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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润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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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2-024 1 证券代码:831890 证券简称:中润新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2021 年度报告 中润新能 NEEQ:831890 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CRPC Innovation Energy Co.,Ltd.公告编号:2022-024 2 公司年度大事记公司年度大事记 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在镇江新区临江西路 158 号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11 个议案。公告编号:2022-024 3 目 录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4 4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概况公司概况 .1212 第三节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1414 第四节第四节 重大事件重大事件 .2626 第五节第五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3535 第六节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3939 第七节第七节 公司治理、内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4444 第八节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 .5151 第九节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备查文件目录 .168168 公告编号:2022-024 4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声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潘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虞元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芳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事项事项 是或否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 否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是 否 董事会是否审议通过年度报告 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1、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姓名及未出席的理由 公司董事、董事长潘伟因疫情原因未出席审议年度报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一、非标准意见的内容一、非标准意见的内容 (一)诉讼和对外担保事项 如附注“十二、(一)中润新能已决诉讼形成的重要事项及其财务影响”所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涉诉金额 197,682,750.18 元,案件已二审审理终结,目前正在执行中;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涉诉金额 8,555,493.38 元,案件已二审审理终结,目前正在执行中。如附注“十一、(一)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所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公告编号:2022-024 5 分行涉诉金额 285,074,485.34 元,案件已二审审理终结,目前正在执行中;“十、(二)或有事项 1、中润新能作为担保方对外提供担保形成的或有事项”所述,中润新能对南京中洋民炼实业有限公司(原为中润新能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武支行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人民币 5,000,000.00 元的债权。截止到报告报出日,主合同仍有 4,500,000.00 元的债务尚未偿还。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润新能逾期金融借款合计 485,274,220.44 元,欠息及逾期罚息合计37,623,975.77 元。上述诉讼虽然已二审审理终结,但因涉及金融机构贷款及相关利息罚息的最终执行情况,我们无法判断相关诉讼执行对公司的影响;未审理终结的诉讼及未履约完毕的对外担保,我们无法判断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我们尚未取得律师事务所就中润新能委托诉讼案件及进展情况的回函和相关情况说明,因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中润新能相关诉讼和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的完整性。(二)持续经营能力 截止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2,735,545.57 元;公司存在 485,274,220.44 元逾期金融机构借款,合计产生利息及罚息共 37,623,975.77 元;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余额577,063,768.80 元;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同比降低 38.12%,主营业务收入同比降低 59.76%;公司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大幅下滑,连续两年亏损;公司因金融债务逾期和对外担保产生多项诉讼仲裁案件,导致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多项资产被查封,涉诉案件仍在审理或执行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涉及多项诉讼,所持中润新能股权被司法冻结;如附注“十二(三)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事项、4 持续经营”所述,虽然公司采取了多个措施来规避可能产生的损失,但是我们认为导致对中润新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和情况存在多个重大不确定性,这些不确定事项之间存在相互影响,我们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所产生的影响。(三)第三方库存 如附注“六、(五)存货”所述,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润新能账面显示存放在天诚库区的存货 77,976.89 吨,合计金额 402,663,422.49 元,天诚库区所有权人为南通天诚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因天诚库区所有权人涉及诉讼,天诚库区被查封,导致公司存货受限。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为 495,429,747.10 元,受限存货占存货期末余额 81.28%,受限存货占资产总公告编号:2022-024 6 额 29.06%。因中润新能存货受限,我们无法充分实施对中润新能天诚库区存货的监盘工作,无法就其部分资产的数量及状况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财务报表存货列报的存在、真实性和准确性。(四)其他应收款 如附注“六、(四)其他应收款-注 1、注 2、注 3”、附注“六、(十六)应交税费-注 1、注 2”所述:公司向川东公司预付货款 524,836,340.40 元,因对方存在履约风险,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减值。公司 2019 年度采购川东公司货款,因对方未开具发票,导致公司于本期进行纳税申报表更正,产生代缴税款 201,019,713.92 元,同时对方公司存在经营风险,对代缴税款计提减值。上述款项合计 725,856,054.32 元,占资产总额 52.38%,我们无法就上述款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财务报表其他应收款列报的准确性。二、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二、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以及第十条“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导致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事项的重大且广泛性的判断过程:如非标准意见的内容所述,中润新能金融借款逾期未还,涉诉事项正在执行或审理中,对外担保债务尚未履行完毕,因涉及金融机构贷款及相关利息罚息的最终执行情况,无法判断相关诉讼执行对公司的影响;中润新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和情况存在多个重大不确定性,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所产生的影响;第三方库存受限,所涉及金额重大,无法判断相关存货的数量及状况;重大供应商川东公司存在履约风险,预付货款及代缴税款存在信用减值风险,所涉及金额重大。综上所述,会计师认为上述事项改变公司的持续经营状况,对中润新能 2021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故出具无法表示意见。三、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三、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主要原因为公司因金融债务逾期涉及多起诉讼,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多项资产被查封;公司存于南通天诚石油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存货受限,存在仓储风险;公司对供应商川东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预付款出现订单违约,存在供货风险;并且公司连续两年亏损,营业收入出现大幅下滑。公告编号:2022-024 7 董事会针对以上不确定性的说明:1、公司虽然存在一定的银行贷款诉讼,但相关诉讼均已终审裁决,案件处理已接近尾声,公司已委托律师与原告及法院积极磋商,就偿还借款、支付利息商谈履约方案。公司的相关诉讼导致母公司位于中润油镇江油库的房屋所有权、中润油镇江仓储的土地使用权、油罐设备、加油机设备等被查封,母公司所有银行账户被冻结,但目前的冻结状态,未对业务产生根本影响,公司现金流正常,公司经营可正常运转。2、公司已与南通天诚石油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达成协议,以代收仓储租金,一年内无法解除存货受限的以天诚油库所有权抵偿,并由南通天诚石油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出具了保证函,以其持有的股权抵偿等多项举措解决存货问题。存货的仓储风险已降到最低,预计未来不会出现大额风险。3、2021 年度受国际油价影响,油品行业整体发展不利,行业订单违约情况加剧,江苏川东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预付款出现供货风险。公司多次催收,已收到江苏川东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出具的股东保证书,以其持有的股权承诺偿债,由其在 2 年内解决公司的供货问题,并承担公司的损失。同时川东公司亦在积极帮助公司处理负债问题,努力消除货款及相关发票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4、2021 年度油品行业整体发展不利,公司为了将影响降到最小,经营方面自大宗贸易为主开始转型为仓储业务为主,贸易为辅的经营结构来规避国际油价风险。公司为优化利润结构,报告期内减少了资金占用高、利润率低的大批发业务,保有利润较高的加油站零售业务,同时新增油库租赁业务,2021 年度毛利率上升 12.25%。通过 2021 年度实践,企业的盈利点已经趋于稳定,油库租赁给企业带来了稳定的现金流,企业持续经营不存在根本性的困难。公司董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客观、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审计报告未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末的财务状况和 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强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重大风险提示表】【重大风险提示表】重大风险事项名称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及分析重大风险事项描述及分析 核心技术泄露风险 公司拥有多项专利及非专利技术,且均为现有产品中所采用的核心技术。这些核心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专业人才,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为公司公告编号:2022-024 8 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创业初期加入的员工,在共同创业和长期合作中形成了较强的凝聚力,多年来未发生重大变化,为公司持续创新能力和技术优势的保持做出了重大贡献。若公司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资料外泄、将会产生核心技术泄露的风险。应对措施: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探讨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对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有利于增加团队的稳定性。价格波动风险 汽油作为原油的下游产品,其价格除了受市场供求因素的影响外,还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国内原油和成品油价格调整及市场投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价格可能出现大幅或较为频繁的波动,公司面临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汽油价格存在发生非预期变化的风险,市场价格的频繁或大幅波动有可能给公司的经营造成较大损失。应对措施:公司利用已有的仓储条件,根据可预期的价格波动因素,进行油品储备,将大大降低价格波动对盈利水平带来的影响。产品质量风险 甲醇汽油目前国内没有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不同的试点省份往往采用不同添加比例的甲醇汽油,各甲醇汽油生产企业更多的是根据所在市场情况和用户的实际需求提供相应的产品。如果公司提供的甲醇汽油产品的质量不符合要求,则可能产生汽车发动机熄火、动力不足、甚至损坏车辆发动机等系列问题,甚至对交通安全造成损害,因此存在质量风险。公司在进行扩大产品销售规模,积极拓展产能的同时,始终高度重视产品质量,从原料采购端的检测,工艺技术的监控,乃至产品出库前的质量检验,质量控制贯穿于甲醇汽油的整个生产过程,确保公司产品质量达标。但如果公司存在人员操作不能严格遵守规程标准等情况,仍将使公司面临产品质量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在扩大产品销售规模,拓展产能的同时,始终高度重视产品质量,从原料采购端的检测,工艺技术的监控,乃至产品出库前的质量检验,质量控制贯穿于甲醇汽油的公告编号:2022-024 9 整个生产过程,确保公司产品质量达标。安全管理风险 汽油与甲醇是公司生产甲醇汽油的重要原材料,占公司库存比重较高。汽油与甲醇均属危险化学品名录所列的高度易燃的危险化学品。燃料油的物理化学特性决定了其生产、仓储、运输过程中涉及一系列环节,若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未能保持现有水平或工作人员违章操作,将不能完全排除发生火险等安全事故的可能。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则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应对措施:公司非常重视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火险隐患的预防。为了确保安全经营,公司设有安全管理部,聘请了具有注册安全师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了一整套安全措施,并制定了严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政策风险 包括甲醇汽油在内的各种新型替代环保车用燃料的推广与产业化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国家有关政策的支持。国家工信部、各地政府的甲醇汽油办公室在甲醇汽油的添加比例、产业标准、试点与推广范围、补贴政策等方面拥有主导权。如果上述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则会影响公司的产品生产与市场需求,对公司的产销造成不利影响。应对措施:公司在甲醇汽油生产工艺成熟,技术水平领先,产品性能优异,参与了甲醇汽油国家标准与江苏省地方标准的制定,紧密把握甲醇汽油市场的发展方向与政策动向。实际控制人不当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菊林、支文琴夫妇,其中王菊林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200,000 股,王菊林、支文琴夫妇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中润环能合计 90%的股权,间接控制公司股份24.96%,合计控制公司股份 32.24%。同时,王菊林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公司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管理上均可施予重大影响。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菊林、支文琴夫妇利用其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损害公司和少数权益股东的利益。公告编号:2022-024 10 应对措施:公司拥有较完整的内控和管理制度上,并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经营和管理以制度为准则,各项决策受个人影响程度不大。诉讼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因金融借款逾期导致的多起诉讼,2021年 1 月 6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与公司借贷纠纷案的应诉通知书,该起诉讼涉案金额 197,682,750.28 元。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公司借贷纠纷案的应诉通知书,该起诉讼涉案金额 285,074,485.34 元。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关于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与公司借贷纠纷案的应诉通知书,该起诉讼涉案金额 8,555,493.38 元。截止报告披露日,以上案件均已终审裁决,法院判决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以上案件累计涉案金额 491,312,728.90 元,占期末经审计总资产的35.45%,净资产的 101.14%,公司涉诉金额较大。应对措施:公司已委托律师与原告及法院积极磋商,就偿还借款、支付利息等进行商谈,尽量降低诉讼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告编号:2022-024 11 释义释义 释义释义项目项目 释义释义 中润油、中润新能、公司、股份公司 指 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润环能 指 中润环能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三会 指 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指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镇江油库、中润仓储 指 中润油(镇江)石油化工仓储销售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洋民炼 指 南京中洋民炼实业有限公司,原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 兴化加油站 指 兴化市中润油加油站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阴优赛孚 指 江阴优赛孚能源有限公司,原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阴石油 指 江阴市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原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 常石加油站 指 常熟市常石加油站有限公司 醇醚清洁燃料中心 指 山西省醇醚清洁燃料行业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洁润清洁能源 指 洁润(镇江)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镇江清洁能源 指 中润油(镇江)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镇江能源 指 中润油(镇江)能源有限公司 镇江润元 指 镇江润元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中汇商业 指 中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汇房地产 指 江苏中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报告期 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期初 指 2021 年 1 月 1 日 期末 指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告编号:2022-024 12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概况公司概况 一、一、基本信息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CRPC Innovation Energy Co.,Ltd.CRPC 证券简称 中润新能 证券代码 831890 法定代表人 潘伟 二、二、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虞元武 联系地址 镇江市镇江新区临江西路 158 号 电话 0511-86066611 传真 0511-86066611 电子邮箱 公司网址 办公地址 镇江市镇江新区临江西路 158 号 邮政编码 212132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三、企业信息企业信息 股票交易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成立时间 2006 年 4 月 28 日 挂牌时间 2015 年 2 月 10 日 分层情况 基础层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C 制造业-C25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C251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C2511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主要业务 甲醇汽油的生产与销售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甲醇汽油的生产与销售 普通股股票交易方式 集合竞价交易 做市交易 普通股总股本(股)250,000,000 优先股总股本(股)0 做市商数量 8 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为中润环能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为王菊林、支文琴,无一致行动人 公告编号:2022-024 13 四、四、注册情况注册情况 项目项目 内容内容 报告期内报告期内是是否变更否变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00786341674A 否 注册地址 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新区静脉产业园办公楼 410室 否 注册资本 250,000,000 否 报告期内公司注册资本与总股本一致。五、五、中介机构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报告期内)西部证券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西安市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否 主办券商(报告披露日)西部证券 会计师事务所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程占应 孟红 1 年 3 年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B2 座 301室 六、六、自愿自愿披露披露 适用 不适用 七、七、报告期后更新情况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退出为公司提供做市报价服务。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退出为公司提供做事报价服务。公告编号:2022-024 14 第三节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一、一、主要主要会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一)盈利能力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营业收入 349,219,662.54 564,312,392.93-38.12%毛利率%13.34%2.09%-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239,876.69-335,841,384.33 38.59%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04,642,939.41-305,853,187.48 33.0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35.27%-39.4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35.00%-35.93%-基本每股收益-0.83-1.34 38.59%(二二)偿债能力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资产总计 1,385,797,856.06 1,331,696,286.54 4.06%负债总计 900,039,862.11 643,628,419.61 39.84%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85,819,450.16 688,067,876.93-29.39%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94 2.75-29.39%资产负债率%(母公司)63.61%47.30%-资产负债率%(合并)64.95%48.33%-流动比率 1.31 1.71-利息保障倍数-5.76-13.84-(三三)营运营运情况情况 单位:元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16,398.31-243,624,385.90 100.62%应收账款周转率 1.10 1.01-存货周转率 0.60 1.12-公告编号:2022-024 15 (四四)成长情况成长情况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总资产增长率%4.06%-37.01%-营业收入增长率%-38.12%-78.85%-净利润增长率%38.57%-607.39%-(五五)股本股本情况情况 单位:股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本期期初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普通股总股本 250,000,000 250,000,000 0.00%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0 0 0.00%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0 0 0.00%(六六)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七七)非经常性非经常性损益损益项目及金额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项目 金额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11,005.92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1,802,874.1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86,881.51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878,749.74 所得税影响数-281,812.4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非经常性非经常性损益净额损益净额-1,596,937.28 (八八)补充财务补充财务指标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九九)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1 1、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科目 上年上年期末(期末(上年同期上年同期)上上年上上年期末(期末(上上年同期上上年同期)公告编号:2022-024 16 调整重述前调整重述前 调整调整重述后重述后 调整重述前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调整重述后 应付账款 51,140,143.75 60,740,143.75 532,317,245.82 537,117,245.82 负债总计 634,028,419.61 643,628,419.61 1,094,881,165.68 1,099,681,165.68 未分配利润 200,569,755.80 156,901,755.80 498,972,926.79 494,172,926.79 预付款项 228,373,671.99 194,305,671.99-所有者权益合计 731,735,866.93 688,067,866.93 1,019,382,214.96 1,014,582,214.96 资产总计 1,365,764,286.54 1,385,797,856.06-营业成本 547,708,434.30 552,508,434.30 2,541,950,876.22 2,546,750,876.22 信用减值损失-19,165,848.69-53,233,848.69-营业利润-279,212,673.72-318,080,673.72 62,180,085.10 57,380,085.10 利润总额-317,908,634.44-356,776,634.44 71,206,341.21 66,406,341.21 净利润-296,973,394.33-335,841,394.33 66,190,513.97 61,390,513.97 2 2、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1)执行新租赁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租赁准则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 年修订)(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其中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前述新租赁准则,并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中润新能前期财务报表无影响,因此不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本公司选择仅对 2021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租赁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 2021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于新租赁准则首次执行日(即 2021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的具体衔接处理及其影响如下: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报告期内未新增租赁业务,也未存在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仅存在一项经营租赁。对首次执行日前的天诚库区经营租赁,公司与南通天诚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存在一项 仓储(包罐)服务合同,相关租赁服务定价条款因双方存在长期合作关系,未按市场价进行结算计价,不适用公告编号:2022-024 17 新租赁准则,因此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的新租赁准则对公司报表不产生影响。(2)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无。2、前期会计差错更正(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聘请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润新能 2021-046 号公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所涉及的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亚会专审字(2021)第 01110208 号关于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该事项影响:减少 2020 年度末预付账款-上海遐龄石油化工有限公司34,068,000.00元,未分配利润34,068,000.00元,营业利润34,068,000.00元,利润总额34,068,000.00元,净利润 34,068,000.00 元。增加信用减值损失 34,068,000.00 元。(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聘请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润新能 2022-012 号公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所涉及的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亚会专审字(2021)第 01110037 号关于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该事项影响:增加 2019 年度末应付账款-南通天诚清洁能源有限公司4,800,000.00 元,增加 2020 年度末应付账款-南通天诚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9,600,000.00 元,增加 2019年度末营业成本 4,800,000.00 元,增加 2020 年度末营业成本 4,800,000.00 元,减少 2019 年度未分配利润 4,800,000.00 元,减少 2020 年度未分配利润 4,800,000.00 元。(十十)合并报表合并报表范围范围的变化情况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主要主要经营情况回顾经营情况回顾(一一)业务业务概要概要 商业模式商业模式 本公司处于清洁燃料、原油加工及石油制造品制造行业,主营业务为甲醇汽油的生产与销售,拥有多项发明专利证书和专业研发团队,主要产品为 M 系列甲醇汽油,其中 M25 甲醇汽油是公司的主导产品。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为外购汽油和甲醇原料,自主研发生产添加剂,将添加剂与甲醇、国标汽油按照一定比例通过特定生产工艺条件调配制造出成品甲醇汽油,并通过销售子公司面向江苏省内多家加油站及大批发业务的大宗客户销售甲醇汽油,与车队、驾校、物流园区等企业合作建设撬装式公告编号:2022-024 18 加油站,向该类单位销售甲醇汽油。公司 2021 年主要收入来源为甲醇汽油的销售及化工品销售。公司的上游行业主要为炼油行业、甲醇制造行业及添加剂原料制造业,其中汽油及甲醇制造行业有公开交易平台,市场价格透明,供应商可供选择余地较大,公司会基于质量、价格、运输便捷等各面因素综合考虑,与一些供应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而添加剂原料为常见普通化学品,品种较多,采购量很小,对供应商依赖小。上游行业对于本行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汽油价格变动与本行业成本的联动作用。公司所处行业的下游为油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即加油站。由于目前国内市场对于汽油消费巨大且具有持续增长的需求量,加之多个地方政府对于甲醇汽油的积极推广,2019 年 3 月 14 日工业和信息部联合七部委发布的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甲醇汽车应用的指导意见推动甲醇汽车应用、实现车用燃料多元化,下游行业对于甲醇汽油的需求将持续增长。此外,国家发改委对于成品油实行限定最高零售价格,加油站可以在最高限价之下自行定价,甲醇汽油在价格上的优势也可充分体现。从上下游产业链来看,公司所处行业通过提供 M 系列甲醇汽油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服务,将上游行业的产品与下游行业的需求紧密联系起来,是整个产业链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公司以多年来积累的各领域内的生产经营经验为核心,一方面不断完善与上游供应链的衔接与整合,另一方面以可靠的产品品质与良好的服务巩固拓展下游客户,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商业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与创新属性相关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的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是 详细情况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行业信息行业信息 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报告期内变化情况:报告期内变化情况:事项事项 是或是或否否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公告编号:2022-024 19 (二二)财务分析财务分析 1 1、资产负债结构分析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上年期末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金额金额 占总资产的占总资产的比重比重%金额金额 占总资产的占总资产的比重比重%货币资金 2,735,545.57 0.20%872,954.4 0.07%213.37%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51,287,801.31 10.92%477,524,893.90 35.86%-68.32%存货 495,429,747.1 35.75%415,315,492.07 31.19%19.29%投资性房地产 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 166,790,811.93 12.04%177,684,431.81 13.34%-6.13%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20,180,722.59 1.46%21,155,183.43 1.59%-4.61%商誉 8,087,727.20 0.61%-100.00%短期借款 485,274,220.44 35.02%485,493,607.28 36.46%-0.05%长期借款 其他应收款 518,843,499.93 37.44%5,030,989.56 0.38%10,212.95%应交税费 247,527,327.22 17.86%15,762,496.08 1.18%1,470.36%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1、应收账款同比减少 326,237,092.59 元,降幅 68.32%,主要系公司收回南通安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前年度欠款 343,346,306.89 元所致。2、其他应收款同比增加 513,812,510.37 元,上升比例 10,212.95%,主要是公司与江苏川东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化工品供应协议,并预付了 524,836,340.40 元的预付款,后期川东公司未能如约供货,公司发函进行催收仍未能收到相关货物。2021 年 12 月 12 日,公司收到川东公司风险提示函,陈述对方存在经营困难,继续供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将预付货款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减值。3、应交税费同比增加 231,764,831.14 元,上升比例 1,470.36%,主要因为:(1)川东公司因发票开具产品名称有误,导致公司收讫抵扣的发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引起公司进项税额转出,金额为 12,505,349.66 元,应由川东公司承担。(2)2019 年公司自川东公司采购汽油合计数量 59,200 吨,含税金额 353,293,500.00 元,货物已于 2019年 8 月至 12 月全部销售给江阴市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与南京中洋民炼实业有限公司,销售发票已经开具,货款已经全部通过银行收讫,公司为此承担了应税消费税及增值税。由于川东公司未及时向公司公告编号:2022-024 20 开具发票,导致公司需要承担上述货款的消费税及增值税纳税义务,应纳税款总计 188,514,364.26 元,2021 年 12 月 1 日,公司对 2019 年度纳税申报表进行更正,需补缴消费税等合计 132,026,767.25 元、城市维护建设税 9,241,873.71 元、教育费附加 3,960,803.02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