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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50 _2017_ 照明 _2017 年年 报告 _2018 03 05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018 年 03 月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庄占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艳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杜艳丽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 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 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9 号——上市公 司从事 LED 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1、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了良好的成长性,营业总收入 33,775.66 万元,较上年增 长 23.67%;营业利润 6,057.55 万元,较上年增长 31.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为 5,143.93 万元,较上年增长 23.73%。尽管在现有的外部有利环境及 内在优势支撑下,公司经营业绩增长前景良好,而且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全面实施,公司的竞争优势得到进一步增强。但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实际 增长情况仍然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技术创新、人才培养、资金投入、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 市场竞争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一旦上述影响因素出现较大不利变化,或公司不 能在研发创新、生产工艺、销售推广、人力资源等方面保持持续有效的完善和 提升,则公司生产经营将受到影响,进而导致经营业绩不能达到预期或出现较 大幅度的波动。 2、客户和行业集中风险 作为商业照明系统综合服务的倡导者,公司为客户提供包括照明设计、开 发制造、系统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商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产品定位于中高端市 场;主要客户为阿迪达斯、绫致时装、利郎、特步和安踏等知名品牌服饰商。 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末,公司对前十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分 别为 60.98%、58.60%和 50.42%,虽然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销售增 长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但如果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发生变化,或客户自身 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商 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可以广泛应用于品牌服饰、家居家纺、商超、餐饮等连锁 销售领域的实体门店。虽然实体门店在品牌建设、消费体验、衣着试穿上有着 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发展,近年来网络销售规 模增长迅速。公司目前的营业收入仍集中于品牌服饰领域,2015 年末、2016 年 末和 2017 年末,公司来自于品牌服饰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78.85%、 73.54%和 85.08%。若品牌服饰行业的发展前景或品牌服饰行业的经营模式出现 重大变化,则将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3、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7,554.32 万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4 元、8,494.22 万元和 10,957.38 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9.95%、 27.57%和 16.98%。公司应收账款客户主要是利郎、安踏、阿迪达斯、美特斯邦 威等知名品牌企业,客户整体实力较强,信誉良好。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末,账龄在 1 年以内应收账款分别占总额的 95.45%、92.92%和 96.06%,应 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总体质量良好。虽然公司已经根据内控管理的要求,从 业务开拓、客户管理和财务管理等角度加强对于应收账款的监控,但应收账款 余额仍会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进一步增长,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不 利变化,则可能导致该等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将对公司 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电光源、电器和配件。报告期内,原材料成本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高,其中光源和电器价格波动对生产成本变化影响较 大。未来存在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若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 将直接影响产品的生产成本、销售价格及毛利率等,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产生波 动。 5、控股子公司净利润不确定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共成立仕元照明、深圳太龙、太龙豪冠、太龙智显四家子 公司。各子公司为新成立公司,可能存在公司管理、资源配置、人力资源及政 策等风险以及新增业务领域的风险控制等问题,难以确保 2018 年销售额及经营 利润是否可以达到预期。 6、公司快速扩张引致的管理风险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5 公司自成立以来,业务发展势头良好,经营业绩保持较快增长,资产和人 员结构较为稳定,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拥有独立的产供销 体系,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但随着公司规 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和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资产、业 务、机构和人员将进一步扩张,将在战略规划、资源整合、技术研发、市场开 拓、内部控制等方面对公司管理层提出更高的要求,增加公司管理与运作的难 度。如果管理层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适时调整、完善,将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管理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63,148,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6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2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8 第五节 重要事项.............................................................................................................................. 33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5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1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62 第九节 公司治理.............................................................................................................................. 68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73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74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84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7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太龙照明 指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 指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同期 指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悦森照明 指 悦森照明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太龙至邦 指 太龙至邦(厦门)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 仕元照明 指 仕元(厦门)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太龙 指 深圳太龙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太龙豪冠 指 上海太龙豪冠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太龙智显 指 太龙智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指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股东大会 指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董事会 指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 监事/监事会 指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 LED 指 发光二极管,当被电流激发时通过传导电子和空穴的再复合产生自发 辐射而发出非相干光的一种半导体二极管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8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太龙照明 股票代码 300650 公司的中文名称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太龙照明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TECNON (FUJIAN) COMMERCIAL LIGHTING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TECNON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庄占龙 注册地址 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文圃工业园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63107 办公地址 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文圃工业园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63107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 ir@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苏芳 庄伟阳 联系地址 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文圃工业 园 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文圃工业 园 电话 0596-6783990 0596-6783990 传真 0596-6783878 0596-6783878 电子信箱 ir@ ir@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9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签字会计师姓名 刘勇、史少翔、陈云青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兰花路 333 号 333 世纪大厦 10 楼 徐建豪、陈华 2017 年 5 月 3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7 年 2016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5 年 营业收入(元) 337,756,575.01 273,117,534.19 23.67% 247,762,827.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51,439,268.07 41,574,022.95 23.73% 35,701,718.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47,503,374.37 38,321,083.95 23.96% 35,450,605.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20,592,344.94 48,626,487.21 -57.65% 24,403,323.4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9 0.88 1.14% 0.7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9 0.88 1.14% 0.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57% 20.31% -6.74% 24.16%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5 年末 资产总额(元) 645,336,330.76 308,080,620.97 109.47% 252,222,301.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468,597,519.58 225,467,337.34 107.83% 183,893,314.39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49,995,416.11 71,926,878.01 112,354,353.54 103,479,927.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46,480.57 9,384,967.34 27,196,688.46 10,911,131.70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968,722.15 9,220,246.19 25,173,959.78 9,140,446.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30,394.11 6,888,557.73 -65,998.02 5,939,391.12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金额 2016 年金额 2015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30,687.77 5,231.07 -10,778.7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157,271.33 4,160,907.00 341,500.0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2,463,292.83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回 142,433.4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46.23 -289,445.13 -30,0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694,746.81 594,503.94 49,608.1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23.05 29,250.00 合计 3,935,893.70 3,252,939.00 251,113.1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LED 产业链相关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从事 LED 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提供集照明设计、开发制造、系统综合服务于一体的商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照明器具、 LED显示屏和光电标识等三类。 作为专注于光影营造的商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公司依托创新的商业模式和成熟的业务体系,以个性化、定制 化的照明产品为载体,全面满足品牌客户终端门店对于环境营造和产品展示的照明需求,达到其提升消费体验和提高品牌形 象的目标。 (二)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模式 公司的主要业务模式按运营环节可以分为设计和销售模式、采购模式、开发和生产模式、服务模式。 1、公司的设计和销售模式流程如下: (1)初创设计 公司设计部与品牌客户的空间设计中心进行对接,就客户品牌形象所要求的光影环境效果进行沟通,选择符合其品牌 形象的照明产品,进行商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的初创设计暨“模板”设计,同时,公司技研中心和生产中心进行新品的设计和 开发。 (2)终端设计及下单 初创设计后,公司设计部与客户的工程部或企划部对接,根据客户终端门店(包括直营门店和代理商/经销商门店)的 商业环境、营业面积、采光情况、人流密度和陈列方案等具体因素,进行终端门店的照明设计。 终端门店的照明设计方案确认后,公司客服中心订单服务部与客户的采购部门对接,跟踪客户的开店进展,确认终端 门店的订单需求,包括照明产品类型、数量、规格、交货日期、门店地点、运输方式及联系方式等 (3)订单完成及配送 订单确认审核并完成生产后,由物控中心开具出库单,公司物流服务部负责安排配送至客户终端门店或其指定仓库;产品送 至订单指定地点后,针对照明器具等不需安装的产品,由客户进行签收确认后公司销售流程完成;针对部分LED显示屏和光 电标识等需要安装的产品,公司负责或指导安装、调试,由客户进行验收确认后公司销售流程完成。公司根据签收单或验收 单和既定的销售价格,与品牌客户总部,或品牌客户的代理商/经销商结算款项。 2、公司的采购模式 (1)订单采购与安全库存相结合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采购方式,即主要根据销售订单或预测订单,并参考原材料价格、经济订货量、生 产计划以及库存情况等因素制定采购计划。 (2)全程采购控制和供应商管理 公司的采购工作由物控中心下属的计划部和采购部负责。公司所应用的光源、电器通过代理商或品牌商购进,根据全 面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由品管中心负责原材料性能检验,由物控中心建立供应商动态评选制度,根据品质、价格和服务等 因素共同制定合格供应商名录,限定原材料采购来源,控制原材料采购质量。 3、公司的开发和生产模式 考虑品牌商对于门店装修的工期均有严格要求,对于商业照明产品配送的及时性要求较高,公司注重跟踪品牌商的开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 店计划,采用以产品开发为基础,以预测订单+储备生产为主的生产模式。 4、公司的服务模式 公司的客服工作由客服中心下属的订单服务部、物流服务部和售后服务部主导,并由营销中心的销售部和设计部协助。 在服务体系建立上,公司将服务体系细化为售前服务、售中服务、售后服务和终端服务四个部分,注重对每一终端门店每一 服务过程的实施跟踪和控制,保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三)报告期内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3,775.66万元,较上年增长23.67%;营业利润6,057.55万元,较上年增长31.07%;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143.93万元,较上年增长23.73%。 报告期内,公司内生式增长与外延式增长并重。内生增长方面,公司管理层继续强化研发投入和管理,提升产品性能, 提升在商业照明领域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外延增长方面,通过对政策与市场的前瞻性预研,进行合理的战略性产 业布局,在报告期内共成立四家子公司,在保障已有业务顺利开展的同时,积极拓展其他细分领域市场,为公司业绩寻找新 的增长点,促使公司营业收入得到进一步增长。 (四)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所处商业照明行业的上游行业为电光源制造业、灯用电器及附件制造业,下游行业为商品式商业和体验式商业等 商业企业。从产业价值链的角度看,上游制造业提供标准化的电光源、灯用电器及相关配件产品,是整个产业链条中价值产 生的源头;公司所处商业照明行业,通过设计照明方案、开发符合方案要求的灯具,将上游标准化的产品转化为各类照明器 具并综合应用于终端客户,营造个性化的光影环境,是产业链条中价值再创造和向下游传递的核心;下游商品式商业和体验 式商业中的客户应用商业照明系统,达到良好的经营环境、实现更好的经营业绩,是产业价值的最终体现。 作为专业的商业照明企业,公司解决了品牌商的终端门店照明需求,公司的行业地位主要体现在公司服务的品牌商的 广度和知名度。 2010年以来,公司已累计在全国范围内为超过100个知名品牌、6万余个零售终端提供了商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公司 产品应用于品牌服饰、家居家纺、商超、餐饮等领域,并积累了一批稳定的高端客户群,多数已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 本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固定资产 比年初减少 4.04%,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房产转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无形资产 比年初减少 2.53%,主要系无形资产摊销所致 在建工程 比年初增加 633.35%,主要系本期商业照明产业基地项目投入金额较大所致 货币资金 比年初增加 310.63%,主要系公司本期发行股票获得融资款所致 应收票据 比年初增加 74.85%,主要系销售收入增长以及客户较多使用票据结算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比年初增加 27,783.12%,主要系使用募集资金购入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投资性房地产 比年初增加 52.24%,主要系本期新增办公楼出租所致 存货 比年初增加 59.54%,主要系业务扩大,备货量增加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比年初增加 267.60%,主要系子公司太龙智显对租入的办公室及车间进行装修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比年初减少 30.17%,主要系子公司太龙志邦购入的房屋本期完成交付所致,同时预 付设备款增加较大,主要系本期为商业照明产业基地的生产车间预付生产设备购置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 款所致。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LED 产业链相关业 1、研发能力优势 公司十分重视商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配套产品的开发和新型照明技术的研发,通过逐年提高的研发投入和日益深化的 研发管理,将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作为公司持续发展的源动力。报告期内,公司针对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做好新产品的研发 和技术储备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已授予专利情况如下: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 序号 授权项目名称 类别 申请日期 授权公告 日期 授权号 专利期限 1 一种窄边贴片焊接工艺 发明专利 2015.9.30 2017.06.16 ZL201510635874.9 20年 2 一种LED灯具散热结构 实用新型专利 2017.03.07 2017.10.13 ZL201720215484.0 10年 3 一种可调光束角度的LED灯具结构 实用新型专利 2017.03.07 2017.10.13 ZL201720215666.8 10年 4 一种LED灯具的多轴旋转结构 实用新型专利 2017.03.07 2017.10.13 ZL201720217034.5 10年 5 一种内嵌式LED轨道灯具可滑动结构 实用新型专利 2017.03.17 2017.11.14 ZL201720265893.1 10年 6 一种快捷安装的LED灯具卡扣结构 实用新型专利 2017.03.17 2017.11.14 ZL201720265952.5 10年 7 一种滚珠弹簧式结构的LED灯具结构 实用新型专利 2017.03.23 2017.11.14 ZL201720287564.7 10年 8 一种快速安装的灯具吊杆结构 实用新型专利 2017.03.23 2017.11.14 ZL201720287794.3 10年 9 一种LED嵌灯可调角度灯具结构 实用新型专利 2017.03.23 2017.12.08 ZL201720287829.3 10年 10 一种新型LED可调角度灯具结构 实用新型专利 2017.03.30 2017.12.08 ZL201720325910.6 10年 11 一种新型LED灯具转轴可伸缩结构 实用新型专利 2017.04.13 2017.12.08 ZL201720385578.2 10年 12 LED灯具(TS-2) 外观设计专利 2016.08.09 2017.01.18 ZL201630375179.9 10年 13 LED灯具(TN-186) 外观设计专利 2016.08.23 2017.01.18 ZL201630412788.7 10年 14 LED灯具(TN-185) 外观设计专利 2016.08.23 2017.01.18 ZL201630412784.9 10年 15 LED灯具(TN-134) 外观设计专利 2016.08.25 2017.01.18 ZL201630422548.5 10年 16 LED灯具(TN-1185) 外观设计专利 2016.08.23 2017.01.18 ZL201630412789.1 10年 17 LED灯具(TN-1630) 外观设计专利 2016.08.31 2017.01.18 ZL201630455312.1 10年 18 LED灯具(TN-1514) 外观设计专利 2016.08.31 2017.01.18 ZL201630456901.1 10年 19 LED灯具(TN-1640) 外观设计专利 2016.08.31 2017.02.22 ZL201630453080.6 10年 20 LED灯具(TN-1647) 外观设计专利 2016.08.31 2017.02.22 ZL201630455326.3 10年 21 LED灯具(TS-1) 外观设计专利 2016.08.09 2017.03.08 ZL201630375155.3 10年 22 折叠平板灯 外观设计专利 2016.08.31 2017.03.15 ZL201630457803.X 10年 23 LED灯具(TN-1564) 外观设计专利 2016.12.16 2017.05.10 ZL201630623797.0 10年 24 LED灯具(TN-2726) 外观设计专利 2016.12.16 2017.06.06 ZL201630624289.4 10年 25 LED灯具(TN-2702) 外观设计专利 2016.12.16 2017.06.06 ZL201630624286.0 10年 26 LED灯具(TN-2638) 外观设计专利 2016.12.16 2017.06.06 ZL201630623767.X 10年 27 LED灯具(TN-1362) 外观设计专利 2017.02.14 2017.07.28 ZL201730038865.1 10年 28 LED灯具(TN-2499) 外观设计专利 2017.02.21 2017.08.18 ZL201730045510.5 10年 29 LED灯具(TN-2572) 外观设计专利 2017.01.23 2017.08.18 ZL201730027603.5 10年 30 LED灯具(TN-2571) 外观设计专利 2017.01.23 2017.08.18 ZL201730027621.3 10年 31 LED灯具(TN-1518) 外观设计专利 2017.02.21 2017.08.18 ZL201730045508.8 10年 32 LED灯具(TN-2622) 外观设计专利 2017.01.23 2017.08.18 ZL201730027594.X 10年 33 LED灯具(TN-2610) 外观设计专利 2017.01.23 2017.08.18 ZL201730027800.7 10年 34 LED灯具(TN-2608) 外观设计专利 2017.01.23 2017.08.18 ZL201730027798.3 10年 35 LED灯具(TN-2632) 外观设计专利 2017.01.23 2017.08.18 ZL201730027796.4 10年 36 LED灯具(TN-2644) 外观设计专利 2017.01.23 2017.08.18 ZL201730027801.1 10年 37 LED灯具(TN-2681) 外观设计专利 2017.01.23 2017.08.18 ZL201730027602.0 10年 38 LED灯具(TN-2682) 外观设计专利 2017.01.23 2017.08.18 ZL201730027494.7 10年 39 LED灯具(TN-1148) 外观设计专利 2017.01.23 2017.08.18 ZL201730027803.0 10年 40 LED灯具(TN-2123) 外观设计专利 2017.01.23 2017.08.18 ZL201730027802.6 10年 41 LED灯具(TN-2573) 外观设计专利 2017.01.23 2017.08.18 ZL201730027821.9 10年 42 LED灯具(TN-2607) 外观设计专利 2017.01.23 2017.08.18 ZL201730027593.5 10年 43 LED灯具(TN-1677) 外观设计专利 2017.03.23 2017.10.13 ZL201730088684.X 10年 44 LED灯具(TN-1679) 外观设计专利 2017.03.23 2017.10.13 ZL201730082346.5 10年 45 LED灯具(TN-2733) 外观设计专利 2017.03.23 2017.10.13 ZL201730082086.1 10年 46 LED灯具(TN-1698) 外观设计专利 2017.03.23 2017.10.13 ZL201730082539.0 10年 47 LED灯具(TN-1718) 外观设计专利 2017.03.23 2017.10.13 ZL201730082540.3 10年 48 LED灯具(TN-1712) 外观设计专利 2017.03.23 2017.10.13 ZL201730082345.0 10年 49 LED灯具(TS-2系列) 外观设计专利 2017.03.23 2017.10.13 ZL201730088494.8 10年 50 LED灯具(TN-2747) 外观设计专利 2017.04.17 2017.10.13 ZL201730127458.8 10年 51 LED灯具(TN-2748) 外观设计专利 2017.04.17 2017.10.13 ZL201730127600.9 10年 52 LED射灯(TN-1661) 外观设计专利 2017.06.07 2017.11.14 ZL201730228498.1 10年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 2、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有效满足品牌客户“引导消费行为”、“促进品牌建设”和“提供一体化服务”等方面的需求,已得到时尚休闲服饰、 运动服饰、商务服饰领域内众多知名企业的认可。公司着力构建稳定、双赢的客户关系,积累了一批知名品牌商组成的核心 客户体系并形成品牌效应,为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公司保持对其他商业领域的开拓,并已在家居家纺、 商超、教育、餐饮等领域积累客户。 3、配套能力优势 公司配套能力优势体现在丰富的配套产品体系、快速响应能力,以及柔性化的制造体系,是公司具体解决方案得以执 行的基础。 (1)丰富的配套产品体系 公司形成了包含照明器具、LED显示屏和光电标识的配套产品体系,可以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其中,照明器具应 用于环境照明和重点照明,LED显示屏应用于公司宣传和环境营造,光电标识应用于品牌LOGO展示。客户可以根据经营场 所的品牌定位、风格特征、装修布局,结合配套产品的应用,通过对光影环境的整体建设来强化品牌特征,实现对整个消费 环境的烘托和渲染,从而达到优化消费体验、促进品牌建设的目标。 (2)快速响应能力 品牌客户的形象推广和终端更新日趋频繁,客户要求商业照明服务商能及时配合零售终端光影环境的各种调整,对整 体开发生产时间要求非常短。公司营销中心设计方案获得客户认可后,生产中心进行新品的开模、打样,客户确认后进行大 批量生产,再由客服中心跟踪终端门对门物流配送。区别于经销商模式,公司将所有业务流程集中于企业内部进行,可以提 供高效的全流程、全方位服务。 同时,公司采取灯具部件自制的后向一体化经营战略,已形成了涵盖灯具研发、样品制作、模具开发、压铸成型、精 密加工、表面处理、成品总装等重要工序在内的完整配置。相对于生产外包而言,公司通过对生产链条进行有效整合,增强 了生产制造系统的快速反应能力,对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具有更快的响应速度,可以快速整合内部资源完成客户订单,使公司 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3)柔性化的制造系统 公司通过建立集设备柔性、工艺柔性、产品柔性、生产能力柔性和扩展柔性于一体的柔性化制造体系,具备了针对不 同光源电器、不同规格照明器具以及不同功能照明产品的柔性化生产能力。公司可以根据市场发展和客户需求对设备、工艺 和人员调整,实现不同类型配套产品的快速转化,有效提高了公司定制化照明产品的配套能力。 4、服务能力优势 公司在初创设计、终端设计和全面服务上持续积累服务能力优势,始终坚持提供包括产品和服务在内的商业照明整体 解决方案,有效满足了商业企业对于照明系统外包的需求。 (1)初创设计能力 初创设计阶段主要是针对商业照明系统所营造光影效果的“模版”进行设计。公司首选与品牌客户总部进行沟通,设计 符合客户品牌形象展示方案要求的光影效果,确保商业照明系统对客户品牌形象建设的促进作用;其次,公司根据最终光影 效果设计照明方案,通过对色温、亮度、显色性等技术指标的细化,确定所选用的照明器具型号并开发符合设计方案要求的 新型产品;最后,公司根据品牌消费特点,对各类照明产品在门店入口、橱柜、试衣间、收银台等特定区域的应用和布局做 出细化,使整个照明设计方案符合终端形象需要,能够起到引导消费行为的作用。公司初创设计的方案,不仅为品牌服饰零 售建立了良好的消费环境,更突出各个客户独特的品牌形象展示效果。 (2)终端设计能力 终端设计是根据初创设计的“模版”和终端门店的具体情况进行照明方案设计,是将商业照明“模版”的整体风格和指导 思想,在终端应用的具体细化,是客户的品牌形象光影效果在终端门店的最终体现。因此,公司的终端设计不是简单的将“模 版”进行复制,而是针对各门店的商业环境、营业面积、采光情况、人流密度、陈列方案等具体因素,个性化地考虑消费引 导效果、商品重点展示效果、安装施工难易程度、后期维护成本高低、门店综合照明能耗等多方面情况 (3)全面服务体系 公司采取了“总部营销客服中心+办事处+售后工程师”的三级服务网络架构,在总部漳州台商投资区建立营销中心和客 服中心,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设立办事处配备销售服务人员,并在全国范围内根据服务需要配备维修工程师,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 建立了辐射超过300个城市的服务网络,为客户总部和终端门店提供优质的商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7年5月3日,公司成功实现创业板上市,这是公司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以此为契机,在公司董事会的领 导下,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贯彻执行董事会的战略部署,坚持稳健经营的策略,加快市场拓展力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团队和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公司营业总收入33,775.66万元,较上年增长23.67%; 营业利润6,057.55万元,较上年增长31.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143.93万元,较上年增长23.73%,与上年相比均 有稳步的增长。除此之外重点完成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成功实现创业板上市,提升品牌知名度 公司于2017年4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76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1,578.70万股,公司股票于2017年5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通过上市,公司运营资金获得极大充实, 品牌知名度得到了显著提高,为公司快速和良好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2、继续强化研发投入和管理,提升产品性能 公司一贯重视商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配套产品的开发和新型照明技术的研发工作,通过逐年提高的研发投入和日益深 化的研发管理,将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作为公司持续发展的源动力。报告期内,公司共投入研发费用1,572.65万元,比上年 同期增长31.74%,并在报告期内取得1项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41项外观设计专利。 3、积极拓展其他细分领域市场,设立四家子公司 为提高太龙照明的核心竞争力及品牌知名度以及出于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于报告期内投资设立了仕元(厦门) 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太龙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太龙豪冠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太龙智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四家子 公司。其中仕元照明主要是定位于教育照明市场,深圳太龙主要是定位于珠宝照明市场,太龙豪冠主要是定位于商超照明市 场,太龙智显主要定位于LED屏市场。目前公司在积极拓展其他细分领域,将商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的概念在更多的业务领 域进行推广。未来,随着商业照明其他领域细分市场需求的不断释放,公司商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的应用范围将更加宽广, 从而带动项目设计产能的有效消化和利用。 4、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稳步提升产销规模 商业照明总体市场需求上升以及公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对公司的生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公司商业照明 配套产品产能已经接近饱和,预计未来较长时间内,公司商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需求仍将保持较快增长,如果公司产能不能 得到有效提高,未来将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瓶颈。2017年5月公司通过上市募集资金,同时商业照明产业基地和设计研发中 心的建设亦在积极推进中。报告期内,已使用募集资金约2,744万元,整个募投项目达产期约为2.5年,目前募投项目进展顺 利,募投项目完工之后可以实现更大规模的有效产出目标,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 5、加强公司治理建设,完善内部控制 公司上市之后,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与沟通,提升投资者关系的服务质量,公司根据最 新监管制度及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内控制度。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充分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作 用, 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内审部门的重要作用,在重大事项的审议过程中,积极听取董事会各专业 委员会的建议,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内审部门积极发挥其内部的监督作用,定期对公司的财务和内控体系建 设状况进行检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次股东大会, 9次董事会会议,5次监 事会会议。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光伏产业链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 号——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从事互联网游戏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从事 LED 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是 对主要收入来源地的销售情况 主要收入来源地 销售量 销售收入 当地行业政策、汇率或贸易政 策发生的重大不利变化及其 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经营业绩 的影响情况 内销 297,696,955.30 外销 40,059,619.71 不同销售模式类别的销售情况 销售模式类别 2017 年 2016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直销 337,756,575.01 100.00% 273,117,534.19 100.00% 23.67%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0 号——上市公司从事医疗器械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17 年 2016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337,756,575.01 100% 273,117,534.19 100% 23.67% 分行业 照明灯具制造 337,756,575.01 100.00% 273,117,534.19 100.00% 23.67% 分产品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 照明器具 298,100,316.45 88.26% 250,075,898.13 91.56% 19.20% LED 显示屏 24,667,464.10 7.30% 13,958,876.62 5.11% 76.72% 光电标识 13,312,925.31 3.94% 7,594,778.35 2.78% 75.29% 其他收入 1,675,869.15 0.50% 1,487,981.09 0.54% 12.63% 分地区 内销 297,696,955.30 88.14% 244,266,448.78 89.44% 21.87% 外销 40,059,619.71 11.86% 28,851,085.41 10.56% 38.85%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LED 产业链相关业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照明器具制造 337,756,575.01 209,512,813.65 37.97% 23.67% 22.55% 0.57% 分产品 照明器具 298,100,316.45 180,512,273.21 39.45% 19.20% 17.64% 0.80% 分地区 内销 297,696,955.30 184,430,063.90 38.05% 21.87% 21.57% 0.15% 外销 40,059,619.71 25,082,749.75 37.39% 38.85% 30.23% 4.14%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 2017 年 2016 年 同比增减 照明器具制造-灯具 销售量 万套 167.48 134.84 24.21% 生产量 万套 158.55 122.01 29.95% 库存量 万套 25.91 15.18 70.69%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的库存量较上期增加 70.69%,主要系销售量增加,存货备货量增加所致。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从事 LED 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占公司营业收入 10%以上的产品的产销情况 产品名称 产能 产量 产能利用率 在建产能 照明器具(单位:万套) 140 158.55 113.25% 120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照明灯具制造 直接材料 15,336.69 73.94% 12,944.35 76.37% -2.43% 照明灯具制造 直接人工 2,605.41 12.56% 2,002.46 11.81% 0.75% 照明灯具制造 制造费用 2,798.72 13.49% 2,003.71 11.82% 1.67% 说明 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合并报表范围增加 单元:万元 公司名称 股权取得方式 股权取得时点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仕元(厦门)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 2017年6月 255.00 51% 深圳太龙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 2017年11月 300.00 60% 上海太龙豪冠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 2017年11月 300.00 60% 太龙智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新设 2017年11月 1,200.00 60%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134,520,184.32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39.83%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 例 0.00%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客户一 34,174,049.46 10.12% 2 客户二 29,742,842.87 8.81% 3 客户三 26,506,872.95 7.85% 4 客户四 25,209,041.85 7.46% 5 客户五 18,887,377.20 5.59% 合计 -- 134,520,184.32 39.83%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69,738,802.26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30.49%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 比例 0.00%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供应商一 30,952,300.06 13.53% 2 供应商二 12,934,523.30 5.66% 3 供应商三 11,749,436.46 5.14% 4 供应商四 7,358,519.53 3.22% 5 供应商五 6,744,022.91 2.95% 合计 -- 69,738,802.26 30.49%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17 年 2016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 销售费用 27,897,834.80 20,975,127.01 33.00% 主要系业务增长,对应的运输物流 费、售后维修费均存在增长,同时销 售人员数量及对应的工资也存在增 加所致。 管理费用 35,627,065.38 28,193,455.09 26.37% 财务费用 365,504.85 1,400,045.54 -73.89% 主要系本期借入的专门借款利息资 本化所致。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重视技术研发,持续创新。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15,726,510.60元,占营业收入比4.66%,较2016年研发投入增加31.74%, 能够保证公司进一步提高核心竞争力。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研发人员数量(人) 114 88 84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14.60% 14.33% 14.61% 研发投入金额(元) 15,726,510.60 11,937,901.63 10,704,172.5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4.66% 4.37% 4.32%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 的比例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 润的比重 0.00% 0.00% 0.00%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7,655,659.09 308,424,222.85 15.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7,063,314.15 259,797,735.64 29.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20,592,344.94 48,626,487.21 -57.6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3,465,468.17 40,968.61 691,808.92%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0,999,950.74 49,427,674.73 832.6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177,534,482.57 -49,386,706.12 259.4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5,260,914.17 28,000,000.00 954.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709,228.28 20,579,732.09 58.9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262,551,685.89 7,420,267.91 3,438.3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5,565,136.39 6,686,016.05 1,478.89%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变动-57.65%,一方面系报告期销售规模扩大, 客户较多使用票据结算,另一方 面系报告期存货备用量加大,采购金额增加,并为了降低采购成本,与采购额最大的供应商采取现金结算所致。 2)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变动259.48%,主要系使用募集资金购入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3)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变动3,438.3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 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 2,463,292.83 4.02% 主要系兴行和建行募集账 户理财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0.00% 资产减值 4,007,113.58 6.54% 主要系坏账准备,存货跌价 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 备的计提 营业外收入 703,777.47 1.15% 主要系公司上市奖励资金 营业外支出 746.37 0.00% 主要系报废设备损失 664.39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 金额 占总资产比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5 例 例 货币资金 139,549,134.4 1 21.62% 33,983,998.02 11.03% 10.59% 应收账款 109,573,815.1 2 16.98% 84,942,197.20 27.57% -10.59% 存货 72,451,056.76 11.23% 45,413,141.82 14.74% -3.51% 投资性房地产 23,957,337.22 3.71% 15,736,511.59 5.11% -1.40% 固定资产 74,972,218.23 11.62% 78,130,458.13 25.36% -13.74% 在建工程 18,698,690.86 2.90% 2,549,759.59 0.83% 2.07% 短期借款 26,000,000.00 8.44% -8.44% 长期借款 75,000,000.00 11.62% 11.62%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投资性房地产 22,832,052.69 抵押 固定资产 35,870,237.60 抵押 无形资产 16,021,024.31 抵押 合计 74,723,314.60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27,449,278.52 0.00 0.00%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6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投资方式 是否为固 定资产投 资 投资项目 涉及行业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报 告期末 累计实 际投入 金额 资金来 源 项目进 度 预计收 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收 益 未达到 计划进 度和预 计收益 的原因 披露日 期(如 有) 披露索 引(如 有) 商业照明产业 基地建设项目 自建 是 照明灯具 制造 2,682.78 2,682.78 募集资 金 16.66% 0.00 0.00 建设期 设计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自建 是 照明灯具 设计研发 62.15 62.15 募集资 金 2.14% 0.00 0.00 建设期 合计 -- -- -- 2,744.93 2,744.93 -- -- 0.00 0.00 -- -- --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募集方式 募集资金 总额 本期已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已累计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报告期内 变更用途 的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比例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总额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 向 闲置两年 以上募集 资金金额 2017 首次公开 发行 18,997.87 2,744.93 2,744.93 0 0 0.00% 16,252.94 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 户中 0 合计 -- 18,997.87 2,744.93 2,744.93 0 0 0.00% 16,252.94 -- 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6 号)核准,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78.70 万股,发行价格 13.9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20,228,65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0,25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89,978,650.00 元。募集资金 已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3623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太 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 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商业照明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和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投资项目的建设 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并实施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 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截至 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7 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18,545,388.00 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实 际投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 证报告》(会专字[2017]3842 号)。2017 年 5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 额为 18,545,388.00 元。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 了同意意见。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已累计预先投入资金为人民币 2,744.93 万元,其中:商业照明产业基地 建设项目 2,682.78 万元,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2.15 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商业照明产业基地 建设项目 否 16,100.2 16,100.2 2,682.78 2,682.78 16.66% 0 否 否 2.设计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否 2,897.67 2,897.67 62.15 62.15 2.14% 0 否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8,997.87 18,997.87 2,744.93 2,744.93 -- -- --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合计 -- 18,997.87 18,997.87 2,744.93 2,744.93 -- -- 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8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截至 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已经利用自筹资金向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1,854.54 万元。2017 年 5 月 25 日、6 月 23 日,经公司 2017 年 5 月 1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 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公司执行董事会决议,以募集资金置换了先期投入的自 筹资金 1,854.54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根据公司 2017 年 5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 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累计不超过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购买短期(投资期 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方式,以上资金额度在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 1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无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9 悦森照明科 技(上海)有 限公司 子公司 主要从事商业照 明的设计、研发和 销售业务 500 万人民 币 21,880,305.31 11,263,464.7 9 37,220,197.7 4 5,835,028.08 5,014,197.19 太龙至邦(厦 门)展览展示 服务有限公 司 子公司 主要从事光电标 识的设计、研发和 销售业务 100 万人民 币 8,959,704.29 -1,178,989.4 1 457,317.38 -1,351,163.8 4 -1,559,794.9 2 仕元(厦门) 照明科技有 限公司 子公司 主要从事教育照 明的设计、研发和 销售业务 500 万人民 币 4,751,407.55 4,515,974.62 0.00 -642,297.00 -484,025.38 深圳太龙照 明科技有限 公司 子公司 主要从事珠宝照 明的设计、研发和 销售业务 500 万人民 币 706,082.28 -76,526.40 676,803.68 -101,897.06 -76,526.40 上海太龙豪 冠照明科技 有限公司 子公司 主要从事商超照 明的设计、研发和 销售业务 500 万人民 币 233,966.67 -87.33 0.00 -116.44 -87.33 太龙智显科 技(深圳)有 限公司 子公司 主要从事 LED 屏 的设计、生产、研 发和销售业务 2,000 万人 民币 7,086,516.17 5,673,835.98 0.00 -433,622.07 -326,164.02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仕元(厦门)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 有助于公司完善业务结构,但实际经营 较小,对公司业绩尚无重大影。 深圳太龙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 有助于公司完善业务结构,但实际经营 较小,对公司业绩尚无重大影。 上海太龙豪冠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 有助于公司完善业务结构,但实际经营 较小,对公司业绩尚无重大影。 太龙智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新设 有助于公司完善业务结构,但实际经营 较小,对公司业绩尚无重大影。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 行业发展趋势 1、城市化进程推动照明行业的发展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 2014年3月, 国务院提出《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稳步提升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有序推进农业 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符合条件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力争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从而使城镇消费群 体不断扩大、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消费潜力不断释放”,进而推动相关连锁零售、文化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新型城镇化 的提出必将加快中国城市化进程,将极大促进照明行业的发展。以空间照明和环境美化为特征的商业照明可以有效的通过光 影环境的营造,提升顾客消费舒适度,引导其消费行为。商业照明将在相关连锁零售、文化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推动过程 中占据更加广阔的市场。 2、 国家产业政策扶植与鼓励照明行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中国制造202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 增效的指导意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等政策文件,鼓励和支持照明行业发展。全国各 地为落实国家节能环保的发展战略,纷纷加大了对照明行业发展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产业扶持政策的推行,将有力地促 进照明行业稳定、健康、有序发展,使相关企业获得跨越式发展的机遇。 3、 照明行业符合低碳经济、节能环保的发展趋势 随着全球经济发展,能源消耗量急剧上升,石油及天然气等不可再生能源的存量也逐步降低,能源价格高企,已经影 响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环保意识的加强和低碳经济的提出和推广,促使人们越来越多采用低能耗的消费品。随 着经济总量的不断增长,我国已经成为能源消耗大国,在全球范围内低碳经济愈来愈受到重视的背景下,我国政府更是把节 能减排作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考量因素。为进一步提升产业整体发展水平,引导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改委、教育部、科 技部等13个部委联合印发《半导体照明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旨在引导我国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培育经济新动能, 推进照明节能工作,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更是明确提出到2020年半导体照明行业的发展目标,要求照明 关键技术不断突破,产品质量不断提高,产品结构持续优化,产业规模稳步扩大,产业集中度逐步提高,形成 1 家以上销 售额突破 100 亿元的 LED 照明企业,培育 1~2 个国际知名品牌,10 个左右国内知名品牌。 (二)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1、丰富产业布局,拓展新的业绩增长点 公司将紧抓契机,积极拓展其他细分领域,将商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的概念在更多的业务领域深耕细作,同时,充分 发挥上市公司的平台优势以及自身专业优势,积极探索行业内外可持续发展的新机会,通过投资、合资与收购、兼并等多种 方式,实现外延式扩展和多元化发展战略,提升企业的规模和竞争实力,满足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 2、引进和培养人才相结合,注重人才结构优化 为满足公司规模扩张、市场开拓等因素产生的高级人才需求,公司进一步加强管理团队建设,通过内部培养与外部引 进两种方式建立业务队伍,一方面在公司内部发掘和培训有发展潜能的员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人力资源培训体系;另 一方面将招聘各类优秀专业人才,在人才结构方面,注重协调研发、营销、服务、技术、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人员比例,注 意不同年龄结构配比,科学、合理配置和优化人才结构。建立有序的岗位竞争、激励、淘汰机制,增加岗位流通性,充分发 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的广阔空间与平台。 (三)可能面临的风险 1、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了良好的成长性,营业总收入33,775.66万元,较上年增长23.67%;营业利润6,057.55万元,较上年增 长31.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143.93万元,较上年增长23.73%。尽管在现有的外部有利环境及内在优势支撑下, 公司经营业绩增长前景良好,而且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面实施,公司的竞争优势得到进一步增强。但公司未来经 营业绩的实际增长情况仍然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技术创新、人才培养、资金投入、市场竞争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一旦上述影响因素出现较大不利变化,或公司不能在研发创新、生产工艺、销售推广、人力资源等方面保持持续有效的完善 和提升,则公司生产经营将受到影响,进而导致经营业绩不能达到预期或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 针对以上风险,公司一方面将紧密关注外部环境变化趋势,做好相关决策工作;另一方面公司将通过优化管理系统, 引进科学管理方法,逐步引入更加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和约束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组织机构和公司制度不完善而导致的 风险。 2、客户和行业集中风险 作为商业照明系统综合服务的倡导者,公司为客户提供包括照明设计、开发制造、系统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商业照明整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1 体解决方案,产品定位于中高端市场;主要客户为阿迪达斯、绫致时装、利郎、特步和安踏等知名品牌服饰商。 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公司对前十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60.98%、58.60%和50.42%,虽然长期稳定 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销售增长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但如果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发生变化,或客户自身经营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商业照明整体解决方案可以广泛应用于品牌服饰、家居家纺、商 超、餐饮等连锁销售领域的实体门店。虽然实体门店在品牌建设、消费体验、衣着试穿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互联 网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发展,近年来网络销售规模增长迅速。公司目前的营业收入仍集中于品牌服饰领域,2015年末、2016 年末和2017年末,公司来自于品牌服饰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78.85%、73.54%和85.08%。若品牌服饰行业的发展前景 或品牌服饰行业的经营模式出现重大变化,则将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在服务老客户的同时,大力发展新客户,尤其是开发新的 行业领先品牌客户,以及开拓其他行业 的客户,扩大客户群体。 3、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7,554.32万元、8,494.22万元和10,957.38万元,占各期末资 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9.95%、 27.57%和16.98%。公司应收账款客户主要是利郎、安踏、阿迪达斯、美特斯邦威等知名品牌 企业,客户整体实力较强,信誉良好。2015年末、2016年末和2017年末,账龄在1年以内应收账款分别占总额的95.45%、92.92% 和96.06%,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总体质量良好。虽然公司已经根据内控管理的要求,从业务开拓、客户管理和财务管 理等角度加强对于应收账款的监控,但应收账款余额仍会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进一步增长,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 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该等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将严格执行应收账款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按计划完成回款目标;在加强催收的同时,不断拓展 新市场、开发新客户,调整客户结构,以降低风险。在公司内部,加强风险、信用等方面的控制,加快资金周转。 4、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电光源、电器和配件。报告期内,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高,其中光源和电 器价格波动对生产成本变化影响较大。未来存在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若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直接影响 产品的生产成本、销售价格及毛利率等,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产生波动。 针对以上风险,公司一方面将加强成本控制,在保证产品品质的前提下,压缩生产成本;另一方面根据市场状况,顺 应价格变化趋势,做好价格管理。 5、控股子公司净利润不确定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共成立仕元照明、深圳太龙、太龙豪冠、太龙智显四家子公司。各子公司为新成立公司,可能存在公 司管理、资源配置、人力资源及政策等风险以及新增业务领域的风险控制等问题,难以确保2018年销售额及经营利润是否可 以达到预期。 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将充分发挥母公司管理和协同效应,有效整合技术、人才等方面优势资源,以提升各个子公司整 体优势,强化市场,以适应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的需求,有效提升竞争力。 6、公司快速扩张引致的管理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业务发展势头良好,经营业绩保持较快增长,资产和人员结构较为稳定,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现代 企业管理制度,拥有独立的产供销体系,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但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 大,特别是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和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资产、业务、机构和人员将进一步扩张,将在战略规划、资源整合、 技术研发、市场开拓、内部控制等方面对公司管理层提出更高的要求,增加公司管理与运作的难度。如果管理层不能适应公 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适时调整、完善,将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管理风险。 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将继续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同时加强人才引进、员工培训以 及人才储备。 重要提示:该未来展望和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投资者对此应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 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2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2017年2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7年3月5日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年度权益分派的方案 为:公司2016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明: 是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2.50 每 10 股转增数(股) 7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63,148,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 15,787,000.00 可分配利润(元) 167,035,158.80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10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7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1,439,268.07 元,其中母 公司净利润为 48,229,076.68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4,822,907.67 元后, 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3,406,169.01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123,628,989.79 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167,035,158.80 元。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总股本 63,14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4 2.5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15,787,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7 股,合计转增 44,203,600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07,351,600 股。 公司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2015年度权益分派的方案为:公司2016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6年度权益分派的方案为:公司2016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7年度权益分派的方案(预案)为:公司拟以总股本63,14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共分配现金红利15,787,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7股,合计转 增44,203,6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07,351,600股。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 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率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红的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红的比例 2017 年 15,787,000.00 51,439,268.07 30.69% 0.00 0.00% 2016 年 0.00 41,574,022.95 0.00% 0.00 0.00% 2015 年 0.00 35,701,718.58 0.00% 0.00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 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 益变动报告书中 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 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 再融资时所作承 诺 庄占龙 股份限售承诺 自太龙照明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太 龙照明股份,也不由太龙照明回购本 人所持有的股份。太龙照明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 所持有的太龙照明股票的锁定期限将 2017 年 05 月 03 日 2017 年 5 月 3 日 -2020 年 5 月 3 日 正在履行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5 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太龙照明上市后 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亦 将作相应调整。如本人违反股份锁定 及减持承诺的,本人就太龙照明股票 转让价与发行价的差价所获得的收益 全部归属于太龙照明,本人持有的其 余部分太龙照明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本人不因本人离职或职 务变更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黄国荣;兰小 华;上海乾霨 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 伙);苏芳;孙 洁晓;向潜;庄 跃龙 股份限售承诺 自太龙照明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 持有的太龙照明股份,也不由太龙照 明回购该部分股份。太龙照明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 所持有的太龙照明股票的锁定期限将 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太龙照明上市后 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亦 将作相应调整。如本人违反股份锁定 及减持承诺的,本人就太龙照明股票 转让价与发行价的差价所获得的收益 全部归属于太龙照明,本人持有的其 余部分太龙照明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本人不因本人离职或职 务变更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017 年 05 月 03 日 2017 年 5 月 3 日 -2018 年 5 月 3 日 正在履行 庄占龙 股份减持承诺 就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除本人将在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按照《关于进一 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 发售股份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相关 规定的要求公开发售部分股份(如有) 外,就锁定期满后本人所持发行人股 票的减持事宜,本人承诺如下:1、减 持需满足的条件:就本人所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满 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可转让发行人股 票: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2017 年 05 月 03 日 2020 年 5 月 3 日 -2022 年 5 月 3 日 正在履行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6 市之日起,至本人就减持股份发布提 示性公告之日,本人能够及时有效履 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 项义务,且如本人在减持时为持有发 行人 5%股份的股东及/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则本人还应不存在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大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简称" 《减持规定》")第六条和/或第七条规 定的情形。2、减持数量:在本人所持 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 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0%。另外,如本人在减持时持有发 行人 5%以上股份,则本人任意连续三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一,如本人通过协议转 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人不再持有 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则本人在减持 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该承诺。3、减 持方式: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将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若本人实 施减持的,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如本人在减持时持有发行人 5%以 上股份,则:(1)若本人计划通过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 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 露减持计划,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 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如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 导致本人不再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 份的,则本人在减持后六个月内仍将 继续遵守上述承诺;(2)若本人通过 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则单个受让 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 5%,转让价格 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4、减持价格: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的股票发行价。发行人发生派发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7 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 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若本 人违反上述减持承诺,本人该次减持 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 黄国荣;苏芳; 孙洁晓;向潜 股份减持承诺 就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除本人将在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按照《关于进一 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 发售股份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相关 规定的要求公开发售部分股份(如有) 外,就锁定期满后本人所持发行人股 票的减持事宜,本人承诺如下:1、减 持需满足的条件:就本人所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满 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可转让发行人股 票: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之日起,至本人就减持股份发布提 示性公告之日,本人能够及时有效履 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 项义务,且如本人在减持时为持有发 行人 5%股份的股东及/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则本人还应不存在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大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简称" 《减持规定》")第六条和/或第七条规 定的情形。2、减持数量:在本人所持 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 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0%。另外,如本人在减持时持有发 行人 5%以上股份,则本人任意连续三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一,如本人通过协议转 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人不再持有 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则本人在减持 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该承诺。3、减 持方式: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将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若本人实 施减持的,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 2017 年 05 月 03 日 2018 年 5 月 3 日 -2020 年 5 月 3 日 正在履行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8 告。如本人在减持时持有发行人 5%以 上股份,则:(1)若本人计划通过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 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 露减持计划,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 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如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 导致本人不再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 份的,则本人在减持后六个月内仍将 继续遵守上述承诺;(2)若本人通过 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则单个受让 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 5%,转让价格 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4、减持价格: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的股票发行价。发行人发生派发 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 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若本 人违反上述减持承诺,本人该次减持 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 庄占龙 关于同业竞争、 关联交易、资金 占用方面的承 诺 本人作为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的实际 控制人,就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 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减少 和规范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 联交易,本人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 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已 进行了完整、详尽地披露,除发行人 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人不存在拥有 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公 司的情形。除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 关文件中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 人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 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 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 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 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发 2017 年 05 月 03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9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 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 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 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 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 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发行 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3. 本人保 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 则及发行人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股 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取不当的 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 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发 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发 行人及其他股东及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作为太龙(福建)商业照 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发行人") 的实际控制人,为保护发行人及其他 股东的利益,避免本人及本人直接或 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经营或从事的业 务与发行人出现同业竞争,本人现作 出如下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 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人不 存在拥有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 影响的企业的情形,本人及其他关联 方没有从事或投资与发行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与发行人 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2)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 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 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 他关联方不利用本人对发行人的控制 关系进行损害发行人及其中小股东、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经营活 动;(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 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 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 司及其他关联方不直接或间接从事、 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 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40 何业务及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 收购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竞 争关系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 不会持有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 在竞争关系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企 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权益;不会以 任何方式为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存在竞争关系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 企业提供业务上、财务上等其他方面 的帮助;(4)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 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 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 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不会利用从发行 人或其控股子公司获取的信息从事或 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 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并不会进行任何 损害或可能损害发行人及其中小股 东、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行 为或活动;(5)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 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承诺将促使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 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 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取有效措 施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 同业竞争;(6)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 若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 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 其他公司或其他关联方获得与发行人 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 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将尽最大努力, 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发行人或 其控股子公司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发行 人或其控股子公司。若发行人及其控 股子公司未获得该等业务机会,则本 人承诺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方式加以解决,且给予发行人 选择权,由其选择公平、合理的解决 方式;(7)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 而导致发行人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 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8)本承诺函有效期间自该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41 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人不再系发行 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日止。 太龙(福建) 商业照明股 份有限公司 IPO 稳定股价承 诺 在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本公司股 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太龙 照明上市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 述收盘价亦将作相应调整,下同)均 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且系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以下 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本公司将实施以下具体的股价稳定措 施:本公司应在三个交易日内,根据 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与控股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 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 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 定措施实施后,本公司的股权分布应 当符合上市条件。在启动股价稳定措 施的条件满足时,可以视本公司实际 情况、股票市场情况,以法律法规允 许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来 稳定股价。若本公司决定采取回购股 份方式稳定股价,本公司应在 5 个交 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本公司向社 会公众股东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方案,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回购股 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 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本公司用于回购股 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 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超过上述 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 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 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 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如果本公 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 措施的条件的,本公司可不再实施向 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股东回购股 份 2017 年 05 月 03 日 2017 年 5 月 3 日 -2020 年 5 月 3 日 正在履行 庄占龙 IPO 稳定股价承 诺 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三年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2017 年 05 月 03 日 2017 年 5 月 3 日 -2020 年 5 正在履行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42 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 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 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 审计基准日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且 系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以下简称" 启动条件"),本人将采取增持发行人 股票或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稳定发行人股价。如启动条件被触发, 且发行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 方案实施完毕(以发行人公告的实施 完毕日为准,下同)之次日起连续 2 个交易日发行人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或发行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 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 3 个月 内,启动条件被再次触发时,本人将 在发行人为稳定股价之回购股份方案 实施完毕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 或大宗交易方式和/或其他合法方式 增持发行人股份,单次用于增持股票 的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单次 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 的 2%,连续 12 个月内增持股票累计 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增持计 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 的股份,增持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 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 息披露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如果发行人的股 价已经不满足启动条件的,本人可不 再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措施。如本 人在前述期限内未能履行稳定发行人 股价的承诺,则发行人有权自该等期 限届满后对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扣 留,直至本人履行增持义务。本人承 诺,在发行人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 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上,对发行人 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 成票。 月 3 日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43 黄国荣;苏芳; 孙洁晓;向潜 IPO 稳定股价承 诺 如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被触发, 且太龙照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 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实施完毕之 次日起的连续 2 个交易日太龙照明每 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太龙照明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太龙照明 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 份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 3 个月内,启 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被再次触发 时,本人将在太龙照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 实施完毕之次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 /或大宗交易方式和/或其他合法方式 增持太龙照明股份,单次用于增持股 票的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从公司所取 得税后薪酬的 20%,全年不超过从公 司所取得税后薪酬的 50%,增持计划 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 股份,增持后太龙照明的股权分布应 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 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如果太龙照明 的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太龙 照明股份的措施。如本人在前述期限 内未能履行稳定太龙照明股价的承 诺,则太龙照明有权自该等期限届满 后对本人的现金薪酬予以扣留,直至 本人履行增持义务。本人承诺,在太 龙照明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 会、董事会会议上,对太龙照明承诺 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 票。对于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公司要求其履行公司上市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 诺。 2017 年 05 月 03 日 2017 年 5 月 3 日 -2020 年 5 月 3 日 正在履行 陈朝;黄国卿; 黄国荣;兰小 华;苏芳;孙洁 晓;向潜;许晓 峰;许中兴;庄 汉鹏;庄宗明 其他承诺 太龙照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在投资者损失数额确 定前,本人不得转让太龙照明股份(如 有),太龙照明将应付本人薪金和现金 2015 年 12 月 11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44 分红(如有)予以扣留,直至本人实 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本人不会 因离职或职务变更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本承诺。 庄占龙 其他承诺 (一)本人承诺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人亦将购回已转 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及购回价格按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认定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发行 人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确定,发行人 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 行价格及购回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二)太龙照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投资者损失 数额确定前,本人不得转让太龙照明 股份,太龙照明将应付本人薪金和现 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 上述承诺义务为止。 2015 年 12 月 11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陈朝;黄国荣; 苏芳;孙洁晓; 向潜;许中兴; 庄占龙;庄宗 明 其他承诺 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 履行的承诺:1. 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 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 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 本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 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 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 本 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 公司董事会或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 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 (如有表决权); 5. 如果公司拟实施 股权激励,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 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 表决权);6. 本人将严格履行公司制 2017 年 05 月 03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45 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作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确 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如果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 不履行承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 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 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 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及自律机构依法作 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 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 承担相应补偿责任;7. 自本承诺函出 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若中国 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已做 出的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 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 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太龙(福建) 商业照明股 份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一)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 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 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 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回购价格按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 监会认定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本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确定,本公司上 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 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二)本公司承诺若本公司招股说明 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2015 年 12 月 11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庄占龙 其他承诺 如太龙照明及其控股子公司因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的经营活动 中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 金、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社会保险或 住房公积金登记等瑕疵问题而须补缴 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承担任何罚 款或遭受任何损失,本人将足额补偿 太龙照明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此发生的 2015 年 12 月 11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46 支出或承受的损失,且毋需太龙照明 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任何对价。 庄占龙 其他承诺 如太龙照明及其控股子公司因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租赁的物业存 在瑕疵而未能继续承租该物业或承受 任何损失,在太龙照明未获出租方补 偿的情形下,本人将足额补偿太龙照 明因此发生的搬迁费、基建费、装修 费等支出费用或承受的损失,且毋需 太龙照明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任何代 价。 2015 年 12 月 11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 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 行 是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 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本公 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47 行调整。 财政部根据上述2项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修 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资产负债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利润表新增“资产 处置收益”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净利润项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2018年1 月1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根据解读的相关规定: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 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通知》进行调整。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其他收益”行项目,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2017年1月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由于“资产处置收益”项目的追溯调整,对2016年的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资产处置收益 — 5,231.07 营业外收入 4,166,138.07 4,160,907.00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报表范围增加 单元:万元 公司名称 股权取得方式 股权取得时点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仕元(厦门)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 2017年6月 255.00 51% 深圳太龙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 2017年11月 300.00 60% 上海太龙豪冠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 2017年11月 300.00 60% 太龙智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新设 2017年11月 1,200.00 60%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5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7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刘勇、史少翔、陈云青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48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49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一、我司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情况,公司在异地租赁场所主要用于市场人员办公或公司产品展示,公司对外租赁的经营 用房产如下: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房产位置 合同约定用途/ 实际用途 1 太龙照明 艾洪军 北京市光华路15号院4号楼17层1705室 办公/办公 2 太龙照明 广州远洋建设实业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402 办公/办公 3 太龙照明 广州中远海运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402 办公/办公 4 太龙照明 厦门夏商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厦门市凤屿路10号一层1103号 店面/店面 5 太龙照明 陈严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天安高尔夫花园翠景阁6层F单位 办公/办公 6 太龙照明 深圳市宝琳珠宝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文锦北路2020水贝茂名大厦11F 办公/办公 7 深圳太龙 深圳市宝琳珠宝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文锦北路2020水贝茂名大厦11F 办公/办公 8 太龙智显 深圳西武城精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腾泺厂区1号厂房、2号厂房 1楼 办公/办公 9 太龙照明 刘远平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万达广场一号甲写2206 办公/办公 10 太龙照明 孙金利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217号九城尚都办公楼616室 办公/办公 12 太龙照明 厦门航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泉州航 空酒店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街339号五楼506房 办公/办公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50 13 悦森照明 深圳市博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笋岗东路2121号华凯大厦2310房 办公/办公 14 悦森照明 上海沐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德堡路38号2幢楼2层203-47室 办公/注册地 15 太龙至邦 厦门夏商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厦门市凤屿路10号一层1103号之一 店面/店面 16 仕元照明 厦门软件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厦门软件园观日路 22号 301-O5单元 办公/注册地 17 太龙照明 陈莹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城市花园133号2611室 住宅/办公 18 太龙照明 曹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豪门君怡花苑5栋1001 住宅/办公 19 太龙照明 田能苗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长城路龙腾世纪朗域三栋一单元1002 住宅/办公 二、其他公司租赁我司资产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房产位置 合同约定用 途/实际用途 1 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 太龙照明 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99号 办公 2 黑龙江省港航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太龙照明 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99号 办公 3 福建祥荣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太龙照明 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99号 办公 4 胡德锋 太龙照明 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99号 办公 5 湖南教建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太龙照明 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99号 办公 6 苏州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太龙照明 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99号 办公 7 畅易乐线供应链管理(厦门)有限公司 太龙照明 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99号 办公 8 和珩(厦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太龙照明 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99号 办公 9 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 太龙照明 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3号地下一层 车位(3个) 10 厦门纬尔科技有限公司 太龙照明 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3号地下一层 车位 11 湖南教建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太龙照明 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3号地下一层 车位 12 黄文九 太龙照明 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3号地下一层 车位 13 福建正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太龙照明 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3号地下一层 车位 14 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 太龙照明 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3号地下一层 车位 15 福建凯斯诺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太龙照明 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3号地下一层 车位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51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 闲置募集资金 15,000 15,000 0 合计 15,000 15,000 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受托 机构 名称 (或 受托 人姓 名) 受托 机构 (或 受托 人)类 型 产品类 型 金额 资金 来源 起始 日期 终止 日期 资金 投向 报酬 确定 方式 参考 年化 收益 率 预期 收益 (如 有 报告 期实 际损 益金 额 报告 期损 益实 际收 回情 况 计提 减值 准备 金额 (如 有) 是否 经过 法定 程序 未来 是否 还有 委托 理财 计划 事项 概述 及相 关查 询索 引(如 有) 兴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漳州 角美 支行 银行 保本开 放式 3,000 募集 资金 2017 年 10 月 25 日 2018 年 01 月 25 日 组合 投资 协议 约定 4.30% 32.25 0 尚未 到期, 未收 回 是 是 巨潮 资讯 (http ://ww in fo.co ) ,公告 名称: 《太 龙照 明:关 于使 用闲 置募 集资 金进 行现 金管 理的 进展 公 告》, 公告 编号: 2017- 041 中国 建设 银行 保本浮 动收益 2,000 募集 资金 2017 年 11 2018 年 04 组合 投资 协议 约定 3.60% 36 0 尚未 到期, 是 是 巨潮 资讯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52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漳州 角美 支行 型产品 月 28 日 月 06 日 未收 回 (http ://ww in fo.co ) ,公告 名称: 《太 龙照 明:关 于使 用闲 置募 集资 金进 行现 金管 理的 进展 公 告》, 公告 编号: 2017- 043 兴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漳州 角美 支行 银行 保本开 放式 10,000 募集 资金 2017 年 11 月 28 日 2018 年 02 月 28 日 组合 投资 协议 约定 4.80% 120 0 尚未 到期, 未收 回 是 是 巨潮 资讯 (http ://ww in fo.co ) ,公告 名称: 《太 龙照 明:关 于使 用闲 置募 集资 金进 行现 金管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53 理的 进展 公 告》, 公告 编号: 2017- 046 合计 15,000 -- -- -- -- -- -- 188.25 0 -- -- --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七、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1、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宗旨和理念 太龙照明一直秉持“探索光明,点亮心灵”的企业文化,始终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造公开、透明、规范的上市公司 为目标,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公司治理,致力于与投资者建立长期信任与共赢关系,注重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公司在追求财富创造的同时,积极回馈社会,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2、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坚持《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坚持规范运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所有股东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召开股东大会,积极主动的采取网络投票等 方式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和法人治理结构,以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 通过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 沟通交流,建立良好的互动平台。报告期内,公司无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亦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 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财务政策稳健,资产、资金安全,且严格按照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履行债务,做好与债权人的交流沟通,保持良 好的沟通协作关系,以降低自身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在维护股东利益的同时兼顾债权人的利益。 3、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关注员工的综合能力提升和个人职业发展,根据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规划,努力 实现让每一位员工都能在太龙照明的广阔平台上充分体现自我价值,达到个人职业生涯规划与企业发展目标的最大契合,使 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所有员工均按照国家和地方 有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为员工提供福利保障,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险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54 一金。法定福利的缴纳比例及缴纳基数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年度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不适用 LED为全固体发光体,具有耐冲击不易破碎、废弃物可回收、没有污染气体等优点,不含汞、钠元素等可能危害健康 的物质,是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的环保光源。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十三五'节能 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广泛推广“节水、节电、节能”的生产理念,加速节能环保生产,提升产品质量。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55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 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7,361,00 0 100.00% 47,361,00 0 75.00% 3、其他内资持股 47,361,00 0 100.00% 47,361,00 0 75.0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2,361,000 4.99% 2,361,000 3.74% 境内自然人持股 45,000,00 0 95.01% 45,000,00 0 71.2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5,787,00 0 15,787,00 0 15,787,00 0 25.00% 1、人民币普通股 15,787,00 0 15,787,00 0 15,787,00 0 25.00% 三、股份总数 47,361,00 0 100.00% 15,787,00 0 15,787,00 0 63,148,00 0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76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578.70万股,公司股票于2017年5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736.10万股增加至6,314.80万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11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申请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2017年3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的议案,2015年11月25日2015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申请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2017年4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7]47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1,578.70万股,发行价格13.95元/股。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56 公开发行前的4,736.10万股及首次公开发行的1,578.70万股,总股本合计6,314.80万股已于2017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证券登记手续。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期间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2017 年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 13.57 0.89 0.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 12.53 0.82 0.82 2016 年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 20.31% 0.88 0.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 18.72% 0.81 0.81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 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 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庄占龙 19,440,000 19,440,000 首发限售 2020 年 5 月 3 日 黄国荣 7,695,000 7,695,000 首发限售 2018 年 5 月 3 日 苏芳 7,695,000 7,695,000 首发限售 2018 年 5 月 3 日 向潜 5,670,000 5,670,000 首发限售 2018 年 5 月 3 日 孙洁晓 3,150,000 3,150,000 首发限售 2018 年 5 月 3 日 上海乾霨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2,361,000 2,361,000 首发限售 2018 年 5 月 3 日 兰小华 900,000 900,000 首发限售 2018 年 5 月 3 日 庄跃龙 450,000 450,000 首发限售 2018 年 5 月 3 日 合计 0 0 47,361,000 47,361,000 -- --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57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 券名称 发行日期 发行价格(或利 率) 发行数量 上市日期 获准上市交易 数量 交易终止日期 股票类 普通股(A 股) 2017 年 04 月 21 日 13.95 元/股 15,787,000 2017 年 05 月 03 日 15,787,000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其他衍生证券类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76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578.70万股,公司股票于2017年5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 股东总数 7,267 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上一月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7,267 报告期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如有) (参见注 9) 0 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上一月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东总数(如有) (参见注 9) 0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 持股数量 报告期内 增减变动 情况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持有无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庄占龙 境内自然人 30.78% 19,440,00 0 19,440,00 0 质押 3,300,000 黄国荣 境内自然人 12.19% 7,695,000 7,695,000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58 苏芳 境内自然人 12.19% 7,695,000 7,695,000 向潜 境内自然人 8.98% 5,670,000 5,670,000 孙洁晓 境内自然人 4.99% 3,150,000 3,150,000 质押 3,150,000 上海乾霨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4% 2,361,000 2,361,000 毕树真 境内自然人 3.28% 2,070,841 2,070,841 2,070,841 兰小华 境内自然人 1.43% 900,000 900,000 质押 900,000 庄跃龙 境内自然人 0.71% 450,000 450,000 质押 450,000 吕玉清 境内自然人 0.45% 284,900 284,900 284,90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 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 见注 4) 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 孙洁晓先生持有上海乾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81%的股权,除此之外公司未 知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毕树真 2,070,841 人民币普通股 2,070,841 吕玉清 284,900 人民币普通股 284,900 王采国 260,601 人民币普通股 260,601 郑华勤 126,200 人民币普通股 126,200 黄旭 121,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1,000 李俊英 101,500 人民币普通股 101,500 赵惠珍 101,300 人民币普通股 101,300 李天榆 91,400 人民币普通股 91,400 方敏 86,400 人民币普通股 86,400 孟敏 86,100 人民币普通股 86,100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 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 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有)(参见注 5) 公司股东吕玉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84,9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284,900 股;公司股东李俊英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01,5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101,500 股;公司股东李 天榆通过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91,400 股,实际合计 持有 91,400 股;公司股东方敏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59 券账户持有 86,4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86,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庄占龙 中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担任太龙照明董事长兼总经理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 司的股权情况 无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庄占龙 中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担任太龙照明董事长兼总经理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无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60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61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62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 期 期初持股数 (股) 本期增 持股份 数量 (股) 本期 减持 股份 数量 (股) 其他 增减 变动 (股) 期末持股 数(股) 庄占龙 董事长, 总经理 现任 男 50 2012 年 12 月 08 日 2018 年 11 月 05 日 19,440,000 19,440,00 0 苏芳 董事,董 事会秘书 现任 男 47 2012 年 12 月 08 日 2018 年 11 月 05 日 7,695,000 7,695,000 黄国荣 董事,副 总经理 现任 男 50 2012 年 12 月 08 日 2018 年 11 月 05 日 7,695,000 7,695,000 向潜 董事,副 总经理 现任 男 47 2012 年 12 月 08 日 2018 年 11 月 05 日 5,670,000 5,670,000 孙洁晓 董事 现任 男 51 2012 年 12 月 08 日 2018 年 11 月 05 日 3,150,000 3,150,000 庄宗明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67 2012 年 12 月 08 日 2018 年 11 月 05 日 陈朝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75 2016 年 02 月 15 日 2018 年 11 月 05 日 许中兴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49 2015 年 11 月 06 日 2018 年 11 月 05 日 庄汉鹏 监事会主 席 现任 男 53 2012 年 12 月 08 日 2018 年 11 月 05 日 兰小华 监事 现任 男 50 2012 年 12 月 08 日 2018 年 11 月 05 日 900,000 900,000 许晓峰 监事 现任 男 52 2012 年 12 月 08 日 2018 年 11 月 05 日 黄国卿 财务总监 离任 男 47 2012 年 12 月 08 日 2017 年 10 月 24 日 杜艳丽 财务总监 现任 女 37 2018 年 1 月 15 日 2018 年 11 月 05 日 合计 -- -- -- -- -- -- 44,550,000 0 0 44,550,00 0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63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黄国卿 财务总监 离任 2017 年 10 月 24 日 因个人原因申请离任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庄占龙先生: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0年8月至2002年6月历任福建省农科院 稻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厦门外商投资服务中心经理,2002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厦门太龙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 理、厦门中加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07年9月至2012年12月任太龙有限执行董事兼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本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苏芳先生:197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年8月至2002年7月任厦门市外商投资服 务中心经理,2002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厦门太龙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汉江金属监事、太龙光电董事长,2007年9月至2012 年12月任太龙有限监事,2012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黄国荣先生: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0年8月至2001年6月曾任厦门特贸有 限公司能源化工进口部经理、厦门国际石油化工公司总经理,2004年5月至2015年4月曾任厦门恒晟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经理、监事等职务,2006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厦门太龙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07年9月至2012年12月任太龙有限副总经 理,2012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向潜先生:197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4月至2006年6月曾任厦门太龙照明科 技有限公司监事,2007年9月至2012年12月任太龙有限副总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孙洁晓先生: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7月至2008年12月曾任南京轮胎厂工 程师、上海欧乐-B公司生产经理、上海崇明春兴电器厂经理、上海春兴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苏州春兴精工有限公 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苏州工业园区蓝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庄宗明先生:195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厦门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75年8月至2011 年10月历任厦门大学经济系助教、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厦门大学校长助理,现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兼任厦门市佳音在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朝先生:194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厦门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65年8月至 2003年10月历任厦门大学物理与机电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和博士生导师,现任厦门大学能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 任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教授,福建省和厦门市光电行业协会专家顾问,福建省第三届信息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2016年2月至 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许中兴先生:196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5月至2004年6月 历任漳州罐头总厂财务科长、厦门首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厦门实立会计师事务所和福建弘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 理,2004年至今任厦门中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2015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庄汉鹏先生:196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至2011年12月曾任厦门中山医 院药剂师、厦门友利贸易有限公司进出口八部经理助理、万博(漳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市盛富资本管理 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太龙光电董事,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任太龙有限行政主管,2012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 席。 兰小华先生:196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1983年9月至2011年12月曾任汉中国营千山 电子仪器厂技术员、厦门市科力士仪器有限公司设计员、晋江雨山电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泉州三鑫模具有限公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64 司总经理助理、厦门汉江工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汉江金属执行董事兼经理,2011年12月至2012年12月任太龙有限灯 具部总监,2012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技研中心总监。 许晓峰先生: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1988年6月至2002年7月曾任福建日立电视 机厂和泉州天泉电冰箱厂职工、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金山村党支部书记、泉州市惠安县电力公司调度员,2002年8月至2007 年8月任厦门太龙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2007年9月至2012年12月任太龙有限技术负责人,2012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 职工代表监事、技术负责人。 黄国卿先生:公司财务总监,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92 年8月至2011年7月任厦门航空有限公司高级会计师,2011年8月至2012年12月任太龙有限财务总监,2012年12月至2017年10月 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杜艳丽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04年3月至2009年2月任厦 门汉江工贸有限公司会计,2009年3月至2011年10月任汉江(漳州)金属工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1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 成本会计、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2018年1月15日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 日期 任期终止 日期 在其他单位是否 领取报酬津贴 庄宗明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 教授 庄宗明 厦门纵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陈朝 厦门大学能源学院 教授 陈朝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教授 陈朝 厦门中莘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总监 陈朝 长泰翔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顾问 许中兴 厦门中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主任会计师 孙洁晓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孙洁晓 苏州云普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孙洁晓控制或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孙洁晓 威马智慧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孙洁晓控制或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孙洁晓 遵义桦坤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孙洁晓控制或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孙洁晓 上海春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孙洁晓控制或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孙洁晓 上海农乐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孙洁晓控制或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孙洁晓 苏州威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孙洁晓控制或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孙洁晓 上海乾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孙洁晓控制或担任董事、高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65 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在其他单位任 职情况的说明 无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每人每年津贴4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他董事、 监事不领取津贴。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上年度领取的实际收入水平、工作职责和岗 位重要性,结合公司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确定报酬;月度薪酬由公司财务部负责核算,年度奖金按公司实际经营完成指标, 按其岗位绩效进行考评。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 前报酬总额 是否在公司关联 方获取报酬 庄占龙 董事长,总经理 男 50 现任 42.77 否 苏芳 董事,董事会秘书 男 47 现任 29.75 否 黄国荣 董事,副总经理 男 50 现任 30.82 否 向潜 董事,副总经理 男 47 现任 30.55 否 孙洁晓 董事 男 51 现任 庄宗明 独立董事 男 67 现任 4 否 陈朝 独立董事 男 75 现任 4 否 许中兴 独立董事 男 49 现任 4 否 庄汉鹏 监事会主席 男 53 现任 22.99 否 兰小华 监事 男 50 现任 23 否 许晓峰 监事 男 52 现任 20.4 否 黄国卿 财务总监 男 47 离任 24.92 否 杜艳丽 财务总监 女 37 现任 19.75 否 合计 -- -- -- -- 256.9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66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686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95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781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781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424 销售人员 170 技术人员 114 财务人员 26 行政人员 47 合计 781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硕士及以上 8 本科 113 大专 168 大专及以下 492 合计 781 2、薪酬政策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根据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为适应现代企业发展要求,公司根据发展 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提供稳定而有竞争力的薪酬,实行以岗位为基础,以市场工资为导向的岗位工资制度,并参照当地社 平工资、行业薪酬水平及公司支付能力,综合制定本公司薪酬水平,并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市场情况适时调整并完善。薪酬 主要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各项福利组成;其中,绩效工资、奖金与考核结果挂钩。同时,公司按照国 家和地方政策要求,已为员工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公司制定的 薪酬及培训的管理,对外具有竞争性,对内具有公平性,可以为员工的薪酬及后续培训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3、培训计划 公司关注员工的能力提升和职业化发展,建立了完善的培训体系以保证员工职业培训教育的实施。 (1)每年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基于员工任职资格的要求,组织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开展新员工培训、上岗培训和在岗培训,包括课堂学习,工作中学习、轮岗学习等多种形式。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67 (2)公司对员工培训过程及培训结果进行考核和评估,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并以此作为培训需求分析、培训实施改 进和员工绩效改进的依据。 为满足公司组织扩张和调整对人才的需要,最大限度支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18年公司 的培训目标为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制定适合不同职能系列及不同层级员工的培训计划。公司对员工培训结果进行考核 和评估,并将考核评估结果应用于培训需求分析、培训实施改进和员工绩效改进,同时作为员工转岗、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实现公司与员工双赢。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68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管理层均能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 违规现象,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是企业持续经营的基石。公司设立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基本的法 人治理结构,对于涉及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及投资的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各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报告期内, 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已经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 监督机构与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 程序,同时公司聘请专业律师见证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平等权利,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 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1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召开。 2、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设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各位董事能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开展工作,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 均由董事长召集、主持。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 并制定了各委员会议事规则。 3、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严格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均由监 事会主席召集、主持。 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经营能力及完备的运营体系,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上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和内部机构根据其议事规则或公司制度独立运作。公司控股股东能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其权利 并承担义务,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亦不存在控股股 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5、关于独立董事制度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制度履行职责,对独立董事需发表意见的事项发布 了独立意见,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发展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对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 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重要经营信息,确保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能够公平获得信息,持续提高公司透明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69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 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 业务方面:公司业务结构完整,自主独立经营,与控股股东之间无同业竞争,控股股东未曾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干涉 公司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 2. 人员方面: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各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领取报酬; 3. 资产方面: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及土地使用权情况、商标注册及使用情况独立,各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资产权属明 确; 4. 机构方面:公司组织体系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部门动作独立,不存在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从属关系; 5. 财务方面: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在银行开户、并依法独立纳 税。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6 年年度股东大 会 年度股东大会 100.00% 2017 年 03 月 05 日 巨潮资讯 (info ),公告名 称:《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 2017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66.27% 2017 年 06 月 12 日 2017 年 06 月 12 日 巨潮资讯 (info ),公告名 称:《2017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 2017-020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70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 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会议 庄宗明 9 2 7 0 0 否 许中兴 9 2 7 0 0 否 陈朝 9 2 7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关注公司运作的规范性,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的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许多 宝贵的专业性意见,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利润分配、募集资金的使用、聘任高管、关联交易、审计报告等事项发表了独立、 公正的意见,对公司财务与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督,为完善公司监督制度、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 有的作用。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1、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履行职责情况 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等。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中,许中兴、庄宗明为 本公司独立董事,许中兴为会计专业人士。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为强化董事会决策作用,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 的有效监督,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本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4次会议,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财务 审计机构的议案等方面的议案及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进行了审议。 2、战略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是对公司中长期发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71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在其职责权限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公司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2017年经营计划进行审议并提出建议。 3、提名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 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搜寻人选,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对提名委员会2017年度工 作报告进行了审议,各位委员对上述议案均无异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履行职责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审议并监督执行具 有有效激励与约束作用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就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绩效考核制度以及激 励方案向董事会建议,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和行为进行评估。报告期内召开1次会议,研究董事与管理层的考核 标准,考评其是否达到既定业绩、职能目标,进行年度及发展考核。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等进行考评。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 核,并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公司则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其绩效年薪,并进行奖惩。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8 年 03 月 06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巨潮资讯网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 1、重大缺陷: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1、重大缺陷: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72 理人员舞弊行为并给公司造成重要损失和 不利影响;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 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④审 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 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2、重要缺 陷: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 计政策;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 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 应的补偿性控制;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 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 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 标。3、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 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规范性文件;②重大决策程序不民主、 不科学;③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 效;④管理骨干人员或技术骨干人员纷 纷流失;⑤媒体负面新闻频现;⑥重大 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⑦其他对公 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2、重要缺陷: 一个或多个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 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可能导致企 业偏离控制目标的缺陷。3、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 部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 1、重大缺陷:缺陷金额≥营业收入 2%或者 缺陷金额≥资产总额 1%。2、重要缺陷:营 业收入 2%>缺陷金额≥营业收入 0.5%,且 超过 100 万或者资产总额 1 %>缺陷金额≥ 资产总额 0.25%。3、一般缺陷:缺陷金额 <营业收入 0.5%或者缺陷金额<资产总额 0.25%。 1、重大缺陷:①直接财产损失达到 500 万元(含)以上;②潜在负面影响:已经 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 造成负面影响;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流失 严重。2、重要缺陷:①直接财产损失 达到 100 万(含) --500 万元;②潜在负 面影响: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 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3、 一般缺陷:①直接财产损失在 100 万元 以下;②潜在负面影响:受到省级(含 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 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73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74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18 年 03 月 05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会审字[2018]0510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刘勇、史少翔、陈云青 审计报告正文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龙照明”)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 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太龙照明2017年12月31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太龙照明,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 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 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存货跌价准备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6.存货”所述,截至2017年12月31日,存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245.11万元,占合并财务报表资 产总额的11.23%。对于提供定制化照明产品的商业照明企业,向客户供应的照明产品型号多样、零配件繁多的特点,且照 明类产品具有不断更新换代的特性,若客户需求发生变更或市场情况不及预期,可能发生存货呆滞的情形。 存货跌价准备的提取,取决于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估计。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 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管理层在确定预计售价时需要运用重大判断,并综合考虑历史 售价以及未来市场变化趋势。由于该项目需要管理层作出重大判断,我们将其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存货跌价准备实施的相关程序包括: (1)了解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流程并评价其内部控制; (2)取得存货库存报表,执行监盘程序并关注残次品的存货是否被识别; (3)通过检查原始凭证对于存货库龄的划分进行测试; (4)获取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对公司管理层确定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及存货减值计提金额进行了复核; (5)对管理层计算的可变现净值所涉及的重要假设进行评价,例如检查销售价格和至完工时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 以及相关税金等;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75 (6)对于2017年12月31日后已销售的部分存货,我们进行了抽样,获取对应的销售订单及发票,将样本的实际售价 与预计售价进行比较。 通过实施以上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存货跌价准备存在异常。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3.应收账款”所述,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1,797.40万元,坏账准备金额840.02 万元,净额为10,957.38万元,账面价值较高占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6.98%。若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发 生坏账,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为此我们把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列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实施的相关程序包括: (1)对应收账款减值测试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测试; (2)根据抽样原则,检查与应收款项余额相关的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及签收记录,评价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的账龄区间划分是否恰当; (3)获取并检查主要客户的合同,了解合同约定的信用政策,并与实际执行的信用政策进行比较分析;检查主要客 户是否存在逾期情况,了解逾期的原因,并分析合理性; (4)检查应收账款账龄和历史付款模式,并评估是否交易对方出现财务问题而对应收账款的收回性产生影响; (5)对长账龄、逾期未回款的应收款项及交易对方出现财务问题回款困难的应收款项,覆核其未来可能回款的金额, 评估是否出现减值的迹象; (6)获取发行人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对照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检查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7)对发生额及余额较大的应收账款进行函证,确认是否双方就应收账款的金额等已达成一致意见; (8)审阅了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基于上述工作结果,我们认为相关证据能够支持管理层关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判断及估计。 四、其他信息 太龙照明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太龙照明2017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 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 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 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 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太龙照明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 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太龙照明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 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太龙照明、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太龙照明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 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 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 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76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太龙照明持续经营 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 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 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太龙照明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太龙照明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 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 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 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 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 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8年3月5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9,549,134.41 33,983,998.02 结算备付金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77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3,080,000.00 13,200,000.00 应收账款 109,573,815.12 84,942,197.20 预付款项 2,730,987.61 3,935,007.0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4,753,310.30 4,865,310.1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72,451,056.76 45,413,141.82 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51,410,889.89 543,019.82 流动资产合计 503,549,194.09 186,882,674.0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23,957,337.22 15,736,511.59 固定资产 74,972,218.23 78,130,458.13 在建工程 18,698,690.86 2,549,759.5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6,129,508.24 16,548,274.72 开发支出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78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055,453.52 287,116.74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39,266.60 2,454,025.96 其他非流动资产 3,834,662.00 5,491,800.2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1,787,136.67 121,197,946.97 资产总计 645,336,330.76 308,080,620.9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6,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49,571,753.10 30,242,688.57 预收款项 7,579,013.59 6,942,897.1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6,098,333.30 4,926,142.66 应交税费 8,485,168.11 6,714,619.38 应付利息 71,250.00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584,249.38 1,505,273.37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92,389,767.48 76,331,621.1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5,000,000.00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79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1,334,774.78 1,130,752.31 递延收益 2,980,000.00 3,12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79,314,774.78 4,250,752.31 负债合计 171,704,542.26 80,582,373.4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3,148,000.00 47,361,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15,842,678.47 39,938,764.3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8,559,462.09 13,736,554.4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71,047,379.02 124,431,018.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68,597,519.58 225,467,337.34 少数股东权益 5,034,268.92 2,030,910.21 所有者权益合计 473,631,788.50 227,498,247.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45,336,330.76 308,080,620.97 法定代表人:庄占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艳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艳丽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80 货币资金 127,629,852.34 32,194,683.3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3,080,000.00 13,200,000.00 应收账款 107,044,344.95 83,164,913.82 预付款项 2,257,901.17 3,451,565.3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1,970,747.22 11,005,386.51 存货 65,052,286.39 41,668,238.34 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50,795,489.26 248,667.81 流动资产合计 487,830,621.33 184,933,455.0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2,050,000.00 4,15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23,957,337.22 15,736,511.59 固定资产 66,362,564.89 76,583,461.84 在建工程 18,698,690.86 2,549,759.5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6,129,508.24 16,548,274.7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41,016.78 287,116.7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834,591.66 2,129,721.48 其他非流动资产 3,654,450.00 50,7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3,728,159.65 118,035,545.96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81 资产总计 631,558,780.98 302,969,001.0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6,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47,614,994.72 29,640,670.73 预收款项 6,450,666.06 6,712,761.13 应付职工薪酬 4,947,348.72 4,155,109.72 应交税费 8,109,695.84 6,006,305.75 应付利息 71,250.00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477,120.83 1,546,076.56 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87,671,076.17 74,060,923.8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5,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1,322,405.45 1,122,768.64 递延收益 2,980,000.00 3,12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79,302,405.45 4,242,768.64 负债合计 166,973,481.62 78,303,692.5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3,148,000.00 47,361,000.00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82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15,842,678.47 39,938,764.3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8,559,462.09 13,736,554.42 未分配利润 167,035,158.80 123,628,989.79 所有者权益合计 464,585,299.36 224,665,308.5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31,558,780.98 302,969,001.04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337,756,575.01 273,117,534.19 其中:营业收入 337,756,575.01 273,117,534.1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80,967,189.84 226,907,378.25 其中:营业成本 209,512,813.65 170,964,238.7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3,556,857.58 2,785,149.44 销售费用 27,897,834.80 20,975,127.01 管理费用 35,627,065.38 28,193,455.09 财务费用 365,504.85 1,400,045.54 资产减值损失 4,007,113.58 2,589,362.42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8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2,463,292.8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130,687.77 5,231.07 其他收益 1,453,494.0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0,575,484.23 46,215,387.01 加:营业外收入 703,777.47 4,160,907.00 减:营业外支出 746.37 289,445.1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1,278,515.33 50,086,848.88 减:所得税费用 9,285,888.55 7,892,992.5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1,992,626.78 42,193,856.30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51,992,626.78 42,193,856.30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1,439,268.07 41,574,022.95 少数股东损益 553,358.71 619,833.3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84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51,992,626.78 42,193,856.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 51,439,268.07 41,574,022.9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53,358.71 619,833.35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89 0.88 (二)稀释每股收益 0.89 0.88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庄占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艳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艳丽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316,031,935.97 255,920,853.50 减:营业成本 202,834,291.58 164,280,381.95 税金及附加 3,390,595.66 2,663,166.61 销售费用 24,344,370.65 18,453,619.62 管理费用 28,305,372.82 23,565,831.15 财务费用 354,286.71 1,394,677.12 资产减值损失 4,636,558.66 2,828,838.8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2,463,292.8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85 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130,687.77 5,231.07 其他收益 1,453,494.0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5,952,558.95 42,739,569.29 加:营业外收入 700,000.00 4,030,907.00 减:营业外支出 664.39 289,445.1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56,651,894.56 46,481,031.16 减:所得税费用 8,422,817.88 6,712,216.8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8,229,076.68 39,768,814.29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48,229,076.68 39,768,814.29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48,229,076.68 39,768,814.29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8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89 0.88 (二)稀释每股收益 0.89 0.88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54,488,598.13 303,139,052.41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167,060.96 5,285,170.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7,655,659.09 308,424,222.8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26,256,710.10 173,572,194.6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53,140,982.26 40,312,204.27 支付的各项税费 30,624,815.21 25,569,575.08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8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040,806.58 20,343,761.6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7,063,314.15 259,797,735.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592,344.94 48,626,487.2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8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463,292.8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76,875.63 9,788.4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25,299.71 31,180.1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3,465,468.17 40,968.6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0,999,950.74 49,427,674.73 投资支付的现金 43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0,999,950.74 49,427,674.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7,534,482.57 -49,386,706.1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95,260,914.17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2,45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0,000,000.00 26,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5,260,914.17 28,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1,000,000.00 19,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1,709,228.28 1,579,732.0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709,228.28 20,579,732.09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8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2,551,685.89 7,420,267.9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44,411.87 25,967.0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5,565,136.39 6,686,016.0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3,983,998.02 27,297,981.9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9,549,134.41 33,983,998.02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26,329,344.76 283,089,576.08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499,283.49 4,990,326.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9,828,628.25 288,079,902.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13,008,671.39 162,912,380.9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47,121,535.61 36,284,771.97 支付的各项税费 26,910,875.87 23,385,060.6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959,116.91 17,506,565.9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0,000,199.78 240,088,779.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828,428.47 47,991,122.8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8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463,292.8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76,875.63 9,788.4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11,702.97 26,568.1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3,451,871.43 36,356.6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7,545,777.12 42,476,904.39 投资支付的现金 438,55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89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16,663.83 6,659,068.8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7,912,440.95 49,135,973.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4,460,569.52 -49,099,616.6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92,810,914.17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0,000,000.00 26,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2,810,914.17 28,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1,000,000.00 19,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1,699,192.21 1,579,732.0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699,192.21 20,579,732.0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0,111,721.96 7,420,267.9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44,411.87 25,967.0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5,435,169.04 6,337,741.1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194,683.30 25,856,942.1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7,629,852.34 32,194,683.30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47,361 ,000.0 0 39,938, 764.30 13,736, 554.42 124,431 ,018.62 2,030,9 10.21 227,498 ,247.55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90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47,361 ,000.0 0 39,938, 764.30 13,736, 554.42 124,431 ,018.62 2,030,9 10.21 227,498 ,247.55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15,787 ,000.0 0 175,903 ,914.17 4,822,9 07.67 46,616, 360.40 3,003,3 58.71 246,133 ,540.95 (一)综合收益总 额 51,439, 268.07 553,358 .71 51,992, 626.78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5,787 ,000.0 0 175,903 ,914.17 2,450,0 00.00 194,140 ,914.17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15,787 ,000.0 0 175,903 ,914.17 2,450,0 00.00 194,140 ,914.17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4,822,9 07.67 -4,822,9 07.67 1.提取盈余公积 4,822,9 07.67 -4,822,9 07.67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91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63,148 ,000.0 0 215,842 ,678.47 18,559, 462.09 171,047 ,379.02 5,034,2 68.92 473,631 ,788.50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47,361 ,000.0 0 39,938, 764.30 9,759,6 72.99 86,833, 877.10 1,411,0 76.86 185,304 ,391.25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47,361 ,000.0 0 39,938, 764.30 9,759,6 72.99 86,833, 877.10 1,411,0 76.86 185,304 ,391.25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3,976,8 81.43 37,597, 141.52 619,833 .35 42,193, 856.30 (一)综合收益总 额 41,574, 022.95 619,833 .35 42,193, 856.30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92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3,976,8 81.43 -3,976,8 81.43 1.提取盈余公积 3,976,8 81.43 -3,976,8 81.43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47,361 ,000.0 0 39,938, 764.30 13,736, 554.42 124,431 ,018.62 2,030,9 10.21 227,498 ,247.55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93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47,361,0 00.00 39,938,76 4.30 13,736,55 4.42 123,628 ,989.79 224,665,3 08.51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47,361,0 00.00 39,938,76 4.30 13,736,55 4.42 123,628 ,989.79 224,665,3 08.51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15,787,0 00.00 175,903,9 14.17 4,822,907 .67 43,406, 169.01 239,919,9 90.85 (一)综合收益总 额 48,229, 076.68 48,229,07 6.68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5,787,0 00.00 175,903,9 14.17 191,690,9 14.17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15,787,0 00.00 175,903,9 14.17 191,690,9 14.17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4,822,907 .67 -4,822,9 07.67 1.提取盈余公积 4,822,907 .67 -4,822,9 07.67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94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63,148,0 00.00 215,842,6 78.47 18,559,46 2.09 167,035 ,158.80 464,585,2 99.36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47,361,0 00.00 39,938,76 4.30 9,759,672 .99 87,837, 056.93 184,896,4 94.22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47,361,0 00.00 39,938,76 4.30 9,759,672 .99 87,837, 056.93 184,896,4 94.22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3,976,881 .43 35,791, 932.86 39,768,81 4.29 (一)综合收益总 额 39,768, 814.29 39,768,81 4.29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95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3,976,881 .43 -3,976,8 81.43 1.提取盈余公积 3,976,881 .43 -3,976,8 81.43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47,361,0 00.00 39,938,76 4.30 13,736,55 4.42 123,628 ,989.79 224,665,3 08.51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由太龙(漳州)照明工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 立,已于2012年12月10日在福建省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目前注册资本为63,148,000.00元。 本公司前身为太龙(漳州)照明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龙有限”),太龙有限于2007年9月11日在福建省龙海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00,000.00元。设立时,太龙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庄占龙 1,026,000.00 38.00 苏芳 513,000.00 19.00 黄国荣 513,000.00 19.00 庄学峰 513,000.00 19.00 向潜 135,000.00 5.00 合 计 2,700,000.00 100.00 2007年11月29日,经股东会决议,太龙有限注册资本增至5,000,000.00元,由庄占龙、苏芳、黄国荣、庄学峰、向潜以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96 货币增资。其中:庄占龙增资874,000.00元、苏芳增资437,000.00元、黄国荣增资437,000.00元、庄学峰增资437,000.00元、向 潜增资115,000.00元。本次增资后太龙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庄占龙 1,900,000.00 38.00 苏芳 950,000.00 19.00 黄国荣 950,000.00 19.00 庄学峰 950,000.00 19.00 向潜 250,000.00 5.00 合 计 5,000,000.00 100.00 2008年11月11日,经股东会决议,太龙有限注册资本增至9,000,000.00元,由庄占龙、苏芳、黄国荣、庄学峰、向潜以 货币增资。其中:由庄占龙增资1,520,000.00元、苏芳增资760,000.00元、黄国荣增资760,000.00元、庄学峰增资760,000.00元、 向潜增资200,000.00元。本次增资后太龙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庄占龙 3,420,000.00 38.00 苏芳 1,710,000.00 19.00 黄国荣 1,710,000.00 19.00 庄学峰 1,710,000.00 19.00 向潜 450,000.00 5.00 合 计 9,000,000.00 100.00 2009年2月16日,庄学峰与庄占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庄学峰将所持太龙有限19%股权,对应1,710,000.00元出 资额,以1,710,0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庄占龙。本次股权转让后,太龙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庄占龙 5,130,000.00 57.00 苏芳 1,710,000.00 19.00 黄国荣 1,710,000.00 19.00 向潜 450,000.00 5.00 合 计 9,000,000.00 100.00 2009年2月16日,经股东会决议,太龙有限注册资本增至12,000,000.00元,由庄占龙、苏芳、黄国荣、向潜以货币增资。 其中:庄占龙增资1,710,000.00元、苏芳增资570,000.00元、黄国荣增资570,000.00元、向潜增资150,000.00元。本次增资后太 龙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庄占龙 6,840,000.00 57.00 苏芳 2,280,000.00 19.00 黄国荣 2,280,000.00 19.00 向潜 600,000.00 5.00 合 计 12,000,000.00 100.00 2012年9月12日,庄占龙与向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庄占龙所持太龙有限9.00%股权,对应1,080,000.00元出 资额,以4,590,0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向潜。本次股权转让后,太龙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庄占龙 5,760,000.00 48.00 苏芳 2,280,000.00 19.00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97 黄国荣 2,280,000.00 19.00 向潜 1,680,000.00 14.00 合 计 12,000,000.00 100.00 2012年10月10日,经股东会决议,太龙有限注册资本增至13,333,333.33元,由孙洁晓、兰小华、庄跃龙以货币增资。 其中:孙洁晓出资人民币10,500,000.00元,认缴注册资本933,333.33元,占注册资本的7.00%;兰小华出资人民币3,000,000.00 元,认缴注册资本266,666.67元,占注册资本的2.00%;庄跃龙出资人民币1,500,000.00元,认缴注册资本133,333.33元,占注 册资本的1.00%。增资后太龙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庄占龙 5,760,000.00 43.20 苏芳 2,280,000.00 17.10 黄国荣 2,280,000.00 17.10 向潜 1,680,000.00 12.60 孙洁晓 933,333.33 7.00 兰小华 266,666.67 2.00 庄跃龙 133,333.33 1.00 合 计 13,333,333.33 100.00 2012年11月23日,太龙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约定太龙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由太龙有限全体 股东以其享有的截止2012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67,359,264.30元按照1:0.6681比例折合股本45,000,000.00元,超过股本数 额部分的净资产额计入资本公积。2012年12月10日,公司在福建省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整体变更后股权 结构如下表: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庄占龙 19,440,000.00 43.20 苏芳 7,695,000.00 17.10 黄国荣 7,695,000.00 17.10 向潜 5,670,000.00 12.60 孙洁晓 3,150,000.00 7.00 兰小华 900,000.00 2.00 庄跃龙 450,000.00 1.00 合 计 45,000,000.00 100.00 2015年11月6日,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增至47,361,000.00元,由上海乾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 增资。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庄占龙 19,440,000.00 41.046 苏 芳 7,695,000.00 16.248 黄国荣 7,695,000.00 16.248 向 潜 5,670,000.00 11.972 孙洁晓 3,150,000.00 6.651 兰小华 900,000.00 1.900 庄跃龙 450,000.00 0.950 上海乾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61,000.00 4.985 合 计 47,361,000.00 100.000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98 根据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476号《关于核 准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1,578.7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增加注册资本15,787,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63,148,000.00元。2017 年5月3日公司发行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代码300650。该股本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会验字[2017]3623号验资报告验证。此次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庄占龙 19,440,000.00 30.78 苏 芳 7,695,000.00 12.19 黄国荣 7,695,000.00 12.19 向 潜 5,670,000.00 8.98 孙洁晓 3,150,000.00 4.99 兰小华 900,000.00 1.43 庄跃龙 450,000.00 0.71 上海乾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61,000.00 3.73 社会公众股股东 15,787,000.00 25.00 合 计 63,148,000.00 100.000 公司总部经营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文圃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庄占龙。 公司经营范围:商用高效节能环保照明光源、LED显示屏、数控三面翻广告牌、LED光源、灯具及配套电器制造;自 动控制系统设计制造及软件开发;金属制品、塑料制品、模具制造;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安装、代理、发 布。(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5日决议批准报出。 (1)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1 悦森照明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悦森照明 70.00 — 2 太龙至邦(厦门)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 太龙至邦 65.00 — 3 仕元(厦门)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仕元照明 51.00 — 4 深圳太龙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太龙 60.00 — 5 太龙智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太龙智显 60.00 — 6 上海太龙豪冠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太龙豪冠 60.00 —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本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本期新增子公司: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 仕元(厦门)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仕元照明 新设立 2 深圳太龙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太龙 新设立 3 太龙智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太龙智显 新设立 4 上海太龙豪冠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太龙豪冠 新设立 本期新增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合并范围的变更”。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99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 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因而本公司以持续经营 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LED 产业链相关业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 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0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 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 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 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 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 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 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 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 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 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 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 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 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 目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 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 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3)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 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 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 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1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 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 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 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 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 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 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 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 少数股东权益。 (5)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 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进行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合并日 之前的每次交易中,股权投资均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且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所对应的持股比例计算的对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 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与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 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在后续计量时,长期 股权投资按照成本法核算,但不涉及合并财务报表编制问题。在合并日,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按照对子 公司累计持股比例计算的对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 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 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同时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财务报表, 并且本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2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之前的每次交易中,本公司所发生的每次交易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金 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 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 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本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时,以不早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方 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因合并方的资本公积(资 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余额不足,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未予以全额恢复 的,本公司在报表附注中对这一情况进行说明,包括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金额、归属于本公司的金额及因资本 公积余额不足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等。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 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 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进行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合并日 之前的每次交易中,股权投资均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且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在后续计量时,长 期股权投资按照成本法核算,但不涉及合并财务报表编制问题。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 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进一步取得股份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初始投资成本与对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所享有的份额进行抵销,差额确认为商誉或计入合并当 期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之前的每次交易中,投资方所发生的每次交易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金 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 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金融资产或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 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 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 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 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 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 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 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 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注: 如果原企业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且存在商誉的)。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 期投资收益。 此外,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3 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 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其中, 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 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 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 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 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 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4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 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 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 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 合收益”。 ④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 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0、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的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前者主要是指本公司为了近期 内出售而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投资。这类资产在初始计量时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 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但 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在持有期间取得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 这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这类金融资产在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 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主要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具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国债、公司债券等。这类 金融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发放的债券利 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持 有至到期投资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③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应收账款是指本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应收账款按 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主要是指本公司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 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 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 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其形成的汇兑损益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 债务工具投资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资 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 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 计入投资收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这类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将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5 ②其他金融负债,是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本公司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额较大,且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第十六条所指的例外情况,使该投资的剩余部分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本公司应当将该投资的剩 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但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再将该金 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 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 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 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 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 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 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 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 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 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注重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独将转入的金 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与其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表明企业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 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 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 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 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6 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 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和该 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所转移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确认的相关负债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6)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偿付债务的现时义务仍存在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也不 终止确认转出的资产。 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 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 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 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 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①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D.债务人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 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 G.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H.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I.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②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不包括应收款项) A.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测试 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时,将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 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取得和出售该担 保物发生的费用予以扣除)。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持有至到期投资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对于浮动利率的持有至到期 投资,在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可采用合同规定的现行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 即使合同条款因债务方或金融资产发行方发生财务困难而重新商定或修改,在确认减值损失时,仍用条款修改前所计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7 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计算。 对持有至到期投资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持有至到期投资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 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 认。 B.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测试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分析,判断该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是否持续下降。通常情 况下,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已达到或超过50%,或者持续下跌时间已达到或超过12 个月,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确认减 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 转出,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金融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可参照上述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进行分析判断。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 率计算确认。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 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 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 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 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 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 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 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 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 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 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 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1、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本公司将 100 万元以上应收账款,100 万元以上其他应收款确 定为单项金额重大。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8 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 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 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50.00% 50.00% 3 年以上 100.00% 100.00% 3-4 年 100.00% 100.00% 4-5 年 100.00% 10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 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 账准备不能反映实际情况,本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 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12、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LED 产业链相关业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 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发出商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9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 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 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 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 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13、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 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 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 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 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及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 权利的计量分别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 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 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 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0 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3)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 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 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14、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 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 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 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 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 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 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 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 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 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 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 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 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 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 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 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 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 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债权账面价值之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1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 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 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 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 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 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 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 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 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 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 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减累计减值及净残值后按直线法计算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 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10-20年 5.00 9.50-4.75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2 16、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固 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 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0-20 年 5.00 9.50-4.75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年 5.00 19.00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15 年 5.00 9.50-6.33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8 年 5.00 19.00-11.87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年 5.00 31.67-19.00 模具 年限平均法 3 年 0.00 33.33 本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 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 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认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取得 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 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 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 17、在建工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LED 产业链相关业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 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 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 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 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3 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8、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 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 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 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 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 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 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9、生物资产 无 20、油气资产 无 21、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LED 产业链相关业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4 土地使用权 50年 法定使用权 计算机软件 5年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 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在资产负债表日 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判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 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 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残值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 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 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 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 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2、长期资产减值 (1)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逐项检查,根据被投资单位经营政策、法律环境、市场需求、行业及盈利 能力等的各种变化判断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当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 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予以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投资性房产的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可收回金额低于成本的,按两者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 果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前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 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5 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当存在下列迹象的,按固定资产单项项目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①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②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③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4)在建工程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 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对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 ①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②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③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5)无形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存在下列一项 或多项以下情况的,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①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②该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并在剩余年限内可能不会回升; ③其他足以表明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超过可收回金额的情况。 (6)商誉减值测试 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 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比较,确认相应 的减值损失;然后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这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就 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23、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当期及以后各期承担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该等 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 期损益。其中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的租赁期间进行摊销。 2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 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6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 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 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 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 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 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 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 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 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 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 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 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 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7 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 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 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 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5、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 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 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6、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8 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 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 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 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③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 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④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 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 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 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 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 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 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 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无 28、收入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LED 产业链相关业 (1)销售商品收入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 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9 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公司具体的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政策: 国内销售:针对照明器具等不需安装产品,公司将产品运至买方指定的地点并经买方签收后确认收入的实现;针对LED 显示屏和光电标示等需要安装产品,公司向客户发货、安装调试完成并由对方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的实现。 出口销售:以离岸价格(FOB)作为货物出口的贸易方式,公司将产品在装运港装箱上船并越过船舷时确认收入的实 现,具体确认时点为报关单据上记载的出口日期。 (2)提供劳务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 度,依据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B、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企业;C、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D、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 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 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 务成本。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9、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 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 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 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 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 业外收支。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0 (3)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 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 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 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 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 递延所得税资产: A. 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 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 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 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 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 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 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 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 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 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1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 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 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 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 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 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 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 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 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 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 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 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 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 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31、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时,将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根据租赁资产的使用量 计入当期损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 分摊,免租期内确认租金费用及相应的负债。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额中扣除后的 租金费用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时,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确认为收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将 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也确认租金收入。承担了 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 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收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2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 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 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在计提融资租赁资产折旧时,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折旧期间以租赁合同而定。如果能够 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本公司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以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 租赁期届满后本公司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②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时,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应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 租赁款的入账价值,计入资产负债表的长期应收款,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应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 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为租赁收入,计入租赁收入/其 他业务收入。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 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本公 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 行调整。 财政部根据上述2项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 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资产负债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利润表新增“资 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净利润项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2018 年1月1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根据解读的相关规定: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 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通知》进行调整。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其他收益”行项目,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2017年1月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由于“资产处置收益”项目的追溯调整,对2016年的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资产处置收益 — 5,231.07 营业外收入 4,166,138.07 4,160,907.00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3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4、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5%、6%、11%、17% 消费税 流转税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流转税额 1%、5%、7% 企业所得税 流转税额 15% 教育费附加 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流转税额 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太龙志邦、太龙智显、太龙豪冠、深圳太龙、仕元照明 25% 2、税收优惠 子公司悦森照明于2017年11月23日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的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公示为上海 市2017年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备案,并在“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证书编号GR201731002903,截至目前“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尚未下发。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2017年至2019年度悦森照明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3、其他 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57,444.97 19,691.63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4 银行存款 139,491,689.44 33,964,306.39 合计 139,549,134.41 33,983,998.02 其他说明 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增长310.63%,主要系公司本期发行股票获得融资款所致。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23,080,000.00 13,200,000.00 合计 23,080,000.00 13,200,000.00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已质押金额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1,850,000.00 合计 1,850,000.00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 元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5 项目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其他说明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116,981, 660.79 99.16% 7,407,84 5.67 6.33% 109,573,8 15.12 90,199, 922.34 98.76% 5,257,725 .14 5.83% 84,942,197. 2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992,305. 07 0.84% 992,305. 07 100.00% 1,134,7 38.47 1.24% 1,134,738 .47 100.00% 合计 117,973, 965.86 100.00% 8,400,15 0.74 7.12% 109,573,8 15.12 91,334, 660.81 100.00% 6,392,463 .61 7.00% 84,942,197. 20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112,377,418.78 5,618,870.94 5.00% 1 至 2 年 2,320,401.60 232,040.16 10.00% 2 至 3 年 1,453,811.69 726,905.85 50.00% 3 年以上 830,028.72 830,028.72 100.00% 合计 116,981,660.79 7,407,845.67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6 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注1] 中宇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759,446.09 759,446.09 100.00% 预计难以收回 福建羽晨服饰有限公司 179,673.98 179,673.98 100.00% 预计难以收回 沃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53,185.00 53,185.00 100.00% 预计难以收回 合 计 992,305.07 992,305.07 — [注1]:①中宇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宇建材”)拖欠本公司货款764,460.01元及延期付款利息,本公司向南安 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中宇建材偿还本公司货款及延期付款利息。2015年6月24日,南安市人民法院以(2015) 南民初字第4177号《民事判决书》裁定中宇建材清偿公司货款及延期付款利息,但中宇建材未按时清偿。2016年5月27日,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中宇建材破产重整一案,本公司于2016年7月22日收到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报债权的通知。 2016年9月23日,公司出席了中宇建材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17年5月23日,中宇建材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 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根据该草案,太龙照明债权的清偿比例预计为8.32%。2017年5月27日,泉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作出(2016)闽05民破4号之四民事裁定书,批准《中宇系企业重整计划》;终止合并重整程序。2017年9月30日,收到 中宇建材管理人支付的清偿款5,013.92元,其余债权待清偿。公司对剩余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②福建羽晨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羽晨服饰”)拖欠本公司货款179,673.98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本公司向晋江市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羽晨服饰偿还本公司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015年12月,晋江市人民法院以(2015)晋 民初字第6941号《民事判决书》裁定羽晨服饰清偿公司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但羽晨服饰未按时清偿。2016年1月28日, 本公司向晋江市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现该案正在执行中,公司在货款收回前对此谨慎处理,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③沃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体育”)拖欠本公司货款53,185.00元,本公司向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沃特体育偿还本公司货款。2014年8月1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以(2014)城民初字第2663号《民事 调解书》裁定沃特体育清偿拖欠货款40,000.00元即可,但沃特体育未按时清偿。2015年1月14日,本公司向莆田市城厢区人 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2015年12月3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公司预计该款项可能难以收回,故 对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2,150,120.53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142,433.4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7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LED 产业链相关业 单位(品牌)名称 金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合计数的 比例(%) 坏账准备余额 利郎 17,497,427.70 14.83 874,871.39 安踏 13,025,392.33 11.04 651,269.62 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 12,018,241.56 10.19 600,912.08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8,071,419.85 6.84 403,570.99 漳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603,063.11 4.75 280,153.16 合计 56,215,544.55 47.65 2,810,777.24 上述各单位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按照受同一品牌商实际控制的各关联公司合并列示,利郎、安踏实际控制的各关联公司 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品牌 实际控制方 客户名称 1 利郎 中国利郎有限公司 利郎(厦门)服饰有限公司 利郎(中国)有限公司 利郎(福建)时装有限公司 利郎(上海)有限公司 2 安踏 安踏(中国)有限公司 安踏(中国)有限公司 斐乐体育有限公司 厦门安踏贸易有限公司 安踏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2,562,339.93 93.82% 2,875,770.94 73.08% 1 至 2 年 168,507.89 6.17% 1,059,236.08 26.92%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8 2 至 3 年 139.79 0.01% 合计 2,730,987.61 -- 3,935,007.02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金额 占预付账款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飞利浦照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395,909.94 14.50 广州光亚法兰克福展览有限公司 249,600.00 9.14 明纬(广州)电子有限公司 157,535.71 5.77 中山市华艺灯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111,880.21 4.10 常州市创联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3,033.32 3.40 合计 1,007,959.18 36.91 其他说明: 期末预付款项较期初下降30.60%,主要系预付保荐费转为发行费用本期已冲销所致。 7、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重要逾期利息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逾期时间 逾期原因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 依据 其他说明: 8、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账龄 未收回的原因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9 依据 其他说明: 9、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6,446,55 8.92 99.48% 1,693,24 8.62 26.27% 4,753,310 .30 5,398,9 95.48 100.00% 533,685.3 6 9.88% 4,865,310.1 2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34,000.0 0 0.52% 34,000.0 0 100.00% 合计 6,480,55 8.92 100.00% 1,727,24 8.62 26.65% 4,753,310 .30 5,398,9 95.48 100.00% 533,685.3 6 9.88% 4,865,310.1 2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2,571,889.42 128,594.47 5.00% 1 至 2 年 1,004,826.50 100,482.65 10.00% 2 至 3 年 2,811,343.00 1,405,671.50 50.00% 3 年以上 58,500.00 58,500.00 100.00% 合计 6,446,558.92 1,693,248.62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0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 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注3] 厦门鑫精心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34,000.00 34,000.00 100.00% 预计难以收回 [注3]:厦门鑫精心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鑫精心”)与公司存在设备购置合同纠纷(预付设备款34,000.00 元),经由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并组织调解,做出(2016)闽0205民初2811号民事调解书。厦门鑫精心应于2016 年11月18日前向公司双倍返还设备购置定金27,200.00元,返还预付款20,400.00元,赔偿损失5,000.00元,上述款项合计 52,600.00元应支付至指定账户。因厦门鑫精心未按生效调解书履行其相应义务,2017年1月18日,公司向海沧区人民法院提 起(2017)闽0205执第107号强制执行申请。因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海沧法院于2017年7月17日终结本案的执行程序。公司预 计该款项可能难以收回,故对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193,563.26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 5,047,161.00 4,412,153.33 备用金 970,307.94 587,098.90 其他 463,089.98 399,743.25 合计 6,480,558.92 5,398,995.48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1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漳州台商投资区土 地收购储备中心 土地履约保证金 2,500,000.00 2-3 年 38.58% 1,250,000.00 福州惠光照明设计 工程有限公司 保证金 400,000.00 1 年以内 6.17% 20,000.00 溪地服饰(上海)有 限公司 保证金 300,000.00 1-2 年 4.63% 30,000.00 许毅红 备用金 295,539.46 1 年以内 4.56% 14,776.97 阿迪达斯体育(中 国)有限公司 保证金 200,000.00 1-2 年 3.09% 20,000.00 合计 -- 3,695,539.46 -- 57.03% 1,334,776.97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账龄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 及依据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0、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6,663,354.75 694,239.06 25,969,115.69 16,657,847.13 675,046.27 15,982,800.86 在产品 4,018,467.67 4,018,467.67 2,292,810.01 2,292,810.01 库存商品 19,668,661.95 1,588,478.76 18,080,183.19 14,180,889.50 855,232.52 13,325,656.98 周转材料 423,476.38 423,476.38 285,530.99 285,530.99 发出商品 14,505,237.99 14,505,237.99 9,041,386.36 9,041,386.36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2 半成品 9,673,958.52 219,382.68 9,454,575.84 4,660,167.71 175,211.09 4,484,956.62 合计 74,953,157.26 2,502,100.50 72,451,056.76 47,118,631.70 1,705,489.88 45,413,141.82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从事种业、种植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 号——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从事互联网游戏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675,046.27 28,445.36 9,252.57 694,239.06 库存商品 855,232.52 733,246.24 1,588,478.76 半成品 175,211.09 44,171.59 219,382.68 合计 1,705,489.88 805,863.19 9,252.57 2,502,100.50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期末存货余额中不含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情况。 (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其他说明: 期末存货余额较期初增长59.07%,主要系业务扩大,备货量增加所致。 11、持有待售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预计处置费用 预计处置时间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3 其他说明: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抵扣进项税 995,023.49 320,688.97 待认证进项税 270,817.13 222,330.85 预缴企业所得税 145,049.27 银行理财产品 150,000,000.00 合计 151,410,889.89 543,019.82 其他说明: 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大幅增长,主要系使用募集资金购入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1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2)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合计 (3)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被投资单 位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资 单位持股 比例 本期现金 红利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4)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单位: 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合计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4 (5)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单位: 元 可供出售权益工 具项目 投资成本 期末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相对于 成本的下跌幅度 持续下跌时间 (个月) 已计提减值金额 未计提减值原因 其他说明 15、持有至到期投资 (1)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2)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单位: 元 债券项目 面值 票面利率 实际利率 到期日 (3)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其他说明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5 位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 确认的投 资损益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 变动 宣告发放 现金股利 或利润 计提减值 准备 其他 期末余额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其他说明 18、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9,456,627.92 19,456,627.92 2.本期增加金额 10,024,195.43 10,024,195.43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转入 10,024,195.43 10,024,195.43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29,480,823.35 29,480,823.35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 销 1.期初余额 3,720,116.33 3,720,116.33 2.本期增加金额 1,803,369.80 1,803,369.80 (1)计提或摊销 1,562,789.12 1,562,789.12 (2)固定资产转 入 240,580.68 240,580.68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6 4.期末余额 5,523,486.13 5,523,486.1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3,957,337.22 23,957,337.22 2.期初账面价值 15,736,511.59 15,736,511.59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其他说明 (1)报告期内投资性房地产没有发生减值的情形,故未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2)期末账面价值中22,832,052.69元房屋及建筑物用于抵押取得银行借款。 (3)期末投资性房地产较期初增长51.52%,主要系本期新增办公楼出租所致。 19、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办公设备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 模具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73,697,777.73 661,689.24 12,151,492.86 7,128,917.79 2,422,363.11 15,930,112.32 111,992,353.05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7 2.本期增加 金额 6,510,106.90 343,812.34 5,031,173.04 559,786.33 871,049.02 3,215,572.71 16,531,500.34 (1)购置 6,510,106.90 343,812.34 5,031,173.04 559,786.33 871,049.02 305,421.36 13,621,348.99 (2)在建 工程转入 2,910,151.35 2,910,151.35 (3)企业 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 金额 10,024,195.43 474,102.58 8,956.26 10,507,254.27 (1)处置 或报废 4.期末余额 70,183,689.20 1,005,501.58 16,708,563.32 7,688,704.12 3,284,455.87 19,145,685.03 118,016,599.1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2,921,935.44 233,041.62 4,195,273.48 4,713,935.75 1,285,891.60 10,511,817.03 33,861,894.92 2.本期增加 金额 3,708,770.14 126,379.73 1,235,433.49 823,402.97 354,563.73 3,449,347.64 9,697,897.70 (1)计提 3,708,770.14 126,379.73 1,235,433.49 823,402.97 354,563.73 3,449,347.64 9,697,897.70 3.本期减少 金额 240,580.68 266,539.18 8,291.87 515,411.73 (1)处置 或报废 4.期末余额 16,390,124.90 359,421.35 5,164,167.79 5,537,338.72 1,632,163.46 13,961,164.67 43,044,380.8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 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 金额 (1)处置 或报废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8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 价值 53,793,564.30 646,080.23 11,544,395.53 2,151,365.40 1,652,292.41 5,184,520.36 74,972,218.23 2.期初账面 价值 60,775,842.29 428,647.62 7,956,219.38 2,414,982.04 1,136,471.51 5,418,295.29 78,130,458.13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无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无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无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无 其他说明 (1)公司报告期末无因固定资产市价下跌、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等原因,导致部分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情形,故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各年度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将写字楼和车库对外出租并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本年度转入投资房地产的固定资产 原值为10,024,195.43元。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9 20、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商业照明产业基 地建设项目 18,698,690.86 18,698,690.86 2,549,759.59 2,549,759.59 合计 18,698,690.86 18,698,690.86 2,549,759.59 2,549,759.59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名 称 预算数 期初余 额 本期增 加金额 本期转 入固定 资产金 额 本期其 他减少 金额 期末余 额 工程累 计投入 占预算 比例 工程进 度 利息资 本化累 计金额 其中:本 期利息 资本化 金额 本期利 息资本 化率 资金来 源 商业照 明产业 基地建 设项目 257,632, 600.00 2,549,75 9.59 16,148,9 31.27 18,698,6 90.86 7.26% 7.26 1,064,80 1.09 3.00% 募股资 金 - 合计 257,632, 600.00 2,549,75 9.59 16,148,9 31.27 18,698,6 90.86 -- -- 1,064,80 1.09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计提原因 无 其他说明 期末在建工程较期初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商业照明产业基地项目投入金额较大所致。 21、工程物资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0 其他说明: 22、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从事互联网游戏业务》的披露要求 □ 是 √ 否 单位: 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软件及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7,284,640.00 443,715.30 17,728,355.30 2.本期增加金 额 (1)购置 17,094.02 17,094.02 (2)内部研 发 (3)企业合 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1 (1)处置 4.期末余额 17,284,640.00 460,809.32 17,745,449.32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917,922.81 262,157.77 1,180,080.58 2.本期增加金 额 345,692.88 90,167.62 435,860.50 (1)计提 345,692.88 90,167.62 435,860.50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1,263,615.69 352,325.39 1,615,941.0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 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 值 16,021,024.31 108,483.93 16,129,508.24 2.期初账面价 值 16,366,717.19 181,557.53 16,548,274.72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2 无 其他说明: 26、开发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 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 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其他说明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装修费 287,116.74 1,014,436.74 246,099.96 1,055,453.52 合计 287,116.74 1,014,436.74 246,099.96 1,055,453.52 其他说明 期末长期待摊费用余额较期初增长267.60%,主要系子公司太龙智显对租入的办公室及车间进行装修所致。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3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12,555,924.38 1,887,649.87 8,631,638.85 1,357,805.50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302,895.15 48,724.62 402,303.32 90,809.51 可抵扣亏损 1,119,140.08 279,755.91 757,596.35 189,399.09 预提维修费 1,325,789.47 199,206.82 1,130,752.31 170,411.22 折旧摊销费 1,846,195.84 276,929.38 1,184,004.29 177,600.64 政府补助 2,980,000.00 447,000.00 3,120,000.00 468,000.00 合计 20,129,944.92 3,139,266.60 15,226,295.12 2,454,025.96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期末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期末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期初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39,266.60 2,454,025.96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亏损 2,096,428.62 预提维修费 8,985.31 坏账准备 73,575.48 合计 2,178,989.41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4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6,252.59 2021 年 544,645.04 2022 年 1,345,530.99 合计 2,096,428.62 -- 其他说明: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付购房款 1,300,000.00 5,441,100.24 预付设备款 2,354,450.00 50,700.00 预付装修款 180,212.00 合计 3,834,662.00 5,491,800.24 其他说明: 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30.17%,主要系子公司太龙志邦购入的房屋本期完成交付所致;同时预付设备款增加 较大,主要系本期为商业照明产业基地的生产车间预付生产设备购置款所致。 3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及保证借款 26,000,000.00 合计 26,000,0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期末无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期末短期借款降幅较大,主要系期末借款已全部归还所致。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5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借款利率 逾期时间 逾期利率 其他说明: (1)期末无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期末短期借款降幅较大,主要系期末借款已全部归还所致。 3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33、衍生金融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4、应付票据 单位: 元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 35、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材料款 47,170,937.10 29,868,378.05 应付工程、设备款 171,508.00 181,435.70 其他 2,229,308.00 192,874.82 合计 49,571,753.10 30,242,688.57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其他说明: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6 (1)期末公司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2)期末应付账款余额较期初增加63.91%,主要系本期材料采购量加大,应付供应商材料款增加所致。 36、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收货款 7,579,013.59 6,942,897.13 合计 7,579,013.59 6,942,897.13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3)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其他说明: 37、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4,895,888.55 50,508,495.30 49,345,853.21 6,058,530.64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存计划 30,254.11 3,804,677.60 3,795,129.05 39,802.66 合计 4,926,142.66 54,313,172.90 53,140,982.26 6,098,333.30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 4,727,919.96 45,343,167.61 44,211,708.97 5,859,378.60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7 2、职工福利费 2,244,256.88 2,244,256.88 3、社会保险费 122,333.77 1,850,401.62 1,817,631.69 155,103.70 其中:医疗保险费 112,825.79 1,563,260.68 1,532,322.61 143,763.86 工伤保险费 1,037.30 163,467.96 164,100.96 404.30 生育保险费 8,470.68 123,672.98 121,208.12 10,935.54 4、住房公积金 12,331.00 694,458.00 692,324.00 14,465.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 33,303.82 376,211.19 379,931.67 29,583.34 合计 4,895,888.55 50,508,495.30 49,345,853.21 6,058,530.64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28,813.41 3,615,287.94 3,605,213.65 38,887.70 2、失业保险费 1,440.70 189,389.66 189,915.40 914.96 合计 30,254.11 3,804,677.60 3,795,129.05 39,802.66 其他说明: 38、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2,834,621.59 2,859,748.93 企业所得税 4,864,299.99 3,183,277.42 个人所得税 230,106.40 185,231.27 城市维护建设税 177,562.30 157,567.23 教育费附加 188,072.74 163,739.45 其他 190,505.09 165,055.08 合计 8,485,168.11 6,714,619.38 其他说明: 39、应付利息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71,250.00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8 合计 71,250.00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逾期金额 逾期原因 其他说明: 40、应付股利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 1 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41、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运费 1,107,037.47 其他 584,249.38 398,235.90 合计 584,249.38 1,505,273.37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其他说明 期末公司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42、持有待售的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9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0,000,000.00 合计 20,000,000.00 其他说明: 根据合同约定,自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行取得的技改专门借款的借款期限为5年,分期偿还,期末一年 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系一年内到期的技改借款金额重分类。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 元 债券名称 面值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金额 期初余额 本期发行 按面值计 提利息 溢折价摊 销 本期偿还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及保证借款 75,000,000.00 合计 75,000,000.0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期末,本公司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行合计取得抵押及保证借款9,500万元,上述借款系公司于2017年6 月22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兴银漳企(台)2017第0196A号、第0196B 号、第0196C号),以位于龙海市角美镇文圃工业园的房地产(产权证号码:漳台国用(2013)第1523号、漳房权证台字第 20130670、20130671、20130816号)、角美镇文圃工业区厂区内厂房(产权证号码:漳房权证台字第20131046号)、角美镇吴 宅村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码:漳台国用(2016)第01797、01798号)、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99弄B3号的房地产(产权 证号码:沪房地普字(2016)第023507、023512)、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184街坊33丘的房地产(产权证号码:沪房地 普字023510、023509、023513、023511号)作为抵押,抵押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抵押额度有效期自2017年6 月22日至2021年6月22日;2017年6月26日庄占龙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漳 企(台)2017第0195A、第0195B、第0195C号),由其为公司自2017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2日期间与该行的债务提供保证, 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期末长期借款系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行贷款给公司的技改专门借款。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抵押及保证借款利率为3%/年,贷款期限为5年,分期还本。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0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 元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 元 发行在外的 金融工具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其他说明 47、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 元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1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划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49、专项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形成原因 其他 1,334,774.78 1,130,752.31 售后维修服务费 合计 1,334,774.78 1,130,752.31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其他为按照主营业务收入(不含对合并范围内关联方销售)的0.5%计提售后维修服务费,实际发生时冲回。 51、递延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3,120,000.00 140,000.00 2,980,000.00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 合计 3,120,000.00 140,000.00 2,980,000.00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元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助金 额 本期计入营业外 收入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 益相关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2 技改固定资产投 资补助 1,120,000.00 140,000.00 980,000.00 与资产相关 设计研发项目补 助 2,000,000.00 2,000,000.00 与资产相关 合计 3,120,000.00 140,000.00 2,980,000.00 -- 其他说明: (1)根据漳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4年省级工商发展四个专项资金的通知》(漳经贸投资 [2014]463号),公司于2015年1月收到技改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140万元。本期摊销计入当期损益14万元。 (2)根据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2016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大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漳发改 产业[2016]13号),公司于2016年12月收到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00万元。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47,361,000.00 15,787,000.00 15,787,000.00 63,148,000.00 其他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76号文《关于核准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578.70万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4月27日出具了会验字[2017]3623号《验资报告》。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 元 发行在外的 金融工具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3 55、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39,938,764.30 175,903,914.17 215,842,678.47 合计 39,938,764.30 175,903,914.17 215,842,678.47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公积增加系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578.7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220,228,65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0,250,000.00元(不含税金额28,537,735.8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189,978,650.00元(不含税金额为191,690,914.17元)。募集资金不含税净额扣除股本后计入资本公积。 56、库存股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 税前发生 额 减:前期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 当期转入损益 减:所得税 费用 税后归属 于母公司 税后归属 于少数股 东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3,736,554.42 4,822,907.67 18,559,462.09 合计 13,736,554.42 4,822,907.67 18,559,462.09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盈余公积增加系本公司按《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本期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4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124,431,018.62 86,833,877.10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124,431,018.62 86,833,877.10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1,439,268.07 41,574,022.9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822,907.67 3,976,881.43 期末未分配利润 171,047,379.02 124,431,018.62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336,080,705.86 207,408,150.00 271,629,553.10 169,505,253.28 其他业务 1,675,869.15 2,104,663.65 1,487,981.09 1,458,985.47 合计 337,756,575.01 209,512,813.65 273,117,534.19 170,964,238.75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1,127,145.24 960,236.31 教育费附加 1,206,942.77 1,019,851.57 房产税 813,487.67 561,631.37 土地使用税 194,000.67 131,378.71 车船使用税 2,370.00 印花税 211,544.36 83,950.52 河道管理费用 1,366.87 15,112.90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5 营业税 12,988.06 合计 3,556,857.58 2,785,149.44 其他说明: 63、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0,189,661.31 7,347,318.79 运输物流费 7,313,720.39 5,000,988.00 交通差旅费 2,521,464.06 2,022,493.86 办公费 1,077,060.39 1,551,286.30 展览推广费 959,989.40 832,681.43 售后维修费 1,806,230.09 1,358,147.77 业务招待费 2,671,734.07 1,756,297.47 折旧摊销 500,052.83 565,069.61 通讯费 299,232.53 331,793.34 其 他 558,689.73 209,050.44 合计 27,897,834.80 20,975,127.01 其他说明: 本期销售费用较上期增长33.00%,主要系业务增长,对应的运输物流费、售后维修费均存在增长,同时销售人员数量及对 应的工资也存在增加所致。 64、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研发支出 15,726,510.60 11,937,901.63 职工薪酬 9,909,761.15 7,978,553.84 折旧摊销 3,130,374.78 2,717,377.55 税费 174,790.77 办公费 1,116,652.57 1,006,649.58 业务招待费 2,157,591.08 1,462,097.02 中介机构费 664,451.33 1,107,550.12 交通差旅费 1,454,654.21 977,927.40 其他 1,467,069.66 830,607.18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6 合计 35,627,065.38 28,193,455.09 其他说明: 65、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267,561.62 1,579,732.09 减:利息收入 477,184.14 31,180.16 利息净支出 -209,622.52 1,548,551.93 汇兑损失 642,778.64 61,265.72 减:汇兑收益 167,585.98 373,706.86 汇兑净损失 475,192.66 -312,441.14 银行手续费 99,934.71 163,934.75 合计 365,504.85 1,400,045.54 其他说明: 本期财务费用较上期减少73.89%,主要系本期借入的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所致。 66、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3,201,250.39 1,405,937.61 二、存货跌价损失 805,863.19 1,183,424.81 合计 4,007,113.58 2,589,362.42 其他说明: 6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 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68、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7 理财产品持有期间获取的投资收益 2,463,292.83 合计 2,463,292.83 其他说明: 69、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 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 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 处置利得或损失: -130,687.77 5,231.07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130,687.77 5,231.07 70、其他收益 单位: 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研发加计扣除奖励专项资金 667,000.00 创新型企业奖励 200,000.00 企业技术中心奖励 200,000.00 技改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140,000.00 参展和出口补助 83,794.00 漳州味世界行展会补助 60,000.00 专利授权补助 43,000.00 省级外贸等扶持资金 39,700.00 新型 LED 商业照明灯具奖励 20,000.00 合计 1,453,494.00 71、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政府补助 4,160,907.00 其他 0.14 0.14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 补助 703,777.33 703,777.33 合计 703,777.47 4,160,907.00 703,777.47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助项目 发放主体 发放原因 性质类型 补贴是否影 响当年盈亏 是否特殊补 贴 本期发生金 额 上期发生金 额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企业上市资 金奖励 财政拨款 奖励 奖励上市而 给予的政府 补助 否 否 7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其他 财政拨款 奖励 否 否 3,777.33 与收益相关 合计 -- -- -- -- -- 703,777.33 -- 其他说明: 72、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664.39 664.39 其他 81.98 289,445.13 81.98 合计 746.37 289,445.13 746.37 其他说明: 73、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9,971,129.19 8,602,246.13 递延所得税费用 -685,240.64 -709,253.55 合计 9,285,888.55 7,892,992.58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61,278,515.33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9,191,777.30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329,424.21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1,152,929.83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9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 损的影响 337,790.96 加计扣除的影响 -1,067,185.33 所得税费用 9,285,888.55 其他说明 74、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5、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租赁收入 1,149,789.49 1,099,419.18 政府补助 2,017,271.33 4,020,907.00 其他 0.14 164,844.26 合计 3,167,060.96 5,285,170.44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运输物流费 7,313,720.39 4,713,611.45 办公费 2,193,712.96 2,557,935.88 交通差旅费 3,976,118.27 3,000,421.26 业务招待费 4,829,325.15 3,218,394.49 展览推广费 959,989.40 832,681.43 售后维修费 1,602,207.62 1,144,438.76 中介机构费 664,451.33 1,107,550.12 研发支出 955,014.93 538,828.39 通讯费 299,232.53 331,793.34 往来款及其他 4,247,034.00 2,898,106.54 合计 27,040,806.58 20,343,761.66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0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 925,299.71 31,180.16 合计 925,299.71 31,180.16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 2,000,000.00 合计 2,0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51,992,626.78 42,193,856.30 加:资产减值准备 4,007,113.58 2,589,362.4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 物资产折旧 11,260,686.82 10,856,182.49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1 无形资产摊销 435,860.50 480,598.1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46,099.96 246,099.9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30,687.77 -5,231.07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664.39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65,210.65 1,522,584.8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463,292.8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685,240.64 -709,253.55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7,843,778.13 694,497.2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列) -38,264,719.15 -13,696,584.9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列) 21,940,846.54 4,454,375.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592,344.94 48,626,487.21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动: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139,549,134.41 33,983,998.02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33,983,998.02 27,297,981.9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5,565,136.39 6,686,016.05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其中: -- 其中: -- 其中: --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其中: -- 其中: -- 其中: --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2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139,549,134.41 33,983,998.02 其中:库存现金 57,444.97 19,691.6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39,491,689.44 33,964,306.39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9,549,134.41 33,983,998.02 其他说明: 77、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78、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固定资产 35,870,237.60 抵押 无形资产 16,021,024.31 抵押 投资性房地产 22,832,052.69 抵押 合计 74,723,314.60 -- 其他说明: 投资性房地产抵押系2016年4月7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16 年建漳美高抵字2号),以位于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99号701室办公楼(产权证号码:厦国土房证第01033698号)作为抵押, 抵押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2,432.21万元,抵押额度有效期自2016年4月7日至2018年4月7日。 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抵押系2017年6月22日与兴业银行漳州角美支行签订抵押合同(合同编号:兴银 漳企(台)2017第0196A、B、C号),以位于龙海市角美镇文圃工业园的房地产(产权证号码:漳台国用(2013)第1523号、 漳房权证台字第20130670、20130671、20130816号)、角美镇文圃工业区厂区内厂房(产权证号码:漳房权证台字第20131046 号)、角美镇吴宅村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码:漳台国用(2016)第01797、01798号)、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99弄B3号 的房地产(产权证号码:沪房地普字(2016)第023507、023512)、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184街坊33丘的房地产(产权 证号码:沪房地普字023510、023509、023513、023511号)作为抵押,抵押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抵押额度有 效期自2017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2日。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3 79、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其中:美元 435,124.14 6.5342 2,843,188.16 其中:美元 558,934.82 6.5342 3,652,191.88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 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80、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81、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被购买方名 称 股权取得时 点 股权取得成 本 股权取得比 例 股权取得方 式 购买日 购买日的确 定依据 购买日至期 末被购买方 的收入 购买日至期 末被购买方 的净利润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 元 合并成本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4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 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购买日账面价值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被合并方名 称 企业合并中 取得的权益 比例 构成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 并的依据 合并日 合并日的确 定依据 合并当期期 初至合并日 被合并方的 收入 合并当期期 初至合并日 被合并方的 净利润 比较期间被 合并方的收 入 比较期间被 合并方的净 利润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 单位: 元 合并成本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 元 合并日 上期期末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5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 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仕元(厦门)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由本公司与王旭东、朱春丽于2017年6月共同出资设立,持股比例分别为51.00%、29.00%、 20.00%,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深圳太龙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系由本公司与蔡贵森于2017年11月共同出资设立,持股比例分别为60.00%、40.0%,注册 资本为500.00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尚未出资。 太龙智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系由本公司与郝光军、张俊、覃丹于2017年10月共同设立,持股比例分别为60.00%、 30.00%、4.00%、6.00%,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出资600.00万元,其余股东尚未出资。 上海太龙豪冠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系由本公司与翁旭昇、李鹏飞于2017年11月共同设立,持股比例分别为60.00%、 20.00%、20.00%,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尚未出资。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悦森照明 上海 上海 商业照明的设 计、研发和销售 业务 70.00% 设立 太龙至邦 厦门 厦门 光电标识的设 计、研发和销售 业务 65.00% 设立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6 仕元照明 厦门 厦门 教育照明的设 计、研发和销售 业务 51.00% 设立 深圳太龙 深圳 深圳 珠宝照明的设 计、研发和销售 业务 60.00% 设立 太龙智显 深圳 深圳 LED 屏的设计、 生产、研发和销 售业务 60.00% 设立 太龙豪冠 上海 上海 商超照明的设 计、研发和销售 业务 60.00% 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损益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 派的股利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悦森照明 30.00% 1,493,560.78 3,391,189.06 太龙至邦 35.00% -545,928.22 -412,646.29 仕元照明 49.00% -233,256.03 2,216,743.97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子公司 名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 产 非流动 资产 资产合 计 流动负 债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 计 流动资 产 非流动 资产 资产合 计 流动负 债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 计 悦森照 明 20,797,3 34.42 1,082,97 0.89 21,880,3 05.31 10,616,8 40.52 10,616,8 40.52 15,458,2 00.15 969,107. 85 16,427,3 08.00 10,176,7 55.45 1,284.95 10,178,0 40.40 太龙至 邦 1,376,94 4.75 7,582,75 9.54 8,959,70 4.29 10,129,7 08.39 8,985.31 10,138,6 93.70 1,772,27 0.91 6,371,22 6.48 8,143,49 7.39 7,755,99 3.16 6,698.72 7,762,69 1.88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7 仕元照 明 4,593,05 3.95 158,353. 60 4,751,40 7.55 235,432. 93 235,432. 93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 额 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 额 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 悦森照明 37,220,197.7 4 5,014,197.19 5,014,197.19 1,384,781.06 27,788,934.4 3 2,568,865.39 2,568,865.39 1,834,916.41 太龙至邦 457,317.38 -1,559,794.92 -1,559,794.92 136,553.95 1,339,743.60 -464,325.85 -464,325.85 -1,199,552.00 仕元照明 -484,025.38 -484,025.38 -612,398.29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 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 营企业投资的会 计处理方法 直接 间接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 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 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8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 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认的损 失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 享的净利润)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直接 间接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9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 管理。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 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 的风险管理政策。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无因提供财务担保而面临信用风险。 本公司根据对客户的调查及对调查资料的分析,确定每个客户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 评级的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对于逾期款项只有在公司管理层批准的 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支付相应款项。 本公司因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的量化数据,详见附注五、3及附注五、5。 1.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性风险时,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保持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 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本公司期末持有的金融负债账龄如下: 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1年以内 1至2年 2至3年 3年以上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20,000,000.00 — — — 长期借款 75,000,000.00 — — — 应付账款 49,220,299.56 112,834.00 39,795.60 198,823.94 其他应付款 396,013.30 20,404.00 47,496.58 120,335.50 合计 144,616,312.86 133,238.00 87,292.18 319,159.44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 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 来源于以外币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期末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期末原币金额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0 美元 欧元 外币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435,124.14 — 2,843,188.16 应收账款 558,934.82 — 3,652,191.90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期末借款余额9,500万元,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因此不存在利率风险。 (3)其他价格风险 无。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 量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 量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1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 其他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庄占龙。其直接持有公司30.78%的股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智慧城市终端设备(深圳)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太龙智显股东覃丹控股企业 福州豪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太龙豪冠股东翁旭昇控股企业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获批的交易额度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上期发生额 智慧城市终端设备 (深圳)有限责任 公司 商品采购 112,646.30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福州豪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512,777.80 195,613.66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2 2016年福州豪冠为公司客户,2017年本公司与福州豪冠股东翁旭昇共同成立控制子公司太龙豪冠,2017年公司与福州 豪冠仍存在业务往来,故界定为关联交易并追溯披露至期初关联交易及往来。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 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 称 受托方/承包方名 称 受托/承包资产类 型 受托/承包起始日 受托/承包终止日 托管收益/承包收 益定价依据 本期确认的托管 收益/承包收益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 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 称 受托方/承包方名 称 委托/出包资产类 型 委托/出包起始日 委托/出包终止日 托管费/出包费定 价依据 本期确认的托管 费/出包费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 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 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庄占龙 10,000.00 2017 年 06 月 22 日 2021 年 06 月 22 日 否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 元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3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拆出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70.82 142.77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福州豪冠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 549,275.03 27,463.75 -1,155.00 (2)应付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智慧城市终端设备(深圳)有 限责任公司 112,646.30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4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无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5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 元 项目 内容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 响数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 元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本公司拟以截至 2017年末总股本63,14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5,787,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7股,合计转增股本44,203,600股。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3,148,000股增加到107,351,600股。该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预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18年3月5止,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 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处理程序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 项目名称 累积影响数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批准程序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6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 元 项目 收入 费用 利润总额 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终止经营 利润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 元 项目 分部间抵销 合计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7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113,918, 121.82 99.14% 6,873,77 6.87 6.03% 107,044,3 44.95 88,249, 098.42 98.73% 5,084,184 .60 5.76% 83,164,913. 82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992,305. 07 0.86% 992,305. 07 100.00% 1,134,7 38.47 1.27% 1,134,738 .47 100.00% 合计 114,910, 426.89 100.00% 7,866,08 1.94 6.84% 107,044,3 44.95 89,383, 836.89 100.00% 6,218,923 .07 6.96% 83,164,913. 82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109,942,169.03 5,497,108.45 5.00% 1 至 2 年 2,540,037.60 254,003.76 10.00% 2 至 3 年 626,501.07 313,250.54 50.00% 3 年以上 809,414.12 809,414.12 100.00% 合计 113,918,121.82 6,873,776.87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中宇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759,446.09 759,446.09 100.00% 预计难以收回 福建羽晨服饰有限公司 179,673.98 179,673.98 100.00% 预计难以收回 沃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53,185.00 53,185.00 100.00% 预计难以收回 合 计 992,305.07 992,305.07 —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8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789,592.27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142,433.4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品牌)名称 金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合计数的 比例(%) 坏账准备余额 利郎 17,497,427.70 15.23 874,871.39 悦森照明 15,131,068.29 13.17 756,553.41 安踏 13,025,392.33 11.34 651,269.62 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 12,018,241.56 10.46 600,912.08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8,071,419.85 7.01 403,570.99 合计 65,743,549.73 57.21 3,287,177.49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9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14,346,5 23.36 99.76% 2,375,77 6.14 16.56% 11,970,74 7.22 11,852, 343.85 100.00% 846,957.3 4 7.15% 11,005,386. 51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34,000.0 0 0.24% 34,000.0 0 100.00% 合计 14,380,5 23.36 100.00% 2,409,77 6.14 16.76% 11,970,74 7.22 11,852, 343.85 100.00% 846,957.3 4 7.15% 11,005,386. 51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3,869,027.84 193,451.39 5.00% 1 至 2 年 7,714,182.52 771,418.25 10.00% 2 至 3 年 2,704,813.00 1,352,406.50 50.00% 3 年以上 58,500.00 58,500.00 100.00% 合计 14,346,523.36 2,375,776.14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 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注7] 厦门鑫精心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34,000.00 34,000.00 100.00% 预计难以收回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562,818.8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0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8,470,954.02 6,795,514.84 保证金 4,792,756.90 4,212,646.70 备用金 759,965.22 510,775.90 其他 356,847.22 333,406.41 合计 14,380,523.36 11,852,343.85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太龙至邦(厦门)展 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 往来款 8,470,954.02 1 年以内、1-2 年 58.91% 423,547.70 漳州台商投资区土地 收购储备中心 土地履约保证金 2,500,000.00 2-3 年 17.38% 1,250,000.00 福州惠光照明设计工 程有限公司 保证金 400,000.00 1 年以内 2.78% 20,000.00 溪地服饰(上海)有 限公司 保证金 300,000.00 1-2 年 2.09% 30,000.00 许毅红 备用金 295,539.46 1 年以内 2.05 14,776.97 合计 -- 11,966,493.48 -- 83.21% 1,738,324.67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1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账龄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 及依据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12,700,000.00 650,000.00 12,050,000.00 4,150,000.00 4,150,000.00 合计 12,700,000.00 650,000.00 12,050,000.00 4,150,000.00 4,150,000.00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值准 备 减值准备期末余 额 悦森照明 3,500,000.00 3,500,000.00 太龙至邦 650,000.00 650,000.00 650,000.00 650,000.00 仕元照明 2,550,000.00 2,550,000.00 太龙智显 6,000,000.00 6,000,000.00 合计 4,150,000.00 8,550,000.00 12,700,000.00 650,000.00 650,000.00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 元 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 确认的投 资损益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 变动 宣告发放 现金股利 或利润 计提减值 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2 (3)其他说明 期末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增加,系新设控股子公司仕元照明、太龙智显投入投资款所致。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314,020,066.82 200,729,627.93 254,432,872.41 162,821,396.48 其他业务 2,011,869.15 2,104,663.65 1,487,981.09 1,458,985.47 合计 316,031,935.97 202,834,291.58 255,920,853.50 164,280,381.95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理财产品持有期间获取的投资收益 2,463,292.83 合计 2,463,292.83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30,687.7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157,271.33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2,463,292.83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回 142,433.4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46.23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3 减:所得税影响额 694,746.8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923.05 合计 3,935,893.7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57% 0.89 0.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53% 0.82 0.89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 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4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文本。 五、其他备查文件。 六、以上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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