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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31_2014_萃华珠宝_2014年年度报告_2015-04-24.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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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31 _2014_ 珠宝 _2014 年年 报告 _2015 04 24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报告 2015 年 04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总股本 150,6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 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负责人郭英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锡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黄越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 ................................................................................................................................................................................... 6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8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1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3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1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6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47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55 第十节 内部控制 ................................................................................................................................................................................. 62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64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65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萃华珠宝 指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萃华 指 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郭英杰先生 深圳翠艺、控股股东 指 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 新华峰 指 沈阳新华峰实业有限公司 萃华国际珠宝城 指 沈阳萃华国际珠宝城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主要风险,详细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董 事会报告”中“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萃华珠宝 股票代码 002731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萃华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yang Cuihua Gold and Silver Jewelry Co., 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郭英杰 注册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北顺城路翠华巷 72 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10011 办公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北顺城路翠华巷 72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10011 公司网址 电子信箱 chgf_zqb@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郭裕春 于波 联系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北顺城路翠华巷 72 号 沈阳市大东区北顺城路翠华巷 72 号 电话 024-24868333 024-24868333 传真 024-24869666 024-24869666 电子信箱 chgf_zqb@ chgf_zqb@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 四、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登记日期 注册登记地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 首次注册 2004 年 09 月 01 日 沈阳市大东区北顺 城路翠华巷 72 号 2101041150048 210104117879506 11787950-6 报告期末注册 2014 年 12 月 22 日 沈阳市大东区北顺 城路翠华巷 72 号 210100000011425 210104117879506 11787950-6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 有) 无变化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栋外经贸大厦 9 层 922-926 室 签字会计师姓名 宫国超、闫长满、王晓凉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4316 房) 侯卫、赵怡 2014 年 11 月 4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4 年 2013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2 年 营业收入(元) 3,308,055,168.28 3,679,153,966.49 -10.09% 2,820,220,310.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98,372,076.65 110,825,246.53 -11.24% 87,149,535.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94,914,797.85 103,673,820.98 -8.45% 87,073,781.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249,388,579.07 598,719,211.90 -58.35% 168,476,929.6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2 0.98 -16.33% 0.7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2 0.98 -16.33% 0.7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35% 23.68% -8.33% 23.53%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2 年末 总资产(元) 1,958,080,825.90 1,241,224,888.29 57.75% 1,051,426,373.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1,030,083,917.37 523,498,733.72 96.77% 412,673,487.19 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 项目 2014 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2012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384.6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681,460.00 1,598,860.00 31,210.0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 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8,106,749.1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5,984.51 -165,380.47 69,951.77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75,352.46 2,385,495.18 25,290.4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228.84 3,307.99 117.13 合计 3,457,278.80 7,151,425.55 75,754.2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概述 2013年度黄金抢购透支了以后年度的部分市场需求,本年度黄金原料价格波动加剧,给公司黄金原料 成本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经济增长放缓、行业竞争激烈的复杂经营环境带来的饰品市场变化的新 常态,公司在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发挥在技术、质量、规模等方面的竞争优势,优 化产品结构,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基本完成了各项生产管理目标。 2014年公司全年实现总营业收入330,805.5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09%;实现营业利润12,829.16万 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98%;实现净利润9,847.4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491.4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45%; 2014年11月,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为公司市场化运作,借助资本市场平台,将公司 做大做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公司主要从事珠宝饰品设计、加工、批发和零售的“中华老字号”企业;产品以黄金饰品为主,兼营铂 金饰品、镶嵌饰品等珠宝饰品,公司主要采取开设直营店和开设加盟连锁店模式。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增减幅度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3,308,055,168.28 3,679,153,966.49 -10.09% 主要由于黄金珠宝行业市场竞争激烈,黄 金价格波动等综合因素影响。 营业成本 3,043,211,963.29 3,516,789,552.55 -13.47% 主要由于当期营业收入减少,相应营业成 本相应减少 销售费用 49,395,798.08 38,706,562.50 27.62% 主要由于公司加大了广告宣传方面的投入 管理费用 22,076,005.82 19,797,244.49 11.51% 财务费用 41,143,754.77 41,557,566.59 -1.00% 研发投入 968,667.14 763,529.79 26.87% 主要由于公司加大了产品研发的费用投入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249,388,579.07 598,719,211.90 -58.35% 主要由于营业收入及预收款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53,685,601.28 -4,759,701.86 -1027.92% 主要由于增加对外投资及长期资产投入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17,010,002.29 -658,356,748.24 117.77% 融资额增加,归还借款减少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公司依托国家十四部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及的相关政策, 致力于打造国际化珠宝首饰品牌。围绕这一战略目标,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品牌优势,继续秉承“赢心盈 利同在、金品人品共纯”的理念,加大市场开发力度,使公司成为传承、弘扬中华首饰文化的载体和向国 际珠宝首饰业展示中华首饰文化的窗口。 一方面,继续以品牌战略为重要指导思想,在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传统优势区域市场占有率的同时,加 快在全国范围内建设营销网络,具体目标是在历史文化底蕴较深的区域中心城市设立直营店,以直营店为 公司在该地区推广“萃华”品牌的窗口,带动区域中心城市周边的连锁加盟网络建设;报告期初,公司共有 直营店7家、连锁加盟店327家;报告期末,公司共有直营店10家、连锁加盟店363家。 另一方面,继续挖掘民族首饰文化,提高优势产品的文化内涵,引进和创新并重,精研工艺,丰富自 身产品结构。2014年公司拍摄了以皇室经典文化为主题的系列宣传片,加大了广告宣传力度。本年公司产 品结构作了一定的调整,本报告期内,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了产品结构,与2013年度相比,主要品类产品营 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发生如下变化:黄金产品同比下降1.28%、铂金产品同比上升0.03%、镶嵌类产 品同比上升0.68% 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较曾公开披露过的本年度盈利预测低于或高于 20%以上的差异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收入 说明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0.09%,主要系由于2014年黄金珠宝行业市场竞争激烈,黄金价格波 动等综合因素影响。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 珠宝行业 销售量 吨 18.64 19.37 -3.77% 生产量 吨 13.89 17.15 -19.01% 库存量 吨 3.97 2.19 81.28%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库存量同比增加81.28%,主要是由于期末增加备货量所致。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393,592,763.39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1.90%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 适用 □ 不适用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客户 B 114,433,863.44 3.47% 2 客户 D、G、H(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94,738,533.32 2.86% 3 客户 A 91,787,750.89 2.77% 4 客户 F 56,256,547.38 1.70% 5 客户 I 36,376,068.36 1.10% 合计 -- 393,592,763.39 11.90% 3、成本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批发业务 营业成本 2,732,902,290.61 89.85% 3,090,537,315.63 87.89% 1.96% 零售业务 营业成本 308,786,361.34 10.15% 425,826,439.42 12.11% -1.96% 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黄金产品 营业成本 2,937,391,939.97 96.57% 3,422,014,241.64 97.32% -0.75% 铂金产品 营业成本 19,431,409.44 0.64% 20,491,257.75 0.58% 0.06% 镶嵌产品 营业成本 65,226,916.44 2.14% 56,074,563.15 1.59% 0.55% 加工费 营业成本 6,354,791.59 0.21% 5,866,104.64 0.17% 0.04%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 其他 营业成本 13,283,594.51 0.44% 11,917,587.87 0.34% 0.10% 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同比下降,主要是由于黄金珠宝行业市场竞争激烈,黄金价格波动等综合因 素影响导致营业收入下降,因此影响营业成本。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3,270,233,047.26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98.02%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 适用 □ 不适用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供应商 A 3,184,757,072.24 95.45% 2 供应商 B 39,153,914.68 1.17% 3 供应商 C 28,209,944.08 0.85% 4 供应商 D 9,457,697.01 0.28% 5 供应商 E 8,654,419.25 0.26% 合计 -- 3,270,233,047.26 98.02% 4、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同比增减 销售费用 49,395,798.08 38,706,562.50 27.62% 管理费用 22,076,005.82 19,797,244.49 11.51% 财务费用 41,143,754.77 41,557,566.59 -1.00% 所得税费用 34,452,198.25 37,828,529.91 -8.93%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同比增加27.62%,主要是因为2014年公司加大了广告、宣传方面的资金投入。 5、研发支出 公司拥有专业的研发设计团队,公司秉承“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设计理念,始终致力于自主创新。与 此同时,为进一步摆脱行业内产品同质化弊端,将创建之初的“前店后厂”式经营模式一直延续至今,并将 设计团队逐步扩大。截止到目前,公司及深圳萃华共拥有商标37项、专利22项。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 96.87万元,同比增长26.88%,占最近一期净资产的0.09%,占最近一期营业收入0.03%。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 6、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76,109,808.94 4,373,906,434.12 -13.6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26,721,229.87 3,775,187,222.22 -6.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249,388,579.07 598,719,211.90 -58.3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9,784.61 3,250,000.00 -88.6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4,055,385.89 8,009,701.86 574.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53,685,601.28 -4,759,701.86 -1,027.9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83,585,600.00 412,800,000.00 162.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66,575,597.71 1,071,156,748.24 -9.7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117,010,002.29 -658,356,748.24 117.7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2,712,980.08 -64,397,238.20 585.60%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58.35%,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及存货增加导致。 本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027.92%,主要因为2014年增加了对外投资及长期资 产投入。 本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7,010,002.29元,去年同期为负,主要因为融资额增加,归 还借款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批发业务 2,933,580,425.69 2,732,902,290.61 6.84% -7.94% -11.57% 3.83% 零售业务 368,679,705.33 308,786,361.34 16.25% -24.32% -27.49% 3.66% 分产品 黄金产品 3,106,418,418.63 2,937,391,939.97 5.44% -11.32% -14.16% 3.13%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 铂金产品 22,991,819.07 19,431,409.44 15.49% -6.68% -5.17% -1.34% 镶嵌产品 94,666,249.79 65,226,916.44 31.10% 17.73% 16.32% 0.83% 加工费 58,978,842.88 6,354,791.59 89.23% 22.99% 8.33% 1.46% 其他 19,204,800.65 13,283,594.51 30.83% 8.45% 11.46% -1.87% 分地区 东北地区 1,236,727,656.59 1,102,709,213.15 10.84% -13.44% -16.79% 3.59% 华南地区 409,627,915.01 383,410,647.79 6.40% -2.04% -4.51% 2.42% 华北地区 363,441,546.13 342,544,150.34 5.75% -9.35% -12.09% 2.93% 华中地区 627,246,884.67 586,495,918.28 6.50% 0.48% -4.84% 5.23% 华东地区 437,590,364.99 411,198,143.78 6.03% -18.33% -21.50% 3.79% 西南地区 44,521,880.18 40,756,680.46 8.46% -63.22% -65.46% 5.93% 西北地区 183,103,883.45 174,573,898.15 4.66% 26.55% 23.06% 2.70%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 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货币资金 589,439,116.29 30.10% 246,826,781.21 19.89% 10.21% 主要由于公司本期发行新股收到募 集资金款所致。 应收账款 98,163,991.92 5.01% 11,558,340.30 0.93% 4.08% 主要由于 2014 年黄金珠宝行业市 场竞争激烈,公司为了加大销售力 度,对部分客户收款的信用期调整 所致,截止本报告报出日,期末应 收账款中已经回款 96,242,337.45 元。 存货 1,009,708,616.51 51.57% 789,026,820.26 63.57% -12.00% 主要由于期末增加备货量所致。 投资性房地产 21,391,051.97 1.09% 22,412,966.01 1.81% -0.72% 固定资产 99,331,732.95 5.07% 102,891,753.34 8.29% -3.22% 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 23,710,000.00 1.21% 10,500,000.00 0.85% 0.36% 主要为深圳萃华对深圳市中金创展 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珠 宝贷互联网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权投资。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 2、负债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4 年 2013 年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短期借款 537,400,000.00 27.45% 305,500,000.00 24.61% 2.84% 应付票据 42,850,000.00 2.19% 2.19% 因为本期采购业务增加了票据结算 方式所致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计入权益的累 计公允价值变 动 本期计提的减 值 本期购买金额 本期出售金额 期末数 金融资产 3.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 10,500,000.00 13,210,000.00 23,710,000.00 金融资产小计 10,500,000.00 13,210,000.00 23,71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22,412,966.01 21,391,051.97 上述合计 32,912,966.01 45,101,051.97 金融负债 336,246,120.00 278,122,04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五、核心竞争力分析 (1)品牌文化优势 从品牌历史上看,“萃华”品牌始创于1895年(清光绪21年),萃华金店早期曾负责为清皇室制作金银礼 器和珠宝首饰。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在周恩来总理发展民族产业的指示下,萃华人对传统工艺进行了挖 掘和整理。改制设立以来,公司秉承传统工艺并结合现代首饰生产技术,使“萃华”品牌文化得到进一步弘 扬。2006年公司成为第一批由国家商务部评定的珠宝首饰行业五家“中华老字号”企业之一,同时也是长江 以北唯一获此殊荣的珠宝首饰企业。历经百余年打造的“金品人品共纯”的经营理念已为消费者认同。近年 来鉴于公司在弘扬珠宝文化、增强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发展实力方面所做的贡献和所取得的成就,中国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 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分别于2010年和2012年授予公司“创建中国珠宝品牌龙头企业”和“2012年度中国珠 宝业最具竞争力品牌”的荣誉称号。 (2)连锁经营网络优势 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在消费者中拥有良好的口碑。公司自2001年开始探索连锁加盟经营模式,并从 2004年以企业转制为契机,通过复制直营店的品牌与服务模式,大力建设连锁加盟经营体系,在缺少外部 资金支持的环境中,加盟店的建设仍能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发展,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的加盟店已拓 展到363家。在连锁加盟网络的布局上初步形成了稳固传统优势区域并向外扩张的南北对进格局。 随着加盟网络的日益延伸,公司通过制定和实施《开店指导手册》等标准化管理制度,对加盟商的加 盟条件、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各方面进行严格控制,同时,还通过定期考核和不定期的现场巡查进行日 常监督,进而有效地控制了加盟经营风险。目前,公司对加盟商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并有效支持 着公司品牌建设及营销网络的拓展和维护。 (3)人才和技术优势 产业链的完整使企业在多年的经营中积累了原料价格变动趋势研判、产品设计、生产管理、直营管理 和加盟管理等各方面的经验,并培养了大批人才。特别是在“萃华”传统工艺的传承和发掘方面,虽历经30 余年的禁锢,但经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找寻与挖掘得到了较好的传承,并培养了一批整理、挖掘传统工艺 的技术人才,建立了传统手工艺的传承梯队,由这支团队掌握的“手工花丝”工艺属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 传统手工艺的传承使“萃华金店”这一百年老号的文化精髓得以弘扬。2010年公司的参赛作品“海中花”荣获 “第二届全国珠宝首饰制作技能竞赛最佳首饰制作大奖”,参赛作品“印象中国”在第六届中国珠宝首饰设计 “昭仪杯”大奖赛上荣获“最佳制作工艺奖”和“晚宴装入围奖”。2014年,公司参赛作品“黄金内衣”获得中国 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创意花丝工艺技术奖”,参赛作品“金花轿”、“三羊开泰”、“心有灵犀”荣获中华老 字号时尚创意大赛“中华老字号始创产品时尚创意铜奖”。 在技术方面,公司拥有较为先进的加工设备,并通过制定和执行“三工序管理模式”对产品质量严格把 关。近年来,公司在现代首饰工艺和中国北派传统首饰工艺融合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尝试,设计并创造出以 “黄金内衣”为代表的参展作品和以“金婚系列”和“千足铂金”为代表的高端首饰产品,丰富了“萃华”首饰产 品的款式、增添了首饰的独特性和新颖性,并在市场上得到广泛的认可。2010年,公司被中国珠宝玉石首 饰行业协会授予“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科技创新优秀企业”荣誉称号。 (4)创新性市场运作优势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 公司是国内四大国际珠宝展之一的“沈阳国际珠宝展”的主办单位,通过对首饰文化内涵的诠释不断开 展创新性市场运作。近年来,公司还积极与世界黄金协会、国际铂金协会、戴比尔斯集团市场推广机构等 多家国际知名推广组织合作,引进吸收先进的市场运作经验。 (5)产业布局及产业链优势 公司起源于典型的“前店后厂”式企业,除原有的位于沈阳市的工厂外,2009年在深圳投资新建了黄金 首饰生产基地,充分利用深圳作为国内最大的珠宝首饰制造生产、贸易集散和国际珠宝首饰行业信息交流 中心的地位,及时将新的首饰文化理念融入到自身的产品中。“一南一北”两个生产基地使公司在给连锁加 盟店配货时节约了配货反应时间且降低了运输及安保成本,为公司巩固东北市场的优势地位并迅速开拓南 方市场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同时,公司作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具备了主要原料黄金的第一手采购渠道,一手的原料采购渠道 与生产和销售环节整合后,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采购、设计、制造、销售和售后服务为一体的产业链,不仅 使公司能不断满足消费者对产品的差异化需求,同时也缩短了满足上述差异化需求的反应时间。完善的产 业链也使销售与服务环节收集的需求信息及时地反馈到采购、设计和制造部门,使公司能迅速地应对市场 需求的变化对产品进行调整,从而为公司带来了更多的商业机会。 六、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对外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13,210,000.00 0.00 100.00% 被投资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上市公司占被投资公司权益比例 深圳市中金创展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市 场营销策划;保付代理(非银行金融类); 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在合法取得 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 1.42%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 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 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深圳市珠宝贷互联网金融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 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供金融中介 服务(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 审批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 项目另行申报);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 含限制项目);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不 含限制项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 项目)。(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33% (2)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金融企业股权。 (3)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4)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2、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0,821.31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463.7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4,64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4,64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0.37%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沈阳市铁西区店(专 卖店) 是 7,904 7,904 沈阳市沈河区中街店 (店中店) 否 2,784 2,784 1,958.72 70.36% 2013 年 01 月 31 日 198.72 注 1 否 沈阳市大东区店(店 中店) 是 6,325 6,325 1,505 23.79% 2012 年 01 月 31 日 17.67 注 2 否 否 长春市重庆路店(专 卖店) 是 3,889 3,889 3,000 3,000 77.14%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成都市春熙路店(专 卖店) 是 2,530 2,530 济南市泉城路店(专 卖店) 是 3,994 3,994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 10 家茂业国际战略 合作店(店中店) 否 13,444 13,444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0,870 40,870 3,000 6,463.72 -- -- 216.39 -- --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 40,870 40,870 3,000 6,463.72 -- -- 216.3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 3123 号验字报告审验到位,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陆续开展建设,按计划正在实施。 注①2013 年 1 月,公司预先投入资金开设沈阳市沈河区中街店(店中店),2013 年预期效益 140.68 万 元,实际效益 285.11 万元,达到预期效益;2014 年预期效益 298.24 万元,实际效益 198.72 万元, 低于预期效益;注②2012 年 1 月,公司预先投入资金开设沈阳市大东区龙之梦店(店中店),2012 年 预期收益 110.81 万元,实际效益-109.53 万元,尚未实现预期效益;2013 年预期效益 234.91 万元, 实际效益-232.54 万元,尚未实现预期效益;2014 年预期效益 376.75 万元,实际效益 17.67 万元, 尚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由于在该直营店区域内客户对公司品牌、产品的商圈正在形成中。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 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二次临时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现将有关变更情 况公告如下:本次将原募投项目中“沈阳市铁西区店(专卖店)”、“沈阳市大东区龙之梦店(店中店)” 变更拆分为包括铁西商圈、大东龙之梦商圈在内的多商圈的多个直营店的项目。其中沈阳市大东区 龙之梦店已经完成部分投入,剩余部分用于变更。将“济南市泉城路店(专卖店)”变更为在华北区 选择省会城市、重点城市或直辖市进行拆分为多区域的多个直营店项目。“成都春熙路店(专卖店)” 变更为在西南和华中选择省会城市、重点城市或直辖市进行拆分为多区域的多个直营店项目。“长春 重庆路店(专卖店)”变更为在黑龙江省、吉林省和内蒙古东部选择省会城市或重点城市进行拆分为 多区域的多个直营店项目。以原计划店面营业面积为依据可对店铺进行拆分,在暂时无法租赁到独 立店铺或原计划的店中店时可将专卖旗舰店变更为多个专卖旗舰店或店中店,可将一个大的店中店 拆分成多个店中店,公司保证变更后直营店的营业面积总和及铺货量不因本次实施方式变更而减少, 如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本次变更后的资金需求,公司将自筹解决资金缺口;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 城市一流商圈中一流店铺资源出现的时机,灵活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时间,但全部项目仍 在 2 年内实施完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 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二次临时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现将有关变更情 况公告如下:本次将原募投项目中“沈阳市铁西区店(专卖店)”、“沈阳市大东区龙之梦店(店中店)” 变更拆分为包括铁西商圈、大东龙之梦商圈在内的多商圈的多个直营店的项目。其中沈阳市大东区 龙之梦店已经完成部分投入,剩余部分用于变更。将“济南市泉城路店(专卖店)”变更为在华北区 选择省会城市、重点城市或直辖市进行拆分为多区域的多个直营店项目。“成都春熙路店(专卖店)” 变更为在西南和华中选择省会城市、重点城市或直辖市进行拆分为多区域的多个直营店项目。“长春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 重庆路店(专卖店)”变更为在黑龙江省、吉林省和内蒙古东部选择省会城市或重点城市进行拆分为 多区域的多个直营店项目。以原计划店面营业面积为依据可对店铺进行拆分,在暂时无法租赁到独 立店铺或原计划的店中店时可将专卖旗舰店变更为多个专卖旗舰店或店中店,可将一个大的店中店 拆分成多个店中店,公司保证变更后直营店的营业面积总和及铺货量不因本次实施方式变更而减少, 如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本次变更后的资金需求,公司将自筹解决资金缺口;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 城市一流商圈中一流店铺资源出现的时机,灵活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时间,但全部项目仍 在 2 年内实施完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于 201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就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相关事 宜公告如下:为使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审字[2014]3200 号 《关于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 201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自筹资金 3463.72 万元。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 出具了相关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463.72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201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2014 年第一次临时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40,821.31 万元的 8.57%)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无 注: 注 1: ①2013 年 1 月,公司预先投入资金开设沈阳市沈河区中街店(店中店),2013 年预期效益 140.68 万元,实际效益 285.11 万元,达到预期效益;2014 年预期效益 298.24 万元,实际效益 198.72 万元,低于预期效益 注 2 :2012 年 1 月,公司预先投入资金开设沈阳市大东区龙之梦店(店中店),2012 年预期收益 110.81 万元,实际效益-109.53 万元,尚未实现预期效益;2013 年预期效益 234.91 万元,实际效益-232.54 万元,尚未实现预期效益;2014 年预期效益 376.75 万元,实际效益 17.67 万元,尚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由于在该直营店区域内客户对公司品牌、产品的商圈正在形成中。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 目 对应的原承 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1) 本报告期实 际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 际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 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 铁西商圈 (多个直营 店) 沈阳市铁西 区店(专卖 旗舰店) 7,904 否 大东龙之梦 商圈(多个 直营店) 沈阳市大东 区龙之梦店 (店中店) 6,325 2012 年 01 月 31 日 17.67 注 1 否 否 黑龙江省、 吉林省和内 蒙古东部省 会城市或重 点城市多区 域的多个直 营店项目 长春市重庆 路店(专卖 旗舰店) 3,889 3000 3000 77.14%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否 西南和华中 省会城市、 重点城市或 直辖市多区 域的多个直 营店项目 成都市春熙 路店(专卖 旗舰店) 2,530 否 华北区省会 城市、重点 城市或直辖 市多区域的 多个直营店 项目 济南市泉城 路店(专卖 店) 3,994 否 合计 -- 24,642 3000 3000 -- -- 17.67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说明(分具体项目)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方式和实施时间的原因主要是,公司上市后品牌影 响力得到提升,公司的规范性对外商务谈判中得到更多的认同,客观上使公司有更多 机会进住一流商圈的一流商场;一流商圈中独立店铺及商场店中店为稀缺的商业资 源,租赁时机稍纵即逝,如果在得知店铺租赁信息后再逐一履行审批程序,极可能失 去承租机会。因此,公司有必要对原有的募投的部分店面的地点、方式和实施时间进 行调整,同时,授权董事会针对一流商圈中店铺租赁信息灵活组织募投项目实施,使 新设直营店分布更加合理。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二次临时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现将有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本次将原募投项目中“沈阳市 铁西区店(专卖店)”、“沈阳市大东区龙之梦店(店中店)”变更拆分为包括铁西商圈、 大东龙之梦商圈在内的多商圈的多个直营店的项目。其中沈阳市大东区龙之梦店已经 完成部分投入,剩余部分用于变更。将“济南市泉城路店(专卖店)”变更为在华北区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4 选择省会城市、重点城市或直辖市进行拆分为多区域的多个直营店项目。“成都春熙 路店(专卖店)”变更为在西南和华中选择省会城市、重点城市或直辖市进行拆分为 多区域的多个直营店项目。“长春重庆路店(专卖店)”变更为在黑龙江省、吉林省和 内蒙古东部选择省会城市或重点城市进行拆分为多区域的多个直营店项目。以原计划 店面营业面积为依据可对店铺进行拆分,在暂时无法租赁到独立店铺或原计划的店中 店时可将专卖旗舰店变更为多个专卖旗舰店或店中店,可将一个大的店中店拆分成多 个店中店,公司保证变更后直营店的营业面积总和及铺货量不因本次实施方式变更而 减少,如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本次变更后的资金需求,公司将自筹解决资金缺口;授权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城市一流商圈中一流店铺资源出现的时机,灵活安排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时间,但全部项目仍在 2 年内实施完毕。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验字【2015】3123 号验字报告审验到位,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陆续 开展建设,按计划正在实施。注①2012 年 1 月,公司预先投入资金开设沈阳市大东区 龙之梦店(店中店),2012 年预期收益 110.81 万元,实际效益-109.53 万元,尚未实现 预期效益;2013 年预期效益 234.91 万元,实际效益-232.54 万元,尚未实现预期效益; 2014 年预期效益 376.75 万元,实际效益 17.67 万元,尚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由于在 该直营店区域内客户对公司品牌、产品的商圈正在形成中。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说明 无 注 1: 2012 年 1 月,公司预先投入资金开设沈阳市大东区龙之梦店(店中店),2012 年预期收益 110.81 万元,实际效益-109.53 万元,尚未实现预期效益;2013 年预期效益 234.91 万元,实际效益-232.54 万元,尚未实现预期效益;2014 年预期效益 376.75 万元,实际效益 17.67 万元,尚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由于在该直营店区域内客户对公司品牌、产品的商圈正在形成中。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所处行业 主要产品或 服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深圳市萃华 珠宝首饰有 限公司 子公司 零售、生产 和加工 黄金、铂金、 白银、珠宝、 首饰、工艺 制品的购 销;饰品的 设计;企业 管理咨询、 经济信息咨 询、信息咨 询(不含人 才中介服 务、证券及 限制项目); 50000000.0 0 856,329,825 .10 258,513,686 .10 2,077,096,5 03.25 77,564,223. 95 58,585,508. 36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5 文化活动策 划、企业品 牌策划;创 意设计。 (法 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在 登记前须经 批准的项目 除外)。黄 金、铂金、 白银、珠宝、 首饰、工艺 制品的加 工;旧首饰 的收购。 沈阳新华峰 实业有限公 司 子公司 投资 企业投资、 项目投资管 理及技术咨 询;计算机 及辅助设备 批发、零售; 房产、设备 租赁。 40000000.0 0 113,060,183 .07 2,910,519.5 8 1,708,000.0 0 -4,500,957. 43 -4,500,957. 43 沈阳萃华国 际珠宝城有 限公司 子公司 零售 市场(零售) 设施租赁; 物业服务; 珠宝首饰、 金银饰品、 玉器、工艺 美术品零 售。 3000000.00 32,966,117. 05 1,556,115.7 2 -388,943.35 -389,200.17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 目的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 方式 对整体生产和业绩的影响 沈阳华杰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销 报告期亏损 5、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6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七、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国内珠宝首饰行业处于从完全竞争向寡头竞争过渡的初期阶段,市场竞争较为激烈。目前,珠宝首饰业 的市场竞争主要体现在品牌、资本、营销渠道、设计研发等各方面,其中,品牌竞争是核心。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依托国家十四部委等联合发布的《关于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及的相关政策, 致力于打造国际化珠宝首饰品牌。围绕这一战略目标,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品牌优势,继续秉承“赢心盈 利同在、金品人品共纯”的理念,加大市场开发力度,使公司成为传承、弘扬中华首饰文化的载体和向国 际珠宝首饰业展示中华首饰文化的窗口。 (三)发展计划 2015年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行业特点等,公司将在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 加强募集资金项目的投放:2015年公司将根据对募投项目重新定位后的实施地点加大考察与投放力度。 寻找更适合企业经营与发展的战略布局,同时通过直营店所在区域的影响力不断加强连锁加盟网络的 建设。 2. 紧跟国家最新政策,探索互联网经营模式,丰富公司经营手段。 3. 良好的品牌形象不仅可以赢得消费者的信赖,还可取得更大市场份额。公司以“皇室印象诉诸时尚”作 为品牌定位制定了品牌推广计划。进一步挖掘整理民族文化元素,结合“萃华”百年品牌文化打造“文化 饰品”、通过加深对流行时尚元素的理解打造“时尚饰品”;通过整合、提升店面形象、首饰款式、和嵌 入式广告等营销手段,加大对“萃华”品牌在全国范围内的宣传力度,全面提升品牌价值和知名度。 4.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对内部员工的培养和外部优秀人才的引进,并以“勤、诚、信”为重要指导思 想,加强对各类人才的管理与开发。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培训体系,以“萃华”传统手工艺传承梯队和内 部服务精英队伍为核心,通过培养内部培训师队伍,以优带新对公司员工进行持续培训,使员工技术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7 水平、服务理念等得到更大提升。同时,通过外聘优秀讲师对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升管 理人员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 (四)可能面临的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目前公司生产用原料主要为黄金。黄金价格因经济形势、市场走向、供求变化等复杂因素的影响,因 此黄金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原材料的价格波动使黄金租赁业务对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产生不确定性。 2、销售区域集中风险 公司的传统优势区域在东北地区,为改善销售集中的局面,公司于2009年2月设立子公司深圳萃华, 不仅借助深圳珠宝产业集群的区位优势优化了公司的产品结构,而且也迅速在南方地区拓展了市场空间。 3、直营店数量增加带来的管理和人力资源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特别是本次新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销售网络中直营店将大幅增加。直营 店作为公司所属的分支机构,不但要完成经营任务,而且要负责公司品牌的宣传和推广,同时还要协助加 盟管理部门对加盟店进行管理。虽然公司一直注重对内部员工培养与外部优秀人才引进,将人才视为公司 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建立并完善了人力资源保障机制,但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若公司组织管理体系、 直营店管理人员及高素质营销人员的培养和储备不能满足公司直营店数量增加后的要求,则公司经营将受 到一定负面影响。 九、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 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 权益的披露》等8项会计准则。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在2014年年度及以 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使用外,上述其他会计准则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8 2014年9月7日决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 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企业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变更,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 调整,对可比期间财务 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准则名称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 其对 本公司的影响说明 对2013年12月31日/2013年度 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元) 增加+/减少- 《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 一 财 务 报 表 列 报 (2014年修订)》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 财务报表列报(2014 年修订)》及应用指南的 相关 规定 递延收益 +2,550,0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2,550,000.00 准则名称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其对 本公司的影响说明 对2013年12月31日/2013年度 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项目金额 影响金额(元) 增加+/减少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 期股权投资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 期股权投资》及应用指南的 相关规定 长期股权投资 -10,50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500,000.00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年度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十一、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十二、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华杰置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注销登记,已在2014年6月26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9 日《沈阳日报》上刊登注销登记公告,已办理完毕工商注销登记手续,于2014年7月开始不纳入合并范围。 十三、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等有关规定,为 建立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年—2016年)》以及审议通 过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生效的《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 分配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新修改的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分红标准和比例 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保证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明: 是 公司近 3 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预案或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或方案情况 公司于2014年11月上市,2012年度及2013年度公司未进行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 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率 以现金方式要约回 购股份资金计入现 金分红的金额 以现金方式要约回 购股份资金计入现 金分红的比例 2014 年 9,040,800.00 98,372,076.65 9.19% 0.00 0.00 2013 年 0.00 110,825,246.53 0.00% 0.00 0.00 2012 年 0.00 87,149,535.62 0.00% 0.00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 十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0.60 每 10 股转增数(股) 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150,68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 9,040,800.00 可分配利润(元) 242,747,143.20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10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其他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4 年财务报表审计结果,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母 公司 2014 年度实现净利润 44,610,434.83 元。按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4,461,043.48 元,提取后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 40,149,391.34 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42,747,143.20 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提出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14 年末总股本 150,6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 0.60 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发放现金股利 9,040,8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31,108,591.35 元转入下年。分配后,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 233,706,343.20 元。对自然人股东,公司按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 10 股 0.48 元。 十五、社会责任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六、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媒体质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五、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收购资产。 2、出售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资产。 3、企业合并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企业合并情况。 六、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2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七、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深圳萃华作为承租方: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1-4月)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深圳市金山聚酯有限公司 经营租赁 18.79万元 56.38万元 深圳萃华租赁的深圳市金山聚酯有限公司房屋于2014年4月到期,租赁到期后,双方没有继续签订租 赁协议。 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3 八、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子公司租赁了4处房产用于办公和生产、控股子公司沈阳新华峰有一处房产对 外出租(均已办理租赁备案)。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2、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 日)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 日)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 行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深圳萃华 25,000 2014 年 10 月 20 日 15,000 连带责任保证 2014.10.20- 2015.10.19 否 否 深圳萃华 15,000 2014 年 10 月 21 日 9,465 连带责任保证 201410.21-2 015.10.20 否 否 深圳萃华 6,000 2014 年 10 月 15,000 连带责任保证 2014.10.29- 否 否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4 29 日 2015.10.28 深圳萃华 5,000 2014 年 08 月 13 日 4,526 连带责任保证 2014.8.13-2 015.8.12 否 否 深圳萃华 3,000 2014 年 06 月 26 日 3,000 连带责任保证 2014.6.26-2 015.6.25 否 否 深圳萃华 4,000 2014 年 04 月 23 日 3,000 连带责任保证 2014.4.23-2 015.4.22 否 否 深圳萃华 10,000 2014 年 12 月 16 日 7,993 连带责任保证 2014.12.16- 2015.12.15 否 否 深圳萃华 25,000 2013 年 05 月 14 日 22,179 连带责任保证 2013.5.14-2 014.5.13 是 否 深圳萃华 5,000 2013 年 08 月 05 日 3,995 连带责任保证 2013.8.5-20 14.8.4 是 否 深圳萃华 5,000 2013 年 05 月 28 日 3,873 连带责任保证 2013.5.28-2 014.5.27 是 否 深圳萃华 10,000 2013 年 10 月 10 日 4,000 连带责任保证 2013.10.10- 2014.10.9 是 否 深圳萃华 4,000 2014 年 01 月 01 日 3,992 连带责任保证 2014.1.1-20 14.12.19 是 否 深圳萃华 5,000 2013 年 04 月 25 日 2,863 连带责任保证 2013.4.25-2 014.4.24 是 否 深圳萃华 4,000 2013 年 05 月 08 日 2,000 连带责任保证 2013.5.8-20 14.5.7 是 否 深圳萃华 3,000 2013 年 04 月 25 日 2,000 连带责任保证 2013.4.25-2 014.4.24 是 否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 度合计(B1) 129,000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 生额合计(B2) 106,514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 保额度合计(B3) 68,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 额合计(B4) 57,984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两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A1+B1) 129,000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 计(A2+B2) 106,514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 计(A3+B3) 68,000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A4+B4) 57,984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56.29%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106,514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5 (1)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4、其他重大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 九、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无 无 无 无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无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郭英杰;马俊豪; 周应龙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 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 月期末(2015 年 5 月 3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以下同)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其所持发行人股票的 2014 年 11 月 04 日 2017-11-04 正常履行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6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 月;(3)上述股份锁定承 诺期限届满后,在担任发 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 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五;不再担 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同时,还承诺不因职 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放弃履行上述承诺;本人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 股票,应将该部分出售股 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 司所有。 深圳市翠艺投 资有限公司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 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 月期末(2015 年 5 月 3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以下同)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其所持发行人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 月。 2014 年 11 月 04 日 2017-11-04 正常履行 郭英杰;深圳市 翠艺投资有限 公司 在锁定期满的两年内,每 年转让不超过发行上市 之日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0%,两年内累计转让不 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额的 20%,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2014 年 11 月 04 日 2019-11-04 正常履行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7 股票时的发行价(如遇除 权除息事项,价格做相应 调整。上述两年期限届满 后,其在减持发行人股份 时,将按市价且不低于发 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 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 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的价格进行减持。将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 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 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 其他转让方式减持公司 股票。在减持发行人股份 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 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 马俊豪;周应龙 在锁定期满的两年内,第 一年转让不超过其发行 上市之日所持公司股份 的 25%,第二年转让不超 过其当时持有公司股份 的 25%,转让价格不低于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的发行价(如遇除权 除息事项,价格做相应调 整)。将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 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 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 式减持公司股票。在减持 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 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 出相关公告。同时还承 诺,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 时,将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 行;本人不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上述承诺;本人如未履行 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应将 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 2014 年 11 月 04 日 2019-11-04 正常履行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8 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同意在违背该减持承诺 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 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其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自其未履行上述减持 意向之日起 6 个月内不 得减持;(3)如果因未履 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 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 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 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 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郭英杰;深圳市 翠艺投资有限 公司 在关联关系存续的情况 下,本公司(或本人)将不 会直接或者参与设立其 他企业,从事与沈阳萃华 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 生产经营和业务;并且保 证在沈阳萃华金银珠宝 股份有限公司将来扩大 业务范围时放弃从事与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 有限公司相同的业务。 2014 年 11 月 04 日 9999-12-31 正常履行 马俊豪;郭英杰 1、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的《沈阳萃华金银珠 宝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 三年内股价稳定的预案》 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 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 事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 关决议头赞成票。2、将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的《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 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 内股价稳定的预案》中的 相关规定,采取稳定公司 股票的措施,履行相关的 2014 年 11 月 04 日 2017-11-04 正常履行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9 各项义务。 深圳市翠艺投 资有限公司 1、将根据沈阳萃华金银 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的《沈阳萃华金 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上 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的 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 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 开的股东会上,对回购股 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2、将根据沈阳萃华金银 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的《沈阳萃华金 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上 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的 预案》中的相关规定,采 取稳定公司股票的措施, 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 2014 年 11 月 04 日 2017-11-04 正常履行 沈阳萃华金银 珠宝股份有限 公司 在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 连续 20 个交易日每日股 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时(以下简称“启动条 件”,审计基准日后发生 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 除权除息处理),公司承 诺将按照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的《沈阳萃华金银珠 宝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 三年内股价稳定的预案》 启动稳定股价的措施,按 照上述预案的规定回购 公司股份,并履行相关的 各项义务。 2014 年 11 月 04 日 2017-11-04 正常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 划(如有) 无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0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十、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73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7 年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宫国超、闫长满、王晓凉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监事会、独立董事(如适用)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五、公司子公司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六、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3,000,000 100.00% 113,000,000 74.99% 3、其他内资持股 113,000,000 100.00% 113,000,000 74.99%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49,000,000 43.36% 49,000,000 32.52% 境内自然人持 股 64,000,000 56.64% 64,000,000 42.4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7,680,000 37,680,000 37,680,000 25.01% 1、人民币普通股 37,680,000 37,680,000 37,680,000 25.01% 三、股份总数 113,000,000 37,680,000 37,680,000 150,680,000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10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56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68 万股。发 行后公司股本总额由 11,300 万股变更为 15,068万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10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56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68 万股。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权登记,于2014年11月办理了相关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 并取得了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210100000011425)。公 司注册资本由11,300万元变更为15,068万元。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2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末近三年历次证券发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 券名称 发行日期 发行价格(或利 率) 发行数量 上市日期 获准上市交易数 量 交易终止日期 普通股股票类 A 股 2014 年 11 月 04 日 11.92 元 37,680,000 2014 年 11 月 04 日 37,680,000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公司债类 权证类 前三年历次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 2014年10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56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不超 过3,768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股票数量3,768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 无老股转让。其中网下配售376.80万股,网上发行3,391.20万股,发行价格为11.92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14]402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萃华珠宝”,股票 代码“00273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3,768万股股票将于2014年11月4日起上市交易。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68.00 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发行前的11,300万股增加到15,068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5,068万元。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3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东总数 19,28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第 5 个交易日末普 通股股东总数 16,780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参见注 8) 0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 持股数量 报告期内 增减变动 情况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持有无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翠艺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53% 46,000,00 0 0 46,000,000 0 周应龙 境内自然人 6.72% 10,118,26 8 0 10,118,268 0 郭英杰 境内自然人 6.42% 9,680,000 0 9,680,000 0 马俊豪 境内自然人 6.40% 9,646,634 0 9,646,634 0 李玉昆 境内自然人 4.70% 7,083,590 0 7,083,590 0 郭琼雁 境内自然人 4.27% 6,427,994 0 6,427,994 0 郭裕春 境内自然人 2.65% 4,000,000 0 4,000,000 0 朴昌建 境内自然人 1.99% 3,000,000 0 3,000,000 0 解天俊 境内自然人 1.99% 3,000,000 0 3,000,000 0 郭兰伟 境内自然人 1.99% 3,000,000 0 3,000,000 0 君信投资有限公 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9% 3,000,000 0 3,000,000 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 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况(如有) (参见注 3) 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上述股东中,深圳翠艺、郭英杰、郭琼雁、郭裕春为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蔡祖荣 2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0,000 常加忠 2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0,000 沈志径 227,600 人民币普通股 227,600 洪谦敬 187,700 人民币普通股 187,700 万纲 155,600 人民币普通股 155,600 汤耀利 154,400 人民币普通股 154,400 陈晨 154,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4,000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4 杨宝义 127,600 人民币普通股 127,600 李建元 123,300 人民币普通股 123,300 陈海忠 115,125 人民币普通股 115,125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 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 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 注 4) 无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 成立日期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业务 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 公司 郭英杰 2008 年 06 月 16 日 27926937-2 2200 万元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 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 (不含专营、专控、专卖 商品) 未来发展战略 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除投资和控股本公司外,无其他业务。未来将根据本公司发展需要提供支 持。 经营成果、财务状况、 现金流等 目前主要业务是投资控股本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 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 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 况 无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郭英杰 中国 否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5 最近 5 年内的职业及职务 2008 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1996 年至今任深圳翠艺执行董事。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无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公司所知的范围内,没有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6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 日期 任期终止 日期 期初持股 数(股) 本期增持 股份数量 (股) 本期减持 股份数量 (股) 期末持股 数(股) 郭英杰 董事长 现任 男 54 2014 年 07 月 25 日 2017 年 07 月 24 日 9,680,000 0 0 9,680,000 李玉昆 副董事长 现任 男 60 2014 年 07 月 25 日 2017 年 07 月 24 日 7,083,590 0 0 7,083,590 周应龙 副董事长 离任 男 58 2014 年 07 月 25 日 2014 年 12 月 20 日 10,118,268 0 0 10,118,268 马俊豪 董事 现任 男 64 2014 年 07 月 25 日 2017 年 07 月 24 日 9,646,634 0 0 9,646,634 郭有菊 董事 现任 女 69 2014 年 07 月 25 日 2017 年 07 月 24 日 1,253,514 0 0 1,253,514 郭裕春 董事、董事 会秘书 现任 男 33 2014 年 07 月 25 日 2017 年 07 月 24 日 4,000,000 0 0 4,000,000 彭凯 董事、副总 经理 现任 男 35 2015 年 01 月 21 日 2017 年 07 月 24 日 0 0 0 0 王君 独立董事 离任 男 43 2014 年 07 月 24 日 2015 年 01 月 21 日 0 0 0 0 高小珺 独立董事 离任 女 52 2011 年 07 月 25 日 2014 年 07 月 24 日 0 0 0 0 何明跃 独立董事 离任 男 52 2011 年 07 月 25 日 2014 年 07 月 24 日 0 0 0 0 孙长江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51 2014 年 07 月 25 日 2017 年 07 月 24 日 0 0 0 0 郭颖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42 2014 年 07 月 25 日 2017 年 07 月 24 日 0 0 0 0 刘彦文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50 2015 年 01 月 21 日 2017 年 07 月 24 日 0 0 0 0 郝帅肄 监事会主 席 现任 女 35 2014 年 07 月 25 日 2017 年 07 月 24 日 0 0 0 0 张秋静 监事 现任 女 37 2014 年 07 月 25 日 2017 年 07 月 24 日 0 0 0 0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8 金萍 职工监事 现任 女 43 2014 年 07 月 25 日 2017 年 07 月 24 日 0 0 0 0 锡燕 财务总监 现任 女 51 2014 年 07 月 25 日 2017 年 07 月 24 日 0 0 0 0 王成波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44 2014 年 07 月 25 日 2017 年 07 月 24 日 0 0 0 0 胡永红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55 2014 年 07 月 25 日 2017 年 07 月 25 日 0 0 0 0 杨阳 副总经理 现任 女 39 2014 年 07 月 25 日 2017 年 07 月 24 日 0 0 0 0 合计 -- -- -- -- -- -- 41,782,006 0 0 41,782,006 二、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的主要工作经历 1、董事 郭英杰先生,中国国籍,1961年4月出生,高中学历,公司董事长,现兼任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 会副会长、沈阳老字号协会会长。2004年9月至2008年7月任萃华有限总经理。目前任深圳翠艺法定代表人 及执行董事。2010年被评为“沈阳市杰出企业家”,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李玉昆先生,中国国籍,1955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助理工艺美术师,现兼任沈阳市人大代表、中 国黄金协会常务理事,曾任沈阳市萃华金银制品厂车间主任、生产技术科长、厂长,萃华实业总经理、萃 华有限董事长。李玉昆先生师从穆福宣先生、夏福元先生,是“萃华金店”“花丝、提花、点蓝、錾刻”等传 统手艺的第四代传人,是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之一,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马俊豪先生,中国国籍,1951年11月出生,中学学历, 2003年6月至今任惠州市俊源实业有限公司董 事长、海富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达通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郭有菊女士,中国国籍,1946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 1992年至2000年任沈阳市萃华金银制品实业 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2001年至2004年任沈阳市萃华金银制品实业公司及萃华有限党委书记职务。曾获 “沈阳市劳模”、“辽宁省劳模”和“沈阳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现任公司董事。 郭裕春先生,中国国籍,1982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2011年7月起,兼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3年 7月30日起,兼任沈阳新华峰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14年3月,兼任深圳萃华总经理。2013 年12月10日,兼任沈阳萃华国际珠宝城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常 务副总经理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9 彭凯先生,中国国籍,1980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主要协助总经理负责公司日 常业务管理工作。2010年荣获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颁发的“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 郭颖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3月出生,博士学历,现任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珠宝学院副院长、副 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长江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11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律师, 现任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 主任,兼任辽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沈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辽宁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沈阳工学院 董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辽宁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辽宁省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现任公司独立 董事。 刘彦文先生,独立董事,中国国籍,1965年6月出生,2015年1月任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现任大连理工大学会计及财务管理研究所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管理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财 务会计公司治理和财务管理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郝率肄女士,中国国籍,1980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曾任深圳姚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店 长,现任公司“萃华金店”(总号)店长,负责日常管理及销售等工作,2009年荣获“沈阳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秋静女士,中国国籍,1978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加盟部经理,主要负责公司加盟业务 的运营管理工作。2010年荣获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颁发的“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现任公司监事会监事。 金萍女士,监事,中国国籍,1972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公司工会副主席。现任公司办公室主管, 主要负责办公室综合事务管理工作。2012年荣获沈阳市总工会授予的“沈阳市五一巾帼先进个人”和沈阳市 大东区委员会授予的“创先争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称号;2012年12月任沈阳市大东区第十四届政协委员, 现任公司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李玉昆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常务福总经理郭裕春先生、副总经理彭凯先生,详见本节之“二、 任职情况”之“1、董事”。 胡永红先生,中国国籍,1960年5月出生,中专学历,助理工艺美术师,主要负责公司市场的规划, 对营销工作尤为专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0 王成波先生, 中国国籍,1971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主要负责批发、加盟连锁业务,具有较深的技 术功底及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曾任萃华有限批发、连锁加盟部经理。2008年荣获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颁发 的“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锡燕女士,中国国籍,1964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萃华有限财务经理,在珠宝首 饰企业的财务核算、财务管理方面有丰富的经验。2010年被沈阳市人民政府评为“劳动模范”。现任公司财 务总监。 杨阳女士 ,中国国籍,1976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二级培训师、人力资源师(助理),主要负责公司 终端运营部的工作。曾任萃华有限人力资源部经理,多年来从事人力资源、后勤管理工作,在人事、后勤 管理方面有丰富的经验,2008年荣获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颁发的“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现任公司副总经 理。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 取报酬津贴 郭英杰 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08 年 06 月 10 日 否 在股东单位任 职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长郭英杰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 期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 取报酬津贴 郭英杰 深圳市中金创展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05 月 06 日 否 郭英杰 深圳市中金创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3 年 01 月 23 日 否 郭英杰 深圳市金山聚酯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3 年 12 月 25 日 否 马俊豪 惠州市俊源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4 年 4 月 15 日 是 马俊豪 香港达通实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05 年 1 月 20 日 否 马俊豪 深圳市金山聚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3 年 12 月 25 日 是 郭裕春 沈阳萃华国际珠宝城 执行董事 2013 年 12 月 10 日 否 郭裕春 沈阳新华峰实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 经理 2013 年 07 月 30 日 否 郭裕春 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3 年 07 月 30 日 否 彭凯 沈阳新华峰实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13 年 07 月 30 日 是 郭颖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珠宝学院 副院长 2001 年 07 月 30 日 是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1 孙长江 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 主任 2011 年 02 月 04 日 否 孙长江 辽宁省律师协会 副会长 2009 年 10 月 29 日 否 孙长江 沈阳市律师协会 副会长 2007 年 06 月 08 日 否 孙长江 辽宁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 委员 2009 年 07 月 22 日 否 孙长江 沈阳工学院 董事 2010 年 01 月 21 日 否 孙长江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理事 2011 年 11 月 27 日 否 孙长江 辽宁省刑法学研究会 副会长 2012 年 05 月 03 日 否 孙长江 辽宁省犯罪学研究会 副会长 2015 年 12 月 06 日 否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薪 酬确定的依据主要为参照同行业和本地区上市公司工资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最终 确定其报酬。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 应付报酬总额 从股东单位获 得的报酬总额 报告期末实际 获得报酬 郭英杰 董事长 男 54 现任 20.3 0 20.3 李玉昆 副董事长 男 60 现任 18.2 0 18.2 周应龙 副董事长 男 58 离任 16.5 0 16.5 马俊豪 董事 男 64 现任 0 0 0 郭有菊 董事 女 69 现任 0 0 0 郭裕春 董事、董事会 秘书 男 33 现任 17.9 0 17.9 彭凯 董事、副总经 理 男 35 现任 14.1 0 14.1 高小珺 独立董事 女 52 离任 1.3 0 1.3 何明跃 独立董事 男 52 离任 1.3 0 1.3 王君 独立董事 男 43 离任 2.5 0 2.5 孙长江 独立董事 男 51 现任 1.3 0 1.3 郭颖 独立董事 男 42 现任 1.3 0 1.3 刘彦文 独立董事 男 50 现任 0 0 0 郝帅肄 监事会主席 女 35 现任 11 0 11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2 张秋静 监事 女 37 现任 9.6 0 9.6 金萍 职工监事 女 43 现任 7.1 0 7.1 锡燕 财务总监 女 51 现任 14.1 0 14.1 王成波 副总经理 男 44 现任 14.1 0 14.1 胡永红 副总经理 男 55 现任 11.2 0 11.2 杨阳 副总经理 女 39 现任 14.1 0 14.1 合计 -- -- -- -- 175.9 0 175.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高小珺 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14 年 07 月 24 日 已经连任 2 届,不能续任 何明跃 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14 年 07 月 24 日 已经连任 2 届,不能续任 周应龙 副董事长 离任 2014 年 12 月 20 日 由于身体原因离任 王君 独立董事 离任 2015 年 01 月 21 日 由于工作原因离任 彭凯 董事 被选举 2015 年 01 月 21 日 股东大会选举 刘彦文 独立董事 被选举 2015 年 01 月 21 日 股东大会选举 五、 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基本情况 公司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享受合法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截止 2014年12月31日,公司在职员工的人数为628人。 2、 员工专业结构 员工类别 人数(人) 占职工总人数比例 管理人员 113 17.99% 技术人员 66 10.51% 生产人员 221 35.19% 销售人员 228 36.31% 合计 628 100.00%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3 3、员工受教育程度 员工类别 人数(人) 占职工总人数比例 本科 54 8.60% 大专 172 27.39% 大专以下 402 64.01% 合计 628 100.00%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4 4、员工年龄分布 员工类别 人数(人) 占职工总人数比例 30及以下 381 60.67% 30岁-40岁 181 28.82% 40岁-50岁 45 7.17% 50以上 21 3.34% 合计 628 100.00% 公司薪酬政策坚持以效率优先 兼顾公平为原则,结合岗位价值与履职员工能力为分配依据。根据岗位 工作性质不同,采取不同的薪酬分配方式,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年薪制;销售人员及生产人员实行低底薪+ 高绩效激励制;其他人员实行岗位薪级制。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5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完善信息披露流程,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充分维护广大投资者 的利益,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治理 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召集并召开公司股东大会。2014年 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股东大会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拥有对业务和经营自主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实行“五分开”,独立于控股股 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公司的重大决策由股东大会依法做出,控股股东依法形式 股东权利,没有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 3、 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出席董事会并审议各项议案,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维护公司 和股东利益。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4、 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决议程序、决议事项及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实行监督。对董事、高级管理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6 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以及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监督,充分行使了监督职责。 5、 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在企业创造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实现社会、股东、员工 等各方面的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6、 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上市后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 的报纸和网站,真实、准确、及时的披露公司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地获得公司相关信息。 7、 投资者关系 公司上市后非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为顺利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制订了《投资者关 系管理制度》,公司证券部为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负责人,通过直接接待、电话、邮 件、公司网站、交易所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保持与投资者的顺利沟通,并在法律法规等要求范围内解答投 资者的问题。 公司治理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中国证监会[2011]30 号) 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 规行为,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落实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工作。未发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7 二、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名称 决议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4 年 06 月 19 日 1、《公司董事会 2013 年度 工作报告》 2、《公司监事 会 2013 年度工作报告》 3、 《公司 2013 财务决算报告 和 2014 财务预算报告》 4、 《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 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本报告期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名称 决议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2014 年 03 月 10 日 1、《关于同意华普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 审计的沈阳萃华金银珠宝 股份有限公司 2011、2012、 2013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申请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并上市方案>的议 案》 3、《关于制定<公司股 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 稳定预案>的议案》 4、《关 于审议<公司上市后前三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5、《关于修改<公司利 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6、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 案)>的议案》 7、《关于审 议<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 案》 8、《关于公司持股满 三年的相关股东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转让部 分股份的议案》 9、《关于 审议<公司出具的相关承 诺>的议案》 10、审议《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8 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前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 案》 201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2014 年 04 月 22 日 1、《关于修改<公司申请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并上市方案>的议 案》 2、《关于制定<公司股 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 稳定预案>的议案》 3、《关 于审议<公司上市后前三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4、《关于修改<公司利 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5、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 案)>的议案》 6、《关于审 议<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 案》 7、《关于公司持股满 三年的相关股东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转让部 分股份的议案》 8、《关于 审议<公司出具的相关承 诺>的议案》 9、《关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并上市前滚存未 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 市具体事宜的议案》 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01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 2014 年 07 月 24 日 1、审议《关于选举第三届 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的 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 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3、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9 三、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 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会议 高小珺 4 4 0 0 0 否 何明月 4 3 1 0 0 否 王君 10 7 3 0 0 否 郭颖 6 2 4 0 0 否 孙长江 6 6 0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4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均能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的履 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到公司实地考察,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募 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并依靠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 公正的判断,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制度的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 见。报告期内,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及其他 事项未提出过异议。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审核了公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0 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续聘审计机构、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等议案,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了意见, 听取了公司审计部工作汇报并沟通下一步工作重点,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进行协商与沟 通。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 审核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认为上述人员为公司持续、快速、稳健发展起到了积极地作 用,同时对2015年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提出了宝贵意见。 3、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各项工作,通过多 渠道广泛搜寻适合企业发展的优秀人才。审核了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的人选,并提出了专业意见,同时审 议了彭凯先生为董事候选人、刘彦文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严格按照《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认真履行职责。针对 原有募投项目对公司所处行业和形势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探讨,认为已经不符合公司战略目标,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提出了建议,并及时提交董事会进行可行性和必要性的分析。 五、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六、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完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公司控股股东为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公司与控 股股东完全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的能力。 1、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公司拥有独立 的员工队伍,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人员、业务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单位担 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员档案管理,制订了清晰明确的人事、劳动和薪资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1 制度。所有员工均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招聘录用,并按照国家劳动管理部门的要求签订了劳动合同。 2、业务独立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珠宝饰品设计、 加工、批发和零售。控股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从事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公司拥有 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独立开展业务,不依赖于控股股东。 3、机构独立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完整的组织机构,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各智能机构在人员、办公场所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均完全独立,独 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合署办公、混合经营的情况。 4、资产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对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厂房、土地、设备、商标、专利等资产均合法拥有 所有权和使用权,拥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资产产权界定清晰,生产经营场所 独立,不存在依靠控股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目前本公司不存在以资产为股东的债务 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 5、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制订了严格的财务管理 制度、会计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未在任何关联单位兼职,独立进 行财务决策。独立运营资金,不与控股股股东、关联企业等共用银行账户;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 履行缴纳义务,无与股东单位混合纳税情况。公司不存在货币资金或其他资产被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占 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为股东及其下属单位、其他关联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绩效考评体系,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与其收入直接挂钩。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薪酬考核方案,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 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律法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 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关决议,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基本完成了年初所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2 第十节 内部控制 一、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冶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地完善公司冶理结构,建立建全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 运作,努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流程体系,为规范公司治理、提高决策水平、 保护股东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目前,公司整体运作比较规范、独立性强、信息披露规范,公司治理实际 情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将根据外部经营环境的变 化、相关部门和政策新规定的要求,持续不断地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益, 保证经营合法合规,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实现战略目标。 二、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责任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子我评价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建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依据 公司以《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 配套指引》以及监管部门相关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引导和规范企业加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防范财务报告 风险。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5 年 04 月 25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详见公司 2015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内控制度自我 评价报告》 五、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3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我们认为,萃华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5 年 04 月 25 日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详见公司 2015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内部控制鉴证 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六、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 追究制度》,对财务报告重大差错的认定及处理程序、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作出了明确规定。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执行《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年度报告制作过程进 行严格审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的情况。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4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15 年 04 月 24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华普天健会计师(北京)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文号 会审字[2015]1763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宫国超、闫长满、王晓凉 审计报告正文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萃华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4年12 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萃华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 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 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 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 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5 我们认为,萃华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萃华公司 201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89,439,116.29 246,826,781.2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98,163,991.92 11,558,340.30 预付款项 6,989,981.45 7,740,664.4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429,039.27 659,820.2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009,708,616.51 789,026,820.2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8,428,369.69 33,584,815.82 流动资产合计 1,764,159,115.13 1,089,397,242.26 非流动资产: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6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3,710,000.00 10,5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21,391,051.97 22,412,966.01 固定资产 99,331,732.95 102,891,753.34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6,375,828.40 6,435,994.7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8,241,216.44 8,546,458.96 递延所得税资产 911,127.11 1,040,473.02 其他非流动资产 3,960,753.9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3,921,710.77 151,827,646.03 资产总计 1,958,080,825.90 1,241,224,888.2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37,400,000.00 305,5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78,122,040.00 336,246,120.00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42,850,000.00 应付账款 4,458,881.31 6,786,640.76 预收款项 4,696,117.99 22,036,264.5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451,542.15 1,566,007.49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7 应交税费 13,186,400.28 13,256,307.82 应付利息 872,833.39 1,696,124.66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4,420,489.43 14,114,712.94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917,458,304.55 701,202,178.2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3,430,000.00 2,55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5,053,538.83 12,021,130.6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8,483,538.83 14,571,130.65 负债合计 925,941,843.38 715,773,308.8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50,680,000.00 113,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401,955,951.83 31,422,844.8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8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7,890,732.42 23,429,688.9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49,557,233.12 355,646,199.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030,083,917.37 523,498,733.72 少数股东权益 2,055,065.15 1,952,845.6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32,138,982.52 525,451,579.4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958,080,825.90 1,241,224,888.29 法定代表人:郭英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锡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越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07,380,964.77 176,126,015.6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36,157,010.79 2,822,421.36 预付款项 30,827,384.27 31,266,365.38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10,506,584.02 30,642,414.17 存货 432,336,500.12 352,541,612.1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7,699,355.88 17,493,126.73 流动资产合计 1,134,907,799.85 610,891,955.3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52,225,200.00 132,225,421.81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9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7,466,600.99 6,703,820.24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6,319,063.68 6,328,857.3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692,088.82 2,565,337.50 递延所得税资产 728,951.41 819,699.13 其他非流动资产 3,338,4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72,770,304.90 148,643,136.01 资产总计 1,207,678,104.75 759,535,091.4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35,400,000.00 166,5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29,196,830.00 135,964,500.00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738,936.54 1,972,830.00 预收款项 1,320,654.55 12,547,446.41 应付职工薪酬 60,660.42 59,475.66 应交税费 2,141,862.88 3,809,200.33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9,352,365.41 62,234,400.1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79,211,309.80 383,087,852.5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2,550,000.00 2,55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642,967.50 3,446,953.26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5,192,967.50 5,996,953.26 负债合计 384,404,277.30 389,084,805.7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50,680,000.00 113,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401,955,951.83 31,422,844.8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7,890,732.42 23,429,688.94 未分配利润 242,747,143.20 202,597,751.85 所有者权益合计 823,273,827.45 370,450,285.6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07,678,104.75 759,535,091.40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3,308,055,168.28 3,679,153,966.49 其中:营业收入 3,308,055,168.28 3,679,153,966.4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1 二、营业总成本 3,172,012,076.34 3,636,745,632.50 其中:营业成本 3,043,211,963.29 3,516,789,552.5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5,624,713.51 17,986,506.66 销售费用 49,395,798.08 38,706,562.50 管理费用 22,076,005.82 19,797,244.49 财务费用 41,143,754.77 41,557,566.59 资产减值损失 559,840.87 1,908,199.7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26,246,990.00 33,606,58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18,495,532.32 63,395,972.5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28,291,634.26 139,410,886.51 加:营业外收入 4,701,409.83 9,707,830.8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9,384.61 减:营业外支出 66,549.73 167,602.1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32,926,494.36 148,951,115.23 减:所得税费用 34,452,198.25 37,828,529.9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8,474,296.11 111,122,585.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8,372,076.65 110,825,246.53 少数股东损益 102,219.46 297,338.7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2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98,474,296.11 111,122,585.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 98,372,076.65 110,825,246.5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02,219.46 297,338.79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82 0.98 (二)稀释每股收益 0.82 0.98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郭英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锡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越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1,261,474,747.61 1,408,239,642.73 减:营业成本 1,140,959,464.33 1,322,745,330.94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3 营业税金及附加 12,927,539.84 15,671,058.56 销售费用 22,148,788.68 19,053,919.40 管理费用 10,967,291.27 10,826,109.97 财务费用 18,827,053.42 21,029,324.86 资产减值损失 169,285.22 722,975.0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2,203,880.00 10,721,75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2,273,864.64 34,261,096.4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5,545,309.49 63,173,770.40 加:营业外收入 4,018,662.21 502,148.3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9,384.61 减:营业外支出 5,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59,563,971.70 63,670,918.78 减:所得税费用 14,953,536.87 15,956,761.6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4,610,434.83 47,714,157.1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4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44,610,434.83 47,714,157.1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金额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757,925,857.54 4,362,411,055.6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183,951.40 11,495,378.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76,109,808.94 4,373,906,434.1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358,283,084.33 3,621,746,992.2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5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34,738,081.47 32,215,787.12 支付的各项税费 80,311,983.25 95,396,128.0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3,388,080.82 25,828,314.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26,721,229.87 3,775,187,222.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9,388,579.07 598,719,211.9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60,000.00 7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9,784.6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5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9,784.61 3,25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0,845,385.89 7,189,44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13,21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820,261.8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4,055,385.89 8,009,701.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685,601.28 -4,759,701.8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13,145,6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52,500,000.00 412,8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94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83,585,600.00 412,8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20,600,000.00 515,83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41,410,646.51 40,779,483.84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6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4,564,951.20 514,547,264.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66,575,597.71 1,071,156,748.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010,002.29 -658,356,748.2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2,712,980.08 -64,397,238.2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4,551,196.21 278,948,434.4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27,264,176.29 214,551,196.21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26,510,125.15 1,652,130,614.29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895,390.33 79,813,916.1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39,405,515.48 1,731,944,530.3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12,441,069.94 1,304,406,718.1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19,656,623.78 18,470,009.81 支付的各项税费 37,107,406.93 65,370,638.4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4,963,220.84 10,701,183.3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44,168,321.49 1,398,948,549.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237,193.99 332,995,980.6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9,784.6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50,000.00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784.61 2,55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6,823,627.00 5,539,275.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1,53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23,627.00 7,069,275.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13,842.39 -4,519,275.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13,145,6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12,500,000.00 172,9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25,645,600.00 172,9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43,600,000.00 236,4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19,264,927.87 20,020,909.8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35,506,224.60 308,048,984.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8,371,152.47 564,469,894.2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7,274,447.53 -391,569,894.2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5,697,799.13 -63,093,188.5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9,395,865.64 212,489,054.1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65,093,664.77 149,395,865.64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8 一、上年期末余额 113,00 0,000. 00 31,422, 844.83 23,429, 688.94 355,646 ,199.95 1,952,8 45.69 525,451 ,579.41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13,00 0,000. 00 31,422, 844.83 23,429, 688.94 355,646 ,199.95 1,952,8 45.69 525,451 ,579.41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37,680 ,000.0 0 370,533 ,107.00 4,461,0 43.48 93,911, 033.17 102,219 .46 506,687 ,403.11 (一)综合收益总 额 98,372, 076.65 102,219 .46 98,474, 296.11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37,680 ,000.0 0 370,533 ,107.00 408,213 ,107.00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37,680 ,000.0 0 370,533 ,107.00 408,213 ,107.00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4,461,0 43.48 -4,461,0 43.48 1.提取盈余公积 4,461,0 43.48 -4,461,0 43.48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4.其他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9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50,68 0,000. 00 401,955 ,951.83 27,890, 732.42 449,557 ,233.12 2,055,0 65.15 1,032,1 38,982. 52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13,00 0,000. 00 31,422, 844.83 18,658, 273.23 249,592 ,369.13 702,302 .11 413,375 ,789.30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13,00 0,000. 00 31,422, 844.83 18,658, 273.23 249,592 ,369.13 702,302 .11 413,375 ,789.30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4,771,4 15.71 106,053 ,830.82 1,250,5 43.58 112,075 ,790.11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0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额 110,825 ,246.53 297,338 .79 111,122 ,585.32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953,204 .79 953,204 .79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953,204 .79 953,204 .79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4,771,4 15.71 -4,771,4 15.71 1.提取盈余公积 4,771,4 15.71 -4,771,4 15.71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13,00 0,000. 00 31,422, 844.83 23,429, 688.94 355,646 ,199.95 1,952,8 45.69 525,451 ,579.41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1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13,000, 000.00 31,422,84 4.83 23,429,68 8.94 202,597 ,751.85 370,450,2 85.62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13,000, 000.00 31,422,84 4.83 23,429,68 8.94 202,597 ,751.85 370,450,2 85.62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37,680,0 00.00 370,533,1 07.00 4,461,043 .48 40,149, 391.35 452,823,5 41.83 (一)综合收益总 额 44,610, 434.83 44,610,43 4.83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37,680,0 00.00 370,533,1 07.00 408,213,1 07.00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37,680,0 00.00 370,533,1 07.00 408,213,1 07.00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4,461,043 .48 -4,461,0 43.48 1.提取盈余公积 4,461,043 .48 -4,461,0 43.48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其他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2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50,680, 000.00 401,955,9 51.83 27,890,73 2.42 242,747 ,143.20 823,273,8 27.45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13,000, 000.00 31,422,84 4.83 18,658,27 3.23 159,655 ,010.45 322,736,1 28.51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13,000, 000.00 31,422,84 4.83 18,658,27 3.23 159,655 ,010.45 322,736,1 28.51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4,771,415 .71 42,942, 741.40 47,714,15 7.11 (一)综合收益总 额 47,714, 157.11 47,714,15 7.11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3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4,771,415 .71 -4,771,4 15.71 1.提取盈余公积 4,771,415 .71 -4,771,4 15.71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13,000, 000.00 31,422,84 4.83 23,429,68 8.94 202,597 ,751.85 370,450,2 85.62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是成立于1956年的集体企业沈 阳市金银制品厂。2004年8月20日,经沈阳市大东区政府批准,沈阳萃华金银制品实业公司由集体所有制 企业员工自愿以量化资产与其他投资者设立有限公司,并更名为沈阳萃华金银珠宝制品实业有限公司,于 2004年9月1日取得21010000001142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8年7月25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公司整体改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4 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后总股本为11,300万元。2014年10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4]105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768万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5,068万股。 公司主要的经营活动为金银制品、氯化金、金银饰品、珠宝、铂金首饰、钯金首饰、工艺品的生产、 加工、批发、零售等。 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2、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告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批准报出。 3.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1 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深圳萃华 99.5 2 沈阳新华峰实业有限公司 新华峰 100 3 沈阳萃华国际珠宝城有限公司 萃华珠宝城 51 (2)本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公司本期无新增子公司。 本期减少子公司: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本期未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 沈阳华杰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华杰置业 2014年6月注销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 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5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 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 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 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 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 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6 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 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 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 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 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 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 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 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 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 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 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3)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7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 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 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 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 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 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 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 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 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 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 复。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8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 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 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 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 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 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 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 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 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 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进行处理。在个别财务报 表中,在合并日之前的每次交易中,股权投资均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且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所对应的持股 比例计算的对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 本与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在后续计量时,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成本法核算,但不涉及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问题。在合并日,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按照对子公司累计持股比例 计算的对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 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9 润。同时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财务报表,并且本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 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 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之前的每次交易中,本公司所发生的每次交易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 允价值确认为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按照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 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 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 配利润。 本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 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不早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 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 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因合并方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余额不足,被合并方在合并前 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未予以全额恢复的,本公司在报表附注中对这一 情况进行说明,包括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金额、归属于本公司的金额及因资本公积余额不足 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等。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 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 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0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进行处理。在个别财务报 表中,在合并日之前的每次交易中,股权投资均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且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 公允价值确定。在后续计量时,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成本法核算,但不涉及合并财务报表编制问题。在合并 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进一步取得股份所支 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初始投资成本 与对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所享有的份额进行抵销,差额确认为商誉或计入合并当期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之前的每次交易中,投资方所发生的每次交易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 允价值确认为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按照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金融资产或按照权 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 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 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 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 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 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 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 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 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 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注:如果原企业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且存在商誉的)。 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此外,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1 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应按照“母公司处 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 计处理;其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 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 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 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 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 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2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 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 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 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 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 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 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 ④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3 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0、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的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前者主要是指 本公司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投资。这类资产在 初始计量时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 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在持有 期间取得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这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这类金融资产在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 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主要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具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国债、公 司债券等。这类金融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价款中包含 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发放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 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 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③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应收账款是指本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 项。应收账款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主要是指本公司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 收款项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 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单独确认 为应收项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其形成的汇兑损益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实际利率法 计算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在被投资单位 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 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这类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 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是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本公司将其重分类为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额较大,且不属于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六条所指的例外情况,使该投资的剩余部分不再适 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本公司应当将该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 进行后续计量,但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 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 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 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 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 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5 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 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 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 (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 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 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注重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 单独将转入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与其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 的,表明企业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 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 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6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 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产生的收入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所转移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确认的相关负债不得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6)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偿付债务的现时义务仍存在的,不终止确认该 金融负债,也不终止确认转出的资产。 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 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 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 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 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7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①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D.债务人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 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 G.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 收回投资成本; H.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I.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②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不包括应收款项) A.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测试 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时,将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 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取 得和出售该担保物发生的费用予以扣除)。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持有至到期投资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 率。对于浮动利率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可采用合同规定的现行实际利率作为折 现率。 即使合同条款因债务方或金融资产发行方发生财务困难而重新商定或修改,在确认减值损失时,仍用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8 条款修改前所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计算。 对持有至到期投资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持有至到期投资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 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 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 为利率计算确认。 B.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测试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分析,判断该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是否持 续下降。通常情况下,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已达到或超过50%, 或者持续下跌时间已达到或超过12个月,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 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在确认减值损 失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金融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可参照上述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进行分析判断。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 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 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 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 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本公司采用市 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①估值技术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9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 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 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 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 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 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 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 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 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 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 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1、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本公司将 100 万元以上应收账款,50 万元以上其他应收款确 定为单项金额重大。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 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 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 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组合 1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0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0.50% 0.50% 1-2 年 5.00% 5.00% 2-3 年 10.00% 10.00% 3 年以上 30.00% 3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 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在途物资、原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 工物资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 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 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 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 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1 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 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 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 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 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 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分次摊销法摊销。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分次摊销法摊销。 13、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 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 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 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 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 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 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 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 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2 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 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 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 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 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 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 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 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 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 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 本: A.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 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 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3 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 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 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 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 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 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 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 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 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 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 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 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4 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 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 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 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14、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①已出租的土地使 用权。②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③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减累计减值及净残值后按直线法计算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 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30 5 3.17 15、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 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30 5.00% 4.75-3.17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00% 19.00-9.50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0 5.00% 31.67-9.5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3-6 5.00% 31.67-15.83 其他 年限平均法 4-6 5.00% 23.75-15.83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 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认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 资租赁。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 较低者确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 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 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6、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 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 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 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 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7、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6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 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 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 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 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 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 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8、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年 权利证书中确定的使用年限 计算机软件 3-5年 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黄金席位 6年 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7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 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 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 后仍为不确定的,于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判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 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 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残值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 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 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 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 销。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 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 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 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8 19、长期资产减值 (1)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逐项检查,根据被投资单位经营政策、法律环境、市场需 求、行业及盈利能力等的各种变化判断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当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 账面价值时,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予以计提。资产 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投资性房产的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可收回金额低于成本的,按两者的差额计 提减值准备。如果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前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 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当存在下列迹象的,按固定资产单项项目 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1. 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2. 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3. 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4. 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5. 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固定资产。 (4)在建工程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估计可 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 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存在下列一项或 若干项情况的,对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9 ①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②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③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5)无形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 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 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以下情况的,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①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②该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并在剩余年限内可能不会回升; ③其他足以表明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超过可收回金额的情况。 (6)商誉减值测试 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资产账面价值 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 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 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 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20、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其中: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最佳预期经济 利益实现方式合理摊销。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0 21、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 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 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 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 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 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 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1 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 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 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 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 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 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 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 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 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 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2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并且在后续会计 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 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 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 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 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3 22、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事项有关的风 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 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3、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 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 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 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4 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 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 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③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 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④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 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 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 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 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 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 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 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 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5 24、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 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如下: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 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如下: ①批发业务:在货品已经交付客户并经客户签收确认,公司已经收取款项或已经取得索取货款的凭据 时确认销售收入。 ②零售业务:在已经收取货款并已将商品交付顾客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③联销业务(通过百货商场专柜销售):公司根据与百货商场签订的联销协议,由百货商场在商品交付 顾客时统一向顾客收取全部款项,公司于约定结算期按收到的百货商场销售清单确认销售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①来料加工业务(收取加工费):在相关商品加工完毕并交付客户,已经收取加工费或取得收取加工费 的有关凭据时确认加工费收入。 ②代理客户采购贵金属业务:公司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可以通过自有交易席位代理无会员资 格的客户购买黄金、铂金等贵金属。公司收取一定代理交易手续费,公司于为客户代理交易完毕时,将交 易手续费确认为手续费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 使用权收入金额: 1. 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 特许经营业务(收取加盟费):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加盟费收入。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6 25、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从政府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从政府取得的各种奖励、定额补贴、财政贴息、拨付的研发经费(不包括购建固定资产)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 期损益; ②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 2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 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 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 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 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 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7 A. 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 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 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 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 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 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 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 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 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8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 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 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 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 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 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 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 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 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 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 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 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 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9 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 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 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得税权益。 27、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时,将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根据租 赁资产的使用量计入当期损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 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确认租金费用及相应的负债。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 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费用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时,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确认为收益。出租人提供免租 期的,出租人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 内出租人也确认租金收入。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收 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 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收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 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 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在计提融资租赁资产折旧时,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折旧期间以租赁合同 而定。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本公司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以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 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本公司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以租赁期与租赁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0 资产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②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时,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应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 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计入资产负债表的长期应收款,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应 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 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为租赁收入,计入租赁收入/业务业务收入。 28、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⑴判断 在制订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做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确认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继续使用的,可在期满前6个 月内申请续展注册,续展商标可以无限制地重复进行,鉴于本公司在“萃华”商标期满前续展的事实基本确 定,因此将商标权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核算。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公司向国内商业银行借入黄金实物贷款,该项贷款合同中约定,该项贷款需归还的本金随黄金商品 市场价格变动而变动,该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且该变量与贷款合同的双方不存在特定关系,公司管理层 将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⑵会计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 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①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商誉除外)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 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 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 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1 ②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利润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税务可抵扣 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利润发生的时间和 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③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估计 本公司的管理层为其固定资产估计使用寿命。此估计以过去性质及功能相似的固定资产的实际可使用 年限为基础,按照历史经验进行。 ④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本公司的管理层就应收款项确定计提坏账准备。此估计乃按客户的信用历史及现有市场状况而定。管 理层将于各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评估有关估计。 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估计 管理层根据本公司存货的状况及其可变现净值的估计计提减值。本公司将于各结算日重新评估存货并 考虑相应存货跌价准备。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根据在日常业务进行中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销售 费用以及估计的相关税费等。该会计估计系根据现有市场状况及制造和销售同类产品的历史经验为基准进 行。管理层于各报表日重新评估该估计。 ⑥所得税 本公司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由于一些税务事项尚未由相关税务局确认,本公司 以现行的税收法规及相关政策为依据,对这些事项预期会产生的纳税调整及金额做出可靠的估计和判断。 事后,如由于一些客观原因使得当初对该事项的估计与实际税务汇算清缴的金额存在差异时,该差异将会 对本公司当期税项及应付税项有所影响。 29、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2 国家财政部统一发布新会计准则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014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 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 权益的披露》等8项会计准则。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在2014年年度及以 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使用外,上述其他会计准则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4年9月7日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重大会计政策的议案》,本公司于 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度财务报告时开 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产生影响如下表。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备注 201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5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10,500,000.00 递延收益 2,550,0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2,550,000.00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批发零售销售收入、加工劳务收入、加 盟费收入 17%、6% 消费税 零售环节销售的金银首饰销售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3 2、税收优惠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税收优惠政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68,216.54 91,544.52 银行存款 471,522,840.34 182,722,152.59 其他货币资金 117,848,059.41 64,013,084.10 合计 589,439,116.29 246,826,781.21 其他说明 1. 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公司为采购黄金、铂金原材料而存入上海黄金交易所账户的结算保证金以及黄金 租借保证金; 2. 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55,612,398.66元系存入上海黄金交易所的购料保证金,60,720.75元系存在支付宝 和易付宝账户的销售款,49,269,940.00元系公司租借黄金保证金,50,000.00元系向支付宝(中国)网络技 术有限公司交纳的信用保证金,12,855,000.00元系公司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而存入的保证金;租借黄 金保证金、支付宝信用保证金及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截止期末处于冻结状态。 3. 除上述事项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4. 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138.81%,主要由于公司本期发行新股收到募集资金款所致。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98,657,2 78.31 100.00% 493,286. 39 0.50% 98,163,99 1.92 11,616, 422.41 100.00% 58,082.11 0.50% 11,558,340. 30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4 合计 98,657,2 78.31 100.00% 493,286. 39 0.50% 98,163,99 1.92 11,616, 422.41 100.00% 58,082.11 0.50% 11,558,340. 30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98,657,278.31 493,286.39 0.50% 1 年以内小计 98,657,278.31 493,286.39 0.50% 合计 98,657,278.31 493,286.39 0.5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435,204.28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客户A 14,856,484.75 15.06 74,282.42 客户B 7,719,540.00 7.82 38,597.70 客户C 5,795,985.00 5.88 28,979.93 客户D 5,174,768.00 5.25 25,873.84 客户E 4,000,000.00 4.05 20,000.00 合计 37,546,777.75 38.06 187,733.89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5 (4) 应收账款质押情况 深圳萃华于2014年11月与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授信额度合同,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向深圳萃华 提供1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分别由深圳萃华以全部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由深圳翠艺、本公司、郭英 杰、郭裕春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深圳萃华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在上述授信额度下的贷款情况如下: 贷款余额为15,000万元,其中5,000万元借款期间2014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4日,4,500万元借款期间2014 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9日,5,500万元借款期间2014年11月13日至2015年11月12日。 3、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4,623,582.49 66.15% 7,595,024.40 98.12% 1 至 2 年 2,340,798.96 33.49% 145,640.00 1.88% 2 至 3 年 25,600.00 0.37% 合计 6,989,981.45 -- 7,740,664.40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本公司账龄在1年以内的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采购款。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账款,主要为预 付房屋租赁定金,未及时结算的主要原因系未到结算期。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单位A 2,000,000.00 28.61 单位B 1,455,584.74 20.82 单位C 120,451.71 1.72 单位D 102,366.52 1.47 单位E 101,900.00 1.46 合计 3,780,302.97 54.08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6 其他说明: 4、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1,794,45 2.84 51.96% 1,794,45 2.84 100.00% 1,794,4 52.84 70.10% 1,794,452 .84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1,659,09 3.95 48.04% 230,054. 68 13.87% 1,429,039 .27 765,238 .36 29.90% 105,418.0 9 13.78% 659,820.27 合计 3,453,54 6.79 100.00% 2,024,50 7.52 58.62% 1,429,039 .27 2,559,6 91.20 100.00% 1,899,870 .93 74.22% 659,820.27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大连拓峰经贸有限公司 1,794,452.84 1,794,452.84 100.00% 该款项系子公司新华峰 在成为本公司子公司前 形成的应收大连拓峰经 贸有限公司(简称“大连 拓峰”)款项,大连拓峰 已被大连市工商局吊销 营业执照,无偿还能力。 合计 1,794,452.84 1,794,452.84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7 1,052,649.35 5,285.74 0.50% 1 年以内小计 1,052,649.35 5,285.74 0.50% 1 至 2 年 201,334.80 10,066.74 5.00% 2 至 3 年 79,964.00 7,996.40 10.00% 3 年以上 169,200.00 50,760.00 30.00% 5 年以上 155,945.80 155,945.80 100.00% 合计 1,659,093.95 230,054.68 13.87%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24,636.59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大连拓峰经贸有限 公司 往来款 1,794,452.84 2-6 年 51.96% 1,794,452.84 深圳市横岗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 押金 284,416.00 1 年以内 8.23% 1,422.08 深圳市紫牛企业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 培训费 280,000.00 1 年以内 8.11% 1,400.00 深圳茂业商厦有限 公司 保证金 240,000.00 1 年以内 6.95% 1,200.00 肖学朱 押金 169,200.00 3-4 年 4.90% 50,760.00 合计 -- 2,768,068.84 -- 80.15% 1,849,234.92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8 5、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39,177,969.90 139,177,969.90 49,832,815.99 49,832,815.99 库存商品 579,122,732.55 579,122,732.55 364,242,519.28 1,375,891.16 362,866,628.12 周转材料 521,705.58 521,705.58 567,771.63 567,771.63 委托加工 109,878.48 109,878.48 612,204.52 612,204.52 在途物资 290,776,330.00 290,776,330.00 375,147,400.00 375,147,400.00 合计 1,009,708,616.51 1,009,708,616.51 790,402,711.42 1,375,891.16 789,026,820.26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库存商品 1,375,891.16 1,375,891.16 合计 1,375,891.16 1,375,891.16 1. 存货期末余额中无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2. 存货净额期末较期初增加27.97%,主要由于期末增加备货量所致。 3. 深圳萃华于2014年1月与平安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平安银行深圳福田支行向深圳 萃华提供4,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由深圳萃华以价值4,500万元的自有黄金素金及其制品存货(无镶嵌物) 作为抵押担保;并由深圳翠艺、本公司、郭英杰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报告期末,黄金租赁余额3,627.62 万元,租赁期间为2014年7月11日至2015年6月19日。 6、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暂估入库材料的进项税 32,968,990.64 29,556,101.02 增值税留抵 25,459,379.05 3,498,960.46 预交企业所得税 529,754.34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9 合计 58,428,369.69 33,584,815.82 其他说明: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23,710,000.00 23,710,000.00 10,500,000.00 10,500,000.00 按成本计量的 23,710,000.00 23,710,000.00 10,500,000.00 10,500,000.00 合计 23,710,000.00 23,710,000.00 10,500,000.00 10,500,000.00 (2)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被投资单 位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资 单位持股 比例 本期现金 红利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深圳市中 金创展融 资担保股 份有限公 司 10,500,000 .00 10,500,000 .00 1.43% 360,000.00 深圳市中 金创展金 融控股股 份有限公 司 3,210,000. 00 3,210,000. 00 1.42% 深圳市珠 宝贷互联 网金融服 务股份有 限公司 10,000,000 .00 10,000,000 .00 2.33% 合计 10,500,000 .00 13,210,000 .00 23,710,000 .00 -- 360,000.00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0 8、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7,571,352.19 27,571,352.19 2.本期增加金额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27,571,352.19 27,571,352.19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 销 1.期初余额 5,158,386.18 5,158,386.18 2.本期增加金额 1,021,914.04 1,021,914.04 (1)计提或摊销 1,021,914.04 1,021,914.04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6,180,300.22 6,180,300.2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1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1,391,051.97 21,391,051.97 2.期初账面价值 22,412,966.01 22,412,966.01 9、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13,490,122.84 9,181,915.87 4,815,323.80 6,365,346.83 1,515,015.50 135,367,724.84 2.本期增加金额 73,704.91 224,053.47 1,762,003.95 771,320.06 2,831,082.39 (1)购置 73,704.91 224,053.47 1,762,003.95 771,320.06 2,831,082.39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8,000.00 8,000.00 (1)处置或报废 8,000.00 8,000.00 4.期末余额 113,490,122.84 9,255,620.78 5,039,377.27 8,119,350.78 2,286,335.56 138,190,807.23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6,716,877.68 5,485,336.22 3,471,941.09 5,619,200.50 1,182,616.01 32,475,971.50 2.本期增加金额 4,615,033.76 460,166.42 757,951.48 430,403.86 127,147.26 6,390,702.78 (1)计提 4,615,033.76 460,166.42 757,951.48 430,403.86 127,147.26 6,390,702.78 3.本期减少金额 7,600.00 7,600.00 (1)处置或报废 7,600.00 7,600.00 4.期末余额 21,331,911.44 5,945,502.64 4,229,892.57 6,042,004.36 1,309,763.27 38,859,074.28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92,158,211.40 3,310,118.14 809,484.70 2,077,346.42 976,572.29 99,331,732.95 2.期初账面价值 96,773,245.16 3,696,579.65 1,343,382.71 746,146.33 332,399.49 102,891,753.34 10、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448,018.06 8,022,426.35 8,470,444.41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448,018.06 8,022,426.35 8,470,444.41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80,643.47 1,953,806.24 2,034,449.71 2.本期增加金额 8,960.40 51,205.90 60,166.30 (1)计提 8,960.40 51,205.90 60,166.30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3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89,603.87 2,005,012.14 2,094,616.0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358,414.19 6,017,414.21 6,375,828.40 2.期初账面价值 367,374.59 6,068,620.11 6,435,994.70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0.00%。 11、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 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 其他 处置 其他 沈阳萃华国际珠 宝城有限公司 537,888.90 537,888.90 合计 537,888.90 537,888.90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 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处置 其他 沈阳萃华国际珠 宝城有限公司 537,888.90 537,888.90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4 合计 537,888.90 537,888.90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沈阳萃华国际珠宝城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设立,截止购买日2013年12月10日,本公司享有51%净资 产的份额为992,111.10元,购买价为1,530,000元,差额在合并层面确认为商誉,截止合并日,萃华珠宝城 尚未开展经营业务,未来现金流入具有不确定性,2013年12月31日将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说明 12、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装修费 8,109,565.76 33,752,978.07 4,129,110.03 37,733,433.80 其他 436,893.20 406,542.99 335,653.55 507,782.64 合计 8,546,458.96 34,159,521.06 4,464,763.58 38,241,216.44 其他说明 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47.45%,主要由于子公司萃华珠宝城新增租赁房屋装修费用3,050.91万元所致。 1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723,327.45 180,831.87 1,534,348.18 383,587.06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270,791.12 67,697.79 无形资产摊销 100,389.80 25,097.45 77,543.84 19,385.96 递延收益 2,550,000.00 637,500.00 2,550,000.00 637,500.00 合计 3,644,508.37 911,127.11 4,161,892.02 1,040,473.02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12,654,290.00 3,163,572.50 38,901,280.00 9,725,320.00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5 价值变动 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负商誉 7,559,865.32 1,889,966.33 7,945,901.00 1,986,475.25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1,237,341.59 309,335.40 合计 20,214,155.32 5,053,538.83 48,084,522.59 12,021,130.65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794,466.46 1,799,496.02 可抵扣亏损 4,894,985.14 7,011.18 合计 6,689,451.60 1,806,507.20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18 7,011.18 7,011.18 2019 4,887,973.96 合计 4,894,985.14 7,011.18 -- 其他说明: 14、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付装修工程款 3,960,753.90 合计 3,960,753.90 其他说明: 15、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6 质押借款 150,000,000.00 20,000,000.00 抵押借款 170,000,000.00 35,000,000.00 保证借款 217,400,000.00 250,500,000.00 合计 537,400,000.00 305,500,0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6、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78,122,040.00 336,246,120.00 合计 278,122,040.00 336,246,120.00 其他说明: 1、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为-12,654,290.00元。 2、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7.29%,主要由于公司根据生产用黄金原料需求量、黄金价格走势等综合信息调 整黄金租借量所致。 17、应付票据 单位: 元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 42,850,000.00 合计 42,850,000.00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 0.00 元。 18、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货款 4,441,201.49 6,713,581.61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7 应付工程款 4,000.00 应付服务费 13,679.82 30,379.82 其他 42,679.33 合计 4,458,881.31 6,786,640.76 19、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收货款 4,264,117.99 22,036,264.56 预收工程款 预收房屋租金 432,000.00 合计 4,696,117.99 22,036,264.56 20、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1,566,007.49 29,842,554.28 29,957,019.62 1,451,542.15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存计划 4,199,856.58 4,199,856.58 合计 1,566,007.49 34,042,410.86 34,156,876.20 1,451,542.15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 1,506,241.83 23,360,772.19 23,476,422.29 1,390,591.73 2、职工福利费 1,314,200.78 1,314,200.78 3、社会保险费 1,774,816.62 1,774,816.62 其中:医疗保险费 1,548,750.68 1,548,750.68 工伤保险费 132,437.38 132,437.38 生育保险费 93,628.56 93,628.56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8 4、住房公积金 1,997,677.65 1,997,370.65 307.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 21,932.72 411,233.74 410,355.98 22,810.48 其他 37,832.94 983,853.30 983,853.30 37,832.94 合计 1,566,007.49 29,842,554.28 29,957,019.62 1,451,542.15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3,946,650.48 3,946,650.48 2、失业保险费 253,206.10 253,206.10 合计 4,199,856.58 4,199,856.58 其他说明: 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中无属于拖欠性质、无工效挂钩工资结余、无非货币性福利、无因解除劳动 关系给予的补偿。 21、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2,846,432.65 1,893,832.47 消费税 903,841.47 1,225,302.56 营业税 16,978.73 9,200.00 企业所得税 8,885,034.10 9,603,816.81 个人所得税 35,194.24 32,673.87 城市维护建设税 263,708.45 252,092.95 教育费附加 130,240.73 108,039.84 地方教育费附加 58,122.44 72,026.56 房产税 35,630.44 29,182.39 土地使用税 11,217.03 11,217.03 堤围费 18,923.34 合计 13,186,400.28 13,256,307.82 其他说明: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9 22、应付利息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黄金租借计提利息 872,833.39 1,696,124.66 合计 872,833.39 1,696,124.66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逾期金额 逾期原因 其他说明: 2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押金 加盟保证金 12,925,000.00 10,220,000.00 开户保证金 2,730,284.31 2,280,439.40 其他 165,798.43 367,435.07 其他保证金 117,921.23 19,921.23 往来款 18,481,485.46 1,226,917.24 合计 34,420,489.43 14,114,712.94 24、递延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2,550,000.00 880,000.00 3,430,000.00 合计 2,550,000.00 880,000.00 3,430,000.00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元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助金 额 本期计入营业外 收入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 益相关 ERP 系统建设项 目 2,550,000.00 2,550,000.00 与资产相关 "天之骄子"黄金 880,000.00 880,000.00 与收益相关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0 饰品原创研发 合计 2,550,000.00 880,000.00 3,430,000.00 -- 其他说明: 25、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113,000,000.00 37,680,000.00 37,680,000.00 150,680,000.00 其他说明: 2014年10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5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768 万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5,068万股。 26、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31,422,844.83 370,533,107.00 401,955,951.83 合计 31,422,844.83 370,533,107.00 401,955,951.83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公积本期增加为发行新股的溢价部分。 27、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23,429,688.94 4,461,043.48 27,890,732.42 合计 23,429,688.94 4,461,043.48 27,890,732.42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盈余公积增加系本公司按《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本期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1 28、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355,646,199.95 249,592,369.13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355,646,199.95 249,592,369.13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8,372,076.65 110,825,246.5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461,043.48 4,771,415.71 期末未分配利润 449,557,233.12 355,646,199.95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29、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3,302,260,131.02 3,041,688,651.95 3,673,667,055.89 3,516,363,755.05 其他业务 5,795,037.26 1,523,311.34 5,486,910.60 425,797.50 合计 3,308,055,168.28 3,043,211,963.29 3,679,153,966.49 3,516,789,552.55 30、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11,385,272.44 11,786,826.23 营业税 126,996.15 195,539.01 城市维护建设税 2,325,801.03 3,471,946.76 教育费附加 996,771.33 1,487,977.22 地方教育费 664,514.20 991,984.79 房产税 120,960.00 50,400.00 土地使用税 4,398.36 1,832.65 合计 15,624,713.51 17,986,506.66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2 其他说明: 31、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广告费 14,365,258.77 3,765,436.11 摊销费用 5,775,975.93 9,335,311.12 业务宣传费 2,498,548.85 2,418,791.24 工资及附加 9,555,805.31 9,229,733.31 水电费 1,282,196.02 1,237,103.69 办公费 931,428.20 1,171,405.41 折旧费用 4,740,641.59 2,365,827.45 劳动保险 2,481,453.55 2,347,803.05 差旅费 751,984.70 1,438,539.80 车辆费 73,266.30 53,704.63 住房公积金 698,953.10 614,204.15 交通费 47,042.20 75,503.13 电话费 144,918.91 142,771.78 其他 6,048,324.65 4,510,427.63 合计 49,395,798.08 38,706,562.50 其他说明: 32、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工资及附加 8,250,676.92 6,563,705.70 中介费 1,765,856.30 1,331,250.00 办公费 1,334,064.54 927,474.56 摊销费用 679,028.01 750,012.32 税金 1,911,746.13 3,103,755.60 业务招待费 1,435,438.70 1,095,129.42 折旧费用 967,461.75 1,365,137.53 差旅费 1,060,333.10 714,106.76 劳动保险 1,421,658.94 1,209,918.62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3 车辆费 651,070.37 566,072.91 无形资产摊销 60,166.30 65,013.48 电话费 210,138.98 241,964.10 交通费 163,482.00 115,325.90 住房公积金 631,370.40 396,622.40 其他 1,533,513.38 1,351,755.19 合计 22,076,005.82 19,797,244.49 其他说明: 33、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42,344,171.92 40,283,889.77 减:利息收入 2,495,480.75 507,029.79 银行手续费 1,295,063.60 1,780,706.61 合计 41,143,754.77 41,557,566.59 其他说明: 34、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559,840.87 -5,580.35 二、存货跌价损失 1,375,891.16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537,888.90 合计 559,840.87 1,908,199.71 其他说明: 3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 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26,246,990.00 33,606,580.00 合计 -26,246,990.00 33,606,580.00 其他说明: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4 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减少178.10%,主要由于期末黄金公开市场价格较黄金租赁开始日价格上涨所致。 36、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360,000.00 700,000.00 偿还交易行金融负债产生的投资收益 18,135,532.32 62,695,972.52 合计 18,495,532.32 63,395,972.52 其他说明: 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减少70.83%,主要由于本期末到期偿还的黄金租赁量变化、价格波动等综合信息影 响所致。 37、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9,384.61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9,384.61 9,384.61 政府补助 4,681,460.00 1,598,860.00 4,681,460.00 其他 10,565.22 8,108,970.87 10,565.22 合计 4,701,409.83 9,707,830.87 4,701,409.8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金额 上期发生金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石化工业区 1 栋南立面(一至 三层)部分外立面改造工程 617,730.00 与资产相关 上市财政补助资金 50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2 年重点纳税企业管理团 队奖 4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 专项资金 73,130.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珠宝南京巡展 8,000.00 与收益相关 提高效益奖励款(深圳市罗湖 区产业转型升级转项资金扶 持项目) 681,460.00 与收益相关 服务业引导资金 4,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5 合计 4,681,460.00 1,598,860.00 -- 其他说明: 38、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对外捐赠 5,000.00 其他 66,549.73 162,602.15 66,549.73 合计 66,549.73 167,602.15 66,549.73 其他说明: 39、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41,290,444.16 27,840,440.49 递延所得税费用 -6,838,245.91 9,988,089.42 合计 34,452,198.25 37,828,529.91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132,926,494.36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33,231,623.59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90,000.00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204,546.84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 损的影响 1,220,736.09 合并抵消子公司华杰置业注销产生的投资收益 -18,199.35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负商誉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 -96,508.92 所得税费用 34,452,198.25 其他说明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6 40、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补贴收入 5,561,460.00 1,598,860.00 加盟费及保证金 9,433,384.38 8,842,360.85 利息收入 2,495,480.75 507,029.79 往来款项 其他 693,626.27 547,127.85 合计 18,183,951.40 11,495,378.49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广告费 14,563,197.00 4,146,558.80 房租 4,353,298.60 3,596,669.76 办公费 5,420,726.96 5,174,436.66 业务宣传费 2,262,561.00 3,063,600.60 差旅费 2,102,256.25 2,367,367.69 业务招待费 1,721,348.13 1,623,006.56 中介费 2,227,000.00 1,310,000.00 低值易耗费 986,049.39 1,529,447.34 检测费 775,915.00 1,042,360.00 往来款项 411,858.92 840,011.19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3,464,733.24 手续费 12,855,000.00 其他 2,244,136.33 1,134,856.14 合计 53,388,080.82 25,828,314.7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7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550,000.00 合计 2,55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暂借款 17,940,000.00 合计 17,94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归还黄金租借借款 482,970,249.20 482,321,679.40 保证金 17,044,355.00 32,225,585.00 上市披露相关费用 4,550,347.00 合计 504,564,951.20 514,547,264.4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98,474,296.11 111,122,585.32 加:资产减值准备 559,840.87 1,908,199.7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 物资产折旧 7,412,616.82 4,735,210.16 无形资产摊销 60,166.30 65,013.4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464,763.58 6,210,794.9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9,384.61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8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6,246,990.00 -33,606,580.0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42,344,171.92 40,283,889.7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8,495,532.32 -63,395,972.5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29,345.91 -709,366.23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6,967,591.82 10,697,455.65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04,389,243.30 -14,134,783.3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列) 344,223,238.90 372,125,218.6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列) 55,334,900.71 171,524,295.48 其他 -8,106,749.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9,388,579.07 598,719,211.9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动: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527,264,176.29 214,551,196.21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14,551,196.21 278,948,434.4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2,712,980.08 -64,397,238.20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527,264,176.29 214,551,196.21 其中:库存现金 68,216.54 91,544.5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471,522,840.34 182,722,152.5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55,673,119.41 31,737,499.10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27,264,176.29 214,551,196.21 其他说明: 42、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62,174,940.00 保证金 存货 45,000,000.00 借款抵押担保 固定资产 3,871,351.83 借款抵押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9 无形资产 358,414.19 借款抵押 应收账款 62,006,981.13 借款质押担保 合计 173,411,687.15 -- 其他说明: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2014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华杰置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注销登记,已在2014年6月26 日《沈阳日报》上刊登注销登记公告,已办理完毕工商注销登记手续,于2014年7月开始不纳入合并范围。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深圳市萃华珠宝 首饰有限公司 深圳市 深圳市 黄金、铂金、白 银、珠宝、首饰、 工艺制品的购 销、加工 99.50% 投资设立 沈阳新华峰实业 有限公司 沈阳市 沈阳市 企业投资、项目 投资管理及技术 咨询、房产、设 备租赁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沈阳萃华国际珠 宝城有限公司 沈阳市 沈阳市 设施租赁、物业 服务、金银饰品、 珠宝首饰等零售 5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0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损益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 派的股利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 限公司 0.50% 292,927.54 1,292,568.44 沈阳萃华国际珠宝城有 限公司 49.00% -190,708.08 762,496.71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子公司 名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 产 非流动 资产 资产合 计 流动负 债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 计 流动资 产 非流动 资产 资产合 计 流动负 债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 计 深圳市 萃华珠 宝首饰 有限公 司 823,180, 414.24 33,149,4 10.86 856,329, 825.10 596,415, 534.00 1,400,60 5.00 597,816, 139.00 591,943, 413.82 20,205,6 60.20 612,149, 074.02 405,633, 194.14 6,587,70 2.14 412,220, 896.28 沈阳萃 华国际 珠宝城 有限公 司 2,401,00 1.80 30,565,1 15.25 32,966,1 17.05 31,410,0 01.33 31,410,0 01.33 2,797,76 6.71 277,791. 75 3,075,55 8.46 1,130,24 2.57 1,130,24 2.57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 额 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 额 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 深圳市萃华 珠宝首饰有 2,077,096,50 3.25 58,585,508.3 6 58,585,508.3 6 142,548,793. 31 2,301,504,75 0.63 59,467,757.2 1 59,467,757.2 1 267,647,860. 50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1 限公司 沈阳萃华国 际珠宝城有 限公司 -389,200.17 -389,200.17 11,954,385.9 5 其他说明: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一)金融工具分类 2014年12月31日公司各类金融工具账面价值如下: 金融资产单位:万元 项目 现金、银行存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 投资 贷款和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 合计 货币资金 58,943.91 58,943.91 应收账款 9,816.40 9,816.40 其他应收款 142.90 142.9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371.00 2,371.00 合计 58,943.91 9,959.30 2,371.00 71,274.21 金融负债单位:万元 项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 合计 短期借款 53,740.00 53,74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7,812.20 27,812.20 应付票据 4,285.00 4,285.00 应付账款 445.89 445.89 应付利息 87.28 87.28 其他应付款 3,442.05 3,442.05 合计 27,812.20 62,000.22 89,812.42 (二)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 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市场风险。公司从事风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2 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工具风险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基于 该风险管理目标,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 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公司的风险水平。公司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 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公司经营活动的改变。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 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公司的信用风险主 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款项等。 公司除现金以外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预期不会因为对方违约而给公司造成损失。 对于应收款项,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 进行赊销交易。按照公司的销售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为监控 公司的信用风险,公司按照账龄、到期日及逾期天数等要素对公司的客户欠款进行分析和分类。截止2014 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应收款项按风险分类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 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公司制定了现金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定期监控资金收入、支出及其余额情况,实时监控短期借款、 黄金租赁的流动资金需求,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商业信用等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 2014年12月31日公司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年以上 非定期 合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58,943.91 58,943.91 应收账款 9,816.40 9,816.40 其他应收款 104.74 19.12 7.2 11.84 142.90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371.00 2,371.00 金融负债: 0.00 短期借款 53,740.00 53,74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7,812.20 27,812.20 应付票据 4,285.00 4,285.00 应付账款 444.38 0.14 0 1.37 445.89 应付利息 87.28 87.28 其他应付款 2,378.25 353.09 316.77 393.94 3,442.05 净额 -19,882.06 -334.11 -309.57 -383.47 2,371.00 -18,538.21 公司期末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净额为负值,主要因公司的产品主要为黄金产品,黄金产品具有易于变 现的特性,报告期末存货余额为100,970.86万元,公司不存在重大流动性风险。 3. 市场风险 (1)黄金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为抵御黄金原料价格波动风险与银行签署了《贵金属租赁合同》,在合同的基础上开展了黄金租 赁业务以满足公司生产之需。当黄金租赁业务到期偿还时,公司以现金方式从上海黄金交易所采购与先前 租赁黄金等量的黄金,将提单交与银行。如果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黄金价格低于该业务初始日的现货黄金 价格,则该笔业务的初始入账金额与公允价值间的差额计为本公司当期投资收益;如果上海黄金交易所现 货黄金价格高于该业务初始日的现货黄金价格,则该笔业务的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间的差额计为本公 司当期投资损失;未到期的贵金属租借业务,期未余额的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间的差额计为当期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由于该类负债本金随黄金市场价格变动而变动,公司管理层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项业务实质是公司先以租赁方式取得并使用黄金原料然后在合同规定 的期限内进行结算,利用租赁黄金与采购黄金在价格波动时损益负相关的特性规避黄金原料价格波动风 险。 当黄金价格上升时,黄金租赁业务将给公司带来投资损失和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如公司自有黄金饰品 存货的售价因市场竞争原因无法上调或上调后导致存货周转水平下降,自有黄金饰品存货因黄金原料价格 上涨而产生的收益增加额将无法弥补黄金租赁业务带来的损失。 公司针对黄金租赁业务建立并执行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尽管黄金价格大幅波动,公司仍 然保持利润持续增长,但由于公司主要原材料黄金价格波动对公司黄金租赁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重大影响,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根据发生的重大变化调整经营策略、租赁规模、销售规模、销售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4 价格等,公司就有可能因黄金租赁业务出现投资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末,黄金租赁合同全部为一年以内期限,黄金租赁余额及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情况 (详见财务报告五、16、35、36”)。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公司面临的 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短期借款有关。公司持续监控市场利率水平,并依 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以降低利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风险。 公司短期带息债务按固定利率合同及浮动利率合同列示如下: 项目 期末金额 备注 浮动利率合同 127,400,000.00 固定利率合同 700,776,330.00 合计 828,176,330.00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 量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278,122,040.00 278,122,040.00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负债总额 278,122,040.00 278,122,040.00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 量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为黄金租赁形成的负债,公司将其划分为 第一层级公允价值计量系基于报告期末的黄金现货合约价格。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5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表决权比例 深圳市翠艺投资有 限公司 深圳市 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 2,200 万元 30.53% 30.53%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郭英杰。 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深圳市金山聚酯有限公司(注) 主要股东控制的公司 其他说明 本公司股东郭英杰、周应龙、马俊豪于2013年12月11日购买了深圳市金山聚酯有限公司100%股权,自 2013年12月11日成为本公司关联方。 4、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 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 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深圳市金山聚酯有限公司 经营租赁 187900 563800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深圳萃华租赁的深圳市金山聚酯有限公司房屋于2014年4月到期,租赁到期后,双方没有继续签订租 赁协议。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6 (2)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深圳萃华 5,000.00 2014 年 11 月 05 日 2015 年 11 月 04 日 否 深圳萃华 4,500.00 2014 年 11 月 10 日 2015 年 11 月 09 日 否 深圳萃华 5,500.00 2014 年 11 月 13 日 2015 年 11 月 12 日 否 深圳萃华 1,500.00 2014 年 04 月 08 日 2015 年 04 月 07 日 否 深圳萃华 3,000.00 2014 年 10 月 31 日 2015 年 10 月 30 日 否 深圳萃华 1,100.00 2014 年 07 月 08 日 2015 年 07 月 08 日 否 深圳萃华 1,600.00 2014 年 10 月 22 日 2015 年 10 月 22 日 否 深圳萃华 2,000.00 2014 年 11 月 07 日 2015 年 11 月 07 日 否 深圳萃华 3,000.00 2014 年 08 月 06 日 2015 年 08 月 06 日 否 深圳萃华 3,000.00 2014 年 04 月 23 日 2015 年 04 月 20 日 否 深圳萃华 4,964.82 2014 年 11 月 27 日 2015 年 11 月 26 日 否 深圳萃华 3,627.62 2014 年 07 月 11 日 2015 年 06 月 19 日 否 深圳萃华 1,982.64 2014 年 11 月 10 日 2015 年 11 月 09 日 否 深圳萃华 2,267.76 2014 年 08 月 19 日 2015 年 08 月 19 日 否 深圳萃华 2,257.92 2014 年 11 月 21 日 2015 年 05 月 21 日 否 深圳萃华 4,285.00 2014 年 09 月 24 日 2015 年 03 月 24 日 否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深圳翠艺 5,000.00 2014 年 09 月 15 日 2015 年 09 月 14 日 否 深圳翠艺 4,000.00 2014 年 09 月 30 日 2015 年 09 月 29 日 否 深圳翠艺 8,000.00 2014 年 12 月 05 日 2015 年 12 月 02 日 否 深圳翠艺、深圳萃华、 沈阳新华峰、郭英杰、 郭琼燕 290.00 2014 年 08 月 11 日 2015 年 06 月 11 日 否 深圳翠艺、郭英杰 4,000.00 2014 年 05 月 26 日 2015 年 05 月 22 日 否 深圳翠艺、深圳萃华、 郭英杰、郭琼燕 2,250.00 2014 年 07 月 31 日 2015 年 04 月 22 日 否 深圳翠艺、深圳萃华、 沈阳新华峰、郭英杰、 郭琼燕 2,639.30 2014 年 07 月 07 日 2015 年 01 月 07 日 否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7 深圳翠艺、深圳萃华、 沈阳新华峰、郭英杰、 郭琼燕 1,315.00 2014 年 07 月 09 日 2015 年 01 月 09 日 否 深圳翠艺、深圳萃华、 郭英杰、郭琼燕 4,882.57 2014 年 08 月 11 日 2015 年 04 月 10 日 否 深圳翠艺、深圳萃华、 郭英杰、郭琼燕 5,140.00 2014 年 08 月 20 日 2015 年 04 月 20 日 否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75.71 174.96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深圳市金山聚酯有 限公司 93,968.00 4,698.40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资本性承诺事项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已签订的尚未确认于财务报表中的软件购买合同总金额为850,000.00元。 (2)经营租赁承诺事项 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汇总如下: 项目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房屋租金 8,466,405.45 8,953,146.95 8,451,820.28 合计 8,466,405.45 8,953,146.95 8,451,820.28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8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 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9,040,800.0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9,040,800.00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其他 公司原子公司沈阳华杰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华融公司公开挂牌转让的相关要求,于2012年8月27日 竞得华融公司转让的债权资产,该债权资产的支付方为大连拓峰经贸有限公司,该债权的抵押资产为沈阳 新华峰实业有限公司的三处房产,由于大连拓峰经贸有限公司已经无偿还能力,公司对该债权的抵押人进 行追索。2013年7月,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取得了沈阳新华峰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成为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沈阳华杰置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已经注销登记,其相关债权由本公司承 担,报告期末,公司应收新华峰款项110,111,000.00元,新华峰应付公司110,111,000.00元,在合并层面已 经抵消。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36,338,7 04.31 100.00% 181,693. 52 0.50% 36,157,01 0.79 2,836,6 04.38 100.00% 14,183.02 0.50% 2,822,421.3 6 合计 36,338,7 04.31 100.00% 181,693. 52 0.50% 36,157,01 0.79 2,836,6 04.38 100.00% 14,183.02 0.50% 2,822,421.3 6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9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36,338,704.31 181,693.52 0.50% 1 年以内小计 36,338,704.31 181,693.52 0.50% 合计 36,338,704.31 181,693.52 0.5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67,510.5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C客户 5,795,985.00 15.95 28,979.93 D客户 5,174,768.00 14.24 25,873.84 K客户 2,300,256.00 6.33 11,501.28 L客户 2,008,102.00 5.53 10,040.51 M客户 1,305,923.00 3.59 6,529.62 合计 16,585,034.00 45.64 82,925.17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0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110,508, 571.88 100.00% 1,987.86 0.00% 110,506,5 84.02 30,642, 627.31 100.00% 213.14 0.00% 30,642,414. 17 合计 110,508, 571.88 100.00% 1,987.86 0.00% 110,506,5 84.02 30,642, 627.31 100.00% 213.14 0.00% 30,642,414. 17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397,571.88 1,987.86 0.50% 1 年以内小计 397,571.88 1,987.86 0.50% 合计 397,571.88 1,987.86 0.5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范围内及根据业务性质,认定无回款风险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其他方法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沈阳新华峰实业有限公司 110,111,000.00 合计 110,111,000.00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774.72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1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备用金 106,282.31 30,633,262.70 培训费 280,000.00 其他 110,112,289.57 9,364.61 押金 10,000.00 合计 110,508,571.88 30,642,627.31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沈阳新华峰股份有限 公司 其他 110,111,000.00 1 年以内 99.64% 深圳市紫牛企业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 培训费 280,000.00 1 年以内 0.25% 1,400.00 杨枫 备用金 58,712.31 1 年以内 0.05% 293.56 董长哲 备用金 47,570.00 1 年以内 0.04% 237.85 N 客户 押金 10,000.00 1 年以内 0.01% 50.00 合计 -- 110,507,282.31 -- 99.99% 1,981.41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52,225,200.00 52,225,200.00 132,225,421.81 132,225,421.81 合计 52,225,200.00 52,225,200.00 132,225,421.81 132,225,421.81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值准 减值准备期末余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2 备 额 深圳市萃华珠宝 首饰有限公司 49,750,000.00 49,750,000.00 沈阳华杰置业管 理有限公司 80,000,221.81 80,000,221.81 沈阳新华峰实业 有限公司 945,200.00 945,200.00 沈阳萃华国际珠 宝城有限公司 1,530,000.00 1,530,000.00 合计 132,225,421.81 80,000,221.81 52,225,200.00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258,776,246.43 1,140,959,464.33 1,405,201,309.07 1,322,745,330.94 其他业务 2,698,501.18 3,038,333.66 合计 1,261,474,747.61 1,140,959,464.33 1,408,239,642.73 1,322,745,330.94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72,797.38 偿还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投资收益 2,346,662.02 34,261,096.45 合计 2,273,864.64 34,261,096.45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9,384.6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4,681,460.00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3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5,984.51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75,352.4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2,228.84 合计 3,457,278.8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5.35% 0.82 0.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81% 0.80 0.80 3、会计政策变更相关补充资料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4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等八项会计准则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并对比较财 务报表进行了追溯重述,重述后的 2013 年 1 月 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80,498,434.41 246,826,781.21 589,439,116.29 应收票据 50,000,000.00 应收账款 7,429,031.05 11,558,340.30 98,163,991.92 预付款项 4,189,362.91 7,740,664.40 6,989,981.45 其他应收款 117,708,984.87 659,820.27 1,429,039.27 存货 518,705,357.80 789,026,820.26 1,009,708,616.51 其他流动资产 33,850,970.88 33,584,815.82 58,428,369.69 流动资产合计 1,012,382,141.92 1,089,397,242.26 1,764,159,115.1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500,000.00 10,500,000.00 23,71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22,412,966.01 21,391,051.97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4 固定资产 11,544,743.85 102,891,753.34 99,331,732.95 无形资产 4,182,629.99 6,435,994.70 6,375,828.40 长期待摊费用 12,485,751.18 8,546,458.96 38,241,216.44 递延所得税资产 331,106.79 1,040,473.02 911,127.11 其他非流动资产 3,960,753.9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9,044,231.81 151,827,646.03 193,921,710.77 资产总计 1,051,426,373.73 1,241,224,888.29 1,958,080,825.9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08,530,000.00 305,500,000.00 537,4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 181,299,000.00 336,246,120.00 278,122,040.00 应付票据 42,850,000.00 应付账款 4,189,196.38 6,786,640.76 4,458,881.31 预收款项 2,884,824.97 22,036,264.56 4,696,117.99 应付职工薪酬 1,256,433.68 1,566,007.49 1,451,542.15 应交税费 20,458,768.99 13,256,307.82 13,186,400.28 应付利息 393,489.45 1,696,124.66 872,833.39 其他应付款 17,715,195.96 14,114,712.94 34,420,489.43 流动负债合计 636,726,909.43 701,202,178.23 917,458,304.55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2,550,000.00 3,43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23,675.00 12,021,130.65 5,053,538.83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23,675.00 14,571,130.65 8,483,538.83 负债合计 638,050,584.43 715,773,308.88 925,941,843.3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13,000,000.00 113,000,000.00 150,680,000.00 资本公积 31,422,844.83 31,422,844.83 401,955,951.83 盈余公积 18,658,273.23 23,429,688.94 27,890,732.42 未分配利润 249,592,369.13 355,646,199.95 449,557,233.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412,673,487.19 523,498,733.72 1,030,083,917.37 少数股东权益 702,302.11 1,952,845.69 2,055,065.15 所有者权益合计 413,375,789.30 525,451,579.41 1,032,138,982.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51,426,373.73 1,241,224,888.29 1,958,080,825.90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5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董事长签名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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