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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22_2015_永大集团_2015年年度报告_2016-03-30.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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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22 _2015_ 集团 _2015 年年 报告 _2016 03 30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报告 1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Jilin Yongda Group CO., LTD. 2015 年度报告 股票简称:永大集团 股票代码:002622 二〇一六年三月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邓强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有严重不利影响的重大 风险因素。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420000000 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1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4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34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9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58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6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1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86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 指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关公司 指 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 电表公司 指 吉林永大集团电表有限公司 永大科技公司 指 北京永大科技有限公司 永大金融创新公司 指 永大创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中通华公司 指 北京中通华数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广发证券、保荐机构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永大集团 股票代码 002622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永大集团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Jilin Yongda Group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Yongda Group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李刚 注册地址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迎宾大路 98 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32011 办公地址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迎宾大路 98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32011 公司网址 http:// 电子信箱 ydjt_security@ 注:如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期间公司股票简称发生变更,应当同时披露变更后的股票简称。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黄佳慧 郑颖 联系地址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迎宾大路 98 号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迎宾大路 98 号 电话 0432-64602099 0432-64602099 传真 0432-64602099 0432-64602099 电子信箱 hjh82@ ying-zheng@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迎宾大路 98 号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912202016051690282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 有)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暂无变更。 注:2015年12月24日,吕永祥先生于2015年12月24日与汇垠日丰签订了《吕永祥 与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0,000万股股份,占 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3.81%。详细内容请见《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123),待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后,吕永祥将 不再持有永大集团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汇垠日丰将 持有上市公司10,000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3.81%,成为上市公司第 一大股东。目前上述股权转让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注:报告期内变化情况如有则填写相关内容;若无变化,则填写“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6 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陆士敏、奚晓茵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 广场 崔海峰、赵瑞梅 2011 年 10 月 18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5 年 201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3 年 营业收入(元) 146,512,178.52 161,042,613.90 -9.02% 184,680,609.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90,365,494.79 47,253,534.67 91.24% 38,671,545.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89,402,260.66 47,042,271.54 90.05% 36,410,499.09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16,375,405.99 59,724,239.19 -72.58% 69,323,576.0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0 0.110 100.00% 0.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0 0.110 100.00% 0.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70% 3.94% 3.76% 3.34%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3 年末 总资产(元) 1,351,679,869.21 1,405,211,236.57 -3.81% 1,242,029,644.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1,153,904,398.62 1,219,608,514.66 -5.39% 1,176,254,979.99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注:1、在报告期内公司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拆股而增加或并股而减少公司总股本,但不影响股东权益金额 的,应当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最近 3 年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2、如果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因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原因发生变化且不影响股东权益金额的,应 当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最近 3 年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3、本报告期对上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应当披露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上年度期 末和上年度同期应当同时列示追溯调整或重述前后的数据。 4、对非经常性损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确定和计算,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应当遵照执行。 5、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填列或计算以上数据和指标。 6、如公司成立未满 3 年,应当披露公司成立后完整会计年度的上述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7、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4 号—每股收益》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计算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420,000,000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0.2152 是否存在公司债 □ 是 √ 否 公司是否存在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须办理公司债券停牌及暂停上市交易相关事项,并于年报披露时停牌!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期数 上期数 期末数 期初数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 按中国会计准则 90,365,494.79 47,253,534.67 1,153,904,398.62 1,219,608,514.66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按国际会计准则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期数 上期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按中国会计准则 90,365,494.79 47,253,534.67 1,153,904,398.62 1,219,608,514.66 按境外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按境外会计准则 注: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填列合并报表数据。 注:差异情况的详细说明。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注: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6,769,969.06 33,547,680.87 49,985,818.73 46,208,709.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959,239.73 24,712,711.66 19,380,125.30 33,313,418.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2,681,696.19 24,561,031.72 19,375,156.08 32,784,376.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915,069.51 -5,949,190.30 -4,718,675.86 15,128,202.64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注:如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当说明主要原因。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金额 2014 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99,569.43 168,117.40 446,459.2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 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34,579.14 773,700.00 2,610,0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 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 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 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 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0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 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2,346.35 -640,410.35 -99,118.0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213,260.79 90,143.92 696,294.8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 963,234.13 211,263.13 2,261,046.42 -- 注:1、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按税前金额列示。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损失类应以负数填写。 3、公司计算同非经常性损益相关的财务指标时,如涉及少数股东损益和所得税影响的,应当予以扣除。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增值税即征即退 3,123,908.65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 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1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永磁开关及高低压开关成套设备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开关业务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 为较高的产品性价比以及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品牌知名度。经过多年的长足发展,目前公司开关业务的营销网络已经遍布全 国二十几个省市,能够为客户提供集“售前、售中、售后”为一体的系统化服务。公司永磁开关系列产品已经实现在冶金、石 油、化工、电力、造纸、制药、食品、交通、环保等行业中的销售业绩。并与国内众多电力钢铁大中型企业建立了友好合作 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永磁开关业务的主要产品、经营模式及主要业绩驱动因素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永磁开关细分行业因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及传统行业客户经营情况不佳的影响,销售及市场推广进展情况不甚 乐观,但这并未构成整体行业从成长期向成熟期发展的障碍。公司凭借永磁开关系列产品多年的业绩积累及品牌知名度仍然 处于永磁开关细分行业的较领先地位。 同时,为了实现公司的长足发展,结合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和机遇,公司确立了转型战略,即在稳定发展原有永磁开关业 务的同时,构建综合性的金融控股平台。根据公司的转型战略及构建金融控股平台的规划,目前公司已经完成了对抚顺银行 的投资;在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设立创新金融服务公司,作为公司在泛金融等优良产业的投资拓展平台;并以其为主体与大 数据行业优秀团队合资设立北京中通华数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并取得控制权,以从事与泛金融等领域相关的大数据平台应用 开发业务;另外,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拟收购在行业内排名领先的主要从事第三方支付及互联网借贷平台业务的海科融 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等。总之,公司将围绕转型战略,充分利用各种优势资源,致力于打造具有竞争力的综合金融控股 平台。 注:公司应当简要介绍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内容,应当重点突出报告期 内发生的重大变化。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等。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 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化 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固定资产较期初增加 118.13%,主要是沙河子新厂房完工,从在建工程转 入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化 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 69.76%,主要是沙河子新厂房在建项目完工转固所 致。 注:1、简要介绍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的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 2、公司存在其他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自定义增加行进行列示。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的具体 内容 形成原因 资产规模 所在地 运营模式 保障资产安 全性的控制 措施 收益状况 境外资产占 公司净资产 的比重 是否存在重 大减值风险 注:公司应当简要介绍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的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 若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应当披露境外资产的形成原因、资产规模、运营模式、收益状况等。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第一、战略布局优势:为了实现公司长足发展,结合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和机遇,适时的 确立了转型战略并进行战略布局,即在稳定发展原有永磁开关业务的同时,构建具有竞争力 的综合金融控股平台。根据公司的转型战略及构建金控平台的规划,公司已完成对抚顺银行 的投资,成为抚顺银行第一大股东;使用自有资金在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投资设立全资子 公司——永大创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作为泛金融领域的拓展平台通过寻找有竞争 优势的产业和项目进行投资;并以其为主体与大数据领域顶尖团队合资设立北京中通华数据 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拥有控制权),从事金融等领域的大数据平台与应用开发业务;正在进 行的重大资产重组拟收购在行业内排名领先的主要从事第三方支付及互联网借贷平台业务的 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战略合作等举措,正在为公司 金融控股平台的构建发挥重要作用,未来公司将逐步完善金融控股平台影响力并推进相关业 务板块之间的资源共享及协调发展,公司的战略布局优势将逐步发挥其在完善金融控股平台 方面的重要作用,并不断提升公司价值,增强盈利能力。 第二,团队及管理优势:1、引进具有资深管理经验的职业经理人(公司董事长),拥有 大型企业集团的丰富管理经验,实现了公司从家族企业向职业经理人管理模式的转变,新的 管理团队重视企业管理中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完全采用现代化职业化规范化的模式对企业 进行管理,讲求管理的效率和效果;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组 织机构进行调整。即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优化公司管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效率, 对公司各部门执行模块管理模式,即实行董事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明确了职责分工及管 理层次,同时完善了公司管理架构并充实了公司管理团队。公司以上举措将对实现公司做大 做强的战略发展目标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产品优势:公司的永磁开关产品具有较高的性价比,公司的永磁开关拥有优越于 传统开关的性能和客户能够接受的价格,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的永磁开关取得了良好的市 场运行业绩,受到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 第四,技术优势:在公司传统业务永磁开关研发方面,公司拥有一支稳定且高水平的技 术团队,他们一直专注于产品的研发和创新,多年来积累了诸多宝贵和丰富的经验,未来他 们将继续发挥专长,不断丰富公司产品类别、提升产品性能。且公司全资子永大创新金融服 务(深圳)有限公司,与大数据行业领域的优秀团队合作对外投资设立的北京中通华数据软 件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控股),主要从事金融等领域的大数据平台及互联网业务支持,未来 北京中通华数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优秀技术团队将为公司构建金融控股平台及拓展在泛金 融领域的发展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3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未发生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不利影响的事项,公司正在围绕转 型战略进行在金融领域的战略布局,持续推进战略转型,提升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 利能力,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 注:公司应当披露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包括核心管理团队、关键技术人员、专有设备、专利、非专利技术、特许经营权、 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探矿权、采矿权、独特经营方式和盈利模式、允许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源要素或作为被许可方 使用他人资源要素等)的重要变化及对公司所产生的影响。如发生因核心管理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离职、设备或技术升级换 代、特许经营权丧失等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公司应当详细分析,并说明拟采取的相应措施。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4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鉴于宏观经济形势不甚理想,公司永磁开关业务、电能表业务及高速公路护栏业务的传统行业客户因 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业绩下滑,造成其项目投资及采购资金紧缩,这也对本公司的经营业务产生了负面作 用,正因如此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应的减少,报告期内公司实现 营业收入146,512,178.5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02%;公司发生营业成本77,491,427.46元,同比减少 11.97%,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375,405.99元,减少72.58%。 公司积极进行战略发展部署,注重在泛金融领域的投资和发展,因此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 创造了更多的利润,公司取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365,494.7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1.24%%, 使得公司业绩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报告期内, 面对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国内形势,公司围绕提升经济效益和运营效率这个目标,确立 了转型战略方针,充分利用公司优势资源,在保持永磁开关业务稳定发展的同时,实施一系列的转型动作, 已实现在银行、金融大数据领域的投资、并与华康金控进行战略合作,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的转型举措也 正在进行,公司致力于打造一个具有竞争力的综合金融控股平台。具体情况如下: (1)资本运作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利用资金优势和资源优势,发挥各方面资源寻找优良项目, 稳步推进金融控股平台的建立。公司投资设立永大创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通过寻找有竞争优势 的产业和项目进行投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收购海科融通100%的股权,海科融通主要从事第三方支付与 互联网借贷平台业务,并已开始在互联网众筹、互联网小额贷款等领域布局,是行业内颇具有竞争力的企 业。以上举措有利于公司实现资源共享,产生协同效应,提升公司价值,增强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和稳定 性。 (2)战略合作方面:与华康金融控股公司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华康金融控股为保险代理、 财富管理、资产管理及互联 网金融四大业务板块组成的大型企业集团,拥有100多个城市的布局,250多 万中高端客户,过万名签约保险理财顾问,旗下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为国内首家实行总分管理模式的全 国性保险专业中介企业,人力和业务规模已连续多年位居中国保险代理行业第 一名。公司与华康金融控 股公司通过建立优势资源互补合作关系,增强双方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实现双方未来的发展战 略规划。 (3)人力资源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引进新的管理团队,使现代化管理的理念与公司的发展战略相 适应。为了适应企业长远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经过审慎考虑对公司治理层及管理层进行了及公司组织机 构进行了部分调整。未来公司的管理体系,将在具有资深管理经验的管理人才与熟悉公司具体情况的技术 骨干等专业人才带领下, 向着更科学更高效的方向发展。 (4)管理方面:围绕公司做大做强的战略发展目标,结合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公司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在保持现有 执行流程基本框架的基础上,优化公司管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对公司各部门执行模块管理模式, 即实行董事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本次组织机构调整,达到了明晰公司组织机构管理层次,整合公司优 势资源及优化公司人员配置的目的。今后公司将按照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及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和运营,不断 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和效果。有利于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管理质量及效率的提升,切实提高公司各层面的执行 力,有利保障了公司的持续稳步健康发展。 (5)研发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组织研发团队改进产品性能,积极研发新产品,目前已有若干新产 品进入型式试验阶段,不仅如此,公司竭尽全力为研发人员提供各方面有利条件,并鼓励研发人员积极进 行产品研发,有计划的逐步增加研发投入,科技研发工作井然有序。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5 (6)营销策略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发新行业客户,公司永磁开关产品的原主要传统客户大 多集中于钢铁行业、化工行业及煤炭等行业,近年来,经过不断努力,公司的主要客户分部的行业逐渐增 多,且公司已经实现了在铁路及电力行业的销售业绩。目前,公司正在努力开发其他行业客户,未来公司 将实现向诸多行业的全面辐射,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也将随着行业客户的有效拓展而逐步得到提升。 (7)品牌建设方面:公司着力进行品牌建设,公司品牌在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且公司成功登陆深 交所中小板后,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公司以此为契机,继续进行品牌建设。持续贯彻品牌理念,把永磁 开关较传统开关所具有的可靠性高、寿命长、环保等特点深入到品牌理念中。为与时代发展更紧密接壤, 公司结合网络营销具有受众精准、传播途径广泛、投入相对较少等优势,加强对公司门户网站建设力度, 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同时我们聘有专职法律顾问专门负责品牌权益的维护,公司还通过对业务人员进行培 训,使他们掌握品牌营销的基本策略,另外还通过媒体宣传和产品销售逐步向客户推广公司的品牌,使得 公司产品的发展和品牌的发展并驾齐驱,为实现未来长远飞跃式发展奠定基础。 综上所述,紧紧围绕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146,512,178.52元、利润总额95,300,143.48元、净利润90,365,494.79元。未来在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和 坚实的技术力量支撑下我们有信心公司将会取得更好的经营业绩。 注:公司需要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 年修订)》第二 十六条要求披露相关内容。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是否与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概述披露相同 √ 是 □ 否 注:1、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成本、费用、研发投入、现金流等项目,需要提示变化并分析变化的原因。若公司业 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应当详细说明。 2、如果“是否与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概述披露相同”选择“否”应当填写相关情况。 参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146,512,178.52 100% 161,042,613.90 100% -9.02% 分行业 电气开关行业 110,020,413.28 75.09% 104,489,457.10 64.88% 5.29% 高低压开关成套设 备行业 32,373,463.74 22.10% 37,605,022.21 23.35% -13.91% 电能表行业 415,858.91 0.28% 2,650,552.67 1.65% -84.31%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6 高速公路交通设施 行业 3,685,870.82 2.52% 16,225,933.57 10.08% -77.28% 其他 16,571.77 0.01% 71,648.35 0.04% -76.87% 分产品 (1)开关 110,020,413.28 75.09% 104,489,457.10 64.88% 5.29% (2)开关柜 32,373,463.74 22.10% 37,605,022.21 23.35% -13.91% (3)电表 415,858.91 0.28% 2,650,552.67 1.65% -84.31% (4)交通设施 3,685,870.82 2.52% 16,225,933.57 10.08% -77.28% 其他 16,571.77 0.01% 71,648.35 0.04% -76.87% 分地区 内销 146,512,178.52 100.00% 159,820,331.41 99.24% -8.33% 外销 1,222,282.49 0.76% 注:公司应当结合行业特征和自身实际情况,分别按行业、产品及地区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电气开关行业 110,020,413.28 49,669,856.37 54.85% 5.29% 12.33% -2.83% 高低压开关成套 设备行业 32,373,463.74 24,059,424.46 25.68% -13.91% -13.00% -10.29% 分产品 (1)开关 110,020,413.28 49,669,856.37 54.85% 5.29% 12.33% -2.83% (2)开关柜 32,373,463.74 24,059,424.46 25.68% -13.91% -13.00% -10.29% 分地区 内销 146,512,178.52 77,476,516.46 47.12% -8.30% -10.80% 1.49%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7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电气开关行业 销售量 台 7,971 7,332 8.72% 生产量 台 8,072 5,749 40.41% 库存量 台 1,479 1,378 7.33% 高低压开关成套设 备行业 销售量 台 406 679 -40.21% 生产量 台 323 728 -55.63% 库存量 台 183 266 -31.20% 电能表行业 销售量 块 12,451 42,183 -70.48% 生产量 块 9,725 37,033 -73.74% 库存量 块 23,127 25,853 -10.54% 高速公路交通设施 行业 销售量 吨 705 1,923 -63.34% 生产量 吨 1,696 2,158 -21.41% 库存量 吨 2,468 1,477 67.10%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电气开关行业生产量较去年同期增加40.41%,主要原因:公司的主要客户分部的行业逐渐增多公司2015年度开关低 压接触器产品销售量及订单数量增加,因此生产量较去年增加40.41%; 2、高低压开关成套设备行业销售量较去年同期下降40.21%及生产量较去年同期下降55.63%%,主要原因是:受宏观经济 形势影响,公司高低压开关成套设备销量减少。 库存量较去年同期下降31.20%,主要原因是:为保障公司充足的现金流量,也为了有效提高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提升 企业运营效益和效率,公司一直采取以销定产的产销模式,报告期内订单消耗了部分库存量。 3、电能表行业销售量较去年同期下降70.48%,生产量较去年同期下降73.74%,主要原因是: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公 司传统行业客户因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业绩下滑,造成其项目投资及采购资金紧缩,这也对本公司的经营业务产生了负面作 用。 4、高速公路交通设施行业销售量较去年同期下降63.34%,主要原因是:因受到吉林省高速公路建设规划的影响,公司 高速公路设施业务报告期内订单量减少,因此业绩下降。 5、高速公路交通设施行业库存量较去年上升67.10%,主要原因是:未取得项目验收,暂未确认销售收入,导致库存增 加。 注:公司应当披露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对于主营业务为提供劳务的,已签订的重大劳务合同比 照该要求披露。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8 行业分类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电气开关行业 原材料 40,476,119.83 81.49% 35,174,382.91 81.83% -0.34% 电气开关行业 人工工资 4,643,673.82 9.35% 3,880,152.54 9.03% 0.32% 电气开关行业 折旧 611,464.76 1.23% 1,406,249.60 3.27% -2.04% 电气开关行业 其他等 3,938,597.97 7.93% 2,522,229.68 5.87% 2.06% 高低压开关成套 设备行业 原材料 21,505,119.54 89.38% 25,625,111.36 88.69% 0.69% 高低压开关成套 设备行业 人工工资 598,848.09 2.49% 783,378.43 2.71% -0.22% 高低压开关成套 设备行业 折旧 1,009,869.77 4.20% 1,436,927.73 4.97% -0.77% 高低压开关成套 设备行业 其他等 945,587.06 3.93% 1,046,592.58 3.62% 0.31% 电能表行业 原材料 140,181.43 61.45% 1,225,171.76 74.14% -12.69% 电能表行业 人工工资 49,893.56 21.87% 289,314.24 17.51% 4.36% 电能表行业 折旧 8,438.57 3.70% 43,486.89 2.63% 1.07% 电能表行业 其他等 29,597.32 12.97% 94,568.87 5.72% 7.25% 高速公路交通设 施行业 原材料 2,354,359.06 66.90% 11,177,993.04 77.27% -10.37% 高速公路交通设 施行业 人工工资 434,018.89 12.33% 1,229,899.18 8.50% 3.83% 高速公路交通设 施行业 折旧 224,943.27 6.39% 512,081.91 3.54% 2.85% 高速公路交通设 施行业 其他等 505,803.53 14.37% 1,545,534.99 10.68% 3.69% 注:1、公司应当按行业或产品披露本年度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如原材料、人工工资、折旧、能源和动力等)在成本 总额中的占比情况,并提供上年同口径可比数据,如无法取得可比数据,公司应当说明原因。 2、如果涉及商业秘密的,公司可以仅披露占比最高或最主要的单个项目。 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注:1、公司应当按行业或产品披露本年度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如原材料、人工工资、折旧、能源和动力等)在成本 总额中的占比情况,并提供上年同口径可比数据,如无法取得可比数据,公司应当说明原因。 2、如果涉及商业秘密的,公司可以仅披露占比最高或最主要的单个项目。 单位:元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9 单位:元 说明 注:1、公司对上述项目的补充说明。 2、如无法取得同口径数据的原因说明。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序号 下属子公司 2015年度 2014年度 1、 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 合并 合并 2、 吉林永大集团电表有限公司 合并 合并 3、 北京永大科技有限公司 合并 合并 4、 永大创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合并 不合并 5、 北京中通华数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合并 不合并 注:如果因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的,应当提供上年同口径的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注:若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公司应当介绍已推出或宣布推出的新产品及服务,并说明对公司经 营及业绩的影响。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47,368,162.76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32.33% 注: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应当合并列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实际控制的除外。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陕西银河电气设备有限制造分公司 9,991,286.34 6.82% 2 北京榕悦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9,827,917.49 6.71% 3 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 9,633,453.03 6.58% 4 宁波天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401,709.38 6.42% 5 山东泰开电器开关有限公司 8,513,796.52 5.81% 合计 -- 47,368,162.76 32.33% 注: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应当合并列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实际控制的除外。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0 注:公司应当说明前五名客户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 5%以上股 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客户中是否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等。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42,983,151.07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34.44% 注: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应当合并列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实际控制的除外。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深圳市阿伯丁科技有限公司 18,586,324.79 18.50% 2 山东晨鸿电气有限公司 6,907,428.21 6.88% 3 长春市矩型焊管有限责任公司 4,337,283.76 4.32% 4 中威启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679,122.86 2.67% 5 山东深海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2,444,870.00 2.07% 合计 -- 34,599,792.10 34.44% 注: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应当合并列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实际控制的除外。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注:公司应当说明前五名供应商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 5%以上 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供应商中是否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等。 3、费用 单位:元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21,431,020.52 19,871,935.69 7.85% 管理费用 37,130,093.34 35,820,993.88 3.65% 财务费用 -11,286,697.08 -24,390,849.81 -53.73% 支付贷款利息所致 注:若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财务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结合业务模式和费用构成,说明 产生变化的主要驱动因素。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注:公司应当说明本年度所进行研发项目的目的、项目进展和拟达到的目标,并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15 年 2014 年 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 51 53 -3.77%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1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8.76% 7.73% 1.03% 研发投入金额(元) 7,368,341.71 8,954,922.39 -17.7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5.03% 5.56% -0.53%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 的比例 0.00% 0.00% 注:研发投入金额是以合并报表为口径。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注:公司应说明本年度研发投入总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如数据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还应当解释变化的原因。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注:公司应说明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资入比例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3,842,090.51 224,889,098.15 -27.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7,466,684.52 165,164,858.96 -10.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16,375,405.99 59,724,239.19 -72.5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10,187,356.44 918,720,773.27 -11.8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1,379,911.89 1,241,416,044.04 -53.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228,807,444.55 -322,695,270.77 -170.9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4,210,000.00 119,000,000.00 105.2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2,650,168.93 5,615,340.00 6,714.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138,440,168.93 113,384,660.00 -222.1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6,742,681.61 -149,553,592.22 -171.37%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2.58%,主要原因为:销售产品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53.17%,主要原因为:固定资产投资及对外投资减少所致。 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70.91%,主要原因为:固定资产投资及对外投资减少,定期存款到期收 回减少所致 4、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105.22%,主要原因为:取得银行借款所致。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2 5、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6,714.37%,主要原因为:利润分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218 万元。 2、 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折旧计入当期损益 1,065 万元。 3、 报告期内,无形资产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14 万元。 4、 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 59 万元。 5、 报告期内,投资收益 7,325 万元。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 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 73,247,589.08 76.86% 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2 日收 到中国银监会下发《中国银 监会关于抚顺银行股权变更 事宜的批复》,同意永大集团 公司受让抚顺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抚顺银行”) 9.28%股权,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完成股权受让程 序,成为抚顺银行第一大股 东。根据抚顺银行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 议,公司在抚顺银行董事会 中取得一个董事席位,取得 对抚顺银行财务和经营政策 参与决策的权力,对抚顺银 行具有重大影响,故公司对 抚顺银行的投资采用权益法 进行核算。 是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资产减值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注:1、若本期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的重大变化源自非主要经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 产减值、营业外收支等,应当详细说明涉及金额、形成原因、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3 2、如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变动源自表格以外的其他非主营业务,可在表格中自定义增加行进行列示。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货币资金 401,731,533.5 2 29.72% 550,003,476.91 39.14% -9.42% 应收账款 53,795,171.45 3.98% 34,917,314.95 2.48% 1.50% 存货 98,213,973.52 7.27% 94,541,238.03 6.73% 0.54% 投资性房地产 长期股权投资 408,196,077.9 5 30.20% 347,237,277.78 24.71% 5.49% 固定资产 240,823,848.7 6 17.82% 110,404,262.33 7.86% 9.96% 在建工程 47,134,047.08 3.49% 155,847,841.64 11.09% -7.60% 短期借款 144,600,000.0 0 10.70% 119,000,000.00 8.47% 2.23% 长期借款 2,020,000.00 0.15% 2,410,000.00 0.17% -0.02% 注:鼓励公司结合各项营运能力和偿债能力的财务指标进行分析。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计入权益的累 计公允价值变 动 本期计提的减 值 本期购买金额 本期出售金额 期末数 注:1、上表中的“单位”应统一折算成人民币列示; 2、“其他”中金额重大的项目,可以在表中单独列示; 3、直接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4、上表不存在必然的勾稽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4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及对其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影响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44,279,924.92 58,601,670.92 -24.44%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 公司名 称 主要业 务 投资方 式 投资金 额 持股比 例 资金来 源 合作方 投资期 限 产品类 型 截至 资产 负债 表日 的进 展情 况 预计 收益 本期投 资盈亏 是否涉 诉 披露日 期(如 有) 披露索 引(如 有) 注:1、对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公司应当披露被投资公司名称、主要业务、投资份额和持股比例、资金来源、 合作方、投资期限、产品类型、进展情况、预计收益、本期投资盈亏、是否涉诉等信息。 2、进展情况包括资产负债表日所涉及的股权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等等。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 称 投资方 式 是否为 固定资 产投资 投资项 目涉及 行业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报 告期末 累计实 际投入 金额 资金来 源 项目进 度 预计收 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收 益 未达到 计划进 度和预 计收益 的原因 披露日 期(如 有) 披露索 引(如 有) 注:对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公司应当披露项目本年度和累计实际投入情况、资金来源、项目的进度及预 计收益。若项目已产生收益,应当说明收益情况;未达到计划进度和收益的,应当说明原因。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类别 初始投资 本期公允价 计入权益的累 报告期内购入 报告期内售 累计投资收 期末金额 资金来源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5 成本 值变动损益 计公允价值变 动 金额 出金额 益 注:对报告期内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境内外股票、基金、债券、信托产品、期货、金融衍生工具等金融资产的初始投资 成本、资金来源、报告期内购入或售出及投资收益情况、公允价值变动情况等进行披露。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募集方式 募集资金 总额 本期已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已累计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报告期内 变更用途 的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比例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总额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 向 闲置两年 以上募集 资金金额 2011 年 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 股股票 3,800 万股 72,781.51 29,913.24 56,884.91 0 0 0.00% 23,558.12 储存于募 集资金专 户中 0 合计 -- 72,781.51 29,913.24 56,884.91 0 0 0.00% 23,558.12 -- 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 2011 年 10 月 18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8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0.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 76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2,184,886.5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727,815,113.46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1 年 10 月 13 日全部到位。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44,279,924.92 元,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 15,700,774.33 元,募集资金 专户的手续费支出 5,267.53 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54,852,509.33 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235,581,224.34 元。 注:1、公司如在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或报告期之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内的,应当披露本部分的内容。 2、报告期募集公司债、发行优先股(含符合规定发行优先股购买资产)的也适用相关披露。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6 变更) (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8000 台 12kV 永 磁高压真空断路器技 术改造项目 是 6,986.45 6,986.45 939.27 2,382.69 34.10% 2015 年 07 月 31 日 1,156.26 否 否 年产1200台40.5kV永 磁高压真空断路器、 8000 台万能式永磁低 压真空断路器建设项 目 是 21,526.33 21,526.33 3,488.72 16,040.52 74.52% 2015 年 07 月 31 日 840.78 否 否 企业营销网络建设项 目 否 1,546.4 1,546.4 1,112.91 71.97% 2014 年 06 月 30 日 否 否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是 12,668.55 12,668.55 12,668.55 100.00% 2015 年 12 月 04 日 否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0,059.18 42,727.73 17,096.54 32,204.67 -- -- 1,997.04 -- -- 超募资金投向 购买土地使用权 3,843.54 3,843.54 3,843.54 100.00% 支付北京永大投资款 6,000 6,000 6,000 100.00%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2,020 2,020 2,020 100.00%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12,816.7 12,816.7 12,816.7 12,816.7 100.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4,680.24 24,680.24 12,816.7 24,680.24 -- -- -- -- 合计 -- 54,739.42 67,407.97 29,913.24 56,884.91 -- -- 1,997.0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鉴于公司地处东北,受气候寒冷的客观因素影响,造成土建及其他厂房建设项目实际建设期较短,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将募投项目“年产 8000 台 12kV 永磁高压真空断路器技术改 造项目”和募投项目“年产 1200 台 40.5kV 永磁高压真空断路器、8000 台万能式永磁低压真空断路器 建设项目”建设期延期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8000 台 12kV 永磁高压真空断路器 技术改造项目”和募投项目“年产 1200 台 40.5kV 永磁高压真空断路器、8000 台万能式永磁低压真空 断路器建设项目”已完成。2015 年度,相关募投项目产生的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如下:1、 公司募投项目主要为改善及增加公司永磁开关系列产品的生产能力。由于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 国内投资需求有所放缓,公司传统行业客户化工、煤炭、钢铁等受到不同程度业绩下滑,造成其项 目投资及采购资金紧缩,一些新建和改建项目缓建或缩减规模,这对公司的经营业务产生了负面影 响,进而影响了公司主导产品永磁开关系列产品的销售。2、由于如上因素的影响且公司主要采取以 销定产的产销模式,因此公司募投项目生产线的产能客观上无法达到既定标准,故未能实现原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适用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7 及使用进展情况 (1)经公司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02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2011 年 12 月使用超募资金支付。(2)2012 年 11 月 22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决议通过使用不超过 4,000 万元的 超募资金购买用于募投项目“年产 8000 台 12kV 永磁高压真空断路器技术改造项目”和募投项目“年 产 1200 台 40.5kV 永磁高压真空断路器、8000 台万能式永磁低压真空断路器建设项目”建设的土地 使用权。实际购买土地使用权相关支出金额为 38,435,398.00 元,期中: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 36,147,696 元,绿化费用 1,902,538.00 元,其他费用 385,164.00 元。(3)2013 年 12 月 12 日,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公司营销总部和研发中心 的议案》、《吉林永大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将超募资金专项用于购买和装修北京营销总部和研发中心办 公用房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在北京投资设立专门作为公司营销总部和 研发中心的全资子公司(吉林永大科技有限公司),后由该子公司(吉林永大科技有限公司)将该等 款项专用于购买和装修如上营销总部和研发中心办公用房。该决议所涉及超募资金于 2014 年 2 月支 付使用。(4)根据公司 2015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将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节余募集资金 12,888.67 万元(含息)及部分超募资金 12,816.70 万元(超 募资金总额的 30%)共计 25,705.37 万元(以资金转出日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2 年 10 月 22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募投项目“年产 8000 台 12kV 永磁高压真空断路器 技术改造项目”和“年产 1200 台 40.5kV 永磁高压真空断路器、8000 台万能式永磁低压真空断路器建 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号路 80 号”变更为“吉林市船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迎宾大路南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2011 年 11 月 28 日,公司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共计 43,387,643.05 元。上述置换资金已经保荐人确认,并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沪众会字(2011)第 4733 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 根据公司 2015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将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节余募集资金 12,888.67 万元(含息)及部分超募资金 12,816.70 万元(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共计 25,705.37 万元(以资金转出日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 实际将节余募集资金 126,685,509.33 元及部分超募资金 128,167,000 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已定期存储了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到期后该部分资金将 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8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注:募投项目“年产 1200 台 40.5kV 永磁高压真空断路器、8000 台万能式永磁低压真空断路器建设 项目”前期投入厂房建设支出金额为 2,596.35 万元,该厂房以后将继续用于主营业务生产。2014 年 12 月,公司已用自有资金归还上述厂房建设款项。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交易对 方 被出售 资产 出售日 交易价 格(万 元) 本期初 起至出 售日该 资产为 上市公 司贡献 的净利 润(万 元) 出售对 公司的 影响 (注 3) 资产出 售为上 市公司 贡献的 净利润 占净利 润总额 的比例 资产出 售定价 原则 是否为 关联交 易 与交易 对方的 关联关 系(适 用关联 交易情 形) 所涉及 的资产 产权是 否已全 部过户 所涉及 的债权 债务是 否已全 部转移 是否按 计划如 期实 施,如 未按计 划实 施,应 当说明 原因及 公司已 采取的 措施 披露日 期 披露索 引 注:1、适用于报告期内发生及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出售资产的情形。 2、“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和“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应填列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的情况。 3、出售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的影响,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4、如公司出售资产事项已在临时报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变化的,仅需披露该事项概述,并提供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的相关查 询索引。披露索引可以披露公告的编号、公告名称、公告披露的网站名称。如果在本表中填写了未达到临时披露标准的出售 资产事项,请在披露日期和披露索引处填写“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交易对 方 被出售 股权 出售日 交易价 格(万 元) 本期初 起至出 售日该 股权为 上市公 出售对 公司的 影响 股权出 售为上 市公司 贡献的 净利润 股权出 售定价 原则 是否为 关联交 易 与交易 对方的 关联关 系 所涉及 的股权 是否已 全部过 是否按 计划如 期实 施,如 未按计 披露日 期 披露索 引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9 司贡献 的净利 润(万 元) 占净利 润总额 的比例 户 划实 施,应 当说明 原因及 公司已 采取的 措施 注:1、适用于报告期内发生及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出售股权的情形。 2、“所涉及的股权是否已全部过户”应填列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的情况。 3、出售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的影响,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吉林永大 电气开关 有限公司 子公司 开关产销 300,000,00 0.00 551,106,94 4.20 529,171,42 9.30 114,959,54 0.81 34,899,459 .77 33,837,450. 84 吉林永大 集团电表 有限公司 子公司 电表产销 625,000.00 4,897,116. 22 398,066.34 3,647,597. 86 -1,558,880. 64 -1,197,653. 14 北京永大 科技有限 公司 子公司 电气机械 及器材制 造业 60,000,000 .00 59,897,161 .96 58,859,604 .96 -882,968.8 0 -929,670.19 永大创新 金融服务 (深圳)有 限公司 子公司 金融信息 咨询 3,518.42 -7,495.58 -7,495.58 -7,495.58 抚顺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参股公司 吸收存款、 发放贷款 及银行业 业务 2,445,497, 189.00 52,876,118 ,131.46 4,398,664, 633.10 1,751,040, 557.99 1,042,206, 540.59 788,841,141 .12 】单位:元 注:填列范围包括:单个子公司的净利润或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 10%以上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注:1、单个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经营业绩同比出现大幅波动,且对公司合并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对其业绩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0 波动情况及其变化原因进行说明; 2、如主要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经营业绩未出现大幅波动,但其资产规模、构成或其他主要财务指标出现显著变化,并可能 在将来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也应当对变化情况和原因予以说明。 3、持有与公司主业关联度较小的子公司,公司应当说明公司的持有目的和未来经营计划; 4、对报告期内投资收益占净利润达 50%以上的公司,应当说明投资收益中占比 10%以上的股权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5、主要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的披露应当参照上市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要求。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注:公司存在其控制下的结构化主体时,应当介绍公司对其控制权方式和控制权内容,并说明公司从中可以获取的利益和对 其所承担的风险。另外,公司还应当介绍结构化主体对其提供融资、商品或劳务以支持自身主要经营活动的相关情况。公司 控制的结构化主体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中所规定的“结构化主体”。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发展趋势 近年来,世界经济仍处于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过程中,各国深层次、结构性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发达经济体 经济运行分化加剧,发展中经济体增长放缓,但根据国际基金组织的预测,预计 2015-2016 年全球增长将小幅加快。在世界 贸易低速增长,我国经济全面向新常态转换的宏观经济背景下,公司将利用优势资源及有利契机在维持原有永磁开关业务稳 步发展的同时向泛金融领域进行战略转型。转型过程中公司将不同程度的受到相关金融行业发展趋势的影响,但随着互联网 金融首次被写入国家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国家对金融业规范监管的要求,运营规范且有竞争力的金融类企业将得到一个良好的 发展机遇。 (二)公司发展战略 对于公司原有的传统永磁开关业务,公司仍然致力于打造永磁开关行业民族品牌,做永磁开关细分行业领军者,因此 将进一步扩大规模,拓展新行业客户。 另外,报告期内,公司确立了转型战略,即打造具有竞争力的综合金融控股平台,随着各项业务的拓展及整合,公司 的经营范围将不再局限于原有传统业务领域,在稳定发展原有永磁开关业务的同时,公司积极地在泛金融领域寻求拓展。 公司现有业务已经涉及大数据及泛金融领域的相关业务,金融控股平台的搭建已经初见成效,即公司已完成对抚顺银行 的投资,成为抚顺银行第一大股东,且截至目前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并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另外,公司已先后: 1)在前海设立创新金融服务子公司,作为泛金融领域的拓展平台;2)与专业团队组建合资公司,从事金融等领域的大数据 平台与应用开发业务;3)竞标寿险公司股权;4)重大资产重组拟收购海科融通,海科融通主要业务是从事第三方支付与互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1 联网借贷平台业务,并已开始在互联网众筹、互联网小额贷款等领域布局,是行业内颇具有竞争力的企业;5)与华康金融 控股公司通过建立优势资源互补合作关系,增强双方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实现双方未来的发展战略规划。 综上所述,公司致力于打造的金融控股平台将是一个全方位、体系化的涵盖了金融领域主要业务的一个完善循环的生 态圈,且平台内的各项业务之间能够相互融合、协同发展。这个平台能够统筹生态圈内各项业务的发展并为其提供支撑,各 相关业务板块也正逐步发挥这协同效应。届时公司的整体资产规模、业绩水平、核心竞争力及综合实力将得到显著提升。 (三)2016 年经营计划和具体措施 2016年度公司将围绕提升经济效益和运营效率这个目标,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各种优势资源,在继续稳定发展永磁开关 业务的同时,积极构建的具有竞争力的金融控股平台。主要是做好如下几方面: (1)资本运作方面:2016年度,将稳步推进金融控股平台的建立,不失时机的向发展前景好的泛金融产业项目进行投 资或开展深度战略合作。以实现上市公司做大做强为己任,充分发挥作为资本市场一员的重要作用。 (2)人力资源方面:坚持人才队伍培养,在稳定现有人才的基础上,重点引进管理、科研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对潜质 较好,发展空间较大的中青年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加大培养力度,加大对科研及人才引进方面的投入,加大对创新研发方面 的鼓励措施,提高学术水平。同时继续引进和培养人才,为公司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及打造金融控股平台做好人才储备。 (3)管理方面: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在保持现有执行流程基本框架的基础上,公司会根据自身发展阶段不 断完善优化公司管理结构,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和规范管理要求的提升,加强对各子公司要实施经常性的指导、审 计和监督,加强监管子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跟踪问效制,按时进行跟踪,确保工作运行规范有序,以 提升公司管理效率,达到整合公司优势资源及优化公司人员配置的目的,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管理质量及效率的提升,切实提 高公司各层面的执行力,确保公司的持续稳步健康发展。 (4)品牌建设方面:公司着力进行品牌建设,公司品牌在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且公司成功登陆深交所中小板后, 品牌知名度进一步提升,“YDD”品牌优势无论在公司传统行业和金融领域,都是值得信赖的品牌。公司将以此为契机, 继续进行品牌建设,结合网络营销具有受众精准、传播途径广泛、投入相对较少等优势,公司将加强对门户网站建设力度, 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加强对公司还通过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掌握品牌营销的基本策略,另外还将通过媒体宣传和产 品销售逐步向客户推广公司的品牌,使得公司产品的发展和品牌的发展并驾齐驱,为实现未来长远飞跃式发展奠定基础。在 不断稳步推进公司打造金融控股平台的同时,让“YDD”品牌牢固竖立在客户心中。 (四)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目前处于战略转型阶段,公司将搭建的金融控股平台是一个全方位、体系化的涵盖了金融领域主要业务的一个完善 循环的生态圈,且平台内的各项业务之间能够相互融合、协同发展。在构建金控平台的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金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2 融环境、政策环境及被投资主体的经营环境的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在战略转型过程中始终坚持严格的风控管理和科学的投资决策,严格执行公司《重大经营和投资决策 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必要的时候聘请专业机构严格把关,如对被收购并从标的资产情况,股权结构,财 务状况,盈利能力,主要业务情况,经营管理模式,风险,产品情况,发展前景,行业地位,生产能力等多方面对收购的可 行性进行论证等举措。确保公司的金控平台在稳步规范中逐步完善,最终成功实现公司的转型战略。 注:1、公司应当讨论和分析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以及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鼓励进行量化分析,具体 要求参见《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 年修订)》第二十八条。 2、公司应当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并对未达到计划目标的情况进行解释(如适用)。 3、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较曾公开披露过的本年度盈利预测低于或高于 20%以上,应当说明差异原因(如适用)。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5 年 01 月 14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抚顺银行 2013 年度业绩 2015 年 01 月 15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抚顺银行股份交割手续是否 办完。 2015 年 01 月 21 日 电话沟通 机构 大宗交易接盘方,询问公司股东是否有 减持意向。 2015 年 02 月 05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利润分配实施时间。 2015 年 02 月 27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权益分派内容。 2015 年 03 月 03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利润分配实施时间。 2015 年 03 月 06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股权登记日日期。 2015 年 04 月 01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抚顺银行收益占公司收益比重。 2015 年 04 月 16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大股东减持情况。 2015 年 05 月 05 日 电话沟通 机构 大宗交易接盘方,可为公司大股东提供 减持服务。 2015 年 05 月 15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一季度报中毛利率、利润上升 原因。 2015 年 06 月 09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15 年 06 月 24 日 电话沟通 机构 向公司介绍新三板项目。 2015 年 07 月 06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股东人数。 2015 年 07 月 13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股票复牌时间。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3 2015 年 07 月 21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股票复牌时间。 2015 年 08 月 14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股票复牌时间。 2015 年 08 月 18 日 电话沟通 机构 想与公司建立合作关系。 2015 年 09 月 09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15 年 10 月 07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股票复牌时间。 2015 年 11 月 09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业绩情况。 2015 年 11 月 19 日 电话沟通 机构 询问公司股票复牌时间。 2015 年 12 月 17 日 电话沟通 机构 想来公司调研。 2015 年 12 月 23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利润分配实施时间。 2016 年 02 月 29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询问公司目前总体经营管理情况、公司 业绩提升原因、对金控平台的理解、与 华康金融控股合作方面、北京中通华数 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情况八、支撑海 科融通实现业绩对赌的依据 注:1、接待方式指实地调研、电话沟通、书面问询等方式。 2、接待对象类型指机构、个人、其他。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4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5月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于2012年9月 14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条款进行了修订。规定利润分配政策主要内容 为: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应当实施现金分红并优先采用现金方 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详细内容 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2012年8月28日登载的《公司章程》。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进行利润分配,未发生调整及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况。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明: 是 注:公司应当披露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说明利润分配政策是否符 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是否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否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是否有明确的分红标准和 分红比例;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公司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公司近3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预案或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或方案情况: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共计派发3,900,000.00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313,294,643.92元结转至 下一年度。2013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计划以总股本150,000,000股为基数,以现金形式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人民币10元(含税),同时公司还将以150,000,0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18股,共计转增27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420,000,000股。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计划以总股本420,000,0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42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40,000,000股。 注:公司应当披露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5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 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率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红的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红的比例 2015 年 0 90,365,494.79 0 0.00 0.00% 2014 年 150,000,000.00 47,253,534.67 317.44% 0.00 0.00% 2013 年 3,900,000.00 38,671,545.51 10.08% 0.00 0.00% 注:公司需列表披露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的金额及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公司以其他方式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单独披露该种方式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和比例。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 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原因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注: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 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0 每 10 股转增数(股) 1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420,00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 0 可分配利润(元) 286,971,008.67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其他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公司计划以总股本420,000,0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420,0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40,000,000股。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6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上海恣颖实 业有限公司 股份减持承 诺 从 2015 年 9 月 21 日起 6 个月内,信息 披露义务人 上海恣颖实 业有限公司 不得通过二 级市场减持 公司股份。 2015 年 09 月 21 日 六个月。 正在严格履 行。 广州汇垠日 丰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股份减持承 诺 承诺自股权 转让协议签 订之日起 6 个 月不通过二 级市场减持 吉林永大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 2015 年 12 月 24 日 六个月。 正在严格履 行。 吕永祥、吕兰 根据中国证 监会 2015 年 7 月 8 日发布的 [2015]18 号 公告要求:从 2015 年 7 月 8 日起 6 个月 内,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和 持股 5%以上 股东(以下并 称大股东)及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不得通过 二级市场减 持本公司股 份。吕永祥、 吕兰承诺:将 遵守该公告 之减持规定, 不在证监会 [2015]18 号 2015 年 12 月 22 日 从 2015 年 7 月 8 日起 6 个 月内。 已经履行完 毕。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7 公告规定期 限内通过二 级市场减持 股份。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计划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 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盈利预测资产 或项目名称 预测起始时间 预测终止时间 当期预测业绩 (万元) 当期实际业绩 (万元) 未达预测的原 因(如适用) 原预测披露日 期 原预测披露索 引 注:披露索引包括原预测披露的网站链接、披露日期、公告名称、公告号等。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在报告年度经营业绩做出的承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注: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对公司或相关资产在报告年度经营业绩做出承诺的,公司董事会应关注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公 司或相关资产年度业绩未达到承诺的,董事会应对公司或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承诺数据的差异情况进行单独审议,详细 说明差异情况及上市公司已或拟采取的措施,督促公司相关股东、交易对手方履行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股东或关 联人名称 占用时间 发生原因 期初数 报告期新增 占用金额 报告期偿还 总金额 期末数 预计偿还方 式 预计偿还金 额 预计偿还时 间(月份)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相关决策程序 当期新增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 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8 明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 采取的措施说明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 意见的披露日期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 意见的披露索引 注:1、披露索引可以披露公告的编号、公告名称、公告披露的网站名称。 2、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有权对其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 (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三)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 (四)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3、上述“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是指上市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 (一)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的余额在一千万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 上; (二)上市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余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在五千万元以上,且占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注:如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应当就所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24.1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开始适用的时点 备注 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计提坏账账龄分析表变更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 2015 年 1 月 1 日 未来适用法 变更前: 变更后: 账龄 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 账龄 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39 <1 年 5% <1 年 5% 1-2 年 20% 1-2 年 10% 2-3 年 50% 2-3 年 25% 3-4 年 100% 3-4 年 50% 4-5 年 100% 4-5 年 70% 5 年以上 100% 5 年以上 100% 注: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变化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2、如涉及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披露是否就相关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3、同时适用境内外会计准则的公司应当对产生差异的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注:1、因报告期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而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予以披露,并分析其原因及影响金额。 2、如涉及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披露是否就相关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3、同时适用境内外会计准则的公司应当对产生差异的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序号 下属子公司 2015年度 2014年度 1、 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 合并 合并 2、 吉林永大集团电表有限公司 合并 合并 3、 北京永大科技有限公司 合并 合并 4、 永大创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合并 不合并 5、 北京中通华数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合并 不合并 注: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2、如果因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的,应当提供上年度同口径的数据;如无法取得,公司应当说明原因。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35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10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陆士敏 奚晓茵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注:年限从审计机构与公司首次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 □ 是 □ 否 对改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详细说明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聘请股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财务顾问,期间共支付财务顾问费XXXX万元。 注:公司报告期内若聘请了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应当披露聘任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 务顾问或保荐人的情况,报告期内支付给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的报酬情况。例如“本年度,公司 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聘请×××证券为财务顾问,期间共支付财务顾问费×××万元。”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注: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情形的公司,应当披露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以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年度报告披露后 面临终止上市情形的公司、因重大违法面临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和已披露主动退市方案的公司,应当单独披露退 市情况专项报告,并提醒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注:公司应当披露报告期内发生的破产重整相关事项,包括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法院受理重整、和解或破产 清算,以及公司重整期间发生的法院裁定结果及其他重大事项。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应当说明计划的具体内容及执行情况。 如相关破产事项已在临时报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变化的,仅需披露该事项概述,并提供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的相关查询索引。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 况 涉案金额(万 元) 是否形成预计 负债 诉讼(仲裁) 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 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 决执行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注:1、如以上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报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仅需披露该事项概述,并提供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的查询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1 索引。披露索引可以披露公告的编号、公告名称、公告披露的网站名称。 2、已在上一年度报告中披露,但尚未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应当披露案件进展情况。 3、对报告期内已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应当披露案件执行情况。 4、公司应当汇总披露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的涉案总金额及预计总负债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名称/姓名 类型 原因 调查处罚类型 结论(如有)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注:披露索引包括原预测披露的网站链接、公告名称、公告号等。 整改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注:报告期内公司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的,公司应当披露整改责任人、整改期 限、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报告书的指定披露网站及日期。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注:1、公司应当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如相关事项已在临时报告且无后续进展的,仅需披露该事项概述,并提供临时报告 披露网站的相关查询索引。 2、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应披露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相应情况。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注:公司应当披露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在本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如相关事项已在临时报告 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仅需披露该事项概述,并提供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的相关查询索引。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注:公司应当披露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若对于某一关联方,报告期内累计关联交易总额高于 3000 万元且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 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并按照以下发生关联交易的不同类型分别披露。如已在临时报 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仅需披露该事项概述,并提供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的相关查询索引。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交易 关联关 关联交 关联交 关联交 关联交 关联交 占同类 获批的 是否超 关联交 可获得 披露日 披露索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2 方 系 易类型 易内容 易定价 原则 易价格 易金额 (万 元) 交易金 额的比 例 交易额 度(万 元) 过获批 额度 易结算 方式 的同类 交易市 价 期 引 注:1、如已在临时报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此节可选“不适用”,但需在本节的第 5 小节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中 披露该事项概述,并提供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的相关查询索引。 2、披露索引可以披露公告的编号、公告名称、公告披露的网站名称。“获批的交易额度”是指经公司有权机关批准的交易金 额的上限。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方 关联关 系 关联交 易类型 关联交 易内容 关联交 易定价 原则 转让资产 的账面价 值(万元) 转让资产 的评估价 值(万元) 转让 价格 (万 元) 关联交易 结算方式 交易损益 (万元)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注:1、如已在临时报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此节可选“不适用”,但需在本节的第 5 小节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中 披露该事项概述,并提供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的相关查询索引。 2、披露索引可以披露公告的编号、公告名称、公告披露的网站名称。 3、如相关交易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共同投资方 关联关系 被投资企业 的名称 被投资企业的 主营业务 被投资企业 的注册资本 被投资企业的总 资产(万元) 被投资企业的净 资产(万元) 被投资企业的净 利润(万元) 注:如已在临时报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此节可选“不适用”,但需在本节的第 5 小节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中披露 该事项概述,并提供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的相关查询索引。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注:请注意对上面“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进行选择。 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形成原因 是否存在非 经营性资金 占用 期初余额 (万元) 本期新增金 额(万元) 本期收回金 额(万元) 利率 本期利息 (万元) 期末余额 (万元)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3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形成原因 期初余额 (万元) 本期新增金 额(万元) 本期归还金 额(万元) 利率 本期利息 (万元) 期末余额(万 元) 注:如已在临时报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此节可选“不适用”,但需在本节的第 5 小节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中披露 该事项概述,并提供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的相关查询索引。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托管情况说明 注:此处披露所有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托管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向公司托管资产事项概 述。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方名 称 受托方名 称 托管资产 情况 托管资产 涉及金额 (万元) 托管起始 日 托管终止 日 托管收益 (万元) 托管收益 确定依据 托管收益 对公司影 响 是否关联 交易 关联关系 注:表格中只需披露单个项目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托管项目情况,其余托管项目情况在“托管 情况说明”中予以说明。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托管项目。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包情况说明 注:此处披露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承包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承包公司资产事项概述。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项目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4 □ 适用 □ 不适用 出包方名 称 承包方名 称 承包资产 情况 承包资产 涉及金额 (万元) 承包起始 日 承包终止 日 承包收益 (万元) 承包收益 确定依据 承包收益 对公司影 响 是否关联 交易 关联关系 注:表格中只需披露单个项目为公司带来的损益额达到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承包项目情况,其余承包项目情况在“承 包情况”说明中予以说明。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承包项目。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注:此处披露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租赁公司资产事项概述。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出租方名 称 租赁方名 称 租赁资产 情况 租赁资产 涉及金额 (万元) 租赁起始 日 租赁终止 日 租赁收益 (万元) 租赁收益 确定依据 租赁收益 对公司影 响 是否关联 交易 关联关系 注:表格中只需披露单个项目为公司带来的损益额达到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租赁项目情况,其余租赁项目情况在“租 赁情况”说明中予以说明。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租赁项目。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注:1、应披露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合同。 2、表中“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情况”仅含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公司子公司对另一子公司的担保请填写在“子公司 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部分,其余情况比如公司对其他企业担保、公司子公司对其他企业担保等都包含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中。 3、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应填写明细情况。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金额以该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与上市公司占其股份 比例的乘积为准。 4、担保总额为上述“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报告期末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余额合计”和“报 告期末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三项的加总。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5 5、“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为上述“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 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和“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三项的加总。若一个担保事项同时 出现上述三项情形,在合计总只需要计算一次。 6、“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 生额合计(A2+B2)”,指报告期内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金额,包括报告期内提供担保后又解除担保的相关金额。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 名称 与上市公 司的关系 违规担保 金额 占最近一 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比例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截至报告 期末违规 担保余额 占最近一 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比例 预计解除 方式 预计解除 金额 预计解除 时间(月 份) 注:1、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有权对其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 (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三)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 (四)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2、上述“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是指上市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 (一)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的余额在一千万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 上; (二)上市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余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在五千万元以上,且占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受托人名 称 是否关联 交易 产品类型 委托理财 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报酬确定 方式 本期实际 收回本金 金额 计提减值 准备金额 (如有) 预计收益 报告期实 际损益金 额 报告期 损益实 际收回 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6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贷款对象 是否关联 交易 贷款利率 贷款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本期实际 收回本金 金额 计提减值 准备金额 (如有) 预计收益 报告期实 际损益金 额 报告期损 益实际收 回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合同订 立公司 方名称 合同订 立对方 名称 合同标 的 合同签 订日期 合同涉 及资产 的账面 价值 (万 元)(如 有) 合同涉 及资产 的评估 价值 (万 元)(如 有) 评估机 构名称 (如 有) 评估基 准日 (如 有) 定价原 则 交易价 格(万 元) 是否关 联交易 关联关 系 截至报 告期末 的执行 情况 披露日 期 披露索 引 注:临时报告已披露的情况,公司应当提供相关披露索引。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年7月3日巨潮资讯网()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5年7月9日巨潮资讯网()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5年7月1日巨潮资讯网()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5年7月23日巨潮资讯网()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5年7月30日巨潮资讯网()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15年8月1日巨潮资讯网()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5年8月6日巨潮资讯网()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5年8月13日巨潮资讯网()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5年8月20日巨潮资讯网()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5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5年9月7日巨潮资讯网()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5年9月14日巨潮资讯网()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5年9月21日巨潮资讯网()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5年9月25日巨潮资讯网()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2015年10月9日巨潮资讯网()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2015年10月16日巨潮资讯网()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2015年10月23日巨潮资讯网()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2015年10月30日巨潮资讯网()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7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2015年11月6日巨潮资讯网()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2015年11月13巨潮资讯网()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2015年11月20日巨潮资讯网()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2015年11月27日巨潮资讯网()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2015年12月04日巨潮资讯网()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2015年12月11日巨潮资讯网()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2015年12月18日巨潮资讯网()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 2015年12月25日巨潮 资讯网() 注:公司应当披露其他在报告期内发生的《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事件,以及公司董事会判 断为重大事件的事项。如前款所涉重大事项已作为临时报告在指定网站披露,仅需说明信息披露指定网站的相关查询索引及 披露日期。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永大创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2015年11月23日巨潮资讯网() 注:公司的子公司发生的本节所列重大事项,应当视同公司的重大事项予以披露。如所涉重大事项已作为临时报告在指定网 站披露,仅需说明信息披露指定网站的相关查询索引及披露日期。 二十、社会责任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高层领导十分重视并积极承担社会公共责任,在注重“产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的 推进,通过严格生产过程、环境保护和危险源辨识等各环节的管控,有效促进了公司产品质量的提高、生 产安全的保障、节能降耗的实现和行业竞争力的提升。对日常运营过程中当前和未来的隐忧进行识别,并 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管理、残障人士的劳动就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1、节能减排:积极引进先进技术、改进设备和工艺,逐渐淘汰高耗能设备; 2、环境保护: 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对环境基本无污染,但公司仍然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在厂区内进行 环境保护宣传; 3、安全管理:规范安全操作,安装完善的消防及防爆设施,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4、残障人士的劳动就业:合理安排相对简单的工作岗位、安排帮扶对象、提供完善的劳动防护工具、 提供合理的薪酬及福利保障; 5、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公司注重社会价值的创造,自觉把履行社会责任的重点放在积极参加社 会公益活动上,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努力创造和谐公共关系。公司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地方 教育、文化、科学、卫生、扶贫济困等方面给予了必要的支持。 注:公司主动披露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公司已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全文的,仅需提供相关的查询索引。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重污染行业 □ 是 □ 否 √ 不适用 注: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 行)》的相关规定披露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企业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同行业环保 参数比较等环境信息。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8 二十一、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49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 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3,462,55 0 35.64% 96,232,59 0 -69,852,9 20 26,379,67 0 79,842,22 0 19.01% 1、国家持股 0.0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0.00% 0.00% 3、其他内资持股 53,462,55 0 35.64% 96,232,59 0 -69,852,9 20 26,379,67 0 79,842,22 0 19.01%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0.00% 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53,462,55 0 35.64% 0.00% 4、外资持股 0.00% 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0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0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6,537,45 0 64.36% 173,767,4 10 69,852,92 0 243,620,3 30 340,157,7 80 80.99% 1、人民币普通股 96,537,45 0 64.36% 173,767,4 10 69,852,92 0 243,620,3 30 340,157,7 80 80.99%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50,000,0 00 100.00% 270,000,0 00 270,000,0 00 420,000,0 00 100.00% 注:1、有限售条件股份是指股份持有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按承诺有转让限制的股份,包括因股权分置改革暂时锁定的 股份、内部职工股、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等。 2、国家持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如国有资产授权投资机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3、国有法人持股是指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事业单位以及第一大股东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且国有股权比例合计超过 50%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0 4、其他内资持股是指境内非国有及国有控股单位(包括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及境内自然人持有的 上市公司股份。 5、外资持股是指境外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经2015年2月3日第三届第五次董事会及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同时以总股本15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8股,共计转增27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420,000,000股。此利润分配方 案于并于2015年3月23日实施完毕。因此公司总股本增加。 (2) 根据离任高管股份锁定规定,自离任人员的离任信息申报之日起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以相关离任人员所有锁定股份为基数,按50%比例计算该人员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的额度,同时对该人员所持的在上述额度内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报告期内公司历任高管辞职期满六 个月,股份解锁50%。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 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 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吕永祥 37,861,950 57,731,740 19,869,790 57,731,740 (1)报告期内公 司实施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18 股,因 此本期限售股数 增加。(2)董监 高辞职股份锁定 6 个月。 2015 年 12 月 3 日。 吕兰 15,408,000 21,571,200 6,163,200 21,571,200 (1)报告期内公 司实施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18 股,因 2015 年 12 月 3 日。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1 此本期限售股数 增加。(2)董监 高辞职股份锁定 6 个月。 李向文 192,600 0 346,680 539,280 高管锁定股。 2015 年 1 月 1 日。 合计 53,462,550 79,302,940 26,379,670 79,842,220 -- -- 注:1、如股东存在因股改、增发等原因新增限售股份的,应当在“限售原因”栏内分别说明限售原因及相应的股份数量; 2、股东所持股份在报告期内存在多次解除限售的,应当在“解除限售日期”栏内分别说明解除限售的时间及相应的股份数量; 3、股东所持限售股份均未解除限售的,应当根据承诺情况在“解除限售日期”栏内分别说明拟解除限售的时间及股份数量; 4、限售股股东数量较多的,可详细披露前十大限售股股东限售股份的变动情况,其他限售股股东限售股份变动情况可合并 填列。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 券名称 发行日期 发行价格(或利 率) 发行数量 上市日期 获准上市交易 数量 交易终止日期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注: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2015年2月3日第三届第五次董事会及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同时以总股本150,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8股,共计转增27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420,000,000股。此利润分配方案于并于2015 年3月23日实施完毕。因此公司总股本增加。 注:对报告期内因送股、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新股、非公开发行股票、权证行权、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企业合并、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减资、内部职工股上市、债券发行或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 变动,应当予以说明。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内部职工股的发行日期 内部职工股的发行价格(元/股) 内部职工股的发行数量(股)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的说明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2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注:年报披露的前十名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其排序以结算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为准。另外,证金公司自身持有的上市公司 股份,划转给中央汇金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通过各类公募基金、券商资管计划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不合并计算。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26,609 年度报告披露 日前上一月末 普通股股东总 数 31,599 报告期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 (如有)(参见 注 8) 0 年度报告披露 日前上一月末 表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参 见注 8) 0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 持股数量 报告期内 增减变动 情况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持有无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吕永祥 境内自然人 27.49% 115,463,4 80 64,980,88 0 57,731,74 0 57,731,74 0 吕兰 境内自然人 10.27% 43,142,40 0 22,598,40 0 21,571,20 0 21,571,20 0 上海恣颖实业有 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24% 22,000,00 0 22,000,00 0 0 22,000,00 0 沈臻宇 境内自然人 3.74% 15,710,04 7 157,10,04 7 0 15,710,04 7 上海恣景实业有 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7% 8,262,227 8,262,227 0 8,262,227 中建投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聚鑫 2 -4 号证券投资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 其他 1.24% 5,193,300 51,93,300 0 5,193,300 陶世青 境内自然人 1.18% 4,970,000 4,970, 000 0 4,970,000 广东粤财信托有 限公司-菁英汇 2 期证券投资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其他 0.82% 3,460,753 3,460,753 0 3,460,753 西藏信托有限公 司-柯塞威 2 号结 构化证券投资集 其他 0.61% 2,549,484 2,549,484 0 2,549,484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3 合资金信托计划 新余汇昌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5% 2,292,880 2,292,880 0 2,292,88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 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 见注 3) 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 本公司股东吕永祥,吕兰为吕永祥之女。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关联人合计持有本公司 37.76%的股份,为一致行动人。除以上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注:吕永祥先生、 吕兰女士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与上海聚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吕兰女士于同日分别与耿晓菲、深圳方略德合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2016 年 3 月 25 日,上述股份转让事宜已完成过户 登记手续,吕兰女士已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详情请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发布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的公司部分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18)。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吕永祥 57,731,740 上海恣颖实业有限公司 22,000,000 吕兰 21,571,200 沈臻宇 15,710,047 上海恣景实业有限公司 8,262,227 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聚鑫 2- 4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5,193,300 陶世青 4,970,000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菁英汇 2 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460,753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柯塞威 2 号结 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549,484 新余汇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92,880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 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本公司股东吕永祥,吕兰为吕永祥之女。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关联人合计持有本公司 37.76%的股份,为一致行动人。除以上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注:吕永祥先生、 吕兰女士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与上海聚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吕兰女士于同日分别与耿晓菲、深圳方略德合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2016 年 3 月 25 日,上述股份转让事宜已完成过户 登记手续,吕兰女士已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详情请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发布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的公司部分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4 2016-018)。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 4) 股东沈臻宇通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15,710,047 股;陶世青通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 司股票 4,970,000 股。 注:1、股东性质包括国家、国有法人、境内非国有法人、境内自然人、境外法人、境外自然人等。 2、股份种类包括人民币普通股、境内上市外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其他。 3、如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应当予以注明,并披露约定持股期间的起止日期。 4、上市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公司需要披露持股 5%以上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在报告期内因参与融资融券、转融 通业务所导致的股份增减变动情况。 5、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足 10 名时,应填写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6、以上列出的股东情况中应当注明代表国家持有股份的单位和外资股东。 7、公司在计算持股比例时,仅计算普通股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8、“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和“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在此处如果上市公司没有此种情况请填 0。 9、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期末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或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情况时,应以股东通过各种证券账 户(包括股东名下的普通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资产管理产品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等)持有公司股份 的合计数排序。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仅作为名义持有人,不应作为股东参与排名,在披露的股东名单中不应 出现“XX 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名称。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注: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如在报告期内进行约定购回交易的,公司需要分别披露相关股 东的名称、报告期内约定购回初始交易所涉股份数量及比例,报告期内购回交易所涉股份数量及比例,截止报告期末持股数 量及比例等情况。如股东为参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而持股的证券公司的,应当披露为“XX 证券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专用证券账户”。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注:1、以公司的控制权作为基本分类原则,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性质等作为分类依据。 2、当公司有实际控制人,根据实际控制人的性质进行分类;当公司没有实际控制人,根据控股股东的性质进行分类。 3、具体分类方法: (一)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央国家机关、中央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央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教育部、 汇金公司、中央国有企业等,将其归为中央国有控股。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地方政府机关、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地方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地方国资委、地方政府、地方财政厅、 地方教育局、地方国有企业等,将其归为地方国有控股。 中央国有控股和地方国有控股归为国有控股。 (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企业联合社、职工持股会、工会委员会等社会团体或集体企业(单位),将其归为社团集体控股。 (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境内自然人,将其归为自然人控股。 (四)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境外(外国及港澳台地区)自然人或法人,将其归为外商控股。 (五)当公司没有实际控制人,但控股股东为中央国有、地方国有、社团集体企业、境内自然人、境外自然人或法人时,将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5 其分别归为中央国有控股、地方国有控股、社团集体控股、自然人控股和外商控股。 (六)公司的控股主体性质不明确,包括公司由两种以上性质主体共同控制、公司控股主体的股权分散且性质不明确等,将 其归为控股主体性质不明确。 公司既无实际控制人,又无控股股东,将其归为无控股主体。 控股主体性质不明确和无控股主体归为其他。 (七)不能按照上述分类方法确定分类的公司,由公司控股情况分类专家委员会根据公司股权结构判断公司所属分类。 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注: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社团法人及其联营形式。 控股股东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吕永祥 中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历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 司的股权情况 共计持有 3 家境内上市公司股权:分别为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600820) 110 万股;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300384) 100 股;河 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437)500 股。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说明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注:如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应当列明披露相关信息的指定网站查询索引及日期。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注: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社团法人及其联营形式。 实际控制人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吕永祥 中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历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无。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6 4、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注:报告期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或者构成借壳上市的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或者相关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应当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7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8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 日期 任期终止 日期 期初持股 数(股) 本期增持 股份数量 (股) 本期减持 股份数量 (股) 其他增减 变动(股) 期末持股 数(股) 吕永祥 董事长、 总经理 离任 男 66 1998 年 11 月 06 日 2015 年 06 月 02 日 50,482,60 0 0 25,887,80 0 141,351,2 80 115,463,4 80 吕兰 副董事 长、副总 经理、董 事会秘书 离任 女 37 2013 年 10 月 28 日 2015 年 06 月 02 日 20,544,00 0 0 14,380,80 0 57,523,20 0 43,142,40 0 李向文 董事 现任 男 42 2008 年 01 月 24 日 256,800 0 179,700 719,040 539,340 合计 -- -- -- -- -- -- 71,283,40 0 0 40,448,30 0 199,593,5 20 159,145,2 20 注:1、职务如是独立董事,需单独注明。 2、本报告期初任职,本报告期末不再任职的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况仍须填写入本表中。 3、任期起止日期中连任的从首次聘任日起算。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吕永祥 董事长、总经理 离任 2015 年 06 月 02 日 因年龄及身体原因。 吕兰 副董事长、副总 经理 离任 2015 年 06 月 02 日 个人原因。 王桂芹 副总经理 解聘 2015 年 03 月 26 日 年龄原因。 刘忠民 副总经理 解聘 2015 年 03 月 26 日 年龄原因。 董玉华 副总经理 解聘 2015 年 03 月 26 日 年龄原因。 张茂 独立董事 离任 2016 年 06 月 03 工作调动。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59 日 姜永光 监事 离任 2016 年 06 月 03 日 工作调整。 赵峰 董事、副总经理 离任 2016 年 07 月 27 日 个人原因。 注:公司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和监事、解聘的高级管理人员姓名,及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原因。 公司应当根据职务类型选择相应的变动类型。如:报告期内不再担任董事(含董事长、独立董事等)、监事(含监事会主席、 职工监事等)选择“任期满离任、离任”,其中,“离任”包括被罢免、主动离职等情况;报告期内不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选择“任 期满离任、解聘”,其中,“解聘”包括被辞退、主动辞职、工作变动等情况;对于报告期内职务发生了变更的,如不再担任董 事改任总经理的,应选择“任免”。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李刚,男,195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一九八五年毕业于北京邮电学院,二零零四年取得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 位,高级工程师,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曾获全国五一奖章及全国劳动模范。 李刚先生于1999年8月至2005年12月期间,曾经先后担任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及北京 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于2000年5月至2005年12月期间,担任中国移动(香港)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李刚先生于2005年12月加入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后担任副总经理。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更名为中国联 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联通集团”,股份代码:HK0762)。李刚先生于2006年4月至2009年2月期间担任中国联合网络 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联通香港”)副总裁,于2006年4月至2008年10月期间担任中国联通香港执行董事。李刚 先生于2009年2月至2014年6月期间担任联通集团副总裁,同时担任中国联通香港董事及高级副总裁。 此外,李刚先生自2011年11月起担任电讯盈科有限公司(股份代码:HK0008)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 自2014年11月17日起担任中国信贷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码:HK8207)非执行董事。 李刚先生长期在电信行业担任高管工作,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李刚先生符合《公司法》147 条的任职资格,没有持有 上市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016年6月24日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2、马正学,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2003年至今,历 任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电气设计员、电气室主任、副经理/总工程师、生产经理、总经理。 截至目前,马正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016年6月24日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3、李向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1993年至今,历任公司财务部副部 长、审计部部长。截至目前,李向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5.68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008年1月24日至今任公司董事。 4、高益人,男,1945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吉林市电子仪器厂研究所主任,深圳吉华电子 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吉林市电子工业局技术科科 长,吉林市电子行业协会秘书长。 截至目前,高益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0 2011年7月15日至今任公司董事。 5、张炜,男,197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2000年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法学系,2005年-2006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 硕士专业;曾任职于北京市高通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德权律师事务所、百度公司;现任职于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担任证 券与资本市场部副主任;为北京市产权经纪人、版权经纪人,拥有证券从业资格,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税务法律委员会秘书 长、山西省太原市青联委员、中石油咨询中心并购项目评审专家组成员。 张炜先生符合《公司法》147 条的任职资格,没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 2016年6月23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6、吴铁华,公司独立董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 1990年7月至1995年12月,任吉林农垦特产高等专科学校教研室主任,1996年1月至2009年11月,历任吉林市华孚有限责任会 计师事务所所长、吉林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吉林分所所长、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吉林分所合伙人,2009年12月至2014年10 月,历任吉林昊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任长城影视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2年至今任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1月任现任广联航空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吴铁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吴铁华先 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014年4月18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7、韩波,公司独立董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为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副董事长、吉林分所所长。1992年至今,历任吉林会计师事务所助理、项目经理、部门 经理;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吉林分所副所长。韩波先生同时兼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 协会理事、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吉林省财政厅会计处特聘专家、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吉林省会计协会常务理事等职务。2006年6月至今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副 董事长、总经理,吉林分所所长。 截至目前,韩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韩波先生 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010年12月8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8、吕浩,中国国籍,1977 年 9 月 10 日出生,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电气工程师。2007 年担任吉林永大电气开关 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2008年——2009 年担任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副经理,2010 年至今担任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 公司经理。 截至目前,吕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拟聘任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2012年3月19日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9、张旭辉,中国国籍,1980 年 7 月 20 日出生,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2007 年担任吉林永大集团有限公司电气设计 专员,2009 年至 2011 年担任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副经理,2012 年至今担任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项 目办主任,市场部经理。 截至目前,张旭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012年5月17日至今任公司监事。 10、王瑛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4年至 2010 年担任吉林永大集团有限公 司电控分公司电气工程师;2011 年至 2012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1 年担任吉林永大集团有限公司电控分厂生产计划调度;2013 年至今担任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控分厂经理。 截至目前,王瑛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015年6月23日至今任公司监事。 11、黄佳慧,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至今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证 券部副经理、证券部经理。 截至目前,黄佳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015年6月24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2、姜永光,男,中国国籍,1976年3月8日出生,专科学历,电气工程师,2007年担任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控 技术部部长,2008年至2012年担任公司质检部长,2012年至今担任公司质检部长兼质量总监。 截至目前,姜永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015年6月5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13、王龙,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85年至1999年,历任吉林水工 机械厂结构分厂电气工程师、吉林水工机械厂电控分厂副厂长、吉林水工机械厂实业总公司经营科科长、华电电力机械厂副 处长。1999年至今,历任公司销售经理、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龙先生间接持有公司10万股股份(吉林市君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法人股东,王龙先生持有吉林市君和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1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7%,与本公司董事、监事、拟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4、邓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1990年至2006年, 历任吉林市吉原钢管有限公司主管会计、吉林黑土地集团财务部经理、吉林市皇家花园酒店财务部经理。2006年至今,历任 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邓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拟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 2008年1月24日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股东单位是否 领取报酬津贴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其他单位是否 领取报酬津贴 张炜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11 年 04 月 至今 是 韩波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质量控 制合伙人、吉 林分所所长 2006 年 至今 是 吴铁华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 2015 年 10 月 至今 是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2 兼财务总监 在其他单位任 职情况的说明 不适用。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注:公司应当披露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行政岗位及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管理制度》按月支付工资, 年底根据经营业绩,按照考核评定程序,确定其年终奖金。 报酬确定的依据是国家劳动法、工资及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 前报酬总额 是否在公司关联 方获取报酬 李刚 董事长 男 59 现任 135.2 否 马正学 董事、总经理 男 38 现任 51.55 否 李向文 董事 男 42 现任 15.79 否 高益人 董事 男 71 现任 6.3 否 张炜 独立董事 男 39 现任 3.15 否 韩波 独立董事 男 46 现任 6.3 否 吴铁华 独立董事 男 48 现任 6.3 否 吕浩 监事 男 39 现任 14.36 否 张旭辉 监事 男 36 现任 12.76 否 王瑛琳 监事 男 33 现任 6.31 否 王龙 副总经理 男 52 现任 34.31 否 姜永光 副总经理 男 40 现任 24.34 否 黄佳慧 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 女 34 现任 18.6 否 邓强 财务总监 男 48 现任 16.8 否 吕永祥 董事长、总经理 男 66 离任 22.8 否 吕兰 副董事长、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 书 女 37 离任 14 否 赵峰 董事、副总经理 男 51 离任 12.12 否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3 张茂 独立董事 男 44 离任 3.15 否 王桂芹 副总经理 男 60 离任 20.08 否 董玉华 副总经理 男 62 离任 6.4 否 刘忠民 副总经理 男 66 离任 19.98 否 合计 -- -- -- -- 450.6 -- 注:1、本报告期初任职,本报告期末不再任职的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况仍须填写入本表中。 2、税前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 的报酬。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报告期内 可行权股 数 报告期内 已行权股 数 报告期内 已行权股 数行权价 格(元/股) 报告期末 市价(元/ 股) 期初持有 限制性股 票数量 本期已解 锁股份数 量 报告期新 授予限制 性股票数 量 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 价格(元/ 股) 期末持有 限制性股 票数量 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如存在已解锁股份、未解锁股份的,请在备注中列明。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283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299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582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582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330 销售人员 97 技术人员 68 财务人员 10 行政人员 41 其他 36 合计 582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4 中专及以下 383 大专 115 115 本科及以上 84 84 合计 582 2、薪酬政策 根据《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公司严格贯彻按劳分配、奖罚分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 展为原则。薪酬增长与企业当前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劳动力市场相应的薪酬及可持续发展决定。 3、培训计划 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建设学习型公司、培育学习型员工的精神,牢固树立“尊重、学习、高效、支持、亲善、争先、守诺、 务实”的工作氛围,推动公司向更高目标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报告期内,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人力行政部、供应部、招 标部、市场部 (报价)、售后服务部、市场部 (计划)、财务部、证券部、法务部、生产计划部、自动化所、开关研究所、电 控公司、机加公司、开关公司)总计培训 510 小时,培训课程主要集中为 1、员工必修类:企业文化培训、职业道德规范、 安全意识、管理制度;2、重点培训:各部门及子公司员工专业技能、知识水平、业务能力;3、新员工岗前培训。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注:对于劳务外包数量较大的,公司应当披露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和支付的报酬总额。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5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规范治理文件的要求,未 收到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有关文件。 (一)股东大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公司能够确保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 证全体股东充分行使其权利。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5次董事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全体董事均出席会议,依法履行职责。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董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的义务,并在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监事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召开监事会,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依法履行职责。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 代表监事,监事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全体监事能够勤勉尽责,对公司重大事项、 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维 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控股股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 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五)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外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平等地获取信息。 注:公司应当披露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存在重大差异的具体情况及原因说明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6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吕永祥先生。2015年12月24日,永大集团发布《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 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123),吕永祥先生于2015年12月24日与汇垠日丰签订了《吕永祥与广州汇垠日丰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0,000 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3.81%。 控股股东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不存在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报告 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具体如 下: (一)资产独立 公司资产产权关系清晰,并合法拥有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房产及其他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存在资产、资 金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利用资产、权益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本公司工作、领取薪酬,不存在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任除董事、监事之外职务及领取薪酬的情形。 (三)财务独立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本公司独立在银行开 户,依法独立纳税,独立做出财务决策。 (四)机构独立 公司依法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各部门职能明确,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机构混同的情形。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有效。 (五)业务独立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稳定广泛的客户资源,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开展业务,不存 在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或者第三方重大依赖的情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注:公司应当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进行说明。 注:公司应当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 进行说明。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问题类型 控股股东名称 控股股东性质 问题成因 解决措施 工作进度及后续计 划 注: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应当披露相应的解决措施、工资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7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 51.12% 2015 年 03 月 03 日 2015 年 03 月 04 日 巨潮资讯网 (. cn) 201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47.58% 2015 年 06 月 23 日 2015 年 06 月 24 日 巨潮资讯网 (. cn) 201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37.89% 2015 年 09 月 15 日 2015 年 09 月 16 日 巨潮资讯网 (. cn) 2015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0.13% 2015 年 12 月 02 日 2015 年 12 月 03 日 巨潮资讯网 (. cn) 201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0.14% 2015 年 12 月 14 日 2015 年 12 月 15 日 巨潮资讯网 (. cn) 注:1、披露索引指会议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披露索引可以披露公告的编号、公告名称、公告披露的网站名称。 2、投资者参与比例是指参会的投资者占总股东人数比例,投资者指未担任公司职位的自然人。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注:公司应披露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提交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情况(如 有)。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 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会议 张炜 10 4 6 0 0 否 韩波 15 0 15 0 0 否 吴铁华 15 1 14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8 □ 是 √ 否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提出异议的事项 异议的内容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在2015年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 进行监督和核查;对公司发展提出建议;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续聘审计机构、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事项及其他需要独立 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出具了独立、公正的独立董事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对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进行了审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对公司董 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对公司201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5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的审计工作规程》 等规则的要求,对公司季度报告、中报、年度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安排了审阅,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注:公司应当披露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参会监事 会议议案名称 决议情况 会议决议刊登的 指定网站查询索 引 会议决议刊登的 信息披露日期 监事会就公司有关风险的简要意见 注:公司应当披露监事会就有关风险的简要意见、监事会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参会监事以及指定披露网站的查询索引 及披露日期等信息;否则,公司应当披露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了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 按照风险、责任与利益相协调的原则,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订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本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最近修订的《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法律 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通过公司建立健全的绩效《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公司通过规范化管理公正、透明的程序进行考 核,保证了管理人员的稳定和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经过考评,2015年度公司高管人员认真履行了工作职责,在宏观经济增速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69 放缓的前提下仍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业绩,基本完成了本年度所确认的各项任务。 注:鼓励公司详细披露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注: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包括缺陷发生的时间、对缺陷的具体描述、缺陷对财务报告的潜在影响, 已实施或拟实施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效果。如果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请披露“报告期内未发现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6 年 03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巨潮资讯网()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 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 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 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 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 督无效;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 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 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 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 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 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一般 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 的其他控制缺陷。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存在的迹象包括: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 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 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 改、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 缺陷或一般缺陷。 定量标准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 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 重大缺陷: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 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重要缺 陷: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0 收入的 0.5%但小于 1%,则为重要缺陷; 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重大 缺陷。 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一般缺 陷: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 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 面影响。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注:披露索引可以披露公告的编号、公告名称、公告披露的网站名称。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不一致的原因说明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注:披露索引可以披露公告的编号、公告名称、公告披露的网站名称。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不一致的原因说明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16 年 03 月 30 日 审计机构名称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众会字(2016)第 1261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陆士敏 奚晓茵 审计报告正文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大集团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12 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永大集团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 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 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 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 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 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永大集团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永大集 团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 量。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2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01,731,533.52 550,003,476.9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775,100.00 9,359,061.27 应收账款 53,795,171.45 34,917,314.95 预付款项 13,958,829.07 28,777,580.3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621,941.66 2,675,394.39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1,526,822.95 8,294,859.2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98,213,973.52 94,541,238.0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653,657.23 99,744.94 流动资产合计 594,277,029.40 728,668,670.1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3 长期股权投资 408,196,077.95 347,237,277.78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40,823,848.76 110,404,262.33 在建工程 47,134,047.08 155,847,841.64 工程物资 20,123.49 502,955.79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57,442,859.34 58,842,449.7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85,883.19 3,707,779.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757,402,839.81 676,542,566.43 资产总计 1,351,679,869.21 1,405,211,236.5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44,600,000.00 119,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0,000,000.00 应付账款 18,786,331.18 17,742,424.47 预收款项 11,582,007.30 14,008,027.4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4,639,935.47 3,131,397.47 应交税费 1,555,775.55 4,599,049.33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372,336.23 14,571,823.22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4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84,536,385.73 183,052,721.9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020,000.00 2,41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1,219,084.86 14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239,084.86 2,550,000.00 负债合计 197,775,470.59 185,602,721.9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20,000,000.00 15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420,620,884.71 690,620,884.7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6,069,610.83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2,382,116.07 23,515,829.7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86,971,008.67 355,471,800.17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153,904,398.62 1,219,608,514.66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53,904,398.62 1,219,608,514.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51,679,869.21 1,405,211,236.57 法定代表人:李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强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61,969,528.02 364,785,710.6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573,600.00 1,755,000.00 应收账款 42,832,406.02 32,831,520.01 预付款项 11,164,446.50 21,346,713.10 应收利息 483,708.33 1,957,186.06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7,349,976.18 5,219,965.05 存货 51,266,621.61 39,865,175.5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531,946.44 99,744.94 流动资产合计 387,172,233.10 467,861,015.3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782,185,718.80 721,226,918.63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66,111,834.00 72,728,544.94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6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1,393,572.46 22,022,055.0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06,974.47 3,508,303.4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872,898,099.73 819,485,822.07 资产总计 1,260,070,332.83 1,287,346,837.4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44,600,000.00 119,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0,000,000.00 应付账款 6,270,629.53 5,323,620.31 预收款项 8,622,898.20 8,538,223.61 应付职工薪酬 2,860,333.39 1,965,791.39 应交税费 319,150.83 1,667,646.49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48,753,969.76 131,422,373.2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11,426,981.71 277,917,655.0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020,000.00 2,41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7,150,916.67 14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9,170,916.67 2,550,000.00 负债合计 320,597,898.38 280,467,655.0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20,000,000.00 15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420,620,884.71 690,620,884.7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6,069,610.83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2,382,116.07 23,515,829.78 未分配利润 72,539,044.50 142,742,467.93 所有者权益合计 939,472,434.45 1,006,879,182.4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60,070,332.83 1,287,346,837.44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46,512,178.52 161,042,613.90 其中:营业收入 146,512,178.52 161,042,613.9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28,760,027.69 117,139,990.32 其中:营业成本 77,491,427.46 88,023,745.4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8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807,339.13 2,180,943.71 销售费用 21,431,020.52 19,871,935.69 管理费用 37,130,093.34 35,820,993.88 财务费用 -11,286,697.08 -24,390,849.81 资产减值损失 2,186,844.32 -4,366,778.6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73,247,589.08 6,737,277.7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73,247,589.08 6,737,277.78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0,999,739.91 50,639,901.36 加:营业外收入 4,383,502.84 4,346,072.7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635,467.31 243,749.59 减:营业外支出 83,099.27 824,662.0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5,897.88 75,632.1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5,300,143.48 54,161,312.09 减:所得税费用 4,934,648.69 6,907,777.4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0,365,494.79 47,253,534.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0,365,494.79 47,253,534.67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6,069,610.83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6,069,610.83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79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6,069,610.83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6,069,610.83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84,295,883.96 47,253,534.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 84,295,883.96 47,253,534.6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20 0.11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20 0.110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李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强 注:财务费用涉及金融业务需单独列示汇兑收益项目。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62,722,946.60 70,404,200.17 减:营业成本 52,413,535.33 54,784,648.88 营业税金及附加 273,043.39 380,122.77 销售费用 7,361,248.67 6,626,292.66 管理费用 19,722,581.24 18,542,731.94 财务费用 -2,970,062.11 -11,467,846.52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0 资产减值损失 620,564.00 -4,471,205.7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103,247,589.08 45,347,317.2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73,247,589.08 6,737,277.78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8,549,625.16 51,356,773.44 加:营业外收入 450,464.55 572,472.3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95,033.69 减:营业外支出 35,897.88 47,660.1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5,897.8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88,964,191.83 51,881,585.62 减:所得税费用 301,328.97 1,117,801.4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8,662,862.86 50,763,784.1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6,069,610.83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6,069,610.83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6,069,610.83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1 六、综合收益总额 82,593,252.03 50,763,784.1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8,772,573.16 191,519,589.1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3,179,404.46 3,520,003.6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890,112.89 29,849,505.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3,842,090.51 224,889,098.1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6,890,557.16 75,059,592.6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36,053,733.17 33,512,758.32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2 支付的各项税费 27,831,937.44 25,451,812.4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690,456.75 31,140,695.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7,466,684.52 165,164,858.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375,405.99 59,724,239.1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219,178.0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224,284.2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02,743,894.08 918,720,773.2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10,187,356.44 918,720,773.2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1,129,294.86 126,126,905.43 投资支付的现金 340,5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50,250,617.03 774,789,138.6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1,379,911.89 1,241,416,044.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8,807,444.55 -322,695,270.7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44,210,000.00 119,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4,210,000.00 119,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19,000,000.00 39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163,650,168.93 5,225,34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2,650,168.93 5,615,34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8,440,168.93 113,384,66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32,779.3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6,742,681.61 -149,553,592.2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9,871,291.91 209,424,884.1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6,613,973.52 59,871,291.91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2,587,292.09 96,026,149.1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7,555,450.13 191,797,614.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0,142,742.22 287,823,763.8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5,388,795.82 76,627,182.9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16,208,607.40 13,018,899.24 支付的各项税费 6,251,581.45 4,367,932.7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935,024.10 12,079,639.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7,784,008.77 106,093,654.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58,733.45 181,730,108.9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6,219,178.08 40,0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678,562.4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72,503,302.05 590,338,301.0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9,401,042.56 630,338,301.0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31,164.72 218,523.50 投资支付的现金 400,500,000.00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4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56,390,000.00 531,33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6,921,164.72 932,048,523.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2,479,877.84 -301,710,222.4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44,210,000.00 119,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4,210,000.00 119,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19,000,000.00 39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163,650,168.93 5,225,34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2,650,168.93 5,615,34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8,440,168.93 113,384,66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32,779.3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398,442.36 -6,562,674.1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453,525.66 17,016,199.8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851,968.02 10,453,525.66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50,00 0,000. 00 690,620 ,884.71 23,515, 829.78 355,471 ,800.17 1,219,6 08,514. 66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5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50,00 0,000. 00 690,620 ,884.71 23,515, 829.78 355,471 ,800.17 1,219,6 08,514. 66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270,00 0,000. 00 -270,00 0,000.0 0 -6,069,6 10.83 8,866,2 86.29 -68,500, 791.50 -65,704, 116.04 (一)综合收益总 额 -6,069,6 10.83 90,365, 494.79 84,295, 883.96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8,866,2 86.29 -158,86 6,286.2 9 -150,00 0,000.0 0 1.提取盈余公积 8,866,2 86.29 -8,866,2 86.29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150,00 0,000.0 0 -150,00 0,000.0 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270,00 0,000. 00 -270,00 0,000.0 0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70,00 0,000. -270,00 0,000.0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6 00 0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420,00 0,000. 00 420,620 ,884.71 -6,069,6 10.83 32,382, 116.07 286,971 ,008.67 1,153,9 04,398. 62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50,00 0,000. 00 690,620 ,884.71 18,439, 451.36 317,194 ,643.92 1,176,2 54,979. 99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50,00 0,000. 00 690,620 ,884.71 18,439, 451.36 317,194 ,643.92 1,176,2 54,979. 99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5,076,3 78.42 38,277, 156.25 43,353, 534.67 (一)综合收益总 额 47,253, 534.67 47,253, 534.67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7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5,076,3 78.42 -8,976,3 78.42 -3,900,0 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5,076,3 78.42 -5,076,3 78.42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900,0 00.00 -3,900,0 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50,00 0,000. 00 690,620 ,884.71 23,515, 829.78 355,471 ,800.17 1,219,6 08,514. 66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8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50,000, 000.00 690,620,8 84.71 23,515,82 9.78 142,742 ,467.93 1,006,879 ,182.42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50,000, 000.00 690,620,8 84.71 23,515,82 9.78 142,742 ,467.93 1,006,879 ,182.42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270,000, 000.00 -270,000, 000.00 -6,069,61 0.83 8,866,286 .29 -70,203, 423.43 -67,406,7 47.97 (一)综合收益总 额 -6,069,61 0.83 88,662, 862.86 82,593,25 2.03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8,866,286 .29 -158,86 6,286.2 9 -150,000, 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8,866,286 .29 -8,866,2 86.29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150,00 0,000.0 0 -150,000, 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270,000, -270,000,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89 内部结转 000.00 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70,000, 000.00 -270,000, 000.00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420,000, 000.00 420,620,8 84.71 -6,069,61 0.83 32,382,11 6.07 72,539, 044.50 939,472,4 34.45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50,000, 000.00 690,620,8 84.71 18,439,45 1.36 100,955 ,062.18 960,015,3 98.25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50,000, 000.00 690,620,8 84.71 18,439,45 1.36 100,955 ,062.18 960,015,3 98.25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5,076,378 .42 41,787, 405.75 46,863,78 4.17 (一)综合收益总 额 50,763, 784.17 50,763,78 4.17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0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5,076,378 .42 -8,976,3 78.42 -3,900,00 0.00 1.提取盈余公积 5,076,378 .42 -5,076,3 78.42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900,0 00.00 -3,900,00 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50,000, 000.00 690,620,8 84.71 23,515,82 9.78 142,742 ,467.93 1,006,879 ,182.42 三、公司基本情况 1.1 公司注册地址、组织形式、总部地址及注册资本 1.1.1 注册地址:吉林市船营区迎宾大路98号 1.1.2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1.1.3 总部地址:吉林市船营区迎宾大路98号 1.1.4 注册资本:42,000万元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1 1.2 公司设立情况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下同)前身为吉林永大集团有限公司,由自然人吕永祥、吕洋、吕 兰、兰秀珍、吕永凯、吕玉珍、李向文共同出资组建,于1998年11月6日取得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2202142420088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由自然人吕永祥投资2,400万,投资比例40.00%,自然 人吕洋 投资1,200万,投资比例20.00%,自然人吕兰投资1,200万元,投资比例20.00%,自然人兰秀珍投资600万元,投资比 例10.00%,自然人吕永凯投资300万元,投资比例5.00%,自然人吕玉珍投资150万元,投资比例2.50%,自然人李向文投资 150万元,投资比例2.50%。 2007年10月26日,本公司股东会决议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50万元,增加的注册资本由新股东自然人马立明一次缴足。 增资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250万元,其中:自然人吕永祥投资2,400万元,投资比例38.40%,自然人吕洋投 资1,200万元,投资比例19.20%,自然人吕兰投资1,200万元,投资比例19.20%,自然人兰秀珍投资600万元,投资比例9.60%, 自然人吕永凯投资300万元,投资比例4.80%,自然人吕玉珍投资150万元,投资比例2.40%,自然人李向文投资150万元,投 资比例2.40%,自然人马立明投资250万元,投资比例4.00%。随后,本公司的股东吕永凯、李向文、吕玉珍分别将其在永大 公司的4.40%股权、2.16%股权、2.22%股权转让给股东吕永祥,经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注册资本仍为6,250万元,其中自然 人吕永祥投资2,948.75万元,投资比例47.18%,自然人吕洋投资1,200万元,投资比例19.20%,自然人吕兰投资1,200万元, 投资比例19.20%,自然人兰秀珍投资600万元,投资比例9.60%,自然人吕永凯投资25万元,投资比例0.40%,自然人吕玉珍 投资11.25万元,投资比例0.18%,自然人李向文投资15万元,投资比例0.24%,自然人马立明投资250万元,投资比例4.00%。 2008年1月23日,本公司股东会决议申请设立股份公司,将公司截至2007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人民币107,135,771.25元,按1: 0.9987327比例折合股份总数107,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其余净资产135,771.25元转作资本公积。变更后公司股本为人民 币10,700万元,并取得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22021400000102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8年6月18日,本公司股东会决议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由吉林市君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方式缴纳。 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11,200万元,其中自然人吕永祥投资5,048.26万元,投资比例45.08%;自然人吕洋投资2,054.40万元, 投资比例18.34%;自然人吕兰投资2,054.40万元,投资比例18.34%;自然人兰秀珍投资1,027.20万元,投资比例9.17%;自然 人马立明投资428.00万元,投资比例3.82%;自然人吕永凯投资42.80万元,投资比例0.38%;自然人李向文投资25.68万元, 投资比例0.23%;自然人吕玉珍投资19.26万元,投资比例0.17%;吉林市君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投资比例为 4.47%。 2011年9月15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1]1470号),公司公开发行新股3,800万股,并于2011年10月18日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为002622。公司公 开发行新股后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并于2011年10月18日取得由吉林市工商行政局颁发的注册号为220214000001024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在2015年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股本金额为人民币2.7亿元,本次转增后,公司 股本变更为人民币4.2亿元。 1.3 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1.3.1 业务性质 本公司属于科技导向型企业,主要利用永磁开关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永磁真空断路器和永磁低压交流接触器。 1.3.2 经营范围 电控设备及母线槽、电缆桥架制造;自动化仪表制造及设备成套;自动控制、计算机系统工程及其安装;高速公路设施制造 及其装配;电子式电能表制造;高压线路架空设施的铁塔制造;楼宇对讲安全门制造;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 机械、装卸机械、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通讯设备(不含手机)、五金交电、机械设备、汽车(不含小轿车)及其零配件销 售;电力设备、仪表检测检验服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 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対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以上项目法律、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2 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 1.3.3 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产品包括永磁高低压开关、高低压开关成套设备、电子式电能表、高速公路交通设施等。主导产品是永磁高压(12kV 和40.5kV)真空断路器和永磁低压交流接触器。公司的永磁开关技术是通过自主开发取得,公司的永磁操动机构采用先进的 双拍合、双稳态结构,零部件少,故障率低,尤其是公司开发的永磁开关控制电路,解决了控制电路无法承受大功率(瞬间 开合产生10~50kW功率)和尖峰电压(瞬间产生千伏级以上的电压)的技术难题,减少了控制电路的故障率,突破了永磁 开关性能可靠性的“瓶颈”,真正实现了永磁开关的大规模工业化使用,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 注:说明公司注册地、总部地址、业务性质、主要经营活动以及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1.4 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为: 序号 下属子公司 2015年度 2014年度 1、 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 合并 合并 2、 吉林永大集团电表有限公司 合并 合并 3、 北京永大科技有限公司 合并 合并 4、 永大创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合并 不合并 5、 北京中通华数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合并 不合并 注:简要说明本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并与“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 益”索引。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 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等7项通知(财会 [2014]6~8号、10~11号、14号、16号)等规定,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4年发布的 前述7项企业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 决定》,本公司自2014年7月23日起执行该决定。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号的规定, 本公司自201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 2、持续经营 经本公司评估,自本报告期末起的12个月内,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良好,不存在导致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 注:公司应评价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评价结果表明对持续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公司应披露导致对持续 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以及公司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3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不适用。 注: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在本节开始部分对相关事项进行提示。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期间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不适用。 注:公司对营业周期不同于 12 个月,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的,应说明营业周期及确定依据。 4、记账本位币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3.4.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认定为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 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 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 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 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 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 3.4.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认定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通过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4 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 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 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 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 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4.3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 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 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 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 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 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 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 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3.5.1 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3.5.2 控制的依据 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 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视为投资方控制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系为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 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3.5.3 决策者和代理人 代理人仅代表主要责任人行使决策权,不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将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决策权委托 给代理人的,将该决策权视为自身直接持有。 在确定决策者是否为代理人时,公司综合考虑该决策者与被投资方以及其他投资方之间的关系。 1)存在单独一方拥有实质性权利可以无条件罢免决策者的,该决策者为代理人。 2)除1)以外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决策者对被投资方的决策权范围、其他方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决 策者的薪酬水平、决策者因持有被投资方中的其他权益所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等相关因素进行判断。 3.5.4 投资性主体 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视为投资性主体: 1)该公司是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2)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3)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5 属于投资性主体的,通常情况下符合下列所有特征: 1)拥有一个以上投资; 2)拥有一个以上投资者; 3)投资者不是该主体的关联方; 4)其所有者权益以股权或类似权益方式存在。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母公司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如有)纳入合并范围并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母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主体的母公司本身不是投资性主体,则将其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那些通过投资性主体所间 接控制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5.5 合并程序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 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分别以本公司和子公司 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为基础,在抵销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 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 变动表的影响后,由本公司合并编制。 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 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 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 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 “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 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综合收益 总额项目下以“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有少数股东的,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 加“少数股东权益”栏目,反映少数股东权益变动的情况。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 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 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 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 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 一直存在。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 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 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 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 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3.5.6 特殊交易会计处理 3.5.6.1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6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 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 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3.5.6.2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 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 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3.5.6.3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的处理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 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 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 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5.6.4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且该多次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 的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 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 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 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如下: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 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3.6.1 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3.6.2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 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7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 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全额确认该损失。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 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 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按照 上述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 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3.8.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 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 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折算。 3.8.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 位币,所有者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 制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上述折算产生的外 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中各项目的现金流量采 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 示。 注:说明发生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的折算方法、汇兑损益的处理方法以及 外币报表折算的会计处理方法。 10、金融工具 注:说明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资产 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金融资产(此处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8 11、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应收款项余额前五名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 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根据该款项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 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1)按款项性质的组合 其他方法 (2)按款项账龄的组合 账龄分析法 注:按具体组合的名称,分别填写各组合采用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25.00% 25.00% 3 年以上 3-4 年 50.00% 50.00% 4-5 年 70.00% 7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注:填写具体组合名称和计提比例。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注:填写具体组合名称和计提比例。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99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 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应确认坏 账准备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该款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12、存货 3.10.1 存货的类别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及产成品和周转材料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 3.10.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 力下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 3.10.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 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确 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 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 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 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3.10.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3.10.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3.10.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采用五五摊销法核算成本。包装物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核算成本。 注:说明存货类别,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确定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存货的盘存制度以及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00 的摊销方法。 13、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资产: 1. 该资产必须在其当期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资产的通常和惯用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2. 公司已经就处置该部分资产作出决议; 3. 公司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注:说明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确认标准。 14、长期股权投资 3.12.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 意后才能决策,则视为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 不视为共同控制。 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 政策的制定,则视为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 3.12.2 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本附注“3.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的相关内容确认初始投资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按照下述方法确认其初始投资成本: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 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与发行权益行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 确定。 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 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 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4)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12.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3.12.3.1 成本法后续计量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01 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 投资收益。 3.12.3.2 权益法后续计量 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 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 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 方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 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投资方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 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 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方不一致的,按照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 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投资方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 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方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 的,投资方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投资方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 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投资 方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的有关规 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 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按照金融 工具政策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 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12.3.3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 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 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 算的当期损益。 3.12.3.4处置部分股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本 附注“金融工具”的政策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02 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 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 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 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的,改按本附注“金融工具”的有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的相关内容处理。 3.12.3.5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处理 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 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对于未划分为 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 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 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作相应调整。 3.12.3.6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 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 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注:说明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标准,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确定、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折旧或摊销方法 选择公允价值计量的依据 16、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 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30 5.00% 3.20%-4.75%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03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00% 9.5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5 5.00% 19.00% 办公及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00% 19.00% 注: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类别,一般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等。折旧方法有年限平均法、 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其他。如选择其他,请在文本框中说明。 注:当“折旧方法”选择“其他”时,请说明原因。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17、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费用、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 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建工程 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注:说明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18、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固定资产的购建的 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 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 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 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以专门借 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 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一般借款则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 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 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 利息金额。 注:说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资本化期间、暂停资本化期间、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19、生物资产 注:说明生物资产的分类及确定标准。各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及其确定依据、折旧方法。采用公允价 值模式的,说明选择公允价值计量的依据。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04 20、油气资产 注:说明与各类油气资产相关支出的资本化标准,各类油气资产的折耗或摊销方法,采矿许可证等执照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以及油气储量估计的判断依据等。 21、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及软件等。无形资产以实际成本计量。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50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 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注:说明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说明其使用寿命估计情况。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说明其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3.16.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 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 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 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当开发支出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注:结合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特点,说明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05 22、长期资产减值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 测试。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 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 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 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 合。前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注:说明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23、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 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注:说明长期待摊费用的性质、摊销方法及摊销年限。 2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 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 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 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 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 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1)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3.19.2.1 设定提存计划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 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 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公司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06 3.19.2.2 设定受益计划 公司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包括下列四个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 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 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 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公司以设定受益 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4)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 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当职工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水平 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按照直线法将累计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分摊确认于职工提供服务而导致企业第一 次产生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致该福利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 报告期末,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公司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1)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 2)企业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 公司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政策 进行处理。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按照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 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07 1)服务成本。 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3)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长期残疾福利水平取决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的,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 利义务;长期残疾福利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无关的,公司在导致职工长期残疾的事件发生的当期 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 25、预计负债 对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其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在该义务的金 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对于未来经营亏损,不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 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 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 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注:说明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26、股份支付 注:说明股份支付计划的会计处理方法,包括修改或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2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注:说明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方法。 28、收入 3.21 收入确认 收入的金额按照本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 价值确定。收入按扣除增值税、商业折扣、销售折让及销售退回的净额列示。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且满足下列各项经营活动的特定收 入确认标准时,确认相关的收入。 3.21.1 销售商品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08 商品销售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买方,本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 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与销售该商品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 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1)永磁开关的销售 公司对外销售永磁开关,将产品发货至客户指定地点,由客户收货验收,即表明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 风险与报酬即转移给了客户,公司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2)高低压开关成套设备的销售 公司对外销售高低压开关成套设备,将产品发货至客户指定地点并收货验收,同时对产品进行安装调 试,在安装调试完成稳定运行一定时间后,由客户出具性能验收单。此时,该产品在所有权上的主要 风险与报酬即转移给了客户,公司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3)电表的销售 公司对外销售电表,分内销与外销。 内销时,公司将产品出库,发货至客户指定地点,取得运货单,与该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与报酬 即转移给了客户,公司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外销时,公司将产品出库,取得运货凭证,并经海关部门审核,取得相应报关单。此时,该产品在所 有权上的主要风险与报酬即转移给了客户,公司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4)交通设施的销售 公司对外销售交通设施产品,主要为高速公路上使用的护栏、横梁等产品,分为需安装和不需安装。 销售需安装的产品时,公司将产品出库,运输至指定地点进行安装,由相关部门验收并取得验收单后, 与该产品在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与报酬即转移给了客户,公司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销售不需安装的产品时,公司将产品出库,运输至指定地点,由购货单位进行收货验收,与该产品在 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与报酬即转移给了客户,公司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3.21.2 提供劳务 提供的劳务在同一会计年度开始并完成的,在劳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证据时,确 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年度的,在劳务合同的总收入、劳务的完成程度 能够可靠地确定,与交易相关的价款能够流入,已经发生的成本和为完成劳务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 靠地计量时,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长期合同工程在合同结果已经能够合理地预见时, 按结账时已完成工程进度的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3.21.3 让渡资产使用权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09 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且收入的金 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注:说明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公司应结合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收入确认会计政策,说明具体收入确认时点及计量方 法,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在不同时点确认收入的,应当分别说明。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和建造合同收入的收 入的,说明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依据和方法。 29、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 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 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 益;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对于政府文件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 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2)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资 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 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 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2)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 期损益;(3)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包括应纳税暂时 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 扣亏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 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 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 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 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予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10 以确认。但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的,不予确认。 注:说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依据。 31、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注:说明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但不限于:终止经营的确认标准、会计处理方法,采用套期会计的依据、会 计处理方法,与回购公司股份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等。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注:说明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开始适用的时点 备注 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计提坏账账龄分析表变更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 2015 年 01 月 01 日 未来适用法 变更前: 变更后: 账龄 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 账龄 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 <1年 5% <1年 5% 1-2年 20% 1-2年 10% 2-3年 50% 2-3年 25% 3-4年 100% 3-4年 50% 4-5年 100% 4-5年 70% 5年以上 100% 5年以上 100% 注:说明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11 34、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 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计抵扣的进项 税后的余额计算) 17% 消费税 营业税 应纳税营业额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子公司所得税率见说明)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2、税收优惠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简称“开关公司”,下同)2007年1月11日成立,系国家 高新区内创办的企业,2014年9月17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复审,重新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期限为三年。故开关公司2015年度的所得税税率为15%。 开关公司从2009年12月被认定为安置“四残”人员的社会福利企业,取得《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福企 证字第22002040090号)。2012年12月,公司更换《社会福利企业证书》,有效期限为:2013年1月至 2015年12月。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文)和《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文)规定,开关公司享受社会福利企业 税收优惠政策为:按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每人每年3.5万元),按支付给残 疾人实际工资的2倍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注:说明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及依据。 3、其他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永大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永大公司”,下同)、吉林永大集团电表有限公司(简 称“电表公司”,下同)、永大创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永大公司”,下同)、北京中通 华数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2015年度的所得税税率为25%。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12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42,147.94 49,202.72 银行存款 400,640,684.88 546,575,063.19 其他货币资金 1,048,700.70 3,379,211.00 合计 401,731,533.52 550,003,476.91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其他说明 项 目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定期存款 235,000,000.00 486,990,000.00 履约保证金 117,560.00 3,142,185.00 235,117,560.00 490,132,185.00 注: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应单独说明。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注: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业务具有重要性的,需单独列示该项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注:说明衍生金融工具形成原因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等。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13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2,775,100.00 9,339,061.27 商业承兑票据 20,000.00 合计 2,775,100.00 9,359,061.27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已质押金额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18,736,759.79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 18,736,759.79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其他说明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66,336,1 100.00% 12,540,9 18.91% 53,795,17 48,226, 100.00% 13,309,18 27.60% 34,917,314.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14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08.15 36.70 1.45 501.65 6.70 95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合计 66,336,1 08.15 100.00% 12,540,9 36.70 53,795,17 1.45 48,226, 501.65 100.00% 13,309,18 6.70 34,917,314. 95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应收账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 35,432,768.02 1,771,638.40 5.00% 1 年以内小计 35,432,768.02 1,771,638.40 5.00% 1 至 2 年 11,602,269.97 1,160,227.00 10.00% 2 至 3 年 6,951,493.51 1,737,873.38 25.00% 3 年以上 3 至 4 年 8,352,028.39 4,176,014.20 50.00% 4 至 5 年 1,007,881.81 705,517.27 70.00% 5 年以上 2,989,666.45 2,989,666.45 100.00% 合计 66,336,108.15 12,540,936.7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组合名称 期末余额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15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注:填写具体组合名称。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注:说明确定该组合的依据、该组合中各类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以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注:说明转回或收回原因,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394,840.89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吉林省交通建设一 公司 货款 87,914.54 根据款项收回可能 性 已履行必要的审批 程序 否 汪清县农电有限公 司 货款 62,645.00 根据款项收回可能 性 已履行必要的审批 程序 否 省新生建筑工程公 司 货款 40,000.00 根据款项收回可能 性 已履行必要的审批 程序 否 吉林延边林业(集 团)黄泥河林业有限 公司供电所 货款 36,000.00 根据款项收回可能 性 已履行必要的审批 程序 否 露水河林业局水电 管理处 货款 30,950.00 根据款项收回可能 性 已履行必要的审批 程序 否 合计 -- 257,509.54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16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 关系 金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 总额比例% 北京榕悦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客户 11,498,663.47 1年以内 17.33 中威启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客户 4,961,319.88 1-2年、3-4年 7.48 吉林省荣发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客户 4,241,908.89 1年以内 6.39 陕西银河电气设备有限制造分公司 客户 3,265,966.00 1年以内 4.92 中冶赛迪电气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客户 2,019,170.00 1年以内 3.04 合计 25,987,028.24 39.16 注:按欠款方集中度,汇总或分别披露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的期末余额及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以及相 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注:说明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终止确认的应收款项金额,及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注:说明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分项列示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其他说明: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2,684,447.55 90.87% 27,363,030.56 95.09% 1 至 2 年 150,331.52 1.08% 144,234.00 0.50% 2 至 3 年 20,000.00 0.14% 1,120,315.80 3.89% 3 年以上 1,104,050.00 7.91% 150,000.00 0.52% 合计 13,958,829.07 -- 28,777,580.36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未结算原因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17 长春市矩型焊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 8,985,104.00 1-2年 未到结算期 中威启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 1,099,999.94 1年以内 未到结算期 厦门赛恩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 1,070,000.00 3年以上 未到结算期 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 440,000.00 1年以内 未到结算期 长春市盛林建材有限公司 供应商 285,741.26 1年以内 未到结算期 11,880,845.20 注:按预付对象集中度,汇总或分别披露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的期末余额及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其他说明: 7、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 621,941.66 2,675,394.39 委托贷款 债券投资 合计 621,941.66 2,675,394.39 (2)重要逾期利息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逾期时间 逾期原因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 依据 其他说明: 8、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账龄 未收回的原因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 依据 其他说明: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18 9、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1,443,1 49.90 100.00% 1,443,149 .90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21,964,9 56.89 100.00% 438,133. 94 11.83% 21,526,82 2.95 8,905,5 70.56 86.05% 610,711.2 7 26.23% 8,294,859.2 9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21,964,9 56.89 100.00% 438,133. 94 11.83% 21,526,82 2.95 10,348, 720.46 2,053,861 .17 8,294,859.2 9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 2,824,394.60 141,219.73 5.00% 1 年以内小计 2,824,394.60 141,219.73 5.00% 1 至 2 年 355,981.00 35,598.10 10.00% 2 至 3 年 207,924.00 51,981.00 25.00%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19 3 年以上 3 至 4 年 78,700.00 39,350.00 50.00% 4 至 5 年 221,407.30 154,985.11 70.00% 5 年以上 15,000.00 15,000.00 100.00% 合计 3,703,406.90 438,133.94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组合名称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注:填写具体组合名称。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注:说明确定该组合的依据、该组合中各类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以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注:说明转回或收回原因,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1,431,039.00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0 中行保函保证金 保证金 1,126,336.00 根据款项收回可能 性 已履行必要的审批 程序 否 合计 -- 1,126,336.00 -- --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 他应收款 21,964,956.89 8,905,570.56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 他应收款 1,443,149.90 合计 21,964,956.89 10,348,720.46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收购意向金 10,000,000.00 1 年以内 45.53% 吉林船营经济开发 区管理委员会 往来单位 3,660,701.00 2-3 年 16.67% 吉林市农民工工资 保障金专户 往来单位 2,906,575.00 2-3 年 13.2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证券承销 保荐分公司 往来款 1,000,000.00 1 年以内 4.55%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保证金 460,000.00 1 年以内 2.09% 合计 -- 18,027,276.00 -- 82.07%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账龄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 及依据 注:公司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应说明原因。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1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注:说明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金额,及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注:说明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分项列示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其他说明: 10、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46,577,233.52 2,744,941.66 43,832,291.86 50,641,659.87 50,641,659.87 在产品 25,785,525.69 25,785,525.69 14,532,125.62 14,532,125.62 库存商品 28,596,155.97 28,596,155.97 29,367,452.54 29,367,452.54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 已完工未结算资 产 合计 100,958,915.18 2,744,941.66 98,213,973.52 94,541,238.03 94,541,238.03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2,744,941.66 2,744,941.66 在产品 库存商品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 已完工未结算资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2 产 合计 2,744,941.66 2,744,941.66 注:说明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及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累计已发生成本 累计已确认毛利 减:预计损失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其他说明: 1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预计处置费用 预计处置时间 其他说明: 注:说明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的原因等。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流动资产 1,653,657.23 99,744.94 合计 1,653,657.23 99,744.94 其他说明: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3 1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2)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合计 (3)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被投资单 位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资 单位持股 比例 本期现金 红利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4)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单位: 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合计 (5)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单位: 元 可供出售权益工 具项目 投资成本 期末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相对于 成本的下跌幅度 持续下跌时间 (个月) 已计提减值金额 未计提减值原因 注:对于期末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已达到或超过 50%,或者持续下跌时间已达到或超过 12 个月,尚未根据成本 与期末公允价值差额计提减值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公司应详细说明各项投资的成本和公允价值的金额、公允价值相对于成 本的下跌幅度、持续下跌时间、已计提减值金额,以及未根据成本与期末公允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的理由。 其他说明 15、持有至到期投资 (1)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4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2)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单位: 元 债券项目 面值 票面利率 实际利率 到期日 (3)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注:说明重分类的金额、原因等具体情况。 其他说明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注:说明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金额,及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注:说明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分项列示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其他说明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 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 确认的投 资损益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 变动 宣告发放 现金股利 或利润 计提减值 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抚顺银行 347,237,2 73,247,58 -6,069,61 -6,219,17 408,196,0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5 股份有限 公司 77.78 9.08 0.83 8.08 77.95 小计 347,237,2 77.78 73,247,58 9.08 -6,069,61 0.83 -6,219,17 8.08 408,196,0 77.95 合计 347,237,2 77.78 73,247,58 9.08 -6,069,61 0.83 -6,219,17 8.08 408,196,0 77.95 其他说明 18、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 合计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 合计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其他说明 19、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245,232,477.63 74,279,498.90 11,686,964.31 3,733,113.81 334,932,054.6 5 1.期初余额 108,561,728.98 71,374,169.70 13,379,182.75 2,969,636.90 196,284,718.33 2.本期增加金 额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6 (1)购置 1,267,964.63 507,100.00 157,559.29 1,932,623.92 (2)在建工 程转入 136,670,748.65 2,489,174.63 605,917.62 139,765,840.90 (3)企业合 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或 报废 851,810.06 2,199,318.44 3,051,128.50 4.期末余额 245,232,477.63 74,279,498.90 11,686,964.31 3,733,113.81 334,932,054.65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24,634,618.02 50,029,994.04 8,778,571.56 2,437,272.38 85,880,456.00 2.本期增加金 额 (1)计提 4,423,490.78 4,333,627.55 1,713,337.69 183,707.52 10,654,163.54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或 报废 752,791.31 1,673,622.34 2,426,413.65 4.期末余额 29,058,108.80 53,610,830.28 8,818,286.91 2,620,979.90 94,108,205.8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83,927,110.96 21,344,175.66 4,600,611.19 532,364.52 110,404,262.33 2.本期增加金 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或 报废 4.期末余额 83,927,110.96 21,344,175.66 4,600,611.19 532,364.52 110,404,262.33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7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 值 216,174,368.83 20,668,668.62 2,868,677.40 1,112,133.91 240,823,848.76 2.期初账面价 值 83,927,110.96 21,344,175.66 4,600,611.19 532,364.52 110,404,262.33 注: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类别,一般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等。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开关公司新厂房 15,986,525.79 房屋产证尚在办理中 开关公司机加新厂房 6,503,250.82 房屋产证尚在办理中 沙河子新厂房-研发楼 53,699,272.22 房屋产证尚在办理中 沙河子新厂房主厂房 51,448,138.76 房屋产证尚在办理中 沙河子新厂机加厂房 25,668,157.98 房屋产证尚在办理中 其他说明 20、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8 北京永大办公楼 47,134,047.08 47,134,047.08 沙河子新厂房 (分) 42,742,719.06 42,742,719.06 沙河子主厂房 (分) 43,152,310.36 43,152,310.36 沙河子机加厂房 (分) 23,882,254.86 23,882,254.86 沙河子锅炉房 (分) 996,190.28 996,190.28 北京研发与营销 大楼装修工程 45,074,367.08 45,074,367.08 合计 47,134,047.08 47,134,047.08 155,847,841.64 155,847,841.64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名 称 预算数 期初余 额 本期增 加金额 本期转 入固定 资产金 额 本期其 他减少 金额 期末余 额 工程累 计投入 占预算 比例 工程进 度 利息资 本化累 计金额 其中:本 期利息 资本化 金额 本期利 息资本 化率 资金来 源 沙河子 新厂房 42,742,7 19.06 10,956,5 53.16 53,699,2 72.22 募股资 金 沙河子 主厂房 43,152,3 10.36 8,295,82 8.40 51,448,1 38.76 募股资 金 沙河子 机加厂 房 23,882,2 54.86 1,785,90 3.12 25,668,1 57.98 募股资 金 沙河子 锅炉房 996,190. 28 449,070. 41 1,445,26 0.69 募股资 金 沙河子 配套设 施 7,505,01 1.25 7,505,01 1.25 北京研 发与营 销大楼 装修工 程 45,074,3 67.08 2,059,68 0.00 47,134,0 47.08 募股资 金 合计 155,847, 841.64 31,052,0 46.34 139,765, 840.90 47,134,0 47.08 -- -- -- 注:资金来源,一般包括募股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和其他来源等。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29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计提原因 其他说明 21、工程物资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工程物资 20,123.49 502,955.79 合计 20,123.49 502,955.79 其他说明: 22、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种植业 畜牧养殖业 林业 水产业 合计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种植业 畜牧养殖业 林业 水产业 合计 其他说明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探明矿区权益 未探明矿区权益 井及相关设施 合计 其他说明: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30 2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64,618,615.35 713,658.19 65,332,273.54 1.期初余额 64,618,615.35 713,658.19 65,332,273.54 2.本期增加金 额 (1)购置 (2)内部研 发 (3)企业合 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64,618,615.35 713,658.19 65,332,273.54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6,095,418.07 394,405.77 6,489,823.84 2.本期增加金 额 1,292,705.16 106,885.20 1,399,590.36 (1)计提 1,292,705.16 106,885.20 1,399,590.36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7,388,123.23 501,290.97 7,889,414.2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 额 (1)计提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31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 值 57,230,492.12 212,367.22 57,442,859.34 2.期初账面价 值 585,213,197.28 319,252.42 58,242,449.70 单位: 元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26、开发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内部开发支 出 其他 确认为无形 资产 转入当期损 益 其他说明 注:说明资本化开始时点、资本化的具体依据、截至期末的研发进度等。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 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 处置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32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 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计提 处置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其他说明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15,724,005.87 3,785,883.19 15,363,047.87 3,707,779.19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可抵扣亏损 合计 15,724,005.87 3,785,883.19 15,363,047.87 3,707,779.19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注:按暂时性差异的类别列示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期末余额,以及相应的暂时性差异金 额。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元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33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 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 资产或负债期末余 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 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 资产或负债期初余 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85,883.19 3,707,779.19 递延所得税负债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注:列示由于未来能否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没有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 扣亏损。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注:无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全部可抵扣亏损情况的,可只填写能确定部分的金额及其到期年度,并在备注栏予以说明。 其他说明: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3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 30,000,000.00 70,000,000.00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34 信用借款 114,600,000.00 49,000,000.00 合计 144,600,000.00 119,000,0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期末保证借款中其中3,000万元系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取得的最高额自然人保证 借款,最高借款金额为120,000,000.00元,由公司自然人股东吕永祥和兰秀珍提供保证。信用借款系向中国 工商银行吉林分行取得60,000,000.00元借款,向中国农业银行吉林江春支行取得54,600,000.00元借款。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借款利率 逾期时间 逾期利率 其他说明: 3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交易性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合计 其他说明: 33、衍生金融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注: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业务具有重要性的,需单独列示该项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注:说明衍生金融工具形成原因及相关会计处理等。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35 34、应付票据 单位: 元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10,000,000.00 合计 10,000,000.00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 35、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 15,267,460.83 10,555,237.17 1-2 年 1,092,997.02 3,349,973.36 2-3 年 1,102,790.11 2,370,952.87 3 年以上 1,323,083.22 1,466,261.07 合计 18,786,331.18 17,742,424.47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其他说明: 36、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 7,018,125.60 9,437,092.31 1-2 年 1,329,611.60 2,934,969.03 2-3 年 2,125,322.00 89,347.98 3 年以上 1,108,948.10 1,546,618.10 合计 11,582,007.30 14,008,027.42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36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3)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累计已发生成本 累计已确认毛利 减:预计损失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项目 其他说明: 37、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3,131,397.47 34,164,695.65 32,656,157.65 4,639,935.47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存计划 3,397,575.52 3,397,575.52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 福利 合计 3,131,397.47 37,562,271.17 36,053,733.17 4,639,935.47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 1,755,986.00 29,758,280.00 28,239,297.00 3,274,969.00 2、职工福利费 940,852.33 940,852.33 3、社会保险费 1,600,318.65 1,600,318.65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37 其中: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1,635,604.17 1,635,604.17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 1,375,411.47 61,538.42 71,983.42 1,364,966.47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8、其他 168,102.08 168,102.08 合计 3,131,397.47 34,164,695.65 32,656,157.65 4,639,935.47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3,033,601.58 3,033,601.58 2、失业保险费 363,973.94 363,973.94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 3,397,575.52 3,397,575.52 其他说明: 38、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880,199.75 2,681,398.63 消费税 营业税 129,000.00 186,700.00 企业所得税 1,367,788.53 个人所得税 300,732.00 17,846.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70,643.98 201,434.44 教育费附加 50,459.99 143,881.73 土地使用税 124,739.83 合计 1,555,775.55 4,599,049.33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38 其他说明: 39、应付利息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企业债券利息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其他 合计 注:公司需填写“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具体工具情况。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逾期金额 逾期原因 其他说明: 40、应付股利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其他 合计 注:公司需填写“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具体工具情况。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 1 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41、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 3,372,336.23 14,571,823.22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39 合计 3,372,336.23 14,571,823.22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深圳市新网在线广告有限公司 1,000,000.00 尚未支付的服务费 合计 1,000,000.00 -- 其他说明 42、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注:说明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的原因等。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合计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 元 债券名称 面值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金额 期初余额 本期发行 按面值计 提利息 溢折价摊 销 本期偿还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40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 2,020,000.00 2,410,000.00 信用借款 合计 2,020,000.00 2,410,000.0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期末的保证借款,由吉林省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同时集团公司以拥有的两台车辆(两台车辆 期末原值为4,245,760.00元)对其进行了抵押反担保。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 元 债券名称 面值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金额 期初金额 本期发行 按面值计 提利息 溢折价摊 销 本期偿还 期末金额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 元 发行在外的 金融工具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41 其他说明 47、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二、辞退福利 三、其他长期福利 合计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期初余额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1.当期服务成本 2.过去服务成本 3.结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4.利息净额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益成本 1.精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四、其他变动 1.结算时支付的对价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42 2.已支付的福利 五、期末余额 计划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期初余额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1、利息净额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益成本 1.计划资产回报(计入利息净额的除外) 2.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计入利息净额的 除外) 四、其他变动 五、期末余额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期初余额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益成本 四、其他变动 五、期末余额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49、专项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合计 --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43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形成原因 对外提供担保 未决诉讼 产品质量保证 重组义务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其他 合计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140,000.00 11,209,664.00 130,579.14 11,219,084.86 合计 140,000.00 11,209,664.00 130,579.14 11,219,084.86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助金 额 本期计入营业外 收入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 益相关 技术改造和结构 调整专项资金 140,000.00 20,000.00 120,000.00 与资产相关 万能式永磁低压 真空断路器建设 项目专项资金及 公用设施配套费 补贴 11,209,664.00 110,579.14 11,099,084.86 与资产相关 合计 140,000.00 11,209,664.00 130,579.14 11,219,084.86 --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44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150,000,000.00 270,000,000.00 270,000,000.00 420,000,000.00 其他说明: 项目 2014年 比例(%) 本年变动 2015年 比例(%) 12月31日 增(+)减(-) 12月31日 1.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53,462,550.00 35.64 26,379,670.00 79,842,220.00 19.01 其中: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53,462,550.00 35.64 26,379,670.00 79,842,220.00 19.01 (4)外资持股 - - - - -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53,462,550.00 35.64 26,379,670.00 79,842,220.00 19.01 2.无限售条件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96,537,450.00 64.36 243,620,330.00 340,157,780.00 80.99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4)其他 - - - - -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96,537,450.00 64.36 243,620,330.00 340,157,780.00 80.99 3.股份总数 150,000,000.00 100.00 270,000,000.00 420,000,000.00 100.00 5.21.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1]1470号),公司公开发行新股3,800万股,于2011年10月18日在深圳交易所挂牌 交易。根据公司2014年度分配方案,本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金额为2.7亿元,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45 人民币4.2亿元。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 元 发行在外的 金融工具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合计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690,620,884.71 270,000,000.00 420,620,884.71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 690,620,884.71 270,000,000.00 420,620,884.71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永大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470 号),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3,800 万股,于 2011 年 10 月 18 日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交易。根据公司 2014 年度分配方案,本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金额为 2.7 亿 元,转增后公司股本 4.2 亿股本。 56、库存股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 减:前期计入 减:所得税 税后归属 税后归属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46 税前发生 额 其他综合收益 当期转入损益 费用 于母公司 于少数股 东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算设定受益计划净负 债和净资产的变动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6,069,610. 83 -6,069,610. 83 -6,069,61 0.83 其中: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6,069,610. 83 -6,069,610. 83 -6,069,61 0.8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 分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6,069,610. 83 -6,069,610. 83 -6,069,61 0.83 注: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对应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期初余额+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对应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所得税费用=税 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盈余公积 单位: 元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47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23,515,829.78 8,866,286.29 32,382,116.07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 23,515,829.78 8,866,286.29 32,382,116.07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355,471,800.17 317,194,643.92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355,471,800.17 317,194,643.92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0,365,494.79 47,253,534.6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8,866,286.29 5,076,378.42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150,000,000.00 3,900,000.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286,971,008.67 355,471,800.17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46,495,606.75 77,476,516.46 160,970,965.55 87,993,075.71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48 其他业务 16,571.77 14,911.00 71,648.35 30,669.78 合计 146,512,178.52 77,491,427.46 161,042,613.90 88,023,745.49 62、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营业税 129,000.00 186,700.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979,031.16 1,163,308.80 教育费附加 699,307.97 830,934.91 资源税 合计 1,807,339.13 2,180,943.71 其他说明: 63、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销售费用 21,431,020.52 19,871,935.69 合计 21,431,020.52 19,871,935.69 其他说明: 其中主要类别为: 项 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销售工资及奖金 5,838,246.00 5,667,747.00 汽车费用 4,387,391.65 2,556,255.76 差旅费 5,917,218.65 5,141,947.41 办公费 1,913,563.19 1,979,412.86 业务招待费 828,081.13 1,342,751.50 18,884,500.62 16,688,114.53 64、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管理费用 37,130,093.34 35,820,993.88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49 合计 37,130,093.34 35,820,993.88 其他说明: 项 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职工薪酬费用 11,563,319.08 8,425,901.14 折旧费 6,311,072.16 5,484,761.84 办公费 1,175,141.20 836,623.95 差旅费 1,112,516.72 1,446,927.30 研发费用 7,368,341.71 8,954,922.39 税金 3,906,640.80 4,636,174.02 31,437,031.67 29,785,310.64 65、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13,650,168.93 1,325,340.00 减:利息收入 -24,936,866.01 -25716189.81 合计 -11,286,697.08 -24,390,849.81 其他说明: 66、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558,097.34 -4,366,778.64 二、存货跌价损失 2,744,941.66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50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十四、其他 合计 2,186,844.32 -4,366,778.64 其他说明: 6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 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68、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73,247,589.08 6,737,277.78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 量产生的利得 合计 73,247,589.08 6,737,277.78 其他说明: 69、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635,467.31 243,749.59 635,467.31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51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3,558,487.79 3,993,703.68 434,579.14 其他 189,547.74 108,619.49 189,547.74 合计 4,383,502.84 4,346,072.76 1,259,594.1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助项目 发放主体 发放原因 性质类型 补贴是否影 响当年盈亏 是否特殊补 贴 本期发生金 额 上期发生金 额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社会福利企 业》增值税即 征即退 3,123,908.65 3,220,003.68 与收益相关 技术改造和 结构调整专 项资金 20,000.00 20,000.00 与资产相关 企业科技创 新资金 300,000.00 3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吉林省重点 产业发展引 导资金(技术 创新)补助 4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吉林市质监 局标准化补 助经费 40,000.00 与收益相关 出口和市场 开拓补助 13,700.00 与收益相关 年产 1200 台 40.5kV 永磁高压 真空断路 器、8000 台万能式 永磁低压 真空断路 器建设项 目专项资 金及公用 设施配套 费补贴 110,579.14 与资产相关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52 专利费补 贴 4,000.0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 -- -- -- -- 3,558,487.79 3,993,703.68 -- 其他说明: 70、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35,897.88 75,632.19 35,897.88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 100,000.00 其他 47,201.39 649,029.84 47,201.39 合计 83,099.27 824,662.03 83,099.27 其他说明: 71、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5,012,752.69 5,805,798.66 递延所得税费用 -78,104.00 1,101,978.76 合计 4,934,648.69 6,907,777.42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95,300,143.48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3,825,035.87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3,883,199.79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53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18,311,897.27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331,508.96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 损的影响 3,636,218.84 所得税费用 4,934,648.69 其他说明 72、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财务费用及其他 17,062,395.67 8,898,288.33 往来款 4,827,717.22 20,951,216.99 合计 21,890,112.89 29,849,505.3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三项费用及其他 23,761,656.30 25,679,893.77 往来款 2,928,800.45 5,460,801.81 合计 26,690,456.75 31,140,695.58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定期存款到期收回 802,743,894.08 918,720,773.27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54 合计 802,743,894.08 918,720,773.27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募集资金转存定期存款 540,250,617.03 774,789,138.61 支付投资意向金 10,000,000.00 合计 550,250,617.03 774,789,138.61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90,365,494.79 47,253,534.67 加:资产减值准备 2,186,844.32 -4,366,778.64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 物资产折旧 10,654,163.54 9,999,340.03 无形资产摊销 1,399,590.36 1,399,590.3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599,569.43 -168,117.40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55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5,200,344.61 -16,262,683.6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73,247,589.08 -6,737,277.78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78,104.00 1,101,978.7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6,454,960.34 13,860,239.2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列) -2,008,914.67 14,779,609.4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列) -14,066,519.11 1,502,865.15 其他 3,024,625.00 -2,638,061.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375,405.99 59,724,239.1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166,613,973.52 59,871,291.91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59,871,291.91 209,424,884.13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6,742,681.61 -149,553,592.22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其他说明: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56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166,613,973.52 59,871,291.91 其中:库存现金 42,147.94 49,202.7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65,523,124.88 59,585,063.1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1,048,700.70 237,026.00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6,613,973.52 59,871,291.91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 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75、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7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235,117,560.00 定期存款或保证金三个月内未到期 应收票据 存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合计 235,117,560.00 -- 其他说明: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57 77、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 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78、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79、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被购买方名 称 股权取得时 点 股权取得成 本 股权取得比 例 股权取得方 式 购买日 购买日的确 定依据 购买日至期 末被购买方 的收入 购买日至期 末被购买方 的净利润 注: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本期取得控制权的交易,应分别说明前期和本期取得股权的时点、成本、比例及方式。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 元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58 合并成本 --现金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其他 合并成本合计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 额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注: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相关或有对价的变动及其原因、影响应在或有对价形成的相关资产、负债项目中予以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 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购买日账面价值 注:资产、负债项目可根据重要性原则分类汇总列示;单项不重大的企业合并可汇总列示。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单位: 元 被购买方名称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 股权在购买日的账 面价值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 股权在购买日的公 允价值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 股权按照公允价值 重新计量产生的利 得或损失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 股权在购买日的公 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及主要假设 购买日之前与原持 有股权相关的其他 综合收益转入投资 收益的金额 其他说明: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59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被合并方名 称 企业合并中 取得的权益 比例 构成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 并的依据 合并日 合并日的确 定依据 合并当期期 初至合并日 被合并方的 收入 合并当期期 初至合并日 被合并方的 净利润 比较期间被 合并方的收 入 比较期间被 合并方的净 利润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 单位: 元 合并成本 --现金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或有对价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注: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相关或有对价的变动及其原因应在或有对价形成的资产、负债项目中予以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 元 合并日 上期期末 资产: 货币资金 应收款项 存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60 负债: 借款 应付款项 净资产 减:少数股东权益 取得的净资产 注:资产、负债项目可根据重要性原则分类汇总列示;单项不重大的企业合并可汇总列示。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 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注: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构成业务的,同时还应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披露相关信息。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单位: 元 子公司 名称 股权处 置价款 股权处 置比例 股权处 置方式 丧失控 制权的 时点 丧失控 制权时 点的确 定依据 处置价 款与处 置投资 对应的 合并财 务报表 层面享 有该子 公司净 资产份 额的差 额 丧失控 制权之 日剩余 股权的 比例 丧失控 制权之 日剩余 股权的 账面价 值 丧失控 制权之 日剩余 股权的 公允价 值 按照公 允价值 重新计 量剩余 股权产 生的利 得或损 失 丧失控 制权之 日剩余 股权公 允价值 的确定 方法及 主要假 设 与原子 公司股 权投资 相关的 其他综 合收益 转入投 资损益 的金额 其他说明: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一揽子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61 单位: 元 子公司 名称 股权处 置时点 股权处 置价款 股权处 置比例 股权处 置方式 处置价 款与处 置投资 对应的 合并财 务报表 层面享 有该子 公司净 资产份 额的差 额 丧失控 制权的 时点 丧失控 制权时 点的确 定依据 丧失控 制权之 日剩余 股权的 比例 丧失控 制权之 日剩余 股权的 账面价 值 丧失控 制权之 日剩余 股权的 公允价 值 按照公 允价值 重新计 量剩余 股权产 生的利 得或损 失 丧失控 制权之 日剩余 股权公 允价值 的确定 方法及 主要假 设 与原子 公司股 权投资 相关的 其他综 合收益 转入投 资损益 的金额 丧失控 制权之 前的各 步交易 处置价 款与处 置投资 对应的 合并财 务报表 层面享 有该子 公司净 资产份 额的差 额 注:分别说明前期和本期处置股权的时点、价款、比例及方式。 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构成一揽子交易的原因: 其他说明: 非一揽子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子公司 名称 股权处 置时点 股权处 置价款 股权处 置比例 股权处 置方式 处置价 款与处 置投资 对应的 合并财 务报表 层面享 有该子 公司净 资产份 额的差 额 丧失控 制权的 时点 丧失控 制权时 点的确 定依据 丧失控 制权之 日剩余 股权的 比例 丧失控 制权之 日剩余 股权的 账面价 值 丧失控 制权之 日剩余 股权的 公允价 值 按照公 允价值 重新计 量剩余 股权产 生的利 得或损 失 丧失控 制权之 日剩余 股权公 允价值 的确定 方法及 主要假 设 与原子 公司股 权投资 相关的 其他综 合收益 转入投 资损益 的金额 注:分别说明前期和本期处置股权的时点、价款、比例及方式。 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构成一揽子交易的原因: 其他说明: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62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在深圳投资设立 永大创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 2.00 亿元,本期纳入合并范围,公司尚未 实缴注册资金。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下属子公司永大创新金融服务(深圳)有 限公司与北京银嘉四季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北京中通华数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注册 资金为 3,000 万元,其中永大创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出资 1,530 万,持股 51%;北 京银嘉四季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1,470 万元,持股 49%。北京中通华数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1 成立,本期纳入合并范围,但尚未实缴注册资金。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吉林永大电气开 关有限公司 吉林市船营区 吉林市船营区 开关生产及销售 100.00% 投资设立 吉林永大集团电 表有限公司 吉林市船营区 吉林市船营区 电表生产及销售 100.00% 投资设立 北京永大科技有 限公司 北京市 北京市 技术开发技术开 发 100.00% 投资设立 永大创新金融服 务(深圳)有限 公司 深圳市 深圳市 金融信息咨询 100.00% 投资设立 北京中通华数据 软件技术有限公 司 北京市 北京市 技术开发及技术 转让等 51.00% 投资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63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损益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 派的股利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子公司 名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 产 非流动 资产 资产合 计 流动负 债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 计 流动资 产 非流动 资产 资产合 计 流动负 债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 计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 额 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 额 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 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现金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差额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64 调整盈余公积 调整未分配利润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 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 营企业投资的会 计处理方法 直接 间接 抚顺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辽宁省抚顺市 辽宁省抚顺市 吸收存款、发放 贷款及银行业业 务 9.28% 权益法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 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 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公司于2014年10月22日收到中国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抚顺银行股权变更事宜的批复》,同意永大 集团公司受让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顺银行”)9.28%股权,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完成股 权受让程序,成为抚顺银行第一大股东。根据抚顺银行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在抚顺 银行董事会中取得一个董事席位,取得对抚顺银行财务和经营政策参与决策的权力,对抚顺银行具有重大 影响,故公司对抚顺银行的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流动资产 25,888,059,864.91 15,800,336,870.48 非流动资产 26,988,058,266.55 23,248,126,857.28 资产合计 52,876,118,131.46 39,048,463,727.76 流动负债 48,202,371,683.72 35,016,931,883.86 非流动负债 275,081,814.64 289,750,833.34 负债合计 48,477,453,498.36 35,306,682,717.20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65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4,398,664,633.10 3,741,781,010.56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408,196,077.95 347,237,277.78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408,196,077.95 347,237,277.78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 允价值 营业收入 1,751,040,557.99 316,875,526.24 净利润 788,841,141.12 72,599,976.04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44,972,513.07 综合收益总额 743,868,628.05 72,599,976.04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6,219,178.08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 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认的损 失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 享的净利润)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其他说明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66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直接 间接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 量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合计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67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表决权比例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吉林市船营区 420,000,000.00 100% 100%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 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68 兰秀珍 控股股东的妻子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获批的交易额度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上期发生额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 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 称 受托方/承包方名 称 受托/承包资产类 型 受托/承包起始日 受托/承包终止日 托管收益/承包收 益定价依据 本期确认的托管 收益/承包收益 注:托管资产类型包括:股权托管、其他资产托管。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 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 称 受托方/承包方名 称 委托/出包资产类 型 委托/出包起始日 委托/出包终止日 托管费/出包费定 价依据 本期确认的托管 费/出包费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 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 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69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吕永祥 兰秀珍 30,000,000.00 2015 年 03 月 16 日 2018 年 03 月 15 日 否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取得《最高额自然人保证借款》,最高借款金额为1.2亿元, 由公司自然人股东吕永祥和兰秀珍提供保证。2015年公司取得3,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为2015年3月16日 —2016年3月15日。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 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拆出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450.60 236.17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70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注:关联交易约定以净额结算的,应收关联方款项可以抵销后金额填列。 (2)应付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注:关联交易约定以净额结算的,应付关联方款项可以抵销后金额填列。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其他说明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注: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不存在重大差异的,请填写“无”。 其他说明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71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 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负债中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产生的累计负债金额 本期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而确认的费用总额 其他说明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无 注:本期未发生股份支付修改、终止情况的,请填写“无”。 5、其他 无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影响本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重大承诺事项。 注: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索引至“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部分相应内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影响本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重大或有事项。 注: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索引至“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部分相应内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72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 元 项目 内容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 响数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 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3、销售退回 注:说明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要销售退回的相关情况及对报表的影响。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2015 年 12 月 21 日,公司控股股东吕永祥和股东吕兰分别与耿晓菲、深圳方略德合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上海聚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吕兰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6%)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耿晓菲,吕兰女士将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 2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6%)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深圳方略德合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受托管理的方略德利 1 号基金,吕永祥先生、吕兰女士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5,463,4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8%)、3,142,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48%)转让给上海聚惠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控股股东吕永祥先生与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 订了《吕永祥与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 协议》,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10,000 万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3.81%。 2016 年 3 月 25 日,公司控股股东吕永祥和股东吕兰转让给耿晓菲、深圳方略德合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上海聚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份已完成转让过户登记;截止 2016 年 3 月 30 日,公司控股 股东吕永祥先生与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转让尚未完成。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广州汇垠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73 截至 2016 年 3 月 30 日,本公司未发生除上述事项外其他影响本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资产负 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 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处理程序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 项目名称 累积影响数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批准程序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2、债务重组 注:说明重要债务重组的详细情况,包括债重组方式、债务重组利得(或损失)金额、债务转为资本导致的股本增加额(或 债权转为股份导致的投资增加额及该投资占债务人股份总额的比例)、或有应付(或有应收)金额、债务重组中公允价值的 确定方法及依据。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披露换入资产的类别、成本确定方式和公允价值,换出资产的类别、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以及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确认的损益。 (2)其他资产置换 注:说明重要资产置换、转让及出售的情况,包括资产账面价值、转让金额、对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影响、转让原因等。 4、年金计划 注:说明年金计划的主要内容及重要变化。 5、终止经营 单位: 元 项目 收入 费用 利润总额 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74 有者的终止经营 利润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 元 项目 分部间抵销 合计 注: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应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披露,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信息。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注:说明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包括具体情况、判断依据及相关会计处理。 8、其他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54,083,5 48.93 100.00% 11,251,1 42.91 20.80% 42,832,40 6.02 44,988, 350.97 100.00% 12,156,83 0.96 27.02% 32,831,520. 01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75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合计 54,083,5 48.93 100.00% 11,251,1 42.91 42,832,40 6.02 44,988, 350.97 100.00% 12,156,83 0.96 27.02% 32,831,520. 01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应收账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 25,023,730.48 1,251,186.52 5.00% 1 年以内小计 25,023,730.48 1,251,186.52 5.00% 1 至 2 年 11,540,669.97 1,154,067.00 10.00% 2 至 3 年 6,030,386.17 1,507,596.54 25.00% 3 年以上 3 至 4 年 7,703,786.05 3,851,893.03 50.00% 4 至 5 年 995,254.81 696,678.37 70.00% 5 年以上 2,789,721.45 2,789,721.45 100.00% 合计 54,083,548.93 11,251,142.91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组合名称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注:填写具体组合名称。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注:说明确定该组合的依据、该组合中各类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以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76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注:说明转回或收回原因,确定原坏账准备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394,840.89 单位: 元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吉林省交通建设一公 司 货款 87,914.54 根据款项收回可能 性 已履行必要的审批 程序 否 汪清县农电有限公司 货款 62,645.00 根据款项收回可能 性 已履行必要的审批 程序 否 省新生建筑工程公司 货款 40,000.00 根据款项收回可能 性 已履行必要的审批 程序 否 吉林延边林业(集团) 黄泥河林业有限公司 供电所 货款 36,000.00 根据款项收回可能 性 已履行必要的审批 程序 否 露水河林业局水电管 理处 货款 30,950.00 根据款项收回可能 性 已履行必要的审批 程序 否 合计 -- 257,509.54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总额 比例% 北京榕悦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客户 11,498,663.47 1年以内 21.26 吉林省荣发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客户 4,241,908.89 1-2年、3-4年 7.84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77 中冶赛迪电气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分公 司 客户 2,019,170.00 1年以内 3.73 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 客户 1,943,251.80 1年以内 3.59 中化吉林长山化工有限公司 客户 1,914,900.40 1年以内、1-2年 3.54 21,617,894.56 39.96 注:按欠款方集中度,汇总或分别披露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的期末余额及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以及相 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注:说明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终止确认的应收款项金额,及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注:说明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分项列示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1,443,1 49.90 20.34% 1,443,149 .90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17,626,6 95.65 100.00% 276,719. 47 11.02% 17,349,97 6.18 5,653,1 97.95 79.66% 433,232.9 0 26.11% 5,219,965.0 5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17,626,6 95.65 100.00% 276,719. 47 11.02% 17,349,97 6.18 7,096,3 47.85 100.00% 1,876,382 .80 5,219,965.0 5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78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 1,904,307.47 95,215.37 5.00% 1 年以内小计 1,904,307.47 95,215.37 5.00% 1 至 2 年 325,981.00 32,598.10 10.00% 2 至 3 年 101,624.00 25,406.00 25.00% 3 年以上 3 至 4 年 20,000.00 10,000.00 50.00% 4 至 5 年 155,000.00 108,500.00 70.00% 5 年以上 5,000.00 5,000.00 100.00% 合计 2,511,912.47 276,719.47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组合名称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注:填写具体组合名称。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1)组合中,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项 目 201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吉林永大集团电表有限公司 3,659,066.19 24.21 - 永大创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1,000.00 0.01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0.00 66.16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 1,000,000.00 6.61 -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79 保荐分公司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54,716.99 3.01 - 15,114,783.18 100.00 - 注:说明确定该组合的依据、该组合中各类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以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合计 -- 注:说明转回或收回原因,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1,431,039.00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中行保函保证金 保证金 1,126,336.00 根据款项收回可能 性 已履行必要的审批 程序 否 合计 -- 1,126,336.00 -- --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1)按款项性质的组合 15,114,783.18 3,994,242.73 (2)按款项账龄的组合 2,511,912.47 1,658,955.22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1,443,149.90 合计 17,626,695.65 7,096,347.85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80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 收购意向金 10,000,000.00 1 年以内 56.73% 吉林永大集团电表有 限公司 关联方 3,659,066.19 1 年以内 1-2 年 20.7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 分公司 往来款 1,000,000.00 1 年以内 5.67%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往来款 454,716.99 1 年以内 2.58%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保证金 460,000.00 1 年以内 2.61% 合计 -- 15,573,783.18 -- 88.35%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账龄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 及依据 注:公司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应说明原因。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注:说明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金额,及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注:说明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分项列示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373,989,640.85 373,989,640.85 373,989,640.85 373,989,640.85 对联营、合营企 408,196,077.95 408,196,077.95 347,237,277.78 347,237,277.78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81 业投资 合计 782,185,718.80 782,185,718.80 721,226,918.63 721,226,918.63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值准 备 减值准备期末余 额 吉林永大集团电 表有限公司 2,978,321.89 2,978,321.89 吉林永大电气开 关有限公司 311,011,318.96 311,011,318.96 北京永大科技有 限公司 60,000,000.00 60,000,000.00 永大创新金融服 务(深圳)有限公 司 合计 373,989,640.85 373,989,640.85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 元 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 确认的投 资损益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 变动 宣告发放 现金股利 或利润 计提减值 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抚顺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347,237,2 77.78 73,247,58 9.08 -6,069,61 0.83 -6,219,17 8.08 408,196,0 77.95 小计 347,237,2 77.78 408,196,0 77.95 合计 347,237,2 77.78 73,247,58 9.08 -6,069,61 0.83 -6,219,17 8.08 408,196,0 77.95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82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62,487,677.95 52,179,075.83 69,377,239.64 53,757,688.35 其他业务 235,268.65 234,459.50 1,026,960.53 1,026,960.53 合计 62,722,946.60 52,413,535.33 70,404,200.17 54,784,648.88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0,000,000.00 40,000,000.0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73,247,589.08 6,737,277.78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1,389,960.5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 计量产生的利得 合计 103,247,589.08 45,347,317.23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83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99,569.43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 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34,579.14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 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 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 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 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 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8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2,346.3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213,260.7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 963,234.13 -- 注: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按税前金额列示。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增值税即征即退 3,123,908.65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 持续享受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70% 0.220 0.2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61% 0.210 0.210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净利润 净资产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按中国会计准则 90,365,494.79 47,253,534.67 1,153,904,398.62 1,219,608,514.66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按国际会计准则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85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境外会计准则名称: 单位: 元 净利润 净资产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按中国会计准则 90,365,494.79 47,253,534.67 1,153,904,398.62 1,219,608,514.66 按境外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按境外会计准则 注: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填列合并报表数据。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 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86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原件。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2015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载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以上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迎宾大路98号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注:公司应当披露备查文件的目录,包括: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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