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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2017_
光电
_2017
年年
报告
_2018
04
2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018 年 04 月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邢其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加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吕加奎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250073737 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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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6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1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8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59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65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75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76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7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4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聚飞光电
指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17 年度
LED
指
Light Emitting Diode 的缩写,指发光二极管
背光源
指
安装于背光屏中并为 LCD 面板提供光源的器件,目前有 CCFL 和 LED
两种
背光 LED
指
适用于背光显示屏并为 LCD 提供光源的 LED
照明 LED
指
适用于半导体照明的 LED
LED 封装
指
将 LED 芯片、支架、反射器等用树脂封装后引出导线的过程
LED 器件
指
一种能够将电能转化为可见光的固态的半导体器件
光学材料、光学公司
指
深圳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惠州工业园、惠州全资子公司、惠州聚飞
指
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
芜湖工业园、芜湖全资子公司、芜湖聚飞
指
芜湖聚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子公司
指
聚飞(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聚飞光电
股票代码
300303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聚飞光电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 JUFEI OPTOELECTRONICS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JUFEI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邢其彬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鹅岭工业区 4 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11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鹅岭工业区 4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11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
jfzq@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于芳
联系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鹅岭
工业区 4 号
电话
0755-29646311
传真
0755-29646312
电子信箱
jfzq@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巨潮资讯网(http://)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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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1 号楼(B2 座)301 室
签字会计师姓名
温安林、欧阳卓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幸思春、林海峰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7 年
2016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5 年
营业收入(元)
2,055,139,742.26
1,509,099,420.90
36.18%
959,484,550.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59,847,804.91
155,211,997.89
-61.44%
102,368,179.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5,850,254.15
147,807,700.05
-62.21%
80,938,911.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45,611,941.44
139,180,192.50
-67.23%
183,494,362.9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13
-61.54%
0.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13
-61.54%
0.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0%
8.82%
-5.52%
9.11%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5 年末
资产总额(元)
3,318,279,113.01
2,901,547,332.03
14.36%
2,226,729,194.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1,825,623,099.95
1,823,203,639.07
0.13%
1,698,040,976.88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67,486,982.99
447,308,110.25
588,927,955.89
651,416,693.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824,427.83
34,151,310.98
50,357,896.62
-62,485,830.5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4,995,125.83
33,038,237.86
50,106,538.76
-62,289,648.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897,467.41
-5,798,870.73
64,176,161.60
-107,662,816.84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金额
2016 年金额
2015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0,779,062.49
-538,236.91
-1,224,219.0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4,065,944.83
8,749,043.60
3,707,788.03
详见"七、合并财务报
表项目注释 42、其他
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62,336.04
540,462.87
4,740,904.5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7,996,164.22
减:所得税影响额
18,387.53
1,305,910.74
3,779,624.2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33,280.09
41,060.98
11,745.46
合计
3,997,550.76
7,404,297.84
21,429,268.0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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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LED 产业链相关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从事 LED 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专业从事SMD LED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营业务属于LED封装。公司主要产品按用途可分
为背光LED器件和照明LED器件。背光LED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电脑、液晶电视、车载显示系统等领域;
照明LED产品主要应用于室内照明领域。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秉承做精、做强、再做大的经营思路,为
客户提供质量稳定、高性价比的产品和快速的服务。现阶段公司的发展战略是深耕LED行业,以背光LED
和照明LED为依托,拓展小间距显示屏LED、车用LED(工控LED)等LED新业务;在保证现有业务提高
全球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同时向半导体封装(分立器件封装)、膜材产业拓展,如功率器件、光器件、
光学膜材等。
报告期内,背光LED业务稳健发展,与大批优质客户的业务合作继续不断深化,大客户数量逐步增加,
稳步扩大销售规模,市场占有率持续攀升,产品收入亦保持稳定增长,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0%以上。
公司在背光LED领域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处于绝对领先地位,随着中小尺寸背光LED产品型号趋于轻薄
化及高显色性等技术的提升,全面屏等智能终端的消费升级,同时液晶电视产品向大屏化、高清化方向发
展,背光产品市场空间进一步扩大。尤其是近几年,公司通过技术持续创新,不断推出满足客户需求的新
产品,牢牢抓住背光模组国产化比例不断提升的发展机遇,全面推进国际化发展战略,使得公司的大客户
数量逐年增加,国际化销售占比持续提升,产品销售收入及市场占有率均保持稳定增长,行业龙头地位进
一步得到加强。
报告期内,照明LED业务进展顺利,鉴于产品的品质优势,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销售收入与上年
同期相比增长60%以上。
公司照明LED产品已经在市场上树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终端产品广泛出口于欧美等中、高端产品应
用市场,正在逐步成为行业领导品牌。截止目前,已取得战略大客户的长期信任,并彼此建立了良好的合
作关系。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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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固定资产
较期初增加 11.81%,主要系配合产能扩充的需求, 追加设备投资所致。
无形资产
较期初增加 72.73%,主要系本期取得平湖金融与现代服务业基地土地使用权所致。
在建工程
较期初增加 2349.01%,系惠州、芜湖全资子公司开工新建厂房投入增加以及预付待
验收设备款转至在建工程所致。
应收票据
较期初增加 57.64%,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相应的应收票据增加。
应收账款
较期初增加 34.58%,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相应的应收账款增加。
预付款项
较期初减少 84.54%,主要系报告期预付待验收设备款转至在建工程以及本期末预付
设备定金款重分类为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致。
其他应收款
较期初增加 66.19%,主要系其他往来保证金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较期初减少 33.25%,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商誉
较期初减少 60.32%,主要系香港子公司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
较期初增加 130.06%,主要系资产减值准备增加以及确认的递延收益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较期初增加 100.00%,主要系本期末预付设备定金款重分类为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较期初增加 100.00%,系报告期内认购深圳市聚强晶体有限公司股权以及认购珠海
晶讯聚震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LED 产业链相关业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经发展成为国内背光 LED 封装的龙头企业,企业的研发技术、产品质量以
及生产规模在国内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尤其是近年来,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及开展精益管理等方式,
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得到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如下列示:
1、技术创新
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国际大客户的质量要求为标杆,通过导入 IPD 研发管理体系,全面提
升研发管理水平,为客户提供有竞争力的一体化解决方案,提升全球市场占有率。公司通过持续不断的技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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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创新,陆续推出高附加值的新产品,同时通过工艺改进,提升产品光效,减缓产品单价下降等,增强公
司产品的综合竞争能力,巩固背光 LED 领域的龙头地位和提升照明 LED 领域的行业影响力。
2、产品质量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在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产品制造、产品交付等各环节进行有效
的产品质量管控,建立了成熟的质量异常处理、质量追踪机制,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
随着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的工业 4.0 生产线投入使用,公司的产品质量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3、成本管控
公司已经发展成为国内背光 LED 封装的龙头企业,且与主流材料供应商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在保
障原材料质量的同时,具有良好的持续降价能力。公司推行流程再造,将业务流程端到端打通,并不断进
行信息化建设,保障了流程的高效运行,提高了管理效率,从而节约了公司的整体运营成本。
4、精益管理
公司成立后,随着主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全面推行精益管理,持续地开展焦点课题、质量改善圈和改善
提案等工作,使精益管理理念深入每一个员工的骨髓。通过一系列的精益管理活动,在为员工提供整洁优
美的办公环境和提高员工素养的同时,持续地优化管理,不断地提升工作效率,推动创新,节约成本。
5、企业文化
公司的使命是聚飞人共同奋斗,以 LED 产业为依托,做精做强,为客户创造价值,为股东、社会多
做贡献。公司提倡“关注目标、关注贡献、关注成果;直面困难、乐观进取、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和“互
相尊重、团队协作、精益管理、拼搏创新、客户导向、合作共赢”的核心价值观,从而实现“成为令人尊
敬的世界级优秀企业”的伟大愿景。良好的企业文化在公司得到了有效传承及贯彻落实,形成了较强的执
行力,从而为客户、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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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从事 LED 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017年度,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良好,市场销售量保持稳定增长,为了迅速提升全球市场占有率,
在加大全球市场开拓力度的同时,继续加强了研发投入及人力资源建设: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05,513.97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84.7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1.44%。
1、2017年度,公司背光LED产品实现销售收入143,586.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94%,占营业收入
的69.87%,产品综合良率达99.00%。
报告期内,公司背光LED产品的各细分市场均衡发展,得益于中小尺寸背光LED产品型号趋于轻薄化及
高显色性等技术的提升,全面屏等智能终端的消费升级,产品销售收入及市场占有率均保持稳定增长;随
着研发投入的加大,大尺寸背光LED新产品的持续不断推出,国内的市场占有率也在快速提升;同时公司
的全面国际化战略实施效果显著,使得公司的大客户数量逐年增加,国际化销售占比持续提升,公司综合
运营能力也在满足国际大客户的需求中不断加强。
现阶段公司将在巩固和提高国内背光LED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国际化战略,为全
面进入国际一流企业供应链系统打下坚实的基础。
2、2017年度,公司照明LED业务实现收入32,086.4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4.95%,占营业收入的
15.61%,产品综合良率达98.2%。
报告期内,公司照明LED业务进展顺利,鉴于产品的品质优势,在市场上树立的良好品牌形象进一步
加强,产品广泛应用于欧美等中、高端市场,正在逐步成为行业领导品牌。截止目前,已取得了战略大客
户的长期信任,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3、报告期内,除传统业务外,公司通过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精益管理,充分发挥现有资源优势,
继续丰富LED关联产品,顺势实现横向拓展。其中车用LED、小间距显示LED等各细分市场新产品,已开始
逐步贡献经营业绩。
4、报告期内,公司的光学膜材业务进展顺利,为了能够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提高产品交付能力,
生产产能进一步扩大。2017年度在引进光学膜材外部技术的同时加强了研发投入,已开发出更符合市场需
求的新产品,在产品产量和品质方面均有较大的提升,市场影响力持续增强。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
5、报告期内,公司在发展壮大现有主业的同时,分步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布局,积极发展新业务,
拓展高端封装及组件,为公司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的光器件新产品在产品开发、生产制造、市场开拓等方面按计划有序进行,新产品已
于2017年1月份成功上市,实现公司在半导体封装领域零的突破,为公司培育了新的营收和利润增长点。
6、报告期内,LiveCom公司基本业务经营稳定,但由于海外目标市场阶段性萎缩,新拓展大型企业海
外网络项目较上年有所减少。
7、推进惠州、芜湖工业园区的工程建设,加快全国产业基地布局
惠州工业园区的计划建筑面积是深圳工业园区的5倍,2017年度已完成一期项目的基建主体工程建设,
装修工程处于收尾阶段,预计2018年第二季度投入使用;芜湖工业园区的计划建筑面积是深圳工业园区的
4倍,2017年度正在全面推进主体工程建设;其中公司租赁的芜湖工业园厂房,2017年上半年正式投产,
为公司华东地区的产品交付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及时满足了客户的需求。
8、持续推进精益管理、组织氛围建设,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持续推进精益管理是公司追求卓越的重要手段,也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所在。在推进精益管理过程
中,坚持以PDCA为公司管理语言,通过质量稳定的高效生产系统、敏捷供应链系统、营销管理系统的成功
上线,进一步优化与完善IT系统功能,借此对各部门业务流程持续进行优化。
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项目继续推进,以关注目标、关注贡献、关注成果的管理原则已成为公司员工工作
的指导思想和方法,同时营造积极向上、协同高效的组织氛围,“第一责任人制”强化了员工责任意识,
促进了团队协作。
报告期内,公司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是深圳市在2017年度唯一一家获
此殊荣的单位,全体员工深受鼓舞,争取努力为社会多做贡献!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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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从事 LED 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是
不同销售模式类别的销售情况
销售模式类别
2017 年
2016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LED 代销产品
67,827,322.35
3.30%
63,044,425.53
4.18%
7.59%
LED 直销产品
1,789,508,611.44
87.07%
1,260,163,290.60
83.50%
42.01%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17 年
2016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2,055,139,742.26
100%
1,509,099,420.90
100%
36.18%
分行业
LED 行业
1,857,335,933.79
90.37%
1,323,207,716.13
87.68%
40.37%
通讯技术服务行业
188,360,242.04
9.17%
177,859,089.03
11.79%
5.90%
其他行业
9,443,566.43
0.46%
8,032,615.74
0.53%
17.57%
分产品
背光 LED
1,435,868,778.67
69.87%
1,088,257,983.49
72.11%
31.94%
照明 LED
320,864,402.09
15.61%
194,517,471.70
12.89%
64.95%
其他 LED
100,602,753.03
4.90%
40,432,260.94
2.68%
148.82%
国际基础网络服务
178,037,300.65
8.66%
166,580,348.72
11.04%
6.88%
IT 应用
1,625,688.78
0.08%
4,498,222.69
0.30%
-63.86%
视频内容服务
8,697,252.61
0.42%
6,780,517.62
0.45%
28.27%
其他
9,443,566.43
0.46%
8,032,615.74
0.53%
17.57%
分地区
华北
37,098,649.21
1.81%
29,273,325.97
1.94%
26.73%
华东
397,527,532.74
19.34%
223,829,268.87
14.83%
77.60%
华中
8,345,398.88
0.41%
14,309,863.15
0.95%
-41.68%
华南
1,226,413,554.14
59.68%
1,030,481,574.59
68.29%
19.01%
东北
3,339,834.17
0.16%
979,092.86
0.06%
241.12%
西南
28,938,290.58
1.41%
7,176,823.95
0.48%
303.2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
西北
136,328.21
0.01%
213,621.81
0.01%
-36.18%
境外
353,340,154.33
17.19%
202,835,849.70
13.44%
74.20%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LED 产业链相关业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LED 行业
1,857,335,933.79 1,439,191,602.32
22.51%
40.37%
44.39%
-2.16%
分产品
背光 LED
1,435,868,778.67 1,058,518,744.22
26.28%
31.94%
34.97%
-1.66%
照明 LED
320,864,402.09
291,120,705.31
9.27%
64.95%
67.10%
-1.16%
分地区
华东
397,527,532.74
314,484,950.77
20.89%
77.60%
96.92%
-7.76%
华南
1,226,413,554.14
947,917,621.65
22.71%
19.01%
21.35%
-1.48%
境外
353,340,154.33
288,332,114.38
18.40%
74.20%
75.36%
-0.54%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
2017 年
2016 年
同比增减
LED
销售量
PCS
13,794,046,123
10,334,202,092
33.48%
生产量
PCS
15,205,764,609
10,355,816,558
46.83%
库存量
PCS
1,411,718,486
652,413,414
116.38%
光学膜
销售量
平方米
3,297,798.88
2,119,190.75
55.62%
生产量
平方米
3,421,445.02
2,122,585.19
61.19%
库存量
平方米
123,646.14
114,650.64
7.85%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LED产品产销量增长较多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超大客户增多,备货数量增加所致;光学膜产品产销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
量的变动,系光学膜的综合业务能力提升带来产销量的增加所致。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从事 LED 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占公司营业收入 10%以上的产品的产销情况
产品名称
产能
产量
产能利用率
在建产能
背光 LED
10700KK
9123KK
85.26%
400KK
照明 LED
7400KK
6082KK
82.19%
520KK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LED 行业
直接材料
1,136,762,414.14
78.99%
830,295,829.74
83.30%
36.91%
说明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517,077,897.56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25.16%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
例
0.00%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第一名
190,480,236.32
9.27%
2
第二名
168,939,750.83
8.2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
3
第三名
55,385,756.48
2.69%
4
第四名
52,395,028.39
2.55%
5
第五名
49,877,125.54
2.43%
合计
--
517,077,897.56
25.16%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806,703,516.94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49.77%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
比例
0.00%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第一名
451,008,850.28
27.82%
2
第二名
157,535,990.80
9.72%
3
第三名
93,647,320.75
5.78%
4
第四名
54,914,534.92
3.39%
5
第五名
49,596,820.19
3.06%
合计
--
806,703,516.94
49.77%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17 年
2016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59,832,432.74
45,449,276.26
31.65%
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市场开拓
费用、运输费用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
196,980,815.15
138,697,702.85
42.02%
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研发投入
加大以及薪资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7,291,887.52
-3,435,977.42
-312.22% 主要系汇兑损益所致。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对产品研发的投入和自身研发综合实力的提高。研发投入金额逐年增加,
2017年公司研发支出8,762.83万元,较去年增加3,290.0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26%。报告期内,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
根据一贯性和谨慎性原则,公司当期研发费用全部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未予以资本化。
2017年度,公司开展的重要研发项目有“高色域超薄型背光LED”、 “窄边框背光LED”、“高可靠性
车用LED器件”、“车载显示屏用LED背光源”、“超小间距LED器件”、“量子点封装背光LED器件”、“高功
率照明产品”、“高光效双色温陶瓷基闪光灯”、“多功能集成性闪光灯模组”、“集成式IC光电感应器”、“超
高色域的LED背光源”、“适用于超薄液晶电视的直下式LED背光源”、“mini透镜直下式灯条”等。
“高色域超薄型背光LED”采用聚飞自主结构及工艺设计,用以满足高端手机、平板电脑产品的超薄
化、高色彩饱和度需求,达到与OLED相当的显示效果。
“窄边框背光LED”是聚飞自主研发适应特定需求的背光源,有效解决了终端显示器的超薄需求,广
泛用于各类显示器。
“高可靠性车用LED器件”采用聚飞独有的专利技术以及自主设计,通过了国际严苛的车载环境可靠
性测试及认证,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照明。
“车载显示屏用LED背光源”采用高色域侧发光LED技术满足终端车载显示类高可靠性、高精度的产品
需求。
“超小间距LED器件”采用聚飞独有的专利技术以及自主设计,具有超低上机失效率、一致性好等特
点,适用于超小间距的LED显示屏产品。
“量子点封装背光LED器件”采用聚飞独有的专利技术,使用全新高可靠性量子点材料,结合新型工
艺设计及封装结构制造而成,用以满足高端背光产品的高色彩饱和度需求。
“高功率照明产品”采用全新的封装工艺,平衡产品光效和可靠性,照明质量及综合成本优势明显,
更小的发光面可实现更高的中心照度,不同的功率版本可以完美替代当前中小功率级产品。
“高光效双色温陶瓷基闪光灯”采用聚飞自主结构和工艺设计,使用高光效的LED芯片和高可靠性的
陶瓷基板制造而成,用于国内和国际终端手机厂家的高端产品。
“多功能集成性闪光灯模组”采用专有特殊结构和工艺设计,具有高可靠性、高光效、双色温可调的
优势,同时实现了闪光灯器件的功能集成化、模块化,用于国内和国际终端手机厂家的高端产品。
“集成式IC光电感应器”是聚飞基于自身的封装产业优势,横向拓展开发的一款传感器产品。以其体
积小,功耗低,灵敏度高等优点,广泛应用于物联网领域,如:智能手机、智能家居、智能机器人等。
“超高色域的LED背光源”采用高效芯片与特定荧光粉匹配技术制造而成,满足高端大尺寸液晶电视
对色彩还原性的要求,达到图象更加逼真的效果。
“适用于超薄液晶电视的直下式LED背光源”采用新型LED与特制光学透镜匹配的制造技术,降低液晶
电视的厚度,提高整体设计的技术含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
“mini透镜直下式灯条”采用聚飞自主设计透镜技术,开发mini光学透镜,降低整体灯条成本。
新产品采用创新设计的新技术,在提高性价比、可靠性和光色品质等方面成效显著,能更好地满足客
户需求,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综合竞争力。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研发人员数量(人)
305
255
183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14.04%
13.30%
12.10%
研发投入金额(元)
87,628,323.24
54,728,209.94
41,080,319.5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4.26%
3.63%
4.28%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
的比例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
润的比重
0.00%
0.00%
0.00%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21,436,490.81
1,421,255,245.35
7.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75,824,549.37
1,282,075,052.85
15.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611,941.44
139,180,192.50
-67.2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46,168,455.09
2,437,018,709.34
-24.2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20,312,968.18
2,624,241,230.85
-30.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855,486.91
-187,222,521.51
-113.8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269,294.16
70,430,410.44
-37.1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0,517,323.72
35,228,345.03
270.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248,029.56
35,202,065.41
-345.0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241,370.66
-10,830,924.83
59.19%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30.63% ,主要系根据2017年证监会会计部发布《2017 年会计监管协调会-具体问题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
监管口径》等相关规定,本期支付票据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未包含在现金流量表中;
(2)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7.14%,主要系上期股权激励收到投资款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270.49%,主要系本期发放现金股利以及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
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货币资金
336,544,390.84
10.14% 307,592,992.89
10.60%
-0.46%
应收账款
808,216,803.68
24.36% 600,553,889.23
20.70%
3.66%
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相应的应
收账款增加所致。
存货
200,343,173.41
6.04% 156,469,604.12
5.39%
0.65%
投资性房地产
35,745,857.95
1.08% 35,485,371.44
1.22%
-0.14%
长期股权投资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522,540,057.56
15.75% 467,333,393.84
16.11%
-0.36%
在建工程
155,053,550.74
4.67%
6,331,278.30
0.22%
4.45%
系惠州及芜湖全资子公司开工新建
厂房投入增加以及预付待验收设备
款转至在建工程所致。
短期借款
37,451,041.68
1.13% 17,442,945.00
0.60%
0.53% 系香港子公司借款所致。
应收票据
477,486,376.87
14.39% 302,893,031.53
10.44%
3.95%
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相应的应
收票据增加。
预付款项
16,360,619.77
0.49% 105,806,919.07
3.65%
-3.16%
主要系报告期预付待验收设备款转
至在建工程以及本期末预付设备定
金款重分类为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致。
其他应收款
11,760,613.94
0.35%
7,076,768.11
0.24%
0.11% 主要系其他往来保证金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470,238,599.43
14.17% 704,473,054.37
24.28%
-10.11%
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到期
赎回所致。
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
5,340,000.00
0.16%
0.00%
0.16%
主要系报告期内认购深圳市聚强晶
体有限公司股权以及认购珠海晶讯
聚震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
无形资产
137,970,501.05
4.16% 79,874,714.21
2.75%
1.41%
主要系本期取得平湖金融与现代服
务业基地土地使用权所致。
商誉
32,273,932.11
0.97% 81,337,893.50
2.80%
-1.83%
主要系香港子公司本期计提商誉减
值准备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461,308.89
0.98% 14,109,939.96
0.49%
0.49%
主要系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增加以
及确认的递延收益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46,347,335.47
1.40%
0.00%
1.40%
系本期末预付设备定金款重分类为
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致。
应付票据
544,991,361.03
16.42% 316,261,408.06
10.90%
5.52%
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采
用应付票据结算方式支付货款额增
加所致。
应付账款
657,136,223.53
19.80% 467,574,630.86
16.11%
3.69%
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
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
25,674,029.21
0.77% 12,657,831.44
0.44%
0.33% 主要系本期预收的款项增加所致。
应付利息
16,644.91
0.00%
241,117.67
0.01%
-0.01%
主要系香港子公司本期偿还借款,结
算借款利息所致。
应付股利
357,840.00
0.01%
0.00%
0.01%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计提未解除限售
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现金分红款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0.00% 35,803,320.00
1.23%
-1.23%
主要系上期香港子公司借款一年内
到期,增加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所致。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无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募集方式
募集资金
总额
本期已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已累计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报告期内
变更用途
的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比例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总额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
向
闲置两年
以上募集
资金金额
2015 年
非公开发
行股票
58,677.87 26,528.14 42,492.51
0
0
0.00% 16,185.36
暂时购买
理财产品
及存放于
专户
0
合计
--
58,677.87 26,528.14 42,492.51
0
0
0.00% 16,185.36
--
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39
号)核准,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717,415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9.1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8.95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3,221,254.00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586,778,744.95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出具亚会 A 验字[2015]023 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承诺项目 424,925,137.67 元,占募集资金净额 586,778,744.95 元的
72.42%。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投资金为 161,853,607.28 元(其中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累计 130,000,000.00
元),收到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为 23,047,105.28 元(含本报告期内形成的 9,578,931.85 元),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
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741,101.10 元(含本报告期内形成的 424,095.20 元),合计 185,641,813.66 元,均存放在募集资金
专户管理。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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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背光 LED 产品(器件、
灯条)扩产项目
否
32,011.1 32,011.1 16,289.98 26,883.82
83.98%
2018 年
11 月 30
日
6,949.07 不适用
否
照明 LED 产品扩产项
目
否
21,438.2 20,116.07 5,943.86 9,622.49
47.83%
2018 年
11 月 30
日
452.26 不适用
否
LED 技术研发中心扩
建项目
否
6,550.7
6,550.7 4,294.29
5,986.2
91.38%
2018 年
05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0,000 58,677.87 26,528.13 42,492.51
--
--
7,401.33
--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合计
--
60,000 58,677.87 26,528.13 42,492.51
--
--
7,401.3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
2017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背光 LED 产品(器
件、灯条)扩产项目”和“照明 LED 产品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部分实施主体由深圳市
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 实
施地点相应地由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鹅岭工业区 4 号变更为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
科技产业园聚飞光电工业园。该全资子公司设立于 2015 年 5 月 5 日,注册资本 10,000 万人民币;
住所为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华泰路 1 号楼 205 房;经营范围包括光电器材、发光
二极管 LED 等、光学用薄膜、电子器件、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货物
及技术进出口。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
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亚会 A 专审字(2015)062 号”《关于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置换的鉴证报告》,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根据鉴证报
告,截至 201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3,509.14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此募集资金 3,509.14 万元将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实现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投资金为 161,853,607.28 元(其中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累计 130,000,000.00 元),收到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为 23,047,105.28 元(含本报告期内形成的
9,578,931.85 元),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741,101.10 元(含本报告期内
形成的 424,095.20 元),合计 185,641,813.66 元,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4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深圳市聚茂
实业有限公
司
子公司
电子产品
及租赁业
5,780 万元
159,258,601.06 106,579,560.91
53,659,876.21 -2,597,160.43 -1,887,123.17
深圳市聚飞
光学材料有
限公司
子公司
光学材料 2,600 万元
46,646,119.73
18,786,897.71
42,380,581.72 -3,745,391.33 -3,684,647.11
惠州市聚飞
光电有限公
司
子公司
电子产品 10,000 万元 283,568,703.22
94,652,242.20
-6,521,277.43 -5,096,732.31
芜湖聚飞光
电科技有限
公司
子公司
电子产品 5,000 万元
192,075,470.32
48,137,354.17
76,210,130.32
-703,683.55
-281,485.44
聚飞(香港)
发展有限公
司
子公司
国际贸
易、通讯
技术服务
6,138.643 万
元
139,731,652.00
23,567,223.35 216,361,562.43 -84,829,989.75
-77,817,529.3
4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聚茂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80万元,成立于2004年4月8日。
2013年2月28日,本公司与兄联制帽厂(张祺)有限公司在深圳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本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共计人民币13,418.00万元受让兄联制帽厂(张祺)有限公司持有的兄联实业发展(深圳)
有限公司100%的股权,2013年4月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公司更名为深圳市聚茂实业有限公司,经营
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企业总部管理,后勤管理;电子
产品和设备销售;电子工程安装;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经营进出口业务;光电器件、敏感器件、
传感器、发光二极管、SMDLED、照明LED、光电器件应用产品的加工、开发、生产、销售。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00万元,成立于2013年8月21
日,经营范围:背光源的增亮膜及扩散膜、光电显示膜片、光学薄膜、特种光电薄膜以及其他电子元器件
的研发、生产、销售。
(3)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成立于2015年5月5日,经营范
围:光电器材、发光二极管LED等、光学用薄膜、电子器件、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的技术开发、生产(生
产项目另设分支机构经营)、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4)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聚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成立于2015年06月11日,经
营范围:光电器件、发光二极管、电子器件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投资兴办实业;自营和代理各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5
类商品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和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6年8月本公司完成对芜湖子公司的出资。
(5)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聚飞(香港)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港币7,300万元,于2015年10月30日完成注册
手续。本公司于2016年1月完成对香港子公司的出资。
本公司与Newinfo Holdings Limited于2015年7月22日在深圳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使用自有资金
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收购Newinfo Holdings Limited所拥有的LiveCom Limited的51%股权。经2015年12月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基于公司的国际化发展战略,及LiveCom自身的经营需
要等因素,公司拟采用全资子公司聚飞(香港)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收购LiveCom的主体,由本公司及香港
子公司与Newinfo签署《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约定将收购主体由聚飞光电变更为聚飞(香港)发
展有限公司。2016年1月,与该项股权收购相关的各类法律文件的签署、LiveCom Limited在注册地的相关
文件变更均已完成,本报告期LiveCom Limited已纳入本公司香港子公司合并范围。以上聚飞(香港)发展
有限公司相关财务数据为包含LiveCom Limited的合并报表数据。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近年来,全球经济增速趋于平稳,国内LED行业增速及产值增速明显高于全球市场平均水平,目前中
国已成为全球重要的 LED 封装及下游产品的生产制造中心。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行业内的国际大客
户为提升自身竞争力,积极主动对其原有供应链进行优化,供应链开始向中国大陆地区转移。这也意味着
国内LED行业及相关产业链在承接全球产业转移的过程中,相应配件的国产化率会进一步提升,对于国内
的LED厂商而言将会带来新的发展机会。尤其是近两年,随着经济的发展LED产品的应用更加广泛,技术
更新换代速度加快,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许多中小型企业被迫退出,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我们认为,
LED行业的发展将逐渐趋于良性,具有管理规范、产品优良、性价比高、服务周到的行业龙头企业市场占
有率将会不断扩大,而拥有品牌、技术和市场的企业将获得更大发展机会。
公司的产品质量管控能力较强,能为客户持续提供质量稳定的产品,因而在业内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随着国际化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使得公司的国际大客户数量逐年增加,也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
良好基础。目前,公司已经成为了背光LED、照明LED等领域一线品牌的主流供应商,并与上游主流供应
商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6
(二)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竞争企业的名称和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基本情况
备注
日亚化学工业株
式会社
成立于 1956 年 12 月
注册资本:52,026,441,000 元(日元)
主要产品:荧光粉(CRT 用, 萤光灯用, X 线增感纸用)、发光二极管“LED”、激光半导
体、光半导体材料、精细化工品(电子材料, 医药品原料, 食品添加剂)、过渡金属催化
剂、真空镀气材料、电池材料、磁性材料
行业地位:全球第一大 LED 厂
日本公司
韩国三星电子株
式会社
成立于 1969 年
主要产品:新型电子零部件(LED 系列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移动通讯、平板电视、
液晶显示器、照明设备等领域。
天津三星 LED 有限公司是韩国三星 LED 株式会社出资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韩国上市公司
(
代
码
005930)
韩国首尔半导体
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 1987 年
主要产品:背光、照明、指示器封装器件
行业地位:全球主要的 LED 封装企业
韩国上市公司
(
代
码
046890)
亿光电子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 1983 年
实收资本额:4,402,666,960 元(台币)
主要产品:发光组件(主要用于手机、电子电器、LCD 背光源、交通信号等)和感测
组件(主要用于鼠标、光电开关位置检测、红外线接收器)两大类
行业地位:台湾 LED 下游封装的龙头企业
台湾上市公司
(代码 2393)
隆达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成立于 2008 年
实收资本额:5,625,021,800 元(台币)
主要产品及经营范围:发光二极管 LED,涵盖外延片(Epi)、晶粒(Chip)、封装
(Package)及节能与智能照明产品等。隆达电子于 2010 年 3 月正式合并凯鼎科技,
2013 年合并威力盟电子,透过合并完整 LED 上中下游产业链与产品客户群。
行业地位:台湾 LED 产业中唯一垂直整合上游、中游、下游制程到照明产品应用一
条龙生产的国际级 LED 领导企业
台湾上市公司
(代码 3698)
东贝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 1993 年
实收资本额:3,155,120,039 元(台币)
主要产品:背光源、红外线、系统模块,主要应用于 LEDTV、消费性中小尺寸背光源、
手机、消费性电子、汽车及讯号传输等。
行业地位:台湾 LED 下游背光封装第一梯队企业
台湾上市公司
(代码 249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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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股份有限
公司
成立于 1997 年
注册资本:528,327,918 元(人民币)
主要产品:发光二极管、液晶显示、LED 发光系列产品及材料、电子产品、灯饰、电
子封装材料,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施工;铝合金、不锈钢制作;承接夜景
工程设计及施工、绿化工程施工;节能技术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中国上市公司
(
代
码
002745)
鸿利智汇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04 年
注册资本:6.7 亿元(人民币)
主要产品:LED+车联网。公司以企业自身在 LED 封装领域的优势,积极向上游、下
游领域延伸,包括 LED 支架&光学透镜、白光 LED、UV LED、红外 LED、LED 汽车
照明、LED 通用照明、EMC&BT 项目等。
中国上市公司
(
代
码
300219)
佛山市国星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02 年
注册资本:475,751,669 元(人民币)
主要产品:LED器件、LED组件,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类电子产品、家电产品、计算
机、通信、平板显示及亮化工程领域
行业地位:中国大陆(不含外资企业)2004-2006年LED生产规模前三名;SMD LED
生产规模全国最大,2008年中国LED市场销售额中国大陆本土封装企业位列第八位
中国上市公司
(
代
码
002449)
深圳市瑞丰光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00 年
注册资本:276,499,613 元(人民币)
主要产品:LED 光源及模组:Top-LED、Chip-LED、Sideview-LED、LED 模组、高
中低功率 LED(SMC、EMC、PCT、PPA)等全系列 LED 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照明、
LCD 背光、消费类电子、户内外显示、汽车电子、医疗健康智控安防等领域。
中国上市公司
(
代
码
300241)
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及市场公开资料
(三)公司的发展战略
面对激烈的外部竞争,结合公司内部资源和能力,公司将采取以下方面的发展战略来迎接未来的市场
挑战:
1、区域定位:
(1)立足珠三角:珠三角是公司的总部所在地,也是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地,牢牢把握珠三角市场
是开拓其他市场的基础。
(2)辐射全国:依托深圳总部和惠州聚飞,巩固华南市场;依托芜湖聚飞,大力拓展华东和华北市
场。
(3)放眼全球:实施国际化战略,提升全球市场占有率。以国际客户为切入点,积极拓展海外市场。
2、三大业务版块共同发展:
(1)LED版块:以背光LED和照明LED为依托,做精做强做大,强化公司在背光LED的龙头地位,持续
扩大全球市场占有率;在LED行业内向相关细分领域进行横向延伸,积极开拓车用LED(工控LED)、小间
距显示LED、闪光灯、数码模块、广告灯箱等。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8
(2)半导体封装:立足LED产业,向半导体封装(分立器件封装)进行拓展,如功率器件、光器件等;
对于功率器件业务,主要采用外延式方式进行拓展。
(3)光学膜材:以增光膜业务为基础,向膜材产品的其它应用领域扩展。
(四)2018年度经营计划。
公司2017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05,513.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5,984.7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1.44%。
为达成2018年度经营目标,在结合外部经营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相应的经营策
略,具体如下:
1、有效识别客户性质,差异化满足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客户的需求;
2、深刻理解IPD管理理念和方法,提高产品竞争力;
3、加强新业务的拓展,培育公司新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点;
4、提高计划管理能力,推进周期管理,提升供应链效率和及时交付能力;
5、完成ERP升级项目,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6、提升风险识别能力,并进行有效预防;
7、提升财务管理能力,形成财务预算管理能力;
8、加强子公司管理,安全有序推进惠州、芜湖生产基地的建设,加快全国产业基地布局,快速服务
客户;
9、完善分层分类的培养体系,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为公司发展提供骨干人才;
10、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五)可能面对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结合内外部环境,以下因素可能会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
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公司现已成为中国大陆生产背光LED的龙头企业,企业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在
国内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但面对国内、外竞争对手,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提升整体竞争力,则可能在激烈
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给公司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地位带来不利影响。
2、产品销售单价下降的风险
近年来,LED行业技术持续创新,生产效率不断提高,产品售价随之下降。同时,随着产能持续增加,
市场竞争加剧,也会带来产品销售单价的下降。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9
如公司不能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持续推出高性价比产品,将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3、核心技术能否保持持续领先的风险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吸收等途径,目前已经在超薄、低光衰、高显色性、高可靠性等方面拥
有了多项核心技术,并形成了多项专利和专有技术,整体技术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随着LED产品
应用领域不断扩大,LED技术呈现快速发展趋势,新的应用材料、新的封装工艺不断涌现,若公司不能正
确把握LED封装技术的发展趋势,对技术开发与工艺创新作出合理安排,则可能无法研发新的技术与开发
新的产品来持续满足客户的需求,使本公司面临核心技术落后的风险。
4、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规模不断壮大,原有的管理方式和手段需要不断改进。如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随着公司业务快
速发展而得到提升,将会影响到公司效率,增加经营风险。
为应对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风险,保持业务持续增长,公司充分发挥技术创新能力强、产品品质稳定、
售后服务与交期好的综合优势,为客户定制差异化且富有竞争力的整体解决方案,通过提升客户竞争力来
获得客户认可。与此同时,积极推行国际化战略,加强与国际大客户的合作,提升产品全球市场占有率。
面对产品销售单价下降和产品综合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公司一方面将努力通过技术创新,不断推出高
附加值的新产品,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另一方面坚持实施精益管理,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品质,以及
加强供应链管理,降低生产成本,从而保障各类产品毛利率水平的基本稳定。
针对管理风险,公司将继续以关注目标、关注贡献、关注成果的管理原则作为工作指导思想和方法,
加强管理队伍的建设及后备人才的培养,持续推进精益管理,不断完善并优化各项现代化的管理系统,使
其尽快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及集团管控的需求,争取早日实现简单管理的目标。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7 年 02 月 10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2017 年 11 月 15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4年11月11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章程>修订案》。以上议
案有关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内容如下:
一、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制定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
长远利益,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
润的范围,并坚持以下原则:
1、按法定程序分配的原则;
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的原则;
4、公司可以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
公司利润分配中,公司应优先考虑现金分红。
(二)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在考虑为股东带来持续、稳
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拟定利润分配预案。
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能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
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提案,董事会应当依上述规定进行审议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
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切实保障社会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1
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
(四)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
若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
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五)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2015--2017三年以现金方
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2015--2017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当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实施现金分红会影响
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
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
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
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六)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
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七)公司应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
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在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修订公司章程)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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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的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经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且经公
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
经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持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预案发表明确独立意见。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提交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预案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八)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投资或日常运营,以满足生产
经营或优化财务结构需要,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九)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
资金。
二、《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
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的方式
未来三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利润分配方案将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
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
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采取现金分红时,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满足上述条件时,公司该年度应该进行现金分红;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时,公司该年度可以不进行现
金分红,但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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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当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实施现金分红会影响
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
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5000 万元。
3、现金分红的时间及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
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
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该三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
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
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
定。
5、出现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
金。
(三)、规划的研究论证程序与决策机制、审议程序及调整机制
1、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程序与决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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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1)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发展规划及未来资金需求,并充分听
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在符合公司章程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认真研究
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
案时发表明确意见。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预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
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预
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4)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
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的原
因、未用于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5)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沟通交流,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监事会应当对以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
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2、利润分配政策的审议程序
(1)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
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
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3)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按照
上述审议程序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
发事项。
3、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投资或日常运营,以满足生产经营或优化财务结构需要,以促进公
司可持续发展。
4、规划的调整机制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5
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的较大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或公司自身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
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在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修订公司章程)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
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表决同意,并由监事会发表意见。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并经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持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四)、本规划的生效机制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
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独立董事对《公司章程》涉及的利润分配政策等事项的独立意见:本次修改后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等
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符合公司可持续性发
展要求,可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未来三
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分别于2012年5月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2013年11月30日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
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
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
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维护。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6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明:
是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0.60
每 10 股转增数(股)
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1,250,073,737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
75,004,424.22
可分配利润(元)
572,090,316.98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10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250,073,737 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75,004,424.22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497,085,892.76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2014年度进行了利润分配,详细内容如下:以截至 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28,288 万股为基数,以母
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送红股3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
金股利4,243.20万元;以公司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9股,共转增股25,459.20万股,上述利
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28,288万股增加至62,233.60万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4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4月24日。
2015年度进行了利润分配,详细内容如下:以截至 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688,053,415股为基数,以
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4,402,670.7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77,050,551.26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6年6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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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2016年度进行了利润分配,详细内容如下:以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693,986,415股为基数,以
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69,398,641.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50,554,105.3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公司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按每10股转增8股,共转增股本555,189,13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693,986,415股增加至1,249,175,547
股,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8,148,344.36 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7年5月17日。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
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率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红的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红的比例
2017 年
75,004,424.22
59,847,804.91
125.33%
0.00
0.00%
2016 年
69,398,641.50
155,211,997.89
44.71%
0.00
0.00%
2015 年
34,402,670.75
102,368,179.27
33.61%
0.00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
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
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8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4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1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欧阳卓、温安林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10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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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述: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
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同时,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
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2016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律师就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专项意
见。
2016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40
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6年10月14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6年11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确定2016年11月14日为授予日,此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29人调整为223人,授予价格:4.97
元/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739万股调整为727.8万股,其中首次授予593.3万股,预留134.5万股。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公司于2016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11月21日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
的公告》。授予223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593.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7元,收到限制性股票激
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29,487,01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为人民币5,933,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
溢价)为人民币23,554,010.00元,股东全部以货币出资。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已完成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
作。
5、2017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
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2017年9月7日,公司完成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并披露《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股份授予完成的公告》,由董事会向140名激励对象授予242万股限制性股票。
6、2017年10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
议案》。
鉴于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41
董事会将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由845,450股调整为1,521,810股,回购价格由4.97元/股调整为2.761111元/股。
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2016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等情
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对47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共
计1,521,810股。
同时,董事会认为部分激励对象所持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
182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事项,共计2,716,470股限制性股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为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披露相关公告索引
序号 披露日期
披露公告
审议程序
索引
1
2016年9月23日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临时)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
.cn
2
2016年11月15日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cn
3
2016年11月21日 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cn
4
2017年8月26日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
司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cn
5
2017年8月26日
关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公告
.cn
6
2017年8月26日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cn
7
2017年8月26日 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cn
8
2017年9月7日
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股份授予完成的公告
.cn
9
2017年10月28日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
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cn
10
2017年10月28日 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公告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cn
11
2017年10月28日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
公告
.cn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42
12
2017年10月28日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cn
13
2017年10月28日 关于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及回购数量的公告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cn
14
2017年10月28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期解除限售的专项核查意见
.cn
15
2017年11月20日 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的提示性公告
.cn
16
2017年12月02日
关于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cn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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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
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
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聚飞(香港)发展有
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12 日
4,000
2017 年 12 月 11
日
4,000 质押
2017.12.11-2
018.12.10
否
否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
合计(B1)
4,000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
际发生额合计(B2)
4,0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
额度合计(B3)
4,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
保余额合计(B4)
4,000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44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
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A1+B1+C1)
4,000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
合计(A2+B2+C2)
4,0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
(A3+B3+C3)
4,000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
计(A4+B4+C4)
4,000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2.19%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
49,300
13,000
0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64,820.87
32,362.89
0
合计
114,120.87
45,362.89
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受托机构
名称(或
受托人姓
名)
受托
机构
(或
受托
人)类
型
产品
类型
金额
资金
来源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资金
投向
报酬
确定
方式
参考年
化收益
率
预期
收益
(如
有
报告
期实
际损
益金
额
报告期
损益实
际收回
情况
计提
减值
准备
金额
(如
有)
是否
经过
法定
程序
未来
是否
还有
委托
理财
计划
事项
概述
及相
关查
询索
引
(如
有)
工商银行
深圳宝安
支行
银行
低风
险
12,000
自有
资金
投资
合同
约定
4.80% 32.35 32.35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工商银行 银行
低风
2,000 自有
2016 年 10
2017 年 01
投资 合同
3.86% 19.87 19.87 全部收
0 是
是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45
深圳宝安
支行
险
资金
月 21 日
月 23 日
约定
回
工商银行
深圳宝安
支行
银行
低风
险
3,000
自有
资金
2016 年 11
月 07 日
2017 年 02
月 10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3.62% 28.29 28.28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工商银行
深圳宝安
支行
银行
低风
险
2,000
自有
资金
2017 年 02
月 08 日
2017 年 05
月 12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3.90% 19.87 19.87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工商银行
深圳宝安
支行
银行
低风
险
3,000
自有
资金
2017 年 02
月 22 日
2017 年 05
月 28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3.94% 30.77 30.77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工商银行
深圳宝安
支行
银行
低风
险
5,000
自有
资金
2016 年 12
月 26 日
2017 年 06
月 16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4.55% 107.13 107.13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工商银行
深圳宝安
支行
银行
低风
险
5,000
自有
资金
2017 年 06
月 21 日
2017 年 12
月 21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4.79% 120.15 120.15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工商银行
深圳宝安
支行
银行
低风
险
3,000
自有
资金
2017 年 06
月 07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4.31% 33.63 33.63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工商银行
深圳宝安
支行
银行
低风
险
1,000
自有
资金
2017 年 07
月 04 日
2018 年 01
月 15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4.51% 24.11
未到期
0 是
是
工商银行
深圳宝安
支行
银行
低风
险
3,000
自有
资金
2017 年 09
月 12 日
2018 年 02
月 27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3.21% 44.38
未到期
0 是
是
平安银行
振华支行
银行
低风
险
3,000
自有
资金
2017 年 03
月 01 日
2017 年 05
月 31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4.35% 32.54 32.54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平安银行
振华支行
银行
低风
险
3,000
自有
资金
2017 年 06
月 07 日
2017 年 09
月 06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4.60% 34.41 34.41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平安银行
振华支行
银行
低风
险
2,800
自有
资金
2016 年 11
月 23 日
2017 年 02
月 22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4.15% 28.97 28.97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平安银行
振华支行
银行
低风
险
3,000
自有
资金
2017 年 09
月 07 日
2017 年 11
月 09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4.65% 24.08 24.08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厦门国际
银行珠海
分行
银行
保本
8,000
募集
资金
2016 年 06
月 16 日
2017 年 01
月 13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3.50% 161.77 161.77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厦门国际
银行珠海
分行
银行
保本
8,000
募集
资金
2017 年 01
月 18 日
2017 年 04
月 20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3.51% 70.78 70.78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46
厦门国际
银行珠海
分行
银行
保本
3,000
募集
资金
2017 年 04
月 20 日
2017 年 05
月 31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4.26% 14.35 14.35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厦门国际
银行珠海
分行
银行
保本
5,000
募集
资金
2017 年 04
月 20 日
2017 年 07
月 19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4.26%
52.5
52.5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厦门国际
银行珠海
分行
银行
保本
3,000
募集
资金
2017 年 07
月 25 日
2017 年 09
月 20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3.35% 15.68 15.68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厦门国际
银行珠海
分行
银行
保本
2,000
募集
资金
2017 年 07
月 25 日
2017 年 09
月 20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3.35% 10.45 10.45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厦门国际
银行珠海
分行
银行
保本
800
募集
资金
2016 年 11
月 22 日
2017 年 06
月 21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3.24%
15
15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厦门国际
银行珠海
分行
银行
保本
1,000
募集
资金
2017 年 09
月 29 日
2018 年 03
月 28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2.50% 12.33
未到期
0 是
是
厦门国际
银行珠海
分行
银行
低风
险
2,000
自有
资金
2017 年 11
月 10 日
2018 年 02
月 08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2.78%
13.7
未到期
0 是
是
农业银行
深圳平湖
支行
银行
保本
500
募集
资金
2016 年 12
月 14 日
2017 年 03
月 12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2.86%
3.45
3.45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农业银行
深圳平湖
支行
银行
保本
6,000
募集
资金
2016 年 12
月 14 日
2017 年 06
月 12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2.87%
84.8
84.8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农业银行
深圳平湖
支行
银行
保本
3,000
募集
资金
2017 年 07
月 01 日
2017 年 09
月 01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2.66% 13.56 13.56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农业银行
深圳平湖
支行
银行
保本
3,000
募集
资金
2017 年 07
月 21 日
2017 年 09
月 21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2.66% 13.56 13.56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农业银行
深圳平湖
支行
银行
保本
800
募集
资金
投资
合同
约定
3.30%
8.37
8.37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农业银行
深圳平湖
支行
银行
保本
300
募集
资金
投资
合同
约定
0.00%
1.64
未到期
0 是
是
农业银行 银行
保本
2,500 募集
2017 年 10
2018 年 03
投资 合同
2.09% 22.47
未到期
0 是
是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47
深圳平湖
支行
资金
月 08 日
月 14 日
约定
农业银行
深圳平湖
支行
银行
保本
200
募集
资金
投资
合同
约定
3.30%
8
未到期
0 是
是
民生银行
深圳宝安
支行
银行
保本
3,500
募集
资金
2017 年 01
月 20 日
2017 年 04
月 20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3.55% 30.63 30.63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民生银行
深圳宝安
支行
银行
保本
2,000
募集
资金
2017 年 05
月 03 日
2017 年 08
月 03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3.92% 19.78 19.78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民生银行
深圳宝安
支行
银行
保本
2,000
募集
资金
2017 年 08
月 11 日
2017 年 11
月 10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4.06% 20.22 20.22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民生银行
深圳宝安
支行
银行
保本
2,000
募集
资金
2017 年 07
月 13 日
2017 年 10
月 12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4.85% 24.18 24.18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民生银行
深圳宝安
支行
银行
低风
险
2,000
自有
资金
2017 年 10
月 13 日
2018 年 01
月 12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4.23%
21.1
未到期
0 是
是
民生银行
深圳宝安
支行
银行
低风
险
4,000
自有
资金
2017 年 08
月 14 日
2018 年 01
月 13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4.47% 74.52
未到期
0 是
是
民生银行
深圳宝安
支行
银行
低风
险
4,000
自有
资金
2017 年 08
月 24 日
2018 年 02
月 26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3.39% 69.04
未到期
0 是
是
民生银行
深圳宝安
支行
银行
低风
险
2,000
自有
资金
2017 年 09
月 07 日
2018 年 01
月 11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4.48% 30.96
未到期
0 是
是
民生银行
深圳宝安
支行
银行
低风
险
3,000
自有
资金
2017 年 09
月 07 日
2018 年 01
月 11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4.48% 46.44
未到期
0 是
是
中信银行
后海支行
银行
保本
2,200
募集
资金
投资
合同
约定
4.00%
6.92
6.92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中信银行
后海支行
银行
保本
2,000
募集
资金
投资
合同
约定
4.00% 19.31 19.31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中信银行
后海支行
银行
保本
10,000
募集
资金
2016 年 12
月 26 日
2017 年 03
月 27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3.65%
91
91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中信银行
后海支行
银行
保本
1,000
募集
资金
投资
合同
约定
4.00%
2.42
2.42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48
中信银行
后海支行
银行
保本
6,000
募集
资金
2017 年 04
月 14 日
2017 年 07
月 27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3.86% 66.03 66.03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中信银行
后海支行
银行
保本
5,000
募集
资金
投资
合同
约定
0.00% 11.62 11.62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平安银行
深圳分行
银行
保本
6,000
募集
资金
2017 年 05
月 25 日
2017 年 08
月 23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4.20% 62.14 62.14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平安银行
深圳分行
银行
保本
8,000
募集
资金
2016 年 11
月 12 日
2017 年 05
月 11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3.06% 120.67 120.67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平安银行
深圳分行
银行
保本
4,000
募集
资金
2017 年 09
月 04 日
2017 年 12
月 04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4.30% 42.88 42.88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招行深圳
高新园支
行
银行
低风
险
8,000
自有
资金
投资
合同
约定
3.90%
44.8
44.8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招行深圳
高新园支
行
银行
低风
险
2,000
自有
资金
投资
合同
约定
3.90% 39.03 39.03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招行深圳
高新园支
行
银行
低风
险
2,000
自有
资金
2017 年 02
月 07 日
2017 年 06
月 28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4.17%
32.2
32.2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招行深圳
高新园支
行
银行
低风
险
3,000
自有
资金
2017 年 03
月 08 日
2017 年 09
月 11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3.82% 58.66 58.66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招行深圳
高新园支
行
银行
低风
险
3,057.
98
自有
资金
2015 年 12
月 30 日
2017 年 06
月 23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3.36% 152.51 152.51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招行深圳
高新园支
行
银行
低风
险
962.89
自有
资金
投资
合同
约定
4.20% 38.52
未到期
0 是
是
招行深圳
高新园支
行
银行
低风
险
2,000
自有
资金
2016 年 01
月 19 日
2017 年 06
月 28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4.41% 127.09 127.09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招行深圳
高新园支
行
银行
低风
险
3,000
自有
资金
投资
合同
约定
4.20%
120
未到期
0 是
是
招行深圳
高新园支
行
银行
低风
险
4,000
自有
资金
2017 年 12
月 21 日
2018 年 12
月 21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0.10%
3.95
未到期
0 是
是
中国银行
惠州长寿
路支行
银行
低风
险
2,100
自有
资金
2017 年 02
月 07 日
2017 年 05
月 11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3.30% 17.66 17.66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49
中国银行
惠州长寿
路支行
银行
低风
险
1,700
自有
资金
投资
合同
约定
3.90% 21.41 21.41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中国银行
惠州长寿
路支行
银行
低风
险
3,500
自有
资金
2016 年 10
月 26 日
2017 年 01
月 25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3.60% 31.41 31.41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中国银行
惠州长寿
路支行
银行
低风
险
1,000
自有
资金
投资
合同
约定
3.90%
7.49
7.49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中国银行
惠州长寿
路支行
银行
低风
险
1,400
自有
资金
2017 年 02
月 07 日
2017 年 05
月 16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4.30% 16.16 16.16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中国银行
惠州长寿
路支行
银行
低风
险
1,000
自有
资金
投资
合同
约定
3.90%
8.34
8.34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中国银行
惠州长寿
路支行
银行
低风
险
1,000
自有
资金
2017 年 05
月 24 日
2017 年 06
月 28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4.20%
4.03
4.03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中国银行
惠州长寿
路支行
银行
低风
险
1,500
自有
资金
2017 年 05
月 24 日
2017 年 09
月 06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4.30% 18.55 18.55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中国银行
惠州长寿
路支行
银行
低风
险
1,500
自有
资金
投资
合同
约定
0.00%
6.61
6.61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平安银行
深圳分行
银行
保本
4,000
募集
资金
2017 年 11
月 14 日
2018 年 03
月 31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0.26%
3.95
未到期
0 是
是
厦门国际
银行珠海
分行
银行
保本
3,000
募集
资金
2017 年 11
月 23 日
2018 年 02
月 28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2.94% 23.48
未到期
0 是
是
厦门国际
银行珠海
分行
银行
保本
2,000
募集
资金
2017 年 11
月 23 日
2018 年 03
月 31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2.23% 15.65
未到期
0 是
是
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芜湖
经济开发
区支行
银行
低风
险
1,000
自有
资金
2016 年 12
月 28 日
2017 年 03
月 29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4.30% 10.72 10.72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芜湖
经济开发
银行
低风
险
1,500
自有
资金
2016 年 12
月 28 日
2017 年 06
月 30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4.15% 31.41 31.41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50
区支行
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芜湖
经济开发
区支行
银行
低风
险
500
自有
资金
投资
合同
约定
4.00%
1.71
1.71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芜湖
经济开发
区支行
银行
低风
险
2,100
自有
资金
投资
合同
约定
4.00%
3.66
3.66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芜湖
经济开发
区支行
银行
低风
险
500
自有
资金
2017 年 05
月 03 日
2017 年 11
月 03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4.25% 10.72 10.72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芜湖
经济开发
区支行
银行
低风
险
3,000
自有
资金
投资
合同
约定
4.00% 29.59
7.86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农业银行
深圳平湖
支行
银行
低风
险
500
自有
资金
2016 年 09
月 01 日
2017 年 03
月 02 日
投资
合同
约定
3.58%
8.93
8.93
全部收
回
0 是
是
农业银行
深圳平湖
支行
银行
低风
险
200
自有
资金
投资
合同
约定
3.30%
8
未到期
0 是
是
合计
229,62
0.87
--
--
--
--
--
--
2,759.
06
2,155.
08
--
0 --
--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51
十七、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1.1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1.1.1 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
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的组织架构,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相
应的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
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决策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机构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
规定规范履行职责。
同时,截止2017年度,公司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公司治理和会计核算方面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健全
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1.1.2 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在经营决策过程中,严格遵守信贷合作的商业规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未出现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充分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财务结构稳健,偿债能力强,资信状况优良,与多家商业银行建立了长期信贷合作关系,获得合
作银行较高的信用评级和授信额度。
1.1.3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发布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各类
信息,确保所有股东平等地获取信息。同时,通过官方网站、电子邮箱、电话、互动易平台等方式,增加
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以便于投资者更准确地了解公司业务、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1.2 员工权益保护
公司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聘用、报酬、培训、晋升、离职或退休等方
面公平对待全体员工。公司为员工足额缴纳“五险一金”,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各项保险及
住房公积金。公司还提供餐补、班车和公租房等福利。公司建立了科学的绩效评估和薪酬分配体系,更好
地吸引和留住人才。
同时,公司为职工创造健康、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符合企业核心价值
观的优良文化氛围,促进员工身心健康的发展。
1.3 供应链关系管理
公司与供应商保持平等的合作关系,坚持诚实守信、互惠共赢的原则,积极合作,共同发展。公司注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52
重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公司深入了解客户需求,追求技术创新,注重产品的质量,提供优质的产品和
有针对性的配套服务,客户满意度较高。构建了高效、低成本、安全的供应链管理体系,提供更好的技术
解决方案、更个性化的服务、更具有竞争力的产品。
1.4 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
1.4.1 依法纳税
公司每年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以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公司据实申报税
额,严守各项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1.4.2 节能环保、绿色生活
公司把“为节能环保做贡献”作为企业的使命,非常注重环保公益理念的宣贯,新员工入职的一堂“必修
课”就是要学会践行绿色环保理念,为绿色环保做贡献,要求员工不仅要生产节能环保的产品,还要注重
生活方式、生活习惯的节能环保,从日常生活中的点滴小事做起,为建设美丽绿色深圳贡献一份自己的力
量。并鼓励员工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开展了“地球一小时”节能
活动。
1.4.3 积极参与公益事业
2017年度主要开展转移就业脱贫、教育脱贫工作。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岗位,帮助建档立卡
贫困户实现就业。对贫困山区学校进行捐助,提交基础的教育水平,对贫困学校进行资助,激励学子努力
拼搏。
为了让公司及员工成为更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和公民,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社会公益“交通劝阻”活
动,“书香飘逸 捐书助学 幸福书单送山区”在贵州一所贫困学校爱心捐助活动,“手拉手,心连心,心传递,
你我同行”为主题的无偿献血活动、“书香飘逸,捐书助学,幸福书单送山区”爱心捐赠等活动,以此来回馈
社会,让更多的人受益,用爱心和行动持续为社会发展及公益事业做贡献。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不适用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1、2017年度主要开展转移就业脱贫、教育脱贫工作。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岗位,帮助建档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53
立卡贫困户实现就业。
2、通过爱心捐赠活动,帮助贫困学生人口47人。
3、2017年10月响应国家十九大号召,赶赴陕南偏远地区开展招聘工作,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协助当
地政府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为 18名贫困人员提供就业岗位。
4、 2017年11月购买陕西礼泉县西刘村果农的330箱苹果帮助果农售出滞销苹果。
(3)精准扶贫成效
指标
计量单位
数量/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
——
其中: 1.资金
万元
69.42
2.物资折款
3.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
人
2
二、分项投入
——
——
1.产业发展脱贫
——
——
1.4 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
人
2
2.转移就业脱贫
——
——
其中: 2.1 职业技能培训投入金额
万元
67.65
2.2 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人次
662
2.3 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就业
人数
人
55
3.易地搬迁脱贫
——
——
4.教育扶贫
——
——
其中: 4.1 资助贫困学生投入金额
万元
0.28
4.2 资助贫困学生人数
人
47
5.健康扶贫
——
——
6.生态保护扶贫
——
——
7.兜底保障
——
——
8.社会扶贫
——
——
其中: 8.1 东西部扶贫协作投入金额
万元
1.49
9.其他项目
——
——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
——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54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2018年度持续开展转移就业脱贫、教育脱贫工作。通过职业技能培训、为陕西、贵州贫困地区人员提
供就业岗位,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就业,持续东西部扶贫。
对贫困山区学校进行捐助,提高基础的教育水平,设立聚飞助学金、聚飞奖学金。对贫困家庭学生进
行资助,激励学子努力拼搏。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否
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55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
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11,525,543
30.48% 2,420,000
102,660,226 -87,386,340
17,693,886
229,219,429 18.34%
1、国家持股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0.00%
3、其他内资持股
211,435,543
30.47% 2,320,000
102,588,226 -87,337,740
17,570,486
229,006,029 18.32%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211,435,543
30.47% 2,320,000
102,588,226 -87,337,740
17,570,486
229,006,029 18.32%
4、外资持股
90,000
0.01%
100,000
72,000
-48,600
123,400
213,400
0.02%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90,000
0.01%
100,000
72,000
-48,600
23,400
213,400
0.0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82,460,872
69.52%
452,528,906 85,864,530
538,393,436 1,020,854,308 81.66%
1、人民币普通股
482,460,872
69.52%
452,528,906 85,864,530
538,393,436 1,020,854,308 81.66%
三、股份总数
693,986,415 100.00% 2,420,000
555,189,132
-1,521,810
556,087,322 1,250,073,737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5月17日,本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693,986,415
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以公司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693,986,415增加至1,249,175,547股。
2017年9月7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的登记工作,授予140名激励对象242.00万股公司
股票,股份总数由1,249,175,547股增加到1,251,595,547股。
2017年11月30日,公司完成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以自有资金回购4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1,521,810 股限制性股票,股份总数由 1,251,595,547 股变更为 1,250,073,737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56
2017年3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16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93,986,415 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69,398,641.50 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 450,554,105.32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公司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8
股,共转增股本 555,189,132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693,986,415 股增加至 1,249,175,547 股,资本公
积金余额为 8,148,344.36 元。
2017年4月18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7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律师就本次授予出具了专项意见。
2017年10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数量和价格
进行了审核,同意本次回购注销,律师出具了专项意见。
2017年11月21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指标
2017年度
2016年度
按原股本计算
按新股本计算
按原股本计算
按新股本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0.05
0.23
0.1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
0.05
0.23
0.13
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
净资产(元/股)
2.6306
1.4604
2.6271
1.4585
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报告期内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完成、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后,按新股本
1,250,073,737股摊薄计算2016年度每股收益为0.12元/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每股收益为 0.05元/股。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
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
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邢其彬
119,376,369
95,501,095
214,877,464 高管锁定
高管锁定止
于芳
77,332
105,066
182,398 高管锁定
高管锁定止
吕加奎
2,607,922
2,086,337
4,694,259 高管锁定
高管锁定止
周丽丽
99,000
79,200
178,200 高管锁定
高管锁定止
王桂山
83,431,920
83,431,920
0 高管锁定
高管锁定止
高四清
0
9,000
9,000 高管锁定
高管锁定止
曹石麟
0
416,988
416,988 高管锁定
高管锁定止
201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 223 名对
象
5,933,000
2,716,470
3,224,590
6,441,120 股权激励限售股
第一次解除限
售,自首次授予
日(2016 年 11
月 14 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易日起,至授予
日起24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解锁比
例:30%
201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授予的 140
名对象
0
2,420,000
2,420,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第一次解除限
售,自首次授予
日(2017 年 8 月
30 日)起 12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授予日起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58
24 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解锁比例:
30%
合计
211,525,543
86,148,390
103,842,276
229,219,429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
券名称
发行日期
发行价格
(或利率)
发行数量
上市日期
获准上市交易
数量
交易终止日期
股票类
聚飞光电 A 股
2017 年 08 月 30 日 2.32
2,420,000 2017 年 09 月 11 日
2,420,000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其他衍生证券类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2017年8月30日,授予140名激励对象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242.00万股公司股票,所
授予的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间,公司因实施了2016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股份总数由693,986,415股增加至1,249,175,547股。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7年5月17日实施完毕。
2017年9月7日,公司完成了实施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登记工作,股份总数由
1,249,175,547股增加至1,251,595,547股,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5,614,40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
为人民币2,42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为人民币 3,194,400.00 元,对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
影响有限。
2017年10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4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21,810
股,手续已于2017年11月30日完成,股份总数由1,251,595,547股减少为1,250,073,737股。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实际控制人邢其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6,503,2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59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
股东总数
49,981
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上一月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49,791
报告期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如有)
(参见注 9)
0
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上一月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东总数(如有)
(参见注 9)
0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例
报告期末持股
数量
报告期内增
减变动情况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持有无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
态
数量
邢其彬
境内自然人
22.92%
286,503,287 127,334,794
214,877,464 71,625,823 质押
23,128,000
王桂山
境内自然人
9.58%
119,750,000 36,318,080
0 119,750,000 质押
119,750,000
王建国
境内自然人
2.45%
30,680,000 6,667,200
0 30,680,000 质押
30,680,000
红土创新基金-
银河证券-深圳
市创新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其他
2.05%
25,629,791 11,391,018
0 25,629,791
全国社保基金一
零四组合
其他
2.00%
25,000,000 7,311,961
0 25,000,000
全国社保基金五
零三组合
其他
1.58%
19,724,470 8,766,431
0 19,724,470
重庆国际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重
庆信托-麒麟投
资 1 号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
其他
1.06%
13,200,000 13,200,000
0 13,200,000
侯利
境内自然人
0.98%
12,221,167 3,564,963
0 12,221,167
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0.80%
10,000,000 10,000,000
0 10,0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
限公司
境外法人
0.57%
7,168,886 7,168,886
0
7,168,88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本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均为鹏华基金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60
的说明
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
类
数量
王桂山
119,750,000
人民币
普通股
119,750,000
邢其彬
71,625,823
人民币
普通股
71,625,823
王建国
30,680,000
人民币
普通股
30,680,000
红土创新基金-银河证券-深
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5,629,791
人民币
普通股
25,629,791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25,000,000
人民币
普通股
25,000,000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19,724,470
人民币
普通股
19,724,470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信托-麒麟投资 1 号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13,200,000
人民币
普通股
13,200,000
侯利
12,221,167
人民币
普通股
12,221,16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人民币
普通股
10,0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7,168,886
人民币
普通股
7,168,886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
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
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
一致行动的说明
本公司发起人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
行动人。本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均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股东之间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明(如有)(参见注 5)
无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61
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邢其彬
中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董事长、总经理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
司的股权情况
不适用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邢其彬
中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董事长、总经理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62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63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职务
任职
状态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
期
任期终止日期
期初持股数
(股)
本期增
持股份
数量
(股)
本期减持
股份数量
(股)
其他增减变
动(股)
期末持股数
(股)
邢其彬
董事长;
总经理
现任
男
52
2009 年 03 月
26 日
2018 年 04 月 10
日
159,168,493
127,334,794 286,503,287
高四清
董事
现任
男
53
2016 年 02 月
22 日
2018 年 04 月 10
日
100,000
40,000
80,000
220,000
马君显
董事
现任
男
50
2017 年 01 月
17 日
2018 年 04 月 10
日
0
0
钱可元
独立董
事
现任
男
60
2015 年 04 月
10 日
2018 年 04 月 10
日
0
0
张新华
独立董
事
现任
女
49
2015 年 04 月
10 日
2018 年 04 月 10
日
0
0
曹石麟
监事会
主席
现任
男
58
2017 年 01 月
17 日
2018 年 04 月 09
日
308,880
247,104
555,984
姜伏国
监事
现任
男
32
2017 年 01 月
19 日
2018 年 04 月 10
日
0
0
周丽丽
监事
现任
女
46
2015 年 04 月
10 日
2018 年 04 月 10
日
132,000
105,600
237,600
吕加奎
财务总
监
现任
男
46
2009 年 03 月
26 日
3,477,230
1,050,000
2,781,783
5,209,013
于芳
董事会
秘书
现任
女
37
2016 年 08 月
19 日
209,776
40,000
167,821
417,597
合计
--
--
--
--
--
--
163,396,379 185,600 1,050,000 130,717,102 293,143,481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马君显
董事
2017 年 01 月 17 日
被选举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姜伏国
董事
2017 年 01 月 19 日
被选举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64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
邢其彬先生,男,196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毕业于北京邮电科学研究
院电子与通讯专业毕业,获得硕士学位。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2010年1月获得中国民营企业家协会颁
发的“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荣誉称号。曾在西安邮电第十研究所、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中兴
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聚贤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任职,2005年9月至2009年3月任深圳市聚飞光电有限
公司总经理、董事。2009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高四清先生,男,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7月北方交通大学通控系本
科毕业。曾在深圳唯冠、中兴通讯等单位任职。2011年9月至2014年2月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销
售总监、2014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市场中心总经理,2016年2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马君显先生,男,196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光学
工程专业,博士学位。曾任解放军测绘学院训练部助教、讲师,现任深圳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教授,兼任深
圳市通信学会理事长、电子科技大学兼职教授、中科院微光学加工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客座研究员、深圳
市瑞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17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钱可元先生,男,195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电子
物理与器件专业,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研究员。1983年至1985年任江南大学电子系教师;曾供职于无
锡市郊区工业技术研究所开发部、航天科技康惠半导体(惠州)有限公司、无锡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和西
门子真空开关管(无锡)有限公司;2001年起先后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科技处副处长、清华大学深圳
研究生院半导体照明实验室副主任;2010年6月至2015年6月任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秋田微电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东莞勤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15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新华女士,女,1968年生,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10月至2009
年7月任深圳市运发鹏城巴士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09年8月起2013年5月任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
司财务部部长,2013年5月起至今任深圳市运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6年起任深圳市运发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7月至今兼任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4月至今
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65
2、监事会成员
曹石麟先生,196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1982年7月哈尔滨工业大学半导体器件本科毕业。曾在香港
兴华半导体、中兴通讯等单位任职。2005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
11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高级经理,2017年2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周丽丽,女,197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1989-1994年江西财经学院会计
专业学习,2001-2004年获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11-2014年获吉林大学软件工程硕士学位。2004年至
2008年,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08年至今,任深圳市聚贤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
2015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姜伏国先生,1981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工
业工程专业。曾在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德昌电机(深圳)有限公司、富士康科技集团、艾默生家
电应用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南方中集东部物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任职。2016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
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IE 推进团队经理。2017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邢其彬,公司总经理,简历见本节“董事会成员”。
于芳,董事会秘书,女,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今,历
任本公司总账会计、监事、董事会办公室职员和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吕加奎,财务负责人,男,197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1995年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学士学位,本
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会计师。2006年至2009年3月任深圳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2009
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
取报酬津贴
马君显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2 年 09 月
01 日
是
钱可元
东莞勤上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 01 月
09 日
是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66
钱可元
深圳市秋田微电子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 年 09 月
30 日
是
钱可元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半导体照明
实验室副主
任
2001 年 10 月
08 日
是
张新华
深圳市运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2013 年 05 月
06 日
是
周丽丽
深圳市聚贤投资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董
事
2018 年 04 月
13 日
是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董事、监事津贴依据股东大会决议支付。在公司承担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公司基
本工资和绩效年薪组成,基本工资根据任职岗位由公司相关薪资制度统一规划;年度绩效奖金与公司完成
的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挂钩,根据公司当年效益,结合年度个人绩效及服务时间共同决定。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依据公司盈利水平及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
及履行情况确定。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公司现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10人,2017
年实际支付432.8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
前报酬总额
是否在公司关联
方获取报酬
邢其彬
董事长;总经理
男
52 现任
161.4 否
高四清
董事
男
53 现任
84.3 否
马君显
董事
男
56 现任
2.7 是
钱可元
独立董事
男
60 现任
6 否
张新华
独立董事
女
49 现任
6 否
曹石麟
监事会主席
男
56 现任
35.8 否
姜伏国
监事
男
36 现任
21.3 否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67
周丽丽
监事
女
46 现任
3.6 否
王桂山
董事
男
77 离任
0.9 否
柴广跃
监事会主席
男
58 离任
0.9 否
于芳
董事会秘书
女
37 现任
49.1 否
吕加奎
财务总监
男
46 现任
60.8 否
合计
--
--
--
--
43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报告期
内可行
权股数
报告期内
已行权股
数
报告期内
已行权股
数行权价
格(元/股)
报告期末
市价(元/
股)
期初持有
限制性股
票数量
本期已解
锁股份数
量
报告期新
授予限制
性股票数
量
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
价格(元/
股)
期末持有
限制性股
票数量
高四清
董事
0
0
0
3.63
100,000
54,000
40,000
2.32
166,000
于芳
董事会秘书
0
0
0
3.63
80,000
43,200
40,000
2.32
140,800
合计
--
0
0
--
--
180,000
97,200
80,000
--
306,800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1,688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485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2,173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2392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1,252
销售人员
141
技术人员
305
财务人员
23
行政人员
452
合计
2,173
教育程度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68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硕士及硕士以上
58
本科
278
大专
295
中专及中专以下
1,542
合计
2,173
2、薪酬政策
公司践行以贡献为导向的价值评价机制和价值分配机制,激励员工全力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公司业绩
提升做贡献;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持续优化薪酬体系,制定优化调薪方案及各类奖金激励方案,实施限制
性股权激励,将价值分配机制与职位价值评估、任职资格认证、绩效考评有机结合,以贡献为导向,向奋
斗者倾斜,更好地吸引、保留、激励人才;初步建立子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支撑公司集团化发展。
3、培训计划
公司注重人才培养和培训机制的建设,每年根据公司战略、任职资格要求、绩效评估结果等制定科学
合理的培训计划,除了常规的新员工入职培训、在职员工培训,2017年还实施了系统的人才梯队建设、管
理者培养计划、应届生培养计划、项目管理培训项目、供应链培训项目、员工学历再教育方案等专项培训
计划,其中人才梯队建设共培养管理类后备人才82人,为提升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以及建立能上能下的用
人机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17年整体培训计划完成率在99%以上。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337,330.44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8,360,960.9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69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
律法规等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
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或修订了《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执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结构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要求,未收到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有关文件。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并尽可能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使其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同时,公司聘请专
业律师见证股东大会,确保会议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和两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召开。
(二)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依法行使其权力并承担相应义务,没有超越股东大会、董事会
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同时,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和经营系统,拥有自主决策能力,在
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向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提供担保,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及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
未公开信息等公司治理不规范的情况。
(三)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
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各专门委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70
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履行其职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益的补充。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四次董事会和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均由董事长召集、召开。
(四)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
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七次监事会,会议均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召开。
(五)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公司制订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一步完善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体系
和薪酬制度,将工作绩效与其收入直接挂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
法规的规定。
(六)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
人管理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同时指定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及相关人员来访和咨询。公司依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公司所有投资者公平的享有知情权。
(七)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面利益的协调平衡,
坚持与相关利益者互利共赢的原则,共同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不适用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71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
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7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0.00% 2017 年 01 月 17 日 2017 年 01 月 18 日
巨潮资讯网 决议公
告编号:2017-003
2016 度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
0.00% 2017 年 04 月 18 日 2017 年 04 月 19 日
巨潮资讯网 决议公
告编号:2017-020
2017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0.00% 2017 年 11 月 21 日 2017 年 11 月 22 日
巨潮资讯网 决议公
告编号:2017-059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
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董事
会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
加董事会次数
委托出席董事
会次数
缺席董事会次
数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
次数
钱可元
7
7
0
0
0 否
3
张新华
7
7
0
0
0 否
3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不适用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72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董
事会下设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16年12月08日,王桂山先生辞去原董事职位,同时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2017
年2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马
君显先生补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与其他四位董事共同组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第三届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邢其彬、高四清、马君显、钱可元、张新华五位董事组成,其中邢其彬担任主任委
员。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战略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工作职责。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张新华、钱可元、邢其彬三位董事组成,其中张新华担任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工作职责。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以及就2017年度审
计工作与外部审计机构的见面沟通会。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张新华、钱可元、高四清三位董事组成,其中张新华担任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工作职责。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三次
会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计提2017年度员工绩效奖金的决议》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张新华、邢其彬、钱可元三位董事组成,其中钱可元担任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工作职责。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73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为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更好的发挥潜能,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
平,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要求,结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职责范
围、岗位重要性以及遵循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及业绩相符,同时考虑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与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目标相符的原则,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度绩效奖金组成。基本工资
根据任职岗位由公司相关薪资制度统一规划;年度绩效奖金与公司完成的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挂钩,根据
公司当年效益,结合年度个人绩效及服务时间共同决定。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
期
2018 年 04 月 21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
引
巨潮资讯网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比例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
比例
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
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下列特
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②对已经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②公司严重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③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
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④媒体频现负面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74
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
正;③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
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④审计委员
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
无效。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
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
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以下特征的的,
认定为重要缺陷: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
和应用会计政策;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
措施;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
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
的补偿性控制;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
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
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
的其他控制缺陷。
新闻,涉及面广且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
害;⑤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
系失效;⑥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大
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⑦公司遭受证
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②公司
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③公司关键
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④媒体出现负面新
闻,波及局部区域;⑤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
系统存在缺陷;⑥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
缺陷未得到整改。
3)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①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②公司违反内部
规章,但未形成损失;③公司一般岗位业务
人员流失严重;④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
响不大;⑤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
陷;⑥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⑦公司存
在其他缺陷。
定量标准
类别 错报金额(X)
一般缺陷 X<净利润的 1%
重要缺陷 净利润的 1%≤X<净利润的 3%
重大缺陷 X≥净利润的 3%
类别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X)
一般缺陷 X<100 万元
重要缺陷 100 万元≤X<500 万元
重大缺陷 X≥500 万元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本结论是在受到鉴证报告中指出的固有限制的条件下形成的。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
披露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8 年 04 月 21 日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巨潮资讯网《关于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否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75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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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18 年 04 月 20 日
审计机构名称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亚会 A 审字(2018)0120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欧阳卓、温安林
审计报告正文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飞光电)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
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
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聚飞光电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
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聚飞光电,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
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
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收入确认
1)聚飞光电公司本年营业收入由上年的1,509,099,420.90元增长至2,055,139,742.26元,增
幅36.18%左右,公司的收入来源主要为销售LED产品,于客户签收合格时确认收入。由于收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77
入是聚飞光电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
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聚飞光电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聚飞光电公司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我们通过审阅销售合同、订单及与管理层访谈,了解和评估了聚飞光电的收入确认
政策。
(2)我们向聚飞光电管理层、治理层进行询问,评价管理层诚信及舞弊风险。
(3)我们了解并测试了与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活动,确定其可依赖。
(4)我们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本期各月度收入、成本、毛利波动分析,
主要产品本期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期比较分析等分析程序。
(5)我们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并抽查与收入确认的相关单据,确认了收入的真实性。
(6)我们实施了其他具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
认的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核查产品的发出到客户验收的单证相关时间节点,以评估销售收
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是否存在截止问题;通过从实物到账的产品监盘方式,以确认是
否存在产品有发出未记录的情况,确认收入的完整性。
2.商誉减值测试
1)子公司聚飞(香港)发展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通过支付港币106,382,978.72元折合
89,458,510.64元人民币购买LiveCom的51%股权,形成59,227,963.30元人民币商誉,但因其所
处行业环境变化导致面临的竞争压力加剧,公司于2017年12月31日对其进行了减值测试,依
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计提了港币53,757,673.90 元折合44,936,577.19元人民币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LiveCom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是公司管
理层聘请的独立专业评估师进行评估工作而确定的。
评估师采用未来现金流折现法对LiveCom公司进行评估,评估过程中涉及折现率等评估
参数的判断及对LiveCom公司未来若干年的经营和财务情况的假设,包括未来若干年的销售
增长率和毛利率等,存在重大的判断。由于商誉金额重大,且需要作出重大判断,我们将商
誉的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聚飞光电公司商誉的减值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我们对评估师的专业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进行了评价。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78
(2)我们取得并复核了评估报告,并与评估师进行了讨论,以了解其评估方法及关键假
设,包括测算使用的模型、未来现金流量数据及折现率等,并对其进行复核。
(3)与管理层和治理层就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和结果进行了讨论。
(4)检查了财务报表中对资产减值相关信息的列报和披露。
四、其他信息
聚飞光电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聚飞光电2017年年
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
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这些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
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
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
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聚飞光电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
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
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聚飞光电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
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
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
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
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79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
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
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
能导致对聚飞光电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
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
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
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聚飞光电不能持续
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
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聚飞光电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
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
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
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
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
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欧阳卓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温安林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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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36,544,390.84
307,592,992.8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77,486,376.87
302,893,031.53
应收账款
808,216,803.68
600,553,889.23
预付款项
16,360,619.77
105,806,919.0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1,760,613.94
7,076,768.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00,343,173.41
156,469,604.12
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470,238,599.43
704,473,054.37
流动资产合计
2,320,950,577.94
2,184,866,259.3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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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34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35,745,857.95
35,485,371.44
固定资产
522,540,057.56
467,333,393.84
在建工程
155,053,550.74
6,331,278.3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37,970,501.05
79,874,714.21
开发支出
商誉
32,273,932.11
81,337,893.50
长期待摊费用
29,595,991.30
32,208,481.46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461,308.89
14,109,939.96
其他非流动资产
46,347,335.47
非流动资产合计
997,328,535.07
716,681,072.71
资产总计
3,318,279,113.01
2,901,547,332.0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7,451,041.68
17,442,945.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544,991,361.03
316,261,408.06
应付账款
657,136,223.53
467,574,630.86
预收款项
25,674,029.21
12,657,831.4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39,911,996.32
31,508,624.63
应交税费
20,673,363.49
21,223,164.9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82
应付利息
16,644.91
241,117.67
应付股利
357,840.00
其他应付款
43,581,461.84
46,318,042.13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5,803,32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369,793,962.01
949,031,084.7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77,627,519.06
69,283,998.57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972,154.60
17,644,319.1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94,599,673.66
86,928,317.72
负债合计
1,464,393,635.67
1,035,959,402.4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50,073,737.00
693,986,415.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4,237,000.94
561,326,509.44
减:库存股
23,041,208.00
29,487,010.00
其他综合收益
2,122,192.76
5,680,055.79
专项储备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83
盈余公积
100,020,342.70
86,525,713.0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82,211,034.55
505,171,955.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825,623,099.95
1,823,203,639.07
少数股东权益
28,262,377.39
42,384,290.4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53,885,477.34
1,865,587,929.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318,279,113.01
2,901,547,332.03
法定代表人:邢其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加奎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加奎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71,236,489.69
219,793,162.3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71,882,639.32
300,175,178.64
应收账款
816,645,404.89
499,784,263.88
预付款项
4,470,692.64
90,623,652.32
应收利息
4,526,533.13
1,023,475.08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33,045,441.04
17,433,710.17
存货
187,389,077.15
147,543,740.78
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31,193,348.38
605,407,774.49
流动资产合计
2,320,389,626.24
1,881,784,957.6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34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70,476,430.00
370,476,430.00
投资性房地产
35,745,857.95
35,485,371.4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84
固定资产
366,336,812.94
319,931,707.06
在建工程
28,659,895.4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60,807,908.72
1,526,187.6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4,563,668.52
30,221,380.3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092,314.51
10,890,898.7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7,158,547.63
非流动资产合计
929,181,435.67
768,531,975.24
资产总计
3,249,571,061.91
2,650,316,932.9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544,991,361.03
316,261,408.06
应付账款
658,081,111.90
387,675,942.60
预收款项
3,332,777.74
1,931,890.39
应付职工薪酬
33,784,706.80
26,910,901.85
应交税费
16,626,203.44
14,913,371.0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357,840.00
其他应付款
49,038,723.31
50,974,079.16
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306,212,724.22
798,667,593.1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85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27,967,181.15
17,333,998.57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7,967,181.15
17,333,998.57
负债合计
1,334,179,905.37
816,001,591.6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50,073,737.00
693,986,415.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6,247,967.86
563,337,476.36
减:库存股
23,041,208.00
29,487,010.00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00,020,342.70
86,525,713.07
未分配利润
572,090,316.98
519,952,746.8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15,391,156.54
1,834,315,341.2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249,571,061.91
2,650,316,932.92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2,055,139,742.26
1,509,099,420.90
其中:营业收入
2,055,139,742.26
1,509,099,420.9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025,553,948.80
1,359,079,237.0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86
其中:营业成本
1,608,699,700.15
1,143,775,291.66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11,024,594.40
6,562,976.73
销售费用
59,832,432.74
45,449,276.26
管理费用
196,980,815.15
138,697,702.85
财务费用
7,291,887.52
-3,435,977.42
资产减值损失
141,724,518.84
28,029,966.9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21,550,789.93
24,227,409.3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10,399,049.95
-339,526.37
其他收益
14,065,944.8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4,803,478.27
173,908,066.85
加:营业外收入
1,359,750.06
9,365,552.53
减:营业外支出
777,426.56
274,756.6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5,385,801.77
182,998,862.78
减:所得税费用
10,294,278.25
27,314,467.8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5,091,523.52
155,684,394.95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45,091,523.52
155,684,394.95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9,847,804.91
155,211,997.89
少数股东损益
-14,756,281.39
472,397.0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923,494.72
5,210,843.0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8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3,557,863.03
5,680,055.79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3,557,863.03
5,680,055.79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3,557,863.03
5,680,055.79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634,368.31
-469,212.70
七、综合收益总额
42,168,028.80
160,895,238.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
56,289,941.88
160,892,053.6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4,121,913.08
3,184.36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5
0.1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5
0.13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法定代表人:邢其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加奎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加奎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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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一、营业收入
1,860,834,014.61
1,311,734,118.05
减:营业成本
1,444,361,680.10
978,558,711.45
税金及附加
7,531,211.95
5,258,859.31
销售费用
41,286,328.76
30,936,390.81
管理费用
167,557,243.06
123,262,640.49
财务费用
-1,560,926.53
-2,877,816.36
资产减值损失
61,152,712.24
24,130,555.4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19,484,084.47
23,221,675.0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10,399,049.95
-417,580.35
其他收益
5,059,849.76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54,650,649.31
175,268,871.60
加:营业外收入
1,263,607.93
9,312,482.40
减:营业外支出
587,645.13
274,689.8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155,326,612.11
184,306,664.20
减:所得税费用
20,380,315.82
25,526,446.9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4,946,296.29
158,780,217.28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134,946,296.29
158,780,217.28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89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34,946,296.29
158,780,217.2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76,376,714.54
1,349,876,020.7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224,564.2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4,835,211.99
71,379,224.6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21,436,490.81
1,421,255,245.3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64,385,777.64
964,876,905.82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240,397,590.36
193,503,094.98
支付的各项税费
77,875,502.81
64,641,340.4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3,165,678.56
59,053,711.5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75,824,549.37
1,282,075,052.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611,941.44
139,180,192.5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1,550,789.93
24,227,409.3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037,83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22,579,835.16
2,412,791,3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46,168,455.09
2,437,018,709.3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28,972,968.18
280,519,213.64
投资支付的现金
5,34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54,722,017.21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86,000,000.00
2,289,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20,312,968.18
2,624,241,230.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855,486.91
-187,222,521.5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614,400.00
34,827,01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5,340,000.0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91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8,654,894.16
35,603,400.44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269,294.16
70,430,410.4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6,355,589.4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69,959,847.77
35,116,531.2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01,886.50
111,813.7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0,517,323.72
35,228,345.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248,029.56
35,202,065.4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2,460,769.45
2,009,338.7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241,370.66
-10,830,924.8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4,351,900.84
235,182,825.6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7,110,530.18
224,351,900.84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62,305,982.80
1,191,379,391.51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551,742.21
29,283,017.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84,857,725.01
1,220,662,409.3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85,677,695.02
868,696,614.6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203,314,276.34
166,348,773.78
支付的各项税费
68,186,619.74
60,927,094.3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7,930,735.95
54,309,113.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15,109,327.05
1,150,281,596.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748,397.96
70,380,813.0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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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9,484,084.47
23,221,675.0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377,106.7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16,579,835.16
2,211,791,3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38,441,026.33
2,235,012,975.0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03,513,795.08
216,424,493.78
投资支付的现金
5,340,000.00
180,046,43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26,000,000.00
1,994,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34,853,795.08
2,390,470,923.7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87,231.25
-155,457,948.7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614,400.00
29,487,01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614,400.00
29,487,01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68,956,256.50
34,402,670.7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01,886.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3,158,143.00
34,402,670.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543,743.00
-4,915,660.7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791,886.21
-89,992,796.4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6,663,884.02
226,656,680.4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2,455,770.23
136,663,884.02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93
项目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693,98
6,415.
00
561,326
,509.44
29,487,
010.00
5,680,0
55.79
86,525,
713.07
505,171
,955.77
42,384,
290.47
1,865,5
87,929.
54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693,98
6,415.
00
561,326
,509.44
29,487,
010.00
5,680,0
55.79
86,525,
713.07
505,171
,955.77
42,384,
290.47
1,865,5
87,929.
54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556,08
7,322.
00
-547,08
9,508.5
0
-6,445,8
02.00
-3,557,8
63.03
13,494,
629.63
-22,960,
921.22
-14,121,
913.08
-11,702,
452.20
(一)综合收益总
额
-3,557,8
63.03
59,847,
804.91
-14,121,
913.08
42,168,
028.80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898,19
0.00
8,099,6
23.50
-6,445,8
02.00
15,443,
615.50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898,19
0.00
8,099,6
23.50
-6,445,8
02.00
15,443,
615.50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3,494,
629.63
-82,808,
726.13
-69,314,
096.50
1.提取盈余公积
13,494,
629.63
-13,494,
629.63
2.提取一般风险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94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69,314,
096.50
-69,314,
096.5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555,18
9,132.
00
-555,18
9,132.0
0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555,18
9,132.
00
-555,18
9,132.0
0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50,
073,73
7.00
14,237,
000.94
23,041,
208.00
2,122,1
92.76
100,020
,342.70
482,211
,034.55
28,262,
377.39
1,853,8
85,477.
34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688,05
3,415.
00
539,099
,220.19
70,647,
691.34
400,240
,650.35
6,022,4
17.50
1,704,0
63,394.
38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95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688,05
3,415.
00
539,099
,220.19
70,647,
691.34
400,240
,650.35
6,022,4
17.50
1,704,0
63,394.
38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5,933,
000.00
22,227,
289.25
29,487,
010.00
5,680,0
55.79
15,878,
021.73
104,931
,305.42
36,361,
872.97
161,524
,535.16
(一)综合收益总
额
5,680,0
55.79
155,211
,997.89
3,184.3
6
160,895
,238.04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5,933,
000.00
22,227,
289.25
29,487,
010.00
7,396,0
20.75
6,069,3
00.00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5,340,0
00.00
5,340,0
00.00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5,933,
000.00
24,283,
310.00
29,487,
010.00
729,300
.00
4.其他
-2,056,0
20.75
2,056,0
20.75
(三)利润分配
15,878,
021.73
-50,280,
692.47
-34,402,
670.74
1.提取盈余公积
15,878,
021.73
-15,878,
021.73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4,402,
670.74
-34,402,
670.74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96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28,962,
667.86
28,962,
667.86
四、本期期末余额
693,98
6,415.
00
561,326
,509.44
29,487,
010.00
5,680,0
55.79
86,525,
713.07
505,171
,955.77
42,384,
290.47
1,865,5
87,929.
54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693,986,
415.00
563,337,4
76.36
29,487,01
0.00
86,525,71
3.07
519,952
,746.82
1,834,315
,341.25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693,986,
415.00
563,337,4
76.36
29,487,01
0.00
86,525,71
3.07
519,952
,746.82
1,834,315
,341.25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556,087,
322.00
-547,089,
508.50
-6,445,80
2.00
13,494,62
9.63
52,137,
570.16
81,075,81
5.29
(一)综合收益总
额
134,946
,296.29
134,946,2
96.29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898,190.
00
8,099,623
.50
-6,445,80
2.00
15,443,61
5.50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898,190.
00
8,099,623
.50
-6,445,80
2.00
15,443,61
5.5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97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3,494,62
9.63
-82,808,
726.13
-69,314,0
96.50
1.提取盈余公积
13,494,62
9.63
-13,494,
629.63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69,314,
096.50
-69,314,0
96.5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555,189,
132.00
-555,189,
132.00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555,189,
132.00
-555,189,
132.00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50,07
3,737.00
16,247,96
7.86
23,041,20
8.00
100,020,3
42.70
572,090
,316.98
1,915,391
,156.54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688,053,
415.00
539,054,1
66.36
70,647,69
1.34
411,453
,222.01
1,709,208
,494.71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688,053,
415.00
539,054,1
66.36
70,647,69
1.34
411,453
,222.01
1,709,208
,494.7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98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5,933,00
0.00
24,283,31
0.00
29,487,01
0.00
15,878,02
1.73
108,499
,524.81
125,106,8
46.54
(一)综合收益总
额
158,780
,217.28
158,780,2
17.28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5,933,00
0.00
24,283,31
0.00
29,487,01
0.00
729,300.0
0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5,933,00
0.00
24,283,31
0.00
29,487,01
0.00
729,300.0
0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5,878,02
1.73
-50,280,
692.47
-34,402,6
70.74
1.提取盈余公积
15,878,02
1.73
-15,878,
021.73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4,402,
670.74
-34,402,6
70.74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693,986,
415.00
563,337,4
76.36
29,487,01
0.00
86,525,71
3.07
519,952
,746.82
1,834,315
,341.2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99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系深圳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系经深
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于2005年9月15日由深圳市聚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长飞投资有限公司、王
建国、邢其彬共同出资1,500万元组建,公司当时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2009年4月,深圳市聚飞光电
有限公司以200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
登记变更手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79871060C。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40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46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公司股票
已于2012年 3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发行后公司股本变更为8,000.00万股。
2015年1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5]1839号)核准,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65,717,41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8.95元,扣
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3,221,254.00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6,778,744.95元。其中新增注册
资本人民币65,717,415.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521,061,329.95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25,007.3737万股,注册资本为125,007.3737万元,公
司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鹅岭工业区4号。
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类。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光电器件、敏感器件、
传感器、发光二极管、SMDLED、照明LED、光电器件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电子器件的销售,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自然人邢其彬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20日批准报出。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深圳市聚茂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0
芜湖聚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聚飞(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LiveCom Limited
爱讯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爱科云通科技有限公司
远跖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
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
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LED 产业链相关业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无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1
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
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
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
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
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
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
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
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2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
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
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
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
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
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
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
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
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
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
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
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
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
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
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
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
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
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
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
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
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3
理。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
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
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
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
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
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导致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
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
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
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
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
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
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
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
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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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
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
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
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
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
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
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
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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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
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
汇率。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
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
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
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
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
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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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
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
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
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
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
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
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
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
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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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
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
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
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
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
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
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
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
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
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
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
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11、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对于单项金额比例超过应收款项 10%或单项应收款项金额超
过 100 万元人民币的认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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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法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30.00%
30.00%
3-4 年
50.00%
50.00%
4 年以上
100.00%
10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减值,如债务人出现撤销、破产或
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现金流量严
重不足等情况的。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从相关
组合中分离出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12、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LED 产业链相关业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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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
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
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
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
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
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
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3、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
(1)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2)公司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已经取
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3)公司已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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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14、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
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
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
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
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
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
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
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
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
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
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
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
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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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
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
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
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
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
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
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
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
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
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
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
附注“(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
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
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
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
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
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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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
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
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
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
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
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
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
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
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
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16、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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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30
5%、10%
3.17%、4.50%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0%、5%、10%
9.50%、19.00%、20.0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
9.50%
办公及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0%、5%、10%
18.00%、19.00%、20.00%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公司在承租开始
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
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17、在建工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LED 产业链相关业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
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
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8、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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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
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
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
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
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
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
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
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
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
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
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
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
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
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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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LED 产业链相关业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
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
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
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
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
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 据
土地使用权
50年
根据土地使用权证及合同使用期限确定
软件
5年
根据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预计期限确定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
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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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
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
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
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
20、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
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
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
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
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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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
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
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
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
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
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
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
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有明确受益期限的按受益期平均摊销;无明确受益期限的按5年平均摊销。
22、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
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
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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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
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
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
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
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
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
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
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
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
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
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23、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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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
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
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
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
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
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4、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
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以限制性
股票进行股份支付的,职工出资认购股票,股票在达到解锁条件并解锁前不得上市流通或转让;如果最终
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未能达到,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本公司取得职工认购限
制性股票支付的款项时,按照取得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全额确认
一项负债并确认库存股。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是否
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
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
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但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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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对于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行权条件是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
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
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
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
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
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
计量。初始价值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并考虑授予权益工具的条款和条件。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
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
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增加相应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5、收入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LED 产业链相关业
1、销售商品
本公司己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
理权,也没有对己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
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其中国内收入确认具体方法:本公司根据已签订的销售订单或销售合同进行销售准备,在接到客户发
货通知后仓库部门按客户要求发货,财务部门根据仓库出库单、销售订单(销售合同)和经客户签收确认
的送货通知单确认收入。国外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国外销售全部采用离岸价(FOB)结算,在办理完毕报
关和商检手续时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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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按照提
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
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收或预计能够收回的金额确认已提供劳务收
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部分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
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3)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应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
认提供劳务收入。
公司提供电信、网络服务收入的具体方法:国际语音、短信服务收入于提供服务时确认;其他服务收
入结合双方合同的约定并按照提供服务的实际进度予以确认。
3、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
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6、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
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补助批准文件明确指出补助用于购建或以其
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除政府补助批准文件明确指出补助用于购建或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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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之外的情况。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
据为:是否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
2、确认时点
企业实际取得政府补助款项作为确认时点。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
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
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
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
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
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
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2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
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
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
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
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
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
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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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8、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
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
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
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
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
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
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
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
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2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
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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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3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1)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
助,计入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
入。比较数据不调整。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
表了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
其他收益:14,065,944.83 元
(2)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
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的资产
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
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2017 年度营业外收入减少 18,305.63 元,
营业外支出减少 10,417,355.58 元;2016
年度营业外收入减少 90,473.83 元,营业
外支出减少 430,000.20 元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
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
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
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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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
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
交增值税
17%、11%、6%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计缴
7%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15%、16.5%、25%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计缴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计缴
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5%
深圳市聚茂实业有限公司
25%
深圳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15%
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
25%
芜湖聚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5%
聚飞(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16.5%
LiveCom Limited
16.5%
爱讯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5%
深圳市爱科云通科技有限公司
15%
远跖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5%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
增值税税率17%,出口销售货物实行“免、抵、退”管理办法。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办法的通知》和国家
税务总局国税发[2002]11号《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管理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等文件
精神,本公司自营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免、抵、退”办法。
本公司LED产品出口执行17%的退税率。
2、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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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年10月29日本公司获得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
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0944200294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2012年本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并于2012年9月12日获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
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F201244200442的国家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2015年本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并于2015年11月2日获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
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F201544201621的国家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2)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2016年11月15日获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
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644200869的国家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3)本公司子公司爱讯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2017年10月31日获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
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744204098的国家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2007年3月16日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第2款“国
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本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聚飞光
学材料有限公司、爱讯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
(4)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爱科云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
区福建平潭综合试验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化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
(2014)26号第一条中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备案,满足受理条件并于2017年5月12日被受理。根据备
案文件,深圳市爱科云通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1,118,422.44
598,822.92
银行存款
205,984,738.69
223,753,077.92
其他货币资金
129,441,229.71
83,241,09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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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合计
336,544,390.84
307,592,992.89
其他说明
期末货币资金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
细如下:
项 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28,780,719.46
83,129,278.30
贷款利息保证金
104,488.75
111,813.75
保函保证金
548,652.45
合 计
129,433,860.66
83,241,092.05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328,691,021.53
187,552,406.25
商业承兑票据
148,795,355.34
115,340,625.28
合计
477,486,376.87
302,893,031.53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253,783,425.35
合计
253,783,425.35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132,669,032.35
商业承兑票据
19,833,072.40
合计
152,502,10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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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80,351,7
91.87
8.54%
80,351,7
91.87
100.00%
36,551,
695.51
5.43%
33,356,84
0.06
91.26%
3,194,855.4
5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852,140,
167.62
90.47%
43,923,3
63.94
5.15%
808,216,8
03.68
630,170
,178.13
93.64%
35,054,90
8.72
5.56%
595,115,26
9.41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9,369,88
0.73
0.99%
9,369,88
0.73
100.00%
6,284,2
42.98
0.93%
4,040,478
.61
64.30%
2,243,764.3
7
合计
941,861,
840.22
100.00%
133,645,
036.54
14.19%
808,216,8
03.68
673,006
,116.62
100.00%
72,452,22
7.39
10.77%
600,553,88
9.23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应收账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客户 1
18,360,152.60
18,360,152.6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 2
18,118,444.87
18,118,444.87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 3
9,889,356.13
9,889,356.13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 4
9,483,284.49
9,483,284.49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 5
5,582,602.45
5,582,602.45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 6
3,265,758.58
3,265,758.58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 7
3,030,411.00
3,030,411.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 8
2,743,951.06
2,743,951.06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 9
2,110,494.00
2,110,494.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 10
1,721,116.45
1,721,116.45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 11
1,454,938.05
1,454,938.05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 12
1,302,020.90
1,302,020.9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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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客户 13
1,142,667.20
1,142,667.2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 14
1,123,216.49
1,123,216.49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 15
1,023,377.60
1,023,377.6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80,351,791.87
80,351,791.87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840,355,353.10
42,017,767.66
5.00%
1 至 2 年(含 2 年)
8,748,758.94
874,875.90
10.00%
2 至 3 年(含 3 年)
2,436,537.08
730,961.13
30.00%
3 至 4 年(含 4 年)
599,518.50
299,759.25
50.00%
合计
852,140,167.62
43,923,363.94
5.15%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72,044,068.89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8,557,851.24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LED 产业链相关业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第一名
65,848,663.49
6.99
3,292,433.17
第二名
49,109,051.74
5.21
2,455,4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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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第三名
39,778,845.74
4.22
1,988,942.29
第四名
38,116,129.89
4.05
1,905,806.49
第五名
34,046,380.89
3.61
1,702,319.04
合 计
226,899,071.75
24.08
11,344,953.58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226,899,071.75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
例24.08%,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11,344,953.58元;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5,640,569.12
95.60%
101,092,125.13
95.54%
1 至 2 年
314,584.07
1.92%
4,389,055.79
4.15%
2 至 3 年
396,466.58
2.42%
262,738.15
0.25%
3 年以上
9,000.00
0.06%
63,000.00
0.06%
合计
16,360,619.77
--
105,806,919.07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预付对象
期末余额
占预付款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第一名
2,679,230.77
16.21
第二名
1,783,155.00
10.79
第三名
1,073,962.88
6.50
第四名
792,000.00
4.79
第五名
607,770.00
3.68
合 计
6,936,118.65
41.97
其他说明:
期末预付款项无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欠款。
5、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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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13,139,8
45.85
99.77%
1,379,23
1.91
10.50%
11,760,61
3.94
8,083,6
83.82
99.63%
1,006,915
.71
12.46%
7,076,768.1
1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30,000.0
0
0.23%
30,000.0
0
100.00%
30,000.
00
0.37% 30,000.00
100.00%
合计
13,169,8
45.85
100.00%
1,409,23
1.91
10.70%
11,760,61
3.94
8,113,6
83.82
100.00%
1,036,915
.71
12.78%
7,076,768.1
1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8,537,129.87
426,856.29
5.00%
1 至 2 年(含 2 年)
3,222,018.16
322,201.82
10.00%
2 至 3 年(含 3 年)
775,111.29
232,533.38
30.00%
3 至 4 年(含 4 年)
415,892.23
207,946.12
50.00%
4 年以上
189,694.30
189,694.30
100.00%
合计
13,139,845.85
1,379,231.91
10.5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394,071.02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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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备用金
673,397.44
1,130,823.97
员工社保
562,856.45
707,382.10
住房公积金
317,831.01
251,858.24
保证金
9,965,564.57
5,541,846.48
往来款
34,292.57
286,273.93
其他
1,615,903.81
195,499.10
合计
13,169,845.85
8,113,683.82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住房和
城乡规划建设局
保证金
6,060,109.20
5,707,873.80 元为一
年以内;352,235.40
元为 1-2 年
46.02%
320,617.23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
区财政局
保证金
1,940,286.90 1-2 年
14.73%
194,028.69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
公司深圳分公司
其他
845,000.00 1 年以内
6.42%
42,250.00
惠州仲恺高新区惠
南高新科技产业园
管委会
保证金
300,000.00 2-3 年
2.28%
90,000.00
深圳市东宝通科技
有限公司
其他
289,575.00
52,650 元为 1 年以
内;236,925 为 1-2
年
2.20%
26,325.00
合计
--
9,434,971.10
--
71.65%
673,220.92
6、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3
原材料
50,767,343.66
50,767,343.66
50,029,034.37
50,029,034.37
在产品
48,329,619.98
48,329,619.98
54,990,211.77
54,990,211.77
库存商品
119,197,802.48
21,396,225.20
97,801,577.28
53,872,973.07
2,872,379.67
51,000,593.40
发出商品
3,444,632.49
3,444,632.49
449,764.58
449,764.58
合计
221,739,398.61
21,396,225.20
200,343,173.41
159,341,983.79
2,872,379.67
156,469,604.12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从事种业、种植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 号——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从事互联网游戏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库存商品
2,872,379.67
22,709,117.53
4,185,272.00
21,396,225.20
合计
2,872,379.67
22,709,117.53
4,185,272.00
21,396,225.20
本期存货跌价转回的原因为销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
7、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453,628,864.84
690,208,700.00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15,728,605.87
11,795,494.17
预交企业所得税
325,229.26
预交房产税
85,764.33
其他
470,135.13
2,468,860.20
合计
470,238,599.43
704,473,054.37
其他说明:
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 元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4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6,040,000.00
700,000.00
5,340,000.00
700,000.00
700,000.00
按成本计量的
6,040,000.00
700,000.00
5,340,000.00
700,000.00
700,000.00
合计
6,040,000.00
700,000.00
5,340,000.00
700,000.00
700,000.00
(2)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被投资单
位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资
单位持股
比例
本期现金
红利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深圳说吧
科技有限
公司
700,000.00
700,000.00 700,000.00
700,000.00
7.00%
深圳市聚
强晶体有
限公司
2,000,000.
00
2,000,000.
00
5.00%
珠海晶讯
聚震科技
有限公司
3,340,000.
00
3,340,000.
00
5.00%
合计
700,000.00
5,340,000.
00
6,040,000.
00
700,000.00
700,000.00
--
9、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35,485,371.44
35,485,371.44
2.本期增加金额
1,085,390.96
1,085,390.96
(1)外购
1,085,390.96
1,085,390.96
(2)存货\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5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36,570,762.40
36,570,762.40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
销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824,904.45
824,904.45
(1)计提或摊销
824,904.45
824,904.45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824,904.45
824,904.4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35,745,857.95
35,745,857.95
2.期初账面价值
35,485,371.44
35,485,371.44
10、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办公类及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50,938,395.92
483,920,192.28
2,740,291.79
7,865,545.93
645,464,425.92
2.本期增加金额
125,623,453.90
1,216,096.15
1,281,050.87
128,120,600.9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6
(1)购置
125,623,453.90
1,216,096.15
1,281,050.87
128,120,600.92
(2)在建工程转
入
(3)企业合并增
加
3.本期减少金额
27,275,550.54
498,400.00
224,515.49
27,998,466.03
(1)处置或报废
27,275,550.54
498,400.00
224,515.49
27,998,466.03
4.期末余额
150,938,395.92
582,268,095.64
3,457,987.94
8,922,081.31
745,586,560.81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22,878,602.59
151,057,842.60
1,163,705.06
3,030,881.83
178,131,032.08
2.本期增加金额
4,678,428.24
51,154,349.01
281,531.87
1,070,866.26
57,185,175.38
(1)计提
4,678,428.24
51,154,349.01
281,531.87
1,070,866.26
57,185,175.38
3.本期减少金额
11,675,475.77
409,906.71
184,321.73
12,269,704.21
(1)处置或报废
11,675,475.77
409,906.71
184,321.73
12,269,704.21
4.期末余额
27,557,030.83
190,536,715.84
1,035,330.22
3,917,426.36
223,046,503.2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23,381,365.09
391,731,379.80
2,422,657.72
5,004,654.95
522,540,057.56
2.期初账面价值
128,059,793.33
332,862,349.68
1,576,586.73
4,834,664.10
467,333,393.84
(2)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一批
1,216,506.81
合计
1,216,506.8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7
11、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惠州工业园建设
项目
78,692,803.75
78,692,803.75
6,331,278.30
6,331,278.30
芜湖工业园建设
项目
13,213,478.11
13,213,478.11
平湖金融基地项
目
108,716.04
108,716.04
生产设备安装
60,663,036.84
60,663,036.84
其他安装、装修
工程
2,375,516.00
2,375,516.00
合计
155,053,550.74
155,053,550.74
6,331,278.30
6,331,278.30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
转入
固定
资产
金额
本期
其他
减少
金额
期末余额
工程累计
投入占预
算比例
工
程
进
度
利息
资本
化累
计金
额
其中:
本期
利息
资本
化金
额
本期
利息
资本
化率
资金
来源
惠州工业园
建设项目
606,639,800.00
6,331,278.30
72,361,525.45
78,692,803.75
12.97%
自有
资金
芜湖工业园
建设项目
410,000,000.00
13,213,478.11
13,213,478.11
3.22%
自有
资金
平湖金融基
地项目
200,000,000.00
108,716.04
108,716.04
0.05%
自有
资金
合计
1,216,639,800.00
6,331,278.30
85,683,719.60
92,014,997.90
--
--
--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8
12、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从事互联网游戏业务》的披露要求
□ 是 √ 否
单位: 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79,433,322.90
2,935,674.72
82,368,997.62
2.本期增加金额
60,800,055.00
2,329,184.15
63,129,239.15
(1)购置
60,800,055.00
2,329,184.15
63,129,239.15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140,233,377.90
5,264,858.87
145,498,236.77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1,113,192.36
1,381,091.05
2,494,283.41
2.本期增加金额
4,122,002.06
911,450.25
5,033,452.31
(1)计提
4,122,002.06
911,450.25
5,033,452.31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5,235,194.42
2,292,541.30
7,527,735.7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34,998,183.48
2,972,317.57
137,970,501.05
2.期初账面价值
78,320,130.54
1,554,583.67
79,874,714.21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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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13、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
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
境外子公司商誉
汇率变动
处置
深圳市聚茂实业
有限公司
18,334,711.89
18,334,711.89
LiveCom Limited
63,003,181.61
-4,127,384.20
58,875,797.41
合计
81,337,893.50
-4,127,384.20
77,210,509.30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
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LiveCom Limited
44,936,577.19
44,936,577.19
合计
44,936,577.19
44,936,577.19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将LiveCom Limited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认定为一个资产组,期末对收购LiveCom Limited形成的商
誉进行减值测算,并聘请评估机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LiveCom Limited的资产组可收回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国众联评报字(2018)第2-0217号评估报告。评
估结论为:在持续经营前提下,评估基准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
LiveCom Limited资产组组合为本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提供价值参考为目的之资产组可回收价值为
6,721.88 万元人民币。2017年12月31日资产组账面价值(即在合并日公允价值基础上持续计量的金额和商
誉账面价值合计)为155,329,735.67元,减值金额为44,936,577.19元。
其他说明
14、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装修费
13,599,356.60
6,798,778.13
6,449,270.58
13,948,864.15
租金及其他
18,609,124.86
1,780,330.17
4,742,327.88
15,647,127.1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0
合计
32,208,481.46
8,579,108.30
11,191,598.46
29,595,991.30
其他说明
本报告期新增的租金为融湖40套房3年租赁费。
租金包含本公司统一为员工向政府部门申请的公租房44套房5年期、45套房3年期、11套房3年期、40
套房3年期,一次性支付的租赁费。
1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156,450,493.95
24,358,642.98
76,361,522.77
11,854,840.17
递延收益应确认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
45,071,963.50
7,740,252.76
15,033,998.57
2,255,099.79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1,449,652.58
362,413.15
合计
202,972,110.03
32,461,308.89
91,395,521.34
14,109,939.96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
产评估增值
67,888,618.40
16,972,154.60
70,577,276.59
17,644,319.15
合计
67,888,618.40
16,972,154.60
70,577,276.59
17,644,319.15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亏损
19,572,349.76
12,258,293.10
合计
19,572,349.76
12,258,29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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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18
1,636,184.35
1,636,184.35
2019
2,133,930.46
2,133,930.46
2020
2,510,007.02
2,510,007.02
2021
5,978,171.27
5,978,171.27
2022
2,984,303.65
无时间限制
4,329,753.01
境外公司可抵扣亏损税前扣
除年限按照各国相关法律规
定
合计
19,572,349.76
12,258,293.10
--
其他说明:
16、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付设备款
42,935,871.66
预付工程款
1,276,828.81
预付软件款
2,134,635.00
合计
46,347,335.47
其他说明:
17、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信用借款
37,451,041.68
17,442,945.00
合计
37,451,041.68
17,442,945.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8、应付票据
单位: 元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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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商业承兑汇票
85,197,002.92
98,521,641.25
银行承兑汇票
459,794,358.11
217,739,766.81
合计
544,991,361.03
316,261,408.06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 0.00 元。
19、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
651,981,887.29
451,774,775.88
1 至 2 年(含 2 年)
2,171,224.56
6,897,871.49
2 至 3 年(含 3 年)
1,363,041.00
1,337,667.16
3 至 4 年(含 4 年)
1,094,537.64
7,484,632.17
4 年以上
525,533.04
79,684.16
合计
657,136,223.53
467,574,630.86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1,254,941.69 货款尚未完全结算
TopTel Telekomünikasyon İthalat İhracat
ve Ticaret Ltd.
1,470,909.98 货款尚未完全结算
合计
2,725,851.67
--
其他说明:
20、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
25,662,374.23
11,780,569.20
1 至 2 年(含 2 年)
11,619.98
464,964.22
2 至 3 年(含 3 年)
35.00
381,922.62
3 至 4 年(含 4 年)
30,37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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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合计
25,674,029.21
12,657,831.44
21、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31,508,624.63
238,105,419.55
229,702,047.86
39,911,996.32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存计划
10,687,329.77
10,687,329.77
三、辞退福利
722,365.49
722,365.49
合计
31,508,624.63
249,515,114.81
241,111,743.12
39,911,996.32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
31,051,826.98
220,510,280.92
212,278,551.35
39,283,556.55
2、职工福利费
7,505,718.29
7,505,718.29
3、社会保险费
2,547,372.94
2,547,372.94
其中:医疗保险费
1,836,193.37
1,836,193.37
工伤保险费
339,868.81
339,868.81
生育保险费
371,310.76
371,310.76
4、住房公积金
3,622,881.60
3,622,881.6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
456,797.65
3,919,165.80
3,747,523.68
628,439.77
合计
31,508,624.63
238,105,419.55
229,702,047.86
39,911,996.32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10,165,557.98
10,165,557.98
2、失业保险费
521,771.79
521,771.79
合计
10,687,329.77
10,687,329.77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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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22、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4,698,389.39
4,129,302.21
企业所得税
13,840,671.25
15,706,441.22
个人所得税
814,658.24
474,876.21
城市维护建设税
565,762.82
332,750.56
房产税
103,495.03
103,413.84
教育费附加
241,756.18
141,970.92
地方教育费附加
160,865.31
94,520.87
土地使用税
247,765.27
238,346.39
印花税
1,542.76
合计
20,673,363.49
21,223,164.98
23、应付利息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16,644.91
241,117.67
合计
16,644.91
241,117.67
24、应付股利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限制性股票股利
357,840.00
合计
357,840.00
25、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工程及设备款
1,584,861.00
7,063,366.27
保证金
4,328,034.77
5,953,099.00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23,041,208.00
29,487,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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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往来款
706,531.83
其他
13,920,826.24
3,814,566.86
合计
43,581,461.84
46,318,042.13
2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35,803,320.00
合计
35,803,320.00
27、递延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69,283,998.57
25,536,000.00
17,192,479.51
77,627,519.06 与资产相关
合计
69,283,998.57
25,536,000.00
17,192,479.51
77,627,519.06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元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
助金额
本期计入
营业外收
入金额
本期计入其
他收益金额
本期冲减
成本费用
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工业中小企
业技术改造
1,175,000.00
300,000.00
875,000.00 与资产相关
S208 超亮侧
发光二极管
产业化
1,516,237.50
239,406.00
1,276,831.50 与资产相关
科技创新重
点实验室
1,383,333.33
115,696.44
583,100.00
684,536.89 与资产相关
科技信息化
建设
115,000.00
60,000.00
55,000.00 与资产相关
室内半导体
照明器件、电
光源产品与
检测技术研
发及应用
1,290,000.00
180,000.00
1,110,000.00 与资产相关
高光效直下
式 LED 背光
源产业化
3,431,184.33
462,631.52
2,968,552.81 与资产相关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6
高效节能
LED 照明光
源器件产业
化
2,626,500.00
306,000.00
2,320,500.00 与资产相关
超薄高亮
LED 闪光灯
光源技术研
发
1,733,333.33
200,000.00
1,533,333.33 与资产相关
超薄高亮
LED 闪光灯
光源技术研
发
444,444.50
51,282.00
393,162.50 与资产相关
高效节能
LED 照明光
源器件产业
化
443,965.58
51,724.08
392,241.50 与资产相关
市产业转型
升级专项资
金
2,675,000.00
300,000.00
2,375,000.00 与资产相关
深圳市龙岗
区财政局技
术中心配套
扶持项目款
500,000.00
60,185.19
439,814.81 与资产相关
芜湖聚飞基
建工程补助
款
40,000,000.00
7,444,444.44
32,555,555.56 与资产相关
前海跨境综
合通讯信息
服务平台
6,950,000.00
4,639,800.00
2,310,200.00 与资产相关
深圳北斗海
事应急救援
服务公共服
务平台
5,000,000.00
5,000,000.00 与资产相关
深圳市龙岗
区财政局信
息化专项扶
持款
426,000.00
8,875.00
417,125.00 与资产相关
2016 年企业
技术装备及
管理提升项
目第五批扶
2,820,000.00
564,000.00
2,256,000.00 与资产相关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7
持提升项目
2017 年深圳
市战略性新
兴产业和未
来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企
业技术装备
及管理提升
项目
10,000,000.00
119,047.62
9,880,952.38 与资产相关
深圳市龙岗
区国家认可
资质检验检
测实验室项
目扶持项目
1,000,000.00
10,869.57
989,130.43 与资产相关
惠州市仲恺
高新区经济
发展绿色制
造系统集成
补助
6,000,000.00
614,300.00
5,385,700.00 与资产相关
芜湖经济技
术开发区财
政局厂房租
赁补贴
4,360,000.00
872,000.00
3,488,000.00 与资产相关
芜湖经济技
术开发区经
济贸易发展
局下拨制造
强省补助
930,000.00
9,117.65
920,882.35 与资产相关
合计
69,283,998.57 25,536,000.00
11,355,279.51
5,837,200.00 77,627,519.06
--
28、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693,986,415.00
2,420,000.00
555,189,132.00
-1,521,810.00 556,087,322.00
1,250,073,737.
00
其他说明:
1、发行新股
2017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8
《关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公司授予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2.1万股,实际出资时其中一
人放弃出资,本次最终新增股本2,420,000股,此次出资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2017年8月出具的亚会A验字(2017)0020号验资报告验证;
2、公积金转股
2017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2016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其中决定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转增基数为693,986,415股,本次转增555,189,132股股本;此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亚会A验字(2017)0007号验资报
告验证;
3、其他
根据公司2017年10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针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
未达标等情况,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521,810股申请回购注销;此次
股本注销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亚会A验字(2017)0029号验资报告验证。
29、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560,552,155.61
9,055,200.00
557,869,208.50
11,738,147.11
其他资本公积
774,353.83
7,585,300.00
5,860,800.00
2,498,853.83
合计
561,326,509.44
16,640,500.00
563,730,008.50
14,237,000.94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变动
本年增加情况如下:
(1)本年授予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2万股,收到各激励对象按照授予价行权认购的
股本溢价金额为3,194,400.00元,详见“28、 股本1、发行新股”;
(2)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因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办理总数量为2,716,470股的限制
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等事项,因行权减少原等待期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5,860,800.00元转入股本溢
价;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9
本年减少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决定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10股由资本公
积金转增8股股本而减少股本溢价金额为555,189,132.00元,详见“(二十八) 股本2、公积金转股”;
(2)因激励对象离职、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标等情况,失去股权激励资格,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
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521,810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减少股本溢价2,680,076.50元;
2、其他资本公积变动
本年增加情况如下:
公司实施首期及本年新增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本年确认费用计入其他资
本公积金额为7,585,300.00元;
本年减少情况如下:
行权条件已满足的限售股2,716,470股已解除限售,因行权减少原等待期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
5,860,800.00元。
30、库存股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附有回购义务的股权激
励款
29,487,010.00
5,614,400.00
12,060,202.00
23,041,208.00
合计
29,487,010.00
5,614,400.00
12,060,202.00
23,041,208.00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年增加情况如下:
公司报告期内实施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认购预留限制性股票支付的款项,本公
司在取得该款项时,按照取得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全额确认一项
负债并确认库存股5,614,400.00元;
本年减少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2017年4月18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6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决议
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股利,因对尚未解禁的限制性股票5,933,000股而计提的现金股利属于可撤销性质,
针对上述限制性股票应分配的现金股利金额应确认减少库存股593,300.00元;
(2)因激励对象离职、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标等情况,失去股权激励资格,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
的尚未解禁的限制性股票1,521,810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确认减少库存股4,201,886.50元,同时因回购并注
销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股利进行调整,调减库存股减少额84,545.00元;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0
(3)本报告期内行权条件已满足的限售股2,716,470股已解除限售,因行权解锁而减少库存股
7,500,475.50元,同时对上述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股利进行调整,调减库存股减少额150,915.00元。
31、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
税前发生
额
减:前期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
当期转入损益
减:所得税
费用
税后归属
于母公司
税后归属
于少数股
东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0.00
0.00
0.00
0.00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5,680,055.79
-2,923,494.
72
-3,557,863.
03
634,368.31
2,122,192
.76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5,680,055.79
-2,923,494.
72
-3,557,863.
03
634,368.31
2,122,192
.76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5,680,055.79
-2,923,494.
72
-3,557,863.
03
634,368.31
2,122,192
.76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32、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86,525,713.07
13,494,629.63
100,020,342.70
合计
86,525,713.07
13,494,629.63
100,020,342.70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按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494,629.63元。
33、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505,171,955.77
400,240,650.35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505,171,955.77
400,240,650.35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9,847,804.91
155,211,997.89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3,494,629.63
15,878,021.73
应付普通股股利
68,956,256.50
34,402,670.7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1
应付限制性股票股利
357,84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
482,211,034.55
505,171,955.77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045,696,175.83
1,607,180,964.79
1,501,066,805.16
1,142,761,325.95
其他业务
9,443,566.43
1,518,735.36
8,032,615.74
1,013,965.71
合计
2,055,139,742.26
1,608,699,700.15
1,509,099,420.90
1,143,775,291.66
35、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4,137,335.75
3,015,665.43
教育费附加
1,773,033.81
1,292,265.71
房产税
579,430.64
413,655.33
土地使用税
2,498,258.83
275,626.78
车船使用税
9,725.44
7,159.20
印花税
844,786.64
634,113.66
营业税
62,980.13
地方教育费附加
1,182,023.29
861,510.49
合计
11,024,594.40
6,562,976.73
其他说明:
36、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28,172,932.00
27,331,639.0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2
运输费
11,111,784.94
5,390,390.31
业务招待费
6,047,678.59
4,113,955.73
差旅费
6,344,261.83
4,149,407.99
业务宣传费
806,963.44
1,478,706.46
车辆费用
713,737.94
923,131.93
折旧费
157,010.40
496,724.21
其他
6,478,063.60
1,565,320.60
合计
59,832,432.74
45,449,276.26
其他说明:
37、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04,672,197.85
83,865,525.31
研发直接费用
29,957,698.76
16,927,172.85
折旧费
7,989,130.52
6,960,017.16
水电费
9,381,668.66
7,472,629.82
装修费
5,671,311.70
5,056,382.08
咨询费
5,346,151.17
1,754,376.38
办公费
1,886,044.75
1,941,172.71
进口代理及报关费
575,952.70
679,747.60
劳务费
3,214,735.49
3,579,893.11
差旅费
2,607,908.98
1,504,705.18
广告费
4,061.55
41,726.99
电话网络费
671,997.15
61,076.73
通讯费
384,780.14
271,931.72
董事费
252,985.80
272,380.62
无形资产摊销
4,031,111.57
586,907.63
业务招待费
947,803.09
387,198.85
专利费
295,509.88
393,492.52
开办费
4,901,219.21
1,035,183.62
房租费
1,534,412.98
1,353,720.86
期权费
7,585,300.00
其他
5,068,833.20
4,552,461.1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3
合计
196,980,815.15
138,697,702.85
其他说明:
38、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787,295.28
720,703.93
减:利息收入
4,634,387.51
3,424,418.99
汇兑损益
10,194,083.92
-755,223.36
其他
944,895.83
22,961.00
合计
7,291,887.52
-3,435,977.42
其他说明:
39、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72,438,139.91
23,161,233.99
二、存货跌价损失
22,709,117.53
4,868,732.95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46,577,261.40
合计
141,724,518.84
28,029,966.94
其他说明:
40、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其他
21,550,789.93
24,227,409.34
合计
21,550,789.93
24,227,409.34
其他说明:
41、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 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10,399,049.95
-339,526.37
合计
-10,399,049.95
-339,526.3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4
42、其他收益
单位: 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
14,065,944.83
合计
14,065,944.83
43、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政府补助
8,749,043.60
其他
1,359,750.06
616,508.93
1,359,750.06
合计
1,359,750.06
9,365,552.53
1,359,750.0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金额
上期发生金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
300,000.00 与资产相关
S208 超亮侧发光二极管产业化
239,406.00 与资产相关
科技创新重点实验室
200,000.00 与资产相关
科技信息化建设
60,000.00 与资产相关
室内半导体照明器件、电光源产品与检测
技术研发及应用
180,000.00 与资产相关
高光效直下式 LED 背光源产业化
462,631.52 与资产相关
高效节能 LED 照明光源器件产业化
306,000.00 与资产相关
超薄高亮 LED 闪光灯光源技术研发
200,000.00 与资产相关
超薄高亮 LED 闪光灯光源技术研发
51,282.00 与资产相关
高效节能 LED 照明光源器件产业化
51,724.08 与资产相关
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300,000.00 与资产相关
龙岗区实施卓越绩效模式专项扶持资金
150,000.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
年第二批专利资助补贴款
4,000.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6 年两化融合项目
资助款
2,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龙岗区创新科技局龙岗区知识产权创造
3,000.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5
扶持项目科技扶持款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商标扶持补贴款(工
商业类专项扶持资金)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LED 生产线技术改
造项目补贴款
1,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补
贴款(示范区科研
3,141,000.0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8,749,043.60
--
其他说明:
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原在营业外收入核算的与日常活动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项目纳入其他收益核算。
44、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对外捐赠
70,000.00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380,012.54
198,710.54
380,012.54
滞纳金、罚款及罚金支出
14,603.76
66.79
14,603.76
其他
382,810.26
5,979.27
382,810.26
合计
777,426.56
274,756.60
777,426.56
其他说明:
45、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29,699,814.62
30,940,350.83
递延所得税费用
-19,405,536.37
-3,625,883.00
合计
10,294,278.25
27,314,467.83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55,385,801.77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8,307,870.2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6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2,172,451.15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4,925,687.36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668,170.85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809,745.74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
损的影响
11,730,949.58
其他
-2,504,828.20
所得税费用
10,294,278.25
其他说明
46、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31、其他综合收益。
47、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收入
27,407,801.08
51,894,000.00
利息收入
2,201,727.91
2,307,663.95
往来及其他
15,225,683.00
17,177,560.65
合计
44,835,211.99
71,379,224.60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销售费用中支付的现金
31,805,299.67
16,720,366.18
管理费用中支付的现金
34,099,411.64
19,602,586.86
往来及其他
27,260,967.25
22,730,758.52
合计
93,165,678.56
59,053,711.56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7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回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1,822,579,835.16
2,412,791,300.00
合计
1,822,579,835.16
2,412,791,300.0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款
1,586,000,000.00
2,289,000,000.00
合计
1,586,000,000.00
2,289,00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回购限制性股票款
4,201,886.50
其他
111,813.75
合计
4,201,886.50
111,813.75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45,091,523.52
155,684,394.95
加:资产减值准备
141,724,518.84
28,029,966.94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
物资产折旧
58,010,079.83
45,749,527.46
无形资产摊销
5,033,452.31
1,374,457.3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1,191,598.46
7,002,176.0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0,399,049.95
339,526.37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80,012.54
198,710.5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8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787,295.28
720,703.93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1,550,789.93
-24,227,409.34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8,351,368.93
-3,116,020.79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672,164.55
-672,164.55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62,397,414.82
-28,696,433.5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列)
-558,787,948.07
-384,154,916.0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列)
434,754,097.01
340,947,673.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611,941.44
139,180,192.5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动: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207,110,530.18
224,351,900.84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24,351,900.84
235,182,825.6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241,370.66
-10,830,924.83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207,110,530.18
224,351,900.8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118,422.44
598,822.9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205,992,107.74
223,753,077.92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7,110,530.18
224,351,900.84
其他说明:
4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28,780,719.46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货币资金
104,488.75 贷款利息保证金
货币资金
548,652.45 保函保证金
合计
129,433,860.66
--
其他说明: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9
50、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
--
44,311,891.01
其中:美元
5,683,582.57 6.5342
37,137,665.23
欧元
15,220.55 7.8023
118,755.30
港币
8,436,018.92 0.83591
7,051,752.58
澳元
730.03 5.0928
3,717.90
应收账款
--
--
141,128,909.28
其中:美元
21,510,660.70 6.5342
140,554,959.15
港币
686,617.14 0.83591
573,950.13
其他应收款
5,578,660.26
其中:美元
817,325.00 6.5342
5,340,565.02
港币
174,320.21 0.83591
145,716.01
欧元
11,840.00 7.8023
92,379.23
短期借款
37,451,040.00
其中:美元
4,800,000.00 7.8023
37,451,040.00
应付账款
57,579,175.18
其中:美元
8,575,063.82 6.5342
56,031,182.01
港币
1,806,581.25 0.83591
1,510,139.33
欧元
3,877.42 7.8023
30,252.79
澳元
1,492.51 5.0928
7,601.05
其他应付款
848,789.72
其中:美元
108,362.15 6.5342
708,059.96
港币
60,015.00 0.83591
50,167.14
欧元
11,607.17 7.8023
90,562.62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
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记账本位币
选择依据
聚飞(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香港
港币
所属地主要币种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0
LiveCom Limited
香港
港币
所属地主要币种
51、其他
本公司存在将收到的应收票据背书支付供应商货款、工程款情况,背书支付详细情况见下表:
项 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82,709,869.15
220,809,243.1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
的现金
105,099,095.60
98,377,555.01
合 计
287,808,964.75
319,186,798.19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深圳市聚茂实业
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产品加工、开发、
生产、销售、物
业租赁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
企业合并
深圳市聚飞光学
材料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产品研发、生产、
销售
58.67%
投资设立
惠州市聚飞光电
有限公司
惠州
惠州
产品研发、生产、
销售
100.00%
投资设立
芜湖聚飞光电科
技有限公司
芜湖
芜湖
产品研发、生产、
销售
100.00%
投资设立
聚飞(香港)发
展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
国际贸易、股权
投资
100.00%
投资设立
LiveCom Limited 香港
香港
网络、通讯技术
服务等
5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爱讯达科技(深
圳)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网络、通讯技术
服务等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LiveCom
Limited 的子公
司
深圳市爱科云通
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网络、通讯技术
服务等
6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LiveCom
Limited 的子公
司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1
远跖信息科技
(上海)有限公
司
上海
上海
网络、通讯技术
服务等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爱讯达
科技(深圳)有
限公司的子公司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损益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
派的股利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深圳市聚飞光学材料有
限公司
41.33%
-1,522,750.43
7,764,042.43
LiveCom Limited
49.00%
-13,233,530.96
20,498,334.96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子公司无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情况。
其他说明:
表中LiveCom Limited的数据为包含其下属子公司的合并数据。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子公司
名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
产
非流动
资产
资产合
计
流动负
债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
计
流动资
产
非流动
资产
资产合
计
流动负
债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
计
深圳市
聚飞光
学材料
有限公
司
35,648,2
00.68
10,997,9
19.05
46,646,1
19.73
27,859,2
22.02
27,859,2
22.02
35,100,5
20.14
9,390,09
8.96
44,490,6
19.10
22,018,9
72.77
22,018,9
72.77
LiveCom
Limited
76,181,7
10.98
26,834,8
07.41
103,016,
518.39
54,690,0
61.34
7,310,19
3.66
62,000,2
55.00
170,759,
706.90
23,435,0
56.38
194,194,
763.28
111,834,
814.87
11,950,0
00.00
123,784,
814.87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2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
额
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
额
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
深圳市聚飞
光学材料有
限公司
42,380,581.7
2
-3,684,647.11 -3,684,647.11 -4,745,209.52
19,370,210.1
8
-8,834,220.72 -8,834,220.72 -9,813,794.11
LiveCom
Limited
188,411,767.
98
-26,897,231.1
4
-25,765,868.3
2
-625,203.52
177,859,089.
03
8,024,536.41 7,173,784.52
37,939,234.0
4
其他说明: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LiveCom Limited 的少数股东控股公司
中兴软件技术(南昌)有限公司
LiveCom Limited 的少数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深圳中兴金云科技有限公司
LiveCom Limited 的少数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深圳市中兴云服务有限公司
LiveCom Limited 的少数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TK MOBILE
LiveCom Limited 的少数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ZTE (H.K.) LIMITED
LiveCom Limited 的少数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限公司
LiveCom Limited 的少数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马君显担任其独立董事
其他说明
3、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电信通讯服务
261,712.07
282,978.26
中兴软件技术(南昌)有限公
司
技术服务费
3,604,545.36
合计
261,712.07
3,887,523.6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3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深圳市德仓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 LED
177,650.31
深圳市新宇腾跃电子有限公司 销售 LED
317,101.71
TK MOBILE
电信通讯服务
100,174.90
62,331.0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项目服务收入
5,684,961.38
10,420,184.77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收入
2,382,038.72
642,924.53
ZTE (H.K.) LIMITED
提供项目服务收入
2,033,613.02
4,013,731.98
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限公司 项目集成及服务收入
19,716,306.82
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限公司 销售 LED
3,991,029.12
深圳市中兴云服务有限公司
出售设备及项目服务收入
327,494.70
6,404,596.13
中兴软件技术(南昌)有限公
司
提供项目服务收入
3,672,465.00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光器件
5,178,319.95
合计
19,697,631.79
45,427,292.26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 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无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 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888,657.29
586,118.40
深圳中兴金云科技有限公司
机房租赁
99,849.05
85,400.00
深圳市中兴云服务有限公司
机柜租赁
689,559.75
62,893.08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4
无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无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4,328,209.17
3,623,161.91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深圳市德仓科技有
限公司
应收账款
深圳市新宇腾跃电
子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
公司
3,256,533.55
162,826.68
3,324,272.53
166,213.63
应收账款
ZTE (H.K.)
LIMITED
4,940,901.80
3,378,842.31
5,736,675.07
3,606,797.65
应收账款
深圳市中兴康讯电
子有限公司
5,840,273.61
1,282,651.97
5,312,125.82
966,078.30
应收账款
深圳中兴云服务有
限公司
87,091.58
4,354.58
应收账款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
有限公司
2,848,976.38
142,448.82
小计
16,886,685.34
4,966,769.78
14,460,165.00
4,743,444.16
其他应收款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
公司
77,973.00
77,973.00
123,015.95
76,375.15
小计
77,973.00
77,973.00
123,015.95
76,375.1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5
合计
16,964,658.34
5,044,742.78
14,583,180.95
4,819,819.31
(2)应付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68,793.51
320,334.68
应付账款
深圳中兴云服务有限公司
452,830.19
应付账款
深圳中兴金云科技有限公司
26,460.00
26,460.00
小计
295,253.51
799,624.87
预收账款
TK MOBILE
183,490.93
小计
183,490.93
其他应付款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303,299.74
436,839.82
其他应付款
TK MOBILE
686,971.54
小计
990,271.28
436,839.82
合计
1,285,524.79
1,419,955.62
十、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2,420,000.00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2,716,470.00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1,521,810.00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1)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行权价格每股 4.97 元,2017
年至 2020 年为解锁期;(2) 本期授予首期预留限制
性股票行权价格每股 2.32 元,2018 年至 2021 年为解
锁期。
其他说明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布莱克-舒尔茨(Black-Scholes Model)模型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股权激励股份预计可行权数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6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8,314,600.00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7,585,300.00
其他说明
2016年9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6年9月2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6年10月14日,公司201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6
年11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拟计划向公司目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229人
采用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定向增发股份,确定了2016年11月14日为授予日,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60个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4.97元。
2016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截至授予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6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2万股,故此次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29人调整为223人;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593.3万股。
2017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2016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其中决定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资本公积转增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使首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调整为
1,067.94万股。
2017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公司授予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2.10万股,实
际出资时其中一人放弃出资,本次最终新增股本242万股,确定了2017 年8 月30 日为授予日,本激励
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60个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2.32元。
根据公司2017年10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针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的个人
业绩考核结果未达标等情况,回购注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1,521,810股。
根据公司2017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7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因行权条件已满足,解除总数量为2,716,470股的限制
性股票限售至上市流通。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 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75,004,424.22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75,004,424.22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应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三、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35,024,833.3
7
3.89%
35,024,83
3.37
100%
27,083,
035.69
4.89% 23,888,180.24 88.20%
3,194,855.45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50,505,558.9
8
5.61%
50,505,55
8.98
10,383,
857.80
1.87%
10,383,857.8
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807,411,932.
89.64
%
41,272,08
5.11%
766,139,8
510,735
92.16% 26,773,768.52 5.24%
483,961,786.
2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8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45
6.54
45.91 ,554.78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7,740,137.53
0.86%
7,740,137.
53
100%
5,982,8
28.89
1.08% 3,739,064.52 62.50%
2,243,764.37
合计
900,682,462.
33
100%
84,037,05
7.44
9.33%
816,645,4
04.89
554,185
,277.16
100% 54,401,013.28 9.82%
499,784,263.
88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应收账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客户 1
9,889,356.13
9,889,356.13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 2
9,483,284.49
9,483,284.49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 3
3,030,411.00
3,030,411.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 4
2,743,951.06
2,743,951.06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 5
2,110,494.00
2,110,494.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 6
1,721,116.45
1,721,116.45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 7
1,454,938.05
1,454,938.05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 8
1,302,020.90
1,302,020.9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 9
1,142,667.20
1,142,667.2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 10
1,123,216.49
1,123,216.49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 11
1,023,377.60
1,023,377.6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35,024,833.37
35,024,833.37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800,659,398.34
40,032,969.91
5.00%
1 至 2 年 (含 2 年)
4,532,736.56
453,273.66
10.0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9
2 至 3 年(含 3 年)
1,620,279.05
486,083.72
30.00%
3 至 4 年(含 4 年)
599,518.50
299,759.25
50.00%
4 年以上
合计
807,411,932.45
41,272,086.54
5.11%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38,193,895.4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8,557,851.24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
的比例(%)
坏账准备
第一名
65,848,663.49
7.31
3,292,433.17
第二名
49,109,051.74
5.45
2,455,452.59
第三名
39,778,845.74
4.42
1,988,942.29
第四名
38,876,603.37
4.32
第五名
38,116,129.89
4.23
1,905,806.49
合 计
231,729,294.23
25.73
9,642,634.5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231,729,294.23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
例25.73%,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9,642,634.54元。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0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230,138,
768.67
98.52%
230,138,7
68.67
14,888,
228.66
83.96%
14,888,228.
66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3,424,97
2.02
1.47%
518,299.
65
15.13%
2,906,672
.37
2,814,0
81.85
15.87%
268,600.3
4
9.54%
2,545,481.5
1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30,000.0
0
0.01%
30,000.0
0
100.00%
30,000.
00
0.17%
30,000.00
100.00%
合 计
233,593,
740.69
100.00%
548,299.
65
0.23%
233,045,4
41.04
17,732,
310.51
100.00
298,600.3
4
1.68%
17,433,710.
17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2,004,347.02
100,217.35
5.00%
1 至 2 年(含 2 年)
392,526.00
39,252.60
10.00%
2 至 3 年(含 3 年)
706,099.00
211,829.70
30.00%
3 至 4 年(含 4 年)
310,000.00
155,000.00
50.00%
4 年以上
12,000.00
12,000.00
100.00%
合计
3,424,972.02
518,299.65
15.13%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1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249,699.31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230,138,768.67
15,134,059.66
备用金
477,909.00
928,710.10
员工社保
434,104.62
416,667.50
住房公积金
235,087.65
223,608.25
保证金
1,058,567.00
999,265.00
其他
1,249,303.75
30,000.00
合计
233,593,740.69
17,732,310.51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
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
往来款
178,960,822.07 1 年以内
76.61%
芜湖聚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往来款
34,272,648.71 1 年以内
14.67%
深圳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往来款
1,394,838.83 1 年以内
0.60%
深圳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往来款
1,172,043.15 1-2 年
0.50%
深圳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往来款
5,791,963.26 2-3 年
2.48%
深圳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往来款
5,759,307.85 3-4 年
2.47%
深圳市聚茂实业有限公司
往来款
1,042,674.80 1 年以内
0.45%
深圳市聚茂实业有限公司
往来款
1,001,787.30 1-2 年
0.43%
深圳市聚茂实业有限公司
往来款
742,682.70 2-3 年
0.32%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
公司
其他
845,000.00 1 年以内
0.36%
42,250.00
合计
--
230,983,768.67
--
98.89%
42,250.0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2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370,476,430.00
370,476,430.00
370,476,430.00
370,476,430.00
合计
370,476,430.00
370,476,430.00
370,476,430.00
370,476,430.00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值准
备
减值准备期末余
额
深圳市聚茂实业
有限公司
134,180,000.00
134,180,000.00
深圳市聚飞光学
材料有限公司
24,910,000.00
24,910,000.00
惠州市聚飞光电
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芜湖聚飞光电科
技有限公司
50,000,000.00
50,000,000.00
聚飞(香港)发展
有限公司
61,386,430.00
61,386,430.00
合计
370,476,430.00
370,476,430.00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848,454,426.38
1,442,871,903.05
1,302,832,162.84
977,572,246.84
其他业务
12,379,588.23
1,489,777.05
8,901,955.21
986,464.61
合计
1,860,834,014.61
1,444,361,680.10
1,311,734,118.05
978,558,711.45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3
其他
19,484,084.47
23,221,675.05
合计
19,484,084.47
23,221,675.05
十四、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0,779,062.4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4,065,944.83
详见"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42、其
他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62,336.04
减:所得税影响额
18,387.5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233,280.09
合计
3,997,550.7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30%
0.05
0.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08%
0.05
0.0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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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17年年度报告原件。
二、载有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
原稿。
五、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邢其彬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