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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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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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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9 年度报告 ST 鸿源 NEEQ:832211 山东鸿源金属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致投资者致投资者的信的信 尊敬的各位投资者:山东鸿源金属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来,在机构及个人投资者的支持下,在经营者兢兢业业的努力下,得到了发展和壮大。2018 年 4 月,公司发生实际控制人前期失联并转移部分公司资产、生产经营持续停滞、部分资产被法院查封冻结等高风险事项。目前,公司正在政府及法院指导下进入山东鸿源金属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之源金属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天津天和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三公司合并重整阶段。截止 2020 年已有意向投资人报名,重整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在管理人及投资者的支持下,公司有望度过经营低谷期。山东鸿源金属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3 目 录 第一节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声明与提示 .5 5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概况公司概况 .8 8 第三节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1010 第四节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13 第五节第五节 重要事项重要事项 .1919 第六节第六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2222 第七节第七节 融资及利润分配情况融资及利润分配情况 .2424 第八节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2626 第九节第九节 行业信息行业信息 .2929 第十节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2929 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财务报告 .3131 4 释义释义 释义释义项目项目 释义释义 公司、股份公司、鸿源科技、ST 鸿源 指 山东鸿源金属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都证券、主办券商 指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指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三会议事规则 指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管理层 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公司章程或章程 指 山东鸿源金属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马口铁 指 两面镀锡的冷轧低碳薄钢板或钢带,锡主要起防止腐蚀与生锈的作用,厚度一般在 0.14-0.8 毫米之间的金属薄片钢板,具有耐腐蚀、无毒、强度高、延展性好的特性,大量应用于食品饮料的金属包装 三片罐 指 以马口铁为主要材料、由罐身、底盖、顶盖组成的金属包装,包括饮料罐、食品罐、化工罐、气雾罐等 两片罐 指 以钢材或铝材为主要材料、由罐身和顶盖两部分组成的金属包装产品,与三片罐由罐身、底盖、顶盖三部分组成不同,二片罐由于应用了冲拔工艺,其罐身和底盖是一体成形的 旋开盖 指 又名易开盖,即旋开式瓶盖,通常是由马口铁制作而成,国际上标准的有三旋、四旋、六旋;由于成本低廉,密封性好可以耐高温灭菌,受到食品行业药业青睐 马口铁印涂铁、印涂铁、印铁 指 在经涂布后的马口铁上通过印刷机按客户定制要求印刷各种图案 马口铁制罐成型、制罐 指 将马口铁制作成各种客户需要的形状、包装产品,达到美观、实用的目的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同期 指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末 指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初 指 2019 年 1 月 1 日 鸿源管理人、管理人 指 山东鸿源金属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5 第一节第一节 声声明与提示明与提示【声明】公司董事未履职,无法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管理人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管理人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事项事项 是或否是或否 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异议事项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豁免披露事项 是 否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的理由 公司目前处于重整阶段,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停滞,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正常履职,故无法正常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相关议案,公司管理人接管公司相关事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列示未出席董事会的董事姓名及未出席的理由 公司董监高未正常履职,故未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由管理人接管公司并对 2019 年度报告、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说明。【重要风险提示表】【重要风险提示表】重要风险事项名称重要风险事项名称 重要风险重要风险事项事项简要简要描述描述 1、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薛超旭和魏清慧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薛超旭持有公司股份7,282,000.00 股,持股比例 24.45%,其中质押股份数量为2,000,000.00 股;魏清慧所持公司股份 13,260,000.00 股,持股比例 44.53%,其中质押股份数量为 7,000,000.00 股。此外,根据(2018)鲁 1502 执保 1060 号执行裁定书,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示冻结薛超旭及魏清慧所持公司股权及其他投资收益,冻结期限自 2018 年 11 月28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7 日。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公司出现实际控制人变更或不存在实际控制人的情形。2、生产经营持续停滞、业绩大幅亏损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9,237,748.23 元,公司6 的风险 净利润为负。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亏损是由于公司前期实际控制人薛超旭、魏清慧失联并转移公司资产、公司生产停滞等风险事项,公司进入重整阶段,2019 年并没有实现营业收入。现管理人正积极处理前期风险事项,推进重整进展。3、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2018 年 4 月,公司发生实际控制人薛超旭、魏清慧失联并转移公司资产、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停滞等风险事项,公司目前处于重整阶段。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25,467,278.96 元,公司实收股本 29,780,000.00 元,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净资产7,371,694.94元。2017年、2018 年、2019 年公司财务报表均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连续三年被注册会计师及主办券商出具了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意见。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经营继续停滞。公司面临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4、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涉诉、违规担保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薛超旭、魏清慧目前涉及多起诉讼案件,公司部分资产已被查封或冻结,未来可能继续有涉诉案件。目前涉诉案件中多起涉及鸿源科技违规为实际控制人担保的情形。就涉诉、违规担保及资产查封冻结情况,公司尚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大额偿债及债务逾期风险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负债合计 64,057,490.90 元,同比减少1.03%,占总资产比例 89.68%。此外,公司涉诉案件中涉及多起违规担保导致的公司负债,公司负债规模过高,面临长短期偿债风险。目前到期债务全部逾期。6、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风险 公司前期因实际控制人薛超旭、魏清慧失联、公司生产经营停滞导致无法正常召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公司治理面临重大风险。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就位履行职责,因此,公司经营中存在因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风险。7、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风险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中联审字2020D-0335 号审计报告,对鸿源科技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 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如下:1、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鸿源科技部分银行账户及固定资产已被司法冻结或查封,银行借款、供应商货款逾期未偿还;鸿源科技生产经营停滞,主要管理层未履职。截至审计报告日,鸿源科技正在接受法院重整。2、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薛超旭和魏清慧为鸿源科技的实际控制人,薛超旭持有鸿源科技股份 7,282,000.00 股,持股比例 24.45%;魏清慧持有鸿源科技股份 13,260,000.00 股,持股比例 44.53%,根据(2018)鲁 1502执保 1060 号执行裁定书,薛超旭及魏清慧的股权已被司法冻结。如不能如期偿还债务,将存在被执行的风险,鸿源科技可能出现无实际控制人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情形。3、无法核实账面资产真实性及负债的完整性(1)审计中我们仅对鸿源科技母公司部分银行存款和银行借7 款执行了函证程序,且部分银行借款回函与账面金额不符,我们未能实施其他替代程序,以确认银行存款和银行借款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因鸿源科技无法配合提供其债权债务往来款项进行函证所需的相关资料,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往来款项期末余额的真实性及完整性。(3)鸿源科技存货与固定资产未能进行监盘等必要的审计程序,其资产状况、资产减值情况无法进行判断。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对鸿源科技报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无法确认。4、无法判断重大或有负债的完整性及影响 鸿源科技及实际控制人薛超旭、魏清慧因债务逾期、民间借贷发生多项诉讼、仲裁,大量涉诉案件仍在执行中,部分判决债务金额与账面记录不符,我们无法获取与上述诉讼事项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涉诉事项的完整性以及结果,对鸿源科技财务状况的影响难以确定;且鸿源科技因大量涉诉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证件遗失的影响 经了解,鸿源科技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已遗失。鸿源科技之子公司山东海之源金属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和天津天和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各自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均遗失。管理人已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在大众日报刊登证件遗失声明,证件自 2019 年 12 月 19 日起作废。以上证件遗失事项我们无法判断可能对鸿源科技财务报表造成的影响。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否 8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概况公司概况 一、一、基本信息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山东鸿源金属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Shandong hongyuan metal container technology co.,LTD 证券简称 ST 鸿源 证券代码 832211 法定代表人 薛超旭 办公地址 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东城高科园张庄村西 二、二、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山东鸿源金属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职务 山东鸿源金属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电话 0635-8506758 传真 0635-8507171 电子邮箱 L 公司网址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东城高科园张庄村西九洲路 8 号252000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山东鸿源金属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三、三、企业信息企业信息 股票公开转让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成立时间 2005 年 4 月 18 日 挂牌时间 2015 年 4 月 1 日 分层情况 基础层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C 制造业-C33 金属制品业-C333 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C3333 金属包装容器制造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马口铁印涂铁产品、制罐产品生产 普通股股票转让方式 集合竞价转让 普通股总股本(股)29,780,000 优先股总股本(股)0 做市商数量 0 控股股东 魏清慧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魏清慧、薛超旭 9 四、四、注册情况注册情况 项目项目 内容内容 报告期内报告期内是否变更是否变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500773199947H 否 注册地址 聊城经济开发区东城高科园内(张庄村西)否 注册资本 29,780,000.00 否 五、五、中介机构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 国都证券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九层、十层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否 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 何维峰、郭旭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975 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 1 栋 1 门 5017 室-11 六、六、自愿自愿披露披露 适用 不适用 七、七、报告期后更新情况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0 第三节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财务指标摘要 一、盈利能力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营业收入 0 2,753,256.17-100%毛利率%0%-12.01%-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37,748.23-11,086,591.20 16.68%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207,748.23-10,527,420.09 12.5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77.04%-50.0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77.05%-47.52%-基本每股收益-0.31-0.37 16.22%二、偿债能力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本期期初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资产总计 71,429,185.84 81,333,271.70-12.18%负债总计 64,057,490.90 64,723,828.53-1.03%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371,694.94 16,609,443.17-55.62%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0.25 0.56-55.36%资产负债率%(母公司)89.08%79.12%-资产负债率%(合并)89.68%79.58%-流动比率 0.81 0.92-利息保障倍数-13.92-2.16-三、营运情况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2.07-10,305,421.09 应收账款周转率 0 0.08-11 存货周转率 0 0.47-四、成长情况成长情况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总资产增长率%-12.18%-3.15%-营业收入增长率%0%-92.14%-净利润增长率%16.68%-94.03%-五、股本情况股本情况 单位:股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本期期初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普通股总股本 29,780,000 29,780,000 0%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六、非经常性非经常性损益损益 单位:元 项目项目 金额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50.00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30,750.00 所得税影响数 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非经常性非经常性损益净额损益净额 30,750.00 七、补充财务补充财务指标指标 适用 不适用 12 八、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13 第四节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一、业务业务概要概要 商业模式商业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全面停滞,正在重整过程中,故未从事任何经营业务。报告期内变化情况:报告期内变化情况:事项事项 是或是或否否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具体变化情况说明具体变化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全面停滞,正在重整过程中,故未从事任何经营业务。二、二、经营情况回顾经营情况回顾(一一)经营经营计划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0 元,同比下降 100%,净利润-9,237,748.23 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 71,429,185.84 元,同比下降 12.18%,净资产为 7371694.94 元,同比下降 55.62%。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 0,是由于 2018 年 4 月公司发生实际控制人薛超旭、魏清慧失联并转移公司资产、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停滞至今,公司目前处于重整阶段。(二二)财务分析财务分析 1.1.资产负债结构分析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本期期初 本期期末与本期期本期期末与本期期初金额变动比例初金额变动比例%金额金额 占总资产的占总资产的比重比重%金额金额 占总资产的占总资产的比重比重%货币资金 117,495.28 0.16%142,849.24 0.18%-17.75%应收票据 0 0%0 0%应收账款 22,807,505.43 31.93%28,804,109.83 35.41%-3.48%存货 6,901,067.04 9.66%6,901,067.04 8.48%0%投资性房地产 14 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 20,005,888.75 28.01%22,631,016.29 27.83%-11.60%在建工程 0 0%0 0%0%短期借款 44,066,344.10 61.69%54,000,000.00 66.39%-18.40%长期借款 0 0%0 0%0%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1.货币资金本期期末较上年期末减少 17.7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实际控制人失联并转移公司资产等高风险事项,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不排除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的情形;此外,报告期公司没有经营收入,亏损扩大。2.固定资产本年期末较上年期末减少 11.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固定资产计提了折旧。5.短期借款本年期末较上年期末减少 18.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担保公司代替偿还所致。2.2.营业情况营业情况分析分析(1)(1)利润构成利润构成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本期与上年同期金本期与上年同期金额变动比例额变动比例%金额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比重%金额金额 占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的的比重比重%营业收入 0-2,753,256.17-100%营业成本 0-3,083,833.68 112.01%-100%毛利率 0%-12.01%-销售费用 0-118,787.38 4.31%-100%管理费用 2,652,127.5-3,026,888.50 109.94%-12.38%研发费用 0-0 0%财务费用 619,766.33-3,521,856.43 127.92%-82.40%信用减值损失-5,996,604.4-资产减值损失 0-3,375,061.52-122.58%-100%其他收益 30,000.00-30,000.00 1.09%0%投资收益 0-0 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0 0%-资产处置收益 0-589,171.11-21.40%100%汇兑收益 0-0 0%-营业利润-9,238,498.23-11,086,591.20-402.67%16.67%营业外收入 750-0 0%-营业外支出 0-0 0%-净利润-9,237,748.23-11,086,591.20-402.67%16.68%项目重大变动原因项目重大变动原因:15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主要原因为 2018 年 4 月起公司发生实际控制人薛超旭、魏清慧失联并转移公司资产、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停滞至今,公司目前处于重整阶段,没有任何销售业务的发生。2.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12.38%,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没有经营,人工成本及办公成本下降。3.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100%,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销售业务,没有费用产生。4.财务费用较上年减少 82.4%,主要为偿还流动资金,短期借款减少,其利息相应减少所致。(2)(2)收入收入构构成成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金额本期金额 上期上期金额金额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主营业务收入 0 2,740,239.07-100%其他业务收入 0 13,017.10-100%主营业务成本 0 3,083,833.68-100%其他业务成本-按产品分类分析按产品分类分析:适用 不适用 按区域分类分析按区域分类分析:适用 不适用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2019 年公司销售收入锐减,主要原因为 2018 年 4 月起公司发生实际控制人薛超旭、魏清慧失联并转移公司资产等风险事项,公司生产经营停滞至今,公司目前处于重整阶段。(3)(3)主要客户情况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序号 客户客户 销售金额销售金额 年度销售占年度销售占比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无 0 0%否 合计合计 0 0%-(4)(4)主要供应商情况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号序号 供应商供应商 采购金额采购金额 年度采购占年度采购占比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无 0 0%否 合计合计 0 0%-3.3.现金流量状况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金额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2.07-10,305,421.09 100%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 673,767.35-10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13.84 9,515,394.64-100.1%现金流量分析现金流量分析: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82.07 元,较 2018 年增加 100%,主要原因公司处于重整期,没有经营活动。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比上期减少 100%,主要原因是 2019 年公司重整,没有发生投资活动。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100.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无新增贷款、借款的情况下,偿付了利息。(三三)投资状况投资状况分分析析 1 1、主要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 2 家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1、天津天和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7 月 5 日,注册资本贰佰捌拾万元整,山东鸿源金属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组建。该子公司主要业务性质:金属材料剪切加工;金属材料、包装材料、金属制品批发兼零售。由于从 2018 年环保问题整改至 2019 年鸿源公司合并重整,公司业务没有进行开展,则 2019 年该子公司无营业收入。2、山东海之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注册资本壹仟贰佰万元整,由山东鸿源金属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组建。该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制罐加工、销售;马口铁销售。截止至报告期内该子公司因 2019 年母公司进入重整程序,该公司业务也无营业收入。2 2、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内是否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内是否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 是 否 (四四)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意见 无法表示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无 强调事项段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管理人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公司管理人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同 时,管理人对上述事项进行说明:1、经过聊城中院受理后指定鸿源科技清算小组担任山东鸿源金属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后续重整程序,目前相关事宜正在积极推进。2、管理人正在积极处理有关公司的诉讼事项,重整程序也在顺利进行。17 (五五)会计政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三、三、持续持续经营经营评价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9237748.23 元,公司持续亏损。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停滞,公司目前处于重整阶段。公司面临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四、四、风险风险因素因素 (一一)持续到本年度的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风险因素 1、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薛超旭和魏清慧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薛超旭持有公司股份 7,282,000 股,持股比例 24.45%,其中质押股份数量为 2,000,000 股;魏清慧所持公司股份 13,260,000 股,持股比例 44.53%,其中质押股份数量为 7,000,000 股。此外,根据(2018)鲁 1502 执保 1060 号执行裁定书,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示冻结薛超旭及魏清慧所持公司股权及其他投资收益,冻结期限自 2018 年11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7 日。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公司出现实际控制人变更或不存在实际控制人的情形。2.生产经营持续停滞、业绩大幅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 0 元,净亏损 9237748.23 元。主要原因为 2018 年 4 月起公司发生实际控制人薛超旭、魏清慧失联并转移公司资产、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停滞等风险事项,公司目前处于重整阶段,生产经营继续停滞,公司存在持续亏损的风险。3、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2018 年 4 月,公司发生实际控制人薛超旭、魏清慧失联并转移公司资产、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停滞等风险事项,公司目前处于重整阶段。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25,467,278.96 元,公司实收股本 29,780,000.00 元,净资产 7,371,694.94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鸿源科技部分银行账户及固定资产已被司法冻结或查封,银行借款、供应商货款逾期未偿还;鸿源科技生产经营停滞,主要管理层未履职。截至审计报告日,鸿源公司正在接受法院重整。4.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涉诉、违规担保及信息披露风险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薛超旭、魏清慧目前涉及多起诉讼案件,公司部分资产已被查封或冻结,未来可能继续有涉诉案件。目前涉诉案件中多起涉及鸿源科技违规为实际控制人担保的情形。5.大额偿债及债务逾期风险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负债合计 64,057,490.90 元,同比减少 1.03%,占总资产比例 89.68%。此外,公司涉诉案件中涉及多起违规担保导致的公司负债,公司负债规模过高,面临长短期偿债风险。目前已存在多笔到期债务逾期情况。6.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风险 公司前期因实际控制人薛超旭、魏清慧失联、公司生产经营停滞导致无法正常召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公司治理面临重大风险。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就位履行职责,因此,公司经营中存在因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风险。18 7、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风险: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中联审字2020D-0335 号审计报告,对鸿源科技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1、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鸿源科技部分银行账户及固定资产已被司法冻结或查封,银行借款、供应商货款逾期未偿还;鸿源科技生产经营停滞,主要管理层未履职。截至审计报告日,鸿源科技正在接受法院重整。2、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薛超旭和魏清慧为鸿源科技的实际控制人,薛超旭持有鸿源科技股份 7,282,000.00 股,持股比例24.45%;魏清慧持有鸿源科技股份 13,260,000.00 股,持股比例 44.53%,根据(2018)鲁 1502 执保 1060号执行裁定书,薛超旭及魏清慧的股权已被司法冻结。如不能如期偿还债务,将存在被执行的风险,鸿源科技可能出现无实际控制人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情形。3、无法核实账面资产真实性及负债的完整性(1)审计中我们仅对鸿源科技母公司部分银行存款和银行借款执行了函证程序,且部分银行借款回函与账面金额不符,我们未能实施其他替代程序,以确认银行存款和银行借款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因鸿源科技无法配合提供其债权债务往来款项进行函证所需的相关资料,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往来款项期末余额的真实性及完整性。(3)鸿源科技存货与固定资产未能进行监盘等必要的审计程序,其资产状况、资产减值情况无法进行判断。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对鸿源科技报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无法确认。4、无法判断重大或有负债的完整性及影响 鸿源科技及实际控制人薛超旭、魏清慧因债务逾期、民间借贷发生多项诉讼、仲裁,大量涉诉案件仍在执行中,部分判决债务金额与账面记录不符,我们无法获取与上述诉讼事项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涉诉事项的完整性以及结果,对鸿源科技财务状况的影响难以确定;且鸿源科技因大量涉诉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证件遗失的影响 经了解,鸿源科技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已遗失。鸿源科技之子公司山东海之源金属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和天津天和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各自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均遗失。管理人已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在大众日报刊登证件遗失声明,证件自 2019 年 12 月 19 日起作废。以上证件遗失事项我们无法判断可能对鸿源科技财务报表造成的影响。(二二)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无 19 第五节第五节 重要事项重要事项 一、一、重重要要事事项项索引索引 事项事项 是或是或否否 索引索引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是 否 五.二.(一)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是 否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或者本年度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五.二.(二)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 五.二.(三)是否存在破产重整事项 是 否 五.二.(四)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是 否 二、二、重要事项重要事项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一一)重大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诉讼、仲裁事项 1 1、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 10%及以上 是 否 单位:元 性质性质 累计累计金额金额 合计合计 占期末净资产占期末净资产比例比例%作为作为原告原告/申请申请人人 作为被作为被告告/被申请被申请人人 诉讼或仲裁-53,033,608.69 53,033,608.69 719.42%2、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且在报告期内未结案件的重大、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且在报告期内未结案件的重大诉讼、仲裁诉讼、仲裁事项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3、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且在报告期内结案的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且在报告期内结案的重大重大诉讼、仲裁诉讼、仲裁事项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二)被被查封、查封、扣押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20 资产名称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资产类别 权利受限权利受限类类型型 账面价值账面价值 占总资产的比占总资产的比例例%发生原因发生原因 上海瑞源双色印铁设备 固定资产 抵押 526,300 0.74%浦发银行抵押担保 江苏华宇印铁柔性 成 套 生 产 线HYP45B 双色印铁机 固定资产 抵押 1,805,152.31 2.53%浦发银行抵押担保 江苏华宇印涂柔性 成 套 生 产 线27M 燃气烘房 固定资产 抵押 875,421.48 1.23%浦发银行抵押担保 江苏华宇印涂柔性成套生产线4型翻包机 固定资产 抵押 250,624.79 0.35%浦发银行抵押担保 江苏华宇印涂柔性成套生产线 PC-8000 型废气处理机 固定资产 抵押 16,943.55 0.02%浦发银行抵押担保 日本富士双色金属印刷机PRTMEX-P452 固定资产 抵押 1,852,613.26 2.59%中国银行抵押担保 涂布机 固定资产 抵押 161,581.13 0.23%中国银行抵押担保 上海瑞源双色印刷机 RYYT2452W 固定资产 抵押 538,333.37 0.75%中国银行抵押担保 总计总计-6,026,969.89 8.44%-(三三)失信情况失信情况 1、根据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2018)鲁 1502 民初 8585 号执行依据,关于(2019)鲁 1502 执893 号案件,所做判决如下:一、限被告山东鸿源金属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魏清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陈东芳借款本金 1360 万元;二、限山东鸿源金属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魏清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本院确定的利率标准,向原告陈东芳支付自欠息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具体支付标准及数额详见附页清单)三、被告薛超旭对上述第一、二项判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陈东芳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56200 元,诉讼保全费 5000 元,由被告承担。2、根据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2018)鲁 1502 民初 2928 号执行依据,关于(2019)鲁 1502 执1219 号案件,所做判决如下:一、被告山东鸿源金属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肇庆英克斯化工有限公司货款 409486.3 元;二、被告山东鸿源金属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肇庆英克斯化工有限公司上述货款的利息(以 409486.3 元为本金,自起诉之日 2018 年 4 月 17 日起至判决确定付款之日止,21 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三、驳回原告肇庆英克斯化工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3746 元,由被告山东鸿源金属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3、根据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2018)鲁 1502 民初 2611 号执行依据,关于(2019)鲁 1502 执4476 号案件,所做判决如下:限被告山东鸿源金属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开发区支行借款 300 万元及自 2018 年 7 月 22 日起以 300 万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4、根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8)京 0101 民初 15384 号执行依据,关于(2019)京 0101执 4796 号案件,所做判决为给付案款。5、根据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2018)鲁 1502 民初 2594 号执行依据,关于(2019)鲁 1502执 518 号案件,所做判决如下:一、被告山东鸿源金属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