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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2021_
ST
猛狮
_2021
年年
报告
_2022
04
29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2022 年 04 月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少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其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赖其
聪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如本年度报告涉及的发展战略、 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属于计划性事项,不构成公司
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
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
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3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37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5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5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1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12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12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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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5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猛狮科技
指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广东猛狮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
福建动力宝
指
福建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柳州动力宝
指
柳州市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华力特
指
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
郑州达喀尔
指
郑州达喀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深圳清洁电力
指
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福建猛狮、福建猛狮新能源
指
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猛狮、湖北猛狮新能源
指
湖北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猛狮光电
指
湖北猛狮光电有限公司
十堰猛狮
指
十堰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峰谷源
指
江苏峰谷源储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酒泉润科
指
酒泉润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上海太鼎
指
上海太鼎汽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三门峡猛狮
指
三门峡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三门峡振业
指
三门峡振业新能源有限公司
沪美公司
指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猛狮集团
指
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易德优势
指
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凭德
指
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致云
指
宁波致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致云
指
北京致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华融、华融公司
指
华融(福建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
福能(漳州)租赁
指
福能(漳州)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华融租赁
指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高新投
指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开益禧
指
开益禧(无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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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索尔新能源、江苏索尔
指
江苏索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焕森
指
广州焕森投资有限公司
BMS
指
电池管理系统
PACK
指
动力电池包
EPC
指
建设工程总承包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南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广西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中院
指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7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ST 猛狮
股票代码
002684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猛狮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Dynavolt Renewable Energy Technology (Henan) Co., 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少武
注册地址
河南省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禹王路汇智空间 215 室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47200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司
注册地址由“汕头市澄海区莲河西路(华富工业区猛狮蓄电池厂内 1.2.4 幢)”变更为“广东省汕
头市澄海区广益路 33 号猛狮国际广场综合商贸楼 A1501、A1601 号”;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进展
公告》,公司注册地址由“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路 33 号猛狮国际广场综合商贸楼 A1501、
A1601 号”变更为“河南省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禹王路汇智空间 215 室”;上述事项已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星河 WORLD-A 栋 28 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16
公司网址
电子信箱
msinfo@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乐伍(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陈咏纯
联系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路 33 号猛狮国际广
场综合商贸楼 A1601 号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路 33 号猛狮国际广场
综合商贸楼 A1601 号
电话
0754-86989573
0754-86989573
传真
0754-86989554
0754-86989554
电子信箱
msinfo@
ms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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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签字会计师姓名
李艳生、陈春雷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500733121010B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
(如有)
2014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经
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经营范围由“生产、销售:各类蓄电
池及其配件、原材料。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及售后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
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
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不单列贸易方
式)。”变更为“生产、销售:各类蓄电池及其配件、原材料,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及售
后服务;销售:汽车(小汽车除外)、电动自行车;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015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经
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经营范围由“生产、销售:各类蓄电池及
其配件、原材料,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及售后服务;销售:汽车(小汽车除外)、电动
自行车;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变更为“研发、生产、销售:各类蓄电池、锂
电池、电子测量仪器、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助动自行车、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生
产;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注册地址
和经营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经营范围由“研发、生产、销售:各类蓄电池、锂电
池、电子测量仪器、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助动自行车、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生产;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变更为“研发、生产(限由分支机构生产)、销售:蓄
电池、锂电池、储能电源设备、光伏设备及元器件、机电设备及零配件、助动自行
车、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光伏发电站、
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运营及技术咨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或
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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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21 年
2020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9 年
营业收入(元)
947,106,887.02
1,093,286,873.23
-13.37%
1,322,724,587.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11,312,457.83
-1,813,521,918.73
128.19%
151,753,355.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元)
-1,117,578,389.95
-1,275,923,588.17
12.41%
-525,656,484.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00,995,231.21
315,470,586.80
-36.29%
513,018,396.3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012
-3.1963
128.20%
0.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012
-3.1963
128.20%
0.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0%
0.00%
0.00%
-602.23%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
增减
2019 年末
总资产(元)
4,782,639,266.68
6,273,568,036.65
-23.77%
7,695,948,173.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07,450,696.96
-1,720,382,853.08
106.25%
80,422,425.56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
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备注
营业收入(元)
947,106,887.02
1,093,286,873.23 主营业务、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33,916,212.88
81,698,746.25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913,190,674.14
1,011,588,126.98 主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收入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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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81,143,987.67
256,819,640.11 357,516,511.84
151,626,747.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1,103,547.52
-251,004,113.47 -258,567,412.91 1,221,987,531.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19,747,567.06
-225,279,562.18 -224,604,097.13 -547,947,163.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127,028.30
163,425,254.85
42,875,066.76
-63,432,118.7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金额
2020 年金额
2019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销部分)
20,190,338.19
57,891,311.48
-943,499.67
资产处置收益、营
业外支出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
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9,727,977.99
13,746,054.29 279,299,706.76 其他收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8,528.09
105,546.96
债务重组损益
2,140,487,021.48
-4,461,813.86 701,247,659.24 投资收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6,581.79
57,527.57
11,505,186.49
投资收益、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491,353.76
144,224,251.5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40,245,213.44
-606,455,830.91 -423,676,557.62
投资收益、营业外
收入、营业外支出
减:所得税影响额
31,780,717.80
27,714,406.5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8,993,505.81
-1,605,892.78
6,638,047.18
合计
1,628,890,847.78
-537,598,330.56 677,409,839.9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
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
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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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一)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以储能为核心,以清洁能源电力工程、高端电池制造及智慧出行为主要支撑。公
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属于新能源行业,目前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以
光伏、风电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战略地位凸显,储能作为支撑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关键技术,有望成为下一
个风口,由此带来新能源行业包括光伏、风电、电化学储能以及高端电池制造、智慧电动出行等上下游产
业全价值链的蓬勃发展。
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风电装机容量3.3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3.1亿千
瓦。储能作为风光电站的配套项目,2021年以来多地政府出台政策支持“新能源+储能”模式的发展,不仅
电源侧储能得到强势推广,新兴的用户侧储能也得到极大发展,根据CNESA(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
全球储能数据库的不完全统计,2021年,电力储能装机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同比增长220%,新增投运规模
达10.14GW,其中,抽水蓄能规模最大,为8.05GW;电化学储能紧随其后,投运规模达到1.87GW/3.49GWh,
规划在建规模超过20GW;电源侧新能源配置储能以及独立储能成为新增装机的主要动能。随着新能源汽
车、电动两轮车、3C数码、电动工具和电化学储能市场的高速增长带动锂电池市场快速发展。根据起点研
究发布的《2021全球锂电白皮书》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锂电池出货量601GWh,同比增长140%,预计2022
年将达1TWh,同比增长68%。其中,中国的锂电池出货量158GWh,预计2022年将突破185GWh。
公司作为新能源行业的先行者之一,连续三年(2019、2020、2021)被储能国际峰会组委会评为“中
国十大储能集成商”,被华东储能联盟连续三年(2019、2020、2021)评为“年度最佳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十
大供应商”。2021年5月上榜2021中国储能企业20强、2021中国储能系统企业20强(365光伏、365储能及智
慧能源主办)。
(二)国家新能源行业政策情况
2021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
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根据《意见》设定的目标,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
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
上;到206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
储能政策体系初步建立,为储能规模化发展奠定实现基础。2021年在中央文件中,首次明确了储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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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支撑技术,为储能长期发展奠定了基础。国家部委层面,储能直接政策密集出台,
《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储能发展目标与重点任务;《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
行)》和《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储能全生命周期、
全流程的管理体系,为储能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和《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
明确了储能的市场主体地位,推出“新的交易品种”、完善成本分担机制、建立竞争性的市场价格机制,
为储能开拓了市场获益空间;电价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拉大峰谷价差,将催生出更多应用新模式。
2022年3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指出新型储能发展目标,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
模商业化应用条件。电化学储能技术性能进一步提升,系统成本降低30%以上。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
市场化发展。《实施方案》是推动“十四五”新型储能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的总体部署,进一步
明确了发展目标和细化重点任务,提升规划落实的可操作性,明确了“十四五”期间的六大重点任务。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主要业务有储能系统集成、清洁能源电力工程、高端电池产品研发制造销售以
及智慧出行等。主要产品及用途分四大类:一是储能产品,包括集装箱储能集成系统、户用储能产品等,
应用场景有大型光伏或风力发电储能配套、工商业储能、便携式储能等;二是风光储及电力工程项目的EPC
服务;三是铅、锂高端电池产品,其中18650-26P、18650-29P、18650-32P、18650-35P等圆柱型三元锂电
芯及PACK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动两轮车、智能家居、电动汽车及电动工具等;劲量运动摩托车起动用铅
酸电池,外销主要面向欧美日等国家的劲量运动车械售后服务市场,内销面向摩托车厂的前装配套和售后
服务市场;四是智慧出行代步工具及经营性长租业务的车辆相关服务。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围绕新能源业务,一方面以风光储项目开发为主要抓手,以开发备案成功的项目为电站投
资方开展或合作开展BT、EPC业务,带动储能产品销售,通过EPC服务、储能产品销售、电站销售实现营
收和收益;另一方面以高端电池制造作为新能源业务的重要支撑,研发、生产、销售高能量密度、高安全
性、长寿命的高端电池产品,提升猛狮新能源电池的市场地位和品牌影响力。在智慧出行领域,专注于车
辆经营性长租业务的开展和多种应用场景的短途出行工具研发、生产、销售,成为智慧出行细分领域的优
质服务商。
(三)产品市场地位及竞争优劣势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铅电池制造业务的企业之一,具有成熟稳定的市场、客户和渠道,DYNAVOLT
为摩托车起动电池领域的国际知名品牌,产品的品质好,稳定性高,代表国内同类产品的顶尖水平,其中
13C以上超高起动倍率电池,目前在国内仅极少数企业能做到;劣势在于高端产品定位导致制造成本偏高。
圆柱型三元锂电池研发、制造能力处于行业先进水平。产品性能优越,尤其是新产品35P高容量电芯,
性能指标与国内同类产品相比具有比较优势,媲美国际知名品牌。但由于资金短缺,产品交期不确定,影
响业绩的充分释放。
在智慧出行领域,经营模式成熟,客户稳定,经营性长租业务位居全国前列。子公司达喀尔是河南省
规模最大的汽车租赁公司,在全国41家地市开办有分公司营业网点。
在储能及清洁电力工程领域,具有高效的集成能力及丰富的项目集成实操经验和成功案例,公司借助
在储能领域的先发优势,在新疆、宁夏、内蒙、云南、山西、陕西、广西等地进行了积极布局,以储能为
亮点,开发储备了一批新能源项目。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利用公司先发优势,夯实储能及清洁电力工程业务基础
公司通过前瞻性的战略布署和调整,紧紧抓住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能源战略的宏观政策窗口期,一
方面继续强化储能系统集成研发设计,推动建立高水准的储能系统企业标准,构建与标准相匹配的战略联
盟供应商体系,形成一系列标准化产品,来提升储能业务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在项目资金短缺的情况下,
将有限的人力、财力、物力聚焦于十四五风光储项目的开发备案,现阶段已形成一定规模的优质项目储备,
并释放部分储能业绩。
2、持续开展锂电产品技术研发,保持产品竞争力
公司坚持开展新品研发,报告期内所研发的高容量35P锂电池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现已实现
试产试销并取得良好的用户口碑。
3、保持铅电产品国际竞争力
公司铅电池产品以出口欧美为主,凭借多年形成的用户口碑和产品过硬品质以及持续赞助国际摩托车
赛事,公司电池品牌DYNAVOLT成为国际知名品牌,在高端电池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在资金
短缺的状况下,公司积极寻求解决方案,通过供应链融资解决经营资金问题,使生产和销售基本保持稳定。
4、积极开展老客户维系及新客户开发,稳定经营性长租业务
公司在经营性长租领域凭借多年积累的集团客户资源以及稳定的市场需求,目前在国内长租领域保有
量靠前,截至报告期末运营车辆超过6000辆。公司在保证存量业务资金回笼正常的前提下,进行新客户业
务开发,稳定经营性长租业务。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强化以储能为核心,以清洁能源电力工程和新能源应用为重要支撑的业务体系,
从有竞争力的电芯开始,强化储能系统集成研发设计,建立企业标准,构建战略供应商产业合作群体,形
成标准化产品,打造储能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深耕电池行业三十余年,是中国起动电池出口的龙头企
业。过去八年,公司累计斥资三十余亿元用于高端电池的生产建设及产品研发,业务类型涵盖锂离子电池
电芯制造、PACK、BMS等,应用范围覆盖各类新能源应用领域、储能系统和其他各类特殊应用。
(一)电化学储能行业的先行者,掌握了储能业务的全面技术,有丰富的项目集成实操经验。
从2014年起,公司主导参与了多个储能项目的开发与产品设计交付,技术实力涵盖软硬件设计与整体
系统集成。为客户提供高效稳定的储能整体解决方案,为新能源电站、微电网、工业园区、工商业提供能
源优化服务。公司先后完成全国首个光储示范项目(2016年陕西定边5MW/10MWh)、全国最大光储示范
项目之一(2019年开建新疆和田40MW/80MWh光伏发电侧储能电站,2020年11月投入运营),世界海拔
最高的首个大型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西藏岗巴40MW光伏发电+193MWh锂电池储能)已于2020年12月建
成并投入运营。
(二)前瞻性的产业技术布局,确保了产品技术的先进性。
自2014年以来,公司围绕储能技术和更高容量更安全的新一代电池体系加强研发投入,与多家高校、
研究机构、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等进行合作,先后建立先进电池技术广东省省级工程研发中心、福建高
端锂电池技术研究院、新加坡材料与工程学院“高性能锂硫电池”联合研发中心、西班牙电力电子技术研发
实验室、德国大型并网储能技术研究中心、美国UCLA高性能先进锂电池研究中心等一系列研发机构。已
研发成功钠离子体系18650钠离子电芯,已做好量产准备,锂硫电池研发持续推进,全固态电池技术即将
中试,硅碳负极材料已完成中试论证。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专利授权有效总量327件,其中发明专利48件,
实用新型专利233件。
(三)充足的风光储项目储备,确保了未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在手已备案光储项目超过1GWh,十四五期间在开发及拟开发项目超过10GWh。
(四)国际市场知名度高,渠道优势明显。
公司在过去十年一直是中国起动电池出口龙头企业,产品主要销往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售
后更换市场,公司主打品牌DYNAVOLT是世界知名电池品牌,在欧美市场和新兴工业国家中是先进电池
技术和优秀产品质量的代名词。公司将利用较为成熟的海外销售渠道,将更多的锂电池及锂电池应用端产
品销往国外市场,同时带动锂电池整厂技术输出。目前,公司电池产品销往超过120个国家和地区,海外
渠道亦可有效带动公司光伏电站投资建设、清洁能源电力工程和储能业务。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公司经营管理层主要围绕“快速推动化解退市风险、快速开发十四
五风光储项目、快速提升核心子公司经营质量”三项核心工作,按照“强化底线意识,实施量化管理,在化
解退市风险的同时,一手抓费用规模降低,一手抓主营业务改善、增收”的经营方针,积极开展以下核心
工作:
1)推进债务重组和重整工作,化解退市风险;
2)抓住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能源战略的宏观政策窗口期,组建精干专业的团队,精心策划具体实
施方案,快速展开风光储项目的预先布局和储备;
3)保持创新的经营理念,持续开展产品技术研发,保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积极开展老客户维系及新客户开发,稳定经营性长租业务;
5)持续优化生产计划管理,做到精准生产、精确交付;
6)严格预实算管控,降低成本和费用支出,提高费用效率;
7)完善治理结构及决策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华融(福建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等12家债权人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含
本日)出具的《豁免债务通知书》《债权豁免函》,上述债权人不可撤销、不可撤回、不可变更地豁免其
对公司及子公司的部分/全部债权。上述涉及的债权金额(基准日2021年11月30日)为403,027.81万元,共
计豁免债权金额为340,419.85万元,给公司的净利润和净资产带来正向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集中资源积极开拓储能业务,该板块业绩逐渐释放,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2.40%。受制
于公司融资环境未能有效改变,经营资金持续短缺,风光储工程建设不能正常开展,由此带来清洁能源电
力工程业务同比下降较大,营业收入下降53.58%。电池业务通过供应链融资部分缓解资金压力,使整体营
业收入同比稳中略增。智慧出行业务主要受整车销量减少的影响,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0.72%。报告期内,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710.69万元,同比下降13.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131.25 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128.19%。截止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745.07万元,比上年末增长
106.25%。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1 年
2020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947,106,887.02
100% 1,093,286,873.23
100%
-13.37%
分行业
储能行业
54,672,673.00
5.77%
35,874,972.65
3.28%
52.40%
清洁能源电力工程行业
114,296,767.45
12.07%
246,217,293.04
22.52%
-53.58%
铅、锂电池行业
290,348,076.96
30.66%
272,709,053.33
24.94%
6.47%
智慧出行
456,970,374.26
48.25%
511,814,230.44
46.81%
-10.72%
其他行业
30,818,995.35
3.25%
26,671,323.77
2.44%
15.55%
分产品
储能产品
54,672,673.00
5.77%
35,874,972.66
3.28%
52.40%
清洁能源电力工程
114,296,767.45
12.07%
246,217,293.04
22.52%
-53.58%
铅、锂电池产品
268,988,173.87
28.40%
208,273,129.80
19.05%
29.15%
智慧出行
456,970,374.26
48.25%
510,727,076.69
46.71%
-10.53%
其他
52,178,898.44
5.51%
92,194,401.04
8.43%
-43.40%
分地区
出口
149,544,624.17
15.79%
176,347,590.53
16.13%
-15.20%
国内
797,562,262.85
84.21%
916,939,282.70
83.87%
-13.02%
分销售模式
直销
779,286,525.07
82.28%
953,045,411.15
87.17%
-18.23%
经销
167,820,361.95
17.72%
140,241,462.08
12.83%
19.67%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
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清洁能源电力工程行业
114,296,767.45
158,567,512.33
-38.73%
-53.58%
-48.91%
-12.66%
铅、锂电池行业
290,348,076.96
260,779,697.56
10.18%
6.47%
1.89%
4.04%
智慧出行
456,970,374.26
423,001,537.94
7.43%
-10.72%
-9.30%
-1.44%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
分产品
清洁能源电力工程
114,296,767.45
158,567,512.33
-38.73%
-53.58%
-48.91%
-12.66%
铅、锂电池产品
268,988,173.87
240,345,811.54
10.65%
29.15%
24.31%
3.48%
智慧出行
456,970,374.26
423,001,537.94
7.43%
-10.53%
-9.28%
-1.28%
分地区
出口
149,544,624.17
130,284,297.06
12.88%
-15.20%
-29.77%
18.07%
国内
797,562,262.85
779,793,801.21
2.23%
-13.02%
-13.12%
0.12%
分销售模式
直销
779,286,525.07
761,505,633.42
2.28%
-18.23%
-20.70%
3.04%
经销
167,820,361.95
148,572,464.85
11.47%
19.67%
2.68%
-0.95%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
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
重
储能行业
直接材料
40,515,336.42
4.45%
23,141,426.19
2.14%
2.31%
储能行业
直接人工
290,156.68
0.03%
1,038,212.19
0.10%
-0.07%
储能行业
制造及运输费用
8,695,428.16
0.96%
9,398,589.19
0.87%
0.09%
清洁能源电力工程行业 直接材料
71,845,820.65
7.89% 162,523,052.20
15.01%
-7.12%
清洁能源电力工程行业 直接人工
6,506,981.21
0.71%
8,528,228.11
0.79%
-0.08%
清洁能源电力工程行业 制造及运输费用
17,700,973.09
1.94%
9,079,690.31
0.84%
1.10%
清洁能源电力工程行业 分包费用
33,249,031.50
3.65%
82,997,533.58
7.66%
-4.01%
清洁能源电力工程行业 其他费用
29,264,705.88
3.22%
47,265,427.03
4.36%
-1.14%
铅、锂电池行业
直接材料
186,545,461.97
20.50% 192,721,303.31
17.79%
2.71%
铅、锂电池行业
直接人工
31,042,193.11
3.41%
27,692,627.83
2.56%
0.85%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
铅、锂电池行业
制造及运输费用
43,192,042.49
4.75%
35,538,486.65
3.28%
1.47%
智慧出行
直接材料
24,910,510.85
2.74%
33,593,387.83
3.10%
-0.36%
智慧出行
直接人工
1,546,099.74
0.17%
3,822,439.75
0.35%
-0.18%
智慧出行
制造及运输费用
1,484,603.99
0.16%
5,604,418.22
0.52%
-0.36%
智慧出行
车辆销售
112,537,153.64
12.37% 112,264,806.71
10.37%
2.00%
智慧出行
经营租赁
282,342,718.38
31.02% 310,289,045.10
28.65%
2.37%
智慧出行
其他
180,451.34
0.02%
824,915.67
0.08%
-0.06%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公司名称
合并期间
变更原因
深圳市华力特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2月7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设立
神木振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
设立
深圳市华力特道通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设立
深圳市华力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设立
深圳市华力特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设立
深圳市华力特电气系统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设立
深圳市华力特售电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9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2 日
设立
武乡县灏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3 日至 2021 年 4 月 25 日
设立
和布克赛尔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设立
托里县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设立
托克逊县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设立
吐鲁番市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设立
焉耆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设立
皮山县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2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设立
巴楚县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设立
英吉沙县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设立
和田县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设立
库尔勒市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设立
克拉玛依市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设立
克拉玛依猛狮睿达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设立
盐池县猛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设立
陕西猛狮新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3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设立
上海松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
破产受理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
上海太鼎汽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15 日
破产受理
江苏峰谷源储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
破产受理
深圳红河马智能数字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
母公司破产受理
广西猛狮峰谷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
母公司破产受理
西藏猛狮峰谷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
母公司破产受理
吉林猛狮峰谷源智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
母公司破产受理
宜城市猛狮峰谷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
母公司破产受理
四川峰谷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
母公司破产受理
新乡市猛狮峰谷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
母公司破产受理
东营峰谷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
母公司破产受理
河北雄安龙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
母公司破产受理
BENIN FGY ENERGY S.A.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
母公司破产受理
武乡县灏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3 日至 2021 年 4 月 25 日
转让
宜城猛狮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
转让
荆门猛狮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转让
新疆猛狮新能光伏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
注销
吉木萨尔县猛狮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转让
江苏泰霸电源系统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7 月 10 日
破产受理
宁夏墨林动力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7 月 13 日
注销
神木振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
注销
深圳市华力特售电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9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2 日
注销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154,776,954.23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6.34%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0.00%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A
39,105,705.65
4.13%
2
B
33,791,946.89
3.57%
3
C
29,896,103.57
3.16%
4
D
27,881,713.29
2.94%
5
E
24,101,484.83
2.54%
合计
--
154,776,954.23
16.34%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191,855,288.62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21.08%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0.00%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A
79,498,621.58
8.74%
2
B
47,996,735.03
5.27%
3
C
23,242,477.88
2.55%
4
D
22,719,203.54
2.50%
5
E
18,398,250.60
2.02%
合计
--
191,855,288.62
21.08%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1 年
2020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40,279,432.32
73,470,899.17
-45.18%
主要为人员减少,职工薪酬支出下降,以及冲回计提的
售后服务费所致。
管理费用
285,111,696.90
308,670,437.51
-7.63%
财务费用
362,212,947.36
390,449,099.51
-7.23%
研发费用
25,685,013.21
34,498,329.80
-25.55% 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资金持续紧张,压缩研发投入所致。
4、研发投入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项目目的
项目进展
拟达到的目标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
锂/硫动力电池系
统集成与装车示范
开发一种新产品,开拓
市场
基本完成研发技
术指标,进行产品
定型,进入生产技
术准备阶段。
1.当年度拟成组效率提高到
70%;
2.纯电动物流车装车稳定运行
3000km 以上;
3.向2021年实现系统能量密度
达到 280Wh/kg 技术目标努力;
4.计划组织年度技术报告及专
题报告各一次。
项目研究开发成功后将极大
的促进锂硫电池在新能源动
力汽车上的应用进程;对公司
在行业内创新性能力及社会
品牌效应产生积极影响。
三元 18650-35P
(3.6V3400mAh)
高容量锂离子电池
及其产业化关键技
术
开发一种高容量锂离子
电池,替代日韩高端进
口产品,树立公司品牌
形象,打造新的利润增
长点。
已顺利完成研发
技术指标,产品已
定型,工艺已固
化,进入大批量制
造阶段。
1.完成产品定型及工艺固化;
2.实现批量投产 20 万颗及以
上;
3.直通率≥85%;
4.计划组织年度专题报告 1次。
此项目是有极大发展前景和
成长性的产品,投资回报比较
高,技术壁垒高、创新性强。
该项目的顺利研究开发,成功
后将极大的提升我公司锂电
产品在国际上的声望,促进高
容量三元圆柱锂电池在全球
新能源领域的应用进程;可为
公司培养高端技术人员 5 人
以上。
钠离子电池正极材
料研发及其电池产
业化研究
开发钠离子正极材料及
其电池产业化,确保企
业的可持续经营,且钠
离子电池低温性能良
好,倍率性能优异,资
源丰富,适合启动电池
市场应用。
配方和工艺数据
已经得出比较 精
准的数据,材料可
以 进入中试
正极材料镍铁锰和铜镍铁锰容
量的数据与报道的水平相近
由于锂电材料的大幅涨价,钠
离子电池一定会在我们的生
活中,在电池领域形成一个较
大的产业,符合公司的长期发
展定位。
铁塔换电
开拓市场,降低成本
小批量试生产阶
段
年产 5 万套
争取稳定订单
东风新能源车电池
配套
加大市场布局,提升技
术实力
送样测试阶段
年产 1 万套
高端主流新能源汽车市场拓
展,提升公司影响力。
储能系列(集装箱
储能、房车储能、
户外储能、家用备
电储能、电动船储
能)
加大国际市场布局,提
升技术实力,提高营收,
增加产品种类
批量生产阶段
集装箱储能、房车储能、户外
储能:10000 套/年
家用备电储能:5000 套/年
电动船储能:1000 套/年
丰富公司产品种类,提高市场
份额,增加利润。
易捷特乘用车
提升公司知名度,增强
核心竞争力
研发制样阶段
50000 套/年
公司主要目标客户,利于进入
东风供应商目录,争取稳定订
单,快速提升产值
商用车动力系统
加大市场布局,提升技
术实力
送样测试阶段
1000 套/年
公司本地主要目标客户,本地
配套,提升产值,提高收入
蒂亚低速车动力系
统
新产品开发,开拓市场,
增加产品种类
研发制样阶段
20000 套/年
低速车系列主要目标客户,打
入低速车市场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
高端电摩换电
开拓市场,降低成本
批量生产阶段
年产 20 万套
圆柱铝丝工艺产线产能释放;
提高现金流,实现盈利
骑迹
成熟产品,便于推广,
提高营收,增加利润
批量生产阶段
10W 套/年
提高公司营业额,提高现金
流,实现盈利
节能环保型摩托车
起动电池
节能,工艺技术优化,
节约生产成本
小批量试生产阶
段
1.生产过程没有铅烟产生;
2.生产效率提升 200%;
3.人工成本减少四分之一;
4.节能 50%;
5.节约材料成本 8%。
节能减排,符合国家环保要
求。降本增效,有利于市场的
竞争,给公司创造更高的产值
和利润空间。
离网储能系统
开发新一代离网储能系
统,形成标准化产品。
产品研发规划阶
段
5kwh、10kwh 离网储能系统的
设计,具备离并网切换功能。
形成外观美观,功能实用的产
品。
瞄准离网市场,形成标准化产
品,逐步开拓市场销售,有助
于提高公司小型储能系统产
品线销售业绩。
百兆瓦级大型储能
电站集成设计优化
研发满足百兆瓦级大型
储能电站的相关技术指
标要求,优化终端各项
性能指标。
产品研发规划阶
段
现有储能系统采用集装箱式,
一定程度上对整个系统的散热
和安全性能有较高要求,在集
装箱体、空调、消防系统上有
较多的投入。拟研发一种针对
百兆瓦级大型储能电站的优化
设计方案,采用房屋式设计,
统一进行空调+通风设计,集约
化摆放,降低整体成本,优化
提高散热性能,确保系统运营
过程的安全性。
该项目针对大型储能电站,有
助于公司今后更好地开发建
设电网级大型储能电站。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1 年
2020 年
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
177
225
-21.33%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13.00%
16.00%
-3.00%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
本科
59
70
-15.71%
硕士
7
14
-50.00%
其他
111
141
-21.28%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
30 岁以下
40
42
-4.76%
30~40 岁
93
112
-16.96%
其他
44
71
-38.03%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1 年
2020 年
变动比例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
研发投入金额(元)
21,805,197.31
34,793,192.17
-37.3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2.30%
3.18%
-0.88%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4,485,687.63
4,631,328.70
-3.14%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20.57%
13.31%
7.26%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41,772,847.15
1,301,737,714.20
-4.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40,777,615.94
986,267,127.40
5.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995,231.21
315,470,586.80
-36.2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7,942,340.69
73,929,486.00
46.0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5,958,453.36
107,856,434.10
35.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016,112.67
-33,926,948.10
12.0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3,863,316.82
825,140,689.98
-76.5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4,963,035.30
1,170,293,026.45
-69.6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099,718.48
-345,152,336.47
53.3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85,629.77
-64,580,065.93
101.37%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虽为净流入,但较上期净
流入下降较大,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而支出的现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出,但较上期净流
出大幅下降,其变化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筹资相关往来款等大幅减少所致。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单位:元
金额
占利润总额比
例
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
可持续性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4
投资收益
2,212,881,444.37
425.01%
主要为因收到债权人单方面豁免债务取得的豁免
收益。
否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2,273.72
0.00%
否
资产减值
-223,044,527.81
-42.84%
因资金紧张情况持续未能缓解,经年末减值测试
后,公司对出现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
否
营业外收入
7,114,519.56
1.37%
否
营业外支出
574,418,962.43
110.32%
主要为计提的担保损失及融资债务违约而产生的
违约金等。
否
信用减值损失
-248,717,870.78
-47.77%
主要为各公司根据会计政策及客户的实际情况,计
提的信用减值准备。
否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1 年末
2021 年初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
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
比例
货币资金
56,696,764.38
1.19%
82,087,109.60
1.30%
-0.11%
应收账款
607,241,464.92
12.70%
1,212,970,026.37
19.22%
-6.52%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债权债
务转让等方式,对债权债务结构
进行优化,合理化解了应收债权
的回收风险和应付债务的偿还风
险,及部分子公司被法院裁定破
产受理,失去控制,不再纳入合
并范围所致。
合同资产
37,753,484.05
0.79%
3,309,244.76
0.05%
0.74%
存货
358,169,017.69
7.49%
575,618,386.54
9.12%
-1.63%
投资性房地产
152,316,049.23
3.18%
91,426,086.18
1.45%
1.73%
长期股权投资
20,764,682.40
0.43%
20,370,260.59
0.32%
0.11%
固定资产
1,389,558,285.04
29.05%
1,643,623,067.96
26.04%
3.01%
在建工程
793,221,726.16
16.59%
1,049,069,516.89
16.62%
-0.03%
使用权资产
194,837,843.43
4.07%
315,871,866.50
5.00%
-0.93%
短期借款
1,243,593,629.02
26.00%
1,643,116,873.93
26.03%
-0.03%
合同负债
162,296,047.67
3.39%
197,611,071.27
3.13%
0.26%
长期借款
63,105,608.04
1.32%
688,293,245.54
10.91%
-9.59%
主要是部分长期借款到期转为一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且公司
收到债权人文件,部分债务被豁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5
免。
租赁负债
16,061,991.41
0.34%
99,433,141.52
1.58%
-1.24% 主要是出售部分子公司导致。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 适用 √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动
本期计提
的减值
本期购买金额 本期出售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数
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
资产(不含衍生
金融资产)
2,276,728.82
22,273.72
199,002.54
500,000.00
2,799,002.54
4.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
36,476,994.33
-21,980,655.09
429,821.73
-676,910.00
29,882,005.22
金融资产小计
38,753,723.15
22,273.72
-21,781,652.55
929,821.73
-676,910.00
32,681,007.76
上述合计
38,753,723.15
22,273.72
-21,781,652.55
929,821.73
-676,910.00
32,681,007.76
金融负债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3,340,065.22
信用证、保证金、司法冻结、融资租赁受控资金、应收账款质押受监管资金、
止付、定期存款单质押等
应收账款
33,365,718.09
应收账款保理、质押
合同资产
313,891.13
应收账款保理
长期股权投资
990,514.93
司法冻结
投资性房地产
13,820,314.39
抵押借款、法院查封
固定资产
686,473,946.91
抵押借款、法院查封、融资租赁抵押等
在建工程
49,932,066.85
融资租赁抵押
使用权资产
170,654,503.38
融资租赁抵押
无形资产
69,803,442.26
抵押借款
合计
1,038,694,463.16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6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7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募集方式
募集资金总额
本期已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已累计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
更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
途的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
途的募集资
金总额比例
尚未使用募
集资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闲置两年
以上募集
资金金额
2017
非公开发行
127,865.04
0 109,748.15
0
0
0.00%
18,526.65
截至本报告期末,全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
185,266,491.65 元,其中 721.88 元存放于三方/四方监管的募
集资金专户内,包括 120,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2,949,270.69 元被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强制划转偿还母公司贷
款;2,208,541.08 元被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强制划扣;
107,958.00 元被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划扣。
0
合计
--
127,865.04
0 109,748.15
0
0
0.00%
18,526.65
--
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①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30 号)核准,公司向上海青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5 名交易对
方非公开发行股份 49,561,569 股,每股 26.2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299,999,954.87 元,扣除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21,349,561.5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78,650,393.30 元。
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福建猛狮新能源。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
告》广会验字[2017]G17000730185 号。
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17,746,680.19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7]G17000730353 号。
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 900,000,000.00 元对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进行增资。2017 年 4 月 12 日,该笔募集资金已转入福建猛狮新能源开设的募集资金监管专户。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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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6 个月。2018 年 2 月 1 日,公司自浙商银行账户转账提取 5,000 万元,2018 年 2 月 2 日,公司自浙商银行转账提取 1,000 万元,2018 年 2 月 2 日,公司自交通银行账户转账提取 6,000 万元。
由于公司资金紧张,以上款项均逾期尚未能够归还。
⑤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全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 185,266,491.65 元,其中 721.88 元存放于三方/四方监管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包括 120,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2,949,270.69 元被浙商
银行深圳分行强制划转偿还母公司贷款;2,208,541.08 元被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强制划扣;107,958.00 元被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划扣。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
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报告期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锂离子电池生
产项目
否
127,865.04
127,865.04
0
109,748.15
85.83%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27,865.04
127,865.04
0
109,748.15
--
--
--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合计
--
127,865.04
127,865.04
0
109,748.15
--
--
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 1#厂房 A 线已于 2017 年正式投产,已达到日产 18650 电芯 22 万只的产能;截至本报告期末,1#厂房 B 线设备
部分前段已经完成安装调试,后段设备因募集资金账户被司法冻结、划扣及公司无法及时归还募集资金等事项影响,
部分设备已到港但未能支付提货款而滞留在港口仓库,剩余部分设备已预验收尚需支付发货款;B 线设备全线完工程
度已经达到 60%,后段设备进厂安装调试后即可投入生产。该项目其他厂房和仓库的土建部分已完工约 60%。
由于公司流动性紧张,本次项目建设进度不如预期。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福建诏安金都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拟共同出资 9.63 亿元,用于福建猛狮恢复生
产和新项目的建设。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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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 317,746,680.19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具体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7]G17000730353
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
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2017 年 3 月 28 日,公司完成置换手续,将募集资金中 317,746,680.19 元从福建猛狮新能源开
设的募集资金监管专户转至公司普通银行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 年使用 1.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能按期归还。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本报告期末,全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 185,266,491.65 元,其中 721.88 元存放于三方/四方监管的募集资金专
户内,包括 120,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2,949,270.69 元被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强制划转偿还母公司贷款;
2,208,541.08 元被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强制划扣;107,958.00 元被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划扣。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存在未能按时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被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划转、镇江经济开发区人
民法院划扣、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划扣尚未补还的情形。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交易对
方
被出售股权 出售日
交易价格
(万元)
本期初起至出售
日该股权为上市
公司贡献的净利
润(万元)
出售对公司
的影响
股权出售为上
市公司贡献的
净利润占净利
润总额的比例
股权出售定价原则
是否为关
联交易
与交易对
方的关联
关系
所涉及的
股权是否
已全部过
户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
施,如未按计划实
施,应当说明原因及
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披露
日期
披露
索引
重庆千
信新能
源有限
公司
宜城猛狮清
洁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100%股权
2021 年
04 月 30
日
5,260
1,279.63 无重大影响
2.56%
根据中鼎会师内审(2021)第 0274 号《专
项审计报告》及重庆恒申达资产评估土地
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渝恒申达
资 Z 评报字(2021)第 074 号《资产评估
报告》的结论,各方经协商一致定价
否
不存在关
联关系
是
是
不适
用
不适
用
天津华
景节能
环保科
技有限
公司
荆门猛狮清
洁能源有限
公司 100%
股权
2021 年
09 月 30
日
0.00001
-462.27 无重大影响
-0.93%
根据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
的大正评报(2021)第 348A 号评估报告,
各方经协商一致定价
否
不存在关
联关系
是
是
不适
用
不适
用
华电福
新新疆
能源有
限公司
吉木萨尔县
猛狮光电新
能源有限公
司 100%股
权
2021 年
09 月 30
日
150
-13.13 无重大影响
-0.03%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
(2021)沪第 2912 号评估报告、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2021]第 ZG50982
号审计报告,各方经协商一致定价
否
不存在关
联关系
是
是
不适
用
不适
用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31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
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研发、生产、销售
110000 万元
1,409,235,458.37
578,020,709.96
43,136,091.67
-63,361,677.04 -71,106,349.08
福建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生产、销售
60000 万元
738,687,409.50
451,547,859.71
191,389,864.69
-15,164,593.81 -21,016,568.53
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子公司 研发、销售
30000 万元
1,202,866,634.12
66,180,871.53
69,397,607.36
380,851,602.39 290,386,514.05
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
子公司 研发、生产、销售
48000 万元
471,620,083.28
-146,081,959.33
103,830,302.99
-168,439,370.72 -208,654,810.09
郑州达喀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子公司 租赁、销售
18275 万元
575,998,888.01
219,538,324.32
396,650,695.86
16,058,557.93
26,212,185.28
遂宁宏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生产、销售
2900 万元
133,375,007.01
-97,718,006.99
35,691.20
-20,047,621.76 -20,078,892.31
柳州市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生产、销售
10000 万元
119,640,469.03
13,132,083.46
3,028,143.29
7,391,082.13
7,452,717.39
三门峡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生产,销售
9000 万元
250,755,321.58
36,846,646.55
0.00
-38,526,417.73 -38,476,517.73
十堰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研发、生产、销售
5000 万元
102,068,805.92
7,034,456.81
26,149,164.65
-19,753,375.75 -21,578,461.75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深圳市华力特技术有限公司
设立
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神木振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无影响
深圳市华力特道通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无影响
深圳市华力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开展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无影响
深圳市华力特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设立
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无影响
深圳市华力特电气系统有限公司
设立
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无影响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32
和布克赛尔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项目公司,开展新能源电力及储能业务
托里县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项目公司,开展新能源电力及储能业务
托克逊县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项目公司,开展新能源电力及储能业务
吐鲁番市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项目公司,开展新能源电力及储能业务
焉耆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项目公司,开展新能源电力及储能业务
皮山县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项目公司,开展新能源电力及储能业务
巴楚县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项目公司,开展新能源电力及储能业务
英吉沙县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项目公司,开展新能源电力及储能业务
和田县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项目公司,开展新能源电力及储能业务
库尔勒市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项目公司,开展新能源电力及储能业务
克拉玛依市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项目公司,开展新能源电力及储能业务
克拉玛依猛狮睿达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设立
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无影响
盐池县猛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项目公司,开展电池业务
陕西猛狮新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项目公司,开展新能源电力及储能业务
上海松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院受理破产并指定管理人,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由于以前期间存在超额亏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后,部分超额亏损转入投
资收益
上海太鼎汽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院受理破产并指定管理人,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无重大影响
江苏峰谷源储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院受理破产并指定管理人,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因计提的担保损失、信用减值风险等,对业绩有一定的影响
深圳红河马智能数字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法院受理破产并指定管理人,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无重大影响
广西猛狮峰谷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院受理破产并指定管理人,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无重大影响
西藏猛狮峰谷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法院受理破产并指定管理人,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无重大影响
吉林猛狮峰谷源智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院受理破产并指定管理人,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无重大影响
宜城市猛狮峰谷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法院受理破产并指定管理人,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无重大影响
四川峰谷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院受理破产并指定管理人,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无重大影响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33
新乡市猛狮峰谷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法院受理破产并指定管理人,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无重大影响
东营峰谷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院受理破产并指定管理人,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无重大影响
河北雄安龙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院受理破产并指定管理人,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无重大影响
BENIN FGY ENERGY S.A.
法院受理破产并指定管理人,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无重大影响
武乡县灏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0 元购买
无影响
武乡县灏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0 元转让
无影响
宜城猛狮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
无重大影响
荆门猛狮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转让
无重大影响
新疆猛狮新能光伏有限公司
注销
无重大影响
吉木萨尔县猛狮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转让
无重大影响
江苏泰霸电源系统有限公司
破产受理
无重大影响
神木振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销
无重大影响
深圳市华力特售电有限公司
设立
无重大影响
深圳市华力特售电有限公司
注销
无重大影响
宁夏墨林动力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注销
无重大影响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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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与趋势
国家已经明确未来要建立以新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确立了未来光伏、风电的长期发展道路,预
计“十四五”期间,光伏、风电年装机量将达到120GW。新能源装机的快速提升,以及电力系统正在发生的
变化,使得储能刚需属性愈发增强。根据CNESA(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对2021-2025年电化学储能
的市场规模预测,随着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储能的规模化应用将得到快速推进,预计“十
四五”后期再形成一轮高增长,2024年和2025年累计规模分别达到32.7GW和55.9GW。随着新能源汽车、电
动两轮车、3C数码、电动工具和电化学储能市场的高速增长带动锂电池市场快速发展。高工产研锂电研究
所(GGII)统计数据显示,预计2025年锂电池市场出货量将达到615GWh,2021-2025年年复合增长率超过
25%。
(二)发展战略
公司将以“碳中和”为战略出发点,聚焦储能产业,搭建以锂电池制造为基础、新型储能为核心、新能
源电力工程为辅助的业务体系,打造全球领先的以智慧储能系统集成及锂电池应用为基础的新能源产业平
台。
(三)经营计划
2022年是公司恢复元气,全面提升经营质量的一年。公司将最大限度的争取各种力量的支持,聚焦于
主营业务经营质量的全面提升,克服各种困难,尤其是经营性资金相对稀缺和较不稳定的不利情况,按照
“一是全力推进彻底化解债务问题工作,从根本上改善公司基本面;二是恢复、重建、提升体现公司价值
的核心业务,增强可持续经营能力,提升经营质量”的经营方针,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大力发展储能系统
集成业务,加快锂电池产能建设速度,增强各业务板块间的协同,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提升主营业务的核
心竞争力,集中人财物资源打造明星产品,突破重点客户,扩大营收;通过严格的预实算管控提高费用效
率,降低成本和费用支出,提高毛利率;完善治理结构及决策流程,提高管理效率,最终实现公司经营质
量的提升。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流动性风险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主要债权人通过债务豁免消除了大部分的逾期债务,但公司的融资能力
尚未恢复。2022年在恢复元气的正常经营活动中仍将面临流动性资金持续紧张影响正常经营计划执行的风
险。公司将通过加快回收应收账款、处置非核心资产等方式筹措资金,增加流动性。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35
2、控制权变更风险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沪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乐伍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易德优势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5,654,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72%。沪美公司、陈乐伍先生及易德优势累计被质押
股份数量185,057,4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62%;累计被冻结的股份数量185,654,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72%,且已被多次轮候冻结。沪美公司、陈乐伍先生及易德优势质押给质权人的部分公司股份已跌破平
仓价格,存在被动减持风险。若沪美公司、陈乐伍先生及易德优势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质权人减持或被冻结
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公司存在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3、行业政策及市场风险
报告期内及未来相当长时间里,公司将以储能业务为核心,做强做优电池制造,并向上游光伏及风力
发电,下游新能源汽车应用业务拓展。上述业务受到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影响较大。电池储能业务
市场刚刚起步,可能存在盈利模式不确定的风险。储能业务属于电力辅助服务范畴,价格和发展规模受电
力政策间接影响。虽然行业支持政策持续出台,但指导价下调可能导致光伏电站业主因投资收益率降低而
影响投资积极性、延长其投资建设决策流程,进而对公司未来光伏电站EPC业务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且
随着成本下降,储能业务及清洁电力工程业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以上风险都可能会导致公司相关业务开
展不及预期的负面影响。
4、投资风险
过去几年公司采用项目投资换资源的策略,在多地与政府开展大型项目合作,但由于地方政府资源配
置不到位,未能如期兑现承诺,给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存在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的风险。另外,由于
国家相关产业支持政策的周期性变化,对投资收益也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将大力强化新投资项目的风险控
制,避免投资损失风险。
5、管理风险
内部资源优化和整合是公司2022年重要的经营业务之一。通过前些年的对外投资和多元化扩张,公司
的业务涉及的产业范围较广,子公司分布较为分散,不同的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不同的股权结构、合作
模式和发展阶段,都将增加整合难度和带来潜在的管理风险。公司将通过健全管理架构、完善管理制度和
激励机制、优化决策流程、加强财务管控和审计监督等手段,不断改善和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管控能力,
降低管理失控风险。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考核体系,匹配积极的激励机制,充分提高全体员工积极性,
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工作氛围,发挥核心人才和优秀团队最大工作能效。
6、低效资产难以剥离风险
因公司战略规划调整,部分子公司不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同时因为流动性的持续缺乏,部分子公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36
司已经失去经营价值,该类资产严重拖累了公司的财务健康。根据计划,公司拟通过出售、注销、清算等
方式剥离部分子公司,但因各子公司股权存在多轮司法冻结,难以通过常规手段实现剥离。公司将结合债
务问题化解统筹推进。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3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促进和确保公司规范有效运作,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
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
(二)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也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行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公司的重大决策由股东大会依法作出,控股股东依法
行使股东权利。公司控股股东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不存在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
营活动的行为。
(三)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共有6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公司依法规范董事会运作,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忠实勤勉,从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审慎表决。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正常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参考。
(四)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并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决议内容及签署程序合
法、合规、真实、有效。公司监事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维
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各监事积极出席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
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发表意见。
(五)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利益相关者合作,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在企业
创造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努力实现股东、员工、社会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六)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38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确定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和职责、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的提供与收集、
信息披露的程序、信息披露方式及保密措施等。报告期内,公司认真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指定专人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通过
股东大会、投资者热线电话、业绩说明会、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加强信息沟
通、促进与投资者良性互动的同时,切实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
独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
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公司控股股东能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存
在越权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及占用公司资产的情况。
(一)业务独立
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
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
在同业竞争或有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二)人员独立
公司人员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
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程序推选和任免。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
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
(三)资产独立
公司与控股股东的资产产权界定清晰,拥有独立土地使用权、房产,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
统及配套设施,拥有独立的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与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共用资产的情况,不存在资产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
公司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总裁负责的经理层等组织机构,制定并实施了相应的议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39
事规则和工作细则;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各级管理部门等机构,独立行使经营
管理职权,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五)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
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均系专职工作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
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的情况。公司在银行独立开设账户,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形。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
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29.99% 2021 年 05 月 07 日 2021 年 05 月 10 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49.41% 2021 年 06 月 09 日 2021 年 06 月 10 日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
年度股东大会
37.23% 2021 年 06 月 22 日 2021 年 06 月 23 日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1-092),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
2021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35.68% 2021 年 09 月 24 日 2021 年 09 月 25 日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29),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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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任职
状态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
日期
期初持股数
(股)
本期增持股份
数量(股)
本期减持股份
数量(股)
其他增减变动
(股)
期末持股数
(股)
股份增减变
动的原因
陈乐伍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董事长
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现任
男
51 2014 年 01 月 22 日
42,270,900
0
0
0
42,270,900 --
赖其聪
副董事长、副总裁、财务总监 现任
男
42 2014 年 05 月 15 日
郭晓月
董事
现任
女
31 2020 年 04 月 17 日
晏帆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53 2016 年 06 月 24 日
张歆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64 2014 年 01 月 22 日
秦永军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51 2014 年 01 月 22 日
蔡立强
监事会主席
现任
男
54 2014 年 01 月 02 日
林道平
监事
现任
男
51 2014 年 01 月 22 日
廖少华
监事
现任
女
48 2014 年 01 月 22 日
王少武
总裁
现任
男
51 2017 年 05 月 08 日
郝身健
副总裁
现任
男
54 2019 年 08 月 09 日
林德贵
副总裁
现任
男
50 2020 年 07 月 13 日
樊伟
副总裁
现任
男
46 2020 年 07 月 13 日
合计
--
--
--
--
--
--
42,270,900
0
0
0
42,270,900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 是 √ 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41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董事会成员
(1)陈乐伍,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经济师。1993年毕业于中山大学,
取得学士学位;1997年毕业于美国 Georgia College & State University,取得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
曾获得中国民营科技企业家、广东省优秀企业家、汕头市劳动模范、2015年中国铅酸蓄电池行业功勋企业
家、2016-2017年度动力电池行业最具影响力十大人物奖、2017年度中国铅酸蓄电池行业领袖人物、2018
年全球储能产业十大人物、2020年度储能产业匠心人物奖等。1998年至2001年任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汕头猛狮兆
成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猛狮新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Dynavolt Technologies,
Inc.董事、江苏峰谷源储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捷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Lionano Inc.董事、广
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市乐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陕西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2)赖其聪,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注册会计师,中山大学管理学学士,北
京大学管理学硕士。曾任职于广东康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普
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分所。2009年7月加入本公司,曾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财务总监兼任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福建猛狮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陕西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猛狮智能车辆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方时新能源汽车
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郑州达喀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新疆猛狮
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3)郭晓月,女,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4年7月毕业于上海建桥大学,2014年
7月获得文学学士学位。现任北京致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致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河南高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宁波京威动力电池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河南壮凌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宁波京正控股
有限公司监事、宁波正道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宁波正道增程器有限公司监事、宁波正道燃料电池有限
公司监事、宁波正道智造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宁波正道涡轮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宁波正道动力系统有限公
司监事。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42
(4)晏帆,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注册会计师,1991年毕业于江西财务会计
学校。1997年1月至2000年12月任职于江西上高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12月至2007年11月任职于广东新华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7年12月至今在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5)张歆,男,195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取得华南理工大学工学学士学位,1986
年取得华南理工大学工学硕士学位,1988年取得香港大学博士学位。曾任汕头市政协第十届、第十一届委
员、第十二届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汕头大学理学院教授,
承担完成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在国际权威杂志发表SCI收录论文30余篇,主要科研成果获广东省
科技二等奖,汕头市优秀拔尖人才称号。
(6)秦永军,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通讯工程师,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深圳
粤宝电子有限公司和联通寻呼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曾任深圳市聚飞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
分公司大客中心客户经理。
监事会成员
(1)蔡立强,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2001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主席、技术部副经理、生产部经理、设备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福建动力宝电源科
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监事、汕头市猛狮新能源车辆技术有限公司监事、遂宁宏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监事、湖北猛狮光电有限公司监事、厦门高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苏州猛狮智能车辆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2)林道平,男,1971年出生,高中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9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监事、福
建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制造部经理。
(3)廖少华,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1999年至2018年任职于广东
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监事、汕头美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
限公司监事、汕头市猛狮凯莱酒店有限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1)王少武,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3年毕业于中山大学,取得学士学位。
1993年7月至2015年7月任职于南航汕头航空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营运部、市场营销部、团委、企业管理部、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43
地面服务保障部、行政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部等副经理、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总裁兼任事业支持中心
总经理、广州猛狮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北猛狮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
门华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新疆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新技术研究
院有限公司监事、广东猛狮新能源应用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2)赖其聪:见1“董事会成员”
(3)郝身健,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1年7月毕业于洛阳工学院,2008年7
月获得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曾任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品保部
部长、销售部副部长、大区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期间主持销售公司工作)、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派驻
员任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东风汽车公司派驻员任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区域事业部部长、
公司原新能源车辆事业部副总裁兼浙江裕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兼事业发展中心总
经理。
(4)林德贵,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7月毕业于汕头大学。曾任澄海县
经济发展总公司副经理、粤东航道局澄海分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汕头市交通运输的综合行政执法局的
执法室主任、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
(5)樊伟,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金融学专业,2005
年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销售部行业处处长及水平
事业部租赁业务科长、郑州达喀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董事。现任公司副总裁、郑州达喀尔汽车租
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郑州达喀尔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银沣泰创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上海京工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郑州东工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绿伴交
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股东单位是否
领取报酬津贴
郭晓月
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
经理
否
在股东单位任
职情况的说明
无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44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
务
任期起始
日期
任期终止
日期
在其他单位是否
领取报酬津贴
陈乐伍
厦门市乐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否
陈乐伍
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否
陈乐伍
Lionano Inc.
董事
否
陈乐伍
杭州捷能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否
赖其聪
上海方时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董事
否
赖其聪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否
郭晓月
北京致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是
郭晓月
河南高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否
郭晓月
宁波京威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否
郭晓月
河南壮凌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董事
否
郭晓月
宁波京正控股有限公司
监事
否
郭晓月
宁波正道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否
郭晓月
宁波正道增程器有限公司
监事
否
郭晓月
宁波正道燃料电池有限公司
监事
否
郭晓月
宁波正道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否
郭晓月
宁波正道涡轮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否
郭晓月
宁波正道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监事
否
晏帆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是
张歆
汕头大学
教授
是
张歆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是
秦永军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客户经理
是
廖少华
汕头美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
是
廖少华
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
监事
否
廖少华
汕头市猛狮凯莱酒店有限公司
监事
否
樊伟
北京银沣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经理
否
樊伟
上海京工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否
樊伟
郑州东工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
否
樊伟
北京绿伴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否
在其他单位任
职情况的说明
无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2021年6月7日,陈乐伍先生收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 号),广西证监局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45
对陈乐伍先生等人进行了处罚,其中陈乐伍先生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泄露内幕信息行为,广西证监局决定对陈乐伍先生处以 20 万元罚款。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9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网站上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
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工作岗位及职务,每月领取薪酬,年度结
束后,根据公司经营绩效,确定年终奖金额度。
(2)公司2019年6月21日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的津贴标准调整至每年人民币10万元/人(税前)。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
税前报酬总额
是否在公司关联
方获取报酬
陈乐伍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男
51
现任
180
否
赖其聪
副董事长、副总裁、财务总监
男
42
现任
144
否
郭晓月
董事
女
31
现任
0
是
晏帆
独立董事
男
53
现任
10
否
张歆
独立董事
男
64
现任
10
否
秦永军
独立董事
男
51
现任
10
否
蔡立强
监事会主席
男
54
现任
24.14
否
林道平
监事
男
51
现任
16.3
否
廖少华
监事
女
48
现任
0
否
王少武
总裁
男
51
现任
120
否
郝身健
副总裁
男
54
现任
120
否
林德贵
副总裁
男
50
现任
96
否
樊伟
副总裁
男
46
现任
90.99
否
合计
--
--
--
--
821.43
--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46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
2021 年 04 月 15 日
2021 年 04 月 16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
2021 年 04 月 28 日
2021 年 04 月 29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
会议
2021 年 05 月 24 日
2021 年 05 月 25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
2021 年 08 月 30 日
2021 年 08 月 31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17),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
2021 年 10 月 29 日
不适用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
会议
2021 年 12 月 13 日
不适用
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
债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缺席董事会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陈乐伍
6
3
3
0
0
否
4
赖其聪
6
6
0
0
0
否
4
郭晓月
6
1
5
0
0
否
3
晏帆
6
1
5
0
0
否
4
张歆
6
0
6
0
0
否
4
秦永军
6
2
4
0
0
否
4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47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 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 财务状况、 重大事项等, 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
科学性, 推动公司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 稳定、 健康发展。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成员情况
召开会议
次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
责的情况
异议事项具体
情况(如有)
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晏帆、张歆、
秦永军
4
2021 年 01 月 19 日
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
于 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 2020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21 年第一季度工
作计划的议案》等议案
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
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无
无
2021 年 04 月 28 日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关于续聘中
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
告全文及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21 年第二季
度工作计划的议案》等议案
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
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与审计机构
充分沟通
无
2021 年 08 月 30 日 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 无
无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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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1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21 年
第三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等议案
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
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2021 年 10 月 29 日
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21 年第四季
度工作计划的议案》等议案
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
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无
无
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
晏帆、张歆、
赖其聪
1 2021 年 04 月 28 日
审议《关于核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
薪酬的议案》等议案
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
议案。
无
无
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
陈乐伍、赖其
聪、秦永军
1 2021 年 05 月 24 日 审议《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等议案
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
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
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无
无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49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79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1,237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1,316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1,316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16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559
销售人员
124
技术人员
177
财务人员
98
行政人员
300
其他
58
合计
1,316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博士
3
硕士
39
本科
286
大专
306
高中及以下
682
合计
1,316
2、薪酬政策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及人力资源规划,结合市场薪资水平,制订以绩效为导向,对外具有竞争力、对
内具有激励性和相对公平的薪酬体系。对不同员工,针对员工岗位、能力、专业素质、技术水平,并结合
地区差异等因素进行薪资等级的制定。2021年,实行基本年薪和项目管理考核相结合的薪酬制度,保证企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50
业的经营目标,提高团队的稳定性与积极性。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情况以及员工的不同表现,提供换岗及调
薪渠道,使员工的职业规划与薪酬相匹配,并不断积极探索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使员工收入依据公司
经济效益的变化而变化。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增强公司员工队伍向心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3、培训计划
公司重视人才培养,鼓励员工加强自身综合素质的提升,以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公司坚持人尽
其才、才尽其用的用人理念,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关注员工成长,提升员工岗位技能和综合素质能力,
紧跟公司的发展步伐。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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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整合计划
整合进展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解决进展
后续解决计划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十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
期
2022 年 04 月 30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
引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比例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
比例
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
为;
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
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
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
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
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
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
性标准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
生的可能性作判定,认定标准如下:
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包括:缺陷发
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
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
目标。
②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要缺陷包括:缺陷发
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
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
期目标。
③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包括:缺陷发
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
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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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
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的迹象包括:除
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
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
润表相关的,以利润总额衡量,如果该缺陷
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
错报金额小于利润总额的 2%,则认定为一
般缺陷;如果超过利润总额的 2%但小于
4%,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利润总额的
4%,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
产总额相关的,以资产总额衡量,如果该缺
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
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
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
小于 2%,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
额的 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
相关的,以利润总额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
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
利润总额的 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
利润总额的 2%但小于 4%,则为重要缺陷;如
果超过利润总额的 4%,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总
额相关的,以资产总额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
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
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
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2%,则为重要缺
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2%,则认定为重大缺
陷。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证监会2020年12月10日发布的《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为贯彻落
实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组织并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工作。经全面自
查,公司前期存在董事会到期未换届;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因逾期债务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不得担任董监高的情形;独立董事连续任职超过6年;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未归还等情形,
公司将积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断规范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争取尽快消除上述事项。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53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公司或子公
司名称
主要污染物
及特征污染
物的名称
排放方式 排放口数量
排放口分布
情况
排放浓度
执行的污染物排
放标准
排放总
量
核定的排放
总量
超标排
放情况
福建动力宝
电源科技有
限公司
总铅
标准化排放 1
法定排放口
1 个
〈0.5 ㎎/L
电池工业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30484-2013)
1.788 千
克
8 千克/年
无超标
遂宁宏成电
源科技有限
公司
废水:总铅、
COD
间歇排放
(报告期内
停工停产)
1
排放口位于
装配与极板
车间的靠公
司北侧角
不适用
电池工业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30484-2013)
不适用
总铅:11.4
千克/年,
COD:6.375
吨/年
无超标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监管要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报告期
内,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未因环境违法事件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其中,子公司福建动力宝电源科技
有限公司防治污染设施主要有:生产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处理站及淋浴废水处理站、
铅烟废气处理设施、铅尘废气处理设施、硫酸雾废气治理设施、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等,目前已全部建设完
毕并正常投入使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各建设项目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推进,子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环评手续,
并根据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采取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预防突发事件为重点,不断完善突发环境实
际的预警、处置等工作机制,可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子公司福建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
况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积极组织一年一次以上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根据相关法律规章的要求,公司重点排污单位按照要求制定企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按照自行监测
方案开展监测。子公司福建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54
排放限值进行管理,每季度委托第三方监测1次;每季度县应急管理局环境监测1次;内部监测:废水每周
2次,废气每月1次,土壤每月1次。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处罚原因
违规情形
处罚结果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的整改措施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适用 √ 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
的规范化运营;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管理
体系,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升公司信
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股东能够及时、准确、公平地了解公司经营信息。
(二)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在用工制度上遵循《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尊重和维护员工的个人权益,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员工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假期。公司坚持“以人
为本”的发展理念,重视员工福利,努力为员工创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切实维护了员工的合法利益。
(三)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注重与各相关方的利益维护,积极构建和发展与供应商、客户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注重与各相
关方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构筑信任与合作的平台。公司严格把控产品质量,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注重
产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利益。
(四)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公司作为新能源行业的一员,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一直坚持企业成长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积
极推行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规范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关注污染防治,有力地确保了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
排放、排放总量均在控制指标范围之内。公司在环保上的理念以及环保方面的努力得到国内外客户的高度
评价,多次获得当地环保部门的好评。
(五)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55
公共关系是搭建企业与外部良好沟通的桥梁,支持公益事业是企业扎根于社会、回报社会应尽的义务。
2021年7月20日,河南郑州及周边地区遭遇罕见特大暴雨,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I级,防汛形势异常严峻。
暴雨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各方无私支援,公司也时刻关注着郑州的灾情,并积极为抗洪提供帮助。7月
21日,全国各地电力抢险救援队陆续抵达郑州,为满足国网电力抢修工作需要,子公司郑州达喀尔自7月
21日起,紧急整备车辆60台越野车、皮卡车奔赴抗洪抢险一线,分别为湖南、天津、江西、河北、山西、
浙江、福建、特高压等多家抢险单位提供车辆服务。
公司秉承“坚持创新,保持道德”的核心价值观,在做好生产经营、助推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同
时,全力筑造和谐的社会关系,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以实现企业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协调
统一。公司以信息沟通、增加了解、相互促进、互赢互助为目标大力发展公共关系。对内,公司构建多层
面、多维度的文化建设组织体系,使企业文化理念融入到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深化全体员工的社会责任
意识;对外,积极主动地加强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的联系和交流,认真落实相关工作,对上级相关部门
的执法监督、检查,都予以积极配合、协助,与各界形成良性互动,努力尽到自身的责任与义务,筑造和
谐的公共关系。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在积极投身社会公益、参与教育扶贫和社会扶贫的基础上,积极响应国家精准扶贫的号召。借助
自身在清洁能源发电领域的资源和优势,入驻湖北省十堰市后,公司发挥好地方龙头企业的带动引领作用,
结合郧西县地理位置和政策优势,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以产业发展扶贫为驱动,通过光伏扶贫电站的建
设、运营和维护增进贫困户收入,为郧西县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
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北猛狮光电有限公司出资7,860万元(占股29%)与郧西县阳光产业扶贫发展有限公
司联合成立了郧西县兴郧光伏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郧西县河夹镇来家河100MWp集中式林光互补
光伏扶贫电站,并由湖北猛狮光电有限公司负责承建该项目EPC工程,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约14,285户。
郧西县河夹镇来家河片区多村联建100兆瓦光伏扶贫电站可为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约14,285户提供稳定经
济收入来源,稳步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5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承诺
杜方勇、 Juan Fraga、David Ugena、
Jose Manuel Tena
业绩承诺及
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承诺方承诺酒泉润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的主营业务(电力电子产品及服务)的税后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 1,000 万元、2,000
万元和 3,500 万元。二、业绩承诺补偿安排:三年内(含三年)如果累积完成 6,500
万元税后净利润,视同完成业绩承诺。该净利润指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若酒泉润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每年实现的税后净利
润低于承诺数,每减少 300 万元净利润,承诺方补偿所持酒泉润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1%的股权给公司及杨继华。公司、杨继华按持股比例分权。当年实现利润低于 70%,
杜方勇个人工资下降 30%。若酒泉润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承诺期内,税后净利润超
过承诺金额,则超过承诺金额部分的 30%由酒泉润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予承诺方
及酒泉润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管理团队,作为对承诺方及管理团队的奖励。
2016 年 02月 03
日
2018 年 12月 31
日
尚未履行
杭州捷能科技有限公司、夏军
业绩承诺及
补偿安排
2020 年至 2022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杭州捷能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以下简称“净利润”)总额,按三
年平均计算,年平均净利润不低于 1,000 万元。
2020 年 01月 01
日
2022 年 12月 31
日
正在履行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
诺
屠方魁、陈爱素、张成华、金穗投资,
以及蔡献军、陈鹏
业绩承诺及
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华力特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6,000 万元、7,800 万元和 10,140 万元。若 2015 年本次交易未能完成,则业绩补偿
责任人承诺华力特 2018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13,182 万元。若本次交易未能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实施完毕,则上述盈利补偿期限将相应顺延。华力特净利润以
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为准。二、业绩承诺补偿安排:如在承诺期内,华
力特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业绩
补偿责任人应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当年的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当年度应
补偿金额=(截至当年度期末华力特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年度期末华力特累
计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度华力特承诺净利润之和×本次交易的总对价-已
补偿金额各业绩补偿责任人根据各自承担补偿责任。屠方魁、陈爱素、金穗投资之
间对业绩补偿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他业绩补偿责任人之间及其与屠方魁、陈
爱素、金穗投资之间对业绩补偿责任均互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蔡献军、陈鹏当年
度需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的,则以现金补偿。蔡献军、陈鹏向上市公司支付的现金
补偿总额不超过其分别间接持有的华力特股权在本次交易中的作价。如屠方魁、陈
2015 年 03月 02
日
2018 年 12月 31
日
尚未履行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57
爱素、张成华、金穗投资当年度需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的,则先以其因本次交易取
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以现金补偿。若上市公司在承诺年度内
实施现金分配,业绩补偿责任人对应当年度补偿股份所获得的现金分配部分随补偿
股份一并返还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应在当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
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按照本协议确定的方法计算屠方魁、陈爱素、张成
华、金穗投资该承诺年度需补偿金额及股份数,补偿的股份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后由上市公司以 1 元总价回购。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股份回购注销方案,猛
狮科技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上述业绩补偿责任人,其应在
收到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结算公司发出将其当年需补偿的股份划转至猛狮
科技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的指令。该部分股份不拥有对应的股东表决权且不享有
对应的股利分配的权利。若因猛狮科技股东大会未通过上述股份回购注销方案或其
他原因导致股份回购注销方案无法实施的,猛狮科技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五个
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相关业绩补偿责任人,其应在接到该通知后 30 日内,在符合相
关证券监管法规、规则和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将相当于应补偿股份总数的股份
按照本次补偿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猛狮科技其他股东各自所持猛狮科技股份
占猛狮科技其他股东所持全部猛狮科技股份的比例赠送给猛狮科技其他股东。屠方
魁、陈爱素、张成华、金穗投资尚未出售的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差额部分由其以现
金补偿。无论如何,业绩补偿责任人向上市公司支付的股份补偿与现金补偿总计不
超过标的股权的交易总对价。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 0 时,按 0 取值,
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上市公司应在当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
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确认所有业绩补偿责任人的现金补偿金额,并及时
书面通知业绩补偿责任人。业绩补偿责任人应在接到上市公司要求现金补偿的书面
通知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指定账户支付当期应付补偿金。三、利润承诺期
末减值测试:在承诺期届满后三个月内,上市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股权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标的股权期末减值额>已补
偿股份总数×发行股份价格+已补偿金额,则屠方魁、陈爱素、张成华、金穗投资应
对上市公司另行补偿。上市公司应在《减值测试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 3 个工
作日内,召开董事会按照该补偿义务人股权交割日前持有的华力特股份数占屠方
魁、陈爱素、张成华、金穗投资合计持有华力特股份数的比例计算其需承担的减值
测试补偿金额及股份数,再由上市公司向其发出书面通知。补偿时,先以其因本次
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由其以现金补偿,无论如何,标
的股权减值补偿与盈利承诺补偿合计不超过标的股权的交易总对价。在计算上述期
末减值额时,需考虑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对华力特进行增资、减资、接受赠予以及利
润分配的影响。屠方魁、陈爱素、张成华、金穗投资补偿的股份经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由上市公司以 1 元总价回购。上市公司、业绩补偿责任人同意,股份交
割日后,华力特应在承诺期各会计年度结束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
报告》。
屠方魁、陈爱素、张成华、杜宣、张
妮、邱华英、黄劲松、刘玉、饶光黔、
周文华、廖焱琳、张婷婷、金穗投资、
力瑞投资、中世融川、百富通、天正
集团、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
公司、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
其他承诺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猛狮
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
请和股票账户提交猛狮科技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
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
2015 年 09月 01
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58
人或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屠方魁、陈爱素、张成华、杜宣、张
妮、邱华英、黄劲松、刘玉、饶光黔、
周文华、廖焱琳、张婷婷、金穗投资、
中世融川、力瑞投资、百富通
其他承诺
在本人/本单位作为猛狮科技的股东期间,将保证与猛狮科技做到人员独立、资产独
立完整、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具体承诺如下:一、关于人员独立性 1、
保证猛狮科技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
本人控制的/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
本人控制的/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猛狮科技的财务人员不在本
人控制的/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领薪。2、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
的/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独立于猛狮科技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
系。二、关于资产独立、完整性 1、保证猛狮科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且资产全
部处于猛狮科技的控制之下,并为猛狮科技独立拥有和运营。2、保证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有猛狮科技的资金、资
产;不以猛狮科技的资产为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三、
关于财务独立性 1、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与猛
狮科技及下属子公司共用一个银行帐户。2、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本单位及本单
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违法干预猛狮科技的资金使用调度。3、不干涉猛狮科技依法
独立纳税。四、关于机构独立性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
企业与猛狮科技之间不产生机构混同的情形,不影响猛狮科技的机构独立性。五、
关于业务独立性 1、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独立于
猛狮科技的业务。2、保证本人/本单位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干涉猛狮科技
的业务活动,本单位不超越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猛狮科技的决策和
经营。3、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外
以任何方式从事与猛狮科技相竞争的业务。4、保证尽量减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本
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与猛狮科技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
将依法签订协议,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履行程序。
2015 年 09月 01
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猛狮科技实际控制人陈再喜、陈银
卿、陈乐伍
其他承诺
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了维持本次交易后的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
产独立、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本人/本公司承诺如下:一、保证上市公
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人/本公司及其关联自然人、关
联企业、关联法人(以下统称为“本人/本公司及其关联方”,具体范围参照现行有效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确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2、保
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人/本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完全独立;3、
本人/本公司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
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二、保证上
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的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独立完
整的资产;2、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人/本公司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
形;3、保证上市公司的住所独立于本人/本公司及其关联方。三、保证上市公司财
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
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本公司及其关
联方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人/本公司及其关联方兼职、
领薪;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
本人/本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
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
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猛狮科
技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
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015 年 09月 01
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59
2、保证本人/本公司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3、保证本人/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
务;4、保证尽量减少、避免本人/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
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
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猛狮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交易
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承诺函在本人/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
可变更或撤销,对本人/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
法律责任。
屠方魁、陈爱素、张成华、杜宣、张
妮、邱华英、黄劲松、刘玉、饶光黔、
周文华、廖焱琳、张婷婷、金穗投资、
中世融川、力瑞投资、百富通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
用方面的承
诺
一、截至本函出具之日,除华力特及其子公司外,本人/本单位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
区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合经
营)、投资与猛狮科技、华力特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企业。二、本次交易
完成后,本人/本单位持有猛狮科技股票期间,本人/本单位承诺本人/本单位及本人/
本单位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猛狮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
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不会投资任何与猛狮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
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如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的
其他企业拟进一步拓展现有业务范围,与猛狮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产生
竞争,则本人/本单位保证将采取停止经营产生竞争的业务的方式,或者采取将竞争
的业务纳入猛狮科技的方式,或者采取将产生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
等合法方式,使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猛狮科技主营
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三、如本人/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而给猛
狮科技造成损失的,取得的经营利润无偿归猛狮科技所有。
2015 年 09月 01
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猛狮科技实际控制人陈再喜、陈银
卿、陈乐伍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
用方面的承
诺
1、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从事与猛狮科技
或华力特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直接或以投资控股、参股、合资、
联营或其它形式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任何与猛狮科技或华力特的主营业务相同、相近
或构成竞争的业务。2、为避免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
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潜在同业竞争,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
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或境外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营、投
资、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参与或协助他人从事任何与上市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相同或相似的业
务或其他经营活动,也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届时正在
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3、如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
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
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
通知上市公司,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
司;4、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未来拟从事的业务与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
制的其他企业的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本人/本公司届时将以适当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相关企业股权或终止上述业务运营)解决;5、本人/本公司保
证绝不利用对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
投资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6、本人/本公司保证将赔偿上
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本人/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7、
本人/本公司将督促与本人/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和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约
束。
2015 年 09月 01
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金穗投资、中世融川、力瑞投资、百
富通、屠方魁、陈爱素、张成华、杜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1、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企业/本人作为猛狮科技的股东期间,本企业/本人及本企
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猛狮科技及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利
2015 年 09月 01
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60
宣、张妮、邱华英、黄劲松、刘玉、
饶光黔、周文华、廖焱琳、张婷婷
易、资金占
用方面的承
诺
用自身作为猛狮科技股东的地位谋求与猛狮科技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
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猛狮科技股东的地位谋求与猛狮科技达成交易的
优先权利。若存在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
制的企业将与猛狮科技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猛狮科
技章程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订立协议,办理有关
内部决策、报批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平的价
格损害猛狮科技的合法权益。2、确保本企业/本人不发生占用猛狮科技资金、资产
的行为,不要求猛狮科技向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
任何形式的担保。3、确保本企业/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猛狮科技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本企
业与猛狮科技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依法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猛狮科技实际控制人陈再喜、陈银
卿、陈乐伍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
用方面的承
诺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将
尽量减少、避免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
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以市场公允价格与
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利益的行为。本公司/本人保证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2、本公司/本人承诺不利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及重大影响,
谋求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投资
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或谋求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
先权利,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3、本公司/本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
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本公司/本人及
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本公司/本人保证将赔偿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因本公司/本人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2015 年 09月 01
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屠方魁、陈爱素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
用方面的承
诺
为保证华力特与相关方资金往来的合法、合规,本人承诺如下:保证促使华力特严
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处理与关联方、非关联方
的临时性资金往来事项,避免与非关联方之间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资金往来。本次
交易完成后,承诺将继续促使华力特严格按照猛狮科技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资金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文件和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与非关联人进行
除正常业务外的资金往来,正常业务的资金往来需要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保
证华力特各项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2015 年 03月 02
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作承诺
深圳前海易德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深圳前海易德顺升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承诺
一、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猛狮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批文之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上报发行方案时,深圳前海易德顺升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足额募集并出资到位。二、在深圳前海易德顺升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存续期内,深圳前海易德顺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合伙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猛狮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
例超过 5%的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形。三、在深圳前海易德顺升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存续期内,深圳前海易德顺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参与方之间均不存在分级产品、杠杆或其他结构化安排。四、自猛狮科技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深圳前海易德顺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合伙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深圳前海易德顺升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或从深圳前海易德顺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退伙。
2014 年 08月 27
日
深圳前海易德
顺升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存
续期间
正在履行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61
深圳前海易德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承诺
一、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猛狮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批文之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上报发行方案时,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足额募集并出资到位。二、在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存续期内,除向陈再喜及深圳前海易德资本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外,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合伙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猛狮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
超过 5%的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形。三、在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存续期内,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参与方之间均不存在分级产品、杠杆或其他结构化安排。四、自猛狮科技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
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财产份额或从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退伙。五、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作为猛狮科技股东期间,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作为陈再喜的一致行动人,将与陈再喜保持一致行动。
2014 年 08月 27
日
深圳前海易德
资本优势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存续期间
正在履行
陈再喜
其他承诺
一、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猛狮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批文之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上报发行方案时,本人以自有资金向深圳前海易德资
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足额缴纳认缴出资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二、自猛狮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会通过任何方
式转让本人持有的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财产
份额或从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退伙。三、深圳
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猛狮科技股份锁定期满减
持股份时,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股票转让的相关规
定,不通过短线交易、内幕交易等方式配合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或操控股价。
2014 年 08月 27
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陈银卿、陈再喜、陈乐伍
股东一致行
动承诺
在猛狮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易德顺升存续期间,本公司(本人)及
关联方不会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认缴易德顺升的财产份额,也不会直接或通过
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缴易德顺升的财产份额的投资者提供任何的财务资助、补偿、
担保和增信措施。
2014 年 08月 27
日
深圳前海易德
顺升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存
续期间
正在履行
上海青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股份限售承
诺
1.本单位自愿将持有的猛狮科技 22,874,571 股股份的锁定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1 年 3 月 21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2.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内,对于该部分股份
因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増发等原因而増加的公司股
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3.在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内,本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
减持公司股份,则减持股份的所得收益全部上缴公司。4.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
经本单位确认,为本单位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单位具有法律约束力。
2020 年 03月 22
日
2021 年 3 月 21
日
履行完毕
深圳市景和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股份限售承
诺
1.本单位自愿将持有的猛狮科技 11,437,285 股股份的锁定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1 年 3 月 21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2 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内,对于该部分股份
因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増发等原因而増加的公司股
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3.在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内,本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
减持公司股份,则减持股份的所得收益全部上缴公司。4.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
经本单位确认,为本单位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单位具有法律约束力。
2020 年 03月 22
日
2021 年 3 月 21
日
履行完毕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62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
司、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
司
其他承诺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其他有
关法规的规定,不会直接或间接向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以及最终出资人(包括投资
公司、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2016 年 06月 23
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陈乐强 其他承诺
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及本人的其他关联
方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不会直
接或间接向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以及最终出资人(包括投资公司、合伙企业的合伙
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2016 年 06月 23
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上海青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其他承诺
(1)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均系其自有资金或合伙人借贷资金,不存在以对外募集
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任何以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
形,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代持、信托、委托持股的情况;(2)与猛狮科技及其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猛狮科技为本次发行聘请的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法律顾问及会计师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3)其资产状况良
好,不存在影响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前,将按时足额支付认
购价款,如未能按时支付足额认购资金,将按照《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本次认购股份的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来源于猛狮科技,猛狮科技持股 5%以上股东,猛狮科技实际控制人,猛狮科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主体关联方的情况,与前述主体及其关联方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猛狮科技,猛狮科技持股 5%以上股东,猛狮科
技实际控制人,猛狮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未直接或间
接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5)本企业及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最近五年未受过
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6)若违反上述承诺,对猛狮科技以及猛狮科技的中小投
资者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16 年 04月 15
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深圳市景和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其他承诺
(1)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均系其自有资金或合伙人借贷资金,不存在以对外募集
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任何以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
形,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代持、信托、委托持股的情况;(2)与猛狮科技及其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猛狮科技为本次发行聘请的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法律顾问及会计师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3)其资产状况良
好,不存在影响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前,将按时足额支付认
购价款,如未能按时支付足额认购资金,将按照《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本次认购股份的资金不
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猛狮科技,猛狮科技持股 5%以上股东,猛狮科技实际控制
人,猛狮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主体关联方的情况,与前述主体及
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猛狮科技,猛狮科技持股 5%以上
股东,猛狮科技实际控制人,猛狮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主体关联
方未直接或间接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5)本企业及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最
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6)若违反上述承诺,对猛狮科技以及猛狮
科技的中小投资者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16 年 06月 23
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宁波中汇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1)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均系其自有资金或股东借贷资金,不存在以对外募集方
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任何以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 2016 年 04月 15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63
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代持、信托、委托持股的情况;(2)与猛狮科技及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猛狮科技为本次发行聘请的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法律顾问及会计师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3)其资产状况良好,
不存在影响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前,将按时足额支付认购价
款,如未能按时支付足额认购资金,将按照《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本次认购股份的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
源于猛狮科技,猛狮科技持股 5%以上股东,猛狮科技实际控制人,猛狮科技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主体关联方的情况,与前述主体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猛狮科技,猛狮科技持股 5%以上股东,猛狮科技实际
控制人,猛狮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未直接或间接对其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5)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
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6)若违反上述承诺,对猛狮科技以及猛狮科技的中小
投资者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日
深圳鼎江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深圳平湖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其他承诺
(1)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均系其自有资金或股东借贷资金,不存在以对外募集方
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任何以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
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代持、信托、委托持股的情况;(2)与猛狮科技及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猛狮科技为本次发行聘请的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法律顾问及会计师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3)其资产状况良好,
不存在影响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前,将按时足额支付认购价
款,如未能按时支付足额认购资金,将按照《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本次认购股份的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
源于猛狮科技,猛狮科技持股 5%以上股东,猛狮科技实际控制人,猛狮科技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主体关联方的情况,与前述主体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猛狮科技,猛狮科技持股 5%以上股东,猛狮科技实际
控制人,猛狮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未直接或间接对其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5)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
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6)若违反上述承诺,对猛狮科技以及猛狮科技的中小
投资者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16 年 04月 15
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
其他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016 年 02月 05
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
东所作承诺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陈乐伍、陈银卿、陈再喜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
用方面的承
诺
①在持有猛狮科技股份期间,不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所规定的可能与猛狮科技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今后如果不
再持有猛狮科技股份的,自该股权关系解除之日起五年内,仍必须信守前款的承诺。
②如果属于猛狮科技主营业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务范围之内的,则将及时告知
猛狮科技,并尽可能地协助其取得该商业机会。③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可能影响
猛狮科技经营和发展的业务或活动。④若今后投资设立企业,还将督促该企业同受
本承诺函的约束。
2011 年 01 月 08
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致 股份限售承 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致云股权投资基金承诺增持完成后十二个月内不 2021 年 01月 01 增持完成后十
已结束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64
云股权投资基金
诺
减持上述股票。
日
二个月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否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应当详细说
明未履行完毕的具
体原因及下一步的
工作计划
1. 酒泉润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业绩承诺事项: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鉴证报告》(广
会专字[2019]G19000850177 号),酒泉润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6 年-2018 年实际盈利数与业绩承诺数的差异为-10,916.07 万元,未能完成业绩承诺,已经触发业绩补偿的相关约定。
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业绩补偿责任人应将共计 36.39%的酒泉润科股权补偿给公司及杨继华,由于该补偿数额业已超过业绩补偿责任人实际合计持股比例,因此业绩补偿责任
人应将其共同持有的全部酒泉润科股权补偿给公司及杨继华,其中应补偿给公司 27.88%,应补偿给杨继华 7.92%。同时,由于当年实现利润低于 70%,酒泉润科董事长杜方勇个人
工资下降 30%,由 21 万元/年调整为 14.7 万元/年。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酒泉润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仍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经营情况呈持续亏损,如按照业绩承诺的约定进行业绩补
偿,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亏损进一步增加,进而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认为,针对酒泉润科的业绩补偿暂不具备行权条件,尚未履行补偿安排。公司
董事会要求事业发展中心与业绩补偿责任人进行协商,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可行的操作方案,并适时采取适当方式维护上市公司权益。
2. 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业绩承诺事项: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鉴证报告》
(广会专字[2019]G19000850163 号),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 2015 年-2018 年实际盈利数与业绩承诺数的差异为-21,236.55 万元,未能完成业绩承诺,已经触发业绩补偿的相关
约定。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 2018 年度业绩承诺的补偿方案的议案》,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已
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2019 年 6 月 27 日、2019 年 8 月 1 日、2020 年 6 月 18 日通过中国邮政 EMS 邮寄方式向屠方魁、陈爱素、张成华、蔡献军、陈鹏、金穗投资等各补偿责
任人发出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 2018 年度业绩承诺的补偿通知》《关于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未完成 2018 年度业绩承诺的补偿通知》《关于敦促业绩补偿责任人
履行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业绩补偿义务的通知》《关于再次敦促业绩补偿责任人履行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业绩补偿义务的通知》,公司正在按照协议约定积极要求业绩补
偿责任人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截至本报告日出具日,该业绩承诺补偿安排尚未履行。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事项进展暨公司提起诉讼的公
告》,因各补偿责任人拒不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公司向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65
公司董事会就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消除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主要内容
1、持续经营能力
如财务报表附注2.2持续经营所述,截止2020年12月31日,猛狮科技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2,038.29万元,2020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352.19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
能导致对猛狮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如财务报表附注2.2 持续经营所述,猛狮
科技披露了管理层针对上述事项的改善措施,但仍存在我们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的疑虑。
2、境外子公司Durion Energy AG财务资料不完整
猛狮科技持股比例为55%的控股子公司Durion Energy AG(公司注册地址为瑞士迪丁根),截至2020
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净利润分别为4,060.87万元、-1,410.77万元。由于管理层未能提供2020年度完
整的财务资料,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Durion Energy AG.的财务报表列报是否正确,
进而无法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解决情况
1、关于持续经营能力解决情况的说明
虽然公司财务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相对较低,债务逾期依然存在,但公司主营业务
稳定,仍维持着一定的规模和竞争优势。
(1)公司所处行业进入爆发期,市场潜力巨大
公司发展战略以储能业务为核心,主营业务包括新能源电力工程和电池制造、新能源车租赁运营等,
所从事的锂电池、储能行业均符合国家新能源政策的要求,具有巨大的市场前景,且随着技术进步和环保
意识的提升,行业已经全面步入景气周期,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
(2)公司现有业务布局合理,具备市场竞争力
经过对公司发展战略的聚焦,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在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核
心子公司,着力保障核心业务的开展。现阶段公司主要营业收入主要来自核心子公司福建动力宝、福建猛
狮新能源、郑州达喀尔、深圳清洁电力等。上述公司都具有自己独特的技术优势,具备一定的市场地位,
除流动性紧张外,不存在重大的经营性风险。
(3)逐步处置非核心资产,加强应收款项的回收,改善公司现金流
公司在2021年内出售了宜城猛狮清洁能源科技公司、荆门猛狮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吉木萨尔县猛狮光
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等项目公司股权及名下电站,并出售了厦门高容纳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参股股权,在
有效实现资金回笼的同时降低了公司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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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应收款项的催收,2021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与期初相比下降了超过四分之一。
公司通过上述手段加快了公司的现金流入,保障经营业务的开展。
(4)核心管理团队稳定,主要债权人对公司行业看好
面对困难局面,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核心经营管理团队积极应对。通过与央企开展战略合作、引入地方
政府支持、实施债务重组、终止非核心业务,精简治理结构等方式,在极端困难的局面下,维持了相对稳
定的营收规模和正向经营性现金流,并逐步储备了大量的风光储项目批复。
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团队保持稳定,不存在核心人员离职情况,且公司欠薪情况大幅改善,
公司及大部分子公司不存在2021年当期欠薪的情况。
综上所述,过去四年,公司面对复杂的困难局面,积极通过聚焦主营、强调经营性现金流为正、供应
链合作等业务方式,使得公司营收规模保持相对稳定,且经营性现金流为正。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相对平稳,
行业发展持续向好,步入全面景气周期,公司在储能、锂电池等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和竞争力,在新能源
项目开发和工程建设上具有大量项目储备,未来经营预期较好。公司多项与央企的战略合作保证了公司基
本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仍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
2、境外子公司Durion Energy AG财务资料不完整的解决情况
自2018年以来,由于公司流动性紧张,Durion Energy AG名下各项业务已经暂停,人员陆续离职,如
今该公司已无专职员工。由于受疫情防控政策影响,公司也无法派员到欧洲处理Durion Energy AG的后续
事务。
为此,公司聘请了瑞士中介机构Schweizerische Treuhandgesellschaft (Bern) AG进行对Durion
Energy AG 2020年度及2021年度的账务梳理和审计。截止公司审计报告出具日,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尚未收
到Durion Energy AG 2020年度及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资料及审计报告。公司将继续督促瑞士中介机构对
Durion Energy AG的账务梳理和审计工作,在取得完整的财务资料及审计报告后,协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审核,并及时对年度报告进行补充和公告。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和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一)关于债务豁免事项的说明和消除事项及其影响的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收到华融(福建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等12家债权人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含当
日)出具的《豁免债务通知书》《债权豁免函》,上述债权人不可撤销、不可撤回、不可变更地豁免其对
公司及子公司的部分/全部债权。上述涉及的债权金额(基准日2021年11月30日)为403,027.81万元,共
计豁免债权金额为340,419.85万元。其中,作为上市公司股东身份的债权人豁免债权金额为132,167.6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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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其他债权人豁免债权金额为208,252.17万元。
年审会计师认为未能就上述债权人对公司债务豁免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对除作为上
市公司股东的债权人对公司进行债务豁免外的其他债权人作出的债务豁免事项的真实性及商业合理性作
出判断。
公司已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就上述债权人豁免公司债务事项聘请律师事务所进行专项核查并发表法律
意见。公司所聘请的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第一份法律意见书尚未能解决监管部门的疑虑,而对于进
行补充核查后的法律意见书文稿,监管部门要求对部分内容进一步补充核查及说明,需要继续进行核查工
作。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于2022年4月26日向公司提出解除与公司就相关债权人豁免公司债务法律服务事
项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公司将与北京中银进一步沟通协商解决《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的相关事
宜。同时,为积极推进工作,公司已安排相关律师事务所开展核查工作,并委托其就公司相关债权人豁免
公司债务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届时,公司将协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实际事实和法律认定进行补充审计
工作,并及时对年度报告进行补充和公告。
(二)关于持续经营能力的说明和消除事项及其影响的措施
虽然2021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相对较低,且预计2022年内公司流动性仍较为紧张,债务
逾期依然存在,但公司主营业务稳定,仍维持着一定的规模和竞争优势。
1、公司所处行业进入爆发期,市场潜力巨大
公司以储能业务为核心,主营业务包括新能源电力工程和电池制造、新能源车租赁运营等。上述新能
源业务一直是国家积极倡导、鼓励发展的产业,尤其在中央经济会议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时
间表后,我国整个新能源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能源的生产结构和消费结构势必发生巨大变化。在2030
年实现“碳达峰”、2060实现“碳中和”的要求下,全国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控制化石
能源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力、新
型储能为辅助的新型电力系统。预计“十四五”期间,光伏、风电年装机量将达到120GW,预计清洁能源
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将从目前的15%左右提升到长期的23%;新型储能实现全面市场化发展,成为
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支撑之一;电动汽车产业对锂电池的拉动效应预计在2030年会达到2600GWh,
行业产值约合2.6万亿人民币。
综上,公司所从事的锂电池、储能行业均符合国家新能源政策的要求,具有巨大的市场前景,且随着
技术进步和环保意识的提升,行业已经全面步入景气周期,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
2、公司现有业务布局合理,具备市场竞争力
经过对公司发展战略的聚焦,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在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核
心子公司,着力保障核心业务的开展。现阶段公司主要营业收入主要来自核心子公司福建动力宝、福建猛
狮新能源、郑州达喀尔、深圳清洁电力等。上述公司都具有自己独特的技术优势,具备一定的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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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流动性紧张外,不存在重大的经营性风险。
3、逐步处置非核心资产,加强应收款项的回收,改善公司现金流
公司在2021年内出售了宜城猛狮清洁能源科技公司、荆门猛狮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吉木萨尔县猛狮光
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等项目公司股权及名下电站,并出售了厦门高容纳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参股股权,在
有效实现资金回笼的同时降低了公司负债。
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应收款项的催收,2021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与期初相比下降了超过四分之一。
公司通过上述手段加快了公司的现金流入,保障经营业务的开展。
4、核心管理团队稳定,主要债权人对公司行业看好
面对困难局面,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核心经营管理团队积极应对。通过与央企开展战略合作、引入地方
政府支持、实施债务重组、终止非核心业务,精简治理结构等方式,在极端困难的局面下,维持了相对稳
定的营收规模和正向经营性现金流,并逐步储备了大量的风光储项目批复。
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团队保持稳定,不存在核心人员离职情况,且公司欠薪情况大幅改善,
公司及大部分子公司不存在2021年当期欠薪的情况。
5、拟采取的经营应对策略
2022年是公司恢复元气,全面提升经营质量的一年。公司将争取合作伙伴及各种资源的最大限度支持,
聚焦于主营业务经营质量的全面提升,克服各种困难,尤其是经营性资金相对稀缺和较不稳定的不利情况,
按照既定经营方针,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把握各阶段工作重心,着力解决核心业务版块面临的不同问题,
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经营方针:全力推进彻底化解债务问题工作,从根本上改善公司基本面;恢复、重建、提升体现公司
价值的核心业务,增强可持续经营能力,提升经营质量。
经营策略:明确核心子公司经营措施并抓好落实;确保一季度经营目标实现;优先保障锂电业务经营
恢复提升。
经营目标:①一季度核心子公司营收实现同比增长;②进一步化解退市风险;③争取彻底解决债务违
约问题,从根本上改善经营条件;④力保锂电业务经营正常化;⑤挑战主营业务扭亏。
对分项业务,鼓励各子公司、各单位通过合资、入股等方式,引入外部投资人的资金,用于恢复工厂
生产经营、项目开发和建设等环节。
公司管理团队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采取一切可能的方式,积极解决公司目前所遇到各类困难,充
分释放子公司产能,以期尽早将公司恢复到正常经营状态。
综上所述,过去四年,公司面对复杂的困难局面,积极通过聚焦主营、强调经营性现金流为正、供应
链合作等业务方式,使得公司营收规模保持相对稳定,且经营性现金流为正。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相对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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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发展持续向好,步入全面景气周期,公司在储能、锂电池等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和竞争力,在新能源
项目开发和工程建设上具有大量项目储备,未来经营预期较好。公司多项与央企的战略合作保证了公司基
本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仍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
(三)关于境外子公司Durion Energy AG财务资料不完整的说明及消除措施
自2018年以来,由于公司流动性紧张,Durion Energy AG名下各项业务已经暂停,人员陆续离职,如
今该公司已无专职员工,给审计工作带来障碍。由于受疫情防控政策影响,公司也无法派员到欧洲处理
Durion Energy AG的后续事务。
为此,公司聘请了瑞士中介机构Schweizerische Treuhandgesellschaft (Bern) AG进行对Durion
Energy AG 2020年度及2021年度的账务梳理和审计。截止公司审计报告出具日,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尚未收
到Durion Energy AG 2020年度及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资料及审计报告。公司将继续督促瑞士中介机构对
Durion Energy AG的账务梳理和审计工作,在取得完整的财务资料及审计报告后,协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审核,并及时对年度报告进行补充和公告。
2、监事会意见
(一)对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尊重审
计机构的专业性和独立判断。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
同意《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二)为消除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和改善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制定了一系列积
极的措施。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相关措施的推进工作,争取尽快消除无法表示意见事项
及其影响,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于自身的专业判断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表示理解且尊重会计师的专业意见,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
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董事会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有利于消除本次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及其
影响。我们将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相应措施,直至完全消除导致非标审计意见事项,
彻底解决相关事项给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财会[2018]35号)
(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决议通过,本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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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
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
影响数进行调整。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报告期内无需披露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对首次执行日(2021年1月1日)本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本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
响分析: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月1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2,087,109.60
82,087,109.60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212,970,026.37
1,212,970,026.37
应收款项融资
8,973,142.15
8,973,142.15
预付款项
51,062,429.49
51,022,467.28
-39,962.21
其他应收款
436,275,700.41
436,275,700.4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575,618,386.54
575,618,386.54
合同资产
3,309,244.76
3,309,244.76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136,281.37
2,136,281.37
其他流动资产
263,580,733.51
263,580,733.51
流动资产合计
2,636,013,054.20
2,635,973,091.99
-39,962.21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19,911,821.79
19,911,821.79
长期股权投资
20,370,260.59
20,370,260.5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6,476,994.33
36,476,994.3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276,728.82
2,276,728.82
投资性房地产
91,426,086.18
91,426,086.18
固定资产
1,917,975,123.63
1,643,623,067.96
-274,352,055.67
在建工程
1,049,069,516.89
1,049,069,516.89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315,871,866.50
315,871,866.50
无形资产
130,555,689.72
130,555,689.72
开发支出
36,488,388.98
36,488,388.98
商誉
242,811,280.74
242,811,280.74
长期待摊费用
37,539,143.02
33,868,931.08
-3,670,211.9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60,487.08
1,960,487.08
其他非流动资产
50,693,460.68
50,693,460.68
非流动资产合计
3,637,554,982.45
3,675,404,581.34
37,849,598.89
资产总计
6,273,568,036.65
6,311,377,673.33
37,809,63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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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43,116,873.93
1,643,116,873.93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9,460,000.00
9,460,000.00
应付账款
1,661,674,894.95
1,661,674,894.95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197,611,071.27
197,611,071.27
应付职工薪酬
87,419,018.50
87,419,018.50
应交税费
43,289,163.28
43,289,163.28
其他应付款
1,970,788,827.50
1,970,788,827.50
其中:应付利息
450,702,374.52
450,702,374.52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17,449,460.52
625,922,946.76
8,473,486.24
其他流动负债
70,319,344.32
70,319,344.32
流动负债合计
6,301,128,654.27
6,309,602,140.51
8,473,486.2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88,293,245.54
688,293,245.54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99,433,141.52
99,433,141.52
长期应付款
792,999,109.02
722,902,117.94
-70,096,991.0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238,965,579.84
238,965,579.84
递延收益
8,261,070.64
8,261,070.64
递延所得税负债
6,603,137.89
6,603,137.89
其他非流动负债
14,163,515.11
14,163,515.1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49,285,658.04
1,778,621,808.48
29,336,150.44
负债合计
8,050,414,312.31
8,088,223,948.99
37,809,636.6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567,374,389.00
567,374,389.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052,434,003.70
2,052,434,003.7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4,283,333.60
-14,283,333.6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9,581,565.28
19,581,565.28
未分配利润
-4,345,489,477.46
-4,345,489,477.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720,382,853.08
-1,720,382,853.08
少数股东权益
-56,463,422.58
-56,463,422.5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776,846,275.66
-1,776,846,275.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6,273,568,036.65
6,311,377,673.33
37,809,636.68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于2021年1月1日,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采用首次执行日前增量借款利率折现后的现
值计量租赁负债,并将其中于一年内到期的部分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公司按照与租赁负
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同时调整长期待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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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于2021年1月1日,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本公司不对其账面价值进行重新计量,从固定资产
调整至使用权资产,长期应付款调整至租赁负债,并将其中于一年内到期的部分由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
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月1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020,050.81
5,020,050.81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63,073,769.59
163,073,769.59
应收款项融资
602,070.00
602,070.00
预付款项
57,473,838.34
57,473,838.34
其他应收款
1,352,137,798.02
1,352,137,798.02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4,627,616.41
4,627,616.41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44,107.11
144,107.11
流动资产合计
1,583,079,250.28
1,583,079,250.28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427,264,299.38
3,427,264,299.3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4,695,666.33
34,695,666.3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276,728.82
2,276,728.82
投资性房地产
2,977,061.56
2,977,061.56
固定资产
9,640,346.34
9,640,346.34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9,256,767.39
9,256,767.39
无形资产
6,251,252.11
6,251,252.1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661,496.28
2,661,496.28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85,766,850.82
3,495,023,618.21
9,256,767.39
资产总计
5,068,846,101.10
5,078,102,868.49
9,256,767.3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66,441,786.59
766,441,786.59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02,976,697.00
102,976,697.00
预收款项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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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负债
12,170,587.44
12,170,587.44
应付职工薪酬
18,239,620.40
18,239,620.40
应交税费
10,716,708.35
10,716,708.35
其他应付款
1,952,989,528.62
1,952,989,528.62
其中:应付利息
309,997,708.93
309,997,708.93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75,145,709.10
177,787,705.03
2,641,995.93
其他流动负债
1,582,176.37
1,582,176.37
流动负债合计
3,040,262,813.87
3,042,904,809.80
2,641,995.9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88,292,838.18
688,292,838.18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6,614,771.46
6,614,771.46
长期应付款
528,229,901.49
528,229,901.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65,096,950.26
65,096,950.26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81,619,689.93
1,288,234,461.39
6,614,771.46
负债合计
4,321,882,503.80
4,331,139,271.19
9,256,767.3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567,374,389.00
567,374,389.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037,947,606.38
2,037,947,606.3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5,632,754.25
-15,632,754.25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9,581,565.28
19,581,565.28
未分配利润
-1,862,307,209.11
-1,862,307,209.1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746,963,597.30
746,963,597.3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5,068,846,101.10
5,078,102,868.49
9,256,767.39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于2021年1月1日,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母公司采用首次执行日前增量借款利率折现后的现
值计量租赁负债,并将其中于一年内到期的部分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名称
合并期间
变更原因
深圳市华力特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2月7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设立
神木振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10月26日
设立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74
深圳市华力特道通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设立
深圳市华力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设立
深圳市华力特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设立
深圳市华力特电气系统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设立
深圳市华力特售电有限公司
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10月22日
设立
武乡县灏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4月25日
设立
和布克赛尔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设立
托里县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设立
托克逊县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设立
吐鲁番市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设立
焉耆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设立
皮山县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设立
巴楚县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设立
英吉沙县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设立
和田县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设立
库尔勒市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设立
克拉玛依市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设立
克拉玛依猛狮睿达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设立
盐池县猛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设立
陕西猛狮新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设立
上海松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
破产受理
上海太鼎汽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15日
破产受理
江苏峰谷源储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29日
破产受理
深圳红河马智能数字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29日
母公司破产受理
广西猛狮峰谷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29日
母公司破产受理
西藏猛狮峰谷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29日
母公司破产受理
吉林猛狮峰谷源智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29日
母公司破产受理
宜城市猛狮峰谷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29日
母公司破产受理
四川峰谷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29日
母公司破产受理
新乡市猛狮峰谷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29日
母公司破产受理
东营峰谷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29日
母公司破产受理
河北雄安龙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29日
母公司破产受理
BENIN FGY ENERGY S.A.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29日
母公司破产受理
武乡县灏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4月25日
转让
宜城猛狮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
转让
荆门猛狮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转让
新疆猛狮新能光伏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
注销
吉木萨尔县猛狮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转让
江苏泰霸电源系统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10日
破产受理
宁夏墨林动力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13日
注销
神木振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10月26日
注销
深圳市华力特售电有限公司
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10月22日
注销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31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3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75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李艳生、陈春雷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3、2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0年修订)》第14.3.1条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4月30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处理;公司最近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2020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的相关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4月30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
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第一款第(三)项之终止上市情形。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一、债权人申请
因资金状况紧张,公司存在债务逾期的情形。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申请破产重
整(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债权人广州焕森向深圳中院提交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于2021年8月21
日披露了《关于债权人广州焕森投资有限公司撤回对公司破产重整(预重整)申请的公告》,申请人广州
焕森撤回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二、公司申请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债权人汕头市
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已向深圳中院提交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中院已接收材料。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披露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
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
公司拟向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该事项已经通过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已向深圳中院提交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中院已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深圳市金大安清算事务
有限公司和北京市安理(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期间管理人。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进展暨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司与东方三峡
(成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三峡(成都)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之投资意向协议》,东方
三峡及/或其指定关联方有意向以产业投资人的身份参与公司重整。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76
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申请重整未被法院受理的公告》,深圳中院裁定不予受理申
请人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申请重整进展暨提起上诉的提示性公告》,因不服深圳中院
作出的不予受理公司重整申请的上述裁定,公司依法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已于2021年12
月13日向原审法院深圳中院递交《民事上诉状》,请求撤销深圳中院作出的(2021)粤03破申409号民事
裁定书;指令深圳中院受理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申请重整进展暨撤回上诉的公告》,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撤回上诉申请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准许公司撤回上诉、一审裁
定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77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诉讼(仲
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
执行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曾
用名称: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与公司的贷款合同纠纷
16,983.02 否
终本
判决公司支付本金 1.5 亿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案件受理费等。
本案处于执行阶段,申请人申请拍卖公司持有的福建动力宝电源科技
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公司正与雪松国际信托进行积极沟通,协商
解决方案。
终本,双方正在
协商中。
2019 年 01 月
09 日
《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3),刊登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
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
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16,305.61 否
终本
因福建猛狮 2018 年 5 月 10 日第八期融资租赁款已逾期。长城国兴向
法院提起诉讼,后判决如下:1.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租金
154,168,021.58 元;2.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逾期违约金 3,020,729.67
元及自 2018 年 8 月 11 日起至租金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违约金(利
率以合同约定的 7.8375%/年为准);3.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保全申
请费 5,000 元;福建猛狮、猛科科技应负担受理费 8,227,768.76 元。
后因各被告未能按(2018)新民初 45 号民事判决书的要求执行,长
城国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责令被执行人福建猛狮支付
163,056,069.46 元(其中包含执行费用 230,456 元,不含迟延履行期间
的债务利息)。
2019 年 1 月 29
日,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高级人
民法院从福建
猛狮募集资金
账户划扣
129,098,568.76
元。
2019 年 02 月
01 日
《关于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划扣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
()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借
款合同纠纷
10,000 否
终本
判决:1.被告猛狮科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国民信托偿还
原本金 1 亿元及利息 443,750 元(2018 年 7 月 5 日以后仍按照合同约
定支付相应的利息、复利、罚息等,直至本息付清之日止,但需扣除
猛狮科技已支付利息 70 万元);2.猛狮科技向原告国民信托支付律师
费损失人民币 10 万元;3.被告沪美公司、福建猛狮、陈再喜、陈银卿、
陈乐伍、林少军对第 1、2 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被告湖北猛狮
在欠付福建猛狮 1.5 亿元的范围内向原告国民信托承担连带给付责
任;5.驳回原告国民信托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
行金钱给付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
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548,018.75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被告猛狮科技、福建猛狮、沪美公
司、湖北猛狮、陈银卿、陈再喜、陈乐伍、林少军负担。(2020)鲁
执 1 号执行案:裁定对(2018)鲁民初 137 号民事判决终结本次执行
程序。
终本
2019 年 03 月
01 日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
回复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9),
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
()
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技术研究
有限公司与久实融资租赁(上
海)有限公司的保理合同纠纷
14,996.12 否
终本
一审判决:1.被告深圳清洁电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
久实租赁融资款本金 1 亿元及利息(利息自 2018 年 6 月 23 日至 2018
年 8 月 7 日以本金 1 亿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9%计算,自 2018 年 8 月
8 日至实际付清之日以本金 1 亿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24%计算);2.
被告深圳清洁电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久实租赁律
师费 18 万元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34,513.28 元;3.被告猛狮科技、房县
猛狮光电有限公司、沪美公司、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对上述第 1
项、第 2 项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被告承担保证责任后,
有权向被告深圳清洁电力追偿;4.本案案件受理费 541,638 元,财产
终本
2019 年 07 月
13 日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
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80),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78
保全费 5,000 元,共计 546,638 元,由被告深圳清洁电力、猛狮科技、
房县猛狮、沪美公司、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负担。二审判决:驳
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53,065 元,由上诉人深圳清洁电
力负担。2020 年 9 月 22 日申请执行,该案申请执行标的为
149,961,151.28 元。2021 年 1 月 26 日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扣划被执
行人深圳清洁电力银行存款 544,132.05 元、猛狮科技银行存款
402,556.12 元。2021 年 1 月 26 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公司与中信银行汕头分行的借
款合同纠纷
10,427.7 否
终本
裁决:1.被申请人猛狮科技在裁决作出之日起十日内付还申请人中信
银行汕头分行借款本金 10,000 万元及前述借款自 2018 年 8 月 21 日起
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罚复息(按照(2017)信汕银流贷字第 044 号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加收 50%罚息利率计收
罚息)。2.被申请人猛狮科技付还申请人律师费 8 万元。3.被申请人猛
狮科技付还保全费 5,000 元。4.裁决被申请人福建猛狮以其提供抵押
担保的七宗土地及土地范围内的上盖物对猛狮科技的上述债务承担
抵押担保责任,申请人对处置前述七宗土地及土地范围内的上盖物所
得价款优先受尝。5.被申请人陈乐伍、沪美公司对猛狮科技的上述债
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指定期间给付金钱,加倍支付迟延履行
的债务利息。本案仲裁费 271,865 元,由四被申请人承担。中信银行
汕头分行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申请执行,执行金额为 10,035.69 万元,
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作出(2019)粤 05 执 180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
拍卖被执行人福建猛狮所有的位于福建省诏安县金都工业集中区内
的土地及上盖物并委托价格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受托单位国众联资
产评估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以上盖物面积不详为由要求汕头中院提供
上盖物的房产面积及依据,中院遂再行委托汕头市国土测量大队对拍
卖财产中的上盖物进行测量,目前,尚未出具测量报告,故评估及拍
卖工作在短期内暂无法完成。申请执行人了解上述情况后,表示本案
可延期执行。汕头中院认为,本案查封拍卖标的物在短时间内无法处
置完毕,申请执行人同意案件延期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本
不适用
公司与华融(福建自贸试验区)
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工
行
49,412.15 否
已调解,执
行中,已豁
免部分债
务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1.各方确认:猛狮科技尚欠华融公司
借款本金 3 亿元,自 2016 年 10 月 28 日起到 2019 年 12 月 31 日所产
生的各项利息合计 110,246,423.22 元,包括借期内利息 10,355,474.42
元、逾期利息 87,791,666.67 元、利息复利 12,099,282.13 元。华融公
司同意免除猛狮科技前述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所欠的全部利息。
2.猛狮科技应当在本调解协议签署当日向华融公司归还借款本金 25
万元;猛狮科技应当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含当日)向华融公司归还
借款本金 15,000 万元;猛狮科技应当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含当日)
向华融公司归还借款本金 14,975 万元。3.猛狮科技应当在 2020 年 6
月 21 日向华融公司支付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20 日止
的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年利率按照 6.5%计算);猛狮科技
应当在 2020 年 12 月 21 日向华融公司支付自 2020 年 6 月 2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20 日止的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年利率按照
6.5%计算);猛狮科技应当在 2021 年 3 月 21 日向华融公司支付自 2020
年 12 月 21 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20 日止的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
基数,年利率按照 12%计算);猛狮科技应当在 2021 年 6 月 21 日向
华融公司支付自 2021 年 3 月 21 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20 日止的利息(以
调解,后未履行
完毕被执行,已
豁免部分债务。
2020 年 08 月
04 日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
(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03),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79
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年利率按照 12%计算);猛狮科技应当在 2021
年 9 月 21 日向华融公司支付自 2021 年 6 月 21 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20
日止的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年利率按照 12%计算);猛狮
科技应当在 2021 年 12 月 21 日向华融公司支付自 2021 年 9 月 21 日
起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止的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年利率
按照 12%计算);猛狮科技应当在 2022 年 3 月 21 日向华融公司支付
自 2021 年 12 月 21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20 日止的利息(以未偿还借款
本金为基数,年利率按照 18%计算);猛狮科技应当在 2022 年 6 月 21
日向华融公司支付自 2022 年 3 月 21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20 日止的利
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年利率按照 18%计算);猛狮科技应当
在 2022 年 9 月 21 日向华融公司支付 2022 年 6 月 21 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20 日止的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年利率按照 18%计算);
猛狮科技应当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向华融公司支付自 2022 年 9 月 2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年利
率按照 18%计算)。4.猛狮科技应当在 2020 年 3 月 31 日前(含当日)向
华融公司支付案件受理费 854,828.18 元、诉讼保全费 5,000 元、诉讼
保全担保费 160,114.21 元以及律师费 150,000 元。5.猛狮科技应当将
上述所有款项支付至如下账户,户名:华融(福建自贸试验区)投资有
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 KS:
4100021809236666636。6.陈乐伍、林少军、陈再喜、陈银卿、严飞燕、
沪美公司、福建猛狮、猛狮集团、深圳清洁电力对猛狮科技的上述全
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7.猛狮科技出现以下情形时,视为猛狮科
技违约:(1)猛狮科技未能按本调解协议及时足额偿还任何一期借款本
金、利息、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费或者律师费的;
(2)猛狮科技被实施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3)猛狮科技 2019 年度审
计报告载明的净利润或净资产为负值的;(4)法院受理对猛狮科技的破
产申请的。若出现上述违约情形,则所有借款本金、案件受理费、诉
讼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费以及律师费在违约当日全部到期,华融公
司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猛狮科技、陈乐伍、林少军、陈再
喜、陈银卿、严飞燕、汕头公司、福建猛狮、猛狮集团、深圳清洁电
力立即向华融公司偿还 3 亿元借款本金、案件受理费 854,828.18 元、
诉讼保全费 5,000 元、诉讼保全担保费 160,114.21 元以及律师费
150,000 元(本调解协议签订后已付款项可予抵扣),支付 11,100 万元
违约金,并支付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24%计算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所有借款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期问已付利息
的仍需按年利率 24%补足差额部分)。8.各方确认,若各方按照本调解
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各方就本案不存在其他任何争议。9.本调解协
议签署后,本案保全措施不因调解而解除,于猛狮科技、陈乐伍、林
少军、陈再喜、陈银卿、严飞燕、沪美公司、福建猛狮、猛狮集团、
深圳清洁电力按照本调解协议的约定履行所有义务后再行解除。10.
各方共同确认其在本调解协议载明的地址或住所为通讯及送达地址,
华融公司或人民法院按照前述地址向猛狮科技、陈乐伍、林少军、陈
再喜、陈银卿、严飞燕、沪美公司、福建猛狮、猛狮集团、深圳清洁
电力发送文件及法律文书(包括本调解协议)视为已送达。因任何一方
提供或确认的地址不准确、该方或有权签收人拒绝签收或长期不自取
等非寄件人原因,导致协议、通知、函件、法律文书等各类文件未能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80
被该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件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邮寄
的文件被他人代收的,代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
以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为送达之日。11.本调解协议
自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日起生效:(1)各方有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加盖
公章;(2)猛狮科技在本调解协议签订当日向华融公司偿还 25 万元借
款本金。否则本调解协议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援引上
述任何条款向其他方进行主张或抗辩。12.本案案件受理费
1,709,656.36 元,减半收取 854,828.18 元,保全费 5,000 元,均由猛狮
科技负担,该费用已由华融公司先行垫付,猛狮科技应依照本调解协
议第四条约定径行支付给华融公司。2021 年 2 月 3 日收到厦门中院发
来的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送达回证、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
产申报表、执行案件告知书、传票。执行裁定:冻结、扣划十被执行
人所有的款项 49,500 万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前述被执行人
相应的等值财产。2021 年 5 月 19 日终本。2021 年 12 月 31 日收到华
融公司的《豁免债务通知书》,华融公司对猛狮科技享有经广东省高
院作出的(2019)粤民初 30 号《民事调解书》和福建省高院作出的
(2019)闽民初 21 号《民事调解书》确认的债权,暂计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102,908.79 万元,华融公司豁免对猛狮
科技所享有的部分债权,豁免债权金额为 85,331.97 万元,豁免比例
为 82.92%,剩余债权金额为 17,576.82 万元。
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的借款
合同纠纷
18,448.58 否
终本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1.被告猛狮科技偿还原告长城资管安徽省
分公司 175,000,000 元及利息损失 9,485,833.33 元;并自 2019 年 4 月
30 日起,以 175,000,000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15%计算罚息至款清之日
止;2.沪美公司、陈乐伍对第 1 项判决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林少军以其与陈乐伍的夫妻共同财产对第 1 项判决确定的债务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2020 年 6 月 5 日,长城资管安徽省分公司申请执行,
执行金额为:18,570.69 万元。通过企查查查到,合肥中院做出过(2020)
皖 01 执 600 号执行裁定书,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猛狮科技、沪美
公司、陈乐伍、林少军的银行存款、证券、互联网银行、房产、土地
及公司办公现场等进行了调查。经查,猛狮科技、沪美公司、陈乐伍、
林少军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终本
2019 年 07 月
13 日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
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80),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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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
头分行与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
2,293.34 否
执行完毕
判决:1.被告猛狮科技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付还原告借款本
金 18,545,200 元、利息 177,813.69 元、罚息 1,044,329.09 元及从 2019
年 9 月 16 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约定的逾
期利率计付的罚息;2.被告陈乐伍、沪美公司对被告猛狮科技的上述
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陈乐伍、沪美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
权向猛狮科技追偿;3.原告对被告猛狮科技提供质押的股权 10,000 万
股(质权登记编号:450221201800000009)享有优先受偿权;4.原告
对被告柳州市动力宝提供抵押的位于柳江县新兴工业园区创业路全
宗房地产(权证编号:江房权证柳江县字第××号、江房权证柳江县字
第××号、江房权证柳江县字第××号、江房权证柳江县字第××号、江
国用(2008)第××号)在 39,960,000 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
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
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39,300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合计诉讼
费 144,300 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猛狮科技负担,并应于本判决发
民生银行已收
到法院对柳州
动力宝厂房的
拍卖款,已执行
完毕。
2021 年 05 月
18 日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
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9),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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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81
生法律效力之日直接付还原告。被告陈乐伍、沪美公司、柳州动力宝
对被告猛狮科技应承担的诉讼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汕头龙湖法院
公告通知要拍卖柳州动力宝五处全宗房地产,柳州动力宝提出执行异
议,被裁定驳回后,向汕头中院提起执行复议柳州动力宝已提起执行
异议,被裁定驳回。后又向汕头中院提起执行复议,已立案。2021
年 6 月 10 日收到汕头中院的执行裁定书,驳回复议申请人柳州动力
宝的复议请求,维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 0507
执异 10 号执行裁定书。2021 年 8 月 13 日上述五处全宗房地已通过阿
里拍卖成功,由佛山市彬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 55972000 元价格竞
得柳州动力宝五处全宗房地产。2021 年 8 月 31 日中国民生银行汕头
分行已收到还款本金 18,545,200 元,还款利息 177,813.69 元,罚息
42,103,91.01 元,本息合计是 22,933,404.7 元,本案已执行完毕。
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与
河南协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220.68 否
恢复执行
中
一审判决:1.被告(反诉原告)协通公司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
二期工程款 1,210.6776 万元。2.被告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至判决确定履
行之日止按万分之三向原告支付逾期违约金。其中 174 万元从 2017
年 12 月 2 日起计算;670 万元从 2018 年 8 月 17 日起计算;366.6776
万元从 2018 年 12 月 8 日起计算。3.驳回原告的要求支付违约金 335
万元的诉讼请求。4.驳回原告的其他请求。5.驳回被告的反诉请求。
案件受理费 119,843 元,保全费 5,000 元,共计 124,843 元,其中原告
负担 24,843 元,被告负担 100,000 元;反诉费 41,164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共计 46,164 元,由被告(反诉原告)承担。二审判决:驳
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受理费 173,942.71 元,由上诉人河南协通承
担。2020 年 5 月 19,深圳华力特申请执行,2020 年 11 月 3 日终本。
2021 年 9 月 1 日,深圳华力特申请恢复执行。
恢复执行中
2019 年 09 月
16 日
《关于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106),刊登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
公司与深圳市彼岸大道叁拾贰
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合同纠纷
25,129.18 否
一审已判
决,正在二
审审理中
一审判决:1.被告猛狮科技在 2.5 亿元范围内,对被告沪美公司根据
(2018)深前证执字第 25 号《执行证书》所欠原告彼岸大道有限合伙债
务未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清偿责任;2.驳回原告彼岸大道有限合伙
的其他诉讼请求,若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付款义务,
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
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291,800 元(已由原告预
交),由被告猛狮科技负担。猛狮科技不服一审判决,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上诉,2021 年 6 月 22 日收到法院案件受理费缴纳通知。2021
年 9 月 15 日收到广东高院受理上诉的通知,案件正在二审审理中。
正在二审审理
中
2019 年 10 月
19 日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
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112),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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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华融(福建自贸试验区)
投资有限公司的贷款合同纠纷-
交行
44,371.9 否
已调解,执
行中,已豁
免部分债
务
各方当事人自行达成调解,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签订了调解协议。
各方当事人确认该调解协议已于签订之日生效,共同申请本院依据该
协议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内容如下:1.各方确认:猛狮科技尚欠
华融公司《公司客户委托贷款合同》(汕交银委贷字 2016239 号)项下
借款本金 3 亿元,自 2016 年 12 月 19 日起到 2019 年 12 月 31 日所产
生的各项利息合计 73,748,617.53 元,包括借期内利息 4,820,833.33 元、
逾期利息 61,425,000.00 元、利息复利 7,502,784.20 元。华融公司同意
免除猛狮科技前述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所欠的全部利息。2.猛狮科
技应当在调解协议签署当日向华融公司归还借款本金 25 万元;猛狮
科技应当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含当日)向华融公司归还借款本金
15,000 万元;猛狮科技应当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含当日)向华融公
调解,后未履行
完毕被执行,已
豁免部分债务
2020 年 08 月
04 日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
(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03),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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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82
司归还借款本金 14,975 万元。3.猛狮科技应当在 2020 年 6 月 21 日向
华融公司支付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20 日止的利息(以
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年利率按照 6.5%计算);猛狮科技应当在 2020
年 12 月 21 日向华融公司支付自 2020 年 6 月 2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20 日止的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年利率按照 6.5%计算);猛
狮科技应当在 2021 年 3 月 21 日向华融公司支付自 2020 年 12 月 21
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20 日止的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年利
率按照 12%计算);猛狮科技应当在 2021 年 6 月 21 日向华融公司支
付自 2021 年 3 月 21 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20 日止的利息(以未偿还借
款本金为基数,年利率按照 12%计算);猛狮科技应当在 2021 年 9 月
21 日向华融公司支付自 2021 年 6 月 21 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20 日止的
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年利率按照 12%计算);猛狮科技应
当在 2021 年 12 月 21日向华融公司支付自 2021 年 9月 21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止的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年利率按照 12%
计算);猛狮科技应当在 2022 年 3 月 21 日向华融公司支付自 2021 年
12 月 21 日起至 2022 年 3月 20 日止的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
年利率按照 18%计算猛狮科技应当在 2022 年 6 月 21 日向华融公司支
付自 2022 年 3 月 21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20 日止的利息(以未偿还借
款本金为基数,年利率按照 18%计算猛狮科技应当在 2022 年 9 月 21
日向华融公司支付自 2022 年 6 月 21 日起至 202 年 9 月 20 日止的利
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年利率按照 18%计算猛狮科技应当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向华融公司支付自 2022 年 9 月 2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日止的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年利率按照 18%计算。
4.猛狮科技应当在 2020 年 3 月 31 日前(含当日)向华融公司支付案件
受理费 806,16693元、诉讼保全费 5,000元、诉讼保全担保费 150,771.25
元以及律师费 150,000 元。5.猛狮科技应当将上述所有款项支付至如
下账户户名:华融(福建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账号:4100021809236666636;6.陈乐伍、
林少军、陈再喜、陈银卿、严飞燕、沪美公司、福建猛狮、猛狮集团、
深圳清洁电力对猛狮科技的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7.猛狮
科技出现以下情形时,视为猛狮科技违约:(1)猛狮科技未能按调解协
议及时足额偿还任何一期借款本金、利息、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
诉讼保全担保费或者律师费的;(2)猛狮科技被实施暂停上市或终止上
市的;(3)猛狮科技 2019 年度审计报告载明的净利润或净资产为负值
的;(4)法院受理对猛狮科技的破产申请的若出现上述违约情形,则所
有借款本金、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费以及律师费
在违约当日全部到期,华融公司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猛狮
科技、陈乐伍、林少军、陈再喜、陈银卿、严飞燕、沪美公司、福建
猛狮、猛狮集团、深圳清洁电力立即向华融公司偿还 3 亿元借款本金、
案件受理费 806,16093 元、诉讼保全费 5,000 元、诉讼保全担保费
150,771.25 元以及律师费 150,000 元(调解协议签订后已付款项可予抵
扣),支付 7,400 万元违约金,并支付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年
利率 24%计算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所有借款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
的利息(期间已付利息的仍需按年利率 24%补足差额部分);8.各方确
认,若各方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各方就《公司客户委托贷
款合同》(汕交银委贷字 2016239 号)、
《保证合同》(汕交银保字 2016239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83
号之ー)、《保证合同》(汕交银保字 2016239 号之ニ)、《保证合同》(汕
交银保字 2016239 号之三)、
《保证合同》(汕交银保字 2016239 号之四)、
《保证合同》([HRFJ)[Y][2018][0258]-02)、《保证合同》
([HRFJ][Y]2018][0284]-2)、《保证合同》([HRFJ[Y[2018][0258]-04)不
存在其他任何争议。9.各方共同确认其在调解协议载明的地址或住所
为通讯及送达地址,华融公司或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龙湖支行
或人民法院按照前述地址向猛狮科技、陈乐伍、林少军、陈再喜、陈
银卿、严飞燕、沪美公司、福建猛狮、猛狮集团、深圳清洁电力发送
文件及法律文书(包括调解协议)视为已送达。因任何一方提供或确认
的地址不准确、该方或有权签收人拒绝签收或长期不自取等非寄件人
原因,导致协议、通知、函件、法律文书等各类文件未能被该方实际
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件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邮寄的文件被他
人代收的,代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以送达人当
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为送达之日。10.调解协议自同时满足以
下条件之日起生效:(1)各方有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加盖公章;(2)猛
狮科技在调解协议签订当日向华融公司偿还 25 万元借款本金否则本
协议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援引上述任何条款向其他方
进行主张或抗辩;11.交通银行汕头龙湖支行同意猛狮科技、陈乐伍、
林少军、陈再喜、陈银卿、严飞燕、沪美公司、福建猛狮、猛狮集团、
深圳清洁电力按照如上调解协议履行;12.本案案件受理费
1,612,333.85 元,减半收取 806,166.93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猛狮科
技负担,该费用已由华融公司先行垫付,猛狮科技应依照调解协议第
四条约定径行支付给华融公司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
确认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1,612,333.85 元,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人民币
806,166.93 元,由猛狮科技负担;保全申请费 5,000 元,由猛狮科技
负担。华融公司已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1,612,33.85 元和保全
申请费 5,000 元,多交部分人民币 806,166.92 元由本院退回华融公司。
2021 年 4 月 25 日,公司收到法院发来的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
报告财产令、传票(到庭问话)。执行通知书:责令十被申请人五日
内履行(2019)粤民初 30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缴纳执行费 511119
元。传票:传唤猛狮科技到庭问话,应到时间(2021 年 4 月 16 日)
民事调解书由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执行中 2021 年 8 月 4 日收
到法院执行裁定书:对猛狮科技、沪美、陈乐伍、林少军、严飞燕、
陈再喜、陈银卿、福建猛狮、猛狮工业集团、深圳清洁电力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期限 2 年。2021 年 8 月 4 日收到法院对上述被执
行人的限制消费令。2021 年 8 月 4 日收到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
行人猛狮科技、沪美公司、陈乐伍、林少军、严飞燕、陈再喜、陈银
卿、福建猛狮、猛狮集团、深圳清洁电力的财产,以人民币 44,500 万
元为限。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
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要续行查封、扣押、
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十五日前提出续行查封、
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逾期、查封、扣押、冻结效力消失。2021
年 8 月 4 日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1.划拨被执行人严飞燕在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 62170031000113365821561账户内的
存款 2,593.95 元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文锦支行
4000024001105802144 账户内的存款 3,278.89 元至本院账户。2.划拨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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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陈再喜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中山支行
6217975860007383062 账户内的存款 3,136.31 元至本院账户。3.划拨
被执行人福建猛狮 935006010021988889 账户内存款 172,413.64 元至
本院账户。2021 年 8 月 4 日收到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1
年 12 月 31 日收到华融公司的《豁免债务通知书》,华融公司对猛狮
科技享有经广东高院作出的(2019)粤民初 30 号《民事调解书》和
福建高院作出的(2019)闽民初 21 号《民事调解书》确认的债权,
暂计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102,908.79 万元,华
融公司豁免对猛狮科技所享有的部分债权,豁免债权金额为 85,331.97
万元,豁免比例为 82.92%,剩余债权金额为 17,576.82 万元。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分行的信用证垫款纠纷
1,073.09 否
终本
判决:1.猛狮科技支付信用证垫款本金 8,654,488.65 元及罚息(截止
2019 年 10 月 11 日罚息为 2,029,475.56 元,2019 年 10 月 12 日起至实
际还清之日止的罚息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2.被告沪美公司、陈乐伍
对第 1 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被告林少军以其与报告陈乐伍的夫妻
共同财产对第 1 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照判决指定的期
间履行给付义务,加倍支付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85,904
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猛狮科技、沪美公司、陈乐伍、林少军负担,
并应于判决生效十日内缴纳。2020 年 12 月 7 日收到法院发来的执行
通知书、问话及履行义务的传票、报告财产令 2021 年 6 月 7 日收到
法院发来的执行通知书,责令被告向法院支付案件受理费 85,904 元。
2021 年 6 月 8 日出庭问话及履行义务的传票,报告财产令。(2020)
粤 0507 执 1694 号执行案:2021 年 03 月 24 日已终结本次执行。
(2021)
粤 0507 执 1021 号执行案:2021 年 8 月 31 日收到限制消费令和执行
裁定书,分别责令猛狮科技、汕头沪美公司、陈乐伍、林少军采取限
制消费措施和终结本次执行。
终本
2020 年 08 月
04 日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
(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03),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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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汕头市分行的借款合同纠
纷
3,450.53 否
已判决,执
行中
一审判决:1.被告猛狮科技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付还原告建
设银行汕头分行借款本金 30,628,096.25 元、利息 25,882.50 元及暂计
至 2020 年 3 月 20 日止的罚息 3,848,182.19 元、复息 3,174.54 元;借
款本金 33,003,218 元从 2020 年 3 月 21 日起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
借款本金 30,628,096.25 元从 2020 年 4 月 1 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年利
率 6.85125%计算罚息;利息 25,882.50 元从 2020 年 3 月 21 日起至还
款之日止按年利率 6.85125%计算复息;2.原告建设银行汕头分行对被
告遂宁宏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
蓬莱镇余粮村的房地产[权属证号:大英房权证蓬莱字第 201223974、
201223975、201223977、201223978、201223979、201223981、201400663
号、大国(2012)第 03547 号]在最高债权数额 60,000,000 元内享有优先
受偿权;3.被告陈乐伍对被告猛狮科技上述第 1 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4.驳回原告建设银行汕头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
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221,014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公告费 3,200 元,合共
诉讼费 229,214 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猛狮科技负担并应于本判决
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交案件受理费 221,014 元、财产
保全费 5,000 元,直接付还原告公告费 3,200 元,被告遂宁宏成、陈乐
伍对被告猛狮科技应负担的诉讼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审判决:驳
执行中
2019 年 12 月
12 日
《关于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157),刊登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85
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4,629 元,由上诉人建设银行汕
头分行负担。2021 年 7 月 29 日收到执行裁定书:拍卖、变卖被执行
人遂宁宏成提供抵押的房地产{权属证号:大英房权证蓬莱字第
201223974、201223975、201223977、201223978、201223979、
201223981、201400663 号,建筑面积分别为 815.92 ㎡、413.98 ㎡、
3832.22 ㎡、730.48 ㎡、1001.57 ㎡、9459.66 ㎡、20611.2 ㎡;土地证
号是:大国用(2012)第 03547 号,使用权面积:141298.78 ㎡}。2021
年 8 月 2 日收到法院通知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遂宁宏成提供抵押的
第 201223974、201223975、201223977、201223978、201223979、
201223981、201400663 号,并决定 2021 年 8 月 3 日上午九点三十分
进行摇珠确定评估机构。2021 年 10 月 12 日收到法院执行标的物评估
结果通知书,评估价 71223200 元。2021 年 12 月 2 日收到法院拍卖、
变卖的通知书:拍卖所有权人遂宁宏成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蓬莱
镇余粮村的房产,起拍价 71,223,200 元。
福建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借款合同纠
纷(原交通银行汕头龙湖支行将
债权转让给广东华融)
11,440.9 否
已判决,执
行中
判决:1.福建动力宝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还交通
银行汕头龙湖支行借款本金 9,372 万元及相应利息(截止 2019.7 月 31
日,利息、复利、逾期利息、逾期复利合计 2,297,617.93 元;自 2019
年 8 月 1 日起至实际付还之日止的利息,其中的 4,422 万元本金按年
利率 9.7875%计付,逾期利息按年利率 9.7875%计收复利;剩余的
4,950 万元本金按年利率 6.525%计付,逾期利息按年利率 6.525%计收
复利);2.交通银行汕头龙湖支行在上述第 1 项债权范围内对福建动力
宝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地上建筑物折价或者以
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猛狮工业、沪美公司、
陈乐伍在上述第 2项债权范围内对福建动力宝应承担的债务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猛狮集团、沪美公司、陈乐伍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福建动
力宝追偿;4.林少军在其与陈乐伍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对陈乐伍上述
第 3 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林少军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福
建动力宝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
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
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合计 527,625.74 元由福建动力宝负担。猛狮
集团、沪美公司、陈乐伍对福建动力宝负担的诉讼费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林少军在其与陈乐伍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对上述诉讼费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猛狮集团、沪美公司、陈乐伍、林少军承担责任后有权向
福建动力宝追偿。冻结公司共 5 个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诏安支行、中
国银行诏安支行、中国银行澄海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澄海支行、厦门
银行漳州分行。2020 年 7 月 3 日交通银行汕头龙湖支行把该笔债权转
让给广东华融。2021 年 4 月 19 日立案申请强制执行:向申请执行人
中国华融履行(2019)粤 05 民初 423 号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向
法院交纳案件执行费 181,809 元。2021 年 5 月 8 日(2021)粤 05 执
284 号执行裁定书:1.冻结被执行人福建动力宝、猛狮集团、沪美公
司、陈乐伍银行存款 114,590,840.47 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2.
冻结、查封、扣押被执行人林少军与被执行人陈乐伍的夫妻共同财产,
价值以人民币 114,590,840.47 元为限,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一年,查封、
扣押动产期限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期限三年。2021
年 10 月 22 日(2021)粤 05 执 732 号执行裁定书:冻结、划被执行
执行中
2019 年 12 月
19 日
《关于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171),刊登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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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86
人福建动力宝存款人民币 521,845.74 元。
汕头市猛狮新能源车辆技术有
限公司及其分公司与深圳创源
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的买
卖合同纠纷
1,249.3 否
已判决,执
行中
一审判决:被告汕头猛狮车辆、深圳同城优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向原告支付人民币 12,493,044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 12,493,044
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自 2019 年 7 月 20 日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的标准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计至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
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
受理费 98,624 元,保全费 5,000 元,均由被告汕头猛狮车辆、深圳同城
优服承担。二审裁定:本案按上诉人汕头猛狮车辆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2021 年 6 月 8 日法院
签发执行通知书,执行费 79,893 元。
执行中
2020 年 08 月
04 日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
(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03),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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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与
深圳市蜀蓉投资有限公司的借
款合同纠纷之一
1,757.12 否
终本
裁决:1.被申请人深圳华力特向申请人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1,503.821918 万元;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利息以本金 1,600
万元为基数,自 2019 年 7 月 22 日起,按照年化利率 15%的标准计至
2019 年 8 月 6 日止并扣除已支付的利息 3.821918 万元);3.被申请人
向申请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本金 1,600 万元为基数,自 2019
年 8 月 7 日起,按照年化利率 18%的标准计至 2019 年 10 月 10 日;
自 2019 年 10 月 11 日起的逾期利息以本金 1,503.821918 万元为基数,
按年利率 18%计算至被申请人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4.被申请人补
偿申请人律师费人民币 16 万元;5.本案仲裁费用人民币 119,275 元,
由被申请人承担。(仲裁费用已由申请人预缴,本会不予退回,由被
申请人迳付申请人)。以上裁决被申请人应支付给申请人的款项,自
本裁决书送达之次日起十五日内一次付清。逾期支付,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理。通过网上查询到
案号(2020)粤 03 执 2617 号执行信息,执行标的金额 17,571,169.00
元。
终本
2020 年 08 月
04 日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
(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03),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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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与
深圳市蜀蓉投资有限公司的借
款合同纠纷之二
3,734.13 否
终本
裁决:1.被申请人深圳华力特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3,200 万
元;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借款利息及逾期利息(2019 年 7 月 23 日
至 2019 年 10 月 28日的借款利息以借款本金人民币 3,200万元为基数,
按年化利率 15%计算;逾期利息以借款本金人民币 3,200 万元为基数,
按年化利率 18%,自 2019 年 10 月 29 日起计至被申请人实际还清款
项之日止);3.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人民币 34 万元;4.本案仲
裁费用人民币 223,275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仲裁费用已由申请人预
缴,本会不予退回,由被申请人迳付申请人)。以上裁决被申请人应
支付给申请人的款项,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次日起十五日内一次付清。
逾期支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
定处理。通过网上查询到案号(2020)粤 03 执 3815 号执行信息,执
行标的金额 37,341,285.00 元。
终本
2020 年 08 月
04 日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
(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03),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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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与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的借款合同纠纷
3,356.44 否
抵押权部
分已裁决
并在执行
中,债权债
务关系部
一、13138 号判决书判决如下:1.深圳华力特支付浦发借款本金
7,768,820.18 元及罚息 371,597.24 元。2 猛狮科技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
责任。3 浦发银行就深圳华力特对渭南市华平新能源的应收账款
34,650,000 元、对被控清洁能源应收账款 18,847,687.5 元、鹏能新能
源 15,968,000 元、河南协调 14,035,342.1 元在本案债权范围内享有质
执行中
2020 年 08 月
04 日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
(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03),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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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87
分已二审
裁决生效
并正在执
行中。
押权,并有权对处置该质押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
68,837 元、全保费 5,000 元,由原告负担 65 元,两被告负担受理费
68,772 元,保全费 5,000 元。二、15156 号判决书判决如下:1 深圳华
力特支付浦发本金 9,000,000 元及罚息 430,486.88 元。2.猛狮科技对上
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和第一个判决第 3 项一样。案件受理费 77,876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原告负担 71 元,两被告负担受理费 77,805
元,保全费 5,000 元。三、18157 号判决书判决如下:1 深圳华力特支
付浦发本金 9,000,000 元及罚息 430,486.88 元。2.猛狮科技对上述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3 和第一个判决第 3 项一样。案件受理费 77,876 元,
保全费 5,000 元,由原告负担 74 元,两被告负担受理费 77,802 元,
保全费 5,000 元。四、18158 号判决书判决如下:1.深圳华力特支付浦
发本金 6000,000 元及罚息 286,991.25 元。2.猛狮科技对上述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3.和第一个判决第 3 项一样。案件受理费 55,851 元,保全
费 5,000 元,由原告负担 53 元,两被告负担受理费 55,798 元,保全
费 5,000 元。五、18159 号判决书判决如下:1.深圳华力特支付浦发本
金 7,999,724.49 元及罚息 382,641.82 元。2 猛狮科技对上述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3.和第一个判决第 3 项一样。案件受理费 70,532 元,保全
费 5,000 元,由原告负担 67 元,两被告负担受理费 70,465 元,保全
费 5,000 元。2021 年 6 月 21 日执行裁定书:强制拍卖、变卖执行人
深圳华力特名下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同观路南侧
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粤(208 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0190826 号及地上建筑
物以清偿债务。2021 年 8 月 9 日收到议价通知书,议价财产是被执行
人名下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同观路南侧的建设用
地使用权[粤(208 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0190826 号。2021 年 8 月 27 日收
到深圳中院民事裁定书:五案被上诉人猛狮科技撤回上诉处理。一审
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五案二审案件受理费分别
是 68,772 元、77,805 元、77,802 元、55,798 元、70,465 元,减半收取
分别是 34,386 元、38,902.5 元、38,901 元、27,899 元、35,232.5 元,
共计 175,321 元,均由上诉人猛狮科技负担。2021 年 12 月 27 日收到
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
公司、福建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
公司、上海太鼎汽车工程技术有
限公司与江苏华东文化科技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合
同纠纷(原江苏华东文化科技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将债权转让给
北京银沣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3,882.7 否
已调解,债
权发生转
让并已豁
免部分债
务。
已调解:原、被告各方确认,截至 2020 年 12 月 20 日,被告猛狮科技、
福建动力宝、上海太鼎欠原告江苏文科 38,827,008.28 元,其组成包括:
租赁本金余额 27,645,709.10 元、租赁利息余额 1,668,376.78 元、逾期
罚息 6,232,389.95 元、违约 2,931,408.59 元、律师费 198,000 元、发生
的诉讼费用 151,023.86 元(包括诉讼费 105,239 元、保全费 5,000 元、
保全保险费 40,484.86 元,公告费 300 元)、留购价款 100 元。各方就
欠付款项达成还款计划。2021 年 12 月 30 日收到江苏华东文化科技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债权转让通知书》,江苏华东文科租赁已将其享
有猛狮科技的 4,228.83 万元债权转让给北京银沣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2021 年 12 月 31 日收到北京银沣泰的《债权豁免函》,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北京银沣泰对猛狮科技的债权金额合计为 4,228.83 万
元,北京银沣泰豁免对猛狮科技所享有的部分债权,豁免债权金额为
3,805.95 万元,豁免比例为 90%,剩余债权金额为 422.88 万元。
已调解,债权发
生转让并已豁
免部分债务。
2021 年 05 月
29 日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079),刊登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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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宜城市人民政府的投资
0 否
二审已判
一审、二审已判决,法院驳回猛狮科技的诉讼请求。
二审已判决
2021 年 07 月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096),刊登在《证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88
事项纠纷
决
09 日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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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汕头市猛狮新能源车辆
技术有限公司与广西卓能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票据追索权
纠纷
2,557.22 否
终本
判决:被告猛狮科技、汕头猛狮车辆、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
公司、江苏索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原告广西卓能支付款项 25,572,242.77 元及相应利息(其中,利
息分别以 12,155,709.77 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6 月 17 日起、以 17,000
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7 月 10 日起、以 145,700 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7
月 28 日起、以 13,253,833 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7 月 29 日起,均计算
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起息日当月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
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70,126 元,减半收取计 85,063 元,由被告
猛狮科技、汕头猛狮车辆、东风特汽、江苏索尔负担。2021 年 1 月
28 日收到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发来的执行裁定书,要求向广西卓能
付还 2,572,242.77 元及利息,向法院交纳执行款 92,972 元。2021 年 8
月 13 日收到执 257 号案的执行裁定书:限额 25,665,214.17 元冻结、
划拨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等值财产,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动
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和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2021
年 8 月 13 日收到执 257 号案的执行决定书:将被执行人猛狮科技、
汕头猛狮车辆、东风特汽、江苏索尔纳入失信执行人和限制消费。2021
年 8 月 13 日收到执 257 号的执行裁定书:对被执行人猛狮科技、汕
头猛狮车辆、东风特汽、江苏索尔依法冻结各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
存款合计 535,068 元。暂未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提供执行财产,裁定
终结本次执行。
终本
2021 年 03 月
31 日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
(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2),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
公司与工商银行汕头分行的借
款合同纠纷
2,698.86 否
二审已判
决,执行中
一审判决:1 判决猛狮科技付还原告本金 25,479,168 元、利息暂计
732,532.27 元、罚息暂计 766,957.3 元、复利暂计 1,693.96 元。2.被告
陈乐伍、林少军、陈再喜、陈银倾、猛狮集团在最高额 5,000 万元对
猛狮科技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 176,702 元,公告费
3,200 元,合并诉讼费 179,902 元,由六被告承担受理费 176,702 元,
直接向原告付还公告费 3,200 元。民事裁定书:保全费 5,000 元,由
六被申请人承担,直接向申请人付还。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
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176,702 元,由上诉人承担。2021 年 9 月 7 日收
到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2021 年 9 月
13 日出庭问话、履行义务的传票。2021 年 12 月 3 日收到法院(2020)
粤 0507 执保 357 号的结案通知书:查封了被申请人猛狮科技位于汕
头市澄海区莲河西路工业园宗地面积 22,385.29 平方米,建筑面积
21,156.68 平方米【权证号:粤房地权证澄字第 2000140004 号】,查封
价值以 598035153 万元为限;被申请人猛狮科技位于汕头市澄海区莲
河西路工业园土地使用权面积 6555 平方米【权证号:澄国用(变)第
2014007 号】,查封价值以 500 万元为限;被申请人猛狮科技位于汕头
市澄海区广益路 33 号猛狮国际广场综合商贸楼 401 号房产【权证号:
粤(2018)澄海区不动产权第 0001270 号】的房地产,查封价值以 200 万
元为限;被申请人猛狮科技位于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路 33 号猛狮国际
广场综合商贸楼 301 号房产【权证号:粤(2018)澄海区不动产权第
0001269 号】的房地产,查封价值以 200 万元为限;被申请人猛狮科
执行中
2021 年 04 月
24 日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
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5),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89
技位于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路 33 号猛狮国际广场综合商贸楼 B501 号房
产【权证号:粤(2018)澄海区不动产权第 001267 号】的房地产,查封
价值以 200 万元为限;被申请人猛狮科技位于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路 3
号猛狮国际广场综合商贸楼 A1601 号房产【权证号:粤(2018)澄海区
不动产权 001297 号】的房地产,查封价值以 200 万元为限;被申请人
猛狮科技位于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路 33 号猛狮国际广场综合贸楼
A1501 号房产【权证号:粤(2018)澄海区不动产权第 2221287 号】的
房地产,查封价值以 200 万元为限。上述土地。房地产由有关部门协
助本院登记查封,查封期限自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起至二〇二三年
九月二十九日止,查封期限届满,申请人若需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
期限届满前 30 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
以申请解除查封。另冻结了被申请人陈银卿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汕头澄海宜馨支行账号 20030260102008616 的存款以 100 万元为
限,实际控制零元;被申请人陈再喜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
中山路支行账号 31010499801000218156-1 的存款以 100 万元为限,
实际控制零元;被申请人林少军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锦
泰支行账号 2003040701000155261的存款以 100万元为限,实际控制零
元;被申请人猛狮科技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账
号 200302601920022828 的存款以 100 万元为限,实际控制零元;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账号 9550880011680300107 的存
款以 100 万元为限,实际控制零元;在交通银行汕头澄海支行账号
487030810018010003742 的存款以 100 万元为限,实际控制零元。上述
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起至二〇二一年
九月二十九日止),冻结期隈届满,申请人若需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
期隈届满前 30 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
以申请解除冻结至此,本案保全执行完毕,本院(2020)粤 0507 执保 357
号案执行完毕。
十堰猛狮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与
江西赣锋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的
买卖合同纠纷
1,686.41 否
一审已判
决、已结案
判决:1.十堰猛狮向赣锋锂电支付货款 16,734,449.664 元及违约金。
2.猛狮科技对十堰猛狮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
144,631.1 元,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129,631.1 元,由两被告承担。
2020 年 8 月 26 日冻结十堰猛狮银行账户内的资金,2021 年 2 月份已
解除冻结。2021 年 2 月,十堰猛狮、赣锋锂电、三门峡振业、深圳清
洁电力签订《债权债务抵销协议》,十堰猛狮将本案的债务转让给三
门峡振业,赣锋锂电欠三门峡振业的等额货款,相互抵销,即本案已
履行完毕。
已判决
2021 年 04 月
24 日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
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5),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
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与国蓉科技有限公司的买卖合
同纠纷
0 否
已撤诉
2020 年 10 月 27 日,裁定准许原告国蓉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不适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147),刊登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
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14,605.07 否
保全财产、
已判决
2021 年 4 月 23 日收到法院的传票和证据交换通知书,证据交通通知:
举证期限止于证据交换期,证据交换日为 2021 年 5 月 11 日。2020
年 11 月 10 日裁定:本案中止诉讼;2021 年 1 月 30 日裁定准许陈银
卿、陈再喜替代陈乐强作为本案被告参与诉讼,陈乐强退出诉讼,并
于 2021 年 6 月 7 日查封冻结扣押福建猛狮的财产,保全期限是 36 个
保全财产、已判
决
2021 年 11 月
24 日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141),刊登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90
月,保全到期日是 2024 年 6 月 6 日。2021 年 11 月 22 日收到民事判
决书:1.被告猛狮科技应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浙商银行深
圳分行本金 137,000,000 元、利息 7,999,521.01 元、复利 282,236.56
元以及逾期罚息、复利(其中,第一笔贷款的逾期罚息以 3700 万元为基
数,按年利率 9.975%标准,自 2019 年 6 月 25 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
止,逾期复利以 2,529,896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9.975%标准,自 2019 年
6 月 25 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第二笔贷款的逾期罚息以 1 亿元为
基数,按年利率 9.975%标准,自 2019 年 4 月 2 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
日止,逾期复利以 16,264.36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9.975%标准,自 2019
年 4 月 2 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被告福建猛狮、猛狮集团、陈
乐伍应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猛狮科技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
述被告代为清偿后,有权向被告猛狮科技追偿;3.被告陈再喜、陈银卿
应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猛狮科技的债务,在继承陈乐强的遗产
范围内,向原告浙商银行深圳分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驳回原告浙商
银行深圳分行的其它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850,001.21 元、保全费
5,000 元,总计 855,001.21 元,由原告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负担 86,022.78
元,由被告福建猛狮、猛狮集团、陈乐伍、陈再喜、陈银卿共同负担
768,978.45 元,其中被告陈再喜、陈银卿仅在继承陈乐强的遗产范围内
负担受理费。原告已向本院预缴案件受理费,扣除应收取的部分,其余
予以退回。
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屠
方魁、陈爱素、公司与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6,392.58 否
已判决,待
上诉。
一、2021 年 4 月 19 日收到法院的裁定书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
知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华力特、屠方魁、陈爱素、猛狮科技
名下 63,703,112.3 元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等额的其他财产。1.冻
结被申请人深圳华力特持有深圳市华力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100%的
股权(认缴金额人民币 500万元),査封期限自 2020年 11月 1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2.冻结被申请人华力特持有浙江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认缴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査封期限自 2020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5 日。3.冻结被申请人屠方魁持有珠海和诚参号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833%的股权(认缴金额人民币 300 万元),査
封期限自 2020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2 日。4.轮候冻结被申
请人猛狮科技持有中军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的股权(认数金额
人民币 500 万元),査封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 月 12 日。
5.轮候冻结被申请人猛狮科技持有郑州达喀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9.3023%的股权(认金额人民币 1,700 万元)查封期限自 2021 年 3 月 4
日至 2024 年 3 月 3 日。6.轮候结被申请人屠方魁持有的证券 ST 猛狮
16,852,675 股,查封期自 2020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7 日。7.
轮候冻结被申请人陈爱素持有的证券 ST 猛狮 16,852,675 股,查封期
限自 2020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 日。8.轮候冻结被申请人猛
狮科技持有新疆中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0%的股权(认缴金额人民
币 5000 万元)查封期隈自 2021 年 3 月 11 日至 2024 年 3 月 10 日。9.
轮候冻结被申请人猛狮科技持有柳州市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63.7%的股权(认缴金额人民币 6370 万元),查封期限自 2021 年 3 月
11 日至 2024 年 3 月 10 日。10.轮侯冻结被申请人猛狮科技持有上海
太鼎汽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68.21%的股权(认缴金频人民币 5820.91
万元)查封期限自 2021 年 3 月 19 日至 2024 年 3 月 18 日,11.轮候查
不适用
2021 年 12 月
09 日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144),刊登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91
封华力特名下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同观路南侧的
土地使用权(不动产证号:粤(2018)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0190826),査封
期限自 2020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12.轮侯査封屠方魁
名下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香山中街 1 号纯水岸 A 组 A-20 的 50%
份额房产(房产证号:40041060,查封期限自 2020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13.轮候查封陈爱素名下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香山
中街 1 号纯水岸 A 组 A-20 的 50%份额房产(房产证号:400041066),
查封期限自 2020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2021 年 5 月
10 日法院驳回华力特管辖权异议。2021 年 8 月 23 日收到原告的代理
意见书和法院通知,请被告对原告提交的《代理意见》及附件出具书
面意见。二、2021 年 12 月 7 日签收判决书:1.被告深圳华力特应于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借款本
金人民币 40,371,494.19 元、美元 280,000.92 元及 2020 年 10 月 9 日前
的罚息人民币 3,227,017.37 元、美元 144,410.1 元,剩余罚息支付至借
款清偿之日止(2020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6 日的罚息以借款
本金人民币 40,372,865.13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9.7875%的标准计付;
2020 年 11 月 27 日起的罚息以借款本金人民币 40,371,494.19 元为基
数,按年利率 9.7875%的标准计至借款清偿之日止;2020 年 10 月 10
日起的罚息以借款本金美元 2,800,000.90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7.2%的
标准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美元债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时应
按照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 6.7796 折算为人民币支付;2、被告屠方魁、
陈爱素、猛狮科技对被告深圳华力特应负担的上述全部债务负连带清
偿责任;被告屠方魁、被告陈爱素、被告猛狮科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后,有权向被告深圳华力特;3.驳回原告中国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的
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360,315.56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被告深
圳华力特、屠方魁、陈爱素、被告猛狮科技负担。原告中国银行深圳
高新区支行已预交的受理费 360,315.56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本院予
以退回。被告深圳华力特、屠方魁、陈爱素、猛狮科技应在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 360,315.56 元、保全费 5,000
元,拒不缴纳本院依法强制执行。2021 年 12 月 17 日,深圳华力特向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
司与深圳市新技术研究院有限
公司的居间合同纠纷
2,728.53 否
已判决,已
豁免部分
债务
2021 年 3 月 22 日收到福田法院发来的财保裁定书和查封扣押冻结通
知书,裁定: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新技术研究院、猛狮凯莱酒
店、沪美公司、猛狮集团、猛狮科技、陈乐伍、林少卿、陈再喜名下
价值 27,840,447.33 元的财产。案件申请费 5,000 元,申请人已预交。
2021 年 6 月 7 日已收到法院的电子送达,裁定:驳回猛狮科技对本案
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案件受理费 50 元,由猛狮科技承担。2021 年 8
月 5 日收到 2021 年 8 月 18 日的开庭通知。2021 年 11 月 23 日通过电
子形式签收判决书:1.被告深圳新技术研究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高新投支付垫付款 27,096,224.67 元及利息
(利息以垫付款 27,096,224.67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18%的标准计算,
自 2020 年 10 月 15 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被告深圳市新技
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
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 80,000 元、保全保险费
13,913.27 元;3.被告猛狮凯莱酒店、沪美公司、猛狮集团、猛狮科技、
不适用
2021 年 11 月
24 日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141),刊登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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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92
陈乐伍、林少军、陈再喜对判项 1、2 确定的被告深圳新技术研究院
的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实际清偿后,可按照各自实际清偿
的数额向被告深圳新技术研究院;4.驳回原告深圳高新投的其他诉讼
请求。案件受理费 90,501.12 元、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95,501.12 元,
由原告负担 371.8 元,被告深圳新技术研究院、猛狮凯莱酒店、沪美
公司、猛狮集团、猛狮科技、陈乐伍、林少军、陈再喜共同负担 95,129.32
元。原告已预交的 95,129.32 元,由本院予以退回。各被告应在本判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 90,148.79 元、保全费
4,980.53 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收到深圳高新投的《债权豁免函》,
截至基准日(2021 年 11 月 30 日),深圳高新投对深圳新技术研究院、
猛狮科技的债权金额合计为 32,771,960.22 元,深圳高新投豁免对深圳
新技术、猛狮科技所享有的部分债权,豁免债权金额为 22,940,372.16
元,豁免比例为 70%,剩余债权金额为 9,831,588.06 元。
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高新园支行的金融借款合同
纠纷(该债权已转让给中国信达
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
分公司)
4,284.7 否
已裁决,执
行中
2021 年 7 月 23 日收到裁决书:1.深圳华力特偿还申请人贷款本金人
民币 39,882,056.82 元,利息(含罚息)人民币 2,223,374.79 元;复利人
民币 8,486.05 元(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 2021 年 3 月 9 日,之后按
照合同约定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至贷款本息清偿之日止);2.深圳华
力特补偿申请人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人民币 400,337.94 元;3.深圳华
力特补偿申请人因本案产生的保全费人民币 5,000 元;4.本案仲裁费
人民币 327,725 元,由深圳华力特承担。申请人已预交该费用,深圳华
力特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327,725 元;5.猛狮科技、雪松实业、
屠方魁、陈爱素对深圳华力特应付的上述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
利、律师费、仲裁费、保全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6.申请人有权依法
处分深圳华力特下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同观路南
侧的 A608-0141 宗地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18)深圳市不
动产权第 0190826 号]及地上建筑物,并就处置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上述
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律师费、仲裁费、保全费。2021 年 9
月 6 日收到深圳中院的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申请执行人是中国
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法院裁定查封、冻结、扣
押、提取或划拨被执行人深圳华力特、猛狮科技、雪松实业、屠方魁、
陈爱素的财产(以人民币 42,846,980.60 元及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息,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等为限)。
执行中
2021 年 03 月
31 日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
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2),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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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起诉屠方魁、陈爱素、张成
华、蔡献军、陈鹏、深圳金穗私
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深圳桦穗私募股权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深
圳华力特项目业绩承诺补偿)
37,905.51 否
审理中
1.2021 年 4 月 12 日收到汕头中院的受理通知与预缴费通知,需缴费
1,934,607.93 元,2021 年 5月 26日已安排划款到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2.2021 年 6 月 29 日猛狮科技收到法院保全费缴纳通知书、陈爱素向
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书,需缴费 5,000 元,2021 年 6 月 30 日已
安排划款到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3.2021 年 9 月 15 日收到民事裁定
书:驳回被告陈爱素和深圳金穗私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分别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案件受理费 100 元,由被告陈爱
素和被告深圳金穗私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负担 50
元。
不适用
2021 年 04 月
27 日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
偿事项进展暨公司提起诉讼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47),刊登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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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与福能(漳州)融资租赁股份有
限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37,784.21 否
已裁决,已
执行,并终
本债权发
裁决结果为:1.湖北猛狮应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申请人支付
已到期租金 11,470,771.05 元、加速到期租金 359,747,608.36 元、租赁
手续 2,644,269.30 元、名义价款 13 万元,合计 373,992,648.71 元。2.
已裁决,已执
行,并终本,债
权发生转让并
2019 年 10 月
29 日
《关于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新
增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124),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93
生转让并
已豁免部
分债务。
湖北猛狮应在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该
违约金暂计至 2019 年 7 月 19 日为 1,613,524.99 元,2019 年 7 月 20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12 日,应以到期租金及手续费共计 14,115,040.35
元为计算基数,按日万分之五计算:2019 年 8 月 13 日至实际还清租
金之日止的违约金应以全部租金及租赁手续费 373,862,648.71 元为计
算基数,按日万分之五计算。3.湖北猛狮应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赔偿申请人律师费损失 10 万元。4.猛狮科技对湖北猛狮上述第 1
至 3 项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湖北猛狮、猛狮科技应在裁决
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共同赔偿申请人财产保全费用 5,000 元、保险费
187,855 元。6.本案仲裁费 1,943,081 元,由湖北猛狮、猛狮科技共同
承担。执行中,申请执行人福能融资与被执行人湖北猛狮、猛狮科技
自愿达成了如下执行和解协议:第一部分:从 2020 年起于每月季度
末月的 21 日(3 月 21 日、6 月 21 日、9 月 21 日、12 月 21 日)分期
还款,共分十二期,具体为:第一期 2020 年 2 月 21 日偿还 5,361,990.53
元;第二期 2020 年 6 月 21 日偿还 5,361,990.53 元;第三期 2020 年 9
月 21 日偿还 5,361,990.53 元;第四期 2020 年 12 月 21 日偿还
103,297,890.53 元;第五期 2021 年 3 月 21 日偿还 27,551,170.52 元;
第六期 2021 年 6 月 21 日偿还 27,551,170.52 元;第七期 2021 年 9 月
21 日偿还 27,551,170.52 元;第八期 2021 年 12 月 21 日偿还
27,551,170.52 元;第九期 2022 年 3 月 21 日偿还 27,551,170.52 元;第
十期 2022 年 6 月 21 日偿还 27,551,170.52 元;第十一期 2022 年 9 月
21 日偿还 27,551,170.52 元;第十二期 2022 年 12 月 21 日偿还
27,551,170.52 元,共计 339,793,226.24 元。第二部分:从 2021 年起于
每季度末月的 21 日(3 月 21 日、6 月 21 日、9 月 21 日、12 月 21 日)
分期还款,共分八期,具体为:第一期 2021 年 3 月 21 日偿还
2,584,054.50 元;第二期 2021 年 6 月 21 日偿还 2,584,054.50 元;第三
期 2021 年 9 月 21 日偿还 2,584,054.50 元;第四期 2021 年 12 月 21
日偿还 2,584,054.50 元;第五期 2022 年 3 月 21 日偿还 2,584,054.50
元;第六期 2022 年 6 月 21 日偿还 2,584,054.50 元;第七期 2022 年 9
月 21 日偿还 2,584,054.50 元;第八期 2022 年 12 月 21 日偿还
2,584,054.50 元,共计 20,672,436.00 元。双方当事人均同意以上协议。
如被执行人不按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福能融资有权继续向法院申请
执行。2021 年 12 月 31 日收到福能融资的《债权豁免函》,截至基准
日(2021 年 11 月 30 日),福能融资对猛狮科技享有的债权金额为人
民币 37,833.24 万元,福能融资豁免对猛狮科技所享有的部分债权,
豁免债权金额为 8,452.47 万元,剩余债权金额为 29,380.77 万元。
已豁免部分债
务。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
湖北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与湖北宜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
3,022.69 否
债务人湖
北猛狮新
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列入破产
债权重整
中
判决:1.被告湖北猛狮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湖北宜城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 29,969,400 元及利息。2.被告湖北猛
狮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律师费 50,000 元。3.被告猛狮科技、
沪美公司、十堰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钟启仲、陈乐伍、陈银卿、
陈再喜对第 1、2 项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被告承担保证责任
后,有权向湖北猛狮追偿。4.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202,500 元,保全费 5,000 元,执行费 97,627 元,由八被告共同承担。
2021 年 7 月 15 日收到襄阳中院的执行通知书(裁定之一):1.查封、
扣押被执行人湖北猛狮、猛狮科技、沪美公司、十堰猛狮、钟启仲、
已判决/执行中 2019 年 10 月
29 日
《关于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106),刊登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94
陈乐伍、陈银卿、陈再喜按本院(2019)鄂 06 民初 1686 号民事判决所
确定的偿还申请执行人湖北宜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
金 29,969,400 元及利息等价值在 30,324,527 元(以实际结算为准)内的
财产,或冻结、划拨扣留,提取相同金额的银行存款,到期债权、应得收
入及其他收益。2.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为二
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2021 年 7 月 15 日收到
襄阳中院的执行通知书(裁定之二)终结(2021)鄂 06 执 358 号执
行案件中对执行人湖北猛狮的执行。
湖北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的租赁合同纠纷
0 否
已判决/已
裁定终审
已豁免部
分债务
裁定书中,冻结被告湖北猛狮、猛狮科技、沪美公司、福建猛狮银行
存款 194,354,415.71 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相应价值财产;查封租赁物。
判决如下:1.湖北猛狮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租金 189,409,920.99 元;
2.湖北猛狮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违约金 11,025 元;3.湖北猛狮于判
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名义货价 4,317,144 元;4.其他五位被告对 1、2、3
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华融金租上述债权得到清偿之前,本案《融
资租赁合同》项下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华融租赁所有。其他五位被告承
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湖北猛狮追偿。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债
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案件受理费 9,88,905 元,保全费 5,000
元,广告费 300 元,由六被告共同承担。2021 年 5 月 13 日收到浙江
高院发来的听证传票,湖北猛狮提起上诉。2021 年 7 月 15 日收到民
事裁定书,撤销(2019)浙 01 民初 3230 号民事判决;驳回华融租赁
的起诉。华融预交的一审受理费 988,905 元予以退还,湖北猛狮预交
的二审案件受理费 50 元予以退还。2021 年 12 月 31 日收到华融租赁
的《豁免债务通知书》,截至基准日(2021 年 11 月 30 日),华融租赁
对猛狮科技享有的债权金额 220,350,474.63 元,豁免债权金额为
182,280,379.70 元,豁免后剩余债权金额为 38,070,094.93 元。
已判决/已裁定
终审已豁免部
分债务
2019 年 12 月
04 日
《关于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146),刊登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丁
卯桥支行与江苏峰谷源储能技
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
纠纷案
10,127.88 否
终本债务
人江苏峰
谷源储能
技术研究
院有限公
司进入破
产重整中
判决:1.被告江苏峰谷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银行
镇江丁卯桥支行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9,900 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
(以 10,000 万元为本金按合同约定计算至 2018 年 11 月 7 日的利息、
罚息、复利为 72.835962 万元,2018 年 11 月 8 日至 2019 年 3 月 28
日以 10,000 万元为本金按合同约定计算利息、罚息和复利,2019 年 3
月 29 日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在欠付借款本金范围内按合同约定计算利
息、罚息和复利);2.被告江苏峰谷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
原告中国银行镇江丁卯桥支行律师代理费 100 万元;3.被告猛狮科技、
李青海对本判决第 1、2 项确定的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4.被告陆仡
对本判决第 1、2 项确定的款项在与李青海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承
担连带给付责任。案件受理费 545,442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合
计 550,442 元,由被告江苏峰谷源、猛狮科技、李青海、陆仡负担。
375 号裁定:本院作出的(2018)苏 11 民初 532 号民事判决由镇江经
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1161 号裁定:本案申请执行人享有的债权依
法受法律保护,但债权的实现取决于被执行人是否有履行债务的能
力。在本次执行程序中,本院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调查,
未发现其他可供实际执行的财产,本次执行程序应予终结。裁定终结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苏 11民初 532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
序。
终本
2018 年 12 月
14 日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
回复公告》
(公告编号:2018-155),
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
()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95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
提起的诉讼共有 76 起主要涉及
买卖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
申请破产重整
14,082.48 否
-
截至报告期末,胜诉案件共 56 起。
截至报告期末,
胜诉案件共有 7
起回款,共计
778.00 万元。
不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
人/异议人发生的诉讼仲裁共有
262 起,主要涉及金融借款合同
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劳动人事纠纷、追偿
权纠纷等。
92,293.95 是
预计可能形成的负债 2049.95 万元,主要因主要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买卖合
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劳动人事纠纷、追偿权纠纷等等构成,加大了公司
当期营业外支出。
截至报告期末,
通过和解或调
解方式结案的
案件中有 18
起,已支付原告
或原告申请执
行到的金额合
计为 3791.30
万元;通过取得
判决书或其他
生效文件结案
的有 29 起,已
支付原告或原
告申请执行到
的金额为
1169.77 万元。
不适用
不适用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名称/姓名
类型
原因
调查处罚类型
结论(如有)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陈乐伍
董事
涉嫌泄露内幕信
息
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或行政处
罚
陈乐伍先生违反 2005 年《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第
一款的规定,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
条所述泄露内幕信息行为,广西证监局决定对陈
乐伍先生处以 20 万元罚款。
2021 年 06 月 09
日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
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登载于《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由于内外部经济环境、金融市场等宏观因素的变化,到期的融资大多未能续贷甚至被抽贷,公司生产经营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资金持续
紧张,公司2018年至今出现多笔债务逾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网站上的《关于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关于新增债务逾期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乐伍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或已被多次轮候冻结,同时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96
存在被动减持或司法处置的情形或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
易类型
关联交
易内容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关联交
易价格
关联交易金
额(万元)
占同类交易
金额的比例
获批的交易
额度(万元)
是否超
过获批
额度
关联交
易结算
方式
可获得的同
类交易市价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河南途达汽
车服务有限
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
家庭成员曾控
制的企业
接受劳
务
租赁车
辆、司机
根据市场
价格定价
市场价
格
108.69
1.97%
121.11 否
按批结
算
相近
2021 年 08
月 31 日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
告》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
宁波京威动
力电池有限
公司
公司董事曾担
任高管的企业
采购商
品
锂离子
电芯
根据市场
价格定价
市场价
格
-1,333.64
193.75%
24,000 否
按批结
算
相近
2021 年 04
月 29 日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登载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
合计
--
--
-1,224.95
--
24,121.11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本报告期,由于公司资金紧张,无法按时支付到期货款,经与宁波京威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协商,退还部分采购的电芯。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
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不适用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
适用)
不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97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形成原因
是否存在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
期初余额
(万元)
本期新增金额
(万元)
本期收回金额
(万元)
利率
本期利息
(万元)
期末余额
(万元)
宁波致云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担任执行
董事兼总经理
出售控股子公司广东猛狮新能源应用
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款
否
0
0
广东猛狮新能源应
用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宁波致云持
有 62.50%股权
转让该公司股权给关联方,不再纳入
合并范围,与该公司的内部往来款变
为与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否
1,659.21
1,659.21
0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
影响
根据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还款协议的约定,应在标的股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1 年内偿还。目前由于标的股权被
冻结,一直未完成工商变更,实质尚未触发收款条件,且出售股权时,该控股子公司净资产已经为负,故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暂无
重大影响。但公司仍积极与关联方沟通,通过债权债务转让方式优化债权债务结构,实现了应收款项的回收,股权转让款 1 元亦于 2022 年
4 月收回。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形成原因
期初余额
(万元)
本期新增金额
(万元)
本期归还金额
(万元)
利率
本期利息
(万元)
期末余额
(万元)
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凭德持有公司 0.65%股份,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债务重组,债权债务转
让形成
19,882.09
65,489.7
85,371.78
9.00%
2,569.88
0
北京银沣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
债务重组,债权债务转
让形成及日常运营借
款
59.24
4,234.67
3,805.95
0.00%
5.84
487.96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因债务重组形成的债务,减少了公司的债务讼诉和相关债务负担,本期归还金额中包含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豁免债务 83,340.07 万元,北京银丰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豁免债务金额 3,805.95 万元。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98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子公司郑州达喀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于 2021 年 2 月至 7 月期间向河南途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共计 5,067 万元,借款利率 12%。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1 年 08 月 31 日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登载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99
(2)承包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租赁情况说明
1、一般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承租方,租入办公场所、厂房、停车场、宿舍、办公设备等共支付租金约1,666.97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作为出租方,出租的房产账面净值合计约13,421.63万元。
2、融资租赁
出租方
租赁物
合同金额(万元)
期限
还款方式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车辆
1,796.00
2018.1.3-2021.1.15
季付,还本付息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车辆
3,000.00
2018.1.3-2021.1.15
季付,还本付息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车辆
1,000.00
2018.4.10-2021.4.15
季付,还本付息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车辆
2,400.00
2018.5.16-2021.6.15
季付,还本付息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车辆
7,190.00
2019.6.3-2023.1.15
季付,还本付息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车辆
2,300.00
2020.10.22-2023.2.15
季付,还本付息
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车辆
4,214.16
2016.7.13-2022.7.20
季付,还本付息
海通恒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车辆
27.98
2017.8.2-2023.8.2
月付,还本
广融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车辆
2,500.00
2018.2.1-2021.2.15
季付,还本付息
汇益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车辆
2,000.00
2019.3.22-2022.3.22
季付,还本付息
汇益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车辆
1,881.00
2019.4.3-2022.4.3
季付,还本付息
汇益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车辆
3,500.00
2020.9.3-2022.9.3
季付,还本付息
汇益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车辆
304.00
2021.6.18-2024.6.18
月付,还本付息
汇益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车辆
278.00
2021.11.30-2024.10.30
季付,还本付息
汇益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车辆
900.00
2021.12.3-2024.12.2
季付,还本付息
汇益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车辆
420.90
2021.12.14-2024.12.13
季付,还本付息
中进汽贸武汉分公司
车辆
478.08
2018.10.31-2021.10.31
季付,还本付息
中进汽贸郑州分公司
车辆
494.76
2018.11.30-2021.11.30
季付,还本付息
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车辆
826.81
2019.6.24-2022.6.24
月付,还本付息
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车辆
4,090.84
2018.7.24-2023.6.23
月付,还本付息
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车辆
67.19
2018.9.25-2021.9.25
月付,还本付息
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车辆
31.56
2018.10.24-2021.10.24
月付,还本付息
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车辆
96.77
2019.9.5-2022.9.5
月付,还本付息
创富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车辆
32.30
2019.10.16-2022.10.15
月付,还本付息
创富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车辆
25.49
2019.10.16-2022.10.15
月付,还本付息
创富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车辆
6.40
2019.10.24-2022.10.25
月付,还本付息
创富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车辆
156.48
2019.10.24-2022.10.25
月付,还本付息
创富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车辆
209.66
2019.11.8-2022.11.5
月付,还本付息
创富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车辆
18.96
2019.11.8-2022.11.5
月付,还本付息
创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车辆
1,653.53
2020.12.31-2022.12.30
月付,还本付息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车辆
14,120.32
2018.2.14-2023.6.21
月付,还本付息
江苏瀚瑞金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5,330.00
2020.6.30-2023.6.25
季付息,到期还本
福能(漳州)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990.00
2018.12.28-2020.6.28
半年付息,到期还本
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29,500.00
2016.5.11-2018.5.11
季付,还本付息
江苏瀚瑞金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9,882.25
2019.12.30-2024.12.25
季付,还本付息
上海金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900.00
2020.6.30-2023.6.25
季付息,到期还本
福能(漳州)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490.00
2018.12.28-2020.6.28
半年付息,到期还本
广东融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12,000.00
2017.12.1-2022.12.31
月付,还本付息
江苏华东文化科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无形资产
3,000.00
2018.1.17-2021.1.16
季付,还本付息
福能(漳州)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29,380.77
2021.12.30-全部债务履行完毕
利随本清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0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3,807.01
2021.12.31-全部债务履行完毕
利随本清
合计
-
151,301.22
-
-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项目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租赁项目。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1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实际担保
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物(如有)
反担保情
况(如有)
担保期
是否履
行完毕
是否为
关联方
担保
湖北猛狮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01 日
28,814.31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是
否
2018 年 01 月 29 日
21,585.72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至本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是
否
2018 年 01 月 29 日
2,948.68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至本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是
否
2018 年 05 月 02 日
3,000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
起两年
否
否
2019 年 12 月 30 日
1,227.16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该笔债务全部清
偿完毕止
否
否
江苏峰谷源储能
技术研究院有限
公司
2017 年 04 月 25 日
10,000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否
否
2020 年 02 月 26 日
400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
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止。
否
否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
(A1)
0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
合计(A2)
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
(A3)
0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
计(A4)
14,523.99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实际担保
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物(如有)
反担保情
况(如有)
担保期
是否履
行完毕
是否为
关联方
担保
福建动力宝电源
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 04 月 27 日
15,000
2018 年 12 月 26 日
990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主合同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否
否
2019 年 04 月 30 日
35,000
2020 年 06 月 30 日
5,330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两年
是
否
2019 年 11 月 28 日
5,906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主债务履行期
是
否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2
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020 年 06 月 20 日
35,000
2021 年 02 月 07 日
5,867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主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否
否
2021 年 04 月 29 日
30,000
2021 年 07 月 21 日
5,330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两年
是
否
柳州市动力宝电
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 04 月 30 日
3,000,
2020 年 03 月 10 日
150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至贷款全部清偿之日止
否
否
深圳市华力特电
气有限公司
2016 年 03 月 24 日
50,700
2016 年 08 月 16 日
12,000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后两年止
否
否
2018 年 04 月 27 日
80,000
2018 年 06 月 12 日
18,000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自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
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
经发生的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
年
否
否
2018 年 08 月 20 日
10,000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两年
否
否
2019 年 04 月 30 日
10,000
2020 年 03 月 31 日
499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自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借款合
同》及本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
本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
起两年
是
否
2020 年 03 月 31 日
499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自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借款合同》
及本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本合
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两
年
是
否
2020 年 01 月 13 日
4,020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
起两年
否
否
2020 年 06 月 20 日
30,000
2020 年 10 月 15 日
954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自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债务履行债务
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借
款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而
导致本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
之日)起两年
否
否
2020 年 10 月 15 日
832.94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自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债务履行债务
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借
款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而
否
否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3
导致本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
之日)起两年
2021 年 03 月 23 日
499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自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借款合
同》及本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
本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之日)
起两年
否
否
2021 年 03 月 23 日
499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自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借款合
同》及本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
本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之日)
起两年
否
否
福建猛狮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 03 月 24 日
89,500
2016 年 05 月 06 日
23,600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债
务人履行债务期间届满,并该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否
否
2,249.28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债
务人履行债务期间届满,并该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否
否
3,650.72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债
务人履行债务期间届满,并该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否
否
2018 年 04 月 27 日
200,000
2018 年 07 月 09 日
5,282.75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
还清日为止
否
否
2018 年 12 月 26 日
490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主合同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否
否
2019 年 04 月 30 日
35,000
2019 年 12 月 27 日
9,882.25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起两年
是
否
2020 年 06 月 30 日
900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两年
是
否
2020 年 05 月 11 日
5,000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
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两
年止
否
否
2020 年 06 月 20 日
50,000
2020 年 09 月 28 日
1,200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自本保证函作出之日起至主债务全部
清偿完毕为止
否
否
2021 年 04 月 29 日
30,000.00
2021 年 07 月 21 日
9,500.00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起两年
是
否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4
2021 年 07 月 21 日
900.00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起两年
是
否
郑州达喀尔汽车
租赁有限公司
2017 年 04 月 08 日
80,000
2017 年 12 月 29 日
1,796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至承租人履行债
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是
否
2017 年 12 月 29 日
3,000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至承租人履行债
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是
否
2018 年 02 月 01 日
2,500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
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
年止
是
否
2018 年 04 月 10 日
1,000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至承租人履行债
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是
否
2018 年 04 月 26 日
2,400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至承租人履行债
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是
否
2018 年 04 月 27 日
80,000
2019 年 05 月 30 日
7,190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至承租人履行债
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是
否
2019 年 08 月 10 日
10,000
2020 年 04 月 17 日
5,498.53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担保期限为两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起计算
是
否
2020 年 06 月 20 日
15,000
2020 年 10 月 19 日
2,300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至承租人履行债
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否
否
2021 年 03 月 30 日
3,605.47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至承租人履行债
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否
否
厦门潮人新能源
汽车服务有限公
司
2017 年 04 月 08 日
15,000
2018 年 02 月 12 日
14,120.32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两
年
否
否
深圳市先进清洁
电力技术研究有
限公司
2017 年 04 月 08 日
30,000
2017 年 09 月 27 日
10,000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否
否
2019 年 04 月 30 日
500
2020 年 01 月 08 日
436.34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该笔债务全部清
偿完毕止
否
否
宜城猛狮清洁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 04 月 08 日
10,000
2017 年 08 月 16 日
7,980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全部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是
否
荆门猛狮清洁能
源有限公司
2017 年 04 月 08 日
15,000
2017 年 12 月 26 日
3,042.44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
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是
否
湖北猛狮光电有
限公司
2017 年 04 月 08 日
34,000
2018 年 03 月 25 日
32,320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自本担保函作出之日起至全部收回应
收账款为止
否
否
深圳市新技术研
2018 年 10 月 24 日
3,000
2019 年 04 月 26 日
2,709.62
连带责任反担保
无
无
担保协议书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否
否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5
究院有限公司
保证
日起两年
2019 年 04 月 30 日
3,000
2019 年 09 月 23 日
3,000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自本合同项下借款展期期限届满之日
起二年
否
否
十堰猛狮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 04 月 30 日
5,000
2020 年 02 月 21 日
902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自贷款到期之日起直到本息还清为止
(借款起止时间以所签订的展期协议
时间为准)
是
否
三门峡振业新能
源有限公司
2019 年 04 月 30 日
35,000
2019 年 09 月 30 日
9,746.78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自主协议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日起两年
是
否
三门峡猛狮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07 日
50,000
2019 年 12 月 23 日
3,000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自主协议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日起三年
是
否
2019 年 12 月 23 日
质押
公司持有的三门
峡猛狮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 90%
股权
无
质押期限为 5 年,自 2020 年 2 月 24
日至 2025 年 2 月 23 日
是
否
深圳市先进清洁
电力技术研究有
限公司
2021 年 04 月 29 日
10,000
深圳市华力特电
气有限公司
2021 年 04 月 29 日
30,000
十堰猛狮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04 月 29 日
5,000
深圳市新技术研
究院有限公司
2021 年 04 月 29 日
3,000
苏州猛狮智能车
辆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04 月 29 日
3,000
郑州达喀尔汽车
租赁有限公司
2021 年 04 月 29 日
15,000
三门峡猛狮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04 月 29 日
50,000
三门峡振业新能
源有限公司
2021 年 04 月 29 日
10,000
湖北猛狮光电有
限公司
2021 年 04 月 29 日
5,000
吉木萨尔县猛狮
光电新能源有限
2021 年 04 月 29 日
20,000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6
公司
宁夏猛狮宁鑫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
2021 年 04 月 29 日
20,000
新疆猛狮睿达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
2021 年 04 月 29 日
20,000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
(B1)
251,000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
生额合计(B2)
30,000.47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
计(B3)
1,269,7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
额合计(B4)
71,151.87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实际担保
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物(如有)
反担保情
况(如有)
担保期
是否履
行完毕
是否为
关联方
担保
厦门潮人新能源
汽车服务有限公
司
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质
押担保,审批额度已在“公司对
子公司的担保情况”体现
2018 年 02 月 12 日
14,120.32
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
汕头市猛狮新能源车辆技
术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的
车辆
无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
满之日起两年
否
否
深圳市先进清洁
电力技术研究有
限公司
2018 年 07 月 27 日
10,000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二年
否
否
深圳市新技术研
究院有限公司
2019 年 09 月 23 日
3,000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自本合同项下借款展期期
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否
否
三门峡振业新能
源有限公司
2019 年 09 月 30 日
9,746.78
连带责任保证;
质押
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技术
研究有限公司持有的三门
峡振业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
无
自主协议约定的主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是
否
抵押
新疆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权益
无
自主协议约定的主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是
否
福建动力宝电源
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28 日
5,906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主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三年止。
是
否
福建动力宝电源
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02 月 03 日
5,867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主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三年止。
否
否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7
2021 年 05 月 19 日
质押
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技术
研究有限公司持有的丹阳
市猛狮智能微电网有限公
司 100%股权
无
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主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三年止。
否
否
十堰猛狮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 02 月 21 日
902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自贷款到期之日起直到本
息还清为止(借款起止时
间以所签订的展期协议时
间为准)
是
否
宜城猛狮清洁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 08 月 16 日
7,980
质押
湖北猛狮清洁能源投资有
限公司持有的宜城猛狮清
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
股权
无
本合同项下的质权只有在
被担保债务全部清偿完毕
后方能解除
是
否
荆门猛狮清洁能
源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6 日
3,042.44
质押
湖北猛狮清洁能源投资有
限公司持有的荆门猛狮清
洁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
无
本合同项下的质权自上述
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办理完
毕之日起设立,至主合同
项下债权结清之日止。
是
否
商洛市商州区北
电光伏科技有限
公司
2020 年 06 月 20 日
1,115
2021 年 4 月 25 日
300
连带责任保证
无
无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完
全偿付本协议保证的债务
为止。
否
否
2021 年 4 月 25 日
质押
湖北猛狮清洁能源投资有
限公司持有的商洛市商州
区北电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无
质权存续至主债权清偿完
毕且质押登记注销时止。
否
否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
(C1)
0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
生额合计(C2)
3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
计(C3)
1,115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
额合计(C4)
300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A1+B1+C1)
251,000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
(A2+B2+C2)
30,300.47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
(A3+B3+C3)
1,270,815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A4+B4+C4)
85,975.86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800.14%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0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8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61,522.6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F)
80,603.33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142,125.93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上述担保涉及的逾期担保本金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共计约 68,501.60 万元。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无
1、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余额共14,523.99万元,包括:
(1)为湖北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于2020年8月3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的《民事裁定书》([2019]鄂0684民破3-5号),现债权人湖北宜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债权人及破产清算组强烈反对湖北猛狮延期提交重
整计划草案的申请,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湖北猛狮重整程序,宣告湖北猛狮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湖北猛狮由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
公司丧失对其控制权,湖北猛狮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在此之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湖北猛狮提供担保余额共4,224.07万元,湖北
猛狮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仍需继续履行担保义务直至担保期满结束。因公司已丧失对湖北猛狮的控制权,故前
述担保转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其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
(2)为江苏峰谷源储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于2021年4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峰谷源储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收到镇江经济开发区
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21]苏1191破申3号),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陈光对江苏峰谷源的破产清算申请。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后,江苏峰谷源由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公司丧失对其控制权,江苏峰谷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在此之前,公司为江苏峰谷源提供担保余额
共10,299.92万元,江苏峰谷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公司仍需继续履行担保义务直至担保期满结束。因公司已丧失对江苏峰谷源的控制权,故
前述担保转为公司为其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
2、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共300.00万元,包括:
(1)为商洛市商州区北电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猛狮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商洛市商州区北电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300.00万元。
(2)其他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情况已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重复,无需计入担保余额。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9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60
60
0
0
合计
60
60
0
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合同订
立公司
方名称
合同订
立对方
名称
合同标
的
合同签
订日期
合同涉
及资产
的账面
价值(万
元)(如
有)
合同涉
及资产
的评估
价值(万
元)(如
有)
评估机
构名称
(如有)
评估基
准日(如
有)
定价原
则
交易价
格(万
元)
是否关联
交易
关联关系
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猛狮科
技
凯盛科
技集团
有限公
司、漳州
市交通
发展集
团有限
公司、福
建诏安
福建猛
狮租赁
资产用
于福建
猛狮恢
复生产
和新项
目的建
2018 年
12 月 22
日
-
各方协
商
96,300 否
-
1、福建猛狮 1#厂房 A 线已进入连续生产状
态。2、2019 年 10 月 25 日,漳州通兴投资
有限公司与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2020 年 4 月 21 日,
漳州通兴投资有限公司向中国建材国际工程
集团有限公司支付 1.3 亿元工程总承包预付
款;3、2020 年 4 月 22 日,中国建材国际工
程集团有限公司与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签署《B 线卷绕机、组装线、化成分容
2018 年 12 月
24 日
《关于签署合作协议的公
告》登载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0
金都资
产运营
有限公
司
设
设备、全自动高真空烘烤设备》合同,部分
已付款,用于 B 线后端设备提货。
猛狮科
技
屠方魁、
深圳市
华力特
电气有
限公司
华力特
经营责
任
2019 年
04 月 03
日
-
各方协
商
是
屠方魁及
其一致行
动人合计
持有猛狮
科技 5%以
上股份,为
上市公司
关联方。
2019-2020 年度华力特合计亏损 54340.13 万
元;2021 年报告期内华力特亏损约 20813.00
万元(该数据尚未经审计确认);经营责任制
期内累计亏损约 75153.13 万元。合同约定:
经营责任制期限内的前两个年度涉及补偿金
或奖励金支付的,均应在当年度华力特审计
报告出具后,且至迟不晚于华力特后第三个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前,由乙方支付(赔偿)
给上市公司或者由华力特支付(奖励)给乙
方及经营管理团队。
2019 年 04 月
04 日
《关于签署<企业经营责任
制协议书>的公告》登载于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
()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1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拟向中建材蚌埠玻璃工
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拥有的从事绿色能源科技产品的应用研究与生产以及
光伏发电站运营维护等相关业务公司的股权及与之相关的全部权益。
公司于2019年1月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增加标的资产的公告》,经过进一步商讨、
论证,公司拟增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2019年1月8日,公司与中建材浚鑫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
《资产购买框架协议》,公司拟通过向中建材浚鑫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拥有的
从事光伏发电等相关业务公司的股权及与之相关的全部权益。
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披露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鉴于公司截至 2020年12月31
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也已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重
整的申请且已于2021年8月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可能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公司的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
不再具备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经审慎研究,并经各方协商一致,交易各方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
破产重整
一、债权人申请
因资金状况紧张,公司存在债务逾期的情形。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申请破产重
整(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债权人广州焕森向深圳中院提交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于2021年8月21
日披露了《关于债权人广州焕森投资有限公司撤回对公司破产重整(预重整)申请的公告》,申请人广州
焕森撤回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二、公司申请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债权人汕头市
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已向深圳中院提交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中院已接收材料。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披露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
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
公司拟向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该事项已经通过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已向深圳中院提交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中院已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深圳市金大安清算事务
有限公司和北京市安理(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期间管理人。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进展暨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司与东方三峡
(成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三峡(成都)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2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之投资意向协议》,东方
三峡及/或其指定关联方有意向以产业投资人的身份参与公司重整。
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申请重整未被法院受理的公告》,深圳中院裁定不予受理申
请人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申请重整进展暨提起上诉的提示性公告》,因不服深圳中院
作出的不予受理公司重整申请的上述裁定,公司依法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已于2021年12
月13日向原审法院深圳中院递交《民事上诉状》,请求撤销深圳中院作出的(2021)粤03破申409号民事
裁定书;指令深圳中院受理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申请重整进展暨撤回上诉的公告》,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撤回上诉申请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准许公司撤回上诉、一审裁
定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办公地址变更
公司于2021年4月6日披露了《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主要办公地址变更
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星河 WORLD-A栋28层,注册地址不变。
债务豁免
公司于2022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豁免债务通知书><债权豁免函>的公告》,公司收到华融(福
建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等12家债权人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含本日)出具的《豁免债务通知书》
《债权豁免函》,上述债权人不可撤销、不可撤回、不可变更地豁免其对公司及子公司的部分/全部债权。
上述涉及的债权金额(基准日2021年11月30日)为 403,027.81万元,共计豁免债权金额为340,419.85万元。
股东股份被减持、被拍卖
1、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收到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沪美公司质押予华创
证券的18,499,996股公司股份涉及违约,华创证券有权按照协议的约定对上述涉及违约的质押股份进行处
置,可能导致沪美公司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动减持。
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并分别于2020
年9月4日、2021年3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及存在继续被动减持风险
的公告》,华创证券对沪美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处置,自2019年12月25日至2021年3月9日期间累计减
持17,068,3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83%。
2、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23日、2021年3月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
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暨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
的进展公告》,易德优势持有的14,22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0%,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3
的32.83%),于2021年3月3日10时至2021年3月4日10时在淘宝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
进行公开拍卖。本次拍卖已按期进行,张宇以最高价竞得上述股份,并已完成相关过户登记手续。
3、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4日、2021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
卖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沪美公司持有的478,943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0%,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0.08%),于2021年4月15日10时至2021
年4月16日10时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本次拍卖已按期进行,
余维达以最高价竞得上述股份,并已完成相关过户登记手续。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1、公司于2021年4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院在受理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峰谷源储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与陈光的劳动纠纷过程中,发现江苏峰谷源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经申请执行人陈光同意,将江苏峰谷源移
送破产审查。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形式审查后认为,江苏峰谷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
务,申请人陈光申请对江苏峰谷源进行破产清算符合法律规定,法院裁定受理陈光对江苏峰谷源的破产清
算申请。
2、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高容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2项专利证书,分别为“一种硅/碳复合负
极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一种硅碳复合负极材料和负极片及其制备方法以及锂离子电池”。
3、公司于2021年8月6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因上海松岳电源科技有
限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且上海松岳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认定上海松岳明
显缺乏清偿能力,裁定受理南通合盈电器有限公司对上海松岳的破产清算申请。
4、公司于2021年8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因上海太鼎汽车工程技
术有限公司在与朱猛的劳动纠纷中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且上海太鼎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上海市第
三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上海太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裁定受理朱猛对上海太鼎的破产清算申请。
5、公司于2021年9月1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破产审查通知的公告》,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
法院在受理江苏泰霸电源系统有限公司与谢健华的劳动纠纷过程中,发现江苏泰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经申请执行人谢健华同意,将江苏泰霸移送破产审查。
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镇江经济开
发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谢健华对被申请人江苏泰霸的破产清算。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24,995,077
22.03%
-40,688,732
-40,688,732
84,306,345
14.86%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124,995,077
22.03%
-40,688,732
-40,688,732
84,306,345
14.86%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46,563,197
8.21%
-40,688,732
-40,688,732
5,874,465
1.04%
境内自然人持股
78,431,880
13.82%
0
0
78,431,880
13.82%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42,379,312
77.97%
40,688,732
40,688,732
483,068,044
85.14%
1、人民币普通股
442,379,312
77.97%
40,688,732
40,688,732
483,068,044
85.14%
三、股份总数
567,374,389
100.00%
0
0
567,374,389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变动的原因为: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及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2017年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上海青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2021年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为35,920,498股。
2、公司2016年向屠方魁等16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2021年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4,768,234股。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5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6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
数
本期增加限
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
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陈乐伍
31,703,175
31,703,175 高管锁定股
每年一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解
锁其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的
25%
上海青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2,874,571
22,874,571
0
1、2017 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限售期 36 个月。
2、延长股份锁定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青尚股权承诺将其持有的 22,874,571 股公司限售股份的锁定期
延长 12 个月。
2021 年 6 月 10 日
屠方魁
20,727,518
4,714,900
16,012,618 2016 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按协议约定对股份进行锁定。
按协议约定进行解除限售。
屠方魁报告期内限售股数减
少4,714,900股因为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予张文
学,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变少。
陈爱素
19,325,657
19,325,657 2016 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按协议约定对股份进行锁定。
按协议约定进行解除限售
深圳市景和道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7,327,285
7,327,285
0
1、2017 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限售期 36 个月。
2、延长股份锁定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深圳景和道承诺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股份的锁定期延长 12 个
月。
2021 年 12 月 10 日
张成华
6,675,530
6,675,530 2016 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按协议约定对股份进行锁定。
按协议约定进行解除限售
深圳金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5,874,465
5,874,465 2016 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按协议约定对股份进行锁定。
按协议约定进行解除限售
宁波中汇联合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5,718,642
5,718,642
0 2017 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限售期 36 个月。
2021 年 12 月 10 日
北京中世融川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4,768,234
4,768,234
0 2016 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按协议约定对股份进行锁定。
2021 年 11 月 22 日
张文学
0
4,714,900
4,714,900 张文学受让屠方魁所持有的部分限售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拍卖所得股份为限售股。
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解
除限售
张杰
0
3,907,285
3,907,285
0 张杰受让深圳景和道所持有的部分限售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拍卖所得股份为限售股。
2021 年 12 月 10 日
合计
124,995,077
8,622,185
49,310,917
84,306,345
--
--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7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21,179
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上一月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18,402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如有)(参见注 8)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
8)
0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15%
114,326,520
-7,177,712
114,326,520
质押
114,326,516
冻结
114,326,520
陈乐伍
境内自然人
7.45%
42,270,900
31,703,175
10,567,725
质押
41,673,935
冻结
42,270,900
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5.12%
29,057,000
-14,255,000
29,057,000
质押
29,057,000
冻结
29,057,000
上海青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4.03%
22,874,571
22,874,571
质押
22,874,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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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伙)
冻结
22,874,571
陈爱素
境内自然人
3.41%
19,325,657
19,325,657
质押
19,325,657
标记
2,472,982
冻结
16,852,675
深圳鼎江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2%
17,155,927
17,155,927
冻结
17,155,927
深圳平湖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2%
17,155,927
17,155,927
冻结
17,155,927
屠方魁
境内自然人
2.82%
16,012,618
-4,714,900
16,012,618
质押
16,012,518
冻结
16,012,518
张成华
境内自然人
1.20%
6,781,040
6,675,530
105,510
质押
6,780,934
冻结
6,781,040
深圳金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4%
5,874,465
5,874,465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
情况(如有)(参见注 3)
1、2015 年,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 4,400 万股(公司实施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方案后变更为 6,6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其中,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认购本次发行的 2,934.8 万股(公司实施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变更为 4,402.2 万股)股票,限
售期为 36 个月。
2、2017 年,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 4,956.1569 万股(公司实施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变更为 7,434.2354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其中上海青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本
次发行的 1,524.9714 万股(公司实施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变更为 2,287.4571 万股)股票,深
圳鼎江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本次发行的 1,143.7285 万股(公司实施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后变更为 1,715.5927 万股)股票,深圳平湖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本次发行的 1,143.7285 万股(公司实施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变更为 1,715.5927 万股)股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
1、陈再喜和陈银卿分别持有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60.86%和 39.14%的股权,陈再喜和陈银卿为夫妻关系,陈
再喜与陈乐伍为父子关系,且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陈再喜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易德优势作为公司股东期间,易德优势作为陈再喜的一致行动人,与陈再喜保持一致行动。
2、屠方魁、陈爱素为夫妻关系;屠方魁、陈爱素及深圳金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
定在猛狮科技股东大会中采取“一致行动”,若屠方魁、陈爱素、金穗投资内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陈爱素、金穗投资应按
照屠方魁的意向进行表决。
3、深圳鼎江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平湖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均为常州燕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鼎江金控及平湖金控互为一致行动人。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 不适用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9
注 1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114,326,520 人民币普通股
114,326,520
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29,057,000 人民币普通股
29,057,000
上海青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874,571 人民币普通股
22,874,571
深圳鼎江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155,927 人民币普通股
17,155,927
深圳平湖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155,927 人民币普通股
17,155,927
陈乐伍
10,567,725 人民币普通股
10,567,725
杨玉如
4,400,050 人民币普通股
4,400,050
宁波中汇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988,658 人民币普通股
3,988,658
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666,636 人民币普通股
3,666,636
深圳市景和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42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
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
上述股东中:
1、陈再喜和陈银卿分别持有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60.86%和 39.14%的股权,陈再喜和陈银卿为夫妻关系,陈
再喜与陈乐伍为父子关系,且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陈再喜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易德优势作为公司股东期间,易德优势作为陈再喜的一致行动人,与陈再喜保持一致行动。
2、深圳鼎江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平湖金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均为常州燕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鼎江金控及平湖金控互为一致行动人。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参见注 4)
不适用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成立日期
组织机构代码
主要经营业务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
陈再喜
1999 年 05 月 05 日 9144051519313424X1
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玩具,工艺品(不含金银饰品),应急灯,逆变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0
司
器,充电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
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无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陈再喜
本人
中国
否
陈银卿
本人
中国
否
陈乐伍
本人
中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1、陈再喜:任猛狮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猛狮房地产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沪美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
2、陈银卿:任沪美公司监事、猛狮工业集团监事等。
3、陈乐伍: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汕头猛狮兆成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猛狮新能源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Dynavolt Technologies, Inc.董事、江苏峰谷源储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捷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Lionano Inc.
董事、厦门市乐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陕西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等。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
司情况
无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原实际控制人名称
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陈乐强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
变更日期
2021 年 10 月 19 日-2021 年 10 月 20 日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2022 年 03 月 11 日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1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
名称
股东类别
股票质押融资总额
(万元)
具体用途
偿还期限
还款资金来源
是否存在偿债或
平仓风险
是否影响公司
控制权稳定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155,491 补充流动资金
2019 年 04 月 25 日
自筹
是
是
陈乐伍
第一大股东一致行动人
48,630 个人投资
2019 年 01 月 03 日
自筹
是
是
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一大股东一致行动人
47,949 补充流动资金
2018 年 12 月 13 日
自筹
是
是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2
5、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无法表示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2 年 04 月 29 日
审计机构名称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中审亚太审字(2022)000572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李艳生、陈春雷
审计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2)000572号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猛狮科技”)财
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
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猛狮科技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
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
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一)债务豁免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6.52所述,猛狮科技2021年度债务重组形成的投资收益214,048.70万元,
其中,2021年12月通过债权人对猛狮科技的债务豁免形成的投资收益为208,252.17万元。猛狮
科技及子公司于2021年12月收到债权人出具的《债务豁免通知书》及《债权豁免函》涉及的
债权金额(基准日2021年11月30日)为403,027.81万元,共计豁免债权金额为340,419.85万元,
其中,作为上市公司股东身份的债权人豁免债权金额为132,167.68万元,其他债权人豁免债权
金额为208,252.17万元。
由于未能就债权人对猛狮科技债务豁免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对除
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债权人对猛狮科技进行债务豁免外的其他债权人作出的债务豁免事项的
真实性及商业合理性作出判断。
(二)无法判断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假设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如财务报表附注2.2持续经营、13.2或有事项等所述,猛狮科技多年经营亏损,本年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757.84万元,期末124,359.36万元短期借款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6
中有117,349.30万元逾期,并存在较多诉讼事项,部分资产被法院查封冻结,这些情况表明存
在可能导致对猛狮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猛狮科技披露了管理层
针对持续经营的分析及改善措施,但我们仍无法判断猛狮科技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1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三)境外子公司Durion Energy AG财务资料不完整
猛狮科技持股比例为55%的控股子公司Durion Energy AG(公司注册地址为德国慕尼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净资产折合人民币-734.21万元,2021年度净利润折合人民币
-212.52万元。截至本审计报告出具日,猛狮科技所聘请的海外中介机构未能提供Durion Energy
AG 2020年度及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资料及审计报告,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以判断Durion Energy AG.的财务报表列报是否正确,进而无法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猛狮科技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
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
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猛狮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
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猛狮科技、终止运营或别无其
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猛狮科技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猛狮科技的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
作,以出具审计报告。但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的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猛狮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
他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报告编号:
中审亚太审字(2022)000572号)签字盖章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艳生(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春雷
中国·北京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7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6,696,764.38
82,087,109.60
交易性金融资产
511,600.00
应收账款
607,241,464.92
1,212,970,026.37
应收款项融资
4,325,506.66
8,973,142.15
预付款项
51,278,743.33
51,062,429.49
其他应收款
364,801,301.48
436,275,700.4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358,169,017.69
575,618,386.54
合同资产
37,753,484.05
3,309,244.76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968,709.98
2,136,281.37
其他流动资产
227,063,889.34
263,580,733.51
流动资产合计
1,711,810,481.83
2,636,013,054.20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6,702,487.11
19,911,821.79
长期股权投资
20,764,682.40
20,370,260.5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9,882,005.22
36,476,994.3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287,402.54
2,276,728.82
投资性房地产
152,316,049.23
91,426,086.18
固定资产
1,389,558,285.04
1,917,975,123.63
在建工程
793,221,726.16
1,049,069,516.89
使用权资产
194,837,843.43
无形资产
113,745,080.65
130,555,689.72
开发支出
38,051,806.86
36,488,388.98
商誉
106,545,989.11
242,811,280.74
长期待摊费用
25,637,493.75
37,539,143.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939,601.34
1,960,487.0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5,338,332.01
50,693,460.68
非流动资产合计
3,070,828,784.85
3,637,554,982.45
资产总计
4,782,639,266.68
6,273,568,036.6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43,593,629.02
1,643,116,873.93
应付票据
9,460,000.00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8
应付账款
741,848,960.95
1,661,674,894.95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162,296,047.67
197,611,071.27
应付职工薪酬
93,214,361.30
87,419,018.50
应交税费
86,400,475.51
43,289,163.28
其他应付款
1,010,449,008.57
1,970,788,827.50
其中:应付利息
372,973,387.53
450,702,374.52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82,459,805.20
617,449,460.52
其他流动负债
49,605,131.13
70,319,344.32
流动负债合计
4,369,867,419.35
6,301,128,654.2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3,105,608.04
688,293,245.54
应付债券
租赁负债
16,061,991.41
长期应付款
26,984,415.24
792,999,109.02
预计负债
184,903,154.51
238,965,579.84
递延收益
4,110,000.00
8,261,070.64
递延所得税负债
6,099,276.68
6,603,137.89
其他非流动负债
17,408,893.07
14,163,515.11
非流动负债合计
318,673,338.95
1,749,285,658.04
负债合计
4,688,540,758.30
8,050,414,312.3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67,374,389.00
567,374,389.00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3,374,110,779.25
2,052,434,003.7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9,439,016.94
-14,283,333.6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9,581,565.28
19,581,565.2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834,177,019.63
-4,345,489,477.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07,450,696.96
-1,720,382,853.08
少数股东权益
-13,352,188.58
-56,463,422.58
所有者权益合计
94,098,508.38
-1,776,846,275.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782,639,266.68
6,273,568,036.65
法定代表人:王少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其聪 会计机构负责人:赖其聪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9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457,851.73
5,020,050.81
应收账款
164,439,368.90
163,073,769.59
应收款项融资
602,070.00
预付款项
8,921,862.93
57,473,838.34
其他应收款
1,522,172,159.06
1,352,137,798.02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190,379.31
4,627,616.41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9,266,762.59
144,107.11
流动资产合计
1,740,448,384.52
1,583,079,250.28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523,501,958.23
3,427,264,299.3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119,292.42
34,695,666.3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287,402.54
2,276,728.82
投资性房地产
2,900,962.21
2,977,061.56
固定资产
9,078,045.75
9,640,346.34
在建工程
438,580,987.69
使用权资产
9,682,113.34
无形资产
4,951,593.07
6,251,252.1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575,170.47
2,661,496.28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996,677,525.72
3,485,766,850.82
资产总计
4,737,125,910.24
5,068,846,101.1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47,394,308.59
766,441,786.59
应付账款
64,805,275.27
102,976,697.00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8,251,597.88
12,170,587.44
应付职工薪酬
18,119,422.83
18,239,620.40
应交税费
37,783,616.96
10,716,708.35
其他应付款
1,048,844,739.04
1,952,989,528.62
其中:应付利息
283,443,922.07
309,997,708.93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51,075,801.08
175,145,709.10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0
其他流动负债
1,071,849.72
1,582,176.37
流动负债合计
2,677,346,611.37
3,040,262,813.8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88,292,838.18
应付债券
租赁负债
7,420,118.90
长期应付款
528,229,901.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157,428,519.62
65,096,950.26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4,848,638.52
1,281,619,689.93
负债合计
2,842,195,249.89
4,321,882,503.8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67,374,389.00
567,374,389.00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3,359,624,381.93
2,037,947,606.3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34,898,023.16
-15,632,754.25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9,581,565.28
19,581,565.28
未分配利润
-2,016,751,652.70
-1,862,307,209.1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94,930,660.35
746,963,597.3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737,125,910.24
5,068,846,101.10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947,106,887.02
1,093,286,873.23
其中:营业收入
947,106,887.02
1,093,286,873.2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632,583,065.88
1,896,161,466.43
其中:营业成本
910,078,098.27
1,083,064,196.51
利息支出
税金及附加
9,215,877.82
6,008,503.93
销售费用
40,279,432.32
73,470,899.17
管理费用
285,111,696.90
308,670,437.51
研发费用
25,685,013.21
34,498,329.80
财务费用
362,212,947.36
390,449,099.51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1
其中:利息费用
347,510,237.41
373,251,083.55
利息收入
288,753.19
4,637,230.79
加:其他收益
9,696,868.40
14,122,232.8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212,881,444.37
10,562,558.7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916,417.92
-3,329,184.2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2,273.72
65,969.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48,717,870.78
-352,517,206.6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23,044,527.81
-238,191,132.2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2,611,183.76
63,327,471.0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087,973,192.80
-1,305,504,700.47
加:营业外收入
7,114,519.56
20,082,794.80
减:营业外支出
574,418,962.43
551,155,519.3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20,668,749.93
-1,836,577,425.02
减:所得税费用
21,327,896.34
29,691,692.9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99,340,853.59
-1,866,269,118.0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99,340,853.59
-1,866,269,118.00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1,312,457.83
-1,813,521,918.73
2.少数股东损益
-11,971,604.24
-52,747,199.2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340,827.90
12,750,166.05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155,683.34
12,716,640.09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6,347,900.84
14,895,572.30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6,347,900.84
14,895,572.30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92,217.50
-2,178,932.21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192,217.50
-2,178,932.2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814,855.44
33,525.96
七、综合收益总额
495,000,025.69
-1,853,518,951.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506,156,774.49
-1,800,805,278.6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1,156,748.80
-52,713,673.3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9012
-3.196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9012
-3.1963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2
法定代表人:王少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其聪 会计机构负责人:赖其聪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营业收入
86,181,159.31
89,467,998.38
减:营业成本
1,397,853.76
75,288,457.42
税金及附加
410,474.17
1,370,940.01
销售费用
-1,177,080.36
11,116,375.29
管理费用
72,153,422.93
60,172,750.59
研发费用
1,776,000.42
1,028,079.79
财务费用
265,927,297.35
201,056,424.16
其中:利息费用
260,103,246.46
186,505,980.18
利息收入
12,504.98
27,799.76
加:其他收益
-500,000.00
-180,888.0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511,561,752.47
6,127.1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673.72
68,680.7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9,339,925.57
-138,892,417.5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956,839,963.19
-149,559,658.5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815.35
-1,959.9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20,583,913.12
-549,125,145.08
加:营业外收入
6,370,487.28
187,864.54
减:营业外支出
372,120,486.94
424,953,084.9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45,166,086.54
-973,890,365.47
减:所得税费用
22,784,532.05
-31,877,186.6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67,950,618.59
-942,013,178.79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67,950,618.59
-942,013,178.79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6,016,143.90
14,895,572.30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6,016,143.90
14,895,572.30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6,016,143.90
14,895,572.30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六、综合收益总额
-173,966,762.49
-927,117,606.4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960
-1.660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960
-1.6603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3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45,621,014.20
1,145,199,888.06
收到的税费返还
4,427,882.59
3,241,292.3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1,723,950.36
153,296,533.8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41,772,847.15
1,301,737,714.2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72,652,587.10
569,332,882.4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67,749,444.29
170,428,551.71
支付的各项税费
34,315,711.76
21,078,475.0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6,059,872.79
225,427,218.2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40,777,615.94
986,267,127.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995,231.21
315,470,586.8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100,001.00
26,190,439.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308.07
181,854.7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金净额
57,564,196.34
47,557,192.2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49,273,835.28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7,942,340.69
73,929,486.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金
144,595,422.79
101,484,608.76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79,821.73
6,291,359.77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3,208.84
80,465.5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5,958,453.36
107,856,434.1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016,112.67
-33,926,948.1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4,615,627.00
316,44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9,247,689.82
508,700,689.9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3,863,316.82
825,140,689.9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1,182,954.69
329,171,598.3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400,550.33
26,500,147.3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68,379,530.28
814,621,280.8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4,963,035.30
1,170,293,026.4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099,718.48
-345,152,336.4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993,770.29
-971,368.16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85,629.77
-64,580,065.9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3,169,384.33
107,749,450.2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4,055,014.10
43,169,384.33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86,861.05
64,957,684.88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5,968,968.55
219,013,085.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7,455,829.60
283,970,769.9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46,274.18
46,307,695.5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2,497,711.41
17,042,600.06
支付的各项税费
48,035.71
3,138,510.2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1,286,138.81
491,942,259.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4,578,160.11
558,431,065.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877,669.49
-274,460,295.5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308.07
6,126.1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6,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309.07
6,126.1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82,000.00
5,00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3,691,358.77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2,000.00
3,696,358.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690.93
-3,690,232.6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36,998.39
343,958,384.2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36,998.39
343,958,384.2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0
2,375,288.0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106,004.9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4,045,423.63
100,874,179.8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045,424.63
106,355,472.8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908,426.24
237,602,911.3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0,636.94
-22,267.09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86,915.38
-40,569,883.8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24,432.00
41,094,315.8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11,347.38
524,432.00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6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
益
所有者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
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他综合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余公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分配利润
其
他
小计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567,374,389.00
2,052,434,003.70
-14,283,333.60
19,581,565.28
-4,345,489,477.46
-1,720,382,853.08 -56,463,422.58 -1,776,846,275.6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
二、本年期初余额
567,374,389.00
2,052,434,003.70
-14,283,333.60
19,581,565.28
-4,345,489,477.46
-1,720,382,853.08 -56,463,422.58 -1,776,846,275.6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1,321,676,775.55
-5,155,683.34
511,312,457.83
1,827,833,550.04 43,111,234.00 1,870,944,784.04
(一)综合收益总额
-5,155,683.34
511,312,457.83
506,156,774.49 -11,156,748.80
495,000,025.6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15,000,000.00
15,000,000.0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15,000,000.00
15,000,000.00
(三)利润分配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转
(五)专项储备
(六)其他
1,321,676,775.55
1,321,676,775.55 39,267,982.80 1,360,944,758.35
四、本期期末余额
567,374,389.00
3,374,110,779.25
-19,439,016.94
19,581,565.28
-3,834,177,019.63
107,450,696.96 -13,352,188.58
94,098,508.38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
益
所有者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
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他综合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余公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分配利润
其
他
小计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567,374,389.00
2,052,434,003.70
-26,999,973.69
19,581,565.28
-2,531,967,558.73
80,422,425.56 -5,537,111.94
74,885,313.6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期初余额
567,374,389.00
2,052,434,003.70
-26,999,973.69
19,581,565.28
-2,531,967,558.73
80,422,425.56 -5,537,111.94
74,885,313.6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12,716,640.09
-1,813,521,918.73
-1,800,805,278.64 -50,926,310.64 -1,851,731,589.28
(一)综合收益总额
12,716,640.09
-1,813,521,918.73
-1,800,805,278.64 -52,713,673.31 -1,853,518,951.9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三)利润分配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转
(五)专项储备
(六)其他
1,787,362.67
1,787,362.67
四、本期期末余额
567,374,389.00
2,052,434,003.70
-14,283,333.60
19,581,565.28
-4,345,489,477.46
-1,720,382,853.08 -56,463,422.58 -1,776,846,275.66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7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合收
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 所有者权益合
计
优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567,374,389.00
2,037,947,606.38
-15,632,754.25
19,581,565.28 -1,862,307,209.11
746,963,597.3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期初余额
567,374,389.00
2,037,947,606.38
-15,632,754.25
19,581,565.28 -1,862,307,209.11
746,963,597.3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
列)
1,321,676,775.55
-19,265,268.91
-154,444,443.59
1,147,967,063.05
(一)综合收益总额
-6,016,143.90
-167,950,618.59
-173,966,762.4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三)利润分配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3,249,125.01
13,506,175.00
257,049.99
1.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13,249,125.01
13,506,175.00
257,049.99
2.其他
(五)其他
1,321,676,775.55
1,321,676,775.55
四、本期期末余额
567,374,389.00
3,359,624,381.93
-34,898,023.16
19,581,565.28 -2,016,751,652.70
1,894,930,660.35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8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年度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567,374,389.00
2,037,947,606.38
-30,528,326.55
19,581,565.28
-920,294,030.32
1,674,081,203.7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567,374,389.00
2,037,947,606.38
-30,528,326.55
19,581,565.28
-920,294,030.32
1,674,081,203.7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4,895,572.30
-942,013,178.79
-927,117,606.49
(一)综合收益总额
14,895,572.30
-942,013,178.79
-927,117,606.4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四、本期期末余额
567,374,389.00
2,037,947,606.38
-15,632,754.25
19,581,565.28
-1,862,307,209.11
746,963,597.30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9
三、公司基本情况
1.1公司概况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猛狮科技”或“本公司”)是于2001年11月由汕头市
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与陈乐伍、管雄俊、杜建明以及沈阳蓄电池研究所共同出资组建的股份有限公
司,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733121010B,法定代表人为王少武。
2012年6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9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1,3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于2012年6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2019年12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将公司注册地址迁至河南省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禹王路汇智空间215室。2020年2月25日,
取得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2020年10月20日,公司名称由“广东猛狮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总数为567,374,389.00股。
本公司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销售:蓄电池、锂电池、
储能电源设备、光伏设备及元器件、机电设备及零配件、助动自行车、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承装、承
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光伏发电站、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运营及技术咨询;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9日决议批准报出。
1.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75家,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
期合并范围较上期新增22家、减少22家,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
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
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
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
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0
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745.07万元,2021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51,131.2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1,757.84万元,主要是
受公司自身经营、行业波动以及金融政策影响,公司自2018年下半年开始发生债务危机以来,陆续发生较
大金额的逾期金融机构借款及融资租赁款,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产被司法冻结,流动资金极为紧张,但
公司主营业务稳定,仍维持着一定的规模和竞争优势。另外,公司存在大量诉讼以及该等诉讼的判决执行
也导致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可能产生疑虑。
针对上述可能导致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对持
续经营能力的分析及采取的改善措施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进入爆发期,市场潜力巨大
公司以储能业务为核心,主营业务包括新能源电力工程和电池制造、新能源车租赁运营等。上述新能
源业务一直是国家积极倡导、鼓励发展的产业,尤其在中央经济会议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时
间表后,我国整个新能源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能源的生产结构和消费结构势必发生巨大变化。在2030
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要求下,全国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控制化
石能源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新
型储能为辅的新型电力系统。预计“十四五”期间,光伏、风电年装机量将达到 120GW,预计清洁能源发
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将从目前的15%左右提升到长期的23%;新型储能实现全面市场化发展,成为能
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支撑之一;电动汽车产业对锂电池的拉动效应预计在2030年会达到2600GWh,
行业产值约合2.6万亿人民币。
综上,公司所从事的锂电池、储能行业均符合国家新能源政策的要求,具有巨大的市场前景,且随着
技术进步和环保意识的提升,行业已经全面步入景气周期,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
(2)公司现有业务布局合理,具备市场竞争力
经过对公司发展战略的聚焦,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在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核
心子公司,着力保障核心业务的开展。现阶段公司主要营业收入主要来自核心子公司福建动力宝电源科技
有限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郑州达喀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技术研究
有限公司等。上述公司都具有自己独特的技术优势,具备一定的市场地位,除流动性紧张外,不存在重大
的经营性风险。
(3)逐步处置非核心资产,加强应收款项的回收,改善公司现金流
公司在2021年内出售了宜城猛狮清洁能源科技公司、荆门猛狮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吉木萨尔县猛狮光
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等项目公司股权及名下电站,并出售了厦门高容纳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参股股权,在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1
有效实现资金回笼的同时降低了公司负债。
(4)把握阶段工作重心,着力解决核心业务板块问题
公司将聚焦于主营业务经营质量的全面提升,克服各种困难,尤其是经营性资金相对稀缺和较不稳定
的不利情况,按照既定经营方针,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把握各阶段工作重心,着力解决核心业务版块面
临的不同问题,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全力推进彻底化解债务问题工作,从根本上改善公司基本面;恢复、重建、提升体现公司价值的核心
业务,增强可持续经营能力,提升经营质量。鼓励各子公司、各单位通过合资、入股等方式,引入外部投
资人的资金,用于恢复工厂生产经营、项目开发和建设等环节。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生产、销售各类蓄电池及其配件和原材料、承建光伏电站、销售光伏材料等。本公
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
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之33“收入”各项描述。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
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
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
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
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2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指参与合并的公司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
非暂时性的企业合并。
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
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如果被合并方在被合并以前,是最终控制方通过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控制的,则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还应包含相关的商誉金额。公司取得
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
存收益。
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
法律服务费用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
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与发
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向处
于同一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
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
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
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
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
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
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
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
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
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
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
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3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
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
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
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
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
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
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6.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
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20、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
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
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
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
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
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
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
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
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6.1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
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
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6.2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
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
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
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4
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
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中,合并方在合并当期期末比较报表的编制应区别不同的情况,如果合并方在
合并当期期末,仅需要编制个别财务报表、不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方在编制前期比较报表时,
无须对以前期间已经编制的比较报表进行调整;如果合并方在合并当期期末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在
编制前期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将吸收合并取得的被合并方前期有关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
并入合并方前期合并财务报表。前期比较报表的具体编制原则比照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比较报表的编制。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
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
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
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
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
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
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
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
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20、长期股
权投资”或本附注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
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
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
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
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
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
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20.2.3)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
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
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5
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
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
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
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20.2.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
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
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
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
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
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
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
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
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
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
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
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
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
②(仅适用于存在采用套期会计方法核算的套期保值的情况)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
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③可供出售的外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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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
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
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
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
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
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期末未
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
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
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
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
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
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
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
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
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
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本公司成为金融工
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0.1 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
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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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0.1.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
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
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
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
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
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摊销或减值产
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10.1.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0.1.2.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
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
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
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
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0.1.2.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
入留存收益。
10.1.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
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
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
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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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工具(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应收款项以及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a)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
现值;
(b)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
额的现值;
(c)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
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d)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应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企业应收取
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e)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
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
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
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
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对由租赁准则规范
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具体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1应收票据、12应
收账款。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
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
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
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
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具体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4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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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应收款。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
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
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0.2.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
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本公司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6个月,或者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
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的显著变化、担保物价值或担保方
信用评级的显著下降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则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
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
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间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
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10.2.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
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
大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
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
务重组;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
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10.3 金融资产转移确认依据和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予以终止对该项金融资产的确认: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
合同权利终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
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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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
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留存收益。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
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
去本公司保留的权利(如果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摊余成本并加上本公司承担的义务
(如果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
去本公司保留的权利(如果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公允价值并加上本公司承担的义务
(如果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应为按独立基础计
量时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
金融负债。
对于继续涉入条件下的金融资产转移,本公司根据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
和金融负债,以充分反映本公司所保留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0.4 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
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
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
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与债权
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
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
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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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与债权
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
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
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
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
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
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按照相当于整个存
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
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银行承兑汇票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
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
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
失率为0%
商业承兑汇票
出票人为企业,信用评级相对较低,票据违
约风险较高
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2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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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
的款项。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按照相当于整个存
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
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关联方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
期计量坏账准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2)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3、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
账款等。
本公司视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和背书,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保理业务,
基于出售的频繁程度、金额以及内部管理情况,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
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
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其中的“应收
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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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已经发
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其他应收款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
收款,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
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关联方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
期计量坏账准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其他应收
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其他应收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
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其他应
收款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2)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其他应收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
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其他应收款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
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其他应收款的损失准备,由此形
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在产品、包装物、工程施工、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
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依据: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
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
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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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则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
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按单个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
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
则该材料仍然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
值计量。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
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6、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
他因素。本公司已向客户转移商品而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
收款项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按照相当于整个存
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合同资产已经发生信
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合同资产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组合内容
合同资产组合1
销售商品形成的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2
提供服务形成的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3
质保金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7、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
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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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能够收回。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 (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
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
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 (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
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
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
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
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
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
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
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
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
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
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
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
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
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
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
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
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
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
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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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
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
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可收回金额。
19、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依据长期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
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长期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
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20.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
法”。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
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
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
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20.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20.2.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
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0.2.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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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
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
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
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
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
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
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
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
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
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
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
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
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20.2.3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
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6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
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
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
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
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
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
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
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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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
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
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
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
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
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
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
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
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1、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的相关规定计提折旧
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0.00—40.00
10.00
2.25—3.00
22、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
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
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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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00 年—40.00 年
5%
2.375%—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年
5%
9.5%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年
5%
19%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年
5%
19%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年
5%
19%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
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详见附注“27、长期资产减值”。
(4) 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
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
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
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
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3、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
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27、长期资产减值”。
24、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
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
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
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
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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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
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
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
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5、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土地及屋顶、机器设备和其他设备等。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
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
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公司后续采用
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
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
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公司按照本附注“31租赁负债”对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
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
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27、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
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6、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
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
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
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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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或产量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
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
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
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
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27、长期资产减值”。
27、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
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
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
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
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
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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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
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
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
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
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
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以实际
发生的支出入账并在其预计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平均法进行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
间受益的,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
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
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
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
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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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
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
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
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
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1、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
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
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
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2、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裁员计划、亏损合同、重组义务、固定资产弃置义
务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
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该范围的中间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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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按如下方法确定: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
生金额确定;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③公司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的,则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
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3、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
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
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
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
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
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
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
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
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
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
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
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
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
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
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的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以下业务类型:
1.销售商品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
素的基础上,以到货验收完成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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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服务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运维服务、技术服务、工程服务等履约义务,由于本公司
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
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对于有明确的产出指标的服务合同,比如运维服务等,本公司按照产出法确
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少量产出指标无法明确计量的合同,采用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
3. EPC光伏工程和变配电集成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EPC光伏工程和变配电集成合同通常包含设备销售、安装服务、设备销售和安装
服务的组合等多项承诺。对于其中可单独区分的设备销售和安装服务,本公司将其分别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对于由不可单独区分的设备销售和安装服务组成的组合,由于客户能够从每一个组合或每一个组合与其他
易于获得的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且这些组合彼此之间可明确区分,故本公司将上述每一个组合分别构成
单项履约义务。由于上述可单独区分的设备销售和安装服务、以及由不可单独区分的设备销售和安装服务
的组合的控制权均在客户验收时转移至客户,本公司在相应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后,客户验收完成时点确
认该单项履约义务的收入。
4. 汽车租赁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汽车租赁合同,由于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可变对价
本公司部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现金折扣和价保等,形成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
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
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应付客户对价
对于应付客户对价,本公司将该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
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除非该应付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
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
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
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
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
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重大融资成分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6
对于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
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使用将合同对价的名义金额折现为商品或服务现销价格的折现率,将确定的交易价
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对于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未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
资成分。
质保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及所建造的资产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
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附注“32.预计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对
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
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
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
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
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合同变更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工程建造合同发生合同变更时:
(1)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建造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建造服务
单独售价的,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2)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
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本公司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
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3)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
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
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34、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
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
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
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
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
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7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
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
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
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
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
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
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
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
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
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
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
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
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
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
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
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
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
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
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
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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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
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
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
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
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
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
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
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
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
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
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
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
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
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6、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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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
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
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
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
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
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
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
37、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
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考虑该资产或负债的特征;假定市场参与者在计
量日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交易,是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的有序交易;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
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
进行。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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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本公司根据交易性质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等,判断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是否与其交易价格相等;
交易价格与公允价值不相等的,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但相关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
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
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公司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
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
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
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以公允价值计量负债,假定
在计量日将该负债转移给其他市场参与者,而且该负债在转移后继续存在,并由作为受让方的市场参与者
履行义务。以公允价值计量自身权益工具,假定在计量日将该自身权益工具转移给其他市场参与者,而且
该自身权益工具在转移后继续存在,并由作为受让方的市场参与者取得与该工具相关的权利、承担相应的
义务。
(2)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
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
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
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18、持有待售资产”
(3) 分部报告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
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
发生费用;(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
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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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38、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1、新租赁准则应用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
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要求在境内
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1 年 4 月
28 日第六届
董事会第五
十五次会议
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
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
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
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根据准则的规定,
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
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1 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01 月 0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2,087,109.60
82,087,109.60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212,970,026.37
1,212,970,026.37
应收款项融资
8,973,142.15
8,973,142.15
预付款项
51,062,429.49
51,022,467.28
-39,962.21
其他应收款
436,275,700.41
436,275,700.4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575,618,386.54
575,618,386.54
合同资产
3,309,244.76
3,309,244.76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136,281.37
2,136,281.37
其他流动资产
263,580,733.51
263,580,733.51
流动资产合计
2,636,013,054.20
2,635,973,091.99
-39,962.21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19,911,821.79
19,911,821.79
长期股权投资
20,370,260.59
20,370,260.5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6,476,994.33
36,476,994.3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276,728.82
2,276,728.82
投资性房地产
91,426,086.18
91,426,086.18
固定资产
1,917,975,123.63
1,643,623,067.96
-274,352,05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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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在建工程
1,049,069,516.89
1,049,069,516.89
使用权资产
315,871,866.50
315,871,866.50
无形资产
130,555,689.72
130,555,689.72
开发支出
36,488,388.98
36,488,388.98
商誉
242,811,280.74
242,811,280.74
长期待摊费用
37,539,143.02
33,868,931.08
-3,670,211.9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60,487.08
1,960,487.08
其他非流动资产
50,693,460.68
50,693,460.68
非流动资产合计
3,637,554,982.45
3,675,404,581.34
37,849,598.89
资产总计
6,273,568,036.65
6,311,377,673.33
37,809,636.6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43,116,873.93
1,643,116,873.93
应付票据
9,460,000.00
9,460,000.00
应付账款
1,661,674,894.95
1,661,674,894.95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197,611,071.27
197,611,071.27
应付职工薪酬
87,419,018.50
87,419,018.50
应交税费
43,289,163.28
43,289,163.28
其他应付款
1,970,788,827.50
1,970,788,827.50
其中:应付利息
450,702,374.52
450,702,374.52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17,449,460.52
625,922,946.76
8,473,486.24
其他流动负债
70,319,344.32
70,319,344.32
流动负债合计
6,301,128,654.27
6,309,602,140.51
8,473,486.2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88,293,245.54
688,293,245.54
租赁负债
99,433,141.52
99,433,141.52
长期应付款
792,999,109.02
722,902,117.94
-70,096,991.0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238,965,579.84
238,965,579.84
递延收益
8,261,070.64
8,261,070.64
递延所得税负债
6,603,137.89
6,603,137.89
其他非流动负债
14,163,515.11
14,163,515.1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49,285,658.04
1,778,621,808.48
29,336,150.44
负债合计
8,050,414,312.31
8,088,223,948.99
37,809,636.6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67,374,389.00
567,374,389.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052,434,003.70
2,052,434,003.7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4,283,333.60
-14,283,3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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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9,581,565.28
19,581,565.2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345,489,477.46
-4,345,489,477.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720,382,853.08
-1,720,382,853.08
少数股东权益
-56,463,422.58
-56,463,422.5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76,846,275.66
-1,776,846,275.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273,568,036.65
6,311,377,673.33
37,809,636.68
调整情况说明
于2021年1月1日,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采用首次执行日前增量借款利率折现后的现
值计量租赁负债,并将其中于一年内到期的部分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公司按照与租赁负
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同时调整长期待摊费用。
于2021年1月1日,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本公司不对其账面价值进行重新计量,从固定资产
调整至使用权资产,长期应付款调整至租赁负债,并将其中于一年内到期的部分由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
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01 月 0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020,050.81
5,020,050.81
应收账款
163,073,769.59
163,073,769.59
应收款项融资
602,070.00
602,070.00
预付款项
57,473,838.34
57,473,838.34
其他应收款
1,352,137,798.02
1,352,137,798.02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4,627,616.41
4,627,616.41
其他流动资产
144,107.11
144,107.11
流动资产合计
1,583,079,250.28
1,583,079,250.28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427,264,299.38
3,427,264,299.3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4,695,666.33
34,695,666.3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276,728.82
2,276,728.82
投资性房地产
2,977,061.56
2,977,061.56
固定资产
9,640,346.34
9,640,346.34
在建工程
使用权资产
9,256,767.39
9,256,767.39
无形资产
6,251,252.11
6,251,252.11
开发支出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4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661,496.28
2,661,496.28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85,766,850.82
3,495,023,618.21
9,256,767.39
资产总计
5,068,846,101.10
5,078,102,868.49
9,256,767.3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66,441,786.59
766,441,786.59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02,976,697.00
102,976,697.00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12,170,587.44
12,170,587.44
应付职工薪酬
18,239,620.40
18,239,620.40
应交税费
10,716,708.35
10,716,708.35
其他应付款
1,952,989,528.62
1,952,989,528.62
其中:应付利息
309,997,708.93
309,997,708.93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175,145,709.10
177,787,705.03
2,641,995.93
其他流动负债
1,582,176.37
1,582,176.37
流动负债合计
3,040,262,813.87
3,042,904,809.80
2,641,995.9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88,292,838.18
688,292,838.18
应付债券
租赁负债
6,614,771.46
6,614,771.46
长期应付款
528,229,901.49
528,229,901.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65,096,950.26
65,096,950.26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81,619,689.93
1,288,234,461.39
6,614,771.46
负债合计
4,321,882,503.80
4,331,139,271.19
9,256,767.3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67,374,389.00
567,374,389.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037,947,606.38
2,037,947,606.3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5,632,754.25
-15,632,754.25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5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9,581,565.28
19,581,565.28
未分配利润
-1,862,307,209.11
-1,862,307,209.11
所有者权益合计
746,963,597.30
746,963,597.3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068,846,101.10
5,078,102,868.49
9,256,767.39
调整情况说明
于2021年1月1日,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母公司采用首次执行日前增量借款利率折现后的现
值计量租赁负债,并将其中于一年内到期的部分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2021 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
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13%、9%、6%、5%
消费税
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4%
城市维护建设税
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额
7%、5%、1%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5%、15%、16.5%、20%、21%、25%、30%、
35%
教育费附加
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额
2%、1%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Dynavolt Technology (kenya) Company Limited
30%
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
15%
Durion Energy AG
21%
Hisel Power Pakistan (Private) Ltd
25%、35%
DYNAVOLT TECHNOLOGY (INDIA) LIMITED
5%、20%、30%
猛狮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16.5%
酒泉中质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15%三免三减半
商洛市商州区北电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5%三免三减半
厦门华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5%
西藏猛狮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5%
酒泉润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15%
十堰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5%
2、税收优惠
(1)肯尼亚猛狮科技有限公司为肯尼亚注册公司,根据肯尼亚当地税收法律,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6
(2)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获得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财政委员会、国
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44205257,有效期三年,企业
所得税税率为15%;
(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
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西藏猛狮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酒泉润科新能源有限公司、酒泉中质清源新能源有
限公司等公司享受15%的优惠税率;
(4)DurionEnergyAG为瑞士注册公司,根据瑞士当地税收法律,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1%;
(5)HiSEL Power Pakistan (Private) Ltd为巴基斯坦注册公司,根据巴基斯坦当地税收法律,企
业所得税的税率为35%,营业额在2亿卢比以内的小企业的税率为25%,企业可以选择按利润或者合同额纳
税;
(6)DYNAVOLTTECHNOLOGY(INDIA)LIMITED为印度注册公司,根据印度当地税收法律,企业所得税税
率如下:销售额小于25万卢比,无需征收所得税;销售额在25万-50万卢比,为销售额的5%;销售额在50
万-100万卢比,为销售额的20%;销售额大于100万卢比,为销售额的30%;
(7)根据财税〔2014〕5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问题的补充通知,酒泉中质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商洛市商州区北电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享受三免三减半的
税收政策;
(8)厦门华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035100280,有效期三年,本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9)十堰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042001767,有效期三年,本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1,172,101.36
414,986.74
银行存款
54,148,438.17
68,790,581.79
其他货币资金
1,376,224.85
12,881,541.07
合计
56,696,764.38
82,087,109.60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3,543,293.13
5,484,681.45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12,641,750.28
38,917,725.27
其他说明:
本公司的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系本公司保函保证金、司法冻结等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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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511,600.00
其中:
理财产品
511,600.00
其中:
合计
511,600.00
3、衍生金融资产
无
4、应收票据
无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403,551,331.29
32.20%
344,085,550.35
85.26%
59,465,780.94
392,964,248.72
22.19%
242,507,101.65
61.71%
150,457,147.07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849,834,147.62
67.80%
302,058,463.64
35.54%
547,775,683.98 1,377,553,531.48
77.81%
315,040,652.18
22.87%
1,062,512,879.30
其中:
账龄组合
849,834,147.62
67.80%
302,058,463.64
35.54%
547,775,683.98 1,377,553,531.48
77.81%
315,040,652.18
22.87%
1,062,512,879.30
合计
1,253,385,478.91
100.00%
646,144,013.99
51.55%
607,241,464.92 1,770,517,780.20
100.00%
557,547,753.83
31.49%
1,212,970,026.37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Global Discovery AG
209,093,087.01
157,337,336.47
75.25% 已过账期,预期折现减值
成都国蓉科技有限公司
35,169,152.00
28,135,321.60
80.00% 收回可能性较小
鹤山盛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9,568,000.00
29,568,000.00
100.00% 已过账期,预计账款无法收回
阳新县鹏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5,968,000.00
15,968,000.00
100.00% 已过账期,预计账款无法收回
江苏峰谷源储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4,976,537.82
14,976,537.82
100.00% 公司破产清算中
福州同城优服新能源有限公司
13,242,128.91
13,242,128.91
100.00% 收回可能性极小
同城优服新能源襄阳有限公司
11,949,763.25
11,949,763.25
100.00% 收回可能性极小
新郑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址筹备处
10,500,000.00
10,500,000.00
100.00% 款项逾期且无法与对方取得
联系
金华宏鹏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0,389,000.00
10,389,000.00
100.00% 已过账期,预计账款无法收回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8
苏州市京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9,490,259.90
9,490,259.90
100.00% 款项逾期且无法与对方取得
联系
广东同城优服新能源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4,480,634.94
4,480,634.94
100.00% 收回可能性极小
Starlit Power Systems Ltd
4,040,781.94
4,040,781.94
100.00% 收回可能性极小
成都华讯天谷科技有限公司
3,381,000.00
2,704,800.00
80.00% 收回可能性较小
湖北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315,000.00
3,315,000.00
100.00% 公司破产清算
福建八闽共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1,726,824.93
1,726,824.93
100.00% 收回可能性极小
博罗县佳兆业置业有限公司
1,704,317.63
1,704,317.63
100.00% 已过账期,预计账款无法收回
汕头市天勤贸易有限公司
1,641,425.97
1,641,425.97
100.00% 已过账期,收回可能性极小
重庆冯德金
1,583,806.15
1,583,806.15
100.00% 收回可能性极小
汕头市澄海区锋速能贸易商行
1,508,068.93
1,508,068.93
100.00% 对方公司已注销
广东同城优服新能源有限公司
1,481,900.00
1,481,900.00
100.00% 已过账期,预计账款无法收回
STARLIT POWER SYSTEMS LTD.(R)
1,270,213.61
1,270,213.61
100.00% 收回可能性极小
印尼 BURSA
1,253,533.45
1,253,533.45
100.00% 已过账期,收回可能性极小
卓尼商诗(天津)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1,192,000.00
1,192,000.00
100.00% 收回可能性极小
其他
14,625,894.85
14,625,894.85
100.00% 收回可能性极小
合计
403,551,331.29
344,085,550.35
--
--
1)铅蓄电池业务、汽车租赁业务、锂电池、清洁电力业务
单位:元
名称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76,303,368.50
881,516.84
0.50%
1 至 2 年
198,523,025.47
9,926,151.27
5.00%
2 至 3 年
88,858,659.44
17,771,731.89
20.00%
3 至 4 年
88,758,846.29
71,007,077.03
80.00%
4 至 5 年
63,125,620.02
50,500,496.02
80.00%
5 年以上
5,020,483.02
4,016,386.42
80.00%
合计
620,590,002.74
154,103,359.47
--
2)子公司华力特变配电业务
单位:元
名称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37,248,168.98
744,963.38
2.00%
1 至 2 年
12,915,973.00
645,798.65
5.00%
2 至 3 年
17,914,092.29
3,582,818.46
20.00%
3 至 4 年
36,368,773.86
18,184,386.93
50.00%
4 至 5 年
81,613,305.80
81,613,305.80
100.00%
5 年以上
43,183,830.95
43,183,830.95
100.00%
合计
229,244,144.88
147,955,104.17
--
单位:元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账面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215,327,664.11
1 至 2 年
214,610,577.57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9
2 至 3 年
117,585,503.82
3 年以上
705,861,733.41
3 至 4 年
190,169,621.78
4 至 5 年
355,990,554.71
5 年以上
159,701,556.92
合计
1,253,385,478.91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42,507,101.65 111,445,556.04
3,415,677.00
29,988.00
6,421,442.34
344,085,550.35
账龄组合
315,040,652.18 101,310,172.06
50,267,201.52 3,460,237.66
60,564,921.42
302,058,463.64
合计
557,547,753.83 212,755,728.10
53,682,878.52 3,490,225.66
66,986,363.76
646,144,013.99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广东同城优服新能源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1,491,353.76 债权债务转让
河南协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3,156,193.60 部分款项已收回
驻马店市新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10,409,620.33 部分款项已收回
常州太平洋电力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1,354,100.37 部分款项已收回
深圳市中洲置地有限公司
1,493,201.31 部分款项已收回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7,092,336.54 部分款项已收回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1,153,749.37 部分款项已收回
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1,900,000.00 款项已收回
郧西县兴郧光伏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5,600,000.00 债权转项目资本金(投资款)
合计
53,650,555.28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应收账款
3,490,225.66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MISA PAKKLONG 货款
1,090,880.52 确定收不回
销售副总批准核销 否
波兰 INPLUS
货款
306,743.39 确定收不回
销售副总批准核销 否
印尼 HASTA
货款
251,918.68 确定收不回
销售副总批准核销 否
新加坡加尔特公司 货款
237,910.81 确定收不回
销售副总批准核销 否
翔达商贸有限公司 货款
182,991.65 确定收不回
销售副总批准核销 否
香港 SUPERBATT 货款
169,547.90 确定收不回
销售副总批准核销 否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0
合计
--
2,239,992.95
--
--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郧西县兴郧光伏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62,301,254.21
20.93%
100,546,212.53
Global Discovery AG
209,093,087.01
16.68%
157,337,336.47
房县天赐光伏扶贫有限公司
77,000,000.00
6.14%
3,850,000.00
成都国蓉科技有限公司
35,315,782.40
2.82%
35,286,456.32
广东大众建设有限公司
33,487,136.53
2.67%
9,889,323.85
合计
617,197,260.15
49.24%
(5)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无
6、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3,626,182.79
5,829,346.12
商业承兑汇票
699,323.87
3,143,796.03
合计
4,325,506.66
8,973,142.15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31,486,276.09
61.40%
36,277,620.84
71.10%
1 至 2 年
11,759,021.27
22.93%
7,479,032.25
14.66%
2 至 3 年
3,208,519.23
6.26%
3,066,920.45
6.01%
3 年以上
4,824,926.74
9.41%
4,198,893.74
8.23%
合计
51,278,743.33
--
51,022,467.28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1
预付款项账龄超过一年的款项主要是未供货完毕的原材料款。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26,553,306.17元,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为51.78%。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
364,801,301.48
436,275,700.41
合计
364,801,301.48
436,275,700.41
(1)应收利息
无
(2)应收股利
无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员工往来及备用金
6,178,354.47
6,286,471.02
押金
264,688,418.77
290,043,274.18
往来款及其他
475,089,361.65
435,993,795.49
合计
745,956,134.89
732,323,540.69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
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未发生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 年 1 月 1 日余额
92,608,065.84
5,592,280.37
197,847,494.07
296,047,840.28
2021 年 1 月 1 日余额在
本期
——
——
——
——
--转入第三阶段
-4,963,100.14
4,963,100.14
--转回第一阶段
629,180.23
-629,180.23
本期计提
70,273,883.33
32,802,205.78
103,076,089.11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2
本期转回
14,080,000.00
14,080,000.00
本期核销
21,750.00
21,750.00
其他变动
3,820,366.78
46,979.20
3,867,345.98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45,589,012.62
235,565,820.79
381,154,833.41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账面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84,343,262.60
1 至 2 年
126,392,530.76
2 至 3 年
430,060,680.58
3 年以上
105,159,660.95
3 至 4 年
30,714,139.89
4 至 5 年
38,587,617.40
5 年以上
35,857,903.66
合计
745,956,134.89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其他应收款
296,047,840.28 103,076,089.11 14,080,000.00
21,750.00
3,867,345.98
381,154,833.41
合计
296,047,840.28 103,076,089.11 14,080,000.00
21,750.00
3,867,345.98
381,154,833.41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郧西县兴郧光伏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4,080,000.00 债权转项目资本金(投资款)
合计
14,080,000.00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他应收款
21,750.00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
额
三门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往来款
250,000,000.00 2 至 3 年
33.51%
50,000,000.00
湖北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往来款
151,684,275.35 1 年以内 270,101.32 元,1
至 2 年 3,579,599.09 元,2
20.33%
151,684,275.35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3
至 3 年 90,566,379.00 元,3
至 4 年 57,268,195.94 元
西藏猛狮峰谷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往来款
52,101,280.08 1 年以内 2,845,200.00 元,1
至 2 年 49,256,080.08 元
6.99%
2,477,030.00
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
往来款
40,593,850.00 4 至 5 年
5.44%
40,593,850.00
攀枝花七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往来款
24,911,111.00 4 至 5 年
3.34%
19,928,888.80
合计
--
519,290,516.43
--
69.61%
264,684,044.15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无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无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或
合同履约成本减
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或
合同履约成本减
值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64,518,835.90
10,391,836.60
54,126,999.30
102,141,831.19
16,732,382.50
85,409,448.69
在产品
12,414,062.22
1,057,360.72
11,356,701.50
11,483,980.06
1,057,360.72
10,426,619.34
库存商品
217,666,246.83
50,324,403.56
167,341,843.27
370,689,837.23
64,089,297.73
306,600,539.50
周转材料
16,573,569.91
52,401.50
16,521,168.41
15,367,438.22
288,037.95
15,079,400.27
合同履约成本
104,500,689.94
18,379,769.87
86,120,920.07
173,738,126.94
38,434,817.50
135,303,309.44
发出商品
23,517,314.28
3,089,279.03
20,428,035.25
20,266,187.28
553,555.21
19,712,632.07
自制半成品
48,756.33
48,756.33
5,299,714.17
4,142,270.80
1,157,443.37
委托加工物资
2,444,069.47
286,104.75
2,157,964.72
2,231,880.89
302,887.03
1,928,993.86
在途物资
66,628.84
66,628.84
合计
441,750,173.72
83,581,156.03
358,169,017.69
701,218,995.98
125,600,609.44
575,618,386.54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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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原材料
16,732,382.50
2,856,823.51
7,867,354.96
1,330,014.45
10,391,836.60
在产品
1,057,360.72
1,057,360.72
库存商品
64,089,297.73
9,200,039.48
19,814,418.04
3,150,515.61
50,324,403.56
周转材料
288,037.95
52,401.50
145,864.77
142,173.18
52,401.50
合同履约成本
38,434,817.50
4,813,216.48
23,367,660.84
1,500,603.27
18,379,769.87
自制半成品
4,142,270.80
36,459.90
4,105,810.90
发出商品
553,555.21
3,089,279.03
68,709.42
484,845.79
3,089,279.03
委托加工物资
302,887.03
16,782.28
286,104.75
合计
125,600,609.44
20,011,760.00
51,317,250.21
10,713,963.20
83,581,156.03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无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无
10、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销售商品
748,525.94
530,937.85
217,588.09
819,736.77
218,667.35
601,069.42
应收质保金
38,095,750.51
2,412,414.55 35,683,335.96
1,419,211.40
563,596.06
855,615.34
政府补助销售回款
9,262,800.00
7,410,240.00
1,852,560.00
9,262,800.00
7,410,240.00
1,852,560.00
合计
48,107,076.45
10,353,592.40 37,753,484.05 11,501,748.17
8,192,503.41
3,309,244.76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核销
原因
销售商品
312,270.50
应收质保金
1,848,818.49
合计
2,161,088.99
--
11、持有待售资产
无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融资保证金
3,968,709.98
2,136,281.37
合计
3,968,709.98
2,136,281.37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5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抵扣增值税
224,561,798.30
220,978,101.22
预缴税款
2,379,975.00
9,412,256.80
其他
122,116.04
33,190,375.49
合计
227,063,889.34
263,580,733.51
14、债权投资
无
15、其他债权投资
无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融资保证金
6,893,953.57
191,466.46
6,702,487.11 20,122,131.80
210,310.01 19,911,821.79
合计
6,893,953.57
191,466.46
6,702,487.11 20,122,131.80
210,310.01 19,911,821.79
--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
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未发生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 年 1 月 1 日余额
210,310.01
210,310.01
2021 年 1 月 1 日余额在
本期
——
——
——
——
本期转回
18,843.55
18,843.55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91,466.46
191,466.46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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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
位
期初余额
(账面价值)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确
认的投资损
益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
变动
宣告发放
现金股利
或利润
计提减值
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郧西县兴
郧光伏扶
贫投资开
发有限公
司
19,457,774.16
-1,340,097.16
1,739,866.26 19,857,543.26
东莞市东
泰光伏有
限公司
912,486.43
-5,347.29
907,139.14
厦门高容
纳米新材
料科技有
限公司
1,350,000.00 -220,973.47 -1,570,973.47
0.00
小计
20,370,260.59 1,350,000.00 -220,973.47 -2,916,417.92
1,739,866.26 20,764,682.40
合计
20,370,260.59 1,350,000.00 -220,973.47 -2,916,417.92
1,739,866.26 20,764,682.40
其他说明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29,882,005.22
36,476,994.33
合计
29,882,005.22
36,476,994.33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确认的股利收入
累计利得
累计损失
其他综合收益转
入留存收益的金
额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原因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留存收益的原因
中军金控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2,500,000.00
详见注 1
杭州捷能科技有限
公司
-10,719,526.56
详见注 1
上海方时新能源汽
车租赁有限公司
-323,241.79
详见注 1
Dragonfly Energy
Corp.
12,917,368.07
详见注 1
Lionano,Inc
-21,355,254.81
详见注 1
合计
-21,980,655.09
—
其他说明:
注1:本公司将上述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是基于战略投资的考虑,本公司持有上述权益投资的目的并非为短期内出售,并非用于交易目的而
是计划长期持有,因此本公司选择将上述权益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7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287,402.54
2,276,728.82
合计
2,287,402.54
2,276,728.82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08,375,268.10
108,375,268.10
2.本期增加金额
79,698,855.25
79,698,855.25
(1)外购
2,334,668.75
2,334,668.75
(2)存货\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转入
77,245,726.68
77,245,726.68
(3)企业合并增加
(4)其他增加
118,459.82
118,459.82
3.本期减少金额
4,694,207.25
4,694,207.25
(1)处置
4,694,207.25
4,694,207.25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183,379,916.10
183,379,916.10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
销
1.期初余额
16,949,181.92
16,949,181.92
2.本期增加金额
14,421,040.50
14,421,040.50
(1)计提或摊销
14,138,478.08
14,138,478.08
(2)存货\固定资产\在
建工程转入
282,562.42
282,562.42
3.本期减少金额
306,355.55
306,355.55
(1)处置
306,355.55
306,355.55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31,063,866.87
31,063,866.87
三、减值准备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52,316,049.23
152,316,049.23
2.期初账面价值
91,426,086.18
91,426,086.18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8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华力特大厦
122,416,550.97 土地抵押关系未解除,无法办理房产证
郑州华南城建材交易中心
6,975,150.37 2016 年购买,截止报告期末,已收到十二套房产证,其余待华南城统一
办理房产证。
郑州华南城-汽摩配件交易中心
1,239,677.10 2017 年购买,截止报告期末,已收到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尚在备案中。
郑州华南城-城中园组团
9,628,890.15 2020 年购买,截止报告期末,购房合同尚在备案中。
猛狮国际广场公寓房
2,900,962.21 正在办理中
合计
143,161,230.80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
1,389,558,285.04
1,643,623,067.96
合计
1,389,558,285.04
1,643,623,067.96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
其他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933,913,719.19 681,651,876.79 891,210,212.13
30,852,329.08
39,865,905.79
2,577,494,042.98
2.本期增加金额
10,780,834.73 414,778,842.36 170,141,006.56
653,209.15
116,986.64
596,470,879.44
(1)购置
9,975,607.18
826,674.13 168,989,405.88
440,424.25
116,986.64
180,349,098.08
(2)在建工程转入
805,227.55 413,917,310.83
203,539.83
414,926,078.21
(3)企业合并增加
(4)其他增加
34,857.40
1,151,600.68
9,245.07
1,195,703.15
3.本期减少金额
146,629,166.49 337,146,845.29 318,781,310.48
4,445,992.84
8,620,521.37
815,623,836.47
(1)处置或报废
58,810,605.23
52,245,187.08 316,948,670.86
1,911,109.35
962,458.99
430,878,031.51
(2)企业合并范围减少
10,534,910.40 284,784,658.61
1,784,913.06
2,036,846.26
7,605,874.93
306,747,203.26
(3)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77,245,726.68
77,245,726.68
(4)其他减少
37,924.18
116,999.60
47,726.56
498,037.23
52,187.45
752,875.02
4.期末余额
798,065,387.43 759,283,873.86 742,569,908.21
27,059,545.39
31,362,371.06
2,358,341,085.95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57,708,723.17 196,810,152.75 433,883,457.81
19,324,290.19
16,577,648.50
824,304,272.42
2.本期增加金额
29,432,342.28
57,907,287.55 129,223,054.72
2,799,418.77
1,202,474.45
220,564,577.77
(1)计提
29,432,342.28
57,907,287.55 129,213,711.00
2,799,418.77
1,202,474.45
220,555,234.05
(2)企业合并增加
(3)其他增加
9,343.72
9,343.72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9
3.本期减少金额
44,713,368.96
59,603,699.16 106,890,698.30
3,743,797.16
4,069,373.37
219,020,936.95
(1)处置或报废
32,621,582.00
34,182,298.24 105,640,326.17
1,839,424.94
914,542.43
175,198,173.78
(2)企业合并范围减少
1,319,291.45
25,401,539.92
1,142,013.65
1,609,549.71
3,139,676.16
32,612,070.89
(3)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10,772,495.51
10,772,495.51
(4)其他减少
19,861.00
108,358.48
294,822.51
15,154.78
438,196.77
4.期末余额
142,427,696.49 195,113,741.14 456,215,814.23
18,379,911.80
13,710,749.58
825,847,913.2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66,848.58
37,005,277.53
71,635,424.78
859,151.71
109,566,702.60
2.本期增加金额
87,305,172.86
843,365.79
88,148,538.65
(1)计提
11,311,075.32
843,365.79
12,154,441.11
(2)其他
75,994,097.54
75,994,097.54
3.本期减少金额
2,002,574.47
52,733,894.28
43,884.83
54,780,353.58
(1)处置或报废
262,469.56
52,731,611.23
52,994,080.79
(2)企业合并范围减少
1,640,631.25
1,640,631.25
(3)其他
99,473.66
2,283.05
43,884.83
145,641.54
4.期末余额
66,848.58 122,307,875.92
19,744,896.29
815,266.88
142,934,887.67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655,570,842.36 441,862,256.80 266,609,197.69
7,864,366.71
17,651,621.48
1,389,558,285.04
2.期初账面价值
776,138,147.44 447,836,446.51 385,691,329.54
10,668,887.18
23,288,257.29
1,643,623,067.96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运输设备
3,093,510.23
1,875,898.38
659,549.11
558,062.74
合计
3,093,510.23
1,875,898.38
659,549.11
558,062.74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运输设备
245,499,958.45
合计
245,499,958.45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华力特办公大厦 13 层
22,992,992.88 抵押关系未解除
1 号厂房
180,735,604.17 土地抵押关系未解除,无法办理房产证。
储能电池车间
22,878,272.93 正在办理
办公楼及会议培训中心
43,513,850.94 正在办理
纯电动轿车
152,212.45 暂未完成过户
纯电动厢式运输车
44,955.76 暂未完成过户
原料仓
59,027,927.35 因土地证抵押在汕头中信银行,无法借出办理不动产证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0
化学品库
1,651,239.44 因土地证抵押在汕头中信银行,无法借出办理不动产证
合计
330,997,055.92
(5)固定资产清理
无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
791,557,432.53
1,048,256,144.62
工程物资
1,664,293.63
813,372.27
合计
793,221,726.16
1,049,069,516.89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高端铝壳 A 线设备
279,019,658.12
32,173,590.88
246,846,067.24
高端铝壳 B 线设备
209,695,751.71
17,960,831.26
191,734,920.45
福建新能源工程
333,886,533.22
333,886,533.22
367,393,340.64
367,393,340.64
三门峡猛狮锂电池项目
18,705,368.94
18,705,368.94
18,590,385.88
18,590,385.88
福建动力宝工程
234,047.63
234,047.63
579,634.51
579,634.51
公司信息化工程
150,495.05
150,495.05
岗巴县 50MW 光伏项目
623,596,787.53
623,596,787.53
商洛光伏电站
87,311,697.54
75,994,097.54
11,317,600.00
和田 80MW 储能项目
17,183,838.02
17,183,838.02
酒泉润科工厂
11,348,420.83
6,837,167.98
4,511,252.85
吉木萨尔 50MW 光伏项目
1,910,128.94
1,910,128.94
柳州动力宝办公安装工程
1,849,009.15
1,849,009.15
吉木萨尔 220 汇集站
1,324,167.10
1,324,167.10
合计
841,691,854.67
50,134,422.14
791,557,432.53 1,131,087,410.14
82,831,265.52 1,048,256,144.62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1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
额
本期转入固
定资产金额
本期其他减
少金额
期末余额
工程累计
投入占预
算比例
工程进度
利息资本化
累计金额
其中:本期
利息资本
化金额
本期利息
资本化率
资金
来源
高端铝壳
A 线设备
279,019,658.12
279,019,658.12
安装初期
高端铝壳
B 线设备
209,695,751.71
209,695,751.71
安装初期
福建新能
源工程
3,000,000,000.00
367,393,340.64
27,753,162.75
1,549,781.19
59,710,188.98 333,886,533.22
60.00%
一期建筑已经完成建设:一期的厂房 1、原材料
仓、成品仓、化学废品库及厂房 1 内部放A1
条生产线,其中A线设备已经投入使用。二期
建设的办公楼、展厅、研发楼主体建筑基本完
工,B 线设备基本到厂。
51,091,112.77
募股
资金
三门峡猛
狮锂电池
项目
2,598,860,000.00
18,590,385.88
114,983.06
18,705,368.94
0.72% 已完成环评、文物勘察、设计等工作。
其他
福建动力
宝工程
500,000,000.00
579,634.51
459,640.67
805,227.55
234,047.63
99.00% 试生产中,待办验收手续
其他
公司信息
化工程
380,000.00
150,495.05
150,495.05
39.60% 完成调研与产品安装
其他
东洞滩 20
兆瓦并网
光伏项目
163,650,000.00
20,396.04
20,396.04
100.00% 完工已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
京城经贸
配件项目
1,410,689.39
1,410,689.39
100.00% 完工已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
岗巴县
50MW 光
伏项目
660,000,000.00
623,596,787.53
623,596,787.53
95.00% 合并范围减少
其他
商洛光伏
电站
71,250,000.00
87,311,697.54
13,495,171.66 100,806,869.20
100.00% 已完工转固定资产
28,412,917.69 1,054,506.26
0.03% 其他
和田
80MW 储
能项目
158,000,000.00
17,183,838.02
93,066,523.49 110,250,361.51
100.00% 已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
酒泉润科
工厂
11,348,420.83
11,348,420.83
被法院强制行,已拍卖
其他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2
吉木萨尔
50MW 光
伏项目
250,000,000.00
1,910,128.94 183,661,355.46 185,571,484.40
100.00% 已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
柳州动力
宝办公安
装工程
1,849,009.15
255.00
203,539.83
1,645,724.32
100.00% 部分项目转入固定资产,部分已处置
其他
吉木萨尔
220 汇集
站
15,000,000.00
1,324,167.10
12,983,562.00
14,307,729.10
100.00% 已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
其他
合计
7,417,140,000.00
1,131,087,410.14 821,831,644.40 414,926,078.21 696,301,121.66 841,691,854.67
--
--
79,504,030.46 1,054,506.26
--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3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计提原因
高端铝壳 A 线设备
32,173,590.88 预计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高端铝壳 B 线设备
17,960,831.26 预计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合计
50,134,422.14
--
(4)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专用材料
13,876.54
13,876.54
13,876.54
13,876.54
专用设备
1,650,417.09
1,650,417.09
799,495.73
799,495.73
合计
1,664,293.63
1,664,293.63
813,372.27
813,372.27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无
24、油气资产
无
2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土地及房屋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办公设备
太阳能电站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9,554,155.58
21,950,755.32
298,062,411.02
14,899.93
88,088,204.42
427,670,426.27
2.本期增加金额
13,050,908.67
13,050,908.67
(1)新增租赁合同
13,050,908.67
13,050,908.67
(2)其他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7,967,804.64
434,875.81
88,088,204.42
106,490,884.87
(1)租赁合同到期
116,969.34
116,969.34
(2)企业合并范围
减少
10,271,881.22
88,088,204.42
98,360,085.64
(3)其他减少
7,695,923.42
317,906.47
8,013,829.89
4.期末余额
1,586,350.94
34,566,788.18
298,062,411.02
14,899.93
334,230,450.07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99,098,895.99
12,699,663.78
111,798,559.77
2.本期增加金额
182,555.47
11,907,233.51
28,309,011.65
6,621.98
915,352.93
41,320,775.54
(1)计提
182,555.47
11,907,233.51
28,309,011.65
6,621.98
915,352.93
41,320,775.54
3.本期减少金额
111,711.96
13,615,016.71
13,726,728.67
(1)处置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4
(2)租赁合同到期
(3)企业合并范围
减少
111,711.96
13,615,016.71
13,726,728.67
(4)其他
4.期末余额
70,843.51
11,907,233.51
127,407,907.64
6,621.98
139,392,606.6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2,613,127.59
2,613,127.59
(1)计提
2,613,127.59
2,613,127.59
3.本期减少金额
2,613,127.59
2,613,127.59
(1)处置
(1)企业合并范围
减少
2,613,127.59
2,613,127.59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515,507.43
22,659,554.67
170,654,503.38
8,277.95
194,837,843.43
2.期初账面价值
19,554,155.58
21,950,755.32
198,963,515.03
14,899.93
75,388,540.64
315,871,866.50
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
技术
应用软件
商标权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00,335,355.08
44,113,979.38
37,825,918.56
1,208,278.22
5,815,278.18
189,298,809.42
2.本期增加金额
15,120,410.00
5,660.38
15,126,070.38
(1)购置
5,660.38
5,660.38
(2)内部研发
120,410.00
120,410.00
(3)企业合并
增加
(4)其他增加
15,000,000.00
15,000,000.00
3.本期减少金额
14,980,276.00
9,338,636.84
5,617,442.33
29,936,355.17
(1)处置
14,980,276.00
14,980,276.00
(2)企业合并范围减
少
9,338,636.84
5,562,464.84
14,901,101.68
(3)其他
54,977.49
54,977.49
4.期末余额
85,355,079.08
49,895,752.54
32,214,136.61
1,208,278.22
5,815,278.18
174,488,524.63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15,533,892.96
20,290,397.09
11,309,425.68
609,079.45
1,983,526.37
49,726,321.55
2.本期增加金额
1,813,978.28
9,266,002.52
2,546,184.03
129,774.51
829,088.03
14,585,027.37
(1)计提
1,813,978.28
9,266,002.52
2,546,184.03
129,774.51
829,088.03
14,585,027.37
(2)其他
3.本期减少金额
2,944,539.97
1,500,447.53
1,928,636.39
6,373,623.89
(1)处置
2,944,539.97
2,944,539.97
(2)企业合并范围减
1,500,447.53
1,889,823.06
3,390,270.59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5
少
(3)其他
38,813.33
38,813.33
4.期末余额
14,403,331.27
28,055,952.08
11,926,973.32
738,853.96
2,812,614.40
57,937,725.0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5,528,833.52
3,487,964.63
9,016,798.15
2.本期增加金额
16,604.00
1,212,834.28
1,229,438.28
(1)计提
16,604.00
1,212,834.28
1,229,438.28
(2)其他
3.本期减少金额
5,528,833.52
1,911,683.96
7,440,517.48
(1)处置
5,528,833.52
1,896,018.33
7,424,851.85
(2)其他
15,665.63
15,665.63
4.期末余额
16,604.00
2,789,114.95
2,805,718.95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70,951,747.81
21,823,196.46
17,498,048.34
469,424.26
3,002,663.78
113,745,080.65
2.期初账面价值
84,801,462.12
18,294,748.77
23,028,528.25
599,198.77
3,831,751.81
130,555,689.72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0.07%。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无
27、开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内部开发支出
其他
确认为无形资产
转入当期损益
锂电池负极材料
2,922,269.75
2,922,269.75
18650 三元电芯开发
33,299,047.39
4,907,339.91
120,410.00
301,242.28
37,784,735.02
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的制备及封
装工艺
267,071.84
267,071.84
摩托车用启停电池研发
2,846,075.67
2,846,075.67
化成酸回收系统研发
3,046,278.61
3,046,278.61
合计
36,488,388.98
10,799,694.19
120,410.00
9,115,866.31
38,051,806.86
其他说明
资本化开始时点、资本化的具体依据、截至期末的研发进度如下:
项目
资本化时点
资本化依据
期末研发进度
18650 三元电芯开发
2016年5月 产品设计研发、测试通过,技术可行,完成后将
增强公司产品性能,市场需要较大
部分子项目处于材料评价、应用及电池设计实
验阶段,另有部分项目已经获得多项专利,部
分完成小试、中试。18650-26P和29P已经结题,
形成多项专利。
钙钛矿太 阳能电 池的制备 及
封装工艺
2017年2月 委外研发,开发方已有较为成熟的技术作为支撑 已有3项成果取得专利证书,6项成果在实审阶
段,1项成果等待重新提起申请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6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
处置
合并范围减
少
遂宁宏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14,056,017.35
14,056,017.35
江苏峰谷源储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7,592,244.28
27,592,244.28
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
375,153,095.19
375,153,095.19
台州台鹰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37,964,177.69
37,964,177.69
郑州达喀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172,163,056.26
172,163,056.26
Durion Energy AG
12,465,538.18
12,465,538.18
Hisel Power Pakistan(Private)Ltd
5,974,574.54
5,974,574.54
厦门华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5,524,462.43
25,524,462.43
酒泉润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19,707,713.84
19,707,713.84
BENIN FGY ENERGY S.A
1,795,580.18
1,795,580.18
酒泉中质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5,783,232.85
5,783,232.85
商洛市商州区北电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923,341.83
2,923,341.83
合计
701,103,034.62
29,387,824.46 671,715,210.16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处置
合并范围减少
遂宁宏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14,056,017.35
14,056,017.35
江苏峰谷源储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7,592,244.28
27,592,244.28
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
238,887,803.56
136,265,291.63
375,153,095.19
台州台鹰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37,964,177.69
37,964,177.69
郑州达喀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71,400,300.00
71,400,300.00
Durion Energy AG
12,465,538.18
12,465,538.18
Hisel Power Pakistan(Private)Ltd
5,974,574.54
5,974,574.54
厦门华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5,524,462.43
25,524,462.43
酒泉润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19,707,713.84
19,707,713.84
BENIN FGY ENERGY S.A
1,795,580.18
1,795,580.18
商洛市商州区北电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923,341.83
2,923,341.83
合计
458,291,753.88
136,265,291.63
29,387,824.46 565,169,221.05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公司确定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组合,公司将形成商
誉的各相关公司的相关资产认定为各资产组组合,资产组与购买日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认的资产组组合一
致。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
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照相关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未来现金流量均基于管理层批准的2022
年至2026年的5年财务预算确定,并采用14%至17%的折现率。超过5年的现金流量均按照零增长率为基础
计算。该增长率基于相关行业的增长预测确定,并且不超过该行业的长期平均增长率。未来现金流量的预
计是管理层基于过去的业绩和对市场发展的预期所估计的预计期间的销售额和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后得出
的。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7
对于截止2021年12 月31 日的已经全额计提商誉减值的,不再进行减值测试。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无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模具费
1,184,910.62
2,249,336.53
2,594,572.07
839,675.08
装修费
20,559,409.88
1,717,530.21
2,120,496.74
451,932.38
19,704,510.97
其他递延支出
12,124,610.58
1,137,287.11
8,113,803.93
54,786.06
5,093,307.70
合计
33,868,931.08
5,104,153.85
12,828,872.74
506,718.44
25,637,493.75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26,545,931.52
6,636,482.88
2,389,292.32
597,323.08
可抵扣亏损
14,633,382.60
3,658,345.65
4,274,068.88
1,068,517.22
信用减值损失
6,579,091.22
1,644,772.81
1,178,587.12
294,646.78
合计
47,758,405.34
11,939,601.34
7,841,948.32
1,960,487.08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折旧
24,397,106.72
6,099,276.68
26,412,551.55
6,603,137.89
合计
24,397,106.72
6,099,276.68
26,412,551.55
6,603,137.89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期末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期末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期初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939,601.34
1,960,487.08
递延所得税负债
6,099,276.68
6,603,137.89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8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252,711,498.58
1,746,807,296.50
可抵扣亏损
900,597,959.10
1,526,429,579.69
合计
2,153,309,457.68
3,273,236,876.19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21 年度
13,426,493.71
2022 年度
19,157,709.96
19,632,436.58
2023 年度
20,069,727.75
20,069,727.75
2024 年度
102,465,324.87
176,792,152.11
2025 年及以后
480,642,139.80
1,296,508,769.54
2026 年及以后
278,263,056.72
合计
900,597,959.10
1,526,429,579.69
--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预付设备款
87,021,259.15
87,021,259.15
3,907,087.40
3,907,087.40
预付软件及专利款
30,000,000.00
30,000,000.00 30,000,000.00
30,000,000.00
预付工程款
1,934,510.09
1,934,510.09
待抵增值税
16,782,562.77
16,782,562.77 16,786,373.28
16,786,373.28
预付投资款
49,600,000.00
49,600,000.00
合计
185,338,332.01
185,338,332.01 50,693,460.68
50,693,460.68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40,105,000.00
133,825,000.00
保证借款
62,669,600.00
166,473,311.83
信用借款
11,931,034.44
2,541,908.31
抵押及保证借款
1,128,887,994.58
1,340,276,653.79
合计
1,243,593,629.02
1,643,116,873.93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 1,173,492,994.58 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借款利率
逾期时间
逾期利率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9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3,500,000.00
6.53% 2019 年 05 月 31 日
9.79%
平安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41,999,999.97
4.35% 2020 年 05 月 30 日
6.53%
平安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
49,500,000.00
4.35% 2020 年 01 月 31 日
6.53%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
37,000,000.00
6.65% 2019 年 06 月 22 日
9.98%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
100,000,000.00
6.65% 2019 年 03 月 30 日
9.98%
广州农商银行龙口西支行
49,799,999.00
6.60% 2019 年 11 月 26 日
9.90%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7.10% 2018 年 06 月 08 日
10.65%
中国建设银行汕头分行
30,628,096.25
4.57% 2018 年 07 月 27 日
6.85%
中国工商银行汕头澄海支行
25,479,168.00
5.22% 2019 年 06 月 29 日
7.3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99,999,833.72
5.22% 2018 年 09 月 08 日
7.83%
中国银行汕头分行
8,652,211.65
2018 年 05 月 18 日
18.00%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160,730,000.00
9.50% 2019 年 01 月 02 日
15.00%
深圳瞬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8,000,000.00
2018 年 09 月 20 日
4.35%
深圳瞬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8,000,000.00
2018 年 09 月 27 日
4.35%
深圳瞬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5,000,000.00
2018 年 10 月 11 日
4.35%
深圳瞬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5,000,000.00
2018 年 10 月 30 日
4.35%
深圳瞬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5,000,000.00
2018 年 06 月 12 日
4.35%
深圳瞬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5,000,000.00
2018 年 06 月 14 日
4.35%
深圳瞬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4,105,000.00
2018 年 06 月 26 日
4.35%
广西柳江柳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00
7.40% 2021 年 01 月 11 日
11.09%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49,500,000.00
4.35% 2019 年 04 月 20 日
6.53%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17,980,000.00
6.53% 2019 年 04 月 20 日
9.80%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26,240,000.00
6.53% 2019 年 04 月 20 日
9.8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
3,000,000.00
6.53% 2020 年 09 月 25 日
9.79%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霄支行
49,980,000.00
6.05% 2021 年 05 月 11 日
9.08%
广州焕森投资有限公司
60,033,345.23
9.00% 2018 年 09 月 28 日
24.00%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9,882,056.82
5.82% 2020 年 08 月 11 日
8.66%
浦发银行沙井支行
39,768,544.67
5.66% 2019 年 11 月 13 日
8.48%
光大银行深圳东海支行
27,749,400.00
6.53% 2021 年 01 月 23 日
9.79%
农业银行深圳珠宝中心支行
51,110,958.84
5.22% 2020 年 01 月 11 日
7.83%
中行高新园支行
59,354,380.43
6.53% 2019 年 09 月 11 日
9.10%
合计
1,173,492,994.58
--
--
--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无
34、衍生金融负债
无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9,460,000.00
合计
9,460,000.00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0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货款
616,056,243.58
755,153,337.48
设备工程款
125,792,717.37
906,521,557.47
合计
741,848,960.95
1,661,674,894.95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供应商 1
52,855,803.14 资金紧张
供应商 2
48,308,209.40 资金紧张
供应商 3
31,477,110.28 资金紧张
供应商 4
28,725,836.30 资金紧张
供应商 5
24,669,979.20 资金紧张
供应商 6
22,707,129.75 资金紧张
供应商 7
17,369,964.66 资金紧张
供应商 8
11,944,234.57 资金紧张
供应商 9
11,806,535.48 资金紧张
供应商 10
8,419,000.00 资金紧张
合计
258,283,802.78
--
37、预收款项
无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销货款
88,060,493.25
121,916,042.03
租金
11,942,504.25
218,361.96
服务费
636,963.14
729,155.77
工程款
61,646,529.57
74,644,423.35
收入分摊
9,557.46
103,088.16
合计
162,296,047.67
197,611,0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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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80,329,105.53
160,200,726.22
173,448,438.33
67,081,393.42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748,424.60
11,820,558.89
12,349,456.98
219,526.51
三、辞退福利
6,341,488.37
30,667,286.58
11,095,333.58
25,913,441.37
合计
87,419,018.50
202,688,571.69
196,893,228.89
93,214,361.30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
贴
76,006,169.50
144,290,885.28
157,024,579.92
63,272,474.86
2、职工福利费
105,630.72
1,962,450.62
1,856,146.74
211,934.60
3、社会保险费
456,060.02
6,582,910.79
6,942,363.77
96,607.04
其中:医疗保险费
377,856.87
5,321,669.25
5,615,474.93
84,051.19
工伤保险费
52,530.40
409,634.56
451,761.52
10,403.44
生育保险费
25,672.75
560,661.25
585,415.29
918.71
其他
290,945.73
289,712.03
1,233.70
4、住房公积金
335,608.90
6,212,160.12
6,432,971.48
114,797.54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
费
3,351,119.72
269,886.08
307,776.42
3,313,229.38
8、其他短期薪酬
74,516.67
882,433.33
884,600.00
72,350.00
合计
80,329,105.53
160,200,726.22
173,448,438.33
67,081,393.42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712,730.57
11,457,810.23
11,956,956.65
213,584.15
2、失业保险费
35,694.03
362,748.66
392,500.33
5,942.36
合计
748,424.60
11,820,558.89
12,349,456.98
219,526.51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37,827,936.66
21,697,222.56
消费税
6,573,416.49
4,293,320.34
企业所得税
33,453,469.03
12,433,014.02
个人所得税
2,265,488.94
889,159.32
城市维护建设税
846,252.23
486,226.52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
教育费附加
1,584,404.85
1,068,102.90
地方教育费附加
887,185.73
532,519.74
房产税
1,184,705.68
456,093.87
土地使用税
128,465.34
314,508.87
印花税
1,451,769.12
930,111.34
环境保护税
184,873.19
187,406.09
水利基金
11,030.54
河道管理费
1,477.71
1,477.71
合计
86,400,475.51
43,289,163.28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372,973,387.53
450,702,374.52
其他应付款
637,475,621.04
1,520,086,452.98
合计
1,010,449,008.57
1,970,788,827.50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104,967,463.69
178,719,791.87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267,236,432.29
202,082,339.45
资金拆借
769,491.55
69,900,243.20
合计
372,973,387.53
450,702,374.52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逾期金额
逾期原因
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49,215,187.40 资金紧张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
33,218,508.70 资金紧张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24,741,666.63 资金紧张
广东融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9,650,827.81 资金紧张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
分公司
94,922,500.00 资金紧张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18,599,606.65 资金紧张
合计
250,348,297.19
--
(2)应付股利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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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单位往来款
15,935,436.48
1,326,443,405.84
个人往来款
2,057,131.76
2,070,908.74
保证金及押金
35,006,733.45
31,625,874.24
其他
584,476,319.35
159,946,264.16
合计
637,475,621.04
1,520,086,452.98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6,014,460.00 资金紧张
湖北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8,935,657.44 资金紧张
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41,655,385.88 资金紧张
广州焕森投资有限公司
15,510,786.05 资金紧张
江苏峰谷源储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2,499,488.36 资金紧张
深圳创源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13,885,334.08 资金紧张
开益禧(无锡)有限公司
10,917,927.21 资金紧张
广东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0 未到结算期
合计
229,419,039.02
--
42、持有待售负债
无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526,216,407.23
475,577,958.98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419,769,837.78
90,337,229.67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36,473,560.19
60,007,758.11
合计
982,459,805.20
625,922,946.76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额
49,605,131.13
70,319,344.32
合计
49,605,131.13
70,319,3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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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无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保证借款
63,105,608.04
688,293,245.54
合计
63,105,608.04
688,293,245.54
46、应付债券
无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租赁付款额
52,535,551.60
159,440,899.63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 43)
-36,473,560.19
-60,007,758.11
合计
16,061,991.41
99,433,141.52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
26,984,415.24
722,902,117.94
合计
26,984,415.24
722,902,117.94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5,393,030.29
8,903,924.13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8,487,929.55
30,998,276.90
海尔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1,773,109.73
1,773,109.73
福能(漳州)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08,407,700.00
15,194,000.00
广融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2,581.28
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4,001,210.09
2,913,192.12
中进汽贸服务有限公司
75,623.81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8,070,094.93
车胜(天津)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14,407,536.00
海通恒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98,892.00
98,892.00
汇益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37,323,624.36
25,437,47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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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江苏瀚瑞金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64,164,187.50
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8,229,901.49
河南新动能猛狮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40,000,000.00
创富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1,576,739.73
1,987,450.61
创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669,617.95
9,711,373.25
海易出行(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916,731.11
3,916,731.11
三门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00
未确认融资费用
-4,964,426.72
-24,594,903.61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419,769,837.78
90,337,229.67
合计
26,984,415.24
722,902,117.94
(2)专项应付款
无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无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形成原因
对外提供担保
157,428,519.62
对外提供担保
未决诉讼
26,900,511.29
212,758,299.48 违约诉讼
产品质量保证
147,521.26
25,729,735.38 车辆质量问题
应付退货款
422,293.14
其他
4,309.20
62,440.88
超额亏损
415,104.10
合计
184,903,154.51
238,965,579.84
--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8,261,070.64
4,151,070.64
4,110,000.00
合计
8,261,070.64
4,151,070.64
4,110,000.00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
增补助
金额
本期计入
营业外收
入金额
本期计入其他
收益金额
本期冲减
成本费用
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2012 年蓄电池清洁卫生示范项目
720,000.00
360,000.00
360,000.00 与资产相关
2012 年柳州市第二批挖潜改造项
目资金
224,000.00
112,000.00
112,000.00 与资产相关
福建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高
容量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生
1,797,000.00
599,000.00
1,198,000.00 与资产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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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产项目
动力宝电源科技阀控式密封铅酸
蓄电池产业化项目
480,000.00
80,000.00
400,000.00 与资产相关
高安全长寿命高比能锂/硫动力关
键技术研发与装车示范
1,840,000.00
1,840,000.00 与资产相关
高安全长寿命高比能锂/硫动力关
键技术研发与装车示范
800,000.00
800,000.00
与资产相关
张江项目补助
846,737.26
98,117.04
748,620.22
与资产相关
车用电池监控芯片项目补助
953,333.38
173,333.32
780,000.06
与资产相关
新型高功率铝-石墨二次电池关键
技术研发
600,000.00
400,000.00
200,000.00 与资产相关
合计
8,261,070.64
2,622,450.36
1,528,620.28 4,110,000.00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755,582.00
755,582.00
待转销项税额
16,653,311.07
13,407,933.11
合计
17,408,893.07
14,163,515.11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567,374,389.00
567,374,389.00
54、其他权益工具
无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2,007,159,922.17
1,321,676,775.55
3,328,836,697.72
其他资本公积
45,274,081.53
45,274,081.53
合计
2,052,434,003.70
1,321,676,775.55
3,374,110,779.25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
的《债权豁免函》,豁免截至到2021年11月30日其对公司的债权,金额分别为488,276,035.37元、
833,400,740.18元,合计1,321,676,775.55元,从经济实质上判断该债权豁免属于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
公司终止确认相应的金融负债同时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理,将其记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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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56、库存股
无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
发生额
减:前期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当期转
入损益
减:前期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
当期转入留存
收益
减:所得税
费用
税后归属于母
公司
税后归属于少
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5,632,754.25 -6,347,900.84
-6,347,900.84
-21,980,655.0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5,632,754.25 -6,347,900.84
-6,347,900.84
-21,980,655.09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349,420.65
2,007,072.94
1,192,217.50
814,855.44
2,541,638.15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349,420.65
2,007,072.94
1,192,217.50
814,855.44
2,541,638.15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14,283,333.60 -4,340,827.90
-5,155,683.34
814,855.44 -19,439,016.94
58、专项储备
无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9,581,565.28
19,581,565.28
合计
19,581,565.28
19,581,565.28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
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
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4,345,489,477.46
-2,531,967,558.73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4,345,489,477.46
-2,531,967,558.73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11,312,457.83
-1,813,521,918.73
期末未分配利润
-3,834,177,019.63
-4,345,489,477.46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8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913,190,674.14
881,069,792.62
1,011,588,127.04
1,012,228,112.92
其他业务
33,916,212.88
29,008,305.65
81,698,746.19
70,836,083.59
合计
947,106,887.02
910,078,098.27
1,093,286,873.23
1,083,064,196.51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单位:元
项目
本年度(元)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元)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947,106,887.02 主营业务、其他业
务收入
1,093,286,873.23 主营业务、其他业务
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33,916,212.88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
业务收入
81,698,746.25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
务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
比重
3.58%
7.47%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
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
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
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
入。
33,916,212.88
销售材料收入、出
租固定资产收入、
服务收入等
81,698,746.25
销售材料收入、出租
固定资产收入、服务
收入等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33,916,212.88
销售材料收入、出
租固定资产收入、
服务收入等
81,698,746.25
销售材料收入、出租
固定资产收入、服务
收入等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0.00 无
0.00 无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913,190,674.14 主营业务有关的业
务收入
1,011,588,126.98 主营业务有关的业务
收入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分部 1 分部 2
储能行业
清洁能源电力
工程
铅、锂电池
智慧出行
其他
合计
按经营地区
分类
出口销售
2,496,452.71 111,839,961.18
35,208,210.28
149,544,624.17
国内销售
54,672,673.00 111,800,314.74 178,508,115.78 421,762,163.98 30,818,995.35 797,562,262.85
合计
54,672,673.00 114,296,767.45 290,348,076.96 456,970,374.26 30,818,995.35 947,106,887.02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466,712,991.45 元,其中,
315,406,775.67 元预计将于 2022 年度确认收入,150,210,909.22 元预计将于 2023 年度及以后年度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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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3,993.55
99,241.51
城市维护建设税
2,639,070.78
1,645,616.85
教育费附加
1,528,899.68
833,969.44
房产税
2,514,252.51
1,859,511.84
土地使用税
176,466.04
289,268.11
车船使用税
88,032.80
49,394.09
印花税
1,183,907.94
462,493.15
环保税
6,461.90
8,333.86
其他附加税
54,000.42
207,067.75
地方教育附加
1,020,792.20
553,607.33
合计
9,215,877.82
6,008,503.93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36,966,353.54
42,001,476.39
报关费及运输费
40,571.23
515,867.56
租金
894,810.88
927,813.33
业务宣传费
2,891,872.55
7,840,361.09
差旅及业务招待费
6,121,806.76
5,122,050.01
售后服务费
-18,425,768.67
8,760,462.95
其他费用
11,789,786.03
8,302,867.84
合计
40,279,432.32
73,470,899.17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05,626,586.49
90,196,338.04
办公费
3,146,282.94
4,309,331.19
折旧与摊销
90,801,076.94
112,704,971.22
维修扩建费
1,238,141.82
1,398,535.86
审计及咨询费
16,589,077.93
23,969,989.28
差旅及业务招待费
14,317,803.12
15,671,702.36
租赁费
1,791,350.23
16,204,380.33
其他
51,601,377.43
44,215,189.23
合计
285,111,696.90
308,670,4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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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人工成本
11,475,913.48
14,908,214.41
直接投入
2,610,370.43
5,275,543.10
折旧费用
871,647.74
4,812,086.79
其他
10,727,081.56
9,502,485.50
合计
25,685,013.21
34,498,329.80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
347,510,237.41
373,251,083.55
减:利息收入
288,753.19
4,637,230.79
汇兑收益
9,066,591.42
14,666,132.47
手续费及其他
5,924,871.72
7,169,114.28
合计
362,212,947.36
390,449,099.51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
9,687,829.62
13,620,716.13
其他收益
9,038.78
501,516.71
合计
9,696,868.40
14,122,232.84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916,417.92
-3,329,184.24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75,306,532.74
16,187,266.26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16,555.99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987.40
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4,308.07
24,654.25
债务豁免的投资收益
2,140,487,021.48
-2,305,608.97
合计
2,212,881,444.37
10,562,558.71
其他说明:
债务豁免产生的投资收益主要系公司债权人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债务豁免形成,具体情况如下:公司及
子公司于2021年12月收到华融(福建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福能(漳州)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益禧(无锡)有限公司、江苏索尔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门峡丰辉建筑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1
材料有限公司、广州焕森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银沣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自然人谢初鸿共12家债权
人向公司提交的《债务豁免通知书》及《债权豁免函》(以下均简称《豁免函》)涉及的债权金额(基准
日2021年11月30日)为403,027.81万元,共计豁免债权金额为340,419.85万元,其中,作为上市公司股东身
份的债权人豁免债权金额为132,167.68万元,公司终止确认相应的金融负债同时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理记入
“资本公积”,将第三方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豁免记入当期损益。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无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22,273.72
65,969.00
合计
22,273.72
65,969.00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88,996,089.11
-199,049,153.42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18,843.55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59,072,849.58
-153,442,528.09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损失
-667,775.64
-25,525.10
合计
-248,717,870.78
-352,517,206.61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
损失
-18,486,718.07
-77,962,978.11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2,154,441.11
-68,398,358.53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50,134,422.14
-82,831,265.52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1,229,438.28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136,265,291.63
-2,923,341.83
十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161,088.99
-6,075,188.23
十三、其他
-2,613,127.59
合计
-223,044,527.81
-238,191,132.22
其他说明:
注: 其他为使用权资产损失。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2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12,312,783.61
63,327,471.01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10,298,400.15
合计
22,611,183.76
63,327,471.01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政府补助
50,000.00
4,291.00
50,000.00
其他
7,064,519.56
20,078,503.80
7,064,519.56
合计
7,114,519.56
20,082,794.80
7,114,519.5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发放主体
发放原因
性质类型
补贴是否影响
当年盈亏
是否特殊补贴 本期发生金额 上期发生金额 与资产相关/与
收益相关
创业大赛奖励
资金
奖励
因研究开发、技术
更新及改造等获
得的补助
是
否
50,000.00
与收益相关
以工代训补贴
补助
4,291.00 与收益相关
其他说明:
营业外收入中其他主要为无法支付的款项转入营业外收入,其中重要的为: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
限公司本期与UC REGENTS共同开发“高性能高比能量锂电池研发”项目不再研发,将应付UC REGENTS人
民币5,120,000.00元转入营业外收入核算。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对外捐赠
240,212.04
其他
574,418,962.43
550,915,307.31
574,418,962.43
合计
574,418,962.43
551,155,519.35
574,418,962.43
其他说明:
营业外支出中重大支出事项为违约赔偿支出、预计担保损失、逾期利息。
1、重要的违约赔偿为: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本期违约赔偿支出63,059,665.98元,主
要系对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广东大众建设有限公司的违约赔偿支出。
2、重要的担保损失为: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2021年3月29日出具了(2021)苏1191破申3号《民
事裁定书》同意受理陈光对江苏峰谷源储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3
股份有限公司计提对江苏峰谷源储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125,060,912.90元的担保损失;猛狮新能源科技
(河南)股份有限公司承接福能融资租赁担保损失65,511,866.40元。
3、重要的逾期利息为: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本期逾期利息支出142,636,793.51元、
湖北猛狮光电有限公司本期逾期利息支出72,208,789.24元、主要系与广州焕森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凭德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融捷融资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华融(福建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的逾期
利息支出。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31,810,871.81
-28,481,238.12
递延所得税费用
-10,482,975.47
58,172,931.10
合计
21,327,896.34
29,691,692.98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520,668,749.93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30,167,187.48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7,882,843.74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166,597,433.06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55,583,351.60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
损的影响
109,290,805.50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3,832,155.72
所得税费用
21,327,896.34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57.其他综合收益"。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
287,978.44
4,658,275.01
政府补贴
4,947,180.65
8,543,885.72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4
往来款及其他
186,488,791.27
140,094,373.07
合计
191,723,950.36
153,296,533.80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往来款及其他
177,509,143.49
136,245,230.26
销售费用
16,693,469.94
15,977,770.02
管理费用
69,719,092.39
69,417,943.85
银行冻结资金
2,138,166.97
3,786,274.08
合计
266,059,872.79
225,427,218.21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处置子公司减少的货币资金
83,208.84
80,465.57
合计
83,208.84
80,465.57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贷款、信用证、承兑保证金
11,460,000.00
21,738,600.56
售后回租
15,379,912.24
41,771,450.76
往来款及其他
92,407,777.58
445,190,638.66
合计
119,247,689.82
508,700,689.98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票据和信用证支付的保证金
22,886,243.00
贴现利息
763,400.80
81,624.00
融资租赁
138,258,007.79
175,286,169.03
经营租赁
9,436,003.62
往来款及其他
119,922,118.07
616,367,244.79
合计
268,379,530.28
814,621,2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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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499,340,853.59
-1,866,269,118.00
加:资产减值准备
471,762,398.59
590,708,338.83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220,555,234.05
296,306,006.32
使用权资产折旧
41,320,775.54
无形资产摊销
14,585,027.37
10,657,773.5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2,828,872.74
18,607,511.0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
益以“-”号填列)
-22,611,183.76
-63,327,471.01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403,692.92
5,267,562.30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2,273.72
-65,969.0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347,510,237.41
373,251,083.5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212,881,444.37
-10,562,558.71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9,979,114.26
51,569,793.21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503,861.21
6,603,137.89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01,488,275.67
294,977,647.4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10,441,943.43
-213,638,430.8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46,219,675.66
821,385,280.21
其他
370,975,472.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995,231.21
315,470,586.8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44,055,014.10
43,169,384.33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43,169,384.33
107,749,450.26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85,629.77
-64,580,065.93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无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6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49,950,001.00
其中:
--
宜城猛狮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9,950,000.00
荆门猛狮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1.00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76,165.72
其中:
--
宜城猛狮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81,572.62
荆门猛狮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494,293.03
吉木萨尔县猛狮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300.07
其中: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49,273,835.28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44,055,014.10
43,169,384.33
其中:库存现金
1,172,101.36
414,986.7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41,516,214.43
39,880,995.2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1,366,698.31
2,873,402.30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4,055,014.10
43,169,384.33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无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3,340,065.22 信用证、保证金、司法冻结、融资租赁受控资金、应收账款质押受
监管资金、止付、定期存款单质押等
固定资产
686,473,946.91 抵押借款、法院查封、融资租赁等
无形资产
69,803,442.26 抵押借款
应收账款
33,365,718.09 应收账款保理、质押
合同资产
313,891.13 应收账款保理
长期股权投资
990,514.93 司法冻结
投资性房地产
13,820,314.39 抵押借款、法院查封
在建工程
49,932,066.85 融资租赁
使用权资产
170,654,503.38 融资租赁
合计
1,038,694,463.16
--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7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
--
4,937,289.69
其中:美元
645,831.84
6.3757
4,117,630.06
欧元
1,527.19
7.2197
11,025.85
港币
31,442.72
0.8176
25,707.57
巴基斯坦币
8,775,986.00
0.0359
315,233.42
肯尼亚先令
7,414,059.00
0.0564
418,449.49
印度卢比
582,760.94
0.0845
49,243.30
应收账款
--
--
250,386,170.45
其中:美元
33,390,916.75
6.3757
212,890,467.92
欧元
4,725,007.10
7.2197
34,113,133.76
港币
巴基斯坦币
1,058,345.00
0.0359
38,015.75
肯尼亚先令
2,889,808.00
0.0564
163,100.76
印度卢比
37,650,322.44
0.0845
3,181,452.25
其他应收款
2,273,176.40
其中:美元
384.71
6.3757
2,452.80
欧元
25,135.88
7.2197
181,473.51
巴基斯坦币
16,550,618.00
0.0359
594,498.20
印度卢比
14,139,730.05
0.0845
1,194,807.19
尼泊尔卢比
5,627,480.34
0.0533
299,944.70
应付账款
23,623,517.03
其中:美元
276,343.52
6.3757
1,761,883.38
英镑
7,000.00
8.6064
60,244.80
欧元
534,403.92
7.2197
3,858,235.98
巴基斯坦币
188,891,355.00
0.0359
6,784,977.47
印度卢比
41,057,647.90
0.0845
3,469,371.25
尼泊尔卢比
144,255,237.35
0.0533
7,688,804.15
其他应付款
52,940,092.79
其中:美元
523,044.22
6.3757
3,334,773.03
欧元
5,575,005.83
7.2197
40,249,869.59
港币
10,566,728.02
0.8176
8,639,356.83
巴基斯坦币
19,935,783.25
0.0359
716,093.33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8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
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83、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无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金额
列报项目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2019 年企业研究开发资助第二批资助
332,000.00
其他收益
332,000.00
柳州市 2012 年蓄电池清洁生产项目
360,000.00
其他收益
360,000.00
2012 年柳州市第二批挖潜改造资金支持项目财政补贴
112,000.00
其他收益
112,000.00
新型高功率铝-石墨二次电池关键技术研发补贴
400,000.00
其他收益
400,000.00
车用电池监控芯片项目补助
173,333.32
其他收益
173,333.32
科委项目尾款拨付
400,000.00
其他收益
400,000.00
汕头市财政局-博士站建站补贴(市人社局)
-500,000.00
其他收益
-500,000.00
高容量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生产项目
599,000.00
其他收益
599,000.00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产业化项目财政补贴
80,000.00
其他收益
80,000.00
2021 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补贴
2,212.00
其他收益
2,212.00
诏安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失业保险费
3,391.63
其他收益
3,391.63
以工代训政府补贴
770,000.00
其他收益
770,000.00
城乡扶持发展资金
1,144,200.00
其他收益
1,144,200.00
2020 年第一批科技创新委员会研发资助补贴
232,000.00
其他收益
232,000.00
高新企业补助
300,000.00
其他收益
300,000.00
规下转规上奖励金
200,000.00
其他收益
200,000.00
海沧户籍社保补差
6,741.30
其他收益
6,741.30
社保补贴
126.20
其他收益
126.20
张江项目与资产相关补助
98,117.04
其他收益
98,117.04
双百补贴-租金补贴
278,190.50
其他收益
278,190.50
财政局租金补贴
17,673.00
其他收益
17,673.00
退税款
338,511.87
其他收益
338,511.87
增值税加计抵减
2,198,690.47
其他收益
2,198,690.47
诏安县劳动就业中心 2021 年春节当月一次性稳就业奖
补
122,000.00
其他收益
122,000.00
漳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漳州市发改委海创会参展补助
10,000.00
其他收益
10,000.00
诏安县劳动就业中心漳州市青年见习补助(诏人社
[2020]29 号)
11,304.00
其他收益
11,304.00
郧西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转入 2020 年度高新技
术企业奖励款
300,000.00
其他收益
300,000.00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9
郧西县发改委春节慰问金
10,000.00
其他收益
10,000.00
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汇入高新技术企业奖励金
10,000.00
其他收益
10,000.00
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汇入党建工作经费补贴
3,000.00
其他收益
3,000.00
基于航天折叠结构的新型复合材料夹芯结构的设计与制
造工艺”科技计划资助
800,000.00
其他收益
800,000.00
商务局中国制造补贴
10,000.00
其他收益
10,000.00
昆山市陆家镇财政和经济发展局留昆补贴
6,000.00
其他收益
6,000.00
减免 2020 年度残保金
20,459.52
其他收益
20,459.52
专利资助费
4,000.00
其他收益
4,000.00
专利奖金
5,000.00
其他收益
5,000.00
待处理预算收入退付款项-退税
43.07
其他收益
43.07
稳岗补贴
752,227.58
其他收益
752,227.58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77,608.12
其他收益
77,608.12
创业大赛奖励基金
50,000.00 营业外收入
50,000.00
合计
9,737,829.62
9,737,829.62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原因
博士站建站
500,000.00 取消建造博士站
其他说明:
公司本期计提退回汕头市财政局-博士站建站政府补助金额500,000.00元,原因为取消建造博士站。
85、其他
无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不适用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
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无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0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单位:元
子公司名
称
股权处置价款 股权处置
比例
股权处
置方式
丧失控制
权的时点
丧失控制
权时点的
确定依据
处置价款与处
置投资对应的
合并财务报表
层面享有该子
公司净资产份
额的差额
丧失控
制权之
日剩余
股权的
比例
丧失控制
权之日剩
余股权的
账面价值
丧失控制
权之日剩
余股权的
公允价值
按照公允
价值重新
计量剩余
股权产生
的利得或
损失
丧失控制
权之日剩
余股权公
允价值的
确定方法
及主要假
设
与原子公
司股权投
资相关的
其他综合
收益转入
投资损益
的金额
武乡县灏
瑞新能源
科技有限
公司
100.00% 转让
2021 年 04
月 25 日
控制权发
生转移
-
宜城猛狮
清洁能源
科技有限
公司
52,600,000.00
100.00% 转让
2021 年 04
月 30 日
控制权发
生转移
12,796,290.72
-
荆门猛狮
清洁能源
有限公司
1.00
100.00% 转让
2021 年 09
月 30 日
控制权发
生转移
-4,622,717.83
吉木萨尔
县猛狮光
电新能源
有限公司
1,500,000.00
100.00% 转让
2021 年 09
月 30 日
控制权发
生转移
-131,332.55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8.5.1新设主体
名称
新纳入合并范围的时
间
期末净资产
合并日至期末净
利润
深圳市华力特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2月7日
19,537,246.76
-462,753.24
深圳市华力特道通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3月9日
-
-
深圳市华力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日
5,871,550.70
871,550.70
深圳市华力特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2021年3月9日
-
-
深圳市华力特电气系统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1日
-
-
深圳市华力特售电有限公司
2021年3月9日
-
-
神木振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6月8日
-
-
武乡县灏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2月3日
-
-
盐池县猛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3日
-
-
陕西猛狮新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
-
-
和布克赛尔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
-
-
托里县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
-
-
托克逊县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4日
-
-
吐鲁番市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8日
-
-
焉耆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0日
-
-
皮山县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1日
-
-
巴楚县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6日
-
-
英吉沙县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6日
-
-
和田县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7日
-
-
库尔勒市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7日
-
-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1
克拉玛依市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日
-
-
克拉玛依猛狮睿达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1年4月9日
-
-
8.5.2破产受理失去控制主体
名称
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时间
上海松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
上海太鼎汽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
江苏峰谷源储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9日
深圳红河马智能数字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9日
广西猛狮峰谷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9日
西藏猛狮峰谷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9日
吉林猛狮峰谷源智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9日
宜城市猛狮峰谷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9日
四川峰谷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9日
新乡市猛狮峰谷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9日
东营峰谷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9日
河北雄安龙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9日
BENIN FGY ENERGY S.A.
2021年3月29日
江苏泰霸电源系统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0日
8.5.2注销主体
名称
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时间
新疆猛狮新能光伏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31日
宁夏墨林动力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3日
神木振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6日
深圳市华力特售电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2日
6、其他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2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柳州市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柳州
柳州
生产、销售
100.00%
设立
福建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诏安
诏安
生产、销售
100.00%
设立
遂宁宏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遂宁
遂宁
生产、销售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汕头猛狮兆成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汕头
汕头
研发、贸易
70.00%
同一控制下合并
汕头市猛狮新能源车辆技术有限公司
汕头
汕头
研发、生产、销售
100.00%
设立
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诏安
诏安
研发、生产、销售
100.00%
设立
深圳市泰霸电源系统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研发、生产、销售
100.00% 设立
十堰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十堰
十堰
研发、生产、销售
56.00%
设立
深圳市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研发、贸易
100.00%
设立
厦门高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
厦门
研发、生产、销售
66.67%
设立
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研发、销售
100.00%
设立
西藏猛狮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西藏
西藏
研发、销售
100.00% 设立
湖北猛狮光电有限公司
湖北
湖北
销售、工程
100.00% 设立
湖北猛狮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湖北
湖北
销售、工程
100.00% 设立
房县猛狮光电有限公司
湖北
湖北
销售、工程
100.00% 设立
镇江猛狮微电网有限公司
江苏
江苏
销售、工程
100.00% 设立
DYNAVOLT TECHNOLOGY (KENYA) COMPANY LIMITED
肯尼亚
肯尼亚
销售
99.90%
设立
福建猛狮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福建
福建
研发、生产、销售
100.00%
设立
厦门潮人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厦门
厦门
销售、运营
100.00%
设立
酒泉润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酒泉
酒泉
研发、生产、销售
5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研发、生产、销售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深圳市华力特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研发、生产、销售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浙江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
浙江
乐清
研发、生产、销售
100.00% 设立
台州台鹰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台州
台州
研发、生产、销售
8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浙江裕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
浙江
研发、生产、销售
8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3
苏州猛狮智能车辆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研发、生产、销售
100.00%
设立
郑州达喀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郑州
郑州
租赁、销售
83.72%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郑州达喀尔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
郑州
郑州
汽车销售、租赁
83.72%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陕西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
陕西
研发、生产、销售
66.00% 设立
Durion Energy AG
瑞士迪丁根
瑞士迪丁根
研发、生产、销售
55.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DurionGmbh
德国慕尼黑
德国慕尼黑
研发、生产、销售
55.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DurionEnergyGmbh
德国慕尼黑
德国慕尼黑
研发、生产、销售
55.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天津科润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
天津
研发、生产、销售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厦门华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
厦门
研发、生产、销售
6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广州猛狮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
广州
投资
66.00%
设立
HiSEL Power Pakistan (Private) Ltd
巴基斯坦
巴基斯坦
项目建设
7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DynavoltTechnology(India) Limited
印度
印度
生产,销售
89.95%
设立
天津猛狮新能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
天津
研发、生产、销售
100.00%
设立
深圳基点猛狮新能源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
深圳
投资
99.50%
设立
广东猛狮新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广州
广州
投资管理
100.00%
设立
猛狮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
贸易
100.00%
设立
DYNAVOLT TECHNOLOGIES, Inc
美国
美国
销售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DYNAVOLT RENEWABLE ENERGY EUROPE, S . L
西班牙
西班牙
销售
100.00% 设立
上海猛狮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研发
100.00%
设立
新疆中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
新疆
贸易
50.00%
设立
上海象源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技术开发、转让、咨询
5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新疆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
新疆
新能源开发,利用
51.00% 设立
三门峡振业新能源有限公司
河南
河南
技术咨询
100.00% 设立
三门峡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
河南
生产、销售
100.00%
设立
重庆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
重庆
汽车租赁、销售
100.00%
设立
酒泉中质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甘肃
甘肃
新能源产品检测、技术开发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商洛市商州区北电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
陕西
光伏和风力发电项目开发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郧西猛狮清洁电力有限公司
湖北
湖北
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开发
100.00% 设立
宁夏猛狮宁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
宁夏
太阳能电站开发
51.00% 设立
墨玉县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
新疆
发电、输电、供电业务
51.00% 设立
苏州象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
江苏
发电、输电、供电业务
100.00% 设立
深圳市华力特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研发、生产、销售
100.00% 设立
深圳市华力特道通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研发、生产、销售
100.00% 设立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4
深圳市华力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投资管理、租赁、咨询
100.00% 设立
深圳市华力特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研发、工程、咨询
100.00% 设立
深圳市华力特电气系统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电力设备安装、能源管理
100.00% 设立
和布克赛尔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
新疆
输电、售电
51.00% 设立
托里县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
新疆
输电、售电
51.00% 设立
托克逊县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
新疆
输电、售电
51.00% 设立
吐鲁番市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
新疆
输电、售电
51.00% 设立
焉耆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
新疆
输电、售电
51.00% 设立
皮山县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
新疆
输电、售电
51.00% 设立
巴楚县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
新疆
输电、售电
51.00% 设立
英吉沙县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
新疆
输电、售电
51.00% 设立
和田县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
新疆
输电、售电
51.00% 设立
库尔勒市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
新疆
输电、售电
51.00% 设立
克拉玛依市猛狮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
新疆
输电、售电
51.00% 设立
克拉玛依猛狮睿达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
新疆
输电、售电
51.00% 设立
盐池县猛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银川
银川
研发、生产、销售
51.00% 设立
陕西猛狮新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
陕西
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开发、销
售
59.40% 设立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5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
益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
股利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酒泉润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50.00%
-274,148.83
-14,109,465.90
台州台鹰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20.00%
-94,047.35
-47,773,877.00
郑州达喀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16.28%
4,267,099.93
35,806,254.75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计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酒泉润科新能源
有限公司
50,889,163.60
82,907.73
50,972,071.33
79,191,003.12
79,191,003.12 50,512,201.59
9,409,899.74
59,922,101.33
87,592,735.46
87,592,735.46
台州台鹰电动汽
车有限公司
2,848,677.66
16,782,562.77
19,843,712.15 226,633,097.17
226,633,097.17
3,281,939.85
17,068,724.11
20,350,663.96 226,669,812.23
226,669,812.23
郑州达喀尔汽车
租赁有限公司
195,350,472.17 380,648,415.84 575,998,888.01 303,203,010.37 53,257,55
3.32
356,460,563.69 202,678,376.32 364,950,661.27 567,629,037.59 268,867,611.10 105,435,287.45 374,302,898.55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
流量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
流量
酒泉润科新能
源有限公司
-548,297.66
-548,297.66
-234,321.88
-15,656,932.96 -15,656,932.96
-40,000.32
台州台鹰电动
汽车有限公司
-470,236.75
-470,236.75
-54,750.02
-5,737,386.14
-5,737,386.14
50,915.69
郑州达喀尔汽
车租赁有限公
司
396,650,695.86 26,212,185.28 26,212,185.28 105,997,533.39 434,996,874.40 13,706,209.25 13,706,209.25 195,452,925.26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无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无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6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无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无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20,764,682.40
20,370,260.59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1,345,444.45
-2,931,593.58
--综合收益总额
-1,345,444.45
-2,931,593.58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无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无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无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无
4、重要的共同经营
无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无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7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
付账款、应付票据、长期应付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4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
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
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
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
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0.1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
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
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
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0.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
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
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公司信用控制部
门特别批准,否则本公司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
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本公司与客户间的贸易条款以信用交易为主,且一般要求新客户预付款或采取货到付款方式进行。信
用期通常为1个月,主要客户可以延长至6个月,交易记录良好的客户可获得比较长的信贷期。由于本公司
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地理区
域和行业进行管理。
本公司评估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增加的方法、确定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划分组
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的组合方法、直接减记金融工具的政策等,参见附注5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
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
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8
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
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因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损失准备的量化数据,参见附注5应收账款和
附注8其他应收款的披露。
10.3流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内各子公司负责监控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总部财务部门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
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
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金融负债的情况详见附注七相关科目的披露情况。
10.4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
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A、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公司产品主
要销往欧洲、美国、日本、澳大利亚以及亚洲其他国家的摩托车电池更换市场,且主要以美元结算。公司
外销业务虽然预收部分货款,但是余款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如果人民币相对于美元升值,公司外币应
收账款将发生汇兑损失。
B、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及其他应付款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
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在货币政策稳健偏紧和融资供求关
系相对偏紧的条件下,银行贷款利率水平上升,从而增加公司的融资成本。
C、其他价格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铅、铅合金和锂材料,铅及铅合金和锂材料占公司产品生产成本的比重在
70%左右,铅价、锂价上涨时,公司可以提高产品售价,铅价、锂价下跌时,公司将降低产品售价。因此,
在产能和销售量确定的情况下,公司存在主要原材料铅及铅合金价格波动导致公司营业收入波动的风险。
10.5金融工具其他信息
无。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9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
量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511,600.00
511,600.00
(2)权益工具投资
511,600.00
511,600.00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9,882,005.22
29,882,005.22
应收款项融资
4,325,506.66
4,325,506.6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287,402.54
2,287,402.54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资产总额
511,600.00
2,287,402.54
34,207,511.88
37,006,514.42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
量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依据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公司持有的信托保障基金收益计算以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重要参数。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公司持有的承兑汇票及对参股企业投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按照成
本法计量。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不适用。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0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
重大差异。
9、其他
无。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
业的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企业
的表决权比例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
蓄电池有限公司
广东汕头
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玩具、
工艺品(不含金银饰品)、应
急灯、逆变器、充电器。
2,900 万元
20.15%
20.15%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陈再喜和陈银卿分别持有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60.86%和39.14%的股份,
陈再喜和陈银卿为沪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而沪美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0.15%的股份。易德优势直接持有公
司5.12%的股份,陈再喜为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认
缴出资比例为99.91%。2014年8月22日,易德优势与陈再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易德优势作为
猛狮科技股东期间,易德优势作为陈再喜的一致行动人,将与陈再喜保持一致行动人。陈乐伍直接持有公
司7.45%的股份。陈再喜和陈银卿为夫妻关系,陈乐伍为陈再喜和陈银卿之子。沪美公司、易德优势和陈
乐伍合计持有公司32.72%的股份,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
其他说明:
2018年1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董事逝世的公告》,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接到陈乐强先生家属的
通知,陈乐强先生已不幸逝世。
报告期内,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陈乐强先生持有的563,200股公司股份被司法执行处置并完成相关过户登
记手续,陈乐强先生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9.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9.3 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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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STARLIT POWER SYSTEMS LIMITED
联营企业
郧西县兴郧光伏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三级子公司的联营企业
厦门高容纳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一级子公司的联营企业
其他说明
2021年12月26日厦门高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厦门高容纳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分别转
让给蒋玉雄和汕头市翔凤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陈乐伍
公司实际控制人
陈再喜
公司实际控制人
陈银卿
公司实际控制人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大英德创精工设备有限公司
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
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汕头市猛狮凯莱酒店有限公司
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汕头市猛狮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厦门市乐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浙江衢州永正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曾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注 1)
珠海中世融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汕头市欧美林家居饰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主要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汕头市矜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主要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Lionano Inc.
参股企业
杭州捷能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企业
Dragonfly Energy Corp.
参股企业
上海方时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参股企业
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凭德持有公司 0.65%股份,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宁波致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宁波京威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北京致云持股 82.00%,公司董事曾担任高管的企业(注 2)
宁波正道京威清洁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北京致云间接持股 100.00%,公司董事曾担任高管的企业(注 3)
河南高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担任高管的企业
河南壮凌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北京致云直接/间接合计持股 32.85%,公司董事担任高管的企业
宁波雷沃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致云持股 100%,公司董事曾担任高管的企业(注 4)
北京致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致云为北京致云的全资子公司,杭州凭德为宁波致云的参股公司
宁波正道燃料电池有限公司
与宁波致云均为北京致云控制的企业
宁波正道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与宁波致云均为北京致云控制的企业
宁波正道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与宁波致云均为北京致云控制的企业
宁波正道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与宁波致云均为北京致云控制的企业
宁波正道涡轮科技有限公司
与宁波致云均为北京致云控制的企业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2
四川华磷科技有限公司
与宁波致云均为北京致云控制的企业
宜宾江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与宁波致云均为北京致云控制的企业
四川华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宁波致云均为北京致云控制的企业
襄阳华磷科技有限公司
与宁波致云均为北京致云控制的企业
宁波正道增程器有限公司
与宁波致云均为北京致云控制的企业
宁波京正控股有限公司
与宁波致云均为北京致云控制的企业
连云港正道电池技术有限公司
与宁波致云均为北京致云控制的企业
福建朗创建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与宁波致云均为北京致云控制的企业
广东猛狮新能源应用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宁波致云持有 62.50%股权
什邡萌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宁波致云的孙公司,应用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注 5)
北京银沣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
郑州东工实业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担任董事的企业
上海京工投资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
北京瑞祥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河南途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家庭成员曾控制的企业(注 6)
北京裕凡科技有限公司
关键管理人员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东莞市东泰光伏有限公司
一级子公司的联营企业
其他说明
注1:陈乐伍于2021年9月23日将其股权对外转出,并辞去董事职位。根据《上市规则》,浙江衢州永
正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在2022年9月23日前仍为公司关联方。
注2:公司董事郭晓月2021年8月19日起不再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根据《上市规则》,宁波京威动力电
池有限公司在2022年8月19日前仍为公司关联方。
注3:公司董事郭晓月2021年8月19日起不再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根据《上市规则》,宁波正道京威清
洁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在2022年8月19日前仍为公司关联方。
注4:公司董事郭晓月2021年8月19日起不再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根据《上市规则》,宁波雷沃新能源
控股有限公司在2022年8月19日前仍为公司关联方。
注5:什邡萌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注销。
注6: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家庭成员于2021年2月26日将股权转出,并辞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位。根据
《上市规则》,河南途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2022年2月26日前仍为公司关联方。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获批的交易额度
是否超过交
易额度
上期发生额
汕头市猛狮凯莱酒店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344,476.48
宁波京威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13,336,353.98
240,000,000.00
否
27,950,442.47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3
厦门高容纳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1,548,672.50
114,553.10
广东猛狮新能源应用科技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否
402.53
河南途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租赁费
1,086,926.92
1,211,070.76
否
943,396.20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郧西县兴郧光伏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光伏电站建设
-25,934,997.73
81,189,815.45
郧西县兴郧光伏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光伏电站运维
5,114,547.65
2,803,327.83
厦门高容纳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技术服务
14,070.80
829,415.10
广东猛狮新能源应用科技有限公司
加工费
109,937.63
65,947.62
河南途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
3,938,053.14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无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厂房、办公楼、车位等
1,416,401.75
2,829,822.24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无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陈乐伍
3,500,000.00 2018 年 06 月 15 日 2019 年 06 月 14 日 否
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陈乐伍
34,000,000.00 2017 年 07 月 28 日 2018 年 07 月 27 日 否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陈乐伍
18,740,000.00 2018 年 06 月 29 日 2018 年 12 月 29 日 是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陈再喜、广东猛狮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
200,000,000.00 2016 年 08 月 12 日 2018 年 08 月 19 日 否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
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
猛狮科技股票
300,000,000.00 2016 年 10 月 28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否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
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
猛狮科技股票
300,000,000.00 2016 年 12 月 19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是
陈乐伍
92,000,000.00 2018 年 06 月 01 日 2020 年 05 月 30 日 否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
100,000,000.00 2017 年 06 月 12 日 2018 年 06 月 12 日 否
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陈乐伍
200,000,000.00 2017 年 06 月 22 日 2019 年 06 月 22 日 否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陈乐伍
100,000,000.00 2017 年 09 月 08 日 2018 年 09 月 08 日 否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
50,000,000.00 2017 年 11 月 29 日 2020 年 11 月 26 日 否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
120,000,000.00 2017 年 12 月 0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否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4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陈乐伍
160,730,000.00 2018 年 01 月 02 日 2019 年 01 月 02 日 否
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
25,479,168.00 2018 年 07 月 01 日 2019 年 06 月 28 日 否
陈乐伍、陈再喜、陈银卿
30,000,000.00 2018 年 01 月 17 日 2021 年 01 月 16 日 否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陈乐伍
25,000,000.00 2017 年 12 月 08 日 2018 年 05 月 18 日 否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陈乐伍
304,404,700.00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是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陈乐伍
52,936,443.90 2020 年 06 月 16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是
陈乐伍
340,000,000.00 2020 年 05 月 13 日 2023 年 05 月 12 日 是
陈乐伍
300,000.00 2019 年 08 月 14 日 2021 年 08 月 14 日 否
陈乐伍
300,000.00 2019 年 08 月 16 日 2021 年 08 月 15 日 否
陈乐伍
1,000,000.00 2019 年 09 月 20 日 2021 年 09 月 19 日 否
陈乐伍
10,200,140.27 2018 年 11 月 07 日 2018 年 11 月 10 日 否
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陈乐伍、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
有限公司
93,720,000.00 2018 年 05 月 31 日 2019 年 04 月 20 日 否
陈乐伍、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59,060,000.00 2020 年 11 月 16 日 2021 年 02 月 16 日 是
陈乐伍、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58,920,000.00 2021 年 02 月 10 日 2022 年 02 月 10 日 否
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
53,300,000.00 2020 年 06 月 30 日 2023 年 06 月 25 日 是
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
50,000,000.00 2020 年 05 月 11 日 2021 年 05 月 11 日 否
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
98,822,500.00 2019 年 12 月 27 日 2024 年 12 月 25 日 是
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
9,000,000.00 2020 年 06 月 30 日 2023 年 06 月 25 日 是
陈乐伍
141,203,200.00 2018 年 02 月 14 日 2023 年 06 月 21 日 否
陈乐伍
79,800,000.00 2017 年 09 月 15 日 2028 年 03 月 15 日 是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汕头市猛狮凯莱酒店有限公司、陈再喜、陈乐伍
30,000,000.00 2018 年 09 月 26 日 2020 年 09 月 25 日 否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汕头市猛狮凯莱酒店有限公司、陈再喜、陈乐伍
27,096,224.67 2020 年 10 月 15 日 2020 年 10 月 15 日 否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
100,000,000.00 2017 年 09 月 28 日 2018 年 08 月 07 日 否
陈乐伍
9,500,000.00 2019 年 03 月 26 日 2021 年 03 月 06 日 是
陈乐伍
59,467,800.00 2019 年 09 月 30 日 2024 年 09 月 30 日 是
陈乐伍
30,000,000.00 2020 年 03 月 26 日 2024 年 09 月 30 日 是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陈乐伍
245,344,000.00 2018 年 02 月 09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否
北京银沣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535,292.25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0 日 否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无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482,150,000.00 2018 年 02 月 27 日 2019 年 05 月 08 日
已归还 11,149.00 万元,剩
余债权已全部豁免
北京银沣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2,288,344.41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通过债务重组拆入,已豁
免 90%债权
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62,511,766.60 2019 年 12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通过债务重组拆入,已归
还 44,523.83 万本金,剩余
债权全部豁免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5
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0,956,443.90 2020 年 06 月 16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通过债务重组拆入,已全
部豁免
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55,207,579.08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通过债务重组拆入,已全
部豁免
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5,000,000.00 2021 年 10 月 18 日 2021 年 11 月 16 日
凭德代为偿还债务,已全
部豁免
宁波致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000,000.00 2020 年 06 月 04 日 2020 年 06 月 15 日
资金支持,已归还 1200
万,尚有 20.82 万利息尚
未归还
河南途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40,550,000.00 2021 年 02 月 03 日 2023 年 02 月 02 日
资金支持,尚未归还
河南途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500,000.00 2021 年 04 月 07 日 2021 年 07 月 06 日
资金支持,尚未归还
河南途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400,000.00 2021 年 03 月 31 日 2021 年 06 月 30 日
资金支持,尚未归还
河南途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500,000.00 2021 年 03 月 26 日 2021 年 06 月 25 日
资金支持,尚未归还
河南途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700,000.00 2021 年 04 月 09 日 2021 年 07 月 08 日
资金支持,尚未归还
河南途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6,880,000.00 2021 年 04 月 23 日 2021 年 07 月 22 日
资金支持,已归还 200 万
河南途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700,000.00 2021 年 06 月 09 日 2021 年 12 月 08 日
资金支持,尚未归还
河南途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440,000.00 2021 年 07 月 23 日 2022 年 01 月 20 日
资金支持,尚未归还
拆出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债务豁免
833,400,740.17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债务豁免
488,276,035.37
北京银沣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债务豁免
38,059,509.97
宁波致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
1.00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8,214,300.00
5,397,870.00
(8)其他关联交易
无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杭州捷能科技有限公司
379,806.87
303,845.50
379,806.87
301,051.37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6
应收账款
STARLIT POWER SYSTEMS
LIMITED
4,040,781.94
4,040,781.94
4,040,781.94
4,040,781.94
应收账款
郧西县兴郧光伏扶贫投资开发有
限公司
262,301,254.21 100,546,212.52 406,573,263.00
79,111,606.16
应收账款
广东猛狮新能源应用科技有限公
司
144,078.92
720.39
32,308.85
161.54
应收账款
郑州东工实业有限公司
240,000.00
3,900.00
应收账款
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4,150.00
3,320.00
4,150.00
2,150.00
合计
266,870,071.94 104,894,880.35 411,270,310.66 83,459,651.01
预付款项
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34,470.93
预付款项
汕头市猛狮房地产有限公司
336,400.29
合计
334,470.93
336,400.29
其他应收款
郧西县兴郧光伏扶贫投资开发有
限公司
19,050,000.00
3,667,500.00
其他应收款
STARLIT POWER SYSTEMS
LIMITED
10,660.00
8,528.00
10,660.00
8,528.00
其他应收款
广东猛狮新能源应用科技有限公
司
0.00
0.00
16,592,059.51
82,960.30
其他应收款
宁波致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1.00
0.05
1.00
0.01
其他应收款
河南途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152,276.60
761.38
合计
10,661.00
8,528.05
35,804,997.11
3,759,749.69
合同资产
郧西县兴郧光伏扶贫投资开发有
限公司
36,132,777.94
1,806,175.02
合计
36,132,777.94
1,806,175.02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大英德创精工设备有限公司
5,279,296.70
5,579,296.70
应付账款
汕头市猛狮凯莱酒店有限公司
9,989.00
118,565.73
应付账款
杭州捷能科技有限公司
265,768.33
265,768.33
应付账款
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062,133.49
应付账款
厦门高容纳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12,500.00
应付账款
河南高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7,556,603.80
7,556,603.80
应付账款
宁波京威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5,944,352.42
27,710,442.47
应付账款
广东猛狮新能源应用科技有限公司
454.86
合计
19,668,510.25
43,293,265.38
其他应付款
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3,760.00
其他应付款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433,320,757.59
其他应付款
大英德创精工设备有限公司
154,058.51
151,116.11
其他应付款
汕头市猛狮凯莱酒店有限公司
2,511.00
20,549.00
其他应付款
陈乐伍
183,510.52
其他应付款
宁波致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8,208.33
208,208.33
其他应付款
北京银沣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879,601.13
592,400.00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7
其他应付款
郑州东工实业有限公司
100,000.00
其他应付款
河南途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49,589,246.68
其他应付款
宁波京威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201,297.92
合计
55,218,434.09
434,416,791.03
应付利息
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
37,966,266.67
应付利息
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590,958.09
合计
48,557,224.76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
负债
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251,170.60
合计
1,251,170.60
长期应付款
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8,229,901.49
合计
188,229,901.49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无
5、其他
截止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止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8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诉讼(仲裁)基本情
况
涉案金额
(万元)
是否形
成预计
负债
诉 讼 (仲裁 )
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公司与华融(福
建自贸试验区)
投资有限公司借
款合同纠纷-工行
49,412.15
否
已调解,执
行中,已豁
免部分债
务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1.各方确认:猛狮科技尚欠华融公司借款本金3亿元,自2016年10月28日起到2019
年12月31日所产生的各项利息合计110,246,423.22元,包括借期内利息10,355,474.42
元、逾期利息87,791,666.67元、利息复利12,099,282.13元。华融公司同意免除猛狮科
技前述截至2019年12月31日所欠的全部利息。2.猛狮科技应当在本调解协议签署当日
向华融公司归还借款本金25万元;猛狮科技应当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向华融
公司归还借款本金15,000万元;猛狮科技应当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向华融公
司归还借款本金14,975万元。3.猛狮科技应当在2020年6月21日向华融公司支付自2020
年1月1日起至2020年6月20日止的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年利率按照6.5%计
算);猛狮科技应当在2020年12月21日向华融公司支付自2020年6月21日起至2020年12
月20日止的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年利率按照6.5%计算);猛狮科技应当在
2021年3月21日向华融公司支付自2020年12月21日起至2021年3月20日止的利息(以未
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年利率按照12%计算);猛狮科技应当在2021年6月21日向华融
公司支付自2021年3月21日起至2021年6月20日止的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
年利率按照12%计算);猛狮科技应当在2021年9月21日向华融公司支付自2021年6月
21日起至2021年9月20日止的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年利率按照12%计算);
猛狮科技应当在2021年12月21日向华融公司支付自2021年9月21日起至2021年12月20
日止的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年利率按照12%计算);猛狮科技应当在2022
年3月21日向华融公司支付自2021年12月21日起至2022年3月20日止的利息(以未偿还
借款本金为基数,年利率按照18%计算);猛狮科技应当在2022年6月21日向华融公司
支付自2022年3月21日起至2022年6月20日止的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年利
率按照18%计算);猛狮科技应当在2022年9月21日向华融公司支付2022年6月21日起
至2022年9月20日止的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年利率按照18%计算);猛狮科
技应当在2022年12月31日向华融公司支付自2022年9月2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
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年利率按照18%计算)。4.猛狮科技应当在2020年3月
31日前(含当日)向华融公司支付案件受理费854,828.18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诉讼
保全担保费160,114.21元以及律师费150,000元。5.猛狮科技应当将上述所有款项支付
至如下账户,户名:华融(福建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KS:4100021809236666636。6.陈乐伍、林少军、陈再喜、陈
银卿、严飞燕、沪美公司、福建猛狮、猛狮集团、深圳清洁电力对猛狮科技的上述全
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7.猛狮科技出现以下情形时,视为猛狮科技违约:(1)猛狮
科技未能按本调解协议及时足额偿还任何一期借款本金、利息、案件受理费、诉讼保
全费、诉讼保全担保费或者律师费的;(2)猛狮科技被实施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3)
猛狮科技2019年度审计报告载明的净利润或净资产为负值的;(4)法院受理对猛狮科
技的破产申请的。若出现上述违约情形,则所有借款本金、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
诉讼保全担保费以及律师费在违约当日全部到期,华融公司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
行,要求猛狮科技、陈乐伍、林少军、陈再喜、陈银卿、严飞燕、汕头公司、福建猛
狮、猛狮集团、深圳清洁电 力立即向华融公司 偿还3亿元 借款本金、案件受理 费
854,828.18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诉讼保全担保费160,114.21元以及律师费150,000
元(本调解协议签订后已付款项可予抵扣),支付11,100万元违约金,并支付以未偿还
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所有借款本金清偿完毕之
日止的利息(期问已付利息的仍需按年利率24%补足差额部分)。8.各方确认,若各方
按照本调解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各方就本案不存在其他任何争议。9.本调解协议签
署后,本案保全措施不因调解而解除,于猛狮科技、陈乐伍、林少军、陈再喜、陈银
卿、严飞燕、沪美公司、福建猛狮、猛狮集团、深圳清洁电力按照本调解协议的约定
履行所有义务后再行解除。10.各方共同确认其在本调解协议载明的地址或住所为通
讯及送达地址,华融公司或人民法院按照前述地址向猛狮科技、陈乐伍、林少军、陈
再喜、陈银卿、严飞燕、沪美公司、福建猛狮、猛狮集团、深圳清洁电力发送文件及
法律文书(包括本调解协议)视为已送达。因任何一方提供或确认的地址不准确、该方
或有权签收人拒绝签收或长期不自取等非寄件人原因,导致协议、通知、函件、法律
文书等各类文件未能被该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件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
邮寄的文件被他人代收的,代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以送达人当
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为送达之日。11.本调解协议自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日
起生效:(1)各方有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加盖公章;(2)猛狮科技在本调解协议签订当
日向华融公司偿还25万元借款本金。否则本调解协议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9
不得援引上述任何条款向其他方进行主张或抗辩。12.本案案件受理费1,709,656.36元,
减半收取854,828.18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猛狮科技负担,该费用已由华融公司先
行垫付,猛狮科技应依照本调解协议第四条约定径行支付给华融公司。
2021年2月3日收到厦门中院发来的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送达回证、报告财产
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执行案件告知书、传票。执行裁定:冻结、扣划十被执行
人所有的款项49,500万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前述被执行人相应的等值财产。
2021年5月19日终本。
2021年12月31日收到华融公司的《豁免债务通知书》,华融公司对猛狮科技享有经
广东省高院作出的(2019)粤民初30号《民事调解书》和福建省高院作出的(2019)
闽民初21号《民事调解书》确认的债权,暂计至2021年11月30日,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102,908.79万元 ,华融公司 豁免对猛 狮科技所 享有的部分 债权,豁 免债权金额 为
85,331.97万元,豁免比例为82.92%,剩余债权金额为17,576.82万元。
公司与华融(福
建自贸试验区)
投资有限公司的
贷款合同纠纷-交
行
44,371.90
否
已调解,执
行中,已豁
免部分债
务
各方当事人自行达成调解,于2019年12月31日签订了调解协议。
各方当事人确认该调解协议已于签订之日生效,共同申请本院依据该协议出具民事
调解书.调解协议内容如下:
1.各方确认:猛狮科技尚欠华融公司《公司客户委托贷款合同》(汕交银委贷字
2016239号)项下借款本金3亿元,自2016年12月19日起到2019年12月31日所产生的各
项利息合计73,748,617.53元,包括借期内利息4,820,833.33元、逾期利息61,425,000.00
元、利息复利7,502,784.20元。华融公司同意免除猛狮科技前述截至2019年12月31日
所欠的全部利息。2.猛狮科技应当在调解协议签署当日向华融公司归还借款本金25万
元;猛狮科技应当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向华融公司归还借款本金15,000万元;
猛狮科技应当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向华融公司归还借款本金14,975万元。3.
猛狮科技应当在2020年6月21日向华融公司支付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6月20日
止的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年利率按照6.5%计算);猛狮科技应当在2020年
12月21日向华融公司支付自2020年6月21日起至2020年12月20日止的利息(以未偿还
借款本金为基数,年利率按照6.5%计算);猛狮科技应当在2021年3月21日向华融公司
支付自2020年12月21日起至2021年3月20日止的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年利
率按照12%计算);猛狮科技应当在2021年6月21日向华融公司支付自2021年3月21日
起至2021年6月20日止的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年利率按照12%计算);猛狮
科技应当在2021年9月21日向华融公司支付自2021年6月21日起至2021年9月20日止的
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年利率按照12%计算);猛狮科技应当在2021年12月
21日向华融公司支付自2021年9月21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止的利息(以未偿还借款
本金为基数,年利率按照12%计算);猛狮科技应当在2022年3月21日向华融公司支付
自2021年12月21日起至2022年3月20日止的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年利率按
照18%计算猛狮科技应当在 2022年6月 21日向华融公司 支付自2022年3月 21日起 至
2022年6月20日止的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年利率按照18%计算猛狮科技应
当在2022年9月21日向华融公司支付自2022年6月21日起至202年9月20日止的利息(以
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年利率按照18%计算猛狮科技应当在2022年12月31日向华融
公司支付自2022年9月2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
年利率按照18%计算。4.猛狮科技应当在2020年3月31日前(含当日)向华融公司支付案
件受理费806,16693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诉讼保全担保费150,771.25元以及律师费
150,000元。5.猛狮科技应当将上述所有款项支付至如下账户户名:华融(福建自贸试验
区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开 户 行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厦 门 湖 里 支 行 账 号 :
4100021809236666636;6.陈乐伍、林少军、陈再喜、陈银卿、严飞燕、沪美公司、
福建猛狮、猛狮集团、深圳清洁电力对猛狮科技的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7.猛狮科技出现以下情形时,视为猛狮科技违约:(1)猛狮科技未能按调解协议及时足
额偿还任何一期借款本金、利息、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费或者律
师费的;(2)猛狮科技被实施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3)猛狮科技2019年度审计报告
载明的净利润或净资产为负值的;(4)法院受理对猛狮科技的破产申请的若出现上述
违约情形,则所有借款本金、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费以及律师费
在违约当日全部到期,华融公司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猛狮科技、陈乐伍、
林少军、陈再喜、陈银卿、严飞燕、沪美公司、福建猛狮、猛狮集团、深圳清洁电力
立即向华融公司偿还3亿元借款本金、案件受理费806,16093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
诉讼保全担保费150,771.25元以及律师费150,000元(调解协议签订后已付款项可予抵
扣),支付7,400万元违约金,并支付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自
2020年1月1日起至所有借款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期间已付利息的仍需按年利
率24%补足差额部分);8.各方确认,若各方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各方就《公
司客户委托贷款合同》(汕交银委贷字2016239号)、《保证合同》(汕交银保字2016239
号之ー)、《保证合同》(汕交银保字2016239号之ニ)、《保证合同》(汕交银保字2016239
号 之 三 ) 、 《 保 证 合 同 》 ( 汕 交 银 保 字 2016239 号 之 四 ) 、 《 保 证 合 同 》
([HRFJ)[Y][2018][0258]-02)、《保证合同》([HRFJ][Y]2018][0284]-2)、《保证合同》
([HRFJ[Y[2018][0258]-04)不存在其他任何争议。9.各方共同确认其在调解协议载明的
地址或住所为通讯及送达地址,华融公司或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龙湖支行或人
民法院按照前述地址向猛狮科技、陈乐伍、林少军、陈再喜、陈银卿、严飞燕、沪美
公司、福建猛狮、猛狮集团、深圳清洁电力发送文件及法律文书(包括调解协议)视为
已送达。因任何一方提供或确认的地址不准确、该方或有权签收人拒绝签收或长期不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40
自取等非寄件人原因,导致协议、通知、函件、法律文书等各类文件未能被该方实际
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件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邮寄的文件被他人代收的,代收
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以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为
送达之日。10.调解协议自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日起生效:(1)各方有权代表签字或盖
章或加盖公章;(2)猛狮科技在调解协议签订当日向华融公司偿还25万元借款本金否
则本协议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援引上述任何条款向其他方进行主张或
抗辩;11.交通银行汕头龙湖支行同意猛狮科技、陈乐伍、林少军、陈再喜、陈银卿、
严飞燕、沪美公司、福建猛狮、猛狮集团、深圳清洁电力按照如上调解协议履行;12.
本案案件受理费1,612,333.85元,减半收取806,166.93元,保全费5,000元,由猛狮科技
负担,该费用已由华融公司先行垫付,猛狮科技应依照调解协议第四条约定径行支付
给华融公司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612,333.85
元,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人民币806,166.93元,由猛狮科技负担;保全申请费5,000元,
由猛狮科技负担。华融公司已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612,33.85元和保全申请
费5,000元,多交部分人民币806,166.92元由本院退回华融公司。2021年4月25日,公
司收到法院发来的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到庭问话)。执行
通知书:责令十被申请人五日内履行(2019)粤民初30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缴
纳执行费511119元。传票:传唤猛狮科技到庭问话,应到时间(2021年4月16日)。
民事调解书由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执行中。
2021年8月4日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对猛狮科技、沪美、陈乐伍、林少军、严飞燕、
陈再喜、陈银卿、福建猛狮、猛狮工业集团、深圳清洁电力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失信期限2年。
2021年8月4日收到法院对上述被执行人的限制消费令。
2021年8月4日收到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猛狮科技、沪美公司、陈乐伍、
林少军、严飞燕、陈再喜、陈银卿、福建猛狮、猛狮集团、深圳清洁电力的财产,以
人民币44500万元为限。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
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在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十五日前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逾期、
查封、扣押、冻结效力消失。
2021年8月4日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1.划拨被执行人严飞燕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62170031000113365821561账户内的存款2,593.95元和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文锦支行4000024001105802144账户内的存款3,278.89
元至本院账户。2.划拨被执行人陈再喜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中山
支行6217975860007383062账户内的存款3,136.31元至本院账户。3.划拨被执行人福建
猛狮935006010021988889账户内存款172,413.64元至本院账户。
2021年8月4日收到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1年12月31日收到华融公司的《豁免债务通知书》,华融公司对猛狮科技享有经
广东高院作出的(2019)粤民初30号《民事调解书》和福建高院作出的(2019)闽民
初21号《民事调解书》确认的债权,暂计至2021年 11月 30日,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102908.79万元 ,华融 公司豁 免对猛 狮科技 所享有 的部分 债权, 豁免债 权金额 为
85,331.97万元,豁免比例为82.92%,剩余债权金额为17,576.82万元。
公司起诉屠方
魁、陈爱素、张
成华、蔡献军、
陈鹏、深圳金穗
私募股权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深圳
桦穗私募股权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一案
(深圳华力特项
目业绩承诺补
偿)
37,905.51
否
审理中
1.2021年4月12日收到汕头中院的受理通知与预缴费通知,需缴费1,934,607.93元,
2021年5月26日已安排划款到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2.2021年6月29日收到保全申请费缴纳通知书、陈爱素管辖权异议申请书,需缴费
5,000元,2021年6月30日已安排划款到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3.2021年9月15日收到民事裁定书:驳回被告陈爱素和深圳金穗私募股权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陈爱
素和被告深圳金穗私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负担50元。
湖北猛狮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与
福能(漳州)融
资租赁股份有限
公司的融资租赁
合同纠纷
37,784.21
否
已裁决,执
行中,债权
发生转让
并已豁免
部分债务。
裁决结果为:1.湖北猛狮应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已到期租金
11,470,771.05元、加速到期租金359,747,608.36元、租赁手续2,644,269.30元、名义价
款13万元,合计373,992,648.71元。2.湖北猛狮应在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
人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暂计至2019年7月19日为1,613,524.99元,2019年7月20日起
至2019年8月12日,应以到期租金及手续费共计14,115,040.35元为计算基数,按日万
分之五计算:2019年8月13日至实际还清租金之日止的违约金应以全部租金及租赁手
续费373,862,648.71元为计算基数,按日万分之五计算。3.湖北猛狮应自本裁决书送达
之日起15日内赔偿申请人律师费损失10万元。4.猛狮科技对湖北猛狮上述第1至3项还
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湖北猛狮、猛狮科技应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共同
赔偿申请人财产保全费用5,000元、保险费187,855元。6.本案仲裁费1,943,081元,由
湖北猛狮、猛狮科技共同承担。
执行中,申请执行人福能融资与被执行人湖北猛狮、猛狮科技自愿达成了如下执行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41
和解协议:
2021年12月31日收到福能融资的《债权豁免函》,截至基准日(2021年11月30日),
福能融资对猛狮科技享有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37,833.24万元,福能融资豁免对猛狮科
技所享有的部分债权,豁免债权金额为8,452.47万元,剩余债权金额为29,380.77万元。
第一部分:从2020年起于每月季度末月的21日(3月21日、6月21日、9月21日、12
月21日)分期还款,共分十二期,具体为:第一期2020年2月21日偿还5,361,990.53元;
第二期2020年6月21日偿还5,361,990.53元;第三期2020年9月21日偿还5,361,990.53元;
第 四 期 2020 年 12 月 21 日 偿 还 103,297,890.53 元 ; 第 五 期 2021 年 3 月 21 日 偿 还
27,551,170.52元;第六期2021年6月21日偿还27,551,170.52元;第七期2021年9月21日
偿还27,551,170.52元;第八期2021年12月21日偿还27,551,170.52元;第九期2022年3
月21日偿还27,551,170.52元;第十期2022年6月21日偿还27,551,170.52元;第十一期
2022年9月21日偿还27,551,170.52元;第十二期2022年12月21日偿还27,551,170.52元,
共计339,793,226.24元。第二部分:从2021年起于每季度末月的21日(3月21日、6月
21日、9月21日、12月21日)分期还款,共分八期,具体为:第一期2021年3月21日偿
还2,584,054.50元;第二期2021年6月21日偿还2,584,054.50元;第三期2021年9月21日
偿还2,584,054.50元;第四期2021年12月21日偿还2,584,054.50元;第五期2022年3月21
日偿还2,584,054.50元;第六期2022年6月21日偿还2,584,054.50元;第七期2022年9月
21 日 偿 还 2,584,054.50 元 ; 第 八 期 2022 年 12 月 21 日 偿 还 2,584,054.50 元 , 共 计
20,672,436.00元。双方当事人均同意以上协议。如被执行人不按协议履行,申请执行
人福能融资有权继续向法院申请执行。
公司与深圳市彼
岸大道叁拾贰号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
合同纠
25,129.18
否
一审已判
决,正在二
审审理中
一审判决:1.被告猛狮科技在2.5亿元范围内,对被告沪美公司根据(2018)深前证执字
第25号《执行证书》所欠原告彼岸大道有限合伙债务未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清偿责
任;2.驳回原告彼岸大道有限合伙的其他诉讼请求,若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
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91,800元(已由原告预交),由被告猛狮科技负担。
猛狮科技不服一审判决,于2021年6月17日上诉,2021年6月22日收到法院案件受理
费缴纳通知。
2021年9月15日收到广东高院受理上诉的通知,案件正在二审审理中。
公司与中国长城
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安徽省分
公司的借款合同
纠纷
18,448.58
否
终本
合 肥市 中 级 人民 法 院 判 决: 1.被告 猛 狮 科 技偿 还 原 告长 城 资 管 安徽 省 分 公司
175,000,000元及利息损失9,485,833.33元;并自2019年4月30日起,以175,000,000元为
基数按年利率15%计算罚息至款清之日止;2.沪美公司、陈乐伍对第1项判决确定的债
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林少军以其与陈乐伍的夫妻共同财产对第1项判决确定的债务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0年6月5日,长城资管安徽省分公司申请执行,执行金额为:18,570.69万元。通
过企查查查到,合肥中院做出过(2020)皖01执600号执行裁定书,执行过程中对被
执行人猛狮科技、沪美公司、陈乐伍、林少军的银行存款、证券、互联网银行、房产、
土地及公司办公现场等进行了调查。经查,猛狮科技、沪美公司、陈乐伍、林少军名
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雪松国际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曾
用名称:中江国
际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与公司的
贷款合同纠纷
16,983.02
否
终本
判决公司支付本金1.5亿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案件受理费等。本案处于执行阶
段,申请人申请拍卖公司持有的福建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公司正与
雪松国际信托进行积极沟通,协商解决方案。
长城国兴金融租
赁有限公司与福
建猛狮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的融
资租赁合同纠纷
16,305.61
否
终本
因福建猛狮2018年5月10日第八期融资租赁款已逾期。长城国兴向法院提起诉讼,后
判决如下:1.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租金154,168,021.58元;2.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
逾期违约金3,020,729.67元及自2018年8月11日起至租金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违约金
(利率以合同约定的7.8375%/年为准);3.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保全申请费5,000元;
福建猛狮、猛科科技应负担受理费8227768.76元。后因各被告未能按(2018)新民初
45号民事判决书的要求执行,长城国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责令被执行人福建
猛狮支付163,056,069.46元(其中包含执行费用230,456元,不含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息)。
深圳市先进清洁
电力技术研究有
限公司与久实融
资租赁(上海)
有限公司的保理
合同纠纷
14,996.12
否
终本
一审判决:1.被告深圳清洁电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久实租赁融资
款本金1亿元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6月23日至2018年8月7日以本金1亿元为基数按照
年利率9%计算,自2018年8月8日至实际付清之日以本金1亿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
计算);2.被告深圳清洁电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久实租赁律师费18
万元及实现债权的费用34,513.28元;3.被告猛狮科技、房县猛狮光电有限公司、沪美
公司、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对上述第1项、第2项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上述被告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深圳清洁电力追偿;4.本案案件受理费541,638
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546,638元,由被告深圳清洁电力、猛狮科技、房县猛
狮、沪美公司、陈再喜、陈银卿、陈乐伍负担。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3,065元,由上诉人深圳清洁电力
负担。
2020年9月22日申请执行,该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49,961,151.28元。2021年1月26日法院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42
作出执行裁定书,扣划被执行人深圳清洁电力银行存款544,132.05元、猛狮科技银行
存款402,556.12元。2021年1月26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公司与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的金融借
款合同纠纷
14,605.07
否
保全财产、
已判决
2021年4月23日收到法院的传票和证据交换通知书,证据交通通知:举证期限止于证
据交换期,证据交换日为2021年5月11日。
2020年11月10日裁定:本案中止诉讼;2021年1月30日裁定准许陈银卿、陈再喜替代
陈乐强作为本案被告参与诉讼,陈乐强退出诉讼,并于2021年6月7日查封冻结扣押福
建猛狮的财产,保全期限是36个月,保全到期日是2024年6月6日。
2021年11月22日收到民事判决书:
1.被 告 猛 狮 科 技 应 于 本 判 决 生 效 起 十 日 内 偿 还 原 告 浙 商 银 行 深 圳 分 行 本 金
137,000,000元、利息7,999,521.01元、复利282,236.56元以及逾期罚息、复利(其中,第一
笔贷款的逾期罚息以37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975%标准,自2019年6月25日起计至
实际清偿之日止,逾期复利以2,529,89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975%标准,自2019年6月25
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第二笔贷款的逾期罚息以1亿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975%标
准,自2019年4月2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逾期复利以16,264.3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9.975%标准,自2019年4月2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被告福建猛狮、猛狮集团、陈
乐伍应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猛狮科技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被告代为清偿
后,有权向被告猛狮科技追偿;3.被告陈再喜、陈银卿应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猛
狮科技的债务,在继承陈乐强的遗产范围内,向原告浙商银行深圳分行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4.驳回原告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的其它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50,001.21元、保全费5,000元,总计855,001.21元,由原告浙商银行深圳分
行负担86,022.78元,由被告福建猛狮、猛狮集团、陈乐伍、陈再喜、陈银卿共同负担
768,978.45元,其中被告陈再喜、陈银卿仅在继承陈乐强的遗产范围内负担受理费。原
告已向本院预缴案件受理费,扣除应收取的部分,其余予以退回。
福建动力宝电源
科技有限公司与
中国华融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分公司借
款合同纠纷(原
交通银行汕头龙
湖支行将债权转
让给广东华融)
11,440.90
否
已判决,执
行中
判决:1.福建动力宝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还交通银行汕头龙湖
支行借款本金9,372万元及相应利息(截止2019.7月31日,利息、复利、逾期利息、逾
期复利合计2,297,617.93元;自2019年8月1日起至实际付还之日止的利息,其中的4,422
万元本金按年利率9.7875%计付,逾期利息按年利率9.7875%计收复利;剩余的4,950
万元本金按年利率6.525%计付,逾期利息按年利率6.525%计收复利);2.交通银行汕
头龙湖支行在上述第1项债权范围内对福建动力宝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
所有权、地上建筑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猛狮工
业、沪美公司、陈乐伍在上述第2项债权范围内对福建动力宝应承担的债务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猛狮集团、沪美公司、陈乐伍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福建动力宝追偿;4.林
少军在其与陈乐伍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对陈乐伍上述第3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林少军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福建动力宝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加倍
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合计527,625.74元由福建动力宝负担。猛狮集团、沪美
公司、陈乐伍对福建动力宝负担的诉讼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林少军在其与陈乐伍夫
妻共同财产范围内对上述诉讼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猛狮集团、沪美公司、陈乐伍、
林少军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福建动力宝追偿。
冻结公司共5个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诏安支行、中国银行诏安支行、中国银行澄海支
行、中国民生银行澄海支行、厦门银行漳州分行。
2020年7月3日交通银行汕头龙湖支行把该笔债权转让给广东华融。
2021年4月19日立案申请强制执行:向申请执行人中国华融履行(2019)粤05民初423
号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向法院交纳案件执行费181,809元。
2021年5月8日(2021)粤05执284号执行裁定书:1.冻结被执行人福建动力宝、猛狮
集团、沪美公司、陈乐伍银行存款114,590,840.47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2.冻结、
查封 、扣 押被 执行 人林 少军 与被 执行 人陈 乐伍 的夫 妻共 同 财产 ,价 值以 人民币
114,590,840.47元为限,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一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两年,查封不动
产、冻结其他财产权期限三年。
2021年10月22日(2021)粤05执732号执行裁定书:冻结、划被执行人福建动力宝存
款人民币521,845.74元。
公司与中信银行
汕头分行的借款
合同纠纷
10,427.70
否
终本
裁决:1.被申请人猛狮科技在裁决作出之日起十日内付还申请人中信银行汕头分行
借款本金10,000万元及前述借款自2018年8月2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罚复息(按
照(2017)信汕银流贷字第044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加收
50%罚息利率计收罚息)。2.被申请人猛狮科技付还申请人律师费8万元。3.被申请人
猛狮科技付还保全费5,000元。4.裁决被申请人福建猛狮以其提供抵押担保的七宗土地
及土地范围内的上盖物对猛狮科技的上述债务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申请人对处置前述
七宗土地及土地范围内的上盖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尝。5.被申请人陈乐伍、沪美公司对
猛狮科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指定期间给付金钱,加倍支付迟延履
行的债务利息。本案仲裁费271,865元,由四被申请人承担。
中信银行汕头分行于2019年3月22日申请执行,执行金额为10,035.69万元,于2019年6
月14日作出(2019)粤05执18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福建猛狮所有的位
于福建省诏安县金都工业集中区内的土地及上盖物并委托价格评估,在评估过程中,
受托单位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以上盖物面积不详为由要求汕头中院提
供上盖物的房产面积及依据,中院遂再行委托汕头市国土测量大队对拍卖财产中的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43
盖物进行测量,目前,尚未出具测量报告,故评估及拍卖工作在短期内暂无法完成。
申请执行人了解上述情况后,表示本案可延期执行。
汕头中院认为,本案查封拍卖标的物在短时间内无法处置完毕,申请执行人同意案
件延期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镇江丁卯
桥支行与江苏峰
谷源储能技术研
究院有限公司的
借款合同纠纷案
10,127.88
否
终本
债务人江
苏峰谷源
储能技术
研究院有
限公司进
入破产重
整中
判决:1.被告江苏峰谷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银行镇江丁卯桥支
行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9,900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以10,000万元为本金按合同约
定计算至2018年11月7日的利息、罚息、复利为72.835962万元,2018年11月8日至2019
年3月28日以10,000万元为本金按合同约定计算利息、罚息和复利,2019年3月29日至
实际付款之日止在欠付借款本金范围内按合同约定计算利息、罚息和复利);2.被告
江苏峰谷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中国银行镇江丁卯桥支行律师代理
费100万元;3.被告猛狮科技、李青海对本判决第1、2项确定的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4.被告陆仡对本判决第1、2项确定的款项在与李青海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承担连带
给付责任。
案件受理费545,44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550,442元,由被告江苏峰谷源、
猛狮科技、李青海、陆仡负担。
375号裁定:本院作出的(2018)苏11民初532号民事判决由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院执行。
1161号裁定:本案申请执行人享有的债权依法受法律保护,但债权的实现取决于被
执行人是否有履行债务的能力。在本次执行程序中,本院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
行了调查,未发现其他可供实际执行的财产,本次执行程序应予终结。裁定终结镇江
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苏11民初532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国民信托有限公
司与公司的借款
合同纠纷
10,000.00
否
终本
判决:1.被告猛狮科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国民信托偿还原本金1亿元及
利息443,750元(2018年7月5日以后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利息、复利、罚息等,
直至本息付清之日止,但需扣除猛狮科技已支付利息70万元);2.猛狮科技向原告国
民信托支付律师费损失人民币10万元;3.被告沪美公司、福建猛狮、陈再喜、陈银卿、
陈乐伍、林少军对第1、2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被告湖北猛狮在欠付福建猛狮
1.5亿元的范围内向原告国民信托承担连带给付责任;5.驳回原告国民信托的其他诉讼
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 第二 百五 十三 条的 规定 ,加 倍支 付迟 延履 行期 间的 债 务利 息。 案件 受理费
548,018.75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猛狮科技、福建猛狮、沪美公司、湖北猛狮、陈
银卿、陈再喜、陈乐伍、林少军负担。
(2020)鲁执1号执行案:裁定对(2018)鲁民初137号民事判决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受公司债务危机影响,除上述涉案较大诉讼外,报告期内,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异议人发生的诉
讼仲裁共有262起,主要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劳动人事纠纷、追
偿权纠纷等。
截至报告期末,执行异议的案件4起,和解、调解(撤诉)39起,自动撤诉4起,取得判决书或其他生
效文书(如裁决书、公证书)42起,已执行116起,正在审理中43起,履行完毕14起。预计可能形成的负
债2,049.95万元,主要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劳动人事纠纷、追偿
权纠纷等等构成,加大了公司当期营业外支出。
截至报告期末,通过和解或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中有18起,已支付原告或原告申请执行到的金额合计
为3,791.30万元;通过取得判决书或其他生效文件结案的有29起,已支付原告或原告申请执行到的金额为
1,169.77万元。
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止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未对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44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无
2、利润分配情况
无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截止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无
(2)未来适用法
无
2、债务豁免
公司及子公司于2021年12月收到收到华融(福建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福能(漳州)融资租赁
股份有限公司、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益禧(无锡)有限公司、
江苏索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杭州凭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
门峡丰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广州焕森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银沣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自然人谢初
鸿共12家债权人向公司提交的《债务豁免通知书》及《债权豁免函》涉及的债权金额(基准日2021年11月
30日)为403,027.81万元,共计豁免债权金额为340,419.85万元,其中,作为上市公司股东身份的债权人豁
免债权金额为132,167.68万元,公司终止确认相应的金融负债同时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理记入“资本公积”,将
第三方债权人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债务豁免记入当期损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45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无
(2)其他资产置换
无
4、年金计划
无
5、终止经营
无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公司依据业务类型确定报告分部,各报告分部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会计政策保持一致。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无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由于部分公司同时存在多种业务类型,因此未能明确区分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
(4)其他说明
(1)主营业务按产品或业务类别分项列示如下: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储能行业
54,257,767.35
49,304,378.67
35,874,972.66
33,578,227.58
铅、锂电池行业
268,988,173.87
240,345,811.54
209,357,603.02
194,126,413.67
清洁能源电力工程行业
112,484,151.94
156,849,143.99
245,252,034.27
309,287,534.82
智慧出行
456,756,967.97
422,940,402.17
509,440,381.89
465,231,197.28
其他行业
20,703,613.01
11,630,056.25
11,663,135.20
10,004,739.57
合计
913,190,674.14
881,069,792.62
1,011,588,127.04
1,012,228,112.92
(2)主营业务按地区分项列示如下: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46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内销
763,651,613.03
750,786,392.24
836,465,640.07
826,890,121.82
外销
149,539,061.11
130,283,400.38
175,122,486.97
185,337,991.10
合计
913,190,674.14
881,069,792.62
1,011,588,127.04
1,012,228,112.92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2019年4月3日,本公司与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及其核心管理团队代表人屠方魁签署《企
业经营责任制协议书》,就公司对华力特实施经营责任制相关事项作出约定,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2019
年4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9-033号公告。
(2)2021年12月4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申请重整未被法院受理》的公告(编号:2021-142),主
要内容:“公司收到深圳中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1)粤03 破申 409 号),裁定如下:不予受理
申请人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8、其他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180,832,837.22 57.53% 145,638,973.22 80.54% 35,193,864.00 181,753,928.41 69.27% 91,710,308.41 50.46% 90,043,620.00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133,475,945.94 42.47%
4,230,441.04
3.17% 129,245,504.90 80,617,703.66 30.73% 7,587,554.07
9.41% 73,030,149.59
其中:
账龄组合
11,220,890.64
3.57%
4,230,441.04 37.70%
6,990,449.60 41,827,569.51 15.94% 7,587,554.07 18.14% 34,240,015.44
关联方组合
122,255,055.30 38.90%
122,255,055.30 38,790,134.15 14.79%
38,790,134.15
合计
314,308,783.16 100.00% 149,869,414.26 47.68% 164,439,368.90 262,371,632.07 100.00% 99,297,862.48 37.85% 163,073,769.59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Global Discovery AG
175,969,320.00 140,775,456.00
80.00% 已过账期,预期折现减值
汕头天勤贸易有限公司
107,395.33
107,395.33
100.00% 已过账期,收回可能性较小
(广州门市)三铃电动车专卖店
151,516.23
151,516.23
100.00% 收回可能性极小
增城赛盈电动自行车行
145,410.50
145,410.50
100.00% 收回可能性极小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47
汕头市路宝商贸有限公司
819,400.55
819,400.55
100.00% 收回可能性极小
江门市珠峰摩托车有限公司
11,200.00
11,200.00
100.00% 收回可能性极小
江门劲达机车有限公司
69,600.00
69,600.00
100.00% 收回可能性极小
(广州门市)增城摩配
77,534.00
77,534.00
100.00% 收回可能性极小
(广州门市)陕西省西安市鑫田摩配
254,643.80
254,643.80
100.00% 收回可能性极小
江门市齐威摩托车有限公司
137,581.00
137,581.00
100.00% 对方已被吊销
汕头市澄海区锋速能贸易商行
1,508,068.93
1,508,068.93
100.00% 对方公司已注销
江门市雅玛豹摩托车有限公司
42,350.00
42,350.00
100.00% 对方已被吊销
(上海门市)无锡捷铃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
48,800.00
48,800.00
100.00% 对方已注销
银川市兴庆区鑫元摩托车配件部
59,060.00
59,060.00
100.00% 对方已注销
香港可兴实业有限公司
177,423.43
177,423.43
100.00% 对方已注销
印尼 BURSA
1,253,533.45
1,253,533.45
100.00% 已过账期,收回可能性较小
合计
180,832,837.22 145,638,973.22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0.50%
1 至 2 年
4,235,917.12
211,795.86
5.00%
2 至 3 年
2,615,556.05
523,111.21
20.00%
3 至 4 年
499,531.60
399,625.28
80.00%
4 至 5 年
1,064,714.00
851,771.20
80.00%
5 年以上
2,805,171.87
2,244,137.49
80.00%
合计
11,220,890.64
4,230,441.04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账面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91,022,919.71
1 至 2 年
13,715,696.67
2 至 3 年
2,867,212.64
3 年以上
206,702,954.14
3 至 4 年
2,513,052.09
4 至 5 年
107,387,898.28
5 年以上
96,802,003.77
合计
314,308,783.16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48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91,710,308.41
53,928,664.81
145,638,973.22
账龄组合
7,587,554.07
-400,366.13
2,956,746.90
4,230,441.04
合计
99,297,862.48
53,528,298.68
2,956,746.90
149,869,414.26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2,956,746.90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MISA PAKKLONG
货款
1,090,880.52 确定收不回
销售副总批准核销 否
波兰 INPLUS
货款
306,743.39 确定收不回
销售副总批准核销 否
合计
--
1,397,623.91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Global Discovery AG
175,969,320.00
55.99%
140,775,456.00
湖北猛狮光电有限公司
91,022,919.71
28.96%
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4,157,163.04
4.50%
台州台鹰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8,241,887.18
2.62%
天津科润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5,642,731.03
1.80%
合计
295,034,020.96
93.87%
--
(5)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无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
1,522,172,159.06
1,352,137,798.02
合计
1,522,172,159.06
1,352,137,798.02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49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无
(2)应收股利
无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及保证金
1,581,047.98
581,247.98
备用金
1,029,177.56
1,771,384.15
往来款
221,132,406.04
214,202,298.08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1,514,756,662.60
1,326,098,376.04
合计
1,738,499,294.18
1,542,653,306.25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
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未发生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 年 1 月 1 日余额
7,767,374.46
182,748,133.77
190,515,508.23
2021 年 1 月 1 日余额在
本期
——
——
——
——
本期计提
-1,929,190.72
27,740,817.61
25,811,626.89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5,838,183.74
210,488,951.38
216,327,135.12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账面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317,580,297.33
1 至 2 年
298,903,159.33
2 至 3 年
292,436,590.04
3 年以上
829,579,247.48
3 至 4 年
322,004,940.37
4 至 5 年
259,777,989.85
5 年以上
247,796,317.26
合计
1,738,499,294.18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50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90,515,508.23
25,811,626.89
216,327,135.12
合计
190,515,508.23
25,811,626.89
216,327,135.12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无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款项
352,108,863.30
1 年以内 123,802,525.41 元、
1 至 2 年 228,271,986.89 元、
5 年以上 34,351.00 元;
20.25%
台州台鹰电动汽车有
限公司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款项
204,231,484.45
1 至 2 年 510.00 元、3 至 4 年
76,383,457.65 元、4 至 5 年
65,330,000.00 元、5 年以上
62,517,516.80 元
11.75%
三门峡猛狮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款项
193,350,100.00
1 年以内 31,250,000.00 元、1
至 2 年 1,900,000.00 元、2 至
3 年 160,200,100.00 元
11.12%
遂宁宏成电源科技有
限公司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款项
191,240,190.81
1 年以内 1,028,733.65 元、1
至 2 年 8,378,118.50 元、2 至
3 年 472,918.99 元、3 至 4 年
7,341,000.00 元、4 至 5 年
42,728,745.00 元、5 年以上
131,290,674.67 元
11.00%
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
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款项
167,590,395.48
1 年以内 7,980,468.38 元、1
至 2 年 16,715,140.68 元、2
至 3 年 9,275,306.55 元、3 至
4 年 91,374,008.18 元、4 至 5
年 42,245,471.69 元
9.64%
合计
--
1,108,521,034.04
--
63.76%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无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无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51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4,098,134,449.79 1,574,632,491.56 2,523,501,958.23 4,098,134,449.79
670,870,150.41 3,427,264,299.38
合计
4,098,134,449.79 1,574,632,491.56 2,523,501,958.23 4,098,134,449.79
670,870,150.41 3,427,264,299.38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52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福建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600,000,000.00
600,000,000.00
柳州市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85,445,272.75
14,554,727.25
85,445,272.75
遂宁宏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0.00
0.00
40,114,700.00
汕头猛狮兆成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10,731,742.28
10,731,742.28
汕头市猛狮新能源车辆技术有限公司
0.00
0.00
10,000,000.00
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100,000,000.00
1,100,000,000.00
上海松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0.00
0.00
35,000,000.00
江苏峰谷源储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0.00
0.00
51,000,000.00
厦门潮人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0.00
0.00
10,000,000.00
厦门高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0,000,000.00
DynavoltTechnology (kenya) Company
Limited
0.00
0.00
3,082,463.51
深圳市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30,000,000.00
30,000,000.00
广东猛狮新能源应用科技有限公司
0.00
0.00
福建猛狮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0,000,000.00
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
750,107,925.24
750,107,925.24
0.00
860,000,000.00
酒泉润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0.00
0.00
42,000,000.00
台州台鹰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0.00
0.00
92,080,000.00
上海太鼎汽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68,209,143.16
68,209,143.16
0.00
68,209,143.16
郑州达喀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261,599,700.00
261,599,700.00
71,400,300.00
苏州猛狮智能车辆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0,000,000.00
Durion Energy AG(IPI AG)
0.00
0.00
44,703,515.50
HiSEL Power Pakistan (Private) Ltd
0.00
0.00
5,357,740.00
厦门华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768,002.94
6,768,002.94
23,231,997.06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53
天津科润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0.00
0.00
15,000,001.00
湖北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0.00
0.00
100,000,000.00
DynavoltTechnology(India) Limited
0.00
0.00
9,474,036.92
天津猛狮新能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0.00
0.00
8,447,700.00
广东猛狮新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849,933.74
1,849,933.74
猛狮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41,679,946.21
41,679,946.21
深圳基点猛狮新能源产业并购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0.00
0.00
85,621.66
十堰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1,617,905.81
21,617,905.81
新疆中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3,800,000.00
13,800,000.00
上海象源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900,000.00
900,000.00
三门峡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0,000,000.00
90,000,000.00
合计
3,427,264,299.38
903,762,341.15
2,523,501,958.23
1,574,632,491.56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账面价
值)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的
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收
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
股利或利润
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印度星光
电力系统
有限
0.00
0.00
0.00
小计
0.00
0.00
0.00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54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59,165.16
75,642,890.06
61,500,821.73
其他业务
86,181,159.31
1,138,688.60
13,825,108.32
13,787,635.69
合计
86,181,159.31
1,397,853.76
89,467,998.38
75,288,457.42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分部 1
分部 2
铅、锂电池
其他
合计
按经营地区分类
出口销售
0.00
0.00
0.00
国内销售
244,608.78
85,936,550.53
86,181,159.31
合计
244,608.78
85,936,550.53
86,181,159.31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7,151,831.28 元,其中,
2,845,277.28 元预计将于 2022 年度确认收入,4,306,554.00 元预计将于以后年度确认收入。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2,781,159.84
1.00
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4,308.07
6,126.16
债务豁免损益
1,514,338,604.24
合计
1,511,561,752.47
6,127.16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0,190,338.19 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支出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
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9,727,977.99 其他收益
债务重组损益
2,140,487,021.48 投资收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26,581.79 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55
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491,353.7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40,245,213.44 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减:所得税影响额
31,780,717.8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28,993,505.81
合计
1,628,890,847.78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
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00%
0.9012
0.90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00%
-1.97
-1.97
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为负数,且 2021 年度扣非净利润也为负数,不适用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的计算。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56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
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无
4、其他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