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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81_2015_奇信股份_2015年年度报告_2016-04-25.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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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81 _2015_ 股份 _2015 年年 报告 _2016 04 25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股票简称:奇信股份 股票代码:002781 2016 年 4 月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叶家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飞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松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 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的有关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亦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 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树立必要的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1、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建筑装饰业,虽然建筑装饰行业受益于建筑物装饰的周期性更新,但新增建筑所带来的业务机会、现 有建筑装饰更新周期的长短和预算水平与宏观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对建筑装饰行业有一定影响。近年 来,国民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如若未来几年我国宏观经济出现较大波动,将对建筑装饰行业的整体需求产生 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2、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虽然公司承接的建筑装饰工程一般是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多数客户具有良好的信誉,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 应收账款可能继续保持在较高水平。当宏观经济增速持续回落,或者建筑装饰行业的外部经营环境出现恶化,公司每实现单 位营业收入所形成的应收账款规模存在进一步上升的风险。公司将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加强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防范。 3、公司快速成长引致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资产规模、员工数量、经营区域都将迅速扩大,管理难度加大。尤其是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在通过工厂化生产提升了建筑装饰部品部件的自给能力的同时,也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提出 了更高要求。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如果在研发、采购、生产、施工等方面的管理水平不能随之有效提高,将给公司的高效 运营带来较大挑战,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的建设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建设期及投产初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难以对公司盈利 产生显著贡献。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内因净资产增幅较大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5、开拓业务不达预期的风险 2016 年公司将加大对海外业务、高端定制业务和智能化业务的投入和拓展。在开拓上述业务时可能会面临市场、人才、 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存在开拓业务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0.5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30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8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8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49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5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2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38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 释 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奇信股份 指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奇信有限 指 深圳市奇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2007 年 5 月 8 日更名为深圳市奇 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智大控股 指 深圳市智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亚太投资 指 深圳市亚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宏富创投 指 苏州国发宏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汇智创投 指 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衡盈创投 指 江苏国投衡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飞腾基金 指 深圳飞腾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北京英豪 指 北京英豪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奇信设计院 指 深圳市奇信环境艺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惠州奇信 指 惠州市奇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朝大贸易 指 深圳市朝大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2016 年 4 月 22 日更 名为深圳市奇信新材料有限公司 奇信工程管理公司 指 深圳市奇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2016 年 3 月 25 日更 名为深圳市奇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奇信幕墙 指 深圳市奇信建筑幕墙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奇信智能化 指 深圳市奇信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大连奇信 指 大连市奇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辽宁奇信 指 辽宁奇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奇信香港 指 奇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奇信澳门 指 奇信建设集团(澳门)有限公司,系奇信香港参股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安信证券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商律所 指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天职国际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本报告期 指 2015年1-12月 上年同期 指 2014年1-12月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奇信股份 股票代码 002781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奇信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 Qixin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Qixin Group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叶家豪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江南名苑一、二层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38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江南名苑一、二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38 公司网址 电子信箱 ir@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轶 何定涛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江南名苑一、二层 深圳市福田区江南名苑一、二层 电话 0755-25329819 0755-25329819 传真 0755-25329745 0755-25329745 电子信箱 ir@ ir@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江南名苑一、二层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192337969F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外文文化创意园 12 号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屈先富、黄琼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 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王永兴、陈君华 2015 年 12 月 22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5 日收到安信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原持续 督导保荐代表人王永兴先生因个人原因离开安信证券,安信证券指定保荐代表人韩志广先生接替王永兴先生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相关职责。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5)。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5 年 201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3 年 营业收入(元) 3,340,194,219.72 3,205,880,981.32 4.19% 2,579,959,660.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130,347,934.28 148,946,520.44 -12.49% 126,749,191.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29,046,456.37 147,246,326.25 -12.36% 124,176,478.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143,141,046.86 -117,361,846.48 -21.97% 7,930,907.3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2 0.83 -13.25% 0.7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2 0.83 -13.25% 0.7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02% 18.84% -4.82% 19.42%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3 年末 总资产(元) 3,448,860,186.40 2,591,970,586.30 33.06% 2,167,954,249.80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1,526,354,189.59 864,873,755.31 76.48% 715,927,234.87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225,000,000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0.72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769,565,378.46 888,435,201.59 872,219,281.85 809,974,357.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033,538.59 25,508,671.75 41,843,361.75 13,962,362.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8,403,013.59 24,887,182.74 41,790,036.75 13,966,223.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214,577.13 -153,261,331.34 -70,544,417.53 155,879,279.14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金额 2014 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822,962.74 2,804,740.38 3,529,099.1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7,658.85 -538,397.32 -98,814.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433,825.98 566,148.87 857,571.28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 合计 1,301,477.91 1,700,194.19 2,572,713.8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行业发展情况 因受宏观经济增速下滑的影响,2015 年是建筑装饰行业面临困难和挑战较多的一年。2015 年,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完成 工程总产值 3.4 万亿元,比 2014 年增加了 2300 亿元,增长幅度为 7%,其中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全年完成工程总产值 1.74 万 亿元,比 2014 年增加了 920 亿元,增长幅度为 5.6%;住宅装修装饰全年完成工程总量值 1.66 万亿元,比 2014 年增加了 1500 亿元,增长幅度为 9.2%1。受宏观经济增速下行的影响,建筑装饰行业市场规模的增长速度有所下滑,但仍保持在合理的区 间内,各专业市场互有增降、总体稳定。其中,随着经济体制与结构改革的不断深化,城市中大量既有建筑的改造性装修工 程量大幅度增加、存量建筑的节能减排装修改造工程量有较快增长、“一带一路”带动建筑装饰工程企业开拓国际工程市场取 得良好发展业绩等因素的作用,建筑装饰行业发展态势要优于建筑业,全年仍然保持了平稳较快的发展,体现出建筑装饰行 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2、主营业务介绍 公司主要从事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业务,承建的装饰工程涉及市政、酒店、科教文卫设施、商场、高级写字楼、 花园别墅、住宅小区、旅游地产等。公共建筑装饰施工业务为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在保持公共建筑装饰施工业务稳定 发展的基础上,2015 年公司加强了对住宅精装修的市场拓展力度,住宅精装修占营业收入比例从 2014 年的 19.17%提高到 2015 年的 36.12%。 公司经营主要环节如下图所示: 项目承接 项目实施 项目验收 与决算 项目售后 服务 信 息 收 集 与 筛 选 组 织 投 标 签 订 合 同 办 理 各 类 手 续 和 移 交 组 建 项 目 团 队 项 目 施 工 原 材 料 采 购 2015 年,公司营业总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 4.19%,仍保持了稳定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12.49%,主要是因为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增长和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3、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中国建筑装饰行业中的领先企业之一,连续 12 年位居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公司荣获 2014 年度中国建 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中排名第七,并荣获 2014 年度全国建筑幕墙行业百强企业。 公司行业地位突出,系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先后被授予“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明星企业”、“中国建筑装饰 三十年行业开创型企业”、“中国建筑装饰三十年优秀装饰施工企业”、“中国建筑装饰三十年专业化百强企业(酒店空间类)”、 “改革开放 30 年建筑装饰行业发展突出贡献企业”、“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评价 10 年庆典特别荣誉—行业中坚”、“全 国十佳酒店设计机构”、“全国绿色装饰装修达标企业”、“中国建筑装饰绿色环保设计 50 强企业”、“中国建筑装饰设计机构 1资料来源:中装新网《2015 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发展报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0 五十强企业”、“全国室内装饰优秀施工企业”、“国安全生产优秀施工企业”、“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息化先进单位”、“全国建 筑装饰行业绿色产业基地”、“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家优秀科技创新型企业”、“中国建筑装饰行业信息技术应用科学研究院”、 “企业信用评价 AAA 级信用单位”、“中国科学发展创新示范单位”、“广东省服务业百强企业”、“2012-2013 年度全国企业文 化优秀成果奖”、深圳市“自主创新企业金奖”、“2014 年度深圳百强企业称号”、“第十二届(2013)深圳企业新纪录”、“深圳 质量百强企业”、“深圳市质量强市骨干企业”、“特区建立 30 年—深圳企业文化建设功勋企业”、“深圳企业文化建设十佳突 出贡献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 无重大变动 固定资产 无重大变动 无形资产 无重大变动 在建工程 期末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了 100%,主要是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货币资金 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了 84.74%,主要是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影响所致。 应收账款 期末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了 13.88%,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和受大环境 压力影响部分客户回款周期延长,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已结算未收回的应收款项 增加,导致应收账款余额增长较快。本公司应收账款的质量较高,客户普遍具有规 模大、资信等级高的特点。 存货 公司存货主要为工程施工。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了 36.66%,主要是公司业务规模增 长,已完工未结算工程款和未完工项目的备料增加所致。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品牌优势 公司自成立开始,十分重视公司企业形象和公司品牌建设,“奇在创新、信于守诺”不但是公司内部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 更是公司在市场拓展与施工业务中坚守的信念;“奇信”品牌被认定为“深圳知名品牌”,“奇信集团”商标被认定为“广东省著 名商标”。 公司通过不断提高施工质量、优化服务体系和加强技术创新等方式,承接了一批有影响的装饰设计与施工项目。近年来, 公司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包括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建筑装饰科技创新奖、全国建筑装饰 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全国室内装饰优质工程、室内装饰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等)和各类省市级大奖 200 余项。其中,2015 年 公司荣获鲁班奖、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奖及省市级工程奖近 20 项,荣获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奖 5 项。 在技术研发方面,公司弹簧自由位移法处理干挂石材位置的沉降缝、“弹簧自由位移法处理铝板位置的沉降缝”施工技术、 报告厅声学控制技术、不锈钢水管及卡压式管件的安装、承插限位式副龙骨安装不弯边铝板吊顶施工工艺、一种幕墙防火装 置和利用 CAD 技术与数控机床联网深加工石材、铝材、新型无机材料在高档装修中的应用技术、墙面铺贴马赛克预粘结底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1 板施工技术、大面积保温降噪轻质隔墙施工技术、墙面树杈木饰面工程施工技术等施工技术或成果获得了“全国建筑装饰行 业科技创新成果奖”,承插限位式副龙骨安装不弯边铝板吊顶施工工艺荣获中国建筑装饰“三十年十大科技创新成果奖”。 2、管理优势 基于装饰行业的发展现状以及本行业的特点,公司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项目策控管理、信息化技术应用、企业文 化建设以及人才开发、培养和激励等方面进行长期的探索和创新,形成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发展优势。 (1)质量管理体系和内控体系建设 公司将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作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先后通过了 GB/T1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标准认证,并建立了以经营流程为管理轴心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实现公司从传统管理向现代化管理的转变。 (2)项目策控管理 装饰行业作为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随着投资主体的变化和工艺流程透明化,企业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为了提高经营效 率和降低成本,公司按业务管控板块建立总部职能管理中心和区域中心的运营方式,实施“项目策控管理模式”:即从市场营 销人员接订单前开始,策划控制中心组成项目前期策划小组进行营运策略制定、成本测算、利润复核、市场核价、施工决策、 风险预测和二次经营策划,形成运营方案和实施组织计划后,交由工程运营中心组织执行实施;在项目建设期间,工程管理 中心负责质量、安全和工期把控,策划控制中心牵头落实项目盈利空间的测算,配合、指导和协助项目经理完成运营计划的 实施。 项目策控管理模式有效地明确了各管理环节的职能和岗位职责,做到“事前有计划、过程有监督、中间有控制、结果有 总结”,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进度、材料成本、资源调配等做到有效计划和控制。 (3)信息化技术应用 公司重视信息技术在经营管理、项目管理和分支机构管理中的应用,建立了现代化的计算机网络、计算机软硬件设备平 台和办公自动化系统。企业信息化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使公司获得了“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息化先进单位”和“中国建筑装饰 行业信息技术应用科学研究院”荣誉称号,并入选《中国建筑施工行业信息化发展报告(2013)》优秀企业案例。 公司信息化水平提高提升了信息传递的效率,有效降低公司内部沟通与协调成本,规范了管理行为,特别是公司正在建 设的工程运营项目管理平台,以成本控制为核心,实现施工项目全方位的信息化管理,通过涵盖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成本 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现场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生产要素管理、组织协调等“四控四管一协调”的管理内容, 以实现项目委托方、监理、设计单位、施工方等各参与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网上协同作业,从而有效控制材料成本和项目 管理费用,同时提高项目管控水平,为客户及相关方面提供满意服务。 (4)企业文化建设以及人才开发、培养和激励 公司是行业内首家获得“全国企业文化示范基地”的建筑装饰企业,并荣获“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成果奖”、“深圳企业文化 建设(诚信文化)金鼎奖”、“深圳市企业文化建设功勋企业”、“深圳企业文化建设十佳单位”、“深圳企业文化建设十佳突出 贡献单位”和“深圳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公司内部刊物《奇信》作为传播企业文化的重要载体,2013 年荣获“广东省最具 行业影响力企业报刊”。 在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公司初步建立了行业人才库、人才测评库和标杆企业人力资源薪酬库。在此基础上,搭建了梯 队式的员工培训体系和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管理专家、培养内部培训师和聘请高等院校老师作为培训老师,并结合 员工需求对本企业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进行总结、开发和设计特色培训课程,开展针对性强的在岗培训,组织各类技能培训、 管理专题培训和国内外学习考察等;建立公司人才地图,科学全面地评估中高级人才职业素养及发展潜力,直观呈现人员结 构分布、个人评估报告,以及“以一带三”人员继任计划,为公司实现发展战略提供可持续的人力资源支持;同时大力鼓励支 持员工进行在职学习,帮助员工参加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考证,对获得相关资质或职称证书的员工给予奖励,以此激励各类 专业人才和技术人才,使得公司拥有了一批一级建造师和高级职称高端人才。为加强后备人才的开发和培养,公司还与深圳 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多所高等院校建立校企合作,成立实习基地和培训基地。公司因此被深圳市确定 为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基地、深圳人才安居工程试点扶持单位,获得相关政策倾斜和直接的资助奖励,集团高管和技术骨干被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 多所高校聘为客座教授,双方合作开展相关培训和课程教育,共建师资及专业技术团队,积极推进行业人才培养,并在技术 合作方面展开有益的尝试。 在激励机制方面,公司已建立适合行业和企业自身特点的多个专业序列通道,实施灵活和更具吸引力的宽带薪酬制度, 即同时为管理人员、营销人员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设置兼具灵活和个性化特征的混合薪酬机制,使得效益分配向做出贡献的 管理型人才、复合型技术人才、业务拓展人才倾斜;与此同时,也使不同岗位的员工享有同等晋升的机会。公司创造性的建 立了基于目标管理(MBO)的关键绩效指标(KPI)的绩效考评体系,并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实施,从而科学、及时地评估 员工绩效,有效保障公司经营管理战略的实施推动,也进一步强化支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优势。 3、人才优势 公司多位管理层成员拥有建筑装饰行业数年从业经验或企业管理经验;公司专业人才队伍中近 100 人具备注册建造师资 格,并多次获得“鲁班奖工程项目经理”、“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项目经理”、“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优秀项目经理”、“全 国建筑幕墙优秀项目经理”、“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优秀项目设计师”等称号;公司长期重视设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并提供 各类学习、交流与创新的平台,不断促进设计师全方位的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 40 人次分别荣获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优秀项目经理、全国建筑幕墙优秀项目经理、2015 年科技创新成果 个人、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优秀项目设计师、杰出设计师等荣誉。 4、业务营销网络覆盖优势 近年来公司的区域营销优势不断加强,业务覆盖区域逐步扩大。公司已经在全国范围内 30 多家分子公司,覆盖广东、 北京、辽宁、山东、山西、陕西、宁夏、甘肃、浙江、安徽、江西、湖南、福建、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河南、 江苏等省市。2015 年,公司加强海外业务拓展和布局,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奇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16 年 3 月通过奇信香港与宸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在澳门成立合资公司,将公司的施工管理优势与合资方的市场资源、本地专业团队 优势相结合,推动公司业务在澳门市场的拓展。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3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概述 公司是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之一,主要从事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业务,业务范围涵盖建筑装饰 设计、室内外装饰、幕墙设计与施工、住宅精装修、机电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工程、金属门窗工程、钢结构工 程等。公司连续 12 年位居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公司荣获 2014 年度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中排名第七,并荣获 2014 年度全国建筑幕墙行业百强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细分市场变化趋势,在进一步巩固公共装饰施工业务优势的基础上,加大了住宅精装修的拓展力度。 2015 年住宅精装修营业收入占比达到 36.12%,承揽了以金地、万科、万达、中洲、恒裕、碧桂园等为代表的大型房地产开 发商地产精装项目。2015 年,公司承建的主要重大项目包括北京雁栖湖国际会展中心精装修工程、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 精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西安市地铁三号线一期工程车站设备安装及装修施工项目、卓越后海金融中心装修工程、重庆 农村商业银行大厦非标准层室内装饰工程、郑州万达文华酒店室内精装修工程、杭州师范大学幕墙工程、瑞安市人民医院瑞 祥分院装修工程、广州地铁线网运营管理指挥中心项目、中国移动深圳信息大厦室内装修装饰工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各宿舍楼外墙保温工程、中国卫星通信大厦装修工程、哈尔滨市公安交通智能指挥中心装饰工程、步步高·梅溪新天地项目 室内精装修工程、山西焦煤集团综合服务基地外装饰幕墙工程、北京地铁 14 号线装修工程、宁夏国际会议中心智能化及会 议系统、中国人寿大厦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包商银行呼伦贝尔分行办公楼装修工程、无锡茂业第一百货裙楼和塔楼幕墙深 化设计与施工工程、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区医院精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中海油能源技术开发研究院项目等。此外, 北京朝阳区六里屯商业办公及住宅项目、厦门万科湖心岛三期精装修项目、西安市地三号线一期工程车站设备安装及装修施 工项目等多个项目因在项目施工和管理中的突出表现受到业主方的书面表彰。深圳证券交易所运营中心荣获 2014-2015 年度 鲁班奖,北京雁栖湖国际会都(核心岛)8#、9#楼精装修工程、深圳福田科技广场精装修工程、天津京蓟圣光万豪酒店精装 修工程、新疆库尔勒创意展示中心幕墙工程、南宁电网调度中心 II 标段二次装修工程等多项工程荣获 2015 年度全国建筑工 程装饰奖。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总部直属的四个市场营销中心,探索事业部运营模式,不断提高总部服务和管理水平,通过公司资 源的有效合理配置,激发事业部团队的自主能动性,鼓励有潜力的团队做大做强。公司市场营销网络进一步完善,新增设立 余杭分公司和厦门分公司,建立区域管理中心加强属地化管理,快速反应,整合区域资源,从而推动区域和所属分公司的市 场开拓。截至报告日,公司共设立了遍布全国的七大区域管理中心,对口管理 27 个分公司的业务拓展和运营。 2015 年度,公司继续大力推进项目运营标准化规范工作,修订和新编制了《预结算员工作手册》、《资料员工作手册》、 《项目经理工作手册》、《材料采购员工作手册》、《仓管员工作手册》、《深化设计师工作手册》等共计十一本工程管理手册。 同时公司自行完成了《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的编制工作并在公司内部获得了有效推行,公司将进一步就施工工艺标 准申报深圳市和广东省工法。企业定额编制工作也得到不断完善,一方面根据市场和企业实际运营情况不断完善和更新了既 有装饰部分的企业定额系统,另一方面加强了对幕墙、安装等专业领域的定额编制工作,为公司的招投标和工程管理工作提 供了全面、准确、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数据支持。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大力推进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人才战略,逐步搭建阶梯式的员工培训体系。内部培养培训 师或外部聘请业内专家对不同部门员工进行了多次具有针对性的培训,大力支持员工在职学习活动,对各类在职获得学历学 位、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的员工给予奖励。企业文化和品牌建设进一步加强,借助“全国企业文化示范基地”挂牌的东风,公 司完成了企业文化手册编撰,组织了企业文化学习月活动,大力倡导“以奋斗者为本、以价值创造者为本”的理念,在全国启 动“开工仪式”活动,在项目一线树立推广良好公司形象。 2015 年,公司承上启下、稳健发展,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的知名度、美誉度持续 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34,019.4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034.79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2.49%;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344,886.0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3.06%,归属于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4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2,635.4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6.48%。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公司为综合建筑装饰工程承建商,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015 年度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3,340,194,219.72 3,205,880,981.32 4.19% 营业成本 2,760,138,762.45 2,649,999,516.17 4.16% 销售费用 25,614,949.99 21,771,623.06 17.65% 管理费用 79,739,067.58 75,994,825.34 4.93% 财务费用 52,750,166.56 44,265,383.49 19.17% 研发投入 104,320,883.42 99,500,620.53 4.84% 资产减值损失 99,801,887.52 77,443,980.30 28.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0,347,934.28 148,946,520.44 -12.49%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143,141,046.86 -117,361,846.48 -21.97%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4,971,635.05 -6,238,157.74 20.30%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680,705,979.26 108,097,915.53 529.71% 变动原因: (1)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7.65%,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了销售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投入;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9.17%,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28.87%,其主要原因:一方面,随着公司业务量的稳定增长,应收账款亦有较快增 加;另一方面,受个别大型工程项目完工后竣工决算办理时间较长或发包方延迟支付工程款项进度等因素影响,该等工程的 应收账款账龄延长,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提高; (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2.49%,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本年度财务费用以及资产减值损失增长影 响所致; (5)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1.97%,其主要原因是材料、人工及投标保证金支出增加影响所致; (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0.30%,其主要原因是公司购建固定资产少于上年同期所致; (7)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529.71%,其主要原因是上市新增募集资金所致。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5 单位:元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3,340,194,219.72 100% 3,205,880,981.32 100% 4.19% 分行业 建筑装饰业 3,339,363,889.72 99.98% 3,204,426,601.32 99.95% 4.21% 其他 830,330.00 0.02% 1,454,380.00 0.05% -42.91% 分产品 装饰 3,315,605,383.26 99.26% 3,161,607,995.87 98.62% 4.87% 设计 23,758,506.46 0.71% 42,818,605.45 1.34% -44.51% 其他 830,330.00 0.02% 1,454,380.00 0.05% -42.91% 分地区 华北 524,984,637.23 15.72% 1,128,351,788.58 35.20% -53.47% 东北 214,108,663.83 6.41% 192,818,510.36 6.01% 11.04% 华东 531,244,408.65 15.90% 530,905,496.53 16.56% 0.06% 华中 180,273,111.99 5.40% 89,747,678.74 2.80% 100.87% 华南 1,196,207,371.41 35.81% 845,217,703.74 26.36% 41.53% 西南 424,080,222.48 12.70% 263,542,520.78 8.22% 60.92% 西北 269,295,804.13 8.06% 155,297,282.59 4.84% 73.41%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建筑装饰业 3,339,363,889.72 2,759,487,702.98 17.36% 4.21% 4.18% 0.02% 分产品 装饰 3,315,605,383.26 2,739,724,173.20 17.37% 4.87% 4.78% 0.07% 分地区 华北 524,984,637.23 421,937,904.63 19.63% -53.47% -54.28% 1.41% 华东 531,244,408.65 442,645,332.08 16.68% 0.06% 1.52% -1.20% 华南 1,196,207,371.41 994,810,860.73 16.84% 41.53% 41.68% -0.09% 西南 424,080,222.48 351,787,508.95 17.05% 60.92% 60.92% 0.99%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6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建筑装饰 营业成本 2,759,487,702.98 99.98% 2,648,664,713.42 99.95% 4.18% 其他 营业成本 651,059.47 0.02% 1,334,802.75 0.05% -51.22% 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装饰 营业成本 2,739,724,173.20 99.26% 2,614,806,003.92 98.67% 4.78% 设计 营业成本 19,763,529.78 0.72% 33,858,709.50 1.28% -41.63% 其他 营业成本 651,059.47 0.02% 1,334,802.75 0.05% -51.22%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 意设立奇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奇信香港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843,901,471.56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7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25.27%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第一名 216,422,745.52 6.48% 2 第二名 163,920,973.90 4.91% 3 第三名 160,194,815.57 4.80% 4 第四名 151,960,325.38 4.55% 5 第五名 151,402,611.19 4.53% 合计 -- 843,901,471.56 25.27%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547,837,666.87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22.48%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第一名 161,243,866.34 6.62% 2 第二名 148,675,644.90 6.10% 3 第三名 102,253,993.24 4.20% 4 第四名 73,732,549.23 3.03% 5 第五名 61,931,613.16 2.54% 合计 -- 547,837,666.87 22.48%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25,614,949.99 21,771,623.06 17.65% 主要是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加大了人 力、物力、投标等多方面的投入。 管理费用 79,739,067.58 75,994,825.34 4.93% 财务费用 52,750,166.56 44,265,383.49 19.17% 主要是公司本年度增加银行借款所 致。 4、研发投入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8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以绿色施工技术作为研发重点,借鉴国内外先进绿色、环保和节能施工技术理念,对装饰施工新材料、新技术和 新工艺积极进行了改进和创新。 本公司自主创新、技术改进以及运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 1 悬浮式木地板铺装工艺 的改进及应用 为了解决传统固定式安装工艺易产生的局部变形问题,研究部门经过多次试验,采用在木 地板龙骨与结构层之间增加弹性垫过渡的方法,使得龙骨与结构层粘连更加牢固,面板合 为一个整体,不易变形。 2 施工过程测量定位技术 的改进 在机电设备以及各类管线综合布线中,借助CAD技术画出理论平面图和控制点定位尺寸, 使得综合排版图更加优化,机电安装各类弧形管线走向和坐标合理、美观。 3 防治瓷砖空鼓、坠落技术 改进 瓷砖空鼓是装饰施工中常见的问题。经过反复测试,研发部门采取了将一种新型高粘度瓷 砖粘结剂加入到水泥砂浆中并调整了水泥沙子比重的方法,解决瓷砖空鼓、粘连不牢导致 坠落等问题。 4 乳胶漆阳角找直技术改 进 乳胶漆阳角找直是装饰工艺中的一个技术难点,研发部门经过反复测试,开发了一种由纯 原木浆经过特殊工艺加工,上面粘结有两条中心对称的特殊钢条的纸带作为找直辅助工具, 大大提高了施工效率与工程质量。 5 承插限位式副龙骨安装 不弯边吊顶铝板施工技 术 因设计图纸要求采用德国进口3mm自然色阳极氧化铝板大面积应用于室内天花吊顶板上, 并要求安装后板与板缝隙控制在2mm、板面安装后平整度控制在<0.5mm/㎡。如采用传统 的铝板安装工艺根本无法达到要求。经过研发部门反复试验,通过采用高精度设备和裁切 测量工具进行铝板开料,以加强背筋代替传统的铝板弯边,采用承插限位式铝合金副龙骨, 一次性解决了板块安装时的限位问题和精度问题,在施工技术上有所突破和创新,极大提 高了安装效率和精准度。已取得深圳市建筑业施工市级工法(工法编号:SZSJGF037-2013)、 广东省级工法(工法编号:GDGF034-2013)。 6 墙面铺贴马赛克预粘结 底板施工技术 由于传统的墙面铺贴马赛克方法会产生诸多质量通病,所以研究开发了墙面铺贴马赛克预 粘结底板施工技术。此项技术具有质量好、功效高、可操作性强的特点,已取得深圳市建 筑业施工市级工法(工法编号:SZSJGF0057-2013)。 7 新型瓦刀的研发 瓦刀是建筑施工中普遍应用的一种工具。研究部门对普通瓦刀进行改进,将标尺装设在瓦 刀的刀体上,将直接在刀体上进行刻度线加工的工艺变得简单、方便,并且标尺可拆卸, 一旦损坏也很容易更换。 8 新型建筑保温型材产品 研发 公司自主研发的新型建筑保温型材由XPS板层、第一粘胶层、网格布层、第二粘胶层和铝板 层组成,可直接用于内、外墙体保温、屋顶保温等,具有节能环保、施工效率高、建筑成 本低的优点。 9 工厂化生产、现场施工装 配工艺运用 大型项目施工中,通常会遇到石材拼装色块要求高、木质、铝制天花高空装拼难度大等施 工难题。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保证工程质量与效果,公司与供应商协作,采取了工厂 化生产、现场施工装配工艺。 10 幕墙防火装置的研发 防火封堵施工项目是每个幕墙必须的施工项目,该防火封堵装置施工方便,并能够有效的 迅速阻止火式的蔓延。 11 阳极氧化铝板墙面施工 采用3mm厚自然色阳极氧化铝板,墙面板背后采用新型研发设计的铝型材作为铝板背面带 有挂槽的加强背筋材料,以提高平面铝板强度及铝板表面平整度,板与板之间留缝均匀一 致,阴阳角处密缝。每块板均可实现单独、重复拆卸。改变了传统的龙骨挂件连接转换的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9 模式;墙面挂板在钢骨架上六个方向实现三维可调,保证前后上下左右缝隙平整、平直、 均匀。施工工艺简洁,挂装到位后稍作调整即可保证安装精度要求,可操作性很强,工效 高。已取得深圳市建筑业施工市级工法(工法编号:SZSJGF0043-2012)和广东省施工工法 (工法编号:GDGF169-2012)。 12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工艺标准(企业级) 本标准采用了最新的国家和地方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增加了了材料的有害物质限量和绿 色施工,对部分施工重难点提出了施工要求,采用了一些新技术和新工艺。 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和总工室的研发人员主要负责建筑装饰、建筑幕墙和机电安装等相关方面的研发工作。通过改进或自 主开发的方式积极挖掘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努力解决实际施工中遇到的技术或工艺难题,促进公司的技术水平和创新 能力不断增强。 目前,公司拥有一种建筑保温型材、一种瓦刀、一种砌墙挂线架、一种建筑保温装饰板、一种板状建筑装饰材料等23 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及2项发明专利证书。 根据公司技术研发战略发展方向,目前正在进行的研发课题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 内容介绍 1 节能环保型新材料、新工艺和 新产品的研究 节能与环保是行业未来发展的趋势之一,且具备较高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因此,为 了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本公司已经投入了大量资源对节能环保型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 产品进行研究。 2 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的 研究 装饰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方式也是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为了顺应行业发展趋势, 增强公司竞争力,提高施工效率,研究部门就提高部品部件加工效率与精度,现场装配 技术与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3 施工废料的分类回收与科学 利用 提高施工废料的回收率和利用率,对提高项目的科学管理和经济效益具有重大意义,公 司坚持开展废料的回收分类和再开发利用的试验,目前已经取得一定成果。 4 因气候、地域、施工环境等客 观因素对项目质量造成的影 响和解决措施的研究 施工中,经常会出现因气候、地域、施工环境等客观因素对施工进度、施工效果、项目 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的情况。为了减少这些外在因素带来的影响,研发部门长期对相关 案例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找到解决措施并制作成技术指导材料。 5 一种新型墙面抹灰工具的研 究 长期以来墙面抹灰层基本都是利用有经验的抹灰工进行操作,人工抹灰后用眼睛看,用 较长的条形物测量平整度,墙面面积较大时,人工抹灰的误差就大,且不易修整。为了 改进并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墙面平整度误差,研究一种既提高工作效率又能保证墙面抹 灰质量的工具,只要是平行墙面,不论墙面材质或高低都可使用的,可操作性很强的工 具,达到在抹灰时能保持墙体表面水平和垂直,实用性强。 6 高空安装阀门预联接短管施 工技术 大规模厂房空调水系统用阀门与空调水主干管管径相同,除冷水机的供回水阀门是安装 在冷水机冷冻水和回水进出口管道处外,其它分支阀门一般都安装在走道天花上方。厂 房的空间高度有6-8米或更高,若是站在高支架上焊接连接管道与阀门,极易造成较大 偏差,由于操作位置受限,焊接质量受到严重影响,本技术采用在地面将阀门与管道预 连接技术,再将阀门升到高空作最终连接,有效控制了质量,工效大大提高。只要是在 工业厂房安装的空调水系统管道阀门均可应用本技术。 7 聚丙烯酸酯乳液聚合物柔性 砂浆吊顶石膏板嵌缝施工技 术 石膏板吊顶板缝一般采用腻子+抗裂带嵌缝法进行嵌缝处理,由于腻子属于刚性材料、 脆性大,而抗裂带的抗拉能力也有限,远远抵抗不了石膏板的收缩应力尤其是轻钢龙骨 的热胀冷缩拉力,抗裂效果很差,而且费工费时,专用抗裂带成本也较高,实际效果很 不理想。本技术采用聚丙烯酸酯乳液、白水泥和细砂按一定比例配成聚丙烯酸酯乳液聚 合物柔性嵌缝砂浆。该砂浆具有优异的粘结、抗裂、防渗、耐老化和耐腐蚀性能,能够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0 完全满足石膏板缝的抗裂要求,而且成本比传统的腻子+抗裂带法有大幅度的降低。 8 后置砂浆埋件内墙干挂石材 施工技术 目前室内墙面石材干挂强度理论比较混乱,往往参照室外幕墙石材干挂标准,由于内墙 材料一般为砖或蒸压混凝土轻质砌块,挂件锚固强度很难达到要求,于是采用将干挂石 材轻钢龙骨固定到周边的梁柱上面,由于跨度大,增加了轻钢龙骨的断面尺寸,浪费了 大量的材料和人工。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干挂饰面石材及其金属挂件》(JC830)标准, 专门规定了室内饰面干挂石材的挂件组合单元挂装强度。本技术以此标准为强度计算依 据,通过在墙体设置后置砂浆埋件,增加墙体的抗拉强度,从而加大了后置埋件的抗拔 强度,从而可以减少轻钢龙骨断面甚至不需安装轻钢龙骨,节约了大量的材料和人工, 还可以适当增加室内的净空间。 9 高标号膨胀水泥砂浆瓷砖粘 贴施工技术 普通水泥砂浆作为瓷砖粘贴剂,由于水灰比大、粘结强度低,容易引起砂浆干缩开裂, 造成瓷砖空鼓甚至脱落。瓷砖专用粘结剂一般由水泥、石英砂、聚合物胶结料配以多种 添加剂经机械混合均匀而成,亦称为聚合物瓷砖粘结砂浆。该产品粘接强度高、硬化速 度快、施工性好,具有良好的抗压、抗拉强度、保水性、和易性和抗流坠性。但是瓷砖 专用粘结剂由于采用了增加粘结力的聚合物胶结料,成本太高,影响了大面积的推广。 本技术采用高标号膨胀水泥砂浆作为粘结剂,该粘结剂通过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膨胀 剂和粉煤灰等外加剂对普通水泥砂浆进行改性,配制出M50高标号膨胀水泥砂浆粘结 剂,具有粘结强度高、密实度大及微膨胀的作用,从而有效防止瓷砖的开裂和空鼓。 10 全螺纹吊杆吊顶反支撑施工 技术 传统的吊顶反支撑采用水平型钢网架作为转换层,缺乏理论依据,造成大量材料的浪费, 且费工费时。本技术从吊顶反支撑的结构原理入手,经过稳定性计算与实践,在满足吊 杆强度和稳定性的前提下,通过增加吊杆直径的方法即可满足要求,无需额外增加型钢 转换层,极大地节省了成本和缩短了施工工期,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 11 微硅粉水泥净浆瓷砖粘贴施 工技术 普通水泥砂浆作为瓷砖粘贴剂,由于水灰比大、粘结强度低,容易引起砂浆干缩开裂, 造成瓷砖空鼓甚至脱落。瓷砖专用粘结剂一般由水泥、石英砂、聚合物胶结料配以多种 添加剂经机械混合均匀而成,亦称为聚合物瓷砖粘结砂浆。该产品粘接强度高、硬化速 度快、施工性好,具有良好的抗压、抗拉强度、保水性、和易性和抗流坠性。但是瓷砖 专用粘结剂由于采用了增加粘结力的聚合物胶结料,成本太高,影响了大面积的推广。 本技术采用微硅粉水泥净浆作为粘结剂,该粘结剂通过微硅粉、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和 膨胀剂等外加剂对普通水泥砂浆进行改性,配制出微硅粉水泥净浆粘结剂,具有粘结强 度高、密实度大及抗收缩的作用,从而有效防止瓷砖的开裂和空鼓。 12 湿贴石材自密实砂浆灌浆施 工技术 普通水泥砂浆灌浆法需分三层进行,每层灌浆高度约为石板高度的1/3,要待上层砂浆 初凝后才能进行下层灌浆。为了确保灌浆的顺利进行,水泥砂浆水灰比很大,很容易造 成砂浆收缩开裂进而石板产生空鼓,该方法费工费时且难以保证施工质量。本技术采用 自密实砂浆作为湿贴石材的灌浆料,通过合理掺配减水剂和膨胀剂,增加了灌浆料的保 水性和密实度,并具有微膨胀功能,确保砂浆密实不空鼓,大大提高了石材的粘贴质量。 该方法灌浆一次成型、不需振捣和分层,虽然材料费略有增加,但是人工费和浇筑时间 大幅减少,总成本有所降低。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15 年 2014 年 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 157 127 23.62%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16.24% 14.82% 1.42% 研发投入金额(元) 104,320,883.42 99,500,620.53 4.84%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3.12% 3.10% 0.02%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 比例 0.00% 0.00% 0.00%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06,397,893.63 2,655,522,321.05 13.2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49,538,940.49 2,772,884,167.53 13.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141,046.86 -117,361,846.48 -21.9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868.7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71,635.05 6,275,026.50 -20.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71,635.05 -6,238,157.74 20.3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54,350,000.00 922,780,000.00 90.1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73,644,020.74 814,682,084.47 31.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0,705,979.26 108,097,915.53 529.7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32,593,297.35 -15,502,088.69 3,535.62%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21.97%,其主要原因是材料、人工及投标保证金支出增加影响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20.30%,其主要原因是公司购建固定资产少于上年同期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529.71%,其主要原因是上市新增募集资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同期净利润主要系受建筑装饰行业的结算模式与原材料采购款支付进度影响所致,因受发包 方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的时滞影响,工程建设进度一般大于工程回款进度。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2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 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 比例 货币资金 1,149,238,699.58 33.32% 622,090,654.19 24.00% 9.32% 应收账款 1,939,906,626.65 56.25% 1,703,404,494.49 65.72% -9.47% 存货 133,626,774.32 3.87% 97,782,659.26 3.77% 0.10% 固定资产 55,590,918.64 1.61% 63,592,827.46 2.45% -0.84% 在建工程 439,782.00 0.02% -0.02% 短期借款 800,000,000.00 23.20% 610,000,000.00 23.53% -0.33% 长期借款 1,930,065.32 0.06% 2,392,870.33 0.09% -0.03%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10,000,000.00 20,000,000.00 -50.00% 注:2014 年 3 月 13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北京英豪建筑装饰设计工程 有限公司增资 2,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北京英豪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4,000 万元。2015 年 3 月 18 日,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奇信环境艺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增资 1,000 万元;增 资完成后,深圳市奇信环境艺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500 万元。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 司名称 主要 业务 投资 方式 投资金额 持股比 例 资金 来源 合 作 方 投资 期限 产品 类型 截至资产 负债表日 的进展情 况 预计 收益 本期投资盈 亏 是否 涉诉 披露日 期(如 有) 披露索 引(如 有) 深圳市奇 信环境艺 装饰 设计 增资 10,000,000.00 100.00% 自有 资金 - - - - -3,059,794.24 否 -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3 术设计院 有限公司 合计 -- -- 10,000,000.00 -- -- -- -- -- -- -3,059,794.24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募集方式 募集资金 总额 本期已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已累计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报告期内 变更用途 的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比例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总额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 向 闲置两年 以上募集 资金金额 2015 年 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 53,113.25 0 0 0 0 0.00% 53,113.25 存放募集 资金专户 0 合计 -- 53,113.25 0 0 0 0 0.00% 53,113.25 -- 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15]1375 号文的核准(证监许可[2015]1375 号),公司 2015 年 12 月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625 万股,其中发行新股 4,500 万股,老股转让 1,125 万股,发行价为每 股 13.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8,9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7,817,5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531,132,500.00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17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出具天职业字[2015]15429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531,149,844.40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31,132,500.00 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17,344.40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及各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银行已于 2015 年 12 月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4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 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建筑装饰部 品部件模块 化生产项目 否 22,102.00 22,102.00 15.28 459.87 2.08 2018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营销网络建 设项目 否 6,376.00 6,376.00 112.51 444.91 6.98 2018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设计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 否 4,551.00 4,551.00 3.27 98.33 2.16 2018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信息化系统 建设项目 否 2,084.25 2,084.25 - 251.08 12.05 2018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营运资 金项目 否 18,000.00 18,000.00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 目小计 -- 53,113.25 53,113.25 131.06 1,254.19 -- -- --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合计 -- 53,113.25 53,113.25 131.06 1,254.19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 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254.19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尚未进行置换。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5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进 行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北京英豪 建筑装饰 设计工程 有限公司 子公司 装饰施工 与设计 40,000,000.00 264,524,459.27 116,352,035.94 394,690,228.67 32,151,636.23 21,410,114.42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6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展望 1、建筑装饰企业面临的宏观经济环境出现积极变化 2016 年 3 月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 2016 年我国经济 增长预期目标是 6.5%-7%,亦是我国首次为 GDP 增长目标设定区间值,为平衡结构性改革和需求管理提供了必要的灵活 性。2015 年下半年以来,中央、地方稳增长政策不断发力,基础项目进度审批加快,PPP 发展进入新阶段,地产去库存政 策频出,“一路一带”建设进入落地期,同时略宽松并稳健的货币政策也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成为常态,建筑装饰行业面临 的宏观经济环境出现积极变化。 2、建筑装饰企业发展有效供给,推动转型创新,满足新需求 供给侧改革是一种寻求经济新增长新动力的新思路,成为中国经济未来发展的大方向。在供给侧改革的政策背景下,建 筑装饰行业大力发展有效供给,推动转型创新,满足新需求。 随着新型城镇化推进,相关配套的生活、交通、商业等基础设施和空间的建设需求广阔,存量建筑的二次改造和装修的 市场需求也正快速释放,为建筑装饰行业市场带来巨大的活力。同时智慧城市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未来智能建筑的 发展规模巨大,既有建筑的智能化升级改造和运行维护也将带来巨大的市场需求,建筑装饰企业正积极布局这一新兴市场, 这将成为装饰行业创新升级后的新兴细分领域。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虚拟现实技术的迅猛发展,正猛烈冲击着建筑装 饰企业的现有业务模式,加速其转型升级的步伐。 2016 年“一带一路”战略不仅进入实际操作层面,并且在政策面的协同推进下红利逐步兑现,海外建筑装饰工程景气度 不断提升,建筑装饰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更加频密,进一步加强与海外团队的设计与技术合作,重点跟踪对民企同步开放的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优惠贷款项目,为建筑装饰行业带来了新的市场机遇和发展空间。 随着国内富裕阶层对建筑品质的关注越发强烈,逐渐形成了高端、定制、个性的装饰消费需求,其中高端私邸、私人会 所、高端商业空间等细分领域的市场需求,尤其值得关注。以最为典型的单体别墅建筑为例,装修需要一整套的专业技术体 系,已经远超一个普通装修公司承揽业务范围。不仅有外墙的装修建造,室内重要的机电设备,大体量的家居配饰,私家泳 池、电梯、酒窖等空间,不但需要室内装修设计师,还要有建筑、结构、园林、机电设备等方面的工程师,靠简单的家装设 计师加施工难以实现,给优秀的公装企业带来了市场机会。 3、市场集中度进一步加强,资金与管理能力提升助力建筑装饰企业 根据中装新网发布的《2015 年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发展报告》,2015 年,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完成工程总产值 3.4 万亿元, 比 2014 年增加了 2300 亿元,增长幅度为 7%。全行业企业总数约为 13.5 万家左右,比 2014 年减少了约 0.5 万家,下降幅 度约为 3.67%。虽然我国建筑装饰行业总体仍呈现“大市场、小企业”的特点,但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 建筑装饰企业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但国内建筑装饰企业多为民企,企业发展资金主要依靠自身积累,融资则主要依赖 银行借款,运营资金相对紧张,限制了中小装饰企业的发展速度和规模。目前,已有十余家建筑装饰企业陆续登陆资本市场, 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借助于金融创新与资金杠杆,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明显提升。 2016 年 2 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出台,“营改增” 将全面推行,这对建筑装饰行业的规范管理和集中采购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进一步促进企业经营方式的改进和管理 水平的提高,同时也为具有管理优势的企业提供了更大的市场机遇。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以装饰行业为己任,本着“奇在创新、信于守诺”的理念,紧紧围绕装饰一体化产业,落实业务发展战略规划,重 点实施“核心产业链一体化战略”和“创建一流品牌战略”,加大设计研发、产品技术开发、营销网络、部品部件生产基地等方 面的投入,加快创新型企业文化、品牌和信息化建设,通过技术、工艺、材料和管理等方面的创新,不断开发新技术、新工 艺、新材料和新产品,为客户提供优质、安全、健康和舒适的室内外设计、装饰工程服务,巩固并提高公司在国内同行业中 的领先地位。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7 三、2016 年主要经营计划 1、构建全产业链专业总承包模式、进一步夯实主营业务 公司拥有两个设计甲级和四个施工一级资质,资质方面覆盖内装、幕墙、机电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工程、 金属门窗、钢结构、城市园林绿化、境外业务等领域,不仅能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也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各专业领域 配套工程的整体咨询、规划、设计、施工、运维等一体化解决方案;同时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提供一体化综 合解决方案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公司将积极拓展专业总承包业务,促进业务规模增长。 同时公司将继续着力提升市场份额,保持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坚持以效益为中心,力求在保持业务平稳增长的同时实 现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经营质量的提升。加强外装、内装、精装、设计协同发展,全方位扩建和完善公司营销网络,大力推动 分公司业务,进一步拓展国内外建筑装饰市场覆盖区域,形成以全国各区域中心城市为基础向周边城市辐射并不断加强海外 市场覆盖的市场格局。 2、打造三大业务板块、实现业绩新增长点 一是海外业务板块。公司设立海外事业部,组建了海外项目团队,多次前往港澳、东南亚、非洲等地区考察洽谈。报告 期内,公司中标了援越南越中友谊宫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该项目是我国政府援助越南的大型文化工程项目,开启公司迈出海 外市场拓展的第一步。2016 年一季度,公司中标赤道几内亚吉布劳市体育教育技术学院建设、装配与城市化装修工程项目, 从而正式进入非洲市场。为充分利用香港区位优势“走出去”,公司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香港奇信,并由香港奇信参股设立 澳门奇信,以拓展、承接澳门区域业务。同时为配合海外业务开展,公司与汇丰银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补充海外业务资 金需求。公司正紧抓“一路一带”战略发展机遇,在控制海外项目风险的前提下,一方面紧跟国内大型建筑施工企业“走出去”, 另一方面探索与海外本地优势企业合资经营的模式,实现海外市场快速拓展。 二是高端定制业务板块。公司启动高端定制业务,面向中高端客户群体,专为别墅或跃层式住宅、私人会所、高端商业 空间等提供设计和施工服务。公司承接的北京雁栖湖国际会都(核心岛)8#、9#楼精装修工程,为 2014 年北京 APEC 峰会 期间各国领导人下榻的国宾楼,对综合施工能力要求极高。公司多次承接了万豪、凯宾斯基、喜来登、洲际、希尔顿、铂尔 曼、索菲特等国际五星级酒店装饰工程,同时在住宅精装修领域与万科、金地、碧桂园、中洲等国内大型房地产开发商展开 深度合作。公司在装饰行业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凭借在公装领域高端项目丰富的施工经验、完善的工程管控体系和供应 链平台,能快速进入高端定制业务板块,完成一批高端定制的典范工程项目。 三是智能化业务板块。公司拥有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奇信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拥有智能化专业团队。公司已承接了 多个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2016 年,公司将在智能建筑和智能应用领域实施战略布局,打造智慧城市平台化核心产品,并 逐步向智慧城市网络运营商延伸,拓展公司在智能化领域的盈利空间。同时公司正在研究与智能建筑及家具相关的互联网、 通讯、物联网、温控、太阳能光伏等技术,以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创造更多利润价值。 3、成立两个专项工作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在进一步加强公司既有应收账款管理机构的基础上成立集全公司各部门之力的应收账款专项工作组,建立多部门联合协 作、快速反应的应收账款监控和催收机制。一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客户信用评估跟踪制度,从源头防范不良应收账款的 发生;另一方面,加强工程过程中的应收账款管理,加快项目决算审计,尽可能缩短应收账款回收周期,并辅以项目应收账 款责任制,将应收账款回收与责任部门绩效和相关责任人个人绩效挂钩,按月对应收账款清理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成立“营改增”专项工作组。2016 年 5 月“营改增”将全面推行,工作组已多次组织各职能部门参加专题学习研讨会,加强 对业务流程、供应商体系的梳理,发挥集中采购优势,同时与主管税务机关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充分把握“营改增”给建筑装 饰行业带来的发展机遇。同时工作组还将加大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配套政策和建筑装饰工程科技创新 成果应用退税等国家财政政策的学习和研究,充分利用国家各项优惠政策推动公司的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 4、加速新材料研发、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实施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完成募集资金净额 5.31 亿元。2016 年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和 公司发展需要,推进建筑装饰部品部件模块化生产、设计研发中心建设、营销网络建设、信息化系统建设四个募投项目的实 施。公司将通过学习、吸收和引进及自主创新等方式,重点加强对安全、绿色、节能、环保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产品的研 发,抓住新材料行业的快速发展期,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 5、寻找 PPP 项目机会、探索供应链增值服务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8 随着“十三五”规范纲要出台,PPP 推广空间进一步拓宽,民间资本、民营企业有望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公司正挖掘在交 通设施、市政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的 PPP 项目机会,积极对接政府发包的 PPP 项目,并通过与 PPP 政府引导基金的对接 挖掘更多项目资源与更深层次的合作机会。 公司将继续优化供应商资源,进一步梳理材料供应商、劳务供应商体系,搭建供应链平台,提高供应链整合能力和管理 能力,提升集采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探索在此基础上的供应链金融模式的创新,为平台上的上下游资源提供增值服务,更 好的整合行业资源。 6、完善人才梯队、进一步推动企业文化建设 公司根据发展规范需要,在现有的人才基础上,将继续大力推进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人才战略。坚持“独立运 作、整体协调、目标明确、激励到位”的人才发展机制,立足于打造一支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结构合理、业内一流的 人才队伍。 通过多年的沉淀和发展,公司构建了“6542”核心企业文化理念,并成为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和广东省首家被中国企业联合 会授予 “全国企业文化示范基地”称号的企业。2016 年,公司将继续落实企业文化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开展,完成《企业文化 手册》的编撰、宣贯及考核,通过企业文化的宣贯和制度体系的完善,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7、倡导绿色环保理念、积极寻求外延式发展 近年来政府各类文件中多次提到绿色、环保、新型建材。2016 年 3 月,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 指出:“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3 月中旬,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新材料在建 筑装饰施工过程中的应用与推广成为行业转型升级的必经之路。2016 年 4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朝大贸易发展有限公 司更名为深圳市奇信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将专注于绿色环保新材料乃至前沿新材料的研发、应用与推广。 外延式发展是现代企业做大做强的一个重要路径。公司也将以上市为契机,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采取多元化的筹资 方式,实现内生性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积极寻求外延式发展机会,实现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良性结合。 四、可能面对的主要风险 1、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建筑装饰业,虽然建筑装饰行业受益于建筑物装饰的周期性更新,但新增建筑所带来的业务机会、现 有建筑装饰更新周期的长短和预算水平与宏观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对建筑装饰行业有一定影响。近年 来,国民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如若未来几年我国宏观经济出现较大波动,将对建筑装饰行业的整体需求产生 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2、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虽然公司承接的建筑装饰工程一般是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多数客户具有良好的信誉,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 应收账款可能继续保持在较高水平。当宏观经济增速持续回落,或者建筑装饰行业的外部经营环境出现恶化,公司每实现单 位营业收入所形成的应收账款规模存在进一步上升的风险。公司将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加强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防范。 3、公司快速成长引致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资产规模、员工数量、经营区域都将迅速扩大,管理难度加大。尤其是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在通过工厂化生产提升了建筑装饰部品部件的自给能力的同时,也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提出 了更高要求。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如果在研发、采购、生产、施工等方面的管理水平不能随之有效提高,将给公司的高效 运营带来较大挑战,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的建设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建设期及投产初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难以对公司盈利 产生显著贡献。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内因净资产增幅较大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5、开拓业务不达预期的风险 2016 年公司将加大对海外业务、高端定制业务和智能化业务的投入和拓展。在开拓上述业务时可能会面临市场、人才、 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存在开拓业务不达预期的风险。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9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于《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利润分配原则、利润分配方式、现金 分红的条件及最低比例、利润分配需履行的决策程序等。 为了保障和增加公司投资者投资的合理回报,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 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 红回报规划(2015-2017)》,并于 2015 年 1 月 30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是 公司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公司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未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6 年 4 月 2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 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的比率 以其他方式现 金分红的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红的比例 2015 年 13,050,000.00 130,347,934.28 10.01% 0.00 0.00% 2014 年 0.00 148,946,520.44 0.00% 0.00 0.00% 2013 年 0.00 126,749,191.95 0.00% 0.00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1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0.58 每 10 股转增数(股) 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225,00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 13,050,000.00 可分配利润(元) 130,347,934.28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1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同时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 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 时间 承诺 期限 履行 情况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或 再 融 资 时 所 作承诺 控 股 股 东 智 大控股、实际 控 制 人 叶 家 豪 及 其 亲 属 叶秀冬、叶国 英 以 及 智 大 控 股 其 他 股 东叶洪孝、叶 又升 股份锁定及 减持承诺 自奇信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其所持股票在上述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 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2014 年 2 月 、 3 月 36 个 月 正在 履行 董事周新凱 股份锁定及 减持承诺 自奇信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其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其持有 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2014 年 2 月 12 个 月 正在 履行 股 东 亚 太 投 资 、 宏 富 创 投 、 汇 智 创 股份锁定及 减持承诺 自奇信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014 年 2 月 、 3 12 个 月 正 在 履行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2 投 、 衡 盈 创 投、飞腾基金 月 董 事 长 叶 家 豪、副董事长 叶洪孝、董事 周新凱 股份锁定及 减持承诺 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 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2014 年 3 月 长期 正 在 履行 奇信股份 稳定股价承 诺 当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 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 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 仍符合上市条件:(1)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 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年度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要求控股股东及时任的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本条下同)、高级管理人员以增持公司 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并明确增持的方案。(3)在保 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 定公司股价。(4)通过开源节流、优化公司薪酬体系及股 权激励机制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5)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他方式。 2014 年 3 月 长期 正 在 履行 控股股东、公 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 稳定股价承 诺 当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积极配合并保证公司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 价的预案。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不迟 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 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 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 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1)在符合股票交 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 确定的增持方案,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股票。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从公司获取 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30%。(2)除因继承、 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 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 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经 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 份。(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 2014 年 2 月 、 3 月 长期 正 在 履行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3 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在股东大会 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控股 股东和/或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 的措施。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 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股价承诺,并要 求其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承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奇信股份 关于招股说 明书如有虚 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赔偿投资者 损失的承诺 1、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人民 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 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 价格调整)。2、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 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 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公司若违反上述承 诺,将在股东大会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据人民法院作出的相关判决,依 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2014 年 3 月 长期 正 在 履行 控 股 股 东 智 大控股 关于招股说 明书如有虚 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赔偿投资者 损失的承诺 1、如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并已由人 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即控股股东在奇信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所公开发 售的股份),购回价格不低于奇信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2、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人 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公 司控股股东若违反上述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暂 停在发行人处领取股东分红,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 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2014 年 3 月 长期 正 在 履行 实 际 控 制 人 叶 家 豪 、 董 事、监事、高 关于招股说 明书如有虚 假记载、误 1、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将依 2014 年 2 月 、 3 长期 正 在 履行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4 级 管 理 人 员 的相关承诺 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赔偿投资者 损失的承诺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上述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暂停 在发行人处领取股东分红(如有)及薪酬(如有)或津贴 (如有),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 为止。 月 承 诺 是 否 按 时 履行 是 如 承 诺 超 期 未 履行完毕的,应 当 详 细 说 明 未 完 成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及 下 一 步的工作计划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本公司将深圳市奇信建筑幕 墙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奇信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奇信环境艺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奇信工程管理有 限公司、大连市奇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辽宁奇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市奇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朝大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5 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北京英豪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和奇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等十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 表范围。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 意设立奇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奇信香港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7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5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屈先富、黄琼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6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存在关联担保情况,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4、关联交易情 况”。上述关联交易是企业融资过程中,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发生的正常的担保行为,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7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二十、社会责任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十一、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8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80,000,000 100% 180,000,000 80% 其他内资持股 180,000,000 100% 180,000,000 8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140,778,000 78.21% 142,619,948 63.39% 境内自然人持股 39,222,000 21.79% 37,380,052 16.6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45,000,000 45,000,000 45,000,000 20% 1、人民币普通股 0 0.00% 45,000,000 45,000,000 45,000,000 20% 三、股份总数 180,000,000 100% 45,000,000 45,000,000 225,000,000 1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发行新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137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15]521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625 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 4,500 万股,股东公开发售 股份 1,125 万股(深圳市智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售 6,595,552 股,叶家豪公开发售 1,451,161 股,深圳市亚太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公开发售 2,812,500 股,叶国英公开发售 390,787 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4,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15 年 12 月 22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 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18,000 万股增至 22,500 万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137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15]521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625 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 4,500 万股,股东公开发售 股份 1,125 万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4,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15 年 12 月 22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 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新股发行登记。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9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变动前 变动后 股本(股) 180,000,000 225,000,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2 0.7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2 0.72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5.52 6.78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名称 发行日期 发行价格(或利率) 发行数量 上市日期 获准上市交易 数量 交易终止日期 股票类 人民币普通股 2015 年 12 月 18 日 13.31 5,625 万股 2015 年 12 月 22 日 4,500 万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其他衍生证券类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137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15]521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625 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 4,500 万股,股东公开发售 股份 1,125 万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4,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15 年 12 月 22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 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每股发行价格为 13.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8,95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7,817,5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531,132,5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职国际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职业字[2015]15429 号《验资报告》。 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 18,000 万股增至 22,500 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22,500 万元。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137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15]521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625 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 4,500 万股,股东公开发售 股份 1,125 万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4,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15 年 12 月 22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0 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由发行前的 18,000 万股增至 22,500 万股,公司净资产增加,资产负债率降低,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情况见本节“一”。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75,379 年度报告披露 日前上一月末 普通股股东总 数 29,849 报告期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 0 年度报告披露 日前上一月末 表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东总 数 0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 比例 报告期末持股 数量 报告期内增减 变动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 持有无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深 圳 市 智 大 投 资 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2.30 95,176,448 -6,595,552 95,176,448 0 叶家豪 境内自然人 9.31 20,940,839 -1,451,161 20,940,839 0 深 圳 市 亚 太 投 资 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6.49 14,593,500 -2,812,500 14,593,500 0 叶秀冬 境内自然人 4.80 10,800,000 0 10,800,000 0 苏 州 国 发 宏 富 创 业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4.00 9,000,000 0 9,000,000 0 叶国英 境内自然人 2.51 5,639,213 -390,787 5,639,213 0 汇 智 创 业 投 资 有 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40 5,400,000 0 5,400,000 0 江 苏 国 投 衡 盈 创 业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0 3,600,000 0 3,600,000 0 深 圳 飞 腾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 有 限 合 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0 3,600,000 0 3,600,000 0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其他 0.16 352,562 0 351,562 1,000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1 年 金 计 划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公司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 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况 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 深圳市智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家豪控制;叶秀冬为叶家豪之配偶, 叶国英为叶家豪之弟。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 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许国全 48,570 人民币普通股 48,570 徐玉川 43,600 人民币普通股 43,60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052 人民币普通股 43,05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农业银行 22,026 人民币普通股 22,02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791 人民币普通股 21,79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稳健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41 人民币普通股 21,64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弘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一组合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九组合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盛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金通用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兰克林国海焦点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天颐年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永福养老理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品牌传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祥瑞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海积极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周期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银安盛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景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弘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聚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弘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安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弘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瑾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聚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一带一路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招财一号大数据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景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海进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达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景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新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景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聚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弘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弘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弘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弘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祥泰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部利得成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弘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多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诚新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信利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诚新旺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兰克林国海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丰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弘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融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安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鑫安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弘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诚新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景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聚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丰融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大华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部利得多策略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融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新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激励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安保稳定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信安心保本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安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瑾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弘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融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欣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琪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荣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安鑫智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6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 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 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成立日期 组织机构代码 主要经营业务 深圳市智大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 叶洪孝 1994 年 3 月 5 日 19226040-4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 目另行申报);投资管 理、受托资产管理(不 含证券、保险、基金、 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 务及其它限制项目)。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 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 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无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6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叶家豪 中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详情请参阅“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三任职情况”。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无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智大控股、实际控制人叶家豪及其亲属叶秀冬、叶国英以及智大控股其他股东叶洪孝、叶又升承诺:自奇 信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其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至少 6 个月。 公司董事周新凱承诺:自奇信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其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 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其持 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自奇信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至其减持期间,如奇信股份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股东亚太投资、宏富创投、汇智创投、衡盈创投以及飞腾基金承诺:自奇信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董事长叶家豪、副董事长叶洪孝、董事周新凱承诺: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 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 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 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7 以上承诺人如未能履行上述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则其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 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违约之日起其应得的现金分红及薪酬(如有)由奇信股份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 用于赔偿因其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其履行承诺或依法弥补完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8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职务 任职 状态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 日期 任期终止 日期 期初持股 数(股) 本期增持 股份数量 (股) 本期减持 股份数量 (股) 其他增减 变动(股) 期末持股 数(股) 叶家豪 董事长 现任 男 53 2011 年 9 月 20 日 2017 年 9 月 10 日 22,392,000 0 0 -1,451,161 20,940,839 林长逵 副董事长 现任 男 53 2011 年 9 月 20 日 2017 年 9 月 10 日 0 0 0 0 0 余少雄 董事、总 经理 现任 男 56 2011 年 9 月 20 日 2017 年 9 月 10 日 0 0 0 0 0 叶洪孝 副董事长 现任 男 28 2011 年 9 月 20 日 2017 年 9 月 19 日 0 0 0 0 0 周新凱 董事 现任 男 29 2011 年 9 月 20 日 2017 年 9 月 10 日 0 0 0 0 0 闫海峰 董事 现任 男 40 2013 年 9 月 2 日 2017 年 9 月 10 日 0 0 0 0 0 何文祥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74 2011 年 9 月 20 日 2017 年 9 月 10 日 0 0 0 0 0 陈国民 独立董事 离任 男 52 2011 年 9 月 20 日 2016 年 2 月 01 日 0 0 0 0 0 耿建新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62 2016 年 2 月 01 日 2017 年 9 月 10 日 0 0 0 0 0 陈友春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40 2011 年 9 月 20 日 2017 年 9 月 10 日 0 0 0 0 0 张海岸 监事会主 席 现任 男 62 2011 年 9 月 20 日 2017 年 9 月 10 日 0 0 0 0 0 宋雪山 监事 现任 男 46 2011 年 9 月 20 日 2017 年 9 月 10 日 0 0 0 0 0 曾启明 职工代表 监事 现任 男 38 2011 年 9 月 20 日 2017 年 9 月 10 日 0 0 0 0 0 罗卫民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45 2011 年 9 月 20 日 2017 年 9 月 20 日 0 0 0 0 叶国县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57 2011 年 9 月 20 日 2017 年 9 月 20 日 0 0 0 0 0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0 张轶 副总经 理、董事 会秘书 现任 女 40 2011 年 9 月 20 日 2017 年 9 月 20 日 0 0 0 0 0 乔飞翔 副总经 理、财务 总监 现任 男 44 2011 年 9 月 20 日 2017 年 9 月 20 日 0 0 0 0 0 张翠兰 副总经 理、总工 程师 现任 女 48 2016 年 1 月 14 日 2017 年 9 月 20 日 0 0 0 0 0 叶志军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42 2016 年 1 月 14 日 2017 年 9 月 20 日 0 0 0 0 0 合计 -- -- -- -- -- -- 22,392,000 0 0 -1,451,161 20,940,839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张翠兰 副总经理 任免 2016 年 1 月 14 日 聘任 叶志军 副总经理 任免 2016 年 1 月 14 日 聘任 2016 年 2 月 1 日 个人工作原因 陈国民 独立董事 离任 2016 年 2 月 1 日 个人工作原因 耿建新 独立董事 任免 2016 年 2 月 1 日 增补暨选举 注: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收到独立董事陈国民先生的辞职报告。陈国民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陈国民先生辞职后 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2016 年 2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增补暨选举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耿建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张翠兰 女士、叶志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 叶家豪先生,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曾荣获改革开放 30 年建筑装饰行业“突 出贡献企业家”、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优秀企业家、中国建筑装饰三十年“功勋人物”和“优秀企业家”、“深圳市建筑装饰行业杰 出成就企业家”、特区建立 30 年“深圳企业文化建设功勋人物”、“深圳百名行业领军人物”等多项荣誉。1984 年 7 月至 1987 年 7 月任陆丰县建筑工程公司深圳办事处工程管理人员,1987 年 7 月至 1992 年 6 月任深圳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工程 部负责人,1992 年 6 月至 1995 年 4 月任西安深业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总经理。1995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智大 控股董事、广东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深圳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深圳市汕尾商会名誉会长,中 国建筑装饰协会常务理事,深圳工商联理事,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第八届理事会副会长。 林长逵先生,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1993 年 4 月至 1998 年 4 月任深圳电脑通信有限公 司总经理,1998 年 4 月至 2001 年 6 月任深圳市惠名(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01 年 6 月至 2003 年 11 月任深圳市华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1 宇投资集团执行总裁,2003 年 11 月至 2005 年 4 月任奇信有限总经理,2005 年 4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华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行政人事总监。2011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余少雄先生,1960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高级职业经理人、美 术艺术专业导师。1986 年 5 月至 1989 年 1 月任深圳警备区罗湖人武部军事组参谋,1989 年 1 月至 1990 年 1 月任深圳市罗 湖区桂园街道办党委办干事,1990 年 1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香港伟冠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08 年 6 月至今任本 公司总经理,2011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同时兼任中国建筑装饰行业信息技术应用科学研究院院长,中国管理科学院学 术委员会委员、人文科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城市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工业总会副会长,深圳市企业管理学会监事, 深圳市中小企业家联谊会常务副会长,广东工业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客座教授,深圳市美术家协会会员,深圳时代商家 书画研究院执行院长。 叶洪孝先生,1988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 年 1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奇信有限董事长助理。 2010 年 9 月至今任智大控股董事长,2011 年 9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公司董事,2014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同时兼 任深圳市潮汕青年商会副会长、深圳市文化创意行业协会常务理事。 周新凱先生,1987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国际注册高级房地产策划师。2010 年 6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深圳市世纪润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2011 年 1 月至今任亚太投资董事,2014 年 1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云浮石 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 年 1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云浮粤城石材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 年 8 月至今任深圳市恒昇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 年 11 月至今任前海恒昇(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同 时兼任深圳市潮汕青年会常务理事、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闫海峰先生,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0 年 10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民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04 年 4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助理,2004 年 9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上海德汇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高级经理,2006 年 3 月至 2006 年 10 月任威力特日用品(上海)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2006 年 11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和汇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经理。2011 年 7 月至今任苏州国发创业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投资总监兼投资二部总经理,2013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同时兼任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利精细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园林营造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何文祥先生,1942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94 年 5 月至今历任深圳 市装饰行业协会秘书长、会长、名誉会长,2011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专 业管理委员会主任。 耿建新先生,195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1981 年至 1985 年就职于原冶金部地球物理探矿 公司,后调至保定地区税务局从事税收工作;1985 年至 1988 年在中南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1988 至 1990 年历任河北财 经学院会计系教研室主任、系副主任、系主任、副教授;1990 年至 1993 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1993 年至今在中 国人民大学任教,历任会计系教研室主任、系常务副主任、商学院党委书记、商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现任会计学学科责任 教授。2016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陈友春先生,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律师。2000 年 7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深圳海关科 员,2004 年 9 月至 2005 年 10 月任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05 年 10 月至今任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合 伙人,2011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张海岸先生,1954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曾获得全国建筑装饰优秀项目经 理、“鲁班奖”工程项目经理等多项荣誉。1995 年 5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奇信有限工程部项目经理。2008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 工会主席,2011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其主持施工的清远狮子湖喜来登酒店室内装饰工程二标段工程、江西前 湖迎宾馆室内装修装饰工程、山西省科技馆室内装修工程荣获 2013 年度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奖,其主持施工的 山西襄垣大酒店装饰工程、贵州阳光杜鹃花酒店装饰工程荣获 2013-2014 年度全国建筑装饰奖。 曾启明先生,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2004 年 10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奇信有限 行政部职员、行政经理,2011 年 8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公司企划部企划总监。2011 年 12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公司行政人事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2 管理中心副总经理,2012 年 11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公司策划控制中心副总经理,2014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市场营销二中心区 域经理,2011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宋雪山先生,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室内建筑师。1997 年 10 月至 2002 年 4 月任深圳市广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预(结)算部预算员,2002 年 5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深圳市京基置业有限公 司预(结)算部经理,2006 年 10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奇信有限预(结)算部经理,2011 年 8 月至 2012 年 8 月任公司市场营 销中心副总经理,2012 年 9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公司市场营销一中心总经理,2013 年 6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公司投标管理中 心总经理,2015 年 1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公司工程运营二中心总经理,2015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 年 9 月至 今任公司监事。 3、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罗卫民先生,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高级室内建筑师, 曾获得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项目经理、全国建筑装饰优秀项目经理和“鲁班奖”工程项目经理等多项荣誉。1995 年 5 月至今 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客座教授。其主持施工的珠江广场皇冠假日酒店装饰工程于 2012 年 2 月荣获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其主持施工的山西大医院综合医疗大楼室外装饰工程(一标段)幕墙工程于 2013 年 11 月荣获全国建 筑工程装饰奖,其主持施工的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工程于 2013 年 12 月荣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其主持施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营运中心工程于 2014 年 12 月荣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叶国县先生,1959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1986 年至 1988 年任陆丰县建筑工程 公司驻深圳公司总经理,1989 年任广东省陆河县建委副主任,1990 年至 1991 年任深圳华侨城锦绣中华发展有限公司部门经 理,1992 年至 2010 年 8 月任深圳市南利装饰工程公司副总经理、项目经理。201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轶女士,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00 年 11 月至 2002 年 3 月历任深 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高级投资经理、总裁秘书,2002 年 4 月至 2004 年 10 月任深圳发展银行总 行商人银行部高级经理,2004 年 10 月至 2005 年 4 月任深圳市香榭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2005 年 4 月至 2007 年 7 月先后任华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执行官和首席投资官,2007 年 7 月至 2009 年 10 月任华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会秘书兼首席投资官。2011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乔飞翔先生,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审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 企业风险管理师、AIA 国际会计师。1995 年 2 月至 2001 年 7 月任深圳市彩泰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2001 年 7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深圳市兆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财务总监,2007 年 12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深圳市汇鑫海实业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2009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1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兼任深圳市金华鸿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张翠兰女士,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造价工程师,曾 获得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项目经理称号。1997 年 8 月至 2001 年 1 月任福华地产(深圳)有限公司工程部工程师,2001 年 1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深圳市余彭年实业有限公司彭年酒店工程部工程师、经理。2004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总工程师,2011 年 12 月至 2012 年 12 月兼任公司策划控制中心总经理,2015 年 1 月至今兼任公司策划控制中心总经理。 叶志军先生,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1 年 6 月至 2007 年 11 月任奇信 有限经营部经理,2007 年 11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深圳市华南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2008 年 3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深圳市中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 日期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 取报酬津贴 叶家豪 深圳市智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 1994 年 03 月 05 日 至今 否 叶洪孝 深圳市智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1 年 08 月 19 日 至今 是 周新凱 深圳市亚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11 年 1 月 25 日 至今 是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3 在股东单位任 职情况的说明 无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 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其他单位 是否领取 报酬津贴 叶家豪 广东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副会长 2010 年 1 月 至今 否 叶家豪 深圳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副会长 2008 年 1 月 至今 否 叶家豪 深圳市汕尾商会 名誉会长 2012 年 8 月 至今 否 叶家豪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常务理事 2002 年 6 月 至今 否 叶家豪 深圳工商联 理事 2010 年 10 月 至今 否 叶家豪 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第八届理事会 副会长 2015 年 4 月 至今 否 余少雄 中国建筑装饰行业信息技术应用科学研 究院 院长 2013 年 11 月 至今 否 余少雄 中国管理科学院学术委员会 委员 2014 年 4 月 至今 否 余少雄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人文科学研究所 研究员 2014 年 2 月 至今 否 余少雄 中国城市经济专家委员会 委员 2014 年 9 月 至今 否 余少雄 深圳市工业总会 副会长 2011 年 6 月 至今 否 余少雄 深圳市企业管理学会 监事 2015 年 4 月 至今 否 余少雄 广东工业大学 客座教授 2014 年 6 月 至今 否 余少雄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客座教授 2015 年 1 月 至今 否 余少雄 深圳市中小企业家联谊会 常务副会长 2010 年 9 月 至今 否 余少雄 深圳市美术家协会 会员 2011 年 5 月 至今 否 余少雄 深圳时代商家书画研究院 执行院长 2014 年 3 月 至今 否 余少雄 深圳市奇信建筑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2010 年 12 月 至今 否 叶洪孝 深圳市永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2011 年 4 月 至今 否 叶洪孝 深圳市潮汕青年商会 副会长 2014 年 2 月 至今 否 叶洪孝 深圳市文化创意行业协会 常务理事 2014 年 12 月 至今 否 周新凱 深圳市恒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4 年 8 月 至今 周新凱 前海恒昇(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11 月 至今 否 周新凱 深圳市潮汕青年会 常务理事 2014 年 7 月 至今 否 周新凱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2015 年 12 月 至今 否 闫海峰 苏州国发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投资总监、投资 二部总经理 2011 年 7 月 至今 是 闫海峰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3 年 10 月 2016 年 10 月 否 闫海峰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12 月 2018 年 12 月 否 闫海峰 苏州华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11 月 2017 年 11 月 否 闫海峰 苏州园林营造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2015 年 4 月 2018 年 4 月 否 何文祥 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 名誉会长 2012 年 6 月 至今 是 何文祥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09 年 12 月 2016 年 1 月 是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4 陈国民 南华大学 总会计师 2013 年 1 月 至今 是 陈国民 湖南省教育会计学会 常务理事 2010 年 1 月 至今 否 陈友春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005 年 8 月 至今 是 陈友春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0 年 10 月 2015 年 12 月 是 陈友春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 年 2 月 至今 是 张海岸 辽宁奇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1 年 6 月 至今 否 曾启明 深圳市奇信环境艺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 董事长、总经理 2010 年 11 月 至今 否 曾启明 深圳市朝大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2010 年 12 月 至今 否 曾启明 深圳市奇信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 监事 2011 年 1 月 至今 否 宋雪山 深圳市奇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2010 年 12 月 2016 年 3 月 否 罗卫民 深圳市奇信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2010 年 12 月 2016 年 3 月 否 罗卫民 深圳市朝大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2010 年 12 月 至今 否 罗卫民 惠州市奇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监事 2011 年 12 月 01 日 至今 否 罗卫民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客座教授 2014 年 3 月 2017 年 2 月 否 叶国县 深圳市朝大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2011 年 6 月 至今 否 叶国县 惠州市奇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2011 年 12 月 至今 否 乔飞翔 深圳市奇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10 年 12 月 至今 否 乔飞翔 深圳市金华鸿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3 年 11 月 至今 否 在其他单 位任职情 况的说明 无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决策程序:股东大会确定董事、监事的报酬和支付方法;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支付方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 由董事会确定。 确定依据:2015 年度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税前实发报酬总额)均依据公司岗位职责、绩效考核以及行 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的有关薪酬管理和等级标准相关规定进行发放。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 前报酬总额 是否在公司关联 方获取报酬 叶家豪 董事长 男 53 现任 66.20 否 林长逵 副董事长 男 53 现任 54.41 否 余少雄 董事、总经理 男 56 现任 53.69 否 叶洪孝 副董事长 男 28 现任 是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5 周新凱 董事 男 29 现任 否 闫海峰 董事 男 40 现任 否 何文祥 独立董事 男 74 现任 6.60 否 陈国民 独立董事 男 52 离任 6.60 否 陈友春 独立董事 男 40 现任 6.60 否 张海岸 监事会主席 男 62 现任 22.80 否 宋雪山 监事 男 46 现任 32.64 否 曾启明 职工代表监事 男 38 现任 24.00 否 罗卫民 副总经理 男 45 现任 45.10 否 叶国县 副总经理 男 57 现任 46.06 否 张轶 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 女 40 现任 41.23 否 乔飞翔 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 男 44 现任 40.33 否 合计 -- -- -- -- 446.2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880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87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967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967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行政管理人员 74 工程管理人员 537 财务人员 69 设计人员 121 销售人员 166 合计 967 教育程度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6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硕士及以上 19 本科 294 大专 426 中专及以下 228 合计 967 2、薪酬政策 公司在建立适合行业和企业自身特点的多个专业序列通道,实施灵活和更具吸引力的宽带薪酬制度,即同时为管理人员、 营销人员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设置兼具灵活和个性化特征的混合薪酬机制,使得效益分配向做出贡献的管理型人才、复合型 技术人才、业务拓展人才倾斜;与此同时,也使不同岗位的员工享有同等晋升的机会。公司建立了基于目标管理(MBO) 的关键绩效指标(KPI)的绩效考评体系,并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实施,从而科学、及时地评估员工绩效,有效保障公司经 营管理战略的实施推动,也进一步强化支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优势。 3、培训计划 公司搭建了梯队式的员工培训体系和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管理专家、培养内部培训师和聘请外部培训老师,并 结合员工需求对本企业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进行总结、开发和设计特色培训课程,开展针对性强的在岗培训,组织各类技能 培训、管理专题培训和学习考察等;建立公司人才地图,科学全面地评估中高级人才职业素养及发展潜力,直观呈现人员结 构分布、个人评估报告,以及“以一带三”人员继任计划,为公司实现发展战略提供可持续的人力资源支持;同时大力鼓励支 持员工进行在职学习,帮助员工参加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考证,对获得相关资质或职称证书的员工给予奖励,以此激励各类 专业人才和技术人才,使得公司拥有了一批一级建造师和高级职称高端人才。为加强后备人才的开发和培养,公司还与深圳 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多所高等院校建立校企合作,成立实习基地和培训基地。公司因此被深圳市确定 为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基地、深圳人才安居工程试点扶持单位,获得相关政策倾斜和直接的资助奖励,集团高管和技术骨干被 多所高校聘为客座教授,双方合作开展相关培训和课程教育,共建师资及专业技术团队,积极推进行业人才培养,并在技术 合作方面展开有益的尝试。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7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并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有关上市公司规范治理文件的要求。 (一)股东大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5 项议案,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能够确保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保证全体股东充分行使其权利。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48 项议案,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全体董事均出席会议,依法履行职责。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公司董事会人数 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董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义务,并在公司规范运作、科学 决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中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有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通过了 17 项议案。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严格把 关。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规定,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各自职责。 (三)监事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19 项议案,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召开监事会,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依法履行职责。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人 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全体监事能够勤勉尽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以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智大控股,实际控制人为叶家豪先生。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 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独立, 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五)经营管理层 公司经营管理层由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司经营管理层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对公司日常经营实施有 效控制,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 公司经营管理层能够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8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 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是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承接、材料采购、工程设计与施工和售后服务体系。 公司在业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已承诺未来不经营与公司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 2、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人力资源部门,所有员工均经过规范的人事招聘程序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股东推荐的董事人选均按照 《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当选,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任管理职务或领薪的情 况。公司财务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的情况。 3、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具备与业务经营有关的工程施工系统、辅助施工系统及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办公场所以及 商标等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各项资产产权清晰,权属明确。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承接、工程设计与施工和工程管理的能力, 不存在依赖股东的资产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占用公司资产的情况。 4、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及监督机构,聘请了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在内的高级管理层,并根据自身经营管理需要设置了市场营销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策划 控制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工程运营中心、工程管理中心、企业管理中心、投资管理中心、信息技术中心、设计中心、研发 中心和总裁办公室等职能机构。公司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不存 在合署办公、机构混同的情况。 5、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根据现行的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独 立、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在 银行单独开立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账户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 意干预公司资金运用及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并履行纳税义务。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100% 2015 年 01 月 30 日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 100% 2015 年 02 月 25 日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100% 2015 年 05 月 07 日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100% 2015 年 07 月 05 日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100% 2015 年 09 月 05 日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9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100% 2015 年 09 月 30 日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100% 2015 年 10 月 20 日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100% 2015 年 12 月 03 日 201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100% 2015 年 12 月 12 日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 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会议 何文祥 12 9 3 0 0 否 陈国民 12 12 0 0 0 否 陈友春 12 12 0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9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和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积极听取 独立董事在重大事项的相关意见,并予以采纳。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与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均职责明确,严格按照《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充分行使各自权利,对各委员会专业性事项进行认真研究,以增强公司核心竞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0 争力为中心提出意见及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同时也为公司经营业务的长远发展和治理结构的完善奠定了坚实 的基础。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 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考评。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年度经营计划,从财务、管理能力、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考评。公司 未来还将探索尝试新的激励手段,以有效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吸引和稳定优秀管理人才和技术、业务骨干。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聘任能够做到公开、透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6 年 04 月 26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巨潮资讯网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1)控制 环境无效;(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舞弊行为;(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 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 能发现该错报;(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 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 正;(5)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监 督无法运作;(6)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 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单独缺陷 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其 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 陷或一般缺陷: (1)严重违犯国家法律、 法规或规范性文件;(2)重大决策程序 不科学;(3)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 失效;(4)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 改;(5)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纷纷流失; (6)主流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7)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1 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 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 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以合并利润总额、合并资产总额 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 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合并利润 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 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 合并利润总额的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如果超过合并利润总额的2%但小于5%,则 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合并利润总额的5%, 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 产、负债管理相关的,以合并资产总额指 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 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合并资 产总额的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 过合并资产总额的2%但小于5%认定为重 要缺陷;如果超过合并资产总额5%,则认 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评价的定量与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一致。参见 左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 量标准。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奇信股份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6 年 4 月 26 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巨潮资讯网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否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16 年 04 月 25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天职业字[2016]10005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屈先富、黄琼 审计报告正文 天职业字[2016]10005 号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信股份”)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 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的利润表及合并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合 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奇信股份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 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 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 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 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 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奇信股份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奇信股份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状况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 中国·北京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屈先富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琼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3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49,238,699.58 622,090,654.1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6,529,336.83 988,038.00 应收账款 1,939,906,626.65 1,703,404,494.49 预付款项 46,559,209.93 23,745,291.6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72,475,685.14 53,375,358.0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33,626,774.32 97,782,659.2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3,368,336,332.45 2,501,386,495.6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4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55,590,918.64 63,592,827.46 在建工程 439,782.0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8,348,437.17 18,953,689.15 开发支出 商誉 472,355.08 472,355.08 长期待摊费用 6,067,568.40 7,071,947.38 递延所得税资产 44,574.66 53,489.59 其他非流动资产 0.00 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80,523,853.95 90,584,090.66 资产总计 3,448,860,186.40 2,591,970,586.3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00,000,000.00 61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4,104,441.72 应付账款 888,321,658.74 978,677,517.27 预收款项 74,145,475.61 18,257,472.3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1,423,871.68 8,889,392.71 应交税费 135,236,323.68 107,606,528.4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7,344,160.06 1,273,049.94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5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920,575,931.49 1,724,703,960.6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930,065.32 2,392,870.33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30,065.32 2,392,870.33 负债合计 1,922,505,996.81 1,727,096,830.9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25,000,000.00 18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706,702,063.26 220,569,563.2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53,890,581.73 42,544,118.4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540,761,544.60 421,760,073.64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526,354,189.59 864,873,755.31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26,354,189.59 864,873,755.3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448,860,186.40 2,591,970,586.30 法定代表人:叶家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飞翔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松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91,251,745.42 566,108,199.4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6,529,336.83 676,038.00 应收账款 1,714,586,734.06 1,540,335,506.87 预付款项 44,016,260.35 21,327,497.21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87,507,985.36 102,780,243.46 存货 124,749,873.80 89,605,659.1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3,088,641,935.82 2,320,833,144.0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09,669,918.17 99,669,918.17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54,574,243.07 62,292,027.89 在建工程 439,782.00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7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83,388.90 598,802.5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468,822.81 1,427,462.08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6,096,372.95 164,427,992.72 资产总计 3,254,738,308.77 2,485,261,136.7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00,000,000.00 61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4,104,441.72 应付账款 781,042,035.77 922,862,992.48 预收款项 56,627,387.77 17,087,025.99 应付职工薪酬 10,870,242.38 8,334,157.88 应交税费 121,747,063.22 96,765,939.86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7,339,223.97 1,337,434.8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781,730,394.83 1,656,387,551.0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930,065.32 2,392,870.33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8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30,065.32 2,392,870.33 负债合计 1,783,660,460.15 1,658,780,421.4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25,000,000.00 18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706,702,063.26 220,569,563.2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53,890,581.73 42,544,118.41 未分配利润 485,485,203.63 383,367,033.7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71,077,848.62 826,480,715.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254,738,308.77 2,485,261,136.78 法定代表人:叶家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飞翔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松 3、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3,340,194,219.72 3,205,880,981.32 其中:营业收入 3,340,194,219.72 3,205,880,981.3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135,516,280.70 2,981,052,560.66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9 其中:营业成本 2,760,138,762.45 2,649,999,516.1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7,471,446.60 111,577,232.30 销售费用 25,614,949.99 21,771,623.06 管理费用 79,739,067.58 75,994,825.34 财务费用 52,750,166.56 44,265,383.49 资产减值损失 99,801,887.52 77,443,980.3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04,677,939.02 224,828,420.66 加:营业外收入 1,839,762.74 2,816,487.9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04,458.85 550,144.8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06,413,242.91 227,094,763.72 减:所得税费用 76,065,308.63 78,148,243.2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0,347,934.28 148,946,520.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0,347,934.28 148,946,520.44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0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 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30,347,934.28 148,946,520.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 额 130,347,934.28 148,946,520.4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72 0.8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72 0.83 法定代表人:叶家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飞翔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松 4、母公司利润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2,944,258,948.33 2,880,400,853.72 减:营业成本 2,432,781,960.85 2,380,776,413.81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3,417,168.45 99,874,088.96 销售费用 23,095,258.97 19,959,190.05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1 管理费用 65,953,373.61 62,625,612.85 财务费用 52,576,842.66 44,268,975.83 资产减值损失 89,390,142.55 73,508,454.1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77,044,201.24 199,388,118.11 加:营业外收入 1,839,762.74 2,814,740.3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56,000.00 549,019.5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78,827,963.98 201,653,838.99 减:所得税费用 65,363,330.74 69,588,830.4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3,464,633.24 132,065,008.58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2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13,464,633.24 132,065,008.5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法定代表人:叶家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飞翔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松 5、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998,163,922.83 2,648,496,653.4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233,970.80 7,025,667.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06,397,893.63 2,655,522,321.0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819,308,731.24 2,467,694,234.8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3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98,089,300.83 90,648,447.60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9,820,153.78 168,345,707.4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2,320,754.64 46,195,777.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49,538,940.49 2,772,884,167.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141,046.86 -117,361,846.4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6,868.7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868.7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971,635.05 6,275,026.50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71,635.05 6,275,026.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71,635.05 -6,238,157.7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44,35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210,000,000.00 922,78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54,350,000.00 922,78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20,462,805.01 770,387,129.6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48,680,281.98 43,494,954.80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500,933.75 8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73,644,020.74 814,682,084.4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0,705,979.26 108,097,915.5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32,593,297.35 -15,502,088.6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10,718,954.29 626,221,042.9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43,312,251.64 610,718,954.29 法定代表人:叶家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飞翔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松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657,519,479.79 2,360,939,404.09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528,993.42 3,879,165.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77,048,473.21 2,364,818,569.2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542,857,406.38 2,198,559,181.2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89,897,930.79 82,215,467.9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47,064,319.32 148,689,436.6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3,905,511.91 48,013,252.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13,725,168.40 2,477,477,338.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6,676,695.19 -112,658,769.4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6,868.7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868.7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917,865.05 6,097,309.74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000,000.00 2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917,865.05 26,097,309.7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917,865.05 -26,060,440.9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44,35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210,000,000.00 922,78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54,350,000.00 922,78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20,462,805.01 770,387,129.6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48,680,281.98 43,494,954.8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500,933.75 8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73,644,020.74 814,682,084.4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0,705,979.26 108,097,915.5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29,111,419.02 -30,621,294.8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56,213,878.46 586,835,173.3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85,325,297.48 556,213,878.46 法定代表人:叶家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飞翔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松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所有者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6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东权益 权益合 计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80,00 0,000. 00 220,569 ,563.26 42,544, 118.41 421,760 ,073.64 864,873 ,755.31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80,00 0,000. 00 220,569 ,563.26 42,544, 118.41 421,760 ,073.64 864,873 ,755.31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45,000 ,000.0 0 486,132 ,500.00 11,346, 463.32 119,001 ,470.96 661,480 ,434.28 (一)综合收益总 额 130,347 ,934.28 130,347 934.28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45,000 ,000.0 0 486,132 ,500.00 531,132 ,500.00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45,000 ,000.0 0 486,132 ,500.00 531,132 ,500.00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1,346, 463.32 -11,346, 463.32 1.提取盈余公积 11,346, 463.32 -11,346, 463.32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7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66,312, 107.67 66,312, 107.67 2.本期使用 -66,312, 107.67 -66,312, 107.67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25,00 0,000. 00 706,702 ,063.26 53,890, 581.73 540,761 ,544.60 1,526,3 54,189. 59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80,00 0,000. 00 220,569 ,563.26 29,337, 617.55 286,020 ,054.06 715,927 ,234.87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8 二、本年期初余额 180,00 0,000. 00 220,569 ,563.26 29,337, 617.55 286,020 ,054.06 715,927 ,234.87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13,206, 500.86 135,740 ,019.58 148,946 ,520.44 (一)综合收益总 额 148,946 ,520.44 148,946 ,520.44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3,206, 500.86 -13,206, 500.86 1.提取盈余公积 13,206, 500.86 -13,206, 500.86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63,232, 63,232,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9 159.92 159.92 2.本期使用 -63,232, 159.92 -63,232, 159.92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80,00 0,000. 00 220,569 ,563.26 42,544, 118.41 421,760 ,073.64 864,873 ,755.31 法定代表人:叶家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飞翔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松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80,000, 000.00 220,569,5 63.26 42,544,11 8.41 383,367 ,033.71 826,480,7 15.38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80,000, 000.00 220,569,5 63.26 42,544,11 8.41 383,367 ,033.71 826,480,7 15.38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45,000,0 00.00 486,132,5 00.00 11,346,46 3.32 102,118 ,169.92 644,597,1 33.24 (一)综合收益总 额 113,464 ,633.24 113,464,6 33.24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45,000,0 00.00 486,132,5 00.00 531,132,5 00.00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45,000,0 00.00 486,132,5 00.00 531,132,5 00.00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0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1,346,46 3.32 -11,346, 463.32 1.提取盈余公积 11,346,46 3.32 -11,346, 463.32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58,498,53 2.44 2.本期使用 -58,498,5 32.44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25,000, 000.00 706,702,0 63.26 53,890,58 1.73 485,485 ,203.63 1,471,077 ,848.62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80,000, 000.00 220,569,5 63.26 29,337,61 7.55 264,508 ,525.99 694,415,7 06.80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1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80,000, 000.00 220,569,5 63.26 29,337,61 7.55 264,508 ,525.99 694,415,7 06.80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13,206,50 0.86 118,858 ,507.72 132,065,0 08.58 (一)综合收益总 额 132,065 ,008.58 132,065,0 08.58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3,206,50 0.86 -13,206, 500.86 1.提取盈余公积 13,206,50 0.86 -13,206, 500.86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56,824,59 1.53 56,824,59 1.53 2.本期使用 -56,824,5 -56,824,5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2 91.53 91.53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80,000, 000.00 220,569,5 63.26 42,544,11 8.41 383,367 ,033.71 826,480,7 15.38 法定代表人:叶家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飞翔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松 三、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概述 公司系由奇信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截至 2011 年 5 月 31 日经天职国际审计的净资产 400,569,563.26 元为基础, 其中 180,000,000 元按照 1:1 的比例折合为 18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余 220,569,563.26 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 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名称为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 9 月 28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 核发了注册号为 44030110327972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取得新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440300192337969F。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37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5]521 号)同意,201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625 万股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中公开发行新股 4,500 万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1,125 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 18,000 万股增至 22,500 万股。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6 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及新的《公司章程》备案的 相关登记事宜,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 注册地址和总部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江南名苑一、二层 公司法定代表人: 叶家豪 公司所处行业: 建筑装饰业 公司经核准的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甲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 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金属门窗工 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凭资质证书经营);承包境外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建筑智能化工 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消防器材及装饰灯具的购销;从事货 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太阳能、光伏设备安装工程(凭建设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按《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经营)。 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告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 的企业或主体。本公司将深圳市奇信建筑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奇信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奇信环境艺术设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奇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奇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辽宁奇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惠州市奇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朝大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北京英豪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和奇信(香港)股份有 限公司等十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3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 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从事装饰装修行业。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 入确认、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等事项的确认和计量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表参照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以 下简称(第 15 号文(2014 年修订)”)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 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 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4 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 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购买方应当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 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应当在处置该项投 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2)比较达到企业合并时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与交易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确定每一单项 交易应予确认的商誉或是应计入发生当期损益的金额。购买方在购买日确认的商誉(或计入损益的金额)应为每一单项交易 产生的商誉(或应予确认损益的金额)之和。 3)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确认有关投资收益, 同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投资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 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 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 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 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 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 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 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 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公司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如果公司直接或 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也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5 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编制。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处理 企业在取得对子公司的控制权,形成企业合并后,购买少数股东全部或部分权益的,实质上是股东之间的权益性交易, 应当分别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以及合并财务报表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自子公司少数股东处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 投资》第四条的规定,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应以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金额反映。母公司新取得的长期股权 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 当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调整留 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 的约束;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 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购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后才能决策。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 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确认共同承担 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从购买日 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6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 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②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 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②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 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③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 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与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的累计摊 销额后的余额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 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 除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 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 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②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因转 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 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 用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 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 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 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 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 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 额确认减值损失。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7 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 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且预期 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时,确认其减值损失,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 10、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应收账款金额在 2000 万元以上(含)的款项;其他应收款金 额在 200 万元以上(含)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30.00% 30.00% 3-4 年 50.00% 50.00% 4-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 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11、存货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8 (1)存货的分类和初始计量 存货包括工程施工、周转材料等。各类存货的购入按实际成本入账。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各类存货的发出采用实际成本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 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 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 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过程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对于工程 施工成本,公司对预计工程总成本超过预计总收入(扣除相关税费)的工程项目,按照预计工程总成本超过预计总收入(扣 除相关税费)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工程项目完工时,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周转材料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6)工程施工的具体核算方法 工程施工的具体核算方法为:以单个工程项目为核算对象,分别核算工程施工成本。项目完工前,按单个工程项目归集 所发生的实际施工成本(包括材料、人工、其他费用等)。期末,未完工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成本及累计确认的工程施工毛 利与对应的工程结算对抵,余额列示于存货项目。 12、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 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 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的差额,调 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③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 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 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 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 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 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9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 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 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 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 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 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 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 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 投资收益。 ②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 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 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 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13、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 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00% 4.75% 房屋建筑物装修 年限平均法 5 - 20.0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5 5.00% 19.00%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00% 19.00% 办公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5 5.00% 19.00%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14、在建工程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0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 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15、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 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 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 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 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 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6、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①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 ②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 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③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 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1 确认为无形资产: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 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 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 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17、长期资产减值 (1)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除存货、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 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 租人未担保余值和金融资产(不含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 生减值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 组组合为基础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 进行减值测试。 (2)可收回金额根据单项资产、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3)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单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总部资产和商誉分摊至某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该资产组或资产组 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相关总部资产和商誉的分摊额),确认其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 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 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计提各单项资产的减值准备。 (4)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8、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 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9、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 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 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 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2 划净资产; ③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 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 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 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 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 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0、预计负债 (1)确认原则: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裁员计划、亏损合同、重组义务、固定资产弃置义 务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 (2)计量方法:按清偿该或有事项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计量。 21、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是指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 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 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或其他方类似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 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或其他方类似服务的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 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 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22、收入 (1)建造合同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3 建造合同的收入,按以下原则予以确认: 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的估计时,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 完工百分比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 公司首先按照项目合同所确定的总造价(合同金额)作为公司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可实现的合同收入的总额;根据上述 方法确定的完工百分比确认每个会计期间实现的营业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 已确认的收入)。对当期完成决算的工程项目,按决算收入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后的余额作为当期收入;对 当期完工但暂未决算的工程项目,按合同总收入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后的余额作为当期收入,若实际已收到 的工程款超过合同总价,则按已实现的收款确认总收入。 ②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的估计时,则区别情况处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 确认,合同成本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合同成本不能够收回的,在发生时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③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完成的建造合同,在完成时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 ④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则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2)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3)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公司采用已完工作的测量(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或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 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 成本。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4)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 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 定。 23、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1)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标准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 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 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4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的摊销方法以及摊销期限的确认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3)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公司能够收到且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时予以确认。 4)政府补助的核算方法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 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 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②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②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4、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 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 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 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 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①企业合 并;②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25、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5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无 3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33、其他 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设计收入 6.00%/3.00% 营业税 应纳税营业额 3.00%/5.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00% 企业所得税 应纳所得额 25.00% 房产税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30% 后余值的 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 金收入的 12%计缴 1.20%/12.00%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按各地政策执行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 25.00% 奇信幕墙 25.00% 奇信智能化 25.00% 奇信设计院 25.00% 奇信工程管理 25.00%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6 辽宁奇信 25.00% 朝大贸易 25.00% 惠州奇信 25.00% 北京英豪 25.00% 大连奇信 25.00% 奇信香港 16.50% 2、税收优惠 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1,048,367.70 790,743.94 银行存款 1,142,263,883.94 609,928,210.35 其他货币资金 5,926,447.94 11,371,699.90 合计 1,149,238,699.58 622,090,654.19 其他说明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系保函保证金及人工工资保证金。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16,743,331.83 988,038.00 商业承兑票据 9,786,005.00 0.00 合计 26,529,336.83 988,038.00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0.00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7 商业承兑票据 0.00 合计 0.00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11,963,426.00 0.00 商业承兑票据 32,798,902.10 0.00 合计 44,762,328.10 0.00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商业承兑票据 0.00 合计 0.00 其他说明 期末公司不存在已质押的应收票据,也不存在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2,245,66 4,381.03 100.00% 305,757, 754.38 13.62% 1,939,906 ,626.65 1,911,4 64,342. 73 100.00% 208,059,8 48.24 10.88% 1,703,404,4 94.49 合计 2,245,66 4,381.03 100.00% 305,757, 754.38 13.62% 1,939,906 ,626.65 1,911,4 64,342. 73 100.00% 208,059,8 48.24 10.88% 1,703,404,4 94.49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8 单位: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小计 1,262,957,281.26 63,147,864.06 5.00% 1 至 2 年 546,205,148.28 54,620,514.83 10.00% 2 至 3 年 285,763,543.53 85,729,063.06 30.00% 3 至 4 年 79,117,618.44 39,558,809.22 50.00% 4 至 5 年 44,596,431.57 35,677,145.26 80.00% 5 年以上 27,024,357.95 27,024,357.95 100.00% 合计 2,245,664,381.03 305,757,754.38 13.62%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无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97,697,906.14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应收账款总额 的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第一名 非关联方 118,738,136.37 4年以内 5.29 11,308,620.07 第二名 非关联方 111,381,765.62 3年以内 4.96 6,188,452.70 第三名 非关联方 74,521,848.95 2年以内 3.32 6,601,593.74 第四名 非关联方 64,524,591.97 3年以内 2.87 8,096,107.14 第五名 非关联方 34,737,648.47 5年以内 1.55 2,127,021.77 合计 403,903,991.38 17.99 34,321,795.42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2015年,公司以无追索权的方式转让了应收账款8,568,779.07元,相关的损失为868,779.07元。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9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41,096,471.03 88.27% 20,487,971.69 86.28% 1 至 2 年 3,605,418.90 7.74% 3,257,320.00 13.72% 2 至 3 年 1,857,320.00 3.99% 3 年以上 合计 46,559,209.93 -- 23,745,291.69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主要是购买人才安居房未交房所致。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款项性质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第一名 非关联方 5,815,370.00 3年以内 人才住房款 12.49 第二名 非关联方 1,527,442.95 1年以内 材料款 3.28 第三名 非关联方 1,467,530.67 1年以内 材料款 3.15 第四名 非关联方 1,404,532.00 1年以内 材料款 3.02 第五名 非关联方 1,288,327.00 1年以内 材料款 2.77 合计 11,503,202.62 24.71 5、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77,817,3 01.41 100.00% 5,341,61 6.27 6.86% 72,475,68 5.14 56,612, 992.90 100.00% 3,237,634 .89 5.72% 53,375,358. 01 合计 77,817,3 01.41 100.00% 5,341,61 6.27 6.86% 72,475,68 5.14 56,612, 992.90 100.00% 3,237,634 .89 5.72% 53,375,358. 01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00 单位: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59,578,727.97 2,978,936.39 5.00% 1 至 2 年 16,068,870.41 1,606,887.04 10.00% 2 至 3 年 1,645,293.37 493,588.01 30.00% 3 至 4 年 524,409.66 262,204.83 50.00% 合计 77,817,301.41 5,341,616.27 6.86%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2,103,981.38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备用金 3,452,700.78 1,643,039.95 投标、履约及其他保证金 70,804,876.93 53,448,759.76 押金 935,518.30 1,016,617.02 其他 2,624,205.40 504,576.17 合计 77,817,301.41 56,612,992.90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 保证金 8,000,000.00 1 年以内 10.28% 400,000.00 第二名 保证金 3,700,000.00 2 年以内 4.75% 203,255.50 第三名 保证金 3,000,000.00 1 年以内 3.86% 150,000.00 第四名 保证金 2,591,689.00 1-2 年 3.33% 259,168.90 第五名 保证金 2,000,000.00 1 年以内 2.57% 100,000.00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01 合计 -- 19,291,689.00 -- 24.79% 1,112,424.40 6、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周转材料 1,664,631.13 0.00 1,664,631.13 1,973,315.70 1,973,315.70 建造合同形成的 已完工未结算资 产 131,962,143.19 0.00 131,962,143.19 95,809,343.56 95,809,343.56 合计 133,626,774.32 133,626,774.32 97,782,659.26 97,782,659.26 (2)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累计已发生成本 1,566,226,052.73 累计已确认毛利 273,879,072.03 减:预计损失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1,708,142,981.57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131,962,143.19 7、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装修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办公设备及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54,070,776.28 31,549,142.82 2,735,354.97 9,190,954.29 4,712,598.03 102,258,826.39 2.本期增加金 额 3,057,420.02 698,181.49 3,755,601.51 (1)购置 698,181.49 698,181.49 (2)在建工 程转入 3,057,420.02 3,057,420.02 (3)企业合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02 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或 报废 4.期末余额 54,070,776.28 34,606,562.84 2,735,354.97 9,190,954.29 5,410,779.52 106,014,427.90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9,774,921.39 18,951,981.78 1,176,644.06 5,873,810.29 2,888,641.41 38,665,998.93 2.本期增加金 额 2,086,247.85 7,103,606.54 416,500.04 1,481,510.46 669,645.44 11,757,510.33 (1)计提 2,086,247.85 7,103,606.54 416,500.04 1,481,510.46 669,645.44 11,757,510.33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或 报废 4.期末余额 11,861,169.24 26,055,588.32 1,593,144.10 7,355,320.75 3,558,286.85 50,423,509.2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 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或 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 值 42,209,607.04 8,550,974.52 1,142,210.87 1,835,633.54 1,852,492.67 55,590,918.64 2.期初账面价 值 44,295,854.89 12,597,161.04 1,558,710.91 3,317,144.00 1,823,956.62 63,592,827.46 (2)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 2,245,288.82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03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一冶广场房产三套 1,064,514.10 政府人才住房 8、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装修 0.00 439,782.00 439,782.00 合计 439,782.00 439,782.00 9、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9,491,915.00 1,294,169.06 20,786,084.06 2.本期增加金 额 47,671.45 47,671.45 (1)购置 47,671.45 47,671.45 (2)内部研 发 (3)企业合 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1,137,028.43 695,366.48 1,832,394.91 2.本期增加金 额 389,838.30 263,085.13 652,923.43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04 (1)计提 389,838.30 263,085.13 652,923.43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1,526,866.73 958,451.61 2,485,318.3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 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 值 18,354,886.57 383,388.90 18,348,437.17 2.期初账面价 值 17,965,048.27 598,802.58 18,953,689.15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为 0.00%。 10、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 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 处置 朝大贸易 359,834.76 359,834.76 北京英豪 472,355.08 472,355.08 合计 832,189.84 832,189.84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计提 处置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05 项 朝大贸易 359,834.76 359,834.76 合计 359,834.76 359,834.76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1)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计算过程如下: 商誉=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被收购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收购股权的份额 (2)经减值测试,收购朝大贸易形成的商誉存在减值,对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经减值测试,收购北京英豪形成的 商誉不存在减值情况。 11、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租入房产装修费 7,071,947.38 430,094.09 1,434,473.07 6,067,568.40 合计 7,071,947.38 430,094.09 1,434,473.07 6,067,568.40 12、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178,298.65 44,574.66 213,958.36 53,489.59 合计 178,298.65 44,574.66 213,958.36 53,489.59 (2)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期末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期末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期初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44,574.66 53,489.59 13、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220,000,000.00 160,000,000.00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06 保证借款 580,000,000.00 450,000,000.00 合计 800,000,000.00 610,000,0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质押借款说明 2015年1月4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本金为60,000,000.00元,期限一年, 借款利率为5.88%。 2015年9月2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本金为70,000,000.00 元,期限一年,借款利率为5.46%。 2015年11月10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本金为40,000,000.00 元,期限1年,借款利率为5.4375%。 2015年11月24日,根据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的编号为借2015综07213前海的《授信额度 合同》,本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借入50,000,000.00元,期限一年,借款利率为5.44%。 (2)保证借款说明 2015年2月2日,根据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的编号为借2015综28前海的《授信额度合同》, 本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借入50,000,000.00元,期限一年,借款利率为6.72%。 2015年3月5日,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本金为30,000,000.00元,期 限一年,借款利率为7.50%;2015年7月29日,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本 金为10,000,000.00元,期限一年,借款利率为5.82%;2015年11月4日,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流 动资金贷款合同》,本金为20,000,000.00元,期限一年,借款利率为5.4375%。 2015年5月8日,本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借款合同》,本金为50,000,000.00元,期限一年, 借款利率为6.42%。 2015年5月19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本金为40,000,000.00 元,期限一年,借款利率为6.12%;2015年7月21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 借款合同》,本金为10,000,000.00元,期限一年,借款利率为5.82%。 2015年5月19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本金为20,000,000.00 元,期限一年,借款利率为6.12%。 2015年7月1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本金为150,000,000.00元,期 限一年,月利率为4.24375‰。 2015年10月14日,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本金为50,000,000.00 元,期限一年,借款利率为7.2%。 2015年11月5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布吉分行签订了编号为交银深2015布综001号《综合授信合同》,本 公司根据《综合授信合同》提供的人民币300,000,000.00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借入人民币50,000,000.00元,期限6个月,借款利 率为5.0025%;2015年11月12日,本公司根据《综合授信合同》提供的人民币50,000,000.00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再次借入人民 币50,000,000.00元,期限6个月,借款利率为5.0025%;2015年12月02日,本公司根据《综合授信合同》提供的人民币 50,000,000.00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再次借入人民币50,000,000.00元,期限6个月,借款利率为5.22%。 (3)短期借款余额2015年末较2014年末上升31.15%,系公司为满足扩大经营规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银行借款所 致。 14、应付票据 单位:元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07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4,104,441.72 0.00 合计 4,104,441.72 0.00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 0.00 元。 15、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714,004,333.19 746,824,460.82 1-2 年(含 2 年) 145,818,042.63 212,779,472.80 2-3 年(含 3 年) 28,499,282.92 19,073,583.65 合计 888,321,658.74 978,677,517.27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中账龄超过 1 年的款项为 174,317,325.55 元,主要为尚未结算的工程成本。 16、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74,145,475.61 17,282,509.99 1-2 年(含 2 年) 974,962.31 合计 74,145,475.61 18,257,472.30 17、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8,889,392.71 95,989,106.26 93,454,627.29 11,423,871.68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存计划 4,735,701.74 4,735,701.74 0.00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08 合计 8,889,392.71 100,724,808.00 98,190,329.03 11,423,871.68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 8,889,392.71 87,461,032.10 84,926,553.13 11,423,871.68 2、职工福利费 2,710,006.91 2,710,006.91 3、社会保险费 1,779,843.94 1,779,843.94 其中:医疗保险费 1,376,250.15 1,376,250.15 工伤保险费 147,635.41 147,635.41 生育保险费 255,958.38 255,958.38 4、住房公积金 2,648,266.95 2,648,266.95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 1,389,956.36 1,389,956.36 合计 8,889,392.71 95,989,106.26 93,454,627.29 11,423,871.68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4,407,583.26 4,407,583.26 0.00 2、失业保险费 328,118.48 328,118.48 0.00 合计 4,735,701.74 4,735,701.74 0.00 18、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2,419,153.62 2,054,486.82 营业税 96,374,628.04 68,169,104.43 企业所得税 24,546,138.08 29,212,165.42 个人所得税 834,024.64 732,996.44 城市维护建设税 6,962,643.17 4,699,573.29 教育费附加 3,994,330.97 2,655,378.76 房产税 105,405.16 82,823.28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09 合计 135,236,323.68 107,606,528.44 19、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上市辅导及股票发行费用 6,516,566.25 应付保证金及押金 538,414.06 717,542.13 应付费用 218,359.02 520,147.10 应付其他 70,820.73 35,360.71 合计 7,344,160.06 1,273,049.94 20、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信用借款 1,930,065.32 2,392,870.33 合计 1,930,065.32 2,392,870.33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贷款单位 借款起始日 借款终止日 利率 币种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14.3.5 2019.3.5 浮动利率 RMB (续上表) 贷款单位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930,065.32 2,392,870.33 合计 1,930,065.32 2,392,870.33 21、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180,000,000.00 45,000,000.00 45,000,000.00 225,000,000.00 其他说明: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10 公司现有注册资本 22,500 万元,股份总额 22,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 自然人股:A 股 18,000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 股 4,500 万股。 22、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220,569,563.26 499,350,000.00 13,217,500.00 706,702,063.26 合计 220,569,563.26 499,350,000.00 13,217,500.00 706,702,063.26 23、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42,544,118.41 11,346,463.32 53,890,581.73 合计 42,544,118.41 11,346,463.32 53,890,581.73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 册资本 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24、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421,760,073.64 286,020,054.06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421,760,073.64 286,020,054.06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0,347,934.28 148,946,520.44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1,346,463.32 13,206,500.86 期末未分配利润 540,761,544.60 421,760,073.64 25、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3,339,363,889.72 2,759,487,702.98 3,204,426,601.32 2,648,664,713.42 其他业务 830,330.00 651,059.47 1,454,380.00 1,334,802.75 合计 3,340,194,219.72 2,760,138,762.45 3,205,880,981.32 2,649,999,516.17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11 26、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税 99,519,218.00 94,853,311.27 城市维护建设税 7,112,810.54 6,819,524.59 教育费附加 5,080,578.97 4,871,088.98 其他 5,758,839.09 5,033,307.46 合计 117,471,446.60 111,577,232.30 27、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业务招待及差旅费 5,260,841.63 5,408,861.85 广告及宣传费 711,716.51 262,673.01 职工薪酬 13,407,076.44 10,773,074.40 办公、通讯及投标费 4,433,987.73 3,514,544.96 汽车、维修、过路费 1,670,491.95 1,541,354.45 其他 130,835.73 271,114.39 合计 25,614,949.99 21,771,623.06 28、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工会教育费 39,429,818.05 37,395,907.86 业务招待及差旅费 5,523,943.37 5,279,064.29 汽车、维修、劳保费 4,637,000.90 3,660,764.25 办公、通讯及邮费 6,225,466.08 6,113,297.40 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 12,954,507.77 12,092,180.37 咨询及中介服务费 605,167.21 675,637.29 培训及会务费 64,472.30 198,399.10 租赁及水电费 7,521,185.01 6,539,526.23 印花税及其他税费 1,756,980.18 2,000,973.91 其他 1,020,526.71 2,039,074.64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12 合计 79,739,067.58 75,994,825.34 29、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48,680,281.98 43,494,954.80 减:利息收入 948,956.10 1,121,155.71 承兑汇票贴现息 2,301,735.10 406,869.65 手续费及其他 2,717,105.58 1,484,714.75 合计 52,750,166.56 44,265,383.49 30、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99,801,887.52 77,443,980.30 合计 99,801,887.52 77,443,980.30 31、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政府补助 1,822,962.74 2,804,740.38 1,822,962.74 其他 16,800.00 11,747.57 16,800.00 合计 1,839,762.74 2,816,487.95 1,839,762.7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发放主体 发放原因 性质类型 补贴是否影 响当年盈亏 是否特殊补 贴 本期发生金 额 上期发生金 额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试点 企业财政扶 持资金 深圳市财政 库款 补助 因符合地方 政府招商引 资等地方性 扶持政策而 获得的补助 否 否 76,962.74 107,640.38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福田 区大学生实 习基地实习 补贴 深圳市福田 区公共人事 人才服务中 心 补助 因符合地方 政府招商引 资等地方性 扶持政策而 否 否 61,300.00 57,800.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13 获得的补助 福田区产业 发展专项资 金 深圳市福田 区财政局国 库科 补助 因符合地方 政府招商引 资等地方性 扶持政策而 获得的补助 否 否 536,000.00 与收益相关 福田区产业 发展专项资 金 深圳市福田 区财政局国 库科 补助 因符合地方 政府招商引 资等地方性 扶持政策而 获得的补助 否 否 896,700.00 2,103,300.00 与收益相关 福田区产业 发展专项资 金 深圳市福田 区财政局国 库科 补助 因符合地方 政府招商引 资等地方性 扶持政策而 获得的补助 否 否 8,000.00 与收益相关 产业转型升 级专项资金 品牌培育项 目资助资金 深圳市经济 贸易和信息 化委员会 补助 因符合地方 政府招商引 资等地方性 扶持政策而 获得的补助 否 否 780,000.0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 -- -- -- -- 1,822,962.74 2,804,740.38 -- 32、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对外捐赠 400,000.00 0.00 滞纳金 48,458.85 1,125.39 48,458.85 其他 56,000.00 149,019.50 56,000.00 合计 104,458.85 550,144.89 104,458.85 33、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76,056,393.70 78,139,328.35 递延所得税费用 8,914.93 8,914.93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14 合计 76,065,308.63 78,148,243.28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206,413,242.91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51,603,310.73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138,389.52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25,632,149.81 加计扣除的技术开发费用 -2,308,541.43 所得税费用 76,065,308.63 34、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 948,956.10 1,121,155.71 政府补助 1,822,962.74 2,804,740.38 保函保证金 5,445,251.96 备用金、保证金及押金 3,088,023.95 营业外收入-其他 16,800.00 11,747.57 合计 8,233,970.80 7,025,667.61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备用金、保证金及押金 21,649,764.64 付现管理费用 26,737,364.49 24,489,670.10 付现销售费用 11,112,061.08 10,820,215.27 付现财务费用 2,717,105.58 1,484,714.75 付现营业外支出 104,458.85 550,144.89 保函保证金 8,851,032.58 合计 62,320,754.64 46,195,777.59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15 (3)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上市辅导及股票发行费用 4,500,933.75 800,000.00 合计 4,500,933.75 800,000.00 3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130,347,934.28 148,946,520.44 加:资产减值准备 99,801,887.52 77,443,980.3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 物资产折旧 11,757,510.33 11,444,044.32 无形资产摊销 652,923.43 644,540.0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434,473.07 1,252,511.1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48,680,281.98 43,494,954.8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8,914.93 8,914.93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5,844,115.06 -13,872,767.4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列) -411,298,080.13 -512,654,100.7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列) 11,317,222.79 125,929,555.73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141,046.86 -117,361,846.4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动: -- --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16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1,143,312,251.64 610,718,954.2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610,718,954.29 626,221,042.98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32,593,297.35 -15,502,088.69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1,143,312,251.64 610,718,954.29 其中:库存现金 1,048,367.70 790,743.9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142,263,883.94 609,928,210.3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43,312,251.64 610,718,954.29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 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3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5,926,447.94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保函保证 金及人工工资保证金 合计 5,926,447.94 -- 2015 年 1 月 4 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 38941407018-9ZY 的《质押合同》,为本公司与中国光 大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编号为 AH38941304006-2JK 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将公司依法所有 或有权处分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物,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60,000,000.00 元。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17 2015 年 8 月 31 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签订了编号为 40000268-2015 年观澜(应收质) 字 0001 号的《最高额质押合同》,为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签订的编号为 0400000556-2015 年(观 澜)字 0033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额度人民币 70,000,000.00 元,将本公司价值 24,950 万元的应收账 款作为质押物。 2015 年 11 月 5 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 2015 深银深南最应质字第 0004 号《最高额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为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编号为 2015 深银深南综字第 0009 号《综合授信合 同》及其项下所有分合同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额度人民币 280,000,000.00 元,将本公司全国范围内现有及将来的不低于 2 亿 元应收账款作为质押物。 2015 年 11 月 20 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应借 2015 综 07213 前海《额度最高额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为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编号为借 2015 综 07213 前海《综合融资额度合同》 及其项下所有分合同提供质押担保,提供不低于 4 亿元应收账款质押。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本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设立奇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自成立之 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大连市奇信装饰 设计工程有限公 司 大连 大连 建筑装饰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 等方式取得 辽宁奇信装饰设 计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 沈阳 建筑装饰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 等方式取得 北京英豪建筑装 饰设计工程有限 公司 北京 北京 建筑装饰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 等方式取得 深圳市奇信环境 艺术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建筑装饰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 等方式取得 惠州市奇信高新 惠州 惠州 建筑装饰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18 材料有限公司 等方式取得 深圳市朝大贸易 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商业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 等方式取得 深圳市奇信建筑 智能化工程有限 公司 深圳 深圳 建筑装饰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 等方式取得 深圳市奇信工程 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建筑装饰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 等方式取得 深圳市奇信建筑 幕墙工程有限公 司 深圳 深圳 建筑装饰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 等方式取得 奇信(香港)股 份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 施工与设计、对 外投资、咨询、 研发和贸易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 等方式取得 公司不存在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被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未发生变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为货币资金、银行借款。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公司的运营融资。本公司具有多种因经营 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如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等。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 1、金融工具分类 (1)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下: 金融资产项目 期末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 投资 贷款和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 合计 货币资金 - - 1,149,238,699.58 - 1,149,238,699.58 应收票据 - - 26,529,336.83 - 26,529,336.83 应收账款 - - 1,939,906,626.65 - 1,939,906,626.65 其他应收款 - - 72,475,685.14 - 72,475,685.14 合计 - - 3,188,150,348.20 - 3,188,150,348.20 (续上表) 金融资产项目 期初余额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1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 投资 贷款和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 合计 货币资金 - - 622,090,654.19 - 622,090,654.19 应收票据 - - 988,038.00 - 988,038.00 应收账款 - - 1,703,404,494.49 - 1,703,404,494.49 其他应收款 - - 53,375,358.01 - 53,375,358.01 合计 - - 2,379,858,544.69 - 2,379,858,544.69 (2)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如下: 金融负债项目 期末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 合计 短期借款 - 800,000,000.00 800,000,000.00 应付票据 - 4,104,441.72 4,104,441.72 应付账款 - 888,321,658.74 888,321,658.74 其他应付款 - 7,344,160.06 7,344,160.06 长期借款 - 1,930,065.32 1,930,065.32 合计 - 1,701,700,325.84 1,701,700,325.84 (续上表) 金融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 合计 短期借款 - 610,000,000.00 610,000,000.00 应付账款 - 978,677,517.27 978,677,517.27 其他应付款 - 1,273,049.94 1,273,049.94 长期借款 - 2,392,870.33 2,392,870.33 合计 - 1,592,343,437.54 1,592,343,437.54 2、信用风险 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 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 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公司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公司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 些工具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无因提供财务担保而面临信用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同时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 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 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 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应收账款前5名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17.99%。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工具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 险的担保。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0 3、流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为本公司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在资金正常和紧张的情况下,确保有 足够的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且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保持一定水平的备用授信额度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4、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 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 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 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公司 利率风险的影响。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因汇率变动产生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本公司目 前主要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本公司期末无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表决权比例 深圳市智大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 深圳 投资 10,000,000.00 56.54% 56.54%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深圳市智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3月5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叶洪孝,住所:深圳市福田 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主楼13楼01、07单元,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受托资产 管理(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叶家豪。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叶家豪 实际控制人 叶秀冬 实际控制人之妻 叶洪孝 实际控制人之子 叶又升 实际控制人之子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1 叶容江 实际控制人之女 深圳市永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子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深圳市恒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深圳市亚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 前海智大创富(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深圳市全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女控制的企业 深圳市墨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女控制的企业 深圳市基因谱健康咨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4、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无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叶家豪 50,000,000.00 2013 年 01 月 14 日 2016 年 01 月 13 日 否 智大控股 50,000,000.00 2013 年 01 月 14 日 2016 年 01 月 13 日 否 叶家豪 50,000,000.00 2013 年 01 月 28 日 2016 年 01 月 27 日 否 叶秀冬 50,000,000.00 2013 年 01 月 28 日 2016 年 01 月 27 日 否 叶洪孝 50,000,000.00 2013 年 01 月 28 日 2016 年 01 月 27 日 否 叶家豪 50,000,000.00 2013 年 04 月 18 日 2016 年 04 月 17 日 否 叶家豪 60,000,000.00 2013 年 04 月 18 日 2016 年 04 月 17 日 否 智大控股 60,000,000.00 2013 年 04 月 18 日 2016 年 04 月 17 日 否 叶秀冬 60,000,000.00 2013 年 04 月 18 日 2016 年 04 月 17 日 否 叶家豪 90,000,000.00 2013 年 04 月 24 日 2016 年 04 月 23 日 否 叶秀冬 90,000,000.00 2013 年 04 月 24 日 2016 年 04 月 23 日 否 叶家豪 100,000,000.00 2013 年 07 月 08 日 2016 年 07 月 08 日 否 智大控股 100,000,000.00 2013 年 07 月 08 日 2016 年 07 月 08 日 否 叶家豪 100,000,000.00 2013 年 09 月 06 日 2016 年 09 月 05 日 否 叶秀冬 100,000,000.00 2013 年 09 月 06 日 2016 年 09 月 05 日 否 叶家豪 100,000,000.00 2013 年 09 月 26 日 2016 年 09 月 26 日 否 叶家豪 20,000,000.00 2013 年 11 月 06 日 2016 年 11 月 06 日 否 叶家豪 100,000,000.00 2013 年 11 月 14 日 2016 年 11 月 13 日 否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2 智大控股 100,000,000.00 2013 年 11 月 14 日 2016 年 11 月 13 日 否 叶秀冬 100,000,000.00 2013 年 11 月 14 日 2016 年 11 月 13 日 否 叶家豪 150,000,000.00 2013 年 11 月 21 日 2016 年 05 月 21 日 否 智大控股 150,000,000.00 2013 年 11 月 21 日 2016 年 05 月 21 日 否 叶秀冬 150,000,000.00 2013 年 11 月 21 日 2016 年 05 月 21 日 否 惠州奇信 150,000,000.00 2013 年 11 月 21 日 2016 年 05 月 21 日 否 叶家豪 300,000,000.00 2013 年 12 月 20 日 2016 年 12 月 19 日 否 智大控股 300,000,000.00 2013 年 12 月 20 日 2016 年 12 月 19 日 否 叶家豪 50,000,000.00 2014 年 02 月 11 日 2017 年 01 月 22 日 否 智大控股 50,000,000.00 2014 年 02 月 11 日 2017 年 01 月 22 日 否 叶家豪 100,000,000.00 2014 年 03 月 05 日 2017 年 01 月 15 日 否 叶秀冬 100,000,000.00 2014 年 03 月 05 日 2017 年 01 月 15 日 否 智大控股 100,000,000.00 2014 年 03 月 05 日 2017 年 01 月 15 日 否 智大控股 100,000,000.00 2014 年 07 月 03 日 2017 年 07 月 03 日 否 叶家豪 100,000,000.00 2014 年 07 月 03 日 2017 年 07 月 03 日 否 叶洪孝 100,000,000.00 2014 年 07 月 03 日 2017 年 07 月 03 日 否 智大控股 70,000,000.00 2014 年 08 月 05 日 2017 年 08 月 05 日 否 叶家豪 70,000,000.00 2014 年 08 月 05 日 2017 年 08 月 05 日 否 叶秀冬 70,000,000.00 2014 年 08 月 05 日 2017 年 08 月 05 日 否 叶洪孝 70,000,000.00 2014 年 08 月 05 日 2017 年 08 月 05 日 否 智大控股 100,000,000.00 2014 年 08 月 15 日 2017 年 08 月 14 日 否 叶家豪 100,000,000.00 2014 年 08 月 15 日 2017 年 08 月 14 日 否 叶秀冬 100,000,000.00 2014 年 08 月 15 日 2017 年 08 月 14 日 否 智大控股 100,000,000.00 2014 年 08 月 21 日 2017 年 08 月 05 日 否 叶家豪 100,000,000.00 2014 年 08 月 21 日 2017 年 08 月 07 日 否 叶秀冬 100,000,000.00 2014 年 08 月 21 日 2017 年 08 月 07 日 否 叶家豪 45,000,000.00 2014 年 10 月 08 日 2017 年 10 月 08 日 否 智大控股 150,000,000.00 2014 年 11 月 19 日 2017 年 11 月 19 日 否 惠州奇信 150,000,000.00 2014 年 11 月 19 日 2017 年 11 月 19 日 否 叶家豪 150,000,000.00 2014 年 11 月 19 日 2017 年 11 月 19 日 否 叶秀冬 150,000,000.00 2014 年 11 月 19 日 2017 年 11 月 19 日 否 智大控股 350,000,000.00 2015 年 01 月 20 日 2018 年 01 月 19 日 否 叶家豪 350,000,000.00 2015 年 01 月 20 日 2018 年 01 月 19 日 否 智大控股 50,000,000.00 2015 年 01 月 30 日 2018 年 01 月 29 日 否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3 叶家豪 50,000,000.00 2015 年 01 月 30 日 2018 年 01 月 29 日 否 叶秀冬 50,000,000.00 2015 年 01 月 30 日 2018 年 01 月 29 日 否 叶家豪 150,000,000.00 2015 年 04 月 08 日 2018 年 04 月 07 日 否 智大控股 150,000,000.00 2015 年 04 月 08 日 2018 年 04 月 07 日 否 叶家豪 20,000,000.00 2015 年 05 月 08 日 2018 年 05 月 08 日 否 叶秀冬 20,000,000.00 2015 年 05 月 08 日 2018 年 05 月 08 日 否 叶洪孝 20,000,000.00 2015 年 05 月 08 日 2018 年 05 月 08 日 否 智大控股 20,000,000.00 2015 年 05 月 08 日 2018 年 05 月 08 日 否 叶家豪 150,000,000.00 2015 年 05 月 19 日 2018 年 05 月 19 日 否 叶秀冬 150,000,000.00 2015 年 05 月 19 日 2018 年 05 月 19 日 否 智大控股 150,000,000.00 2015 年 07 月 02 日 2018 年 07 月 02 日 否 叶家豪 150,000,000.00 2015 年 07 月 02 日 2018 年 07 月 02 日 否 叶洪孝 150,000,000.00 2015 年 07 月 02 日 2018 年 07 月 02 日 否 智大控股 100,000,000.00 2015 年 06 月 12 日 2018 年 06 月 12 日 否 惠州奇信 100,000,000.00 2015 年 06 月 12 日 2018 年 06 月 12 日 否 叶家豪 100,000,000.00 2015 年 06 月 12 日 2018 年 06 月 12 日 否 叶秀冬 100,000,000.00 2015 年 06 月 12 日 2018 年 06 月 12 日 否 叶又升 100,000,000.00 2015 年 06 月 12 日 2018 年 06 月 12 日 否 智大控股 50,000,000.00 2015 年 08 月 17 日 2018 年 08 月 17 日 否 叶家豪 50,000,000.00 2015 年 08 月 17 日 2018 年 08 月 17 日 否 叶秀冬 50,000,000.00 2015 年 08 月 17 日 2018 年 08 月 17 日 否 叶洪孝 50,000,000.00 2015 年 08 月 17 日 2018 年 08 月 17 日 否 叶家豪 100,000,000.00 2015 年 08 月 31 日 2018 年 08 月 31 日 否 叶秀冬 100,000,000.00 2015 年 08 月 31 日 2018 年 08 月 31 日 否 智大控股 100,000,000.00 2015 年 08 月 31 日 2018 年 08 月 31 日 否 叶家豪 300,000,000.00 2015 年 11 月 03 日 2018 年 11 月 03 日 否 叶秀冬 300,000,000.00 2015 年 11 月 03 日 2018 年 11 月 03 日 否 智大控股 300,000,000.00 2015 年 11 月 03 日 2018 年 11 月 03 日 否 惠州奇信 300,000,000.00 2015 年 11 月 03 日 2018 年 11 月 03 日 否 叶家豪 280,000,000.00 2015 年 11 月 05 日 2018 年 10 月 29 日 否 智大控股 650,000,000.00 2015 年 11 月 20 日 2018 年 11 月 19 日 否 叶秀冬 650,000,000.00 2015 年 11 月 20 日 2018 年 11 月 19 日 否 叶家豪 650,000,000.00 2015 年 11 月 20 日 2018 年 11 月 19 日 否 惠州奇信 650,000,000.00 2015 年 11 月 20 日 2018 年 11 月 19 日 否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4 智大控股 400,000,000.00 2015 年 11 月 20 日 2018 年 11 月 19 日 否 叶秀冬 400,000,000.00 2015 年 11 月 20 日 2018 年 11 月 19 日 否 叶家豪 400,000,000.00 2015 年 11 月 20 日 2018 年 11 月 19 日 否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1)2013年1月14日,叶家豪、智大控股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 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期限自2013年1月14日起至2014年1月13日止的 编号为0143527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2)2013年1月28日,叶洪孝、叶秀冬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12SC0000054583、 2012SC0000054582 的 《 融 资 担 保 书 》 , 2013 年 2 月 1 日 叶 家 豪 与 杭 州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分 行 签 订 了 编 号 为 2012SC0000054581的《融资担保书》,为本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0,000.00 元、期限自2012年11月13日起至2013年11月13日止的编号为2012SC000005458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 供连带保证责任; 3)2013年4月18日,叶家豪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平银深分重八额保字20130418第001号的《最 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期限自2013年 4月18日起至2014年4月17日止的编号为平银深分重八综字20130418第001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 连带保证责任; 4)2013年4月18日,叶家豪、叶秀冬、智大控股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宝安支行签订了编号为GB38941304006-1号、 GB38941304006-2号、GB38941304006-3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宝安支行签订的综合授信 额度为人民币60,000,000.00元、期限自2013年4月18日起至2014年4月17日止编号为ZH38941304006的《综合授信协议》项下 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5)2013年4月24日,叶家豪、叶秀冬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12圳中银福保额字第000046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签订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90,000,000.00元、期限 自2013年4月24日起至2014年4月24日止、编号为2012圳中银福额协字第000848号的《授信额度协议》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 连带保证责任; 6)2013年6月20日,叶家豪、智大控股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深上授信(保证) 字(2013)第015C号、兴银深上授信(保证)字(2013)第015B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签订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期限自2013年7月8日起至2014年7月8日止、编号为兴银深上 授信字(2013)第015号的《基本额度授信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7)2013年9月5日,叶家豪、叶秀冬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13年上字第 00138510451-02、2013年上字第00138510451-01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 步支行签订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期限自2013年9月6日起至2014年9月5日止、编号为2013年上字第 00138510451号的《授信协议》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8)2013年9月26日,叶家豪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华银(2013)深额保字(公司二)第 007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授信额度为100,000,000.00元,期 限自2013年9月26日起至2014年9月26日编号为华银(2013)深综字(公司二)第007号的《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一系列债 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9)2013年11月6日,叶家豪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ZB7917201300000211的《最高额 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借款金额20,000,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3年11月 6日起至2014年11月6日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0)2013年11月14日,叶家豪、叶秀冬、智大控股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银最保字第 10204213019-2号、银最保字第10204213019-3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 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期限自2013年11月14日起至2014年11月13日止编号为银授合字第10204213019号的《授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5 权额度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11)2013年11月21日,叶家豪、叶秀冬、智大控股、惠州奇信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布吉分行签订了编号为交 银深4434102013B100000800号、交银深4434102013B100000802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布吉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50,000,000.00元、期限自2013年11月21日起至2014年5月21日止编号为交银深 4434102013C000000800号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12)2013年12月20日,叶家豪、智大控股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编号为保2013综843前海 -2号的《融资额度保证合同》、编号为保2013综843前海-1号的《额度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期限自2013年12月20日起至2014年12月19日止编号 为借2013综843前海的《授信额度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13)2014年2月11日,叶家豪、智大控股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07301BY20148058、 07301BY20148059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授信额度50,000,000.00元、 期限自2014年2月11日至2015年1月22日止的《授信额度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4)2014年3月3日,叶家豪、叶秀冬、智大控股分别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华兴深分公 三额保字第20140303001-2、20140303001-3、20140303001-1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期限自2014年3月5日至2015年1月15日止、编号为华兴深分公三综字 第20140303001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5)2014年7月2日,智大控股、叶家豪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深上授信(保证)字(2014) 第009B号、兴银深上授信(保证)字(2014)第009C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签订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期限自2014年7月3日起至2015年7月3日止、编号为兴银深上授信字(2014)第 009号《基本额度授信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5年2月10日,叶洪孝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深上授信(保证)字(2014)第009F号《最 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期限自2014年7月 3日起至2015年7月3日止、编号为兴银深上授信字(2014)第009号《基本额度授信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 16)2014年8月5日,智大控股、叶家豪、叶秀冬、叶洪孝签订了编号为ZDBSX9290314017403号、ZDBSX9290314017401 号、ZDBSX9290314017402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70,000,000.00元,期限自2014年8月5日起至2015年8月5日止、编号为SX92903140174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7)2014年8月11日,智大控股、叶家豪、叶秀冬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GB38941407018-1、 GB38941407018-2、GB38941407018-3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授信额度为人 民币100,000,000.00元、期限自2014年8月15日起至2015年8月14日止、编号为ZH38941407018号的《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 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8)2014年8月21日,叶家豪、叶秀冬、智大控股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签订了编号为40000268-2014 年观澜(最高保)字0006号、40000268-2014年观澜(最高保)字0007号、40000268-2014年观澜(最高保)字0011号的《最 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自2014年8月21日起至2015年8月7日止期间发生的一 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为100,000,000.00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19)2014年10月8日,叶家豪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平银上步额保字20141008第001号的《最 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5,000,000.00元,期限自2014 年10月8日起到2015年10月8日止、编号为平银上步综字20141008第001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 20)2014年11月24日,叶家豪、叶秀冬、惠州奇信、智大控股与交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签订了编号为交银深201411布保 002、C1411GR4434131、C1411GR4434130的《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与交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 币150,000,000.00元、期限自2014年11月19日起至2015年11月19日止、编号为Z1411SY15606825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6 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1)2015年1月20日,智大控股、叶家豪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保2015综28前海-1《额度 保证合同》、保2015综28前海-2《自然人额度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 额度为350,000,000.00元、期限自2015年1月20日至2016年1月19日止、编号为借2015综28前海《综合融资额度合同》项下的 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2)2015年1月30日,智大控股、叶家豪、叶秀冬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第10204215002-1号、 第10204215002-2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为50,000,000.00 元、期限自2015年1月30日至2016年1月29日止、编号为第10204215002号《授信额度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 23)2015年4月8日,智大控股、叶家豪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0273037-001、0273037-002《最 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为150,000,000.00元、期限自2015年4月8 日至2016年4月7日止、编号为0273037《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4)2015年5月19日,叶家豪、叶秀冬、叶洪孝、智大控股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 ZB7924201500000007、ZB7924201500000008、ZB7924201500000010《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为 20,000,000.00元、期限自2015年5月8日至2016年5月8日止、编号为 BC2015050800000419《融资额度协议》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5)2015年5月19日,叶家豪、叶秀冬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15年深福民综额字009-1 号、2015年深福民综额字009-2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 度为150,000,000.00元、期限自2015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19日止、编号为2015年深福民综额字009号《授信额度合同》项下 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6)2015年7月01日,智大控股、叶家豪、叶洪孝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深上授信(保证) 字(2015)第008A号、兴银深上授信(保证)字(2015)第008B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150,000,000.00元、期限自2015年7月02日至2016年7月02日止、编号为兴银深上授信字(2015) 第008号《基本额度授信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7)2015年8月7日,智大控股、惠州奇信、叶家豪、叶秀冬、叶洪孝、叶又升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 签订了编号为SZ33(高保)20150011-11号、SZ33(高保)20150011-12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和SZ33(高保)20150011-13 号、SZ33(高保)20150011-14号的《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签订的最高融 资额度100,000,000.00元、期限自2015年6月12日起至2016年6月12日止、编号为SZ33(融资)20150011号的《最高额融资合 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8)2015年8月19日,智大控股、叶家豪、叶秀冬、叶洪孝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编号为 2015SC0000008761、2015SC0000008762、2015SC0000008763、2015SC0000008764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深圳市奇信建 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签订的授信额度为50,000,000.00元、期限自2015年8月17日起至2016年8月17日止、编号为 2015SC000000876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9)2015年8月31日,叶家豪、叶秀冬、智大控股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签订了编号为40000268-2015 年观澜(最高保)字0008号、40000268-2015年观澜(最高保)字0009号、40000268-2015年观澜(最高保)字0010号的《最 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自2015年8月3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期间发生的一系 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为100,000,000.00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30)2015年11月4日,叶家豪、叶秀冬、智大控股、惠州奇信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交银深2015 布保001号、交银深2015布保002号、交银深2015布保003号《保证合同》,为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 综合授信额度300,000,000.00元、期限自2015年11月3日起至2016年11月3日止、编号为交银深2015布综001号《授信额度合同》 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1)2015年11月05日,叶家豪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15深银深南额保字第0016号的《最高 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为280,000,000.00元、期限自2015年11月5日起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7 至2016年10月29日止、编号为2015深银深南综字第0009号《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2)2015年11月20日,智大控股、叶秀冬、叶家豪、惠州奇信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编号为 保2015综07213前海-1、保2015综07213前海-2、保2015综07213前海-3、保2015综07213前海-4的《额度保证合同》,为公司 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综合融资额度650,000,000.00元、期限自2015年11月20日起至2016年11月19日 止、编号为借2015综07213前海《综合融资额度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3)2015年11月20日,智大控股、叶秀冬、叶家豪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编号为保2015财融 通07213前海-1、保2015财融通07213前海-2、保2015财融通07213前海-3的《额度保证合同》,为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综合融资额度400,000,000.00元、期限自2015年11月20日起至2016年11月19日止、编号为借2015财融 通07213前海《综合融资额度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 1)本公司与绵阳市中心医院于2010年8月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本公司承建绵阳市中心医院改扩建三期工程 外墙装饰工程,合同金额4,437.75万元。合同签订后,本公司积极组织施工,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工程施工,该工程于2011年9 月综合验收合格。绵阳市中心医院在2013年支付最后一笔工程款至3,959.11万元后,便未向本公司支付剩余的工程价款。 2014年7月4日,本公司多次要求绵阳市中心医院支付剩余工程价款未果的情况下,以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为由向四川省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绵阳市中心医院,请求判令绵阳市中心医院与奇信股份就绵阳市中心医院改扩建三期工程外墙装饰 工程的工程价款进行结算并支付剩余工程价款,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从2011年9月1日起至工程价款付清时止的资金 利息;且由绵阳市中心医院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2)本公司与北京丽都信则成石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都公司”)于2014年3月8日、2014年5月5日就内蒙古自治区呼 伦贝尔市包商银行海拉尔培训中心项目分别签订《石材购销合同》、《合同增补附件》,丽都公司作为石材供应商向本公司 供应石材。2015年3月20日,丽都公司与公冶丽娟、朱健生、凌永桂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其对本公司的全部债权转让 给公冶丽娟、朱健生、凌永桂。2015年7月30日,公冶丽娟、朱健生、凌永桂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分别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 法院起诉本公司,请求判令本公司向公冶丽娟、朱健生、凌永桂支付材料款、违约金合计7,949,697.86元,并承担相应的诉 讼费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2、未结保函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未结清保函明细列示如下: 开立日 到期日 币种 保函金额 受益人 保函种类 2013.6.21 2016.6.20 RMB 500,000.00 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管理处 人工工资支付保函 2014.11.11 2016.10.31 RMB 9,152,317.18 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 履约保函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8 2014.3.18 2016.2.17 RMB 5,115,356.52 深圳市航天高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2014.6.27 2017.6.25 RMB 500,000.00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工工资支付保函 2014.8.27 2016.1.31 RMB 3,197,568.57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业务拓展和运营 履约保函 2015.1.13 2016.1.12 RMB 67,600.00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不可撤销履约保函 2015.1.26 2016.1.26 RMB 343,402.26 山东东城置业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2015.1.6 2016.1.6 RMB 4,669,738.50 杭州师范大学 不可撤销履约保函 2015.1.6 2016.5.23 RMB 3,553,800.00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不可撤销履约保函 2015.2.3 2016.3.1 RMB 490,000.00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 不可撤销履约保函 2015.2.5 2016.2.5 RMB 3,627,506.57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 预付款保函 2015.3.24 2016.3.13 RMB 1,026,474.10 福州泰禾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2015.3.24 2016.3.13 RMB 760,167.30 福州泰禾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2015.3.30 2016.4.5 RMB 1,319,102.69 清蓝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2015.4.10 2016.4.9 RMB 1,392,500.00 昆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履约保函 2015.4.10 2016.4.9 RMB 266,000.00 成都锦兴华润置地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2015.5.12 2016.1.2 RMB 257,700.00 领地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 履约保函 2015.5.13 2016.5.13 RMB 1,962,000.00 昆山鹿坊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2015.7.7 2016.6.20 RMB 3,581,268.30 福州泰禾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2015.7.9 2016.2.3 RMB 3,491,626.1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预付款保函 2015.7.9 2016.7.6 RMB 536,216.00 中交(厦门)投资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2015.7.9 2016.7.6 RMB 262,562.00 中交(厦门)投资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2015.7.9 2016.7.8 RMB 1,833,000.00 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2015.7.9 2016.7.8 RMB 3,666,000.00 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预付款保函 2015.7.9 2016.7.8 RMB 1,759,187.00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预付款保函 2015.7.9 2016.7.8 RMB 1,759,187.00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2015.7.10 2016.7.9 RMB 267,800.00 包头市茂业东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2015.7.10 2016.7.9 RMB 401,660.00 包头市茂业东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预付款保函 2015.8.4 2016.2.3 RMB 420,000.00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2015.8.4 2016.2.3 RMB 705,007.41 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预付款保函 2015.8.4 2016.9.14 RMB 1,735,201.42 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2015.8.7 2016.8.6 RMB 1,058,880.00 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2015.8.12 2016.8.11 RMB 467,000.00 广州知识城腾飞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2015.8.18 2017.8.15 RMB 4,220,613.8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9 2015.8.21 2016.8.20 RMB 343,960.16 石嘴山市皓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2015.9.8 2016.6.30 RMB 793,593.92 湘潭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2015.9.8 2016.12.31 RMB 40,000.00 东莞市金地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2015.9.18 2016.12.31 RMB 30,000.00 东莞市金地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2015.9.23 2016.9.22 RMB 8,951,603.69 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农工商总公司 预收(付)款退款保函 2015.9.23 2016.9.22 RMB 100,000.00 北京金地鸿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2015.9.23 2016.9.22 RMB 100,000.00 深圳威新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2015.9.24 2016.9.23 RMB 292,987.70 湖州新锦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2015.9.24 2016.4.30 RMB 3,359,698.00 郑州金水万达投资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2015.10.9 2016.01.8 RMB 200,000.00 深圳特力吉盟投资有限公司 投标保函 2015.10.9 2016.10.8 RMB 1,858,059.17 哈尔滨市公安局 履约保函 2015.10.15 2016.01.14 RMB 800,000.0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保函 2015.10.15 2016.01.14 RMB 800,000.0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保函 2015.10.15 2016.2.14 RMB 500,000.00 明发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保函 2015.10.15 2016.2.14 RMB 500,000.00 明发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保函 2015.10.16 2016.01.15 RMB 70,000.00 深圳市龙岗区市政园林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投标保函 2015.10.20 2016.01.19 RMB 100,000.00 武汉致盛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保函 2015.10.20 2016.2.19 RMB 110,000.00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投标保函 2015.10.20 2016.2.19 RMB 120,000.00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投标保函 2015.10.20 2016.2.19 RMB 120,000.00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投标保函 2015.10.23 2016.1.22 RMB 50,000.00 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湖办事处 投标保函 2015.10.28 2016.1.27 RMB 100,000.00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保函 2015.11.2 2016.1.1 RMB 1,500,000.00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预收(付)款退款保函 2015.11.2 2017.11.1 RMB 16,453,570.82 深圳机场地产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2015.11.12 2016.2.11 RMB 100,000.00 宁波深国投商用置业有限公司 投标保函 2015.11.12 2016.8.30 RMB 179,700.00 成都领地泛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2015.11.17 2016.5.16 RMB 722,262.00 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预收(付)款退款保函 2015.11.17 2016.5.16 RMB 50,000.00 中铁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2015.11.2 2016.11.1 RMB 12,327,753.34 深圳机场地产有限公司 预收(付)款退款保函 2015.11.20 2016.2.19 RMB 100,000.00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沙头角街道办事处 投标保函 2015.11.24 2016.2.19 RMB 60,000.00 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 投标保函 2015.11.24 2016.2.23 RMB 50,000.00 深圳市龙华新区中心医院 投标保函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30 2015.11.24 2016.2.23 RMB 40,000.00 深圳市龙华新区中心医院 投标保函 2015.11.24 2016.2.23 RMB 30,000.00 深圳市龙华新区中心医院 投标保函 2015.11.25 2016.2.24 RMB 50,000.00 深圳市坪山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投标保函 2015.11.25 2016.2.24 RMB 50,000.00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 投标保函 2015.11.25 2016.3.24 RMB 800,000.00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投标保函 2015.11.27 2016.8.31 RMB 11,188,298.25 融信(厦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2015.12.8 2016.12.7 RMB 5,553,908.68 连云港金海连云置业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2015.12.10 2016.3.9 RMB 70,000.00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投标保函 2015.12.10 2016.4.9 RMB 200,000.00 南通中南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保函 2015.12.17 2016.3.16 RMB 70,000.00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投标保函 2015.12.17 2016.3.16 RMB 50,000.00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投标保函 2015.12.17 2016.12.16 RMB 179,900.00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履约保函 2015.12.17 2016.12.16 RMB 740,092.80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履约保函 2015.12.18 2016.3.17 RMB 110,000.00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 投标保函 2015.12.18 2016.3.17 RMB 750,000.00 深圳市住宅工程管理站 投标保函 2015.12.18 2016.12.17 RMB 1,800,000.00 孝感华庆置业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2015.12.24 2016.3.23 RMB 50,000.00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 投标保函 2015.12.24 2016.7.30 RMB 1,320,103.83 诸暨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履约保函 2015.12.29 2016.3.28 RMB 40,000.00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 投标保函 合计 RMB 138,341,935.13 (2)公司没有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13,050,000.0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13,050,000.00 2、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十四、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31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1,998,22 7,561.34 100.00% 283,640, 827.28 14.19% 1,714,586 ,734.06 1,736,4 97,375. 92 100.00% 196,161,8 69.05 11.30% 1,540,335,5 06.87 合计 1,998,22 7,561.34 100.00% 283,640, 827.28 14.19% 1,714,586 ,734.06 1,736,4 97,375. 92 100.00% 196,161,8 69.05 11.30% 1,540,335,5 06.87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1,083,392,736.86 54,169,636.84 5.00% 1 至 2 年 507,951,147.10 50,795,114.71 10.00% 2 至 3 年 258,284,357.06 77,485,307.12 30.00% 3 至 4 年 76,978,530.80 38,489,265.40 50.00% 4 至 5 年 44,596,431.57 35,677,145.26 80.00% 5 年以上 27,024,357.95 27,024,357.95 100.00% 合计 1,998,227,561.34 283,640,827.28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87,478,958.23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无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32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 非关联方 105,143,067.35 3年以内 5.26 5,522,251.07 第二名 非关联方 74,521,848.95 2年以内 3.73 6,601,593.74 第三名 非关联方 64,524,591.97 3年以内 3.23 7,274,283.17 第四名 非关联方 33,862,690.18 1年以内 1.69 1,693,134.51 第五名 非关联方 33,706,391.74 3年以内 1.69 2,755,034.68 合计 311,758,590.19 15.60 23,846,297.17 (4)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2015 年,本公司以无追索权的方式转让了应收账款 8,568,779.07 元,相关的损失为 868,779.07 元。 (5)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92,475,3 71.02 100.00% 4,967,38 5.66 5.37% 87,507,98 5.36 105,836 ,444.80 100.00% 3,056,201 .34 2.89% 102,780,24 3.46 合计 92,475,3 71.02 100.00% 4,967,38 5.66 5.37% 87,507,98 5.36 105,836 ,444.80 100.00% 3,056,201 .34 2.89% 102,780,24 3.46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期末余额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33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小计 68,169,222.49 2,775,252.78 4.07% 1 至 2 年 22,365,045.50 1,504,920.04 6.73% 2 至 3 年 1,416,693.37 425,008.01 30.00% 3 至 4 年 524,409.66 262,204.83 50.00% 合计 92,475,371.02 4,967,385.66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911,184.32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无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备用金 3,237,363.25 1,499,838.13 投标、履约及其他保证金 65,701,872.35 50,277,523.36 押金 931,918.3 971,445.02 其他 2,624,205.4 496,389.9 内部往来 19,980,011.72 52,591,248.39 合计 92,475,371.02 105,836,444.80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 往来款 9,509,296.95 1 年以内 10.28% 第二名 保证金 8,000,000.00 1 年以内 8.65% 400,000.00 第三名 往来款 6,237,905.20 2 年以内 6.75% 第四名 往来款 3,735,353.27 2 年以内 4.04% 第五名 保证金 3,700,000.00 2 年以内 4.00% 203,255.50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34 合计 -- 31,182,555.42 -- 33.72% 603,255.50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109,669,918.17 109,669,918.17 99,669,918.17 99,669,918.17 合计 109,669,918.17 109,669,918.17 99,669,918.17 99,669,918.17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值准 备 减值准备期末余 额 奇信设计院 5,000,000.00 10,000,000.00 15,000,000.00 奇信工程管理 5,000,000.00 5,000,000.00 奇信幕墙 5,000,000.00 5,000,000.00 奇信智能化 5,000,000.00 5,000,000.00 大连奇信 10,000,000.00 10,000,000.00 辽宁奇信 10,000,000.00 10,000,000.00 惠州奇信 15,000,000.00 15,000,000.00 朝大贸易 2,806,558.40 2,806,558.40 北京英豪 41,863,359.77 41,863,359.77 奇信香港 0.00 合计 99,669,918.17 10,000,000.00 109,669,918.17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943,237,818.33 2,431,940,101.38 2,878,760,203.72 2,379,441,611.06 其他业务 1,021,130.00 841,859.47 1,640,650.00 1,334,802.75 合计 2,944,258,948.33 2,432,781,960.85 2,880,400,853.72 2,380,776,413.81 其他说明: (1)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类别)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35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装饰 2,924,926,621.95 2,416,246,655.83 2,841,229,576.46 2,349,805,296.62 设计 18,311,196.38 15,693,445.55 37,530,627.26 29,636,314.44 合计 2,943,237,818.33 2,431,940,101.38 2,878,760,203.72 2,379,441,611.06 (2)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分地区) 地区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华北 428,533,648.70 342,934,635.69 1,041,028,603.84 850,551,970.25 东北 132,309,580.45 110,267,653.14 133,380,790.35 110,788,501.54 华东 440,614,034.50 366,093,084.56 453,267,256.95 372,921,000.22 华中 123,484,630.16 99,161,790.35 45,498,817.04 38,978,029.41 华南 1,137,096,908.08 945,854,737.73 800,069,261.54 665,185,611.42 西南 414,243,212.31 343,758,298.84 252,690,302.37 211,867,361.36 西北 266,955,804.13 223,869,901.07 152,825,171.63 129,149,136.86 合计 2,943,237,818.33 2,431,940,101.38 2,878,760,203.72 2,379,441,611.06 (3)2015 年度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 第一名 216,422,745.52 7.35 第二名 163,920,973.90 5.57 第三名 157,506,815.57 5.35 第四名 151,960,325.38 5.16 第五名 135,436,173.05 4.60 合计 825,247,033.42 28.03 十五、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822,962.74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3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7,658.85 减:所得税影响额 433,825.9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 1,301,477.9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02% 0.72 0.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88% 0.72 0.72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明细如下: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说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试点企业财政扶持 资金 76,962.74 107,640.38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 局联合印发的深财法[2012]46号文件,拨付深圳市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试点过渡期财政扶持资金。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 项资金 - 536,000.00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联审委员会《深圳市福田 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拨付2013年第二批深圳 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 项资金 - 2,103,300.00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联审委员会《深圳市福田 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拨付2014年 第一批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37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 项资金 896,700.00 -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联审委员会《深圳市福田 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拨付2014年 第三批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 项资金 8,000.00 -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 细则,拨付2015年第二批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深圳市福田区大学 生实习基地实习补 贴 61,300.00 57,800.00 根据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基地办公室《实习补贴发放通知》,发 放深圳市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基地实习补贴。 产业转型升级专项 资金品牌培育项目 资助资金 780,000.00 - 根据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 于下达2014年度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品牌培育项目资助计 划的请示》,拨付2014年度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品牌培育项 目资助资金。 合计 1,822,962.74 2,804,740.38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38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的原稿。 四、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文本。 注: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叶家豪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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