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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0815_2021_汇维科技_2021年年度报告_2022-04-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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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0815 _2021_ 维科 _2021 年年 报告 _2022 04 25
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 证券代码:证券代码:870815870815 证券简称:汇维科技证券简称:汇维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2021 年度报告 汇维科技 NEEQ:870815 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hangchun Huiwei ScienceTechnology Co.,Ltd.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2 公司年度大事记公司年度大事记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 元人民币现金股利(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3,000,000.00 元(含税)。2021 年 8 月 4 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3 目 录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4 4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概况公司概况 .7 7 第三节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9 9 第四节第四节 重大事件重大事件 .1919 第五节第五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2323 第六节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2626 第七节第七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投资者保护 .2929 第八节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 .3232 第九节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备查文件目录 .9090 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4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声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高洪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保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温保国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事项事项 是或否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 否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是 否 董事会是否审议通过年度报告 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1、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实施条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等保密规定要求及与军工企业客户的约定,对公开披露文件中公司前五大客户中涉及军工企业客户的名称采用代称方式。【重大风险提示表】【重大风险提示表】重大风险事项名称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及分析重大风险事项描述及分析 军工企业信息披露限制 公司虽不属于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单位,但长期承担军工配套装备研制生产任务,具有三级保密资格,营业收入中部分来自军方。2016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取得吉林省国防科技工作办公室关于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申请信息豁免披露的意见;根据国防科技工业国家秘密范围规定要求,军品、军工项目的名称、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5 型号及涉军客户名称、相关合同、研发经费及单品市场容量及销售额等相关信息属于国家秘密事项,豁免披露。投资者将因上述涉密信息脱秘披露或豁免披露而无法获知公司部分信息,可能影响其对公司的价值判断,造成其投资决策失误。应对措施:公司除按照豁免申请提请的豁免内容外,已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充分披露了所应披露的事项,未以保密为由规避依法应当予以公开披露的信息,同时公司做到披露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以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为民爆及军工企业提供大型非标准化定制生产线的行业特点和公司所处细分行业的业务结构,综合导致了公司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的特点。公司向客户提供的生产线设备,需报国家相关部门对整体项目统一验收后,一并出具验收纪要,而此种统一验收,也是集中组织,一般集中在下半年进行验收。因而综合考虑企业所处行业的特殊性,公司收入确认有赖于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审核,在时间上具有一定的不连续性,也造成公司经营收入呈现季节性波动。应对措施:公司加强市场开发,稳固国内地区市场,积极开辟国际市场,探索开发新模式加快设备生产周期,扩宽现有专业方向,努力营造公司多业务板块的均衡可持续发展。站稳老市场、开拓新市场,改变现有的季节性业务量下降的现状。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9,967,354.48 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9.18%,占比较大。虽然公司客户主要为大型军工和民爆企业,资信相对良好,应收账款不能回收的可能性较小,但随着公司销售收入的增加,应收账款金额也保持上升趋势,如果公司不能拓展融资渠道,公司营运资金压力将进一步显现,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应对措施:公司建立了客户信用档案,对客户信用实施动态管理,并安排专人负责应收账款的跟踪管理,确保应收账款的按期足额收回;严格规范合同管理,明确付款期间;必要的时候将考虑聘请法律顾问协助收款,尽可能的规避坏账风险。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6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释义释义 释义释义项目项目 释义释义 股份公司、公司、汇维科技 指 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汇维投资 指 长春汇维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高级管理人员 指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7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概况公司概况 一、一、基本信息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Changchun Huiwei ScienceTechnology Co.,Ltd.-证券简称 汇维科技 证券代码 870815 法定代表人 高洪伟 二、二、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高洪伟 联系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超强西街 2555 号 电话 0431-81320013 传真 0431-85111586 电子邮箱 Z 公司网址 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超强西街 2555 号 邮政编码 130103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三、企业信息企业信息 股票交易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成立时间 2005 年 9 月 19 日 挂牌时间 2017 年 2 月 9 日 分层情况 基础层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C 制造业-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C359 环保、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C3599 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主要业务 智能化专业设备设计与制造及技术服务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主要产品为火炸药自动化生产线,装药装配自动化生产线,火工品自动化生产线,及其上述设备配套安全自动化系统;主要服务为对质保期外生产线进行有偿服务和技术升级。普通股股票交易方式 集合竞价交易 做市交易 普通股总股本(股)26,000,000 优先股总股本(股)0 做市商数量 0 控股股东 无控股股东 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8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为(高洪伟、闫立凯、孟祥全、刘毅),一致行动人为(长春汇维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四、注册情况注册情况 项目项目 内容内容 报告期内报告期内是是否变更否变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0177656556XU 否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超强西街 2555 号 是 注册资本 26,000,000.00 否 五、五、中介机构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报告期内)中泰证券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证券大厦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否 主办券商(报告披露日)中泰证券 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罗曼 陈敬波 2 年 1 年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房间 六、六、自愿自愿披露披露 适用不适用 七、七、报告期后更新情况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9 第三节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一、一、主要主要会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一)盈利能力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营业收入 64,918,364.09 33,214,778.19 95.45%毛利率%45.80%53.64%-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715,255.28 4,405,329.40 211.33%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0,831,613.21 877,139.28 1,134.8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20.42%7.0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16.48%1.40%-基本每股收益 0.53 0.17 211.76%(二二)偿债能力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本期期初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资产总计 156,223,318.84 147,071,814.19 6.22%负债总计 90,874,376.87 82,438,127.50 10.23%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5,348,941.97 64,633,686.69 1.11%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51 2.49 0.80%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58.17%56.05%-流动比率 138.10%147.16%-利息保障倍数 29.16 15.05-(三三)营运营运情况情况 单位:元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051,013.17 22,334,688.74 3.21%应收账款周转率 159.04%71.94%-存货周转率 128.58%63.81%-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10 (四四)成长情况成长情况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总资产增长率%6.22%14.70%-营业收入增长率%95.45%-22.64%-净利润增长率%211.33%-48.26%-(五五)股本股本情况情况 单位:股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本期期初 增减比例增减比例%普通股总股本 26,000,000 26,000,000 0.00%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0 0-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0 0-(六六)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七七)非经常性非经常性损益损益项目及金额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项目 金额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9,220.8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673,748.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31,206.05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3,433,321.15 所得税影响数 549,679.0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非经常性非经常性损益净额损益净额 2,883,642.07 (八八)补充财务补充财务指标指标 适用不适用 (九九)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1 1、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2 2、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11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颁布修订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财会201835 号)(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无租赁业务,新租赁准则会计政策对本公 司 2021 年 1 月 1 日的财务报表无影响。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十十)合并报表合并报表范围范围的变化情况的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12 二、主要主要经营情况回顾经营情况回顾(一一)业务业务概要概要 商业模式商业模式 本公司主要从事武器装备先进制造技术研究,属于智能装备制造业。公司为向军工配套装备及民用爆破器材行业提供高尖端智能专用装备及技术的提供商,拥有正高级工程师 6 人,高级工程师 10 人,工程师 25 人,助理工程师 45 人,拥有在专业领域内突破的多项关键技术。公司属于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吉林省科技“小巨人”、长春市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其中公司拥有发明专利 7 项、实用新型专利 20 项,软件著作权 14 项,另外还具有院士工作站、三级保密认证、吉林省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单位、三级安全技术防范等级认证及货物进出口许可证等,为军工配套装备及民用爆破器材行业提供高精尖智能化服务。公司通过投标和客户直接委托方式,向军工及民爆客户提供符合他们自身专用的非标定制产品来实现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报告期后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是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 是 详细情况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详情: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 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922000628,有效期 2019 年 9 月 2 日至 2022 年 9 月 2 日。2、“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详情:2021 年 4 月 15 日,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发文公布,公司获批入库吉林省 2021 年第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为 202122010408000205,有效期一年。行业信息行业信息 是否自愿披露 是否 报告期内变化情况:报告期内变化情况:事项事项 是或是或否否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13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二二)财务分析财务分析 1 1、资产负债结构分析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期末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本期期初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金额金额 占总资产的占总资产的比重比重%金额金额 占总资产的占总资产的比重比重%货币资金 17,271,225.29 11.06%12,787,366.37 8.69%35.06%应收票据 10,379,152.23 6.64%2,750,000.00 1.87%277.42%应收账款 29,967,354.48 19.18%33,972,657.02 23.10%-11.79%存货 24,910,133.55 15.95%29,823,187.11 20.28%-16.47%投资性房地产 632,909.09 0.41%655,428.29 0.45%-3.44%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 49,197,834.27 31.49%9,905,157.91 6.73%396.69%在建工程-38,778,736.37 26.37%-100.00%无形资产 11,612,193.13 7.43%11,868,795.25 8.07%-2.16%商誉-短期借款 3,000,000.00 2.04%-100.00%长期借款 6,429,484.03 4.12%12,431,663.34 8.45%-48.28%递延收益 16,089,130.04 10.30%10,572,151.45 7.19%52.18%合同负债 30,887,724.02 19.77%31,031,041.63 21.11%-0.46%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1、货币资金期末比本期期初增加 4,483,858.92 元,增长 35.06%,主要系本期签订订单增加项及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较好导致。2、应收票据期末比本期期初增加 7,629,152.23 元,增长 277.42%,主要系本期收到客户的承兑汇票增加导致。3、固定资产期末比本期期初增加 39,292,676.36 元,增长 396.69%,主要系新厂区竣工验收转固所致。4、在建工程期末比本期期初减少 38,778,736.37 元,主要系在建工程转固所致。4、短期借款期末比本期期初减少 3,000,000.00 元,主要系本期将到期银行借款偿还所致。5、长期借款期末比本期期初减少 6,002,179.31 元,降低 48.28%,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6、递延收益期末比本期期初增加 5,516,978.59 元,增长 52.18%,主要系本期收到国防科研项目资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14 金等政府补助增加所致。2 2、营业情况营业情况分析分析(1)(1)利润构成利润构成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本期 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金额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比重%金额金额 占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的的比重比重%营业收入 64,918,364.09-33,214,778.19-95.45%营业成本 35,187,464.28 54.20%15,398,088.06 46.36%128.52%毛利率 45.80%-53.64%-销售费用 3,093,216.72 4.76%2,839,046.92 8.55%8.95%管理费用 6,575,743.81 10.13%4,360,733.10 13.13%50.79%研发费用 6,125,088.72 9.44%4,278,469.10 12.88%43.16%财务费用 515,799.89 0.79%288,780.22 0.87%78.61%信用减值损失 414,474.47 0.64%-4,507,092.67-13.57%资产减值损失-40,885.71-0.06%23,646.82 0.07%-272.90%其他收益 3,673,748.00 5.66%5,455,148.71 16.42%-32.66%投资收益 0 0.00%0 0.0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 0.00%0 0.00%资产处置收益-9,299.54-0.01%-21,784.37-0.07%汇兑收益 0 0.00%0 0.00%营业利润 15,819,185.36 24.37%6,183,961.51 18.62%155.81%营业外收入 78.74 0.00%营业外支出 231,206.05 0.36%1,644,517.99 4.95%-85.94%净利润 13,715,255.28 21.13%4,405,329.40 13.26%211.33%项目重大变动原因项目重大变动原因:1、营业收入 64,918,364.09 元,较上期 33,214,778.19 元,增加 31,703,585.90 元,增长 95.45%,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公司对部分产品进行了升级改造、技术路线进行纵深规划的战略布局效果开始显现,充分获得客户认可,助力了销售收入的增长;另一方面是上期受疫情影响,有些国内、外项目无法到现场进行安装,随着疫情好转,这些项目在本期确认收入,导致销售收入有了大幅度的增长。2、营业成本 35,187,464.28 元,较上期 15,398,088.06 元,增加 19,789,376.22 元,增长 128.52%,成本增幅大于收入增幅,主要原因系原材料、人工成本上涨及疫情影响现场安装调试费用增加等因素影响,导致各项成本增加。本期各类产品毛利率都较上期有所下降,其中:火炸药生产线比上期毛利率降低 8.61个百分点,装药装配生产线比上期毛利率降低 6.39 个百分点、火工品生产线比上期毛利率降低 18.89 个百分点,综合毛利率降低 7.84 个百分点。3、公司本期销售费用较上期增加 254,169.80 元,增长 8.95%,其中: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15 1业务招待费较上期减少 206,943.01 元,降低 64.59%,主要原因是本期严格把控各项费用支出导致。2办公费较上期减少 223,818.87 元,降低 90.24%,主要原因是本期购置办公用品等较上期有所减少导致。3本期新增招标服务费 959,579.14 元,招标服务费为上期在管理费用-其他项目中核算,本期单独列式,主要原因是本期客户采用招标方式项目较多,产生相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增加所致。4其他费用较上期减少 53,725.71 元,降低 95.39%,主要原因是本期加强费用管控力度,精简费用开支所致。4、公司本期管理费用较上期增加 2,215,010.71 元,增长 50.79%,其中:1职工薪酬较上期增加 1,105,091.06 元,增长 43.70%,主要原因是本期调增管理人员工资及管理人员增加所致。2差旅费较上期增加 28,926.45 元,增长 136.96%,主要原因是本期管理人员出差人数及参加展会、参加的次数均较上期有所增加所致。3中介服务费较上期增加 116,378.35 元,增长 26.28%,主要原因是公司中介服务项目增加所致。4招待费较上期减少 151,345.25 元,降低 65.70%,主要原因是本期严格把控各项费用支出导致。5折旧用较上期增加 549,242.94 元,增长 183.06%,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区办公楼完工转固,计提折旧费增加所致。办公费较上期增加 355,325.81 元,增长 136.68%,主要原因是本期搬新厂区水电暖费有所增加及新购办公用品等导致。本期新增绿化费 115,786.55 元,主要原因是新厂区绿化费用增加所致。其他费用较上期增加 23,885.77 元,增长 35.47%,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入增加导致交纳的水利基金相应增加所致。5、研发费用较上期增加 1,846,619.62 元,增长 43.16%,主要是本期加大了研发投入资金所致。6、财务费用较上期增加 227,019.67 元,增长 78.61%,主要是本期在建工程完工转固后长期借款利息计入财务费用所致。7、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减少 64,532.53 元,主要是本期订单增加,合同资产增加,计提减值较上期相应增加导致。8、其他收益较上期减少 1,781,400.71 元,降低 32.66%,主要原因本期满足其他收益确认条件的政府补助较上期减少所致。9、营业外支出较上期减少 1,413,311.94 元,降低 85.94%,主要是上期诉讼赔偿款 159.2 万元所致。10、信用减值损失较上期减少 4,921,567.14 元,主要系本期收回长账龄款项,计提信用损失减少导致。11、净利润较上期增加 9,309,925.88 元,增长 211.33%,主要是以上原因综合导致。(2)(2)收入构成收入构成 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16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金额本期金额 上期上期金额金额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主营业务收入 64,824,778.99 33,106,914.06 95.80%其他业务收入 93,585.10 107,864.13-13.24%主营业务成本 35,164,945.08 15,371,739.58 128.76%其他业务成本 22,519.20 26,348.48-14.53%按产品分类分析按产品分类分析: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类别/项目项目 营业收入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营业成本 毛利率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比上年同期期 增减增减%营业成本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比上年同期期 增减增减%毛利率比毛利率比上年同期上年同期增减增减%火炸药生产线 13,793,586.57 8,536,390.87 38.11%98.82%130.91%8.61%装药装配生产线 30,105,296.63 15,449,740.42 48.68%18.67%35.54%6.39%火工品生产线 20,925,895.79 11,178,813.79 46.58%2,513.42%3,942.94%18.69%按区域分类分析按区域分类分析:适用 不适用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报告期内,随着疫情有所好转,经济逐渐恢复,销售订单增加及上期受疫情影响,有些国内、外项目无法到现场进行安装,本期得以验收,确认收入项目增加,综合导致销售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其中,火工品生产线较上期增加 20,125,186.08 元,主要系随着火工品技术不断成熟,设备交付率较高,导致收入增长较快;火炸药生产线收入比上期增加 6,855,701.27 元,火工品生产线收入比上期增加4,736,977.58 元,主要系本期项目验收增加所致。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收入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3)(3)主要客户情况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序号 客户客户 销售金额销售金额 年度销售占比年度销售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系 1 A 客户 22,879,132.36 35.24%否 2 四川省宜宾威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2,205,376.54 18.80%否 3 黑龙江青化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9,610,619.44 14.80%否 4 U 客户 4,437,335.12 6.84%否 5 新时代民爆(辽宁)股份有限公司 2,752,212.39 4.24%否 合计合计 51,884,675.85 79.92%-(4)(4)主要供应商情况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号序号 供应商供应商 采购金额采购金额 年度采购占比年度采购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是否存在关联关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17 系系 1 四平市二里庄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746,696.49 14.44%否 2 沈阳蓝泰科瑞自动控制有限公司 2,250,826.55 11.83%否 3 吉林省中祥电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1,267,847.10 6.66%否 4 江西紫宏专用设备有限公司 1,132,743.36 5.95%否 5 北京亚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915,929.20 4.81%否 合计合计 8,314,042.70 43.69%-3 3、现金流量状况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项目 本期金额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051,013.17 22,334,688.74 3.2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44,133.79-12,905,046.2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413,874.59-4,845,687.72-现金流量分析现金流量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为 23,051,013.17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净流入716,324.43 元,增长 3.21%,主要原因是:本期签订订单增加,同时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较好,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增加 9,762,918.59 元,调增员工工资致使本期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增加 2,900,312.13 元,收入增加导致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期增加 4,078,111.27 元及本期新签订单采用招标方式较多,支付招标公司投标保证金增加及支付诉讼赔偿款,致使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期增加 10,396,980.68 元,综合导致。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为 1,444,133.79 元,较上年同期的净流出12,905,046.22 元减少净流出 11,460,912.43 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在建工程已于 2021 年 3 月完工转固,投入较上期减少,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减少 11,481,442.43 元导致。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为 22,413,874.59 元,较上年同期的净流出4,845,687.72 元增加净流出 17,568,186.87 元,主要原因是:上期银行借款流入资金 8,249,586.00 元,本期没有新增银行借款,同时本期分红 13,000,000.00 元综合导致。本期实现净利润 13,715,255.28 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为 23,051,013.17 元,差异主要系:本期订单增加,存货相应减少,影响金额为 4,913,053.56 元;本期员工工资和人数均有增加,导致应付职工薪酬较上期末增加 2,477,414.41 元,同时本期向关联方借款金额 800 万元,综合导致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 6,757,487.91 元。(三三)投资状况投资状况分分析析 1 1、主要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18 主要参股公司主要参股公司业务分析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2、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内是否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内是否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 是 否 三、三、持续持续经营经营评价评价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民用爆破器材及军工配套装备先进制造技术研究的专业化民营企业,主要产品为火炸药自动化生产线,装药装配自动化生产线,火工品自动化生产线,及其上述设备配套安全自动化系统;主要服务为对质保期外生产线进行有偿服务和技术升级。公司收入来源及盈利模式稳定、市场渠道成熟、客户认可度高、盈利模式清晰,一直以来都保持着稳定持续的发展。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64,918,364.09元,较2020年增长95.45%,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13,715,255.28元,较 2020 年增长 211.33%,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公司抓住时机把过去受疫情影响补上去,营业收入有大幅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的营运记录。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19 第四节第四节 重大事件重大事件 一、一、重大事件索引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事项 是或是或否否 索引索引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是 否 四.二.(一)是否存在提供担保事项 是 否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是 否 四.二.(二)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四.二.(三)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否 四.二.(四)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四.二.(五)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破产重整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事项 是 否 二、二、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一一)重大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诉讼、仲裁事项 1 1、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 10%及以上 是 否 2 2、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原告原告 /申请申请人人 被告被告 /被被申请人申请人 案案由由 是否是否结案结案 涉及涉及 金额金额 是否形成是否形成预计负债预计负债 案件案件进展或进展或执行情况执行情况 临时公告临时公告 披露时间披露时间 北京迈克凯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 否 995,362.50 是 未判决 2018 年 9月 4 日 北京理工大学 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 是 1,592,000.00 是 已判决 2021 年 4月 26 日 总计总计 -2,587,362.50-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20 1、2011 年 5 月 2 日,本公司与北京迈克凯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克凯米公司”)签订了起爆药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效益分配协议(以下简称“利益分配协议”),在利益分配协议执行过程中,迈克凯米公司认为本公司应支付其利益分配提成共计人民币 99.53625 万元。2018 年 5 月 21 日,迈克凯米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本公司支付迈克凯米公司利益分配提成共计 99.53625 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受理本诉讼,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3 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传票,法院分别在 2018 年 11 月 6日、12 月 5 日开庭审理,截止本报告批准日尚无判决结果,但该诉讼案同报告期结案的诉讼为同性质未执行完的合同,待合同执行完成后也需支付迈克凯米公司利益分配提成,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2、2018 年 10 月 12 日,北京理工大学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本公司根据 2010年 6 月 15 日,北京理工大学、汇维科技及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BHJ 三方合作协议,一致同意三方就起爆药自动化连续化生产技术项目进行合作,在利益分配协议执行过程中,北京理工大学认为本公司应支付其利益分配提成共计人民币 480 万元。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收到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 2020 年 9 月 28 日作出的(2018)京 0108 民初 6084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一、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 7 日内支付北京理工大学利益分成 1,592,000 元。二、驳回北京理工大学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45,200 元,由北京理工大学负担 30,209 元,北京理工大学已预交 22,600 元,余款于本判决生效后 7 日内交纳;由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14,991 元,于本判决生效后 7 日内交纳。针对一审判决,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二审上诉,2021 年 4 月 25 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 2021 年 4 月 23 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1)京 01 民终 1416 号),判决结果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45,200 元,由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报告期内,公司已将利益分配提成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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