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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亚夫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 亚夫农业NEEQ:832732无锡亚夫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WUXI YAFU AGRICULTURAL AND TECHNOLOGY CO.,LTD年度报告2015无锡亚夫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公司年度大事记 2015 年 3 月 19 日,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无锡亚夫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7 月 10 日,公司股票正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无锡亚夫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目目 录录 第一节声明与提示 5 第二节公司概况 8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10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2 第五节重要事项 21 第六节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23 第七节融资及分配情况 25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26 第九节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29 第十节财务报告 34 无锡亚夫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释释 义义 释义项目释义项目 释义释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亚夫农业 指 无锡亚夫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无锡亚夫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无锡亚夫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无锡亚夫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无锡亚夫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管理层 指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涟水亚夫 指 涟水亚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天瑞农机 指 涟水县天瑞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汇事务所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成事务所 指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报告期 指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无锡亚夫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第一节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声明与提示 声声 明明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中汇会审20160399号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事项事项 是或否是或否 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否 是否存在豁免披露事项 否 无锡亚夫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重要风险提示表重要风险提示表 重要风险事项名称重要风险事项名称 重要风险事项简要描述重要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1、重大自然灾害风险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我国极端天气事件发生的几率增加,每年干旱、低温冻害、洪涝等气象灾害频繁发生,不仅灾害种类多,而且发生范围广、程度深、危害大,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尤为严重。为避免病虫害的风险,公司采取多种防治措施:1)农业防治:通过健身栽培、增强植株的抗虫性;2)物理防治:安装频振式杀虫灯;3)生物防治:加强监测,健全害虫测报系统,准确掌握虫情,实行达标防治。但如果出现连续旱情、冰雪、暴雨、低温冻害等灾害性气候或病虫害大量爆发等突发因素导致公司农作物大幅减产或品质下降导致达不到客户的要求,会对本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的影响。2015 年公司主要产品小麦和水稻在收割季节遇到较多的阴雨天气,且小麦受小麦条锈病等病虫害影响,对 2015 年小麦和水稻的产量和收成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导致公司 2015 年亏损。2、种植用地法律风险 公司的种植用地主要通过租赁和承包集体土地方式取得。截至报告期末,子公司涟水亚夫在涟水的实际种植面积为4,331.65 亩,其中唐集镇地区 783.07 亩,涟城镇地区 3,548.58亩,涟水亚夫的生产经营用地均已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以实际交付面积交付租金;公司在无锡的实际种植面积为 915 亩,其中属于有效合同约定的租赁面积为 110 亩,因此剩余部分均未签订合同。经咨询出租方吴博园公司,因鸿山镇土地整体规划设计原因,吴博园暂缓签署或续签所有合同(鸿山街道范围内所有土地承包或租赁合同),待规划完毕后再行与亚夫农业签署土地出租合同并约定租金等相关条款。公司在未签订合同的土地上种植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方面存在土地租金补缴的风险;另一方面也存在因不可预测因素被吴博园强制收回的风险。应对措施:针对土地租金补缴的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新和方焰已出具承诺:如公司因在未签订合同的土地上种植造成的损失,由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担费用,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投资者的利益。针对土地被强制收回的风险,公司目前有合同约定种植土地面积共有 25000 多亩,而因公司尚处于初创期,资金较为短缺,尚未有能力开展规模化种植。因此,即使公司未签订合同的土地被强制收回,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实质性影响。3、劳务用工风险 公司作为一家农业种植企业,用工需求有着较大的季节性差异,而公司的生产人员主要负责田间的维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在水稻秋收季节和冬小麦收割季节需要大量的劳务人员除草、喷水、洒药等工作,这符合农业企业的用工特点。因该部分劳务人员均为附近村庄的农民,流动性较大,具体工作上具有临时性、短期性、一次性的特点。无锡亚夫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报告期内公司仅与之达成口头协议,就工作时间、内容、劳动报酬等条款进行了约定。该部分农民与公司之间构成了劳务关系。公司与该部分农民直接发生劳务关系不存在劳动派遣的情况,公司与该部分农民的劳务关系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4、大米委托加工风险 公司大米产品定位于中高端客户群体,对大米的品质有较高的要求,而为了保证大米产品的质量,在稻谷脱粒加工过程中最大限度保留原始营养成分,公司需在稻谷加工领域投入较大的成本,而建设一条先进的稻谷加工生产线一般需要上千万资金。报告期内由勤川农业负责本公司稻谷的加工和包装成品,加工过程中出米率为 70%左右(不含米糠、碎米),加工大米过程中形成的米糠、碎米等副产品作为公司支付的加工费,从而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使公司能够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扩大生产经营,积极开拓营销渠道。如果未来由于某些因素导致勤川农业不再为公司提供稻谷委托加工的服务,公司可能在短期内无法供应大米产品或者委托的其他第三方加工的大米产品达不到公司的质量要求,从而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与勤川农业的合作关系良好,未发生不良纠纷。5、政策风险 根据财税2011137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国税发2007第 127 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试行)号文件精神,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1 日起,批发、零售蔬菜的销售收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公司于 2012 年 7 月4 日获得锡国税高流优备案(2012)34 号税收优惠备案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五条规定、财税(1995)文件规定,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1 日起,销售自产农产品(水稻、大米)按规定享受免征增税税收优惠。公司 2012 年 7 月 4 日获得锡国税高流优备案(2012)32 号税收优惠备案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免缴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稻谷初加工成大米免缴企业所得税。因此,公司及涟水亚夫的所有产品销售均免缴企业所得税。如果未来国家针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国家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公司税负将增加,政府补助将减少,盈利水平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否 无锡亚夫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概况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一、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无锡亚夫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WUXI YAFU AGRICULTURAL AND TECHNOLOGY CO.,LTD 证券简称 亚夫农业 证券代码 832732 法定代表人 刘新 注册地址 江苏省无锡新区鸿山街道锡协路 208-1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无锡新区鸿山街道锡协路 208-1 号 主办券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会计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 林鹏飞、金刚锋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二、联系方式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 方焰 电话 0510-85381620 传真 0510-85381629 电子邮箱 公司网址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江苏省无锡新区鸿山街道锡协路 208-1 号 214028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企业信息三、企业信息 股票公开转让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时间 2015 年 7 月 10 日 行业(证监会规定的行业大类)A01 农业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稻谷、小麦、蔬菜瓜果的种植、初加工及销售 普通股股票转让方式 协议转让 普通股总股本(股)6,000,000 控股股东 刘新、方焰 实际控制人 刘新、方焰 四、注册情况四、注册情况 项目项目 号码号码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无锡亚夫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20213000145994 否 税务登记证号码 320200565344345 否 组织机构代码 56534434-5 否 无锡亚夫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0第三节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盈利能力一、盈利能力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元)6,123,236.4912,038,809.78-49.14%毛利率%-56.16%31.15%-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717,174.332,110,681.02-323.49%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6,890,427.991,800,625.11-482.6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60.21%28.8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87.94%24.60%-基本每股收益(元/每股)-0.79 0.90-二、偿债能力二、偿债能力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元)14,851,717.5716,552,941.13-10.28%负债总计(元)9,375,228.576,359,277.80 47.43%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5,476,489.0010,193,663.33-46.28%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0.911.70-46.47%资产负债率%44.90%34.41%-流动比率 0.861.78-利息保障倍数-11.9218.41-三、营运情况三、营运情况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589,837.03 1,919,276.92-应收账款周转率 4.924.78-存货周转率 4.974.31-四、成长情况四、成长情况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 总资产增长率%-10.28%-25.80%-营业收入增长率%-49.14%8.53%-净利润增长率%-323.49%-16.74%-无锡亚夫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1五、股本情况五、股本情况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 普通股总股本(股)6,000,000-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股)-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股)-带有转股条款的债券(股)-期权数量(股)-六、非经常性损益六、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项目 金额(元)金额(元)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065,295.3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1,499.99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458.37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2,173,253.66所得税影响数-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非经常性损益净额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173,253.66七、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七、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科目科目 本期期末(本期)本期期末(本期)上年期末(去年同期)上年期末(去年同期)调整重述前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调整重述后 调整重述前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调整重述后 无 无锡亚夫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第四节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分析一、经营分析(一)商业模式(一)商业模式 公司立足于初级农产品种植业,目前拥有无锡鸿山生产基地,子公司涟水亚夫拥有涟水唐集镇生产基地和涟水涟城镇生产基地。公司主要通过直销开拓业务,主要收入来源为稻谷、小麦和蔬菜瓜果等种植收入和稻谷初加工产品大米的销售收入。受益于公司地理环境、产品质量及营销网络建设的优势,公司是行业内少数在水稻种植、食品安全管理、销售渠道等方面实现产业化、科技化经营的公司之一,凭借“精选育种、优选产区、科学种植、严谨管理、先进加工、恒温仓储”六项流程进行全程监控管理,保证了本公司大米的品质。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变化。年度内变化统计:事项事项 是或否是或否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否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否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否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否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否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否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否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否(二)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回顾(二)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为 6,123,236.49 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 49.14%;净利润为-4,717,174.33 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 323.49%。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利润大幅下降原因主要为:1)2014 年 11 月在涟城镇新增了 3500 多亩土地,原为老百姓分散种植土地,还存在部分桩台田,内有砖块及建筑垃圾。为赶小麦的种植农时,涟水亚夫在土地未经系统化平整和清理即开始种植,在生长期灌溉时低洼处易涝,高处易旱,严重影响了小麦的产量和收成,造成小麦成活率较低;2)小麦抽穗期与收割期连续阴雨,导致病虫害增长,致使涟水地区小麦大幅减产,报告期亩产 471.33 斤,同比约下滑 32.26%,且小麦水分含量等因素影响了小麦的收购价格;而下半年的水稻在收割季节也遇到较多的阴雨天气,对水稻的产量和收成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且下半年水稻临近期末收割,影响了大米和水稻的销售,直接导致 2015 年末库存商品比 2014无锡亚夫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3年末上升 231.88%;3)新增土地的租金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增加了公司的成本。1、主营业务分析、主营业务分析(1)利润构成与现金流分析)利润构成与现金流分析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金额金额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金额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营业收入 6,123,236.49-49.14%100.00%12,038,809.788.53%100.00%营业成本 9,561,855.61 15.36%156.16%8,288,789.618.41%68.85%毛利率-56.16%-31.15%-管理费用 2,893,168.22 73.76%47.25%1,665,035.6466.17%13.83%销售费用 169,935.79-46.74%2.78%319,063.06-8.46%2.65%财务费用 345,274.40 208.20%5.64%112,027.76109.88%0.93%营业利润-6,880,908.01-464.70%-112.37%1,886,754.255.64%15.67%营业外收入 2,166,795.30 842.06%35.39%230,006.67-69.74%1.91%营业外支出 3,061.62-49.64%0.05%6,079.90-44.54%0.05%净利润-4,717,174.33-323.49%-77.04%2,110,681.02-16.74%17.53%项目变动及重大差异产生的原因:1、2015 年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下降 49.14%,一方面系涟水新增土地未及时平整和清理、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当年的小麦和水稻产量大幅下滑;另一方面系 2015 年水稻收割较晚,影响大米和稻谷的销售。2、2015 年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上升 73.76%,主要系 2015 年支付上市费用 680,188.68 元,且租金上涨较多。3、2015 年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下降 46.74%,主要系 2015 年未发生广告费支出,而 2014 年则发生广告费支出 150,000 元。4、2015 年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上升 208.20%,主要系 2015 年利息支出大幅增加。5、2015 年营业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 464.70%,主要系 2015 年营业收入大幅下滑,而新增土地的租金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又增加了公司的成本。6、2015 年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上升 842.06%,主要系 2015 年政府补助大幅增长,且由于水稻受灾公司获得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水稻受灾保险理赔款 101,500.00 元。7、2015 年营业外支出比去年同期下降 49.64%,主要系 2015 年的防洪安保资金支出较少。8、2015 年净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 323.49%,主要系 2015 年营业收入大幅下滑,而新增土地的租金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又增加了公司的成本。无锡亚夫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4(2)收入构成分析)收入构成分析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收入金额本期收入金额 本期成本金额本期成本金额 上期收入金额上期收入金额 上期成本金额上期成本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 5,724,968.49 9,035,639.6811,820,569.79 8,069,901.49其他业务收入 398,268.00 526,215.93218,239.99 218,888.12合计合计 6,123,236.49 9,561,855.6112,038,809.78 8,288,789.61按产品或区域分类分析:单位:元 类别类别/项目项目 本期收入金额本期收入金额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上期收入金额上期收入金额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大米 665,629.2411.63%2,373,646.46 20.08%稻谷 2,594,011.5045.31%4,492,040.14 38.01%小麦 2,453,597.4242.86%2,512,279.28 21.25%蔬菜瓜果-2,402,047.78 20.32%其他杂粮 11,730.330.20%40,556.13 0.34%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 公司的主营业务及收入构成变化较大,主要由于:1)涟水新增土地未及时平整和清理、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当年的小麦和水稻产量下滑较大;2)2015 年水稻收割较晚影响大米和稻谷的销售;3)2014 年用于种植西瓜的 250 亩无锡地块因对土壤结构产生一定的破坏和养分吸收过多等原因导致 2015 年未种植农作物。(3)现金流量状况)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金额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上期金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89,837.031,919,276.9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72,572.264,134,153.3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13,798.34-6,379,559.37现金流量分析:1、2015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系 2015 年营业收入大幅下降,且 2015年水稻收割较晚影响了销售,导致客户存在跨期付款的情形,2015 年末应收账款比去年同期上升 63.41%。2、2015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大幅下降,一方面是由于 2014 年公司收回债券投资本金及利息共 8,274,053.30 元使得 2014 年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 2015 年大幅增长;另一方面系公司子公无锡亚夫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5司涟水亚夫于 2015 年 2 月出资 48 万元成立天瑞农机。3、2015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大幅上升,一方面系 2015 年公司向自然人殷岱借入资金 400 万元,公司期末已归还 150 万元;另一方面系当年收回 300 万元定期存单。(4)主要客户情况)主要客户情况 序号序号 客户名称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元)销售金额(元)年度销售占比年度销售占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无锡市锡山区地方粮食储备库 2,930,985.6247.87%否 2 涟水县小李集粮管所 1,132,147.0018.49%否 3 阜宁县郭墅所百顺点粮管所 1,019,070.3016.64%否 4 无锡市思乡客食品有限公司 227,388.003.71%否 5 孙凯 153,228.002.50%否 合计合计 5,462,818.9289.21%(5)主要供应商情况)主要供应商情况 序号序号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元)采购金额(元)年度采购占比年度采购占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无锡保利化肥有限公司 515,100.00 22.02%否 2 江苏金牌农资有限公司 436,339.75 18.65%否 3 淮安市邮储肥料有限公司 264,000.00 11.29%否 4 连云港长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17,440.00 9.30%否 5 涟水县牌坊粮管所 208,756.80 8.92%否 合计合计 1,641,636.55 70.18%(6)研发支出)研发支出 项目项目 本期金额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上期金额 研发投入金额(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资产负债结构分析、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年期末本年期末 上年期末上年期末 占总资产比重的增减占总资产比重的增减 金额金额 变动变动 比例比例 占总资产的比重占总资产的比重 金额金额 变动变动 比例比例 占总资产的比重占总资产的比重 货币资金 657,312.58-88.48%4.43%5,705,923.5388.19%34.47%-30.04%应收账款 1,545,239.5663.41%10.40%945,647.58-76.87%5.71%4.69%存货 1,840,292.85-8.31%12.39%2,007,056.689.27%12.13%0.27%长期股权-无锡亚夫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6投资 固定资产 7,251,091.6717.73%48.82%6,159,075.7943.20%37.21%11.61%在建工程 1,073,500.001,370.55%7.23%73,000.00-84.79%0.44%6.79%短期借款 4,200,000.00-2.10%-4,290,000.00-53.82%-长期借款-资产总计 14,851,717.57-10.28%100.00%16,552,941.13-25.80%100.00%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1、2015 年货币资金比去年同期下降 88.48%,主要系用于新增涟水土地的租金和配套设施的建设的支出,且由于 2015 年水稻收割较晚影响了大米和稻谷的销售。2、2015 年应收账款比去年同期上升 63.41%,由于 2015 年水稻收割较晚影响了大米和稻谷的销售,因水稻收割临近期末,导致客户存在跨期支付的情形。3、2015 年在建工程比去年同期上升 1,370.55%,主要系用于新增涟水土地的平整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处于尚未完工状态,总体投入较大。3、投资状况分析、投资状况分析(1)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涟水亚夫总资产为 1,090.86 万元,净资产为 557.96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为 474.52 万元,净利润为-417.66 万元,以上数据业经中汇事务所审计。(2)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理财的情况,2015 年度公司累计购买 391 万元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6,458.37 元。(三)外部环境的分析(三)外部环境的分析 中国是世界农业大国,根据全国种植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 年),“十二五”期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 16 亿亩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 5.4 亿吨以上。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自给率达到 100%。市场紧缺的粳稻面积达到 1.5 亿亩,总产量达到 7800 万吨以上。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网的数据显示,预计到 2020 年,我国人口将增长至 15 亿,粮食总体需求为 6 亿吨,人均口粮约 173 公斤,人均粮食消费量约 395 公斤。随着人口增加、生活水平及养生意识的提高,一方面粮食的需求将呈刚性增长,供需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另一方面居民对大米的消费也逐步向无公害化、绿色化、有机化方向发展,中高端大米的市场空间不容小觑。无锡亚夫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7(四)竞争优势分析(四)竞争优势分析 竞争优势包括:(1)地理环境优势 好地产好米,公司的无锡生产基地位于江苏省无锡市鸿山镇吴文化博览园内的优质土地。该片区域地处环太湖流域,为黄金水稻产区,拥有得天独厚的气候、土壤等自然生长环境。2009 年,安利(中国)植物研发中心选址团队考察了全国不同地理、气候条件的近 40 个地点,对其自然环境、投资环境、交通状况、历史文化、配套设施等十余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评估,通过几轮筛选,最终决定落户于与本公司无锡生产基地毗邻的园内土地。经过分析包括土壤营养成分、重金属残留、农药残留酸碱度等 47 个指标后,该区域内重金属水平达到国际一级土壤标准,没有检测发现农药残留,且周围没有工业污染,非常适合开展有机种植研究。这反映了本公司无锡生产基地优越的地理环境。(2)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的有机栽培米种起源于日本,在日本广为栽培、家喻户晓,是高级大米的代表之一,素有“世界米王”的美誉,又有“白雪米”、“不用配菜的米饭”的美称。公司的生态稻谷严格按照有机认证标准生产,经加工产出的生态米具有黏性强,口感风味的特点,米颗粒均匀、饱满、胶质浓厚、色泽晶莹透亮。富含蛋白质、矿物质、维生素等,营养极为丰富,具有开脾健胃的功效。公司的普通米,原种产自苏南和苏北,无污染的土地和良好的无公害种植环境孕育出优质的大米,公司严格按照无公害标准进行生产。公司前后“精选育种、优选产区、科学种植、严谨管理、先进加工、恒温仓储”共六项监管流程保证了大米的品质。公司大米产品定位于中高端消费人群,生态大米产品自推出以来尤为青睐,获得消费者广泛赞誉,认知度高。(3)营销优势 经过快速发展,公司大米的销售网络已遍布江苏省内,大米销售渠道主要分为两大类:订单直销:本公司为团购及直供客户提供订制包装大米,由各个企业或活动冠名米名,然后按照客户要求进行包装订制,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这种模式一是可以避免同类品种的直接竞争,二又保证了丰厚的利润空间。通过与餐饮单位的合作,在饭店现场稻谷脱粒现场烹煮,直接销售稻谷,由于该种模式进行现场去壳,最大化的保留了大米的活性和各类营养物质,营养价值最高。通过此模式销售,保证了价格空间与公司的品牌推广。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对健康养生方面的重视,公司该种模式未来市场空间巨大。竞争劣势包括:(1)公司规模较小,资金不足 公司成立于 2010 年,尚处于发展初期,企业规模、资金储备及技术储备都较为薄弱,公司目前主无锡亚夫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8要的融资渠道为银行借款,资金来源单一,融资能力有限,在面对快速发展的市场环境与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公司需要利用资本市场的平台进行融资来满足未来发展的需要。(五)持续经营评价(五)持续经营评价 报告期内涟水亚夫在土地未经系统化平整和清理即开始种植,在生长期灌溉时低洼处易涝,高处易旱,严重影响了小麦的产量和收成;且连续的阴雨天气进一步对农作物的生产产生不利影响,导致 2015年的小麦和水稻产品大幅减产并导致公司发生亏损。为此,公司积极总结经验教训并采取应对方案,随着 2015 年下半年公司对新增土地的系统化平整及配套设施的建设的完善,公司有能力在今年扭亏为盈。(六)自愿披露(六)自愿披露 无 二、风险因素二、风险因素(一)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一)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1、重大自然灾害风险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我国极端天气事件发生的几率增加,每年干旱、低温冻害、洪涝等气象灾害频繁发生,不仅灾害种类多,而且发生范围广、程度深、危害大,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尤为严重。为避免病虫害的风险,公司采取多种防治措施:1)农业防治:通过健身栽培、增强植株的抗虫性;2)物理防治:安装频振式杀虫灯;3)生物防治:加强监测,健全害虫测报系统,准确掌握虫情,实行达标防治。但如果出现连续旱情、冰雪、暴雨、低温冻害等灾害性气候或病虫害大量爆发等突发因素导致公司农作物大幅减产或品质下降导致达不到客户的要求,会对本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的影响。2015 年公司主要产品小麦和水稻在收割季节遇到较多的阴雨天气,且小麦受小麦条锈病等病虫害影响,对 2015 年小麦和水稻的产量和收成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导致公司 2015 年亏损。2、种植用地法律风险 公司的种植用地主要通过租赁和承包集体土地方式取得。截至报告期末,子公司涟水亚夫在涟水的实际种植面积为 4,331.65 亩,其中唐集镇地区 783.07 亩,涟城镇地区 3,548.58 亩,涟水亚夫的生产经营用地均已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以实际交付面积交付租金;公司在无锡的实际种植面积为 915 亩,其中属于有效合同约定的租赁面积为 110 亩,因此剩余部分均未签订合同。经咨询出租方吴博园公司,因鸿山镇土地整体规划设计原因,吴博园暂缓签署或续签所有合同(鸿山街道范围内所有土地承包或租赁合同),无锡亚夫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9待规划完毕后再行与亚夫农业签署土地出租合同并约定租金等相关条款。公司在未签订合同的土地上种植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方面存在土地租金补缴的风险;另一方面也存在因不可预测因素被吴博园强制收回的风险。应对措施:针对土地租金补缴的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新和方焰已出具承诺:如公司因在未签订合同的土地上种植造成的损失,由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担费用,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投资者的利益。针对土地被强制收回的风险,公司目前有合同约定种植土地面积共有 25000 多亩,而因公司尚处于初创期,资金较为短缺,尚未有能力开展规模化种植。因此,即使公司未签订合同的土地被强制收回,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实质性影响。3、劳务用工风险 公司作为一家农业种植企业,用工需求有着较大的季节性差异,而公司的生产人员主要负责田间的维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在水稻秋收季节和冬小麦收割季节需要大量的劳务人员除草、喷水、洒药等工作,这符合农业企业的用工特点。因该部分劳务人员均为附近村庄的农民,流动性较大,具体工作上具有临时性、短期性、一次性的特点。报告期内公司仅与之达成口头协议,就工作时间、内容、劳动报酬等条款进行了约定。该部分农民与公司之间构成了劳务关系。公司与该部分农民直接发生劳务关系不存在劳动派遣的情况,公司与该部分农民的劳务关系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4、大米委托加工风险 公司大米产品定位于中高端客户群体,对大米的品质有较高的要求,而为了保证大米产品的质量,在稻谷脱粒加工过程中最大限度保留原始营养成分,公司需在稻谷加工领域投入较大的成本,而建设一条先进的稻谷加工生产线一般需要上千万资金。报告期内由勤川农业负责本公司稻谷的加工和包装成品,加工过程中出米率为 70%左右(不含米糠、碎米),加工大米过程中形成的米糠、碎米等副产品作为公司支付的加工费,从而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使公司能够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扩大生产经营,积极开拓营销渠道。如果未来由于某些因素导致勤川农业不再为公司提供稻谷委托加工的服务,公司可能在短期内无法供应大米产品或者委托的其他第三方加工的大米产品达不到公司的质量要求,从而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与勤川农业的合作关系良好,未发生不良纠纷。5、政策风险 根据财税2011137 号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国税发2007第 127 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试行)号文件精神,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1 日起,批发、零售蔬菜的销售收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4日获得锡国税高流优备案(2012)34 号税收优惠备案书。无锡亚夫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五条规定、财税(1995)文件规定,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1 日起,销售自产农产品(水稻、大米)按规定享受免征增税税收优惠。公司 2012 年 7 月 4 日获得锡国税高流优备案(2012)32 号税收优惠备案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免缴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稻谷初加工成大米免缴企业所得税。因此,公司及涟水亚夫的所有产品销售均免缴企业所得税。如果未来国家针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国家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公司税负将增加,政府补助将减少,盈利水平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二)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二)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无 三、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三、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否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不适用。无锡亚夫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1第五节第五节 重要事项重要事项 一、重要事项索引一、重要事项索引 事项事项 是或否是或否 索引索引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否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是 二(一)是否存在日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