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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98 _2011_ 集团 _2011 年年 报告 _2012 03 30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 页 共 140 页 公司简称:建研集团 股票代码:002398 厦 门 市 建 筑 科 学 研 究 院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0 1 1 年 年 度 报 告 2012 年 3 月 31 日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2 页 共 140 页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 3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4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7 第四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13 第六节 公司治理......................................... 21 第七节 内部控制......................................... 27 第八节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 36 第九节 董事会报告....................................... 37 第十节 监事会报告....................................... 66 第十一节 重要事项......................................... 70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75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140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3 页 共 140 页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 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3、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 4、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 2011 年度财务报告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公司负责人蔡永太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千宇女士及会 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千宇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 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4 页 共 140 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的法定中、英文名称及缩写 公司中文名称: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建研集团 公司英文名称:XIAMEN ACADEMY OF BUILDING RESEARCH GROUP CO.,LTD. 英文简称:Building Research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永太 三、公司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周荣志 柯麟祥 联系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62 号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62 号 电话 0592-2273752 0592-2273752 传真 0592-2273752 0592-2273752 电子信箱 xmabr@ klx2206789@ 四、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电子信箱 公司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2号 公司办公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2号 邮政编码:361004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 xmabr@ 五、公司信息披露报纸,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登载2011年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和股票代码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建研集团 股票代码:002398 七、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04年4月9日 注册登记地点: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司最近一次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12年2月27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50200100000672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5 页 共 140 页 税务登记号码: 350204426602017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42660201-7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2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涂振连、刘先辉 保荐机构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保荐代表人姓名:崔海峰、周伟 八、公司历史沿革 公司上市后历次注册变更情况: (一)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373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28.00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143号文同 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0年5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于2010年5月 17日依法办理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变更登记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2,000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2011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以总股本 12,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3 股并派 1.5 元人民币现金。2011 年 5 月 23 日,公司实施了 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11年8月19日依法办理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变更登记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5,600 万元。 (三)2012 年 1 月 14 日,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 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于 2012 年 2 月 27 日依法办理了相关变更登记 手续。 在公司历次注册变更中,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税务登记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均未发生 变化。 九、公司自上市以来主要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直接 间接 注册资本 (万元) 备注 上海中浦勘查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工程检测 100 500 2010 年 7 月竞拍竞得 泉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建筑设计 100 500 2010 年 11 月竞拍竞得 泉州市泉建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施工图审查 100 50 2010 年 11 月竞拍竞得 泉州市泉建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建筑技术咨询服务 100 10 2010 年 11 月竞拍竞得 龙海市龙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工程检测 45 300 2011 年 1 月合资设立 重庆建研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外加剂新材料 76.23 2000 2010 年 6 月收购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6 页 共 140 页 贵州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外加剂新材料 70 1800 2010 年 10 月收购 河南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外加剂新材料 100 500 2011 年 8 月新设 陕西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外加剂新材料 70 5000 2011 年 9 月合资设立 厦门天润锦龙物流有限公司 物流 100 500 2010 年 10 月新设 厦门市常青树建材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控股 100 1500 2011 年 10 月成为全资公司 常青树建材(福建)开发有限公司 节能新材料 100 1000 2011 年 10 月成为全资公司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7 页 共 140 页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011 年 2010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09 年 营业总收入(元) 985,454,329.94 594,441,213.56 65.78% 363,828,595.89 营业利润(元) 163,918,446.94 55,746,660.18 194.04% 73,162,992.43 利润总额(元) 171,425,080.08 65,491,686.42 161.75% 78,784,826.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6,801,515.20 57,498,810.01 137.92% 68,673,927.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元) 130,545,442.00 49,276,172.47 164.93% 64,244,843.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7,100,788.86 -6,003,674.04 --- 70,004,429.17 2011 年末 2010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09 年末 资产总额(元) 1,490,070,712.32 1,345,581,335.48 10.74% 483,014,474.07 负债总额(元) 229,634,140.87 213,797,725.26 7.41% 218,812,939.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242,696,349.31 1,124,899,295.54 10.47% 261,247,153.40 总股本(股) 156,000,000.00 120,000,000.00 30.00% 90,000,000.00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11 年 2010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09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8 0.40 120.00% 0.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8 0.40 120.00% 0.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4 0.34 147.06% 0.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57% 6.95% 4.62% 29.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04% 5.96% 5.08% 27.9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17 -0.05 --- 0.78 2011 年末 2010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09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7.97 9.37 -14.94% 2.90 资产负债率(%) 15.41% 15.89% -0.48% 45.30% 注:(1)2011 年 5 月 23 日,公司实施了 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的总股本由人民币 12,000 万 股变更为 15,600 万股。 (2)为使数据具有可比性,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的股数重新计 算 2010 年、2009 年同期每股收益为 0.40 元、0.58 元。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1 年金额 附注(如适用) 2010 年金额 2009 年金额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8 页 共 140 页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95,816.91 为各子公司处置固 定资产的合计净收 益。 -17,017.38 279,576.7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7,075,224.88 包括集团收到厦门 市思明区政府上市 奖励金 320 万元, 厦门市工程检测中 心有限公司收到高 新技术企业扶持款 231 万元,及政府 补贴的研发项目经 费。 9,806,611.77 5,308,536.3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4,408.65 -44,568.15 33,720.97 所得税影响额 -1,263,315.49 -1,505,724.65 -1,092,920.4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2,755.55 -16,664.05 -99,830.00 合计 6,256,073.20 - 8,222,637.54 4,429,083.56 四、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本公司不适用境外会计准则。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9 页 共 140 页 第四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0,000,000 75.00% 27,000,000 27,000,000 117,000,000 75.0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90,000,000 75.00% 27,000,000 27,000,000 117,000,000 75.00%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90,000,000 75.00% 27,000,000 27,000,000 117,000,000 75.00%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0,000,000 25.00% 9,000,000 9,000,000 39,000,000 25.00% 1、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0 25.00% 9,000,000 9,000,000 39,000,000 25.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20,000,000 100.00% 36,000,000 36,000,000 156,000,000 100.00%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年初限售股 数 本年解除限售股 数 本年增加限售股 数 年末限售股 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蔡永太等50名自然 人 90,000,000 0 27,000,000 117,000,000 发行时承诺 3 年锁 定 2013 年 5 月 6 日 合计 90,000,000 0 27,000,000 117,000,000 - - 二、股票发行和上市情况 (一)到报告期末为止的3年历次证券发行情况 2010 年 3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373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 3,000 万股 新股。本公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 3,000 万股新股,其中网下配售 600 万 股,网上发行 24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8.00 元/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2,000 万股。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0 页 共 140 页 (二)股票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 知》(深证上[2010]143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 称“建研集团”,股票代码“002398”;其中,网上发行的 2,400 万股于 2010 年 5 月 6 日起上市交 易,网下配售的 600 万股于 2010 年 8 月 6 日起上市交易。 (三)2010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2011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同意以总股本 12,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并派 1.5 元人民币现金。 2011 年 5 月 23 日,公司实施了 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的总股本由人民币 12,000 万股变更为 15,600 万股。 (四)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发行内部职工股的情况。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2011 年末股东 总数 11,003 本年度报告公布日前一个月末股东总数 11,474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 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股 份数量 蔡永太 境内自然人 17.71% 27,621,360 27,621,360 0 李晓斌 境内自然人 5.32% 8,296,470 8,296,470 0 黄明辉 境内自然人 5.08% 7,927,920 7,927,920 0 中国农业银行 -大成创新成 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LOF) 境内非国有法 人 2.90% 4,530,999 0 0 麻秀星 境内自然人 2.77% 4,317,235 4,317,235 0 林伟 境内自然人 2.55% 3,979,235 3,979,235 0 杨建华 境内自然人 2.25% 3,510,000 3,510,000 0 叶斌 境内自然人 1.50% 2,340,000 2,340,000 0 桂苗苗 境内自然人 1.50% 2,340,000 2,340,000 0 林燕妮 境内自然人 1.50% 2,340,000 2,340,000 0 郭元强 境内自然人 1.50% 2,340,000 2,340,000 0 林千宇 境内自然人 1.50% 2,340,000 2,340,000 0 邱聪 境内自然人 1.50% 2,340,000 2,340,000 0 高卫国 境内自然人 1.50% 2,340,000 2,340,000 0 陈强全 境内自然人 1.50% 2,340,000 2,340,000 0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1 页 共 140 页 刘德渊 境内自然人 1.50% 2,340,000 2,340,000 0 孙雪峰 境内自然人 1.50% 2,340,000 2,340,000 0 陈鹭琳 境内自然人 1.50% 2,340,000 2,340,000 0 赖卫中 境内自然人 1.50% 2,340,000 2,340,000 0 黄汉东 境内自然人 1.50% 2,340,000 2,340,000 0 钟怀武 境内自然人 1.50% 2,340,000 2,340,000 0 林秀华 境内自然人 1.50% 2,340,000 2,340,0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4,530,999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 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336,267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 票证券投资基金 1,457,82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信诚四季红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83,143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东吴嘉禾优 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 1,130,454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菱信盛 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998,840 人民币普通股 孙红良 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59,525 人民币普通股 国信-农行-国信"金理 财"价值增长股票精选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350,369 人民币普通股 许文珊 3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 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 1、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股东蔡永太、李晓斌、麻秀星、黄明辉、叶斌、郭元强、林燕妮和林千宇 8 人 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57,522,985 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 36.874%;其中,蔡永太担任董事长兼总 裁,李晓斌担任董事兼副总裁,麻秀星担任董事兼副总裁,黄明辉担任副总裁,叶斌担任董事,林燕 妮担任监事会主席,郭元强担任监事,林千宇担任财务总监。自本公司设立以来,上述 8 人实际控制 着本公司的经营决策与管理,并于 2007 年 10 月 9 日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同意在本公司的股 东大会运作中采取一致行动(包括但不限于行使表决权)。因此,上述 8 人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除此以外,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公司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 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蔡永太先生、李晓斌先生、麻秀星女士、黄明辉先生、叶斌先生、 郭元强先生、林燕妮女士和林千宇女士等共 8 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57,522,985 股,占公司现有 股本总额的 36.874%;其中,蔡永太担任董事长兼总裁、李晓斌担任董事兼副总裁、麻秀星担任董事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2 页 共 140 页 兼副总裁、黄明辉担任副总裁、叶斌担任董事、林燕妮担任监事会主席、郭元强担任监事、林千宇 担任财务总监。自本公司设立以来,上述 8 人实际控制着本公司的经营决策与管理,并于 2007 年 10 月 9 日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同意在本公司的股东大会运作中采取一致行动(包括但不限 于行使表决权)。因此,上述 8 人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基本情况 详见本报告“第五节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 4、公司无其他持股在 10%以上(含 10%)的法人股东。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3 页 共 140 页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 期 任期终止日 期 年初持股 数 年末持股 数 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 从公司领 取的报酬 总额(万 元)(税 前) 是否在 股东单 位或其 他关联 单位领 取薪酬 蔡永太 董事长、总 裁 男 49 2010 年 09 月 17 日 2013 年 09 月 16 日 21,247,200 27,621,360 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 74.77 否 李晓斌 董事、副总 裁 男 48 2010 年 09 月 17 日 2013 年 09 月 16 日 6,381,900 8,296,470 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 85.15 否 麻秀星 董事、副总 裁 女 39 2010 年 09 月 17 日 2013 年 09 月 16 日 3,320,950 4,317,235 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 122.59 否 叶斌 董事 男 44 2010 年 09 月 17 日 2013 年 09 月 16 日 1,800,000 2,340,000 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 60.02 否 桂苗苗 董事 女 37 2010 年 09 月 17 日 2013 年 09 月 16 日 1,800,000 2,340,000 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 17.87 否 张益河 独立董事 男 68 2010 年 09 月 17 日 2013 年 09 月 16 日 0 0 5.00 否 黄锦泉 独立董事 男 64 2010 年 09 月 17 日 2013 年 09 月 16 日 0 0 5.00 否 卢永华 独立董事 男 58 2010 年 09 月 17 日 2013 年 09 月 16 日 0 0 5.00 否 林燕妮 监事会主席 女 46 2010 年 09 月 17 日 2013 年 09 月 16 日 1,800,000 2,340,000 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 55.03 否 郭元强 监事 男 39 2010 年 09 月 17 日 2013 年 09 月 16 日 1,800,000 2,340,000 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 26.60 否 刘静颖 监事 女 36 2010 年 09 月 17 日 2013 年 09 月 16 日 0 0 22.92 否 黄明辉 副总裁 男 48 2010 年 09 月 17 日 2013 年 09 月 16 日 6,098,400 7,927,920 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 83.35 否 林千宇 财务总监 女 35 2010 年 09 月 17 日 2013 年 09 月 16 日 1,800,000 2,340,000 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 44.23 否 彭志兵 离任董事、 董事会秘书 男 38 2010 年 09 月 17 日 2011 年 07 月 22 日 0 0 17.07 否 合计 - - - - - 46,048,450 59,862,985 - 624.60 -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经历 1、董事会成员情况 蔡永太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8 年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4 页 共 140 页 至今在本公司任职,历任研发部主任、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所所长助理、副所长、厦门市建筑工程 检测中心站主任,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院长,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李晓斌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工程师;1986 年至今在 本公司任职,历任厦门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站建材室主任、管理室主任,副主任兼副总工、厦门市 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公司董事兼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 麻秀星女士: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7 年 至今在本公司任职,历任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所检测员、杏林检测室副主任,福建科之杰科技有限 公司总经理,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常青树建材(福建)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 董事兼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 叶斌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1988 年至今 在本公司任职,历任厦门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站检测员、结构检测室副主任,厦门市建筑工程检测 中心有限公司结构检测站副站长、结构检测站站长、副总经理,厦门天润匠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桂苗苗女士: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在读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 师;1999 年至今在本公司任职,历任厦门检测中心集美站、海沧站站长助理,翔安站副站长,公司 研发中心主任。现任公司董事、公司研发中心主任。 周荣志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工程师;历任厦门金龙 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机械工程师、制造部经理、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生产总监、 豪华车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张益河先生: 194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曾任职于厦门市东渡渔 港指挥部、厦门市建委、厦门市公用事业局、厦门市政工程管理局。张益河先生系本公司一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现任福建省城市建设协会副理事长、厦门市市政公用协会理事长、本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黄锦泉先生: 194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先后任职于福建常山华 侨农场、福建农学院、厦门园林管理处苗圃、厦门园林管理处、厦门市公用事业局、厦门市国际建 设有限公司、厦门市房管局、厦门市住宅建设总公司和厦门市住宅建设集团。黄锦泉先生系本公司 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厦门市房地产行业协会会长、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卢永华先生:195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长期从事财务会计与会计基 本理论的教学和研究,撰写、主编及参编各种会计专著及教材 10 余部,在各种会计权威及核心等刊 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20 余篇,参与国家级和省部级会计科研课题 5 项,并独立主持厦门大学“会计科 研方法论研究”的科研课题。卢永华先生系本公司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厦门大学会计系教授、 研究生导师,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5 页 共 140 页 2、监事会成员情况 林燕妮女士: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1986 年至 今在本公司任职,历任试验员、组长,厦门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站杏林检测站副站长、建材检测站 副站长,公司工会主席,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并担任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监事会主 席、公司工会主席。 郭元强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1992 年至今在本公司任 职,2000 年 6 月起历任科之杰科技生产部经理、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管代、常务 副总经理,2007 年 9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监事、内部审计部副部长。 刘静颖女士: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2005 年 9 月厦 门厦工集团有限公司任主办会计,2005 年 9 月至今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8 年 1 月至今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 事。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蔡永太先生:现任公司总裁,简历详见上述董事简历。 李晓斌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简历详见上述董事简历。 麻秀星女士:现任公司副总裁,简历详见上述董事简历。 黄明辉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工程师;1985年至今在 本公司任职,历任厦门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站地基室主任,副主任兼副总工,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 院副院长,公司董事兼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 林千宇女士: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 厦门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办会计,2001 年至今在本公司任职,历任主办会计、综合部副主任、财务 主管,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周荣志先生: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上述董事简历。 (三)现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单位的任职或兼职情况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系 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重庆天润匠心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泉州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厦门天润匠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科之杰新材料(漳州)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重庆建研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长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贵州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福建建研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蔡永太 厦门科之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6 页 共 140 页 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厦门天润锦龙物流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厦门市常青树建材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长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常青树建材(福建)开发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总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重庆天润匠心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总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中浦勘查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龙海市龙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参股子公司 李晓斌 厦门市常青树建材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总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科之杰新材料(漳州)有限公司 总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重庆建研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贵州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总经理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河南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陕西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长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福建建研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麻秀星 厦门市常青树建材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泉州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总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泉州市泉建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泉州市泉建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厦门天润匠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总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龙海市龙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参股子公司 厦门营造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参股子公司 北京勘察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参股子公司 叶斌 北京勘察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负责人 本公司参股子公司之分 公司 周荣志 常青树建材(福建)开发有限公司 总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重庆建研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林燕妮 厦门市常青树建材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监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重庆天润匠心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监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泉州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监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科之杰新材料(漳州)有限公司 监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贵州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监事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河南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监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陕西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监事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福建建研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厦门科之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 监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厦门天润锦龙物流有限公司 监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刘静颖 常青树建材(福建)开发有限公司 监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7 页 共 140 页 厦门科之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 总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黄明辉 厦门天润锦龙物流有限公司 总经理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独立董事的其他任职情况见本节“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二)现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经历”。除上述人员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其他 单位兼职。 (四)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新聘和解聘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7月22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彭志兵先生的书面辞职 报告。彭志兵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彭志兵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彭志兵先生辞职后,将离开 公司并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在聘任新的 董事会秘书之前,公司董事长蔡永太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注 1:公司于 2012 年 1 月 14 日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增补周荣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其任期自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注 2:公司于 2012 年 1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议案》,选举周荣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情况 1、报酬的决策程序和报酬确定依据: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绩效考核,依据其 管理的经营规模、经营业务、经营责任、经营难度、经营风险和经营业绩,以年度和任期为核算周 期,年终对其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考核,经考核后确定并支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情况详见本节一(一)。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每人5万元/年,公司负担独立董事为参加会 议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等履职费用。 二、公司员工情况 (一)员工结构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员工总数为1357人,人员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1、按专业结构划分 分 工 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管理人员 32 2.36%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8 页 共 140 页 财务人员 35 2.58% 销售人员 82 6.04% 技术、研发人员 300 22.11% 生产人员 787 58.00% 行政、人事人员及其他 121 8.92% 合 计 1357 100.00% 专业结构情况 生产人员 58.00% 管理人员 2.36% 财务人员 2.58% 销售人员 6.04% 技术、研发人员 22.11% 行政、人事人员及 其他 8.92% 管理人员 财务人员 销售人员 技术、研发人员 生产人员 行政、人事人员及其他 2、按教育程度划分 学历程度 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博士研究生(含在读) 6 0.44% 硕士研究生 67 4.94% 大学本科 369 27.19% 大 专 219 16.14% 中专、高中及以下 696 51.29% 合 计 1357 100.00%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9 页 共 140 页 教育程度情况 博士研究生(含在 读) 0.44% 硕士研究生 4.94% 大学本科 27.19% 大专 16.14% 中专、高中及以下 51.29% 博士研究生(含在读) 硕士研究生 大学本科 大专 中专、高中及以下 3、按职称划分 职 称 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61 4.50% 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工艺美术师 92 6.78% 助工/助经/助会 161 11.86% 技术员及其他 1043 76.86% 合 计 1357 100% 职称情况 高级 4.50% 中级 6.78% 初级 11.86% 其他 76.86% 高级 中级 初级 其他 4、按年龄划分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20 页 共 140 页 年龄区间 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51 岁及以上 53 3.91% 41-50 岁 202 14.89% 31-40 岁 358 26.38% 30 岁及以下 744 54.83% 合 计 1357 100.00% 年龄情况 51岁及以上 3.91% 41-50岁 14.89% 31-40岁 26.38% 30岁及以下 54.83% 51岁及以上 41-50岁 31-40岁 30岁及以下 (二)公司不存在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21 页 共 140 页 第六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及公开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构,健全内部管理、规范运作,公司的治理结构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 文件。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管理均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要求执行,实际执行情况与制度文件要求不 存在差异。 (一)自公司上市以来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建立和修订的各项制度名称及公开信息披露情况如 下表: 制度名称 公告编号 披露日期 《公司章程》(第五次修订)、《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修订稿)、《敏感信息排 查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对外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投资 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审 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年报信息披 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10-003 2010 年 5 月 29 日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2010-020 2010 年 7 月 31 日 《公司章程》(第六次修订) 2011-005 2011 年 4 月 8 日 《子公司经管管理办法》(修订稿)、《经营决策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章程》 (第七次修订) 2011-036 2011 年 12 月 29 日 (二)公司上市前制定的目前仍有效的制度如下表 制度名称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经营决策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 2007 年 9 月 23 日 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裁工作细则》、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方法》、 《子 公司经营管理办法》、 2007 年 9 月 23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07 年 12 月 2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制度》 2008 年 4 月 25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22 页 共 140 页 (三)报告期内,公司未收到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有关文件 二、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控制度 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遵守董事行为规范。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会议投票表决时,严格遵循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审议规定,审慎决策,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三名,其中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内控制 度中规范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公司的独立董事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内控制度规定勤勉履职,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历次董事会。公司独立董 事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情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的发表自己 的看法及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 董事会决策的公正公平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其他董事也严格遵守各项规定, 尽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各位独立董事发 行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张益河履行职责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 加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9 9 0 0 0 否 股东大会 1 1 0 0 0 否 2、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办公的情况 2011 年度,张益河先生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多次到公司募集项目实施 地进行实地考察,与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全面了解公司 内部运作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张益河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推荐和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对公司人才团队建设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对内部审计部的工作进行检查,并协助指导内部审计部开展内部审计相关工作。对公司定期报告的 相关数据及公司其他重大的财务相关事项进行审核把关。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4、2011年年报工作情况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23 页 共 140 页 在公司 2011 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张益河先生认真听取了高管层对行业发展趋势、经 营状况、投资活动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 关注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重视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 5、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其他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黄锦泉履行职责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 加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9 9 0 0 0 否 股东大会 1 1 0 0 0 否 2、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办公的情况 2011 年度,黄锦泉先生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多次到公司募集项目实施 地进行实地考察,与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全面了解公司内部运作情况、生产经营情况、 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黄锦泉先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 员,对201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指标进行研究、审议,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推荐和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提出关于公司战略发展的 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4、2011年年报工作情况 在公司 2011 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黄锦泉先生认真听取了高管层对行业发展趋势、经 营状况、投资活动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 关注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重视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 5、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其他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卢永华履行职责情况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24 页 共 140 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 加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9 9 0 0 0 否 股东大会 1 1 0 0 0 否 2、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办公的情况 2011 年度,卢永华先生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多次到公司募集项目实施 地进行实地考察,与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全面了解公司内部运作情况、生产经营情况、 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卢永华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及公司 其他重大的财务相关事项进行审核把关。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内部审计部的工 作进行检查,并指导内部审计部开展内部审计相关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初稿进行 认真审核,并提出专业的建议和意见;认真审核最终定稿的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 4、2011年年报工作情况 在公司 2011 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卢永华先生认真听取了高管层对行业发展趋势、经 营状况、投资活动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 关注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与另外两位独立董事相互配合,共同讨论解决在审计过 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5、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其他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发表独立意见的类型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的 时间 张益 河 黄锦 泉 卢永 华 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发表独立意见 2011年4月6日 同意 同意 同意 关于2010年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2011年4月6日 同意 同意 同意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1年4月6日 同意 同意 同意 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1年4月6日 同意 同意 同意 对公司2011年半年度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 2011年8月19日 同意 同意 同意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25 页 共 140 页 下独立意见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使用超募资金的议案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2011年10月31日 同意 同意 同意 关于对聘任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2011年12月26日 同意 同意 同意 对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011年12月26日 同意 同意 同意 三、董事长及其他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及其他董事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控制度的要求履行自 己的职责,遵守董事行为规范。董事在董事会会议投票表决时,严格遵循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审议规定,审慎决策,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公司董事长在履行职责时,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董事会建设,严格按照董事 会集体决策机制,决定公司的重大经营事项,并积极推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完善,确保公 司规范运作。同时,确保各董事的重大事项知情权,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履职意识。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 次数 以通讯方式 参加会议 次数 委托出席 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出 席会议 蔡永太 董事长、总裁 9 9 0 0 0 否 李晓斌 董事、副总裁 9 9 0 0 0 否 麻秀星 董事、副总裁 9 9 0 0 0 否 叶斌 董事 9 8 1 0 0 否 桂苗苗 董事 9 9 0 0 0 否 彭志兵 离任董事、董事会 秘书 4 4 0 0 0 否 注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7月22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彭志兵先生的书面辞 职报告。彭志兵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彭志兵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彭志兵先生辞职后,将离 开公司并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在聘任新 的董事会秘书之前,公司董事长蔡永太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注 2:公司已于 2012 年 1 月 14 日召开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增补周荣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其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注 3:公司已于 2012 年 1 月 14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选举周荣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26 页 共 140 页 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情况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与控股股 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一)业务独立:公司主要从事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与鉴定业务为主的建设综合技术服务及新型 建筑材料的技术研发、生产与销售等业务,拥有完整、独立的技术研发体系、原材料采购体系、生 产体系、销售体系和综合技术服务体系,所有业务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形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人员独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自然人;除本公司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均无直接、间接控制其他企业。因此,本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等其他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中担任职务或者领薪等情形。 (三)资产独立:公司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 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房产、机器设备、注册商标、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四)机构独立:公司建立健全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相互制衡的法人治 理结构,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设置 财务部、综合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企划与投资部、研发中心和证券部等七个职能部门;在董 事会下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委员会,并在审计 委员会下设立了内部审计部;建立了独立、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 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财务独立: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决策。公司还具有规范、有效的对子公司及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稽核制度, 保证了公司对子公司及分公司的有效控制与管理。 五、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和激励机制 公司制定了《绩效管理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绩效考评制度,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实行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长期激励收入相结合的薪酬制度。公司已建立了对高级管理人 员公正、有效的考评和激励机制。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按年下达考核指标,按季度进行定期的考评 和跟踪管理,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27 页 共 140 页 第七节 内部控制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及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体系涵盖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技术开发管理、市场销售、对外投资等整个生产经营过 程,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规范的管理体系。 (一)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系统 1、控制环境 (1)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 本公司始终秉承“科技创建新家园”的企业理念,坚持“做中国建设科技产业化进步的领跑者” 的发展愿景,紧密追踪行业国际先进技术,致力于科技产业化与高新技术的社会化辐射;公司以“推 动建设科技进步,创造社会价值、实现企业利润”为宗旨,追求持续稳健经营及业内一流的盈利水平; 倡导“科技、环保、价值”的服务与产品定位,以“持续为社会提供居住与生活环境改进服务”为 己任。 本公司发展战略为:依托现代企业运行机制,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以建设综合 技术服务和新型建筑材料的“研、产、销、服”一体化为主营基石,着力将公司打造成国内核心的 建设综合技术服务提供商和一流的新型建筑材料制造商。 (2)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内控制度,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 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划》、《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总裁工作细则》,明确各自 职责、权利、义务以及工作程序,并规范运作,公司治理不断健全和优化。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 会和监事会,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按照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 确的原则行使职权。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总裁在董 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监事会对董事会及总裁依法进行监督。公司董事 会的成员 9 人,包括 3 名独立董事,其中卢永华独立董事为高级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体系包括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除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外,其余三个专门委会员,即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任专门委员会主任,且 独立董事人数占该专门委员会半数以上;同时,公司董事会建立了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 度体系,包括《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公司按照业务运营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了相应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部门包括:综合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28 页 共 140 页 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企划与投资部、证券部、市场部、内审部、研发中心等职能部门并制定 了相应的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相互监督。 同时,公司控股 19 家子公司(主要子公司包括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 限公司、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等),参股 3 家公司。公司各个职能部门及公司十九家控股子公 司能够按照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规范运作,形成了与公司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 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 201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9次董事会会议和5次监事会会议,各项会议的召集、召 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的各个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在年度内能够按照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在管理层的领导下规范 运作。公司已形成了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 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3)内部审计 公司内部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 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并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及所属 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 合法性做出合理评价。 (4)人力资源政策与实际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人力资源日常事务管理工 作,制定了《人力资源管理手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绩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涵盖了人员招聘、培训与发展、绩效管理、薪酬与 福利、技能评价与聘任等方面,确保了公司人力资源政策的严格有效、公正透明。同时,公司将职 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 提升员工素质。公司在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的同时,积极营造适合人 才竞争和发展的企业文化氛围,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为高素质人才提供发挥才智、 实现价值的平台的机会。 (5)管理控制方法 公司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明确各自职责、 权利、义务以及工作程序,并规范运作。公司制定了《经营决策管理办法》、《子公司经营管理办法》 等相关内控制度,这是公司经营决策和子公司管理的重要制度依据。公司要求各子公司的全部经营 管理决策必须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保留可予核实的记录。本公司对各类经营业务活动都建 立了逐级授权审批制度,各级管理层都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是在授权范围内 办理经济业务。 (6)外部影响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29 页 共 140 页 影响公司的外部环境主要来自于管理监督机构的监督、审查,经济形势及行业动态等。公司能 适时地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不断提高控制意识、强化和改进内部控制政策及程序。 2、风险评估过程 公司已经建立了良好的风险评估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公司各部门根据战略目标,结合行业特 点,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识别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在制定年度经营计划时,分析面临的形 势与困难,识别与分析可能影响企业发展的风险因素,并要求在经营计划执行中进行阶段性分析与 评估;通过风险防范、风险转移及风险排除等方法,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3、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整的现代化管理信息系统,包括财务会计核算系统、OA 移动办公系统等, 同时,公司正在抓紧建设 ERP 系统。通过现代化的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全面反映公司经济业务活动 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活动中的重要信息。 4、控制活动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政策和程序,主要包括:交易授权控制、 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财产保全控制、独立稽查控制等。 (1)交易授权批准控制:公司有完善的授权审批控制体系。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总裁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营决策管理办法》、《子公司经营管理办 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 事、监事会及公司总裁在经营方针、日常业务、投资项目、重大的资产购置及出售、募集资金使用、 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等公司重要事务的审批权限进行规范。公司已将相关 授权审批的制度要求通过公司 OA 移动办公系统及实施中的公司 ERP 系统进行细化设置,保证经过授 权审批的业务方能进行办理。 (2)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 产保管、监督检查等。公司在各业务领域均对不相容职位进行识别与梳理,公司制定了《部门与岗 位说明书》、《岗位设置与管理规定》等内控制度,对公司组织结构与岗位职责进行规范,确保业务 审批与业务实施的职位相分离、业务实施与相关信息记录相分离;对业务实施中的各个环节中的不 相容职务,如销售政策制订与销售及收款、出纳职责与会计复核、支票与印鉴等,公司进行识别并 通过制定细化的作业指导书对业务流程、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对进行细化规范,确保不相容职位相 分离。 (3)会计系统控制: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手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财务内控规 范》等详细的会计制度,规范公司会计核算,会计科目及会计报表的设置与编报。同时制定了有关 公司资金管理、应收账款管理、费用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经济合同管理等与内部会计控制相关 的制度,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补充和完善。 (4)财产保全控制: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手册》、《财务内控规范》、《采购供应管理手册》等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30 页 共 140 页 财产管理制度,规定了存货、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日常管理和定期清查要求,并对货币资金、应收 账款、存货、固定资产等公司的主要资产建立了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程序,通过上述制度的执行, 保证公司的各项资产有确定的管理部门、完善的记录、公司的各项资产通过定期盘点与清查、与往 来单位进行核对与函证等账实核对措施,合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 (5)独立稽查控制:公司内部审计部作为专职内审部门,对各内控循环环节的关键控制点进行 审查、考核。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内审工作实施细则》、《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制度》 等制度,加强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提高会计工作质量,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 性;这些制度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制订,明确了会计机构内部各岗位职责与牵制,并规范了会计 稽核工作。会计稽核岗位负责对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收入、成本、利润等 的各项业务的稽核工作。 (6)风险控制:公司根据业务特点,制定了《经营决策管理办法》、《子公司经营管理办法》、《客 户资信管理办法》、《财务管理手册》等内控制度,对公司财务结构的确定、筹资结构的安排、筹资 成本的估算和筹资的偿还计划等基本做到事先评估、事中监督、事后考核;对各种债权投资和股权 投资作可行性研究并根据项目和金额大小确定审批权限,对投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负面因素制定应 对预案;建立了财务风险预警制度与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以加强对信用风险与合同风险的评估与控 制。同时,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确保各 类重大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从而有效防范各种可能风险或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5、对控制的监督 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内审工作实施细则》、《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制度》等较为健 全的内部监督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部审计部的职能,加强会计核算和会计监 督,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确保内控制度体系得到有效实施。 公司内部审计部每年均能及时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上市后,季报、半年报等定期报告及 业绩快报均由内部审计部进行审计后方才对外公告;同时,公司内部审计部密切跟踪监督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并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除此以外,内部审计部对公司的各子公司、主要业务和管理环节 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并出具内审报告,对内部控制缺陷、风险隐患能及时提出改进或处理建 议。 (二)公司重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1、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已按《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制订适合公司的 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并明确制订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的处理程序,以合理保证 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已建立包括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 录控制等的相关会计控制程序。日常执行中能遵循有关制度和程序的要求: (1)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31 页 共 140 页 为规范公司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公司已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为严格的 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货币资金的不相容岗位已做分离。公司已按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财政 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财务管理手册》,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 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日常执行中能遵循有关制度和程序的要求。 (2)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已制定了《采购供应管理手册》等管理制度,对采购控制管理、供应商管理、采购计划与 预算管理、采购流程管理、采购质量控制、预付账款采购管理、进出库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 定,制度加强了采购供应工作的管理,通过信息系统的物品采购、领用、归还流程,预付款资金使 用计划流程等流程控制,相关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提高了采购质量及效率,降低了采购成本。 (3)生产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公司已制定了《生产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中控生产 操作规程》、《生产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生产设备操作规程》等多项生产体系制度。明确生产职 责,规范生产行为,建立和维护了生产秩序,日常执行中能遵循有关制度和程序的要求。 (4)销售管理制度 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均设置营销或业务拓展部门专职从事业务拓展及营销服务。公司已制定了《市 场营销管理手册》、《客户资信管理办法》等营销管理制度。公司在与客户签订《产品销售合同》之 前,均对客户进行风险等级评定,客户的风险等级评定由销售人员、销售部主管、财务主管及公司 领导分级审批。公司在《财务内控规范》中专门规定了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并要求各子公司参照相 应制度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加强管理,建立了从客户评价—赊账额度 核定—合同审批—客户动态管理—应收账款催讨—应收账款损失问责等的业务全过程跟踪管理机 制。 本公司从事销售业务的相关岗位均制定了岗位责任制,并在对客户风险度的评价、生产任务的 报送及落实,销售货款的结算与确认、货款的回收与相关记录等环节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相互制约 的要求与措施。 销售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并妥善保存催收记录。财务会计部门依据会计记录对超过合同 约定未收回的款项督促销售部门催收。销售部门指定专职人员定期与客户核对应收款项余额,核对 过程包括询证函等信息均妥善保存。销售与收款所涉及的部门及人员均能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的 规定进行业务操作,各环节的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良好。 (5)实物管理制度 公司已建立了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能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 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 日常执行中能遵循有关制度和程序的要求。 (6)筹资管理制度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32 页 共 140 页 为严格控制筹资风险,满足筹资的需要,公司建立了《财务管理手册》、《经营决策管理办法》、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财务部定期编制资金计划,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计划,能较合 理地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降低资金成本,保证资金安全运转。日常执行 中能遵循有关制度和程序的要求。 (7)投资管理制度 为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建立了较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制定了《经营决策管理办法》、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子公司经营管理办法》、《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为适应上市后 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11 年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经营决策管理办法》、《子公司经营管 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公司投资管理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科学、安全和高效地作出决策, 明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等组织机构在公司投资经营决策方面的权限。 (8)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经营决 策管理办法》等相关内控制度,对可能出现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规范,包括对关联方的定义、关联 交易及其定价、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权限进行规范,确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自的审批权限, 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及其披露,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9)担保管理制度 公司能够较严格的控制担保行为,并已制定了《经营决策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 管理制度,对担保金额与批准权限、担保合同的订立与风险管理及担保信息的披露等相关内容作了 明确规定,以防范潜在的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公司为了保证控制目的实现,也为了确保公司的管理和运作均能得到有效的监控,保证内部控 制能在经营管理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在交易授权、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凭证与记录控制、 财务保全、独立稽核、风险控制及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方面建立了有效的控制程序,报告期内公司 全体员工均严格遵循上述各项制度。 2、信息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信息管理,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 知情人管理制度》、《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等内控制度,建立了涉及信息沟通及保密的相关控制流程,规定了专门部门负责公司信息、文书的 搜集及处理,保证了信息及文书得到系统和统一的管理,同时保证业务信息和重要的风险信息的安 全和保密。 2011 年度,公司共依法公开、公正、公平、及时披露了 39 个公告和相关的专项报告、制度。 (三)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内部控制相关情况 是/否/ 备注/说明(如选择否或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33 页 共 140 页 不适 用 不适用,请说明具体原 因) 一、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情况 1.公司是否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是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是 2.公司董事会是否设立审计委员会,公司是否设立独立于财务部门的内部审计部门 是 3.(1)审计委员会成员是否全部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 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是 (2)内部审计部门是否配置三名以上(含三名)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是 二、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相关情况 1.公司是否根据相关规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是 2.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结论是否为内部控制有效(如为内部控制无效,请说明内 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 是 3.本年度是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 是 4.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是否出具标准审计报告。如出具非标准审计 报告或指出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是否针对 所涉及事项做出专项说明 是 5.独立董事、监事会是否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如为异议意见,请说明) 是 6.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是否出具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如适用) 是 三、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内容与工作成效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公司审计委员会本年度主要工作内容与工作成效包括: 1、公司审计委员会本年度共召开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等议案; 2、审计委员会建立了定期的工作制度,在每季度结束后及每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均会对内部审计部提交的工作 报告及下期工作计划进行审议,并且向董事会报告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 题等; 3、领导内部审计部开展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 4、与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了解审计进展情况,及时与主审会计师沟通交流, 督促审计工作的进程按审计工作的计划执行,并对审计结果进行了认真审核,保证年报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 性; 5、审核与监督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二)内部审计部:公司内部审计部本年度主要工作内容与工作成效包括: 1、年报审计期间,与审计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审计进展情况,沟通审计问题,保证了公司年报数据的及时 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及时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对季报、半年报等定期报告及业绩快报进行内部审计,确保相关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3、密切跟踪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 4、采用多种方式开展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内部 控制制度得到贯彻实施;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计,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 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如有) 无 二、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中介机构意见 1、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得到有效实施。公司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于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34 页 共 140 页 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2、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依据《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完整、 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层面和 各环节并有效实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 规范有序进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监事会对《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 我评价报告》较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公司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内部控 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 到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4、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计意见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健正信审(2012)专字第 020281 号),认为:建研集团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 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5、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11 年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 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公司的《评价报告》较为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的情况。 三、监管部门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的专项活动 2011年8月,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开展了“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 制规则落实”专项活动,公司按照要求,对照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 认真核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并填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 查表》,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1年9月29日公告。公司保荐代表人对公 司编制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建 研集团董事会已按照深交所通知的有关要求完成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的自查工 作,并填写了《自查表》。公司的《自查表》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的实际,不存 在隐瞒、疏漏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已制定并通过整改计划,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符合公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35 页 共 140 页 司的实际情况,切实可行。”公司根据整改计划,逐项落实并于2011年12月29日披露了《关于内部控 制规则落实情况整改完成的公告》。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定依据 公司以《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监管部门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为 依据,建立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本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年度报告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公司在《信息披露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中对信息披露违规、差错的有 关责任认定及问责方式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生信息披露违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重大遗漏信息补充等情况。由于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的“跨区域、跨领域”发展成果明显,销售收入 比上年同期大幅增长,同时公司强化内部成本控制,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的增长速度超过预期,公 司于2011 年6月25日公告了《201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2012年1月31日公告了《2011年度 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通过及时的预告修正,使公司的全体股东及时了解公司的业绩变化情况,维 护了包括中小投资者在内的投资者利益。 六、公司其它内部问责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公司在生产、销售、质量等环节都建立了相应的问责制度,报告期内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重 大生产、销售、质量等环节的责任事故。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36 页 共 140 页 第八节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一次股东大会: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 议合法有效。 一、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在厦门市湖滨南路 64 号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实验楼五楼会议 室召开了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8 名,代表股份总数 71,270,1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39%。会议由董事长蔡永太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的议案》; 8、《关于为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 2011 年 4 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37 页 共 140 页 第九节 董事会报告 一、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 1、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11 年,政府实行了“稳经济、调结构、控通胀”的宏观经济政策,货币政策从紧,一年内三次加 息,六次提高准备金率。在以抑制通胀为核心的宏观紧缩环境下,经济增速开始放缓。 公司所处的建筑行业形势相对复杂,一方面中国房地产行业遭遇了历史上最为严厉的调控,另一方 面,固定资产投资依旧高位运行,以及政府“抑需求,促供给”为核心逻辑的政策出台。 公司认真分析了 2011 年的宏观形势和行业形势,用理性和审慎的态度,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自身 在管理、人才、技术和资金的优势,乘上市东风,稳健推进“跨区域、跨领域”的发展步伐,拓展新的 业务区域、丰富新的业务内涵,使建研集团跨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建研技术事业部拓展了相关业务领域,建立了包括勘查、设计、勘察、检测、测绘、测评和咨询等 业务链,基本涵盖了建设全生命周期的技术服务价值链,业务领域得到丰富,综合实力得到增强。 科之杰新材料事业部在做强福建市场,夯实重庆、贵州等市场的同时,进军河南和陕西,新设立子 公司,加快开拓中西部市场的进程,跨区域发展势头强劲,盈利能力大大增强。 工程建设事业部推行客户附加值服务,提升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水平,盈利能力实现较大提升。 集团研发中心发明、创造出一批新专利、新成果和新技术,科技创新势头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9.85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6 %。公司利润总额为 1.71 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37 亿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162%和 138%。基本每股收益 0.88 元, 较去年同期 0.40 元(按 1.56 亿股计算),增长 120%。 (1)公司主要业务的发展情况 ① 公司建设综合技术服务业务继续推进“跨区域、跨领域”发展,业务领域已涵盖建设工程全生 命周期的技术服务链,营业收入和利润再创历史新高。 报告期内,公司技术服务业务已从以检测、鉴定为主,延伸至包括勘查、设计、勘察、检测、测评、 鉴定和咨询等,涵盖了建设全生命周期的主要技术活动环节。厦门检测中心公司基本完成了在福建省重 要城市的布局,各检测分公司成长快速,公司检测业务总量继续位居福建龙头地位。重庆天润匠心检测、 上海中浦勘查和泉州设计院设计业务正在稳健成长。新参股的龙建建设工程检测公司取得法定资质,业 务发展势头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建设综合技术服务实现营业收入 1.91 亿元,较上年同期 1.33 亿元,增长 43%;实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38 页 共 140 页 现净利润 5,947 万元,较上年同期 5,451 万元,增长 9.10%。 ② 公司外加剂新材料业务由区域性业务实现了全国性市场的跨越,销售收入和利润双双实现倍 增,再创历史新高。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 33,513.59 万元,同比增加 37.74 %;净利润为 3,318.82 万元,同比增加 157.51%。 2010 年并购的重庆科之杰公司和贵州科之杰公司两家新公司经过一年多的培育都已发展成为当地 最主要的外加剂新材料生产企业之一,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12,703.58 万元和 9,029.59 万元,实现净利 润分别为 800.58 万元和 1,009.43 万元。 公司在河南和陕西通过收购和并购整合当地区域经营性资源,分别设立全资的河南科之杰和持股 70%的陕西科之杰,继续强劲拓展新市场,大力培育新的增长点,将业务市场延伸并落地中西部地区。 报告期内,公司外加剂新材料已经跨五个省直辖市建立了六个产业基地,产能迅速扩大,同时,外 加剂新材料的销售区域已经由多区域性市场实现了向全国性市场的跨越,盈利能力得到快速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外加剂新材料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5.32 亿元,较上年同期 2.75 亿元,增长了 94%。 公司外加剂新材料业务实现净利润 5,351 万元,较上年同期 1,738 万元,增长 208%。公司外加剂新材料 毛利率,同比上升 6.88 个百分点。 ③ 公司混凝土业务继续坚持“保质优于保量”的经营策略,深耕细作内部成本,积极推进行业有 序竞争,公司混凝土业务实现净利润 2,020 万元,创历史新高。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业务继续坚持“保质优于保量”的经营策略, 同时积极推动行业有序竞争,提升技术进步,量化内部成本控制,推行全员工效考核,盈利能力同比大 幅度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商品混凝土业务实现销售收入 1.88 亿元,实现净利润 2,020 万元。公司商品混凝土 业务的销售毛利率为 15%。 ④ 市场容量的放大和“大项目找常青树” 的品牌效应,公司节能新材料业务实现销售额和利润双 丰收,成为公司又一新利润点。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常青树建材(福建)开发有限公司节能新材料实现销售收入 5,773 万元, 同比增长 81%,继续位居区域龙头地位;公司节能新材料业务实现净利润 816 万元,销售毛利率 32.85%, 较去年同期上升了 17 个百分点。 公司立足长远,强化常青树节能新材料的品牌建设,通过技术质量优势吸引客户,通过优质服务打 动客户,“大项目找常青树”已成了区域建筑节能新材料的市场共识。 ⑤ 科技创新引领主营业务发展,2011 年科研创新成果喜人。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39 页 共 140 页 公司秉承“科技创建新家园”的企业理念,确定了“立足主业,兼顾行业,探索前沿,蓄积创新, 紧密横向,推动纵向”的科技工作方针,通过持续“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人才”固本公司核心竞 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了一批科研创新成果。 1)获政府批准重大科技平台立项 “海西建筑节能创新平台”。平台建设总投资预算 4,034 万元,政 府将于 2012 及 2013 年分别支助研究经费 450 万元。 该平台将建成研究和测试分析能力全面覆盖绿色建筑领域的综合性公共研究和服务平台,达到国内 领先水平,面向海西提供公共研究和测试分析服务。 2)获授权专利 3 项,新申报 4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3 项,实用新型专利 1 项)。截止 2011 年度 集团共申请 30 项专利,19 项专利已授权。 3)完成外部立项科技项目评审和验收 8 项,向政府新申报立项 4 项,获得一批科技成果奖。 4)发表论文 33 篇,其中国内核心期刊发表 20 篇,EI 收录英文论文 3 篇。 (2)公司经营和盈利能力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分析 ① 公司的经营战略清晰、稳定 在公司总体发展战略指引下,自 2008 年以来,公司大力推进建设综合技术服务的“跨区域、跨领 域”发展和外加剂新材料业务的“跨区域”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品牌、技术、资 金、人才及管理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市场营销和投资并购并举,加大开拓力度,取得了良好的区域扩张 和领域扩张成果。 ② 公司发展面临良好机遇,但机遇与挑战并存 2011 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高达 117,734 亿元,比 2010 年增长 22.6%。2011 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不 含农户)301,933 亿元,比 2010 年增长 23.8%,扣除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 16.1%。 预计 2012 年,地方政府投资欲望强于中央政府,如海南国际旅游岛、安徽城市带、重庆两江新区 和湖北“十二万亿”投资等多个区域振兴规划陆续出台,地方政府成为固定资产投资的主角,中央项目 投资增速的回落更多的反应了中央政府为防止过快增长而有意控制投资节奏。 从长远来看,未来 50 年,中国城市化率将提高到 76%以上,城市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贡献率将达到 95%以上。都市圈、城市群、城市带和中心城市的发展预示了中国城市化进程的高速起飞,也预示了建筑 业更广阔的市场即将到来。建筑节能市场前景广阔,我国建筑节能蓝图蕴含着对节能材料和技术数万亿 元的商机。 “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的力度将继续加大,减排方式将从工程减排为主转向以结构减排为主, 但工程减排的投资仍将快速增长,“十二五”环保规划中关于环保产业的总投资和总产值规模均有大幅 增长。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40 页 共 140 页 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包括建设综合技术服务,外加剂新材料、节能新材料和商品混凝土为主的新 型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因此,从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的态势看,建筑业总体规模 的持续增长给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而目前国际大宗原材料特别是国际石油的价格处于高位, 可能影响公司建材产品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公司同时也面临着挑战。 2、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2011 年 2010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09 年 营业总收入(元) 985,454,329.94 594,441,213.56 65.78% 363,828,595.89 利润总额(元) 171,425,080.08 65,491,686.42 161.75% 78,784,826.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元) 136,801,515.20 57,498,810.01 137.92% 68,673,927.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元) 27,100,788.86 -6,003,674.04 --- 70,004,429.17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0.88 0.40 120.00% 0.58 2011 年末 2010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09 年末 资产总额(元) 1,490,070,712.32 1,345,581,335.48 10.74% 483,014,474.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元) 1,242,696,349.31 1,124,899,295.54 10.47% 261,247,153.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股) 7.97 9.37 -14.94% 2.90 总股本(股) 156,000,000.00 120,000,000.00 30.00% 90,000,000.00 (1)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 65.78%、161.75%、137.92% 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三大主营业务中建设综合技术服务稳健增长、外加剂新材料业务实现了全国性市场 的跨越,混凝土业务保价生产、深耕细作控制成本,三大主营业务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创历史新高。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同比降低 14.94%的主要原因是;2011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 2010 年末总股本 12,00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转增 3 股,由资本公积 3,600 万元转增股本,从而摊薄了每股净资产。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3,310.45 万元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大幅 增长,并加大了应收账款的回款力度,应收账款的同比增长速度小于营业收入 65.78%的增长,回款情况 好于上年。 3、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情况分析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41 页 共 140 页 (1)主营业务收入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 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 减(%) 建设综合技术服务 19,119.00 9,484.13 50.39% 43.26% 75.00% -9.00% 新型建筑材料 77,728.29 58,715.19 24.46% 74.16% 50.29% 12.00% 建筑特种施工行业 918.65 818.36 10.92% -3.13% -1.62% -1.37% 合计 97,765.94 69,017.68 29.41% 65.92% 52.29% 6.32%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 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 减(%) 技术服务 19,119.00 9,484.13 50.39% 43.26% 75.00% -9.00% 其中:检测收入 17,814.86 8,968.15 49.66% 37.31% 66.51% -8.83% 产品销售 95,292.38 76,279.28 19.95% 88.32% 69.36% 8.96% 其中:商品混凝土 18,827.94 15,976.55 15.14% 34.14% 10.56% 18.09% 外加剂新材料 70,691.21 56,425.72 20.18% 111.78% 102.21% 3.78% 工程施工 918.65 818.36 10.92% -10.15% -9.66% -0.48% 其他 779.50 164.24 78.93% 46.63% 89.04% -4.73% 减:内部交易 17,564.10 17,564.10 0.00% 合计 98,545.43 69,181.92 29.80% 65.78% 52.40% 6.17% (2)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华东区 73,719.32 47.59 其中:福建省 71,830.27 46.46 西南区 21,948.28 145.41 其中:重庆市 12,559.21 142.36 贵州省 8,469.57 175.42 中南区 2,654.23 - 东北区 172.09 -53.81 其他地区 51.51 -71.10 合计 98,545.43 65.78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42 页 共 140 页 4、公司新型建筑材料业务产能、产量及产销率变化情况 (1)公司商品混凝土业务产能、产量及产销率变化情况 单位:万立方米 项目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产能 90 90 62 62 产量 53 53 38 45 销量 53 53 38 45 (2)公司外加剂新材料业务合成产能、复配产能、总产量、销量及产销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项目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合成产能 18 13 4 4 复配产能 55 35 15 15 总 产 销 量 22 12 8 6 注:公司外加剂新材料(主要为高性能减水剂)的生产流程包括合成工艺和复配工艺,其中合成工 艺形成的产品为减水剂母液(脂肪族系合成母液含固量为 44%、萘系合成母液含固量为 39%、羧酸系合成 母液含固量为 40%)或减水剂粉剂。公司对外销售的减水剂产品均为复配完成后的减水剂(萘系、脂肪 族系产品含固量通常为 30%-35%,羧酸系产品的含固量通常为 18%-22%或 7%-9%),复配过程中需要的 高浓度减水剂首先通过自己的合成生产线合成,不足部分向减水剂粉剂生产商进行采购,外购减水剂粉 剂为第二代萘系产品。总产销量为公司对外直接销售的各种含固量产品的表观销售量,非合成产量。 5、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1)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前五大供应商 金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的 比重(%) 第一名 87,770,109.66 14.10% 第二名 52,293,924.75 8.40% 第三名 38,588,001.12 6.20% 第四名 16,959,323.08 2.72% 第五名 16,657,685.73 2.68% 小计 212,269,044.34 34.10% 注:以上供应商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43 页 共 140 页 (2)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前五大销售客户 金额 占年度营业总收入的 比重 (%) 第一名 40,862,429.51 4.15% 第二名 19,837,333.17 2.01% 第三名 19,070,414.87 1.94% 第四名 18,814,130.52 1.91% 第五名 16,592,480.77 1.68% 小计 115,176,788.84 11.69% 注:以上销售客户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6、报告期内,公司各种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情况表 原 材 料 2011 年 2010 年 2009 年 水泥(P.O42.5/R 型)(元/吨) 461.72 372.07 337.99 商品混凝土 碎石(5-31.5mm 连续粒级) (元/立方米) 62.68 52.75 57.03 工业萘(元/吨) 6,362.84 9,562.76 6,373.21 丙酮(元/吨) 8,088.84 8,142.23 5,409.76 减水剂粉剂 (元/吨) 4,196.47 5,026.04 3,995.85 外加剂新材料 甲醛(元/吨) 1,503.01 1,537.04 1,084.19 7、研发投入情况 (1)公司注重研发经费的投入,费用总额逐年增加,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同比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009 2010 2011 研发投入金额 14,714,126.92 18,175,106.19 32,359,521.56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4.04% 3.06% 3.28% (2)近两年专利数情况 已申请 已获得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获得 发明专利 8 5 5 实用新型 5 5 14 外观设计 0 0 0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44 页 共 140 页 本年度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本年度核心技术团队与关键技术人员稳定 是否属于科技部认定高新企业 是 8、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1)资产负债表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负债表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减幅度 变动原因 应收票据 63,193,514.84 21,572,907.23 192.93% 报告期内,产品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客户更多 的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收取的银行承 兑汇票金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应收账款 371,478,239.86 265,563,693.19 39.88% 报告期内,跨区域发展使产品销售收入大幅提 升,导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也较年初有一定幅 度增长。 预付款项 23,926,738.92 11,828,685.22 102.28% 报告期内,预付土地款 1,023.48 万元。 其他应收款 8,909,341.09 14,723,070.56 -39.49% 报告期内,从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 回竞拍保证金 120.6 万元及收回泉州设计院工 会往来款 213.67 万元。 存货 36,364,727.42 26,077,012.16 39.45% 报告期内,产品销售收入大幅提升,同时为防 止部分原材料价格进一步上涨,公司增加了原 材料备货,期末库存原材料金额较年初增加 793.92 万元,同比增长 43.54%。 投资性房地产 31,795,752.75 22,866,900.43 39.05%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泉州设计院、上海 中浦和检测中心部分房产出租,相应的房屋建 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59,938,989.64 196,895,787.00 32.02% 报告期内,部分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原价为 4,865.38 万元,另新增部分固定资产购 置。 在建工程 9,427,129.60 33,064,273.02 -71.49% 报告期内,部分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应付票据 31,124,151.60 80,803,165.61 -61.48% 报告期内,子公司福建科之杰及漳州科之杰大 量票据到期兑付。 应付账款 115,465,146.70 82,593,501.94 39.80% 报告期内,子公司重庆科之杰、贵州科之杰和 漳州科之杰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加大存货储 备,新增应付材料款。 预收款项 12,051,842.94 6,822,059.16 76.66% 报告期内,子公司检测中心、福建科之杰和贵 州科之杰销售收入增长,预收款项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 18,961,010.31 2,226,614.97 751.56%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人员增加,应 付 12 月工资、年终奖增加。 应交税费 23,845,553.56 8,139,064.00 192.98%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加,应交增值税和 企业所得税均大幅增长。 股本 156,000,000.00 120,000,000.00 30.00%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600 万元。 未分配利润 302,993,396.79 186,796,347.30 62.2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且商品混 凝土及外加剂新材料的销售毛利也有一定幅 度增长,从而导致本年利润的增长。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45 页 共 140 页 (2)利润表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利润表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年同期发生额 增减幅度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985,454,329.94 594,441,213.56 65.78% 报告期内:1、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外加剂新 材料的“跨区域”的发展成果明显,营业收入 比上年大幅增长,其中,福建科之杰本年收 入增长 9,183.38 万元,重庆科之杰本年收入 增长 5,746.58 万元,贵州科之杰本年正式投 产收入新增 9,029.59 万元;2、公司主营业 务产品商品混凝土和建设综合技术服务的 营业收入较上年也有一定幅度的增长。 营业成本 691,819,171.97 453,952,303.97 52.4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 营业成本相应增加。 营业税金及附 加 16,325,103.68 10,634,121.76 53.52%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大幅提升,从而引 起相关的流转税有较大幅度增长。 销售费用 59,050,862.82 28,408,780.79 107.86% 报告期内:1、业务规模扩大及工资结构调 整,人工成本上涨;2、本年营销模式改变, 新增代理模式,相关代理服务费增加;3、 销售增长,运费相应增加。 管理费用 62,544,515.31 42,306,305.36 47.84% 报告期内,业务规模扩大、工资结构调整, 人工成本有较大幅度上涨。 财务费用 -11,761,343.77 -5,273,225.27 - 报告期内,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有较大幅度增 长。 资产减值损失 4,837,681.41 8,666,266.77 -44.18%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账龄结构的优化使本期 计提的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投资收益 1,280,108.42 - - 报告期内,用权益法核算的对子公司龙海龙 建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08.01 万元。 营业外支出 635,805.33 163,854.50 288.03% 报告期内,部分固定资产处置产生损失。 所得税费用 29,986,518.85 7,780,336.96 285.41% 报 告 期 内 , 利 润 总 额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161.75% , 当 期 所 得 税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139.49%,同时递延所得税调整较上年同期 增长 567.24 万元。 净利润 141,438,561.23 57,711,349.46 145.08% 报告期内,随着募投项目及收购项目的逐步 投产,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同时,强化内部 成本控制使产品的盈利能力相比上年同期 有较大幅度提升。 (3)现金流量表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年同期发生额 增减幅度 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27,100,788.86 -6,003,674.04 - 报告期内,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及应收 账款的优化管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3,310.45 万 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144,563,164.99 -536,085,923.03 - 报告期内,三个月以上银行定期存款到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46 页 共 140 页 金流量净额 期转回,计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13,323,359.31 708,463,388.47 -98.12% 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上市发行新股募 集资金到账。 9、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单位:人民币万元 持股比例%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直接 间接 注册资 本 总资产 净资产 年净利 润 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工程检测 100 7500 19882.11 16973.49 5758.48 重庆天润匠心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 司 工程检测 100 500 621.46 509.60 62.52 上海中浦勘查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工程检测 100 500 1261.40 1199.05 36.75 泉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建筑设计 100 500 1914.11 1121.27 -64.22 泉州市泉建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 司 施工图审查 100 50 444.13 401.68 158.49 泉州市泉建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建筑技术咨询服 务 100 10 1.25 -3.59 -5.46 厦门天润匠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 建筑设计 60 40 300 299.62 299.62 -0.05 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外加剂新材料 100 5000 51340.57 24573.29 3318.82 科之杰新材料(漳州)有限公司 外加剂新材料 100 10000 24411.27 20584.92 680.18 重庆建研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外加剂新材料 76.23 2000 11351.94 2790.53 800.58 贵州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外加剂新材料 70 1800 10030.32 2193.78 1009.43 河南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外加剂新材料 100 500 1889.49 394.74 -105.26 陕西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外加剂新材料 70 5000 978.69 971.69 -28.31 福建建研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控股 100 650 4072.24 3445.90 -2.09 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 商品混凝土 95.9 4.1 10000 26611.40 20936.54 2019.62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47 页 共 140 页 厦门天润锦龙物流有限公司 物流 100 500 419.18 416.79 -85.87 厦门科之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特种工程施工 100 800 1161.04 943.28 -27.84 厦门市常青树建材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控股 100 1500 1388.35 1388.35 -5.41 常青树建材(福建)开发有限公司 节能新材料 100 1000 5045.94 1665.26 815.92 厦门营造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建筑设计 18 100 158.28 98.62 20.54 龙海市龙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工程检测 45 300 670.22 540.02 240.02 北京勘察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质勘察 18.18 1100 3,815.00 2,012.69 366.09 10、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 10%以上控股公司的情况 (1)全资公司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为承担政府、司法部门和社会的委托鉴定和仲裁检测;承担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建筑电 器、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和门窗、建筑环境、建筑智能化、以及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路桥工程和港口 工程的质量检测和鉴定;承担检测的技术培训和技能鉴定。报告期营业收入为 16,731.48 万元,同比增 加 34.92 %;净利润为 5,758.48 万元,同比增加 8.04%;2011 年末总资产为 19,882.11 万元,同比增加 76.49%;净资产为 16,973.49 万元,同比增加 66%。报告期内,公司抓住国家大力实施节能减排的有利 政策背景,大力加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等相关建设综合技术服务业务的开拓,并积极拓展以公路与桥 梁、港口与水运为主体的交通领域检测业务,通过参与交通领域重点工程的投标工作,进一步扩大市场 份额,2011 年检测中心各项业务稳步发展,收入和利润均再创历史新高。 (2)全资子公司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为外加剂新材料、改性材料的生产与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报告期营业收 入为 33,513.59 万元,同比增加 37.74 %;净利润为 3,318.82 万元,同比增加 157.51%;2011 年末总资 产为 51,340.57 万元,同比增加 15.52%;净资产为 24,573.29 万元,同比增加 15.61%。随着外加剂募投 项目的投产,公司外加剂新材料业务在报告期内由区域性业务向全国性市场迈出了坚实的步伐。2011 年 外加剂产能迅速扩大,产销量及利润大幅度增长。 (3)全资子公司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及其原材料、制成品的研制与生产。报告期营业收入为 18,827.94 万元,同比增加 34.14%;净利润为 2,019.62 万元,净增长 3,052.96 万元;2011 年末总资产为 26,611.40 万元,同比增加 8.43%;净资产为 20,936.54 万元,同比增加 10.68%。报告期内,公司对于商品混凝土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48 页 共 140 页 业务继续坚持“保质优于保量”的经营策略,强化客户的事前评价,强化应收款管控力度,强化内部成 本的节约,在销售单价有所回升的情况下,该产品的销售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增长 18 个百分点,盈利能力 相比去年同期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 (二)公司对未来发展的展望及公司2012年经营计划 1、公司对未来发展的展望 (1)公司的发展战略 公司始终秉承“科技创建新家园”的企业理念,坚持“做建设科技产业化进步的领跑者”的发展愿 景,紧密追踪行业国际先进技术,致力于科技产业化与高新技术的社会化辐射;公司以“推动建设科技 进步,创造社会价值、实现企业利润”为宗旨,追求持续稳健经营及业内一流的盈利水平;倡导“科技、 环保、价值”的服务与产品定位,以“持续为社会提供居住与生活环境改进服务”为己任。 公司发展战略为:依托现代企业运行机制,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以建设综合技术服 务和新型建筑材料的研、产、销一体化为主营基石,着力将公司打造成国内核心的建设综合技术服务提 供商和一流的新型建筑材料制造商。 (2)公司的发展展望 2012 年,国内 GDP 增长将低于 2011 年,中国经济增长幅度出现小幅下降,但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依然 处于高位,因此在建筑业整体持续增长的预期之下,公司未来发展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公司主营所在区域基本建设增幅总体高于全国水平,继续保持较高增长速度。公司所处的基本建设 领域,2012 年增幅同比预计有所放缓,但仍将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公司主营所在市场区域,基本 建设投资规模依然表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区域 2012 年 GDP 目标 增长率 2012 年计划增长率 2011 年完成额 (亿元) 2011 年同比增长率 备注 福建 11.00% 18% 10119 27.10% 重庆 13.50% 18% 7366 31.50% 四川 12.00% 12% 15141 17.70% 贵州 14.00% 50% 5100 40.00% 河南 10.00% 21% 16932 26.90% 陕西 13.00% 25% 9124 29.10% 上海 8.00% - 5067 0.30% 公 司 子 公 司 驻 地 省 市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49 页 共 140 页 广西 11.00% 20% 7564 28.80% 江西 10.00% 20% 11020 25.60% 云南 12.00% 20% 5927 27.60% 湖南 11.00% 22% 11361 27.60% 广东 8.50% 15% 16688 16.40% 全国 7.50% 16% 23.80% 备注:数据来自各级政府的工作报告 同期,公司主营业务中外加剂新材料和商品混凝土的主要原材料的价格走势受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 的影响,可能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将增加公司对产品成本控制的难度,对公司经营形成挑战。 因此,公司将继续充分利用人才和资金优势,加大技术研发的投入力度,着力提升技术自主创新能 力,优化品种结构,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打造产品差异化优势,不断提升以技术领先和成本领先为特 征的产品核心竞争能力。 基本建设整体增长提供了更多的市场需求。公司将继续充分利用现有行业科技优势、品牌优势和资 金优势,采取市场营销与投资并购并举,继续加大全国性市场开拓力度,加大以产业链继承为主线的投 资并购,加快公司主营业务“跨区域、跨领域”的发展,不断提升以综合的技术服务优势和全面的市场 网络优势为特征的核心竞争力。 建设综合技术服务,作为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将立足福建、重庆和上海,辐射周边市场。 公司的另一项主营业务,在公司 “跨区域”发展中迅速壮大的外加剂新材料业务,作为节能减排的 受益者,在 2012 也将迎来快速发展。 公司的新兴业务,节能新材料作为节能减排、利废的新型材料,将在节能环保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作为新兴环保材料,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 (3)公司的经济发展目标 服务中国,三年(2012 至 2014)经济总量再翻番。 2、2012 年经营重点 按照公司发展蓝图和公司总体发展战略,2012 年公司将继续以发展为目标,以市场为平台,以竞争 力为核心。重点做好以下七方面的工作: (1)坚持科学发展方向,加强战略引领,是建研集团强盛发展的根本指南。 落实“服务中国,三年经济总量再翻番”的发展目标,建立战略管理体系,推进知识产权优先、人 才建设优先等战略,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50 页 共 140 页 (2)坚持完善“建研模式”,提升核心竞争力,是建研集团强盛发展的坚实基础。 不断地丰富发展“建研模式”,做强各事业部业务板块,优化产业布局;集成“研、产、销、服”一 体化的企业业务链,奠定“精益研发、精益生产、精益销售和精益服务”的基本格局;实现建研“跨区 域”的技术服务和外加剂新材料产业发展的行业龙头地位,形成建研集团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持续提升。 (3)坚持以市场为平台,秉持核心价值观和基本目标,是建研集团强盛发展的经营哲学。 顺应市场规则,满足客户需求,引导客户消费,创造客户价值;遵循行业和谐共赢理念,广泛开展 纵向、横向“产、学、研、服”战略合作,创新商业发展模式;适时探索国际发展战略。 秉承“科技创建新家园”的理念,追寻“做建设科技产业化进步领跑者”的愿景。 (4)坚持推进机制变革,全面提升“标准化基础上个性化”管理水平,是建研集团强盛发展的重要支 撑。 积极探索并完善建研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动态响应,标准复制”的跨区域发展模式。加快 智能化信息建设。推动管理创新,构建以“全站仪式测量”为核心的绩效管理体系。 (5)坚持“人与财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可持续化发展,是建研集团强盛发展的必由之路。 全面落实“人安全、财安全”的安全经营理念,把安全经营理念延伸到经济领域、政治领域和社会 领域。构建政治、经济和社会三大本质安全体系。 继续推进“降耗节能、循环低排和利废资源”的建研环保政策,与政府和企业携手加大生态环境的 保护和治理力度,探索安全发展、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6)坚持探索科技创新模式,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建研集团强盛发展的不竭动力。 探索实践具有“建研特色”的科技创新模式,突出建研集团的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建研集团的 创新基地作用;突出产业“主营创新、集成创新、引进再创新”相结合,充分发挥产业价值链创新作用; 突出“产、学、研、服”的集成合作,充分发挥市场导向和导向客户作用。 (7)坚持履行社会责任,塑造“爱、分享、责任”的道德企业形象,是建研集团强盛发展的重要保证。 充分履行民族企业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将建研集团企业理念和愿景的实施具体体现 为 “科技创新的示范者、社会财富的创造者、资源利用的优化者、社会细胞的呵护者、科技开放的引导 者”;倡导实施“没有家就没有建研”的建研集团企业人文精神;倡导实施“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 下”的建研集团员工社会责任。 3、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 (1)市场景气风险: 中央政府在“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十二五”期间经济增速预期目标是 7%。2011 年作为开局之年, 把目标定在 8%,实际完成 9.2%。2012 年增幅预计为 7.5%。国内产业结构性调整和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51 页 共 140 页 因素仍将持续,对公司目前的主要经营区域可能存在一定影响,如果下游企业需求放缓或支付能力下降, 可能对公司业务量造成风险。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业务风险的前置评估和全过程重点监控,控制应收账款风险;将充分发挥过 去三年“跨区域、跨领域”发展所建立的泛区域市场和产业互补性好等良好局面,努力减少市场景气放 缓对公司运营的影响。 (2)原材料波动风险: 受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影响,国际原油价格在 2012 年仍可能发生较大幅度的不规则波动,由此影响 下游石化产品的价格,从而可能影响公司外加剂产品的主要原材料的价格走势;同时,受国内节能减排 等因素影响,公司商品混凝土主要原材料的价格也可能产生较大幅度的波动。以上等因素均可能对公司 主要原材料成本控制造成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将通过加强技术创新和精细化管理以形成成本优势,并努力建立更为敏感的销售定价模式和更 有效的营销模式,努力减小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3)人力资源成本增加风险: 受生活成本和社会保障费用上涨等因素诱导,2012 年将继续出现较大幅度调薪的预期,不可避免的 将出现行业性的人力资源成本的大幅上涨。 公司将通过改进作业方式,优化工效,努力降低人力资源成本上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4)行业竞争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均处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细分市场,存在行业竞争风险。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以技术优势、品牌优势带动产品差异化优势,以管理优势、人才优势、资金 优势等综合优势带动市场竞争优势,稳健应对市场竞争。 4、未来发展战略所需资金来源情况 公司将通过向金融机构贷款融资、资本市场融资和自有资金,解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二、公司投资情况 (一)报告期内的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 民币 500 万元,以现金出资方式设立河南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外加剂新材料产品。报告 期内,该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已完成,正在进行生产设备的调试。该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10.32 万元,净利润-105.2 万元。 2、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自然人杨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52 页 共 140 页 浩、刘旭斗三方共同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设立陕西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其中,福建科之杰 出资 3,5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70%;杨浩出资 1,05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21%;刘旭斗出资 45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9%,生产、销售外加剂新材料产品。截止本报告公告日,该公司已完成公司设 立的工商登记手续,目前正在办理前期土地手续。该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28.31 万元。 3、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人民币 250 万元的价格收购 徐息麟所持有的厦门市常青树建材开发有限公司 10%的股权,使用自有资金以人民币 244 万元的价格收 购吴少端所持有的厦门市常青树建材开发有限公司 10%的股权。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该项目的股权转 让工商变更登记。公司为控股型企业,其全资子公司常青树建材(福建)开发有限公司全年营业收入 5,773.24 万元,同比增长 81%,实现净利润 815.91 万元。 4、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与 广东奥克化学有限公司及徐州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共同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设立广东科之杰新 材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高性能混凝土用羧酸系减水剂。董事会决议之后,福建科之杰与投资各方就 合作事宜积极展开了前期的准备工作,由于各方对具体的合作细节未达成一致意见,经三方友好协商, 一致同意决定终止上述合作,并于 2012 年 2 月 27 日签署了《终止合资协议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0 年 3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373 号文“关于核准厦门市建筑科 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 3,000 万股新股。 2010 年 4 月 26 日,本公司分别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 万股 以及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00 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8 元。截至 2010 年 4 月 29 日止,本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 股东以货币资金方式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 84,000 万元, 扣除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减的证券承销费及保 荐费等发行费用 2,720.00 万元后已汇入本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净额为 81,280.00 万元,经扣除自行支付 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 978.6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0,301.3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 020031 号”《验资报告》审验。 本公司自行支付的前述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中,包括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 582.35 万 元。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 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 2010 年年报 工作的通知》,本公司已将其中包含的路演推介费用 313.99 万元,调整记入 2010 年期间费用,不作为发 行费用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0,615.33 万元,扣除预定募集资金 39,303.00 万元后,本公司实际超募了 41,312.33 万元(以下称“超募资金”)。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53 页 共 140 页 64,410.43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使用 22,321.56 万元,超募资金使用 42,088.87 万元,超募资金使用 金额比超募资金初始金额多 776.54 万元系超募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1,253.88 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 17,458.78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7,458.78 万元。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公司 开户银行 账号 专户用途 1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厦门分行 37510188000257430 存放超募资金 2 科之杰新材料(漳州)有 限公司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元支行 87020120540005759 用于年产 5 万吨羧酸系减 水剂项目 3 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 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厦门翔安支行 40334001040066669 用于年产 120 万方预拌混 凝土扩建搬迁项目 4 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 公司(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厦门城建支行 4100024029200005778 用于建筑工程检测中心同 安基地项目 注: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原名厦门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6 月 29 日 更名为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2010年5月31日,公司与上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0 年7 月26 日签订《关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书》,对原 已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部分条款进行补充约定。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与深圳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候, 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三方监管协议 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履行义务的情形。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74,587,802.73 元,其中活期存款余额 2,101,643.77 元,七天通知存款余额 18,000,000 元,定期存单余额 154,486,158.96 元。前述七天通知存款及定期存 款账户的开立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到期后,本金及利息全额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如下: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54 页 共 140 页 公 司 名 称 开 户 银 行 账 户 类 别 存放余额(元)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门分行 募集资金专户 9,697.96 科之杰新材料(漳州)有限公司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元支 行 募集资金专户 969,833.78 科之杰新材料(漳州)有限公司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元支 行 七天通知存款 12,000,000.00 科之杰新材料(漳州)有限公司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元支 行 六个月定期存款 60,000,000.00 科之杰新材料(漳州)有限公司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元支 行 十二个月定期存款 20,000,000.00 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门翔安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837,341.29 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门翔安支行 七天通知存款 3,000,000.00 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门翔安支行 三个月定期存款 18,346,158.96 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门翔安支行 六个月定期存款 25,140,000.00 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门翔安支行 十二个月定期存款 20,000,000.00 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门城建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284,770.74 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门城建支行 七天通知存款 3,000,000.00 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门城建支行 六个月定期存款 3,000,000.00 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门城建支行 十二个月定期存款 8,000,000.00 合 计 174,587,802.73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0,615.3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262.2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4,410.43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是否 已变 更项 目(含 部分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55 页 共 140 页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5 万吨羧酸系减水 剂项目 否 17,691. 00 17,691.00 2,208.02 8,654.0 9 48.92% 2011 年 05 月 01 日 2,139.98 是 否 年产120 万方预拌混凝 土扩建搬迁项目 否 15,673. 00 15,673.00 654.00 9,106.1 1 58.10% 2011 年 11 月 01 日 1,943.61 是 否 建筑工程检测中心同 安基地项目 否 5,939.0 0 5,939.00 1,425.72 4,561.3 6 76.80% 2012 年 01 月 01 日 466.25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9,303. 00 39,303.00 4,287.74 22,321. 56 - - 4,549.84 - - 超募资金投向 收购重庆市建研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 76.23% 股权 否 1,314.3 3 1,314.33 0.00 1,314.3 3 100.00% 2010 年 06 月 30 日 658.68 是 否 收购泉州市建筑设计 院整体产权 否 2,100.0 0 2,100.00 0.00 2,100.0 0 100.00% 2010 年 12 月 31 日 88.82 是 否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8,700.0 0 8,700.00 0.00 8,700.0 0 100.00%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29,974. 54 29,974.54 19,974.54 29,974. 54 100.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42,088. 87 42,088.87 19,974.54 42,088. 87 - - 747.50 - - 合计 - 81,391. 87 81,391.87 24,262.28 64,410. 43 - - 5,297.3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注 1:报告期内,“年产 5 万吨羧酸系减水剂项目”部分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并形成部分产能, 其经济效益基本达到预期。由于项目产量还未达到达产目标,配套流动资金未全部使用,后续尚有部 分仓库用房及配套设施需投入。上表中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包含由关联方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重庆建研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本募投项目产品形成的利润。 注 2:“年产 120 万方预拌混凝土扩建搬迁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已于 2010 年 4 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 入生产。由于项目产量还未达到达产目标,配套流动资金未全部使用,后续尚有部分办公场所及搅拌 车等车辆设备需投入。报告期内,其经济效益基本达到预期。 注 3:“建筑工程检测中心同安基地项目”部分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并形成部分产能,后续尚有 部分设备需采购。其经济效益基本达到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无。 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 本公司超募资金初始余额为 41,312.33 万元,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 42,088.87 万元(含所产 生的利息收入 776.54 万元),已全额使用。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2010 年 6 月 14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重庆 市建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76.23%股权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公司及子公司贷款的议案》、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以下三个项目: ① 使用超募资金以不高于 1,500.00 万元的价格收购重庆市建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 76.23%股权。截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314.33 万元收购了重庆市建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的 76.23%股权; ② 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8,700.00 万元归还公司及子公司用于主营业务的贷款; ③ 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0,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本公司的流动资金,该资金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发 展。 (2)2010 年 11 月 23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参与竞拍泉州市建筑设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56 页 共 140 页 计院整体产权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泉州市建筑设计院整体产权的议案》,决定以超 募资金中的 2,100.00 万元收购泉州市建筑设计院(包含泉州设计院及其两家下属公司泉州市泉建工程 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泉州市泉建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整体产权,超出 2,100.00 万元的部分价款 由本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2,100.00 万元收购了 前述泉州市建筑设计院的整体产权。 (3)2011 年 10 月 31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199,745,424.46 元全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存放超募资金的账户“37510188000257430”账户余额 9,697.96 元,系尚未转入募投项 目“建筑工程检测中心同安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10 年 7 月 29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了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10,063.51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7,458.78 万元,全额存放于本公司开设 的募集资金专户内,本公司将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安排,陆续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其他问题。 4、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正信审(2012)专字第020279号《关于厦门市建筑科学 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认为:我们认为,建研集团的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 式》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建研集团201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5、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11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 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 则》的情况。 6、公司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57 页 共 140 页 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和使用的情形。 7、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 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无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公司 更好、更快地发展,符合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理由合理、恰当。 三、报告期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财务报告 是 审计意见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天健正信审(2012)GF 字第 020087 号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研集团)财务报表,包 括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1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 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建研集团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 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责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 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 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 做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建研集团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建研集 团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1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非标意见 审计机构名称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环球贸易中心 A 座 22 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2 年 03 月 29 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 涂振连、刘先辉 四、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58 页 共 140 页 2011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该次会议的相关信息已刊登在 2011 年 3 月 24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 2、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1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10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公司 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1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1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的议案》 (10)《关于为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对子公司重庆建研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14)《关于召开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次会议的相关信息已刊登在 2011 年 4 月 8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 3、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该次会议的相关信息已刊登在 2011 年 4 月 23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 4、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1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59 页 共 140 页 该次会议的相关信息已刊登在 2011 年 6 月 28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 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1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该次会议的相关信息已刊登在 2011 年 8 月 23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 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1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 (2)《“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 专项活动的整改计划》 该次会议的相关信息已刊登在 2011 年 9 月 2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 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1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 (2)《关于收购厦门市常青树建材开发有限公司 20%股权的议案》 该次会议的相关信息已刊登在 2011 年 10 月 26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 8、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2)《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次会议的相关信息已刊登在 2011 年 11 月 3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 9、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1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60 页 共 140 页 (1)《关于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代办公司股份转让主办券商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的议案》; (3)《关于调整泉州市泉建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等子公司股权结构的议案》; (4)《关于修订〈子公司经营管理办法〉的议案》; (5)《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关于修订〈经营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次会议的相关信息已刊登在 2011 年 12 月 2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 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确保股东大会决议得到有效的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1、201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公司 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为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 进行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已严格按照该次股东大会的要求履行完毕。 (三)董事会下设四个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严格履行公司内控制度规定的职责,2011 年初对公司 2011 年度的经营 与投资计划进行研究,对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了建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召集人为一名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严格履行公司内控制度规定的职责,2011 年初对 2011 年度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指标进行研究、审议;同时,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披露薪酬进 行了审核,认为所披露的薪酬水平合法、适当,基本反映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行职责情 况。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召集人为一名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履行公司内控制度规定的职责,报告期内,经审慎评估提名增补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61 页 共 140 页 董事一名,并对公司人才团队建设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了建议。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召集人为一名具备高级会计专业资 格的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组织召开了 8 次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 审计委员会严格履行公司内控制度规定的职责,领导内部审计部开展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强化公 司内控体系的建设;审核与监督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建立了定期的工作制度,在每季度结束后及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均会对内部审计部提交的工作报告及下期工作计划进行审议,并且向董事会 报告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对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报 告进行审核;提议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方案;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并跟 踪年度审计工作。 2)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督促情况 在会计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先行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与主审会计师进行了 交流,协商确定了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会计事务所进场时,审计委员会组织召开年报审计的工作安排,并督促审计工作的进程按审计工作 的计划执行,外勤审计工作历时 24 天。外勤审计结束后,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进行沟通,并对审计结果进行了认真审核。 3)对财务报告审计结果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的要求,对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 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审计前编制的财务报告与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没有重大出入;在所有重大方面,财务 报告真实、公允、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1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情况。 4)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业务审计从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在 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较好的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11 年年报审计工作。 建议公司董事会 2012 年度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五、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一)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情况表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62 页 共 140 页 单位:人民币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年度可分配利润 2010 年 18,000,000.00 57,498,810.01 31.30% 103,939,290.69 2009 年 0.00 68,673,927.49 0.00% 60,313,690.99 2008 年 20,000,000.00 55,881,871.70 35.79% 44,103,718.88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62.62%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1 年度实现的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6,801,515.20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 26,044,657.11 元,扣除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以 2011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26,044,657.11 元为基 数,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604,465.71 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 85,939,290.69 元,截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 109,379,482.09 元。 本着既能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公 司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5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 税),本次共分配现金股利 15,600,000 元,归属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93,779,482.09 元将结转至下 一年度;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增后,本公司资本公积将由 762,271,546.79 元减少为 715,471,546.79 元,总股本由 156,000,000 股增加至 202,800,000 股。 上述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拟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5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同时以公司 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上述分配方案。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六、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已制定的《信息披露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敏感信息排查管 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 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63 页 共 140 页 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以及其他 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 司股票。同时,在向外递送财务相关报告时,公司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提示。报告期内,公司未 发生利用公司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亦未发生敏感期内及六个月内短线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事项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除继续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相关规定之外,针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需求,新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与 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1、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公司证券部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 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和日常事务。 2、公司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担任公司新闻发言人,统一代表公司在投资 者关系活动中发言。 3、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指定信息披露报纸、网站,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 披露应披露的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地获得公司信息;同时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和 保管,做好日常电话记录并定期整理汇报相关领导,并切实做好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 4、公司设立专门的投资者接待电话、邮箱,并在公司官方网站 开设“投资者关系” 专栏,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的各项情况。 5、公司重视在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回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 6、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情况:报告期公司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总计 91 人次,接待机构及个人投 资者实地调研情况统计如下: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1 年 05 月 06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及个人投 资者 国投瑞银、厦门博 时投资、长江证券、 福州方先生、西部 证券、中海基金、 浦银安盛、华泰柏 瑞、华富基金、东 兴证券、长城基金、 深圳金中和投资、 深圳恒运盛投资 公司主要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 材料。 2011 年 08 月 23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博时基金 公司主要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64 页 共 140 页 日 材料。 2011 年 08 月 2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长信基金、长江证 券、富国基金、大 成基金、信诚基金、 天弘基金、万家基 金、展博投资、金 鹰基金、华夏基金、 招商证券、国泰基 金、兴业基金、深 圳和盈资产、中信 基金、民生加银基 金、泽熙投资、中 信证券、东北证券、 嘉实基金、安邦资 产、国投瑞银、爱 建证券、中投证券、 东吴基金、广发证 券、华泰资产、星 石投资等 37 位行业 研究员和分析师 公司主要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 材料。 2011 年 08 月 31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泰达宏利基金 公司主要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 材料。 2011 年 09 月 06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华夏基金 公司主要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 材料。 2011 年 11 月 01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民生加银基金、诺 安基金、泰达宏利 基金、民族证券、 新华基金、渤海证 券、建信基金、中 信建投、汇添富基 金 公司主要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 材料。 2011 年 11 月 0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金元证券、华泰证 券 公司主要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 材料。 2011 年 11 月 16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东方证券、纽银基 金、西部证券、海 富通基金、中投证 券 公司主要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 材料。 2011 年 11 月 2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上海信托 公司主要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 材料。 2011 年 12 月 09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招商证券、光大证 券、凯石投资、广 发基金、兴业证券、 国金证券 公司主要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 材料。 2011 年 12 月 20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华泰联合证券、申 万菱信、混沌道然、 第一创业 公司主要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 材料。 7、报告期末至披露日之间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65 页 共 140 页 2012 年 01 月 0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民生证券 公司主要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 材料。 2012 年 01 月 11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群益控股 公司主要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 材料。 2012 年 02 月 02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安信证券 公司主要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 材料。 2012 年 02 月 16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广发证券、大成基 金、华泰联合证券、 安信证券、申万菱 信、新华基金、瑞 银证券、兴业证券、 智诚海威投资、金 元证券、太平资产、 新价值投资、国泰 基金、华商基金、 方正富邦基金、方 正证券、民生加银 基金、中国人寿、 瑞天投资、普尔投 资、泰康资产、建 信基金、信达澳银 基金、宝盈基金、 京富融源等28位行 业研究员和分析师 公司主要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 材料。 2012 年 02 月 29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国信证券 公司主要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 材料。 (二)公司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66 页 共 140 页 第十节 监事会报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1 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公司内控制度的要求,以求真务实,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权益为工作原则,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 股东权益,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 经营决策、投资方案,对公司财务、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 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11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关于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1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次会议的相关信息已刊登在 2011 年 4 月 8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 2、201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 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3、2011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 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1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市建筑科学研 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 5、201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67 页 共 140 页 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次会议的相关信息已刊登在 2011 年 11 月 3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公司董事会召开的全部 9 次会议,并按时出席了报告期内公司召 开的 1 次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履行了 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三)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积极参加相关专业培训,加强法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包括: 1、2011 年 6 月 23 日,监事会全体成员参加了公司组织的“投资者教育相关知识培训”、“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相关法规培训”等内部培训,进一步加深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认识。 2、2011 年 08 月 27 日至 28 日,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参加了厦门市证监局组织的 2011 年厦门市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 3、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组织全体监事认真学习厦门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简报》、深交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汇编》及厦门证监局、深交所出台的其他新文件、新规定以及案例分析等。通 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增强了监事的规范运作意识,并提高了监事的综合素质。 二、监事会对 2011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1 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了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 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情况,以及公司 2011 年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重大决策科学合理,决策程序合法;能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控 制度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及授权规范运作,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健全;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 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监事 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 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该报告能够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亦认为,公司未来仍需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度。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68 页 共 140 页 (三)检查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本公司严格按照《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无变更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符合公司和投资者的利 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理由合理、恰当。 (四)检查公司对外并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厦门市常青树建材开发有限公司 20%股权,收购后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符合公 司的发展战略。收购决策科学合理,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交易程序合法合规,无内幕交易,无损害股 东的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五)检查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重大关联交 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检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1 年度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的有关规定;除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之外,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七)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有 关决议。 (八)监事会对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依据《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 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有 效实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 因此,《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 实、准确、客观,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九)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建立了一系列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 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 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69 页 共 140 页 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以及其他重大 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70 页 共 140 页 第十一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应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报告期内,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四、报告期内,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参股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 托公司和期货公司等金融企业股权。 五、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事项情况 (一)报告期内,经 2011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以人民币 250 万元的价格收购徐息麟所持有的厦门市常青树建材开发有限公司 10%的股权,使 用自有资金以人民币 244 万元的价格收购吴少端所持有的厦门市常青树建材开发有限公司 10%的股权。 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该项目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上述收购完成后,厦门市常青树建材开发有限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常青树建材(福建)开发有限公司均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理顺公司的管理体制, 并使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权益更加集中。 (二)2010 年度拟收购资产进展情况 经公司2010年12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不高于人民币320 万的价格受让北京国芳矿业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具体转让价格以公司与股权转让方最终谈判定价为 准。 董事会决议之后,公司积极展开了前期的准备工作,先后与出让方就股权转让,与其他投资方就合 作等具体事项进行了多轮的洽谈,但由于双方对具体的出让、合作细节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因久拖未决, 公司决定终止上述收购。 公司决定将开拓地质勘察,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的业务依托全资子公司上海中浦勘查技术研究院有 限公司和参股公司北京勘察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协作开展。 公司目前通过子公司上海中浦勘查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勘察技术工程有限公司18.18%的 股权,为第二大股东。 北京勘察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曾隶属于原地矿部物化探局及中国地质勘查技术院,现 为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控股的集科研、生产、软件开发为一体的综合性专业公司。该公司拥有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71 页 共 140 页 国家相关部门委颁发的地质勘察资质证书(固体矿产勘查甲级,物探甲级)、测绘资质证书(甲级)、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评价许可证(乙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证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单位资质 证书(乙级)等专业资质证书;通过了ISO 9001:2000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计 量认证(CMA);获得了国家商业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是北京市科 技委员会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海淀科技园创新企业,地学产学研示范基地。 六、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七、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八、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银行融资及相应的担保合同之外,无应披露的重大合同。 九、独立董事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益河、黄锦泉和卢永华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中国证监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等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认真审阅相关资 料后,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除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未发生对控股股东、 公司持股 50%以下之子公司、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任何情形,无逾期担保情 形。 2、经核查,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或其关 联方使用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非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 况;此外,公司目前已经完善了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控制制度,并已建立了 “占用即冻结”机制,即董事 会一经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存在侵占公司资产的情形,董事会应立即依法申请有关人民法院对控 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予以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 十、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承诺事项。 (二)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全体发起人股东蔡永太、李晓斌、麻秀星、黄明辉、叶斌、郭元强、林燕妮、林千宇、杨建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72 页 共 140 页 华、邱聪、高卫国、陈强全、刘德渊、孙雪峰、陈鹭琳、赖卫中、黄汉东、钟怀武、桂苗苗、林秀华、 阮民全、林春升、柯麟祥、乔建伟、尹峻、卢延东、彭军芝、林祥毅、阙庆海、张勇、张明亮、张波、 陈斌、卢振富、潘夏斌、李小生、张百乐、王永滋、陈震斌、张建辉、刘建勋、兰扬华、杨善顺、张伯 欣、林庆昌、沈晓治、姚琪钦、周焰煌、匡缨和宋秀华 50 人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此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蔡永太、李晓斌、麻秀星、黄明辉、叶斌、郭元 强、林燕妮、邱聪、高卫国和林千宇 10 人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所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且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所出售的本公司股 份总数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报告期内,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永太、李晓斌、麻秀星、黄明辉、叶斌、郭元强、林燕妮和林千宇 8 人于 2008 年 5 月 10 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在单独或共同实际控制 贵公司期间,本人及本人单独或共同控制的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含贵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 接地以任何形式从事与贵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 于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或以托管、承包、租赁等方式经营任何与贵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 品相同或者相似的企业或经济组织;若贵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贵公司享有优先权,承诺人及其 单独或共同控制的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含贵公司)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报告期内,上述 8 名实际控制人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四)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永太、李晓斌、麻秀星、黄明辉、叶斌、郭元强、林燕妮和林千宇 8 人分别于 2008 年 5 月 10 日对公司作出承诺:“本人将避免与贵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如因贵公司生产 经营需要而无法避免关联交易时,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股东的义务,不会利 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贵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侵犯贵公司及其他 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贵公司与本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报告期内,上述 8 名实际控制人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五)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公司全体发起人股东于 2007 年 10 月 9 日向公司出具《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承诺将严格 遵守公司的资金管理制度,积极维护公司的资金安全,并保证不亲自或通过本人的关联方以任何形式占 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73 页 共 140 页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十一、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财务顾问或保荐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天 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所自2007年起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给该所的审计费用为55万元。自公司上市后,签字会计师涂振连先生已为公司提供连 续审计服务2年,签字会计师刘先辉先生已为公司提供连续审计服务1年。 公司报告期内聘请了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崔海峰、周伟。报告期内公司支 付给保荐机构的报酬为0元。 十二、、受监管部门处罚、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受到有权机 关调查、司法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证券市场禁入、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及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情形。 十三、本公司不存在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风险的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公司重要事项公告索引 公告编号 披露日期 公告名称 2011-001 1 月 5 日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 2011-002 2 月 25 日 2010 年度业绩快报 2011-003 3 月 24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04 3 月 24 日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11-005 4 月 8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06 4 月 8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07 4 月 8 日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1-008 4 月 8 日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2011-009 4 月 8 日 关于对子公司重庆建研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11-010 4 月 8 日 关于召开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2011-011 4 月 8 日 关于举行 2010 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2011-012 4 月 8 日 关于公司所属行业分类变更的公告 2011-013 4 月 8 日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1-014 4 月 23 日 2011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2011-015 4 月 30 日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16 5 月 17 日 201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1-017 6 月 17 日 关于开通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及举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11-018 6 月 25 日 201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74 页 共 140 页 2011-019 6 月 28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20 6 月 28 日 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011-021 7 月 26 日 关于董事、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2011-022 7 月 26 日 2011 半年度业绩快报 2011-023 8 月 9 日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2011-024 8 月 23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25 8 月 23 日 201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1-026 8 月 23 日 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2011-027 8 月 23 日 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2011-028 9 月 29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29 10 月 26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30 10 月 26 日 2011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2011-031 10 月 26 日 关于收购厦门市常青树建材开发有限公司 20%股权的公告 2011-032 11 月 3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33 11 月 3 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34 11 月 3 日 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2011-035 11 月 3 日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1-036 12 月 29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37 12 月 29 日 关于调整泉州市泉建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等子公司股权结构的公告 2011-038 12 月 29 日 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011-039 12 月 29 日 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整改完成的公告 注:以上公告均已及时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 天健正信审(2012)GF 字第 020087 号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研集团)财务报表,包 括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1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 量表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建研集团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 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 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 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做出会 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建研集团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建研集 团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1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中国注册会计师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涂振连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先辉 报告日期: 2012 年 3 月 29 日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76 页 共 140 页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85,777,257.35 231,792,682.56 646,757,007.80 307,679,109.5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3,193,514.84 750,000.00 21,572,907.23 应收账款 371,478,239.86 265,563,693.19 预付款项 23,926,738.92 2,575,943.00 11,828,685.22 227,700.0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3,102,034.35 568,841.67 3,834,619.03 2,187,229.68 应收股利 32,990,000.00 25,490,000.00 其他应收款 8,909,341.09 150,944,345.80 14,723,070.56 90,158,960.5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6,364,727.42 26,077,012.1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092,751,853.83 419,621,813.03 990,356,995.19 425,742,999.77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5,605,398.99 575,800,172.87 4,525,290.37 540,709,243.67 投资性房地产 31,795,752.75 22,906,689.65 22,866,900.43 22,866,900.43 固定资产 259,938,989.64 38,617,550.81 196,895,787.00 24,923,336.47 在建工程 9,427,129.60 84,290.80 33,064,273.02 28,319,173.87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62,659,648.55 9,293,290.53 67,587,012.13 11,282,367.82 开发支出 商誉 20,616,688.96 20,616,688.96 长期待摊费用 1,381,386.30 1,793,963.59 递延所得税资产 5,893,863.70 305,061.75 7,874,424.79 142,281.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77 页 共 140 页 非流动资产合计 397,318,858.49 647,007,056.41 355,224,340.29 628,243,303.56 资产总计 1,490,070,712.32 1,066,628,869.44 1,345,581,335.48 1,053,986,303.3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1,124,151.60 80,803,165.61 应付账款 115,465,146.70 5,689,489.08 82,593,501.94 2,399,212.93 预收款项 12,051,842.94 1,221,220.00 6,822,059.16 1,215,620.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8,961,010.31 1,191,139.56 2,226,614.97 191,915.71 应交税费 23,845,553.56 258,461.38 8,139,064.00 198,325.39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153,219.89 153,219.89 其他应付款 15,101,487.95 11,885,365.86 19,467,873.05 11,972,692.85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670,000.00 690,000.00 1,340,000.00 36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218,372,412.95 20,935,675.88 201,545,498.62 16,337,766.8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2,399,786.11 2,780,711.95 其他非流动负债 8,861,941.81 9,471,514.69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261,727.92 12,252,226.64 负债合计 229,634,140.87 20,935,675.88 213,797,725.26 16,337,766.8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56,000,000.00 156,000,000.00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资本公积 765,660,787.84 762,271,546.79 802,665,249.27 798,271,546.79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8,042,164.68 18,042,164.68 15,437,698.97 15,437,698.97 一般风险准备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78 页 共 140 页 未分配利润 302,993,396.79 109,379,482.09 186,796,347.30 103,939,290.69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242,696,349.31 1,045,693,193.56 1,124,899,295.54 1,037,648,536.45 少数股东权益 17,740,222.14 6,884,314.6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60,436,571.45 1,045,693,193.56 1,131,783,610.22 1,037,648,536.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90,070,712.32 1,066,628,869.44 1,345,581,335.48 1,053,986,303.33 利润表 编制单位: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1-12 月 单位:元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营业总收入 985,454,329.94 8,541,226.00 594,441,213.56 8,572,406.60 其中:营业收入 985,454,329.94 8,541,226.00 594,441,213.56 8,572,406.6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822,815,991.42 9,143,557.07 538,694,553.38 11,913,200.81 其中:营业成本 691,819,171.97 1,114,459.96 453,952,303.97 809,678.78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 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6,325,103.68 1,464,300.30 10,634,121.76 1,096,345.84 销售费用 59,050,862.82 28,408,780.79 管理费用 62,544,515.31 13,738,836.61 42,306,305.36 14,687,235.28 财务费用 -11,761,343.77 -7,445,744.80 -5,273,225.27 -4,904,222.09 资产减值损失 4,837,681.41 271,705.00 8,666,266.77 224,163.0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1,280,108.42 20,000,000.00 49,990,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080,108.62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 163,918,446.94 19,397,668.93 55,746,660.18 46,649,205.79 加:营业外收入 8,142,438.47 7,075,983.34 9,908,880.74 1,920,764.85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79 页 共 140 页 减:营业外支出 635,805.33 49,203.94 163,854.50 80,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81,916.03 80,202.5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71,425,080.08 26,424,448.33 65,491,686.42 48,489,970.64 减:所得税费用 29,986,518.85 379,791.22 7,780,336.96 17,082.0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141,438,561.23 26,044,657.11 57,711,349.46 48,472,888.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136,801,515.20 26,044,657.11 57,498,810.01 48,472,888.56 少数股东损益 4,637,046.03 212,539.45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88 0.4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88 0.40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141,438,561.23 26,044,657.11 57,711,349.46 48,472,888.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合收益总额 136,801,515.20 26,044,657.11 57,498,810.01 48,472,888.5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益总额 4,637,046.03 212,539.45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1-12 月 单位:元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 667,654,407.76 8,761,583.70 459,922,076.72 9,925,227.0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 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 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 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 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 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80 页 共 140 页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6,351,206.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34,603,607.70 26,959,310.57 19,780,176.30 19,733,704.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02,258,015.46 35,720,894.27 486,053,459.02 29,658,931.8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 451,970,550.17 353,735,601.38 335,226.0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 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 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付的现金 93,508,733.00 6,500,385.83 60,656,865.88 7,423,708.88 支付的各项税费 67,713,622.04 2,493,060.68 40,432,708.32 2,449,909.1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61,964,321.39 68,021,993.05 37,231,957.48 41,753,909.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75,157,226.60 77,015,439.56 492,057,133.06 51,962,753.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27,100,788.86 -41,294,545.29 -6,003,674.04 -22,303,821.7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99,999.80 500,000.00 199,999.80 24,5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137,500.00 81,480.5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232,860,000.00 206,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4,197,499.80 206,500,000.00 281,480.30 24,5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84,062,365.31 10,475,631.65 61,117,836.58 16,965,220.52 投资支付的现金 5,333,969.50 12,410,250.00 3,743,952.27 373,041,295.96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206,000.00 206,000.00 57,505,614.48 62,670,765.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32,000.00 414,000,000.00 259,869,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9,634,334.81 23,091,881.65 536,367,403.33 712,546,281.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144,563,164.99 183,408,118.35 -536,085,923.03 -688,046,281.4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0,154,400.00 816,300,000.00 812,800,000.00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81 页 共 140 页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 投资收到的现金 10,154,4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3,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21,285,798.94 5,331,449.7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440,198.94 844,631,449.75 812,8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0,000,000.00 31,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支付的现金 18,016,839.63 18,000,000.00 1,511,104.72 262,579.5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 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100,000.00 34,656,956.56 5,718,750.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116,839.63 18,000,000.00 136,168,061.28 36,981,33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13,323,359.31 -18,000,000.00 708,463,388.47 775,818,67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4,987,313.16 124,113,573.06 166,373,791.40 65,468,566.7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211,177,889.96 77,679,109.50 44,804,098.56 12,210,542.7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96,165,203.12 201,792,682.56 211,177,889.96 77,679,109.50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82 页 共 140 页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 单位:元 本期金额 上年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实收资 本(或 股本)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其他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实收资 本(或 股本)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其他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0,00 0,000.0 0 802,66 5,249.2 7 15,437, 698.97 186,79 6,347.3 0 6,884,3 14.68 1,131,7 83,610. 22 90,000, 000.00 26,511, 917.14 10,590, 410.11 134,14 4,826.1 5 2,954,3 80.82 264,20 1,534.2 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0,00 0,000.0 0 802,66 5,249.2 7 15,437, 698.97 186,79 6,347.3 0 6,884,3 14.68 1,131,7 83,610. 22 90,000, 000.00 26,511, 917.14 10,590, 410.11 134,14 4,826.1 5 2,954,3 80.82 264,20 1,534.2 2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36,000, 000.00 -37,004 ,461.43 2,604,4 65.71 116,19 7,049.4 9 10,855, 907.46 128,65 2,961.2 3 30,000, 000.00 776,15 3,332.1 3 4,847,2 88.86 52,651, 521.15 3,929,9 33.86 867,58 2,076.0 0 (一)净利润 136,80 1,515.2 0 4,637,0 46.03 141,43 8,561.2 3 57,498, 810.01 212,53 9.45 57,711, 349.46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136,80 1,515.2 0 4,637,0 46.03 141,43 8,561.2 3 57,498, 810.01 212,53 9.45 57,711, 349.46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1,004, 461.43 6,218,8 61.43 5,214,4 00.00 30,000, 000.00 776,15 3,332.1 3 3,717,3 94.41 809,87 0,726.5 4 1.所有者投入资本 10,154, 400.00 10,154, 400.00 30,000, 000.00 776,15 3,332.1 3 3,717,3 94.41 809,87 0,726.5 4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83 页 共 140 页 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1,004, 461.43 -3,935, 538.57 -4,940, 000.00 (四)利润分配 2,604,4 65.71 -20,604 ,465.71 -18,000 ,000.00 4,847,2 88.86 -4,847, 288.86 1.提取盈余公积 2,604,4 65.71 -2,604, 465.71 4,847,2 88.86 -4,847, 288.86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18,000 ,000.00 -18,000 ,000.0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转 36,000, 000.00 -36,000 ,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36,000, 000.00 -36,000 ,00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56,00 0,000.0 0 765,66 0,787.8 4 18,042, 164.68 302,99 3,396.7 9 17,740, 222.14 1,260,4 36,571. 45 120,00 0,000.0 0 802,66 5,249.2 7 15,437, 698.97 186,79 6,347.3 0 6,884,3 14.68 1,131,7 83,610. 22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84 页 共 140 页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 单位:元 本期金额 上年金额 项目 实收资本 (或股 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 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 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 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0,000,0 00.00 798,271,5 46.79 15,437,69 8.97 103,939,2 90.69 1,037,648 ,536.45 90,000,00 0.00 22,118,21 4.66 10,590,41 0.11 60,313,69 0.99 183,022,3 15.7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0,000,0 00.00 798,271,5 46.79 15,437,69 8.97 103,939,2 90.69 1,037,648 ,536.45 90,000,00 0.00 22,118,21 4.66 10,590,41 0.11 60,313,69 0.99 183,022,3 15.76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36,000,00 0.00 -36,000,0 00.00 2,604,465 .71 5,440,191 .40 8,044,657 .11 30,000,00 0.00 776,153,3 32.13 4,847,288 .86 43,625,59 9.70 854,626,2 20.69 (一)净利润 26,044,65 7.11 26,044,65 7.11 48,472,88 8.56 48,472,88 8.56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26,044,65 7.11 26,044,65 7.11 48,472,88 8.56 48,472,88 8.56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30,000,00 0.00 776,153,3 32.13 806,153,3 32.13 1.所有者投入资本 30,000,00 0.00 776,153,3 32.13 806,153,3 32.13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2,604,465 .71 -20,604,4 65.71 -18,000,0 00.00 4,847,288 .86 -4,847,28 8.86 1.提取盈余公积 2,604,465 .71 -2,604,46 5.71 4,847,288 .86 -4,847,28 8.86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85 页 共 140 页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18,000,0 00.00 -18,000,0 00.0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转 36,000,00 0.00 -36,000,0 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36,000,00 0.00 -36,000,0 0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56,000,0 00.00 762,271,5 46.79 18,042,16 4.68 109,379,4 82.09 1,045,693 ,193.56 120,000,0 00.00 798,271,5 46.79 15,437,69 8.97 103,939,2 90.69 1,037,648 ,536.45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86 页 共 140 页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1 年 度 编制单位: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历史沿革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建研集团”),企业注册号 为 350200100000672,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6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蔡永太,公司住所为厦门市思明区 湖滨南路 62 号。 本公司的前身系原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所,该所于 1980 年 1 月 22 日成立,其上级主管单位为厦 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原厦门市建设委员会)和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原厦门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其单 位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2001 年 6 月,根据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厦委编办 [2001]013 号《关于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所更名为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的批复》的批准,该所更名为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根据厦门市政府厦府[2000]综 120 号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属科研机构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 的总体要求和厦委办发〔2003〕34 号《厦门市市属国有事业单位改制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具体规 定,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于 2004 年 3 月 19 日以厦建科[2004]8 号文批复同意了《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 院整体改企建制实施方案》。 2004 年 4 月 9 日,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当时用名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 院工会委员会)代表厦门建筑科学研究院符合持股条件的部分职工作为出资人和 1 名自然人蔡永太共 同出资组建成立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其中: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工会委员会以货币 方式出资人民币 2700 万元,占 90%股权,自然人蔡永太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300 万元,占 10%股 权。公司成立后,按厦门大成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大成评咨字(2003)第 979、980 号《厦门市建 筑科学研究院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确认的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截至 2003 年 10 月 31 日止净资产评 估值为依据,根据厦门财政局厦财教[2004]3 号《关于对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整体改制有关资产处 置问题的批复》,出资购买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的净资产,完成了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整体改制 工作。 2006 年 4 月 19 日,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更名为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 公司。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87 页 共 140 页 为规范工会持股,2007 年 6 月 30 日,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将其持有本公 司 90%的股权按实际所代表的职工(50 人)以股权转让的方式转为自然人持股,经本次股权转让后,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 3000 万元,由蔡永太等 50 名自然人持有。 2007 年 10 月 8 日,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为建研集团,注 册资本由人民币 3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9000 万元,注册资本以建研集团截止至 2007 年 7 月 31 日经 审计确认的净资产中的 9000 万元折股投入,每股面值 1 元,变更前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净资产 超过注册资本的余额 22,118,214.66 元计入本公司资本公积。 2010年3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373号文“关于核准厦门市建筑科学研 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4月26日分别采用网下配售 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万股以及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2400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并于2010年5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建研集团,股票代码:002398),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12000万元。 2011年4月29日本公司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3股, 共计转增3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新增注册资本3600万元,注册资本由12000万元变更为15600万元。 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200100000672,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2号,法定代表 人:蔡永太。 本报告所指的母公司为建研集团。 2、行业性质及经营范围 本公司属于建筑业,经营范围为:1、建筑科学研究、建筑技术开发咨询;2、建设工程及产品质 量和性能检测;3、建设工程可靠性鉴定和加固;4、建筑工程设计、勘察与施工;5、新型建筑材料 的研究、生产与销售(生产仅限下属分支机构经营);6、未涉及前置许可的其他经营项目。(以上经 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3、主要的服务及产品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目前主要经营的业务包括:建设综合技术服务、商品混凝土、混凝土外加剂、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特种工程施工等。 4、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主要发起人股东蔡永太、李晓斌、麻秀星、黄明辉、叶斌、郭元强、林燕妮和林千宇, 于 2007 年 10 月 9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以上 8 人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述 8 人共持有本公 司 36.874%的股份。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88 页 共 140 页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财务报表需要使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到财务报告日 的资产、负债和或有负债的披露,以及报告期间的收入和费用。 (二)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11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 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 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 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 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 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 积的部分,下同)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 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89 页 共 140 页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 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 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合 并时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业已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 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 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时,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对 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 (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 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 很小的投资。 (八) 外币业务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业务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中间价 折合为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 中间价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除属于与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予 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外,其余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 业务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中间价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九) 金融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均系应收款项(相关说明见附注二之(十))。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为其他金融负债。 本公司的其他金融负债是指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 债。主要包括企业发行的债券、因购买商品产生的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等。其他金融负债按其公 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90 页 共 140 页 本公司拥有的其他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 等,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在初始计量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 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 (2)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 余额。 2.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转移,包括下列两种情形: (1)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2)将金融资产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 量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A.从该金融资产收到对等的现金流量时,才有义务将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企业发生短期垫付 款,但有权全额收回该垫付款并按照市场上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收利息的,视同满足本条件。 B.根据合同约定,不能出售该金融资产或作为担保物,但可以将其作为对最终收款方支付现金 流量的保证。 C.有义务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及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企业无权将该现金流量进行再投资,但按 照合同约定在相邻两次支付间隔期内将所收到的现金流量进行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投资的除外。企业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再投资的,应当将投资收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最终收款方。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 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3.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金融负债全部 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 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 应收款项 本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按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入账金额。凡因 债务人破产,依照法律清偿程序清偿后仍无法收回;或因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 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或因债务人逾期未能履行偿债义务,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该等应收账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91 页 共 140 页 款列为坏账损失。 本公司以应收债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转让、质押或贴现等方式融资时,根据相关合同的约定, 当债务人到期未偿还该项债务时,若本公司负有向金融机构还款的责任,则该应收债权作为质押贷 款处理;若本公司没有向金融机构还款的责任,则该应收债权作为转让处理,并确认债权的转让损 益。 本公司收回应收款项时,将取得的价款和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将单个客户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及单个客户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款, 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发生了减值的, 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单项测试未减值 的应收款项,汇同对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 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本公司将单个客户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下的应收账款及单个客户金额在 50 万元以下的其他应收款 且存在减值迹象,确定为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 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将应收款项按款项性质组合为:非合并报表范围单位销售货款及往来款、合并报表范围 单位销售货款及往来款、员工暂借款、关联方往来。 组合中,非合并报表范围单位销售货款及往来 款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 5% 1-2 年(含) 10% 10% 2-3 年(含) 30% 30% 3 年以上 100% 100% 组合中,合并报表范围单位销售及往来款、员工暂借款、关联方往来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计提比例均为零。 (十一)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 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 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92 页 共 140 页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采 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年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 对于存货因被淘汰、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导致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部 分,以及承揽工程预计存在的亏损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 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中:对于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 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 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 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 其可变现净值。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本公司定期对存货进行清查,盘盈利得和盘亏损失计入 当期损益。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十二) 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的投资和其他长期股权投资。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参见 本附注二之(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 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 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均按照初 始投资成本计价。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的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照享有被 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长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93 页 共 140 页 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 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 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 资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 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 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 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投资企业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 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 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 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4.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若因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使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 迹象时,根据单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 值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 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三) 投资性房地产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 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 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 下: 类 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摊销)率 土地使用权 50 - 2.00% 房屋建筑物 20 5% 4.75%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 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固定资产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94 页 共 140 页 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资产负债表日,若单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 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投 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 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 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四)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同时满足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 靠地计量条件的,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 有形资产。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折旧方法采用年 限平均法。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 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 相应的调整。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类别、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5 4.75 机器设备 10 5 9.50 运输设备 5 5 19.00 办公及电子设备 5 5 19.00 其他设备 3-10 5 9.50-31.67 固定资产装修 5 - 20.00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若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低于账面价值,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 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4. 其他说明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 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95 页 共 140 页 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投资者投入 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 价值入账。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 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 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 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五) 在建工程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 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本公司的在建工程包括倒班楼、反应釜等。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 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建工程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按单项工程可收回金 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六) 借款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 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2)借款费用 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资本化金额,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 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 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 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 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 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继续 资本化。 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96 页 共 140 页 (十七) 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 计算机软件、减水剂技术、专利权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 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 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本公司无形资产均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 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摊销 方法如下: 类别 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权证注明的使用期限 平均年限法 计算机软件 3 年、5 年 平均年限法 减水剂技术费 3 年 平均年限法 专利权 5 年 平均年限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无形资产按照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按单项资产可收回 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减 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八) 商誉 商誉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或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取得日 或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与子公司有关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有关的商誉,包含在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至少在每年年终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依 据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情况分摊至受益的资产组或资 产组组合。 (十九) 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本公司 长期待摊费用均系租入固定资产装修费,其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摊销方法 摊销年限 租入固定资产装修费 平均年限法 2 至 5 年 (二十) 收入 1. 销售商品 本公司销售的商品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金额确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97 页 共 140 页 认销售商品收入:(1)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 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 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 技术服务收入 本公司技术服务主要包括建筑材料、建设工程、建筑设备等的检测服务、建设工程测试技术服 务、软件技术服务、勘察设计咨询服务等,技术服务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从客户已收或应收 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金额确认收入:(1)技术服务已提供,其中检测服务以提供检测报告作为服务完 成的标志;(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其中如果委托方需要行政机关复核工作量及单价的检测 服务以行政机关最终确认的结果为准;(3)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4)相关的已发生或将 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 让渡资产使用权 本公司在与让渡资产使用权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和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确认让渡 资产使用权收入。 利息收入按使用货币资金的使用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 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 建造合同 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本公司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 合同费用。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 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 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本公司将预计损失确 认为当期费用。 本公司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 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 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 (二十一)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 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 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 1 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98 页 共 140 页 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 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 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二)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的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 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 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 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 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在无法明确估计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预期转回期间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时,不确认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 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予以确认,但同时满足能够控制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 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 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在可预 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即在可预见的将来有处置该项投资的明确计划,且预计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除 了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以外,还有足够的投资收益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予以确认。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除企业合并、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 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 当期损益。 (二十三) 经营租赁 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该租赁为融 资租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本公司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1.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 用,计入当期损益。 2.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 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99 页 共 140 页 (二十四)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 2. 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二十五)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未发生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三、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1. 流转税及附加税费 税目 纳税(费)基础 税(费)率 备注 技术服务收入、检测收入、租赁收入 5% 营业税 工程结算收入 3% 增值税 产品销售收入 6%、17% 注 1 城建税 应交流转税额 5%、7% 注 2 教育费附加 应交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交流转税额 2% 注 3 注 1:子公司天润锦龙生产销售商品混凝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0】37 号《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商品混凝土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按产品销售收入的 6%计缴增值税。 子公司常青树建材(福建)开发有限公司利用粉煤灰和石灰生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建筑隔 墙用轻质(隔热)条板,2010 年 12 月 30 日取得福建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颁发的资源综合利用 认定证书,该公司产品(工艺)被认定为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福建省龙海市国家税务局于 2011 年 1 月 27 日同意批准免征 2011 年度、2012 年度该公司生产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产品和轻质隔墙板 的增值税。 注 2:子公司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重庆建研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贵州科之杰新材料 有限公司、陕西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河南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城建税税率为 5%,其他公司的 城建税税率为 7%。 注 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文[2011]230”号文件及各子公司所在地的政策,地方教育费附 加征收率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从 1%调整至 2%。 2. 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具体执行的税率政策如下: 公司名称 税率 备注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00 页 共 140 页 公司名称 税率 备注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15% 注 1 福建建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研科技) 24% 厦门科之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科之杰) 24% 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润锦龙) 24% 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检测中心) 15% 注 2 厦门市常青树建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常青树) 24% 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科之杰) 15% 注 3 常青树建材(福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常青树) 25% 科之杰新材料(漳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科之杰) 25% 重庆天润匠心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匠心) 25% 厦门天润匠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匠心) 25% 重庆建研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科之杰) 15% 注 4 贵州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科之杰) 15% 注 4 厦门天润锦龙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润物流) 25% 上海中浦勘查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浦) 25% 泉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设计院) 25% 注 5 泉州市泉建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建施工图 审查) 25% 注 5 泉州市泉建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建设计咨询) 25% 注 5 河南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科之杰) 25% 陕西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科之杰) 25% 注 1: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 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0935100281),该公司自 2009 年 12 月 28 日起被认 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按 15%的税率缴纳,有效期三年。 注 2: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 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135100009),该公司自 2011 年 9 月 26 日日起被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按 15%的税率缴纳,有效期三年。 注 3: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 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135100058),该公司自 2011 年 9 月 26 日起被认 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按 15%的税率缴纳,有效期三年。 注 4:根据财税[2011]58 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该公司 2011 年度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率。 注 5: 泉州设计院等三家公司企业所得税采取核定征收的方法,根据收入总额的 12%核定应纳 税所得,适用 25%的企业所得税率。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01 页 共 140 页 3. 房产税 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的 70%或 75%为纳税基准,税率为 1.2%,或以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税率为 12%。 4. 个人所得税 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 四、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一) 子公司情况 1. 通过投资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法人代表 主要经营范围 建研科技 全资子公司 福建厦门 建材业 650.00 蔡永太 软件设计开发 与销售;建设 工程技术服务 与技术咨询 天润锦龙 全资子公司 福建厦门 建材业 10,000.00 黄明辉 预拌混凝土、 预拌砂浆及其 原材料、制成 品的研制与生 产 检测中心 全资子公司 福建厦门 服务业 7,500.00 李晓斌 建筑材料、建 设工程等的检 测服务 厦门科之杰 全资子公司 福建厦门 建筑业 800.00 黄明辉 特种专业工程 专业承包、地 基与基础等工 程施工 漳州科之杰 全资子公司 福建漳州 建材业 10,000.00 麻秀星 混凝土(砂浆) 添加剂、改性 材料的研制、 生产与销售 重庆匠心 全资子公司 重庆 服务业 500.00 李晓斌 建筑工程综合 检测 厦门匠心 全资子公司 福建厦门 服务业 300.00 蔡永太 建设工程设计 天润物流 全资子公司 福建厦门 服务业 500.00 黄明辉 国际、国内货 运代理;仓储; 物流信息咨 询;销售建筑 材料 河南科之杰 全资子公司 河南 建材业 500.00 麻秀星 混凝土(砂浆) 添加剂、改性 材料的生产与 销售 陕西科之杰 控股子公司 陕西 建材业 5,000.00 麻秀星 混凝土(砂浆) 添加剂生产、 销售 (续上表)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02 页 共 140 页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年末实际出 资额(万元)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 投资的其他项目余额 是否 合并 建研科技 100% 100% 1,824.21 - 是 天润锦龙 100% 100% 17,846.05 - 是 检测中心 100% 100% 7,627.84 - 是 厦门科之杰 100% 100% 854.20 - 是 漳州科之杰 100% 100% 19,791.00 - 是 重庆匠心 100% 100% 500.00 - 是 厦门匠心 100% 100% 300.00 - 是 天润物流 100% 100% 502.609 - 是 河南科之杰 100% 100% 500.00 - 是 陕西科之杰 70% 70% 700.00 - 是 (续上表) 子公司名称 企业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 少数股东权 益(万元) 少数股东权益中用于冲 减少数股东损益的金额 备注 建研科技 有限公司 350200100003337 - - 天润锦龙 有限公司 350200100003600 - - 检测中心 有限公司 350200100003562 - - 厦门科之杰 有限公司 350200100003511 - - 漳州科之杰 有限公司 350604100000640 - - 重庆匠心 有限公司 500105000021630 - - 厦门匠心 有限公司 350200100010883 - - 天润物流 有限公司 350200100017439 - - 河南科之杰 有限公司 410721000018012 - - 陕西科之杰 有限公司 610122100003865 291.51 -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法人代表 经营范围 厦门常青树 全资子公司 福建厦门 建材业 1,500.00 麻秀星 批发、零售建筑 材料 福建常青树 全资子公司 福建漳州 建材业 1,000.00 麻秀星 建材生产销售 福建科之杰 全资子公司 福建厦门 建材业 5,000.00 麻秀星 混凝土添加剂、 改性材料的生 产销售 上海中浦 全资子公司 上海 服务业 500.00 李晓斌 工程监测、桩基 测试等 贵州科之杰 全资子公司 贵州 建材业 1,800.00 麻秀星 混凝土外加剂、 内外墙保温材 料等的生产销 售 重庆科之杰 控股子公司 重庆 建材业 2,000.00 麻秀星 建筑科学技术 和食品新技术 研究开发、咨 询;生产销售建 筑材料和混凝 土添加剂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03 页 共 140 页 泉州设计院 全资子公司 福建泉州 服务业 500.00 叶斌 民用建筑工程 勘察设计,勘察 技术咨询服务 泉建施工图审查 全资子公司 福建泉州 服务业 50.00 叶斌 从事建筑工程 施工图设计文 件审查业务 泉建设计咨询 全资子公司 福建泉州 服务业 10.00 叶斌 从事建筑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 告和建筑工程 技术咨询服务 (续上表)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年末实际 出资额 (万元)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 投资的其他项目余额 是否合并 厦门常青树 100% 100% 1,177.84 - 是 福建常青树 100% 100% 861.40 - 是 福建科之杰 100% 100% 1,990.77 - 是 上海中浦 100% 100% 350.00 - 是 贵州科之杰 70% 70% 960.00 - 是 重庆科之杰 76.23% 76.23% 562.56 - 是 泉州设计院 100% 100% - - 是 泉建施工图审查 100% 100% - - 是 泉建设计咨询 100% 100% - - 是 (续上表) 子公司名称 企业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 少数股东 权益(万 元) 少数股东权益中用于冲 减少数股东损益的金额 备注 厦门常青树 有限公司 350200200007811 - - 福建常青树 有限公司 350681100006666 - - 福建科之杰 有限公司 350298100000219 - - 上海中浦 有限公司 310101000219363 - - 贵州科之杰 有限公司 5227302250291 (1-1) 661.89 - 重庆科之杰 有限公司 500227000012464 820.62 - 泉州设计院 有限公司 350500100042349 - - 泉建施工图审查 有限公司 350500100044801 - - 泉建设计咨询 有限公司 350500100026526 - - (二)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名称 变更原因 年末净资产 本年净利润 河南科之杰 新设 3,947,394.97 -1,052,605.03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04 页 共 140 页 名称 变更原因 年末净资产 本年净利润 陕西科之杰 新设 9,716,913.53 -283,086.47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 货币资金 (1)货币资金分项如下: 项 目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现金-人民币 150,568.59 170,837.39 银行存款-人民币 577,154,634.53 624,007,052.57 其他货币资金-人民币 8,472,054.23 22,579,117.84 合 计 585,777,257.35 646,757,007.80 (2)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为 8,472,054.23 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 金 158,500.00 元,保函保证金 8,313,554.23 元。该等款项由于不能随时用于支取,在现金流量表中不作 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反映。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银行存款年末余额中包含 3 个月以上定期存款 181,140,000.00 元,在现金流量表中不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反映。 (3)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除上述款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 风险的款项。 (二) 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 种 类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63,193,514.84 19,888,931.23 商业承兑汇票 - 1,683,976.00 合 计 63,193,514.84 21,572,907.23 注:应收票据年末数比年初数增加 41,620,607.61 元,增幅 192.93%,原因主要系本年子公司收入 大幅增长,以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2)期末已背书未到期的票据金额最大的前五项明细列示如下: 出票单位 出票日 到期日 金额 上海钰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11-9-23 2012-3-23 5,000,000.00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混凝土工程分公司 2011-10-25 2012-4-25 2,801,928.22 福州苏旺贸易有限公司 2011-11-29 2012-5-29 2,430,000.00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2011-11-16 2012-02-16 2,182,194.41 宝达(漳州)混凝土有限公司 2011-11-30 2012-5-30 2,000,000.00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05 页 共 140 页 合 计 14,414,122.63 (三) 应收利息 项 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年末账面余额 银行定期存款利息 3,834,619.03 10,195,327.59 10,927,912.27 3,102,034.35 (四)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列示如下: 年末账面余额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6,228,497.94 1.57% 2,491,399.18 40.00% 3,737,098.76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390,190,517.77 98.41% 22,449,376.67 5.75% 367,741,141.10 其中:非合并报表范围单位销 售货款及往来款 390,190,517.77 98.41% 22,449,376.67 5.75% 367,741,141.1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79,521.07 0.02% 79,521.07 100.00% - 合 计 396,498,536.78 100.00% 25,020,296.92 6.31% 371,478,239.86 年初账面余额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286,693,196.21 100.00% 21,129,503.02 7.37% 265,563,693.19 其中:非合并报表范围单位销 售货款及往来款 286,693,196.21 100.00% 21,129,503.02 7.37% 265,563,693.19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合 计 286,693,196.21 100.00% 21,129,503.02 7.37% 265,563,693.19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年末账面余额 账龄结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1 年以内 361,694,940.15 92.70% 18,069,299.12 343,625,641.03 1-2 年(含) 23,457,619.98 6.01% 2,344,675.11 21,112,944.87 2-3 年(含) 4,289,364.57 1.10% 1,286,809.37 3,002,555.20 3 年以上 748,593.07 0.19% 748,593.07 - 合 计 390,190,517.77 100.00% 22,449,376.67 367,741,141.10 年初账面余额 账龄结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06 页 共 140 页 1 年以内 248,291,473.70 86.61% 12,262,425.55 236,029,048.15 1-2 年(含) 21,906,719.90 7.64% 2,382,359.75 19,524,360.15 2-3 年(含) 14,375,391.17 5.01% 4,365,106.28 10,010,284.89 3 年以上 2,119,611.44 0.74% 2,119,611.44 - 合 计 286,693,196.21 100.00% 21,129,503.02 265,563,693.19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或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客户 年末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福建省中合创展 混凝土有限公司 6,228,497.94 2,491,399.18 40.00% 客户未能按和解协议约定偿还欠 款,款项收回风险较大,详见附 注十之(一) 厦门港达装修工 程有限公司 79,521.07 79,521.07 100.00% 强制执行,对方无可执行财产, 预计无法收回 合 计 6,308,019.01 2,570,920.25 40.76% (2)本报告期应收账款中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 欠款。 (3)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年末金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 比例 重庆建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添加剂客户 15,609,438.45 1 年以内 3.94% 厦门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混凝土客户 12,083,005.63 1 年以内 3.05% 重庆欣材混凝土有限公司 添加剂客户 11,128,672.18 1 年以内 2.81% 10,537,396.94 1 年以内 2.66%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 司厦门分公司 混凝土客户 22,000.78 1-2 年 0.01% 重庆汉信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添加剂客户 10,060,976.72 1 年以内 2.54% 合 计 59,441,490.70 15.01% (4)应收账款年末数比年初数增加 109,805,340.57 元,增幅 38.30%,主要原因系子公司收入规模 大幅增长所致。 (五) 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列示如下: 年末账面余额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1,009,413.59 100.00% 2,100,072.50 19.08% 8,909,341.09 其中:非合并报表范围单位销售货款 及往来款 7,836,499.42 71.18% 2,100,072.50 26.80% 5,736,426.92 员工借款 3,172,914.17 28.82% - - 3,172,914.17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07 页 共 140 页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合 计 11,009,413.59 100.00% 2,100,072.50 19.08% 8,909,341.09 年初账面余额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6,095,257.29 100.00% 1,372,186.73 8.53% 14,723,070.56 其中:非合并报表范围单位销售货款 及往来款 13,602,318.29 84.51% 1,372,186.73 10.09% 12,230,131.56 员工借款 2,492,939.00 15.49% - - 2,492,939.0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合 计 16,095,257.29 100.00% 1,372,186.73 8.53% 14,723,070.56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年末账面余额 账龄结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1 年以内 2,100,974.00 26.81% 105,048.70 1,995,925.30 1-2 年(含) 4,047,861.80 51.65% 404,786.18 3,643,075.62 2-3 年(含) 139,180.00 1.78% 41,754.00 97,426.00 3 年以上 1,548,483.62 19.76% 1,548,483.62 - 合 计 7,836,499.42 100.00% 2,100,072.50 5,736,426.92 年初账面余额 账龄结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1 年以内 11,685,610.19 85.91% 346,160.58 11,339,449.61 1-2 年(含) 345,398.50 2.54% 34,539.85 310,858.65 2-3 年(含) 828,319.00 6.09% 248,495.70 579,823.30 3 年以上 742,990.60 5.46% 742,990.60 - 合 计 13,602,318.29 100.00% 1,372,186.73 12,230,131.56 (2)本报告期其他应收款中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 方欠款。 (3)年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 款项内容 与本公司关 系 年末金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总 额的比例 陈超彦 代垫项目经费 非关联方 850,120.73 1-2 年 7.72% 龙岩市新罗科技 园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 注 非关联方 684,000.00 3 年以上 6.21% 贵州建工混凝土 代垫运费 非关联方 25,592.00 1 年以内 0.23%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08 页 共 140 页 有限公司 623,655.20 1-2 年 5.66% 108,360.00 1 年以内 0.98% 铜仁天翼混凝土 工程有限公司 代垫运费 非关联方 401,337.00 1-2 年 3.65% 72,224.00 1 年以内 0.66% 贵州汇川建安混 凝土有限公司 代垫运费 非关联方 398,096.00 1-2 年 3.62% 合 计 3,163,384.93 28.73% 注: 该款项系购新罗科技园土地的定金,本公司于 2005 年 9 月与龙岩市新罗科技园建设发展有 限公司签订协议,购买新罗科技园张白土片区中控规编号为 2-17 编号的地块(总面积约为 30 亩), 根据协议约定预付的土地定金,本公司须落实所投资项目的建设资金、项目内容和工商税务注册登 记后,龙岩市新罗科技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再以本公司所投资项目名义安排土地报批、征用和办证 工作,土地使用权证由龙岩市新罗科技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为办理,本公司应在主体工程封顶后 方可取得土地证。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该地块上的龙岩厂区检测实验室已达到可使用状态,相 应暂估转固原值为 10,959,976.14 元。目前权证暂未办妥。 (4)其他应收款年末数比年初数减少 5,085,843.70 元,减幅 31.60%,主要原因系收回泉州市产权 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竞拍保证金 1,206,000.00 元及收回泉州设计院工会往来款 2,136,691.72 元。 (六) 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分析列示如下: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账龄结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21,946,485.59 91.72% 10,906,098.52 92.21% 1-2 年(含) 1,648,518.00 6.89% 732,616.00 6.19% 2-3 年(含) 255,489.91 1.07% 80,783.10 0.68% 3 年以上 76,245.42 0.32% 109,187.60 0.92% 合 计 23,926,738.92 100.00% 11,828,685.22 100.00% 注:预付账款年末数比年初数增加 12,098,053.70 元,增幅 102.28%,主要原因系本年预付土地款 增加 10,234,814.00 元。 (2)年末预付款项前五名单位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年末账面余 额 占预付账款 总额的比例 预付时间 备注 陕西省蓝田县财 政局 非关联公司 6,750,000.00 28.21% 2011 年 预付土地款,详 见附注八、(一) 之 2 漳州市龙文区财 政局 非关联公司 2,128,814.00 8.90% 2011 年 预付土地款,详 见附注八、(一) 之 1 厦门鑫创好钢结 构有限公司 非关联公司 1,373,279.00 5.74% 2011 年 预付设备款 河南省新乡县财 政局 非关联公司 1,356,000.00 5.67% 2011 年 预付土地款,详 见附注八、(一)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09 页 共 140 页 之 3 沈阳创品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 非关联公司 1,094,200.00 4.57% 2011 年 预付设备款 合 计 12,702,293.00 53.09% (3)账龄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预付款项明细如下: 单位名称 年末账面余额 账龄 未及时结算原因 福建祥盛建设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362,880.00 1-2 年 设备尚未验收 中国建研建材有限公司 145,840.00 1-2 年 设备尚未验收 合 计 508,720.00 (4)本报告期预付款项中无预付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 联方款项。 (七) 存货 存货分类列示如下: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项 目 金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6,401,561.36 - 26,401,561.36 18,462,398.17 - 18,462,398.17 在产品 6,591,767.90 - 6,591,767.90 5,539,460.97 - 5,539,460.97 库存商品 3,163,849.01 - 3,163,849.01 1,915,353.52 - 1,915,353.52 工程施工 207,549.15 - 207,549.15 159,799.50 - 159,799.50 合 计 36,364,727.42 - 36,364,727.42 26,077,012.16 - 26,077,012.16 注:存货年末余额比年初数增加 10,287,715.26 元,增幅 39.45%,主要原因系贵州科之杰及重庆科 之杰本年产量大幅增长,加大存货储备所致。 (八) 对联营企业投资 本公司主要联营企业相关信息列示如下: 被投资 单位名 称 本企 业持 股比 例 本企业在 被投资单 位表决权 比例 年末资产 总额 年末负债 总额 年末净资 产总额 本年营业 收入总额 本年净利 润 龙 海 市 龙 建 工 程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45% 45% 6,702,154.72 1,301,913.34 5,400,241.38 6,584,742.00 2,400,241.38 (九)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分项列示如下: 被投资单位 核算方法 初始投资成本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减额 (减少以“-” 年末账面余 额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10 页 共 140 页 号填列) 厦门营造建筑 设计有限公司 成本法 450,000.00 450,000.00 - 450,000.00 龙海市龙建工 程检测有限公 司 权益法 1,350,000.00 1,350,000.00 1,080,108.62 2,430,108.62 北京勘察技术 工程有限公司 成本法 2,725,290.37 2,725,290.37 - 2,725,290.37 合计 4,525,290.37 4,525,290.37 1,080,108.62 5,605,398.99 (续上表) 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减值准备金额 本年计提减值准 备金额 本年现金红利 厦门营造建筑设 计有限公司 18.00% 18.00% - - - 龙海市龙建工程 检测有限公司 45.00% 45.00% - - - 北京勘察技术工 程有限公司 18.18% 18.18% - - 199,999.80 合计 - - - - 199,999.80 (十) 投资性房地产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本年增减变动如下: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年末账面余额 一、投资性房地产原价合 计 23,683,800.23 10,967,399.00 - 34,651,199.23 1、房屋、建筑物 19,270,949.66 4,235,236.00 - 23,506,185.66 2、土地使用权 4,412,850.57 6,732,163.00 - 11,145,013.57 二、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 旧(摊销)合计 816,899.80 2,038,546.68 - 2,855,446.48 1、房屋、建筑物 417,464.94 1,810,454.82 - 2,227,919.76 2、土地使用权 399,434.86 228,091.86 - 627,526.72 三、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净 值合计 22,866,900.43 - - 31,795,752.75 1、房屋、建筑物 18,853,484.72 - - 21,278,265.90 2、土地使用权 4,013,415.71 - - 10,517,486.85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 备累计金额合计 - - - - 1、房屋、建筑物 - - - - 2、土地使用权 - - - - 五、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 值合计 22,866,900.43 - - 31,795,752.75 1、房屋、建筑物 18,853,484.72 - - 21,278,265.90 2、土地使用权 4,013,415.71 - - 10,517,486.85 注 1:本年新增的投资性房地产主要系本公司、泉州设计院、上海中浦和检测中心房产出租相应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11 页 共 140 页 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注 2:本年增加的折旧和摊销额为 2,038,546.68 元,实际计提的折旧和摊销额为 1,619,738.31 元, 差额系资产用途改变而转入的折旧和摊销。 (十一)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明细项目和增减变动如下: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年末账面余额 一、固定资产原价合计 264,187,343.67 94,277,129.82 27,926,799.01 330,537,674.48 1、房屋建筑物 140,648,800.49 51,179,865.37 4,949,326.00 186,879,339.86 2、机器设备 55,589,303.48 23,128,232.82 5,544,567.27 73,172,969.03 3、运输工具 37,911,243.72 7,050,488.34 17,173,568.72 27,788,163.34 4、办公及电子设备 14,077,531.99 5,498,459.56 208,687.02 19,367,304.53 5、其他设备 15,861,799.09 7,034,588.83 50,650.00 22,845,737.92 6、固定资产装修 98,664.90 385,494.90 — 484,159.80 本年新增 本年计提 二、累计折旧合计 66,417,186.79 24,322,552.46 24,322,552.46 20,318,559.35 70,421,179.90 1、房屋建筑物 14,024,887.32 7,823,972.12 7,823,972.12 1,200,651.24 20,648,208.20 2、机器设备 18,785,034.66 5,803,137.43 5,803,137.43 3,820,844.07 20,767,328.02 3、运输工具 21,837,161.32 4,762,338.91 4,762,338.91 15,117,406.62 11,482,093.61 4、办公及电子设备 5,542,181.96 2,612,444.08 2,612,444.08 131,539.96 8,023,086.08 5、其他设备 6,218,612.17 3,250,057.94 3,250,057.94 48,117.46 9,420,552.65 6、固定资产装修 9,309.36 70,601.98 70,601.98 — 79,911.34 三、固定资产净值合计 197,770,156.88 — — 260,116,494.58 1、房屋建筑物 126,623,913.17 — — 166,231,131.66 2、机器设备 36,804,268.82 — — 52,405,641.01 3、运输工具 16,074,082.40 — — 16,306,069.73 4、办公及电子设备 8,535,350.03 — — 11,344,218.45 5、其他设备 9,643,186.92 — — 13,425,185.27 6、固定资产装修 89,355.54 — — 404,248.46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金额合计 874,369.88 177,504.94 874,369.88 177,504.94 1、房屋建筑物 — — — — 2、机器设备 874,369.88 177,504.94 874,369.88 177,504.94 3、运输工具 — — — — 4、办公及电子设备 — — — — 5、其他设备 — — — — 6、固定资产装修 — — — — 五、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合计 196,895,787.00 — — 259,938,989.64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12 页 共 140 页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年末账面余额 1、房屋建筑物 126,623,913.17 — — 166,231,131.66 2、机器设备 35,929,898.94 — — 52,228,136.07 3、运输工具 16,074,082.40 — — 16,306,069.73 4、办公及电子设备 8,535,350.03 — — 11,344,218.45 5、其他设备 9,643,186.92 — — 13,425,185.27 6、固定资产装修 89,355.54 — — 404,248.46 注:本年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的原价为 48,653,849.16 元。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情况 A、本公司所有的位于龙岩新罗区的龙岩厂区检测实验室已达到可使用状态,相应暂估转固原值 为 10,959,976.14 元,因土地使用权证需待主体工程封顶后方可取得,故房屋产权证尚未办妥。详见本 附注五之(五)。 B、检测中心所有的位于厦门市同安区的同安基地已达到可使用状态,相应暂估转固原值为 29,986,044.15 元,因尚未完成竣工验收手续,故房屋产权证尚未办妥。 C、漳州科之杰所有的位于漳州市招商开发区的漳州基地厂房已达到可使用状态,相应暂估转固 原值为 27,685,112.95 元,因尚未完成竣工验收手续,故房屋产权证尚未办妥。 D、天润锦龙所有的位于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凤山工业区的天润锦龙海沧基地已达到可使用状 态,房产暂估转固原值为 20,782,708.04 元,因尚未完成竣工验收手续,故房屋产权证尚未办妥。 E、贵州科之杰位于贵州黔南州龙里县谷脚工业园区的厂房与锅炉房原值 7,204,958.50 元,房屋产 权证尚在办理中。 (十二)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分项列示如下: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项目 金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额 金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额 建筑工程检 测中心同安 基地 - - - 25,255,407.86 - 25,255,407.86 龙岩厂区检 测实验室土 建、安装及配 套工程 - - - 6,840,469.83 - 6,840,469.83 漳州基地共 聚生产线 - - - 633,760.33 - 633,760.33 倒班楼 5,346,193.41 - 5,346,193.41 - - - 混凝土试块 项目 827,690.39 - 827,690.39 190,720.00 - 190,720.00 反应釜 854,700.85 - 854,700.85 - - - 合成产线 962,564.10 - 962,564.10 - - -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13 页 共 140 页 其他零星项 目 1,435,980.85 - 1,435,980.85 143,915.00 - 143,915.00 合计 9,427,129.60 - 9,427,129.60 33,064,273.02 - 33,064,273.02 (2)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及增减变动如下: 年初金额 本年增加额 工程名称 预算金额 (万元) 资金来源 金额 其中:利息资本化 金额 其中:利息资 本化 建筑工程检 测中心同安 基地 3,173.00 募股资金 25,255,407.86 - 4,730,636.29 - 龙岩厂区检 测实验室土 建、安装及 配套工程 1,351.00 自有资金 6,840,469.83 - 4,119,506.31 - 漳州基地共 聚生产线 220.00 募股资金 633,760.33 - 1,518,080.59 - 倒班楼 1,345.00 募股资金 - - 5,346,193.41 - 混凝土试块 项目 - 自有资金 190,720.00 - 795,970.39 - 反应釜 - 自有资金 - - 1,129,861.36 - 合成产线 - 自有资金 - - 962,564.10 - 其他零星项 目 - - 143,915.00 - 6,413,893.29 - 合计 - - 33,064,273.02 - 25,016,705.74 - (续上表) 本年减少额 年末金额 工程名称 金额 其中:本年转固 金额 其中:利息资本 化 工程进度 工程投入 占预算比 例 建筑工程检 测中心同安 基地 29,986,044.15 29,986,044.15 - - 100.00% 94.50% 龙岩厂区检 测实验室土 建、安装及 配套工程 10,959,976.14 10,959,976.14 - - 100.00% 81.12% 漳州基地共 聚生产线 2,151,840.92 2,151,840.92 - - 100.00% 97.81% 倒班楼 - - 5,346,193.41 - 51.41% 39.75% 混凝土试块 项目 159,000.00 159,000.00 827,690.39 - - - 反应釜 275,160.51 275,160.51 854,700.85 - - - 合成产线 - - 962,564.10 - - - 其他零星项 目 5,121,827.44 5,121,827.44 1,435,980.85 - - - 合计 48,653,849.16 48,653,849.16 9,427,129.60 - - -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14 页 共 140 页 (十三)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年末账面余额 一、无形资产原价合计 73,458,955.60 2,251,313.34 5,796,536.00 69,913,732.94 1、土地使用权 71,125,260.60 1,682,313.00 5,796,536.00 67,011,037.60 2、减水剂技术费 770,000.00 - - 770,000.00 3、计算机软件 1,363,025.00 569,000.34 - 1,932,025.34 4、专利权 200,670.00 - - 200,670.00 二、无形资产累计摊销额合计 5,871,943.47 1,809,597.14 427,456.22 7,254,084.39 1、土地使用权 4,981,758.89 1,387,818.08 427,456.22 5,942,120.75 2、减水剂技术费 624,000.08 44,000.04 - 668,000.12 3、计算机软件 199,792.19 322,527.33 - 522,319.52 4、专利权 66,392.31 55,251.69 - 121,644.00 三、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67,587,012.13 - - 62,659,648.55 1、土地使用权 66,143,501.71 - - 61,068,916.85 2、减水剂技术费 145,999.92 - - 101,999.88 3、计算机软件 1,163,232.81 - - 1,409,705.82 4、专利权 134,277.69 - - 79,026.00 四、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 计 - - - - 1、土地使用权 - - - - 2、减水剂技术费 - - - - 3、计算机软件 - - - - 4、专利权 - - - - 五、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67,587,012.13 - - 62,659,648.55 1、土地使用权 66,143,501.71 - - 61,068,916.85 2、减水剂技术费 145,999.92 - - 101,999.88 3、计算机软件 1,163,232.81 - - 1,409,705.82 4、专利权 134,277.69 - - 79,026.00 注:本年无形资产减少系泉州设计院房产出租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情况 贵州科之杰位于贵州黔南州龙里县谷脚工业园区的土地使用权证(原值 1,720,902.00 元)尚在办 理中。 (十四) 商誉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 誉的事项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 额 年末账面余额 年末减值准 备 上海中浦 12,728,388.17 - - 12,728,388.17 - 贵州科之杰 1,902,808.69 - - 1,902,808.69 -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15 页 共 140 页 重庆科之杰 1,221,642.14 - - 1,221,642.14 - 泉州设计院等三家 4,763,849.96 - - 4,763,849.96 - 合计 20,616,688.96 - - 20,616,688.96 -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商誉的账面价值所对应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没有发生减值的 情形,不需计提商誉的减值准备。 (十五) 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摊销额 本年其他减少 额 年末账面余 额 租入固定资产装修费 1,793,963.59 711,248.96 1,123,826.25 - 1,381,386.30 (十六)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互抵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明细列示如下: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26,916,335.56 4,882,810.70 22,865,746.92 4,760,032.26 可抵扣亏损 1,935,188.47 451,920.25 12,559,810.13 3,114,392.53 未实现的内部损益 3,727,551.68 559,132.75 - - 合 计 32,579,075.71 5,893,863.70 35,425,557.05 7,874,424.79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 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 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 的差异(注) 12,772,541.48 2,399,786.11 13,121,825.23 2,780,711.95 注: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异系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具体 明细如下: 公司名称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上海中浦 4,839,048.78 1,209,762.20 重庆科之杰 7,786,146.00 1,167,921.90 贵州科之杰 147,346.70 22,102.01 合计 12,772,541.48 2,399,786.11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情况 项目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12,713.24 510,312.71 可抵扣亏损 1,488,163.72 2,612,083.54 合计 1,500,876.96 3,122,396.25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16 页 共 140 页 (十七) 资产减值准备 本年减少额 项 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额 转回 转销 年末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22,501,689.75 4,660,176.47 - 41,496.80 27,120,369.42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874,369.88 177,504.94 - 874,369.88 177,504.94 合 计 23,376,059.63 4,837,681.41 - 915,866.68 27,297,874.36 (十八)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明细如下: 所有权受到限制 的资产类别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年末账面余额 资产所有权受限 制的原因 一、用于担保的资产 1、固定资产 25,232,867.03 - 25,232,867.03 - 抵押借款 2、无形资产 7,735,438.60 - 7,735,438.60 - 抵押借款 二、其他原因造成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1、银行存款 413,000,000.00 - 231,860,000.00 181,140,000.00 三个月以上定期 存款 2、其他货币资金 22,579,117.84 - 14,107,063.61 8,472,054.23 开具银行承兑汇 票保证金和保函 保证金 合计 468,547,423.47 - 278,935,369.24 189,612,054.23 (十九) 应付票据 种类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31,124,151.60 80,803,165.61 注 1:应付票据年末余额均于下一会计期间将到期。 注 2:应付票据年末数比年初数减少 49,679,014.01 元,减幅 61.48%,主要原因系福建科之杰及漳 州科之杰本年票据大量到期兑付所致。 (二十) 应付账款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为 115,465,146.70 元,其中: (1)本报告期无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应付账款; (2)本报告期应付账款中无应付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 的款项。 (3)应付账款年末数比年初数增加 32,871,644.76 元,增幅 39.80%,主要原因系子公司重庆科之 杰、贵州科之杰和漳州科之杰本年产量大幅增长,加大存货储备,应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二十一) 预收款项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预收款项余额为 12,051,842.94 元。其中: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17 页 共 140 页 (1)本报告期无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预收款项; (2)本报告期预收款项中无预收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 的款项。 (3)预收账款年末数比年初数增加 5,229,783.78 元,增幅 76.66%,主要原因系本年子公司检测中 心、福建科之杰和贵州科之杰收入增长,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二十二)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明细如下: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年末账面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885,077.03 97,957,274.81 81,234,869.36 18,607,482.48 职工福利费 — 5,303,273.69 5,303,273.69 — 社会保险费 — 5,543,801.58 5,447,536.35 96,265.23 住房公积金 4,275.00 947,577.21 947,862.21 3,990.00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337,262.94 423,933.89 507,924.23 253,272.60 除辞退福利外其他因解除劳动 关系给予的补偿 — 44,501.00 44,501.00 — 合计 2,226,614.97 110,220,362.18 93,485,966.84 18,961,010.31 注 1:应付职工薪酬年末数比年初数增加 16,734,395.34 元,增幅 751.56%,主要原因系本公司业务 规模扩大,人员有所增加,应付 12 月工资及年终奖金增加。 注 2: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应付职工薪酬主要系应付职工 12 月工资及年终奖金,已于 2012 年年初发放完毕。 (二十三) 应交税费 项目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增值税 7,638,369.52 1,966,339.12 营业税 1,451,788.13 1,253,313.66 企业所得税 13,282,980.88 3,742,565.28 城市建设维护税 455,495.52 291,287.25 个人所得税 330,348.62 298,301.53 教育费附加 246,599.99 88,828.63 地方教育附加 161,218.22 59,735.60 房产税 75,786.51 53,312.29 其他税种 202,966.17 385,380.64 合计 23,845,553.56 8,139,064.00 注:应交税费年末数比年初数增加 15,706,489.56 元,增幅 192.98%,主要原因系本年收入增加,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均大幅增加。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18 页 共 140 页 (二十四) 应付股利 投资者名称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超过 1 年未支付原因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3,219.89 153,219.89 未结算 (二十五)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年末余额为 15,101,487.95 元,其中: (1)本报告期其他应付款中无应付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 方的款项。 (2)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明细列示如下: 项目 年末账面余额 性质或内容 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7,131,000.00 往来款 夏仁勇 1,113,553.20 代理服务费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600,000.00 租房保证金 泉州市建筑设计院工会委员会 500,000.00 往来款 福建龙麟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 投标保证金 厦门市盛龙鑫贸易有限公司 200,000.00 投标保证金 合 计 9,744,553.20 (3)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的明细如下: 项目 年末账面余额 性质或内容 未偿还的原因 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7,131,000.00 往来款 暂借款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 分行 600,000.00 租房保证金 租期未到 泉州市建筑设计院工会委员 会 500,000.00 往来款 暂借款 合计 8,231,000.00 (二十六) 其他流动负债 项 目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递延收益 1,670,000.00 1,340,000.00 其中:《钢渣-偏高岭土地的制备性能及 应用研究》项目补助 400,000.00 240,000.00 《蒸压加气混凝土产业化关键技术研 究及应用》项目补助 - 500,000.00 《公共建筑实时能耗监测系统开发与 应用》项目补助 500,000.00 - 《绿色高性能混凝土关键技术及产业 化研究》项目补助 480,000.00 480,000.00 《一体成型干撒式耐磨地坪应用技术 规程》项目补助 40,000.00 20,000.00 《自密实砼应用技术规程》项目补助 100,000.00 100,000.00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19 页 共 140 页 项 目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厦门地区氡水平调查及防治措施》项 目补助 150,000.00 - 注:其他流动负债均系递延收益,余额均属于将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十七) 其他非流动负债 项 目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项目补助 5,069,996.37 5,373,528.33 《年产 30 万立方米高性能蒸压加气混凝土砌 块产业化项目》项目补助 3,791,945.44 4,097,986.36 合 计 8,861,941.81 9,471,514.69 注:其他非流动负债均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 益。 (二十八) 股本 (1)本年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年初账面余额 本 年 增 减 年末账面余额 股份类别 股数 (万股) 比例 发行新 股(万 股) 送股(万 股) 公积金转 股(万股) 其他 (万 股) 小计 股数(万 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 国家持股 - - - - - - - - - 2. 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 3. 其他内资持股 9,000.00 75.00% - - 2,700.00 - 2,700.00 11,700.00 75.00%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9,000.00 75.00% - - 2,700.00 - 2,700.00 11,700.00 75.00% 4.境外持股 - - -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9,000.00 75.00% - - 2,700.00 - 2,700.00 11,700.00 75.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 25.00% - - 900.00 - 900.00 3,900.00 25.00% 2. 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3.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4. 其他 - - - - - - - - -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3,000.00 25.00% - - 900.00 - 900.00 3,900.00 25.00% 股份总数 12,000.00 100.00% - - 3,600.00 - 3,600.00 15,600.00 100.00%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20 页 共 140 页 注:2011 年 4 月 29 日本公司召开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3 股,共计转增 3,6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新增注册资本 3,600 万元,注册资本由 12,000 万元 变更为 15,600 万元。上述增资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 020087 号” 《验 资报告》审验。 (二十九) 资本公积 本年资本公积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年末账面余额 股本溢价(注 1) 798,271,546.79 - 36,000,000.00 762,271,546.79 其他资本公积(注 2、3) 4,393,702.48 174.00 1,004,635.43 3,389,241.05 合计 802,665,249.27 174.00 37,004,635.43 765,660,787.84 注 1:股本溢价本年减少 36,000,000.00 元,原因系本年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详见本附注五.之(二 十八).。 注 2:其他资本公积本年增加 174.00 元,系本年对重庆科之杰增资与所应享有的权益份额的差额。 注 3:其他资本公积本年减少 1,004,635.43 元,其中,本年收购厦门常青树少数股权所支付对价 与该公司购买日净资产的差额 967,142.20 元,本年对贵州科之杰增资与所应享有的权益份额的差额 37,493.23 元。 (三十) 盈余公积 本年盈余公积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年末账面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5,437,698.97 2,604,465.71 - 18,042,164.68 注:法定盈余公积本年增加金额系按母公司 2011 年净利润的 10%计提。 (三十一) 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 186,796,347.30 134,144,826.15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数(调减“-”) — — 本年年初未分配利润 186,796,347.30 134,144,826.15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6,801,515.20 57,498,810.01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604,465.71 4,847,288.86 应付普通股股利(注) 18,000,000.00 — 年末未分配利润 302,993,396.79 186,796,347.30 注:2011 年 4 月 29 日本公司召开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议案决定进行利润分配,以本公司 2010 年末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基数,共向全体股 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共计 18,000,000.00 元,已全部支付完毕。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21 页 共 140 页 (三十二)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明细如下: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营业收入 985,454,329.94 594,441,213.56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977,659,350.65 589,125,002.34 其他业务收入 7,794,979.29 5,316,211.22 营业成本 691,819,171.97 453,952,303.97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690,176,775.45 453,083,523.34 其他业务成本 1,642,396.52 868,780.63 (2) 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分项列示如下: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技术服务 191,189,988.93 94,841,280.87 133,457,135.07 54,195,770.15 其中:检测收入 178,148,599.08 89,681,499.12 129,739,023.47 53,860,544.15 产品销售 952,923,820.54 762,792,814.31 506,011,893.77 450,396,825.25 其中:商品混凝土 188,279,356.13 159,765,528.75 140,361,910.64 144,504,133.91 混凝土外加剂 706,912,055.53 564,257,224.46 333,798,591.91 279,049,841.57 工程施工 9,186,500.55 8,183,639.64 10,224,283.88 9,059,238.32 租赁收入及其他 7,794,979.29 1,642,396.52 5,316,211.22 868,780.63 减:内部交易金额 175,640,959.37 175,640,959.37 60,568,310.38 60,568,310.38 合计 985,454,329.94 691,819,171.97 594,441,213.56 453,952,303.97 注 1:本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 391,013,116.38 元,增幅 65.78%,主要原因系: A、本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混凝土外加剂的“跨区域”的发展成果明显,营业收入比上年大幅增长, 其中,福建科之杰本年收入增长 91,833,793.75 元,重庆科之杰本年收入增长 57,465,779.62 元,贵州科 之杰本年正式投产收入新增 90,295,883.11 元; B、本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商品混凝土和建设综合技术服务的营业收入比上年也有一定的增长,其 中天润锦龙本年收入较上年增长 47,917,445.49 元。 注 2:本年毛利率较上年增加 6.16%,主要原因系本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商品混凝土和混凝土外加 剂本年销售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所致。 (3)公司前五名客户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本年发生额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第一名 40,862,429.51 4.15% 第二名 19,837,333.17 2.01% 第三名 19,070,414.87 1.94% 第四名 18,814,130.52 1.91% 第五名 16,592,480.77 1.68%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22 页 共 140 页 合计 115,176,788.84 11.69% (三十三) 营业税金及附加 税 种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营业税 10,431,335.33 7,283,310.66 城建税 2,597,083.85 1,497,745.34 教育费附加 1,302,239.64 710,968.97 地方教育费附加 838,877.92 214,938.75 房产税(注) 914,702.50 510,560.40 其他 240,864.44 416,597.64 合计 16,325,103.68 10,634,121.76 注:该房产税系投资性房地产对应缴纳的房产税。 (三十四) 销售费用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运费 21,166,960.49 16,659,257.62 薪酬支出 14,733,050.68 7,059,287.40 招待费 1,747,215.46 1,367,789.22 差旅费 709,563.78 681,004.07 车辆费 984,080.69 586,464.37 代理服务费 18,995,615.77 - 其他 714,375.95 2,054,978.11 合计 59,050,862.82 28,408,780.79 注:本年销售费用比上年增长 30,642,082.03 元,增幅 107.86%,主要原因系:A、业务规模扩大及 工资结构调整,人工成本上涨;B、本年营销模式改变,新增代理模式,相关代理服务费增加;C、 销售增长,运费相应增长。 (三十五) 管理费用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薪酬支出 35,525,949.58 18,143,607.58 折旧费 6,646,976.83 3,818,683.47 研发费 3,755,023.60 3,123,016.31 中介服务费 697,659.38 3,301,188.89 车辆费 1,903,707.64 1,739,698.32 无形资产摊销 1,628,526.74 1,364,041.27 办公费 1,636,655.00 1,277,681.02 税费 3,085,863.41 2,116,959.55 其他 7,664,153.13 7,421,428.95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23 页 共 140 页 合计 62,544,515.31 42,306,305.36 注:本年管理费用较上年增长 20,238,209.95 元,增幅 47.84%,主要原因系业务规模扩大及工资结 构调整,人工成本上涨。 (三十六) 财务费用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利息支出 453,709.86 2,214,962.75 减:利息收入 12,388,089.12 7,703,750.40 金融机构手续费等 173,035.49 215,562.38 合计 -11,761,343.77 -5,273,225.27 (三十七)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按来源列示如下: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99,999.8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080,108.62 - 合计 1,280,108.42 - (三十八) 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坏账损失 4,660,176.47 7,791,896.89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77,504.94 874,369.88 合计 4,837,681.41 8,666,266.77 (三十九) 营业外收入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877,732.94 63,185.19 877,732.94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877,732.94 63,185.19 877,732.94 政府补助(注) 7,075,224.88 9,806,611.77 7,075,224.88 赔偿金收入 80,000.00 - 80,000.00 违约金收入 13,829.50 39,083.25 13,829.50 不需支付的款项 14,313.40 - 14,313.40 其他 81,337.75 0.53 81,337.75 合计 8,142,438.47 9,908,880.74 8,142,438.47 注:政府补助明细列示如下: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24 页 共 140 页 政府科研项目专项拨款 536,000.00 1,881,681.60 高新技术企业扶持专项资金 2,539,652.00 6,960,426.00 火炬管委会奖励金 100,000.00 - 上市奖励金 3,200,000.00 -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政府扶持奖励基金 90,000.00 - 福建常青树年产 30 万立方米高性能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产业化项目 306,040.92 102,013.77 漳州科之杰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项目 303,531.96 301,208.67 福建科之杰厦门市财政局产学研项目补助 - 200,000.00 创新产品奖励金等其他政府补助 - 361,281.73 合计 7,075,224.88 9,806,611.77 (四十) 营业外支出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281,916.03 80,202.57 281,916.03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281,916.03 80,202.57 281,916.03 罚款及滞纳金支出等 160,632.30 435.12 160,632.30 违约金、赔偿金 - 1,713.96 - 对外捐赠 38,000.00 81,500.00 38,000.00 其他 155,257.00 2.85 155,257.00 合计 635,805.33 163,854.50 635,805.33 (四十一)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的组成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28,386,883.60 11,853,157.00 递延所得税调整 1,599,635.25 -4,072,820.04 合计 29,986,518.85 7,780,336.96 (四十二)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 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 要求计算的每股收益如下: 1. 计算结果 本年数 上年数 报告期利润 基本每股收 益 稀释每 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 益 稀释每股收 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Ⅰ) 0.88 0.88 0.40 0.40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25 页 共 140 页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Ⅱ) 0.84 0.84 0.34 0.34 2. 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项目 序号 本年数 上年数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 136,801,515.20 57,498,810.01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 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2 6,256,073.20 8,222,637.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本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1-2 130,545,442.00 49,276,172.47 年初股份总数 4 120,000,000.00 90,000,000.00 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 配等增加的股份数 5 36,000,000.00 33,000,000.00 6 — 30,000,000.00 6 — — 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的股 份数 6 — — 7 — 8.00 7 — —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下一月份 起至报告期年末的月份数 7 — — 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的股份数 8 — — 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年末的月 份数 9 — — 报告期缩股数 10 — — 报告期月份数 11 12.00 12.00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Ⅱ) 12=4+5+6×7 ÷11-8×9÷11-10 156,000,000.00 143,000,000.00 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调整的发行在 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Ⅰ) 13 156,000,000.00 143,000,000.00 基本每股收益(Ⅰ) 14=1÷13 0.88 0.40 基本每股收益(Ⅱ) 15=3÷12 0.84 0.34 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 及其他影响因素 16 — — 所得税率 17 — — 转换费用 18 — — 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 转换或行权而增加的股份数 19 — — 稀释每股收益(Ⅰ) 20=[1+(16-18)× (100%-17)]÷(13+19) 0.88 0.40 稀释每股收益(Ⅱ) 21=[3+(16-18) ×(100%-17)]÷(12+19) 0.84 0.34 (1)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26 页 共 140 页 S= S0+S1+Si×Mi÷M0– 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 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 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 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时,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 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四十三)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收到政府补助 6,691,852.00 11,491,748.86 收到利息收入 13,118,524.47 4,208,166.15 收到保证金、履约押金等往来款 14,793,231.23 4,080,261.29 合计 34,603,607.70 19,780,176.30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支付期间费用等 45,369,447.96 25,811,251.62 支付往来款等其他 16,594,873.43 11,420,705.86 合计 61,964,321.39 37,231,957.48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收回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 231,860,000.00 - 收回竞拍保证金 1,000,000.00 - 合计 232,860,000.00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27 页 共 140 页 3 个月以上定期存款 - 413,000,000.00 支付竞拍保证金 - 1,000,000.00 固定资产处置清理费净支出 32,000.00 - 合计 32,000.00 414,000,000.00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1,285,798.94 5,331,449.75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支付承兑汇票保证金和手续费 100,000.00 15,039,891.78 利息 — 1,025,760.18 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直接扣减的承销费) — 5,718,750.50 企业筹资资金往来 — 12,180,000.00 保函保证金 — 692,554.10 合计 100,000.00 34,656,956.56 (四十四)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采用间接法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补充资料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41,438,561.23 57,711,349.46 加:资产减值准备 4,837,681.41 8,666,266.77 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25,942,290.77 16,494,463.13 无形资产摊销 1,809,597.14 1,830,391.8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123,826.25 194,383.5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595,816.91 17,017.38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453,709.86 2,214,962.7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280,108.4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980,561.09 -4,044,508.0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380,925.84 -31,211.98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0,287,715.26 -13,867,738.8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45,621,396.10 -80,713,781.1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7,680,523.64 5,524,731.19 其他 — —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28 页 共 140 页 补充资料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100,788.86 -6,003,674.04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年末余额 396,165,203.12 211,177,889.96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211,177,889.96 44,804,098.56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4,987,313.16 166,373,791.40 (2)本年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有关信息 项 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一、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有关信息: 1.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价格 - 62,670,765.00 2.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62,670,765.00 减: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165,150.52 3.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57,505,614.48 4.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 - 32,887,601.59 流动资产 - 28,750,836.68 非流动资产 - 41,643,704.39 流动负债 - 37,506,939.48 非流动负债 - - 二、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有关信息: - - 1.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价格 - - 2.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减: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3.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4.处置子公司的净资产 - - 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29 页 共 140 页 一、现金 396,165,203.12 211,177,889.96 其中:库存现金 150,568.59 170,837.3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396,014,634.53 211,007,052.5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96,165,203.12 211,177,889.96 四、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189,612,054.23 435,579,117.84 六、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 关联方关系 1. 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蔡永太 董事长兼总裁 17.7060% 17.7060% 李晓斌 董事兼副总裁 5.3183% 5.3183% 麻秀星 董事兼副总裁 2.7675% 2.7675% 黄明辉 副总裁 5.0820% 5.0820% 叶斌 董事 1.5000% 1.5000% 林燕妮 监事会主席 1.5000% 1.5000% 郭元强 监事 1.5000% 1.5000% 林千宇 财务总监 1.5000% 1.5000% 合 计 36.874% 36.874% 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四“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之(一)。 3.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情况 联营企业情况列示如下: 被投资单位名称 企业 类型 注册 地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注册资 本 本企业 持股比 例 本企业 在被投 资单位 表决权 比例 龙海市龙建工程检 测有限公司 有 限 公司 漳州 许木兴 建设工程质 量检测 300 万元 45% 45% (二) 关联方交易 本年度本公司无需披露的关联方交易。 (三) 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本年度本公司无需披露的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30 页 共 140 页 七、或有事项 1. 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担保均系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具体包括: 被担保单位名称 担保事项 金 额(万 元) 期 限 是否执 行完毕 重庆科之杰 最高授信额度 3,000.00 2011-12-22 至 2012-12-6 否 天润锦龙 最高额保证 3,000.00 2011-5-18 至 2012-5-17 否 福建科之杰 最高额保证 8,000.00 2011-3-11 至 2012-3-10 否 福建科之杰、天润锦龙、漳州科之 杰 最高额保证 9,000.00 2011-11-30 至 2012-11-30 否 贵州科之杰 最高授信额度 3,000.00 2011-12-14 至 2012-12-6 否 天润锦龙 最高授信额度 3,000.00 2011-12-31 至 2012-12-6 否 合 计 29,000.00 2. 开出保函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 本公司未结清保函列示如下: 所属公司 出具保函银行 受益人 金额 有效期起 有效期止 保证类型 厦门科之杰 中国建设银行 中 国 农 业 银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厦 门 市分行 122,717.39 2011-9-21 2012-11-21 履约保函 检测中心 中国建设银行 中 化 泉 州 石化 有 限公司 127,960.00 2011-1-21 2013-1-21 履约保函 检测中心 中国建设银行 莆 田 莆 永 高速 公 路有限责任公司 316,023.00 2009-12-09 2012-12-31 履约保函 检测中心 中国建设银行 漳 州 市 高 速公 路 有限责任公司 642,554.10 2010-01-11 2012-01-11 履约保函 福建科之杰 中国农业银行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 公司盘营客专 PZ-1 标段项目经理部 392,718.00 2009-09-07 2011-12-31 履约保函 福建科之杰 中国农业银行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 有限公司衡茶吉铁 路工程指挥部 75,600.00 2009-07-07 最后一批物 资交货验收 合格 履约保函 福建科之杰 中国农业银行 向莆铁路股份有限 公司 389,700.00 2010-02-09 2012-03-31 履约保函 福建科之杰(注) 中国光大银行 福建省中和创展混 凝土有限公司 6,978,497.94 2011-1-21 银行保证责 任依法终结 为止 财产保全 保函 天润锦龙 中国农业银行 福建祥盛建设有限 公司 390,000.00 2011-5-18 2012-5-31 工程款支 付保函 合计 9,435,770.43 注:该保函涉及诉讼,详见本附注十之(一)。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31 页 共 140 页 八、重大承诺事项 (一) 重大承诺事项 1. 漳州检测基地暨建设科技培训中心项目 根据 2011 年 7 月 8 日“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 2011 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储备用地的批复” (漳 政地〔2-11〕163 号 ),漳州市人民政府批复漳州市国土资源局上报的漳州市区 2011 年度第一批拟储 备地项目,其中包含批复本公司“漳州检测基地暨建设科技培训中心”项目,该项目名称“龙文 2011-17 储备地”,面积 19.057 亩,土地用途为教学科研用地。该项目已于 2011 年 1 月 13 日取得漳州市城乡 规划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目前相关协议尚未签订。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预付相关 土地款、征地拆迁补偿款等前期费用合计 2,128,814.00 元。 2. 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生产线项目 2011 年 9 月 16 日福建科之杰与西安蓝田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生产线项 目投资协议书》,投资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生产线项目,项目占地约 100 亩,主要生产基建材料,混 凝土添加剂。该项目用地系福建科之杰子公司陕西科之杰所需用地,因投资协议书签订时陕西科之 杰尚未成立(陕西科之杰成立于 2011 年 9 月 27 日),由福建科之杰代为签订。该项目用地总地价款 1,350 万元,陕西科之杰已根据协议约定,并预付 50%的土地价款 6,750,000.00 元。 3. 河南混凝土外加剂生产基地 2011 年 8 月 10 日,福建科之杰与河南省新乡县七里营镇人民政府及自然人吴俊超签订《用地框 架协议书》,经三方友好协商,福建科之杰拟在河南新乡七里营镇投资设立一家新公司,并通过该新 公司建设混凝土外加剂生产基地项目,项目用地面积约 90 亩。福建科之杰于 2011 年 8 月投资设立全 资子公司河南科之杰,并于 2011 年 12 月由河南科之杰根据协议约定预付土地款 1,356,000.00 元。 (二) 前期承诺履行情况 1. 收购北京国芳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事项 本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国芳矿 业投资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之后本公司与投资各方就合作事宜积极展开了前期的准备工作, 但由于双方对具体的合作细节未达成一致意见,2012 年 3 月本公司决定终止上述收购。 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 河南科之杰收购资产事项 2012 年 1 月 16 日,河南科之杰与河南银洲砼材有限公司和朱新法(河南银洲砼材有限公司实际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32 页 共 140 页 控制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河南科之杰以 2,800 万元的价格收购河南银洲砼材有限公司以 2012 年 1 月 17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河南科之杰向河南银洲砼材 有限公司支付首付款 1,000 万元,双方于 2012 年 2 月 15 日起进行资产交割。2012 年 1 月 20 日,河南 科之杰向河南银洲砼材有限公司支付了首付款 1,000 万元。2012 年 3 月 3 日河南科之杰与河南银洲砼 材有限公司和朱新法签订《补充协议》,因上述交易资产系河南银洲砼材有限公司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时期购入,故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双方一致同意,上述资产的转让交割变更为 2,500 万元。 目前资产交割手续尚在办理中。 2. 福建科之杰终止对外投资事项 2012 年 2 月 27 日福建科之杰与广东奥克化学、徐州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终止合资协议书》, 三方一致同意终止 2011 年 10 月 31 日签署的“关于在广东省茂名市化学工业园区合资设立公司建设 羧酸系减水剂生产基地项目的《合资协议书》”的执行。 (二) 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说明 2012年3月29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议案决定进行利润分配,以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6,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 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 除存在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截止财务报告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资产 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 福建省中合创展混凝土有限公司诉讼调解事项 2011 年 1 月 6 日福建科之杰就应收福建省中合创展混凝土有限公司货款 7,531,397.94 元一事向厦 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福建省中合创展混凝土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产品销售 合同》并由福建省中合创展混凝土有限公司履行支付双方已结算的货款的义务,赔偿福建科之杰损 失。在上述案件的诉讼进程中,福建省中合创展混凝土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 月份偿还货款 552,900.00 元,福建科之杰于 2011 年 1 月 21 日申请变更诉讼请求,请求判令对方支付货款 6,978,497.94 元。 2011 年 1 月 21 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签发《财产保全保函》,鉴于福建科之杰 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福建省中合创展混凝土有限公司名下价值 6,978,497.94 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该保函项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承担最高 限额为 6,978,497.94 元的连带责任,该保函的有效期从生效之日起至保证责任依法终结为止。 2011 年 8 月 10 日,经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福建科之杰与福建省中合创展混凝土有限公司 自愿达成协议,福建省中合创展混凝土有限公司于两年内分 24 期偿还所欠福建科之杰货款 6,978,497.94 元,第一期于 2011 年 8 月 30 日之前支付 25 万元,第二期于 2011 年 9 月 30 日之前支付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33 页 共 140 页 348,497.94 元,余下每期 29 万元于每个月的 30 日前付清。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福建省中合创展混凝土有限公司仅归还了 750,000.00 元,尚欠货款为 6,228,497.94 元。 因福建省中合创展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协商解除财产保全以不影响经营,2012 年 1 月 17 日, 福建科之杰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解除了上述财产保全。截至财务报告日,福建科之杰已经收 回货款 400,000.00 元,福建省中合创展混凝土有限公司所欠货款余额为 5,828,497.94 元。 鉴于福建省中合创展混凝土有限公司未能严格按照调解后的承诺按时归还欠款,综合考虑该公 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本公司认为上述欠款的收回仍然存在较大风险,综合分析后本公司按货款的 40% 计提了坏账准备 2,491,399.18 元。 十一、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 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列示如下: 年末账面余额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52,164,592.80 100.00% 1,220,247.00 0.80% 150,944,345.80 其中:非合并报表范围单位销售货 款及往来款 1,237,747.00 0.81% 1,220,247.00 98.59% 17,500.00 员工借款及合并范围内往来 款 150,926,845.80 99.19% - - 150,926,845.8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合 计 152,164,592.80 100.00% 1,220,247.00 0.80% 150,944,345.80 年初账面余额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91,107,502.59 100.00% 948,542.00 1.04% 90,158,960.59 其中:非合并报表范围单位销售货 款及往来款 4,479,438.72 5.11% 948,542.00 21.18% 3,530,896.72 员工借款及合并范围内往来 款 86,628,063.87 94.89% - - 86,628,063.87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34 页 共 140 页 合 计 91,107,502.59 100.00% 948,542.00 1.04% 90,158,960.59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年末账面余额 账龄结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2-3 年(含) 25,000.00 2.02% 7,500.00 17,500.00 3 年以上 1,212,747.00 97.98% 1,212,747.00 - 合 计 1,237,747.00 100.00% 1,220,247.00 17,500.00 年初账面余额 账龄结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净额 1 年以内 3,141,691.72 70.14% 50,250.00 3,091,441.72 1-2 年(含) 25,000.00 0.56% 2,500.00 22,500.00 2-3 年(含) 595,650.00 13.30% 178,695.00 416,955.00 3 年以上 717,097.00 16.00% 717,097.00 - 合 计 4,479,438.72 100.00% 948,542.00 3,530,896.72 (2)本报告期其他应收款中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3)年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 款项内容 与本公司关 系 年末金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总 额的比例 福建科之杰 往来款 子公司 98,560,000.00 1 年以内 64.77% 重庆科之杰 往来款 子公司 22,869,000.00 1-2 年 15.03% 天润锦龙 往来款 子公司 14,600,000.00 1 年以内 9.59% 漳州科之杰 往来款 子公司 7,000,000.00 1 年以内 4.60% 泉州设计院 往来款 子公司 5,474,670.80 1 年以内 3.60% 合 计 148,503,670.80 97.59% (4)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年末金额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 比例 重庆匠心 子公司 600,000.00 0.39% 泉州设计院 子公司 5,474,670.80 3.60% 福建科之杰 子公司 98,560,000.00 64.77% 漳州科之杰 子公司 7,000,000.00 4.60% 重庆科之杰 子公司 22,869,000.00 15.03% 天润锦龙 子公司 14,600,000.00 9.59% 福建常青树 子公司 1,800,000.00 1.18% 合 计 150,903,670.80 99.16% (二)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分项列示如下: 被投资单位 核算方法 投资成本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增减额(减 年末账面余额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35 页 共 140 页 少以“-”号填列) 厦门营造建筑设 计有限公司 成本法 450,000.00 450,000.00 - 450,000.00 建研科技 成本法 18,242,071.97 18,242,071.97 - 18,242,071.97 检测中心 成本法 76,278,395.96 46,278,395.96 30,000,000.00 76,278,395.96 重庆匠心 成本法 5,000,000.00 5,000,000.00 - 5,000,000.00 上海中浦 成本法 28,527,500.00 28,527,500.00 - 28,527,500.00 厦门匠心 成本法 1,800,000.00 1,800,000.00 - 1,800,000.00 泉州设计院 成本法 13,594,637.48 13,594,637.48 - 13,594,637.48 泉建施工图审查 (注) 成本法 - 5,456,000.00 -5,456,000.00 - 泉 建 设 计 咨 询 (注) 成本法 - 18,670.80 -18,670.80 - 福建科之杰 成本法 209,417,734.81 209,417,734.81 - 209,417,734.81 重庆科之杰 成本法 18,768,865.00 13,143,265.00 5,625,600.00 18,768,865.00 厦门科之杰 成本法 8,542,031.76 8,542,031.76 - 8,542,031.76 天润锦龙 成本法 178,460,525.44 178,460,525.44 - 178,460,525.44 厦门常青树 成本法 16,718,410.45 11,778,410.45 4,940,000.00 16,718,410.45 合计 575,800,172.87 540,709,243.67 35,090,929.20 575,800,172.87 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减值准备金额 本年计提减值准 备金额 本年现金红利 厦门营造建筑设 计有限公司 18.00% 18.00% - - - 建研科技 100.00% 100.00% - - - 检测中心 100.00% 100.00% - - 20,000,000.00 重庆匠心 100.00% 100.00% - - - 上海中浦 100.00% 100.00% - - - 厦门匠心 60.00% 60.00% - - - 泉州设计院 100.00% 100.00% - - - 泉建施工图审查 (注) 0.00% 0.00% - - - 泉 建 设 计 咨 询 (注) 0.00% 0.00% - - - 福建科之杰 100.00% 100.00% - - - 重庆科之杰 76.23% 76.23% - - - 厦门科之杰 100.00% 100.00% - - - 天润锦龙 95.90% 95.90% - - - 厦门常青树 100.00% 100.00% - - - 合计 - - - - 20,000,000.00 注:2011 年,本公司将持有的泉建施工图审查 100%的股权和泉建设计咨询 100%的股权分别按本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值 545.60 万元和 18,670.80 元转让给全资子公司泉州设计院。转让后,泉州 设计院分别持有泉建施工图审查和泉建设计咨询 100%的股权。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36 页 共 140 页 (三)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明细如下: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营业收入 8,541,226.00 8,572,406.60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883,266.00 3,718,111.60 其他业务收入 7,657,960.00 4,854,295.00 营业成本 1,114,459.96 809,678.78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71,424.00 335,226.00 其他业务成本 1,043,035.96 474,452.78 (2)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分项列示如下: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技术服务 883,266.00 71,424.00 3,718,111.60 335,226.00 租赁收入及其他 7,657,960.00 1,043,035.96 4,854,295.00 474,452.78 合计 8,541,226.00 1,114,459.96 8,572,406.60 809,678.78 (四) 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按来源列示如下: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0,000,000.00 49,990,000.00 (2)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本期比上期增减变动 的原因 福建科之杰 - 24,990,000.00 股东会决议分红 检测中心 20,000,000.00 25,000,000.00 股东会决议分红 合计 20,000,000.00 49,990,000.00 (五)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26,044,657.11 48,472,888.56 加:资产减值准备 271,705.00 224,163.00 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2,871,584.65 1,527,313.21 无形资产摊销 521,052.86 736,583.4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3,834,837.8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37 页 共 140 页 补充资料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46,516.7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0,000,000.00 -49,990,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62,780.45 17,082.08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61,463,308.10 -31,525,640.5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4,457,381.48 7,987,271.83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294,545.29 -22,303,821.75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年末余额 201,792,682.56 77,679,109.50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77,679,109.50 12,210,542.73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4,113,573.06 65,468,566.77 十二、补充资料 (一)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项目 本年发生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95,816.91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 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7,075,224.88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 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38 页 共 140 页 项目 本年发生额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 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4,408.6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7,506,633.14 减:所得税影响额 1,263,315.49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影响净利润) 6,243,317.65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2,755.55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6,256,073.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130,545,442.00 (二)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 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要求 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本年数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 益 稀释每股收 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57% 0.88 0.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04% 0.84 0.84 上年数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 稀释每股收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39 页 共 140 页 益 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95% 0.40 0.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96% 0.34 0.34 十三、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3月29日决议批准。 根据本公司章程,本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法定代表人:蔡永太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林千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千宇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9日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 第 140 页 共 140 页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蔡永太先生、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千宇女士签名并 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载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 稿。 以上文件的原件置备于公司证券部备查。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蔡永太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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