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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65_2022_飞鹿股份_2022年年度报告_2023-04-24.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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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65 _2022_ 股份 _2022 年年 报告 _2023 04 24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04 月】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章卫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驭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张燕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2022 年度业绩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为: 1、受国际经济形势的影响,石油衍生品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度上升导 致产品材料成本增加。 2、铜官生产基地、醴陵东富生产基地在报告期内逐步投产,两大生产基 地的基建及设备等由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生产用基建及设备转固后,开 始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导致产品折旧成本增加。 3、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使用安全生产费及维简费购建固定资产的, 购建时计入固定资产,全额计提折旧,折旧结转至专项储备”。 生产基地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购建的安全生产设施,于 2022 年安装完成,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基于会计准则,需将购建的相关固定资产全额结转专 项储备,从而导致安全生产费出现赤字,于年末补提安全生产费,导致管理 费用增加。 4、公司不断致力于优化产品性能、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引入研发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 人才、购入研发设备等一系列举措,助力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从而使得 研发投入增加,导致研发费用增加。 5、铜官生产基地、醴陵东富生产基地在报告期内投产后,因购建基建及 设备等的筹措资金所产生的利息费用,停止利息资本化,计入当期损益,导 致财务费用增加。 6、2022 年应收账款余额增加,且回款结构中商业承兑汇票及“云信”“融 信”等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的比例增加,导致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7、因产品成本上升、利润率下降、经营活动现金流降低等综合因素影响, 导致非绝缘涂料业务资产组、湖南耐渗公司资产组,出现减值迹象。公司聘 请专业评估机构对商誉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商誉减值 准备,导致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综上,2023 年公司经营层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规划和具体管理措施: 面对国际大宗化工原材料价格呈现大幅波动的特点,公司制定了 2023 年 原材料目标采购价格管理的措施;公司通过加大营销力度,目前在手订单充 足。订单的陆续执行将摊薄新建生产基地的新增折旧,降低产品成本;公司 不断加大应收账款回款力度,完善回款措施;随着公司上述措施的落实并取 得相应的效果,商誉减值风险会逐步消除。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 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可能面临的 主要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48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64 第六节 重要事项....................................................................................................................................................7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9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10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102 第十节 财务报告....................................................................................................................................................106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查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6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飞鹿股份 指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飞鹿工程 指 株洲飞鹿防腐防水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株洲飞鹿涂装技术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飞鹿股份全资子公司 湖南耐渗 指 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飞鹿股份全资子公司 长沙飞鹿 指 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飞鹿股份全资子公司 上海飞鹿 指 上海飞鹿嘉乘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飞鹿嘉乘高新产业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期内飞鹿股份全资子公司 飞鹿新能源科技 指 湖南飞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飞鹿诺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飞鹿股份全资子公司 飞鹿光伏 指 株洲飞鹿新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飞鹿股份全资子公司 湖南能源 指 湖南飞鹿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飞鹿股份全资子公司 长沙飞鹿嘉乘 指 长沙飞鹿嘉乘半导体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控股子公司 广州飞鹿 指 广州飞鹿铁路涂料与涂装有限公司,飞鹿股份控股公司 深圳飞鹿 指 深圳飞鹿防水防腐材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飞鹿股份控股公司 广东飞鹿 指 广东飞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飞鹿新材料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飞鹿股份控股公司 飞鹿万乘 指 株洲飞鹿万乘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飞鹿股份控股公司 博杨新材 指 湖南博杨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飞鹿股份控股公司 中科德诚新材 指 中科德诚(广州)新材料有限公司,飞鹿股份控股公司 苏州飞鹿 指 苏州飞鹿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报告期内飞鹿股份控股公司 飞鹿项目公司 指 株洲飞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飞鹿股份参股公司 苏州恩腾 指 苏州恩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飞鹿股份控股公司 上铁芜湖 指 上铁芜湖高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飞鹿股份参股公司 国铁集团 指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中车集团 指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时代新材 指 株洲时代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华润置地 指 华润置地有限公司 中建科工 指 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铁建 指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工业 指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铁 指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交建 指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 指 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天桥起重 指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7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飞鹿股份 股票代码 300665 公司的中文名称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飞鹿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Zhuzhou Feilu High-tech Materials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有) Feilu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章卫国 注册地址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412003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暂无 办公地址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香榭路 98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412003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 zzfeilu@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易佳丽 肖兰 联系地址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香榭路 98 号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香榭路 98 号 电话 0731-22778608 0731-22778608 传真 0731-22778606 0731-22778606 电子信箱 zzfeilu@ zzfeilu@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媒体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古范球、邓畅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 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中山东二路 558 号外滩 金融中心 N1 幢 9 层 宋建华、吕雷 2020 年 7 月 3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中山东二路 558 号外滩 金融中心 N1 幢 9 层 宋建华、裔麟 2022 年 10 月 26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2 年 2021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0 年 营业收入(元) 664,317,596.75 625,103,272.40 6.27% 605,549,941.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2,367,635.91 12,614,990.39 -911.48% 24,154,886.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 -108,752,478.93 9,408,786.18 -1,255.86% 16,477,033.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88,075,429.55 59,219,421.08 -417.59% 30,327,926.1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831 0.07 -933.00% 0.14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831 0.07 -933.00% 0.14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74% 2.33% -22.07% 4.97%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 减 2020 年末 资产总额(元) 1,813,503,545.86 1,686,576,625.60 7.53% 1,349,300,857.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33,179,939.12 548,791,053.37 -2.84% 524,353,000.23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备注 营业收入(元) 664,317,596.75 625,103,272.40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34,368,150.42 8,952,767.75 半导体设备、半导体耗材、半导体服务、租赁收 入、原材料买卖收入、劳务收入、贸易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629,949,446.33 616,150,504.65 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 权益金额 是 □否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 0.00 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元) 0.00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0.5367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9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49,172,386.96 204,655,412.91 125,934,935.51 284,554,861.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419,578.35 -3,415,160.32 -15,191,788.84 -73,341,108.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 -10,946,719.75 -4,284,689.50 -15,724,240.05 -77,796,829.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247,465.06 -26,430,720.09 -13,275,700.62 -42,084,523.55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金额 2021 年金额 2020 年金额 说 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410,277.65 -69,838.16 -11,244.4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98,755.27 2,611,702.63 7,951,181.7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3,491,457.6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936,916.67 1,409,658.4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251,963.37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44,403.06 739,064.42 1,566,703.5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408,161.11 6,254.24 -52,655.43 合计 6,384,843.02 3,206,204.21 7,677,852.49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行业分类 根据国家统计局 2017 年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从事的涂料生产及销售行业属于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下的涂料制造(C2641)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 修订),公司所从事的涂料生产及销售行业属于制造业下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二)公司行业发展态势 1、轨道交通市场呈向好态势,有望迎来新的增长拐点 在轨道交通装备防腐市场方面,我国轨道交通装备行业经过多年发展,现在已经成为了我国高端装备制造领域自主 创新程度高、国际市场竞争力强的行业。在轨道交通装备新增市场方面,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国家铁路局 等招标网络统计数据显示,动车组 2021 年全年招标采购量为 93 组,2022 年 1-10 月为 108 组;铁路机车 2021 年全年招 标采购量为 501 台,2022 年 1-10 月为 587 台;客、货运列车招标采购量均处于恢复过程中。单从招标采购数量来看, 2022 年前三季度动车、铁路机车采购量已经高于 2021 年全年采购量。更为值得关注的是,随着后期国民出行需求将大 大提升,这也就意味着客运将进入快速恢复阶段,客运量的增加或将带来轨道交通装备新的需求高峰。除此之外,消费 水平的提升导致国民对于出行的舒适度提出更高要求以及轨道交通装备行业自身技术的更新迭代倒逼轨道交通装备新增 市场的快速发展。在轨道交通存量市场方面,我国首批投入运营的和谐号动车组进入替换周期。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有限公司招标网统计数据显示,2021 年全年动车组高级修招标数量为 65 组,2022 年全年动车组高级修招标数量为 176 组。更为值得关注的是,在动车组高级修 2023 年开年第一次招标数量就为 87 组,远远高于 2021 全年维修量。未来,或 将迎来轨道交通装备存量市场的增长拐点。 在轨道建设工程防水市场方面,对于铁路系统,据国铁集团统计数据,截至 2022 年底,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 15.5 万公里,其中高铁 4.2 万公里,而根据《中长期铁路网规划》要求,到 2025 年,铁路总里程达到 17.5 万公里;到 2030 年,实现铁路总里程达到 20 万公里。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未来铁路系统建设将持续发展。在城市轨道交通系统, 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的《2022 年中国内地城轨交通线路概况》,截至 2022 年 12 年 31 日,中国内地累计有 55 个城市投运城轨交通线路超过一万公里,达到 10291.95 公里,再破高位,其中 2022 年共计新增运营线路 25 条,新增城 轨交通运营线路长度 1085.17 公里,除此之外,随着我国城镇化速度加快,城镇化下的都市圈建设也将促进我国大中城 市内部的城轨与城际铁路形成互联互通之势,城市轨道交通或将成为我国中长期补充交通运输短板的重要增长点。 轨道交通建设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轨道交通市场,公司主要深耕于轨道交通装备防腐市场及轨 道建设工程防水市场。随着轨道交通市场需求增长持续或将拉动公司在轨道交通市场营收增长,盈利能力上升。 2、民用建筑市场迎来政策持续优化调控,全面体现支柱产业地位 在国家政策层面上,2022 年 12 月 15 日至 16 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其中对于房地产表述提到:房地 产对经济增长、就业、财税收入、居民财富、金融稳定都具有重大影响,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深入研判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和城镇化格局等重大趋势性、结构性变化,抓紧研究中长期治本之策,消除多年来“高负债、 高杠杆、高周转”发展模式弊端,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2022 年 12 月在第五轮中国-欧盟工商领袖和前 高官对话上国务院副总理刘鹤指出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未来一个时期,中国城镇化仍处于较快速发展阶段, 有足够需求空间为房地产稳定发展提供支撑。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以下简称 “防水新规”)将于 2023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防水新规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防水新规的有效实施,将有利于防水行业 整体扩容提质,促使防水企业快速发展。在证监会政策层面上,则是对涉房企业股权融资限制放松,这将进一步增加房 地产企业资金实力。除此之外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面,国务院在《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明确提出力争“十四五”期末完成 2000 年以前建成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 当前,房地产行业发展有了政策的大力支持,房地产行业再次迎来了较好的政策环境。相信在政策的支持与引导下, 我国房地产行业有望走向平稳健康发展。同时,公司防水防护材料伴随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3、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清洁能源构建能源新发展格局 2020 年 9 月,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大会上做出“碳达峰”、“碳中和”的承诺,这是我国重构环境与经济关系的决心和 信心。实现“双碳”目标的必经之路,就是在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同时,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动煤炭等传统化石能 源和新能源的优化组合,打造多元一体的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不断提升能源的绿色发展能力。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数 据显示,2022 年水电、核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增长 5.3%,占全部发电量比重比上年提高 0.9 个百分点。 据国家统计局能源统计局司司长胡汉舟介绍,能源保供能力稳步提升的同时,能源消费结构结构也在持续优化,2022 年 能源消费总量比上年增长 2.9%。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较上年提高 0.8 个百分点,煤炭比重提高 0.2 个百 分点,石油比重下降 0.6 个百分点,天然气比重下降 0.4 个百分点。 随着我国能源结构持续优化,能源供给质量和能力双提升,以高效、清洁、多元化为主要特征的能源转型进程加快 推进,能源投资重心也将向风电、核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化能源转移。以风电、核电、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清洁能源快 速发展将给公司的光伏、储能、风电为主的新能源产业发展带来更多可能性。 (三)公司行业竞争情况 1、轨道交通市场竞争情况 在轨道交通装备方面,当前轨道交通装备主要包括铁路客货车、铁路机车、城轨动车及高铁,其中铁路客货车及铁 路机车防腐,由于国内涂料企业信誉较好、产品质量稳定,积累了丰富的应用经验,该市场集中度较高,大部分为国内 涂料企业承接业务,公司也凭借优良的产品及服务,承接了大量中国中车旗下各主机制造厂关于铁路客货车及铁路机车 涂料涂装一体化业务;城轨动车及高铁,由于对性能指标、涂装工艺等要求均远高于铁路客货车及铁路机车,且国内涂 料企业起步较晚,产品质量及涂料工业与国外涂料巨头企业相比具有一定差异,造成该市场国内涂料业务占比较低,但 是公司仍凭借持续地自主创新成为该市场的首批国产化替代厂商,在该市场实现了城轨动车及高铁涂料产品的批量供应。 在轨道建设工程方面,当前轨道建设工程均通过招标方式采购。国内规模较大的防水材料企业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 和优质的售后服务,相比国外防水材料企业在质量控制和产品价格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因此,在轨道建设工程市场 领域以国内防水材料企业为主。公司积极参与了国内多项轨道建设工程,产品生产、供应、质量等完全按照铁路产品 CRCC 认证要求执行。公司在轨道建设工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赢得了广大铁路建设单位的好评。 2、民用建筑市场竞争情况 我国民用建筑防水行业由于行业的政策和资金壁垒不高,呈现出典型的“大行业、小企业”的竞争格局。后期随着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等行业监管的加强以及行业进入门槛的逐步提升,未来低端落后产能企业将逐步被市 场淘汰,行业竞争环境将逐步改善。公司凭借着深耕轨道建设工程防水行业多年技术积累,当前已经成为了民建、市政 工程防腐防水材料及工程主要供应商,并成功签订了多家央企、国企年度防水材料集采订单,民用建筑领域的市场地位 也逐年提高。 3、新能源市场竞争情况 当前,我国新能源主要为光伏、风力发电。在光伏发电方面经过多年规模化发展,我国光伏行业在产业规模及生产 制造已具有优势,成为了我国在国际上具有主导优势的战略新兴产业,目前我国在光伏发电方面行业集中度较高;在风 力发电方面,我国已经步入快速的规模化发展阶段,新增装机容量和累计装机容量连续多年领跑其他国家。虽然新能源 领域企业众多,但由于新能源行业技术产品更新迭代速度较快,且行业的进入门槛相对较高,行业内企业的技术优势和 量产能力使得新进入行业企业发展空间较小。公司在新能源领域大力承接光伏电站和储能项目 EPC 及屋面分布式光伏长 效防水工程,拓展风电装备防腐业务;大力快速拓展光伏组件及储能胶业务;积极调研新能源领域全产业链的新材料业 务,通过自主或联合开发或投资或兼并等轻资产运营模式,探索新的增长极。 (四)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国内轨道交通领域防腐与防水市场,已经成为轨道交通高端装备涂装领域国产化、环保化的主要 推动者。凭借公司在轨道交通领域领先地位及技术开发的优势,公司逐步掌握原材料核心技术,产品类型不断丰富,产 品结构优化升级,成为国内工业防护领域领先企业之一。与此同时,公司积极对主营的防腐防水产品进行了应用场景的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 新探索,不断开拓公司市场份额,提高市场竞争力。公司主要客户集中于中国国铁集团下各路局的机车段及车辆段和建 设公司、中车旗下各主机厂、中国中铁、中铁工业、中建科工、天桥起重等大型装备公司以及华润置地等大型商业地产 公司。公司面向的客户为大型央企、国企,且相较于同行业其他企业,公司的规模较小,导致公司议价能力较低。但公 司依托快速响应及全方位的营销服务、技术研发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并能快速实现成果转化、多年深耕细分市场累积的 客户资源与市场口碑等优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树立起独特的飞鹿品牌。未来,公司将继续做好技术创新、客户服务、 加强生产运营管理,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1、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从事金属表面、非金属表面和混凝土表面防腐与防护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专业化高科技企业。 公司的主营业务面向轨道交通装备、铁路站房和桥梁等钢结构;轨道建设工程;民用建筑及市政工程;风电、光伏及储 能设备领域等。公司生产和销售防水材料、防腐涂料、胶类产品及复合材料等,并顺应市场和行业发展趋势,为客户提 供包括防腐与防护方案设计、产品研发、产品生产以及涂装施工一体化整体解决方案。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目前的产品主要包括:防腐涂料及防水防护材料、胶类等系列产品,同时公司还提供配套的涂装施工服务。 公司防腐涂料主要应用于各种金属表面,起到防腐、防锈、耐大气老化、耐磨等防护及美化作用。根据其分散介质 不同,可以分为以有机溶剂作为主要分散介质的油性涂料,主要包括聚氨酯类漆、氟碳面漆、丙烯酸类漆、环氧类漆等 品种;以去离子水作为溶剂或者分散介质的水性涂料,主要包括水性预涂底漆、水性环氧防锈底漆、水性阻尼涂料等品 种。 公司研发的防腐涂料产品主要应用于轨道交通装备(包括铁路客车、货车、机车、动车、城轨地铁等表面防腐领 域。)公司与中车旗下各主机制造维修企业及中国铁路总公司旗下各路局车辆装备维修基地(段、所)建立了长期稳定 的合作关系。此外,公司已将产品应用领域拓展至风电装备及其他机械设备领域及钢结构、石油化工设施等其他表面防 腐领域,与时代新材、天桥起重、中建科工、新疆北新永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等都有合作。 公司生产的防腐涂料在主要应用领域的使用效果图如下: 1、在轨道交通装备防腐领域的应用 复兴号动车组 动车组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 有轨电车 城市轨道交通装备 雷山空轨 铁路机车 铁路客车 铁路货车 2、在其他领域的应用 风电叶片 钢结构桥梁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 钢结构 风电塔筒 公司研发的防水防护涂料主要应用于混凝土表面起着防水防护作用。主要分为防水涂料、防水卷材、地坪涂料、填缝 (或密封)胶等。防水涂料主要包括聚脲防水涂料、聚氨酯防水涂料、硅酮密封胶等。防水卷材主要包括SBS改性沥青防水 卷材、PVC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EVA防水板等品种。地坪涂料主要包括薄涂型环氧耐磨地坪、无溶剂环氧 自流平地坪、环氧彩砂地坪、超耐磨聚氨酯地坪、水性环氧地坪、环氧防静电自流平地坪等高新材料产品。 公司研发的防水涂料产品主要应用于轨道建设工程防水领域、民用建筑防水领域,公司还将产品应用领域拓展至水利 工程、市政工程等其他混凝土防水领域。防水卷材产品主要应用于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的防水工程、民用建筑等其他 防水领域。地坪涂料产品主要应用于高铁动车段(所)、大功率机车检修基地等铁路工程附属设施,机械、电子、轻工、 医药等行业制造车间。 1、公司生产的防水涂料在主要应用领域的使用效果图如下: 高铁混凝土桥梁防水 桥梁工程防水 轨道建设防水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防水 2、公司生产的防水卷材在主要应用领域的使用效果图如下: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 民用建筑防水 民用建筑防水 3、公司生产的地坪涂料在主要应用领域的使用效果图如下: 游乐场地坪 地下停车场地坪 涂装施工服务主要是公司为保证其客户涂料使用效果而提供的配套服务。涂料本身的技术含量及质量是取得良好涂 装效果的前提,而涂装施工技术的优劣则是能否取得预期涂装效果的主要因素之一。涂装是一个看似简单实则工艺复杂 的过程。在实际喷涂或施工过程中,表面喷涂和施工的厚度、不同涂料之间的配合、干燥时间控制等细节,均是影响最 终涂料使用效果的重要因素。目前公司涂装施工业务主要为保证销售的涂料使用效果而为部分客户提供的配套施工服 务。 风电设备施工服务 轨道交通装备施工服务 轨道建设工程施工服务 民用建筑施工服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 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主要原材 料 采购模式 采购额占采购 总额的比例 结算方式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上半年平均价格 下半年平均价格 原材料 1 根据每月生产需求计划采购 7.84% 否 4.01 4.39 原材料 2 根据每月生产需求计划采购 1.78% 否 5.29 5.99 原材料 3 根据每月生产需求计划采购 1.35% 否 2.50 2.25 原材料 4 根据每月生产需求计划采购 1.18% 否 8.04 7.38 原材料 5 根据每月生产需求计划采购 1.14% 否 6.95 7.35 原材料 6 根据每月生产需求计划采购 0.94% 否 22.44 16.19 原材料 7 根据每月生产需求计划采购 0.75% 否 15.00 14.81 原材料 8 根据每月生产需求计划采购 0.70% 否 12.09 10.64 原材料 9 根据每月生产需求计划采购 0.66% 否 12.77 13.17 原材料 10 根据每月生产需求计划采购 0.63% 否 18.41 15.22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 3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主要产品 生产技术 所处的阶 段 核心技术 人员情况 专利技术 产品研发优势 水性树脂 工 业 化 应 用 , 公 司 仍 在 不 断 改进性能 公司员工 一种适用于多种尺寸涂料样板的暴晒架;一种丙 烯酸乳液及其制备方法;一种低温下超快干单组 份水性树脂及其制备方法;聚酯丙烯酸酯杂化水 分散体的制备方法;一种具有互穿网络结构的阻 尼乳液及其制备方法;一种高韧性超低 VOC 水 性环氧乳液及其制备方法。 自主研发关键核心原材 料,提高成本优势;采 用低排放工艺,安全环 保。 水性涂料 工 业 化 应 用 阶 段 , 公 司 仍 在 不 断 改 进 性能 公司员工 一种高鲜映性水性涂料及其制备方法;水性涂料 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含改性桐油的涂料组合物 及其制备方法;室温快干高防腐双组分水性环氧 涂料及其制备方法;水性环氧预涂底漆及其制备 方法;一种水性防腐底漆及其制备方法;一种动 车用水性可湿喷湿涂料及其制备方法;一种轨道 交通内饰用水性环氧涂料及制备方法等多篇授权 发明专利。 核心材料拥有自主知识 产权,在成本和质量控 制上领先于市场现有产 品。 其他防腐涂料 工 业 化 应 用 阶 段 , 公 司 仍 在 不 断 改 进 性能 公司员工 风电叶片用弹性腻子组合物;一种无溶剂风电叶 片用面漆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一种防腐 耐磨防冻粘底面合一涂料及其制备方法;一种低 模量高位移聚氨酯密封材料配套用耐候面漆及其 制备方法; 高粘结强度潮湿混凝土界面用底漆及 其制备方法;一种多功能改性丙烯酸聚氨酯橡胶 涂料及制备方法;汽车用水性阻尼涂料 等多篇授 权专利。 行业领先,成本优势明 显。 防水涂料 工 业 化 应 用 阶 段 , 公 司 仍 在 不 断 改 进 性能 公司员工 一种互穿网络防水涂料及其制备方法;一种双组 分聚氨酯防水涂料及其制备方法;一种环保型单 组份聚氨酯涂料及其制备方法;一种环保耐候的 改性单组分聚氨酯防水涂料及其制备方法;一种 用于重金属污染遗留建筑物的防渗阻隔涂层;一 种抗流挂快干型双组份聚氨酯防水漆及其制备方 法和应用(受理)。 自主研发,领先于市场 现有的技术优势,通过 工艺配方调整,将产品 环保化,提升公司在防 水市场的竞争力。 防水卷材 工 业 化 应 用 阶 段 , 公司员工 双面自粘型防水卷材生产装置;一种沥青原料防 水卷材自控冷却成型装置;一种道路用湿固化自 自主研发,巩固公司防 水卷材产品在铁路基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 公 司 仍 在 不 断 改 进 性能 粘胶防水卷材;一种点复合 EVA 防水板表面涂 胶装置等。 上的占有率,并通过工 艺配方优化,延伸到民 建领域,与防水行业标 杆企业进行对标,提升 公司在民建防水市场的 占有率。 胶粘剂(含高 铁建设用硅酮 胶及光伏组件 用胶) 工 业 化 应 用 , 公 司 仍 在 不 断 改进性能 公司员工 一种硅酮密封胶用粘结促进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 用于无砟轨道的硅酮密封胶及其制备方法;一种 硅烷封端改性聚氨酯树脂、高强度低模量改性聚 氨酯密封胶及其制备方法;一种低温快干型聚合 物基导电胶及其制备方法;一种复合型防水密封 膏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自主研发,通过工艺配 方 调 整 , 将 产 品 环 保 化,提升公司在高铁建 设及光伏组件市场的竞 争力。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主要产品 设计产能 产能利用率 在建产能 投资建设情况 水性树脂(吨) 0 0.00% 20,000 投资建设情况请查阅“第十节财务报 告”在建工程的部分内容 涂料产品(吨) 56,375 32.29% - - 卷材产品(万平方米) 4,300 16.42% - 注:产能利用率低主要是因为各生产工厂在报告期内逐渐投产阶段;设计产能数据是根据年内实际投产月份折算。 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主要化工园区 产品种类 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 水性树脂、防腐涂料(含水性涂料、油性涂料)、防水涂料 金山工业园 防水涂料、防腐涂料、胶粘剂等 东富工业园 防水涂料、防水卷材 孙家湾工业园 防水涂料、防水卷材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株洲飞鹿:2022年下半年获得高端特种密封胶黏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株荷环表【2022】20号 湖南耐渗:2022年11月份完成环境保护验收,2022年11月21日在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取得(精威验字(2022) 第017号)验收备案表 长沙飞鹿:2022 年 3 月完成了《长沙飞鹿水性树脂、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高固体份油性涂料新建项目阶段性验 收》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适用 不适用 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批复、许可、资质 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限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许可证 (湘)WH 安许证字(2020)H4- 0237(变更) 2021.01.23-2024.01.22 安全生产许可证 (湘)JZ 安许正字〔2012〕000064 2022.05.-2025.05.12.13 排污许可证 914302007656224696001R 2020.12.18-2023.12.17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43021232 2019.12.13-2022.12.12 排污许可证 914302007656224696001R 2022.12.18-2023.12.17 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排污许可证 91430281782898934J001U 2020.6.22-2023.6.21 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排污许可证 91430281782898934J002U 2021.12.27-2026.12.26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 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许可证 (湘)WH 安许证字[2022]H-0394 号 2022.03.17-2025.03.16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43012200002 2022.03.01-2025.02.28 排污许可证 91430112MA4Q759J2C001V 2022.03.11-2027.03.10 广州飞鹿铁路涂料与涂装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许可证 (粤)JZ 安许证字〔2021〕220967 2021.10.29-2024.10.29 湖南博杨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可证 湘株天应急经(乙)字〔2021〕- 0008 号 2021.08.21-2024.08.20 湖南飞鹿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许可证 (湘)JZ 安许证字〔2020〕003081 2020.10.21-2023.10.21 对于 2023 年内有效期届满的相关资质,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组织办理续期工作。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是 否 从事化肥行业 □是 否 从事农药行业 □是 否 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是 否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产品服务和原材料自主研发优势 公司深耕高分子材料领域多年,在高分子材料领域拥有较强的技术储备及研发实力。随着公司技术研发的不断突破 以及对外技术上的战略合作,公司的产品及服务类型也逐渐丰富。公司已逐步建立起覆盖工业防腐防护领域的全系列服 务体系,包含各类防腐涂料、防水涂料及防水卷材等产品及相应的涂装施工、涂料涂装一体化的服务,满足工业领域复 杂多样的防护需求,是国内较少同时具备完整产品体系的工业领域防护企业之一。公司目前已经逐步掌握涂料关键原材 料水性树脂的核心技术,可以实现水性涂料核心原材料稳定、可靠、及时供应,发挥产品上下游的集中化、规模化优势, 又有利于公司平抑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提升公司水性涂料产品的竞争力。 2、技术研发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并能快速实现成果转化的优势 公司结合国内外高分子材料发展的新趋势与多样化的市场需求,开展了一系列的技术研发工作并实现了相关成果转 化,一是在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方面,公司对水性涂料的关键原材料水性树脂进行了专项研发,此项技术将为公司掌握水 性涂料的核心技术,应对原材料市场波动,为产品利润提供支持。二是在轨交高端市场开发方面,公司研发的货车长效 防腐涂料已通过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技术评审,长效防腐涂料将能提高货车防腐年限和运行工况的要求,实现产品不 断更新迭代;公司持续对一些应用在特殊环境或特殊应用部位的环保涂料进行运用推广,无溶剂高性能弹性涂料可应用 于川藏线或者风沙大、温差大的特殊环境下,无溶剂高性能弹性涂层可应用于动车头部等特殊部位,为实现高端、环保 水性漆产品国产化替代做出贡献;在新产品开发领域,公司立项开发了功能性防火涂料和轨道交通装备功能化系列涂料 项目。上述产品的推出对实现城轨动车等轨道装备用涂料的国产化、水性环保化、功能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未来也 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市场增长点。三是在新领域开拓方面,围绕轨道交通行业轻量化的发展需求,公司成立高分子材料研 究院对复合材料进行了立项研究,并与国内高校、主机厂建立了良好产学研等合作模式,同时,对航空航天方向的结构 件和夹层结构件进行了开发,产品获得了客户的认可。公司在路外市场已对钢结构水性涂料、工程机械、农机用水性涂 料进行技术和成本优化,开发了性价比较高的高固体份、无溶剂涂料等新型钢结构防腐涂料,具备技术开发优势。防水 材料在轨道交通领域,拥有多个通过 CRCC 认证产品,并实现大批量供货,认证产品在轨道交通领域占据一定份额;在民 用建筑领域市场,公司已具有较为齐全的防水卷材系列产品,沥青类防水卷材和高分子类防水卷材已实现量产,产品已 通过下游客户的验证,产品质量稳定。并且公司对民用建筑用预铺、湿铺高分子防水卷材等系列产品进行了技术升级和 改造,为增强民用建筑系列产品做好了技术铺垫。四是公司产能充足,生产效率逐步提高,生产规模效应逐步体现。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 2022 年公司实施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升级原有胶类产品产线,将新增 13,600 吨高端特种密封胶黏剂 产品产能,铜官生产基地、醴陵东富生产基地的相继建成和胶类产品生产线顺利达产将大大提升公司保供能力并同时扩 充产品种类,未来公司将具备规模化生产竞争优势。 3、生产经营资质齐全优势 公司自设立以来非常重视相关业务资质及认证的申请和维护。公司目前拥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危险 化学品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的相关资质及认证。此外,公司的聚氨酯防水涂料、特质环氧富锌防锈底漆、25 型铁路客车用涂料、铁路货车用油漆、 水性阻尼浆等系列涂料通过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认证;轨道交通装备环保、功能化系列涂料项目已在 CR300AF 复 兴号动车组用水性涂料获得了批量应用,属于国内首创。维修用水性涂料在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的工艺 实验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4、涂料环保化的先行优势 随着国家环保政策日趋严格,国家大力扶持和倡导环保型涂料,其技术研发与应用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水性涂料、 高固体份、无溶剂等环保型涂料已成为涂料行业当前的发展趋势。公司目前已经成为轨道交通高端装备涂装领域国产化、 环保化的主要推动者。其中在水性涂料领域,公司申报的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入选国 家级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名单;水性城轨涂料通过了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 司、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等主机厂的工艺试验和合格供方评审,成功中标了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中 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城轨车辆水性涂料供应项目,并完成雷山空轨项目、铁科院 3B 项目、合肥 5 号线项目、 合 2 增购项目、青岛 4 号线项目、成都 19 号线项目、250KM 标准动车组复兴号的水性漆整车应用,成为首批高端轨道装 备领域国产化水性涂料的合格供应商之一;水性货车涂料在广州铁道车辆有限公司、中车西安车辆有限公司、中车长江 车辆有限公司、中车株洲车辆有限公司、中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国铁集团多个路局公司已全面获得广泛应用;公司 水性阻尼涂料成功中标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的城轨动车水性阻尼涂料项目;水性树脂领域,公司自主研 发的货车涂料用水性树脂技术已实现批量应用,目前通过自产和部分外协加工逐步满足公司水性涂料生产需要。在轨道 交通工程防水涂料方面,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均是高固体份、无溶剂涂料,如聚氨酯防水涂料(6.0Mpa)、聚氨酯防水 涂料(3.5Mpa)、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硅酮密封胶及喷涂聚脲防水涂料的固体含量达到 98%,做到产品本身生产 过程中不添加任何挥发性溶剂。 公司在民用建筑及市政工程板块主推发展预铺高分子防水卷材、TPO 防水卷材、EVA 防水卷材、HDPE 防水卷材、水 性高分子环保防水涂料,产品以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喷涂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水性抗滑移防水涂料、水泥基渗透结 晶型防水涂料、聚合物防水砂浆、喷涂水性橡胶防水涂料等水性环保防水涂料和绿色环保、高性能、功能化、可持续发 展的高分子防水卷材为主,产品生产、施工应用过程低碳(冷喷涂施工),绿色环保无有害物质释放。 5、客户资源优势 作为国内轨道交通防水防护材料系统解决方案市场的首家上市公司,公司主要客户集中在中国国铁集团下各路局建 设单位,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交建等施工单位,以及机车段、车辆段、中车旗下各主机厂。公司客户集中度相对 较高,且多为大客户。民用建筑领域,公司客户主要是大型国企、央企,主要集中在华润置地、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 中建科工、中国交建等资产信誉较好的大客户。公司对大项目、大客户采取定期交流、定点服务、快速响应的机制,技 术、营销、生产等多类职能部门定期与客户就产品技术、质量、新产品、新规范标准、材料及工程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新 需求进行交流,对客户需求和产品应用进行沟通了解,持续为客户提供新的差异化及定制化需求产品。营销相关部门牵 头对大项目、大客户进行定点服务,及时发现和解决客户现场问题。多年来,公司突出的自主研发能力、优质的现场技 术服务和快速的市场反应机制为公司积累了众多大客户的信任,为公司市场地位和新产品的研发和应用拓展奠定了基础。 优质的客户资源为公司产品创新、市场创新、服务创新的提供了重要外部基础条件,为公司市场竞争优势提供保障。 6、产品应用领域优势 公司在轨道交通领域的成功项目经验及竞争优势地位为公司业务领域拓展提供良好的客户资源、项目经验和技术储 备。以防腐涂料产品为例,公司已将产品应用领域扩展至动车、城际轨道车辆等其他轨道交通装备防腐领域,同时成功 开拓风电装备防腐并积极拓展钢结构、石化、电力设施及其他国产替代趋势明显领域业务。在防水材料市场,除铁路工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 程建设领域桥梁、隧道防水材料外,公司已将铁路差异化产品及技术优势特点推广应用领域扩展至城市轨道、市域铁路 等其他轨道工程防水市场及水利工程、市政工程、民用建筑等其他防水领域,是最早进入地铁工程防水领域的国内专业 防水材料生产企业之一。 7、团队及人才优势 当前,公司团队成员主要以高学历青年骨干为主,高学历的青年管理团队为公司业务开拓提供了不竭的动力。以公 司董事长章卫国、总裁范国栋为代表的核心管理层具有多年高分子材料行业服务及研发经验,能够对市场发展趋势、前 沿产品研发有较高的敏感性和前瞻性,为公司技术创新和服务升级奠定了坚强的基础。目前,公司拥有高分子材料研究 院、防腐产品研发部、防水产品研发部进行产品专项研发,各研发部人员结构合理,综合研发实力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其中高级工程师 7 人,工程师 20 多人。“株洲市万名人才计划”入选者 1 人,“株洲市领军人才计划”入选者 1 人、荷塘区 科技创新人才 2 人,荷塘区优秀青年 8 人。 四、主营业务分析 (一)概述 2022 年,面对百年变局,我国经济受多重超预期因素的反复冲击,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在持续 演化,使得企业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市场竞争格局,公司始终锚定 奋斗目标,有效应对内外部挑战,一是在战略落地方面,求真务实,审时度势,助力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二是在产品 与市场发展方面,为客户着想,与客户共生,创新驱动,传播飞鹿品牌;三是在管理经营方面,勤勉敬业,降本增效、 严控品质、优化服务,夯实管理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多举并进加快战略落地,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深度绑定公司与各方利益。2022 年 7 月 15,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15 日,授予 76 名激励对象 405.5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96 元/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了专业管 理、核心技术和业务人才,能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能够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 将股东、公司和员工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以下简称“简易程序定增”)发行股票,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助力公司战略落地。报告 期内公司成功实施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成功募集资金 109,499,994.96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 额将用于高端特种密封胶黏剂建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公司简易程序定增所实施的高端特种密封胶黏剂建设募投 项目一方面将丰富产品种类,优化产品结构,扩大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将提高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增强公司竞争力;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满足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优化改善公司资本结构。 完成苏州恩腾部分股权退出,实现投资增值。2022 年公司与相关方签署了《关于苏州恩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之投 资协议》,交易完成后公司通过长沙飞鹿嘉乘半导体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继续持有苏州恩腾部分股权。 本次公司出售苏州恩腾部分股权是以苏州恩腾估值提升转让,公司获取了出售股权的投资收益。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更 好的聚焦公司主营业务板块,以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保障公司未来稳健持续的经营能力,同时保障了股东权益,降 低了投资风险。 开拓光伏等新能源市场,赋能公司业务新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明确将新能源产业发展作为支撑公司未来规模增长 的重要业务版块。在新能源板块,公司主要聚焦于优质光伏电站投资及 EPC 工程、胶类产品、风光储涂料、相关防水工 程。当前,公司已经取得了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开拓新能源市场是公司主动适应环保新发展格局,瞄准市场需求 的主动应变。相信随着新能源市场的业务的逐渐成熟,公司将受益于“碳达峰”政策,迎来发展良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 2、深耕产品与市场,打造与传播飞鹿品牌 公司一直以“为客户着想,与客户共生”的服务理念,踏实做好产品设计、研发、生产、施工的一体化服务。绿色环 保的高质量产品是公司获取客户信赖,赢取市场的致胜策略。报告期内,在轨道交通装备防腐方面,面对各地“油改水” 政策不断进行实施期的大背景下,公司水性涂料业务表现亮眼,不仅在中国中车主机厂高端车型上的应用领域得到了进 一步扩大,而且高端城轨地铁水性涂料也得到了全面推广,先后中标了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水性货车漆涂料涂装 一体化业务、中车贵阳车辆有限公司等水性货车漆销售业务,并且城轨水性涂料在合肥地铁、成都地铁、天津地铁、丽 香线也等到了批量应用。报告期内公司努力克服运输不通畅等多项困难,使得客货车业务再创佳,全年完成 24,000 多辆 各类车型涂装。铁路站房和桥梁等钢结构和电力防腐系统是公司防腐涂料产品应用场景的又一横向拓展方向,报告期内 公司三合一防腐漆在南昌局各站房、南宁局各站房等路局站房得到大面积推广,并且承接了大型站房涂装项目长沙南站 站台雨棚钢结构锈蚀整治工程及世界首座千米级三塔公铁两用斜拉桥马鞍山公铁两用长江大桥。在轨道建设与维修工程 方面,在手订单保持大幅增长,先后中标宁波地铁 8 号线、深大城际、深惠城际大鹏支线、新建京港高速铁路、新建重 庆至万州高速铁路、广梅汕铁路等项目。水性涂料及无溶剂胶泥类产品迈进世界最深实验室——中国锦屏地下实验室, 为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先进技术解决方案。 在民用建筑及基础设施工程方面,一边是房地产行业金融化泡沫化所带来的挑战,另一方面是国家及各监管层密集 发声所带来的利好机遇。对于民用建筑领域公司持续加强房地产领域风险防控,执行稳妥推进的发展战略。报告期内, 公司一方面加快华润置地落地合同签订及执行,新签订南京市雨花台区两桥中央商务区项目、成都未来之城六期、湛江 华润中心住宅、华丰造纸厂综合体项、重庆中央公园悦府、嘉兴秀湖西项目等多个项目,最终落地合同金额远超投标报 价;另一方面创新与华润置地业务合作模式从单一的材料供应转变为材料供应与涂料涂装一体化并行,合作模式的转变 将进一步加深公司与客户粘性,拓宽业务宽度推动多元化发展。与此同时,公司在民用建筑领域大客户战略成果显著, 与中建科工、中交集团、华润置地、中铁建房地产集团等多家优质央企、国企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除此之外, 公司实现了营销模式再突破,完成全国渠道销售网络的初步布局,并开始进行全国试点建筑修缮服务中心布局运营。 在胶类产品经营方面,公司已经稳定实现了轨道交通桥梁嵌缝密封胶胶类产品销售。与此同时,公司还充分利用自 身高分子材料研发生产实力,向高分子密封胶类材料等其他产品领域不断扩展。 3、强化技术创新,以技术创新推动提质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技术创新体系,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具体表现为,紧紧围绕客户需求,一是对现有产 品进行优化升级的同时进一步加快实现产品的全系列覆盖,持续地对防腐、防水类产品进行环保化和高性能的深入;二 是对行业上游进行探索,对水性涂料的核心原材料水性树脂进行自主研发生产;三是对现有产品进行新应用场景探索和 升级,探索新能源业务市场,研发的太阳能电池组件用密封胶和接线盒用灌封胶已成功试产,样品已经送知名组件企业 进行性能验证。当前公司水性聚氨酯底面合一漆、高强度单面湿铺卷材、合金 PET 膜自粘卷材、JS 防水乳液已经实现试 产与供货,防腐类产品首次成功在港机设备行业批量使用,无溶剂产品首次成功在保温车及站台防护中批量使用,水性 石墨烯环氧富锌涂料防腐效果行业领先。 公司以技术创新赋能配方降本增效也取得了明显成绩,报告期内,公司防腐产品降本率超过 2.5%,防水产品技术降 本 4.08%(注:技术降本率不考虑原材料价格波动因素)。具有竞争力的价格、最优质的产品、最专业的服务都将持续 地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 4、夯实员工基础,引领经营管理再上新台阶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经营管理理念,以引进、培养等多种机制进行人才储备,同时组建各类协会、开展多项 活动以保证团队的稳定性及有序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在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等多项外部因素影响,公 司激发员工潜能,高效组织生产,完成了铜官生产基地、醴陵东富生产基地成功投产,使得公司产能布局更加完善。随 着后期公司新增产能持续投放,将带动公司产品销量的稳步提升。除此之外,公司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更是积极履行社 会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捐赠抗疫物资 110 多件,多名员工参加抗疫志愿活动和爱心献血,多次承办政府各类大型活动等, 社会责任的主动承担充分彰显公司的担当。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2 年 2021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重 营业收入合计 664,317,596.75 100% 625,103,272.40 100% 6.27% 分行业 轨道交通工程 94,342,894.99 14.20% 160,525,154.79 25.68% -41.23% 轨道交通装备 215,843,804.46 32.49% 199,560,091.39 31.92% 8.16% 机械设备 63,853,955.33 9.61% 75,108,555.73 12.02% -14.98% 民用建筑 196,425,453.09 29.57% 124,706,364.72 19.95% 57.51% 其他行业 66,842,438.65 10.06% 60,566,306.03 9.69% 10.36% 半导体设备 27,009,050.23 4.07% 4,636,799.74 0.74% 482.49% 分产品 防腐涂料 107,787,758.03 16.23% 116,193,876.93 18.59% -7.23% 防水卷材 180,510,120.82 27.17% 160,665,381.57 25.70% 17.83% 防水涂料 87,636,863.19 13.19% 105,094,717.01 16.81% -16.61% 涂料涂装一体化 190,656,396.39 28.70% 178,901,579.02 28.62% 6.57% 涂装施工 67,734,391.57 10.20% 54,577,318.43 8.73% 7.97% 其他涂料产品 0.00 0.00% 1,477,798.67 0.24% -100.00% 其他收入 2,983,016.52 0.45% 3,555,801.03 0.57% -16.11% 半导体设备 27,009,050.23 4.07% 4,636,799.74 0.74% 482.49% 分地区 华中地区 165,211,952.20 24.87% 155,016,962.54 24.80% 6.58% 华东地区 200,806,620.88 30.23% 171,108,739.44 27.37% 22.50% 华北地区 61,991,264.47 9.33% 22,694,458.59 3.63% 173.16% 华南地区 177,085,284.79 26.66% 216,312,895.46 34.60% -18.13% 西南地区 39,049,391.83 5.88% 30,429,645.45 4.87% 28.33% 其他 20,173,082.58 3.04% 29,540,570.92 4.73% -61.53% 分销售模式 工厂直销 664,317,596.75 100.00% 625,103,272.40 100.00% 6.27%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4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 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轨道交通工程 94,342,894.99 85,014,359.03 9.89% -41.23% -22.83% -21.49% 轨道交通装备 215,843,804.47 182,432,749.69 15.48% 8.16% 17.49% -6.71% 机械设备 63,853,955.33 60,732,989.16 4.89% -14.98% -11.41% -3.83% 民用建筑 196,425,453.09 175,943,567.20 10.43% 57.51% 56.59% 0.53% 其他行业 66,842,438.65 62,712,858.89 6.18% 10.36% 34.76% -16.99% 半导体设备 27,009,050.23 23,508,705.22 12.96% 482.49% 580.57% -12.54% 分产品 防腐涂料 107,787,758.03 78,679,582.14 27.01% -7.23% 0.19% -5.41% 防水卷材 180,510,120.82 161,581,973.08 10.49% 12.35% 35.02% -15.03% 防水涂料 87,636,863.19 77,799,770.24 11.22% -16.61% -10.14% -6.40% 涂料涂装一体化 190,656,396.39 176,729,993.45 7.30% 6.57% 10.15% -3.02% 涂装施工 67,734,391.57 69,416,891.57 -2.48% 24.11% 56.90% -21.42% 其他涂料产品 0.00 0.00 0.00% -100.00% -100.00% -44.65% 其他收入 2,983,016.52 2,628,313.39 11.89% -16.11% 1.02% -14.94% 半导体设备 27,009,050.23 23,508,705.22 12.96% 482.49% 580.57% -12.54% 分地区 华中地区 165,211,952.20 127,841,354.11 22.62% 6.58% 22.78% -10.21% 华东地区 200,806,620.88 187,855,427.25 6.45% 17.36% 34.23% -11.76% 华北地区 61,991,264.47 50,936,491.45 17.83% 173.16% 211.04% -10.01% 华南地区 177,085,284.79 170,067,272.25 3.96% -18.13% -7.82% -10.75% 西南地区 39,049,391.83 35,148,756.26 9.99% 28.33% 26.69% 1.17% 其他 20,173,082.58 18,495,927.77 8.31% -31.71% -21.79% -11.63%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境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 10%以上 □是 否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 2022 年 2021 年 同比增减 涂料产品 销售量 吨 16,570.56 16,283.15 1.77% 生产量 吨 18,203.87 15,686.62 16.05% 库存量 吨 2,642.07 1,008.76 161.91% 防水卷材产品 销售量 ㎡ 6,923,685.33 4,959,068.23 39.62% 生产量 ㎡ 7,060,731.96 5,047,434.60 39.89% 库存量 ㎡ 280,083.00 143,036.37 95.81%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5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合 同 标 的 对方 当事 人 合同总 金额 合计已 履行金 额 本报告 期履行 金额 待履 行金 额 本期确 认的销 售收入 金额 累计确 认的销 售收入 金额 应收 账款 回款 情况 是 否 正 常 履 行 影响重 大合同 履行的 各项条 件是否 发生重 大变化 是否存 在合同 无法履 行的重 大风险 合同 未正 常履 行的 说明 防 水 材 料 华润 置地 有限 公司 43,191. 84 14,914. 62 14,914. 62 28,277 .22 14,914. 62 14,914. 62 12,578 .04 是 否 否 防 水 材 料 中国 铁建 房地 产集 团有 限公 司 995 246 59 749 124.9 124.9 0 是 否 否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防腐涂料 直接材料 58,835,230.70 9.97% 65,532,054.88 13.20% -3.23% 防腐涂料 直接人工 1,556,294.26 0.26% 1,552,429.02 0.31% -0.05% 防腐涂料 制造费用 18,288,057.19 3.10% 11,442,536.96 2.31% 0.79% 防水卷材 直接材料 12,622,858.31 2.14% 20,799,665.05 4.19% -2.05% 防水卷材 直接人工 10,533.77 0.00% 183,451.90 0.04% -0.04% 防水卷材 制造费用 148,948,580.87 25.23% 98,686,031.58 19.88% 5.35% 防水涂料 直接材料 32,296,106.75 5.47% 57,703,175.77 11.63% -6.16% 防水涂料 直接人工 1,813,771.33 0.31% 2,499,726.13 0.50% -0.19% 防水涂料 制造费用 43,689,892.16 7.40% 26,378,189.76 5.31% 2.09% 涂料涂装一体化 直接材料 104,487,285.30 17.70% 103,621,919.64 20.88% -3.18% 涂料涂装一体化 直接人工 18,535,735.87 3.14% 8,960,457.20 1.81% 1.33% 涂料涂装一体化 制造费用 53,706,972.40 9.10% 47,858,857.78 9.64% -0.54% 涂装施工 直接人工 15,211,709.53 2.58% 5,649,998.51 1.14% 1.44% 涂装施工 直接材料 974,027.57 0.16% 500,818.78 0.10% 0.06% 涂装施工 制造费用 53,231,154.47 9.02% 38,092,113.88 7.67% 1.35% 其他涂料产品 直接材料 0.00 0.00% 114,588.40 0.02% -0.02% 其他涂料产品 直接人工 0.00 0.00% 2,816.84 0.00% 0.00% 其他涂料产品 制造费用 0.00 0.00% 700,582.39 0.14% -0.14% 其他收入 直接材料 1,894,574.55 0.32% 458,528.14 0.09% 0.23% 其他收入 直接人工 394,430.24 0.07% 1,133,136.97 0.23% -0.16% 其他收入 制造费用 339,308.60 0.06% 1,010,151.51 0.20% -0.14% 半导体设备 直接材料 23,480,323.16 3.98% 3,195,282.22 0.64% 3.34% 半导体设备 直接人工 39,511.65 0.01% 258,993.63 0.05% -0.04% 半导体设备 制造费用 -11,129.59 0.00% 0.00 0.00% 0.00%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6 说明 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包含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与生产直接相关的制造费用、运输费、及合同取得成本。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345,444,582.40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52.00%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0.00%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客户一 174,262,084.90 26.23% 2 客户二 69,738,277.99 10.50% 3 客户三 53,963,302.92 8.12% 4 客户四 24,844,996.21 3.74% 5 客户五 22,635,920.36 3.41% 合计 -- 345,444,582.40 52.00%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143,997,415.30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27.70%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0.00%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供应商一 44,438,674.93 8.55% 2 供应商二 37,533,588.55 7.22% 3 供应商三 24,693,208.21 4.75% 4 供应商四 19,065,825.57 3.67% 5 供应商五 18,266,118.07 3.51% 合计 -- 143,997,415.30 27.70%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7 3、费用 单位:元 2022 年 2021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42,198,659.39 31,702,734.42 33.11% 销售费用为变动费用,与收入变动有关。销售费用占销售收 入的增幅较小 管理费用 61,231,885.50 43,143,991.05 41.92% 公司加大对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 财务费用 34,219,174.13 15,585,270.99 119.56% 两大基地在建工程转固,公司本年度借款利息停止资本化, 计入当期损益 研发费用 35,205,385.61 18,345,037.63 91.91% 因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所致。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 项目名称 项目目的 项目进展 拟达到的目标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 影响 多 体 系水 性 树 脂的 研发 掌握水性涂料关键材料核 心技术,实现水性树脂自 产化,一是为了更好的开 发出满足不同客户不同要 求的新产品,二是可大大 降 低 现 有 水 性 涂 料 的 成 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1、完成了水性羟丙 树脂及水性环氧树脂 的配方和工艺优化升 级; 2、完成建筑涂料各 系列品种乳液的产品 研发。 3、JS 防水乳液实现 稳定批量生产。 1、应用并推广用于水性环 氧漆的的水性环氧乳液; 2、应用并推广用于水性聚 氨酯面漆的水性羟基丙烯酸 分散体; 3、应用并推广用于 JS 防水 涂料的丙烯酸乳液; 4、开发用于内外墙的保温 隔热树脂。 该项目为公司重点规划 的涂料上游原材料开发 项目,主要针对公司主 流水性环保涂料产品开 发关键材料和核心原材 料。为公司掌握水性涂 料的核心技术,应对原 材料市场波动,提高产 品利润提供支持。 光 伏 胶粘 剂 的 开发 与应用 开发出光伏组件用边框密 封粘接及接线盒灌封用的 胶粘剂产品,丰富胶粘剂 产品品种,服务与公司业 务扩展。 1、已完成光伏组件 组件专用密封胶的研 发工作,并已经实现 小批量供货; 2、已完成电子导热 灌封胶的研发工作, 并已经实现小批量供 货; 3 、 产 品 已 经 通 过 TUV 莱 茵 公 司 检 测。 在国内主要光伏组件厂实现 常态化批量供货。 该项目是公司扩展新能 源光伏组件业务用材料 的研发项目,可以为公 司 开 辟 新 的 业 务 增 长 点。 水 性 石墨 烯 重 防腐 涂 料 的研 发 开发锌粉用量低、综合性 能高的水性石墨烯重防腐 涂料,丰富公司石墨烯重 防腐涂料体系。 1、成功开发了满足 石 墨 烯 标 准 HG/T5573 的产品; 2、完成了水性石墨 烯重防腐涂料配套生 产工艺的开发。 产品开发成功,满足石墨烯 标准 HG/T5573 的产品并在 客户处形成批量化供货。 该项目为公司规划的高 端 功 能 型 涂 料 项 目 之 一,开发的水性石墨烯 重防腐涂料可用于公司 扩展重防腐领域业务, 使公司掌握了石墨烯功 能型涂料的核心技术及 成套工艺技术,为公司 未来的发展提供了强有 力的竞争力。 反 粘 式防 水 板 的研 发与应用 反粘防水板核心技术为其 高 分 子 压 敏 胶 、 阻 隔 涂 层,施工应用时混凝土放 热与胶层发生化学反应粘 接 , 实 现 满 粘 防 水 防 串 水。 1、完成生产设备的 安装; 2、完成反粘式防水 板生产工艺的开发。 产品开发成功满足 Q/CR- 562.1-2018 标准要求的的产 品,并实现铁路市场批量供 货 该项目是为扩充公司在 铁路市场的产品类别, 以便进一步提升公司铁 路市场产品的毛利润与 市场份额。 外 露 型氟 碳 丁 基自 开发外露型氟碳膜丁基橡 胶自粘防水卷材,满足公 1、完成生产设备的 安装; 成功开发适用于屋面防水、 防腐、隔热,可以延长彩钢 该项目主要为满足公司 光伏防水一体化防水产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8 粘 防 水卷 材研发 司光伏防水一体化产品需 求 2、完成配方的设计 工作。 板使用寿命年限 20 年以上 的防水卷材,并实现批量供 货。 品需求,提升公司光伏 系统的竞争能力。 无 溶 剂高 性能涂料 1 、 开 发 一 套 应 用 于 轨 交、工程机械的薄涂型的 高固低粘产品体系; 2、开发一套厚涂型的应 用于钢结构的高固低粘产 品体系; 3、开发一套应用于川藏 线或者风沙大、温差大等 特殊环境下、或者动车头 等特殊部位的无溶剂高性 能弹性涂层体系。 1、钢结构、轨道交 通装备、工程机械无 溶剂油漆体系实验继 续研究。高固低粘体 系想办法进行现场施 工验证; 2、锦屏无溶剂项目 现场试验进行跟踪, 并不断改进配方; 3、无溶剂界面剂跟 踪推进情况,在需要 的情况下微调配方, 提高断裂伸长率。 1、完成符合最新环保标准 要求的钢结构、轨交、工程 机械的薄涂型高固低粘的产 品体系研制与小试验证,钢 结构部分产品已完成中试及 小批量现场应用;轨交高固 低粘产品在 160KM 项目上 完成批量应用; 2、完成无溶剂底漆、无溶 剂环氧胶泥、无溶剂聚氨酯 胶泥、无溶剂聚氨酯面漆、 无溶剂聚氨酯清漆等产品在 锦屏大项目、隔热保温车、 防碳化公路桥上上批量使 用。 本项目的产品是公司规 划的溶剂型涂料向环保 型高固体份、无溶剂涂 料方向进行更新换代的 战略推进,并且针对一 些特殊应用环境或特殊 应用部位的涂料从常规 的性能涂料体系向高性 能涂料体系发展。 防火涂料 针对新能源电池领域,开 发一套满足客户要求的防 火涂料。 完成了新能源电池包 防火涂料的研发 完成批量供货。 顺应环保化、功能化的 大趋势,布局新能源功 能性涂料市场,首次应 用在新能源电池领域。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2 年 2021 年 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 67 83 -19.28%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10.44% 13.28% -2.84% 研发人员学历 本科 40 44 -9.09% 硕士 6 8 -25.00%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30 岁以下 26 26 0.00% 30~40 岁 27 38 -28.95% 注:为进一步提高客户服务质量,公司将研发部的技术服务、涂装工艺设计等职责调整至相应事业部,相关人员也 随之调整,因此研发人员数量有所降低。剔除该因素后,研发人员数量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研发投入金额(元) 35,205,385.61 18,345,037.63 17,794,783.67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5.30% 2.93% 2.94%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0.00% 0.00% 0.00%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9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81,862,299.52 496,941,504.30 37.2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69,937,729.07 437,722,083.22 98.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8,075,429.55 59,219,421.08 -417.5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428,220.29 452,093.82 4,860.9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1,630,986.16 195,024,150.77 -37.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202,765.87 -194,572,056.95 -49.0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16,224,724.67 400,028,912.68 54.0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2,580,418.99 290,217,390.53 38.7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3,644,305.68 109,811,522.15 94.5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4,489,488.98 -25,541,113.72 191.65%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本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下降 24,729.49 万元,降幅 417.59%,主要系本年度公司主要原因为 2021 年开具的应付票据大量到期所致。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变动额 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16,409,063.75 436,476,785.73 179,932,278.02 41.22% 收到的税费返还 33,567,160.09 16,464,149.29 17,103,010.80 103.8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1,886,075.68 44,000,569.28 -12,114,493.60 -27.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81,862,299.52 496,941,504.30 184,920,795.22 37.2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76,579,982.60 294,263,679.15 382,316,303.45 129.9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8,758,861.56 58,434,862.96 20,323,998.60 34.78% 支付的各项税费 40,034,559.83 28,466,608.49 11,567,951.34 40.6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4,564,325.08 56,556,932.62 18,007,392.46 31.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69,937,729.07 437,722,083.22 432,215,645.85 98.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8,075,429.55 59,219,421.08 -247,294,850.63 -417.59% 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本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 10,383.28 万元,主要系公司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取 得的募集资金所致。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变动额 变动幅度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35,246,507.96 4,073,232.38 131,173,275.58 3220.37%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3,678,713.00 4,073,232.38 -394,519.38 -9.69%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420,600,000.00 365,500,000.00 55,100,000.00 15.0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0,378,216.71 30,455,680.30 29,922,536.41 98.25%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16,224,724.67 400,028,912.68 216,195,811.99 54.05%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330,462,000.00 206,056,000.00 124,406,000.00 60.3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26,848,086.22 26,777,487.89 70,598.33 0.2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0.00 525,000.00 -525,000.00 -1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5,270,332.77 57,383,902.64 -12,113,569.87 -21.1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2,580,418.99 290,217,390.53 112,363,028.46 38.7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3,644,305.68 109,811,522.15 103,832,783.53 94.56%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主要原因系: 1、2022年长期资产折旧与摊销费用为4,787.38万元; 2、2022年计提资产、信用减值准备金额合计:3,281.72万元; 3、筹资活动——贷款产生的利息支出全年合计3,407.08万元; 单位:元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09,826,825.06 12,111,881.68 加:资产减值准备 17,440,131.05 4,443,982.23 信用减值损失 15,377,081.81 9,415,486.64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42,279,398.73 15,775,219.22 使用权资产折旧 1,695,760.45 1,967,765.73 无形资产摊销 3,500,482.45 3,096,016.1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398,203.15 1,201,773.9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填列) -14,253.26 38,159.24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填列) 10,636.83 31,678.92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填列) 32,400.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填列) 34,070,811.31 14,751,300.88 投资损失(收益以“-”填列) -2,636,646.63 375,161.45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10,208,106.92 -3,727,218.04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133,082.66 -472,627.74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37,229,455.65 -36,196,091.2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196,688,691.72 -71,042,132.5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52,893,664.07 108,227,527.89 其他(股份支付费用) 963,062.50 -778,463.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8,075,429.55 59,219,421.08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1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2 年末 2022 年初 比重增 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 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 产比例 货币资金 116,323,003.08 6.41% 222,369,402.41 13.18% -6.77% 无重大变动 应收账款 483,310,250.53 26.65% 411,422,640.89 24.39% 2.26% 无重大变动 合同资产 41,984,944.94 2.32% 58,265,584.83 3.45% -1.13% 无重大变动 存货 153,940,607.02 8.49% 120,223,785.56 7.13% 1.36% 无重大变动 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0.00 0.00% 0.00% 无重大变动 长期股权投资 13,727,000.35 0.76% 9,671,050.09 0.57% 0.19% 无重大变动 固定资产 597,255,584.91 32.93% 158,580,086.31 9.40% 23.53% 主要系本期铜官生产基地与东 富生产基地在建工程转固; 在建工程 72,419,569.58 3.99% 436,625,101.12 25.89% -21.90% 主要系本期铜官生产基地与东 富生产基地在建工程转固; 使用权资产 1,285,826.48 0.07% 3,874,903.48 0.23% -0.16% 无重大变动 短期借款 110,600,000.00 6.10% 225,822,683.00 13.39% -7.29% 无重大变动 合同负债 2,945,763.05 0.16% 5,720,062.45 0.34% -0.18% 无重大变动 长期借款 390,580,000.00 21.54% 262,400,000.00 15.56% 5.98% 无重大变动 租赁负债 252,118.62 0.01% 1,920,867.85 0.11% -0.10% 无重大变动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损益 计入权益 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 动 本 期 计 提 的 减 值 本期购买金额 本 期 出 售 金 额 其他变动 期末数 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 融资产(不 含衍生金融 资产) 3,000,000.00 -3,000,000.00 0.00 4.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 0.00 -32,400.00 -32,400.00 18,000,000.00 17,967,600.00 应收款项融 资 4,254,577.96 88,516,260.72 92,770,838.68 上述合计 7,254,577.96 -32,400.00 -32,400.00 0.00 18,000,000.00 0.00 85,516,260.72 110,738,438.68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2 金融负债 0.00 0.00 其他变动的内容 当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相关具体会计处理方式见金融工具,在报表中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1)合同现金流量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支付; 2)本集团管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年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31,966,939.26 保函保证金、承兑汇票保证金 固定资产 95,347,567.02 抵押借款 无形资产 29,411,192.60 抵押借款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3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121,520,017.96 195,024,150.77 -37.69% 注:上表投资额为公司当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 名称 主要业务 投 资 方 式 投资金额 持股比 例 资 金 来 源 合作方 投 资 期 限 产 品 类 型 截至资 产负债 表日的 进展情 况 预计 收益 本期投资 盈亏 是 否 涉 诉 披露日期 (如有) 披露索引(如有) 长沙飞鹿嘉 乘半导体私 募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私募基金 从事股权 投资、投 资管理、 资产管理 等活动 新 设 53,732,867.00 89.55 % 自 有 资 金 盛利华、 张懿宁、 范国栋、 刘雄鹰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已完成 私募投 资基金 备案手 续 0.00 0.00 否 2022 年 01 月 27 日 巨潮咨询网《关于对外投资设立 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02) 中能建金乡 县文化艺术 中心 PPP 项 目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一 期 中能建金 乡县文化 艺术中心 PPP 项目 建设及运 营 其 他 18,000,000.00 37.31 % 自 有 资 金 中能建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已完成 私募投 资基金 备案手 续 0.00 -32,400.00 否 2022 年 08 月 30 日 巨潮咨询网《关于与专业投资机 构共同投资暨投资金乡县文化艺 术中心建设 PPP 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100) 合计 -- -- 71,732,867.00 -- -- -- -- -- -- 0.00 -32,400.00 -- -- -- 注:1、沙飞鹿嘉乘半导体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金额为飞鹿股份与上海飞鹿对其的认缴金额。上表所列示信息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情况。 2、上表若存在数据差异为四舍五入而致。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4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投资 方式 是否 为固 定资 产投 资 投资项目涉及 行业 本报告期投 入金额 截至报告期 末累计实际 投入金额 资金来源 项目进度 预计 收益 截止报告 期末累计 实现的收 益 未达到计 划进度和 预计收益 的原因 披露日 期(如 有) 披露索 引(如 有) 水性涂料、水性 树脂、高固体分 油性涂料新建项 目 自建 是 化学原料和化 学制品制造业 78,260,507.5 5 344,146,300. 8 自有基 金、募集 资金、自 筹资金 96.07% 0 0 部分生产 线在建设 中,尚未 完工 / / 防水材料建设项 目 自建 是 化学原料和化 学制品制造业 30,237,238.0 1 189,310,713. 5 自有资 金、自筹 资金 98.21% 0 0 部分生产 线在建设 中,尚未 完工 / / 合计 -- -- -- 108,497,745. 56 533,457,014. 3 -- -- 0 0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5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类型 初始投资金额 本期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动 报告期内购入 金额 报告期内售出 金额 期末金额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 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期货 20.01 6.89 6.89 45.75 38.86 26.9 0.05% 合计 20.01 6.89 6.89 45.75 38.86 26.9 0.05%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 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 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本公司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实现盈利 6.89 万元。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公司通过对库存沥青的卖出套期保值,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库存沥青价格变动带来的风险。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 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 法律风险等)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头寸的损失。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 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公司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 场流动性风险。 (3)信用风险: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约的相关规定,取消合约,造成公司损失。公司建 立客户的信用管理体系,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方进行资信审查,确定交易对方有能力履行相关合同。 (4)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公司合理安排和使用从业 人员、风控人员,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水 平。 (5)法律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公司加强对相关政策及法律 法规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期货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6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 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 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 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不适用 涉诉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如有) 2022 年 06 月 21 日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 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沥青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规避或减少因沥青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不利 影响,有利于维护股东权益。公司已经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 管理、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具有与套期保值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总体风险可控。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和《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沥青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 投资状况分析” “4、金融资产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2) 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7 单位:万元 募集 年份 募集方式 募集资金总额 本期已使用募 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使用募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 更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 途的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 途的募集资 金总额比例 尚未使用募 集资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 集资金用途 及去向 闲置两 年以上 募集资 金金额 201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6,787.15 1.2 16,803.55 0 14,237.00 84.81% 0 不适用 0 2020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6,853.71 884.59 16,881.34 0 0 0.00% 0 不适用 0 2022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 10,590.61 3,082.40 3,082.40 0 0 0.00% 7,511.39 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户 0 合计 -- 44,231.47 3,968.19 36,767.29 0 14,237.00 32.19% 7,511.39 -- 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76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株洲飞 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363 号)同意,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向社会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00 万股。截至 2017 年 6 月 6 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247.00 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 2,459.85 万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16,787.15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净额金额为 16,803.55 万元(其中:新型环保防水防渗材料技改项目使用 2,550.15 万元;高新材料研发 检测中心项目使用 3,997.51 万元;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目 10,255.89 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0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 177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7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46.29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6,853.71 万元。截至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净额金额为 16,881.34 万元(其中:年产 20,000 吨水性树脂新建项目使用 12,605.63 万元;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 新建项目 4,275.71 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1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541,832 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 109,499,994.96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9,499,994.9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人民币 3,593,907.35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5,906,087.61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净额金额为 3,082.40 万元(其中:高端特种密封胶黏 剂建设项目使用 191.79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890.61 万元)。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8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 已变 更项 目(含 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 料新建项目 是 14,237 不适用 是 新型环保防水防渗材料技改项 目 否 2,550.15 2,550.15 2,550.15 100.00% 2018 年 07 月 27 日 -258.13 1,338.32 否 否 高新材料研发检测中心项目 是 3,997.51 3,997.51 100.00% 2019 年 02 月 11 日 不适用 否 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目 是 10,239.49 1.20 10,255.89 100.16% 2022 年 04 月 17 日 不适用 否 年产 20,000 吨水性树脂新建 项目 否 12,582.66 12,582.66 884.00 12,605.63 100.18% 2022 年 04 月 17 日 不适用 否 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目 否 4,271.05 4,271.05 0.59 4,275.71 100.11% 2022 年 04 月 17 日 -132.20 -132.20 否 否 高端特种密封胶黏剂建设项目 否 7,700 7,700 191.79 191.79 2.49%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890.61 2,890.61 2,890.61 2,890.61 100.00%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4,231.47 44,231.47 3,968.19 36,767.29 -- -- -390.33 1,206.12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 44,231.47 44,231.47 3,968.19 36,767.29 -- -- -390.33 1,206.12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 适用”的原因) 1、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已变更项目实施地点暨扩充项目内容更名为 “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目”。故该项目不 适用。 2、新型环保防水防渗材料技改项目,因可研报告编制时间较早,预计毛利率水平、期间费用水平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且项目实际投资金 额低于预期等因素导致效益未完全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预计效益。 3、高新材料研发检测中心项目,不产生经济效益,不适用。 4、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处在初步投产阶段,导致效益未完全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预计效益。 5、年产 20,000 吨水性树脂新建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处于设备调试阶段,故不适用。 6、高端特种密封胶黏剂建设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处于建设阶段,故不适用。 7、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产生经济效益,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况说明 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9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扩充募投项目内容的议案》。原募集资金项目“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 扩充为“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目”,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湖南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整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扩充募投项目内容的议案》。原募集资金项目“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 扩充为“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目”,拟投入原阻尼材料项目的募集资金将通过投入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用于水性涂料项目,该项目投资主 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置换情况 适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7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 4,468.0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170.02 万元(其中轨道交通装 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1,619.87 万元;新型环保防水防渗材料技改项目:2,550.15 万元)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98.04 万元, 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 案》,同意以募集资金 132.61 万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9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88.54 万元 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95.4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 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情况 适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根据 2017 年 8 月 2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转出 4,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 12 个月,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将转出的 4,000 万元 募集资金全部转回到了募集资金帐户中。 (2)根据 2018 年 8 月 2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转出 4,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 4 个月,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将转出的 4,000 万元 募集资金全部转回到了募集资金帐户中。 (3)根据 2018 年 12 月 2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转出 7,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 12 个月,于 2019 年 7 月转回 1,500 万元、2019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0 年 12 月转回 5,500 万元将总计 7,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转回到募集资金账户中。 (4)根据 2020 年 2 月 2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转出 2,5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 4 个月,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将转出的 2,500 万元募集资 金全部转回到了募集资金账户中。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根据 2020 年 7 月 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截止 2020 年 8 月 25 日,共转出 12,00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 至 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2,0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根据 2020 年 12 月 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论案》,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2020 年 12 月 15 日、2020 年 12 月 17 日、2021 年 2 月 4 日、2021 年 4 月 2 日、2021 年 4 月 14 日转出 3,000.00 万元、1,700.00 万元、1,000.00 万元、1,000.00 万元、600.00 万元及 700 万元,共计 8,00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8,000.00 万元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 (3)根据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转出 2,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0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 2022 年 11 月 1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 6,7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7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2022 年 12 月 7 日、2022 年 12 月 16 日转出 2,000 万元、3,000 万元、700 万元,共计 5,7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金额及原因 适用 1、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型环保防水防渗材料技改项目结项 的议案》。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募投项目已结项,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6.75 万元)转入公司基本(普通)账户, 其中 15.62 万元为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将于销户前支付或转入普通账户后支付,其中利息收入 1.13 万元用于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22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20,000 吨水性树脂新建项目”、“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募投项目已结项,公司 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41.55 万元)转入公司基本(普通)账户,其中 23.59 万元为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将于销户前支付或转入 普通账户后支付,其中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剩余金额 117.96 万元用于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向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剩余 117.56 万元,经董事会决议转入公司普通账户,用以补充流动资金。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剩余 23.99 万元,经董事会决议转入公司普通账户,用以支付后续需支付 的发行费用和补充流动资金。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剩余 1,811.39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1、2019 年 8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1 问题或其他情况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的议案》,对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目根据实际建设需求对土建工程、 铺底流动资金进行了调减,对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投入资金进行调增,相应调整了投资总额,变更后投资总额为 18,083.43 万元。 2、因新型环保防水防渗材料技改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投入与产出陆续发生。因此以前定期报告中披露了结项前累计预计效益。此 次新型环保防水防渗材料技改项目“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填列数为项目结项后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效益。 3、2020 年 7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目、年产 20,000 吨水性树脂新建 项目”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由原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又由原来 2021 年 5 月 31 日延期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4、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金额为 1,933.84 元,置换的金额为 1,933.84 万元。 5、受湖南地区供电紧张影响,望城经济开发区对园区企业采取限电措施,募投项目生产用电还未正式开通,设备调试暂无法全面系统进 行,由于前期政策法规的变动及供电紧张等原因造成募投项目进展不及预期。 6、2022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是鉴于募集资金已基 本使用完毕而对募投项目结项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进行审议,其中表述的“达到可使用状态”并非指会计资产计量确认达到可使用状态。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 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1) 本报告期实 际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累 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高新材料 研发检测 中心项目 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 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 3,997.51 3,997.51 100.00% 2019 年 02 月 11 日 不适用 否 高端装备 用水性涂 料新建项 目 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 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 10,239.49 1.20 10,255.89 100.16% 2022 年 04 月 17 日 -132.20 否 否 合计 -- 14,237.00 1.20 14,253.4 -- -- -132.20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 项目) 2017 年 7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公司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在项目总投资不变的 前提下,将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额由 14,237.00 万元调减至 10,239.49 万元,被调减 的募集资金 3,997.51 万元将投入高新材料研发检测中心项目。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扩充募投项目内容的议案》。原募集资金项目“轨道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2 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扩充为“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目”,拟投入原阻尼材料项目的募集资金将通过投 入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用于水性涂料项目,该项目投资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项目) 1、高新材料研发检测中心项目,不产生经济效益,不适用。 2、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目为"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扩充的新建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处在 初步投产阶段,导致效益未完全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交易对方 被出售股 权 出售日 交易价 格(万 元) 本期初 起至出 售日该 股权为 上市公 司贡献 的净利 润(万 元)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股权出 售为上 市公司 贡献的 净利润 占净利 润总额 的比例 股权出售定 价原则 是 否 为 关 联 交 易 与 交 易 对 方 的 关 联 关 系 所涉 及的 股权 是否 已全 部过 户 是否按 计划如 期实 施,如 未按计 划实 施,应 当说明 原因及 公司已 采取的 措施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苏州工业园区朝 来芯火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苏州飞 腾二号信息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 苏州恩腾 半导体科 技有限公 司股权 2022 年 11 月 21 日 2,789.39 240.67 苏州恩腾半导体科技有 限公司营业收入占公司 营业收入较小,出售苏 州恩腾半导体科技有限 公司股权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 2.19% 按照交易各 方自愿、平 等、公允、 合法的基础 上经各方协 商一致得出 否 无 是 是 2022 年 11 月 21 日 巨潮咨询 网《关于 出售控股 子公司部 分股权的 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3 合伙) 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 会影响公司及股东利 益。 (公告编 号:2022- 130)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4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飞鹿工程 公司 子公司 涂装施工 50,000,000.00 38,398,597.79 10,514,245.57 45,943,612.65 -6,805,660.33 -5,114,270.55 湖南耐渗 子公司 防水涂料、防水卷材销售及配套 服务。 100,000,000.00 481,327,317.52 160,955,205.69 215,416,319.02 2,405,557.93 2,537,631.66 长沙飞鹿 子公司 水性树脂、水性涂料制造及销售 110,000,000.00 541,291,392.75 82,916,846.54 116,199,290.60 -24,043,122.46 -25,793,824.94 湖南飞鹿 新能源 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 业务、供(配)电业务 50,000,000.00 374,215.77 363,411.75 0.00 -36,588.25 -36,588.25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苏州恩腾 处置 长沙飞鹿嘉乘 新设 株洲飞鹿新能光伏 新设 湖南飞鹿新能源 新设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5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株洲飞鹿防腐防水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4月成立,报告期营业收入45,943,612.65元,变动幅度21.5%,净 利润 -5,114,270.55元,变动幅度-286.99%。 2、广州飞鹿铁路涂料与涂装有限公司:2016年6月成立,报告期营业收入57,178,519.53元,变动幅度-18.86%,净利润 -4,866,597.33元,变动幅度-1653.13%。 3、湖南博杨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2月成立,公司在2021年度收购了少数股东部分股权,至此成为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收入20,334,726.34元,净利润3,756,884.00元。 4、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2018年4月收购完成,报告期营业收入215,416,319.02 元,变动幅度24.19%,净 利润2,537,631.66元,变动幅度-85.84%。 5、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2月成立,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116,199,290.6元。净利润为- 25,793,824.94元。 6、上铁芜湖高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7月成立,公司与上海铁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上铁芜湖高新材料 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参股49%,净利润201,694.16元。 7、深圳飞鹿防水防腐材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1月成立,报告期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972,753.38元。 8、湖南飞鹿新能源:公司于2022年9月完成吸收合并,称为飞鹿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为0元。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战略 继续专注和拓展防腐防水材料等高分子材料产业:深耕轨道交通领域防腐涂料、防水材料等业务;稳健开展工程建 设领域防水、装饰等防护材料业务;积极拓展钢结构、石化、电力设施及其他国产替代趋势明显领域的涂料业务;着力 布局水性树脂等化工原材料以及复合材料等业务;成为国内最专业的防腐防水等防护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之一。 大力发展光伏、储能、风电为主的新能源产业:以开发并参与光伏和储能电站投资为牵引,大力承接光伏电站和储 能项目 EPC 及屋面分布式光伏长效防水工程,拓展风电装备防腐业务;快速整合胶类产品技术与市场资源,在努力做好 轨交行业胶类产品的同时,大力快速拓展光伏组件及储能胶业务,认真规划布局其它行业用胶业务;积极调研新能源领 域全产业链的新材料业务,通过自主或联合开发或投资或兼并等轻资产运营模式,探索新的增长极。 强化新技术引领作用、探索新模式、开拓新产业:引进和自主研发飞鹿特色的高精尖或颠覆性技术,探索“技术+资 本”的融合创新模式,开拓新产业,增强公司发展动能。 (二)下一度的经营计划 2023 年,公司将以战略规划为引领,紧密团结,真抓实干,全面落实贯彻公司《2023 年具体经营工作安排和部署》, 为实现公司良性健康发展及新的飞跃而努力奋斗。公司具体经营计划如下: 1、坚持以利润为中心,以大项目为抓手,实现公司规模化增长 一是集中优势兵力,聚焦大项目、新行业的策划。在防腐和防水产业中心分别成立专门的大项目工作组,一方面提 出年度大项目规划清单并制定及实施相应的措施,另一方面调研防腐和防水产品在新业务领域的应用。二是强化销售全 流程的风险意识和管控能力,把现金流和盈利水平放在突出位置。三是继续做大做强做优防腐防水产业。防腐产业中心 要实现轨道交通行业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位居前列的竞争力指标;防水产业中心重点聚焦于国央企大项目,并做好风控 管理。四是重点拓展新能源战略新赛道。聚焦新能源版块,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储能等新能源产业业务,同时要在该 行业内寻找新的产业落地。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6 2、坚持高分子材料研究院的两个主要定位不动摇。关键技术开发的攻关不动摇;为公司战略制定提供有力支撑和 相关战略的部署和落地实施不动摇 一是建立创新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工作机制和流程,优化人才配置和绩效评价体系;二是形成 4 个行业研究小组, 重点调研和分析公司在防腐、防水、新能源、化工新材料行业的未来发展方向和技术难题,支撑传统产业的持续发展的 同时为新的行业发展提供战略支持;三是提出水性树脂、胶粘剂、复合材料等产品的开发和应用规划。 3、积极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全面实行产品与质量的对标管理,提高公司产品和技术的核心竞争力 一是研发工作响应公司战略规划,通过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实现技术引领企业发展的战略使命;二是研发工作与事业 部、工厂进行深度融合,做到技术降本目标和新产品开发要与事业部、大项目高度契合,服务好事业部和客户需求,服 务好工厂生产的稳定。 4、构建生产成本管控模型,扎实推动各项降本措施,打造公司产品制造优势 一是根据公司确定的工厂成本管理模式制定计划价结算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工厂总体制造成本控制目标方案并制定 奖励考核制度;二是系统、全面的绘制生产系统的成本结构网络图,建立生产成本管理模型;三是强化计划管理,提高 交付效率,构建公司在产品交付的竞争优势;四是要盘活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五是要采取多渠道、多方法实施供应 系统工作思维升级,将供应物流部建成具有降本增效和盈利能力的经营单位。 5、夯实财务管理基础,提高公司全面预算、成本管理和信息化的整体水平 2023 年,财务管理部将从提升全面预算、成本管理、财务基础管理和信息化几个维度出发,助力提高公司整体管理 水平,为公司达成经营目标提供保障。 6、深入推进结果导向的管理机制,实现进一步激活人力资源活力和减员增效的目标。 一是做好战略执行宣贯,营造战斗氛围;二是围绕组织变化,全面整合资源。三是激活人力资源活力,提高人均效 能。四是提高员工作战技能素养,打造能打胜仗的团队。五是推进企业文化自信,铸就企业对外新形象。六是坚持行政 节能降本,营造和谐企业发展环境。 (三)公司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经济环境变化的风险 公司生产的防水、防腐产品主要应用于轨道交通装备涂料市场、轨道建设工程防水材料市场以及民用建筑市场等, 与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密切相关,受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城镇化进程等宏观经济因素的综合影响明显。经济发展仍然面临 着宏观环境的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若宏观经济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各行业造成不利影响,影响公司盈利水平。 公司将继续加大市场开发力度,优化客户结构和产品结构,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施差异化营销战略,推动研发能 力创新、开拓新品类,合理布局不同市场,促使不同市场齐头并进,多点开花,更好满足市场与客户不同需求,实现多 领域协同发展,为公司创造新的价值增长点。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化工类产品,占比较大的主要有沥青、聚醚 N220、MDI、KL-300 扩链剂、端氨基聚醚 D-2000、 环氧树脂(固体)、固化剂等。上述原材料主要系原油的下游产品,其价格主要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影响及国内供给侧 改革的影响较大。公司对沥青等大宗商品议价能力相对较弱。当前,受国内外通胀预期以及国际局部政治军事冲突加剧 影响,全球能源、化工、矿产品等大宗商品价格不断上涨,原油以及石化产品价格波动较大,对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产生 不利影响,基于石油的大宗化工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波动的风险依然存在。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类业务中直接 材料成本占产品总成本比重在 85%左右。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化将对公司毛利率水平产生一定的影响。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研判,合理安排主要物资的采购计划和策略,通过策略性采购平抑原材料价 格波动。合理采取原材料储备,并通过套期保值等工具有效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同时,通过集中采购提升对供 应商的议价能力。此外,公司通过产品配方研发、开发高附加值产品、拓宽新应用领域等方式提升公司盈利能力。通过 优化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优化、生产设备升级等方式降低产品生产成本。通过产品涨价等方式有效转移原材料价格上涨 的压力,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合理利润。 3、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7 随着公司全国布局战略的实施,市场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以及客户数量持续增加,公司业务收入规模逐年上升,导 致应收账款规模相对较大,虽然公司应收账款的客户主要为大型央企、国企,与公司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发生坏账的 可能性较小,但若公司主要债务人未来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产生坏账,将对 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为有效清减应收账款、缩短账款回收周期、防范坏账风险,公司将通过积极调整销售策略、优化销售渠道、加强信 用风险管控、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减缓应收账款增长,同时,积极开拓优质客户,提高应收账款周转率。同时强化公 司高管、销售团队的账款回收考核力度,提高客户回款率。 4、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风险 (1)环保风险 近年来,随着国家和社会对环保要求的日益提高,国家颁布和采用了更高的环保标准,国家相关节能环保产业约束 政策对公司所处行业的环保压力倍增,国家在税收等政策上也在进行不断的调整,政策法律的变革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一 定的风险。 公司从产品结构升级,通过对涂料的技术改进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加强涂料用树脂技术的研发,研发更环保、更高 性能的水性涂料产品来提高市场竞争力努力打造绿色环保产品,从源头上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加强生产过程中的环 保管理,提升员工的环保意识,落实环保责任,执行法规标准,进一步降低环保风险。 (2)安全生产 公司属化工行业,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到人,以事前预防为主,成立安全应急小组,持续提高安全生产 意识,落实日常监督管理。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建 立和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 待所有股东。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六次股东大会,均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邀请见证律师依规进行 现场见证,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保证了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 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主营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人员、资产、业务、管理机构、财务核算体系上独立于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能够独立运作、独立经营、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并 承担相应义务。报告期内,未发生超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权限,直接和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及利用其控 制地位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出现,对公司治理结构、独立性等没有产生不利影响。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5 名,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全 体董事能够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积极参与培训和学习,依法行使职权,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能够持续关注公司运营状况,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 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参考。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全体监事能够按照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 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5、相关利益者 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平衡 与和谐,共同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6、关于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咨询网()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确保公 司所有股东公平获取公司信息。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接待投资者及调研机构的来访和咨询,同时,建立了多样化的投资 者沟通渠道,充分保证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提高公司的透明度。 7、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指定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协调投资者关系,接待股东来访, 回答投资者问询,向投资者提供披露的信息等工作。公司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投资者接待日等 渠道回复投资者问询,加强信息沟通,促进与投资者良性互动的同时,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9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 的独立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自然人)、实际控制人(自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各自独立 运行,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拥有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 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 大会 29.67% 2022 年 02 月 21 日 2022 年 02 月 21 日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详 情登录巨潮资讯网 查阅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 年度股东 大会 31.84% 2022 年 05 月 12 日 2021 年 05 月 12 日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公告编号: 2022-043)详情登录巨潮资讯网 查阅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 大会 37.74% 2022 年 07 月 08 日 2021 年 07 月 08 日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详 情登录巨潮资讯网 查阅 2022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 大会 29.98% 2022 年 07 月 25 日 2022 年 07 月 25 日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详 情登录巨潮资讯网 查阅 2022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 大会 30.51% 2022 年 08 月 25 日 2022 年 08 月 25 日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详 情登录巨潮资讯网 查阅 2022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 大会 28.20% 2022 年 12 月 07 日 2021 年 12 月 07 日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2-135)详 情登录巨潮资讯网 查阅 注:上表中投资者参与比例为参会的投资者持股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0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1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任职 状态 性 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 期 任期终止日期 期初持股 数(股) 本期增持 股份数量 (股) 本期减持股 份数量 (股) 其他增减 变动 (股) 期末持股数 (股)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章卫国 董事长 现任 男 57 2012 年 04 月 25 日 2024 年 05 月 07 日 40,518,913 1,120,000 41,638,913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 1,120,000 股 范国栋 董事、 总裁 现任 男 45 2015 年 04 月 27 日 2024 年 05 月 07 日 905,100 75,000 216,000 1,196,100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回购注销 84,000 股;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 300,000 股;以集中竞价方式增 持 75,000 股 何晓锋 董事、 高级副 总裁 现任 男 44 2012 年 04 月 25 日 2024 年 05 月 07 日 3,904,723 3,904,723 夏灵根 董事 离任 男 40 2020 年 04 月 17 日 2022 年 08 月 25 日 0 0 杜建忠 独立董 事 现任 男 47 2018 年 05 月 15 日 2024 年 05 月 07 日 0 0 刘崇 独立董 事 现任 男 62 2021 年 05 月 07 日 2024 年 05 月 07 日 0 0 李珍香 监事会 主席 现任 女 33 2018 年 05 月 15 日 2024 年 05 月 07 日 0 0 蒋昭群 监事 现任 女 27 2021 年 05 月 07 日 2024 年 05 月 07 日 0 0 李度平 监事 现任 男 36 2021 年 05 月 07 日 2024 年 05 月 07 日 0 0 刘雄鹰 高级副 总裁 现任 男 48 2012 年 04 月 25 日 2024 年 05 月 07 日 4,181,276 66,400 4,247,676 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66,400 股 韩驭安 财务总 监 现任 男 43 2018 年 02 月 09 日 2024 年 05 月 07 日 11,500 300,000 311,500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 300,000 股 周迪武 副总裁 现任 男 48 2021 年 02 月 21 日 2024 年 05 月 07 日 669,904 669,904 易佳丽 董事会 秘书 现任 女 31 2022 年 04 月 17 日 2024 年 05 月 07 日 34,400 1,000 27,600 61,000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回购注销 22,400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2 股;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 50,000 股 合计 -- -- -- -- -- -- 50,225,816 141,400 1,000 1,663,600 52,029,816 -- 注:易佳丽女士的减持行为发生在任职董事会秘书前。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 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夏灵根 董事 离任 2022 年 08 月 25 日 个人原因 何晓锋 董事 被选举 2022 年 08 月 25 日 被选举 何晓锋 董事会秘书 解聘 2022 年 04 月 17 日 个人原因 易佳丽 董事会秘书 聘任 2022 年 04 月 17 日 董事会聘任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3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 章卫国先生,196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2017 年湖南省优秀企业家,株洲市第十四届、第十五届人 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大 EMBA,高级工程师。历任株洲车辆厂助理工程师、株洲八达计算机公司 经理、工程师,株洲赛福特车辆配件公司副总经理、工程师;2001 年 3 月至 2004 年 6 月,任株洲飞鹿油漆实业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04 年 6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株洲飞鹿涂料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 年 4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总裁);2021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2020 年 9 月至今任子公司上海飞鹿董事兼总经理。 范国栋先生,197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3 年 7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中山大桥化工集团技术部经理;2013 年 4 月至今,历任公司技术副总监、技术总监兼技术研发中心主任、副总经 理、副总裁、高级副总裁、总裁;2018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1 年 3 月至今任子公司博杨新材董事长;2021 年 3 月至今任子公司中科德诚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子公司飞鹿万乘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何晓锋先生,197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1998 年 8 月至 2004 年 6 月,任株洲飞鹿油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04 年 6 月至 2010 年 11 月,历任株洲飞鹿涂料有限责 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兼财务管理部经理、监事、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董事、财务总 监兼财务资产管理中心主任;2012 年 4 月至今,历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财务资产管理部经理、董事会办公室 主任、公司副总裁、公司高级副总裁。 杜建忠先生,1975 年 9 月出生,土家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理学博士,英国皇家化学会会 士(FRSC),中国化学会高分子学科委员会委员,美国化学会期刊 Biomacromolecules 顾问编委,中国生物材料学会生 物医用高分子材料分会委员。1994-1998 年,在东北石油大学,化学工程,获学士学位;1998-2001 年,在东北石油大学, 有机化工,获硕士学位;2001-2004 年,在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高分子物理与化学,获博士学位;2004 年-2005 年, 在英国谢菲尔德大学,化学,博士后;2005-2006 年,在德国开姆尼茨工业大学,物理化学,洪堡学者;2006-2008 年, 在英国谢菲尔德大学,生物医药高分子材料,博士后;2008-2010 年,在英国剑桥大学,高分子化学,博士后。2010 年 1 月至今,任同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东方学者特聘教授、上海特聘专家,教授委员会副主任,高分子材料系主任, 长聘特聘教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2013 年至今,任南京青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8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崇先生,1960 年 3 月 4 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审)计师。 1982 年 7 月至 1995 年 12 月,任江西省糖酒副食品总公司财务科科员、副科长、科长;1996 年 1 月至 1996 年 9 月,任 江西省商业厅财务处主任科员;1996 年 10 月至 12 月,担任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计划财务部工作;1997 年 1 月至 2000 年 11 月,任深圳市益力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00 年 12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深圳市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财务总监;2003 年 4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2010 年 4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深业集团有限公司、深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 年 4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深圳控股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副总裁;2021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李珍香女士,1989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2015 年 7 月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行政人事管理员、行政人事主管、主任管理师、高级主管、监事。 李度平先生,1986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4-2011 年任株洲经纬网络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技术主管;2011-2014 年任株洲鑫金帝集团网络管理员;2014-2016 年任株洲大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流程信息 化经理;2016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网络管理主管。 蒋昭群女士,199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9 年 5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公司总 裁办公室行政管理员;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员;202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主管。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4 (3)高级管理人员 范国栋先生、何晓锋先生简历参见前述。 刘雄鹰先生,197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 年 4 月至 2004 年 6 月,历任株洲 飞鹿油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生产管理员、副经理、经理、技术中心副主任;2004 年 7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株洲 飞鹿涂料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主任;2012 年 4 月至 2018 年 2 月,历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技术中心主任、副总经理兼 任金属防护事业部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兼管理者代表、常务副总经理、公司执行总裁、公司副总裁; 2018 年 4 月至今,历任子公司湖南耐渗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韩驭安先生,男,1979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 2004 年 7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2010 年 5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延锋伟世通汽 车饰件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2012 年 11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株洲华信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6 年 3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公司财务副总监兼财务经理;2018 年 2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公司财务总监兼会计信息中 心主任;2020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20 年 9 月至今,任子公司上海飞鹿监事。 周迪武先生,197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9 年 4 月至 2004 年 6 月, 历任株洲飞鹿油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工艺员,技术中心技术员;2004 年 7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株洲飞鹿涂料有 限责任公司生产部经理,涂装工程部第一经理,副总工程师,混凝土防护事业部总经理;2012 年 4 月至 2018 年 2 月, 历任公司产品策划总监兼任混凝土防护事业部、地坪事业部总经理;2018 年 4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产品总监兼任高铁维 修事业部总经理、高分子材料研究院院长、副总裁。2019 年 7 月至今任参股公司上铁芜湖董事,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子 公司飞鹿万乘董事。 易佳丽女士,1991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2022 年 2 月至今任株洲飞 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6 月至今,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代表、投融资管理部副经理、董事 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 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 终止 日期 在其他单位 是否领取报 酬津贴 章卫国 广州飞鹿铁路涂料与涂装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2016 年 06 月 15 日 否 章卫国 上海飞鹿嘉乘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董事兼总经理 2020 年 09 月 18 日 是 范国栋 中科德诚(广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2021 年 03 月 24 日 否 范国栋 株洲飞鹿万乘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2020 年 11 月 19 日 否 范国栋 湖南博杨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2021 年 03 月 18 日 否 杜建忠 同济大学 东方学者特聘教授、上海 特聘专家、同济大学特聘 教授 2010 年 01 月 01 日 是 杜建忠 南京青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3 年 04 月 27 日 否 刘崇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 09 月 15 日 是 刘崇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外部监事 2021 年 07 月 27 日 是 刘雄鹰 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经理 2020 年 02 月 22 日 否 周迪武 上铁芜湖高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2019 年 07 月 23 日 否 周迪武 株洲飞鹿万乘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兼经理 2021 年 11 月 19 日 否 韩驭安 上海飞鹿嘉乘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监事 2020 年 09 月 18 日 否 易佳丽 湖南钢诺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 表人 2020 年 07 月 28 日 否 易佳丽 株洲飞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 2021 年 04 月 13 日 否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5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后,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经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后,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年度 薪酬由固定薪酬和变动薪酬两部分组成,其中固定薪酬按月发放,变动薪酬依据绩效评价结果核算发放,高级管理人员 年度薪酬按年提交董事会审议。 (2)确定依据 依据公司经营状况、盈利水平以及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及履职情况确定。 (3)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 13 人,合计在公司领取的薪酬为 319.69 万元;其中高级管 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支付,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的津贴按月支付。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 前报酬总额 是否在公司关 联方获取报酬 章卫国 董事长 男 57 现任 61.19 否 范国栋 董事、总裁 男 45 现任 48.70 否 何晓锋 董事、高级副总裁 男 44 现任 32.92 否 杜建忠 独立董事 男 47 现任 10.00 否 刘崇 独立董事 男 62 现任 10.00 否 夏灵根 董事 男 40 离任 1.96 否 李珍香 监事会主席、监事 女 33 现任 17.12 否 李度平 监事 男 36 现任 9.92 否 蒋昭群 监事 女 27 现任 12.70 否 刘雄鹰 高级副总裁 男 48 现任 35.10 否 周迪武 副总裁 男 48 现任 27.78 否 韩驭安 财务总监 男 43 现任 29.72 否 易佳丽 董事会秘书 女 31 现任 22.58 否 合计 -- -- -- -- 319.69 --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 2022 年 01 月 26 日 2022 年 01 月 27 日 巨潮咨询网《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4)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 2022 年 03 月 21 日 2022 年 03 月 21 日 巨潮咨询网《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0)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 2022 年 04 月 17 日 2022 年 04 月 19 日 巨潮咨询网《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5)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 2022 年 04 月 22 日 2022 年 04 月 25 日 巨潮咨询网《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9)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 2022 年 06 月 20 日 2022 年 06 月 21 日 巨潮咨询网《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7)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6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 2022 年 07 月 08 日 2022 年 07 月 09 日 巨潮咨询网《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66)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 2022 年 07 月 15 日 2022 年 07 月 15 日 巨潮咨询网《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71)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 2022 年 08 月 09 日 2022 年 08 月 10 日 巨潮咨询网《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83)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 2022 年 08 月 25 日 2022 年 08 月 26 日 巨潮咨询网《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90)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 2022 年 09 月 09 日 2022 年 09 月 09 日 巨潮咨询网《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101)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 2022 年 10 月 11 日 2021 年 10 月 11 日 巨潮咨询网《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113)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 议 2022 年 10 月 25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 议 2022 年 11 月 14 日 2021 年 11 月 15 日 巨潮咨询网《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124)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 议 2021 年 11 月 21 日 2022 年 11 月 22 日 巨潮咨询网《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128)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 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董 事会次数 以通讯方 式参加董 事会次数 委托出席董 事会次数 缺席董事 会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章卫国 14 14 0 0 0 否 6 范国栋 14 13 1 0 0 否 6 何晓锋 6 6 0 0 0 否 2 夏灵根 8 0 7 0 1 否 4 杜建忠 14 0 14 0 0 否 6 刘崇 14 0 14 0 0 否 6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无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 □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7 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董事通过 电话、邮件等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沟通,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对 公司的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提出了积极建议,对公司定期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公司 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努力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 员 会 名 称 成员情况 召开会 议次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 见和建议 其他 履行 职责 的情 况 异议 事项 具体 情况 (如 有)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刘崇、杜 建忠、范 国栋 10 2022 年 01 月 26 日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基金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不适用 2022 年 04 月 06 日 《关于拟续聘 2022 年度外部审 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 与审计机构充 分沟通 2022 年 04 月 17 日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等议案 与审计机构充 分沟通 2022 年 04 月 22 日 《关于签署〈投资框架协议〉 之补充协议二》 不适用 2022 年 06 月 15 日 《关于聘请 2022 年度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 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 不适用 2022 年 07 月 08 日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等议案 不适用 2022 年 08 月 25 日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 摘要》等议案 与审计机构充 分沟通 2022 年 09 月 09 日 《关于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的议案》 不适用 2022 年 10 月 25 日 《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 文》 不适用 2022 年 11 月 14 日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不适用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杜建忠、 刘崇、章 卫国 2 2022 年 04 月 17 日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 不适用 2022 年 08 月 09 日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不适用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杜建忠、 刘崇、夏 灵根 3 2022 年 04 月 17 日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 人员绩效考核情况及 2022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不适用 2022 年 06 月 15 日 《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不适用 2022 年 07 月 15 日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不适用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8 员 会 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等议 案 董 事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章卫国、 杜建忠、 范国栋 7 2022 年 01 月 26 日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基金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对比公司发展 战略对投资事 项进行了研究 2022 年 03 月 21 日 《关于不提前赎回飞鹿转债的 议案》 不适用 2022 年 04 月 17 日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等议案 战略委员会就 公司所处行业 的情况进行充 分分析,为公 司制定发展战 略提出了宝贵 意见 2022 年 04 月 22 日 《关于签署〈投资框架协议〉 之补充协议二》 对比公司发展 战略对投资事 项进行了研究 2022 年 06 月 15 日 《关于开展沥青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的议案》等议案 不适用 2022 年 07 月 08 日 《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案》等议案 不适用 2022 年 08 月 25 日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 果的议案》等议案 不适用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213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429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642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642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14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398 销售人员 124 技术人员 67 财务人员 22 行政人员 31 合计 642 教育程度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9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博士研究生 2 硕士研究生 17 本科 140 专科 483 合计 642 2、薪酬政策 (1)公司任职人员按其岗位、职务及能力评估,根据现行的薪酬制度和经营业绩领取工资,并以“责任与利益一致、 能力与价值一致、业绩与收益一致”的目标,构建了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 (2)激励性原则。建立以结果导向和过程控制相结合激励机制,在完成年度目标的基础上,每年公司各层人员平均薪 酬根据经营情况做适当调整,同时,员工薪酬随个人绩效等级变化而变化,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3)市场竞争力导向原则。强调薪酬竞争力,有效吸引高素质人才,达到通用人才薪酬水平在本地区有竞争力,骨干 人才薪酬水平在全国同行业有竞争力。 3、培训计划 (1)公司重视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持续完善和优化培训机制,举办卓越训练营,加大培训投入,促进公司与员工的共 同发展。公司重点开展了对销售人及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培养。一方面引入外部的资深企业培训师进行课程讲授,另一方 面广泛利用公司现有人力资源的经验优势,搭建培训平台,通过积分奖励形式,不断挖掘内部讲师。 (2)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培训力度,成立飞鹿大学,进一步梳理、建立关键人才的课程体系,培养并利用内部讲师 资源,积极营造学习型氛围,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充满活力的人才培养机制,不断增强企业的人才实力。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0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62,534,,680.59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二条对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实施利润分配。2022 年内,综合考虑公司需保持一定的营运资金为产业发展 做储备、公司正积极开拓应用场景与赋能第二产业以及公司 2021 年度已实施现金回购股份的因素,经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确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60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不存在相关情况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是 □否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0.00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0.0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其他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关于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分配预案尚需 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1)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19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业绩考核未达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以4.23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33名股权激励对象持有的800,800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2年7月13日办理完成。 (2)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株洲飞鹿 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于 7 月 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 2022 年 7 月 15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76 名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 405.50 万股限制性股票。2022 年 7 月 27 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61 登记完成公告(新增股份)》。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门登记 完成公告(回购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 名 职务 年初 持有 股票 期权 数量 报告 期新 授予 股票 期权 数量 报告 期内 可行 权股 数 报告 期内 已行 权股 数 报告期 内已行 权股数 行权价 格(元/ 股) 期末 持有 股票 期权 数量 报告 期末 市价 (元 / 股) 期初持 有限制 性股票 数量 本期 已解 锁股 份数 量 报告期新 授予限制 性股票数 量 限制 性股 票的 授予 价格 (元/ 股) 期末持 有限制 性股票 数量 章 卫 国 董事 长 0 0 0 0 0 0 0 1,120,000 5.96 1,120,0 00 范 国 栋 董事 兼总 裁 0 0 0 0 0 0 84,000 300,000 5.96 300,00 0 韩 驭 安 财务 总监 0 0 0 0 0 0 0 300,000 5.96 300,00 0 易 佳 丽 董事 会秘 书 0 0 0 0 0 0 22,400 50,000 5.96 50,000 合 计 -- 0 0 0 0 -- 0 -- 106,400 0 1,770,000 -- 1,770,0 00 备注(如 有) 范国栋、易佳丽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由于 2021 年业绩考核未达到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注销。 章卫国、范国栋、韩驭安、易佳丽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在报告期末暂未解锁。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管理机构,负责制订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与方案,审查其履行职责情况并进行年度考评。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 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关决议。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 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执行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以适应不断变 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公司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分析与评价,有效防范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促进了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62 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 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 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根据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整合计划 整合进展 整合中遇 到的问题 已采取的解 决措施 解决进展 后续解决计划 湖南飞鹿新能源 技术有限公司 资产、人员、财务、 业务等方面已全部纳 入公司统一管理 无 无 无 无 无 十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23 年 04 月 25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详见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识别出高级管理层中的任何程度的 舞弊行为; 2.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 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 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对内 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 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 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程序;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无 效。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 重大缺陷: 1.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 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3.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 失严重; 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 陷未得到整改; 5.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 形。 重要缺陷: 1.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 2.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3.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 陷未得到整改; 5.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 形。 一般缺陷: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63 他内部控制缺陷。 1.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2.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3.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1.资产总额错报金额:错报≥合并会计 报表资产总额的 1%; 2.经营收入错报金额:错报≥合并会计 报表经营收入总额的 1%; 3.利润总额错报金额:错报≥合并会计 报表利润总额的 5%。 重要缺陷: 1.资产总额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合并会计报 表资产总额的 1%; 2.经营收入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 经营收入总额的 0.5%≤错报〈合并会 计报表经营收入总额的 1%; 3.利润总额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 利润总额的 3%≤错报〈合并会计报表 利润总额的 5%。 一般缺陷: 1.资产总额错报金额:错报〈合并会 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0.5%; 2.经营收入错报金额:错报〈合并会 计报表经营收入总额的 0.5%; 3.利润总额错报金额:错报〈合并会 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3%。 一般缺陷:直接损失金额≤0.2%;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 0.2%﹤直接损 失金额≤0.5%; 重大缺陷: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 的 0.5%。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64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及重点排污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涂料、油墨及 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城镇排入城镇 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其他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等 环境保护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建设项目已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完成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具体如下: 2022 年下半年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获得高端特种密封胶黏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株荷 环表【2022】20 号。 2022 年 11 月份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完成环境保护验收,2022 年 11 月 21 日在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 局取得(精威验字(2022)第 017 号)验收备案表。 2022 年 3 月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水性树脂、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高固体份油性涂料新建项 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单位为湖南华环监测技术有限公司。 2、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取得的排污相关的许可情况: 2020 年完成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的续证工作,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由株洲市生 态环境局颁发; 2021 年上半年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湖南省排污权证》的续证工作,于 2021 年 5 月 8 日由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颁发; 2020 年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完成了《排污许可证》的续证工作,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由株洲市生态环境 局醴陵分局颁发。 2021 年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完成了《排污许可证》的续证工作,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由株洲市生态环 境局醴陵分局颁发。 2022 年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公司《排污许可证》的办理工作,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由长沙市 生态环境局颁发。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 司名称 主要污 染物及 特征污 染物的 种类 主要污染 物及特征 污染物的 名称 排放方式 排 放 口 数 量 排放口分 布情况 排放浓度/ 强度 执行的 污染物 排放标 准 排放总 量 核 定 的 排 放 总 量 超标 排放 情况 株洲飞鹿高 新材料技术 大气污 染物 臭气浓度 含尘废气 排气筒 1 含尘废气 处理设施 72 4000 / / 达标 排放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65 股份有限公 司 排口 株洲飞鹿高 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 司 大气污 染物 苯 含尘废气 排气筒 1 含尘废气 处理设施 排口 0.00895m g/m3 1mg/m3 0.0002 吨 / 达标 排放 株洲飞鹿高 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 司 大气污 染物 挥发性有 机物 (VOCs) 含尘废气 排气筒 1 含尘废气 处理设施 排口 2.66mg/m 3 80mg/m3 0.083 吨 / 达标 排放 株洲飞鹿高 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 司 大气污 染物 颗粒物 含尘废气 排气筒 1 含尘废气 处理设施 排口 11.6mg/m 3 20mg/m3 0.2839 吨 / 达标 排放 株洲飞鹿高 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 司 大气污 染物 苯系物 含尘废气 排气筒 1 含尘废气 处理设施 排口 0.2025mg/ m3 40mg/m3 0.00502 吨 / 达标 排放 株洲飞鹿高 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 司 大气污 染物 臭气浓度 有机废气 排气筒 1 有机废气 处理设施 排口 97 4000 / / 达标 排放 株洲飞鹿高 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 司 大气污 染物 苯 有机废气 排气筒 1 有机废气 处理设施 排口 0.0082mg/ m3 1mg/m3 0.00041 吨 / 达标 排放 株洲飞鹿高 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 司 大气污 染物 挥发性有 机物 (VOCs) 有机废气 排气筒 1 有机废气 处理设施 排口 1.71mg/m 3 80mg/m3 0.08629 吨 / 达标 排放 株洲飞鹿高 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 司 大气污 染物 颗粒物 有机废气 排气筒 1 有机废气 处理设施 排口 12.65mg/ m3 20mg/m3 0.6376 吨 / 达标 排放 株洲飞鹿高 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 司 大气污 染物 苯系物 有机废气 排气筒 1 有机废气 处理设施 排口 0.1231mg/ m3 40mg/m3 0.0062 吨 / 达标 排放 株洲飞鹿高 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 司 大气污 染物 臭气浓度 脱附废气 排气筒 1 脱附设施 废气排放 口 173 4000 / / 达标 排放 株洲飞鹿高 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 司 大气污 染物 苯 脱附废气 排气筒 1 脱附设施 废气排放 口 0.01015m g/m3 1mg/m3 0.000050 57 吨 / 达标 排放 株洲飞鹿高 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 司 大气污 染物 挥发性有 机物 (VOCs) 脱附废气 排气筒 1 脱附设施 废气排放 口 2.9mg/m3 80mg/m3 0.014969 吨 / 达标 排放 株洲飞鹿高 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 司 大气污 染物 颗粒物 脱附废气 排气筒 1 脱附设施 废气排放 口 9.3mg/m3 20mg/m3 0.04814 吨 / 达标 排放 株洲飞鹿高 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 大气污 染物 苯系物 脱附废气 排气筒 1 脱附设施 废气排放 口 0.26045m g/m3 40mg/m3 0.00131 吨 / 达标 排放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66 司 株洲飞鹿高 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 司 大气污 染物 二氧化硫 锅炉废气 排气筒 1 锅炉废气 排放口 2.5mg/m3 50mg/m3 0.005474 吨 0.46 吨 达标 排放 株洲飞鹿高 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 司 大气污 染物 氮氧化物 锅炉废气 排气筒 1 锅炉废气 排放口 97mg/m3 150mg/m 3 0.2124 吨 0.68 吨 达标 排放 株洲飞鹿高 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 司 水污染 颗粒物 锅炉废气 排气筒 1 锅炉废气 排放口 4.15mg/m 3 20mg/m3 0.009086 吨 / 达标 排放 株洲飞鹿高 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 司 水污染 PH 值 管道 1 废水处理 设施总排 口 7.2 6-9 / / 达标 排放 株洲飞鹿高 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 司 水污染 色度 管道 1 废水处理 设施总排 口 2 倍 50 倍 / / 达标 排放 株洲飞鹿高 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 司 水污染 悬浮物 管道 1 废水处理 设施总排 口 13mg/L 70mg/L 0.05612 吨 / 达标 排放 株洲飞鹿高 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 司 水污染 五日生化 需氧量 管道 1 废水处理 设施总排 口 12.5mg/L 20mg/L 0.05396 吨 / 达标 排放 株洲飞鹿高 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 司 水污染 化学需氧 量 管道 1 废水处理 设施总排 口 50mg/L 100mg/L 0.21585 吨 2.1 吨 达标 排放 株洲飞鹿高 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 司 水污染 总氮 管道 1 废水处理 设施总排 口 2.86mg/L / 0.01235 吨 / 达标 排放 株洲飞鹿高 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 司 水污染 氨氮 管道 1 废水处理 设施总排 口 0.339mg/ L 15mg/L 0.00146 吨 0.22 吨 达标 排放 株洲飞鹿高 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 司 水污染 总磷 管道 1 废水处理 设施总排 口 0.04mg/L 0.5mg/L 0.00017 吨 / 达标 排放 株洲飞鹿高 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 司 水污染 动植物油 管道 1 废水处理 设施总排 口 0.45mg/L 10mg/L 0.00194 吨 / 达标 排放 株洲飞鹿高 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 司 水污染 总有机碳 管道 1 废水处理 设施总排 口 1.2mg/L 20mg/L 0.00518 吨 / 达标 排放 长沙飞鹿高 分子新材料 有限责任公 司 大气污 染物 挥发性有 机物 油性涂料 车间废气 排气筒 1 油性涂料 车间废气 处理设施 排放口 28.50mg/ m3 120 mg/m3 0.869mg /m3 / 达标 排放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67 长沙飞鹿高 分子新材料 有限责任公 司 大气污 染物 苯系物 油性涂料 车间废气 排气筒 1 油性涂料 车间废气 处理设施 排放口 10.47 mg/m3 60 mg/m3 0.181mg /m3 / 达标 排放 长沙飞鹿高 分子新材料 有限责任公 司 大气污 染物 非甲烷总 烃 油性涂料 车间废气 排气筒 1 油性涂料 车间废气 处理设施 排放口 15.0 mg/m3 60 mg/m3 0.291mg /m3 / 达标 排放 长沙飞鹿高 分子新材料 有限责任公 司 大气污 染物 颗粒物 油性涂料 车间废气 排气筒 1 油性涂料 车间废气 处理设施 排放口 6.38 mg/m3 20 mg/m3 0.213mg /m3 / 达标 排放 长沙飞鹿高 分子新材料 有限责任公 司 大气污 染物 挥发性有 机物 水性涂料 车间废气 排气筒 1 水性涂料 车间废气 处理设施 排放口 24.6 mg/m3 120mg/m 3 0.302mg /m3 / 达标 排放 长沙飞鹿高 分子新材料 有限责任公 司 大气污 染物 颗粒物 水性涂料 车间废气 排气筒 1 水性涂料 车间废气 处理设施 排放口 7.4 mg/m3 30 mg/m3 0.099 mg/m3 / 达标 排放 长沙飞鹿高 分子新材料 有限责任公 司 水污染 悬浮物 管道 1 废水处理 设施总排 口 15.5mg/L 400mg/L 0.027 吨 / 达标 排放 长沙飞鹿高 分子新材料 有限责任公 司 水污染 五日生化 需氧量 管道 1 废水处理 设施总排 口 48.9mg/L 300mg/L 0.090 吨 / 达标 排放 长沙飞鹿高 分子新材料 有限责任公 司 水污染 化学需氧 量 管道 1 废水处理 设施总排 口 159.6 mg/L 500mg/L 0.276 吨 0.38 9 吨 达标 排放 长沙飞鹿高 分子新材料 有限责任公 司 水污染 总氮 管道 1 废水处理 设施总排 口 13.5mg/L 70mg/L 0.019 吨 / 达标 排放 长沙飞鹿高 分子新材料 有限责任公 司 水污染 氨氮 管道 1 废水处理 设施总排 口 7.5mg/L 45mg/L 0.010 吨 0.06 2 吨 达标 排放 长沙飞鹿高 分子新材料 有限责任公 司 水污染 总磷 管道 1 废水处理 设施总排 口 0.825 mg/L 8mg/L 0.001 吨 / 达标 排放 湖南耐渗塑 胶工程材料 有限公司 大气污 染物 颗粒物 沥青车间 废气排气 筒 1 含尘有机 废气处理 设施排口 10.3mg/m 3 120 mg/ m3 / / 达标 排放 湖南耐渗塑 胶工程材料 有限公司 大气污 染物 苯并芘 沥青车间 废气排气 筒 1 含尘有机 废气处理 设施排口 0.00006m g/m3 0.003mg/ m3 / / 达标 排放 湖南耐渗塑 胶工程材料 有限公司 大气污 染物 沥青烟 沥青车间 废气排气 筒 1 含尘废气 处理设施 排口 8.4mg/m3 40mg/m3 / / 达标 排放 湖南耐渗塑 胶工程材料 有限公司 大气污 染物 非甲烷总 烃 高分子车 间废气排 气筒 1 含尘废气 处理设施 排口 3.22mg/m 3 120mg/m 3 0.027 吨/ 年 0.03 92 吨 达标 排放 湖南耐渗塑 大气污 颗粒物 高分子车 1 脱附设施 9.3mg/m3 20mg/m3 / / 达标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68 胶工程材料 有限公司 染物 间废气排 气筒 废气排放 口 排放 湖南耐渗塑 胶工程材料 有限公司 大气污 染物 二氧化硫 锅炉废气 排气筒 1 锅炉废气 排放口 1.5mg/m3 50mg/m3 0.14 吨/ 年 0.29 2 吨 达标 排放 湖南耐渗塑 胶工程材料 有限公司 大气污 染物 氮氧化物 锅炉废气 排气筒 1 锅炉废气 排放口 22mg/m3 150mg/m 3 0.02 吨/ 年 0.01 9 吨 达标 排放 湖南耐渗塑 胶工程材料 有限公司 大气污 染物 颗粒物 锅炉废气 排气筒 1 锅炉废气 排放口 7.4mg/m3 20mg/m3 / / 达标 排放 湖南耐渗塑 胶工程材料 有限公司 水污染 PH 值 管道 1 废水处理 设施总排 口 6.9 6.9 / / 达标 排放 湖南耐渗塑 胶工程材料 有限公司 水污染 悬浮物 管道 1 废水处理 设施总排 口 4mg/L 400mg/L / / 达标 排放 湖南耐渗塑 胶工程材料 有限公司 水污染 五日生化 需氧量 管道 1 废水处理 设施总排 口 28.8mg/L 300mg/L / / 达标 排放 湖南耐渗塑 胶工程材料 有限公司 水污染 化学需氧 量 管道 1 废水处理 设施总排 口 64mg/L 500mg/L 1.845 吨/ 年 1.02 吨 达标 排放 湖南耐渗塑 胶工程材料 有限公司 水污染 总氮 管道 1 废水处理 设施总排 口 4.1mg/L / / / 达标 排放 湖南耐渗塑 胶工程材料 有限公司 水污染 氨氮 管道 1 废水处理 设施总排 口 0.203mg/ L / 0.08 吨/ 年 0.22 吨 达标 排放 湖南耐渗塑 胶工程材料 有限公司 水污染 总磷 管道 1 废水处理 设施总排 口 0.04mg/L / / / 达标 排放 湖南耐渗塑 胶工程材料 有限公司 水污染 石油类 管道 1 废水处理 设施总排 口 0.25mg/L 20mg/L / / 达标 排放 对污染物的处理 污染防治设施完成更新改造之后,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各项指标均达标排放。公司及子公司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 行情况如下: 1、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废气处理: 废气包括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其中有组织废气为投料粉尘;投料、检验、过滤分装VOC;无组织废气包括未被集 气罩收集到的投料粉尘,投料、检验、过滤分装VOC。 ①有组织废气 投料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和VOCs,过滤分装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VOCs;项目拟在过滤包装口、投料口等上方均设 置集气罩及负压收集口,废气经负压集气罩、收集口收集后,生产区有机废气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RCO离线脱附处 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该套装置位于油漆一车间南侧。生产粉尘废气通过滤筒除尘器、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RCO离 线脱附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该套装置位于成品仓库北侧。因生产设施均位于较封闭的车间内,不易受空气流通的影 响;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及现状监测数据可知,厂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进一步说明负压收集的收集效率较高,取收集效率 为90%。 我公司在各产品灌装点、原材料加料点、真空泵废气等处设置集气点,并采用新型收集方式——加盖、微负压收集后 有机废气通过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床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69 ②无组织废气: 我公司通过以下措施加强无组织废气控制:一是提高生产车间、生产设施的密闭程度,原料搬运轻拿轻放,降低投料 高度,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的产生量,减少其环境影响;二是加强生产管理,规范操作,使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减少 生产、控制、输送等过程中的废气散发;三是加强车间整体通风换气,使车间内的无组织废气高处排放。无组织废气经上 述治理措施后可使无组织浓度达到相应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③活性炭脱附废气 “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系统”系统工作原理:VOCs通过活性炭微孔吸附在活性炭表面,去除废气中的有机物,达到 净化气体的作用。活性炭经过吸附运行一段时间后达到饱和,启动系统的脱附-催化燃烧过程。当吸附床吸附饱和后,切换 脱附风阀和吸附风阀,启动脱附风机对该吸附床脱附。脱附新鲜空气首先经过新风入口的换热器和电加热室进行加热,将 新空气加热到120℃左右进入活性炭床,炭床受热后,活性炭吸附的溶剂挥发出来,并经过催化燃烧反应转化生成CO2和水 蒸气等无害物质,并放出热量,反应产生的热量经过热交换部分回用到脱附加热气流中,当脱附达到一定程度时放热跟脱 附加热达到平衡,系统在不外加热量的情况下完成脱附再生过程。 含尘废气及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排放标准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 表2 中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标准;锅炉废气排放标准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新建燃气 锅炉限值。 对于废气,在各产尘工序设置集气罩及负压收集装置,经管道收集的含尘废气通过滤筒除尘器、干式过滤器、活性炭 吸附+ROC 离线脱附处理后经 20m 高排气筒排放 在各产品灌装点、原材料加料点、真空泵等产有机废气工序处设置集气点,经管道收集的有机废气通过2#干式过滤器 +2#活性炭吸附+1#ROC离线脱附处理后经2#排气筒(15m高)排放。 (2)废水处置: 公司现有一座45m3/d的综合废水设施,生产废水预处理采用“调节池+气浮机+高效混凝反应槽+沉淀池+中间水槽+厌氧 罐”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15m3/d)进行预处理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预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后段处理装置“格栅+隔油池+集水池+调节池+水解 酸化+缺氧+混合好氧+MBR+清水池”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45m3/d)进一步进行处理后,最终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管网进 入龙泉污水处理厂处理。综合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 ①生产废水预处理:生产废水经收集后采用前段处理装置“调节池+气浮机+高效混凝反应槽+沉淀池+中间水槽+厌氧罐” 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15m3/d)进行预处理 ②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预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后段处理装置“格栅+隔油池+集水池+调节池+水 解酸化+缺氧+混合好氧+MBR+清水池”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45m3/d)进一步进行处理后,最终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管网 进入龙泉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治理: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高速分散机、卧式砂磨机、胶体磨、空气压缩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噪声源强为 60~95dB(A)。企业通过将各设备布置在车间内,采用机械通风;为设备配套的动力装置设置隔声罩、减振垫;加强管理, 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危险废物处理: 危险废物:产生的沾染水性涂料的废抹布、废机油、废过滤渣、废清洗剂、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离子交换树脂、 污水处理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污水处理污泥收集后暂存于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间内,其余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 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2、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1)废气处理: 油性涂料车间废气,投料粉尘及新风系统收集的低浓度废气一同经干式滤袋+分子筛浓缩转轮+RCO处理;有机废气 (VOCs、二甲苯、MDI)、臭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分子筛浓缩转轮+RCO处理,喷涂检验废气经水帘处理并除水雾后进入干 式滤袋+分子筛浓缩转轮+RCO处理系统,之后经1#排气筒(28m高)达标排放。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70 水性涂料车间废气,含尘废气经滤筒除尘,处理后的废气与有机废气一起经旋流板塔水洗+除水雾装置+UV+活性炭处理 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2#排气筒(28m高)达标排放。 水性涂料和油性涂料车间集气方式:车间粉状物料用量较多的用的是粉体上料系统,少量用人工投料,投料口有集气 罩,液体用泵加料;反应釜搅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放空管排出,放空管直接接到尾气净化装置;灌装机在封闭的 环境进行灌装,灌装废气全部收集进入废气净化装置;真空泵全部布置独立的真空泵房内,废气出口直接接入废气净化装 置;车间为封闭车间,车间再次抽风将废气也抽入尾气净化装置净化。 (2)废水处理: 生产废水及生产厂房、仓库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厂处置后进入望城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污水处理站污 水处理工艺:水性涂料废水经调节高效气浮预处理,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预处理,以上废水与其它生产废水及部分生活污 水经混凝沉淀、高效气浮、水解酸化、缺氧、生物接触氧化池、斜管沉淀处理,处理规模45t/d,处理后的废水进入望城第 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综合楼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预处理然后进入望城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噪声治理: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反应釜搅拌设备、砂磨机、空压机、各类泵、风机、冷却塔、锅炉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强约75- 95dB(A)。 在设备选型过程中,采用中低噪声设备,设备除冷却塔、风机外,全部布置在车间,各生产工序也进行隔离、减振、 消声等措施,噪声声级可降低约15~20dB(A)。 (4)固体废物: 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 置;一般工业固废交由具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3、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1)废气处理 在各废气产生工序进行密闭负压收集,经管道收集的废气通过滤筒除尘器、进入RTO焚烧系统进行800摄氏度焚烧,处 理达标后经 26m 高排气筒排放。 高分子车间废气处理装置:在生产线的挤出工序,以及各产尘工序进行密闭负压收集,经管道收集的废气通过布袋除 尘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30米高排气筒排放。 对于有组织废气公司在沥青车间和高分子车间各一套废气收集处理设备,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于无组织废气,公司 通过以下措施加强无组织废气控制:①提高生产车间、生产设施的密闭程度,原料搬运轻拿轻放,降低投料高度,减少无 组织排放废气的产生量,减少其环境影响;②加强生产管理,规范操作,使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减少生产、控制、输 送等过程中的废气散发;③加强车间整体通风换气,使车间内的无组织废气高处排放。无组织废气经上述治理措施后可使 无组织浓度达到相应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处理 废水经收集后采用生产车间地面清扫水、循环冷却水处理设备等处理装置“调节池+气浮机+高效混凝反应槽+沉淀的处 理工艺(处理规模为10m3/d)达标后排放至园区的污水管网。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处理后排放至园区的污水管网。 (3)噪声处理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沥青泵、循环水泵、导热油炉风机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噪声源强为60~75dB(A)。 企业通过将各设备布置在车间内,采用机械通风;为设备配套的动力装置设置隔声罩、减振垫;加强管理,定期对设备进 行保养和维护,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危险废物处理 产生过程中的沾染机油的废抹布和废机油,废气处理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油水混合物、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进 行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5)生活处理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71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株洲市省厅环境局 荷塘分局备案,备案号:430202-2019-018-LM。 长沙飞鹿高分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制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 城分局备案,备案号:430112-2022-045-H,在长沙市环境应急与调查中心备案,备案号:430112-2022-028-H。 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制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 分局备案,备案号:430281-2022-047-L。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环评的要求,2022年上半年委托具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公司进 行2次各项常规指标检测。 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环评的要求,全年委托具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公司进行8次各项常 规指标检测。 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环评的要求,全年委托具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公司进行4次各项常规 指标检测。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株洲工厂: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155.39万;环境保护税:4500.79元。 醴陵工厂: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100万;环境保护税:1766.06元。 望城工厂: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197.92万;环境保护税:6877.18元。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望城工厂和醴陵工厂以水性涂料、新型防水防护材料生产制造为主,产品本身生产过程不添加任何挥发性溶剂, 低碳环保。与此同时望城工厂和醴陵工厂建有专业的废气、废水处理系统以确保生产制造环境友好。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处罚原因 违规情形 处罚结果 对上市公司生产 经营的影响 公司的整改措施 长沙飞鹿高分子新 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部分含挥发性有机 物废气进入外环境 属于一般 违法行 为,不属 于重大违 法行为 罚款 3.8 万元 不存在重大影响 已按期缴纳罚款,并对 处罚事项进行整改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相关情况。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无相关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 无相关情况。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72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一直以来秉承“为顾客创造价值,为股东创造利润,为员工创造机会,为社会创造效益”的宗旨,以“协和共生, 持续发展”为核心理念,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作为可 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通过技术创新和精益管理,实现公司与环境和谐共赢,企业与社会共同发展。 (一)股东权益维护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完整的内控制度,在机制上保证所有股东能够公平的、充分的享有法 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公司坚持规范运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所有股东进行信息披露; 依法召开股东大会,积极主动的采取网络投票等方式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和法人治理结构, 以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以积极开放的态度,与股东保持良好的沟通交流,及时、全面、客 观地传递公司发展情况、经营业绩、业务亮点及投资价值等。通过业绩说明会等方式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通过投资者调研、投资者热线、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投资者展开交流互动,解答和说明投资者的疑问和关心的 问题,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报告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待了公 司的投资者多次咨询,确保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公平、公正地获取公司信息的权益。 同时公司注重股东回报的实现,制定了详细的利润分配政策,其中规定了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利润分配原 则、利润分配形式、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等与股东未来分红回报相关的具体实施事项,并规定每三年对分红回报规划进 行重新审议及调整。 (二)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改进员工职业健康与工作条件,保障员工人身安 全,关注员工成长;尊重和维护员工的权益,与全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发放福利奖励,享有法定节 假日、员工体检、员工旅游等福利,切实关注员工健康和满意度;同时,公司为员工提供行业内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 除日常薪资之外,为员工提供免费工作餐、通讯交通补贴、新产品开发奖、项目奖等形式化多样的货币化和非货币化福 利,努力实现员工物资和精神的双丰收。培养员工主人翁思想,鼓励员工积极提合理化建议,充分挖掘员工的潜能;同 时重视员工培养,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努力提升员工整体素质,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 系。 (三)供应商和客户权益保护 公司遵循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与供应商、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预见并满足客户各种实质性需求,为客 户提供高性能、一体化、高附加值的产品及服务。在经济活动中充分尊重供应商、客户、债权人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 法权益,正确及时履行合同,注重与各相关方的沟通与协调,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切实履行公司对供应商、对客户的 社会责任。 (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环保与节能优先的原则,持续开展绿色管理、清洁生产 和节能减排工作,在生产过程中力求环保、节能,通过改进、创新生产工艺、选择新材料等措施,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同 时努力将三废、能耗降至最低,控制和消除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不断挖掘节能潜力,对设备、供配电、照明等系 统采用节能设施的基础上,鼓励全员节能,杜绝浪费,不断提高资源的利用率、降低能源耗用。 (五)社会公益事业 公司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慈善活动和福利事业,帮扶残疾人员就业,为社会公益事业献上一份 真情,较好的履行了企业的社会责任。 未来,公司仍将坚持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发展并重,追求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为国家持续繁荣发展和社会和谐 做出自身的贡献。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73 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通过了三体系认证。公司产 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化学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相关危险化学品已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并在日常管理过程中,重点关 注。 公司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公司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公司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 理人员已通过了相关政府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公司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按制度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生产安全。根据 生产设备及工艺,编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粘贴上墙,要求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公司的安全生产投入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 逐月提取、专款专用。在隐患排查整改费用、安全设施维护保养费用、职业健康管理费用、常规检测费用、劳动防护用 品费用等费用上实行专款专用。 公司建立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制定了年度的培训计划。对新员工,严格执行安全三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 能持证上岗;在公司日常管理工作中,通过班前会对员工开展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特种作业人 员均在相关政府机构进行培训、考试后,持证上岗;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提升员工消防设施的操作能力及面对火 灾事故的处理能力; 公司报告期内,接受安全、环保、消防等政府部门的日常检查数次,无重大不符合项;公司制定了《隐患排查与治理管 理制度》,通过日检、周检、月检、季检及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发动员工开展隐患排查。对相关隐患在公司内部通过 《安环巡查通报》的形式,下发至全公司,并规定整改期限,全年隐患整改率达 100%;全年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不适用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7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 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 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章卫国 股份限 售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作出的 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二、股份锁 定承诺的约束措施:(1)本人授权公司按照本人的上述承诺直接办理股份的锁 定手续。(2)如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本人应将违反承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对 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 2017 年 06 月 13 日 2022 年 06 月 13 日 已履 行完 毕 盛忠斌、章卫 卿 股份限 售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亲属股份锁定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 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二、股份锁 定承诺的约束措施:(1)本人授权公司按照本人的上述承诺直接办理股份的锁 定手续。(2)如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本人应将违反承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对 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 2017 年 06 月 13 日 2022 年 06 月 13 日 已履 行完 毕 章卫国、范国 栋、何晓锋、 刘雄鹰、周迪 武 股份限 售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任)以及营销、技 术核心人员关于股份锁定承诺: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公司营销、技术核心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 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2017 年 06 月 13 日 相关任职 离职之后 6 个月 正常 履行 中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75 股份。本人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承诺。二、股份锁定承诺的约束措施:(1)本人授权公司按照本人的上述承诺 直接办理股份的锁定手续。(2)如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本人应将违反承诺转 让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 财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广东 臻远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牟明明;诺德基 金管理有限公 司;上海珠池资 产管理有限公 司;杨茵 股份限 售承诺 自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本公司/本人在本次 发行过程中认购的飞鹿股份股票 6 个月内不予转让。限售期届满后本公司/本人将 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减持操作。 2022 年 11 月 01 日 2023 年 05 月 1 日 正常 履行 中 章卫国 股份减 持承诺 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需要减持的,则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 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数量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如本人在锁定期满两年后需要减持的,可以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价格和数量减 持。本人将在减持前 4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自发 行人上市之日起至本人减持期间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情况的,则本人减持价格下限、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 应调整。 2017 年 06 月 13 日 2022 年 06 月 13 日 已履 行完 毕 章卫国、刘雄 鹰、何晓锋、 范国栋、周迪 武 规范关 联交易 的承诺 在本人作为发行人关联方期间,本人将:1、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 善意、诚信的行使相关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保证发行人在资产、业务、财务、 人员、机公司各相关主体做出如下承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保证不会利用关联 关系促使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机构或人员作出任何可能 损害发行人合法权益的决定或行为。2、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章程的前 提下,本人及与本人具有控制关系的第三方将尽可能避免与发行人之间进行关联 交易。3、对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发生的不可避免的关联交 易,本人将督促交易各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章程及 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按照 公平合理的商业原则进行,本人及与本人具有控制关系的第三方不得要求或接受 发行人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方更为优惠的条件。本人及与本人 具有控制关系的第三方将严格及善意地履行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不向 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协议之外的利益。4、依法促使与本人具有控制关系的第三 方按照与本人同样的标准遵守以上承诺事项。上述承诺主体还承诺:1、如违反 上述承诺事项并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应赔偿发行人遭受的全部经济 损失。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或者未依法执行相应约束措施的,发行人有 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及/或分红款直至本人依法履行相关承诺或执行相关约 束措施。 2017 年 06 月 13 日 9999 年 12 月 31 日 正常 履行 中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76 章卫国、何晓 锋、刘雄鹰 避免同 业竞争 与利益 冲突的 承诺 公司各相关主体做出如下承诺: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的声明及承诺 (1)本人声明,除了作为发行人股东外,本人和本人控制的企业目前没有直接 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并构成竞争关系业务,没有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发 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并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其他组织、经济实体的控制权(包 括共同控制)或可以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权利,也没有从事直接或间接从事损害 发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与发行人构成利益冲突的其他行为或事项。(2)本人承 诺,在本人作为发行人股东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 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并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不会直接或 间接拥有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并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其他组织、经济实体 的控制权(包括共同控制)或可以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权利,也不会直接或间接 从事损害发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与发行人构成利益冲突的其他行为或事项。本人将 依法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按照与本人同样的标准遵守以上承诺。2、约束措 施。(1)在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长、总经理中的任何一方(以下简称“异议方”)认为 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的情形时,异议方 有权向本人书面询证,本人应在接到该询证函件后 10 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解释 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如异议方在收到本人的书面解释和资料后仍 认为存在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情形的,异议方有权根据《公司法》和发行人章程 的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情形,本人 和本人的关联方应在董事会审议时回避表决。如董事会认为本人确实存在同业竞 争或利益冲突情形的,本人应在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停止从事 构成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的业务并将从事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业务所得收益上缴 发行人。同时,如发行人要求本人无偿将构成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的业务依法转 让给发行人的,本人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2)如违反本声明、承诺事项 并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应赔偿发行人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3)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或者未依法执行相应约束措施的,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 本人支付的薪酬及/或分红款直至本人依法履行相关承诺或执行相关约束措施。 3、上述事项在本人作为发行人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2017 年 06 月 13 日 9999 年 12 月 31 日 正常 履行 中 株洲飞鹿高新 材料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其他承 诺 发行人关于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承诺及约束措施:(1)关于招 股说明书的承诺事项:本公司确认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 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2)其他承诺:本公司在上市过程中已作出的或拟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 事项一旦生效,本公司即会严格履行该等承诺事项。同时,本公司将积极督促、 依法促使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营销、技 术核心人员等相关主体履行其在本公司上市过程中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并执行有 2017 年 06 月 13 日 9999 年 12 月 31 日 正常 履行 中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77 关约束措施。(3)约束措施:如本公司未能履行或未能如期履行在上市过程中 作出的各项承诺,本公司应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道歉。如本公司未能依 法、诚信、全面、适当履行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使得本公司中小股东因信赖 该等承诺而遭受直接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中小股东遭受的全部直接经济损 失。除上述约束措施外,本公司愿意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要求的 其他约束措施。 章卫国 其他承 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卫国关于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承 诺及约束措施(1)关于招股说明书的承诺事项:本人确认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人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 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 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本人承诺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其他公开承诺事项及约束 措施:本人在发行人上市过程中已作出的或拟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事项一旦生 效,本人即会严格履行该等承诺事项。同时,本人将积极督促、依法促使发行人 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股东及营销、技术核心人员等相关主体履 行其在发行人上市过程中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并执行有关约束措施。如本人未能 依法履行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应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道歉, 并且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及/或分红款直至本人依法履行相关承诺 或执行相关约束措施。 2017 年 06 月 13 日 9999 年 12 月 31 日 正常 履行 中 章卫国、彭龙 生、周艺、徐 伟箭、潘红 波、凌涵忠、 蔡自力、陈 慧、刘雄鹰、 范国栋、何晓 锋、周迪武、 彭时贵、文纯 忠、肖祥湘、 董振敏、付业 新 其他承 诺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营销、技术核心人员(时任)关于申请 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承诺及约束措施(1)关于招股说明书的承诺事 项:本人确认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 律责任。本人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其他公 开承诺事项及约束措施:本人在发行人上市过程中已作出的或拟作出的其他公开 承诺事项一旦生效,本人即会严格履行该等承诺事项。同时,本人将积极督促、 依法促使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营销、技术核心人员等相关主体履行其在发行人上市过程中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 并执行有关约束措施。如本人未能依法履行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应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道歉,并且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及/或 分红款(如有)直至本人依法履行相关承诺或执行相关约束措施。 2017 年 06 月 13 日 9999 年 12 月 31 日 正常 履行 中 株洲飞鹿高新 材料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其他承 诺 公司关于填补被摊销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若公司本次发行成功,发行当年每 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为 降低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 度、加快市场拓展力度、加大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投入、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等措施,提高销售收入,增强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弥补回报摊薄。 2017 年 06 月 13 日 9999 年 12 月 31 日 正常 履行 中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78 (1)加快募投项目进度,早日实现预期收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 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有利于提升公司现有涂料产品产能, 有效提高涂料产品盈利水平。同时,募投项目的建设有利于稳定产品质量,提升 公司研发检测能力。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轨道交通装备减 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预计实现年均销售收入 25,200.00 万元,年均净利润 3,767.00 万元;新型环保防水防渗材料技改项目预计将实现年均销售收入 13,867.00 万元,年均净利润 1,801.90 万元。本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 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2)加快市场拓展力度,努力扩展市场 空间:公司未来将在保证轨道交通装备防腐涂料和轨道交通工程防水涂料领域的 市场份额的同时,加快市场拓展力度,向机械设备、水利工程等领域拓展,同时 积极推广涂料涂装一体化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3)加大技术创新力度、 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 检测能力。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的投入,不断升级核心产 品,积极与科研院所进行合作研发,并努力参与国家科研基金项目,同时以市场 需求为导向完善产品线。此外,公司始终坚持人才发展的战略,努力提升人力资 源管理水平,调动好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加大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储备的 投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公 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对 《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关修订,进一步明确公司利润分 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公 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加强对中小投资者 的利益保护。(5)相关承诺:公司承诺将保证或尽最大的努力促使上述措施的 有效实施,努力降低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保护公司股东的权益。如公司 未能实施上述措施且无正当、合理的理由,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公开说明原因、 向股东致歉,并承担相应责任。未来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 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并参照上市公司较为通行的惯例,继续补充、修 订、完善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 章卫国、彭龙 生、周艺、徐 伟箭、潘红 波、刘雄鹰、 范国栋、何晓 锋、周迪武、 彭时贵、文纯 忠、谢静英、 肖祥湘、董振 敏、喻红阳、 付业新 其他承 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营销、技术核心人员(时任)关于填补被摊销即期回 报的措施及承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营销、技术人员承诺:作为公 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营销、技术核心人员,本人就发行人上述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 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营销、技术核心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 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 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拟公 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2017 年 06 月 13 日 9999 年 12 月 31 日 正常 履行 中 章卫国、彭龙 其他承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卫国先生、5%以上股东何晓锋、刘雄鹰、其他董 2017 年 06 9999 年 12 正常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79 生、凌涵忠、 陈慧、蔡自 力、刘雄鹰、 范国栋、何晓 锋、周迪武、 彭时贵、文纯 忠、谢静英、 肖祥湘、董振 敏、喻红阳、 付业新 诺 事彭龙生、监事凌涵忠、陈慧、蔡自力、高级管理人员范国栋及营销、技术核心 人员喻红阳、周迪武、彭时贵、文纯忠、肖祥湘、董振敏、付业新(时任)就公 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问题作出承诺:我们作为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营销、 技术核心人员,现郑重承诺:如公司因上市之前未能遵守劳动与社会保障、住房 公积金等有关法律法规而被有权政府部门要求缴纳罚款、补缴相关款项、滞纳金 以及被要求承担其他经济赔偿责任的,我们将在公司收到有权政府部门的生效决 定后,及时、足额的将等额与公司被要求缴纳、补缴的罚款、款项、滞纳金以及 其他赔偿款支付给有关政府部门或公司(我们相互之间将按照公司变更设立为股 份有限公司时,各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占我们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分担上述款项),以避免公司遭受经济损失。如我们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公司发生 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等额扣留应向违反承诺的一方支付的薪酬及/或分红款用于 弥补损失。 月 13 日 月 31 日 履行 中 株洲飞鹿高新 材料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分红承 诺 1、公司制定规划考虑的因素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主要基于以下因素 考虑: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 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 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本规划的制定原则。公司股东 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坚 持优先采取现金分红这一基本原则,在无重大资金支出事项发生,且公司经营活 动净现金流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低于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3、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 具体内容。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其中应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 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内容为:如无重大资金支出事项发生,且公司经营活动净现 金流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 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 十。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 计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或超过 3000 万 元。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 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求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 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 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3、公司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 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 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2022 年 07 月 08 日 2024 年 07 月 8 日 正在 履行 中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0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 20%;(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第 (3)项规定处理。4、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 利。公司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的条件为:(1)公司经营情况良好;(2)因公 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或者公司有重大资金支出、公司具有成长性、 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以股票方式分配股利有利于公司和股东整体 利益;(3)公司的现金分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4、未来股东 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 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的修改,以确定该段期间的股东回 报计划。2、在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公司可以在中期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红,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 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 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 的派发事项。4、公司应当严格执行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 者在公司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者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等 特殊情况出现,并已经或即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公司经详细 论证后可以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作出调整。公司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 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时,应详细论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必要性、可行性,充 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并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 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在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过程中,需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中 小股东的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分别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同意,并由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 意见,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 项的,公司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章卫国 其他承 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做出如下承诺:“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 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 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 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 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019 年 08 月 14 日 9999 年 12 月 31 日 正常 履行 中 章卫国、范国 栋、周艺、潘 红波、杜建 其他承 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任)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为保证公司填补 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 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自身的职务 2019 年 08 月 14 日 9999 年 12 月 31 日 正常 履行 中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1 忠、范国栋、 何晓锋、刘雄 鹰、韩驭安、 彭龙生 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 活动;4、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则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 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 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 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 者的补偿责任;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 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 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 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杜建忠;范国栋; 韩驭安;何晓锋; 刘崇;刘雄鹰;夏 灵根;易佳丽;周 迪武 其他承 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 害公司利益; 2、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则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 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2022 年 07 月 08 日 9999 年 12 月 31 日 正常 履行 中 章卫国 其他承 诺 1、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 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 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 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 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2022 年 07 月 08 日 9999 年 12 月 31 日 正常 履行 中 股权激励承诺 株洲飞鹿高新 材料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 1、公司不为任何激励对象依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 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2、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 年 06 月 05 日 2022 年 07 月 15 日 已履 行完 毕 株洲飞鹿高新 材料技术股份 / 1、公司不为任何激励对象依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 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2、2022 年限制 2022 年 06 月 20 日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正常 履行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2 有限公司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 期间 中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 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 划 不适用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3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 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与苏州恩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签署的《增资协议》进行了业绩承诺与业绩补 偿的约定,截至目前,该业绩承诺及补偿的约定已解除,因为 2022 年 11 月 21 日,为了聚焦公司主营业务板块,保障 股东权益,降低投资风险,以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为苏州恩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引入重要 战略股东,以提升公司长期投资回报;公司与长沙飞鹿嘉乘半导体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得胜、俞 佳星;苏州恩腾;苏州恩鑫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飞腾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飞腾二号信息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朝来芯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出售苏州恩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 权签署《关于苏州恩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州恩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不再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长沙飞鹿嘉乘半导体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控股子公司)继续持有苏州恩腾 12.50%股权。鉴于上述交易,《增资协议》中业绩承诺及补偿的约定已解除。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对公司或相关资产年度经营业绩作出的承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 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参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4 参见第十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58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9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古范球、邓畅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古范球(4 年)、邓畅(1 年)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不适用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 本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是否 形成 预计 负债 诉讼(仲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 裁)判决 执行情 况 披 露 日 期 披 露 索 引 公司与广东鸿 洋桥梁科技有 限公司之间买 卖合同纠纷案 172.67 否 广东省梅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出具 了(2022)粤 14 民 终 2144 号 民 事裁判书 广东鸿洋桥梁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 生效调解书后,公司申请强制执 行。在执行中由于广东鸿洋公司无 有效财产执行,申请追加广东鸿洋 公司股东黄昆和石光磊为被执行 人。经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支持公司请求,已追加。现 案件还在执行中。对公司无重大影 响 执行中 / 公司与新疆北 新永固钢结构 工程有限公司 319.98 否 新疆维吾尔族自 治区昌吉市人民 法 院 出 具 新疆北新永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向公司支付工程款 3,199,884.34 元, 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执 行 完 毕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5 合同纠纷案 (2022)新 2301 民 初 4534 号 民 事调解书 公司与湖南鼎 盛绿色建筑集 团有限公司合 同纠纷案 15.7 否 湖南省株洲市荷 塘区人民法院出 具 了 民 事 裁 定 书:(2021)湘 0202 执保 532 号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湖南鼎 盛绿色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价值 人民币 157,000 元的财产。对公司无 重大影响。 执 行 完 毕 / 湖南耐渗与中 铁隧道局集团 有限公司买卖 合同纠纷案 240 否 河北省三河市人 民 法 院 出 具 了 (2022)冀 1082 民初 12013 号民 事调解书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付湖南耐 渗 2399958.70 元,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付清。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执行中 / 其他诉讼(报 告期内新增的 单个诉讼事项 涉案金额不超 过 100 万的合 计) 172 否 / / 执行中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等情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 联 交 易 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 易类型 关联交 易内容 关联 交易 定价 原则 关联 交易 价格 关联 交易 金额 (万 元) 占同 类交 易金 额的 比例 获批 的交 易额 度 (万 元) 是 否 超 过 获 批 额 度 关 联 交 易 结 算 方 式 可 获 得 的 同 类 交 易 市 价 披露 日期 披露索引 上 铁 芜 湖 公司持有 上铁芜湖 49%股 权,公司 高级管理 人员周迪 向关联 人销售 产品、 商品 涂料销 售、涂 装服 务、提 供劳务 参考 市场 价格 参考 市场 价格 618.56 0.97% 4,000 否 现 金 、 票 据 云 参 考 市 场 价 格 2022 年 04 月 19 日 巨潮咨询网 (inf )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6 武先生担 任上铁芜 湖董事 信 确认与 2022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 的公告》 (2022-027) 合计 -- -- 618.56 -- 4,000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无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 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无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 的原因(如适用) 无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共同投资方 关联关系 被投资企业的 名称 被投资企业 的主营业务 被投资企 业的注册 资本 (元) 被投资 企业的 总资产 (万 元) 被投资企 业的净资 产(万 元) 被投资企 业的净利 润(万 元) 上海飞鹿嘉乘 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盛 利华、范国 栋、刘雄鹰、 张懿宁 盛利华女士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章卫国 先生配偶、范国栋 先生为公司董事、 刘雄鹰先生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长沙飞鹿嘉乘 半导体私募投 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 伙) 私募基金从 事股权投 资、投资管 理、资产管 理等活动 60,000,000 3,012.19 3,012.19 539.23 被投资企业的重大在建项目的进展情 况(如有) 无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7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飞鹿;控股子公司广州飞鹿、广 东飞鹿、深圳飞鹿、中科德诚、博杨新材等租用了房屋等资产用于日常生产、办公及员工居住。租金价 格公允、出租方与公司均无关联关系。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 额度 实际发生日 期 实际 担保 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 物 (如 有) 反担 保情 况 (如 有) 担保期 是 否 履 行 完 毕 是 否 为 关 联 方 担 保 株洲飞鹿高新 材料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8,000 2022 年 04 月 28 日 8,000 连带责任 保证 无 无 该笔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 否 否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8 株洲飞鹿高新 材料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5,000 2022 年 07 月 18 日 5,000 连带责任 保证 无 无 自主合同项下的 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否 否 株洲飞鹿高新 材料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13,500 2022 年 08 月 12 日 13,500 连带责任 保证 无 无 主合同约定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否 否 株洲飞鹿高新 材料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1,000 2022 年 10 月 09 日 1,000 连带责任 保证 无 无 主合同项下的借 款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 否 否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 度合计(A1) 27,500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 实际发生额合计 (A2) 27,5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 额度合计(A3) 27,500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 担保余额合计 (A4) 12,598.81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 额度 实际发生日 期 实际 担保 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 物 (如 有) 反担 保情 况 (如 有) 担保期 是 否 履 行 完 毕 是 否 为 关 联 方 担 保 湖南耐渗塑胶 工程材料有限 公司注 1 2019 年 04 月 23 日 6,000 2019 年 12 月 16 日 3,000 连带责任 保证 无 无 / 是 否 湖南耐渗塑胶 工程材料有限 公司注 2 2020 年 04 月 21 日 10,000 2021 年 03 月 29 日 1,000 连带责任 保证 无 无 / 否 否 湖南耐渗塑胶 工程材料有限 公司注 3 2021 年 04 月 13 日 10,000 2021 年 07 月 07 日 3,000 连带责任 保证 无 无 / 是 否 湖南耐渗塑胶 工程材料有限 公司注 4 2022 年 04 月 19 日 20,000 2022 年 06 月 21 日 2,800 连带责任 保证 无 无 自主合同项下最 后一笔贷款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否 湖南耐渗塑胶 工程材料有限 公司注 5 2022 年 04 月 19 日 20,000 2022 年 07 月 14 日 3,000 连带责任 保证 无 无 各期债务履行期 届满之日起,至 该单笔合同最后 一期还款期限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否 株洲飞鹿防腐 防水技术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 注 6 2022 年 04 月 19 日 20,000 2022 年 07 月 14 日 1,000 连带责任 保证 无 无 各期债务履行期 届满之日起,至 该单笔合同最后 一期还款期限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否 长沙飞鹿高分 子新材料有限 责任公司注 7 2022 年 04 月 19 日 20,000 2022 年 07 月 14 日 1,000 连带责任 保证 无 无 各期债务履行期 届满之日起,至 该单笔合同最后 一期还款期限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否 长沙飞鹿高分 子新材料有限 责任公司注 8 2019 年 08 月 15 日 30,000 2020 年 04 月 28 日 5,000 连带责任 保证 无 无 自合同生效之日 起至主合同项下 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否 长沙飞鹿高分 2019 年 08 30,000 2020 年 06 5,000 连带责任 无 无 自合同生效之日 否 否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9 子新材料有限 责任公司注 8 月 15 日 月 15 日 保证 起至主合同项下 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后两年止 长沙飞鹿高分 子新材料有限 责任公司注 8 2019 年 08 月 15 日 30,000 2021 年 03 月 29 日 5,000 连带责任 保证 无 无 自合同生效之日 起至主合同项下 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否 长沙飞鹿高分 子新材料有限 责任公司注 8 2019 年 08 月 15 日 30,000 2021 年 05 月 21 日 4,000 连带责任 保证 无 无 自合同生效之日 起至主合同项下 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否 长沙飞鹿高分 子新材料有限 责任公司注 8 2019 年 08 月 15 日 30,000 2022 年 04 月 01 日 6,000 连带责任 保证 无 无 自合同生效之日 起至主合同项下 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否 湖南耐渗塑胶 工程材料有限 公司注 9 2020 年 08 月 25 日 10,000 2020 年 11 月 24 日 4,000 连带责任 保证 无 无 全部主合同项下 最后到期的主债 务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后两 年止 否 否 湖南耐渗塑胶 工程材料有限 公司注 9 2020 年 08 月 25 日 10,000 2022 年 03 月 03 日 5,500 连带责任 保证 无 无 全部主合同项下 最后到期的主债 务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后两 年止 否 否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 额度合计(B1) 20,000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 担保实际发生额合 计(B2) 43,3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 担保额度合计(B3) 60,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 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B4) 35,101.16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 额度 实际发生日 期 实际 担保 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 物 (如 有) 反担 保情 况 (如 有) 担保期 是 否 履 行 完 毕 是 否 为 关 联 方 担 保 无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 额度合计(C1) 0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 担保实际发生额合 计(C2) 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 担保额度合计(C3) 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 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C4) 0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A1+B1+C1) 47,500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 发生额合计 (A2+B2+C2) 70,8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 合计(A3+B3+C3) 87,500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 余额合计 (A4+B4+C4) 47,699.97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90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89.46%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 (D)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 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25,000.0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F) 21,040.97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25,000.00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 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 有) 无相关情况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无相关情况 注:上表“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部分罗列的内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株 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情况,上述担保在全资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已及时披露于巨潮 咨询网。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为了加快自身建设向中国建设银行株洲四三〇支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计划向中 国建设银行株洲四三〇支行提供不动产抵押,并由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向中国建设银行株洲四三〇支 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2年12月31日,由于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 换证,故在本报告期末原抵押已撤销。待不动产权证换证工作完成后,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将妥善与中国 建设银行株洲四三〇支行处理不动产抵押事项。 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为了加快防水基地建设向交通银行株洲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向交通银行株洲分行 提供不动产抵押(抵押物权证号:湘(2021)醴陵市不动产权第0067935号),并由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 其向交通银行株洲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其他补充说明: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注1:2019年12月16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株洲四三〇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合同 项下所有业务已结清,担保合同履行完毕。 注2:2021年3月29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合同 项下公司仍需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承担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未结业务中60.00万的担保责任。 注3:2021年7月7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由于2022年7月14日, 公司已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重新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故本合同在2022年7月14日起失效。 注4:2022年6月21日,公司与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东一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截至2022年12月31日, 该合同项下公司仍需向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东一支行承担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未结业务中88.27万元 的担保责任。 注5:2022年7月14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截至2022年12月31 日,该合同项下公司仍需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承担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未结业务中 452.89万元的担保责任。 注6:2022年7月14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截至2022年12月31 日,该合同项下公司仍需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承担株洲飞鹿防腐防水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结业 务中1,000.00万元的担保责任。 注7:2022年7月14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截至2022年12月31 日,该合同项下公司需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承担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责任为0 万元。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91 注8:2020年4月-2022年4月间,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株洲四三〇支行合计签署5份《保证合同》,截至2022年12月31日, 该合同项下公司需向中国建设银行株洲四三〇支行承担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责任为24,000.00万元。 注9:2020年11月-2022年3月间,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签署2份《保证合同》,截至2022年12月31日, 该合同项下公司需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承担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的担保责任为9,500.00万元。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 提减值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2,000 0 0 0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300 0 0 0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100 0 0 0 合计 2,400 0 0 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2 年 3 月 18 日,长沙飞鹿嘉乘半导体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经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取得了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号:SVH991)。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92 2、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通知,其对住所进行了变更,并已取得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 3、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其对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 并已取得了长沙市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 4、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通知,其对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并 已取得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 5、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株洲飞鹿防腐防水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其对经营范围进行了 变更,并已取得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 6、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株洲飞鹿防腐防水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其对经营范围进行了 变更,并已取得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9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 股 公积 金转 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0,438,472 23.32% 18,116,832 -2,206,210 15,910,622 56,349,094 29.54%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40,438,472 23.32% 18,116,832 -2,206,210 15,910,622 56,349,094 29.54%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9,428,949 9,428,949 4.94% 境内自然人持股 40,438,472 23.32% 8,687,883 -2,206,210 6,481,673 46,920,145 24.60%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2,959,64 8 76.68% 0 1,415,143 1,415,143 134,374,79 1 70.46% 1、人民币普通股 132,959,64 8 76.68% 0 1,415,143 1,415,143 134,374,79 1 70.4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73,398,12 0 100.00 % 18,116,832 -791,067 17,325,765 190,723,88 5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引起的股份变动:因公司2021年业绩考核未达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33名股权激励对象持有的80.08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股份总数和有限售条件股份均减少80.08万股 2、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引起的股份变动:报告期内,公司以2022年7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76名股权激励对 象授予405.50万股,其中357.50万股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导致公司股份总数与有限售条件股 份均增加357.50万股;48.00万股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48.00万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减少48.00万股。 3、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股份变动: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 量为14,541,832股,公司股份总数与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14,541,832股。 4、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股份变动:报告期内,因公司董事兼高管范国栋先生增持公司股份7.50万股、高管刘雄 鹰先生增持公司股份6.64万股,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106,050股。 5、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股份变动:报告期内,公司新聘任易佳丽女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 2,650股。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94 6、董监高锁定股的股份变动:每年第一个交易日,根据董监高股份管理相关规定,中登结算深圳分公司对公司现任董 监高所持股份进行解除限售或锁定,使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994,11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1,994,110股。 7、可转债转股的股份变动:2020年6月5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7万张(债券简称“飞鹿转债”),2020年 12月1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报告期内,共有688张“飞鹿转债”完成转股,合计转为9,733股,公司股份总数增 加9,733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2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事宜已于2022年7月13日办 理完成。 2、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株洲 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7月1日,公司通过内部张榜的形式公布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2022年7月4日,公司 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 号:2022-056); 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3、2022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年10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新增股份于2022年11月1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及“第十节 财务报告”相关部分。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 股数 本期增加 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 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 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95 章卫国 32,383,296 1,120,000 1,994,111 31,509,185 高管锁定股 30,389,185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1,120,000 股 按高管锁定股的规 定和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的规定解锁 杨茵 0 3,784,862 3,784,862 首发后限售股 3,784,862 股 2023 年 5 月 1 日 刘雄鹰 3,135,956 49,801 3,185,757 高管锁定股 3,185,757 股 按高管锁定股的规 定解锁 诺德基金-华 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诺德 基金浦江 120 号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0 3,054,448 3,054,448 首发后限售股 3,054,448 股 2023 年 5 月 1 日 何晓锋 2,928,542 2,928,542 高管锁定股 2,928,542 股 按高管锁定股的规 定解锁 财通基金-华 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财通 基金君享永熙 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0 2,656,042 2,656,042 首发后限售股 2,656,042 股 2023 年 5 月 1 日 牟明明 0 1,328,021 1,328,021 首发后限售股 1,328,021 股 2023 年 5 月 1 日 上海珠池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珠池新机遇 私募投资基金 7 期 0 1,328,021 1,328,021 首发后限售股 1,328,021 股 2023 年 5 月 1 日 广东臻远私募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广东臻 远基金-鼎臻 一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0 1,328,021 1,328,021 首发后限售股 1,328,021 股 2023 年 5 月 1 日 范国栋 762,825 356,250 84,000 1,035,075 高管锁定股 735,075 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 300,000 股 按高管锁定股的规 定和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的规定解锁 其他限售股股 东 1,227,853 3,700,067 716,800 4,211,120 高管锁定股 513,703 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 2,635,000 股;首发后限售股 1,062,417 股 高管锁定股按高管 锁定股的规定解 锁;股权激励股按 股权激励计划解 锁;首发后限售股 于 2023 年 5 月 1 日 解锁 合计 40,438,472 18,705,533 2,794,911 56,349,094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票及其 衍生证券 名称 发行日期 发行价 格(或 利率) 发行数量 上市日期 获准上市 交易数量 交易终 止日期 披露索引 披露日期 股票类 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 2022 年 07 月 25 5.96 3,575,000 2022 年 07 月 29 3,575,000 《关于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 年 07 月 27 日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96 划-限制性 股票 日 日 首次授予部分登记完 成公告(新增股 份)》 人民币普 通股 (A)股 2022 年 08 月 04 日 7.53 14,541,832 2022 年 11 月 01 日 14,541,832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上市公告 书》等 2022 年 10 月 31 日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其他衍生证券类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1、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新增股票 (1)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向 76 名激励对象授予总计 405.50 万限制性股票。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48.00 万股授予 25 名激励对象;新增股份 357.50 万股授予 51 名激励 对象。 (2)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所涉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357.50 万股的授予登记工作,及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48.00 万股的授 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上市。 2、2022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2 年 10 月 17,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1 号)。公司 2022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4,541,832 股, 发行价格为 7.5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9,499,994.9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5,906,087.61 元。 2022 年 11 月 1 日,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票 14,541,832 股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投资 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召 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根据《飞鹿股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公司 2021 年业绩考核未达到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回购注销 33 名股权激励对象持有的 800,800 股已 祸首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减少 800,800 股。 2、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8 日 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全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3,575,000 股。 3、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 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97 237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14,541,832 股。 4、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7 万张(债券简称“飞鹿转债”),2020 年 12 月 11 日,可转 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报告期内,共有 688 张“飞鹿转债”完成转股,合计转为 9,733 股公司股票,公司总股本增加 9,733 股。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 普通股股 东总数 8,74 9 年度 报告 披露 日前 上一 月末 普通 股股 东总 数 9,967 报告期末表 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东 总数(如 有)(参见 注 9) 0 年度报告披 露日前上一 月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 (如有) (参见注 9) 0 持有特别 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 总数(如 有) 0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 性质 持股 比例 报告期末持 股数量 报告期内增 减变动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 持有无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章卫国 境内 自然 人 21.83 % 41,638,913.0 0 1,120,000.00 31,509,185.00 10,129,728.0 0 周宇光 境内 自然 人 3.97% 7,572,770.00 7,572,770.00 0.00 7,572,770.00 周岭松 境内 自然 人 2.93% 5,580,000.00 -1,634,900.00 0.00 5,580,000.00 刘雄鹰 境内 自然 人 2.23% 4,247,676.00 66,400.00 3,185,757.00 1,061,919.00 何晓锋 境内 自然 人 2.05% 3,904,723.00 2,928,542.00 976,181.00 杨茵 境内 自然 人 1.98% 3,784,862.00 3,784,862.00 3,784,862.00 0.00 诺德基金 -华泰证 券股份有 限公司- 诺德基金 其他 1.60% 3,054,448.00 3,054,448.00 3,054,448.00 0.00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98 浦江 120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 划 财通基金 -华泰证 券股份有 限公司- 财通基金 君享永熙 单一资产 管理 计划 其他 1.39% 2,656,042.00 2,656,042.00 2,656,042.00 0.00 詹晓秋 境外 自然 人 1.05% 2,000,980.00 3,200.00 0.00 2,000,980.00 盛忠斌 境内 自然 人 0.95% 1,807,709.00 0.00 0.00 1,807,709.00 战略投资者或一 般法人因配售新 股成为前 10 名 股东的情况(如 有)(参见注 4) 无相关情况 上述股东关联关 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盛忠斌为章卫国妻子之弟。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 10 名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股东涉及委 托/受托表决权、 放弃表决权情况 的说明 无相关情况 前 10 名股东中 存在回购专户的 特别说明(如 有)(参见注 10) 无相关情况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章卫国 10,129,728.00 人民币普通股 10,129,728.00 周宇光 7,572,770.00 人民币普通股 7,572,770.00 周岭松 5,58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580,000.00 詹晓秋 2,000,98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980.00 盛忠斌 1,807,709.00 人民币普通股 1,807,709.00 张息 1,570,98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70,980.00 周刚 1,479,381.00 人民币普通股 1,479,381.00 薛继平 1,44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49,000.00 章安 1,197,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97,900.00 潘小容 1,194,66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94,660.00 前 10 名无限售 流通股股东之 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 股东和前 10 名 盛忠斌为章卫国妻子之弟。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 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99 股东之间关联关 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参与融资融券业 务股东情况说明 (如有)(参见 注 5) 公司股东周岭松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还通过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 有 5,58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5,580,000 股。公司股东詹晓秋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还通过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000,980 股,实际合计持有 2,000,980 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章卫国 中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公司董事长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无相关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章卫国 本人 中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公司董事长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无相关情况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0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企业债券。 二、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公司债券。 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1)2020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具体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确定“飞鹿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9.9元/股。 (2)2021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临时议案》,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元(含税),不送红股,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2021年5月28日,公司发布 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3日。 2021年5月2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根据公告:飞鹿转债的转股价由调整前的 9.90元/股变更为7.05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于2021年6月3日开始生效。 (3)2022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业绩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需回购注销33名激励对象持 有的800,8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22年7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根据公告:飞鹿转债的转股价由调整前的 7.05元/股变更为7.06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于2022年7月15日开始生效。 (4)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2022年7月8日召开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3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7月15日,同意以5.96元/股的价格向76名激励对 象授予共计405.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357.5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48.00万股。公司 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7月29日上市。 2022年7月2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根据公告:飞鹿转债的转股价由调整前的 7.06元/股变更为7.04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于2022年7月29日开始生效。 (5)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2〕2371号)同意注册,公司以简易程序向6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541,832股。 2022年11月1日,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 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根据公告:飞鹿转债的转股价由调整前 的7.04元/股变更为7.08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于2022年11月1日开始生效。 2、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转债简称 转股起止日 期 发行总量 (张) 发行总金额 累计转股 金额 (元) 累计转股 数 (股) 转股数量 占转股开 始日前公 司已发行 股份总额 的比例 尚未转股金 额(元) 未转股金 额占发行 总金额的 比例 飞鹿转债 2020 年 12 月 11 日- 2026 年 6 月 4 日 1,770,000 177,000,000. 00 26,665,100. 00 2,801,961 2.31% 150,334,900. 00 84.93% 3、前十名可转债持有人情况 单位:股 序 号 可转债持有人名称 可转债持有 人性质 报告期 末持有 可转债 数量 (张) 报告期末持 有可转债金 额(元) 报告期 末持有 可转债 占比 1 珠海纽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纽达投资可转债一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其他 50,000 5,000,000.00 3.33% 2 嘉实元融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43,820 4,382,000.00 2.91% 3 李秀娟 境内自然人 40,000 4,000,000.00 2.66% 4 胡涛 境内自然人 37,880 3,788,000.00 2.52% 5 程燕辉 境内自然人 28,350 2,835,000.00 1.89%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其他 24,830 2,483,000.00 1.65% 7 吴菊香 境内自然人 23,180 2,318,000.00 1.54% 8 陈玉美 境外自然人 21,140 2,114,000.00 1.41% 9 嘉实灵活配置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其他 16,640 1,664,000.00 1.11% 10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境外法人 16,000 1,600,000.00 1.06% 4、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报告期末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以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利息保障倍数、贷款偿还率、利息偿付率等相关指标以及同期对比变化情况,请查阅本文 之“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内容。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4 2022年6月17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2〕4384号),确定维持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 “飞鹿转债”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五、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10%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名 称 亏损情况 亏损原因 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 的影响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报告期内,公司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亏 损 1.02 亿 元,占上年末净 资产的 18.67% 1、成本层面:(1)受国际经济形势的影响,主要原材料价 格大幅度上升,导致材料成本增加;(2)铜官生产基地、醴陵 东富生产基地于2022逐步投产,两大生产基地转固,固定资产折 旧增加,导致折旧成本增加。 2、期间费用层面:(1)公司不断致力于市场开拓,投入的 相关营销费用也会有所增加,导致销售费用增加。 (2)生产基地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购建的安全生产设施,于 2022年安装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于年末补提安全生产 费,导致管理费用增加。(3)加大研发投入,导致研发费用增 加。(4)因购建基建及设备等的筹措资金所产生的利息费用, 停止利息资本化,计入当期损益,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3、信用减值损失:应收账款余额增加,且回款结构中商业 承兑汇票及“云信”“融信”等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的比例增 加,导致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4、资产减值损失:根据《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 值》、《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结合行业政 策、市场竞争格局、实际经营情况等综合影响因素,基于谨慎性 原则计提商誉、资产减值准备。 随着市场经济环境的逐步好 转、公司的基本面及主营业 务、核心竞争力均未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与行业趋势一 致,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 存在重大风险。 且公司积极利用资金市场融 资工具提升资金保障、处置 及盘活闲置资产,维持正常 生产经营和到期偿债。 2022 年的亏损对公司生产 经营和偿债能力不会构成重 大影响。 六、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是否有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 □是 否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流动比率 1.37 1.27 7.87% 资产负债率 69.97% 65.72% 4.25% 速动比率 1.120000 1.050000 6.67%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10,875.24 940.88 -1,255.86% EBITDA 全部债务比 -3.26% 4.22% -7.48% 利息保障倍数 -2.31 1 -331.00%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5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4.98 2.12 -334.91%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1.09 1.68 -164.88%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0.00%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3 年 04 月 23 日 审计机构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XYZH/2023SZAA3B0139 注册会计师姓名 古范球、邓畅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XYZH/2023SZAA3B0139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鹿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飞鹿股份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 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飞鹿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 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 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收入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中的应对 如飞鹿股份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四、30 及六、42 所述,于 2022 年度,飞鹿股份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 入为 656,958,684.15 元,主要为涂料及卷材产品销 售、涂装一体化、涂装施工等相关收入。 由于收入是飞鹿股份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 且不同类别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不同,属于财务报表 重要项目,且属于特别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 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测试和评价与收入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复核相关会计 政策是否正确且一贯运用; 2)根据不同类别收入的确认方式,对收入执行分析性复核 程序,判断其合理性; 3)选取样本对收入执行细节测试,核对产品销售订单、出 库单、运输单、客户签收单及验收单、产量与销量匹配,确认 产品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对截止日前后的验收单、 结算单,确认收入计入正确的期间; 4)核对涂装一体化及涂装施工项目合同、结算单据及收款 单据,确认涂装一体化收入、涂装施工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 性;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7 5)对重大的、新增的客户当期发生额及年末余额执行函证 程序。 6)检查在财务报表中有关营业收入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要求。 2、商誉减值 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中的应对 如飞鹿股份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四、23 及六、18 所述,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飞鹿股份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中商誉原值 30,454,841.09 元,商誉减值准备 13,480,905.99 元,净值为 16,973,935.10 元。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管理层须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 测试。 由于商誉的账面价值对合并财务报表的重要性, 同时商誉减值测试过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测试 结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所做的估计和采用的假 设,如在预测未来现金流量方面包括对相关资产的未 来收入预测、现金流折现率等所作的关键假设,这些 关键假设受到管理层对未来市场以及经济环境判断的 影响,采用不同的估计和假设会对商誉所在资产组之 可收回价值有很大的影响,因此该事项对于我们的审 计而言是重要的,为此,我们将商誉减值识别为关键 审计事项。 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商誉减值评估管理的流程和控制; 2)评价管理层委聘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 质和客观性; 3)了解管理层在进行减值测试时,认定的资产组及其分 摊的商誉金额与购买日是否保持一致; 4)评价管理层采用的估值模型中采用的关键假设的适当 性及所引用参数的合理性; 5)将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基础数据与历史数据及 其他支持性证据进行核对,并考虑合理性; 6)基于我们对事实和情况的了解,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 试中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运用的重大估计和判断的合 理性。 四、其他信息 飞鹿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飞鹿股份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 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 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 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 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飞鹿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 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飞鹿股份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飞鹿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 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 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8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飞鹿股份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 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飞鹿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飞鹿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 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 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 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 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 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 月 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6,323,003.08 222,369,402.4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3,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82,788,848.71 51,798,082.28 应收账款 483,310,250.53 411,422,640.89 应收款项融资 92,770,838.68 4,254,577.96 预付款项 6,860,844.35 10,468,159.2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13,573,271.46 11,035,191.01 其中:应收利息 0.00 0.00 应收股利 0.00 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53,940,607.02 120,223,785.56 合同资产 41,984,944.94 58,265,584.83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9 持有待售资产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19,667,767.17 24,954,106.79 流动资产合计 1,011,220,375.94 917,791,530.9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3,727,000.35 9,671,050.0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0,000.00 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7,967,600.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固定资产 597,255,584.91 158,580,086.31 在建工程 72,419,569.58 436,625,101.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1,285,826.48 3,874,903.48 无形资产 60,478,251.91 65,902,990.37 开发支出 0.00 0.00 商誉 16,973,935.10 39,313,942.75 长期待摊费用 202,705.87 344,884.39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004,961.72 12,868,710.08 其他非流动资产 867,734.00 41,603,426.06 非流动资产合计 802,283,169.92 768,785,094.65 资产总计 1,813,503,545.86 1,686,576,625.6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0,600,000.00 225,822,683.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0.00 0.00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45,493,065.00 147,391,604.46 应付账款 322,936,717.59 272,866,196.74 预收款项 0.00 0.00 合同负债 2,945,763.05 5,720,062.4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6,323,740.74 5,427,644.37 应交税费 10,140,985.88 15,776,113.20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0 其他应付款 37,165,213.49 10,389,631.17 其中:应付利息 0.00 173,840.92 应付股利 0.00 62,920.00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6,268,926.95 9,549,939.96 其他流动负债 127,495,008.27 30,239,142.38 流动负债合计 739,369,420.97 723,183,017.73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390,580,000.00 262,400,000.00 应付债券 127,188,218.04 112,829,605.68 其中:优先股 0.00 0.00 永续债 0.00 0.00 租赁负债 252,118.62 1,920,867.85 长期应付款 0.00 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0.00 0.00 预计负债 0.00 0.00 递延收益 8,514,540.23 4,587,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929,532.14 3,516,971.78 其他非流动负债 0.00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529,464,409.03 385,254,445.31 负债合计 1,268,833,830.00 1,108,437,463.0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90,723,885.00 173,398,120.00 其他权益工具 35,285,192.19 35,301,340.28 其中:优先股 0.00 0.00 永续债 0.00 0.00 资本公积 223,755,409.61 137,972,088.33 减:库存股 33,909,500.64 18,381,891.55 其他综合收益 0.00 0.00 专项储备 627,931.31 1,499,658.75 盈余公积 22,008,439.34 22,008,439.34 一般风险准备 0.00 0.00 未分配利润 94,688,582.31 196,993,298.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33,179,939.12 548,791,053.37 少数股东权益 11,489,776.74 29,348,109.19 所有者权益合计 544,669,715.86 578,139,162.5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13,503,545.86 1,686,576,625.60 法定代表人:章卫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驭安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燕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 月 1 日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4,818,584.56 131,262,206.40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81,644,312.04 47,508,470.64 应收账款 419,341,939.30 330,467,637.09 应收款项融资 73,666,878.80 0.00 预付款项 4,315,716.63 4,348,001.33 其他应收款 53,992,853.17 24,073,396.12 其中:应收利息 0.00 0.00 应收股利 0.00 0.00 存货 90,455,805.15 93,470,698.35 合同资产 35,715,454.60 47,845,008.29 持有待售资产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13,184,479.02 3,646,987.85 流动资产合计 837,136,023.27 682,622,406.07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0.00 0.00 其他债权投资 0.00 0.00 长期应收款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332,380,291.29 317,020,461.1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0.00 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7,967,600.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固定资产 105,448,092.27 134,438,314.24 在建工程 29,610,699.32 10,032,416.3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0.00 295,888.23 无形资产 22,096,957.86 22,852,674.92 开发支出 0.00 0.00 商誉 12,073,907.84 16,038,578.66 长期待摊费用 30,000.00 282,718.4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553,121.74 7,599,731.59 其他非流动资产 851,634.00 7,546,578.75 非流动资产合计 537,012,304.32 516,107,362.30 资产总计 1,374,148,327.59 1,198,729,768.3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0,000,000.00 175,860,683.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0.00 0.00 衍生金融负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2 应付票据 45,493,065.00 147,969,604.46 应付账款 233,835,444.02 152,671,119.32 预收款项 0.00 0.00 合同负债 2,924,828.50 1,548,591.57 应付职工薪酬 3,311,021.71 1,728,238.59 应交税费 950,770.73 5,744,195.91 其他应付款 52,852,860.57 28,427,106.36 其中:应付利息 0.00 173,840.92 应付股利 0.00 62,920.00 持有待售负债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8,322,043.37 218,414.03 其他流动负债 125,041,823.43 29,198,576.03 流动负债合计 612,731,857.33 543,366,529.2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82,500,000.00 40,000,000.00 应付债券 127,188,218.04 112,829,605.68 其中:优先股 0.00 0.00 永续债 0.00 0.00 租赁负债 0.00 95,425.76 长期应付款 0.00 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0.00 0.00 预计负债 0.00 0.00 递延收益 8,514,540.23 4,587,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87,493.91 1,116,523.60 其他非流动负债 0.00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19,290,252.18 158,628,555.04 负债合计 832,022,109.51 701,995,084.3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90,723,885.00 173,398,120.00 其他权益工具 35,285,192.19 35,301,340.28 其中:优先股 0.00 0.00 永续债 0.00 0.00 资本公积 236,792,156.75 137,904,725.34 减:库存股 33,909,500.64 18,381,891.55 其他综合收益 0.00 0.00 专项储备 627,931.31 1,499,658.75 盈余公积 22,008,439.34 22,008,439.34 未分配利润 90,598,114.13 145,004,291.90 所有者权益合计 542,126,218.08 496,734,684.0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74,148,327.59 1,198,729,768.37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664,317,596.75 625,103,272.40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3 其中:营业收入 664,317,596.75 625,103,272.4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767,232,756.23 608,439,024.86 其中:营业成本 590,345,229.09 496,335,506.96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4,032,422.51 3,326,483.81 销售费用 42,198,659.39 31,702,734.42 管理费用 61,231,885.50 43,143,991.05 研发费用 35,205,385.61 18,345,037.63 财务费用 34,219,174.13 15,585,270.99 其中:利息费用 33,215,212.07 14,751,300.88 利息收入 729,651.20 415,413.97 加:其他收益 9,921,565.56 9,438,902.6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636,646.63 -375,161.4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98,830.14 -415,577.2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2,400.00 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5,377,081.81 -9,415,486.6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7,440,131.05 -4,443,982.2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253.26 -38,159.2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23,192,306.89 11,830,360.61 加:营业外收入 3,175,799.71 1,484,563.29 减:营业外支出 249,519.87 106,583.8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0,266,027.05 13,208,340.09 减:所得税费用 -10,439,201.99 1,096,458.4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9,826,825.06 12,111,881.6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9,826,825.06 12,111,881.68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0.00 0.00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2,367,635.91 12,614,990.39 2.少数股东损益 -7,459,189.15 -503,108.7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0.00 0.0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0.00 0.00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0.00 0.00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4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0.00 0.00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0.00 0.00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0.00 0.00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0.00 0.00 5.其他 0.00 0.00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0.00 0.00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0.00 0.00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0.00 0.00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0.00 0.00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0.00 0.00 7.其他 0.00 0.0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0.00 0.00 七、综合收益总额 -109,826,825.06 12,111,881.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02,367,635.91 12,614,990.3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7,459,189.15 -503,108.7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5831 0.0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5831 0.07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章卫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驭安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燕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营业收入 509,122,140.74 457,391,324.29 减:营业成本 481,210,340.40 387,002,567.51 税金及附加 1,646,854.56 1,819,418.50 销售费用 28,701,346.58 19,781,123.59 管理费用 27,314,298.07 25,203,335.99 研发费用 18,307,065.11 11,185,957.34 财务费用 11,308,838.19 6,078,595.41 其中:利息费用 11,074,595.01 7,621,605.90 利息收入 357,691.88 3,220,619.71 加:其他收益 7,668,336.21 7,907,259.6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83,350.59 149,838.5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98,830.14 149,838.5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2,400.00 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8,950,024.44 -8,529,529.4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332,789.89 -4,790,386.5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85,833.84 -18,697.11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6,015,963.54 1,038,810.99 加:营业外收入 3,027,458.74 71,263.26 减:营业外支出 463,012.81 2,736.52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3,451,517.61 1,107,337.73 减:所得税费用 -8,982,419.84 -405,367.5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4,469,097.77 1,512,705.31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4,469,097.77 1,512,705.31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0.00 0.0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0.00 0.00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0.00 0.00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0.00 0.00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0.00 0.00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0.00 0.00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0.00 0.00 5.其他 0.00 0.00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0.00 0.00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0.00 0.00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0.00 0.00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0.00 0.00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0.00 0.00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0.00 0.00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0.00 0.00 7.其他 0.00 0.00 六、综合收益总额 -54,469,097.77 1,512,705.3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 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 0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16,409,063.75 436,476,785.7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33,567,160.09 16,464,149.2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1,886,075.68 44,000,569.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81,862,299.52 496,941,504.3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76,579,982.60 294,263,679.15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8,758,861.56 58,434,862.96 支付的各项税费 40,034,559.83 28,466,608.4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4,564,325.08 56,556,932.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69,937,729.07 437,722,083.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8,075,429.55 59,219,421.0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850,000.00 440,415.8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31,155.27 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65,108.37 11,678.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18,381,956.65 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428,220.29 452,093.8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02,494,986.16 198,729,076.55 投资支付的现金 18,100,000.00 4,590,7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036,000.00 -8,295,625.7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1,630,986.16 195,024,150.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202,765.87 -194,572,056.9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35,246,507.96 4,073,232.38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3,678,713.00 4,073,232.38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20,600,000.00 365,5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0,378,216.71 30,455,680.3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16,224,724.67 400,028,912.6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30,462,000.00 206,056,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6,848,086.22 26,777,487.8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0.00 525,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5,270,332.77 57,383,902.6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2,580,418.99 290,217,390.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3,644,305.68 109,811,522.1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855,599.24 0.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4,489,488.98 -25,541,113.7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8,845,552.80 184,386,666.5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4,356,063.82 158,845,552.80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46,112,539.25 225,972,253.29 收到的税费返还 6,417,560.00 6,827,20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0,025,187.69 265,823,562.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82,555,286.94 498,623,015.8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28,775,581.54 144,328,797.7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3,648,291.90 31,627,735.0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349,080.02 15,832,964.6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5,655,552.17 187,502,222.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55,428,505.63 379,291,719.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2,873,218.69 119,331,295.9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9,782,803.00 440,415.8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26,717.45 525,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0.00 0.00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0.00 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909,520.45 965,415.8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397,764.47 3,501,180.98 投资支付的现金 47,361,000.00 72,650,7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0.00 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758,764.47 76,151,880.9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849,244.02 -75,186,465.1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31,567,794.96 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95,000,000.00 22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0,375,206.27 30,346,042.8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86,943,001.23 255,346,042.8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70,500,000.00 20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1,344,366.80 16,012,352.5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3,383,709.53 55,250,086.6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5,228,076.33 276,262,439.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1,714,924.90 -20,916,396.3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0.00 0.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007,537.81 23,228,434.4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1,882,141.33 58,653,706.9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7,874,603.52 81,882,141.33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8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其他 综合 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 润 其 他 小计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73,398,12 0.00 35,301, 340.28 137,972, 088.33 18,381,8 91.55 0.00 1,499,6 58.75 22,008, 439.34 196,993,2 98.22 548,791, 053.37 29,348, 109.19 578,139 ,162.56 加:会计政策变更 0.00 0.00 前期差错更正 0.00 0.00 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0.00 0.00 其他 0.00 0.00 二、本年期初余额 173,398,12 0.00 0.00 0.00 35,301, 340.28 137,972, 088.33 18,381,8 91.55 0.00 1,499,6 58.75 22,008, 439.34 0.00 196,993,2 98.22 0.0 0 548,791, 053.37 29,348, 109.19 578,139 ,162.5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17,325,765 .00 0.00 0.00 - 16,148. 09 85,783,3 21.28 15,527,6 09.09 0.00 - 871,72 7.44 0.00 0.00 - 102,304,7 15.91 - 15,611,1 14.25 - 17,858, 332.45 - 33,469, 446.70 (一)综合收益总额 0.00 - 102,367,6 35.91 - 102,367, 635.91 - 7,459,1 89.15 - 109,826 ,825.0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17,325,765 .00 0.00 0.00 - 16,148. 09 98,887,4 31.42 15,527,6 09.09 0.00 0.00 0.00 0.00 0.00 100,669, 439.24 3,493,4 68.14 104,162 ,907.38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 股 18,116,832 .00 106,721, 972.62 124,838, 804.62 3,514,3 58.00 128,353 ,162.62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资本 9,733.00 - 16,148. 09 - 6,211,01 9.70 - 6,217,43 4.79 - 6,217,4 34.79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0.00 963,062. 50 0.00 963,062. 50 963,062 .50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9 4.其他 - 800,800.00 - 2,586,58 4.00 15,527,6 09.09 - 18,914,9 93.09 - 20,889. 86 - 18,935, 882.95 (三)利润分配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62,920.00 62,920.0 0 0.00 62,920. 00 1.提取盈余公积 0.00 0.00 0.00 0.0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0.00 0.00 3.对所有者(或股 东)的分配 62,920.00 62,920.0 0 62,920. 00 4.其他 0.00 0.0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结转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0.00 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0.00 0.00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0.00 0.00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结转留存收益 0.00 0.00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留存收益 0.00 0.00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 871,72 7.44 0.00 0.00 0.00 - 871,727. 44 0.00 - 871,727 .44 1.本期提取 14,292, 346.37 14,292,3 46.37 14,292, 346.37 2.本期使用 - 15,164, 073.81 - 15,164,0 73.81 - 15,164, 073.81 (六)其他 - 13,104,1 10.14 0.00 - 13,104,1 10.14 - 13,892, 611.44 - 26,996, 721.58 四、本期期末余额 190,723,88 5.00 0.00 0.00 35,285, 192.19 223,755, 409.61 33,909,5 00.64 0.00 627,93 1.31 22,008, 439.34 0.00 94,688,58 2.31 533,179, 939.12 11,489, 776.74 544,669 ,715.86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0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 综合 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配 利润 其 他 小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21,566, 868.00 41,527, 813.07 157,708,8 15.27 11,954, 302.40 0.00 1,755,4 52.39 21,857,1 68.81 191,891 ,185.09 524,353 ,000.23 7,069,4 34.40 531,422, 434.63 加:会计政策变更 0.00 0.00 前期差错更正 0.00 0.00 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0.00 0.00 其他 0.00 0.00 二、本年期初余额 121,566, 868.00 0.00 0.00 41,527, 813.07 157,708,8 15.27 11,954, 302.40 0.00 1,755,4 52.39 21,857,1 68.81 0.00 191,891 ,185.09 0.00 524,353 ,000.23 7,069,4 34.40 531,422, 434.6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51,831,2 52.00 0.00 0.00 - 6,226,4 72.79 - 19,736,72 6.94 6,427,5 89.15 0.00 - 255,79 3.64 151,270. 53 0.00 5,102,1 13.13 0.00 24,438, 053.14 22,278, 674.79 46,716,7 27.93 (一)综合收益总额 12,614, 990.39 12,614, 990.39 - 503,10 8.71 12,111,8 81.6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2,785,36 0.00 0.00 0.00 - 6,226,4 72.79 29,309,16 5.06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5,868, 052.27 23,306, 783.50 49,174,8 35.77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 股 0.00 4,073,2 32.38 4,073,23 2.38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资本 2,785,36 0.00 - 6,226,4 72.79 30,087,62 8.39 26,646, 515.60 26,646,5 15.60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1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 778,463.3 3 - 778,463 .33 - 778,463. 33 4.其他 0.00 19,233, 551.12 19,233,5 51.12 (三)利润分配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51,270. 53 0.00 - 7,512,8 77.26 0.00 - 7,361,6 06.73 - 525,00 0.00 - 7,886,60 6.73 1.提取盈余公积 151,270. 53 - 151,270 .53 0.00 0.0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0.00 0.00 3.对所有者(或股 东)的分配 - 7,361,6 06.73 - 7,361,6 06.73 - 7,361,60 6.73 4.其他 0.00 - 525,00 0.00 - 525,000. 0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结转 49,045,8 92.00 0.00 0.00 0.00 - 49,045,89 2.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49,045,8 92.00 - 49,045,89 2.00 0.00 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0.00 0.00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0.00 0.00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结转留存收益 0.00 0.00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留存收益 6.其他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2 (五)专项储备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 255,79 3.64 0.00 0.00 0.00 0.00 - 255,793 .64 0.00 - 255,793. 64 1.本期提取 3,707,8 66.33 3,707,8 66.33 3,707,86 6.33 2.本期使用 - 3,963,6 59.97 - 3,963,6 59.97 - 3,963,65 9.97 (六)其他 6,427,5 89.15 - 6,427,5 89.15 - 6,427,58 9.15 四、本期期末余额 173,398, 120.00 0.00 0.00 35,301, 340.28 137,972,0 88.33 18,381, 891.55 0.00 1,499,6 58.75 22,008,4 39.34 0.00 196,993 ,298.22 0.00 548,791 ,053.37 29,348, 109.19 578,139, 162.56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度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 所有者权益 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 期末余额 173,398,120.00 35,301,340. 28 137,904,725. 34 18,381,891. 55 0.00 1,499,658. 75 22,008,439. 34 145,004,291. 90 496,734,684. 06 加: 会计政策 变更 0.00 前 期差错更 正 0.00 其 他 0.00 二、本年 期初余额 173,398,120.00 0.00 0.00 35,301,340. 28 137,904,725. 34 18,381,891. 55 0.00 1,499,658. 75 22,008,439. 34 145,004,291. 90 0.00 496,734,684. 06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3 三、本期 增减变动 金额(减 少以“-” 号填列) 17,325,765.00 0.00 0.00 -16,148.09 98,887,431.4 1 15,527,609. 09 0.00 - 871,727.44 0.00 - 54,406,177.7 7 0.00 45,391,534.0 2 (一)综 合收益总 额 - 54,469,097.7 7 - 54,469,097.7 7 (二)所 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 本 17,325,765.00 0.00 0.00 -16,148.09 98,887,431.4 1 15,527,609. 09 0.00 0.00 0.00 0.00 100,669,439. 23 1.所有者 投入的普 通股 18,116,832.00 106,721,972. 61 124,838,804. 61 2.其他权 益工具持 有者投入 资本 9,733.00 -16,148.09 - 6,211,019.70 -6,217,434.79 3.股份支 付计入所 有者权益 的金额 963,062.50 963,062.50 4.其他 -800,800.00 - 2,586,584.00 15,527,609. 09 - 18,914,993.0 9 (三)利 润分配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62,920.00 0.00 62,920.00 1.提取盈 余公积 0.00 0.00 0.00 2.对所有 者(或股 东)的分 配 62,920.00 62,920.00 3.其他 0.00 (四)所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4 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 积转增资 本(或股 本) 0.00 2.盈余公 积转增资 本(或股 本) 0.00 3.盈余公 积弥补亏 损 0.00 4.设定受 益计划变 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0.00 5.其他综 合收益结 转留存收 益 6.其他 (五)专 项储备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 871,727.44 0.00 0.00 0.00 -871,727.44 1.本期提 取 4,038,931. 30 4,038,931.30 2.本期使 用 - 4,910,658. 74 -4,910,658.74 (六)其 他 0.00 四、本期 期末余额 190,723,885.00 0.00 0.00 35,285,192. 19 236,792,156. 75 33,909,500. 64 0.00 627,931.31 22,008,439. 34 90,598,114.1 3 0.00 542,126,218. 08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5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 综合 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 润 其他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21,566,86 8.00 41,527,813.07 157,641,452.28 11,954,302.40 1,755,4 52.39 21,857,16 8.81 151,004,4 63.85 483,398,9 16.00 加:会计政策变更 0.00 前期差错更正 0.00 其他 0.00 二、本年期初余额 121,566,86 8.00 0.00 0.00 41,527,813.07 157,641,452.28 11,954,302.40 0.00 1,755,4 52.39 21,857,16 8.81 151,004,4 63.85 483,398,9 16.0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51,831,252. 00 0.00 0.00 -6,226,472.79 -19,736,726.94 6,427,589.15 0.00 - 255,793 .64 151,270.5 3 - 6,000,171. 95 13,335,76 8.06 (一)综合收益总额 1,512,705. 31 1,512,705. 3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2,785,360.0 0 0.00 0.00 -6,226,472.79 29,309,165.06 0.00 0.00 0.00 0.00 0.00 25,868,05 2.27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2,785,360.0 0 -6,226,472.79 30,087,628.39 26,646,51 5.60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778,463.33 - 778,463.3 3 4.其他 0.00 (三)利润分配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51,270.5 3 - 7,512,877. 26 - 7,361,606. 73 1.提取盈余公积 151,270.5 3 - 151,270.5 3 0.00 2.对所有者(或股东) - 7,361,606. - 7,361,606.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6 的分配 73 73 3.其他 0.0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结转 49,045,892. 00 0.00 0.00 0.00 -49,045,892.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49,045,892. 00 -49,045,892.00 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0.00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0.00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结转留存收益 0.00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 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 255,793 .64 0.00 0.00 - 255,793.6 4 1.本期提取 3,707,8 66.33 3,707,866. 33 2.本期使用 - 3,963,6 59.97 - 3,963,659. 97 (六)其他 6,427,589.15 - 6,427,589. 15 四、本期期末余额 173,398,12 0.00 0.00 0.00 35,301,340.28 137,904,725.34 18,381,891.55 0.00 1,499,6 58.75 22,008,43 9.34 145,004,2 91.90 496,734,6 84.06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7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是根据株洲飞鹿涂料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飞鹿有限公司)2012 年 4 月 6 日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关于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将 飞鹿有限公司截至 2012 年 2 月 29 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合股份整体变更设立的,并经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湘株) 私营登记字[2012]第 1165 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批准,于 2012 年 4 月 26 日,取得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 号为 430200000005250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302007656224696。现股本为 19,072.39 万元,法人 代表:章卫国,本公司住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 2017 年 6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62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900 万股并于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665。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股本总数 190,723,885.00 股,股本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明细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一、 有限售条件股份 56,349,094.00 29.54 1、 高管锁定股 37,752,262.00 19.79 2、 股权激励限售股 4,055,000.00 2.13 3、 首发后限售股 14,541,832.00 7.62 二、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4,374,791.00 70.46 三、 股份总数 190,723,885.00 100.00 本公司属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经营范围:水性涂料、油性涂料、防水建筑材料、建筑涂料、非水性涂料、 环保新型复合材料、重金属污染阻隔材料、合成树脂、新型装饰材料、新型耐磨及防腐工程材料、胶粘材料、环保材料、 化学试剂和助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施工服务(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隔热和隔音材料得制造、销售;危 险化学品生产及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具体项目按《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经营,有效期 至 2024 年 1 月 22 日);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装饰装修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贸易代理;货物或技术进 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本公司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董事会下设董事长、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董事长下设总裁、董事会办公室、 投资与新产业发展部;审计委员会与董事长共同下设审计与监察部。 总裁下有行政服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供应物流管理部、安全与环境管理部、质量管理部、产品事业中 心、产品研发中心、制造中心。 产业事业中心下设市场部、国铁路局事业部、中车事业部、钢结构产业事业部、工程防水防护事业部;产品研发中 心下设高分子材料研究院、防腐产品研发部、防水产品研发部、综合管理室;制造中心下设株洲工厂、醴陵工厂、望城 工厂。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株洲飞鹿防腐防水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飞鹿工程)、广州飞鹿铁路涂料 与涂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飞鹿)、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耐渗)、长沙飞鹿高分子 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飞鹿)、深圳飞鹿防水防腐材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飞鹿)、广东飞 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飞鹿)、上海飞鹿嘉乘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飞鹿)、湖南博杨 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杨新材)、中科德诚(广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德诚)、苏州飞鹿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8 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飞鹿)、株洲飞鹿万乘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鹿万乘)、长沙飞鹿嘉乘半 导体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飞鹿嘉乘)、湖南飞鹿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能源)、 株洲飞鹿新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鹿光伏)、湖南飞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鹿能源科技)十五 家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因新设增加飞鹿嘉乘、飞鹿光伏、飞鹿能源科技 3 家公司,因收购增加湖南能源 1 家公司, 因处置股权减少苏州恩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恩腾)1 家公司。 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化” 及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持续经营 本集团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存货计量、固 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无形资产摊销、长期资产减值、收入确认和计量、政府补助、安全生产费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3、营业周期 本集团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9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 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 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 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 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 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 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一致,不涉及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 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 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 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 一直存在。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视同在最终控制 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以不早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 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 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为避免对被合并方净资产的价值进行重复计算,本集团在达到 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 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净资产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当期损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 进行调整。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购买日之 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 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集团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 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 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 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 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0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 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 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合营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对于共同经营项目,本集团作为共同经营中的合营方确认单独持有的 资产和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根据相关约定单独或按份额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与 共同经营发生购买、销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交易的,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 3 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0、金融工具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 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 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该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分类为该类的金融资产具体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 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 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 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该类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 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分类为该类的 金融资产具体包括:应收款项融资。 本集团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①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 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按 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本集团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 得撤销。本集团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1 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了获得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 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 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 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 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分类为该类的金融资产具体包括: 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本年无重分类资产。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金融资产发生 转移,本集团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③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 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 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集团管 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仅为对 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 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 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 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仅为对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除下列各项外,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 量: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 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 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本集团按照 金融资产转移相关准则规定进行计量。 ③不属于以上①或②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①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本集团作为 此类金融负债的发行方的,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依据金融工具减值相关准则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 除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本集团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 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 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公司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2 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集团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 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 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 可观察输入值。本集团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 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 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 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 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集团 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 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 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 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 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 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 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 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 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 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 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 或损失等,本集团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 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6)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涉及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 务模式是即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 金流,仅为对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③合同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 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集团对于下列各项目,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①《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损失准备,无论该项目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3 除上述项目外,对其他项目,本集团按照下列情形计量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 本集团按照未来 12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本集团 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本 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涉及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 的业务模式是即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 的现金流,仅为对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 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除此之外的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 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 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 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 30 日,则表 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集团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 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 30 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 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如果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 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本集团将按照金融工具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其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 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应反映的要素:①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②货币 时间价值;③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 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集团对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在单项资产或合同的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 对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本集团除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外,其余在组合的 基础上,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应反映的要素,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应收账款账龄与违 约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涉及的金融 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 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仅为对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除对单项金额重大的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外, 本集团在组合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 本集团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 型、信用风险评级、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债务人所处行业等。 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其中,用于确 定预期信用损失的现金流量,与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用于计量租赁应收款项的现金流量保持一致。 11、应收票据 参见“应收账款”部分。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4 12、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云信等、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 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 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 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集团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 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 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 前瞻性信息。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 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本集团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担保物类型、初 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 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 短缺的现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 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 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 贷记 “应收票据”或“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为不同的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 用风险,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不同组合的确定情况: 相关组合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情况 银行承兑汇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 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以应收账款、商业承兑汇票、云信 等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整个 存续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 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13、应收款项融资 当应收票据、云信等和应收款项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相关具体会计处理方式见金融工具,在报表中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1)合同现金流量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支付; 2)本集团管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 应收票据、云信等、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应收账款”部分。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5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未来 12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 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 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 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集团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初始确认 日期、剩余合同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 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 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 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 30 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集团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 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 30 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 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 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集团按照金融工具类型、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 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 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 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 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 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 备”,贷记“其他应收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期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不同的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不同组合的确定情况: 相关组合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情况 应收保证金、押金、备用金、代垫及暂付款项 等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 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该组合 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按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 龄与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其他应收款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 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15、存货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 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6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 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 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 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 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6、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见上述 1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 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 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合同资产 减值准备”,贷记“合同资产”。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 17、合同成本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 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 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 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 等)。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 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 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 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 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不适用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7 19、债权投资 不适用 20、其他债权投资 不适用 21、长期应收款 不适用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 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 响。持有被投资单位 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 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 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集团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 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 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 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 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的初始 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 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 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 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 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如果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股权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如果是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股权原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无需转入投资收益。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为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不得转入当期损益。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 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8 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公司如有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 投资,应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披露确定投资成本的方法。 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 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 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 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 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原 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 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在 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核算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 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 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按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 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 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 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 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 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 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 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和其他,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其中, 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买价和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 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投资者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9 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融资 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等,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 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 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3%-5% 9.50%-19.4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3%-5% 9.50%-19.40% 电子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3-5 3%-5% 19.00%-32.33%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 估计变更处理。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 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 求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25、在建工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自营建筑工程按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施工费等计量;出包建筑工程按应支 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在 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 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26、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 1 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 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 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 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 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 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 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7、生物资产 不适用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0 28、油气资产 不适用 29、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1)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下列四项: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 用,即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④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 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2)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 用权资产,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使用权资产的折旧 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本集团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通常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 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做出决定,以直线法对 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本集团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遵循以下原则: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 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 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 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本集团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30、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计算机软件、专利技术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 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 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对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拥有的但 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在对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确认为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商标、计算机软件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 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 更处理。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 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不适用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1 31、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等项目 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 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 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 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 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 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 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 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2、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当期及以后各期分担的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 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3、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 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 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34、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 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 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2 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 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不适用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不适用 35、租赁负债 (1)初始计量 本集团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1)租赁付款额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及 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额在初始 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③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租 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⑤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 应支付的款项。 2)折现率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利率是指使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 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 (2)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①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 面金额;②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③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 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 外。周期性利率是指本集团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因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或因租赁变更而 需按照修订后的折现率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所采用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3)重新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 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 损益。①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原折现率折现);②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该情形下, 采用原折现率折现);③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④购 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⑤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 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该情形下,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折现)。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3 36、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 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 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每个资产 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37、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 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 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 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 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 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等待期内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即视同 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支付计划已经全部满足可行权条件,在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当期确认剩余等待期内的所有费用。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不适用 39、收入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 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 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 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 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 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4 2.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 在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 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履约 进度。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 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 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 1. 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3.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4. 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 减值。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到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 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具体收入确认方式如下: 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 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1)销售商品收入(包括:防腐涂料销售、防水涂料销售、半导体设备、其他产品销售) 1)产品签收后确认:产品已发货并收到客户指定的收货人签收回执、且已发货产品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后确认收 入。主要为防腐涂料销售收入、其他产品销售收入。 2)产品验收后确认:产品已发货并收到客户自行或指定的检验机构对产品的检验合格单、且已发货产品成本能够 可靠计量后确认收入。主要为防水涂料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包括:涂料涂装一体化、涂装施工、半导体设备拆装) 1)涂料涂装一体化:既销售本集团产品,同时又为客户提供该产品的涂装劳务,与客户签订的是一份业务合同, 并未分开涂料销售和涂装劳务。在涂料涂装一体化项目获得客户验收合格确认、且涂装一体化项目发生的成本能够可 靠计量后确认收入。 2)涂装施工:仅为客户提供涂料的涂装施工服务,项目实施周期较短,公司根据完工验收单在项目完工时确认收 入,确认金额为验收确认单据的金额。 3)半导体设备拆装:仅为客户提供设备拆机、包装、定位、组装、调试等服务,项目实施周期较短,公司根据项 目验收单在项目完工时确认收入,确认金额为验收单确认的金额。 40、政府补助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主要包括增值税返还、技术研究开发项 目专项资金等。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5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 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 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 ,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 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 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 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 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 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集团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两 种情况,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本集团以实际收到的 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或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 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 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本集团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本集团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 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 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 得税资产。 42、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6 租金的处理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提供的激励措施 提供免租期的,本集团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收 入。本集团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初始直接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 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折旧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集团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 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可变租赁付款额 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的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 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 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租赁收款额, 是指出租人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①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 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 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③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④承租人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⑤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 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后续计量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该周期性利率,是指确定租赁投资净额采 用内含折现率(转租情况下,若转租的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采用原租赁的折现率(根据与转租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 进行调整)),或者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且满足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 被分类为融资租赁条件时按相关规定确定的修订后的折现率。 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 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 额相当。 如果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且满足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 营租赁条件的,本集团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 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7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5、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余额或销售额 3%、6%、9%、13% 消费税 应税销售额 4%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额 5% 房产税 以房产原值的 80% 1.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 15% 飞鹿工程 25% 广州飞鹿 20% 湖南耐渗 15% 长沙飞鹿 25% 广东飞鹿 20% 深圳飞鹿 20% 上海飞鹿 20% 博杨新材 20% 中科德诚 20% 苏州飞鹿 20% 飞鹿万乘 20% 湖南能源 20% 飞鹿光伏 20% 飞鹿能源科技 20% 2、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 1)本公司于2017年9月5日取得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高新 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743000239),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至2020年9月5日,并于2020年9月11日再次 取 得 湖 南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湖 南 省 税 务 局 核 发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8 GR202043001244),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2022年度企业所 得税税率减按15%。 2)子公司湖南耐渗于2021年9月18日再次取得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核发的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143000202),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的规定,湖南耐渗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 3)子公司博杨新材于2021年9月18日取得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核发的高新 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43000825),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 博杨新材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 4)子公司广州飞鹿、广东飞鹿、深圳飞鹿、上海飞鹿、博杨新材、中科德诚、苏州飞鹿、飞鹿万乘、湖南能源、飞鹿 光伏、飞鹿能源科技符合小微企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本集团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 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10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50%摊销。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的相关规定,本集团 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具体为本集团安置的残疾人员每人每月可享受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 倍增值税退税优惠。 (3)消费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号)的相关规定,对施工状态 下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本集团生产的涂料产品经化学 工业乳胶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符合文件减征消费税的规定,可享受免征消费税的税收优惠。 (4)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本集团属于安置残疾人的福利企业,根据《湖南省房产税施行细则》湘政发[2003]14 号规定,享受当年度暂免征房 产税优惠;根据《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 015 号)规定,本集团工厂用地暂免征土地使用税。本公司从 2022 年的第四季度开始不再属于安置残疾人的福利企业, 不再享受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房产税按照从价计征的方式计税,税率为 1.2%,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土 地使用税等级 7 计税,税率为 6%。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3,365.71 5,946.73 银行存款 84,352,698.11 158,839,606.07 其他货币资金 31,966,939.26 63,523,849.61 合计 116,323,003.08 222,369,402.41 其他说明: 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9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保函保证金 22,795,877.83 25,767,539.25 承兑汇票保证金 9,171,061.43 37,756,310.36 合计 31,966,939.26 63,523,849.61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000,000.00 其中: 其中: 合计 0.00 3,000,000.00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3,734,853.63 10,494,015.53 商业承兑票据 83,868,927.68 44,316,057.01 坏账准备 -4,814,932.60 -3,011,990.26 合计 82,788,848.71 51,798,082.28 单位: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 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 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 比例 其中: 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 应收票据 87,603, 781.31 100.00% 4,814,93 2.60 550.00% 82,788, 848.71 54,810, 072.54 100.00 % 3,011,9 90.26 5.50% 51,798,0 82.28 其中: 商业承兑汇 票 83,868, 927.68 95.74% 4,814,93 2.60 5.74% 79,053, 995.08 44,316, 057.01 80.85% 3,011,9 90.26 6.80% 41,304,0 66.75 银行承兑汇 票 3,734,8 53.63 4.26% 0.00 0.00% 3,734,8 53.63 10,494, 015.53 19.15% 0.00 0.00% 10,494,0 15.53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0 合计 87,603, 781.31 100.00% 4,814,93 2.60 5.50% 82,788, 848.71 54,810, 072.54 100.00 % 3,011,9 90.26 5.50% 51,798,0 82.28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71,439,203.35 3,571,960.17 5.00% 1-2 年 12,429,724.33 1,242,972.43 10.00% 合计 83,868,927.68 4,814,932.6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3,011,990.26 1,802,942.34 0.00 0.00 0.00 4,814,932.60 合计 3,011,990.26 1,802,942.34 4,814,932.6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0.00 商业承兑票据 0.00 合计 0.00 (4)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2,609,920.96 商业承兑票据 73,676,553.77 合计 76,286,474.73 (5)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1 商业承兑票据 1,000,000.00 合计 1,000,000.00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核销金额 0.00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应收票据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 交易产生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 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 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其 中: 0.00% 合计 0.00 0.00 按组合 计提坏 账准备 的应收 账款 534,732, 504.93 100.00% 51,422,2 54.40 9.62% 483,310, 250.53 458,265, 973.13 100.00% 46,843,3 32.24 10.22% 411,422, 640.89 其 中: 其中: 按账龄 作为信 用风险 特征组 合计提 坏账准 备的应 收账款 534,732, 504.93 100.00% 51,422,2 54.40 9.62% 483,310, 250.53 458,265, 973.13 100.00% 46,843,3 32.24 10.22% 411,422, 640.89 合计 534,732, 504.93 100.00% 51,422,2 54.40 9.62% 483,310, 250.53 458,265, 973.13 100.00% 46,843,3 32.24 10.22% 411,422, 640.89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2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账面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425,936,147.76 1 至 2 年 62,854,759.80 2 至 3 年 22,752,198.58 3 年以上 23,189,398.79 3 至 4 年 9,479,599.81 4 至 5 年 7,176,437.20 5 年以上 6,533,361.78 合计 534,732,504.93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6,843,332.24 7,428,540.18 2,281,091.81 568,526.21 51,422,254.40 合计 46,843,332.24 7,428,540.18 2,281,091.81 568,526.21 51,422,254.4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核销金额 货款 2,281,091.81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 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 联交易产生 新疆北新永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货款 1,726,619.88 无法收回 公司管理层审批 否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货款 266,432.98 无法收回 公司管理层审批 否 中山科好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货款 110,753.00 无法收回 公司管理层审批 否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货款 95,795.00 无法收回 公司管理层审批 否 中铁建工集团上海铁路局太平桥场 租房 B 地块项目经理部 货款 72,600.00 无法收回 公司管理层审批 否 浙江隆创建设有限公司 货款 8,890.95 无法收回 公司管理层审批 否 合计 2,281,091.81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3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 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 97,540,799.34 18.24% 4,883,211.08 第二名 39,148,000.00 7.32% 1,957,400.00 第三名 33,338,469.31 6.23% 1,666,923.47 第四名 15,069,766.01 2.82% 753,488.30 第五名 13,253,370.63 2.48% 662,668.53 合计 198,350,405.29 37.09%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15,674,545.00 4,254,577.96 云信等 83,241,892.97 坏账准备 -6,145,599.29 合计 92,770,838.68 4,254,577.96 注:本集团根据管理“云信”等的业务模式,年末将“云信”等从应收票据重分类到应收款项融资列报。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单位:元 类别 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98,916,437.97 100.00 6,145,599.29 6.21 92,770,838.68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15,674,545.00 15.85 - - 15,674,545.00 云信等 83,241,892.97 84.15 6,145,599.29 7.38 77,096,293.68 合计 98,916,437.97 100.00 6,145,599.29 6.21 92,770,838.68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4 (续表) 单位:元 类别 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4,254,577.96 100.00 - - 4,254,577.96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4,254,577.96 100.00 - - 4,254,577.96 合计 4,254,577.96 100.00 - - 4,254,577.96 1)按组合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63,378,177.01 3,168,908.85 5.00 1-2 年 17,621,319.86 1,762,131.99 10.00 2-3 年 1,352,396.10 405,718.83 30.00 3-4 年 100,000.00 50,000.00 50.00 4-5 年 155,801.92 124,641.54 80.00 5 年以上 634,198.08 634,198.08 100.00 合计 83,241,892.97 6,145,599.29 本年计提、收回、转回的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 类别 年初余额 本年变动金额 年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 - 6,145,599.29 - - 6,145,599.29 合计 - 6,145,599.29 - - 6,145,599.29 其他说明: 7、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6,635,391.49 96.71% 10,259,844.83 98.00% 1 至 2 年 163,387.71 2.38% 114,980.87 1.10% 2 至 3 年 19,686.63 0.29% 63,368.86 0.61% 3 年以上 42,378.52 0.62% 29,964.66 0.29% 合计 6,860,844.35 10,468,159.22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5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年末余额 账龄 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 的比例(%) 第一名 1,672,000.00 1 年以内 24.37 第二名 1,235,219.17 1 年以内 18.00 第三名 351,078.41 1 年以内 5.12 第四名 349,217.15 1 年以内 5.09 第五名 289,414.97 1 年以内 4.22 合计 3,896,929.70 56.80 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0.00 0.00 应收股利 0.00 0.00 其他应收款 13,573,271.46 11,035,191.01 合计 13,573,271.46 11,035,191.01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0.00 0.00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逾期时间 逾期原因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 断依据 其他说明: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6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0.00 0.00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账龄 未收回的原因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 断依据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 9,899,894.98 8,807,038.40 押金 1,689,697.99 1,652,625.99 备用金 999,469.80 294,226.29 关联往来 39,586.58 27,000.00 其他 944,622.11 254,300.33 合计 13,573,271.46 11,035,191.01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用 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未发生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2 年 1 月 1 日余 额在本期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账面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7,041,560.84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7 1 至 2 年 2,407,480.11 2 至 3 年 2,183,975.52 3 年以上 1,940,254.99 3 至 4 年 565,000.00 4 至 5 年 1,047,790.00 5 年以上 327,464.99 合计 13,573,271.46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 交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 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坏账准 备期末 余额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 保证金 1,050,000.00 1 年以内 7.74% 长沙市霞凝建筑有限公司望城分公司农民工 工资保证金专户 保证金 1,000,000.00 2-3 年 7.37% 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 保证金 800,000.00 1 年以内 5.89% 新疆北新永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保证金 600,000.00 3 年以上 4.42% 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金 500,000.00 1 年以内 3.68% 合计 3,950,000.00 29.10%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8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账龄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 额及依据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或合同履约成 本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或合同履约成 本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9,323,200.12 1,757,271.19 27,565,928.93 25,649,302.08 655,065.03 24,994,237.05 在产品 19,209,165.24 19,209,165.24 11,199,438.21 11,199,438.21 库存商品 50,691,582.13 2,736,875.50 47,954,706.63 32,481,476.76 1,407,746.95 31,073,729.81 周转材料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消耗性生物资 产 0.00 0.00 0.00 0.00 0.00 合同履约成本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发出商品 55,555,590.58 55,555,590.58 48,696,472.36 174,690.72 48,521,781.64 低值易耗品 3,579,411.56 3,579,411.56 2,781,130.39 2,781,130.39 委托加工物资 75,804.08 75,804.08 1,653,468.46 1,653,468.46 合计 158,434,753.71 4,494,146.69 153,940,607.02 122,461,288.26 2,237,502.70 120,223,785.56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655,065.03 1,102,206.16 1,757,271.19 库存商品 1,407,746.95 1,856,082.70 526,954.15 2,736,875.50 周转材料 0.00 0.00 消耗性生物资产 0.00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9 合同履约成本 0.00 0.00 发出商品 174,690.72 -76,722.27 97,968.45 合计 2,237,502.70 2,881,566.59 526,954.15 97,968.45 4,494,146.69 项目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本年转回或转销原因 原材料 生产的产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发生的成本 库存商品/发出商品 合格品按估计售价减去相关税费、不合格品按该存货估计售价减去返工费用 产品已使用或已销售 在产品 在产品完工后估计收款额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发生的成本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0、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涂装工程结算 及质保金 49,240,514.59 7,255,569.65 41,984,944.94 65,880,234.25 7,614,649.42 58,265,584.83 合计 49,240,514.59 7,255,569.65 41,984,944.94 65,880,234.25 7,614,649.42 58,265,584.83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变动金额 变动原因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核销 原因 其他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预计处置费用 预计处置时间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0.00 0.00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0 单位:元 债权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面值 票面利率 实际利率 到期日 面值 票面利率 实际利率 到期日 其他说明: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同取得成本 9,163,347.28 6,849,431.53 待抵扣进项税 9,790,754.14 18,104,675.26 预缴税费 34,085.75 0.00 其它 679,580.00 0.00 合计 19,667,767.17 24,954,106.79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面值 票面利率 实际利率 到期日 面值 票面利率 实际利率 到期日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用 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未发生信用减 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已发生信用减 值) 2022 年 1 月 1 日余额 在本期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应计利息 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期末余额 成本 累计公允 价值变动 累计在其 他综合收 益中确认 的损失准 备 备注 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1 单位:元 其他债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面值 票面利率 实际利率 到期日 面值 票面利率 实际利率 到期日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用 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未发生信用减 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已发生信用减 值) 2022 年 1 月 1 日余额 在本期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6、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用 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未发生信用减 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已发生信用减 值) 2022 年 1 月 1 日余额 在本期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 额(账 面价 值)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 额(账 面价 值) 减值 准备 期末 余额 追 加 投 减少投 资 权益 法下 确认 其他 综合 收益 其他权 益变动 宣告发 放现金 股利或 计提 减值 准备 其他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2 资 的投 资损 益 调整 利润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上铁芜湖高新 材料技术有限 公司 8,821,05 0.09 98,830 .14 8,919,8 80.23 湖南泽天智航 电子技术有限 公司 850,000. 00 850,000. 00 苏州恩腾半导 体科技有限公 司 4,807,1 20.12 4,807,1 20.12 小计 9,671,05 0.09 850,000. 00 98,830 .14 4,807,1 20.12 13,727, 000.35 合计 9,671,05 0.09 850,000. 00 98,830 .14 4,807,1 20.12 13,727, 000.35 其他说明: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湖南博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0 合计 100,000.00 0.00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确认的股利收 入 累计利得 累计损失 其他综合收益 转入留存收益 的金额 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原 因 其他综合收益 转入留存收益 的原因 其他说明: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中能建金乡县文化艺术中心 PPP 私募 基金一期 17,967,600.00 合计 17,967,600.00 0.00 其他说明: 20、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3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 597,255,584.91 158,580,086.31 合计 597,255,584.91 158,580,086.31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及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52,458,501.28 89,720,286.14 4,656,792.39 9,394,108.64 256,229,688.45 2.本期增加金额 413,107,192.59 81,204,853.34 1,919,989.16 5,237,135.15 501,469,170.24 (1)购置 1,823,516.08 1,393,054.33 1,734,148.45 1,908,496.72 6,859,215.58 (2)在建工程转入 411,283,676.51 79,811,799.01 185,840.71 1,908,857.99 493,190,174.22 (3)企业合并增加 其他 1,419,780.44 1,419,780.44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793,319.53 64,333.50 317,187.17 1,174,840.20 企业合并减少 648,715.46 330,382.30 913,707.60 1,892,805.36 转入在建工程 23,207,754.39 7,453,091.94 327,932.51 30,988,778.84 4.期末余额 542,357,939.48 162,030,012.55 6,182,065.75 13,072,416.5 1 723,642,434.29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33,825,492.88 53,699,140.10 2,568,955.05 7,556,014.11 97,649,602.14 2.本期增加金额 29,345,125.31 10,853,741.47 789,238.87 1,291,293.08 42,279,398.73 (1)计提 29,345,125.31 10,853,741.47 789,238.87 1,291,293.08 42,279,398.73 3.本期减少金额 10,542,754.23 3,564,017.37 278,365.39 593,752.74 14,978,889.73 (1)处置或报废 10,542,754.23 511,975.69 61,116.82 116,205.61 689,298.12 (2)企业合并减少 17,517.52 217,248.57 149,614.62 384,380.71 (3)转入在建工程 10,542,754.23 3,034,524.16 327,932.50 13,905,210.90 4.期末余额 52,627,863.96 60,988,864.20 3,079,828.53 8,253,554.45 124,950,111.14 三、减值准备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4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7,635.17 1,418,376.59 726.48 1,436,738.24 (1)计提 17,635.17 1,418,376.59 726.48 1,436,738.24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17,635.17 1,418,376.59 726.48 1,436,738.24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489,712,440.35 99,622,771.76 3,102,237.22 4,818,135.58 597,255,584.91 2.期初账面价值 118,633,008.40 36,021,146.04 2,087,837.34 1,838,094.53 158,580,086.31 注:本年度电子设备及其他原值其他增加主要系低值易耗品转入。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5) 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 72,419,569.58 436,625,101.12 合计 72,419,569.58 436,625,101.12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5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 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铜官生产基地新建项目 27,931,943.68 27,931,943.68 265,885,793.29 265,885,793.2 9 耐渗醴陵东富防水材料生产 基地项目 14,549,492.96 14,549,492.96 159,073,475.51 159,073,475.5 1 高端特种密封胶黏剂建设项 目 19,452,563.44 19,452,563.44 降噪阻尼材料项目 9,764,717.21 9,764,717.21 9,764,717.21 9,764,717.21 其他零星工程 720,852.29 720,852.29 1,901,115.11 1,901,115.11 合计 72,419,569.58 72,419,569.58 436,625,101.12 436,625,101.1 2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名称 预算 数 期初 余额 本期 增加 金额 本期 转入 固定 资产 金额 本期 其他 减少 金额 期末 余额 工程 累计 投入 占预 算比 例 工程 进度 利息 资本 化累 计金 额 其 中: 本期 利息 资本 化金 额 本期 利息 资本 化率 资金 来源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计提原因 其他说明: (4) 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6 24、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5,842,669.21 5,842,669.21 2.本期增加金额 485,600.70 485,600.70 租入 485,600.70 485,600.70 3.本期减少金额 2,924,175.64 2,924,175.64 合同终止 2,924,175.64 2,924,175.64 4.期末余额 3,404,094.27 3,404,094.27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967,765.73 1,967,765.73 2.本期增加金额 1,695,760.45 1,695,760.45 (1)计提 1,695,760.45 1,695,760.45 3.本期减少金额 1,545,258.39 1,545,258.39 (1)处置 合同终止 1,545,258.39 1,545,258.39 4.期末余额 2,118,267.79 2,118,267.7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285,826.48 1,285,826.48 2.期初账面价值 3,874,903.48 3,874,903.48 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 利技 术 商标 计算机 软件 技术使 用权 专利技 术 资质 合计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7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60,910,945.91 2,625,8 00.00 2,720,97 0.48 575,93 0.87 5,076,2 38.23 7,710,0 00.00 79,619,8 85.49 2.本期增加金额 691,092. 44 1,036,0 00.00 1,727,09 2.44 (1)购置 691,092. 44 691,092. 44 (2)内部 研发 (3)企业 合并增加 1,036,0 00.00 1,036,00 0.00 3.本期减少金额 520,241. 18 3,623,3 09.46 4,143,55 0.64 (1)处置 企业合并减少 520,241. 18 3,623,3 09.46 4,143,55 0.64 4.期末余额 60,910,945.91 2,625,8 00.00 2,891,82 1.74 575,93 0.87 1,452,9 28.77 8,746,0 00.00 77,203,4 27.29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6,335,644.74 1,132,4 53.05 1,223,28 1.20 352,39 0.11 593,62 6.02 4,079,5 00.00 13,716,8 95.12 2.本期增加金额 1,355,109.28 255,84 6.95 284,345. 59 88,305. 50 520,75 0.13 996,125 .00 3,500,48 2.45 (1)计提 1,355,109.28 255,84 6.95 284,345. 59 88,305. 50 520,75 0.13 996,125 .00 3,500,48 2.45 3.本期减少金额 18,757.3 0 473,44 4.89 492,202. 19 (1)处置 企业合并减少 18,757.3 0 473,44 4.89 492,202. 19 4.期末余额 7,690,754.02 1,388,3 00.00 1,488,86 9.49 440,69 5.61 640,93 1.26 5,075,6 25.00 16,725,1 75.3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53,220,191.89 1,237,5 00.00 1,402,95 2.25 135,23 5.26 811,99 7.51 3,670,3 75.00 60,478,2 51.91 2.期初账面价值 54,575,301.17 1,493,3 46.95 1,497,68 9.28 223,54 0.76 4,482,6 12.21 3,630,5 00.00 65,902,9 90.37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8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27、开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内部开发 支出 其他 确认为无 形资产 转入当期 损益 合计 其他说明: 28、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 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 形成的 处置 购入非绝缘涂料业务相 关资产 16,038,578.66 16,038,578.66 收购湖南耐渗公司 13,918,047.44 13,918,047.44 购入博杨新材公司 472,314.99 472,314.99 收购苏州恩腾公司 8,885,001.66 8,885,001.66 收购湖南能源公司 25,900.00 25,900.00 合计 39,313,942.75 25,900.00 8,885,001.66 30,454,841.09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 商誉的事项 期初 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计提 处置 购入非绝缘涂料业务相 关资产 3,964,670.82 3,964,670.82 收购湖南耐渗公司 9,516,235.17 9,516,235.17 购入博杨新材公司 收购苏州恩腾公司 收购湖南能源公司 合计 13,480,905.9 9 13,480,905.99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1)2022 年 11 月,公司与其他投资方签订关于苏州恩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公司将部分股权转让给苏 州飞腾二号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朝来芯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后,飞鹿嘉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9 乘继续持有苏州恩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12.5%股权,但不具有控制权。2022 年 12 月,公司与其他投资方交接完毕,且 已将处置股权资金全部收回,苏州恩腾新股东已重新签订公司章程。本期对苏州恩腾失去控制后,收购苏州恩腾形成的 商誉减少 8,885,001.66 元。 2)2022 年 8 月,公司与湖南能源原股东签订收购协议,约定以人民币 1,036,000.00 元作为对价收购湖南能源 100% 的股权。 本次收购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 1,036,000.00 元,合并日被合并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1,010,100.00 元,确认商誉 25,900.00 元。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 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年末对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首先将该商誉调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调整后的资产组 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 商誉减值测试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非绝缘涂料业务 湖南耐渗公司 商誉账面余额(1) 16,510,893.65 13,918,047.44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2) - - 商誉的账面价值(3)=(1)-(2) 16,510,893.65 13,918,047.44 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4) 577,273.88 - 包含未确认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5)=(3)+(4) 17,088,167.53 13,918,047.44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6) 39,246,503.29 92,438,187.73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7)=(5)+(6) 56,334,670.82 106,356,235.17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收回金额)(8) 52,370,000.00 96,840,000.00 整体商誉减值损失(大于 0 时)(9)=(7)-(8) 3,964,670.82 9,516,235.17 注:非绝缘涂料业务包含博杨新材的商誉。 商誉所在资产组的相关信息 上述公司(业务)于测试基准日的测试范围,是形成商誉相关的资产组。 非绝缘涂料业务资产组,因株洲飞鹿将主要生产放入长沙飞鹿厂区,相对上期,本期资产组范围增加长沙飞鹿风电 资产组。 湖南耐渗公司资产组,因湖南耐渗公司在公司购买的新土地上建设了新的厂区,湖南耐渗公司拟将未来产能全部转 移至新厂区进行生产,老厂区未来通过对外投资、租赁、整体转移等方式进行处置。本公司在评估湖南耐渗公司商誉减 值时依据新厂区产能及订单情况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并将商誉包含到新厂区相关资产及资产组中进行减值测试。 非绝缘涂料业务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收回金额)利用了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株洲飞鹿高新材 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风电业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 湖南耐渗公司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收回金额)利用了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株洲飞鹿高新材料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 告》的评估结果。 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1)重要假设及依据 ① 假设预测基准日后公司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采用的会计 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0 ② 假设公司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预测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③ 假设预测基准日后公司的产品或服务保持目前的市场竞争态势、研发能力和技术先进性保持目前的水平 ④ 假设公司现有业务订单能如期实现,主营业务、产品结构以及销售策略和成本控制等不发生重大变化。年度内均 匀获得净现金流。 ⑤ 假设公司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持续享受现有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关键参数 单位 关键参数 预测期 预测期增长 率 稳定期增长 率 利润率 折现率(加权平 均资本成本 WACC) 非绝缘涂料 业务 2023 年-2027 年 (后续为稳定期) 注 1 持平 根据预测的收入、成本、费 用等计算 14.84% 湖南耐渗公 司 2023 年-2027 年(后续 为稳定期) 注 2 持平 根据预测的收入、成本、费 用等计算 14.02% [注 1] 非绝缘涂料业务 非绝缘涂料业务目前的收入主要来自风电配件加工及涂装、风电叶片涂装、涂料销售。本集团根据市场情况,结合 非绝缘涂料业务历史销量增长情况以及未来的发展重心,针对不同品项,对未来年度的销量和销售单价进行预测。非绝 缘涂料业务 2023 年至 2027 年预计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24.3%、6.0%、4.4%、3.7%、3.7%。 [注 2]湖南耐渗公司 公司根据市场情况,结合公司历史销量增长情况以及未来的发展重心,针对不同品项,对未来年度的销量和销售单 价进行预测, 湖南耐渗公司 2023 年至 2027 年预计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9.66%、10.87%、7.97%、7.42%、3.58%。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1)非绝缘涂料业务 公司根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15 日中瑞评报字[2023]第 000528 号《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风电业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非绝缘涂料业务与商誉相关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 5,633.47 万元,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 5,237.00 万元。经测试, 非绝缘涂料业务形成的商誉本期减值金额为 396.47 万元。 2)湖南耐渗公司: 公司根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15 日中瑞评报字[2023]第 000532 号《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的评估结果,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湖南耐渗公司与商誉相关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 10,635.62 万元,商誉资产组可收 回金额为 9,684.00 万元。经测试,湖南耐渗公司形成的商誉本期减值金额为 951.62 万元。 3)湖南能源公司商誉情况 湖南能源公司系 2022 年收购,收购后确认商誉金额 2.59 万元,收购后,湖南能源开始经营,未发现存在重大商誉 减值迹象。 其他说明: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 额 期末余额 经营性租赁房屋装修费 35,282.81 209,757.97 85,574.34 7,854.32 151,612.12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1 会费 40,000.00 0.00 10,000.00 0.00 30,000.00 咨询及委托代办服务费摊销 267,110.79 236,886.79 298,731.77 205,265.81 0.00 物业管理费及其他 2,490.79 22,500.00 3,897.04 0.00 21,093.75 合计 344,884.39 469,144.76 398,203.15 213,120.13 202,705.87 其他说明: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 产 资产减值准备 70,809,363.23 10,366,408.58 59,031,374.00 8,981,161.67 可抵扣亏损 64,559,078.89 9,994,431.88 13,723,176.40 3,254,140.73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导致资产账面价 值与计税基础差异 3,491,367.81 523,705.17 4,137,967.62 620,695.14 递延收益 0.00 0.00 其他 789,940.80 120,416.09 84,750.29 12,712.54 合计 139,649,750.73 21,004,961.72 76,977,268.31 12,868,710.08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 异 递延所得税 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 债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导致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 基础差异 8,968,627.60 1,219,841.04 13,282,306.27 1,992,345.94 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11,397,940.69 1,709,691.10 10,164,172.23 1,524,625.84 合计 20,366,568.29 2,929,532.14 23,446,478.50 3,516,971.78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 债期末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 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 债期初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 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004,961.72 12,868,710.08 递延所得税负债 2,929,532.14 3,516,971.78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4,759,877.70 可抵扣亏损 45,637,454.16 合计 50,397,331.86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2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25 年到期(2020 年) 3,043,643.71 2026 年到期(2021 年) 9,251,783.54 2027 年到期(2022 年) 33,342,026.91 合计 45,637,454.16 其他说明: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预付设备采购、工程及无形 资产款 867,734.00 867,734.00 35,978,426.06 35,978,426.06 预付股权收购款 5,625,000.00 5,625,000.00 合计 867,734.00 867,734.00 41,603,426.06 41,603,426.06 其他说明: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10,860,683.00 信用借款 20,000,000.00 462,000.00 抵押和保证借款 90,600,000.00 214,500,000.00 合计 110,600,000.00 225,822,683.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借款利率 逾期时间 逾期利率 其他说明: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中: 其中: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3 合计 0.00 0.00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 45,493,065.00 银行承兑汇票 147,391,604.46 合计 45,493,065.00 147,391,604.46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材料款 223,394,764.93 164,264,954.61 劳务款 32,496,067.21 34,908,172.71 设备款 28,083,672.04 10,200,896.43 工程款 18,269,538.05 46,802,920.46 运输费 16,724,868.87 13,355,283.08 动能费 2,914,959.78 1,842,139.06 费用款 1,052,846.71 1,491,830.39 合计 322,936,717.59 272,866,196.74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第一名 13,844,592.16 未到结算期 第二名 1,106,446.03 未到结算期 第三名 932,100.00 未到结算期 第四名 918,707.96 未到结算期 第五名 853,970.07 未到结算期 合计 17,655,816.22 其他说明: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4 37、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0.00 0.00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同预收款项 2,945,763.05 5,720,062.45 合计 2,945,763.05 5,720,062.45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变动金 额 变动原因 39、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5,359,464.06 73,924,857.12 73,056,796.07 6,125,552.89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68,180.31 7,413,251.05 7,405,385.62 33,274.85 三、辞退福利 0.00 318,713.00 153,800.00 164,913.00 合计 5,427,644.37 81,656,821.17 80,615,981.69 6,323,740.74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5,287,031.98 65,503,391.91 64,694,763.63 6,026,588.13 2、职工福利费 0.00 2,987,598.68 2,967,598.68 20,000.00 3、社会保险费 36,994.18 2,655,097.71 2,602,103.97 74,513.85 其中:医疗保险费 32,116.29 2,133,805.29 2,085,939.27 66,928.96 工伤保险费 497.00 486,985.24 481,663.52 5,191.97 生育保险费 4,380.89 34,307.18 34,501.18 2,392.92 4、住房公积金 26,164.28 2,671,860.20 2,676,147.55 4,450.91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5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9,273.62 106,908.62 116,182.24 0.00 合计 5,359,464.06 73,924,857.12 73,056,796.07 6,125,552.89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65,342.82 7,130,868.65 7,123,895.48 30,652.93 2、失业保险费 2,837.49 282,382.40 281,490.14 2,621.92 合计 68,180.31 7,413,251.05 7,405,385.62 33,274.85 其他说明: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7,614,988.63 8,278,031.22 企业所得税 401,157.76 5,164,675.35 个人所得税 348,232.77 367,156.14 城市维护建设税 414,956.80 775,899.15 印花税 443,980.19 210,073.68 教育费附加 296,481.15 559,672.63 土地使用税 12,393.26 其他 621,188.58 408,211.77 合计 10,140,985.88 15,776,113.20 其他说明: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0.00 173,840.92 应付股利 0.00 62,920.00 其他应付款 37,165,213.49 10,152,870.25 合计 37,165,213.49 10,389,631.17 (1) 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173,840.92 合计 0.00 173,840.92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逾期金额 逾期原因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6 其他说明: (2)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 62,920.00 合计 0.00 62,920.00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 1 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24,167,800.00 3,386,240.00 预计费用 11,163,402.59 3,963,231.71 保证金 446,066.72 606,066.72 工资代扣款 176,881.31 1,190,522.24 其他 1,211,062.87 1,006,809.58 合计 37,165,213.49 10,152,870.25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其他说明: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0.00 0.00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73,920,000.00 7,6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026,883.58 1,949,939.96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票面利息 1,322,043.37 合计 76,268,926.95 9,549,939.96 其他说明: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7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年末未终止确认的承兑汇票、云信等 127,112,727.71 29,798,677.81 待转销项税额 382,280.56 440,464.57 合计 127,495,008.27 30,239,142.38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 称 面值 发行日 期 债券期 限 发行金 额 期初余 额 本期发 行 按面值 计提利 息 溢折价 摊销 本期偿 还 期末余 额 合计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信用借款 45,000,000.00 抵押及保证借款 345,580,000.00 262,400,000.00 合计 390,580,000.00 262,400,000.0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飞鹿转债 127,188,218.04 112,829,605.68 合计 127,188,218.04 112,829,605.68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 称 面值 发行日 期 债券 期限 发行金 额 期初余 额 本 期 发 行 按面值 计提利 息 溢折价 摊销 本 期 偿 还 本年 转股 重分类 至一年 内到期 期 末 余 额 飞鹿转 债 177,000, 000.00 2020-7- 3 6 年 177,000 ,000.00 112,829 ,605.68 1,817,76 6.11 15,749,4 55.73 68,80 0.00 1,322,0 43.37 合计 —— 177,000 ,000.00 112,829 ,605.68 1,817,76 6.11 15,749,4 55.73 68,80 0.00 1,322,0 43.37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8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株洲飞鹿高新 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转股期自 2020 年 12 月 11 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4 日止。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 的金融工 具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租赁付款额 1,312,176.56 4,040,200.25 未确认融资费用 -33,174.36 -169,392.46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026,883.58 -1,949,939.94 合计 252,118.62 1,920,867.85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0.00 0.00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2) 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其他说明: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9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0.00 0.00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形成原因 合计 0.00 0.00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4,587,000.00 4,400,000.00 472,459.77 8,514,540.23 尚未满足确认损益的政府补助 合计 4,587,000.00 4,400,000.00 472,459.77 8,514,540.23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 助金额 本期计入 营业外收 入金额 本期计入 其他收益 金额 本期冲减 成本费用 金额 其他 变动 期末余 额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技术改造项目 187,000.00 102,000.00 85,000. 00 与资产相关 绿色制造系统集 成项目 4,400,000.00 4,400,000.0 0 370,459.77 8,429,5 40.23 与资产相关 合计 4,587,000.00 4,400,000.0 472,459.77 8,514,5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0 0 40.23 其他说明: (1)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印发的湘发改工【2013】637 号文件发布“关于转发下达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2013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本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获得 了中央预算内投资 102 万元的财政拨款,用于车间技术改造项目并形成了相应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进行摊 销。 (2)根据湖南省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发布的 “关于征集 2018 年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储备项目的通知” (湘经信 【2018】27 号),本公司与上下游企业(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珠海市长陆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昆山三 旺树脂有限公司)、科研机构(湖南大学)组建联合体,进行“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 研发工作。经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8 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企指【2018】49 号)公示, 该项目入选 2018 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名单,本公司作为牵头企业获得下发的补助总额(500 万)的 88%即 440 万, 其他各单位分别获得补助总额的 3%。根据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文件(湘工信[2020]421 号),实施期限由 2018 年 3 月 至 2020 年 12 月申请延期到 2021 年 12 月。 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对应的固定资产于 2022 年 5 月转固,2018 年收到 500 万元,本公司享有 88%即 440 万元, 其他各单位分别获得补助总额的 3%。本公司按固定资产使用年限 10 年于 2022 年 6 月开始摊销。 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通过综合验收后,本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收到株洲市财政局拨付的 500 万元,本公司享 有 88%即 440 万元,其他各单位分别获得补助总额的 3%。该款项按固定资产剩余使用期限 116 月于 2022 年 10 月开始摊 销。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0.00 0.00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173,398,120. 00 18,116,832.0 0 -791,067.00 17,325,765.0 0 190,723,885. 00 其他说明: 注 1:2022 年,本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增发 14,541,832.00 股股票;本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4,055,000.00 股股票,其中定向发行股份 3,575,000.00 股,库存股 480,000.00 股;本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及通过新增股份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 票共计 18,116,832.00 股。 注 2:2022 年,本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800,800.00 股,股本减少 800,800.00 股;本期共有 688 张“飞鹿转债”完 成转股,合计转为 9,733.00 股“飞鹿股份”股票,增加股本 9,733.00 股;两者合计减少股本 791,067.00 股。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1 54、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 的金融工 具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 价值 数 量 账面价 值 数量 账面价 值 飞鹿转债 1,504,037.0 0 35,301,340.28 688. 00 16,148. 09 1,503,34 9.00 35,285,1 92.19 合计 1,504,037.0 0 35,301,340.28 688. 00 16,148. 09 1,503,34 9.00 35,285,1 92.19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注:2020 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07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7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7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46.29 万元(不含税)后,计入其他权 益工具 41,543,773.39 元。飞鹿转债转股期限为 2020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6 年 6 月 4 日,最新的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7.08 元 /股,本期共有 688.00 张“飞鹿转债”完成转股,合计转为 9,733.00 股“飞鹿股份”股票。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137,840,499.69 106,721,972.62 21,901,713.84 222,660,758.47 其他资本公积 131,588.64 963,062.50 0.00 1,094,651.14 合计 137,972,088.33 107,685,035.12 21,901,713.84 223,755,409.61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 1:本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增加股本溢价 91,383,123.53 元;本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增加股 本溢价 15,338,849.09 元。 注 2:本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股本溢价 2,586,584.00 元;本期收购深圳飞鹿少数股东股权减少股本溢价 13,104,110.14 元;本年因可转债转股事项减少股本溢价 6,211,019.70 元。 注 3:其他资本公积增加 963,062.50 元,系本期限制性股票摊销 963,062.50 元。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库存股 18,381,891.55 24,167,800.00 8,640,190.91 33,909,500.64 合计 18,381,891.55 24,167,800.00 8,640,190.91 33,909,500.64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 1:本期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确认回购义务,增加库存股 24,167,800.00 元。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2 注 2:2019 年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未解锁,本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800,800.00 股,回购义务已履行,减少库 存股 3,386,240.00 元;本期通过库存股授予激励对象 480,000.00 股限制性股票,减少库存股 5,253,950.91 元。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 税前发生 额 减:前期 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 当期转入 损益 减:前期 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 当期转入 留存收益 减:所得 税费用 税后归属 于母公司 税后归属 于少数股 东 其他综合 收益合计 0.00 0.00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 1,499,658.75 14,292,346.37 15,164,073.81 627,931.31 合计 1,499,658.75 14,292,346.37 15,164,073.81 627,931.31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22,008,439.34 22,008,439.34 合计 22,008,439.34 22,008,439.34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196,993,298.22 191,891,185.09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196,993,298.22 191,891,185.09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2,367,635.91 12,614,990.39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51,270.53 应付普通股股利 -62,920.00 7,361,606.73 期末未分配利润 94,688,582.31 196,993,298.22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3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656,958,496.56 582,948,106.13 620,804,120.67 492,990,162.72 其他业务 7,359,100.19 7,397,122.96 4,299,151.73 3,345,344.24 合计 664,317,596.75 590,345,229.09 625,103,272.40 496,335,506.96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 □否 单位: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664,317,596.7 5 无 625,103,272.4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34,368,150.42 租赁收入、原材料买 卖收入、劳务收入、 贸易收入、半导体设 备、半导体耗材、半 导体服务 8,952,767.75 半 导 体设 备 、 租 赁 收入 、 原 材 料 买 卖 收 入 、 劳 务 收 入 、 贸 易 收 入 、 半导 体 耗 材 、 半导 体 服 务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5.17% 1.43%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 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 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 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 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5,306,646.63 租赁收入、原材料买 卖收入、劳务收入、 废料收入买卖 4,299,151.73 原 材 料买 卖 收 入 、 废 料 收 入、劳务收入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 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2,052,453.56 贸易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 务所产生的收入。 27,009,050.23 半导体设备、半导体 耗材、半导体服务 4,653,616.02 半 导 体设 备 收 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34,368,150.42 租赁收入、原材料买 卖收入、劳务收入、 贸易收入、半导体设 备、半导体耗材、半 导体服务 8,952,767.75 原 材 料买 卖 收 入 、 废 料 收 入 、 劳 务 收 入 、 半导 体 设 备收入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0.00 无 0.00 无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629,949,446.3 3 租赁收入、原材料买 卖收入、劳务收入、 616,150,504.65 原 材 料买 卖 收 入 、 废 料 收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4 贸易收入、半导体设 备、半导体耗材、半 导体服务 入 、 劳 务 收 入 、 半导 体 设 备收入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分部 1 分部 2 合计 商品类型 其中: 按经营地区分类 其中: 市场或客户类型 其中: 合同类型 其中: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 类 其中: 按合同期限分类 其中: 按销售渠道分类 其中: 合计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本公司本年度确认的收入均已完成履约义务。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0.00 元,其中,0.00 元预计将于 0 年度确认收入,0.00 元预计将于 0 年度确认收入,0.00 元预计将于 0 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1,359,765.57 1,442,276.94 教育费附加 979,488.20 1,041,780.66 房产税 554,314.79 0.00 土地使用税 321,142.58 198,843.40 印花税 801,620.72 471,245.96 其他 16,090.65 172,336.85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5 合计 4,032,422.51 3,326,483.81 其他说明: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3,792,506.62 10,613,305.36 业务招待费 13,368,083.54 10,201,633.71 营销费用 10,140,968.79 5,217,017.34 差旅费 2,998,588.97 3,931,406.09 招投标费 1,043,863.55 1,091,715.30 办公费 697,939.28 537,652.42 其他 156,708.64 110,004.20 合计 42,198,659.39 31,702,734.42 其他说明: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6,412,871.26 15,503,011.92 安全生产费 14,354,215.14 3,730,235.15 折旧费 7,938,160.30 8,153,194.14 咨询费 5,747,587.66 2,982,328.31 无形资产摊销 3,159,012.48 2,323,667.10 办公费 2,174,478.87 1,394,821.15 业务招待费 1,805,264.49 2,527,183.52 审计费 1,318,266.80 888,898.11 税金 1,184,473.40 786,838.21 律师费 1,183,349.28 233,858.89 差旅费 1,031,245.86 1,299,621.02 限制性股票费用摊销 963,062.50 -778,463.33 动能费 819,528.71 602,599.68 物业管理费 773,569.56 643,568.01 信息服务费 463,314.21 460,766.41 修理费 344,219.35 219,905.73 其他 1,559,265.63 2,171,957.03 合计 61,231,885.50 43,143,991.05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试验材料费 16,120,868.14 4,409,101.23 职工薪酬 11,240,569.05 7,444,937.15 试验设备折旧费 3,656,603.18 1,791,801.78 检验(测)费 2,335,589.36 2,174,743.23 差旅费 584,576.31 793,588.59 其他 1,267,179.57 1,730,865.65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6 合计 35,205,385.61 18,345,037.63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33,215,212.07 14,751,300.88 减:利息收入 729,651.20 415,413.97 加:汇兑损失 855,599.24 0.00 减:汇兑收益 0.00 897.00 加:其他支出 878,014.02 1,250,281.08 合计 34,219,174.13 15,585,270.99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 9,921,565.56 9,438,902.63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2,406,661.22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98,830.14 -415,577.27 期货收益 68,939.67 40,415.82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62,215.60 合计 2,636,646.63 -375,161.45 其他说明: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2,400.00 合计 -32,400.00 0.00 其他说明: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7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7,428,540.18 -7,991,560.11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 -6,145,599.29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802,942.34 -1,423,926.53 合计 -15,377,081.81 -9,415,486.64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 值损失 -2,881,566.59 -1,975,617.93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436,738.24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13,480,905.99 十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359,079.77 -2,468,364.30 合计 -17,440,131.05 -4,443,982.23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14,253.26 -38,159.24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285,833.84 -38,159.24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300,087.10 合计 14,253.26 -38,159.24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2,990,181.19 0.00 2,990,181.19 湖南耐渗原股东业绩承诺补偿款 0.00 274,137.86 0.00 子公司收购前形成的已无需进一步供 货或支付的预收账款及应付账款 0.00 938,243.60 0.00 其他 185,618.52 272,181.83 185,618.52 合计 3,175,799.71 1,484,563.2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发放主体 发放原因 性质类型 补贴是否 影响当年 盈亏 是否特殊 补贴 本期发生 金额 上期发生 金额 与资产相 关/与收益 相关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8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10,636.83 10,636.83 其他 238,883.04 106,583.81 238,883.04 合计 249,519.87 106,583.81 249,519.87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345,765.33 4,544,628.27 递延所得税费用 -10,784,967.32 -3,448,169.86 合计 -10,439,201.99 1,096,458.41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120,266,027.05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8,039,904.06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608,739.79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242,816.93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4,479,695.70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590,346.77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 亏损的影响 8,857,951.45 研发费用、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及其他税收优惠影响 -3,691,659.46 其他调整 -89,015.99 所得税费用 -10,439,201.99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9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保证金及单位往来 23,201,983.58 40,912,041.54 政府补助 8,026,658.38 2,475,837.11 利息收入 657,433.72 612,690.63 合计 31,886,075.68 44,000,569.28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保证金及单位往来 27,122,738.63 16,691,446.19 业务招待费 11,788,167.81 11,687,994.92 差旅费 4,719,360.57 8,471,829.09 其他 8,359,556.36 7,310,825.04 咨询、审计及律师费 9,111,050.36 5,044,380.42 安全生产费 2,130,949.97 2,459,305.78 检测费 1,867,052.27 1,844,720.69 物业管理及租赁费 2,351,542.57 1,060,733.81 办公费 1,327,769.11 1,003,226.70 招标费 560,401.03 406,750.00 运输费、搬运服务费 4,983,153.38 337,006.07 广告宣传费 17,400.00 132,367.40 会议费 225,183.02 106,346.51 合计 74,564,325.08 56,556,932.6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合计 0.00 0.0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合计 0.00 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0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承兑汇票到期 56,915,142.82 30,346,042.82 募投账户利息收入 37,097.89 109,637.48 未终止票据贴现 3,425,976.00 合计 60,378,216.71 30,455,680.3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承兑保证金 28,303,916.20 39,621,817.50 回购普通股 10,003,269.15 支付的股权收购款 10,209,355.00 5,625,000.00 支付租赁负债 1,677,268.24 2,133,815.99 定向增发发行费用及退还限制性股票认购款 5,079,793.33 0.00 退还限制性股票认购款 0.00 合计 45,270,332.77 57,383,902.64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09,826,825.06 12,111,881.68 加:资产减值准备 32,817,212.86 13,859,468.87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42,279,398.73 15,775,219.22 使用权资产折旧 1,695,760.45 1,967,765.73 无形资产摊销 3,500,482.45 3,096,016.1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398,203.15 1,201,773.9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14,253.26 38,159.24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0,636.83 31,678.92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2,400.0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34,070,811.31 14,751,300.8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636,646.63 375,161.4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0,208,106.92 -3,727,218.04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33,082.66 -472,627.74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7,229,455.65 -36,196,091.2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96,688,691.72 -71,042,132.5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52,893,664.07 108,227,527.89 其他 963,062.50 -778,463.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8,075,429.55 59,219,421.08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1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84,356,063.82 158,845,552.80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58,845,552.80 184,386,666.52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4,489,488.98 -25,541,113.72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1,036,000.00 其中: 湖南飞鹿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1,036,000.00 其中: 湖南飞鹿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其中: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1,036,000.00 其他说明: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27,893,892.00 其中: 苏州恩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27,893,892.00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9,511,935.35 其中: 苏州恩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9,511,935.35 其中: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18,381,956.65 其他说明: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84,356,063.82 158,845,552.80 其中:库存现金 3,365.71 5,946.7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84,352,698.11 158,839,606.07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2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4,356,063.82 158,845,552.80 其他说明: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31,966,939.26 保函保证金、承兑汇票保证金 固定资产 95,347,567.02 抵押借款 无形资产 29,411,192.60 抵押借款 合计 156,725,698.88 其他说明: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 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3 83、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84、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金额 列报项目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增值税返还 6,419,557.83 其他收益 6,419,557.83 创业启动资金 800,000.00 其他收益 800,000.00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府补助资金 618,400.00 其他收益 618,400.00 企业研发财政奖 224,100.00 其他收益 224,100.00 稳岗补贴 310,316.44 其他收益 310,316.44 高校及科研院所研发奖补资金 159,300.00 其他收益 159,300.00 企业研发财政奖 120,400.00 其他收益 120,400.00 进口贴息 106,800.00 其他收益 106,800.00 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102,000.00 其他收益 102,000.00 2022 年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项目立 项项目经费 100,000.00 100,000.00 引进海外人才补贴 291,966.00 291,966.00 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 370,459.77 370,459.77 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88,400.00 88,400.00 其他零星政府表彰及个税返还等 209,865.52 209,865.52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股权取得时 点 股权取得 成本 股权取得 比例 股权取得 方式 购买日 购买日 的确定 依据 购买日 至期末 被购买 方的收 入 购买日至 期末被购 买方的净 利润 湖南能源 2022 年 08 月 23 日 1,036,000. 00 100.00% 货币资金 购买股权 2022 年 09 月 01 日 获得控 制权 -36,588.25 其他说明: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4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现金 1,036,000.00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其他 合并成本合计 1,036,000.00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1,010,100.00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 额 25,900.00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购买日账面价值 资产: 货币资金 应收款项 存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1,036,000.00 负债: 借款 应付款项 递延所得税负债 25,900.00 净资产 1,010,100.00 减:少数股东权益 取得的净资产 1,010,100.00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5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 否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 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 名称 企业合并 中取得的 权益比例 构成同一 控制下企 业合并的 依据 合并日 合并日的 确定依据 合并当期 期初至合 并日被合 并方的收 入 合并当期 期初至合 并日被合 并方的净 利润 比较期间 被合并方 的收入 比较期间 被合并方 的净利润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现金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或有对价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 上期期末 资产: 货币资金 应收款项 存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负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6 借款 应付款项 净资产 减:少数股东权益 取得的净资产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 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单位:元 子 公 司 名 称 股权处 置价款 股权 处置 比例 股 权 处 置 方 式 丧失控制权 的时点 丧失控 制权时 点的确 定依据 处置 价款 与处 置投 资对 应的 合并 财务 报表 层面 享有 该子 公司 净资 产份 额的 差额 丧失 控制 权之 日剩 余股 权的 比例 丧失 控制 权之 日剩 余股 权的 账面 价值 丧失 控制 权之 日剩 余股 权的 公允 价值 按照 公允 价值 重新 计量 剩余 股权 产生 的利 得或 损失 丧失 控制 权之 日剩 余股 权公 允价 值的 确定 方法 及主 要假 设 与原 子公 司股 权投 资相 关的 其他 综合 收益 转入 投资 损益 的金 额 苏 州 恩 腾 27,893, 892.00 28.59 % 协 议 转 让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控制权 转移 2,406, 661.22 12.50 % 4,807, 120.12 4,807, 120.12 按成 本计 量 其他说明: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本年度因新设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企业为飞鹿嘉乘、飞鹿光伏、飞鹿能源科技。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7 飞鹿嘉乘系 2022 年 3 月 18 日本公司与合作方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本为 6000.00 万元,其中本公 司持股 80.29%,子公司上海飞鹿持股 9.26%,合计持股 89.55%,上海飞鹿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飞鹿光伏 2022 年 9 月 26 日本公司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本公司持股 100.00%,表决权 100%,实缴资本为 0。 飞鹿能源科技 2022 年 6 月 21 日本公司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00 万元,本公司持股 100.00%,表 决权 100%,实缴资本为 0。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飞鹿工程 株洲市 株洲市 涂装业务 100.00% 新设 广州飞鹿 广州市 广州市 涂装业务 50.00% 新设 湖南耐渗 醴陵市 醴陵市 化工产品制造 100.00% 收购 长沙飞鹿 长沙市 长沙市 化工产品制造 100.00% 新设 广东飞鹿 东莞市 东莞市 涂装业务 32.00% 新设 深圳飞鹿 深圳市 深圳市 涂装业务 60.00% 新设 上海飞鹿 上海市 上海市 股权投资 100.00% 新设 博杨新材 株洲市 株洲市 新材料技术研 发 45.00% 收购 中科德诚 广州市 广州市 涂料制造 55.00% 新设 苏州飞鹿 苏州市 苏州市 半导体科技 39.16% 4.52% 新设 飞鹿万乘 株洲市 株洲市 复合材料制造 70.00% 新设 飞鹿嘉乘 长沙市 长沙市 股权投资 80.29% 9.26% 新设 湖南能源 株洲市 株洲市 建筑施工 100.00% 收购 飞鹿光伏 株洲市 株洲市 光伏胶制造 100.00% 新设 飞鹿能源科技 株洲市 株洲市 新能源科技 100.00% 新设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 的损益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 分派的股利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 额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8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 司名 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 资产 非流 动资 产 资产 合计 流动 负债 非流 动负 债 负债 合计 流动 资产 非流 动资 产 资产 合计 流动 负债 非流 动负 债 负债 合计 单位:元 子公司名 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 总额 经营活动 现金流量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 总额 经营活动 现金流量 其他说明: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深圳飞鹿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现金 13,125,000.00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13,125,000.00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20,889.86 差额 13,104,110.14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13,104,110.14 调整盈余公积 调整未分配利润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 或联营企业 投资的会计 处理方法 直接 间接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9 上铁芜湖高新材料技术有限 公司 安徽省芜湖市 安徽省芜湖市 新材料技术服务 49.00% 权益法核算 醴陵飞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省醴陵市 湖南省醴陵市 光伏材料 49.00% 权益法核算 苏州恩腾 江苏省苏州市 江苏省苏州市 半导体设备 12.50% 权益法核算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 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 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流动资产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 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 财务费用 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0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 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13,727,000.35 8,821,050.09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98,830.14 -415,577.27 --综合收益总额 98,830.14 -415,577.27 其他说明: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1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 分享的净利润)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其他说明: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直接 间接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应付票据等,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 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 限定的范围之内。 1. 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 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 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 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及应付票据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 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 对比例。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固定利率借款合同,金额合计为 575,100,000.00 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495,822,683.00 元)。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固定利率银行借款有关对于固定利率借款,本集团的目 标是保持其浮动利率。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本集团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 的浮动利率,以消除利率变动的公允价值风险。 2)价格风险 本集团以市场价格销售涂料产品,因此受到此价格波动的影响。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 (2)信用风险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 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 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成立专门部门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它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 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 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本集团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2022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合计:198,350,405.29 元,占 2022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的 37.09%。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集团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集团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 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集团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 裕的资金。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 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将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作为主要资金来源。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尚未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合 计为 33,479.67 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36,408.71 万元)。其中本集团尚未使用的短期银行借款、保函、银行承兑汇 票和贴现额度为 33,479.67 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23,908.71 万元);本集团尚未使用的长期银行借款额度为 0.00 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12,500.00 万元)。 1. 敏感性分析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 变量很少孤立的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 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 本年借款包含一到两年内到期的固定利率借款和长期的浮动利率借款,市场利率的变化对当期损益和权益影响较小。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 允价值计量 第二层次公 允价值计量 第三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17,967,600.00 17,967,600.00 (2)权益工具投资 17,967,600.00 17,967,600.00 应收款项融资 92,770,838.68 92,770,838.68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110,738,438.68 110,738,438.68 68.00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3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集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的权益工具投资系私募基金投资,其公允价值 是根据净资产(净值)以及公司对其持有的份额估算。 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款项融资,因剩余期限较短,采用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 的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企业 的表决权比例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章卫国。 其他说明: 控股股东的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控股股东 持股金额 持股比例(%)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年末比例 年初比例 章卫国 41,638,913.00 40,518,913.00 21.83 23.37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本附注“八、1.(1)企业集团的构成”相关内容。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八、3.(1)联营企业”相关内容。。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上铁芜湖高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其他说明: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4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章卫国 提供担保 杜建忠 无 刘崇 无 范国栋 提供担保 李珍香 无 李度平 无 蒋昭群 无 刘雄鹰 提供担保 何晓锋 提供担保 韩驭安 提供担保 周迪武 提供担保 易佳丽 无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获批的交易额度 是否超过交易额 度 上期发生额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上铁芜湖高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涂料销售收入 2,221,554.27 7,481,782.84 上铁芜湖高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收入 3,496,939.27 4,036,900.00 上铁芜湖高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涂装一体收入 -4,015.86 538,430.28 上铁芜湖高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其他业务收入 471,103.76 2,338,555.70 合计 6,185,581.44 14,395,668.82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 名称 受托方/承包方 名称 受托/承包资产 类型 受托/承包起始 日 受托/承包终止 日 托管收益/承包 收益定价依据 本期确认的托 管收益/承包收 益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 名称 受托方/承包方 名称 委托/出包资产 类型 委托/出包起始 日 委托/出包终止 日 托管费/出包费 定价依据 本期确认的托 管费/出包费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5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 名称 租赁资 产种类 简化处理的短期 租赁和低价值资 产租赁的租金费 用(如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 计量的可变租赁 付款额(如适 用) 支付的租金 承担的租赁负债 利息支出 增加的使用权资 产 本期发 生额 上期发 生额 本期发 生额 上期发 生额 本期发 生额 上期发 生额 本期发 生额 上期发 生额 本期发 生额 上期发 生额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 毕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 毕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1)银行承兑汇票担保 担保方名称 被担保方名称 担保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余额 担保期间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湖南耐渗 本公司 27,523,465.00 27,523,465.00 2022 年度 否 *1、2022 年末湖南耐渗对本公司从长沙银行开具的 27,523,465.00 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借款担保 担保方名称 被担 保方 名称 担保额度 主债权金额 主债权起 始日 主债权到 期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 否已经 履行完 毕 章卫国、彭龙生、范国 栋、刘雄鹰、周迪武、 陈晓红、肖启厚、何晓 锋、韩驭安 本公 司 120,000,000.00 30,000,000.0 0 2021-2-1 2022-1-31 具体业务单独计算,自 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 满两年 是 章卫国、范国栋、何晓 锋、刘雄鹰、韩驭安、 肖启厚、周迪武 本公 司 30,000,000.00 20,000,000.0 0 2021-8-16 2022-8-16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 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是 10,000,000.0 2021-10- 2022-10-14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6 0 14 章卫国、范国栋、何晓 锋、刘雄鹰、韩驭安、 肖启厚、周迪武 本公 司 60,000,000.00 25,000,000.0 0 2021-10- 18 2022-10-17 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 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是 章卫国、范国栋、刘雄 鹰、何晓锋、韩驭安、 肖启厚、周迪武 本公 司 120,000,000.00 35,000,000.0 0 2021-11-1 2022-10-31 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是 章卫国、何晓锋、刘雄 鹰、肖启厚、周迪武、 范国栋、韩驭安 本公 司 70,000,000.00 30,000,000.0 0 2021-11- 10 2022-11-9 具体业务单独计算,最 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 是 湖南耐渗、长沙飞鹿 本公 司 80,000,000.00 40,000,000.0 0 2022-4-29 2023-4-29 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 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章卫国、范国栋、刘雄 鹰、何晓锋、韩驭安、 肖启厚、周迪武 本公 司 55,000,000.00 30,000,000.0 0 2022-1-6 2022-12-7 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 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是 湖南耐渗 本公 司 10,000,000.00 10,000,000.0 0 2022-10- 10 2023-10-9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 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否 章卫国、范国栋、刘雄 鹰、何晓锋、周迪武、 肖启厚、韩驭安 本公 司 44,000,000.00 40,000,000.0 0 2021-5-27 2023-5-26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否 湖南耐渗公司 本公 司 135,000,000.00 20,000,000.0 0 2022-6-17 2024-6-16 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 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20,000,000.0 0 2022-8-12 2024-8-11 本公司 飞鹿 工程 10,000,000.00 10,000,000.0 0 2022-9-1 2023-8-31 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 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否 本公司 湖 南 耐渗 10,000,000.00 9,500,000.00 2021-3-29 2022-3-28 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 满之日起三年 否 600,000.00 2022-3-24 2023-3-23 本公司 湖 南 耐渗 30,000,000.00 20,000,000.0 0 2021-5-21 2022-5-20 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是 本公司 湖 南 耐渗 30,000,000.00 20,000,000.0 0 2021-4-29 2022-5-5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是 本公司 湖 南 耐渗 40,000,000.00 40,000,000.0 0 2020-11- 24 2028-11-17 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两年止 否 本公司 湖 南 耐渗 55,000,000.00 55,000,000.0 0 2022-3-3 2029-9-18 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两年止 否 本公司 长 沙 飞鹿 50,000,000.00 50,000,000.0 0 2020-4-26 2028-4-28 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本公司 长 沙 飞鹿 50,000,000.00 50,000,000.0 0 2020-6-21 2028-4-28 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后两年年止 否 本公司 长 沙 飞鹿 50,000,000.00 50,000,000.0 0 2021-4-1 2028-4-28 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本公司 长 沙 飞鹿 40,000,000.00 40,000,000.0 0 2021-5-20 2028-4-28 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本公司 长 沙 飞鹿 60,000,000.00 60,000,000.0 0 2022-4-1 2028-3-26 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拆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7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薪酬合计 3,196,982.60 3,329,352.61 (8) 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上铁芜湖高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27,000.00 27,000.00 应收账款 上铁芜湖高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5,062,446.79 253,122.34 10,330,352.91 516,517.65 合计 5,089,446.79 253,122.34 10,357,352.91 516,517.65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7,704,500.00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0.00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4,572,568.00 其他说明: 注 1:本公司 2022 年 7 月 15 日授予 76 名员工限制性股票 405.50 万股,其中定向发行股票 357.50 万股,前期回购股 票 48 万股。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每股为 1.90 元/股,授予日权益工具总额为 7,704,500.00 元。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8 注 2:本公司回购注销 33 名股权激励对象持有的 800,800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4.23 元/股(不包含回购利息),授予时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每股为 5.71 元/每股,失效的权益工具总额为 4,572,568.00 元。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授予日公司股票公允价值与授予价格的差额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在解除限售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的可解除限售员工人 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权益工具 数量。在解除限售日,最终预计可解除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解 除限售权益工具的数量一致。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5,862,242.48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963,062.50 其他说明: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重大承诺事项 1)已签订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及有关财务支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尚有已签订合同但未付的约定重大对外投资支出共计 216,105,297.00 元,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投资金 额 已付金额 未付金额 预计投资期间 组建深圳飞鹿防水防腐材料工程技术有限 公司协议书 6,000,000.00 2,400,000.00 3,600,000.00 2039 年 12 月 31 日前 购买深圳飞鹿少数股东股权协议 18,750,000.00 13,125,000.00 5,625,000.00 2023 年 广东飞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200,000.00 1,920,000.00 1,280,000.00 2059 年 12 月 31 日前 湖南博杨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 议书及补充协议 4,500,000.00 2,250,000.00 2,250,000.00 无明确日期 株洲飞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0,000,000.00 30,000,000.00 2042 年 1 月 6 日 中科德诚(广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11,000,000.00 1,100,000.00 9,900,000.00 2030 年 12 月 31 日 株洲飞鹿万乘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7,000,000.00 700,000.00 6,300,000.00 2050 年 12 月 31 日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9 组建苏州飞鹿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3,916,000.00 3,916,000.00 2050 年 12 月 31 日 上海飞鹿嘉乘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30,000,000.00 70,000,000.00 2050 年 12 月 31 日前 长沙飞鹿嘉乘半导体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48,174,297.00 19,500,000.00 28,674,297.00 2027 年 3 月 1 日 湖南飞鹿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50,000,000.00 400,000.00 49,600,000.00 2070 年 5 月 12 日 株洲飞鹿新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0.00 - 2,000,000.00 2042 年 9 月 23 日 山东飞鹿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0,000.00 - 1,000,000.00 2042 年 12 月 31 日 醴陵飞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960,000.00 - 1,960,000.00 2043 年 12 月 30 日 合计 287,500,297.00 71,395,000.00 216,105,297.0 0 2)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大额发包合同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尚有已签订但未支付的约定大额发包合同支出共计 6,987,630.37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已付金额 未付金额 预计投资期间 高端特种密封胶黏剂建设项目 6,000,000.00 1,800,000.00 4,200,000.00 2023 年 轨道交通减振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新基地基建工程 28,000,000.00 26,142,369.63 1,857,630.37 2023 年 东富生产基地新建项目 1,300,000.00 370,000.00 930,000.00 2023 年 合计 35,300,000.00 28,312,369.63 6,987,630.37 3)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设备采购合同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尚有已签订但未支付的约定大额设备采购合同支出共计 17,083,827.44 元,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已付金额 未付金额 预计投资期间 瑞安市佳源机械有限公司 3,910,000.00 3,792,700.00 117,300.00 2023 年 厦门爱迪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188,000.00 1,312,800.00 875,200.00 2023 年 武汉中塑海创塑料技术开发有限 公司 10,980,000.00 9,032,000.00 1,948,000.00 2023 年 佛山开维喜阀门科技有限公司 3,550,000.00 1,775,000.00 1,775,000.00 2023 年 广东金宗机械公司 8,728,000.00 7,019,000.00 1,709,000.00 2023 年 湖南尧记化工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20,044,431.83 13,213,104.39 6,831,327.44 2023 年 湖南意之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370,000.00 822,000.00 548,000.00 2023 年 浙江中控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6,450,000.00 3,870,000.00 2,580,000.00 2023 年 泰州赛博瑞电热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00 300,000.00 700,000.00 2023 年 合计 58,220,431.83 41,136,604.39 17,083,827.44 4)本集团以前年度承诺的重大事项中不存在重大未履行的情况。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履约保证函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0 本公司出具了尚在履约期内的履约保证函共 20 份,金额合计为 7,772,919.61 元,其中: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株洲四三〇支行开具的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保函保证金金额为 1,682,253.00 元、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 行开具的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保函保证金金额为 40,140.90 元、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具的未履行完毕的履 约保函保证金金额为 4,320,525.71 元、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文化路支行开具的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保函保证 金金额为 1,670,000.00 元、由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开具的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保函保证金金额为 60,000.00 元。 湖南耐渗出具了尚在履约期内的履约保证函共 34 份,金额合计为 15,022,958.22 元,其中: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株洲四三〇支行开具的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保函保证金金额为 3,584,895.05 元、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 分行开具的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保函保证金金额为 2,531,685.76 元、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具的未履行完毕 的履约保函保证金金额为 7,833,262.83 元、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开具的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保函保证金 金额为 327,867.28 元、由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一支行开具的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保函保证金金额为 378,298.59 元、 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开具的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保函保证金金额为 3,190.71 元、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国会大厦支行开具的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保函保证金金额为 363,758.00 元。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内容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 响数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1)飞鹿嘉乘减资 2023 年 3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合伙企业减 资、调整认缴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表明:飞鹿嘉乘合伙人对飞鹿嘉乘减资并调整合伙人对飞鹿嘉乘的认缴 份额,调整后飞鹿嘉乘的注册资本由 6,000 万元减少为 4,590.3270 万元。 (2)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2023 年 3 月 13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本次发行股票方案表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上海嘉麟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价格为 6.60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1 元/股,发行股数不超过 21,000,000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 资金总额不超过 13,86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的股票自 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议案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转让上海飞鹿股权 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全资子 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表明:公司与上海嘉麟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湖南省株洲市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公司拟将上海飞鹿 100%的股权以人民币 160.50 万元转让给上海嘉麟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除存在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披露事项外,本集团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处理程序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 项目名称 累积影响数 (2) 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批准程序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 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收入 费用 利润总额 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终止 经营利润 其他说明: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2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 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3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涂料销售业务 涂料涂装一体 化 涂装施工 设备销售及维 修 分部间抵销 合计 营业收入 542,699,216.35 186,616,974.18 50,040,244.76 4,653,616.02 -158,906,778.91 625,103,272.40 其中:对外交 易收入 387,691,966.31 184,141,031.41 48,616,658.66 4,653,616.02 0.00 625,103,272.40 分部间交易收 入 155,007,250.04 2,475,942.77 1,423,586.10 0.00 -158,906,778.91 0.00 营业成本 450,670,536.57 160,397,813.38 40,673,287.48 3,454,275.85 -158,860,406.32 496,335,506.96 税金及附加 2,034,369.81 935,201.86 319,694.46 37,217.68 0.00 3,326,483.81 期间费用 76,931,377.74 23,552,146.56 6,125,231.14 524,170.52 1,644,108.13 108,777,034.09 营业总成本 529,636,284.12 184,885,161.80 47,118,213.08 4,015,664.05 -157,216,298.19 608,439,024.86 投资收益 109,382.14 34,462.87 5,993.54 0.00 -525,000.00 -375,161.45 营业利润 9,420,286.91 1,099,140.15 2,904,713.73 604,884.26 -2,198,664.44 11,830,360.61 分部利润总额 10,727,510.98 1,120,530.91 2,954,078.38 604,884.26 -2,198,664.44 13,208,340.09 资产总额 1,526,142,678.06 320,032,156.35 83,000,960.23 35,465,468.32 -278,064,637.36 1,686,576,625.60 负债总额 872,682,449.11 188,059,867.15 50,378,865.39 9,853,844.12 -12,537,562.73 1,108,437,463.04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 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分部信息 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划分为 4 个报告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为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基础确定 的。本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本集团各个报告分部提 供的主要产品及劳务分别为产品销售分部、涂料涂装一体化、涂装施工分部、其他分部。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 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本年度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涂料销售业务 涂料涂装一 体化 涂装施工 其他 抵消 合计 营业收入 706,920,385.90 195,127,071.35 66,220,338.99 27,045,333.41 -330,995,532.90 664,317,596.75 其中:对外 交易收入 383,293,706.26 194,132,620.40 59,882,219.87 27,009,050.22 - 664,317,596.75 分部间交易 收入 323,626,679.64 994,450.95 6,338,119.12 36,283.19 -330,995,532.90 - 营业成本 638,396,122.40 192,530,955.04 66,027,523.52 23,544,988.41 -330,154,360.28 590,345,229.09 税金及附加 2,396,792.39 649,323.04 959,877.03 26,430.04 0.01 4,032,422.51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4 期间费用 117,564,348.11 29,409,166.96 9,190,867.39 14,592,036.59 2,098,685.58 172,855,104.63 营业总成本 758,357,262.90 222,589,445.04 76,178,267.94 38,163,455.04 -328,055,674.69 767,232,756.23 投资收益 200,516.34 75,116.24 12,155.83 5,386,955.49 -3,038,097.27 2,636,646.63 营业利润 -64,009,151.71 -28,646,872.12 -10,252,614.76 -4,789,477.64 -15,494,190.66 -123,192,306.89 分部利润总 额 -61,856,977.59 -27,965,443.22 -10,143,099.95 -4,806,315.64 -15,494,190.65 -120,266,027.05 资产总额 1,718,282,540.16 418,840,544.41 96,018,766.74 54,491,773.47 -495,135,040.64 1,792,498,584.14 负债总额 1,088,749,917.58 274,626,031.01 64,668,639.97 1,183,082.49 -163,323,373.19 1,265,904,297.86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 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 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其 中: 按组合 计提坏 账准备 的应收 账款 453,778, 293.73 100.00% 34,436,3 54.43 7.59% 419,341, 939.30 365,844, 272.12 100.00% 35,376,6 35.03 9.67% 330,467, 637.09 其 中: 按账龄 作为信 用风险 特征组 合计提 坏账准 备的应 收账款 340,036, 569.14 74.93% 34,436,3 54.43 10.13% 305,600, 214.71 299,337, 050.93 81.82% 35,376,6 35.03 11.82% 263,960, 415.90 合并范 围内关 联方应 收账款 113,741, 724.59 25.07% 0.00 0.00% 113,741, 724.59 66,507,2 21.19 18.18% 66,507,2 21.19 合计 453,778, 293.73 100.00% 34,436,3 54.43 7.59% 419,341, 939.30 365,844, 272.12 100.00% 35,376,6 35.03 9.67% 330,467, 637.09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273,893,417.34 13,694,670.87 5.00% 1-2 年 36,408,904.96 3,640,890.50 10.00% 2-3 年 12,478,063.53 3,743,419.06 30.00%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5 3-4 年 5,807,764.14 2,903,882.07 50.00% 4-5 年 4,974,636.19 3,979,708.95 80.00% 5 年以上 6,473,782.98 6,473,782.98 100.00% 合计 340,036,569.14 34,436,354.43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账面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335,002,736.12 1 至 2 年 68,451,572.37 2 至 3 年 22,895,959.38 3 年以上 27,428,025.86 3 至 4 年 15,979,606.69 4 至 5 年 4,974,636.19 5 年以上 6,473,782.98 合计 453,778,293.73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应收账款坏账 准备 35,376,635.03 1,340,811.21 2,281,091.81 34,436,354.43 合计 35,376,635.03 1,340,811.21 2,281,091.81 34,436,354.4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 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 本年度核销的应收账款详见“六、4.(4)”。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6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 97,540,799.34 21.50% 4,883,211.08 第二名 45,587,988.98 10.05% 第三名 40,666,133.24 8.96% 第四名 25,237,352.26 5.56% 第五名 15,069,766.01 3.32% 753,488.30 合计 224,102,039.83 49.39%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0.00 0.00 应收股利 0.00 0.00 其他应收款 53,992,853.17 24,073,396.12 合计 53,992,853.17 24,073,396.12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0.00 0.00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逾期时间 逾期原因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 断依据 其他说明: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7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0.00 0.00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账龄 未收回的原因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 断依据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46,128,649.35 17,093,194.86 保证金 6,034,995.98 6,508,403.40 备用金 799,615.66 2,896.90 押金 327,427.99 248,027.99 关联方 27,000.00 27,000.00 其他 675,164.19 193,872.97 合计 53,992,853.17 24,073,396.12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用 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未发生信用减 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已发生信用减 值) 2022 年 1 月 1 日余额 在本期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账面余额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8 1 年以内(含 1 年) 48,546,062.25 1 至 2 年 3,308,335.91 2 至 3 年 442,400.02 3 年以上 1,696,054.99 3 至 4 年 347,000.00 4 至 5 年 1,032,590.00 5 年以上 316,464.99 合计 53,992,853.17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 交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 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内部往来款 16,343,653.94 1 年以内 30.27% 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往来款 13,522,492.42 1 年以内 25.04% 株洲飞鹿防腐防水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 内部往来款 10,951,610.69 1 年以内 20.28% 广州飞鹿铁路涂料与涂装有限公司 内部往来款 3,562,014.60 1 年以内 6.60% 1,232,458.71 1-2 年 2.28% 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 保证金 800,000.00 1 年以内 1.48% 合计 46,412,230.36 85.95%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9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账龄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 额及依据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323,460,411.06 323,460,411.06 308,199,411.06 308,199,411.06 对联营、合营 企业投资 8,919,880.23 8,919,880.23 8,821,050.09 8,821,050.09 合计 332,380,291.29 332,380,291.29 317,020,461.15 317,020,461.15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账面 价值)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账面 价值) 减值准 备期末 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计提减 值准备 其 他 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 料有限公司 136,999,952.17 136,999,952.17 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 料有限责任公司 110,000,000.00 110,000,000.00 上海飞鹿嘉乘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00.00 30,000,000.00 长沙飞鹿嘉乘半导体 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19,500,000.00 19,500,000.00 深圳飞鹿防水防腐材 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400,000.00 13,125,000.00 14,525,000.00 株洲飞鹿防腐防水技 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187,592.30 3,187,592.30 湖南博杨新材料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 2,591,866.59 2,591,866.59 广东飞鹿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 1,920,000.00 1,920,000.00 广州飞鹿铁路涂料与 涂装技术有限责任公 司 1,500,000.00 1,500,000.00 湖南飞鹿新能源技术 有限公司 1,436,000.00 1,436,000.00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0 中科德诚(广州)新 材料有限公司 1,100,000.00 1,100,000.00 株洲飞鹿万乘复合材 料有限公司 700,000.00 700,000.00 苏州恩腾半导体科技 有限公司 19,500,000.00 225,000.00 19,725,000.00 合计 308,199,411.06 34,986,000.00 19,725,000.00 323,460,411.06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 位 期初余额 (账面价 值)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账面价 值) 减值准 备期末 余额 追加 投资 减少 投资 权益法下 确认的投 资损益 其他 综合 收益 调整 其他 权益 变动 宣告发 放现金 股利或 利润 计提 减值 准备 其 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上铁芜 湖高新 材料技 术有限 公司 8,821,050.09 98,830.14 8,919,880.23 小计 8,821,050.09 8,919,880.23 合计 8,821,050.09 8,919,880.23 (3) 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483,609,066.04 454,098,529.45 453,987,726.84 384,483,262.57 其他业务 25,513,074.70 27,111,810.95 3,403,597.45 2,519,304.94 合计 509,122,140.74 481,210,340.40 457,391,324.29 387,002,567.51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分部 1 分部 2 合计 商品类型 其中: 按经营地区分类 其中: 市场或客户类型 其中: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1 合同类型 其中: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 类 其中: 按合同期限分类 其中: 按销售渠道分类 其中: 合计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本公司报告期年确认的收入均已完成履约义务。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0.00 元,其中,0.00 元预计 将于 0 年度确认收入,0.00 元预计将于 0 年度确认收入,0.00 元预计将于 0 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98,830.14 149,838.55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57,803.00 期货收益 68,939.67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57,777.78 合计 283,350.59 149,838.55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410,277.6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98,755.27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3,491,457.6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936,916.67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44,403.0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408,161.11 合计 6,384,843.02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 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19.74% -0.5831 -0.58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97% -0.6195 -0.6195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 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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