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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083_2021_ST中科_2021年年度报告_2022-04-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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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083 _2021_ST _2021 年年 报告 _2022 04 07
1 2021 年度报告 ST 中科 NEEQ:430083 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公司年度大事记公司年度大事记 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其财产状况不断恶化且未能招募到投资人,企业仅存的工作人员即其法定代表人已提出辞职,公司已不具备重整价值,缺乏挽救可能性,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据此,管理人向海淀法院提出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的申请,2019 年9 月19 日海淀法院作出(2018)京0108 破1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宣告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目前,管理人正在推动破产清算程序。3 目 录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4 4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概况公司概况 .7 7 第三节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9 9 第四节第四节 重大事件重大事件 .1717 第五节第五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2626 第六节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2929 第七节第七节 公司治理、内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3232 第八节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 .3535 第九节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备查文件目录 .121121 4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声明】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公司董事会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事项事项 是或否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 否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是 否 董事会是否审议通过年度报告 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的理由 公司董事会董事低于法定人数,公司董事会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2、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姓名及未出席的理由 董事陈滨、杜峥、陶俊敏、张雪芳、霍晓丽因个人原因,未履行董事职责,未召开董事会。3、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董事低于法定人数,公司董事会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重大风险提示表】【重大风险提示表】重大风险事项名称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及分析重大风险事项描述及分析 破产清算风险 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其财产状况不断恶化且未能招募到投资人,企业仅存的工作人员即其法定代表人已提出辞职,公司已不具备重整价值,缺乏挽救可能性,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5 据此,管理人向海淀法院提出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的申请,2019 年9 月19 日海淀法院作出(2018)京0108 破15-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宣告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截至目前,管理人正在积极厘清债务人的财产,对相关财产实施管理,并采取诉讼方式追回债务人的财产,待财产变价后对债权人进行分配。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司 2020 年、2021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其财产状况不断恶化且未能招募到投资人,企业仅存的工作人员即其法定代表人已提出辞职,公司已不具备重整价值,缺乏挽救可能性,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据此,管理人向海淀法院提出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的申请,2019 年 9 月 19 日海淀法院作出(2018)京 0108 破 1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宣告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已被法院宣告破产,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全国股转公司在二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其股票挂牌的决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全国股转公司在二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其股票挂牌的决定。全国股转公司要求挂牌公司、主办券商和证券服务机构对有关事项进行解释说明,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全国股转公司对相关主体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的,不计入作出决定的期限。如终止挂牌事项发生,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股票退出登记手续。公司后续的股票登记、转让、管理事宜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司被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2021年12月22日,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科联众作出京海市监处罚20219011号处罚决定书,责令中科联众改正,并决定吊销执照(登记证)的行政处罚。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被终止挂牌和风险、被采取行政处罚措施。6 释义释义 释义释义项目项目 释义释义 公司、本公司、中科联众 指 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高管、管理层 指 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主办券商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上期、上年、上年度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7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概况公司概况 一、一、基本信息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Beijing Sinobel Technology CO.,LTD Sinobel 证券简称 ST 中科 证券代码 430083 法定代表人 陈滨 二、二、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陈滨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 号海淀科技大厦 908 室 电话 13801398855 传真 010-68946577 电子邮箱 公司网址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 号海淀科技大厦 908 室 邮政编码 100080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管理人办公室 三、三、企业信息企业信息 股票交易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成立时间 2002 年 1 月 28 日 挂牌时间 2011 年 3 月 28 日 分层情况 基础层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54 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6540 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 主要业务 公司目前处于破产清算阶段,无实际经营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公司目前处于破产清算阶段,无实际经营 普通股股票交易方式 集合竞价交易 做市交易 普通股总股本(股)38,400,000 优先股总股本(股)0 做市商数量 0 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为(陈滨)8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为陈滨,无一致行动人 四、四、注册情况注册情况 项目项目 内容内容 报告期内报告期内是是否变更否变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35551778E 否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5 号 1 区 689 号楼908 室 否 注册资本 38,400,000 否 五、五、中介机构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报告期内)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上海市常熟路 239 号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否 主办券商(报告披露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会计师事务所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沈秀云 于蕾 2 年 4 年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聚杰金融大厦 20 层 六、六、自愿自愿披露披露 适用 不适用 七、七、报告期后更新情况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第三节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一、一、主要主要会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一)盈利能力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营业收入 0 0 毛利率%0%0-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357.49 100%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0-357.49 10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0%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0%0%-基本每股收益 0 0-(二二)偿债能力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资产总计 216,628,542.04 216,628,542.04 0 负债总计 57,315,618.66 57,315,618.66 0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9,312,923.38 159,312,923.38 0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4.15 4.15 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6.16%26.16%-资产负债率%(合并)26.46%26.46%-流动比率 3.74 3.74-利息保障倍数 0 0-(三三)营运营运情况情况 单位:元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增减减比比例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0 -357.49 100%10 量净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 0 0-存货周转率 0 0-(四四)成长情况成长情况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总资产增长率%0 0-营业收入增长率%0 0-净利润增长率%0 0-(五五)股本股本情况情况 单位:股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本期期初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普通股总股本 38,400,000 38,400,000 0%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0 0 0%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0 0 0%(六六)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七七)非经常性非经常性损益损益项目及金额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项目 金额金额 无 0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0 所得税影响数 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0 非经常性非经常性损益净额损益净额 0 (八八)补充财务补充财务指标指标 适用 不适用 11 (九九)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1 1、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2 2、会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新租赁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新租赁准则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 年修订)(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前述新租赁准则,并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本公司选择仅对 2021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租赁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 2021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数据无影响。(十十)合并报表合并报表范围范围的变化情况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二、主要主要经营情况回顾经营情况回顾(一一)业务业务概要概要 商业模式商业模式 本公司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领域内信息安全及数据存储解决方案及服务的提供商,拥有核心的专利技术、高素质专业化的研发团队,以快速恢复、智能化数据技术为核心,向计算机整机和移动存储产品供应商提供数据加密、实施备份及数据恢复功能模块。帮助客户低成本、高性能地实现数据安全,灾难性数据恢复。公司利用在数据安全、智能控制方面的经验,整合多行业技术优势,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开拓公司智能家居领域新的产品线。公司销售模式以行业大客户直销为主,渠道分销为辅。随着公司自主创新产品的不断问世,公司将结合智能化数据、智能控制、节能环保技术形成可持续运营的行业应用解决方案并积极开拓政府及行业大客户,扩大渠道分销,逐步提升公司自有知识产权技术的广泛应用,逐步提升公司无形资产的价值,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规模。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数据安全、智能家居系列、智能车载主动防火系统产品等的销售和技术及服务收入。根据破产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债务人法定代表人的说明和债务人 2018 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中科联众于 2018 年初因内部管理问题陷入困境,致使公司经营发生严重障碍。具体表现主要为:1、公司虽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但资产主要为应收账款、存货、对外投资和知识产权,资产折旧较大,变现较为困难;2、多笔债务到期并引发多起诉讼,导致公司资产被多方查封,缺乏流动资金,清偿能力有限,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据此,2018 年 12 月 19 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作出(2018)京 0108 破申 61-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富天文博兴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提起的对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申请。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其财产状况不断恶化且未能招募到投资人,企业仅存的工作人员即其法定代表人已提出辞职,公司已不具备重整价值,缺乏挽救可能性,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据此,管理人向海淀法院提出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的申请,2019 年 9 月 19 日海淀法院作出(2018)京 0108 破 15-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宣告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截至目前,公司已没有实际经营,管理人正在积极厘清债务人的财产,对相关财产实施管理,并采取诉讼方式追回债务人的财产,待财产变价后对债权人进行分配。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行业信息行业信息 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报告期内变化情况:报告期内变化情况:事项事项 是或是或否否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13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二二)财务分析财务分析 1 1、资产负债结构分析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上年期末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金额金额 占总资产的占总资产的比重比重%金额金额 占总资产的占总资产的比重比重%货币资金 8,478,614.29 3.91%8,478,614.29 3.91%0%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91,154,496.75 42.08%91,154,496.75 42.08%0%存货 57,128,861.33 26.37%57,128,861.33 26.37%0%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 1,353,158.93 0.62%1,353,158.93 0.62%0%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33,431.54 0.02%33,431.54 0.02%0%商誉-短期借款 19,168,126.07 8.85%19,168,126.07 8.85%0%长期借款 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无 2 2、营业情况营业情况分析分析(1)(1)利润构成利润构成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金额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比重%金额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比重%营业收入 0-0-营业成本 0 0 0 -毛利率 0%-销售费用 0 0 0 0-管理费用 0 0 00 0-研发费用 0 0 0 0-财务费用 0 0 357.49 0-100%信用减值损失 0 0 0 0-资产减值损失 0 0 0 0-14 其他收益 0 0 0 0-投资收益 0 0 0 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 0 0 0-资产处置收益 0 0 0 0-汇兑收益 0 0 0 0-营业利润 0 0-357.49 0 100%营业外收入 0 0 0 0-营业外支出 0 0 0 0-净利润 0 -357.49 0 100%项目重大变动原因项目重大变动原因:目前企业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无法正常经营。(2)(2)收入构成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金额本期金额 上期上期金额金额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主营业务收入 0 0 0%其他业务收入 0 0 0%主营业务成本 0 0 0%其他业务成本 0 0 0%按产品分类分析按产品分类分析: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类别/项目项目 营业收入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营业成本 毛利率毛利率%营业收入比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增减%营业成本比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增减%毛利率比上年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同期增减%无 0 0 0%0%0%0%按区域分类分析按区域分类分析:适用 不适用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截至目前,公司已没有实际经营,管理人正在推进破产清算程序。(3)(3)主要客户情况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序号 客户客户 销售金额销售金额 年度销售占比年度销售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系 1 无 -否 合计合计 -15 (4)(4)主要供应商情况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号序号 供应商供应商 采购金额采购金额 年度采购占比年度采购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系 1 无-否 合计合计 -3 3、现金流量状况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金额本期金额 上期金上期金额额 变变动动比比例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357.49 10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 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 0-现金流量分析现金流量分析:截至目前,公司已没有实际经营,管理人正在推进破产清算程序。(三三)投资状况投资状况分分析析 1 1、主要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总资产总资产 净资产净资产 营业收入营业收入 净利润净利润 鼎魁宸(深圳)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目前已无实际经营-西安智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目前已无实际经营-主要参股公司主要参股公司业务分析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6 2 2、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内是否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内是否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 是 否 三、三、持续持续经营经营评价评价 截至目前,公司已没有实际经营,管理人正在推进破产清算程序。17 第四节第四节 重大事件重大事件 一、一、重大事件索引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事项 是或是或否否 索引索引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是 否 四.二.(一)是否存在提供担保事项 是 否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是 否 四.二.(二)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否 四.二.(三)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四.二.(四)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 四.二.(五)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 四.二.(六)是否存在破产重整事项 是 否 四.二.(七)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事项 是 否 二、二、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一一)重大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二)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三三)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公司无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公司无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四四)被被查封、查封、扣押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18 资产名称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资产类别 权利受限权利受限类类型型 账面价值账面价值 占总资产的比占总资产的比例例%发生原因发生原因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 抵押 8,858,398.62 4.09%应付票据保证金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 冻结 5,000,000.00 2.31%贷款逾期 专利 专利 质押-民间借贷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质押 105,574,297.00 48.74%保理贷款、民间借贷 机动车 机动车 查封 1,112,800.00 0.51%水红英诉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京0108 民初 56719 号 总计总计-120,545,495.62 55.65%-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影响破产财产分配。(五五)调查调查处罚事项处罚事项 2021 年 12 月 22 日,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科联众作出京海市监处罚20219011 号处罚决定书,责令中科联众改正,并决定吊销执照(登记证)的行政处罚。(六六)失信情况失信情况 1)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案号:(2018)京 0108 执 5328 号 失信被执行人名称: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京海劳人仲字 2017 第 12451 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给付申请人 1.275621 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陈滨、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总经理 执行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8 京中信执字00629 号 立案时间:2018-05-17 19 案号:(2018)京0108 执878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北京市中信公证处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225,000.00 元(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上述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将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尽快安排改选或另聘,符合我司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有关规定。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因上述事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能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动协调,将争取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尽快消除被申请执行的负面情况,同时努力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3)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无 执行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京海劳人仲字2017 第14590 号 立案时间:2018 年5 月16 日 案号:(2018)京0108 执8668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无 执行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京海劳人仲字2017 第14589 号 立案时间:2018 年6 月1 日 案号:(2018)京0108 执9493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京海劳人仲字2017 第14590 号确定的法律义务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京海劳人仲字2017 第14589 号确定的法律义务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判决的10,772.92 元。(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20 公司因上述事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动协调,将争取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尽快消除被申请执行的负面影响,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4)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无 执行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京海劳人仲字 2017 第 14589 号 立案时间:2018 年 6 月 1 日 案号:(2018)京 0108 执 9493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京海劳人仲字 2017 第 14590 号确定的法律义务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京海劳人仲字 2017 第 14589 号确定的法律义务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判决的 10,772.92 元。(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5)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陈滨、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公司任职:无 执行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8)京 0102 民初 16052 号 立案时间:2018 年 10 月 26 日 案号:(2018)京 0102 执 12809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号(2018)京 0102 执 12809 号确定的义务:一、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前偿还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借款本金 420 万元,截至 2018 年 7 月 19 日的利息、罚息、复利 161 809.57 元,并偿还自 2018 年 7 月 20 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利息、罚息、复利以综合授信合同 平安银行对公客户“网上自由贷”业务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二、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前支付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律师费 50 000 元;三、案件受理费 20 467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前直接支付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四、陈滨、杜峥对本调解协议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确认的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均全部未履行。二、对公司影响 21 上述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将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目前公司已被申请破产重整,公司将尽快消除被申请执行的负面影响,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6)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陈滨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公司任职:无 执行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8)京中信执字 00683 立案时间:2018 年 7 月 7 日 案号:(2018)京 0102 执 6709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北京市中信公证处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号(2018)京 0102 执 6709 号确定的义务:给付 200 万元。(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均全部未履行。二、对公司影响 上述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将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目前公司已被申请破产重整,公司将尽快消除被申请执行的负面影响,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7)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陈滨、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公司任职:无 执行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8 京中信执字 01336 号 立案时间:2019 年 1 月 2 日 案号:(2019)京 0108 执 71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北京市中信公证处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号(2019)京 0108 执 71 号确定的义务:给付申请人欠款 29.971132 万元及利息、迟延履行利息。(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均全部未履行。二、对公司影响 上述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将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22 目前公司已被申请破产重整,公司将尽快消除被申请执行的负面影响,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8)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陈滨、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公司任职:无 执行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8)京 0108 民初 46052 号 立案时间:2019 年 4 月 29 日 案号:(2019)京 0108 执 9841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号(2019)京 0108 执 9841 号确定的义务: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滨、杜峥支付本金 200 万元及利息(以 200 万元为基数,自二一八年三月八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月息 1.5%计算),于二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前付清。案件受理费 13800 元、保全费 5000 元(李海涛已预交),由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滨、杜峥负担,于二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前直接支付给李海涛。(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均全部未履行。二、对公司影响 上述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将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目前公司已被申请破产重整,公司将尽快消除被申请执行的负面影响,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9)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陈滨、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公司任职:无 执行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8)京 0108 民初 25318 号 立案时间:2019 年月日 案号:(2019)京 0108 执 5949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号(2019)京 0108 执 5949 号确定的义务:未缴纳执行案款。(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均全部未履行。二、对公司影响 上述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将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23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目前公司已被申请破产重整,公司将尽快消除被申请执行的负面影响,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10)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无 执行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京海劳人仲字(2018)第 11956 号 立案时间:2019 年 4 月 8 日 案号:(2019)京 0108 执 8195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号(2019)京 0108 执 8195 号确定的义务: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欠李会洪工资 2.54383万元。(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均全部未履行。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目前公司已被申请破产重整,公司将尽快消除被申请执行的负面影响,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11)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无 执行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京海劳人仲字(2018)第 17362 号 立案时间:2019 年月 10 日 案号:(2019)京 0108 执 8339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号(2019)京 0108 执 8339 号确定的义务: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欠韩坤工资 12.237831 万元。(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均全部未履行。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24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目前公司已被申请破产重整,公司将尽快消除被申请执行的负面影响,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12)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陈滨、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公司任职:无 执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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