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6864
_2015_
文化
_2015
年年
报告
_2016
04
28
哈尔滨乐松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 乐 松 文 化 NEEQ:836864 哈尔滨乐松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Harbin Lesong Culture Development Co.,Ltd 年度报告 2015 哈尔滨乐松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 公 司 年 度 大 事 记 2015 年 5 月 1 日,“松松小镇”正式营业迎宾 2015 年 6 月 1 日,“爱在松松小镇”关注留守儿童及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授牌仪式 2015 年 8 月 17 日,“松松小镇”被评选为国家 4A 级景区 2015 年 11 月 10 日,哈尔滨市委书记陈海波视察“松松小镇”哈尔滨乐松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 目 录 释义.4 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5 第二节 公司概况.8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10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 第五节 重要事项.28 第六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31 第七节 融资及分配情况.3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35 第九节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38 第十节 财务报告.43 哈尔滨乐松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 释义 释义释义项目项目 释义释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乐松文化 指 哈尔滨乐松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乐松有限、有限公司 指 哈尔滨乐松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控股股东、嘉天投资 指 哈尔滨嘉天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嘉天地产 指 哈尔滨嘉天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嘉天投资前身 实际控制人 指 张志祥 北京建龙重工集团 指 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松松文化 指 哈尔滨松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哈电地产 指 哈尔滨哈电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东力地产 指 哈尔滨东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乐松广场 指 哈尔滨乐松购物广场,即公司经营主体 松松小镇 指“松松小镇”主题公园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大会 指 哈尔滨乐松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哈尔滨乐松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哈尔滨乐松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公司章程 指 哈尔滨乐松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 指 2015 年 1-12 月 注:本年报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数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哈尔滨乐松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 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 【声明声明】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事项事项 是或否是或否 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否 是否存在豁免披露事项 否 【重要重要风险提示风险提示表表】重要风险事项名称重要风险事项名称 重要风险重要风险事项事项简要简要描述描述 1、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张志祥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依其持股比例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独立实际支配公司行为,对公司生产经营、人事、财务管理均具有绝对控制权。虽然公司在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治理制度、内控制度等方面做了相关限制性安排,但是如果当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进行不当控制,可能导致出现损害公司或其他中小股东权益的风险。2、关联交易重大依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了一系列关联交易,公司主要经营场所系从关联方租赁而来,且存在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况。虽然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基础上协商定价”原则,且已收回全部被关联方占用的资金。但公司未来与关联哈尔滨乐松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 方仍会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存在与关联方的租赁合同到期不能延续的风险,亦会存在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风险。3、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我国经济和社会不断发展,尤其是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国内零售行业进入了规模快速扩张阶段。一二线城市大型零售商品牌扎堆现象突出,导致市场基本饱和,零售行业同质化竞争严重。虽然公司已成为集购物、休闲、娱乐、餐饮为一体的大型购物中心,形成了以百货零售为基础、以主题公园为特色的业务模式,比传统百货商场具有更强的商圈辐射能力和竞争优势,但仍会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导致盈利能力下滑的风险。4、经营主体单一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经营主体为“乐松广场”,购物中心的客户覆盖范围有一定的区域性,主要客源来自于经营实体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客户覆盖范围有限,形成跨区域品牌效应的难度较大。虽然公司始终坚持高品质、严要求的经营方针,并已经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形成一定的品牌影响力,但是,鉴于公司目前经营主体和经营模式较为单一,如果发生突发事件,可能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5、新项目管理难度加大风险 2015 年,公司收购了哈尔滨松松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开展“儿童文化科技主题公园”业务,该业务是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重心之一。目前,文化科技主题公园开业时间较短,产品开发、市场推广、团队管理等经验不足,在运营管理、衍生品开发、异地扩张等方面具有较大难度。虽然公司正加强管理团队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并形成专业的创意团队,并与外部创意公司保持合作关系,采用合作模式开发衍生产品,但是仍然面临着新产品开发失败、经营状况不达预期的风险。6、毛利率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百货零售业务和主题公园业务。其中,主题公园开业时间较短,盈利情况尚未稳定,且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低。未来,随着主题公园的异地扩张和新产品哈尔滨乐松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 开发,其毛利率和收入占比可能发生变化,从而影响整体毛利率。另外,百货零售业务分为联营模式和租赁模式,两种模式的毛利率差异较大,公司会根据实际经营的需要,以及与商户的协商结果,适度调整业务结构,从而造成不同模式的毛利贡献度发生变化,进而使得百货零售毛利率发生变化,最终影响整体毛利率。因此,公司面临着毛利率波动的风险。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 哈尔滨乐松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 第二节 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哈尔滨乐松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Harbin Lesong Culture Development Co.,Ltd 证券简称 乐松文化 证券代码 836864 法定代表人 桑洪 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 8 号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 8 号 主办券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北京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 李小磊、刘小琴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56 号 1502-1509 单元 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 王非 电话 0451-87961709 传真 0451-82152030 电子邮箱 H 公司网址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 8 号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http:/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企业信息 股票公开转让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时间 2016 年 4 月 25 日 行业(证监会规定的行业大类)批发和零售业(F)-零售业(F52)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百货零售、文化科技主题公园 普通股股票转让方式 协议转让 普通股总股本(股)20,000,000 控股股东 哈尔滨嘉天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张志祥 四、注册情况 项目项目 号码号码 报告期内报告期内是否变更是否变更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91230100763199820R 是 税务登记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注:公司于2015年9月28日由有限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同时,公司根据黑龙江省人哈尔滨乐松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 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企业“四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实施意见 的要求,完成了“四证合一”工作。哈尔滨乐松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0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盈利能力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元)206,388,175.93 68,608,064.37 200.82%毛利率%30.05 41.22-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136,013.71-1,379,964.80 762.05%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7,157,377.55-631,995.87 1,232.5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28.12-3.6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22.03-1.65-基本每股收益(元)1.05-0.46 328.26%二、偿债能力二、偿债能力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元)81,563,290.23 86,590,979.90 -5.81%负债总计(元)54,521,605.38 49,085,308.76 11.08%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7,041,684.85 37,505,671.14 -27.90%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1.35 12.50 -89.18%资产负债率%66.85 56.69-流动比率(倍)0.99 1.50 -利息保障倍数(倍)24.22 14.40-三三、营运情况营运情况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3,663,232.39 2,482,788.9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06.00 44.49 -存货周转率(次)147.94 78.65 -四四、成长情况成长情况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 总资产增长率%-5.81 14.54-营业收入增长率%200.82-10.84-净利润增长率%762.05-110.13-五五、股本情况股本情况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 普通股总股本(股)20,000,000.00 20,000,000.00-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股)-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股)-带有转股条款的债券(股)-期权数量(股)-注:上年期末普通股总股本数为公司股改时(即 2015 年 9 月 28 日)的普通股总股本数。六六、非经常性非经常性损益损益 哈尔滨乐松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1 项目项目 金额(元金额(元)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6,561.2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00,0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1,679,431.9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5,024.59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2,087,846.062,087,846.06 所得税影响数-109,209.9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非经常性非经常性损益净额损益净额 1,978,636.161,978,636.16 哈尔滨乐松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一、经营分析经营分析 (一(一)商业模式)商业模式 公司及子公司采取轻资产运营模式,通过向哈尔滨哈电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电地产”)租赁房屋,开展百货零售和主题公园业务。目前,乐松广场形成了以百货零售为基础,以主题公园为特色的经营模式。1 1、百货零售业务、百货零售业务 公司百货零售业务分为联营模式和租赁模式。(1)联营模式 联营是公司与供应商的一种合作经营方式:供应商在公司指定区域设立品牌专柜并提供所销售的商品,公司组织营销策划、统一收银、提供顾客服务,双方共同实现销售活动的顺利开展。在商品尚未售出的情况下,该商品仍属供应商所有,公司不承担该商品的跌价损失及其他风险。公司将商品销售额全额确认为收入,并扣除一定比例作为毛利,将余额与供应商结算并确认销售成本。供应商按与公司的结算款开具发票给公司。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联营合同主要约定以下事项:基本条款:经营场地、经营品牌、经营期限、使用面积等。合作方式:供应商专区经营纳入公司整体管理系统与制度体系,统一以公司名义进行,统一由公司收银,统一由公司向消费者出具发票,退、换货执行公司统一制度。公司有权根据自身经营需要、供应商销售业绩、销售排名等因素,对供应商专区的位置及面积进行调整,供应商在收到公司调整通知后 30 日内配合公司完成调整工作。经营收入分配方式:供应商在乐松广场的每月商品销售额的特定百分比作为公司收益。公司将该部分收益在当月销售额中直接扣除,然后将余额支付给供应商。每月 10 日到 13 日双方对账,供应商按结算单金额向公司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收到发票后向供应商转账。人员管理:供应商派驻符合公司管理体系的导购员,在供应商专区内从事商品展示及销售工作,且该人员必须经公司审核同意,并应接受公司日常监督管理。同时,供应商专区导购员应接受公司统一安排的培训及考试制度,合格后方可办理进店登记手续,并进店工作。联营模式是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之一,范围包括化妆品、服饰、鞋帽、钟表眼镜等商品,其优势为:供应商负责采购和配送商品,在商品未售出前,商品仍属于供应商,公司不承担存货风险,可有效减少公司的营运成本和风险;公司以联营模式对供应商统一管理,不仅有助于公司优化品牌组合、提高经营效哈尔滨乐松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3 率,而且有助于促进供应商提升销售业绩,最终实现双方共赢。(2)租赁模式 租赁模式下,公司向商户提供经营场所和配套服务,通过向商户收取租金来获得收入。按租金的计算方式划分,租赁模式分为三种:一是固定租金,即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面积、期限和单位租金;二是浮动租金,即约定入驻商户支付营业额的一定比例作为租金给公司;三是保底租金与分成租金孰高:其中保底租金按季度支付,分成租金为商户年度收入的一定比例,每个租约年年底,双方计算年度分成租金,如分成租金多于该租约年保底租金的,则商户将多于保底租金的部分支付给公司。租赁模式的范围包括金饰、通讯等商品,以及影院、餐饮等百货商品配套服务。2 2、主题公园业务、主题公园业务 子公司松松文化运营的主题公园定位于“可满足 0-14 岁儿童所有日常生活需求”,由自有的创意设计团队和美国 Thinkwell 公司共同建造而成。目前,主题公园已建成游乐类、服务类、教育类、商品类等共4 大类 40 余个经营项目,是融合吃、喝、玩、乐、教育、生活、互动于一体的新型儿童业态。游客进入主题公园后,一方面可以通过购买门票来接受不同项目的服务,另一方面可以购买园内商品。因此,主题公园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为门票收入和商品销售收入。公司百货零售业务和主题公园业务具有明显的协同效应。公司百货零售业务已经经营 10 余年,具有较好的知名度和客户基础,为“松松小镇”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使得小镇在开业之初便具有大量的客流;“松松小镇”作为新兴产品为公司的百货零售业务增添了大量的客流,带动了游客对百货商品的消费。同时,从国内外经验看,百货零售业与主题公园两大业务板块相结合,是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2015 年公司由单一商业百货变更为商业百货与文化产业并存的商业模式后,主营业务由租赁及联营变为租赁、联营及主题公园(文化产业)多种业务形式,同时加大了联营业务的占比;主要产品由商品销售调整为商品销售和文化产业服务;客户类型向儿童及年轻时尚客群转变;收入来源由联营收入及租金收入变为联营收入、租金收入及文化服务收入;因增加儿童主题公园使关键资源增加了儿童及其相关类型的客群资源;销售渠道在前期基础上增加了网络宣传等推广渠道、收益模式增加了主题公园收益,这些变化使公司的发展有了更大、更广阔的空间,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度提高。年度内变化统计:事项事项 是或是或否否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否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是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是 哈尔滨乐松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4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是 注:2015 年 5 月,由子公司运营的“松松小镇”开始营业,公司主营业务由百货零售变更为百货零售和文化科技主题公园。公司百货零售业务所处行业、主要产品、客户类型、关键资源、销售渠道、收入来源、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二(二)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回顾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回顾 2015年,公司各项经营业务、产品及服务均按照经营计划及发展战略进行,乐松广场全面升级改造完成,一方面巩固了百货零售业务的基础地位,另一方面新增文化科技主题公园,为公司增加了新的盈利点。同时,百货零售业务和文化科技主题公园业务协同效应明显,乐松广场顾客吸引能力明显增强,公司综合盈利能力明显提高,进一步巩固了公司的行业地位。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6,388,175.93元,比上年同期大幅增长200.82%;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36,013.71元,较上年扭亏为盈;实现基本每股收益1.05元。综上,公司在报告期内经营状况良好,在百货零售业务和文化科技主题公园业务双重发力、交互促进的发展之下,业绩增长强劲,达到公司的预期目标。1 1、主营业务分析主营业务分析 (1 1)利润构成利润构成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金额金额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 占营业收占营业收入的入的比重比重 金额金额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 占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的的比重比重 营业收入 206,388,175.93 200.82%100.00%68,608,064.37-10.84%100.00%营业成本 144,365,571.08 258.00%69.95%40,325,693.95-1.54%58.78%毛利率 30.05%-41.22%-管理费用 35,225,617.21 32.54%17.07%26,577,121.28 40.21%38.74%销售费用 11,025,731.76 360.31%5.34%2,395,258.64 520.98%3.49%财务费用 523,077.30 498.88%0.25%-131,135.17 38.39%-0.19%营业利润 11,736,135.20 767.51%5.69%-1,758,197.68-111.60%-2.56%营业外收入 523,301.18 128475.23%0.25%407.00-营业外支出 114,887.02-0.06%-净利润 9,136,013.71 762.05%4.43%-1,379,964.80-110.13%-2.01%项目重大变动原因:1、营业收入: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200.82%,主要原因是:(1)公司百货零售收入、成本大幅增长:2013年、2014年,部分商户与哈电地产签约(全部为租赁模式),月均签约面积分别为11,554.87平方米、9,775.16平方米。2015年起所有商户与公司或者子公司松松文化签约,导致公司百货零售营业面积增加。联营和租赁的情况分别如下:哈尔滨乐松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5 联营区域经营面积增加,导致联营收入大幅增长 乐松广场从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分区域装修改造。装修完成后公司经营结构发生变化,将部分原租赁区改为联营区,使得联营面积增加。2015年月均联营面积为8,225.06平方米,是2014年的2.87倍,且装修完成后消费体验升级,客流量增多,导致2015年联营收入大幅增加95,373,121.05元,比2014年增长223.25%。租赁区域经营面积增加,导致租赁收入大幅增长 虽然装修完成后,公司将部分原租赁区改为联营区,但是鉴于2013年、2014年部分商户与哈电地产签订租赁合同,该部分收入未计入公司收入,而从2015年1月1日起所有商户直接与公司或松松文化签订合同,使得租赁面积增加。公司2015年月均租赁区域面积为14,982.17平方米,是2014年的1.56倍,且装修完成后单位租金提高,导致2015年租赁收入大幅增长28,307,117.71元,比2014年增长240.46%。(2)新增主题公园业务 2015年5月主题公园开始营业,不仅为公司新增主题公园业务收入,而且主题公园业务与百货零售业务协同效应明显,使得乐松广场客流量明显增加。2015年,主题公园收入11,661,602.62元。2、营业成本: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58%,主要原因为:(1)联营模式规模扩大,其营业成本随之大幅增加77,698,132.2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2.03%;(2)公司经营场所系从哈电地产租赁,2014年公司未向哈电地产支付租金,2015年起公司向哈电地产支付租金。该项租金中,联营模式对应的部分计入销售费用,租赁模式对应的部分计入营业成本,故租赁模式营业成本较上年大幅增加;(3)2015年,新增主题公园业务增加了营业成本。3、管理费用: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增长 32.54%,主要是原因是:(1)增加了主题公园业务,相应人工、日常运营等方面费用增加;(2)公司为主题公园设施购买了财产保险;(3)乐松广场装修完成后,维护费用增加。4、销售费用: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增长 360.31%,主要是原因是从 2015 年起向哈电地产支付房屋租金,联营模式分摊的房屋租金成本在此费用中归集。5、财务费用: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增长 498.88%,主要原因是收入大幅度增加后,导致银行的刷卡手续费增加,并且公司和银行推广引导消费者进行刷卡支付后,刷卡支付方式占比也大幅增加。6、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增长 128475.23%,主要原因是“松松小镇”主题公园本年被评为国家 4A 级景区,并被当地政府给予 500,000 元财政补贴。7、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增加 114,887.02 元,主要由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和对外捐赠所致。哈尔滨乐松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6 8、营业利润: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增长 767.51%,主要原因是 2015 年乐松广场全面装修改造完成,收入大幅增加,且其增加额大于成本和费用增加额。9、净利润: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762.05%,主要原因是 2015 年乐松广场全面装修改造完成,营业利润大幅增加,且“松松小镇”获得政府补贴。(2 2)收入构成)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收入金额本期收入金额 本期成本金额本期成本金额 上期上期收入金额收入金额 上期成本金额上期成本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 194,735,476.37 139,356,036.88 55,200,574.59 34,092,151.28 其他业务收入 11,652,699.56 5,009,534.20 13,407,489.78 6,233,542.67 合计合计 206,388,175.93206,388,175.93 144,365,571.08144,365,571.08 68,608,064.3768,608,064.37 40,325,693.9540,325,693.95 按产品分类分析:单位:元 类别类别/项目项目 本期收入金额本期收入金额 占营业占营业收入比例收入比例%上期上期收入金额收入金额 占营业占营业收入收入比例比例%主营业务收入 194,735,476.37 94.35 55,200,574.59 80.46 百货零售 183,073,873.75 88.70 55,200,574.59 80.46 其中:租赁 40,078,976.38 19.42 11,771,858.67 17.16 联营 138,094,227.73 66.91 42,721,106.68 62.27 其他 4,900,669.64 2.37 707,609.24 1.03 主题公园 11,661,602.62 5.65-其他业务收入 11,652,699.56 5.65 13,407,489.78 19.54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1、百货零售业务收入: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252.78%,其中,联营模式和租赁模式较上年同期均大幅增长,其原因详见本节“一、经营分析”之“(二)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回顾”之“1、主营业务分析”之“(1)利润构成”。百货零售业务中的“其他”核算的是公司自营化妆品柜台的收入,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592.57%,主要原因为上年自营化妆品柜台因装修而暂时营业,本年营业时间大于上年营业时间。2、主题公园业务收入:本期新增主题公园业务收入 1166.16 万元,由 2015 年 5 月开业的“松松小镇”主题公园所致。3、其他业务收入:该科目核算公司向所有商户代收的水电费、导购员培训费及向租赁商户收取的综合服务费等(公司负责所有商户的日常管理,故其含 2014 年由哈电地产收取租金的商户),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降低 13.09%,主要原因为乐松广场装修完成后,2015 年租赁模式的商户使用面积较 2014 年(含由哈电地产收取租金的商户)减少,公司收取的综合服务费相应减少。(3 3)现金流量状况)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金额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上期金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663,232.39 2,482,788.96 哈尔滨乐松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984,086.61-13,210,553.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00,000.00-现金流量分析: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增长比例为 2,061.41%,主要原因是:(1)本期业务规模扩大,净利润大幅增加增加;(2)本年收回了关联方往来款项共计 54,912,629.22 元;(3)公司及松松文化向哈电地产支付了房屋押金。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减少比例为 119.40%,主要是由收购松松文化支付现金 10,000,000 元,并支付了部分主题公园所需设备款项所致。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9,600,000 元,主要是原因是:(1)公司在本年度支付股利 36,600,000 元;(2)公司收到增资款 17,000,000 元,且松松文化收到资本金10,000,000 元。(4 4)主要客户情况)主要客户情况 序号序号 客户名称客户名称 销售销售金额金额(元)(元)年度年度销售销售占比占比 是否存在关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联关系 1 哈尔滨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2,465,707.95 1.19%否 2 迪卡侬(上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2,343,946.06 1.14%否 3 百胜餐饮(沈阳)有限公司 1,215,331.77 0.59%否 4 迅销(中国)商贸有限公司 1,572,600.06 0.76%否 5 哈尔滨市香坊区乐松购物广场恒祥首饰店 1,135,222.52 0.55%否 合计合计 8,732,808.36 8,732,808.36 4.23%4.23%注:哈尔滨市香坊区乐松购物广场恒祥首饰店为个体工商户。2015 年 11 月,其经营者将位于乐松广场的柜台转让,并注销营业执照。(5 5)主要供应商情况)主要供应商情况 序号序号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 采购采购金额金额(元)(元)年度年度采购采购占比占比 是否存在关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联关系 1 百丽鞋业(沈阳)商贸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8,058,026.28 5.58%否 2 西安宝秦贸易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5,299,736.19 3.67%否 3 绫致时装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4,295,516.08 2.98%否 4 拉夏贝尔服饰(天津)有限公司 3,148,590.51 2.18%否 5 丽珂贸易(沈阳)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2,749,939.36 1.90%否 合计合计 23,551,808.42 23,551,808.42 16.31%16.31%注:西安宝秦贸易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于2016年3月8日更名为“西安宝秦贸易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6 6)研发支出)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金额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上期金额 研发投入金额 310,000.00-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0.15%-2 2、资产负债结构分析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哈尔滨乐松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8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年期末本年期末 上年期末上年期末 占占总资产总资产比重比重的增的增减减 金额金额 变动变动 比例比例 占总资产占总资产的的比重比重 金额金额 变动变动 比例比例 占总资产占总资产的的比重比重 货币资金 28,849,741.78 109.50%35.37%13,770,596.00-43.79%15.90%19.47%应收账款 2,798,847.91 155.51%3.43%1,095,386.11-44.92%1.27%2.16%存货 926,174.15-9.68%1.14%1,025,449.54-1.18%-0.04%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 12,654,281.45 1,217.56%15.51%960,434.15 163.01%1.11%14.40%在建工程 1,703,420.00-84.56%2.09%11,030,706.81-12.74%-10.65%短期借款-长期借款-资产总计 81,563,290.23-5.81%-86,590,979.90 14.54%-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1、货币资金:本期期末金额比上年期末增长 109.5%,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度清理往来款所增加的经营活动现金净额,减去筹资活动及投资活动净额后增加的货币资金。2、应收账款:本期期末金额比上年期末增长 155.51%,主要原因是本期期末应收位于乐松广场负一层的哈尔滨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 1,769,572 元的取暖费尚未收到。3、固定资产:本期期末金额比上年期末增长 1217.56%,主要原因是购入“松松小镇”使用的游乐设备,以及“松松小镇”部分游乐项目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4、在建工程:本期期末金额比上年期末下降 84.56%,主要原因是乐松广场燃气改造工程、电力增容工程等转让长期待摊费用,以及“松松小镇”部分游乐项目转入固定资产。3 3、投资状况分析投资状况分析 (1 1)主要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公司目前只有一家子公司,即“哈尔滨松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松文化”),其基本情况如下:成立时间:2014 年 8 月 26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乐松小区乐松购物广场 2 号商场 3 层 主营业务:群众文化场馆服务;社区文化活动服务;少儿文化服务;群众文化艺术展览活动、群众文艺交流活动、营业性演出;批发兼零售:日用品、服装服饰、皮革制品、鞋帽、洗涤用品、化妆品、美容美发用品、汽车装饰用品、庞物用品、家用装饰品、母婴用品、玩具、工艺品、金银首饰、办公用品、预包装食品、厨房用品、花卉、乐器、包装材料、美术用品、家用电器、针纺织品、箱包、钟表、哈尔滨乐松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9 照明设备;房屋租赁;学生课外辅导服务。股东构成:公司持有 100%股权。2015 年,松松文化营业收入 27,263,225.03 元,净利润 2,008,935.20 元。公司收购松松文化的情况见第五节之“二、重要事项详情”之“(三(三)收购、出售资产事项”。(2 2)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无 (三(三)外部外部环境环境的分析的分析 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将持续拉动消费增长,为百货零售业带来新的机遇。同时,受经济下滑、电商冲击,百货零售业谋求转型发展道路。未来,以消费者为中心、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渠道经营将成为零售企业转型的主流方向。对于大型商业企业,能够提供一站式购物体验,集购物、娱乐、餐饮于一体,其集客能力相比单一百货店的形式更加强大,其中,娱乐项目主要包括儿童乐园、电影院、电玩等类型。我国主题公园类型从最初的以游乐型和影视基地型为主,发展成为游乐型、观光型、主题型、风情体验型、情景模拟型等多种形式共存的态势。在主题公园行业出现投资热潮的情况下,企业为实现差异化竞争战略,在形式和内容方面不断创新,并结合当地的历史文化、民族风情、地理情况等,发展出了多种多样的主题公园。目前,越来越多的主题公园模仿迪士尼的发展模式,以儿童主题作为切入点,来吸引整个家庭的消费。在这种大环境下,公司经过两年的筹备期,与日本、美国多家顶级设计机构合作,对乐松商场进行整体重新规划设计,于 2015 年推出了“松松小镇”项目,吸纳各类创意、设计、经营人才,取得了巨大反响和良好的经营效果。(四(四)竞争优势竞争优势分析分析 1 1、竞争优势、竞争优势 (1)运营经验成熟、人才优势突出 乐松广场已开业10余年,在哈尔滨市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在购物中心运营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尤其在业态规划、品牌组合、营销策划、数据信息的收集与决策支撑、顾客服务管理等方面,有着成熟的管理模式和经验。公司各项经营资质齐全,在商标、创意、形象设计等各方面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经营发展稳定。在人才方面,公司不仅拥有一批成熟的商业管理人才,而且吸引了文化创意、剧本创作、表演等各方面人才,30岁以下员工人数占比70.29%,年龄结构充满活力,为“松松小镇”的快速扩展积聚了大量人才储备。哈尔滨乐松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0 (2)百货零售与主题公园协同发展,相得益彰 公司拥有10余年的商业企业运营经验,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信赖度,积累了扎实的客户基础,具有一定的区域竞争优势。公司地处哈尔滨市核心商圈,拥有不可比拟的优势商圈资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百货零售和主题公园两大板块,之前商场积累的客户资源和美誉度为“松松小镇”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使得小镇在开业之初便具有大量的客流;“松松小镇”作为新兴产品为公司的百货零售业务增添了大量的客流,二者相得益彰,协同发展。(3)符合政策方向,拥有较强创意设计能力 主题公园及其衍生的图书、动漫、影视、游戏等产品是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公司文化科技主题公园业务符合文化创意产业政策,具有政策推动优势。主题公园具有生命周期,必须具有一定的创意设计能力,持续开发新的项目,并在主题公园的基础上开发图书、动漫、影视、游戏等衍生品,才能保持竞争能力。公司具有专业的创意团队,专门负责“松松小镇”新项目及衍生品的开发工作。公司还与美国 Thinkwell 设计公司(迪士尼开发者之一)等专业设计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目前公司已经编写主题故事 30 余篇,部分已经被改编成舞台剧。同时,公司以“松松”、“乐乐”等人物形象为基础开发了多款玩具产品。较强的创意设计能力将是公司未来快速发展的核心竞争优势。(4)坚持品牌化道路,打造主题公园全产业链 公司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