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交通新业态MaritimeSafety水上安全1第一作者简介:张嘉骐,女,本科生,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法。船舶优先权制度——在数字航运时代的问题研究张嘉骐,王悦雯(大连海事大学,辽宁大连116026)摘要:船舶优先权作为海商法的重要内容,体现了一国对于航运实务的政策性以及利益权衡指向性。然而,船舶优先权制度在当代,需要对其进行改革和创新,以使其与社会实践和未来航运事业的发展相适应。本篇文章将从船舶优先权的本质属性入手,梳理该制度的历史渊源,比较我国与国际社会中的船舶优先权制度,借鉴吸纳适合我国国情的内容,并且针对数字化港航可能带来新问题进行归纳分析,使我国船舶优先权制度更加适应时代需求。关键词:船舶优先权;数字化港航;海商法0引言船舶优先权是各国海商法公认的特有制度,是债权人对船舶及其附属物享有的优先清偿权,以保护船舶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优先受领的利益。随着海运业发展,国际货物运输频繁,我国的船舶优先权制度不断发展、日益完善,但仍旧存在与国际社会制度相比的欠缺与不足,需要通过结合自身特点的借鉴加以优化。与此同时,在近年来数字化港航时代下,传统的航运业也紧跟技术发展在进行数字化变革,刺激了航运业发展,出现了无人船等新兴事物。1船舶优先权制度的历史渊源船舶优先权是海商法创设的、针对海上财产的优先权利。海上财产包括船舶,劳务或侵权损害。普通法下的这一权利内涵为债权人有权留置债务人财产,直至债务履行完毕。船舶优先权(普通法中的术语)或海事特权(民法中的术语)被认为是一种实体权利,而不仅仅是程序性救济。该权利是习惯、法规和司法判决演变的产物[1]。根据这种法律规定,使请求人有权对该财产进行司法保全,并优先于非优先权债权人从收益中获得清偿。船舶优先权制度最初形式被认为是冒险抵押贷款。在这个制度模式之下,船长用船舶、运费或货物作为担保用来换取该航次所需的经营船舶的资金等。一旦担保事项完成,债权人为了确保能够收回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然而,如果在航行过程中担保财产损失,相关债务也会消失。冒险抵押贷款等商业习惯得到认可和推广,相关的古老海商法也应运而生。随着实践的推动,船舶优先权制度进入发展阶段。其中,中世纪的海上法典对现代船舶优先权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2我国船舶优先权概念解读结合《海商法》中的相关条文,我国的船舶优先权主要有如下几个特征:1)我国法律规定的海事优先权具有法定性,范围相对有限。船舶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