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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65_2014_恒华科技_2014年年度报告_2015-03-09.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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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65 _2014_ 科技 _2014 年年 报告 _2015 03 09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2015 年 03 月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方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令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孟令军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5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7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1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32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5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56 第八节 公司治理.............................................................................................................................. 61 第九节 财务报告.............................................................................................................................. 63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45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恒华科技 指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恒桦 指 上海恒桦可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云南电顾 指 云南电顾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梦工坊 指 梦工坊创新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都分公司 指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山东分公司 指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上海分公司 指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智汇创投 指 北京智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道亨时代 指 北京道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智能电网资产全生命周期 指 智能电网由规划开始,包括设计、招标采购、建设施工、运行检修、 资产退役的整个生命周期过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章程 指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指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本年度、本报告期 指 2014 年度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恒华科技 股票代码 300365 公司的中文名称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恒华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 BEIJING FOREVER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FOREVER TECHNOLOG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方文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滨河路 11 号 4 号楼 3 层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120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138 号皇城国际中心 A 座 12 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11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 irm@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北环中心 22 层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显龙 丰丹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138 号皇城 国际中心 A 座 12 层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138 号皇城 国际中心 A 座 12 层 电话 010-62078588 010-62078588 传真 010-62032013 010-62032013 电子信箱 irm@ ir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巨潮资讯网()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 四、公司历史沿革 注册登记日期 注册登记地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首次注册 2000 年 11 月 23 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东城分局 1101012177351 京税证字 110102801210593 号 80121059-3 股份公司成立变更 注册登记 2010 年 01 月 28 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 110102001773517 京税证字 110102801210593 号 80121059-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2014 年 02 月 26 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 110102001773517 京税证字 110102801210593 号 80121059-3 年度利润分配注册 资本变更登记 2014 年 08 月 15 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 110102001773517 京税证字 110102801210593 号 80121059-3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4 年 2013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2 年 营业收入(元) 227,637,711.53 198,227,846.44 14.84% 164,770,400.59 营业成本(元) 121,162,099.71 103,777,173.42 16.75% 81,819,637.04 营业利润(元) 61,158,491.60 63,172,789.34 -3.19% 57,423,838.47 利润总额(元) 66,312,094.81 65,489,372.14 1.26% 62,286,074.52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元) 60,616,958.63 59,495,567.21 1.88% 53,006,113.0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56,284,589.56 58,244,906.85 -3.37% 49,525,240.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22,898,858.09 2,903,262.25 688.73% 21,488,897.3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股) 0.2633 0.0691 281.04% 0.511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5 1.42 -33.10% 1.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5 1.42 -33.10% 1.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91% 28.65% -12.74% 35.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14.78% 28.05% -13.27% 32.71%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2 年末 期末总股本(股) 86,976,000.00 42,000,000.00 107.09% 42,000,000.00 资产总额(元) 559,208,870.64 290,982,462.36 92.18% 219,275,168.01 负债总额(元) 34,840,876.43 53,571,787.60 -34.96% 41,360,060.46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 有者权益(元) 524,367,994.21 237,410,674.76 120.87% 177,915,107.5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股净资产(元/股) 6.0289 5.6526 6.66% 4.2361 资产负债率 6.23% 18.41% -12.18% 18.86%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 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三、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2012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297.58 -8,449.74 -4,465.0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 减免 120,0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815,354.00 1,410,874.50 3,970,06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486,282.51 151,764.40 604,722.74 合计 4,332,369.07 1,250,660.36 3,480,872.1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 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 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大型项目日益增多、行业技术的不断提高和行业管理的日益规范,智能电网信息化行业进入壁垒 日益提高,对行业内企业规模和资金实力的要求越来越高,缺乏业绩和技术支撑的企业将被市场淘汰。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 着行业市场竞争的逐步加剧,如果本公司不能继续保持现有的竞争优势和品牌效应,则有可能导致本公司 的市场地位下降。 (二)技术创新风险 电网行业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电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创新不断深化,电网企业对软件产品的 需求也快速变化和不断提升。如果本公司未来不能准确地把握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在技术开发方向的决 策上发生失误或不能及时将新技术运用于产品开发和升级,将可能使公司丧失技术和市场的领先地位,面 临技术与产品开发落后于市场发展的风险。 (三)营业收入季节性波动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客户主要为电网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会计年度内的分布受到电网公司内部投资审批决 策、管理流程及惯例的影响,具有较强的季节性。依照电网公司的惯例,在每年的第一季度电力系统对电 网软件及硬件配套生产企业进行集中规模框架资格文件预审、招投标工作;在每年第二季度进行技术协商, 并启动执行项目;在每年的第三、第四季度是电网行业集中采购、需求供应的高峰期。因此,受客户需求 季节性因素的影响,本公司的销售收入和利润上半年较少,下半年较多,呈现一定的季节性波动。尽管随 着市场的不断开拓,本公司承接的大型项目数量将持续增加,公司主营业务将保持良好快速增长,不断增 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但季节性波动因素仍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风险。 (四)税收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享有所得税和增值税优惠政策。如果国家关于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和增值税优惠政 策发生变化,本公司没有继续被认定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或本公司子公司没有继续被认定高 新技术企业,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五)专业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软件与信息化服务行业具有技术密集型的特点,企业需具备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才能在市场竞争中 保持优势地位。但随着进入本行业企业的增多,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存在人才流失的风险。如果不能吸 引、培养和储备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则公司未来将失去持久发展的重要基础。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业务回顾 2014年度是公司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后的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公司管理层在全面分析研究国家宏观 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围绕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目标,在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通过技术 持续创新,优化营销网络,加强质量管理,完善售后体系,积极开拓新的市场领域等各项措施,促进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1)对外投资及收购 ① 设立梦工坊创新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为了拓展公司的产业链,产生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建立公司在产业领域的资源优势,进一步巩固和 促进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公司在天津建立小微企业孵化基地,对智能电网相关技术研发及设计咨询 服务和节能环保方向的技术研发与咨询服务的小微企业进行孵化和培育。 公司于2014年11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天津梦工坊创新科 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负责该孵化基地的建设 和运营管理。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该子公司已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由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河北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核准的公司名称为:梦工坊创新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② 收购北京道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进展情况 鉴于公司相关业务与道亨时代在客户、产品和技术上具有一定的互补性,为进一步实现优势互补、合 作共赢,公司于2014年11月26日与北京道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投资意向书》,公司拟出资不超过 2,000万元以增资或受让方式持有道亨时代51%的股权。2015年2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关于收购北京道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曲京武、刘 平尚、隗刚三人持有的道亨时代51%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款总计2,000万元。 道亨时代在国内输电线路设计应用软件领域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其基于自身技术研发的输电线路三 维选线平台、输电线路三维数字化设计平台、输电线路成果管理平台,充分整合输电线路设计领域的各项 关键环节,实现输电线路信息流的顺利传递,提高设计质量。两家公司在智能电网软件信息化建设领域合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 作,能实现资源的优势整合。本次收购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布局,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③ 收购北京博超时代软件有限公司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与北京博超时代软件有限公司(简称:“博超时代”)签署了《投资意向书》, 拟通过不超过5,000万元现金以增资或受让方式持有博超时代51%的股权,并委托中介机构对博超时代开展 尽职调查。2015年2月27日,公司与博超时代已完成阶段性的尽职调查工作,并就资本层面的合作即公司 投资博超时代事宜进行了磋商,但鉴于各方若干投资条款未能达成一致,为尊重各方对各自业务未来发展 的布局,各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终止《投资意向书》约定的投资事宜。 (2)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 公司自成立以来将研发和创新视为企业发展的源动力。公司管理层持续关注研发战略规划、研发项目 管理、研发资金投入、研发团队建设及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工作。通过多年的系统建设,本公司已形成了 一套成熟高效的研发和创新体系,从软硬件设施、管理体系、研发团队和激励机制等方面保证了本公司能 够持续的创新,不断加强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 2014年度,公司积极推进商业模式转变,寻求新的利润增涨点。伴随着智能电网的发展和公司快速成 长,商业模式逐渐升级跨越,由初期之项目开发逐渐成长为以客户与服务为中心的服务开发,致力于为客 户提供全方面的综合化服务与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云服务平台的研发,云服务平台将主要 用于电网设计、施工等全过程管理,同时将依托云服务平台推出三款新产品,分别是小微ERP云平台、设 计云服务平台、施工管理云服务平台。目前,小微ERP云平台已经对外发布,该产品将引导小微型企业和 创业团队全面掌控经营数据、及时跟踪任务进度、实时响应业务流程,满足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信息化发 展的需求,助力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的成长。新产品推出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产品优势,丰富产品 线,增强公司的技术创新和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共获得10 项专利授权及49项专利申请,并已获授79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3)积极发挥品牌资质优势、拓展企业知名度 2014年度,公司继续加大研发与技术创新,不断推出契合客户需求的新产品和新技术,从而获得了客 户的深刻认同,公司及产品屡获殊荣。公司先后获得“2014中国十大创新软件企业”,“2014北京软件和信息 服务业新领域高成长企业”、“2014年度中国智能电网信息化领军企业”、“中国地理信息产业百强企业”等一 系列荣誉;公司产品“电缆计算软件”、“电网基建管控标准化信息系统”荣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 技术新产品(服务)证书”;公司作为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APEC)供电服务单位之一,完满完成APEC 峰会水立方保电任务,并获得表彰。公司的品牌知名度不断扩大,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与此同时,公司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新能源发电) 专业乙级资质;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自2014年10月30日起三年。 前述资质的取得完善了公司的资质体系,为公司业务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4)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与深化企业文化建设 2014年度,公司在积极培养现有人员的基础上,持续引进各类与企业文化相契合的优秀人才,重点扩 充高级研发技术人员和既懂技术又具有市场经验的复合型市场销售人员,并通过校园招聘引进优秀的应届 毕业生。同时,加强新员工入职培训和在职人员的后续培训,构建完善的公司人才体系。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在职员工669名,较上年同期增长19.89%。随着员工队伍的壮大,公司进一 步深化企业文化建设,通过建立企业微信与员工互动、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等方式将员工愿景和企业 发展相结合,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增强企业凝聚力。同时逐步建立公平、竞争、激励、择优的人 才资源管理体系,为员工提供一个竞争有序、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促使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和发展。 (5)完善产业链布局,积极拓展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设立了梦工坊创新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对智能电网相关技术研发及设计咨询 服务和节能环保方向的技术研发与咨询服务的小微企业进行孵化和培育,以完善公司的产业链布局。在市 场布局方面,为了更好的拓展公司在华东地区的业务范围,充分发挥公司的资质优势,经董事会审议同意 在上海设立分公司,设立上海分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在华东地区的市场影响力,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 升。同时,公司成立了国际事业部,将充分利用公司在智能电网信息化建设的技术优势,将软件及设计咨 询、投资运营服务推广至海外市场。 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电网信息化应用系列软件开发及服务,依托多年的技术积累、研发与创新,以及2014 年公司准确把握市场机遇业务规模扩大,加大业务拓展及产品开发力度,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 22,763.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84%;实现利润总额6,631.2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6%;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061.7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8%。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同比增长,管理 费用3,403.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7.08%,主要系研发费用、职工薪酬增加以及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列 支所致。 2)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收入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情况 营业收入 227,637,711.53 198,227,846.44 14.84% 驱动收入变化的因素 公司准确把握市场机遇业务规模扩大,加大业务拓展及产品开发力度,承接的项目增加所致。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成本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人工费 54,396,734.37 44.90% 45,633,540.72 40.78% 19.20% 劳务费 28,852,910.82 23.81% 22,202,326.18 22.72% 29.95% 差旅费 15,665,038.99 12.93% 17,942,653.83 18.75% -12.69% 折旧租赁费 13,812,031.22 11.40% 8,103,335.96 8.10% 70.45% 其他 8,435,384.30 6.96% 9,895,316.73 9.65% -14.75% 5)费用 单位:元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9,581,209.01 5,401,070.98 77.39% 主要系销售部门招聘高级营销人员 以及运营费用随销售规模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 34,039,638.69 19,144,883.53 77.80% 主要系募集资金到账,研发中心建设 等募集项目全面启动,研发费用增加 及扩大业务规模,引进高级管理人才 相关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1,197,947.70 1,912,371.24 -162.64% 主要系公司归还了流动资金贷款,利 息支出减少及募集资金存款增加了 利息收入所致。 所得税 5,695,136.18 5,993,804.93 -4.98% 主要系研发费用增加,相关加计扣除 影响因素加大所致。 研发费用 20,424,317.13 8,862,685.29 130.45% 主要系募集资金到账,研发中心建设 等募集项目全面启动及其他研发项 目投入扩大,人力成本及相关支出增 加所致 。 6)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立足于国家智能电网信息化的大环境,为了保持技术上的领先优势,公司逐步加大研发投 入,提高产品的深度和广度,募集资金到账后,研发中心建设建设全面启动,在发展现有业务和技 术的同时,公司着手在云服务、在线教育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并进行市场拓展。公司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 将进一步拓宽公司产品系列、增加产品种类,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研发投入金额(元) 23,535,540.60 20,263,848.91 16,927,199.6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10.34% 10.22% 10.27%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 的比例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 润的比重 0.00% 0.00% 0.00%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7)现金流 单位:元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9,330,549.21 156,590,109.60 52.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6,431,691.12 153,686,847.35 40.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22,898,858.09 2,903,262.25 688.7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100.00 29,215.02 -58.5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868,810.28 12,091,474.59 22.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14,856,710.28 -12,062,259.57 23.1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81,936,800.00 30,100,000.00 1,501.1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6,698,192.72 26,433,297.08 946.7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205,238,607.28 3,666,702.92 5,497.3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3,280,755.09 -5,492,294.40 -3,983.27%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52.8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 增加688.7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加,同时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快收款进度,销售 业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40.83%,主要原因是销售业务增加,相关直 接成本及人工成本费用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58.58%,主要原因是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减少所致。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501.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 期增加5497.36%,主要公司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到账及归还相应的流动资金借款所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较上年同期增加946.78%,主要系公司支付老股转让款所致。 4、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增加-3983.27%,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到账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8)公司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87,105,164.66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38.26% 向单一客户销售比例超过 30%的客户资料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10,470,125.00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2.70% 向单一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 30%的客户资料 □ 适用 √ 不适用 9)公司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的说明 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未来发展与规划在本报告期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1月23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 下,按照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未来发展与规划,积极推动公司业务发展,经营业绩稳步增长, 盈利能力持续增强,公司价值不断提升。 2014年度,公司通过持续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持续推出深层次的产品与服务,提高智能化 应用程度,巩固公司在智能电网信息化领域软件产品和服务的核心竞争力。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国家电网、 南方电网的战略合作关系,努力提升客户满意度,保持公司在智能电网信息化领域的领先优势。公司依托 在电网行业信息化管理领域获得的技术、产品积累与服务经验,结合其他行业的业务需求,推出符合其他 行业的产品解决方案,积极地将业务拓展至智能交通、节能环保、能源等领域,将公司业务横向推广和发 展。报告期内,公司成立了国际事业部,将充分利用公司在智能电网信息化建设的技术优势,将软件及设 计咨询、投资运营服务推广至海外市场。 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2014年度经营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经营业绩取得了持续稳步增长,实现主营 业务收入22,763.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84%。 (1)在加快核心技术升级及研发方面 2014年度,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其中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基建管控标准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智 能电网移动应用系统开发项目和软件平台升级项目取得阶段性研发成果,并开始进行电网信息一体化平台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 的总体设计。同时,积极推进云服务平台的研发,目前云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微ERP云平台”已经 对外发布,这将有力的促进公司商业模式的转变,为公司战略升级奠定坚实基础。 (2)在引进和培养人才方面 公司成立以来一直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2014年度,公司在积极培养现有人员的基 础上,通过开展社会招聘、校园招聘、网络招聘、海外人才引进等多种方式,持续引进各类人才,重点扩 充高级研发技术人员和既懂技术又具有市场经验的复合型市场销售人员;同时加强新员工入职培训和在职 人员的后续培训,构建完善的公司人才体系。 (3)在市场开发方面 公司在稳固电网规划设计软件、基建工程管理软件及电网运行管理软件产品的市场领先优势前提下, 适时推出“电缆计算软件V1.0、基建移动应用产品V1.0、配网线路设计软件V3.1、电网三维设计资源管理平 台V1.0、隧道监测数据处理软件V1.0”等一系列的软件产品,深入细分市场,加大智能电网信息一体化服务 的深度。同时,公司充分利用现有的资质、人才和技术优势,抓住机遇积极介入配网设计、新能源汽车充 换电站和充电桩的设计以及电缆设计等设计服务市场。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设立了梦工坊创新科技(天津) 有限公司,成立上海分公司和国际事业部,以完善公司的产业链和市场布局。 (4)在开展适度的收购兼并方面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相关业务与道亨时代在客户、产品和技术上具有一定的互补性,为进一步实现优 势互补、合作共赢,公司于2014年11月26日与北京道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投资意向书》,公司拟 出资不超过2,000万元以增资或受让方式持有道亨时代51%的股权。2015年2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收购北京道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购 曲京武、刘平尚、隗刚三人持有的道亨时代51%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款总计2,000万元。 (5)在完善公司治理环境方面 2014年度,公司继续加强内控体系的构建,明确岗位、权责清晰,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 立董事、内审部门的重要作用,在重大事项的审议过程中,积极听取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建议,独立董 事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内审部门积极发挥其内部的监督作用,定期对公司的财务和内控体系建设状 况进行检查。 (6)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 201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逐步 建立起投资者沟通平台,积极运用“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及时回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报告期 内,公司共组织7次投资者调研活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从而提升公司的美誉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 续发展能力,以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的双赢。 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较曾公开披露过的本年度盈利预测低于或高于 20%以上的差异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主营业务分部报告 1)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利润的构成 单位:元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 分行业 电力行业 227,637,711.53 106,475,611.82 分产品 软件服务收入 183,700,185.76 87,986,607.12 技术服务收入 39,316,373.61 15,178,146.33 软件销售收入 3,047,071.83 2,943,048.12 硬件销售收入 1,574,080.33 367,810.25 分地区 华北地区 159,508,428.76 74,370,425.99 华中地区 1,532,527.03 738,099.72 华东地区 28,422,700.05 14,078,587.57 华南地区 1,500,566.05 582,498.07 西南地区 24,901,379.99 10,646,384.65 西北地区 11,082,632.15 5,661,474.87 东北地区 689,477.50 398,140.95 2)占比 10%以上的产品、行业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 电力行业 227,637,711.53 121,162,099.71 46.77% 14.84% 16.75% -0.90% 分产品 软件服务收入 183,700,185.76 95,713,578.64 47.90% 13.40% 10.90% 1.18% 技术服务收入 39,316,373.61 24,138,227.28 38.61% 22.97% 44.21% -9.04% 软件销售收入 3,047,071.83 104,023.71 96.59% -8.28% 289.33% -2.61% 硬件销售收入 1,574,080.33 1,206,270.08 23.37% 67.37% 69.86% -1.12% 分地区 华北地区 159,508,428.76 85,138,002.77 46.62% 19.20% 21.73% -1.11% 华中地区 1,532,527.03 794,427.31 48.16% 9.13% 99.70% -23.51% 华东地区 28,422,700.05 14,344,112.48 49.53% 38.95% 33.77% 1.95% 华南地区 1,500,566.05 918,067.98 38.82% -21.20% -21.98% 0.61% 西南地区 24,901,379.99 14,254,995.34 42.75% -28.38% -22.13% -4.60% 西北地区 11,082,632.15 5,421,157.28 51.08% 95.79% 73.76% 6.20% 东北地区 689,477.50 291,336.55 57.75% 211.37% 162.68% 7.84% 3)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3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 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货币资金 252,785,598.9 4 45.20% 38,155,239.85 13.11% 32.09% 主要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到账所致 应收账款 156,641,020.9 4 28.01% 118,430,280.90 40.70% -12.69% 主要系销售规模扩大,相关回款的应 收账款增多所致 存货 69,183,955.26 12.37% 40,397,534.14 13.88% -1.51% 主要系销售规模扩大,相关的成本支 出增加及项目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所致。 固定资产 61,158,072.72 10.94% 57,142,318.23 19.64% -8.70% 2)负债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 2014 年 2013 年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短期借款 17,100,000.00 5.88% -5.88% 主要系归还了相应的流动资金借款 所致。 长期借款 9,000,000.00 1.61% 11,000,000.00 3.78% -2.17%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竞争能力重大变化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5)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对外投资。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3,180.05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513.3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513.34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管理,以确保用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并随时接受 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本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 14,513.34 万元,基建管控标准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智能电网移动应用系统开发项目、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软件平台升级项目均在建设中。 2014 年 3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9,565.49 万元。上述事项已于 2014 年 3 月 5 日进行了公告。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额 调整后 投资总 额(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基建管控标准化管 理开发项目 否 9,690.51 9,690.51 2,679.17 9,370.96 96.70% 2015 年 12 月 31 日 3,591.64 7,877.79 是 否 智能电网移动应用 系统开发项目 否 3,320.06 3,320.06 751.08 1,806.06 54.40% 2015 年 12 月 31 日 91.65 91.65 否 否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4,808.33 4,804.65 618.92 618.92 12.88% 2015 年 12 月 31 日 0 0 否 否 软件平台升级项目 否 5,364.83 5,364.83 1,427.33 2,717.4 50.65%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87.66 287.66 否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3,183.73 23,180.0 5 5,476.5 14,513.3 4 -- -- 3,970.95 8,257.1 -- --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 23,183.7 3 23,180.0 5 5,476.5 14,513. 34 -- -- 3,970.95 8,257.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况 适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9,565.49 万元。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9,565.49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材料后出具了《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 9,565.49 万元。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 行了专项审计,出具“(2014)京会兴鉴字第 04040001 号”《关于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置换情况的鉴证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 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3)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4)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金融企业股权。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 6)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控股参股公司。 (7)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所处行业格局和发展趋势 《智能电网“十二五”专项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的重点任务是要发展大规模间歇式新能源并网技 术,要突破大规模间歇式新能源电源并网与储能、智能配用电、大电网智能调度与控制、智能装备等智能 电网核心关键技术。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建成20~30项智能电网技术专项示范工程和3~5项智 能电网综合示范工程,建设5~10个智能电网示范城市和50个智能电网示范园区。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坚强智能电网建设的意见》,2011~2015年为智能电网的全 面建设阶段,此阶段电网投资约2万亿元;2016~2020年为智能电网基本建成阶段,此阶段电网投资为1.7 万亿元。 无论是从政策扶持力度还是电网企业投资力度来看,“十二五”期间智能电网建设都将进入全面提速阶 段,而作为电网建设中至关重要的变配电环节,也将迎来全面发展。从国家电网的实际投资规划来看,在 全面建设阶段的2011~2015年,能够落实到智能化方面的投资总额约在2860亿元左右,主要分布在骨干网 建设、用电信息采集、配电自动化及调控等方面。 2015年,国家电网公司计划投资4202亿元建设电网,同比增幅达24%。投资金额再创历史新高。2015 年,国家电网计划开工110(66)千伏及以上交流线路6.4万公里、变电容量3.5亿千伏安,直流线路1.3万公 里、换流容量1.4亿千瓦;投产110(66)千伏及以上交流线路4.6万公里、变电容量2.4亿千伏安。建成库车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4 —喀什输电线路等重点工程,确保西北750千伏主网架进一步完善。特高压工程建设也将进一步加快,其 中“三交一直”工程2016年建成投产;“一交四直”工程2017年建成投产。 智能电网方面,年内将建成50座新一代智能变电站。安装智能电表6060万只,实现3.16亿户用电信息 自动采集。国家电网还将建成投运厦门柔性直流示范工程,完成36套地调系统改造升级;加快“三线一环” 高速公路城际互联快充网络建设。 配电网建设在2015年也将迎来新的高潮。国家电网将完成30个重点城市市区、30个非重点城市核心区 配电网建设改造,重点城市市区配电网自动化覆盖率超过50%。用2年时间完成农村“低电压”综合治理。年 内解决505万户“低电压”和21个县域电网与主网联系薄弱问题;完成4.5万户、18.8万无电人口通电任务,全 面实现大电网范围内“户户通电”。 在201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国家能源局明确提出:稳步推进能源改革。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深 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研究提出核电体制改革有关意见建议,推动油气勘探开发体制改革试点。 积极为非公有资本参与能源领域投资创造制度条件,推出51个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能源示范项目。参与电 力、天然气等能源价格改革,推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2014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7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 测绘地信局又联合印发《国家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规划指出,到2020年,政策法规 体系基本建立,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竞争有序的产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科技创新能力显著 增强,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取得重大突破,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较好成长性的创 新型中小企业,拥有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知名品牌。产业保持年均20%以上的增长速度,2020年总 产值超过8000亿元,成为国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规划涵盖的重点领域包括测绘遥感数据服务、测绘地 理信息装备制造、地理信息软件、地理信息与导航定位融合服务、地理信息应用服务和地图出版与服务。 (二)公司发展战略 我国智能电网信息化建设正蓬勃发展,为公司快速成长提供了坚实的市场基础。随着国家鼓励软件产 业发展的政策的延续,对信息安全领域的高度重视,未来三年公司将紧密围绕智能电网信息化建设市场, 深入调研客户的实际需求,跟踪国内外智能电网的技术走向,认真规划公司的发展战略,保障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 1、巩固公司在智能电网信息一体化服务市场的领先地位 未来三年持续提升公司在智能电网领域软件产品和服务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强与国家电网、南方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5 电网的战略合作关系,努力提升客户满意度,保持公司在电网业务管理信息化建设领域的领先优势。 2、持续推出深层次的产品与服务,提高智能化应用程度,扩大销售收入 目前智能电网信息化建设中对数据的深层次分析及智能应用的空间还很大,未来三年公司将继续加强 这方面的研发和服务,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 3、拓展国内其他行业的信息化市场 当前,智慧能源、智能电网、智能家居、智能交通、智慧城市、移动互联网、在线教育等让公司所处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发展前景充满想象空间。公司作为中国智能电网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化的领 航者,将在巩固现有业务市场地位的基础上,依托公司在电网行业信息化领域积累的技术、产品与服务经 验,结合其他行业的业务需求,推出符合其他行业的产品解决方案,积极地向能源、交通等领域适度延伸 和拓展。 (三)发展目标 公司将秉承“诚信、专业、创新”的企业理念,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运营模式,提高信息一体化服 务能力,扩大产品市场纵深,为我国电网发展提供更加系统、全面、持续的软件及服务支持,并积极延伸 市场广度,拓展产品及服务应用领域及海外市场,不断追求快速成长,力求成为全球电网信息一体化服务 行业的知名企业和具有多行业软件部署能力的信息化解决方案提供商。 (四)2015年经营计划 2015年度,公司将继续致力于智能电网信息化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业务拓展,巩固公司在智能电网信息 一体化服务市场的领先地位。同时将积极推进商业模式转变,寻求新的利润增站点,促进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 1、持续推进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构建基于互联网模式的产业生态圈,公司将持续巩固现有技 术、业务与市场优势,积极拓展交通、环保、在线教育等新领域。整合资源优势,加快向国外市场的开拓 步伐,进一步加强云计算、移动互联及物联网技术的研发,以小微ERP云平台为契机,推动创业团队及小 微企业孵化,积累优质用户群。进一步提升基础平台的支撑能力,深入构建电网设计与施工业务体系,打 造私有云数据中心,提升云服务运营能力,为公司战略升级奠定坚实基础。 2、市场开发与营销策略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6 公司将充分利用电网规划设计软件、基建工程管理软件及电网运行管理软件产品的市场领先优势,尤 其是良好的大额合同执行能力和全省规模部署经验,积极扩大市场影响力,加快营销网络建设步伐,深入 细分市场,拓展各类产品的市场,加大一体化服务深度。同时,运用系列产品的协同效应,以点带面带动 公司产品系列化销售。公司在巩固国内市场领先优势的同时,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将公司的优势软件产品 和服务,拓展至国际市场。 2015年,公司将在巩固现有业务市场地位的基础上,依托公司在电网行业信息化领域积累的技术、产 品与服务经验,积极地向智慧能源、智能交通、节能环保等领域适度延伸和拓展,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 3、进一步引进和培养人才 人才是企业竞争力的核心。公司成立以来一直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公司的人才引 进将集中体现在技术人才、营销人才和管理人才三大领域。技术人才方面,公司针对业务战略拓展期的需 求,重点引进在新的课题领域能起到带头作用的高端人才;营销人才方面,公司注重引进既懂技术又具有 市场经验的复合型人才;管理人才方面,公司注重引进能够融入公司文化的开拓型人才。 4、建立健全公司治理体系 2015年度公司将继续提高制度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内审部门的重 要作用,完善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全面预算、绩效考评、流程控制等重要内部控制体系。通过对组织机 构优化与调整,分线管理,建立起“责、权、利”相互统一的激励约束机制;优化决策议事规则及授权机制, 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坚持效率优先。持续秉承“诚信、创新、共赢”的企业理念,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始终 坚持“恒华科技,出色源自专业”的服务理念。 5、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2015年,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逐 步建立和健全投资者沟通平台,规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的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从而提升公司 的美誉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以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的双赢。 三、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7 四、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1月26日至2014年3月14日,财政部陆续修订和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 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 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 ——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七项会计准则,并要求自2014 年7月1日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 中按照本准则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修订或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于上述新修订或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的 施行日开始执行相关会计准则。 (2)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①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2014年新修订或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 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③变更后采用的新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采用的新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 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及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准则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④对公司的影响: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本报告期比较财务报表无影响。 五、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8 201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4年4 月4日公司总股本4,83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3元(含税),每10股派发 红股4.5股(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46.0万元(含税),合计派发红股2,174.4万股(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5股,合计转增股本1,691.2万股;送、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697.6 万股。 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对截止2014年6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实施了分红方案。本次送股于2014年7月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 券账户;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于2014年7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 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明: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1.00 每 10 股转增数(股) 1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86,976,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 8,697,600.00 可分配利润(元) 176,694,160.32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10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9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2014 年度,公司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2014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6,096.74 万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14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09.67 万元后,加 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12,182.35 万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7,669.42 万元。 公司拟定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86,97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8,697,6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增 86,976,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73,952,000 股。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要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近 3 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 2012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2012年,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2、2013年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5,646.28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当年应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 金564.63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821.12万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4,902.77万元。 公司以截至2014年4月4日公司总股本4,83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3元 (含税),每10股派发红股4.5股(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46.0万元(含税),合计派发红股 2,174.4万股(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5股,合计转增股本1,691.2万股;送、转 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697.6万股。 3、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2014年度,公司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6,096.74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609.67万元后,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2,182.35万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7,669.42万 元。 公司拟定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6,97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8,697,6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86,976,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73,952,000股。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 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要提交公 司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率 2014 年 8,697,600.00 60,616,958.63 14.35% 2013 年 5,460,000.00 59,495,567.21 9.18% 2012 年 0.00 53,006,113.05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1、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 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及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上述制度的建立明确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公司内幕信息的流转进 行了严格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管理流程。 2、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制度规定,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签订了保密协议或履行了告知义务,在进 入敏感期前以电话、邮件、短信等形式向内幕信息知情人明确告知相关保密义务,严防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同时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在定期报告披露期间, 对于未公开信息,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组织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填写《内幕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1 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如实、完整记录上述信息在公开前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 幕信息的时间。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在向深交所报送定期报告相关资料的同时报备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及相关人员未发生因涉嫌内 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的情形。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 资料 2014 年 02 月 2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招商基金 公司的产品、业务及经营 情况,未来发展方向。 2014 年 03 月 11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民生证券、中信建 投证券、安邦资产、 渤海证券、德润资 本、广发证券 公司的产品、业务及经营 情况,未来发展方向。 2014 年 07 月 11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中信产业基金 公司的产品、业务、所处 行业情况、企业文化介绍。 2014 年 07 月 1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银河证券、嘉实基 金、凯邦资本、天 安财产保险、路博 迈投资 、信诚人寿 保险 、千石创富 公司的产品、业务及经营 情况,未来发展方向。 2014 年 11 月 19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中信产业基金、上 海证券研究所 公司整体情况介绍,新业 务的布局情况、未来发展 规划。 2014 年 12 月 10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南方基金、联讯证 券、北京工道投资 公司的产品、业务及经营 情况,国际化业务的拓展 情况。 2014 年 12 月 19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嘉实基金、中银国 际证券 公司的产品、业务及经营 情况,未来发展方向。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四、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收购资产。 2、出售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资产。 3、企业合并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企业合并情况。 4、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 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3 五、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4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2014年12月,本公司与中国致公党中央机关服务中心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北京市西 城区德胜门东滨河路11号4号楼3层的房产,租赁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012年10月24日,本公司与北京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 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38号“皇城国际写字楼”中部地上三层C、D户型901平方米的房产,租赁期 限自2012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013年4月3日,本公司与自然人张恒凤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 街138号“皇城国际写字楼”A座地上五层501、508号366.31平方米的房产,租赁期限自2013年4月7日至2015 年3月31日。 2014年12月19日,本公司与自然人王雷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 街138号“皇城国际写字楼”A1203室249.28平方米房产,租赁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014年2月,上海恒桦与上海天地软件创业园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上海市中 江路879弄21号楼3楼698平方米的房产,租赁期限自2014年2月1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 2014年8月20日,云南电顾与自然人杨崇艳、杨锐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昆明市盘龙区 席子营东村霖岚广场地块一A栋16层1601、1602、1603、1616号共计385平米房产,租赁期限自2014年9月1 日至2024年8月31日。 2012年12月,成都分公司与自然人欧阳光晟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欧阳光晟与刘芳、张继东、 唐协燕共同所有的位于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中心3幢9层01-04号359平方米的房产,租赁期限自 2012年12月3日起至2017年12月2日。 2014年12月25日,山东分公司与刘春香签署《房屋租赁契约》,租赁其位于济南市市中区顺河东街66 号银座晶都国际广场1-1507室84.50平方米的房产,租赁期限自2014年11月25日起至2015年11月24日。 2014年12月1日,梦工坊与中企联(天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天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5 津市河北区三马路100号1号楼750平方米的房产,租赁期限自2014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1日。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八、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6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江春华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 后,其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其或其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 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 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 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股 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公司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其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 月。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如其 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所有承诺,则违规减持公司 股票的收入将归公司所有。如其未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 收入在减持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交付公司,则公司将与 上述所得相等金额的应付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 其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收入交付公司。上述相关方不因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2013 年 12 月 20 日 2017-01-23 截止本公 告出具日, 上述承诺 人严格遵 守承诺,未 发生违反 承诺的情 况。 方文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 后,其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其或其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 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 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 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股 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公司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其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 月。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 2013 年 12 月 20 日 2017-01-23 截止本公 告出具日, 上述承诺 人严格遵 守承诺,未 发生违反 承诺的情 况。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7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如其 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所有承诺,则违规减持公司 股票的收入将归公司所有。如其未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 收入在减持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交付公司,则公司将与 上述所得相等金额的应付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 其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收入交付公司。上述相关方不因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罗新伟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 后,其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其或其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 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 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 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股 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公司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其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 月。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如其 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所有承诺,则违规减持公司 股票的收入将归公司所有。如其未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 收入在减持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交付公司,则公司将与 上述所得相等金额的应付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 其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收入交付公司。上述相关方不因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2013 年 12 月 20 日 2017-01-23 截止本公 告出具日, 上述承诺 人严格遵 守承诺,未 发生违反 承诺的情 况。 陈显龙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 后,其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其或其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 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 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 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股 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公司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2013 年 12 月 20 日 2017-01-23 截止本公 告出具日, 上述承诺 人严格遵 守承诺,未 发生违反 承诺的情 况。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8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其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 月。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如其 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所有承诺,则违规减持公司 股票的收入将归公司所有。如其未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 收入在减持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交付公司,则公司将与 上述所得相等金额的应付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 其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收入交付公司。上述相关方不因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陈晓龙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本 公司大股东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其 中,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同时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 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 2013 年 12 月 20 日 2015-01-23 截止本公 告出具日, 上述承诺 人严格遵 守承诺,未 发生违反 承诺的情 况。 胡宝良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 后,其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其或其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 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 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 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3 年 12 月 20 日 2015-01-23 截止本公 告出具日, 上述承诺 人严格遵 守承诺,未 发生违反 承诺的情 况。 杨志鹏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 后,其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其或其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 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 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 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股 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公司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或者上市后 2013 年 12 月 20 日 2015-01-23 截止本公 告出具日, 上述承诺 人严格遵 守承诺,未 发生违反 承诺的情 况。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9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其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 月。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如其 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所有承诺,则违规减持公司 股票的收入将归公司所有。如其未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 收入在减持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交付公司,则公司将与 上述所得相等金额的应付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 其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收入交付公司。上述相关方不因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北京智汇创 业投资有限 公司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担任本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 显龙、胡宝良、杨志鹏及本公司董事吴章华的关联方智 汇创投、吴爽、伍建勇同时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其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其或其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之日 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 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之 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满 后,本公司大股东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 持,其中,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同时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 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 2013 年 12 月 20 日 2015-01-23 截止本公 告出具日, 上述承诺 人严格遵 守承诺,未 发生违反 承诺的情 况。 江春华;方文; 罗新伟;陈显 龙;陈晓龙;胡 宝良;北京智 汇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情况外,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股 5%以上股东(简称“大 股东”)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显龙、陈晓龙、胡宝 良、智汇创投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江春华、方文、 罗新伟、陈显龙四人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均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晓龙目前担任公司总 经理助理,胡宝良担任监事会主席兼总经理助理。上述 六名股东均为公司经营核心团队成员,为公司的市场开 拓、业绩增长、技术创新、客户维护、经营稳定做出了 贡献,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着明确认识及信心。智汇创投 为公司财务投资者,自2010 年4月开始成为公司的股东, 同样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上述股 东将在一定时间内继续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本 公司大股东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其 中,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同时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 2013 年 12 月 20 日 2019-01-23 截止本公 告出具日, 上述承诺 人严格遵 守承诺,未 发生违反 承诺的情 况。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0 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上述减持行为将由公司提前 3 个 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大股东 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 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如公司大股 东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公 司。" 江春华;方文; 罗新伟;陈显 龙 "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春华、方文、罗新伟和陈显龙四人于 2011 年 8 月 31 日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 如下: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以任何方式直 接或间接从事与恒华科技相竞争的业务,未拥有与恒华 科技存在同业竞争企业的股份、股权或任何其他权益;2、 本人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恒华科技的生产经营构 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 何方式为恒华科技的竞争企业提供资金、业务及技术等 方面的帮助;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给恒 华科技造成的全部损失。" 2011 年 08 月 31 日 长期有效 截止本公 告出具日, 上述承诺 人严格遵 守承诺,未 发生违反 承诺的情 况。 江春华;方文; 罗新伟;陈显 龙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 显龙均向公司出具了《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声明与承 诺函》,承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任何类型的企 业与恒华科技或其前身北京恒华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 行的,价格是公允的。本人保证将逐步减少和避免与恒 华科技发生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 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 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 及信息披露义务。” 2011 年 08 月 31 日 长期有效 截止本公 告出具日, 上述承诺 人严格遵 守承诺,未 发生违反 承诺的情 况。 江春华;方文; 罗新伟;陈显 龙;吴章华;杨 志鹏;孟令军; 北京恒华伟 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本公司制定了《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价稳 定计划预案》,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以稳定上市后的股 价:(一)鼓励增持或回购措施 1、具体条件公司 A 股股 票上市后 3 年内,其收盘价(除权除息后,下同)连续 20 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下同) 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公司情况同时满 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则 触发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及回购的相关义务。未来新聘的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也应履行本承诺规定的增持及回购的相关义 务。2、具体措施(1)控股股东拟采取的措施控股股东 在触发增持义务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应就其增持公司 A 股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增 持金额不少于 500 万元,各控股股东增持金额按照触发 增持义务前最后一次公告的持股比例分摊。如设定增持 价格上限,则单笔增持价格上限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 计每股净资产的 110%。(2)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公司董 2013 年 12 月 20 日 2017-01-23 截止本公 告出具日, 上述承诺 人严格遵 守承诺,未 发生违反 承诺的情 况。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1 事会在首次触发增持义务后的第 20 个交易日内公告具 体股份回购计划,回购金额不少于 500 万元。该股份回 购计划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且控股股东承诺投赞成票。 (3)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的措施如因各种原 因导致前述股份回购计划未能通过股东大会的,全体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首次触发增持义务后的第 30 个交 易日内(如期间存在 N 个交易日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买卖股票,则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首次触发 增持义务后的 30+N 个交易日内)或前述股份回购计划 未能通过股东大会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无条件增持 A 股股票,并且各自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薪酬总 额的 20%。(4)增持或回购义务的解除及再次触发在履 行完毕前述三项增持或回购措施后的 120 个交易日内, 控股股东、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或回 购义务自动解除。从履行完毕前述三项增持措施后的第 121 个交易日开始,如果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 交易日仍低于每股净资产,则控股股东、公司、全体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或回购义务将按照前述 1、2、 3 的顺序自动产生。控股股东、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在履行其增持或回购义务时,应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地 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公告具体实施方案。(二)其他股价稳定措施 1、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 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份回购计划的议案,并由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2、任何对本预案的修订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三)相关惩罚措施 1、对于 公司控股股东,如已公告增持具体计划但不能实际履行, 则公司应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 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 义务;如已经连续两次触发增持义务而控股股东均未能 提出具体增持计划,则公司可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 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股 份回购计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 权;如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股份回购计划投弃权票或反 对票,则公司可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 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下次股份回购计 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2、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主动履行其增持义务,如个人 在任职期间未能按本预案的相关约定履行其增持义务, 则公司应将与其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工资薪酬代其 履行增持义务;如个人在任职期间连续两次未能主动履 行其增持义务,由控股股东、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2 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 董事,由公司董事会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江春华;方文; 罗新伟;陈显 龙 实际控制人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显龙出具《承诺 函》:若任何有权机构、员工个人要求发行人补缴全部或 部分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或因此受到 任何处罚或损失,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显龙将以 连带责任的方式承担全部费用,保证发行人不会因该等 欠缴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宜造成额外支出及遭 受任何损失。 2012 年 02 月 28 日 长期有效 截止本公 告出具日, 上述承诺 人严格遵 守承诺,未 发生违反 承诺的情 况。 江春华;方文; 罗新伟;陈显 龙;北京恒华 伟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显 龙承诺: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 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且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显龙将购回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人控股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股 份回购和购回义务触发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就回 购和购回计划进行公告,包括回购和购回股份数量、价 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涉及公司回购和购回本公司 股份的还应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份回购和购回价格 为股份回购和购回义务触发当日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 格。 2013 年 12 月 20 日 长期有效 截止本公 告出具日, 上述承诺 人严格遵 守承诺,未 发生违反 承诺的情 况。 江春华;方文; 罗新伟;陈显 龙;吴章华;刘 泉军;胡晓光; 许贤泽;胡宝 良;牛仁义;戚 红;杨志鹏;孟 令军;北京恒 华伟业科技 股份有限公 司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显龙、吴章华、 刘泉军、许贤泽、胡晓光、胡宝良、牛仁义、戚红、杨 志鹏、孟令军承诺: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措施如下:本公 司将按照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本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以上市 当年全年各自从公司所领取全部薪金,为本公司需根据 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者的损失提供保障。 2013 年 12 月 20 日 长期有效 截止本公 告出具日, 上述承诺 人严格遵 守承诺,未 发生违反 承诺的情 况。 北京恒华伟 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江 春华;方文;罗 新伟;陈显龙; 吴章华;刘泉 军;胡晓光;许 贤泽;胡宝良; 牛仁义;戚红; 孟令军;杨志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等承诺责任主体未能履行上述 承诺及其他涉及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有关承诺,则其应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 任。其中:股东未履行承诺使公司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 应将违规操作收益全部上缴公司,并赔偿相应金额。同 时,上述股东应申请冻结所持有全部本公司股票,自冻 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使公司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 应将违规操作收益全部上缴公司,并赔偿相应金额。同 时,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解聘相关董事、 2013 年 12 月 20 日 长期有效 截止本公 告出具日, 上述承诺 人严格遵 守承诺,未 发生违反 承诺的情 况。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3 鹏;北京智汇 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诺 承诺是否及时 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及下 一步计划(如 有) 无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25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6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孙建、林海森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无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0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无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无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收购人处罚及整改 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被列入环保部门公布的污染严重企业名单 □ 是 □ 否 √ 不适用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存在其他重大社会安全问题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4 □ 是 □ 否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是否被行政处罚 □ 是 √ 否 □ 不适用 十一、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内未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三、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五、控股子公司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5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2,000,000 100.00% -5,760,000 16,308,000 12,684,000 23,232,000 65,232,000 75.00% 3、其他内资持股 42,000,000 100.00% -5,760,000 16,308,000 12,684,000 23,232,000 65,232,000 75.0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7,500,000 17.86% -1,028,000 2,912,400 2,265,200 4,149,600 11,649,600 13.39% 境内自然人持 股 34,500,000 82.14% -4,732,000 13,395,600 10,418,800 19,082,400 53,582,400 61.6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2,080,000 5,436,000 4,228,000 21,744,000 21,744,000 25.00% 1、人民币普通股 12,080,000 5,436,000 4,228,000 21,744,000 21,744,000 25.00% 三、股份总数 42,000,000 100.00% 6,320,000 21,744,000 16,912,000 44,976,000 86,976,000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号文《关于核准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8.00万股,其 中:新股发行632.00万股,老股转让576.00万股。新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由4,200.00万股变更为4,832.00 万股。 201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4 年4月4日公司总股本4,83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3元(含税),每10股派 发红股4.5股(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46.0万元(含税),合计派发红股2,174.4万股(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5股,合计转增股本1,691.2万股;送、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697.6 万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1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号文《关于核准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6 1,208.00万股,其中:新股发行632.00万股,老股转让576.00万股,并于2014年1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 2014年4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同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由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14年6 月13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1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号文《关于核准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8.00万股, 其中:新股发行632.00万股,老股转让576.00万股。持有人新增股份已全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手续。 201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4年 4月4日公司总股本4,83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3元(含税),每10股派发 红股4.5股(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46.0万元(含税),合计派发红股2,174.4万股(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5股,合计转增股本1,691.2万股;送、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697.6 万股。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对截止2014年6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实施了分红方案。本次送股于2014年7月1日直接记入股东 证券账户;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于2014年7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 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 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4年1月23日发行新股,总股本由4,200.00万股增加至4,832.00万股;并于2014年7 月1日完成权益分配方案,总股本由4,832.00万股增加至8,697.6万股。前述股份变动,对公司最近一期的基 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情况如下:报告期公 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为0.95元/股,比去年同期减少33.10%,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产为6.0289元/股,比去年同期增长6.66%。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7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 数 本期解除限 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 股数 期末限售股 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江春华 8,481,000 0 6,784,800 15,265,800 首发限售 2017 年 1 月 23 日 方 文 5,684,000 0 4,547,200 10,231,200 首发限售 2017 年 1 月 23 日 罗新伟 5,684,000 0 4,547,200 10,231,200 首发限售 2017 年 1 月 23 日 陈显龙 4,421,000 0 3,536,800 7,957,800 首发限售 2017 年 1 月 23 日 陈晓龙 3,158,000 1,383,500 1,419,600 3,194,100 首发限售(本期解除限售股系 老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致) 2015 年 1 月 23 日 胡宝良 3,158,000 1,383,500 1,419,600 3,194,100 首发限售(本期解除限售股系 老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致) 2015 年 1 月 23 日 杨志鹏 1,297,000 568,000 583,200 1,312,200 首发限售(本期解除限售股系 老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致) 2015 年 1 月 23 日 牛仁义 1,266,000 1,266,000 0 0 首发限售(本期解除限售股系 老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致) 2015 年 1 月 23 日 肖 成 250,000 0 200,000 450,000 首发限售 2015 年 1 月 23 日 江志勇 150,000 0 120,000 270,000 首发限售 2015 年 1 月 23 日 朱 鹤 125,000 0 100,000 225,000 首发限售 2015 年 1 月 23 日 袁建军 75,000 0 60,000 135,000 首发限售 2015 年 1 月 23 日 邱召海 75,000 0 60,000 135,000 首发限售 2015 年 1 月 23 日 巩博华 48,000 0 38,400 86,400 首发限售 2015 年 1 月 23 日 居直贵 40,000 0 32,000 72,000 首发限售 2015 年 1 月 23 日 成七一 37,000 0 29,600 66,600 首发限售 2015 年 1 月 23 日 王 进 35,000 0 28,000 63,000 首发限售 2015 年 1 月 23 日 孙敏杰 35,000 0 28,000 63,000 首发限售 2015 年 1 月 23 日 李慧明 35,000 0 28,000 63,000 首发限售 2015 年 1 月 23 日 周亚华 35,000 35,000 0 0 首发限售(本期解除限售股系 老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致) 2015 年 1 月 23 日 何恩杰 35,000 28,000 63,000 首发限售 2015 年 1 月 23 日 曹铁孩 34,000 34,000 0 0 首发限售(本期解除限售股系 老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致) 2015 年 1 月 23 日 陈宝珍 32,000 0 25,600 57,600 首发限售 2015 年 1 月 23 日 付 俭 32,000 0 25,600 57,600 首发限售 2015 年 1 月 23 日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8 赵红力 32,000 0 25,600 57,600 首发限售 2015 年 1 月 23 日 李宏亮 32,000 32,000 0 0 首发限售(本期解除限售股系 老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致) 2015 年 1 月 23 日 赵 亮 32,000 0 25,600 57,600 首发限售 2015 年 1 月 23 日 蔡长华 32,000 0 25,600 57,600 首发限售 2015 年 1 月 23 日 陈 勇 30,000 0 24,000 54,000 首发限售 2015 年 1 月 23 日 王洪兴 30,000 0 24,000 54,000 首发限售 2015 年 1 月 23 日 张春凤 30,000 30,000 0 0 首发限售(本期解除限售股系 老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致) 2015 年 1 月 23 日 马振华 30,000 0 24,000 54,000 首发限售 2015 年 1 月 23 日 李根宏 30,000 0 24,000 54,000 首发限售 2015 年 1 月 23 日 智汇创投 7,500,000 1,028,000 5,177,600 11,649,600 首发限售 2015 年 1 月 23 日 合计 42,000,000 5,760,000 28,992,000 65,232,000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 券名称 发行日期 发行价格(或利 率) 发行数量 上市日期 获准上市交易数 量 交易终止日期 股票类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 2014 年 01 月 15 日 43.21 12,080,000 2014 年 01 月 23 日 12,080,000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公司债类 权证类 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号文《关于核准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08.00 万股,其中:新股发行632.00万股,老股转让576.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43.21元,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27,308.72万元,扣除各项应由发行人承担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128.6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23,180.0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京会兴验字 第04040001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股票于2014年1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9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号文《关于核准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8.00万股,其 中:新股发行632.00万股,老股转让576.00万股。新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由4,200.00万股变更为4,832.0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3,624.00万股,占股份总数的75%,无限售条件股份1,208.00万股,占股份总数 的25%。 201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4年4 月4日公司总股本4,83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3元(含税),每10股派发 红股4.5股(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46.0万元(含税),合计派发红股2,174.4万股(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5股,合计转增股本1,691.2万股;送、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697.6 万股。上述权益分配方案已于2014年7月1日实施完毕。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5,449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 5 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5,298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持股 数量 报告期内增 减变动情况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持有无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江春华 境内自然人 17.55% 15,265,800 6,784,800 15,265,800 0 北京智汇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39% 11,649,600 5,177,600 11,649,600 0 方文 境内自然人 11.76% 10,231,200 4,547,200 10,231,200 0 罗新伟 境内自然人 11.76% 10,231,200 4,547,200 10,231,200 0 陈显龙 境内自然人 9.15% 7,957,800 3,536,800 7,957,800 0 胡宝良 境内自然人 3.67% 3,194,100 36,100 3,194,100 0 陈晓龙 境内自然人 3.67% 3,194,100 36,100 3,194,100 0 郑国基 境外自然人 2.45% 2,129,524 2,129,524 0 2,129,524 杨志鹏 境内自然人 1.51% 1,312,200 15,200 1,312,200 0 何立新 境内自然人 1.10% 955,330 955,330 0 955,330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 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况(如有) (参见注 3) 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显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郑国基 2,129,524 人民币普通股 2,129,524 何立新 955,330 人民币普通股 955,330 海口力向实业有限公司 837,673 人民币普通股 837,67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盛电 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13,043 人民币普通股 413,043 吴海权 266,100 人民币普通股 266,100 赵军 174,821 人民币普通股 174,82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盛创 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163,400 人民币普通股 163,400 林文革 135,979 人民币普通股 135,979 郭智明 122,500 人民币普通股 122,500 徐桂珍 1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 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 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前 10 名股东中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显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如有)(参见注 4) 1、公司股东何立新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 司 955,330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 0 股,合计持有 955,330 股。 2、公司股东海口力向实业有限公司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 券账户持有本公司 837,673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 0 股,合计持有 837,673 股。 3、公司股东赵军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 174,821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 0 股,合计持有 174,821 股。 4、公司股东林文革通过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 117,999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 17,980 股,合计持有 135,979 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1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江春华 中国 否 方文 中国 否 罗新伟 中国 否 陈显龙 中国 否 最近 5 年内的职业及职务 江春华先生最近 5 年一直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方文先生最近 5 年 一直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罗新伟先生最近 5 年一直就职于 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显龙先生最近 5 年一直就职于本公司, 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无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江春华 中国 否 方文 中国 否 罗新伟 中国 否 陈显龙 中国 否 最近 5 年内的职业及职务 江春华先生最近 5 年一直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方文先生最近 5 年 一直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罗新伟先生最近 5 年一直就职于 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显龙先生最近 5 年一直就职于本公司, 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无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2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责人 成立日期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 活动 智汇创投 龚本顺 2008 年 01 月 21 日 67170133-4 5000 万元 创业投资;投资管理; 投资咨询 情况说明 无 5、前 10 名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限售条件股 东名称 持有的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股) 可上市交易时间 新增可上市交易 股份数量(股) 限售条件 江春华 15,265,800 2017 年 01 月 23 日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 述锁定期届满后,其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其或其 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3 价;公司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 格,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 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北京智汇创 业投资有限 公司 11,649,600 2015 年 01 月 23 日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 述锁定期届满后,其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其或其 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 满后,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其 中,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同时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内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 方文 10,231,200 2017 年 01 月 23 日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 述锁定期届满后,其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其或其 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公司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 格,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 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罗新伟 10,231,200 2017 年 01 月 23 日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 述锁定期届满后,其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其或其 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4 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公司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 格,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 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陈显龙 7,957,800 2017 年 01 月 23 日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 述锁定期届满后,其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其或其 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公司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 格,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 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陈晓龙 3,194,100 2015 年 01 月 23 日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 述锁定期满后,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 减持,其中,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同时锁定期届 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 胡宝良 3,194,100 2015 年 01 月 23 日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 述锁定期届满后,其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其或其 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5 公司股份;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 满后,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其 中,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同时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内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 杨志鹏 1,312,200 2015 年 01 月 23 日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 述锁定期届满后,其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其或其 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公司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 格,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 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肖成 450,000 2015 年 01 月 23 日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江志勇 270,000 2015 年 01 月 23 日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6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1、持股情况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 状态 期初持股数 本期 增持 股份 数量 本期减持 股份数量 期末持股数 期初持有 的股权激 励获授予 限制性股 票数量 本期获 授予的 股权激 励限制 性股票 数量 本期被 注销的 股权激 励限制 性股票 数量 期末持有 的股权激 励获授予 限制性股 票数量 增减 变动 原因 江春华 董事长 男 43 现任 8,481,000 0 0 15,265,800 0 0 0 0 利润 分配 方文 董事、总 经理 男 46 现任 5,684,000 0 0 10,231,200 0 0 0 0 利润 分配 罗新伟 董事、副 总经理 男 45 现任 5,684,000 0 0 10,231,200 0 0 0 0 利润 分配 陈显龙 董事、副 总经理、 董事会 秘书 男 39 现任 4,421,000 0 0 7,957,800 0 0 0 0 利润 分配 吴章华 董事 男 43 现任 0 0 0 0 0 0 0 0 不适 用 刘泉军 独立董 事 男 43 现任 0 0 0 0 0 0 0 0 不适 用 许贤泽 独立董 事 男 48 现任 0 0 0 0 0 0 0 0 不适 用 胡晓光 独立董 事 女 54 现任 0 0 0 0 0 0 0 0 不适 用 胡宝良 监事会 主席、总 经理助 理 男 45 现任 3,158,000 0 1,383,500 3,194,100 0 0 0 0 利润 分配、 老股 减持 牛仁义 监事、总 工程师 男 41 现任 1,266,000 0 1,266,000 0 0 0 0 0 老股 减持 戚红 职工监 女 48 现任 0 0 0 0 0 0 0 0 不适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7 事 用 杨志鹏 副总经 理 男 43 现任 1,297,000 0 568,000 1,312,200 0 0 0 0 利润 分配、 老股 减持 孟令军 财务负 责人 男 46 现任 0 0 0 0 0 0 0 0 不适 用 合计 -- -- -- -- 29,991,000 0 3,217,500 48,192,300 0 0 0 0 -- 2、持有股票期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的主要工作经历 1、本公司现任董事简历如下: 江春华:男,生于1972年3月,1994年至2000年就职于华北电力设计院;2000年11月至2004年4月历任 恒华有限执行董事、经理;2005年12月至2009年12月先后在上海恒桦、天津恒华和云南电顾任职;2007年 10月至2009年12月担任恒华有限副经理;2010年1月至今担任恒华科技董事长。江春华毕业于武汉测绘科 技大学,本科学历。 方 文:男,生于1969年5月,1993年至2001年就职于华北电力设计院;于2001年10月至2009年12月 就职于恒华有限,并于2008年12月至2009年12月任执行董事及经理;2008年10月至2009年12月担任天津恒 华监事;于2010年1月至今担任恒华科技董事兼总经理。方文毕业于河海大学,本科学历。 罗新伟:男,生于1970年10月,1994年7月至2001年1月就职于华北电力设计院;2001年11月至2009 年12月就职于恒华有限,并于2004年4月至2008年12月任执行董事、经理;2010年1月至2010年10月担任恒 华科技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恒华科技董事兼副总经理。罗新伟毕业于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本科学历。 陈显龙:男,生于1976年9月,2000年至2002年就职于励精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02 年10月至2008年12月在恒华有限任副经理;2008年10月至2009年12月在天津恒华任执行董事、经理;2009 年12月担任恒华有限副经理,2010年1月至今担任恒华科技董事,现任恒华科技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兼副总 经理。陈显龙毕业于武汉大学,获硕士学位。 吴章华:男,生于1972年10月,1996年7月至1998年8月在北京新华信商业风险管理公司担任市场调研 专员;2000年4月至2006年3月在华夏世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理;2006年4月至2008年1月在北京 中文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总监;2008年10月至今在北京汇金创智投资咨询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8 理;2010年4月至今担任恒华科技董事。吴章华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硕士学历。 刘泉军:男,生于1972年5月,1994年8月至2000年8月在山东农业大学任教;2003年7月起至今在中国 青年政治学院任教;2010年11月,经恒华科技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2011年4月至今在荣 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刘泉军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 师非执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会员。 许贤泽:男,生于1967年6月,于2000年6月至今在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2010年11月,经恒华科技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许贤泽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 学历,获工学博士学位。 胡晓光:女,生于1961年5月,1983年7月至1997年9月在东北农业大学任教;1997年10月至2004年9 月在哈尔滨工业大学任教;2004年10月起至今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任教授;2010年11月,经恒华科技第六 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胡晓光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获工学博士学位。 2、本公司现任监事简历如下: 胡宝良:男,生于1970年4月,1994年至2003年就职于华北电力设计院;2003年7月至2009年12月担任 恒华有限副经理及总工程师;2009年12月至今担任云南电顾监事;2005年10月至今担任上海恒桦监事;2005 年12月至2008年10月担任天津恒华经理;2010年1月至今担任恒华科技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助理。胡宝良 毕业于长春地质学院,本科学历。 牛仁义:男,生于1974年4月,1997年至2002年就职于化学工业部第一勘察设计院;于2002年9月至2009 年12月历任恒华有限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工程师;2010年1月至今任恒华科技总工程师、监事。牛仁 义毕业于桂林工学院,本科学历。 戚 红:女,生于1967年6月,2003年12月至 2007年10月担任北京宇杰电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行政部 经理;2007年 11月至今担任恒华科技总经理工作部经理;2012年7月至今担任恒华科技职工监事。戚红毕 业于武汉市卫生学校,专科学历。 3、本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方 文、罗新伟、陈显龙简历参见本部分之“1、本公司现任董事简历”。 杨志鹏:男,生于1972年6月,1998年至2003年先后就职于广州大地兴测绘仪器公司、广州成铭信息 技术公司;2003年6月至 2009年12月历任恒华有限部门经理、副经理;2010年1月至2010年11月任恒华科 技董事;2010年1月至今担任恒华科技常务副总经理。杨志鹏毕业于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本科学历。 孟令军:男,生于1969年10月,1995年至2009年先后就职于吉林石油集团、四维航遥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北京志诚泰和数码办公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研祥分公司;2010年1月 至今,历任恒华科技财务经理、财务负责人。孟令军毕业于长春税务学院,本科学历。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9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 期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 取报酬津贴 吴章华 北京汇金创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 2009 年 10 月 21 日 是 吴章华 武汉菱电汽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010 年 08 月 20 日 是 刘泉军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副教授 2003 年 07 月 01 日 是 刘泉军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1 年 04 月 15 日 是 许贤泽 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 教授 2000 年 06 月 30 日 是 胡晓光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 程学院 教授 2004 年 10 月 01 日 是 胡晓光 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 12 月 30 日 是 在其他单位任 职情况的说明 无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 决定;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公 司支付,董事、监事不另外支付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根据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依据公司盈利水平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并 结合年度绩效完成情况综合确定。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已按照确定的薪酬标准全额支 付。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 报酬总额 从股东单位获 得的报酬总额 报告期末实际 所得报酬 江春华 董事长 男 43 现任 26.69 0 26.69 方 文 董事兼总经理 男 46 现任 20.1 0 20.1 罗新伟 董事兼副总经 理 男 45 现任 20.1 0 20.1 陈显龙 董事兼董事会 秘书兼副总经 男 39 现任 18.3 0 18.3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0 理 吴章华 董事 男 43 现任 0 0 0 刘泉军 独立董事 男 43 现任 7.2 0 7.2 许贤泽 独立董事 男 48 现任 7.2 0 7.2 胡晓光 独立董事 女 54 现任 7.2 0 7.2 胡宝良 监事会主席 男 45 现任 18.3 0 18.3 牛仁义 监事 男 41 现任 18.3 0 18.3 戚 红 职工监事 女 48 现任 15.2 0 15.2 杨志鹏 常务副总经理 男 43 现任 18.3 0 18.3 孟令军 财务负责人 男 46 现任 20 0 20 合计 -- -- -- -- 196.89 0 196.8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无 无 无 无 无 五、报告期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变动情况(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核心技术团队、关键技术人员未出现变动。 六、公司员工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在职员工总数(含子分公司)为669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为586人, 占比为87.59%。具体专业构成如下: 专业分工 人 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生产人员 95 14.20% 研发技术人员 478 71.45% 营销人员 38 5.68% 管理人员 42 6.28% 财务人员 16 2.39% 合 计 669 100.00%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1 第八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 律法规等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规范运作,严格进 行信息披露工作,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 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平等权利,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 务。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 2、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设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开展工作,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有关培 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均由董事长召集、召开。 3、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各位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 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等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均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召开。 公司治理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差异 □ 是 √ 否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2 二、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会议决议刊登的信息披露日期 2013 年度股东大会 2014 年 06 月 13 日 巨潮资讯网, 2014 年 06 月 13 日 2、本报告期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会议决议刊登的信息披露日期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 年 08 月 01 日 巨潮资讯网, 2014 年 08 月 01 日 三、报告期董事会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会议决议刊登的信息披露日期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4 年 01 月 03 日 上市前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4 年 03 月 04 日 巨潮资讯网, 2014 年 03 月 05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4 年 04 月 16 日 巨潮资讯网, 2014 年 04 月 18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4 年 05 月 22 日 巨潮资讯网, 2014 年 05 月 23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14 年 07 月 16 日 巨潮资讯网, 2014 年 07 月 16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14 年 08 月 13 日 巨潮资讯网, 2014 年 08 月 15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14 年 08 月 25 日 巨潮资讯网, 2014 年 08 月 25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14 年 10 月 23 日 按照规定豁免披露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14 年 11 月 13 日 巨潮资讯网, 2014 年 11 月 13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14 年 12 月 04 日 巨潮资讯网, 2014 年 12 月 04 日 四、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2014年4月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 度》,对信息披露违规、差错的有关责任认定及问责方式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及业绩预告修正等情况。 五、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是否发现公司存在风险 □ 是 √ 否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3 第九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15 年 03 月 08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2015)京会兴审字第 04010012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孙建 林海森 审计报告正文 (2015)京会兴审字第04010012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华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4 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 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 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 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 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 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 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恒华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恒华科 技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4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52,785,598.94 38,155,239.8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921,819.39 22,028,617.15 应收账款 156,641,020.94 118,430,280.90 预付款项 629,019.00 3,209,000.0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0,926,790.41 5,494,476.3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69,183,955.26 40,397,534.1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957,461.65 1,657,364.05 流动资产合计 494,045,665.59 229,372,512.4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5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61,158,072.72 57,142,318.23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283,842.76 3,104,102.68 开发支出 商誉 247,292.84 247,292.84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73,996.73 1,116,236.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65,163,205.05 61,609,949.94 资产总计 559,208,870.64 290,982,462.3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7,1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2,059,187.30 4,466,372.00 预收款项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6,459,121.00 4,923,431.16 应交税费 14,212,372.54 12,744,217.17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6 其他应付款 1,110,195.59 1,337,767.27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00,000.00 2,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5,840,876.43 42,571,787.6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000,000.00 11,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9,000,000.00 11,000,000.00 负债合计 34,840,876.43 53,571,787.6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86,976,000.00 42,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26,058,953.44 17,490,453.4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3,308,702.26 17,211,960.47 一般风险准备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7 未分配利润 188,024,338.51 160,708,260.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24,367,994.21 237,410,674.76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524,367,994.21 237,410,674.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59,208,870.64 290,982,462.36 法定代表人:方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令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孟令军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47,755,024.46 33,663,143.3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921,819.39 22,028,617.15 应收账款 155,426,943.94 115,432,279.65 预付款项 590,000.00 3,209,000.0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0,270,139.64 5,004,018.26 存货 65,417,777.28 38,551,656.1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77,616.96 1,613,618.35 流动资产合计 483,059,321.67 219,502,332.8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000,000.00 2,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59,770,608.08 55,471,433.14 在建工程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8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283,842.76 3,104,102.6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17,222.09 1,010,384.87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65,371,672.93 61,585,920.69 资产总计 548,430,994.60 281,088,253.5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7,1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4,203,307.30 8,966,372.00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5,457,819.37 4,143,543.87 应交税费 13,942,920.50 11,820,166.23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789,110.59 328,113.3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00,000.00 2,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6,393,157.76 44,358,195.4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000,000.00 11,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9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9,000,000.00 11,000,000.00 负债合计 35,393,157.76 55,358,195.4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86,976,000.00 42,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26,058,953.44 17,490,453.4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3,308,702.26 17,211,960.47 未分配利润 176,694,181.14 149,027,644.25 所有者权益合计 513,037,836.84 225,730,058.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48,430,994.60 281,088,253.57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227,637,711.53 198,227,846.44 其中:营业收入 227,637,711.53 198,227,846.4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66,479,219.93 135,055,057.10 其中:营业成本 121,162,099.71 103,777,173.42 利息支出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21,046.67 1,118,059.87 销售费用 9,581,209.01 5,401,070.98 管理费用 34,039,638.69 19,144,883.53 财务费用 -1,197,947.70 1,912,371.24 资产减值损失 1,773,173.55 3,701,498.0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1,158,491.60 63,172,789.34 加:营业外收入 5,153,603.21 2,340,705.4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297.58 15,672.87 减:营业外支出 24,122.6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4,122.6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6,312,094.81 65,489,372.14 减:所得税费用 5,695,136.18 5,993,804.9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0,616,958.63 59,495,567.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0,616,958.63 59,495,567.21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1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60,616,958.63 59,495,567.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 60,616,958.63 59,495,567.2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95 1.42 (二)稀释每股收益 0.95 1.42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方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令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孟令军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218,535,355.19 187,285,790.49 减:营业成本 116,766,417.83 100,560,983.38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47,281.29 980,147.85 销售费用 8,841,766.91 4,813,844.16 管理费用 29,689,913.45 15,000,717.76 财务费用 -1,197,292.47 1,911,517.98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2 资产减值损失 1,754,096.80 3,778,269.1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1,633,171.38 60,240,310.20 加:营业外收入 5,064,563.26 1,879,828.4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24,122.6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4,122.6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66,697,734.64 62,096,016.00 减:所得税费用 5,730,316.78 5,633,262.4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0,967,417.86 56,462,753.5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3 六、综合收益总额 60,967,417.86 56,462,753.5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95 1.3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95 1.34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金额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19,269,822.14 153,451,569.22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334,951.63 940,173.2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725,775.44 2,198,367.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9,330,549.21 156,590,109.6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3,988,822.14 61,670,184.42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84,209,700.78 63,444,037.44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668,528.24 16,129,847.2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1,564,639.96 12,442,778.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6,431,691.12 153,686,847.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898,858.09 2,903,262.2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2,100.00 29,215.0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100.00 29,215.0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4,868,810.28 12,091,474.59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868,810.28 12,091,474.5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56,710.28 -12,062,259.5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31,800,5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0,1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0,136,3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81,936,800.00 30,1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9,100,000.00 24,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6,461,912.50 1,933,297.0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1,136,280.22 500,000.00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6,698,192.72 26,433,297.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5,238,607.28 3,666,702.9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3,280,755.09 -5,492,294.4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8,155,239.85 43,647,534.2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1,435,994.94 38,155,239.85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08,302,933.91 140,912,888.72 收到的税费返还 334,951.63 914,158.0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572,874.83 984,168.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8,210,760.37 142,811,215.3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4,083,236.41 58,876,688.7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77,278,971.81 57,868,237.1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273,054.60 15,421,735.6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592,660.42 10,670,730.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6,227,923.24 142,837,392.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982,837.13 -26,177.0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2,100.00 29,215.0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100.00 29,215.0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4,491,187.28 11,849,674.51 投资支付的现金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6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491,187.28 11,849,674.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479,087.28 -11,820,459.4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31,800,5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0,1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0,136,3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81,936,800.00 30,1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9,100,000.00 24,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6,461,912.50 1,933,297.0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1,136,280.22 5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6,698,192.72 26,433,297.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5,238,607.28 3,666,702.9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2,742,357.13 -8,179,933.6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3,663,143.33 41,843,076.9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6,405,500.46 33,663,143.33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42,000 ,000.0 0 17,490, 453.44 17,211, 960.47 160,708 ,260.85 237,410 ,674.76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7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42,000 ,000.0 0 17,490, 453.44 17,211, 960.47 160,708 ,260.85 237,410 ,674.76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44,976 ,000.0 0 208,568 ,500.00 6,096,7 41.79 27,316, 077.66 286,957 ,319.45 (一)综合收益总 额 60,616, 958.63 60,616, 958.63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6,320, 000.00 225,480 ,500.00 231,800 ,500.00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6,320, 000.00 225,480 ,500.00 231,800 ,500.00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21,744 ,000.0 0 6,096,7 41.79 -33,300, 880.97 -5,460,1 39.18 1.提取盈余公积 6,096,7 41.79 -6,096,7 41.79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21,744 ,000.0 0 -27,204, 139.18 -5,460,1 39.18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6,912 ,000.0 0 -16,912, 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16,912 ,000.0 -16,912, 000.00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8 0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86,976 ,000.0 0 226,058 ,953.44 23,308, 702.26 188,024 ,338.51 524,367 ,994.21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42,000 ,000.0 0 17,490, 453.44 11,565, 685.11 106,858 ,969.00 177,915 ,107.55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42,000 ,000.0 0 17,490, 453.44 11,565, 685.11 106,858 ,969.00 177,915 ,107.55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5,646,2 75.36 53,849, 291.85 59,495, 567.21 (一)综合收益总 额 59,495, 567.21 59,495, 567.21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9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5,646,2 75.36 -5,646,2 75.36 1.提取盈余公积 5,646,2 75.36 -5,646,2 75.36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42,000 ,000.0 0 17,490, 453.44 17,211, 960.47 160,708 ,260.85 237,410 ,674.76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0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42,000,0 00.00 17,490,45 3.44 17,211,96 0.47 149,027 ,644.25 225,730,0 58.16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42,000,0 00.00 17,490,45 3.44 17,211,96 0.47 149,027 ,644.25 225,730,0 58.16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44,976,0 00.00 208,568,5 00.00 6,096,741 .79 27,666, 536.89 287,307,7 78.68 (一)综合收益总 额 60,967, 417.86 60,967,41 7.86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6,320,00 0.00 225,480,5 00.00 231,800,5 00.00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6,320,00 0.00 225,480,5 00.00 231,800,5 00.00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21,744,0 00.00 6,096,741 .79 -33,300, 880.97 -5,460,13 9.18 1.提取盈余公积 6,096,741 .79 -6,096,7 41.79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21,744,0 00.00 -27,204, 139.18 -5,460,13 9.18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6,912,0 00.00 -16,912,0 00.00 1.资本公积转增 16,912,0 -16,912,0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1 资本(或股本) 00.00 00.00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86,976,0 00.00 226,058,9 53.44 23,308,70 2.26 176,694 ,181.14 513,037,8 36.84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42,000,0 00.00 17,490,45 3.44 11,565,68 5.11 98,211, 166.02 169,267,3 04.57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42,000,0 00.00 17,490,45 3.44 11,565,68 5.11 98,211, 166.02 169,267,3 04.57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5,646,275 .36 50,816, 478.23 56,462,75 3.59 (一)综合收益总 额 56,462, 753.59 56,462,75 3.59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2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5,646,275 .36 -5,646,2 75.36 1.提取盈余公积 5,646,275 .36 -5,646,2 75.36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42,000,0 00.00 17,490,45 3.44 17,211,96 0.47 149,027 ,644.25 225,730,0 58.16 三、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系由北京恒华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月26 日,恒华有限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10]京会兴审字第4-002号《审计报告》, 将公司截至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732.02万元,按照1:0.9993的折股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份,其 中2,730.00万元作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其余2.02万元进入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共享,共计折 合股份数为2,73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1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公司所处行业及营业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法律、行政法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3 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业务情况:公司主要业务为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收入来源分为软件服务收入、技术服务收 入、软硬件销售收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2001773517 公司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滨河路11号4号楼3层 公司注册资本:8,697.6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方文 本公司本年合并范围与上年相比未发生变化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陆续颁布 与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不适用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 务状况、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以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4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 的企业合并。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计量。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在此基础上按照调整后的账面价值确认。 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 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 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 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取得控制权日,按照下列步骤进行会计处理: (1)确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 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的处理。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 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 留存收益。 (3)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 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 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 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5 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 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 允价值。 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 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 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 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 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照 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 对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应当对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 形资产进行充分辨认和合理判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无形资产:①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 定权利;②能够从被购买方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与相关合同、资产和负债一起,用于出售、 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交换。 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 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 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 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 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 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6 购买方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 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 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 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 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 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其 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准则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 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 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见本附注二、(六)。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将该股权投资的公允价 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 额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全部转入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当期投资损益。 3、将多次交易事项判断为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 本公司将多次交易事项判断为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如下: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 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 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 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在综合考虑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本公司享有的 权利是否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以及与其他方的关系等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7 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控制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将进行重新评估。 在判断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自身所享有的实质 性权利以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 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已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合并程序具体包括: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 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 份额;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 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 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 列示。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以“归属于 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 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 向母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 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报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 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现金 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 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 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现金 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8 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取得控制权日,合并方在达 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熟晚日与合并 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 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 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 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资产变 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 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 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 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 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 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 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 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根据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编制。 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编制现金流量表时,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 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9 7、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发生外币交易时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 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 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2、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处理方法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 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与购 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外,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记账本位币金额 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8、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 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 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 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 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但下列情况除外:(1) 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 在活跃市 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 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 以公允价值计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0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 用;(2)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 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 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 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 事项》确定的金额;2)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 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 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 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 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 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 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 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 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 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 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 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 的金额之和。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1 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 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 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2)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 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 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 值测试。 (3) 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 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 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 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 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确认其减值损失,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累计损 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 各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各项认定标准 9、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是指:余额大于等于 100.00 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 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应收外部款项 账龄分析法 应收子公司、押金、保证金及内部职工代垫款 其他方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2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0-6 个月 7-12 个月 5.00% 5.00% 1-2 年 15.00% 15.00% 2-3 年 25.00% 25.00% 3-4 年 50.00% 50.00% 4-5 年 100.00% 10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账龄时间较长且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 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10、存货 1、存货分类 存货包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及提供劳务过程中所耗用的劳 务成本等。公司存货主要为项目的劳务成本,以及在定制软件开发过程为满足客户需要购置的硬件设备成 本。本公司的劳务成本主要为人工费及差旅费。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按先进先出法计价。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目的专门 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该存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 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3 3、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类设库存商品、软件服务成本、技术服务成本等一级科目,成本每月发生额在该存货类科目中归 集。 公司根据项目取得的可能性进行论证,计划经营部依据合同或客户的委托函下发任务书,财务立项核 算入存货类科目;待取得项目合同,以及客户确认的完工进度,按照完工进度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 4、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包装物采用一次摊销法。 5、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6、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 对于存货因市场价格持续下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产品更新换代等原 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开发项目劳务成本按 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因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 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库存商品由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按照存货类别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 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 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 同一项目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 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 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1、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确认为持有待售: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 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企业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 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该项转让将在 一年内完成。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4 12、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1、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 有形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固定资产:(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1)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购买固 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 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可 予以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3)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 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4)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 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 用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长期 待摊费用,合理进行摊销。(5)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 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 第 20 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有关规定确定。 3、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40 5.00% 2.38%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5 5.00% 19.00% 办公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5 5.00% 19.00-31.67%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5 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 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 资费。 13、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和大修理工程等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 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按估计价值记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14、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 不包括在内。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 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 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 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 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 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6 定。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本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 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 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 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 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 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 用,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5、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确认标准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 能确认无形资产: (1)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 (2)与该资产相关的预计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3)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实际成本按以下原则确定: (1)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 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 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17号-借款费用》可予以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 公允的除外。 (3)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7 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 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 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 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规定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和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分别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 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确定。 3、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 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本公司采用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 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摊销年限按以下原则确定: (1)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按不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按不超过法律规定有效年限; (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 中较短者; (4)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超过10年。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8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两部份。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 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本公司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本公司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本公司有确凿证据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4、本公司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有能力使用或出售 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16、长期资产减值 17、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 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项目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18、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 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 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 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 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公司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 券的市场收益率对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予以折现,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 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9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 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企业应当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 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其中,资产上限,是指企业可从设定受益计划退款 或减少未来对设定受益计划缴存资金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现值。 报告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中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 净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 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在修改设定受益计划与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 为当期费用。 企业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该利得或损失是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 务现值与结算价格的差。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 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根据上述2、处理。不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适用关 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 工福利中的服务成本、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 变动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19、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原则 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重组义务、固定资产弃置义务等或有事 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0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 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该范围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按如下方 法确定: (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 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的,则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 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0、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的种类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或其他方提供类似服务的,以授予职工和其他方权益工 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2)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或其他方类似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权益 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3)公司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4)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应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将其转入实 收资本或股本。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2)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 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3)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 入成本或费用和负债。 (4)后续计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1 ①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当期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与以前估计不同的,需要进行调整;在可行权 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水平。 ②公司应当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 21、收入 收入主要分为定制软件收入、技术服务收入、软件销售收入及硬件销售收入,其中定制软件收入、技 术服务收入确认方法为完工百分比法,具体确认的原则与方法如下: 1、定制软件收入的确认原则及方法: 定制软件是指根据与客户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对用户的业务进行充分实地调查,并根据 用户的实际需求进行专门的软件设计与开发,由此开发出来的软件不具有通用性。其收入确认原则及方法 为: (1)软件项目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视为当年全部完工,在软件成果的使用权已经提供, 客户最终验收确认,并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款项的证据时,确认收入。 (2)软件项目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的,在合同的总收入、项目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 确定,与项目有关的价款能够流入,已经发生的成本和完成该项软件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项目完工进度确认软件收入。 完工进度的确认方法:采用委托方认可的完工进度作为完工百分比的确定依据;项目完全完工后,以 取得客户的最终验收报告作为收入全部结转的依据。 (3)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定制软件项目,如果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不能 全部得到补偿,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收入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发生的成本结转成本,确认的收入金额小 于已经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确认为损失;如果已发生的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补偿,则不应确认收入,但应将 已发生的成本确认为费用。 2、技术服务收入的确认原则及方法: 技术服务是指公司为客户提供数据采集及加工等技术服务实现的收入。 (1)技术服务项目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视为当年全部完工,在技术服务成果已经提供, 客户最终验收确认,并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款项的证据时,确认收入。 (2)技术服务项目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的,在合同的总收入、项目的完成程度能够可 靠地确定,与项目有关的价款能够流入,已经发生的成本和完成该项软件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时,在资产负债表日按项目完工进度确认服务收入。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2 完工进度的确认方法:采用委托方认可的完工进度作为完工百分比的确定依据;项目完全完工后,以 取得客户的最终验收报告作为收入全部结转的依据。 (3)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技术服务项目,如果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不能 全部得到补偿,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收入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发生的成本结转成本,确认的收入金额小 于已经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确认为损失;如果已发生的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补偿,则不应确认收入,但应将 已发生的成本确认为费用。 3、自行开发研制的软件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及方法: 自行开发研制的软件产品是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无差异化、可批量复制的软件产品。 其收入确认 原则及方法为:批量生产的软件技能有偿出售给买方,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 销售该软件产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 4、硬件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及方法: 硬件销售收入是指公司为客户实施定制软件项目时,应客户要求外购硬件产品并安装集成所获得的收 入。 硬件销售收入确认具体做法:在完成硬件安装调试且已经收到或取得收款的证据时确认收入。 建造合同 1、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 用。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本公司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 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确定依据为:(1)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2)与合同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3)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4)合同完工 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确定依据为:(1)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2)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2、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 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3、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 (1)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计算公式: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3 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 (2)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计算公式:合同完工进度=已经完成的合 同工作量÷合同预计总工作量×100% (3)专业人员现场用科学的方法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 22、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 别情况处理: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 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不予确认: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以 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4 (1)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本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 税负债: ①商誉的初始确认; ②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 负债。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除外: 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24、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 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 25、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26、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2014 年 1 月 26 日至 2014 年 3 月 14 日,财政部陆续修订和颁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 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 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七项会计准则,并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在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8 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无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5 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4 年 6 月 20 日,财政部 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 准则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 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备忘录第 12 号——会计政策与会 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1)2014年1月26日至2014年3月14日,财政部陆续修订和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 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 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 ——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七项会计准则,并要求自2014 年7月1日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 中按照本准则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修订或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于上述新修订或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的 施行日开始执行相关会计准则。 (2)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①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2014年新修订或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 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③变更后采用的新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采用的新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 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及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准则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④对公司的影响: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本报告期比较财务报表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6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增值税应税收入 一般纳税人税率为 17%、小规模纳税人 征收率为 3%、营改增试点税率为 6% 营业税 营业税应税收入 税率为 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税率为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为 10%、15%、12.5%、2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上海恒桦可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5% 云南电顾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2.5% 梦工坊创新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25%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 2014年,根据国发[2011]4号文《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 通知》,经北京市西城区国家税务局《软件产品审核确认清单》审核确认,本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 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2、营业税 根据财税[2013]37号《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 的通知》,本公司成都分公司、子公司云南电顾自2013年8月1日起,从事的技术服务业务由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税率为6%。 3、企业所得税 (1)本公司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审核, 确定为2013-2014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于2013年12月取得“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证 书”,2013、2014年度享受10%的税率优惠。 (2)子公司上海恒桦根据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0年4月10日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沪 R-2010-0097),认定为软件企业;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 地方税务局联合审批,于2012年11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3年,2014年度享受15%的税率优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7 惠。 (3)子公司云南电顾,根据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0年12月17日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滇R-2010-0023),认定为软件企业;根据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 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云南电顾作为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 收优惠政策,云南电顾2010年开始获利,故云南电顾2010年度、2011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2012年、2013 年、2014年减按12.5%征收企业所得税。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43,839.58 83,914.93 银行存款 251,392,155.36 38,071,324.92 其他货币资金 1,349,604.00 合计 252,785,598.94 38,155,239.85 其他说明 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国外保函保证金 1,349,604.00 - 合计 1,349,604.00 -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2,921,819.39 22,028,617.15 合计 2,921,819.39 22,028,617.15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8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164,441, 422.51 100.00% 7,800,40 1.57 4.74% 156,641,0 20.94 124,457 ,508.92 100.00% 6,027,228 .02 4.84% 118,430,28 0.90 合计 164,441, 422.51 100.00% 7,800,40 1.57 4.74% 156,641,0 20.94 124,457 ,508.92 100.00% 6,027,228 .02 4.84% 118,430,28 0.90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0-6 个月 100,392,916.56 7-12 个月 28,929,461.54 1,446,473.08 5.00% 1 至 2 年 26,018,900.88 3,902,835.13 15.00% 2 至 3 年 8,395,913.63 2,098,978.41 25.00% 3 至 4 年 704,229.90 352,114.95 50.00% 合计 164,441,422.51 7,800,401.57 100.0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773,173.55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9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报告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62,713,674.41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 计数的比例40.04%,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1,073,508.18元。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无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其他说明:无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629,019.00 100.00% 500,000.00 15.58% 1 至 2 年 375,000.00 11.69% 2 至 3 年 300,000.00 9.35% 3 年以上 2,034,000.00 63.38% 合计 629,019.00 -- 3,209,000.00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0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 关系 金额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的比例(%) 时间 未结算原因 山西经典电力工程劳 务有限公司 第三方 590,000.00 93.80 1年以内 合同正在执行 昆明市海源中路格局 美家具经营部 第三方 39,019.00 6.20 1年以内 合同正在执行 合计 —— 629,019.00 100.00 —— —— 其他说明:无 5、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10,926,7 90.41 100.00% 10,926,79 0.41 5,494,4 76.33 100.00% 5,494,476.3 3 合计 10,926,7 90.41 100.00% 10,926,79 0.41 5,494,4 76.33 100.00% 5,494,476.3 3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0-6 个月 9,252,747.61 7-12 全月 970,231.80 5.00% 1 至 2 年 371,247.00 15.00% 2 至 3 年 232,414.00 25.00% 3 至 4 年 50.00%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1 4 至 5 年 100,150.00 100.00% 合计 10,926,790.41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职工备用金 5,215,701.91 3,687,680.33 租房押金 1,853,082.40 611,011.00 投标保证金 3,858,006.10 1,195,785.00 合计 10,926,790.41 5,494,476.33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2 北京庄胜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 租房押金 1,166,009.40 0-6 个月 10.67% 北京中至正工程咨 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保证金 807,000.00 0-6 个月 7.39% 国网河北招标有限 公司 投标保证金 360,000.00 0-6 个月 3.29%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 院 投标保证金 296,200.00 0-6 个月 2.71% 宁夏公路管理局银 川分局 投标保证金 261,116.10 0-6 个月 2.39% 合计 -- 2,890,325.50 -- 26.45%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账龄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 及依据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无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其他说明: 6、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库存商品 1,281,791.49 1,281,791.49 295,261.28 295,261.28 软件服务成本 54,189,155.20 54,189,155.20 34,769,219.90 34,769,219.90 技术服务成本 13,713,008.57 13,713,008.57 5,333,052.96 5,333,052.96 合计 69,183,955.26 69,183,955.26 40,397,534.14 40,397,534.14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3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本公司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不低于其账面成本,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本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不含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 7、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办公室装修费 18,387.43 127,912.53 房屋租金 559,859.35 1,293,785.70 其他 379,214.87 235,665.82 合计 957,461.65 1,657,364.05 其他说明: 8、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 合计 1.期初余额 49,474,970.53 17,396,482.42 3,216,474.90 956,079.34 71,044,007.19 2.本期增加金额 7,944,247.77 1,485,537.34 33,914.87 9,463,699.98 (1)购置 7,944,247.77 1,485,537.34 33,914.87 9,463,699.98 3.本期减少金额 7,388.00 148,808.00 22,650.00 178,846.00 (1)处置或报废 7,388.00 148,808.00 22,650.00 178,846.00 4.期末余额 49,474,970.53 25,333,342.19 4,553,204.24 967,344.21 80,328,861.17 1.期初余额 3,415,242.60 8,239,393.72 1,791,092.70 455,959.94 13,901,688.96 2.本期增加金额 1,175,032.44 3,602,591.96 496,960.12 163,327.30 5,437,911.82 (1)计提 1,175,032.44 3,602,591.96 496,960.12 163,327.30 5,437,911.82 3.本期减少金额 6,053.35 141,368.00 21,390.98 168,812.33 (1)处置或报废 6,053.35 141,368.00 21,390.98 168,812.33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4 4.期末余额 4,590,275.04 11,835,932.33 2,146,684.82 597,896.26 19,170,788.45 1.期末账面价值 44,884,695.49 13,497,409.85 2,406,519.43 369,447.95 61,158,072.72 2.期初账面价值 46,059,727.93 9,157,088.70 1,425,382.20 500,119.40 57,142,318.23 9、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8,200,800.00 42,500.00 8,243,300.00 1.期初余额 8,200,800.00 42,500.00 8,243,300.00 2.本期增加金额 4,200.00 4,200.00 (2)内部研发 4,200.00 4,200.00 4.期末余额 8,200,800.00 46,700.00 8,247,500.00 二、累计摊销 5,125,499.99 13,697.33 5,139,197.32 1.期初余额 5,125,499.99 13,697.33 5,139,197.32 2.本期增加金额 820,080.00 4,379.92 824,459.92 (1)计提 820,080.00 4,379.92 824,459.92 4.期末余额 5,945,579.99 18,077.25 5,963,657.24 1.期末账面价值 2,255,220.01 28,622.75 2,283,842.76 2.期初账面价值 3,075,300.01 28,802.67 3,104,102.68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1.25%。 10、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 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 其他 处置 其他 上海恒桦可力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 247,292.84 247,292.84 合计 247,292.84 247,292.84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 元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5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 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处置 其他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本报告期内商誉未发生减值情形,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说明 2009年12月15日,本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以1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江春华、胡宝良、肖成、 朱鹤持有的上海恒桦可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购买价高于应享有的净资产份额之差额部分在编 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列报为商誉。 1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7,800,401.57 782,190.16 6,027,228.02 604,395.89 应付职工薪酬 6,459,121.00 691,806.57 4,923,431.16 511,840.30 合计 14,259,522.57 1,473,996.73 10,950,659.18 1,116,236.19 (2)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期末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期末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期初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73,996.73 1,116,236.19 1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 5,100,000.00 信用借款 12,000,000.00 合计 17,100,0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6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借款利率 逾期时间 逾期利率 其他说明: 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13、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款 1,554,223.30 3,903,522.00 设备购置款 504,964.00 562,850.00 合计 2,059,187.30 4,466,372.00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其他说明: 公司无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应付账款。 注:“大额”是指单项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 14、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4,711,902.48 77,873,390.19 76,404,097.00 6,181,195.67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存计划 211,528.68 6,888,210.06 6,821,813.41 277,925.33 合计 4,923,431.16 84,761,600.25 83,225,910.41 6,459,121.00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7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 4,377,338.87 68,121,271.82 66,760,148.18 5,738,462.51 2、职工福利费 699,741.54 699,741.54 3、社会保险费 74,645.61 3,847,927.53 3,820,333.28 102,239.86 其中:医疗保险费 70,891.81 3,487,009.97 3,464,230.78 93,671.00 工伤保险费 1,811.10 134,086.85 129,758.62 6,139.33 生育保险费 1,942.70 226,830.71 226,343.88 2,429.53 4、住房公积金 259,918.00 5,204,449.30 5,123,874.00 340,493.30 合计 4,711,902.48 77,873,390.19 76,404,097.00 6,181,195.67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202,853.06 6,579,067.87 6,515,372.35 266,548.58 2、失业保险费 8,675.62 309,142.19 306,441.06 11,376.75 合计 211,528.68 6,888,210.06 6,821,813.41 277,925.33 其他说明: 15、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9,183,179.00 7,602,995.04 营业税 80,710.68 -8,093.25 企业所得税 4,115,592.56 4,463,858.38 个人所得税 327,331.03 217,292.43 城市维护建设税 292,202.41 267,330.91 教育费附加 121,084.17 114,570.39 地方教育费附加 87,804.35 76,552.77 其他税费 4,468.34 9,710.50 合计 14,212,372.54 12,744,217.17 其他说明: 注:其他税费主要是价格调节基金、河道管理费。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8 16、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企业间往来款 463,023.50 73,240.00 职工间往来款 647,172.09 1,264,527.27 合计 1,110,195.59 1,337,767.27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其他说明 公司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1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000,000.00 2,000,000.00 合计 2,000,000.00 2,000,000.00 其他说明: 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明细 贷款单位 借款条件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亚运村支行 抵押借款 2,000,000.00 2,000,000.00 合计 —— 2,000,000.00 2,000,000.00 (附表) 借款人 贷款单位 期末余额 抵押物 抵押物所有权人 北京恒华伟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亚运 村支行 2,000,000.00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2#地北京地坛体育大厦12层 A1205-A1208(建筑面积 2075.69平方米) 北京恒华伟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9 18、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 9,000,000.00 11,000,000.00 合计 9,000,000.00 11,000,000.0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 长期借款相关信息 单位 期限 初始金额 利率(%) 应计利息 期末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亚运村支行 10年 20,000,000.00 7.205 882,612.50 9,000,000.00 合计 —— 20,000,000.00 —— 882,612.50 9,000,000.00 (续表一) 单位 期限 初始金额 利率(%) 应计利息 期初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亚运村支行 10年 20,000,000.00 7.205、7.480 1,053,667.08 11,000,000.00 合计 —— 20,000,000.00 —— 1,053,667.08 11,000,000.00 (续表二) 借款人 贷款单位 期末余额 抵押物 抵押物所有权人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亚运 村支行 9,000,000.00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地 北京地坛体育大厦12层 A1205-A1208(建筑面积2075.69平 方米)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无 19、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0 股份总数 42,000,000.00 6,320,000.00 21,744,000.00 16,912,000.00 44,976,000.00 86,976,000.00 其他说明: (1)2014年1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号”文核准,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 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发行和网上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共计发行1,208.00万股,其中发行新股632.00万股,老股东转让576.00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 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4]33号)同意,本公司 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恒华科技”,股票代码“300365”。首次 发行后总股本4,832.00万股 (2)2014年6月13日,恒华科技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 恒华科技现有总股本4,83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50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3.50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7月1日,总股本增至人民币 8,697.60万元。 20、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17,490,453.44 225,480,500.00 16,912,000.00 226,058,953.44 其他资本公积 17,490,453.44 225,480,500.00 16,912,000.00 226,058,953.44 合计 17,490,453.44 225,480,500.00 16,912,000.00 226,058,953.44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本期增加的资本公积是恒华科技于2014年1月23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为27,308.72万元, 扣除发行费4,128.67万元,净值为23,180.05万元,计入公众股本632.00万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22,548.05万 元。 (2)本期减少的资本公积是根据恒华伟业2014年4月1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决议内容,以截至 2014年4月4日公司股本4,832.00万股为基准,每10股派发红利4.50股,同时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0.00股转3.50 股,合计转1,691.20万股。 21、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7,211,960.47 6,096,741.79 23,308,702.26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1 合计 17,211,960.47 6,096,741.79 23,308,702.26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公司报告期均按母公司各期实现的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2、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160,708,260.85 106,858,969.00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160,708,260.85 106,858,969.00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0,616,958.63 59,495,567.21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096,741.79 5,646,275.36 应付普通股股利 27,204,139.18 期末未分配利润 188,024,338.51 160,708,260.85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23、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27,637,711.53 121,162,099.71 198,227,846.44 103,777,173.42 合计 227,637,711.53 121,162,099.71 198,227,846.44 103,777,173.42 24、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税 88,803.93 170,382.64 城市维护建设税 595,822.48 544,361.07 教育费附加 255,352.48 263,484.16 其他 181,067.78 139,832.00 合计 1,121,046.67 1,118,059.87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2 其他说明: 注:其他主要为河道管理费、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价格调节基金。 25、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4,815,254.40 2,478,479.35 办公差旅招待费 3,703,891.72 2,076,744.86 广告费 711,061.52 707,430.63 折旧费 239,901.37 100,529.36 其他 111,100.00 37,886.78 合计 9,581,209.01 5,401,070.98 其他说明: 26、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8,366,370.47 5,731,856.17 办公会议差旅及招待费 2,333,036.29 2,045,418.06 折旧租赁及修理运输费 1,567,137.80 1,634,012.94 研发费用 20,424,317.13 8,862,685.29 四小税金 987,901.81 670,440.50 其他 360,875.19 200,470.57 合计 34,039,638.69 19,144,883.53 其他说明: 27、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1,001,752.50 1,933,297.08 减:利息收入 2,307,543.08 38,455.18 手续费 107,842.88 17,337.34 其他 192.00 合计 -1,197,947.70 1,912,371.24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3 其他说明: 28、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1,773,173.55 3,701,498.06 合计 1,773,173.55 3,701,498.06 其他说明: 29、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3,297.58 15,672.87 3,297.58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3,297.58 15,672.87 3,297.58 政府补助 4,815,354.00 1,410,874.50 4,815,354.00 增值税即征即退 334,951.63 914,158.04 合计 5,153,603.21 2,340,705.41 4,818,651.5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金额 上期发生金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企业奖 励资金 2,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科技园对 自主创新企业和年度高成长 企业建设资金 1,662,750.00 与收益相关 2014 年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 转化项目 1,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北京市西城区优秀人才培养 资助款 50,000.00 与收益相关 营改增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 36,954.00 60,877.00 与收益相关 扶持资金 30,000.00 与收益相关 职工职业培训补贴 20,700.00 与收益相关 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奖励 款 6,000.00 与收益相关 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 5,000.00 与收益相关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4 会保障局奖励款 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款项 2,900.00 与收益相关 增值税抵免 1,050.00 1,187.50 与收益相关 智能配电网协同设计系统项 目 750,000.00 与收益相关 科技项目 300,000.00 与收益相关 中关村科技园区德胜科技园 管理委员会拨付自主创新款 187,810.00 与收益相关 长征镇扶持资金 70,000.00 与收益相关 普陀区区级科技创新项目 30,000.00 与收益相关 对企业在北京中关村信用促 进会认定的中介机构购买中 介服务的无偿资助 6,000.00 与收益相关 发明专利项目 5,000.0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4,815,354.00 1,410,874.50 -- 其他说明: 30、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24,122.61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24,122.61 合计 24,122.61 其他说明: 31、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6,052,896.72 6,264,371.96 递延所得税费用 -357,760.54 -270,567.03 合计 5,695,136.18 5,993,804.93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5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66,312,094.81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6,631,209.48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236.07 加计扣除费用的影响 -579,548.83 本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 -357,760.54 所得税费用 5,695,136.18 其他说明 32、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款 4,814,304.00 1,409,687.00 利息收入 2,307,543.08 38,455.18 资金往来 12,603,928.36 750,224.98 合计 19,725,775.44 2,198,367.16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销售费用 2,954,274.89 2,784,809.82 管理费用 9,453,661.82 5,312,317.33 资金往来 18,351,224.95 1,067,151.20 银行手续费 107,842.88 17,529.34 其他流动资产 697,635.42 3,260,970.59 合计 31,564,639.96 12,442,778.28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6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老股转让收到的募集资金 250,136,300.00 合计 250,136,3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中介机构费 8,788,700.00 500,000.00 老股转让募集款 242,347,580.22 合计 251,136,280.22 50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3、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60,616,958.63 59,495,567.21 加:资产减值准备 1,773,173.55 3,701,498.0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 5,437,911.82 4,073,379.10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7 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824,459.92 824,085.7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575.68 10,157.2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001,752.50 1,933,297.08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57,760.54 -270,567.03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8,786,421.12 -17,675,103.0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列) -25,517,602.11 -55,300,779.2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列) 7,907,961.12 6,111,727.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898,858.09 2,903,262.25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动: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251,435,994.94 38,155,239.85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38,155,239.85 43,647,534.2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3,280,755.09 -5,492,294.40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其中: -- 其中: -- 其中: -- 其他说明: 本年度公司无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情形。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其中: -- 其中: -- 其中: -- 其他说明: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8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251,435,994.94 38,155,239.85 其中:库存现金 43,839.58 83,914.9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251,392,155.36 38,071,324.92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1,435,994.94 38,155,239.85 其他说明: 34、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其他货币资金-保函保证金 1,349,604.00 保函保证金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44,884,695.49 抵押 合计 46,234,299.49 -- 其他说明: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被购买方名 称 股权取得时 点 股权取得成 本 股权取得比 例 股权取得方 式 购买日 购买日的确 定依据 购买日至期 末被购买方 的收入 购买日至期 末被购买方 的净利润 其他说明: 无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9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被合并方名 称 企业合并中 取得的权益 比例 构成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 并的依据 合并日 合并日的确 定依据 合并当期期 初至合并日 被合并方的 收入 合并当期期 初至合并日 被合并方的 净利润 比较期间被 合并方的收 入 比较期间被 合并方的净 利润 其他说明: 无 (2)合并成本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 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0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本公司于2014年11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天津梦工坊创新科 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于2014年12月17日取得由天津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未实际出资,未实际开展业务。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上海恒桦可力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软件服务业 100.00% 设立 云南电顾电力工 程技术有限公司 云南 云南 软件服务业 100.00% 设立 梦工坊创新科技 (天津)有限公 司 天津 天津 软件服务业 100.00% 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1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损益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 派的股利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子公司 名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 产 非流动 资产 资产合 计 流动负 债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 计 流动资 产 非流动 资产 资产合 计 流动负 债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 计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 额 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 额 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无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无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 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 营企业投资的会 直接 间接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2 计处理方法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 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 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无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 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认的损 失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 享的净利润)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无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无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3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直接 间接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无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主要为利率风险) 、信用风险和流动风险。公司力求 有效避免或减少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制定有《重大风险 预警制度》,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 监事会对董事会 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 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 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为软件服务和技术服务款,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业务开展需要支付的保证金。 (二)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公司面临的 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 2、外汇风险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4 不适用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公 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公司的计划财务部集中控制,审计部进行 监督。计划财务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 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表决权比例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自然人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显龙合计持有本公司50.22%股份,共同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为 一致行动人,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名称 关联关系 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江春华 实际控制人 17.55 17.55 方文 实际控制人 11.76 11.76 罗新伟 实际控制人 11.76 11.76 陈显龙 实际控制人 9.15 9.15 合计 50.22 50.22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江春华、方文、罗新伟、陈显龙。 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附注六、(一)。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江春华 股东 方文 股东 罗新伟 股东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5 陈显龙 股东 陈晓龙 股东 胡宝良 股东 龚本顺 间接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北京智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 其他说明 4、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无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 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 称 受托方/承包方名 称 受托/承包资产类 型 受托/承包起始日 受托/承包终止日 托管收益/承包收 益定价依据 本期确认的托管 收益/承包收益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 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 称 受托方/承包方名 称 委托/出包资产类 型 委托/出包起始日 委托/出包终止日 托管费/出包费定 价依据 本期确认的托管 费/出包费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无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 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6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 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无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无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 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拆出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 1,943,700.00 1,882,500.00 (8)其他关联交易 无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7 5、关联方承诺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2014年12月31 日止,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根据不可撤销的有关房屋经营租赁协议,本公司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汇总如下: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0-6个月 2,382,670.24 7-12个月 2,448,870.24 1-2年 2,632,422.46 合计 7,463,962.94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无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2015年1月14日归还长期借款共计1,1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合同编号 借款金额 借款日 到期日 还款日 还款金额 2010年招亚法人按揭002号 20,000,000.00 2010.6.30 2020.6.29 2015.1.14 11,000,000.00 合计 20,000,000.00 —— —— —— 11,000,000.00 注:2010年招亚法人按揭002号抵押借款共20,000,000.00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剩余借款11,000,000.00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8 元,公司于2015年1月14日提前还清借款,抵押的房产还未解押。 十四、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163,141, 345.51 100.00% 7,714,40 1.57 4.73% 155,426,9 43.94 121,392 ,584.42 100.00% 5,960,304 .77 4.91% 115,432,27 9.65 合计 163,141, 345.51 100.00% 7,714,40 1.57 4.73% 155,426,9 43.94 121,392 ,584.42 100.00% 5,960,304 .77 4.91% 115,432,27 9.65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0-6 个月 99,264,839.56 7-12 个月 28,929,461.54 1,446,473.08 5.00% 1 至 2 年 26,018,900.88 3,902,835.13 15.00% 2 至 3 年 8,395,913.63 2,098,978.41 25.00% 3 至 4 年 532,229.90 266,114.95 50.00% 合计 163,141,345.51 7,714,401.57 4.73%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详见本附注五、 (九)应收款项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9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754,096.8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无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报告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62,713,674.41元,占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40.35%,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1,073,508.18元。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无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0 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10,270,1 39.64 100.00% 10,270,13 9.64 5,004,0 18.26 100.00% 5,004,018.2 6 合计 10,270,1 39.64 100.00% 10,270,13 9.64 5,004,0 18.26 5,004,018.2 6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1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职工备用金 4,646,632.14 3,316,311.26 租房押金 1,765,501.40 531,922.00 投标保证金 3,858,006.10 1,155,785.00 合计 10,270,139.64 5,004,018.26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北京庄胜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租房押金 1,166,009.40 0-6 个月 11.35% 北京中至正工程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保证金 807,000.00 0-6 个月 7.86% 国网河北招标有限公 司 投标保证金 360,000.00 0-6 个月 3.51%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投标保证金 296,200.00 0-6 个月 2.88% 宁夏公路管理局银川 分局 投标保证金 261,116.10 0-6 个月 2.54% 合计 -- 2,890,325.50 -- 28.14%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账龄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 及依据 无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无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其他说明: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2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2,0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合计 2,0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值准 备 减值准备期末余 额 上海恒桦可力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00 1,000,000.00 云南电顾电力工 程技术有限公司 1,000,000.00 1,000,000.00 梦工坊创新科技 (天津)有限公司 合计 2,000,000.00 2,000,000.00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 元 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 确认的投 资损益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 变动 宣告发放 现金股利 或利润 计提减值 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18,535,355.19 116,766,417.83 187,285,790.49 100,560,983.38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3 合计 218,535,355.19 116,766,417.83 187,285,790.49 100,560,983.38 其他说明: 5、其他 无 十五、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297.5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815,354.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486,282.51 合计 4,332,369.0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5.91% 0.95 0.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78% 0.88 0.88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4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 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会计政策变更相关补充资料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 无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5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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