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03
_2007_ST
东北
_2007
年年
报告
_2008
04
18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Northeast Expressway Company Ltd.
2007 年年度报告
法定代表人: 孙熠嵩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1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2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2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3
第四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5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9
第六节 公司治理结构...............................................14
第七节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19
第八节 董事会报告.................................................19
第九节 监事会报告.................................................30
第十节 重要事项...................................................34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48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107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二、公司十三名董事出席董事会。独立董事宋冬林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董事会,委
托独立董事孙权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以十二票同意、一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对
本报告的审议。
三、张昕董事无法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1、公司子公
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下称“东高油脂”)发生的2.9亿元原料大豆销售收入不实;
2、东高油脂欠税3,846万元的纳税基础不实;3、东高油脂从事期货交易动用的3.18亿元
资金数额和期货收益数额不实。因此,不能对2003年年报以来的财务数据负责。
四、鉴于公司三大股东正在针对媒体相关报道对我公司子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
限公司期货事宜进行调查审计,目前尚未完成,因此不排除完成调查后对本年度报告相
关项目进行调整的可能,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报告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六、公司董事长孙熠嵩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陈耀忠先生、财务负责人张作滨先
生、财务部经理张俊先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中文名称: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东北高速
英文名称:Northeast Expressway Company Ltd.
英文简称:NeEC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 孙熠嵩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 戴 琦
证券事务代表: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3
联 系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 3499 号
联 系 电 话: 0431-84639168 84622168
传 真: 0431-84653168 84622168
电 子 信 箱: dbgs@
四、公司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长江路 377 号
公司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 3499 号
邮 政 编 码:130033
公 司 网 址:http://www.northeast-
电 子 信 箱:dbgs@
五、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公司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 3499 号
董事会秘书处
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ST 东北高
股票代码: 600003
七、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99 年 7 月 21 日
注册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122 号
第一次变更注册地时间: 2002 年 10 月 15 日
第一次变更注册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硅谷大街 4000 号
第二次变更注册地时间: 2005 年 10 月 28 日
第二次变更注册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长江路 377 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2200001033023
企业税务登记号码: 220104717147210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4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本年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营业利润
374,771,012.94
利润总额
387,102,649.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4,831,912.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52,607,471.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3,819,456.33
二、扣除非经营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营业外收入
22,313,074.38
营业外支出
9,981,438.10
转让哈桥收益
58,393,692.36
所得税影响数
-8,463,763.68
合计
82,224,441.16
注:本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中国证监会会计字[2007]9 号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7 年修订)的规定执行。
三、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06 年
2005 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07 年
调整后
调整前
本年比
上年增
减(%)
调整后
调整前
营业收入
775,122,829.40
720,486,131.65
713,690,305.99
7.58
655,179,430.13
626,479,626.45
利润总额
387,102,649.22
232,077,156.78
231,438,321.12
66.80
251,206,339.08
250,921,093.95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234,831,912.63
121,408,527.74
126,288,699.42
93.42
160,831,759.27
168,975,724.92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
152,607,471.47
115,546,128.69
120,426,300.37
32.07
135,365,630.53
152,260,084.22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5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19
0.10
0.10
90
0.13
0.14
稀释每股收益
0.19
0.10
0.10
90
0.13
0.14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
0.13
0.10
0.10
30.00
0.11
0.13
全面摊薄净资产
收益率(%)
6.81
3.31
3.85
增加
3.50 个
百分点
4.49
5.27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6.89
3.37
3.92
增加
3.52 个
百分点
4.59
5.07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全面摊薄净
资产收益率(%)
4.43
3.15
3.67
增加
1.28 个
百分点
3.78
4.75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6.89
3.20
3.74
增加
3.69 个
百分点
3.87
4.57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313,819,456.33
325,956,042.53
325,956,042.53
-3.72
308,634,788.56
308,634,788.56
每股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0.26
0.27
0.27
-3.70
0.25
0.25
2006 年末
2005 年末
2007 年末
调整后
调整前
本年末
比上年
末增减
(%)
调整后
调整前
总资产
4,865,332,278.03 5,308,789,566.39
5,286,895,373.26
-8.35
5,016,343,652.40 5,004,835,449.74
所有者权益(或股
东权益)
3,818,623,415.17 3,667,523,657.63
3,283,389,198.31
4.12
3,581,438,466.02 3,207,189,997.17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每股净资
产
2.92
2.72
2.71
7.35
2.95
2.64
(四)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1,920.00
22,287,380.00
21,645,460.00
2,641,337.99
合计
641,920.00
22,287,380.00
21,645,460.00
2,641,337.99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6
第四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数量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 例
(%)
发 行
新股
送股
公 积
金 转
股
其
他
小计
数量
比 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669,370,000
55.17
-72,566,393
-72,566,393
596,803,607
49.19
2、国有法人持股
243,830,000
20.10
-26,433,607
-26,433,607
217,396,393
17.92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
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913,200,000
75.27
-99,000,000
-99,000,000
814,200,000
67.1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00
24.73
399,000,000
32.89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合计
300,000,000
24.73
399,000,000
32.89
三、股份总数
1,213,200,000
100
1,213,200,000
100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前三年历次证券发行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至前三年,公司未有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2、公司股份总数及结构的变动情况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 2007 年 1 月 29 日经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得股
票 3.3 股。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做出的对价安排股份为 99,000,000 股。
2007 年 2 月 8 日按照《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原非流
通股股东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实施了送股。
本次股改为涉及股份总数的变化。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本报告期末公司无内部职工股。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7
三、股东情况介绍
(一)、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22,640 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报告期内增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国有股
26.905
326,411,104
-39,688,896
326,411,104
0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
限公司
国有股
22.288
270,392,503
-32,877,497
270,392,503
0
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
国有法人股
17.919
217,396,393
-26,433,607
217,396,393
0
王忠盛
其他
0.117
1,413,967
未知
李兴根
其他
0.117
1,413,967
未知
曾自立
其他
0.084
1,021,833
未知
游云英
其他
0.071
857,400
未知
振业房地产
其他
0.066
800,000
未知
陈锦良
其他
0.059
710,900
未知
李其洲
其他
0.058
703,500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王忠盛
1,413,967
人民币普通股
李兴根
1,413,967
人民币普通股
曾自立
1,021,833
人民币普通股
游云英
857,400
人民币普通股
振业房地产
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陈锦良
710,900
人民币普通股
李其洲
703,500
人民币普通股
刘侠
6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堵建华
661,550
人民币普通股
茅炳南
6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未知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
售条件股份
数量
可流通股份
数量(股)
可上市交易时间
新增可上
市交易股
份数量
限售条件
0
G+12 个月内
60,660,000
G+24 个月内
1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326,411,104
121,320,000
G+36 个月内
0
0
G+12 个月内
60,660,000
G+24 个月内
2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70,392,503
121,320,000
G+36 个月内
0
0
G+12 个月内
60,660,000
G+24 个月内
3
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
217,396,393
121,320,000
G+36 个月内
0
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
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
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
市交易或者转让;前项
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
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
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
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
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
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注:G 日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即 2007 年 2 月 8 日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8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1、控股股东情况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志权
注册资本:23.3 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 年 12 月 9 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主营公路工程施工、高等级公路的开发建设、管理、养护、
经营。粮油、普通机械、办公设备、汽车配件、房屋租赁、建筑材料。
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未变更。
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100% 100% 100%
26.905% 22.288% 17.919%
4、持股 10%以上法人股东情况:
(1)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增义
注册资本:27 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 年 7 月 20 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高速公路的开发建设、管理、养护、五金建材、机电设备、
汽车配件、沥青、日用百货、服装。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未变更。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
公司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
团有限公司
华建交通经济
开发中心
黑龙江省交通厅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交通厅
招商局集团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9
2006 年 6 月 19 日,经吉林省工商局行政管理局批准,原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司变更
名称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
法定代表人: 傅育宁
注册资本: 5 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3 年 12 月 18 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公路、码头、港口、航道的综合开发、承包建设;交通基础
设施新技术、新材料的开发,研制和产品的销售。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被授予的股权
激励情况
姓名
职务
性
别
年
龄
任期起始日
期
任期终止
日期
年
初
持
股
数
年
末
持
股
数
持
有
本
公
司
的
股
票
期
权
被
授
予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数
量
股
份
增
减
数
变
动
原
因
报告期
内从公
司领取
的报酬
总额(万
元)(税
前)
可
行
权
股
数
已
行
权
数
量
行
权
价
期
末
股
票
市
价
是否
在股
东单
位或
其他
关联
单位
领取
报
酬、
津贴
孙熠嵩
董事长
男
44
2007-12-31
至完成换
届为止
0
0
0
-
-
0.6
否
陈耀忠
副董事长、
总经理
男
54
2002-07-19
至完成换
届为止
0
0
0
-
-
19.45
否
张文盛
副董事长
男
60
2002-07-19
至完成换
届为止
0
0
0
-
-
4.65
是
张作滨
董事、
财务负责人
男
48
2002-07-19
至完成换
届为止
0
0
0
-
-
17.06
否
崔凤臣
董事
男
47
2003-05-12
至完成换
届为止
0
0
0
-
-
4.65
是
徐 鹏
董事
男
47
2002-07-19
至完成换
届为止
0
0
0
-
-
4.65
否
梁衷喜
董事
男
44
2006-09-12
2007-12-31
0
0
0
-
-
4.35
是
王景贵
董事、
副总经理
男
57
2002-07-19
至完成换
届为止
0
0
0
-
-
17.06
否
齐 军
董事、
纪检书记
男
48
2002-07-19
至完成换
届为止
0
0
0
-
-
17.21
否
张 昕
董事
男
58
2002-07-19
至完成换
届为止
0
0
0
-
-
4.50
是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10
李华杰
独立董事
男
43
2002-07-19
至完成换
届为止
0
0
0
-
-
5.75
否
王兆君
独立董事
男
50
2003-05-12
至完成换
届为止
0
0
0
-
-
5.75
否
宋冬林
独立董事
男
50
2003-05-12
至完成换
届为止
0
0
0
-
-
5.45
否
孙 权
独立董事
男
54
2003-05-12
至完成换
届为止
0
0
0
-
-
6.05
否
江 海
监事会
主席
男
61
2002-07-19
至完成换
届为止
0
0
0
-
-
3.00
是
赵宝荣
监事
女
52
2002-07-19
至完成换
届为止
0
0
0
-
-
4.05
是
马光敏
监事
女
49
2002-07-19
至完成换
届为止
0
0
0
-
-
8.42
否
刘 超
监事
男
48
2002-07-19
至完成换
届为止
0
0
0
-
-
4.05
是
付 涛
监事
男
36
2002-07-19
至完成换
届为止
0
0
0
-
-
13.79
否
黎樟林
监事
男
41
2005-05-19
至完成换
届为止
0
0
0
-
-
3.00
是
李晓核
副总经理
男
53
2002-07-19
至完成换
届为止
0
0
0
-
-
13.61
否
陈作文
总经理助理
男
55
2003-10-19
至完成换
届为止
0
0
0
-
-
13.31
否
王宝林
党委副书记
男
56
2001-12-29
至完成换
届为止
0
0
0
-
-
13.61
否
李金花
党委委员、
工会主席
女
39
2004-10-13
至完成换
届为止
0
0
0
-
-
13.61
否
于增斌
党委委员、
人事部经理
男
48
2004-09-29
至完成换
届为止
0
0
0
-
-
13.61
否
戴 琦
董事会秘书
女
42
2004-03-25
至完成换
届为止
0
0
0
-
-
13.61
否
合计
/
/
/
/
/
/
234.85
/
/
/
/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的主要工作经历
1、孙熠嵩先生:2000 年 3 月-2000 年 11 月,黑龙江省交通征费稽查局党委书记;
2000 年 11 月-2007 年 12 月,黑龙江省交通征费稽查局党委书记兼任黑龙江省交通公安
局党委书记、政委;2007 年 12 月-报告期末东北高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陈耀忠先生:2001 年 8 月-2002 年 5 月,东北高速总经理;2002 年 5 月-报告期
末东北高速副董事长、总经理。
3、张文盛先生:1999 年 7 月-报告期末,东北高速副董事长,2005 年 1 月 17 日-2007
年 12 月 31 日,主持董事会日常工作,行使公司法定代表人职权;1998 年 10 月-2007 年
7 月,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副总经理;2007 年 3 月-报告期末,中国公路协会管理分会
常务副理事长。
4、张作滨先生:1999 年 7 月-报告期末,东北高速董事、财务负责人;2004 年 10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11
月-2005 年 7 月,深圳东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05 年 7 月-报告期末,深圳东大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5、崔凤臣先生:1994 年 1 月-2002 年 12 月,黑龙江省交通集团办公室主任、副总
裁; 2002 年 12 月至今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副总经理;2003 年 4 月-报告期末,东北
高速董事。
6、徐鹏先生:1999 年 7 月-2003 年 8 月,东北高速董事、董事会秘书; 2003 年 8
月-2006 年 7 月,东北高速董事、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2006 年 7
月-报告期末东北高速董事。
7、梁衷喜先生:2006 年 9 月-2007 年 12 月任东北高速董事。
8、王景贵先生:2000 年 4 月-5 月,东北高速副总经理;2000 年 5 月-报告期末东北
高速董事、副总经理;2002 年 1 月-报告期末,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9、齐军先生:1999 年 7 月-2000 年 5 月,东北高速稽查部经理,2000 年 5 月-报告
期末,东北高速董事、收费稽查部经理;2001 年 12 月-报告期末任东北高速董事、纪检
书记。
10、张昕先生:1999 年 7 月-2006 年 12 月 21 日,东北高速董事、副总经理;2006
年 12 月 21 日-报告期末,东北高速董事,现担任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国有资本金托管
部经理。
11、李华杰先生:2001 年-2002 年 12 月,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黑
龙江分公司副所长;2002 年 12 月-报告期末,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主
任会计师;2002 年 5 月-报告期末,东北高速独立董事。
12、王兆君先生:1982 年-2007 年 1 月,东北林业大学教授、院长;2007 年 1 月-
报告期末,青岛科技大学教授、中心主任;2003 年 5 月-报告期末,东北高速独立董事。
13、宋冬林先生:2001 年 5 月-报告期末,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2005 年 10 月
至报告期末长春税务学院常务副院长、院长;2003 年 5 月至 报告期末,东北高速独立董
事。
14、孙权先生:1990 年-1995 年,白山市中级法院院长; 1995 年-2000 年,吉林省
白山市政府副市长;2000 年-2003 年,吉林省政法委员会副书记;2003 年 5 月-报告期末,
北京法准律师事务所律师;2003 年 5 月-报告期末,东北高速独立董事。
15、江海先生:1997 年 10 月-2007 年末,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副总经理;1999
年 7 月-本报告期末,东北高速监事会主席。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12
16、赵宝荣女士:1998 年 10 月-报告期末,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科科长;1999
年 7 月-本报告期末,东北高速监事会监事。
17、马光敏女士:1999 年 7 月-报告期末,东北高速黑龙江分公司审计部部长、人事
部部长;2001 年 5 月-本报告期末,东北高速监事会监事。
18、刘超先生:2000 年 4 月-报告期末,吉林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1 年 5 月-报告期末,东北高速监事会监事。
19、付涛先生:1999 年 12 月-2002 年 3 月,东北高速吉林分公司财务部部长;2001
年 5 月-报告期末,东北高速监事会监事;2002 年 3 月-报告期末,东北高速审计部部长。
20、黎樟林先生:1998 年 1 月-2004 年 2 月,招商局集团企划部;2004 年 3 月—2005
年 5 月,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证券部职员、副经理;2007 年 3 月-报告期末,招商局集
团企划部;2005 年 5 月-报告期末,东北高速监事会监事。
21、李晓核先生:1999 年 7 月-报告期末,东北高速副总经理。
22、陈作文先生:1999 年 5 月-2001 年 11 月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副局长;2001
年 11 月-2003 年 10 月,东北高速黑龙江分公司经理;2003 年 10 月-报告期末,东北高
速总经理助理、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长。
23、王宝林先生:1999 年 8 月-2001 年 12 月东北高速董事会秘书处处长;2001 年
12 月-报告期末东北高速党委副书记。
24、李金花女士:2001 年 9 月—2003 年 3 月,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哈尔滨管理处
副处长;2003 年 3 月—2004 年 10 月,东北高速工会副主席;2004 年 10 月—报告期末,
东北高速工会主席;2005 年 6 月--报告期末,东北高速工会主席、党委委员。
25、于增斌先生:1999 年 9 月—2004 年 9 月东北高速人事部经理; 2004 年 9 月-
报告期末东北高速党委委员、人事部经理。
26、戴琦女士:1999 年 9 月-2001 年 11 月,东北高速董事会秘书处职员,2001 年
11 月-2004 年 3 月,东北高速证券事务代表,2004 年 3 月-报告期末,东北高速董事会秘
书。
(三)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董、监事姓名 所在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所任职务
任期
是否领取
报酬津贴
张文盛
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
副总经理
1998 年 10 月-2007
是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13
年 7 月
崔凤臣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副总经理
2002 年 12 月至今
是
张 昕
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
国有资本金托管部经理 2007 年 3 月至今
是
赵宝荣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财务科科长
1998 年 10 月至今
是
(四)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董、监事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所任职务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张文盛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湖北楚天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张昕
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李华杰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副主任会计师
青岛科技大学
教授、中心主任
王兆君
东北林业大学
兼职教授
宋冬林
长春税务学院
院长
东北龙华电力公司
公司法律顾问
孙权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律顾问
刘超
吉林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五)年度报酬情况
上述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共 26 人在公司领取报酬,其中 13 名董事、独
立董事和监事仅在公司领取津贴和会议补贴,2007 年度共计领取报酬总额 234.85 万元。
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津贴等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报酬根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工资管理暂行办法》确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确定依据:行业市场水平,企业经营效率、
岗位责任风险等因素。
(六)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离任原因
梁衷喜
董事
工作原因
经 2007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公司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由孙熠嵩
先生接替梁衷喜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经 2007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14
届董事会 2007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选举孙熠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公司员工情况
截止 200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在册员工 802 人,人员构成如下:
1、按专业划分:
管理人员 174 人 21.70%
财务人员 17 人 2.12%
收费人员 628 人 78.30%
2、按学历划分:
研究生学历 17 人 2.12%
大学本科学历 157 人 19.58%
大学专科学历 310 人 38.65%
中专及以下 318 人 39.65%
3、需要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人员:3 人
第六节 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中国证
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并结合公司实
际,2007年切实开展了公司治理自查、评议、整改工作。结合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
公司全面编制《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并完善了《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为公司规范运作、稳定经营、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提
供了制度保障。
2007年10月吉林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分别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
出具了《关于对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状况的监管意见》和《关于ST东北高治
理状况评价意见》,对公司在规范管理、独立运作、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工作给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15
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了整改建议。公司及时把监管意见转发给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部门相关人员,并组织认真学习,针对其中提出的问题,结合公司《关于公司
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及公众评议情况,进行了分析和解决。公司将继
续建立治理长效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执行力度,为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夯
实基础。
公司治理方面目前还存在董事会、监事会超期任职的问题。本届董事会、监事会均
为公司第二届,是经 2002 年 7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0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的,任期三年,任期至 2005 年 7 月 18 日,后经过公司 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
延期至 2005 年 10 月 18 日,但至今仍未完成换届工作。公司将力促股东尽快启动换届工
作。
二、公司治理结构
1、股东及股东大会
公司完全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予以披露。能够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保证所有股东对公司重大事
项的知情权和决策权,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的地位及充分行使自己
的权力。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严格实行“五分开”,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公司控股股东没有超越股东大会或间接干预公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16
司正常的决策与经营活动。
2、监事及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 6 名监事组成,其中 4 名为股东代表监事,2 名为职工代表监事,在人
数和人员构成方面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监事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规范了监事会的议事程序和内容;公司监事
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以财物监督
为核心,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并列席参加了 2007 年度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
3、董事及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 13 名董事组成,其中 4 名独立董事,在人数和人员构成方面符合法律
法规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严格按《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指导制度》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公司董事能够诚
信、勤勉地履行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公司利益,按要求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未亲自出席董事会议的董事均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公司董事能够积极参加有关
培训,不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
决。
公司独立董事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能够按规定发表独立意见。
4、管理层
公司已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将公司的经营业绩与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逐步完善对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与考核制度。
公司十分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向投资者充
分披露有关信息,并通过不同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联系,提高公司透明度。公司
订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确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开展方式、工作内容和
范围以及相应的工作程序等。公司坚持透过积极的投资者关系活动,提高公司透明度,
加强双方的沟通,从而加深投资者对公司业务的了解和信任,树立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
心,促进市场对公司的认同和拥护,使公司的业务发展潜力和实际价值能在市场中得到
充分反映。由专门部门负责接待股东的来访和咨询,并配备了必要的通讯等设备设施,
确保公司与股东的沟通渠道畅通。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17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应该披露的一切
信息,做好披露前的保密工作,没有发生泄密现象,并确保所有股东都有平等的机会获
得公司信息。董事会秘书是本公司信息披露的执行者。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上海交易
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发布 5 次定期报告和 28 次临时公告,披露了公司重要信息和重大事项
进展的详细资料。
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1、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的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备注
李华杰
9
8
1
0
王兆君
9
7
2
0
宋冬林
9
5
4
0
孙 权
9
9
0
0
公司 4 名独立董事分别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了本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2007
年度第一次至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共九次董事会,出席了公司股
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公司 2006 年度股东大会及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共四次股东大会,并按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
行了诚信与勤勉义务,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认真
审议议案,根据其专业知识对公司运营做出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提出了专业意
见。
三、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无绝对控股股东,三家发起人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 26.905%、22.288%、17.919 % ,
由于股权相对分散,能够充分发挥制衡作用,所以公司与大股东在业务、人员、机构及
财产等各方面做到了彻底的分开。
(一)业务方面
公司的主营业务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所需的材料设备采购及公司客户群均不依
赖于控股股东。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18
(二)人员方面
公司具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部门及相应的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和行政管
理完全独立,不存在两块牌子、一班人员,及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本公司工作,并在公司领取
薪酬,不在控股股东单位兼任任何职务;
(三)资产方面
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楚,拥有独立的运营系统,保证了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未发生控股股东挪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事
项。
(四)机构方面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设置了独立的经营机构,不存
在控股股东干预本公司机构设置和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五)财务方面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审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系统的
财务管理制度。拥有独立的银行帐户,独立纳税,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
干预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每年度进行一次,依据年初下达的年度经营计划以其分
管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和主要工作阶段完成情况为依据,并根据考评结果给予
奖励或惩罚。
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道路资产、运营管理覆盖地域广阔,从业人员众多,涉及收费、养护等多个业
务环节,且存在大量日常现金往来,因此,公司针对业务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风
险,不断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保证了公司道路资产运营有序、管理高效、财务稳健,
为公司提供稳定的现金流,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股东持续创造财富。
通过不断完善和优化,目前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从专业上可以划分为办公、财
务、人事、投资开发、收费、养护、信息披露等多个方面。同时,公司根据运营管理实
际,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缮、作废方面严格按照 ISO9000 质量认证体系的流程和方法,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19
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执行力度,为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夯实基础。
第七节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四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6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东北高速公
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0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暨召开公司 2007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公司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07 年 1 月 11 日 9:00-11:30 在长春市经济技
术开发区浦东路 3499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已于 2007
年 1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告。
(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2007 年 1 月 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股权
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于 2007 年 1 月 29 日在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浦东路
3499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已于 2007 年 1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公
告。
(三)2006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07 年 4 月 25 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暨召开 200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07 年 5 月 12 日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增加 2006 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公告》。
公司 2006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07 年 5 月 23 日 10:30-12:00 在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浦东
路 3499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已于 2007 年 5 月 24 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告。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20
(四)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7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东北高速公
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07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暨召开公司 2007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07 年 12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
《东北高速董事会关于向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公司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07 年 12 月 31 日 12:40-13:30 在长春市经济
技术开发区浦东路 3499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已于 2008
年 1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告。
二、选举更换董事、监事情况
经 2007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公司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由孙熠嵩
先生接替梁衷喜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经 2007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 2007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选举孙熠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报告期内未发生监事变动情况。
第八节 董事会报告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公司在上年取得较好经营业绩的基础上,继续大力抓好主营业务,加大对非主营投
资项目的清理力度,公司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主营业务收入继续增长,各项主要经
营指标均达到较好水平。
(1)继续狠抓主业,促进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管理,减少投资损
失
通过实践,公司上下对“大力清理整顿非主营投资项目、集中力量抓好主业”的经
营策略形成了共识,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下大力气抓好通行费收费工作,明确了奖罚责任,
增加了对通行车辆严格按规定车型缴费等的管理力度,报告期内实现了通行费收入的平
稳增长。
(2)加大养护和专项工程投入,为增收创造良好条件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21
公司以保通、保畅为目标,根据实际需要加大对长平、哈大、长春绕城等几条主要
收费公路的养护维修投入,夯实增加通行费收入的基础,同时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保证路况基本完好、安全畅通,为公司通行费收入快速增长提供了基本保障。
(3)本年内,公司针对以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
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认真地进行了整改。
(4)加强内控制度和流程的建设,完善基础管理制度。
本年内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修改了财务管理条例,严格了各项审批流
程,强化了营运管理控制体系。
(5)公司继续加强对员工的业务培训,开展争先创优、争当收费能手、业务技能培
训等活动,培养并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提高了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2、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
2007 年度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公路开发、建设管理、养护、经营;普通机械、办公
设备、汽车配件、建筑材料;经济信息咨询;普通货运;仓储服务、物流服务;大豆深
加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75,122,829.40 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 7.58%。实现营
业利润 374,771,012.94 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 56.96%。实现净利润 241,103,865.76 元,
比去年同期增长了 99.74%,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34,831,912.63 元,比
去年同期增长了 98.49%。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利润
率(%)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营业利润率比上
年增减(%)
公路建设开发
管理
726,971,336.12
298,266,393.64
58.97
5.78
2.40 增加1.35个百分点
生产行业(KR
系列管材)
32,280,616.05
26,076,863.07
19.22
10.61
4.97 增加13.19个百分点
(2)主营业务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元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东北地区
744,752,446.42
5.72
华北地区
8,940,719.97
57.89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22
华东地区
5,558,785.78
57.10
合计
759,251,952.17
6.38
(3)公司资产构成情况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负 债
表类项目
金额
占总资产比重
金额
占总资产比重
同比增减百分比
货币资金
763,150,291.43
15.64%
974,768,173.19
18.36%
-21.71%
交 易 性 金
融资产
22,287,380.00
0.46%
641,920.00
0.01%
3,371.99%
应收帐款
45,928,379.62
0.94%
27,383,703.35
0.52%
67.72%
存货
13,050,966.43
0.27%
21,751,800.27
0.41%
-40.00%
其 他 非 流
动资产
1,330,825.00
0.03
短期借款
6,500,000.00
0.13%
27,000,000.00
0.51%
-75.93%
A、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 21.71%,主要是由于根据 200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审议通过的提前偿还公司股东借款的议案,公司本期偿还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借款
22,750 万元及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借款 22,250 万元所致。
B、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 3,371.99%,主要是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东
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期增加股票投资所致。
C、公司应收账款期末金额较期初增加 67.72%,主要是由于公司之子公司长春高速
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本年沥青销售的应收款增加所致。
D、存货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 40.00%,主要是由于公司之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
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原材料减少 14,997,990.41 元所致。
E、本期新增抵债资产为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扬州东高新型管
材有限公司以应收的工程款 1,330,825.00 元取得的 4 套抵债期房。
F、短期借款-保证借款本期减少 75.93%,系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到期
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主要财务数据变化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23
利润表类项目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
同比增减百分比
财务费用
-4,119,594.44
50,822,833.60
-108.11%
投资收益
65,652,475.73
6,218,141.01
955.82%
营业外收入
22,313,074.38
96,375.00
23,052.35%
A、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 108.11%,主要是根据公司 2006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免除代垫款项的利息所致。
B、投资收益本年较上年增加 955.82%,主要是由于本期转让黑龙江省哈松公路大桥
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产生的转让收益 58,393,692.36 元所致。
C、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期增加 22,216,699.38 元,主要是由于:
a 、2007 年 3 月 28 日公司收到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欠付的 2004 年度东绥项目回报
2000 万元。
b、 2007 年因修建珲春至乌兰浩特段高速公路,降低了长春绕城高速公路的通行能力,
公司之子公司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收到 175 万元的补偿款。
(4)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现金流量表类项目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3,819,456.33
325,956,042.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652,646.59
270,034,610.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3,784,691.50
-104,086,351.75
A、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为 857,554,471.11 元,主要是公司收
取的通行费收入;现金流出量为 543,735,014.78 元,主要是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上缴
税金支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为 110,425,310.14 元,主要是公司子公司卖出股
票及其投资收益;现金流出量为 132,077,956.73 元,主要是公司子公司深圳东大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短期投资支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为 8,340,000.00 元,主要为公司
之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借款;现金流出量为 512,124,691.50 元,主要是公
司偿还股东借款4.5亿元及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偿还借款及支付利息支出。
B、与上年同期相比,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了 291,687,257.10 元,主
要是因为上年公司收到转让黑龙江哈松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款17,580万元及
转让包头市南绕城公路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款 8,389 万元所致;
C、与上年同期相比,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了 399,698,339.75 元,主要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24
是公司偿还股东借款 4.5 亿元及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偿还借款及支付利息
支出;
D、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报告期净利润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5)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公司的主营是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收费公路,主要为通行于本公司所经营
的哈大高速公路、长平高速公路、长春绕城高速公路上的各类车辆提供服务,因此,供
应商和客户均为车主。
3、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经营情况及业绩:
(1)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我公司拥有该公司 63.8%股份,该公司主营高速公路收费,本年度实现收入 9,464
万元,实现利润 2,213 万元,权益法核算本公司收益 1,412 万元;
(2)深圳市东大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我公司投资 5,000
万元,占被投资单位注册资本的 98.04%,该公司主营投资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物资供
销业、专控、专卖商品、经济信息咨询,本年度实现利润 1,149 万元,权益法核算本公司
收益 1,126 万元;
(3)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我公司投资 4,750 万元,
占被投资单位注册资本的 95%,该公司主营大豆植物油加工、大豆、豆油、豆粕购销及储
运,本年度实现净利润-1,836 万元;
(4)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我公司投资 7,400 万元,占被投资单位注册资本
的 92.5%,该公司主营聚乙烯 KR 系列管的生产,本年度实现净利润-1,930 万元,权益法
核算本公司收益-1,785 万元;
(5)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投资 62,429 万元,占被投资单位
注册资本的 45.14%,该公司主营高速公路收费。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取得投资收益。
4、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行业的发展趋势
公司主营为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收费公路,本行业是一个以投资大、周期
长、低而稳定的回报率为特征的行业。由于我国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物资及人口的
流动性不断增大,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在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政策驱动下,本
行业将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25
公司未来的主营业绩没有大幅下降的风险。
未来的市场化改革及物流规模的不断扩大,将给公司带来稳定的收益。在国民经济
增长速度稳定的趋势下,本行业由于业绩增长比较稳定,现金流充沛,从而能够很好回
避经济周期风险。另外市场化改革与行业整合等因素,也使本行业具有一定的成长性。
(2)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
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及管理,具有较强的区域垄断性,因此公司
目前的发展变化和竞争状况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未来公司发展机遇和挑战,发展战略以及各项产品的发展规划等:
公司未来发展继续以经营收费公路为主业,并不断发展壮大。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及国家发展东北老工业基地利好政策的实施,区域间
经济交流将不断扩大,道路流量将持续增长,这必将给公司带来稳定的收入及充沛的现
金流量。
公司面临的挑战是继续清理整顿投资项目,不断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努力提高经济
效益。
(4)新年度工作计划
2008 年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要继续坚持以主业经营为核心,全力抓好公路收费业务,
同时继续加大力度清理整顿投资项目,并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积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
点,力争给股东以最佳的投资回报。
2008 年公司经营的总体目标是: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82,693 万元,主营业务成本计划
为 52,455 万元。为实现这一目标,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A、以主业为核心,谋求公司稳定发展。
公路收费是公司主要的、稳定的收入和效益来源,全力以赴抓好主业的经营管理,
是公司 2008 年经营的首要任务。继续加大公路养护和专项工程投入,加强管理,努力做
到路况好、质量高、成本低,为增加通行费收入、提高公司效益创造良好的条件。
B、继续抓紧推进投资项目的清理整顿工作
公司投资项目的清理整顿工作已经取得了较大成效,但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需要区
别不同情况抓紧分类推进。
C、积极处置案件诉讼,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2005 年以来公司涉及的诉讼案件金额巨大,目前已取得了一定的进展。2008 年公司
将继续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提供有力证据和线索,争取案件的胜诉和执行到位,尽最大努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26
力为公司避免损失,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D、继续建立完善科学的、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及管理机制。
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贯彻落实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
其他各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规范运作,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E、加强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继续在职工队伍中开
展创先争优竞赛、业务技能培训、文体比赛等活动,调动和发挥员工的奋发上进精神。
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要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廉洁自律,一心为
公,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团结群众,凝聚队伍。
(5)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所需的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以及资金来源情况
为了完成 2008 年的经营计划和工作目标,公司预计 2008 年的资金需求约为 7 亿元
人民币。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是利用自有资金。
(6)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所有风险因素以及已(或
拟)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公司在对未来的发展进行展望及拟定公司新年度的经营计划时,依据的假设条件为:
本公司所遵循的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行业政策将不会有重大改变;国民经济平
稳发展的大环境不会有大改变;本公司所在行业之市场环境不会有重大改变;不会发生
对本公司经营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以及导致公司财产重大损失的任何不可抗力事件和
任何不可预见的因素等。
公司未来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有:
(1)产业政策风险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产和生活与交通运输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国家可能调整
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及经营期限。本公司将面临经营方面的风险。
(2)市场或业务经营风险
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在一定时期内存在着过度依赖单一市场的风险,公司的业务
受到地域的限制,跨地区开拓市场存在一定的难度,有可能减慢公司发展的速度。
(3)涉及的诉讼案件方面的风险
公司涉及的几起诉讼案件金额巨大,目前都在审理及执行过程中,尚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本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风险。
为降低上述风险,公司将充分利用资产优良、收益稳定,现金流充足等优势进一步
拓展公司的经营业务,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继续保持青年文明号、先进集体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27
等各种荣誉称号,并争取有新的创新和提高。同时继续聘请得力的律师代理诉讼案件,
争取最大限度的挽回损失,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二、公司投资情况
1、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募集资金,公司首次上市募集的资金已于 2001 年度完成投
资并在 2001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于 2002 年 4 月 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2007 年度的使用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01 年 12 月投资 62,429 万元发起设立的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与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合资组建,共同兴建、开发、经营哈尚高速公路),我公司占该公司
注册资本的 45.14%。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取得投资收益。
(2)公司于 2001 年 12 月投资 53,853 万元发起设立的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与长
春市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建“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和经
营管理长春绕城高速公路项目),我公司拥有该公司 63.8%股权。2007 年度实现收入 9,464 万
元,实现利润 2,213 万元,权益法核算本公司收益 1,412 万元;
2、报告期内非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1、报告期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2007年11月16日颁布的财会
[2007]14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通知”、2008年1月21日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解释3号”文件的规定,本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所得税采用资
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同时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
并视同对子公司自最初即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原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按照权益法确认
的损益调整及股权投资准备等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不予
追溯调整。具体影响金额见汇总表。
2、会计估计变更
1)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本公司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坏账准备的
计提比例有所改变,具体变化如下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28
年限
变更前坏账比例
变更后变化比例
1 年以内
0%
0%
1-2 年
5%
5%
2-3 年
10%
10%
3-4 年
20%
20%
4-5 年
20%
40%
5 年以上
20%
100%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使本期净利润减少15,860,516.78元。
2)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本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固定资产认定
标准由原2,000元变为4,000元,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使本期净利润减少25,365.41元。
3、会计差错更正
1)按照2008年2月收到的长春市国家税务局长国税决字【2007】第05号税务处理决定
书,公司补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31,044,913.79元,此事项使2006年期初留存收益减少
7,284,508.47元,2006年度净利润减少9,183,452.34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14,576,952.98
元,应缴税费增加31,044,913.79元。
2)公司将2006年度获得股东单位捐赠利息5,18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相应增加应缴所得
税费用17,107,200.00元计入“所得税”项目,本期予以调整。此事项使2006年度净利润增加
17,107,200.00元,资本公积减少17,107,200.00元。
会计政策变更及差错更正调整汇总表
调整项目
2006 年初影响数
2006 年当期影响数 2007 年初影响数
1、会计政策变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4,946,107.73
5,066,346.35
10,012,454.08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转回
1,400,526.36
638,835.62
2,039,361.98
大股东承担超额亏损
-30,144,327.16
-772,173.97 -30,916,501.13
影响金额小计
-23,797,693.07
4,933,008.00
-18,864,685.07
2、会计差错更正
补计以前年度所得税
-7,284,508.47
-9,183,452.34 -16,467,960.81
股东赠送利息所得税调整
17,107,200.00
17,107,200.00
影响金额小计
-7,284,508.47
7,923,747.66
639,239.19
影响金额合计
-31,082,201.54
12,856,755.66 -18,225,445.88
四、主要会计政策选择的说明及重要会计估计的解释
本公司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29
准则》。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07 年 2 月 15 日发布的证监会计字[2007]10 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7 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
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按照证监发[2006]136 号文《关于做好与新
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原则,确定 2007 年 1 月 1 日的资产
负债表期初数,并以此为基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五条至第十九条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 号》,按照追溯调整的原则,编制可比期间
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五、董事会对会计所出具的非标意见的说明
1、关于银行存款问题
2002 年 10 月、2004 年 3 月,我公司分别依法在中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开立两个一
般银行账户。截止 2004 年 12 月 30 日,我公司在中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的两个账户中存
款 29,390 万元人民。2005 年 1 月 4 日,我公司人员到该行取款时发现,帐上仅余 7 万余
元,该行不能说明其余款项的去向。我公司在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于 2005 年 1 月向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支付存款及利息,诉讼费由
中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承担。(详见公司 2005 年 1 月 14 日的临时公告)
此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已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管辖,2006 年 2 月 23 日和 3
月 7 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两次质证。2 月 23 日,我方将所有原
始凭证、对账单、询证函等多项证据提交给法庭。
2008 年 3 月 17 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河
松街支行在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给付东北高速(公司本部)293,973,165.51 元,中国银
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不服上述判决,于 2008 年 3 月 28 日提起上诉,请求法院发回重审。
以上事项公司均及时履行了披露义务。(详见 2005 年 1 月 15 日、1 月 18 日、2008
年 3 月 19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由于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一直以该等款项涉案为由拒绝提供银行询证函,导
致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实施正常的审计程序,无法判断该事项对我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30
果的影响,因此为我公司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关于东绥公司投资收益等问题
经公司首届董事会 200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首届董事会 200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并经公司 200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公司投资 62,429 万元与
公司大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共同组建了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
“东绥公司”),共同兴建、开发、经营绥满公路哈尔滨至尚志高速公路(下称“哈尚公路”)。
东绥公司首次注册成立于 2001 年 6 月 25 日,注册资本为 138,294.92 万元,我公司
占注册资本的 45.14%。公司成立后,我公司即将应投入的资金缴付到东绥公司。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03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以 5,000 万元收购东绥公司
3.62%的股权,并在与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后支付了收购股权
款。目前我公司应持有东绥公司 48.76%的股份(已履行对外披露义务),但至今东绥公司
也未按相关规定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及工商变更手续。
绥满公路哈尔滨-尚志段的高速公路于 2004 年 10 月已建成通车,东绥公司
应该进入经营期。但东绥公司并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建立
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亦未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导致
2005 年度、2006 年度、2007 年度收益无法确定。会计师事务所也因无法确认投资收
益而对《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为保障所有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多次协调沟通均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公司采取法
律行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006 年 4 月 15 日,公司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06 年 4 月 21 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我公司的诉讼。
2006 年 12 月 31 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2006)吉民二初字第 16 号民事调解
书,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同意按照黑政函[2003]4 号文件以政府补贴的形式给
予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东绥项目回报 5000 万元,尚欠 2000 万元;
(2)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自调解书签收之日起至 2007 年 2 月 28 日之前一次性
付给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补贴款 2000 万元;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31
(3)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和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按照黑龙江东绥高速
公路有限公司 2005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计算投资收益;
(4)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自调解书签收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毕东北高速公
路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其持有的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3.62%股权的更名过户事宜;
(5)
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完
善法人治理结构。
2007 年 3 月 28 日,公司已收到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欠付的 2004 年度东绥项目回
报 2000 万元;但截至本报告签发日,公司受让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持有的黑龙江东绥
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3.62%股权更名过户手续尚未办理;东绥公司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亦未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
计核算。导致 2005 年度、2006、2007 年度收益无法确定。
2008 年度,公司将着力解决公司 2005、2006、2007 年度在东绥公司投资收益问题,
催促办理公司受让的东绥公司 3.62%股权更名过户手续;及早建立健全东绥公司作为有限
责任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核算体系,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使其依法规范运作,以保
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董事会日常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其中临时董事会 8 次,正式董事会 1 次。具
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1)2007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决议刊登在 2007
年 4 月 25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2)2007 年 6 月 14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07 年第一次临时会
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根据三大股东提出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参照吉林监管局及上交所的监管意见,责成经营班子对被股东大会否决的公司《2006 年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0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0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等三项议案
进行相关修改,并与股东沟通后制定新议案,于 2006 年 6 月 20 日前提交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审议;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32
(3)2007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07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没
有形成决议;
(4)2007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07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决
议刊登在 2007 年 8 月 22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5)2007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07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0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200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07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决
议刊登在 2007 年 10 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7)2007 年 11 月 8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07 年第六次临时会
议,会议决议刊登在 2007 年 11 月 10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8)2007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07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决
议刊登在 2007 年 12 月 15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9)200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07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决
议刊登在 2008 年 1 月 3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3、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规
定,在 2007 年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监督职能,加强财务信息
沟通,加强对年度审计工作的督导,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保障了公司 2007 年度
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维护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审计委员会在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召开专
题会议,审阅了公司 2007 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就 2007 年度审计工作目的、审计
范围、审计风险评估、重点审计领域和策略等问题与公司财务总监和审计机构进行了充
分沟通,并讨论确定了公司 2007 年度审计计划,形成决议并提交董事会。
4、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发生新决策事项。
六、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07 年度实现净利润 234,831,912.63 元,根据第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33
二届董事会 2008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作出如下分配预案: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0%,计 22,034,031.99 元,余 212,797,880.64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429,423,194.46
元,减拟分配的 2006 度现金股利 75,218,391.02 元,合计未分配利润 567,002,684.08
元,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分配不转增。
此项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本年度公司实现了盈利但未实施利润分配,主要是因为公司计划在 2008 年度对哈大
高速公路进行大修,改善公司资产质量,为公司后续发展奠定基础,由于大修对资金需
求量大,因此本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
第九节 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在本报告期--2007 年度的工作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和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监事会工作条例》所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促进了公司依法运作和经
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在本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分别为:
一、2007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形成
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公司 2006 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并通过公司 2007 年第一季度报告;
3、审议并通过经审计的公司 200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并通过公司 200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并通过公司 200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意见如下:
监事会原则上同意董事会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06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有关事项的说明,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此外,监事会还认为: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34
关于银行存款问题(详见公司 2006 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中准审字[2007]第 2078 号
报告之三.1),公司应继续履行必要的程序,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力保上述资金的安全、
完整,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关于东绥公司收益无法确定等相关问题(详见公司 2006 年年
度报告第十一节中准审字[2007]第 2078 号报告之三.2),公司应继续予以充分重视,并
采取有效措施,敦促有关方面及早解决问题。
公司应根据上述两方面事项的处理结果,调整公司相关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正确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并及时公告。
二、2007 年 6 月 21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 200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了《2006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0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07 年度财务
预算》《关于调整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四项议案。会议没有形成决议。
三、2007 年 8 月 28 日 10:30 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 2007 年第二次
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基于尚未被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的《公司 2006 年年度财务
报告》相关资料的《公司 200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此外,因至会议召开为止,《公司
2006 年年度财务报告》仍尚未得到股东大会的最终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还应进一
步同股东单位等有关方面进行积极沟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尽
快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的精神,以保障公司的合法利益,维护股东权益,并及时
公告。
四、2007 年 10 月 27 日在长春中日友好会馆长春会厅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 2007 年
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7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五、2007 年 12 月 12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 2007 年第四次临时
会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按照股东意见修改公司《200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按照股东意见修改公司《2006 年年度报告》;
3、按照股东意见修改公司《2007 年财务预算报告》;
4、按照修改后《200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拟定的公司《200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并且,监事会对本报告期内公司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07 年第一次
至第八次临时会议,对会议的议程、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进行了严密的监督,认为公司
上述决策程序合法。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35
此外,监事会还对公司董事和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合乎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利益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2006 年度股东大
会、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公司 2006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公司 2007 半年度报
告,同意公司聘用的中准建元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06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情况
1、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募集资金,公司首次上市募集的资金已于 2001 年度完成投
资并在 2001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于 2002 年 4 月 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2007 年度的使用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01 年 12 月投资 62,429 万元发起设立的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与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合资组建,共同兴建、开发、经营哈尚高速公路),我公司占该公司
注册资本的 45.14%。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取得投资收益。
(2)、公司于 2001 年 12 月投资 53,853 万元发起设立的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与
长春市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建“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和
经营管理长春绕城高速公路项目),我公司拥有该公司 63.8%股权。2007 年度实现收入 9,464
万元,实现利润 2,213 万元,权益法核算本公司收益 1,412 万元;
2、报告期内非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资产、吸收合并等事项。
2、具体出售资产情况如下:
根据 2006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0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将
所持有的黑龙江省哈松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51%的股权转让给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
司,2006 年 12 月 29 日已收到该股权转让款 175,800,000.00 元。2007 年 1 月 11 日公
司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转让我公司持有的黑龙江省哈松公路大桥
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的议案》。资产处置收益 58,393,692.36 元,占公司本期利润总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36
额的比例为 15.08%,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监事会认为上述出售资产事项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存在内幕交易或损害部分股东
权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东北高速控股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经营性资金占用
为 5000.00 万元.其他关联方无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应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按照制定的清欠
方案及实施时间表,尽快完成占用资金的清理工作,保证关联交易公平,维护上市公司
利益。
六、监事会就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有关事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原则上同意董事会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有关事项的说明,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中国注册会
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此外监事会还认为:
关于在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存款去向不明的问题(详见中准审字[2008]第
2223 号审计报告之 3.1),公司应根据一审判决结果继续履行必要的程序,采取相应的
法律措施力保上述资金的安全、完整,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关于东绥公司法人治理及收益无法确定等相关问题(详见中准审字[2008]第 2223
号审计报告之 3.2),公司应继续予以充分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敦促有关方面及早解
决问题。
公司应根据上述两方面事项的处理结果,调整公司相关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正确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并及时公告。
另外,关于公司报告期利润实现数较利润预测数高 20%以上的事项,监事会原则上
同意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说明。
第十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公司之子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起诉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案
公司之子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起诉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请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37
求法院判令被告(即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即履行合同义务提供增值税发票”。
2005 年 6 月 15 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以(2005)绿民二初字第 83 号民事判决
书作出判决, 判令“被告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给付原告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
公司 38,561 万元的增值税发票,如被告拒不给付增值税发票,被告应给付原告相应数额
的税金。”
2006 年 6 月 9 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做出(2006)绿民执字第 422 号民事裁定书,
并裁定如下:
(1) 追加香港林达贸易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在其对被执行人大连保税区林达国
际贸易有限公司应投入的注册资本金32万美元范围内承担申请执行人吉林东高科技油脂
有限公司的给付责任;
(2)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香港林达贸易公司银行存款 32 万美元或查封、扣押、拍
卖、变卖其相应数额的财产。
目前该案件尚未最终执行。
2、公司之子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诉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买卖合
同纠纷案
2006 年 9 月 1 日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判令:
(1)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返还货款 1,050 万元,并承担逾期利息
3,403,936.00 元(2003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06 年 9 月 1 日止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
算),合计人民币 13,903,936.00 元;
(2)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给付为其垫付的产权交易费 225,000.00 元;
(3)诉讼费由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承担。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 2007 年 2 月 12 日公开开庭进行
了审理, 2007 年 3 月 16 日做出(2006)大民合初字第 37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货
款 1,050 万元;
(2)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上
述款项的利息(2003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06 年 9 月 1 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逾
期贷款利率计付);
(3)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所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38
垫付的产权交易税费 225,000.00 元。
案件受理费由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承担。
截至本财务报表签发日,以上款项尚未收到。
3、公司诉中国银行哈尔滨市河松街支行存款纠纷案
2002 年 10 月、2004 年 3 月公司分别依法在中行哈尔滨市河松街支行开立两个一般
银行账户。截止 200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在中行哈尔滨市河松街支行两个账户中应有存款
293,973,160.51 元人民币。2005 年 1 月 4 日,公司要求付款时,被告知存款余额为
73,160.51 元,并被中行哈尔滨市河松街支行以款项被其行长高山骗取为由拒付存款。其
余 29,390 万元款项去向不明。公司在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于 2005 年 1 月向吉林省高
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
(1)请求确认被告侵占原告存款的行为构成侵权;
(2)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在被告处的存款及利息;
(3)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管辖,2008 年 3 月 17 日北京市最
高人民法院做出(2006)高民初字第 1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河松街支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存款二
亿九千三百九十七万三千一百六十元五角一分人民币及利息(利息自 2004 年 1 月 4 日起
至给付之日止按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2)案件受理费一百四十七万六千五百二十五元三角八分,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河松街支行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河松街支行不服上述判决,已于 2008 年 3 月 28 日向最
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款项能否如数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诉中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存款纠纷案
公司之子公司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高投资”)在中国银行哈
尔滨河松街支行开立账户,截至 2004 年 12 月 21 日,该账户存款余额应为 5,610,745.34
元人民币。2005 年 1 月 4 日,东高投资要求转款,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以公司账
户仅存有 10,745.34 元人民币为由,拒绝支付公司存款。该账户其余存款 560 万元去向不
明。东高投资于 2005 年 3 月 3 日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5 年 12 月 29
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根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哈
民三初字第 55 号民事裁定书,由于本案涉及刑事案件,中止诉讼。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39
5、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履行保证合同
纠纷仲裁案
2004 年 9 月 25 日,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高投资”)与黑
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授予黑龙江东
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施工任务的协议书》,协议约定东高投资向黑龙江世纪东高公
路投资有限公司交纳工程总造价 15%的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 2,427.98 万元。协议签订
后东高投资履行了义务,但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因丧失了工程建设的总承
包权而无法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另外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因涉嫌经济犯
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封。2005 年 3 月,东高投资向大庆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要
求解除与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签定的工程施工任务的协议书并由其返还履
约保证金及利息。 2005 年 6 月 22 日大庆仲裁委员会签发了(2005)庆仲(裁)字第(5)
号裁决书,裁决:
(1)解除《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授予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
程施工任务的协议书》;
(2)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及利息共 25,290,446.58 元;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2005 年 12 月下旬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向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006 年 1 月 20 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向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公告送达了
(2006)庆执字第 39 号执行通知书,此案正在执行过程中。
6、公司与吉林省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2003 年 5 月 3 日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省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称“东方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
司依约向东方公司支付了购房款,履行了合同义务,但东方公司未能按约定办理销售房
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双方虽经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10 月 26 日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 3,060 万,
诉讼费由东方公司承担。2006 年 7 月 31 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05)吉民二初
字第 3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解除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公司于 2003 年 5 月 3 日签订的《商品
房买卖合同》;
(2)东方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购房款 3,060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40
万元;
吉林省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7 年
4 月 13 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2006)民一终字第 68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如下:
双方继续履行于 2003 年 5 月 3 日签订的编号为 GF-2000-0171 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1)东方公司于本协议书生效后 10 日内将位于长春市西安大路 5 号写字楼第 1 幢
15-18 层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 7795.35 平方米)交付给东北高速。超出原约定面积的部
分,东北高速不再另行付款。
(2)双方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次日起 7 日内依本协议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东
方公司应在合同签订后 1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提交有关部门备案,并于备案完成后 10 日内
向东北高速提供全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所需的资料,配合东北高速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费用由各方依照法律规定负担。
(3)如果由于东方公司原因不能在合同备案完成后 10 日内向东北高速提供全部办理
产权登记所需的资料,东方公司应以东北高速已经支付的购房款 3,060 万元为基数,按照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开始向东北高速支付利息。
(4)东北高速依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 4,205,469.00 元,不再向东方
公司支付。
(5)案件受理费及资产保全费由双方各半负担。
2007 年 6 月 7 日东方公司已协助公司办理完房屋产权证。
7、公司诉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股东权益纠纷一案
2001 年 6 月公司出资 62,429 万元与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黑龙江东绥
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绥公司”),占东绥公司注册资本的 45.14%。根据《黑
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合同》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政函[2003]4 号《黑龙江省人民
政府关于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公路建设补贴的批复》的规定,黑龙江省高速
公路公司在建设期应按照公司投资额的 8.01%给予投资回报,建设期后的经营期内,由
东绥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向公司支付投资收益金。但截至 2006 年 4 月 15 日黑龙江省高速
公路公司尚欠 2004 年度投资回报款 2,000 万元,东绥公司亦未支付 2005 年度投资回报
5,000.56 万元,且东绥公司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
结构,亦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导致 2005、2006、2007 年度收
益无法确定。
另: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03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200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与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41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预付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收购黑龙
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股权款 50,000,000.00 元,受让黑龙江高速公路公司持有的黑龙江
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3.62%的股权,但截至 2006 年 4 月 15 日上述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
尚未办理。
根据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06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006 年 4
月 15 日,公司就以上事宜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
(1) 请求判令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支付收益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及利息;
(2) 请求判令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支付资金人民币 5,000.56 万元及利息;
(3)请求判令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履行股东义务与公司共同依法管理黑龙江东绥
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4)请求判令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依法办理股权
转让的相关事宜。
2006 年 12 月 31 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2006)吉民二初字第 16 号民事调解
书,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同意按照黑政函[2003]4 号文件以政府补贴的形式给予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东绥项目回报 5000 万元,尚欠 2,000 万元;
(2)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自调解书签收之日起至 2007 年 2 月 28 日之前一次性付
给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补贴款 2,000 万元;
(3)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和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按照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 2005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计算投资收益;
(4)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自调解书签收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毕东北高速公路股
份有限公司受让其持有的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3.62%股权的更名过户事宜;
(5)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完善
法人治理结构。
2007 年 3 月 28 日,公司已收到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欠付的 2004 年度东绥项目回
报 2,000 万元;但截至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公司受让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持有的黑龙江
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3.62%股权更名过户手续尚未办理;东绥公司仍未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亦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进行会计核算。
8、公司与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42
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以经营资金困难为由,两次从公司借款
合计 4,500 万元,原定于 2007 年 4 月末前还清,届期未能履行其承诺,经多次催讨未果
后,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8 月 31 日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对方偿还借款 4,500 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保全费。并于 2007 年 9 月 7 日向吉
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被告所有价值相当于人民币 4,500 万元的
财产,用其所有的位于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 1323 号建筑面积总计 7,795.36 平方米办公
用房提供担保。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 2007 年 9 月 7 日做出(2007)吉民二初字第 49
号民事裁定书,裁决:
(1)、查封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所有价值相当于人民币 4,500 万元的财产。
(2)、查封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用以提供担保的房产,查封期 2 年。
9、大连东泊九州贸易有限公司起诉公司之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出资纠
纷案
大连东泊九州贸易有限公司起诉公司之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请求
法院判令被告按《出资人协议书》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
被告位于大连市金州区国防路 160 号 40,966 平方米土地(作价 8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
其他财产”。2007 年 11 月 5 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以(2007)大民三初字第 114
号民事裁定书做出裁定,查封被告位于大连市金州区国防路 160 号 40,966 平方米土地(作
价 8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财产(被查封的土地未经本院书面许可,不得转让、变
卖、抵押、出租)。
由于该被查封的土地已由公司起诉法院判决胜诉在先,详见附注十一、重大事项 10
和注释 15 之(2),因此东泊公司轮侯冻结。
除以上事项外,截至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止,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等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资产、吸收合并等事项。
2、具体出售资产情况如下:
根据 2006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0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将
所持有的黑龙江省哈松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51%的股权转让给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
司,2006 年 12 月 29 日已收到该股权转让款 175,800,000.00 元。2007 年 1 月 11 日公司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43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转让我公司持有的黑龙江省哈松公路大桥有
限责任公司 51%股权的议案》。资产处置收益 58,393,692.36 元,占公司本期利润总额的
比例为 15.08%,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报告期内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关联方
关联交
易 事项
关联交
易定价
原则
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
额的比例(%)
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
额的比例(%)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协议
6,663,032.00
47.15%
6,663,032.00
47.15%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协议
7,469,500.00
52.85%
7,469,500.00
52.85%
合计
公路养护等
综合后勤服
务
14,132,532.00
100.00% 14,132,532.00
100.00%
根据公司与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发起股东签
订的相关协议,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发起股东在
公司成立后向公司提供土地及办公用房等的租赁及公路养护、维修之服务;并提供综合
后勤服务。2002 年 6 月 27 日,公司与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重新签定相关协议,规定支
付土地及办公用房等的租赁及公路养护、维修及路政管理服务,年关联协议费用 666.3032
万元。该协议已经首届董事会 200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与吉林省方面未重新签
定相关协议。
2、偿还借款
2002 年 6 月 27 日,公司分别与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吉林省交通厅签定了代偿银
行贷款的补充协议,由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吉林省交通厅暂代公司偿还银行借款 9
亿元,垫款期限 15 年,自 2002 年 1 月 1 日起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吉林省交通厅每
年向公司收取相当于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平的利息。
根据 2007 年 1 月 5 日吉林省交通厅的通知,由于全省的高速公路资产和负债全部划
归给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交通厅将暂代公司垫付的银行借款 4.45 亿元
对应的债权划归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享有,相应的协议主体也变更为吉林省高
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007 年鉴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已经结束,两大股东建议终止“关于由黑龙江省高速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44
公路公司代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偿还交通部专项贷款”和“关于吉林省交通厅代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偿还交通部专项贷款的协议”及与其相关的补充协议。同时
要求公司分两期偿还借款本金 9 亿元,具体还款期限为:2007 年偿还借款的 60%,即黑
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2.73 亿元,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67 亿元;2008 年还剩余
款项。同时免收 2007、2008 年度利息。200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提前偿还公
司股东借款的议案,并于本期支付 4.50 亿元,分别是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22,750 万元
及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2,250 万元。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余 额
项 目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
预付账款: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50,000,000.00
50,000,000.00
其他应收款:
哈尔滨特宝股份有限公司
482,625.00
482,625.00
小 计
482,625.00
482,625.00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133,796,451.45
133,796,451.45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5,001,903.25
5,001,903.25
哈尔滨龙庆公路养护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2,335,666.72
293,250.86
吉林省长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7,745,743.00
200,000.00
小 计
148,879,764.42
139,291,605.56
应付股利: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20,237,488.44
28,305,000.00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16,764,335.19
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
13,478,576.37
小 计
50,480,400.00
28,305,000.00
长期应付款: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455,000,000.00
小 计
455,0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227,500,000.00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22,500,000.00
小 计
450,000,000.00
5、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截止 2007 年 12 月 31 日止,东北高速控股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经营性
资金占用为 5,000.00 万元。其他关联方无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45
四、托管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托管事项。
五、承包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承包事项。
六、租赁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租赁事项。
七、担保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完毕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是或否)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
0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0
报告期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
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0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
担保金额
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
0
八、委托理财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九、其他重大合同
本年度公司无其他重大合同。
十、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股东名称
承诺事项
承诺履行情况
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所持股份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
让;
报告期切实履
行了相关承诺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46
黑 龙 江 省 高
速公路公司
2、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
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3、免除 2006 年度东北高速应支付给我公司 45,500 万元资金的利息,
赠送给东北高速;
4、在东北高速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之后,承诺将在 2006 年年度股东大
会上提出东北高速 2006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
分配利润的 70%的分红提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吉 林 省 高 速
公 路 集 团 有
限公司
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所持股份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
让;
2、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
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3、免除 2006 年度东北高速应支付给我公司 44,500 万元资金的利息,
赠送给东北高速;
4、在东北高速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之后,承诺将在 2006 年年度股东大
会上提出东北高速 2006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
分配利润的 70%的分红提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报告期切实履
行了相关承诺
华 建 交 通 经
济开发中心
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所持股份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
让;
2、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
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3、在东北高速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之后,承诺将在 2006 年年度股东大
会上提出东北高速 2006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
分配利润的 70%的分红提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报告期切实履
行了相关承诺
十一、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从 2001 年度至今,公司连续聘任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审计师事务所,
2006 年度中鸿信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给中准会计
师事务所的报酬情况如下:
项 目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250,000.00 元
250,000.00 元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47
中期财务报告审计
0
0
对上年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处理情况说明
财务审计以外的费用
0
0
合计
250,000.00 元
250,000.00 元
十二、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处罚及整
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受中
国证监会的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十三、本年度内公司没有更改名称和股票简称。
自2007年2月8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S东北高” 改为“东北高速”,股票代码“600003”
保持不变。
自2007年7月2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ST东北高”,股票代码“600003”保持不变。
十四、公司报告期内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02 年 6 月 27 日,公司分别与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吉林省交通厅签定了代
偿银行贷款的补充协议,代垫款期限由 10 年延长至 15 年,自 2002 年 1 月 1 日起黑龙江
省高速公路公司、吉林省交通厅每年向公司收取相当于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平的
利息。鉴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已经结束,2007 年 5 月 8 日两大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
司和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议公司提前偿还 9 亿元借款,同时免收 2007、2008
年度利息。该建议已经公司 200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并于 2007 年支付 45,000
万元,分别是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22,750 万元、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2,250
万元。剩余款项 2008 年 6 月 30 日前归还。
2、2007 年 1 月 29 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实施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得股票 3.3 股,股权登记
日为 2007 年 2 月 6 日,2007 年 2 月 8 日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
3、根据第二届董事会 2007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在 2008 年对哈大高速
公路进行大修,该大修将影响 2008 年度效益。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33 号及财政部文件财会[2006]3 号《财政部关于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48
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公司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 38 项具体准则,不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原具
体准则,此项变动将对公司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十五、信息披露索引
编号
事项
刊载的报刊名称及版面
刊载日期
刊载的互联网网站及
检索路径
2007-001
东北高速第二届董事会 2006 年第七
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B33 版
中国证券报 C24 版
2007.01.08
2007-002
东北高速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
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上海证券报 B33 版
中国证券报 C24 版
2007.01.08
2007-003
东北高速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B19 版
中国证券报 C08 版
2007.01.12
2007-004
东北高速重大事项公告
上海证券报 B27 版
中国证券报 C12 版
2007.01.12
2007-005
东北高速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
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B27 版
中国证券报 C12 版
2007.01.15
2007-006
东北高速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
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B27 版
中国证券报 A12 版
2007.01.16
2007-007
东北高速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
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D10 版
中国证券报 B14 版
2007.01.23
2007-008
东北高速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
国资委批准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D13 版
中国证券报 A15 版
2007.01.24
2007-009
东北高速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
议表决结果公告
上海证券报 D10 版
中国证券报 C07 版
2007.01.30
2007-010
东北高速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
告
上海证券报 A15 版
中国证券报 B06 版
2007.02.05
2007-011
东北高速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上海证券报 A15 版
中国证券报 A08 版
2007.03.05
2007-012
东北高速关于审计机构更名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D28 版
中国证券报 B01 版
2007.03.15
2007-013
东北高速 2007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
公告
上海证券报 D14 版
中国证券报 C012 版
2007.04.04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49
2007-014
东北高速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暨召开 200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
上海证券报 D17 版
中国证券报 C53、54 版
2007.04.25
2007-015
东北高速公路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D17、18 版
中国证券报 C53、54 版
2007.04.25
2007-016
东北高速关于增加 2006 年度股东大
会提案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7 版
中国证券报 C05 版
2007.05.12
2007-017
东北高速二○○六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D14 版
中国证券报 C013 版
2007.05.24
2007-018
东北高速重大事项公告(股东大会
否决情况)
上海证券报 A20 版
中国证券报 A9 版
2007.07.02
2007-019
东北高速关于股票实施其他特别处
理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A20 版
中国证券报 A9 版
2007.07.02
2007-020
东北高速风险提示公告
上海证券报 A17 版
中国证券报 A24 版
2007.07.09
2007-021
东北高速 007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
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D56 版
中国证券报 B08 版
2007.08.22
2007-022
东北高速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
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上海证券报 D56 版
中国证券报 B08 版
2007.08.22
2007-023
东北高速关于 2007 年半年度报告的
更正公告
上海证券报 D24 版
中国证券报 D004 版
2007.08.31
2007-024
东北高速第二届董事会 2007 年第五
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D57 版
中国证券报 D029 版
2007.10.30
2007-025
东北高速第二届董事会 2007 年第六
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14 版
中国证券报 C009 版
2007.11.10
2007-025
东北高速第二届董事会 2007 年第七
次临时会议决议暨召开 2007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上海证券报 25 版
中国证券报 C009 版
2007.12.15
2007-026
东北高速第二届监事会 2007 年第四
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5 版
中国证券报 C009 版
2007.12.15
2007-027
东北高速董事会关于向 2007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
告
上海证券报 D16 版
中国证券报 D012 版
2007.12.21
2007-028
东北高速澄清公告
上海证券报 D17 版
中国证券报 A09 版
2007.12.27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50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ZONZUN Accounting Office Ltd._ ________________
审 计 报 告
中准审字[2008]第 2223 号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高速公司)
财务报表,包括 200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2007 年
度的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
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东北高速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
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
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
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
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
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
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
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51
基础。
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1、东北高速公司及其子公司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
哈尔滨河松街支行的款项计 29,950 万元去向不明,其中东北高速 29,397 万元。
此案已于 2008 年 3 月 17 日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由中国银行股份
有 限 公 司 哈 尔 滨 河 松 街 支 行 在 判 决 生 效 之 日 起
10 日 内 给 付 东 北 高 速
293,973,165.51 元,2008 年 3 月 28 日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已上诉,我
们认为该事项对东北高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
2、由于东北高速公司投资 62,429 万元参股的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绥公司,东北高速占其注册资本比例为 45.14%)投资建设的绥
满公路哈尔滨-尚志段的高速公路于 2004 年 10 月已建成通车,东绥公司应该进
入经营期。但东绥公司并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建立规范的
法人治理结构,亦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导致 2005 年
度、2006 年度及本年度收益无法确定。
四、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除前段所述事项外,东北高速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北高速公路公司 200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07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高原
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德权
中国·北京 2008 年 4 月 16 日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52
资产负债表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元
合并数
母公司数
项 目
注
释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
763,150,291.43 974,768,173.19 615,597,153.62 859,821,791.35
交易性金融资产
2
22,287,380.00
641,920.00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3
45,928,379.62
27,383,703.35
预付款项
4
53,457,920.54
61,789,522.86
50,000,000.00
50,000,000.0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2,211,472.69
2,211,472.69
其他应收款
5
150,620,111.54 239,096,129.88 263,875,723.49 336,478,737.73
存货
6
13,050,966.43
21,751,800.2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048,495,049.56 1,325,431,249.55 931,684,349.80 1,248,512,001.7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7
637,407,777.78 757,527,038.50 1,509,737,777.78 1,630,857,038.5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8
3,159,323,801.62 3,175,899,396.04 2,054,087,339.27 2,050,378,937.55
在建工程
9
3,970,632.45
761,872.17
660,000.0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61,188.97
61,188.97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0
7,615,113.79
8,211,413.06
开发支出
商誉
11
6,388,356.69
长期待摊费用
12
64,603.20
141,342.9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
7,063,285.66
24,909,147.96
22,451,474.88
30,401,207.8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
1,330,825.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816,837,228.47 3,973,838,567.41 3,586,337,780.90 3,712,297,183.86
资 产 总 计
4,865,332,278.03 5,299,269,816.96 4,518,022,130.70 4,960,809,185.63
*注:所附附注为财务报表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负责人: 孙熠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作滨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俊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53
资产负债表 (续)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元
合并数
母公司数
项 目
注
释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
6,500,000.00
27,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权证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7
34,907,205.55
24,957,264.41
预收款项
18
7,787,640.69
4,164,687.60
应付职工薪酬
19
4,655,580.28
10,649,142.89
2,723,564.56
6,968,114.22
应交税费
20
104,276,781.48 149,377,518.63
35,228,019.74
85,057,788.27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应付利润)
21
75,218,391.02
28,305,000.00
75,218,391.02
28,305,000.00
其他应付款
22
325,702,929.34 459,812,295.23 329,552,168.71 460,404,403.7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3
450,000,000.00
45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009,048,528.36 704,265,908.76 892,722,144.03 580,735,306.2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24
900,000,000.00
900,000,000.00
专项应付款
25
37,000,000.00
37,000,000.00
35,000,000.00
35,000,000.00
递延收益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
660,334.50
其他非流动负债
其中:特准储备基金
非流动负债合计
37,660,334.50 937,000,000.00
35,000,000.00 935,000,000.00
负 债 合 计
1,046,708,862.86 1,641,265,908.76 927,722,144.03 1,515,735,306.2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
26
1,213,200,000.00 1,213,200,000.00 1,213,200,000.00 1,213,200,000.00
资本公积
27
1,400,362,756.19 1,406,412,756.19 1,400,030,996.19 1,406,080,996.19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28
266,148,126.00 244,114,094.01 267,715,518.78 245,066,068.9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9
567,002,684.08 429,423,194.46 709,353,471.70 580,726,814.25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446,713,566.27 3,293,150,044.66
3,590,299,986.67 3,445,073,879.39
少数股东权益
30
371,909,848.90 364,853,863.54
所有者权益合计
3,818,623,415.17 3,658,003,908.20 3,590,299,986.67 3,445,073,879.3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865,332,278.03 5,299,269,816.96 4,518,022,130.70 4,960,809,185.63
*注:所附附注为财务报表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负责人: 孙熠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作滨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俊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54
利润表
2007 年度
单位名称: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元
合并数
母公司数
项目
注
释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31
775,122,829.40
720,486,131.65
646,390,579.85
615,616,836.45
减:营业成本
31
337,980,136.30
316,741,117.92
258,671,780.66
250,666,472.72
营业税金及附加
32
24,440,421.04
22,750,691.96
21,339,816.53
20,324,452.31
销售费用
2,432,746.18
2,511,819.51
-
-
管理费用
84,228,809.53
82,001,205.63
44,527,871.46
49,066,195.96
财务费用
33
-4,119,594.44
50,822,833.60
-4,386,030.13
50,373,048.37
资产减值损失
34
23,683,111.57
13,101,182.03
41,699,092.53
24,400,609.25
其他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2,641,337.9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5
65,652,475.73
6,218,141.01
54,680,739.28
432,105.9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
1,393,456.74
-6,749.14
1,393,456.74
-6,749.14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74,771,012.94
238,775,422.01
339,218,788.08
221,218,163.80
加:营业外收入
36
22,313,074.38
96,375.00
20,421,533.14
81,600.00
减:营业外支出
37
9,981,438.10
6,794,640.23
9,688,443.10
6,480,834.2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9,954.9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87,102,649.22
232,077,156.78
349,951,878.12
214,818,929.52
减:所得税费用
38
145,998,783.46
113,154,443.85
123,457,379.82
99,136,609.3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41,103,865.76
118,922,712.93
226,494,498.30
115,682,320.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4,831,912.63
116,538,822.68
226,494,498.30
115,682,320.16
少数股东损益
39
6,271,953.13
2,383,890.25
五、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4,831,912.63
116,538,822.68
226,494,498.30
115,682,320.16
六、每股收益: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40
0.1936
0.0961
0.1867
0.0954
(二)稀释每股收益
40
0.1936
0.0961
0.1867
0.0954
*注:所附附注为财务报表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负责人:孙熠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作滨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俊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55
现金流量表
单位名称: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度
金额单位:元
合并数
母公司数
项目
注
释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06,947,879.28
728,471,931.22
695,557,136.99
618,017,905.09
收到的税费返还
124,408.0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
50,606,591.83
90,642,745.52
25,682,102.59
145,896,027.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57,554,471.11
819,239,084.81
721,239,239.58
763,913,932.8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2,021,438.00
143,749,387.61
166,274,072.05
94,871,489.8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4,433,121.82
53,543,860.61
49,175,238.71
40,185,119.01
支付的各项税费
202,226,617.96
104,912,431.63
188,366,059.80
99,083,242.3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2
75,053,837.00
191,077,362.43
69,025,391.20
210,647,160.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43,735,014.78
493,283,042.28
472,840,761.76
444,787,011.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3,819,456.33
325,956,042.53
248,398,477.82
319,126,920.8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99,281,641.46
338,216,173.46
202,269,935.2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815,768.68
64,007,197.10
58,061,851.2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27,900.00
207,860.00
15,900.00
167,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0,425,310.14
402,431,230.56
15,900.00
260,498,786.4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2,792,193.26
34,806,580.84
8,284,015.55
15,787,593.60
投资支付的现金
119,285,763.47
97,590,039.21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2,077,956.73
132,396,620.05
8,284,015.55
15,787,593.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652,646.59
270,034,610.51
-8,268,115.55
244,711,192.8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84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84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500,000.00
29,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340,000.00
29,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77,000,000.00
29,000,000.00
45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9,074,691.50
104,086,351.75
28,305,000.00
102,618,50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050,000.00
6,0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2,124,691.50
133,086,351.75
484,355,000.00
102,618,5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3,784,691.50
-104,086,351.75
-484,355,000.00
-102,618,5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1,617,881.76
491,904,301.29
-244,224,637.73
461,219,613.7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74,768,173.19
482,863,871.90
859,821,791.35
398,602,177.5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63,150,291.43
974,768,173.19
615,597,153.62
859,821,791.35
*注:所附附注为财务报表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负责人:孙熠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作滨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度
单位:元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项 目
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
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13,200,000.00
1,406,412,756.19
244,114,094.01
429,423,194.46
364,853,863.54
3,658,003,908.20
1,213,200,000.00
1,374,745,346.27
220,273,886.55
428,466,780.82
413,092,897.81
3,649,778,911.45
加:会计政策变更
13,487,396.81
-37,285,089.92
1,829,844.00
-21,967,849.11
前期差错更正
-728,450.85
-6,556,057.62
-7,284,508.47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13,200,000.00
1,406,412,756.19
244,114,094.01
429,423,194.46
364,853,863.54
3,658,003,908.20
1,213,200,000.00
1,374,745,346.27
233,032,832.51
384,625,633.28
414,922,741.81
3,620,526,553.87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一)净利润
234,831,912.63
6,271,953.13
241,103,865.76
116,538,822.68
2,383,890.25
118,922,712.93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利得和损失
-
-6,050,000.00
784,032.23
-5,265,967.77
31,667,409.92
-52,452,768.52
-20,785,358.60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净额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
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330,988.81
-330,988.81
-3,065,390.08
-3,065,390.08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
关的所得税影响
-17,107,200.00
-17,107,200.00
4.其他
-6,050,000.00
1,115,021.04
-4,934,978.96
51,840,000.00
-52,452,768.52
-612,768.52
上述(一)和(二)小计
-
-6,050,000.00
234,831,912.63
7,055,985.36
235,837,897.99 -
31,667,409.92
116,538,822.68
-50,068,878.27
98,137,354.33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减少以“-”号填列)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
-
3.其他
-
(四)利润分配(减少以“-”
号填列)
22,034,031.99
-97,252,423.01
-75,218,391.02
-
-
-
11,081,261.50
-71,741,261.50
-60,66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2,034,031.99
-22,034,031.99
-
11,081,261.50
-11,081,261.5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股东分配
-75,218,391.02
-75,218,391.02
-60,660,000.00
-60,660,000.00
4.其他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减少以“-”号填列)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1,213,200,000.00
1,400,362,756.19
266,148,126.00
567,002,684.08
371,909,848.90
3,818,623,415.17
1,213,200,000.00
1,406,412,756.19
244,114,094.01
429,423,194.46
364,853,863.54
3,658,003,908.20
*所附附注为财务报表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负责人:孙熠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张作滨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俊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57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07 年度
编制单位: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项 目
行
次
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
1,213,200,000.00
1,406,080,996.19
245,066,068.95
580,726,814.25
3,445,073,879.39
1,213,200,000.00
1,374,745,346.27
219,835,548.94
414,312,134.12
3,222,093,029.33
加:会计政策变更
2
-331,760.00
14,390,738.85
129,516,649.60
143,575,628.45
前期差错更正
3
-728,450.85
-6,556,057.62
-7,284,508.47
二、本年年初余额
5
1,213,200,000.00
1,406,080,996.19
245,066,068.95
580,726,814.25
3,445,073,879.39
1,213,200,000.00
1,374,413,586.27
-
233,497,836.94
537,272,726.10
3,358,384,149.31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6
(一)净利润
7
226,494,498.30
226,494,498.30
115,682,320.16
115,682,320.16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8
-6,050,000.00
-6,050,000.00
31,667,409.92
31,667,409.92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9
-
-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10
-3,065,390.08
-3,065,390.08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11
-17,107,200.00
-17,107,200.00-
4.其他
12
-6,050,000.00
-6,050,000.00
51,840,000.00
51,840,000.00-
上述(一)和(二)小计
13
-6,050,000.00
226,494,498.30
220,444,498.30
31,667,409.92
115,682,320.16
147,349,730.08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减少以“-”号填列)
14
1.所有者投入资本
15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16
3.其他
17
(四)利润分配(减少以“-”号填列)
18
22,649,449.83
-97,867,840.85
-75,218,391.02
11,568,232.01
-72,228,232.01
-60,66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19
22,649,449.83
-22,649,449.83
11,568,232.01
-11,568,232.01
2.对股东分配
23
-75,218,391.02
-75,218,391.02
-60,660,000.00
-60,660,000.00
3.其他
27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减少以“-”号填列)
28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9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0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31
4.其他
32
四、本年年末余额
33
1,213,200,000.00
1,400,030,996.19
267,715,518.78
709,353,471.70
3,590,299,986.67
1,213,200,000.00
1,406,080,996.19
245,066,068.95
580,726,814.25
3,445,073,879.39
*所附附注为财务报表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负责人: 孙熠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作滨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俊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58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07 年度
附注一、公司概况及历史沿革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吉林省高速公
路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司)、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三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以哈大高速公路的经营性净资产及其拥有的黑龙江
省哈松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的权益,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长平高速公路的经营性净资产
及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以其在上述两路一桥中的投资作为出资,并以其作为存量资本折股,同时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998 年 7 月 17 日,交通部以交函体法(1998)260 号《关于推荐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 A 种股票并上市的函》,推荐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等三家企业以对哈大高速公路、长平高速公路
的经营性净资产及以松花江大桥的部分权益投入,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1998 年 7 月 31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国)名称预核内字(1998)第 549 号通知预先核准公司名
称为“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9)74 号文《关于核准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筹)
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批准,公司于 1999 年 7 月 5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30,000 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
1999 年 7 月 21 日,公司领取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2200001033023,住所:长春市宽城区长江路 377 号,法定代表人:张文盛,注册资本为 121,320 万
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公路开发、建设管理、养护、经营;普通机械、办公设备、汽车配件、建筑
材料;经济信息咨询;普通货运;仓储服务、物流服务;大豆深加工。
1999 年 8 月 10 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公司成立后,分别在吉林省和黑龙江省设立非企业法人独立核算的吉林分公司和黑龙江分公司。
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本公司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07 年 2 月 15 日发布的证监会计字[2007]10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7 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的有关规定,本
报告所载比较数据系按照证监发[2006]136 号文《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
作的通知》规定的原则,确定 2007 年 1 月 1 日的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并以此为基础,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第 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 号》,按照
追溯调整的原则,编制可比期间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59
附注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
附注四、公司及附属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一).会计年度:
公司以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二).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计量属性:
公司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法,对于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
公允价值计量的,以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为基础。
(四).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
汇牌价的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
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
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
规定,与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外,计入当期
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
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记账本位币
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五).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将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
等价物。
(六).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1、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持有资产的目的、业务性质及风险管理要求,将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分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
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应收款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60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业务性质及风险管理要求,将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其他金融负债。
3、金融工具的确认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将符合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定义的项目确认为金融资产或
负债。
4、金融工具的计量方法
(1)初始计量
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
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金融资产后续计量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3)金融资产相关利得或损失的处理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
保值有关外,其计入当期损益。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直接计入所有者权
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收款项,在发生减值、摊销或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
益,但该金融资产被指定为套期项目的除外。
(4)金融负债后续计量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
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②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
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
③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且不属于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
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A.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
B.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61
④除以上情况外,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
(5)金融负债相关利得或损失的处理
①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摊余成本或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摊销、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1)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2)本公司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金融资产转移,不终止确认该金
融资产。
(3)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①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②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
确定有关负债。
6、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
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
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
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应当按照金融资产终
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对该累计额进行分摊后确定。
(3)本公司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到继续确认所转移
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
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定有关负债。
7、主要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存在活跃
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以活跃市场中的交易报价确定金融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金融
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8、主要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62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
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以下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
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
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
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
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9)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9、主要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
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
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
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3)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
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
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
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七).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1、 公司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
2、坏账准备按账龄分析法计提,计提比例如下:
账 龄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0%
1-2 年 5%
2-3 年 10%
3-4 年 20%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63
4-5 年 40%
5 年以上 100%
3、 确认坏账损失的标准为:
A、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B、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对已确认的坏账损失,在审批核销权限内报经董事会批准,作为坏账转销。
(八).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的核算方法:
(1)存货取得时以实际成本计价,发出存货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一
次摊销。
(2)公司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3) 年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
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其中:商品存货的可
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材料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产成品估
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入当期损益。提取时,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九).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及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确定依据
(1)长期股权投资分为: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对合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长期股
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
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其他股权投资)。
(2)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确定依据:A、任何一个合营方均不能单独控制合营企业的生
产经营活动;B、涉及合营企业基本经营活动的决策需要各合营方一致同意;C、各合营方可能通过合
同或协议的形式任命其中的一个合营方对合营企业的日常活动进行管理,但其必须在各合营方已经一
致同意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范围内行使管理权。
(3)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确定依据:A、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B、本公司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C、
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D、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E、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
员;F、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1)本公司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
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
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以及本公司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本公司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以取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64
得股权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以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
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大于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商誉。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小于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在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复核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仍小于子公司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
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的支出,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
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
(3)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
本。
(4)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
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5)以非货币资产交换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
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
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6)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
投资成本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按照权益法
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调整。
对合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资产负债表日,若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其他
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时,按类似的金融资产的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确定的现值与投资的账面价值
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减
值准备在以后期间均不予转回。
4、长期股权投资的收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
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
本的收回。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
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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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
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
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十).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
投资性房地产分为: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
物。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
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
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计提折旧或摊销。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投资性房
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
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确认后,减值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投资性房地产在剩余
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能转回。
(十一).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公司固定资产标准为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
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 4,000.00 元以上,并
且使用期限超过 2 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
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如下:公路及构筑物、桥梁采用工作量法,预计净残值为零;其余固
定资产按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类别、规定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原价的 5%)确定年分类
折旧率。公路及构筑物的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及其他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人民币元/标准车次) 年折旧率(%)
公路及构筑物
其中:哈大高速公路 30 5.6060
长平高速公路 30 4.7288
桥梁 30 0.4941
房屋及建筑物 40 2.375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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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设施 10 9.5
运输设备 10 9.5
其他设备 5 19
期末或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
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计提。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全额计提固定资
产减值准备:
A、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B、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C、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D、已遭毁损,以致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E、其它实质上已经不再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十二).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公司在建工程包括固定资产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和大修理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支出、预付工程款
和购入的需要安装的设备等。与上述工程有关的专门借款利息属于在基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
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记入在建固定资产的造价,在基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记
入当期损益;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时,按实际成本结转固定资产。虽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
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竣工决算办理完
毕后,按决算数调整原暂估价和已计提折旧。
期末或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
值,计提减值准备。
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a、 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 3 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b、 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
不确定性;
c、 其它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十三).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1、无形资产计价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照成本
进行初始计量。实际成本按以下原则确定:
(1)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
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
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借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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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费用予以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
值不公允的除外。
(3)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
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
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规定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
额。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和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分别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确定。
2、无形资产摊销方法
本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估计该使用寿命
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
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
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金额;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每期期末应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
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则在每个会计期间进行减值测试。
(十四).资产减值的核算方法:
1、本公司会计期末对资产负债表项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
形资产、商誉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迹象表明上述资产发生减值的,先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可
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损失,记入当
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
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2、当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发生减值的,本公司一般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
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在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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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资产组时,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
考虑本公司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但认定的资产组不
得大于公司所确定的报告分部。
3、本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时,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分摊至相
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
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就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资
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
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十五).商誉的核算方法:
商誉为股权投资成本或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的或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投资单
位或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取得日或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与子公司有关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有关的商誉,包含在长
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根据企业合
并的协同效应分摊至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十六).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方法:
1、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并于开始生产经营
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损益。
2、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3、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则将尚未摊完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
入当期损益。
(十七).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之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并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才能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为购建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在该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可销售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资产成本;若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的购
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
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1)为购建或者生产开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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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后的金额确定。
(2)一般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公司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内,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应予资本
化的利息金额应当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
本化金额
=
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
支出加权平均数
×
所占用一般借款的
资本化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
本化率
=
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
=
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每笔一般借款在当期所占用的天数
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
加权平均数
=
∑ 〔
所占用每笔一
般借款本金
×
当期天数
〕
(3)借款辅助费用的资本化
借款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
前,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
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
当期损益。
(十八).应付职工薪酬核算方法:
1、职工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工
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
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辞退福利:是指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包括本公司决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
期前不论职工愿意与否,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鼓励职工
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
辞退福利的确认原则:①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
施。②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辞退福利的计量方法:①对于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根据计划条款规定拟解除劳动关系的
职工数量、每一职工的辞退补偿等计提应付职工薪酬。②对于自愿接受裁减的建议,首先预计将会接
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再根据预计的职工数量和每一职工的辞退补偿等计提应付职工薪酬。
辞退福利的确认标准:①对于分期或分阶段实施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自愿裁减建议,在每期或
每阶段计划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将该期或该阶段计划中由提供辞职福利产生的预计负债予以确
认,计入该部分计划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当期管理费用。②对于符合规定的内退计划,按照内退
计划规定,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之间期间、企业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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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保险费等,确认为预计负债,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十九).预计负债的确认方法:
1、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金额的确认方法:金额是清偿该预计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如果所需支出存
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
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如下方法确定:
(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
3、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
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账面价值。
(二十).收入的确认原则:
1、车辆通行费收入
公司在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营运收入实现。
2、商品销售收入
销售商品的收入,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a、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b、 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c、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d、 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十一).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本公司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
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①该项交易或事项不属于企业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
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可能转回;
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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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司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
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除下列情况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本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
债:
(1)商誉的初始确认;
(2)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3)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
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的转回的时间;
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所得税费用计量
(1)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
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
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除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将其影响数计入变更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2)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
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
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转回。
(二十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1、报告期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2007年11月16日颁布的财会[2007]14号“关
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通知”、2008年1月21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解
释3号”文件的规定,本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同时对子公
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并视同对子公司自最初即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原摊
销的股权投资差额、按照权益法确认的损益调整及股权投资准备等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追溯调
整,不切实可行的,不予追溯调整。具体影响金额见汇总表。
2、会计估计变更
1)、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本公司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有
所改变,具体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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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
变更前坏账比例
变更后变化比例
1 年以内
0%
0%
1-2 年
5%
5%
2-3 年
10%
10%
3-4 年
20%
20%
4-5 年
20%
40%
5 年以上
20%
100%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使本期净利润减少15,860,516.78元。
2)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本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固定资产认定标准由原
2,000元变为4,000元,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使本期净利润减少25,365.41元。
3、会计差错更正
1)、按照2008年2月收到的长春市国家税务局长国税决字【2007】第05号税务处理决定书,公司
补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31,044,913.79元,此事项使2006年期初留存收益减少7,284,508.47元,2006
年度净利润减少9,183,452.34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14,576,952.98元,应缴税费增加31,044,913.79元。
2)、公司将2006年度获得股东单位捐赠利息5,18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相应增加应缴所得税费用
17,107,200.00元计入“所得税”项目,本期予以调整。此事项使2006年度净利润增加17,107,200.00元,
资本公积减少17,107,200.00元。
会计政策变更及差错更正调整汇总表
调整项目
2006 年初影响数
2006 年当期影响数
2007 年初影响数
1、会计政策变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4,946,107.73
5,066,346.35
10,012,454.08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转回
1,400,526.36
638,835.62
2,039,361.98
大股东承担超额亏损
-30,144,327.16
-772,173.97
-30,916,501.13
影响金额小计
-23,797,693.07
4,933,008.00
-18,864,685.07
2、会计差错更正
补计以前年度所得税
-7,284,508.47
-9,183,452.34
-16,467,960.81
股东赠送利息所得税调整
17,107,200.00
17,107,200.00
影响金额小计
-7,284,508.47
7,923,747.66
639,239.19
影响金额合计
-31,082,201.54
12,856,755.66
-18,225,445.88
(二十三).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加以
确定。
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
位,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本公司不能控
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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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视为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
单位,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本公司不能
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1)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2)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系以母公司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对子公司的
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调整后编制。编制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要求,
将母公司与各子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的重要投资、往来、存货购销等内部交易及其未实现利润抵销后
逐项合并,并计算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本期收益。如果子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
致,合并前先按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调整子公司财务报表。
附注五、税项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各单位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 种 计税基础 税 率
1.营业税 车辆通行费收入 3%
2.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1%、7%
3.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4%、3%
4.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33%
5.增值税 按产品销售收入的 17%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计算缴纳。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除洋浦东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东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
市东大网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所在地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以外,其他公司均执
行 33%的法定税率。
附注六、控股子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合营企业
1.公司所控制的境内外所有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情况及合并范围:
公司拥有权益
被控股子公司及合
营企业全称
法定
代表人
注册地
注册资本
直接
间接
主营业务
是否
合并
洋浦东大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
张作滨
海南
5,100 万元
98.04% 1.96%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
是
深圳市东大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
张作滨
深圳
5,100 万元
98.04% 1.96%
投资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济信息咨询
是
深圳市东大网颖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
王景贵
深圳
1,000 万元
81.6%
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
是
长春高速公路有限
责任公司
王景贵
长春市
20,000 万元
63.80%
投资、养护公路及公路收费
是
吉林东高科技油脂
有限公司
陈作文
长春市
5,000 万元
95%
大豆植物油加工、大豆、豆油、豆粕购销及储运
是
黑龙江东高投资开
发有限公司
王 凯
哈尔滨
3,000 万元
90%
基础项目投资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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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东高新型管材
有限公司
于静波
大连市
8,000 万元
92.5%
新型化学管材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
是
扬州东高新型管材
有限公司
于静波
扬州市
1,000 万元
80% 新型管材生产、销售
是
扬州东高管材销售
有限公司
于静波
扬州市
100 万元
100%
管材销售
是
天津东高新型管材
有限公司
于静波
天津市
300 万元
40%
新型化学管材生产、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管材安装;建筑材料、
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
是
二十一世纪科技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
徐鹏
深圳市
33,500 万元
49.25%
16.42% 投资科技型的高成长性创业企业(不含限制项目)
否
深圳市赛利升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
高艳 娟
深 圳 市
3,600 万元
90%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
卖商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否
2.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增减变化情况
本期应纳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情况:
公司拥有权益
被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全称
法定
代表人
注册地
注册资本
直接
间接
主营业务
是否
合并
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徐 鹏
深 圳 市
33,500 万元 49.25% 16.42% 投资科技型的高成长性创业企业(不含限制项目)
否
深圳市赛利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高艳 娟
深 圳 市
3,600 万元
90%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
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否
※ 由于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赛利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正在进行清算,因此未将
其纳入合并范围。
附注七、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单位为人民币元)
合并数:
注释 1. 货币资金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现 金
1,230,730.16
221,854.03
银行存款
761,589,696.15
972,293,100.71
其它货币资金
329,865.12
2,253,218.45
合 计
763,150,291.43
974,768,173.19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 21.71%,主要是由于根据 200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的提前偿还公司股东借款的议案,公司本期偿还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借款 22,750 万元及吉林省高
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借款 22,250 万元所致。
(2)银行存款期末余额中,含母公司在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存款 293,973,160.51 元,子公
司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存款 5,610,745.34 元。根据该行出具的
截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的对账单,上述银行存款余额为 83,905.85 元,其余款项 29,950 万元去向不
明。2005 年 1 月,公司及子公司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哈尔滨
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要求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支付存款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的诉状,吉林省
高级人民法院已于 2005 年 1 月 17 日受理公司诉求,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
院管辖;2005 年 12 月 29 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受理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诉求。
2008 年 3 月 17 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2006)高民初字第 1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胜诉,
要求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支付存款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被告已上诉。详见附注十一、重大事
项 4、5。2005 年 12 月 29 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受理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诉求,
但根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哈民三初字第 55 号民事裁定书,由于本案涉及刑事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75
案件,中止诉讼。
注释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 目
期末公允价值
年初公允价值
交易性债券投资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2,287,380.00
641,920.00
衍生金融资产
其他
合 计
22,287,380.00
641,920.00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 3,372%,主要是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东大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本期增加股票投资所致。
(2)2007 年 12 月 31 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为 2,641,337.99 元。
(3)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变现不存在重大限制。
注释 3.应收账款
(1)按单项金额重大与否分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
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
的应收账款
其他不重大的应收账款
50,617,473.19
100.00%
4,689,093.57
29,712,494.72
100.00%
2,328,791.37
合 计
50,617,473.19
100.00%
4,689,093.57
29,712,494.72
100.00%
2,328,791.37
※本公司将期末单项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2)按帐龄分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
龄
金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金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1 年以
内
28,969,490.76
0%
28,969,490.76
5,325,234.22
0%
5,325,234.22
1-2 年
2,631,472.70
5%
131,573.63
2,499,899.07
14,114,317.86
5%
705,715.90
13,408,601.96
2-3 年
8,690,416.26
10%
869,041.63
7,821,374.63
4,315,130.60
10%
431,513.06
3,883,617.54
3-4 年
5,026,811.63
20%
1,005,362.33
4,021,449.30
5,018,806.64
20%
1,003,761.33
4,015,045.31
4-5 年
4,360,276.44
40%
1,744,110.58
2,616,165.86
939,005.40
20%
187,801.08
751,204.32
5 年以上
939,005.40
100%
939,005.40
20%
合
计
50,617,473.19
4,689,093.57
45,928,379.62
29,712,494.72
2,328,791.37
27,383,703.35
※ A、公司应收账款期末金额较期初增加 70.36%,主要是由于公司之子公司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
公司本年沥青销售的应收款增加所致。
B、期末余额中,无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C、应收账款项目前五名金额合计为 22,722,282.60 元,占期末余额的 44.89%。
D、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2007 年 1 月 1 日起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有所改变,具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76
体变化见上表。
注释 4.预付账款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 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691,409.04
1.30%
10,262,955.01
16.61%
1-2 年
1,330,690.50
2.49%
1,387,021.85
2.24%
2-3 年
1,381,275.00
2.58%
121,096.00
0.20%
3 年以上
50,054,546.00
93.63%
50,018,450.00
80.95%
合 计
53,457,920.54
100.00%
61,789,522.86
100.00%
※(1)期末余额中,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如下:
(2)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中无其他关联方往来余额。
(3)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03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预付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收购黑
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股权款 50,000,000.00 元,截至本财务报表签发日,相应股权的更名过户
事项尚未办理。详见附注十一、重大事项 8。
注释 5.其他应收款
(1)按单项金额重大与否分类:
2007.12.31
2006.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项
108,134,800.00
52.63%
35,055,900.00
108,134,800.00
38.67%
23,597,900.0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
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
的其他应收款项
其他不重大其他应收款项
97,325,636.46
47.37%
19,784,424.92
171,485,246.95
61.33%
16,926,017.07
合 计
205,460,436.46
100.00%
54,840,324.92
279,620,046.95
100.00%
40,523,917.07
※ 本公司将期末单项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款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其形成原
因如下:
A、吉林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3000 万元,系 2003 年为了本公司支持上海吉林大厦的建设,吉林
省政府采取支持公司发展高新企业的方式给予退税 3500 万元的支持,公司以 3000 万元投资参建吉林
大厦。
由于吉林大厦是与上海静安地产集团合作。因此在各项前期工作、费用支付及各种手续的办理上
发生矛盾和纠纷,使工程进展受阻,土地证和产权证至今无法办理。
2007 年度吉林省政府已同意偿还上述 3000 万元资金,但相关手续尚未办理。
B、长春市交通局 4313 万元,为 2004 年预付收购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款。
C、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24,279,800.00 元,为 2004 年公司之子公司黑龙江东高投
资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协议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详见注释 5、按帐龄分类之 F。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性 质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50,000,000.00
收购股权款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77
D、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 10,725,000.00 元,为公司之子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
于 2003 年支付的购货款。详见附注十一、重大事项 2。
对上述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已按制定的会计政策所确认的账龄情况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
(2)按帐龄分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 龄
金额
计提比例
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金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1年以内
45,660,128.78
0%
45,660,128.78
96,508,229.78
0%
96,508,229.78
1-2 年
11,753,503.75
5%
587,675.19
11,165,828.56
7,348,285.38
5%
367,414.27
6,980,871.11
2-3 年
6,797,445.53
10%
679,744.56
6,117,700.97
85,129,693.60
10%
18,404,889.37
66,724,804.23
3-4 年
81,510,464.87
20%
23,586,032.97
57,924,431.90
80,481,646.88
20%
19,721,175.17
60,760,471.71
4-5 年
49,586,702.22
40%
19,834,680.89
29,752,021.33
10,152,191.31
20%
2,030,438.26
8,121,753.05
5年以上
10,152,191.31
100%
10,152,191.31
20%
合 计
205,460,436.46
54,840,324.92
150,620,111.54
279,620,046.95
40,523,917.07
239,096,129.88
※ A、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 26.52%,主要是公司与吉林省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
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已经和解,对方已配合公司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公司据以增加固定资产相应减少其
他应收款 3060 万元及黑龙江隆祥有限公司还款 2000 万元所致。
B、其它应收款项目前五名金额合计为 116,577,300.00 元,占期末余额的 56.74%。
C、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无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D、关联方往来余额 482,625.00 元。详见附注八、关联方交易事项之(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
额。
E、2006 年 9 月 1 日公司之子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要求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返还货款 1,050 万元,并承担相应的逾期利息,要求大连保
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给付为其垫付的产权交易费 225,000.00 元。详见附注十一、重大事项 3。
F、2004 年 9 月,公司之子公司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协议向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
资有限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 24,279,800.00 元。由于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丧失了承包权,
并在协议履行期间涉嫌经济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封,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据协议向大庆
市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要求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及利息。2005 年 6
月 22 日大庆仲裁委员会签发了(2005)庆仲(裁)字第(5)号裁决书,裁决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
资有限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及利息共 25,290,446.58 元,公司已向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04 年度已对该履约保证金计提了 50%的坏账准备 12,139,900.00 元。详见附注十一、重大事项 6。
G、2003 年 5 月 3 日公司与吉林省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
后,公司依约向吉林省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了购房款 3,060 万元,履行了合同义务,但吉林
省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按约定办理销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双方虽经多次协商,未能达成
一致。公司于 2005 年 10 月 26 日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 3,060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78
万,诉讼费由吉林省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2006 年 7 月 31 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2005)
吉民二初字第 3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胜诉。吉林省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
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7 年 4 月 13 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2006)民一终字第 68 号民事调解书。
东方房地产公司已协助本公司于 2007 年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详见附注十一、重大事项 7。
注释 6. 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余额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 目
金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3,814,993.25
618,044.83
3,196,948.42
15,709,604.08
11,604,922.00
4,104,682.08
在产品
11,340.16
11,340.16
309,185.94
309,185.94
低值易耗品
162,142.73
162,142.73
146,944.93
146,944.93
库存商品
4,038,837.52
4,038,837.52
6,652,855.86
6,652,855.86
委托加工物资
340,998.30
340,998.30
340,998.30
340,998.30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5,300,699.30
5,300,699.30
10,197,133.16
10,197,133.16
合 计
13,669,011.26
618,044.83
13,050,966.43
33,356,722.27
11,604,922.00
21,751,800.27
※存货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 59.02%,主要是由于公司之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哈尔滨分
公司原材料减少 14,997,990.41 元所致。
(2)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减少额
存货种类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计提额
转回
转销
年末账面余额
原材料
11,604,922.00
618,044.83
11,604,922.00
618,044.83
合 计
11,604,922.00
618,044.83
11,604,922.00
618,044.83
※ A、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转销 11,604,922.00 元,主要是由于公司之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
司哈尔滨分公司已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材料全部销售。
B、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18,044.83 元,主要是由于公司之子公司吉林省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
产成品已超过保质期。
注释 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额
长期股权投资
(1)成本法
787,033,787.64 30,000,000.00
757,033,787.64
1,000,000.00 120,626,009.86
667,407,777.78 30,000,000.00 637,407,777.78
其中:对子公司投资
117,406,307.64
117,406,307.64
117,406,307.64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 669,627,480.00 30,000,000.00
639,627,480.00
1,000,000.00
3,219,702.22
667,407,777.78 30,000,000.00 637,407,777.78
(2)权益法
493,250.86
493,250.86
493,250.86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79
其中:对合营公司投资
对联营公司投资
493,250.86
493,250.86
493,250.86
合计
787,527,038.50 30,000,000.00
757,527,038.50
1,000,000.00 121,119,260.72
667,407,777.78 30,000,000.00 637,407,777.78
(2) 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核算
被投资单位名称
与本公
司关系
占被投资单位
注册资本比例
投资
期限
投资成本
追加
投资额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核算方法
黑龙江东绥高速公
路有限公司
参股
45.14%
2001.12-
624,290,000.00
624,290,000.00
624,290,000.00 成本法
黑龙江省哈松公路
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51.00%
1998.01-
2007
131,627,415.20
117,406,307.64
117,406,307.64
成本法
哈尔滨特宝股份有
限公司
参股
42.45%
2001.05-
30,000,000.00
30,000,000.00
30,000,000.00 成本法
江西智通路桥管理
有限公司
参股
35.00%
1999.11-
2014.11
26,600,000.00
15,337,480.00
3,219,702.22
12,117,777.78 成本法
辽宁路阳科技开发
有限公司
参股
10.00%
2007.12-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成本法
二十一世纪科技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65.67%
2000.01
2020.01
125,000,000.00
成本法
合计
938,517,415.20
787,033,787.64 1,000,000.00 120,626,009.86
667,407,777.78
—权益法核算
被投资单位名称
与本公
司关系
占被投资单位
注册资本比例
投资
期限
投资成本
追加投
资额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额
累计增减额
期末余额
核算方法
哈尔滨龙庆公路养护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参股
30%
2002.11.26-
300,000.00
293,250.86
-293,250.86
-300,000.00
权益法
吉林省长平公路工程
有限公司
参股
20%
2002.11.12-
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权益法
合计
500,000.00
493,250.86
-493,250.86
-500,000.00
(3)被投资单位情况表
被投资单位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本企业在被投资
单位表决权比例
期末净资产
总额
营业收入总额
本期净利润
哈尔滨龙庆公路养护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公路养护
30.00%
30.00%
-669,505.78
6,000,000.00
5,289,025.34
吉林省长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省长春市
公路养护
20.00%
20.00%
-1,410,844.73
-1,178,357.65
合计
-2,080,350.51
6,000,000.00
4,110,667.69
(4)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哈尔滨特宝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00
30,000,000.00
合计
30,000,000.00
30,000,000.00
※ A、根据 2007 年 1 月 11 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所持有的黑龙江省哈松公路大桥有限
责任公司 51%的股权转让给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2006 年 12 月 29 日收到该股权转让款
175,800,000.00 元,本年度股权转让手续已办理完毕。
B、2007 年 10 月 12 日公司之子公司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成立辽宁路阳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该公司于 2007 年 12 月 12 日成立,注册资本 1000
万元,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80
C、公司于 1999 年 8 月 30 日与香港同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吉公司”)就受让江西临川市洋
洲立交桥项目部分权益达成协议,公司出资 26,600,000.00 元人民币收购洋洲立交桥项目 35%的权益,
投资期限为十五年,每年收取一定的回报。本年度相关回报未收到。
D、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绥公司)投资建设的绥满公路哈尔滨-尚志段的高
速公路已建成通车,东绥公司应该进入经营期。但东绥公司并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
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亦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导致 2005、2006、
2007 年度收益无法确定。详见附注十一、重大事项注释 8。
注释 8.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固定资产原值
其中:
公路建筑物
3,586,399,692.50
3,586,399,692.50
房屋及建筑物
187,823,550.34
34,326,078.16
1,757,615.00
220,392,013.50
交通设施
146,950,852.22
21,790,325.00
75,214.38
168,665,962.84
运输设备
48,310,307.93
5,049,030.72
1,200,224.66
52,159,113.99
机械设备
158,402,398.73
6,007,657.63
5,276,756.11
159,133,300.25
其他设备
7,655,068.17
413,552.08
436,356.00
7,632,264.25
合 计
4,135,541,869.89
67,586,643.59
8,746,166.15
4,194,382,347.33
累计折旧
其中:
公路建筑物
790,438,478.55
43,240,695.62
833,679,174.17
房屋及建筑物
13,816,443.17
4,730,464.36
18,546,907.53
交通设施
86,075,243.90
8,785,201.99
-89,858.78
94,950,304.67
运输设备
18,587,727.45
4,664,603.99
589,332.93
22,662,998.51
机械设备
46,095,996.59
15,045,471.10
1,601,751.71
59,539,715.98
其他设备
4,628,584.19
1,115,112.50
64,251.84
5,679,444.85
合 计
959,642,473.85
77,581,549.56
2,165,477.70
1,035,058,545.71
固定资产净额
其中:
公路建筑物
2,795,961,213.95
-43,240,695.62
2,752,720,518.33
房屋及建筑物
174,007,107.17
29,595,613.80
1,757,615.00
201,845,105.97
交通设施
60,875,608.32
13,005,123.01
165,073.16
73,715,658.17
运输设备
29,722,580.48
384,426.73
610,891.73
29,496,115.48
机械设备
112,306,402.14
-9,037,813.47
3,675,004.40
99,593,584.27
其他设备
3,026,483.98
-701,560.42
372,104.16
1,952,819.40
合 计
3,175,899,396.04
-9,994,905.97
6,580,688.45
3,159,323,801.62
※(1)扬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以原值为 5,095,745,.73 元、净值为 4,180,745.89 元的房屋及土地
使用权抵押取得银行借款 500 万元。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81
(2)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以其拥有的价值为 5,432,700.00 元的机械设备抵押
取得银行借款 150 万元。
(3)公司以原值为 32,924,680.12 元、净值为 32,529,607.87 元的房屋及建筑物使用权抵押取得对大
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所有价值相当于 4500 万元财产的诉讼保全,期限 2 年,详见附注十一,重
大事项 10。
(4)公司期末没有应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
(5)固定资产本期增加数中,在建工程完工转入金额761,872.17元。
注释 9. 在建工程
工程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数
本期转入
固定资产数
其他减少
期末余额
资金
来源
工程
进度
预算数
工程投入占 预
算比例
吉 林 分 公 司 机
电系统改造
660,000.00
660,000.00
自筹
大 连 东 高 设 备
安 装 及 附 属 工
程
73,005.27
73,005.27
自筹
大 连 东 高 大 院
及其附属工程
28,866.90
28,866.90
自筹
长 春 绕 城 收 费
系统机电改造
3,970,632.45
3,970,632.45
自筹
6,484,728.00
61.23%
合 计
761,872.17
3,970,632.45
761,872.17
3,970,632.45
6,484,728.00
61.23%
※(1)公司在建工程中无利息资本化金额。
(2)公司期末无应计提减值准备的在建工程。
注释 10. 无形资产
类 别
原值
期初余额
本期增
加
本期转出
本期摊销
累计摊销
期末余额
剩余摊销年
限
专有技术
2,500,000.00
1,354,166.83
250,000.00
1,395,833.17
1,104,166.83
4 年 5 个月
特许使用权
86,960.00
53,605.19
8,696.00
42,050.81
44,909.19
5 年 2 个月
土地使用权
6,671,905.31
6,579,951.04
148,815.27
240,769.54
6,431,135.77
43 年 5 个月
其他使用权
77,880.00
39,190.00
8,038.00
46,728.00
31,152.00
4 年
软件
307,500.00
184,500.00
152,500.00
28,250.00
151,250.00
3,750.00
5 年
合 计
9,644,245.31
8,211,413.06
152,500.00
443,799.27
1,876,631.52
7,615,113.79
※(1)本期无应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
(2)本期转出软件 152,500.00 元为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东大网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售夜叉软件。
注释 11.商誉
2007.12.31
2006.12.31
项 目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扬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
230,939.03
230,939.03
230,939.03
230,939.03
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
6,157,417.66
6,157,417.66
6,157,417.66
6,157,417.66
合 计
6,388,356.69
6,388,356.69
6,388,356.69
6,388,356.69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原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的
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差额改在本科目核算,并根据公司第二届第九次董事会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82
决议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注释 12. 长期待摊费用
种 类
原值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其他减少
累计摊销
期末余额
剩余摊销年
限
大连东高房屋修理支出
107,672.00
86,137.60
21,534.40
43,068.80
64,603.20
36 个月
大连东高房屋修理支出
256,646.00
55,205.39
55,205.39
256,646.00
合 计
364,318.00
141,342.99
76,739.79
299,714.80
64,603.20
36 个月
注释 13.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 目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坏帐准备
7,063,285.66
6,502,570.72
存货跌价准备
3,829,624.26
长期投资转让收益
14,576,952.98
合 计
7,063,285.66
24,909,147.96
(2)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 目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660,334.50
合 计
660,334.50
注释 14.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年末余额
抵债资产
1,330,825.00
1,330,825.00
合 计
1,330,825.00
1,330,825.00
※ 本期新增抵债资产为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扬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
司以应收的工程款 1,330,825.00 元取得的 4 套抵债期房。
注释 15.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年初账面价值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年末账面价值
受到限制原因
用于担保的资产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4,180,745.89
4,180,745.89
抵押担保
房屋及建筑物
32,529,607.87
32,529,607.87
抵押担保
机械设备
5,432,700.00
5,432,700.00
抵押担保
房屋及建筑物
12,227,900.77
12,227,900.77
抵押
土地使用权
5,508,466.67
5,508,466.67
抵押
小计
4,180,745.89
55,698,675.31
59,879,421.20
其他
其中:货币资金
299,500,000.00
299,500,000.00
涉案诉讼
小计
299,500,000.00
299,500,000.00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83
合 计
303,680,745.89
55,698,675.31
359,379,421.20
※(1)公司与中行哈尔滨河松支行存款纠纷案涉案金额 299,500,000.00 元,其中:含母公司存款
293,900,000.00 元,2008 年 3 月 17 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2006)高民初字第 13 号民事判决
书,判决母公司胜诉,中行已提出上诉,详见附注七、注释 1 之(2)。
子公司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中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存款纠纷案涉案金额
5,600,000.00 元。2005 年 12 月 29 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
诉求,但根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哈民三初字第 55 号民事裁定书,由于本案涉
及刑事案件,中止诉讼。详见附注七、注释 1 之(2)。
(2)公司与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公司用其价值 32,529,607.87 元的房产作抵押
申请财产保全。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对其位于大连市金州区国防路 160 号的 56,667 平方米土
地及 6,531.60 平方米的厂房总价值 17,736,367.44 元(未经评估)做抵押,进行诉讼保全后,用以偿
还其对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 4,500 万元欠款。详见附注十一、重大事项 10。
(3)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扬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分别以价值
4,180,745.00 的房产和价值 5,432,700.00 元的机械设备作抵押取得贷款 650 万元,详见附注七、注释 8
之(1)。
注释 16.短期借款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种类
借款起
始日
借款终止
日
年利率
币种
本币金额
年利率
币种
本币金额
抵押借款
2006-3-20
2007-3-19
6.696
人民币
2,000,000.00
抵押借款
2006-4-30
2007-4-29
6.696
人民币
1,000,000.00
抵押借款
2006-12-8
2007-6-7
6.696
人民币
2,000,000.00
保证借款
2006-3-21
2007-3-21
6.426
人民币
22,000,000.00
抵押借款(1)
2007-6-6
2008-6-5
7.884
人民币
2,000,000.00
抵押借款(1)
2007-4-5
2008-4-4
7.668
人民币
1,000,000.00
抵押借款(1)
2007-3-23
2008-3-22
7.668
人民币
2,000,000.00
抵押借款(2)
2007-6-15
2008-6-14
8.946
人民币
1,500,000.00
合 计
6,500,000.00
27,000,000.00
※(1)短期借款-抵押借款的期末余额 500 万元,系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扬州
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以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抵押取得银行借款 500 万元。
(2)短期借款-抵押借款的期末余额 150 万元,系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取得的借款余额。该笔借款由哈尔滨市民营企业担保中心为其提供担保,并以其拥有的价值为
5,432,700.00 元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
(3)短期借款-保证借款本期减少 2,200 万元,系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到期偿还银行
借款所致。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84
注释 17. 应付账款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23,324,355.96
66.82%
12,277,629.67
49.19%
一至二年
2,542,426.46
7.28%
8,039,976.57
32.22%
二至三年
5,053,373.93
14.48%
3,418,871.33
13.70%
三年以上
3,987,049.20
11.42%
1,220,786.84
4.89%
合计
34,907,205.55
100.00%
24,957,264.41
100.00%
※(1)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中无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欠款。
(2)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 39.87%,主要是由于子公司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本
期增加了养护支出,导致欠付的工程款增加所致。
(3)应付账款主要欠款单位如下: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欠款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吉林省东吉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
7,907,117.60
1 年以内
尚未支付
吉林省龙运高速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
5,640,310.27
1 年以内
尚未支付
哈尔滨元一塑管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
3,125,800.00
2-3 年
尚未支付
天津慧能塑料工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
2,350,000.00
1 年以内
尚未支付
大连市政总公司
供应商
1,538,936.00
1 年以内
尚未支付
合计
20,562,163.87
占应付账款期末余额 58.91%
注释 18. 预收账款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7,541,394.46
96.84%
3,899,174,57
93.62%
1-2 年
36,064.10
0.46%
265,513.03
6.38%
2-3 年
210,182.13
2.70%
合计
7,787,640.69
100.00%
4,164,687.60
100.00%
※(1)预收账款中无欠持公司 5%(含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2)预收账款主要欠款单位如下: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欠款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阳泉市志远工程公司
销售客户
3,895,091.50
1 年以内
预收货款
合计
3,895,091.50
占预收账款期末余额 50.02%
注释 19.应付职工薪酬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3,103,282.05
32,794,293.76
34,651,420.86
1,246,154.95
二、福利费
2,751,082.34
7,156,732.43
9,907,814.77
三、社会保险
2,798,028.23
4,251,216.75
4,478,988.17
2,570,256.81
其中:1.医疗保险费
-1,820.70
2,238.39
2,238.39
-1,820.70
2.基本养老保险费
2,608,030.74
3,876,136.50
4,130,201.69
2,353,965.55
3 失业保险
191,818.19
207,942.19
181,648.42
218,111.96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85
4.年金缴费
5.工伤保险费
164,899.67
164,899.67
6.生育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311,198.43
3,639,198.23
3,950,006.66
390.00
五、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1,261,094.48
745,719.14
1,206,173.10
800,640.52
六、其他
424,457.36
3,007,049.67
3,393,369.03
38,138.00
合 计
10,649,142.89
51,594,209.98
57,587,772.59
4,655,580.28
注释 20. 应交税费
项 目
计缴标准
税率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营业税
营业收入
3%
4,215,486.88
3,630,588.0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流转税
1%、7%
3,406,421.87
3,282,158.76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33%
51,550,377.57
98,290,333.99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等所得
1,518,474.24
2,142,990.49
房产税
租金收入
12%
314,663.22
2,902.39
应交增值税
产品销售收入
13%、17%
41,827,805.16
40,635,863.54
应交车船使用税
1,077.00
1,077.00
应交印花税
5,150.00
教育费附加
3% 4%
1,430,309.95
1,388,643.75
地方教育费附加
6,160.89
防洪基金
854.70
2,960.64
合 计
104,276,781.48
149,377,518.63
※(1)公司期末欠缴的应交营业税、应交城建税、应交所得税、应交个人所得税、应交房产税均是在
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尚未缴纳的部分。
(2)公司欠缴增值税主要系子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 2004 年度原料销售应计增值税销项
税,而原料供应商-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并未提供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发票导致无相应的进
项税额抵扣所致。详见附注十一、重大事项 2。
(3)本年较上年减少 30.19%,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支付部分欠缴税金所致。
注释 21. 应付股利
股 东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未支付原因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20,237,488.44
28,305,000.00
尚未领取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16,764,335.19
尚未领取
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
13,478,576.37
尚未领取
社会流通股
24,737,991.02
尚未领取
合 计
75,218,391.02
28,305,000.00
※ (1)本期支付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2005 年度及 2003 年度部分股利 28,305,000.00 元。
(2) 根据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 200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股金红利 0.62 元(含税),共计分配75,218,391.02元。其中:应付社会流通股股利已
于 2008 年 2 月兑付。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86
注释 22. 其他应付款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79,963,465.30
24.55%
252,296,247.97
54.87%
一至二年
42,021,253.71
12.90%
37,378,088.21
8.13%
二至三年
45,272,538.84
13.90%
11,009,758.40
2.39%
三年以上
158,445,671.49
48.65%
159,128,200.65
34.61%
合计
325,702,929.34
100.00%
459,812,295.23
100.00%
※(1)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 29.17%,主要是由于 2006 年 12 月公司将所持有的黑龙江省哈
松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51%的股权转让给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款项已于 2006 年 12 月收到,相
关手续于本期办理完毕,相应的减少其他应付款 175,800,000.00 元所致。
(2)其他应付款主要欠款单位: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欠款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黑龙江高速公路公司
发起股东
133,796,451.45
3-5 年
往来款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97,130,992.80
1-2 年
拆分账及关联协议款,专项工程款
哈尔滨市政公路建设工程公司
供应商
9,013,875.01
1 年以内
工程款
吉林省东吉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
6,417,148.00
1 年以内
工程款
246,358,467.26
占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的 75.64%
(3)其他应付款中欠持公司 5%(含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如下: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性 质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133,796,451.45
往来款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5,001,903.25
往来款及欠付工程款,关联协议款
合计
138,798,354.70
(4)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中,关联方往来余额 148,879,764.42 元,详见附注八、关联方交易事项之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注释 2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227,500,000.00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22,500,000.00
合 计
450,000,000.00
※ 根据 200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提前偿还公司股东借款的议案,原于 2015 年到期的黑龙江
省高速公路公司、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暂代本公司垫付银行借款的剩余款项 45,000 万元还
款期提前至 2008 年 6 月 30 日。
注释 24. 长期应付款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455,000,000.00
吉林省交通厅
445,000,000.00
合 计
900,000,000.00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87
※原协议的时间\主要内容
2002 年 6 月 27 日,公司分别与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吉林省交通厅签定了代偿银行贷款的补
充协议,由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吉林省交通厅暂代公司偿还银行借款 9 亿元,垫款期限 15 年,
自 2002 年 1 月 1 日起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吉林省交通厅每年向公司收取相当于一年期流动资金
贷款利率水平的利息。
根据 2007 年 1 月 5 日吉林省交通厅的通知,由于全省的高速公路资产和负债全部划归给吉林省
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交通厅将暂代公司垫付的银行借款 4.45 亿元对应的债权划归吉林省
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享有,相应的协议主体也变更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007 年鉴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已经结束,两大股东建议终止“关于由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代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偿还交通部专项贷款”和“关于吉林省交通厅代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
司偿还交通部专项贷款的协议”及与其相关的补充协议。同时要求公司分两期偿还借款本金 9 亿元,
具体还款期限为:2007 年偿还借款的 60%,即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2.73 亿元,吉林省高速公路集
团有限公司 2.67 亿元;2008 年还剩余款项,同时免收 2007、2008 年度利息。2006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审议通过了提前偿还公司股东借款的议案,并于本期支付 4.50 亿元,分别是黑龙江省高速公路
公司 22,750 万元及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2,250 万元。剩余款项 45,000 万元重分类至“一年
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
注释 25. 专项应付款
内 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合作开发大豆项目拨款
2,000,000.00
2,000,000.00
企业挖潜改造资金
35,000,000.00
35,000,000.00
合 计
37,000,000.00
37,000,000.00
※(1)合作开发大豆项目拨款系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拨付给公司之子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
司的合作开发大豆项目款。
(2)系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吉财预[2003]616 号文件、[2004]377 号文件《关于下达一次性经费补助
的通知》取得的企业挖潜改造资金 3,500 万元,“专项用于东高科技园建设”。
注释 26.股本
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变动增减(+,-)
项目
期初数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期末数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913,200,000.00
-99,000,000.00
-99,000,000.00
814,000,000.00
2、国有法人持股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88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
境内法人持股
913,200,000.00
-99,000,000.00
-99,000,000.00
814,000,00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913,200,000.00
-99,000,000.00
-99,000,000.00
814,00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00.00
99,000,000.00
99,000,000.00
399,000,0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合计
300,000,000.00
三、股份总数
1,213,200,000.00
1,213,200,000.00
※ 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向
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安排,以换取非流通股股份的上市流通权,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获得 3.3 股股份的对
价。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做出的对价安排总额为 99,000,000 股。上述方案已获股权分置改革相
关股东会议决议审议通过。
注释 27.资本公积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期末余额
股本溢价
1,371,393,956.19
6,050,000.00
1,365,343,956.19
其他资本公积
35,018,800.00
35,018,800.00
合 计
1,406,412,756.19
6,050,000.00
1,400,362,756.19
※ 股本溢价本期减少 605 万元为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便(2006)10 号文件处置的股权分置改革的相
关费用。
注释 28. 盈余公积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82,655,237.01
22,034,031.99
204,689,269.00
任意盈余公积
61,458,857.00
61,458,857.00
合 计
244,114,094.01
22,034,031.99
266,148,126.00
注释 29. 未分配利润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净利润
234,831,912.63
116,538,822.68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429,423,194.46
384,625,633.28
其他转入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664,255,107.09
501,164,455.96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2,034,031.99
11,081,261.50
提取法定公益金
三、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642,221,075.10
490,083,194.46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89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75,218,391.02
60,660,000.00
转作资本的普通股股利
四、未分配利润
567,002,684.08
429,423,194.46
其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
注释 30. 少数股东权益
期末余额
被投资单位名称
少数股东权益比例
少数股东权益合计
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36.20%
367,068,977.51
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0.00%
1,376,284.86
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
7.50%
1,629,231.62
深圳市东大网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8.40%
1,835,354.91
合 计
371,909,848.90
注释 3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明细情况
项 目
2007年度
2006年度
营业收入
775,122,829.40
720,486,131.65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759,251,952.17
713,690,305.99
其他业务收入
15,870,877.23
6,795,825.66
营业成本
337,980,136.30
316,741,117.92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324,343,256.71
316,110,006.51
其他业务支出
13,636,879.59
631,111.41
(2)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表
分行业
主营业务收入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毛 利
占毛利比例(%)
公路建设开发管理
726,971,336.12
95.75
428,704,942.48
98.57
生产行业
32,280,616.05
4.25
6,203,752.98
1.43
其中:关联交易
-14,132,532.00
合 计
759,251,952.17
100.00
434,908,695.46
100.00
内部抵销
合 计
759,251,952.17
434,908,695.46
100.00
(3)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表
分产品
主营业务收入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毛 利
占毛利比例(%)
KR 系列管材
32,280,616.05
6,203,752.98
1.43
其中:关联交易
合 计
32,280,616.05
6,203,752.98
1.43
内部抵销
合 计
32,280,616.05
4.25
6,203,752.98
1.43
(4)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表
分地区
主营业务收入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毛 利
占毛利比例(%)
东北地区
744,752,446.42
98.09
431,898,354.90
99.31
华北地区
8,940,719.97
1.18
2,860,270.26
0.66
华东地区
5,558,785.78
0.73
150,070.30
0.03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90
合 计
759,251,952.17
100.00
434,908,695.46
100.00
(5)本期占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 10%以上的主要产品为公路建设管理收入。
(6)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
141,111,647.50
占采购总额比重
74.35%
前五名销售客户销售金额合计
16,351,203.26
占销售总额比重
48.92%
注释 32. 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 目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营业税
21,956,309.74
20,617,647.69
城市维护建设税
1,716,386.97
1,496,959.59
教育费附加
761,813.44
636,084.68
地方教育费
5,910.89
合 计
24,440,421.04
22,750,691.96
注释 33. 财务费用
类 别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利息支出
837,576.50
53,528,625.77
减:利息收入
4,988,963.19
2,783,771.72
手续费
29,937.33
77,979.55
汇兑损失
1,854.92
合 计
-4,119,594.44
50,822,833.60
※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 108.11%,主要是根据公司 200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黑龙江省高
速公路公司、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免除代垫款项的利息所致。
注释 34. 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坏帐损失
16,676,710.05
13,101,182.03
存货跌价损失
618,044.83
商誉减值损失
6,388,356.69
合 计
23,683,111.57
13,101,182.03
注释 35. 投资收益
类 别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股票投资及委托资产管理收益
10,815,768.68
5,786,035.05
权益法核算公司损益调整
-493,250.86
-6,749.14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2,826,401.60
股权投资转让收益
58,549,660.13
3,265,256.70
成本法核算的投资成本摊销
-3,219,702.22
合 计
65,652,475.73
6,218,141.01
※ 投资收益本年较上年增加 955.82%,主要是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0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及
2006 年 12 月 21 日公司与黑龙江省交通厅签订的协议书,黑龙江省交通厅以 17,580 万元受让东北高
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黑龙江省哈松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51%的股权,股权转让款已于 2006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91
年 12 月 29 日收到,股权转让手续已于 2007 年办理完毕,相应确认股权投资转让收益 58,393,692.36
元所致。
注释 36. 营业外收入
项 目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
199,326.24
财政奖励款
394,573.14
东绥定额回报补差款
20,000,000.00
赔偿收入
1,711,175.00
罚没收入
81,600.00
其他
8,000.00
14,775.00
合 计
22,313,074.38
96,375.00
※ 本期较上期增加 22,216,699.38 元,主要是由于:
(1) 2007 年 3 月 28 日公司收到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欠付的 2004 年度东绥项目回报 2,000 万元。
(2) 2007 年因修建珲春至乌兰浩特段高速公路,降低了长春绕城高速公路的通行能力,公司之
子公司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收到 175 万元的补偿款。
注释 37. 营业外支出
项 目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捐赠支出
50,000.00
防洪基金
92,360.00
156,296.84
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29,954.94
税收滞纳金、罚款
6,467,365.43
151,307.12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48,268.64
6,291,576.74
其他
97,211.09
35,938.53
残疾人保障金
127,600.00
109,521.00
赔偿款
3,118,678.00
合 计
9,981,438.10
6,794,640.23
※ 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增加 46.90%元,主要是由于:
(1)本期吉林分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产生赔偿款损失 1,892,000.00 元。
(2)本期黑龙江分公司因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产生赔偿款损失 1,296,948.00 元。
(3)根据长春市国家税务局长国税决【2007】第 05 号税务处理决定书,公司支付税收滞纳金
6,213,837.46 元。
注释 38. 所得税费用
项 目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127,492,586.66
98,348,687.38
递延所得税费用
18,506,196.80
14,805,756.47
合 计
145,998,783.46
113,154,443.85
注释 39. 少数股东损益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92
2007 年度
被投资单位名称
少数股东权益比例
少数股东损益合计
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36.20%
8,009,445.48
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0.00%
-247,915.03
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
7.50%
-1,422,832.00
扬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
20.00%
-325,165.14
深圳市东大网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8.40%
258,419.82
合 计
6,271,953.13
注释 40. 每股收益
(1)基本每股收益计算过程
项 目
2007年度
2006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4,831,912.63
116,538,822.68
期初股本总额
1,213,200,000.00
1,213,200,000.00
本期增加股本
其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吸收自然人入股
本期增加股本月份
其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吸收自然人入股
本期减少股本
本期减少股本月份
当期股本加权平均数
1,213,200,000.00
1,213,200,000.00
基本每股收益
0.1936
0.0961
稀释每股收益
0.1936
0.0961
(2)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S1+Si×Mi÷M0-Sj×Mj÷M0
其中,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
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或缩股等减少股份数;M0报告期月份数;
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行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故稀释每股收益等同于基本每
股收益。
(4)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
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1-所得
税率)-转换费用)/(S0+S1+Si×Mi÷M0-Sj×Mj÷M0+认股权证、期权行权增加股份数)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93
其中,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
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或缩股等减少股份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
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注释 4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公司本期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0,606,591.83 元,主要系收到以下款项:
项 目
金 额
利息收入
4,318,092.61
东绥补贴款
20,000,000.00
黑龙江隆祥有限公司还款
20,000,000.00
注释 4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公司本期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5,053,837.00 元,主要系支付以下款项:
项 目
金 额
支付吉林省高速管理局专项工程款
4,000,000.00
支付的各项费用
50,233,990.55
支付哈尔滨龙庆公路养护管理有限公司借款
6,000,000.00
支付税收滞纳金
3,086,337.46
支付诉讼赔偿款
3,188,948.00
注释 43、与现金流量表相关的信息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补充资料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1.将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241,103,865.76
226,494,498.30
118,922,712.93
115,682,320.16
加: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23,683,111.57
41,699,092.53
13,101,182.03
24,400,609.25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75,996,532.34
52,621,859.17
78,323,128.12
54,929,706.99
无形资产摊销
443,799.27
338,975.28
长期摊费用摊销
76,739.79
2,353,049.48
529,5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损失(减:
收益)
-169,371.30
-18,960.0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48,268.64
47,780.00
6,291,576.74
6,136,799.23
公充价值变动损失
-2,641,337.99
财务费用
837,576.50
53,307,851.75
51,840,000.00
投资损失(减:收益)
-65,652,475.73
-54,680,739.28
-6,218,141.01
-432,105.96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
17,845,862.30
7,949,732.93
-5,066,346.35
-9,923,689.4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660,334.50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94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19,687,711.01
-9,028,190.8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10,677,459.34
-13,798,891.06
-21,400,452.50
1,660,052.3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8,778,619.67
-11,915,894.77
95,030,696.92
74,303,728.32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3,819,456.33
248,398,477.82
325,956,042.53
319,126,920.8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
现金的期末余额
763,150,291.43
615,597,153.62
974,768,173.19
859,821,791.35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974,768,173.19
859,821,791.35
482,863,871.90
398,602,177.59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1,617,881.76
-244,224,637.73
491,904,301.29
461,219,613.76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2007年度
2006年度
项 目
合并数
母公司数
合并数
母公司数
(1)现金
763,150,291.43
615,597,153.62
974,768,173.19
859,821,791.35
其中:库存现金
1,230,730.16
683,120.29
221,854.03
5,713.7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761,589,696.15
614,914,033.33
972,293,100.71
859,816,077.5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329,865.12
2,253,218.45
(2)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到到期的债券投资
(3)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63,150,291.43
615,597,153.62
974,768,173.19
859,821,791.35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
金及现金等价物
299,500,000.00
293,900,000.00
299,500,000.00
293,900,000.00
母公司数:
注释 5. 其他应收款
(1)按单项金额重大与否分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73,130,000.00
20.57%
18,626,000.00
73,130,000.00
18.93%
9,313,000.00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95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不重大其他应收款
282,328,917.58
79.43%
72,957,194.09
313,232,839.29
81.07%
40,571,101.56
合 计
355,458,917.58
100.00%
91,583,194.09
386,362,839.29
100.00%
49,884,101.56
※ 本公司将期末单项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款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其形成原
因如下:
A、吉林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3000 万元,系 2003 年为了本公司支持上海吉林大厦的建设,吉林
省政府采取支持公司发展高新企业的方式给予退税 3500 万元的支持,公司以 3000 万元投资参建吉林
大厦。
由于吉林大厦是与上海静安地产集团合作。因此在各项前期工作、费用支付及各种手续的办理上
发生矛盾和纠纷,使工程进展受阻,土地证和产权证至今无法办理。
2007 年度吉林省政府已同意偿还上述 3000 万元资金,但相关手续尚未办理。
B、长春市交通局 4,313 万元,为 2004 年预付收购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款。
对上述其他应收款项本公司已按制定的会计政策所确认的账龄情况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
(2)按账龄分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 龄
金额
计提比例
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金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1年以内
35,519,478.19
0%
35,519,478.19
70,518,925.44
0%
70,518,925.44
1-2 年
35,651,937.60
5%
1,782,596.88
33,869,340.72
48,337,541.70
5%
2,416,877.09
45,920,664.61
2-3 年
49,860,482.08
10%
4,986,048.21
44,874,433.87
62,140,499.59
10%
6,394,049.96
55,746,449.63
3-4 年
58,540,230.44
20%
11,708,046.09
46,832,184.35
200,779,560.55
20%
40,155,912.11
160,623,648.44
4-5 年
171,300,477.26
40%
68,520,190.90
102,780,286.36
4,586,312.01
20%
917,262.40
3,669,049.61
5年以上
4,586,312.01
100%
4,586,312.01
20%
合 计
355,458,917.58
91,583,194.09
263,875,723.49
386,362,839.29
49,884,101.56
336,478,737.73
※A、其它应收款项目前五名金额合计为 78,750,641.48 元,占期末余额的 22.15%。
B、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无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注释 7. 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投资分类:
期初数
期末数
项 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额
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
1,660,363,787.64
30,000,000.00
1,630,363,787.64
120,626,009.86
1,539,737,777.78
30,000,000.00
1,509,737,777.78
其中:对子公司投资
990,736,307.64
990,736,307.64
117,406,307.64
873,330,000.00
873,330,000.00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
669,627,480.00
30,000,000.00
639,627,480.00
3,219,702.22
666,407,777.78
30,000,000.00
636,407,777.78
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
493,250.86
493,250.86
493,250.86
其中:对合营企业投资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96
对联营企业投资
493,250.86
493,250.86
493,250.86
合 计
1,660,857,038.50
30,000,000.00
1,630,857,038.50
121,119,260.72
1,539,737,777.78
30,000,000.00
1,509,737,777.78
(2)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与母公司
关系
占被投资
公司注册
资本比例
投资期限
投资成本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核算
方法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黑龙江省哈松公路大桥有限责
任公司
子公司
51.00%
1998.01-2006
131,627,415.20
117,406,307.64
117,406,307.64
成本法
江西智通路桥管理有限公司
参股
35.00%
1999.11-2014.11
26,600,000.00
15,337,480.00
3,219,702.22
12,117,777.78
成本法
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参股
45.14%
2001.12--
624,290,000.00
624,290,000.00
624,290,000.00
成本法
长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子公司
63.80%
2001.12--
624,830,000.00
624,830,000.00
624,830,000.00
成本法
哈尔滨特宝股份有限公司
参股
42.45%
2001.05--
30,000,000.00
30,000,000.00
30,000,000.00
成本法
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
子公司
92.50%
2001.03--
74,000,000.00
74,000,000.00
74,000,000.00
成本法
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
子公司
95.00%
2002.02-2012.12
47,500,000.00
47,500,000.00
47,500,000.00
成本法
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子公司
90.00%
2002.10--
27,000,000.00
27,000,000.00
27,000,000.00
成本法
洋浦东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子公司
98.04%
1999.12-2019.12
50,000,000.00
50,000,000.00
50,000,000.00
成本法
深圳东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子公司
98.04%
2000.12-2019.12
50,000,000.00
50,000,000.00
50,000,000.00
成本法
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
子公司
49.25%
2000.01-2020.01
125,000,000.00
成本法
合计
1,810,847,415.20
1,660,363,787.64
120,626,009.86
1,539,737,777.78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哈尔滨龙庆公路养护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参股
30.00%
2002.11.26-
300,000.00
293,250.86
293,250.86
权益法
吉林省长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参股
20.00%
2002.11.12-
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权益法
合计
500,000.00
493,250.86
493,250.86
(3)被投资单位情况表
被投资单位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本企业持
股比例
本企业在被投资
单位表决权比例
期末净资产
总额
营业收入总额
本期净利润
哈尔滨龙庆公路养护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公路养护
30.00%
30.00%
-669,505.78
6,000,000.00
5,289,025.34
吉林省长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省长春市
公路养护
20.00%
20.00%
-1,410,844.73
-1,178,357.65
合计
-2,080,350.51
6,000,000.00
4,110,667.69
(4)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哈尔滨特宝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00
30,000,000.00
合计
30,000,000.00
30,000,000.00
注释 3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项 目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通行费收入
646,390,579.85
615,616,836.45
合 计
646,390,579.85
615,616,836.45
主营业务成本: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97
项 目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公路养护、征收成本
258,671,780.66
250,666,472.72
合 计
258,671,780.66
250,666,472.72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表
分行业
主营业务收入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毛 利
占毛利比例(%)
公路建设开发管理
646,390,579.85
100.00
387,718,799.19
100.00
合 计
646,390,579.85
100.00
387,718,799.19
100.00
注释 35.投资收益
类 别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权益法核算公司损益调整
-493,250.86
-6,749.14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2,826,401.60
股权投资转让收益
58,393,692.36
3,265,256.70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投资成本摊销
-3,219,702.22
合 计
54,680,739.28
432,105.96
※ 公司本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54,248,633.32 元,主要是因为根据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200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及 2006 年 12 月21 日公司与黑龙江省交通厅签订的协议书,
黑龙江省交通厅以 17,580 万元受让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黑龙江省哈松公路大桥有限责
任公司 51%的股权,股权转让款已于 2006 年 12 月 29 日收到,股权转让手续已于 2007 年办理完毕,
相应确认股权投资转让收益 58,393,692.36 元所致。
附注八、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认定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40号《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关联方认定标准为: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1、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3)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
(4)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5)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
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
(7)公司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98
(3)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上述(1)、(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
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
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二)关联方关系
1、存在控制关系的本公司股东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拥有公司
股权比例
主营业务
与公司关系
经济
性质
法定
代表人
黑龙江省高速
公路公司
哈尔滨市
233,031 万元
26.90%
高等级公路
的开发建设
发起股东
国有
张志权
吉林省高速公路
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市
270,000 万元
22.29%
高等级公路
的开发建设
发起股东
国有
韩增义
华建交通经济
开发中心
北京市
50,000 万元
17.92%
公路码头港口航道的
综合开发承包建设等
发起股东
国有
傅育宁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公司股东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期末数
公司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366,100,000.00
30.18%
39,688,896.00
3.28%
326,411,104.00
26.90%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303,270,000.00
25.00%
32,877,497.00
2.71%
270,392,503.00
22.29%
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
243,830,000.00
20.10%
26,433,607.00
2.18%
217,396,393.00
17.92%
合 计
913,200,000.00
75.28%
99,000,000.00
8.17%
814,200,000.00
67.11%
※减少原因见附注七之注释 26。
3、与公司存在控制关系的子公司
企业名称
法定
代表人
注册
地址
注 册 资
本(万元)
公司拥
有权益
主营业务
经济
性质
洋浦东大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
张作滨
海 南
5,100
100%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
有限
责任
深圳市东大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
张作滨
深圳市
5,100
100%
投资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
济信息咨询
有限
责任
深圳市东大网颖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
王景贵
深圳市
1,000
81.60%
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
件的开发、销售
有限
责任
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
任公司
王景贵
长春市
20,000
63.80%
投资开发建设养护经营收费公路
有限
责任
吉林东高科技油脂
有限公司
陈作文
长春市
5,000
95%
大豆植物油加工、大豆、豆油、豆柏购销及
储运
有限
责任
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
有限公司
王 凯
哈尔滨
3,000
90%
基础项目投资
有限
责任
大连东高新型管材
有限公司
于静波
大连市
5,000
92.5%
新型化学 管材生产
有限
责任
扬州东高新型管材
有限公司
于静波
扬州市
1,000
80%
新型管材生产、销售
有限
责任
扬州东高管材
销售有限公司
于静波
扬州市
100
100%
管材销售
有限
责任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99
天津东高新型管材有
限公司
于静波
天津市
300
40%
新型化学管材生产、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管材安装;建筑材料、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化工
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
有限
责任
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
徐 鹏
深圳市
33,500
65.67% 投资科技型的高成长性创业企业(不含限制项目)
有限
责任
深圳市赛利升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
高艳娟
深圳市
3,600
90%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
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有限
责任
4、其他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哈尔滨特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之联营公司
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公司之联营公司
哈尔滨龙庆公路养护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之联营公司
吉林省长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之联营公司
辽宁路阳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子公司之联营公司
北京国信贝斯软件有限公司
公司子公司之联营公司
深圳经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子公司之联营公司
北京中科软大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子公司之联营公司
(三)关联方交易事项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关联方
关联交易
事项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
额的比例(%)
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
额的比例(%)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协议
6,663,032.00
47.15%
6,663,032.00
47.15%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协议
7,469,500.00
52.85%
7,469,500.00
52.85%
合计
公路养护等综
合后勤服务
14,132,532.00
100.00%
14,132,532.00
100.00%
根据公司与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发起股东签订的相关协
议,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发起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向公司提供土
地及办公用房等的租赁及公路养护、维修之服务;并提供综合后勤服务。2002 年 6 月 27 日,公司与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重新签定相关协议,规定支付土地及办公用房等的租赁及公路养护、维修及路
政管理服务,年关联协议费用 666.3032 万元。该协议已经首届董事会 200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与吉林省方面未重新签定相关协议。
(2)偿还借款
2002 年 6 月 27 日,公司分别与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吉林省交通厅签定了代偿银行贷款的补
充协议,由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吉林省交通厅暂代公司偿还银行借款 9 亿元,垫款期限 15 年,
自 2002 年 1 月 1 日起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吉林省交通厅每年向公司收取相当于一年期流动资金
贷款利率水平的利息。
根据 2007 年 1 月 5 日吉林省交通厅的通知,由于全省的高速公路资产和负债全部划归给吉林省
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交通厅将暂代公司垫付的银行借款 4.45 亿元对应的债权划归吉林省
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享有,相应的协议主体也变更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007 年鉴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已经结束,两大股东建议终止“关于由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代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100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偿还交通部专项贷款”和“关于吉林省交通厅代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
司偿还交通部专项贷款的协议”及与其相关的补充协议。同时要求公司分两期偿还借款本金 9 亿元,
具体还款期限为:2007 年偿还借款的 60%,即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2.73 亿元,吉林省高速公路集
团有限公司 2.67 亿元;2008 年还剩余款项,同时免收 2007、2008 年度利息。2006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审议通过了提前偿还公司股东借款的议案,并于本期支付 4.50 亿元,分别是黑龙江省高速公路
公司 22,750 万元及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2,250 万元。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余 额
项 目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
预付账款: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50,000,000.00
50,000,000.00
其他应收款:
哈尔滨特宝股份有限公司
482,625.00
482,625.00
小 计
482,625.00
482,625.00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133,796,451.45
133,796,451.45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5,001,903.25
5,001,903.25
哈尔滨龙庆公路养护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335,666.72
293,250.86
吉林省长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7,745,743.00
200,000.00
小 计
148,879,764.42
139,291,605.56
应付股利: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20,237,488.44
28,305,000.00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16,764,335.19
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
13,478,576.37
小 计
50,480,400.00
28,305,000.00
长期应付款: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455,000,000.00
小 计
455,0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227,500,000.00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22,500,000.00
小 计
450,000,000.00
附注九、或有事项
1、 如注释 16 所述,公司之间接控股子公司扬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抵押借款金额 500
万元,若该等借款未能按期偿还,债权人行使抵押权,将对相关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 如注释 16 所述,公司之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抵押借款金额 150 万元,若该等借
款未能按其偿还,债权人行使抵押权,将对相关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 如附注十一、重大事项之 4 所述,公司诉中国银行哈尔滨市河松街支行侵占存款的案件已于
2008 年 3 月 17 日由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做出依法判决,东北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胜诉,但中行不服上
述判决,已于 2008 年 3 月 28 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等存款能否如数收回有待法律判决。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101
4、 如附注十一、重大事项之 5 所述,子公司黑龙江东高投资有限公司诉中国银行哈尔滨市河松
街支行侵占存款的案件于 2005 年 12 月 29 日由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2006 年 4 月 10 日法院
裁定由于本案涉及刑事案件,裁定中止诉讼。该等存款能否如数收回有待法律判决。
5、如附注十一、重大事项之 13 所述,大连东泊九州贸易有限公司起诉公司之子公司大连东高新
型管材有限公司出资纠纷案,2007 年 11 月 5 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以(2007)大民三初字第
114 号民事裁定书做出裁定,查封被告位于大连市金州区国防路 160 号 40,966 平方米土地(作价 8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财产(被查封的土地未经本院书面许可,不得转让、变卖、抵押、出租)。
若大连东泊九州贸易有限公司行使抵押权,将对相关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6、2005 年 4 月 30 日东北高速与四平市交通局共同签订 102 国道长四公路扩建工程“委托建设管
理协议书”,现该协议已终止执行,与该“协议”相关的委托建设管理费尚未确定。
除以上事项外,截至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止,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或有事项。
附注十、承诺事项
1、根据第二届董事会 2007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在 2008 年对哈大高速公路进行大修。
同时根据第二届董事会 200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决定拟将哈大高速公路大修工程项目全权
委托黑龙江省交通厅建设管理,由其成立机构负责审查工程设计概预算、招投标、施工组织及工程验
收等具体工作。
2、根据 2006 年 12 月 11 日公司与黑龙江省交通厅签订的关于转让黑龙江省哈松公路大桥有限责
任公司的协议,承诺将收到的 17,580 万元股权转让款用于未来收购或新建黑龙江省境内的经营性公
路项目投资,不得以任何名义挪作他用。新项目的确定须经东北高速股东大会批准。
截至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止,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承诺事项。
附注十一、重大事项
1、如附注八、关联方交易事项之(2)所述,鉴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已经结束,2007 年 5 月 8
日两大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和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议公司提前偿还 9 亿元借款,同
时免收 2007、2008 年度利息。该建议已经公司 200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并于 2007 年支
付 45,000 万元,分别是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22,750 万元、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2,250 万
元。剩余款项 2008 年 6 月 30 日前归还。
2、公司之子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起诉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案
公司之子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起诉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
告(即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即履行合同义务提供增值税发票”。2005 年 6 月 15 日长春市
绿园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以(2005)绿民二初字第 83 号民事判决书作出判决, 判令“被告大连保税区
林达国际贸易公司给付原告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 38,561 万元的增值税发票,如被告拒不给付
增值税发票,被告应给付原告相应数额的税金。”
2006 年 6 月 9 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做出(2006)绿民执字第 422 号民事裁定书,并裁定如
下: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102
(1) 追加香港林达贸易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在其对被执行人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应投入的注册资本金 32 万美元范围内承担申请执行人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的给付责任;
(2)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香港林达贸易公司银行存款 32 万美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相
应数额的财产。
目前该案件尚未最终执行。
3、公司之子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诉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06 年 9 月 1 日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
(1)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返还货款 1,050 万元,并承担逾期利息 3,403,936.00 元(2003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06 年 9 月 1 日止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合计人民币 13,903,936.00 元;
(2)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给付为其垫付的产权交易费 225,000.00 元;
(3)诉讼费由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承担。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 2007 年 2 月 12 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2007
年 3 月 16 日做出(2006)大民合初字第 37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货款 1,050 万
元;
(2)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上述款项的利
息(2003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06 年 9 月 1 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逾期贷款利率计付);
(3)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所垫付的产权
交易税费 225,000.00 元。
案件受理费由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承担。
截至本财务报表签发日,以上款项尚未收到。
4、公司诉中国银行哈尔滨市河松街支行存款纠纷案
2002 年 10 月、2004 年 3 月公司分别依法在中行哈尔滨市河松街支行开立两个一般银行账户。截
止 200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在中行哈尔滨市河松街支行两个账户中应有存款 293,973,160.51 元人民币。
2005 年 1 月 4 日,公司要求付款时,被告知存款余额为 73,160.51 元,并被中行哈尔滨市河松街支
行以款项被其行长高山骗取为由拒付存款。其余 29,390 万元款项去向不明。公司在多次索要未果的
情况下,于 2005 年 1 月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
(1)请求确认被告侵占原告存款的行为构成侵权;
(2)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在被告处的存款及利息;
(3)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管辖,2008 年 3 月 17 日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
做出(2006)高民初字第 1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103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河松街支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存款二亿九千三百
九十七万三千一百六十元五角一分人民币及利息(利息自 2004 年 1 月 4 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同期活
期存款利率计算)。
(2)案件受理费一百四十七万六千五百二十五元三角八分,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河松
街支行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河松街支行不服上述判决,已于 2008 年 3 月 28 日向最高人民法院
提起上诉,款项能否如数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诉中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存款纠纷案
公司之子公司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高投资”)在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
行开立账户,截至 2004 年 12 月 21 日,该账户存款余额应为 5,610,745.34 元人民币。2005 年 1 月 4
日,东高投资要求转款,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以公司账户仅存有 10,745.34 元人民币为由,拒
绝支付公司存款。该账户其余存款 560 万元去向不明。东高投资于 2005 年 3 月 3 日向哈尔滨市中级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5 年 12 月 29 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根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中级人民法院(2006)哈民三初字第 55 号民事裁定书,由于本案涉及刑事案件,中止诉讼。
6、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履行保证合同纠纷仲裁案
2004 年 9 月 25 日,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高投资”)与黑龙江世纪东高
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授予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施
工任务的协议书》,协议约定东高投资向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交纳工程总造价 15%的履
约保证金,计人民币 2,427.98 万元。协议签订后东高投资履行了义务,但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
限公司因丧失了工程建设的总承包权而无法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另外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
公司因涉嫌经济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封。2005 年 3 月,东高投资向大庆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
请,要求解除与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签定的工程施工任务的协议书并由其返还履约保证
金及利息。 2005 年 6 月 22 日大庆仲裁委员会签发了(2005)庆仲(裁)字第(5)号裁决书,裁决:
(1)解除《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授予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施工任务
的协议书》;
(2)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及利息共 25,290,446.58 元;“本裁决为
终局裁决,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2005 年 12 月下旬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向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006 年 1 月
20 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向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公告送达了(2006)庆执字第 39 号执
行通知书,此案正在执行过程中。
7、公司与吉林省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2003 年 5 月 3 日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省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东方
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依约向东方公司支付了
购房款,履行了合同义务,但东方公司未能按约定办理销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双方虽经多次协商,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104
未能达成一致,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10 月 26 日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 3,060 万,诉讼费由东方公司承担。2006 年 7 月 31 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做出的(2005)吉民二初字第 3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 解除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公司于 2003 年 5 月 3 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 东方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购房款 3,060 万元;
吉林省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7 年 4 月 13 日最
高人民法院做出(2006)民一终字第 68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如下:
双方继续履行于 2003 年 5 月 3 日签订的编号为 GF-2000-0171 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1)东方公司于本协议书生效后 10 日内将位于长春市西安大路 5 号写字楼第 1 幢 15-18 层的全
部房屋(建筑面积 7795.35 平方米)交付给东北高速。超出原约定面积的部分,东北高速不再另行付
款。
(2)双方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次日起 7 日内依本协议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东方公司应在合
同签订后 1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提交有关部门备案,并于备案完成后 10 日内向东北高速提供全部办理
房屋产权登记所需的资料,配合东北高速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费用由各方依照法律规定负担。
(3)如果由于东方公司原因不能在合同备案完成后 10 日内向东北高速提供全部办理产权登记所
需的资料,东方公司应以东北高速已经支付的购房款 3,060 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
贷款利率开始向东北高速支付利息。
(4)东北高速依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 4,205,469.00 元,不再向东方公司支付。
(5)案件受理费及资产保全费由双方各半负担。
2007 年 6 月 7 日东方公司已协助公司办理完房屋产权证。
8、公司诉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股东权益纠纷一案
2001 年 6 月公司出资 62,429 万元与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绥公司”),占东绥公司注册资本的 45.14%。根据《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
公司合同》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政函[2003]4 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
司投资公路建设补贴的批复》的规定,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在建设期应按照公司投资额的 8.01%给
予投资回报,建设期后的经营期内,由东绥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向公司支付投资收益金。但截至 2006
年 4 月 15 日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尚欠 2004 年度投资回报款 2,000 万元,东绥公司亦未支付 2005
年度投资回报 5,000.56 万元,且东绥公司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
理结构,亦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导致 2005、2006、2007 年度收益无法确
定。
另: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03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200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与黑龙江省高速
公路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预付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收购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股权款 50,000,000.00 元,受让黑龙江高速公路公司持有的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3.62%的股权,
但截至 2006 年 4 月 15 日上述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尚未办理。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105
根据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06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006 年 4 月 15 日,公
司就以上事宜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
(3) 请求判令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支付收益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及利息;
(4) 请求判令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支付资金人民币 5,000.56 万元及利息;
(5) 请求判令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履行股东义务与公司共同依法管理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
限公司;
(6) 请求判令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依法办理股权转让的相关事
宜。
2006 年 12 月 31 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2006)吉民二初字第 16 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
成如下协议:
(6)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同意按照黑政函[2003]4 号文件以政府补贴的形式给予东北高速公路
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东绥项目回报 5000 万元,尚欠 2,000 万元;
(7)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自调解书签收之日起至 2007 年 2 月 28 日之前一次性付给东北高速公
路股份有限公司补贴款 2,000 万元;
(8)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和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按照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05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计算投资收益;
(9)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自调解书签收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毕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其持有的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3.62%股权的更名过户事宜;
(10)
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完善法人治理
结构。
2007 年 3 月 28 日,公司已收到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欠付的 2004 年度东绥项目回报 2,000 万元;
但截至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公司受让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持有的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3.62%股权更名过户手续尚未办理;东绥公司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建立规范的
法人治理结构,亦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9、公司与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
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以经营资金困难为由,两次从公司借款合计 4,500 万
元,原定于 2007 年 4 月末前还清,届期未能履行其承诺,经多次催讨未果后,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07 年 8 月 31 日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借款 4,500 万元,并承担
案件诉讼费、保全费。并于 2007 年 9 月 7 日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被
告所有价值相当于人民币 4,500 万元的财产,用其所有的位于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 1323 号建筑面
积总计 7,795.36 平方米办公用房提供担保。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 2007 年 9 月 7 日做出(2007)吉
民二初字第 49 号民事裁定书,裁决:
(1)、查封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所有价值相当于人民币 4,500 万元的财产。
(2)、查封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用以提供担保的房产,查封期 2 年。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106
10、2007 年 1 月 29 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
施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得股票 3.3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07 年 2 月 6 日,
2007 年 2 月 8 日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
11、根据第二届董事会 2007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在 2008 年对哈大高速公路进行大
修,该大修将影响 2008 年度效益。
12、大连东泊九州贸易有限公司起诉公司之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出资纠纷案
大连东泊九州贸易有限公司起诉公司之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
按《出资人协议书》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被告位于大连市金州区国防
路 160 号 40,966 平方米土地(作价 8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财产”。2007 年 11 月 5 日大连市中
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以(2007)大民三初字第 114 号民事裁定书做出裁定,查封被告位于大连市金州区
国防路 160 号 40,966 平方米土地(作价 8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财产(被查封的土地未经本院
书面许可,不得转让、变卖、抵押、出租)。
由于该被查封的土地已由公司起诉法院判决胜诉在先,详见附注十一、重大事项 9 和注释 15 之
(2),因此东泊公司轮侯冻结。
除以上事项外,截至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止,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附注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如附注十一、重大事项 4 所述,公司诉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存款纠纷案,2008 年 3 月
7 日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做出(2006)高民初字第 13 号民事判决书,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胜
诉,但中行不服上述判决,已于 2008 年 3 月 28 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此案正在审理中。
2、根据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 200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股金红利 0.62 元(含税),共计分配75,218,391.02元。其中:应付社会流通股股利已于
2008 年 2 月兑付。
3、公司第二届第九次董事会通过决议,公司本年度不分配不转增。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止,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附注十三、补充资料
1、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8132
6.8854
0.1936
0.19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4276
6.8854
0.1258
0.125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如下:
项目名称
发生金额
扣除所得税后影响金额
营业外收入
22,313,074.38
15,005,320.69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107
营业外支出
9,981,438.10
8,825,428.11
转让哈桥收益
58,393,692.36
58,393,692.36
合 计
90,688,204.84
82,224,441.16
2、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本期减少额
期初数
本期计提额
转回
转销
期末数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坏账准备合计
42,852,708.44
49,884,101.56 16,676,710.05
41,699,092.53
59,529,418.49
91,583,194.09
其中:应收账款
2,328,791.37
2,360,302.20
4,689,093.57
其他应收款
40,523,917.07
49,884,101.56 14,316,407.85
41,699,092.53
54,840,324.92
91,583,194.09
二、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11,604,922.00
618,044.83
11,604,922.00
618,044.83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30,000,000.00
30,000,000.00
30,000,000.00
30,000,000.00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八、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九、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十三、商誉减值准备
6,388,356.69
6,388,356.69
十四、其他
合 计
84,457,630.44
79,884,101.56 23,683,111.57
41,699,092.53
11,604,922.00
96,535,820.01
121,583,194.09
3、2006 年度净利润差异调节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7 号—新旧会
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证监会计[2007]10 号)的有关规定,本
公司 2006 年度净利润差异调节表如下:
项 目
合并财务报表
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2006 年度净利润(原会计准则)
126,288,699.42
111,440,329.51
追溯调整项目影响合计数:
-7,365,986.49
4,241,990.65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6,297,440.58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637,103.61
615,741.76
少数股东损益
2,383,890.25
递延所得税
5,056,499.02
9,923,689.47
未确认投资损失
-15,443,479.37
二、2006 年度净利润(新会计准则)
118,922,712.93
115,682,320.16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6,538,822.68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108
4、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 号》(财会[2007]14 号)的要求,本公司 2006 年 12 月 31 日股东权
益差异调节表如下:
项目名称
合并财务报表
母公司财务报表
2006 年 12 月 31 日股东权益(原会计准则)
3,283,389,198.31
3,297,256,260.29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2,042,248.67
1,980,664.98
其中: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差额摊销
2,042,248.67
1,980,664.98
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贷方差额
拟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因预计资产弃置费用应补提的以前年度折旧等
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辞退补偿
股份支付
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重组义务
企业合并
-
-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商誉的账面价值
根据新准则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分拆增加的权益
衍生金融工具
所得税
10,002,606.75
15,824,254.83
少数股东权益
362,569,854.47
子公司按权益法确认的损益调整
130,012,699.29
2007 年 1 月 1 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
3,658,003,908.20
3,445,073,879.39
附注十四、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 2007 年度财务报告业经公司第二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批准对外报送。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109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1、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以上报告文本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备查。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孙熠嵩
2008 年 4 月 16 日
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
110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 2007 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 年修订)》的有关要求,我们
作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后,认为公司 2007 年年报公允地反映了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
们保证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
签署日期:
1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 2008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参照新《公司法》、《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以下事项发表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07 年度“非标”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见:
中准建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07 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有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做出了专项说明(见附件)。
本人参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同意上述专项说明。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2003]56)
(以下简称《通知》)
等相关规定,作为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
阅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资料和中准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保证资料真实、
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对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
明如下:
2
公司严格遵守《通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与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截止 200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提供对外担保。
公司董事会按照《通知》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不
对外进行担保,并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公司 2007 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经 中 准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 公 司 2007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234,831,912.63 元,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作出
如下分配预案: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0%,计 22,034,031.99 元,余
212,797,880.64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429,423,194.46 元,减拟分
配的 2006 年度现金股利 75,218,391.02 元,合计未分配利润
567,002,684.08 元,结转下年度。
此项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参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同意上述分配方案。
独立董事签名:
2008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