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203
_2022_
国泰
环保
_2022
年年
报告
_2023
04
26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
证券代码:301203 公司简称:国泰环保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4 月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一、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负责人陈柏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华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李雅萍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四、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
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
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六、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对策举措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十一、 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予以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七、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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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3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4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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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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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国泰环保
指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文信实业
指
江西文信实业有限公司
国泰建设
指
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萧山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金沙江联合
指
苏州金沙江联合三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发乾和
指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永通投资
指
杭州永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新博通
指
苏州中新博通金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旦源
指
杭州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绍兴泰谱
指
绍兴泰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真一
指
杭州真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旦源
指
上海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民安
指
杭州民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国泰环境
指
杭州国泰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江西国泰
指
江西省国泰环保有限公司
杭州泓源
指
杭州泓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湘湖研究院
指
杭州市萧山区湘湖环境研究院
杭州湘泰
指
杭州湘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泰谱
指
杭州泰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蓝成
指
杭州蓝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绍兴水处理
指
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排水
指
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上海建工
指
上海建工(浙江)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指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报告期
指
2022 年度
报告期末
指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污泥
指
在水和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含水率不同的半固态或固态沉淀物质,不包括栅渣、浮
渣和沉砂,是一种由有机残片、细菌菌体、无机颗粒、胶体等组成的极其复杂的非均
质体
含水率
指
污泥中所含水分的重量与污泥总重量之比的百分数
芬顿污泥
指
污水处理厂采用芬顿氧化法处理污水产生的污泥,含水率通常为 96-99%
气浮污泥
指
污水处理厂采用压力溶气浮选的工艺方法处理得到的污泥
湿污泥
指
经带机、离心机等机械脱水后得到的污泥,含水率通常在 80%左右
脱水滤液
指
压滤脱水过程中从污泥中分离出的液体
脱水干泥、干泥
指
污泥脱水后含水率较低的污泥
热干化
指
通过污泥与热媒之间的传热作用,脱除(蒸发)污泥中水分的污泥处理工艺过程
机械脱水
指
采用带机脱水、离心机、板框压滤机及隔膜压滤机等机械设备实现固液分离的脱水方
式
传统深度脱水
指
通过添加无机物与絮凝剂(如铁盐+石灰调理),并结合高压压滤机等机械设备脱水的
污泥处理技术,运用该技术处理后污泥含水率通常为 6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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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深度脱水
指
公司自主研发的污泥深度脱水技术,运用该技术脱水后污泥含水率达到 45%左右,部
分污泥可以脱水至 40%以下
铁质校正剂
指
能补充水泥生产生料中氧化铁成分,调整水泥产品中氧化铁含量的水泥生产原料
粘滞区
指
通常在含水率大约 55-65%时,污泥粘性大、易结团,这一阶段和状态称为粘滞区
热值
指
单位质量的燃料完全燃烧时所放出的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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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国泰环保
股票代码
301203
公司的中文名称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国泰环保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Hangzhou Guotai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有)
GTEP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陈柏校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 198 号 B 座 3 层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11202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2019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变更前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金惠路 398 号 8
楼”;变更后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 198 号 B 座 3 层”。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金惠路 398 号 8 楼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11201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
gthb@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沈家良
田群超
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金惠路 398 号 8
楼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金惠路 398 号 8
楼
电话
0571-83733615
0571-83733615
传真
0571-82896399
0571-82896399
电子信箱
gthb@
gthb@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巨潮资讯网: http:/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签字会计师姓名
贾川、许安平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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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 105
号凯喜雅大厦 5 层
陈敬涛、徐怡
2023 年 4 月 4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2 年
2021 年
本年比
上年增
减
2020 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366,323,146.52
330,614,044.35
330,614,044.35
10.80%
456,250,653.29
456,250,653.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
148,191,612.91
140,499,911.69
140,448,646.76
5.51%
184,180,777.45
184,180,777.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元)
139,408,611.38
125,935,859.56
125,884,594.63
10.74%
179,209,332.21
179,209,332.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元)
165,851,404.66
96,116,003.83
96,116,003.83
72.55%
214,817,745.76
214,817,745.76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2.4700
2.3400
2.3400
5.56%
3.0700
3.0700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2.4700
2.3400
2.3400
5.56%
3.0700
3.07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29.29%
31.79%
31.78%
-2.49%
55.55%
55.55%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本年末
比上年
末增减
2020 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总额(元)
634,420,073.56
533,788,637.94
533,788,637.94
18.85%
484,863,899.32
484,863,899.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元)
560,108,262.43
471,967,914.45
471,916,649.52
18.69%
393,653,041.51
393,653,041.5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
更”。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
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
益金额
是 □否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
0.00
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元)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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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1.8524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82,327,738.24
104,042,349.22
90,714,379.50
89,238,679.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24,566,636.64
48,896,526.18
35,588,235.69
39,140,214.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21,911,379.71
44,253,089.56
34,643,838.87
38,600,303.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2,628,599.53
121,322,417.93
16,133,542.34
25,766,844.8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金额
2021 年金额
2020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冲销部分)
160,632.07
-39,496.25
-113,635.37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
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7,251,972.39
15,083,853.37
4,678,027.93
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
的税收贡献奖励、研
发投入奖励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
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758,655.71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600,581.55
303,574.93
354,998.97
系本报告期银行理财
产品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29,540.51
2,309,429.01
279,523.66
主要系无需支付款项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123,038.36
主要系增值税进项税
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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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所得税影响额
1,525,266.95
2,709,244.91
736,833.5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7,496.40
384,064.02
249,292.12
合计
8,783,001.53
14,564,052.13
4,971,445.2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
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
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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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污泥处理行业
1、污泥仍是我国污水行业全链条完整处理的短板
污水处理厂污泥是污水处理过程的必然产物,公司处理的污泥主要是城市、工业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据统计,
2020 年我国污泥产量已超过 6500 万吨,预计 2025 年将达 9000 万吨。污泥又是一种成分复杂的特殊固体废物,污泥含有大
量微生物及病原菌、寄生虫卵、难降解有机物和多类重金属物质。污泥含有 30~60%有机物与微生物活体,性质完全不同于
以无机物为主的河湖淤泥和建筑泥浆等(有机物含量 0~1%)。国内外污水处理厂带机、离心机脱水后的污泥含水率一般为
80%左右。这类污泥是一种半固态物质,有恶臭、易腐败变质,装卸、贮存、运输困难,这类污泥进一步降低含水率一般
只能通过加热蒸发的方式。
污泥处理处置是困扰我国很多城市的环保难题,随着我国污水处理规模日益扩大,污泥产量也相应增加,污泥问题尚
未得到妥善解决,使得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的功能大打折扣。污泥处理是我国重点发展的环保领域,“十一五”以来,国家每
年均安排国家专项资金攻关,研发适合我国国情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扶持自主研发污泥处理技术和国产化装备的发展。
2、污泥处理行业增速快,但集中度较低,缺少专业性污泥处理服务商
随着我国污水处理率持续提升、污泥产生量不断增长、环保督察重点关注、政府对污泥处理处置要求逐渐增加的多重
压力下,污泥处理的市场需求将会进一步提升。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测,2024 年我国污泥处理处置市场规模将超过 900 亿
元。同时,随着污水处理量、处理要求提升,带动污泥产生量持续增加。自 2016 年以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围绕污泥
处理处置政策要求对多地违法违规处理处置污泥的情况进行了督察与问责。《“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
指出:“十四五”期间新增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不少于 2 万吨/日,到 2035 年要全面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污水污泥资源
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
行业集中度较低,缺少专业性污泥处理服务商,我国各地污水处理厂总体较为分散。污泥分布也较为分散,污泥处理
行业内单个企业的业务范围通常具有一定的区域性且市场占有率普遍不高(同行业上市公司每年污泥处理量均低于 200 万
吨,市场占有率低于 3%)。受长期以来“重水轻泥”的影响,我国污泥处理行业仍处于起步成长阶段,多数涉足污泥处理的
企业主营污水处理,行业内仅有少数企业专门从事污泥处理。因此,当前我国从事污泥处理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技
术水平参差不齐。现阶段大规模的污泥处理处置项目以及先进技术的应用大多集中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
3、所属行业相关政策规划重视污泥资源化、低碳化
2021 年 3 月,全国人大通过的《“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要求推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城市
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90%。
2021 年 6 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的《“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全文中 31 次提到污泥,
“泥水并重”态势日趋明朗;东部城市、中西部大中城市、其他有条件城市加快压减污泥填埋规模、积极推进污泥资源化;
土地资源紧缺的大中城市推广采用生物质利用+焚烧、干化+土地利用处置模式。
2022 年 2 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其中指
出,2025 年国内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90%,重点推动市政污泥处置与垃圾焚烧等有效衔接,提升协同处置效果。
2022 年 6 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提高污泥处置
和综合利用水平。
2022 年 6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厂网配套、泥水并重,
推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推进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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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7 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指出: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置
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在土地资源紧缺的大中型城市鼓励采用“生物质利用+焚烧”处置模式,将垃圾焚烧发电厂、燃煤电厂、
水泥窑等协同处置方式作为污泥处置的补充。到 2025 年,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提升至 95%。
2022 年 9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印发《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强调泥
水共治、因地制宜,以污泥无害化处理为核心,以资源化利用为导向,落实建管并举,完善全流程管理体系。《污泥无害化
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是国家层面首次针对污泥出台的方案,填补了该领域产业配套政策的空白,从处理路径、设
施规划、空间布局等角度将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纳入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整体布局,为“泥水并重”提供了坚实支撑。
《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提出,到 2025 年,全国新增污泥(含水率 80%的湿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
规模不少于 2 万吨/天,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9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达到 95%以上。
“碳减排”与“碳中和”背景下,污泥处理处置过程中的碳减排有着很大的必要性。污泥处理处置过程碳排放约占污
水处理全过程的 25~35%。因此,污泥处理处置过程碳减排对污水处理行业的“减污降碳”具有重要意义。
(二)节能环保成套装备行业
公司节能环保成套装备除污泥处理成套装备外,主要发展锂电池产业链相关节能环保成套装备,主要下游为锂电池制
造商、锂电设备生产集成商及锂电上游原材料生产商。
1、锂电池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
动力锂电池:乘联会数据显示, 2022 年全球新能源乘用车销量达到 1,031 万台,同比增长 63%,预计未来新能源汽车
需求仍将保持快速增长。与此同时,动力电池产业扩产提速,高工产业研究院 (以下简称“GGII”) 数据预测,到 2025 年
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超过 1.55TWh。
储能锂电池:随着锂电池成本不断下降及性能的不断提升,电化学储能正日益成为新型储能的重要方式。2022 年 2 月,
中国发改委、能源局印发了《“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到 2025 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
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其中,电化学储能技术性能进一步提升,系统成本降低 30%以上。海外方面,受地缘
政治冲突及国际能源危机等影响,家庭储能相关产品需求快速上涨,储能电池出货量规模再创新高。根据 EV Tank 公布的
数据,2022 年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 159.3GWh,同比增长 140.3%。根据 GGII 最新预计,到 2025 年,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
将超过 600GWh。
3C 数码锂电池:随着智能家居、智能可穿戴设备、无人机、无线蓝牙耳机等新兴 3C 数码电子产品的兴起,且朝向轻、
薄、短、小的方向发展,对体积小、容量大、重量轻、能量密度高的锂电池需求呈现出进一步快速增长的趋势。上述锂电
池应用领域的高速发展都将极大拉动对锂电设备的投资需求。
2、锂电设备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我国锂电设备发展早期主要依赖日本、韩国进口设备,至今已基本完成了从大量依赖进口设备到自主研发成套锂电设
备的转变。近年来,随着政策的大力扶持与下游需求的持续拉动,国内锂电设备性能和质量都有很大的提高,并在成本、
交付及售后等方面体现出更强的竞争优势,基本完成进口替代后,国内的头部锂电设备公司已开始率先抢占海外市场。
根据浙商证券研究,预计 2025 年全球储能+动力锂电设备市场超 3000 亿元,2023-2025 年复合增速 17%。2023~2025
年,国内锂电设备总需求约 1995GWH,海外锂电设备总需求约 778 GWH。
3、锂电设备配套节能环保装备发展趋势
锂电设备配套的节能环保装备,是锂电池生产企业实现环保达标排放和原材料循环利用的“刚需”产品,其市场规模
受益于锂电设备市场需求的快速扩张而加速成长。
此外,锂电企业出海和海外锂电产能扩展,又为锂电行业环保装备提出了“达到欧、美当地相关法规和安全、环保标
准”的新要求。
公司已对标巴斯夫等国际品牌,按照欧盟和北美相关国家标准开展环保成套装备研发和设计,以适应海外市场锂电设
备配套环保装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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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态环境修复行业
河湖生态环境修复,2022 年 1 月,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 年)》,
对未来 5 年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做出安排。2022 年 3 月,住建部等四部门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
案》,对“十四五”期间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工作做出部署安排。受益于国家政策鼓励,我国近年水环境治理呈
现快速发展态势,河湖生态修复、黑臭水体治理等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客观来看,由于起步较晚,我国水环境治理水平相
比发达国家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及《“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的
要求,至 2025 年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持续提高,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基本消除,
地表水劣 V 类水体基本消除,到 2030 年,全国七大重占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 75%以上。随着河湖生态修复和流域治
理工作的不断推进,以及环保要求的趋严,相关产业将迎来更大发展机遇。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
露要求: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污泥处理服务、污泥处理和新能源产业环保成套设备和水环境生态修复等。
1、污泥处理
公司专注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致力于打通全过程技术链条,为解决我国污泥处理处置难题提供了
一条经济效率高、关键装备国产化、资源利用率高、能源节约且碳减排效果显著的新路线、新途径。
公司污泥处理服务依托公司自主研发的多项核心技术为客户提供污泥处理运营服务,将城市、工业污水处理厂产生的
污泥深度脱水燃料化、脱水干泥高温焚烧发电和水泥生产利用,实现污泥的闭环处置与资源化。
公司污泥处理项目累计总规模约 300 万吨/年,遥遥领先同业上市公司。而公司污泥处置项目的性价比及效率水平突出,
公司典型污泥处置项目相较于采用海外技术项目,可节约投资 90%、运营期缩减运营成本 50%,深度脱水工艺比热干化工
艺节能 90%以上。依靠领先的市场地位与技术优势,公司正加速开拓经济发达地区的大中型城市的污泥处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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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项目
项目
介绍
1、临江项目
临江项目于 2007 年由公司投资建设与运行,系公司首个污泥深度脱水技术产业化应用项
目。项目稳定运行多年后,业主单位 2017 年采用公司技术自行投资建设“萧山区 4000 吨/日污泥
处理工程项目”,污泥设计处理能力为 4000 吨/日。2018 年 2 月至今,公司以委托运营模式为其
提供污泥处理服务。至今,临江项目已连续稳定运行超过 15 年。
报告期内,该项目主要处理临江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周边企业污泥及周边地区其他城
市的生活污泥。
2、七格项目
七格项目于 2009 年由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行,系公司首个城市生活污泥深度脱水技术的产
业化应用项目。项目稳定运行多年后,业主单位 2018 年采用公司技术自行投资建设“杭州市七
格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提升工程项目”,污泥设计处理能力为 1600 吨/日。2019 年 7 月至今,公
司以委托运营模式为其提供污泥处理服务。至今,公司七格项目已连续稳定运行超过 13 年。
报告期内,七格项目为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提供污泥处理服务,七格污水处理厂承担了杭
州主城区 96%以上的生活污水处理量,污水处理规模为 150 万 m³/日。
3、绍兴项目
绍兴项目由公司投资建设,于 2012 年投运,该项目已连续稳定运行超过 10 年。2017 年
以前,公司主要处理含水率 80%左右的污泥;2017 年开始主要处理绍兴水处理提标改造后产生
的气浮污泥,目前污泥设计处理规模为 1000 吨/日。2021 年 7 月,公司与绍兴水处理、浙江浙
能滨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将增加交由公司绍兴项目处理的含水率 80%左右湿污
泥量。
报告期内,该项目主要为绍兴水处理提供污泥处理服务,还接收处理周边工业企业预处理
污泥。绍兴水处理污水处理规模为:工业污水 60 万 m³/日、生活污水 30 万 m³/日,合计处理规
模 90 万 m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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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白龙港项目
上海白龙港项目为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工程组成部分。因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要
求,需将场地内现存的约 80 万吨填埋污泥清挖、脱水、外运焚烧处置。其中,公司负责 2、9、
10、11、12 号污泥填埋坑的处理,共约 34 万吨。
公司通过对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原有污泥脱水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并增加取泥、污泥杂质筛
分、污泥调理等设施,完成填埋污泥取泥出库、脱水处理、废气处理等处理任务。
(2)公司污泥处理所处行业地位、技术水平和特点
报告期内,公司在污泥处理行业主要竞争优势体现在以下方面:
核心技术优势明显。与传统技术相比,公司技术在经济性(大幅度降低投资和运行成本)、节能降碳、闭环处置资源化、
安全稳定性和普遍适应性等方面具有优势。
处理规模国内领先。目前公司污泥处理项目总规模约 300 万吨/年,领先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其中,杭州临江 4000 吨
/日项目是目前国内单体规模最大的污泥处置项目。杭州七格项目、绍兴项目等多个大型项目稳定运行十年以上。
专注标杆客户,奠定市场口碑。国内规模最大的前 8 家特大型污水处理厂中,报告期内已有三家应用公司的污泥处理
技术。
2、装备制造与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在污泥处理、VOC 处理与资源化等领域成套装备研发,拓展新能源、新材料行业副产物、废弃物
的高值转化技术与成套装备:
2022 年,公司已实现向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销售“聚能城-正极 NMP 回收系统及负极热能回收设备”以及“聚能城-污水
处理站设备”。其中,正极 NMP 回收系统及负极热能回收设备可以满足锂电池生产企业在涂布烘烤过程中挥发的 NMP 和热
能回收利用需求,污水处理站设备则为客户设计了一种专门针对锂电池生产污水的处理工艺及设备。
同时,基于公司在废气处理(VOC)、溶剂回收、多类重金属和固废资源化领域 20 余年的深耕和持续研发、工程实践
及技术积累,公司为锂电池、新材料、化工行业客户研制开发节能环保、废弃物高值资源化等方面成套装备,部分设备有
望在近期实现产业化应用,例如:电池箔压延生产线压延油循环利用系统,回收航空煤油,为客户节省航空煤油使用量约
30%;锂电池水性粘结剂生产企业 VOCs 处理成套设备,解决精细化工企业厂内低浓度 VOC 安全治理的需求,实现环保设
备运行的安全性、环保达标和经济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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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态环境修复
公司拥有十多项成熟的河道生态修复技术与应急处理技术,其中油污治理、河道原位清淤等技术为国内首创。通过运
用先进的生态修复理念,构建稳定的“水生植物—水生动物—微生物群落”共生体系,恢复“草型清水态”自净系统,提
高水体的自净能力和水环境质量。并通过河湖生态修复与长效维护、构建城市智慧水务,先后承担了杭州西湖、湘湖等多
个 5A、4A 景区水环境治理业务,未来侧重于标杆性水景建设和运维业务。
(二)经营模式
1、污泥处理服务经营模式
(1)现有项目
1)运营模式和期限
报告期内,公司污泥处理项目及运营模式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运营模式
运营期间
1
七格项目
杭州排水
自建运营(BOO)
2009 年至 2019 年 6 月
委托运营(O&M)
2019 年 7 月至 2031 年 6 月
2
临江项目
萧山污水处理
自建运营(BOO)
2007 年至 2018 年 1 月
杭州蓝成
委托运营(O&M)
2018 年 2 月至 2033 年 1 月
3
江西项目
江西国泰
委托运营(O&M)
2014 年至 2024 年 8 月
4
绍兴项目
绍兴水处理
自建运营(BOO)
2012 年至 2024 年 6 月
5
上海白龙港项目
上海建工
改造运营移交(ROT)
2021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2 月
2)定价结算模式和价格调整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污泥处理的收费价格一般以招投标、政府核价或同类业务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谈判等方式确定。
公司的运营合同对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地点、服务标准、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予以约定,具体视运营项目的
实际情况而定。
公司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时一般已约定了合同期内污泥处理价格的调价机制,调价周期通常为 2-3 年,若在一个周期
内原材料、处理服务要求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以协商进行价格调整。
(2)新业务承接
1)目标城市
公司污泥处理服务的主要目标项目为 500 吨/日(污泥含水率 80%计)以上规模的污泥处理项目,在项目稳定运行且处
理能力有富余的情况下,可接收项目周边地区小型污水处理厂及企业产生的污泥。
公司目标项目的业务承接主要定位于经济发达地区的大中型城市,主要基于如下原因:①大中型城市污泥量较大,存
在迫切的污泥处理需求。②大中型城市污水处理厂规模较大,单个污水处理厂的污泥产生量也较多。③大中型城市或其周
边地区一般建设有垃圾焚烧厂、热电厂以及水泥厂等协同处置单位,可为脱水干泥的就近后续多元化处置与资源化提供条
件。
2)客户类型
公司污泥处理服务的客户一方面可以是污泥产生单位,如污水处理厂或其主管单位,也可以是污泥集中接收处理单位,
如各城市已建成的污泥处理项目。
公司为客户提供污泥处理服务需要结合公司自主研发的污泥处理工艺路线和成套装备,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①新项目建设采用公司技术路线并配套新设备;
②客户现有污泥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如为采用传统深度脱水或热干化技术路线的客户提供完整的工艺路线改造和成套
设备,并提供运营服务。基于公司技术路线在经济性、节能降碳、运行稳定性等方面的全面优势,技术改造和委托运营通
常可为客户大幅度减低污泥处理成本,减少污泥处理过程碳排放,并提高运行稳定性,为客户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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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效益的多种增效。
例如,与采用国际品牌污泥热干化技术的项目相比,公司技术可节省投资 90%以上,节约运营成本 50%以上,同时公
司深度脱水工艺比热干化工艺节能 90%以上。因此,公司技术在经济性和节能降碳方面的显著优势为存量项目客户提供了
采用公司技术和装备进行改造升级的内生需求。公司可考虑通过业务合作、股权合作、并购、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种模式,
承接存量传统工艺项目升级和代运营业务,大幅降低项目运行成本,与客户共享增效收益,并实现显著的碳减排效益。
2、成套设备销售经营模式
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和项目实际情况设计、集成并销售定制化环保成套设备。目前公司成套设备主要包括污泥处理成套
设备和新能源产业链环保成套装备,其中污泥处置成套设备与公司核心业务污泥处理形成良好协同。
3、水环境生态修复经营模式
水环境生态修复业务,主要客户为地方政府,通过招投标、政府应急采购等方式获得项目,服务内容通常分为环保工
程或技术服务。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现有项目持续运营,为公司业绩稳定提供可靠保障
公司主要客户是以水务公司为代表的地方国有企业,主要客户本身的市场地位领先,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合作
关系稳定。七格项目、临江项目、绍兴项目等主要污泥处理项目均已稳定运营十年以上,当前公司是杭州排水(七格项目
业主)、杭州蓝成(临江项目业主)的唯一污泥处理服务供应商,是绍兴水处理的主要污泥处理服务供应商。在项目运营期
间内,伴随着七格项目、临江项目、绍兴项目业主单位的污水处理规模扩容、污水排放标准提升、污水处理工艺改进,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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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收入和处理量持续提升。与主要客户的长期稳定合作,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稳健的保障。
2、国家政策支持驱动污泥处理业务加速发展
2022 年党的二十大报告第十章“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内容明确指出,我们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
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2022 年,国家继续围绕行业发展及环境保护
出台相关政策,《“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污泥无害化处
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等文件的出台,
从不同角度提出了未来我国污泥处理低碳化、资源化的发展目标。
公司污泥处理技术在经济性、节能降碳、闭环处置资源化、安全稳定性和普遍适应性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顺应国家
政策支持与发展导向,有望得到加速应用推广。
随着公司污泥处理项目辐射范围扩大,影响力不断扩展,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及中部地区等多个城
市住建、环保、水务等部门及地方水务集团、环境集团等相关业主部门已对公司代表性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技术交流,表
达了积极推进业务合作的意愿,并对公司污泥处理工艺技术和装备的市场推广具有积极影响。例如,2018 年起台州当地污
水处理厂产生污泥运输至公司临江项目进行处理,在稳定达标处理多年的基础上,公司与台州市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
订合作协议,拟引进公司技术在台州合作建设污泥集中处置项目。
针对已采用传统热干化焚烧路线的存量污泥项目,与采用国际品牌污泥热干化技术的项目相比,公司技术可节省投资
90%以上,节约成本 50%以上,同时公司深度脱水工艺比热干化工艺节能 90%以上。因此,公司技术在经济性和节能降碳
方面的显著优势为存量项目客户提供了采用公司技术和装备进行改造升级的内生需求。公司可考虑通过业务合作、股权合
作、并购、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种模式,承接存量传统工艺项目升级和代运营业务,大幅降低项目运行成本,与客户共享增
效收益,并实现显著的碳减排效益。
3、市场需求驱动技术延伸,新应用场景多点开花
(1)发挥工艺协同优势,开发国际领先的污泥处理装备。
对基于在经济性、节能降碳等方面领先国际品牌的工艺技术路线,进一步提升公司污泥处理成套装备的智能化水平,
实现污泥处理全过程参数智能感知、自主学习、工艺动态调整、处理效果反馈协同等功能。以实现污泥处理低碳化、能源
化和资源化为目标,对标国际领先标准,打破国际垄断,实现高标杆污泥处理项目装备进口替代。
同时在巩固和推进大型污泥处理项目建设、运营的基础上,公司拟借助募投项目进入中小型客户市场。开发污泥低温
干化成套设备,主要用于规模较小或对脱水干泥含水率要求较高的污泥处理项目(成本敏感度较低的中小型污水厂)、开发
高含水废弃物高效低压脱水成套设备,延伸应用于养殖废弃物与资源化,以及食品、医药、染料、石油加工等行业。
(2)锂电新能源行业催生定制化节能环保装备市场。
公司在废气处理(VOC)、溶剂回收、多类重金属和固废资源化领域,通过 20 余年持续研发、工程实践及技术积累,
为公司在锂电池、新材料、化工行业节能环保、废弃物高值资源化等方面成套装备研制、推广提供了技术与客户信任支撑,
目前已取得多项技术突破并在行业龙头企业应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行业节能环保装备业务稳中求进,锂电池和新材料相关环保设备陆续交付。
(3)扎实的技术及经验积累,解决新能源上游原材料客户节能环保与资源循环利用需求痛点
伴随锂电池制造行业快速增长,其上游原材料价格持续走高,形成了迫切的废弃资源回收和高值转化利用需求,激发
出针对性的废弃物回收与原材料回收、高值循环利用技术与成套装备需求。
公司基于自身节能环保技术开发经验,为锂电池上游客户如电池箔生产、锂电粘结剂生产企业开发针对性的废弃物回
收与原材料回收、高值循环利用技术与成套装备。例如:锂电池涂炭箔生产线废气处理系统优化,回收涂布材料中的有机
溶剂和热能回收,实现溶剂循环利用;电池箔压延生产线压延油循环利用系统,回收航空煤油,为客户节省航空煤油使用
量约 30%;锂电池水性粘结剂生产企业 VOCs 处理成套设备,解决精细化工企业厂内低浓度 VOC 安全治理的需求,实现环
保设备运行的安全性、环保达标和经济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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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研发与人才优势
1、研发创新体系与技术储备
公司重视研发创新体系建设,建有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级企业研究院等研发平台,并规划利用募集资金升级
公司研发中心软硬件设施。
公司拟在充分整合公司现有研发优势资源的基础上,紧跟行业技术特点及技术发展新趋势,积极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
构的技术合作与交流,将研发中心打造成为公司的新技术研发基地、技术成果应用基地以及先进技术人才培养基地。
(1)污泥处理技术与装备研发中心:以现有污泥处理业务为基础,配合公司污泥处理业务向全国推广和适应污泥性质
随污水工艺变化而进行持续性研发。
(2)化工新能源行业废弃物资源化与废气处理技术及装备研发中心:主要从事化工企业、锂电池原料与生产企业废弃
物处理与资源化装备研发、烟气净化系统装备研发、气体收集与净化装备研发、VOC 处理与溶剂回收处理装备研发等。
(3)水环境生态修复技术及装备研发中心:地下式污水处理设施研究、膜分离装备研发、高氨氮水体处理装备研发等。
(4)资源循环利用与高值转化研发中心:研究利用污泥处理副产清洁能源生产锂电池炭黑、碳纳米管等新材料产品;
园区副产化学品和动力电池极片回收协同资源化生产碳酸锂产品;半导体行业生产过程异丙醇、NMP、乙腈、丙酮等化学
品分类回收装备和资源回收利用。
2、人才储备优势
公司重视人才的培养和研发技术团队的建设,通过自主培养、产学研合作以及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式不断扩充技术研
发队伍,为公司技术创新提供人才基础。在人才培养方面,公司鼓励员工根据岗位、实际工作需要参加进修和技术等级培
训,并部分承担员工的培养进修费用。在人才引进方面,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积极开展优秀人才引进工作,逐步壮大研
发技术队伍,为公司未来业务拓展与长期发展打好人才基础,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在产学研合作方面,公司积极推进与
同济大学、浙江工业大学、青岛理工大学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将前沿理论与工程化应用经验融合,提高公司创
新能力。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研发人员 74 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为 22.16%。公司共有一级建造师 5 人,二级建造师
14 人,正高级、高级职称专业人员 15 人,中级职称专业人员 17 人。研发团队的专业、工作经历和职称结构合理,理论和
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对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公司共有核心技术人员六人,为陈柏校、夏玉坤、何小瑜、王成、洪根惠和张炯祥。核心技术人员主导公司核心技术
体系的完善、公司承担的国家级与省部级科研项目及其他重要研发项目的开展。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均签订了《劳动合同》
与《保密协议》,明确了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同时,公司建立了有效的激励机
制以保障核心技术人员的利益,从而避免核心技术人员流失。
(二)技术与运营优势
1、公司项目和技术具有标杆效应
污泥处理的关键是如何以高效、经济、节能的方式脱水减量,并为污泥的后续进一步资源化利用创造条件。公司自主
研发的深度脱水技术通过专用调理药剂、调理工艺以及成套装备的协同应用,能够在常温低压条件下将多种含水率(65%
~99%)污泥深度脱水至 45%左右,跨越污泥粘滞区,实现了工业污水污泥、生活污水污泥等多种污泥处理的大规模工程化
应用。公司技术在节能降碳、经济效率、闭环处置资源化、安全稳定性和普遍适应性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其中,公司临
江项目于 2018 年完成了污泥高效浓缩、深度脱水、脱水干泥清洁焚烧与烟气处理、灰渣资源化利用的全过程技术开发、集
成优化、工程化应用。相较于竞争对手,公司深度脱水-清洁焚烧技术具备单体处理能力大、投资省、成本低、烟气清洁、
灰渣资源化闭环处置、节能减排和环境友好等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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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2 月,朱利中院士为组长的专家组作出鉴定意见,认为公司技术成果为解决我国污泥处理处置难题提供了一种
高效、实用的工艺技术和成套装备,技术整体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其中城市生活污水、工业污水污泥深度脱水及其流化床
焚烧协同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公司技术优势的具体体现
公司深度脱水技术通过专用调理药剂、调理工艺以及成套装备的协同应用,能够在常温低压条件下将多种含水率
(65%~80%~99%)污泥深度脱水至 45%左右,跨越污泥粘滞区,实现了工业污水污泥、生活污水污泥等多种污泥处理的
大规模工程化应用。公司技术优势体现在经济效率、安全稳定性、、普遍适应性、节能减排、资源化等五个方面:
①经济效率。与机械脱水技术或其他深度脱水技术相比,公司能够以相近的成本实现更明显的脱水减量效果;与热干
化技术相比,公司能够以更低的成本实现相近的脱水减量效果。根据 E20 数据研究中心统计,公司深度脱水技术的吨投资
成本和运营成本分别约为热干化技术路线的 1/5 和 1/5,约为常规机械脱水路线的 1/3 和 1/2,公司技术在满足业主单位效率
要求的前提下,具有成本优势。
②安全稳定性。公司深度脱水技术在常温、低压条件下脱水减量,不需要外加热源或高压压滤设备,与热干化技术和
采用高压设备的机械脱水技术相比,安全稳定性更高。同时,常温低压脱水可避免高温情况下恶臭性气体释放问题,更易
控制二次污染。公司临江项目、七格项目和绍兴项目已分别连续无故障稳定运行超过 15 年、13 年、10 年,项目运行期间
经历了业主单位的污水水质变化、污水处理工艺改变、提标改造、后续处置路径变化及改扩建等,公司始终可保质保量完
成污泥处理任务,表明公司技术安全稳定性强。
③普遍适应性。公司构建了完善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体系,首先是能够根据污泥来源、性质以及含水率等特征选用不
同的调理药剂配方实现污泥脱水减量,其次是调理药剂配方与工艺根据后续处置路径的变化针对性优化,公司处理产生的
脱水干泥能够满足后续单独焚烧、协同焚烧、建材利用等多元化处置与资源化要求。因此,相较于其他技术,公司技术在
污泥种类和后续处置路径方面的适应性更强,对业主单位污泥特征的接纳度较高、受后续处置单位的制约较小,更有利于
实现项目的长期稳定运行,契合业主单位要求。
④节能减排。与“机械脱水+热干化”两段式技术相比,公司深度脱水技术在调理改性环节实现了污泥脱水性能的大幅
改善,能够在常温低压条件下以机械压滤方式实现污泥脱水减量,因此在污泥处理过程的能耗节约 95%以上。同时,公司
深度脱水后产生的脱水干泥满足清洁焚烧要求,可以将污泥中的有机物高温燃烧分解,产生热能并副产蒸汽或发电成为清
洁能源,在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的节能减排方面具有先进性。
⑤资源化。公司脱水后的干泥可通过单独焚烧、热电厂协同焚烧等将污泥中的有机质和污染物成分充分燃烧释放热能
转化为蒸汽,可外供或发电,蒸汽或绿电作为清洁能源输出,实现污泥处理处置过程能量净输出,焚烧灰渣可作为建筑材
料综合利用,从而实现污泥彻底的无害化与资源化闭环处置。对于芬顿污泥、气浮污泥等深度氧化污泥,公司通过在污泥
处理过程中富集污泥中的铁元素,使得产生的脱水干泥中铁含量达到水泥生产用铁质校正剂要求,可替代水泥生产过程所
需的含铁矿物原料,充分发挥污泥中铁元素的资源价值。
3、公司新技术与市场需求深度融合
公司深耕环保行业二十余年,重视技术研发与创新,致力于完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体系。在项目长期运营过程中,公
司根据政策导向、环保要求、业主单位需求等,不断优化公司污泥处理工艺、降耗提质增效,在满足业主单位处理要求的
同时,能够兼顾低碳环保和环境友好目标,完整实现污泥的无害化与资源化。
在低碳环保方面,采用公司深度脱水技术的污泥脱水减量化过程能耗仅为需外加热源的污泥热干化技术的 10%以下,
从而降低了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的能耗,进而减少了二氧化碳排放,实现了公司技术与“双碳”政策的深度融合。
在环境友好方面,以七格项目为例,该项目距离居民区较近,周边环境质量要求较高。公司运用深度脱水技术、废气
高效收集处理工艺与装备,在保质保量完成污泥处理任务的同时,废气处理后的主要污染物指标显著优于标准限值,为七
格项目的长期稳定运行提供了重要保障,并实现了公司技术与客户需求的深度融合。
以自主研发的处理处置技术为依托,公司为多个大规模污水处理厂提供了十余年的污泥处理运营服务,适应了其间环
保政策、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泥来源与种类以及业主单位需求变化等多种变化,实现了技术与市场需求深度融合。
4、公司新技术与循环经济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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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遵循循环经济理念,在污泥处理过程中控制重要成分的定向转移,将污泥中的各类污染物和资源组分最大限度地
富集在干泥中,降低脱水滤液的污染负荷并为干泥后续多途径处置与资源化创造条件。
对于有机质含量较高的污泥,运用公司深度脱水技术处理使污泥中有机物与其他污染物得到富集,转化为低热值燃料
化干泥,焚烧时副产蒸汽或发电,输出清洁能源。公司深度脱水技术在污泥脱水减量化环节无需外加热源,在消耗较少电
能的前提下脱除湿污泥中的大部分水分,降低污泥的含水率,使脱水干泥热值大幅度提升,后续焚烧时污泥中热值资源得
到回收利用转化为蒸汽或者电能,对外输出清洁能源,实现污泥无害化与资源化。
对于芬顿污泥、气浮污泥等铁元素含量较高的污泥,通过公司研发的污泥中铁元素的富集技术,产生的脱水干泥中铁
含量达到水泥生产用铁质校正剂要求,使污泥中含铁元素的资源价值得到充分发挥,实现污泥无害化与资源化。
公司深度脱水技术不仅使污泥脱水减量,还可为脱水干泥后续清洁焚烧、水泥生产利用等多途径处置与资源化创造了
条件,实现污泥的全过程闭环处置。公司技术的推广运用对循环经济在污泥处理领域的应用有重要意义。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公司主营业务为污泥处理服务,并向成套设备销售和水环境生态修复领域延伸。公司专注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
置与资源化,致力于打通全过程技术链条,为解决我国污泥处理处置难题提供了一条经济效率高、关键装备国产化、资源
利用率高、能源节约且碳减排效果显著的新路线、新途径。2022 年度公司污泥处理量为 177 万吨(按含水率 80%计)。
公司 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36,632.31 万元,同比增长 10.80%,实现净利润 15,142.59 万元,同比增长 6.35%, 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819.16 万元,同比增长 5.51%。
金额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本年比上年增减
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收入
366,323,146.52
330,614,044.35
10.80%
营业成本
174,582,216.56
147,086,419.84
18.69%
销售费用
2,823,706.23
2,620,970.94
7.74%
管理费用
18,487,898.49
21,023,822.01
-12.06%
研发费用
19,638,107.30
20,978,569.05
-6.39%
财务费用
-13,141,975.94
-5,431,705.61
141.95% 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23,923,370.09
22,551,260.39
6.08%
净利润
151,425,915.02
142,385,811.60
6.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5,851,404.66
96,116,003.83
72.55% 主要系本年收回期初长期应收款
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400,195.88
-53,600,930.13
-70.52% 主要系在建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674,955.89
-63,895,304.06
0.3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776,252.89
-21,380,230.36
150.40%
主要系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综合影响所致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2 年
2021 年
同比增减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366,323,146.52
100%
330,614,044.35
100%
10.80%
分行业
分产品
污泥处理服务
311,247,877.45
84.97%
287,289,492.36
86.90%
8.34%
成套设备销售
19,271,699.52
5.26%
12,413,619.33
3.75%
55.25%
水环境生态修复
32,863,208.04
8.97%
29,202,091.23
8.83%
12.54%
其他
2,940,361.51
0.80%
1,708,841.43
0.52%
72.07%
分地区
境内销售
366,323,146.52
100.00%
330,614,044.35
100.00%
10.80%
分销售模式
直销模式
366,323,146.52
100.00%
330,614,044.35
100.00%
10.80%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分行业
分产品
污泥处理服务
311,247,877.45
144,899,248.25
53.45%
8.34%
19.93%
-4.50%
分地区
境内
366,323,146.52
174,582,216.56
52.34%
10.80%
18.69%
-3.17%
分销售模式
直销模式
366,323,146.52
174,582,216.56
52.34%
10.80%
18.69%
-3.17%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
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
重
污泥处理服务
材料成本
60,554,919.02
34.69%
62,075,154.71
42.20%
-2.45%
人工成本
17,729,144.87
10.16%
16,296,977.37
11.08%
8.79%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
制造费用
66,615,184.36
38.16%
42,452,526.16
28.86%
56.92%
成套设备销售
材料成本
3,637,955.43
2.08%
3,172,850.17
2.16%
14.66%
设备成本
5,425,451.18
3.11%
5,462,673.25
3.71%
-0.68%
委托加工费
1,113,321.60
0.64%
333,110.64
0.23%
234.22%
安装费
978,200.60
0.56%
701,441.64
0.48%
39.46%
水环境生态修
复
材料成本
6,997,491.56
4.01%
5,457,239.17
3.71%
28.22%
人工成本
8,328,142.00
4.77%
6,940,196.92
4.72%
20.00%
其他直接费用
2,309,444.66
1.32%
2,912,112.85
1.98%
-20.70%
其他
物业水电
892,961.28
0.51%
1,282,136.96
0.87%
-30.35%
合计
174,582,216.56
100.00%
147,086,419.84
100.00%
18.69%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309,856,075.17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84.60%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0.00%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客户一
85,425,562.07
23.32%
2
客户二
78,418,081.72
21.41%
3
客户三
75,817,298.74
20.70%
4
客户四
57,388,338.83
15.67%
5
客户五
12,806,793.81
3.50%
合计
--
309,856,075.17
84.60%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28,890,279.36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4.02%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0.00%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供应商一
10,731,021.50
5.21%
2
供应商二
5,898,706.28
2.86%
3
供应商三
4,486,683.21
2.18%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4
4
供应商四
4,268,258.85
2.07%
5
供应商五
3,505,609.51
1.70%
合计
--
28,890,279.36
14.02%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2 年
2021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2,823,706.23
2,620,970.94
7.74%
管理费用
18,487,898.49
21,023,822.01
-12.06%
财务费用
-13,141,975.94
-5,431,705.61
-141.95%
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
所致
研发费用
19,638,107.30
20,978,569.05
-6.39%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
项目名称
项目目的
项目进展
拟达到的目标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
影响
污泥类城
乡混合固
废分类收
集与减量
化技术、
装备研究
及应用
浙江省科技厅重大科技专项项目。主
要研究农业废弃物、养殖废弃物、园
林废弃物、河湖底泥、建筑泥浆等其
他城乡混合固废和城市生活污泥的协
同处理与资源化技术。
已完成结项
验收,技术
成果已应用
公司上海白
龙港项目填
埋 污 泥 处
理、临江项
目接收的企
业压榨半干
处理、公司
科创中心桩
基泥浆处理
等,已产业
化应用。
开发各类城乡混合固废的
高效收集、分质预处理和
资源化利用技术,以及这
些城乡混合固废与公司已
接收处理的城市生活污泥
等的协同处置技术。
在公司已有产业化技术
和应用的基础上,研发
针对农业、养殖、园林
废弃物和建筑泥浆等多
类城乡混合固废处理与
资源化技术,为所在城
市提供污泥及其他多类
固废处理与资源化系统
解决方案,拓展公司业
务范围,
“人 无 我 有 , 人 有 我
优”,进一步夯实公司技
术壁垒。
脱水干泥
自持焚烧
技术研发
针对城市生活污泥,通过对调理药剂
配方和工艺优化,提高脱水干泥热
值,同时降低 S、Cl 等有害成分,将
脱水干泥加工为生物质燃料,提升干
泥的资源价值。研发脱水干泥自持焚
烧技术,实现无辅助燃料条件下脱水
干泥的高温稳定燃烧,副产蒸汽发
电,输出清洁能源,灰渣建材利用资
源化。
已完成脱水
干泥热值提
升为目标的
调剂工艺优
化研究,并
在生产中应
用;
未来将研究
污泥焚烧设
施优化,持
续降低焚烧
过程辅助燃
料 添 加 比
例,直至实
现零辅助燃
料条件下的
脱水干泥自
通过污泥调理工艺配方优
化,将脱水干泥的热值稳
定在 800~1200 大卡,并大
幅降低污泥中硫、氯等成
分含量。
实现脱水干泥在零辅助燃
料条件下的自持焚烧。
实现脱水干泥自持稳定
焚烧并对外输出清洁能
源,从而使公司技术在
项目投资、成本、节能
减排等多方面装备进一
步优于其他国际品牌技
术,巩固在行业内领先
优势,在污泥处理低碳
化、能源化和资源化方
面建立新的标杆性示范
项目。
同时进一步提升污泥焚
烧装备智能化和数字化
成都,提高运行稳定性
和安全性。
进一步巩固公司污泥处
理技术路线与成套装备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5
持焚烧。
在多方面的国际领先优
势
气浮污泥
铁元素利
用生产含
铁化学品
技术
以实现铁元素高价值资源化为目标,
开发气浮泥生产铁系絮凝剂,回用于
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
2022 年 已
生产应用,
其中作为污
泥调理药剂
原料的产品
已在公司多
个深度脱水
项目调理过
程使用。
将气浮泥中含有的铁元素
富集,并用于生产铁系絮
凝剂,可作为污水处理和
污泥处理药剂实现循环利
用。
将气浮泥最终加工成为
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药
剂,节约脱水干泥后续
处置费用又可减少公司
污 泥 调 理 药 剂 采 购 成
本,从而大幅度节约公
司污泥处理运行成本。
锂电池企
业生产线
NMP回收
处理技术
与装备开
发
NMP 是锂电池生产过程的重要溶
剂,在涂布烘干环节全部进入涂布废
气。依托公司在废气净化、VOC 处
理技术开发和运行经验,开发 NMP
回收技术和处理装备,在降低 VOC
排放的同时回收锂电池企业废气中的
NMP 成分,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首套工程示
范
已
于
2022 年 在
客户应用;
目前公司正
聚焦于满足
欧美更高标
准 设 计 要
求,持续改
进优化成套
装备
开发新型NMP回收处理技
术与成套装备,实现锂电
池生产过程的NMP回收利
用,同时持续提高NMP回
收率,降低 VOC 排放指
标。
以满足欧美安全、环保标
准为目标,优化成套装备
工艺和设计。
拓展公司环保成套装备
在锂电新能源领域的应
用 。 依 托 满 足 欧 美 安
全、环保标准的环保装
备设计,为锂电客户赴
欧美建厂提供环保装备
的保障。
公 司 产 品 已 应 用 的 客
户,该客户未来规划产
能配套还需采购公司同
类产品约 20 套。
电池箔导
电涂层生
产过程废
气处理与
资源回收
系统装备
研发
涂碳铝箔是在铝箔表面添加碳涂覆层
后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集流体的材
料,主要应用于高端动力电池领域;
钠电池的正负极均将采用涂炭铝箔。
本项目针对电池箔涂炭过程的废气特
征,研发针对性废气处理、资源回收
系统。
已在行业标
杆 客 户 应
用。
开发导电涂层热能回收系
统装备,可将过程的热能
回收利用 90%;
导电涂层溶剂回收,回收
率 80%以上。
已在行业市场占有率最
高的标杆客户应用。结
合公该客户未来扩产规
划,该客户预计还需采
购同类设备 100 套。
以绿色共
富为目标
的农村污
染治理与
循环经济
技术
针对农村污染物来源分散、成分复杂
的特点和乡村预算资金不足等问题,
探索以智慧化、数字化、循环资源化
技术为支撑,通过将农村水环境治理
技术和生态农业相结合,并利用农业
产出覆盖农村污染治理成本,使乡村
居民共享农村环境提升后的生态和经
济红利。
(1)“共富
河”示 范 :
完成技术储
备,计划开
展示范项目
建设
(2)“共富
林”示 范 :
完成技术储
备,计划开
展示范项目
建设。
(1)“共富河”:整合智慧
化流水养殖、养殖尾水人
工湿地生态治理技术和河
道水质提升等多种技术,
将生态农业和乡村水环境
提升相结合,利用生态农
业产出的经济效益覆盖环
境提升的成本支出,为社
会 节 约 环 境治 理 预算 支
出,实现经济效益、社会
效 益 和 环 境效 益 的相 统
一。
(2)“共富林”:将河道淤
泥、果蔬垃圾、粪便及其
他农村有机废弃物处理资
源化,生产土壤改良剂,
提升农村林地肥力;同时
对农村林地的杂树进行品
种更新,种植高价值景观
树种;利用景观树种销售
效益贴补农村有机废弃物
处理费用,降低农村有机
废物处理成本。
通过共富河与共富林技
术示范推广,将解决农
村典型污染问题和生态
农业、景观林业产出相
结合,实现经济、环境
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通过示范技术的推广,
未来将为公司创造稳定
的经济效益,并为公司
打造良好的 ESG 口碑。
沉水型水
生态修复
系统的研
究
针对西湖、湘湖等相对封闭自然水
体,通过运用先进的生态修复理念,
构建稳定的“水生植物—水生动物—
微生物群落”共生体系,恢复“草型清
水态”自净系统,提高水体的自净能
力和水环境质量。
已在杭州西
湖 (5A)、
湘
湖
(4A)
景
区分别建立
高标准示范
建立高标准沉水景观,水
质稳定达到 III 类水以上,
水体清澈见底,水下森林
覆盖率超过 90%。
该技术已在已在杭州西
湖(5A)、湘湖(4A)
景区分别建立高标准示
范 区 , 未 来 有 望 在 西
湖、湘湖内进一步推广
应用,为公司获得杭州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6
区。
亚运会环境水保障业务
与其他区域推广提供技
术与示范项目支撑。
基于藻类
结构调控
的靶向生
态修复技
术研发
借鉴医学上“血常规”分析中以对血液
中各类细胞的识别和计数评价人体健
康的方法,利用计算机视觉和人工智
能技术对水体中的不同微生物的进行
种群确认和数量统计,建立水生态健
康与微生物结构的关联模型;
开发基于特定藻类的靶向控制技术,
实现水生态修复和长效健康维持。
该项目获萧
山区重点科
技 项 目 支
持,计划于
2023 年 完
成 研 发 试
验。
利用计算机视觉技术,开
发水体中微生物种群确认
和计数;
利用人工智能计数,建立
水生态健康与微生物结构
的关联模型;
开发基于特定藻类的靶向
控制技术,实现水生态修
复和长效健康维持。
该技术实现人工智能技
术与水环境生态修复相
结合,国内尚无同类研
究。若该技术成功应用
于 国 内 水 环 境 修 复 领
域,有利于为行业生态
修复措施的实施建立科
学的预警和评价方法,
提升精准治理的水平。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2 年
2021 年
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
74
70
5.71%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22.16%
22.29%
-0.13%
研发人员学历
本科
20
19
5.26%
硕士
11
11
0.00%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30 岁以下
7
6
16.67%
30~40 岁
23
20
15.00%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研发投入金额(元)
19,638,107.30
20,978,569.05
26,781,892.69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5.36%
6.35%
5.87%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
(元)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
的比例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
润的比重
0.00%
0.00%
0.00%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1,970,362.56
355,510,266.88
21.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6,118,957.90
259,394,263.05
2.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165,851,404.66
96,116,003.83
72.55%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2,012,134.95
656,077,009.38
-23.4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3,412,330.83
709,677,939.51
-16.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91,400,195.88
-53,600,930.13
70.5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50,000.00
240,000.00
504.1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5,124,955.89
64,135,304.06
1.5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63,674,955.89
-63,895,304.06
-0.3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776,252.89
-21,380,230.36
-150.40%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长 72.55%,主要系本年收回期初长期应收款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下降 70.52%,主要系在建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加 504.17%,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吸收投资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
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
600,581.55
0.34%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否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0.00
0.00%
无
否
资产减值
-492,115.63
-0.28%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否
营业外收入
230,165.89
0.13%
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否
营业外支出
-625.38
0.00%
其他
否
资产处置收益
160,632.07
0.09%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否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2 年末
2022 年初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
241,812,415.70
38.12%
230,215,081.56
43.13%
-5.01%
应收账款
151,934,737.91
23.95%
100,904,835.11
18.90%
5.05%
主要系本期新
增上海白龙港
项目污泥处理
收入所致
合同资产
3,639,679.54
0.57%
7,526,468.07
1.41%
-0.84%
主要系项目质
保金到期结算
所致
存货
2,197,686.15
0.35%
1,758,310.16
0.33%
0.02%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8
固定资产
24,064,237.84
3.79%
28,671,707.49
5.37%
-1.58%
在建工程
137,685,117.56
21.70%
58,134,697.75
10.89%
10.81%
主要系公司募
投项目和科创
中心项目处于
建设期,投入
增加所致
使用权资产
4,111,673.91
0.65%
3,912,179.60
0.73%
-0.08%
租赁负债
1,658,647.19
0.26%
2,159,677.82
0.40%
-0.14%
长期待摊费用
4,728,384.28
0.75%
203,092.25
0.04%
0.71%
主要系新增上
海项目的设备
投入,该投入
按合同期分摊
所致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其他货币资金系为开立保函存入保证金 878,816.25 元,银行 ETC 冻结金额 4,500.00 元,使用受限。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79,550,419.81
52,104,616.16
52.67%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名称
投资
方式
是否
为固
定资
产投
资
投资
项目
涉及
行业
本报告期投
入金额
截至报告期末
累计实际投入
金额
资金
来源
项目
进度
预计
收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收
益
未达
到计
划进
度和
预计
收益
的原
因
披露
日期
(如
有)
披露
索引
(如
有)
成套
自建
是
节能
4,966,954.43
13,299,600.23
自有
0.00
0.00
无
不适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9
设备
制造
基地
项目
环保
行业
资金
用
研发
中心
项目
自建
是
节能
环保
行业
22,382,382.34
40,620,433.27
自有
资金
0.00
0.00
无
不适
用
科创
中心
项目
自建
是
节能
环保
行业
52,201,083.04
83,765,084.06
自有
资金
0.00
0.00
无
不适
用
合计
--
--
--
79,550,419.81
137,685,117.56
--
--
0.00
0.00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
名称
公司
类型
主要
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绍兴
泰谱
子公
司
污泥
处理
服务
20,000,000.00
102,224,931.73
93,929,742.95
89,585,389.55
22,451,816.58
19,552,214.04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不适用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2023 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国泰环保将秉承“绿色发展,创新引领”的发展理念,实行污泥处理、装备制造与
销售、水环境生态修复业务三驱并进的发展战略,同时积极布局新能源业务应用场景:
第一,深耕污泥处理主业,夯实技术壁垒,巩固龙头地位。围绕“十四五”规划对污泥处理低碳化、资源化的新目标,
依托具有显著经济性、节能降碳和循环利用资源化优势的污泥深度脱水和清洁焚烧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和提升优化,紧抓
大中型城市“加快压减污泥填埋规模、积极推进污泥资源化;推广采用生物质利用+焚烧”的市场契机,推进公司技术路线
在长三角、粤港澳、京津冀和其他中心城市的应用,将技术领先转化为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污泥处理服务领域
的市场占有率龙头地位。
第二,发挥工艺协同优势,开发国际领先的污泥处理装备。对基于在经济性、节能降碳等方面领先国际品牌的工艺技
术路线,进一步提升公司污泥处理成套装备的智能化水平,实现污泥处理全过程参数智能感知、自主学习、工艺动态调整、
处理效果反馈协同等功能。以实现污泥处理低碳化、能源化和资源化为目标,对标国际领先标准,打破国际垄断,实现高
标杆污泥处理项目装备国产替代。
第三,拓展核心技术延伸应用,加速发展新能源行业环保装备业务。抓住国内外锂电池行业快速发展的契机,以 NMP
回收系统、电池箔压延生产过程资源回收系统等环保成套装备为突破口,持续探索和丰富公司技术的应用场景,驱动公司
环保成套设备销售业务加速成长。
同时挖掘团队数十年化工领域技术积累和运营经验,探索高附加值产品清洁生产、工业生产低碳化、资源循环利用和
高值转化等业务新场景。
放眼未来,公司将继续专注于自主研发核心技术开发与产业化应用,充分发挥公司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势,以污泥处理
服务、成套设备销售、水环境生态修复及新能源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与推广为前进的动力,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力争
将公司的核心技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应用,并积极响应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导向,助力我国生态文明和美丽
中国建设。
(二)经营计划目标
2023 年,公司将以国家“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导向为契机,围绕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立足既有项目内生性增长和降本增效,保障既有项目业绩平稳增长
2023 年以来,随着城市工业经济和社会发展恢复,杭州、绍兴等地污水处理厂进水水量、进水 COD 浓度等较往年有
所提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需求较往年有所增加。公司杭州临江、七格、绍兴等现有项目,将积极做好提产降耗各项工
作,为公司年度业绩平稳增长提供坚实的支撑。
2、加强市场推广,发挥公司技术在经济性、节能降碳、资源化等方面优势,积极拓展外延性新增业务落地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市场推广、创新区域合作模式,以公司多个稳定运行的污泥深度脱水和清洁焚烧项目为示范,增强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1
市场影响力,大力拓展长三角、渤海湾、粤港澳大湾区及成渝地区等重点城市和区域污泥处理新建项目落地。
同时针对主要采用传统热干化工艺的存量项目,公司拟发挥技术在经济性、节能降碳、资源化等方面优势,采用改造
委托运行、并购、股权合作、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种模式,接收升级存量传统工艺项目,大幅降低项目运行成本,与客户共
享增效收益和碳减排效益。
在水环境生态修复领域,抓住杭州亚运会契机,推进公司水环境生态修复技术在亚运会环境质量提升和保障中的作出
更大贡献;并以杭州西湖、湘湖等景区水环境提升示范段为基础,全面推广公司高标准水景运维业务发展。
3、持续拓展公司技术在新行业、新应用场景的延伸,分享锂电池、半导体、新材料等行业快速发展的红利
公司将加大与锂电池、半导体、新材料等行业客户的技术交流和合作研发,探索以公司技术和经验优势为上述产业定
制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和高值转化技术和成套设备。一方面,研发国际标准(欧盟 CE 标准、美国 UL 标准等)装备和
技术,服务锂电企业环保装备需求,打破巴斯夫等国际品牌环保装备垄断,补齐国产锂电装备“出海”的最后拼图:加快完
成对标欧盟、北美安全和环保标准的 NMP 回收系统、电池箔压延生产过程资源回收系统等环保成套装备的技术升级,驱动
公司环保成套设备销售业务,尤其是海外应用需求的快速增长。
同时,公司在废气处理(VOC)、溶剂回收、多类重金属和固废资源化领域拥有 20 余年的持续研发、工程实践及技术
积累,进一步探索高附加值产品清洁生产、工业生产低碳化、资源循环利用和高值转化等业务新场景。例如探索利用污泥、
油泥等工业固废处理产生的清洁能源用于生产锂电炭黑、碳纳米管等原材料,解决高附加值新材料因生产过程能耗限制无
法在沿海地区落地的痛点;探索将园区副产化学品资源循环化和动力电池极片回收资源化结合,生产碳酸锂产品,降低碳
酸锂生产成本并提高收率;探索半导体行业生产过程异丙醇、NMP、乙腈、丙酮等化学品分类回收装备和资源回收利用技
术。
4、坚持创新驱动,加大创新投入和人才引进、培养,持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始终重视核心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利用募集资金提升公司整体的技术实力。一方面,公司致力于不断改进优化
公司现有技术、产品与服务,加强对污泥深度脱水、脱水干泥资源化处置利用、河道生态修复等技术的研发探索;另一方
面,公司将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注重新技术研发和新工艺改进,以服务于公司的产品创新和技术产业化战略,在市场空间
不断增长和市场竞争激烈的背景下,推进技术服务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市场份额和企业品牌知
名度创造条件。
同时,公司拟在充分整合公司现有研发优势资源的基础上,紧跟行业技术特点及技术发展新趋势,积极加强与国内外
科研机构的技术合作与交流,将研发中心打造成为公司的新技术研发基地、技术成果应用基地以及先进技术人才培养基地。
5、强化内部控制管理,强调差异化、精细化、高质量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和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要求,以及《公司法》《证券法》相关法
律的规定,不断完善和落实公司内部业务流程的管理制度。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原料采购和入库、生产投料和运输处置、财
务记录和核算、研发过程和成果转化方面的内控管理,注重生产活动和支持活动的衔接与协调,加强公司信息化管理能力,
提升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研发等环节的数字化管理与分析水平,并通过内部流程管理逻辑的优化缩减企业整体运营
成本,提升经营效率。
(三)可能存在的风险
1、新项目商业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近年来,前后两轮中央环保督察均发现我国多地存在污泥违规堆存、污泥非法填埋危害环境等乱象,公司顺应形势发
展研发针对企业预处理污泥、市政管道泵站污泥(通沟污泥)及填埋、临时贮存污泥等不同种类污泥的处理技术,积极应
对城市生活污水、工业污水等污泥来源的复杂性和热电焚烧、水泥利用等后续处置路径的多样性,公司技术具有普遍适应
性。
公司在国内主要大中城市进行项目拓展,依托已有运营经验对新开拓项目进行污泥采样分析、药剂配方选定、装备集
成或改造、工艺参数设定等确定针对性的项目实施方案。当前公司已与上海建工、台州市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2
协议,上海白龙港项目已开展服务作业,北京、上海、深圳、青岛、合肥、东莞等多个城市水务局、住建部门和相关业务
部门已对公司代表性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技术交流,表达了积极推进业务合作的意愿。但由于不同城市污水处理厂接收污
水成分、处理工艺及排放标准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存在短期内处理成本较高、处理规模较小等情况,造成新项目商业效
益未达预期。
2、公司产品或服务被替代风险
公司与客户达成合作后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原有合作关系。但是,若公司不能准确、及时地升级迭代更为有效的技术方
案以适应客户及相关环保政策的要求,将会导致公司的产品或服务被其他竞争对手替代,从而对公司业务发展、盈利能力
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3、掌握核心技术的人员离职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较为完整地知悉、掌握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体系,若上述人员离职,短期内可能影响公司污泥处理
工艺调整的及时性、项目方案设计进度等,从而短期对公司运营项目成本控制、处理效果、新项目承接进度等经营情况可
能会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3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地完善公司管理架构,
建立健全公司内控制度,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发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职责明确,召集、召开程序合规,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作出决议,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
定,运作规范。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报告期内,
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长主持。股东大会的召集尽可能为各位股东提供参会便利,保证了各
位股东能够平等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不存在超越公司股
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三)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已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确保董事会能够规范、高效运作。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依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开展工作,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
法规。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均由公司董
事、独立董事担任。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除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以外,其他专门委员会均由独
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独立董事人数占其他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比例均达到三分之二,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和专业
的意见和参考。
(四)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职工监事 1 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均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监事通过参加相关培训,进一
步学习并熟悉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自身的履职能力。监事会会议严格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召开。
(五)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为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披露和对外信息披露的制度和流程,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内部信息披
露流程和对外信息披露行为等有关事项。
(六)关于相关利益者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4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
康的发展。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
的独立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
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和业务系统,具有独立面向
市场的经营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
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资
产产权界定清晰,生产经营场所独立,不存在依靠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目前公司没有以资产为各股
东的债务提供担保,不存在被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产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以合法程序选举或聘任,不存在控股股东超越公司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人力资源部门,拥有独立、完整的人事管理体系,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独立。公司的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
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并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
够独立地做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在银行开立账户,不存在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并履
行纳税义务。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总经理负责的管理层
等机构,相关机构及人员能够依法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组织机构,拥有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配套部门,
各部门已构成一个有机整体,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职能部门与公司各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干预公司经营活动的情况。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5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及辅助生产系统、采购和销售系统以及独立的研发体系,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业务的能力。公
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
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
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202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会
临时股东
大会
100.00%
2022 年 01 月 06 日
-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18-2021年 6月
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会
临时股东
大会
100.00%
2022 年 02 月 16 日
-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购买银行理
财产品的议案》
2021 年 度 会
议
年度股东
大会
100.00%
2022 年 04 月 18 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
计划的议案》
2022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会
临时股东
大会
100.00%
2022 年 09 月 26 日
-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19-2022年 6月
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6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任职
状态
性
别
年
龄
任期起
始日期
任期终
止日期
期初持股
数(股)
本期
增持
股份
数量
(股
)
本期
减持
股份
数量
(股
)
其他
增减
变动
(股
)
期末持股数
(股)
股份
增减
变动
的原
因
陈柏校
董事长
现任
男
55
2020 年
06 月
18 日
2023 年
06 月
17 日
29,100,000
0
0
0
29,100,000
-
李秀清
董事
现任
女
37
2021 年
11 月
08 日
2024 年
11 月
07 日
0
0
0
0
0
-
王刚
董事
现任
男
52
2020 年
06 月
18 日
2023 年
06 月
17 日
3,000,000
0
0
0
3,000,000
-
夏玉坤
董事、
总经理
现任
男
55
2020 年
06 月
18 日
2023 年
06 月
17 日
1,950,000
0
0
0
1,950,000
-
陈华琴
董事、
财务负
责人
现任
女
52
2020 年
06 月
18 日
2023 年
06 月
17 日
2,370,000
0
0
0
2,370,000
-
何建刚
董事、
副总经
理
现任
男
55
2020 年
10 月
26 日
2023 年
10 月
25 日
0
0
0
0
0
-
池仁勇
独立董
事
现任
男
64
2020 年
10 月
26 日
2023 年
10 月
25 日
0
0
0
0
0
-
李东升
独立董
事
现任
男
57
2020 年
10 月
26 日
2023 年
10 月
25 日
0
0
0
0
0
-
刘晓松
独立董
事
现任
男
50
2020 年
10 月
26 日
2023 年
10 月
25 日
0
0
0
0
0
-
赵光明
监事会
主席
现任
男
55
2020 年
06 月
18 日
2023 年
06 月
17 日
2,700,000
0
0
0
2,700,000
-
何小瑜
职工监
事
现任
男
53
2020 年
05 月
25 日
2023 年
05 月
24 日
0
0
0
0
0
-
俞洪春
监事
现任
男
58
2020 年
06 月
18 日
2023 年
06 月
17 日
0
0
0
0
0
-
王成
副总经
理
现任
男
34
2020 年
06 月
18 日
2023 年
06 月
17 日
0
0
0
0
0
-
洪根惠
副总经
理
现任
男
47
2020 年
06 月
18 日
2023 年
06 月
17 日
0
0
0
0
0
-
沈家良
副总经
理、董
事会秘
书
现任
男
33
2020 年
10 月
10 日
2023 年
06 月
17 日
300,000
0
0
0
300,000
-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7
合计
-
-
-
-
-
-
39,420,000
0
0
0
39,420,000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 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
1)陈柏校先生
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正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特聘教
授、研究生导师,杭州 G20 国际峰会环境质量保障专家。1990 年 7 月,毕业分配至杭州龙山化工厂,主要从事合成氨、联
合制碱的工艺、技改、扩建工作;2000 年 8 月,创办杭州金成化工有限公司,从事化工清洁生产工艺研发、化工原料、中
间体的国内贸易与进出口;2001 年 7 月,先后担任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总工程师,并担任
子公司绍兴泰谱执行董事;2009 年 8 月起,先后投资创办杭州泰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国谱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等,从
事中间体与环保化学品生产;2018 年 12 月至 2022 年 3 月,担任杭州萧山同济临江环境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
2)夏玉坤先生
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注册安全工程师,高级经济师。2003 年 9 月至 2006 年 9 月,
担任杭州富阳国裕管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 年 9 月至 2009 年 1 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09 年 2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
事;2010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2018 年 6 月至今,担任杭州真一监事;2020 年 11 月至今,担任杭州泓源总经理。
3)陈华琴女士
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2001 年 7 月至 2014 年 5 月,担任公司财务部经
理;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5 月,担任公司监事;2014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6 年 6 月至今,担任上海旦源
财务负责人;2017 年 9 月至今,担任杭州民安监事;2019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4)何建刚先生
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2006 年 3 月至 2011 年 2 月,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边防检
查站副政委;2011 年 3 月至 2015 年 3 月,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温州机场边检站政委;2015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2017 年 12 月至今,担任杭州泓源监事;2020 年 7 月至今,担任国泰环境监事;2020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5)王刚先生
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1999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担任三九宜工生化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2008 年 6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正盈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08 年 7 月至 2015 年 11 月,担任深圳车仆
汽车用品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2 年 1 月至今,担任江西车仆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长;2016 年 7 月至今,担任深圳车仆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 年 4 月至今,担任上海大千美食林实业有限公
司董事;2017 年 7 月至今,担任上海大千美食林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3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点红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 年 6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邦帝士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6)李秀清女士
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2005 年 12 月至今,任国泰建设董事;2011 年 4 月至今,
担任国泰世纪有限公司监事;2011 年 5 月至今,担任浙江顺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10 月至今,担任杭州荸荠投
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7)池仁勇先生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8
195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1994 年 9 月至 2012 年 2 月,先后担任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
理学院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2012 年 3 月至今,担任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院长;2019 年 1 月
至今,担任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9 月至今,担任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2 月至今,担任起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李东升先生
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2000年10月至2002年2月,担任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2 年 5 月至 2018 年 6 月,担任浙江九重天律师事务所负责人;2018 年 6 月至今,担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2020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9)刘晓松先生
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2006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1 月,担任杭州大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5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2 月,担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18 年 3 月至今,担任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 年 10 月至今,分别担任公司、浙江肯特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担任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1)赵光明先生
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工程师。2002 年 5 月至 2022 年 12 月,担任浙江丰登机械制
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2022 年 5 月至今,担任绍兴上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经理。
2)何小瑜先生
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正高级工程师。2005 年 4 月至 2010 年 3 月,先后担任杭州之
江有机硅化工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涂料部副部长;2010 年 4 月至 2013 年 8 月,担任杭州泰谱技术中心主任兼技术部
经理;2013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技术中心主任;2014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3)俞洪春先生
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工程师。2007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工程部经理;2014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2022 年 3 月至今,担任杭州真一执行董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夏玉坤、陈华琴、何建刚简历详见“(1) 董事会成员” 部分内容。
1)副总经理王成先生
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工程师。2016 年 7 月至今,担任上海旦源执行董事、经理;
2017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9 月至今,担任杭州民安执行董事、副总经理;2020 年 11 月至今,担任杭
州湘泰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 年 11 月至今,担任湘湖研究院理事长。2021 年 2 月至今,担任浙江广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2)副总经理洪根惠先生
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工程师。2001 年 5 月至 2005 年 6 月,担任杭州晨光化工有限
公司 PPR 车间主任;2005 年 7 月至 2009 年 8 月,担任杭州美一精密机电元件有限公司制造课课长;2009 年 9 月至今,担
任公司项目经理;2017 年 2 月至今,担任杭州旦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3)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沈家良先生
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6 月,历任杭州中锦鑫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杭州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助理经理;2019 年 7 月至今,历任公司证券部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2021 年 10 月至今,担任杭州天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9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
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股东单位是否
领取报酬津贴
李秀清
国泰建设
董事
2005 年 12 月 01
日
是
在股东单位任职
情况的说明
李秀清为股东方国泰建设提名的董事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
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其他单位
是否领取报
酬津贴
陈柏校
绍兴泰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2 年 08 月 01 日
否
陈柏校
杭州国泰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2020 年 07 月 01 日
否
陈柏校
杭州萧山同济临江环境科学
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董事
2018 年 12 月 01 日
2022 年 03 月 01 日
否
陈柏校
杭州真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8 年 06 月 01 日
2022 年 03 月 01 日
否
李秀清
国泰世纪有限公司
监事
2011 年 04 月 01 日
否
李秀清
国泰建设
董事
2003 年 08 月 01 日
是
李秀清
杭州荸荠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6 年 11 月 01 日
否
李秀清
浙江顺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董事
2011 年 05 月 01 日
否
王刚
深圳车仆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6 年 03 月 01 日
否
王刚
上海大千美食林实业有限公
司
董事
2017 年 04 月 01 日
否
王刚
上海大千美食林生态农业科
技有限公司
监事
2017 年 07 月 01 日
否
王刚
深圳市正盈泰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
监事
2008 年 06 月 01 日
否
王刚
深圳市点红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
董事长
2015 年 08 月 01 日
否
王刚
深圳市邦帝士汽车科技有限
公司
董事
2017 年 07 月 01 日
否
王刚
江西车仆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21 年 05 月 01 日
是
夏玉坤
杭州真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2018 年 06 月 01 日
否
夏玉坤
杭州泓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2020 年 11 月 01 日
否
陈华琴
杭州民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监事
2017 年 09 月 01 日
否
何建刚
杭州泓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监事
2017 年 12 月 01 日
否
何建刚
杭州国泰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监事
2020 年 07 月 01 日
否
池仁勇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 09 月 01 日
是
池仁勇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 01 月 01 日
是
池仁勇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 02 月 01 日
是
李东升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2018 年 06 月 01 日
是
刘晓松
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
财务总监
2018 年 03 月 01 日
是
刘晓松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 11 月 01 日
是
刘晓松
浙江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 10 月 01 日
是
刘晓松
海宁风铸云端半导体科技合
伙企业(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2021 年 04 月 01 日
是
赵光明
绍兴上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2022 年 05 月 01 日
是
赵光明
浙江丰登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2002 年 05 月 01 日
2022 年 12 月 01 日
是
俞洪春
杭州真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2022 年 03 月 01 日
否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0
洪根惠
杭州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7 年 02 月 01 日
否
王成
上海旦源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6 年 07 月 01 日
否
王成
杭州民安环境工
程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7 年 09 月 01 日
否
王成
杭州湘泰环境科
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
理
2020 年 11 月 01 日
否
王成
杭州市萧山区湘
湖环境研究院
理事长
2020 年 11 月 01 日
否
王成
浙江广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2021 年 02 月 01 日
否
沈家良
杭州天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2021 年 10 月 01 日
否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会计年度结束后,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成立考核小组,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核,确定前述人员的年度
绩效工资,并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确定。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公司董事(除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主
要由固定工资与绩效工资组成,其中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等,按月发放,每年可调整一次;绩效
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在年度结束后根据职位标准及岗位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发放。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支付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共 456.48 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
税前报酬总额
是否在公司关
联方获取报酬
陈柏校
董事长
男
55
现任
68.08
否
李秀清
董事
女
37
现任
0
是
王刚
董事
男
52
现任
0
是
夏玉坤
董事、总经理
男
55
现任
64.08
否
陈华琴
董事、财务负责人
女
52
现任
44.08
否
何建刚
董事、副总经理
男
55
现任
35.08
否
池仁勇
独立董事
男
64
现任
5.22
否
李东升
独立董事
男
57
现任
5.22
否
刘晓松
独立董事
男
50
现任
5.22
否
赵光明
监事会主席
男
55
现任
0
是
何小瑜
职工监事
男
53
现任
35.08
否
俞洪春
监事
男
58
现任
35.18
否
王成
副总经理
男
34
现任
59.08
否
洪根惠
副总经理
男
47
现任
65.08
否
沈家良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男
33
现任
35.08
否
合计
--
--
--
--
456.48
--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1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
2022 年 01 月 27 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股东大
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
2022 年 03 月 29 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津贴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
2022 年 09 月 09 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19-2022 年 6 月经审计财
务报告的议案》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
参加董事会
次数
现场出席董
事会次数
以通讯方式
参加董事会
次数
委托出席董
事会次数
缺席董事会
次数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董事会会
议
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陈柏校
3
3
0
0
0
否
4
李秀清
3
3
0
0
0
否
4
王刚
3
3
0
0
0
否
4
夏玉坤
3
3
0
0
0
否
4
陈华琴
3
3
0
0
0
否
4
何建刚
3
3
0
0
0
否
4
池仁勇
3
3
0
0
0
否
4
李东升
3
3
0
0
0
否
4
刘晓松
3
3
0
0
0
否
4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 □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董事会全体成员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充分了解公司的生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2
产经营情况,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积极建言献策,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规性,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核
发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
名称
成员情况
召开
会议
次数
召开日
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
行职责
的情况
异议事项
具体情况
(如有)
战 略 委
员会
陈柏校、
夏玉坤、
池仁勇
1
2022 年
12 月 29
日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
于 董 事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的议案》
就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
沟通及讨论,并就相关材
料进行了核查,最终审议
同意相关议案
无
无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会
刘晓松、
池仁勇、
陈柏校
2
2022 年
03 月 18
日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津贴计划的议案》
就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
沟通及讨论,并就相关材
料进行了核查,最终审议
同意相关议案
无
无
2022 年
12 月 29
日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
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2022 年度工作情况
报告的议案》
就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
沟通及讨论,并就相关材
料进行了核查,最终审议
同意相关议案
无
无
提 名 委
员会
李东升、
池仁勇、
陈柏校
1
2022 年
12 月 29
日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
于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的议案》
就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
沟通及讨论,并就相关材
料进行了核查,最终审议
同意相关议案
无
无
审 计 委
员会
刘晓松、
李东升、
陈柏校
4
2022 年
01 月 22
日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
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
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预
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
议案》
就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
沟通及讨论,并就相关材
料进行了核查,最终审议
同意相关议案
无
无
2022 年
03 月 18
日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就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
沟通及讨论,并就相关材
料进行了核查,最终审议
同意相关议案
无
无
2022 年
08 月 29
日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
于确认公司 2019-2022年
6月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
案》
就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
沟通及讨论,并就相关材
料进行了核查,最终审议
同意相关议案
无
无
2022 年
12 月 29
日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
于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的议案》
就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
沟通及讨论,并就相关材
料进行了核查,最终审议
同意相关议案
无
无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3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207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127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334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334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25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218
销售人员
9
技术人员
74
财务人员
10
行政人员
23
合计
334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硕士及以上
17
本科
44
大专
28
其他
245
合计
334
2、薪酬政策
公司薪酬体系管理规范, 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员工的积极性,让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保障企业持续稳步发展。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固定工资按月发放;会计年
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成立考核小组,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核,确定前述
人员的年度绩效工资,并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确定。公司按照国家及所在地劳动和社会
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员工办理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并缴纳了住房公积金。
3、培训计划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的培养和研发技术团队的建设,通过自主培养、产学研合作以及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式不断扩充技
术研发队伍,为公司技术创新提供人才基础。在人才培养方面,公司鼓励员工根据岗位、实际工作需要参加进修和技术等
级培训,并部分承担员工的培养进修费用。在人才引进方面,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积极开展优秀人才引进工作,逐步壮
大研发技术队伍,为公司未来业务拓展与长期发展打好人才基础,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在产学研合作方面,公司积极推
进与同济大学、浙江工业大学、青岛理工大学等知名院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将前沿理论与工程化应用经验融合,提
高公司创新能力。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4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施较为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优先于其他分红方式。具备现金分
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
真实合理因素。
3、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一般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然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的需要;(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现金分红无需审计);(3)公司
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再融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
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4、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时间间隔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
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
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
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
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
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公司可
以发放股票股利,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6、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1)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
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董事会审议现金分
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决策程序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
表明确意见。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
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
一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
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
关心的问题。
7、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与程序(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
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可以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2)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由董事会进行专题讨论,详细论证并说明理由。公
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独立董事应当对调整利润分配方案
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3)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分别经
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说明利润分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5
配政策调整的原因。公司应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
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等。如涉
及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是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是 □否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15
每 10 股转增数(股)
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80,000,000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120,000,000.00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0.0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120,000,000.00
可分配利润(元)
318,777,111.03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10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120,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
例为 1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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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适时的更新和完善,建立一
套设计科学、简洁适用、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由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共同组成公司的风险内控管理组织体
系,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公司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分析与评价,有效防范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
促进了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1)控制环境
1)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设计和运行。公司一贯重视这方面氛围
的营造和保持,建立了《管理制度汇编》等一系列内部规范,并通过严厉的处罚制度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身体力行将这些多
渠道、全方位地落实。
2) 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用途能力水平的设定,以及对达到该水平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的要求。全公
司共有 334名员工,其中一级建造师 5人,二级建造师 14人,正高级、高级职称专业人员 15人,中级职称专业人员 17人;
公司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期培训教育,使员工都能胜任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
3)治理层的参与程序
治理层的职责在公司的章程和政策中已经予以明确规定。治理层通过其自身的活动并在审计委员会的支持下,监督公
司会计政策以及内部、外部的审计工作和结果。治理层的职责还包括了监督用于复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政策和程序设计是
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4)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
公司由管理层负责企业的运作以及经营策略和程序的制定、执行与监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实施有效地监督。
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包括信息技术控制、信息管理人员以及财会人员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对收到的有关内部控制弱点及违规
事件报告都及时作出了适当处理。本公司秉承专业至上,共创双赢的经营理论,务实的经营风格,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5)组织结构
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已合理地确定了组织单位的形式和性质,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
比较科学地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同时,切实做到与公司的控股股东“五独立”。公司
已指定专门的人员具体负责内部的稽核,保证相关会计控制制度的贯彻实施。
6)职权与责任的分配
公司采用向个人分配控制职责的方法,建立了一整套执行特定职能(包括交易授权)的授权机制,并确保每个人都清
楚地了解报告关系和责任。为对授权使用情况进行有效控制及对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公司建立了预算控制制度,能较及
时地按照情况的变化修改会计系统的控制政策。财务部门通过各种措施较合理地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较合
理地保证交易和事项能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及时地记录于适当的账户,使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
相关要求。
7)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并聘用足够的人员,使
其能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2)风险评估过程
公司制定了可持续发展的长远整体目标,并辅以具体策略和业务流程层面的计划将企业经营目标明确地传达到每一位
员工。公司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过程,以识别和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包括经营风险、环境风险、财务风险等重大且普遍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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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响的变化。
(3)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为向管理层及时有效地提供业绩报告建立了强大的信息系统,信息系统人员(包括财务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工
作,能够有效地履行赋予的职责。公司管理层也提供了适当的人力、财力以保障整个信息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
公司针对可疑的不恰当事项和行为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使管理层就员工职责和控制责任能够进行有效沟通。
组织内部沟通的充分性使员工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与客户、供应商、监管者和其他外部人士的有效沟通,使管理层面
对各种变化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进一步行动。
(4)控制活动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管理层对预算、利润、其他财务和经营业绩都有清晰的目标,公司内
部对这些目标都有清晰的记录和沟通,并且积极地对其加以监控。财务部门建立了适当的保护措施较合理地保证对资产和
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合理地保证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
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立稽查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
1)交易授权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
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2)责任分工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及每一个人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
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
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3)凭证与记录控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能及时编制有关凭证,编妥的凭证及早送交会
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归档。各种交易必须作相关记录(如:员工工资记录、永续存货记录、销售发票等),并
且将记录同相应的分录独立比较。
4)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
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5)独立稽查控制:公司专门设立内审机构,对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凭证和账簿记录、物资采购、消耗定额、付款、
工资管理、委托加工材料、账实相符的真实性、准确性、手续的完备程度进行审查、考核。
6)公司已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在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
等方面做了较多的工作。
(5)控制的监督
公司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同时一方面建立各种机制使相关人员在履行正常岗位职责时,能够在相当程度上
获得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证据;另一方面通过外部沟通来证实内部产生的信息或者指出存在的问题。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
内部控制的各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报告及建议,并采取各种措施及时纠正控制运行中产生的偏差。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整合计划
整合进展
整合中遇到的
问题
已采取的解决
措施
解决进展
后续解决计划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8
十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23 年 04 月 27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巨潮资讯网()《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
①重大缺陷: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
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
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
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
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②重要缺陷: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
象包括: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
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
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
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
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
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
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③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
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
陷。
①重大缺陷迹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
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败;违犯国家法
律、法规;重大偏离预算;制度缺失
导致系统性失效;前期重大缺陷或重
要缺陷未得到整改;管理人员和技术
人员流失严重;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②重要缺陷迹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
学对公司经营产生中度影响;违犯行
业规范,受到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
罚;部分偏离预算;重要制度不完
善,导致系统性运行障碍;前期重要
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公司关键岗位业
务人员流失严重;媒体负面新闻对公
司产生中度负面影响;其他对公司负
面影响重要的情形。
③一般缺陷迹象:除上述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5%
重要缺陷:营业收入总额的 2.5%≤错
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5%
一般缺陷: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2.5%
重大缺陷: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5%
重要缺陷:营业收入总额的 2.5%≤错
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5%
一般缺陷: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2.5%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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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
称
处罚原因
违规情形
处罚结果
对上市公司生产
经营的影响
公司的整改措施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具备能耗低、碳排放少的优势。公司污泥深度脱水技术可在常温低压、低能耗条件下将多种污泥的含水
率降至 45%左右或以下,跨越污泥粘滞区,满足后续焚烧、水泥生产利用等多元化处置利用要求。与同样适用于焚烧处置
的“机械脱水+热干化”两段式技术相比,公司污泥深度脱水全过程能量消耗较低:市场常用的“机械脱水+热干化”两段式技
术分离单位水分的能耗为 3,200~3,500kJ/kgH2O,运用公司技术的能耗低于 100kJ/kgH2O,节能达 90%以上。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重视 ESG 体系的建设,在追求业绩、提升质量的同时,贯彻落实监管层对上市公司的各项要求,不断推进
公司在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多措并举,将 ESG 理念融入日常经营活动中,积极
履行社会责任,切实落实环保理念,提升公司治理质量,实现公司社会价值。
(一)在股东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并完善了各项股东权益保护制度,并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做好信息沟通,保障股东和各位董事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与控制体系,提高各项工作
的规范性,保证各项经营成果和公司福利与股东共享。
(二)职工权益保护方面。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共同发展”的人才理念,重视对员工的培养,充分尊重员工的价
值和愿望,维护员工的各项合法权益。公司严格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和保护员工权益。
公司不断建立和完善员工录用、培训、薪酬福利、绩效考核、人才发展等方面的管理体系,为员工提供畅通的职业发展通
道;并针对不同岗位开展多项培训计划,丰富员工的知识结构和管理经验,促进员工和公司协同发展与成长。
(三)供应商、客户权益保护方面。公司积极构建和发展与供应商和客户合作共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建立了
完善的供应商评价体系,建立公平、公正的评估体系,为供应商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共同构筑互利互信的合作平台。公
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多维度收集客户需求与反馈,持续进行技术与产品创新、完善服务,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实现双
方的共同发展。
(四)安全生产与产品质量方面。公司实行以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原则,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操作规范
和应急预案,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公司设立了专职安全管理岗位,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对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0
员工进行岗位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五)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方面。公司将环境保护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公司根据国家环保法律、
地区环保政策要求,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严格进行工艺控制和生产管理,认真执行各项环保法律法规,落实环评和环保验收
的各项要求,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环境信息公示。同时,公司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公司专业从事污泥处理及水环境生态修复,所在行业属于“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鼓励类节能环保产业。公
司创新性地研发了污泥结合水转化、稳定化、改性专用调理药剂及污泥调理工艺、成套装备,多源污泥深度脱水与多元化
处置利用系列技术实现了污泥脱水、清洁焚烧处置全过程对外输出清洁能源,契合国家“双碳”政策导向,为污水处理行业
碳减排提供技术支持,开创了一条绿色、经济、装备国产化的污泥处理处置新途径。公司目前承担了杭州、绍兴、上海等
多个城市污泥处理项目建设与运行,以生态文明新理念为引领,科技赋能,实践自身社会价值,展现公司社会担当。
(六)社会公益方面。公司发展源于社会,回报社会是公司应尽的责任。在兼顾公司、股东及其他相关方利益的情况
下,公司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将追求利润和承担社会责任有机的有机融合。一方面,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
策要求,依法经营和纳税,努力发展就业岗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和履行社会责
任。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暂未开展脱贫攻坚、 乡村振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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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
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
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
间
承诺期
限
履行
情况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陈柏校
股份
锁定
的承
诺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陈柏校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以
下简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
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
个月。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
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本次发行
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相应除权除息的处理。
(3)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
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①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
(4)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
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公司
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
等)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如确定减持
股份的,本人承诺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
告,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
定履行必要的备案、信息披露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
得减持。
(5)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的,违反
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
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
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本人不因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
履行相关承诺。
2023 年
4月4日
2026 年
4月3日
正常
履行
中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吕炜
股份
锁定
的承
诺
实际控制人吕炜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以
下简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
2023 年
4月4日
2026 年
4月3日
正常
履行
中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2
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
个月。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
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本次发行
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相应除权除息的处理。
(3)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
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公司
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
等)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如确定减持
股份的,本人承诺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
告,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
定履行必要的备案、信息披露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
得减持。
(4)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的,违反
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
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
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徐荣敏、
章青燕、
汪小知
股份
锁定
的承
诺
股东徐荣敏、章青燕、汪小知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
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公司
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
等)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如确定减持
股份的,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信息披露程序,未履行法
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3)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的,违反
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
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
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3 年
4月4日
2024 年
4月3日
正常
履行
中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国 泰 建
设、文信
实业、广
发乾和、
永 通 投
资、金沙
江联合、
中新博通
股份
锁定
的承
诺
国泰建设、文信实业、广发乾和、永通投资、金沙江联
合、中新博通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本公司/本合伙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
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承诺将
不会减持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本合伙企业
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
(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
限制性规定。如确定减持股份的,本合伙企业将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
备案、信息披露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3)本公司/本合伙企业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
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果因
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公司/本合伙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2023 年
4月4日
2024 年
4月3日
正常
履行
中
首次公开
王刚、赵
光明、沈
股份
锁定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的股东王刚、赵光明、沈家良、夏玉坤、李秀清承诺:
2023 年
4月4日
2024 年
4月3日
正常
履行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3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家良、夏
玉坤、李
秀清
的承
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
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①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
(3)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
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公司
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
等)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如确定减持
股份的,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信息披露程序,未履行法
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4)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的,违反
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
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
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人不因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
履行相关承诺。
中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陈华琴
股份
锁定
的承
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柏校的亲属,且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并担任董事、财务负责人的股东陈华琴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
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①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
(3)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
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公司
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
等)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如确定减持
股份的,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信息披露程序,未履行法
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4)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的,违反
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
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
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人不因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
履行相关承诺。
2023 年
4月4日
2026 年
4月3日
正常
履行
中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公司和公
司控股股
东、实际
控 制 人
( 陈 柏
校 、 吕
炜 )、 非
独立董事
稳定
股价
的措
施和
承诺
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就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相关措施作
出如下承诺: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除不可抗力、第
三方恶意炒作等因素所导致的股价下跌之外,若公司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第 20 个交易日构成“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若
2023 年
4月4日
2026 年
4月3日
正常
履行
中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4
及高级管
理 人 员
( 夏 玉
坤、陈华
琴、何建
刚 、 王
刚、李秀
清 、 王
成、洪根
惠、沈家
良)
因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
上述每股净资产需作相应调整,下同),且同时满足相关
回购、增持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则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
2、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不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不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况下,股价稳定措施
采取如下顺序与方式:
(1)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回购股票的具体措施如下:
①公司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
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公司应当在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起 1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
事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拟回购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
等内容)。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上投赞
成票。
③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
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④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应依法通知
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
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
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
方案。
⑤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之要求外,还应
符合下列各项要求:1)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
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公司单次用于回
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3)公司单一会计年度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
⑥公司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票。
⑦在实施回购股票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
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公司董事会应
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若公司一次或多次实施回购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且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已经达到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50%的,则公司不
再实施回购,而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增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的措施如下:
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
上市条件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证
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起 15 个
交易日内,将其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
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
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
则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1)单次触发启动
条件时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少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从
公司获取税后现金分红合计金额的 20%,单一会计年度内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5
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累计不超过其上一个会计年度从
公司获取税后现金分红合计金额的 50%;2)增持价格不
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④在实施增持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
日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将终止实施增持股票措施。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次或多次实施增持后“启
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用于增持
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已经达到其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
司获取税后现金分红合计金额的 50%的,则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再进行增持,而由公司各董事(不含独立董
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增持。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股票的措施如下:
①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
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或者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
股票。
②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稳定股价措施
触发日起 15 个交易日内,将其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
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③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增持公司
股票的资金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自公司实际领取的税后薪酬的 20%,单一会计年度各
自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累计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实际
领取税后薪酬的 50%。
④在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负
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
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增持。
⑤自本预案生效之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
及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公司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将在聘任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本
次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承诺。
⑥在实施增持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
日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负有增持义
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终止实施增持股票措施。
3、稳定股价预案的修订权限
任何对本预案的修订均应当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4、稳定股价预案的执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在履行上述回购或增持义务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增持等相关监管规则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
5、稳定股价预案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采
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或经协商应由相关主体采取稳
定公司股价措施但相关主体未履行增持/回购义务或无合
法、合理理由对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并导
致股份回购方案未获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的,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或未履行承诺的相关主体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
施:
(1)对公司的约束措施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6
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
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按中国证监会
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进行赔偿。若公司董事会
未履行相关公告义务、未制定股份回购计划并召开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将暂停向董事发放薪酬或津贴,直至其履行
相关承诺为止。
(2)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约束措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所增持的公司股份。公司可扣留其下一年度与履行增持股
份义务所需金额相对应的应得现金分红。如下一年度其应
得现金分红不足用于扣留,该扣留义务将顺延至以后年
度,直至累计扣留金额与其应履行增持股份义务所需金额
相等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
实施完毕为止。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按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
关的认定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对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措施
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增持计划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增持的公司股份。如未采取上述稳定股
价措施,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
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公司将扣留该等董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履行上述增持股份义务所需金额相对
应的薪酬,直至该等人员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
完毕为止。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按中国证监会或其
他有权机关的认定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采取本预案规定
的稳定股价措施且情节严重的,控股股东或董事会、监事
会、独立董事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股东大会
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杭州国泰
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
股份
回购
和股
份购
回的
措施
和承
诺
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及股份购回的措施与承诺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
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
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十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
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之日起前二十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孰高者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
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3)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在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
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十个个交
易日内,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
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
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2023 年
4月4日
长期
正常
履行
中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7
(4)上述承诺为公司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公
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陈柏校、
吕炜
股份
回购
和股
份购
回的
措施
和承
诺
实际控制人陈柏校、吕炜夫妇关于股份回购及股份购回的
措施与承诺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
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十个交易
日内,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
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
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023 年
4月4日
长期
正常
履行
中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董事、监
事、高级
管理人员
( 陈 柏
校、夏玉
坤、陈华
琴、何建
刚 、 王
刚、李秀
清、池仁
勇、李东
升、刘晓
松、赵光
明、何小
瑜、俞洪
春 、 王
成、洪根
惠、沈家
良)
股份
回购
和股
份购
回的
措施
和承
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回购的措施与承
诺如下: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
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十个交易
日内,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
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
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023 年
4月4日
长期
正常
履行
中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杭州国泰
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
对欺
诈发
行上
市的
股份
回购
和股
份买
回承
诺
公司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发行条件,申请本次发行及上
市的相关申报文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任何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况。
(2)公司所报送的注册申请文件和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不存在财务造
假、利润操纵或者有意隐瞒其他重要信息等骗取发行注册
的行为。
(3)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
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
他有权部门认定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买回程序,
买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实施前述股份买回
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 年
4月4日
长期
正常
履行
中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陈柏校、
吕炜
对欺
诈发
行上
市的
股份
回购
和股
份买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柏校、吕炜夫妇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
份购回承诺事项如下:
(1)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发行条件,申请本次发行及上
市的相关申报文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任何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况。
(2)公司所报送的注册申请文件和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不存在财务造
假、利润操纵或者有意隐瞒其他重要信息等骗取发行注册
2023 年
4月4日
长期
正常
履行
中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8
回承
诺
的行为。
(3)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
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
他有权部门认定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买回程序,
买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实施前述股份买回
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杭州国泰
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
填补
被摊
薄即
期回
报的
措施
及承
诺
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1)加强对募投项目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
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相关制度,公司将通过设立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位后存
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等方
式对募集资金及其使用进行管理。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
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
使用,并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
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
资金使用风险。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
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
略,能有效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
持续、快速发展。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拟通过多种
渠道积极筹集资金,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增强未
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
风险。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
力
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
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
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财务
费用支出。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
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
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
风险。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了《公司章程(草
案)》(上市后适用)、《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
市后三年(含上市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了健
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将按照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草案)》《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含上市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约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
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2023 年
4月4日
长期
正常
履行
中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控 股 股
东、实际
控 制 人
( 陈 柏
校 、 吕
炜)
填补
被摊
薄即
期回
报的
措施
及承
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的承诺事项如下:
(1)承诺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
司利益;
(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
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
束;
(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消费活动;
(5)承诺将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或修
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将拟公布的股
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2023 年
4月4日
长期
正常
履行
中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9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
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
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
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
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
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
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董事、高
级管理人
员(陈柏
校、夏玉
坤、陈华
琴、何建
刚 、 王
刚、李秀
清、池仁
勇、李东
升、刘晓
松、赵光
明、何小
瑜、俞洪
春 、 王
成、洪根
惠、沈家
良)
填补
被摊
薄即
期回
报的
措施
及承
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
承诺事项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
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消费活动;
(4)承诺将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或修
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将拟公布的股
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
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
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
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
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
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
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2023 年
4月4日
长期
正常
履行
中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杭州国泰
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
利润
分配
政策
的承
诺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承诺:
(1)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含上市年
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履行公司利
润分配决策程序,实施利润分配,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
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
股东的回报。
(2)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后由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3)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公
司将依法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2023 年
4月4日
2026 年
4月3日
正常
履行
中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陈柏校、
吕炜
利润
分配
政策
的承
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柏校、吕炜夫妇承诺:
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杭州国
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含上市年度)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履行公司利润分配决
策程序,并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2023 年
4月4日
2026 年
4月3日
正常
履行
中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天
健会计师
事 务 所
(特殊普
通
合
伙 )、 浙
江天册律
师 事 务
所、坤元
资产评估
依法
承担
赔偿
责任
的承
诺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本公司为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由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的损失。
国信证券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责任。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
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
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2023 年
4月4日
长期
正常
履行
中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60
有限公司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本机构为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资产评估
报告》(坤元评报〔2014〕163 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机构没有过错的除外。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公司、全
体股东、
董 监 高
( 陈 柏
校、夏玉
坤、陈华
琴、何建
刚 、 王
刚、李秀
清、池仁
勇、李东
升、刘晓
松、赵光
明、何小
瑜、俞洪
春 、 王
成、洪根
惠、沈家
良)
关于
履行
承诺
之约
束措
施的
承诺
(1)公司的承诺
①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严格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
所作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
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公司将要求新聘任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②如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③如本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
关作出相应裁定、决定,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
定、决定。
④本公司将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
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将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
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⑤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
将依法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全体股东、董监高的承诺
①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严格履
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
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②如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
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
③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
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将向投
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
益。
④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本人/本公司/
本合伙企业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上述承
诺事项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本
合伙企业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3 年
4月4日
长期
正常
履行
中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陈柏校、
吕炜
避免
同业
竞争
的承
诺
实际控制人陈柏校、吕炜夫妇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不含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下同)未从事与公司及其子
公司(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经营主体,下同)相同或相
似的业务。本人也未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或中国境外,直
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与公司及其子公司
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活动,亦没有在任何与公司及其子公
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公司或企业拥有任何权益(不
论直接或间接)。
(2)本人保证及承诺不会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
经营或参与或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任何活
动;本人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不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任何活
动。
(3)如本人拟出售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
2023 年
4月4日
长期
正常
履行
中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61
任何其它资产、业务或权益,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且该等交
易价格按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交易价格为基
础确定。
(4)本人将依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定向公司及有关机
构或部门及时披露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权益的详情。
(5)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若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来开
拓新的业务领域而导致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公司及企
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本人将终止
从事该业务,或由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业务所涉
资产或股权,或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该业务所涉资产
或股权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6)本人将不会利用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进行损害公
司及其子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7)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人违反首次公开发行时已作
出的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
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向公司及其投资
者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给投
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有违法所得的,按
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
施。
(8)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期间
持续有效。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公司实际
控 制 人
( 陈 柏
校 、 吕
炜 )、 公
司 持 股
5%以上股
东王刚、
国 泰 建
设、文信
实业,公
司全体董
事、监事
及高级管
理 人 员
( 陈 柏
校、夏玉
坤、陈华
琴、何建
刚 、 王
刚、李秀
清、池仁
勇、李东
升、刘晓
松、赵光
明、何小
瑜、俞洪
春 、 王
成、洪根
惠、沈家
良)
关于
规范
并减
少关
联交
易的
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柏校、吕炜夫妇,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王刚、国泰建设、文信实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董事
的权利;
(2)在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事项的
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本人/本企业,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本
人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
司及其下属企业资金,也不在任何情况下要求公司及其下
属企业为本人/本企业、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以
及本人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
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在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上,严格遵循市
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于无法避免
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
平、公开的原则及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交易,并依法签订
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制度和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
议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
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人违反首次公开发行时已作出的承
诺,将采取以下措施:①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
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②向公司及其投资
者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③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④
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⑤有违法所得
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⑥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
的其他措施。
2023 年
4月4日
长期
正常
履行
中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62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杭州国泰
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
关于
股东
信息
披露
的承
诺
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承诺:
1、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具备法律、法规规
定的股东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
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3、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
情形。
4、本公司不存在《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2 号》
所述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
形。
5、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
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
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
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
义务。
2023 年
4月4日
长期
正常
履行
中
承诺是否
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
期未履行
完毕的,
应当详细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及下一步
的工作计
划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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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56.6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5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贾川、许安平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5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0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
有)
不适用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聘请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会计师事务所。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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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
交易
方
关联
关系
关联
交易
类型
关联
交易
内容
关联
交易
定价
原则
关联
交易
价格
关联交
易金额
(万
元)
占同类
交易金
额的比
例
获批
的交
易额
度
(万
元)
是否
超过
获批
额度
关联
交易
结算
方式
可获得
的同类
交易市
价
披露
日期
披露
索引
国泰
建设
股东
采购
商品
或接
受劳
务
水电
费、
工程
款
公开
招标
市场
价
5,286.33
100.00%
23,500
否
转账
5286.33
万元
国泰
建设
股东
出售
商品
或提
供劳
务
建筑
用材
公允
市场
价
103.77
100.00%
120
否
转账
103.77
万元
国泰
建设
股东
关联
租赁
房屋
建筑
物租
赁
公允
市场
价
47.62
100.00%
50
否
转账
47.62
万元
合计
--
--
5,437.72
--
23,670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不适用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
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
有)
不适用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
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不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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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不适用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66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委托理财的资金
来源
委托理财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的金
额
逾期未收回理财
已计提减值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9,000.00
0
0
0
合计
9,000.00
0
0
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6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
新股
送股
公积
金转
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0,000,000
100.00%
60,000,000
100.0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60,000,000
100.00%
60,000,000
100.0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13,800,000
23.00%
13,800,000
23.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46,200,000
77.00%
46,200,000
77.00%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60,000,000
100.00%
60,000,000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68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
末普通
股股东
总数
16
年度报
告披露
日前上
一月末
普通股
股东总
数
16
报告期
末表决
权恢复
的优先
股股东
总数
(如
有)
(参见
注 9)
0
年度报告
披露日前
上一月末
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
数(如
有)(参
见注 9)
0
持有特
别表决
权股份
的股东
总数
(如
有)
0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
称
股东性
质
持股比
例
报告期末
持股数量
报告期
内增减
变动情
况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持有无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陈柏校
境内自
然人
48.50%
29,100,000
29,100,000
国泰建
设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10.00%
6,000,000
6,000,000
文信实
业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6.28%
3,769,600
3,769,600
王刚
境内自
然人
5.00%
3,000,000
3,000,000
吕炜
境内自
然人
5.00%
3,000,000
3,000,000
赵光明
境内自
然人
4.50%
2,700,000
2,700,000
陈华琴
境内自
然人
3.95%
2,370,000
2,370,000
章青燕
境内自
然人
3.80%
2,280,000
2,280,000
夏玉坤
境内自
3.25%
1,950,000
1,950,000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69
然人
金沙江
联合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2.50%
1,500,000
1,500,000
战略投资者或一
般法人因配售新
股成为前 10 名股
东的情况(如
有)(参见注 4)
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
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陈柏校为公司控股股东,陈柏校与吕炜系夫妻关系,陈柏校、吕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柏校与陈
华琴系兄妹关系。
王刚直接持有文信实业 90%的股权,王刚及其配偶通过深圳车仆实业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文信实
业 10%的股权。
上述股东涉及委
托/受托表决权、
放弃表决权情况
的说明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中存
在回购专户的特
别说明(如有)
(参见注 10)
不适用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不适用
前 10 名无限售流
通股股东之间,
以及前 10 名无限
售流通股股东和
前 10 名股东之间
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的说明
不适用
参与融资融券业
务股东情况说明
(如有)(参见注
5)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陈柏校
中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现任公司董事长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
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不适用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70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
留权
陈柏校
本人
中国
否
吕炜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
同一控制)
中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陈柏校现任公司董事长,吕炜未在公司任职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
上市公司情况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
活动
国泰建设
李炳传
1997 年 09 月 29 日
100,188 万元
许可项目: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工程总承包;建设工
程设计;消防设施工
程;施工专业作业;
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建筑劳务分包(依法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71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一般项目:对
外承包工程;住宅室
内装饰装修;土石方
工程施工;园林绿化
工程施工;体育场地
设施工程施工;金属
门窗工程施工(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7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7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7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3 年 04 月 25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天健审〔2023〕5288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贾川、许安平
审计报告正文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环保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
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泰环保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泰环保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
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
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一)及附注五(二)1。
国泰环保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提供污泥处理服务、生产销售成套污泥环保设备和提供水环境生态修复服务。
2022 年度,国泰环保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366,323,146.52 元。
由于营业收入是国泰环保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国泰环保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
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同时,收入确认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
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75
行有效性;
(2) 测试信息系统一般控制、与收入确认流程相关的应用控制;
(3)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4)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5) 对于污泥处理服务和水环境生态修复服务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
销售发票、客户结算单、水质月度考核表等;对于成套设备销售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
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客户验收单等;
(6) 分析并检查公司的主要客户及变化情况,选取重要客户进行走访,以判断营业收入的真实性;结合应收账款函
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7)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8) 测试管理层对履约进度和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计算是否准确;
(9)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应收账款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九)及五(一)3。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国泰环保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160,402,501.11 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 8,467,763.20
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51,934,737.91 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
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
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
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
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
的运行有效性;
(2) 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 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
用风险特征;
(4) 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
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5) 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
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
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率、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6) 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7) 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76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
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
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
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国泰环保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
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国泰环保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国泰环保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
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
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国泰环保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
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
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国泰环保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国泰环保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
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
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
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
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
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77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贾川
(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许安平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 月 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41,812,415.70
230,215,081.5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710,772.35
应收账款
151,934,737.91
100,904,835.11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1,347,336.65
568,230.6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15,556,464.91
13,883,136.8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197,686.15
1,758,310.16
合同资产
3,639,679.54
7,526,468.07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0,163,476.70
3,867,276.95
流动资产合计
433,362,569.91
358,723,339.3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78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53,412,525.84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4,064,237.84
28,671,707.49
在建工程
137,685,117.56
58,134,697.75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4,111,673.91
3,912,179.60
无形资产
28,917,340.29
29,476,750.3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4,728,384.28
203,092.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50,749.77
1,254,345.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1,057,503.65
175,065,298.60
资产总计
634,420,073.56
533,788,637.9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36,013,584.60
29,665,631.5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10,673,149.51
11,400,389.68
应交税费
11,218,462.43
8,306,128.34
其他应付款
1,401,128.81
1,409,307.35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788,961.15
1,524,6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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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1,095,286.50
52,306,097.32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1,658,647.19
2,159,677.82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643,897.8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2,524.81
51,264.9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21,172.00
2,854,840.58
负债合计
62,916,458.50
55,160,937.9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0,000,000.00
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58,397,305.74
58,397,305.7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0,000,000.00
30,000,000.0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11,710,956.69
323,519,343.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60,108,262.43
471,916,649.52
少数股东权益
11,395,352.63
6,711,050.52
所有者权益合计
571,503,615.06
478,627,700.0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34,420,073.56
533,788,637.94
法定代表人:陈柏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华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雅萍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 月 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09,129,876.11
189,041,247.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710,772.35
应收账款
120,559,638.08
72,990,659.61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756,803.64
8,628.32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0
其他应收款
148,846,039.86
92,724,987.6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1,492,800.15
1,329,141.45
合同资产
3,531,788.04
7,490,073.57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491,027,718.23
363,584,737.64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53,412,525.84
长期股权投资
85,199,500.00
83,149,5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5,043,989.71
5,458,444.06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1,963,705.70
2,080,775.74
无形资产
128,309.76
7,578.3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18,195.10
801,630.38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93,353,700.27
144,910,454.39
资产总计
584,381,418.50
508,495,192.0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40,657,264.90
44,525,719.62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
7,711,949.12
8,885,019.02
应交税费
9,006,109.67
5,759,351.05
其他应付款
52,688,012.20
56,747,368.90
其中:应付利息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1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51,169.24
543,360.35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10,614,505.13
116,460,818.9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1,326,457.70
1,424,315.18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643,897.83
递延所得税负债
72,016.88
16,965.0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98,474.58
2,085,178.04
负债合计
112,012,979.71
118,545,996.9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0,000,000.00
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63,591,327.76
63,591,327.7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0,000,000.00
30,000,000.00
未分配利润
318,777,111.03
236,357,867.29
所有者权益合计
472,368,438.79
389,949,195.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84,381,418.50
508,495,192.03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66,323,146.52
330,614,044.35
其中:营业收入
366,323,146.52
330,614,044.3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04,477,741.33
187,972,267.90
其中:营业成本
174,582,216.56
147,086,419.84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2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
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2,087,788.69
1,694,191.67
销售费用
2,823,706.23
2,620,970.94
管理费用
18,487,898.49
21,023,822.01
研发费用
19,638,107.30
20,978,569.05
财务费用
-13,141,975.94
-5,431,705.61
其中:利息费用
149,917.16
136,750.06
利息收入
13,309,670.56
5,590,503.09
加:其他收益
14,827,129.03
20,827,955.8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600,581.55
303,574.9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2,806,118.87
-1,360,761.0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492,115.63
-412,719.2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160,632.07
-9,220.6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75,119,744.60
161,990,606.33
加:营业外收入
230,165.89
3,076,814.42
减:营业外支出
625.38
130,348.7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175,349,285.11
164,937,071.99
减:所得税费用
23,923,370.09
22,551,260.3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1,425,915.02
142,385,811.6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51,425,915.02
142,385,811.60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8,191,612.91
140,488,646.76
2.少数股东损益
3,234,302.11
1,937,164.8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3
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51,425,915.02
142,385,811.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
额
148,191,612.91
140,488,646.7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234,302.11
1,937,164.84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2.47
2.34
(二)稀释每股收益
2.47
2.3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法定代表人:陈柏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华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雅萍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77,608,823.75
242,565,408.22
减:营业成本
125,788,070.53
110,810,722.11
税金及附加
1,661,129.44
1,120,318.82
销售费用
2,070,922.72
1,961,021.61
管理费用
10,562,597.15
13,360,391.28
研发费用
15,467,908.93
16,150,055.96
财务费用
-13,037,287.39
-5,174,412.91
其中:利息费用
80,094.64
47,699.09
利息收入
13,123,826.71
5,231,568.70
加:其他收益
13,349,746.99
18,969,128.2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15,600,581.55
2,302,418.5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4
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2,046,176.20
-508,776.7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495,878.63
-410,803.7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160,632.07
-840.78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62,656,145.41
124,688,436.90
加:营业外收入
230,165.89
3,041,089.42
减:营业外支出
130,307.1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162,886,311.30
127,599,219.18
减:所得税费用
20,467,067.56
16,960,523.6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2,419,243.74
110,638,695.51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42,419,243.74
110,638,695.51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42,419,243.74
110,638,695.5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5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04,392,671.49
330,243,632.4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6,296,879.81
5,540,252.2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280,811.26
19,726,382.1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1,970,362.56
355,510,266.8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48,438,834.56
144,363,056.9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1,944,301.87
50,212,063.86
支付的各项税费
39,148,863.97
51,623,864.4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586,957.50
13,195,277.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6,118,957.90
259,394,263.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5,851,404.66
96,116,003.8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00
651,5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00,581.55
303,574.9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00,000.00
126,246.6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11,553.40
4,147,187.7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2,012,134.95
656,077,009.3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93,412,330.83
55,177,939.51
投资支付的现金
500,000,000.00
654,5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3,412,330.83
709,677,939.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400,195.88
-53,600,930.1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450,000.00
24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1,450,000.00
240,000.00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6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50,000.00
24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60,000,000.00
61,960,00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利、利润
1,96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124,955.89
2,175,304.0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5,124,955.89
64,135,304.0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674,955.89
-63,895,304.0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776,252.89
-21,380,230.3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0,152,846.56
251,533,076.9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0,929,099.45
230,152,846.56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07,470,628.33
230,118,528.07
收到的税费返还
5,165,409.79
5,306,064.6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5,061,841.17
84,503,578.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7,697,879.29
319,928,171.5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1,698,713.75
121,627,493.9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7,377,443.90
38,348,780.76
支付的各项税费
31,852,813.30
45,458,951.5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6,847,223.66
100,120,178.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7,776,194.61
305,555,404.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921,684.68
14,372,766.7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00
563,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5,600,581.55
2,302,418.5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00,000.00
125,043.6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11,553.40
3,967,461.7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7,012,134.95
569,394,923.9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513,391.29
3,589,759.49
投资支付的现金
502,050,000.00
568,12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3,563,391.29
571,709,759.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448,743.66
-2,314,835.5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60,000,000.00
60,00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281,799.23
903,497.3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3,281,799.23
60,903,497.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281,799.23
-60,903,497.3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088,629.11
-48,845,566.1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8,979,012.00
237,824,578.1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9,067,641.11
188,979,012.00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
工具
资本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分配
利润
其
他
小计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
年期末
余额
60,000,0
00.00
58,397,3
05.74
30,000,0
00.00
323,519,
343.78
471,916,
649.52
6,711,05
0.52
478,627,
700.04
加
: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同
一控制
下企业
合并
其
他
二、本
年期初
余额
60,000,0
00.00
58,397,3
05.74
30,000,0
00.00
323,519,
343.78
471,916,
649.52
6,711,05
0.52
478,627,
700.04
三、本
期增减
变动金
额(减
少以
“-”号
填列)
88,191,6
12.91
88,191,6
12.91
4,684,30
2.11
92,875,9
15.02
(一)
综合收
益总额
148,191,
612.91
148,191,
612.91
3,234,30
2.11
151,425,
915.02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8
(二)
所有者
投入和
减少资
本
1,450,00
0.00
1,450,00
0.00
1.所
有者投
入的普
通股
1,450,00
0.00
1,450,00
0.00
2.其
他权益
工具持
有者投
入资本
3.股
份支付
计入所
有者权
益的金
额
4.其
他
(三)
利润分
配
-
60,000,0
00.00
-
60,000,0
00.00
-
60,000,0
00.00
1.提
取盈余
公积
2.提
取一般
风险准
备
3.对
所有者
(或股
东)的
分配
-
60,000,0
00.00
-
60,000,0
00.00
-
60,000,0
00.00
4.其
他
(四)
所有者
权益内
部结转
1.资
本公积
转增资
本(或
股本)
2.盈
余公积
转增资
本(或
股本)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9
3.盈
余公积
弥补亏
损
4.设
定受益
计划变
动额结
转留存
收益
5.其
他综合
收益结
转留存
收益
6.其
他
(五)
专项储
备
1.本
期提取
2.本
期使用
(六)
其他
0.00
0.00
0.00
四、本
期期末
余额
60,000,0
00.00
58,397,3
05.74
30,000,0
00.00
411,710,
956.69
560,108,
262.43
11,395,3
52.63
571,503,
615.06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
工具
资本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分配
利润
其
他
小计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
年期末
余额
60,000,0
00.00
60,582,3
44.49
30,000,0
00.00
243,070,
697.02
393,653,
041.51
7,308,8
46.93
400,961,
888.44
加
: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同
一控制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90
下企业
合并
其
他
二、本
年期初
余额
60,000,0
00.00
60,582,3
44.49
30,000,0
00.00
243,070,
697.02
393,653,
041.51
7,308,8
46.93
400,961,
888.44
三、本
期增减
变动金
额(减
少以
“-”号
填列)
-
2,185,03
8.75
80,448,6
46.76
78,263,6
08.01
-
597,796
.41
77,665,8
11.60
(一)
综合收
益总额
140,448,
646.76
140,448,
646.76
1,937,1
64.84
142,385,
811.60
(二)
所有者
投入和
减少资
本
240,000
.00
240,000.
00
1.所
有者投
入的普
通股
240,000
.00
240,000.
00
2.其
他权益
工具持
有者投
入资本
3.股
份支付
计入所
有者权
益的金
额
4.其
他
(三)
利润分
配
-
60,000,0
00.00
-
60,000,0
00.00
-
1,960,0
00.00
-
61,960,0
00.00
1.提
取盈余
公积
2.提
取一般
风险准
备
3.对
所有者
(或股
东)的
-
60,000,0
00.00
-
60,000,0
00.00
-
1,960,0
00.00
-
61,960,0
00.00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91
分配
4.其
他
(四)
所有者
权益内
部结转
1.资
本公积
转增资
本(或
股本)
2.盈
余公积
转增资
本(或
股本)
3.盈
余公积
弥补亏
损
4.设
定受益
计划变
动额结
转留存
收益
5.其
他综合
收益结
转留存
收益
6.其
他
(五)
专项储
备
1.本
期提取
2.本
期使用
(六)
其他
-
2,185,03
8.75
-
2,185,03
8.75
-
814,961
.25
-
3,000,00
0.00
四、本
期期末
余额
60,000,0
00.00
58,397,3
05.74
30,000,0
00.00
323,519,
343.78
471,916,
649.52
6,711,0
50.52
478,627,
700.04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92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度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
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他
综合
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
公积
未分
配利
润
其他
所有
者权
益合
计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
上年
期末
余额
60,000
,000.0
0
63,591
,327.7
6
30,000
,000.0
0
236,35
7,867.
29
389,94
9,195.
05
加
:会
计政
策变
更
前
期差
错更
正
其
他
二、
本年
期初
余额
60,000
,000.0
0
63,591
,327.7
6
30,000
,000.0
0
236,35
7,867.
29
389,94
9,195.
05
三、
本期
增减
变动
金额
(减
少以
“-”号
填
列)
82,419
,243.7
4
82,419
,243.7
4
(一
)综
合收
益总
额
142,41
9,243.
74
142,41
9,243.
74
(二
)所
有者
投入
和减
少资
本
1.所
有者
投入
的普
通股
2.其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93
他权
益工
具持
有者
投入
资本
3.股
份支
付计
入所
有者
权益
的金
额
4.其
他
(三
)利
润分
配
-
60,000
,000.0
0
-
60,000
,000.0
0
1.提
取盈
余公
积
2.对
所有
者
(或
股
东)
的分
配
-
60,000
,000.0
0
-
60,000
,000.0
0
3.其
他
(四
)所
有者
权益
内部
结转
1.资
本公
积转
增资
本
(或
股
本)
2.盈
余公
积转
增资
本
(或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94
股
本)
3.盈
余公
积弥
补亏
损
4.设
定受
益计
划变
动额
结转
留存
收益
5.其
他综
合收
益结
转留
存收
益
6.其
他
(五
)专
项储
备
1.本
期提
取
2.本
期使
用
(六
)其
他
四、
本期
期末
余额
60,000
,000.0
0
63,591
,327.7
6
30,000
,000.0
0
318,77
7,111.
03
472,36
8,438.
79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
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他
综合
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
公积
未分
配利
润
其他
所有
者权
益合
计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
上年
期末
余额
60,000
,000.0
0
63,591
,327.7
6
30,000
,000.0
0
185,71
9,171.
78
339,31
0,499.
54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95
加
:会
计政
策变
更
前
期差
错更
正
其
他
二、
本年
期初
余额
60,000
,000.0
0
63,591
,327.7
6
30,000
,000.0
0
185,71
9,171.
78
339,31
0,499.
54
三、
本期
增减
变动
金额
(减
少以
“-”号
填
列)
50,638
,695.5
1
50,638
,695.5
1
(一
)综
合收
益总
额
110,63
8,695.
51
110,63
8,695.
51
(二
)所
有者
投入
和减
少资
本
1.所
有者
投入
的普
通股
2.其
他权
益工
具持
有者
投入
资本
3.股
份支
付计
入所
有者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96
权益
的金
额
4.其
他
(三
)利
润分
配
-
60,000
,000.0
0
-
60,000
,000.0
0
1.提
取盈
余公
积
2.对
所有
者
(或
股
东)
的分
配
-
60,000
,000.0
0
-
60,000
,000.0
0
3.其
他
(四
)所
有者
权益
内部
结转
1.资
本公
积转
增资
本
(或
股
本)
2.盈
余公
积转
增资
本
(或
股
本)
3.盈
余公
积弥
补亏
损
4.设
定受
益计
划变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97
动额
结转
留存
收益
5.其
他综
合收
益结
转留
存收
益
6.其
他
(五
)专
项储
备
1.本
期提
取
2.本
期使
用
(六
)其
他
四、
本期
期末
余额
60,000
,000.0
0
63,591
,327.7
6
30,000
,000.0
0
236,35
7,867.
29
389,94
9,195.
05
三、公司基本情况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杭)名称预核〔2014〕第 114047 号)批准,于 2014 年 6 月 25 日由杭州国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5 日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330100730325819L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8,000 万元(包含公司尚未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股份 2,000 万元),股
份总数 8,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 股 62,932,306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 股
17,067,694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污泥处理、水环境生态修复等环保技术及环保设备的研发和销
售。产品销售主要为:污泥环保设备、锂电环保设备;提供的服务主要为:污泥处理、水环境生态修复。
本财务报表已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绍兴泰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真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民安环境工程
有限公司、杭州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国泰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杭州泓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和杭州湘泰环境科技有
限公司等 8 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和“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
易”之说明。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98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
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
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
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
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99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
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 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
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无
10、金融工具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
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
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
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
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
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0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
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
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
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
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
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 1)或 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 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
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
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
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
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
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
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
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
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1
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
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
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
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
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
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
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
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
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
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
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
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
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
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
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
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
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
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并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账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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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
联往来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
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长期应收款——分期收款组合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
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注]系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企业
(2) 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类型[注 1]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
往来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注 2]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未到期质保金组
合
未到期质保金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注 1]应收票据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6 家大型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
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以及 9 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
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准备,其余银行及财务公司
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注 2]系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企业
2)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下同)
5.00
1-2 年
10.00
2-3 年
30.00
3-4 年
50.00
4-5 年
80.00
5 年以上
100.00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
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
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应收票据
详见本节五、10 金融工具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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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应收账款
详见本节五、10 金融工具之说明。
13、应收款项融资
详见本节五、10 金融工具之说明。
14、其他应收款
详见本节五、10 金融工具之说明。
15、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
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个别计价法和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
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
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
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合同资产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
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
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17、合同成本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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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
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
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
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
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
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
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无
19、债权投资
无
20、其他债权投资
无
21、长期应收款
详见本节五、10 金融工具之说明。
22、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
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
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
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
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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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
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
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
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
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
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
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
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
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
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
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
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
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
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
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
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
权当期的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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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
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0-20
5%
4.75-9.50%
专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
9.50-19.0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3-5
5%
19.00-31.67%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
19.00-31.67%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无
25、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
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6、借款费用
无
27、生物资产
无
28、油气资产
无
29、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
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
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
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
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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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
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
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0、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
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
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
30-50
管理软件
5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
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
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
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1、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
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
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
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3、合同负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4、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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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
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
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
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
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
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
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
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
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
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
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
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
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
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
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
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
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
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
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
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6、预计负债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
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
价值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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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
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
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
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
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
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
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
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
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
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
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
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
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无
39、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
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
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
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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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
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
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
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
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
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
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
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
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 按时点确认的收入
公司销售成套污泥环保设备,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商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
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
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
公司提供水环境生态环境修复中的工程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服务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
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及服务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及服务,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
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
2) 按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
公司提供污泥处理服务、水环境生态修复中的技术服务等服务,由于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
来的经济利益,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
司按照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
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不适用。
40、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
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
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
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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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
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
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
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
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
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
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
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
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
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
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
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
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
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售后租回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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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
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1. 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该项会计政
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 公司自 2022 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
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
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
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
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备 注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负债
51,264.93
未分配利润
-51,264.93
2021 年度利润表项目
所得税费用
51,264.93
4. 公司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
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5. 公司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
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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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其他
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
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
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
分为应交增值税
6%、9%、13%[注 1]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5%、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0%、25%
房产税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后余值的 1.2%计缴;从租计征
的,按租金收入的 12%计缴
1.2%、12%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2%
[注 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9 号),
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即运用填埋、焚烧、净化、制肥等方式,对废弃物进行
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1)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销售服
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 号文件印发)“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 6%
的增值税税率,2)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
13%的增值税税率。公司提供污泥处理服务收入,七格项目适用 13%税率,其余项目适用 6%的税率,销售设备收入按照 13%
的税率计缴,水环境生态修复中工程收入按照 9%的税率计缴,技术服务收入按 6%的税率计缴。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
15%
绍兴泰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5%
上海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
杭州真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
杭州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
杭州泓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20%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25%
2、税收优惠
1.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40 号)的有关
规定,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优惠政策。公司及子公司绍兴泰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提供污泥处理服务享受该优惠政策。
2.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浙江省 2020 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
火字〔2020〕251 号),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编号为 GR202033006381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
为 2020-2022 年度,公司 2022 年适用 15%的所得税税率。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对浙江省 2021 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
案公示的通知》,子公司绍兴泰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编号为的 GR202133006230《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 2021-2023 年度,绍兴泰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适用 15%的所得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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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浙江省 2020 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
字〔2020〕251 号),子公司杭州民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编号为 GR202033005609 的《高新
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 2020-2022 年度。同时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布〈环境
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 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 年版)〉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 年第 36 号),子公司杭州民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
保护、节能节水项目,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
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已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可在剩余期限享受政策优惠至期满为止。
子公司杭州民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 2018 年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2022 年度适用 25%的所得税税率,且公共污水处理
服务收入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 2021 年第 8 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
第 13 号)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按 20%
税率减按 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按 20%的税率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子公司杭州真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泓源环保服务有限公
司 2022 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4.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1 号)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
额加计 10%,抵减应纳税额。公司及子公司绍兴泰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民安环境工程
有限公司适用进项税额加计抵减优惠政策。
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
119 号)、《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 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相
关规定,公司及下属企业绍兴泰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民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相关优惠政策。
3、其他
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23,528.09
21,964.61
银行存款
240,905,571.36
230,130,881.95
其他货币资金
883,316.25
62,235.00
合计
241,812,415.70
230,215,081.56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系为开立保函存入保证金 878,816.25 元,银行 ETC 冻结金额 4,500.00 元,使用受限。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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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其中: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6,710,772.35
合计
6,710,772.35
单位: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
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其
中:
按组合
计提坏
账准备
的应收
票据
6,951,622.35
100.00%
240,850.00
3.46%
6,710,772.35
其
中:
组合:
银行承
兑汇票
6,951,622.35
100.00%
240,850.00
3.46%
6,710,772.35
合计
6,951,622.35
100.00%
240,850.00
3.46%
6,710,772.35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40,850.00
单位:元
名称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6,951,622.35
240,850.00
3.46%
合计
6,951,622.35
240,850.0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应收票据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6 家大型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以及 9 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
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准备,其余银行及财务公司的银行
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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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按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
240,850.00
240,850.00
合计
240,850.00
240,850.0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期末已质押金额
(4)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700,000.00
合计
700,000.00
(5)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应收票据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
交易产生
5、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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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
比例
其
中
: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160,402,501
.11
100.00
%
8,467,763.
20
5.28
%
151,934,737
.91
106,385,677
.22
100.00
%
5,480,842
.11
5.15
%
100,904,835
.11
其
中
:
应
收
客
户
款
项
160,402,501
.11
100.00
%
8,467,763.
20
5.28
%
151,934,737
.91
106,385,677
.22
100.00
%
5,480,842
.11
5.15
%
100,904,835
.11
合
计
160,402,501
.11
100.00
%
8,467,763.
20
5.28
%
151,934,737
.91
106,385,677
.22
100.00
%
5,480,842
.11
5.15
%
100,904,835
.11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8,467,763.20
单位:元
名称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52,487,738.31
7,624,386.92
5.00%
1-2 年
7,741,262.80
774,126.28
10.00%
2-3 年
87,500.00
26,250.00
30.00%
3-4 年
86,000.00
43,000.00
50.00%
合计
160,402,501.11
8,467,763.2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账面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152,487,738.31
1 至 2 年
7,741,26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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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2 至 3 年
87,500.00
3 年以上
86,000.00
3 至 4 年
86,000.00
合计
160,402,501.11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按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
5,480,842.11
2,986,921.09
8,467,763.20
合计
5,480,842.11
2,986,921.09
8,467,763.2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
交易产生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
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一
56,661,737.69
35.32%
2,833,086.88
客户二
26,733,121.19
16.67%
1,651,853.52
客户三
17,204,294.30
10.73%
860,214.72
客户四
14,519,190.98
9.05%
725,959.55
客户五
9,731,354.04
6.07%
486,567.70
合计
124,849,698.20
77.84%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
求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无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9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6、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7、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347,336.65
100.00%
568,230.64
100.00%
合计
1,347,336.65
568,230.64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占预付款项
余额的比例(%)
供应商一
405,000.00
30.06
供应商二
195,000.00
14.47
供应商三
139,048.80
10.32
供应商四
129,755.17
9.63
供应商五
73,200.00
5.43
小 计
942,003.97
69.91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
15,556,464.91
13,883,136.85
合计
15,556,464.91
13,883,136.85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0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逾期时间
逾期原因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
断依据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
位)
期末余额
账龄
未收回的原因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
断依据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968,878.93
2,682,170.44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3,636,591.85
12,671,624.50
合计
16,605,470.78
15,353,794.94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用
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未发生信用减
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已发生信用减
值)
2022 年 1 月 1 日余额
76,012.35
1,041,140.74
353,505.00
1,470,658.09
2022 年 1 月 1 日余额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1
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49,275.06
49,275.06
——转入第三阶段
-81,497.48
81,497.48
本期计提
558,070.00
-910,368.19
-69,354.03
-421,652.22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余
额
584,807.29
98,550.13
365,648.45
1,049,005.87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账面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14,665,024.68
1 至 2 年
985,501.26
2 至 3 年
814,974.84
3 年以上
139,970.00
3 至 4 年
37,400.00
4 至 5 年
570.00
5 年以上
102,000.00
合计
16,605,470.78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按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
1,470,658.09
-421,652.22
1,049,005.87
合计
1,470,658.09
-421,652.22
1,049,005.87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
交易产生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2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
末余额合计数的
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
额
萧山经济技术开
发区管理委员会
押金保证金
7,155,000.00
1 年以内
43.09%
357,750.00
即征即退增值税
即征即退增值税
2,968,878.93
1 年以内
17.88%
IPO 发行费用
中介费用
2,661,320.75
1 年以内
16.03%
133,066.04
万向一二三股份
公司
押金保证金
400,000.00
1 年以内
2.41%
20,000.00
杭州兴达市政公
用服务有限公司
押金保证金
356,000.00
1-2 年
2.14%
35,600.00
合计
13,541,199.68
81.55%
546,416.04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账龄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
额及依据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无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或合同履约成
本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或合同履约成
本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719,190.82
1,719,190.82
1,322,382.75
1,322,382.75
在产品
15,969.22
15,969.22
103,604.23
103,604.23
库存商品
462,526.11
462,526.11
332,323.18
332,323.18
合计
2,197,686.15
2,197,686.15
1,758,310.16
1,758,310.16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3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无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无
10、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应收质保金
3,875,480.60
235,801.06
3,639,679.54
8,254,384.76
727,916.69
7,526,468.07
合计
3,875,480.60
235,801.06
3,639,679.54
8,254,384.76
727,916.69
7,526,468.07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变动金额
变动原因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核销
原因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492,115.63
合计
-492,115.63
——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预计处置费用
预计处置时间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4
面值
票面利率
实际利率
到期日
面值
票面利率
实际利率
到期日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抵扣增值税
8,980,351.66
3,822,135.66
预缴企业所得税
1,183,125.04
45,141.29
合计
10,163,476.70
3,867,276.95
14、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面值
票面利率
实际利率
到期日
面值
票面利率
实际利率
到期日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用
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未发生信用减
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已发生信用减
值)
2022 年 1 月 1 日余额
在本期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应计利息
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期末余额
成本
累计公允
价值变动
累计在其
他综合收
益中确认
的损失准
备
备注
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债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面值
票面利率
实际利率
到期日
面值
票面利率
实际利率
到期日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用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5
损失
损失(未发生信用减
值)
损失(已发生信用减
值)
2022 年 1 月 1 日余额
在本期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分期收款销
售商品
53,412,525.84
53,412,525.84
合计
53,412,525.84
53,412,525.84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用
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未发生信用减
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已发生信用减
值)
2022 年 1 月 1 日余额
在本期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系公司向杭州萧山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销售成套设备形成的分期收款,本期已全部收回销售款项。
(2)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无
(3)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
单位
期初余
额(账
面价
值)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
额(账
面价
值)
减值准
备期末
余额
追加投
资
减少投
资
权益法
下确认
的投资
损益
其他综
合收益
调整
其他权
益变动
宣告发
放现金
股利或
利润
计提减
值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6
二、联营企业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确认的股利收
入
累计利得
累计损失
其他综合收益
转入留存收益
的金额
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原
因
其他综合收益
转入留存收益
的原因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0、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
24,064,237.84
28,671,707.49
合计
24,064,237.84
28,671,707.49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专用设备
运输工具
其他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7
1.期初余额
35,458,260.26
42,406,843.35
9,006,896.15
1,717,439.79
88,589,439.55
2.本期增加
金额
2,509,489.47
969,623.89
90,861.11
3,569,974.47
(1)购
置
2,509,489.47
969,623.89
90,861.11
3,569,974.47
(2)在
建工程转入
(3)企
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
金额
112,820.52
112,820.52
(1)处
置或报废
112,820.52
112,820.52
4.期末余额
35,458,260.26
44,916,332.82
9,863,699.52
1,808,300.90
92,046,593.50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24,392,303.76
29,493,177.10
5,058,543.51
973,707.69
59,917,732.06
2.本期增加
金额
1,992,799.81
4,522,508.58
1,307,425.41
338,351.23
8,161,085.03
(1)计
提
1,992,799.81
4,522,508.58
1,307,425.41
338,351.23
8,161,085.03
3.本期减少
金额
96,461.43
96,461.43
(1)处
置或报废
96,461.43
96,461.43
4.期末余额
26,385,103.57
34,015,685.68
6,269,507.49
1,312,058.92
67,982,355.6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
金额
(1)计
提
3.本期减少
金额
(1)处
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
价值
9,073,156.69
10,900,647.14
3,594,192.03
496,241.98
24,064,237.84
2.期初账面
价值
11,065,956.50
12,913,666.25
3,948,352.64
743,732.10
28,671,7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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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临江、七格、绍兴项目厂房、宿舍等
1,445,995.70
公司部分经营用房屋及建筑物对应的
土地使用权归属于客户单位,因此公
司在用的部分房屋及建筑物无产权证
书
(5) 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
137,685,117.56
58,134,697.75
合计
137,685,117.56
58,134,697.75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成套设备制造
基地项目
13,299,600.23
13,299,600.23
8,332,645.80
8,332,645.80
研发中心项目
40,620,433.27
40,620,433.27
18,238,050.93
18,238,050.93
科创中心项目
83,765,084.06
83,765,084.06
31,564,001.02
31,564,001.02
合计
137,685,117.56
137,685,117.56
58,134,697.75
58,134,697.75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名称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
额
本
期
转
本
期
其
期末余额
工程
累计
投入
工
程
进
利
息
资
其
中:
本期
本
期
利
资
金
来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9
入
固
定
资
产
金
额
他
减
少
金
额
占预
算比
例
度
本
化
累
计
金
额
利息
资本
化金
额
息
资
本
化
率
源
成套
设备
制造
基地
项目
136,456,500.00
8,332,645.80
4,966,954.43
13,299,600.23
9.75
%
10
%
其
他
研发
中心
项目
134,614,700.00
18,238,050.93
22,382,382.34
40,620,433.27
30.1
8%
30
%
其
他
科创
中心
项目
247,320,000.00
31,564,001.02
52,201,083.04
83,765,084.06
33.8
7%
33
%
其
他
合计
518,391,200.00
58,134,697.75
79,550,419.81
137,685,117.56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计提原因
(4) 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合计
一、账面原值: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0
1.期初余额
3,288,261.21
2,151,592.18
5,439,853.39
2.本期增加金额
450,335.25
1,626,672.81
2,077,008.06
(1)租赁变更调整
450,335.25
1,626,672.81
2,077,008.06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3,738,596.46
3,778,264.99
7,516,861.45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858,145.31
669,528.48
1,527,673.79
2.本期增加金额
916,745.45
960,768.30
1,877,513.75
(1)计提
916,745.45
960,768.30
1,877,513.75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1,774,890.76
1,630,296.78
3,405,187.5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963,705.70
2,147,968.21
4,111,673.91
2.期初账面价值
2,430,115.90
1,482,063.70
3,912,179.60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管理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30,706,188.97
32,478.63
30,738,667.60
2.本期增加
金额
148,318.59
148,318.59
(1)购
置
148,318.59
148,318.59
(2)内
部研发
(3)企
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1
金额
(1)处
置
4.期末余额
30,706,188.97
180,797.22
30,886,986.19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1,237,016.97
24,900.26
1,261,917.23
2.本期增加
金额
680,141.47
27,587.20
707,728.67
(1)计
提
680,141.47
27,587.20
707,728.67
3.本期减少
金额
(1)处
置
4.期末余额
1,917,158.44
52,487.46
1,969,645.9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
金额
(1)计
提
3.本期减少
金额
(1)处
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
价值
28,789,030.53
128,309.76
28,917,340.29
2.期初账面
价值
29,469,172.00
7,578.37
29,476,750.37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27、开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内部开发
其他
确认为无
转入当期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2
支出
形资产
损益
合计
28、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
称或形成商誉
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
的
处置
合计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
称或形成商誉
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计提
处置
合计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无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
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无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无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租入固定资产改
良支出
203,092.25
143,085.60
60,006.65
填埋污泥清挖与
处理系统
8,229,351.54
3,560,973.91
4,668,377.63
合计
203,092.25
8,229,351.54
3,704,059.51
4,728,384.28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3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8,944,414.26
1,415,729.54
6,208,758.80
939,153.65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900,134.85
135,020.23
1,457,379.85
218,606.98
递延收益
643,897.83
96,584.67
租赁负债及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动负债
3,447,608.34
517,141.25
3,204,965.79
480,744.87
合计
13,292,157.45
2,067,891.02
11,515,002.27
1,735,090.17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高新技术企业第四季
度购置固定资产一次
性折旧
394,033.79
59,105.07
使用权资产
4,106,903.24
620,560.99
3,500,821.09
532,009.80
合计
4,500,937.03
679,666.06
3,500,821.09
532,009.80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
债期末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
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
债期初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
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517,141.25
1,550,749.77
480,744.87
1,254,345.30
递延所得税负债
517,141.25
162,524.81
480,744.87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亏损
851,250.96
353,897.02
资产减值准备
1,049,005.87
1,470,658.09
合计
1,900,256.83
1,824,555.11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25 年
222,372.65
222,372.65
2026 年
131,524.37
131,524.37
2027 年
497,353.94
合计
851,250.96
353,897.02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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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借款利率
逾期时间
逾期利率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中:
其中: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经营款
29,438,295.51
25,675,372.01
长期资产款
6,575,289.09
3,990,259.50
合计
36,013,584.60
29,665,631.51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5
37、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变动金
额
变动原因
39、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11,084,022.45
48,953,103.34
49,595,093.43
10,442,032.36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
提存计划
316,367.23
2,244,186.86
2,329,436.94
231,117.15
合计
11,400,389.68
51,197,290.20
51,924,530.37
10,673,149.51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
和补贴
10,227,720.94
40,683,630.01
41,173,334.81
9,738,016.14
2、职工福利费
4,015,279.66
4,015,279.66
3、社会保险费
469,674.49
2,046,622.93
2,371,823.90
144,473.52
其中:医疗保险
费
462,533.60
1,965,211.95
2,291,805.20
135,940.35
工伤保险
费
7,140.89
81,410.98
80,018.70
8,533.17
4、住房公积金
52,868.00
1,589,384.00
1,604,591.00
37,661.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
育经费
333,759.02
618,186.74
430,064.06
521,881.70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6
合计
11,084,022.45
48,953,103.34
49,595,093.43
10,442,032.36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306,574.99
2,166,962.92
2,250,431.29
223,106.62
2、失业保险费
9,792.24
77,223.94
79,005.65
8,010.53
合计
316,367.23
2,244,186.86
2,329,436.94
231,117.15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2,834,865.69
2,468,798.57
企业所得税
7,632,708.23
5,127,162.86
个人所得税
68,020.22
87,791.71
城市维护建设税
182,283.57
130,335.05
教育费附加
79,359.87
56,050.59
地方教育附加
52,906.56
37,367.06
印花税
45,010.36
18,571.10
房产税
146,129.74
184,708.00
土地使用税
177,168.73
195,337.46
环境保护税
9.46
5.94
合计
11,218,462.43
8,306,128.34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
1,401,128.81
1,409,307.35
合计
1,401,128.81
1,409,307.35
(1) 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逾期金额
逾期原因
(2)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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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押金保证金
1,399,467.24
1,406,150.84
应付暂收款
1,661.57
3,156.51
合计
1,401,128.81
1,409,307.35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788,961.15
1,524,640.44
合计
1,788,961.15
1,524,640.44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
称
面值
发行日
期
债券期
限
发行金
额
期初余
额
本期发
行
按面值
计提利
息
溢折价
摊销
本期偿
还
期末余
额
合计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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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46、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
称
面值
发行日
期
债券期
限
发行金
额
期初余
额
本期发
行
按面值
计提利
息
溢折价
摊销
本期偿
还
期末余
额
合计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无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无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
的金融工
具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无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租赁负债
1,848,836.04
2,420,004.36
未确认融资费用
-190,188.85
-260,326.54
合计
1,658,647.19
2,159,677.82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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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 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无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无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形成原因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643,897.83
643,897.83
0.00
与以后期间收益
相关的政府拨付
款项
合计
643,897.83
643,89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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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
补助金额
本期计入
营业外收
入金额
本期计入
其他收益
金额
本期冲减
成本费用
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
关/与收益
相关
萧山区科
技局科技
发展专项
资金
643,897.83
643,897.83
0.00
与收益相
关
其他说明: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0 年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科教〔2019〕48 号)收到的萧山区科技
局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本期计入当期损益。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60,000,000.00
60,000,000.00
54、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无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
的金融工
具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无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
价)
58,397,305.74
58,397,305.74
合计
58,397,305.74
58,397,305.74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1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
税前发生
额
减:前期
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
当期转入
损益
减:前期
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
当期转入
留存收益
减:所得
税费用
税后归属
于母公司
税后归属
于少数股
东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30,000,000.00
30,000,000.00
合计
30,000,000.00
30,000,000.00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323,519,343.78
243,070,697.02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
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323,519,343.78
243,070,697.02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148,191,612.91
140,448,646.76
应付普通股股利
60,000,000.00
60,000,00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
411,710,956.69
323,519,343.78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51,264.93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2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363,382,785.01
173,689,255.28
328,905,202.92
145,804,282.88
其他业务
2,940,361.51
892,961.28
1,708,841.43
1,282,136.96
合计
366,323,146.52
174,582,216.56
330,614,044.35
147,086,419.84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 否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分部 1
分部 2
分部 3
分部 4
合计
商品类型
其中:
污泥处理服务
311,247,877.45
311,247,877.45
成套设备销售
19,271,699.52
19,271,699.52
水环境生态修复
32,863,208.04
32,863,208.04
其他
2,830,957.84
2,830,957.84
按经营地区分类
其中:
市场或客户类型
其中:
合同类型
其中:
按商品转让的时
间分类
其中:
按合同期限分类
其中:
按销售渠道分类
其中:
合计
311,247,877.45
19,271,699.52
32,863,208.04
2,830,957.84
366,213,742.85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0.00 元,其中,0.00 元预计将于
2023 年度确认收入,0.00 元预计将于 2023 年度确认收入,0.00 元预计将于 2023 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3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以业务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分别对污
泥处理业务、成套设备销售业务及水环境生态修复业务等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负债按照规模
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980,848.48
777,004.70
教育费附加
422,825.11
330,604.11
房产税
117,196.04
89,090.81
土地使用税
103,917.18
184,251.66
车船使用税
68.00
136.00
印花税
181,018.40
92,616.40
地方教育附加
281,883.37
220,402.74
环境保护税
32.11
85.25
合计
2,087,788.69
1,694,191.67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613,223.62
1,632,457.94
业务招待费
458,754.40
451,634.52
汽车费
183,335.74
200,498.63
中标服务费
348,133.28
198,210.58
其 他
220,259.19
138,169.27
合计
2,823,706.23
2,620,970.94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9,350,329.66
10,388,843.29
办公费
2,836,015.88
2,516,577.03
业务招待费
1,796,872.84
1,768,354.80
折旧和摊销费
2,551,906.94
2,327,898.77
中介机构费用
995,241.93
2,714,686.26
其 他
957,531.24
1,307,461.86
合计
18,487,898.49
21,023,822.01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2,992,011.13
12,037,720.38
直接投入
5,060,766.61
6,182,096.81
折旧摊销费
633,564.57
635,135.83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4
技术服务费
19,750.91
145,152.59
其 他
932,014.08
1,978,463.44
合计
19,638,107.30
20,978,569.05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
-13,309,670.56
-5,590,503.09
利息支出
149,917.16
136,750.06
手续费
17,777.46
22,047.42
合计
-13,141,975.94
-5,431,705.61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2,704,090.67
18,495,268.13
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扣除
1,896,765.46
1,765,656.75
退役士兵增值税减免
1,500.00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226,272.90
565,530.96
合计
14,827,129.03
20,827,955.84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
益
600,581.55
303,574.93
合计
600,581.55
303,574.93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421,652.22
-504,011.32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240,850.00
175,000.00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986,921.09
-1,031,749.73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5
合计
-2,806,118.87
-1,360,761.05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十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492,115.63
-412,719.23
合计
492,115.63
-412,719.23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160,632.07
-9,220.61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政府补助
3,000,000.00
无需支付款项
230,165.89
75,397.84
230,165.89
其他
1,416.58
合计
230,165.89
3,076,814.42
230,165.8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发放主体
发放原因
性质类型
补贴是否
影响当年
盈亏
是否特殊
补贴
本期发生
金额
上期发生
金额
与资产相
关/与收益
相关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对外捐赠
100,000.0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30,275.64
罚款支出及滞纳金
73.12
其 他
625.38
625.38
合计
625.38
130,348.76
625.38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6
当期所得税费用
24,108,514.68
22,484,974.11
递延所得税费用
-185,144.59
66,286.28
合计
23,923,370.09
22,551,260.39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175,349,285.11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6,302,392.77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293,184.56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182,849.35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819,675.95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
亏损的影响
87,199.81
减半征收收入的影响
-905,650.05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2,761,790.77
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的影响
-97,923.04
高新技术企业第四季度购置固定资产加计扣除
-60,528.96
长期租赁的影响
63,960.47
所得税费用
23,923,370.09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保证金及押金
10,861,689.62
1,653,810.96
收到的政府补助
6,608,074.56
14,600,103.26
收到应付暂收款
1,053,298.12
1,405,013.20
收到利息收入
2,344,424.21
1,443,315.33
其 他
413,324.75
624,139.35
合计
21,280,811.26
19,726,382.10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期间费用付现支出
13,795,022.64
9,570,215.20
支付保证金及押金
10,377,967.44
1,729,555.04
支付暂付应收款
1,177,461.78
350,000.00
其 他
1,236,505.64
1,545,507.65
合计
26,586,957.50
13,195,277.89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7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1,211,553.40
4,147,187.76
合计
1,211,553.40
4,147,187.76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上市中介费用
2,661,320.75
1,892,285.19
支付的租金
2,463,635.14
283,018.87
合计
5,124,955.89
2,175,304.06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51,425,915.02
142,385,811.60
加:资产减值准备
2,314,003.24
1,773,480.28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
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8,161,085.03
8,579,295.23
使用权资产折旧
1,877,513.75
1,527,673.79
无形资产摊销
707,728.67
686,637.19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3,704,059.51
143,085.6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
列)
-160,632.07
9,220.61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30,275.64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
-10,815,329.19
-4,010,437.70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8
列)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
列)
-600,581.55
-303,574.9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296,404.47
15,021.3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111,259.88
51,264.93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列)
-439,375.99
6,612,345.0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
以“-”号填列)
89,934.61
-26,652,674.8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
以“-”号填列)
9,772,228.22
-34,731,419.98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5,851,404.66
96,116,003.83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
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240,929,099.45
230,152,846.56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30,152,846.56
251,533,076.92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776,252.89
-21,380,230.36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其中:
其中:
其中: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其中:
其中:
其中: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9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240,929,099.45
230,152,846.56
其中:库存现金
23,528.09
21,964.6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240,905,571.36
230,130,881.95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0,929,099.45
230,152,846.56
其他说明: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金额:
项 目
本期数
上期数
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金额
4,562,002.80
3,500,000.00
其中:支付货款
4,562,002.80
3,500,000.00
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数为 240,929,099.45 元,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期末数为 241,812,415.70 元,差异
系现金流量表现金期末数扣除了不符合现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的其他货币资金 883,316.25 元。
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初数为 230,152,846.56 元,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期初数为 230,215,081.56 元,差额
系现金流量表现金期初数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的其他货币资金 62,235.00 元。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无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883,316.25
保函保证金、银行 ETC 冻结资金
合计
883,316.25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长期借款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0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
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无
84、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金额
列报项目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
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
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643,897.83
其他收益
643,897.83
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
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
损失的政府补助
12,060,192.84
其他收益
6,608,074.56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其他
无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
名称
股权取得
时点
股权取得
成本
股权取得
比例
股权取得
方式
购买日
购买日的
确定依据
购买日至
期末被购
买方的收
入
购买日至
期末被购
买方的净
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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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现金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其他
合并成本合计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
额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无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无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购买日账面价值
资产:
货币资金
应收款项
存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负债:
借款
应付款项
递延所得税负债
净资产
减:少数股东权益
取得的净资产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无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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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 否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无
(6) 其他说明
无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
名称
企业合并
中取得的
权益比例
构成同一
控制下企
业合并的
依据
合并日
合并日的
确定依据
合并当期
期初至合
并日被合
并方的收
入
合并当期
期初至合
并日被合
并方的净
利润
比较期间
被合并方
的收入
比较期间
被合并方
的净利润
(2) 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现金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或有对价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无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
上期期末
资产:
货币资金
应收款项
存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3
负债:
借款
应付款项
净资产
减:少数股东权益
取得的净资产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无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
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无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无
6、其他
无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绍兴泰谱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
绍兴市柯桥区
绍兴市柯桥区
生态保护和环
境治理业
100.00%
设立
上海旦源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虹口区
上海市虹口区
生态保护和环
境治理业
90.00%
设立
杭州民安环境
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
杭州市萧山区
生态保护和环
境治理业
51.00%
设立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4
杭州真一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
杭州市萧山区
生态保护和环
境治理业
100.00%
设立
杭州旦源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经济技术
开发区下沙街
道
杭州经济技术
开发区下沙街
道
生态保护和环
境治理业
100.00%
设立
杭州国泰环境
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
杭州市萧山区
生态保护和环
境治理业
100.00%
设立
杭州泓源环保
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
杭州市萧山区
生态保护和环
境治理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杭州湘泰环境
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
杭州市萧山区
生态保护和环
境治理业
40.00%
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根据杭州湘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湘泰公司)章程的约定,杭州湘泰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
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
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对该公司为该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除
上述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会会议作出除前述事项以外的决议,
股东杭州英希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杭州瑞保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与股东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意见保持一致。
因此,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持有杭州湘泰公司 40%的股权,除特定事项外,杭州湘泰公司其他两名股东
同意与公司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意见保持一致,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等主要职务均由公司提名人员担任,
且杭州湘泰公司目前的执行董事、总经理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此公司能够对杭州湘泰公司实施控制。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
的损益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
分派的股利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
额
杭州民安环境工程有
限公司
49.00%
3,230,741.41
10,392,623.45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
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
产
非流
动资
产
资产合
计
流动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负债
合计
流动资
产
非流动
资产
资产合
计
流动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负债合
计
杭州民安
24,808,
1,259,
26,068,
4,858,92
4,858,
12,644,
2,145,9
14,790,
3,674,5
3,674,5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5
环境工程
有限公司
433.33
930.64
363.97
8.35
928.35
653.83
39.23
593.06
07.26
07.26
单位:元
子公司名
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这是文本
内容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
总额
经营活动
现金流量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
总额
经营活动
现金流量
杭州民安
环境工程
有限公司
26,865,566.
69
6,593,349.8
2
6,593,349.8
2
271,779.55
18,720,739.
01
4,083,761.7
9
4,083,761.7
9
2,445,344.0
3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无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无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现金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差额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调整盈余公积
调整未分配利润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
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
联营企业投资
的会计处理方
法
直接
间接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6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 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 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流动资产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
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
财务费用
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7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
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联营企业: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无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
分享的净利润)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无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8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无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直接
间接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无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无
6、其他
无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
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
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
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
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
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
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
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
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9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
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
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 77.84%(2021 年 12 月 31 日:82.49%)源于余额
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
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
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
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
期末数
账面价值
未折现合同金额
1 年以内
1-3 年
3 年以上
应付账款
36,013,584.60
36,013,584.60
36,013,584.60
其他应付款
1,401,128.81
1,401,128.81
1,401,128.81
租赁负债
1,658,647.19
1,848,836.04
1,103,348.04
745,488.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1,788,961.15
1,902,289.99
1,902,289.99
小 计
40,862,321.75
41,165,839.44
39,317,003.40
1,103,348.04
745,488.00
(续上表)
项 目
上年年末数
账面价值
未折现合同金额
1 年以内
1-3 年
3 年以上
应付账款
29,665,631.51
29,665,631.51
29,665,631.51
其他应付款
1,409,307.35
1,409,307.35
1,409,307.35
租赁负债
2,159,677.82
2,420,004.36
1,530,228.36
889,776.00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1,524,640.44
1,649,414.96
1,649,414.96
小 计
34,759,257.12
35,144,358.18
32,724,353.82
1,530,228.36
889,776.00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
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
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
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
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
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
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
量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
量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
量
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
计量
--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
值计量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无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无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无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无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1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无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无
9、其他
无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
的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企业
的表决权比例
陈柏校、吕炜
53.50%
53.50%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陈柏校、吕炜。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无。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
浙江广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王成担任董事的公司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2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获批的交易额度
是否超过交易额
度
上期发生额
浙江国泰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
水电费、工程款
52,863,309.79
235,000,000.00
否
8,324,488.62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浙江广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环保设备
1,388,318.57
3,033,628.30
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用材
1,037,681.42
合计
2,425,999.99
3,033,628.30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无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
名称
受托方/承包方
名称
受托/承包资产
类型
受托/承包起始
日
受托/承包终止
日
托管收益/承包
收益定价依据
本期确认的托
管收益/承包收
益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无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
名称
受托方/承包方
名称
委托/出包资产
类型
委托/出包起始
日
委托/出包终止
日
托管费/出包费
定价依据
本期确认的托
管费/出包费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无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
方名
称
租赁
资产
种类
简化处理的
短期租赁和
低价值资产
租赁的租金
费用(如适
用)
未纳入租赁
负债计量的
可变租赁付
款额(如适
用)
支付的租金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
支出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本期
发生
额
上期
发生
额
本期
发生
额
上期
发生
额
本期发生
额
上期发生
额
本期发生
额
上期发生
额
本期发生
额
上期发生额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3
浙江
国泰
建设
集团
有限
公司
房屋
建筑
物
476,190.48
476,190.48
66,793.93
46,920.05
476,190.48
1,428,571.44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无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
毕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
毕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无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拆出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4,741,500.00
4,680,200.00
(8) 其他关联交易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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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浙江广泰环境技
术有限公司
718,360.00
35,918.00
528,000.00
2,755.00
应收账款
浙江国泰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
401,700.00
20,085.00
合同资产
浙江广泰环境技
术有限公司
78,440.00
3,922.00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587,155.96
7、关联方承诺
无
8、其他
无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无
5、其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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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 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大额发包合同
2021 年 3 月 1 日,公司子公司杭州国泰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与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
同总价款 23,500 万元,由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子公司的科创中心及研发中心项目。
2. 其他重要财务承诺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投资设立杭州湘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人民币,公司认缴出资 400 万元人
民币,占注册资本 40%。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已出资 20 万元。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子公司杭州民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立预付款保函,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共有
一项包含未到期,金额为 816,581.25 元,并提供 816,581.25 元的保证金担保,担保到期日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无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内容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
响数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申
请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增加注册
资本人民币 20,000,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80,000,000.00 元。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杭州国泰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2〕2677 号)核
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2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856,536,029.43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6
币 46.13 元,可募集资金总
额为 922,600,000.00 元。减
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6,063,970.57 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856,536,029.43 元。
上述出资业经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
告》(天健验〔2023〕114
号),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
报出日,公司尚未办妥工商
变更手续。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120,000,000.0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
的利润或股利
120,000,000.00
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120,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 100%。
3、销售退回
无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无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处理程序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
项目名称
累积影响数
(2) 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批准程序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2、债务重组
无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7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无
(2) 其他资产置换
无
4、年金计划
无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收入
费用
利润总额
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终止
经营利润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以业务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分别对污
泥处理业务、成套设备销售业务及水环境生态修复业务等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负债按照规模
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污泥处理服务
成套设备销售
水环境生态修复
分部间抵销
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
311,247,877.45
19,271,699.52
32,863,208.04
363,382,785.01
主营业务成本
144,899,248.25
11,154,928.81
17,635,078.22
173,689,255.28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无
(4) 其他说明
无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无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8
8、其他
(一) 租赁
1. 公司作为承租人
(1) 使用权资产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29、使用权资产”的说明。
(2) 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9、使用权资产”的
说明。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金额如下: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短期租赁费用
702,251.45
396,647.05
合 计
702,251.45
396,647.05
(3) 与租赁相关的当期损益及现金流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149,917.16
136,750.06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2,957,362.44
2,255,407.84
租赁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和相应流动性风险管理详见本附注“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之说明。
2. 公司作为出租人
(1) 经营租赁
1) 租赁收入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租赁收入
109,403.67
437,614.68
其中:未纳入租赁收款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收入
2) 经营租赁资产
项 目
期末数
上年年末数
固定资产
266,277.46
小 计
266,277.46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
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
比例
其
中
:
按
组
合
计
126,876,632
.86
100.00
%
6,316,994.
78
4.98
%
120,559,638
.08
76,964,963
.14
100.00
%
3,974,303.
53
5.16
%
72,990,659
.61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9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其
中
:
合
计
126,876,632
.86
6,316,994.
78
120,559,638
.08
76,964,963
.14
3,974,303.
53
72,990,659
.61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316,994.78
单位:元
名称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
118,598,632.86
6,316,994.78
5.33%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8,278,000.00
合计
126,876,632.86
6,316,994.78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账面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119,135,370.06
1 至 2 年
7,741,262.80
合计
126,876,632.86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按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
3,974,303.53
2,342,691.25
6,316,994.78
合计
3,974,303.53
2,342,691.25
6,316,994.78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0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
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无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
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一
44,067,439.33
34.73%
2,203,371.97
客户二
26,733,121.19
21.07%
1,651,853.52
客户三
16,329,599.51
12.87%
816,479.98
客户四
9,731,354.04
7.67%
486,567.70
客户五
4,525,000.00
3.57%
226,250.00
合计
101,386,514.07
79.91%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无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
148,846,039.86
92,724,987.69
合计
148,846,039.86
92,724,987.69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1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逾期时间
逾期原因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
断依据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
位)
期末余额
账龄
未收回的原因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
断依据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867,748.81
2,682,170.44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46,417,637.67
91,019,528.92
合计
149,285,386.48
93,701,699.36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用
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未发生信用减
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已发生信用减
值)
2022 年 1 月 1 日余额
15,370.93
950,840.74
10,500.00
976,711.67
2022 年 1 月 1 日余额
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13,712.56
13,712.56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2
--转入第三阶段
-70,497.48
70,497.48
本期计提
181,270.67
-866,630.69
147,994.97
-537,365.05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余
额
182,929.04
27,425.13
228,992.45
439,346.62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账面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148,271,160.38
1 至 2 年
274,251.26
2 至 3 年
704,974.84
3 年以上
35,000.00
3 至 4 年
35,000.00
合计
149,285,386.48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按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
976,711.67
-537,365.05
439,346.62
合计
976,711.67
-537,365.05
439,346.62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
交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无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
坏账准备期末余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3
末余额合计数的
比例
额
杭州国泰环境发
展有限公司
往来款
138,734,502.82
1 年以内
92.93%
杭州真一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
往来款
3,010,328.00
1 年以内
2.02%
即征即退增值税
即征即退增值税
2,867,748.81
1 年以内
1.92%
143,387.44
IPO 发行费用
中介费用
2,661,320.75
1 年以内
1.78%
133,066.04
万向一二三股份
公司
押金保证金
400,000.00
1 年以内
0.27%
20,000.00
合计
147,673,900.38
98.92%
296,453.48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账龄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
额及依据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无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85,199,500.00
85,199,500.00
83,149,500.00
83,149,500.00
合计
85,199,500.00
85,199,500.00
83,149,500.00
83,149,500.00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账面价
值)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账面价
值)
减值准备期
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计提减值准
备
其他
绍兴泰谱环
保科技有限
公司
13,800,000.00
13,800,000.00
上海旦源环
保科技有限
公司
12,000,000.00
12,000,000.00
杭州民安环
境工程有限
公司
3,050,000.00
2,050,000.00
5,100,000.00
杭州真一环
29,639,500.00
29,639,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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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保科技有限
公司
杭州旦源环
保科技有限
公司
1,500,000.00
1,500,000.00
杭州国泰环
境发展有限
公司
20,000,000.00
20,000,000.00
杭州泓源环
保服务有限
公司
2,960,000.00
2,960,000.00
杭州湘泰环
境科技有限
公司
200,000.00
200,000.00
合计
83,149,500.00
2,050,000.00
85,199,500.00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
位
期初余
额(账
面价
值)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
额(账
面价
值)
减值准
备期末
余额
追加投
资
减少投
资
权益法
下确认
的投资
损益
其他综
合收益
调整
其他权
益变动
宣告发
放现金
股利或
利润
计提减
值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3) 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75,813,402.38
125,727,669.25
242,098,168.11
110,569,117.00
其他业务
1,795,421.37
60,401.28
467,240.11
241,605.11
合计
277,608,823.75
125,788,070.53
242,565,408.22
110,810,722.11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分部 1
分部 2
分部 3
分部 4
合计
商品类型
其中:
污泥处理服务
238,342,327.14
238,342,327.14
成套设备销售
22,741,805.71
22,741,805.71
水环境生态修复
14,729,269.53
14,729,269.53
其 他
1,686,017.70
1,686,017.70
按经营地区分类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5
其中:
市场或客户类型
其中:
合同类型
其中:
按商品转让的时
间分类
其中:
按合同期限分类
其中:
按销售渠道分类
其中:
合计
238,342,327.14
22,741,805.71
14,729,269.53
1,686,017.70
277,499,420.08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无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5,000,000.00
2,04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
益
600,581.55
262,418.56
合计
15,600,581.55
2,302,418.56
6、其他
无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60,632.07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7,251,972.39
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的税收贡献奖
励、研发投入奖励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600,581.55
系本报告期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支出
229,540.51
主要系无需支付款项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目
2,123,038.36
主要系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扣除
减:所得税影响额
1,525,266.9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57,496.40
合计
8,783,001.53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
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29.29%
2.47
2.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7.55%
2.32
2.32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
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无
4、其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