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594
_2014_
_2014
年年
报告
_2015
03
2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2015 年 03 月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负责人王传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惠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
的真实、准确、完整。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
目录
2014 年度报告 ..................................................................................................................................... 1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 ................................................................................................................................ 6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8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1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35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7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85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95
第十节 内部控制 ............................................................................................................................ 101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103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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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比亚迪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集团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报告期
指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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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重大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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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比亚迪(A 股)、比亚迪股份(H 股) 股票代码
002594、01211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比亚迪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BYD COMPANY 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BY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传福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延安路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19
办公地址
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 3009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18
公司网址
电子信箱
db@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黔
程燕、张燕
联系地址
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 3009 号
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 3009 号
电话
(+86) 755-8988 8888
(+86) 755-8988 8888
传真
(+86) 755-8420 2222
(+86) 755-8420 2222
电子信箱
db@
db@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巨潮资讯网()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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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四、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登记日期
注册登记地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首次注册
1995 年 02 月 10 日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
路黄贝岭冶金大厦
318 号
192317458
440307192317458
192317458
报告期末注册
2014 年 07 月 16 日
深圳市龙岗区葵涌
镇延安路
440301501127941
440307192317458
192317458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
有)
2012 年 2 月 13 日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
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板、五金制品、液晶显示器、手机零配件、模具、
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
期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3D 眼镜、GPS 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货物及
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品
牌乘用车、电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
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 2012 年 9 月 17 日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锂离
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板、五金制品、
液晶显示器、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道路普
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8 月 15 日);3D 眼镜、GPS 导航
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
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品牌乘用车、电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
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电池管理系
统、换流柜、逆变柜/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销售。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李剑光、邓帮凯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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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4 年
2013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2 年
营业收入(元)
58,195,878,000.00
52,863,284,000.00
10.09%
46,853,774,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433,525,000.00
553,059,000.00
-21.61%
81,377,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677,281,000.00
-56,930,000.00
-1,089.67%
-483,703,0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38,069,000.00
2,436,169,000.00
-98.44%
5,555,331,00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23
-21.74%
0.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4%
2.58%
-0.74%
0.38%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2 年末
总资产(元)
94,008,855,000.00
78,014,833,000.00
20.50%
68,710,488,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25,365,597,000.00
21,709,764,000.00
16.84%
21,196,984,000.00
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期数
上期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按中国会计准则
433,525,000.00
553,059,000.00
25,365,597,000.00
21,709,764,000.00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按国际会计准则
433,525,000.00
553,059,000.00
25,365,597,000.00
21,709,764,000.00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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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期数
上期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按中国会计准则
433,525,000.00
553,059,000.00
25,365,597,000.00
21,709,764,000.00
按境外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按境外会计准则
433,525,000.00
553,059,000.00
25,365,597,000.00
21,709,764,000.00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由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在重大方面取得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亦已于
2005年1月1日开始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接轨,因此本集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与本集团于2013年
度及2014年度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不存在实质性差异,故无需作出调节。
2013年度及2014年度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境外审计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2012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20,053,000.00
1,213,000.00
-13,951,000.00
主要是处置无形资
产、固定资产产生的
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798,446,000.00
677,121,000.00
550,387,000.00
主要是收到长沙汽车
基础研究基金补助和
新能源产业扶持资金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4,261,000.00
0.00
13,314,000.0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回
49,503,000.00
主要是 Sunedison
Products Singapore
Pte Ltd 的坏账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4,568,000.00
47,094,000.00
58,661,000.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86,494,000.00
主要是处置子公司产
生的投资收益
减:所得税影响额
177,758,000.00
106,429,000.00
62,813,000.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761,000.00
9,010,000.00
-19,482,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
合计
1,110,806,000.00
609,989,000.00
565,080,000.0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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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概述
(一)行业分析及回顾
汽车业务
回顾二零一四年,中国经济呈现总体放缓的态势,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7.4%,
增速继续下滑。在宏观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中国汽车市场增速明显下滑。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统计数据,二零一四年中国汽车销量累计为2,349万辆,按年增长6.9%,增幅较二
零一三年下跌7.0个百分点。受到合资品牌向经济型轿车市场延伸加剧市场竞争、节能车补贴政策变化以及限购
限行政策的推行等因素影响,中国汽车自主品牌的价格和销量均受压,市场份额明显下降。二零一四年中国自
主品牌乘用车全年销售757万辆,同比增长4.1%,占有率为38.4%,较二零一三年下降2.1个百分点。然而凭借高
性价比和技术提升,自主品牌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SUV」)车型逐渐受到市场追捧,需求增长迅速。于二
零一四年,中国SUV市场销量同比上升36.4%至408万辆,当中自主品牌SUV销量为189万辆,同比增长达50.9%。
二零一四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呈现爆发性增长,业内普遍认为二零一四年为新能源汽车商业化元年。根据中国
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统计数据,二零一四年中国新能源汽车累计销售7.48万辆,同比增长323.8%,其中插电式
混合动力汽车销售2.97万辆,同比大幅增长878.1%。
在技术进步及产业合作步伐加快的同时,中央以及地方政府均颁布一系列政策,为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化提供全面的政
策支持。于二零一四年七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将发展新能源汽车提
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要求破除地方保护、加快充电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并免除新能源汽车
购置税,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部委发布《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
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将新能源汽车补贴延续到二零二零年。同时,北京、上海、武汉等全国各
地方政府也出台一系列新能源汽车配套支持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各地区的推广和应用。政策的密集出台反映出政府
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力度和决心,为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根据市场研究机构Gartner的统计数据,于二零一四年,全球手机出货量为18.8亿部,较二零一三年增长3.89%。其中,
智能手机出货量高达12.4亿部,同比增长28.4%,占全球手机出货量的比例高达66.3%,主导移动通讯市场。在中国市
场,随着三大通讯运营商第四代(4G )网络先后投入商用,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契机带来巨大的升级换代需求,中国
本土品牌厂商华为、步步高、联想、TCL、小米等强势崛起,品牌认知度显著提升,推动行业发展。同时,金属外壳
凭借其出色的外观、质感及性能,获得越来越多手机厂商的青睐,推动其需求快速增长,市场份额持续提升,并为全
球领先的金属外壳生产厂商带来增长动力。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
于二零一四年,全球手机出货量表现平稳,锂离子电池行业需求维持稳定。在汽车电池领域,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
发展引发上游汽车电池供不应求。全球众多电池厂商加大投资扩充产能的同时,积极尝试开发新材料和技术研究,以
提高电池性能,为二次充电电池行业带来崭新的发展机遇。在光伏领域,报告期内美国、欧盟等地的反倾销和反补贴
(「双反」)影响持续,各项产品价格持续下跌,光伏行业仍然充满挑战。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
(二)业务回顾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或「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经营包括传统燃油汽车和新
能源汽车在内的汽车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以及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于报告期内,本集团收入为约人民
币58,196百万元,同比增长10.09%,其中汽车及相关产品业务的收入为约人民币27,834百万元,同比上升3.03%;手机
部件及组装业务的收入为约人民币24,480百万元,同比增长23.21%;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的收入为约人民币5,339
百万元,同比增长0.29%。
汽车业务
传统燃油汽车方面,受到政策变化及激烈的市场竞争影响,报告期内中国汽车自主品牌的价格和销量均受压,本集团
也受此影响,汽车销量同比下降约21.33%至约37万辆。尽管如此,本集团积极把握自主品牌在SUV市场强势崛起的契
机,于二零一四年下半年,主力推广全新高端SUV车型S7,广受市场欢迎,销售持续快速增长。加上原有备受欢迎的
S6车型,整体SUV车型销量同比持续提升,部分抵销了其他传统车型销售的下滑。除S7外,集团于二零一四年下半年
推出全球领先的搭载智能平台的A+级轿车G5,通过在w i f i环境下接入互联网,全面提升了汽车的智能化程度,推动
了传统汽车向智能汽车的演变。
新能源汽车方面,随着产品的不断丰富和性能的持续提升,以及政策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新能源汽车行业于二零一
四年获得突破性进展。比亚迪作为行业技术研发和商业推广的先行者,凭借领先的技术优势和性能优越的产品,继续
巩固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领导地位。报告期内,受制于电池产能,本集团积压了大量尚未交付的新能源汽车订单。因
此,本集团已于报告期内积极扩建电池产能,以满足市场需求。新产能已于二零一五年一季度开始逐步投产,全部达
产后预计将为本集团提供充足的铁电池产能,可满足未来新能源汽车的电池需求,预期本集团新能源汽车销量和市场
份额将进一步提高。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新能源汽车业务收入约人民币7,328百万元,同比增长约6倍,占集团汽车业务收入的27.05%。新
能源汽车销量同比增长9倍,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Plug-in Hybrid Vehicle)「秦」销量同比大幅增长,迅速成为中
国新能源汽车销售冠军,主导新能源汽车和私家车市场;K9纯电动巴士和e6纯电动出租车销量同比持续攀升,继续引
领全球公交电动化发展方向。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比亚迪二零一四年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市场份额达
27.9%,在插电式混合动力市场份额更高达49.6%,于业内遥遥领先,稳占市场领导者地位。
在私家车市场,本集团继续重点推广短途用电、长途用油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在充电站配套暂时不够完善的背景
下,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是目前最适合中国的新能源汽车类型,本集团相信其将成为当前新能源汽车私家车市场的重
点发展方向。报告期内,本集团主推的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秦」,以其5.9秒百公里加速的动力性能、百公里油耗
1.6升的高效能耗、先进的智能操作系统以及时尚的外观设计,获得消费者追捧,迅速成为新能源汽车年度销量冠军,
进一步提升比亚迪的品牌认知度和美誉度。
此外,本集团与戴姆勒连手推出的纯电动车「腾势DENZA」已于二零一四年九月上市。「腾势DENZA」结合戴姆勒
的尖端整车技术及百年品牌影响力,和比亚迪在电池技术方面的领先优势,为消费者提供了卓越的驾乘体验,助推集
团于纯电动乘用车市场的开拓。
在公共交通领域方面,本集团继续坚持公交电动化的发展战略。报告期内,本集团积极推进纯电动大巴和纯电动出租
车在中国以及海外市场的应用和推广。深圳作为全球电动汽车应用的示范城市之一,截至目前,本集团先后在深圳投
入运营的780辆K9纯电动大巴和850辆e6纯电动出租车,累计行驶里程分别达5,700万公里和2.7亿公里,单车最高行驶
里程已达25万公里和64万公里。除深圳外,本集团新能源汽车已推广至南京、大连、杭州等国内十多个城市,并实现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
了在欧洲、亚洲、北美和南美逾30个国家和地区的商业化运营。
充电设施方面,国家电网于二零一四年五月宣布引入社会投资参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以解决充电设施不足的问
题,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各地政府也积极推进充电设施建设,而北京、上海、合肥和武汉亦已明确提出新建小区和
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比例的要求。此外,本集团开发出集约用地的循环式立体充电机,积极寻求与第三方的合
作,加快充电设施的普及。
报告期内,本集团获批与西安银行筹建合资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为经销商和消费者提供购车金融贷款
等相关服务,预计在推动集团汽车销售的同时,为集团带来一定的收入和利润贡献。
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在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领域,本集团通过垂直整合的一站式经营模式,为手机制造商提供整机设计、部件生产和组装
服务。本集团为目前全球最具综合竞争力的手机部件及组装服务供货商之一,主要客户包括三星、苹果、诺基亚、HTC、
惠普等国际品牌,以及华为、步步高、联想、TCL等国内领先的电子产品制造商。报告期内,本集团的手机部件及组
装业务收入达人民币24,480百万元,同比上升约23.21%。
报告期内,全球3G及4G网络日趋普及,智能手机取代功能手机继续维持快速增长,同时消费者对智能手机性能表现
和外观设计的要求也随之提高。本集团研发的塑料与金属混融技术(plastic-metal hybrid,简称PMH)获得更为广泛的
应用,逐渐成为当今高端智能手机市场的发展趋势。报告期内,本集团的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取得突破,随着大客户
的切入,本集团先后获得其新推出的多个中高端智能手机订单并实现量产,进一步优化本集团客户结构和销售收入,
并将支持未来持续增长。本集团的原设计生产(ODM)业务继续获得国际知名品牌厂商的智能手机、平板计算机以及其
他移动智能终端产品订单,实现快速增长。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
本集团的二次充电电池主要包括锂离子电池和镍电池产品,广泛应用于手机、数码手机、电动工具、电动玩具等各种
便携式电子设备,同时本集团积极研发磷酸铁锂电池(「铁电池」)和太阳能电池产品,致力将该等产品于新能源汽
车、储能电站及光伏电站等领域的应用。报告期内,本集团的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5,339百万
元,同比增长0.29%。
作为全球领先的锂离子电池和镍电池研发和应用厂商,本集团于报告期内积极把握智能手机蓬勃发展的机遇,继续优
化和开拓客户群,拓宽产品应用领域,巩固并提升本集团的市场领导地位。于铁电池领域,本集团继续提升铁电池的
能量密度并降低成本,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车的整体竞争优势,并同步研发更高能量密度的新型电池,以提高新能源
汽车的续航里程。
储能业务方面,本集团于报告期内在深圳坪山新区建设的全球最大用户侧铁电池储能电站落成,该储能电站建设容量
为20MW/40MWH,可实现工业园用电负荷自主调节。太阳能业务方面,本集团为美国知名可再生能源开发商
NuGenCapital在马塞诸塞州的多个光伏电站项目提供光伏组件,项目容量总计为10MW。受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产品价
格不断下降的影响,报告期内本集团的太阳能业务仍有较大亏损。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58,196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09%;营业利润为亏损约人民币179百万元,较
去年同期变动267.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434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1.61%。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不适用
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较曾公开披露过的本年度盈利预测低于或高于 20%以上的差异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收入
说明
报告期内,本集团汽车及相关产品业务的收入为约人民币27,834百万元,同比上升3.03%;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的收
入为约人民币24,480百万元,同比增长23.21%;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的收入为约人民币5,339百万元,同比增长
0.29%。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15,256,393,000.00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26.22%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 适用 □ 不适用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第一大客户
5,491,724,000.00
9.44%
2
第二大客户
3,655,082,000.00
6.28%
3
第三大客户
2,333,847,000.00
4.01%
4
第四大客户
2,246,081,000.00
3.86%
5
第五大客户
1,529,659,000.00
2.63%
合计
--
15,256,393,000.00
26.2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
3、成本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
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电子元器件制造业
主营业务成本
4,518,229,000.00
9.19% 4,357,522,000.00
9.74%
3.69%
电子元器件制造业
其他业务成本
279,173,000.00
0.57%
200,775,000.00
0.45%
39.05%
日用电子器件制造业 主营业务成本
21,164,054,000.00
43.07%
17,170,457,000.0
0
38.37%
23.26%
日用电子器件制造业 其他业务成本
111,528,000.00
0.23%
161,139,000.00
0.36%
-30.79%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主营业务成本
21,900,890,000.00
44.56%
21,613,221,000.0
0
48.30%
1.33%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其他业务成本
659,447,000.00
1.34%
635,108,000.00
1.42%
3.83%
其他
其他业务成本
510,565,000.00
1.04%
607,333,000.00
1.36%
-15.93%
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
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 主营业务成本
4,518,229,000.00
9.19% 4,357,522,000.00
9.74%
3.69%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 其他业务成本
279,173,000.00
0.57%
200,775,000.00
0.45%
39.05%
手机部件及组装等
主营业务成本
21,164,054,000.00
43.07%
17,170,457,000.0
0
38.37%
23.26%
手机部件及组装等
其他业务成本
111,528,000.00
0.23%
161,139,000.00
0.36%
-30.79%
汽车及相关产品
主营业务成本
21,900,890,000.00
44.56%
21,613,221,000.0
0
48.30%
1.33%
汽车及相关产品
其他业务成本
659,447,000.00
1.34%
635,108,000.00
1.42%
3.83%
其他
其他业务成本
510,565,000.00
1.04%
607,333,000.00
1.36%
-15.93%
说明
无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4,202,735,000.00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0.26%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 适用 □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供应商一
1,773,658,000.00
4.33%
2
供应商二
963,344,000.00
2.35%
3
供应商三
519,258,000.00
1.27%
4
供应商四
510,875,000.00
1.25%
5
供应商五
435,600,000.00
1.06%
合计
--
4,202,735,000.00
10.26%
4、费用
管理费用2014年为人民币4,430,271千元,较2013年人民币3,314,727千元增加33.65%,主要是由于公司的管理及研发投入增
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2014年为人民币134,082千元,较2013年人民币56,215千元增加138.52%,主要是由于部分子公司税前盈利增加所
致。
5、研发支出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研发投入金额(元)
3,679,848,000.00
2,872,480,000.00
2,576,023,00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列
6.32%
5.43%
5.50%
公司历来重视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和创新工作,将新产品研发作为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证,如上表所示,2012
至2014年度公司研发投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均保持在5%以上。
6、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6,791,485,000.00
56,311,328,000.00
0.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6,753,416,000.00
53,875,159,000.00
5.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38,069,000.00
2,436,169,000.00
-98.4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23,344,000.00
309,563,000.00
327.4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285,046,000.00
5,960,955,000.00
55.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7,961,702,000.00
-5,651,392,000.00
40.8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083,067,000.00
19,054,585,000.00
57.8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812,118,000.00
14,546,827,000.00
56.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7,270,949,000.00
4,507,758,000.00
61.3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21,476,000.00
1,224,381,000.00
-150.76%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4年为人民币38,069千元,较2013年人民币2,436,169千元变动98.44%,主要是购买商品、接
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4年为人民币-7,961,702千元,较2013年人民币-5,651,392千元变动40.88%,主要是购建固定
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4年为人民币7,270,949千元,较2013年人民币4,507,758千元变动61.30%,主要是吸收投资
收到的现金及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为人民币38,069千元,本年净利润为人民币739,870千元,主要为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金额为3,703,736千元、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9,993,381千元及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5,811,963千元所致。
三、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电子元器件制造
业
4,992,161,000.00 4,518,229,000.00
9.49%
-0.97%
3.69%
-4.07%
日用电子器件制
造业
24,211,820,000.0
0
21,164,054,000.0
0
12.59%
23.86%
23.26%
0.43%
交通运输设备制
造业
27,089,182,000.0
0
21,900,890,000.0
0
19.15%
2.82%
1.33%
1.18%
分产品
二次充电电池及
光伏
4,992,161,000.00 4,518,229,000.00
9.49%
-0.97%
3.69%
-4.07%
手机部件及组装
等
24,211,820,000.0
0
21,164,054,000.0
0
12.59%
23.86%
23.26%
0.43%
汽车及相关产品
27,089,182,000.0
0
21,900,890,000.0
0
19.15%
2.82%
1.33%
1.18%
分地区
中国(包括港澳
台地区)
48,829,348,000.0
0
40,821,903,000.0
0
16.40%
11.27%
10.46%
0.6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
印度
284,654,000.00
275,486,000.00
3.22%
-75.17%
-73.95%
-4.53%
欧洲
1,541,286,000.00 1,348,351,000.00
12.52%
40.25%
41.06%
-0.50%
美国
2,148,425,000.00 1,958,820,000.00
8.83%
12.01%
24.95%
-9.44%
其他
3,489,450,000.00 3,178,613,000.00
8.91%
20.93%
22.10%
-0.87%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货币资金
4,453,164,000.
00
4.74%
5,378,828,000.
00
6.89%
-2.15% 无
应收账款
13,751,929,00
0.00
14.63%
7,687,422,000.
00
9.85%
4.78% 无
存货
9,978,317,000.
00
10.61%
8,220,552,000.
00
10.54%
0.07% 无
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0.00% 无
长期股权投资
1,413,553,000.
00
1.50%
1,083,505,000.
00
1.39%
0.11% 无
固定资产
30,014,805,00
0.00
31.93%
28,138,688,000
.00
36.07%
-4.14% 无
在建工程
6,364,617,000.
00
6.77%
6,008,433,000.
00
7.70%
-0.93% 无
2、负债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4 年
2013 年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短期借款
12,676,440,000.00
13.48% 12,401,503,000.00
15.90%
-2.42% 无
长期借款
7,988,331,000.00
8.50%
2,685,422,000.00
3.44%
5.06% 无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计入权益的累
计公允价值变
动
本期计提的减
值
本期购买金额 本期出售金额
期末数
金融资产
3.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
4,487,000.00
-226,000.00
0.00
0.00
4,261,000.00
0.00
上述合计
4,487,000.00
-226,000.00
0.00
0.00
4,261,000.00
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五、核心竞争力分析
集团秉持“技术、品质、责任”的发展理念,在技术、品质、成本和管理等方面打造出长期可持续的核心竞争优势。
技术方面,集团拥有庞大的技术研发团队和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已相继开发出一系列全球领先的前瞻性技术。在新能源汽
车领域,作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领跑者之一,比亚迪一直积极致力于新能源汽车技术的突破创新和产品的应用推广,积
极推进传统汽车转向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变革。比亚迪作为全球唯一一家横跨汽车和电池两大领域的企业集团,拥有全球领先
的电池、电机、电控等核心技术,推出的纯电动大巴K9和纯电动汽车e6已在3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功运营,创造了全球电动
汽车最长运营里程记录。集团开发的全球领先的双模二代技术、双向逆变技术已应用于新一代双模电动汽车“秦”,其面向个
人消费者市场并将迅速推向全国;在传统汽车领域,集团在汽车核心的动力总成领域研发出TID技术(涡轮增压直喷发动机
+双离合变速器)并大规模应用于G6、速锐、思锐等车型,奠定了于国内自主品牌厂商中的领先地位。在手机部件及组装领
域,集团开发出塑料与金属的混融技术(PMH),实现了金融与塑料的纳米级融合,解决了金属机壳信号接收的难题。在二次
充电电池领域,集团开发了高度安全的磷酸铁锂电池应用于电动汽车,解决了电动汽车电池在安全性和循环寿命方面的全球
性难题。集团横跨汽车、IT、新能源三大领域,凭借各自领域的丰富技术积累和各领域间的综合协同优势,使得集团始终走
在全球技术领域的最前沿。
品质方面,集团拥有先进的生产工艺和雄厚的经验积累,以及严格的品质控制流程,实现了集团于各业务领域的品质领先。
在汽车领域,集团全车系新车质量调研(IQS)数据指标已处于业内领先水平,并承诺4年10万公里的超长保修期,保修范
围不仅涵盖了比亚迪全系车型,更延伸到全车绝大部分零部件,进一步显示集团对旗下产品质量的信心和对用户的责任。在
手机部件及二次充电电池领域,集团的品质管控能力已获得了三星、华为、步步高、HTC、苹果、诺基亚、惠普等全球及国
内领导厂商的认证及赞誉并与之维持着长期的客户关系。
成本方面,集团采用高度垂直整合的经营模式,通过实现对上游原材料成本的控制和各工序的协同效应,最大限度的降低了
生产成本并提高效率,打造出低成本运作的经营能力。此外,集团各项业务的交叉也产生积极的协同效应,可以降低综合研
发成本和运营费用,使得集团在市场竞争中更具成本和效率优势。
管理方面,集团采用扁平化的管理架构,有效提升了管理效率和执行能力,保证了集团各项优势的充分发挥。此外,集团倡
导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致力于推行“平等、务实、激情、创新”的企业精神,为员工营造以公司为家的工作氛围,有效激发
了员工的的创造力和工作热情,保证了集团的长期持续发展。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
六、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对外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1,413,553,000.00
1,083,505,000.00
30.46%
被投资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上市公司占被投资公司权益比例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
乘用车、电动车、汽车电动传动系统、
车用动力系统及乘用车零部件的设计和
研发;上述产品的原型以及生产设备的
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汽车技术咨
询服务和技术转让
50.00%
深圳市鹏程电动汽车出租汽车公司
出租客运、广告业务、电动汽车的租赁、
场站的充电业务、电动汽车的维修
45.00%
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锂矿、硼矿、锂硼系列产品、无机盐、
盐湖生物资源及产品的开发、生产、销
售
18.00%
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汽车客车装配,橡胶零件加工,汽车销
售(限本厂产品),汽车配件、钢材、木
材、五金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
易制毒化学品除外)、玻璃制品、汽车装
饰材料批发兼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国家法律规定禁止的除外)
50.00%
南京江南纯电动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客运出租运输、纯电动汽车租赁及相关
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维修
60.00%
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
买租赁资产、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机维
修、租赁交易咨询何担保
30.00%
山煤灵丘比星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生态修复治理、农产品加
工及销售
20.00%
西藏昌都地区天晖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
公司
新能源、新材料开发;储能产品、高端
制造业及系统开发;太阳能电池组件及
相关发电产品生产;太阳能电站开发及
运营;太阳能路灯制造。
20.00%
杭州西湖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
服务:客运:出租车客运。服务:新能
29.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
源技术、互联网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
服务、技术咨询、成功转让,承接电动
车充电设施维护工程,电动汽车租赁,
电动汽车设备租赁;其他无需报经审批
的一切合法项目。
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新能源电动汽车产业投资与兴办实业;
投资管理;新能源电动出租车企业投资;
充电桩与充电站投资;城市建设技术开
发;高端物业管理、租赁;投资咨询;
城市出租车经营
50.00%
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设
计服务;汽车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
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售;广告业;
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电气设
备修理
51.00%
深圳市前海绿色交通有限公司
汽车租赁,公共自行车租赁、充电桩建
设运营,交通服务咨询。许可经营项目:
汽车维修、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含深港
跨境旅客运输),出租小汽车营运业务、
城市公交
30.00%
盛世新迪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电动汽车租赁(不包括带操作人员的电
动汽车出租);汽车销售;信息咨询(不
含限制项目)。许可项目:汽车维修;从
事道路客运经营;出租小汽车营运业务。
49.00%
(2)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金融企业股权。
(3)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最初投资
成本(元)
期初持股
数量(股)
期初持股
比例
期末持股
数量(股)
期末持股
比例
期末账面
值(元)
报告期损
益(元)
会计核算
科目
股份来
源
股票
600057
象屿股份
11,139,00
0.00
658,934
0.08%
0
0.00%
0.00
4,487,000
.00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债务重
组
合计
11,139,00
0.00
658,934
--
0
--
0.00
4,487,000
.00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
日期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
日期(如有)
不适用
(4)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2、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受托人名
称
关联关系
是否关联
交易
产品类型
委托理财
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报酬确定
方式
本期实际
收回本金
金额
计提减值
准备金额
(如有)
预计收益
报告期实
际损益金
额
中国光大
银行深圳
八卦岭支
行
否
保证收益
型 T 计划
20,000
2014 年
02 月 12
日
2014 年
03 月 12
日
固定收益
20,000
0
91.67
91.67
中国光大
银行深圳
八卦岭支
行
否
保证收益
型 T 计划
20,000
2014 年
03 月 07
日
2014 年
04 月 07
日
固定收益
20,000
0
78.33
78.33
中国光大
银行深圳
八卦岭支
行
否
对公结构
性存款统
发第二十
五期产品
20,000
2014 年
04 月 11
日
2014 年
05 月 11
日
固定收益
20,000
0
58.93
58.93
中国光大
银行深圳
八卦岭支
行
否
结构性理
财
10,000
2014 年
06 月 10
日
2014 年
07 月 10
日
固定收益
10,000
0
28.53
28.53
合计
70,000
--
--
--
70,000
0
257.46
257.46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
0
涉诉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
有)
2013 年 10 月 30 日
委托理财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
有)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34,208.75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4,208.7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4,208.7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66 号)批准,本
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完成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 121,900 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
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 334,208.75 万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全部已经用于补充公司运营
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运营的需求。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所处行业
主要产品或
服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惠州比亚迪
电池有限公
司
子公司
制造业
锂离子电池
及汽车零部
件的研发、
生产及销售
15,000 万美
元
9,018,343,0
00.00
1,648,371,0
00.00
4,876,589,0
00.00
311,758,000
.00
272,405,000
.00
比亚迪精密
制造有限公
司
子公司
制造业
手机及其他
消费类电子
产品零部件
产品及组装
的开发、生
产及销售
14,500 万美
元
6,374,949,0
00.00
3,335,703,0
00.00
7,294,397,0
00.00
327,185,000
.00
306,995,000
.00
惠州比亚迪
电子有限公
司
子公司
制造业
手机及其他
消费类电子
产品零部件
产品的研
发、生产及
销售
11,000 万美
元
10,629,882,
000.00
4,464,935,0
00.00
14,890,631,
000.00
785,409,000
.00
706,232,000
.00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
目的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
方式
对整体生产和业绩的影响
榆林市比亚迪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处置
对公司经营和税前利润产生
正面影响
定边县比亚迪光伏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Constellation Blondell LLC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BYD MALAYSIA SDN.BHD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潮州市绿动出租车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深圳市比亚迪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Universal Charging LLC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Constellation Cromwell LLC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Constellation 3811 LLC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BYD Singapore PTE.LTD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BYD US Holding Inc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武汉市绿动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5
比亚迪南非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承德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青岛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南京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武汉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包头市比亚迪矿用车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大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西安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Constellation Astoria LLC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5、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七、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展望二零一五年,中国经济预期将步入平稳发展的新常态,中央政府将努力在继续深化经济结构调整和防范经济增速
下滑过快之间取得平衡。虽然经济下行压力和风险仍然存在,然而「稳增长」已成为中央政府部署全年经济发展的主
调,预期中国经济将维持稳步发展。本集团将秉持「技术、质量、责任」的发展理念,致力于提升技术和质量水平,
加速推进新能源相关业务的发展,进一步巩固本集团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领导地位。
汽车业务
伴随着宏观经济增速的下滑,预计二零一五年中国汽车市场增速将有所放缓。然而,随着城镇化水平和居民可支配收
入的持续提高,一、二线市场升级换购需求和三、四线城市市场潜力的释放将继续成为汽车需求的推动力。此外,自
主品牌凭借在技术革新和驾乘体验方面的重视,以及优越的性价比表现,在SUV市场仍有广阔的成长空间。在宏观战
略层面,发展新能源汽车是中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在环境保护层面,新能源汽车既能带来金山银
山,更能带来绿水青山。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已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是中国当前和未来重点培育和支持的领域,预
计将继续获得政策的大力支持。随着性能、成本优势及驾乘感受的持续提升,以及充电设施的逐步完善,新能源汽车
未来将逐步替代传统汽车,新能源汽车产业也将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
本集团将把握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产业配套持续完善的黄金机遇,加速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和各细分市场的全面
布局。在技术层面,本集团掌握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电控的三大核心技术,并将通过「542战略」(即代表百公
里加速时间少于5秒、全时四驱、百公里油耗少于2升这三项突破性指标),巩固技术领先优势和市场领导地位。在布
局规划上,本集团将启动「7+4」布局,将新能源车型覆盖七个主要目标市场(私家车、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
城际间客运车、物流轻卡车及建筑工程车)及四个特种车市场(仓储、机场、矿山及港口的专用车辆),实现对交通
运输工具的全面覆盖。在车型推广上,本集团计划于二零一五年推出多款新车型,凭借自主品牌在SUV市场的突破性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6
契机,将新能源汽车从轿车拓展至SUV车型,丰富本集团的产品类型,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
未来,比亚迪将集中推出一系列新能源汽车车型,包括全球首款三擎四驱双模SUV「唐」、中型双模SUV和紧凑型双
模SUV等车型,以及双模MPV和纯电动版秦等。预计新产品的推出将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车销量,改善产品组合,扩
大规模效应,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收入和盈利水平的提升。
传统燃油汽车方面,本集团将继续推行「智战略」,从智能车联、智能驾驶、智能安全三个方面全面满足用户需求、
提升驾乘体验,为消费者带来便利、舒适、安全的用车生活。集团充分发挥于汽车产业的垂直整合优势以及汽车、I T
两大产业的协同优势,实现技术的集成创新与快速应用,将云服务、P M2.5绿净系统、Car Pad、遥控驾驶、360度全
景影像、HUD夜视系统等集成于汽车产品,为用户提供综合智能的驾驶解决方案。除已经上市的S7和G5外,集团未
来将推出更多应用「智战略」的车型,为传统燃油汽车业务的发展增添动力。
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移动互联网的快速普及以及通讯技术的进步将继续推动移动智能终端的高速增长。根据Gartner的预测,二零一五年全
球手机出货量将增长至19.4亿部,智能手机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智能手机占全球手机出货量的比例将持续提高。与
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国内外手机品牌厂商将选用PMH技术的金属外壳以提升产品性能和竞争力,本集团相信手机部件
及组装业务的市场潜力仍然巨大。
作为PMH技术的研发者和推广者,本集团将把握先发优势和稳固的市场地位,继续推广PMH技术的应用,积极参与
到全球领导品牌厂商的主流高端机型的开发和生产,提升其在全球智能手机市场的竞争力并争取更大市场份额。未来,
集团将积极拓宽产品的应用范围,优化客户结构,扩大产能以提升规模效益,进一步提高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对本集
团收入和盈利的贡献。
于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比亚迪公布出售柔性线路板、液晶显示屏模块、摄像头模块等手机部件业务,以强化战略
聚焦,加快业务转型升级,优化集团的资产结构和资源分配,促进集团核心业务的长远发展。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
移动智能终端的持续发展为二次充电电池行业发展带来动力。未来,本集团将继续开拓锂离子电池和镍电池的应用范
围,提升市场份额。另一方面,新能源汽车的爆发式增长将大幅提升对动力电池的需求,本集团将继续加强研发力度,
提升铁电池的性能表现和质量水平,同时积极扩充铁电池产能,以满足新能源汽车爆发式增长带来的巨大需求。太阳
能业务方面,本集团将持续拓展国内外市场,在提升该业务收入的同时争取于二零一五年获得盈亏平衡。
九、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7
十一、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十二、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本集团新设21家子公司(2013年:14家),无注销子公司(2013年:4家),处置1家子公司(2013年无)
十三、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6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476,000,000股为基
数(其中A股1,561,000,000股,H股915,000,0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0.50元现金(含税)。
2014年8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刊登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号:2014-031),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8月12日。
2014年8月13日,公司实施了上述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是
公司近 3 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预案或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或方案情况
1、2012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对公司2012年度利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一般营
运资金的需求。
2、2013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对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2014年度利润
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一般营运资金的需求。该方
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
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率
以现金方式要约回
购股份资金计入现
金分红的金额
以现金方式要约回
购股份资金计入现
金分红的比例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8
2014 年
0.00
433,525,000.00
0.00%
0.00
0.00%
2013 年
123,800,000.00
553,059,000.00
22.38%
0.00
0.00%
2012 年
0.00
81,377,000.00
0.00%
0.00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原因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
计划
2015 年是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迅速的一年,2015 年是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迅速的一年,公
司 2015 年将陆续推出多款新能源汽车车型,所需配套资金将相应增加,同时为保证公司新
能源汽车的新技术研发,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的技术升级,增
强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稳定发展能力;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建议对公司 2014 年度利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一般营运资金的需求。
满足公司一般营运资金的需求
十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五、社会责任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于2015年3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重污染行业
□ 是 √ 否 □ 不适用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存在其他重大社会安全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是否被行政处罚
□ 是 √ 否 □ 不适用
十六、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
资料
2014 年 01 月 03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华泰证券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1 月 09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Morgan Stanley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1 月 09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中信证券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9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1 月 1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1 月 16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UBS 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1 月 16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银河证券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2 月 12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朗瑞资本、国元证
券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2 月 12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富邦投顾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2 月 13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民生证券、宏源证
券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2 月 13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安信证券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2 月 17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广发证券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2 月 19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招商证券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2 月 19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中信建投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3 月 24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Templeton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3 月 2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华夏基金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3 月 26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Barclay 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3 月 27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CICC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4 月 0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First State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4 月 0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Charlemagne
Capital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4 月 0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BNP 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4 月 09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Daiwa 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4 月 09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阿布扎比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
2014 年 04 月 10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Mizuho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4 月 10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APG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4 月 11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光大证券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4 月 17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长江证券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4 月 2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国泰君安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4 月 25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DIAM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4 月 28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Kim Eng Securities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4 月 29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Standard Chatered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4 月 29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China AMC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4 月 30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华夏基金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5 月 0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麦格理证券及其客
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5 月 06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Public Mutual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5 月 07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Sherwood Capital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5 月 08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Fidelity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5 月 09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Coatue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5 月 12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富邦证券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5 月 13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First State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5 月 13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千合资本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5 月 1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HI Asset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1
2014 年 05 月 1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瑞银证券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5 月 20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山西证券、开源证
券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7 月 03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易方达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7 月 08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DSBI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7 月 08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UBS Global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7 月 08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才华资本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7 月 09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国泰君安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7 月 09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宏源证券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7 月 11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中金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7 月 11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光大资管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7 月 1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UBS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7 月 15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海通证券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7 月 1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Kenrich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7 月 1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T. Rowe Price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7 月 16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广发证券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7 月 16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光大证券及其他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7 月 16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广发证券香港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7 月 18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Platinum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7 月 18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Barclay 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2
2014 年 07 月 22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海通证券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7 月 22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东方证券、阳光资
产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9 月 02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太平资产香港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9 月 02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Gingko Fund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9 月 03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New Silk Road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9 月 0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中金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9 月 0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招商证券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9 月 2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招商证券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9 月 2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麦格理证券及其客
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9 月 2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麦格理证券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9 月 26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TIAA CREF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09 月 26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中金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0 月 1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海通证券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0 月 14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嘉实基金香港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0 月 14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Davidson Kempner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0 月 1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Hill house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0 月 15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Moore capital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0 月 1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盛海投资、景林资
产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0 月 1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麦格理证券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3
2014 年 10 月 1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HSBC、Deutsche
Bank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0 月 22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挪威银行、国信证
券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10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11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Select equity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11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Nomura 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12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元大宝来投信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12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Macquarie 及其客
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13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Blackrock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13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Pictet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中信证券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Macquarie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19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Legg Mason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19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法国巴黎银行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20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Sumitomo Mitsui
AM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20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国泰投信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21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Bridger Capital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21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Ashmore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21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德银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2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JPMorgan 及其客
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4
2014 年 11 月 2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凯基证券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26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Quad Investment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26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Canadian National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27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中信建投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1 月 28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Mizuho Securities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2 月 01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麦格理证券及其客
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2 月 03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Credit Suisse 及其
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2 月 09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大和国泰及其客户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2 月 10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大和证券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2 月 15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Tybourne Capital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Columbus Circle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2 月 19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Standard Chatered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2014 年 12 月 19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Macquarie Capital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
行业状况等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5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是否形成预
计负债
诉讼(仲
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
影响
诉讼(仲
裁)判决执
行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1、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
司等和本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
司之间的侵权诉讼-人民币
650.7 否
状书往来
阶段
暂无审理结果
无
不适用
2、HLL 大西洋有限公司(HLL
Atlantic Schiffahrts GmbH)、
David Peyser 体育服装公司
(David Peyser
Sportswear,Inc.)等与本公司等
之间的海事赔偿纠纷-美元
625 否
原告撤
诉,法院
准予撤诉
原告撤诉
无
不适用
3、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商洛比亚迪)与
MEMC Singapore Pte. Ltd. (以
下简称 MEMC)加工协议纠纷
-美元
17,027 否
已终止
终止裁决
无
不适用
4、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商洛比亚迪)与
MEMC Singapore Pte. Ltd.(以
下简称"MEMC")采购协议纠
纷-美元
5,842 否
商洛比亚
迪向法院
提交撤诉
申请,法
院准予撤
诉
原告撤诉
无
不适用
5、优派环宇通信技术(北京)
有限公司(下称"优派公司")
和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
司(即 BE)联营合同纠纷-人
民币
593 否
正在诉讼
程序中
暂无审理结果
无
不适用
6、苏州新大生汽车销售服务有
限公司(下称"苏州新大生")
与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销售")的销售款项
纠纷-人民币
666 否
正在诉讼
程序中
暂无审理结果
无
不适用
7、南通大生比亚迪汽车销售服
务有限公司(下称"南通大生")
1,019 否
进入执行
南通大生偿还
14,182,372 元及自 2013
正在执行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6
与比亚迪汽车销售的销售款项
纠纷-人民币
程序
年 9 月 18 日起至付款
之日的利息
8、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比亚迪汽车"和山西利民
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山西利民")的购销合同纠纷-
人民币
1,971.74 否
进入执行
程序
山西利民赔偿比亚迪
公司各项经济损失
14,840,300 元。一审诉
讼费 161,543 元,反诉
费 70,902 元,由比亚迪
公司负担 61,543 元,山
西利民负担 170,902
元,二审诉讼费 231,760
元,由比亚迪公司负担
23,176 元,山西利民负
担 208,584 元
正在执行
不适用
9、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与
爱佩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下
称"香港爱佩仪")和爱佩仪光
电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下
称"深圳爱佩仪")购销合同纠
纷-人民币
1,021 否
合并审
理,等待
裁决
暂无审理结果
无
不适用
10、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商洛比亚迪")和
Solar Power Utility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 SPU
公司")的购销合同纠纷-美元
449.94 否
最终判决
香港 SPU 应向商洛比
亚迪 1、支付
4,499,437.65 美元;2、
按 8%年利率支付自
2011 年 8 月 23 日起至
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
3、支付相关诉讼费用。
2012 年 12 月 17 日,商
洛比亚迪向香港高院
正式提起对香港 SPU
的破产清算申请,要求
香港 SPU 偿还
4,613,521.73 美元及
81,629.73 港币(包括货
款、利息及诉讼费用)
清算过程
中
不适用
11、BYD Europe B.V.(以下简称
"欧洲比亚迪")与 Upsolar Co.,
Ltd(优太(国际)新能源有限
公司)的购销合同纠纷-美元
724.02 否
已终结
仲裁已裁决
无
不适用
12、BYD Europe B.V.(以下简
称“欧洲比亚迪”)与优太太阳
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优太太阳能”)、浙江优
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724.02 否
正在诉讼
程序中
暂无审理结果
无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7
“浙江优太”)买卖合同纠纷案-
美元
13、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与嘉
兴优太太阳能有限公司的购销
合同纠纷-美元
1,101 否
进入执行
程序
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
利息,并承担一、二审
诉讼费用
正在执行
不适用
注:
1、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等和本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之间的侵权诉讼
2007年6月11日,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
法院(以下简称“高等法院”)起诉,指控本公司、比亚迪香港、金菱环球有限公司、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领裕国际有限公
司、天津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使用声称自原告处非法获得的机密资料,并凭
借原告若干雇员的协助直接或间接利诱并促使原告的多名前雇员(部分其后受雇于被告)违反其与前雇主(原告)之间的合
约及保密责任,而向被告披露其在受雇于原告期间获得的机密资料。此外,原告提出被告知悉或理应知悉该等资料的机密性,
但仍准许或默许不当使用该资料而建立了一个与原告极度相似的手机生产系统。原告于2007年10月5日中止该起诉,并于同
日基于类似事实及理由作为原告向高等法院提起新诉讼,要求判令被告禁止继续使用或利用原告的机密资料;交付其占有、
管理和使用原告的所有文件材料;向原告交付其通过机密资料所获得的收益;支付损害赔偿(包括机密资料的估计成本人民
币2,907,000元,以及原告因其承担机密资料的保密责任而应向其它当事人支付的赔偿金人民币3,600,000元,以及丧失商业机
会,有关损失金额有待估计),以及惩罚性损害赔偿,利息,其他法律救济和费用。
2007年11月2日,本公司及比亚迪香港递交搁置上述法律诉讼的申请。2008年6月27日,高等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搁置
申请。
2009年9月2日,上述原告更改其起诉状,增加富士康精密组件(北京)有限公司作为原告。
2009年10月2日,被告对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
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提起反诉,对该等公司自2006年以来利用不合法手段干涉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共谋
行为、书面及口头诽谤,导致经济损失的行为提出如下诉讼请求:本公司请求法院颁布禁令禁止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和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广播、发表及促使发表针对本公司的言论或任何抵毁本公司的类似文字;要求判令鸿海精密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赔偿由于书面及口头诽谤而产生的损失(包括加重赔偿和惩罚性赔偿);要求判令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赔
偿由于书面诽谤而产生的损失(包括加重赔偿和惩罚性赔偿);要求判令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
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赔偿非法干涉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造成的损失、
共谋行为造成的损失、利息、诉讼费用以及其他济助方式。
2010年1月21日,原告基于没有合理的诉讼因由等原因,向法庭申请剔除被告反诉书中的部分段落内容。2010年8月24
日,法庭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剔除申请。2010年9月28日,原告针对前述判决提出上诉申请。2010年12月31日,法庭批准
该上诉申请。针对该上诉申请,法庭于2011年9月16日和2012年5月24日进行了聆讯,2012年6月20日,法庭宣布判决,驳回
上诉方关于剔除请求的上诉。
2012年1月30日,原告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其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去请求函,拷贝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保存的移动硬盘里的资料。2012年4月13日,被告对该申请进行回复:除了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去请求函外,还要求一并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和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并且通过它们向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
和北京九州世初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发去请求函,请求上述机关或单位协助调取或披露与本案密切相关的当事人电脑、移
动硬盘副本和案件卷宗等证据材料。2012年10月11日,香港高等法院决定推迟原定于2012年10月18日关于以上申请的聆讯,
时间另行决定。
2013 年 6 月 6 日,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
业(深圳)有限公司(反诉被告)就被告反诉提出答辩,辩称被控的干涉被告经营及共谋行为依中国大陆法律不可诉,而被
控的书面及口头诽谤为依台湾法律所实施的法定披露,因此被告对其的反诉不成立;2013 年 6 月 27 日,被告向高等法院申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8
请针对反诉被告的答辩进行反驳,2013 年 7 月 4 日,法庭将原定于 2013 年 7 月 5 日针对该申请的聆讯推迟至 2013 年 10 月
15 日,并要求被告于 42 天内(法庭假期不计算在内)将其起草的答辩状提交反诉被告;2013 年 10 月 15 日,被告律师将起
草的答辩状提供给反诉被告;2013 年 11 月 22 日,香港高等法院准予被告于 12 月 6 日前就反诉被告的答辩状提交正式答复,
同时确定双方于 120 天内交换证据清单;2013 年 12 月 6 日,被告向法院正式提交对反诉被告答辩的回复。2014 年 3 月 21
日,双方共同向法院提交同意通知,要求自法庭决定之日起延期 84 天交换证据清单,2014 年 3 月 24 日,法庭准予延期。 2014
年 7 月 4 日双方互换证据清单。
根据本集团诉讼律师于 2014 年出具的法律意见,鉴于法律程序尚处于初期阶段,故无法确定该诉讼的最终结果。因此,
该诉讼是否可以导致本集团的赔偿义务尚不确定,而且假设该诉讼可能会导致赔偿义务,其金额亦不能可靠计量,本集团并
无法计提相关的预计负债
2、HLL大西洋有限公司(HLL Atlantic Schiffahrts GmbH)、David Peyser体育服装公司(David Peyser Sportswear,Inc.)
等与本公司等之间的海事赔偿纠纷
(1)编号为08 civ 9352(AKH)的第三方诉讼海事案件
2008年9月10日,本公司向SPC品牌有限公司(Spectrum Brands,Inc.)出口360箱镍氢电池,电池商标为“Rayovac”。该
批货物装载于“M/V APL PERU”5号货舱APLU9087454号集装箱中,船主为HLL大西洋有限公司,船舶经营人为瀚海有限公
司(Hanseatic Lloyd Schiffahrt GmbH&Co.KG)。2008年10月5日左右,APLU9087454号集装箱中的货物着火引起船损和其他货
损。
2008年10月31日,克瑞斯体育北美有限公司(Chris Sports North America,Inc.)等6家公司作为货物权利人对涉案船舶
“M/V APL PERU”、货物承运人拉夫国际集团有限公司(Laufer Group International Ltd.)、HLL大西洋有限公司、瀚海有限
公司等4家公司基于海上运输事实,以承运人违反承运义务等理由向纽约州南区联邦法院提起诉讼。2009年3月2日,案件原
告增加另一承运人韩国现代商船株式会社(Hyundai Merchant Marine Co.,)为被告,请求全体被告赔偿损失共计428,328.50
美元。
2009年9月10日,在编号为08civ9352(AKH)案件中作为被告的HLL大西洋有限公司、瀚海有限公司向本公司、SPC品牌
有限公司提起第三方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SPC品牌有限公司承担其损失及费用共计250,000美元,此外还请求其承担
其他赔偿责任。
2010年10月8日,本公司获正式送达第三方诉状及法院传票。
(2)编号为CV 09-00169-RAJ海事案件
2010年5月7日,David Peyser体育服装公司、全国责任和火险公司(National Liability and Fire Company)等41家原告向
西雅图华盛顿西区联邦法院对本公司,SPC品牌有限公司等5家被告提起诉讼,全体原告请求全体被告共同赔偿损失约
6,000,000美元、共同海损及诉讼费用。
本案与前述08civ9352(AKH)案件系基于同一事实产生。目前该案已移交纽约州南区联邦法院管辖,新案号为
10-CV-06108。
2010年11月4日,本公司获正式送达原告诉状及传票。
2013年12月2日,货主原告方提交专家报告,2014年3月21,由于船方被告与货物原告进行和解谈判,为妥善解决所有
待决事项,船方被告向法官申请延期提交进展报告;我方专家报告做相同延期,时间待定。
2014年9月18日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2014年12月4日法院准予原告撤诉。
3、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商洛比亚迪)与MEMC Singapore Pte. Ltd. (以下简称MEMC)加工协议
纠纷
由于 MEMC 拖欠加工费用和单方面停止履行双方 2010 年 6 月 5 日签署的为期五年的进料加工协议,2012 年 8 月 31 日,
商洛比亚迪作为申请人向香港国际商会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裁定 MEMC 违反其在加工协议项下的义务、支付拖欠的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39
加工费用 41,418,406.80 美元、因未完成合同约定加工量的赔偿金 128,853,754.29 美元,及因 MEMC 违约导致商洛比亚迪遭
受的其他损失。香港国际商会仲裁院已于 2012 年 9 月 3 日确认收到商洛比亚迪的仲裁申请书并已送达 MEMC。
2012 年 10 月 12 日,针对商洛比亚迪的仲裁申请,MEMC 提交答辩,认为商洛比亚迪提供的产品不符合产品规格书,
且多次无法在合同约定的修复期内修复产品缺陷,其已以商洛比亚迪实质违约解除该加工协议,因此就该协议对商洛比亚迪
没有任何义务,请求裁定驳回商洛比亚迪诉求;同时 MEMC 提出反诉,要求商洛比亚迪支付拖欠的硅料款 19,183,000 美元,
返还可返还保证金 5,930,000 美元,承担其遭受的损失及仲裁费用。
2012 年 11 月 15 日,商洛比亚迪针对 MEMC 的反诉提交答辩,认为 MEMC 提供的硅料存在质量问题,且其仍有价值
327,520 美元的硅料和 3,899,750 美元的成品硅片未采购而置放于我方仓库,商洛比亚迪有权自应付硅料款中扣除该部分费
用;对于可返还保证金,因 MEMC 公司未能完成合同约定的加工量,比亚迪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扣留。
2013 年 1 月 4 日,双方签署《变更协议》,协议将本案仲裁机构及仲裁规则由合同约定的采用 ICC 仲裁规则在香港国际
商会仲裁院仲裁更改为采用 UNCITRAL 规则的临时仲裁。香港国际商会仲裁院于 2013 年 1 月 25 日回函确认终止管理本案
仲裁程序。
2013年3月4日,商洛比亚迪向仲裁员Michael Moser提交起诉书及相应的事实证据和证人证言。2013年5月20日MEMC
向仲裁庭提交答辩状、反诉书和相关证据以及事实证人证言。2013年8月7日商洛比亚迪根据MEMC的答辩状和反诉书向仲
裁庭提交回复及答辩,并提交相关证据及事实证人证言;2013年10月23日,MEMC提交第二轮答辩;2013年10月30日,双方分
别向对方发出证据开示要求,2013年12月2日,双方交换证据资料及对对方证据开示要求的回复。根据公司负责该诉讼律师
事务所Squire Sanders的回复,预计将于2014年第二季度将开始新一轮听证。双方已于2014年6月5日和解,仲裁员于2014年6
月9日下达命令终止裁决。
4、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洛比亚迪)与MEMC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MEMC”)采购协议纠纷
商洛比亚迪与 MEMC 于 2010 年 12 月 9 日签署硅片采购协议,由我司向 MEMC 采购硅片。2012 年 11 月 30 日 MEMC 作
为申请人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我司支付拖欠的硅片款共计 1,537,000 美元和每月 1,537 美元的利息;未
完成的第一年度最低采购量金额共计 56,888,354.16 美元及每月 1%的利息;及由于我司违约致 MEMC 遭受的损失及仲裁费
用。
2012 年 12 月 10 日,我司致函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表明我方立场:根据双方签订的硅片采购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双方约
定的纠纷解决方式是临时仲裁,而非机构仲裁,MEMC 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出申请并不适当;并且该仲裁条存在瑕疵,
根据该仲裁条款产生的仲裁结果在中国是不可执行的。
2012 年 12 月 14 日,MEMC 致函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表明双方已经基本达成一致,合同的纠纷解决方式是临时仲裁。
2012 年 12 月 17 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回函表明将不再管理该仲裁。
2013 年 1 月 14 日我司与 MEMC 共同致函独任仲裁员 Michael Moser,表明双方已达成一致,指定 Michael Moser 为独任
仲裁员,且采购协议项下的纠纷解决方式是采用 UNCITRAL 规则的临时仲裁。
2013年3月4日,MEMC向仲裁员Michael Moser提交起诉书及相应事实证据和证人证言。2013年5月20日商洛比亚迪针对MEMC
的起诉书向仲裁庭提交答辩状、反诉书和相关证据。2013年8月7日MEMC根据商洛比亚迪的答辩状和反诉书向仲裁庭提交
回复及答辩,并提交相关证据;2013年10月23日,商洛比亚迪提交第二轮答辩;2013年10月30日,双方分别向对方发出证据
开示要求,2013年12月2日,双方交换证据资料及对对方证据开示要求的回复。根据公司负责该诉讼律师事务所Squire Sanders
的回复,预计将于2014年第二季度将开始新一轮听证。双方已于2014年6月5日和解,仲裁员于2014年6月9日下达命令终止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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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决。
商洛比亚迪于 2012 年 9 月 24 日就上述采购协议的仲裁条款效力问题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仲裁条款无效申请书》,
请求法院裁决采购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无效。2013 年 6 月西安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2014 年 6 月 12 日商洛比亚迪
向西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诉,2014 年 7 月 2 日西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商洛比亚迪撤回申请。
5、优派环宇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派公司”)和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
迪”)联营合同纠纷
2012年12月28日优派环宇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因联营合同纠纷为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
求判令其与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1日签署的《战略性紧密合作合同》及补充协议因比亚迪违约而解除,
比亚迪应向其支付合同款人民币5,160,222.40元及利息人民币669,782.53元(合计人民币5,830,004.93元),因比亚迪违约解除
合同给其造成的其他损失人民币100,000元,并请求判令由比亚迪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法院于2013年4月16日第一次开
庭审理了此案,于2013年5月30日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审理,于2013年8月8日进行了第三次开庭审理,于2014年8月4日进行第
四次开庭审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13日下达了一审判决,判决原、被告双方签署的《战略性紧密合作合同》、《战略性紧密
合作合同补充协议》予以解除;判令比亚迪电子国际向优派支付款项人民币4,219,205.32元及相应利息损失;判令比亚迪电
子国际支付诉讼费人民币44,261.00元,支付审计费人民币44,235.00元;驳回优派其他诉讼请求。比亚迪电子国际不服一审判
决,于2014年11月10日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要求撤销一审判决;要求驳回优派全部诉讼请求;改判由优派承担本案全部诉
讼费用。法院已受理上诉请求,待法院通知该案二审开庭审理。
目前该案正在诉讼程序中。
本案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较小,因此,该诉讼对本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均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苏州新大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苏州新大生”)与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销售”)
的销售款项纠纷
2013年9月23日,比亚迪汽车销售作为原告,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苏州新大生支付其对比亚
迪汽车销售的汽车销售相关业务款项人民币6,662,880元。法院已受理该案,2014年3月变更诉讼请求为要求苏州
新大生支付其对比亚迪汽车销售的汽车销售相关业务款项人民币9,983,273.44元。2014年9月23日已开庭审理,
现等待一审判决。
目前该案正在诉讼程序中。
7、南通大生比亚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南通大生”)与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销售”)
的销售款项纠纷
2013年9月23日,比亚迪汽车销售作为原告,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南通大生支付其对比亚迪
汽车销售的汽车销售相关业务款项人民币10,191,340元。法院已受理该案,2014年3月变更诉讼请求为要求南通
大生支付其对比亚迪汽车销售的汽车销售相关业务款项人民币14,071,145.03元,法院判决南通大生支付比亚迪
汽车销售偿还人民币14,182,372元及自2013年09月18起至付款之日的利息。比亚迪汽车销售已申请强制执行。
目前该案正在强制执行中。
8、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汽车”)和山西利民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利民”)
的购销合同纠纷
2009年9月15日,比亚迪汽车作为原告因产品质量纠纷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山
西利民赔偿“三包”旧件排气管的经济损失人民币9,638,215.61 元,原告库房内的“三包”旧件排气管由原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1
按废旧物资处理,并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三元催化剂的经济损失10,079,163.24 元,并承担该案件的诉讼费。
2009年11月12日,山西利民对比亚迪汽车提起反诉,要求比亚迪汽车支付货款人民币16,423,500.09 元及
自2008年2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迟延付款利息损失,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10年5月2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山西利民赔偿比亚迪汽车“三包”旧件排气
管的经济损失人民币9,638,215.61元;比亚迪汽车库房内的“三包”旧件排气管由山西利民自行拉走,逾期不
拉走,则由比亚迪汽车按废旧物资自行处理;山西利民赔偿比亚迪汽车三元催化剂的 经济损失人民币
10,079,163.24元;比亚迪汽车向山西利民支付货款人民币4,833,140.8元。上述双方数额抵消后,山西利民赔
偿比亚迪汽车各项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4,884,238.05元。案件诉讼费人民币161,543元,反诉费人民币70,902
元,由比亚迪汽车负担人民币61,543元,山西利民负担人民币170,902元。
2010年6月9日,一审被告山西利民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驳回比亚迪汽车的全部诉讼请求,
由比亚迪汽车向其支付货款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6,423,500.09元及逾期利息,并承担该案全部诉讼费用。
2010年9月8日,该案件第二次开庭(二审第一次开庭)。2011年7月8日,该案件第三次开庭(二审第二次
开庭)。
2012年9月28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西民三初字第66
号民事判决书第一、二、三、五项;变更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西民三初字第66号民事判决书第四项为:
比亚迪公司向山西利民支付货款4877078.85元。双方所付金额相抵后,山西利民赔偿比亚迪公司各项经济损失
14840300元。一审诉讼费161543元,反诉费70902元,由比亚迪公司负担61543元,山西利民负担170902元,二
审诉讼费231760元,由比亚迪公司负担23176元,山西利民负担208584元。因山西利民未能履行终审判决书,比
亚迪汽车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被受理,该案业已进入执行程序。
本案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较小,在上述纠纷发生后,山西利民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已经不再为本集团供货且
本集团已经重新选择供货商,因此,该诉讼对本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9、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比亚迪”)与爱佩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爱佩仪”)和爱佩仪
光电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爱佩仪”)购销合同纠纷
2013 年 10 月 8 日,惠州比亚迪作为原告,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香港爱佩仪和深圳爱佩仪偿还拖欠货款
1,621,365.00 美元(按 6.1415:1 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 9,957,613.15 元),以及赔偿逾期付款损失人民币 253,836.16 元。
2014 年 1 月 22 日,香港爱佩仪向中院提交反诉状,请求法院判决惠州比亚迪向其支付物料货款人民币 9,681,482.34 元,
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452,609.28 元,两项合计 10,134,091.62 元。法院于 2014 年 4 月受理了香港爱佩仪的反诉,并于 2014
年 5 月 12 日开庭对本诉及反诉进了合并审理。目前正等待法院判决。
10、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洛比亚迪”)和Solar Power Utility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
SPU公司”)的购销合同纠纷
2011年8月23日,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因合同纠纷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以下简称“香港高院”)
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香港SPU公司赔偿其损失共计4,499,437.63美元(其中,3,550,000美元为合同约定的标的价款;
949,437.63美元为原告因被告违约另行以高价购买替代硅片,而对原告所造成的价格差异损失),或由被告退还原告之前已
支付的3,550,000美元(如前述价格差异损失未获得香港高院支持);同时还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利息损失、费用和/或其他
救济责任。2011年9月30日,商洛比亚迪就前述请求,向香港高院提出简易判决申请,要求进行简易判决。香港高院于2012
年5月8日开庭审理该申请,并作出裁决:1、本案进入普通程序;2、SPU部分赔偿商洛比亚迪50%律师费用(后经双方协商确
定为HK70,000)等。2012年6月7日商洛比亚迪向香港高院提出中期付款(interim payment)申请,要求香港SPU公司先期返
还未交付的85%硅片价值3,017,500美元。香港高院于2012年8月17日就中期付款申请进行了开庭审理,并当庭下达口头命令:
1、香港SPU公司应于命令下达之日起28日内向商洛比亚迪支付1,700,000美元;2、香港SPU公司应承担商洛比亚迪因中期付
款申请所花费的所有费用。2012年10月12日,因香港SPU公司到期未能履行中期付款命令, 商洛比亚迪向香港SPU公司发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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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要求偿债书(STATUTORY DEMAND),要求香港SPU 公司在偿债书送达之日起21日内向商洛比亚迪支付1,700,000美元,否
则,商洛比亚迪将向法院提起对香港SPU公司进行清算的申请。2012年10月29日商洛比亚迪向香港高院申请进行除权判决
(unless order),香港高院于2012年11月2日下达命令:如果香港SPU不能在7日内向商洛比亚迪支付1,700,000美元,其所
有针对本案的抗辩及反请求将均不予以支持,高院将下达裁决要求香港SPU向商洛比亚迪支付4,499,437.65美元及利息和相
关费用。2012年12月13日高院下达最终裁决(Judgment): 香港SPU应向商洛比亚迪1、支付4,499,437.65美元;2、按8%年
利率支付自2011年8月23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3、支付相关诉讼费用。2012年12月17日,商洛比亚迪向香港高院正式
提起对香港SPU的破产清算申请,要求香港SPU偿还4,613,521.73美元及81,629.73港币(包括货款、利息及诉讼费用)。香
港高院于2013年2月20日对该申请进行了审理,并下达了对香港SPU的清算命令。后经两次债权人会议,选定了正式清算人,
目前正在清算过程中。
本案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较小,且诉讼系由于其他当事人侵害本公司下属公司的权益的原因引起,因此,该诉讼对本
公司本次发行及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均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1、BYD Europe B.V.(以下简称“欧洲比亚迪”)与Upsolar Co., Ltd(优太(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购销合同纠纷
因Upsolar Co., Ltd拒不履行其与欧洲比亚迪签署的《采购合同》、《产品订单》和《补充协议》项下的按时支付货
款的义务并擅自主张单方解除《采购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等文件,欧洲比亚迪作为申请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要求裁决Upsolar Co., Ltd承担并支付剩余货款1,698,640.16美元、成品库存货款1,548,981美元、
瑕疵品库存货款135,608美元、延迟付款违约金338,322.92美元、擅自解除合同违约金1,691,614.58美元、申请人垫付运费
64,000美元、备料损失1,663,018美元、申请人主张权利支付的合理费用100,000美元,并承担该案全部仲裁费用。中国国际
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于2012年4月6日正式受理该案件。2012年7月5日,Upsolar Co.,Ltd向仲裁庭提起仲裁反请求,
要求裁决欧洲比亚迪向其返还其已支付的预付款197,295.84美元,以及主张权利支付的合理费用50,000美元(暂计)。仲裁
庭于2012年10月19日、2012年11月15日分两次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2012年12月28日仲裁庭做出最终裁决,支持了欧洲比
亚迪的所有仲裁请求,要求Upsolar Co.,Ltd在裁决生效日起30日内向欧洲比亚迪支付货款、违约金、运费、备料损失和合
理费用共计$7,240,184.66美元。
2014年6月16日,欧洲比亚迪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就仲裁裁决进行强制执行。上海市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在执行过程中查明, Upsolar Co., Ltd去向不明,除扣划的人民币65,973.6元收缴为
执行费外,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遂于2014年9月9日下达了执行程序终结裁定书。
12、BYD Europe B.V.(以下简称“欧洲比亚迪”)与优太太阳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太太阳能”)、浙
江优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优太”)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4 年 5 月 21 日,欧洲比亚迪作为原告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嘉兴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优太太
阳能、浙江优太对第三人 UPSOLAR CO.,LTD(优太(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优太”)履行《采购合同》
及其相关协议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向欧洲比亚迪支付国际优太拖欠的货款、违约金及其他费用共计美元$7,240,184.66
(折合人民币 45,537,865.4375 元),以及仲裁费用人民币 576,432 元,且加倍支付以上款项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
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嘉兴中院于 2014 年 6 月 11 日受理了本案。欧洲比亚迪同时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查封优太太阳能、
浙江优太名下价值人民币 13,240,400.28 元财产。嘉兴中院于 2014 年 7 月 1 日下达了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优太太阳能、
浙江优太的银行存款人民币 13,240,400.28 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嘉兴中院于 2014 年 8 月 13 日、9 月 23 日两次开
庭审理了本案,并将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进行第三次庭审。
本案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较小,且仲裁系由于其他当事人侵害本公司下属公司的权益的原因引起,因此,该诉讼对本
公司本次发行及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均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3、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比亚迪”)与嘉兴优太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优太”)的购销合同纠
纷
2012年1月10日,嘉兴优太太阳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因合同纠纷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上海比
亚迪向其支付合计11,010,036.23元的货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合计290,763.63元以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3
承担该案诉讼费用。因管辖异议,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4月17日作出最终裁定,本案移交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
法院审理。2012年12月26日嘉兴优太向嘉兴南湖法院提起撤诉申请。2012年12月28日,嘉兴南湖法院作出裁定:准诉嘉兴优
太撤回起诉。
2013 年 2 月 8 日,嘉兴优太太阳能有限公司再次作为原告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定上海比亚迪向其支
付 11,010,036.23 元的货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685,264.62 元以及承担该案诉讼费用。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并于 2013 年 4 月 10 日、5 月 20 日两次开庭审理了此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于 2013
年 8 月 30 日下达了一审判决,判决上海比亚迪偿付嘉兴优太货款 11,010,036.23 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逾
期付款利息损失,及承担案件受理费。上海比亚迪不服一审判决,于 2013 年 9 月 13 日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要求撤销一审
判决书,改判上海比亚迪不支付嘉兴优太货款 11,010,036.23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改判由嘉兴优太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3 年 11 月 12 日进行了二审开庭审理,并于 2014 年 1 月 26 日出具了二审判决书,判决
驳回上诉,上海比亚迪应向浙江优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优太”)支付 11,010,036.23 元的货款及逾期付款利
息,并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注:庭审进程中嘉兴优太更名为“浙江优太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优太在判决生效后向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于 2014 年 2 月 20 日向上海比亚迪发出了“执行通知书”、
“报告财产令”,责令上海比亚迪限期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或向法院报告近一年财产状况。该案业已进入执行程序,上
海比亚迪已经将相关款项划入松江法院指定账户,并申请另案冻结该款项。
本案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占本公司净资产的比例较小,因此,该诉讼对本公司本次发行及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均不会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媒体质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媒体质疑事项说明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4 年 12 月 18 日,本公司 H 股的价格出现不寻常下跌及成交量出现不寻常
上升,随后 A 股的价格亦出现不寻常下跌;有关媒体报道本公司股价下跌原
因传闻:第一,比亚迪在俄罗斯遭受数亿元汇兑损失;第二,电动客车订单大
幅萎缩;第三,融资盘爆仓,重仓基金被触发止损;第四, 巴菲特拟大举减
持。经认真核查,本公司针对上述媒体报道事项具体澄清如下:1、公司经营
情况正常,各业务进展顺利,公司基本面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 关于“比亚迪在俄罗斯遭受数亿元汇兑损失”传闻,本公司出口俄罗斯产品
交易金额较小(低于 100 万美元)且以美元结算,不存在汇兑损失的问题。3、
关于“电动客车订单大幅萎缩”传闻,本公司电动汽车发展良好,电动客车订单
并没有出现下降,且公司订单及出货增长保持良好势头。此外,根据公司了解,
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对新能源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支持方向和
力度没有发生重大变化。4、关于“融资盘爆仓,重仓基金被触发止损”传闻,
本公司认为属于市场行为,公司对此并不能判断其真实性。5、 关于“巴菲特
拟大举减持”传闻,根据港交所股权披露显示,巴菲特旗下子公司仍还持有本
公司 2.25 亿港股股份。目前,公司没有发现巴菲特未来将减持公司股票的任
何迹象。
2014 年 12 月 19 日
《中国证券报》、
《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
潮资讯网
(
),刊登公告编号为
2014-047 的《比亚迪
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
告》;同时在香港交易
及结算公司网站
.hk 刊
登《比亚迪澄清新闻公
布》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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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五、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收购资产。
2、出售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资产。
3、企业合并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企业合并情况。
六、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七、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交易
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
类型
关联交易
内容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
价格
关联交易
金额(万
元)
占同类
交易金
额的比
例
关联交易
结算方式
可获得的
同类交易
市价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深圳比亚
迪戴姆勒
新技术有
限公司
本公司董
事长兼总
裁王传福
先生任比
亚迪戴姆
勒董事,
本公司副
向关联人
销售产
品、商品
提供汽车
零部件的
开发、试
制模具、
试制件及
销售电池
包、减震
参考市价
及开发试
制成本,
经双方公
平协商确
定
涉及的产
品种类、
批次较
多,难以
披露具体
交易价
格。关联
36,686 48.53% 电汇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5
总裁、财
务总监吴
经胜先生
任比亚迪
戴姆勒董
事,本公
司副总裁
廉玉波先
生任比亚
迪戴姆勒
董事兼执
行总裁。
器总成
交易价格
严格按照
前述定价
原则协商
确定
深圳比亚
迪戴姆勒
新技术有
限公司
本公司董
事长兼总
裁王传福
先生任比
亚迪戴姆
勒董事,
本公司副
总裁、财
务总监吴
经胜先生
任比亚迪
戴姆勒董
事,本公
司副总裁
廉玉波先
生任比亚
迪戴姆勒
董事兼执
行总裁。
向关联人
提供劳务
包含因借
调人员产
生的补偿
费用及提
供服务包
括清洁、
车辆使
用、租赁
等项目
参考市价
及开发试
制成本,
经双方公
平协商确
定
涉及的产
品种类、
批次较
多,难以
披露具体
交易价
格。关联
交易价格
严格按照
前述定价
原则协商
确定
4,988 57.45% 电汇
不适用
深圳比亚
迪戴姆勒
新技术有
限公司
本公司董
事长兼总
裁王传福
先生任比
亚迪戴姆
勒董事,
本公司副
总裁、财
务总监吴
经胜先生
任比亚迪
戴姆勒董
事,本公
其他通过
约定可能
造成资源
或义务转
移的事项
-提供技
术开发服
务
在产品的
设计、开
发、工程
领域提供
技术支持
开发成本
加适当利
润,经双
方公平协
商确定
涉及的产
品种类、
批次较
多,难以
披露具体
交易价
格。关联
交易价格
严格按照
前述定价
原则协商
确定
16,862 100.00% 电汇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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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副总裁
廉玉波先
生任比亚
迪戴姆勒
董事兼执
行总裁。
深圳比亚
迪戴姆勒
新技术有
限公司
本公司董
事长兼总
裁王传福
先生任比
亚迪戴姆
勒董事,
本公司副
总裁、财
务总监吴
经胜先生
任比亚迪
戴姆勒董
事,本公
司副总裁
廉玉波先
生任比亚
迪戴姆勒
董事兼执
行总裁。
向关联人
采购各种
原材料
购买材料
参考市价
及开发试
制成本,
经双方公
平协商确
定
涉及的产
品种类、
批次较
多,难以
披露具体
交易价
格。关联
交易价格
严格按照
前述定价
原则协商
确定
767 14.00% 电汇
不适用
深圳市鹏
程电动汽
车出租有
限公司
本公司董
事长兼总
裁王传福
先生任鹏
程电动副
董事长
向关联人
销售产
品、商品
新能源汽
车
参考市价
及开发试
制成本,
经双方公
平协商确
定
涉及的产
品种类、
批次较
多,难以
披露具体
交易价
格。关联
交易价格
严格按照
前述定价
原则协商
确定
0.23
0.00% 电汇
不适用
深圳市鹏
程电动汽
车出租有
限公司
本公司董
事长兼总
裁王传福
先生任鹏
程电动副
董事长
向关联人
提供劳务
车辆维修
服务
参考市价
及开发试
制成本,
经双方公
平协商确
定
涉及的产
品种类、
批次较
多,难以
披露具体
交易价
3,615 41.64% 电汇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7
格。关联
交易价格
严格按照
前述定价
原则协商
确定
南京江南
纯电动出
租汽车有
限公司
合营企业
向关联人
销售产
品、商品
新能源汽
车
参考市价
及开发试
制成本,
经双方公
平协商确
定
涉及的产
品种类、
批次较
多,难以
披露具体
交易价
格。关联
交易价格
严格按照
前述定价
原则协商
确定
6,775
8.96% 电汇
不适用
西安北方
秦川集团
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
事李永钊
任职于该
公司
接受关联
人提供劳
务
水电
参考市价
及开发试
制成本,
经双方公
平协商确
定
涉及的产
品种类、
批次较
多,难以
披露具体
交易价
格。关联
交易价格
严格按照
前述定价
原则协商
确定
486 100.00% 电汇
不适用
西安北方
秦川集团
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
事李永钊
任职于该
公司
向关联人
采购各种
原材料
购买材料
参考市价
及开发试
制成本,
经双方公
平协商确
定
涉及的产
品种类、
批次较
多,难以
披露具体
交易价
格。关联
交易价格
严格按照
前述定价
原则协商
确定
1
0.00% 电汇
不适用
杭州西湖 联营企业 向关联人 新能源汽 参考市价 涉及的产
5,662
7.49% 电汇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8
新能源汽
车运营有
限公司
销售产
品、商品
车
及开发试
制成本,
经双方公
平协商确
定
品种类、
批次较
多,难以
披露具体
交易价
格。关联
交易价格
严格按照
前述定价
原则协商
确定
山煤灵丘
比星实业
开发有限
公司
联营企业
向关联人
销售产
品、商品
材料
参考市价
及开发试
制成本,
经双方公
平协商确
定
涉及的产
品种类、
批次较
多,难以
披露具体
交易价
格。关联
交易价格
严格按照
前述定价
原则协商
确定
1,077
1.42% 电汇
不适用
深圳比亚
迪电动汽
车投资有
限公司
本公司副
总裁、财
务总监吴
经胜先生
任深圳比
亚迪电动
汽车投资
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公司总会
计师并兼
任会计部
总监周亚
琳女士担
任董事
向关联人
销售产
品、商品
汽车及叉
车
参考市价
及开发试
制成本,
经双方公
平协商确
定
涉及的产
品种类、
批次较
多,难以
披露具体
交易价
格。关联
交易价格
严格按照
前述定价
原则协商
确定
79
0.10% 电汇
不适用
深圳市前
海绿色交
通有限公
司
公司总会
计师并兼
任会计部
总监周亚
琳女士担
向关联人
销售产
品、商品
新能源汽
车
参考市价
及开发试
制成本,
经双方公
平协商确
涉及的产
品种类、
批次较
多,难以
披露具体
270
0.36% 电汇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49
任深圳市
前海绿色
交通有限
公司董
事,本公
司监事王
珍女士担
任监事
定
交易价
格。关联
交易价格
严格按照
前述定价
原则协商
确定
天津比亚
迪汽车有
限公司
本公司董
事长兼总
裁王传福
先生任天
津比亚迪
汽车有限
公司董事
向关联人
提供劳务
加工及修
理修配
参考市价
及开发试
制成本,
经双方公
平协商确
定
涉及的产
品种类、
批次较
多,难以
披露具体
交易价
格。关联
交易价格
严格按照
前述定价
原则协商
确定
75
0.86% 电汇
不适用
天津比亚
迪汽车有
限公司
本公司董
事长兼总
裁王传福
先生任天
津比亚迪
汽车有限
公司董事
向关联人
销售产
品、商品
产品、商
品/材料
及半成品
参考市价
及开发试
制成本,
经双方公
平协商确
定
涉及的产
品种类、
批次较
多,难以
披露具体
交易价
格。关联
交易价格
严格按照
前述定价
原则协商
确定
25,002 33.08% 电汇
不适用
天津比亚
迪汽车有
限公司
本公司董
事长兼总
裁王传福
先生任天
津比亚迪
汽车有限
公司董事
向关联人
采购各种
原材料
产品、商
品/材料
及半成品
参考市价
及开发试
制成本,
经双方公
平协商确
定
涉及的产
品种类、
批次较
多,难以
披露具体
交易价
格。关联
交易价格
严格按照
前述定价
原则协商
1,413 26.00% 电汇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0
确定
西藏昌都
地区天晖
新能源科
技开发有
限公司
本公司副
总裁何龙
先生任西
藏昌都地
区天晖新
能源科技
开发有限
公司董事
长
向关联人
销售产
品、商品
太阳能
参考市价
及开发试
制成本,
经双方公
平协商确
定
涉及的产
品种类、
批次较
多,难以
披露具体
交易价
格。关联
交易价格
严格按照
前述定价
原则协商
确定
2
0.00% 电汇
不适用
深圳比亚
迪国际融
资租赁有
限公司
本公司副
总裁、财
务总监吴
经胜先生
任深圳比
亚迪国际
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
董事长、
法定代表
人
向关联人
销售产
品、商品
汽车
参考市价
及开发试
制成本,
经双方公
平协商确
定
涉及的产
品种类、
批次较
多,难以
披露具体
交易价
格。关联
交易价格
严格按照
前述定价
原则协商
确定
41
0.05% 电汇
不适用
沧州明珠
隔膜科技
有限公司
本公司独
立非执行
董事王子
冬先生任
沧州明珠
隔膜科技
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向关联人
采购各种
原材料
产品、商
品/材料
及半成品
参考市价
及开发试
制成本,
经双方公
平协商确
定
涉及的产
品种类、
批次较
多,难以
披露具体
交易价
格。关联
交易价格
严格按照
前述定价
原则协商
确定
3,174 59.00% 电汇
不适用
合计
--
--
106,975.23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无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选择与关
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
的原因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
害公司利益;在遵循了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条
件下,正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关联双方充分实现资源互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1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于关联方,且公司近年来与关
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低,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程度,以及相关解
决措施(如有)
公司主要业务未对关联方公司形成任何依赖。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
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
行情况(如有)
关联双方依据签订的合同履行购销业务,合同执行达到预期。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
因(如适用)
不适用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关联交易。
八、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2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和
编号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
期(协议签署
日)
实际担保
金额
担保类
型
担保
期
是否
履行
完毕
是否为
关联方
担保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
新技术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75,000
2014 年 4 月
14 日
10,236.97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
限公司(注 1)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13,519.00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
限公司(注 1)
2015 年 3
月 30 日
36,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18,838.80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
限公司(注 1)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31,523.00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
限公司(注 1)
2015 年 3
月 30 日
11,075.04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
-
-
否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
限公司(注 1)
2015 年 3
月 30 日
11,075.04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
-
-
否
BYD Electronics
India Private
Limited(注 1)
2015 年 3
月 30 日
11,075.04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
-
-
否
BYD Electronic
Romania S.R.L(注
1)
2015 年 3
月 30 日
11,075.04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
-
-
-
否
Lead Wealth
International
Limited(注 1)
2015 年 3
月 30 日
11,075.04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
-
-
-
否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75,000
报告期内对外担
保实际发生额合
计(A2)
74,117.77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171,000
报告期末实际对
外担保余额合计
(A4)
74,117.77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3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相
关公告披露
日和编号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
期(协议签署
日)
实际担保
金额
担保类
型
担保
期
是否
履行
完毕
是否为
关联方
担保(是
或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1,276.9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41,276.90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984.3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3,984.30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电子
部品件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241.9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1,241.90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69.6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369.60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4,000.00
2014 年 1 月
15 日
14,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4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0,000.00
2013 年 2 月 1
日
1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4 年
是(注
3)
否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
链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28,652.4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128,652.40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10,996.60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23,492.00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2 月
22 日
1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5 月
27 日
1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6 月
24 日
1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7 月 2
日
18,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7 月 3
日
2,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9 月
10 日
1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10 月
16 日
9,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10 月
17 日
7,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10 月
18 日
7,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2 月
21 日
1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5 月
12 日
1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4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5 月
13 日
12,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7 月 9
日
18,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0 月
15 日
9,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0 月
16 日
7,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0 月
17 日
7,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9 月 9
日
1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1 月 8
日
1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1 月 9
日
1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6 月 4
日
3,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7 月 5
日
17,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9 月
10 日
1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10 月
16 日
9,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10 月
17 日
9,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10 月
18 日
9,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 月 8
日
1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 月 9
日
1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5 月
13 日
17,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5 月
14 日
3,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0 月
15 日
9,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0 月
16 日
18,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9 月 9
日
1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29,903.00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5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7 月
11 日
8,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7 月 5
日
8,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3 月
20 日
2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36,577.00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4 月
24 日
2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4 月
16 日
16,6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5 月 8
日
3,4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8 月
28 日
2,5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8 月
28 日
2,5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深圳比亚迪微电子
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3,904.00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电子
部品件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7,981.00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
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7,501.00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BYD(H.K.)CO.,LTD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8 月
30 日
24,476.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BYD(H.K.)CO.,LTD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3 年 12 月
4 日
12,238.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BYD(H.K.)CO.,LTD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4 月
23 日
24,182.29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2,000.00
2013 年 2 月 1
日
2,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2,000.00
2013 年 3 月 1
日
1,5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2,000.00
2013 年 4 月 1
日
1,5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0,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2,203.00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0,000.00
2013 年 2 月 1
日
3,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0,000.00
2013 年 4 月 1
日
2,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0,000.00
2014 年 5 月 9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6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2,000.00
2014 年 8 月
29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2,000.00
2014 年 2 月
28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1 年 4 月
28 日
8,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5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1 年 8 月
26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5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1 年 8 月
31 日
5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5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2 年 1 月
30 日
1,8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5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2 年 2 月
16 日
4,7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5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3 年 5 月
20 日
1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7,887.60
2011 年 11 月
25 日
742.11
连带责
任保证
10 年
是(注
3)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7,887.60
2011 年 12 月
7 日
129.99
连带责
任保证
10 年
是(注
3)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7,887.60
2011 年 12 月
16 日
492.31
连带责
任保证
10 年
是(注
3)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7,887.60
2011 年 12 月
28 日
482.62
连带责
任保证
10 年
是(注
3)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7,887.60
2012 年 2 月 6
日
1,652.22
连带责
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7,887.60
2012 年 2 月
10 日
130.36
连带责
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7,887.60
2012 年 2 月
16 日
491.75
连带责
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7,887.60
2012 年 3 月
22 日
167.93
连带责
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7,887.60
2012 年 4 月
25 日
87.63
连带责
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7,887.60
2012 年 5 月
23 日
176.76
连带责
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7,887.60
2012 年 5 月
30 日
142.17
连带责
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7,887.60
2012 年 8 月
16 日
824.88
连带责
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7,887.60
2012 年 10 月
17 日
1,456.27
连带责
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7,887.60
2013 年 2 月 5
日
233.74
连带责
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7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7,887.60
2013 年 2 月 5
日
43.56
连带责
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7,887.60
2013 年 2 月
27 日
263.21
连带责
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7,887.60
2013 年 4 月 2
日
322.00
连带责
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7,887.60
2013 年 4 月
24 日
423.36
连带责
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7,887.60
2013 年 6 月
19 日
1,028.20
连带责
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0,000.00
2013 年 7 月
12 日
1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5,000.00
2013 年 8 月
16 日
1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5,000.00
2013 年 9 月 9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7,887.60
2013 年 7 月 3
日
1,057.80
连带责
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7,887.60
2013 年 8 月 6
日
237.90
连带责
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7,887.60
2013 年 9 月
27 日
36.90
连带责
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3 年 10 月
15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3 年 11 月
4 日
1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7,887.60
2013 年 10 月
23 日
269.22
连带责
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7,887.60
2013 年 10 月
29 日
207.44
连带责
任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60,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737.00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3,162.00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40,000.00
2011 年 1 月
10 日
2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5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40,000.00
2011 年 1 月
28 日
2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5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40,000.00
2011 年 2 月 1
日
1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5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40,000.00
2013 年 8 月
19 日
2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40,000.00
2013 年 10 月
16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8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40,000.00
2013 年 11 月
14 日
12,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40,000.00
2013 年 12 月
10 日
1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40,000.00
2014 年 1 月 9
日
1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4 年 3 月
13 日
1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4 年 3 月
25 日
1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40,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44,217.00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
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39,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80,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17,303.00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80,000.00
2013 年 1 月
28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80,000.00
2013 年 1 月
29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80,000.00
2013 年 5 月
17 日
1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80,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37,122.70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80,000.00
2013 年 2 月
22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80,000.00
2013 年 2 月
25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80,000.00
2013 年 2 月
27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80,000.00
2013 年 2 月
28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深圳比亚迪微电子
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0,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346.00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电子
部品件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0,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2,032.00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
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70,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24,559.00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
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70,000.00
2013 年 1 月
22 日
1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
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70,000.00
2013 年 1 月
23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
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70,000.00
2013 年 1 月
25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59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
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70,000.00
2013 年 5 月
17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80,000.00
2013 年 8 月 6
日
1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4 年 1 月
21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4 年 1 月
21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5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5,000.00
2014 年 2 月
20 日
1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5,000.00
2014 年 2 月
24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4 年 2 月
28 日
4,380.00
连带责
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
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70,000.00
2014 年 3 月 7
日
1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
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70,000.00
2014 年 3 月
12 日
1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5,000.00
2014 年 4 月
21 日
1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5,000.00
2014 年 5 月 9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4 年 4 月
30 日
1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4 年 5 月 6
日
1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4 年 5 月 7
日
1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4 年 5 月
16 日
1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4 年 9 月 9
日
4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5,000.00
2014 年 6 月 5
日
2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5,000.00
2014 年 4 月 1
日
1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0,000.00
2014 年 4 月 1
日
1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
2014 年 6 月 6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4 年 7 月
22 日
2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4 年 5 月 9
日
2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0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595.00
2014 年 9 月 9
日
30,595.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80,000.00
2014 年 2 月
28 日
15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7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80,000.00
2014 年 3 月
18 日
5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7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4 年 10 月
31 日
2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
2014 年 10 月
24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2,000.00
2014 年 11 月
14 日
12,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5,000.00
2014 年 12 月
11 日
1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
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16,791.60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0,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36.00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
-
-
-
否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
-
-
-
否
深圳市比亚迪电子
部品件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1,586.00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深圳比亚迪微电子
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
-
-
-
否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
链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
-
-
-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60,000.00
2013 年 7 月
24 日
2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60,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91,437.00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60,000.00
2014 年 3 月 6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60,000.00
2014 年 3 月
31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BYD(H.K.)CO.,LTD
2015 年 3 月
30 日
61,190.00
2014 年 4 月
22 日
61,19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BYD(H.K.)CO.,LTD
2015 年 3 月
30 日
24,476.00
2014 年 8 月
13 日
24,476.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BYD(H.K.)CO.,LTD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
链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4 年 6 月
23 日
3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1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8,045.74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
-
-
-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5,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3 年 1 月
21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3 年 1 月
25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3 年 3 月
20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3 年 3 月
26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5,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1,695.06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200.00
2013 年 12 月
17 日
2,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14,447.31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3 年 6 月 7
日
2,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3 年 11 月
11 日
4,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5,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4 年 1 月
21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4 年 1 月
23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4 年 3 月
14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4 年 3 月
20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4 年 4 月 4
日
62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4 年 4 月 4
日
355.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4 年 4 月 4
日
593.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4 年 4 月 4
日
432.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4 年 6 月 5
日
607.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2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4 年 6 月 5
日
245.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4 年 6 月 5
日
793.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4 年 6 月 5
日
355.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4 年 7 月
31 日
768.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4 年 7 月
31 日
165.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4 年 7 月
31 日
544.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4 年 7 月
31 日
523.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4 年 11 月
6 日
1,13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4 年 11 月
6 日
4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4 年 11 月
6 日
1,13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4 年 11 月
6 日
1,34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
2014 年 12 月
8 日
2,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1,877.40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4 年 6 月
19 日
5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7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4 年 8 月
26 日
2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1 年 8 月
19 日
1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1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75,000.00
2013 年 9 月
23 日
1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3 年 8 月
12 日
- 连带责
任保证
1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4 年 8 月 7
日
- 连带责
任保证
1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75,000.00
2013 年 4 月
28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75,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2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40,735.92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3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00,000.00
2014 年 2 月
21 日
3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00,000.00
2014 年 11 月
24 日
1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00,000.00
2014 年 4 月
29 日
3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75,000.00
2014 年 12 月
25 日
2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3 年 10 月
25 日
12,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4 年 2 月
18 日
1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56,312.86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4 年 5 月
26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4 年 5 月
30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80,000.00
2014 年 4 月
25 日
4,5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80,000.00
2014 年 5 月
14 日
2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80,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12,363.35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3 年 8 月
12 日
-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
2014 年 5 月
27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4 年 3 月
20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4 年 3 月
27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4 年 5 月
30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5,000.00
2014 年 4 月
28 日
1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2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4 年 11 月
20 日
1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00,000.00
2014 年 1 月
27 日
10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7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4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
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4 年 4 月
30 日
5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5 年
否
否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
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345.77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
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3 年 10 月
28 日
16,6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
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6,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5,270.11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
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4 年 9 月
26 日
5,357.42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
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4 年 1 月
10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
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4 年 3 月
28 日
1,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
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4 年 4 月 9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2 年
否
否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
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4 年 9 月 5
日
3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2 年 4
个月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
链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94,011.1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94,011.10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
链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4 年 9 月
15 日
2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00,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2,686.20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
池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60,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10,448.04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BYD(H.K.)CO.,LTD
2015 年 3 月
30 日
6,119.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0,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75,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415.89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84,0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注 2)
3,781.48
连带责
任保证
不适
用
否
否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4,000.00
2011 年 2 月 1
日
2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7 年
11 个
月
否
否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4,000.00
2011 年 2 月 1
日
5,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7 年
11 个
月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60,000.00
2013 年 2 月 5
日
2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60,000.00
2013 年 5 月
10 日
1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5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60,000.00
2013 年 5 月
16 日
10,000.00
连带责
任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
合计(B1)
3,385,391.10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
额合计(B2)
2,279,983.21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
额度合计(B3)
4,394,204.62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
合计(B4)
2,315,836.50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两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A1+B1)
3,460,391.10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
2,354,100.98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
(A3+B3)
4,565,204.62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
2,389,954.27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94.22%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1,987,115.6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E)
1,111,437.45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3,098,553.05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无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注1、 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制作系统的填报规定,该处披露信息为本公司子公司对本公司子公司进行担保的情况;
注2、 本集团在融资事务的基本操作为,年初时由本公司与各银行签署统一的授信协议,在日常性的商业融资(如贸易融资、
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保函等)活动中,该授信额度由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共同使用,并构成本公司于授信协议下对
子公司或子公司对子公司的相应担保。以上日常性的商业融资活动为正常的商业行为,本公司并无违规担保的情况。该注项
下的内容为日常性商业融资活动下,数据为报告期末余额。
注3、 已结清该笔借款,担保责任自动提前解除。
注4、在计算本合计数时,需减去A3与B3重复计算部分,重复情况如下:编号为CG735064110608的担保额度,包含编号为
CG750429110608的担保。
注5、担保合同已失效,但担保项下的债务未结清,担保责任以实际发生金额为限任然存续。在计算担保额度合计时,以实
际担保责任金额计算。
注6、本次披露的担保数据涉及到外币的,均按2014年12月31日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注7、原担保合同已失效的,原担保合同项下未结清的债务自动转移到新的担保合同项下。
(1)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6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4、其他重大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
九、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
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作承诺
1、王传福、
吕向阳、夏
佐全、融捷
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简称“融
捷投资”);
2、王传福、
吕向阳、王
传方、王海
涛、吴昌会、
何志奇、融
捷投资、广
州信衡通网
络技术有限
公司、合肥
晓菡商贸有
限责任公
司、本公司
首次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
前的其他非
境外上市股
1、2009 年 9 月,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 A 股
股东王传福、吕向阳、夏佐全、融捷投资分别签署
《不竞争承诺》,向本公司作出承诺:a.自本承诺函
出具之日起,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但不限于单
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比亚迪及其控股
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b.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人/本公司其他关联企
业不从事于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
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投资控
股于业务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
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c.如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参股的公司从事的业
务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有竞争,则本人/本公
司将作为参股股东或促使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参股
股东对此等事项实施否决权。不向其他业务与比亚
迪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
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比亚
迪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专有技术或销售渠道、客户信
息等商业秘密。d.如果未来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的新业务可能与比亚
迪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本人/本公司将
本着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优先的原则与比亚迪
协商解决。e.如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所控制
请见“承诺
内容”
1、报告期
内承诺人
严格履行
承诺;
2、报告期
内承诺人
严格履行
承诺;
3、报告期
内,本公
司并未发
生因税收
优惠、社
会保险或
住房公积
金问题而
需要补缴
或缴纳任
何税款、
滞纳金或
罚款。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7
股东、张辉
斌、吕守国、
吕子菡及张
长虹;3、王
传福
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
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
的,本人/本公司承诺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比亚迪,
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如比亚迪及其控股
子公司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本
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无条件
放弃该商业机会,以确保比亚迪及其全体股东利益
和控股子公司不受损害;如果比亚迪不予答复或者
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视为放弃该商业机会。f.在比
亚迪发行 A 股并上市后,如本人/本公司及/或本人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
之间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形,本人/本公司将促使比
亚迪依据有关同业竞争的信息披露规则,详细地披
露同业竞争的性质、涉及同业竞争的相关交易的具
体情况以及本人/本公司是否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接受投资者的监督。2、(1)本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传福及本公司股东吕向阳、王传
方、王海涛、吴昌会、何志奇、融捷投资、广州信
衡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
有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上述
锁定期满后,王传福在其担任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吕向阳在其担任本公司董事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可转让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
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
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此外,吕向
阳进一步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融捷投资间
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通过融
捷投资间接持有的股份。其在本公司担任董事期
间,其每年转让的融捷投资股权不超过其持有融捷
投资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持有的融捷投资股权。融捷投资进一步承
诺:吕向阳控股融捷投资期间,其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
吕向阳不再控股该公司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2)本公司股东合肥晓菡商贸有限
责任公司承诺:对于吕子菡通过其间接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本
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而其持有的本公司其他股
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8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
购其持有的股份。(3)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前的其他非境外上市股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其中担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夏佐全、杨
龙忠、王念强、吴经胜、毛德和、何龙、夏治冰还
承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可转让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
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此外,广州渐
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承诺:张辉斌控股广州
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张辉斌
不再控股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本公司监事张辉
斌承诺: 其所持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
权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权,也不由广州渐进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权。其在本公司担
任监事期间,其每年转让的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股权不超过其持有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其持有的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5)
吕守国、吕子菡及张长虹就其通过广州信衡通网络
技术有限公司、合肥晓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融捷
投资间接所持本公司的股份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通过广州信衡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合肥晓菡商
贸有限责任公司、融捷投资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通过广州信衡通网络技术
有限公司、合肥晓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融捷投资
间接持有的股份。3、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王传福先生针对本公司税收优惠、社会保险及住
房公积金问题分别作出承诺。承诺:如果税务机关
在任何时候认定公司及其有关下属公司(深圳市比
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
件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深圳比亚
迪电池模具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电子有限公
司、深圳比亚迪技工学校)享受的深圳特区的企业
所得税税收优惠不合法,要求补缴企业所得税,本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69
人将全额承担上述应补缴的税款及其滞纳金、罚款
(如有)等,并放弃对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追索权,
保证公司及上述下属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承诺: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在 2008 年 1 月 1 日
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期间未为其聘用的员工按时足
额缴纳社会保险金而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被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社保部门或其他政府机关
要求缴纳滞纳金或被罚款,及被员工要求承担支付
义务或赔偿义务,该等缴纳滞纳金、罚款或支付及
赔偿义务将由本人全额承担,且不需本公司及其下
属公司支付任何对价,并放弃对本公司及其下属公
司的追索权,保证不使本公司或其下属公司遭受任
何损失。承诺: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在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之间未为其聘用的
员工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而遭受任何损失,包
括但不限于被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机
关要求缴纳滞纳金或被罚款,及被员工要求承担支
付义务或赔偿义务,该等缴纳滞纳金、罚款或支付
及赔偿义务将由本人全额承担,且不需公司及其下
属公司支付任何对价,并放弃对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的追索权,保证公司或其下属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
损失。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
东所作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十、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78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9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李剑光、邓帮凯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258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0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罗国基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十一、监事会、独立董事(如适用)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告号
公告标题
披露时间
查询索引
2014-001 比亚迪: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及履
行情况的公告
2014-2-13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02 比亚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4-2-2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03 比亚迪: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经
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2014-2-2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04 比亚迪:2013 年度业绩快报
2014-2-28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比亚迪: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4-3-2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比亚迪:2013 年年度报告
2014-3-2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1
比亚迪: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
2014-3-2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比亚迪:2013 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4-3-2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05 比亚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4-3-2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06 比亚迪: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
议公告
2014-3-2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07 比亚迪: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4-3-2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08 比亚迪: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
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2014-3-2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09
比亚迪: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
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叉车及新技术产品
为租赁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2014-3-2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比亚迪: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及 2013 年年度报告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4-3-2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10 比亚迪: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告
2014-3-2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11 比亚迪:关于举行 2013 年年度报告网
上说明会的通知
2014-3-2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12 比亚迪: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
2014-3-2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比亚迪:关于公司应收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款项专项说明
2014-3-2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比亚迪: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2014-3-2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比亚迪: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14-3-2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2
比亚迪: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
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核查意见
2014-3-2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比亚迪: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
司 201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
核查意见
2014-3-2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比亚迪: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
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
见
2014-3-2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比亚迪: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
的核查意见
2014-3-2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比亚迪:201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14-3-2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13 比亚迪: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贷款
担保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4-4-1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比亚迪:2011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2013 年度)
2014-4-19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比亚迪: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14-4-2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14 比亚迪: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4-4-2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15 比亚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4-4-2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16 比亚迪:关于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
2014-4-29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17 比亚迪: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2014-5-7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18 比亚迪:关于与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资设立汽车金融公司的公告
2014-5-17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比亚迪:2011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跟踪评级报告(2014)
2014-5-17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3
比亚迪:201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跟踪评级报告(2014)
2014-5-17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19 比亚迪:关于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 H
股及复牌的公告
2014-5-24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20 比亚迪:关于完成配售 H 股的公告
2014-5-31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21 比亚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4-6-6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比亚迪:公司章程修订案
2014-6-6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22 比亚迪: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14-6-6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23 比亚迪:201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4 年付息公告
2014-6-13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比亚迪: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
2014-6-26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24 比亚迪: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6-26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25 比亚迪: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
选举的公告
2014-6-26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比亚迪: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
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14-6-3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比亚迪: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
司为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
股份解除限售的咨询意见
2014-6-3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26 比亚迪: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
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4-6-3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比亚迪: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二)
2014-7-2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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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4
比亚迪: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三)
2014-7-2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比亚迪: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一)
2014-7-2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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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亚迪: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邹飞)
2014-7-2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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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亚迪: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王子冬)
2014-7-2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比亚迪: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张然)
2014-7-2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27 比亚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4-7-2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28 比亚迪: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
议公告
2014-7-2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29 比亚迪: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2014-7-2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比亚迪: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4-7-2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30 比亚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
议公告
2014-8-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31 比亚迪: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
2014-8-7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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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32 比亚迪: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8-2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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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亚迪:2014 年半年度报告
2014-8-2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比亚迪: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14-8-2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5
比亚迪:财务报告(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2014-8-2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33
比亚迪:关于收到《中国银监会关于筹
建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批复》的
提示性公告
2014-8-3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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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亚迪: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4-9-11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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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亚迪: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
2014-9-11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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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34 比亚迪: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4-9-11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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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35 比亚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14-9-11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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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36 比亚迪: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14-9-11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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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37 比亚迪: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
表监事的公告
2014-9-11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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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38 比亚迪:2011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2014 年付息公告
2014-9-16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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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39 比亚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14-10-3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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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亚迪: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4-10-3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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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40 比亚迪: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4-10-3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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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亚迪: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4-10-3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41 比亚迪: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租
赁业务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4-10-3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6
2014-042 比亚迪: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2014-10-30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比亚迪: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4-11-19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43 比亚迪: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14-11-19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44 比亚迪: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
告
2014-11-19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45 比亚迪:关于聘任总会计师的公告
2014-11-19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46 比亚迪: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4-12-18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比亚迪: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
2014-12-18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2014-047 比亚迪:澄清公告
2014-12-19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比亚迪:H 股公告-澄清新闻公布
2014-12-19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
比亚迪:自愿性公告
2014-12-2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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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公司子公司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六、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7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
条件股份
1,176,727,565 49.99%
-321,838,450 -321,838,450
854,889,115 34.53%
3、其他内资
持股
1,176,727,565 49.99%
-321,838,450 -321,838,450
854,889,115 34.53%
其中:境内
法人持股
166,156,900
7.06%
-44,220,505
-44,220,505
121,936,395
4.92%
境内
自然人持股
1,010,570,665 42.93%
-277,617,945 -277,617,945
732,952,720 29.60%
二、无限售
条件股份
1,177,372,435 50.01% 121,900,000
321,838,450
443,738,450 1,621,110,885 65.47%
1、人民币普
通股
384,272,435 16.32%
321,838,450
321,838,450
706,110,885 28.52%
3、境外上市
的外资股
793,100,000 33.69% 121,900,000
121,900,000
915,000,000 36.95%
三、股份总
数
2,354,100,000 100.00%
121,900,000 2,476,000,000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3月19日收到公司副总裁毛德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详情请见公司2014年3月20日披露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高管辞
职的公告》。根据相关规定和毛德和先生所做承诺,毛德和先生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
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公司已按照相关规
定对毛德和先生离任事宜进行申报,截至2014年12月30日毛德和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3,461,150股A股为高管锁定股。
2、公司于2013年6月7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的议案》。2014年1月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行使一般性授权增发H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行使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对配发、发行及处理公司境外上市外资股(下称“H股”)股本中的额外股
份的一般性授权,同意及批准公司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增资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不超过已发行H股总数20%
的H股。
经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66号)批准,本
公司于2014年5月30日完成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121,9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经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
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深经贸信息资字[2014]542号)批准,本公司股本总额由人民币2,354,100千元增至人民币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8
2,476,000千元,并于2014年7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881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9,000,000股,并于2011
年6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根据相关规定和股东承诺,本公司882,863,405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于2014年6月30日(星期一)限售期满,并于2014年7月1日(星期二)可上市流通,其中由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的股票同时按照相关规定比例锁定,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3年3月22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2013年6月7日,本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2014年1月23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行使一般性授权增发H股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根据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行使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对配发、发行及处理公司境外上市外资股(下称“H股”)
股本中的额外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同意及批准公司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增资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不超过已发
行H股总数20%的H股。
2014年5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4]466号),核准本公司增发不超过158,620,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
2014年6月5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本公司于2014年5月30
日完成121,900,000股新增H股配售,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54,100千元增加至人民币2,476,000千元。
2014年6月16日,经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深经贸信息资字[2014]542号)
批准,本公司股本总额由人民币2,354,100千元增至人民币2,476,000千元,并于2014年7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4年5月30日完成121,900,000股新增H股配售,股本总额由人民币2,354,100千元增加至人民币2,476,000千元,该
股份变动对公司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如下:
指标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按原股本计算
按新股本计算
按原股本计算
按新股本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8
0.23
0.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指标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按原股本计算
按新股本计算
按原股本计算
按新股本计算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每股净资产(元/股)
10.78
10.46
9.22
8.77
备注:2013年度按新股本计算的指标公式中新股本是本期期末股本数,2014年度按新股本计算的指标公式中新股本是加权平
均股本数。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79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末近三年历次证券发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
券名称
发行日期
发行价格(或利
率)
发行数量
上市日期
获准上市交易数
量
交易终止日期
普通股股票类
比亚迪股份(H
股)
2009 年 07 月 30
日
8 元港币/股
225,000,000
2009 年 07 月 30
日
225,000,000
比亚迪(A 股)
2011 年 06 月 21
日
18 元人民币/股
79,000,000
2011 年 06 月 30
日
79,000,000
比亚迪(H 股)
2014 年 05 月 23
日
35 元港币/股
121,900,000
2014 年 05 月 30
日
121,900,000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公司债类
比亚迪香港人民
币债券
2011 年 04 月 19
日
100 人民币/张
10,000,000
2014 年 04 月 28
日
11 比亚迪 01
2012 年 06 月 19
日
100 人民币/张
30,000,000
2012 年 07 月 16
日
30,000,000
2017 年 06 月 19
日
11 比亚迪 02
2013 年 09 月 23
日
100 人民币/张
30,000,000
2013 年 11 月 15
日
30,000,000
2018 年 09 月 23
日
权证类
无
前三年历次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
股票类
1. 2009年7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643号文核准,公司向MidAmerican Energy Holdings Company(中美能源控
股公司,现更名为BERKSHIRE HATHAWAY ENERGY)定向增发22,500万股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港币8元),
并完成该等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05,010万股增至227,510万股。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6月20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2.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88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00万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元。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增至235,410万股,其中,A股156,100万股,H股79,310万股。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1]194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1年6月30日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详见公司于
2011年6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2011年6
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公告书 》。
3.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466号批准,公司于2014年5月30日完成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121,900,000股H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港币35元,并完成该等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35,410万股增至247,600
万股。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3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完成配售H股的公告》。
债券类
1. 2011年4月19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YD(H.K.)CO.,LIMITED(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香港”) 按面值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0
香港向除美国外的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的三年期人民币债券,票面利率为4.5%,到期日为2014
年4月28日。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11年4月8日及4月20日披露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k)的有关公告。
2. 2011年12月2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2081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
的公司债券。该债券分期发行。2012年6月19日,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亿元(以下简称“第一
期债券”),该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25%,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经深交所
深证上[2012]222号文同意,第一期债券于2012年7月16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11亚迪01”,上市代码为“112093”。
详见公司于2012年6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
书》,以及公司2012年7月1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2011年公司债
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
3.2013年9月23日,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按面值发行人民币30亿元(以下简称“第二期债券”), 该期债券票面利
率为6.35%,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经深交所深证上[2013]401号文同意,
第二期债券于2013年11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11亚迪02”,上市代码为“112190”。详见公司于2013年9月1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及公司2013年
11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2011年公司债券(第
二期)上市公告书》。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 本公司于2014年5月30日以每股定价35港币配售121,900,000股新H股。配售股份相当于当时已发行793,100,000股
H股的约15.37%及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5.18%。配售股份约占经扩大已发行H股数目的约13.32%及配售股份配发及发行后经
扩大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4.92%。
经该境外上市外资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47,600万股,其中A股股东持有156,100万股,占公司已经发
行的普通股总数的63.05%;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91,500万股,占公司已经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36.95%。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63,306
(A 股股东为 63,145 户,
H 股股东为 161 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
5 个交易日末普通股
股东总数
54,479
(A 股股东为 54,308 户,
H 股股东为 171 户)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参见注
8)
无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例
报告期末持
股数量
报告期内增
减变动情况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持有无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
状态
数量
HKSCC NOMINEES
境外法人
27.83%
689,062,846 122,168,480
689,062,84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1
LIMITED
(注 1)
王传福
境内自然人
23.05%
570,642,580
(注 2)
-
427,981,935 142,660,645
吕向阳
境内自然人
9.66%
239,228,620 -
179,421,465 59,807,155 质押
91,550,000
BERKSHIRE HATHAWAY
ENERGY(原名为
MIDAMERICAN
ENERGY HOLDINGS
COMPANY)
境外法人
9.09%
225,000,000 -
225,000,000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6.57%
162,581,860 -
121,936,395 40,645,465 质押
120,250,000
夏佐全
境内自然人
4.81%
118,977,060
(注 3)
-
89,232,795 29,744,265 质押
7,890,000
杨龙忠
境内自然人
1.84%
45,638,536 -13,859,334
45,638,536
10,849,200
毛德和
境内自然人
0.96%
23,841,150 -3,081,150
13,461,150 10,380,000
王念强
境内自然人
0.77%
19,049,740 -
14,287,305
4,762,435 质押
8,737,500
刘卫平
境内自然人
0.50%
12,355,380 -
12,355,380
注 1:此数包括王传福持有的 100,0000 股 H 股和夏佐全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 SIGN INVESTMENTS LIMITED 分别持有的
195,000 股 H 股和 305,000 股 H 股;
注 2:此数不包括王传福持有的 100,0000 股 H 股股份;
注 3:此数不包括夏佐全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 SIGN INVESTMENTS LIMITED 分别持有的 195,000 股 H 股和 305,000
股 H 股。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
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况(如有)
(参见注 3)
2009 年 7 月 30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643 号文核准,公司向 MidAmerican
Energy Holdings Company(中美能源控股公司,现更名为 BERKSHIRE HATHAWAY
ENERGY)定向增发 22,500 万股 H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港币 8.00
元),并完成该等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205,010 万股增至
227,510 万股。详见本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的《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吕向阳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传福之表兄,吕向阳及其配偶张长虹分别持有融
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9.5%和 10.5%的股权;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HKSCC NOMINEES LIMITED
689,062,846(注 1) 境外上市外资股
689,062,846
BERKSHIRE HATHAWAY
ENERGY(原名为 MIDAMERICAN
ENERGY HOLDINGS COMPANY)
225,000,000 境外上市外资股
225,000,000
王传福
142,660,645(注 2) 人民币普通股
142,660,64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2
吕向阳
59,807,155 人民币普通股
59,807,155
杨龙忠
45,638,536 人民币普通股
45,638,536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0,645,465 人民币普通股
40,645,465
夏佐全
29,744,265(注 3) 人民币普通股
29,744,265
刘卫平
12,355,380 人民币普通股
12,355,380
李柯
11,884,500 人民币普通股
11,884,500
李永光
10,824,680 人民币普通股
10,824,680
注 1:此数包括王传福持有的 100,0000 股 H 股和夏佐全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 SIGN INVESTMENTS LIMITED 分别持有的
195,000 股 H 股和 305,000 股 H 股;
注 2:此数不包括王传福持有的 100,0000 股 H 股股份;
注 3:此数不包括夏佐全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 SIGN INVESTMENTS LIMITED 分别持有的 195,000 股 H 股和
305,000 股 H 股。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
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
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的说明
1、王传福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吕向阳为王传福先生之表兄,吕向阳及其
配偶张长虹分别持有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9.5%和 10.5%的股权;2、HKSCC
NOMINEES LIMITED 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 HKSCC NOMINEES LIMITED 交易平台
上交易的本公司 H 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3、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
注 4)
本报告期末公司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没有股东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王传福
中国
否
最近 5 年内的职业及职务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王传福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王传福先生通过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
(HK.0285)15.18%股权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自然人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3
实际控制人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王传福
中国
否
最近 5 年内的职业及职务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王传福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王传福先生通过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
(HK.0285)15.18%股权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公司所知的范围内,没有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4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5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职务
任职
状态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
期
任期终止日
期
期初持股数
(股)
本期增持股
份数量(股)
本期减持股
份数量(股)
期末持股数
(股)
王传福
董事长、执
行董事、总
裁
现任 男
49
2014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570,642,580
0
0 570,642,580
吕向阳
副董事长、
非执行董
事
现任 男
53
2014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239,228,620
0
0 239,228,620
夏佐全
非执行董
事
现任 男
52
2014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118,977,060
0
0 118,977,060
李东
独立董事 离任 女
51
2011 年 06 月
11 日
2014 年 09
月 10 日
0
0
0
0
武常岐
独立董事 离任 男
60
2011 年 06 月
11 日
2014 年 09
月 10 日
0
0
0
0
李连和
独立董事 离任 男
68
2011 年 06 月
11 日
2014 年 09
月 10 日
0
0
0
0
王子冬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57
2014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0
0
0
0
邹飞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42
2014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0
0
0
0
张然
独立董事 现任 女
38
2014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0
0
0
0
董俊卿
独立监事、
监事会主
席
现任 男
81
2014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0
0
0
0
李永钊
独立监事 现任 男
54
2014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0
0
0
0
黄江锋
股东监事 现任 男
35
2014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0
0
0
0
王珍
职工代表
监事
现任 女
39
2014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0
0
0
0
严琛
职工代表
监事
现任 女
38
2014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0
0
0
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6
吴经胜
副总裁、财
务总监
现任 男
52
2014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5,310,880
0
890,000
4,420,880
王念强
副总裁
现任 男
51
2014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19,049,740
0
0
19,049,740
毛德和
副总裁
离任 男
59
2011 年 06 月
11 日
2014 年 03
月 19 日
26,922,300
0
3,081,150
23,841,150
廉玉波
副总裁
现任 男
51
2014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0
0
0
0
何龙
副总裁
现任 男
43
2014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2,776,660
0
0
2,776,660
刘焕明
副总裁
现任 男
52
2014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3,912,340
0
0
3,912,340
张金涛
副总裁
现任 男
57
2014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2,116,660
0
500,000
1,616,660
罗红斌
副总裁
现任 男
49
2014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0
0
0
0
李黔
董事会秘
书、公司秘
书
现任 男
42
2014 年 11 月
18 日
2017 年 11
月 18 日
0
0
0
0
周亚琳
总会计师 现任 女
38
2014 年 11 月
18 日
2017 年 11
月 18 日
0
0
0
0
合计
--
--
--
--
--
--
988,936,840
0
4,471,150 984,465,690
二、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的主要工作经历
(1)董事会成员
王传福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王先生于1987年毕业于中南工业
大学(现为中南大学),主修冶金物理化学,获学士学位;并于1990年毕业于中国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主修冶金物理化
学,获硕士学位。王先生历任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副主任、深圳市比格电池有限公司总经理,并于1995年2月与吕向阳先
生共同创办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任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裁,负责本集团一般营运及制定本集
团各项业务策略,并担任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及主席、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
市鹏程电动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董事、盛世新迪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人人公司
(Renren Inc.)独立董事、南方科技大学理事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
王先生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科技专家,于2003年6月被《商业周刊》评选为「亚洲之星」,并曾荣获「2004年深圳
市市长奖」、「2008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年度创新奖」、「2011年南粤功勋奖」、 「2014年扎耶德未来能源奖个人终
身成就奖」等奖项。
吕向阳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经济师。吕先生曾在中国人民银行巢湖中心分行工作,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7
1995年2月与王传福共同创办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并担任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融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融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融捷融资服务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广东融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
夏佐全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夏先生于1985年至1987年期间在北京钢铁学院
(现为北京科技大学)修读计算器科学;并于2007年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夏先生曾在中国人民
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工作,并于1997年加入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曾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现任本公司非执行
董事,并担任深圳市正轩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正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江苏欣诺科催化剂有限公司(前称「张家港雅
普利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联合利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正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安诺
优达基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倍智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
王子冬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王先生于1982年毕业于北京工业学院(现
北京理工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王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
(国家863电动车动力电池测试中心)主任,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邹飞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特许金融分析师,全美华人金融协会会员,中共中央组织部「千人计划」
专家。邹先生毕业于美国得克萨斯大学,先后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及金融学博士学位。邹先生历任美国世纪投资管理公司基金
经理、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专项投资部董事总经理、全美华人金融协会前董事会主席、新加坡来宝集团(Noble Group)前董
事会观察员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协同资本总裁、印度尼西亚Delta Dunia Makmur TBK PT独立董事及中国
现代牧业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然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副教授。张女士2002年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先后获会
计学学士学位及经济学硕士学位,2006年取得美国科罗拉多大学立兹商学院(Leeds School of Business, University ofColorado at
Boulder)会计学博士学位。张女士历任美国科罗拉多大学立兹商学院兼职讲师、Bill Brooks CPA, Boulder, CO, USA会计审计
税务专员。现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2)监事会成员
董俊卿先生,193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董先生于1959年毕业于苏联莫斯
科有色金属与黄金学院铝镁冶炼专业,获学士学位及苏联工程师称号。董先生曾在中国东北大学有色冶金系任教、北京有色
金属研究总院从事研究工作,并于本公司从事研发工作,现任本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
李永钊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李先生于1982年8月毕业于西
安工业学院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获学士学位。李先生曾历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国营第六一五厂技术员、室主任、
副处长、处长、副厂长等职务,并兼任中外合资宝鸡星宝机电公司总经理。2002年6月起任国营第八四三厂厂长、西安北方
秦川机械工业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并担任中国兵器西北工
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珍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王女士1998年毕业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原名为广州外
国语学院),主修西班牙语,获学士学位。王女士于1998年加入比亚迪实业,一直任职于总裁办公室,现任本公司监事及总
裁办公室主任,并担任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行政人事副总裁、深圳市前海绿色交通有限公司监事及比亚迪慈善
基金会监事。
严琛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严女士2000年7月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取得学士
学位。严女士于2000年加入比亚迪实业,历任体系工程师、总裁秘书、上海比亚迪管理本部总办主任、上海及西安地区行政
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及汽车产业办公室总经理,并担任深圳市鹏程电动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监事、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
汽车有限公司监事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监事。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8
黄江锋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黄先生于2003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行政管
理专业学士学位。黄先生曾任职于中国石化湖南郴州石油分公司、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国信证券广州营业部,2008年8
月至今在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股东监事,并担任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助理。
(3)高级管理人员
王传福先生简历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1)董事会成员”。
吴经胜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吴先生于1988年毕业于安徽省师范大学,主修
中文;1992年,参加全国律师统考,并由安徽省司法厅授予律师资格;1995年,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考,并取得中国注册
会计师资格;2006年7月,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吴先生曾在融捷投资负责财务及相关工作,并于1995
年9月加入比亚迪实业,担任财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并担任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
司的非执行董事、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前海保险交易中心
(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
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迪程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长。
王念强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王先生于1987年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
主修工业分析,获学士学位,2011年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王先生曾任安徽铜陵有色金属公司研究院工程
师,并于1995年2月加入比亚迪实业,担任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及第一事业部总经理,并担任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
事。
廉玉波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廉先生于1986年7月毕业于南京
航空航天大学,主修飞机制造工程,获学士学位;并于2000年9月获南京大学高级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廉先生曾在中国
汽车研究中心任职参与设计,历任上汽仪征汽车公司副总工程师、上海同济同捷汽车设计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并于2004年2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汽车产业群总工程师、第十三事业部总经理,并担任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首席执行官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
何龙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何先生于199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先后获得应用
化学理学学士学位、法学学士学位及无机化学硕士学位。何先生于1999年7月加入比亚迪实业,历任第一事业部、第二事业
部品质部经理,第二事业部副总经理,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总裁、第二事业部总经理,
并担任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
刘焕明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刘先生于1988年毕业于东北工学
院(现为东北大学),主修冶金物理化学,先后取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刘先生曾在四川攀枝花钢铁公司钢铁研究院、辽
宁本溪钢铁公司任职,并于1997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人力资源处总经理,并担任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秘书
长。
张金涛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张先生于1982年毕业于武汉工学院(现
为武汉理工大学),主修铸造工艺及装备,获工学学士学位;1997年4月至1998年2月赴日本福岛县高技术中心进修。张先生
曾在宜昌国营江新机械厂、湖北华舟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及猴王集团公司等单位任职,并曾任全国焊接标准化委员会及电焊条
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及湖北省机械制造工艺协会副理事长。张先生于2000年2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工程部经理、电动车项目部
经理、第十四事业部总经理、第八事业部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及第十七事业部总经理,卡车及专用车研究院院长,
并担任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董事。
罗红斌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罗先生于1990年毕业于空军工程大学,主修计
算机应用,获硕士学位;1990年至1994年期间于西安空军工程大学地空导弹学院任教员,1994年至2000年期间于沈阳炮兵学
院任教员;2000年至2003年期间于沈阳电力工程技术研究所任副所长。罗先生于2003年10月加入本公司,历任第十五事业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89
电子三部经理,电动汽车研究所所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裁、第十四事业部总经理及电力科学研究院院长。
李黔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李先生于1997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
位,目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在读。李先生曾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担任核数师及业务
顾问,并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李先生于2005年8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
并担任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之联席公司秘书及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周亚琳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周女士于1999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
学位。周女士于1999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并担任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迪程新
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及深圳市前海绿色交通有限公司董事。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股东单位是
否领取报酬津
贴
吕向阳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0 年 09 月 18 日
N/A
是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其他单位是
否领取报酬津
贴
王传福
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及主席
2007 年 06 月 14 日
N/A
否
王传福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01 月 31 日
2018 年 01 月 31 日
否
王传福
深圳市鹏程电动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2012 年 04 月 17 日
2013 年 02 月 25 日
否
王传福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理事
2010 年 07 月 19 日
2015 年 07 月 18 日
否
王传福
人人公司
独立董事
2012 年 05 月 14 日
N/A
否
王传福
南方科技大学
理事
2011 年 07 月 05 日
2016 年 07 月 04 日
否
王传福
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董事
2013 年 11 月 21 日
2016 年 11 月 20 日
否
王传福
盛世新迪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 年 11 月 04 日
N/A
否
吕向阳
广东融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1 年 11 月 21 日
N/A
否
吕向阳
深圳融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
2009 年 09 月 18 日
N/A
否
吕向阳
广东融捷融资服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
经理
2010 年 03 月 23 日
N/A
否
吕向阳
广东融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0 年 09 月 13 日
N/A
否
吕向阳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副理事长
2010 年 07 月 19 日
2015 年 07 月 18 日
否
吕向阳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 年 07 月 04 日
N/A
是
夏佐全
深圳市正轩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3 年 06 月 05 日
N/A
是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0
夏佐全
北京正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2010 年 05 月 26 日
N/A
否
夏佐全
江苏欣诺科催化剂有限公司
董事
2008 年 11 月 15 日
N/A
否
夏佐全
深圳市联合利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11 月 30 日
2017 年 11 月 29 日
否
夏佐全
深圳市正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4 年 10 月 21 日
N/A
否
夏佐全
安诺优达基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2 年 04 月 28 日
2015 年 04 月 27 日
否
夏佐全
广东倍智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06 月 09 日
2017 年 06 月 09 日
否
夏佐全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副理事长
2010 年 07 月 19 日
2015 年 07 月 18 日
否
王子冬
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
研究员
1982 年 07 月 01 日
N/A
是
王子冬
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国家 863 电动
车动力电池测试中心)
主任
2001 年 02 月 01 日
N/A
是
王子冬
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 年 06 月 30 日
2016 年 06 月 30 日
是
王子冬
深圳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 07 月 30 日
2017 年 07 月 30 日
是
邹飞
Synergie Capital Group(协同资本)
总裁
2012 年 02 月 01 日
N/A
是
邹飞
印度尼西亚 Delta Dunia Makmur TBK
PT
独立董事
2011 年 06 月 01 日
N/A
是
邹飞
中国现代牧业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 08 月 01 日
N/A
是
张然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副教授、博士
生导师
2009 年 07 月 01 日
N/A
是
李永钊
中国兵器西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010 年 10 月 2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是
李永钊
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5 年 11 月 29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是
黄江锋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总裁助理
2013 年 12 月 01 日
N/A
是
黄江锋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06 月 27 日
2017 年 06 月 26 日
是
王珍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监事
2010 年 07 月 19 日
2015 年 07 月 18 日
否
王珍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
行政人事副
总裁
2012 年 02 月 08 日
N/A
否
王珍
深圳市前海绿色交通有限公司
监事
2014 年 12 月 01 日
2017 年 12 月 01 日
否
严琛
深圳市鹏程电动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监事
2010 年 02 月 26 日
N/A
否
严琛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监事
2010 年 07 月 19 日
2015 年 07 月 18 日
否
严琛
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监事
2015 年 01 月 08 日
2018 年 01 月 08 日
否
吴经胜
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2007 年 06 月 14 日
N/A
否
吴经胜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01 月 31 日
2018 年 01 月 31 日
否
吴经胜
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
司
董事
2010 年 10 月 18 日
N/A
否
吴经胜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理事长
2010 年 07 月 19 日
2015 年 07 月 18 日
否
吴经胜
前海保险交易中心(深圳)股份有限
公司
监事
2013 年 08 月 02 日
2016 年 08 月 01 日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1
吴经胜
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 年 07 月 11 日
2017 年 07 月 11 日
否
吴经胜
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 年 06 月 30 日
2017 年 06 月 29 日
否
吴经胜
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2014 年 08 月 04 日
2017 年 06 月 20 日
否
吴经胜
深圳迪程新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 年 08 月 06 日
2017 年 08 月 05 日
否
王念强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理事
2010 年 07 月 19 日
2015 年 07 月 18 日
否
廉玉波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首席执
行官
2015 年 01 月 31 日
2018 年 01 月 31 日
否
廉玉波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理事
2010 年 07 月 19 日
2015 年 07 月 18 日
否
何龙
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
司
董事
2010 年 10 月 18 日
N/A
否
何龙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理事
2010 年 07 月 19 日
2015 年 07 月 18 日
否
刘焕明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秘书长
2010 年 07 月 19 日
2015 年 07 月 18 日
否
张金涛
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01 月 08 日
2018 年 01 月 08 日
否
李黔
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
司
监事
2010 年 10 月 18 日
N/A
否
周亚琳
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06 月 30 日
2017 年 06 月 29 日
否
周亚琳
深圳迪程新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08 月 06 日
2017 年 08 月 05 日
否
周亚琳
深圳市前海绿色交通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12 月 01 日
2017 年 12 月 01 日
否
在其他单
位任职情
况的说明
无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一)、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薪酬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确定;监事的薪酬由监事会审议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二)确定依据
1、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其管理岗位、级别及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厘定薪酬,并根据生产
经营业绩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确定其奖金。
2、 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由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的工作情况以及同行业其它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
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 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由监事会根据监事的工作情况以及同行业其它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向股东会提出相关建议,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确定。
(三)实际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给董事的报酬合计75万元,支付给监事的报酬合计266.5万元,支付给高级管理员的报酬合计3,327万元。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2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
报酬总额
从股东单位获
得的报酬总额
报告期末实际
所得报酬
王传福
董事长、执行董事、总裁
男
49
现任
376
0
376
吕向阳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男
53
现任
15
3.5
18.5
夏佐全
非执行董事
男
52
现任
15
0
15
李东
独立董事
女
51
离任
10
0
10
武常岐
独立董事
男
60
离任
10
0
10
李连和
独立董事
男
68
离任
10
0
10
王子冬
独立董事
女
57
现任
5
0
5
邹飞
独立董事
男
42
现任
5
0
5
张然
独立董事
女
38
现任
5
0
5
董俊卿
独立监事、监事会主席
男
81
现任
5
0
5
李永钊
独立监事
男
54
现任
5
0
5
黄江锋
股东监事
男
35
现任
1.5
0
1.5
王珍
职工代表监事
女
39
现任
126
0
126
严琛
职工代表监事
女
38
现任
129
0
129
吴经胜
副总裁、财务总监
男
52
现任
454
0
454
王念强
副总裁
男
51
现任
448
0
448
毛德和
副总裁
男
59
离任
97
0
97
廉玉波
副总裁
男
51
现任
478
0
478
何龙
副总裁
男
43
现任
395
0
395
刘焕明
副总裁
男
52
现任
287
0
287
张金涛
副总裁
男
57
现任
323
0
323
罗红斌
副总裁
男
49
现任
287
0
287
李黔
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
男
42
现任
102
0
102
周亚琳
总会计师
女
38
现任
80
0
80
合计
--
--
--
--
3,668.5
3.5
3,67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毛德和
副总裁
离任
2014 年 03 月 19 日
身体及年龄原因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3
李东
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14 年 09 月 10 日
任期满,重新换届选举
武常岐
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14 年 09 月 10 日
任期满,重新换届选举
李连和
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14 年 09 月 10 日
任期满,重新换届选举
黄江锋
股东监事
被选举
2014 年 09 月 10 日
重新选举
五、报告期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变动情况(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无变动。
六、公司员工情况
报告期末,本集团在职员工为187,028人,其专业构成及受教育程度分布情况如下:
(一)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员工人数(人)
占总人数比例(%)
生产人员
129,736
69.37%
销售人员
2,990
1.60%
技术人员
22,236
11.89%
财务人员
1,097
0.59%
行政人员
30,969
16.56%
(二)受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员工人数(人)
占总人数比例(%)
硕士及以上
739
0.40%
本科
14,047
7.51%
大专及以下
172,242
92.0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4
本集团在职员工较上年末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集团新能源汽车业务、手机部件组装及二次充电电池业务发展良好,使得生
产人员需求有所上升。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实施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机制,完善员工薪酬体系;同时坚持公司与员工共同
发展的原则,继续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发展环境。公司无需承担离退休职工人员的费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5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机构,建立
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未收到被监管部门采
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有关文件。报告期内:
1.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继续致力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2.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六次监事会会议,各会议举行合法有效。公司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并召开股东大会。公司能够确保所有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严格按
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董事、监事工作勤勉尽责。
3.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公司亦无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
4.公司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举行了201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并通过电话、现场接待等方式最大限度保证了与投资
者之间的顺畅交流。
5.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并严格
按照《信息披露事务制度》对外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增加公司运作的
公开性和透明度。不存在因信息披露问题被交易所实施批评、谴责等惩戒措施。
6.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
在公开披露前的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
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违规操作的情形。
7.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
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要求,公司选定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
为内控建设咨询公司,成立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委员会,完成了公司主要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体系搭建工作,并对内部控制设
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公司治理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情况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1、“内幕交易警示教育展”专题宣传与学习活动 根据深圳证监局关于“内幕交易警示教育
展”内容宣传与学习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有效推进内幕交易警示教育工作,公司结合公司实际,科学合理安排,开展了内
幕交易警示的专题宣传与学习活动。(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2014 年,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从源头预防
内幕交易。在定期报告披露前,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并要求其签订保密承诺,将内幕信息知情范围控制在最小;在对外
报送信息资料时,要求信息使用者登记并签订保密协议;避免定期报告披露前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机构来访调研时要求其
签署保密承诺书,专人全程陪同,严格控制和防范未披露信息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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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二、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会 议 届
次
召 开 时
间
会议议案名称
决 议
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会
2014 年
06 月 25
日
议案一:关于审议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审议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审议公司分别经境内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13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审议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审议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续聘公司 2014 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
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等提
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销售新能源汽车、新能源
叉车及新技术产品为租赁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审议公司 2013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14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授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授予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 议
通过
2014 年 06
月 26 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
巨 潮 资 讯 网
( info.c
),
公 告 编 号 :
2014-024,《比亚
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
2、本报告期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
届次
召开时
间
会议议案名称
决议情
况
披露日
期
披露索引
2014
年第
一次
临时
股东
大会
2014 年
09 月 10
日
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的
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通
过
2014 年
09 月 11
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
巨潮资讯网
(.
cn),
公告编号:
2014-034,《比亚迪
股份有限公司
2014 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7
2014
年第
二次
临时
股东
大会
2014 年
12 月 17
日
议案一: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租赁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的议案;
审议通
过
2014 年
12 月 18
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
巨潮资讯网
(.
cn),
公告编号:
2014-046,《比亚迪
股份有限公司
2014 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
3、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
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会议
李东
15
1
14
0
0 否
武常岐
15
1
14
0
0 否
李连和
15
1
14
0
0 否
王子冬
4
1
3
0
0 否
邹飞
4
1
3
0
0 否
张然
4
1
3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3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未出现此类情况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8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2014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独立董事制度》,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生
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重大担保、项目投资等情况,与公司经营层充分沟通,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各位独立董事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所在地以及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与公司经营层充分
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期间,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工作情况,督促审计报告及时完成。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1、审核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本着勤勉
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了五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14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审议公司分别经境内外审计机
构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认为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13年的财务状况。没有委员对报告内容提出异议。
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长期发展
需要,建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54,1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17,705千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
后年度进行分配
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认为真实客观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状
况,没有委员对报告内容提出异议。
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审议<关于公司境内外审计机构201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认为真实客观反映审计
机构工作的实际状况,没有委员对报告内容提出异议。
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核委员会对拟聘请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为公司2014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境
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相关业务资格进行了审核,并结合其2013年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1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财务
报表的议案》,没有委员对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14年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异议。
(3)201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
告的议案》,审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分别编制的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内容完整,未提出异议。
(4)201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鲁文莉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5)201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1-9月财务报表
的议案》,没有委员对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14年1-9月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提出异议。
2、提名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按照《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对候选
人议案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三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同意聘任王传福先生、吕向阳先生、夏佐全先生、王子冬先生、邹飞先生及张然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
的董事,王子冬先生、邹飞先生及张然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99
(2)201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提
名委员会同意聘任王传福先生担任公司总裁。
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同意聘任吴经胜先生、
王念强先生、廉玉波先生、何龙先生、刘焕明先生、张金涛先生、罗红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吴经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及
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为公司秘书。
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同意聘任鲁文莉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同意聘任程燕女士、张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3)201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同意聘任李黔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同意聘任周亚琳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
3、薪酬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按照《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年度报告中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所
披露薪酬事项进行了审核,薪酬委员会召开了两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4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认真研究公司管理层考核和薪酬体系,听取并审
核了《关于审议公司董事201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2013和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对公司董事201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2013
年和2014年度薪酬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2013年度薪酬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确定依据合理、
并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2013年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披露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薪酬委员会建
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2014年度薪酬参照其2013年度的水平,并根据公司的相关激励政策和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其2014年度的
奖金。
(2)201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认真研究公司管理层考核和薪酬体系,听取并审
核了《关于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薪酬委员会建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
立董事津贴标准参照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标准,并根据公司的相关激励政策和实际经营情况确定董事薪
酬及独立董事津贴。
五、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六、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完整情况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一)业务: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拥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独立开展业务,不依赖于
股东或其它任何关联方。
(二)人员:公司人员、劳动、人事及工资完全独立。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
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和领取报酬。
(三)资产: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
配套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资产,拥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
(四)机构:公司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五)财务:公司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独立开设
银行账户,独立纳税。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0
七、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09年9月,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A股股东王传福、吕向阳、夏佐全、融捷投资分别签署《不竞争承诺》,向本公
司作出承诺:
a.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但不限于单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
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b.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人/本公司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于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
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投资控股于业务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
其他机构、组织。
c.如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参股的公司从事的业务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有竞争,则本人/本公司将作为参股股东
或促使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参股股东对此等事项实施否决权。不向其他业务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
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专有技术或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
商业秘密。
d.如果未来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的新业务可能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本人/本公司将本着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优先的原则与比亚迪协商解决。
e.如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
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本公司承诺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比亚迪,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如比亚迪及其
控股子公司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无条件放弃该商业机
会,以确保比亚迪及其全体股东利益和控股子公司不受损害;如果比亚迪不予答复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视为放弃该
商业机会。
f.在比亚迪发行A 股并上市后,如本人/本公司及/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出现
同业竞争的情形,本人/本公司将促使比亚迪依据有关同业竞争的信息披露规则,详细地披露同业竞争的性质、涉及同
业竞争的相关交易的具体情况以及本人/本公司是否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接受投资者的监督。”
报告期内,承诺人均严格履行承诺。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与其收入直接挂钩,提名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负责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年终考评,制定薪酬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
批。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1
第十节 内部控制
一、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要求,建立健全比亚迪内部控制体系。
在报告期内,公司对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进行进一步的完善:
首先,加强内控体系日常维护:为适应业务的发展变化,组织采取分步实施、梯次安排的方式对集团风险控制矩阵进
行更新,获取最新的业务流程的穿行测试资料,识别关键控制点,保证风险控制矩阵的实时性和有效性。
其次,对内控进行全面检查与评价: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组织对公
司层面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信息沟通、社会责任及业务层面的采购、销售、资产、研发等十二个业务流程进
行了全面测试。同时,按照风险导向原则,根据重要性水平,增加了海外法人的测试,对关键控制点进行了调整。
最后,加强内部控制环境建设:在审计部的组织安排下,本年度财务、成本岗位的员工积极参与内部控制矩阵的更新
工作,使员工对内控有了深层次的理解,显著效果。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对于一般缺陷,落实整改责任人
及整改进度。
二、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责任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评价,认为:公司于 201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三、建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依据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文件要求,建立了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5 年 03 月 30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2
五、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认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5 年 03 月 30 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六、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了《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规章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勤勉尽责,并认真对照相关制度努力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等情况。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3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审计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安永华明(2015)审字第 60592504_H01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李剑光 邓帮凯
审计报告正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4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
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
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
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
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
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
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剑光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邓帮凯
2015年3月27日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4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453,164,000.00
5,378,828,000.0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9,352,355,000.00
5,587,754,000.00
应收账款
13,751,929,000.00
7,687,422,000.00
预付款项
338,611,000.00
326,427,000.0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563,061,000.00
376,463,00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9,978,317,000.00
8,220,552,000.0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307,581,000.00
109,84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
1,988,078,000.00
2,177,462,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40,733,096,000.00
29,864,748,000.0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5,000,000.00
9,487,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5
长期应收款
315,311,000.00
34,679,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1,413,553,000.00
1,083,505,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0,014,805,000.00
28,138,688,000.00
在建工程
6,364,617,000.00
6,008,433,000.00
工程物资
2,370,709,000.00
1,463,810,000.00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8,611,261,000.00
7,453,757,000.00
开发支出
2,244,884,000.00
2,204,709,000.00
商誉
65,914,000.00
65,914,000.00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965,486,000.00
899,699,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874,219,000.00
787,404,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53,275,759,000.00
48,150,085,000.00
资产总计
94,008,855,000.00
78,014,833,000.0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676,440,000.00
12,401,503,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4,613,079,000.00
13,034,071,000.00
应付账款
11,323,422,000.00
9,258,665,000.00
预收款项
3,646,738,000.00
1,272,407,000.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471,195,000.00
1,285,337,000.00
应交税费
428,185,000.00
400,261,000.00
应付利息
175,519,000.00
166,266,000.00
应付股利
10,000,000.00
10,000,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6
其他应付款
1,623,653,000.00
1,242,754,000.00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预计负债-流动
408,381,000.00
299,352,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496,195,000.00
3,770,658,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149,317,000.00
202,702,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53,022,124,000.00
43,343,976,000.0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988,331,000.00
2,685,422,000.00
应付债券
2,990,968,000.00
5,966,837,000.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1,112,995,000.00
1,162,157,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092,294,000.00
9,814,416,000.00
负债合计
65,114,418,000.00
53,158,392,000.0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476,000,000.00
2,354,1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0,296,201,000.00
7,037,768,000.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53,624,000.00
-157,694,000.0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108,206,000.00
1,964,545,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0,638,814,000.00
10,511,045,0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5,365,597,000.00
21,709,764,000.00
少数股东权益
3,528,840,000.00
3,146,677,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894,437,000.00
24,856,441,000.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4,008,855,000.00
78,014,833,000.00
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惠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30,214,000.00
322,718,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0,214,000.00
112,385,000.00
应收账款
3,446,404,000.00
4,969,250,000.00
预付款项
7,858,000.00
53,357,000.0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6,380,794,000.00
11,120,469,000.00
存货
375,424,000.00
419,226,000.0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30,179,000.00
14,84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
20,662,000.00
12,963,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20,601,749,000.00
17,025,208,000.0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000,000.00
9,487,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14,840,000.00
29,679,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7,908,687,000.00
6,949,863,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016,601,000.00
1,311,397,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8
在建工程
12,879,000.00
24,839,000.00
工程物资
32,034,000.00
12,784,000.00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23,720,000.00
82,560,000.0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77,310,000.00
79,142,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8,547,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199,618,000.00
8,499,751,000.00
资产总计
30,801,367,000.00
25,524,959,000.0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165,639,000.00
4,220,687,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711,800,000.00
599,466,000.00
应付账款
3,127,022,000.00
755,518,000.00
预收款项
20,838,000.00
14,981,000.00
应付职工薪酬
93,701,000.00
118,083,000.00
应交税费
4,565,000.00
1,648,000.00
应付利息
145,527,000.00
147,560,000.00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667,216,000.00
2,568,815,000.0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791,251,000.00
1,372,113,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808,000.00
2,005,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13,728,367,000.00
9,800,876,000.0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065,523,000.00
1,954,845,000.00
应付债券
2,990,968,000.00
5,966,837,000.00
其中:优先股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9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2,489,000.00
3,296,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6,058,980,000.00
7,924,978,000.00
负债合计
19,787,347,000.00
17,725,854,000.0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476,000,000.00
2,354,1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5,854,958,000.00
2,634,820,000.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4,487,000.0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499,464,000.00
499,348,000.00
未分配利润
2,183,598,000.00
2,306,350,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014,020,000.00
7,799,105,000.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0,801,367,000.00
25,524,959,000.00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58,195,878,000.00
52,863,284,000.00
其中:营业收入
58,195,878,000.00
52,863,284,000.0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58,443,359,000.00
52,708,223,000.00
其中:营业成本
49,143,886,000.00
44,745,555,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957,435,000.00
1,203,534,000.00
销售费用
2,228,758,000.00
2,011,845,000.00
管理费用
4,430,271,000.00
3,314,727,000.00
财务费用
1,389,125,000.00
1,160,259,000.00
资产减值损失
293,884,000.00
272,303,000.0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68,366,000.00
-48,408,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122,389,000.00
-48,408,000.00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79,115,000.00
106,653,000.00
加:营业外收入
1,114,319,000.00
775,688,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20,053,000.00
12,661,000.00
减:营业外支出
61,252,000.00
50,260,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1,448,000.0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73,952,000.00
832,081,000.00
减:所得税费用
134,082,000.00
56,215,000.0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39,870,000.00
775,866,0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33,525,000.00
553,059,000.00
少数股东损益
306,345,000.00
222,807,000.0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107,000.00
-63,796,000.0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4,070,000.00
-40,279,000.00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产的变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1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4,070,000.00
-40,279,000.00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487,000.00
1,502,000.00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8,557,000.00
-41,781,000.00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1,963,000.00
-23,517,000.00
七、综合收益总额
741,977,000.00
712,070,0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437,595,000.00
512,780,000.0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04,382,000.00
199,290,000.00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8
0.23
(二)稀释每股收益
不适用
不适用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惠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26,009,379,000.00
27,113,666,000.00
减:营业成本
24,875,238,000.00
26,177,839,00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26,654,000.00
42,204,000.00
销售费用
29,710,000.00
40,871,000.00
管理费用
321,623,000.00
315,432,000.00
财务费用
792,279,000.00
492,661,000.00
资产减值损失
9,883,000.00
3,781,000.0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1,885,000.00
-18,933,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4,123,000.00
21,945,000.00
加:营业外收入
66,815,000.00
29,321,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8,055,000.00
减:营业外支出
19,696,000.00
13,438,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29,0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2,996,000.00
37,828,000.00
减:所得税费用
1,832,000.00
-37,603,000.0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64,000.00
75,431,000.0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487,000.00
1,502,000.00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
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4,487,000.00
1,502,000.00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
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
-4,487,000.00
1,502,000.00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3,323,000.00
76,933,000.0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005
0.03
(二)稀释每股收益
不适用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3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金额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5,080,498,000.00
54,840,618,000.0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944,987,000.00
784,363,00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66,000,000.00
686,347,000.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6,791,485,000.00
56,311,328,000.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2,340,684,000.00
40,076,355,000.0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9,811,197,000.00
8,944,686,000.00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26,626,000.00
2,668,211,000.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74,909,000.00
2,185,907,000.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6,753,416,000.00
53,875,159,0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069,000.00
2,436,169,000.0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4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261,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796,862,000.00
272,213,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185,593,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36,628,000.00
37,35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23,344,000.00
309,563,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8,578,136,000.00
5,763,955,00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532,450,000.00
197,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4,46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285,046,000.00
5,960,955,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61,702,000.00
-5,651,392,0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442,088,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10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6,336,791,000.00
16,054,585,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4,188,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083,067,000.00
19,054,585,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1,022,402,000.00
12,822,558,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1,789,666,000.00
1,242,020,00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22,219,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00.00
482,249,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812,118,000.00
14,546,827,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70,949,000.00
4,507,758,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31,208,000.00
-68,154,000.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21,476,000.00
1,224,381,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710,942,000.00
3,486,561,000.0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089,466,000.00
4,710,942,000.00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1,933,376,000.00
39,845,760,00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34,123,000.00
22,866,00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7,883,000.00
49,546,000.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035,382,000.00
39,918,172,000.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6,531,905,000.00
37,106,750,000.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855,314,000.00
559,050,000.00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1,915,000.00
249,188,000.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334,912,000.00
5,208,992,000.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874,046,000.00
43,123,980,0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8,664,000.00
-3,205,808,000.0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8,167,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261,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57,751,000.00
1,742,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012,000.00
9,909,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91,692,000.00
100,236,00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961,200,000.00
5,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52,892,000.00
105,236,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0,880,000.00
-95,327,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342,088,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995,067,000.00
6,352,88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7,303,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494,458,000.00
9,352,88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512,139,000.00
5,367,406,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896,063,000.00
462,687,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00.00
182,058,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08,252,000.00
6,012,151,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86,206,000.00
3,340,729,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8,137,000.00
-8,094,000.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4,799,000.00
31,500,000.0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2,428,000.00
120,928,000.0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7,227,000.00
152,428,000.00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
余额
2,354,100,
000.00
7,037,7
68,000.
00
-157,69
4,000.0
0
1,964,5
45,000.
00
10,511,
045,000
.00
3,146,6
77,000.
00
24,856,
441,000
.00
加:会计
政策变更
前
期差错更正
同
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7
其
他
二、本年期初
余额
2,354,100,
000.00
7,037,7
68,000.
00
-157,69
4,000.0
0
1,964,5
45,000.
00
10,511,
045,000
.00
3,146,6
77,000.
00
24,856,
441,000
.00
三、本期增减
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
列)
121,900,00
0.00
3,258,4
33,000.
00
4,070,0
00.00
143,661
,000.00
127,769
,000.00
382,163
,000.00
4,037,9
96,000.
00
(一)综合收
益总额
4,070,0
00.00
433,525
,000.00
304,382
,000.00
741,977
,000.00
(二)所有者
投入和减少
资本
121,900,00
0.00
3,220,1
38,000.
00
100,000
,000.00
3,442,0
38,000.
00
1.股东投入
的普通股
121,900,00
0.00
3,220,1
38,000.
00
100,000
,000.00
3,442,0
38,000.
00
2.其他权益
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
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
配
143,661
,000.00
-267,46
1,000.0
0
-22,219,
000.00
-146,01
9,000.0
0
1.提取盈余
公积
143,661
,000.00
-143,66
1,000.0
0
2.提取一般
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
(或股东)的
分配
-123,80
0,000.0
0
-22,219,
000.00
-146,01
9,000.0
0
4.其他
(四)所有者
权益内部结
转
38,295,
000.00
-38,295,
000.00
1.资本公积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8
转增资本(或
股本)
2.盈余公积
转增资本(或
股本)
3.盈余公积
弥补亏损
4.其他
38,295,
000.00
-38,295,
000.00
(五)专项储
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
余额
2,476,000,
000.00
10,296,
201,000
.00
-153,62
4,000.0
0
2,108,2
06,000.
00
10,638,
814,000
.00
3,528,8
40,000.
00
28,894,
437,000
.00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2,354,
100,00
0.00
7,012,8
37,000.
00
-117,41
5,000.0
0
1,819,9
36,000.
00
10,127,
526,000
.00
2,947,3
87,000.
00
24,144,
371,000
.00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354,
100,00
0.00
7,012,8
37,000.
00
-117,41
5,000.0
0
1,819,9
36,000.
00
10,127,
526,000
.00
2,947,3
87,000.
00
24,144,
371,000
.00
三、本期增减变动
24,931,
-40,279,
144,609
383,519 199,290 712,07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9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一)综合收益总
额
-40,279,
000.00
553,059
,000.00
199,290
,000.00
712,070
,000.00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44,609
,000.00
-144,60
9,000.0
0
1.提取盈余公积
144,609
,000.00
-144,60
9,000.0
0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24,931,
000.00
-24,931,
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24,931,
000.00
-24,931,
000.00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0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354,
100,00
0.00
7,037,7
68,000.
00
-157,69
4,000.0
0
1,964,5
45,000.
00
10,511,
045,000
.00
3,146,6
77,000.
00
24,856,
441,000
.00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2,354,10
0,000.00
2,634,820
,000.00
4,487,000
.00
499,348,0
00.00
2,306,3
50,000.
00
7,799,105
,000.00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354,10
0,000.00
2,634,820
,000.00
4,487,000
.00
499,348,0
00.00
2,306,3
50,000.
00
7,799,105
,000.00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121,900,
000.00
3,220,138
,000.00
-4,487,00
0.00
116,000.0
0
-122,75
2,000.0
0
3,214,915
,000.00
(一)综合收益总
额
-4,487,00
0.00
1,164,0
00.00
-3,323,00
0.00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21,900,
000.00
3,220,138
,000.00
3,342,038
,000.00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121,900,
000.00
3,220,138
,000.00
3,342,038
,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16,000.0 -123,91 -123,8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1
0 6,000.0
0
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116,000.0
0
-116,00
0.00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123,80
0,000.0
0
-123,800,
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476,00
0,000.00
5,854,958
,000.00
499,464,0
00.00
2,183,5
98,000.
00
11,014,02
0,000.00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2,354,10
0,000.00
2,634,820
,000.00
2,985,000
.00
491,805,0
00.00
2,238,4
62,000.
00
7,722,172
,000.00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354,10
2,634,820
2,985,000
491,805,0 2,238,4 7,722,17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2
0,000.00
,000.00
.00
00.00 62,000.
00
,000.00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1,502,000
.00
7,543,000
.00
67,888,
000.00
76,933,00
0.00
(一)综合收益总
额
1,502,000
.00
75,431,
000.00
76,933,00
0.00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7,543,000
.00
-7,543,0
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7,543,000
.00
-7,543,0
00.00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354,10
2,634,820
4,487,000
499,348,0 2,306,3 7,799,10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3
0,000.00
,000.00
.00
00.00 50,000.
00
,000.00
三、公司基本情况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为深圳市
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2002年经原国家经贸委以《关于同意设立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经贸企改
[2002]153号)以及《关于同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本结构的复函》(国经贸厅企改[2002]348号)批准,深圳
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以2002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于2002年6月11日整体变更设立本公司。本公司
目前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501127941,经营期限为59年),住
所为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延安路,办公地址为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3009号。本公司及子公司(“本集团”)目前
主要从事传统燃油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在内的汽车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和二次充电电池等业务。
本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0,000千元,股本总数为390,0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经2002年6月12日召开的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原国家经贸委《关于同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转为境外
募集公司的批复》(国经贸企改[2002]423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的批复》(证监国合字[2002]19号)等文件批准,并经香港联交所批准,本公司于2002年7月31日在境外首次发售
境外上市外资股149,5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后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539,500
千元。
经商务部《商务部关于同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本的批复》(商资批[2008]490号)、深圳市贸易工业局《关
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本的批复》(深贸工资复[2008]1240号)以及本公司2008年3月20日召开的2008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以2007年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539,500千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28股的
方式增加总股本,共计转增股本1,510,6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次转增完成后,股本总额由人民币539,500
千元增至人民币2,050,100千元。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643号)批准,本公
司于2009年7月30日向中美能源控股公司定向增发225,000千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经深圳市
贸工局《关于外资企业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深贸工资复[2009]1715号)批准,本公司股本总额由人
民币2,050,100千元增至人民币2,275,100千元,并于2009年9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881号)核准,本公司
首次发行境内上市社会公众股(A股)。该次发行的股票为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发行数量为79,000千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00元。于2011年6月30日,本公司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始上市交易。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66号)批准,本公
司于2014年5月30日完成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121,9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经深圳市贸工局《关于比亚迪
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深经贸信息资字[2014]542号)批准,本公司股本总额由人民币2,354,100千元增至人
民币2,476,000千元,并于2014年7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为2,476,000千股。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板、五金制品、液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4
晶显示器、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进口分销);
道路普通货运;3D眼镜、GPS 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品牌乘用车、电
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电池管理
系统、换流柜、逆变柜/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销售。
本集团的母公司和最终母公司为本公司。
本财务报表已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27日批准。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
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净流动负债为人民币12,289,028千元,本公司
管理层认为本集团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以满足未来的流动资金及其他日常营运所需,不会因营运
资金的短缺而面临有关持续经营方面的问题,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是适当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采用若干修订后/新会计准则
2014年1至3月,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
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
合并财务报表》。上述7项会计准则均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但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2014年6月,
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施行。本公
司作为同时在境内及境外上市的公司,在编制2013年度财务报表时,提前执行了除《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
融工具列报》外的其他5项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相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主要影响参见2013年财务报表。
就本财务报表而言,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化,引起本公司相应会计政策变化的,已根据相关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5
采用上述会计准则对本集团及本公司并无重大影响。对于对比较数据需要进行追溯调整的,已进行了相应追溯
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的应用影响了对本集团在前海保险交易中心(深圳)股份
有限公司(“前海保险交易中心”)中5%股权的会计处理。本集团自2013年8月2日起持有前海保险交易中心5%的
股权,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考虑到本集团对前海保险交易中心不具有控制、共同控
制或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本集团对之前的会计处理做出追
溯调整,前海保险交易中心5%的权益性投资作为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2013年12月31日的年度比较信息在财
务报表中已重述。
上述引起的追溯调整对2014年度和2013年度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本集团
2014年
采用前
采用会计准则
采用后
年初余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
——长期股权投资》
年初余额
长期股权投资
1,088,505
(5,000)
1,083,505
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
4,487
5,000
9,487
本公司
2014年
采用前
采用会计准则
采用后
年初余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
——长期股权投资》
年初余额
长期股权投资
6,954,863
(5,000)
6,949,863
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
4,487
5,000
9,487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千元为单位表示。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6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本财
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
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
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
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
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
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
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
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
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
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
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
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
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对子公司可能存在的与本公司不一致
的会计政策,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调整一致。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
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
数股东权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7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
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
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
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6、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
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
资产;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
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
经营发生的费用。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
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当月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
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
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
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但对作为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组成部分的外币货币性项目,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时,该累计差额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
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
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
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
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
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对于在可预见的未来无需偿还、实质构成对境外子公司的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8
以母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反映的,管理层将母子公司的此项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兑差额相互抵
消,差额计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
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9、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 ,即从其账户和资
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
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
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者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
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
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
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
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
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
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9
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
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
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
均计入当期损益。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
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
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
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
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
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发生减值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成本计量。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承担该金融负债的
目的是为了在近期内回购;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
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
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
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
均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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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
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
合同。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为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当前最佳估
计数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以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进
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
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发行人或债务人
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
财务重组,以及公开的数据显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通过备抵项目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
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即初始确认时计算确定的
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减值后利息收入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对于贷款和应收款项,如果没有未来收回的现实预期且所有抵押品均已变现
或已转入本集团,则转销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与之相关的减值准备。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
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或单独进行
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
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
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
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
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
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
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严重”根据公允价值低
于成本的程度进行判断,“非暂时性”根据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期间长短进行判断。存在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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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取得成本扣除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
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减值之后发生的公允价值增加直接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
在确定何谓“严重”或“非暂时性”时,需要进行判断。本集团根据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程度或期间长短,结合其
他因素进行判断。本集团通常认为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50%为严重下跌,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持续时间超过12个
月为非暂时性下跌。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
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
转回。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
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
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10、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本集团将单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0 千元的应收款项视为重
大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
回款项时,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新能源业务应收款项(组合一)
账龄分析法
非新能源业务应收款项(组合二)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组合一:
单项金额重大且未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款的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
收账款的计提比例
(%)
长期应收款及其他
应收款计提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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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以内(含2年)
-
-
-
2-3年(含3年)
10
10
-
3-4年(含4年)
30
30
-
4-5年(含5年)
50
50
-
5年以上
100
100
-
组合二:
单项金额重大且未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款的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
收账款的计提比例
(%)
长期应收款及其他
应收款计提
比例(%)
6个月以内(含6个月)
-
-
-
7-12个月(含12个月)
-
75
-
1年以上
100
100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
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
著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提坏账准备
11、存货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
其实际成本。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和生产用模具等。包装物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生产用模具按照预计的使
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
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
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产成品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原材料、在产品及周转材料按类别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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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以及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
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
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
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
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
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
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
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
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
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及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
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
影响,是指对一个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
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
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
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
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合营
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
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资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
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
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
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
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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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
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
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
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如运输费、安装费等。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0-50 年
5.00% 1.9%-9.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年
5.00% 9.5%-19%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年
5.00% 19%
办公及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年及 5 年以下
5.00% 19%及 19%以上
除永久业权土地不计提折旧以及除机器设备中的模具按工作量法折旧外,其余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14、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
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15、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是指本集团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
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
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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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
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 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 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
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
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
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6、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
初始计量。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
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在各报告期内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类别
使用寿命
土地使用权
47-99年
工业产权及专有技术
2-10年
软件
5年
本集团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
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
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除新能源汽车研发支出所形成的无形资产按照生产总量法计算摊销之外,其余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
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
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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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
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
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
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
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
损益。
本集团相应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已资
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17、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
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
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
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
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
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
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
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
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
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
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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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本集团除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退休计划,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
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
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9、预计负债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 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
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
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0、收入
收入仅在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集团且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确认。
销售商品收入
本集团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不再对该商品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
理权和实施有效控制,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确认为收入的实现。销售商品收入金
额,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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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
提供劳务收入
于资产负债表日,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否则按
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本集团以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
劳务收入总额,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
的除外。
本集团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
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
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租赁收入
经营租赁租金收入在租约持续期间按直线法确认。
21、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
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
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
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
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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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
事项相关的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
额计量。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
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
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
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
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
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
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
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
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如果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与同一应纳税主体和同一税
收征管部门相关,则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0
23、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
融资租入的资产,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
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
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4、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利润分配
本公司的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后确认为负债。
(2)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
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
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
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
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
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
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
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
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
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1
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3)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
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
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租赁
本集团亦就资产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其实质为资产租赁合同;本集团认为,根据相关条款,作为承租人,该
等资产的与所有权相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至本集团,因此亦作为经营租赁处理。
对于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售后租回安排,本集团按照重置成本法确认交易资产的公允价值,并在租赁开始日根
据实际情况判断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是否会行使购买租赁资产选择权,来判断租回业务属于融资租赁还是经营
租赁以及相应的处理。
股利分配引起的代扣代缴所得税之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对于其境外子公司来源于其中国境内子公司分派的股利是否需要计提代扣代缴所得税取决于股利实际支
付时点。本集团若预计该盈利不会在可预见的未来予以分派,且能控制该等子公司由股利分派产生的暂时性差
异的转回时间,则不需计提上述代扣代缴所得税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
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
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
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
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
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
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商誉减值
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
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2
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管理层必须做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
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金额以及相应的税率,结合纳税
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由管理层根据会影响应收款项回收的客观证据(如债务人破产或出现严重财务困难的可能
性)确定。管理层将会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估计坏账准备。
以可变现净值为基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将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单个存货项目是否陈旧和滞销、可变现净值是否低于存货成
本进行重新估计。
折旧及摊销
本集团于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起按有关的估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以年限平均法或生产总量法计算固定资产
的折旧及无形资产的摊销,反映了管理层就本集团拟从使用该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获得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间的
估计。
产品质量保证的预计负债
本集团对出售的产品提供质量保证。管理层根据销售量与过往维修程度及退换货记录估计因该产品质量保证事
项形成的预计负债,并适当时折现至其现值。于资产负债表日,管理层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复核并作适当调
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2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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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按应税收入的 6%或 17%计
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
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按应税收入的 6%或 17%计
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
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本集团直
接出口的货物缴纳增值税按照“免、抵、
退”的有关规定执行,退税率为 0%-17%。
小规模纳税人按征收率 3%计缴。
消费税
按不同排量的汽车收入
汽车消费税按照 1%-9%从价定率计缴消
费税
营业税
按照属营业税征缴范围的营业收入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法规,本集团按照属
营业税征缴范围的营业收入的 3%或 5%
计缴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法规,应本集团内各
分、子公司的个别情况按国家规定的比
例 1-7%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依据2008 年1 月1 日起实施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按应纳税
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3%缴纳
地方教育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2%缴纳
堤围防护费
按照营业收入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法规及当地有关规定
计缴
个人所得税
支付予职工的所得额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法规,本集团支付予
职工的所得额由本集团按超额累进税率
代为扣缴所得税。
海外税项
海外税项根据境外各国家和地区的税收
法规计算
海外税项根据境外各国家和地区的税收
法规计算
2、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下属深圳比亚迪微电子有限公司为2004年设立于深圳市的生产型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根据财税
[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中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税收优惠有关
规定,其从开始获利年度起,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该公司2014年盈利,利用以前
年度累计亏损弥补后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下属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为2006年设立于深圳市的生产型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2012年通过国家
级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2年至2014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为1998年设立于深圳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2012年再次认定为国家
级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至2014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4
本公司下属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为2005年设立于深圳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2012年再次认定为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至2014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为2006年设立于惠州市的生产型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该公司于2012年
11月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至2014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
本公司下属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为2007年6月设立于惠州市的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该公司于2013年再次
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3年至2015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
本公司下属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是为2007年设立于惠州市的生产型中外合资企业。该公司于2012年11月被
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至2014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
本公司下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为设立于西安市的生产型企业。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
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2号)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
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当在第一年度汇算清缴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送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确认,第二年及以后年度实行备案管理。陕西省发改委根据《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14
年第 15 号)确认该公司项目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4月向西安市国家税务
局申请并经审核确认,2011年至2020年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将在以后每年向税务局
备案。
本公司下属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为2008年12月设立于商洛市的生产型企业。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2号)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以国家
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
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当在第一年度汇算清缴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送相
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第二年及以后年度实行备案管理。2014年本公司由外资变为内资企业,待陕西省发改委
确认该公司项目是否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内资投资项目后,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企业所得税可按15%缴纳。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将在以后每年向税务局备案。
本公司下属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为2002年设立于上海市的生产型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该公司于2014年通过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4年-2016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北京比亚迪模具有限公司为2003年设立于北京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于2012年通过国家级高新技
术企业复审,2012年至2014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为2009年设立于长沙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于2013年再次认定为国家
级高新技术企业,2013年至2015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
本公司下属宁波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为2008年设立于宁波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于2012年9月被认定为国家
级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至2014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营业税、房产税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甬财税办【2011】145号《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促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5
进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经税局批复,宁波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享受2014年减半征收房产
税的优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724
79
银行存款
4,088,742
4,710,863
其他货币资金
363,698
667,886
合计
4,453,164
5,378,828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385,697
271,616
其他说明
于2014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30,469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407,204千元)的货币资金作为银行
承兑汇票出票保证金,另有人民币33,229千元为信用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受限性质。
于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境外子公司的货币资金折合为人民币370,903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245,202
千元)。
于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和境内子公司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折合为人民币14,794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
民币26,414千元)。
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短期定期存款的存款期分为2至6个月,依本集团的现金需
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银行通知存款的存款期限为7天,依本集团的现金需求
而定,并按相应的银行通知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5,840,836
3,073,154
商业承兑票据
3,511,519
2,514,600
合计
9,352,355
5,587,75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6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207,006
合计
207,006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1,320,973
36,742
合计
1,320,973
36,742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商业承兑票据
0
银行承兑汇票
165,955
合计
165,955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千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403,663
2.87% 167,211
41.42%
236,452 465,807
5.77%
319,819
68.66%
145,988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13,585,1
71
96.74% 103,939
0.77%
13,481,23
2
7,567,9
70
93.70%
62,032
0.00%
7,505,938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54,755
0.39%
20,510
37.46%
34,245 42,680
0.53%
7,184
16.83%
35,49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7
的应收账款
合计
14,043,5
89
100.00% 291,660
2.08%
13,751,92
9
8,076,4
57
100.00%
389,035
4.82%
7,687,422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应收账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客户一
50,144
50,144
100.00% 客户已破产
客户二
46,746
46,746
100.00% 客户破产保护
客户三
23,709
23,709
100.00% 破产清算中
客户四
20,792
20,792
100.00% 执行裁决中
客户五
14,208
13,909
98.00% 争议中
其他
248,064
11,911
5.00% 争议中
合计
403,663
167,211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
13,051,925
9,143
0.07%
1 年以内小计
13,051,925
9,143
0.07%
1 至 2 年
453,978
57,188
12.60%
2 至 3 年
20,172
12,690
62.91%
3 年以上
59,096
24,918
42.17%
3 至 4 年
52,401
18,223
34.78%
4 至 5 年
532
532
100.00%
5 年以上
6,163
6,163
100.00%
合计
13,585,171
103,939
0.77%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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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89,340,000.0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70,525,00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千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Sunedison Products Singapore pte.Ltd
45,016 支票
合计
45,016
--
注:原名为MEMC Singapore Pte.LTD,现更名为Sunedison Products Singapore pte.Ltd。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核销金额
货款
116,244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千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客户一
货款
90,322
管理层认为确实无
法收回
否
客户二
货款
14,841
管理层认为确实无
法收回
否
合计
--
105,163
--
--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与本集团关系
金额
坏账准备金额
占应收账款
总额的比例(%)
应收账款余额第一大客户
第三方
1,281,050
99
9.12
应收账款余额第二大客户
第三方
932,049
-
6.64
应收账款余额第三大客户
第三方
763,683
406
5.44
应收账款余额第四大客户
第三方
625,885
-
4.46
应收账款余额第五大客户
第三方
492,464
49
3.51
4,095,131
554
29.1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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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本集团在日常业务中与多家银行订立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协议,将若干应收账款转让予银行(“应收账款保
理”)。在若干应收账款保理协议下,本集团不需要承担应收账款转让后的债务人违约风险和延迟还款风险,已
转移应收账款所有权之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本集团对该保理协议下的应收账款按
照账面价值终止确认。于2014年12月31日相关保理协议下已转让而未到期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04,279
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268,928千元),与终止确认相关的损失为人民币1,427千元(2013年12月31日:
人民币715千元)。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千元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287,592
84.93%
234,773
71.93%
1 至 2 年
20,617
6.09%
7,027
2.15%
2 至 3 年
4,161
1.23%
79,127
24.24%
3 年以上
26,241
7.75%
5,500
1.68%
合计
338,611
--
326,427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金额
未结算原因
客户一
20,124
尚未到货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金额
占预付款项
总额的比例(%)
预付款项余额第一大客户
60,448
17.85
预付款项余额第二大客户
34,461
10.18
预付款项余额第三大客户
32,052
9.46
预付款项余额第四大客户
21,600
6.38
预付款项余额第五大客户
21,054
6.22
合计
169,615
50.0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0
5、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千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170,927
25.98%
94,886
55.51%
76,041 174,112
36.94%
94,886
54.50%
79,226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487,020
74.02%
0
0.00%
487,020 297,237
63.06%
0
0.00%
297,237
合计
657,947
94,886
563,061 471,349
94,886
376,463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客户一
94,855
79,041
83.00% 客户破产保护
客户二
76,072
15,845
20.00% 客户经济状况不佳
合计
170,927
94,886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千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及押金
119,013
63,552
员工借款
54,666
65,61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1
出口退税及税金
33,091
31,228
待摊费用
34,638
25,731
代扣代缴员工社保
79,203
66,580
政府补贴
110,000
0
未发货预付款转入
170,927
174,112
公务车预支借款
18,829
14,341
其他
37,580
30,189
合计
657,947
471,349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千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一大客户
未发货预付款转入
94,855 三年以上
14.42%
79,041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二大客户
未发货预付款转入
76,072 三年以上
11.56%
15,845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三大客户
政府补贴
70,000 一年以内
10.64%
0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四大客户
政府补贴
40,000 一年以内
6.08%
0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五大客户
保证金及押金
24,892 一至三年
3.78%
0
合计
--
305,819
--
46.48%
94,886
(4)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 千元
单位名称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账龄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湖南环科园管理委员会
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产业发展基金
70,000 一年以内
根据补贴文件,已于 2015 年第一季
度收到 70,000 千元
长沙市工业信息化委员会 长沙市工信委基础研发支出补贴
40,000 一年以内
根据补贴文件,预计于 2015 年上半
年收到 40,000 千元
合计
--
110,000
--
--
6、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2
原材料
2,585,807
162,162
2,423,645
2,253,656
147,725
2,105,931
在产品
4,233,703
85,961
4,147,742
3,400,634
55,237
3,345,397
库存商品
2,851,292
128,125
2,723,167
2,339,394
99,533
2,239,861
周转材料
697,104
13,341
683,763
545,800
16,437
529,363
合计
10,367,906
389,589
9,978,317
8,539,484
318,932
8,220,552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147,725
57,019
42,582
162,162
在产品
55,237
48,585
17,861
85,961
库存商品
99,533
50,287
21,695
128,125
周转材料
16,437
4,101
7,197
13,341
合计
318,932
159,992
89,335
389,589
于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38,212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242,330千元)的存货,无
固定资产(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51,092千元)进行抵押,取得人民币238,212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
293,422千元)的短期借款。
本年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为以资产预计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成本和预计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净
值。本年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为产品价格回升或产成品销售相应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于2014年12月31日,本年无计入存货的资本化借款费用金额(2013年:无)。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于2014年12月31日,本年无计入存货的资本化借款费用金额(2013年:无)。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分期销售商品
307,581
109,840
合计
307,581
109,840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千元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3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长期抵押借款手续费及利息
46,487
0
待抵扣增值税
1,873,863
1,621,922
职工福利房成本
67,728
555,540
合计
1,988,078
2,177,462
其他说明:
亚迪二村工程于2013年竣工,分项验收已完成并开始对员工销售,本年无计入职工福利房成本的资本化借款费
用(2013年1-12月:人民币10,747千元)。2014年确认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543,723千元,将其他流动资产中人民
币510,565千元结转营业成本。确认收入的部分已收到全部房款并办理员工的收房手续。
9、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35,000
35,000
9,487
9,487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4,487
4,487
按成本计量的
35,000
35,000
5,000
5,000
合计
35,000
35,000
9,487
9,487
(2)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千元
被投资单位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资单
位持股比例
本期现
金红利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期初
本期增
加
本期减
少
期末
前海保险交易中心
5,000
5,000
5.00%
深圳市前海鹏诚建鑫
投资基金企业
30,000
30,000
3.23%
合计
5,000
30,000
35,000
--
其他说明
本年末公司无持有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已达到或超过50%,或者持续下跌时间已达到或超过12个月,
尚未根据成本与期末公允价值差额计提减值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于2014年12月31日,账面值为人民币35,000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5,000千元)之未上市权益投资按成
本净值列帐,原因是合理公允价值无法获取,本集团认为其公允价值不可合理计量。本集团无意于可预见期限
出售该权益投资。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4
10、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分期收款销售商
品
315,311
315,311
34,679
34,679 5%-8%
合计
315,311
315,311
34,679
34,679
--
11、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千元
被投资单
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
确认的投
资损益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
变动
宣告发放
现金股利
或利润
计提减值
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深圳市鹏
程电动汽
车出租有
限公司
(“鹏程出
租”)(注 1)
11,347
9,127
20,474
深圳比亚
迪戴姆勒
新技术有
限公司
(“比亚迪
戴姆
勒”)(注 2)
756,043
280,000
-169,874
866,169
天津比亚
迪汽车有
限公司
(“天津比
亚迪”)
(注 3)
30,000
85,000
54
115,054
南京江南
纯电动出
租汽车有
11,998
-4,843
7,15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5
限公司("
江南出租
") (注 4)
深圳比亚
迪电动汽
车投资有
限公司
(“比亚
迪电动汽
车”)(注
5)
5,000
-109
4,891
广州广汽
比亚迪新
能源客车
有限公司
(“广汽比
亚迪”)(注
6)
61,200
-508
60,692
小计
809,388
431,200
-166,153
1,074,435
二、联营企业
西藏日喀
则扎布耶
锂业高科
技有限公
司(“扎布
耶锂
业”)(注 7)
274,117
-1,868
272,249
深圳比亚
迪国际融
资租赁有
限公司
(“国际
融资租
赁”)(注
11)
60,000
31
60,031
山煤灵丘
比星实业
开发有限
公司(“山
煤灵丘比
星”)(注
8)
2,000
2,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6
西藏昌都
地区天晖
新能源科
技开发有
限公司
(“西藏
昌都天
晖”)(注
9)
2,000
-303
1,697
杭州西湖
新能源汽
车运营有
限公司
(“杭州西
湖运
营”)(注
10)
7,250
-4,109
3,141
盛世新迪
电动汽车
服务有限
公司("
盛世新迪
“)
(注 12)
深圳市前
海绿色交
通有限公
司(“前海
绿色交
通”)(注
13)
小计
274,117
71,250
-6,249
339,118
合计
1,083,505
502,450
-172,402
1,413,553
其他说明
注1:于2010年3月2日,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汽车工业”)与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巴士集团”)
共同出资设立鹏程出租,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45%和55%。根据章程,鹏程出租董事会五名董事中,有两名由汽
车工业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40%。由于按照章程约定鹏程出租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汽车工业和深圳
巴士集团共同批准,汽车工业和深圳巴士集团对鹏程出租实施共同控制,因此鹏程出租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2:于2011年2月16日,汽车工业与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戴姆勒”)共同出资设立比亚迪戴姆勒,双方
持股比例各占50%。于2012年12月、2013年8月和2014年3月汽车工业分别以人民币450,000千元、150,000千元和
280,000千元对比亚迪戴姆勒进行增资,戴姆勒以同比例对比亚迪戴姆勒进行增资。根据修订后的章程,比亚迪
戴姆勒董事会六名董事中,有三名由汽车工业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50%。由于按照章程约定比亚迪戴姆勒
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汽车工业和戴姆勒共同批准,汽车工业和戴姆勒对比亚迪戴姆勒实施共同控制,因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7
此比亚迪戴姆勒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3:于2013年11月21日,汽车工业与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天津公交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天
津比亚迪,双方持股比例各占50%。于2014年7月,汽车工业以人民币85,000千元对天津比亚迪进行增资,天津
公交集团以同比例对天津比亚迪进行增资。根据修订后的章程,天津比亚迪董事会七名董事中,双方各委派三
名,共同外聘一名,汽车工业占其表决权比例之50%。由于按照章程约定天津比亚迪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
要经过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汽车工业和天津公交集团对天津
比亚迪实施共同控制,因此天津比亚迪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4:于2013年12月27日,汽车工业与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公交集团”)共同出资设立江南出租,
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60%和40%。根据章程,江南出租董事会五名董事中,有三名由汽车工业委派,占其表决权
比例之60%。由于按照章程约定江南出租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经过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须经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汽车工业和南京公交集团对江南出租实施共同控制,因此江南出租为本集团
之合营企业。
注5:于2014年6月30日,汽车工业与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科招商”)、深圳市中科招商股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深圳中科”)共同出资设立比亚迪电动汽车,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50%、40%和10%。根据章程,
比亚迪电动汽车董事会五名董事中,有三名由汽车工业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60%。由于按照章程约定比亚
迪电动汽车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经过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
过,汽车工业、中科招商和深圳中科对比亚迪电动汽车实施共同控制,因此对比亚迪电动汽车为本集团之合营
企业。
注6:于2014年8月4日,本公司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汽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广汽比亚迪,双方持股
比例分别为51%和49%。根据章程,广汽比亚迪董事会六名董事中,有三名由比亚迪股份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
之50%。由于按照章程约定广汽比亚迪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经过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比亚迪股份和广汽集团对广汽比亚迪实施共同控制,因此广汽比亚迪为本集团
之合营企业。
注7:于2011年3月,本公司以人民币201,825千元现金收购扎布耶锂业18%的股权。根据章程,扎布耶锂业董事
会九名董事中,有两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22%。于2011年9月,本公司以人民币90,000千元对扎
布耶锂业进行增资,扎布耶锂业的其他股东以同比例对扎布耶锂业进行增资。增资后,本公司占扎布耶锂业的
股权比例不变。根据修订后的章程,扎布耶锂业董事会十一名董事中,有两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
之18%。由于本公司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18%、50.72%
和20%,按照章程约定扎布耶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经过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因此,本公司对扎布耶锂业具有重大影响,扎布耶锂业为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注8:于2014年4月,汽车工业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
设立山煤灵丘比星,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20%、60%和20%。根据章程,董事会五名董事中,有一名由汽车工业
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20%。因此,本公司对山煤灵丘比星具有重大影响,山煤灵丘比星为本集团之联营企
业。
注9:于2014年5月,汽车工业与四川天晖昌宇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西藏昌都新区昌禾聚鑫实业有限责任
公司、南京中云新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西藏昌都天晖,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20%、70%、5%和5%。根据
章程,西藏昌都天晖董事会七名董事中,有二名由汽车工业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29%。因此,本公司对西
藏昌都天晖具有重大影响,西藏昌都天晖为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注10:于2014年7月,汽车工业与杭州西湖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普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陈伟星共同出资
设立杭州西湖运营,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29%、31%、20%和20%。根据章程,杭州西湖运营董事会五名董事中,
有一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20%。因此,本公司对杭州西湖运营具有重大影响,杭州西湖运营为
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注11:于2014年7月,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国际融资租赁,
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30%和70%。根据章程,国际融资租赁董事会三名董事中,有一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8
权比例之33.33%。因此,本公司对国际融资租赁具有重大影响,国际融资租赁为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注12:于2014年11月4日,汽车工业与新国线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新国线运输”)共同出资设立盛世新迪电动汽车
服务有限公司(“盛世新迪”),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49%和51%。根据章程,盛世新迪董事会五名董事中,有两名
由汽车工业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40%。由于按照章程约定盛世新迪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经过董事会
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汽车工业和新国线对盛世新迪实施共同控制,
因此盛世新迪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新国线运输未对盛世新迪进行注资,盛世
新迪还未开始运营。
注13:于2014年12月,汽车工业与深圳市新国线交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国线交通”)、深圳市前海联合发展控
股有限公司(“前海联合发展”)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前海绿色交通有限公司(“前海绿色交通”),各方持股比例分别
为30%、40%、30%。根据章程,前海绿色交通董事会七名董事中,有两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29%。
因此,本公司对前海绿色交通具有重大影响,前海绿色交通为本集团之联营企业。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集
团、新国线交通及前海联合发展均未对前海绿色交通进行注资,前海绿色交通还未开始运营。
于2014年12月31日及2013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减值情况,因此,不需要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
备。
12、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98,407
30,354,982
306,145
4,732,883
47,492,417
1.期初余额
10,985,503
27,440,857
177,020
4,095,719
42,699,099
2.本期增加金额
1,239,099
3,801,469
143,828
746,661
5,931,057
(1)购置
22,578
2,586,733
143,704
494,096
3,247,111
(2)在建工程转入
1,216,521
1,214,736
124
252,565
2,683,946
3.本期减少金额
126,195
887,344
14,703
109,497
1,137,739
(1)处置或报废
116,503
886,319
12,828
105,909
1,121,559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9,692
1,025
1,875
3,588
16,180
4.期末余额
12,098,407
30,354,982
306,145
4,732,883
47,492,417
二、累计折旧
1,508,388
12,755,310
127,536
2,756,849
17,148,083
1.期初余额
1,218,114
10,777,374
98,088
2,214,869
14,308,445
2.本期增加金额
318,388
2,705,807
40,348
639,193
3,703,736
(1)计提
318,388
2,705,807
40,348
639,193
3,703,736
3.本期减少金额
28,114
727,871
10,900
97,213
864,098
(1)处置或报废
26,852
727,159
10,476
96,881
861,368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262
712
424
332
2,730
4.期末余额
1,508,388
12,755,310
127,536
2,756,849
17,148,08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9
三、减值准备
42,353
287,176
329,529
1.期初余额
251,966
251,966
2.本期增加金额
42,353
35,962
78,315
(1)计提
42,353
35,962
78,315
3.本期减少金额
752
752
(1)处置或报废
752
752
4.期末余额
42,353
287,176
329,529
四、账面价值
10,547,666
17,312,496
178,609
1,976,034
30,014,805
1.期末账面价值
10,547,666
17,312,496
178,609
1,976,034
30,014,805
2.期初账面价值
9,767,389
16,411,517
78,932
1,880,850
28,138,688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房屋及建筑物
56,507
9,730
28,160
18,617
机器设备
421,811
196,315
225,496
0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运输工具
76,981
房屋及建筑物
79,124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惠州工业园部分房产
744,898
已经办理竣工验收,即将办理房产证中;
尚未办完竣工验收,正常办理过程中
坪山工业园部分房产
2,164,190
已经办理竣工验收,即将办理房产证;
尚未办完竣工验收,正常办理过程中
宝龙工业园部分房产
53,782
尚未办完竣工验收,正常办理过程中;
厂房功能变更,正在进行消防验收
南京工业园部分房产
71,529 已经办理竣工验收,正常办理过程中
长沙工业园部分房产
156,560 已经办理竣工验收,正常办理过程中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0
西安工业园部分房产
446,633 尚未办完竣工验收,正常办理过程中
其他说明
于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38,212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242,330千元)的存货,无
固定资产(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51,092千元)进行抵押,取得人民币238,212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
293,422千元)的短期借款;
于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299,373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329,233千元)的机器设
备及房屋建筑物,人民币258,833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258,833千元)的在建工程以及人民币5,501千
元(2013年12月31日:无)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225,330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
币320,371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101,702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101,423千元)。
于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合计与第三方金融机构合计签订了人民币4,790,000千元的售后回租协议,租赁期为
三至五年。本集团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该交易实质为出租方(金融机构)以租赁物作为抵押品向承租方
(本集团)提供借款。在此种交易情况下,本集团将标的资产(出租物)的名义售价作为长期借款处理,标的
资产(出租物)仍旧按照原账面价值入账并计提折旧。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4,928,903千元(2013年12月
31日:无)的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向第三方金融机构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4,790,000千元(2013年12月31日:无),
其中本年已还款793,383千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仍需偿还借款为3,996,617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
款人民币1,032,601千元(2013年12月31日:无)。
于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房屋及建筑物中未办妥房产证的固定资产原价为人民币3,839,277千元(2013年12月31
日:人民币2,870,903千元),净值为人民币3,637,592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2,736,505千元)。
13、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坪山工业园
1,173,269
1,173,269
1,211,287
1,211,287
葵涌工业园
12,915
12,915
38,405
38,405
宝龙工业园
173,805
173,805
111,178
111,178
惠州工业园
881,893
881,893
777,644
777,644
上海工厂工程
88,389
88,389
144,890
144,890
西安工厂工程
1,451,024
1,451,024
955,689
955,689
商洛工业园
1,112,139
1,112,139
1,183,628
1,183,62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1
长沙工业园
1,192,495
1,192,495
1,445,950
1,445,950
韶关工业园
70,248
70,248
126,559
126,559
南京工业园
103,031
103,031
大连工业园
43,583
43,583
梧州工业园
13,346
13,346
杭州工业园
32,405
32,405
其他工业园
16,075
16,075
13,203
13,203
合计
6,364,617
6,364,617
6,008,433
6,008,433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名
称
预算数
期初余
额
本期增
加金额
本期转
入固定
资产金
额
本期其
他减少
金额
期末余
额
工程累
计投入
占预算
比例
工程进
度
利息资
本化累
计金额
其中:本
期利息
资本化
金额
本期利
息资本
化率
资金来
源
坪山工
业园
3,076,69
5
1,211,28
7
470,771 -506,846
-1,943
1,173,26
9
77.00% 建设中
45,084
16,960
5.79%
金融机
构贷款
葵涌工
业园
64,779
38,405
11,097 -35,707
-880
12,915 93.00%
基本完
工
其他
宝龙工
业园
401,688 111,178 143,946 -56,173 -25,146 173,805 81.00% 建设中
其他
惠州工
业园
2,503,12
3
777,644 704,719 -597,366
-3,104 881,893 62.00% 建设中
7,174
2,745
5.71%
金融机
构贷款
上海工
厂工程
195,315 144,890
22,605 -71,674
-7,432
88,389 86.00% 建设中
其他
西安工
厂工程
5,071,69
2
955,689
1,245,37
0
-750,035
1,451,02
4
58.00% 建设中
128,602
43,835
6.01%
金融机
构贷款
商洛工
业园
1,431,97
1
1,183,62
8
25,459 -96,588
-360
1,112,13
9
86.00% 建设中
116,232
16,568
6.60%
金融机
构贷款
长沙工
业园
3,032,67
4
1,445,95
0
133,653 -385,259
-1,849
1,192,49
5
56.00% 建设中
159,793
44,778
6.24%
金融机
构贷款
韶关工
业园
253,697 126,559
42,075 -98,386
70,248 68.00% 建设中
其他
南京工
业园
346,410
177,698 -74,477
-190 103,031 51.00% 建设中
其他
大连工
业园
82,658
45,404
-1,821
43,583 55.00% 建设中
其他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2
梧州工
业园
73,000
13,346
13,346 18.00% 建设中
其他
杭州工
业园
77,875
34,810
-2,405
32,405 45.00% 建设中
其他
其他工
业园
30,870
13,203
14,492
-7,209
-4,411
16,075 85.00% 建设中
其他
其他
合计
16,642,4
47
6,008,43
3
3,085,44
5
-2,683,9
46
-45,315
6,364,61
7
--
--
456,885 124,886
--
其他说明
于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299,373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329,233千元)的机器设
备及房屋建筑物,人民币5,501千元(2013年12月31日:无)的土地使用权,人民币258,833千元(2013年12月31
日:人民币258,833千元)的在建工程作为抵押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225,330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320,371
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101,702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101,423千元)
14、工程物资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付设备款
2,370,709
1,463,810
合计
2,370,709
1,463,810
1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5,069,892
5,463,220
373,102
10,906,214
1.期初余额
5,170,522
3,690,037
263,525
9,124,084
2.本期增加金额
189,611
1,778,098
109,904
2,077,613
(1)购置
189,611
3,120
109,904
302,635
(2)内部研发
1,774,978
1,774,978
3.本期减少金额
290,241
4,915
327
295,483
(1)处置
290,369
4,915
118
295,402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28
209
81
4.期末余额
5,069,892
5,463,220
373,102
10,906,214
二、累计摊销
520,712
1,506,647
222,559
2,249,91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3
1.期初余额
441,323
1,040,894
180,075
1,662,292
2.本期增加金额
102,610
465,753
42,748
611,111
(1)计提
102,610
465,753
42,748
611,111
3.本期减少金额
23,221
264
23,485
(1)处置
23,229
118
23,347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8
146
138
4.期末余额
520,712
1,506,647
222,559
2,249,918
三、减值准备
45,035
45,035
1.期初余额
8,035
8,035
2.本期增加金额
37,000
37,000
(1)计提
37,000
37,000
4.期末余额
45,035
45,035
四、账面价值
4,549,180
3,911,538
150,543
8,611,261
1.期末账面价值
4,549,180
3,911,538
150,543
8,611,261
2.期初账面价值
4,729,199
2,641,108
83,450
7,453,757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45.3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西安工业园
67,752 已提供资料待政府审批
其他说明:
于2014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人民币5,501千元(2013年12月31日:无)无形资产所有权受到限制,系本集团以账
面价值为人民币5,501千元的土地使用权,人民币299,373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329,233千元)的机器
设备及房屋建筑物以及人民币258,833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258,833千元)的在建工程,作为抵押取得
长期借款人民币225,330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320,371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101,702
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101,423千元)。2014年该土地使用权的摊销额为人民币124千元(2013年:无)。
16、开发支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内部开发支出
其他
确认为无形资
产
转入当期损益
其他
电池项目
267,431
267,43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4
手机项目
946,476
946,476
汽车项目
2,204,709
2,465,941
1,774,978
650,788
2,244,884
合计
2,204,709
3,679,848
1,774,978
1,864,695
2,244,884
其他说明
本集团相应项目在同时满足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使用或出售意图,能产生经济利益三个条件的情况下,通
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
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本年新上市的几款车型已全部结束资
本化结转无形资产,目前仍在开发支出的项目正处于各研发和试制阶段。
于2014年12月31日,本年计入开发支出的资本化借款费用为人民币90,441千元(2013年:人民币80,400千元),本
集团本年度用于确定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率6.09%(2013年: 5.14%)
1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千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
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
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
其他
处置
其他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63,399
63,399
比亚迪电子匈牙利公司
4,875
4,875
馆林模具
7,311
7,311
合计
75,585
75,585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 千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
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
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处置
其他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4,796
4,796
比亚迪电子匈牙利公司
4,875
4,875
合计
9,671
9,671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其他说明
商誉的账面金额分配至资产组的情况如下:
汽车及相关产品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5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商誉的账面金额
65,914
65,914
计算汽车及相关产品资产组于2014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采用了假设。以下详
述了管理层为进行商誉的减值测试,在确定现金流量预测时作出的关键假设:
预算毛利—确定基础是在预算年度前一年实现的平均毛利率基础上,根据预计效率的提高及预计市场开发情况
适当提高该平均毛利率。
折现率—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
原材料价格通货膨胀—确定基础是预算年度的预计物价指数。
分配至关于汽车及相关产品的市场开发、折现率、原材料价格通货膨胀的关键假设的金额与外部信息一致。
汽车及相关产品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采用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根据管理层批准的5年期的财务预
算基础上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现金流量预测所用的折现率是13%(2013年:13%)。用于预测汽车及相关产品
资产组未来五年现金流的增长率为3%(2013年:3%),该增长率低于汽车行业长期平均增长率。
1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276,315
42,731
250,564
38,385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281,267
42,306
103,781
15,697
可抵扣亏损
368,333
66,857
462,589
74,375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
2,307,020
365,475
2,111,344
335,990
预提费用和预计负债
1,717,696
261,844
1,588,250
244,317
政府补助
1,134,619
171,641
1,195,831
179,375
其他
94,192
14,632
73,720
11,560
合计
6,179,442
965,486
5,786,079
899,699
(2)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千元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期末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期末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期初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期初余额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6
递延所得税资产
965,486
899,699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613,725
1,425,227
可抵扣亏损
1,729,649
1,545,742
合计
3,343,374
2,970,969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千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14 年
119,937
2015 年
50,084
51,163
2016 年
260,570
261,701
2017 年
619,634
619,637
2018 年
236,711
460,658
2019 年
511,098
2021 年
32,646
32,646
2022 年
18,906
合计
1,729,649
1,545,742
--
其他说明:
由于产生上述亏损的相关公司预计在未来盈利的可能性较低,不存在可足以抵扣亏损的盈利,本集团并未对上
述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按照预期收回
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2008年1月1日起,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大陆成立的
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将按照1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该规定适用于自2008年1月1日起取得的利润。倘
若中国与该境外投资者的司法管辖区签订了税收协定,则可能采用较低预提所得税税率。就本集团而言,适用
税率为10%。本集团须就中国大陆成立的某些子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润而派发的股息预提所得税。
于2014年12月31日及2013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就该等子公司未分配利润未来分派产生的纳税义务确认递延
所得税负债,原因为本集团控制该等子公司的股利政策,并认为相关期间产生的利润将不会于可预见未来予以
分派。于2014年12月31日,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与中国大陆的该等子公司投资有关的暂时性差异金额约为
人民币6,743,734千元(2013年:人民币5,512,494千元)。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7
19、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职工福利房成本(注 1)
833,875
787,404
长期抵押借款手续费
36,581
其他
3,763
合计
874,219
787,404
其他说明:
注1:该款项在2014年12月31日的余额主要是集团已动工建造的职工福利房的土地使用权及施工成本,其中土地
使用权金额为人民币683,024千元。本年计入职工福利房成本的资本化借款费用为人民币43,583千元(2013年:人
民币42,878千元),本集团本年度用于确定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率为6.21%(2013年:5.99%)。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亚迪三村
1,825,310
787,404
833,875
20、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32,999
抵押借款
238,212
293,422
保证借款
8,961,334
7,816,589
信用借款
3,476,894
4,258,493
合计
12,676,440
12,401,503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信用借款:于2014年12月31日,信用借款年利率为3.12%-6.46%(2013年12月31日:5.32%-6.46%)。
保证借款:于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8,961,334千元(2013年
12月31日:人民币7,816,589千元)。
抵押借款:本集团若干银行贷款以下列项目抵押,借款利率为LIBOR+(295bps-300bps)(伦敦银行同业拆息率+(295
基点-300基点):
于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38,212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242,330千元)的存货进行
抵押,取得人民币238,212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293,422千元)的短期借款。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8
21、应付票据
单位: 千元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
2,432,385
1,225,883
银行承兑汇票
12,180,694
11,808,188
合计
14,613,079
13,034,071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 13,756,000.00 元。
22、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供应商及其他第三方款
11,323,422
9,258,665
合计
11,323,422
9,258,665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供应商一
11,010 争议中
合计
11,010
--
其他说明:
23、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售职工福利房款项
17,338
210,814
货款
3,629,400
1,061,593
合计
3,646,738
1,272,407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 千元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9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Schiphol NL
39,165 交货推迟
合计
39,165
--
24、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1,281,371
9,469,350
9,279,670
1,471,051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3,966
606,219
610,041
144
三、辞退福利
8,437
8,437
合计
1,285,337
10,084,006
9,898,148
1,471,195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525,855
5,209,121
5,145,229
589,747
3、社会保险费
862
195,118
195,558
422
其中:医疗保险费
116
157,942
157,656
402
工伤保险费
318
26,696
27,005
9
生育保险费
15
9,279
9,283
11
其他
413
1,201
1,614
0
4、住房公积金
504
150,241
150,706
39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534,543
176,451
98,816
612,178
劳务派遣费(注 1)
219,607
3,738,419
3,689,361
268,665
合计
1,281,371
9,469,350
9,279,670
1,471,051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3,938
559,700
563,512
126
2、失业保险费
28
46,519
46,529
18
合计
3,966
606,219
610,041
14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0
其他说明:
注:本集团自2011年11月份起对部分员工采用由劳务派遣公司招募并派遣到本集团的形式。根据本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和深圳市皇马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皇马”)签定的劳务派遣协议,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月支付劳务派遣费
给皇马,该劳务派遣费包括被派遣员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本集团应付职工薪酬均依据企业薪酬制度及绩
效考核管理办法按足额发放。
本集团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当地政府政策和法规要求,以员工工资为缴费基数,按一定比例计提和缴纳。
25、应交税费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54,065
27,582
消费税
102,794
109,861
营业税
15,887
6,964
企业所得税
142,878
165,735
土地使用税
27,828
16,880
其他
84,733
73,239
合计
428,185
400,261
26、应付利息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14,710
8,463
企业债券利息
135,858
143,424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24,951
14,379
合计
175,519
166,266
27、应付股利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 1 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未支付原因为尚未领取。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1
28、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设备及维修备件款
1,076,767
725,183
保证金
340,889
331,864
医疗互助基金
119,910
107,666
供应商索赔款
19,835
19,504
其他
66,252
58,537
合计
1,623,653
1,242,754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
40,234 质保金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7,312 质保金
深圳市金世纪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17,028 质保金
济南二机床安装运输有限公司
13,584 安装及运费
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10,857 质保金
合计
109,015
--
29、预计负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产品质量保证
299,352
350,172
241,143
408,381
其他说明:
本集团对汽车提供保修,并承诺维修或更换运行不良的产品部件。预计负债为基于销售量以及过往维修程度及退换记录而作
出的保用金额预计。本集团持续对保用金额而产生的预计负债的估计标准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3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479,407
2,772,71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2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2,984,187
997,943
一年内到期的其它抵押借款
1,032,601
合计
6,496,195
3,770,658
31、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递延收益
146,406
199,439
未实现融资收益
1,122
3,263
其他
1,789
合计
149,317
202,702
32、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
123,628
225,245
保证借款
2,096,105
341,331
信用借款
2,804,582
2,118,846
其他抵押借款
2,964,016
合计
7,988,331
2,685,422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保证借款:于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2,096,105千元(2013年
12月31日:人民币341,331千元);
抵押借款:于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299,373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329,233千元)
的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人民币258,833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258,833千元)的在建工程以及人民币
5,501千元(2013年12月31日:无)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225,330千元(2013年12月31
日:人民币320,371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101,702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101,423
千元)
其他抵押借款:于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合计与第三方金融机构合计签订了人民币4,790,000千元的售后回租
协议,租赁期为三至五年。本集团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该交易实质为出租方(金融机构)以租赁物作为
抵押品向承租方(本集团)提供借款。在此种交易情况下,本集团将标的资产(出租物)的名义售价作为长期
借款处理,标的资产(出租物)仍旧按照原账面价值入账并计提折旧。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4,928,903千
元(2013年12月31日:无)的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向第三方金融机构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4,790,000千元(2013年
12月31日:无),其中本年已还款793,383千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仍需偿还借款为3,996,617千元,其中一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3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1,032,601千元(2013年12月31日: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于2014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3.25%-6.55%(2013年12月31日:3.25%-6.55%)。
于2014年12月31日及201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到期但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33、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30 亿元人民币债券(一期)(注 1)
2,978,038
30 亿元人民币债券(二期)(注 2)
2,990,968
2,988,799
合计
2,990,968
5,966,837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 千元
债券名称
面值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金额 期初余额 本期发行
按面值计
提利息
溢折价摊
销
本期偿还
其他
期末余额
30亿元人
民币债券
(第二期)
3,000,000
2013 年
09 月 23
日
2018 年
09 月 23
日
3,000,000 2,988,799
190,500
2,169
2,990,968
合计
--
--
--
3,000,000 2,988,799
190,500
2,169
2,990,968
其他说明
注1:2012年6月19日,本公司于中国大陆按面值发行面额为人民币30亿元的人民币债券,计息方式为付息式固
定利率,票面利率为5.25%,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债券存续期为5年。但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个付息
日(即第三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年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
有,故本年一年内到期应付债券人民币2,984,187千元。此外,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年债券存续期间的第3年末上
调本年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该债券于2012年7月
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注2:2013年9月23日,本公司于中国大陆按面值发行面额为人民币30亿元的人民币债券,计息方式为付息式固
定利率,票面利率为6.35%,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债券存续期为5年。但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个付息
日(即第三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年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
有,此外,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年债券存续期间的第3年末上调本年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
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该债券于2013年11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4
34、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递延收益
1,110,021
1,158,565
未实现融资收益
2,489
3,592
其他
485
合计
1,112,995
1,162,157
其他说明:
递延收益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长沙汽车城项目生产研发固定资产投资补贴
注1
620,384
709,562
汽车及相关产品研发活动补贴
注2
26,128
47,482
深圳汽车研发基地技术补贴
注3
50,432
55,740
新型动力总成及零部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注4
35,878
42,019
深圳汽车及零部件检测中心项目补助
注5
18,642
31,000
上海研发基地技术补贴
注6
26,637
30,206
深圳新能源产业发展补助
注7
44,894
70,070
商洛陕南突破发展项目补助
注8
13,964
16,932
电动汽车车载DC-DC项目补助
注9
15,547
24,880
太阳能光伏项目贷款贴息补助
注10
13,514
17,402
深圳汽车1MW光伏发电站补贴
3,160
8,750
商洛110KV供电线路补贴
5,540
6,347
长沙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资金
8,176
8,000
长沙纯电动客车产业化项目财政贴息
11,488
20,000
新型电力电子用半导体器件产业化改扩建项目
1,782
3,415
铁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
注11
140,000
-
其他
73,855
66,760
1,110,021
1,158,565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千元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助金
额
本期计入营业外
收入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
益相关
长沙汽车城项目
生产研发固定资
产投资补贴(注
776,922
-81,190
-75,348
620,384 与资产相关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5
1)
汽车及相关产品
研发活动补贴(注
2)
82,832
-36,287
-20,417
26,128 与资产相关
深圳汽车研发基
地技术补贴(注
3)
62,252
-6,528
-5,292
50,432 与资产相关
新型动力总成及
零部件研发和产
业化项目(注4)
48,719
-6,141
-6,700
35,878 与资产相关
深圳汽车及零部
件检测中心项目
补助(注5)
31,000
-8,511
-3,847
18,642 与资产相关
上海研发基地技
术补贴(注6)
35,072
-4,623
-3,812
26,637 与资产相关
深圳新能源产业
发展补助(注7)
72,791
-18,694
-9,203
44,894 与资产相关
商洛陕南突破发
展项目补助(注
8)
21,378
-4,490
-2,924
13,964 与资产相关
电动汽车车载
DC-DC项目补助
(注9)
24,880
-6,166
-3,167
15,547 与资产相关
太阳能光伏项目
贷款贴息补助
(注10)
21,290
-3,888
-3,888
13,514 与资产相关
深圳汽车1MW光
伏发电站补贴
8,750
-4,267
-1,323
3,160 与资产相关
商洛110KV供电
线路补贴
7,155
-808
-807
5,540 与资产相关
长沙新型工业化
专项引导资金
8,000
2,000
-1,303
-521
8,176 与资产相关
长沙纯电动客车
产业化项目财政
贴息
20,000
-5,174
-3,338
11,488 与资产相关
新型电力电子用
半导体器件产业
化改扩建项目
6,591
-1,037
-3,772
1,782 与资产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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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铁动力锂离子电
池项目(注11)
140,000
140,000 与资产相关
其他
69,278
10,640
-4,016
-2,047
73,855 与资产相关
"秦"项目政府补
贴(注12)
50,000
-50,000
与收益相关
南粤功勋奖补贴
182
-182
与收益相关
节能汽车生产扶
持奖励
10,912
-10,912
与收益相关
合计
1,358,004
152,640
-254,217
-146,406
1,110,021
--
*年初余额中,流动部分为人民币199,439千元(附注五、29),非流动部分为人民币1,158,565千元。
**其他变动为重分类到其他流动负债的未来一年递延收益。
注1:于2010年以及2012年,长沙比亚迪汽车共取得政府拨付的汽车产业发展资金人民币874,184千元,用于补贴
长沙汽车城项目生产、研发固定资产投资,本年有人民币81,190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2013年:人民币73,836
千元);
注2:于2008年及2007年,汽车工业分别取得政府补贴人民币442,318千元及人民币422,329千元。该项补贴由深圳
市人民政府提供,用于补贴汽车工业的汽车整车(含新能源汽车)与汽车零部件的研究开发活动。本年有人民币
36,287千元(2013年:人民币35,168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原因为汽车工业产生研究与开发成本,包括本公
司及本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产生的金额;
注3:于2009年及2010年,深圳市发展改革局及深圳市贸易工业局拨付给汽车工业政府补贴共计人民币1亿元,旨
在为汽车工业对其汽车研发基地进行技术改造及建设提供支持。本年有人民币6,528千元(2013年:人民币7,132
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
注4:于2012年8月,深圳市发展改革局及深圳市贸易工业局拨付给汽车工业政府补贴共计人民币70,000千元,旨在
为汽车工业开发新型自动变速器研发提供支持,本年有人民币6,141千元(2013年:人民币6,700千元)确认为政府
补助收入;
注5:于2012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拨付给汽车工业政府补贴人民币52,910千元,旨在为汽车
工业的汽车及零部件检测中心项目的改扩建提供支持。该项目机器设备招标变更,导致项目推迟。因国家拨付
的资金需按项目进度给予拨付,故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为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收回政府补助人民币52,910
千元,在汽车工业提交自查报告以及深圳市发改委复查后,按进度拨付人民币31,000千元,本年有人民币8,511
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
注6:作为本集团汽车研究与开发中心的上海比亚迪电动车从2008年底开始向深圳搬迁。于2009年12月,汽车工
业取得政府补贴人民币73,000千元。该补贴为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拨付,旨在为上述搬迁提供支持,其中人民币
16,477千元是补助已发生的搬迁费用,人民币56,523千元是补助汽车研发中心不可搬迁的设备和重置成本。本年
有人民币4,623千元(2013年:人民币4,867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
注7:于2010年12月,本公司、深圳比亚迪微电子及汽车工业取得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和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7
息化委员会拨付的关于2010年深圳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共人民币55,500千元。该补贴用于新能源产
业发展,其中人民币10,500千元与收益相关,人民币45,000千元与资产相关。此外,2012年汽车工业获得与资产
相关的新能源汽车安全实验室补贴人民币5,000千元以及新能源汽车专项电机项目补贴人民币20,000千元。2013
年汽车工业获得新能源专项电机项目补贴人民币15,000千元。本年确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收入为人民币
18,694千元(2013年:人民币2,727千元)
注8:于2010年2月,陕西省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洛发改委”)拨付给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关于陕南突
破发展项目投资计划的补助资金共人民币30,000千元,用于扶持太阳能电池100兆瓦年产能的生产设备、厂房及
配套设施的建设。于2010年11月,商洛发改委又拨付了另一笔陕南突破发展项目资金人民币10,000千元,用于
扶持年产1.2万吨电解液项目建设。本年有人民币4,490千元(2013年:人民币4,054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
注9:于2011年12月,深圳发改委拨付给汽车工业政府补贴人民币14,880千元,旨在为汽车工业电动汽车车载
DC-DC项目的土建施工和设备采购安装提供支持,于2012年7月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为该项目实施拨付配套资金人
民币10,000千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本年有人民币6,166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
注10:于2012年7月,陕西省财政厅和信息化产业厅对本集团子公司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三期600MW电池片
项目补助人民币22,280千元,此外陕西省商洛市财政局对该项目补助人民币4,000千元,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
有人民币3,888千元(2013年:人民币4,990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
注11:于2014年12月,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拨付给比亚迪锂电池的关于铁动力锂电子电池项目的补助资
金人民币1.4亿元,用于扶持年产3GWH铁动力锂电池一期工程的生产线建设,2014年坑梓工业园已经开工建设,
因该工业园工程进度处于初期,故全额记入递延收益的非流动部分;
注12:于2013年,陕西省财政厅和信息化产业厅对比亚迪集团“新型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秦)技术开发”项目补助
总额为人民币2.5亿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收到补贴款人民币1亿元(2013年:1亿元),截止2014
年12月31日,有人民币50,000千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2013年:50,000千元)
35、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2,354,100,000.
00
121,900,000.00
121,900,000.00
2,476,000,000.
00
其他说明: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66号)批准,本公
司于2014年5月30日完成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121,9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经深圳市贸工局《关于比亚迪
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深经贸信息资字[2014]542号)批准,本公司股本总额由人民币2,354,100千元增至人
民币2,476,000千元,并于2014年7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4]第310404号验资报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8
36、资本公积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6,923,489
3,220,138
10,143,627
其他资本公积
114,279
38,295
152,574
合计
7,037,768
3,258,433
10,296,201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66号)批准,本公
司于2014年5月30日完成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121,900千股,扣减交易费用人民币53,193千元,增加股本溢价人民
币3,220,138千元。
3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
税前发生
额
减:前期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
当期转入损益
减:所得税
费用
税后归属
于母公司
税后归属
于少数股
东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57,694
-8,449
-10,556
4,070
-1,963 -153,62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4,487
-4,261
226
-4,487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62,181
-4,188
-10,782
8,557
-1,963 -153,624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157,694
-8,449
-10,556
4,070
-1,963 -153,624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38、盈余公积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964,545
143,661
2,108,206
合计
1,964,545
143,661
2,108,206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中国公司法、本公司及其中国子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及其中国子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在符合中国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若干规定下,部分法定公积金可转为公司的股本,而留存的法定公积金余额不可低于注册资本
的2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9
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公积金。经批准,任意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
本。
39、未分配利润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10,511,045
10,127,526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33,525
553,059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43,661
144,609
应付普通股股利
123,800
其他转出
38,295
24,931
期末未分配利润
10,638,814
10,511,045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4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56,293,163
47,583,173
50,934,396
43,141,200
其他业务
1,902,715
1,560,713
1,928,888
1,604,355
合计
58,195,878
49,143,886
52,863,284
44,745,555
41、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648,483
807,885
营业税
37,870
46,305
城市维护建设税
141,174
186,605
教育费附加
102,106
132,747
其他
27,802
29,99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0
合计
957,435
1,203,534
42、销售费用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运杂费
708,331
610,810
职工薪酬
370,662
335,294
广告展览费
378,215
486,002
售后服务费
350,172
247,034
差旅费
75,079
62,935
行政及办公费
54,513
52,414
物料消耗
98,705
95,003
业务招待费
43,251
32,111
其他
149,830
90,242
合计
2,228,758
2,011,845
43、管理费用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研发费用
1,864,695
1,278,910
职工薪酬
1,038,411
795,782
折旧与摊销
976,251
754,488
办公费用
175,941
171,183
物料消耗
76,271
82,534
税费
187,902
157,817
运杂费
15,702
13,083
差旅费
18,830
14,965
审计及咨询费
54,320
27,375
诉讼费
20,491
13,769
其他
1,457
4,821
合计
4,430,271
3,314,727
44、财务费用
单位: 千元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1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1,661,218
1,306,002
利息收入
-104,675
-70,124
汇兑损益
61,948
175,366
其他
35,024
37,699
利息资本化金额
-264,390
-288,684
合计
1,389,125
1,160,259
其他说明: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已计入在建工程、开发支出及职工福利房成本。
45、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18,815
146,557
二、存货跌价损失
159,754
110,373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78,315
15,373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37,000
合计
293,884
272,303
46、投资收益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22,389
-48,408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4,261
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
186,494
合计
68,366
-48,408
47、营业外收入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220,053
12,661
220,053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92,847
92,847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127,206
12,661
127,20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2
政府补助
798,446
677,121
798,446
供应商的赔款
46,546
41,723
46,546
无法支付的负债
12,469
21,391
12,469
其他
36,805
22,792
36,805
合计
1,114,319
775,688
1,114,31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千元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金额
上期发生金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汽车及相关产品研发活动补助
36,287
35,168 与资产相关
长沙汽车城项目生产研发固定资
产投资补贴
81,190
73,836 与资产相关
深圳汽车研发基地技术补贴
6,528
7,132 与资产相关
上海研发基地技术补贴
4,623
4,867 与资产相关
商洛陕南突破发展项目补贴
4,490
4,054 与资产相关
深圳新能源产业发展补助
18,694
2,727 与资产相关
深圳新型动力总成及零部件研发
和产业化项目
6,141
6,700 与资产相关
太阳能光伏项目贷款贴息补助
3,888
4,990 与资产相关
深圳汽车 1MW 光伏发电站补贴
4,267
与资产相关
电动汽车车载 DC-DC 项目补助
6,166
与资产相关
深圳汽车及零部件检测中心项目
补助
8,511
与资产相关
其他
12,338
6,049 与资产相关
长沙汽车城项目基础研究支出补
贴(注 1)
252,946
50,000 与收益相关
节能汽车生产扶持奖励(注 2)
10,912
309,068 与收益相关
南粤功勋奖补贴
182
5,704 与收益相关
财政贴息(注 3)
14,500
5,619 与收益相关
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产业发
展专项资金
2,400 与收益相关
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扶持资金
2,330 与收益相关
税收返还(注 4)
31,805
57,483 与收益相关
"秦"项目政府补贴
50,000
50,000 与收益相关
新能源产业扶持资金(注 5)
105,090
与收益相关
韶关专项技术研发扶持资金(注 6)
80,000
与收益相关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3
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资金
12,349
与收益相关
其他
47,539
48,994 与收益相关
合计
798,446
677,121
--
其他说明:
注1:于2014年,长沙比亚迪汽车取得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现更名为“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
会”)拨付给长沙比亚迪汽车的汽车产业发展资金,用于长沙比亚迪汽车城项目生产车型的基础研究支出。
注2:于2014年,比亚迪汽车取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西安高新区管委会”)拨付的财政补贴人民币
10,912千元,用于补贴该公司特定期间在西安生产的节能汽车,由于这部分政府补助属于对该公司的一次性奖
励,所以确认为本年的政府补贴收入。
注3:于2014年,西安汽车收到西安市财政厅财政补贴人民币11,500千元,该财政补贴与比亚迪汽车“年产20万
辆及发动机扩建项目”的流动资金贷款利息费用相关,及西安高新区管委会拨付的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人民币
3,000千元。2014年人民币14,500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
注4:于2014年,西安汽车收到西安市财政局拨付2013年装备制造业税收列支返还增值税人民币31,805千元,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税收返还确认为政府补助。
注5:于2014年,汽车工业收到大连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和溧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拨付人民币77,290千元及人民币
27,800千元,用于比亚迪新能源电动汽车生产基地的基础研究支出,于2014年确认政府补助。
注6:于2014年,韶关实业收到广东韶关工业园区财政局拨付人民币80,000千元,用于补贴韶关比亚迪2014年当
年发生的基础研究支出。
48、营业外支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11,448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1,448
对外捐赠
9,521
11,162
9,521
违约金及赔偿
42,291
18,834
42,291
其他
9,440
8,816
9,440
合计
61,252
50,260
61,25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4
49、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199,869
169,791
递延所得税费用
-65,787
-113,576
合计
134,082
56,215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873,952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18,488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18,124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18,905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41,466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
损的影响
207,163
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损益
26,095
研发费加计扣除
-176,979
所得税费用
134,082
其他说明
本集团所得税按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估计应纳税所得额及法定税率计提。
50、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
104,675
70,124
供应商违约金
46,546
41,723
政府补助
512,424
529,323
服务收入预收款
5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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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其他
47,755
45,177
合计
766,000
686,347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运杂费及差旅费
765,873
681,655
广告展览费
451,002
345,522
行政及办公费
312,496
283,705
职工福利房
2,888
124,115
售后服务费
241,143
175,579
预研、检测费
171,469
91,191
其他
530,038
484,140
合计
2,474,909
2,185,907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
152,640
37,350
保证金
183,988
合计
336,628
37,350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退还股权转让保证金
174,460
合计
174,460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回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保证金
304,188
合计
304,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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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保证金
470,481
债券发行费用
11,768
其他
50
合计
50
482,249
5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千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739,870
775,866
加:资产减值准备
293,884
272,303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
物资产折旧
3,703,736
3,209,045
无形资产摊销
611,111
417,98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20,053
-1,213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396,828
1,017,31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68,366
48,408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65,787
-113,576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917,519
-986,09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列)
-9,993,381
-2,815,88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列)
5,811,963
813,239
其他
-254,217
-201,2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069
2,436,16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动: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4,089,466
4,710,94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7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4,710,942
3,486,56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21,476
1,224,381
(2)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千元
金额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185,593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185,593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4,089,466
4,710,942
其中:库存现金
724
7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4,088,742
4,710,863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089,466
4,710,942
52、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
权益
所有者权益
合计
资本公积
小计
指定增加资本公积的政府补助
38,295
38,295
-
38,295
5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
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363,698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330,469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407,204 千元)的货币资金作为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保证金,另有人民币 33,229 千元为信
用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受限性质
应收票据
243,748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有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36,742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 110,876 千元)的应收票据已背书但尚未到期。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
有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207,006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622,742 千元)的应收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8
据已质押但尚未到期
存货
238,212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238,212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 242,330 千元)的存货,无固定资产(2013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51,092 千元)
进行抵押,取得人民币 238,212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93,422 千元)的短期
借款
固定资产
299,373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299,373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29,233 千元)的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人民币 258,833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58,833 千元)的在建工程以及人民币 5,501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无)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 225,330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20,371 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 101,702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01,423 千元)
无形资产
5,501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299,373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29,233 千元)的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人民币 258,833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58,833 千元)的在建工程以及人民币 5,501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无)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 225,330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20,371 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 101,702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01,423 千元)
在建工程
258,833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299,373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29,233 千元)的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人民币 258,833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58,833 千元)的在建工程以及人民币 5,501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无)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 225,330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20,371 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 101,702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01,423 千元)
售后回租的固定资产
4,928,903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合计与第三方金融机构合计签订了人民币 4,790,000 千
元的售后回租协议,租赁期为三至五年。本集团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该交易实
质为出租方(金融机构)以租赁物作为抵押品向承租方(本集团)提供借款。在此种
交易情况下,本集团将标的资产(出租物)的名义售价作为长期借款处理,标的资产
(出租物)仍旧按照原账面价值入账并计提折旧。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4,928,903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无)的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向第三方金融机构取得
长期借款人民币 4,790,000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无),其中本年已还款 793,383
千元,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仍需偿还借款为 3,996,617 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
长期借款人民币 1,032,601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无)
合计
6,338,268
--
54、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9
其中:美元
106,881 6.1190
654,007
欧元
7,235 7.4556
53,941
港币
87,961 0.7889
69,392
日元
276,326 0.0514
14,203
匈牙利福林
2,091 0.0237
49
印度卢比
569,606 0.0985
56,106
哥伦比亚比索
722,990 0.0026
1,880
巴西雷亚尔
3,723 2.3400
8,713
罗马尼亚列伊
2 1.6811
3
澳元
147 5.0174
737
加拿大元
1,005 5.2755
5,297
俄罗斯卢布
1,263 0.1105
140
新加坡元
971 4.6800
4,542
马来西亚元
218 1.7700
386
南非兰特
5,442 0.5400
2,938
墨西哥比索
1,331 0.4208
560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429,178 6.1190
2,626,140
欧元
14,882 7.4556
110,954
港币
哥伦比亚比索
257,435 0.0026
669
匈牙利福林
93 0.0237
2
日元
512,139 0.0514
26,324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213,911 6.1190
1,308,923
欧元
港币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
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0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单位: 千元
子公司
名称
股权处
置价款
股权处
置比例
股权处
置方式
丧失控
制权的
时点
丧失控
制权时
点的确
定依据
处置价
款与处
置投资
对应的
合并财
务报表
层面享
有该子
公司净
资产份
额的差
额
丧失控
制权之
日剩余
股权的
比例
丧失控
制权之
日剩余
股权的
账面价
值
丧失控
制权之
日剩余
股权的
公允价
值
按照公
允价值
重新计
量剩余
股权产
生的利
得或损
失
丧失控
制权之
日剩余
股权公
允价值
的确定
方法及
主要假
设
与原子
公司股
权投资
相关的
其他综
合收益
转入投
资损益
的金额
榆林市
比亚迪
新能源
有限公
司(“榆
林比亚
迪”)
204,000 100.00% 出售
2014 年
11 月 27
日
其他说明:
本集团所属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与江山新能源投资(扬州)有限公司(“江山新能源”)(“受让方”)及其
母公司江山控股有限公司(“江山控股”)于2014年7月7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2.04亿元出售其持有的
100%股权,处置日为2014年11月27日。故自2014年11月27日起,本集团不再将榆林比亚迪纳入合并范围内。截
至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仍持有榆林比亚迪1.91%股权,依照股权转让协议该部分股权在满足双方约定的特定条
件下将以约1800万元转让给受让方。截至目前,由于本集团无法控制也无法判断该特定条件达到的可能性,故
将只在该条件实际实现时确认相应的转让收益,本集团所持有的榆林比亚迪1.91%股权对应价值并不重大。榆林
比亚迪在处置日的流动资产为零(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8,829千元),非流动资产余额为人民币99千元(2013
年12月31日:人民币386千元),流动负债余额为人民币1,000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6千元),净流动
负债余额为人民币901千元(2013年12月31日为净流动资产人民币9,209千元),处置收益为人民币186,494千元,
支付对价人民币185,593千元;2014年1月1日至处置日,榆林比亚迪无发生营业收入和成本,截至处置日纳入合
并范围内的净亏损为人民币10,111千元。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1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2014年,本集团新设21家子公司(2013年:14家),无注销子公司(2013年:4家)。
(1) 新设子公司
名称
2014年12月31日
净资产/(负债)
2014年度
净利润/(亏损)
备注
定边县比亚迪光伏有限公司
9,113
-887
新设成立
Constellation Blondell LLC
-441
-443
新设成立
BYD MALAYSIA SDN.BHD
-128
-133
新设成立
潮州市绿动出租车有限公司
2,406
6
新设成立
深圳市比亚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985
-15
新设成立
Universal Charging LLC
-
-
新设成立
Constellation Cromwell LLC
-
-
新设成立
Constellation 3811 LLC
-
-
新设成立
BYD Singapore PTE.LTD
5,658
-3,844
新设成立
BYD US Holding Inc
-
-
新设成立
武汉市绿动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32
-32
新设成立
比亚迪南非有限公司
-218
-233
新设成立
承德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26
-26
新设成立
青岛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
新设成立
南京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
新设成立
武汉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
新设成立
包头市比亚迪矿用车有限公司
-
-
新设成立
大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
新设成立
西安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9,847
-10,153
新设成立
Constellation Astoria LLC
-
-
新设成立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
新设成立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深圳比亚迪微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制造
17.50%
82.5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
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2
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
限公司
深圳
深圳
制造
96.00%
4.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
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销售
4.29%
94.76%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
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制造
75.00%
25.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
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注 1)
深圳
深圳
制造
65.76%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
得的子公司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制造
75.00%
25.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
得的子公司
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制造
90.00%
1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
得的子公司
北京比亚迪模具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制造
75.63%
24.37%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
得的子公司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注 3)
商洛
商洛
制造
38.50%
60.92%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
得的子公司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惠州
惠州
制造
52.00%
48.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
得的子公司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惠州
惠州
制造
10.00%
9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
得的子公司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注 1)
惠州
惠州
制造
65.76%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
得的子公司
宁波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 宁波
宁波
制造
90.00%
1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
得的子公司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长沙
长沙
制造
99.76%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
得的子公司
韶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韶关
韶关
研发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
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欧洲公司
荷兰
荷兰
销售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
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
投资控股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
得的子公司
比德控股有限公司
英属维尔京
群岛
英属维尔京
群岛
投资控股
69.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
得的子公司
金菱环球有限公司
英属维尔京
群岛
英属维尔京
群岛
投资控股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
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注 1) 开曼群岛
开曼群岛
投资控股
65.76%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
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3
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
(注 2)
香港
香港
投资控股
65.76%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
得的子公司
领裕国际有限公司(注 1)
英属维尔京
群岛
英属维尔京
群岛
投资控股
65.76%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
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电子印度(私人)有限
公司(注 1)
印度
印度
制造
65.76%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
得的子公司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
司
深圳市
深圳市
制造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的子公司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西安
西安
制造
99.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
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电子匈牙利公司(注
1)
匈牙利
匈牙利
制造
65.76%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
得的子公司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注1: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领裕国际有限公司,比亚迪电子印度(私人)有限公司,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是通过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全资持有,相应的少数股东权益已在比亚迪电子(国
际)有限公司反映。
注2: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为4.4亿港币。截至2014年12月31日,金菱环
球有限公司占该公司65.76%的权益,故将其作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注3:于2014年1月1日,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000千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100,000
千元,由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共同持股,持股比例分别为91%及9%。于2014
年1月27日,该公司的实收资本由人民币1,100,000千元增至人民币2,600,000千元,增加的人民币1,500,000千元由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认缴。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600,000千元,惠州比亚迪电池有
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及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分别占有该公司39%、4%及57%的权益。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千元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损益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
派的股利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
公司
34.24%
308,741
22,219
3,348,07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4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千元
子公司
名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
产
非流动
资产
资产合
计
流动负
债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
计
流动资
产
非流动
资产
资产合
计
流动负
债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
计
比亚迪
电子(国
际)有限
公司
10,842,9
91
5,991,46
6
16,834,4
57
7,169,24
5
7,169,24
5
8,785,05
3
5,091,55
2
13,876,6
05
5,042,46
4
5,042,46
4
单位: 千元
子公司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
额
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
额
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
比亚迪电子
(国际)有限
公司
20,463,644
901,697
895,963
1,296,092
16,467,414
648,405
579,722
1,647,101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
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
间接
鹏程出租
深圳
深圳
出租客运、广告业务、电动汽车的租赁、
场站的充电业务、电动汽车的维修
45.00% 权益法
比亚迪戴姆勒
深圳
深圳
乘用车、电动车、汽车电动传动系统、
车用动力系统及乘用车零部件的设计和
研发;上述产品的原型以及生产设备的
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汽车技术咨
询服务和技术转让
50.00% 权益法
天津比亚迪
天津
天津
汽车客车装配,橡胶零件加工,汽车销
售(限本厂产品),汽车配件、钢材、木
材、五金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
易制毒化学品除外)、玻璃制品、汽车装
饰材料批发兼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国家法律规定禁止的除外)
50.00% 权益法
江南出租
南京
南京
客运出租运输、纯电动汽车租赁及相关
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维修
60.00% 权益法
比亚迪电动汽车 深圳
深圳
新能源电动汽车产业投资与兴办实业;
50.00% 权益法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5
投资管理;新能源电动出租车企业投资;
充电桩与充电站投资;城市建设技术开
发;高端物业管理、租赁;投资咨询;
城市出租车经营
盛世新迪
深圳
深圳
电动汽车租赁(不包括带操作人员的电
动汽车出租);汽车销售;信息咨询(不
含限制项目);许可项目:汽车维修;从
事道路客运经营;出租小汽车营运业务
49.00% 权益法
广汽比亚迪
广州
广州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设
计服务;汽车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
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售;广告业;
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电气设
备修理
51.00%
权益法
扎布耶锂业
西藏
西藏
锂矿、硼矿、锂硼系列产品、无机盐、
盐湖生物资源及产品的开发、生产、销
售
18.00%
权益法
山煤灵丘比星
大同
大同
太阳能发电、生态修复治理、农产品加
工及销售
20.00% 权益法
西藏昌都天晖
西藏
西藏
新能源、新材料开发;储能产品、高端
制造业及系统开发;太阳能电池组件及
相关发电产品生产;太阳能电站开发及
运营;太阳能路灯制造
20.00% 权益法
杭州西湖运营
杭州
杭州
服务:客运:出租车客运。服务:新能
源技术、互联网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
服务、技术咨询、成功转让,承接电动
车充电设施维护工程,电动汽车租赁,
电动汽车设备租赁;其他无需报经审批
的一切合法项目
29.00% 权益法
前海绿色交通
深圳
深圳
汽车租赁,公共自行车租赁、充电桩建
设运营,交通服务咨询。许可经营项目:
汽车维修、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含深港
跨境旅客运输),出租小汽车营运业务、
城市公交
30.00% 权益法
国际融资租赁
深圳
深圳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
买租赁资产、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机维
修、租赁交易咨询何担保
30.00% 权益法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 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 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于2011年3月,本公司以人民币201,825千元现金收购扎布耶锂业18%的股权。根据章程,扎布耶锂业董事会九名
董事中,有两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22%。于2011年9月,本公司以人民币90,000千元对扎布耶锂
业进行增资,扎布耶锂业的其他股东以同比例对扎布耶锂业进行增资。增资后,本公司占扎布耶锂业的股权比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6
例不变。根据修订后的章程,扎布耶锂业董事会十一名董事中,有两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18%。
由于本公司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18%、50.72%和21.21%,
按照章程约定扎布耶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经过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
上表决通过,因此,本公司对扎布耶锂业具有重大影响,扎布耶锂业为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本集团的重要合营企业比亚迪戴姆勒公司作为本集团战略伙伴从事汽车研发、生产及销售,采用权法核算。
下表列示了比亚迪戴姆勒公司的财务信息,这些财务信息调整了所有会计政策差异且调节至本财务报表账面金
额
2014年
2013年
流动资产
1,041,180
1,053,147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755,121
634,045
非流动资产
2,490,973
1,324,015
资产合计
3,532,153
2,377,162
流动负债
1,419,252
769,708
非流动负债
204,739
-
负债合计
1,623,991
769,708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1,908,162
1,607,454
按持股比例享有的净资产份额
954,081
803,727
调整事项(注1)
(87,912)
(47,684)
投资的账面价值
866,169
756,043
营业收入
21,997
-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7,749
7,253
财务费用-利息费用
2,829
-
所得税费用
53,386
(25,786)
净利润
(259,292)
(77,732)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259,292)
(77,732)
收到的股利
-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7
注1:与本集团交易的未实现利润调整。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本集团的重要联营企业扎布耶锂业作为本集团战略伙伴从事锂矿开发生产,采用权益法核算。
下表列示了扎布耶锂业的财务信息,这些财务信息调整了所有会计政策差异且调节至本财务报表账面金额:
2014年
2013年
流动资产
413,565
412,301
非流动资产
394,001
413,801
资产合计
807,566
826,102
流动负债
17,377
25,513
非流动负债
6,796
6,819
负债合计
24,173
32,332
少数股东权益
171
31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783,222
793,739
按持股比例享有的净资产份额
141,011
142,879
调整事项
131,238
131,238
投资的账面价值
272,249
274,117
营业收入
31,664
103,427
财务费用
-
-
所得税费用
(1,819)
(2,347)
净利润
(10,377)
(67,218)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10,377)
(67,218)
收到的股利
-
-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 千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8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208,266
53,345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6,660
7,008
--综合收益总额
6,660
7,008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66,869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272
--综合收益总额
-272
(5)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共同作出的未确认承诺所承担的份额
66,035
109,965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出资承诺
175,800
300,000
241,835
409,965
(6)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于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对外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2013年12月31日:无)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分类
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当,无重大差异,列表如下:
2014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
贷款和应收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合计
货币资金
4,453,164
-
4,453,164
应收票据
9,352,355
-
9,352,355
应收账款
13,751,929
-
13,751,929
其他应收款
299,410
-
299,41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9
长期应收款
315,311
-
315,31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307,581
-
307,58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5,000
35,000
28,479,750
35,000
28,514,750
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12,676,440
应付票据
14,613,079
应付账款
11,323,422
应付股利
10,000
其他应付款
1,623,653
长期借款
7,988,33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496,195
应付利息
175,519
应付债券
2,990,968
57,897,607
2013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
贷款和应收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合计
(已重述)
(已重述)
货币资金
5,378,828
-
5,378,828
应收票据
5,587,754
-
5,587,754
应收账款
7,687,422
-
7,687,422
其他应收款
287,180
-
287,180
长期应收款
34,679
-
34,679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109,840
-
109,84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9,487
9,487
19,085,703
9,487
19,095,190
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12,401,503
应付票据
13,034,071
应付账款
9,258,665
应付股利
10,000
其他应付款
1,242,75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0
长期借款
2,685,42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770,658
应付利息
166,266
应付债券
5,966,837
48,536,176
2.
金融资产转移
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于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6,742
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110,876元)(附注五、2)。本集团认为,本集团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因此,继续全额确认其及与之相关的已结算应付账款。背书后,本集团
不再保留使用其的权利,包括将其出售、转让或质押给其他第三方的权利。于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
以其结算的应付账款账面价值总计为人民币36,742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110,876元)。
已整体终止确认但继续涉入的已转移金融资产
本年度本集团与中国境内多家银行操作若干贴现业务,本集团认为,其中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06,759千元
(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1,359,315千元)的应收票据于贴现时已经转移了与应收票据有关的绝大部分
风险与报酬,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因此,于贴现日按照账面价值全部终止确认相关应收票据。
这些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继续涉入的风险最大敞口与回购该票据的未折现现金流量,与应收票据的账
面价值相等。本集团认为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的公允值并不重大。有关期间内,本集团并未
于转让日确认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的任何损益。本年度内及以前年度也并未确认与继续涉入有关的任
何损益。
于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将金额为人民币614,214千元(2013年:人民币453,931千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背
书给其他方以支付金额为人民币614,214千元的应付款项。截止本报告期末,已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
的到期日为1至12个月。根据《票据法》,如果银行未按期承兑,持有本集团已背书并终止确认银行承兑
汇票的其他方有权利向本集团追索(“继续涉入”)。本集团认为已转移该已背书并终止确认银行承兑汇票的
绝大部分风险及报酬,因此按账面价值终止确认了已背书的应收票据和应付款项。这些已终止确认的应
收票据继续涉入的风险最大敞口与回购该票据的未折现现金流量,与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相等。本集团
认为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的公允值并不重大。
于2014年度,本集团并未于转让日确认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的任何损益。本年度内及以前年度也并未
确认与继续涉入有关的任何损益。
3.
金融工具风险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借款、货币资金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集团的运营融资。
本集团具有多种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如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等。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1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外汇风险及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
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
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
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
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账款,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方
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本集团还因提供财务担保而面临信用风险。
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
管理。于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具有特定信用风险集中,本集团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9%(2013年12月31
日:8%)及29%(2013年12月31日:33%)来源于本集团的最大客户及前五大客户。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
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于2014年12月31日,认为单独或组合均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的期限分析如下
2014 年
合计
未逾期未减值
逾期
1 年以内
2 至 3 年
3 年以上
应收账款
12,719,929
10,485,188
2,148,017
86,724
-
其他应收款
128,483
128,483
-
-
-
长期应收款
622,892
422,922
162,190
37,780
-
13,471,304
11,036,593
2,310,207
124,504
-
2013 年
合计
未逾期未减值
逾期
1 年以内
2 至 3 年
3 年以上
应收账款
7,223,999
5,780,736
1,402,823
40,440
其他应收款
113,068
113,068
-
-
-
长期应收款
144,519
112,019
32,500
-
-
7,481,586
6,005,823
1,435,323
40,440
-
于2014年12月31日,尚未逾期和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与大量的近期无违约记
录的分散化的客户有关。
于2014年12月31日,已逾期但未减值的应收账款及长期应收款与大量的和本集团有良好交易记录的独立
客户有关。根据以往经验,由于信用质量未发生重大变化且仍被认为可全额收回,本集团认为无需对其
计提减值准备。
流动性风险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
本集团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资金短缺风险。该工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也考虑本集团
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
本集团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另外,银行信贷亦准备作为应变之
用。除计息银行借款的非即期部分和应付债券外,所有借款将于一年内到期。
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2014 年
金融负债
即期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银行借款及其他抵押借款
-
17,119,559
8,690,284
17,368
25,827,211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185,062
25,751,439
-
-
25,936,501
应付股利
10,000
-
-
-
10,000
其他应付款
585,439
1,038,214
-
-
1,623,653
应付债券
-
348,000
6,886,500
-
7,234,500
780,501
44,257,212
15,576,784
17,368
60,631,865
2013 年
金融负债
即期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银行借款及其他抵押借款
-
15,174,218
2,648,185
37,237
17,859,640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288,021
22,004,715
-
-
22,292,736
应付股利
10,000
-
-
-
10,000
其他应付款
311,289
931,465
-
-
1,242,754
应付债券
-
1,370,500
7,234,500
-
8,605,000
609,310
39,480,898
9,882,685
37,237
50,010,130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政策要求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以管理利率风险。于2014年12月31日,
本集团约58%(2013年12月31日:50%)为固定利率借款。
下表为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
净利润(通过对浮动利率借款的影响)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3
本集团
基点的增加/(减少) 利润总额的增加/(减少)
股东权益的增加/(减少)*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2014年12月31日
人民币
25
-17,454
-
人民币
-25
17,454
-
本集团
基点的增加/(减少) 利润总额的增加/(减少)
股东权益的增加/(减少)*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2013年12月31日
人民币
25
-8,659
-
人民币
-25
8,659
-
*不包括留存收益和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汇率风险
本集团面临交易性的汇率风险。此类风险由于经营单位以其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销售或采购所
致。收入是以美元及人民币计价,而若干银行贷款则以美元计价。本集团在订立采购或销售合同时,倾
向于通过回避外币汇率风险或调整账期。本集团对其外币收入及支出持续进行预测,将汇率与发生的金
额配比,从而降低外币汇率浮动对商业交易的影响。
下表为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人民币对美元在合理的范围内波动时,
将对净利润(由于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汇率增加/(减少) 利润总额增加/(减少)
股东权益的增加/(减少)*
%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201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5
-54,010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5
54,010
-
2013年12月31日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5
-42,498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5
42,498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4
*不包括留存收益和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占本公司股份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王传福
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
570,642,580
23.05%
23.05%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王传福。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秦川")
本公司监事为该公司董事长
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明珠")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该公司独立董事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千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沧州明珠
沧州明珠于 2014 年 9 月成为本集团的关联方,自成为关联方日
至本年度末,本集团向沧州明珠采购商品,计人民币 31,741 千
元(2013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31,741
天津比亚迪
本年度,本集团向天津比亚迪采购商品,计人民币 14,130 千元
(2013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14,130
北方秦川
本年度,本集团向北方秦川采购原材料,计人民币 7 千元(2013
4,869
14,51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5
年:人民币 67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本年度,北方秦川向本集团提供劳务,计人民币 4,862 千元(2013
年:人民币 14,450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比亚迪戴姆勒
本年度,本集团向比亚迪戴姆勒采购原材料,计人民币 7,672
千元(2013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7,672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千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比亚迪戴姆勒
本年度,本集团向比亚迪戴姆勒销售原材料及商品,计人民币
366,860 千元(2013 年:人民币 128,719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
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本年度,本集团向比亚迪戴姆勒提供劳
务,计人民币 49,879 千元(2013 年:人民币 85,098 千元),本次
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416,739
213,817
天津比亚迪
本年度,本集团向天津汽车比亚迪销售原材料及商品,计人民
币 250,022 千元(2013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
确定;本年度,本集团向天津汽车比亚迪提供劳务,计人民币
746 千元(2013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250,768
江南出租
本年度,本集团向江南出租销售商品,计人民币 67,753 千元
(2013 年:人民币 43,788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
格确定。
67,753
43,788
杭州西湖
本年度,本集团向杭州西湖销售商品,计人民币 56,617 千元
(2013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56,617
鹏程出租
本年度,本集团向鹏程出租销售商品,计人民币 2 千元(2013 年:
人民币 21,641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本
年度,本集团向鹏程出租提供劳务,计人民币 36,150 千元(2013
年:人民币 8,107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36,152
29,748
山煤灵丘比星
本年度,本集团向山煤灵丘比星销售原材料及商品,计人民币
10,770 千元(2013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
定。
10,770
前海绿色交通
本年度,本集团向前海绿色交通销售商品,计人民币 2,702 千元
(2013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2,702
比亚迪电动汽车
本年度,本集团向比亚迪电动汽车销售商品,计人民币 786 千
元(2013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786
国际融资租赁
本年度,本集团向国际融资租赁销售商品,计人民币 412 千元
(2013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412
西藏昌都天晖
本年度,本集团向西藏昌都天晖销售商品,计人民币 20 千元
(2013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2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6
(2)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35,387
37,591
(2)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千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比亚迪戴姆勒
102,370 2014 年 04 月 14 日
否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于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比亚迪戴姆勒的人民币102,370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零元)的借款向银行
作出担保。
(3)其他关联交易
向关联方转让科技开发成本
2014年
2013年
比亚迪戴姆勒
168,622
162,567
168,622
162,567
本年度,本集团向比亚迪戴姆勒转让科技开发成本计人民币168,622千元(2013年:人民币162,567千元),本次交
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千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比亚迪戴姆勒
663,956
210,444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天津比亚迪
182,919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江南出租
65,426
28,768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杭州西湖
44,866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山煤灵丘比星
1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7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前海绿色交通
1,828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鹏程出租
6,968
10,797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比亚迪电动汽车
914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西藏昌都天晖
15
(2)应付项目
单位: 千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国际融资租赁
530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比亚迪戴姆勒
14,705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沧州明珠
61,533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天津比亚迪
8,713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北方秦川
13
7、关联方承诺
于2011年,本集团与比亚迪戴姆勒签订了《关于在中国完成新电动车开发工作的开发服务协议》以及《新电动
车的生产和经销的框架协议》等合同,约定向比亚迪戴姆勒提供新电动车设计和开发方面的支持服务,以及按
照协议的要求制造新电动车并销售给比亚迪戴姆勒。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资本承诺(注1)
已签约但未拨备
331,998
170,427
已签约但尚未完全拨备
3,473,225
1,863,588
已被董事会批准但未签约
1,816,656
2,512,825
5,621,879
4,546,840
注1:其中长沙工厂工程的资本承诺人民币296,741千元(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零千元);
除上述已签订的资本承诺之外,本集团还有以下承诺事项:
(1)西安工厂工程-汽车工厂扩建项目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8
比亚迪汽车在西安高新区内投资兴建汽车工厂扩建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44.6亿元,用于整车及汽车
零部件的生产项目。
(2)多晶硅长期采购承诺
商洛比亚迪于2010年10月与硅材料供应商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LDK光伏硅科技)及江西赛维LDK
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LDK太阳能)签订不可撤消硅料供应合同(“供应合同”),供应合同约定:合同期限
自2011年1月到2012年12月;买方以65万元/吨(“初始采购价”)的价格向卖方采购3,000吨多晶硅材料,合同总
交易额为人民币1,950,000千元,合同约定预付款人民币97,500千元,相当于价款5%。供应合同同时约定当市场
价格比初始采购价浮动大于5%时,双方协商采购价格可按市场价格进行调整,2012年度双方已按此约定的内容
执行。
商洛比亚迪于2012年12月与LDK光伏硅科技以及LDK太阳能针对供应合同签订补充协议一,协议约定:三方决
定推迟履行原合同权利义务,推迟时间为一年,即协议的有效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并约定卖
方从2011年1月份到2012年12月份每月供货125吨的交货义务在2012年12月31日前尚未交货的,无需交货,在协
议生效期内,买卖双方互不追究责任,此外,对于买卖双方逾期付款和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在协议生效期内不
适用。
商洛比亚迪、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与LDK光伏硅科技
以及LDK太阳能针对供应合同签订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三方决定推迟履行原合同权利义务,推迟时间为五
年,至2018年12月31日。并约定卖方未履行及未完全履行的交货义务以及买方未完成的采购及付款义务,双方
保证不追究相关违约责任。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该合同项下尚有预付款余额为人民币76,072千元。
(3)多晶硅片长期采购承诺
商洛比亚迪于2010年12月30日与多晶硅硅片供应商苏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及常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签
订多晶硅硅片供应合同,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11年1月到2015年12月;2011年度,买方以不高于人民币25
元/片的价格,向卖方采购3,100万片多晶硅硅片,2012年度至2015年度以协商价格方式采购35,000万片多晶硅片,
合同约定预付款人民币100,000千元。此外,交易双方同意,2012年至2015年间每年的采购数量及价格将在每年
度的上一年度的12月10日前另行协商,2012年至2015年间当每年度的采购数量协商不成时,按上一年度采购总
量执行。2011至2014年双方已按约定的内容实际执行,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该合同项下尚有预付款余额为
人民币20,124千元。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富士康诉讼案件
于2007年6月11日,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旗下一间下属子公司及一间与其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的公司(“原
告”)向香港高等法院(“法院”)展开诉讼(“2007年6月诉讼”),指控本公司及本集团若干下属子公司(“被告”)使用指
称自原告处非法获得的机密资料。原告声称,被告凭借原告若干雇员的协助直接或间接利诱并促使原告的多名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9
前雇员(部分其后受雇于本集团)违反其与前雇主(原告)之间的合约及保密责任,而向被告披露其在受雇于原告期
间获得的机密资料。此外,指控被告知悉或理应知悉该等资料的机密性,但被告准许或默许不当使用该资料而
建立了一个与原告极度相似的手机生产系统,并在与其供货商及客户关系中使用原告的机密资料。随着针对被
告的2007年6月诉讼被全面撤销以及该诉讼未判令被告承担任何责任,原告已于2007年10月5日停止2007年6月诉
讼。同日,原告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新一轮的法律程序(“2007年10月诉讼”)。2007年10月诉讼的被告与2007年6
月诉讼的被告相同,且原告在2007年10月诉讼中提出的申索均基于2007年6月诉讼中的相同事实及理由。就实质
而言,原告声称被告盗用及不当使用属原告所有的机密资料。原告在2007年10月诉讼中提出的补救方法包括强
令禁止被告使用有关机密资料、强令被告交出因使用机密资料所获得的利润以及赔偿原告遭受的损失及支付惩
罚性赔偿金。原告已确定部分申索的赔偿金数额,包括获得声称机密资料的估计成本人民币2,907,000元,以及
原告声称因其承担声称机密资料的保密责任而应向其他当事人支付的赔偿金人民币3,600,000元。原告在2007年
10月诉讼中主张的其他赔偿金数额尚未确定。
就2007年10月诉讼而言,本公司已向本集团的其他被告提供补偿,以承担2007年10月诉讼引致的所有责任、损
失、赔偿、成本及开支(如有)。本公司向被补偿各方提供的补偿金不包括未来会造成利润和收入损失的影响以及
任何责任,诸如停止使用某些资料、受补偿方遵守任何禁令或任何递交文件的法院命令。所有被告已正式获送
达传票。
于2007年11月2日,作为被告并已获送传票的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递交了搁置该法律诉讼
的申请。搁置申请的聆讯已于2008年6月11日及12日进行,而有关搁置申请的判决已于2008年6月27日作出。搁
置申请已遭驳回,并判定本公司及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负责原告就搁置申请的法律费用(若未能协议有关费用
的金额,则由法院裁定)。2009年9月2日,上述原告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更改起诉状,增加富士康精密组
件(北京)有限公司作为原告。
2009年10月2日,被告对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提起反诉,对该等公司自2006年以来利用不合法手段干涉本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的经营、共谋行为、书面及口头诽谤,导致经济损失的行为提出如下诉讼请求:本公司请求法院颁布禁令禁
止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广播、发表及促使发表针对本公司的言论或任何抵毁
本公司的类似文字;要求判令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赔偿由于书面及口头诽谤而产生的损失(包括加重赔
偿和惩罚性赔偿);要求判令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赔偿由于书面诽谤而产生的损失(包括加重赔偿和惩罚
性赔偿);要求判令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赔偿非法干涉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造成的损失、共谋行为造成的损失、
利息、诉讼费用以及其他济助方式。
2010年1月21日,原告基于没有合理的诉讼因由等原因,向法庭申请剔除被告反诉书中的部分段落内容。2010
年8月24日,法庭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剔除申请。2010年9月28日,原告针对前述判决提出上诉申请。2010年
12月31日,法庭批准该上诉申请。针对该上诉申请,法庭于2011年9月16日和2012年5月24日进行了聆讯,2012
年6月20日,法庭宣布判决,驳回上诉方关于剔除请求的上诉。
2012年1月30日,原告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其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去请求函,拷贝在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保存的移动硬盘里的资料。2012年4月13日,被告对该申请进行回复:除了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去请求
函外,还要求一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和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并且通
过它们向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和北京九州世初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发去请求函,请求上述机关或单位协助
调取或披露与本案密切相关的当事人电脑、移动硬盘副本和案件卷宗等证据材料。2012年10月11日,香港高等
法院决定推迟原定于2012年10月18日关于以上申请的聆讯,时间另行决定。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0
2013年6月6日,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
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反诉被告)就被告反诉提出答辩,辩称被控的干涉被告经营及共谋行为依中国
大陆法律不可诉,而被控的书面及口头诽谤为依台湾法律所实施的法定披露,因此被告对其的反诉不成立;2013
年6月27日,被告向高等法院申请针对反诉被告的答辩进行反驳,2013年12月6日,比亚迪就上述富士康答辩状
提交回复。2014年7月4日双方互换证据清单。
根据本集团诉讼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鉴于法律程序尚处于初期阶段,故无法确定该诉讼的最终结果。因此,
该诉讼是否可能导致本集团的赔偿义务尚不确定,而且假如该诉讼可能会导致赔偿义务,其金额亦不能可靠地
计量,本集团并无计提相关的预计负债。
对外提供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列示如下:
本公司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就授予子公司的融资能够向银行提供的担保
43,942,046
30,863,214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为其子公司及比亚迪戴姆勒的人民币 11,789,796 千元及人民币 102,370 千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9,755,100 千元及零元)的借款向银行作出担保。
集团与某些终端用户及第三方租赁公司(“租赁公司”)签订三方融资租赁合作合同(“租赁合作合同”)。根据
租赁合作合同的租赁安排,本公司为该第三方租赁公司提供担保,若客户违约,本公司将被要求向该租赁公司
赔付客户所欠租赁款。同时,本公司有权收回并变卖作为出租标的物的新能源汽车,并保留任何变卖收入超过
偿付该租赁公司担保款之余额。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该等担保的最大敞口为人民币844,643千元(2013
年12月31日:人民币403,543千元)。担保期限和租赁合同的年限一致。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未发生客户违
约而令本公司支付担保款。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
于2015年2月2日,本公司收到了《陕西银监局关于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陕银监复[2015]2
号,同意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开业,批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对比亚迪汽车金融有
限公司出资4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80%,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20%。截至2014
年12月31日,双方出资已完成。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1
2.
于2015年2月12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
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无关联的第三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合力泰”)签订《战略合
作暨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出售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简称“电子部品
件”)100%全部股权(简称“目标资产”)给合力泰。目标资产的交易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千元,合力泰支
付对价当中75%将以其按发行价每股人民币9.64元非公开发行的股份178,941,908股进行支付,对价股份相当于合
力泰因非公开发行而扩大发行股份后约12.29%,其余25%由合力泰以现金支付。最终交易对价由双方根据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认的标的资产评估值协商确定。经参考交易价
格与本集团应占目标资产的账面值之间的差额计算,预期本集团将因出售事项而取得税前利润约人民币16.29亿
元,本集团因出售事项而取得的实际收益将有待审核,并将于完成后评估。
3.
2015年2月12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在中国
境内以一期或分期形式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数量及分期
方式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认。该债券发行方案尚待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经营分部
出于管理目的,本集团根据产品和服务划分业务单元。本集团目前有三个报告分部,如下:
a.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分部包括制造和销售锂离子电池、镍电池,其广泛应用于手机、电动工具等
各种便携式电子设备,此分部还包括光伏产品。
b. 手机部件及组装等分部包括制造和销售外壳、键盘等手机及电子产品部件并提供整机组装服务。
c. 汽车及相关产品分部包括制造和销售汽车及汽车精品、与汽车相关的模具及零部件。
管理层出于配置资源和评价业绩的决策目的,对各业务单元的经营成果分开进行管理。分部业绩,以报告的分
部利润为基础进行评价。该指标系对利润总额进行调整后的指标,除不包括财务费用、股利收入、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投资收益、销售职工福利房的收入和对应的成本以及本公司作为集团总部发生的管理费用之外,
该指标与本集团利润总额是一致的。
分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商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本公司作为集团总部占用的资产,原因在于这些
资产均由本集团统一管理。
分部负债不包括应交税费、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应付利息和本公司作为集团总部而负担的负债,
原因在于这些负债均由本集团统一管理。
经营分部间的转移定价,参照与第三方进行交易所采用的当时市价制定。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2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2014年
二次充电
电池及光伏
手机部件
及组装等
汽车及
相关产品
调整和抵销
合计
对外交易收入
5,338,849
24,479,565
27,833,741
543,723
58,195,878
分部间交易收入
2,957,020
815,220
171,422
-3,943,662
-
8,295,869
25,294,785
28,005,163
-3,399,939
58,195,878
资本性支出
1,937,252
2,328,433
5,061,181
-
9,326,866
利润/(亏损)总额
105,829
1,405,719
758,238
-1,395,834
873,952
所得税费用/(收益)
26,873
109,141
-1,932
-
134,082
资产总额
14,580,188
21,343,303
55,658,767
2,426,597
94,008,855
对合营和联营企业的长期
股权投资
332,941
-
1,080,612
-
1,413,553
负债总额
4,066,268
8,563,595
23,613,540
28,871,015
65,114,418
其他披露
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78,315
37,000
-
115,315
折旧和摊销
736,954
1,158,304
2,419,588
-
4,314,846
对合营联营企业的投资损
失
2,170
-
120,219
-
122,389
2013年
二次充电
电池及光伏
手机部件
及组装等
汽车及
相关产品
调整和抵销
合计
对外交易收入
5,323,374
19,868,298
27,015,706
655,906
52,863,284
分部间交易收入
928,561
601,337
128,820
-1,658,718
-
6,251,935
20,469,635
27,144,526
-1,002,812
52,863,284
资本性支出
846,730
901,645
4,484,289
-
6,232,664
利润/(亏损)总额
101,571
1,111,762
825,287
-1,206,539
832,081
所得税费用/(收益)
-15,998
85,714
-13,501
-
56,215
资产总额
14,352,431
19,833,630
41,867,687
1,961,085
78,014,833
对合营和联营企业的长期
股权投资
279,117
-
809,388
-
1,088,505
负债总额
2,677,454
5,127,041
21,789,329
23,564,568
53,158,392
其他披露
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15,373
-
-
15,373
折旧和摊销
805,019
805,821
2,016,190
-
3,627,030
对合营联营企业的投资损
失
12,099
-
36,309
-
48,40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3
其他信息
地区信息
营业收入
2014年
2013年
中国(包括港澳台地区)
50,732,063
45,814,510
美国
2,148,425
1,918,000
欧洲
1,541,286
1,098,949
印度
284,654
1,146,391
其他
3,489,450
2,885,434
58,195,878
52,863,284
对外交易收入归属于客户所处区域。
非流动资产总额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中国(包括港澳台地区)
51,485,398
46,667,417
印度
154,887
300,159
匈牙利
38,688
53,911
其他
215,074
118,819
51,894,047
47,140,306
非流动资产归属于该资产所处区域,不包括商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主要客户信息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营业收入人民币5,491,724千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人民币3,756,810千元)来自二次充电
电池及光伏分部和手机部件及组装分部对某一单个客户的收入。
2、其他
1.
租赁安排
作为出租人,重大经营租赁:
根据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收款额如下: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4
剩余租赁期
最低租赁收款额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
25,122
2,224
1-2年(含2年)
23,261
2,200
2-3年(含3年)
21,806
1,210
3年以上
81,525
24
151,714
5,658
作为承租人,重大经营租赁:
根据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剩余租赁期
最低租赁付款额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
53,250
48,763
1-2年(含2年)
47,322
46,763
2-3年(含3年)
5,645
45,507
3年以上
12,364
13,697
118,581
154,730
2013年,本集团与第三方租赁公司签订一项售后租回协议("协议")。根据协议,本集团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28,194千元的一批固定资产(“标的资产”)出售给租赁公司,并按每年人民币41,000千元的租金将标的资产租
回,租期3年。签订租赁期满时本集团可选择按转让价款的30%留购标的资产,归还标的资产或续租。管理层认
为无法合理确定在合同期满后集团是否会在租赁期满时续租或行使购买选择权,因而将该租赁判断为经营性租
赁。
2.
比较数据
若干比较数据已经过重述,以符合本期间之列报要求。该重分类更清晰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数据。比较数据
中金额为人民币1,621,922千元的应交税金借方余额由应交税金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千元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5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79,125
2.24%
79,125 100.00%
0 79,125
1.56%
79,125
100.00%
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3,458,56
5
97.76%
12,161
0.35% 3,446,404
4,977,4
82
98.44%
8,232
0.17%
4,969,250
合计
3,537,69
0
100.00%
91,286
2.58% 3,446,404
5,056,6
07
100.00%
87,357
1.73%
4,969,250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应收账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客户一
46,746
46,746
100.00% 客户破产保护
客户二
32,379
32,379
100.00% 客户已破产
合计
79,125
79,125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
3,444,962
1,693
0.05%
1 年以内小计
3,444,962
1,693
0.05%
1 至 2 年
4,512
3,941
87.30%
2 至 3 年
86
86
100.00%
3 年以上
9,005
6,441
71.53%
3 至 4 年
3,747
1,183
31.57%
4 至 5 年
15
15
100.00%
5 年以上
5,243
5,243
100.00%
合计
3,458,565
12,161
0.3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6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占应收账款
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金额
应收账款余额第一大客户
子公司
1,663,545
47.02
-
应收账款余额第二大客户
子公司
399,955
11.31
-
应收账款余额第三大客户
子公司
319,624
9.03
-
应收账款余额第四大客户
第三方
277,623
7.85
-
应收账款余额第五大客户
第三方
132,090
3.73
-
2,792,837
78.94
-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千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16,380,7
94
16,380,79
4
11,120,
469
11,120,469
合计
16,380,7
94
16,380,79
4
11,120,
469
11,120,469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7
(2)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千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收子公司款项
16,322,134
11,082,231
代扣代缴员工社保
12,338
6,957
保证金及押金
12,116
773
待摊费用
11,102
12,218
公务车预支借款
7,954
5,616
员工借款
2,135
3,250
其他
13,015
9,424
合计
16,380,794
11,120,469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千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应收子公司款项
9,573,176 一年以内
58.44%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应收子公司款项
5,546,481 一年以内
33.86%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应收子公司款项
483,972 一年以内
2.95%
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
应收子公司款项
219,144 一年以内
1.34%
宁波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
应收子公司款项
159,142 一年以内
0.97%
合计
--
15,981,915
--
97.56%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7,575,746
7,575,746
6,675,746
6,675,746
对联营、合营企
业投资
332,941
332,941
274,117
274,117
合计
7,908,687
7,908,687
6,949,863
6,949,863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千元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8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值准
备
减值准备期末余
额
比亚迪美国公司
248
248
比亚迪欧洲公司
174
174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446,495
446,495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372,276
372,276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1,199,038
1,199,038
比亚迪(香港)有限公司
32,508
32,508
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
9,000
9,000
北京比亚迪模具有限公司
60,500
60,500
深圳市比亚迪汽车研发有限公司
5,000
5,000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45,000
45,000
深圳比亚迪微电子有限公司
56,954
56,954
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
384,000
384,000
BYDJAPAN 株式会社
16,153
16,153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189,825
2,189,825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555,205
555,205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110,550
110,550
深圳比亚迪电池模具有限公司
11,820
11,820
宁波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
180,000
180,000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1,001,000
1,001,000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500,000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400,000
400,000
合计
6,675,746
900,000
7,575,746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 千元
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
确认的投
资损益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
变动
宣告发放
现金股利
或利润
计提减值
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广州广汽
比亚迪新
能源客车
61,200
-508
60,69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9
有限公司
小计
61,200
-508
60,692
二、联营企业
西藏日喀
则扎布耶
锂业高科
技有限公
司
274,117
-1,868
272,249
小计
274,117
-1,868
272,249
合计
274,117
61,200
-2,376
332,941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4,737,560
23,745,141
26,438,056
25,608,475
其他业务
1,271,819
1,130,097
675,610
569,364
合计
26,009,379
24,875,238
27,113,666
26,177,839
5、投资收益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376
-12,099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6,834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4,261
合计
1,885
-18,933
十六、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20,053 主要是处置无形资产、固定资产产生的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
798,446 主要是收到长沙汽车基础研究基金补助和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0
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新能源产业扶持资金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4,261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49,503
主要是 Sunedison Products Singapore Pte Ltd
的坏账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4,56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86,494 主要是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
减:所得税影响额
177,75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4,761
合计
1,110,80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84%
0.18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88%
-0.28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净利润
净资产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按中国会计准则
433,525
553,059
25,365,597
21,709,764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按国际会计准则
433,525
553,059
25,365,597
21,709,76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1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境外会计准则名称:
单位: 千元
净利润
净资产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按中国会计准则
433,525
553,059
25,365,597
21,709,764
按境外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按境外会计准则
433,525
553,059
25,365,597
21,709,764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
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由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在重大方面取得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亦已于
2005年1月1日开始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接轨,因此本集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与本集团于2013年
度及2014年度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不存在实质性差异,故无需作出调节。
2013年度及2014年度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境外审计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会计政策变更相关补充资料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4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等八项会计准则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并对比较财
务报表进行了追溯重述,重述后的 2013 年 1 月 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68,710,488,000.00
78,014,833,000.00
94,008,855,000.00
负债合计
44,566,117,000.00
53,158,392,000.00
65,114,418,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144,371,000.00
24,856,441,000.00
28,894,437,000.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8,710,488,000.00
78,014,833,000.00
94,008,855,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2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 载有法定代表人王传福先生签名的2014年年度报告文本;
(二) 载有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琳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惠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
本;
(三) 报告期内在公司境内信息披露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传福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5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