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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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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2017 年 04 月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丁彦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孙伟玲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邓江波
董事
出差
任永红
本年度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
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
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9 号——上市公
司从事 LED 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存在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毛利率下滑的风险、持续扩张带来的管理
风险、海外业务拓展风险、外延并购及商誉减值风险、应收账款增大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面临的风险与应对措施详见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之(五)“公司发展面临的主
要风险”。
公司存在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毛利率下滑的风险、持续扩张带来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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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海外业务拓展风险、外延并购及商誉减值风险、应收账款增大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面临的风险与应对措施详见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之(五)“公司发展面临的主
要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319,256,418 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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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7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1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5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4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70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9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80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90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98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99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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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艾比森
指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
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德恒律师
指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艾比森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大艾投资
指
深圳市大艾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丁彦辉先生、任永红先生、邓江波先生
惠州艾比森
指
惠州市艾比森光电有限公司
艾比森前海公司
指
深圳市前海艾比森商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艾比森香港公司
指
艾比森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艾比森日本公司
指
艾比森日本有限责任公司
艾比森中东公司
指
艾比森中东自由区公司
艾比森德国公司
指
艾比森德国有限责任公司
艾比森俄罗斯公司
指
艾比森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
艾比森美国公司
指
艾比森美国公司
艾比森墨西哥公司
指
艾比森控股墨西哥有限责任公司
艾比森巴西公司
指
艾比森巴西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威斯视创
指
深圳威斯视创技术有限公司,更名前为深圳市泰克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华奥视美
指
北京华奥视美国际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火神文化
指
浙江火神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中超公司
指
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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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利亚德
指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洲明科技
指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建光电
指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奥拓电子
指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雷曼股份
指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三思
指
上海三思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AEO 高级认证
指
AEO,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即经认证 AA 经营者,取得 AA
认证的企业可享受加快通关速度、降低通关成本及通关查验率、专项
服务窗口等便利措施,有利于提高出口效率
LED
指
Light Emitting Diode(发光二极管)的简称,是一种由固态化合物半导体
材料制成的发光器件,能够将电能转化成光能而发光
DLP 背投
指
Digital Light Procession 的缩写,即为数字光处理,是先把影像信号经
过数字处理,然后再把光投影出来。
LCD
指
Liquid Crystal Display 的简称,即液晶显示器
N2、HDV1.2 等型号
指
公司根据显示屏用途功能及像素点间距等命名的产品型号
本报告期
指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同期
指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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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艾比森
股票代码
300389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艾比森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 Absen Optoelectronic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Absen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丁彦辉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 2018 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 3 栋 A 座 18、19、20 层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29
办公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 2018 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 3 栋 A 座 18、19、20 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29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
d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文磊
联系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 2018 号天
安云谷产业园一期 3 栋 A 座 20 层
电话
0755-28794126
传真
0755-28792955
电子信箱
d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巨潮资讯网)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 2018 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 3 栋 A 座 20
层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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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 5022 号联合广场 B 座 16 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李轶芳、徐德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南大道 6011 号绿景
纪元大厦 A 栋 17 楼
杨小虎、韦东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6 年
2015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4 年
营业收入(元)
1,165,998,433.50
1,013,538,570.32
15.04%
1,079,466,179.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151,353,133.06
125,534,849.97
20.57%
158,843,869.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43,828,598.75
117,067,308.81
22.86%
152,088,895.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70,864,146.68
-23,735,808.19
398.55%
187,564,511.7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765
0.3979
19.75%
0.55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765
0.3979
19.75%
0.55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56%
15.07%
1.49%
31.17%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4 年末
资产总额(元)
1,647,605,749.80
1,317,136,040.12
25.09%
1,236,873,699.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974,308,281.08
856,409,342.42
13.77%
737,550,550.36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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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220,632,470.49
288,041,701.60
287,310,222.19
370,014,039.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498,919.15
38,265,493.47
35,782,840.89
54,805,879.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2,411,817.58
37,238,324.77
32,819,157.50
51,359,298.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374,956.04
1,653,295.47
72,790,461.02
41,795,346.23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金额
2015 年金额
2014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508,089.29
-882,168.51
-463,875.1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8,759,478.65
5,238,129.53
3,223,263.0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848,822.35
7,387,184.54
3,843,773.3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627,766.8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66,578.42
-1,512,080.37
1,343,751.52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02,427.82
1,530,683.79
1,191,938.5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67,594.86
232,840.24
合计
7,524,534.31
8,467,541.16
6,754,97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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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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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LED 产业链相关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从事 LED 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为LED全彩显示屏的研发、生产、销售,同时开展LED显示屏酒店运营业务。公司LED全
彩显示屏产品涉及户外大屏、球场屏、租赁屏、舞台创意屏、小间距屏等,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广告传媒、
地产、交通运输、舞台演艺、广播电视、体育场馆、安防监控、指挥调度等领域。海外销售主要通过公司
及海外子(孙)公司销往海外市场,海外客户以经销商为主,并辅以大客户直销;国内销售主要通过大型
系统集成商、大型工程商等渠道销售以及通过大客户和大项目直销。公司酒店运营业务以向五星级、四星
级酒店(目前以五星级酒店为主)提供LED显示屏及配套服务,酒店向其客户提供会务视频服务,并向其
客户收取费用,然后公司向酒店收取费用。近年来,公司海外营业收入约占总营业收入的80%左右,出口
规模一直处于行业前列。公司拥有完整的产品线、完善的全球营销和服务网络、领先的技术储备、高端的
品牌形象及良好的行业口碑,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显示应用场景综合服务第一品牌”。
(二)公司主要竞争对手
1、美国达科公司(Daktronics, Inc.)成立于1968年,是专业生产LED 显示屏的企业,以体育、商
业和运输三个市场为主,于1994 年在纳斯达克市场上市。
2、利亚德(SZ:300296)成立1995年,是一家集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为一体的LED显示和照明的
高新技术企业。业务板块涉足LED小间距电视、LED智能照明、显示系统、文体教育传媒。其旗下子公司北
京金立翔艺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为演绎视觉提供创意、设计、设备及技术的综合服务商。
3、洲明科技(SZ:300232)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LED应用产品与解决方案提供商,其产品涉足LED显
示屏和LED照明。其旗下子公司深圳市雷迪奥视觉技术有限公司是LED行业创意视觉显示专家。其旗下子公
司深圳蓝普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LED产品应用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产品服务
商。
4、联建光电(SZ:300269)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由数字营销、数字户外、数字设备三轮驱动的数字
传播集团,其产品或服务涉足数字营销、传媒文化、LED显示屏。其旗下子公司深圳市易事达电子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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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是LED传播设备制造商。
5、奥拓电子(SZ:002587)成立于1993年,是一家从事LED应用产品和金融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
销售及服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其产品涉足LED显示系统、金融自助服务系统、LED照明。
6、雷曼股份(SZ:300162)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以高科技LED产业及体育产业为双主业的国家高新
技术企业,其产品涉足LED显示屏、LED照明及户外LED视频媒体联播网资源运营。
7、上海三思成立于1993年,专注于研发、生产、销售LED显示和照明产品及其应用解决方案。
8、相关竞争对手的2015年度及2014年度营业收入,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15年度营业收入
2014年度营业收入
利亚德
202,262.51
117,992.36
洲明科技
130,637.24
97,340.25
联建光电
152,259.64
970,09.80
奥拓电子
29,316.73
36,705.37
雷曼股份
38,079.07
40,505.37
注: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已经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
(三)行业发展现状及基本特点
20世纪90年代LED显示屏面市以来,随着显示屏技术进步及成本的下降,显示屏应用范围越来越广,
显示屏从户外逐渐走入户内,小间距技术的出现更是进一步拓宽了LED显示屏的应用领域,如今小间距显
示屏正在从最初的专业领域走向商用领域,显示屏产品类型越来越多样化能够满足不同客户的多样化需
求,显示屏行业逐步发展壮大。全球LED显示屏生产型企业主要分布在中国,包括艾比森、利亚德、洲明
科技、联建光电、雷曼股份及奥拓电子等大型屏企业陆续登陆资本市场,除上述公司外,国内A股其他上
市公司中也有涉足LED显示屏研产销,另有一些显示屏生产企业登陆新三板,国内还有大量尚未登陆资本
市场的显示屏制造商,以中小厂商为主;海外显示屏生产型企业主要有美国达科公司。整个显示屏市场份
额相对分散,市场集中度有待提高。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
无重大变化。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期末价值较期初价值增加 120,849,860.03 元,增长比例为 36.63%,主要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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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置房产已交付并达到可使用状态。
无形资产
无重大变化。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期末价值较期初价值减少 3,648,405.27 元,减少比例为 28.00%,主要系在
建工程转入无形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LED 产业链相关业
1、产品创新优势
公司自2001年成立以来,一直以创新作为持续发展之根本,坚持自主产品创新。公司于2009年被评为
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基于多年在LED应用领域的技术研发积累,公司一贯秉承精益求精的研发理
念及真正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精神,公司已成长为全球LED显示应用领域极为重要的领导者之一。
公司目前的LED显示产品涉及户外大屏、球场屏、租赁屏、舞台创意屏、小间距屏等多类产品。报告
期内,公司推出多款新产品,如HDV系列小间距产品、M系列租赁产品、T系列户外租赁产品,同时将原有
部分产品进行了升级,如户外大屏A1088、A1688分别升级为A1099和A1699。在国内LED显示屏厂商中,公
司既是产品系列最全及产品应用领域最广的企业之一。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共获得授权专利90项,其中
发明专利4项 ,实用新型专利62项,外观设计专利24项。
2、团队文化优势
公司创立初就确立了“价值金三角”,坚持“诚信、感恩、负责任”的核心价值观,并建立了一套独
特的企业文化。公司团结和凝聚了一大批业务、技术和管理骨干,团队呈现年轻化和专业化,为公司长远
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随着公司国际扩张的步伐加快和海外公司的陆续成立并在当地运营,公司在海外拥
有40余名外籍雇员,公司团队的国际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3、国际销售及服务优势
公司作为行业内最早开拓国际市场的企业之一,多年来国际销售额始终领跑同行,公司拥有行业领先
的海外销售团队和售后服务团队,并在海外市场树立了优秀的品牌形象,同时由于公司产品线覆盖面广,
加上多年来行业积累,使得公司在全球体育、广告传媒、舞台演艺、商业等领域积累了大量客户资源。截
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成立艾比森美国公司、艾比森墨西哥公司、艾比森巴西公司、艾比森德国公司、艾
比森日本公司、艾比森中东公司、艾比森俄罗斯公司、艾比森香港公司等8家海外子(孙)公司,艾比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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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工程师计划(ACE)在全球已成功认证了681名合格售后服务工程师,为全球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艾
比森客户提供专业、细致、周到的售后服务,公司海外子公司从全球11个国家招募了40余名外籍员工,可
以运用英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葡萄牙语、日语、俄语、泰语、阿拉伯语等语言为客户提供优质服
务,及时了解市场需求的变动趋势和方向,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提供更全方位的服务。
4、品牌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品牌建设,通过产品创新、向客户提供高品质产品及诚信服务打造民族品
牌,在国内外树立起了良好的品牌声誉,在业内具有广泛的市场影响力。公司的LED显示产品频频被应用
于多项国际国内重要活动事项中,经典使用案例如2016年亚太经合组织领导峰会、F1顶级赛事、俄罗斯总
统普京连线、俄罗斯2013世界杯环球小姐大赛、世博会上海西班牙展馆、杭州国际佛事展、上海国际会议
中心、深圳坪山体育馆大运会项目、俄罗斯圣彼得堡体育场馆项目、世俱杯足球赛、欧洲杯预选赛、德甲、
意甲、法甲、葡超等活动及赛事。通过不胜枚举的重要大型应用案例及经常性地参加本行业的国际重要展
会,艾比森持续加强自身在全球LED显示行业的辐射效应和示范效应,进一步提升了公司产品在全球显示
屏市场的影响力。
近年来公司被评选或认定为2016年度中国LED显示屏企业国际竞争力TOP10、2016年度中国LED企业国
际竞争力TOP10 、“AEO认证企业”(行业首家AEO认证企业)、2015年度十佳LED显示屏应用工程、2015
年度十佳LED户外广告及场馆应用屏品牌、2015最佳LED创意设计奖、2015最佳LED雇主企业奖、2014年度
中国最具国际竞争力LED企业TOP10、2014年度中国最具国际竞争力LED显示屏企业TOP10。
5、先进制造优势
公司在智造领域的自动化、规模化水平多年来持续居于行业领先水平。公司惠州基地规划总建筑面积
23.89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工程建筑面积9.3万平方米,已于2014年8月份投入使用。公司惠州基地拥有由
自动贴片机、回流焊、自动编带机、自动插件机、选择性涂覆、全自动灌胶机、波峰焊接机、AOI全自动
光学检测仪等先进制造设备组成的现代化自动生产线,自动化设备已大量替代人工作业。公司高度重视产
品质量工作,公司众多产品已通过欧盟强制性CE认证、美国自愿性安全ETL认证、美国自愿性安全UL认证、
美国强制性FCC认证或中国强制性CCC等多项产品认证,公司执行严格的质量标准,从生产原料采购、生产
过程控制、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加强质量控制与品质管理,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了安全
可靠的产品。目前,公司先进的硬件生产技术装备与卓越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够保证公司处于行业领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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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6年是公司继续“蜕变”和提升发展的一年。报告期内,艾比森管理层及全体员工锐意进取,开拓
创新,在显示屏主业发展、产品创新、体育领域拓展、酒店运营业务发展、内控治理、企业文化建设、社
会责任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报告期内,艾比森实现营业总收入116,599.8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35.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57%。
报告期内,艾比森围绕2016年度经营规划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如下经营成果:
1、显示屏主业稳步增长
公司在2016年度集中精力发展显示屏主业,报告期内,艾比森显示屏销售累计签单约11.64亿元,同
比增长约14%。得益于艾比森广泛的海外销售渠道、强大的海外销售团队及遍及全球的服务网络等优势,
公司2016年在海外累计签单达9.48亿元,同比增长约19%,公司产品远销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近两年
海外市场的销售收入占比超过公司总收入80%。报告期内,公司美洲区域(含北美和南美)签订销售订单
约3.19亿元,实现销售收入约3.46亿元;欧洲区域(含大洋洲)签订销售订单约3.41亿元,实现销售收入
约3.10亿元;亚太区域(含非洲)签订销售订单约2.88亿元,实现销售收入2.96亿元。公司海外业务一般
通过美元进行结算,报告期内人民币出现了贬值的现象,期间的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起到了积极的
影响。
图1:2015-2016年订单总额对比 图2:2015-2016年国外订单金额对比
在2016年上半年,艾比森成功向泰国市场投放单块2,200㎡A1688型号的环形户外广告显示大屏,实现
了艾比森LED显示屏应用尺寸的突破,也标志着艾比森在该地区大客户合作机制的成功。报告期内,在国
际的租赁舞台上,艾比森的A3显示屏亮相“普京热线”现场;在国内租赁市场,艾比森的屏在国内各大型
综艺节目“闪亮登场”,出现在“跨界歌王”、“北京国际电影节”等大型舞台节目现场。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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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是行业内最先研制推出LED小间距产品的企业之一,也是LED小间距技术的引领者,艾比森小间
距产品在技术研发、制造工艺及海外市场开拓方面一直位居行业前列。相比其他显示媒介,小间距LED显示
屏有高清、高亮、色彩均匀、无缝拼接、使用寿命长等优势,公司小间距LED显示屏被广泛应用于视频会
议、展览展示、室内广告及指挥控制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点间距3以下(含3)的显示屏累计签单约4.19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约72%,约占公司2016年全部显示屏订单的36%。
艾比森在全球成立了8家海外子公司,公司派驻专门的工程服务人员在海外当地提供安装及维修等服
务,并结合不同海外市场提供本土化服务。为更好的服务全球客户,艾比森在2016年度在全球举办了10场
ACE培训认证,新增取得认证的工程师189人。艾比森提供全方位的培训课程和动手为学员实践机会,学员
通过测试将被授予艾比森认证工程师证书。截止本报告期末,ACE全球认证工程师总数达到681人,为提升
艾比森全球售后服务能力奠定了良好的人才基础。
图3:全球ACE服务网点分布图
2、推进产品创新,新产品得到市场认可
报告期内,艾比森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全年共投入研发费用4,822.4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27.67%。
截止报告期末,艾比森共有专利90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62项,外观设计专利24项,公司
目前在申请还未获授的专利有23项。2016年,艾比森共推出3个产品平台,完成15款新产品上市,推出的
新产品涉及小间距显示屏、户外大屏、球场屏、租赁屏、舞台创意屏等多个类型产品。报告期内,艾比森
新一代HDV系列小间距产品已经全面推向市场,这种具有平板显示特性和完全前安装及维护的小间距产品,
具有行业首创贴墙挂装设计,使艾比森小间距产品的竞争力得到很大提升,为开拓国内外小间距市场打下
坚实的产品基础,产品自下半年上市后产品得到了市场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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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HDV系列超高清LED电视墙(展会应用场景图)
报告期内,公司面向中高端市场推出了户内租赁M系列产品,该系列产品采用高端镁合金压铸材料,
模块化及原创连接件设计,弧形拼接结构达到行业领先水平,产品并且具有优秀的用户体验感,可用于展
厅、商场、室内舞台、控制室等户内场所,M系列产品自上市以后引起了市场的积极反响,销售额屡创佳
绩。
图5:M系列产品应用场景图
公司户外大屏A1088和A1688两款产品近10年累计销售面积达18.8万平方米,截至报告期末,两款产品
累计销售额超过10亿元,销售遍布全球超过120个国家,相当于26个足球场,447个篮球场的面积,公司报
告期根据市场的需求,将A1088和A1688两款户外大屏产品升级为A1099和A1699两种型号。两款新产品青出
于蓝胜于蓝,生命周期成本更低,采用了更严苛的户外测试标准,性能更加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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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A1099”产品宣传广告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斯视创推出VX PLUS系列高端租赁产品,该系列产品在舞台演绎领域受
到了青睐,得到了行业内顶尖客户的广泛好评。
图7:威斯视创VX PLUS产品舞台应用场景图
3、深耕体育场馆改造领域
全球体育市场巨大,体育场馆数量众多。以美国市场为例,据统计美国四大男子体育联赛主场馆超过
100个,美国大学数量达到3,500所,各种社区民用场馆数以万计;欧洲、南美等地区足球文化盛行,各大
体育场馆常年举办各种大小型体育联赛及赛事活动;近年来,随着中超联赛、中国男子篮球联赛(CBA)
等体育赛事在国内影响力扩大,全民健身热潮持续升温,一方面中国体育场馆数量巨大,另一方面中国体
育场馆内视频设备落后急需改造。在消费升级时代,各大赛事需要高品质的视频显示设备,显示屏在体育
场馆的应用潜力巨大。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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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各种体育场馆显示屏应用实景图
艾比森第一套球场屏在2008年8月就在塞浦路斯投入使用,艾比森先后与荷甲、意甲、欧洲杯、德甲、
世俱杯、法甲、俄超和葡超等国际顶级体育赛事合作。艾比森球场屏遍布40多个国家,总套数超过100套。
报告期内,艾比森产品入驻了美国男子职业篮球联赛(NBA)萨克拉门托国王队阿科球馆(ARCO Arena),
提供了场馆内外所有的显示屏,艾比森是国内第一家做到完整在NBA主场馆提供所有显示屏的企业。在里
约奥运会举办期间,艾比森在巴西圣保罗体育场馆内提供了超过1,000㎡显示屏,为里约奥运会提供了相
关的视频服务。2016年11月,艾比森与中超公司签订了《2017-2020 年中超联赛赛场 LED 全彩显示屏官
方供应商赞助协议》,艾比森正式成为中超联赛2017-2020年官方赞助供应商,把欧足联对体育赛事用LED
显示设施的标准带回中国。艾比森多年来致力于各大体育市场的开拓,为精彩体育赛事提供好屏。
图9:萨克拉门托国王队阿科球馆(内场) 图10:萨克拉门托国王队阿科球馆(外场)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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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艾比森&中超官方供应商
4、酒店运营业务业绩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经过深入分析与调研,艾比森从如何选择酒店、如何定价、如何考核团队、如何管理合作
酒店、如何调动酒店的积极性、如何推进酒店运营业务发展布局等方面理清思路。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
发高端会务型酒店,重点开发五星级酒店客户,提高对酒店的服务质量,同时终止了与部分运营效率较低
酒店的合作关系,显示屏酒店运营业务进入了良性发展阶段,收入大幅提升,所进入的酒店档次明显提升,
高端5星级酒店比例增大,每平米显示屏的收入贡献较去年有明显提升,管理和服务合作酒店的能力也得
到加强。报告期内,该业务实现收入2,374.4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约311%。
图12:厦门朗豪酒店(五星级) 图13:泉商希尔顿酒店(五星级)
图14:深圳前海JW万豪酒店(五星级) 图15:海口鲁能希尔顿酒店(五星级)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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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6:上海金茂君悦大酒店(五星级)
截止本报告期末,艾比森在酒店已安装显示屏318块(其中,本报告期安装79块),已累计签约酒店
197家(不含已终止合作的酒店,报告期内新增签约酒店27家),其中五星级酒店141家,已与10大国际酒
店集团(洲际、香格里拉、希尔顿、凯宾斯基、喜达屋等)下属的国内酒店建立了合作关系。艾比森显示
屏先后进驻北京、深圳、上海、广州、成都、昆明、杭州、苏州、厦门、西安等城市的希尔顿酒店、香格
里拉酒店、皇冠假日酒店、洲际大酒店及凯宾斯基酒店等高端酒店。
图17:合作十大酒店集团
酒店运营业务将酒店会议室从投影时代推进到显示屏时代,把酒店会议室从简单的会务场所变成展示
活动的舞台,艾比森不再是单纯地提供显示设备,而是全方面地为酒店会议厅提供多元化的增值服务,包
括视频、游戏互动、AR/VR服务、企业宣传、直播、多会场同步异步互动等会务服务。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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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8:互动抽奖 图19:互动游戏
图20:人屏互动 图21:手机直播
根据国家旅游局网站和最新酒店市场研究报告,中国四星级酒店已经超过2000家,五星级酒店也已经
超过1000家,在消费升级时代,高星级酒店对此块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
5、加强公司治理建设,完善内部控制
2016年底,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与沟通,提升投资者关系的服务质量,
公司新设成立董事会办公室,加强董事会对投资并购、合规运作、信息披露等事务的监管。根据最新监管
制度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报告期内重新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19份制度。同时,艾比森全面梳理内部管理制度,共修订涉及经营管理、
法律事务、财务管理、营销管理、产品管理、技术研发、环境安全、人力资源、信息管理、供应链管理、
客户服务管理等11类121项管理制度和流程,这些制度和流程为艾比森规范运作提供了行为准则和行动指
南,有力支撑了艾比森的风险防控,优化调整组织架构和完善修订制度等措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及
规范内部合规运作。报告期末,公司完成了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将在新一届董
事会的领导下继续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努力给广大投资者带来更好的回报。
6、企业文化建设
艾比森自2001年在深圳创立以来,一直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创立了以“诚信、感恩、负责任”为核心
的“价值金三角”,并且一直倡导宣传企业文化。公司在2016年9月18日迎来了自己的十五岁“生日”,
公司组织了各种丰富多彩的司庆节目与娱乐活动,公司高层们也广泛地参与到各个活动中去,企业文化得
到了进一步的凝聚和升华。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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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司庆活动—指压板 图23:司庆活动—背气球
为丰富员工的生活,公司内部组织成立了多个社团协会,例如舞蹈协会、篮球协会、足球协会等社团
组织,各个协会定期组织相关活动,员工在工作之余能够参与到协会活动中去,内部各个部门也会定期组
织旅游或者聚餐活动,有助于公司凝聚企业文化,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图24:艾比森美国公司圣诞活动 图25:中国业务区野外拓展 图26:羽毛球比赛
在建立内部企业文化的同时,公司也注重将自身的企业文化和核心价值观分享给合作伙伴。艾比森每
年都会举办全球供应链大会,借此活动来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公司于2016年9月23日在天安云谷主
办主题为“严谨高效,共同成长”的2016年度全球供应链大会,艾比森要求供应商以“严谨高效”为准则,
以“共同成长”为目标,与艾比森共同创造行业新未来。会上公司高层就不同专业领域发表了演讲。其中,
董事长丁彦辉先生在最后的讲话成为了全场的亮点。他强调供应商和艾比森是一个战壕里的兄弟,请不要
把我们当作客户,而应该一条心为我们真正的用户去创造价值。
图27:董事长丁彦辉先生演讲 图28:全球供应链大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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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社会责任
为更好的支持慈善事业,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捐
赠出资成立深圳市艾比森公益基金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捐赠200万元人民币出资成立深圳市
艾比森公益基金会,用于社会慈善公益事业活动。2015年6月,艾比森公益基金会完成注册成立事宜,正
式开始履行社会公益慈善事业。2016年9月,由深圳市艾比森公益基金会“阳光教育”专项基金提供公益
支持,庆阳市相关政府部门主办,在庆阳市开展了“为孩子朗读”公益活动,艾比森公益基金会为庆阳市
100所学校捐赠播放设备音箱100台,为140所学校捐赠为孩子朗读产品优盘700套。艾比森公益基金会同时
对当地的小学进行了捐赠,为当地的教育文化产业提供了资金支持。
图29:董事任永红先生出席公益活动 图30:“为孩子朗读”活动现场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从事 LED 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无占比营业收入10%以上的显示屏单型号产品 。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光伏产业链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 号——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从事互联网游戏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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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从事 LED 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是
对主要收入来源地的销售情况
主要收入来源地
销售量
销售收入
当地行业政策、汇率或贸易政
策发生的重大不利变化及其
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经营业绩
的影响情况
境内
24,532.02 平方米
213,794,817.22 无
北美洲
14,612.00 平方米
242,419,780.60
公司海外业务一般通过美元
进行结算并持有美元,报告期
内美元升值,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起到了积极的影响。
欧洲
19,549.28 平方米
278,609,457.84
公司海外业务一般通过美元
进行结算并持有美元,报告期
内美元升值,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起到了积极的影响。
亚洲(除中国)
23,131.67 平方米
263,729,536.14
公司海外业务一般通过美元
进行结算并持有美元,报告期
内美元升值,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起到了积极的影响。
不同销售模式类别的销售情况
销售模式类别
2016 年
2015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经销
616,409,610.80
52.87%
576,803,706.50
56.91%
6.87%
直销
549,588,822.70
47.13%
436,734,863.82
43.09%
25.84%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0 号——上市公司从事医疗器械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
单位:元
2016 年
2015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1,165,998,433.50
100%
1,013,538,570.32
100%
15.04%
分行业
LED 显示屏行业
1,165,998,433.50
100.00%
1,013,538,570.32
100.00%
15.04%
分产品
LED 显示屏
1,105,122,363.04
94.78%
970,053,315.55
95.71%
13.92%
LED 显示屏酒店运
营服务
23,744,949.21
2.04%
5,775,906.86
0.57%
311.10%
其他
37,131,121.25
3.18%
37,709,347.91
3.72%
-1.53%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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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地区
境内
213,794,817.22
18.34%
189,835,307.83
18.73%
12.62%
北美洲
242,419,780.60
20.79%
200,574,778.69
19.79%
20.86%
大洋洲
31,756,787.05
2.72%
2,347,499.63
0.23%
1,252.79%
非洲
31,785,094.67
2.73%
35,221,335.61
3.47%
-9.76%
南美洲
103,902,959.98
8.91%
52,688,404.22
5.20%
97.20%
欧洲
278,609,457.84
23.89%
297,670,437.19
29.37%
-6.40%
亚洲(除中国)
263,729,536.14
22.62%
235,200,807.15
23.21%
12.13%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LED 产业链相关业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LED 显示屏行
业
1,165,998,433.50
760,889,745.50
34.74%
15.04%
6.53%
11.21%
分产品
LED 显示屏
1,105,122,363.04
724,288,914.16
34.46%
13.92%
12.77%
0.67%
分地区
境内
213,794,817.22
185,749,861.92
13.12%
12.62%
22.31%
-6.88%
北美洲
242,419,780.60
126,065,120.00
48.00%
20.86%
4.55%
8.11%
欧洲
278,609,457.84
165,832,458.45
40.48%
-6.40%
-11.64%
3.53%
亚洲
263,729,536.14
172,826,320.79
34.47%
12.13%
7.85%
2.60%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
2016 年
2015 年
同比增减
LED 显示屏
销售量
平方米
96,876.48
96,115.91
0.79%
生产量
平方米
100,437.05
96,143.33
4.47%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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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量
平方米
10,087.23
6,526.66
54.55%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LED显示屏库存量本期比上期增加54.55%,主要原因系公司发出商品和备库商品增加所致。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从事 LED 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占公司营业收入 10%以上的产品的产销情况
产品名称
产能
产量
产能利用率
在建产能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LED 行业
直接材料
697,604,875.85
91.68%
619,043,483.92
91.05%
12.69%
LED 行业
直接人工
24,168,387.50
3.18%
44,273,860.77
6.51%
-45.41%
LED 行业
制造成本
39,116,482.15
5.14%
16,580,435.72
2.44%
135.92%
合计
760,889,745.50
100.00%
679,897,780.41
100.00%
11.91%
说明
直接人工同比减少45.41%,原因主要系公司部分产品外发加工,直接人工减少;制造成本同比增加
135.92%,原因主要系公司外发加工导致制造费用增加,同时公司工厂搬到惠州后,新增厂房和设备折旧
增加所致。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2016年1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艾比森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艾比森商业
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艾比森前海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2016年1月艾比森前海公司资产负债纳入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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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121,465,432.14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0.42%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
例
0.00%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第一名
27,224,410.00
2.34%
2
第二名
26,392,058.09
2.26%
3
第三名
24,735,165.28
2.12%
4
第四名
21,588,180.82
1.85%
5
第五名
21,525,617.95
1.85%
合计
--
121,465,432.14
10.42%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核实,公司与前5名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
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前5名主要客户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权益。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272,169,415.94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38.49%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
比例
0.00%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第一名
137,530,059.28
19.44%
2
第二名
38,970,700.85
5.51%
3
第三名
33,302,776.32
4.71%
4
第四名
32,850,976.07
4.64%
5
第五名
29,514,903.42
4.17%
合计
--
272,169,415.94
38.46%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核实,公司与前5名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
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前5名主要供应商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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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费用
单位:元
2016 年
2015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118,457,912.54
102,036,292.27
16.09%
主要原因是营销体系人员薪酬、广告
推广费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
129,819,375.89
107,294,157.40
20.99%
主要原因是研发支出、折旧摊销增加
所致。
财务费用
-36,723,891.96
-26,117,589.65
-40.83% 主要原因是汇兑损益大幅增加所致。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公司技术研发在基础技术理论研究、技术平台创新、新产品开发都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具体情
况如下:
(1)面向中高端市场的户内租赁M系列产品M2.3、M2.9、M2.9 PRO、M3.4开发完成,该系列产品采用
高端镁合金压铸材料,模块化及原创连接件设计,弧形拼接结构达到行业领先水平,产品具有重量轻、易
于拆装、强度高的特点,并且具有良好的工业设计感,用户体验界面友好,全系列产品已经上市。
(2)HDV小间距全系列产品线HDV1.2、HDV1.3、HDV1.6、HDV1.9开发完成,该系列具有高度集成,行
业首创完全前后安装的特点,是真正达到用户级使用且快速维护的小间距产品,采用落地吊装、壁挂和标
准高端电视安装配套结构,可应用于多种小间距产品应用场景的需求,全系列产品已经上市。
(3)新一代一屏多用T系列户外租赁产品研发成功,该产品具有重量轻、安装快速、可弧度拼接的特
点,兼顾球场屏租赁和大型舞台屏租赁等多用途,为客户提供更加多样的服务,全系列产品已经上市。
(4)X系列户外高清租赁3.9mm产品X3研发成功,原创的磁吸防水快速维护,可满足户内外两用的租
赁需求,目前产品已经上市。
(5)超薄超轻租赁技术平台开发完成,采用前沿复合碳纤材料和新一代MINI CARD,使用集成电源,
显示和框架分离,既节约使用空间,同时减轻产品重量,完全前后维护,可实现内外弧形拼接,多场合自
由运用。
(6)完成面向零售场景的LED“魔镜”技术平台开发完成,产品点间距1.9mm,使用高科技镀膜材料,
视频广告和传统虚拟成像可通过红外感应功能实现转换,具有互动体验、海量的商品图片存储功能,提供
给管理人员更简便的管理服务,实现多机联网管理等功能,已进入小批量生产阶段。
(7)LED显示屏行业最小点间距0.7mm的技术研发工程样品研发完毕,标志着公司在LED小间距的技术
储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下一步将进入可靠性测试阶段。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
(8)威斯视创推出的舞台演绎屏VX PLUS系列,具有箱体级链、快速安装、易攀爬、结构简单易维修、
模组电源可拆卸等特点,为创意设计提供了多种可能性。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研发人员数量(人)
233
213
214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18.48%
17.84%
16.50%
研发投入金额(元)
48,224,236.69
37,773,202.86
35,165,372.6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4.14%
3.73%
3.26%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
的比例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
润的比重
0.00%
0.00%
0.00%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20,952,792.71
1,113,627,624.25
0.6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50,088,646.03
1,137,363,432.44
-7.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70,864,146.68
-23,735,808.19
398.5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71,528,812.79
1,479,894,894.84
-61.3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61,699,429.34
1,297,109,214.82
-41.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190,170,616.55
182,785,680.02
-204.0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5,038,115.39
21,700,232.50
983.1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7,321,989.44
64,508,815.39
66.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127,716,125.95
-42,808,582.89
398.3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443,483.53
126,410,119.87
-75.13%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98.55%,主要系公司收到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其他与经营
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流入同比减少61.38%,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流出同比减少41.28%,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的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04.04%,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投资减少、投资收益减少和本
期固定资产投入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加983.11%,主要系本期增加短期借款所致;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66.37%,主要系本期偿还短期借款;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98.34%,主要系本期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减少75.13%,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投资减少、投资收益减少和本期固
定资产投入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货币资金
460,172,769.5
0
27.93% 445,862,286.36
33.85%
-5.92% 无重大变化
应收账款
332,902,733.1
4
20.21% 211,562,902.30
16.06%
4.15%
主要系公司订单增加及放款额度增
加所致
存货
184,477,058.3
1
11.20% 165,357,602.43
12.55%
-1.35% 无重大变化
固定资产
450,789,190.2
2
27.36% 329,939,330.19
25.05%
2.31% 主要系新购置房产所致
在建工程
9,380,454.81
0.57% 13,028,860.08
0.99%
-0.42% 无重大变化
短期借款
164,938,000.0
10.01%
0.00
0.00%
10.01% 主要系本期新增加短期借款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32
0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计入权益的累
计公允价值变
动
本期计提的减
值
本期购买金额 本期出售金额
期末数
金融资产
2.衍生金融资产
816,807.86
816,807.86
上述合计
0.00
816,807.86
816,807.86
金融负债
0.00
0.00
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无资产权利受限。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17,200,000.00
40,696,000.00
-57.74%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类别
初始投资
本期公允价
计入权益的累 报告期内购入 报告期内售 累计投资收
期末金额
资金来源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33
成本
值变动损益 计公允价值变
动
金额
出金额
益
金融衍生工具
0.00
816,807.86
816,807.86 自有资金
合计
0.00
816,807.86
0.00
0.00
0.00
0.00 816,807.86
--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募集方式
募集资金
总额
本期已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已累计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报告期内
变更用途
的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比例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总额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
向
闲置两年
以上募集
资金金额
2014
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股票
26,066.17
763.58
16,204.7
0
7,445.86
28.57%
2,710.85
募投项目
及专户存
储
0
合计
--
26,066.17
763.58
16,204.7
0
7,445.86
28.57%
2,710.85
--
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78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核准,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公司于 2014 年 07 月 24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新股 1547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43
元,新股募集资金总人民币 285,112,100.00 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4,450,400.00 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0,661,700.00 元。
二、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账,对此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4 年 07 月 29 日出具大华验字【2014】00283
号验资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4 年 07 月 29 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14】00283 号验资报告显示,前述新股发行的募
集资金已经全部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6,204.7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7,445.86 万元,合计已使用 23,650.56 万元。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中,2016 年度累
计投入 763.58 万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710.85 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34
变更)
(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LED 显示屏建设项
目
否
14,588.1 12,006.65
0 12,006.65 1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
6,256.22 是
否
2、LED 照明产品建设
项目
是
5,995.16 2,869.88
0 2,869.88 100.00%
否
是
3、LED 技术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是
5,482.91 3,907.15
763.58 1,328.17
33.99%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否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6,066.17 18,783.68
763.58 16,204.7
--
--
6,256.22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
26,066.17 18,783.68
763.58 16,204.7
--
--
6,256.2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1、LED 照明产品建设项目:由于该项目已经终止且该项目终止之前处于投入期尚未产生收益。因
此,LED 照明产品建设项目将无法达到预计收益。
2、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已调整 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其中与 LED 照明产品
研发相关的投入被终止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身并不直接产生收
益,但本项目的建设将有效缩短产品开发周期、改善生产工艺水平、提高产品质量,从而更加适应
市场需求,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公司的盈利能力。
3、2016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的议案》,决议将 3,441.13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延期的主要原
因是:在 2015 年度内,因公司生产基地搬迁后续调整恢复及公司总部计划搬迁的原因,加上市场变
化及公司对研发资源进行整合调整,为了使募集资金效率最大化地使用,避免公司和股东利益受到
损害,此项目下的研发设备购置等相关费用支出未能按前期计划的时间进度进行,从而使得这个项
目进度放缓。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0 年成立 LED 照明事业部,开始涉足 LED 照明业务。2010 年成立 LED 照明事业部
的时候,LED 照明作为绿色节能产品,深受整个市场的追捧,当时公司通过广泛调研,认为 LED 照
明行业未来有很大的发展前景,市场规模会不断扩大,中国制造在此领域有先天优势。但是 LED 照
明作为市场追捧的热点,由于没有较高的技术和资金门槛,大量企业和资金开始不断进入这个领域,
这个行业在近年来产能快速扩张,产品价格不断下跌,除少数有品牌、技术和渠道的公司外,绝大
多数企业主要靠价格手段竞争,行业的毛利率普遍很低。公司经过近几年的不断辛苦努力经营,LED
照明业务虽然有一定增长,但整体上增长缓慢,2012 至 2014 年销售收入分别为 3,231.27 万元、
3,950.30 万元和4,206.08 万元,而同期毛利率则不断降低,2012 年到2014 年分别为20.21%、11.61%
和 5.22%,2015 年一季度 LED 照明产品订单仅约 640 万。公司从涉足 LED 照明业务以来不仅没
有获得盈利,并且每年都有一定程度的亏损,从市场的竞争状况和公司的资源能力上看,短期依然无
法改变现状。因此,如果继续投入 LED 照明业务,只会拖累主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鉴于
上述原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使公司经营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
止 LED 照明产品建设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35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根据公司照明业务经营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利益,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终止 LED 照
明产品建设项目并调整 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2014 年 9 月,公司 LED 显示屏建设项目置换金额为 10569.75 万元;LED 照明产品建设项目置换金
额为 2869.88 万元;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置换金额为 564.59 万元;此次置换已经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大华核字[2014]004785 号鉴证报告,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募集
资金置换行为。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
因 LED 显示屏建设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相关募集资金节余金额的使用效率,
公司第二届董事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 LED 显示屏建设募投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公司 2016 年度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使用情况。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
目
对应的原承
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1)
本报告期实
际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
际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
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
LED 照明
产品建设项
目
LED 照明
产品建设项
目
2,869.88
0
2,869.88
100.00%
0 否
是
LED 技术
研发中心建
LED 技术
研发中心建
3,907.15
763.58
1,328.17
33.39%
2016 年 12
月 31 日
0 否
否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36
设项目
设项目
合计
--
6,777.03
763.58
4,198.05
--
--
0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说明(分具体项目)
根据公司照明业务经营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替公司和股东创造更
大利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公司决定终止 LED 照明产品建设项目并调整 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
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艾比森香港
公司
子公司
LED 显示屏
销售
150 万美元
285,855,923.
05
35,164,290.7
9
482,201,349.
34
31,226,246.2
7
31,089,363.2
6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艾比森香港公司2016年净利润同比增长31,302,021.18元,增长比例14,719.42%,原因主要是艾比森
香港公司2016年开始实质性经营。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37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发展格局和趋势
1、行业基本格局
目前,全球显示屏制造厂商主要分布于中国大陆,而深圳及珠三角地区占国内LED显示屏的50%以上。
以研发、生产、销售LED全彩显示屏为主业的艾比森、利亚德、洲明科技、联建光电、雷曼股份及奥拓电
子6家公司陆续登陆A股资本市场,除上述公司外,国内A股公司东山精密、大族激光及德豪润达等公司也
有涉足LED显示屏研产销,另有一些显示屏生产企业登陆新三板,国内还有大量尚未登录资本市场的显示
屏制造商,除个别企业收入规模较大,如上海三思,其他以中小显示屏厂商为主。海外生产制造商主要有
美国达科公司,其他海外涉足LED显示屏业务的公司主要是销售型企业。目前,全球显示屏生产企业年收
入超过10亿元的公司相对较少,绝大部分企业收入规模不大,市场份额相对分散,市场集中度仍有待提高。
2、行业发展基本趋势
(1)行业、市场集中度明显加速
当前国内LED显示屏行业已经进入了深度调整的新阶段。野蛮式的增长、跑马圈地式的发展、暴利经
营的模式已经告一段落。从增量竞争到存量竞争,由最初的粗放竞争逐渐转向以资本、技术为代表的综合
实力的竞争,企业综合实力、品牌的竞争决胜要素逐步强化。随着国内显示屏龙头企业规模日益壮大,尤
其在行业内大型企业走向资本市场之后,LED显示屏行业并购重组加速,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由上市公
司主导的并购案例频发,行业洗牌不断提速,未来竞争将朝着集团化、集约化方向发展,行业、市场集中
度明显加速。
(2)小间距产品成为行业发展的重点
随着显示屏技术的进步和成本的下降为小间距产品快速推广提供了可能,同时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
消费者对显示设备性能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小间距产品由于其独特的优势逐渐替代了DLP、LCD、投影等显
示媒介,目前小间距产品已在展览展示、商务会议、室内广告标牌、安防监控等领域开始推广,各大屏企
争先推出小间距新品,以尽快抢占小间距产品市场,小间距显示屏将成为LED显示屏行业增长最快的领域。
(3)国内大型显示屏企业寻求跨界外延扩张
当前国内LED显示屏行业已经进入了深度调整的新阶段,大型显示屏企业纷纷寻求跨界并购,如部分
企业跨界进入数字传媒、景观照明、智慧城市、体育产业等领域,目的通过多主业发展拓宽企业发展的空
间,以分散公司主营业务经营风险。
(4)LED租赁市场热度不减
随着LED显示屏在市场上的广泛应用,其卓越的广告宣传能力受到众多商家的认可与青睐,同时也催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38
生了LED租赁市场需求,许多会议、展览、演出等场合都纷纷热衷于采用LED租赁设备。但过去两年,受国
家节俭政策影响,直接导致了LED显示屏舞台租赁市场大幅度缩减。随着大家对政策的理解回归理性,LED
租赁重回市场高峰,点燃了租赁领域的消费激情。2016年以来,国内各大LED屏企先后推出租赁新品,LED
租赁市场竞争加剧。
(5)互联互通技术及VR/AR应用与显示屏融合
近年来,互联互通技术为各行各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推动力,LED显示屏企业顺势推出了LED显示屏
与智慧生态圈结合的新产品,这为LED显示屏产业提供了新动能。得益于小间距LED显示屏高清与智能化显
示技术的发展,2016年国内LED显示屏企业开始进入VR领域,开启LED显示屏企业开拓AR/VR市场的元年,LED
显示屏与VR/AR技术的结合应用或将成为LED显示屏行业增长的新领域。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显示应用场景综合服务第一品牌”,公司计划用3至5年时间夯实LED显示制造
领域国际第一品牌,营业收入和利润均成为全球LED显示领域龙头企业;推进场景运营服务业务,成为全
球领先的显示场景运营服务商;基于先进制造能力与场景运营服务能力,以自建参股并购及战略合作方式,
完成基于先进制造及下游场景运营服务跨越式布局。
(三)2016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1、完善公司国际化的运营体系
完成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梳理深圳总部与境内外子(孙)公司的管理流程,充分发挥艾比森香
港公司的作用,提升海外子(孙)运用SAP系统的能力,使公司管理机制的国际化水平得到提升。报告期
内,公司初步建立全球展会管理标准及资源库,开展全球细分市场研究,艾比森德国、艾比森美国公司、
艾比森香港公司完善了出货、内部管理等运营模式,公司拥有40多名外籍员工,有力地提升了本地化运营
和服务水平。
2、加大显示屏主业的投入,使显示屏主业重新恢复高速增长
完成情况:2016年度,公司聚焦显示屏主业销售,公司累计签单约为11.64亿元,同比增长约14%,实
现净利润15,344,20万元,同比增长约20.39%
3、充分利用公司资金优势和资本市场的力量,实现公司的快速扩张
完成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有资金1,220万元对北京华奥视美国际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奥传媒”)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华奥传媒的股份比例为4.98%,华奥传媒于2016年5
月获准挂牌新三板。公司拟出资4亿元与九州证券有限公司直投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艾比森九州新兴产业
并购基金,该支基金规模10亿元人民币,已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目前该基金尚未成立。公司拟出资6,00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39
万元与中投聚金(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艾比森中投聚金产业并购基金,该支基金规模2
亿元人民币,目前该基金尚未成立。
4、继续加快显示屏在星级酒店的扩张速度,发掘显示屏酒店运营业务的新的盈利点
完成情况: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在签约酒店197家(其中五星级和四星级酒店合计177家),
已安装显示屏318块(其中五星级和四星级酒店合计296块),已实际运营的为318块(其中五星级和四星
级酒店合计296块)。酒店运营业务已确认收入2,374.4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11%。
(四)2017年度经营计划
2017年是艾比森蜕变的重要转折点。公司主要的年度经营规划有:
1、专注显示屏主业发展,实现主业高速增长
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在2017年度将以发展LED显示屏主业为核心,加大海内外市场的营销投入,积
极参加各大展会活动及开拓新的市场,海外销售要继续要起到领导和牵头作用,同时加速扩张国内销售渠
道,公司力争在2017年度实现国内外显示屏业务共同高速增长。
2、积极开展投融工作,加强公司资本运作
2017年,公司将继续围绕公司战略,积极寻找LED显示屏领域有特色的投资标的,争取在体育场馆改
造及会务服务等领域寻找投资机会,公司将通过参股和并购等方式努力扩张公司业务规模和领域,以自己
寻找及与中介机构合作等方式来保证公司的投资并购战略目标的实现。
3、加快酒店运营业务的扩张,提升酒店运营业务在公司业绩中的占比
经过几年的探索与发展,公司酒店运营业务从运营管理、酒店合作、提高使用效率、维护与开发高端
客户及收款模式等方面逐渐完善,酒店运营业务收入及利润实现高速增长。2017年,公司将继续开拓高端
酒店,提供多元化的增值服务,丰富场景运营的内容,提高酒店运营业务在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的占比。
4、加大研发投入,推进人才建设
2017年,公司计划加大技术研发资金投入,实施和优化技术研发三年发展规划,大力提升研发团队建
设,做好技术标准化和物料标准化建设。公司将继续优化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体系,大力引进优秀人
才,优化薪酬与绩效考核机制,优化干部管理制度。
5、深化内部管理,提高经营效率,控制经营风险
2017年,公司将继续提高内部组织的协作效率,继续优化风险管控制度和流程建设,提升内部运作效
率,控制应收账款规模,降低库存,提升经营质量。
(五)公司发展面临的主要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40
目前,LED显示屏领域市场份额较为分散,中低端产品呈同质化较严重,企业数量较多但规模与综合
实力良莠不齐,企业间的整合愈加频繁,业内资源整合加速,行业洗牌持续升级,部分中小企业在竞争中
被快速淘汰。公司若不能在研发、制造、市场营销、品牌、成本、客户服务及供应链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增
强实力,未来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市场竞争态势。公司将加大研发和市场投入,切实提高产品竞争力,努力
开拓国内国外市场,适时通过并购等资本手段实现外延式扩长,不断巩固和提升市场地位。
2、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LED 显示屏行业日趋成熟,市场竞争激烈,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显示屏产品价格有下降趋势,毛
利率面临下降风险。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将针对市场需求,不断加强研发投入,提高产品竞争力,
通过产品差异化策略,挖掘新增LED显示屏应用市场,特别是着力挖掘小间距LED显示屏产品市场,并利用
公司全球服务体系优势,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力,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
3、持续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自公司2014年上市以来,公司原有的资产规模、产销规模、人员规模持续扩大,并构建了全球化组织
架构,多样化的经营环境对公司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加大了公司的管理风险。对此,公司积极储备
中高端经营管理人才,加强员工管理与培训,优化业务和管理流程,引进创新管理模式,增进文化认同及
员工凝聚力,以应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完善与修订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通过企业信息化建设等措施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流程,降低控制及管理
风险。
4、海外业务拓展风险
公司海外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比例较高,公司经营业绩依赖海外市场的表现。虽然公司在海外
市场耕耘多年,但是海外市场仍然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尤其是公司近年来加深了海外市场本土化的运作力
度,公司需更加直接的面对愈发复杂的政治、法律、经济环境,同行业企业也不断加大对海外市场的投入,
公司海外业务拓展面临的挑战不断加大。公司将继续加大海外业务拓展投入,聘请国际化的人才,提升海
外运作管理能力,增强艾比森香港的桥头堡作用,不断加强海外子(孙)公司与公司总部的协作,以巩固
和扩大海外业务优势并防范和控制风险。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大国内市场的投入,提高国内市场份额比例,
以分散海外业务拓展的风险。
5、外延并购及商誉减值风险
外延并购是公司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外延并购有信息不对称、对价值的预测风险、经营风险、审计
风险、企业文化风险等诸多风险因素直接影响着公司外延并购的结果。公司于2015年1月收购了威斯视创
60%的股权,根据双方签订的业绩承诺约定,威斯视创承诺2015年及2016年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500万元及2,500万元,2015年及2016年威斯视创实际实现净利润分别约为588.33万元及521.39万元,无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41
法达成2015年及2016年的业绩承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公司2016年度计提约
384.39万元商誉减值,直接影响公司利润总额约384.39万元。虽然外延并购预期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但未
来公司将通过收购、兼并等途径,寻求产业整合与资源协同。公司将利用专业机构,充分调研,科学合理
评估,审慎研判,加强与被收购公司在企业文化、管理团队、业务拓展、客户资源等方面进行进一步的融
合,实现被收购公司与公司共同提升及协调发展的目标。
6、应收账款增大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332,90.2733.1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20.21%,公司已按照相
关会计政策计提了坏账准备。尽管公司绝大多数应收账款都已投保中信保,且报告期内并未出现大额坏账,
但应收账款绝对金额及占总资产的相对比重仍然较高,不能排除未来出现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而损害公司利
益的情形。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客户的沟通,通过事前把关、事中监控、事后催收等控制
措施强化了客户信用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同时注重与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不断为客户创造价值。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6 年 0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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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6-001 号
2016 年 0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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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6-002 号
2016 年 02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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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6-003 号
2016 年 0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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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6-004 号
2016 年 0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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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6-005 号
2016 年 0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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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6-006 号
2016 年 03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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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6-007 号
2016 年 0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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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0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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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42
2016 年 0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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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09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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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6-011 号
2016 年 09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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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6-012 号
2016 年 1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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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6-013 号
2016 年 11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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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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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6-015 号
2016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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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6-016 号
2016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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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资者关系信息 2016-017 号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4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5月3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公司总
股本160,208,3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
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016年6月8日,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59,253,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11985元人民币现
金,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59929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7日,除
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8日。公司于2016年6月8日完成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政策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未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明:
现金分红政策未进行调整和变更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1.10
每 10 股转增数(股)
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44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319,256,418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
35,118,205.98
可分配利润(元)
514,189,076.26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10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其他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以现有总股本 319,256,4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35,118,205.98
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公司当
时总股本80,08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
11日。公司于2015年5月11日完成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
2、2016年4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现有总
股本160,208,3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10股。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
行调整。公司于2016年6月8日完成2015年年度权益分配事宜。
3、2017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319,256,4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0股。(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
进行调整。)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
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率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红的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红的比例
2016 年
35,118,205.98
151,353,133.06
23.20%
0.00
0.00%
2015 年
32,041,664.00
125,534,849.97
25.52%
0.00
0.00%
2014 年
40,042,500.00
158,843,869.58
25.21%
0.00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45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
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公司
其他承诺
公司未来不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
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
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2014 年 09
月 27 日
长期有效
承诺人切实
履行了相关
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丁彦辉、任
永红、邓江
波
股份限售
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彦辉、任永红、
邓江波承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将所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
至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
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
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本人
所持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
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
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014 年 07
月 15 日
长期
有效
承诺人
切实履行了
相关承诺。
丁彦辉、任
永红、邓江
波
股份减持
承诺
丁彦辉、任永红、邓江波的持股意向:公司
控股股东丁彦辉、任永红、邓江波承诺:对
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46
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
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
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
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有意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
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减持股份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
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
方式;本人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根据当时的
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如超过上述
期限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将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定办理。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
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本人承
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若本人因未履行上
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
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
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
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丁彦辉、任
永红、邓江
波
股东一致
行动承诺
丁彦辉、任永红、邓江波三方签订《共同控
制协议》以确认并维持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关
系,该协议三方确认承诺:自协议签订之日
起,至公司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后 60 个月
内,三方在向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
提名权,及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
表决权时,将继续通过采取相同意思表示、
一致表决的方式,实施对公司经营决策的共
同控制。凡涉及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即按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由股东或董事决策的重大事项,三方
将先行协商统一意见,在达成一致意见后,
三方共同向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提
案,并(或)根据事先协商确定的一致意见
2014 年 07
月 15 日
至 2019 年
08 月 01 日
承诺人切实
履行了相关
承诺。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47
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审议事项投票表决。
如果三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无法达成一
致意见,则三方同意按照丁彦辉的意见作出
最终决定。
丁彦辉、任
永红、邓江
波
关于同业
竞争、关
联交易、
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
诺
为避免在以后的经营中产生同业竞争,更好
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丁彦辉、任永红和邓江波向公司出具
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1、确认及
保证目前不存在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进行同业竞争的情况。2、不会在中国境内
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
资经营、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委托经营和
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等方
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有
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
如果将来有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之商业机会,本人或本
人所控制的企业将无偿将该商业机会让给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4、如发行人及其
控股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及业务范围,
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将不与拓展的产
品、业务相竞争。5、如违反以上承诺导致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遭受直接或者间接
经济损失,本人将向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予以充分赔偿或补偿。
2014 年 07
月 15 日
长期有效
承诺人切实
履行了相关
承诺。
丁彦辉、任
永红、邓江
波
关于同业
竞争、关
联交易、
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
诺
作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丁彦辉、
任永红、邓江波先生出具了减少和避免关联
交易的承诺函,承诺:本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将尽量减少、避免与发行人之间发生关
联交易。对于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与独立第三
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发行人与独立第三
方进行;不以向公司拆借、占用公司资金或
采取由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
公司资金;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
可避免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
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
公平合理地进行;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
人以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果未
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和其他投资者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2014 年 07
月 15 日
长期有效
承诺人切实
履行了相关
承诺。
丁彦辉、任
永红、邓江
其他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丁彦辉、任永红、邓江波已做
出关于承担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07
月 15 日
长期有效
承诺人切实
履行了相关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48
波
时补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的承诺如下:如应有
关税务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需要补缴或被
追缴整体变更时自然人股东以净资产折股
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则上述个人所得税由
本人全额承担;若公司因未履行代扣代缴前
述个人所得税义务而遭受罚款或损失,则由
丁彦辉、任永红、邓江波三人按照 4:3:3 的
比例承担相关罚款和损失。公司未来不为激
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
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
其贷款提供担保。
承诺。
深圳大艾投
资有限公司
股份限售
承诺
公司股东大艾投资承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将所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
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014 年 07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08 月 01 日
承诺人切实
履行了相关
承诺。
深圳市大艾
投资有限公
司
股份限售
承诺
深圳市大艾投资有限公司的持股意向:大艾
投资承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
股份,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
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
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持有
的公司股份。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有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
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
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
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公司
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作复权处理,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
格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则要求。公司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
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公司承
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若本公司未履行上
述承诺,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2014 年 07
月 15 日
至 2019 年
08 月 01 日
承诺人切实
履行了相关
承诺。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49
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公司因未履行上
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
司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
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公司
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
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深圳市大艾
投资有限公
司
关于同业
竞争、关
联交易、
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
诺
公司股东大艾投资出具了减少和避免关联
交易的承诺函,承诺: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将尽量减少、避免与发行人之间发生
关联交易。对于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与独立第
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发行人与独立第
三方进行;不以向公司拆借、占用公司资金
或采取由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
占公司资金;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
不可避免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
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
则,公平合理地进行;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
发行人以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
果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公司和其他投资者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14 年 07
月 15 日
长期有效
承诺人切实
履行了相关
承诺。
深圳市艾比
森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
分红承诺
根据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若本
次股票发行成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滚存利润由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
东共同享有。公司股利分配的主要规定如
下: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同股同利
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
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利润分配形式:公
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二者结合的方式
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3、利
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每一会计年度进行
一次利润分配,通常由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
一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在有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由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4、利润分配的顺序:在现金流满
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具备
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
式分配股利。5、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
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
2014 年 07
月 15 日
长期有效
承诺人切实
履行了相关
承诺。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50
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
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单
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
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同时,公司董
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
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
金分红政策: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到 8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本章程中
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在一年内
购买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
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含
30%)的事项。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应经过董
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金分红
的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根据经营状况等因素
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6、股票股利
分配条件:如董事会认为因公司营业收入快
速增长等原因导致公司股本规模与公司目
前发展状况不相符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
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
案。7、公司当年度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做
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
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8、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
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
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
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
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
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
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
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
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题。9、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51
程中,需与独立董事、监事会(包括外部监
事,如有)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
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
配预案,有关利润分配预案需分别经公司二
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包括外部监
事,如有)同意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应提供网络等投票方式,为社会
公众股东参加投票提供便利。10、公司根据
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
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
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议案,需分别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及监事会(包括外部监事,如有)同意后,
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提案中应
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公司应提供网络等投
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投票提供便
利。11、若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公司将根据自
身实际情况及届时有效的利润分配政策,每
三年制定或修订一次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
分红回报规划应当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
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情
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
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
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董事会制定或
调整公司各期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和计划
安排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深圳市艾比
森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本次公
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将随着募集资
金到位而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项目从开
始实施至投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在
上述时间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在短期内可能出现一
定幅度的下降。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
期回报的影响,公司通过大力拓展现有业
务,开拓新市场和新领域,尽量缩短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现收益的时间。同时,公司将
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通过引进人才,
壮大科研队伍,积极研发新产品,提高公司
产品的综合竞争力等措施,提升盈利能力,
以填补因本次公开发行被摊薄的股东回报。
2014 年 07
月 15 日
长期有效
承诺人切实
履行了相关
承诺。
深圳市艾比 IPO 稳定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14 年 07
至 2017 年 承诺人切实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52
森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
丁彦辉;任
永红;邓江
波;李海涛;
赵凯;陈玲;
鲍凯;张文
磊
股价承诺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公
司承诺:如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
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
盘价均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
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因除权除
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
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
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本
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
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
案>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履行回购公司股票
的义务。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
足时,如本公司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
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
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公司董事会未在回购
条件满足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股份
决议的,公司将延期向董事发放百分之五十
的薪酬(津贴),董事同时担任公司其他职
务的,公司延期向其发放除基本工资外的其
他奖金或津贴,直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
价方案之日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公司回购决议生效后未按该方案执行的,公
司将自稳定股价方案期限届满之日起延期
十二个月发放未按该方案执行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百分之五十的董事薪酬(津贴)、
以及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奖金或津贴。
控股股东承诺:本人在本公司就因稳定公司
股价措施涉及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
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
议投赞成票。如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
年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收盘价均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
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
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因除权
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
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
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如公司未能履行稳定股价的相应义务,则由
月 15 日
08 月 01 日 履行了相关
承诺。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53
本人履行该义务。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
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履
行增持公司股票的义务。在启动股价稳定措
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
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
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
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未
履行上述承诺的,自未履行承诺之日起,本
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
月;且同意公司延期向本人支付分红、以及
除基本工资外的薪酬(津贴),直至本人按
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
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负有增持股票义务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公司股票挂牌上
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
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
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
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
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
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
应调整),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审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
股价的预案>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履行增持
公司股票的义务。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
外)在本公司就因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回
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
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本人不
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
诺。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
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
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
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
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的,
自未履行承诺之日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
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且同意公司延期
向本人支付分红、以及除基本工资外的薪酬
(津贴),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54
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鲍凯;曹同
生;陈玲;陈
志峰;李海
涛;李松涛;
张文磊;赵
凯
其他承诺
通过大艾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并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李海涛、赵凯、
鲍凯、张文磊、陈玲承诺:除在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所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
股公开发售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
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
十二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
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本人所持
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
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
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将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通过大艾投
资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并担任公司监事陈
志峰、曹同生、李松涛承诺:除在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所持有的部分发行人
老股公开发售外,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
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
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
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2014 年 07
月 15 日
长期有效
承诺人切实
履行了相关
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公司
股权激励
承诺
公司未来不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
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
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2014 年 07
月 15 日
长期有效
承诺人切实
履行了相关
承诺。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55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诺
承诺是否按时
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
履行完毕的,应
当详细说明未
完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一
步的工作计划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盈利预测资产
或项目名称
预测起始时间 预测终止时间
当期预测业绩
(万元)
当期实际业绩
(万元)
未达预测的原
因(如适用)
原预测披露日
期
原预测披露索
引
收购深圳威斯
视创技术有限
公司 60%股权
2016 年 01 月
0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500
521.39
销售预期未达
标
2015 年 01 月
10 日
巨潮资讯网
i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对公司或相关资产年度经营业绩作出的承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1月,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了深圳市威斯泰克光电技术有限公司60%的股权,威斯泰克成为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收购时威斯泰克原股东钟再柏作出了相关业绩承诺。
(1)业绩承诺目标:
钟再柏承诺威斯泰克2015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
如果威斯泰克2015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少于1500万元,钟再柏需无偿额外向艾比森转让不超过所持威斯
泰克总股本的6%的股权。
计算公式为:额外的股权转让=6%*(1500万元-威斯泰克2015年经审计的净利润)/1500万元。
如果威斯泰克2015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大于或等于1500万元,则钟再柏无须再额外转让所持威斯泰克总
股本的6%的股权给艾比森。
(2)威斯泰克2015年度的业绩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年度威斯泰克实现营业收入4,583.94万元,实现净利润588.33万元,
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目标,未实现业绩承诺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威斯泰克销售收入没有达到预计数额,导致业
绩承诺未实现。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56
(3)拟采取的后续解决方案:
鉴于威斯泰克未完成2015年度业绩承诺的客观情况和主要原因,公司与威斯泰克原股东钟再柏进行了
坦诚沟通,并初步交流了各种处理方案。为保证威斯泰克经营的稳定及激励其2016年度取得更优异的经营
业绩,公司本着保护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争取双赢局面,与威斯泰克原股东钟再柏达成
对2015年度业绩未达标所采取的措施是:暂缓执行对威斯泰克原股东钟再柏2015年度的股权补偿措施,待
2016年度结束之后,根据威斯泰克业绩的完成情况再对钟再柏一并执行2015年度及2016年度的股权转让补
偿措施,钟再柏已同意实施该措施。
经双方平等协商,拟定的具体措施为:
威斯泰克原股东钟再柏承诺:2016年度,威斯泰克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
1)如果2016年威斯泰克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钟再柏需无偿向艾比森转让不超过所持威
斯泰克总股本的12%的股权。
计算公式为:合计股权转让份额=6%*(2500万元-威斯泰克2016年经审计的净利润)/2500万元+6%*(1500
万元-威斯泰克2015年经审计的净利润)/1500万元。
2)如果威斯泰克2016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大于或等于2500万元,乙方需无偿向艾比森转让不超过所持威斯
泰克总股本的6%的股权。
计算公式为:股权转让份额=6%*【4000万元-(威斯泰克2015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威斯泰克2016年经审计
的净利润)】/1500万元。
3)如果威斯泰克2016年和2015经审计的净利润总计大于或等于4000万元,则乙方无需再无偿转让所持威
斯泰克的股权给艾比森。
4)威斯泰克2016年《审计报告》(审计机构需获得艾比森认可)最迟应于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且钟再
柏承诺上述股权转让(如需)应于威斯泰克2016年《审计报告》出具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4)有关说明
该后续解决方案是公司与威斯泰克及其原股东钟再柏达成的初步方案,已经2016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深圳市威斯泰克光电技术有限公司2015
年度业绩承诺目标未达成及所采取的后续解决方案的公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威斯视创技术有限公司未达到业绩承诺暨履行业绩
补偿承诺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7日在巨潮咨询网上披露的《关于深圳威斯视创技术有限公
司未达到业绩承诺暨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议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于2016年4月8日及2017年4月7日出具的《深圳市艾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57
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6]003868号)及《深圳威斯视创技术有限公
司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7]004667),威斯视创2015年及2016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为
5,883,259.84元、5,213,906.23元。
2、根据《股权收购补充协议书》约定,钟再柏需向公司无偿转让其持有的威斯视创8.39%的股权。
计算公式为:合计股权转让份额=6%*(2,500万元-威斯视创2016年经审计的净利润)/2,500万元+6%*
(1,500万元-威斯视创 2015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1,500万元=6%*(2,500万元-521.390623万元)/2,500
万元+6%*(1,500万元-588.325984万元)/1,500万元)=8.39%
3、根据威斯视创2015年及2016年度业绩达成情况,公司先期已与钟再柏进行了坦诚沟通,敦促其根
据之前签署的《股权收购补充协议》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公司将根据本次会议审议情况,敦促钟再柏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尽快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1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艾比森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艾比森商业
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艾比森前海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2016年1月艾比森前海公司资产负债纳入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58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75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7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李轶芳、徐德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无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0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0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0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
况
涉案金额(万
元)
是否形成预
计负债
诉讼(仲裁)进
展
诉讼(仲裁)审理
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
执行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截至本报告期末,
公司涉及的诉讼
基本为客户拖欠
的货款,公司主动
发起的诉讼。
808.49 否
已回收本金
144.43 万元,其
他案件正在审
理当中或在强
制执行过程
中。
根据诉讼收回的
金额冲减应收账
款金额,不存在
重大风险。
公司基本为诉
讼发起方,判决
结果大部分都
是胜诉。
无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59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彦辉先生、任永红先生、邓江波先生诚信状况良好,
均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9月27日,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关于<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
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随后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
料。
2、2014年11月3日,公司获悉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材料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2014年11月24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4年12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14年12月19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
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5年1月7日,公司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和登记工作,最终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
1,455,000股,授予对象206人,授予价格为每股38.45元,公司总股本由7863万股增加至8008.50万股。
6、2015年5月,公司实施了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即以公司权益分派时总股本8008.50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经过权益分派,
已授予的首批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5.50万股增加变更至291.0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8008.50万股增加至
16017万股。
7、2015年6月,公司完成回购注销部分离职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事宜,回购注销7名激励
对象的36,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16017万股减少至16013.40万股。
8、2015年7月,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和登记工作,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2人,授予的股
票数量为166,000股,公司总股本由16013.40万股增加至16030万股。
9、2015年9月,公司完成回购注销部分离职的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事宜,回购注销5名激励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60
对象的36,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16030万股减少至16026.40万股。
10、2015年12月,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并上市流通事宜,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181名,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84,320
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票数量为860,320股。
11、2016年2月,公司完成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
宜,回购注销30名人员的55,68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16026.40万股减少至16020.8320万股。
12、2016年5月,公司回购注销11名前期离职人员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4,800股;同时,
因公司2015年度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期解锁条件和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
期解锁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的
第一期对应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共计879,600股。即本次合计回购204人共计954,400股限制性股
票。
12、2016年6月,公司完成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每 10 股派 2.011985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059929 股。公司限制性股票由909,600股变为1,824,651股。
13、2016年12月,公司完成回购注销23名前期离职人员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5,814股。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为319,256,418股,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为1,618,837股。
14、2016年度,公司股权激励费用冲回291.92万元。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61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受托人名
称
是否关联
交易
产品类型
委托理财
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报酬确定
方式
本期实际
收回本金
金额
计提减值
准备金额
(如有)
预计收益
报告期实
际损益金
额
报告期
损益实
际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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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情况
招行银行 否
7 天通知
理财
2,5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01 月 08
日
提前确定
2,500
0.92
0.92 已收回
招行银行 否
保本浮动
收益型
100
2016 年
04 月 29
日
2016 年
05 月 26
日
提前确定
100
0.11
0.11 已收回
中国建设
银行
否
保本浮动
收益型
7,000
2016 年
01 月 05
日
2016 年
02 月 22
日
提前确定
7,000
30.38
30.38 已收回
中国建设
银行
否
保本浮动
收益型
1,000
2016 年
03 月 07
日
2016 年
06 月 08
日
提前确定
1,000
7.56
7.56 已收回
中国建设
银行
否
保本浮动
收益型
1,500
2016 年
05 月 16
日
2016 年
08 月 17
日
提前确定
1,500
11.34
11.34 已收回
中国银行 否
保本浮动
收益性
3,000
2016 年
05 月 24
日
2016 年
07 月 28
日
提前确定
3,000
16.56
16.56 已收回
中国银行 否
保本浮动
收益性
500
2016 年
08 月 04
日
2016 年
08 月 26
日
提前确定
500
0.57
0.57 已收回
中国银行 否
保本浮动
收益性
1,700
2016 年
08 月 11
日
2016 年
08 月 29
日
提前确定
1,700
1.93
1.93 已收回
中国银行 否
保本浮动
收益性
500
2016 年
08 月 24
日
2016 年
08 月 30
日
提前确定
500
0.15
0.15 已收回
中国银行 否
保本浮动
收益性
1,000
2016 年
08 月 24
日
2016 年
09 月 09
日
提前确定
1,000
0.72
0.72 已收回
中国银行 否
保本浮动
收益性
1,000
2016 年
09 月 09
日
2016 年
09 月 12
日
提前确定
1,000
0.34
0.34 已收回
中国银行 否
保本浮动
收益性
1,000
2016 年
08 月 24
日
2016 年
09 月 12
日
提前确定
1,000
1.2
1.2 已收回
中国银行 否
保本浮动
收益性
1,500
2016 年
09 月 14
日
2016 年
09 月 19
日
提前确定
1,500
0.37
0.37 已收回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63
中国银行 否
保本浮动
收益性
2,000
2016 年
09 月 19
日
2016 年
09 月 26
日
提前确定
2,000
0.69
0.69 已收回
中国银行 否
保本浮动
收益性
500
2016 年
09 月 29
日
2016 年
10 月 09
日
提前确定
500
0.24
0.24 已收回
中国银行 否
保本浮动
收益性
2,709.36
2016 年
11 月 09
日
2016 年
11 月 16
日
提前确定
2,709.36
0.17
0.17 已收回
中国银行 否
保本浮动
收益性
3,386.7
2016 年
11 月 09
日
2016 年
11 月 30
日
提前确定
3,386.7
0.91
0.91 已收回
中国银行 否
保本浮动
收益性
2,032.02
2016 年
11 月 09
日
2016 年
12 月 09
日
提前确定
2,068.74
0.95
0.95 已收回
中国银行 否
保本浮动
收益性
500
2016 年
11 月 14
日
2016 年
11 月 22
日
提前确定
500
0.24
0.24 已收回
中国银行 否
保本浮动
收益性
300
2016 年
11 月 29
日
2016 年
12 月 12
日
提前确定
300
0.24
0.24 已收回
中国银行 否
保本浮动
收益性
2,032.02
2016 年
11 月 17
日
2016 年
12 月 01
日
提前确定
2,068.74
0.32
0.32 已收回
中国银行 否
保本浮动
收益性
6,800
2016 年
11 月 24
日
2016 年
12 月 05
日
提前确定
6,800
4.51
4.51 已收回
中国银行 否
保本浮动
收益性
300
2016 年
12 月 02
日
2016 年
12 月 15
日
提前确定
300
0.24
0.24 已收回
中国银行 否
保本浮动
收益性
3,447.9
2016 年
12 月 01
日
2016 年
12 月 15
日
提前确定
3,447.9
0.54
0.54 已收回
中国银行 否
保本浮动
收益性
3,000
2016 年
12 月 05
日
2016 年
12 月 12
日
提前确定
3,000
1.04
1.04 已收回
中国银行 否
保本浮动
收益性
1,500
2016 年
12 月 05
日
2016 年
12 月 20
日
提前确定
1,500
1.36
1.36 已收回
中国银行 否
保本浮动
1,500 2016 年
2016 年
提前确定
1,500
0.72
0.72 已收回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64
收益性
12 月 20
日
12 月 28
日
中国银行 否
保本浮动
收益性
3,447.9
2016 年
12 月 16
日
2016 年
12 月 30
日
提前确定
3,447.9
0.56
0.56 已收回
中国银行 否
保本浮动
收益性
700
2016 年
12 月 13
日
2017 年
01 月 04
日
提前确定
0
1.39
0 未收回
中国银行 否
保本浮动
收益性
400
2016 年
12 月 15
日
2017 年
01 月 04
日
提前确定
0
0.72
0 未收回
中国银行 否
保本浮动
收益性
4,482.27
2016 年
12 月 16
日
2017 年
01 月 18
日
提前确定
0
2.41
0 未收回
合计
61,338.17
--
--
--
55,829.34
89.4
84.88
--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
金额
0
涉诉情况(如适用)
无
委托理财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
日期(如有)
2015 年 07 月 21 日
委托理财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
日期(如有)
2015 年 08 月 06 日
未来是否还有委托理财计划
是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七、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65
2、履行其他社会责任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能力,
积极履行企业应尽的义务,承担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在股东与债权人权益保护、公司规范治理、职工权益保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
能减排等方面不断努力,加强了公司和社会各主体之间的了解、沟通和互动。
公司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信息披露管理事务。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来访
接待工作,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工作,合理、妥善地安排个人投资者、机构投
资者、行业分析师等相关人员到公司进行调研,并切实做好相关未披露信息的保密工作。公司设置有投资
者热线及投资者信箱,接受投资者来电及邮件咨询。同时,为方便与投资者沟通联系,除在法律法规禁止
的时间窗口外,积极接待投资来访。此外,公司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积极与投资者进行
互动,接受所有股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答疑,积极传递公司的相关信息,努力促
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公司在努力实现企业规模和经济效益稳步增长的同时,公司根据盈利状况和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结
合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等情况,制定了长期和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办法及切实合理的分红方案,积极回报
股东。公司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认真履行了对投
资者的现金分红承诺。
报告期内,公司切实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建造文娱设施,举办文娱活动,关注员工工余生活,调
动员工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和氛围。公司严格按照《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依法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依法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工作,严把质量关,建立产品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公司
设有品质管理部,严格按照检验标准及程序,对产品进行检测。公司已通过多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
执行严格的质量标准,采取细致的质量控制措施,从生产原料采购质量、生产过程控制、销售环节控制、
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加强质量控制与保证,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了安全可靠的产品。
艾比森惠州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环保规定合规处理生产危险废弃物及生活污水,艾比森惠州公司已取
得由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颁发的《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艾比森惠州公
司与第三方专业公司签订了关于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业服务及关于处理生活油污的服务合同,由第三方专业
机构处理相关危险废弃物及生活污水。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66
艾比森践行“诚信、感恩、负责任”的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慈善活动,捐资助学,帮助
困难群众,扶助困难职工,积极回报社会,履行责任。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否
是否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 是 √ 否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 年 9 月 14 日,公司与北京云动数字媒体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有效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上披露的《关于与北京云动数字媒体技术有限
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码:2015-065),该协议有效期截至2016年9月13日。
2、2016年1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艾比森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设立全资孙公司深圳市前海艾比森
商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上披
露的《关于在深圳前海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码:2016-005)。
3、2016年2月3日,公司与九州证券签订了《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九州证券有限公司共
同发起设立艾比森九州新兴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之合作框架协议》,本框架协议为公司与九州证券
初 步 确 定 合 作 意 愿 的 意 向 性 文 件 , 目 前 基 金 尚 未 成 立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在 巨 潮 资 讯
()上披露的《关于发起设立艾比森九州新兴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公告编码:
2016-009)。
4、2016年2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有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注销事宜,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上披露的《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码:
2016-014)。
5 、 2016 年 4 月 1 日 ,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李 松 涛 先 生 离 职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上披露的《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码:2016-020)。
6、2016年4月22日,公司与中投聚金签订了《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投聚金(深圳)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艾比森中投聚金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之合作框架协议》,本框架协议
为公司与中投聚金初步确定合作意愿的意向性文件,目前基金尚未成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在巨潮资讯
()上披露的《关于发起设立艾比森中投聚金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公告编码:
2016-033)。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67
7、2016年5月3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选举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选举杨时泰先生作为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新任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码:2016-037 )。
8、2016年5月6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丁彦辉先生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丁彦辉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暨提名新任总经理人选
的公告》(公告编码:2016-039 )。
9、2016 年 5 月 7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选举职工代表监事曹同生先生为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主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码2016-040)。
10、2016年5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聘任李海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码:2016-041)。
11、2016年5月9日,公司拟出资 450万美元收购 Artixium 公司 51%的股权签订了《投资备忘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签订投资备忘录的公告》
(公告编码:2016-042)。
12、2016年6月21日,公司披露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A
座8层、9层和10层的房产,建筑面积为4,722.93平方米,总价款不超过122,000,000.00元人民币(具体总
价款以最终签署的购房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码:2016-048)。目前,公司已取得上述资产的所
有权。
13、2016 年 6 月 21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公司于2016
年5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有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
编码:2016-049)。
14、2016年7月8日,公司财务总监鲍凯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财务总监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上披露的《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公告编码:
2016-050)。
15、2016年7月9日,公司决定终止收购Artixium 公司 51%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8日
在巨潮资讯()上披露的《关于终止收购事项的公告》(公告编码:2016-056)。
16、2016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同意聘任黄程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6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上披露的《关于聘任财务总监
的公告》(公告编码:2016-052)。
17、2016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申请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上披露的《关于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码:2016-053),该事项于2016年7月29日获股东大会审批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29日在巨潮资讯()上披露的《201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码:2016-057)。
18、2016年8月12日,公司与浙江火神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神文化”)于2016年8月
12日签署了《退资协议》,公司以减资方式退出对火神文化的投资,由火神文化回购公司所持有的火神文
化3.0068%的股权,火神文化的回购款项中包含使用公司资金的利息部分。此次退资完成后,公司不再持
有火神文化任何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退出
对浙江火神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码:2016-058)。
19、2016年10月2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丁彦辉先生、任永红先生及邓江波先生将其持有公
司的部分限售股办理了股权质押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码:2016-065)。
20、2016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聘任唐露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
编码:2016-068)。
21、2016年11月11月,公司与中超公司签订了《2017-2020年中超联赛赛场LED全彩显示屏官方供应商
赞助协议》,公司向中超公司支付赞助费并免费提供LED全彩显示屏硬件设备、软件及配套服务,公司获
得 包 括 赛 场 权 益 在 内 的 六 项 供 应 商 主 要 赞 助 权 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上披露的《关于签订中超联赛赛场LED全彩显示屏官方供应商赞助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码:2016-073)。
22、2016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会议选举丁
彦辉先生、任永红先生、邓江波先生、李海涛先生、赵凯先生、Jihong Sanderson(吴霁虹)女士为公司
非独立董事,肖群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选举赵晓先生、刘广灵先生、何晴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李 黑 虎 先 生 、 牛 永 宁 先 生 不 再 担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上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换届离任的公告》(公告编码:2016-087)。
23、2016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有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69
销事宜,于 2017年 1月 20 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码:
2017-007)。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70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
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4,601,0
25
71.51%
0
0
113,814,9
86
-1,669,87
1
112,145,1
15
226,746,1
40
71.02%
1、国家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3、其他内资持股
114,601,0
25
71.51%
0
0
113,814,9
86
-1,669,87
1
112,145,1
15
226,746,1
40
71.02%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11,203,92
4
6.99%
0
0
11,271,06
8
0
11,271,06
8
22,474,99
2
7.03%
境内自然人持股
103,397,1
01
64.52%
0
0
102,543,9
18
-1,669,87
1
100,874,0
47
204,271,1
48
63.99%
4、外资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5,662,97
5
28.49%
0
0
46,393,32
6
453,977
46,847,30
3
92,510,27
8
28.98%
1、人民币普通股
45,662,97
5
28.49%
0
0
46,393,32
6
453,977
46,847,30
3
92,510,27
8
28.9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4、其他
0
0.00%
0
0
0
0
0
0
0.00%
三、股份总数
160,264,0
00
100.00%
0
0
160,208,3
12
-1,215,89
4
158,992,4
18
319,256,4
18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6年2月完成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
宜,回购注销30名人员的55,68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16,026.40万股减少至16,020.8320万股;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71
(2)公司于2016年5月完成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
宜,回购注销204名人员954,4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16,020.8320万股减少至15,925.3920万股;
(3)公司于2016年6月实施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总股本由15,925.3920万股增加至31,946.2232万
股;
(4)公司于2016年12月完成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事宜,回购注销23名人员205,814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31,946.2232万股减少至31,925.6418万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2月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事宜于2015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2016年5月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事宜于2016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3)2016年6月公司权益分派事宜于2016年5月3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4)2016年12月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事宜于2016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以上股份变动事宜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6月,公司实施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059929 股,总股本增加至319,462,232股,总股本的增加致使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发生相应摊薄,
摊薄后的每股净收益及每股净资产分别为0.4005元和2.6808元。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
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
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丁彦辉
40,532,207
198,075
40,575,850
80,909,982
首发前个人类限
售股
首发前个人类限
售股的拟解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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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售日期为2017年
7 月 31 日,高管
锁定股解除限售
按照其上一年度
最后一个交易日
所持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为本年
度实际可上市流
通股份,剩余
75%股份将继续
锁定。
任永红
30,395,506
144,900
30,640,719
60,891,325
首发前个人类限
售股和高管锁定
股
首发前个人类限
售股的拟解除限
售日期为2017年
7 月 31 日,高管
锁定股解除限售
按照其上一年度
最后一个交易日
所持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为本年
度实际可上市流
通股份,剩余
75%股份将继续
锁定。
邓江波
30,325,708
75,102
30,431,895
60,682,501
首发前个人类限
售股
首发前个人类限
售股的拟解除限
售日期为2017年
7 月 31 日,高管
锁定股解除限售
按照其上一年度
最后一个交易日
所持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为本年
度实际可上市流
通股份,剩余
75%股份将继续
锁定。
深圳市大艾投资
有限公司
11,203,924
0
11,271,068
22,474,992
首发前机构类限
售股
2017 年 7 月 31
日
李海涛等 194 名
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对
象(报告期内有
1,753,680
1,135,080
824,511
1,443,111 股权激励限售股
限制性股票在授
予日的 12 个月
后、24 个月后、
36 个月后分三次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73
34 名对象离职,
已完成回购注
销)
解锁,每次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比
例分别为授予总
量的 40%,30%,
30%。
陈志峰等12名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授予
对象(报告期内
有2名对象离职,
已完成回购注
销)
166,000
80,814
90,540
175,726 股权激励限售股
限制性股票在授
予日的 12 个月
后、24 个月后、
36 个月后分三次
解锁,每次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比
例分别为授予总
量的 40%,30%,
30%。
李海涛、赵凯、
陈玲、鲍凯、张
文磊等5名董事、
高管(其中,鲍
凯在报告期内离
职,但是期末其
持有的高管锁定
股仍在锁定期)
224,000
140,000
84,503
168,503 高管锁定股
高管锁定股解除
限售按照其上一
年度最后一个交
易日所持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为
本年度实际可上
市流通股份,剩
余 75%股份将继
续锁定。
合计
114,601,025
1,773,971
113,919,086
226,746,140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初,公司总股本为16,026.40万股,公司分别于2016年2月和5月完成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事宜共计101.008万股,公司总股本变为15,925.392万股;公司于2016年6月实施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事
宜,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59929股,完成此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1,946.2232万股;公司于2016年12月完成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共计20.5814万股,完成此次回购公
司总股本变为31,925.6418万股,上述事宜对公司股东结构、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无重大变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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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
股东总数
9,290
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上一月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10,227
报告期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如有)
(参见注 9)
0
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上一月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东总数(如有)
(参见注 9)
0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
持股数量
报告期内
增减变动
情况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持有无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丁彦辉
境内自然人
25.51%
81,439,76
5
40,841,53
3
80,909,98
2
529,783 质押
1,700,000
任永红
境内自然人
19.22%
61,348,49
1
30,904,68
5
60,891,32
5
457,166 质押
1,400,000
邓江波
境内自然人
19.07%
60,883,37
3
30,532,63
1
60,682,50
1
200,872 质押
1,400,000
深圳市大艾投资
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7.04%
22,474,99
2
11,271,06
8
22,474,99
2
0
谢丽芳
境内自然人
2.24% 7,140,000 7,140,000
0 7,14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宝
盈转型动力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其他
1.31% 4,174,322 4,174,322
0 4,174,322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宝
盈新兴产业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其他
1.06% 3,400,000 3,400,000
0 3,400,000
王会平
境内自然人
0.74% 2,353,878 2,353,878
0 2,353,878
中国工商银行-
宝盈泛沿海区域
增长混合型证券
其他
0.72% 2,300,000 2,300,000
0 2,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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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
嘉实策略增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其他
0.67% 2,135,270 2,135,270
0 2,135,27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
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
见注 4)
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
1、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中,丁彦辉先生、任永红先生、邓江波先生为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并且为一致行动人。为强化对公司的控制关系、保证公司的持续高
效运营,三位股东于 2011 年 8 月 1 日签订《共同控制协议》以确认并维持对公司的
共同控制关系,该协议确认:自公司设立至协议签订之日,三方一直通过在股东(大)
会、董事会采取相同意思表示、一致表决的方式,实施对公司经营决策的共同控制。
同时,三位股东在协议中承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后 60
个月内,三方在向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提名权,及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上行使表决权时,将继续通过采取相同意思表示、一致表决的方式,实施对公司经
营决策的共同控制。凡涉及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即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由股东或董事决策的重大事项,三方将先行协商统一意见,在达
成一致意见后,三方共同向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提案,并(或)根据事先协商
确定的一致意见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审议事项投票表决。如果三方进行充分沟通协
商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三方同意按照丁彦辉先生的意见作出最终决定,上述三
方与公司其他前 10 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前 10 名股东之间,根据公开信息可以得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转型
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新兴产业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中国工商银行-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均是由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根据公司问询,深圳市大艾投资有限公司和谢
丽芳互相之间以及与其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
信息外,公司无法获知前 10 大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谢丽芳
7,1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14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
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4,174,322 人民币普通股
4,174,32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
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3,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400,000
王会平
2,353,878 人民币普通股
2,353,878
中国工商银行-宝盈泛沿海区域增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00,00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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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嘉实策略增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135,270 人民币普通股
2,135,270
张美秀
2,068,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68,000
周炜
1,93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35,000
谢明
1,829,600 人民币普通股
1,829,600
刘冬春
1,729,900 人民币普通股
1,729,900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
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
根据公开信息可以得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及中国工商银行-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均是由宝盈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管理;丁彦辉先生、任永红先生、邓江波先生与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
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根据公司调查,深圳市大艾投资有限公司和谢丽
芳互相之间以及与其他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
系。除上述信息外,公司无法获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有)(参见注 5)
公司股东谢丽芳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2,640,000 股外,还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4,50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7,140,000 股;
公司股东王会平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983,700 股外,还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370,178 股,实际合计持有 2,353,878 股;公
司股东张美秀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800,000 股外,还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268,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2,068,000 股;公司
股东周炜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外,还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935,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1,935,000 股;公司股东谢明除
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1,600 股外,还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
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818,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1,829,600 股;公司股东刘冬春除通过
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311,700 股外,还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保证券账户持有 1,418,2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1,729,9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丁彦辉
中国
否
任永红
中国
否
邓江波
中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丁彦辉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永红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邓江波担任公司董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77
事、副总经理。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
司的股权情况
无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丁彦辉
中国
否
任永红
中国
否
邓江波
中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丁彦辉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永红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邓江波担任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无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78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79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80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
日期
任期终止
日期
期初持股
数(股)
本期增持
股份数量
(股)
本期减持
股份数量
(股)
其他增减
变动(股)
期末持股
数(股)
丁彦辉
董事长
现任
男
44
2010 年
12 月 08
日
2019 年
12 月 16
日
40,598,23
2
0
0
40,841,53
3
81,439,76
5
任永红
董事、副
总经理
现任
男
43
2010 年
12 月 08
日
2019 年
12 月 16
日
30,443,80
6
138,800
0
30,765,88
5
61,348,49
1
邓江波
董事、副
总经理
现任
男
44
2010 年
12 月 08
日
2019 年
12 月 16
日
30,350,74
2
0
0
30,532,63
1
60,883,37
3
李海涛
董事、总
经理
现任
男
43
2010 年
12 月 08
日
2019 年
12 月 16
日
160,000
0
10,000
54,612
204,612
赵凯
董事
现任
男
34
2010 年
12 月 08
日
2019 年
12 月 16
日
80,000
0
40,120
32,336
72,216
Jihong
Sanderso
n
董事
现任
女
55
2016 年
12 月 16
日
2019 年
12 月 16
日
0
0
0
0
0
赵晓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50
2016 年
12 月 16
日
2019 年
12 月 16
日
0
0
0
0
0
刘广灵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51
2016 年
12 月 16
日
2019 年
12 月 16
日
0
0
0
0
0
何晴
独立董事 现任
女
43
2013 年
12 月 17
日
2019 年
12 月 16
日
0
0
0
0
0
曹同生
监事会主
席
现任
男
61
2016 年
05 月 07
日
2019 年
12 月 16
日
0
0
0
0
0
毛佳
监事
现任
女
32 2015 年
2019 年
0
0
0
0
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81
04 月 29
日
12 月 16
日
杨时泰
监事
现任
男
30
2016 年
04 月 21
日
2019 年
12 月 21
日
0
0
0
0
0
陈玲
副总经理 现任
女
38
2012 年
12 月 24
日
2019 年
12 月 16
日
160,000
0
40,000
24,431
144,431
张文磊
副总经
理、董事
会秘书
现任
男
37
2010 年
12 月 08
日
2019 年
12 月 16
日
80,000
0
40,120
32,336
72,216
唐露阳
副总经理 现任
女
34
2016 年
10 月 28
日
2019 年
12 月 16
日
30,000
0
0
90
30,090
黄程
财务总监 现任
女
38
2016 年
07 月 11
日
2019 年
12 月 16
日
0
0
0
0
0
肖群
董事
离任
男
50
2010 年
12 月 08
日
2019 年
12 月 16
日
0
0
0
0
0
李黑虎
独立董事 离任
男
71
2010 年
12 月 08
日
2016 年
12 月 16
日
0
0
0
0
0
牛永宁
独立董事 离任
男
51
2010 年
12 月 08
日
2016 年
12 月 16
日
0
0
0
0
0
李松涛
监事会主
席
离任
男
47
2010 年
12 月 08
日
2016 年
04 月 01
日
0
0
0
0
0
鲍凯
财务总监 离任
男
46
2010 年
12 月 08
日
2016 年
07 月 07
日
80,000
0
20,000
-35,928
24,072
合计
--
--
--
--
--
--
101,982,7
80
138,800
150,240
102,247,9
26
204,219,2
66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丁彦辉
总经理
离任
2016 年 05 月 06 2016 年 5 月 6 日辞去其兼任的总经理职务,离任后丁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82
日
彦辉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位。
李海涛
总经理
任免
2016 年 05 月 09
日
经董事长丁彦辉先生提名,2016 年 5 月 9 日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聘任李海涛先生为总经理。
曹同生
监事会主席
任免
2016 年 05 月 07
日
2016 年 5 月 7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选举
曹同生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杨时泰
监事
任免
2016 年 05 月 03
日
经大股东丁彦辉先生提名,2015 年 5 月 3 日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通过。
李松涛
监事会主席
离任
2016 年 04 月 01
日
2016 年 4 月 1 日,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
鲍凯
财务总监
离任
2016 年 07 月 07
日
2016 年 7 月 7 日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不
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黄程
财务总监
任免
2016 年 07 月 11
日
经公司总经理李海涛先生提名,2016 年 7 月 11 日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聘任黄程女士为财务总监。
唐露阳
副总经理
任免
2016 年 10 月 28
日
经公司总经理李海涛先生提名,2016 年 10 月 28 日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聘任唐露阳女士为副总经
理。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本公司董事会成员简历如下:
丁彦辉先生:男,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公司创始人之一,毕业于甘肃陇东
学院中文专业。1997年3月至1997年7月在深圳海天版务公司从事采编、记者工作,1997年7月至1997年11
月在深圳京华证券从事证券经纪人职业,1998年1月至2001年1月在深圳金港特电子有限公司担任销售经
理,2001年2月至2001年7月在深圳市虹视实业有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2001年8月与任永红先生和邓江波
先生共同设立了本公司前身深圳市艾比森实业有限公司,历任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并任惠
州艾比森执行董事、艾比森香港公司负责人。
任永红先生:男,197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公司创始人之一,毕业于甘肃宁县
师范学校中文专业。1996年7月至1999年4月在甘肃省宁县华乡教委从事教师工作,1999年5月至1999年12
月在深圳市赛格圣颖通信导航有限公司担任业务员,1999年12月至2000年5月在深圳市南园小学从事教师
工作,2000年5月至2001年8月在深圳市虹视实业有限公司担任业务员。2001年8月与丁彦辉先生和邓江波
先生设立了本公司前身深圳市艾比森实业有限公司,历任董事、副总经理,并于2003年3月至2011年3月同
时担任深圳市艾比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并任艾比森德国公
司负责人,艾比森中东公司、艾比森日本公司、艾比森俄罗斯公司和艾比森墨西哥董事。
邓江波先生:男,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公司创始人之一,毕业于辽宁省财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83
政学校会计专业。1996年8月至1997年12月在辽宁凌海人寿保险公司担任业务主任,1998年3月至1999年9
月在深圳金港特电子有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1999年12月至2000年6月在深圳市盛为实业有限公司担任销
售经理。2001年8月与丁彦辉先生和任永红先生共同设立了本公司前身深圳市艾比森实业有限公司,历任
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并任艾比森美国公司负责人,艾比森香港公司董事、威斯视
创公司董事长。
李海涛先生:男,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甘肃陇东学院中文专业,先后
就职于甘肃省刘家峡化工集团公司、平安保险甘肃省分公司、天安保险甘肃省分公司。2008年入职本公司,
主要负责公司销售工作。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并任大艾投资董事长、艾比森巴西公司董事。
赵凯先生:男,198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甘肃省庆阳林业学校财会专业,
2002年入职本公司,历任出纳、销售经理、模组事业部经理等职。现任公司董事,并任惠州艾比森总经理、
大艾投资董事。
Jihong Sanderson (吴霁虹)女士:女,1962年9月出生,美国国籍,毕业于美国伯克利加州大学哈斯
商学院,MBA硕士。历任美国伯克利加州大学哈斯商学院讲座教授、伯克利中美战略研究中心主任。现任
公司董事、北京大学访问教授、研究生导师,并任强基茵经济研究(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众创时代
蓝天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赵晓先生:男,196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
博士学位。赵晓先生曾任国家经贸委研究员、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宏观战略部部长、北京科技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体改基金会理事、学术委员,中国房地产协会产业与市场研究专业委员会专家
委员;哈佛大学、高登康威尔神学院、香港浸会大学等多所大学访问学者。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香柏领导
力机构主席、首席经济学家,担任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及AKM(香港)安捷利实业集团公司独立董
事。
刘广灵先生:男,196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理学
硕士,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副教授。历任西安统计学院教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现任公司
独立董事、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教师、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何晴女士:女,197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深圳大学经济系会计学专业毕业,美国
Centenary大学MBA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曾在深圳市国际房地产(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市侨置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普华
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
所、深圳市宝明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深圳联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并曾担任深圳市天地(集团)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84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金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卡尔丹顿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中国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并任深圳市特发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深
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本公司监事会成员简历如下:
曹同生先生:男,195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甘肃陇东学院物理专业,曾从
事教育工作。2005年4月入职本公司,先后担任显示屏生产制造车间经理、显示屏生产副经理、后勤管理
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毛佳女士:女,198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
业,本科学历,工学学士;曾先后在中山大桥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辅讯光电工业(昆山)有限公司、亚旗集
团工作。2012年3月入职本公司,现任公司监事,并担任公司总裁办秘书。
杨时泰先生:198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学历、法学
硕士;曾先后在广东桦仁律师事务所、深圳市红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工作;2014年5月入职本公司,
现任公司监事,目前担任公司法务专员。
3、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李海涛先生: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简历参见本节“董事会成员”。
任永红先生: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简历参见本节“董事会成员”。
邓江波先生: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简历参见本节“董事会成员”。
张文磊先生:男,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经济学学士,浙
江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曾任职于金可达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入职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并任威斯视创公司监事。
陈玲女士:女,197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应用心理学硕士,曾任职于甘
肃省石油化工设计院、兰州宝通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大学深港产学研基地,2008年入职本公司。现任公司
副总经理。
唐露阳女士:女,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英国华威大学MBA在读硕士。2006年12月
入职本公司,先后担任公司欧洲业务区销售总监、大客户部总监,2013年8月至2016年10月,担任公司欧
洲业务区大区总监、艾比森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文女士: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会计专业,清华大
学深圳研究生院EMBA课程班结业。2006年12月入职本公司,先后担任公司采购经理、PMC经理、生产总监、
照明事业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85
黄程女士: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黄程女士历任
美的集团(股票代码000333)下属经营单位广东美的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广州华凌空调设备
有限公司财务部长、佛山市美的开利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财务部长等职;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深圳市聚成企业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
取报酬津贴
李海涛
深圳市大艾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0 年 10 月
05 日
否
赵凯
深圳市大艾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2010 年 10 月
05 日
否
在股东单位任
职情况的说明
深圳市大艾投资有限公司系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李海涛、赵凯、曹同
生、张文磊、陈玲、唐露阳等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
取报酬津贴
丁彦辉
惠州市艾比森光电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1 年 03 月
24 日
否
丁彦辉
艾比森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04 月
03 日
否
任永红
艾比森德国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013 年 04 月
02 日
否
任永红
艾比森中东自由区公司
董事
2015 年 01 月
05 日
否
任永红
艾比森日本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015 年 03 月
10 日
否
任永红
艾比森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015 年 05 月
26 日
否
任永红
艾比森控股墨西哥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015 年 03 月
12 日
否
邓江波
艾比森美国公司
董事
2012 年 09 月
18 日
否
邓江波
艾比森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10 月
23 日
否
邓江波
深圳市威斯泰克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5 年 01 月
否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86
30 日
李海涛
艾比森巴西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015 年 05 月
26 日
否
赵凯
惠州市艾比森光电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4 年 02 月
25 日
否
Jihong
Sanderson
北京大学
访问教授、研
究生导师
是
Jihong
Sanderson
强基茵经济研究(北京)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是
Jihong
Sanderson
众创时代蓝天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是
赵晓
中国体改基金会
理事、学术委
员
是
赵晓
中国房地产协会产业与市场研究专业委
员会
专家委员
是
赵晓
香柏领导力机构
主席、首席经
济学家
是
赵晓
AKM(香港)安捷利实业集团公司
独立董事
是
赵晓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是
刘广灵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副教授
是
刘广灵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是
刘广灵
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是
刘广灵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是
何晴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是
何晴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是
何晴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是
何晴
深圳市特发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总监
是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议董事、监事的薪酬。高级管理人
员报酬由董事会决定。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监事,根据其本人与公司签订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
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的确定其薪酬,不再另行发放津贴。董事长不兼任总经理时,其薪酬
标准及发放方式在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除独立董事外,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监事不领取薪酬。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87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依据公司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并结合年度绩效完成情况综合确定。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
前报酬总额
是否在公司关联
方获取报酬
丁彦辉
董事长
男
44 现任
70.02 否
任永红
董事、副总经理 男
43 现任
73.06 否
邓江波
董事、副总经理 男
44 现任
57.84 否
李海涛
董事、总经理
男
43 现任
66.56 否
赵凯
董事
男
34 现任
25.95 否
Jihong Sanderson 董事
女
55 现任
0 否
赵晓
独立董事
男
50 现任
0 否
刘广灵
独立董事
男
51 现任
0 否
何晴
独立董事
女
43 现任
5 否
曹同生
监事会主席
男
61 现任
14.34 否
毛佳
监事
女
32 现任
13.63 否
杨时泰
监事
男
30 现任
8.51 否
陈玲
副总经理
女
38 现任
38.8 否
张文磊
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
男
37 现任
32.75 否
唐露阳
副总经理
女
34 现任
83.33 否
黄程
财务总监
女
38 现任
38.04 否
肖群
董事
男
50 离任
0 否
李黑虎
独立董事
男
71 离任
5 否
牛永宁
独立董事
男
51 离任
5 否
李松涛
监事会主席
男
47 离任
23.57 否
鲍凯
财务总监
男
46 离任
32.88 否
合计
--
--
--
--
594.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88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298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963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1,261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2,314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1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582
销售人员
196
技术人员
233
财务人员
30
行政人员
220
合计
1,261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硕士及硕士以上
37
本科
313
大专
205
中专、高中以下
706
合计
1,261
2、薪酬政策
薪酬作为公司价值分配的重要形式之一,公司结合所处的发展阶段,对比参考同行业、同区域公司,
制定了差别化的薪酬政策,并不断完善和优化薪酬体系。确保在业绩提升的情况下,不断提升薪酬在同行
业、同区域的竞争力,为员工提供奖金、年终评优、岗位晋升等各种激励机制,坚持绩效激励考核,奖励
不断进步及在公司持续贡献的员工,关注员工在公司的长期发展,从而有效激发员工的归属感和积极性。
目前,公司有专门的《薪酬管理制度》、《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级等设定不同的薪酬标准和考核标准,按月度、季度和年度进行考核,根据考
核目标完成情况发放奖励。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薪酬计划或薪酬考核方案依照规定分别提交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89
3、培训计划
公司建立了内部讲师团队,培养了一批优秀的培训讲师,并聘请外部专家入驻公司进行专项培训。报
告期内,公司组织了关于产品知识、新员工培训、招投标风险防控、视频处理使用、租赁客户开发技巧、
数据分析、集群控制、知识产权、内部审计规则、销售合同法律风险核查、小间距应用案例、香港法律知
识、ISO9001体训培训、人才管理、企业文化、销售经理百夫长特训营、全面预算管理、客户信用风险分
析与防范、集团化管控与组织体系建设等50余场培训,累计授课达2,000个小时。通过对员工的不断培训,
加强了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增强了员工文化凝聚力,提升了员工专业能力。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90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此外,公司还
聘任了三名专业人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参与决策和监督,并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对公司重大事项提供专业的意见,增强董事会决策的客
观性、科学性。
本公司治理的宗旨是:建立治理结构完善、发展战略清晰、决策机制健全、业务流程优化、财务基础
扎实、经营管理科学、风险管理到位、激励约束机制有效的国际化一流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及修订了
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及关
系管理工作,加强信息披露的透明性和公平性,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按其所持股份享有平等地位,并承担
相应义务。公司治理结构能够保证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股东合法行使权益,保
证了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并聘请
律师进行现场见证,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表
决的事项均按照相应的权限审批后交由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越权审批或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经营能力及完备的运营体系,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均独立于控股
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根据其议事规则或公司制度独立运作。公司控股股东能严格规范自
己的行为,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义务,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亦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91
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出
发,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有关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董事会会
议程序符合规定,会议记录完整、真实,会议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充分。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
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履行职责,本着
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并逐步完善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与激励约束机制,高级
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绩效考评体系,员工的
收入能较好地与工作绩效挂钩。公司董事会设立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绩效考核。公司将根据企业发展情况不断地完善和调整该机制。
6、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利益者合作,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
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关注媒体报导,接待股东来访咨询,在已披露信息范围内认真负责地与投资者充分沟通,并指定《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披露信息,确保
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信息披露不规范而受到监管部门批评的情形。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规范运
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92
1、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的业务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主要从事LED全彩显示屏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酒店运营业务,独立制定并下达经营计划,独立签订、
独立履行业务经营合同,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系统和销售网络,原料采购和销售均独立进行,业务
上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的依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向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避免与
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公司能够自主制定产品营销策略,具有面向市场独立开展业务的能力,不存在其他需
要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2、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监事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股东单位完全独立,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的情形。公司建立了独
立的人事管理系统,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独立的工资管理、福利与社会保障体系。
3、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独立享有业务和生产经营必需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机器设备、专利
和专有技术等资产。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产权关系明晰,
资产界定明确,并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资
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亦不存在产权纠纷。
4、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相关制度,强化了公司的分权制衡和相互监督,形
成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内部机构设置上,公司设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架构,公司各职能部门与控股股
东等关联方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更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公司具有
独立调整各职能部门及其人事的权力,不受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任何形式的干预。公司各职能部门在公司经
营管理层的领导下分工明确,协作有序。
5、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财务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
建立了独立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独立的银行帐号,依法独立申报纳税和履行
纳税义务。财务部门内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账户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
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或其他资产,以及公司为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担保的情形。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93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70.27% 2016 年 01 月 21 日 2016 年 0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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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
)2016-006
艾比森 201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
201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70.37% 2016 年 02 月 23 日 2016 年 02 月 24 日
巨潮资讯网
(info
)2016-015
艾比森 201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
2015 年年度股东大
会
年度股东大会
70.37% 2016 年 05 月 03 日 2016 年 05 月 04 日
巨潮资讯网
(info
)2016-037
艾比森 2015 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70.79% 2016 年 07 月 29 日 2016 年 0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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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
)2016-057
艾比森 2016 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2016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70.79% 2016 年 12 月 16 日 2016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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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
)2016-082
艾比森 2016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94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
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会议
李黑虎
11
2
9
0
0 否
牛永宁
11
3
8
0
0 否
何晴
12
3
9
0
0 否
赵晓
1
0
1
0
0 否
刘广灵
1
1
0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1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无。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通过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及现场走访的形式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提出了
相关的建议,公司管理层对独立董事提出的建议做到了认真的评估,并根据公司的实际运作状况予以采纳。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深圳市艾比森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
例》及《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召
开了股东大会换届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包
括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重新审议通过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的工作条例。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主要审议了公司各期财务报表、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募集资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95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会计政策变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部各期工作总结报告、坏账核销等议案;并
于2016年底召开讨论了关于2016年年报预审事项内部讨论会议,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审计委员会出
具的年报预审沟通函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问询。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主要审议了公司换届工作安排报告、提名高级管理人员,选
举第三届董事等议案。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主要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考核结
果及薪酬、2016年度薪酬计划及绩效考核责任指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方案及董事津贴等议案。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公正、透明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
价标准与激励约束机制,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并制定考核方案进行考评、监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每一会计年度的年初,根据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
况、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履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
完成情况等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评,确定其上一年度最终应付薪酬;并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
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和重要性,以及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拟定高级管理人员
本年度的薪酬计划。
2016年度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专门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绩效情况进行考核和
审议。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96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7 年 04 月 08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巨潮资讯网()艾比森: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
一、财务报告可能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况:1、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现的舞
弊行为;2、公司更正已签发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
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4、公
司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
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
效;5、因严重违反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企
业会计准则、行业财务制度,受到国家机
关在行业以上范围内通报、处罚。二、财
务报告可能存在重要缺陷的情况:1、公司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
更正事项未按规定披露的;2、未建立反舞
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未按规定披露的;4、未对期末财务报告过
程进行有效控制。三、一般缺陷是指除上
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
陷。
一、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的情况:1、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2、重大经营决策未
按公司政策执行,导致决策失误,产生
重大经济损失;3、公司重要技术资料、
机密内幕信息泄密导致公司重大损失
或不良社会影响;4、重要业务缺乏制
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5、公司遭
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二、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的
情况:1、公司经营活动监管不全面存
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可能;2、
经营决策未按公司政策执行,导致决策
失误,产生较大经济损失;3、公司重
要技术资料保管不善丢失、及关键岗位
技术人员流动较大;3、资产保管存在
缺失,导致资产被遗失、贪污、挪用,
损失金额较大;4、公司重要业务控制
制度或控制活动存在缺陷;5、媒体出
现负面新闻,对公司造成较大影响。三、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
公司层面认定的缺陷以资产总额和税前利
润为参考指标进行定量判断:一、重大缺
陷:资产总额的 2.5%≤ 错报,税前利润的
5%≤错报;二、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 1%≤
错报≤2.5%,税前利润的 3%≤错报≤5%;三、
一般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 1%,错报≤
税前利润的 3%
公司层面认定以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
组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资产总额
的比例为参考指标进行定量判断:一、
重大缺陷:资产总额的 2%≤ 错报;二、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 1%≤错报≤2%;
三、一般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 1%;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97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98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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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17 年 04 月 07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2017]004679
注册会计师姓名
李轶芳、徐德
审计报告正文
大华审字[2017]004679号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比森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6年12
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1、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艾比森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2、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
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
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
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
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我们相信,我们获
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3、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艾比森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艾比森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0
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德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轶芳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60,172,769.50
445,862,286.3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816,807.86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00,000.00
500,000.00
应收账款
332,902,733.14
211,562,902.30
预付款项
10,131,591.65
6,019,041.5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200,560.10
387,305.19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46,303,247.31
22,733,189.7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1
存货
184,477,058.31
165,357,602.4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7,266,492.52
41,949,351.22
流动资产合计
1,102,871,260.39
894,371,678.7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200,000.00
10,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450,789,190.22
329,939,330.19
在建工程
9,380,454.81
13,028,860.08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2,569,953.29
29,070,215.97
开发支出
商誉
13,404,403.04
17,248,329.68
长期待摊费用
14,602,662.38
12,745,323.94
递延所得税资产
9,966,625.67
10,249,021.3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21,200.00
483,280.17
非流动资产合计
544,734,489.41
422,764,361.37
资产总计
1,647,605,749.80
1,317,136,040.1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4,938,000.00
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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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应付票据
142,990,000.00
129,650,000.00
应付账款
213,440,486.25
193,854,246.54
预收款项
82,531,519.35
62,696,802.9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6,721,771.84
7,935,477.29
应交税费
7,995,618.72
14,408,143.74
应付利息
252,718.9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5,118,990.27
45,762,542.07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63,989,105.40
454,307,212.6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8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800,000.00
0.00
负债合计
664,789,105.40
454,307,212.6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19,256,418.00
160,264,000.0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3
其他权益工具
0.00
0.00
其中:优先股
0.00
0.00
永续债
0.00
0.00
资本公积
69,839,972.00
232,052,418.72
减:库存股
1,618,837.00
1,919,680.00
其他综合收益
1,907,354.36
400,765.70
专项储备
0.00
0.00
盈余公积
70,734,297.46
58,621,635.7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514,189,076.26
406,990,202.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74,308,281.08
856,409,342.42
少数股东权益
8,508,363.32
6,419,485.08
所有者权益合计
982,816,644.40
862,828,827.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47,605,749.80
1,317,136,040.12
法定代表人:丁彦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伟玲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67,898,580.09
414,654,393.2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816,807.86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00,000.00
500,000.00
应收账款
545,058,693.62
242,668,910.63
预付款项
4,717,236.88
5,359,670.12
应收利息
200,560.10
387,305.19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12,996,296.05
274,484,485.54
存货
144,615,955.39
138,905,537.2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3,498,712.55
41,699,516.89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4
流动资产合计
1,440,402,842.54
1,118,659,818.8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200,000.00
10,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63,207,946.11
63,207,946.11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49,118,276.80
131,527,860.91
在建工程
5,650,153.64
7,446,808.9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705,838.83
1,446,010.4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7,059,570.30
7,535,707.37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17,230.39
3,844,385.9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21,200.00
207,4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7,480,216.07
225,216,119.69
资产总计
1,787,883,058.61
1,343,875,938.5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4,938,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42,990,000.00
129,650,000.00
应付账款
417,017,161.32
226,834,106.77
预收款项
53,552,296.79
51,585,886.54
应付职工薪酬
17,597,231.56
4,185,096.80
应交税费
4,242,109.11
12,140,499.17
应付利息
252,718.9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5,606,825.43
44,759,467.62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826,196,343.18
469,155,056.9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0.00
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8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800,000.00
0.00
负债合计
826,996,343.18
469,155,056.9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19,256,418.00
160,264,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69,839,972.00
232,052,418.72
减:库存股
1,618,837.00
1,919,680.00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70,734,297.46
58,621,635.77
未分配利润
502,674,864.97
425,702,507.13
所有者权益合计
960,886,715.43
874,720,881.6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787,883,058.61
1,343,875,938.52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6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165,998,433.50
1,013,538,570.32
其中:营业收入
1,165,998,433.50
1,013,538,570.3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996,007,839.38
877,180,280.79
其中:营业成本
760,889,745.50
679,897,780.4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6,089,009.57
6,191,218.64
销售费用
118,457,912.54
102,036,292.27
管理费用
129,819,375.89
107,294,157.40
财务费用
-36,723,891.96
-26,117,589.65
资产减值损失
17,475,687.84
7,878,421.7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816,807.8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1,659,781.35
7,387,184.5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72,467,183.33
143,745,474.07
加:营业外收入
10,264,671.65
6,629,284.5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8,100.00
36,800.73
减:营业外支出
3,746,703.87
3,785,403.8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526,189.29
918,969.2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78,985,151.11
146,589,354.72
减:所得税费用
25,543,139.81
19,136,133.2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3,442,011.30
127,453,221.5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1,353,133.06
125,534,849.97
少数股东损益
2,088,878.24
1,918,371.5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506,588.66
465,278.95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1,506,588.66
465,278.95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506,588.66
465,278.95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506,588.66
465,278.95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54,948,599.96
127,918,500.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
152,859,721.72
126,000,128.9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088,878.24
1,918,371.53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4765
0.3979
(二)稀释每股收益
0.4765
0.3979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丁彦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程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伟玲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8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1,170,554,681.96
974,236,661.03
减:营业成本
918,106,500.42
695,869,488.90
税金及附加
3,864,511.43
5,984,208.85
销售费用
78,176,442.30
83,936,616.65
管理费用
72,155,938.03
69,923,217.23
财务费用
-36,843,456.62
-26,354,120.43
资产减值损失
5,467,033.62
5,214,191.3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816,807.8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1,659,781.35
7,319,387.5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32,104,301.99
146,982,446.01
加:营业外收入
9,302,220.64
5,982,383.6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8,100.00
32,658.53
减:营业外支出
712,512.64
2,075,279.5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79,498.79
53,279.5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140,694,009.99
150,889,550.11
减:所得税费用
19,567,393.12
21,631,264.8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1,126,616.87
129,258,285.2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9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21,126,616.87
129,258,285.2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13,220,946.49
1,003,609,233.3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92,443,784.91
98,234,656.9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288,061.31
11,783,733.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20,952,792.71
1,113,627,624.25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49,234,960.99
855,384,499.0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130,320,687.58
129,125,036.37
支付的各项税费
51,244,758.18
36,398,502.9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9,288,239.28
116,455,394.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50,088,646.03
1,137,363,432.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864,146.68
-23,735,808.1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68,293,400.00
1,472,3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659,781.35
7,387,184.5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75,631.44
207,710.3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71,528,812.79
1,479,894,894.8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60,115,529.34
53,227,424.14
投资支付的现金
601,583,900.00
1,227,3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16,581,790.6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61,699,429.34
1,297,109,214.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0,170,616.55
182,785,680.0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704,44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11,938,000.0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1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3,100,115.39
16,995,792.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5,038,115.39
21,700,232.5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7,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33,584,726.43
39,790,98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6,737,263.01
24,717,835.3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7,321,989.44
64,508,815.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716,125.95
-42,808,582.8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23,033,827.45
10,168,830.9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443,483.53
126,410,119.8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22,762,170.97
296,352,051.1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54,205,654.50
422,762,170.97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47,028,356.00
953,093,273.49
收到的税费返还
82,239,577.91
94,468,487.8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133,112.69
19,044,041.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42,401,046.60
1,066,605,802.5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83,022,862.21
867,160,650.7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54,116,873.36
64,318,787.37
支付的各项税费
31,203,139.01
33,958,684.9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0,433,702.48
134,407,901.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58,776,577.06
1,099,846,025.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375,530.46
-33,240,222.5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68,293,400.00
1,46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659,781.35
7,319,38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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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35,486.92
145,909.8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71,788,668.27
1,472,465,297.4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30,230,103.80
45,041,895.74
投资支付的现金
601,583,900.00
1,22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25,232,34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31,814,003.80
1,290,274,235.7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025,335.53
182,191,061.6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704,44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10,938,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450,615.00
16,995,792.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3,388,615.00
21,700,232.5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6,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33,584,725.87
39,790,98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6,737,263.01
24,068,335.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6,321,988.88
63,859,315.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066,626.12
-42,159,082.5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19,061,926.71
9,703,551.9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0,272,313.16
116,495,308.6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92,203,778.25
275,708,469.5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61,931,465.09
392,203,778.25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3
项目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60,26
4,000.
00
232,052
,418.72
1,919,6
80.00
400,765
.70
58,621,
635.77
406,990
,202.23
6,419,4
85.08
862,828
,827.50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60,26
4,000.
00
232,052
,418.72
1,919,6
80.00
400,765
.70
58,621,
635.77
406,990
,202.23
6,419,4
85.08
862,828
,827.50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158,99
2,418.
00
-162,21
2,446.7
2
-300,84
3.00
1,506,5
88.66
12,112,
661.69
107,198
,874.03
2,088,8
78.24
119,987
,816.90
(一)综合收益总
额
1,506,5
88.66
151,353
,133.06
2,088,8
78.24
154,948
,599.96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215
,894.0
0
-2,004,1
34.72
-300,84
3.00
-2,919,1
85.72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1,215
,894.0
0
-2,004,1
34.72
-300,84
3.00
-2,919,1
85.72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2,112,
661.69
-44,154,
259.03
-32,041,
597.34
1.提取盈余公积
12,112,
661.69
-12,112,
661.69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4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2,041,
597.34
-32,041,
597.34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60,20
8,312.
00
-160,20
8,312.0
0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160,20
8,312.
00
-160,20
8,312.0
0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319,25
6,418.
00
69,839,
972.00
1,618,8
37.00
1,907,3
54.36
70,734,
297.46
514,189
,076.26
8,508,3
63.32
982,816
,644.40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80,085
,000.0
0
279,117
,095.58
1,455,0
00.00
-64,513.
25
45,695,
807.25
334,172
,160.78
737,550
,550.36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5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80,085
,000.0
0
279,117
,095.58
1,455,0
00.00
-64,513.
25
45,695,
807.25
334,172
,160.78
737,550
,550.36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80,179
,000.0
0
-47,064,
676.86
464,680
.00
465,278
.95
12,925,
828.52
72,818,
041.45
6,419,4
85.08
125,278
,277.14
(一)综合收益总
额
465,278
.95
125,534
,849.97
1,918,3
71.53
127,918
,500.45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94,000
.00
33,020,
323.14
464,680
.00
4,501,1
13.55
37,150,
756.69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94,000
.00
33,020,
323.14
464,680
.00
32,649,
643.14
4.其他
4,501,1
13.55
4,501,1
13.55
(三)利润分配
12,925,
828.52
-52,716,
808.52
-39,790,
980.00
1.提取盈余公积
12,925,
828.52
-12,925,
828.52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9,790,
980.00
-39,790,
98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80,085
,000.0
0
-80,085,
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80,085
,000.0
0
-80,085,
000.00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6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60,26
4,000.
00
232,052
,418.72
1,919,6
80.00
400,765
.70
58,621,
635.77
406,990
,202.23
6,419,4
85.08
862,828
,827.50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60,264,
000.00
232,052,4
18.72
1,919,680
.00
58,621,63
5.77
425,702
,507.13
874,720,8
81.62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60,264,
000.00
232,052,4
18.72
1,919,680
.00
58,621,63
5.77
425,702
,507.13
874,720,8
81.62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158,992,
418.00
-162,212,
446.72
-300,843.
00
12,112,66
1.69
76,972,
357.84
86,165,83
3.81
(一)综合收益总
额
121,126
,616.87
121,126,6
16.87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215,8
94.00
-2,004,13
4.72
-300,843.
00
-2,919,18
5.72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1,215,8
-2,004,13 -300,843.
-2,919,18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7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94.00
4.72
00
5.72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2,112,66
1.69
-44,154,
259.03
-32,041,5
97.34
1.提取盈余公积
12,112,66
1.69
-12,112,
661.69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2,041,
597.34
-32,041,5
97.34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60,208,
312.00
-160,208,
312.00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160,208,
312.00
-160,208,
312.00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319,256,
418.00
69,839,97
2.00
1,618,837
.00
70,734,29
7.46
502,674
,864.97
960,886,7
15.43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80,085,0
00.00
279,117,0
95.58
1,455,000
.00
45,695,80
7.25
349,161
,030.41
752,603,9
33.24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8
二、本年期初余额
80,085,0
00.00
279,117,0
95.58
1,455,000
.00
45,695,80
7.25
349,161
,030.41
752,603,9
33.24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80,179,0
00.00
-47,064,6
76.86
464,680.0
0
12,925,82
8.52
76,541,
476.72
122,116,9
48.38
(一)综合收益总
额
129,258
,285.24
129,258,2
85.24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94,000.0
0
33,020,32
3.14
464,680.0
0
32,649,64
3.14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94,000.0
0
33,020,32
3.14
464,680.0
0
32,649,64
3.14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2,925,82
8.52
-52,716,
808.52
-39,790,9
80.00
1.提取盈余公积
12,925,82
8.52
-12,925,
828.52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9,790,
980.00
-39,790,9
8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80,085,0
00.00
-80,085,0
00.00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80,085,0
00.00
-80,085,0
00.00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60,264,
232,052,4 1,919,680
58,621,63 425,702 874,720,8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9
000.00
18.72
.00
5.77 ,507.13
81.62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深圳市艾比森实业有限公司,
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于2001年8月23日,领取注册号为440301207249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丁彦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丁彦辉以货币出资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邓江波以货币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任永红以货币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
2003年10月,经公司股东会决议,股东丁彦辉、邓江波、任永红分别将其所持本公司的9%、7%、7%
股权转让给徐静,转让完成后,丁彦辉持有本公司31%股权,邓江波、任永红、徐静分别持有本公司23%股
权。
2004年6月,经公司股东会决议,股东徐静将其所持本公司的全部股权分别转让给丁彦辉、邓江波、
任永红,转让完成后股东持股比例为:丁彦辉持有本公司40%股权,邓江波、任永红分别持有本公司30%
股权。
2006年11月,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00万元。其中:丁彦辉以货币增资160万元;
邓江波以货币增资120万元;任永红以货币增资12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00万
元,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
2007年11月,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其中:丁彦辉以货币增资200万元;
邓江波以货币增资150万元;任永红以货币增资15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00
万元,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公司领取注册号为440307103064881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8年7月,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其中:丁彦辉以货币增资200万元;
邓江波以货币增资150万元;任永红以货币增资15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500
万元,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
2009年5月,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其中:丁彦辉以货币增资200万元;
邓江波以货币增资150万元;任永红以货币增资15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000
万元,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
2010年11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股东丁彦辉、任永红、邓江波分别将其持有本公司4%、3%、3%
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市大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艾投资”),转让价格分别为人民币80万元、60万元、
60万元。转让后丁彦辉持有本公司36%股权;任永红、邓江波分别持有本公司27%股权;大艾投资持有本
公司10%股权。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0
经深圳市艾比森实业有限公司2010年11月16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以深圳市艾比森实业有限公司
截至2010年10月31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72,212,325.58元为依据,按1:0.83088的比例折为6,000万股,
每股面值1元。2010年12月16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深
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16万元,由天津富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富海”)对本公司增资316万元,以货币资金出资2,300万元,其中:认缴注
册资本316万元,该次增资款与认缴注册资本的差额1,984万元转作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6,316万元,丁彦辉持股比例为34.20%;邓江波持股比例为25.65%;任永红持股比例为25.65%;大
艾投资持股比例为9.50%;天津富海持股比例为5.0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4]67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
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966万股,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为1,547万股,老股转让数量
419万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63.00万元。
2014年12月,本公司收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45.50
万元,首次认购人数共206位,认购数量为145.50万股,每股授予价格为38.45元,认购金额共计人民币
55,944,750.00元,全部为货币出资,其中1,455,000.00元计入股本,54,489,750.00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时,
因确认授予限制性股票145.50万股的回购义务,冲减股本溢价54,489,750.00元。变更后,股本为人民币
80,085,000.00元。
2015年5月,公司实施2014年权益分派方案,以当前总股本80,085,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
增10股,转增后股本变更为人民币160,170,000.00元。
2015年5月,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和修改后
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和登记事宜后,有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该7名离职人员持有的未解锁的全部限制
性股票共计36,000股进行回购并注销;同时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0元。变更后本公司的股本为人
民币160,134,000.00元。
2015年7月,本公司收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6.6万
元,认购人数共12位,认购数量为16.6万股,每股授予价格为28.34元,认购金额共计人民币4,704,440.00
元,全部为货币出资,其中166,000.00元计入股本,4,538,440.00元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本公司的股本为
人民币160,300,000.00元。
2015年9月,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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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后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和登记事宜后,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
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该5名离职人员持有的未解锁的全部限
制性股票共计36,000股进行回购并注销;同时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0.00元。变更后本公司的股本
为人民币160,264,000.00元。
2016年2月,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
司完成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宜,回购注销30名人
员的55,680股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208,320.00元,股本为人民币160,208,320.00元。
2016年5月,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修改后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完成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宜,回购注销204
名人员954,400股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9,253,920.00元,股本为人民币159,253,920.00
元。
2016年6月,根据艾比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公司章程的规定,艾比森公司以现有
总股本160,208,32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160,208,320.00元。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因公
司在本次权益分派申请之前实施了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之后公司总股本变为159,253,920.00股,公司按照分
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转增比例保存到小数后六位,调整后的分配比例为每10股转增
10.059929股,共计转增160,208,312.00股,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8日,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
319,462,232.00元。
2016年12月,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
司完成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宜,回购注销23名人
员205,814股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9,256,418.00元,股本为人民币319,256,418.00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319,256,418.00股,注册资本为319,256,418.00元,公司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1127582R。公司注册及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
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A座18、19、20层。
2、经营范围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LED电子显示屏、LED灯、LED照明产品的研发、销售,计算机软
件开发(以上不含禁止、限制项目);LED灯安装工程(须取得建设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
电子设备及自产产品的安装、维护、技术咨询及租赁;节能项目设计、技术咨询与服务;会务服务;货物
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LED
电子显示屏、LED灯、LED照明产品的生产加工;广告发布(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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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3、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主要产品为LED全彩显示屏、LED照明产品等。
4、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7日批准报出。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10户,主要包括: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
惠州市艾比森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艾
比森”)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ABSEN INC.(以下简称“艾比森美国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Absen GmbH(以下简称“艾比森德国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艾比森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比森香
港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ABSEN MIDDLE EAST DMCC(以下简称“艾
比森中东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一级
100.00
100.00
深圳威斯视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斯视
创”)
控股子公司
一级
60.00
60.00
ABSEN JAPAN CO. LTD(以下简称“艾比森日
本公司”)
全资孙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ABSEN RUSS CO. LTD(以下简称“艾比森俄
罗斯公司”)
全资孙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ABSEN BRAZIL IMPORTACAO E
EXPORTACAO LTDA(以下简称“艾比森巴西
公司”)
全资孙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深圳市前海艾比森商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前海艾比森”)
全资孙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名称
变更原因
深圳市前海艾比森商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期新设立全资孙公司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第十一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
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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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
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LED 产业链相关业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如下相关会计政策及会
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营业周期。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境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说明:境外子公司以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
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
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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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个别财务报表
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方式或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
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
留存收益。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
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
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
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
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
损益。
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
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作为
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被合并方存在合并财务报表,则以合并日被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基础
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
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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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
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
基础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
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公允价值。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
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工具或债
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本公
司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
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
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
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
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
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
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
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
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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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
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
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
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
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
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
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
将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
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则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
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
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
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
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
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
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
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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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
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
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
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
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作
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
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
法确定的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
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
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取得持有金融
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
负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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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
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a.取得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
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c.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
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
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a.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b.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c.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
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d.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
具。
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
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
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
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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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
非衍生性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
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
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本公司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
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
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遇到下列情况可以除外:
a.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
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b.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c.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起。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其他金融资产类别
以外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
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
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
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
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
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
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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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
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
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
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
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
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
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
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
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
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
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
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
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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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
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
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
公允价值的基础。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
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
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
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
业不景气等;
7)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
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金融资产的具体减值方法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
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生
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达到50%的,本
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上段所述“成本”按照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原已计
入损益的减值损失确定;“公允价值”根据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确定,除非该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
存在限售期。对于存在限售期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按照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
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权益工具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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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本公司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
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
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
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回升时通过权益转回;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
得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
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可予以转回,记入当期
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
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项金额占期末总额的 10%以上(含 10%)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后未发生
减值的,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再
进行减值测试。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其他方法
账龄分析法组合
账龄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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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
20.00%
20.00%
2-3 年
50.00%
50.00%
3 年以上
100.00%
10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0.00%
0.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判断依
据: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减值,如债务人出现注销、破
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现金流
量严重不足等情况的。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的应
收款项,将其从相关组合中分离出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
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12、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LED 产业链相关业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库存商品和在产品成本
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成本以及按正常生产能力下适当比例分摊的间接生产成本,还包括相关
的利息支出。发出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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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
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
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
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
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
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
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3、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四/(四)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
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
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
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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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
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
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
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
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
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
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
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
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
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
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
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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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
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
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
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
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
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
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
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
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
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
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
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
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
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
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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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
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
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
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
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
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
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
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
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
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
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
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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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
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
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
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
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
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
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
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
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14、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15、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1)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
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a.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b.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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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
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投资者投入的固
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
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
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a.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
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利用专项储备
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
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
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
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b.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
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c.固定资产处置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
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
9.50%-19.0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电子及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
19.00%-31.67%
EMC 节能设备
年限平均法
按合同约定受益年限
LED 显示屏酒店运营服
务资产
年限平均法
4
5
23.75%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1)在租赁期届满
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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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
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
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
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
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本公
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
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6、在建工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LED 产业链相关业
(1)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
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
的间接费用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
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
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
旧额。
17、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情况下开始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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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
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
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
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
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
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
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
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
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
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
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
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
利息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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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LED 产业链相关业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
软件、非专利技术等。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
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
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
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
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
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
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a.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
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b.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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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
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
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
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
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
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
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19、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
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
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
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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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
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
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
试。
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
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
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0、长期待摊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接法分期摊销。
(2)摊销年限
按发生时的实际成本计价,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
21、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
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
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
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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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
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发生当期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22、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
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
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
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
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
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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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
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
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
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
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
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
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
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
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
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
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
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
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
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
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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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收入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LED 产业链相关业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在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
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本公司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
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
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或
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分为出口销售收入与内销收入,对于出口销售收入在产品报关离岸时确认销售
收入;对于内销收入根据销售合同约定是否需要安装,不需要安装的产品在货物发出以后确认收入,需要
安装调试的在货物安装调试后确认销售收入。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
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方法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
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
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4)EMC能源管理合同业务收入
EMC能源管理合同业务基本情况:对于部分LED照明产品,公司利用自身产品和技术,通过与客户分享
节能效益的方式来达到盈利目的;项目服务期通常较长,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公司提供相应的设备,相应
设备由客户代为保管;公司为客户提供相关节能的服务;在项目结束后,公司会将相应设备转移给其客户,
不再另行收费;客户如需后续服务,公司会予以提供,但需另行收费。
EMC能源管理合同业务收入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按双方约定的节能效果来计算确定。公司用于EMC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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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管理项目的设备作为固定资产处理,使用寿命按项目期确定,计提折旧的年限按项目主要受益期确定,
计提的折旧记入EMC能源管理合同业务成本,与能源管理相关的费用记入当期费用。
25、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
入的资本。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补助对象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实际补助对象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判断依据说明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之递延收益/营业外收入项目注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
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
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1)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
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
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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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
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
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
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
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
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
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
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
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
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
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
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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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27、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
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
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
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
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
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
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
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28、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9、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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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30、其他
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变更说明: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
22号)。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
“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
金及附加”项目。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还明确要求“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
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
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
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本公司已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对于2016年5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该规定
而影响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等财务报表列报项目金额进行了调整,包括将2016年5月1日之后发生的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从“管理费用”调整至“税金及附加”1,057,635.43元;对于2016年1月1日至4月30
日期间发生的交易,不予追溯调整;对于2016年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也不予追溯调整。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销售服务收入、无形资产或者不动
产
17%、18%、19%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缴流转税税额
7%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3%、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
15%
惠州艾比森
25%
威斯视创
15%
艾比森美国公司
艾比森美国公司,按年度利润额分别向美国联邦国税局和佛
罗里达州税务局申报缴纳利润所得税(U.S. Income Tax
Return)。美国联邦国税局,根据利润额的多少,按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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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5%来计算;佛罗里达州税务局,根据利润额的大小确
定,若年利润低于 USD50,000 则不需要缴,若年利润超过
USD50,000,则超过部分以固定税率 5.5%来计算征收。
艾比森德国公司
艾比森德国公司,按公历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向当地税务局申
报缴纳企业所得税(Corporate income tax)及团结附加税
(solidarity surcharge),无论是保留利润还是分配利润,税率均
为 15%,加上对应纳公司所得税额征收的 5.5%的团结附加税,
公司所得税的实际税率为 15.825%;除此之外,还应向当地
城市工商管理部门缴纳营业税(trade tax),计算基数为应纳税
所得额的 3.5%,法兰克福 2013 年的营业税稽征率为 420%,
营业税的实际税率为 14.7%,同属于所得税种。
艾比森香港公司
艾比森香港公司,按课税年度计算,从该活动中,产生或得
自香港的应税所得的净额,适用利得税税率为 16.50%,向香
港税务局申报并缴纳香港利得税。
艾比森中东公司
适用零税率
艾比森日本公司
根据利润额的多少,按税率 35%来计算
艾比森俄罗斯公司
按根据利润额的多少,按税率 20%来计算,其中税率 2%的联
邦税收、税率 18%的地方税收。
艾比森巴西公司
根据营业额的多少来计算,如年应税所得总额低于 240,000
雷亚尔,税率为 15%;如年应税所得总额超过 240,000 雷亚
尔,则需增课税率 10%。
前海艾比森
15%
2、税收优惠
(1)税收优惠政策及依据
1)2015年6月19日,本公司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
圳市地方税务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544200688,有效期三年,即本公司2015
至2017年可以享受15%企业所得税税率。
2)2015年12月30日,本公司取得深圳市龙岗区地方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深地税龙坂备[2015]52号,
三年免征房产税备案资料已于2015年12月29日完成备案登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产税实施办法》第九
条依法执行减免税,即本公司2015至2017年可以享受减免房产税。
3)2014年2月24日,威斯视创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344200500,有效期三年,即公司2013至
2015年可以享受15%企业所得税税率。2016年11月15日,公司通过了高新复审,并于2016年11月15日取得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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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644201058,有效期三年,即公司2016至2018年可以享受15%企业所得税税率。
4)2016年12月30日,惠州艾比森取得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仲恺地税 税通
[2016]1343号税务事项通知书,同意给予惠州艾比森减征2016年度房产税690,181.38元,减征期限2016年
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
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4]26号)文件规定: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
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前海艾比森的
注册地设立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并符合鼓励类产业企业,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
(1)增值税:
本公司销售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7%。
本公司出口销售业务适用“免、抵、退”税收政策,报告期内出口产品,LED显示屏产品退税率17%,
LED照明产品退税率13%。
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州艾比森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
本公司之子公司艾比森美国公司不适用增值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艾比森德国公司的增值税税率为19%,适用在德国境内出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应当就
其提供的货物或者劳务数额缴纳增值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艾比森香港公司不适用增值税。
本公司之孙公司艾比森俄罗斯公司的增值税税率为18%。
(2)城市维护建设税:
本公司及惠州艾比森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流转税额的7%。
(3)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及惠州艾比森的教育费附加均按流转税的3%征收;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和《广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粤府办[2011]10
号)的有关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对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单位和个人,按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2%征
收地方教育费附加。
(4)房产税: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
(5)个人所得税: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4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193,429.88
82,192.92
银行存款
454,012,224.62
422,679,978.05
其他货币资金
5,967,115.00
23,100,115.39
合计
460,172,769.50
445,862,286.36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82,419,561.10
19,130,597.65
其他说明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5,912,000.00
22,174,000.00
保函保证金
55,115.00
276,615.00
信用证保证金
---
649,500.39
合计
5,967,115.00
23,100,115.39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816,807.86
--
衍生金融资产
816,807.86
--
合计
816,807.86
--
其他说明: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说明:本期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系公司开展外
汇货币掉期交易而新增的衍生工具-远期外汇合约。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600,000.00
500,000.0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5
合计
600,000.00
500,000.00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0.00
商业承兑票据
0.00
合计
0.00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2,593,403.72
合计
2,593,403.72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商业承兑票据
0.00
合计
0.00
其他说明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361,344,
837.71
99.96%
28,442,1
04.57
7.87%
332,902,7
33.14
231,396
,169.23
99.56%
19,833,26
6.93
8.57%
211,562,90
2.3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157,693.
76
0.04%
157,693.
76
100.00%
0.00
1,018,9
04.94
0.44%
1,018,904
.94
100.0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6
的应收账款
合计
361,502,
531.47
100.00%
28,599,7
98.33
7.91%
332,902,7
33.14
232,415
,074.17
100.00%
20,852,17
1.87
8.97%
211,562,90
2.30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308,104,996.37
15,358,199.82
5.00%
1 年以内小计
308,104,996.37
15,358,199.82
5.00%
1 至 2 年
45,777,886.56
9,155,577.32
20.00%
2 至 3 年
7,067,254.70
3,533,627.35
50.00%
3 年以上
394,700.08
394,700.08
100.00%
合计
361,344,837.71
28,442,104.57
7.87%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0,892,824.38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3,244,295.69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7
客户 1
货款
1,622,498.65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履行公司的核销
程序
否
客户 2
货款
394,792.51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履行公司的核销
程序
否
客户 3
货款
653,986.06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履行公司的核销
程序
否
客户 4
货款
329,956.92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履行公司的核销
程序
否
客户 5
货款
4,114.47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履行公司的核销
程序
否
客户 6
货款
204,000.00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履行公司的核销
程序
否
客户 7
货款
15,000.00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履行公司的核销
程序
否
客户 8
货款
1,586.00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履行公司的核销
程序
否
客户 9
货款
325.00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履行公司的核销
程序
否
客户 10
货款
4,916.00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履行公司的核销
程序
否
客户 11
货款
3,129.00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履行公司的核销
程序
否
客户 12
货款
2,446.00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履行公司的核销
程序
否
客户 13
货款
1,749.60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履行公司的核销
程序
否
客户 14
货款
1,708.00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履行公司的核销
程序
否
客户 15
货款
1,370.00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履行公司的核销
程序
否
客户 16
货款
1,244.00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履行公司的核销
程序
否
客户 17
货款
560.00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履行公司的核销
程序
否
客户 18
货款
267.00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履行公司的核销
程序
否
客户 19
货款
174.36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履行公司的核销
程序
否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8
客户 20
货款
100.00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履行公司的核销
程序
否
客户 21
货款
338.80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履行公司的核销
程序
否
客户 22
货款
33.32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履行公司的核销
程序
否
合计
--
3,244,295.69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由业务员提出申请,经销售总监、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核确认,并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核销。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LED 产业链相关业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已计提坏账准备
第一名
22,921,000.01
6.34
1,146,050.00
第二名
19,948,139.87
5.52
997,407.00
第三名
19,656,877.44
5.44
982,843.87
第四名
17,260,937.53
4.77
863,046.88
第五名
15,629,385.66
4.32
986,563.25
合计
95,416,340.51
26.39
4,975,911.00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9,656,880.53
95.32%
5,939,359.68
98.68%
1 至 2 年
439,788.72
4.34%
78,732.38
1.3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9
2 至 3 年
34,922.40
0.34%
949.48
0.02%
3 年以上
---
---
---
---
合计
10,131,591.65
--
6,019,041.54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金额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
例(%)
预付款时间
未结算原因
第一名
1,538,140.96
15.18
1年以内
交易未完成
第二名
720,000.00
7.11
1年以内
交易未完成
第三名
490,500.00
4.84
1年以内
交易未完成
第四名
454,059.17
4.48
1年以内
交易未完成
第五名
388,935.00
3.84
1年以内
交易未完成
合计
3,591,635.13
35.45
---
---
其他说明:
6、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
200,560.10
387,305.19
合计
200,560.10
387,305.19
(2)重要逾期利息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逾期时间
逾期原因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
依据
其他说明:
7、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0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49,181,3
97.34
100.00%
2,878,15
0.03
5.85%
46,303,24
7.31
25,585,
851.17
100.00%
2,852,661
.46
11.15%
22,733,189.
71
合计
49,181,3
97.34
100.00%
2,878,15
0.03
100.00%
46,303,24
7.31
25,585,
851.17
100.00%
2,852,661
.46
11.15%
22,733,189.
71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47,686,871.53
2,382,489.28
5.00%
1 年以内小计
47,686,871.53
2,382,489.28
5.00%
1 至 2 年
980,046.30
196,009.25
20.00%
2 至 3 年
429,656.03
214,828.02
50.00%
3 年以上
84,823.48
84,823.48
100.00%
合计
49,181,397.34
2,878,150.03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26,839.26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1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101,350.69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
1,148,266.00
2,942,728.00
备用金
1,326,435.85
个人借款
1,409,133.80
1,300,000.00
应收出口退税
43,043,286.85
16,206,510.99
代垫费用
1,845,606.02
340,166.97
押金
1,445,646.69
2,947,190.44
其他
289,457.98
522,818.92
合计
49,181,397.34
25,585,851.17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
出口退税
43,043,286.85 1 年以内
87.52%
2,152,164.34
第二名
预付款项
828,083.96 1 年以内
1.68%
41,404.20
第三名
代垫费用
242,191.00 1 年以内
0.49%
12,109.55
第四名
押金
141,234.00 1 年以内
0.29%
7,061.70
第五名
预付款项
126,000.00 1 年以内
0.26%
6,300.00
合计
--
44,380,795.81
--
90.24%
2,219,039.79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账龄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
及依据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23,595,546.17元,增加比例为92.22%,主要系期末应收出口退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2
税额增加所致。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8、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9,363,701.87
1,052,176.47
28,311,525.40
25,483,437.18
709,220.37
24,774,216.81
在产品
27,831,723.04
27,831,723.04
43,754,375.33
43,754,375.33
库存商品
71,801,295.64
1,800,562.07
70,000,733.57
45,898,285.20
1,113,682.51
44,784,602.69
发出商品
38,082,658.66
190,429.20
37,892,229.46
30,940,857.81
30,940,857.81
在途物资
147,434.17
147,434.17
半成品
22,252,958.72
1,812,111.88
20,440,846.84
21,376,394.80
420,279.18
20,956,115.62
合计
189,332,337.93
4,855,279.62
184,477,058.31
167,600,784.49
2,243,182.06
165,357,602.43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从事种业、种植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 号——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从事互联网游戏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709,220.37
342,956.10
1,052,176.47
库存商品
1,113,682.51
686,879.56
1,800,562.07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3
发出商品
190,429.20
190,429.20
半成品
420,279.18
1,391,832.70
1,812,111.88
在产品
合计
2,243,182.06
2,612,097.56
4,855,279.62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其他说明: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理财产品
56,090,500.00
25,000,000.00
增值税留抵扣额
6,357,008.60
16,949,351.22
待抵扣进项税额
4,229,338.92
预缴所得税
589,645.00
合计
67,266,492.52
41,949,351.22
其他说明: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5,317,141.30元,增加比例为60.35%,主要系期末理财产品较
多。
1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12,200,000.00
12,2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按成本计量的
12,200,000.00
12,2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合计
12,200,000.00
12,2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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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2)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合计
(3)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被投资单
位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资
单位持股
比例
本期现金
红利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浙江火神
文化传播
股份有限
公司
10,000,000
.00
10,000,000
.00
3.01%
北京华奥
视美国际
文化传媒
股份有限
公司
12,200,000
.00
12,200,000
.00
4.98%
合计
10,000,000
.00
12,200,000
.00
10,000,000
.00
12,200,000
.00
--
(4)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单位: 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合计
(5)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单位: 元
可供出售权益工
具项目
投资成本
期末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相对于
成本的下跌幅度
持续下跌时间
(个月)
已计提减值金额 未计提减值原因
其他说明
2016年1月,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北京华奥视美国际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奥视美”)进行
增资;增资完成后,华奥视美的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加至3,260.86万元,公司向华奥视美缴纳增资款项
人民币 1,220 万元,认购华奥视美 162.39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完成增资后公司持有华奥视美的股份比例为
4.98%。
2016年8月,公司与浙江火神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神文化”)签署了《退资协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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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司以减资方式退出对火神文化的投资,由火神文化回购公司所持有的火神文化3.0068%的股权。此次退资
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火神文化任何股权。
1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及其
他
EMC 能源设备
LED 显示屏酒
店运营服务资
产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39,645,678.63 74,273,148.29
8,188,866.52 18,591,332.61
3,253,858.28 35,402,620.45 379,355,504.78
2.本期增加
金额
122,408,000.00 15,470,243.59
126,481.56
5,735,625.40
17,712,880.37
129,148,659.33
(1)购置 122,408,000.00
878,552.37
126,481.56
5,735,625.40
133,676,825.40
(2)在建
工程转入
14,591,691.22
17,712,880.37 32,304,571.59
(3)企业
合并增加
0.00
1,138,025.85
2,162,921.44
3.本期减少
金额
0.00
3,731,671.75
1,631,533.12
6,060,940.39 11,424,145.26
(1)处置
或报废
3,731,671.75
1,631,533.12
5,363,204.87
0.00
6,060,940.39
6,060,940.39
4.期末余额 362,053,678.63 86,011,720.13
8,315,348.08 22,695,424.89
3,253,858.28 47,054,560.43 529,384,590.44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7,831,235.74 23,326,371.52
5,271,757.87
8,447,687.03
607,935.37
3,611,974.99 49,096,962.52
2.本期增加
金额
11,160,660.26
6,731,699.38
1,353,729.37
3,835,069.73
637,772.98
9,956,327.06 33,675,258.78
(1)计提 11,160,660.26
6,731,699.38
1,353,729.37
3,835,069.73
637,772.98
9,956,327.06 33,675,258.78
3.本期减少
金额
1,149,692.40
1,380,707.49
1,716,549.01
4,246,948.90
(1)处置
或报废
1,149,692.40
1,380,707.49
2,530,39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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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1,716,549.01
1,716,549.01
4.期末余额
18,991,896.00 28,908,378.50
6,625,487.24 10,902,049.27
1,245,708.35 11,851,753.04 78,525,272.4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60,648.09
58,563.98
319,212.07
2.本期增加
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
金额
249,084.25
249,084.25
(1)处置
或报废
249,084.25
249,084.25
4.期末余额
11,563.84
58,563.98
70,127.82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
价值
343,061,782.63 57,091,777.79
1,689,860.84 11,734,811.64
2,008,149.93 35,202,807.39 450,789,190.22
2.期初账面
价值
231,814,442.89 50,686,128.68
2,917,108.65 10,085,081.60
2,645,922.91 31,790,645.46 329,939,330.19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电子设备及其他
28,691.30
7,093.87
21,597.43
0.00 照明事业部已停产
机器设备
53,513.76
4,983.37
48,530.39
0.00 照明事业部已停产
合计
82,205.06
12,077.24
70,127.82
0.00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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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50,029,085.66元,增长比例为39.55%,主要系新购置房产已交付
并达到可使用状态。
12、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LED 显示屏酒店
运营服务工程
5,650,153.64
5,650,153.64
4,335,235.87
4,335,235.87
机器设备
3,730,301.17
3,730,301.17
5,582,051.18
5,582,051.18
深圳房屋弱电工
程
900,000.00
900,000.00
SAP 工程
2,211,573.03
2,211,573.03
合计
9,380,454.81
9,380,454.81
13,028,860.08
13,028,860.08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名
称
预算数
期初余
额
本期增
加金额
本期转
入固定
资产金
额
本期其
他减少
金额
期末余
额
工程累
计投入
占预算
比例
工程进
度
利息资
本化累
计金额
其中:本
期利息
资本化
金额
本期利
息资本
化率
资金来
源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计提原因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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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13、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从事互联网游戏业务》的披露要求
□ 是 √ 否
单位: 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30,326,470.00
3,150,063.79
33,476,533.79
2.本期增加金
额
4,993,751.40
4,993,751.40
(1)购置
4,993,751.40
4,993,751.40
(2)内部研
发
(3)企业合
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30,326,470.00
8,143,815.19
38,470,285.19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2,729,382.52
1,676,935.30
4,406,317.82
2.本期增加金
额
606,529.40
887,484.68
1,494,014.08
(1)计提
606,529.40
887,484.68
1,494,014.08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3,335,911.92
2,564,419.98
5,900,331.9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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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
值
26,990,558.08
5,579,395.21
32,569,953.29
2.期初账面价
值
27,597,087.48
1,473,128.49
29,070,215.97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14、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
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威斯视创
17,248,329.68
17,248,329.68
合计
17,248,329.68
17,248,329.68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
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威斯视创
3,843,926.64
3,843,926.64
合计
3,843,926.64
3,843,92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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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1)通过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威斯视创形成的商誉计算过程:
并 购 成 本 - 购 买 日 威 斯 视 创 账 面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 收 购 股 权 比 例 = 商 誉 , 即
24,000,000.00-11,252,783.87*60%=17,248,329.68元。
2)根据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开元评报字[2017]059号评估报告,威斯视创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评估
值为4,370.00万元,低于包含商誉在内的该资产组账面价值,该资产组(包含商誉)发生减值,其中归属
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为3,843,926.64元。
15、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装修费
11,928,379.51
6,425,855.83
3,879,350.73
14,474,884.61
绿化工程
622,499.99
622,499.99
顶尖创意园区标示
设计
194,444.44
66,666.67
127,777.77
合计
12,745,323.94
6,425,855.83
4,568,517.39
14,602,662.38
其他说明
1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27,592,295.93
4,153,952.41
24,109,311.96
3,698,714.34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15,942,240.61
3,763,198.90
15,278,379.83
2,761,537.54
可抵扣亏损
8,197,897.43
2,049,474.36
13,151,544.04
3,287,886.01
股权激励费用
3,199,380.72
500,883.45
合计
51,732,433.97
9,966,625.67
55,738,616.55
10,249,021.34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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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期末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期末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期初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9,966,625.67
10,249,021.34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国外子公司资产减值损失
8,810,490.61
2,137,592.87
合计
8,810,490.61
2,137,592.87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其他说明:
17、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付设备款
1,821,200.00
483,280.17
合计
1,821,200.00
483,280.17
其他说明:
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说明:本期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1,337,919.83元,增加比例
276.84%,主要系购置固定资产所致。
18、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信用借款
96,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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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人民币借款-外汇货币掉期交易
68,938,000.00
合计
164,938,000.00
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本期新增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安联支行一年期信用借款9,600.00万元,本期归还4,600.00万
元。新增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一年期信用借款4,600.00万元。本期新增中国建设银行深圳
分行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本金交换部分在短期借款内核算,金额6,893.80万元。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 0.00 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借款利率
逾期时间
逾期利率
其他说明:
19、应付票据
单位: 元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142,990,000.00
129,650,000.00
合计
142,990,000.00
129,650,000.00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 0.00 元。
20、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材料款
207,032,047.56
184,136,847.00
应付工程款
525,367.50
5,341,825.56
应付设备款
1,825,323.02
1,430,731.85
应付委托加工费
438,172.50
2,705,532.98
其他
3,619,575.67
239,309.15
合计
213,440,486.25
193,854,2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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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其他说明:
21、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货款
82,531,519.35
62,696,802.98
合计
82,531,519.35
62,696,802.98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3)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其他说明:
22、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7,935,477.29
142,509,087.57
123,722,793.02
26,721,771.84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存计划
5,311,146.24
5,311,146.24
三、辞退福利
1,286,748.32
1,286,748.32
合计
7,935,477.29
149,106,982.13
130,320,687.58
26,721,771.84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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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
7,935,477.29
127,128,227.63
108,341,933.08
26,721,771.84
2、职工福利费
7,532,994.58
7,532,994.58
3、社会保险费
5,033,883.65
5,033,883.65
其中:医疗保险费
4,826,009.61
4,826,009.61
工伤保险费
147,417.65
147,417.65
生育保险费
60,456.39
60,456.39
4、住房公积金
1,259,725.35
1,259,725.35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
1,554,256.36
1,554,256.36
合计
7,935,477.29
142,509,087.57
123,722,793.02
26,721,771.84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5,118,038.67
5,118,038.67
2、失业保险费
193,107.57
193,107.57
合计
5,311,146.24
5,311,146.24
其他说明: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18,786,294.55元,增加比例236.74%,主要原因系由于本期公司
内部绩效考核达标情况较好,计提奖金增多所致。
23、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2,833,951.52
1,052,463.22
企业所得税
3,889,844.31
11,410,806.56
个人所得税
760,570.77
111,398.35
城市维护建设税
4,478.99
731,687.06
教育费及地方教育附加
2,545.34
522,633.62
房产税
493,816.68
578,112.41
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及其他
10,411.11
1,042.52
合计
7,995,618.72
14,408,143.74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5
其他说明:
24、应付利息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252,718.97
合计
252,718.97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逾期金额
逾期原因
其他说明:
25、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限制性股票回顾义务
16,153,841.99
37,980,518.00
质保金、押金及保证金
3,378,455.80
3,955,614.27
代收款
3,873,271.46
2,285,957.45
其他
1,713,421.02
1,540,452.35
合计
25,118,990.27
45,762,542.07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其他说明
本期公司因股权激励对象离职、部分人员绩效考核未达到解锁条件及2015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解
锁条件实施了三次回购,共计回购1,215,894股并支付回购款项21,826,676.01元,相应减少长期应付款
21,826,676.01元。
26、递延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6
政府补助
1,500,000.00
700,000.00
800,000.00
高效节能 4K LED
显示技术研发项目
合计
1,500,000.00
700,000.00
800,000.00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元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助金
额
本期计入营业外
收入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
益相关
高效节能 4K
LED 显示技术研
发项目
1,500,000.00
700,000.00
8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1,500,000.00
700,000.00
800,000.00
--
其他说明:
27、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160,264,000.00
160,208,312.00
-1,215,894.00 158,992,418.00 319,256,418.00
其他说明:
(1)本期公司实施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现有总股本159,253,92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
东每10股转增10.059929股,合计转增股本160,208,312.00元 。
(2)本期公司因部分股权激励对象离职、部分人员绩效考核未达到解锁条件及2015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
达到解锁条件实施了三次回购,共计回购并注销1,215,894股限制性股票,相应减少股本1,215,894.00元。
28、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218,580,657.58
915,051.00
160,208,312.00
59,287,396.58
其他资本公积
13,471,761.14
0.00
2,919,185.72
10,552,575.42
合计
232,052,418.72
915,051.00
163,127,497.72
69,839,972.00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本期公司实施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现有总股本159,253,92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10.059929股,合计转增股本160,208,312.00 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减少160,208,312.00元。
(2)本期公司实施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现有库存股909,6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7
股转增10.059929股,因此相应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915,051.00元。
(3) 本期因限制性股票未达到解锁条件而冲回股权激励费用,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919,185.72元。
相关情况详见第十一节、十二、股份支付中的说明。
29、库存股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库存股
1,919,680.00
915,051.00
1,215,894.00
1,618,837.00
合计
1,919,680.00
915,051.00
1,215,894.00
1,618,837.00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本期公司实施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与股权激励相关的库存股909,600股为基数,以
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59929股,因此相应增加库存股915,051.00元。
(2)本期公司因部分股权激励对象离职、部分人员绩效考核未达到解锁条件及2015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
解锁条件实施了三次回购,共计回购并注销1,215,894.00股限制性股票,相应减少股本1,215,894.00元及库
存股1,215,894.00元。
30、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
税前发生
额
减:前期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
当期转入损益
减:所得税
费用
税后归属
于母公司
税后归属
于少数股
东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400,765.70
1,506,588.6
6
1,506,588.6
6
1,907,354
.36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400,765.70
1,506,588.6
6
1,506,588.6
6
1,907,354
.36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400,765.70
1,506,588.6
6
1,506,588.6
6
1,907,354
.36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31、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58,621,635.77
12,112,661.69
70,734,29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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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合计
58,621,635.77
12,112,661.69
70,734,297.46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系根据公司章程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2、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406,990,202.23
334,172,160.78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406,990,202.23
334,172,160.78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1,353,133.06
125,534,849.9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2,112,661.69
12,925,828.52
应付普通股股利
32,041,597.34
39,790,98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
514,189,076.26
406,990,202.23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3、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164,381,294.95
760,108,751.92
1,011,676,575.59
678,548,828.45
其他业务
1,617,138.55
780,993.58
1,861,994.73
1,348,951.96
合计
1,165,998,433.50
760,889,745.50
1,013,538,570.32
679,897,780.41
34、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2,888,652.33
3,608,547.58
教育费附加
1,237,993.90
1,546,520.37
房产税
358,923.78
土地使用税
316,6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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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车船使用税
2,520.00
印花税
458,968.46
地方教育费附加
825,329.21
1,031,013.60
堤围费
5,137.09
合计
6,089,009.57
6,191,218.64
其他说明:
35、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50,054,351.89
33,770,836.33
安装施工及售后服务费
3,525,353.04
5,745,700.71
办事处费用
2,316,712.46
1,310,347.33
广告、展位及推广费
15,668,344.04
14,162,674.15
差旅及业务招待费
15,120,105.85
15,785,005.21
运输费及商业保险费
15,279,028.68
22,214,451.90
折旧及摊销
743,301.79
446,953.89
其他
15,750,714.79
8,600,322.75
合计
118,457,912.54
102,036,292.27
其他说明:
36、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38,542,537.06
35,762,957.90
折旧及摊销
13,575,387.26
9,225,777.25
房租及水电费
4,038,095.28
5,392,605.10
办公费
4,549,871.28
3,276,138.17
各项税费
1,008,032.16
1,462,667.86
中介机构费用
2,493,433.95
5,813,697.61
研发支出
48,224,236.69
37,773,202.86
其他
17,387,782.21
8,587,110.65
合计
129,819,375.89
107,294,157.40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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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37、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1,795,848.06
减:利息收入
1,939,420.22
2,990,632.10
汇兑损益
-37,884,171.58
-23,841,724.71
手续费及其他
1,303,851.78
714,767.16
合计
-36,723,891.96
-26,117,589.65
其他说明:
38、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11,019,663.64
6,615,954.33
二、存货跌价损失
2,612,097.56
943,255.32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319,212.07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3,843,926.64
合计
17,475,687.84
7,878,421.72
其他说明:
3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 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816,807.86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
816,807.86
合计
816,807.86
其他说明: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系公司开展外汇货币掉期交易而新增的衍生工具-远期外汇合约期末公允
价值变动所致。
40、投资收益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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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理财产品收益
848,822.35
7,387,184.5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的投资收益
810,959.00
合计
1,659,781.35
7,387,184.54
其他说明:
本期投资收益较上期减少5,727,403.19元,减少比例为77.53%,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的理财产品总额减
少所致。
41、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18,100.00
36,800.73
18,100.0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18,100.00
36,800.73
18,100.00
政府补助
8,759,478.65
5,238,129.53
8,749,478.65
其他
1,487,093.00
1,354,354.27
1,501,215.36
合计
10,264,671.65
6,629,284.53
10,278,795.0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助项目
发放主体
发放原因
性质类型
补贴是否影
响当年盈亏
是否特殊补
贴
本期发生金
额
上期发生金
额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2015 年度财
政扶持资金
950,000.00 与收益相关
龙岗区出口
信用保险保
费资助
60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4 年度广
东省第三季
度进口贴息
资金
101,473.00 与收益相关
2014 年深圳
市战略性新
兴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品
牌培育资助
项目
54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3 年度优
81,496.00 与收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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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化外贸结构
扶持资金
商标扶持款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5 年深圳
市民营及中
小企业发展
专项资金企
业国内市场
开拓项目资
助
102,620.00 与收益相关
经济和科技
促进局改造
工程拨款
111,985.20 与收益相关
惠州市财政
局退堤围费
6,272.33 与收益相关
仲恺东江高
新区管委会
2014 年度职
业技能培训
奖励
20,000.00 与收益相关
中小企业国
际市场开拓
资金
106,902.00 与收益相关
提升国际化
经营能力支
持资金
239,562.00 与收益相关
LED 研发项
目补助
4,590,781.07
100,000.00 与资产相关
深圳市短期
出口信用保
险保费资助
1,844,819.00 2,077,819.00 与收益相关
LED 节能及
技术创新补
助
1,518,300.00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展位
补贴款
169,316.00
其他项目补
助
636,262.58
合计
--
--
--
--
--
8,759,478.65 5,238,129.53
--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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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42、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2,526,189.29
918,969.24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2,526,189.29
918,969.24
2,526,189.29
对外捐赠
2,000,000.00
存货盘亏
767,471.32
767,471.32
其他
453,043.26
866,434.64
453,043.26
合计
3,746,703.87
3,785,403.88
3,746,703.87
其他说明:
43、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25,260,744.14
23,529,193.89
递延所得税费用
282,395.67
-4,393,060.67
合计
25,543,139.81
19,136,133.22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178,985,151.11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6,847,772.67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505,366.22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229,815.08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608,843.97
税法规定可额外可抵扣项目的影响
-3,648,658.13
所得税费用
25,543,139.81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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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第十一节 、七、30。
45、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银行存款利息
2,126,165.31
3,123,564.40
政府补助
8,049,478.65
5,138,129.53
收到的往来款、保证金、押金等
3,615,324.35
2,167,685.78
其他
1,497,093.00
1,354,354.27
合计
15,288,061.31
11,783,733.98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管理费用
50,075,434.15
43,433,371.54
销售费用
66,688,438.77
67,874,021.81
支付的往来款、保证金、押金等
1,303,851.78
1,566,798.92
其他
1,220,514.58
3,581,201.80
合计
119,288,239.28
116,455,394.07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及未来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500,000.00
合计
1,5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5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2,174,000.00
15,685,850.00
保函及信用证保证金
926,115.39
1,309,942.50
合计
23,100,115.39
16,995,792.5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5,912,000.00
22,174,000.00
保函及信用证保证金
55,115.00
926,115.39
股权激励回购款
20,770,148.01
1,617,720.00
合计
26,737,263.01
24,717,835.39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153,442,011.30
127,453,221.50
加:资产减值准备
17,475,687.84
7,878,421.7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
物资产折旧
33,675,258.78
22,921,973.41
无形资产摊销
1,494,014.08
1,003,227.5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568,517.39
2,541,991.3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508,089.29
882,168.51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816,807.86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6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23,033,827.4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659,781.3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82,395.67
-7,387,184.54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4,423,717.35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1,731,553.44
-27,067,638.9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列)
-155,555,275.39
-71,066,985.0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列)
60,215,417.82
-76,471,286.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864,146.68
-23,735,808.1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动: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454,205,654.50
422,762,170.97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422,762,170.97
296,352,051.1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443,483.53
126,410,119.87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其中:
--
其中:
--
其中:
--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其中:
--
其中:
--
其中:
--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7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454,205,654.50
422,762,170.97
其中:库存现金
193,429.88
82,192.9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454,012,224.62
422,679,978.05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54,205,654.50
422,762,170.97
其他说明:
47、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5,967,115.00 票据及保函保证金
合计
5,967,115.00
--
其他说明:
48、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
--
392,105,815.03
其中:美元
55,242,642.21
6.9370
383,218,209.01
欧元
815,497.73
7.3068
5,958,678.81
港币
1,257,064.47
0.8945
1,124,444.17
英磅
0.85
8.5094
7.23
澳元
34.13
5.0157
171.19
雷亚尔
114,777.68
2.1314
244,637.15
日元
26,168,917.28
0.0596
1,559,667.47
应收账款
--
--
1,124,444.17
其中:美元
114,777.68
2.1314
244,637.15
欧元
26,168,917.28
0.0596
1,559,667.47
其他应收款
3,064,355.18
其中:美元
240,808.59
6.9370
1,670,489.19
欧元
129,253.64
7.3068
944,430.50
日元
7,540,864.00
0.0596
449,435.49
其他应付款
1,780,981.52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8
其中:美元
256,736.56
6.9370
1,780,981.52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
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记账本位币
币别
选择依据
是否发生变更
变更原因
艾比森美国公
司
美国特拉华州
USD
经营地使用的货币
否
不适用
艾比森德国公
司
德国法兰克福
EUR
经营地使用的货币
否
不适用
艾比森香港公
司
中国香港
HKD
经营主要使用货币
否
不适用
艾比森中东公
司
阿联酋迪拜
USD
经营主要使用货币
否
不适用
艾比森日本公
司
日本东京
JPY
经营地使用的货币
否
不适用
艾比森俄罗斯
公司
俄罗斯莫斯科
USD
经营主要使用货币
否
不适用
艾比森巴西公
司
巴西圣保罗
BRL
经营地使用的货币
否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
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前海艾比森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商业服务行业
---
100.00
设立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9
直接
间接
惠州艾比森
广东惠州
广东惠州
电子行业
100.00%
设立
艾比森美国公司 美国特拉华州
美国特拉华州
商业
100.00%
设立
艾比森德国公司 德国法兰克福
德国法兰克福
商业
100.00%
设立
艾比森香港公司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商业
100.00%
设立
威斯视创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电子行业
60.00%
收购
艾比森中东公司 阿联酋迪拜
阿联酋迪拜
商业
100.00% 设立
艾比森日本公司 日本东京
日本东京
商业
100.00% 设立
艾比森俄罗斯公
司
俄罗斯莫斯科
俄罗斯莫斯科
商业
100.00% 设立
艾比森巴西公司 巴西圣保罗
巴西圣保罗
商业
100.00% 设立
前海艾比森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商业
100.00% 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损益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
派的股利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深圳市威斯视创技术有
限公司
40.00%
2,088,878.24
0.00
8,508,363.32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子公司
名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
产
非流动
资产
资产合
计
流动负
债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
计
流动资
产
非流动
资产
资产合
计
流动负
债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
计
深圳市
威斯视
创技术
有限公
40,890,7
31.53
733,971.
16
41,624,7
02.69
20,265,3
74.42
0.00
20,265,3
74.42
25,378,9
94.80
557,152.
94
25,936,1
47.74
9,790,72
5.70
0.00
9,790,72
5.70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0
司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
额
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
额
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
深圳市威斯
视创技术有
限公司
44,985,907.0
8
5,213,906.23 5,213,906.23 -5,965,851.46
45,839,381.4
3
5,883,259.84 5,883,259.84 1,325,478.72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
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
营企业投资的会
计处理方法
直接
间接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 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 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1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 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认的损
失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
享的净利润)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直接
间接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2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和利率
风险)。本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
影响。
1、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
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
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本公司采取限额政策以规避对任何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
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
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
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前五大客户的应收款占本公司应收款项总额26.39%(2015年12月31日:
9.74%)。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包括衍生金融工具)的账面金额。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或偿付到期债务以及其他支付义务
的风险。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
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各项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期末余额
账面净值
账面原值
1年以内
1-2年
2-5年
5年以上
货币资金
460,172,769.50
460,172,769.50
460,172,769.50
---
---
---
应收票据
600,000.00
600,000.00
600,000.00
---
---
---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3
应收账款
332,902,733.14
361,502,531.45
361,502,531.45
---
---
---
其他应收款
46,303,247.31
49,181,397.35
49,181,397.35
---
---
---
小计
839,978,749.95
871,456,698.30
871,456,698.30
---
---
---
应付票据
142,990,000.00
142,990,000.00
142,990,000.00
---
---
---
应付账款
213,440,486.25
213,440,486.25
213,440,486.25
---
---
---
其他应付款
25,118,990.27
25,118,990.27
25,118,990.27
---
---
---
小计
381,549,476.52
381,549,476.52
381,549,476.52
---
---
---
续:
项目
期初余额
账面净值
账面原值
1年以内
1-2年
2-5年
5年以上
货币资金
445,862,286.36
445,862,286.36
445,862,286.36
---
---
---
应收票据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
---
---
应收账款
211,562,902.30
232,415,074.17
232,415,074.17
---
---
---
其他应收款
22,733,189.71
25,585,851.17
25,585,851.17
---
---
---
小计
680,658,378.37
704,363,211.70
704,363,211.70
---
---
---
应付票据
129,650,000.00
129,650,000.00
129,650,000.00
---
---
---
应付账款
193,854,246.54
193,854,246.54
193,854,246.54
---
---
---
其他应付款
45,762,542.07
45,762,542.07
45,762,542.07
---
---
---
小计
369,266,788.61
369,266,788.61
369,266,788.61
---
---
---
3、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
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和欧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本公司财务部
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为此,本公司可能
会以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
1)2016年11月,为锁定未来外币对人民币的兑换汇率,降低汇率风险,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五
和支行(以下简称“建行”)签订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合同。合同约定,2016年11月23日艾比森公司以
1,000万美元与建行6,893.8万元人民币进行本金交换,2017年11月27日双方将以相同汇率换回本金。在此期
间,艾比森公司以3.0279%的固定利率计算应付给建行的利息,建行以1.6279%的固定利率计算需付给艾比
森公司的利息,双方均在合同到期日一次性付息。
2)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期末余额
美元项目
欧元项目
港币项目
英镑项目
外币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383,218,209.01
5,958,678.81
1,124,444.17
7.23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4
应收账款
73,912,941.55
8,192,461.03
---
---
其他应收款
1,670,489.19
944,430.50
---
---
小计
458,801,639.75
15,095,570.34
1,124,444.17
7.23
外币金融负债:
其他应付款
1,780,981.52
---
---
---
小计
1,780,981.52
---
---
---
续:
项目
期末余额
澳元项目
日元项目
雷亚尔项目
合计
外币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171.19
1,559,667.47
244,637.15
392,105,815.03
应收账款
---
---
---
82,105,402.58
其他应收款
---
449,435.49
---
3,064,355.18
小计
171.19
2,009,102.96
244,637.15
477,275,572.79
外币金融负债:
其他应付款
---
---
---
1,780,981.52
小计
---
---
---
1,780,981.52
续:
项目
期初余额
美元项目
欧元项目
港币项目
英镑项目
外币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244,917,718.39
11,069,234.36
14.73
8.17
应收账款
164,396,645.48
2,143,585.30
---
---
其他应收款
322,625.88
112,281.54
---
---
小计
409,636,989.75
13,325,101.20
14.73
8.17
外币金融负债:
其他应付款
4,843,434.81
---
---
---
小计
4,843,434.81
---
---
---
续:
项目
期初余额
澳元项目
日元项目
雷亚尔项目
合计
外币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160.97
199,475.06
297,127.13
256,483,611.99
应收账款
---
---
---
166,540,230.78
其他应收款
---
406,452.57
---
841,359.99
小计
160.97
605,927.63
297,127.13
423,865,202.76
外币金融负债:
其他应付款
---
---
---
4,843,434.81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5
小计
---
---
---
4,843,434.81
3)敏感性分析: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对于本公司各类外币金融资产及外币金融负债,如果人民币对外币金额升值或
贬值10%,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公司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47,549,459.13元(2015年度约41,902,176.80
元)。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
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
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
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
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以尽可能降低利率风险。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表决权比例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
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6
深圳市大艾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股东
李海涛、赵凯、张文磊、黄程等 13 人
关键管理人员
深圳学达科技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参股之公司
深圳深大住建教育研究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参股之公司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任董事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任董事
深圳市达特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任董事
亚洲电力设备(惠州)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任董事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任董事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任董事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任董事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任董事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任董事
AKM(香港)安捷利实业集团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任董事
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任董事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任董事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任董事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获批的交易额度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上期发生额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 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
称
受托方/承包方名
称
受托/承包资产类
型
受托/承包起始日 受托/承包终止日
托管收益/承包收
益定价依据
本期确认的托管
收益/承包收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7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 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
称
受托方/承包方名
称
委托/出包资产类
型
委托/出包起始日 委托/出包终止日
托管费/出包费定
价依据
本期确认的托管
费/出包费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 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 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 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拆出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8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9,159,700.00
5,597,000.00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2)应付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二、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0.00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0.00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21,826,676.01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9.3589 元/股,11 个月;14.027 元/股,16 个月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其他说明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9
单位: 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预计可行权人数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不适用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10,552,575.42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0.00
其他说明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2016年2月,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
司完成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宜,回购注销30名人
员的55,680股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208,320.00元,股本为人民币160,208,320.00
元。
2016年5月,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修改后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完成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宜,回购注销204
名 人 员 954,400 股 限 制 性 股 票 ,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59,253,920.00 元 ,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159,253,920.00元。
2016年12月,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
司完成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宜,回购注销23名人
员205,814股限制性股票,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9,256,418.00元,股本为人民币319,256,418.00
元。
5、其他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租赁合同及财务影响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与本公司重大的经营租赁有关的信息如下: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0
剩余租赁期
最低租赁付款额
1年以内(含1年)
3,216,066.50
1-2年(含2年)
2,340,416.48
合计
5,556,482.98
2、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开出保函
2015年4月13日,应本公司的申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就本公司与重庆浙商兴渝置
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地产项目订单事宜(合同金额1,631,500.00元),向重庆浙商兴渝置业有限公司出具编号
为2015年蛇字第5114471013号不可撤销的质量保函,保函金额81,570.50元,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2016年11月17日,应本公司的申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安联支行就本公司与深圳兆科房地产
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SZ160330的合同,向深圳兆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2016年公四字第
5116340245号不可撤销的质量保函,保函金额19,500元,有效期至2018年11月1日。
2016年12月30日,应本公司的申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安联支行就本公司与深圳市金光华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SZ160327的合同,向深圳市金光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2016年公四
字第5116340276号不可撤销的质量保函,保函金额20,000元,有效期至2018年12月12日。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 元
项目
内容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
响数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 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35,118,205.98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1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35,118,205.98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2017年2月,董事会公告公司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深圳分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法国巴
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合计不超过4,00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安联支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鉴于威斯视创相关业绩承诺达成情况,根据公司董事会审批情况,公司将获得威斯视创少数股东8.39%
的股权,股权变动后公司的持股比例为68.39%。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 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处理程序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
项目名称
累积影响数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批准程序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 元
项目
收入
费用
利润总额
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终止经营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
利润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 元
项目
分部间抵销
合计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1)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原告
被告
案由
受理法院
标的额
案件进展情况
本公司
A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华南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
600,000.00
已判决,申请强制执行
本公司
B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华南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
210,000.00
已判决,申请强制执行
本公司
C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华南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
385,280.00
已判决,申请强制执行
本公司
D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华南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
450,000.00
已判决,申请强制执行
本公司
E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
法院
400,000.00
已判决,申请强制执行
本公司
F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
法院
835,419.00
已判决,申请强制执行
本公司
G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
法院
108.500.00
已判决,申请强制执行
本公司
H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
法院
228,366.00
已判决,申请强制执行
本公司
I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
法院
164,600.00
已立案,尚未开庭
本公司
J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
法院
1,416,762.00
已达成和解,,
本公司
K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
2,900,000.00
已判决,申请强制执行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3
法院
本公司
L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
法院
494,430.00 2017年3月15日开庭,达成和
解
(2)截止财务报告日,本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563,101,
510.52
99.97%
18,042,8
16.90
3.20%
545,058,6
93.62
259,890
,074.22
99.61%
17,221,16
3.59
6.63%
242,668,91
0.6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157,693.
76
0.03%
157,693.
76
0.03%
1,018,9
04.94
0.39%
1,018,904
.94
0.39%
合计
563,259,
204.28
100.00%
18,200,5
10.66
3.23%
545,058,6
93.62
260,908
,979.16
100.00%
18,240,06
8.53
6.99%
242,668,91
0.63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124,116,538.74
6,205,826.94
5.00%
1 至 2 年
43,310,472.88
8,662,094.58
20.00%
2 至 3 年
5,682,222.60
2,841,111.30
50.00%
3 年以上
333,784.08
333,784.08
100.00%
合计
173,443,018.30
18,042,816.9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4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名称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389,658,492.22
---
---
合计
389,658,492.22
---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3,204,737.82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应收账款核销
3,244,295.69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客户 1
货款
1,622,498.65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经履行相关程序 否
客户 2
货款
394,792.51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经履行相关程序 否
客户 3
货款
653,986.06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经履行相关程序 否
客户 4
货款
329,956.92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经履行相关程序 否
客户 5
货款
4,114.47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经履行相关程序 否
客户 6
货款
204,000.00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经履行相关程序 否
客户 7
货款
15,000.00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经履行相关程序 否
客户 8
货款
1,586.00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经履行相关程序 否
客户 9
货款
325.00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经履行相关程序 否
客户 10
货款
4,916.00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经履行相关程序 否
客户 11
货款
3,129.00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经履行相关程序 否
客户 12
货款
2,446.00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经履行相关程序 否
客户 13
货款
1,749.60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经履行相关程序 否
客户 14
货款
1,708.00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经履行相关程序 否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5
客户 15
货款
1,370.00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经履行相关程序 否
客户 16
货款
1,244.00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经履行相关程序 否
客户 17
货款
560.00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经履行相关程序 否
客户 18
货款
267.00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经履行相关程序 否
客户 19
货款
174.36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经履行相关程序 否
客户 20
货款
100.00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经履行相关程序 否
客户 21
货款
338.80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经履行相关程序 否
客户 22
货款
33.32 无法收回或追索
已经履行相关程序 否
合计
--
3,244,295.69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由业务员提出申请,经销售总监、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核确认,并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核销。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
例(%)
已计提坏账准备
第一名
22,921,000.01
4.07
1,146,050.00
第二名
12,418,274.78
2.20
2,364,592.04
第三名
10,570,476.57
1.88
528,523.83
第四名
7,347,681.29
1.30
1,274,105.91
第五名
3,284,819.89
0.58
164,240.99
合计
56,542,252.54
10.04
5,477,512.78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315,435, 100.00% 2,438,88
0.77% 312,996,2 276,661 100.00% 2,176,898
0.79% 274,484,48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6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181.56
5.51
96.05 ,383.63
.09
5.54
合计
315,435,
181.56
2,438,88
5.51
312,996,2
96.05
276,661
,383.63
100.00%
2,176,898
.09
0.79%
274,484,48
5.54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43,811,259.25
2,190,562.96
5.00%
1 年以内小计
43,811,259.25
2,190,562.96
5.00%
1 至 2 年
398,601.00
79,720.20
20.00%
2 至 3 年
317,204.70
158,602.35
50.00%
3 年以上
10,000.00
10,000.00
100.00%
合计
44,537,064.95
2,438,885.51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名称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270,898,116.61
---
---
合计
270,898,116.61
---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363,338.11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7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101,350.69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
1,148,266.00
2,928,032.00
备用金
1,171,523.87
个人借款
1,060,127.77
1,300,000.00
出口退税
40,750,354.79
14,646,233.18
代垫费用
1,022,263.79
193,279.59
关联往来
270,898,116.61
254,829,536.07
押金
351,017.90
1,089,960.00
其他
205,034.70
502,818.92
合计
315,435,181.56
276,661,383.63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
关联往来
267,854,514.99
1 年以内、1-2 年、
2-3 年、3 年以上
84.92%
第二名
出口退税
40,750,354.79 1 年以内
12.92%
2,037,517.74
第三名
关联往来
971,721.54 1 年以内
0.31%
第四名
预付款项
828,083.96 1 年以内
0.26%
41,404.20
第五名
关联往来
357,690.20
0.11%
合计
--
310,762,365.48
--
98.52%
2,078,921.94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 元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8
单位名称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账龄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
及依据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63,207,946.11
63,207,946.11
63,207,946.11
63,207,946.11
合计
63,207,946.11
63,207,946.11
63,207,946.11
63,207,946.11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值准
备
减值准备期末余
额
惠州艾比森
30,843,324.13
30,843,324.13
艾比森美国公司
1,739,797.00
1,739,797.00
艾比森德国公司
2,051,225.00
2,051,225.00
艾比森香港公司
2,771,440.00
2,771,440.00
艾比森中东公司
1,713,740.00
1,713,740.00
威斯视创
24,088,419.98
24,088,419.98
合计
63,207,946.11
63,207,946.11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 元
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
确认的投
资损益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
变动
宣告发放
现金股利
或利润
计提减值
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9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027,049,959.20
781,197,794.85
972,622,131.34
694,520,536.94
其他业务
143,504,722.76
136,908,705.57
1,614,529.69
1,348,951.96
合计
1,170,554,681.96
918,106,500.42
974,236,661.03
695,869,488.90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理财产品收益
848,822.35
7,319,387.55
可供出售金融资处置的投资收益
810,959.00
合计
1,659,781.35
7,319,387.55
6、其他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508,089.2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8,759,478.65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848,822.3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627,766.86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66,578.42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02,427.8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67,594.86
合计
7,524,534.3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6.56%
0.4765
0.47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5.73%
0.4528
0.4528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
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1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16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五、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