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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2014_
股份
_2014
年年
报告
_2015
02
09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Jiawei Photovoltaic Lighting Co.,Ltd.
2014 年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股份
披露日期:2015 年 2 月 10 日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丁孔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秀文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刘秀文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
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
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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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目录
2014 年度报告 .....................................................................................................................................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7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7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1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9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1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46
第八节 公司治理 .............................................................................................................................. 51
第九节 财务报告 .............................................................................................................................. 54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43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或珈伟股份
指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珈伟科技、香港珈伟
指
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福建珈伟
指
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
武汉珈伟
指
武汉珈伟光伏照明有限公司
天津滨翔
指
天津滨翔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珈伟
指
北京珈伟光伏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珈伟
指
厦门珈伟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山品上、品上照明
指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
L&D 公司
指
Lion & Dolphin A/S
国创珈伟
指
深圳市国创珈伟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华源
指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奇盛
指
奇盛控股有限公司
腾名
指
腾名有限公司
三安光电
指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14 年度
LED
指
Light Emitting Diode(发光二极管),是由 III-V 族半导体材料等通过
半导体工艺制备的可将电能转化为光能的发光器件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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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珈伟股份
股票代码
300317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珈伟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
Shenzhen Jiawei Photovoltaic Lighting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JIAWEI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丁孔贤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新发工业区 1、2、3、4 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17
办公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高桥社区富高东路 4 号 A、B、C、D 栋厂房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17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
jw@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 5022 号联合广场 B 座 5 楼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彭钦文
朱婷婷
联系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高桥社区富高东
路 4 号 A、B、C、D 栋厂房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高桥社区富高东
路 4 号 A、B、C、D 栋厂房
电话
0755-85224478
0755-85224478
传真
0755-85224353
0755-85224353
电子信箱
jw@
jw@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巨潮网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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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历史沿革
注册登记日期
注册登记地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首次注册
1993 年 07 月 17 日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
27942841-7
440301279428417
27942841-7
公司改制成股份公
司
2010 年 12 月 06 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
440307103755502
440301279428417
27942841-7
公司上市变更股本 2012 年 08 月 03 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
440307103755502
440301279428417
27942841-7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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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4 年
2013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2 年
营业收入(元)
680,145,977.52
640,721,060.64
6.15%
453,688,468.43
营业成本(元)
514,409,240.16
482,664,581.65
6.58%
340,501,712.30
营业利润(元)
-12,522,619.34
18,140,533.63
-169.03%
1,042,269.31
利润总额(元)
3,806,727.63
22,957,318.33
-83.42%
3,027,083.02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元)
8,175,280.85
20,199,073.82
-59.53%
5,830,827.08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14,050,516.57
16,053,406.56
-187.52%
6,031,353.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38,880,060.11
30,605,331.66
-227.04%
-91,518,238.3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股)
-0.2777
0.2186
-227.04%
-0.653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84
0.1443
-59.53%
0.046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84
0.1443
-59.53%
0.04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8%
3.50%
-2.12%
1.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2.38%
2.78%
-5.16%
1.40%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2 年末
期末总股本(股)
140,000,000.00
140,000,000.00
0.00%
140,000,000.00
资产总额(元)
1,384,488,924.12
1,125,655,576.26
22.99%
1,022,154,485.32
负债总额(元)
770,323,056.16
500,123,515.39
54.03%
452,189,689.18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
有者权益(元)
588,199,459.45
589,407,871.78
-0.21%
569,964,796.14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股净资产(元/股)
4.2014
4.2101
-0.21%
4.0712
资产负债率
55.56%
44.43%
11.13%
44.24%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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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三、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2012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162,157.65
-27,026.81
-160,657.1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647,290.95
4,559,135.67
2,012,544.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944,524.42
284,675.84
132,926.83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233,118.66 -
减:所得税影响额
538,039.59
671,117.44
-47,778.93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863.99
-
- -
合计
22,225,797.42
4,145,667.26
-200,526.0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四、重大风险提示
1、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客户均为国外大型的连锁超市,拥有庞大的销售网络和出众的市场反应能力,与客户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符
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与经营特点。主要客户占收入的销售比重虽然较以往有所降低,但是所占比重仍较大。公司的客户非常重
视产品质量和稳定合作关系,构建了严格的认证体系,公司核心客户流失的风险较低。公司不断通过调整客户结构化解风险。
倘若主要客户采购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动,公司仍面临因客户结构不能及时调整带来的短期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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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以及所带来的毛利率降低的风险
公司产品定位于中高端,公司一直以突出的产品性价比优势和周到的服务赢得客户的认可和市场的亲睐。与此同时,
LED行业日趋于成熟,行业竞争日益加剧,毛利率可能因竞争而降低。公司只有不断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并将研发成果转化
投入生产中,以保持产品竞争力,提高产品成品率,尽量减少因产品降价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将进一步做好服务,稳固与
零售商的合作关系,加大产品创新力度,不断探索新的降低成本方式和低成本的运营模式,以保持综合竞争优势。
3、经营与管理能够跟上业务扩张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内生式生长和外延式发展的战略,通过资本运作对内收购品上照明全部股权,对外通过子公司珈伟
科技收购L&D公司,使得公司业务规模、资产规模、国内外市场的业务布局持续扩大,整合过程中若公司未能及时制定与
之相适应的企业文化、组织模式、财务管理与内控、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研发管理、业务合作等方面的具体整合措施,可能
会对收购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从而给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如公司在组织设置、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和人
才引进等方面将面临一定的挑战。对此,公司已着手开始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组织模式与管理制度、行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
制,同时创新和引入科学的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管理体系,加强内控,降低经营风险。
4、重大资产重组审批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方案等。以上审
批程序是否能获得通过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就上述事项取得相关通过或核准的时间也不确定。因此,重组存在无法
获得批准的风险。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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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业务回顾
2014年公司实现收入68,014.6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1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17.5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
降59.53%。2014年,公司传统LED草坪灯业务和专用光伏组件业务收入略有下降,LED照明业务收入持续增长,通过对中山
市品上照明有限公司和欧洲L&D公司的收购,公司海外销售网络和国内市场布局日趋合理;同时,作为中国较早从事光伏
业务的公司之一,在国家政策支持鼓励发展光伏电站业务的背景下,公司利用多年积累的光伏领域技术优势和上市公司平台
优势,拟通过收购江苏振发集团旗下华源新能源公司快速切入光伏电站EPC和电站投资运营业务,并将该业务打造成为公司
战略核心单元和业务增长点。但另一方面,公司在LED主业领域全面投入,细分业务领域和产品线持续延伸,造成公司销售
费用与管理费用大幅上升,公司净利润因此亦下降。集中优势资源重点发展光伏电站相关业务,梳理LED业务,突出重点,
加大对LED业务中具有持续增长潜力的产品线投入,同时考虑到公司资源的投入产出,适当调整LED显示业务、福建珈伟生
产基地、LED道路照明业务的规模与投入,争取做到重点业务突出,整体运营质量改善,经营效益稳步提升。
主营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仍以LED业务收入为主导,传统LED草坪灯业务收入虽然较去年同期下降13.37%,但依然比较稳定,随着
公司收购欧洲L&D公司协同效应显现,金霸王LED草坪灯投放市场,该项业务有望实现收入和利润稳定增长;公司积极推
进LED照明业务,该项业务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收入增长41.98%,占公司整体业务收入的比重由去年同期的25.78%提高至
34.47%,符合公司优化LED业务产品结构的战略预期,公司部分LED商业照明产品单品实现较高市场占有率,逐步形成较强
的性价比优势,预计2015年欧洲市场将实现明显增长,LED照明业务海外市场收入也将实现增长。公司销售传统上以出口为
主,为开发国内市场,收购品上照明前,公司通过加大投入组建独立团队开拓国内市场,但成效缓慢,品上照明是国内商业
照明领域的知名品牌,收购品上照明将进一步厘清公司国内市场开发战略。通过对公司原有国内市场团队与品上照明团队的
整合,协同效应有望逐步显现。公司收购以光伏电站EPC和光伏电站投资为主业的华源新能源之后,公司将进行规模化资本
投入进行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营。由于光伏电站业务属资金密集型业务,公司未来需要持续从资本市场融资以满足业务资本金
投入需要,同时,公司将加大融资团队建设,多渠道为电站项目融资。
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内部治理,事业部制运行良好,以长期健康发展为诉求,完善公司制度和内控体系建设;以经营目
标为核心,全面推行KPI绩效考核机制,促进了部门管理绩效的提升;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5S现场管
理等各项控制体系持续有效运行,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运转。通过加大财务、审计的监督力度,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
的各项考核指标和责任,加强对生产经营、资金管理等重要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增强了公司各部门的成本意识,公司整体
管理能力显著增强。
资本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并购的方式完成收购中山市品上照明有限公司和欧洲L&D公司,进一步完善国内外市场布局,在
保持北美传统市场优势的同时,加大抢占欧洲和国内市场的力度。2014年5月,公司与品上照明原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
议》,约定以1.225亿元的价格收购其持有的品上照明全部股权,2014年8月,品上照明完成收购工商变更手续,品上照明成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品上照明是公司开拓国内市场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本次收购,公司将快速切入市场容量巨大
的国内照明市场,公司国内市场销售规模有望快速提升,品牌影响力有望快速加大,并提升国内市场占有率,一定程度上将
降低公司海外市场占比过高的风险;同时,公司在研发、产品品质、人才机制等方面拥有较好的优势,公司与品上照明在业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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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上具有较强的协同效应。
2014年9月,公司收购欧洲L&D公司。L&D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欧洲的LED照明业务公司,其拥有“DURACELL”(金霸
王)品牌在中国和北美之外的授权,加上公司原来已取得的该品牌在北美地区的授权,公司将拥有“DURACELL”照明品牌
除中国之外的全球授权,实现“DURACELL”照明品牌及公司自有品牌的全球销售。另外,LED草坪灯也是“DURACELL”照
明授权业务之一,通过“DURACELL”品牌的全球影响力,公司生产的“DURACELL”品牌草坪灯将逐步登录北美、欧洲及其
它海外市场。
作为一家以LED和光伏为主业的上市公司,尤其是公司在光伏领域有很深的技术与市场积淀,是中国光伏行业商业应用
的开拓者之一,在全球变暖、环境日益恶化的今天,鼓励发展光伏太阳能已成为全球各国政府的共识,在欧美陆续对中国光
伏企业实施“双反”的背景下,一方面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发展而带来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发展清洁能源要求十分迫切,另一方
面,中国光伏行业历经十几年的高速发展,制造规模稳居全球第一,出口受阻将对整个行业带来深远的影响,行业发展面临
危机。中国政府加大对光伏电站投资的政策支持力度,将有利于中国光伏行业的持续健康成长,光伏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发
展机遇。公司作为一家历史悠久的光伏企业,决定充分利用资本平台优势,借机迅速在光伏电站领域做大做强。2014年8月,
公司决定收购国内光伏电站行业知名企业----江苏振发集团旗下的华源新能源公司,标志着公司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进
军光伏电站业务。目前公司重组华源新能源的相关材料已报送中国证监会。
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业务收入68,014.6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15%,系LED照明产品和其他LED产品销售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51,440.9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58%,系收入增长;全年期间费用共计18,060.42万元,较去年同
期增长39.81%,系海外销售费用增长及国内市场开拓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2,936 .4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54 %,
系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所致;本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949.8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45.62%,系生产经营需要导致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
2)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率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45,320.04
2,822,812.18
-48.80%
销售费用
78,802,973.85
41,847,808.53
88.31%
投资收益
6,424,626.05
-
100.00%
营业外收入
16,967,128.03
4,896,587.00
246.51%
营业外支出
637,781.06
79,802.30
699.20%
所得税费用
-2,347,563.39
2,840,718.48
-182.6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175,280.85
20,199,073.82
-59.53%
少数股东损益
-2,020,989.83
-82,473.97
2,350.46%
1、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1,445,320.04 元,同比下降48.8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应缴增值税减少。
2、报告期销售费用78,802,973.85元,同比增长88.31%,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本期销售较上期增加,相应的销售费用也有增加;
另一方面是本期公司加大国内市场开拓,国内销售团队扩大,引起销售费用增加。
3、报告期投资收益6,424,626.05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转让武汉珈伟光伏照明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4、报告期营业外收入16,967,128.03元,同比增长246.51%,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取得豁免债务收入。
5、报告期营业外支出637,781.06元,同比增长699.20%,主要原因是处置子公司财产损失。
6、报告期所得税费用-2,347,563.39元,同比下降182.64%,主要原因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国外子公司亏损递延所得税负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
债冲回所致。
7、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175,280.85元,同比下降59.53%,主要原因是公司期间费用增加。
8、报告期少数股东损益-2,020,989.83,同比增长2,350.46%,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福建珈伟亏损增加所致。
3)收入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情况
营业收入
680,145,977.52
640,721,060.64
6.15%
驱动收入变化的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 68,014.60 万元,与去年同期略有增长;其中内销 7,124.34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324.06%,
系公司收购品上照明收入合并所致,外销 59,328.09 万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按产品类型来分,报告期内 LED 草坪灯实现
收入 27,675.47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13.37%,LED 照明产品实现收入 23,447.36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41.98%,公司 LED
照明产品凭借其优异的性能和极高的性价比在国内外市场逐步得到认可;其他 LED 产品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实现收入
13,044.30 万元,比去年同比增长 18.96%。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产品
项目
单位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
LED
销售量
PCS
27,850,785
26,471,664
5.21%
生产量
PCS
27,781,590
26,866,540
3.41%
库存量
PCS
1,665,079
556,089
199.43%
光伏
销售量
PCS
264,508
194,671
35.87%
生产量
PCS
277,081
196,866
40.75%
库存量
PCS
21,494
8,921
140.94%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LED产品库存量增长199.43%,系一方面是新并表子公司库存增加,另一方面是公司海外销售模式改变;光伏产品销
售量增长35.87%,系报告期内销售增加;光伏产品生产量增长40.75%,系报告期销售增加,相应生产增加;光伏产品库存
量增长140.94%,系报告期销售增加,相应库存增加。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成本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原材料
373,718,312.98
72.65%
354,221,824.38
73.39%
5.50%
直接人工
63,272,336.54
12.30%
53,237,903.30
11.03%
18.85%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
制造费用
77,418,590.64
15.05%
75,204,853.91
15.58%
2.94%
5)费用
单位:元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78,802,973.85
41,847,808.53
88.31%
一方面本期销售较上期增加,相应的
销售费用也有增加;另一方面是本期
公司加大国内市场开拓,国内销售团
队扩大,引起销售费用增加。
管理费用
91,657,514.91
78,315,884.00
17.04% -
财务费用
10,143,689.20
9,011,311.96
12.57% -
所得税
-2,347,563.39
2,840,718.48
-182.64%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6)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作为一家自主创新的高新技术企业,一直在研发新产品上加大投入,以确保公司研发实力处于领先水平,产品具有
市场竞争力。公司利用技术的优势调整、改善产品的结构,突出产品优势。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的蓝牙筒灯、轨道灯、安防壁
灯等项目均具有一定的优势。其中公司自主研发的智能安防壁灯产品在北美已实现预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2,936.47
万元,占营业收入(合并)比例为4.32 %,报告期无资本化研发费用。14年公司新增专利13个(含子公司),其中发明专利
2个,实用新型专利10个,外观设计专利1个。具体专利如下表: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研发投入金额(元)
29,364,677.18
26,806,886.53
27,381,025.7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4.32%
4.18%
6.04%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
的比例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
润的比重
0.00%
0.00%
0.00%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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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7)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21,246,339.97
666,792,619.47
23.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60,126,400.08
636,187,287.81
35.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38,880,060.11
30,605,331.66
-227.0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6,046,844.67
8,671,260.14
546.3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0,849,492.26
13,401,230.72
727.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54,802,647.59
-4,729,970.58
1,058.6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6,027,200.94
440,553,684.49
42.1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4,146,550.63
474,162,661.04
23.2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41,880,650.31
-33,608,976.55
-328.6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9,498,221.87
-11,107,662.09
317.24%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60,126,400.08元,同比增长35.20%,主要原因是公司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购买商品、接受
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从而导致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增加。
(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880,060.11元,同比下降227.0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增加。
(3)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6,046,844.67元,同比增长546.35%,主要原因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净额增加(转让武汉珈伟光伏照明有限公司股权),从而导致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增加。
(4)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0,849,492.26元,同比增长727.16%,主要原因对外投资增加(Lion & Dolphin A/S、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深圳市国创珈伟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即,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增加,从
而导致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增加。
(5)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54,802,647.59元,同比增长1,058.63%,主要原因是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小于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所致。
(6)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26,027,200.94元,同比增长42.10%,主要原因是公司取得银行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
加所致。
(7)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880,650.31元,同比下降328.64%,主要原因是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增加大于取得从银行借款取得的现金所致。
(8)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9,498,221.87元,同比增加317.24%,主要原因是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筹资活
动现金流出金额同比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880,060.11元,本年度净利润6,154,291.02元,主要原因是,是公司支付
的其他与经营有关的现金支出大幅增加,从而导致本报告期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
8)公司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447,870,663.23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65.85%
向单一客户销售比例超过 30%的客户资料
√ 适用 □ 不适用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销售金额或比例与以前年度相比发
生较大变化的说明
LG SOURCING, INC
239,338,482.26
35.19% -
合计
239,338,482.26
35.19%
--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89,719,455.50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7.55%
向单一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 30%的客户资料
□ 适用 √ 不适用
9)公司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的说明
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未来发展与规划在本报告期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中既定的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与目标运行,不断提升研发能力和营销服务能力,以
公司的技术和品牌优势为依托,做强做大,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计划。同时,公司根据国内外市场和客户的需求变化,适时
进行产品研发和市场定位的产业调整,不断推出适应市场需求和客户需要的产品。
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详见本章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较曾公开披露过的本年度盈利预测低于或高于 20%以上的差异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主营业务分部报告
1)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利润的构成
单位:元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
分行业
LED
641,671,327.66
153,980,437.33
光伏
22,852,962.85
6,279,606.17
分产品
LED 草坪灯
276,754,745.86
74,121,486.94
LED 照明
234,473,588.17
52,493,955.64
其他 LED 产品
130,442,993.63
27,364,99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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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专用组件
22,852,962.85
6,279,606.17
分地区
境外(含香港)
593,280,927.28
143,400,498.68
境内
71,243,363.23
16,859,544.82
2)占比 10%以上的产品、行业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LED
641,671,327.66
487,690,890.33
24.00%
7.97%
8.91%
-0.65%
光伏
22,852,962.85
16,573,356.68
27.48%
-23.75%
28.51%
4.83%
分产品
LED 草坪灯
276,754,745.86
202,633,258.92
26.78%
-13.37%
14.39%
0.87%
LED 照明
234,473,588.17
181,979,632.53
22.39%
41.98%
45.57%
-1.91%
其他 LED 产品
130,442,993.63
103,077,998.88
20.98%
18.96%
19.71%
-0.49%
专用组件
22,852,962.85
16,573,356.68
27.48%
-23.75%
28.51%
4.83%
分地区
境外(含香港)
593,280,927.28
449,880,428.60
24.17%
-2.33%
-1.82%
-0.40%
境内
71,243,363.23
54,383,818.41
23.66%
324.06%
325.82%
-0.32%
3)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3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货币资金
384,677,156.8
4
27.78% 398,062,767.01
35.36%
-7.58% -
应收账款
174,451,531.9
9
12.60% 193,202,234.05
17.16%
-4.56% -
存货
466,478,509.1
1
33.69% 348,876,061.66
30.99%
2.70% -
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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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
1,454,827.17
0.11%
0.00%
0.11% -
固定资产
28,252,097.16
2.04% 24,313,089.96
2.16%
-0.12% -
在建工程
34,882,104.01
2.52%
709,300.04
0.06%
2.46% -
2)负债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4 年
2013 年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短期借款
302,936,100.1
2
21.88% 230,831,795.49
20.51%
1.37% -
长期借款
53,805,916.64
3.89%
0.00%
3.89% -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竞争能力重大变化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5)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94,229,243.03
104,925,470.97
-10.19%
被投资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上市公司占被投
资公司权益比例
资金来源
合作方
本期投资盈亏
(元)
是否涉诉
深圳市国创珈
伟石墨烯科技
有限公司
石墨烯材料开发、生产及销售,石墨
烯导热涂材、散热片及相关散热产品
开发、生产及销售,LED,太阳能电
池及其他相关节能产品的热管理技术
开发、生产及销售,新能源创意材料
的设计、开发与销售,新能源技术服
务、咨询。
51.00% 自有资金
深圳市国创
新能源研究
院;深圳联创
珈伟石墨烯
投资企业;深
圳市鸣创投
资企业;
-790,152.80 否
中山品上照明
有限公司
研究、开发、生产、批发;照明灯具、
电光源产品、节能照明产品、照明智
能控制装置、小家电、电工产品、以
及相关产品的配套材料、配件;货物
100.00% 自有资金 -
-495,295.03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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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Lion & Dolphin
A/S
进出口贸易
100.00% 自有资金 -
-3,242,376.64 否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5,263.22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97.1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388.1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915.4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5,263.2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00.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4 号”文核准,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3500 万股。本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8,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 35,263.22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2]03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先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光伏照明研发
中心项目”的前期建设,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的大华核字[2012]415 号专项审核报告,公司已置换募集
资金金额 1,084.54 万元。公司累计变更募集资金 35,263.22 万元,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 2,097.12 万元。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388.14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 25,503.20 万元(未包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500 万
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额
调整后
投资总
额(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1、光伏照明研发
中心项目(变更前)
是
3,467.05 1,084.54
0 1,084.54 36.15%
2013 年
05 月 31
日
0
0 否
是
1-2、LED 照明研发
中心(变更后)
否
1,915.46
521.61
521.61 27.23%
2015 年
06 月 30
日
0
0 否
否
2-1、年产 4,000 万
是
28,004.61
0
0
0
0.00% 2013 年
0
0 否
是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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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太阳能草坪灯、太
阳能庭院灯项目(变
更前)
12 月 31
日
2-2、年产 2,400 万
套太阳能草坪灯、太
阳能庭院灯项目(变
更后)
否
0
17,083.4
9
80.52
97.14
0.57%
2015 年
10 月 31
日
0
0 否
否
3-1、光伏电源半导
体照明系统产业化
项目(变更前)
是
12,021.55
0
0
0
0.00%
2013 年
12 月 31
日
0
0 否
是
3-2、LED 绿色照明
产业化基地建设项
目(变更后)
否
0
10,000
1,495 1,568.35 15.68%
2015 年
02 月 28
日
0
0 否
否
4、项目变更剩余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0 5,116.51
0 5,116.51 100.00%
0
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3,493.21
35,200 2,097.13 8,388.15
--
--
0
0
--
--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
43,493.2
1
35,200 2,097.13
8,388.1
5
--
--
0
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1、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未达预期计划主要原因系 2012 年由于外部市场原因,公司草坪灯销量下降,
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放缓对草坪灯产品的研发投入进度,并考虑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方向调整研
发中心的研发项目规划。2、年产 4,000 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未达预期计划进度的主
要原因为:(1)2012 年由于外部市场原因,公司草坪灯销量下降,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放缓对该项
目的投资进度;(2)部分剩余建筑物的拆迁工作进展缓慢推迟了该地块的正常启用;(3)2013 年 10
月,公司将原 “年产 4,000 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变更为“年产 2,400 万套太阳能草
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截至 2013 年末,变更后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正在稳步推进。3、光伏电
源半导体照明系统产业化项目未达预期计划的主要原因为:
(1)国内路灯市场开拓未达预期;
(2)2013
年 7 月,公司决定将原“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系统产业化项目”变更为“LED 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
项目”,并与三安光电(600703.SH)合资设立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实施该项目,截至 2013 年末,
变更后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1、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可行性变化情况说明:2012 年以来,LED 逐渐由户外照明市场向室内照明
市场渗透,并迅速进入快速发展期。另外,由于 LED 的设计空间巨大,除照明产品外,其他产品的
市场潜力也很大。业内众多 LED 厂家也开始积极布局市场,开拓渠道,意欲抢夺发展先机。但是,
LED 芯片的节能散热问题、眩光问题和光色问题仍是 LED 照明产品应用的重大阻碍。因此,公司拟
通过改变原“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建设“LED 照明研发中心”,以 LED 智能照
明家居环境与生活适宜性、基于 LED 照明的高效漫射扩散板光学技术与光学薄膜技术应用、基于石
墨烯材质的 LED 光源散热器设计优化和基于不同场景照明应用要求的 LED 光源模块化技术为研究方
向,突破公司在发展 LED 照明产品过程中的技术障碍,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保持公司在行业内技术
领导者的地位。2、年产 4,000 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可行性变化情况说明:2011 年
公司主要海外市场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导致主要客户采购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同时市场去库存周期延
长,进而影响到公司的销售情况和经营业绩。考虑到业务结构、业务模式、产业链地位等因素,以及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
对行业发展动态的跟踪研究与判断,公司决定适时调整整体及部分业务的发展战略。“年产 4000 万套
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系公司基于 2010 年以前草坪灯行业的高速成长所作出之谨慎合理
预期,在目前行业发展形势下,公司决定适当缩减规模,将其变更为“年产 2400 万套太阳能草坪灯、
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关于变更后项目可行性说明请参见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10 日公告的《年产 2,400
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系统产业化项目可
行性变化情况说明:2012 年以来,全球 LED 应用产品需求快速增长,LED 照明替换传统照明的速度
远高于市场预期,除原有 LED 户外路灯照明之外,LED 室内商业照明、家居照明的市场份额快速增
长。为适应 LED 照明发展的新形势,及时抓住发展机遇,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
管理层决定将原有募投项目的业务内容由单纯的 LED 路灯项目扩展至 LED 室内照明系列产品。关于
变更后项目可行性说明请参见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9 日公告的《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 LED 绿色照明
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1、年产 4,000 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变更后,实施地点由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
发区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 G10203-0486 号工业用地;2、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系统产业化项
目变更后,实施地点由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变更为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高山村(环
城路西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1、年产 4,000 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变更后,实施主体由武汉珈伟变更为珈伟股份;
2、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系统产业化项目变更后,实施主体由武汉珈伟变更为合资公司福建珈伟光电
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况
适用
经公司 2012 年 7 月 16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084.53 万元。本次置换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大华核字
[2012]415 号专项审核报告。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本次置换发表了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适用
2014 年 1 月 8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500 万元,并于 2014 年 7 月 1 日归还。2014
年 7 月 4 日,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500 万元,并于 2014 年 12 月 12 日归还。2014
年 12 月 16 日,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5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适用
201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原定用于“年产 4,000 万套太阳能草坪灯、
太阳能庭院灯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2,400 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另外,在
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对资金的计划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有效降低财务成本,最大限度利用
好现有资金,支持业务开拓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使公司
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将缩减建设规模后剩余募集资金 5,116.51 万元及其利息收入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每年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按一年期银行贷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
款基准利率 6%计算)约 307 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定期存款账户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支出。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
目
对应的原承
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1)
本报告期实
际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
际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
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
LED 照明
研发中心
光伏照明研
发中心项目
1,915.46
521.61
521.61
27.23%
2015 年 06
月 30 日
0 否
否
福建珈伟光
电有限公司
LED 绿色
照明产业化
基地建设项
目
光伏电源半
导体照明系
统产业化项
目
10,000
1,495
1,568.35
15.68%
2015 年 02
月 28 日
0 否
否
年产 2,400
万套太阳能
草坪灯、太
阳能庭院灯
项目
年产 4,000
万套太阳能
草坪灯、太
阳能庭院灯
项目
17,083.49
80.52
97.14
0.57%
2015 年 10
月 31 日
0 否
否
合计
--
28,998.95
2,097.13
2,187.1
--
--
0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说明(分具体项目)
1、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可行性变化情况说明:“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是围绕公司
产品传统产品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进行的,旨在打造光伏照明领域前沿技术
的研究平台,加强低、中、高功率全系列新产品的开发、设计能力,充实跨学科的复
合型科技人才,引入先进的研发设备,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光伏照明专业研发中
心。该项目目前已基本满足公司光伏照明领域的使用和需求。“LED 照明研发中心项
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集聚并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巩固并进一步强化
公司技术优势,为公司掌握行业核心技术、研发高附加值产品、以及实现规模化量产
进行提供有力保障,是公司现有技术中心的升级。“LED 照明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将
有助于公司与其他专业科研机构的进一步合作,优化公司的研发团队,不断提高公司
研发部门的技术创新能力,更好地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是根据
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态势做出的适时调整。该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 2014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券商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巨潮网公告。2、光伏电源半
导体照明系统产业化项目可行性变化情况说明:2012 年以来,全球 LED 应用产品需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
求快速增长,LED 照明替换传统照明的速度远高于市场预期,除原有 LED 户外路灯
照明之外,LED 室内商业照明、家居照明的市场份额快速增长。为适应 LED 照明发
展的新形势,及时抓住发展机遇,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管理层决
定将原有募投项目的业务内容由单纯的LED路灯项目扩展至LED室内照明系列产品。
关于变更后项目可行性说明请参见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9 日公告的《福建珈伟光电有
限公司 LED 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已经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 201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 201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券商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
巨潮网公告。3、年产 4,000 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可行性变化情况说
明:2011 年公司主要海外市场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导致主要客户采购政策发生较大变
化,同时市场去库存周期延长,进而影响到公司的销售情况和经营业绩。考虑到业务
结构、业务模式、产业链地位等因素,以及对行业发展动态的跟踪研究与判断,公司
决定适时调整整体及部分业务的发展战略。“年产 4000 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
院灯项目”系公司基于 2010 年以前草坪灯行业的高速成长所作出之谨慎合理预期,在
目前行业发展形势下,公司决定适当缩减规模,将其变更为“年产 2400 万套太阳能草
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关于变更后项目可行性说明请参见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10 日公告的《年产 2,400 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该项目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 2013 年 7 月 25 日召开
的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券商出具
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巨潮网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未达进度的原因:(1)公司 LED 照明国内市场开发战略因
收购品上照明后有所调整,研发投入有所延迟,研发费用目前主要用于支付研发人员
工资,公司将根据 LED 业务战略的调整,加快此项目的投入。2、LED 绿色照明产业
化基地建设项目未达进度的原因:(1)拟投于福建省安溪县的福建珈伟绿色照明产业
化基地项目的土地尚未达到可利用状态,未能开展工程建设;(2)公司 LED 通用照
明国内市场开发战略因收购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而有所调整,公司拟优先使用品上
照明中山新建产业园。3、年产 2400 万套太阳能草坪灯项目未达进度的原因:(1)公
司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的土地目前仍处于与政府进行规划讨论阶段,尚未达到
可开工建设阶段;(2)公司目前租用的厂房能够达到产能要求。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
金额
截至报告期末
累计实际投入
金额
项目进度
截止报告期末
累计实现的收
益
披露日期(如
有)
披露索引(如
有)
深圳市国创珈
伟石墨烯科技
有限公司
2,040
1,020
1,020
25.50%
-79.02
2014 年 01 月
13 日
2014-004
中山品上照明
有限公司
12,250
6,250
6,250
51.00%
-49.53
2014 年 07 月
16 日
2014-049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
Lion &
Dolphin A/S
6,130
2,152.92
2,152.92
35.12%
-324.24
2014 年 09 月
16 日
2014-069
合计
20,420
9,422.92
9,422.92
--
-452.79
--
--
4)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金融企业股权。
6)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
类型
所处行
业
主要产品或服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珈伟科技(香
港)有限公司
子公
司
一般贸
易
进出口贸易
HKD10,000
284,483,744.0
9
65,367,751.32
599,647,475.0
4
-1,308,906.63 -1,748,288.94
中山品上照
明有限公司
子公
司
生产型
节能照明产品及
灯具等
15,000,000
84,264,945.30
29,415,021.44 39,597,936.41
-767,952.81
-495,295.03
福建珈伟光
电有限公司
子公
司
生产型
LED 新型照明产
品
150,000,000
123,927,823.6
4
120,819,339.69 1,984,861.00 -6,114,855.09 -6,106,924.25
深圳市国创
珈伟石墨烯
科技有限公
司
子公
司
生产型
石墨烯材料研发、
生产及销售。
40,000,000
14,333,750.81
14,209,847.20
0.00
-790,152.80
-790,152.80
厦门珈伟太
阳能科技有
限公司
子公
司
生产型
光伏照明产品及
配件、高效 LED
光源、太阳能消费
类电子产品
5,000,000
10,741,097.26
4,670,513.70
132,958.11 -1,611,903.81 12,857,415.76
Lion &
Dolphin A/S
参股
公司
一般贸
易
进出口贸易
DKK2,624,545
31,560,693.26
2,827,589.15 22,684,981.83 -3,123,554.57 -3,242,376.64
珈伟科技(欧
洲)有限公司
参股
公司
一般贸
易
进出口贸易
EUR25,000
126,686.52
-1,632,178.61 2,218,309.48 -1,454,597.32 -1,454,017.00
珈伟科技(美
国)有限公司
参股
公司
一般贸
易
进出口贸易
USD50,000
13,270,003.19
-2,126,339.83 23,003,542.00 -2,296,679.47 -2,296,679.47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上述公司中品上照明、国创珈伟及L&D公司是报告期内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
司目的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
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和业绩的影响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
开拓国内市场。
现金收购其 100%股权
公司开拓国内市场的重要布局,对于公司在
国内市场的知名度是个大的提升。
深圳市国创珈伟石墨烯科
技有限公司
石墨烯材料研发、生产及销
售。
投资设立
石墨烯作为一种新型材料,具有导热性,超
大比表面积,化学和热稳定性好等特点,该
项目旨在打造包括大功率 LED、太阳能及相
关电子产品散热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
Lion & Dolphin A/S
开拓欧洲市场。
现金收购其 100%股权 是公司开拓欧洲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武汉珈伟光伏照明有限公
司
该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未开
展业务,处于亏损阶段。
转让持有的剩余 75%
股权
本次转让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将为公
司带来现金流入,能够增加公司营运资金,
降低公司筹集资金的成本和财务费用,增加
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可使公司集中力量发展
主营业务。
天津滨翔航空科技有限公
司
航空照明领域门槛高,公司
成立以来,一直未达到预期
目的。
转让持有的 100%股权
国内民用航空领域门槛高,技术标准严格,
经过一年多的运作,天津滨翔尚未实现任何
收入,发生持续的财务亏损。为防止未来进
一步的亏损影响到公司未来整体业绩,故将
其转让。
北京珈伟光伏照明科技有
限公司
自成立以来,一直未达到预
期目的。
转让持有的 51%股权
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7)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LED行业
在全球节能减排事业进行的如火如荼的背景下,各国政府开始大力发展LED照明产业,整个行业拥有了广阔的市场前景
和利好政策的支持。随着LED传统旺季到来,背光市场重回稳定成长,照明渗透率逐季攀升,LED照明企业出货高速成长,
规模效应将逐步体现,优质的LED照明企业进入稳定盈利阶段,改变过去增收不增利的状况。
光伏行业
目前,中国太阳能光伏产业规模目前居全球第一,已成为全球太阳能光伏发电的重要生产基地,逐步形成了高纯多晶硅
制造、硅锭、硅片生产、太阳能电池制造、光伏组件封装以及光伏系统应用等环节的产业链,产生了一批领先国际的大型太
阳能电池生产企业。
我国将是未来光伏产业发展的潜在市场。国家预计将在“十二五”期末,并网光伏发电装机拟定为500万千瓦,加上分布
式光伏发电项目,届时装机将达到1000万千瓦。目前在建的仅100万千瓦,未来将以每年100---200万千瓦的速度增加装机。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5
我国正在成为最具活力的新兴光伏产业市场。
2015年工作计划
1、大力推进并购重组,重点加强并购后整合力度。
2014年,公司已经完成对品上照明和欧洲L&D公司的收购。实施收购行为是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实施业务战
略的重要举措,公司对外收购的目的是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实现业务协同融合,实现超常增长,因此,并购后的整合突显关
键。2015年,公司将在业已完成自有国内业务团队与品上照明团队整合的基础上,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原品上照明团队
的归属感。国内LED照明市场一方面持续增长,企业面临较大发展机遇,另一方面行业进入者增多,竞争加剧,公司将加大
各项资源的投入力度,加快高端管理人才的引进,完善研发、制造、市场、销售产业链综合竞争力。欧洲L&D公司是一家
专门服务于欧洲市场的LED业务公司,其主要供应链来自中国,2015年,公司将逐步切入并加强其供应链建设,结合公司的
产品研发设计能力,降低综合成本。
公司已于2014年12月正式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重组华源新能源的申请,目前处于材料补正阶段。2015年,公司将加快重组
的推进力度,争取早日完成证监会审批。同时,公司将与江苏振发集团积极协调华源新能源公司的业务进展,确保标的企业
业绩目标如期实现。在收购标的企业业务正常运营的同时,上市公司将积极利用现有资金开展光伏电站业务,同时,公司正
在积极探讨设立光伏电站并购基金,以源源不断地为公司储备光伏电站项目。并购完成后,在条件成熟时,公司计划根据实
际业务需要逐步启动资本市场再融资,为公司光伏电站业务注入更大规模的资本,保证实现当年并网规模300-500MW。
2、调整业务结构,突出重点业务
截至2014年末,公司LED业务收入仍然占绝对主导地位,随着公司逐步完成对华源新能源公司的收购及被并购公司业绩
承诺的实现,2015年公司收入及利润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光伏电站EPC及电站投资所带来的利润将成主导。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加大对LED业务的投入,包括组建国内LED商业照明团队开拓市场、推动LED道路照明业务、规划
福建珈伟新照明产业基地、投入研发生产新型LED显示产品等,公司相关资产投入和期间费用增加明显,公司整体运营利润
下降。基于对LED业务产品线的梳理,2015年公司将突出LED商业照明业务、LED草坪灯业务,以建设品牌、完善销售网络
为重点,北美和欧洲两个主要海外市场进一步增强竞争力,国内LED照明业务围绕品上照明展开,充分考虑人力成本,规划
制造基地整合。
3、加强供应链建设,尝试供应链金融创新
随着公司国内、海外市场布局逐步成型,公司整体经营规模有望迅速扩张,在突出重点产品线的前提下,供应链价值突
显。公司拥有较强的研发设计团队和能力,通过整合供应链,降低采购成本,将有效提升毛利率及应对市场激烈的价格竞争。
公司位于改革开放的前沿深圳市,毗邻国际金融中心香港,公司在香港设有全资子公司,香港公司多年来与国际知名金融机
构如汇丰银行、花旗银行均有较好的合作,前海金融改革示范区是国家设立的与国际资本对接的重要平台,如能通过在前海
设立供应链融资平台,引入海外低成本资金,能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
4、加强重点业务领域的研发投入,打造产品技术优势
2014年,公司LED照明产品在北美市场进展明显,依拓公司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北美市场取得一席
之地,2015年,公司将继续加大对重点照明产品的持续研发投入。品上照明作为国内商业照明的知名品牌,其销售网络和市
场布局已初具规模,但要实现销售收入再上台阶,需要上市公司投入开发与市场形成差异化且极具竞争力的核心产品。2015
年公司研发部门将执行突出重点产品、资源投入重点业务的策略。
5、优化管理模式,推进激励机制的实施
2015年,围绕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公司将合理进行资源调配和组织架构调整,使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日臻完善;并将继
续加强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缩减费用,优化管理结构,充分发挥职能部门服务、管理和控制作用,提升新架构下的管控水
平,在稳定运行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效能。同时公司将积极吸纳专业领域的人才,公司将积极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的实
施,提高管理团队及核心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长久的发展。
三、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6
四、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国家财政部于 2014 年对会计准则进行大规模修订并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
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八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 并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2014 年 7 月 23 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
(1)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原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予以调整,根据列报要求
作为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项目
2013年1月1日
2013年12月31日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58,231.31
---
-2,531,835.12
--
其他综合收益
-158,231.31
-2,531,835.12
合计
-158,231.31
-158,231.31
-2,531,835.12
-2,531,835.12
(2)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根据列报要求将递原记入其他非流动负债的延收
益单独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项目
2013年1月1日
2013年12月31日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递延收益
---
3,000,000.00
---
7,757,558.33
其他非流动负债
3,000,000.00
---
7,757,558.33
---
合计
3,000,000.00
3,000,000.00
7,757,558.33
7,757,558.33
五、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0.30
每 10 股转增数(股)
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140,00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
4,200,000.00
可分配利润(元)
62,711,018.79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7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10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公司拟以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4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 元人民币
(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该预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近 3 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2012年,根据公司2012年9月25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关于2012年上半年的现
金分红方案,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5元,2012年11月实施该方案。
2、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5,830,827.08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830,827.08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951,920.58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2012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
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495,192.06 元;截至2012 年12 月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3,461,915.19元,母公司报表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956,762.46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拟以截止2012 年12 月31 日公司
总股本14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该方案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13年7月份分派完毕。
3、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20,116,599.85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199,073.82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0,423,958.53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
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3,042,395.85元;截至2013年12 月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6,418,593.16元,母公司报表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7,138,325.14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拟以截止2013年12 月31 日公司
总股本14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该预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14年8月份分派完毕。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率
2014 年
4,200,000.00
8,175,280.85
51.37%
2013 年
4,200,000.00
20,199,073.82
20.79%
2012 年
13,300,000.00
5,830,827.08
228.1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了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
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依照执行。上述制度明确界定了内幕信息和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完善了内幕信息的决策、流
转程序,健全了内幕信息的保密措施。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8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1.定期报告披露期间的信息保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在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对于未公开信息,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都会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并做好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如实、完整记录上述信息在公开前的所有内
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核实无误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在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和深圳证监局报送定期报告相关资料的同时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2.投资者调研期间的信息保密工作
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披露期间,公司尽量避免接待投资者的调研,努力做好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的信息保
密工作。在日常接待投资者调研时,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履行相关的信息保密工作程序。在进行调研前,公司先对调研人
员的个人信息进行备案,同时要求其签署投资者来访调研承诺书,其中要求承诺在调研公司后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
闻稿等文件在对外发布或使用前知会本公司。在调研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按照相关法
规规定向深交所报备。
3.其他重大事件的信息保密工作
在其他重大事项(如对外投资等)未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采取保密措施,签订相关保密协议,以保
证信息处于可控范围。
(三)报告期内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涉嫌内幕交易以及监管部门的查处和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
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
资料
2014 年 09 月 15 日 公司
实地调研
机构
国泰君安、华泰证
券、方正证券、中
信建投、大成基金
等 12 家机构
公司主营业务及重大资产
重组情况等。
2014 年 10 月 31 日 公司
电话沟通
其他
全部投资者
公司三季报的相关情况及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等。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
况
涉案金额(万
元)
是否形成预计
负债
诉讼(仲裁)
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
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
执行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美国人 SIMON
NICHOLAS
RICHMOND 状
告包括公司在内
的经销商和供货
商涉嫌专利侵权
否
暂无进展
-
-
2013 年 06 月
15 日
2013-026
二、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四、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交易对方
或最终控
制方
被收购或
置入资产
交易价格
(万元)
进展情况
(注 2)
对公司经
营的影响
(注 3)
对公司损
益的影响
(注 4)
(万元)
该资产为
上市公司
贡献的净
利润占净
利润总额
的比率
是否为关
联交易
与交易对
方的关联
关系(适用
关联交易
情形
披露日期
(注 5)
披露索引
自然人洪
子昂、叶
正平、江
智强等九
人
中山品上
照明有限
公司 100%
股权
12,250 已完成
是公司开
拓国内市
场战略的
重要组成
部分,通过
-49.53
-8.05% 否
不适用
2014 年 07
月 16 日
2014-049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
本次收购,
公司将快
速切入市
场容量巨
大的国内
照明市场。
Lion &
Dolphin
A/S
100%股权
6,130 已完成
布局欧洲
市场
-324.24
-52.68% 否
不适用
2014 年 09
月 16 日
2014-069
收购资产情况说明
2014 年 5 月 19 日,公司与品上照明全体股东签署了《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
全体股东关于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现金 12,250 万元受让品上照明 100%股权。经过公司的尽职
调查后,公司与品上照明全体股东又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公司 2014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此次收购品上
照明是公司开拓国内市场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致力于将品上照明打造成国内商业照明领域的一流品牌。
全资子珈伟科技经过充分的尽调后以最高不超过 1000 万美元的价格收购欧洲公司 Lion & Dolphin A/S(以下简称 L&D)
的全部股权。珈伟科技于9月份与 L&D 的全部股东签署协议。L&D 公司总部位于欧洲,主要经营 LED 照明业务,该公司
已成立近 20 年,拥有完善的本土化团队、较好的行业经营和客户积累,并拥有“金霸王”照明品牌在除北美、中国以外的授
权。
2、出售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交易对
方
被出售
资产
出售日
交易价
格(万
元)
本期初
起至出
售日该
资产为
上市公
司贡献
的净利
润(万
元)
出售对
公司的
影响(注
3)
资产出
售为上
市公司
贡献的
净利润
占净利
润总额
的比例
资产出
售定价
原则
是否为
关联交
易
与交易
对方的
关联关
系(适用
关联交
易情形)
所涉及
的资产
产权是
否已全
部过户
所涉及
的债权
债务是
否已全
部转移
披露
日期
披露索
引
武汉永
立科技
发展有
限公司
公司持
有的武
汉珈伟
光伏照
明有限
公司
75%的
股权
2014 年
6 月 11
日
4,039.46 -100.02
本次转
让不会
影响公
司的生
产经营,
将为公
司带来
现金流
入,能够
增加公
司营运
121.39
%
在评估
价值的
基础上
双方协
议商定
否
不适用 是
是
2014
年 05
月 13
日
2014-0
27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1
资金,降
低公司
筹集资
金的成
本和财
务费用,
增加公
司的抗
风险能
力,可使
公司集
中力量
发展现
有业务。
天津明
灿科技
有限公
司
公司持
有的天
津滨翔
75%的
股权
2014 年
6 月 23
日
0
-77.27
天津滨
翔自成
立以来
尚未实
现任何
收入,发
生持续
的财务
亏损。为
防止未
来进一
步的亏
损影响
到公司
未来整
体业绩,
故将其
转让。
0.00%
双方协
议价格
否
不适用 是
是
2014
年 05
月 13
日
2014-0
28
自然人
王斌
公司持
有的北
京珈伟
51%的
股权
2014 年
12 月 25
日
0
-88.86
北京珈
伟自成
立以来
尚未实
现任何
收入,发
生持续
的财务
亏损。为
防止未
来进一
步的亏
0.00%
双方协
议价格
否
不适用 是
否
-
-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2
损影响
到公司
财务报
表,故将
其转让。
出售资产情况说明
武汉珈伟光伏照明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未开展业务,处于亏损阶段,基于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公司转让武汉珈伟
75%的股权。本次转让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将为公司带来现金流入,能够增加公司营运资金,降低公司筹集资金的成
本和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可使公司集中力量发展主营业务。由于受让方同意在股权转让完成后,武汉珈伟对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珈伟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债权进行减免,因此双方协商确定的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低于评估值。
由于国内民用航空领域门槛高,技术标准严格,经过一年多的运作,天津滨翔尚未实现任何收入,发生持续的财务亏损。
为防止未来进一步的亏损影响到公司未来整体业绩,故公司将其持有的天津滨翔的股权转让给天津明灿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珈伟自成立以来,成立以来未实现任何收益,一直亏损,转让北京珈伟不影响公司整体经营。
3、企业合并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企业合并情况。
4、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
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14年12月正式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重组华源新能源的申请,目前处于材料补正阶段。该事
项未对本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造成影响。
五、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3
3、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公司本部位于深圳的生产厂房、宿舍及办公场所均为租赁使用,其中租赁深圳市新发工艺品有限公司厂区34,240平方米,
租赁期限为2011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租赁深圳市胜德意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厂区35,752.1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3年10
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租金为51.84万元/月,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租金为55.42
万/月。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4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
关联方
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
关联方
担保
珈伟科技(香港)有
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05 日
2,452
2014年12月15
日
2,452
连带责任保
证
42 个月
否
是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
合计(B1)
2,452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
发生额合计(B2)
2,45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
额度合计(B3)
2,452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
余额合计(B4)
2,452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两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A1+B1)
2,452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
计(A2+B2)
2,45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
(A3+B3)
2,452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A4+B4)
2,452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4.17%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
担保金额(D)
2,452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E)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2,452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如有)
无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无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不适用。
(1)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5
3、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2月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签订1年期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850万元。
(编号:2013年圳中银罗司借字第00097号)。
(2)2014年4月9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1年期《授信协议》,(合同编号:2014年龙字第
0014603023号),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综合额度使用期限12个月,从2014年4月12日至2015年4月11日。丁孔贤签署
《最高额度保证合同》。
(3)2014年4月9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1年期《出口保理总协议》,(合同编号:2014年龙字
第0014603023号)。
(4)2014年7月16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基本额度授信合同》,(编号:兴银深科园授信
字(2014)第0019号),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额度使用期限12个月,从2014年7月16日至2015年7月16日。丁孔贤、
陈汉珍签署《最高额度保证合同》。
(5)2014年7月16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兴银深科园流借
字(2014)第0042号),借款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从2014年7月16至2015年7月16日。
(6)2014年7月31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1年期《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2014年深银皇综字
第0009号),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额度使用期限12个月,从2014年7月31日至2015年7月31日。丁孔贤、李雳签署
《最高额度保证合同》。
(7)2014年8月28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合同编号:平银总营综字20140903
第003号),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综合额度使用期限12个月,从2014年8月28日至2015年8月27日。丁孔贤、李雳及珈
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度保证合同》。
(8)2014年9月12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总营贷字20140903第003
号),贷款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从2014年9月12日至2015年9月11日。
(9)2014年11月19日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合同编号:华银(2014)深综
字拓展20第001号),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额度使用期限12个月,从2014年11月19日至2015年11月19日。丁孔贤、
陈汉珍及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度保证合同》。
(10)2014年11月20日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华银(2014)深流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6
贷字拓展20第001号),货款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从2014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20日。
(11)2014年11月6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1年期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3,000万
元。(编号:2014年深银皇贷字第0017号)。
(12)2014年10月28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编号:2014圳中银罗额协字第
0001071号),授信额度人民币12,000万元,授信额度使用期限12个月,从2014年10月28日至2015年10月27日。丁孔贤、陈汉
珍、李雳及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质押合同》。
(13)2014年11月6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签订1年期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编号:2014年圳中银罗司借字第00076号)。
(14)2014年11月19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签订1年期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编号:2014年圳中银罗司借字第00081号)。
八、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资时所作承诺
陈汉珍;丁孔贤;
李雳;丁蓓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公开发行的股份;在作为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
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2012 年 05
月 11 日
公司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
承诺正在履
行中,没有违
反承诺的情
形。
陈汉珍;丁孔贤;
李雳;丁蓓
1、截止本承诺出具之日,我们目前没有、将
来也不以任何形式从事或者参与与发行人主
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不通过投
资于其他公司从事或参与和发行人主营业务
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2、我们不参与或
从事与和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自行或联合他
人,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业务活动;(2)以任何形式支持他人从事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业务或活动(3)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发
行人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
务或活动 3、如果发行人在其现有业务的基础
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我们届时
2012 年 05
月 11 日
长期
承诺正在履
行中,没有违
反承诺的情
形。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7
控制的其他企业对此已经进行生产、经营的,
我们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将相关业务出
售,发行人对相关业务在同等商业条件下有
优先购买权。4、对于发行人在其现有业务范
围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
我们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尚未对此进行生
产、经营的,我们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
从事于发行人该等新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和活动。
陈汉珍;丁孔贤;
李雳;丁蓓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内容:“1、本
人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本人或本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
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
的关联交易,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
人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
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发行人签订关联交易
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原则上
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
准,以维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3、本
人保证不利用在发行人中的地位和影响,通
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
本人在发行人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
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或要求
发行人违规提供担保。4、本承诺书自签字之
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发行人存续且
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人
被认定为发行人关联人期间内有效。”
2012 年 05
月 11 日
长期
承诺正在履
行中,没有违
反承诺的情
形。
陈汉珍;丁孔贤;
李雳;丁蓓
承担公司及其子公司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补缴
责任的承诺,承诺内容:若公司或其下属子公
司因违反国家或地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
关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失
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或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
金事宜受到处罚,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需
由公司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
金、罚款、赔偿款项或公司因此遭受的其他
损失,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由公司支付
的或应由公司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
2012 年 05
月 11 日
长期
承诺正在履
行中,没有违
反承诺的情
形。
陈汉珍;丁孔贤; 承担补缴税款责任的承诺,承诺内容:公司根 2012 年 05
长期
承诺正在履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8
李雳;丁蓓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1988】232 号《关于深圳
经济特区企业税收政策如干问题的规定》(下
称“232 号文”)、深府(1993)1 号《深圳市
人民政府关于宝安、龙岗两个市辖区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下称“1 号文”) 的规定
自 2003 年至 2007 年先后作为深圳市宝安、
龙岗辖区内企业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税
率,并在 2008 年根据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的统
一政策享受《中国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施
行后的过渡期间优惠政策。由于 232 号文、1
号文属深圳经济特区政府规章,上述文件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的政策并无相应的法律、
行政法规作为依据。因此,公司存在因前述
税收优惠被税务主管部门撤销而产生额外税
项和费用的风险。为避免对公司首次申请公
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新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我们承
诺:如今后公司因前述税收优惠被税务机关
撤销而产生额外税项户外费用时,我们将及
时、无条件、全额返还公司补缴的税款以及
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月 11 日
行中,没有违
反承诺的情
形。
陈汉珍;丁孔贤;
李雳;丁蓓
关于租赁房屋中途搬迁的承诺,承诺内容:公
司目前租赁了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
区新发工业区 1-7 号、深圳市龙岗坪地街道
高桥社区富高东路 4 号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
地。如因该等出租房屋未来被列入政府的拆
迁范围、贵公司与出租方产生纠纷等因素导
致贵公司在租赁合同到期前被迫更换生产经
营场地,我们将全额补偿公司因搬迁和生产
经营中断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012 年 05
月 11 日
长期
承诺正在履
行中,没有违
反承诺的情
形。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因及下一步计划(如
有)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9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8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7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徐德、薛祈明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0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收购人处罚及整改
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被列入环保部门公布的污染严重企业名单
□ 是 √ 否 □ 不适用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存在其他重大社会安全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是否被行政处罚
□ 是 √ 否 □ 不适用
十一、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内未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三、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0
1、公司2014年4月3日公告,与珠海横琴新区百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收购50兆瓦太阳能光伏电站
项目公司股权的合作框架协议》,目前尚未达到相关条件。详见巨潮网4月3日2014-010公告。
2、报告期内,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14年12月正式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重组华源新能源的申请,目前处于材料补正阶段。
3、为了满足L&D下属子公司Vidis GmbH 业务开展的需要,香港珈伟拟对其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于
2015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巨潮网2015年1月27日公告。
十五、控股子公司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4年9月1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珈伟科技已不超过以最高不超过 1000 万美
元的价格收购欧洲公司 Lion & Dolphin A/S(以下简称 L&D)的全部股权,详见巨潮网同日的相关公告。报告期内已完成
全部股权转让手续。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
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5,828,312
61.31%
0
0
0
-7,954,125
-7,954,125 77,874,187 55.63%
1、国家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3、其他内资持股
41,436,412
29.60%
0
0
0
-7,954,125
-7,954,125 33,482,287 23.92%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境内自然人持
股
41,436,412
29.60%
0
0
0
-7,954,125
-7,954,125 33,482,287 23.92%
4、外资持股
44,391,900
31.71%
0
0
0
0
0 44,391,900 31.71%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44,391,900
31.71%
0
0
0
0
0 44,391,900 31.71%
境外自然人持
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4,171,688
38.69%
0
0
0
7,954,125
7,954,125 62,125,813 44.37%
1、人民币普通股
54,171,688
38.69%
0
0
0
7,954,125
7,954,125 62,125,813 44.3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4、其他
0
0.00%
0
0
0
0
0
0
0.00%
三、股份总数
140,000,000
100.00%
0
0
0
0
0 140,000,000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股份变动系高管锁定股份每年年初解锁25%及高管离职半年后股份解除锁定。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2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
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
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丁孔贤
28,552,650
0
0
28,552,650 首发锁定
2015 年 5 月 11
日
奇盛控股有限公
司
22,195,950
0
0
22,195,950 首发锁定
2015 年 5 月 11
日
腾名有限公司
22,195,950
0
0
22,195,950 首发锁定
2015 年 5 月 11
日
陈汉珍
1,358,700
0
0
1,358,700 首发锁定
2015 年 5 月 11
日
白亮
2,856,262
0
0
2,856,262 高管锁定
每年年初
李化铮
762,300
47,625
0
714,675 高管锁定
每年年初
合计
77,921,812
47,625
0
77,874,187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4,369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 5 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4,519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持
股数量
报告期内增
减变动情况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持有无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3
丁孔贤
境内自然人
20.39% 28,552,650 0
28,552,650
0 质押
20,550,000
奇盛控股有限
公司
境外法人
15.85% 22,195,950 0
22,195,950
0
腾名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5.85% 22,195,950 0
22,195,950
0
程世昌
境内自然人
5.74%
8,042,000 0
0
8,042,000 质押
3,700,000
华宝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时节
好雨 10 号集合
资金信托
其他
4.61%
6,452,153 新增 2000 股
0
6,452,153
白亮
境内自然人
2.72%
3,808,350 0
2,856,262
952,088 质押
3,808,350
四川信托有限
公司-宏赢二十
七号证券投资
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
其他
1.04%
1,453,700
新增
1,453,700 股
0
1,453,700
陈汉珍
境内自然人
0.97%
1,358,700 0
1,358,700
0
李思
境内自然人
0.81%
1,129,000
新增
1,129,000 股
0
1,129,000
李化铮
境内自然人
0.68%
952,900 0
714,675
238,225 质押
714,675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
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
况(如有)(参见注 3)
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丁孔贤先生、陈汉珍女士、李雳先生、丁蓓女士 4 名自然人,并作为一致
行动人。丁孔贤与陈汉珍系夫妻关系,奇盛公司为李雳全资拥有的香港公司;腾名公司为丁
蓓控制的香港公司;丁蓓、李雳为丁孔贤与陈汉珍的女儿和女婿。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程世昌
8,042,000 人民币普通股
8,042,000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节好
雨 10 号集合资金信托
6,452,153 人民币普通股
6,452,153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宏赢二十七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453,700 人民币普通股
1,453,700
李思
1,129,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29,000
白亮
952,088 人民币普通股
952,088
杜小萍
925,400 人民币普通股
925,400
北京鼎钧佳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70,000
戴秀萍
764,150 人民币普通股
764,150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4
王少春
741,400 人民币普通股
741,400
王妙惠
738,880 人民币普通股
738,880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
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
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如有)(参见注 4)
李思通过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129,000
股;杜小萍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925,400
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丁孔贤
中国
否
陈汉珍
中国
否
李雳(通过奇盛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加拿大
是
丁蓓(通过腾名有限公司持股)
加拿大
是
最近 5 年内的职业及职务
见“第七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的相关介绍。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不适用。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丁孔贤
中国
否
陈汉珍
中国
否
李雳
加拿大
是
丁蓓
加拿大
是
最近 5 年内的职业及职务
见“第七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一节的相关介绍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5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前 10 名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持有的限售条件股份数
量(股)
可上市交易时间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
量(股)
限售条件
丁孔贤
28,552,650 2015 年 05 月 11 日
0 首发限售,锁定三年。
奇盛控股有限公司
22,195,950 2015 年 05 月 11 日
0 首发限售,锁定三年。
腾名有限公司
22,195,950 2015 年 05 月 11 日
0 首发限售,锁定三年。
陈汉珍
1,358,700 2015 年 05 月 11 日
0 首发限售,锁定三年。
白亮
2,856,262 2015 年 01 月 01 日
0 高管锁定股。
李化铮
714,675 2015 年 01 月 01 日
0 高管锁定股。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6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1、持股情况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
态
期初持
股数
本期增
持股份
数量
本期减
持股份
数量
期末持
股数
期初持
有的股
权激励
获授予
限制性
股票数
量
本期获
授予的
股权激
励限制
性股票
数量
本期被
注销的
股权激
励限制
性股票
数量
期末持
有的股
权激励
获授予
限制性
股票数
量
增减变
动原因
丁孔贤
董事
长
男
68 现任
28,552,
650
0
0
28,552,
650
0
0
0
0 -
李雳
副董
事长、
总裁
男
37 现任
22,195,
950
0
0
22,195,
950
0
0
0
0 -
丁蓓
董事、
副总
裁
女
37 现任
22,195,
950
0
0
22,195,
950
0
0
0
0 -
白亮
董事、
副总
裁
男
44 现任
3,808,3
50
0
0
3,808,3
50
0
0
0
0 -
傅建民
独立
董事
男
74 现任
0
0
0
0
0
0
0
0 -
刘芳
独立
董事
女
40 现任
0
0
0
0
0
0
0
0 -
李化铮
监事
会主
席
男
60 现任
952,900
0
0 952,900
0
0
0
0 -
黄小清
监事
女
38 现任
0
0
0
0
0
0
0
0 -
吴万群
职工
监事
女
65 现任
0
0
0
0
0
0
0
0 -
彭钦文
董事
会秘
书、副
总裁
男
38 现任
0
0
0
0
0
0
0
0 -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7
刘俊显
副总
裁
男
48 现任
0
0
0
0
0
0
0
0 -
程世昌
董事
男
70 离任
8,042,0
00
0
0
8,042,0
00
0
0
0
0 -
马伟
董事
男
49 离任
0
0
0
0
0
0
0
0 -
茆胜
独立
董事
男
45 离任
0
0
0
0
0
0
0
0 -
合计
--
--
--
--
85,747,
800
0
0
85,747,
800
0
0
0
0
--
2、持有股票期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的主要工作经历
丁孔贤:男,194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武汉大学兼职教授,中国可再生能源
协会光伏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太阳能协会副理事长、深圳太阳能协会常务理事、深圳节能专家联合会副理事长,山能科技(深
圳)有限公司董事、珈伟太阳能光电(深圳)有限公司董事、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董事
长,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深圳国创石墨烯。
李雳:男,1977年出生,加拿大国籍,毕业于深圳大学。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董事、
奇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萃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丁蓓:女,1977年出生,加拿大国籍,毕业于深圳大学。现任职公司董事、副总裁;腾名有限公司董事。
白亮:董事,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北经济学院。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珈伟
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傅建民:男,194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中国老教授协会常务理事、深圳市教授协会会长兼低
碳专家委员会召集人、深圳市加工贸易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
刘芳:女,1974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现任华安德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李化铮:男,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物理系,自2000年6月起供职于本公司,目
前任职公司总工程师,光伏标准委员会委员。
黄小清:女,1976年出生,加拿大国籍。1999年毕业于深圳大学电子工程系,2008年8月加入公司在加拿大的分支机构,
一直从事北美市场的工作。2011年1月回国后一直担任公司总裁助理一职。
吴万群,女,194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自2000年起历任深圳市珈伟实业有限公司
仓库主管、行政主管,现任公司行政主管。
彭钦文: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专业、国际金融专业,经济
师,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南京丰
盛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上海中发集团总裁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刘俊显先生: 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担任山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08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8
年起任本公司副总裁至今。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
取报酬津贴
李雳
奇盛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
2009 年 09 月
09 日
否
丁蓓
腾名有限公司
董事
2009 年 09 月
09 日
否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
取报酬津贴
丁孔贤
中上品上照明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04 年 07 月
22 日
2017 年 07 月 22
日
否
丁孔贤
珈伟太阳能光电(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02 月
21 日
2017 年 02 月 21
日
否
丁孔贤
山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02 月
21 日
2017 年 02 月 21
日
否
丁孔贤
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
2009 年 10 月
30 日
否
丁孔贤
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3 年 08 月
29 日
2016 年 08 月 29
日
否
李雳
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
董事
2013 年 08 月
29 日
2016 年 08 月 29
日
否
程世昌
珈伟太阳能(中国)有限公司
董事
2007 年 06 月
29 日
否
程世昌
珈伟太阳能光电(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 年 02 月
21 日
2017 年 02 月 21
日
否
程世昌
山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 年 02 月
21 日
2014 年 02 月 21
日
否
白亮
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
2009 年 10 月
30 日
否
马伟
光大汇益伟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
司
董事
2007 年 04 月
29 日
否
刘芳
华安德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人
1997 年 10 月
15 日
否
傅建民
深圳市加工贸易企业协会
会长
1999 年 12 月
否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9
20 日
傅建民
深圳市老教授协会
会长
1995 年 04 月
15 日
否
茆胜
深圳市国创新能源研究院
院长
2013 年 07 月
10 日
否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
决定;在公司承担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公司支
付,董事、监事不另外支付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依据股东大会决议
支付,独立董事会务费据实报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依据公司盈利水平及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及履行情
况确定。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2014 年公司共支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含离职的高管)
报酬共 330.63 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
报酬总额
从股东单位获
得的报酬总额
报告期末实际
所得报酬
丁孔贤
董事长
男
68 现任
0
0
0
李雳
副董事长
男
37 现任
60.12
0
60.12
丁蓓
董事、副总裁 女
37 现任
30.1
0
30.1
白亮
董事、副总裁 男
44 现任
48.37
0
48.37
傅建民
独立董事
男
74 现任
7.2
0
7.2
刘芳
独立董事
女
40 现任
7.2
0
7.2
李化铮
监事会主席
男
60 现任
30.36
0
30.36
黄小清
监事
女
38 现任
36.11
0
36.11
吴万群
职工监事
女
65 现任
5.82
0
5.82
彭钦文
副总裁、董事
会秘书
男
38 现任
42.12
0
42.12
刘俊显
副总裁
男
48 现任
48.23
0
48.23
程世昌
董事
男
70 离任
0
0
0
马伟
董事
男
49 离任
3
0
3
茆胜
独立董事
男
45 离任
12
0
12
合计
--
--
--
--
330.63
0
330.6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0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程世昌
董事
离职
2014 年 06 月 06
日
个人原因。
马伟
董事
离职
2014 年 06 月 06
日
个人原因。
茆胜
独立董事
离职
2014 年 06 月 06
日
个人原因。
五、报告期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变动情况(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团队和关键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六、公司员工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共有员工2246人。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没有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人员。员工具体情况
如下图: (单位:人)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1
第八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并尽可能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便利,使其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
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
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开展工作,出
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各位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正逐步建立和完善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高层管理人员的聘
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确保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同时指定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接待股东
及相关人员的来访和咨询。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为
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7、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利益者合作,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实现股东、员工、公
司利益相关方、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公司治理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差异
□ 是 √ 否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2
二、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查
询索引
会议决议刊登的信息披露日
期
2013 年度股东大会
2014 年 06 月 05 日
巨潮资讯网
2014 年 06 月 05 日
2、本报告期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查
询索引
会议决议刊登的信息披露日
期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 年 12 月 26 日
巨潮资讯网
2014 年 12 月 26 日
三、报告期董事会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查
询索引
会议决议刊登的信息披露日
期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4 年 01 月 07 日
巨潮资讯网
2014 年 01 月 08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4 年 01 月 13 日
巨潮资讯网
2014 年 01 月 13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4 年 04 月 03 日
巨潮资讯网
2014 年 04 月 04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4 年 04 月 21 日
巨潮资讯网
2014 年 04 月 22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4 年 05 月 12 日
巨潮资讯网
2014 年 05 月 12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4 年 07 月 03 日
巨潮资讯网
2014 年 07 月 04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4 年 07 月 15 日
巨潮资讯网
2014 年 07 月 16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4 年 08 月 21 日
巨潮资讯网
2014 年 08 月 22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4 年 08 月 25 日
巨潮资讯网
2014 年 08 月 26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4 年 09 月 10 日
巨潮资讯网
2014 年 09 月 12 日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3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4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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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0 月 25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4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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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11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4 年 12 月 15 日
巨潮资讯网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四、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健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综合公司实
际情况,2012年7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年报信息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12 年7月)》。该制
度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加大了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保障和提高了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和透
明度。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及以业绩预告修正等情况,不存在董事会对有关责
任人采取问责措施的情形。
五、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是否发现公司存在风险
□ 是 √ 否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4
第九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15 年 02 月 09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大华审字[2015]001333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徐德、薛祈明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15]001333号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珈伟股份)财
务报表,包括201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珈伟股份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
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
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5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
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
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
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
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
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
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珈伟股份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珈伟股份201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6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84,677,156.84
398,062,767.0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830,019.00
应收账款
174,451,531.99
193,202,234.05
预付款项
13,962,731.18
16,998,903.1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2,486,267.55
2,657,011.23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4,996,059.42
32,131,149.8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466,478,509.11
348,876,061.6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18,477.14
其他流动资产
28,473,240.76
26,935,763.27
流动资产合计
1,108,355,515.85
1,019,082,367.3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7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454,827.17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8,252,097.16
24,313,089.96
在建工程
34,882,104.01
709,300.04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9,893,172.21
63,407,396.05
开发支出
商誉
135,347,922.88
长期待摊费用
18,262,489.91
14,751,518.6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82,396.81
910,645.21
其他非流动资产
6,358,398.12
2,481,259.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6,133,408.27
106,573,208.89
资产总计
1,384,488,924.12
1,125,655,576.2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02,936,100.12
230,831,795.49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10,636,782.00
19,800,000.00
应付账款
157,510,452.44
207,407,014.73
预收款项
9,852,349.92
2,782,087.2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9,515,367.03
6,697,565.06
应交税费
517,667.19
3,930,281.14
应付利息
1,685,749.42
344,625.00
应付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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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其他应付款
73,908,939.73
2,655,416.32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66,563,407.85
474,448,784.9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3,805,916.64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3,056,989.5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22,927,421.85
递延收益
6,830,667.38
7,757,558.3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7,138,652.86
17,917,172.09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3,759,648.31
25,674,730.42
负债合计
770,323,056.16
500,123,515.3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40,000,000.00
14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76,160,080.25
376,160,080.2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7,292,086.49
-2,108,393.31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8,937,591.68
8,937,591.68
一般风险准备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9
未分配利润
70,393,874.01
66,418,593.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88,199,459.45
589,407,871.78
少数股东权益
25,966,408.51
36,124,189.09
所有者权益合计
614,165,867.96
625,532,060.8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84,488,924.12
1,125,655,576.26
法定代表人:丁孔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秀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秀文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1,141,384.73
229,703,449.6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33,083.00
应收账款
167,183,881.65
162,633,532.15
预付款项
10,578,325.57
6,923,067.53
应收利息
2,141,005.23
2,226,177.90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6,366,543.38
33,170,636.57
存货
411,543,364.60
346,449,538.6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5,320,301.43
26,382,577.72
流动资产合计
864,707,889.59
807,488,980.1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85,077,211.76
201,887,211.76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1,295,501.44
22,368,454.98
在建工程
1,896,892.19
495,679.94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3,152,507.60
33,836,260.4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4,734,722.28
13,200,667.9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64,912.43
895,505.5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81,259.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57,321,747.70
274,565,039.71
资产总计
1,222,029,637.29
1,082,054,019.8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68,098,102.07
21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10,636,782.00
19,800,000.00
应付账款
139,462,029.52
206,473,549.24
预收款项
4,736,636.84
1,405,082.60
应付职工薪酬
7,655,065.31
6,478,988.99
应交税费
200,192.15
3,703,797.57
应付利息
1,685,749.42
344,625.00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84,048,671.56
18,544,870.7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16,523,228.87
466,750,914.1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1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6,580,667.38
7,757,558.33
非流动负债合计
6,580,667.38
7,757,558.33
负债合计
623,103,896.25
474,508,472.5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40,000,000.00
14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87,277,130.57
387,277,130.5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4,192,500.0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8,937,591.68
8,937,591.68
未分配利润
62,711,018.79
67,138,325.14
所有者权益合计
598,925,741.04
607,545,547.3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22,029,637.29
1,082,054,019.89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680,145,977.52
640,721,060.64
其中:营业收入
680,145,977.52
640,721,060.6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699,093,222.91
622,580,527.01
其中:营业成本
514,409,240.16
482,664,581.65
利息支出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2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45,320.04
2,822,812.18
销售费用
78,802,973.85
41,847,808.53
管理费用
91,657,514.91
78,315,884.00
财务费用
10,143,689.20
9,011,311.96
资产减值损失
2,634,484.75
7,918,128.6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6,424,626.0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2,522,619.34
18,140,533.63
加:营业外收入
16,967,128.03
4,896,587.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48,137.64
52,575.49
减:营业外支出
637,781.06
79,802.3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10,606.04
79,602.3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806,727.63
22,957,318.33
减:所得税费用
-2,347,563.39
2,840,718.4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154,291.02
20,116,599.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175,280.85
20,199,073.82
少数股东损益
-2,020,989.83
-82,473.9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183,693.18
3,444,001.8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5,183,693.18
3,444,001.82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3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5,183,693.18
3,444,001.82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92,143.76
-2,531,835.12
6.其他
-5,975,836.94
5,975,836.9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970,597.84
23,560,601.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
2,991,587.67
23,643,075.6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020,989.83
-82,473.9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584
0.144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584
0.1443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丁孔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秀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秀文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587,579,617.85
597,275,494.63
减:营业成本
478,780,272.32
487,353,030.45
营业税金及附加
1,273,398.31
2,811,732.09
销售费用
29,746,306.59
19,893,826.74
管理费用
59,908,234.25
49,098,998.63
财务费用
13,296,807.75
4,706,21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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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资产减值损失
1,796,045.74
4,487,092.6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4,922,898.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144,345.11
28,924,599.14
加:营业外收入
1,655,814.59
4,479,870.1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5,858.61
减:营业外支出
8,182.69
5,753.8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8,182.6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496,713.21
33,398,715.42
减:所得税费用
-269,406.86
2,974,756.8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27,306.35
30,423,958.5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192,500.00
4,192,500.00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4,192,500.00
4,192,500.00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5
六、综合收益总额
-4,419,806.35
34,616,458.5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016
0.217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016
0.2173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金额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19,163,748.98
600,871,306.67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65,583,708.59
48,119,937.2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6,498,882.40
17,801,375.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21,246,339.97
666,792,619.4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63,959,723.72
432,312,643.75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142,618,785.43
111,260,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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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783,125.98
5,681,828.4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1,764,764.95
86,932,413.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60,126,400.08
636,187,287.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880,060.11
30,605,331.6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17,019.44
671,260.14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55,829,825.2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6,046,844.67
8,671,260.1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4,607,280.91
13,401,230.72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74,210,211.3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32,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0,849,492.26
13,401,230.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802,647.59
-4,729,970.5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800,000.00
22,99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4,800,000.00
22,99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16,115,706.32
404,514,873.88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111,494.62
13,048,810.6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6,027,200.94
440,553,684.4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28,691,190.59
448,416,744.5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19,105,068.65
25,745,916.4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350,29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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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4,146,550.63
474,162,661.0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880,650.31
-33,608,976.5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2,303,835.52
-3,374,046.6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9,498,221.87
-11,107,662.0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75,383,271.88
386,490,933.9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5,885,050.01
375,383,271.88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97,765,664.20
600,061,937.46
收到的税费返还
65,367,211.77
48,118,449.9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3,855,702.99
96,732,506.8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96,988,578.96
744,912,894.2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84,849,920.32
464,678,927.8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111,489,338.38
97,093,593.91
支付的各项税费
6,325,166.86
3,179,777.5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1,274,232.44
146,404,542.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13,938,658.00
711,356,841.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950,079.04
33,556,052.7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2,000.00
103,469.4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56,087,065.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6,099,065.00
8,103,469.4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7,454,987.22
12,506,492.33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4,925,47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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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72,7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32,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2,186,987.22
117,431,963.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087,922.22
-109,328,493.9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73,001,227.42
32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111,494.62
12,868,602.3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8,112,722.04
332,868,602.3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14,903,125.35
36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18,154,597.29
25,557,711.7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3,290,715.8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6,348,438.44
390,557,711.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64,283.60
-57,689,109.4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808,137.57
-459,719.4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0,465,580.09
-133,921,270.0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9,936,492.37
353,857,762.4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9,470,912.28
219,936,492.37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40,00
0,000.
00
376,160
,080.25
-2,108,3
93.31
8,937,5
91.68
66,418,
593.16
36,124,
189.09
625,532
,060.87
加:会计政策
变更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9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40,00
0,000.
00
376,160
,080.25
-2,108,3
93.31
8,937,5
91.68
66,418,
593.16
36,124,
189.09
625,532
,060.87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5,183,6
93.18
3,975,2
80.85
-10,157,
780.58
-11,366,
192.91
(一)综合收益总
额
-5,183,6
93.18
8,175,2
80.85
-2,020,9
89.83
970,597
.84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8,136,7
90.75
-8,136,7
90.75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4,800,0
00.00
4,800,0
00.00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12,936,
790.75
-12,936,
790.75
(三)利润分配
-4,200,0
00.00
-4,200,0
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4,200,0
00.00
-4,200,0
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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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40,00
0,000.
00
376,160
,080.25
-7,292,0
86.49
8,937,5
91.68
70,393,
874.01
25,966,
408.51
614,165
,867.96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40,00
0,000.
00
376,160
,080.25
-5,552,3
95.13
5,895,1
95.83
53,461,
915.19
569,964
,796.14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40,00
0,000.
00
376,160
,080.25
-5,552,3
95.13
5,895,1
95.83
53,461,
915.19
569,964
,796.14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3,444,0
01.82
3,042,3
95.85
12,956,
677.97
36,124,
189.09
55,567,
264.73
(一)综合收益总
额
-2,531,8
35.12
20,199,
073.82
-82,473
.97
17,584,
764.73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5,975,8
36.94
36,206,
663.06
42,182,
500.00
1.股东投入的普
36,206, 36,206,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1
通股
663.06 663.06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5,975,8
36.94
5,975,8
36.94
(三)利润分配
3,042,3
95.85
-7,242,3
95.85
-4,200,0
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3,042,3
95.85
-3,042,3
95.85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4,200,0
00.00
-4,200,0
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40,00
0,000.
00
376,160
,080.25
-2,108,3
93.31
8,937,5
91.68
66,418,
593.16
36,124,
189.09
625,532
,060.87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2
项目
本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40,000,
000.00
387,277,1
30.57
4,192,500
.00
8,937,591
.68
67,138,
325.14
607,545,5
47.39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40,000,
000.00
387,277,1
30.57
4,192,500
.00
8,937,591
.68
67,138,
325.14
607,545,5
47.39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4,192,50
0.00
-4,427,3
06.35
-8,619,80
6.35
(一)综合收益总
额
-227,30
6.35
-227,306.
35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4,192,50
0.00
-4,192,50
0.00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4,192,50
0.00
-4,192,50
0.00
(三)利润分配
-4,200,0
00.00
-4,200,00
0.00
1.提取盈余公积
0.00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4,200,0
00.00
-4,200,00
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3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40,000,
000.00
387,277,1
30.57
8,937,591
.68
62,711,
018.79
598,925,7
41.04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40,000,
000.00
387,277,1
30.57
5,895,195
.83
43,956,
762.46
577,129,0
88.86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40,000,
000.00
387,277,1
30.57
5,895,195
.83
43,956,
762.46
577,129,0
88.86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4,192,500
.00
3,042,395
.85
23,181,
562.68
30,416,45
8.53
(一)综合收益总
额
30,423,
958.53
30,423,95
8.53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4,192,500
.00
4,192,500
.00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4
额
4.其他
4,192,500
.00
4,192,500
.00
(三)利润分配
3,042,395
.85
-7,242,3
95.85
-4,200,00
0.00
1.提取盈余公积
3,042,395
.85
-3,042,3
95.85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4,200,0
00.00
-4,200,00
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40,000,
000.00
387,277,1
30.57
4,192,500
.00
8,937,591
.68
67,138,
325.14
607,545,5
47.39
三、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历史沿革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由深圳市珈伟实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本公司原名
为“深圳珈伟光电有限公司”,于1993年7月17日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深私法字01828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
司成立时的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系由股东陈汉珍出资人民币20万元(持股比例为66.67%),刘东宁出资人民币
10万元(持股比例为33.33%)投资设立的私营企业。
1995年9月30日,凌清武以货币资金对公司增资人民币70万元,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30万元增至人民币100万元。此
次增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凌清武出资70万元,持股比例为70%;陈汉珍出资20万元,持股比例为20%;刘东宁出资10万
元,持股比例为10%。
1995年12月14日,公司名称由“深圳珈伟光电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市珈伟实业有限公司”。
2001年3月1日,刘东宁将其持有的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丁孔贤。凌清武将其持有的公司7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丁孔贤
等8人,其中:转让5.9%的股权给丁孔贤,转让20%的股权给曾祖勤,转让14.5%的股权给程世昌,转让14.5%的股权给白亮,
转让8.9%的股权给李彬学,转让2.2%的股权给李化铮,转让2%的股权给胡金龙,转让2%的股权给高本龙。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5
2001年8月3日,陈汉珍将其持有的公司15%的股权转让给丁孔贤。
2001年9月6日经公司珈股字(2001)第1号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1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10万元,公司增加
的注册资本210万元中, 其中100万元由公司用盈余公积按各股东原出资比例转增资本, 另外110万元由各股东按原出资比例
以现金增资。增资完成后,各股东出资比例不变。
2002年7月10日,曾祖勤将其持有的公司20%的股权转让给丁孔贤。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丁孔贤及关联方合计持有公司
55.9%的股权(其中丁孔贤持有公司50.9%的股权, 丁孔贤夫人陈汉珍持有公司5%的股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2003年10月10日,李彬学、胡金龙、高本龙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8.9%、2%、2%共计12.9%的股权转让给丁孔贤。该次股
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实收资本仍为310万元,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丁孔贤占63.8%,陈汉珍占5%,程世昌占14.5%,
白亮占14.5%, 李化铮占2.2%。丁孔贤及其夫人陈汉珍合计持有公司68.8%的股权,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2009年12月4日,公司股东白亮与程世昌签定股权转让协议,白亮将所持本公司6.257%的股份转让给程世昌。陈汉珍与
程世昌签定股权转让协议,陈汉珍将所持本公司2.059%股权转让给程世昌。本公司股东丁孔贤与赵燕生签定股权转让协议,
丁孔贤将所持本公司2.001%的股权转让给赵燕生。本次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为丁孔贤持股61.799%,陈汉珍持股2.941%,程
世昌持股22.816%,白亮持股8.2430%,李化铮持股2.200%,赵燕生持股2.001%。
根据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2010年1月5日“关于深圳市珈伟实业有限公司股权并购变更设立为合资企业的批
复”(深科工贸信资字[2010] 0015号)文件、深圳市人民政府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粤深合资证字
[2010]0001号”)和公司2010年1月21日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2,853,407.34元。新增
注册资本由新增股东ALPHA GAIN HOLDINGS LIMITED(中文名称:奇盛控股有限公司)和TOWER SUCCESS(中文名称:
腾名有限公司)认缴,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953,407.34元。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为:丁孔贤出资1,915,769.00
元,持股31.517%;陈汉珍出资91,171.00元,持股1.500%;程世昌出资707,296.00元,持股11.636%;白亮出资255,533.00元,
持股4.204%;李化铮出资68,200.00元,持股1.122%;赵燕生出资62,031.00元,持股1.021%;ALPHA GAIN HOLDINGS
LIMITED出资16,426,703.67元,持股24.500%;TOWER SUCCESS LIMITED出资16,426,703.67元,持股24.500%。公司性质
由内资企业变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于2010年1月29日取得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2010年8月18日董事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716,728.66元,由新增股东光
大国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和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北京鼎钧佳汇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投入。其中:光大国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入2,208,517.00元,占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5.300%;北京世纪天富创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入2,125,177.00元,占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5.100%;上海和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入人民币
820,487.66元,占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1.969%;北京鼎钧佳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入人民币562,547.00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
的1.350%。增资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丁孔贤
1,915,769.00
27.193%
ALPHA GAIN HOLDINGS LIMITED(奇盛控股有限
公司)
16,426,703.67
21.139%
TOWER SUCCESS LIMITED(腾名有限公司)
16,426,703.67
21.139%
陈汉珍
91,171.00
1.294%
程世昌
707,296.00
10.040%
白 亮
255,533.00
3.627%
李化铮
68,200.00
0.968%
赵燕生
62,031.00
0.881%
光大国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208,517.00
5.300%
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125,177.00
5.100%
上海和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820,487.66
1.969%
北京鼎钧佳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62,547.00
1.350%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6
合计
41,670,136.00
100.000%
2010年10月20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 并经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准本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本
公司截止2010年8月31日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184,722,561.12元折为105,000,000.00股,每股1元,折股后的净资产余额
79,722,561.12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完成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投资主体
持股金额
股权比例
丁孔贤
28,552,650.00
27.19%
ALPHA GAIN HOLDINGS LIMITED(奇盛控股有限
公司)
22,195,950.00
21.14%
TOWER SUCCESS LIMITED(腾名有限公司)
22,195,950.00
21.14%
程世昌
10,542,000.00
10.04%
光大国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565,000.00
5.30%
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355,000.00
5.10%
白 亮
3,808,350.00
3.63%
上海和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67,450.00
1.97%
北京鼎钧佳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17,500.00
1.35%
陈汉珍
1,358,700.00
1.29%
李化铮
1,016,400.00
0.97%
赵燕生
925,050.00
0.88%
合计
105,000,000.00
100.00%
根据本公司2011年2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2012年3月3日召开股东大会的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
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4号文《关于核准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的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万股。本公司于2012年5月3日向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1元,共计募
集人民币38,500万元。经此发行,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4,000万元。2012年8月3日已完成工商变更程序,营业执照注册号
为:440307103755502。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新发工业区1、2、3、4号
法定代表人:丁孔贤。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太阳能光伏照明产品及配件、高效LED光源、LED显示屏、太阳能消费类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经营、
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
规定办理申请)。
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于光伏照明行业,公司主要产品有: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LED 照明,LED显示屏等。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5年2月9日批准报出。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9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厦门珈伟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
100%
100%
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
85%
85%
深圳市国创珈伟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
51%
51%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
100%
100%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7
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
100%
100%
珈伟科技(加拿大)有限公司
全资孙公司
2
100%
100%
珈伟科技(美国)有限公司
全资孙公司
2
100%
100%
珈伟科技(欧洲)有限公司
全资孙公司
2
100%
100%
Lion & Dolphin A/S
全资孙公司
2
100%
100%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3户,减少3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
变更原因
深圳市国创珈伟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
购买股权
Lion & Dolphin A/S
购买股权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
变更原因
北京珈伟光伏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出售股权
武汉珈伟光伏照明有限公司
出售股权
天津滨翔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出售股权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
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
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不适用。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
等有关信息。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8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公司以一年(12个月)做为正常营业周期。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
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个别财务报表
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方式或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
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
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
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
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
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
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
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
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
配利润;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作为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被合并方存在合并财务报表,则以合并日被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基础确定长期股权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
(2)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
量。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
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
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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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规定确认。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
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公允价值。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
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小于
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
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
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
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
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
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
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
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
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以及业务合
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
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子公司以及业务
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
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则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
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
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
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
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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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
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
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
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
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
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
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
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
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
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
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
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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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
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
损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
债的目的,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
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取得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
管理;
3)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
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
不一致的情况;
2)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
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
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4)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
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
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
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
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长期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
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持有至到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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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性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
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可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
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本公司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
额较大,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
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遇到
下列情况可以除外:
1)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
没有显著影响。
2)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3)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起。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其他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
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
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
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
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5) 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
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
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
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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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
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
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
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
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
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
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
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6.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
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 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
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
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 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
投资成本;
(8) 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金融资产的具体减值方法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
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本公司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
成的累计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
本金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
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回升时
通过权益转回;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
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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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
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可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
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
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的具体标准为:(1) 应收账款:期末单项应收账
款余额在 500 万元以上。(2) 其他应收款:期末单项其他应收
款余额在 200 万元以上。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
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
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
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其他方法
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法
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其他方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0-3 个月以内(含 3 个月)
0.00%
0.00%
4-12 个月 (含 12 个月)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30.00%
30.00%
3-4 年
50.00%
50.00%
4-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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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照客户以往行用记录,正常付款
周期,合同违约情况,客户的财务状况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后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该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
提坏账准备。以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组合价值已经恢复,
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坏账准
备予以转回。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
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材料按加权平均成本法计价,
工程施工按个别认定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
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
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
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
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
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
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3)其他周转材料采用分次摊销法。
13、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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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2)企业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
的批准;
(3)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划分为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反映其公允价
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
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权益性投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但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
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
的合同权利。
14、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四/(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
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
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
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
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
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1.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
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
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
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
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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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
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
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
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
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
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
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2.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
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
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
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
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
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
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
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
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
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
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
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
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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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
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
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
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
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
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
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
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
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
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
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
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
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
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4.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
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
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
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
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
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
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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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16、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
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年
5.00% 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年
5.00% 19%-9.5%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年
5.00% 19%
电子及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年
5.00% 19%
1、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
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
够可靠地计量。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
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
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
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
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融资租赁租入的
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
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
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
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
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
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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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的在建工程以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
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
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
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8、借款费用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
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1、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
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
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
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
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
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
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19、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及非专利技术等。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
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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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
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
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
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
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
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
依据如下:
项 目
预计使用寿命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年限
企业管理软件
5年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
值测试。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
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
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
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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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
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
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
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
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
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
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1、长期待摊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
益期内按直接法分期摊销。
2、摊销年限
22、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
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
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
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
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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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
偿,在发生当期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23、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
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
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
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
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
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4、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
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
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点:国内销售以商品发出并由客户签收为收入确认时点,国外销售以报关、装船开具货运提
单为收入确认时点。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
入金额。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时,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依据和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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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
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
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
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
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
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25、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助长期资产购置、建造等直接相关支出,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
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递延收益摊销期限的起点是“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摊销的重点是:“资产使用
寿命结束或资产被处置时(孰早)”,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转让、报废)的,尚未分摊的递
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不再递延。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助补偿的期间费用或损失的,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
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公司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视情况不同,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为当期收益。
2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
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
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5
(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
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
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
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27、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
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
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
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
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
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
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
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28、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不适用。
29、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6
国家财政部于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
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大规模修订,相继
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
——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
——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
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
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
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的会计
准则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原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予以调整,根据列报要求
作为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项目
2013年1月1日
2013年12月31日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58,231.31
---
-2,531,835.12
--
其他综合收益
-158,231.31
-2,531,835.12
合计
-158,231.31
-158,231.31
-2,531,835.12
-2,531,835.12
(2)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根据列报要求将递原记入其他非流动负债的延收
益单独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项目
2013年1月1日
2013年12月31日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递延收益
---
3,000,000.00
---
7,757,558.33
其他非流动负债
3,000,000.00
---
7,757,558.33
---
合计
3,000,000.00
3,000,000.00
7,757,558.33
7,757,558.33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收入和应税服务收
入(营改增试点地区适用应税劳务收入)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缴流转税税额
7%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7
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
15%
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16.5%
厦门珈伟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5%
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
25%
深圳市国创珈伟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25%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
25%
2、税收优惠
1.根据深地税龙坪地备【2012】8号文件,本公司享受“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减免”优惠,
2014年企业所得税率为15%;根据深地税龙坪地备【2012】13号文件,本公司享受“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
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2.根据香港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第21号(修订本),当香港贸易公司作为某集团的成员根据集团指示进行交易,
并将所得利润在香港公司记账,只要香港公司不向香港境内其他企业购货或者向香港境内其他企业销货,即其供货商及客户
均为香港外部企业,则利润不需要在香港纳税。活动只限于以下各项:
(1) 根据已经由香港以外的联属公司订立的销售合同或购货合约向香港以外的顾客或供应商(不论相关与否)或从香港
以外的顾客或供应商(不论相关与否)发出或接受发票(不是订单);
(2) 安排信用证;
(3) 操作一个银行账户,支付和收取款项;
(4) 保存会计记录。
公司目前能清楚的将业务区分为离岸贸易及在岸贸易,其中大部分业务属于离岸贸易,并符合上述规定,因此已向香
港税务局申请离岸贸易利润免税,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取得香港税务局的正式免税文件。本报告所涵盖会计期间,公司
已按香港税收法规,根据在岸贸易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
由于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获得香港税务局的免税批准文件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基于谨慎性原则
对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未分配利润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负债。
3、 其他
房产税
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或以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
个人所得税
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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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277,750.22
301,954.00
银行存款
325,607,299.80
375,081,317.88
其他货币资金
58,792,106.82
22,679,495.13
合计
384,677,156.84
398,062,767.01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41,623,753.23
40,846,010.97
其他说明
项 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36,463,678.20
1,980,000.00
信用证保证金
---
1,000,000.00
履约保证金
---
1,604,057.27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
21,440,076.69
5,042,900.00
远期结售汇保证金
---
13,052,537.86
其他
888,351.93
---
合计
58,792,106.82
22,679,495.13
2、衍生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2,830,019.00
0.00
合计
2,830,019.00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0.00
商业承兑票据
0.00
合计
0.00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9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7,448,000.00
0.00
商业承兑票据
0.00
0.00
合计
7,448,000.00
0.00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商业承兑票据
0.00
合计
0.00
其他说明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5,695,02
1.92
3.15%
5,695,02
1.92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175,334,
266.21
96.85%
882,734.
22
0.50%
174,451,5
31.99
193,561
,810.08
97.41%
359,576.0
3
0.19%
193,202,23
4.05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0.00
0.00%
5,142,3
57.75
2.59%
5,142,357
.75
100.00%
合计
181,029,
288.13
100.00%
6,577,75
6.14
3.63%
174,451,5
31.99
198,704
,167.83
100.00%
5,501,933
.78
2.77%
193,202,23
4.05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0
应收账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LOWE'S COMPANIES
INC 货款
5,695,021.92
5,695,021.92
100.00% 预计难以收回
合计
5,695,021.92
5,695,021.92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3 个月以内
168,729,947.27
0.00%
4-12 个月
2,298,110.53
114,905.53
5.00%
1 年以内小计
171,028,057.80
114,905.53
0.07%
1 至 2 年
2,620,169.15
262,016.91
10.00%
2 至 3 年
1,686,039.26
505,811.78
30.00%
合计
175,334,266.21
882,734.22
0.5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不适用。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0
0.00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1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
比例
LG SOURCING, INC
非关联方
57,469,020.94
3个月以内
31.75%
d.light
非关联方
35,262,154.51
3个月以内
19.48%
walmart us
非关联方
16,998,059.67
3个月以内
9.39%
ACE HARDWARE CORP.
非关联方
9,698,791.86
3个月以内
5.36%
深圳鹏达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8,903,801.00
3个月以内
4.92%
合计
128,331,827.98
70.89%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3,486,227.61
96.59%
16,604,254.44
97.68%
1 至 2 年
182,459.00
1.31%
394,648.71
2.32%
2 至 3 年
294,044.57
2.11%
合计
13,962,731.18
--
16,998,903.15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金额
占预付款项总
额的比例(%)
预付款时间
未结算原因
深圳市强诚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1,500,000.00
11.12% 1年以内
未到结算期
清华大学
1,000,000.00
7.41% 1年以内
未到结算期
SKY LIGHT IMAGING LIMITED
528,513.12
3.92% 1年以内
未到结算期
珠海宇威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270,000.00
2.00% 1年以内
未到结算期
倍科电子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234,244.50
1.74% 1年以内
未到结算期
合计
3,532,757.62
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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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其他说明:
6、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2,486,267.55
2,657,011.23
合计
2,486,267.55
2,657,011.23
(2)重要逾期利息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逾期时间
逾期原因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
依据
其他说明:
7、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34,996,0
59.42
100.00%
34,996,05
9.42
32,131,
359.86
100.00%
210.00
0.00%
32,131,149.
86
合计
34,996,0
59.42
100.00%
34,996,05
9.42
32,131,
359.86
100.00%
210.00
32,131,149.
86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3
3 个月以内
5,697,572.05
1 年以内小计
5,697,572.05
合计
5,697,572.05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出口退税款
9,035,246.33
11,923,695.06
房租押金
2,033,863.90
2,208,863.90
保证金
1,868,982.89
591,578.30
其他往来
22,057,966.30
17,407,222.60
合计
34,996,059.42
32,131,359.86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广东广晟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
往来款
9,500,000.00 1-2 年
27.15%
应收出口退税款
出口退税款
9,035,246.33 1 年以内
25.82%
武汉珈伟光伏照明
有限公司
往来款
2,880,000.00 1 年以内
8.23%
深圳联创珈伟石墨
烯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
往来款
2,400,000.00 1 年以内
6.86%
皇岗海关
保证金
1,868,982.89 1 年以内
5.34%
合计
--
25,684,229.22
--
7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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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8、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75,548,334.49
3,477,093.01
72,071,241.48
92,622,816.61
2,535,688.16
90,087,128.45
在产品
98,546,088.96
98,546,088.96
73,028,854.95
73,028,854.95
库存商品
69,759,459.63
518,140.37
69,241,319.25
12,515,210.67
697,178.28
11,818,032.39
周转材料
89,694.81
89,694.81
自制半成品
193,973,607.60
3,508,499.04
190,465,108.57
170,658,057.08
2,545,876.42
168,112,180.66
委托加工物资
31,776,215.02
31,776,215.02
4,828,040.06
4,828,040.06
发出商品
4,288,841.02
4,288,841.02
1,001,825.15
1,001,825.15
合计
473,982,241.53
7,503,732.42
466,478,509.11
354,654,804.52
5,778,742.86
348,876,061.66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2,535,688.16
941,404.85
3,477,093.01
库存商品
697,178.28
179,037.91
518,140.37
自制半成品
2,545,876.42
962,622.62
3,508,499.04
合计
5,778,742.86
1,904,027.47
179,037.91
7,503,732.42
期末存货按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确定可变现净值的依据为: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至完工成本
及销售所必须的费用后的价值确定。
8、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预计处置费用
预计处置时间
其他说明: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5
一年内到期的押金
218,477.14
合计
218,477.14
其他说明:
10、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留抵税额
25,244,950.80
26,493,065.66
预缴企业所得税
3,228,289.96
442,697.61
合计
28,473,240.76
26,935,763.27
其他说明:
11、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
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
确认的投
资损益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
变动
宣告发放
现金股利
或利润
计提减值
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北京品上
光谷电器
有限公司
-45,172.8
2
1,500,000
.00
1,454,827
.18
小计
-45,172.8
2
1,500,000
.00
1,454,827
.18
二、联营企业
合计
-45,172.8
2
1,500,000
.00
1,454,827
.18
其他说明
本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增加1,500,000.00元系合并范围增加引起的。
12、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6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13、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
合计
1.期初余额
624,000.00 28,604,245.72 10,591,645.26
5,903,975.63
7,905,615.27
53,629,481.88
2.本期增加金额
7,025,907.79
4,211,136.34
3,685,234.43
4,526,209.20
19,448,487.76
(1)购置
4,440,875.26
3,068,053.06
1,007,617.40
2,238,199.38
10,754,745.10
(3)企业合并增加
2,585,032.53
1,143,083.28
2,677,617.03
2,288,009.82
8,693,742.66
3.本期减少金额
591,258.00
1,043,560.80
1,170,999.32
161,010.32
2,966,828.43
(1)处置或报废
591,258.00
966,320.80
805,860.03
24,070.32
2,387,509.15
其他转出
77,240.00
365,139.29
136,940.00
579,319.29
4.期末余额
624,000.00 35,038,895.51 13,759,220.80
8,418,210.74
12,270,814.16
70,111,141.21
1.期初余额
397,670.00 16,911,410.43
3,907,172.09
3,577,502.14
4,522,637.26
29,316,391.92
2.本期增加金额
29,640.00
5,087,751.85
3,588,312.94
2,982,273.81
2,680,033.96
14,368,012.56
(1)计提
29,640.00
4,078,035.62
2,777,947.14
907,661.22
774,504.60
8,567,788.59
企业合并增加
1,009,716.23
810,365.80
2,074,612.59
1,905,529.35
5,800,223.97
3.本期减少金额
402,298.51
652,783.04
727,256.69
43,022.18
1,825,360.43
(1)处置或报废
402,298.51
625,964.82
663,661.62
22,953.30
1,714,878.25
其他转出
26,818.22
63,595.07
20,068.88
110,482.17
4.期末余额
427,310.00 21,596,863.77
6,842,701.99
5,832,519.26
7,159,649.03
41,859,044.05
1.期末账面价值
196,690.00 13,442,031.75
6,916,518.82
2,585,691.48
5,111,165.11
28,252,097.16
2.期初账面价值
226,330.00 11,692,835.29
6,684,473.17
2,326,473.49
3,382,978.01
24,313,089.96
14、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深圳珈伟光伏照
明项目
34,882,104.01
34,882,104.01
495,679.94
495,679.94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7
武汉珈伟东湖项
目
213,620.10
213,620.10
合计
34,882,104.01
34,882,104.01
709,300.04
709,300.04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名
称
预算数
期初余
额
本期增
加金额
本期转
入固定
资产金
额
本期其
他减少
金额
期末余
额
工程累
计投入
占预算
比例
工程进
度
利息资
本化累
计金额
其中:本
期利息
资本化
金额
本期利
息资本
化率
资金来
源
深圳珈
伟光伏
照明项
目
495,679.
94
1,401,21
2.25
1,896,89
2.19
募股资
金
武汉珈
伟东湖
项目
213,620.
10
213,620.
10
其他
A19 球
形灯泡
自动化
生产线
1,478,50
0.00
1,478,50
0.00
募股资
金
空调
87,549.9
3
87,549.9
3
募股资
金
品上照
明办公
楼、厂
房、宿舍
一期工
程
33,000,0
00.00
31,506,7
11.82
31,506,7
11.82
90.69% 90.69%
1,744,40
2.62
1,744,40
2.62
7.50%
金融机
构贷款
合计
33,000,0
00.00
709,300.
04
34,473,9
74.00
87,549.9
3
213,620.
10
34,882,1
04.01
--
--
1,744,40
2.62
1,744,40
2.62
--
1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其他
合计
1.期初余额
63,398,326.00
1,555,000.00
2,762,845.59
67,716,171.59
2.本期增加金额
15,586,520.99
1,203,401.79
3,280,625.61
20,070,548.39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8
(1)购置
629,346.37
629,346.37
(3)企业合并增加
15,586,520.99
1,203,401.79
2,651,279.24
19,441,202.02
3.本期减少金额
31,262,120.00
10,786.74
31,272,906.74
(1)处置
486.74
486.74
其他转出
31,262,120.00
10,300.00
31,272,420.00
4.期末余额
47,722,726.99
1,203,401.79
1,555,000.00
6,032,684.46
56,513,813.24
1.期初余额
3,312,685.66
415,580.00
580,509.88
4,308,775.54
2.本期增加金额
1,725,645.50
851,024.79
155,503.33
1,300,453.41
4,032,627.03
(1)计提
676,830.45
155,503.33
337,990.08
1,170,323.86
企业合并增加
1,048,815.05
851,024.79
962,463.33
2,862,303.17
3.本期减少金额
1,719,416.56
1,344.98
1,720,761.54
其他转出
1,719,416.56
1,344.98
1,720,761.54
4.期末余额
3,318,914.60
851,024.79
571,083.33
1,879,618.31
6,620,641.03
1.期末账面价值
44,403,812.39
352,376.99
983,916.67
4,153,066.16
49,893,172.21
2.期初账面价值
60,085,640.34
1,139,420.00
2,182,335.71
63,407,396.05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16、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
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
其他
处置
其他
Lion & Dolphin
A/S
46,493,750.70
46,493,750.70
中山品上照明有
限公司
88,854,172.18
88,854,172.18
合计
135,347,922.88
135,347,922.88
17、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装修费
8,482,648.90
5,430,505.14
3,930,884.15
179,217.52
9,803,052.37
模具费
6,268,869.73
9,542,124.23
7,351,556.42
8,459,437.54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9
其他
113,720.42
113,720.42
合计
14,751,518.63
15,086,349.79
11,396,160.99
179,217.52
18,262,489.91
其他说明
装修费用减少原因是转让子公司股权。
1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9,836,020.42
1,682,396.81
6,030,595.73
910,645.21
合计
9,836,020.42
1,682,396.81
6,030,595.73
910,645.21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
产评估增值
4,980,681.80
1,245,170.45
境外子公司利润
63,307,781.42
15,826,945.35
71,668,688.36
17,917,172.09
其他
271,579.84
66,537.06
合计
68,560,043.06
17,138,652.86
71,668,688.36
17,917,172.09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期末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期末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期初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82,396.81
910,645.21
递延所得税负债
17,138,652.86
17,917,172.09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亏损
7,392,372.08
22,559,867.98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0
资产减值准备
6,137,815.02
5,250,290.91
合计
13,530,187.10
27,810,158.89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790,152.80
0.00 国创珈伟亏损。
6,106,924.25
0.00 福建珈伟亏损。
495,295.03
0.00 中山品上亏损。
13,104,043.33 厦门珈伟亏损。
7,133,347.77
武汉珈伟亏损,因为股权已经
转让,所以本年到期。
2,150,257.74
天津滨翔 亏损, 因为股权已
经转让,所以本年到期。
172,219.14
北京珈伟亏损,因为股权已经
转让,所以本年到期。
合计
7,392,372.08
22,559,867.98
--
其他说明:
19、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付的装修费
156,150.00
2,254,899.00
预付的设备款
1,141,358.12
226,360.00
预付土地款
4,500,000.00
预付模具款
560,890.00
合计
6,358,398.12
2,481,259.00
其他说明:
20、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34,837,998.05
20,831,795.49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1
保证借款
268,098,102.07
210,000,000.00
合计
302,936,100.12
230,831,795.49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1、应付票据
单位: 元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110,636,782.00
19,800,000.00
合计
110,636,782.00
19,800,000.00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
22、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材料款
157,510,452.44
207,407,014.73
合计
157,510,452.44
207,407,014.73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SunpowerSystemsSarl
1,333,284.89 未到结算期
深圳市金华光科技有限公司
246,493.99 未到结算期
深圳市捷甬达实业有限公司
88,875.02 未到结算期
深圳市希顺有机硅科技有限公司
77,278.17 未到结算期
世平國際(香港)有限公司
60,434.56 未到结算期
合计
1,806,366.63
--
其他说明:
23、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2
预收货款
9,852,349.92
2,782,087.23
合计
9,852,349.92
2,782,087.23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3)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其他说明:
24、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6,697,565.06
138,855,556.06
136,094,544.64
9,458,576.48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存计划
6,520,231.34
6,497,040.79
23,190.55
三、辞退福利
60,800.00
27,200.00
33,600.00
合计
6,697,565.06
145,436,587.40
142,618,785.43
9,515,367.03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
6,628,164.41
131,398,196.77
128,656,294.35
9,370,066.83
2、职工福利费
4,215,373.08
4,196,264.08
19,109.00
3、社会保险费
1,395,867.71
1,395,867.71
其中:医疗保险费
1,150,103.69
1,150,103.69
工伤保险费
210,138.53
210,138.53
生育保险费
35,625.48
35,625.48
4、住房公积金
1,790,118.50
1,790,118.5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69,400.65
56,000.00
56,000.00
69,400.65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3
经费
合计
6,697,565.06
138,855,556.06
136,094,544.64
9,458,576.48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5,743,624.23
5,720,433.68
23,190.55
2、失业保险费
742,914.92
742,914.92
3、企业年金缴费
33,692.19
33,692.19
合计
6,520,231.34
6,497,040.79
23,190.55
其他说明:
25、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256,596.18
企业所得税
28,761.36
3,117,688.30
个人所得税
140,469.75
197,689.29
城市维护建设税
11,758.48
251,882.97
教育费附加
9,068.42
151,560.86
土地使用税
60,801.35
164,014.51
其他
10,211.65
47,445.21
合计
517,667.19
3,930,281.14
其他说明:
26、应付利息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1,685,749.42
344,625.00
合计
1,685,749.42
344,625.00
27、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4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中山品上股权转让款
60,000,000.00
往来款
6,651,804.58
2,018,116.40
押金及保证金
5,173,625.78
531,083.26
其他
2,083,509.37
106,216.66
合计
73,908,939.73
2,655,416.32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深圳中景科创有限公司
2,000,000.00 未到结算期
深圳市和兴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 未到结算期
合计
2,050,000.00
--
其他说明
28、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
29,350,000.00
保证借款
24,455,916.64
合计
53,805,916.64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29、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股权转让款
3,056,989.58
合计
3,056,989.58
说明:
根据全资子公司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珈伟)与卖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香港珈伟以最高不超过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5
1000万美元的价格收购欧洲公司Lion & Dolphin A/S(以下简称L&D)的全部100%股权。根据协议规定,收购完成后三年内,
香港珈伟将根据标的公司L&D经营业绩实现情况向卖方合计支付不低于 550 万美元且不超过 1000 万美元的股权转让价
款。第一期应支付股权转让款 400 万美元,后续股权(第二、三、四期)转让款的支付进度与金额需要根据标的公司的经营业
绩确定。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已支付股权转让款350万美元,期末应付5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056,989.58元,未来两年
内付清。
30、预计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形成原因
其他
22,927,421.85
合计
22,927,421.85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预计负债详细情况说明见十、承诺及或有事项说明。
31、递延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7,757,558.33
400,000.00
1,326,890.95
6,830,667.38
合计
7,757,558.33
400,000.00
1,326,890.95
6,830,667.38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元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助金
额
本期计入营业外
收入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
益相关
太阳能光伏照明
产品产业化项目
补助资金
2,757,558.33
588,391.69
2,169,166.64 与资产相关
深圳光伏照明产
品关键技术及工
艺工程实验室项
目资金
5,000,000.00
588,499.26
4,411,500.74 与资产相关
全天候双目远红
外视觉智能辅助
安全驾驶系统补
助
100,000.00
100,000.00 与资产相关
小体积长寿命可
调光 LED 驱动电
源补助
100,000.00
100,000.00 与资产相关
制造业分离企业
200,000.00
150,000.00
50,000.00 与资产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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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品域照明)补
助
合计
7,757,558.33
400,000.00
1,326,890.95
6,830,667.38
--
其他说明:
说明:
(1)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2月14日深发改(2012)193号文件的批复,2012年4月本公司获得太阳能光伏
照明产品产业化项目补助资金300万元人民币,该补助资金用于购买研发使用的设备。2013年公司用该项资金购置固定资产
2,658,119.68元,本期按折旧额转入营业外收入588,391.69元。
(2)深圳光伏照明产品关键技术及工艺工程实验室项目资金500万元,系深圳市发改委拨付的专项资金,用于相关研发
测试仪器设备及软硬件购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改建场地1200平方米,在现有实验室基础上,购置研发设备和仪器,建设
太阳能电池组件封装、光伏照明灯具工艺、照明综合实验室及光伏检测中心平台等。该项目预计总投资1,580万元,政府安
排补助资金500万元,用于相关研发测试仪器设备及软硬件购置。本期按折旧额转入营业外收入588,499.26元
32、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140,000,000.00
140,000,000.00
其他说明:
说明:
公司董事长丁孔贤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500万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300万股质押给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为其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并分别于2014年4月22日和2014年4月23日通过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分别自2014年4月22日和2014年4月23日起至丁孔贤先生
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公司董事长丁孔贤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12,550,000股,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为其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并于2014年8月6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
期限自2014年8月6日起至丁孔贤先生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丁孔贤先生共持有公司28,552,6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39%;累计质押股份20,550,000股,
占丁孔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1.97%,占公司总股本的14.68%。
33、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376,160,080.25
376,160,080.25
合计
376,160,080.25
376,160,080.25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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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34、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
税前发生
额
减:前期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
当期转入损益
减:所得税
费用
税后归属
于母公司
税后归属
于少数股
东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2,108,393.31 792,143.76
5,975,836.94
-5,183,693.
18
-7,292,08
6.49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8,084,230.25 792,143.76
792,143.76
-7,292,08
6.49
原资本公积中归属于其
他综合收益的部分
5,975,836.94
5,975,836.94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2,108,393.31 792,143.76
5,975,836.94
-5,183,693.
18
-7,292,08
6.49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原资本公积中归属于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见注释40.投资收益说明。
35、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储备基金
8,937,591.68
8,937,591.68
合计
8,937,591.68
8,937,591.68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6、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66,418,593.16
53,461,915.19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66,418,593.16
53,461,915.19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175,280.85
20,199,073.82
应付普通股股利
4,200,000.00
4,200,000.00
提取储备基金
3,042,395.85
期末未分配利润
70,393,874.01
66,418,59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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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37、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664,524,290.51
504,264,247.01
624,248,543.80
470,989,580.60
其他业务
15,621,687.01
10,144,993.15
16,472,516.84
11,675,001.05
合计
680,145,977.52
514,409,240.16
640,721,060.64
482,664,581.65
38、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829,662.85
1,646,640.43
教育费附加
369,394.31
705,703.05
地方教育费附加
246,262.88
470,468.70
合计
1,445,320.04
2,822,812.18
其他说明:
39、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海外业务推广费
17,525,300.39
12,922,743.88
运杂费
11,987,899.61
10,830,765.79
人工支出
23,258,086.85
9,767,229.24
报关商检费
585,817.13
1,169,387.48
办公费
3,586,376.77
1,395,440.25
差旅费
4,018,313.38
1,033,943.77
验货及样品测试费
2,118,172.36
1,086,349.28
招待费
1,411,227.49
570,514.99
展览费
1,335,745.91
668,475.72
广告费
7,360,640.93
157,977.65
其他
5,615,393.03
2,244,980.48
合计
78,802,973.85
41,847,808.53
其他说明:
本期销售费用较上期大幅增加88.31%,主要原因系销售人员以及广告宣传、海外业务推广费用大幅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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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40、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研究开发费
29,364,677.18
26,806,886.53
中介咨询服务费
7,427,314.75
8,189,054.37
人工支出
30,061,173.43
21,114,716.41
装修费
2,603,244.37
2,739,263.29
无形资产摊销费
1,446,433.84
1,502,210.18
房租及物管费
4,847,736.66
4,373,466.54
办公费
787,658.33
1,129,304.65
折旧费
2,645,809.25
2,354,217.79
汽车费
1,368,479.10
954,230.81
招待费
487,799.45
631,506.38
通讯费
1,027,369.83
966,081.32
其他费用
9,589,818.72
7,554,945.73
合计
91,657,514.91
78,315,884.00
41、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18,704,233.76
14,680,766.46
减:利息收入
7,898,069.12
11,782,088.58
汇兑损益
-3,399,142.36
5,265,598.66
其他
2,736,666.91
847,035.42
合计
10,143,689.20
9,011,311.96
4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909,495.20
3,495,860.33
二、存货跌价损失
1,724,989.55
4,422,268.36
合计
2,634,484.75
7,918,12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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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43、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6,424,626.05
合计
6,424,626.05
其他说明:
说明:(1)上年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2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武汉珈伟光伏照明有限
公司25%股权的议案》,公司以1,919.25万元将持有的武汉珈伟光伏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珈伟)25%的股权转让给
武汉永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立科技)。 转让25%股权处置价款与处置25%股权相对应享有子公司武汉珈伟净
资产13,216,663.06元的差额5,975,836.94元于2013年计入其他资本公积。
在2014年6月4日收到25%股权全部转让款后, 公司根据与永立科技签订的一揽子股权交易约定, 于2014年6月5日经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将公司持有的武汉珈伟余下75%股权以人民币4,039.46 万元的价格再次转让给永立科技,2014年6月
1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不再持有武汉珈伟任何股权, 故公司将原25%股权转让确认的其他资本公积5,975,836.94元于
本次75%股权股权转让完成时全部转出并确认投资收益。上述两次股权转让在在合并层面总计确认投资收益7,470,604.67元。
(2)根据公司2014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的 《关于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天津滨翔航空科技
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由于天津滨翔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持续的财务亏损,为防止未来进一步的亏损影响到公司未
来整体业绩,故公司将其持有的天津滨翔航空科技有限公司75%股权以1元人民币转让给天津明灿科技有限公司,并于2014
年6月23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在合并层面确认投资收益-1,077,016.77元。
(3)根据公司2014年12月5日签订的《关于北京珈伟光伏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其持有的北京珈
伟光伏照明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以1元人民币转让给另一股东王斌,并于2014年12月25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
转让在合并层面确认投资收益31,038.15元。
44、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48,137.64
52,575.49
48,137.64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48,137.64
52,575.49
48,137.64
政府补助
1,647,290.95
4,559,135.67
1,647,290.95
债务豁免收入
15,000,000.00
15,000,000.00
其他
271,699.44
284,875.84
271,699.44
合计
16,967,128.03
4,896,587.00
16,967,128.0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金额
上期发生金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收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上市
办 上市辅导补贴
8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收市民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2,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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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资金企业上市培育项目资助
经费
收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太阳
能光伏技术促进资源循环利
用研发中心补助款
184,000.00 与收益相关
收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上市
改制资金
3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收深圳市财政库信息化扶持
资金
440,000.00 与收益相关
收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科技
资金无偿资助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财政补贴
92,694.00 与收益相关
2011 新能源产业化资助项目
资金转入
1,176,890.95
242,441.67 与资产相关
湖北省专项研究补助资金
400,000.00 与收益相关
龙岗区企业信息化项目资助
补贴
220,000.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龙岗科技创新局自主创
新培育资助项目科技资助款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制造业服务环节已分离发展
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补助项目
150,400.0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1,647,290.95
4,559,135.67
--
其他说明:
说明:根据武汉珈伟光伏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珈伟”)、武汉永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立科技”)、厦门
珈伟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珈伟”)三方于2014年5月签订的《关于厦门珈伟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之债务豁免协
议约定》,因厦门珈伟欠武汉珈伟1,780万元债务,且公司在将持有的武汉珈伟100%股权转让给永立科技时,在股权转让价
款上给予一定让步, 所以武汉珈伟、永立科技双方同意在股权全部转让后,豁免厦门珈伟1,500万元的债务。2014年6月11日,
股权转让完成,公司根据以上协议约定确认1,500万元债务豁免收入。
45、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310,606.04
79,602.30
310,606.04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310,606.04
79,602.30
310,606.04
其他
327,175.02
200.00
327,175.02
合计
637,781.06
79,802.30
637,781.06
其他说明: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2
4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447,877.89
3,604,532.78
递延所得税费用
-2,795,441.28
-763,814.30
合计
-2,347,563.39
2,840,718.48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3,806,727.63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571,009.14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918,568.35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56,517.71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651,838.62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3,109,574.01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
损的影响
3,309,690.20
递延所得税
-2,795,441.28
所得税费用
-2,347,563.39
其他说明
4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57。
4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往来款
29,388,160.97
11,419,377.76
收到的政府补助
720,000.00
4,316,694.00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4,534,496.73
1,573,428.97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3
职工归还的备用金
1,318,069.22
11,705.20
其他
538,155.48
480,169.59
合计
36,498,882.40
17,801,375.5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往来款项
44,014,798.67
3,475,317.71
管理费用支付的现金
37,974,023.14
32,163,813.63
销售费用支付的现金
35,901,414.25
31,643,505.73
押金、保证金支出
9,569,588.63
7,589,588.63
员工备用金
1,380,776.75
437,073.56
经营租赁租金
7,995,785.27
7,995,785.27
银行手续费
2,736,666.91
887,689.72
其他
2,191,711.33
2,739,639.16
合计
141,764,764.95
86,932,413.4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5,000,000.00
合计
5,0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重组收购中介费用
2,032,000.00
合计
2,032,0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4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5,111,494.62
13,048,810.61
合计
5,111,494.62
13,048,810.61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保理手续费
1,387,200.62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31,903,515.18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
3,059,575.59
合计
36,350,291.39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6,154,291.02
20,116,599.85
加:资产减值准备
2,634,484.75
7,918,128.69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
物资产折旧
8,567,788.59
7,218,943.83
无形资产摊销
1,170,323.86
1,700,359.6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1,396,160.99
10,522,859.4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62,468.40
27,026.81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6,727,861.99
1,631,955.8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6,424,626.0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99,313.19
-559,845.4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562,665.15
-203,968.83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76,205,449.18
-78,433,553.21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列)
-18,017,095.79
-34,080,432.3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列)
17,715,709.65
94,747,257.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880,060.11
30,605,331.66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动: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325,885,050.01
375,383,271.8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375,383,271.88
386,490,933.9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9,498,221.87
-11,107,662.09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84,029,243.03
其中:
--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
62,500,000.00
Lion and Dophin A/S
21,529,243.03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9,819,031.68
其中:
--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
7,535,386.57
Lion and Dophin A/S
2,283,645.11
其中: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74,210,211.35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56,087,065.00
其中:
--
武汉珈伟光伏照明有限公司
56,087,063.00
天津滨翔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1.00
北京珈伟光伏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1.00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6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57,239.77
其中:
--
武汉珈伟光伏照明有限公司
237,586.66
天津滨翔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14,682.66
北京珈伟光伏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4,970.45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0.00
其中:
--
武汉珈伟光伏照明有限公司
0.00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55,829,825.23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325,885,050.01
375,383,271.88
其中:库存现金
277,750.22
301,954.0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325,607,299.79
375,081,317.88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5,885,050.01
375,383,271.88
其他说明:
50、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其中:美元
3,972,345.47 6.1190
24,306,766.17
欧元
6,990.25 7.4556
52,116.52
港币
541,918.07 0.7889
427,502.89
日币
208,900.77 0.0514
10,735.35
英镑
251.59 9.5437
2,401.10
丹麦克朗
2,489,295.00 0.9989
2,486,531.74
其中:美元
26,422,427.32 6.11900
161,678,727.94
港币
55,278.00 0.7889
43,607.15
丹麦克朗
4,114,510.00 0.9989
4,109,984.04
其中:美元
4,000,000.00 6.1190
24,475,984.13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7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
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被购买方名
称
股权取得时
点
股权取得成
本
股权取得比
例
股权取得方
式
购买日
购买日的确
定依据
购买日至期
末被购买方
的收入
购买日至期
末被购买方
的净利润
中山品上照
明有限
2014 年 07 月
24 日
122,500,000.
00
100.00% 购买
2014 年 07 月
24 日
工商变更登
记
39,597,936.4
1
-495,295.03
Lion and
Dophin A/S
2014 年 09 月
10 日
47,601,373.8
1
100.00% 购买
2014 年 09 月
10 日
工商变更登
记
22,684,981.8
3
-3,242,376.64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合并成本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
Lion and Dophin A/S
现金
122,500,000.00
21,616,962.38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3,056,989.58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22,927,421.85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122,500,000.00
47,601,373.81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33,645,827.82
1,107,623.11
商誉
88,854,172.18
46,493,750.70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8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项目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
Lion and Dophin A/S
购买日公允价值
购买日账面价值
购买日公允价值
购买日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8,423,738.50
8,423,738.50
2,311,460.42
2,311,460.42
应收款项
5,932,539.88
5,932,539.88
9,754,693.58
9,754,693.58
存货
17,698,812.24
17,698,812.24
13,688,386.67
13,688,386.67
预付款项
145,601.93
145,601.93
1,194,516.11
1,194,516.11
固定资产
2,017,272.77
2,017,272.77
339,098.72
339,098.72
长期股权投资
1,454,827.18
1,454,827.18
---
---
无形资产
16,130,927.92
12,728,511.35
1,020,901.81
1,020,901.81
在建工程
26,905,430.38
25,327,165.1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其他资产
363,659.15
363,659.15
---
---
减:借款
27,000,000.00
27,000,000.00
12,288,234.19
12,288,234.19
应付款项
14,169,272.98
14,169,272.98
13,374,246.00
13,374,246.00
预收款项
1,053,195.29
1,053,195.29
319,134.02
319,134.02
应付职工薪酬
714,448.79
714,448.7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45,170.45
---
---
---
其他负债
1,244,894.62
1,244,894.62
1,219,820.00
1,219,820.00
净资产
33,645,827.82
29,910,316.47
1,107,623.11
1,107,623.11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
---
取得的净资产
33,645,827.82
29,910,316.47
1,107,623.11
1,107,623.11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9
√ 是 □ 否
单位: 元
子公司
名称
股权处
置价款
股权处
置比例
股权处
置方式
丧失控
制权的
时点
丧失控
制权时
点的确
定依据
处置价
款与处
置投资
对应的
合并财
务报表
层面享
有该子
公司净
资产份
额的差
额
丧失控
制权之
日剩余
股权的
比例
丧失控
制权之
日剩余
股权的
账面价
值
丧失控
制权之
日剩余
股权的
公允价
值
按照公
允价值
重新计
量剩余
股权产
生的利
得或损
失
丧失控
制权之
日剩余
股权公
允价值
的确定
方法及
主要假
设
与原子
公司股
权投资
相关的
其他综
合收益
转入投
资损益
的金额
天津滨
翔航空
科技有
限公
1.00 100.00% 出售
2014 年
06 月 23
日
工商变
更登记
-1,077,0
16.70
0.00%
北京珈
伟光伏
照明科
技有限
公司
1.00 51.00% 出售
2014 年
12 月 25
日
工商变
更登记
31,038.1
5
0.00%
其他说明: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一揽子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子公司
名称
股权处
置时点
股权处
置价款
股权处
置比例
股权处
置方式
处置价
款与处
置投资
对应的
合并财
务报表
层面享
有该子
公司净
资产份
额的差
额
丧失控
制权的
时点
丧失控
制权时
点的确
定依据
丧失控
制权之
日剩余
股权的
比例
丧失控
制权之
日剩余
股权的
账面价
值
丧失控
制权之
日剩余
股权的
公允价
值
按照公
允价值
重新计
量剩余
股权产
生的利
得或损
失
丧失控
制权之
日剩余
股权公
允价值
的确定
方法及
主要假
设
与原子
公司股
权投资
相关的
其他综
合收益
转入投
资损益
的金额
丧失控
制权之
前的各
步交易
处置价
款与处
置投资
对应的
合并财
务报表
层面享
有该子
公司净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0
资产份
额的差
额
武汉珈
伟光伏
照明有
限公司
2013 年
12 月
27 日
19,192,
500.00
25.00% 出售
5,975,8
36.94 2014 年
06月11
日
工商变
更登记
5,975,8
36.94
2014 年
06月11
日
40,394,
600.00
75.00% 出售
1,494,7
67.74
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构成一揽子交易的原因:
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2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武汉珈伟光伏照明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
公司以1,919.25万元将持有的武汉珈伟光伏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珈玮)25%的股权转让给武汉永立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永立科技)。 转让25%股权处置价款与处置25%股权相对应享有子公司武汉珈玮净资产13,216,663.06元的差额
5,975,836.94元于2013年计入资本公积。
在2014年6月4日收到25%股权全部转让款后, 公司根据与永立科技签订的一揽子股权交易约定, 于2014年6月5日经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将公司持有的武汉珈伟余下75%股权以人民币4,039.46 万元的价格再次转让给永立科技。2014年6月
11日已完成75%股权工商过户变更手续, 公司不再持有武汉珈伟任何股权,故公司本期将原25%股权转让确认的资本公积
5,975,836.94元于75%股权股权转让完成时全部转出并确认为投资收益。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本期新设成立子公司深圳市国创珈伟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与深圳市国创新能源研究院(以下简称“国创新能源”)、深圳联创珈
伟石墨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创珈伟”)、深圳市鸣创科技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鸣创科技”)
共同出资,在深圳市南山区设立合资公司深圳市国创珈伟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珈伟”),注册资本4000万元
人民币,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040万元出资,占51%的股权;联创珈伟以货币资金960万元出资,占24%的股权;国创新
能源以技术专利出资,占5%的股权;鸣创科技以技术专利出资,占20%的股权。 2014年7月24日,国创珈伟工商登记完成。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厦门珈伟太阳能
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
厦门
生产型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
并
福建珈伟光电有
限公司
福建安溪县
福建安溪县
生产型
85.00%
新设子公司
深圳市国创珈伟 深圳
深圳
生产型
51.00%
新设子公司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1
石墨烯科技有限
公司
中山品上照明有
限公司
中山
中山
生产型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
并
珈伟科技(香港)
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
一般贸易
100.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珈伟科技(加拿
大)有限公司
加拿大(安大略
省)
加拿大(安大略
省)
一般贸易
100.00%
新设子公司
珈伟科技(美国)
有限公司
美国(特拉华州) 美国(特拉华州) 一般贸易
100.00%
新设子公司
珈伟科技(欧洲)
有限公司
德国科隆
德国科隆
一般贸易
100.00%
新设子公司
Lion & Dolphin
A/S
丹麦
丹麦
一般贸易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
并
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表决权比例
其他说明: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情况的说明:
丁孔贤、陈汉珍为夫妻关系,李雳、丁蓓为夫妻关系,丁蓓、李雳为丁孔贤、陈汉珍的女儿和女婿。其中丁孔贤直接
持有本公司 20.39%的股份,陈汉珍直接持有本公司 0.97%的股份,李雳通过奇盛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15.85%的股
份,丁蓓通过腾名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15.85%的股份,四人合计持有本公司53.07%的股份。2009年12月21日,四人共
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珈伟太阳能(中国)有限公司
同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丁孔贤控制
珈伟太阳能(武汉)有限公司
同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丁孔贤控制
珈伟太阳能光电(深圳)有限公司
同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丁孔贤控制
山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同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丁孔贤控制
JW Solar Holdings Co., Ltd.
同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丁孔贤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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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Dynamic Green Energy Ltd.
同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丁孔贤控制
Jade Innovations Limited
同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丁孔贤等四人控制
Brightbest Asia Ltd.
公司董事白亮持股 100%,持有 DGE4.57%的股权
Sunnico Holding Ltd.
公司董事程世昌持股 100%,持有 DGE7.44%的股权
白亮
董事、副总裁
程世昌
董事
马伟
董事
傅建民
独立董事
刘芳
独立董事
茆胜
独立董事
李化铮
监事会主席
黄小清
监事
吴万群
监事
彭钦文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刘俊显
副总裁
Mark Lloyd Honeycutt
珈伟科技(美国)有限公司总经理
其他说明
4、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珈伟科技(香港)有限
公司、丁孔贤、陈汉珍、
李雳
80,000,000.00 2014 年 10 月 17 日
2015 年 10 月 17 日
否
丁孔贤
100,000,000.00 2014 年 12 月 12 日
2015 年 04 月 11 日
否
丁孔贤、陈汉珍
30,000,000.00 2014 年 07 月 16 日
2015 年 07 月 16 日
否
丁孔贤、李雳
30,000,000.00 2014 年 07 月 31 日
2015 年 07 月 31 日
否
珈伟科技(香港)有限
公司、丁孔贤、李雳
60,000,000.00 2014 年 09 月 12 日
2015 年 09 月 11 日
否
珈伟科技(香港)有限
30,000,000.00 2014 年 11 月 19 日
2015 年 11 月 19 日
否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3
公司、丁孔贤、陈汉珍
珈伟科技(香港)有限
公司、丁孔贤、陈汉珍
30,000,000.00 2014 年 11 月 19 日
2015 年 11 月 19 日
否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十一、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根据本公司与出租方签订的办公场所及经营占用厂房租赁合同,未来应付租金情况如下:
出租方
租赁资产情况
租赁
起始日
租赁
终止日
未来应付租金
深圳市胜德意高新技术
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高桥社区富
高东路4号
2013/10/1
2016/9/30
11,315,419.65
深圳市新发工艺品有限
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新发工业
厂区厂房
2011/7/1
2016/6/30
11,504,640.00
合计
22,820,059.65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 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本公司2013年6月收到美国新泽西州地方法院送达的两份《民事案件传票》和原告修改起诉书后的两份《关于经修
改民事起诉书的传票》(编号分别为[3:13-cv-01952-MLC-DEA]、[3:13-cv-01953-MLC-DEA]),原告SIMON NICHOLAS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4
RICHMOND分别状告本公司在内的7家公司在美国新泽西州域内侵犯其专利权。美国新泽西州地方法院于2013年6月5
日受理该两起案件。
编号为3:13-cv-01952-MLC-DEA案件的基本情况
A.当事人
原告: SIMON NICHOLAS RICHMOND
被告:(1)JIAWEI NORTH AMERICA INC,(2)JIAWEI TECHNOLOGY (HK) LTD(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3)JIAWEI TECHNOLOGY (USA) LTD,(4)SHENZHEN JIAWEI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5)SHENZHEN
JIAWEI PHOTOVOLTAIC LIGHTING CO., LTD(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6)CVS CAREMARK
CORPORATION,以及(7)CAREMARK, PHC LLC。其中(1)至(5)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合称“珈伟”, (6)、(7)合
称“CVS”。
B.起诉理由
原告称其是以下六项美国专利的发明人及专利权人:(1)美国专利号:7,196,477 A1,专利名称:Solar Powered Light
Assembly to Produce Light of Varying Colors;(2)美国专利号:7,429,827 A1,专利名称:Solar Powered Light Assembly to
Produce Light of Varying Colors;(3)美国专利号:8,362,700 A1,专利名称:Solar Powered Light Assembly to Produce Light
of Varying Colors;(4)美国专利号:7,336,157 A1,专利名称:Illuminated Wind Indicator;(5)美国专利号:8,077,052 A1,
专利名称:Illuminated Wind Indicator;(6)美国专利号:8,089,370 A1,专利名称:Illuminated Wind Indicator。
原告诉称本公司的下列行为对原告构成了侵权:⑴包括珈伟在内的所有被告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
太阳能室外灯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上述一项或多项专利权;⑵珈伟销售变色球形太阳能标桩路径灯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上
述一项或多项专利权,其中包括将变色球形太阳能碎纹玻璃球形灯产品(SKU 867550 Color Changing Solar Crackle Glass
Sphere)销售予CVS的行为;⑶珈伟出售一种或多种型号的太阳能花园灯、太阳能装饰灯桩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上述一项
或多项专利权。
C.诉讼请求
就指控上述侵权行为,原告向美国新泽西州地方法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⑴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其因侵权行为而
受到的利润损失和/或专利许可费损失;⑵判令被告按三倍向原告赔偿其因故意侵权行为而受到的利润损失和/或专利许
可费损失;⑶要求被告支付原告的律师费及其他诉讼费用;⑷禁止被告侵权行为;⑸其他法院认为公平的救济。
编号为3:13-cv-01953-MLC-DEA案件的基本情况
A. 当事人
原告: SIMON NICHOLAS RICHMOND
被告:(1)JIAWEI NORTH AMERICA INC,(2)JIAWEI TECHNOLOGY (HK) LTD(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3)JIAWEI TECHNOLOGY (USA) LTD,(4)SHENZHEN JIAWEI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5)SHENZHEN
JIAWEI PHOTOVOLTAIC LIGHTING CO., LTD(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6)TRUE VALUE RETAIL INC.,
(7)ACE HARDWARE CORPORATION,(8)ORGILI,INC.,(9)BIG LOTS,INC.,以及(10)BIG LOTS STORES,INC。
被告(1)至(5)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合称“珈伟”。
B.起诉理由
原告称其是以下八项美国专利的发明人及专利权人:(1)美国专利号:7,196,477 A1,专利名称:Solar Powered Light
Assembly to Produce Light of Varying Colors;(2)美国专利号:7,429,827 A1,专利名称:Solar Powered Light Assembly to
Produce Light of Varying Colors;(3)美国专利号:8,362,700 A1,专利名称:Solar Powered Light Assembly to Produce Light
of Varying Colors;(4)美国专利号:7,336,157A1,专利名称:Illuminated Wind Indicator;(5)美国专利号:8,077,052A1,
专利名称:Illuminated Wind Indicator;(6)美国专利号:8,089,370A1,专利名称:Illuminated Wind Indicator;(7)美国专
利号:7,967,465A1,专利名称:Light Device;(8)美国专利号:8,104,914A1,专利名称:Light Device。
原告称其下列两项专利已公告并享有专利暂时权:(1)美国专利公布号:US2011/0266953 A1 (the“953Published
Application ”);(2)美国专利公布号:US2011/0266953 A1 (the “495” Published Framed Application ”)。
原告诉称珈伟的下列行为对原告构成了侵权:(1)包括珈伟在内的所有被告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太
阳能室外灯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上述一项或多项专利权;(2)珈伟出售变色球太阳能标桩路径灯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上述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5
一项或多项专利权;(3)珈伟出售一种或多种型号的太阳能花园灯、太阳能装饰灯桩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上述一项或多项
专利权;(4)珈伟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一种或多种太阳能花园灯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上述一项或多项专利
暂时权。
C.诉讼请求
就指控上述侵权行为,原告向美国新泽西州地方法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⑴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其因侵权行为而
受到的利润损失和/或专利许可费损失;⑵判令被告按三倍向原告赔偿其因故意侵权行为而受到的利润损失和/或专利许
可费损失;⑶要求被告支付原告的律师费及其他诉讼费用;⑷判令侵犯原告公开申请专利暂时权的被告除作出上述赔偿
外,另行向原告支付专利权税;⑸禁止被告侵权行为;⑹其他法院认为公平的救济。
判决或裁决情况
上述两起案件目前尚未有判决或裁决结果。
1.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据公司了解,原告已经以相同理由起诉太阳能草坪灯行业的多家生产企业及多家美国本土零售企业,由于原告所指的
产品不是太阳能草坪灯行业的主流产品,其所发起的针对行业的集体性诉讼不会对整个行业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原告所指
的产品也非我公司经营的主要产品,该诉讼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太阳能草坪灯业务造成重大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目前尚不能确定。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
务。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1. 对外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为关联方提供提保详见“附注九、关联方交易之关联方担保”。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根据全资子公司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珈伟)与卖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香港珈伟以最高不超
过1000万美元的价格收购欧洲公司Lion & Dolphin A/S(以下简称L&D)的全部100%股权。根据协议规定,收购完成后三年
内,香港珈伟将根据标的公司L&D经营业绩实现情况向卖方合计支付不低于 550 万美元且不超过 1000 万美元的股权转让
价款。截止2014年12月31日,第一期股权转让款 400 万美元已支付,后续股权(第二、三、四期)转让款的支付进度与金额需
要根据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确定。后续股权(第二、三、四期)转让款的支付进度与金额如下表: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合计
各期占合计(二、三、四期)支付
比例
40.00%
30.00%
30.00%
100.00%
业绩<目标业绩75%(万美元)
60
45
45
150
目标业绩75%≤业绩≤目标业绩
125%(万美元)
≥60且≤240
≥45且≤180
≥45且≤180
≥150且≤600
业绩>目标业绩125%(万美元)
240.00
180.00
180.00
600.00
根据实际业务情况,业绩目标达到100%是比较合理的,公司以100%业绩达标率为预计负债最佳估计基础确认负债375
万美元,期末折合人民币22,927,421.85元。
除存在上述承诺与或有事项外,截止财务报告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与或有事项。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6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 元
项目
内容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
响数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 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4,200,000.0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4,200,000.00
3、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本公司正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本公司2014 年8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公司于2014年8月21日与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苏华源)的股东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发能源)、上海灏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灏轩投资)签署
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公司拟通过向振发能源非公开发行约8,303 万股股份并支付现金对价2 亿元购买
其持有的江苏华源75%股权;向灏轩投资非公开发行约3,249 万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江苏华源25%股权。本次拟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及配套融资的股份发行价格均为13.85 元/股,不低于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珈伟股份股票交
易均价。最终发行价格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重组中交易标的预估值为18 亿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江苏
华源100.00%的股权。截止财务报告日,相关重组工作尚在进行之中。
除存在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截止财务报告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1、其他
1. 关于收购50兆瓦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的合作框架协议
2014年3月28日,公司与珠海横琴新区百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横琴公司”)签署了《关于收购50兆瓦太阳
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的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约定,当一定条件成就时,珈伟公司将收购横琴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拥有50MW的太阳能电站资产的项目公司股权。截止报告日,尚未达到相关条件。
横琴公司是一家矿产及能源行业的专业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横琴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已参与的项目覆盖了太阳能行业从
装备制造到电站建设的全产业链,目前,已经完成或正在进项的项目中覆盖中国、美国、日本、希腊、意大利、罗马尼亚、
哈萨克斯坦及非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涉及多家在香港和澳大利亚上市的公司。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收购条件
1. 出售的所有项目公司内部收益率(IRR)均高于10%;
2. 横琴公司合法持有的股权,横琴公司未在其持有的标的股权上设立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和其他第三人权益,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7
横琴公司处分标的股权未侵犯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权利;
3. 本公司完成尽职调查,且获得令本公司满意的调查结果;
4. 双方就收购价款及支付方式达成一致意见;
5. 收购符合届时生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项目质量监控
电站建设施工过程中,本公司可以派驻总工程师及相关技术人员参与电站的建设、管理、施工,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确保电站质量和安全。
3.尽职调查
本公司在电站正式运营后可展开对项目公司的、包括行业、财务、法律在内的全面尽职调查工作,横琴公司应提供必
要的协助。
4.协议效力
该协议仅系各方拟就项目公司展开合作的初步意向,当且仅当协议约定的收购条件全部成就后,本公司有权自主决定
是否购买标的股权、购买多少比例的标的股权,具体的交易事项以双方签署的正式交易文件为准。
光伏电力是新兴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有效降低传统化石能源发电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近来,政府陆续出台有关鼓励光伏
发电的补贴及其它配套政策和措施,将推动光伏发电业务在国内更广泛应用。作为中国最早从事太阳能发电业务的公司之一,
本公司拥有近二十年光伏行业人才、技术与经验积累,公司拟进入前景广阔的光伏电站业务,旨在充分利用公司技术能力和
上市公司资本能力,上市公司业务将向纵深延伸。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167,562,
405.03
100.00%
378,523.
38
0.23%
167,183,8
81.65
162,824
,826.46
100.00%
191,294.3
1
0.12%
162,633,53
2.15
合计
167,562,
405.03
100.00%
378,523.
38
0.23%
167,183,8
81.65
162,824
,826.46
100.00%
191,294.3
1
0.12%
162,633,53
2.15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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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1 年以内分项
3 个月以内
162,684,107.97
4-12 个月
2,295,110.52
114,755.53
5.00%
1 年以内小计
164,979,218.49
114,755.53
0.07%
1 至 2 年
2,555,940.54
255,594.05
10.00%
2 至 3 年
27,246.00
8,173.80
30.00%
合计
167,562,405.03
378,523.38
0.23%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5,620,07
8.87
21.32%
5,620,078
.87
17,037,
491.61
51.36%
17,037,491.
61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20,746,4
64.51
78.68%
20,746,46
4.51
16,133,
144.96
48.64%
16,133,144.
96
合计
26,366,5
43.38
100.00%
26,366,54
3.38
33,170,
636.57
100.00%
33,170,636.
57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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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3 个月以内
5,620,078.87
4-12 个月
1 年以内小计
5,620,078.87
合计
5,620,078.87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收出口退税款
9,035,246.33
11,923,695.06
往来款
13,428,450.26
18,714,633.31
保证金
1,868,982.89
300,000.00
押金
2,033,863.90
2,232,308.20
合计
26,366,543.38
33,170,636.57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应收出口退税款
出口退税款
9,035,246.33 1 年以内
34.27%
珈伟科技(香港)有限
公司
往来款
4,441,089.10 1 年以内
16.84%
武汉珈伟光伏照明有
限公司
往来款
2,880,000.00 1 年以内
10.92%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 往来款
2,138,750.00 1 年以内
8.11%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0
司
皇岗海关
保证金
1,868,982.89 1 年以内
7.09%
合计
--
20,364,068.32
--
77.23%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285,077,211.76
285,077,211.76
201,887,211.76
201,887,211.76
合计
285,077,211.76
285,077,211.76
201,887,211.76
201,887,211.76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值准
备
减值准备期末余
额
珈伟科技(香港)有
限公司
42,541,650.14
42,541,650.14
武汉珈伟光伏照
明有限公司
45,000,000.00
45,000,000.00
0.00
厦门珈伟太阳能
科技有限公司
5,420,090.65
5,420,090.65
天津滨翔航空科
技有限公司
4,000,000.00
4,000,000.00
0.00
福建珈伟光电有
限公司
104,415,470.97
104,415,470.97
深圳市国创珈伟
石墨烯科技有限
公司
10,200,000.00
10,200,000.00
中山品上照明有
限公司
122,500,000.00
122,500,000.00
北京珈伟光伏照
明科技有限公司
510,000.00
510,000.00
0.00
合计
201,887,211.76
132,700,000.00
49,510,000.00
285,077,211.76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1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574,288,031.04
468,635,279.17
582,590,952.29
476,074,653.17
其他业务
13,291,586.81
10,144,993.15
14,684,542.34
11,278,377.28
合计
587,579,617.85
478,780,272.32
597,275,494.63
487,353,030.45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4,922,898.00
合计
-4,922,898.00
十六、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162,157.6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647,290.9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944,524.42
减:所得税影响额
538,039.5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9,863.99
合计
22,225,797.4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2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8%
0.0584
0.05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38%
-0.1004
-0.1004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
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会计政策变更相关补充资料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3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13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丁孔贤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