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336
_2015_
人人
_2015
年年
报告
_2016
04
18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016 年 04 月 19 日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何金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丁金娥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 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
读。
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474,729,556.88 元,因触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3.2.1 条规定的“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净利润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情
形,深交所有权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37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1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6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67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7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1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85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
释 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人人乐
指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指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因连续两年亏损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可能存在暂
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可能存在宏观经济运行风险、市场拓展风险、运营成本持续增长风险,
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
对措施部分的内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人人乐
股票代码
002336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人人乐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RENRENLE COMMERCIAL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RENRENLE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何金明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心语家园裙楼二层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52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心语家园裙楼二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52
公司网址
电子信箱
rrl@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蔡慧明
王静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心语家园裙楼二层 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心语家园裙楼二层
电话
0755-86058141
0755-86058141
传真
0755-26093560
0755-26093560
电子信箱
caihuiming@
wangjing@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巨潮资讯: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事务部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19242238-9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宣宜辰、杨艳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否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3 年
营业收入
11,218,049,720.16
12,117,384,021.49
-7.42%
12,716,456,768.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4,729,556.88
-460,520,283.82
-3.09%
7,262,028.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416,979,281.52
-374,933,403.85
-11.21%
8,454,993.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6,128,362.87
28,955,856.19
-639.19%
509,677,350.54
基本每股收益
-1.1868
-1.1513
-3.08%
0.0182
稀释每股收益
-1.1868
-1.1513
-3.08%
0.01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11%
-15.60%
-3.51%
0.23%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3 年末
总资产
6,200,985,554.75
6,908,739,199.40
-10.24%
7,326,692,456.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246,319,951.32
2,721,049,508.20
-17.45%
3,181,569,792.02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不适用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214,035,916.51
2,693,336,847.11 2,742,733,707.12 2,567,943,249.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935,406.25
1,311,672.81
-187,731,850.93
-332,244,785.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1,723,806.72
-5,430,601.15
-145,366,108.91
-307,906,378.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987,981.88
-134,613,201.84
234,723,376.33
-283,226,519.24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金额
2014 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1,073,753.04
-41,236,457.35
-39,735,891.93
报告期发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1,073,753.04 元,主要是关闭门
店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
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
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
助除外)
9,956,168.72
5,826,074.04
6,751,970.97
报告期收到补贴款9,956,168.72
元,主要是收到天津武清开发区
基础设施配套奖励款在本报告期
确认摊销额661,053.36元;收到
成都青羊区草市街道办奖励
545,400.00元;收到西安物流配送
系统项目补贴款在本报告期的摊
销款153,000.00元;收到财政补贴
款764,234.85元;收到产业发展扶
持资金1,708,000.00元;收到商贸
流通补助1,747,000.00元;收到人
才安居补贴专项资金1,000,000.00
元;收到节能补贴专项资金
1,450,000.00元;收到物流补贴款
1,000,000.00元;收到其他零星补
助927,480.51元。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收入和支出
-52,470,667.15
-85,577,205.75
14,385,900.36
除上述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和政
府补助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
额-52,470,667.15 元。主要包括:
供应商补偿收入 3,735,095.01 元,
呆账处理收入 12,410,870.86 元,
赔偿支出 75,132,005.93 元,其他
零星收益 6,515,372.91 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损益项目
16,587,884.32
31,046,158.67
17,823,782.34
本期将闲置资金投资保本型短期
理财产品获得投资收益。
减:所得税影响额
-19,250,091.79
-4,354,550.42
418,726.67
合计
-57,750,275.36
-85,586,879.97
-1,192,964.9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主营业务为商品零售连锁经营,主要业态包括:大卖场、综合超市、浓缩型卖场、社区生活超市、百货及购物中心。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在华南、华北、西南、西北四大区域 1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0 多个城市,开设了 114 家自营门店,
继续保持跨区域、全国性战略发展的网络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化生鲜经营变革,实现了生鲜经营从联营为主模式向自营模式的转变;加快商品结构的调整与优
化,其效果符合预期;进一步完善人人乐电子商务系统平台,积极推进实体零售线下与线上(O2O)融合转型,拓宽了购物
渠道,增加体验,降低电商冲击;顺利启动全球购跨境贸易项目,打通了进口商品供应链渠道,提升了商品丰富度;不断探
索和创新了浓缩型卖场、社区生活超市业态的拓展与经营模式;进行可比老店改造升级,改善了购物环境;再一次实施集中
闭店策略,关闭了部分长期亏损且扭亏无望的门店。
上述因素虽对经营模式与业绩产生影响,但并不改变公司主营业务。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中国经济增速持续低位运行,国内消费信心提升乏力,行业景气复苏缓慢,电商冲击延续,行业市场竞争加
剧,租金与人力成本刚性增长,使实体零售业仍然面临增长的困难和挑战。2015 年,国民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 6.9%,
增速较去年下降 0.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 10.7%,增速较去年下降 1.3%。全年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 33.3%,其
中网上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 31.6%。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21,804.97 万元,同比下降 7.42%;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利润-47,472.96 万元,同比下降
3.09%;未能实现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低于市场预期。
根据行业最新排名,公司位列 2014 年中国连锁 100 强、2014 年深圳市连锁经营 50 强、2015 年广东省企业 500 强、广
东省服务企业 100 强、 2015 年深圳市企业 100 强。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0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增加主要原因是湖南天骄福邸房产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减少主要原因是摊销额增加导致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减少所致。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增加主要原因是石岩总部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增加主要原因是成都配送仓库出租面积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减少主要原因是将与关店相关的预付租金等按对其重新估计的可回收性重分类至其他应
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减少主要原因是租赁押金因关闭门店收回或确认无法收回转入损失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减少主要原因是待抵扣税金和购买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减少主要原因是关闭门店未摊销款项一次性转入损益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主要原因是原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冲回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主要原因是预付湖南天骄福邸房产 1.38 亿款项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表现如下:
1、网络布局优势: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商品零售连锁经营,包括大卖场、综合超市、浓缩型卖场、社区生活超市、百
货及购物中心业态。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门店规模已覆盖全国 1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30 多个城市,开设门店 114
家。完成了跨越华南、华北、西南、西北四大区域的全国性连锁经营战略布局。其优势的主要表现在于:形成了巩固的市场
份额优势地位、区域门店选址资源的谈判能力、全国性联合采购与区域商品采购的议价能力。
2、市场品牌优势:公司经过近 20 年发展,实现了立足深圳,面向广东,走向全国的初衷,已成为一个获得中国驰名商
标的跨区域、全国性的知名零售上市企业。良好商业运营管理和顾客服务,赢得了消费者和市场的认可与美誉度,形成了零
售行业优势品牌。
3、物流配送优势:公司在华南广州、西北西安、西南成都、华北天津拥有低成本自购自建的物流配送基地,占地约 1,100
亩。随着建设进度,部分已经投入使用,不仅解决了报告期内商品配送的需求,而且为未来公司围绕各配送中心发展门店集
群式外延扩张提供了强有力支持和保障。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1
4、业态创新优势:公司积极推线上线下(O2O)融合的业态战略转型,创新探索浓缩型卖场、社区超市业态经营模式,
同时,通过正在努力完善人人乐的网络电子商务平台与全球商品跨境采购平台的搭建,形成了与传统业态的全渠道优化组合,
有利于完善功能、丰富商品、增加体验,必将促进多业态协同发展。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5 年,是公司继续实施并完成 3 年“减速、调整、巩固、提高”经营策略的一年,管理团队面对新形势,适应新常
态,紧紧围绕“强化责任、持续变革、加快转型、突破瓶颈”年度工作主题开展以下主要工作:
1、加快推进线上线下(O2O)融合转型。明确以网购事业部作为牵头的主责部门,加快线下与线上融合转型进程。搭
建了以“人人乐购”网上商城、“人人乐园”APP 移动应用、人人乐微商城、“网上人人乐”电子销售终端为主的线上购物
平台。通过改善商品拆零配送、降低商品缺货率、提高送达及时性,使顾客体验感、满意度、忠诚度得到了有效改善和提升。
同时,由于优化自营与联营平台多种经营模式组合,有效提升销售与盈利能力。
2、着力开展商品结构的调整与优化。不断适应消费市场的快速变化,通过专业化、信息化手段,进行商品结构调整与
优化是 2015 年商品经营的核心工作。2015 年,公司携手多家外部机构对 36 个品类进行了深入研究,根据市场需求和消费
者需求扩大品类宽度,减少品类深度,调整卖场货架和商品陈列,优胜劣汰,供应链前推,提高了品类、品牌、单品效应,
提升了货架产出和门店坪效。经过对 2015 年调整的 36 个品类在调整前后销售情况对比分析,2015 年销售额较上年提升了
1.06 亿元。
3、继续深化生鲜经营变革。一是全面转变生鲜经营模式,完成了生鲜品类从联营向自营的转变;二是不断的加强基地
开发与农超对接,集中统一采购与集中加工配送,拓宽了生鲜供应链源头,2015 年,生鲜新增大类 33 个、新增中类 130 个、
新增小类 255 个;三是严控生鲜商品品质关,完善生鲜经营信息化管控体系,降低生鲜商品损耗,提升毛利率。通过变革,
不仅转变了经营模式,丰富了品类,改善了品质,提高了毛利水平,报告期内,生鲜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 1.77 个百分比。
尽管面临了变革转化过程中对销售的短期下降的阵痛,但带来了生鲜品类经营的长期发展利好。
4、加大门店品类结构创新与改造升级。一方面,通过因店制宜,以放大生鲜品类区域,优化针纺品类区域,新增全球
购进口食品区,创新商品品类组合,提升销售产出坪效为原则,对现有门店商品布局结构调整。一方面,更新老旧设备设施,
改善卖场硬件,以降低运营维护成本,提高经营效率,改善购物环境,增强顾客购物体验。报告期内,公司对 20 余家门店
进行了全面或局部的调整改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5、审慎拓展新店,控制开店风险。2015 年拓展选址重点在:优势区域、战略业态。按照公司战略,优先浓缩型大卖场、
社区超市选址储备。继续完善和强化项目拓展的三级风险评估制度,控制源头风险;在年度总体业绩预算前提下,始终保持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3
审慎态度,控制开店速度,把新店质量放在首位,做到宁缺毋滥,优中选优,门店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报告期内,开出
了 8 家浓缩型卖场及社区超市,总面积达 5.2 万平米。开业后经营结果符合预期。
6、持续优化业务流程、不断提高管理效率。2015 年,公司以“服务一线经营,提高管理效率”为宗旨,根据经营实际
情况,以“简单、快捷、高效”为原则,对包括各项经营业务和组织管理操作流程再一次进行了简化梳理,并在此基础上通
过加大自身团队与外部力量的研发投入,新开发了包括生鲜、招商、营销、库存等 10 多个新的系统管控工具,进一步提升
了一线经营管理与组织管理的系统化、信息化程度和管理效率。
7、拓展采购渠道,挖掘供应链空间。一方面,通过全球跨境购贸易项目,拓展了进口商品的采购渠道,由于自建渠道,
减少进口中间环节,不仅凸显了进口采购的成本优势,而且大大丰富了商品品类,提升了门店的聚客力;一方面,通过扩大
全国统一采购、企业间联合采购、自有品牌开发、减少代理供应商采购等方式,增强议价能力,降低商品采购成本。报告期
内开发进口商品 365 个,进口商品跨境购展示区域覆盖华南区门店;毛利率水平同比提升 0.71%;
8、继续实施关闭亏损门店策略。继上年度关闭 18 家亏损门店后,报告期内公司再一次集中关闭了 11 家业绩持续下滑,
长期亏损且扭亏无望、转型困难的门店,处置了 1 家门店,使公司丢掉了亏损包袱,减轻业绩拖累压力,有利于提升未来盈
利空间。
报告期内发生和未来将要发生的重大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各项议案。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32,000.00 万元,计划投资于社区生活超市项目、“人人乐购”电商平台项目、供应链
系统升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15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人人乐:201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53)。截至报告期末,该项工作仍在推进中,还未上报证监会审批。
2、截至 2015 年年末,公司已签约未开业新店累计支付的租赁合同定金 18,657.35 万元。其中,已决议放弃的项目 41
家,共支付租赁合同定金 15,711.90 万元。至报告期末累计计提坏账准备和预计负债共计 4,685.00 万元。报告期计提坏账准
备 1,043.00 万元。
报告期末门店情况:
2015 年,公司严格执行新店评估和决策机制,新开门店 8 家,面积 5.2 万平方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开设门店 114
家,总面积 171 万平方米。
门店具体分布情况:
单位:家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4
区域
开业
关闭
目前门店数量
华南地区
3
5
53
西北地区
4
0
32
西南地区
1
4
18
华北地区
0
2
11
合计
8
11
114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是否与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概述披露相同
√是 □否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11,218,049,720.16
100.00% 12,117,384,021.49
100.00%
-7.42%
分行业
主营业务收入(零售业) 10,274,518,196.15
91.59%
11,132,652,941.06
91.87%
-7.71%
其他业务收入
943,531,524.01
8.41% 984,731,080.43
8.13%
-4.18%
分产品
主营业务收入:食品类
3,811,830,376.78
33.98%
4,088,545,155.11
33.74%
-6.77%
主营业务收入:生鲜类
1,990,529,673.45
17.74%
2,089,713,160.73
17.25%
-4.75%
主营业务收入:洗化类
1,595,761,075.05
14.22%
1,708,133,679.93
14.10%
-6.58%
主营业务收入:家电类
630,766,154.66
5.62%
714,425,700.17
5.90%
-11.71%
主营业务收入:针纺类
443,072,021.57
3.95%
526,196,850.56
4.34%
-15.80%
主营业务收入:日杂文体类
512,697,872.75
4.57%
576,117,024.88
4.75%
-11.01%
主营业务收入:百货类
1,289,861,021.89
11.50%
1,429,521,369.68
11.80%
-9.77%
其他业务收入
943,531,524.01
8.42%
984,731,080.43
8.12%
-4.18%
合计
11,218,049,720.16
100.00% 12,117,384,021.49
100.00%
-7.42%
分地区
华南区(主营业务收入) 4,355,320,880.16
38.82%
4,667,548,626.15
38.52%
-6.69%
华南区(其他业务收入) 398,464,669.28
3.55% 406,891,063.37
3.36%
-2.07%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5
西北区(主营业务收入) 3,562,688,755.08
31.76%
3,595,449,137.20
29.67%
-0.91%
西北区(其他业务收入) 312,398,085.42
2.78% 314,603,275.45
2.60%
-0.70%
西南区(主营业务收入) 1,347,543,720.29
12.01%
1,716,550,182.39
14.17%
-21.50%
西南区(其他业务收入)
121,524,086.94
1.10%
149,380,825.10
1.23%
-18.65%
华北区(主营业务收入) 1,008,964,840.62
8.99%
1,153,104,995.32
9.52%
-12.50%
华北区(其他业务收入)
111,144,682.37
0.99%
113,855,916.51
0.93%
-2.38%
合计
11,218,049,720.16
100.00%
12,117,384,021.49
100.00%
-7.42%
(2)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零售业
主营业务成本
8,696,883,863.20
99.94%
9,502,358,786.81
99.96%
-8.48%
零售业
其他业务成本
5,263,443.46
0.06%
4,236,207.76
0.04%
24.25%
零售业
合计
8,702,147,306.66
100.00%
9,506,594,994.57
100.00%
-8.46%
产品分类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食品类
主营业务成本
3,247,231,806.22
37.32%
3,504,851,556.50
36.87%
-7.35%
生鲜类
主营业务成本
1,777,325,156.53
20.42%
1,902,808,388.10
20.02%
-6.59%
洗化类
主营业务成本
1,357,774,776.24
15.60%
1,464,528,912.45
15.41%
-7.29%
家电类
主营业务成本
581,265,844.06
6.68%
660,327,656.56
6.95%
-11.97%
针纺类
主营业务成本
304,464,567.90
3.50%
368,511,241.56
3.88%
-17.38%
日杂文体类 主营业务成本
340,243,468.34
3.91%
393,853,925.84
4.14%
-13.61%
百货类
主营业务成本
1,088,578,243.91
12.51%
1,207,477,105.80
12.70%
-9.85%
其他业务成本
5,263,443.46
0.06%
4,236,207.76
0.03%
24.25%
合计
8,702,147,306.66
100.00%
9,506,594,994.57
100.00%
-8.46%
(3)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
比上年
同期增
减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6
分行业
零售业(主营业
务收入)
10,274,518,196.15
8,696,883,863.20
15.35%
-7.71%
-8.48%
0.71%
分产品
食品类
3,811,830,376.78
3,247,231,806.22
14.81%
-6.77%
-7.35%
0.54%
生鲜类
1,990,529,673.45
1,777,325,156.53
10.71%
-4.75%
-6.59%
1.77%
洗化类
1,595,761,075.05
1,357,774,776.24
14.91%
-6.58%
-7.29%
0.65%
百货类
1,289,861,021.89
1,088,578,243.91
15.60%
-9.77%
-9.85%
0.07%
合计
8,687,982,147.17
7,470,909,982.90
14.01%
-6.74%
-7.53%
0.74%
分地区
华南区(主营业
务收入)
4,355,320,880.16
3,673,809,834.54
15.65%
-6.69%
-8.33%
1.51%
西北区(主营业
务收入)
3,562,688,755.08
3,011,817,839.18
15.46%
-0.91%
-0.42%
-0.42%
西南区(主营业
务收入)
1,347,543,720.29
1,156,940,826.98
14.14%
-21.50%
-22.08%
0.64%
合计
9,265,553,355.53
7,842,568,500.70
15.36%
-7.15%
-7.92%
0.70%
说明:上表数据为占营业收入 10%以上。
(4)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5)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报告期内新增“深圳市人人乐海外快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天津人人乐商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湛江市人
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已办理工商注销手续,未再纳入合并范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112,457,493.58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09%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7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客户 1
26,258,850.00
0.26%
2
客户 2
25,466,623.23
0.25%
3
客户 3
23,914,441.47
0.23%
4
客户 4
19,976,945.00
0.19%
5
客户 5
16,840,633.88
0.16%
合计
--
112,457,493.58
1.09%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649,206,026.53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7.77%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供应商 1
297,477,763.79
3.56%
2
供应商 2
137,571,453.75
1.65%
3
供应商 3
96,024,189.64
1.15%
4
供应商 4
84,502,909.63
1.01%
5
供应商 5
33,629,709.72
0.40%
合计
--
649,206,026.53
7.77%
3、费用
单位:元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2,062,990,152.52
2,147,133,758.96
-3.92%
管理费用
698,122,232.06
622,029,128.73
12.23%
财务费用
8,391,899.23
4,083,331.05
105.52% 主要是利息收入减少。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8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678,896,110.32
13,668,868,991.22
-7.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835,024,473.19
13,639,913,135.03
-5.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6,128,362.87
28,955,856.19
-639.1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66,595,877.82
805,543,020.58
7.5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37,685,657.44
1,420,741,754.67
-41.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910,220.38
-615,198,734.09
104.7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7,218,142.49
-586,242,877.90
78.30%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减少 639.19%,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及与经营相关的收入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增加 104.70%,主要原因是收到投资理财本金及利息较同期增加,购建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较同期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612.84 万元,与净利润-47,472.96 万元差异 31,860.12 万元,主要原因
是报告期发生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计提减值准备、处置资产损失等非付现成本 40,607.10 万
元,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共计影响-6,912.90 万元;存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175.29 万
元,投资收益-1,658.79 万元共同影响所致。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
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
比例(%)
货币资金
1,275,953,641.02
20.58% 1,395,404,777.51
20.20%
0.38%
应收账款
2,683,410.77
0.04%
5,095,605.15
0.07%
-0.03%
存货
1,589,246,072.54
25.63% 1,594,323,717.17
23.08%
2.55%
投资性房地产
55,970,371.20
0.90%
51,749,642.60
0.75%
0.15%
主要原因是成都配送仓库出租面积
增加所致。
固定资产
1,037,820,128.69
16.74%
933,689,096.02
13.51%
3.23% 主要原因是湖南天骄福邸房产转入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9
固定资产所致。
在建工程
309,409,255.22
4.99%
262,586,226.06
3.80%
1.19%
主要原因是石岩总部在建工程增加
所致。
预付款项
123,181,256.64
1.99%
192,484,178.03
2.79% -0.80%
主要原因是将与关店相关的预付租
金等按对其重新估计的可回收性重
分类至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
所致。
应收利息
767,391.79
0.01%
324,206.85
0.00%
0.01%
其他应收款
306,482,599.69
4.94%
349,780,559.28
5.06% -0.12%
主要原因是租赁押金因关闭门店收
回或确认无法收回转入损失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732,165,484.95
11.81% 1,090,242,133.23
15.78% -3.97%
主要原因是待抵扣税金和购买理财
产品减少所致。
无形资产
147,082,275.70
2.37%
156,505,404.00
2.27%
0.10%
主要原因是摊销额增加导致无形资
产账面净值减少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320,891,750.35
5.17%
431,549,285.46
6.25% -1.08%
主要原因是关闭门店未摊销款项一
次性转入损益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645,406.94
0.19%
17,103,972.33
0.25%
-0.06%
主要原因是原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
冲回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287,686,509.25
4.64%
427,900,395.71
6.19% -1.55%
主要原因是预付湖南天骄福邸房产
1.38 亿款项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资产总计
6,200,985,554.75
100.00% 6,908,739,199.40
100.00%
0.00%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0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募集方式
募集资金
总额
本期已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已累计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报告期内
变更用途
的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比例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总额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
向
闲置两年
以上募集
资金金额
2010 年
公开发行 257,418.45 12,234.52 229,322.12
0.00 87,440.57
33.97% 48,852.92
存放于募
集资金和
理财产品
专户,实行
专款专用
43,310.92
合计
--
257,418.45 12,234.52 229,322.12
0.00 87,440.57
33.97% 48,852.92
--
43,310.92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1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0 年 1 月 4 日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0 万股,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
进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98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9,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381.55 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7,418.45 万元。募集资金款项已于 2010 年 1 月 7 日全部到位,并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南验字(2010)第 018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48,852.92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 2016 年 4 月 19 日巨潮
资讯网():《人人乐: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1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本报告期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广东地区 21 家连锁
超市发展项目
是
36,476.00
33,555.00
1449.24
24,528.20**
73.10%
2016 年 12 月
-6,649.50
否,已开业门店未按进度
开业,该地区计划 20 家,
实际开业 16 家,截至目前
已关闭 6 家已开业募投门
店。
是*1
陕西地区 17 家连锁
超市发展项目
是
31,574.00
34,495.00
4533.67
30,675.16
88.93%
2016 年 1 月
3,200.13
否,2015 年实现效益达到
承诺的正常年度效益
33.69%。截至目前已关闭 1
家已开业募投门店。
是*2
四川地区 12 家连锁
超市发展项目
是
19,484.00
19,484.00
17,147.65
88.01%
2016 年 12 月
-5,752.10
否,已开业门店未按进度
开业,该地区计划 12 家,
实际开业 8 家,截至目前
已关闭 3 家已开业募投门
店。
是*3
广西地区 8 家连锁
超市发展项目
是
12,024.00
12,024.00
-
11,155.26
92.77%
2016 年 12 月
4,201.45
是。
是*4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2
天津市 6 家连锁
超市发展项目
是
11,465.00
11,465.00
9,199.32
80.24%
2016 年 12 月
-2,555.46
否,已开业门店未按进度
开业,该地区计划 6 家,
实际开业 5 家,截至目前
已关闭 2 家已开业募投门
店。
是*5
湖南地区 4 家连锁
超市发展项目
是
8,584.00
8,584.00
105.89
7,126.38
83.02%
2016 年 12 月
-3,012.48
否,已开业门店未按进度
开业,该地区计划 4 家,
实际开业 3 家,购置变更
为自有物业 1 家。截至目
前已关闭 1 家已开业募投
门店。
是*6
广州新建配送中心项目
否
18,505.00
18,505.00
-
18,505.00
100.00%
2011 年 10 月
--
不适用
否
西安赛高店物业产权
购置项目
否
14,128.00
14,128.00
-
14,128.00
100.00%
2008 年 9 月
251.08
否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52,240.00
152,240.00
6,088.80
132,464.97
87.01%
-10,316.88
超募资金投向
四川地区 5 家连锁超市发
展项目
是
6,530.00
6,530.00
-
5,922.43
90.70%
2014 年 3 月
-6,228.59
否,未按计划开设,原承
诺 5 家超募项目,3 家门店
停止开设,实际开业 2 家,
截至目前已关闭 2 家已开
业超募门店。
是*7
湖南地区 5 家连锁超市发
展项目
是
7,094.00
7,094.00
141.83
6,829.01
96.26%
2014 年 12 月
-1,243.07 否,实际开业 3 家。
否
天津市 3 家连锁超市发展
项目
是
6,126.89
6,126.89
-
5,825.72
95.08%
2013 年 10 月
-3,718.88
否,未按计划开设,原承
诺超募项目中有 1 家停止
开设。
否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3
广西地区 2 家连锁超市发
展项目
是
1,340.00
1,340.00
1,339.89
99.99%
2013 年 10 月
-39.93 否,销售收入未达到预期。 否
江西地区 1 家连锁超市发
展项目
是
1,896.00
1,896.00
289.50
1,749.13
92.25%
2013 年 9 月
-1,203.35 否,销售收入未达到预期。 否
重庆地区 2 家连锁超市发
展项目
是
1,688.00
1,688.00
-
1,619.38
95.93%
2013 年 10 月
-15.80
否,未按计划开设,原承
诺超募项目中有 1 家停止
开设,截至目前已关闭 1
家已开业超募门店。
是*8
陕西地区 2 家连锁超市发
展项目
否
4,640.00
4,640.00
129.70
4,202.20
90.56%
2014 年 1 月
-1,045.85 否,该地区实际开业 2 家
否
西安配送中心项目(含 1
号库、2 号库和生鲜库)
否
23,119.88
23,119.88
2,207.04
14,091.49
60.95%
2015 年 6 月
-
不适用
否
天津配送中心项目(含 1
号库、2 号库和生鲜库)
否
28,159.00
28,159.00
3,377.65
19,984.81
70.97%
2016 年 12 月
-
不适用
否
西安永和坊房产购置项
目
是
19,582.43
19,582.43
-
19,582.43
100.00%
2016 年 12 月
-
不适用
否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5,710.65
15,710.65
15,710.65
100.00%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00,176.20
115,886.85
21,856.37
96,857.14
83.58%
-13,495.47
合计
252,416.20
268,126.85
27,945.17
229,322.11
85.53%
-23,812.3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体项目)
一、承诺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计划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 152,240.00 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实际累计投入 132,464.97 万元,完成资金使用计划的 87.01%;报告期末,部分募集资金
项目未如期完成投入,主要原因为公司根据外部市场形势的变化,调整经营策略,适度放缓新店拓展的速度;同时招股说明书中部分意向项目没有正式
签约或出租方未能按照合同预定时间交付租赁房产及出租方违约停止合作,延迟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筹建和开业。主要情况如下:
1、广东地区 21 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因深圳泰宁花园被跨区域的陕西西安建工路长岭店替换,区域间替换导致广东地区发展项目减少至 20 家;实际开
设 16 家门店。未开业的 4 家门店中梅州锦发君城、增城荔城店、东莞塘厦店由于物业方违约,合同解除;民治店没有正式签约,公司将积极寻求其他项
目替代;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4
2、陕西地区 17 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因陕西西安建工路长岭店跨区域替换了深圳泰宁花园店,导致陕西区域发展项目增加至 18 家;实际开业 17 家。
未开业的 1 家门店西安洪庆广场已于 2016 年 1 月开业。
3、四川地区 12 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原计划至本报告期末开设 12 家门店,实际开业 8 家。未开业 4 家门店中成都锦华路店及成都天邑酒店由于物业方
违约,目前合同已解约;其他 2 家门店属于意向项目,没有正式签约,公司将积极寻求其他项目替代。
4、广西地区 8 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原计划至本报告期末开设 8 家门店,实际开业 7 家。未开业的 1 家为南宁北大路,没有正式签约,公司将积极寻求
其他项目替代。
5、天津市 6 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原计划至本报告期末开设 6 家门店,实际开业 5 家。未开业的 1 家门店中蓝岸广场店因合同甲方与租赁物业产权方整
体租赁关系终止,致使合同终止,公司将积极寻求其他项目替代。
6、湖南地区 4 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原计划至本报告期末开设 4 家门店,实际开设 3 家门店。未开业的 1 家门店为岳麓店,原因是出售方尚未交付房产,
延迟开业。
二、超募资金投资进度情况:
公司已安排使用超募资金总额为 115,886.85 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实际累计使用 96,857.14 万元,其中实际累计投入 81,146.49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 15,710.65 万元。完成资金使用计划的 83.58%;报告期末,部分超募资金项目未如期完成投入,主要原因为公司根据外部市场形势的变化,调整经营策
略,适度放缓新店拓展的速度,另外部分门店出租方未能按照合同预定时间交付租赁房产及出租方违约停止合作,延迟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筹建
和开业。主要情况如下:
1、四川地区 5 家超募发展项目:原计划至本报告期末开设 5 家门店,实际开业 2 家。未开业的 3 家门店中攀枝花财富中心、眉山万景国际 2 家项目于 2013
年终止,相关内容详见巨潮网()公司公告【2013-046】;万科金色海蓉因物业方违约延迟交付未按计划开业,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5 日公告终止该项目。相关内容详见巨潮网()公司公告【2014-010】。
2、湖南地区 5 家超募发展项目:原计划至本报告期末开设 5 家门店,实际开业 3 家。未开业的 2 家门店中建鑫广场项目、永州中联国际项目二店因物业
方违约延迟交付,公司已于 2014 年 3 月 5 日公告终止项目,建鑫广场项目投资已经使用的超募资金以自有资金已退回。相关内容详见巨潮网
()公司公告【2014-010】。
3、天津地区 3 家超募发展项目,原计划至本报告期末开设 3 家门店,实际开业 2 家。未开业的红桥人防店因为物业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交付房产,导致租
赁合同解除或无法继续履行,该项目于 2013 年终止,相关内容详见巨潮网()公司公告【2013-046】。
4、陕西地区 2 家超募发展项目:原计划至本报告期末开设 2 家门店,实际开业 2 家。
5、广西地区 2 家超募发展项目:原计划开设 2 家超募项目,实际开业 1 家。未开业的柳州金绿洲店于 2013 年终止,相关内容详见巨潮网
()公司公告【2013-046】。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5
6、江西地区 1 家超募发展项目,原计划至本报告期末开设 1 家门店,实际开业 1 家。
7、重庆地区 2 家超募发展项目:原计划至报告期末开设 2 家门店,实际开业 1 家。未开业的彭水金山广场于 2013 年终止,相关内容详见巨潮网
()公司公告【2013-046】。
8、天津配销公司项目正在筹建中,西安配销公司项目部分已投入使用。
9、西安永和坊产权购置项目:该购置项目款已支付,尚未完成交付程序。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明
部分募投资金项目在超过培育期或延长培育期后仍处于亏损状态,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先后共关闭 18 家募投项目,其中募集资金项目 15 家,超募资金
项目 3 家。报告期内关闭募集金项目 4 家,超募资金项目 1 家。详见“(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57,418.45 万元,与预计募集资金 152,240.00 万元相比,超募资金 105,178.45 万元。公司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2011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四川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投资广西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湖南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天津
及周边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设 8 家门店,分别是:四川地区 3 家、湖南地区 2 家、天津及周边地区 2 家、广西地区
1 家,总面积为 211,714 平方米,预计使用超募资金 31,333 万元。新设门店所使用的房产采用租赁方式取得,租赁合同约定的定金已由公司用自有资金支
付,不纳入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范围,项目实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用计划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2、2011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西安配送中心常温仓(1 号库)项目的议案》,并经 2011
年 6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西安配送中心常温仓(1 号库),预计使用超募资金 7,980.88 万元,项目实
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用计划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3、201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天津配送中心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
资建设天津配送中心项目,预计使用超募资金 10,526 万元,项目实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用计划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4、2012 年 3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江西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投资湖南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重庆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天
津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四川地区新店建设项目的议案》等议案、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设 7 家门店,分
别是:江西 1 家、湖南 2 家、重庆 2 家、天津 1 家、四川 1 家,总面积为 131,652.06 平方米,预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总额为 19,879.46 万元。新设门店所
使用的房产采用租赁方式取得,租赁合同约定的定金已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不纳入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范围,项目实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用计划将使用
自有资金补足。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6
5、201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设 5 家门店的议案》,本次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设
的 5 家门店分别是:四川地区 1 家、陕西地区 2 家、广西地区 1 家、湖南地区 1 家,总面积为 68,252 平方米,预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总额为 10,854 万元。
新设门店所使用的房产采用租赁方式取得,租赁合同约定的定金已由公司用自有资金支付,不纳入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范围,项目实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
用计划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6、2013 年 5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西安配送中心常温仓(2 号库)及生鲜库项目的议案》,
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西安配送中心常温仓(2 号库)及生鲜库项目,预计使用超募资金 15,139 万元,项目实际投资如超出本次使用计划将使
用自有资金补足。
7、2013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四川攀枝花财富中心、
四川眉山万景国际、天津红桥人防店、广西柳州金绿洲、重庆彭水金山广场 5 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终止 5 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的原因为物业
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交付房产,导致租赁合同解除或无法继续履行。前期已计划安排使用超募资金 95,712.34 万元,本次终止 5 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后,
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 26,507.03 万元,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求,妥善安排其余超募资金具体使用计划。
8、2013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天津配送中心常温仓(2 号库)及生鲜库项目的议案》,
计划使用 17,633.00 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天津配送中心常温仓(2 号库)及生鲜库项目,该项目实际投资如不足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9、2014 年 1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资产的议案》,计划使用 19,582.43 万元超募资金(其
中超募资金利息 10,708.40 万元)购买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展路南侧紫薇•永和坊项目 1 号楼 1-3 层商业房产,超
募资金不足本次资产购买所需资金的部分,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10、2014 年 3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四川成都万科金色海蓉店、建
鑫广场店、永州中联国际店 3 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终止 3 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的原因为物业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交付房产,导致租赁合同解除
或无法继续履行。前期已计划安排使用超募资金 115,886.85 万元(含超募资金利息 10,708.40 万元),终止 3 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终止项目涉及的拟
投资额为 4,958.60 万元,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求,妥善安排其余超募资金具体使用计划。
11、201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超募资金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调整绵阳崇尚国际、宁乡
水晶郦城、常德金城项目、河北迁安项目、南昌正荣大湖之都项目、南川名润时代广场项目、西安海璟台北湾购物广场项目、西安海荣青东村项目共 8
个超募资金项目的投资额度。调整 8 个超募资金项目投资额度后,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 15,710.65 万元,公司将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需求,妥善
安排其余超募资金具体使用计划。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7
12、201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为提高超募集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5,710.65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
截止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超募资金累计使用 96,857.14 万元,其中,四川地区新店开设已使用超募资金 5,922.43 万元,湖南地区新店建设已使用超募
资金 6,829.01 万元,天津地区新店建设已使用超募资金 5,825.72 万元,广西地区新店建设项目已使用超募资金 1,339.89 万元,重庆地区新店建设已使用
超募资金 1,619.38 万元,西安地区新店建设已使用超募资金 4,202.20 万元,西安配送中心项目(含 1 号库、2 号库和生鲜库)已使用超募资金 14,091.49 万
元。天津配送中心项目(含 1 号库、2 号库和生鲜库)已使用超募资金 19,984.81 万元。江西地区新店建设项目已使用超募资金 1,749.13 万元。西安永和坊
房产购置项目已使用超募资金 19,582.43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5,710.65 万元。
截止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计划安排使用超募资金 115,886.85 万元,未安排使用计划的超募资金共计 3,283.28 万元(超募资金利息扣除手续费)。
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其余超募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及时披露。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 82,763.76 万元,此事项已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鉴证,并于 2010 年 4 月 9 日出
具深南专审报字(2010)第 ZA070 号《鉴证报告》。经 2010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工作已于 2010 年 4 月实施完毕。以后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因募集资金项目及超募资金项目尚未全部完成,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8,852.92 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和理财产品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8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201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
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5,710.65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于 2015 年 6 月实施完毕。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关闭承诺投资项目门店 15 家,关闭超募投资项目门店 3 家,共计使用募集资金 33,682.36 万元。
*1—*6 为募集资金项目:由于外部市场及竞争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导致项目实施可行性发生变化,截至目前,广东地区 21 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已关闭 6 家已开业募集资金投资门店;陕西地区 17
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已关闭 1 家已开业募集资金投资门店;四川地区 12 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已关闭 3 家已开业募集资金投资门店;广西地区 8 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已关闭 1 家已开业募集资金投
资门店;天津市 6 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已关闭 2 家已开业募集资金投资门店;湖南地区 4 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已关闭 1 家已开业募集资金投资门店;
*7、*8 为超募资金项目:由于外部市场及竞争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导致项目实施可行性发生变化,截至目前,四川地区 5 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已关闭 3 家已开业超募资金投资门店;重庆地区 2
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已关闭 1 家已开业超募资金投资门店。
**因单位元转换为万元,导致四舍五入后与实际小 0.01。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9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编制单位: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
项目
变更后项
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
总额(1)
本年度
实际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
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
(2)/
(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
的项目
可行性
是否发
生重大
变化
南海西樵店
东莞永福店
1,167.00
-
892.53
892.53
892.53
76.48%
2011 年 6 月
-639.52
否
否
茂名华侨城
深圳鑫园
1,151.00
-
1,151.00
100.00%
2011 年 1 月
-1,082.82
否
否
西安紫薇尚层购物广场
延安店
770.00
-
770.00
100.00%
2011 年 1 月
745.12
不适用,承诺效益是按区域总
体,不适用单店
否
咸阳宇宏健康花城项目
西安文艺路购
物广场店*1
802.00
635.45 802.00
100.00%
2015 年 2 月
-573.54
不适用,培育期内
否
戛纳印象项目
内江沿江店
1,116.00
-
372.52
33.38%
2011 年 5 月
-1,587.90
否,2015 年 8 月关店
是**1
富豪兴城
柳州温州街
1,430.00
-
1,430.00
100.00%
2011 年 1 月
175.23
不适用,承诺效益是按区域总
体,不适用单店
否
广州花都狮岭店
廉江店
1,427.00
1,426.98
100.00%
2011 年 12 月
-1,356.16
否,2015 年 10 月关店
是**2
深圳沙井店
深圳吉祥店
880.00
-
695.17
79.00%
2011 年 9 月
-15.86
不适用
是**3
西安明宫新城店
西安自强中菲
店
1,901.00
-
1,901.00
100.00%
2011 年 12 月
-212.28
否
否
柳州时代广场店
柳州胜利店
999.00
-
469.43
46.99%
2011 年 10 月
127.84
不适用,承诺效益是按区域总
体,不适用单店
是**4
蓝岸广场店
保山店
1,430.00
-
-
0.00%
2016 年 12 月
不适用
否
海天馨苑店
宁河店
1,430.00
-
1,222.57
85.49%
2011 年 9 月
-921.72
-920.71
-920.71
-920.71
否
否
富贵嘉园店
虹畔大厦
649.00
-
650.36
100.21%
2012 年 1 月
-2,380.10
否,2015 年 9 月关店
是**5
长沙岳麓店
长沙岳麓店
2,739.00
105.89
121.21
4.43%
2016 年 12 月
-336.00
不适用
否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0
梅州锦发君城店
东莞凤岗店
1,630.00
-
0.00%
2016 年 12 月
不适用
否
增城荔城店
东莞寮步店
2,209.00
-
-
0.00%
2016 年 12 月
不适用
否
鹤山城市广场店
江门鹤山沙坪
市场店*2
880.00
-
879.77
99.97%
2013 年 4 月
-1,136.36
否
否
西安洪庆广场
济源恒泰商业
广场店*3
1,430.00
84.56
84.56
5.91%
2016 年 1 月
-53.96
不适用,培育期内
否
邛崃海宁店
都江堰店
1,773.00
-
499.14
28.15%
2014 年 10 月
-1,183.52
否
否
高新区店
百色城市广场
店*4
1,100.00
-
513.26
46.66%
2014 年 1 月
519.39
不适用,培育期内
否
西安建工路长岭店
深圳泰宁花园
2,921.00
2,150.71
2,190.15
74.98%
2015 年 5 月
-353.08
不适用,培育期内
否
公明宏发上域店
惠州江北店
880.00
864.08
880.00
100.00%
2015 年 2 月
-211.02
不适用,培育期内
否
和成世纪花园店
韶关店
725.00
585.16
725.00
100.00%
2015 年 2 月
-229.16
不适用,培育期内
否
西安和平村
西安龙首
1,644.00
64.86
1,644.00
100.00%
2014 年 8 月
6.00
不适用,培育期内
否
西安世纪大道
汉中虎头桥
1,896.00
1,220.80
1,522.26
80.29%
2014 年 12 月
482.48
不适用,培育期内
否
无
攀枝花财富中
心
-
-
-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无
眉山万景国际
-
-
-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无
天津红桥人防
店
-
-
-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无
广西柳州金绿
洲
-
-
-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无
重庆彭水金山
广场
-
-
-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无
万科金色海蓉
-
-
-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无
建鑫广场
-
-
-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无
永州中联国际
-
-
-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绵阳崇尚国际
绵阳崇尚国际
3,484.00
-
2,876.62
82.57%
2013 年 9 月
-3,205.11
否
是**6
河北迁安店
河北迁安店
3,293.00
-
3,273.10
99.40%
2011 年 12 月
-2,911.67
否
是**7
宁乡水晶郦城
宁乡水晶郦城
2,888.00
-
2,829.33
97.97%
2011 年 12 月
-245.33
否
否
常德金城店
常德金城店
1,821.00
16.22
1,821.00
100.00%
2011 年 10 月
-623.01
否
否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1
海璟台北湾
海璟台北湾
2,563.00
38.96
2,223.32
86.75%
2013 年 1 月
-644.44
否
否
海荣青东村
海荣青东村
2,077.00
90.74
1,978.88
95.28%
2014 年 1 月
-401.41
否
否
南昌正荣大湖之都
南昌正荣大湖
之都
1,896.00
289.50
1,749.13
92.25%
2012 年 9 月
-1,203.35
否
否
南川名润时代广场
南川名润时代
广场
1,688.00
-
1,619.38
95.93%
2013 年 2 月
-15.80
否
是**8
合计
-
54,689.00
6,146.93
39,213.67
71.70%
-
-19,467.06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分具体项目)
一、项目实施地点的变化:报告期内无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
因周边商圈出现不利变化、租赁合同谈判过程中关键条款分歧较大且未能达成一致、租赁房产交付时间过于延迟且远超出预期,导致
门店不能在预定时间内开业等情况,为避免影响募集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上市至今有以下项目实施地点的变
更:
1、2010 年 9 月 1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 201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广东东莞永福店、深圳鑫园店等 8 家门店用广东佛山西
樵店、广东茂名华侨城店等 8 家门店替代。本次变更导致连锁超市发展项目拟投资面积较原计划增加 35,090.2 ㎡,投资规模较原计划
增加 7,764 万元。本次更改项目投资额相比原项目投资额增加的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2、2011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 201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广东廉江店、深圳吉祥店等 7 家门店用广东花都狮岭、深圳
沙井店等 7 家门店替代。本次变更导致连锁超市发展项目拟投资面积较原计划增加 42,788.74 ㎡,投资规模较原计划增加 7,189.97 万
元,本次变更项目投资额相比原项目投资额增加的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3、2012 年 3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 201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广东东莞凤岗店、东莞寮步店等 6 家门店用广东梅州锦发君城、
增城荔城店等 6 家门店替代。本次变更导致连锁超市发展项目拟投资面积较原计划增加 26,478.34 平方米,投资规模较原计划增加
4,552.95 万元。本次更改项目投资额相比原项目投资额增加的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4、2013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四川
攀枝花财富中心、四川眉山万景国际、天津红桥人防店、广西柳州金绿洲、重庆彭水金山广场 5 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本次终止
5 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的原因为物业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交付房产,导致租赁合同解除或无法继续履行。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2
5、2014 年 3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四川成都万
科金色海蓉店、建鑫广场店、永州中联国际店 3 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本次终止 3 个超募资金门店投项目的原因为物业方未能按
合同约定交付房产,导致租赁合同解除或无法继续履行。前期已计划安排使用超募资金 115,886.85 万元(含超募资金利息 10,708.40 万
元),本次终止 3 个超募资金门店投资项目后,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 4,958.60 万元,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求,妥善安排
其余超募资金具体使用计划。
6、2014 年 3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 201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陕西地区西安龙首店、济源恒泰商业广场店、汉中虎头桥店
3 家超市发展项目对应用西安和平村店、洪庆广场店、世纪大道店 3 家门店替代。本次变更导致连锁超市发展项目拟投资面积较原计
划增加 8,330.25 平方米,投资规模较原计划增加 3,818.34 万元。本次更改项目投资额相比原项目投资额增加的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
解决。
7、2014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陕西地区西安文艺路购物广场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
明书》披露的陕西地区榆林人民店变更后项目)、广东地区深圳泰宁花园店2家募集资金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分别以咸阳宇宏健康花城店、
西安建工路长岭店替代。本次变更导致连锁超市发展项目拟投资面积较原计划增加1,212.00平方米,投资额较原计划增加699.00万元,
变更后项目投资额相比原项目投资额增加的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8、2014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广东地区韶关店、
惠州江北店 2 家超市发展项目分别用深圳和成世纪花园店、深圳公明宏发上域店替代。本次变更后投资额较原计划增加 420 万元,投
资额增加的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二、项目实施方式的变化:报告期内无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
2011 年 1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购置湖南长沙市“天
骄福邸”综合楼地下负一层及地上第一层至地上第四层房产的议案》,并经 2011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13,800 万元购买“天骄福邸”综合楼地下负一层及地上第一层至地上第四层面积为 29,111.87 平方米的
房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湖南长沙岳麓店原来通过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房产开设门店的投资方式变更为使用
自有房产开设门店。本次变更导致以租赁方式开设 68 家门店的募集资金发展计划改为以租赁房产开设 67 家门店、以自有物业开设 1
家门店。岳麓店变更成自有物业后,募集资金 2,739 万将按原定计划继续投入,因岳麓店面积较原计划增加 4,211.87 平方米,导致投
资规模较原计划增加 463 万元。本次变更过程中购置房产的资金及因面积增加而加大的投资额均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公司收购天
骄福邸综合楼地下负一层及地上第一层至地上第四层房产,有利于提升长沙人人乐的盈利能力,有助于公司迅速在湖南地区立足,对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洪庆广场店因物业消防验收问题,无法按原计划时间开业,已于 2016 年 1 月 16 日开业;广东梅州锦发君城店、
广州增城荔城店、东莞塘厦店、天津蓝岸广场店因物业方违约,目前项目已解约;深圳民治店、四川内江时代广场、绵阳长虹店、南
宁北大路未签约,公司将积极寻求其他项目替代;长沙岳麓店公司已经购买,尚未验收交付。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况说明
未发生重大变化。
*1 西安文艺路购物广场店为榆林人民店变更后项目
*2 江门鹤山沙坪市场店为深圳龙华店变更后项目
*3 济源恒泰商业广场店为西安盐东店变更后项目
*4 百色城市广场店为柳州白云商业变更后项目
**1-**8 变更后项目由于门店业绩长期亏损且扭亏无望,公司决议关闭。
说明: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发生了多次变更的,报告中仅列示最近一次变更的金额。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4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惠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
公司
子公司
商品零售 20000000
85,382,067.30 -181,464,401.17 331,153,012.00 -46,772,845.68 -53,203,461.51
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
公司
子公司
商品零售 30000000
648,579,346.20
66,042,303.81 1,092,937,539.56 -64,468,130.04 -67,039,066.63
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
公司
子公司
商品零售 32000000
418,823,679.25 -136,184,383.96 1,088,259,488.84 -73,197,924.48 -98,596,669.50
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
公司
子公司
商品零售 10000000
456,308,857.95 211,199,028.20 719,935,525.83
51,815,315.59 45,429,765.49
深圳市人人乐百货有限
公司
下属子公司 商品零售 8000000
503,000,576.80 -138,974,372.86 136,114,859.30 -92,463,300.32 -92,573,464.32
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
公司
下属子公司 商品零售 30000000 2,822,763,654.74 817,718,322.35 3,481,213,373.10 102,360,389.22 87,599,705.86
成都市人人乐百货有限
公司
下属子公司 商品零售 50000000
116,844,306.00 -113,132,636.75
25,284,404.83 -40,135,857.75 -62,699,541.61
注:填列范围包括:单个子公司的净利润或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 10%以上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深圳市人人乐海外快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购
无
天津人人乐商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无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5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行业发展趋势
2016 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努力改善产品和服务供给,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我国零售业未来的发展还是要围
绕品牌做强来进行,迎合消费需求,提升人民生活质量。随着信息技术进步和国家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实体经济的业态形式
将更为丰富,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的尝试也将更加多元。零售企业将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移动终端 APP 以及大数据分析等,
更好地服务消费者,满足消费需求。
适应新趋势,回归零售本质,加快创新转型,是传统零售行业的必经之路。
2、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继续坚持立足主营业务,强化区域经营,巩固和提升核心竞争优势;实施稳健扩张与有限多元发展策略,重点拓
展以小型为主导的浓缩型、社区型门店;加快推进线上线下、移动互联为主导的多经营模式创新转型;加强供应链资源的开
发和整合,拓展产业前端创利空间;调整和优化经营业态组合,提升总体盈利水平。
3、2016 年经营计划
2016 年,公司将在巩固“减速、调整、巩固、提高”经营策略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以稳健控风险、审慎求外延、精耕细
作,创新转型的指导思想。围绕:“以提升可比门店盈利能力、降低非盈利门店占比、严堵经营损益漏洞、严格控制经营成
本、挖掘供应链收益”为年度经营方针,加强团队与企业文化建设,通过优化商品结构,强化品类管经营管理;积极推进门
店经营模式转型升级,大力创新市场营销,提升顾客服务,竭尽全力实现扭亏为盈经营目标。
公司 2016 年度经营计划与目标:开设新店 25 家左右,实现营业收入 1,132,348.87 万元,同比增长 0.94%,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63.19 万元。
4、面临的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
宏观经济走势直接影响消费需求的变化,经济稳定增长、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升,有利于零售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未来
经济增速如果持续放缓,将会影响居民消费信心的提升,抑制社会消费需求,从而对行业和公司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2)市场拓展风险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6
零售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公司在开设新店或拓展新区域时,可能出现市场培育期延长,经营亏损的情况,从而影响公
司整体业绩,增加经营的风险。同时,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管理链条拉长,经营管控难度增大,不排除存在未来关闭
门店或放弃新店项目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继续适度放缓新店拓展,进一步完善评估和决策机制,加强新店拓展的风险控制,坚持“巩固老
区经营、谨慎发展新区”的稳健拓展策略。
(3)运营成本持续增长风险
随着零售行业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加剧,零售业租金、人力成本及水电、促销等费用支出呈上涨趋势不可避免,公司
面临运营成本持续增长的风险,对经营业绩形成较大压力。对此,公司将加强成本费用的管控,通过精细化管理,提升员工
劳效和卖场平效,降低费用率,合理控制成本。
(4)被退市风险
公司股票因连续两年亏损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可能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
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5 年 11 月 2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2015年11月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12 月 23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2015 年 12 月 23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报告期末至披露日期间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6 年 1 月 12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2016 年 1 月 12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6 年 1 月 21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2016 年 1 月 21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7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201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于公司 2014 年度每股
收益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不适用
公司近 3 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预案或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或方案情况
(1)2015年度分配预案: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14年度分配方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2013年度分配方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的比率
以其他方式现金
分红的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红的比例
2015 年
0.00
-474,729,556.88
0.00%
0.00
0.00%
2014 年
0.00
-460,520,283.82
0.00%
0.00
0.00%
2013 年
0.00
7,262,028.76
0.00%
0.00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8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资时所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深
圳市浩明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及公
司实际控制人何
金明、宋琦、何浩
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
的承诺
不通过自身或受其控制的除人人乐以外
的其他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
附属企业、联营企业等),在中国境内以
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与
他人合资、合作或联营等方式经营)直
接或间接从事与人人乐及其控股子公司
现在或将来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且构
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2009 年 12
月 31 日
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
中
股权激励承诺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深
圳市浩明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承诺在 2015 年 7 月 21 日至 2016 年 1
月 21 日期间,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市场情况,择机
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 240
万元,在增持期间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主
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5 年 7
月 21 日
2015 年 7
月 21 日至
2016 年 1
月 21 日
承诺已履
行完毕
公司控股股东深
圳市浩明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承诺在 2015 年 8 月 28 日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
2015 年 8
月 28 日
2015 年 8
月 28 日至
2016 年 2
月 28 日
承诺已履
行完毕
公司股东新余众
乐通投资有限公
司和深圳市人人
乐咨询服务有限
公司
其他承诺
承诺自《人人乐: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
定的公告》发布之日起 6 个月内不主动
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5 年 8
月 6 日
2015 年 8
月 6 日至
2016 年 2
月 6 日
承诺已履
行完毕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9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
毕的,应当详细说明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
划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 2015 年 4 月 19 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人人乐: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的专项说明》、《人人乐:监事会对<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及《人人乐: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新增合并“深圳市人人乐海外快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天津人人乐商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湛江市人
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已办理完工商注销手续,本报告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11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4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宣宜辰、杨艳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1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公司无应及时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以下为公司以前年度披露的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及报告期发生的金额较大的诉讼事项。
单位:万元
序
号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诉讼(仲裁)进
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
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
况
1
2011 年 5 月 28 日,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人人乐)与建鑫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鑫公司)
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约定长沙人人乐承租建鑫公司位于湘潭市河东大道与双拥路交汇处东南角的建鑫城国际社区 B 区 1、
2、3 号负一层的全部房产,双方最终约定的交房日期为 2011 年 9 月 30 日,合同签订后,长沙人人乐向建鑫公司支付定金 400
万元,但建鑫公司至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标准向长沙人人乐交付房产,反而另行招商,甚至拒绝长沙人人乐撤走现场设备并擅
自安装使用。2013 年 4 月 19 日,长沙人人乐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建鑫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各项损失合计
1,374.34 万元。
1,374.34
否
目前此案正在
一审审理中。
一审已开庭审理,尚
未收到一审判决书,
未有最新进展。
等待一审判决结果。
2
2010 年 1 月 29 日,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人人乐)与成都市黄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和公司)
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约定成都人人乐承租黄和公司位于成都市成华区保和乡胜利村拟建的房产,交房日期为 2012 年 10
月 15 日。2011 年 1 月 13 日,成都人人乐依约向黄和公司支付了定金 300 万元,但黄和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如期向成都人人乐交
付房产。2013 年 6 月 14 日,成都人人乐向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黄和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600 万元,黄和公司
提起反诉,要求成都人人乐赔偿损失 310 万元并判令不予退还定金 300 万元。一审判决:黄和公司返还成都人人乐定金 300 万,
驳回黄和公司反诉请求。二审判决:黄和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600 万元。判决已生效,成都人人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黄和公
司向四川省高院提起再审,四川省高院驳回黄和公司的再审申请。
1,210.00
否
目前此案已经
终结,但黄和
公司申请再
审,四川高院
已受理审查。
成都人人乐公
司已启动强制
执行程序。
二审判决支持成都人
人乐的上诉请求,黄
和公司双倍退还成都
人人乐定金共计 600
万元。目前黄和公司
不服二审判决已提起
再审程序。四川省高
院驳回黄和公司的再
审申请。
根据合同中的附件来
看,该房产系黄和公司
自有房产,且后期将项
目已出租给永辉经营,
所以执行风险相对较
低。目前处于执行阶
段。执行中已经收回
300 万元本金,同时查
封了对方 800 平米商
业地产,双倍部分会申
请法院采取进一步的
执行措施。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2
序
号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诉讼(仲裁)进
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
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
况
3
2011 年 5 月 19 日,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人人乐)与成都长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和
公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约定成都人人乐承租长和公司位于成都市温江区锦泉街与光华大道交叉口的德坤新天地项
目房屋,交房日期为 2012 年 9 月 1 日。合同签订后,成都人人乐依约向长和公司支付了定金 800 万元,但长和公司未能按照
合同约定的期限向成都人人乐交付房产。2013 年 8 月 7 日,成都人人乐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长和公司双倍返
还定金 1,600 万并赔偿损失。
1,600.00
否
目前此案正在
二审审理中。
一审驳回成都人人乐
的 1,600 万诉讼,原
告上诉,二审法院已
作出裁定,裁定本案
发回重审。
未进入执行程序。
4
2011 年 1 月 26 日,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人人乐)与重庆市驿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驿
鑫公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约定重庆人人乐承租驿鑫公司位于重庆市万州区原龙宝区党工委大院驿鑫城市之心项目
的房产,交房日期为 2013 年 3 月 1 日。合同签订后,重庆人人乐依约向驿鑫公司支付了定金 3,000 万元,但驿鑫公司并未按照
合同约定的标准如期向重庆人人乐交付房产。2013 年 8 月 21 日,重庆人人乐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驿鑫
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6,000 万元。一审判决已出,双方均提起上诉。在二审阶段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驿鑫公司公司退回重庆人人
乐公司 2,400 万元。
6,000.00
否
本案已审结。
双方在二审阶段达成
调解方案:驿鑫公司
返回定金 2,400 万元。
目前驿鑫公司已向重
庆人人乐全部返还
2,400 万元。
5
2010 年 11 月 24 日,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人人乐)与柳州市润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
和公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南宁人人乐以双方于 2011 年 6 月 25 日签署过一份《补充协议》为由主张免租期延后并
免除部分租金,但润和公司予以否认,而后的 2013 年 3 月 19 日,双方又签署一份《协议书》,其中约定,双方对涉及的上述
《补充协议》仍存在争议,同意由法院裁决,如《补充协议》真实,则南宁人人乐可按照该协议约定的免租期免除 261.87 万元
租金,如为虚假,则仍应支付该部分租金。经鉴定,该份《补充协议》中润和公司的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均为虚假,润和公
司和柳州市潮流前线商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流前线公司)遂据此起诉要求南宁人人乐和柳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柳州人人乐)支付租金 261.87 万元、滞纳金 107.37 万元及违约金 200 万元。
569.24
226.03
目前此案已审
结。
一审判决两被告共同
支付给原告租金及综
合管理费 223.45 万
元,诉讼费用 5.17 万
元由原告承担 2.58 万
元,被告承担 2.58 万
元。二审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已执行完毕。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3
序
号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诉讼(仲裁)进
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
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
况
6
2010 年 2 月 10 日,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人人乐)与四川省彭州市龙兴寺(以下简称:龙兴寺)签订
了《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成都人人乐承租龙兴寺位于四川省彭州市龙兴寺商品中心负一层房产,租赁面积
共计约 17,000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 年,约定的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2 年 9 月 1 日。合同签订后,成都人人乐依照合同约定支
付了龙兴寺 200 万元定金,合同约定的交付房产的期限届满后,成都人人乐多次催促龙兴寺交付合同约定房产,并前往租赁房
产位置查看,发现龙兴寺未完成约定租赁房产的修建。2013 年 5 月 1 日,成都人人乐向彭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龙兴
寺解除合同并由龙兴寺双倍返还成都人人乐定金 400 万元。
400.00
否
目前此案已审
结。
一审判令龙兴寺返还
成都人人乐定金 200
万元,驳回成都人人
乐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费用双方各一
半,因成都人人乐已
垫付龙兴寺的诉讼
费,龙兴寺返还定金
时一并给付诉讼费用
给成都人人乐。
目前正在执行阶段。
7
2008 年 3 月 10 日,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人人乐)与成都桃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桃源公司)
签订了由成都人人乐承租桃源公司位于成都市郫县北大街二段 23 号房产的《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租赁面积共
计约共计 24656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 年,约定的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0 年 3 月 1 日。合同签订后,成都人人乐依照合同约定
支付了桃源公司 140 万元定金,合同约定的交付房产的期限届满后,桃源公司未能依约履行交付房产。2014 年 7 月 2 日,成都
人人乐向成都市郫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桃源公司合同并双倍返返还成都人人乐支付的定金 280 万元与利息,经法
院一审判决,判令桃源公司支付成都人人乐 280 万元。一审结案。
280.00
否
一审判决生
效。
一审判令桃源公司双
倍返还成都人人乐定
金共计 280 万元并支
付利息,利息以 140
万元为基数,从 2013
年4月12 日起至付清
日止。本案诉讼费用
为 10,950 元,成都人
人乐已预交,桃源公
司履行判决时一并支
付给成都人人乐。
目前正在执行阶段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4
序
号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诉讼(仲裁)进
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
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
况
8
2009 年 12 月 1 日,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人人乐)与绵阳市宏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
杰公司)签订了由成都人人乐承租宏杰公司位于绵阳市长虹大道东段 9 号宏杰·东方华尔街二期地下一层部分及地上一层部分房
产的《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租赁面积共计约 12,000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 年,约定的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2
年 5 月 1 日。合同签订后,成都人人乐依照合同约定支付给宏杰公司 100 万元定金,合同约定的交付房产的期限届满后,宏杰
公司不能在约定的交房期限依约交房。2014 年 9 月 8 日,成都人人乐向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成都人人乐
与宏杰公司签订的合同,并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200 万元。宏杰公司提起反诉,要求:1、不予返还成都人人乐支付给宏杰公
司的合同定金 100.00 万元,2、成都人人乐支付给宏杰公司损失超过定金的部分 1,836.00 万元,3、本案诉讼费由成都
人人乐承担。
2,136(本诉
金额:200
万
反诉金额:
1836 万+不
退还定金
100 万元)
900.00
目前此案正在
一审审理中。
2014 年 9 月 15 日立
案,绵阳宏杰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提
出反诉, 2015 年 4
月份已开庭,一审判
决未出。
等待一审判决。
9
2010 年 4 月 23 日,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人人乐)与重庆中渝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渝公司)
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中渝公司将重庆市九龙坡区陈庹路与红狮大道交界处西北侧"巴国绿云"项目
负三层(与陈庹路平层)负四层的房产出租给重庆人人乐使用,双方约定租赁房产的总面积为 21,528.09 平方米,重庆人人乐
将租赁房产用于开办大型综合性购物广场,租赁合同规定租赁房产的交付日为 2012 年 9 月 1 日。租赁合同签署后,重庆人人
乐按照约定支付了中渝公司定金 200 万元,双方约定交房日期为 2012 年 9 月 1 日前,但交付日到期后,中渝公司未能按照约
定交付且明确表示无法按原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租赁房产。2013 年 10 月 25 日,重庆人人乐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中渝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400 万元。一审判决已出,中渝燃气提起上诉。2014 年 12 月 17 日二审判决已出,判
决:中渝燃气双倍返还定金 400 万元。二审结案。
400.00
否
目前此案二审
已审结。
二审判令中渝公司双
倍返还重庆人人乐定
金 400 万元并承担诉
讼费用。
目前正在执行阶段
10
2011 年 3 月 22 日,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人人乐)与天邦润泽(天津)房地产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润泽公司)签订了《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天津人人乐承租润泽公司位于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
路天润蓝岸商业广场第一、二层的部分房产,租赁面积共计约 16,000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 年,约定的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1
年 7 月 1 日。合同签订后天津人人乐依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润泽公司 500 万元定金,合同约定的交付房产的期限届满后,天津人
人乐多次催促润泽公司交付合同约定的房产,润泽公司先是各种理由不予交付租赁房产,最终明确告知天津人人乐将不予交付
租赁房产、拒绝履行租赁合同。天津人人乐要求润泽公司双倍返还定金,起诉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后支持
了天津人人乐的主张,双方未上诉。
1,000.00
否
目前此案进入
执行程序。
对方需双倍返还我司
定金共计 1,000 万元。
对方公司无可执行财
产。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5
序
号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诉讼(仲裁)进
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
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
况
11
2006 年 9 月 15 日,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金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房产租赁合同书》,人人乐公司承
租金海港公司南山区艺园路东侧的缤纷年华家园商业裙楼二、三层部分房产开设购物广场,2009 年 12 月,金海港公司将部分
租赁房产(面积 3,954.44 平方米)转让给深圳市鑫地投资有限公司。人人乐开业经营后,由于长期亏损决策关闭该店,于 2014
年 10 月 8 日通知解除上述租赁合同,金海港公司不认可该解约通知,并就其中一部分 3,954 平方米租赁房产于 2014 年 11 月
20 日提起诉讼(合计面积是 7,295 平方米),请求人人乐公司赔偿解约损失 604.42 万元、支付租赁房产占用费 58.12 万元,合
计 662.54 万元。
662.54
890.00
一审审理中
已开庭,目前尚无新
的审判进展。
等待一审判决结果。
12
2006 年 9 月 15 日,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金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房产租赁合同书》,人人乐公司承
租金海港公司南山区艺园路东侧的缤纷年华家园商业裙楼二、三层部分房产开设购物广场,2009 年 12 月,金海港公司将部分
租赁房产(面积 3,954.44 平方米)转让给深圳市鑫地投资有限公司。人人乐开业经营后,由于长期亏损决策关闭该店,于 2014
年 10 月 8 日通知解除上述租赁合同,鑫地公司就其所有的 3,954.44 平方米租赁房产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提起诉讼,请求人人
乐公司赔偿解约损失 392.26 万元、支付租赁房产占用费 171.61 万元,合计 563.87 万元。
563.87
一审判决已
出,深圳人人
乐拟提起上
诉,启动二审
程序。
一审判决:深圳人人
乐向鑫地公司赔偿租
金损失 1,470,963.72
元及支付 2014 年 11
月至2015 年7 月期间
的房屋占有使用费
2,206,445.58 元。
未执行
13
京山县恒兴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兴米业公司)与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人乐集团公司)
自 2003 年底开始发生第一笔业务,其后派生多家子公司,包括深圳人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人人乐)。之后每
一年深圳人人乐与恒兴米业公司订立合同时均加盖人人乐集团公司的印章。至 2013 年 12 月 8 日发生最后一笔业务、合同期满
前 3 个月内人人乐集团公司和深圳人人乐均未再向恒兴米业公司订货。恒兴米业公司认为双方合作期间,其一直严格履行合同
义务,按时向人人乐集团公司及其下子公司运送货物,而人人乐集团公司 2013 年 12 月无故断绝与其的业务合作,亦未按合同
约定提前通知恒兴米业公司,该行为给恒兴米业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经多次沟通、协商仍未有结果,恒兴米业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6 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深圳市人人乐返还商品质量保证金 5 万元及利息(从收取保证金之日起至退还之日
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人人乐集团公司支付违反合同约定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248 万元(具体金额待相关部
门评估后确定),资金占用损失 260 万元,赔偿原告因合作中断造成的原告损失 12.3 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525.30
否
一审判决已出
一审裁定按原告恒兴
米业公司撤回起诉处
理
原告恒兴米业公司撤
诉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6
序
号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诉讼(仲裁)进
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
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
况
14
2011 年 3 月 31 日,宝鸡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鸡人人乐公司)与陕西金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桥公司)签订《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约定由宝鸡人人乐公司承租金桥公司位于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大道 26
号金桥国际的商业房产开办大型综合性超级市场,金桥公司应于 2013 年 6 月 1 日前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条件交付租赁房产;
2011 年 4 月 14 日,宝鸡人人乐公司依约向金桥公司支付了定金 500 万元;截止约定交房期限届满日金桥公司未按约定条件交
付租赁房产。宝鸡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 日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金桥公司解除租赁合同,金桥公司
双倍返还合同定金 1,000 万元。
1,000.00
否
一审判决已出
一审判决金桥公司返
还宝鸡人人乐合同定
金 500 万元及利息
(自 2011 年 4 月 14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两
倍计算至清偿之日
止);驳回宝鸡人人乐
的其他诉讼请求。
目前正在执行阶段,并
已实际查封了对方一
块面积 17,832.5 平方
米的仓储用地。
15
2011 年 7 月 21 日,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人人乐公司)与遵化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遵化
开元公司)签订了编号为 HBRRL-004 的《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天津人人乐公司承租遵化开元公司位于河
北省遵化市华明北路与北环西路交口之开元新天地商业项目地上第一层整层、第二层整层房产(以下简称:租赁房产),用以
开办大型综合型购物广场,租赁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3 年 4 月 30 日。合同签订后,天津人人乐公司依约向被告支付了定金 300
万元,并着手开展进场前及后期开业等事项的筹备工作。但 2013 年 3 月 15 日,遵化开元公司向天津人人乐公司发来一份《关
于遵化开元国际商业面积变更及交房时间的函》,提出要将出租面积由合同约定的 38,506.77 平方米缩减至 25,000 平方米。天津
人人乐公司接到该份函件后,于 2013 年 8 月 1 日回复函件,明确表示无法接受遵化开元的上述要求,经多次洽谈未能达成一致
意见。天津人人乐公司最终于 2015 年 3 月 16 日向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被告双倍返
还定金及 400 万元损失,共计 1,000 万元整。
1,000.00
否
一审审理中
对方提出管辖异议,
我司进行答辩。对方
提起 800 万元的反诉
请求,本案件已经开
庭两次,尚未结案。
等待一审判决结果。
16
2005 年 3 月 18 日,西安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人乐商业公司)与西安市房地产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西房公司)签订《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约定由人人乐商业公司承租西房公司位于陕西省西安市丈
八路与东仪路交叉口部分商业房产开办大型综合性超级市场,西房公司交付租赁房产后人人乐商业公司开始经营。此后西房公
司将租赁房产出售于西安天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人乐商业公司将承租人变更为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继
续履行。西安天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又将租赁房产出售于陕西东方加德置业有限公司,2014 年 12 月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
限公司与西安天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西东方加德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租赁房产的产权人变更为陕
西东方加德置业有限公司,由于业主变更后手续方面衔接的原因导致该店租金未及时支付至新业主陕西东方加德置业有限公司
而导致诉讼。2015 年 6 月 15 日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陕
西东方加德置业有限公司以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违约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支付租金、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011.11
480.00
一审已开庭
一审已开庭,尚未结
案
等待一审判决结果。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7
序
号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诉讼(仲裁)进
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
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
况
17
2004 年 8 月 16 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人乐公司)与重庆升伟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升伟公司)签署了《房产租赁合同书》,人人乐公司承租升伟公司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晒光坪 7 号附 18 号(部分)和 19 号的
升伟新天地物业 D、E、F 栋第二层部分(临天星桥转盘完全露出地面的一层为第二层)房产开设购物广场,人人乐开业经营后,
由于长期亏损决策关闭该店,于 2014 年 9 月 1 日通知解除上述租赁合同,升伟公司不认可该解约通知,2014 年 10 月 27 日以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人乐集团)和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人人乐)为被告,
向重庆市沙坪坝区提起诉讼,请求:1、确认《房产租赁合同书》有效;2、确认人人乐集团及重庆人人乐《解除〈房产租赁合
同书》及解除《房产租赁合同书》的行为无效;3、判令人人乐集团及重庆人人乐继续履行《房产租赁合同书》;4、全部诉讼
费由人人乐集团及重庆人人乐承担。人人乐集团及重庆人人乐接到案件后,分别向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提起了管辖权异议申请,
法院经过审查后裁定重庆人人乐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成立,将本案移送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514.83
663.93
已开庭
双方已达成调解方案
人人乐公司将租金支
付至调解日,人人乐
已交 50 万保证金不
退还。
已执行。
18
2012 年 7 月 18 日,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人人乐)与抚州明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恒公司)
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约定深圳人人乐承租明恒公司位于抚州市金巢大道西侧凤凰城三期地下负一层部分和 C 区地上第
一层整层、第二层整层和第三层整层的房产,交房日期为 2014 年 4 月 1 日。合同签订后,深圳人人乐依约向明恒公司支付了
定金 200 万元,但明恒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深圳人人乐交付房产,深圳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向江西省抚州市
临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明恒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400 万元整。
400.00
否
一审已判决,
二审审理中
一审判决驳回人人乐
诉讼请求,现人人乐
提起上诉。
未结
19
2012 年 7 月 18 日,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人人乐)与抚州明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恒公司)
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约定深圳人人乐承租明恒公司位于抚州市金巢大道西侧凤凰城三期地下负一层部分和 C 区地上第
一层整层、第二层整层和第三层整层的房产,交房日期为 2014 年 4 月 1 日。明恒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30 日和 2013 年 11 月 8
日向深圳人人乐发出租赁房产的交付通知书和交付催促函,但深圳人人乐未派代表办理交接手续。2013 年 11 月 30 日明恒公司
向深圳人人乐发出律师函,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通知深圳人人乐所交纳的 200 万元合同定金不予返还。2015 年 12 月 30
日明恒公司向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深圳人人乐赔偿其经济损失 1,594 万元。
1,594.00
否
一审开庭
未结
未结
20
2011 年 10 月 13 日,广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人人乐)与连州市华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诚公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约定广州人人乐承租华诚公司位于连州市连州大道 133 号连州现代国际广场的房产,交
房日期为 2014 年 6 月 30 日。合同签订后,广州人人乐依约向华诚公司支付了定金 350 万元,但华诚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
广州人人乐交付房产,广州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向广东省连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华诚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共计 700 万元整。
700.00
否
一审未开庭
未结
未结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8
序
号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诉讼(仲裁)进
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
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
况
21
2010 年 7 月 22 日,惠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人人乐)与惠州市迅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成公司)
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约定惠州人人乐承租迅成公司位于惠州市博罗县商业东街桃园路城市代号裙楼地上一层的房产,
交房日期为 2012 年 10 月 8 日。合同签订后,惠州人人乐依约向迅成公司支付了定金 200 万元,但迅成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
向惠州人人乐交付房产,惠州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向博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迅成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400 万元整。迅成公司提起反诉,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房产租赁合同》已于 2013 年 10 月 8 日合法解除,合法没收定金 200
万元,由惠州人人乐承担诉讼费。
400.00
否
一审已判决
一审判决驳回惠州人
人乐的诉讼请求、支
持迅成公司的诉讼请
求,确认迅成公司没
收已付定金,现惠州
人人乐拟提起上诉,
启动二审程序。
拟提起上诉
22
2011 年 1 月 28 日,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人人乐)与湘电集团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公
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约定长沙人人乐承租湘电公司位于湘潭市建设南路与书院路交汇处西南角湘电“友谊一号”
项目综合楼地下负一层(全部)和地上第一层(部分)的房产,交房日期为 2013 年 5 月 1 日。合同签订后,长沙人人乐依约
向湘电公司支付了定金 200 万元,但湘电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长沙人人乐交付房产,长沙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向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湘电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400 万元整。
400.00
否
一审未开庭
未结
未结
23
2011 年 8 月 23 日,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人人乐)与湖南双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金公司)
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约定长沙人人乐承租双金公司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与麓云路交汇处西北角麓谷公馆项目的
房产,交房日期为 2012 年 12 月 31 日。合同签订后,长沙人人乐依约向双金公司支付了定金 200 万元,但双金公司并未按照
合同约定向长沙人人乐交付房产,长沙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双金公司双
倍返还定金,共计 400 万元整。
400.00
否
一审未开庭
未结
未结
24
2011 年 10 月 14 日,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人人乐)与江西永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昌公
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约定深圳人人乐承租永昌公司位于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兰大道与黄家湖西路交汇处龙祥
商贸城酒店裙楼地上第一层(大部分)、第二层(大部分)、第三层整层的房产,交房日期为 2013 年 2 月 26 日。合同签订后,
深圳人人乐依约向永昌公司支付了定金150 万元,但永昌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深圳人人乐交付房产,深圳人人乐公司于2015
年 12 月 15 日向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永昌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300 万元整。
300.00
否
一审未开庭
未结
未结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9
序
号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诉讼(仲裁)进
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
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
况
25
2011 年 6 月 20 日,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人人乐)与衡阳市金六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六源公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约定长沙人人乐承租金六源公司位于衡阳市船山路与道源路交汇处东北角的华南名
城地下负一层的房产,交房日期为 2013 年 12 月 1 日。合同签订后,长沙人人乐依约向金六源公司支付了定金 1,000 万元,但
金六源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长沙人人乐交付房产,长沙人人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金六源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2,000 万,赔偿我司损失 1,000 万,,共计 3,000 万元整。
3,000.00
否
一审未开庭
未结
未结
26
2011 年 6 月 3 日,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人人乐)与湖南中联国际招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
公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约定长沙人人乐承租中联公司位于永州市零陵中路 868 号中联国际广场地下负一层的房产,
交房日期为 2011 年 9 月 1 日。合同签订后,长沙人人乐依约向中联公司支付了定金 350 万元,但中联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
向长沙人人乐交付房产,长沙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向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联公司双倍返还
定金,共计 700 万元整。
700.00
否
一审未开庭
未结
未结
27
2011 年 1 月 5 日,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人人乐)与广西泳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泳臣公
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约定南宁人人乐承租泳臣公司位于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57 号负一层的房产,交房日期为 2012
年 12 月 5 日。合同签订后,南宁人人乐依约向泳臣公司支付了定金 200 万元,但泳臣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南宁人人乐交
付房产,南宁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泳臣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400 万元整。
400.00
否
一审未开庭
未结
未结
28
2012 年 7 月 20 日,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人人乐公司)与成都瑞湖锦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瑞湖锦西公司)签订了编号为 CDRRL---39 的《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成都人人乐公司承租瑞湖锦西公司位
于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百寿路 8 号银杏广场地下负一层的房产(以下简称:租赁房产),用以开办大型综合型购物广场,租赁
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5 年 5 月 30 日。合同签订后,成都人人乐公司依约向被告支付了定金 300 万元,并着手开展进场前及后期
开业等事项的筹备工作。交房期限届满后瑞湖锦西公司未能按期交付租赁房产,成都人人乐公司最终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向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600 万元整。
600.00
否
结案
双方达成调解,对方
已退回人人乐定金
300 万元
执行完毕
29
2012 年 1 月 7 日,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人人乐公司)与南充市鑫宇腾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鑫宇腾飞公司)签订了编号为 CDRRL---38 的《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成都人人乐公司承租鑫宇腾飞公司位
于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长城南路二段 18 号嘉南国际 15 幢商业楼裙楼地下负一层全部及地上第一层(部分)的房产(以下简称:
租赁房产),用以开办大型综合型购物广场,租赁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4 年 6 月 1 日。合同签订后,成都人人乐公司依约向被告
支付了定金 300 万元,并着手开展进场前及后期开业等事项的筹备工作。交房期限届满后鑫宇腾飞公司未能按期交付租赁房产,
成都人人乐公司最终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向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600 万元整。
600.00
否
一审判决已出
一审判决对方双倍返
还人人乐定金 600
万,对方上诉
未结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0
序
号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诉讼(仲裁)进
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
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
况
30
2011 年 8 月 12 日,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人人乐公司)与成都永发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发印务公
司)签订了编号为 CDRRL---37 的《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成都人人乐公司承租永发印务公司位于四川省成
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 18 号成都永发印务项目地上第一层(部分)、地下负一层(部分)的房产负一层全部及地上第一层(部
分)的房产(以下简称:租赁房产),用以开办大型综合型购物广场,租赁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4 年 12 月 1 日。合同签订后,
成都人人乐公司依约向被告支付了定金 200 万元,并着手开展进场前及后期开业等事项的筹备工作。交房期限届满后鑫永发印
务公司未能按期交付租赁房产,成都人人乐公司最终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向四川省成都市嘉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及利息 42 万,,共计 442 万元整。
442.00
否
调解完毕
经成都市武侯区人民
法院调解,成都永发
印务有限公司同意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前
一次性返还我司合同
定金 200 万以及资金
利息补偿款 60 万,共
计 260 万元。案件受
理费由成都永发印务
有限公司承担。
执行中
31
2011 年 4 月 6 日,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人人乐公司)与重庆双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远
实业公司)签订了编号为 CQRRL---11 的《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重庆人人乐公司承租双远实业公司位于重
庆市北部新区宝华大道与丁香路交叉口东北侧(北部新区高新园人和组团 0 标准分区 015 号地块内)双远·动力国际项目地上
第一层(部分)、地下负一层部分房产负一层全部及地上第一层(部分)的房产(以下简称:租赁房产),用以开办大型综合型
购物广场,租赁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4 年 2 月 20 日前。合同签订后,重庆人人乐公司依约向被告支付了定金 300 万元,并着手
开展进场前及后期开业等事项的筹备工作。交房期限届满后双远实业公司未能按期交付租赁房产,重庆人人乐公司最终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600 万元整。
600.00
否
一审审理中
未结
未结
32
2011 年 11 月 19 日,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人人乐公司)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
公司)签订了编号为 CQRRL---12 的《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重庆人人乐公司承租金科公司位于重庆市茶园
新区香溪 1 号金科·世界城房产(以下简称:租赁房产),用以开办大型综合型购物广场,租赁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3 年 9 月 1
日。合同签订后,重庆人人乐公司依约向被告支付了定金 200 万元,并着手开展进场前及后期开业等事项的筹备工作。交房期
限届满后金科公司未能按期交付租赁房产,重庆人人乐公司最终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
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400 万元整。
400.00
否
一审审理中
未结
未结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1
序
号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诉讼(仲裁)进
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
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
况
33
2011 年 12 月 20 日,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人人乐公司)与陕西三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丰
公司)签订了《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西安人人乐公司承租三丰公司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七路与凤新路西
北三丰国际购物广场商业项目地上负一层至三层约 24,360 平方米房产(以下简称:租赁房产),用以开办大型综合型购物广场,
租赁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4 年 6 月 1 日。合同签订后,西安人人乐公司依约向三丰公司支付了定金 800 万元。但三丰公司至今
未如约交付租赁房产,西安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向三丰公司发出合同解除函,解除房产租赁合同并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共 1,600 万元
1,600.00
否
一审审理中
未结
未结
34
2010 年 1 月 16 日,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人人乐公司)与陕西亨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祥公司)签
订了《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西安人人乐公司承租亨祥公司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大庆路与西二环什字西南角
200 米土门项目地上负一层至五层约 40,000 平方米房产(以下简称:租赁房产),用以开办大型综合型购物广场,租赁房产交
付日期为 2012 年 5 月 31 日。合同签订后,西安人人乐公司依约向亨祥公司支付了定金 500 万元。但亨祥公司至今未如约交付
租赁房产,西安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向亨祥公司发出合同解除函,解除房产租赁合同并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向陕
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共 1,000 万元
1,000.00
否
法院已受理
未结
未结
35
2011 年 6 月 16 日,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人人乐公司)与陕西豪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润公司)签
订了《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西安人人乐公司承租豪润公司位于陕西省渭南市东风大街中段豪润购物广场
项目地上负一层至五层约 49,715.01 平方米房产(以下简称:租赁房产),用以开办大型综合型购物广场,租赁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4 年 9 月 1 日。合同签订后,西安人人乐公司依约向豪润公司支付了定金 1,000 万元。但豪润公司至今未如约交付租赁房产,
西安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向豪润公司发出合同解除函,解除房产租赁合同并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向陕西省渭南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及 2,000 万元
2,000.00
否
一审审理中
未结
未结
36
2010 年 1 月 16 日,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人人乐公司)与陕西安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得
公司)签订了《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西安人人乐公司承租安得公司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华东二环与矿山路十
字东南角 400 米海璟印象城商业项目地上第一层至三层约 15,000 平方米房产(以下简称:租赁房产),用以开办大型综合型购
物广场,租赁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1 年 12 月 1 日。合同签订后,西安人人乐公司依约向安得公司支付了定金 300 万元。但安得
公司至今未如约交付租赁房产,西安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向安得公司发出合同解除函,解除房产租赁合同并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向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共 600 万元。
600.00
否
一审审理中
未结
未结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2
序
号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诉讼(仲裁)进
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
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
况
37
2009 年 5 月 16 日,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人人乐公司)与西安市兴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
佛公司)签订了《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西安人人乐公司承租兴佛公司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九路与未央路
东北角海荣名城商业项目地上第一层至三层约 13,500 平方米房产(以下简称:租赁房产),用以开办大型综合型购物广场,租
赁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1 年 3 月 31 日。合同签订后,西安人人乐公司依约向兴佛公司支付了定金 450 万元。但兴佛公司至今未
如约交付租赁房产,西安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向兴佛公司发出合同解除函,解除房产租赁合同并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向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共 900 万元。
900.00
否
一审审理中
未结
未结
38
2010 年 12 月 10 日,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人人乐公司)与唐山市通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
华公司)签订了《房产租赁合同》,约定由天津人人乐公司承租通华公司位于河北省唐山市南新西道与站前路交口商业项目部分
面积用于开办大型综合性购物广场。合同约定,合同有效期为 2013 年 5 月 30 日至 2033 年 5 月 29 日,房产交付时间为 2013
年 5 月 30 日。合同签订后,天津人人乐公司按照约定向通华公司全额支付了合同定金,并为该项目的经营开始全方位的筹备。
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及宽限交房期到期后,通华公司均未能如约交付房产,导致天津人人乐公司无法接收并经营该项目,通华
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合同原定及法律规定,侵犯了天津人人乐公司的利益。天津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向法院提起
诉讼要求通华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400 万元并承担利息及诉讼费用。
450.00(400
万定金,50
万资金占用
费用)
否
一审审理中
已立案,未开庭
等待一审判决结果。
39
2010 年 12 月 18 日,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人人乐公司)与滨州富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泰公司)
签订了《房产租赁合同》,由天津人人乐公司承租富泰公司位于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三路与渤海七路交口中央公园项目部分面积
用于开办大型综合性购物广场。合同约定,租赁有效期为 2013 年 10 月 1 日至 2033 年 9 月 30 日,房产交付时间为 2013 年 10
月 1 日,合同定金为 200 万元人民币。合同生效后,天津人人乐公司按照约定向富泰公司全额支付了合同定金。但富泰公司未
如约交付房产,天津人人乐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份向富泰公司发函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后虽确认合同解除,但未就赔偿事宜
达成一致意见,现天津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起诉至法院,要求富泰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400 万元并承担利息及
诉讼费用。
450.00(400
万定金,50
万资金占用
费用)
否
一审审理中
已立案,未开庭
等待一审判决结果。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3
序
号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诉讼(仲裁)进
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
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
况
40
2011 年 12 月 15 日,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人人乐公司)与河北富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
桥公司)签订了《房产租赁合同》,约定由天津人人乐公司承租富桥公司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广阳道和裕华路交汇处万向城项目
部分面积用于开办大型综合性购物广场。合同约定,合同有效期为 2013 年 5 月 31 日至 2033 年 5 月 30 日,房产交付时间为 2013
年 5 月 31 日,合同定金为 200 万元人民币。合同生效后,天津人人乐公司按照约定向富桥公司全额支付了合同定金,并为该
项目的经营开始全方位的筹备,投入巨大。
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到期后,富桥公司未能如约交付房产, 2014 年 8 月 13 日,富桥公司突然来函称“因多方原因导致项目建
设严重滞后,具体交房时间无法确定”,建议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但实际上富桥公司在未得到天津人人乐公司同意的情况下
于 2014 年 9 月 19 日公开举行“万向城主力店签约盛典”,公开宣布将已经出租于天津人人乐公司的房产转租于永辉超市股份
有限公司。得知上述情况后,天津人人乐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份向富桥公司发出函件,要求其尊重合同,遵守约定,终止与永
辉方面的合作,尽快将房产交付天津人人乐公司,但是时至今日,富桥公司没有任何行动。鉴于富桥公司一房两租、公开违约
的严重行为,天津人人乐公司认为双方已经失去了继续合作的基础,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富桥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400
万元并承担利息及诉讼费用。
440.00(400
万定金,40
万资金占用
费用)
否
一审审理中
已立案,未开庭
等待一审判决结果。
41
2011 年 10 月 13 日,广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人人乐)与连州市华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诚公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约定广州人人乐承租华诚公司位于连州市连州大道 133 号连州现代国际广场的房产,交
房日期为 2014 年 6 月 30 日。合同签订后,广州人人乐依约向华诚公司支付了定金 350 万元,但华诚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
广州人人乐交付房产,广州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向广东省连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华诚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共计 700 万元整。
700
否
一审未开庭
未结
未结
42
2010 年 7 月 22 日,惠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人人乐)与惠州市迅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成公司)
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约定惠州人人乐承租迅成公司位于惠州市博罗县商业东街桃园路城市代号裙楼地上一层的房产,
交房日期为 2012 年 10 月 8 日。合同签订后,惠州人人乐依约向迅成公司支付了定金 200 万元,但迅成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
向惠州人人乐交付房产,惠州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向博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迅成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400 万元整,对方在本案中提起反诉,请求判决:1、确认惠州人人乐与迅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已于 2013 年 10 月 8 日合
法解除;2、确认迅成公司已于 2013 年 10 月 8 日合法没收惠州人人乐定金 200 万元。本案一审判决驳回惠州人人乐的诉讼请
求、支持迅成公司的诉讼请求,确认对方没收已付定金,现惠州人人乐拟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400
否
一审判决已出
一审判决驳回惠州人
人乐的诉讼请求、支
持迅成公司的诉讼请
求,确认迅成没收已
付定金 200 万元
未进入执行程序。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4
序
号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诉讼(仲裁)进
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
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
况
43
2011 年 11 月 1 日,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人人乐)与陕西锦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鹏公司)
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约定西安人人乐承租锦鹏公司位于西安市未央湖秦汉大道 6 号锦鹏花园的房产,交房日期为 2014
年 6 月 1 日。合同签订后,西安人人乐依约向锦鹏公司支付了定金 800 万元,但锦鹏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西安人人乐交付
房产,西安人人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共 1,600 万元。
1,600
否
一审未开庭
未结
未结
44
2004 年 4 月 27 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人乐公司)与深圳市宝安华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丰公司)签署了《房产租赁合同书》,人人乐公司承租华丰公司宝安区创业一路的华丰大厦物业一至三层和六层房产开设购
物广场,人人乐开业经营后, 因长期亏损,决定提前终止合同。华丰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起诉至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要求:1、判令被告将租赁物交还给原告;2、判令被告支付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9 月 19 日的房屋租金 3,577,405.96
元;3、判令被告支付自 2015 年 9 月 20 起至交还租赁物之日止的产地占用费,暂计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为 1,361,64.24 元;4、
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1,753,547 元;5、承担本案诉讼费。
546.71
220.00
一审未开庭
未结
未结
公司对以上以前年度披露的诉讼事项及报告期发生的金额较大的诉讼事项涉及的预计总负债为 3,379.96 万元。其他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的涉案总金额为
4,153.54 万元,预计总负债 3,487.96 万元。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5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名称/姓名
类型
原因
调查处罚类型 结论(如有)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人人乐连锁
商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公司在部分重要事项会
计核算、业绩预告编制、
资金管控方面存在问题。
行政监管措施
按要求采取
有效措施进
行整改
2015 年 8 月 11 日
巨潮资讯网《人人乐:
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的公告(2015-046)》
整改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 年 8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对公司下达的《关于对人
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5﹞30 号,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公司在部
分重要事项会计核算、业绩预告编制、资金管控方面存在问题,深圳证监局下发《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公司按照要求采
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前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决定》中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董事长何金明先生为组长,总裁蔡慧明先生、董事会秘书
兼财务总监石勇先生为副组长,公司独立董事、监事、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小组,迅速组织公司证券事务部、财务
中心、审计部等部门对《决定》所指出的事项进行认真分析,总结,逐项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
形成了《关于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本《整改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相关意见,并提交寄送深圳证监局。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累计关联交易总额高于 3,000 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6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不适用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除开设门店正常租赁房屋外,未发生也未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内的其他重大
资产租赁事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开设门店 114 家,其中自有物业门店 1 家,其余均为租赁物业。
2、重大担保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7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受托人名称
是
否
关
联
交
易
产品类
型
委托理财金
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报酬确定方
式
本期实际
收回本金
金额
计提减
值准备
金额(如
有)
预计收
益
报告期
实际损
益金额
报告期
损益实
际收回
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否
保本浮
动收益
型存款
10,000.00
2014 年 11
月 26 日
2015 年 01
月 05 日
按产品期限
及到期年收
益率计算
10,000.00
0.00
44.44
44.44 已到账
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否
保本浮
动收益
型存款
30,000.00
2014 年 12
月 18 日
2015 年 06
月 18 日
按产品期限
及到期年收
益率计算
30,000.00
0.00
703.07
712.83 已到账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蛇口支行
否
保本浮
动收益
型存款
10,000.00
2014 年 12
月 25 日
2015 年 12
月 25 日
按产品期限
及到期年收
益率计算
10,000.00
0.00
480.00
480.00 已到账
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否
保本浮
动收益
型存款
10,000.00
2015 年 03
月 25 日
2015 年 09
月 25 日
按产品期限
及到期年收
益率计算
10,000.00
0.00
262.14
265.78 已到账
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否
保本浮
动收益
型存款
15,000.00
2015 年 07
月 23 日
2015 年 09
月 22 日
按产品期限
及到期年收
益率计算
15,000.00
0.00
99.02
99.02 已到账
兴业银行深圳
南山支行
否
保本浮
动收益
型存款
10,000.00
2015 年 09
月 24 日
2015 年 11
月 23 日
按产品期限
及到期年收
益率计算
10,000.00
0.00
56.71
56.71 已到账
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否
保本浮
动收益
型存款
10,000.00
2015 年 10
月 28 日
2016 年 01
月 28 日
按产品期限
及到期年收
益率计算
0.00
0.00
86.89
0.00
2016
年 1 月
已收回
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否
保本浮
动收益
型存款
10,000.00
2015 年 10
月 28 日
2016 年 01
月 28 日
按产品期限
及到期年收
益率计算
0.00
0.00
86.89
0.00
2016
年 1 月
已收回
合计
105,000.00
--
--
--
85,000.00
0.00 1,819.16 1,658.78
--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
计金额
0.00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8
涉诉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审批董事会公告披
露日期(如有)
2014 年 04 月 18 日、2015 年 4 月 28 日
委托理财审批股东会公告披
露日期(如有)
未来是否还有委托理财计划 是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关闭了 11 家销售持续下滑,长期亏损且扭亏无望、转型困难的门店。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关店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71)。
报告期内,公司转让 1 家门店,合计关闭及处置了 12 家门店。关闭门店产生的损失对公司 2015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了重大影
响。关闭门店产生的损失主要包括商场租赁合同解约损失、装修等长期待摊费用剩余金额的一次性摊销、不可转移的固定资
产净值损失、经营商户解约损失、存货损失、员工安置补偿支出等,2015 年已计提损失 19,123.38 万元。
2、201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各项议案。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32,000.00 万元,计划投资于社区生活超市项目、“人人乐购”电商平台项目、
供应链系统升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15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人人乐:201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53)。截至报告期末,该项工作仍在推进中,还未上报证监会审批。
3、截至 2015 年年末,公司已签约未开业新店累计支付的租赁合同定金 18,657.35 万元。其中已决议放弃的项目 41 家,
租赁合同定金 15,711.90 万元。公司对已签约未开业新店项目的租赁合同定金进行单项评估,至报告期末累计计提坏帐损失
和预计负债共计 4,685.00 万元。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 1,043.00 万元。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湛江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岳阳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已完成税务和工商注销手续。还有 8 家因关闭门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9
店而停止营业的子公司:晋江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漳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厦门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柳州市人
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廊坊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九江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九江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成都市人人乐
百货有限公司,相关税务和工商注销手续在陆续办理中。
二十、社会责任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始终坚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尽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随着公司的不断成长,公司也在持续
的重视员工的培养和职业发展、关心顾客的利益最大化、培养公司与供应商的长久合作和强强联合的发展模式、保障股东的
合法利益。公司各单位组织积极开展社区公益服务活动,弘扬企业的服务精神,提升公司的社会责任公信力。
1、员工为本:“员工为本”是公司始终坚持的核心价值观。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关心员工,重视员工的生存发展、职业
规划,树立员工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的发展观。员工是公司最宝贵的财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快速发展,公司对高素质人
才的需求和员工渴望追求发展的需求目标一致,公司为各级员工建立不同层面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岗位职责、薪酬考核、职
业规划、学习培训、员工关爱等方面都采取了积极的举措。
(1)岗位职责:2015 年,零售行业面临巨大的用工压力,同时,提升现有人员的岗位技能,综合能力的需求不断加大。
一岗多能化成为员工必备的基本素质,对自我能力的提升是零售行业员工的挑战。为了适应这个需求,公司在 2014 年对所
有的岗位职责进行全面梳理,简化流程,提升效率。2015 年,根据公司架构设置对各岗位职责的落实进行检验和完善,促
进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提升,从而提高内部竞争活力。
(2)薪酬考核:公司实施年度任职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任职考核,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人员给予薪资上调,
确保员工能力的提升与薪酬待遇相匹配;公司对直接经营者采用绩效激励方案,按照业绩完成情况给予绩效奖励,鼓励员工
提升业绩,提升业务技能和收入水平;同时针对业绩进步较大的单位,公司额外给予发放进步奖励;建立干部梯队人才库,
不定期组织管理人员竞聘考核,选拔优秀的人员作为干部储备梯队培养,择优晋升,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的平台。
(3)培训学习: 2015 年全国新员工入职培训 9175 人,合格率 99.7%;全国促销员培训 7,545 人,合格率 100%;各级
管理干部培训 1,824 人,合格率 95.1%。全国在岗人员人均受训 28.4 小时。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层级的员工,举办了岗位技
能培训、安全培训、管理干部提升培训、大学生培训、储备店长培训、外部机构专业培训等各种丰富的培训课程。2015 年,
集团开发了微课培训模式,开展了 15 场零售技能微课培训,7 场企业文化微课培训,通过崭新的方式启动快乐学习,向全
体员工输送互帮互助的学习养料。
(4)员工关爱:2015 年,为倡导员工间的互助互爱精神,公司继续推行“爱心基金”关爱机制,帮助了 52 名遇到困
难的员工。通过公司《人人乐报》、人人乐网站、人人乐微信平台,分享健康生活方式、分享优秀的从业经验、传播“拼搏、
敬业、团队、创新”的文化。公司积极组织内部技能比拼,在门店间开展文体活动、与顾客和社区互动才艺展示,参与行业
协会举办的各类技能竞赛等等活动,丰富员工的文化生活。公司员工在第八届深圳市零售业技能大赛中再获佳绩,揽括 6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0
项团队奖、16 项个人奖,位居深圳零售行业亚军。除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外,公司还为员工购买团体
意外险、重大疾病保险,增强员工人身保障,降低员工的负担及后顾之忧;为公司 15 年以上老员工提供免费综合体检项目,
关爱员工的身体健康;倡导“健康生活、快乐工作”的生活理念,公司成立了“人人乐跑”协会,在全国各区域定期举行乐
跑活动,深受广大员工的喜爱。公司为员工提供优厚的福利,在传统佳节之际,为员工发放形式不同的礼品;定期组织开展
员工生日会,为生日员工发放形式多样的精美礼品,提升员工归属感和向心力;
(5)社会责任:公司一直秉承“责任成就未来”的理念。2015 年,集团及各个区域分公司在本区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关爱残障人士,允许导盲犬进入卖场,为盲人顾客提供便利服务;多店举行慈善义卖,将义卖所
得全部捐献给残联智障培训中心;全体员工为 8·12 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捐款捐物共计 75,434.6 元;湖南区衡阳店员工送
礼品慰问空巢、低保、孤寡老人,并组织义诊活动;宁乡店员工筹集善款爱心资助寒门学子等等。
2、诚信经营、为顾客提供优质环境、高质商品、快捷服务。维护卖场环境的干净、整洁,为顾客提供贴心便利的服务。
通过强化《总经理接待日制度》,店长通过前台接待、顾客茶话会和员工访谈的形式开展顾客、员工的零距离接触,面对面
为顾客、员工解决问题。“童叟无欺、守法经营”是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恪守的商业伦理底线。严格把控商品质量关,定期检
查,对质量出问题的门店、商户进行严肃处理。
3、公司在报告期内注重定期与重点客户的生意回顾和机会沟通,进行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整合;与供应商联合组织各类
公益销售的活动、专业的培训,联合互补商家举办各类型的体验活动;为供应商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及时准确的结算货款,
解决经营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建立了良好信誉,提升了业绩。
4、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
司所有股东能够公平的获得公司信息,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通过网上业绩说明会、网上互动交流平台、公司投资
者电话、传真、邮箱、网站等多渠道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增加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
监管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制度。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重污染行业
□ 是 √ 否
是否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是 √ 否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
新股
送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1、国家持股
0
0.0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00%
0
0.00%
3、其他内资持股
0
0.00%
0
0.0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0
0.00%
0
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00%
4、外资持股
0
0.00%
0
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00,000,000
100.00%
400,000,000
100.00%
1、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00
100.00%
400,000,000
1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00%
4、其他
0
0.00%
0
0.00%
三、股份总数
400,000,000
100.00%
400,000,000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2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26,220
年度报告披露
日前上一月末
普通股股东总
数
27,466
报告期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
(如有)
0
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上一月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东总数(如有)
0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例
报告期末持
股数量
报告期内
增减变动
情况
持有
有限
售条
件的
股份
数量
持有无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
状态
数量
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8.22% 192,890,091 -1,929,909
0 192,890,091
新余众乐通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25%
81,000,000
0
0
81,000,000
深圳市人人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6.00%
24,000,000
0
0
24,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5%
2,999,866 2,999,866
0
2,999,866
徐贤笑
境内自然人
0.53%
2,100,000 2,100,000
0
2,100,000
钟楚平
境内自然人
0.52%
2,077,275 1,858,060
0
2,077,275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3
钟欣
境内自然人
0.30%
1,191,300 913,800
0
1,191,300
沈晓峰
境内自然人
0.28%
1,115,561 1,020,061
0
1,115,561
中国建设银行-东方龙混合型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5%
999,915 999,915
0
999,915
钟兆杰
境内自然人
0.24%
949,500 854,600
0
949,50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
的情况(如有)(参见注 3)
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十名股东中,何金明、宋琦分别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浩明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98%、2%的股权和公司第二大股东新余众乐通投资有限
公司 99%、1%的股权;新余众乐通投资有限公司和宋琦又分别持有公
司第三大股东深圳市人人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62.5%和 37.5%的股权。
何金明与宋琦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
联,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92,890,091 人民币普通股
192,890,091
新余众乐通投资有限公司
8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1,000,000
深圳市人人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4,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4,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
2,999,866 人民币普通股
2,999,866
徐贤笑
2,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100,000
钟楚平
2,077,275 人民币普通股
2,077,275
钟欣
1,191,300 人民币普通股
1,191,300
沈晓峰
1,115,561 人民币普通股
1,115,561
中国建设银行-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999,915 人民币普通股
999,915
钟兆杰
949,500 人民币普通股
949,500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
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
前十名股东中,何金明、宋琦分别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浩明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98%、2%的股权和公司第二大股东新余众乐通投资有限
公司 99%、1%的股权;新余众乐通投资有限公司和宋琦又分别持有公
司第三大股东深圳市人人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62.5%和 37.5%的股权。
何金明与宋琦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
联,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
有)(参见注 4)
股东钟楚平通过信用账户持股 2,037,275 股;股东钟欣通过信用账户持
股 1,191,300 股;股东沈晓峰通过信用账户持股 1,100,161 股;股东钟兆
杰通过信用账户持股 949,5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4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成立日期
组织机构代码
主要经营业务
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彭鹿凡
2006 年 12 月 25 日 79662628-6
商业咨询、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
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
卖、特许商品)。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
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
情况
无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何金明
中国
否
宋琦
中国
否
何浩
中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何金明任公司董事长、总裁;宋琦任公司董事、副总裁;何浩任公司董事、执
行总裁兼首席营运官。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5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新余众乐通投资有限公司
彭鹿凡
1999 年 09 月 08 日
4,500 万元
兴办实业;项目投资、实
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
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
融、保险、证券、期货业
务)、商务信息咨询。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6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职务
任职
状态
性
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期初持
股数
(股)
本期增
持股份
数量
(股)
本期减
持股份
数量
(股)
其他增
减变动
(股)
期末持
股数
(股)
何金明 董事长、总裁 现任 男
63 2007 年 10 月 26 日 2016 年 11 月 19 日
0
0
0
0
0
宋 琦 董事、副总裁 现任 女
49 2007 年 10 月 26 日 2016 年 11 月 19 日
0
0
0
0
0
蔡慧明
副董事长、副
总裁、董事会
秘书
现任 男
50 2007 年 10 月 26 日 2016 年 11 月 19 日
0
0
0
0
0
何 浩
董事、副总裁
兼首席营运
官
现任 男
36 2011 年 06 月 13 日 2016 年 11 月 19 日
0
0
0
0
0
刘显荣 董事
现任 男
66 2011 年 06 月 13 日 2016 年 11 月 19 日
0
0
0
0
0
黄 纲 董事
现任 男
40 2013 年 11 月 20 日 2016 年 11 月 19 日
0
0
0
0
0
马敬仁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60 2010 年 10 月 25 日 2016 年 11 月 19 日
0
0
0
0
0
卜功桃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50 2012 年 08 月 20 日 2016 年 11 月 19 日
0
0
0
0
0
花 涛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52 2013 年 11 月 20 日 2016 年 11 月 19 日
0
0
0
0
0
彭鹿凡 监事会主席
现任 男
60 2007 年 10 月 26 日 2016 年 11 月 19 日
0
0
0
0
0
邓 敏 监事
现任 男
29 2013 年 05 月 08 日 2016 年 11 月 19 日
0
0
0
0
0
胡桂英 职工监事
现任 女
52 2013 年 03 月 21 日 2016 年 11 月 19 日
0
0
0
0
0
石 勇
副总裁、财务
总监
现任 男
41 2014 年 06 月 10 日 2016 年 11 月 19 日
0
0
0
0
0
那璜懿 副总裁
现任 男
44 2011 年 12 月 28 日 2016 年 11 月 19 日
0
0
0
0
0
张伟
副总裁
现任 男
55 2015 年 03 月 13 日 2016 年 11 月 19 日
0
0
0
0
0
郭耀鹏 副总裁
现任 男
34 2015 年 03 月 13 日 2016 年 11 月 19 日
0
0
0
0
0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何金明 董事长、总裁
任免
2015 年 10 月 27 日
为加快公司内部变革,全面推进经营转型,聘任公司董事长
何金明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职务。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8
蔡慧明
副董事长、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
任免
2015 年 10 月 27 日
为全力配合董事长做好公司快速变革、全面转型的工作,聘
任副总裁蔡慧明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职务。
宋琦
董事、副总裁
任免
2015 年 10 月 27 日
因工作需要,宋琦女士不再担任副董事长职务。
石勇
副总裁、财务总监
任免
2015 年 12 月 30 日
因工作需要,石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继续
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职务。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现任董事最近5年主要工作经历
(1)何金明先生,中国国籍,1952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历任公司总裁、董事长。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总
裁;同时兼任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常务理事、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副会长。
(2)宋琦女士,中国国籍,1966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历任公司副总裁、副董事长。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
总裁。
(3)蔡慧明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9月出生,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历任公司首席财务官、
财务总监、副总裁、总裁、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4)何浩先生,中国国籍,1979年5月出生,加拿大安大略省布鲁克大学工商管理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历
任公司董事、华南大区营运管理部执行总经理、总裁助理、首席营运官、副总裁。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兼首
席营运官。
(5)刘显荣先生,中国国籍,1949年11月出生,经济师,大专学历。曾任广州铁路集团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广东三
茂铁路股份公司、湖南石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广东三茂铁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广东铁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董事,
以及广深铁路发行A股政策法律组组长。现已退休。2011年6月13日起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6)黄纲先生,中国国籍,1975 年出生,经济法硕士,律师。曾任职于湖南省商业集团总公司、湖南省政府财贸办、
湖南省地方金融证券办、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1月20日起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时兼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7)马敬仁先生,中国国籍,1955年9月出生,法学博士。曾任吉林大学政治学系(现行政学院)副系主任、深圳大学
管理学院副院长、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2010年10月25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卜功桃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曾任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南
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总审计师,深圳信永中和、深圳中天华正、深圳信德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管理职务。2012年8月20日起任
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兼任深圳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河源富马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花涛先生,中国国籍, 1963年12月出生,硕士学位,工程师。曾任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秘书
长、会长、中国商业联合会监事、深圳市伯润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1月20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兼任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执行会长、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理事、深圳市工商联常务理事、深圳
市连锁经营协会执行会长、深圳市汇商连锁培训中心法人、深圳市伯润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人。
2、现任监事最近5年主要工作经历
(1)彭鹿凡先生,中国国籍,1955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2)邓敏先生,中国国籍,1986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集团行政管理部经理、集团卖场规划部总监。2013年5月8
日起任公司监事,现任集团卖场规划部总监、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3)胡桂英女士,中国国籍,1963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历任集团财务中心资金结算部高级经理,2013年3
月21日在201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被选举为公司职工监事。现任集团财务中心资金结算部高级经理、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
事。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9
3、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最近5年主要工作经历
(1)何金明先生,现任公司总裁(简历同上)。
(2)蔡慧明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简历同上)。
(3)宋琦女士,现任公司副总裁(简历同上)。
(4)何浩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兼首席营运官(简历同上)。
(5)石勇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集团审计部经理、财务中心高级
经理、税务部总监、证券事务部总监、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
(6)那璜懿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公司信息中心总经理、连锁超市事业部副总裁、信息
中心总经理、信息发展事业部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
(7)张伟先生,中国国籍,1960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首控聚友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凯乐
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长沙天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2013年8月入职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执
行副总裁、公司投资发展部负责人,2015年3月13日起任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
(8)郭耀鹏,男,中国国籍,1981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律师。曾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11月入职人人
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执行副总裁,2015年3月13日起任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
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
日期
在股东单位是否
领取报酬津贴
宋琦
深圳市人人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执行(常务)董事 2007 年 11 月 29 日
否
彭鹿凡
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常务)董事 2015 年 03 月 25 日
是
新余众乐通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02 年 01 月 04 日
否
在股东单位任
职情况的说明
无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
人员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
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
日期
在其他单位是否
领取报酬津贴
黄纲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016 年 03 月 01 日
否
宝安区人民政府
法律顾问
2012 年 6 月 1 日
否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0 年 09 月 14 日
是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 年 05 月 01 日
是
卜功桃
深圳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 年 06 月 20 日
是
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0 年 08 月 01 日
是
河源富马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1 年 06 月 01 日
是
花 涛
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
执行会长
1997 年 07 月 01 日
是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
理事
1997 年 11 月 11 日
否
深圳市工商联
常务理事
2005 年 01 月 01 日
否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0
深圳市连锁经营协会
执行会长
2007 年 08 月 01 日
否
深圳市伯润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
2016 年 03 月 02 日
否
深圳市汇商连锁培训中心
法人
2011 年 11 月 01 日
否
何金明
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董事
2005 年 11 月 21 日
否
深圳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监事
2002 年 08 月 14 日
否
深圳市泰斯玛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监事
2003 年 04 月 16 日
否
西安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11 年 09 月 06 日
否
咸阳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12 年 04 月 01 日
否
惠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00 年 04 月 01 日
否
广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02 年 05 月 01 日
否
江门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06 年 12 月 31 日
否
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董事
2004 年 08 月 20 日
否
宋 琦
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董事
2005 年 11 月 21 日
否
深圳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执行(常务)董事 2002 年 08 月 14 日
否
深圳市泰斯玛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执行(常务)董事 2003 年 04 月 16 日
否
深圳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总经理、执行(常
务)董事
2004 年 10 月 18 日
否
东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06 年 12 月 25 日
否
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1 年 05 月 30 日
否
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1 年 03 月 02 日
否
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05 年 08 月 16 日
否
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董事
2004 年 08 月 20 日
否
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1 年 05 月 26 日
否
何浩
深圳市人人乐海外快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执行(常务)董事 2015 年 08 月 07 日
否
深圳市中澳美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常务)董事 2015 年 07 月 25 日
否
蔡慧明
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5 年 11 月 21 日
否
厦门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09 年 08 月 22 日
否
漳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2008 年 09 月 29 日
否
厦门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09 年 4 月 28 日
否
咸阳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2 年 04 月 01 日
否
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2008 年 10 月 09 日
否
衡阳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1 年 04 月 19 日
否
宁乡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1 年 11 月 15 日
否
河源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2010 年 10 月 12 日
否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1
佛山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2011 年 06 月 03 日
否
茂名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2011 年 01 月 19 日
否
九江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1 年 12 月 12 日
否
成都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1 年 4 月 20 日
否
重庆市永川区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04 年 08 月 20 日
否
彭鹿凡
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05 年 11 月 21 日
否
深圳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02 年 08 月 14 日
否
深圳市海纳运输有限公司
执行(常务)董事 2004 年 08 月 31 日
否
深圳市泰斯玛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03 年 04 月 16 日
否
深圳市人人乐商业连锁加盟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1999 年 11 月 02 日
否
广州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监事
2014 年 09 月 01 日
否
惠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经理
2002 年 07 月 19 日
否
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11 年 05 月 26 日
否
成都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监事
2008 年 06 月 15 日
否
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04 年 08 月 20 日
否
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11 年 03 月 02 日
否
西安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1 年 09 月 06 日
否
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监事
2011 年 03 月 20 日
否
胡桂英
深圳市海纳运输有限公司
监事
2013 年 08 月 28 日
否
深圳市人人乐家电有限公司
监事
2013 年 09 月 03 日
否
深圳市从安达机电有限公司
监事
2013 年 09 月 02 日
否
深圳市美乐美优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2013 年 08 月 26 日
否
深圳市人人乐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监事
2013 年 09 月 05 日
否
深圳市人人乐海外快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监事
2015 年 08 月 07 日
否
深圳市中澳美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2015 年 07 月 25 日
否
茂名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11 年 01 月 19 日
否
佛山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13 年 08 月 01 日
否
河源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13 年 08 月 01 日
否
南昌市人人乐实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13 年 05 月 03 日
否
天津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监事
2013 年 11 月 14 日
否
天津人人乐商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监事
2015 年 12 月 07 日
否
成都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监事
2015 年 04 月 10 日
否
重庆市永川区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监事
2015 年 05 月 19 日
否
桂林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15 年 01 月 19 日
否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2
宝鸡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监事
2015 年 05 月 14 日
否
汉中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监事
2015 年 04 月 15 日
否
西安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监事
2013 年 09 月 30 日
否
衡阳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监事
2015 年 04 月 10 日
否
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16 年 01 月 04 日
否
宁乡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监事
2015 年 03 月 01 日
否
邓敏
深圳市人人乐海外快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5 年 08 月 07 日
否
深圳市中澳美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
2015 年 07 月 25 日
否
成都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经理
2015 年 04 月 10 日
否
重庆市永川区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经理
2015 年 05 月 19 日
否
宁乡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经理
2015 年 03 月 01 日
否
衡阳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经理
2015 年 04 月 10 日
否
天津人人乐商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经理
2015 年 12 月 07 日
否
在其他
单位任
职情况
的说明
无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何金明先生、蔡慧明先生因公司对 2012 年和 2013 年的财务报告进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于 2015 年 9 月 14 日受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时间: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监事报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
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制定标准,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个人岗位职务及行业水平,依据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2011
年5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的依据。2015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2015年度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方案》,确定了201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201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
案》于2015年5月20日经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按月支付(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的津贴
每季度支付一次);高级管理人员按月支付基本薪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均已按月、按季准时支付。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3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
前报酬总额
是否在公司关联
方获取报酬
何金明
董事长、总裁
男
63
现任
0.00
是
宋 琦
董事、副总裁
女
49
现任
74.90
否
蔡慧明
副董事长、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
男
50
现任
110.50
否
何 浩
董事、副总裁兼首席
营运官
男
36
现任
84.92
否
刘显荣
董事
男
66
现任
8.00
否
黄 纲
董事
男
40
现任
8.00
否
马敬仁
独立董事
男
60
现任
8.00
否
卜功桃
独立董事
男
50
现任
8.00
否
花 涛
独立董事
男
52
现任
8.00
否
彭鹿凡
监事会主席
男
60
现任
0.00
是
邓 敏
监事
男
29
现任
20.46
否
胡桂英
职工监事
女
52
现任
20.79
否
石 勇
副总裁、财务总监
男
41
现任
66.66
否
那璜懿
副总裁
男
44
现任
97.5
否
张 伟
副总裁
男
55
现任
91.96
否
郭耀鹏
副总裁
男
34
现任
95.46
否
合计
--
--
--
--
703.1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335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16,957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17,292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17,292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69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0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4
销售人员
15,629
技术人员
683
财务人员
325
行政人员
655
合计
17,292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中专/高中及以下
12,321
大专
3,863
大学本科
1,099
硕士以上
9
合计
17,292
2、薪酬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为提升员工满意度,提高员工薪资待遇,制定并实施《年度任职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
任职考核,对考核优秀人员进行薪资上调,确保员工的薪酬与工作能力相匹配;实施直接经营者绩效激励方案,按照业绩完
成情况给予绩效奖励,鼓励员工提升业务技能和业绩水平,针对业绩进步较大的单位,公司额外发放进步奖励;建立干部梯
队人才库,不定期组织管理人员竞聘考核,选拔优秀的人员作为干部储备梯队培养,择优晋升,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的平台。
另一方面公司为增强团队归属感,体现员工为本的核心价值观,定期组织员工生日会,为生日员工发放精美礼品及生日
祝福,传统节假日发放礼品;除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外,为员工购买团体意外险、重大疾病保险,增强
员工的人身保障,降低员工的负担及后顾之忧;在日常工作中举办各种劳动技能竞赛、文体活动、员工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多
样的活动,丰富员工的生活,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发扬员工间的互助互爱精神,推行“爱心基金”帮助遇到困难的员工。
3、培训计划
公司重视员工的培训培养工作,结合年度经营战略和工作重点,为生鲜技术力量、大学生储备力量、储备店长、管理干
部因地制宜的制定了培训计划,采用理论实践相结合、实训-电教-微课多元化方式,为企业培养优秀的人才和一流的团队。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12,901,638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196,090,700.00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5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2015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同时认真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实际治理情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存在差异。
公司治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召集、召
开股东大会,根据上市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进行网络投票的,除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保证
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
单独计票,并将单独计票结果及时公开披露。公司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证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的
合法性。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对公司依法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拥
有独立的业务和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
作。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的人数、构成及选聘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董事会成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
学和专业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学习有关
法律法规,以诚信、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职责。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的人数、构成及选聘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要求。公司各位监事积极参加有关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
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了公正、透明的员工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并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对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聘任采取公开、透明的宗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未来公司还将探索更多形式的激励方式,形成多层次的综
合激励机制,完善绩效评价,更好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
6、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利益,积极与相关利益者合作,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实现社会、股东、员
工、消费者及供应商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始终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作为信息披露工作的首要任务,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
的机会获得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
8、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一直非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定董事会秘书为第一负责人,证券事务部负责日常事务;通过公司网站、投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6
资者关系专线电话、深交所互动易、电子邮箱、面对面交流、网上业绩说明会、巨潮资讯网站、报纸媒体等多种渠道与投资
者加强沟通,并尽可能及时解答投资者的疑问。
9、关于内幕信息管理
公司已制定《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并严格执行了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由专人负
责内幕信息管理,对内幕信息的使用进行登记、归档和备查,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的
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环节中,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并按规定要求所
有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承诺函。
10、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管理制度。为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提供良好的制度
保障。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
能力。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
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
74.43% 2015 年 05 月 20 日 2015 年 05 月 21 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巨潮资讯网《人人乐:201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5-024)
201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74.59% 2015 年 08 月 25 日 2015 年 08 月 26 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巨潮资讯网《人人乐:201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15-053)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7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
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会议
马敬仁
9
6
3
0
0
否
卜功桃
9
6
3
0
0
否
花 涛
9
6
3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对公司社区店的管理、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日常关联交易的进程、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事项、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门店拓展及关闭等日常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权和义务,认真履行职责。
1、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按
规定审议了提名公司总裁、副总裁、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等事项,对候选人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提交董事会审
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1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预案》、《201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预案》,并对当
前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和分管工作的范围,以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了核查。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8
3、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严格
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规定的职责,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
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内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审计计划及总结、季度工作计划与总结、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聘请公司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同时,在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工作的时间安排,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督促审计工作进展,保持与审计会计师的联系和沟通,就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
4、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1次会议,
对公司各事业部2015年战略目标进行了讨论,明确了2016年各事业部的工作重点,并与各事业部负责人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
流。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
公司战略目标有效实施,实现公司长期健康持续发展,2011年5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依据;2015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1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方案》,确定了201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报告期内,公司严格
执行了相关薪酬制度和方案。公司计划进一步完善考评和激励制度,通过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激励,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
绩。
报告期内,公司未建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制度。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 否
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2015 年 1 月发现,2014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迁安购物广场财务经理胡某侵占公司财产事件,造
成公司财产损失金额 3,490.11 万元。
资金安全事件发生后,立即实施了全公司的资金风险专项检查,开展自查自纠;强化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营业收入款实
行集团高度集中,对资金支付实行区域分公司和集团集中管理,取消了门店的资金支付权限,对子公司资金调拨实现系统
预警;通过全面的资金风险专项清查,全面梳理并检讨了流程制度等风控体系;公司审计部门同时加强对公司财产和资金
管理的常态化审计;已完成整改,并严格执行、持续规范。
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迁安购物广场财务经理胡某因侵占公司财产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公司后期加强了对出
纳及财务人员道德法律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增强团队法制意识及财务制度的执行力。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9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6 年 04 月 19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详见巨潮资讯网()《人人乐: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98.09%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99.98%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
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
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控制活动
未能识别该错报;
错报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
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
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
一般性控制缺陷。
重大缺陷:
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
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报
告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发现的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控制活动未
能识别该错报;
错报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从
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
的错报;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一
般性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大于公司
净资产的 1%,大于营业收入的 1%;
重要缺陷: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为净资产
的 0.5%至 1%之间,营业收入的 0.5%至
1%之间;
一般缺陷: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公司
净资产的 0.5%,小于营业收入的 0.5%;
损失金额大于公司净资产的 1%;
损失金额为公司净资产的 0.5%至 1%之间;
损失金额小于公司净资产的 0.5%;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0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16 年 04 月 15 日
审计机构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信会师报字[2016]第 310428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宣宜辰、杨艳
审计报告正文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人乐集团)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
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人人乐集团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
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
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
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
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人人乐集团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人人乐集团2015年12月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二)所述,人人乐集团于2015年因继续关闭门店产生大额损失;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三)所述,存在大额、长期的未开业新店押金。后续如发生较大范围关闭门店、未开业新店押金未
按预期收回等事项,可能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此强调事项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2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资产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75,953,641.02
1,395,404,777.5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2,683,410.77
5,095,605.15
预付款项
123,181,256.64
192,484,178.03
应收利息
767,391.79
324,206.85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06,482,599.69
349,780,559.28
存货
1,589,246,072.54
1,594,323,717.1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732,165,484.95
1,090,242,133.23
流动资产合计
4,030,479,857.40
4,627,655,177.2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55,970,371.20
51,749,642.60
固定资产
1,037,820,128.69
933,689,096.02
在建工程
309,409,255.22
262,586,226.06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无形资产
147,082,275.70
156,505,404.0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20,891,750.35
431,549,285.4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645,406.94
17,103,972.33
其他非流动资产
287,686,509.25
287,686,509.25
427,900,395.71
非流动资产合计
2,170,505,697.35
2,281,084,022.18
资产总计
6,200,985,554.75
6,908,739,199.40
法定代表人:何金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金娥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3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2,500,000.00
12,500,000.00
应付账款
2,070,751,380.17
2,210,120,523.03
预收款项
1,188,942,832.22
1,257,532,768.54
应付职工薪酬
32,855,037.43
30,953,994.84
应交税费
15,109,647.86
23,262,332.50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419,393,937.43
454,834,054.5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05,760,522.14
126,460,645.40
流动负债合计
3,845,313,357.25
4,115,664,318.8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74,186,519.04
36,045,591.84
递延收益
35,165,727.14
35,979,780.5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9,352,246.18
72,025,372.34
负债合计
3,954,665,603.43
4,187,689,691.2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2,475,898,081.65
2,475,898,081.6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99,289,840.99
99,289,840.99
未分配利润
-728,867,971.32
-254,138,414.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246,319,951.32
2,721,049,508.20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46,319,951.32
2,721,049,508.2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200,985,554.75
6,908,739,199.40
法定代表人:何金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金娥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4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94,475,797.89
761,897,926.3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45,913,539.75
29,781,292.73
预付款项
1,844,097.25
797,563.56
应收利息
767,391.79
324,206.85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272,525,201.39
3,163,887,569.19
存货
72,008,460.68
65,328,823.2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12,582,350.47
511,436,315.70
流动资产合计
4,500,116,839.22
4,533,453,697.6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421,495,547.26
416,495,547.26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9,527,033.97
33,054,795.42
在建工程
38,415,673.37
1,935,490.0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无形资产
1,233,129.05
1,476,642.7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59,789.12
281,311.44
递延所得税资产
38,923.7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90,831,172.77
453,282,710.61
资产总计
4,990,948,011.99
4,986,736,408.25
法定代表人:何金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金娥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5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2,500,000.00
12,500,000.00
应付账款
89,198,713.46
80,377,133.35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62,521.24
63,190.81
应交税费
1,427,241.03
963,193.71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624,497,827.29
1,627,473,234.2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39,480.30
流动负债合计
1,727,686,303.02
1,727,686,303.02
1,721,416,232.4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1,727,686,303.02
1,727,686,303.02
1,721,416,232.4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2,476,268,649.73
2,476,268,649.7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99,289,840.99
99,289,840.99
未分配利润
287,703,218.25
289,761,685.07
所有者权益合计
3,263,261,708.97
3,265,320,175.7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990,948,011.99
4,986,736,408.25
法定代表人:何金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金娥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6
3、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1,218,049,720.16
12,117,384,021.49
其中:营业收入
11,218,049,720.16
12,117,384,021.49
二、营业总成本
11,584,468,992.75
12,395,591,319.67
其中:营业成本
8,702,147,306.66
9,506,594,994.57
营业税金及附加
74,798,245.35
81,817,594.99
销售费用
2,062,990,152.52
2,147,133,758.96
管理费用
698,122,232.06
622,029,128.73
财务费用
8,391,899.23
4,083,331.05
资产减值损失
38,019,156.93
33,932,511.3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6,587,884.32
31,046,158.6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49,831,388.27
-247,161,139.51
加:营业外收入
47,484,171.03
39,326,799.5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4,632.41
137,920.56
减:营业外支出
141,072,422.50
160,314,388.5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1,078,385.45
41,374,377.9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43,419,639.74
-368,148,728.57
减:所得税费用
31,309,917.14
92,371,555.2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74,729,556.88
-460,520,283.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74,729,556.88
-460,520,283.82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474,729,556.88
-460,520,283.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474,729,556.88
-460,520,283.8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1868
-1.1513
(二)稀释每股收益
-1.1868
-1.1513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法定代表人:何金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金娥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7
4、母公司利润表
编制单位: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200,834,514.46
136,431,222.64
减:营业成本
152,298,677.90
91,809,658.22
营业税金及附加
590,619.25
260,616.50
销售费用
3,677,269.63
2,231,480.70
管理费用
70,387,172.20
62,339,138.66
财务费用
-7,613,592.37
-6,393,860.45
资产减值损失
15,329.27
20,641.1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6,587,884.32
28,639,583.3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933,077.10
14,803,131.15
加:营业外收入
990,234.29
1,143,708.7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441,472.60
287,988.6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0,654.7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384,315.41
15,658,851.29
减:所得税费用
674,151.41
5,941,511.9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058,466.82
9,717,339.3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2,058,466.82
9,717,339.3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051
0.024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051
0.0243
法定代表人:何金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金娥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8
5、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262,509,030.05
13,143,426,341.17
收到的税费返还
120,926.52
234,071.4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6,266,153.75
525,208,578.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678,896,110.32
13,668,868,991.2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048,606,086.99
10,728,498,388.7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83,731,712.23
878,686,432.15
支付的各项税费
285,559,931.81
340,106,762.3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17,126,742.16
1,692,621,551.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835,024,473.19
13,639,913,135.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6,128,362.87
28,955,856.1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7,993.50
764,809.6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0.00
5,952,570.1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66,587,884.32
798,825,640.8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66,595,877.82
866,595,877.82
805,543,020.5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87,685,657.44
670,741,754.67
投资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50,000,000.00
75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37,685,657.44
1,420,741,754.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910,220.38
28,910,220.38
-615,198,734.0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7,218,142.49
-586,242,877.9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93,964,777.51
1,980,207,655.4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66,746,635.02
1,393,964,777.51
法定代表人:何金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金娥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9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15,195,395.66
119,645,996.98
收到的税费返还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818,492,016.60
10,675,317,263.8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033,687,412.26
10,794,963,260.8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79,395,008.67
101,411,514.9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7,241,634.67
40,666,819.98
支付的各项税费
5,031,427.09
2,858,135.4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848,736,039.51
10,556,695,448.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080,404,109.94
10,701,631,919.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716,697.68
93,331,341.8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5,952,570.1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66,587,884.32
693,119,065.4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66,587,884.32
699,071,635.6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32,753,315.09
386,643,028.80
投资支付的现金
5,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50,000,000.00
65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7,753,315.09
1,036,643,028.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8,834,569.23
-337,571,393.1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2,117,871.55
-244,240,051.3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60,457,926.34
1,004,697,977.6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92,575,797.89
760,457,926.34
法定代表人:何金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金娥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0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
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
综合
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400,000,000.00
0.00
0.00
0.00
2,475,898,081.65
0.00
0.00
0.00
99,289,840.99
0.00
-254,138,414.44
0.00
2,721,049,508.2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400,000,000.00
0.00
0.00
0.00
2,475,898,081.65
0.00
0.00
0.00
99,289,840.99
0.00
-254,138,414.44
0.00
2,721,049,508.2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74,729,556.88
0.00
-474,729,556.88
(一)综合收益总额
-474,729,556.88
-474,729,556.8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400,000,000.00
0.00
0.00
0.00
2,475,898,081.65
0.00
0.00
0.00
99,289,840.99
0.00
-728,867,971.32
0.00
2,246,319,951.32
法定代表人:何金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金娥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1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
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
综合
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
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400,000,000.00
2,475,898,081.65
98,318,107.05
320,692,356.79
3,294,908,545.4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113,338,753.47
-113,338,753.47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400,000,000.00
2,475,898,081.65
98,318,107.05
207,353,603.32
3,181,569,792.0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971,733.94
-461,492,017.76
-460,520,283.82
(一)综合收益总额
-460,520,283.82
-460,520,283.8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971,733.94
-971,733.94
1.提取盈余公积
971,733.94
-971,733.94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400,000,000.00
0.00
0.00
0.00
2,475,898,081.65
0.00
0.00
0.00
99,289,840.99
0.00
-254,138,414.44
0.00
2,721,049,508.20
法定代表人:何金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金娥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2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400,000,000.00
2,476,268,649.73
99,289,840.99
289,761,685.07
3,265,320,175.7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400,000,000.00
2,476,268,649.73
99,289,840.99
289,761,685.07
3,265,320,175.7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2,058,466.82
-2,058,466.82
(一)综合收益总额
-2,058,466.82
-2,058,466.8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400,000,000.00
2,476,268,649.73
99,289,840.99
287,703,218.25
3,263,261,708.97
法定代表人:何金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金娥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3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400,000,000.00
2,476,268,649.73
98,318,107.05
281,016,079.64
3,255,602,836.42
加:会计政策变更
0.00
前期差错更正
0.00
其他
0.00
二、本年期初余额
400,000,000.00
0.00
0.00
0.00
2,476,268,649.73
0.00
0.00
0.00
98,318,107.05
281,016,079.64
3,255,602,836.4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971,733.94
8,745,605.43
9,717,339.37
(一)综合收益总额
9,717,339.37
9,717,339.3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0.00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0.00
4.其他
0.00
(三)利润分配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971,733.94
-971,733.94
0.00
1.提取盈余公积
971,733.94
-971,733.94
0.00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0.00
3.其他
0.0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0.00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0.00
4.其他
0.00
(五)专项储备
0.00
1.本期提取
0.00
2.本期使用
0.00
(六)其他
0.00
四、本期期末余额
400,000,000.00
0.00
0.00
0.00
2,476,268,649.73
0.00
0.00
0.00
99,289,840.99
289,761,685.07
3,265,320,175.79
法定代表人:何金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金娥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4
三、公司基本情况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是通过原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整体
变更的方式,由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原股东作为发起人于2007年11月8日成立,并领取注册号为
44030110272014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0年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商品零售业类。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0,000万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0万元,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
前海路心语家园裙楼二层,总部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心语家园裙楼二层。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商品零售。本公司
的母公司为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何金明、何浩、宋琦。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4月15日批准报出。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惠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西安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江门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咸阳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人人乐商业连锁加盟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泰斯玛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人人乐家电有限公司
深圳市海纳运输有限公司
广州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天津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深圳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深圳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东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东莞市天杰超市有限公司
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桂林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漳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成都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西安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厦门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廊坊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河源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厦门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晋江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5
宝鸡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岳阳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
汉中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重庆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茂名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衡阳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佛山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柳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成都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宁乡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九江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九江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深圳市从安达机电有限公司
深圳市美乐美优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人人乐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南昌市人人乐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人人乐海外快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天津人人乐商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
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6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
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
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
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
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
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
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
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
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
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
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
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
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
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
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
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
期损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7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
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
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
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
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
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
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ⅰ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
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
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
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
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ⅱ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
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
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
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③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
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
存收益。
④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
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
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不适用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8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
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当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入帐。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
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借款费用的原则处理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
币非货币性项目,以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
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上述折算产生
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中项目下单独列示。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
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
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
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③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
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
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9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
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
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⑤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
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
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
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
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
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
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
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
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
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
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
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
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
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
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00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11、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是指期末余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应
收账款。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是指租赁押金、零钞备
用金、出纳备用金以及单项金额 100 万元以上的单位借款和
工程借款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
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
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低于其
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无客
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则并入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无信用风险组合
不计提坏账准备
正常信用风险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30.00%
30.00%
3-4 年
50.00%
50.00%
4-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是指单项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01
金额虽不重大但已涉及诉讼事项或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很有可
能形成损失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对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已涉及诉讼事项或已有客观证据表明
很有可能形成损失的应收款项需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按原
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
失,计入当期损益。
坏账损失确认标准:A、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
遗产依法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款项。B、债务人逾期未履
行偿债义务,并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的款项。
以上确实不能收回的款项,报经董事会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材料物资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各类存货的购入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按先进先出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
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
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
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
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
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
生鲜商品采用实地盘存制,其它商品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13、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
(1)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2)公司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
权力机构的批准;
(3)公司已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02
14、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
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
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
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
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
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
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
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
初始投资成本。
②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
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
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
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
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
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
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
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03
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附注“三、(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
计处理方法”和“三、(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
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
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
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③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
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
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
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
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
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
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
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
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
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
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
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
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
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
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16、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04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年
10%
4.5%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年
10%
18%
冷冻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年
10%
18%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年
10%
18%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年
10%
18%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①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
归属于本公司;②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③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
用寿命的大部分;④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
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
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17、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
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
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8、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
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
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
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
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05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
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
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
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一般
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予
以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9、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0、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1、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① 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
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
与该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
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
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② 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 年
土地使用权证使用期限
办公软件及商标使用权
3 年
预计使用年限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应披露其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06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 从技术上来讲,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时,应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22、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
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
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
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
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
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
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
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
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
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3、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装修
费和经营用具。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装修费用按照五年摊销,经营用具按照两年摊销。
2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07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
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
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 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
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
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
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收益计划终止时在
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
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25、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
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
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08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
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
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
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6、股份支付
□ 适用 √ 不适用
2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 适用 √ 不适用
28、收入
(1)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总体原则
①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向供货商收取的返利、促销服务费等相关收入,于收到款项或得到供应商确认时确认为收入。
(3) 物业出租收入,在确定款项可以收到的情况下,按合同条款约定确认收入。
29、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本公司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是否用于购
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判断标准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① 具体判断标准
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判断依据为: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且政府补助金额超过所
形成长期资产金额 20%及以上。
② 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
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营业外收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
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营业外收入。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
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09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① 具体判断标准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② 会计处理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
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经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
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
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
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
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
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
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1、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
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承担了应由出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
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②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
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
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在租金收入总额上加上该部分费用,按加上后的租金收入在租
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 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
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
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② 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10
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
的组成部分: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
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17%、13%、6%、3%、0%
消费税
按应税销售收入计缴
5%
营业税
按应税营业收入计缴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7%、5%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15%、2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15%
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15%
咸阳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15%
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15%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11
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15%
宝鸡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15%
重庆市永川区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15%
西安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15%
其他纳税主体
25%
2、税收优惠
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
的规定,本公司之下属公司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重庆市永川区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咸阳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宝鸡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西安市
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符合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条件,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⑵、根据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深国税南减免【2006】0210 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减、免税批准通知书》,深圳市泰
斯玛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从获利年度起,第 1 年至第 2 年的经营所得免征所得税,第 3 年至第 5 年减半征收所得税。2015
年度公司未实现盈利。
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其他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25%。
3、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26,901,864.81
1,278,086.63
银行存款
1,237,980,175.73
1,385,089,438.59
其他货币资金
11,071,600.48
9,037,252.29
合计
1,275,953,641.02
1,395,404,777.51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顾客刷卡购物已划入指定收款银行账户尚未转入公司账户的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 元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银行卡
9,048,994.76
8,645,621.03
支付宝
3,448.08
9,621.28
财付通
378.10
104.20
保函保证金
1,900,000.00
300,000.00
其他
118,779.54
81,905.78
合计
11,071,600.48
9,037,252.29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12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因深圳市金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金支付争议案,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南油支行
44201519000052505461 账号内存款 6,500,000.00 元被冻结。因九江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多家商户租金支付争议案,本公司
之子公司九江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九江市南湖支行 191714422369 账号内存款 807,006.00 元被冻结。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无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按信用风险特
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2,859,738.33 93.88% 176,327.56
6.17% 2,683,410.77 5,364,695.91 96.64% 269,090.76
5.02% 5,095,605.15
其中:无信用
风险组合
-
-
-
-
-
-
-
-
-
-
正常信用风险
组合
2,859,738.33 93.88% 176,327.56
6.17% 2,683,410.77 5,364,695.91 96.64% 269,090.76
5.02% 5,095,605.15
单项金额不重
大但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
186,502.20
6.12% 186,502.20 100.00%
0.00
186,502.20
3.36% 186,502.20 100.00%
0.00
合计
3,046,240.53 100.00% 362,829.76 11.91% 2,683,410.77 5,551,198.11 100.00% 455,592.96
8.21% 5,095,605.15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13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
2,259,733.76
112,986.69
5.00%
1 年以内小计
2,259,733.76
112,986.69
5.00%
1 至 2 年
583,302.57
58,330.27
10.00%
3 年以上
16,702.00
5,010.60
30.00%
合计
2,859,738.33
176,327.56
6.17%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无信用风险组合和正常信用风险组合。无信用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主要包
括合并范围内应收关联方单位款项、保证金以及押金等可以确定收回的应收款项。如无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
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正常信用风险组合主要包括除上述无信用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外,无客观证据表明
客户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严重恶化的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应收账款内容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广州移动通讯有限公司广州
分公司
186,502.20
186,502.20
100.00
合计
186,502.20
186,502.20
100.00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92,763.20 元;本期无前期已经单独计提减值准备在报告期内转回或收回的情况。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无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 1,959,188.45 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64.31%,相应
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 303,034.63 元。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14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本报告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本报告期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04,962,041.21
85.20%
110,890,647.14
57.61%
1 至 2 年
2,582,526.90
2.10%
6,646,050.70
3.45%
2 至 3 年
910,089.99
0.74%
42,068,148.64
21.86%
3 年以上
14,726,598.54
11.96%
32,879,331.55
17.08%
合计
123,181,256.64
--
192,484,178.03
--
注:年末预付账款较年初有大幅度下降,主要系将与关店相关的预付租金等按对其重新估计的可回收性重分类至其他
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元
预付对象
期末余额
占预付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长沙湘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603,049.28
10.23
陕西中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1,338,616.88
9.20
湖南嘉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870,000.00
7.20
陕西锦鹏置业有限公司
4,978,349.84
4.04
四川华晟泰投资有限公司
4,920,448.38
3.99
合计
42,710,464.38
34.66
其他说明: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15
7、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
767,391.79
324,206.85
合计
767,391.79
324,206.85
(2)重要逾期利息
无
8、应收股利
无
9、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76,900,000.00
20.50% 62,450,000.00
81.21%
14,450,000.00
79,400,000.00
20.18% 38,300,000.00
48.24%
41,100,0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95,640,572.15
78.82%
3,607,972.46
1.22%
292,032,599.69
312,500,076.25
79.44%
4,449,516.97
1.42%
308,050,559.28
其中:无信用风险组合
274,312,599.42
73.13%
-
-
274,312,599.42
283,037,248.65
71.96%
-
- 283,037,248.65
正常信用风险组合
21,327,972.73
5.69%
3,607,972.46
16.92%
17,720,000.27
29,462,827.60
7.49%
4,449,516.97
15.10%
25,013,310.6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551,511.27
0.68%
2,551,511.27 100.00%
-
1,445,625.33
0.37%
815,625.33
56.42%
630,000.00
合计
375,092,083.42 100.00% 68,609,483.73
18.29%
306,482,599.69
393,345,701.58 100.00% 43,565,142.30
11.08% 349,780,559.28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16
成都桃源置业有限公司
1,400,000.00
700,000.00
50.00% 很可能无法收回
绵阳市宏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 收回可能极小
四川省彭州市龙兴寺
2,000,000.00
2,000,000.00
100.00% 收回可能极小
成都长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000,000.00
8,000,000.00
100.00% 收回可能极小
滨州富泰置业有限公司
2,000,000.00
1,000,000.00
50.00% 很可能无法收回
天邦润泽(天津)房地产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00
5,000,000.00
100.00% 收回可能极小
重庆双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0
3,000,000.00
100.00% 收回可能极小
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0,000.00
1,000,000.00
50.00% 很可能无法收回
重庆中渝燃气有限公司
2,000,000.00
1,000,000.00
50.00% 很可能无法收回
德阳市富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00,000.00
10,000,000.00
50.00% 很可能无法收回
九江华宝房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00
5,000,000.00
100.00% 收回可能极小
江西永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500,000.00
750,000.00
50.00% 很可能无法收回
抚州明恒置业有限公司
2,000,000.00
2,000,000.00
100.00% 收回可能极小
绵阳花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0,000,000.00
100.00% 收回可能极小
惠州市迅成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00
2,000,000.00 100.00% 收回可能极小
合计
76,900,000.00
62,450,000.00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
16,218,602.98
810,930.17
5.00%
1 年以内小计
16,218,602.98
810,930.17
5.00%
1 至 2 年
778,570.76
77,857.08
10.00%
2 至 3 年
1,079,161.83
323,748.55
30.00%
3 至 4 年
1,490,247.97
745,124.00
50.00%
4 至 5 年
555,382.71
444,306.18
80.00%
5 年以上
1,206,006.48
1,206,006.48
100.00%
合计
21,327,972.73
3,607,972.46
16.92%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其他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无信用风险组合和正常信用风险组合。无信用风险组合主要指回收金额确定,且
发生坏账损失可能性很小的款项,主要包括合并范围内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已开业和预计无坏账风险的未开业
门店租赁押金、工程借款、挂账员工的各项备用金、应收供应商费用及保证金等款项。正常信用风险组合主要包括除上述无
信用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外,无客观证据表明客户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严重恶化的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17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36,739,966.76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11,695,625.33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账核销情况: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
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
销程序
款项是否因
关联交易产
生
核销时间
重庆市驿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租赁押金
6,000,000.00
无法收回
根据调解
书,经公司
审批
否
2015 年
重庆市建鸿创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租赁押金
5,000,000.00
无法收回
根据判决
书,经公司
审批
否
2015 年
济源凯龙物业管理责任有限公司
租赁押金
150,000.00
无法收回
根据和解
协议,经公
司审批
否
2015 年
湖南省电力公司岳阳电力局
其他往来
545,625.33
无法收回
经公司审
批
否
2015 年
合 计
/
11,695,625.33
/
/
/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及备用金
337,216,825.24
342,560,486.29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18
供应商保证金及费用
20,254,326.50
24,079,524.20
其他往来
17,620,931.68
26,705,691.09
合计
375,092,083.42
393,345,701.58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
额
绵阳花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商场租赁押金
20,000,000.00 3-4 年
5.33%
20,000,000.00
德阳市富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商场租赁押金
20,000,000.00 2-5 年
5.33%
10.000,000.00
陕西丽彩置业有限公司
商场租赁押金
20,000,000.00 3-4 年
5.33%
宝洁(中国)营销有限公司
重点供应商保证
金
10,500,000.00 1 年以内
2.80%
衡阳市金六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商场租赁押金
10,000,000.00 4-5 年
2.67%
陕西豪润置业有限公司
商场租赁押金
10,000,000.00 4-5 年
2.67%
四川华升嘉良投资有限公司
商场租赁押金
10,000,000.00 4-5 年
2.67%
合计
--
100,500,000.00
--
26.80%
30,000,000.00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无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无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10、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材料物资
9,775,281.09
4,660.95
9,770,620.14
9,807,415.79
9,807,415.79
库存商品
1,587,655,937.31
13,757,739.48
1,573,898,197.83 1,591,577,179.40 12,390,447.06 1,579,186,732.34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19
低值易耗品
5,577,254.57
5,577,254.57
5,329,569.04
5,329,569.04
合计
1,603,008,472.97
13,762,400.43
1,589,246,072.54 1,606,714,164.23 12,390,447.06 1,594,323,717.17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材料物资
4,660.95
4,660.95
库存商品
12,390,447.06
1,367,292.42
13,757,739.48
合计
12,390,447.06
1,371,953.37
13,762,400.43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无
(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无
1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无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理财产品
200,000,000.00
500,000,000.00
待摊销的租金
2,830,859.11
5,234,180.87
待转进项税金
346,997,774.66
407,123,943.10
预收销货款税金
159,245,799.10
169,847,008.63
企业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大于应交金
额
9,582,769.58
4,277,980.47
其他
13,508,282.50
3,759,020.16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0
合计
732,165,484.95
1,090,242,133.23
其他说明:
待转进项税金是商品已入库但因未与供货商结算而尚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该进项税额于取得增值税专用
发票时转出并计入应交税费-进项税额。待转进项税金年末借方余额反映因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暂未抵扣的进项税额。
预缴销货款税金为公司根据预收大宗销货款预缴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1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无
15、持有至到期投资
无
16、长期应收款
无
17、长期股权投资
无
18、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47,069,131.67
5,992,084.88
53,061,216.55
2.本期增加金额
827,158.00
5,885,077.93
6,712,235.93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转入
827,158.00
-
827,158.00
—无形资产转入
-
5,885,077.93
5,885,077.93
(3)企业合并增加
无形资产转入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1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47,896,289.67
11,877,162.81
59,773,452.48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
销
1.期初余额
1,227,621.79
83,952.16
1,311,573.95
2.本期增加金额
2,160,174.08
331,333.25
2,491,507.33
(1)计提或摊销
2,160,174.08
290,252.25
2,450,426.33
其他增加
41,081.00
41,081.0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3,387,795.87
415,285.41
3,803,081.2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44,508,493.80
11,461,877.40
55,970,371.20
2.期初账面价值
45,841,509.88
5,908,132.72
51,749,642.60
注:本公司之下属公司成都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与成都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库房租赁协议,成都市人人乐
商品配销有限公司将其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郫县成都现代工业港安德园区的库房及其相关附属设施租赁给成都京东世纪贸
易有限公司使用,该库房租赁期限共 24 个月,自 2014 年 9 月 1 日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止。成都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
司将此库房相关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转到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与该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
产权证已暂押成都市郫县安德镇川菜工业园服务管理委员会,其使用权受到限制。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2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无
19、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运输设备
冷冻设备
电子设备
其他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795,006,413.08 55,011,186.09 208,012,075.97
141,406,989.09 333,214,798.11 1,532,651,462.34
2.本期增加金额
166,231,333.63
1,495,162.71
30,657,039.64
7,461,912.13 26,993,708.16
232,839,156.27
(1)购置
142,984,435.00
1,495,162.71
30,657,039.64
7,461,912.13 26,993,708.16
209,592,257.64
(2)在建工程转入
23,246,898.63
-
-
-
-
23,246,898.63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2,325,636.31
12,502,048.81
9,043,635.57 30,120,596.96
53,991,917.65
(1)处置或报废
2,325,636.31
12,502,048.81
9,043,635.57 30,120,596.96
53,991,917.65
4.期末余额
961,237,746.71 54,180,712.49 226,167,066.80
139,825,265.65 330,087,909.31 1,711,498,700.96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12,469,609.02 30,242,277.27 140,932,567.22
95,656,488.87 219,661,423.94
598,962,366.32
2.本期增加金额
36,145,471.61
6,044,550.68
23,540,436.70
14,817,811.18 36,593,399.40
117,141,669.57
(1)计提
36,145,471.61
6,044,550.68
23,540,436.70
14,817,811.18 36,593,399.40
117,141,669.57
3.本期减少金额
-
2,072,791.36
10,166,911.21
7,275,947.94 22,909,813.11
42,425,463.62
(1)处置或报废
-
2,072,791.36
10,166,911.21
7,275,947.94 22,909,813.11
42,425,463.62
4.期末余额
148,615,080.63 34,214,036.59 154,306,092.71
103,198,352.11 233,345,010.23
673,678,572.2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3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812,622,666.08 19,966,675.90
71,860,974.09
36,626,913.54 96,742,899.08 1,037,820,128.69
2.期初账面价值
682,536,804.06 24,768,908.82
67,079,508.75
45,750,500.22 113,553,374.17
933,689,096.02
注: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类别,一般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等。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运输设备
882,735.04
794,461.54
-
88,273.50
冷冻设备
4,105,568.54
2,892,869.92
-
1,212,698.62
电子设备
699,843.86
535,631.94
-
164,211.92
其他设备
4,169,672.94
3,352,855.04
-
816,817.90
合计:
9,857,820.38
7,575,818.44
-
2,282,001.94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无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无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西安配销常温 2 号仓库及配套工程
145,559,741.33 尚在办理竣工验收阶段
其他说明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4
20、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公司及门店装修
3,875,663.15
-
3,875,663.15
33,694,304.04
- 33,694,304.044
总部办公楼
38,415,673.37
-
38,415,673.37
1,935,490.00
-
1,935,490.00
成都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153,100.00
-
153,100.00
153,100.00
-
153,100.00
西安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32,630,567.28
-
32,630,567.28
28,736,869.61
-
28,736,869.61
天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234,334,251.42
- 234,334,251.42
198,066,462.41
- 198,066,462.41
合计
309,409,255.22
309,409,255.22
262,586,226.06
262,586,226.06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转入固
定资产金额
本期其
他减少
金额
期末余额
工程累
计投入
占预算
比例
工程进
度
利息资
本化累
计金额
其中:
本期
利息
资本
化金
额
本期
利息
资本
化率
资金来源
总部办公楼
178,092,218.60
1,935,490.00
36,480,183.37
-
-
38,415,673.37
21.57
40%
-
-
- 自有资金-
西安配送中心建
设项目
106,325,782.23
28,736,869.61
3,893,697.67
-
-
32,630,567.28
-
-
-
-
其中:配送仓库
105,963,357.46
28,687,469.24
3,649,546.67
-
-
32,337,015.91
30.52
50%
-
-
- 超募资金
宿舍楼及办公楼
362,424.77
49,400.37
244,151.00
-
-
293,551.37
81.00
100%
-
-
- 自有资金
天津配送中心建
设项目
281,590,000.00
198,066,462.41
36,267,789.01-
-
-
234,334,251.42
-
-
-
-
其中:配送仓库
265,667,190.70
183,264,184.97
35,285,505.01
-
-
218,549,689.98
82.26
90%
-
-
- 超募资金
宿舍楼及办公楼
15,922,809.30
14,802,277.44
982,284.00
-
-
15,784,561.44
99.13
100%
-
-
- 超募资金
合计
566,008,000.83
228,738,822.02
76,641,670.05
-
305,380,492.07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无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5
21、工程物资
无
22、固定资产清理
无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商标使用权
办公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67,125,056.16
1,567,400.00 4,001,812.27 172,694,268.43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5,885,077.93
5,885,077.93
(1)处置
转投资性房地产
5,885,077.93
5,885,077.93
4.期末余额
161,239,978.23
1,567,400.00 4,001,812.27 166,809,190.50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12,385,143.57
165,110.04 3,638,610.82
16,188,864.43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6
2.本期增加金额
3,258,232.67
156,740.04
164,158.66
3,579,131.37
(1)计提
3,258,232.67
156,740.04
164,158.66
3,579,131.37
3.本期减少金额
41,081.00
41,081.00
(1)处置
转投资性房地产
41,081.00
41,081.00
4.期末余额
15,602,295.24
321,850.08 3,802,769.48
19,726,914.8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45,637,682.99
1,245,549.92
199,042.79 147,082,275.70
2.期初账面价值
154,739,912.59
1,402,289.96
363,201.45 156,505,404.00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无
26、开发支出
无
27、商誉
无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装修人工费
303,390,141.16
84,607,392.04 122,813,383.18 33,729,948.37
231,454,201.65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7
装修材料费
106,149,620.59
27,226,852.68 54,016,318.06 9,650,804.75
69,709,350.46
经营用具
22,009,523.71
17,860,280.52 19,427,485.40 714,120.59
19,728,198.24
其中:货架
17,249,503.80
12,395,374.41 15,226,573.34 672,820.59
13,745,484.28
购物车
4,760,019.91 5,464,906.11 4,200,912.06
41,300.00
5,982,713.96
合计
431,549,285.46
129,694,525.24 196,257,186.64
44,094,873.71
320,891,750.35
其他说明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4,600,192.22 697,551.63
9,602,984.19
2,016,299.82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可抵扣亏损
未弥补亏损
7,316,222.13 1,829,055.53
25,598,758.50
5,827,760.88
尚未税前扣除的商场租金 5,094,864.36 764,229.65
10,133,854.39
1,520,078.16
政府补助
30,298,280.50 7,574,570.13
30,959,333.86
7,739,833.47
尚未税前扣除的预计负债
5,200,000.00 780,000.00
合计
52,509,559.21 11,645,406.94
76,294,930.94
17,103,972.33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无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无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亏损
资产减值准备
78,134,521.70
47,548,958.29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8
未弥补亏损
2,074,822,622.63
1,649,589,941.90
预计负债
68,986,519.04
24,495,591.84
尚未税前扣除的商场租金
29,325,146.66
39,690,301.68
合计
2,251,268,810.03
1,761,324,793.71
注:列示由于未来能否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没有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
扣亏损。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
期初金额
期末金额
备注
2015 年
122,629,539.43
2016 年
197,100,894.02
195,365,189.04
2017 年
333,980,201.15
335,819,987.28
2018 年
278,756,859.69
278,183,710.04
2019 年
717,122,447.61
654,343,082.26
2020 年
-
611,110,654.02
合计
1,649,589,941.90
2,074,822,622.64
--
注:无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全部可抵扣亏损情况的,可只填写能确定部分的金额及其到期年度,并在备注栏予以说明。
其他说明: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付长期资产款
287,686,509.25
427,900,395.71
合计
287,686,509.25
427,900,395.71
本期将预付与长期资产有关的款项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
其他非流动资产中金额较大的情况: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年末余额
占其他非流动资产比例(%)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预付购房款
275,882,375.00
95.90
远大空调有限公司
预付空调款
3,892,000.00
1.35
松下冷链(大连)有限公司
预付冷冻设备款
1,310,124.00
0.46
爱普塔(青岛)商业设施有限公司
预付冷冻设备款
563,456.00
0.20
合计
281,647,955.00
97.91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9
本公司之下属公司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2014 年 1 月 26 与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协议书》,
购买西安曲江新区雁展路南侧紫薇•永和坊项目 1 号楼 1 单元 1-3 层商业房产,面积 22,070.59 平方米,购买价 275,882,375.00
元,公司已于 2014 年 1 月 31 日支付完毕。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尚未完成验收交付,房屋产权亦未过户。
31、短期借款
无
3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无
33、衍生金融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4、应付票据
单位: 元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12,500,000.00
12,500,000.00
合计
12,500,000.00
12,500,000.00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 0.00 元。
35、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账款
2,070,751,380.17
2,210,120,523.03
合计
2,070,751,380.17
2,210,120,523.03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无
36、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30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购物卡
1,079,051,434.22
1,154,709,116.77
购物券
7,572,902.44
2,572,238.33
预收供应商费用
7,339,472.56
11,116,975.45
单位购物款
91,979,890.61
86,099,701.55
积分卡零钞等
2,999,132.39
3,034,736.44
合计
1,188,942,832.22
1,257,532,768.54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无
(3)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无
37、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30,509,870.41 800,358,726.81 800,549,893.58 30,318,703.64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316,436.81
66,925,827.19
66,986,568.51
255,695.49
三、辞退福利
4,374,430.33 2,320,301.03 2,054,129.30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127,687.62
15,095,840.75
14,997,019.37
226,509.00
合计
30,953,994.84
886,754,825.08
884,853,782.49
32,855,037.43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3,192,093.11
745,616,469.23
746,150,840.38
22,657,721.96
2、职工福利费
775,514.96
775,514.96
3、社会保险费
91,219.02
30,196,590.90
30,228,217.53
59,592.39
其中:医疗保险费
78,393.62
26,192,004.30
26,223,273.94
47,123.98
工伤保险费
7,137.79
1,715,449.90
1,713,678.40
8,909.29
生育保险费
5,687.61
2,289,136.70
2,291,265.19
3,559.12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31
4、住房公积金
53,039.50
15,872,886.83
15,863,933.33
61,993.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7,173,518.78
7,897,264.89
7,531,387.38
7,539,396.29
合计
30,509,870.41
800,358,726.81
800,549,893.58
30,318,703.64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293,285.16
62,588,350.68
62,634,361.24
247,274.60
2、失业保险费
23,151.65
4,337,476.51
4,352,207.27
8,420.89
合计
316,436.81
66,925,827.19
66,986,568.51
255,695.49
其他说明:
38、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5,928,634.40
12,666,250.80
消费税
129,688.41
148,650.19
营业税
3,104,138.09
3,164,502.49
企业所得税
1,068,905.14
808,574.90
个人所得税
968,656.03
1,218,438.40
城市维护建设税
587,729.24
1,394,492.94
教育费附加
426,203.37
1,006,520.32
印花税
489,313.80
443,253.89
代扣代缴税金
834,890.58
778,277.62
副调基金
3,567.51
1,807.82
房产税
466,541.05
347,397.78
土地使用税
106,137.07
57,434.39
联(堤)围费
995,243.17
1,226,730.96
合计
15,109,647.86
23,262,332.50
其他说明:
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的负数余额”及“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的负数余额”已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32
39、应付利息
无
40、应付股利
无
41、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保证金及押金
177,261,918.94
167,227,508.56
暂估未结算工程及设备款
155,033,356.62
156,692,150.03
租赁代收款
18,896,619.02
19,072,597.11
商场及办公室租金
35,604,214.94
69,059,436.75
其他往来
32,597,827.91
42,782,362.10
合计
419,393,937.43
454,834,054.55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暂估未结算工程款
39,153,740.85
项目未办理结算
保证金
116,780,497.24
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合计
155,934,238.09
--
其他说明
42、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无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 元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33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转入利润表的递延收益
814,053.36
814,053.36
预提租金
34,420,011.02
55,227,125.83
预提电费
44,752,021.75
47,504,968.89
预提水费
3,370,105.77
3,250,135.50
预提汽车费用
10,252,254.23
7,243,369.24
预提卫生费
3,555,683.26
5,099,991.14
其他
8,596,392.75
7,321,001.44
合计
105,760,522.14
126,460,645.40
45、长期借款
无
46、应付债券
无
47、长期应付款
无
48、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无
49、专项应付款
无
50、预计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形成原因
未决诉讼
74,186,519.04
36,045,591.84
诉讼预计赔偿和提前解除租
赁合同赔偿
合计
74,186,519.04
36,045,591.84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预计负债具体情况
事项
预计金额
形成原因
袁惠强租金支付争议案
2,650,789.52
租金及特别租金诉讼赔偿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34
宏杰.东方华尔街案
9,000,000.00
房产租赁交付损失赔偿
新港店闭店物业赔偿
4,500,000.00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赔偿
西湖道店药铺赔偿
600,000.00
撤场争议赔偿
天星桥店闭店物业赔偿
6,639,308.46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赔偿
缤纷店闭店物业赔偿
8,900,000.00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赔偿
华丰店闭店物业赔偿
2,200,000.00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赔偿
南郊店租金诉讼
4,800,000.00
租金诉讼赔偿
柳州润和、柳州潮流前线案
2,260,309.06
免租期租金争议赔偿
九江百货闭店物业及商铺赔偿
21,080,000.00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赔偿
绵阳店闭店物业及商铺赔偿
9,006,112.00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赔偿
周小文案借款纠纷
2,550,000.00
借贷纠纷诉讼赔偿
合计
74,186,519.04
51、递延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35,979,780.50
-
814,053.36
35,165,727.14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
助
合计
35,979,780.50
814,053.36
35,165,727.14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元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助
金额
本期计入营业外
收入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与
收益相关
天津市人人乐商品配销
有限公司收到基础设施
配套奖励款
30,298,280.50
-
661,053.36
-
29,637,227.14
与资产相关
广州市人人乐商品配销
有限公司收到物流配送
系统项目资金
2,000,000.00
-
-
-
2,000,000.00
与资产相关
西安市人人乐商品配销
有限公司收到物流配送
系统项目资金补助
2,881,500.00
-
153,000.00
-
2,728,500.00
与资产相关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35
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
公司收到电子货架终端
政府补助款
800,000.00
-
-
-
800,000.00
与资产相关
合计
35,979,780.50
-
814,053.36
35,165,727.14
--
其他说明:
1、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根据中国天津武清开发区与本公司签定购地合作协议书,天津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收到
与资产相关(土地)的基础设施配套奖励款 33,052,669.50 元,本期根据资产预计使用期限转销递延收益人民币 661,053.36
元。
2、根据广州增城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增发改[2010]20 号《关于转下达 2010 年广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安排计划(第一批)
的通知》,广州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收到物流配送系统项目资金 2,000,000.00 元。
3、根据西安市财政局文件市财函[2013]1762 号《关于转下达 2013 年度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西安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获得物流配送系统项目资金补助 3,300,000.00 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已经收到补助款
3,060,000.00 元,本期根据资产预计使用期限转销递延收益人民币 153,000.00 元。
4、根据深圳市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政策和《深圳市生物、互联网、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有
关规定,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获得深圳首家创新型零售模式--020 电子货架项目政府补助 800,000.00 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已经收到补助款 800,000.00 元。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无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54、其他权益工具
无
55、资本公积
单位: 元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资本溢价(股
本溢价)
2,475,898,081.65
2,475,898,081.65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主要是本公司溢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形成。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36
56、库存股
无
57、其他综合收益
无
58、专项储备
无
59、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99,289,840.99
99,289,840.99
合计
99,289,840.99
99,289,840.99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母公司未实现盈利,未计提盈余公积。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254,138,414.44
320,692,356.79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113,338,753.47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254,138,414.44
207,353,603.32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74,729,556.88
-460,520,283.82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971,733.94
期末未分配利润
-728,867,971.32
-254,138,414.44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37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0,274,518,196.15
8,696,883,863.20
11,132,652,941.06
9,502,358,786.81
其他业务
943,531,524.01
5,263,443.46
984,731,080.43
4,236,207.76
合计
11,218,049,720.16
8,702,147,306.66
12,117,384,021.49
9,506,594,994.57
62、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1,748,640.76
1,607,088.01
营业税
43,561,325.69
46,192,067.05
城市维护建设税
14,036,237.40
16,297,362.15
教育费附加
10,108,104.11
11,734,509.70
联(堤)围费
5,142,429.37
5,965,900.55
其他
201,508.02
20,667.53
合计
74,798,245.35
81,817,594.99
其他说明:
63、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租金
680,689,978.76
721,054,008.18
折旧费
65,817,420.52
62,925,908.80
长期费用摊销
196,257,186.64
196,894,343.04
工资及福利费
596,215,106.75
575,395,108.97
水电费
254,188,411.98
292,986,886.37
包装物
24,059,594.84
21,913,069.45
汽车费用
61,908,102.12
54,494,191.73
维修、卫生、加工费及其他费用
91,476,768.40
89,121,224.11
广宣、企划、促销、低耗等费用
92,377,582.51
132,349,018.31
合计
2,062,990,152.52
2,147,133,758.96
其他说明: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38
64、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租金
18,356,976.47
18,590,621.19
保险费
97,122,418.09
98,747,788.80
折旧费
51,324,249.05
34,591,654.81
工资及福利费
193,417,300.24
192,262,574.56
水电费
10,422,369.16
11,437,117.95
无形资产摊销
3,579,131.37
4,054,174.82
汽车费用
18,675,331.97
17,093,290.91
商品损耗费
244,051,280.61
197,239,529.82
差旅、招待、通讯、宣传及其他费用
61,173,175.10
48,012,375.87
合计
698,122,232.06
622,029,128.73
其他说明:
65、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减:利息收入
10,446,945.80
15,034,021.37
汇兑损益
-15,039.12
-17,127.86
手续费及其他
18,853,884.15
19,134,480.28
合计
8,391,899.23
4,083,331.05
其他说明:
66、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36,647,203.56
36,020,780.90
二、存货跌价损失
1,371,953.37
-2,088,269.53
合计
38,019,156.93
33,932,511.37
其他说明:
6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无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39
68、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
16,587,884.32
31,046,158.67
合计
16,587,884.32
31,046,158.67
其他说明:
69、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4,632.41
137,920.56
4,632.41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4,632.41
137,920.56
4,632.41
政府补助
9,956,168.72
5,826,074.04
9,956,168.72
供应商补偿收入
3,735,095.01
15,241,300.56
3,735,095.01
呆账处理收入
12,410,870.86
5,144,328.23
12,410,870.86
其他
21,377,404.03
12,977,176.11
21,377,404.03
合计
47,484,171.03
39,326,799.50
47,484,171.0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助项目
补贴是否影响当
年盈亏
是否特殊补
贴
本期发生金额
上期发生金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
益相关
青羊区草市街道办奖励
否
545,400.00
185,000.00
与收益相关
财政局奖励款
否
-
900,000.00
与收益相关
物流配送系统项目资金补助
否
153,000.00
25,500.00
与资产相关
财政补贴款
否
764,234.85
964,872.36
与收益相关
土地配套奖励
否
661,053.36
661,053.36
与资产相关
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否
1,708,000.00
1,729,700.00
与收益相关
商贸流通补助
否
1,747,000.00
400,000.00
与收益相关
人才安居补贴专项资金
否
1,000,000.00
300,000.00
与收益相关
节能专项资金
否
1,4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物流补贴款
否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项目津贴
否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商贸发展资金奖励
否
196,000.00
-
与收益相关
服务业重点工程项目资金
否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40
其他
否
431,480.51
659,948.32
与收益相关
合计
--
--
9,956,168.72
5,826,074.04
--
其他说明:
70、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51,078,385.45
41,374,377.91
51,078,385.45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51,078,385.45
41,374,377.91
51,078,385.45
对外捐赠
15,000.00
赔偿支出
75,132,005.93
77,302,554.87
75,132,005.93
罚款支出
1,887,053.21
612,317.93
1,887,053.21
非常支出
32,998,774.37
其他支出
12,974,977.91
8,011,363.48
12,974,977.91
合计
141,072,422.50
160,314,388.56
141,072,422.50
其他说明:
71、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25,851,351.75
41,426,209.04
递延所得税费用
5,458,565.39
50,945,346.21
合计
31,309,917.14
92,371,555.25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443,419,639.74
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10,854,909.94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5,506,916.03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5,341,515.26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41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6,548,295.17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合并未实现的利润对所得税费用的
影响
-159,275.22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
损的影响
144,752,082.40
转回前期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影响
3,936,616.52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349,099.33
所得税费用
31,309,917.14
其他说明
72、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代收银款项
155,621,245.20
155,006,639.64
收保证金、押金
87,088,441.56
143,587,973.53
员工归还借款及收回备用金
81,893,190.47
109,458,357.09
零星收入
43,494,967.20
48,391,416.47
其他
48,168,309.32
68,764,191.91
合计
416,266,153.75
525,208,578.64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672,240,749.36
629,912,921.17
支付代收银款项
120,843,466.93
123,580,048.98
水电卫生费
326,347,581.91
344,201,515.41
支付(退)保证金、押金及预付押金
57,854,754.02
51,805,784.70
员工借款及备用金
91,344,479.11
68,348,135.75
支付的其他费用
348,495,710.83
474,773,145.75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42
合计
1,617,126,742.16
1,692,621,551.76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理财产品赎回款
850,000,000.00
750,000,000.00
新余预付土地款收回
-
14,479,482.16
理财产品收益
16,587,884.32
31,046,158.67
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3,300,000.00
合计
866,587,884.32
798,825,640.8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购买理财产品
550,000,000.00
750,000,000.00
合计
550,000,000.00
750,00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
7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474,729,556.88
-460,520,283.82
加:资产减值准备
38,019,156.93
33,932,511.37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43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
资产折旧
117,141,669.57
99,446,987.05
无形资产摊销
3,579,131.37
4,054,174.8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96,257,186.64
196,874,949.6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
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51,073,753.04
41,236,457.34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6,587,884.32
-31,046,158.6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458,565.39
50,945,346.21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705,691.26
6,929,109.6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44,351,694.97
216,207,028.8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13,480,640.06
-129,104,266.23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6,128,362.87
28,955,856.1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年末余额
1,266,746,635.02
1,393,964,777.51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1,393,964,777.51
1,980,207,655.4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7,218,142.49
-586,242,877.90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 适用 √ 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 适用 √ 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1,266,746,635.02
1,393,964,777.51
其中:库存现金
26,901,864.81
1,278,086.63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4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230,673,169.73
1,383,949,438.5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9,171,600.48
8,737,252.29
二、现金等价物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66,746,635.02
1,393,964,777.51
其他说明: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不含被银行冻结的 7,307,006.00 元和保函保证金 1,900,000.00 元。
75、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不适用
7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9,207,006.00
1,440,000.00
保证金或冻结等
固定资产
183,821,505.31
-
产权证暂押
投资性房地产
51,749,642.60
产权证暂押
无形资产
32,506,863.32
产权证暂押
77、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
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78、套期
无
79、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45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报告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被合并方名称
企业合并
中取得的
权益比例
构成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
并的依据
合并日
合并日
的确定
依据
合并当
期期初
至合并
日被合
并方的
收入
合并当期
期初至合
并日被合
并方的净
利润
比较期
间被合
并方的
收入
比较期间
被合并方
的净利润
深圳市人人乐海外
快递电子商务有限
公司
100%
同 受 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制
2015 年 12 月
11 日
完 成 工
商变更
-
-
-
-
(2)合并成本
深圳市人人乐海外快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合并成本
-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项目
深圳市人人乐海外快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合并日
上期期末
资产总额
0.00
-
负债总额
0.00
-
取得的净资产
0.00
-
其他说明:深圳市人人乐海外快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8 月 7 日,成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自成立时
至合并日公司实收资本为 0 元,未发生经营业务。
3、反向购买
无
4、处置子公司
无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46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新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人人乐商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人人乐商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设立的全资子
公司,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元。公司主要从事商品配送服务;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等业务。本公司自天津
人人乐商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设立之日起新增纳入合并范围。
2、注销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湛江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已于 2015 年 5 月 4 日办理完毕工商注销手续,其母公司深圳市人人乐商业
有限公司于 2014 年确认了投资损失,本报告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3、其他说明
本公司之子公司岳阳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已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办理完毕工商注销手续,但其银行账户尚未注销,账面
仍有余额,本报告期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6、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惠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惠州
惠州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西安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西安
西安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江门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江门
江门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广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广州
广州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成都
成都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天津
天津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重庆
重庆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咸阳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咸阳
咸阳
商品零售业
60.00% 40.00% 设立或投资
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南宁
南宁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深圳市人人乐商业连锁加盟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商业加盟管理
100.00%
设立或投资
深圳市泰斯玛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软件开发服务
100.00%
设立或投资
深圳市人人乐家电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家用电器维修
100.00%
设立或投资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47
深圳市海纳运输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代理普通货运
100.00%
设立或投资
广州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增城
增城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天津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天津
天津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深圳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商品零售业
40.00% 60.00% 设立或投资
深圳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商品零售业
40.00% 60.00% 设立或投资
东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东莞
东莞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东莞市天杰超市有限公司
东莞
东莞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西安
西安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桂林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桂林
桂林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漳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漳州
漳州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晋江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晋江
晋江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成都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成都
成都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西安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西安
西安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厦门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厦门
厦门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长沙
长沙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廊坊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廊坊
廊坊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河源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河源
河源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厦门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厦门
厦门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宝鸡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宝鸡
宝鸡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岳阳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
岳阳
岳阳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汉中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汉中
汉中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重庆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重庆
重庆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茂名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茂名
茂名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衡阳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衡阳
衡阳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佛山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佛山
佛山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柳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柳州
柳州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成都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成都
成都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宁乡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宁乡
宁乡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九江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九江
九江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九江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九江
九江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深圳市从安达机电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服务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深圳市美乐美优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
深圳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深圳市人人乐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南昌市人人乐实业有限公司
南昌
南昌
商品零售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48
天津人人乐商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
天津
服务业
100.00% 设立或投资
深圳市人人乐海外快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服务业
100.00%
收购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无
其他说明: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无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无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无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无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无
4、重要的共同经营
无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无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49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一) 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
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
价证券以及对未来 12 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1、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期末余额
3 个月以内
3 个月-1 年
1-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应付票据
2,000,000.00
10,500,000.00
-
-
12,500,000.00
应付账款
2,070,751,380.17
-
-
-
2,070,751,380.17
其他流动负债
105,760,522.14
-
-
-
105,760,522.14
合计
2,178,511,902.31
10,500,000.00
-
-
2,189,011,902.31
项目
年初余额
3 个月以内
3 个月-1 年
1-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应付票据
2,000,000.00
10,500,000.00
-
-
12,500,000.00
应付账款
2,210,120,523.03
-
-
-
2,210,120,523.03
其他流动负债
125,646,592.04
-
-
-
125,646,592.04
合计
2,337,767,115.07
10,500,000.00
-
-
2,348,267,115.07
2、本公司经营场所以租赁取得,在现有开业门店签订的租赁合同条件下,2016 年度将支付的租金约为 69,836.22 万元。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无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
的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企业
的表决权比例
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
商业咨询、管理咨询;项目投
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
5,000 万元
48.22%
48.22%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50
新余众乐通投资有限公司
新余
兴办实业、国内商业
4,500 万元
20.25%
20.25%
深圳市人人乐咨询服务有限公
司
深圳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企业
管理信息咨询、策划
800 万元
6.00%
6.00%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1、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明)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25 日,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其中何金明出资 4,900
万元,宋琦出资 100 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商业咨询,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
专控、专卖、特许商品)。
浩明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48.22%股权。
2、新余众乐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众乐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乐通”)成立于 1999 年 9 月 8 日,注册资本
为 4,500 万元,其中何金明出资 4,455 万元,宋琦出资 45 万元。
众乐通系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 20.25%股权。
3、深圳市人人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人乐咨询)成立于 2003 年 8 月 12 日,注册资本为 800 万元,其中宋琦出
资 300 万元,众乐通出资 500 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企业管理信息咨询、策划(不含限制项目)
人人乐咨询系公司第三大股东,持有公司 6%股权。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何金明、何浩、宋琦。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深圳人人乐实业有限公司
同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深圳市昊悦实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宋琦妹妹控制的公司
深圳市中澳美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何浩控制的公司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获批的交易额度
是否超过交
上期发生额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51
易额度
深圳市昊悦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3,446,569.81
否
3,714,852.36
深圳市中澳美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商品
6,386,966.39
否
0.00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深圳市昊悦实业有限公司
促销服务收入
25,397.76
27,437.87
深圳市中澳美通供应链有限责
任公司
促销服务收入
93,649.80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
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7,031,500.00
5,789,454.62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52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无
(2)应付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深圳市昊悦实业有限公司
285,350.04
357,854.35
应付账款
深圳市中澳美通供应链有限
责任公司
5,128,432.54
注:关联交易约定以净额结算的,应付关联方款项可以抵销后金额填列。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无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重要承诺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经营场所以租赁取得,租期一般为 15 至 20 年,在现有开业门店签订的租赁合同条件下,2016 和 2017 年度将支
付的租金分别为 69,836.22 万元和 71,739.40 万元。
2、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承诺事项
(二)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涉及的重要未决诉讼或仲裁情况如下: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53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预计负债金
额(万元)
计提坏账准
备金额(万
元)
诉讼(仲裁)
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
果及影响
2011 年 5 月 19 日,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人人乐)与成都长和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和公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约定成都人人乐承租长和公司位
于成都市温江区锦泉街与光华大道交叉口的德坤新天地项目房屋,交房日期为 2012 年 9 月 1 日。
合同签订后,成都人人乐依约向长和公司支付了定金 800 万元,但长和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
期限向成都人人乐交付房产。2013 年 8 月 7 日,成都人人乐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
求长和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1,600 万并赔偿损失。
1,600.00
-
800.00
目前此案正
在二审审理
中。
一审驳回成都人人
乐的 1600 万诉讼,
原告上诉,二审法
院已作出裁定,裁
定本案发回重审。
2009 年 12 月 1 日,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人人乐)与绵阳市宏杰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杰公司)签订了由成都人人乐承租宏杰公司位于绵阳市长虹大道东段 9
号宏杰·东方华尔街二期地下一层部分及地上一层部分房产的《房产租赁合同》
(以下简称:“合同”),
租赁面积共计约共计 12,000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 年,约定的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2 年 5 月 1 日。
合同签订后,成都人人乐依照合同约定支付给宏杰公司 100 万元定金,合同约定的交付房产的期
限届满后,宏杰公司不能在约定的交房期限依约交房。2014 年 9 月 8 日,成都人人乐向绵阳市涪
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成都人人乐与宏杰公司签订的合同,并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200
万元。宏杰公司提起反诉,要求:1、不予返还成都人人乐支付给宏杰公司的合同定金 100.00 万元,
2、成都人人乐支付给宏杰公司损失超过定金的部分 1,836.00 万元,3、本案诉讼费由成都人人乐
承担。
2,136.00
900.00
100.00
目前此案正
在一审审理
中。
2014 年 9 月 15 日
立案,绵阳宏杰公
司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提出反诉,
2015 年 4 月份已开
庭,一审判决未出。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54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预计负债金
额(万元)
计提坏账准
备金额(万
元)
诉讼(仲裁)
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
果及影响
2011 年 5 月 28 日,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人人乐)与建鑫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建鑫公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约定长沙人人乐承租建鑫公司位于湘潭
市河东大道与双拥路交汇处东南角的建鑫城国际社区 B 区 1、2、3 号负一层的全部房产,双方最
终约定的交房日期为 2011 年 9 月 30 日,合同签订后,长沙人人乐向建鑫公司支付定金 400 万元,
但建鑫公司至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标准向长沙人人乐交付房产,反而另行招商,甚至拒绝长沙人
人乐撤走现场设备并擅自安装使用。2013 年 4 月 19 日,长沙人人乐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要求建鑫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各项损失合计 1,374.34 万元。
1,374.34
-
-
目前此案正
在一审审理
中。
一审已开庭审理,
尚未收到一审判决
书,未有最新进展。
2012 年 7 月 18 日,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人人乐)与抚州明恒置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明恒公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约定深圳人人乐承租明恒公司位于抚州
市金巢大道西侧凤凰城三期地下负一层部分和 C 区地上第一层整层、第二层整层和第三层整层的
房产,交房日期为 2014 年 4 月 1 日。合同签订后,深圳人人乐依约向明恒公司支付了定金 200 万
元,但明恒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深圳人人乐交付房产,深圳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
向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明恒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400 万元整。
400.00
-
200.00
一 审 已 判
决,二审审
理中
一审判决驳回人人
乐诉讼请求,现人
人乐提起上诉。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55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预计负债金
额(万元)
计提坏账准
备金额(万
元)
诉讼(仲裁)
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
果及影响
2012 年 7 月 18 日,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人人乐)与抚州明恒置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明恒公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约定深圳人人乐承租明恒公司位于抚州
市金巢大道西侧凤凰城三期地下负一层部分和 C 区地上第一层整层、第二层整层和第三层整层的
房产,交房日期为 2014 年 4 月 1 日。明恒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30 日和 2013 年 11 月 8 日向深圳
人人乐发出租赁房产的交付通知书和交付催促函,但深圳人人乐未派代表办理交接手续。2013 年
11 月 30 日明恒公司向深圳人人乐发出律师函,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通知深圳人人乐所交纳
的 200 万元合同定金不予返还。2015 年 12 月 30 日明恒公司向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要求深圳人人乐赔偿其经济损失 1,594 万元。
1,594.00
-
-
一审开庭
未结
2011 年 10 月 13 日,广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人人乐)与连州市华诚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诚公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约定广州人人乐承租华诚公
司位于连州市连州大道 133 号连州现代国际广场的房产,交房日期为 2014 年 6 月 30 日。合同签
订后,广州人人乐依约向华诚公司支付了定金 350 万元,但华诚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广州人
人乐交付房产,广州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向广东省连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华
诚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700 万元整。
700.00
-
-
一审未开庭 未结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56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预计负债金
额(万元)
计提坏账准
备金额(万
元)
诉讼(仲裁)
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
果及影响
2010 年 7 月 22 日,惠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人人乐)与惠州市迅成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迅成公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约定惠州人人乐承租迅成公司位于惠
州市博罗县商业东街桃园路城市代号裙楼地上一层的房产,交房日期为 2012 年 10 月 8 日。合同
签订后,惠州人人乐依约向迅成公司支付了定金 200 万元,但迅成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惠州
人人乐交付房产,惠州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向博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迅成公
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400 万元整。
400.00
-
200.00
一审已判决
一审判决驳回惠州
人 人 乐 的 诉 讼 请
求、支持迅成公司
的诉讼请求,确认
对 方 没 收 已 付 定
金,现惠州人人乐
拟提起上诉,启动
二审程序。
2011 年 1 月 28 日,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人人乐)与湘电集团置业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公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约定长沙人人乐承租湘电公司位于
湘潭市建设南路与书院路交汇处西南角湘电“友谊一号”项目综合楼地下负一层(全部)和地上第
一层(部分)的房产,交房日期为 2013 年 5 月 1 日。合同签订后,长沙人人乐依约向湘电公司支
付了定金 200 万元,但湘电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长沙人人乐交付房产,长沙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向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湘电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400 万元整。
400.00
-
-
一审未开庭 未结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57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预计负债金
额(万元)
计提坏账准
备金额(万
元)
诉讼(仲裁)
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
果及影响
2011 年 8 月 23 日,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人人乐)与湖南双金置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双金公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约定长沙人人乐承租双金公司位于长沙
市岳麓区枫林三路与麓云路交汇处西北角麓谷公馆项目的房产,交房日期为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合同签订后,长沙人人乐依约向双金公司支付了定金 200 万元,但双金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
长沙人人乐交付房产,长沙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双金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400 万元整。
400.00
-
-
一审未开庭 未结
2011 年 10 月 14 日,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人人乐)与江西永昌实业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昌公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约定深圳人人乐承租明恒公司位
于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兰大道与黄家湖西路交汇处龙祥商贸城酒店裙楼地上第一层(大部
分)、第二层(大部分)、第三层整层的房产,交房日期为 2013 年 2 月 26 日。合同签订后,深
圳人人乐依约向永昌公司支付了定金 150 万元,但永昌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深圳人人乐交付
房产,深圳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向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明
恒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300 万元整。
300.00
-
75.00
一审未开庭 未结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58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预计负债金
额(万元)
计提坏账准
备金额(万
元)
诉讼(仲裁)
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
果及影响
2011 年 6 月 20 日,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人人乐)与衡阳市金六源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六源公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约定长沙人人乐承租金六
源公司位于衡阳市船山路与道源路交汇处东北角的华南名城地下负一层的房产,交房日期为 2013
年 12 月 1 日。合同签订后,长沙人人乐依约向金六源公司支付了定金 1,000 万元,但金六源公司
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长沙人人乐交付房产,长沙人人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向衡阳市中级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金六源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2,000 万,赔偿我司损失 1,000 万,,共计 3,000 万
元整。
3,000.00
-
-
一审未开庭 未结
2011 年 6 月 3 日,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人人乐)与湖南中联国际招商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公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约定长沙人人乐承租中联公司
位于永州市零陵中路 868 号中联国际广场地下负一层的房产,交房日期为 2011 年 9 月 1 日。合同
签订后,长沙人人乐依约向中联公司支付了定金 350 万元,但中联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长沙
人人乐交付房产,长沙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向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
求中联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700 万元整。
700.00
-
-
一审未开庭 未结
2011 年 1 月 5 日,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人人乐)与广西泳臣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泳臣公司)签订一份《房产租赁合同》,约定南宁人人乐承租泳臣公司位
于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57 号负一层的房产,交房日期为 2012 年 12 月 5 日。合同签订后,南宁
人人乐依约向泳臣公司支付了定金 200 万元,但泳臣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南宁人人乐交付房
产,南宁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泳臣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400 万元整。
400.00
-
-
一审未开庭 未结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59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预计负债金
额(万元)
计提坏账准
备金额(万
元)
诉讼(仲裁)
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
果及影响
2012 年 1 月 7 日,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人人乐公司)与南充市鑫宇腾飞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宇腾飞公司)签订了编号为 CDRRL---38 的《房产租赁合同》(以
下简称:合同),约定由成都人人乐公司承租鑫宇腾飞公司位于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长城南路二
段 18 号嘉南国际 15 幢商业楼裙楼地下负一层全部及地上第一层(部分)的房产(以下简称:租
赁房产),用以开办大型综合型购物广场,租赁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4 年 6 月 1 日。合同签订后,
成都人人乐公司)依约向被告支付了定金 300 万元,并着手开展进场前及后期开业等事项的筹备工
作。交房期限届满后鑫宇腾飞公司未能按期交付租赁房产,成都人人乐公司最终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向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600 万元整。
600.00
-
-
目前此案正
在二审审理
中。
一审判决:被告向
原告双倍返还定金
600 万元。案件受
理 费 减 半 收 取
26900 元由被告承
担。对方已上诉。
2011 年 4 月 6 日,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人人乐公司)与重庆双远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远实业公司)签订了编号为 CQRRL---11 的《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
称:合同),约定由重庆人人乐公司承租双远实业公司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宝华大道与丁香路交
叉口东北侧(北部新区高新园人和组团 0 标准分区 015 号地块内)双远·动力国际项目地上第一层
(部分)、地下负一层部分房产负一层全部及地上第一层(部分)的房产(以下简称:租赁房产),
用以开办大型综合型购物广场,租赁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4 年 2 月 20 日前。合同签订后,重庆人
人乐公司依约向被告支付了定金 300 万元,并着手开展进场前及后期开业等事项的筹备工作。交
房期限届满后双远实业公司未能按期交付租赁房产,重庆人人乐公司最终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向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600 万元整。
600.00
-
300.00
一审审理中 未结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60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预计负债金
额(万元)
计提坏账准
备金额(万
元)
诉讼(仲裁)
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
果及影响
2011 年 11 月 19 日,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人人乐公司)与重庆金科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公司)签订了编号为 CQRRL---12 的《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
合同),约定由重庆人人乐公司承租金科公司位于重庆市茶园新区香溪 1 号金科•世界城房产(以
下简称:租赁房产),用以开办大型综合型购物广场,租赁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3 年 9 月 1 日。合
同签订后,重庆人人乐公司依约向被告支付了定金 200 万元,并着手开展进场前及后期开业等事
项的筹备工作。交房期限届满后金科公司未能按期交付租赁房产,重庆人人乐公司最终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400 万元整。
400.00
-
100.00
一审审理中 未结
2011 年 6 月 16 日,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人人乐公司)与陕西豪润置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豪润公司)签订了《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西安人人乐公司
承租豪润公司位于陕西省渭南市东风大街中段豪润购物广场项目地上负一层至五层约 49715.01 平
方米房产(以下简称:租赁房产),用以开办大型综合型购物广场,租赁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4 年
9 月 1 日。合同签订后,西安人人乐公司依约向豪润公司支付了定金 1000 万元。但豪润公司至今
未如约交付租赁房产,西安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向豪润公司发出合同解除函,解除房
产租赁合同并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向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
金 2,000 万元
2,000.00
-
-
一审审理中 未结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61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预计负债金
额(万元)
计提坏账准
备金额(万
元)
诉讼(仲裁)
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
果及影响
2009 年 5 月 16 日,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人人乐公司)与西安市兴佛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佛公司)签订了《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西安人
人乐公司承租兴佛公司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九路与未央路东北角海荣名城商业项目地上第一层
至三层约 13,500 平方米房产(以下简称:租赁房产),用以开办大型综合型购物广场,租赁房产
交付日期为 2011 年 3 月 31 日。合同签订后,西安人人乐公司依约向兴佛公司支付了定金 450 万
元。但兴佛公司至今未如约交付租赁房产,西安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向兴佛公司发出
合同解除函,解除房产租赁合同并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向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共 900 万元
900.00
-
-
一审审理中 未结
2010 年 1 月 16 日,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人人乐公司)与陕西亨祥实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亨祥公司)签订了《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西安人人乐公司
承租亨祥公司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大庆路与西二环什字西南角 200 米土门项目地上负一层至五层约
40,000 平方米房产(以下简称:租赁房产),用以开办大型综合型购物广场,租赁房产交付日期
为 2012 年 5 月 31 日。合同签订后,西安人人乐公司依约向亨祥公司支付了定金 500 万元。但亨
祥公司至今未如约交付租赁房产,西安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向亨祥公司发出合同解除
函,解除房产租赁合同并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
双倍返还定金共 1,000 万元
1,000.00
-
-
法院已受理 未结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62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预计负债金
额(万元)
计提坏账准
备金额(万
元)
诉讼(仲裁)
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
果及影响
2011 年 12 月 20 日,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人人乐公司)与陕西三丰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丰公司)签订了《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西安人
人乐公司承租三丰公司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七路与凤新路西北三丰国际购物广场商业项目地上
负一层至三层约 24,360 平方米房产(以下简称:租赁房产),用以开办大型综合型购物广场,租
赁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4 年 6 月 1 日。合同签订后,西安人人乐公司依约向三丰公司支付了定金 800
万元。但三丰公司至今未如约交付租赁房产,西安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向三丰公司发
出合同解除函,解除房产租赁合同并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共 1,600 万元
1,600.00
-
-
一审审理中 未结
2011 年 7 月 21 日,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人人乐公司)与遵化开元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遵化开元公司)签订了编号为 HBRRL-004 的《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
合同),约定由天津人人乐公司承租遵化开元公司位于河北省遵化市华明北路与北环西路交口之
开元新天地商业项目地上第一层整层、第二层整层房产(以下简称:租赁房产),用以开办大型
综合型购物广场,租赁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3 年 4 月 30 日。合同签订后,天津人人乐公司依约向
被告支付了定金 300 万元,并着手开展进场前及后期开业等事项的筹备工作。但 2013 年 3 月 15
日,遵化开元公司向天津人人乐公司发来一份《关于遵化开元国际商业面积变更及交房时间的函》,
提出要将出租面积由合同约定的 38,506.77 平方米缩减至 25,000 平方米。天津人人乐公司接到该份
函件后,于 2013 年 8 月 1 日回复函件,明确表示无法接受遵化开元的上述要求,经多次洽谈未能达
成一致意见。天津人人乐公司最终于 2015 年 3 月 16 日向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及 400 万元损失,共计 1,000 万元整。
1,000.00
-
-
一审审理中
对 方 提 出 管 辖 异
议,我司进行答辩。
对方提起 800 万元
的反诉请求,本案
件已经开庭两次,
尚未结案。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63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预计负债金
额(万元)
计提坏账准
备金额(万
元)
诉讼(仲裁)
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
果及影响
2010 年 12 月 18 日,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人人乐公司)与滨州富泰置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泰公司)签订了《房产租赁合同》,由天津人人乐公司承租富泰公司位于山东
省滨州市黄河三路与渤海七路交口中央公园项目部分面积用于开办大型综合性购物广场。合同约
定,合同有效期为 2010 年 10 月 1 日至 2030 年 9 月 30 日,房产交付时间为 2013 年 10 月 1 日,
合同定金为 200 万元人民币。合同生效后,天津人人乐公司按照约定向富泰公司全额支付了合同
定金。但富泰公司未如约交付房产,天津人人乐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份向富泰公司发函要求其承
担违约责任,后虽确认合同解除,但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天津人人乐公司起诉至法院,
要求富泰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400 万元并承担利息及诉讼费用。
450.00
-
100.00
一审审理中 已立案,未开庭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64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预计负债金
额(万元)
计提坏账准
备金额(万
元)
诉讼(仲裁)
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
果及影响
2011 年 12 月 15 日,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人人乐公司)与河北富桥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桥公司)签订了《房产租赁合同》,约定由天津人人乐公司承租富
桥公司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广阳道和裕华路交汇处万向城项目部分面积用于开办大型综合性购物广
场。合同约定,合同有效期为 2013 年 5 月 31 日至 2033 年 5 月 30 日,房产交付时间为 2013 年 5
月 31 日,合同定金为 200 万元人民币。合同生效后,天津人人乐公司按照约定向富桥公司全额支
付 了 合 同 定 金 , 并 为 该 项 目 的 经 营 开 始 全 方 位 的 筹 备 , 投 入 巨 大 。
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到期后,富桥公司未能如约交付房产, 2014 年 8 月 13 日,富桥公司突然来
函称“因多方原因导致项目建设严重滞后,具体交房时间无法确定”,建议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
但实际上富桥公司在未得到天津人人乐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于 2014 年 9 月 19 日公开举行“万向城主
力店签约盛典”,公开宣布将已经出租于天津人人乐公司的房产转租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得
知上述情况后,天津人人乐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份向富桥公司发出函件,要求其尊重合同,遵守
约定,终止与永辉方面的合作,尽快将房产交付天津人人乐公司,但是时至今日,富桥公司没有
任何行动。鉴于富桥公司一房两租、公开违约的严重行为,天津人人乐公司认为双方已经失去了
继续合作的基础,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富桥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400 万元并承担利息及诉
讼费用。
440.00
-
-
一审审理中 已立案,未开庭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65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预计负债金
额(万元)
计提坏账准
备金额(万
元)
诉讼(仲裁)
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
果及影响
2010 年 12 月 10 日,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人人乐公司)与唐山市通华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华公司)签订了《房产租赁合同》,约定由天津人人乐公司承租通华
公司位于河北省唐山市南新西道与站前路交口商业项目部分面积用于开办大型综合性购物广场。
合同约定,合同有效期为 2013 年 5 月 30 日至 2033 年 5 月 29 日,房产交付时间为 2013 年 5 月 30
日。合同签订后,天津人人乐公司按照约定向通华公司全额支付了合同定金,并为该项目的经营
开始全方位的筹备。
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及宽限交房期到期后,通华公司均未能如约交付房产,导致天津人人乐公司
无法接收并经营该项目,通华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合同原定及法律规定,侵犯了天津人人乐公司
的利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通华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400 万元并承担利息及诉讼费用。
450.00
-
-
一审审理中 已立案,未开庭
2011 年 11 月 1 日,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人人乐公司)与陕西锦鹏置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锦鹏公司)签订了《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西安人人乐公司
承租锦鹏公司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汉城大道 6 号锦鹏花园商业项目地上第一层至四层约 20,000 平方
米房产(以下简称:租赁房产),用以开办大型综合型购物广场,租赁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4 年 6
月 1 日。合同签订后,西安人人乐公司依约向锦鹏公司支付了定金 800 万元。但锦鹏公司至今未
如约交付租赁房产,西安人人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 日向锦鹏公司发出合同解除函,解除房产租
赁合同并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共
1,600 万元。
1,600.00
-
-
一审未开庭 未结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66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预计负债金
额(万元)
计提坏账准
备金额(万
元)
诉讼(仲裁)
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
果及影响
2010 年 1 月 16 日,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人人乐公司)与陕西安得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得公司)签订了《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西安人
人乐公司承租安得公司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华东二环与矿山路十字东南角 400 米海璟印象城商业项
目地上第一层至三层约 15,000 平方米房产(以下简称:租赁房产),用以开办大型综合型购物广
场,租赁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1 年 12 月 1 日。合同签订后,西安人人乐公司依约向安得公司支付
了定金 300 万元。但安得公司至今未如约交付租赁房产,西安人人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向
安得公司发出合同解除函,解除房产租赁合同并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向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共 600 万元。
600.00
-
-
一审审理中 未结
2004 年 4 月 27 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宝安华丰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租赁合
同,承租华丰公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华丰大厦物业一、二、三层共计 12,606.19 ㎡的房产
开办大型综合性商场。由于该店经营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人人乐决策关闭该店。原告起诉要求:1、
判令被告将租赁物交还给原告;2、判令被告支付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9 月 19 日的房
屋租金 3,577,405.96 元;3、判令被告支付自 2015 年 9 月 20 起至交还租赁物之日止的产地占用费,
暂计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为 136,164.24 元;4、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1,753,547 元;5、
承担本案诉讼费。
546.71
220.00
-
未开庭
已立案,未开庭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67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预计负债金
额(万元)
计提坏账准
备金额(万
元)
诉讼(仲裁)
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
果及影响
2006 年 9 月 15 日,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金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房产
租赁合同书》,人人乐公司承租金海港公司南山区艺园路东侧的缤纷年华家园商业裙楼二、三层
部分房产开设购物广场,人人乐开业经营后,由于长期亏损决策关闭该店,于 2014 年 10 月 8 日
通知解除上述租赁合同,金海港公司不认可该解约通知,并就其中一部分 3,954 平方米租赁房产提
起诉讼(合计面积是 7,295 平方米),请求人人乐公司赔偿解约损失 604.42 万元、支付租赁房产
占用费 58.12 万元,合计 662.54 万元。
662.54
890.00
-
一审审理中
已开庭,目前尚无
新的审判进展。
2006 年 9 月 15 日,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金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房产
租赁合同书》,人人乐公司承租金海港公司南山区艺园路东侧的缤纷年华家园商业裙楼二、三层
部分房产开设购物广场,2009 年 12 月,金海港公司将部分租赁房产(面积 3,954.44 平方米)转让
给深圳市鑫地投资有限公司。人人乐开业经营后,由于长期亏损决策关闭该店,于 2014 年 10 月 8
日通知解除上述租赁合同,金海港公司不认可该解约通知,并就其中一部分 3,954 平方米租赁房产
于 2014 年 11 月 20 日提起诉讼(合计面积是 7,295 平方米),请求人人乐公司赔偿解约损失 604.42
万元、支付租赁房产占用费 58.12 万元,合计 662.54 万元。
563.87
-
一审判决已
出,深圳人
人乐拟提起
上诉,启动
二审程序。
一审判决:深圳人
人乐向鑫地公司赔
偿租金损失
1,470,963.72 元及
支付 2014 年 11 月
至 2015 年 7 月期间
的房屋占有使用费
2,206,445.58 元。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68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预计负债金
额(万元)
计提坏账准
备金额(万
元)
诉讼(仲裁)
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
果及影响
2005 年 3 月 18 日,西安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人乐商业公司)与西安市房地产开
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房公司)签订《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
约定由人人乐商业公司承租西房公司位于陕西省西安市丈八路与东仪路交叉口部分商业房产开办
大型综合性超级市场,西房公司交付租赁房产后人人乐商业公司开始经营。此后西房公司将租赁
房产出售于西安天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人乐商业公司将承租人变更为西安市人人乐超市
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继续履行。2014 年 12 月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与西安天地源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陕西东方加德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租赁房产的产权人变更为陕西东
方加德置业有限公司,由于业主变更后手续方面衔接的原因导致该店租金未及时支付至新业主陕
西东方加德置业有限公司而导致诉讼。2015 年 6 月 15 日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收到西安市中
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陕西东方加德置业有限公司以西安市人人乐
超市有限公司违约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支付租金、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011.11
480.00
50.00
一审已开庭
一审已开庭,尚未
结案
2002 年 9 月 2 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人人乐集团)与深圳航空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称:深圳航空)签署了《房产租赁合同书》(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约
定由人人乐集团承租深圳航空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深航飞行员公寓裙楼 1 至 3 层全部,
用于开设大型综合性超市,租赁合同的期限为 18 年,2002 年 9 月 1 日至 2020 年 8 月 30 日。2013
年 7 月开始,深圳航空以租赁期满 10 年,周边同类房产的租金过快上涨为理由要求人人乐集团增
加租金标准,增加部分为原租金成本的基础上增加约 20%,人人乐集团不予以同意。深圳航空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支持其租金上涨的诉讼请求。
342.60
-
-
一审审理中 已立案,未开庭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69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预计负债金
额(万元)
计提坏账准
备金额(万
元)
诉讼(仲裁)
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
果及影响
惠州店一楼部分区域业主袁惠强、杨捷才、赛炳坤、戴少雄、蔡锦林等五人,与人人乐集团公司
履行租赁合同过程中就该区域的特别租金存在重大争议,该五人向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特别租金差额部分及其滞纳金等费用仲裁案,请
求裁决我司向其支付 2015 年 3 月至 2016 年 2 月期间未足额支付的特别租金 1,091,941.5 元
(965,058.22 元×110%×110%×110%×110%-321,000.19 元=1,091,941.5 元)以及滞纳金 173,695.32
元(按日 1‰暂计至 2016 年 3 月 10 日)、律师费 3 万元并承担仲裁费,上述费用合计 1,295,636.82
元。
129.56
129.56
-
一审审理中 未结
周小文、郝丽蓉诉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号:(2016)鄂 0821 民初 20 号】,
原告周小文和郝丽蓉诉称,其在 2011 年 12 月至 2013 年 6 月借款 150 万元给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
限公司,现起诉要求偿还该 150 万借款并支付利息,承担案件诉讼费。
150.00
150.00
-
未开庭
已立案,未开庭
周小文诉惠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号:(2016)卾京山民二初字第 00342 号】,
原告周小文诉称其在 2011 年 9 月至 2013 年 12 月借款 65 万元给惠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现
起诉要求偿还该 65 万借款并支付利息,承担案件诉讼费。
65.00
65.00
-
未开庭
已立案,未开庭
周小文诉西安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号:(2016)鄂 0821 民初 18 号】,原告
周小文诉称,其于 2012 年多次向西安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支付借款共计 40 万元,现起诉要求
偿还该 40 万借款并支付利息,承担案件诉讼费。
40.00
40.00
-
未开庭
已立案,未开庭
(2)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涉及的重要已判决待执行诉讼情况: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70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预计负债
金额(万
元)
计提坏账准备
金额(万元)
诉讼(仲
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2010 年 2 月 10 日,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人人乐)与四川省
彭州市龙兴寺(以下简称:龙兴寺)签订了《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约定成都人人乐承租龙兴寺位于四川省彭州市龙兴寺商品中心负一层房产,租赁面积
共计约 17,000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 年,约定的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2 年 9 月 1 日。
合同签订后,成都人人乐依照合同约定支付了龙兴寺 200 万元定金,合同约定的交付
房产的期限届满后,成都人人乐多次催促龙兴寺交付合同约定房产,并前往租赁房产
位置查看,发现龙兴寺未完成约定租赁房产的修建。2013 年 5 月 1 日,成都人人乐
向彭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龙兴寺解除合同并由龙兴寺双倍返还成都人人乐
定金 400 万元。法院依法审理后做出生效判决,判令龙兴寺退还成都人人乐支付的定
金 200 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400.00
-
200.00
目 前 此
案 已 审
结。
一审判令龙兴寺返还成都人人乐定
金 200 万元,驳回成都人人乐的其他
诉讼请求,诉讼费用双方各一半,因
成都人人乐已垫付龙兴寺的诉讼费,
龙兴寺返还定金时一并给付诉讼费
用给成都人人乐。
2008 年 3 月 10 日,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人人乐)与成都桃
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桃源公司)签订了由成都人人乐承租桃源公司位于成都
市郫县北大街二段 23 号房产的《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租赁面积共
计约共计 24,656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 年,约定的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0 年 3 月 1
日。合同签订后,成都人人乐依照合同约定支付了桃源公司 140 万元定金,合同约定
的交付房产的期限届满后,桃源公司未能依约履行交付房产。2014 年 7 月 2 日,成
都人人乐向成都市郫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桃源公司合同并双倍返返还成
都人人乐支付的定金 280 万元与利息,经法院一审判决,判令桃源公司支付成都人人
乐 280 万元。一审结案。
280.00
-
70.00
一 审 判
决生效。
一审判令桃源公司双倍返还成都人
人乐定金共计 280 万元并支付利息,
利息以 140 万元为基数,从 2013 年
4 月 12 日起至付清日止。本案诉讼
费用为 10,950 元,成都人人乐已预
交,桃源公司履行判决时一并支付给
成都人人乐。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71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预计负债
金额(万
元)
计提坏账准备
金额(万元)
诉讼(仲
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2010 年 4 月 23 日,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人人乐)与重庆中
渝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渝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约定中渝公司将重庆市九龙坡区陈庹路与红狮大道交界处西北侧"巴国绿云"项目负
三层(与陈庹路平层)负四层的房产出租给重庆人人乐使用,双方约定租赁房产的总
面积为 21,528.09 平方米,重庆人人乐将租赁房产用于开办大型综合性购物广场,租
赁合同规定租赁房产的交付日为 2012 年 9 月 1 日。租赁合同签署后,重庆人人乐按
照约定支付了中渝公司定金 200 万元,双方约定交房日期为 2012 年 9 月 1 日前,但
交付日到期后,中渝公司未能按照约定交付且明确表示无法按原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
交付租赁房产。2013 年 10 月 25 日,重庆人人乐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要求中渝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共计 400 万元。一审判决已出,中渝燃气提起上诉。
二审判决已出,判决:中渝燃气双倍返还定金 400 万元。二审结案。
400.00
-
100.00
目 前 此
案 二 审
已审结。
二审判令中渝公司双倍返还重庆人
人乐定金 400 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72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预计负债
金额(万
元)
计提坏账准备
金额(万元)
诉讼(仲
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2011 年 3 月 22 日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人人乐)与天邦润泽
(天津)房地产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泽公司)签订了《房产租赁合同》
(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天津人人乐承租润泽公司位于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
天润蓝岸商业广场第一、二层的部分房产,租赁面积共计约 16,000 平方米,租赁期
限为 20 年,约定的房产交付日期为 2011 年 7 月 1 日。合同签订后天津人人乐依照合
同约定支付给润泽公司 500 万元定金,合同约定的交付房产的期限届满后,天津人人
乐多次催促润泽公司交付合同约定的房产,润泽公司先是各种理由不予交付租赁房
产,最终明确告知天津人人乐将不予交付租赁房产、拒绝履行租赁合同。天津人人乐
要求润泽公司双倍返还定金,起诉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
天津人人乐的主张,双方未上诉。
1,000.00
-
500.00
目 前 此
案 进 入
执 行 程
序。
对方需双倍返还我司定金共计 1,000
万元。
(3)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本公司无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事项。
(4)其他或有负债
(1)公司推行消费积分返利的促销政策,顾客消费可按规定进行积分,并以积分兑换商品,兑换商品的积分金额于兑换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积分的有效期为一年。公司 2015
年初的未消费积分余额为 938.07 万元,2015 年末的未消费积分余额为 769.38 万元。尚未兑换的积分将在积分有效期内,按顾客依公司规定实际兑换商品的积分金额计入兑换当期
的损益。
(2)本公司因关闭门店和放弃已签约未开业新店项目计提的预计负债详见“ 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0、预计负债)”。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73
(三)其他
无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 利润分配情况
本公司 2016 年 4 月 1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按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0.00
元,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此利润分配预案须经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 其他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之子公司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与唐山市东安超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迁安天波国际商城承
租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由唐山市东安超商有限责任公司承租人人乐迁安购物广场的标的物,本次承租原则上按商场的
现状整体交付给唐山市东安超商有限责任公司。截至该财务报表披露报出日,人人乐迁安购物广场的转让工作已完成。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本报告期未发生采用追溯调整法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未来适用法
本报告期未发生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债务重组
无
3、资产置换
无
4、年金计划
无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74
5、终止经营
无
6、分部信息
无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注:说明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包括具体情况、判断依据及相关会计处理。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75
8、其他
(1)2015 年公司关闭 11 家门店,处置 1 家门店,损失金额较大。
为减少亏损门店对公司业绩及长期发展的影响,本公司在 2015 年度关闭了 11 家并处置 1 家连续亏损且预期扭亏无望的门店,此 12 家门店共发生资产损失 10,614.06 万元,赔偿损
失 8,509.32 万元,合计 19,123.38 万元。
(2)因放弃已签约未开业新店项目引致损失
本公司因放弃已签约未开业新店项目产生商场租赁合同纠纷,引致已支付租赁押金难以收回及其他损失。截止 2015 年末,本公司支付的未开业门店商场租赁押金总额 18,657.35
万元,根据很可能的损失情况计提坏账准备 3,785.00 万元、预计负债 900.00 万元,未计提坏账准备的押金余额 14,872.35 万元,存在不能按预期收回的风险。支付的未开业门店押
金情况是:
性质或内容
期末余额
计提的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 至 2 年
2 至 3 年
3 年以上
合计
1、已决议放弃门店商场租赁押金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未开业新店商场租赁押金
其中:成都桃源置业有限公司
-
-
-
1,400,000.00
1,400,000.00
700,000.00
四川省彭州市龙兴寺
-
-
-
2,0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成都长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8,000,000.00
8,000,000.00
8,000,000.00
天邦润泽(天津)房地产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
-
-
5,000,000.00
5,000,000.00
5,000,000.00
重庆中渝燃气有限公司
-
-
-
2,000,000.00
2,000,000.00
1,000,000.00
绵阳市宏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抚州明恒置业有限公司
-
-
2,000,000.00
-
2,000,000.00
2,000,000.00
德阳市富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5,000,000.00
15,000,000.00
20,000,000.00
10,000,000.00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76
性质或内容
期末余额
计提的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 至 2 年
2 至 3 年
3 年以上
合计
重庆市双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3,000,000.00
3,000,000.00
3,000,000.00
江西永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
1,500,000.00
-
1,500,000.00
750,000.00
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2,000,000.00
2,000,000.00
1,000,000.00
惠州市迅成投资有限公司
-
-
-
2,0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滨州富泰置业有限公司
-
-
-
2,000,000.00
2,000,000.00
1,000,000.00
小计
-
-
8,500,000.00
43,400,000.00
51,900,000.00
37,450,000.00
(2)未计提坏账准备的未开业新店商场租赁押金
-
-
10,000,000.00
94,819,000.00
104,819,000.00
小计
-
-
10,000,000.00
94,819,000.00
104,819,000.00
-
(3)单项不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未开业新店商场租赁押金
-
-
-
400,000.00
400,000.00
400,000.00
小计
-
-
-
400,000.00
400,000.00
400,000.00
2、未决议放弃门店商场租赁押金
1,454,480.92
6,500,000.00
-
21,500,000.00
29,454,480.92
小计
1,454,480.92
6,500,000.00
-
21,500,000.00
29,454,480.92
-
合计
1,454,480.92
6,500,000.00
18,500,000.00
160,119,000.00
186,573,480.92
37,850,000.00
(3) 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本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借 2015 额 06915 南山的《授信额度合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同意向本公
司提供最高不超过等值(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陆亿元整的授信总额度,其中包括的各分项额度种类与金额分别为:流动资金借款额度等值(币种、金额、大写)人民币陆
亿元整;非融资类保证额度(币种、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商业票据银行承兑额度(币种、金额、大写)人民币陆亿元整。额度调剂原则为:上述各子额度之间可以相互
串用,但在任一时点,上述综合融资类额度项下信贷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本合同额度有效期自 2015 年 8 月 31 日至 2016 年 8 月 30 日。截至本财务
报表批准报出日,已使用银行保函额度人民币 190 万元整,授信保函额度人民币 420 万元整,剩余信贷额度人民币 59,490 万元整。
截止本财务报告签发日,本公司无新增的关闭门店和放弃已签约未开业新店项目事项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77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
额
计提
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45,913,539.75
100.00%
45,913,539.75 29,781,292.73 100.00%
29,781,292.73
合计
45,913,539.75
100.00%
45,913,539.75 29,781,292.73 100.00%
29,781,292.73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注:说明确定该组合的依据、该组合中各类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以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无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按欠款方集中度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 44,480,866.47 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96.88%,相
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 0.00 元。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78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无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79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
提
比
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款
3,272,696,225.62
100%
171,024.23
0.01%
3,272,525,201.39
3,164,043,264.15
100%
155,694.96
3,163,887,569.19
合计
3,272,696,225.62
100%
171,024.23
0.01%
3,272,525,201.39
3,164,043,264.15
100%
155,694.96
3,163,887,569.19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80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
758,444.60
37,922.23
5.00%
1 年以内小计
758,444.60
37,922.23
5.00%
1 至 2 年
2,000.00
200.00
10.00%
2 至 3 年
460.00
138.00
30.00%
3 年以上
132,770.00
132,764.00
100.00%
3 至 4 年
50.00%
4 至 5 年
30.00
24.00
80.00%
5 年以上
132,740.00
132,740.00
100.00%
合计
893,674.60
171,024.23
19.14%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5,329.27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本期无前期已经单独计提减值准备在报告期内转回或收回的情况。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无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收子公司往来款
3,255,414,428.88
3,146,447,725.49
供应商费用及保证金
14,771,581.61
16,558,927.73
员工备用金及借款
1,834,790.64
444,581.83
代垫款项
447,526.49
449,259.10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81
其他往来
227,898.00
142,770.00
合计
3,272,696,225.62
3,164,043,264.15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公司流动周转金
1,165,703,062.07 1 年以内
35.62%
-
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公司流动周转金
425,052,912.67 1 年以内
12.99%
-
广州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公司流动周转金
344,354,403.64 1 年以内
10.52%
-
广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公司流动周转金
207,630,649.96 1 年以内
6.34%
-
惠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公司流动周转金
199,462,984.33 1 年以内
6.09%
-
合计
--
2,342,204,012.67
--
71.56%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无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无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421,495,547.26
421,495,547.26
416,495,547.26
416,495,547.26
合计
421,495,547.26
421,495,547.26
416,495,547.26
416,495,547.26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
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82
惠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43,809,395.09
43,809,395.09
西安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88,288,509.58
88,288,509.58
江门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8,026,409.94
8,026,409.94
广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8,918,828.14
8,918,828.14
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56,148,991.87
56,148,991.87
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9,586,866.46
9,586,866.46
重庆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14,906,855.66
14,906,855.66
咸阳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1,203,261.11
1,203,261.11
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15,528,230.67
15,528,230.67
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50,979,827.71
50,979,827.71
深圳市人人乐商业连锁加盟管理有限公司
23,150,122.53
23,150,122.53
深圳市泰斯玛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7,363,978.16
7,363,978.16
深圳市人人乐家电有限公司
1,019,263.03
1,019,263.03
深圳市海纳运输有限公司
3,814,921.82
3,814,921.82
广州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0,000,000.00
天津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
50,000,000.00
50,000,000.00
深圳市人人乐百货有限公司
1,732,966.05
1,732,966.05
深圳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2,017,119.44
2,017,119.44
深圳市从安达机电有限公司
2,000,000.00
2,000,000.00
深圳市人人乐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3,000,000.00
3,000,000.00
南昌市人人乐实业有限公司
5,000,000.00
5,000,000.00
深圳市人人乐海外快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5,000,000.00
5,000,000.00
天津人人乐商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合计
416,495,547.26 5,000,000.00
421,495,547.26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无
(3)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83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70,817,373.28
152,298,677.90
104,469,080.46
91,809,658.22
其他业务
30,017,141.18
31,962,142.18
合计
200,834,514.46
152,298,677.90
136,431,222.64
91,809,658.22
5、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
16,587,884.32
28,639,583.33
合计
16,587,884.32
28,639,583.33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1,073,753.04
报告期发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1,073,753.04 元,主要是关闭门店非流
动资产处置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9,956,168.72
报告期收到补贴款 9,956,168.72 元,主要
是收到天津武清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奖
励款在本报告期确认摊销额 661,053.36
元;收到成都青羊区草市街道办奖励
545,400.00 元;收到西安物流配送系统项
目补贴款在本报告期的摊销款
153,000.00 元;收到财政补贴款
764,234.85 元;收到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1,708,000.00 元;收到商贸流通补助
1,747,000.00 元;收到人才安居补贴专项
资金 1,000,000.00 元;收到节能补贴专项
资金 1,450,000.00 元;收到物流补贴款
1,000,000.00 元;收到其他零星补助
927,480.51 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2,470,667.15
除上述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和政府补助
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52,470,667.15 元。主要包括:供应商补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84
偿收入 3,735,095.01 元,呆账处理收入
12,410,870.86 元,赔偿支出 75,132,005.93
元,其他零星收益 6,515,372.91 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6,587,884.32
本期将闲置资金投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
品获得投资收益。
减:所得税影响额
-19,250,091.79
合计
-57,750,275.3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经常性损益项目按税前金额列示。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9.11 -1.1868
-1.18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6.79
-1.0424
-1.0424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
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无
4、其他
无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85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何金明先生签名的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何金明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勇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金娥女士签名并盖章
的 2015 年度财务报表。
三、载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 2015 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何金明
2016 年 4 月 15 日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