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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邦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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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3-004 1 2022 年度报告 恒邦新材 NEEQ:873927 常州市恒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Changzhou Hengbang New Material Co.,Ltd.公告编号:2023-004 2 公司年度大事记公司年度大事记 公司 2021 年 11 月 3 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编号为 GR202132002967 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 3 年。公司报告期内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22 年 12 月 20 日,根据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应急规20221 号),经企业自评、申请、评审、公示,确定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企业。2022 年 10 月,公司获得了股转系统出具的无异议函,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公告编号:2023-004 3 目 录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4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概况公司概况.9 第三节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11 第四节第四节 重大事件重大事件.20 第五节第五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23 第六节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26 第七节第七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29 第八节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33 第九节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备查文件目录.94 公告编号:2023-004 4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声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莫文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富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吕富英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事项事项 是或否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 否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是 否 董事会是否审议通过年度报告 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重大风险提示表】【重大风险提示表】重大风险事项名称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及分析重大风险事项描述及分析(一)下游行业需求变化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鞋业、橡胶等领域的粘接,均属于细分领域的小众产品,下游行业细分市场天花板较低。公司如不能在竞争中保持产品质量、品牌效应、市场地位方面的竞争优势,不能开发出新系列产品,则下游行业需求减少会给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带来不利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容量风险。?(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硬化剂、列克纳胶等化工类原材料,近年来化工产品价格波动较大,上下游企业均跟随原材料价格波动而调整产品价格。2022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84.72%和 88.42%。故如果原材料价格未来波动较大,而公司不能对成本进行有效把控,将会对公司的毛利率以及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三)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建设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环评验收及“三同时”验收等批复文件,并办理了排污许可证。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废水经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进行无害化处置,废气经处理达标后对外排放,固体废物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进行无害化处置。公司日常环保运营符合环保相关公告编号:2023-004 5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随着国家对环保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如国家未来出台新的法规政策,化工企业可能面临更高的环境污染治理标准和规范,这将增加企业的环保治理成本,影响企业的利润水平。?(四)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已取得江苏省应急管理厅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日常生产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业管理规范等的具体规定,防止生产过程中事故发生,减少职业伤害。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违法行为和安全事故,未受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但由于公司生产的聚氨酯粘合剂、异氰酸酯固化剂等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其固有的危险特性使得公司仍存在可能因设备、工艺不完善、工人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意外安全事故的风险。(五)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2022 年12 月 31 日和 2021年 12 月31 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609,644.86 元和 6,990,879.28 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14%和 42.41%。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在 1 年以内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96.29%和 100.00%。虽然目前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较短,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合理,款项收回的可能性较大,但仍不排除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可能性。?(六)土地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的风险 公司生产、办公使用的土地性质均为东洲村集体土地,土地使用规划为工业用地,公司在该地块上建造了厂房、办公楼、仓库等建筑物。由于历史原因,公司部分土地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公司所有建筑物均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公司存在因土地、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而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及拆迁的风险。如果将来因土地或房产问题导致公司被处罚或搬迁,处罚和搬迁费用均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承担。因公司所在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监管严格,且对资质和经营场所的要求较高,短期内难以找到合适的厂房继续生产,公司可能将会停产清算。?(七)生产办公场所未办理消防验收的风险 由于历史原因,公司未能及时办理部分土地和房屋的产权证书,以致未能对公司经营场所办理消防设计审核及消防验收。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消防规定配备了消防设施,不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并且未接到消防主管部门要求停产、拆除或搬迁的通知,亦未受到消防主管部门的任何处罚,但未来公司仍存在因消防措施执行不到位而受到消防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风险。?(八)社保缴纳风险 因公司部分员工来自农村地区,已缴纳农村医疗保险,该部分员工放弃在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因此公司存在未为全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公司未缴纳社保的员工已签署了自愿不缴纳社保承诺书,但公司仍然存在报告期内没有为所有员工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而遭受相关政府部门罚款或潜在损失的风险。?(九)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莫文炜、顾英花、莫振兴、吕富英直接持有公司68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0%,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以及公司的重大经营及决策事项具有绝对影响和实际控制,对股份公司具有实际的控制权和影响力。公司正通过不断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优化股权结构等措施加以公告编号:2023-004 6 防范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但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本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未来有可能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十)公司治理风险 有限公司阶段,公司治理机制不够健全,存在部分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记录不完整、部分重大决策事项未能保留书面决策或审批记录等不规范情况。2020 年 8 月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后,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建立了相对完善、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但由于股份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运行仍需磨合,内部控制体系也需要进一步完善,故公司短期内仍可能存在治理不规范、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执行的风险。随着公司的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管理要求不断提高,对公司治理将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存在因内部管理不适应发展需要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十一)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3 号)规定,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 2021 年 1 月1 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在税前摊销,公司符合上述政策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司 2021 年 11 月 3 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编号为 GR202132002967 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 3 年。公司 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如果研发费加计扣除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未来出现调整,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公司未来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则不能再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十二)供应商集中度较高风险 2022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2.11%和 86.30%,其中向上海沣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别采购26,627,938.30元和22,946,435.78元、占比分别为55.31%、55.66%,占比较高。公司产品属于聚氨酯细分行业中的小众产品,原材料供应商数量也相对较少,且上海沣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属于贸易商,其向上游供应商统一采购后,再销售给公司,所以供应商集中度相对较高。若供应商不能及时、足额、保质地提供原材料,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较大影响。?(十三)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2022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60.46%和 57.71%,公司的主要客户大多为贸易商,公司与主要客户亦保持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且贸易商集中采购后,将其产品销售给下游不同的终端客户,终端客户相对分散。尽管如此,公司仍然存在由于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十四)日常经营场所停止使用 风险 尚未办理消防验收的日常经营场所为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场所,公司收入、毛利和利润均依靠其形成和产生,该场所对公司具有重要性,如无法办理消防验收,该场所存在停止使用的风险。虽公告编号:2023-004 7 然随着公司积极增加消防设施、不断推进安全提升改造项目,因未取得消防验收而被责令停止经营的风险较小,但未来如果主管部门对消防监管有新的政策要求或者公司发生重大消防事故,则公司日常经营场所可能被责令停止使用,将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告编号:2023-004 8 释义释义 释义释义项目项目 释义释义 公司、本公司、恒邦新材、股份公司 指 常州市恒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恒邦化工、恒邦有限、有限公司 指 常州市恒邦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指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秘书 公司章程 指 常州市恒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会议事规则 指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指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 指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报告期、本期、本年度 指 报告期,即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末 指 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告编号:2023-004 9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概况公司概况 一、一、基本信息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常州市恒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Changzhou Hengbang New Material Co.,Ltd.-证券简称 恒邦新材 证券代码 873927 法定代表人 莫文炜 二、二、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宣爱娜 联系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横山桥镇东洲村委龙塘村 3 号 电话 0519-88603068 传真 0519-88608728 电子邮箱 公司网址 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横山桥镇东洲村委龙塘村 3 号 邮政编码 213119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横山桥镇东洲村委龙塘村 3 号 三、三、企业信息企业信息 股票交易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成立时间 1997 年 3 月 7 日 挂牌时间 2022 年 11 月 7 日 分层情况 基础层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C 制造业-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6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C2669 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主要业务 异氰酸酯固化剂、聚氨酯粘合剂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异氰酸酯固化剂、聚氨酯粘合剂等相关产品 普通股股票交易方式 集合竞价交易 做市交易 普通股总股本(股)6,800,000 优先股总股本(股)0 做市商数量 0 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为(莫文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为(莫文炜、顾英花、莫振兴、吕富英),无一致行动人 公告编号:2023-004 10 四、四、注册情况注册情况 项目项目 内容内容 报告期内报告期内是是否变更否变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22510013076 否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横山桥镇东洲村委龙塘村 3 号 是 注册资本 6,800,000 否 五、五、中介机构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报告期内)华英证券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200 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 F12 栋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否 主办券商(报告披露日)华英证券 会计师事务所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刘大荣 潘杰 4 年 1 年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 11 层 1101 室 六、六、自愿自愿披露披露 适用 不适用 七、七、报告期后更新情况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3-004 11 第三节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一、一、主要主要会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一)盈利能力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营业收入 55,574,408.04 54,583,058.57 1.82%毛利率%21.77%23.02%-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467,692.60 5,571,402.12-1.86%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970,205.00 5,090,633.57-2.3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25.82%36.0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23.48%32.95%-基本每股收益 0.80 0.82-2.44%(二二)偿债能力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资产总计 31,290,809.72 27,471,415.2 13.90%负债总计 7,149,780.20 9,268,127.52-22.86%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4,141,029.52 18,203,287.68 32.62%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55 2.68 32.46%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2.85%33.74%-资产负债率%(合并)22.85%33.74%-流动比率 3.62 2.04-利息保障倍数 74.00 72.53-(三三)营运营运情况情况 单位:元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44,218.17 5,287,521.01 93.74%应收账款周转率 11.58 9.18-存货周转率 12.83 16.73-公告编号:2023-004 12(四四)成长情况成长情况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总资产增长率%13.90%65.66%-营业收入增长率%1.82%17.87%-净利润增长率%-1.86%36.04%-(五五)股本股本情况情况 单位:股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本期期初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普通股总股本 6,800,000 6,800,000 0%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0 0 0%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0 0 0%(六六)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七七)非经常性非经常性损益损益项目及金额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项目 金额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0,975.3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74,304.16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585,279.53 所得税影响数 87,791.9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0 非经常性非经常性损益净额损益净额 497,487.60 (八八)补充财务补充财务指标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九九)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1 1、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2 2、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公告编号:2023-004 13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其中就“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及“亏损合同的判断”作出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解释第 15 号的这些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其中就“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以及“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执行解释第 16 号的这些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十十)合并报表合并报表范围范围的变化情况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3-004 14 二、主要主要经营情况回顾经营情况回顾(一一)业务业务概要概要 商业模式商业模式 公司致力于聚氨酯粘合剂、异氰酸酯固化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完整的研发团队和长期积累的技术优势,产品覆盖的品种齐全,有稳定的客户资源。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生产不同的产品,拥有多项专利,在行业内有一定的优势。(一)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订单及生产经营计划,由采购部向供应商直接采购原材料。公司已建立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并与主要供应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在采购实施过程中,采购部按照采购管理制度,根据生产订单,结合库存情况,并综合考虑原材料价格趋势,确定采购数量。由公司采购人员进行询价、比价后,选择合格的供应商,拟定采购合同,由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签订采购合同,到货后,交由技术部检验合格入库。(二)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在销售订单通过评审后,由销售部根据产品合同所规定的交货期及产品的运输周期,确定产品的完工及发货时间,生产调度根据生产周期排产,确定所有产品的排产计划。对于产品中属于下游客户常用的材料,为保证能及时发货,保证服务质量,在符合安全规定的前提下控制库存量。(三)销售模式 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厂家和贸易商,销售模式均为直销模式。根据下游客户的不同,公司的直销模式可分为以下 6 类:1、直销国内厂家:使用公司产品数量较多的大型厂家或周边地域交通便捷的客户向公司直接采购。2、直销国内厂家指定供应链公司:部分上市公司或大型企业将达不到一定标准采购额的商品承包给专业供应链公司采购,即“采购外包”,是目前比较流行的模式,供应链公司一般对委托方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并加成固定比例的采购手续费后卖给委托方,不参与产品交易定价,产品交易定价仍由公司与委托方协商确定,但公司与供应链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区别于普通贸易商。3、直销国内贸易商:直销模式,买断式销售,公司无从知晓贸易商下游客户名称。4、通过国内进出口贸易商转销国外厂家:某国外厂商了解公司产品情况,通过其合作的国内贸易商采购公司产品。5、通过国内进出口贸易商转销国外贸易商:国外部分贸易商了解公司产品情况,其与公司联系采购事宜,公司因出口量较小,自办出口方式不经济,故通过公司合作的国内进出口贸易商来办理出口事宜,国内进出口贸易商与国外贸易商签订美元购销合同,公司再与国内进出口贸易商签订人民币购销合同,国内进出口贸易商只加价收取出口手续费用。该种模式占比不大,但呈现增长趋势。6、直销国内进出口贸易商:公司产品亦可用于国外厂家的产品生产,国外通常采用专业分工的采购模式,厂家会向专业贸易公司采购。国外贸易亦会通过长期合作的国内贸易商采购国内产品。即公司销售给国内贸易商,国内贸易商再销售给国外贸易商,国外贸易商再销售给终端厂家。公司采取直销模式能够减少中间环节的利润流失,具有高盈利性、高粘合度与高市场引导性等特点。公司产品一般采用成本加成的定价模式,同时会综合考虑客户采购规模、双方合作关系、同类产品市场报价等因素在合理价格范围内适当的浮动。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专精特新”认定 国家级 省(市)级 公告编号:2023-004 15“单项冠军”认定 国家级 省(市)级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是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 是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是 其他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 -详细情况 公司 2021 年 11 月 3 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编号为GR202132002967 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 3 年。行业信息行业信息 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报告期内变化情况:报告期内变化情况:事项事项 是或是或否否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二二)财务分析财务分析 1 1、资产负债结构分析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上年期末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金额金额 占总资产的占总资产的比重比重%金额金额 占总资产的占总资产的比比重重%货币资金 13,738,656.43 43.91%4,603,936.79 16.76%198.41%应收票据 432,825.00 1.38%228,850.00 0.83%89.13%应收账款 2,609,644.86 8.34%6,990,879.28 25.45%-62.67%存货 3,621,141.30 11.57%3,158,486.69 11.50%14.65%投资性房地产 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 8,064,182.26 25.77%9,110,872.50 33.16%-11.49%在建工程 使用权资产 1,203,195.96 3.85%1,283,409.03 4.67%-6.25%无形资产 495,534.49 1.58%537,972.17 1.96%-7.89%商誉 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 公告编号:2023-004 16 应付账款 3,051,226.75 9.75%5,837,675.85 21.25%-44.73%合同负债 6,796.46 0.02%110,109.29 0.40%-93.83%应付职工薪酬 1,383,730.42 4.42%1,573,343.01 5.73%-12.05%应交税费 1,105,046.94 3.53%313,562.73 1.14%252.42%其他应付款 0 0.00%72,273.61 0.26%-100.00%租赁负债 1,214,174.11 3.88%1,183,212.82 4.31%2.62%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1、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长 198.41%,主要原因一方面为公司本期产生净利润 546 万元;另一方面为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及时催收货款,期末应收账款减少 428 万元。2、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减少 62.67%,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及时催收货款。3、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减少 47.73%,主要原因是公司应收账款回款良好,货币资金充足,及时与供应商进行货款结算。2 2、营业情况营业情况分析分析(1)(1)利润构成利润构成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金额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比重%金额金额 占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的的比重比重%营业收入 55,574,408.04-54,583,058.57-1.82%营业成本 43,475,192.84 78.23%42,020,372.44 76.98%3.46%毛利率 21.77%-23.02%-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3,750,267.00 6.75%3,657,829.77 6.70%2.53%研发费用 2,766,119.74 4.98%2,827,858.28 5.18%-2.18%财务费用 68,610.34 0.12%78,270.95 0.14%-12.34%信用减值损失 214,798.56 0.39%-123,602.67-0.23%-273.78%资产减值损失-其他收益 574,304.16 1.03%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处置收益-汇兑收益-营业利润 6,075,546.50 10.93%5,648,034.77 10.35%7.57%营业外收入 10,975.37 0.02%565,610.06 1.04%-98.06%营业外支出-净利润 5,467,692.60 9.84%5,571,402.12 10.21%-1.86%项目重大变动原因项目重大变动原因:公司利润表项目较上年度无明显异常变动。公告编号:2023-004 17(2)(2)收入构成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金额本期金额 上期上期金额金额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主营业务收入 55,574,408.04 54,583,058.57 1.82%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43,475,192.84 42,020,372.44 3.46%其他业务成本-按产品分类分析按产品分类分析: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类别/项目项目 营业收入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营业成本 毛利毛利率率%营业收入比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增减%营业成本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比上年同期期 增减增减%毛利率比上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同期增减百分点百分点 异氰酸酯固化剂 39,792,549.34 33,539,051.19 15.72%4.67%6.17%-1.19%聚氨酯粘合剂 14,501,655.51 8,923,223.51 38.47%-4.57%-3.90%-0.43%加工 1,280,203.19 1,012,918.14 20.88%-5.09%-11.60%5.83%按区域分类分析按区域分类分析:适用 不适用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本期收入构成、营业成本构成同比未发生重大变动。(3)(3)主要客户情况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序号 客户客户 销售金额销售金额 年度销售占比年度销售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系 1 浙江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17,054,654.86 30.69%否 2 常州大华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7,750,883.19 13.95%否 3 上海沣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262,584.97 7.67%否 4 福清南宝树脂有限公司 2,815,604.41 5.07%否 5 杭州聚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714,699.12 3.09%否 合计合计 33,598,426.55 60.46%-(4)(4)主要供应商情况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序号号 供应商供应商 采购金额采购金额 年度采购占比年度采购占比%是否存在关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关系 1 上海沣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6,627,938.30 55.31%否 2 辽宁红山化工有限公司 7,020,000.00 14.58%否 公告编号:2023-004 18 3 上海博甄贸易有限公司 2,494,285.80 5.18%否 4 广东博最铝瓶有限公司 1,708,044.99 3.55%否 5 杭州新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1,676,700.00 3.48%否 合计合计 39,526,969.09 82.10%-3 3、现金流量状况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金额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44,218.17 5,287,521.01 93.7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09,498.53-6,617,578.04 83.2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636.00 100.00%现金流量分析现金流量分析: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 4,956,697.16 元,增幅为 93.74%,主要是本期销售规模增加,回款大幅增加。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 5,508,079.51 元,增幅为 83.23%,主要是因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大幅减少。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133,636.00 元,增幅为 100%,主要是因为上期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3,636.00 元。(三三)投资状况投资状况分分析析 1.1.主要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参股公司主要参股公司业务分析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2.理财产品投资情况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非金融机构委托理财、高风险委托理财或单项金额重大的委托理财非金融机构委托理财、高风险委托理财或单项金额重大的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3.3.与私募基金管理人共同投资合作与私募基金管理人共同投资合作或或合并范围内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情况合并范围内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三、持续持续经营经营评价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完全独立,保持有良好的公司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主要财务、业务等经营指标健康;经营管理层、核心业务人员队伍稳定;公司创新能力较强,为公司的持续经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期内,本期收入和营业利润与上期基本持平,经营良好,主要原因是公司持续保持大客户销售公告编号:2023-004 19 策略,首先确保固定客户的需求,确保稳定的收入和利润。公司不断加强成本控制,加大研发投入,不断研发出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保持了公司销售收入利润与上期持平,公司拥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公司持续发展能力良好。公告编号:2023-004 20 第四节第四节 重大事件重大事件 一、一、重大事件索引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事项 是或是或否否 索引索引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是 否 四.二.(一)是否存在提供担保事项 是 否 四.二.(二)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是 否 四.二.(三)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否 四.二.(四)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破产重整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事项 是 否 二、二、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一一)重大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二)公司发生的提供担保事项公司发生的提供担保事项 挂牌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存在违规担保事项,或者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累计金额超过挂牌公司本年度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是 否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情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告编号:2023-004 21 序序号号 被担保被担保人人 担保金额担保金额 实际实际履行履行担保担保责任责任的金的金额额 担保担保余额余额 担保期间担保期间 责任责任类型类型 被担被担保人保人是否是否为挂为挂牌公牌公司控司控股股股股东、东、实际实际控制控制人及人及其控其控制的制的企业企业 是否是否履行履行必要必要的决的决策程策程序序 是否是否因违因违规已规已被采被采取行取行政监政监管措管措施施 是否是否因违因违规已规已被采被采取自取自律监律监管措管措施施 违规违规担保担保是否是否完成完成整改整改 起始起始 终止终止 1 莫文炜 9,750,000 0 0 2022年 10月 19日 2027年 10月 19日 连带 是 已事前及时履行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合合计计-9,750,000 -此次担保已履行决策程序,并由实际控制人提供反担保;被担保方已于 2023 年 3 月 11 日归还借款。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情况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担保合同履行情况担保合同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提供担保分类汇总公司提供担保分类汇总 单位:元 项目项目汇总汇总 担保担保金额金额 担保余额担保余额 报告期内挂牌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对表内子公司提供担保)9,750,000 0 公司及表内子公司为挂牌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9,750,000 0 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不含本数)的被担保人提供担保 0 0 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不含本数)部分的金额 0 0 公司为报告期内出表公司提供担保 0 0 应当重点说明的担保情况应当重点说明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违规担保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