,且流动负债中短期借款占比较大,公司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释义释义 释义释义项目项目 释义释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 指 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庆高新利华 指 大庆高新利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告编号:2021-005 6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指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 指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洲技术 指 北京安洲技术咨询中心 报告期、报告期末 指 2020 年度、2020 年 12 月 31 日 石油化工催化剂 指 用于石油化工产品生产中的化学加工过程的催化剂,品种繁多,主要有氧化、加氢、脱氢、羰基合成、水合、脱水、烷基化、异构化、歧化、聚合等过程用的催化剂。公告编号:2021-005 7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概况公司概况 一、一、基本信息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Beijing GaoXinLiHua Technology Co.Ltd gaoxinlihua 证券简称 高新利华 证券代码 836139 法定代表人 杨大奎 二、二、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杨五洲 联系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通州园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兴光三街 1 号 电话 010-81508025 传真 010-81508029 电子邮箱 公司网址 http:/ 办公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兴光三街 1号 邮政编码 101111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三、企业信息企业信息 股票交易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成立时间 2015 年 10 月 16 日 公告编号:2021-005 8 挂牌时间 2016 年 3 月 17 日 分层情况 基础层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制造业(C)-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C2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C266)-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C2661)主要业务 石油化工催化剂及载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石油化工催化剂及载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 普通股股票交易方式 连续竞价交易 集合竞价交易 做市交易 普通股总股本(股)30,000,000 优先股总股本(股)0 做市商数量 0 控股股东 杨大奎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杨大奎、刘纪安 四、四、注册情况注册情况 项目项目 内容内容 报告期内报告期内是是否变更否变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2802427874L 否 注册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通州园光机电一体化兴光三街 1 号 否 注册资本 30,000.000 否 无 五、五、中介机构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报告期内)财通证券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否 主办券商(报告披露日)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1-005 9 会计师事务所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李杰 韩洁 7 年 7 年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22 层 A24 六、六、自愿自愿披露披露 适用 不适用 七、七、报告期后更新情况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1-005 10 第三节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一、一、主要主要会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一)盈利能力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营业收入 85,054,501.54 128,715,716.71-33.92%毛利率%26.26%25.23%-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4,859.46 1,133,944.22-258.28%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430,733.90 812,223.06-399.2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3.96%2.4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5.37%1.78%-基本每股收益-0.06 0.04-258.28%(二二)偿债能力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资产总计 116,812,194.08 104,063,782.47 12.25%负债总计 66,820,740.57 53,075,503.81 25.90%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4,385,145.30 46,197,042.10-3.92%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48 1.54-3.92%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8.41%52.32%-资产负债率%(合并)57.20%51.00%-流动比率 0.91 0.94-利息保障倍数-0.38 1.76-注:本报告中资产负债类报表项目及财务指标默认可比期间为“本期期初”。如需在资产负债表中混合列报新旧报表项目,可填写“上年期末”数据作为可比期间数据,并在报告全文中保持口径一致。(三三)营运营运情况情况 单位:元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99,234.48 7,775,763.43-222.16%应收账款周转率 5.34 4.41-存货周转率 2.27 3.17-公告编号:2021-005 11 (四四)成长情况成长情况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总资产增长率%12.25%-27.69%-营业收入增长率%-33.92%32.17%-净利润增长率%-248.08%257.18%-(五五)股本股本情况情况 单位:股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本期期初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普通股总股本 30,000,000 30,000,000 0.00%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0 0 0.00%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0 0 0.00%(六六)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七七)非经常性非经常性损益损益项目及金额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项目 金额金额 政府补助 763,771.00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03.10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764,574.10 所得税影响数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28,699.66 非经常性非经常性损益净额损益净额 635,874.44 (八八)补充财务补充财务指标指标 适用 不适用(九九)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1 1、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空)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1-005 12 2 2、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1)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 2017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按照新收入准则编制。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年期初报表项目影响如下。报表项目报表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月1日 资产 应收账款 11,938,136.89 8,736,458.93 合同资产 3,201,677.96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报表项目报表项目 新准则下新准则下 原准则下原准则下 资产 应收账款 5,248,237.68 合同资产 5,248,237.68 负债 合同负债 6,071,982.30 预收款项 6,861,340.00 其他流动负债 789,357.70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报表项目报表项目 新准则下新准则下 本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 原准则下原准则下 本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 营业成本 62,717,106.55 61,823,881.21 销售费用 5,522,643.05 6,415,868.39 其他会计政策变更:无。公告编号:2021-005 13 (2)会计估计变更:无。(十十)合并报表合并报表范围范围的变化情况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1-005 14 二、主要主要经营情况回顾经营情况回顾(一一)业务业务概要概要 商业模式商业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石油化工催化剂及其载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相关服务,是专业从事石油化工催化剂及载体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所处催化剂行业是国家优先发展和扶持领域,正处在全球产业链转移及中国精细化工技术高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凭借综合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根据市场需求,确立产品的生产计划和销售模式。随着公司产能的扩大及技术水平的提高,公司不断加大自主研发力度、深入研究市场的容量及需求变动,根据市场的需求进行产品的进一步开发。公司以加氢、精制催化剂和载体为主要产品线,其中核心产品为加氢裂化催化剂(型号有 FC-32A、FC-46、FC-50、FC-16B、FC-20B 等),加氢精制催化剂(型号有 FH-40C、FF-56、FF-24、FH-40B、FV-30、FF-46、FF-36、FH-98、PHT-01 等),裂解汽油二段加氢催化剂(DZCII-1、ME-1、ME-1P 等),焦化汽油加氢催化剂(DZG-10),柴油加氢精制改质降凝催化剂(3963、FDW-3),五齿球型催化剂载体和加氢保护剂系列产品等,煤化工相关催化剂。其他产品线以低压羰基合成铑催化剂及贵金属铑回收为主,该技术也是公司产品业务展的核心技术平台之一,公司是同时具有贵金属铑回收技术和铑金属催化剂加工技术的企业。公司产品通过直接销售方式主要提供给石油化工领域的知名企业或物资供应单位,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下属分公司,山东公泉等。公司的直销模式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公司与客户签订载体、催化剂等产品的销售合同,公司在接受客户订单或者达成合作意向的时候进行原材料采购,该种模式用于公司的大多产品的生产销售;另一种是公司与客户签订,其中原材料由客户提供并按合同要求进行加工,该种模式主要用于公司铑催化剂 ROPAC 丁辛醇废铑液加工的产品合同中。公司的细分领域中明确定位目标客户,通过产品的质量、价格及公司的品牌优势取得客户的信赖,从而不断拓宽市场,通过产品的高技术附加值获取利润。公司产品种类较多,产品技术较高,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利润情况良好。公司经过多年的运营发展,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研发模式、生产模式、采购模式、销售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较大变化。行业信息行业信息 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公告编号:2021-005 15 报告期内变化情况:报告期内变化情况:事项事项 是或是或否否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二二)财务分析财务分析 1 1、资产负债结构分析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上年期末 变动比变动比例例%金额金额 占总资产占总资产的的比重比重%金额金额 占总资产占总资产的的比重比重%货币资金 7,272,019.78 6.23%3,212,411.68 3.09%126.37%应收票据 2,069,902.00 1.77%应收账款 16,760,210.64 14.35%11,938,136.89 11.47%40.39%存货 25,174,392.73 21.55%30,017,965.87 28.85%-16.14%投资性房地产 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 45,332,242.39 38.81%42,346,134.90 40.69%7.05%在建工程 825,688.07 0.71%无形资产 8,653,633.05 7.41%8,870,742.91 8.52%-2.45%商誉 短期借款 39,600,000.00 33.90%37,000,000.00 35.56%7.03%长期借款 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1、货币资金: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比上年同期增加4,059,608.10元,幅度为126.37%。变动的公告编号:2021-005 16 主要原因是其中有540万元因诉讼和交纳信用证保证金需受限所致。2、应收账款: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比上年同期增加4,822,073.75元,幅度为40.3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货款回笼缓慢。2 2、营业情况营业情况分析分析(1)(1)利润利润构成构成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变动比变动比例例%金额金额 占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的的比重比重%金额金额 占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的的比重比重%营业收入 85,054,501.54-128,715,716.71-33.92%营业成本 62,717,106.55 73.74%96,246,469.69 74.77%-34.84%毛利率 26.26%-25.23%-销售费用 5,522,643.05 6.49%5,125,728.77 3.98%7.74%管理费用 7,240,341.34 8.51%7,254,794.78 5.64%-0.20%研发费用 7,437,105.62 8.74%16,096,792.96 12.51%-53.80%财务费用 1,990,003.67 2.34%2,303,933.24 1.79%-13.63%信用减值损失-2,481,254.15-2.92%105,037.12 0.08%-2,462.26%资产减值损失-245,466.14-0.29%0 0.00%0.00%其他收益 763,771.00 0.90%93,941.00 0.07%713.03%投资收益 0 0.00%11,581.23 0.01%-100.0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 0.00%0 0.00%资产处置收益 0 0.00%6,930.95 0.01%-100.00%汇兑收益 0 0.00%0 0.00%营业利润-2,549,204.81-3.00%1,114,372.53 0.87%-328.76%营业外收入 803.10 0.00%300,037.83 0.23%-99.73%营业外支出 0 0.00%32,077.47 0.02%-100.00%净利润-1,996,825.15-2.35%1,348,490.57 1.05%-248.08%项目重大变动原因项目重大变动原因:1、营业收入: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43,661,215.17元,幅度为33.9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复工复产受到影响,订单减少,导致营业收入的下降。2、营业成本: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33,529,363.14元,幅度为34.84%。变动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减少趋同。3、研发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8,659,687.34元,幅度为53.8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复工复产受到影响,研发投入减少,研发费用减少。公告编号:2021-005 17 4、信用减值损失: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2,586,291.27元,幅度为2462.2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货款回笼缓慢,应收账款帐龄增加,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也相应增加。5、其他收益: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669,830.00元,幅度为713.0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因收入达到当地的规上标准收到的当地政府的补贴。6、营业利润: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3,663,577.34元,幅度为328.7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复工复产受到影响,订单减少,导致营业收入的下降,同时也导致了营业利润的大幅下降。7、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299,234.73元,幅度为99.7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有政府奖励30万元。8、净利润: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3,345,315.72元,幅度为248.08%。变动的主要原因营业利润同比减少幅度为328.82%。(2)(2)收入构成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金额本期金额 上期上期金额金额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主营业务收入 85,054,501.54 128,715,716.71-33.92%其他业务收入 0 0 主营业务成本 62,717,106.55 96,246,469.69-34.84%其他业务成本 0 0 按产品分类分析按产品分类分析: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类别/项目项目 营业收入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营业成本 毛利率毛利率%营业收入比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增减%营业成本比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增减%毛利率比毛利率比上年同期上年同期增减增减%载体 7,771,397.34 5,930,913.88 23.68%-30.05%-35.72%39.73%催化剂 40,469,998.04 31,371,671.94 22.48%74.12%79.06%-8.70%铑粉 24,721,175.21 16,018,697.74 35.20%7.37%35.70%-27.76%铑灰 -100%-100%-100%公告编号:2021-005 18 铑催化剂 4,206,415.91 3,093,418.98 26.46%-89.49%-90.15%22.95%助 剂 及 其他 4,513,026.55 3,806,762.53 15.65%117.27%119.53%-52.25%加工费 3,372,488.49 2,495,641.48 26.00%100.00%100.00%100.00%合计 85,054,501.54 62,717,106.55 26.26%-33.92%-34.84%4.11%按区域分类分析按区域分类分析:适用 不适用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1、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呈下降趋势,主要系新冠疫情影响。华北地区一季度全面停车停产。2、本期营业成本下降趋势与营业收入基本一致。3、加工费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100%,主要原因系今年增加了加工费订单。(3)(3)主要客户情况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序号 客户客户 销售金额销售金额 年度销售占年度销售占比比%是否存在关联关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系 1 客户一 24,451,327.43 28.75%否 2 客户二 14,623,981.03 17.19%否 3 客户三 13,217,042.67 15.54%否 4 客户四 8,017,699.12 9.43%否 5 客户五 5,376,353.98 6.32%否 合计合计 65,686,404.23 77.23%-高新利华在 2020 年年报中,对涉及前五大销售客户内容披露以简称“第一名”“第二名”形式代替,未披露具体单位名称,原因是:此披露内容涉及公司重大商业机密。高新利华为专业的炼油催化剂制造商,所属行业较细分,直接竞争对手多为非公众公司,每家企业相关的客户资料属于商业秘密,介于此原因,我公司申请用“第一、第二”等替代披露 2020 年报中前五大客户名称。(4)(4)主要供应商情况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公告编号:2021-005 19 序号序号 供应商供应商 采购金额采购金额 年度采购占年度采购占比比%是否存在关联关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系 1 供应商一 6,026,548.70 12.43%否 2 供应商二 5,762,858.41 11.88%否 3 供应商三 4,898,889.02 10.10%否 4 供应商四 4,247,787.60 8.76%否 5 供应商五 4,207,520.35 8.67%否 合计合计 25,143,604.08 51.84%-高新利华在 2020 年年报中,对涉及前五大供应商的内容披露以简称“第一名”“第二名”形式代替,未披露具体单位名称,原因是:此披露内容涉及公司重大商业机密。高新利华为专业的炼油催化剂制造商,所属行业较细分,直接竞争对手多为非公众公司,每家企业相关供应商资料属于商业秘密,介于此原因,我公司申请用“第一、第二”等替代披露 2020 年报中前供应商名称。3 3、现金流量状况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金额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99,234.48 7,775,763.43-222.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89,788.11-1,347,359.97-322.2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848,825.15-4,239,250.88 426.68%现金流量分析现金流量分析: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7,274,997.91 元,幅度为 222.16%。变动的主要原因疫情影响一季度停工停产,同时影响了 2020年的收入和回款。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4,342,428.14 元,幅度为 322.2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投资减少。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8,088,076.03 元,幅度为 426.68%。变动的主要原因受疫情使复工复产计划受到影响,金融机构对公司授信进度也受到影响,为保证公司正常运转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款增加 1800 万元。公告编号:2021-005 20 (三三)投资状况投资状况分分析析 1 1、主要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公司司名名称称 公公司司类类型型 主要业主要业务务 总资产总资产 净资产净资产 营业收入营业收入 净利润净利润 大庆高新利华 控股子公司 催化剂、专用助剂(以上两项危险化学品)生产及销售;铑粉的冶炼及销售等 50,494,241.00 26,863,000.52 20,112,026.52-967,732.08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因公司产品整体战略规划需要,公司与张谦温、王秀芳、杨文娟、杨霄濮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共同设立成立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大奎,公司住所为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兴化园区兴园路 13 号,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催化剂、专用助剂(以上两项危险化学品)生产及销售;铑粉的冶炼及销售、石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营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1-005 21 2 2、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内是否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内是否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 是 否 三、三、持续持续经营经营评价评价 本年度末发生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公司内部治理规范、资源要素稳定、行业前景维持高景气度、具有正常持续经营能力。公告编号:2021-005 22 第四节第四节 重大事件重大事件 一、一、重大事件索引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事项 是或是或否否 索引索引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是 否 四.二.(一)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是 否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是 否 四.二.(二)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四.二.(三)是否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四.二.(一)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否 四.二.(四)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四.二.(五)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破产重整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事项 是 否 二、二、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一一)重大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 1、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 10%及以上 是 否 2 2、以以临时临时公告形式披露且在报告期内未结案件的重大公告形式披露且在报告期内未结案件的重大诉讼、仲裁诉讼、仲裁事项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3、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且在报告期内结案的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且在报告期内结案的重大重大诉讼、仲裁诉讼、仲裁事项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二)股东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公司资金、资产资金、资产及其他及其他资源资源的的情况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1-005 23 (三三)报告期内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情况 单位:元 具体事项类型具体事项类型 预计金额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发生金额 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2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3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4其他 40,000,000 28,214,523.26 财务资助为 28,214,523.26 元,为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财务资助。(一一)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交易类型交易类型 审议金额审议金额 交易金额交易金额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 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 债权债务往来或担保等事项 其他 70,000,000.00 37,000,000.00 重大重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2020年经审议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和北京银行分别贷款5000万元和2000万元,实际授信额度分别为2700万元和1000万元,上述贷款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满足了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积极的影响。(四四)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承诺主体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承诺开始日期日期 承诺承诺结束结束日期日期 承诺来源承诺来源 承诺类型承诺类型 承诺承诺具体内容具体内容 承诺承诺履行情履行情况况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2016 年 3月 17 日-挂牌 同业竞争承诺 承诺不构成同业竞争 正在履行中 董监高 2016 年 3月 17 日-挂牌 同业竞争承诺 承诺不构成同业竞争 正在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2016 年 3月 17 日-挂牌 资金占用承诺 不占用公司资金 正在履行中 董监高 2016 年 3月 17 日-挂牌 资金占用承诺 不占用公司资金 正在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2016 年 3月 17 日-挂牌 规范关联交易 不与股份公司发生交易 正在履行中 公告编号:2021-005 24 董监高 2016 年 3月 17 日-挂牌 规范关联交易 不与股份公司发生交易 正在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2016 年 3月 17 日-挂牌 补缴住房公积金 给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 正在履行中 承诺事项详细情况:承诺事项详细情况:在申请挂牌时,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做出了如下承诺: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2、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3、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函;4、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1、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本人/本机构作为公司的股东,未从事或参与和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行为,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为避免与公司产生新的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本人承诺如下:本人/本机构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本人/本机构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本人/本机构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同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从事或参与和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行为。为避免与公司产生新的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本人承诺如下:本人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它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辞去上述职务六个月内,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公告编号:2021-005 25 2、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为规范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出具了 关于减少及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尽可能避免与股份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函。承诺:在与股份公司发生的业务往来中,不占用股份公司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