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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3-006 1 证券代码:832862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2022 年度报告 惠柏新材NEEQ:832862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Wells Advanced Materials(Shanghai)Co.,Ltd.公告编号:2023-006 2 公司年度大事记公司年度大事记 1、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材料,并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 2022 年第 82 次审议会议通过。2、2022 年 8 月,公司在广东省珠海市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惠柏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3、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共计获得 2 项发明专利授权、19 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公告编号:2023-006 3 目 录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4 4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概况公司概况 .7 7 第三节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9 9 第四节第四节 重大事件重大事件 .2525 第五节第五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3232 第六节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3838 第七节第七节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4343 第八节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 .4848 第九节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备查文件目录 .174174 公告编号:2023-006 4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声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杨裕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飞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事项事项 是或否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 否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是 否 董事会是否审议通过年度报告 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重大风险提示表】【重大风险提示表】重大风险事项名称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及分析重大风险事项描述及分析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为基础环氧树脂、固化剂、稀释剂、助剂等。上述原材料为基础化工原料,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中央及地方产业政策和自身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影响较大,如公司生产用的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将对公司的生产成本及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2、公司下游行业周期波动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风电应用领域的环氧树脂,主要客户为风电叶片生产商,公司的经营情况受风电行业的影响较大。风电行业属于新能源领域,而电力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部门。相比拥有一定成本优势的传统火电行业,新能源发电的行业发展格局与增长速度受政策影响较大。未来国家调整产业政策(如标杆上网电价下调,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减少),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3、控股股东控制不当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为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8.50%的股份,拥有绝对控股地位。公司控股股东可利用其持股优势,通过行使表决权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的重大决策,如重大资本公告编号:2023-006 5 支出,关联交易、人事任免、公司战略等,公司决策存在偏离小股东最佳利益目标的可能。公司存在控股股东控制不当的风险。4、偿债风险 报告期末和上年期末,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 69.59%,67.31%,流动比率分别为 1.25,1.33,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流动比率有所下降。由于公司尚处于业务快速扩大过程中,自有资金积累不足以完全支持重大项目的资本性支出计划和重大研发项目的大额支出计划,目前仍然要依靠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及利用供应商账期。如果公司未来销售收款情况不理想,而资金支付又具有一定刚性,且短期内难以获得银行信贷资金支持,公司可能会面临一定的短期流动性资金支付不足的风险。5、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公司销售收入规模不断上升,应收账款余额较高。报告期末和上年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72,392.79 万元、50,946.63万元。虽然主要客户的还款资质较好,但由于公司应收账款绝对值和集中度较高,如果个别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不利的变化,应收账款无法按期收回,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将受到一定的影响。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告编号:2023-006 6 释义释义 释义释义项目项目 释义释义 公司、本公司、惠柏新材 指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转系统、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管理层 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广州惠利 指 广州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帝福 指 上海帝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惠展 指 惠展电子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惠持 指 惠持消防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大广瑞 指 上海大广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太仓惠柏 指 惠柏新材料科技(太仓)有限公司 汕尾大广荣 指 大广荣新材料科技(汕尾)有限公司 珠海惠柏 指 惠柏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督导券商、主办券商 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元(万元)指 人民币元(万元)GL 认证 指 德国劳氏船级社对风力发电设备质量与安全的认证 IATF16949 体系认证 指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公告编号:2023-006 7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概况公司概况 一、一、基本信息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Wells Advanced Materials(Shanghai)Co.,Ltd.证券简称 惠柏新材 证券代码 832862 法定代表人 杨裕镜 二、二、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郭菊涵 联系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 558 号第二幢 电话 021-59970621 传真 021-39551870 电子邮箱 公司网址 http:/ 办公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 558 号第二幢 邮政编码 201812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三、企业信息企业信息 股票交易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成立时间 2010 年 12 月 15 日 挂牌时间 2015 年 7 月 30 日 分层情况 基础层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制造业(C)-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合成材料制造(C265)-其他合成材料制造(C2659)主要业务 专业应用领域的环氧树脂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专业应用领域的环氧树脂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普通股股票交易方式 集合竞价交易 做市交易 普通股总股本(股)69,200,000 优先股总股本(股)0 做市商数量 0 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为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为杨裕镜、游仲华、康耀伦,无一致行动人 公告编号:2023-006 8 四、四、注册情况注册情况 项目项目 内容内容 报告期内报告期内是是否变更否变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64823184X 否 注册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 558 号第二幢 否 注册资本 69,200,000 否 五、五、中介机构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报告期内)东吴证券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东吴证券大厦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否 主办券商(报告披露日)东吴证券 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姚辉 徐青 1 年 3 年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六、六、自愿自愿披露披露 适用 不适用 七、七、报告期后更新情况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3-006 9 第三节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一、一、主要主要会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一)盈利能力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营业收入 1,775,404,334.81 1,688,630,398.99 5.14%毛利率%11.69%11.03%-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290,631.53 67,351,697.49-4.54%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2,773,874.36 60,847,215.25 3.1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11.97%13.3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11.69%12.02%-基本每股收益 0.93 0.97-4.54%(二二)偿债能力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资产总计 1,933,648,995.30 1,620,644,222.31 19.31%负债总计 1,378,774,946.49 1,115,962,308.28 23.55%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55,048,885.24 504,846,586.50 9.94%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8.02 7.30 9.94%资产负债率%(母公司)69.59%67.31%-资产负债率%(合并)71.30%68.86%-流动比率 1.25 1.33-利息保障倍数 7.15 8.47-(三三)营运营运情况情况 单位:元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5,032,521.66-102,739,076.16-41.17%应收账款周转率 2.84 3.61-存货周转率 14.41 17.37-公告编号:2023-006 10 (四四)成长情况成长情况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总资产增长率%19.31%54.13%-营业收入增长率%5.14%17.89%-净利润增长率%-4.50%19.15%-(五五)股本股本情况情况 单位:股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本期期初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普通股总股本 69,200,000 69,200,000 0%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0 0-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0 0-(六六)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七七)非经常性非经常性损益损益项目及金额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项目 金额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60,219.5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430,917.5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445,563.9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317,471.3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61,631.68 股份支付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85,698.53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857,800.18 所得税影响数 341,043.0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非经常性非经常性损益净额损益净额 1,516,757.17 公告编号:2023-006 11 (八八)补充财务补充财务指标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九九)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1 1、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2 2、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1)执行关于适用相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适用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 号),再次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取消了原先“仅针对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 2022 年 6 月 30 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适用条件不变。本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 2022 年 1 月 1 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2)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 2022 年 1 月1 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3)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 15 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公告编号:2023-006 12 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5)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6 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十十)合并报表合并报表范围范围的变化情况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22 年度新设子公司大广荣新材料科技(汕尾)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 100%。2、2022 年度新设子公司惠柏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 100%。3、惠持消防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已处于法院强制清算中,该公司相关资料已于 2022 年 6 月移交第三方清算小组,公司对其失去控制权,自 2022 年 6 月起不纳入合并范围内。公告编号:2023-006 13 二、主要主要经营情况回顾经营情况回顾(一一)业务业务概要概要 商业模式商业模式 公司是集专业应用领域的环氧树脂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为特种配方改性环氧树脂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包括风电叶片用环氧树脂、新型复合材料用环氧树脂、电子电气绝缘封装用环氧树脂等多个应用系列产品。此外,公司还少量销售用于MiniMicro LED 的量子点色转换墨水等产品以及为客户提供量子点应用的相关解决方案与服务。公司的研发中心为经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委员会评价通过的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拥有 22 项发明专利、67 项有效实用新型专利,并有多项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处于实质审查阶段。报告期内,公司持有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0-2021)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L 认证证书、IATF16949:2016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多项资格及认证证书。除此之外,公司为上海市质量协会会员单位。公司的商业模式如下: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特种配方改性环氧树脂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包括风电叶片用环氧树脂、新型复合材料用环氧树脂、电子电气绝缘封装用环氧树脂等多个应用系列产品。公司主要以直销的方式获取客户订单。销售事业部制定销售计划并将计划反馈给生产部,生产部根据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并提出原材料请购计划,管理部根据原材料请购计划进行原材料的采购,品保部对原材料进行进厂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仓库,投入生产。产品完成生产并检验合格后销售给客户,并与客户保持沟通,提供后续的产品售后服务。2、研发模式 公司及子公司广州惠利、上海惠展均设有研发部门,负责公司以应用开发为主的新产品研发。惠柏新材方面,形成以技术长为核心,由风电树脂研发部、高功能复材树脂研发部、量子点应用材料研发部和胶粘剂研发部等研发子部门同时推进研发的扇形结构;广州惠利和上海惠展则主要研发各种电子电气绝缘封装用环氧树脂。具体而言,公司各事业部根据市场情况出具开发依据书,由研发部组织评审,审核通过后,将组成专门的研发小组,制定项目开发任务书执行研发项目。研发样品经客户试用并认可,研发产品进入规模化生产。公司以自主研发为主。在自主研发之外,公司还与业内科研机构等进行合作研发,利用外部科研力量对公司的研发实力进行补充与加强,实现优势互补、共求发展。3、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基础环氧树脂、固化剂、稀释剂以及其他添加剂等。日常经营中,管理部根据各销售事业部的销售计划及生产部制定的原材料请购计划,同时结合采购周期和原材料价格波动预期等制定采购计划,向供应商询议价后下单采购。对于主要原材料,公司一般备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具体采购时,根据各家供应商的报价经议价后进行采购。为了保证原材料的质量,公司在选择供应商时,综合考虑该供应商的销售规模、研发能力、制造工艺、质量管理、信用资质、公司背景等方面情况,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还会对合格供应商进行复评,按照评审结果对供应商进行风险评估以及重新考核。公司已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外部方控制程序、供应商业绩评分管理办法、采购及付款循环制度等一系列采购业务相关内部控制制度。4、生产模式 公告编号:2023-006 14 公司主要采取按订单生产的模式,同时也会根据基础环氧树脂价格波动情况进行适当备货。具体而言,公司生产部门依据销售部门下达的销售计划或客户的订单和各产品的库存量制定生产计划排产。具体开展生产时,生产部门按照生产工作单及生产工艺流程进行作业。生产过程中,对半成品及成品取样送检,全程控制产品质量。生产完成并检验合格后,成品入库。随后根据各销售事业部的出货通知,运输发货至客户指定地点。5、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主要采用直销为主的销售模式,经销模式的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很低。公司对经销商的销售为买断式销售。公司通过拜访客户、网络、行业展会、现有客户推介等方式获取客户。公司销售团队通过不断拜访客户,不断深入了解客户的需求,结合公司在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上的特色,逐渐和客户之间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公司通过相关的行业展会、行业协会来搜集潜在客户的相关资料并与潜在客户初步接触和沟通,与客户逐步达成合作关系。公司凭借在产品质量和服务品质方面的优势,在下游客户之间建立了良好的口碑,也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现有客户之间的推介,公司可以获得其他下游客户产品试用的机会,从而凭借公司良好的产品和服务逐步赢得新增客户的信任。公司与客户确定合作关系后,会与客户签订协议或合同。公司接到正式订单时,会查询该类产品是否有足够库存,如有足够库存则安排运输出货,不足则由生产部排产。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专精特新”认定 国家级 省(市)级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是 详细情况 2020 年 2 月,公司获得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0-2021)证书,根据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 年 7 月 7 日发布的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推荐 2021 年度“专精特新”企业的通知,已获得上海市“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每 3 年复核一次。2020 年 11 月,公司获得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1 年 12 月,子公司广州惠利获得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行业信息行业信息 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报告期内变化情况:报告期内变化情况:事项事项 是或是或否否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公告编号:2023-006 15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二二)财务分析财务分析 1 1、资产负债结构分析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上年期末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金额金额 占总资产的占总资产的比重比重%金额金额 占总资产的占总资产的比重比重%货币资金 278,854,862.12 14.42%239,625,397.36 14.79%16.37%应收票据 366,699,822.99 18.96%507,732,369.14 31.33%-27.78%应收账款 723,927,938.83 37.44%509,466,296.85 31.44%42.10%存货 114,424,210.56 5.92%95,717,438.35 5.91%19.54%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0.00 0.00%长期股权投资 6,015,991.99 0.31%7,110,910.62 0.44%-15.40%固定资产 66,322,241.90 3.43%68,734,904.33 4.24%-3.51%在建工程 70,962,111.79 3.67%23,202,035.54 1.43%205.84%无形资产 72,319,915.57 3.74%44,858,634.05 2.77%61.22%商誉 0.00 0.00 短期借款 255,519,402.33 13.21%149,802,740.32 9.24%70.57%长期借款 23,650,000.00 1.22%12,964,053.56 0.80%82.43%应收款项融资 159,930,099.55 8.27%27,958,302.88 1.73%472.03%应付票据 656,983,154.97 33.98%511,149,941.39 31.54%28.53%应付账款 322,126,115.31 16.66%325,951,173.95 20.11%-1.17%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1)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余额36,669.98万元,较2021年末50,773.24万元,减少27.78%,主要原因为:公司收到客户的信用级别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减少。(2)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15,993.01万元,较2021年末2,795.83万元,增加472.03%,主要原因为:公司收到客户的信用级别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3)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72,392.79万元,较2021年末50,946.63万元,增加42.10%,主要原因为:公司开拓新客户而新增应收账款,2022年销售额的增加以及应收账款账期的影响,总体应收账款增加。(4)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余额7,096.21万元,较2021年年末2,320.20万元,增加205.84%,主要原因为:公司建设研发总部办公大楼的建设投入。(5)报告期内,短期借款余额25,551.94万元,较2021年末14,980.27万元,增长70.57%,主要原因为:公司2022年附追索权的贴现未到期承兑汇票重分类至短期借款、公司2022年业务量增加,原材料采购量随之增加,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短期借款增加。(6)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余额65,698.32万元,较2021年末51,114.99万元,增加28.53%,主要原因为:公司2022年业务量增加,同时原材料采购量增加,公司为降低营运资金压力,2022年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供应商货款增加。公告编号:2023-006 16 2 2、营业情况营业情况分析分析(1)(1)利润构成利润构成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金额金额 占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的的比重比重%金额金额 占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的的比重比重%营业收入 1,775,404,334.81-1,688,630,398.99-5.14%营业成本 1,567,945,966.66 88.31%1,502,366,339.73 88.97%4.37%毛利率 11.69%-11.03%-销售费用 24,570,297.77 1.38%23,952,399.94 1.42%2.58%管理费用 46,435,267.51 2.62%42,695,063.43 2.53%8.76%研发费用 38,533,781.66 2.17%33,781,477.45 2.00%14.07%财务费用 12,129,365.70 0.68%8,713,010.23 0.52%39.21%信 用 减 值 损失 671,729.63 0.04%-7,560,616.98-0.45%-108.88%资 产 减 值 损失-5,773,397.31-0.33%-467,667.78-0.03%1,134.51%其他收益 1,559,807.00 0.09%6,866,562.05 0.41%-77.28%投资收益-592,545.64-0.03%1,672,937.68 0.10%-135.4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00 0.00%0.00 0.00%资 产 处 置 收益-136,795.97-0.01%-30,169.92 0.00%353.42%汇兑收益 0.00 0.00%0.00 0.00%营业利润 78,120,615.30 4.40%74,411,348.73 4.41%4.98%营业外收入 36,223.52 0.00%55,791.56 0.00%-35.07%营业外支出 421,278.73 0.02%113,934.07 0.01%269.76%净利润 64,280,467.57 3.62%67,310,440.83 3.99%-4.50%项目重大变动原因项目重大变动原因:(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177,540.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5.14%。主要原因为:主要客户保持稳定且采购数量大幅增加,公司销售收入实现规模增长,除此之外,公司持续开发新客户并实现了交易。(2)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156,794.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4.37%,系报告期内销售增加。(3)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3,853.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4.0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研发项目测试费用、研发设备投入计提折旧费用及实验室装修费用增加。(4)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1,212.9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9.2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采购量增加、购入珠海及汕尾土地资金需求增加,借款及票据贴现随之增加,增加了财务利息支出。(5)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67.1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8.88%,主要系上期计提的应收票据坏账损失转回所致。(6)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577.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34.51%,系报告期内计提存货公告编号:2023-006 17 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7)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为损失59.2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5.42%,主要系报告期内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减少。(2)(2)收入构成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金额本期金额 上期上期金额金额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主营业务收入 1,774,688,013.21 1,684,571,287.87 5.35%其他业务收入 716,321.60 4,059,111.12-82.35%主营业务成本 1,567,852,155.11 1,496,199,408.28 4.79%其他业务成本 93,811.55 6,166,931.45-98.48%按产品分类分析按产品分类分析: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类别/项目项目 营业收入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营业成本 毛利率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比上年同期期 增减增减%营业成本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比上年同期期 增减增减%毛利率比上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同期增减百分点百分点 风 电 叶 片用 环 氧 树脂 1,493,104,557.79 1,344,937,128.31 9.92%7.14%7.11%0.02%电 子 电 气绝 缘 封 装用 环 氧 树脂 82,028,305.86 63,590,471.94 22.48%-14.72%-12.97%-1.56%新 型 复 合材 料 用 环氧树脂 199,062,254.42 159,142,068.05 20.05%2.38%-4.95%6.16%量 子 点 相关 产 品 及其他 492,895.14 182,486.81 62.98%75.39%207.65%-15.92%其 他 业 务收入 716,321.60 93,811.55 86.90%-82.35%-98.48%138.83%按区域分类分析按区域分类分析: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类别/项目项目 营业收入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营业成本 毛利率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比上年同期期 增减增减%营业成本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比上年同期期 增减增减%毛利率比上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同期增减百分点百分点 国内 1,773,596,621.64 1,566,850,830.26 11.66%5.12%4.36%0.64%公告编号:2023-006 18 国外 1,807,713.17 1,095,136.41 39.42%24.32%10.69%7.46%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构成变动具体如下:(1)风电叶片用环氧树脂产品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7.14%,占营业收入比重为84.10%,较2021年上升1.5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2022年公司风电产品销售量有所增加,公司积极应对风电市场变化,持续加大风电产品研发力度,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公司风电产品销售额有所上升。(2)电子电气绝缘封装用环氧树脂产品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4.72%,占营业收入比重为4.62%,较2021年略有下降。2022年受疫情封控影响,部分客户订单减少,销售下滑。(3)新型复合材料用环氧树脂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2.38%,毛利率为20.05%,较2021年上升6.16%,主要原因为公司大力开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优化了产品结构,销售高价值产品的占比增加,从而实现了销售额及毛利的增长。(3)(3)主要客户情况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序号 客户客户 销售金额销售金额 年度销售占年度销售占比比%是否存在关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关系 1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673,989,363.67 37.96%否 2 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403,492,745.88 22.73%否 3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53,615,400.44 14.28%否 4 重庆风渡新材料有限公司 51,918,070.65 2.92%否 5 艾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765,964.97 2.86%否 合计合计 1,433,781,545.61 80.76%-(4)(4)主要供应商情况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号序号 供应商供应商 采购金额采购金额 年度采购占年度采购占比比%是否存在关联关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系 1 南亚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327,103,326.16 21.43%否 2 长春化工(盘锦)有限公司 171,636,498.86 11.24%否 3 江苏扬农锦湖化工有限公司 152,450,478.02 9.99%否 4 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116,324,946.42 7.62%否 5 安徽新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4,858,053.15 7.52%否 合计合计 882,373,302.61 57.80%-3 3、现金流量状况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金额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5,032,521.66-102,739,076.16-41.1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504,183.74-64,686,145.45 15.74%公告编号:2023-006 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6,456,281.59 11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