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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49 _2020_ 锦盛新材 _2020 年年 报告 _2021 04 25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2021-012 2021 年 04 月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阮荣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刘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段刘滨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战略规划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 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 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经营中可能存在毛利率波动的风险、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人力 资源成本上升带来的风险、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及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风 险、汇率波动风险、中美贸易摩擦的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和新冠病毒疫 情影响的风险等风险因素。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第九 小节“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描述了公司在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 施,敬请投资者注意并仔细阅读该章节全部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0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3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7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32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7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5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66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67 第十节 公司治理 ....................................................................................................... 75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80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 81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59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4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锦盛新材、公司、本公司 指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锦盛包装 指 公司前身浙江锦盛包装有限公司(原名上虞市锦盛塑料包装有限公 司) 招股说明书 指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股东大会 指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东大会 董事、董事会 指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 监事、监事会 指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A 股 指 面值为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期、报告期 指 2020 年度,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上期、上年同期 指 2019 年度,2019 年 1 月 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 近三年 指 2018 年至 2020 年 注塑 指 一种工业产品生产造型的方法,产品通常使用橡胶注塑和塑料注塑 丝印 指 全称“丝网印刷”,属于孔版印刷的一种,其工作原理是:印版(纸膜 版或其它版的版基上制作出可通过油墨的孔眼)在印刷时,通过一定 的压力使油墨通过孔版的孔眼转移到承印物(纸张、陶瓷等)上,形 成图象或文字 烫金 指 亦作“烫印”,是一种印刷装饰工艺,通过将金属印版加热,施箔,在 印刷品上压印出金色文字或图案 涂装 指 现代的产品制造工艺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包括涂装前对被涂物表面的 处理、涂布工艺和干燥三个基本工序 PMMA、亚克力 指 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olymethyl methacrylate),是由甲基丙烯酸甲酯 聚合而成的高分子化合物,俗称亚克力,具有较好的透明性、化学稳 定性、耐候性、易染色、易加工、外观优美等优点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锦盛新材 股票代码 300849 公司的中文名称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锦盛新材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Zhejiang Jinsheng New Materials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JINSHENG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阮荣涛 注册地址 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渔舟路 9 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12366 办公地址 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渔舟路 9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12366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zj- 电子信箱 zhengquanbu@zj-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段刘滨 阮岑泓 联系地址 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渔舟路 9 号 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渔舟路 9 号 电话 0575-81275923 0575-81275923 传真 0575-82770999 0575-82770999 电子信箱 zhengquanbu@zj- zhengquanbu@zj-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巨潮资讯网()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6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6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郭文令、俞翔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 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 元 翟平平、孙文乐 2020 年 7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20 年 2019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8 年 营业收入(元) 259,561,794.03 342,879,253.56 -24.30% 360,642,584.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34,489,371.21 65,641,214.98 -47.46% 53,513,086.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0,516,105.29 60,841,741.46 -49.84% 51,528,769.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58,299,970.87 90,842,097.45 -35.82% 49,566,469.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0 0.88 -54.55% 0.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0 0.88 -54.55% 0.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77% 19.48% -12.71% 19.29%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8 年末 资产总额(元) 740,999,805.53 417,625,287.30 77.43% 358,545,895.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697,199,137.66 369,859,766.45 88.50% 304,218,551.47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 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7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63,975,960.19 62,737,923.01 75,709,010.42 57,138,900.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099,961.82 11,111,936.87 8,656,370.61 1,621,101.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2,475,087.59 10,363,630.63 8,877,768.70 -1,200,381.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59,593.60 12,359,794.87 23,011,307.37 18,269,275.03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金额 2019 年金额 2018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091,742.32 -301,998.62 -15,741.9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797,191.95 5,624,059.84 2,141,643.7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3,713,540.82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8 项目 2020 年金额 2019 年金额 2018 年金额 说明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37,807.98 324,378.22 218,324.5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7,632.07 减:所得税影响额 701,164.58 846,965.92 359,909.62 合计 3,973,265.92 4,799,473.52 1,984,316.6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9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 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化妆品塑料包装容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膏霜瓶系列产品和乳液瓶系列产品。公司在亚克 力(PMMA)化妆品包装容器方面拥有丰富的产品设计、技术研发及工艺创新经验,是行业内知名的化妆品包装容器供应 商。公司产品以亚克力材料为基础,涵盖PP、ABS、PETG、AS等多种材料,公司产品规格超过1,000种,为雅诗兰黛(Estée Lauder)、欧莱雅(L’ORÉAL)、百雀羚(Pechoin)、丸美(MARUBI)、温碧泉(WETHERM)、卡姿兰(Carslan)、林清 轩、康婷、达尔威(TST)等国内外知名化妆品企业提供高品质、多样化的化妆品塑料包装容器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主要产品示意图 (二) 主要产品的功能与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化妆品容器,应用于盛装化妆品,按照产品用途又可以分为膏霜瓶系列产品和乳液瓶系列产品。 1、 膏霜瓶系列产品 膏霜瓶系列产品主要用于盛装膏霜类护肤品,按照形状可分为圆形膏霜瓶、椭圆膏霜瓶、方形膏霜瓶、锥形膏霜瓶、八 角形膏霜瓶、蘑菇形膏霜瓶、球形膏霜瓶等。 膏霜瓶系列产品具有广口特性,使用时通过打开瓶盖将其中的化妆品取出使用,膏霜瓶具有结构简单且灌装方便等特点, 对于粘度相对较大的化妆品是很好的包装容器选择。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 膏霜瓶系列产品示意图 2、 乳液瓶系列产品 乳液瓶系列产品主要用于盛装乳液类护肤品,按照形状可分为圆形乳液瓶、椭圆乳液瓶、方形乳液瓶等。 乳液瓶系列产品结构中具有泵芯,使用时通过按压泵芯将瓶内的化妆品以液体状压出,具有洁净、卫生、化妆品利用率 高、视觉效果好等特点,能够适用于大部分液体与乳液,应用范围广泛。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变化。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 乳液瓶系列产品示意图 (三)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包括采购、生产、销售三种模式: 1、 采购模式 化妆品塑料包装容器使用的塑料原料主要包括PMMA、PETG、ABS、AS、PP等,公司使用主要的塑料原料均采用国际 知名厂商日本三菱、韩国SK、韩国LG、台湾奇美等,塑料原料公司一般通过长三角地区原料代理商购买,同时与厂家直接 沟通,及时与厂家反馈公司对原料品质和特性的最新要求,使原料更好的满足客户对产品的需求。 包装配件包括泵芯、电化铝、垫片以及纸箱等材料由公司周边配套供应商生产,公司可以及时掌握配件的产品质量和交 货周期,提高采购效率。 公司采购的生产设备主要包括机加工设备、注塑机、丝印机、烫印机、涂装设备、组装设备等。目前公司所使用的生产 设备包括原装设备与改装设备,原装设备主要包括机加工设备、注塑机、丝印机、烫印机等,仅需要进行简单调试便能投入 生产;改装设备主要为涂装线、组装线等,需要通过公司技术人员进行设计、改造及调试才能投入生产。采购国外品牌设备 包括SUMITOMO(住友注塑机)、DEMAG(德马格注塑机)、MAKINO(牧野机床)等通过国内代理,采购国内注塑机、烫 印机、丝印机等直接向厂家采购。 2、 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方式,严格把控生产环节,保证订单交付效率,公司库存产品较少。按照客户订单数量、订单所需原 材料、所需配件以及需达到的工艺要求,进行合同评审,然后下达采购指令;根据订单数量和产品大小开发注塑模具,安排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 适宜的注塑机,并配备专门的检验人员对产品进行不间断的巡检、抽检甚至全检;按照客户的工艺要求,参照行业标准进行 喷涂、烫印、组装等程序,每个车间都配备专门的产品工艺卡,针对每一道工序都有详细的操作步骤、操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的说明,直至产品进入成品仓库。 3、 销售模式 由于国内外化妆品品牌企业对供应链管理模式的区别,公司在海外市场的直接客户和在国内市场的直接客户存在差异。 国内市场一般是由化妆品品牌企业直接向公司进行采购,因此在国内市场公司的销售客户是化妆品品牌企业;海外市场的国 际大品牌企业一般通过专业的供应链管理公司采购化妆品包装材料,因此公司在国际市场的直接客户为专业的供应链管理公 司。 报告期内主营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四) 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化妆品塑料包装企业的利润水平一方面受到上游原材料价格、研发与创新能力、生产技术水平及产品迭代速度的影响, 另一方面由于产品面向客户群体的不同而存在差异。生产高端知名化妆品包装容器的企业,由于产品的设计、工艺以及下游 产品售价等因素的影响,利润水平相对较高;而生产中低端化妆品包装容器的企业,利润水平相对较低。 1、客户群体差异 行业内的企业由于所面对的客户群体不一样,因此利润水平也会存在差距,国内外大品牌化妆品通常选用档次更高的包 装材料,在包装材料方面投入更大,为国内外大品牌化妆品提供包装材料的企业能够获得更高的利润水平;低端品牌化妆品 受自身盈利能力的限制,在包装材料方面的投入相对较少,为其提供包装材料的企业利润水平相对较低。 2、上游原材料价格变化 在化妆品塑料包装材料生产成本中,上游塑料(PMMA/PP/ABS/PETG/AS)、辅料等成本的占比较高,一旦塑料价格波 动幅度较大则会对企业生产成本造成较大影响,从而影响到行业的利润水平。近几年塑料价格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价格波动, 但行业内企业通过提升效率、适当调整售价或放缓价格降幅来控制企业利润,对行业利润水平未产生重大影响。 3、研发与创新能力 化妆品塑料包装企业的产品设计能力、模具开发能力与注塑应用技术的综合运用能力决定了其在下游高端客户研发活动 中的合作关系。具备较强塑料模具开发制造能力和大规模注塑成型能力的企业能够参与到下游企业终端产品同步设计中去, 从而享有较高的利润率水平。 4、生产技术水平 在化妆品塑料包装材料生产过程中,主要涉及到模具开发技术、注塑成型技术等核心技术。在模具开发方面,模具技术 水平高、质量好,在注塑的过程中就会提升良品率,降低模具维修成本,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在注塑成型技术方面,注塑机 的性能及注塑工艺影响注塑产品的良品率与生产效率,采用好的注塑机以及合适的注塑工艺能够提升生产效率,提高利润水 平。 5、产品迭代速度 化妆品消费受流行元素的影响明显,热卖的化妆品由于其包装材料需求量较大,其他化妆品生产商也会借鉴类似的包装 设计,因此规模及技术实力较弱的企业也会逐步参与,随着参与者的不断加入,同样的产品利润水平将逐步下降。如果产品 迭代速度较慢,行业内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直接竞争,行业整体利润水平下降;如果产品迭代速度快,行业内有实力的企业将 有更大几率争取到利润率较高的新产品的生产。因此,产品速度迭代快,行业内有实力的企业将更能保持较高的利润率水平。 (五) 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1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17),公司属于“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大类下的“C292 塑 料制品业”中的“C2926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1、化妆品塑料包装行业发展状况 (1)全球化妆品行业概况 化妆品行业广义上指能够提升消费者在健康、美容和幸福等方面体验的产品系列,包括皮肤护理、头发护理、化妆品、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 香水及其他产品。化妆品是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功能和情感属性。 2012-2019年间全球化妆品市场呈现出一定的波动性,2012-2014 年间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化妆品行业整体增速较低, 2015年由于欧元区需求持续不振及主要化妆品市场之一巴西出现大幅经济衰退,全球化妆品市场整体需求受到影响,出现下 滑,随着近几年全球经济的回暖及中国化妆品市场的高速增长,全球化妆品市场正逐渐反弹。根据欧睿国际(Euromonitor) 的全球化妆品市场规模公开数据,2019年全球市场规模达到4,997亿美元,同比2018年增长2.40%,全球化妆品市场正从低谷 逐渐回暖。 数据来源:欧睿国际(Euromonitor) (2)化妆品包装行业概况 随着全球经济的高速发展,化妆品逐渐成为人们时尚消费的主流产品。在化妆品行业,产品琳琅满目且市场竞争激烈, 许多公司依靠形态各异的包装和广告来吸引消费者。在消费者实际选购商品的过程中,包装是一个决定消费者是否购买产品 的重要因素,因此,化妆品的包装设计就被提到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地位。 随着化妆品市场对包装的外观、使用性能及生产成本等要求越来越高,塑料包装因其强度大、质量轻、不易破碎及生产 成本低等特点使其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同时也赋予了化妆品生产商更多的机遇,可用经济合理的成本生产出众多包装优美、 匠心独具的产品。 随着塑料包装选用的材料日益丰富起来,塑料瓶的包装材料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成本相对较低的AS、PP、ABS等原材料, 同时成本较高的PETG、PMMA成为化妆品塑料包装的重点方向。 PMMA俗称亚克力,已经广泛应用于各个类型的化妆品包装。亚克力在用作化妆品包装材料时具有以下优点: ①亚克力化妆品塑料包装具有水晶般的透明度、光学性能优异、透光柔和、视觉清晰,即使在染料着色以后仍然具有极 佳的透光性,同时染色后的展色效果极好; ②亚克力化妆品塑料包装拥有较高的表面光泽度和表面硬度,同时具有良好的适印性及喷涂性; ③亚克力化妆品塑料包装具有良好的加工性能,既可以采用热成型,也可以采用机械加工方式。 基于以上优点,在化妆品塑料包装中,亚克力(PMMA)因其耐摔、易上色、易加工,又具有优异的光学性能,具有 与玻璃瓶同等的优美外观,同时质感高档,已经成为高档化妆品中替代玻璃的主要选择。 2、周期性特点 本行业下游客户为化妆品生产企业,化妆品受经济周期影响的程度决定了化妆品塑料包装行业的周期性。在收入水平不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 同的国家和地区,化妆品消费受经济周期的影响程度不同,同时随着化妆品品牌的多元化进程,以及化妆品消费人群基数的 不断扩大,消费稳定,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小。因此,化妆品塑料包装行业受经济周期的影响较小,无明显周期性。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化妆品塑料包装行业,行业内参与者数量多,行业上下游市场化程度较高,同时行业下游主要为国内外化妆品知名品牌, 大品牌占据化妆品市场份额较高,下游客户对化妆品塑料包装供应商在生产规模、产品质量、资质认证等方面要求较高,行 业领先企业在竞争实力方面更有优势,但市场竞争整体而言较为充分,市场化程度较高,目前行业内并无绝对优势企业。 (1)国内市场竞争格局 化妆品塑料包装作为化妆品品牌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受化妆品企业的重视,因此大品牌化妆品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 均进行详细的考察和调研,对企业综合实力有较高的要求。虽然化妆品塑料包装行业进入门槛不高,中小企业数量众多,但 行业内为国内外大品牌提供化妆品塑料包装的企业较为集中。 (2)海外市场竞争格局 中国目前已经是全球最大的塑料制品生产基地,在塑料制品领域拥有非常完善的产业配套,产业链发展成熟。在化妆品 塑料包装领域,海外竞争者相对较少,在原材料、人工成本、产业配套等方面,海外企业均不具备竞争优势。但海外竞争者 在产品设计方面相对于国内企业具有优势,随着国内企业对产品设计与技术开发的持续投入,国内企业的整体水平正在不断 提升,同时中国的化妆品消费市场增长潜力巨大,很多国际大品牌纷纷进入中国市场,在中国设立工厂进行生产,国内企业 在地理区位上占有优势。综合来看,化妆品塑料包装在海外市场依然拥有较强的竞争力。 公司从事化妆品塑料包装容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余年,公司产品规格超过1,000种,公司作为行业内拥有一定实力 与规模的化妆品包装产品生产商,已经成为多个国内外知名化妆品品牌的供应商,在化妆品塑料包装行业建立了很高的知名 度。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 无重大变化。 固定资产 本期较上期增长 26.49%,主要系"年产 4,500 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新建项目"厂房通 过消防验收转为固定资产所致(整个项目尚未完工验收)。 无形资产 无重大变化。 在建工程 本期较上期增长 104.24%,主要系"年产 4,500 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新建项目"按进 度建设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期较上期增长 100.00%,主要系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本期较上期增长 15211.33%,主要系期末应交所得税和期末应交增值税为负数,重 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本期较上期增长 36.42%,主要系本期加大产品开发力度,模具投入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本期较上期增长 817.39%,主要系预付"年产 4,500 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新建项目" 部分设备款所致。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模具优势 公司在模具加工过程中注重总结加工技艺,努力实现加工工艺与加工设备的充分配合。公司成功掌握了精密切削加工 技术、模具多型腔技术、高寿命模具制造技术等核心技术。 公司凭借精巧的模具设计及先进的制造水平,在模具多型腔技术方面取得突破,目前已掌握一模多腔的PMMA模具设 计制造与产品成型技术。该产品的主要工艺创新在于:①多腔注塑采用热流道技术不产生冷流道胶口;②使用高品质模具材 料设计、加工、减少废料、降低成本;③成型镶件与框架配合尺寸全部达到0.002mm的高精度尺寸;④采用多道工艺机械加 工,后续进行高精度的研磨抛光,使产品成型部位达到高镜面的要求。 2、技术优势 公司从事精密化妆品塑料瓶模具开发的时间较长,经过多年的技术开发和实践积累,掌握了模具研发、设计、制造、 修复及注塑成型的核心技术。目前,公司已拥有56项专利,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同时,公司还通过实践探索,掌握了一系 列非专利技术,提高了经济效益和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模温控制技术 公司通过长期模具制造与注塑成型的经验总结、技术积累、研发创新,成功掌握了模温控制技术,能够根据注塑成型 件的质量要求和产品功能,统筹分析,制定出从模具设计制造到注塑成型各环节的最佳模温控制整体解决方案。通过准确选 择(包括导热性能在内)各项性能适配的模具钢、恰当设计并制造出匹配适用的模具冷却结构、运用模温控制参数分析技术 适配各项注塑成型参数,辅助使用其他相关技术、工艺、设备,有效的解决了注塑成型生产过程中因温度控制不当而经常出 现的材料碳化、翘曲、缩痕等问题。 公司运用高光无痕成型技术(急冷急热成型技术)来保证表面精度、光泽度要求较高的塑料成型件生产质量的稳定。 该等急冷急热成型技术能有效解决多孔多浇口塑件的熔合线问题,提高塑件表面光泽度,比通常采用油温机控温方式生产出 的注塑件质量更稳定,成本更低,注塑件表面光泽度更高。 (2)注塑成型自动化 公司在制造注塑成型构件过程中,优化生产布局,灵活运用生产辅助设备,积极研发注塑成型自动化实用技术,实现 了从材料投送到产品注塑完成全程运用自动化设备进行流水作业,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效益。 公司自主研发了注塑件的自动取出技术、自动镶嵌技术,并将该等技术投入实用:该等技术主要系通过机械手与精密 模具、注塑成型机的配合,实现了注塑生产的少人化甚至无人化;由于机械手的重复定位精度更高,作业速度更快,更加适 合精密度较高注塑部件的生产。 (3)注塑成型精密化 公司摸索出一套注塑机与模具匹配技术要领、注塑机安装模具的技术要领以及成型参数设置的技术解决方案,综合运 用后能够较为充分发挥精密模具的原有精度性能;加之在注塑过程中综合运用各项注塑技术(如模温控制技术,以及自动上 料技术、注塑件的自动取出技术、自动镶嵌技术等多项自动化技术等),控制调节注塑成型各项要素,并减少人工操作对成 型工艺的干扰,使公司的注塑生产能够较为稳定的实现较高的成型精度,使注塑成型产品在精密度、均匀度、光泽度等方面 达到客户较高的要求,同时也有效的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 (4)完整的注塑技术体系 公司通过较为长期的技术积累,取得了较为完备的技术储备,建立了完整的注塑技术体系。 一方面,公司的注塑技术储备涵盖了注塑上料、模具与成型设备匹配、成型参数设置、模温控制、成型部件取出等技 术环节,在各个环节控制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另一方面,公司的注塑技术储备中既有自动上料技术、注塑零部件产品 自动传送工艺、注塑件的自动取出技术等用以保证、提高成型精度、生产效率的通用型注塑成型技术,又有模外冷却技术、 一模多穴技术等高难度技术以提升生产效率、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实力。因此,公司可以根据不同产品的技术要求,综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 合选取运用适用的技术编制生产方案,使公司具备了为客户完整提供自精密模具设计至注塑件成型、组装的整套解决方案的 能力。 3、客户优势 经过二十多年的积累,公司凭借优良的产品品质、规范的管理体系、全面的综合配套能力以及快速的市场响应能力赢 得了国内外知名化妆品企业的青睐,并形成了以知名化妆品企业为主体的稳定、高端客户群,如雅诗兰黛(Estée Lauder)、 欧莱雅(L’ORÉAL)、百雀羚(Pechoin)、丸美(MARUBI)、温碧泉(WETHERM)、卡姿兰(Carslan)、林清轩、康 婷、达尔威(TST)等,这些品牌在国内外化妆品市场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公司与这些在市场上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化妆品知 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并借助自身良好产品形象,不断的开拓新的优质客户。 公司主要客户群为国内外知名化妆品企业,这些企业大多拥有数十年的发展历史,经营稳健、管理规范、信誉卓著, 且作为化妆品行业的领先企业,该等企业的技术与服务的需求往往反映了国内化妆品塑料包装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公司与 该等客户的合作一方面有力推动了公司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服务手段的不断改进;另一方面也使得公司在管理理念、管理 模式、管理手段以及管理工具的运用水平得以提升,在同行业中达到较高的水平。 4、产品优势 公司拥有膏霜瓶和乳液瓶两大系列产品,是国内同行业中技术较为专业、产品种类相对齐全的企业之一,公司十分重 视产品的创新,以不断开发新产品及开拓应用领域,来满足世界各地消费者及客户的需求。公司50%以上的产品远销欧、美 等国家和地区,与国际国内知名化妆品品牌企业形成专业配套服务产品链。 公司对产品品质高度重视,建立了品质保证部及品质管理部,品质保证部负责产品开发阶段产品品质的制定及检测, 确保产品符合制定的标准,品质管理部按照制定的标准进行质量管控,确保生产的产品符合品质要求。品质管理人员分布在 生产的每个环节,公司从原材料进厂开始直至成品出货,每个车间、每道程序均有专职人员进行产品的抽样检验,从而保证 生产高精度、高品质的注塑成型产品,公司产品已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欧盟Reach认证。 5、设备优势 公司拥有较强的设备购置、操作、更新改造能力。公司在购置设备时,根据自身生产条件和设计能力,兼顾客户产品 需求,向国内外领先设备供应商定制专业设备,从而使得公司购入的所有设备都能满足先进工艺技术的要求,并能在最短时 间内完成调试工作进入量产。公司目前已拥有全自动装配流水线,可以大大提高生产效率,节省人工,提高交货速度,这些 先进加工装配设备为制造高精度、高品质的产品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公司现拥有多台国际先进水平的全电动精密注塑机、自 动印刷机、自动烫金机、真空镀膜机,并提供从设计、制模、试样到注塑、丝印、烫金、涂装、组装等一条龙服务,可快速 响应不同客户的需求,持续不断的开发出新产品。目前,公司已成为国内同行业中技术专业、产品种类相对齐全的企业之一。 6、地理优势 公司地处长三角的绍兴市,距绍兴东高铁站约15km,距杭州萧山机场约50km,距上海市约160km,地理位置优越,交 通便捷,具有较为明显的运输成本优势。长三角经济区乃至整个华东地区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区域之一,浙江、江苏等地是 塑料包装行业集中发展较好较快的区域。目前,公司产品符合注塑产业发展趋势及下游产品应用的市场需求,具有区域发展 优势。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公司主要从事化妆品塑料包装容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膏霜瓶系列产品和乳液瓶系列产品。公司在亚克 力(PMMA)化妆品包装容器方面拥有丰富的产品设计、技术研发及工艺创新经验,是行业内知名的化妆品包装容器供应 商。公司产品以亚克力材料为基础,涵盖PP、ABS、PETG、AS等多种材料,公司产品规格超过1,000种,为雅诗兰黛(Estée Lauder)、欧莱雅(L’ORÉAL)、百雀羚(Pechoin)、丸美(MARUBI)、温碧泉(WETHERM)、卡姿兰(Carslan)、 林清轩、康婷、达尔威(TST)等国内外知名化妆品企业提供高品质、多样化的化妆品塑料包装容器整体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956.1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48.94万元,较 上年同期下降47.46%。 2020年公司外销收入下降3,597.09万元,主要受新冠疫情影响,消费者出行和工作方式改变(居家办公、视频会议), 出于疫情防控需要,人流密集的地方需佩戴口罩,对化妆品的使用和需求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同时公司无法出国拜访客户和 参加展会,对新客户的开发以及现有客户新产品的开发造成了不利影响,导致外销收入下降。 2020年公司内销收入下降4,734.66万元,主要受新冠疫情影响,对化妆品的使用和需求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受疫情影响, 电商直播带货销售模式迅速发展,部分消费者购物习惯由线下转变为线上,化妆品通过电商渠道销售对公司现有内销客户群 体的产品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公司对新崛起的电商品牌介入较少,因此内销收入下降。 公司毛利率对比如下: 毛利率对比 行业 2020年 2020年(扣除运杂 费重分类至成本 后) 2019年 毛利率比上 年同期增减 扣除运杂费重 分类至成本后 增减变动 化妆品包装 35.59% 38.10% 37.17% -1.58% 0.93% 2020年根据新收入准则,公司将为销售商品发生的、原计入“销售费用—运杂费”的相关支出,调整作为合同履约成本, 计入“营业成本-其他费用”项下,扣除该项因素后2020年度毛利率为38.10%,2019年度为37.17%,同比上升0.93%,主要系2020 年主要原材料价格较2019年有所下降以及阶段性社保减免所致。 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48.94万元,2019年度为6,564.12万元,同比下降3,115.18万元,降幅47.46%, 主要系①收入下降24.30%,导致毛利下降3,507.15万元②2020年产量有所下降,但处于边生产边防疫需要,公司管理人员及 管理费用并未减少,管理费用增长92.89万元③2020年人民币升值,产生汇兑损失871.82万元,2019年度该科目汇兑收益65.42 万元,因此财务费用同比增加905.72万元。以上三个主要因素导致2020年度净利润同比下降47.46%。 报告期主要工作回顾: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在创业板成功上市。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97号)核准,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13.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7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 含税)人民币56,9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2,850,000.00元。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围绕公司的主营 业务展开,提高公司智能化水平、提高研发生产能力,将促进公司业绩的提升,扩大公司的市场规模。报告期内,公司推进 募集资金投资建设,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水平。 2、专注公司信息化和自动化建设 公司已使用MES(生产管理系统)、WMS(仓库管理系统)与ERP管理相结合,提高生产效率;2020年11月经过公司多轮 遴选,选定SAP作为ERP信息化建设软件。公司募投项目“年产4,5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新建项目”采购采用自动化仓库物流 系统,实现MES(生产管理系统)、WCS(仓储控制系统软件)与SAP相结合,提高管理和生产效率,降低人工成本,增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 加公司产品竞争力。 3、研发环保可降解材料在化妆品包装行业中的应用 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指出“创新引领,科技支撑:以 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为导向,研发推广性能达标、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培育有利于规范回收和 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的新业态新模式。”国家提倡可降解材料在塑料制品中的应用。 公司部分客户承诺“2025年实现75-100%包装可循环利用、可重装、可重复使用、得到回收利用或可进行回收,至2025 年将包装中的消费后回收材料数量增加50%”。 未来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产品包装将成为包装行业的发展趋势,公司研发可降解材料PCR (Post Customer Recycled) 用于化妆品包装领域,目前已经可用于产品生产(2020年收入占比小于1%),公司积极研发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塑料 在化妆品行业中的应用,共同和客户履行环保责任。 4、募投项目建设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4,5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新建项目”于2020年12月厂房主体已经完工并通过消防验收,截止2020年 12月31日,主要设备及厂房内部智能化生产仓储实施方已经选定,公司预计该项目2021年6月份投产。新车间将进一步提高 公司的智能化水平,新工厂采用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及机器人自动装箱工作站,实现MES(生产管理系统)、WCS(仓储控 制系统软件)与SAP紧密结合,优化排单效率,缩短交货周期,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人工成本,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259,561,794.03 100% 342,879,253.56 100% -24.30% 分行业 化妆品包装 259,561,794.03 100.00% 342,879,253.56 100.00% -24.30% 分产品 注塑件 255,796,994.36 98.55% 340,950,251.99 99.44% -24.98% 模具 3,764,799.67 1.45% 1,929,001.57 0.56% 95.17% 分地区 内销 89,979,246.23 34.67% 137,325,853.29 40.05% -34.48% 外销 169,582,547.80 65.33% 205,553,400.27 59.95% -17.50%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化妆品包装 259,561,794.03 167,180,861.78 35.59% -24.30% -22.40% -1.58% 分产品 注塑件 255,796,994.36 163,534,202.22 36.07% -24.98% -23.54% -1.20% 模具 3,764,799.67 3,646,659.56 3.14% 95.17% 134.37% -16.20% 分地区 内销 89,979,246.23 64,256,216.68 28.59% -34.48% -33.27% -1.30% 外销 169,582,547.80 102,924,645.10 39.31% -17.50% -13.61% -2.73%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增减 化妆品包装 销售量 万套 4,501.85 5,960.43 -24.47% 生产量 万套 4,636.50 5,746.82 -19.32% 库存量 万套 565.99 431.34 31.22%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较上期库存量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期末已发货,但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增加。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 化妆品包装容器 直接材料 86,784,672.70 53.07% 125,400,593.46 58.63% -5.56% 化妆品包装容器 直接人工 40,569,047.67 24.81% 50,822,044.37 23.76% 1.05% 化妆品包装容器 制造费用 28,719,261.23 17.56% 35,242,346.35 16.48% 1.08% 化妆品包装容器 其他费用 7,461,220.62 4.56% 2,405,891.70 1.12% 3.44% 化妆品包装容器 合计 163,534,202.22 100.00% 213,870,875.88 100.00% 说明 因本年度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为销售商品发生的、原计入“销售费用—运杂费”的相关支出,调整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计 入“营业成本-其他费用”项下。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149,361,052.24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57.54%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 例 0.00%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第一名 50,527,842.66 19.47% 2 第二名 36,892,980.53 14.21% 3 第三名 34,870,343.65 13.43% 4 第四名 13,761,673.35 5.30% 5 第五名 13,308,212.05 5.13% 合计 -- 149,361,052.24 57.54%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45,701,413.87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42.48%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 0.00%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 比例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第一名 23,695,575.22 22.02% 2 第二名 6,561,193.35 6.10% 3 第三名 6,276,858.41 5.83% 4 第四名 5,573,896.62 5.18% 5 第五名 3,593,890.27 3.34% 合计 -- 45,701,413.87 42.48%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5,114,870.39 11,026,893.00 -53.61% 因本年度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为 销售商品发生的、原计入“销售费用 —运杂费”的相关支出,调整作为合 同履约成本,计入“营业成本-其他费 用”项下。 管理费用 31,428,037.06 30,499,178.42 3.05% 财务费用 7,643,747.74 -1,413,449.01 -640.79% 2020 年人民币升值,产生汇兑损失 871.82 万元所致。 研发费用 11,115,147.19 12,855,714.16 -13.54%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围绕主营业务,积极开展研发创新,推进工厂智能制造升级,吸收引进人才,提升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公司研发投入 11,115,147.19元,占营业收入的4.28%;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专利56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41项, 外观设计专利13项。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研发人员数量(人) 85 97 96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10.10% 10.80% 10.07% 研发投入金额(元) 11,115,147.19 12,855,714.16 13,940,729.9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4.28% 3.75% 3.87%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 的比例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 润的比重 0.00% 0.00% 0.00%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3,000,260.78 357,322,488.25 -20.8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4,700,289.91 266,480,390.80 -15.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58,299,970.87 90,842,097.45 -35.8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9,372,831.95 19,817.48 1,510,550.3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0,931,035.43 50,586,101.55 1,107.7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311,558,203.48 -50,566,284.07 516.1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5,349,200.00 6,000,000.00 5,322.4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174,474.56 7,164,990.00 474.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284,174,725.44 -1,164,990.00 -24,492.8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763,319.87 39,196,474.86 -34.27%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9年同期减少35.82%,主要为本期净利润下降。 2020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9年同期增加516.14%,主要为本期募投项目按进度投资以及部分闲置资金理财所 致。 2020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9年同期增加24,492.89%,主要为本期收到IPO募集资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 单位:元 金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 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 0.00 0.00% 否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713,540.82 9.45% 主要系使用闲置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所得 否 资产减值 -932,362.03 -2.37% 主要系存货跌价损失所致 否 营业外收入 252,902.32 0.64% 主要系废料收入 否 营业外支出 1,109,652.28 2.82% 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所致 否 其他收益 1,814,824.02 4.62% 主要系政府补助 否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 2020 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适用 单位:元 2020 年末 2020 年初 比重增 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 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 比例 货币资金 135,437,581.63 18.28% 109,640,225.01 26.25% -7.97% 主要系本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收到募集资金款,以及经营活动产 生现金流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 70,324,799.49 9.49% 72,578,435.92 17.38% -7.89% 无重大变化。 存货 55,633,178.95 7.51% 47,828,701.66 11.45% -3.94% 无重大变化。 固定资产 162,235,391.34 21.89% 128,260,861.88 30.71% -8.82% 主要系“年产 4,500 万套化妆品包装 容器新建项目”厂房通过消防验收 转入固定资产所致(整个项目尚未 完工验收)。 在建工程 55,281,950.16 7.46% 27,067,387.58 6.48% 0.98% 主要系“年产 4,500 万套化妆品包装 容器新建项目”按进度建设所致。 短期借款 0.00% 6,000,000.00 1.44% -1.44% 本期归还短期借款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 产 201,550,008.87 27.20% 0.00 0.00% 27.20% 主要系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5,452,857.87 0.74% 35,613.22 0.01% 0.73% 主要系期末应交所得税和期末应交 增值税为负数,重分类至其他流动 资产所致。 无形资产 13,125,807.96 1.77% 13,872,683.82 3.32% -1.55% 无重大变化。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24 长期待摊费用 17,039,607.73 2.30% 12,490,268.22 2.99% -0.69% 主要系本期加大产品开发力度,模 具投入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 产 19,453,310.58 2.63% 2,120,513.67 0.51% 2.12% 主要系预付“年产 4,500 万套化妆品 包装容器新建项目”部分设备款所 致。 应付账款 24,725,351.64 3.34% 18,709,248.71 4.48% -1.14% 主要系应付“年产 4,500 万套化妆品 包装容器新建项目”工程款增加所 致。 应付职工薪酬 13,121,476.32 1.77% 13,663,564.75 3.27% -1.50% 无重大变化。 应交税费 448,588.64 0.06% 4,084,286.53 0.98% -0.92% 主要系①本期公司利润下降,期末 应交所得税为负数,重分类至其他 流动资产;②本期“年产 4,500 万套 化妆品包装容器新建项目”产生进 项税较多,期末应交增值税为负数, 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计入权益的累 计公允价值变 动 本期计提 的减值 本期购买金额 本期出售金额 其他变 动 期末数 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 融资产(不 含衍生金融 资产) 0.00 3,713,540.82 543,000,000.00 343,000,000.00 200,000,000.00 上述合计 0.00 3,713,540.82 543,000,000.00 343,000,000.00 200,000,000.00 金融负债 0.00 0.00 其他变动的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不适用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25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92,453,037.91 45,494,878.17 103.22%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类别 初始投资成本 本期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计入权益的 累计公允价 值变动 报告期内购入 金额 报告期内售出 金额 累计投 资收益 期末金额 资金来源 其他 166,000,000.00 1,199,788.82 166,000,000.00 120,000,000.00 46,000,000.00 自有资金 其他 377,000,000.00 2,513,752.00 377,000,000.00 223,000,000.00 154,000,000.00 募集资金 合计 543,000,000.00 3,713,540.82 0.00 543,000,000.00 343,000,000.00 0.00 200,000,000.00 --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募集方式 募集资金 总额 本期已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已累计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报告期内 变更用途 的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比例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总额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 向 闲置两年 以上募集 资金金额 2020 年度 公开发行 股票 29,285 13,274.66 13,274.66 0 0 0.00% 16,162.82 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 户和进行 0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26 现金管理 合计 -- 29,285 13,274.66 13,274.66 0 0 0.00% 16,162.82 -- 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97 号)核准,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 行价格为 13.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9,75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6,900,000.00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2,85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7 月 3 日出具中汇会验[2020]5007 号《验资报告》。 2、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5,181.08 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锦盛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5129 号);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2020 年 8 月 3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述议案。 4、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3,274.66 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户和进行现金管理,后续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 资项目 和超募 资金投 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告 期末累计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增产 1,500 万 套化妆 品包装 容器技 改项目 否 9,222 9,222 1,374.68 1,374.68 14.91% 2022 年 04 月 30 日 0 0 不适用 否 年产 4,500 万 套化妆 品包装 容器新 否 20,063 20,063 11,899.98 11,899.98 59.31% 2021 年 06 月 30 日 0 0 不适用 否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27 建项目 承诺投 资项目 小计 -- 29,285 29,285 13,274.66 13,274.66 -- -- 0 0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 29,285 29,285 13,274.66 13,274.66 -- -- 0 0 -- -- 未达到 计划进 度或预 计收益 的情况 和原因 (分具 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 行性发 生重大 变化的 情况说 明 不适用 超募资 金的金 额、用途 及使用 进展情 况 不适用 募集资 金投资 项目实 施地点 变更情 况 不适用 募集资 金投资 项目实 施方式 调整情 况 不适用 募集资 金投资 适用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28 项目先 期投入 及置换 情况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人民币 5,181.08 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5129 号);公司保荐机构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 募集资 金暂时 补充流 动资金 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 施出现 募集资 金结余 的金额 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 用的募 集资金 用途及 去向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2020 年 8 月 3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62.82 万元,购买保本收益凭证尚未到期金额 15,400.00 万元, 合计 16,162.82 万元,后续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 金使用 及披露 中存在 的问题 或其他 情况 无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29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参见“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之“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的相关内容。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未来将继续致力于产品设计与注塑成型领域,并加快高档化妆品的配套进程,自主研发符合顾客需求的产品,从而 更好地服务,成为世界一流的集产品研发、模具设计、制造、注塑成型、涂装、烫印及装配一体化的化妆品包装产品供应商, 向全球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产品和服务。 公司将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契机,充分利用自身积累的设计、研发、技术工艺、生产管理、客户发展等优势与经验, 在提高产品技术含量的基础上,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品质,降低生产成本,减少单位产品能耗;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继 续拓展世界优质客户,同时加大力度开拓国内市场,增加市场份额,提升公司在整个化妆品包装行业内的市场占有率。公司 将通过自主创新、精细管理和优质服务,不断增强综合竞争力。 (三)经营计划 本处所述公司经营计划,并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业绩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 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部署,公司2021年具体发展目标为: 1、技术领域 公司拟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在增加精密注塑机的基础上,增加全自动烫金印刷机,提升烫印品质与效益,逐步实现注 塑、烫印、装配一体化。公司通过模外冷却工艺减少制造周期、降低成本,并在成型产品的高精密度、精美外观、使用功能、 环保材质、生产效率等方面进行提升。年产45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新建项目采用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及机器人自动装箱工作 站,实现MES(生产管理系统)、WCS(仓储控制系统软件)与SAP紧密结合,提高公司智能化数字化水平,优化排单效 率,缩短交货周期,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人工成本,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2、研发领域 公司将打造国内一流的化妆品包装容器的设计、研发平台。公司以积累的技术创新优势、设备及工艺优势、富有行业特 点的精细化管理优势、人力资源与客户资源优势为基础,拟与国内外一流的科研院所合作,聘请行业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制 定优越的薪酬体系,吸引并留住行业内的高端人才。公司将聘请高档的化妆品设计人才与国内化妆品公司进行对接,设计出 符合化妆品公司要求的新型包装产品,共同开拓市场,提升公司知名度,为更多的品牌公司提供产品设计服务,保障客户持 续稳定增长。2021年2月公司已在上海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健弘科技有限公司,利用上海的区域优势,吸引优秀研发设计人 员和销售人员,使销售和研发人员更贴近客户,共同为客户提供更前端和更优质的服务。 3、人才引进计划 公司将加快对产品设计、产品开发、注塑设计制造、自动化装备等领域内高端技术人才、中高级管理人才和市场营销人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 才的引进和培养,进一步提高公司人力资源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经营管理水平和销售服务水平,确保公司规划目标的实现。 4、市场拓展计划 (1)完善营销制度,加强营销队伍,拓展营销网络 公司将通过完善的销售激励制度,通过外部招聘及内部培养营销人员扩大销售队伍,加强行业知识与销售技巧培训,提 高营销队伍的素质。公司注重销售前的业务咨询、提供专业意见与售后服务,以提供最优质的个性化产品设计及成型解决方 案。随着产能的增长,公司会拓宽产品线,加大与国内外一线品牌的合作关系,同时对于国内市场(包括主要通过电商直播 销售的品牌)加大开发力度,实现内销外销同时增长,降低全球贸易冲突对公司销售的影响。 (2)实施品牌战略,宣传企业形象 公司将积极参与国内外化妆品包装展会进行品牌宣传、申请专利保护、建立防伪标识,大力推广公司品牌。同时积极参 加国内外包装行业论坛、研讨会、展示会、洽谈会等,借此接触潜在客户、宣传公司品牌,扩大营销范围,提升企业形象。 5、其他包装产品领域 公司将在现有产品开发、注塑和装配等技术积累和丰富经验的基础上,依托新引进开发团队对彩妆类产品进一步研发与 开拓,积极开发彩妆产品,延伸产品产业链,从护肤类产品向彩妆类产品延伸。通过增加精密注塑机来保障产品的精密度, 优化彩妆类产品的美观与精度。在公司不断发展过程中掌握更多行业及其各个领域的完整技术和工艺,为未来产品线和市场 扩张打下良好基础。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关于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2.39%、37.27%和36.07%,毛利率保持较高的水平。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 格水平、出口退税率及增值税率、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将对公司营运资金的安排、生产成本的控制和对外销售 业务收入结算带来不确定性,公司存在毛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巩固研发实力,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强研发团队的建设,开发新产品,保持公司产品在 技术水平、产品稳定性的优势,提升公司议价能力以及管控成本从而提高毛利率水平。 2、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专注于为全球知名的化妆品品牌提供化妆品塑料包装容器。由于知名的终端化妆品品牌制造商相对集中,且均有较 为严格的供应商认定体系,公司在通过客户的供应商资质认定后,双方的交易量会逐步增大,这已经成为该行业内较为常见 的情况。近三年,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7.99%、52.58%和57.54%,客户集中度较高。 公司与核心客户之间系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对市场竞争对手已形成了较强的客户资源壁垒,但是如果公司的核心客 户在经营上出现较大风险或其终止与公司的合作关系,短期内公司将面临销售收入减少以及需要重新开发、培育新核心客户 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在不断引领和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持续拓展新的市场和客户,努力扩大客户规模、提升自身的技 术实力,为客户创造长期价值。 3、人力资源成本上升带来的风险 随着中西部经济发展的加速,与东部特别是沿海地区相比,劳动力的成本差距逐渐缩小,在一定程度上分流了企业用工 数量,公司的主要生产基地所在的长三角地区也因此在部分时间内出现了招工难的情况,因此近年来公司需不断提高工人的 薪酬待遇来吸引员工。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通过技术改造,提高设备的自动化程度,提升生产效率等方式降低人工成本上升。 4、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及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大量固定资产,项目投入运营后,将相应增加较多折旧及摊销费用。虽然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综合应用了公司最新的创新成果,能有效增强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主要产品的性能,保持技术领先优 势,拥有良好的盈利前景,在消化新增折旧和摊销费用后,将相应产生新增净利润。但是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 要一段时间,如果市场环境、生产经营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达产或不能产生预期的经 济效益,公司将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及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加快各募投项目的建设,争取早日达产增效。 5、汇率波动风险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31 近三年,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20,337.68万元、20,555.34万元和16,958.25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6.62%、 60.29%和66.30%。公司外销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汇率的变动对公司以外币结算的销售业务存在一定的影响。公司存在 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业务部门与客户设备谈判时,一般会对汇率出现大幅波动的情况下的结算方式进行约定,保护双方 利益;同时,财务部门负责对汇率进行实时监控,并会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业绩带来的风险。 6、中美贸易摩擦的风险 近三年,公司出口美国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20%、35.71%和38.85%,美国市场对公司的影响较 大。2018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2018年9月24日起,美国对原产于中国的2,0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10%的关税; 自2019年5月10日起,上述2,0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由10%提高至25%。公司出口美国的产品也在上述清单中,上述加 征关税事项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对美出口业务。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致力于进一步提升研发设计水平,提高产品竞争力,积极开发更多潜在市场。 7、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化妆品包装容器所使用的塑料原料主要包括PMMA、PETG、ABS、AS、PP等。报告期内,受石油价格波 动和贸易保护政策的影响,塑料原料价格呈现较大的波动性。 虽然公司日常注重对原材料价格和需求进行预测,价格的短 期波动对公司的影响较小,但是未来受市场需求变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如果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对公司营运资金 的安排和生产成本的控制带来不确定性,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引致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加强原材料价格和需求分析,提高产品档次、提升产品合格率、降低物耗等方式化解原材料价格上 涨带来的压力。 8、新冠病毒疫情影响的风险 新冠病毒疫情的快速蔓延对全球经济造成严重冲击,影响物流、人员往来及商业活动开展,全球供应链体系受到严重挑 战。近三年,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20,337.68万元、20,555.34万元和16,958.25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6.62%、 60.29%和66.30%,其中公司外销收入80%以上为欧洲和美洲地区,报告期内,随着疫情在国内、欧洲、美洲等全球范围的蔓 延发展,公司业务依次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存在推迟发货或客户订单减少的情形,目前国外疫情仍然紧张,因此,仍存 在较大延迟发货风险并进而影响订单有效执行。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疫情的发展,评估和积极应对其对公司的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积极采用视频、邮件、电话与国外客户保持密切沟通,保证及时按双方约定周期交付产品。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 容及提供的资 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0 年 11 月 03 日 浙江锦盛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 司(绍兴) 实地调研 机构 安信证券:乔 璐、雷慧华;广 发证券:吴鑫 然;浙银汇智 (杭州)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张 才纲 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11月5 日披露的 《浙江锦盛新 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者关 系活动记录表》 . cn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3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2.5 每 10 股转增数(股) 5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100,000,000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25,000,000.00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0.0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25,000,000.00 可分配利润(元) 201,595,259.82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 的比例 10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拟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5,000,000.00 元(含 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 50,000,000 股,本次转 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50,000,000 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 公司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上市前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未进行普通股股 利分配。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 现金分红金额 占合并报表中 以其他方式 (如回购股 以其他方式现 金分红金额占 现金分红总额 (含其他方 现金分红总额 (含其他方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33 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的比 率 份)现金分红 的金额 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例 式) 式)占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的比率 2020 年 25,000,000.00 34,489,371.21 72.49% 0.00 0.00% 25,000,000.00 72.49% 2019 年 0.00 65,641,214.98 0.00% 0.00 0.00% 0.00 0.00% 2018 年 0.00 53,513,086.11 0.00% 0.00 0.00% 0.00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 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 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 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阮荣涛、 高丽君 股份限售 承诺 1、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等股份。 2、本人在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股份公司申报所持 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公司 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 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4、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2020年07 月 10 日 2020 年 7 月 10 日 -2025 年 7 月 10 日 正在履行 中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34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5、如 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 得的收益归公司。本人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 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有关 收益交给公司。 6、若本人离职或职务 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 承诺。 绍兴锦盛 投资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 股份限售 承诺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如本企业违反 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 归公司。本企业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企业违反了 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有关收益 交给公司。 2020年07 月 10 日 2020 年 7 月 10 日 -2023 年 7 月 10 日 正在履行 中 阮荣根、 阮晋健、 阮岑泓 股份限售 承诺 1、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等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 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4、如本人违反了关 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 司。本人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 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2020年07 月 10 日 2020 年 7 月 10 日 -2023 年 7 月 10 日 正常履行 中 郭江桥、 洪煜 股份限售 承诺 1、本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020年07 月 10 日 2020 年 7 月 10 日 -2021 年 7 正常履行 中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35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 人将向股份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 情况。本人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4、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 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 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 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5、如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 此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本人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 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 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6、若本人离职或 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 上述承诺。 月 10 日 上海立溢 股权投资 中心(有 限合伙)、 上海科丰 科技创业 投资有限 公司 股份限售 承诺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等股份。如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 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本企业在接到 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 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2020年07 月 10 日 2020 年 7 月 10 日 -2021 年 7 月 10 日 正常履行 中 何文铨、 王建潮、 王秋良、 叶立方 股份限售 承诺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等股份。 如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 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本人在接到公司 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 日起 20 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2020年07 月 10 日 2020 年 7 月 10 日 -2021 年 7 月 10 日 正常履行 中 公司及其 控股股 东、董事 及高级管 关于稳定 公司股价 的预案 (一)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自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 2020年07 月 10 日 2020 年 7 月 10 日 -2023 年 7 月 10 日 正在履行 中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36 理人员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 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 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启动股价 稳定措施。 (二)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三个交易 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股价稳定预案,与 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 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 市条件。 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按以下顺序实施。 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通过利 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稳定公司股价,降低每股净 资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利润 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将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 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方案后的二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 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第 1 项股价稳定 措施完成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连 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第 1 项股价稳定措施时, 公司应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 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 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 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 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就该等回 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37 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回购的价格不得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除权后每 股净资产值; (2)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上一会计年 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不高于上一会计年 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当年度用于回购股 份的资金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 50%; 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 交易日收盘价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 股净资产值,公司董事会应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如果后续再次出现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则再重新 启动实施稳定股价的预案。 3、控股股东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第 2 项股价稳定 措施完成公司回购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时,或无法实施第 2 项股价稳定措施时,公司控股股东 应在 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 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 在获得批准后的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 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三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 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股份公司分得的现金股利。 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 的,控股股东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增持 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第 3 项股价稳定 措施完成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第 3 项股价稳定措施时,公司 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本预案承诺签署时尚未 就任或未来新选聘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 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 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 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38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 买入公司股份,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购买股份 的金额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 领取现金分红和税后薪酬额的 50%。 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 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得 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预案及承诺。 (三)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 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 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 2、如果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 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 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3、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 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 停止发放未履行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 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 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 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公司及其 控股股 东、董事 及高级管 理人员 招股说明 书不存在 虚假记 载、误导 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 漏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 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公司启动回购措施的时点及回购价格:在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公 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 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 2020年07 月 10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中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39 回购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阮荣涛、高丽君承 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公司及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 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 易日内,公司及本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公司及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 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 易日内,公司及本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安信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上 海市锦天 城律师事 务所、中 汇会计师 事务所 (特殊普 通合伙) 中介机构 关于依法 赔偿投资 者损失的 承诺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本 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承诺: 本所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按照律师行业的业务标准和 执业规范,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所涉相关法律问题进 行了核查验证,确保本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 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本 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 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 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 2020年07 月 10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中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40 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 [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如 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 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执行。本所承诺将严格按生效司法文 书所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进行赔偿,确保投资者 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本次发行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承诺:若监管部门认定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阮荣涛 持股5%以 上股东的 持股及减 持承诺 1、本人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 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 票。 2、本人承诺:限售期满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上市公司减持股份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 对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依法进行减持。若法律、法规 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3、本人承诺:在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满足上市 公司减持股份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前提下,本人对 持有股份的减持作如下确认: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人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 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 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在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本人限售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总计 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 5%,限售期满后第一年和 第二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总计不超过本人所持 有公司股份的 10%。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 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 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 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2020年07 月 10 日 2020 年 7 月 10 日 -2025 年 7 月 10 日 正常履行 中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41 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 发行价。 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届时最近一期的每股净 资产。 (4)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 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 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5)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 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①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 ②如果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③因本人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的收益应依据 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④如果本人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 公司,本人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 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⑤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海立溢 股权投资 中心(有 限合伙)、 上海科丰 科技创业 投资有限 公司、洪 煜 持股5%以 上股东的 持股及减 持承诺 1、本企业/本人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 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 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本企业/本人承诺:限售期满后,本企业/本人将严格 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上市公司减持股份方面的 法律、法规规定,对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依法 进行减持。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0年07 月 10 日 2020 年 7 月 10-2023 年 7 月 10 日 正在履行 中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42 3、本企业/本人承诺:在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 满足上市公司减持股份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前提下, 本企业/本人对持有股份的减持作如下确认: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本人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 明书以及本企业/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 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票。在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企业/本人可作 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 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 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规定。本企业/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 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本企业/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届时最近一期 的每股净资产。 (4)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企业/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 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 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 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 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5)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同时提出 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①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本人将在公司的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 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 ②如果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公 司股份在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43 ③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的收 益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④如果本企业/本人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 收益将归公司,本企业/本人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 企业/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 日 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公司。 ⑤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绍兴锦盛 投资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 持股5%以 上股东的 持股及减 持承诺 1、本企业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 司股票。 2、本企业承诺:限售期满后,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上市公司减持股份方面的法律、法规 规定,对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依法进行减持。若法 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企业承诺:在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满足上 市公司减持股份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前提下,本企 业对持有股份的减持作如下确认: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 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 股票。在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企业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 定。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 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 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的发行价。 2020年07 月 10 日 2020 年 7 月 10 日 -2025 年 7 月 10 日 正在履行 中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44 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届时最近一期的每股 净资产。 (4)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 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5)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 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①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公司的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 ②如果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 份在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③因本企业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的收益应依 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④如果本企业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 归公司,本企业在接到公司董事会发出的本企业违反了 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有关收益交 给公司。 ⑤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及其 控股股 东、董事 及高级管 理人员 关于未能 履行承诺 时约束措 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就相关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如下: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 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 损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 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 2020年07 月 10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中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45 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承诺事项的约 束措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阮荣涛和高丽君就相关承诺约束 措施的承诺如下: 1、本人将依法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 露的承诺事项。 2、如果未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 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因未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 的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 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 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 担前述赔偿责任。 4、在本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公司若未 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承诺事项 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承诺约束措施 的承诺如下: 1、本人若未能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中披露的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的: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停 止领取薪酬,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 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造成公司或者投资 者损失,本人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董 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 填补被摊 薄即期回 报的措施 及承诺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2018 年 11 月 10 日,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净资产规模较 发行前将有较大幅度增长。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 2020年07 月 10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中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46 定的时间,导致净利润增长速度可能低于净资产增长速 度。因此,发行人存在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 风险。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 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 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 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但公司为应 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 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研发投入和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 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专业从事化妆品包装容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积 累了丰富的产品设计、研发及生产经验。为增强持续回 报能力,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深入细分市场,使 研发的技术和产品更快更好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完善 公司现有产品结构,持续提高公司的技术和产品竞争能 力,同时维护好现有重点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加大市 场开拓力度,努力提升细分行业的市场份额。 2、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改进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加强对采购、生 产、库存、销售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提高库存周转率, 加强销售回款的催收力度,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同 时,公司将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 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 出,全面有效地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 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前期准备工作并以自有资金开展前期建设;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争取早日完成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后年度的股 东回报,弥补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4、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 的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控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完 成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 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5、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订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 程(草案)》及上市后适用的未来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 尤其是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和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等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47 作出了详细规定,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机 制。” (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及要求,就公司本次发行涉及的每股收益即期回报被摊 薄的填补回报措施等有关事项作出如下确认及承诺: “1、本人不无偿或者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 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对日常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 费活动; 4、本人将积极行使自身职权以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委 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积极行使自身 职权以保障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 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上述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 明确规定不符或未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人将根据中国 证监会最新规定及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 应责任。” 公司 分红承诺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连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 分配应当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 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1)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 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 因素,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 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 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 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 2020年07 月 10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中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48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 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 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 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应当采用现金分红。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 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期间间隔 ①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包括:公司当年或中期实现盈利; 且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 正值,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累计 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 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 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 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5,000 万元。 ②现金分红期间间隔: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前提下,原 则上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主要以现金分红为主, 但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 现金分红。 ③现金分红最低金额或比例: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单一年度如实施 现金分红,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的 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 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在实施上述 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 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 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 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阮荣涛、 高丽君、 绍兴锦盛 投资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 关于减少 和规范关 联交易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阮荣涛、高丽君承诺:“本人承诺减少 和规范与股份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如本人及本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今后与股份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 时,将依照市场规则,本着一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 面协议,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 易决策制度》等制度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履行关联交易审 2020年07 月 10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中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49 上海立溢 股权投资 中心(有 限合伙)、 上海科丰 科技创业 投资有限 公司、洪 煜 批程序,公平合理交易。涉及到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的关联交易,本人将在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中回 避表决,不利用本人对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为本人及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与股份公司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 当利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海立溢、上海科丰和锦盛投资承 诺:“本公司承诺减少和规范与股份公司发生的关联交 易。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与股份公司 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时,将依照市场规则,本着一 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并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规定的程序 和方式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公平合理交易。涉及到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 在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中回避表决,不利用本公司在 股份公司中的股东地位,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在与股份公司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洪煜承诺:“本人承诺减少和规范与 股份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今后与股份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时,将依照 市场规则,本着一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并 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等制度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公平 合理交易。涉及到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 易,本人将在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中回避表决,不利 用本人在股份公司中的股东地位,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在与股份公司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阮荣涛、 高丽君 不从事同 业竞争的 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并未以任何方式直 接或间接从事与锦盛新材相竞争的业务,并未拥有与锦 盛新材可能产生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出资 份额等,或在任何锦盛新材的竞争企业中有任何权益。 (2)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 何形式从事与锦盛新材现有主要产品相同或相似产品的 生产、加工及销售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 购、兼并与锦盛新材现有主要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 者其他经济组织。 (3)本人在被法律法规认定为锦盛新材的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期间,若锦盛新材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 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控股方 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锦盛新材 新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 外投资、收购、兼并与锦盛新材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 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4)如若本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出现与锦盛新材有 2020年07 月 10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中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50 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情况时,锦盛新材有权以优先收购 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锦盛新材经 营。 (5)本人承诺不以锦盛新材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 利益,进而损害锦盛新材其他股东的权益。 以上声明与承诺自本人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此承诺为 不可撤销的承诺,如因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或 其他组织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而导致发行人的权益受到 损害的,则本人同意向发行人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 任。” 阮荣涛、 高丽君、 阮荣根、 阮岑泓、 阮晋健 股东一致 行动承诺 甲 方:阮荣涛 乙 方:高丽君 丙 方:阮晋健 丁 方:阮岑泓 戊 方:阮 荣根 一、 各方同意:1、在处理有关锦盛新材经营发 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锦盛新材章程需 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各方均应 采取一致行动。 2、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就有关锦盛新材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 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会议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 致。 3、各方同意,本协议有效期内, 在任一方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 会、董事会提出议案之前,或在行使股东大会或董事会 等事项的表决权之前,一致行动人内部先对相关议案或 表决事项进行协调;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阮荣涛、高 丽君夫妇的意见为准。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关联交 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各方保证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行 使表决权时按照各方事先协调所达成的一致意见行使表 决权。各方可以亲自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一致行动人行使 股东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锦盛新材章程 的规定,不得损害锦盛新材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得影响 锦盛新材的规范运作。东大会,也可以委托本协议他方 代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5、各方应当遵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以及各自所作 出的承诺行使权利。6、各方承诺,各方作为一致行动人 行使股东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锦盛新材 章程的规定,不得损害锦盛新材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得 影响锦盛新材的规范运作。 2020年07 月 10 日 2020 年 7 月 10 日 -2023 年 7 月 10 日 正常履行 中 股权激励承 诺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 时履行 是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51 如承诺超期 未履行完毕 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 计划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 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上年同期比较报表。执行该准则 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新收入准 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核通过了上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52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36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4 年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项目合伙人(签字合伙人)郭文令 4 年、项目经理(签字注 册会计师)俞翔 1 年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1 年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的情形。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53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54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地址 租赁面积(㎡) 租赁期间 具体用途 使用情况 1 上海长城建 设开发有限 公司 锦盛新材 上海市中山北 路3000号上海 长城大厦第17 层6单元 280.26 2019年1月1 日至2020年 12月31日 办公 租赁已到期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单位: 合同订立公 司方名称 合同订立对 方名称 合同总金额 合同履行的 进度 本期确认的 销售收入金 额 累计确认的 销售收入金 额 应收账款回 款情况 影响重大合 同履行的各 项条件是否 发生重大变 化 是否存在合 同无法履行 的重大风险 4、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600 600 0 银行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 5,000 0 0 券商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9,000 4,000 0 券商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 17,800 15,400 0 合计 32,400 20,000 0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55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七、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1) 股东及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召开股东大会,积极主动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报告期内,公司不 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知情权、参与权及分红权的实现,积极实施现金分红政策,确保股东投资回报;不断完善内 控体系及治理结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所有股东披露信息;通过网上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建立良好的 互动平台。同时,公司的财务政策稳健,资产、资金安全,在维护股东利益的同时兼顾债权人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无大 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亦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公司无任何形式的 对外担保事项。 (2)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尊重员工人格,关注员工健康、安全和满意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致力于 培育员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为员工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尊重和保护员工权益,严格贯 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具有吸引力和竞争性的福利体系,改善员工生产环境,持 续优化员工关怀体系,努力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及更多的人文关怀。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56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57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 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5,000,000 100.00% 2,000 2,000 75,002,000 75.0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75,000,000 100.00% 2,000 2,000 75,002,000 75.0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29,878,860 39.84% 29,878,860 29.88% 境内自然人持股 45,121,140 60.16% 2,000 2,000 45,123,140 45.12%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5,000,000 -2,000 24,998,000 24,998,000 25.00% 1、人民币普通股 25,000,000 -2,000 24,998,000 24,998,000 25.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75,000,000 100.00% 25,000,000 0 25,000,000 100,000,000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97号)核 准,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于2020年7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交易。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2,500万股及公开发行前的7,500万股已于2020年7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58 公司办理登记。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000,000股,公司总股本由首次公开发行前的7,500万股增至期末的 10,00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从7,500万股增加至10,000万股,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受到相应稀释,相关数据可见本报告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第五小节“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部分。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 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 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 期 阮荣涛 20,324,644 20,324,644 首发前限售 2023 年 7 月 10 日 上海立溢股权 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18,750,000 18,750,000 首发前限售 2021 年 7 月 10 日 洪煜 6,220,902 2,000 6,222,902 首发前限售 2021 年 7 月 10 日 上海科丰科技 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5,878,860 5,878,860 首发前限售 2021 年 7 月 10 日 绍兴锦盛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5,250,000 5,250,000 首发前限售 2023 年 7 月 10 日 高丽君 2,787,114 2,787,114 首发前限售 2023 年 7 月 10 日 郭江桥 2,764,846 2,764,846 首发前限售 2021 年 7 月 10 日 阮岑泓 2,250,000 2,250,000 首发前限售 2023 年 7 月 10 日 阮晋健 2,250,000 2,250,000 首发前限售 2023 年 7 月 10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59 日 阮荣根 2,250,000 2,250,000 首发前限售 2023 年 7 月 10 日 何文铨 2,073,634 2,073,634 首发前限售 2021 年 7 月 10 日 王建潮 1,500,000 1,500,000 首发前限售 2021 年 7 月 10 日 王秋良 1,350,000 1,350,000 首发前限售 2021 年 7 月 10 日 叶立方 1,350,000 1,350,000 首发前限售 2021 年 7 月 10 日 合计 75,000,000 2,000 0 75,002,000 -- -- 注:绍兴锦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更名为绍兴锦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 生证券名称 发行日期 发行价格(或 利率) 发行数量 上市日期 获准上市交 易数量 交易终止日 期 披露索引 披露日期 股票类 人民币 A 股 2020 年 06 月 29 日 13.99 元/股 25,000,000 2020 年 07 月 10 日 25,000,000 巨潮资讯网 (http://www .c n)刊载的锦 盛新材:首次 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公告 书 2020 年 07 月 09 日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其他衍生证券类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897号文《关于核准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核准,锦盛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99元;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612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锦盛 新材”,证券代码为“300849”。首次公开发行的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0年7月10日起上市交易。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60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从7,500万股增加至10,000万股。新股发行引起公司股份总数及 股东结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变动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六节中“股份变动情况”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相关部分。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11,976 年度报告 披露日前 上一月末 普通股股 东总数 11,176 报告期末表 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东 总数(如有) (参见注 9)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 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如有)(参 见注 9) 0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持 股数量 报告期内增 减变动情况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持有无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阮荣涛 境内自然人 20.32% 20,324,644 0 20,324,644 0 上海立溢股权 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 人 18.75% 18,750,000 0 18,750,000 0 洪煜 境内自然人 6.22% 6,222,902 +2000 6,222,902 0 上海科丰科技 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 人 5.88% 5,878,860 0 5,878,860 0 绍兴锦盛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 人 5.25% 5,250,000 0 5,250,000 0 高丽君 境内自然人 2.79% 2,787,114 0 2,787,114 0 郭江桥 境内自然人 2.76% 2,764,846 0 2,764,846 0 阮岑泓 境内自然人 2.25% 2,250,000 0 2,250,000 0 阮晋健 境内自然人 2.25% 2,250,000 0 2,250,000 0 阮荣根 境内自然人 2.25% 2,250,000 0 2,250,000 0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61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 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况 (如有)(参见注 4) 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 阮荣涛直接持有公司 20.32%的股权,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持有绍兴锦盛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23.93%的出资份额,并担任绍兴锦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 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高丽君直接持有公司 2.79%的股权,同时持有绍兴锦盛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14.29%的出资份额。阮荣涛与高丽君系夫妻关系,二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23.11%的股权,同时通过控制绍兴锦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 5.25%的股 权,阮晋健、阮岑泓、阮荣根分别持有公司 2.25%、2.25%、2.25%股权,且阮荣涛、高丽君、 阮晋健、阮岑泓、阮荣根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阮荣涛、高丽君合计控制公司 35.11%的 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本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股流通 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 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无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何忠孝 685,102 人民币普通 股 685,102 张青 563,900 人民币普通 股 563,900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资金 254,862 人民币普通 股 254,862 李国槐 219,966 人民币普通 股 219,966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 司-自有资金 200,500 人民币普通 股 200,500 #崔德卿 175,600 人民币普通 股 175,600 #吴家将 167,100 人民币普通 股 167,100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明汯价值成长 1 期私募投资基 金 164,010 人民币普通 股 164,010 曹建 161,400 人民币普通 股 161,400 顾电阳 153,300 人民币普通 股 153,300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62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 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 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 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股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明(如有)(参见注 5) 何忠孝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662,702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22,400 股,合计 持有 685,102 股; 崔德卿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75,600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合计持有 175,600 股; 吴家将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67,100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合计持有 167,1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阮荣涛 中国 否 高丽君 中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阮荣涛现任公司董事长、高丽君现任公司董事,详细请参见本报告第九节“三、 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 司的股权情况 无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 留权 阮荣涛 本人 中国 否 高丽君 本人 中国 否 阮岑泓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 一控制) 中国 否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63 阮晋健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 一控制) 中国 否 阮荣根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 一控制) 中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阮荣涛先生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丽君女士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 市公司情况 无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上海立溢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上海立功股权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 2011 年 01 月 26 日 16000 万元人民币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 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 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64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65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66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67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 日期 任期终止 日期 期初持股 数(股) 本期增持 股份数量 (股) 本期减持 股份数量 (股) 其他增减 变动(股) 期末持股 数(股) 阮荣涛 董事长 现任 男 58 2016 年 11 月 25 日 2022 年 11 月 24 日 20,324,644 20,324,644 高丽君 董事 现任 女 56 2016 年 11 月 25 日 2022 年 11 月 24 日 2,787,114 2,787,114 朱卫君 董事、副 总经理 现任 男 50 2016 年 11 月 25 日 2022 年 11 月 24 日 洪煜 董事 现任 男 53 2016 年 11 月 25 日 2022 年 11 月 24 日 6,220,902 2,000 6,222,902 郭江桥 董事 现任 男 48 2016 年 11 月 25 日 2022 年 11 月 24 日 2,764,846 2,764,846 昌海峰 董事 现任 男 47 2016 年 11 月 25 日 2022 年 11 月 24 日 曹新文 独立董事 现任 女 43 2016 年 11 月 25 日 2022 年 11 月 24 日 倪静 独立董事 现任 女 41 2016 年 11 月 25 日 2022 年 11 月 24 日 王琴 独立董事 现任 女 50 2018 年 06 月 25 日 2022 年 11 月 24 日 夏书良 监事会主 席 现任 男 47 2016 年 11 月 25 日 2022 年 11 月 24 日 顾雅君 监事 现任 女 46 2016 年 2022 年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68 11 月 25 日 11 月 24 日 朱雅娣 职工监事 现任 女 44 2016 年 11 月 25 日 2022 年 11 月 24 日 阮棋江 总经理 现任 男 48 2016 年 11 月 25 日 2022 年 11 月 24 日 阮棋达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46 2016 年 11 月 25 日 2022 年 11 月 24 日 高文标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53 2016 年 11 月 25 日 2022 年 11 月 24 日 段刘滨 董事会秘 书、副总 经理、财 务总监 现任 男 35 2016 年 11 月 25 日 2022 年 11 月 24 日 合计 -- -- -- -- -- -- 32,097,506 2,000 0 32,099,506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 董事 阮荣涛先生,196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绍兴市上虞区人大代表。1984年10月至1988 年9月,任上虞县电子电器厂供销科长;1988年10月至1990年1月,任上虞县宁虹电子元件厂副厂长;1990年1月至1998年6 月,任上虞县电子电器职业学校实验厂厂长;1998年6月至2007年7月,任上虞市锦盛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07年7月至2012年2月,任浙江锦盛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15年10月,任浙江锦盛包装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2015年10月至2016年11月,任浙江锦盛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目前还担任锦盛 控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锦舜投资董事长、联谊置业董事、锦盛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中金黄金执行董事、金汇小贷监事、 绍兴市上虞区化妆品包装行业协会会长。 高丽君女士,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83年10月至1998年5月,任上虞沥海针织 厂职工;1998年6月至2007年7月,任上虞市锦盛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注塑车间主管;2007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浙江锦盛包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69 装有限公司监事、注塑车间主管、计划科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目前还担任锦盛控股监事、中金黄金监事。 洪煜先生,196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4年7月至1999年12月,任上海伯齐科技有限 公司总经理;1999年12月至2015年9月,自由职业;2015年10月至2016年11月,任浙江锦盛包装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 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朱卫君先生,197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91年至1994年,任上虞县化工材料厂职工; 1994年至2001年,任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员;2002年1月至2007年7月,任上虞健弘塑胶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 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浙江锦盛包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郭江桥先生,197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95年至2009年10月,任华升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项目经理;2009年11月至今,任上海青桥贸易有限公司经理;2015年10月至2016年11月,任浙江锦盛包装有限公司董事; 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目前还担任上海青桥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上海米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昌海峰先生,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管理会计师。1997 年7月至1998年5月,任芜湖铁路车辆段职员;1998年5月至2002年7月,任南京铁路分局多经分处会计、直属公司财务总监; 2002年7月至2004年7月,任芜湖福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车辆分公司财务总监;2004年8月至2006年11月,任泽西皇冠蔬 菜(上海)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兼子公司财务总监;2006年12月至2011年1月,任上海科丰财务总监;2011年1月至2015年12 月,任上海立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副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上海科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16 年11月,任浙江锦盛包装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目前还担任上海虎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曹新文女士,197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6年9月至2003年4月,任江 苏省灌云县审计局审计员;2003年5月至2006年11月,任上海建信八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06年12月至2008年2月,任中 磊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审计经理;2008年3月至2011年3月,任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审计经理;2011年3月至2013年2 月,自由职业;2013年2月至今,任上海民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主任会计师;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目前 还担任上海民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主任会计师、江西天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倪静女士,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9月至2010年7月,任中国社会科 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2009年7月至今,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目前还担任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员、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 交大慧谷信息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强墒文化传播有限 公司监事。 王琴女士,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3月至2015年11月,任上海财经 大学教师;2015年12月至今,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目前还担任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70 2、 监事 夏书良先生,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4年8月至1998年8月,任上虞陈溪中学教 师;1998年8月至2001年9月,任上虞下管中学教师;2001年10月至2002年7月,自由职业;2002年7月至2005年8月,任上虞 丁宅中学教师;2005年8月至2007年7月,任上虞市锦盛包装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07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浙江锦盛包 装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办公室主任。 顾雅君女士,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92年至1997年,任上虞铝塑品厂机修工人; 1998年至2007年7月,任上虞市锦盛塑料包装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07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浙江锦盛包装有限公司烫印车 间主任;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烫印车间主任。 朱雅娣女士,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98年至2007年7月,任上虞市锦盛塑料包 装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07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浙江锦盛包装有限公司生产部副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 表监事、生产部副经理。 3、 高级管理人员 阮棋江先生,197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0 年至 2002 年 7 月,任上虞市锦盛塑 料包装有限公司供应部经理;2002 年 8 月至 2004 年 7 月,任上虞健弘塑胶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 年 7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上虞市锦盛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 年 7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浙江锦盛包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3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浙江锦盛包装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阮棋达先生,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93年至2002年7月,任上虞市锦盛塑料包 装有限公司供应部经理;2002年8月至2007年7月,历任上虞健弘塑胶工业有限公司供应部经理、副总经理;2007年7月至2016 年11月,任浙江锦盛包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高文标先生,196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88年至1991年,任上虞电子元件厂业务员; 1991年至1993年,任上虞电器厂供销科长;1993年至2000年,任上虞县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员工;2000年至2003年,任上虞宝 丽公司销售部经理;2003年至2005年,任余姚精艺公司销售部经理;2005年至2007年,任上虞健弘塑胶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2007年至2016年11月,任浙江锦盛包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朱卫君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三、任职情况”之“ 1、董事”。 段刘滨先生,198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10月至2010年6月,任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员;2010年7月至2011年2月,任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内审主管;2011年3月至2015年4月,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监;2016年3月至2016年11月,任浙江 锦盛包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 取报酬津贴 阮荣涛 绍兴锦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 伙人 2016 年 05 月 27 日 否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71 昌海峰 上海科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 2016 年 01 月 04 日 是 在股东单位任 职情况的说明 绍兴锦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核心员工共同出资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除持有公司股份外, 目前无实质经营活动,阮荣涛在绍兴锦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不领取报酬津 贴;昌海峰持有上海科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4.00%股权,为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领取报酬津贴。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 取报酬津贴 阮荣涛 浙江锦盛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 2016 年 04 月 20 日 否 阮荣涛 绍兴市锦舜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7 年 11 月 08 日 否 阮荣涛 绍兴市上虞中金黄金饰品销售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20 年 09 月 21 日 否 阮荣涛 绍兴上虞联谊置业有限公司 董事 2012 年 12 月 26 日 否 阮荣涛 绍兴上虞金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2011 年 04 月 28 日 否 高丽君 浙江锦盛控股有限公司 监事 2016 年 04 月 20 日 否 高丽君 绍兴市上虞中金黄金饰品销售有限公司 监事 2009 年 10 月 30 日 否 郭江桥 上海青桥贸易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 经理 2009 年 11 月 30 日 是 郭江桥 上海米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20 年 12 月 14 日 否 昌海峰 上海虎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07 月 03 日 否 曹新文 上海民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主任会计师 2013 年 02 月 18 日 是 曹新文 江西天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8 年 02 月 11 日 是 倪静 华东政法大学 副教授,硕士 生导师 2009 年 07 月 01 日 是 倪静 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 04 月 02 日 是 倪静 上海交大慧谷信息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 07 月 07 日 是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72 倪静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 11 月 01 日 是 倪静 上海强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监事 2018 年 06 月 19 日 否 王琴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教授 2015 年 12 月 01 日 是 王琴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 06 月 09 日 是 在其他单位任 职情况的说明 无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具体确定, 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的津 贴为固定标准,每年审议,目前标准为人民币6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因参加公司董事会以及其他按《公司章程》等有关 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在公司据实报销;外部董事(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和董事津贴;公司内部董事按其 所在岗位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制度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 营业绩挂钩。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 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年度进行考核发 放。公司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岗位职务的薪酬标准和履职情况领取相应的报酬,公司不另行发放监事津贴,监事薪酬 经监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共支付董监高报酬361.19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 前报酬总额 是否在公司关联 方获取报酬 阮荣涛 董事长 男 58 现任 79.05 否 高丽君 董事 女 56 现任 28.8 否 朱卫君 董事、副总经理 男 50 现任 32.41 否 洪煜 董事 男 53 现任 否 郭江桥 董事 男 48 现任 否 昌海峰 董事 男 47 现任 否 曹新文 独立董事 女 43 现任 6 否 倪静 独立董事 女 41 现任 6 否 王琴 独立董事 女 50 现任 6 否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73 夏书良 监事会主席 男 47 现任 20.44 否 顾雅君 监事 女 46 现任 12.11 否 朱雅娣 职工监事 女 44 现任 11.62 否 阮棋江 总经理 男 48 现任 56.7 否 阮棋达 副总经理 男 46 现任 32.31 否 高文标 副总经理 男 53 现任 35.57 否 段刘滨 董事会秘书、副 总经理、财务总 监 男 35 现任 34.18 否 合计 -- -- -- -- 361.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842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0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842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842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653 销售人员 21 技术人员 85 财务人员 9 行政人员 74 合计 842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本科以上 42 大专 62 中专 73 高中 76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74 其他 589 合计 842 2、薪酬政策 公司的薪酬政策充分体现了保障性和适度激励性,同时具备公平性。员工薪酬会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结合社会 经济发展水平、内外部人才及劳动力市场情况、地区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及企业的经济效益等因素制订和调整。薪酬定位为 员工平均薪酬水平应与当地行业及规模相近的企业薪资水平相当,关键岗位、骨干员工的薪酬具有市场竞争力。把经营目标 与员工的绩效管理进行有机结合,绩效奖金根据公司效益及个人绩效结果按月、季度或年度发放。公司依据岗位性质分为月 薪制和计件制,鼓励多劳多得,有利于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文件办理、缴存各项社会 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3、培训计划 公司的培训工作主要从两个层级积极推动展开:一是人力资源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发展需求、年度计划等提供培 训计划及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二是各系统各部门根据员工实际工作需求,自发组织主动开展各类培训,必要时人力资源部 提供指导并协助。包括但不限于管理类、专业类、技术类、流程类等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加强员工培训工作。同时公 司采用内外部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公司在职员工的整体素质,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双赢共进。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75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工作,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控制度,保障公司重大信息披露公开透明,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1、公司治理制度方面 公司在上市后根据新的证券法和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及时的召开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修订了《公 司章程》和相关重要配套规章制度,确保公司治理制度符合最新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动作,提高了 公司治理水平。 2、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和 要求,规范自身行为,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不存在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 动的行为,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 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3、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地召集、召开了股东大会,并对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议案进行单独计票和披露,充分 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均由董 事会召集和召开,审议和表决过程合法依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共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人数及独立董事占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 全体董事以诚信、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各项会议,参与公司经营治理,公司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 观、独立地发表意见及观点,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公司董事会下设立有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外,其他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均占多数,专门委员会遵守相应的议事规则,在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权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5、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监事会严 格按照规定召开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监事意见。全体监事从保护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和经营 运作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检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6、关于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的要求,真实、准 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股东来 访、回答投资者咨询等,并指定《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76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实行了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的独立,制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 则,建立了相关的控制政策和审议程序,相关会议均形成记录。 1、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 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2、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选举和聘任,不存在股东超越股东大 会和董事会权限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行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股东 单位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况。 3、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及规范、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不存在公 司股东支配公司资金使用或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财务人员均专职在公司任职,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兼职的情况。公司开设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股东共享账户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 与股东单位混合纳税现象。 4、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及管理机构,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合署办公的情况。公司 依据《公司法》的要求,已经建立了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以董事会为决策机构、以监事会为监督机构、以经营管理 层为执行机构的组织架构体系,保证了公司的独立运营。 5、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化妆品容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业务经营体系和人员,具备独立面 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存在竞争关系或业务上依赖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 100.00% 2020 年 05 月 14 日 无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75.03% 2020 年 08 月 03 日 2020 年 08 月 03 日 巨潮资讯网 (info )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0-014)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77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 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董事 会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 加董事会次数 委托出席董事 会次数 缺席董事会次 数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 次数 曹新文 6 6 0 0 0 否 2 倪静 6 6 0 0 0 否 2 王琴 6 6 0 0 0 否 2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地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客观的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对公司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均发表了事先认可或独立意见,对此意见公司均予以采纳。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1、战略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制度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年度工 作的开展提出了宝贵的建议,保证了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支持。 报告期内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共2次。 2、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审核与监督作用,报告期内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议,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宜进行审议并形成决 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审议并形成 决议。 4、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78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等进 行评价,并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实际的经营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并报董事会审批。公司建立了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的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本年薪和年度奖金相结合的薪酬制度,激励高 级管理人员完成阶段经营目标,从而创造更大价值,回报投资者。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21 年 04 月 26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巨潮资讯网()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 损失和不利影响;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 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董事会或其授 权机构及内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 无效。 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 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 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 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 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 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 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 重大缺陷: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 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 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 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 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 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 形。 重要缺陷: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 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关 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 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79 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 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 一、重大缺陷: 1、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 2%; 2、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错报>营业收入总 额的 2%; 3、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错报>利润总额的 5%。 二、重要缺陷: 1、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 1%< 错报≤资产总额的 2%; 2、营业收入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2%; 3、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 2%<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三、一般缺陷: 1、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 1%; 2、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错报≤营业收入总 额的 1%; 3、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错报≤利润总额的 2%。 重大缺陷:直接或间接资产损失金额 500 万元以上;重要缺陷:直接或间接 资产损失金额 200-500 万元(含 500 万 元);一般缺陷:直接或间接资产损失 金额小于 200 万元(含 200 万元)。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80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81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1 年 04 月 23 日 审计机构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中汇会审【2021】1595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郭文令、俞翔 审计报告正文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盛新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锦盛新材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 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锦盛新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 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 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一) 收入确认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82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财务报表注释(二十七)”所述,锦盛新材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 259,561,794.03 元,2019年度营 业收入为 342,879,253.56 元。2020年度比2019年度下降 83,317,459.53 元,降幅为24.30%。收入是锦盛新材公司的关键绩 效指标之一,当中涉及因收入计入错误的会计期间或遭到操控而产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 项。 2. 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通过审阅销售合同以及对管理层的访谈,了解和评估了锦盛新材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 (2)向管理层、治理层进行询问,评价管理层诚信及舞弊风险; (3)了解并测试了与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确定其有效性; (4)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包括:当期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主要产品当期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期 比较分析等; (5)实施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函证程序,抽查收入确认的相关合同和单据,并对主要客户进行函证,验证销售收入的真 实性; (6)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选取样本,核对产成品的发出到客户验收相关单证及其他支持性证据,以评价收 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 应收账款的减值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财务报表注释(三)”所述,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锦盛新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74,175,496.78 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为 3,850,697.29 元,应收账款净额为 70,324,799.49 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 9.49%。若应收账款不能按 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且管理层在确定应收款项减值时作出了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应 收账款坏账准备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减值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估并测试了锦盛新材公司定期审阅客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流程以及管理层关键内部控制;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83 (2)通过审查销售合同及与管理层的访谈,了解和评估了锦盛新材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政策; (3)获取了管理层评估应收账款是否发生减值以及计提坏账准备所依据的资料,评价其恰当性和充分性;通过比较前期 坏账准备计提数与实际发生数,并结合对期后回款的检查,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4)抽样检查了应收账款坏账评估所依据资料的相关性和准确性,对重要应收账款与管理层讨论其可收回性,并执行独 立函证程序。 四、其他信息 锦盛新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锦盛新材2020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 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 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 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锦盛新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 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锦盛新材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锦盛新材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锦盛新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84 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锦盛新材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 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 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锦盛新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 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 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 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 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文令 (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俞翔 报告日期:2021 年 4 月 23 日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85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5,437,581.63 109,640,225.0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1,550,008.87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70,324,799.49 72,578,435.92 应收款项融资 261,146.28 预付款项 2,098,850.53 1,258,219.5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1,982,464.00 1,274,419.4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55,633,178.95 47,828,701.66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452,857.87 35,613.22 流动资产合计 472,740,887.62 232,615,614.79 非流动资产: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86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62,235,391.34 128,260,861.88 在建工程 55,281,950.16 27,067,387.5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13,125,807.96 13,872,683.8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7,039,607.73 12,490,268.2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22,850.14 1,197,957.3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453,310.58 2,120,513.67 非流动资产合计 268,258,917.91 185,009,672.51 资产总计 740,999,805.53 417,625,287.3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24,725,351.64 18,709,248.71 预收款项 2,776,914.82 合同负债 2,973,504.3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87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13,121,476.32 13,663,564.75 应交税费 448,588.64 4,084,286.53 其他应付款 5,000.00 100,676.0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17,155.61 流动负债合计 41,491,076.54 45,334,690.85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2,077,090.00 2,430,83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32,501.3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309,591.33 2,430,830.00 负债合计 43,800,667.87 47,765,520.8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00,000,000.00 75,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88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本公积 373,958,379.42 106,108,379.4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1,645,498.42 18,196,561.3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01,595,259.82 170,554,825.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97,199,137.66 369,859,766.45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697,199,137.66 369,859,766.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40,999,805.53 417,625,287.30 法定代表人:阮荣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刘滨 会计机构负责人:段刘滨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59,561,794.03 342,879,253.56 其中:营业收入 259,561,794.03 342,879,253.5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24,005,498.90 271,024,034.20 其中:营业成本 167,180,861.78 215,426,816.6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 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1,522,834.74 2,628,881.03 销售费用 5,114,870.39 11,026,893.00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89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管理费用 31,428,037.06 30,499,178.42 研发费用 11,115,147.19 12,855,714.16 财务费用 7,643,747.74 -1,413,449.01 其中:利息费用 192,767.46 264,990.00 利息收入 1,325,218.81 1,091,893.38 加:其他收益 1,814,824.02 1,351,521.7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3,713,540.8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37,640.42 -721,591.2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970,002.45 -1,127,203.1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2,815.62 -29,971.3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0,155,113.56 71,327,975.30 加:营业外收入 252,902.32 4,639,540.60 减:营业外支出 1,109,652.28 272,027.2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9,298,363.60 75,695,488.65 减:所得税费用 4,808,992.39 10,054,273.6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4,489,371.21 65,641,214.9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34,489,371.21 65,641,214.98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90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489,371.21 65,641,214.98 2.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 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 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 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 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 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4,489,371.21 65,641,214.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 34,489,371.21 65,641,214.9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91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基本每股收益 0.40 0.88 (二)稀释每股收益 0.40 0.88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法定代表人:阮荣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刘滨 会计机构负责人:段刘滨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70,067,374.33 345,640,860.47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219,649.05 4,545,947.6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13,237.40 7,135,680.1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3,000,260.78 357,322,488.2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5,379,723.58 154,982,623.8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92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77,047,242.07 82,430,757.3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964,743.36 13,720,794.3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308,580.90 15,346,215.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4,700,289.91 266,480,390.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299,970.87 90,842,097.4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93,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163,531.9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9,300.00 19,817.4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9,372,831.95 19,817.4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13,731,035.43 50,586,101.55 投资支付的现金 493,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0,931,035.43 50,586,101.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1,558,203.48 -50,566,284.0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19,349,2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000,000.00 6,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5,349,200.00 6,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2,000,000.00 6,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165,667.31 264,99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93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9,008,807.25 9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174,474.56 7,164,99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4,174,725.44 -1,164,99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5,153,172.96 85,651.4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763,319.87 39,196,474.8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9,640,225.01 70,443,750.1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5,403,544.88 109,640,225.01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 股东 权益 所有 者权 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 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 综合 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 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 配利 润 其他 小计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 额 75,00 0,000 .00 106,10 8,379. 42 18,196 ,561.3 0 170,55 4,825. 73 369,85 9,766. 45 369,85 9,766. 45 加:会计政 策变更 前期 差错更正 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 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 额 75,00 0,000 .00 106,10 8,379. 42 18,196 ,561.3 0 170,55 4,825. 73 369,85 9,766. 45 369,85 9,766. 45 三、本期增减变 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25,00 0,000 .00 267,85 0,000. 00 3,448, 937.12 31,040 ,434.0 9 327,33 9,371. 21 327,33 9,371. 21 (一)综合收益 34,489 34,489 34,489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94 总额 ,371.2 1 ,371.2 1 ,371.2 1 (二)所有者投 入和减少资本 25,00 0,000 .00 267,85 0,000. 00 292,85 0,000. 00 292,85 0,000. 00 1.所有者投入 的普通股 25,00 0,000 .00 267,85 0,000. 00 292,85 0,000. 00 292,85 0,000. 00 2.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3,448, 937.12 -3,448, 937.12 1.提取盈余公 积 3,448, 937.12 -3,448, 937.12 2.提取一般风 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 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 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存收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95 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 额 100,0 00,00 0.00 373,95 8,379. 42 21,645 ,498.4 2 201,59 5,259. 82 697,19 9,137. 66 697,19 9,137. 66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 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 综合 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 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 配利 润 其他 小计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 余额 75,00 0,000 .00 106,10 8,379. 42 11,632 ,439.8 0 111,47 7,732. 25 304,21 8,551. 47 304,218 ,551.47 加:会计 政策变更 前期 差错更正 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 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 余额 75,00 0,000 .00 106,10 8,379. 42 11,632 ,439.8 0 111,47 7,732. 25 304,21 8,551. 47 304,218 ,551.47 三、本期增减 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 列) 6,564, 121.50 59,077 ,093.4 8 65,641 ,214.9 8 65,641, 214.98 (一)综合收 益总额 65,641 ,214.9 8 65,641 ,214.9 8 65,641, 214.98 (二)所有者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96 投入和减少资 本 1.所有者投入 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 配 6,564, 121.50 -6,564, 121.50 1.提取盈余公 积 6,564, 121.50 -6,564, 121.50 2.提取一般风 险准备 3.对所有者 (或股东)的 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 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 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存收 益 6.其他 (五)专项储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97 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 余额 75,00 0,000 .00 106,10 8,379. 42 18,196 ,561.3 0 170,55 4,825. 73 369,85 9,766. 45 369,859 ,766.45 三、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浙江锦盛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盛包装),锦盛包装系 1997年12月经上虞市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和上虞市教育体育委员会批准,在上虞市电子电器职业技术学校实验厂的基础上 改制设立,于1998年6月11日在上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30682210617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锦 盛包装以2016年7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本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在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 注册,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600146150140Y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渔舟路9 号。法定代表人:阮荣涛。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总股本为1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7,50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2,500万股。公司股票于2020年7月10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 成的规范的多层次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和董 事会办公室。公司下设销售部、生产部、技术部、开发部、模具部、供应部、财务部等主要职能部门。 本公司属塑料包装制品行业。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胶 表面处理;电子元器件制造;家用电器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专业设计服务;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 器及材料销售;普通玻璃容器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包装装潢印 刷品印刷;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主要产品为膏霜瓶、乳液瓶及其他护肤品包装容器。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于2021年4月2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报告期内合同范围无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监督委员 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98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 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本节五、39”。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 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会计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 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 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 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 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99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 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 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 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 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本附注五(39)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 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 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 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 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 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 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 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 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 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 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 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 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 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 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 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0 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 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 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 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 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 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 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 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本附注10(2)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政策确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 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本附注 10(5)金融工具的减值方法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附注五(39)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 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 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 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 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1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 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 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 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 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 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 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 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 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 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 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 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 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 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 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 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 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 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 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 交易市场。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 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优先使用相关可 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 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 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有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 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益和收益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2 率曲线等;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 股票波动率、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 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 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 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 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 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 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 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 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 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 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 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 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 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 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应收票据 1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本节“五、10、金融工具”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 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 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3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1年以内(含,下同) 5% 1至2年 10% 2至3年 30% 3年以上 100% 13、应收款项融资 本公司按照本节“五、10、金融工具”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 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款项融资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款 项融资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融资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 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融资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本节“五、10、金融工具”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 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 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1年以内(含,下同) 5% 1至2年 10% 2至3年 30% 3年以上 100% 15、存货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 用的材料和物料、发出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 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 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 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 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4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 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 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 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 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 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 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 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 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6.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是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公司拥有 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2.合同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按照本节“五、10、金融工具”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 17、合同成本 1.合同成本的确认条件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 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 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 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 预期能够收回。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与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 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公司首先对按照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5 值损失;然后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 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 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 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22、长期股权投资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 计年度。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 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年 5.00% 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年 5.00% 9.50%-19.0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4 年 5.00% 23.75% 电子及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年 5.00% 19.00%-31.67%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 转移给本公司;(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6 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 命的大部分;(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 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 本公司才能使用。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 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 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 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 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5、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 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6、借款费用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使用权资产 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 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 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 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 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 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 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 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 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 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7 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 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 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 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 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期限(年) 软件 预计受益期限 5.00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50.00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 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 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 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 损益。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 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 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 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 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 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 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1、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油气资产、无形资产、 商誉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 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 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 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8 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详见本节“五、10、金融工具”;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 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 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 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收益 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 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 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终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3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 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 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33、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 销后以净额列示。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 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 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 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 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纳制度(补充养老保险)或者企业年金 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或者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者相关资产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9 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 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 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 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 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 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 相关资产成本。 35、租赁负债 36、预计负债 37、股份支付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9、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 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 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 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 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 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 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 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 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0 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 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 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 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 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 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 大融资成分。 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本公司具体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内销收入确认 国内销售业务,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完成相关产品生产,经客户验收合格并与客户对账确认后,确认 收入。 (2)外销收入确认 出口销售业务,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完成相关产品生产,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将货物装船后,确认收 入。 40、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分类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 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 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 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 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 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 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 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 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 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 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 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 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 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1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 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 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 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 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与资产负债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 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 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 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 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 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 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 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 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 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2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 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 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 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 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出租人:公司出租资产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 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这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 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 收入总额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承租人: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 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 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 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 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 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 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 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根据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 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 称“新收入准则”)。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核通过。 [注] [注]原收入准则下,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商品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2)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3 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 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 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 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未引起本公司收入确认具体原则的实质性变化,仅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中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 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 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01 月 0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9,640,225.01 109,640,225.0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72,578,435.92 72,578,435.92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1,258,219.58 1,258,219.5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1,274,419.40 1,274,419.4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4 存货 47,828,701.66 47,828,701.66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5,613.22 35,613.22 流动资产合计 232,615,614.79 232,615,614.7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28,260,861.88 128,260,861.88 在建工程 27,067,387.58 27,067,387.5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13,872,683.82 13,872,683.8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2,490,268.22 12,490,268.2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97,957.34 1,197,957.34 其他非流动资产 2,120,513.67 2,120,513.6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5,009,672.51 185,009,672.51 资产总计 417,625,287.30 417,625,287.3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000,000.00 6,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5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8,709,248.71 18,709,248.71 预收款项 2,776,914.82 -2,776,914.82 合同负债 2,519,119.93 2,519,119.9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13,663,564.75 13,663,564.75 应交税费 4,084,286.53 4,084,286.53 其他应付款 100,676.04 100,676.0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57,794.89 257,794.89 流动负债合计 45,334,690.85 45,334,690.85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2,430,830.00 2,430,83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6 非流动负债合计 2,430,830.00 2,430,830.00 负债合计 47,765,520.85 47,765,520.8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75,000,000.00 75,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06,108,379.42 106,108,379.4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8,196,561.30 18,196,561.3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70,554,825.73 170,554,825.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369,859,766.45 369,859,766.45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9,859,766.45 369,859,766.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17,625,287.30 417,625,287.30 调整情况说明 (4)2020 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 增值额 按 13%税率计缴。出口货物执行"免、抵、 退"税政策,退税率为 1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房产税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 后余值的 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 1.2%、12%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7 金收入的 12%计缴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2、税收优惠 (1)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科火字[2020]251号《关于浙江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 的复函》,锦盛新材取得发证日期为2020年12月1日、编号为GR20203300278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20 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省委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决定的实施意见》(浙地税发[2008]1号)等文件,锦 盛新材自2018年度起三年内免征房产税。 3、其他 七、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1,711.02 774.66 银行存款 135,401,833.86 109,639,450.35 未到期应收利息 34,036.75 合计 135,437,581.63 109,640,225.01 其他说明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201,550,008.87 其中: 理财产品 201,550,008.87 其中: 合计 201,550,008.87 理财产品说明: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起息日 产品到期日 期末本金及利息(元) 财通证券股份 财通证券财运通166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 2020/8/5 2021/1/5 20,285,753.42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8 有限公司 号收益凭证 益凭证 财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财通证券财运通167 号收益凭证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 益凭证 2020/8/5 2021/2/2 20,285,753.42 财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财通证券财运通180 号收益凭证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 证 2020/11/6 2021/5/6 20,101,260.27 财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财通证券财慧通453 号收益凭证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 证 2020/11/20 2021/2/22 5,018,986.30 财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财通证券财慧通459 号收益凭证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 证 2020/12/4 2021/3/3 10,025,315.07 国元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元鼎尊享19 号收益凭证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 证 2020/12/23 2021/3/24 13,010,898.63 华龙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华龙证券金智汇收益 凭证180天253期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 证 2020/9/25 2021/3/23 10,103,369.86 华龙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华龙证券金智汇收益 凭证180天258期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 证 2020/11/6 2021/5/4 10,059,068.49 华龙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华龙证券金智汇收益 凭证90天298期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 证 2020/12/29 2021/3/29 6,001,873.97 华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睿享双盈1 期浮动收益凭证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 证 2020/10/30 2021/1/29 40,220,931.51 中国工商银行 绍兴江滨支行 净值型法人无固定期 限人民币理财产品 (1701ELT)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2020/12/25 无固定期限 6,002,992.79 华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恒赢5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固定收益类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2020/10/15 2021/4/1 20,216,902.56 华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恒赢5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固定收益类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2020/10/16 2021/4/1 10,108,451.29 华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恒赢4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固定收益类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2020/11/3 2021/2/1 10,108,451.29 合计 - 201,550,008.87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其中: 按组合 74,175,496.78 100.00% 3,850,697.29 5.19% 70,324,799.49 76,511,438.71 100.00% 3,933,002.79 5.14% 72,578,435.92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9 计提坏 账准备 的应收 账款 其中: 账龄组 合 74,175,496.78 100.00% 3,850,697.29 5.19% 70,324,799.49 76,511,438.71 100.00% 3,933,002.79 5.14% 72,578,435.92 合计 74,175,496.78 100.00% 3,850,697.29 5.19% 70,324,799.49 76,511,438.71 100.00% 3,933,002.79 5.14% 72,578,435.92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850,697.29 单位:元 名称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73,521,583.80 3,676,079.19 5.00% 1-2 年 488,060.98 48,806.10 10.00% 2-3 年 57,200.00 17,160.00 30.00% 3 年以上 108,652.00 108,652.00 100.00% 合计 74,175,496.78 3,850,697.2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账面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73,521,583.80 1 至 2 年 488,060.98 2 至 3 年 57,200.00 3 年以上 108,652.00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0 4 至 5 年 51,500.00 5 年以上 57,152.00 合计 74,175,496.78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按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 3,933,002.79 -82,305.50 3,850,697.29 合计 3,933,002.79 -82,305.50 3,850,697.29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 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 17,605,195.18 23.73% 880,259.76 第二名 11,678,024.31 15.74% 583,901.22 第三名 11,172,728.84 15.06% 558,636.44 第四名 7,199,708.29 9.71% 359,985.41 第五名 5,704,276.74 7.69% 285,213.84 合计 53,359,933.36 71.93%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1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4、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261,146.28 合计 261,146.28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期末应收款项融资系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近。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者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2,513,764.40 -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885,433.43 89.83% 1,193,119.58 94.83% 1 至 2 年 148,317.10 7.07% 65,100.00 5.17% 2 至 3 年 65,100.00 3.10% 合计 2,098,850.53 -- 1,258,219.58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期末数 账龄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未结算原因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2 计数的比例 第一名 445,516.66 1年以内 21.23% 合同未执行完毕 第二名 353,179.17 1年以内 16.83% 合同未执行完毕 第三名 307,200.00 1年以内 14.64% 合同未执行完毕 第四名 176,000.00 1年以内 8.39% 合同未执行完毕 第五名 150,930.00 1年以内 7.19% 合同未执行完毕 小 计 1,432,825.83 68.28% 其他说明: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 1,982,464.00 1,274,419.40 合计 1,982,464.00 1,274,419.40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员工备用金 3,300.00 80,000.00 押金及保证金 459,548.00 281,260.24 出口退税 1,623,389.47 901,143.18 其他 59,572.00 130,696.37 合计 2,145,809.47 1,393,099.79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 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未发生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 年 1 月 1 日余额 118,680.39 118,680.39 2020 年 1 月 1 日余额在 本期 —— —— —— —— 本期计提 44,665.08 44,665.08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3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63,345.47 163,345.47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账面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2,036,261.47 1 至 2 年 50,000.00 2 至 3 年 4,308.00 3 年以上 55,240.00 3 至 4 年 5,240.00 4 至 5 年 50,000.00 合计 2,145,809.47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按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 118,680.39 44,665.08 163,345.47 合计 118,680.39 44,665.08 163,345.47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4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 出口退税 1,623,389.47 1 年以内 75.65% 81,169.47 第二名 押金及保证金 350,000.00 1 年以内 16.31% 17,500.00 第三名 其他 59,572.00 1 年以内 2.78% 2,978.60 第四名 押金及保证金 50,000.00 4 年至 5 年 2.33% 50,000.00 第五名 押金及保证金 40,000.00 1 年至 2 年 1.86% 4,000.00 合计 -- 2,122,961.47 -- 98.94% 155,648.07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账龄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 及依据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或 合同履约成本减 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或 合同履约成本减 值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6,810,123.20 16,810,123.20 14,424,791.78 14,424,791.78 库存商品 11,646,041.59 11,646,041.59 11,023,955.55 11,023,955.55 周转材料 397,366.07 397,366.07 458,424.43 458,424.43 发出商品 7,184,867.15 7,184,867.15 2,649,470.68 2,649,470.68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5 生产成本 20,447,367.53 1,394,534.87 19,052,832.66 20,433,025.60 1,503,869.09 18,929,156.51 委托加工物资 541,948.28 541,948.28 342,902.71 342,902.71 合计 57,027,713.82 1,394,534.87 55,633,178.95 49,332,570.75 1,503,869.09 47,828,701.66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生产成本 1,503,869.09 970,002.45 1,079,336.67 1,394,534.87 合计 1,503,869.09 970,002.45 1,079,336.67 1,394,534.87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 费后的金额。 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原因:随销售结转至营业成本。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留抵增值税 4,237,748.70 预缴所得税 1,190,958.29 待摊费用 24,150.88 35,613.22 合计 5,452,857.87 35,613.22 其他说明: 9、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 162,235,391.34 128,260,861.88 合计 162,235,391.34 128,260,861.88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6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及其他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93,279,314.93 120,711,807.80 14,577,504.43 9,002,850.45 237,571,477.61 2.本期增加金额 43,476,350.47 5,792,177.46 335,159.30 366,876.34 49,970,563.57 (1)购置 1,693,470.68 335,159.30 366,876.34 2,395,506.32 (2)在建工程 转入 43,476,350.47 4,098,706.78 47,575,057.25 (3)企业合并 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0,539,402.40 214,627.31 1,904,111.96 12,658,141.67 (1)处置或报 废 10,539,402.40 214,627.31 1,904,111.96 12,658,141.67 4.期末余额 136,755,665.40 115,964,582.86 14,698,036.42 7,465,614.83 274,883,899.51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29,401,430.13 62,286,077.63 9,723,888.10 7,899,219.87 109,310,615.73 2.本期增加金额 4,612,315.62 8,694,757.61 1,124,139.11 463,954.21 14,895,166.55 (1)计提 4,612,315.62 8,694,757.61 1,124,139.11 463,954.21 14,895,166.55 3.本期减少金额 9,544,469.26 203,896.13 1,808,908.72 11,557,274.11 (1)处置或报 废 9,544,469.26 203,896.13 1,808,908.72 11,557,274.11 4.期末余额 34,013,745.75 61,436,365.98 10,644,131.08 6,554,265.36 112,648,508.1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 废 4.期末余额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7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02,741,919.65 54,528,216.88 4,053,905.34 911,349.47 162,235,391.34 2.期初账面价值 63,877,884.80 58,425,730.17 4,853,616.33 1,103,630.58 128,260,861.88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年产 4,500 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新建项 目厂房 43,295,199.01 尚未完成工程结算审计 其他说明 (6)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10、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 55,281,950.16 27,067,387.58 合计 55,281,950.16 27,067,387.58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8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年产4500万套化 妆品包装容器项 目厂房建设 6,297,258.29 6,297,258.29 27,067,387.58 27,067,387.58 年产4500万套化 妆品包装容器项 目生产线建设 47,613,010.46 47,613,010.46 年增产1500万套 化妆品包装容器 技改项目 1,371,681.41 1,371,681.41 合计 55,281,950.16 55,281,950.16 27,067,387.58 27,067,387.58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金额 本期转入 固定资产 金额 本 期 其 他 减 少 金 额 期末余额 工 程 累 计 投 入 占 预 算 比 例 工程进度 利息 资本 化累 计金 额 其 中: 本期 利息 资本 化金 额 本期 利息 资本 化率 资金 来源 年产 4500 万套化妆 品包装容 器项目厂 房建设 58,080,000.00 27,067,387.58 22,706,221.18 43,476,350.47 6,297,258.29 85.70% 募股 资金 年产 4500 万套化妆 品包装容 器项目生 产线建设 49,692,656.49 2,079,646.03 47,613,010.46 募股 资金 年增产 3,390,742.16 2,019,060.75 1,371,681.41 募股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9 1500 万套 化妆品包 装容器技 改项目 资金 及自 有资 金 合计 58,080,000.00 27,067,387.58 75,789,619.83 47,575,057.25 55,281,950.16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计提原因 其他说明 (4)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11、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3,663,558.31 4,747,579.84 18,411,138.15 2.本期增加金 额 642,041.57 642,041.57 (1)购置 642,041.57 642,041.57 (2)内部研 发 (3)企业合 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13,663,558.31 5,389,621.41 19,053,179.72 二、累计摊销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0 1.期初余额 2,163,186.48 2,375,267.85 4,538,454.33 2.本期增加金 额 280,756.92 1,108,160.51 1,388,917.43 (1)计提 280,756.92 1,108,160.51 1,388,917.43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2,443,943.40 3,483,428.36 5,927,371.7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 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 值 11,219,614.91 1,906,193.05 13,125,807.96 2.期初账面价 值 11,500,371.83 2,372,311.99 13,872,683.82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0.0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12、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1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模具 12,271,384.92 13,625,870.19 9,099,040.68 16,798,214.43 待摊费用 218,883.30 179,245.28 156,735.28 241,393.30 合计 12,490,268.22 13,805,115.47 9,255,775.96 17,039,607.73 其他说明 1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坏账准备 4,014,042.76 602,106.41 4,051,683.18 607,752.48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 约成本减值准备 1,394,534.87 209,180.23 1,503,869.09 225,580.36 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2,077,090.00 311,563.50 2,430,830.00 364,624.50 合计 7,485,667.63 1,122,850.14 7,986,382.27 1,197,957.34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 值变动(增加) 1,550,008.87 232,501.33 合计 1,550,008.87 232,501.33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期末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期末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期初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22,850.14 1,197,957.34 递延所得税负债 232,501.33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2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其他说明: 14、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预付软件款 1,314,189.72 1,314,189.72 预付设备款 18,139,120.86 18,139,120.86 1,271,457.07 1,271,457.07 预付上市费用 849,056.60 849,056.60 合计 19,453,310.58 19,453,310.58 2,120,513.67 2,120,513.67 其他说明: 15、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 6,000,000.00 合计 6,000,000.00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1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材料采购 18,616,410.94 17,701,498.88 设备工程款 6,108,940.70 1,007,749.83 合计 24,725,351.64 18,709,248.71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3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其他说明: 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17、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未结算的销售商品款 2,973,504.33 2,519,119.93 合计 2,973,504.33 2,519,119.9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变动金额 变动原因 18、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13,260,096.16 76,118,555.93 76,257,175.77 13,121,476.32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存计划 403,468.59 399,133.38 802,601.97 合计 13,663,564.75 76,517,689.31 77,059,777.74 13,121,476.32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 12,985,695.72 64,820,945.10 64,934,358.73 12,872,282.09 2、职工福利费 4,503,030.36 4,503,030.36 3、社会保险费 274,400.44 2,578,569.95 2,603,776.16 249,194.23 其中:医疗保险费 226,782.60 2,464,766.11 2,442,354.48 249,194.23 工伤保险费 20,408.72 113,803.84 134,212.56 生育保险费 27,209.12 27,209.12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4 4、住房公积金 2,381,043.00 2,381,043.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 1,834,967.52 1,834,967.52 合计 13,260,096.16 76,118,555.93 76,257,175.77 13,121,476.32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389,555.88 385,370.16 774,926.04 2、失业保险费 13,912.71 13,763.22 27,675.93 合计 403,468.59 399,133.38 802,601.97 其他说明: 19、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937,321.26 企业所得税 2,405,516.31 个人所得税 55,638.79 43,103.12 城市维护建设税 72,229.88 186,908.33 房产税 232,647.90 232,647.90 印花税 15,842.20 14,676.30 教育费附加 43,337.93 112,145.00 地方教育附加 28,891.94 74,763.33 残保金 77,204.98 合计 448,588.64 4,084,286.53 其他说明: 20、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 5,000.00 100,676.04 合计 5,000.00 100,676.04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5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逾期金额 逾期原因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 1 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暂收款 5,000.00 100,676.04 合计 5,000.00 100,676.04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其他说明 21、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转销增值税 217,155.61 257,794.89 合计 217,155.61 257,794.89 其他说明: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6 22、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2,430,830.00 353,740.00 2,077,090.00 政府补助摊销 合计 2,430,830.00 353,740.00 2,077,090.00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 助金额 本期计入营 业外收入金 额 本期计入其 他收益金额 本期冲减成 本费用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2015 年设备 投入奖励款 186,250.00 37,250.00 149,000.00 与资产相关 2016 年设备 投入奖励款 639,780.00 106,630.00 533,150.00 与资产相关 2016 年节能 改造奖励款 274,500.00 45,750.00 228,750.00 与资产相关 2017 年的设 备投入奖励 款 165,340.00 23,620.00 141,720.00 与资产相关 2018 年的设 备投入奖励 款 795,600.00 99,450.00 696,150.00 与资产相关 2019 年的设 备投入奖励 款 369,360.00 41,040.00 328,320.00 与资产相关 合计 2,430,830.00 353,740.00 2,077,090.00 与资产相关 其他说明: 2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75,000,000.00 25,000,000.00 25,000,000.00 100,000,000.00 其他说明: 详见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7 24、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106,108,379.42 267,850,000.00 373,958,379.42 合计 106,108,379.42 267,850,000.00 373,958,379.42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897号”的核准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期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9,7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6,9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2,850,000.00元。本次发 行增加公司注册资本25,000,000.00元,增加公司资本公积267,850,000.00元。 25、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8,196,561.30 3,448,937.12 21,645,498.42 合计 18,196,561.30 3,448,937.12 21,645,498.42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税后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3,448,937.12元。 26、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170,554,825.73 111,477,732.25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170,554,825.73 111,477,732.25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4,489,371.21 65,641,214.98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448,937.12 6,564,121.50 期末未分配利润 201,595,259.82 170,554,825.73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27、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8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55,796,994.36 163,534,202.22 340,950,251.99 213,870,875.88 其他业务 3,764,799.67 3,646,659.56 1,929,001.57 1,555,940.72 合计 259,561,794.03 167,180,861.78 342,879,253.56 215,426,816.60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28、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712,577.97 1,260,533.51 教育费附加 427,546.79 756,320.11 印花税 97,678.80 107,814.00 地方教育附加 285,031.18 504,213.41 合计 1,522,834.74 2,628,881.03 其他说明: 29、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3,045,791.13 3,121,472.58 业务宣传及推广费 1,183,819.32 1,632,169.09 房租 708,235.52 726,269.72 折旧及摊销 126,528.75 126,913.78 差旅费 33,378.50 146,374.23 其他 17,117.17 15,835.65 运杂费 5,257,857.95 合计 5,114,870.39 11,026,893.00 其他说明: 因本年度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为销售商品发生的、原计入“销售费用—运杂费”的相关支出,调整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计 入“营业成本-其他费用”项下。 30、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9 职工薪酬 19,796,007.12 20,048,351.99 办公费 4,303,846.78 3,622,975.03 折旧摊销 3,382,567.17 2,823,091.11 业务招待费 2,143,536.87 1,952,313.13 专业服务费 711,649.99 462,998.30 税费 696,018.03 926,459.76 差旅费 387,411.10 593,555.14 其他 7,000.00 69,433.96 合计 31,428,037.06 30,499,178.42 其他说明: 31、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7,573,858.57 8,511,343.40 直接材料 2,733,211.62 3,429,694.13 折旧与摊销 776,630.40 914,676.63 其他 31,446.60 合计 11,115,147.19 12,855,714.16 其他说明: 32、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 192,767.46 264,990.00 减:利息收入 1,325,218.81 1,091,893.38 汇兑损失 8,718,173.63 减:汇兑收益 654,203.05 手续费支出 58,025.46 67,657.42 合计 7,643,747.74 -1,413,449.01 其他说明: 2020年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公司外销大部分以美元结算,产生汇兑损失871.82万元。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0 33、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1,443,451.95 537,708.58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353,740.00 353,740.00 个税返还 17,632.07 42,624.28 社保返还 417,448.88 合计 1,814,824.02 1,351,521.74 34、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3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713,540.82 合计 3,713,540.82 其他说明: 36、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44,665.08 -85,196.20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82,305.50 -636,395.08 合计 37,640.42 -721,591.28 其他说明: 37、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970,002.45 -1,127,203.15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1 合计 -970,002.45 -1,127,203.15 其他说明: 38、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2,815.62 -29,971.37 39、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政府补助 4,315,162.38 废料收入 229,428.32 300,277.43 229,428.32 其他 23,474.00 24,100.79 23,474.00 合计 252,902.32 4,639,540.60 252,902.3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发放主体 发放原因 性质类型 补贴是否影 响当年盈亏 是否特殊补 贴 本期发生金 额 上期发生金 额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其他说明: 40、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资产报废、毁损损失 1,094,557.94 272,027.25 1,094,557.94 其他 15,094.34 15,094.34 合计 1,109,652.28 272,027.25 1,109,652.28 其他说明: 41、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2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4,501,383.86 10,086,774.13 递延所得税费用 307,608.53 -32,500.46 合计 4,808,992.39 10,054,273.67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39,298,363.60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5,894,754.54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21,587.08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143,104.83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1,250,454.06 所得税费用 4,808,992.39 其他说明 42、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经营性往来款 69,243.00 收到的政府补助 1,123,384.02 5,723,344.12 利息收入 1,291,182.06 1,091,893.38 其他 229,428.32 320,442.60 合计 2,713,237.40 7,135,680.10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经营性往来款 187,396.43 付现的期间费用 11,117,552.47 15,333,804.43 其他 3,632.00 12,410.77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3 合计 11,308,580.90 15,346,215.2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回不动产拍卖保证金 4,200,000.00 合计 4,2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不动产拍卖保证金 4,200,000.00 合计 4,20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上市费用 29,008,807.25 900,000.00 合计 29,008,807.25 90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3、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4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34,489,371.21 65,641,214.98 加:资产减值准备 932,362.03 1,848,794.43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4,895,166.55 14,602,346.17 使用权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1,388,917.43 938,500.3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255,775.96 9,421,801.6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815.62 29,971.37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1,094,557.94 272,027.25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3,713,540.82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5,276,817.52 179,338.5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75,107.20 -32,500.4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232,501.33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8,774,479.74 14,009,274.0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4,935,789.63 -13,669,123.8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8,439,759.51 -2,456,206.98 其他 -353,740.00 56,66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299,970.87 90,842,097.45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135,403,544.88 109,640,225.01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09,640,225.01 70,443,750.15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5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763,319.87 39,196,474.86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其中: -- 其中: -- 其中: --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其中: -- 其中: -- 其中: --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135,403,544.88 109,640,225.01 其中:库存现金 1,711.02 774.6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35,401,833.86 109,639,450.35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5,403,544.88 109,640,225.01 其他说明: 2020年度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期末数为135,403,544.88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期末数为135,437,581.63 元,差额34,036.75元,系现金流量表现金期末数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的未到期应收利息34,036.75元。 4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无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6 45、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其他说明: 无 46、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13,750,498.99 6.5249 89,720,630.85 欧元 港币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6,149,129.86 6.5249 40,122,457.43 欧元 港币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 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7 47、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金额 列报项目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2016 年节能改造奖励款 457,500.00 递延收益 45,750.00 2016 年设备投入奖励款 1,066,300.00 递延收益 106,630.00 2015 年设备投入奖励款 372,500.00 递延收益 37,250.00 2017 年设备投入奖励款 236,200.00 递延收益 23,620.00 2018 年设备投入奖励款 994,500.00 递延收益 99,450.00 2019 年设备投入奖励款 410,400.00 递延收益 41,040.00 退役军人及贫困人口抵减增 值税 337,700.00 其他收益 337,700.00 2019 年高质量发展奖励款 279,700.00 其他收益 279,700.00 失业保险款 669,071.95 其他收益 669,071.95 包车补贴款 8,080.00 其他收益 8,080.00 经济奖励款 148,900.00 其他收益 148,900.00 合计 1,797,191.95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8、其他 无 八、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 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七、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 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 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一)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 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8 内,国内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 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相关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包括: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 账款。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七、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外汇风险。本期末,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 资产,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七、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外币货币性项目”。 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外币)升值或者贬值 5%,对本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汇率变化 对净利润的影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上升5% -551.83 -206.19 下降5% 551.83 206.19 管理层认为 5%合理反映了人民币对美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2.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不存在其他价格风险。 (二)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 和应收款项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管理信用风险集中度,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 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 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 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由于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客户广泛分散于不同 的地区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 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所承但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金 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 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 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当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已 显著增加: (1)合同付款已逾期超过 30 天。 (2)根据外部公开信用评级结果,债务人信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 (3)债务人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下降。 (4)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5)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能力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6)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9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 12 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 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 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2)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 12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3)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 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本公司通过预计未来各月份中单个敞口或资产组合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 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技术或关键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 4.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包括的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 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如 GDP 增速等宏观经济状况,所处行业周期阶段等行业发展状况等。本公司在考 虑公司未来销售策略或信用政策的变化的基础上来预测这些信息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三)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 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 12 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 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期末数 一年以内 一至两年 两至三年 三年以上 合计 应付账款 2,472.54 - - - 2,472.54 其他应付款 0.5 - - - 0.5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 合计 2,473.04 - - - 2,473.04 续上表: 项 目 期初数 一年以内 一至两年 两至三年 三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600.00 600.00 应付账款 1,870.92 - - - 1,870.92 其他应付款 10.07 - - - 10.07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0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 合计 2,480.99 - - - 2,480.99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四) 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 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 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0年12 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5.91%。(2019年12月31日:11.44%) 九、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 量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201,550,008.87 201,550,008.87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201,550,008.87 201,550,008.87 (3)衍生金融资产 201,550,008.87 201,550,008.87 应收款项融资 261,146.28 261,146.28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 量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对于公司持有的银行和证券公司理财产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为同类型工具的市场报价 或交易商报价。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合同挂钩标的观察值、合同约定的预期收益率等。 对于公司持有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不适用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1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无 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表决权比例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阮荣涛、高丽君。 其他说明: 阮荣涛直接持有公司20.32%的股权,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持有绍兴锦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93%的出资份额, 并担任绍兴锦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高丽君直接持有公司2.79%的股权,同时持有 绍兴锦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29%的出资份额。阮荣涛与高丽君系夫妻关系,二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23.11%的股 权,同时通过控制绍兴锦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5.25%的股权,阮晋健、阮岑泓、阮荣根分别持有公司 2.25%、2.25%、2.25%股权,且阮荣涛、高丽君、阮晋健、阮岑泓、阮荣根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阮荣涛、高丽君合计 控制公司35.11%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不适用。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不适用。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2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绍兴市新弘包装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阮荣涛外甥控制的企业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获批的交易额度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上期发生额 绍兴市新弘包装有 限公司 存货采购 0.00 0.00 否 11,421,613.69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 称 受托方/承包方名 称 受托/承包资产类 型 受托/承包起始日 受托/承包终止日 托管收益/承包收 益定价依据 本期确认的托管 收益/承包收益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 称 受托方/承包方名 称 委托/出包资产类 型 委托/出包起始日 委托/出包终止日 托管费/出包费定 价依据 本期确认的托管 费/出包费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3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拆出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人数 16.00 16.00 在本公司领取报酬人数 13.00 13.00 报酬总额 3,611,960.00 3,795,107.00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4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绍兴市新弘包装有限公司 1,458,462.45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一、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无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5 5、其他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募集资金使用承诺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897 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系统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5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99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975.00万元,坐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0,400,800.00元后,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7 月 3 日 汇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袍江江滨支行(账号为:1211023729100017113)人民币 118,719,200.00元;于 2020 年 7 月 3 日汇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账号为:294056200013000018031)人民币 200,630,000.00元。另扣减审计 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8,220,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 292,850,000.00元。募集资金投向使用情况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年增产1,5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技 改项目 9,222.00 1,374.68 年产4,5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新建 项目 20,063.00 11,899.98 合 计 29,285.00 13,274.66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无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内容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 响数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6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25,000,000.0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25,000,000.00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处理程序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 项目名称 累积影响数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批准程序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收入 费用 利润总额 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终止经营 利润 其他说明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7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分部间抵销 合计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公司无应披露的其他对财务报表使用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事项。 8、其他 十五、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091,742.3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797,191.9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3,713,540.8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37,807.9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7,632.07 减:所得税影响额 701,164.58 合计 3,973,265.92 --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8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77% 0.40 0.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99% 0.36 0.36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 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9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0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2、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3、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4、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5、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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