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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89 _2015_ _2015 年年 报告 _2016 04 08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016 年 04 月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丁彦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鲍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孙伟玲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肖群 董事 因事 任永红 李黑虎 独立董事 因事 何晴 本年度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 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 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存在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毛利率下降的风险、持续扩张带来的管理 风险、扩张新业务的风险和投资并购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 司面临的风险与应对措施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60208320 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32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6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5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86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9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02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24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艾比森 指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 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中银律师 指 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大艾投资 指 深圳市大艾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丁彦辉、任永红、邓江波 惠州艾比森 指 惠州市艾比森光电有限公司 艾比森美国公司 指 艾比森美国公司 艾比森德国公司 指 艾比森德国有限责任公司 艾比森香港公司 指 艾比森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艾比森中东公司 指 艾比森中东自由区公司 艾比森日本公司 指 艾比森日本有限责任公司 艾比森墨西哥公司 指 艾比森控股墨西哥有限责任公司 艾比森俄罗斯公司 指 艾比森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 艾比森巴西公司 指 艾比森巴西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艾比森前海公司 指 深圳市前海艾比森商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威斯泰克 指 深圳市威斯泰克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火神文化 指 浙江火神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华奥视美 指 北京华奥视美国际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LED 小间距显示产品 指 目前行业内一般把像素间距小于等于 4mm 的 LED 显示产品归为小间 距显示产品 N2、S3 等型号 指 公司根据显示屏像素间距以及用途功能等命名的产品型号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艾比森 股票代码 300389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艾比森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 Absen Optoelectronic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Absen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丁彦辉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 2018 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 3 栋 A 座 18、19、20 层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29 办公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 2018 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 3 栋 A 座 18、19、20 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29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 d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文磊 袁建川 联系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 2018 号天 安云谷产业园一期 3 栋 A 座 20 层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 2018 号天 安云谷产业园一期 3 栋 A 座 20 层 电话 0755-28794126 0755-28794126 传真 0755-28792955 0755-28792955 电子信箱 dm@ d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巨潮资讯网)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 2018 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 3 栋 A 座 20 层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 5022 号联合广场 B 座 16 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方建新、李轶芳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南大道 6011 号绿景 纪元大厦 A 栋 17 楼 杨小虎、韦东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5 年 201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3 年 营业收入(元) 1,013,538,570.32 1,079,466,179.21 -6.11% 729,774,528.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125,534,849.97 158,843,869.58 -20.97% 114,310,368.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17,067,308.81 152,088,895.36 -23.03% 110,107,675.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23,735,808.19 187,564,511.72 -112.65% 175,507,116.0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983 1.1410 -30.04% 1.809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983 1.1410 -30.04% 1.809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07% 31.17% -16.10% 38.99%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3 年末 资产总额(元) 1,317,136,040.12 1,236,873,699.25 6.49% 642,257,174.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856,409,342.42 737,550,550.36 16.12% 347,839,287.60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 营业收入 217,476,945.10 237,956,940.38 246,416,975.96 311,687,708.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179,569.70 13,979,648.50 37,598,424.38 43,777,207.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5,926,464.42 14,121,826.95 35,715,085.16 41,303,932.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698,592.91 14,867,138.00 -5,183,034.30 43,278,681.02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金额 2014 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82,168.51 -463,875.18 25,247.9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238,129.53 3,223,263.00 4,122,654.0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7,387,184.54 3,843,773.38 49,712.3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12,080.37 1,343,751.52 740,639.8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530,683.79 1,191,938.50 735,560.4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32,840.24 合计 8,467,541.16 6,754,974.22 4,202,693.6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艾比森多年来聚焦LED应用领域。报告期内,根据LED照明行业发展状况并结合自身情况,公司在2015 年初果断终止了LED照明业务,将资源进一步聚焦于LED显示屏业务,加大显示屏产品的研发和市场投入, 公司显示屏产品广泛应用于广告传媒、地产、交通运输、舞台演艺、广播电视、体育场馆、安防监控、指 挥调度等领域,产品主要销往海外市场;同时,从2014年下半年公司通过在星级酒店免费安装显示屏从事 显示屏酒店运营业务,随着该业务的发展,结合公司最新确定的打造“全球显示应用场景综合服务第一品 牌”的目标及努力发展显示场景运营服务的发展思路,公司将显示屏酒店运营视为场景运营服务的一个重 要领域,初期以占领酒店会议厅入口为切入点,按使用显示屏场次收取租金支撑该业务的发展,依托LED 显示屏逐步在酒店发展场景运营综合服务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1,353.86万元,其中,LED显示屏营业收入97,005.33万元,LED照 明营业收入1,556.99万元,酒店显示屏租金收入577.59万元。公司营业收入与上年度相比下降6.11%,主 要因为公司订单下降所致。同时,公司在并购方面走出了第一步,收购了威斯泰克公司,补充了公司创意 产品线及租赁产品线,威斯泰克实现营业收入4,583.94万元,同比增长17.71%,净利润588.33万元,同比 增长89.25%。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 2015 年度内,公司以自有资金 2,400 万元收购了深圳市威斯泰克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60%的股权,另外以自有资金 1,000 万元参股浙江火神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3.0068%的股权;同时公司以自有资金新设成立了艾比森中东公司、艾比森日本公 司、艾比森墨西公司、艾比森俄罗斯公司和艾比森巴西公司等 5 家全资子(孙)公 司。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 132,180,052.88 元,增长比例为 66.84%,主要系 购置的天安云谷房产 18-20 层已交付并达到可使用状态以及酒店显示屏租赁业务的 增长所致。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 1,791,828.78 元,增长比例为 15.95%,主要系 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购买 SAP 系统所致。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的具体 内容 形成原因 资产规模 所在地 运营模式 保障资产安 全性的控制 措施 收益状况 境外资产占 公司净资产 的比重 是否存在重 大减值风险 房屋及建筑 物(固定资 产) 外购 4935136.00 美国 自用 暂无 正常 0.57% 否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产品实现优势 多年来艾比森始终坚持从客户的需求角度设计和研发产品,丰富自身的产品线,适时推出引领行业前 沿的产品,目前公司显示屏产品涵盖了户内外固装、小间距、租赁屏、舞台创意屏、球场屏等绝大多数市 场需求的领域,而且主要面向中高端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在不断更新升级原有产品的基础上,开发设计 出新一代户外高清数字灯箱L系列产品、户外窗帘屏系列产品、户外SMD固装产品XD06、XD10系列产品、HDV 高清系列全新概念小间距系列产品、户内租赁S3产品、符合欧足联最新视频标准的新一代球场屏产品、行 业内领先的平板显示概念N系列小间距产品、点间距为0.75mm的小间距产品等,全方位的满足了客户的需 求,这也充分的体现了公司在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上的竞争优势。 2、先进制造优势 艾比森始终将显示屏行业定位于先进制造业,公司在原材料采购、产品设计、制造工艺、生产管理等 各个环节以国际一流企业的标准要求自己,着力打造先进制造的典范,特别是惠州工厂投入使用后,公司 不断提升制造装备和检测装备的自动化水平,大量简单劳动被自动化生产设备替代,目前公司惠州工厂生 产场地和规模及生产自动化水平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有效的保证了公司在制造方面的优势,这是公司在 行业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的基础。 3、资本资金优势 艾比森多年来十分重视经营的质量,对销售回款、应收账款、存货等指标格外关注,一直以来公司现 金流状况跟同行相比显得格外靓丽。截止报告期末,扣除募集资金未使用部分,公司仍有近4亿元的货币 资金。产生这样的结果一方面是因为公司以出口为主,现金回收快;另一方面说明公司经营管理水平高且 风险控制能力强。公司是目前显示屏同行中少有的资金储备非常充足的公司,货币资金的充足一方面增强 了公司抗风险的能力,同时也为公司未来扩张业务和对外投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更加有利于公司参与行 业竞争。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 4、团队文化优势 艾比森创立初就确立了“价值金三角”,坚持“诚信、感恩和负责任”的核心价值观,并建立了一套 独特的企业文化。公司的三位创始人合作多年,公司上市前已经推行了员工持股方案,上市后又推出了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在2015年已经顺利解锁,使得公司团结 和凝聚了一大批业务、技术和管理骨干,团队呈现年轻化和专业化,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近 年来随着公司国际扩张的步伐加快和海外公司的陆续成立并在本地运营,公司在海外大量招募了当地雇 员,目前艾比森美国公司和艾比森德国公司有近一半员工都是外籍员工,其他海外公司也有都有外籍员工, 公司团队的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提升了公司海外扩张的竞争力。 5、管理基础优势 公司很早就上线了ERP、CRM、HR、OA、一采通、PDM等系统,夯实了管理基础。2015年,公司又将CRM 系统更换为更先进的ZOHO云CRM系统、将一采通系统更换为更先进的HAND云SRM系统;同时将原来的用友ERP 系统升级为SAP ERP系统,建立起标准的系统数据管理体系,将财务体系与销售、生产、采购、质量、仓 库管理进行无缝集成,使得公司的管理系统更加高效便捷。同时公司进一步扁平公司架构,梳理并调整了 公司内部管理流程体系,使得公司的管理更加高效和稳健。 6、国际销售优势 艾比森多年来国际销售始终领跑同行,公司拥有行业领先的海外销售团队和售后服务团队,并在海外 市场树立了优秀的品牌形象,同时由于公司产品线覆盖面广,加上多年来行业积累,公司在全球体育、广 告传媒、舞台演艺、商业等各种领域积累了大量客户资源。2015年公司继续加大了国际市场开发的力度, 新设了艾比森中东公司、艾比森日本公司、艾比森墨西哥公司、艾比森俄罗斯公司、艾比森巴西公司等五 家海外子(孙)公司,强化和提升了海外本地化经营和服务,目前公司海外子(孙)公司已达到八家,全 球化架构初具规模,使得公司国际销售的优势更加明显。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5年是公司“蜕变”的一年。艾比森经过多年的持续增长,尤其是在2014年公司上市和建设完成惠 州工业园的基础上,管理层意识到公司发展过程中一些问题需要尽快理清:公司LED照明业务是否继续推 进?公司未来的战略方向和商业模式是什么?公司目前的管理基础是否能够支撑未来的高速发展?为应 对市场竞争公司需要开发什么样的产品?公司的国际化的进程如何推进?公司在国内市场如何有所作 为?公司开创的显示屏酒店运营的经营模式未来怎么走?围绕这些问题,2015年公司内部做了一系列的变 革。 1、砍掉LED照明业务,聚焦显示屏主业 公司于2010年开始涉足LED照明业务,经过近几年的不断努力,LED照明业务虽然有了一定规模,但整 体上增长缓慢,2012至2014年销售收入分别为3,231.27万元、3,950.30万元和4,206.08万元,而同期毛利 率则不断降低,2012年到2014年毛利率分别为20.21%、11.61%和5.22%,从市场的竞争状况和公司的资源 能力上看,短期内无法改变这种状况,照明业务事实上已经成为公司的负担。公司管理层经过研究,最终 决定关闭此项业务。2015年LED照明业务营业收入1,556.99万元,同比下降62.98%。公司砍掉照明业务后, 将更加聚焦LED显示屏业务的开拓。 2、梳理发展战略,明确商业模式 近年来公司所处的市场竞争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公司及其他几家同行公司都已上市,且同行 上市公司都在扩展业务领域,在这种行业巨变的过程中,艾比森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什么?需要管理层考虑 清楚。2015年上半年公司开始组织内外部资源着手梳理公司发展战略和商业模式,经过几个月的外部走访 和内部访谈,听取了大量行业内外专家的意见,最终确立了公司未来3到5年的战略目标,艾比森要成为“全 球显示应用场景综合服务第一品牌”,公司的商业模式是“两翼一支撑”,以先进制造为支撑,以“场景 运营服务”和“产业投资”为两翼。“先进制造”指的是LED显示屏的制造,公司要用3到5年的时间成为 LED显示制造国际第一品牌,收入和利润规模均成为全球LED显示龙头企业,公司关注酒店、社区、体育等 场景,通过显示屏硬件抢占场景,逐步推进显示场景的运营服务,最终成为显示应用场景生态链平台服务 商。 3、信息化系统改造升级 公司近年来设立和投资了多家公司,尤其是大量海外公司的设立及本地化运营,使得公司管理复杂程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 度上升,公司已经俨然具有跨国公司的特征,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必须适应在多个国家开展业务和外籍员工 的需求,为此公司在2015年加大了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报告期内,公司将现有CRM系统更换为更先进的ZOHO 云CRM系统,将一采通系统更换为更先进的HAND云SRM系统,同时将现有的用友ERP系统升级为SAP ERP系统。 公司引入SAP ERP系统是在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全球架构的基础上进行的,按照咨询顾问设计的全球化架 构设置ERP系统,由于涉及多个海外公司,上线的复杂程度高,新的系统耗费了管理层和大量骨干员工的 精力,项目历时半年,仅公司内部就从管理、销售、财务、物流、生产等各部门抽掉几十个骨干支持。新 的ERP系统最终在2016年1月1日上线,目前仍在改善过程中。 4、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开发新的产品 2015年公司虽然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出现下降,但公司在研发上的投入却在增加。报告期内,公司研发 投入3,777.32万元,同比增长7.42%,为历年来最高。报告期内,公司开发设计出新一代户外高清数字灯 箱L系列产品、户外窗帘屏系列产品、户外SMD固装产品XD06、XD10系列产品、HDV高清系列全新概念小间 距系列产品、户内租赁S3产品、符合欧足联最新视频标准的新一代球场屏产品、行业内领先的平板显示概 念N系列小间距产品、点间距为0.75mm的小间距产品等。2016年2月,公司的N2小间距产品在荷兰阿姆斯特 丹举行的欧洲专业视听集成设备与技术展会(ISE)上,获得了极具声望的“年度大屏幕显示创新大奖”, 公司是中国显示屏行业内唯一获得此国际大奖的企业, 同时获得其它品类大奖的有松下、博世等国际知名 公司。除此之外,公司还加大外部合作,在灯、控制系统和箱体结构设计方面与国内外的公司联合开发, 大量下一代产品的推出,为未来公司参与行业竞争奠定了产品基础。 5、搭建国际化的公司架构,业务体系适应国际化的需要 从2014年公司就开始考虑下一步在海外如何布局,聘请外部咨询机构提供方案,并着手准备公司架构 调整,2015年公司先后设立了5家子(孙)公司,2016年1月公司完成了艾比森前海公司的设立,基本搭建 起了全球化的公司架构。同时根据咨询机构的意见,公司调整了相关的业务流程,包括销售流程、发货流 程、资金结算流程等各项流程,逐步理顺各下属公司的定位和功能,公司的资金调动也根据全球业务的需 要进行规划,并逐步实现公司架构和业务的调整与新ERP系统的有机结合。公司全球架构的逐步形成及业 务架构的调整为未来公司持续发展和规避各种风险奠定了基础。 6、重新规划国内市场,探索新的通路 与公司近年来海外销售高歌猛进的态势不同,在国内市场上艾比森多年来没有显著突破,公司产品主 要提供给广告传媒客户,而且以直销为主。公司在小间距产品和租赁产品的产品优势在国内没有充分发挥, 公司的渠道建设也没有大的进展。2015年公司开始逐渐扩展业务领域,在2014年成立小间距部的基础上, 加大国内小间距产品市场的开拓。公司为开拓国内租赁市场,在国内销售体系内成立专门的租赁部,并推 出适应于国内市场的租赁产品S3,正式进入国内租赁产品市场,且开始研发下一代国内租赁产品。为加强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 渠道建设,公司召开了全国渠道战略会议,公司陆续与各省市的渠道商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加大对渠道 商的支持,通过渠道商增加公司的销售量。面对国内大项目和对显示屏有需求的大客户的增多,公司成立 了大客户部,通过多种手段加强合作,公司投资的火神文化既有战略的层面含义,又为公司开拓了一个大 客户。 7、找准显示屏酒店运营的盈利模式 经过2015年对公司战略的梳理,公司明确将显示屏酒店运营作为公司场景运营商业模式的一个重要领 域,并从2015年第二季度开始深入调研和分析此业务,查找了前期的失误,逐步理清了如何选择酒店、如 何定价、如何考核团队、如何管理合作伙伴、如何提升酒店的积极性等关系到运营效益的因素,并通过多 种手段不断解决之前部分显示屏运营不佳的问题,在收取显示屏使用租金的基础上,也设想了未来包括广 告、视频直播、会务服务、互动娱乐等多种盈利模式,并探索了与北京云动数字媒体技术有限公司的合作, 盈利模式逐渐清晰。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签约酒店197家(其中四星级和五星级酒店合计180家), 已安装显示屏300块(其中四星级和五星级酒店合计269块),已实际运营的为295块(其中四星级和五星 级酒店合计264块),运营的酒店档次比最初明显提升。报告期内,显示屏酒店运营业务实现租金收入577.59 万元,另有部分租金尚在确认收入过程中,2015年第4季度单季收入超过了前三季度的收入总和。2015年, 公司显示屏先后进驻了国内一线城市的香格里拉酒店、希尔顿酒店、喜来登酒店、皇冠假日酒店、凯宾斯 基酒店等高端酒店。 (上图:深圳大中华喜来登酒店) (上图:深圳福田香格里拉酒店) 经历2015年“蜕变”的艰辛。实现营业总收入101,353.8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11%;实现净利润 12,745.3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9.76%,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53.48万元,比上年同 期下降20.97%。2015年公司出口收入82,370.32万元,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81.42%。2015年公司实现小间 距显示屏签单约3.37亿元,同比增长约47%,约占全部显示屏订单的33%。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1)营业收入101,353.8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6.11%。主要原因是2015年订单金额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2)营业成本67,989.7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5.18%。主要原因是公司营业收入减少,营业成本也相应减 少。 (3)销售费用10,203.6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63%。主要原因是广告推广费、差旅招待费增加所致。 (4)管理费用10,729.4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9.84%。主要原因是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及折旧摊销增加所 致。 (5)财务费用-2,611.7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04.17%。主要原因是汇率变化汇兑收益大幅增加所致。 (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53.4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0.97%。除受营业收入下降的影响外, 主要原因还包括:公司加大LED产业布局力度,强化市场和研发的投入,战略布局显示屏酒店运营业务, 前期制造业务转移惠州带来的成本及支出增加,加大基础管理投入,同时计提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和公益 捐赠等。 (7)本年度发生研发费用3,777.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42%,主要原因是公司重视新产品研发,继续 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8)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2,276.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2.66%。主要原因是理财产品到期收回 现金所致。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1,013,538,570.32 100% 1,079,466,179.21 100% -6.11% 分行业 LED 行业 1,013,538,570.32 100.00% 1,079,466,179.21 100.00% -6.11% 分产品 一、LED 显示屏 970,053,315.55 95.71% 1,013,401,253.98 93.88% -4.28% 二、LED 照明灯 15,569,898.52 1.54% 42,060,836.70 3.90% -62.98% 三、其他 22,139,449.39 2.18% 24,004,088.53 2.22% -7.77%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 四、LED 显示屏租 赁 5,775,906.86 0.57% 分地区 华东地区 30,187,804.65 2.98% 27,949,724.69 2.59% 8.01% 华南地区 24,590,442.73 2.43% 34,702,688.72 3.21% -29.14% 华北地区 35,726,542.81 3.52% 34,741,960.18 3.22% 2.83% 华中地区 30,125,841.40 2.97% 30,228,022.12 2.80% -0.34% 西南地区 26,834,324.90 2.65% 34,133,355.34 3.16% -21.38% 西北地区 25,791,203.35 2.54% 29,574,280.72 2.74% -12.79% 东北地区 16,579,147.99 1.64% 10,710,831.77 0.99% 54.79% 境外 823,703,262.49 81.27% 877,425,315.67 81.28% -6.12%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LED 行业 1,013,538,570.32 679,897,780.41 32.92% -6.11% -5.18% -0.66% 分产品 P12-P18 103,250,762.39 71,192,702.52 31.05% -52.91% -51.19% -2.42% P12 以下 827,569,563.54 542,449,332.01 34.45% 10.03% 12.84% -1.63% 分地区 境外 823,703,262.49 528,033,458.19 35.90% -6.12% -4.17% -1.30% 境内 189,835,307.83 151,864,322.22 20.00% -6.04% -8.52% 2.17%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LED 显示屏 销售量 平方米 96,115.91 95,185.87 0.98% 生产量 平方米 96,143.33 97,609.88 -1.50% 库存量 平方米 6,526.66 6,499.24 0.42%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LED 行业 直接材料 619,043,483.92 91.05% 639,647,772.97 89.21% -3.22% LED 行业 直接人工 44,273,860.77 6.51% 56,637,008.06 7.90% -21.83% LED 行业 制造成本 16,580,435.72 2.44% 20,719,108.01 2.89% -19.98% 合计 679,897,780.41 100.00% 717,003,889.05 100.00% -5.18% 说明 直接材料同比无重大变化。直接人工占比下降较大,主要系惠州较深圳人工成本下降所致。制造成本 占比下降较大,主要系物料消耗及设备配件成本下降所致。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深圳市威斯泰克光电技术有限公司60%的股权,并先后在海外设立了艾比森中 东公司、艾比森日本公司、艾比森墨西哥公司、艾比森俄罗斯公司、艾比森巴西公司等五家海外子(孙) 公司,但因截止报告期末艾比森墨西哥公司尚未实缴出资,故2015年度财务报告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 新增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包括威斯泰克公司、艾比森中东公司、艾比森日本公司、艾比森俄罗斯公司和 艾比森巴西公司等五家公司。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215,369,877.38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21.25%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第一名 70,096,794.32 6.92% 2 第二名 66,589,392.32 6.57% 3 第三名 27,314,479.45 2.69% 4 第四名 26,966,199.09 2.66% 5 第五名 24,403,012.20 2.41% 合计 -- 215,369,877.38 21.25%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310,896,506.76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41.13%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第一名 172,200,011.90 22.78% 2 第二名 41,927,943.40 5.55% 3 第三名 40,612,528.74 5.37% 4 第四名 28,291,069.74 3.74% 5 第五名 27,864,952.98 3.69% 合计 -- 310,896,506.76 41.13% 3、费用 单位:元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102,036,292.27 99,425,528.59 2.63% 无重大变化 管理费用 107,294,157.40 82,638,805.53 29.84% 主要是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及折旧 摊销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26,117,589.65 -6,462,074.99 -304.17% 主要是汇率变化汇兑收益大幅增加 所致。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公司多个新产品开发项目进展顺利,实现了预期效果,具体情况如下: (1)新一代小间距产品:产品点间距仅0.75mm,在设计首次采用领先的串行行电源译码方法,动态调整 高对比度耦合以及首行暗亮的问题,模组集成系统控制部分解决超高密度显示屏的带载能力不足的瓶颈。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 (2)新一代户内平板显示N系列:产品采用新一代智能监控、智慧模组,完全前后安装和前后维护设计, 且具有平板显示的概念,能符合户内多种用途。 (3)符合欧足联最新视频标准要求的新一代球场屏系列:产品可以适用150HZ的视频源的播放,实现了虚 拟广告多场景显示,即让收看不同频道的人在球场屏上看到不同的广告,超越了当前3D技术的框架和原理, 是VR技术在体育显示上的新发展,是未来球场应用的首选。 (4)HDV高清全新概念小间距系列产品:产品的每个单元标准尺寸达到36英寸,模组独立显示、能够实现 无线一体化拼接,具有纯平板显示特性,完全前安装和维护,兼容多种安装和应用场合。 (5)新一代高清户外数字灯箱屏L系列:产品采用智慧模组、红外触控、智能云控等技术,实现快速维护、 点对点错误侦测功能,同时实现户外全防水功能,亮度达5500nit,具有高对比度的特点,具备集群互动 远程联播控制等功能。 (6)高端户内租赁产品SmartVision系列:产品实现了小间距租赁产品内外弧拼接功能,可以自由设计拼 接和轻松变换形状,突破了行业内原有小间距高清租赁产品无法创意拼接的技术瓶颈,使小间距产品具备 创意屏的概念,小间距产品的应用领域更加广泛。 (7)新一代户外窗帘屏C系列:产品具有了轻、薄、透、变、稳、省等功能,重量只有传统箱体的二分之 一,厚度只有传统箱体的三分之一,镂空率达到25%,可随意变形拼装,稳定性极强,且具备防水功能, 功耗只有传统箱体的二分之一。 (8)新一代户外SMD固装产品XD系列:产品实现超轻薄、同一平台完全兼容前后安装等功能,结构简单、 易于维护,同时实现远程智能监控、可以帮助客户更好管理维护显示屏。 此外,公司还注重将最新的雷达触控技术等外延技术与显示屏硬件的融合,通过技术整合,为客户带 来不一样的体验。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研发人员数量(人) 213 214 199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17.84% 16.50% 16.10% 研发投入金额(元) 37,773,202.86 35,165,372.60 27,452,302.19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3.73% 3.26% 3.76%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 的比例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 润的比重 0.00% 0.00% 0.00%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对研发的投入力度,研发投入总额持续提升,在营业收入比去年略微下降的 情况下,使得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显著提升。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13,627,624.25 1,145,206,504.55 -2.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37,363,432.44 957,641,992.83 18.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23,735,808.19 187,564,511.72 -112.6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79,894,894.84 841,861,111.64 75.7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97,109,214.82 1,179,818,042.20 9.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182,785,680.02 -337,956,930.56 151.8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700,232.50 387,824,050.00 -94.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508,815.39 74,351,065.00 -13.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42,808,582.89 313,472,985.00 -113.6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6,410,119.87 162,446,935.78 -22.18%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度减少112.65%,主要系销售收到的现金减少且采购支付 的现金大幅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报告期较上年度增加75.79%,主要系公司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度增加151.89%,主要系公司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到期收 回所致。 (4)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报告期较上年度减少94.40%,主要系公司上年度发行股票,现金大幅增加 所致。 (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度减少113.66%,主要系公司上年度发行股票,现金大 幅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735,808.19元,报告期净利润为127,453,221.50元,差 异较大的原因除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外,主要是经营性应收账款大幅增加及经营性应付账款大幅减少所 致。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货币资金 445,862,286.3 6 33.85% 313,347,843.60 25.33% 8.52% 主要系期末减少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应收账款 211,562,902.3 0 16.06% 153,041,834.54 12.37% 3.69% 系公司客户账期增加所致 存货 165,357,602.4 3 12.55% 139,233,218.77 11.26% 1.29% 主要系公司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增 加所致 固定资产 329,939,330.1 9 25.05% 197,759,277.31 15.99% 9.06% 主要系购置的天安云谷房产 18-20 层 已交付并达到可使用状态以及酒店 显示屏租赁业务的增长所致 在建工程 13,028,860.08 0.99% 11,237,031.30 0.91% 0.08% 无重大变化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40,696,000.00 1,539,100.00 2,544.14%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 公司名 称 主要业 务 投资方 式 投资金 额 持股比 例 资金来 源 合作方 投资期 限 产品类 型 预计收 益 本期投 资盈亏 是否涉 诉 披露日 期(如 有) 披露索 引(如 有) 威斯泰 克 LED 显 示屏的 制造和 销售 收购 24,000, 000.00 60.00% 自有 无 长期 电子器 件产品 15,000, 000.00 5,883,2 59.84 否 2015 年 01 月 10 日 巨潮资 讯网 (http:// info.co )关 于收购 深圳市 威斯泰 克光电 技术有 限公司 股权的 公告 合计 -- -- 24,000, 000.00 -- -- -- -- -- 15,000, 000.00 5,883,2 59.84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募集方式 募集资金 总额 本期已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已累计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报告期内 变更用途 的募集资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总额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 闲置两年 以上募集 资金金额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 金总额 额 额比例 向 2014 首次公开 发行 26,066.17 1,209.71 15,441.12 7,445.86 7,445.86 28.57% 3,441.14 专户存储 0 合计 -- 26,066.17 1,209.71 15,441.12 7,445.86 7,445.86 28.57% 3,441.14 -- 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一、实际募集资金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 67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 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66 万股,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为 1,547 万股,老股转让数量 419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43 元。截至 2014 年 7 月 29 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547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511.21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445.04 万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26,066.17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7 月 29 日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4]0028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5,441.12 万元,其中:公司于 2014 年 09 月 03 日前用自有 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4,004.22 万元;于 2014 年 9 月 4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 227.19 万元。于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9.71 万元;补充流动 资金人民币 7,445.86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4,411,366.96 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利息净 收入人民币 859,579.51 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额 调整后 投资总 额(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LED 显示屏 否 14,588.1 12,006.6 5 1,209.71 12,006.6 5 1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 5,490.01 13,274.5 8 是 否 2、LED 照明产品 是 5,995.16 2,869.88 0 2,869.88 100.00% 否 是 3、LED 技术研发中 心 是 5,482.91 3,907.15 0 564.59 14.45%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否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6,066.1 7 18,783.6 8 1,209.71 15,441.1 2 -- -- 5,490.01 13,274.5 8 -- -- 超募资金投向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4 无超募资金 合计 -- 26,066.1 7 18,783.6 8 1,209.71 15,441. 12 -- -- 5,490.01 13,274.5 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1、LED 照明产品建设项目:由于该项目已经终止且该项目终止之前处于投入期尚未产生收益。因此, LED 照明产品建设项目将无法达到预计收益。2、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已调整 LED 技 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其中与 LED 照明产品研发相关的投入被终止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身并不直接产生收益,但本项目的建设将有效缩短产品开发周期、改善生产 工艺水平、提高产品质量,从而更加适应市场需求,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公司的盈利能力。因公 司生产基地搬迁及公司总部计划搬迁,加上市场变化及公司研发资源进行整合调整,从而使公司 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放缓,没有达到之前的计划投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0 年成立 LED 照明事业部,开始涉足 LED 照明业务。2010 年成立 LED 照明事业部的 时候,LED 照明作为绿色节能产品,深受整个市场的追捧,当时公司通过广泛调研,认为 LED 照明 行业未来有很大的发展前景,市场规模会不断扩大,中国制造在此领域有先天优势。但是 LED 照明 行业由于没有较高的技术和资金门槛,大量企业和资金开始不断进入这个领域,该行业在近年来产能 快速扩张,产品价格不断下跌,除少数有品牌、技术和渠道的公司外,绝大多数企业主要靠价格手段 竞争,行业的毛利率普遍很低。公司经过近几年的不断辛苦努力经营,LED 照明业务虽然有一定增 长,但整体上增长缓慢,2012 至 2014 年销售收入分别为 3,231.27 万元、3,950.30 万元和 4,206.08 万 元,而同期毛利率则不断降低,2012 年到 2014 年分别为 20.21%、11.61%和 5.22%,2015 年一季度 LED 照明产品订单仅约 640 万。公司从涉足 LED 照明业务以来不仅没有获得盈利,并且每年都有 一定程度的亏损,从市场的竞争状况和公司的资源能力上看,短期依然无法改变现状。因此,如果继 续投入 LED 照明业务,只会拖累主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鉴于上述原因, 为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促使公司经营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 LED 照明产品建设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 根据公司照明业务经营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利益,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终止 LED 照明 产品建设项目并调整 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况 适用 2014 年 9 月,公司 LED 显示屏建设项目置换金额为 10,569.75 万元;LED 照明产品建设项目置换金 额为 2,869.88 万元;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置换金额为 564.59 万元;此次置换已经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大华核字[2014]004785 号鉴证报告。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 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不适用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5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适用 因 LED 显示屏建设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相关募集资金节余金额的使用效率,公 司第二届董事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 LED 显示屏建设募投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公司本期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 目 对应的原承 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1) 本报告期实 际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 际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 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 LED 照明 产品建设项 目 LED 照明 产品建设项 目 2,869.88 2,869.88 100.00% 否 是 LED 技术 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LED 技术 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3,907.15 564.59 14.45%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否 否 合计 -- 6,777.03 0 3,434.47 -- -- 0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说明(分具体项目) 根据公司照明业务经营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替公司和股东创造更 大利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公司决定终止 LED 照明产品建设项目并调整 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 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6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惠州艾比森 子公司 LED 电子显 示屏及其他 LED 应用产 品的研发、 生产、销售 30000000 289,214,918. 81 22,635,432.6 8 78,591,023.4 5 -7,059,558.6 7 -5,332,487.0 0 艾比森美国 公司 子公司 LED 电子显 示屏及其他 LED 应用产 品 100 万美元 72,428,180.8 9 4,953,005.63 188,653,630. 78 5,708,441.43 4,867,682.37 威斯泰克 子公司 LED 电子显 示屏及其他 LED 应用产 品的研发、 生产、销售、 租赁 6000000 25,936,147.7 4 16,145,422.0 4 45,839,381.4 3 6,143,019.96 5,883,259.84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威斯泰克 现金收购 威斯泰克在舞台租赁及创意显示领域具 有很强的技术研发和设计能力,通过此 次收购,可以充分发挥威斯泰克的产品 和研发优势及公司的销售渠道优势,迅 速的将威斯泰克的销售量放大,从而有 利于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 2015 年实现净利润 588.33 万。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7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 2015年度,经公司充分的市场调研及分析,公司确定未来3到5年的战略目标,公司要成为“全球显示 应用场景综合服务第一品牌”,公司的商业模式是“两翼一支撑”,以先进制造为支撑,以“场景运营服 务”和“产业投资”为两翼。 公司确定战略定位三步走:第一阶段:成为LED显示制造第一品牌:用3-5年时间成为LED显示制造国 际第一品牌,收入和利润规模均成为全球LED显示龙头企业;第二阶段:成为显示场景运营服务商:同步 推进显示场景的运营服务升级,成为全球领先的显示场景运营服务商;第三阶段:成为显示应用场景生态 链平台服务商:基于先进制造能力与场景运营服务能力,以自建参股并购及战略合作方式,完成基于先进 制造及下游应用场景的生态圈服务平台的跨越式布局,成为可信赖的显示应用场景的全球型开放式平台服 务商。 (二)2016年度经营规划 2016年将按照公司制订的未来发展战略开展如下工作: 1、完善公司国际化的运营体系 在公司目前的全球架构设计基础上,结合新上线的各种信息化系统,理顺各个子(孙)公司、销售各 大业务区、各平台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使各项业务能够有效衔接,充分利用好公司的人、财和物等资源, 实现公司的高效运转,以促进业务的快速发展。 2、加大显示屏主业的投入,使显示屏主业重新恢复高速增长 2016年公司将夯实显示屏业务,在研发、市场和销售领域加大投入,海外销售继续要起到发动机的作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8 用,同时国内销售要通过变革开出新的通道,最终实现国内国外共同发展。 3、充分利用公司资金优势和资本市场的力量,实现公司的快速扩张 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在公司显示屏主业和场景运营领域寻找机会,加大对外投资的力度,通过参股 和并购等方式努力扩张公司业务规模和领域,保证公司的战略目标的实现。 4、继续加快显示屏在星级酒店的扩张速度,发掘显示屏酒店运营业务的新的盈利点 通过前期经验的积累,找准目标酒店和会议厅,加快铺屏速度,迅速占领入口,同时加强运营管理, 通过多种方式提升运营场次,快速提升基础租金收入。同时,积极开拓包括广告、会议直播、互动娱乐等 新的盈利点,丰富场景运营的内容。 (三)2015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1、加强海外市场的扩张力度,加快海外公司的建设,尽快使艾比森下属海外公司都能够独立运营,通过 海外公司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联系,并加强海外服务的能力,打造全球化的售后服务体系。 完成情况:2015年公司继续加大了国际市场开发的力度,新设了五家海外子(孙)公司,目前公司海 外子(孙)公司已达到八家,艾比森德国和艾比森美国很早就已经开始本地化运营,2015年更大量招募了 本地人员在当地开拓市场和提供服务,目前包括香港公司在内的其他公司都已经开业,海外公司的陆续运 营强化和提升了海外本地化经营和服务,为未来公司海外销售快速增长夯实了基础。 2、提升小间距显示屏在销售中的占比,小间距显示屏签单额同比增长100%以上。 完成情况:2015年公司实现小间距显示屏订单约3.37亿元,同比增长约47%,约占全部显示屏订单的 33%。未完成目标主要是由于市场开拓没有达到预期。 3、加快推动显示屏酒店租赁商业模式,完成2015年全年在星级酒店签约1000块显示屏的目标。 完成情况: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在签约酒店197家(其中四星级和五星级酒店合计180家),已 安装显示屏300块(其中四星级和五星级酒店合计269块),已实际运营的为295块(其中四星级和五星级 酒店合计264块)。未完成目标主要因公司总结运营经验对经营思路进行了调整,从重点追求装屏的数量 增长向注重规模和效益相结合的策略转变,注重加强运营管理。 4、公司2015年的订单目标为20亿元,实现净利润2.38亿元。 完成情况:2015年,公司累计签单约为10.27亿元,实现净利润12,745.32万元。未完成目标主要因市 场开拓没有达到预期,且各种成本支出增加所致。 (四)公司发展面临的主要风险 1、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LED显示屏行业的竞争在不断加剧,一方面是部分中小企业在竞争中被快速淘汰,另一方面行业内尤 其是上市公司在不断并购整合,公司如不能有效的巩固和提升核心竞争力,并迅速占领市场,扩大规模,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9 则公司的发展就会放缓并被竞争对手超越。公司将加大研发和市场投入,努力开拓市场,适时通过并购等 手段实现外延扩长,不断巩固和提升自己的市场领先地位。 2、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近年来LED显示屏行业产品更新换代和行业竞争越发激烈,显示屏产品价格在不断下降,公司毛利率 也面临着下降的风险。公司今后将加大研发投入和产品创新,不断强化产品的竞争力,提升产品的盈利能 力,保持或者提供产品的毛利率。 3、持续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营业收入和资产规模在不断扩大,并构建了全球化的组织架构,截止报告披露时,公司有 10家全资子(孙)公司,1家控股公司,在海外公司招募了大量外籍员工,未来这种扩张的趋势还会不断 加强,公司管理的复杂程度不断提高。公司将不断加强基础管理建设,同时引入高水平的管理人员,应对 不断扩张的管理风险。 4、扩张新业务的风险 公司的“场景运营”商业模式已经在星级酒店开展,未来公司将开拓其他领域的场景运营,开发新的 业务必然进入一个完全不同的领域,面对未知的风险。公司将更加重视风险控制,尽可能借助市场上成熟 的资源,有序开展新业务。 5、投资并购风险 未来公司将加大对外投资力度,不可避免的要整合行业内外资源,资源整合能否成功并取得预期效果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强投资前的调研,科学的拟定投资方案,重视投后管理,实现资源整合的目的。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5 年 01 月 22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5-001 号 2015 年 02 月 04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5-002 号 2015 年 02 月 27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5-003 号 2015 年 04 月 14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5-004 号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 2015 年 04 月 23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5-005 号 2015 年 05 月 0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5-006 号 2015 年 06 月 05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5-007 号 2015 年 06 月 0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5-008 号 2015 年 06 月 09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5-009 号 2015 年 06 月 1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5-010 号 2015 年 06 月 26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5-011 号 2015 年 06 月 30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5-012 号 2015 年 07 月 16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5-013 号 2015 年 07 月 22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5-014 号 2015 年 07 月 2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5-015 号 2015 年 09 月 09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5-016 号 2015 年 09 月 10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5-017 号 2015 年 09 月 15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5-018 号 2015 年 09 月 2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5-019 号 2015 年 10 月 20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5-020 号 2015 年 10 月 2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5-021 号 2015 年 11 月 04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5-022 号 2015 年 11 月 09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5-023 号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1 2015 年 11 月 10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5-024 号 2015 年 11 月 27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5-025 号 2015 年 12 月 2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5-026 号 2015 年 12 月 29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5-027 号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公司 总股本80,08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11日。 公司于2015年5月11日完成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明: 现金分红政策未进行调整和变更。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2 每 10 股转增数(股) 1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160,208,320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 32,041,664.00 可分配利润(元) 406,990,202.23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10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其他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以现有总股本 160,208,3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3 股转增 10 股。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4年1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决定向全体股东对2013年度利润进行分配,按照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316万股为基数,每股分 配0.5元(含税),总分配金额3,158万元,且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一致同意的意见。2014年2 月10日,本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该分配方案。公司于2014年2月份完成了上述分配方案的 执行。 2、201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公司当 时总股本80,08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 11日。公司于2015年5月11日完成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 3、2016年4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现有总 股本160,208,3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10股。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 行调整。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 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率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红的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红的比例 2015 年 32,041,664.00 125,534,849.97 25.52% 0.00 0.00% 2014 年 40,042,500.00 158,843,869.58 25.21% 0.00 0.00% 2013 年 31,580,000.00 114,310,368.81 27.63% 0.00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4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丁彦辉、任永 红、邓江波 股份限售承 诺 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 人丁彦辉、任 永红、邓江波 承诺:除在发 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时将所持有 的部分发行 人老股公开 发售外,自发 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在首 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所直 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 本人持有的 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 份。在本人担 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 直接或间接 所持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 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 2014 年 07 月 15 日 长期有效 承诺人切实 履行了相关 承诺。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5 市之日起六 个月内申报 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 起十八个月 内不转让直 接或间接所 持公司股份; 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第 七个月至第 十二个月申 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 直接或间接 所持公司股 份;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后 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六个 月内不转让 直接或间接 所持公司股 份;本人所持 股票的锁定 期届满后两 年内减持公 司股票,股票 减持的价格 不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 行价;若公司 上市后六个 月内公司股 票连续二十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6 于发行价,或 者公司上市 后六个月期 末股票收盘 价低于发行 价,本人持有 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将自 动延长六个 月;本人不因 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而 放弃履行上 述承诺。 深圳大艾投 资有限公司 股份限售承 诺 公司股东大 艾投资承诺: 除在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将 所持有的部 分发行人老 股公开发售 外,自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 公司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 票前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本 公司持有的 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 份。 2014 年 07 月 15 日 至 2017-08-01 承诺人切实 履行了相关 承诺。 天津富海股 权投资基金 股份限售承 公司股东富 海投资承诺: 2014 年 07 月 至 2015-08-01 承诺人切实 履行了相关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7 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 诺 除在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将 所持有的部 分发行人老 股公开发售 外,自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有 限合伙持有 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本 有限合伙持 有的发行人 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 15 日 承诺。 丁彦辉、任永 红、邓江波 持股意向承 诺 丁彦辉、任永 红、邓江波的 持股意向:公 司控股股东 丁彦辉、任永 红、邓江波承 诺:对于本次 公开发行前 持有的公司 股份,本人将 严格遵守已 做出的关于 所持公司股 份流通限制 及自愿锁定 的承诺,在锁 定期内,不出 售本次公开 发行前持有 的公司股份。 本人所持发 行人股份锁 定期满后两 2014 年 07 月 15 日 至 2019-08-01 承诺人切实 履行了相关 承诺。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8 年内,有意通 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减持 公司股份,在 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每年 减持股份数 量累计不超 过本人持有 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 十,减持股份 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则要 求,减持方式 包括二级市 场集中竞价 交易、大宗交 易等深圳证 券交易所认 可的合法方 式;本人减持 股份的价格 (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 定作复权处 理,下同)根 据当时的二 级市场价格 确定,且股票 减持价格不 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价格, 如超过上述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9 期限本人拟 减持公司股 份的,承诺将 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 定办理。本人 拟减持公司 股票的,将提 前三个交易 日通过公司 进行公告,本 人承诺将按 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国 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 办理。若本人 因未履行上 述承诺而获 得收入的,所 得收入归公 司所有,本人 将在获得收 入的五日内 将前述收入 支付给公司 指定账户。如 果因本人未 履行上述承 诺事项给公 司或者其他 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 将向公司或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0 者其他投资 者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深圳市大艾 投资有限公 司 持股意向承 诺 深圳市大艾 投资有限公 司的持股意 向:大艾投资 承诺:对于本 次公开发行 前持有的公 司股份,本公 司将严格遵 守已做出的 关于所持公 司股份流通 限制及自愿 锁定的承诺, 在锁定期内, 不出售本次 公开发行并 上市前持有 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所持 发行人股份 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有意 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减 持公司股份, 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每 年减持股份 数量累计不 超过本公司 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 减持股份应 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 所规则要求, 减持方式包 括二级市场 2014 年 07 月 15 日 至 2019-08-01 承诺人切实 履行了相关 承诺。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1 集中竞价交 易、大宗交易 等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可 的合法方式; 本公司减持 股份的价格 (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 定作复权处 理,下同)根 据当时的二 级市场价格 确定,且不低 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并 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则要 求。公司拟减 持公司股票 的,将提前三 个交易日通 过公司进行 公告,公司承 诺将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 法》、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定办 理。若本公司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2 未履行上述 承诺,本公司 将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 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 向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如果 本公司因未 履行上述承 诺事项而获 得收入的,所 得的收入归 公司所有,本 公司将在获 得收入的五 日内将前述 收入支付给 公司指定账 户;如果因本 公司未履行 上述承诺事 项给公司或 者其他投资 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将 向公司或者 其他投资者 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丁彦辉、任永 红、邓江波 股东一致行 动承诺 丁彦辉、任永 红、邓江波三 方签订《共同 控制协议》以 确认并维持 对公司的共 同控制关系, 该协议三方 确认承诺:自 协议签订之 日起,至公司 股票发行并 2014 年 07 月 15 日 至 2019-08-01 承诺人切实 履行了相关 承诺。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3 上市之日后 60 个月内,三 方在向股东 大会、董事会 行使提案权、 提名权,及在 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上 行使表决权 时,将继续通 过采取相同 意思表示、一 致表决的方 式,实施对公 司经营决策 的共同控制。 凡涉及公司 重大经营决 策,即按照 《公司法》、 《公司章程》 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的要 求由股东或 董事决策的 重大事项,三 方将先行协 商统一意见, 在达成一致 意见后,三方 共同向公司 股东大会、董 事会提出提 案,并(或) 根据事先协 商确定的一 致意见对股 东大会、董事 会的审议事 项投票表决。 如果三方进 行充分沟通 协商后,无法 达成一致意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4 见,则三方同 意按照丁彦 辉的意见作 出最终决定。 深圳市艾比 森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 分红承诺 根据公司 201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 议,若本次股 票发行成功, 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前滚存利润 由公司本次 发行完成后 的新老股东 共同享有。公 司股利分配 的主要规定 如下:1、利 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同 股同利和持 续、稳定的利 润分配政策, 公司利润分 配应重视对 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 的可持续发 展。2、利润 分配形式:公 司可以采取 现金、股票或 者二者结合 的方式或者 法律许可的 其他方式分 配股利。3、 利润分配的 时间间隔:公 司每一会计 年度进行一 次利润分配, 2014 年 07 月 15 日 长期有效 承诺人切实 履行了相关 承诺。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5 通常由年度 股东大会审 议上一年的 利润分配方 案;在有条件 的情况下,公 司可以进行 中期现金分 红,由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4、利润分配 的顺序:在现 金流满足公 司正常经营 和长期发展 的前提下,具 备现金分红 条件的,公司 应当优先采 取现金方式 分配股利。5、 现金分红的 条件和比例: 公司主要采 取现金分红 的利润分配 政策,即公司 当年实现盈 利,在依法弥 补亏损、提取 法定公积金、 盈余公积金 后有可分配 利润的,则公 司应当进行 现金分红;公 司利润分配 不得超过累 计可分配利 润的范围。公 司单一年度 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当年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6 度实现的可 分配利润的 20%。同时, 公司董事会 应当综合考 虑所处行业 特点、发展阶 段、自身经营 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 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等 因素,区分下 列情形,并按 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 的现金分红 政策:公司发 展阶段属成 熟期且无重 大资金支出 安排的,进行 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 配中所占比 例最低应达 到 80%;公司 发展阶段属 成熟期且有 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 比例最低应 达到 40%;公 司发展阶段 属成长期且 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7 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 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 段不易区分 但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 的,可以按照 前项规定处 理。本章程中 的“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是 指公司在一 年内购买资 产以及对外 投资等交易 涉及的资产 总额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 30%(含 30%) 的事项。重大 资金支出安 排应经过董 事会审议后, 提交股东大 会通过。现金 分红的具体 比例由董事 会根据经营 状况等因素 拟定,由股东 大会审议决 定。6、股票 股利分配条 件:如董事会 认为因公司 营业收入快 速增长等原 因导致公司 股本规模与 公司目前发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8 展状况不相 符时,可以在 满足上述现 金股利分配 之余,提出并 实施股票股 利分配预案。 7、公司当年 度盈利但公 司董事会未 做出现金利 润分配预案 的,应在定期 报告中披露 原因,独立董 事应当对此 发表独立意 见。8、公司 在制定现金 分红具体方 案时,董事会 应当认真研 究和论证公 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 和最低比例、 调整的条件 及其决策程 序要求等事 宜,独立董事 应当发表明 确意见。独立 董事可以征 集中小股东 的意见,提出 分红提案,并 直接提交董 事会审议。股 东大会对现 金分红具体 方案进行审 议前,公司应 当通过多种 渠道主动与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9 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进 行沟通和交 流,充分听取 中小股东的 意见和诉求, 及时答复中 小股东关心 的问题。9、 公司董事会 在利润分配 方案论证过 程中,需与独 立董事、监事 会(包括外部 监事,如有) 充分讨论,在 考虑对全体 股东持续、稳 定、科学的回 报基础上,形 成利润分配 预案,有关利 润分配预案 需分别经公 司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 事及监事会 (包括外部 监事,如有) 同意后,方能 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应提供 网络等投票 方式,为社会 公众股东参 加投票提供 便利。10、公 司根据生产 经营情况、投 资规划和长 期发展的需 要,确需调整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0 利润分配政 策的,调整后 的利润分配 政策不得违 反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 规定;有关调 整利润分配 政策的议案, 需分别经公 司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 事及监事会 (包括外部 监事,如有) 同意后,方能 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股东 大会提案中 应详细论证 和说明原因, 公司应提供 网络等投票 方式,为社会 公众股东参 加投票提供 便利。11、若 存在公司股 东违规占用 公司资金情 况的,公司应 当扣减该股 东所分配的 现金股利,以 偿还其占用 的资金。公司 将根据自身 实际情况及 届时有效的 利润分配政 策,每三年制 定或修订一 次利润分配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1 规划和计划, 分红回报规 划应当着眼 于公司的长 远和可持续 发展,在综合 分析企业经 营发展实际 情况、股东要 求和意愿、社 会资金成本、 外部融资环 境等因素的 基础上,建立 对投资者持 续、稳定、科 学的回报机 制。董事会制 定或调整公 司各期利润 分配的具体 规划和计划 安排后,提交 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 丁彦辉、任永 红、邓江波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诺 为避免在以 后的经营中 产生同业竞 争,更好的维 护中小股东 利益,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丁彦 辉、任永红和 邓江波向公 司出具了避 免同业竞争 承诺函,承 诺:1、确认 及保证目前 不存在与发 行人及其控 股子公司进 行同业竞争 2014 年 07 月 15 日 长期有效 承诺人切实 履行了相关 承诺。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2 的情况。2、 不会在中国 境内外以任 何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独 资经营、合资 经营、租赁经 营、承包经 营、委托经营 和拥有在其 他公司或企 业的股票或 权益等方式) 从事与发行 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的业 务有竞争或 可能构成同 业竞争的业 务或活动。3、 如果将来有 从事与发行 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构成 同业竞争的 业务之商业 机会,本人或 本人所控制 的企业将无 偿将该商业 机会让给发 行人及其控 股子公司。4、 如发行人及 其控股子公 司进一步拓 展其产品及 业务范围,本 人或本人所 控制的企业 将不与拓展 的产品、业务 相竞争。5、 如违反以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3 承诺导致发 行人及其控 股子公司遭 受直接或者 间接经济损 失,本人将向 发行人及其 控股子公司 予以充分赔 偿或补偿。 丁彦辉、任永 红、邓江波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诺 作为控股股 东、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丁彦辉、任永 红、邓江波先 生出具了减 少和避免关 联交易的承 诺函,承诺: 本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 业将尽量减 少、避免与发 行人之间发 生关联交易。 对于能够通 过市场方式 与独立第三 方之间发生 的交易,将由 发行人与独 立第三方进 行;不以向公 司拆借、占用 公司资金或 采取由公司 代垫款项、代 偿债务等方 式侵占公司 资金;与发行 人及其控股 子公司之间 不可避免的 一切交易行 2014 年 07 月 15 日 长期有效 承诺人切实 履行了相关 承诺。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4 为,均将严格 遵守市场原 则,本着平等 互利、等价有 偿的一般原 则,公平合理 地进行;不通 过关联交易 损害发行人 以及发行人 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如 果未履行上 述承诺给公 司或者其他 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 将向公司和 其他投资者 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深圳市大艾 投资有限公 司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诺 公司股东大 艾投资出具 了减少和避 免关联交易 的承诺函,承 诺:本公司及 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将尽 量减少、避免 与发行人之 间发生关联 交易。对于能 够通过市场 方式与独立 第三方之间 发生的交易, 将由发行人 与独立第三 方进行;不以 向公司拆借、 占用公司资 金或采取由 公司代垫款 2014 年 07 月 15 日 长期有效 承诺人切实 履行了相关 承诺。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5 项、代偿债务 等方式侵占 公司资金;与 发行人及其 控股子公司 之间不可避 免的一切交 易行为,均将 严格遵守市 场原则,本着 平等互利、等 价有偿的一 般原则,公平 合理地进行; 不通过关联 交易损害发 行人以及发 行人其他股 东的合法权 益。如果未履 行上述承诺 给公司或者 其他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向 公司和其他 投资者依法 承担赔偿责 任。 深圳市艾比 森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丁 彦辉;任永红; 邓江波;李海 涛;赵凯;陈玲; 鲍凯;张文磊 IPO 稳定股价 承诺 公司、控股股 东、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关于公司上 市后三年内 稳定公司股 价的承诺 公司承诺:如 公司股票挂 牌上市之日 起三年内,一 旦出现连续 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 收盘价均低 2014 年 07 月 15 日 至 2017-08-01 承诺人切实 履行了相关 承诺。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6 于其上一个 会计年度末 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每 股净资产=合 并财务报表 中归属于母 公司普通股 股东权益合 计数÷年末公 司股份总数, 下同)情形时 (若因除权 除息等事项 致使上述股 票收盘价与 公司上一会 计年度末经 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不具 可比性的,上 述股票收盘 价应做相应 调整),本公 司将依据法 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 公司 2013 年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审议 <公司上市后 三年内稳定 公司股价的 预案>的议 案》的相关规 定履行回购 公司股票的 义务。在启动 股价稳定措 施的前提条 件满足时,如 本公司未按 照上述预案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7 采取稳定股 价的具体措 施,将在公司 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 公开说明未 采取上述稳 定股价措施 的具体原因 并向公司股 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 歉;如果公司 董事会未在 回购条件满 足后十五个 交易日内作 出回购股份 决议的,公司 将延期向董 事发放百分 之五十的薪 酬(津贴), 董事同时担 任公司其他 职务的,公司 延期向其发 放除基本工 资外的其他 奖金或津贴, 直至董事会 审议通过稳 定股价方案 之日止。公司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公 司回购决议 生效后未按 该方案执行 的,公司将自 稳定股价方 案期限届满 之日起延期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8 十二个月发 放未按该方 案执行的董 事、高级管理 人员百分之 五十的董事 薪酬(津贴)、 以及除基本 工资外的其 他奖金或津 贴。 控股 股东承诺:本 人在本公司 就因稳定公 司股价措施 涉及回购股 份事宜召开 的股东大会 上,对公司承 诺的回购股 份方案的相 关决议投赞 成票。如公司 股票挂牌上 市之日起三 年内,一旦出 现连续二十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收盘 价均低于其 上一个会计 年度末经审 计的每股净 资产(每股净 资产=合并财 务报表中归 属于母公司 普通股股东 权益合计数÷ 年末公司股 份总数,下 同)情形时 (若因除权 除息等事项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9 致使上述股 票收盘价与 公司上一会 计年度末经 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不具 可比性的,上 述股票收盘 价应做相应 调整),如公 司未能履行 稳定股价的 相应义务,则 由本人履行 该义务。本人 将依据法律、 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 201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关 于审议<公司 上市后三年 内稳定公司 股价的预案> 的议案》的相 关规定履行 增持公司股 票的义务。在 启动股价稳 定措施的前 提条件满足 时,如本人未 按照上述预 案采取稳定 股价的具体 措施,将在公 司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 未采取上述 稳定股价措 施的具体原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0 因并向公司 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 道歉;如果本 人未履行上 述承诺的,自 未履行承诺 之日起,本人 所持发行人 股票的锁定 期自动延长 六个月;且同 意公司延期 向本人支付 分红、以及除 基本工资外 的薪酬(津 贴),直至本 人按上述预 案的规定采 取相应的稳 定股价措施 并实施完毕 时为止。 负有增持股 票义务的董 事、高级管理 人员承诺:如 公司股票挂 牌上市之日 起三年内,一 旦出现连续 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 收盘价均低 于其上一个 会计年度末 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每 股净资产=合 并财务报表 中归属于母 公司普通股 股东权益合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1 计数÷年末公 司股份总数, 下同)情形时 (若因除权 除息等事项 致使上述股 票收盘价与 公司上一会 计年度末经 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不具 可比性的,上 述股票收盘 价应做相应 调整),本人 将依据法律、 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 201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关 于审议<公司 上市后三年 内稳定公司 股价的预案> 的议案》的相 关规定履行 增持公司股 票的义务。本 公司董事(独 立董事除外) 在本公司就 因稳定公司 股价措施涉 及回购股份 事宜召开的 董事会上,对 公司承诺的 回购股份方 案的相关决 议投赞成票。 本人不因职 务变更、离职 等原因而放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2 弃履行上述 承诺。在启动 股价稳定措 施的前提条 件满足时,如 本人未按照 上述预案采 取稳定股价 的具体措施, 将在公司股 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采 取上述稳定 股价措施的 具体原因并 向公司股东 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 如果本人未 履行上述承 诺的,自未履 行承诺之日 起,本人所持 发行人股票 的锁定期自 动延长六个 月;且同意公 司延期向本 人支付分红、 以及除基本 工资外的薪 酬(津贴), 直至本人按 上述预案的 规定采取相 应的稳定股 价措施并实 施完毕时为 止。 鲍凯;曹同生; 陈玲;陈志峰; 李海涛;李松 其他承诺 通过大艾投 资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 2014 年 07 月 15 日 长期有效 承诺人切实 履行了相关 承诺。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3 涛;张文磊;赵 凯 并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李 海涛、赵凯、 鲍凯、张文 磊、陈玲承 诺:除在发行 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时 将所持有的 部分发行人 老股公开发 售外,在本人 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 接所持公司 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 五;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 六个月内申 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转让 直接或间接 所持公司股 份;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 第七个月至 第十二个月 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 让直接或间 接所持公司 股份;在首次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4 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 后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六 个月内不转 让直接或间 接所持公司 股份;本人所 持股票的锁 定期届满后 两年内减持 公司股票,股 票减持的价 格不低于公 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若公 司上市后六 个月内公司 股票连续二 十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 或者公司上 市后六个月 期末股票收 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持 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将 自动延长六 个月;本人不 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 而放弃履行 上述承诺。 通过大艾投 资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 并担任公司 监事陈志峰、 曹同生、李松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5 涛承诺:除在 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 票时将所持 有的部分发 行人老股公 开发售外,在 本人担任公 司监事期间 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或 间接所持公 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 十五;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 起六个月内 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转 让直接或间 接所持公司 股份;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 起第七个月 至第十二个 月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 转让直接或 间接所持公 司股份;在首 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 月后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 六个月内不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6 转让直接或 间接所持公 司股份。 深圳市艾比 森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填补被摊薄 即期回报的 措施和承诺: 本次公开发 行完成后,公 司的净资产 将随着募集 资金到位而 大幅增加,由 于募集资金 项目从开始 实施至投产 并产生效益 需要一定时 间,在上述时 间内,公司的 每股收益和 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等指标将在 短期内可能 出现一定幅 度的下降。为 降低本次公 开发行摊薄 即期回报的 影响,公司通 过大力拓展 现有业务,开 拓新市场和 新领域,尽量 缩短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 实现收益的 时间。同时, 公司将加大 研发投入和 技术创新,通 过引进人才, 壮大科研队 伍,积极研发 2014 年 07 月 15 日 长期有效 承诺人切实 履行了相关 承诺。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7 新产品,提高 公司产品的 综合竞争力 等措施,提升 盈利能力,以 填补因本次 公开发行被 摊薄的股东 回报。 丁彦辉、任永 红、邓江波 其他承诺 公司控股股 东丁彦辉、任 永红、邓江波 已做出关于 承担公司整 体变更为股 份有限公司 时补缴个人 所得税税款 的承诺如下: 如应有关税 务部门要求 或决定,公司 需要补缴或 被追缴整体 变更时自然 人股东以净 资产折股所 涉及的个人 所得税,则上 述个人所得 税由本人全 额承担;若公 司因未履行 代扣代缴前 述个人所得 税义务而遭 受罚款或损 失,则由丁彦 辉、任永红、 邓江波三人 按照 4:3:3 的 比例承担相 关罚款和损 失。 2014 年 07 月 15 日 长期有效 承诺人切实 履行了相关 承诺。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8 股权激励承诺 公司 股权激励承 诺 公司未来不 为激励对象 依股权激励 计划获取有 关权益提供 贷款以及其 他任何形式 的财务资助, 包括为其贷 款提供担保。 2014 年 09 月 27 日 长期有效 承诺人切实 履行了相关 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计划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盈利预测资产 或项目名称 预测起始时间 预测终止时间 当期预测业绩 (万元) 当期实际业绩 (万元) 未达预测的原 因(如适用) 原预测披露日 期 原预测披露索 引 收购深圳市威 斯泰克光电技 术有限公司 60%股权 2015 年 01 月 0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500 588.33 销售预期未达 标 2015 年 01 月 10 日 巨潮资讯网 i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对公司或相关资产年度经营业绩作出的承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1月,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了深圳市威斯泰克光电技术有限公司60%的股权,威斯泰克成为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收购时威斯泰克原股东钟再柏作出了相关业绩承诺。 (1)业绩承诺目标: 钟再柏承诺威斯泰克2015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 如果威斯泰克2015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少于1500万元,钟再柏需无偿额外向艾比森转让不超过所持威斯 泰克总股本的6%的股权。 计算公式为:额外的股权转让=6%*(1500万元-威斯泰克2015年经审计的净利润)/1500万元。 如果威斯泰克2015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大于或等于1500万元,则钟再柏无须再额外转让所持威斯泰克总 股本的6%的股权给艾比森。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9 (2)威斯泰克2015年度的业绩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年度威斯泰克实现营业收入4,583.94万元,实现净利润588.33万元, 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目标,未实现业绩承诺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威斯泰克销售收入没有达到预计数额,导致业 绩承诺未实现。 (3)拟采取的后续解决方案: 鉴于威斯泰克未完成2015年度业绩承诺的客观情况和主要原因,公司与威斯泰克原股东钟再柏进行了 坦诚沟通,并初步交流了各种处理方案。为保证威斯泰克经营的稳定及激励其2016年度取得更优异的经营 业绩,公司本着保护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争取双赢局面,与威斯泰克原股东钟再柏达成 对2015年度业绩未达标所采取的措施是:暂缓执行对威斯泰克原股东钟再柏2015年度的股权补偿措施,待 2016年度结束之后,根据威斯泰克业绩的完成情况再对钟再柏一并执行2015年度及2016年度的股权转让补 偿措施,钟再柏已同意实施该措施。 经双方平等协商,拟定的具体措施为: 威斯泰克原股东钟再柏承诺:2016年度,威斯泰克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 1)如果2016年威斯泰克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钟再柏需无偿向艾比森转让不超过所持威 斯泰克总股本的12%的股权。 计算公式为:合计股权转让份额=6%*(2500万元-威斯泰克2016年经审计的净利润)/2500万元+6%*(1500 万元-威斯泰克2015年经审计的净利润)/1500万元。 2)如果威斯泰克2016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大于或等于2500万元,乙方需无偿向艾比森转让不超过所持威斯 泰克总股本的6%的股权。 计算公式为:股权转让份额=6%*【4000万元-(威斯泰克2015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威斯泰克2016年经审计 的净利润)】/1500万元。 3)如果威斯泰克2016年和2015经审计的净利润总计大于或等于4000万元,则乙方无需再无偿转让所持威 斯泰克的股权给艾比森。 4)威斯泰克2016年《审计报告》(审计机构需获得艾比森认可)最迟应于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且钟再 柏承诺上述股权转让(如需)应于威斯泰克2016年《审计报告》出具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4)有关说明 该后续解决方案是公司与威斯泰克及其原股东钟再柏达成的初步方案,已经2016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后正式生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深圳市威斯泰克光电技术有限公司2015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0 年度业绩承诺目标未达成及所采取的后续解决方案的公告》。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深圳市威斯泰克光电技术有限公司60%的股权,并先后在海外设立了艾比森中 东公司、艾比森日本公司、艾比森墨西哥公司、艾比森俄罗斯公司、艾比森巴西公司等五家海外子(孙) 公司,但因截止报告期末艾比森墨西哥公司尚未实缴出资,故2015年度财务报告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 新增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仅包括威斯泰克公司、艾比森中东公司、艾比森日本公司、艾比森俄罗斯公司 和艾比森巴西公司等五家公司。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75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6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方建新、李轶芳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无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0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0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1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9月27日,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关于<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 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随后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 料。 2、2014年11月3日,公司获悉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材料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2014年11月24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2 4、2014年12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14年12月19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 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5年1月7日,公司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和登记工作,最终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 1,455,000股,授予对象206人,授予价格为每股38.45元,公司总股本由7863万股增加至8008.50万股。 6、2015年5月,公司实施了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即以公司权益分派时总股本8008.50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经过权益分派, 已授予的首批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5.50万股增加变更至291.0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8008.50万股增加至 16017万股。 7、2015年6月,公司完成回购注销部分离职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事宜,回购注销7名激励 对象的36,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16017万股减少至16013.40万股。 8、2015年7月,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和登记工作,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2人,授予的股 票数量为166,000股,公司总股本由16013.40万股增加至16030万股。 9、2015年9月,公司完成回购注销部分离职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事宜,回购注销5名激励 对象的36,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16030万股减少至16026.40万股。 10、2015年12月,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并上市流通事宜,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181名,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84,320 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票数量为860,320股。 11、2016年2月,公司完成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 宜,回购注销30名人员的55,68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16026.40万股减少至16020.8320万股。 截止本年度报告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6020.8320万股,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为186.40万股。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3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4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七、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八、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十九、社会责任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直以来,公司在“诚信、感恩、负责任”的核心价值观指引下,公司视信誉为金不换的资本,视品 质为企业永远的生命线,视团队为最宝贵的财富,视竞争对手为合作伙伴,秉承一切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 的理念,用心灵和诚实为创造理想世界而一点一滴地努力。同时,以一切从“真”开始的态度广纳贤才, 认真经营,致力于为社会创造一个坦诚、真实、丰盛、和谐的人文环境,回馈社会。近年来,公司在全国 多地举办大量爱心活动,播撒爱的种子。在汶川、玉树地震中,公司积极发动员工、客户和供应商积极捐 款捐物,多次组织员工到甘肃环县、广东梅州、湖南永州等贫困偏远地区进行教育支持公益项目。同时, 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坚持做公益,多次在不同的地点和场合无偿献血、捐款捐物,到社会福 利机构慰问孤残人士。 为更好的支持慈善事业,2015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捐赠出资 成立深圳市艾比森公益基金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捐赠200万元人民币出资成立深圳市艾比森 公益基金会,用于社会慈善公益事业活动。2015年6月,艾比森公益基金会完成注册成立事宜,正式开始 履行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重污染行业 □ 是 √ 否 □ 不适用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5 二十、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6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 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3,160,00 0 80.33% 1,621,000 0 64,615,00 0 -14,794,9 75 51,441,02 5 114,601,0 25 71.51% 1、国家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249,194 0.31% 0 0 249,194 -498,388 -249,194 0 0.00% 3、其他内资持股 62,910,80 6 80.01% 1,621,000 0 64,365,80 6 -14,296,5 87 51,690,21 9 114,601,0 25 71.51%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8,552,328 10.88% 0 0 8,552,328 0 8,552,328 11,203,92 4 6.99% 境内自然人持股 54,358,47 8 69.13% 1,621,000 0 55,813,47 8 -8,395,85 5 49,038,62 3 103,397,1 01 64.52% 4、外资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5,470,00 0 19.67% 0 0 15,470,00 0 14,722,97 5 30,192,97 5 45,662,97 5 28.49% 1、人民币普通股 15,470,00 0 19.67% 0 0 15,470,00 0 14,722,97 5 30,192,97 5 45,662,97 5 28.49%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4、其他 0 0.00% 0 0 0 0 0 0 0.00% 三、股份总数 78,630,00 0 100.00% 1,621,000 0 80,085,00 0 -72,000 81,634,00 0 160,264,0 00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1月,公司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和登记工作,最终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 1,455,000股,授予对象206人,授予价格为每股38.45元,公司总股本由7863万股增加至8008.50万股。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7 (2)2015年5月,公司实施了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即以公司权益分派时总股本8008.50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经过权益分派, 已授予的首批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5.50万股增加变更至291.0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8008.50万股增加至 16017万股。 (3)2015年6月,公司完成回购注销部分离职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事宜,回购注销7名激 励对象的36,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16017万股减少至16013.40万股。 (4)2015年7月,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和登记工作,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2人,授予的 股票数量为166,000 股,公司总股本由16013.40万股增加至16030万股。 (5)2015年8月,公司完成部分首发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宜,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 数量为14,280,732股。 (6)2015年9月,公司完成回购注销部分离职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事宜,回购注销5名激 励对象的36,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16030万股减少至16026.40万股。 (7)2015年12月,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并上市流通事宜,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181名,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84,320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票数量为860,320股。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60,264,000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事宜分别经2014年11月24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4年12 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审议批准。 (2)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经2015年4月29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 (3)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事宜分别经2015年5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和2015年9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审议批准。 (4)公司部分首发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宜于2015年7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批准。 (5)公司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事宜经2015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审议批 准。 (6)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并上市流通事宜经公司2015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审议批准。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8 √ 适用 □ 不适用 以上股份变动事宜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5月,公司实施了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司总股本的增加致使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相 应的摊薄。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2月,公司完成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 宜,回购注销30名人员的55,68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16026.40万股减少至16020.8320万股。截止本 年度报告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6020.8320万股。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 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 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丁彦辉 20,167,066 0 20,365,141 40,532,207 首发前个人类限 售股和高管锁定 股 首发前个人类限 售股的拟解除限 售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31 日,高 管锁定股解除限 售按照其上一年 度最后一个交易 日所持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为本 年度实际可上市 流通股份,剩余 75%股份将继续 锁定。 任永红 15,125,303 0 15,850,203 30,395,506 首发前个人类限 售股和高管锁定 股 首发前个人类限 售股的拟解除限 售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31 日,高 管锁定股解除限 售按照其上一年 度最后一个交易 日所持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为本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9 年度实际可上市 流通股份,剩余 75%股份将继续 锁定。 邓江波 15,125,303 0 15,200,405 30,325,708 首发前个人类限 售股和高管锁定 股 首发前个人类限 售股的拟解除限 售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31 日,高 管锁定股解除限 售按照其上一年 度最后一个交易 日所持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为本 年度实际可上市 流通股份,剩余 75%股份将继续 锁定。 深圳市大艾投资 有限公司 5,601,962 0 5,601,962 11,203,924 首发前机构类限 售股 2017 年 7 月 31 日 李海涛等 194 名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对象 0 0 1,753,680 1,753,680 股权激励限售股 限制性股票在授 予日的 12 个月 后、24 个月后、 36 个月后分三次 解锁,每次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比 例分别为授予总 量的 40%,30%, 30%。 陈志峰等 12 名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授予 对象 0 0 166,000 166,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限制性股票在授 予日的 12 个月 后、24 个月后、 36 个月后分三次 解锁,每次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比 例分别为授予总 量的 40%,30%, 30%。 李海涛、赵凯、陈 玲、鲍凯、张文磊 等 5 名董事、高管 0 0 224,000 224,000 高管锁定股 高管锁定股解除 限售按照其上一 年度最后一个交 易日所持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为 本年度实际可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0 市流通股份,剩 余 75%股份将继 续锁定。 合计 56,019,634 0 59,161,391 114,601,025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 券名称 发行日期 发行价格(或利 率) 发行数量 上市日期 获准上市交易 数量 交易终止日期 股票类 限制性股票预留 授予部分 2015 年 05 月 25 日 28.34 166,000 2015 年 07 月 17 日 0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其他衍生证券类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因股权激励对象离职实施了两次回购,共计回购72,000股并支付回购款项1,366,200.00 元,相应减少货币资金和长期应付款1,366,200.00元。同时,公司授予12位激励对象预留限制性股票16.6 万股,收到认购款4,704,440.00元,增加货币资金和长期应付款4,704,440.00元。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 股东总数 8,946 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上一月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7,993 报告期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如有) (参见注 9) 0 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上一月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东总数(如有) (参见注 9) 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1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 持股数量 报告期内 增减变动 情况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持有无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丁彦辉 境内自然人 25.33% 40,598,23 2 20,431,16 6 40,532,20 7 66,025 任永红 境内自然人 19.00% 30,443,80 6 15,318,50 3 30,395,50 6 48,300 邓江波 境内自然人 18.94% 30,350,74 2 15,225,43 9 30,325,70 8 25,034 深圳市大艾投资 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6.99% 11,203,92 4 5,601,962 11,203,92 4 0 华安资产-工商 银行-蓝巨灵活 配置 1 号资产管理 计划 其他 0.90% 1,450,000 1,450,000 0 1,450,000 韬蕴(北京)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1% 1,300,800 1,300,800 0 1,300,800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华宝兴 业动力组合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70% 1,125,192 1,125,192 0 1,125,192 中海信托股份有 限公司-中海- 浦江之星 177 号集 合资金信托 其他 0.63% 1,014,800 1,014,800 0 1,014,800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国 泰中小盘成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其他 0.62% 995,854 995,854 0 995,854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金龙行业 精选证券投资基 金 其他 0.54% 869,103 869,103 0 869,103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 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 见注 4) 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中,丁彦辉、任永红、邓江波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2 明 并且为一致行动人。为强化对公司的控制关系、保证公司的持续高效运营,三位股东 于 2011 年 8 月 1 日签订《共同控制协议》以确认并维持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关系,该 协议确认:自公司设立至协议签订之日,三方一直通过在股东(大)会、董事会采取 相同意思表示、一致表决的方式,实施对公司经营决策的共同控制。同时,三位股东 在协议中承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后 60 个月内,三方 在向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提名权,及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 权时,将继续通过采取相同意思表示、一致表决的方式,实施对公司经营决策的共同 控制。凡涉及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即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由股东或董事决策的重大事项,三方将先行协商统一意见,在达成一致意见后, 三方共同向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提案,并(或)根据事先协商确定的一致意见 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审议事项投票表决。如果三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无法达成 一致意见,则三方同意按照丁彦辉的意见作出最终决定。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华安资产-工商银行-蓝巨灵活配 置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4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韬蕴(北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300,8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兴业 动力组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25,192 人民币普通股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浦 江之星 177 号集合资金信托 1,014,8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 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995,854 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869,103 人民币普通股 温晓东 754,740 人民币普通股 西部利得基金-招商银行-西部利 得-裕灏金种子量化对冲 1 号资产 管理计划 751,1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15,600 人民币普通股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0,033 人民币普通股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 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东股东之间,根据公开信息可以得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国泰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均是由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其他前 10 名 无限售流通股东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无法获知。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有)(参见注 5) 不适用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3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丁彦辉 中国 否 任永红 中国 否 邓江波 中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丁彦辉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永红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邓江波担 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 司的股权情况 无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丁彦辉 中国 否 任永红 中国 否 邓江波 中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丁彦辉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永红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邓江波担 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无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4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5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6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 日期 任期终止 日期 期初持股 数(股) 本期增持 股份数量 (股) 本期减持 股份数量 (股) 其他增减 变动(股) 期末持股 数(股) 丁彦辉 董事长、 总经理 现任 男 43 2010 年 12 月 08 日 2016 年 12 月 16 日 20,167,06 6 264,100 0 20,167,06 6 40,598,23 2 任永红 董事、副 总经理 现任 男 42 2011 年 04 月 16 日 2016 年 12 月 16 日 15,125,30 3 193,200 0 15,125,30 3 30,443,80 6 邓江波 董事、副 总经理 现任 男 43 2010 年 12 月 08 日 2016 年 12 月 16 日 15,125,30 3 100,136 0 15,125,30 3 30,350,74 2 李海涛 董事、副 总经理 现任 男 42 2010 年 12 月 08 日 2016 年 12 月 16 日 0 0 0 160,000 160,000 赵凯 董事 现任 男 33 2010 年 12 月 08 日 2016 年 12 月 16 日 0 0 0 80,000 80,000 肖群 董事 现任 男 49 2010 年 12 月 08 日 2016 年 12 月 16 日 0 0 0 0 0 李黑虎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70 2010 年 12 月 08 日 2016 年 12 月 16 日 0 0 0 0 0 牛永宁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50 2010 年 12 月 08 日 2016 年 12 月 16 日 0 0 0 0 0 何晴 独立董事 现任 女 42 2013 年 12 月 17 日 2016 年 12 月 16 日 0 0 0 0 0 李松涛 监事会主 席 现任 男 46 2010 年 12 月 08 日 2016 年 12 月 16 日 0 0 0 0 0 曹同生 监事(职 现任 男 60 2012 年 2016 年 0 0 0 0 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7 工代表) 12 月 14 日 12 月 16 日 毛佳 监事 现任 女 31 2015 年 04 月 29 日 2016 年 12 月 16 日 0 0 0 0 0 陈玲 副总经理 现任 女 37 2012 年 12 月 24 日 2016 年 12 月 16 日 0 0 0 160,000 160,000 鲍凯 财务总监 现任 男 45 2010 年 12 月 08 日 2016 年 12 月 16 日 0 0 0 80,000 80,000 张文磊 副总经 理、董事 会秘书 现任 男 36 2010 年 12 月 08 日 2016 年 12 月 16 日 0 0 0 80,000 80,000 陈志峰 监事会主 席(离任) 离任 男 39 2010 年 12 月 08 日 2015 年 04 月 29 日 0 0 0 100,000 100,000 合计 -- -- -- -- -- -- 50,417,67 2 557,436 0 51,077,67 2 102,052,7 80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陈志峰 监事会主席 离任 2015 年 04 月 29 日 陈志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 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去监事职务后,陈志峰先生 仍在公司任职。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本公司董事会成员简历如下: 丁彦辉先生:男,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公司创始人之一,毕业于甘肃陇东 学院中文专业。1997年3月至1997年7月在深圳海天版务公司从事采编、记者工作,1997年7月至1997年11 月在深圳京华证券从事证券经纪人职业,1998年1月至2001年1月在深圳金港特电子有限公司担任销售经 理,2001年2月至2001年7月在深圳市虹视实业有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2001年8月与任永红先生和邓江波 先生共同设立了本公司前身深圳市艾比森实业有限公司,历任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任期至2016年12月,并任惠州艾比森执行董事、艾比森香港公司负责人。 任永红先生:男,197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公司创始人之一,毕业于甘肃宁县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8 师范学校中文专业。1996年7月至1999年4月在甘肃省宁县华乡教委从事教师工作,1999年5月至1999年12 月在深圳市赛格圣颖通信导航有限公司担任业务员,1999年12月至2000年5月在深圳市南园小学从事教师 工作,2000年5月至2001年8月在深圳市虹视实业有限公司担任业务员。2001年8月与丁彦辉先生和邓江波 先生设立了本公司前身深圳市艾比森实业有限公司,历任董事、副总经理,并于2003年3月至2011年3月同 时担任深圳市艾比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任期至2016年12月, 并任艾比森德国公司负责人,艾比森中东公司、艾比森日本公司、艾比森俄罗斯公司和艾比森墨西哥董事。 邓江波先生:男,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公司创始人之一,毕业于辽宁省财 政学校会计专业。1996年8月至1997年12月在辽宁凌海人寿保险公司担任业务主任,1998年3月至1999年9 月在深圳金港特电子有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1999年12月至2000年6月在深圳市盛为实业有限公司担任销 售经理。2001年8月与丁彦辉先生和任永红先生共同设立了本公司前身深圳市艾比森实业有限公司,历任 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任期至2016年12月,并任艾比森美国公司负责人,艾比森香 港公司董事、威斯泰克公司董事长。 李海涛先生:男,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甘肃陇东学院中文专业,先后 就职于甘肃省刘家峡化工集团公司、平安保险甘肃省分公司、天安保险甘肃省分公司。2008年入职本公司, 主要负责公司销售工作。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任期至2016年12月,并任大艾投资董事长、艾比森巴 西公司董事。 赵凯先生:男,198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甘肃省庆阳林业学校财会专业, 2002年入职本公司,历任出纳、销售经理、模组事业部经理等职。现任公司董事,任期至2016年12月,并 任惠州艾比森总经理、大艾投资董事。 肖群先生:男,196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武汉大学经济学学士、厦门大学会计系 研究生,历任深圳市莱茵达集团公司进出口部经理,甘肃汇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经济特区证券 公司沈阳管理总部总经理,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资产保全部总经理、风险控制部总经理,深圳市泰达鼎 晟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现任公司董事,任期至2016年12月,并任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长,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 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达特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亚洲电力设备(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李黑虎先生:男,194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兰州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历 任甘肃省临夏县县委办公室秘书,甘肃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甘肃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深圳市国资 办主任、党组书记;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达 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并于2006年8月退休。现为本公司独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9 立董事,任期至2016年12月,并任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牛永宁先生:男,196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于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结构 工程专业和管理工程系工业企业管理专业,硕士毕业于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建筑经济与管理专业,历任深 圳大学讲师、副教授、建筑经济与管理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深圳市建设局科技教育处副处长。现任深圳大 学土木工程学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导师、基建处处长,并兼任天津理工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客座教 授。现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2016年12月。 何晴女士:女,197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深圳大学经济系会计学专业毕业,美国 Centenary大学MBA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曾在深圳市国际房地产(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市侨置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普华 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 所、深圳市宝明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工作,并曾担任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 金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卡尔丹顿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现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2016年12月,并任深圳联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深 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本公司监事会成员简历如下: 李松涛先生:男,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曾任职于 深圳赛格日立彩色显示器件有限公司。2008年入职本公司,先后担任制造部经理、显示事业部经理。现任 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至2016年12月。 曹同生先生:男,195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甘肃陇东学院物理专业,曾从 事教育工作。2005年4月入职本公司,先后担任显示屏生产制造车间经理、显示屏生产副经理、后勤管理 部经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2016年12月。 毛佳女士:女,198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 业,本科学历,工学学士;曾先后在中山大桥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辅讯光电工业(昆山)有限公司、亚旗集 团工作。2012年3月入职本公司,现任公司监事,任期至2016年12月,并担任公司总裁办秘书。 3、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丁彦辉先生: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简历参见本节“董事会成员”。 任永红先生: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简历参见本节“董事会成员”。 邓江波先生: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简历参见本节“董事会成员”。 李海涛先生: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简历参见本节“董事会成员”。 张文磊先生:男,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经济学学士,浙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0 江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曾任职于金可达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入职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任期至2016年12月,并任威斯泰克公司监事。 鲍凯先生:男,197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武汉大学会计硕士,会计师、注册会计 师、注册税务师,历任安徽省烟草公司铜陵市公司主管会计,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深圳 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审计副总监,山东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现任 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2016年12月,并任大艾投资董事。 陈玲女士:女,197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应用心理学硕士,曾任职于甘 肃省石油化工设计院、兰州宝通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大学深港产学研基地,2008年入职本公司。现任公司 副总经理,任期至2016年12月。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股东单位是否 领取报酬津贴 李海涛 深圳市大艾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0 年 10 月 05 日 否 赵凯 深圳市大艾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2010 年 10 月 05 日 否 鲍凯 深圳市大艾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2010 年 10 月 05 日 否 在股东单位任 职情况的说明 深圳市大艾投资有限公司系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李海涛、赵凯、李松 涛、曹同生、鲍凯、张文磊、陈玲等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其他单位是否 领取报酬津贴 丁彦辉 惠州市艾比森光电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1年03月24 日 否 丁彦辉 艾比森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 2014年04月03 日 否 任永红 艾比森德国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013年04月02 日 否 任永红 艾比森中东自由区公司 董事 2015 年 1 月 5 日 否 任永红 艾比森日本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015年03月10 日 否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1 任永红 艾比森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015年05月26 日 否 任永红 艾比森控股墨西哥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015年03月12 日 否 邓江波 艾比森美国公司 董事 2012年09月18 日 否 邓江波 艾比森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 2015年10月23 日 否 邓江波 深圳市威斯泰克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5年01月30 日 否 李海涛 艾比森巴西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015年05月26 日 否 赵凯 惠州市艾比森光电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4年02月25 日 否 肖群 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总监、投 资决策委员 会秘书长 肖群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肖群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肖群 深圳市达特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肖群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肖群 亚洲电力设备(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 李黑虎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何晴 深圳联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裁 何晴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何晴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张文磊 深圳市威斯泰克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监事 2015年01月30 日 否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议董事、监事的薪酬。高级管理人 员报酬由董事会决定。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监事,根据其本人与公司签订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 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的确定其薪酬,不再另行发放津贴。董事长不兼任总经理时,其薪酬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2 标准及发放方式在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除独立董事外,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监事不领取薪酬。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依据公司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并结合年度绩效完成情况综合确定。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 前报酬总额 是否在公司关联 方获取报酬 丁彦辉 董事长、总经理 男 43 现任 83.34 任永红 董事、副总经理 男 42 现任 82.42 邓江波 董事、副总经理 男 43 现任 82.95 李海涛 董事、副总经理 男 42 现任 88.01 赵凯 董事 男 33 现任 28.72 肖群 董事 男 49 现任 0 李黑虎 独立董事 男 70 现任 5 牛永宁 独立董事 男 50 现任 5 何晴 独立董事 女 42 现任 5 李松涛 监事会主席 男 46 现任 29.93 曹同生 监事(职工代表) 男 60 现任 13.54 毛佳 监事 女 31 现任 7.05 陈玲 副总经理 女 37 现任 42.77 鲍凯 财务总监 男 45 现任 32.67 张文磊 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 男 36 现任 34.98 陈志峰 监事会主席(离 任) 男 39 离任 33.32 合计 -- -- -- -- 574.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报告期内 可行权股 数 报告期内 已行权股 数 报告期内 已行权股 数行权价 格(元/股) 报告期末 市价(元/ 股) 期初持有 限制性股 票数量 本期已解 锁股份数 量 报告期新 授予限制 性股票数 量 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 价格(元/ 股) 期末持有 限制性股 票数量 李海涛 董事、副总 经理 0 0 0 0 0 64,000 0 38.45 96,000 赵凯 董事 0 0 0 0 0 32,000 0 38.45 48,00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3 陈玲 副总经理 0 0 0 0 0 64,000 0 38.45 96,000 鲍凯 财务总监 0 0 0 0 0 32,000 0 38.45 48,000 张文磊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 书 0 0 0 0 0 32,000 0 38.45 48,000 合计 -- 0 0 -- -- 0 224,000 0 -- 336,000 备注(如有) 1、2015 年 1 月,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和登记工作,授予价格为每股 38.45 元, 上述董事、高管各自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为李海涛 80000 股、赵凯 40000 股、陈玲 80000 股、鲍凯 40000 股、张文磊 40000 股。2、2015 年 5 月,公司实施了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即以公司权益分派 时总股本 8008.5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经过权益分派,上述董事、高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在原来持有的数量基础 上增加了一倍。3、2015 年 12 月,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并上市流 通事宜,上述董事、高管的第一期解锁数量为各自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40%,剩余 60%为未解锁 股份。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390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804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1,194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1,450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584 销售人员 202 技术人员 213 财务人员 26 行政人员 169 合计 1,194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硕士及硕士以上 31 本科 318 大专 199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4 中专、高中以下 646 合计 1,194 2、薪酬政策 人才是企业创新的源泉,公司十分重视人力资源的投入和开发,注重建立科学的薪酬模式,健全并完 善薪酬政策和激励制度,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吸引、凝聚人才,目前公司凝聚了一支优秀而 稳定的管理和业务骨干团队,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公司薪酬政策一直秉承战略性、独特性、灵活性和激励性等特性。目前,公司有专门的《薪酬管理制 度》,涉及高级管理人员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级等设定不同的 薪酬标准和考核标准,按月度、季度和年度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发放奖励。公司也会根据国 家法律法规、市场状况和员工个人工作岗位、工作能力及时调整薪酬,使员工获得合理的回报。 3、培训计划 公司十分重视对员工的培训,建立了相关培训体系。新员工入职后首先接受入职培训。公司会根据不 同岗位的要求,提供专项培训,包括企业文化培训、管理知识培训、销售技巧培训、产品知识培训、法律 知识培训。公司每个月都有专门的培训计划,既有公司内部培训,也有聘请外部专家来公司培训。公司建 立了内部讲师团队,培养了一批优秀的培训讲师。公司还外派优秀员工到清华、北大、中欧商学院等机构 进行学习。通过对员工的不断培训,以加强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和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5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此外,公司还 聘任了三名专业人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参与决策和监督,并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三个专门委员会,对公司重大事项提供专业的意见,增强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本公司治理的宗旨是:建立治理结构完善、发展战略清晰、决策机制健全、业务流程优化、财务基础 扎实、经营管理科学、风险管理到位、激励约束机制有效的国际化一流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建立健全 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及关 系管理工作,加强信息披露的透明性和公平性,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按其所持股份享有平等地位,并承担 相应义务。公司治理结构能够保证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股东合法行使权益,保 证了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并聘请 律师进行现场见证,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表 决的事项均按照相应的权限审批后交由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越权审批或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经营能力及完备的运营体系,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均独立于控股 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根据其议事规则或公司制度独立运作。公司控股股东能严格规范自 己的行为,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义务,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亦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 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出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6 发,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有关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董事会会 议程序符合规定,会议记录完整、真实,会议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充分。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 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履行职责,本着 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并逐步完善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与激励约束机制,高级 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绩效考评体系,员工的 收入能较好地与工作绩效挂钩。公司董事会设立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绩效考核。公司将根据企业发展情况不断地完善和调整该机制。 6、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利益者合作,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 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关注媒体报导,接待股东来访咨询,在已披露信息范围内认真负责地与投资者充分沟通,并指定《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披露信息,确保 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信息披露不规范而受到监管部门批评的情形。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经营能力及完备的运营管理体系,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 立于控股股东。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7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4 年年度股东大 会 年度股东大会 0.03% 2015 年 04 月 29 日 2015 年 04 月 30 日 巨潮资讯网 (info )2015-027 艾比森 201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0.02% 2015 年 05 月 11 日 2015 年 05 月 12 日 巨潮资讯网 (info )2015-030 艾比森 201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 201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0.00% 2015 年 06 月 04 日 2015 年 06 月 05 日 巨潮资讯网 (info )2015-042 艾比森 201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 201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0.02% 2015 年 08 月 06 日 2015 年 08 月 07 日 巨潮资讯网 (info )2015-054 艾比森 2015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 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会议 李黑虎 11 1 10 0 0 否 牛永宁 11 1 10 0 0 否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8 何晴 11 2 9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1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的有关建议和意见,董事会和管理层都会认真考虑评估,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予以采纳。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1、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 审计委员会由经董事会选举的何晴女士、李黑虎先生、邓江波先生等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何晴女士、 李黑虎先生为独立董事,何晴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 日常办事机构。 提名委员会由经董事会选举的李黑虎先生、牛永宁先生、丁彦辉先生等三名董事组成,其中李黑虎先 生、牛永宁先生为独立董事,并由李黑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经董事会选举的牛永宁先生、何晴女士、任永红先生等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牛永 宁先生、何晴女士为独立董事,并由牛永宁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各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2015年度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主要审议了公司各期财务报表、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部各期工作总结报告等议案; 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主要审议了201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报告等议案。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9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主要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考核结果及薪酬、 2015年度薪酬计划及绩效考核责任指标,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考核情况等 议案。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是否发现公司存在风险 □ 是 √ 否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公正、透明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 价标准与激励约束机制,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并制定考核方案进行考评、监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每一会计年度的年初,根据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 况、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履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 完成情况等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评,确定其上一年度最终应付薪酬;并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 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和重要性,以及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拟定高级管理人员 本年度的薪酬计划。 2015年度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专门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绩效情况进行考核和 审议。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6 年 04 月 09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巨潮资讯网()艾比森: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 一、财务报告可能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况:1、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现的舞 弊行为;2、公司更正已签发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 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4、公 司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 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 效;5、因严重违反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企 业会计准则、行业财务制度,受到国家机 关在行业以上范围内通报、处罚。二、财 务报告可能存在重要缺陷的情况:1、公司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 更正事项未按规定披露的;2、未建立反舞 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未按规定披露的;4、未对期末财务报告过 程进行有效控制。三、一般缺陷是指除上 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 陷。 一、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的情况:1、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2、重大经营决策未 按公司政策执行,导致决策失误,产生 重大经济损失;3、公司重要技术资料、 机密内幕信息泄密导致公司重大损失 或不良社会影响;4、重要业务缺乏制 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5、公司遭 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二、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的 情况:1、公司经营活动监管不全面存 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可能;2、 经营决策未按公司政策执行,导致决策 失误,产生较大经济损失;3、公司重 要技术资料保管不善丢失、及关键岗位 技术人员流动较大;3、资产保管存在 缺失,导致资产被遗失、贪污、挪用, 损失金额较大;4、公司重要业务控制 制度或控制活动存在缺陷;5、媒体出 现负面新闻,对公司造成较大影响。三、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 公司层面认定的缺陷以资产总额和税前利 润为参考指标进行定量判断: 一、重大缺陷:资产总额的 2.5%≤ 错报, 税前利润的 5%≤错报; 二、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1%≤错报≤2.5%, 税前利润的 3%≤错报≤5% 三、一般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 1%,错 报≤税前利润的 3% 公司层面认定以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 组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资产总额 的比例为参考指标进行定量判断:一、 重大缺陷:资产总额的 2%≤ 错报; 二、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 1%≤错报 ≤2%; 三、一般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 1%;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1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我们审核了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比森公司)管理层《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涉及的与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 我们认为,艾比森公司按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相关规定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 披露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6 年 04 月 09 日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巨潮资讯网 艾比森:《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否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16 年 04 月 08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大华审字【2016】003868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方建新、李轶芳 审计报告正文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比森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1、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艾比森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2、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 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 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 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 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3、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艾比森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艾比森 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3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45,862,286.36 313,347,843.6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500,000.00 693,684.75 应收账款 211,562,902.30 153,041,834.54 预付款项 6,019,041.54 1,873,780.7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387,305.19 520,237.49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2,733,189.71 15,898,572.3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65,357,602.43 139,233,218.7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41,949,351.22 292,045,309.47 流动资产合计 894,371,678.75 916,654,481.7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4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29,939,330.19 197,759,277.31 在建工程 13,028,860.08 11,237,031.3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9,070,215.97 29,734,212.70 开发支出 商誉 17,248,329.68 长期待摊费用 12,745,323.94 1,988,752.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249,021.34 5,825,303.99 其他非流动资产 483,280.17 73,674,64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22,764,361.37 320,219,217.55 资产总计 1,317,136,040.12 1,236,873,699.2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29,650,000.00 106,100,000.00 应付账款 193,854,246.54 229,559,376.94 预收款项 62,696,802.98 61,044,681.2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7,935,477.29 23,252,858.66 应交税费 14,408,143.74 17,707,143.71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5 其他应付款 7,782,024.07 5,614,338.29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16,326,694.62 443,278,398.8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37,980,518.00 55,944,75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7,980,518.00 56,044,750.00 负债合计 454,307,212.62 499,323,148.8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60,264,000.00 80,085,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32,052,418.72 279,117,095.58 减:库存股 1,919,680.00 1,455,000.00 其他综合收益 400,765.70 -64,513.25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58,621,635.77 45,695,807.25 一般风险准备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6 未分配利润 406,990,202.23 334,172,160.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56,409,342.42 737,550,550.36 少数股东权益 6,419,485.08 所有者权益合计 862,828,827.50 737,550,550.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17,136,040.12 1,236,873,699.25 法定代表人:丁彦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鲍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伟玲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14,654,393.25 292,704,262.0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500,000.00 693,684.75 应收账款 242,668,910.63 185,187,128.52 预付款项 5,359,670.12 1,711,946.66 应收利息 387,305.19 520,237.49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74,484,485.54 229,037,647.39 存货 138,905,537.21 129,919,438.1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41,699,516.89 286,529,072.58 流动资产合计 1,118,659,818.83 1,126,303,417.6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63,207,946.11 35,330,122.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31,527,860.91 16,653,706.55 在建工程 7,446,808.90 4,902,592.73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7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446,010.41 1,486,350.4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7,535,707.37 1,988,752.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3,844,385.99 2,897,854.10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7,400.00 73,674,64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5,216,119.69 136,934,018.09 资产总计 1,343,875,938.52 1,263,237,435.7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29,650,000.00 106,100,000.00 应付账款 226,834,106.77 245,261,025.27 预收款项 51,585,886.54 61,044,681.29 应付职工薪酬 4,185,096.80 19,689,688.19 应交税费 12,140,499.17 16,976,598.60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6,778,949.62 5,516,759.1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31,174,538.90 454,588,752.4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8 长期应付款 37,980,518.00 55,944,75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7,980,518.00 56,044,750.00 负债合计 469,155,056.90 510,633,502.4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60,264,000.00 80,085,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32,052,418.72 279,117,095.58 减:库存股 1,919,680.00 1,455,000.00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58,621,635.77 45,695,807.25 未分配利润 425,702,507.13 349,161,030.41 所有者权益合计 874,720,881.62 752,603,933.2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43,875,938.52 1,263,237,435.71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013,538,570.32 1,079,466,179.21 其中:营业收入 1,013,538,570.32 1,079,466,179.21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877,180,280.79 905,049,102.20 其中:营业成本 679,897,780.41 717,003,889.05 利息支出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9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6,191,218.64 8,351,537.30 销售费用 102,036,292.27 99,425,528.59 管理费用 107,294,157.40 82,638,805.53 财务费用 -26,117,589.65 -6,462,074.99 资产减值损失 7,878,421.72 4,091,416.7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7,387,184.54 3,843,773.3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43,745,474.07 178,260,850.39 加:营业外收入 6,629,284.53 4,576,504.3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6,800.73 802.94 减:营业外支出 3,785,403.88 473,364.9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918,969.24 464,678.1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46,589,354.72 182,363,989.73 减:所得税费用 19,136,133.22 23,520,120.1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7,453,221.50 158,843,869.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5,534,849.97 158,843,869.58 少数股东损益 1,918,371.5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65,278.95 -87,376.8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465,278.95 -87,376.82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0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465,278.95 -87,376.82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465,278.95 -87,376.82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27,918,500.45 158,756,492.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 126,000,128.92 158,756,492.7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918,371.53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7983 1.141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7983 1.1410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丁彦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鲍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伟玲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974,236,661.03 1,079,008,997.67 减:营业成本 695,869,488.90 723,984,530.48 营业税金及附加 5,984,208.85 8,344,129.73 销售费用 83,936,616.65 93,943,330.33 管理费用 69,923,217.23 70,724,904.85 财务费用 -26,354,120.43 -6,196,394.49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1 资产减值损失 5,214,191.37 3,471,427.3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7,319,387.55 3,843,773.3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46,982,446.01 188,580,842.78 加:营业外收入 5,982,383.65 4,568,801.5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2,658.53 802.94 减:营业外支出 2,075,279.55 464,678.1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3,279.5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150,889,550.11 192,684,966.24 减:所得税费用 21,631,264.87 25,233,966.4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9,258,285.24 167,450,999.8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2 六、综合收益总额 129,258,285.24 167,450,999.8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03,609,233.36 1,070,646,341.0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98,234,656.91 62,187,442.9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783,733.98 12,372,720.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13,627,624.25 1,145,206,504.5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55,384,499.01 742,853,275.5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129,125,036.37 100,324,405.0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3 支付的各项税费 36,398,502.99 28,817,662.9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6,455,394.07 85,646,649.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37,363,432.44 957,641,992.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35,808.19 187,564,511.7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472,300,000.00 838,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387,184.54 3,843,773.3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07,710.30 17,338.2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79,894,894.84 841,861,111.6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3,227,424.14 165,104,302.20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27,300,000.00 1,013,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16,581,790.68 1,713,74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97,109,214.82 1,179,818,042.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2,785,680.02 -337,956,930.5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704,440.00 316,606,45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995,792.50 71,217,6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700,232.50 387,824,05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39,790,980.00 31,580,00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717,835.39 42,771,065.0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508,815.39 74,351,065.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808,582.89 313,472,985.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10,168,830.93 -633,630.3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6,410,119.87 162,446,935.7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6,352,051.10 133,905,115.3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22,762,170.97 296,352,051.10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53,093,273.49 1,048,869,264.24 收到的税费返还 94,468,487.81 62,187,442.9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044,041.20 11,857,109.1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66,605,802.50 1,122,913,816.2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67,160,650.78 722,258,373.9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64,318,787.37 87,901,416.10 支付的各项税费 33,958,684.93 27,947,219.7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4,407,901.92 162,488,045.3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99,846,025.00 1,000,595,055.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240,222.50 122,318,761.1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465,000,000.00 838,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319,387.55 3,843,773.3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45,909.8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72,465,297.43 841,843,773.3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5,041,895.74 90,813,375.68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20,000,000.00 1,013,000,000.0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5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25,232,340.00 3,557,79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90,274,235.74 1,107,371,165.6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2,191,061.69 -265,527,392.3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704,440.00 316,606,45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995,792.50 39,217,6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700,232.50 355,824,05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40,042,500.00 31,58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3,816,815.00 36,771,065.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3,859,315.00 68,351,065.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159,082.50 287,472,985.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9,703,551.98 -531,673.2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6,495,308.67 143,732,680.6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5,708,469.58 131,975,788.9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92,203,778.25 275,708,469.58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80,085 ,000.0 0 279,117 ,095.58 1,455,0 00.00 -64,513. 25 45,695, 807.25 334,172 ,160.78 737,550 ,550.36 加:会计政策 变更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6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80,085 ,000.0 0 279,117 ,095.58 1,455,0 00.00 -64,513. 25 45,695, 807.25 334,172 ,160.78 737,550 ,550.36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80,179 ,000.0 0 -47,064, 676.86 464,680 .00 465,278 .95 12,925, 828.52 72,818, 041.45 6,419,4 85.08 125,278 ,277.14 (一)综合收益总 额 465,278 .95 125,534 ,849.97 1,918,3 71.53 127,918 ,500.45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94,000 .00 33,020, 323.14 464,680 .00 4,501,1 13.55 37,150, 756.69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94,000 .00 33,020, 323.14 464,680 .00 37,150, 756.69 4.其他 4,501,1 13.55 4,501,1 13.55 (三)利润分配 12,925, 828.52 -52,716, 808.52 -39,790, 980.00 1.提取盈余公积 12,925, 828.52 -12,925, 828.52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9,790, 980.00 -39,790, 98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80,085 ,000.0 0 -80,085, 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80,085 ,000.0 0 -80,085, 000.0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7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60,26 4,000. 00 232,052 ,418.72 1,919,6 80.00 400,765 .70 58,621, 635.77 406,990 ,202.23 6,419,4 85.08 862,828 ,827.50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63,160 ,000.0 0 32,052, 325.58 22,863. 57 28,950, 707.27 223,653 ,391.18 347,839 ,287.60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63,160 ,000.0 0 32,052, 325.58 22,863. 57 28,950, 707.27 223,653 ,391.18 347,839 ,287.60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16,925 ,000.0 0 247,064 ,770.00 1,455,0 00.00 -87,376. 82 16,745, 099.98 110,518 ,769.60 389,711 ,262.76 (一)综合收益总 额 -87,376. 82 158,843 ,869.58 158,756 ,492.76 (二)所有者投入 16,925 247,064 1,455,0 262,534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8 和减少资本 ,000.0 0 ,770.00 00.00 ,770.00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16,925 ,000.0 0 245,191 ,700.00 262,116 ,700.00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1,873,0 70.00 1,455,0 00.00 418,070 .00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6,745, 099.98 -48,325, 099.98 -31,580, 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16,745, 099.98 -16,745, 099.98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1,580, 000.00 -31,580, 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80,085 ,000.0 0 279,117 ,095.58 1,455,0 00.00 -64,513. 25 45,695, 807.25 334,172 ,160.78 737,550 ,550.36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9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80,085,0 00.00 279,117,0 95.58 1,455,000 .00 45,695,80 7.25 349,161 ,030.41 752,603,9 33.24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80,085,0 00.00 279,117,0 95.58 1,455,000 .00 45,695,80 7.25 349,161 ,030.41 752,603,9 33.24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80,179,0 00.00 -47,064,6 76.86 464,680.0 0 12,925,82 8.52 76,541, 476.72 122,116,9 48.38 (一)综合收益总 额 129,258 ,285.24 129,258,2 85.24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94,000.0 0 33,020,32 3.14 464,680.0 0 32,649,64 3.14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94,000.0 0 33,020,32 3.14 464,680.0 0 32,649,64 3.14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2,925,82 8.52 -52,716, 808.52 -39,790,9 80.00 1.提取盈余公积 12,925,82 8.52 -12,925, 828.52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9,790, 980.00 -39,790,9 80.00 3.其他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0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80,085,0 00.00 -80,085,0 00.00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80,085,0 00.00 -80,085,0 00.00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60,264, 000.00 232,052,4 18.72 1,919,680 .00 58,621,63 5.77 425,702 ,507.13 874,720,8 81.62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63,160,0 00.00 32,052,32 5.58 28,950,70 7.27 230,035 ,130.59 354,198,1 63.44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63,160,0 00.00 32,052,32 5.58 28,950,70 7.27 230,035 ,130.59 354,198,1 63.44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16,925,0 00.00 247,064,7 70.00 1,455,000 .00 16,745,09 9.98 119,125 ,899.82 398,405,7 69.80 (一)综合收益总 额 167,450 ,999.80 167,450,9 99.80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6,925,0 00.00 247,064,7 70.00 1,455,000 .00 262,534,7 70.00 1.股东投入的普 16,925,0 245,191,7 262,534,7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1 通股 00.00 00.00 70.00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1,455,000 .00 418,070.0 0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6,745,09 9.98 -48,325, 099.98 -31,580,0 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16,745,09 9.98 -16,745, 099.98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1,580, 000.00 -31,580,0 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80,085,0 00.00 279,117,0 95.58 1,455,000 .00 45,695,80 7.25 349,161 ,030.41 752,603,9 33.24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深圳市艾比森实业有限公司, 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于2001年8月23日,领取注册号为440301207249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丁彦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丁彦辉以货币出资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邓江波以货币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任永红以货币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2 2003年10月,经公司股东会决议,股东丁彦辉、邓江波、任永红分别将其所持本公司的9%、7%、7% 股权转让给徐静,转让完成后,丁彦辉持有本公司31%股权,邓江波、任永红、徐静分别持有本公司23%股 权。 2004年6月,经公司股东会决议,股东徐静将其所持本公司的全部股权分别转让给丁彦辉、邓江波、 任永红,转让完成后股东持股比例为:丁彦辉持有本公司40%股权,邓江波、任永红分别持有本公司30% 股权。 2006年11月,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00万元。其中:丁彦辉以货币增资160万元; 邓江波以货币增资120万元;任永红以货币增资12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00万 元,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 2007年11月,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其中:丁彦辉以货币增资200万元; 邓江波以货币增资150万元;任永红以货币增资15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00 万元,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公司领取注册号为440307103064881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8年7月,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其中:丁彦辉以货币增资人200万元; 邓江波以货币增资150万元;任永红以货币增资15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500 万元,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 2009年5月,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其中:丁彦辉以货币增资200万元; 邓江波以货币增资150万元;任永红以货币增资15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000 万元,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 2010年11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股东丁彦辉、任永红、邓江波分别将其持有本公司4%、3%、3% 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市大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艾投资”),转让价格分别为人民币80万元、60万元、 60万元。转让后丁彦辉持有本公司36%股权;任永红、邓江波分别持有本公司27%股权;大艾投资持有本 公司10%股权。 经深圳市艾比森实业有限公司2010年11月16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以深圳市艾比森实业有限公司 截至2010年10月31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72,212,325.58元为依据,按1:0.83088的比例折为6,000万股, 每股面值1元。2010年12月16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深 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16万元,由天津富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富海”)对本公司增资316万元,以货币资金出资2,300万元,其中:认缴注 册资本316万元,该次增资款与认缴注册资本的差额1,984万元转作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6,316万元,丁彦辉持股比例为34.20%;邓江波持股比例为25.65%;任永红持股比例为25.65%;大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3 艾投资持股比例为9.50%;天津富海持股比例为5.0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4] 67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 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966万股,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为1,547万股,老股转让数量 419万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63.00万元。 2014年12月,本公司收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45.50 万元,首次认购人数共206位,认购数量为145.50万股,每股授予价格为38.45元,认购金额共计人民币 55,944,750.00元,全部为货币出资,其中1,455,000.00元计入股本,54,489,750.00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时, 因确认授予限制性股票145.50万股的回购义务,冲减股本溢价54,489,750.00元。变更后,股本为人民币 80,085,000.00元。 2015年5月,公司实施2014年权益分派方案,以当前总股本80,085,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 增10股,转增后股本变更为人民币160,170,000.00元。 2015年5月,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 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和登记事宜后,有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该7 名离职人员持有的未解锁的全部限制 性股票共计36,000 股进行回购并注销;同时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0元。变更后本公司的股本为人 民币160,134,000.00元。 2015年7月,本公司收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6.6万 元,认购人数共12位,认购数量为16.6万股,每股授予价格为28.34元,认购金额共计人民币4,704,440.00 元,全部为货币出资,其中166,000.00元计入股本,4,538,440.00元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本公司的股本为 人民币160,300,000.00元。 2015年9月,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和修改 后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和登记事宜后,有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 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该5 名离职人员持有的未解锁的全部限 制性股票共计36,000 股进行回购并注销;同时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0.00元。变更后本公司的股本 为人民币160,264,000.00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60,264,000.00股,注册资本为160,264,000.00元,公 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7103064881。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象社区下雪工业 园一号2栋1-5楼,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 3 栋 A 座 18-20 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丁彦辉、任永红和邓江波。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4 2、经营范围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LED电子显示屏、LED灯、LED照明产品的生产加工、研发、销售, 计算机软件开发(以上不含禁止、限制项目);LED灯安装工程(须取得建设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方可 经营);电子设备及自产产品的安装、维护、技术咨询及租赁;节能项目设计、技术咨询与服务;会务服 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LED电子显示屏、LED灯、LED照明产品的生产加工;广告发布(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 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3、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主要产品为LED全彩显示屏、LED照明产品等。 4.、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4月8日批准报出。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9户,主要包括: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惠州市艾比森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艾比 森”)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ABSEN INC.(以下简称“艾比森美国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Absen GmbH(以下简称“艾比森德国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艾比森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比森香港 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ABSEN MIDDLE EAST DMCC(以下简称“艾比森 中东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深圳市威斯泰克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 斯泰克”) 控股子公司 二级 60.00 60.00 ABSEN JAPAN CO. LTD(以下简称“艾比森日本公 司”) 全资孙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 ABSEN RUSS CO. LTD(以下简称“艾比森俄罗斯 公司”) 全资孙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 ABSEN BRAZIL IMPORTACAO E EXPORTACAO LTDA(以下简称“艾比森巴西公司”) 全资孙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名称 变更原因 艾比森中东公司 本期新设立全资子公司 威斯泰克 本期收购控股子公司 艾比森日本公司 本期新设立全资孙公司 艾比森俄罗斯公司 本期新设立全资孙公司 艾比森巴西公司 本期新设立全资孙公司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5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 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如下相关会计政策及会 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营业周期。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境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说明:境外子公司以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 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6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 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个别财务报表 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方式或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 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 留存收益。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 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 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 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 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 损益。 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 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作为 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被合并方存在合并财务报表,则以合并日被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基础 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合并财务报表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7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 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 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 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 基础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 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公允价值。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 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工具或债 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本公 司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 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 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 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 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 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 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 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8 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 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 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 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 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 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 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 将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 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则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 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 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 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 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 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9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 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 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 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 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 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作 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 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采用按照系统合理 的方法确定的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 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 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0 管理层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取得持有金融 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 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a.取得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 该组合进行管理; c.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 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 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a.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 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b.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c.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 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d.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 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 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1 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 非衍生性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 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 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本公司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 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 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遇到下列情况可以除外: a.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 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b.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c.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起。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其他金融资产类别 以外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 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 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 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 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 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 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2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 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 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 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 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 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 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 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 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 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 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 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 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3 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 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 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 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 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 业不景气等; 7)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 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金融资产的具体减值方法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个别认定的方式评估减值损失,其中:表明可供 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具体量化 标准为: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 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 上段所述“成本”按照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原已计 入损益的减值损失确定;“公允价值”根据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确定,除非该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 存在限售期。对于存在限售期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按照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 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权益工具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本公司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4 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 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 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 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回升时通过权益转回;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 得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 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可予以转回,记入当期 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 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项金额占期末总额的 10%以上(含 10%)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后未发生 减值的,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再 进行减值测试。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其他方法 账龄分析法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5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 20.00% 20.00% 2-3 年 50.00% 50.00% 3 年以上 100.00% 10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0.00% 0.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减值,如债务人出现注销、破产或 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现金流量严 重不足等情况的。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从相关 组合中分离出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库存商品和在产品成本 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成本以及按正常生产能力下适当比例分摊的间接生产成本,还包括相关 的利息支出。发出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 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 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 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6 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 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 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3、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14、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5/(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 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 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 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 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7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 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 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 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 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 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 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 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 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 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 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 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 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8 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 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 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 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 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 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 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 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 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 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 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 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 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9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 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 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 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 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 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 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 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 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 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 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 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 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0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 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 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 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 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 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 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 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 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16、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 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 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 9.50-19.0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 电子及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 19-31.67 LED 显示屏租赁 年限平均法 4 25 EMC 节能设备 其他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1 EMC节能设备的折旧方法是按合同约定受益年限。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1)在租赁期届满 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 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 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 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 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 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 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 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7、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 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 的间接费用等。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 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 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 旧额。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2 18、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情况下开始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 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 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 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 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 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 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 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 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 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 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 予以资本化。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3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 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 利息金额。 19、生物资产 20、油气资产 21、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 软件、非专利技术等。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 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 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 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 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 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 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a.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4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 进行相应的调整。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b.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 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 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 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 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 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2、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 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5 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 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 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 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 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 试。 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 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 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3、长期待摊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接法分期摊销。 (2)摊销年限 按发生时的实际成本计价,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 2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 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6 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 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 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 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发生当期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25、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 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7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 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 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 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 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6、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 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 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 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 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 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 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 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 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 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8 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 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 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对于存在修改条款和条件的情况的,本期的修改情况及相关会计处理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 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 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2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28、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在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 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本公司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 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 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或 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分为出口销售收入与内销收入,对于出口销售收入在产品报关离岸时确认销售 收入;对于内销收入根据销售合同约定是否需要安装,不需要安装的产品在货物发出以后确认收入,需要 安装调试的在货物安装调试后确认销售收入。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 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方法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9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 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 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4)EMC能源管理合同业务收入 EMC能源管理合同业务基本情况:对于部分LED照明产品,公司利用自身产品和技术,通过与客户分享 节能效益的方式来达到盈利目的;项目服务期通常较长,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公司提供相应的设备,相应 设备由客户代为保管;公司为客户提供相关节能的服务;在项目结束后,公司会将相应设备转移给其客户, 不再另行收费;客户如需后续服务,公司会予以提供,但需另行收费。 EMC能源管理合同业务收入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按双方约定的节能效果来计算确定。公司用于EMC能 源管理项目的设备作为固定资产处理,使用寿命按项目期确定,计提折旧的年限按项目主要受益期确定, 计提的折旧记入EMC能源管理合同业务成本,与能源管理相关的费用记入当期费用。 29、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 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 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 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 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0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 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 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 收入。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 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 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 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 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 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 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 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1 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 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1、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 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 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 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 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 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 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2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4、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 17%、18%、19%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缴流转税税额 7%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3%、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 15% 惠州艾比森 25% 威斯泰克 15% 艾比森美国公司 艾比森美国公司,按年度利润额分别向美国联邦国税局和佛 罗里达州税务局申报缴纳利润所得税(U.S. Income Tax Return)。美国联邦国税局,根据利润额的多少,按累进税率 15%-35%来计算;佛罗里达州税务局,根据利润额的大小确 定,若年利润低于 USD50,000 则不需要缴,若年利润超过 USD50,000,则超过部分以固定税率 5.5%来计算征收。 艾比森德国公司 艾比森德国公司,按公历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向当地税务局申 报缴纳企业所得税(Corporate income tax)及团结附加税 (solidarity surcharge),无论是保留利润还是分配利润,税率均 为 15%,加上对应纳公司所得税额征收的 5.5%的团结附加税, 公司所得税的实际税率为 15.825%;除此之外,还应向当地 城市工商管理部门缴纳营业税(trade tax),计算基数为应纳税 所得额的 3.5%,法兰克福 2013 年的营业税稽征率为 420%, 营业税的实际税率为 14.7%,同属于所得税种。 艾比森香港公司 艾比森香港公司,按课税年度计算,从该活动中,产生或得 自香港的应税所得的净额,适用利得税税率为 16.50%,向香 港税务局申报并缴纳香港利得税。 艾比森中东公司 适用零税率 艾比森日本公司 根据利润额的多少,按税率 35%来计算 艾比森俄罗斯公司 按根据利润额的多少,按税率 20%来计算,其中税率 2%的联 邦税收、税率 18%的地方税收。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3 艾比森巴西公司 根据营业额的多少来计算,如年应税所得总额低于 240,000 雷亚尔,税率为 15%;如年应税所得总额超过 240,000 雷亚 尔,则需增课税率 10%。 2、税收优惠 (1)2015年6月19日,本公司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 市地方税务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544200688,有效期三年,即本公司2015至 2017年可以享受15%企业所得税税率。 (2)2015年12月30日,本公司取得深圳市龙岗区地方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深地税龙坂备[2015]52号, 三年免征房产税备案资料已于2015年12月29日完成备案登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产税实施办法》第九 条依法执行减免税,即本公司2015年可以享受减免房产税。 (3)2014年2月24日,威斯泰克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 圳市地方税务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344200500,有效期三年,即公司2013至2015 年可以享受15%企业所得税税率。 (4)2015年12月3日,惠州艾比森取得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文件惠仲地税发 [2015]38号,关于减征惠州市艾比森光电有限公司2015年度房产税的批复,同意给予惠州艾比森减征2015 年度房产税578,112.41元。 3、其他 (1)房产税: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 (2) 个人所得税: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82,192.92 53,193.43 银行存款 422,679,978.05 296,298,857.67 其他货币资金 23,100,115.39 16,995,792.50 合计 445,862,286.36 313,347,843.60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19,130,597.65 15,129,098.11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4 其他说明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2,174,000.00 15,360,000.00 保函保证金 276,615.00 1,635,792.50 信用证保证金 649,500.39 --- 合计 23,100,115.39 16,995,792.50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132,514,442.76元,增加比例为42.29%,主要系期末减少购买理财 产品所致。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500,000.00 693,684.75 合计 500,000.00 693,684.75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已质押金额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457,000.0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5 合计 457,000.00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其他说明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231,396, 169.23 99.56% 19,833,2 66.93 8.57% 211,562,9 02.30 166,848 ,717.18 99.35% 13,806,88 2.64 8.28% 153,041,83 4.54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1,018,90 4.94 0.44% 1,018,90 4.94 100.00% 1,099,9 11.25 0.65% 1,099,911 .25 100.00% 合计 232,415, 074.17 100.00% 20,852,1 71.87 8.97% 211,562,9 02.30 167,948 ,628.43 100.00% 14,906,79 3.89 8.88% 153,041,83 4.54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202,780,881.66 10,139,044.18 5.00% 1 至 2 年 21,361,846.90 4,272,369.38 20.00% 2 至 3 年 3,663,174.60 1,831,587.30 50.00% 3 年以上 3,590,266.07 3,590,266.07 100.00% 合计 231,396,169.23 19,833,266.93 8.57%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6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5,945,377.98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第一名 12,848,515.94 5.53 642,425.80 第二名 11,624,522.00 5.00 581,226.10 第三名 11,250,000.00 4.84 562,500.00 第四名 9,080,887.00 3.91 454,044.35 第五名 7,095,024.65 3.05 354,751.23 合计 51,898,949.59 22.33 2,594,947.48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7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5,939,359.68 98.68% 1,731,753.30 92.42% 1 至 2 年 78,732.38 1.30% 142,027.47 7.58% 2 至 3 年 949.48 0.02% 合计 6,019,041.54 -- 1,873,780.77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金额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预付款时间 未结算原因 第一名 2,265,052.67 37.63 1年以内 预付材料款 第二名 1,069,621.52 17.77 1年以内 预付材料款 第三名 761,129.90 12.65 1年以内 预付材料款 第四名 315,588.96 5.24 1年以内 预付钢结构 第五名 210,000.00 3.49 1年以内 预付钢结构 合计 4,621,393.05 76.78 其他说明: 期末预付款项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单位款项。 7、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 387,305.19 520,237.49 合计 387,305.19 520,237.49 (2)重要逾期利息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逾期时间 逾期原因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 依据 其他说明: 期末无逾期未确认的利息收入。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8 8、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账龄 未收回的原因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 依据 其他说明: 9、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25,585,8 51.17 100.00% 2,852,66 1.46 11.15% 22,733,18 9.71 17,891, 476.79 100.00% 1,992,904 .48 11.14% 15,898,572. 31 合计 25,585,8 51.17 100.00% 2,852,66 1.46 11.15% 22,733,18 9.71 17,891, 476.79 100.00% 1,992,904 .48 11.14% 15,898,572. 31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22,605,156.50 1,130,257.81 5.00% 1 至 2 年 919,924.25 183,984.89 20.00% 2 至 3 年 1,044,703.32 522,351.66 50.0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9 3 年以上 1,016,067.10 1,016,067.10 100.00% 合计 25,585,851.17 2,852,661.46 11.15%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859,756.98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 2,942,728.00 908,314.00 备用金 1,326,435.85 2,386,587.77 个人借款 1,300,000.00 出口退税 16,206,510.99 10,642,857.32 代垫费用 340,166.97 459,035.19 押金 2,947,190.44 2,944,690.34 其他 522,818.92 549,992.17 合计 25,585,851.17 17,891,476.79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0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应收出口退税款 出口退税 16,206,510.99 1 年内 63.34% 810,325.55 石昌金 借款 1,300,000.00 1 年内 5.08% 65,000.00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规划建 设局 押金 986,255.80 2-3 年 3.85% 493,127.90 通行画框(深圳)有 限公司 押金 840,460.00 3 年以上 3.28% 840,460.00 大和汽车有限公司 押金 406,452.57 1 年内 1.59% 20,322.63 合计 -- 19,739,679.36 -- 77.14% 2,229,236.08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账龄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 及依据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期末其他应收中无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2)期末应收关联方款项详见附注十二、(6)。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7,694,374.38元,增加比例为43.01%,主要系期末应收出口退税 额增加所致。 10、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1 原材料 25,483,437.18 709,220.37 24,774,216.81 24,086,662.41 747,590.12 23,339,072.29 在产品 43,754,375.33 43,754,375.33 42,026,658.97 42,026,658.97 库存商品 45,898,285.20 1,113,682.51 44,784,602.69 36,742,490.87 450,121.63 36,292,369.24 在途物资 147,434.17 147,434.17 168,855.79 168,855.79 发出商品 30,940,857.81 30,940,857.81 11,742,397.97 11,742,397.97 半成品 21,376,394.80 420,279.18 20,956,115.62 25,766,079.50 102,214.99 25,663,864.51 合计 167,600,784.49 2,243,182.06 165,357,602.43 140,533,145.51 1,299,926.74 139,233,218.77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747,590.12 38,369.75 709,220.37 库存商品 450,121.63 663,560.88 1,113,682.51 半成品 102,214.99 318,064.19 420,279.18 合计 1,299,926.74 981,625.07 38,369.75 2,243,182.06 本期转回的原材料主要是对账面呆滞品存货进行了清理。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其他说明: 1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预计处置费用 预计处置时间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2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理财产品 25,000,000.00 280,000,000.00 增值税留抵扣额 16,949,351.22 12,045,309.47 合计 41,949,351.22 292,045,309.47 其他说明: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250,095,958.25元,减少比例为85.64%,主要系期末减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1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10,000,000.00 10,000,000.00 按成本计量的 10,000,000.00 10,000,000.00 合计 10,000,000.00 10,000,000.00 (2)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合计 (3)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被投资单 位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资 单位持股 比例 本期现金 红利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浙江火神 文化传播 股份有限 公司 10,000,000 .00 10,000,000 .00 3.01% 合计 10,000,000 .00 10,000,000 .00 --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3 (4)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单位: 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合计 (5)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单位: 元 可供出售权益工 具项目 投资成本 期末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相对于 成本的下跌幅度 持续下跌时间 (个月) 已计提减值金额 未计提减值原因 其他说明 15、持有至到期投资 (1)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2)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单位: 元 债券项目 面值 票面利率 实际利率 到期日 (3)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其他说明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4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 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 确认的投 资损益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 变动 宣告发放 现金股利 或利润 计提减值 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其他说明 18、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其他说明 19、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及其 他 EMC 能源设备 显示屏租赁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34,458,739.63 68,851,355.47 7,526,020.69 13,766,710.93 1,509,878.06 226,112,704.78 2.本期增加 金额 105,186,939.00 6,851,394.62 790,845.83 6,469,976.56 1,743,980.22 38,036,984.19 159,080,120.42 (1)购置 96,735,136.00 2,649,099.53 790,845.83 6,469,976.56 106,645,057.92 (2)在建 工程转入 8,451,803.00 4,202,295.09 1,743,980.22 38,036,984.19 52,435,062.5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5 (3)企业 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 金额 1,429,601.80 128,000.00 1,645,354.88 2,634,363.74 5,837,320.42 (1)处置 或报废 1,429,601.80 128,000.00 1,645,354.88 3,202,956.68 其他转出 2,634,363.74 2,634,363.74 4.期末余额 239,645,678.63 74,273,148.29 8,188,866.52 18,591,332.61 3,253,858.28 35,402,620.45 379,355,504.78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037,988.08 17,710,634.36 3,446,551.76 5,955,238.05 203,015.22 28,353,427.47 2.本期增加 金额 6,793,247.66 6,450,062.11 1,944,876.52 3,284,583.00 404,920.15 4,044,283.97 22,921,973.41 (1)计提 6,793,247.66 6,450,062.11 1,944,876.52 3,284,583.00 404,920.15 4,044,283.97 22,921,973.41 3.本期减少 金额 834,324.95 119,670.41 792,134.02 432,308.98 2,178,438.36 (1)处置 或报废 834,324.95 119,670.41 792,134.02 1,746,129.38 其他转出 432,308.98 432,308.98 4.期末余额 7,831,235.74 23,326,371.52 5,271,757.87 8,447,687.03 607,935.37 3,611,974.99 49,096,962.5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 金额 260,648.09 58,563.98 319,212.07 (1)计提 260,648.09 58,563.98 319,212.07 3.本期减少 金额 (1)处置 或报废 4.期末余额 260,648.09 58,563.98 319,212.07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 价值 231,814,442.89 50,686,128.68 2,917,108.65 10,085,081.60 2,645,922.91 31,790,645.46 329,939,330.19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6 2.期初账面 价值 133,420,751.55 51,140,721.11 4,079,468.93 7,811,472.88 1,306,862.84 197,759,277.31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电子设备及其他 233,429.30 174,865.32 58,563.98 照明事业部已停产 机器设备 2,010,451.99 694,709.26 260,648.09 1,055,094.64 照明事业部已停产 合计 2,243,881.29 869,574.58 319,212.07 1,055,094.64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 91,800,000.00 尚在办理中 合计 91,800,000.00 其他说明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32,180,052.88元,增长比例为66.84%,主要系购置的天安云谷房 产18-20层已交付并达到可使用状态以及酒店显示屏租赁业务的增长所致。 20、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艾比森 LED 光电 813,019.87 813,019.87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7 工业园工程 EMC 节能设备 工程 1,743,980.22 1,743,980.22 显示屏租赁工程 4,335,235.87 4,335,235.87 3,158,612.51 3,158,612.51 机器设备 5,582,051.18 5,582,051.18 5,521,418.70 5,521,418.70 深圳房屋弱电工 程 900,000.00 900,000.00 SAP 工程 2,211,573.03 2,211,573.03 合计 13,028,860.08 13,028,860.08 11,237,031.30 11,237,031.30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名 称 预算数 期初余 额 本期增 加金额 本期转 入固定 资产金 额 本期其 他减少 金额 期末余 额 工程累 计投入 占预算 比例 工程进 度 利息资 本化累 计金额 其中:本 期利息 资本化 金额 本期利 息资本 化率 资金来 源 艾比森 LED 光 电工业 园工程 813,019. 87 11,196,6 83.73 8,451,80 3.00 3,557,90 0.60 122.07% 100% 募股资 金 合计 813,019. 87 11,196,6 83.73 8,451,80 3.00 3,557,90 0.60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计提原因 其他说明 期末在建工程不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无需减值准备。 21、工程物资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22、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 元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8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30,326,470.00 2,810,833.02 33,137,303.02 2.本期增加金 额 339,230.77 339,230.77 (1)购置 339,230.77 339,230.77 (2)内部研 发 (3)企业合 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30,326,470.00 3,150,063.79 33,476,533.79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2,122,853.04 1,280,237.28 3,403,090.32 2.本期增加金 606,529.26 396,698.24 1,003,227.5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9 额 (1)计提 606,529.26 396,698.24 1,003,227.50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2,729,382.30 1,676,935.52 4,406,317.8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 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 值 27,597,087.70 1,473,128.27 29,070,215.97 2.期初账面价 值 28,203,616.96 1,530,595.74 29,734,212.70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90.59%。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本期末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26、开发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0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 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威斯泰克 17,248,329.68 17,248,329.68 合计 17,248,329.68 17,248,329.68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 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其他说明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威斯泰克形成的商誉计算过程: 并购成本-购买日威斯泰克账面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收购股权比例=商誉,即24,000,000.00 - 11,252,783.87 *60% =17,248,329.68元。 公司根据未来现金流现值评估购买的股权价值,测算的未来现金流现值大于公司购买股权支付的成 本,故报告期末商誉不需计提减值准备。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装修费 215,852.25 12,268,563.06 556,035.80 11,928,379.51 租赁费 1,772,900.00 1,772,900.00 绿化工程 830,000.00 207,500.01 622,499.99 顶尖创意园区标示 设计 200,000.00 5,555.56 194,444.44 合计 1,988,752.25 13,298,563.06 2,541,991.37 12,745,323.94 其他说明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0,756,571.69元,增长比例540.87%,主要系购置办公楼增加装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1 修款所致。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24,109,311.96 3,698,714.34 17,807,307.46 2,707,231.14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15,278,379.83 2,761,537.54 10,443,982.71 1,947,488.19 可抵扣亏损 13,151,544.04 3,287,886.01 3,558,496.63 889,624.16 股权激励费用 3,199,380.72 500,883.45 1,873,070.00 280,960.50 合计 55,738,616.55 10,249,021.34 33,682,856.80 5,825,303.99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期末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期末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期初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249,021.34 5,825,303.99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137,592.87 392,317.65 合计 2,137,592.87 392,317.65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其他说明: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2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付购房款 71,800,000.00 预付设备款 483,280.17 160,900.00 拟境外设立子公司投资款 1,713,740.00 合计 483,280.17 73,674,640.00 其他说明: 本期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减少73,191,359.83元,减少比例99.34%,主要系上年预付 购买天安云谷房产款项在本期已结转固定资产。 3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借款利率 逾期时间 逾期利率 其他说明: 3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33、衍生金融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4、应付票据 单位: 元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3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129,650,000.00 106,100,000.00 合计 129,650,000.00 106,100,000.00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 0.00 元。 35、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材料款 181,132,321.55 219,104,665.72 应付工程款 5,341,825.56 3,527,667.61 应付设备款 1,430,731.85 3,587,610.89 应付钢结构款 3,004,525.45 3,339,432.72 应付委托加工费 2,705,532.98 其他 239,309.15 合计 193,854,246.54 229,559,376.94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其他说明: 1)期末余额中无欠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2)期末余额中无欠关联方款项。 36、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货款 62,696,802.98 61,044,681.29 合计 62,696,802.98 61,044,681.29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4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3)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其他说明: 期末余额中无预收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期末余额中预收关联方款项详见附注十二、(6)。 37、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23,252,858.66 107,558,242.98 122,875,624.35 7,935,477.29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存计划 5,092,073.43 5,092,073.43 三、辞退福利 1,157,338.59 1,157,338.59 合计 23,252,858.66 113,807,655.00 129,125,036.37 7,935,477.29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 23,252,858.66 98,834,959.41 114,152,340.78 7,935,477.29 2、职工福利费 4,894,787.48 4,894,787.48 3、社会保险费 1,963,674.52 1,963,674.52 其中:医疗保险费 1,258,364.71 1,258,364.71 工伤保险费 391,565.75 391,565.75 生育保险费 313,744.06 313,744.06 4、住房公积金 1,225,304.25 1,225,304.25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639,517.32 639,517.32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5 经费 合计 23,252,858.66 107,558,242.98 122,875,624.35 7,935,477.29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4,909,033.34 4,909,033.34 2、失业保险费 183,040.09 183,040.09 合计 5,092,073.43 5,092,073.43 其他说明: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由员工于 条件达到时提取。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减少15,317,381.37元,减少比例65.87%,主要是本期销售未达预 期根据薪酬制度计提年终奖减少所致。 38、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1,052,463.22 182,743.39 消费税 111,398.35 276,098.34 企业所得税 11,410,806.56 15,435,579.20 城市维护建设税 731,687.06 741,044.94 教育费及地方教育附加 522,633.62 529,317.82 房产税 578,112.41 土地使用税 1,042.52 542,360.02 合计 14,408,143.74 17,707,143.71 其他说明: 39、应付利息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 元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6 借款单位 逾期金额 逾期原因 其他说明: 40、应付股利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 1 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41、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保金、押金及保证金 3,955,614.27 4,176,821.59 修理费 73,773.76 10,444.21 代收款 2,285,957.45 638,937.33 其他 1,466,678.59 788,135.16 合计 7,782,024.07 5,614,338.29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其他说明 1)期末余额中无欠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2)期末余额中无欠关联方情况。 42、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7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 元 债券名称 面值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金额 期初余额 本期发行 按面值计 提利息 溢折价摊 销 本期偿还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 元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 元 发行在外的 金融工具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8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其他说明 47、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37,980,518.00 55,944,750.00 合计 37,980,518.00 55,944,750.00 其他说明: 本期公司实施2014年权益分派方案,以当前总股本80,085,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 按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现金股利,冲减长期应付款727,500.00元。 本期公司因股权激励对象离职实施了两次回购,共计回购72,000股并支付回购款项1,366,200.00元, 相应减少长期应付款1,366,200.00元。 本期公司授予12位激励对象预留限制性股票16.6万股,收到认购款4,704,440.00元,同时确认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义务,相应增加长期应付款4,704,440.00元。 本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届满,已达解锁条件,有1,084,320.00股限制性股票解锁, 相应减少回购义务,冲减长期应付款20,574,972.00元。 48、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划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9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49、专项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形成原因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100,000.00 100,000.00 合计 100,000.00 100,000.00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元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助金 额 本期计入营业外 收入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 益相关 新型 LED 节能高 亮度显示技术项 目补助 100,000.00 100,000.00 与资产相关 合计 100,000.00 100,000.00 -- 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下发的《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项目合同书》(深科技创新[2013]294号), 本公司2013年取得科技研发补助1,000,000.00元,该资金主要用于新型LED节能高亮度显示技术项目,于 2015年9月已验收。本期根据合同执行情况确认100,000.00元计入营业外收入。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0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80,085,000.00 166,000.00 80,085,000.00 -72,000.00 80,179,000.00 160,264,000.00 其他说明: 股本变动情况说明: (1)本期公司实施2014年权益分派方案,以当前总股本80,085,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 股,转增后股本增加人民币80,085,000.00元。 (2)本期公司授予12位激励对象预留限制性股票16.6万股,收到认购款4,704,440.00元,授予实施后股 本增加166,000.00元。 (3)本期公司因股权激励对象离职实施了两次回购,共计回购并注销72,000股股票,相应减少股本 72,000.00元。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 元 发行在外的 金融工具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1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277,244,025.58 25,960,072.00 84,623,440.00 218,580,657.58 其他资本公积 1,873,070.00 11,598,691.14 13,471,761.14 合计 279,117,095.58 37,558,763.14 84,623,440.00 232,052,418.72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公积的说明: (1)本期公司实施2014年权益分派方案,以当前总股本80,085,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 股,转增后股本增加人民币80,085,0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减少80,085,000.00元。按本期已解锁及预 计未来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现金股利金额,减少回购义务,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75,980.00元。 (2)本期期初公司账面库存股1,455,000.00元,本期因实施2014年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 增10股,因此相应增加库存股及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各1,455,000.00元。 (3)本期公司授予12位股权激励对象预留限制性股票16.6万股,收到认购款4,704,440.00元,其中 166,000.00元计入股本,4,538,44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因确认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16.6 万股的回购义务计提库存股166,000.00元,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538,440.00元。 (4)本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届满,已达解锁条件,有1,084,320.00股限制性股票解锁, 相应冲减库存股1,084,32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9,490,652.00元。 (5)本期因实行股权激励而确认股权激励费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1,598,691.14元。相关情 况详见附注十三、股份支付中的说明。 56、库存股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库存股 1,455,000.00 1,621,000.00 1,156,320.00 1,919,680.00 合计 1,455,000.00 1,621,000.00 1,156,320.00 1,919,680.00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库存股说明: (1)本期因实施2014年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因此相应增加库存股及资本公积各 1,455,000.00元。 (2)本期公司授予12位股权激励对象预留限制性股票16.6万股,收到认购款4,704,440.00元,同时因确 认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16.6万股的回购义务计提库存股166,000.00元。相关情况详见附注十三、股份支付 中的说明。 (3)本期公司因股权激励对象离职实施了两次回购,共计回购并注销72,000股股票,相应减少股本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2 72,000.00元及库存股72,000.00元。 (4)本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届满,已达解锁条件,有1,084,320.00股限制性股票解锁, 相应冲减库存股1,084,32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9,490,652.00元。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 税前发生 额 减:前期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 当期转入损益 减:所得税 费用 税后归属 于母公司 税后归属 于少数股 东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64,513.25 465,278.95 465,278.95 400,765.7 0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4,513.25 465,278.95 465,278.95 400,765.7 0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64,513.25 465,278.95 465,278.95 400,765.7 0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45,695,807.25 12,925,828.52 58,621,635.77 合计 45,695,807.25 12,925,828.52 58,621,635.77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盈余公积说明:本期增加系根据公司章程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3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334,172,160.78 223,653,391.18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334,172,160.78 223,653,391.18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5,534,849.97 158,843,869.58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2,925,828.52 16,745,099.98 应付普通股股利 39,790,980.00 31,580,00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 406,990,202.23 334,172,160.78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011,676,575.59 678,548,828.45 1,079,318,879.07 716,924,152.72 其他业务 1,861,994.73 1,348,951.96 147,300.14 79,736.33 合计 1,013,538,570.32 679,897,780.41 1,079,466,179.21 717,003,889.05 62、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3,608,547.58 4,830,997.77 教育费附加 1,546,520.37 2,070,427.61 地方教育附加 1,031,013.60 1,380,285.08 堤围费 5,137.09 69,826.84 合计 6,191,218.64 8,351,537.30 其他说明: 63、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33,770,836.33 39,443,182.3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4 安装施工及售后服务费 5,745,700.71 3,356,219.21 办事处费用 1,310,347.33 448,331.28 广告、展位及推广费 14,162,674.15 9,240,984.25 差旅及业务招待费 15,785,005.21 12,482,825.72 运输费及商业保险费 22,214,451.90 28,492,754.28 折旧及摊销 446,953.89 338,293.77 其他 8,600,322.75 5,622,937.78 合计 102,036,292.27 99,425,528.59 其他说明: 64、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35,762,957.90 23,516,603.83 折旧及摊销 9,225,777.25 3,969,395.39 房租及水电费 5,392,605.10 3,642,918.67 办公费 3,276,138.17 3,766,929.39 各项税费 1,462,667.86 1,167,767.95 中介机构费用 5,813,697.61 2,873,767.25 研发支出 37,773,202.86 35,875,785.45 其他 8,587,110.65 7,825,637.60 合计 107,294,157.40 82,638,805.53 其他说明: 65、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减:利息收入 2,990,632.10 4,772,391.36 汇兑损益 -23,841,724.71 -2,283,260.66 手续费及其他 714,767.16 593,577.03 合计 -26,117,589.65 -6,462,074.99 其他说明: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5 66、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6,615,954.33 4,035,285.14 二、存货跌价损失 943,255.32 56,131.58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319,212.07 合计 7,878,421.72 4,091,416.72 其他说明: 6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 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68、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7,387,184.54 3,843,773.38 合计 7,387,184.54 3,843,773.38 其他说明: 本期投资收益较上期增加3,543,411.16元,增长比例为92.19%,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增加 所致。 69、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36,800.73 802.94 36,800.73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36,800.73 802.94 36,800.73 政府补助 5,238,129.53 3,223,263.00 5,238,129.53 其他 1,354,354.27 1,352,438.36 1,354,354.27 合计 6,629,284.53 4,576,504.30 6,629,284.5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6 补助项目 发放主体 发放原因 性质类型 补贴是否影 响当年盈亏 是否特殊补 贴 本期发生金 额 上期发生金 额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2015 年度财 政扶持资金 950,000.00 与收益相关 龙岗区出口 信用保险保 费资助 60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4 年度广 东省第三季 度进口贴息 资金 101,473.00 与收益相关 2014 年深圳 市战略性新 兴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品 牌培育资助 项目 54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3 年度优 化外贸结构 扶持资金 81,496.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短期 出口信用保 险保费资助 2,077,819.00 与收益相关 商标扶持款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龙岗区自主 创新型企业 培育资助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5 年深圳 市民营及中 小企业发展 专项资金企 业国内市场 开拓项目资 助 102,620.00 与收益相关 经济和科技 促进局改造 工程拨款 111,985.20 与收益相关 惠州市财政 局退堤围费 6,272.33 与收益相关 仲恺东江高 新区管委会 20,000.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7 2014 年度职 业技能培训 奖励 中小企业国 际市场开拓 资金 106,902.00 与收益相关 提升国际化 经营能力支 持资金 239,562.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科技 研发资金项 目 100,000.00 900,000.00 与资产相关 深圳市技术 进步资金品 牌培育资助 870,000.00 与收益相关 深龙科 【2014】6 号 龙岗区科技 计划扶持项 目 16,000.00 与收益相关 龙岗区企业 境内外市场 开拓扶持实 施 153,635.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外贸发 展资金境内 外投资前期 费用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关于优化 服务提升质 量促进经贸 稳定发展的 若干措施》 (深府 (2012)27 号) 130,868.00 与收益相关 2014 年深圳 市民营及中 小企业发展 专项资金企 业国内市场 开拓项目资 142,760.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8 助计划表 关于对 2012 年度考核达 标自主创新 型企业实施 资助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民营 及中小企业 发展专项资 金企业改制 上市培育项 目资助计划 8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社会 保险基金管 理局工伤预 防先进单位 奖金 10,000.0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 -- -- -- -- 5,238,129.53 3,223,263.00 -- 其他说明: 70、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918,969.24 464,678.12 918,969.24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918,969.24 464,678.12 918,969.24 对外捐赠 2,000,000.00 2,000,000.00 罚款及滞纳金 4,609.37 8,686.84 4,609.37 其他 861,825.27 861,825.27 合计 3,785,403.88 473,364.96 3,785,403.88 其他说明: 71、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23,529,193.89 25,945,352.55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9 递延所得税费用 -4,393,060.67 -2,425,232.40 合计 19,136,133.22 23,520,120.15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146,589,354.72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1,988,403.21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252,294.43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509,471.71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2,256,620.82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 损的影响 147,173.55 税法规定额外可抵扣项目的影响 所得税费用 19,136,133.22 其他说明 72、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银行存款利息 3,123,564.40 5,434,797.72 政府补助 5,138,129.53 2,323,263.00 收到的往来款、保证金、押金等 2,167,685.78 4,360,006.30 其他 1,354,354.27 254,653.53 合计 11,783,733.98 12,372,720.55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0 管理费用 43,433,371.54 24,722,068.05 营业费用 67,874,021.81 58,950,774.84 支付的往来款、保证金、押金等 1,566,798.92 1,380,229.43 其他 3,581,201.80 593,577.03 合计 116,455,394.07 85,646,649.3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5,685,850.00 71,217,600.00 保函保证金 1,309,942.50 合计 16,995,792.50 71,217,6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2,174,000.00 41,208,600.00 保函保证金 276,615.00 1,562,465.00 股权激励回购款 1,617,720.00 信用证保证金 649,500.39 合计 24,717,835.39 42,771,065.0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1 7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127,453,221.50 158,843,869.58 加:资产减值准备 7,878,421.72 4,091,416.7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 物资产折旧 22,921,973.41 9,209,325.67 无形资产摊销 1,003,227.50 964,259.6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541,991.37 1,213,700.1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882,168.51 463,875.1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7,387,184.54 -3,843,773.38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423,717.35 -2,425,232.40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7,067,638.98 -44,061,034.0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列) -71,066,985.08 -148,396,256.2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列) -76,471,286.25 209,631,290.88 其他 1,873,07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35,808.19 187,564,511.7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动: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422,762,170.97 296,352,051.10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96,352,051.10 133,905,115.3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6,410,119.87 162,446,935.78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24,000,000.00 其中: --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2 威斯泰克 24,000,000.00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418,209.32 其中: -- 威斯泰克 7,418,209.32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0.00 其中: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16,581,790.68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其中: -- 其中: -- 其中: --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422,762,170.97 296,352,051.10 其中:库存现金 82,192.92 53,193.4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422,679,978.05 296,298,857.67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22,762,170.97 296,352,051.10 其他说明: 75、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7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23,100,115.39 信用证、票据及保函保证金 合计 23,100,115.39 --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3 其他说明: 77、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其中:美元 37,716,765.98 6.4936 244,917,591.57 欧元 1,560,101.81 7.0952 11,069,234.36 港币 17.58 0.8379 14.73 英磅 0.85 9.6118 8.17 澳元 34.05 4.7275 160.97 港币 17.58 0.8379 14.73 雷亚尔 181,230.33 1.6395 297,127.13 日元 3,700,836.00 0.0539 199,475.06 其中:美元 25,316,718.84 6.4936 164,396,645.48 欧元 302,117.67 7.0952 2,143,585.30 其他应收款 其中:美元 49,683.67 6.4936 322,625.88 欧元 15,825.00 7.0952 112,281.54 日元 7,540,864.00 0.0539 406,452.57 其他应付款 其中:美元 745,878.22 6.4936 4,843,434.81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 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记账本位币 币别 选择依据 是否发生变更 变更原因 艾比森美国公司 美国特拉华州 USD 经营地使用的货币 否 不适用 艾比森德国公司 德国法兰克福 EUR 经营地使用的货币 否 不适用 艾比森香港公司 中国香港 USD 经营主要使用货币 否 不适用 艾比森中东公司 阿联酋迪拜 USD 经营主要使用货币 否 不适用 艾比森日本公司 日本东京 JPY 经营地使用的货币 否 不适用 艾比森俄罗斯公司 俄罗斯莫斯科 USD 经营主要使用货币 否 不适用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4 艾比森巴西公司 巴西圣保罗 BRL 经营地使用的货币 否 不适用 78、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79、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被购买方名 称 股权取得时 点 股权取得成 本 股权取得比 例 股权取得方 式 购买日 购买日的确 定依据 购买日至期 末被购买方 的收入 购买日至期 末被购买方 的净利润 威斯泰克 2015 年 01 月 30 日 24,000,000.0 0 60.00% 现金收购 控制权已经 转移 40,796,582.4 7 4,795,928.82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 元 合并成本 --现金 24,000,000.00 合并成本合计 24,000,000.00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6,751,670.32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 额 17,248,329.68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本期收购威斯泰克的交易定价:本次收购威斯泰克60%股权的交易价格以威斯泰克2014年10月31日为 审计基准日审计的资产净值为基础,在综合考虑威斯泰克目前的经营情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情况 下,经双方协商确定威斯泰克60%的股权价格共计为人民币2400万元。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5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 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购买日账面价值 资产: 18,702,346.97 18,702,346.97 货币资金 7,418,209.32 7,418,209.32 应收款项 3,042,912.08 3,042,912.08 存货 7,604,446.51 7,604,446.51 非流动资产 636,779.06 636,779.06 负债: 7,449,563.10 7,449,563.10 应付款项 6,645,166.68 6,645,166.68 递延所得税负债 0.00 应付职工薪酬 804,396.42 804,396.42 净资产 11,252,783.87 11,252,783.87 减:少数股东权益 4,501,113.55 4,501,113.55 取得的净资产 6,751,670.32 6,751,670.32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期收购威斯泰克,购买日确定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一致。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被合并方名 称 企业合并中 取得的权益 构成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 合并日 合并日的确 定依据 合并当期期 初至合并日 合并当期期 初至合并日 比较期间被 合并方的收 比较期间被 合并方的净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6 比例 并的依据 被合并方的 收入 被合并方的 净利润 入 利润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 单位: 元 合并成本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 元 合并日 上期期末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 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本期收购控股子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并将其纳入本期合并范围。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 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艾比森中东公司 阿联酋迪拜 阿联酋迪拜 无规定 100.00 --- 投资设立 威斯泰克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电子行业 60.00 --- 收购 艾比森日本公司 日本东京 日本东京 无规定 100.00 --- 投资设立 艾比森俄罗斯公司 俄罗斯莫斯科 俄罗斯莫斯科 无规定 100.00 --- 投资设立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7 艾比森巴西公司 巴西圣保罗 巴西圣保罗 无规定 100.00 --- 投资设立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惠州艾比森 广东惠州 广东惠州 电子行业 100.00% 设立 艾比森美国公司 美国特拉华州 美国特拉华州 无规定 100.00% 设立 艾比森德国公司 德国法兰克福 德国法兰克福 无规定 100.00% 设立 艾比森香港公司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无规定 100.00% 设立 艾比森中东公司 阿联酋迪拜 阿联酋迪拜 无规定 100.00% 设立 威斯泰克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电子行业 60.00% 收购 艾比森日本公司 日本东京 日本东京 无规定 100.00% 设立 艾比森俄罗斯公 司 俄罗斯莫斯科 俄罗斯莫斯科 无规定 100.00% 设立 艾比森巴西公司 巴西圣保罗 巴西圣保罗 无规定 100.00% 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损益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 派的股利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威斯泰克 40.00% 1,918,371.53 6,419,485.08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8 子公司 名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 产 非流动 资产 资产合 计 流动负 债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 计 流动资 产 非流动 资产 资产合 计 流动负 债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 计 威斯泰 克 25,378,9 94.80 557,152. 94 25,936,1 47.74 9,790,72 5.70 0.00 9,790,72 5.70 17,391,5 21.10 643,023. 26 18,034,5 44.36 7,860,80 2.14 0.00 7,860,80 2.14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 额 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 额 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 威斯泰克 45,839,381.4 3 5,883,259.84 5,883,259.84 1,325,478.72 38,943,830.3 1 3,108,763.76 3,108,763.76 3,547,464.39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 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 营企业投资的会 计处理方法 直接 间接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 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 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9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 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认的损 失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 享的净利润)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0 直接 间接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和利率 风险)。本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 影响。 1、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 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 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本公司采取限额政策以规避对任何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 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 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 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前五大客户的应收款占本公司应收款项总额 9.74%(2014 年 12 月 31 日:11.25%) 。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包括衍生金融工具) 的账面金额。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或偿付到期债务以及其他支付义务 的风险。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 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1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各项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期末余额 账面净值 账面原值 1年以内 1-2年 2-5年 5年以上 货币资金 445,862,286.36 445,862,286.36 445,862,286.36 --- --- --- 应收票据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 --- --- 应收账款 211,562,902.30 232,415,074.17 232,415,074.17 --- --- --- 其他应收款 22,733,189.71 25,585,851.17 25,585,851.17 --- --- --- 小计 680,658,378.37 704,363,211.70 704,363,211.70 --- --- --- 应付票据 129,650,000.00 129,650,000.00 129,650,000.00 --- --- --- 应付账款 193,854,246.54 193,854,246.54 193,854,246.54 --- --- --- 其他应付款 7,782,024.07 7,782,024.07 7,782,024.07 --- --- --- 小计 331,286,270.61 331,286,270.61 331,286,270.61 --- --- --- 续: 项目 期初余额 账面净值 账面原值 1年以内 1-2年 2-5年 5年以上 货币资金 313,347,843.60 313,347,843.60 313,347,843.60 --- --- --- 应收票据 693,684.75 693,684.75 693,684.75 --- --- --- 应收账款 153,041,834.54 167,948,628.43 167,948,628.43 --- --- --- 其他应收款 15,898,572.31 17,891,476.79 17,891,476.79 --- --- --- 小计 482,981,935.20 499,881,633.57 499,881,633.57 --- --- --- 应付票据 106,100,000.00 106,100,000.00 106,100,000.00 --- --- --- 应付账款 229,559,376.94 229,559,376.94 229,559,376.94 --- --- --- 其他应付款 5,614,338.29 5,614,338.29 5,614,338.29 --- --- --- 小计 341,273,715.23 341,273,715.23 341,273,715.23 --- --- --- 3、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 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和欧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本公司财务部 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为此,本公司可能 会以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 1)本报告期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2)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期末余额 美元项目 欧元项目 港币项目 英镑项目 外币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244,917,718.39 11,069,234.36 14.73 8.17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 应收账款 164,396,645.48 2,143,585.30 --- --- 其他应收款 322,625.88 112,281.54 --- --- 小计 409,636,989.75 13,325,101.20 14.73 8.17 外币金融负债: 其他应付款 4,843,434.81 --- --- --- 小计 4,843,434.81 --- --- 续: 项目 期末余额 澳元项目 日元项目 雷亚尔项目 合计 外币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160.97 199,475.06 297,127.13 256,483,611.99 应收账款 --- --- --- 166,540,230.78 其他应收款 --- 406,452.57 --- 841,359.99 小计 160.97 605,927.63 297,127.13 423,865,202.76 外币金融负债: 其他应付款 --- --- --- 4,843,434.81 小计 --- --- --- 4,843,434.81 续: 项目 期初余额 美元项目 欧元项目 澳元项目 英镑项目 合计 外币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13,106,660.46 8,224,306.95 170.34 8.11 21,331,145.86 应收账款 150,341,354.78 3,204,667.16 --- --- 153,546,021.94 其他应收款 245,509.09 1,932,473.65 --- --- 2,177,982.74 小计 163,693,524.33 13,361,447.76 170.34 8.11 177,055,150.54 外币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 26,514,583.40 12,055,396.50 --- --- 38,569,979.90 其他应付款 79,925.58 76,658.48 --- --- 156,584.06 小计 26,594,508.98 12,132,054.98 --- --- 38,726,563.96 3)敏感性分析: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对于本公司各类外币金融资产及外币金融负债,如果人民币对外币金额升值或 贬值10% ,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公司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41,902,176.80 元(2014 年度约 13,832,858.66元)。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 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3 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 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 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以尽可能降低利率风险。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 量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 量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表决权比例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4 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第十节、九、1、(1)。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深圳市大艾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股东 李海涛、赵凯、张文磊、鲍凯等 13 人 关键管理人员 深圳学达科技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参股之公司 深圳深大住建教育研究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参股之公司 浙江火神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股 3.0068%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获批的交易额度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上期发生额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浙江火神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 司 销售显示屏 3,175,128.19 0.00 合计 3,175,128.19 0.00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5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 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 称 受托方/承包方名 称 受托/承包资产类 型 受托/承包起始日 受托/承包终止日 托管收益/承包收 益定价依据 本期确认的托管 收益/承包收益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 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 称 受托方/承包方名 称 委托/出包资产类 型 委托/出包起始日 委托/出包终止日 托管费/出包费定 价依据 本期确认的托管 费/出包费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 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 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 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拆出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6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5,597,000.00 4,971,300.00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赵凯 20,000.00 10,000.00 (2)应付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预收账款 浙江火神文化传播股份有限 公司 897,875.00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4,704,440.00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20,574,972.0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7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18,178,050.00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18.975 元/股,23 个月;28.34 元/股,28 个月 其他说明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预计可行权人数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不适用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13,471,761.14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11,598,691.14 其他说明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1)首次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以及2014年11月24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实施情况以及成本费用的确认情况如下: 1)计划具体内容 a.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b.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4.1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7863.00万股的2.087%,其中首次授予151.1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922%,预留13.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165%,占本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总量的7.92%。 c.本激励计划的锁定期和解锁期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8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或回购注销 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年。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 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包含因该等股票取得的股票股利,下同)予以锁定,不得转让或用于偿 还债务。锁定期满后为解锁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日起满12 个月后,激励对 象应在未来36 个月内分三次解锁。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 申请解锁:第一个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第一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 第二个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的第二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第三次解 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的第三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拟在授予日的12个月后、24个月后、36个月后分三次解锁,每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比例分别为授予 总量的40%,30%,30%。 d.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38.45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38.45元的价 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限制性股票。 e.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价格不低于本激励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76.90元的50%,为每股38.45元/股。 2)实施情况 2014年12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确定2014年12月19人为授予日,在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过程中,5名激励对象离职,14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1名激励对象减少认购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因此,公司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1.10万股减少到145.50万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1.85%;授予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授予对象由225人减少到206人。 3)确认的成本费用 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145.50万股,行权价格为38.45元/股,授予日股票收盘价83.78 元/股,根据B-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的应确认的费用总额为27,567,885.00元。 股权激励计划应确认的费用在等待期内按会计期间内等待长度占整个长度的比例进行费用分摊。 (2)预留部分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实施情况以及成本费用的确认情况如下: 1)计划具体内容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9 a.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b.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2015年4月29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告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人民币(含税),现金分红总额为40,042,5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赠8008.50万股,转赠后公司总股本为16017.00万股。 根据《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 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 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调整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限制性股票数量Q=Q0×(1+n)=13×(1+1)=26(万股)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 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董事会对原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3.00万股调整为26.00万股。 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激励对象的范围,决定原预留限制性股票26.00万股调整为16.60万股。 c.本激励计划的锁定期和解锁期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限制性股票自相应的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 三次解锁: 第一个解锁期自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比例40%。 第二个解锁期自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比例30%。 第三个解锁自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比例30%。 d.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15-2017年三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第一次解锁相比2013年,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0%。 第二次解锁相比2013年,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0% 第三次解锁相比2013年,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0 未达到考核当年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锁,由公司回 购注销。 e.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28.34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28.34元的价 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限制性股票。 f.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价格不低于本激励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56.68元的50%,为每股28.34元/股。 2)实施情况 2015年5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确定2015年5月25日为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12名激励对象授予16.6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00.00%。 3)确认的成本费用 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16.60万股,行权价格为28.34元/股,授予日股票收 盘价64.40元/股,根据B-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的应确认的费用总额为1,769,654.00元。 (3)股权激励计划应确认的费用在等待期内按会计期间内等待长度占整个长度的比例进行费用分摊。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累 计 已 确 认 的 费 用 为 13,471,761.14 元 , 其 中 2015 年 度 确 认 的 费 用 为 11,598,691.14元。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租赁合同及财务影响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与本公司重大的经营租赁有关的信息如下: 剩余租赁期 最低租赁付款额 1年以内(含1年) 380,252.69 1-2年(含2年) 2,200,353.74 合计 2,580,606.43 (2)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1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开出保函、信用证 2014年1月21日,应本公司的申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就本公司与陕西安康博泰投 资有限公司签订的LED显示屏(天幕)制作与安装订单的事宜(合同金额4,430,000.00元),向陕西安康 博泰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2014年蛇字第5114471003号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保函金额221,500.00元, 有效期至2016年1月22日。本公司已向招行蛇口支行交纳履约保函保证金221,500.00元。 2014年11月24日,应本公司的申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就本公司与重庆齐尔美瑞商 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LED电子显示屏,软件及其他设备订单事宜(合同金额1,102,300.00元),向重庆 齐尔美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2014年蛇字第5114471049号不可撤销的质量保函,保函金额 55,115.00元,有效期至2016年11月18日。 2015年1月16日,应本公司的申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就本公司与河南大正投资置 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德化大厦——天幕等全彩LED显示屏方案设计及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事宜,本公司预收 款2,680,000.00元,向河南大正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2015年蛇字第5115471001号不可撤销的预收 款保函,保函金额2,680,000.00元,有效期至本保函由河南大正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退回并经银行确认后。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河南大正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尚未退回保函,保函仍在有效期内。 2015年4月13日,应本公司的申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就本公司与重庆浙商兴渝置 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地产项目订单事宜(合同金额1,631,500.00元),向重庆浙商兴渝置业有限公司出具编 号为2015年蛇字第5114471013号不可撤销的质量保函,保函金额81,570.50元,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2015年4月21日,应本公司的申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就本公司与广州云凯置业有 限公司签订的广州市凯德广场•云尚项目LED深化设计与供货安装的承包事宜(合同金额424,500.00元), 向广州云凯置业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2015年蛇字第5114471020号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有效期至2016年3 月31日。 2015年10月10日,应本公司申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就本公司与福州广华达旺建材 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福州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室内外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合同金额229,100.00 元),向福州广华达旺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2015年蛇字第0515471051号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保 函金额45,820.00元,有效期至2016年1月29日失效。 2015年11月20日,应本公司申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就本公司与广西荣和置业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荣和山水绿城A组团1号楼LED户外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合同金额903,571.00元),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2 向广西荣和置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编号为2015年蛇字第1015471053号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保函金额 90,357.10元,有效期至2016年3月30日失效。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 元 项目 内容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 响数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重要的对外投资 2016 年 1 月 20 日,深圳市艾 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全资子公司艾比森控股香港 有限公司在深圳前海投资设 立全资孙公司深圳市前海艾 比森商业服务有限责任公 司,主要是可以充分利用深 圳前海地区在信息、资源、 人才等方便的优势,推动公 司发展战略的有效拓展,能 够进一步增加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能力。2016 年 1 月 22 日,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以人民币 1,220 万元的 对价认购北京华奥视美国际 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62.39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完成增资后公司持股 4.98%。 主要是有利于带动公司的显 示屏销售规模;通过与其合 作,公司能够积累舞台场景 创意显示运营的经验,对实 施公司战略具有较强的促进 作用。2016 年 2 月 2 日, 深 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与九州证券有限公司签订 了《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3 有限公司与九州证券有限公 司共同发起设立艾比森九州 新兴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 伙)之合作框架协议》,基金 规模 10 亿元人民币,存续期 为 5 年,公司作为基金的有 限合伙人,出资 4 亿元;九 州证券有限公司的直投子公 司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执 行事务合伙人及管理人,出 资 50 万元。基金拟投资公司 产业链上的场景运营、广告 媒体、体育运营、创意策划、 互联网营销等相关项目,以 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 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以及 经投资及决策委员会认可的 其他投资。基金可以运用暂 时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的固 定收益或资管类产品。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 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32,041,664.0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32,041,664.00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2016年2月,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和修改 后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和登记事宜后,有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 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该2 名离职人员持有的未解锁的全部限 制性股票共计8,000 股进行回购并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共计有28人201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 结果未能满足公司规定的第一期可以全部解锁的条件要求,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上述28人第一期 可解锁限制性股票中的对应部分不得解锁,共计47,68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时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 币55,680.00元。变更后本公司的股本为人民币160,208,320.00元。 除存在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截止财务报告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4 表日后事项的。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 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处理程序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 项目名称 累积影响数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批准程序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 元 项目 收入 费用 利润总额 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终止经营 利润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 元 项目 分部间抵销 合计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5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1)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原告 被告 案由 受理法院 标的额 案件进展情况 本公司 甲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28,366.00 已判决,执行中 本公司 乙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51,385.00 已判决,申请强制执行 本公司 丙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120,800.00 已判决,申请强制执行 本公司 丁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835,419.00 已立案,尚未开庭 本公司 戊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220,460.00 已立案,尚未开庭 本公司 己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71,588.00 已立案,尚未裁决 本公司 庚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187,168.00 已立案,尚未开庭 本公司 辛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108,500.00 已判决,执行中 壬公司 本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仲裁委员会 721,909.32 已立案,尚未裁决 (2)截止财务报告日,本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259,890, 074.22 99.61% 17,221,1 63.59 6.63% 242,668,9 10.63 198,642 ,419.28 99.45% 13,455,29 0.76 6.77% 185,187,12 8.52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1,018,90 4.94 0.39% 1,018,90 4.94 100.00% 1,099,9 11.25 0.55% 1,099,911 .25 100.00% 合计 260,908, 979.16 100.00% 18,240,0 68.53 6.99% 242,668,9 10.63 199,742 ,330.53 100.00% 14,555,20 2.01 7.29% 185,187,12 8.52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6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156,529,123.91 7,826,456.20 5.00% 1 至 2 年 20,156,350.11 4,031,270.02 20.00% 2 至 3 年 3,663,174.60 1,831,587.30 50.00% 3 年以上 3,531,850.07 3,531,850.07 100.00% 合计 183,880,498.69 17,221,163.59 9.37%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名称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76,009,575.53 --- --- 合计 76,009,575.53 --- --- 对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不计提坏账准备。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3,684,866.52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本报告期无核销的应收账款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7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 例(%) 已计提坏账准备 第一名 60,000,649.39 23.00 --- 第二名 13,275,511.85 5.09 --- 第三名 11,624,522.00 4.46 581,226.10 第四名 11,250,000.00 4.31 562,500.00 第五名 9,080,887.00 3.48 454,044.35 合计 105,231,570.24 40.34 1,597,770.45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本报告期内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款项。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本报告期内无转移应收款项且继续涉入而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214,985 ,590.03 93.22% 214,985,59 0.03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276,661, 383.63 100.00% 2,176,89 8.09 0.79% 274,484,4 85.54 15,562, 960.34 6.75% 1,590,828 .56 10.22% 13,972,131. 78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79,925. 58 0.03% 79,925.58 合计 276,661, 383.63 100.00% 2,176,89 8.09 0.79% 274,484,4 85.54 230,628 ,475.95 100.00% 1,590,828 .56 0.69% 229,037,64 7.39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8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20,095,500.72 1,004,775.04 5.00% 1 至 2 年 680,279.74 136,055.95 20.00% 2 至 3 年 40,000.00 20,000.00 50.00% 3 年以上 1,016,067.10 1,016,067.10 100.00% 合计 21,831,847.56 2,176,898.09 9.97%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名称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254,829,536.07 --- --- 合计 254,829,536.07 --- --- 对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不计提坏账准备。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586,069.53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9 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 2,928,032.00 908,314.00 备用金 1,171,523.87 2,222,602.77 个人借款 1,300,000.00 出口退税 14,646,233.18 10,642,857.32 代垫费用 193,279.59 283,314.08 关联往来 254,829,536.07 215,065,515.61 押金 1,089,960.00 955,880.00 其他 502,818.92 549,992.17 合计 276,661,383.63 230,628,475.95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惠州市艾比森光电有 限公司 往来款 254,310,426.76 1 年以内、1-2 年、 2-3 年、3 年以上 91.92% 应收出口退税款 出口退税 14,646,233.18 1 年以内 5.29% 732,311.66 石昌金 借款 1,300,000.00 1 年以内 0.47% 65,000.00 通行画框(深圳)有 限公司 押金 840,460.00 3 年以上 0.30% 840,460.00 深圳市威斯泰克光电 技术有限公司 往来款 283,906.99 1 年以内 0.10% 合计 -- 271,381,026.93 -- 98.08% 1,637,771.66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账龄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 及依据 本报告期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0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本报告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本报告期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而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63,207,946.11 63,207,946.11 35,330,122.00 35,330,122.00 合计 63,207,946.11 63,207,946.11 35,330,122.00 35,330,122.00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值准 备 减值准备期末余 额 惠州艾比森 30,000,000.00 843,324.13 30,843,324.13 艾比森美国公司 1,739,797.00 1,739,797.00 艾比森德国公司 2,051,225.00 2,051,225.00 艾比森香港公司 1,539,100.00 1,232,340.00 2,771,440.00 艾比森中东公司 1,713,740.00 1,713,740.00 威斯泰克 24,088,419.98 24,088,419.98 合计 35,330,122.00 27,877,824.11 63,207,946.11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 元 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 确认的投 资损益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 变动 宣告发放 现金股利 或利润 计提减值 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1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972,622,131.34 694,520,536.94 1,078,677,420.60 723,904,794.15 其他业务 1,614,529.69 1,348,951.96 331,577.07 79,736.33 合计 974,236,661.03 695,869,488.90 1,079,008,997.67 723,984,530.48 其他说明: (1)主营业务(分产品) 产品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一、LED显示屏 930,300,140.28 656,280,567.55 1,012,944,072.44 664,111,014.51 P18以上 18,441,793.78 14,139,641.93 42,006,587.60 30,543,695.18 P12-P18 101,742,874.48 70,411,736.12 219,241,503.66 145,863,891.34 P12以下 810,115,472.02 571,729,189.50 751,695,981.18 487,703,427.99 二、LED照明灯 15,654,053.82 13,774,251.37 41,876,559.78 39,864,602.82 三、其他 20,892,030.38 19,649,564.49 23,856,788.38 19,929,176.82 四、显示屏租赁 5,775,906.86 4,816,153.53 --- --- 合计 972,622,131.34 694,520,536.94 1,078,677,420.60 723,904,794.15 (2)主营业务(分地区) 地区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华东地区 30,187,804.65 26,061,075.04 27,949,724.69 25,680,616.77 华南地区 24,961,275.72 22,490,442.11 34,518,411.80 30,915,708.61 华北地区 34,017,141.03 29,183,897.81 34,741,960.18 26,919,540.76 华中地区 28,263,846.67 22,968,858.29 30,080,721.98 23,648,211.85 西南地区 26,834,324.90 21,322,336.61 34,133,355.34 26,149,576.85 西北地区 25,165,746.93 20,047,010.56 29,574,280.72 23,767,857.15 东北地区 16,579,147.99 14,204,367.40 10,710,831.77 8,844,449.22 境外 786,612,843.45 538,242,549.12 876,968,134.12 557,978,832.94 合计 972,622,131.34 694,520,536.94 1,078,677,420.60 723,904,794.15 (3)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总额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第一名 179,926,579.45 18.47 第二名 66,589,392.32 6.84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2 第三名 26,966,199.09 2.77 第四名 24,403,012.20 2.50 第五名 14,854,016.04 1.52 合计 312,739,199.10 32.10 5、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7,319,387.55 3,843,773.38 合计 7,319,387.55 3,843,773.38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82,168.5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238,129.53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7,387,184.5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12,080.37 减:所得税影响额 1,530,683.7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232,840.24 合计 8,467,541.1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5.07% 0.7983 0.79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06% 0.7444 0.7444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 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15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五、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投资管理部。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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