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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2015_
_2015
年年
报告
_2016
03
2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016 年 03 月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传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惠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
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9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7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3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94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10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11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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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比亚迪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集团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报告期
指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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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比亚迪(A 股)、比亚迪股份(H 股) 股票代码
002594、01211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比亚迪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BYD COMPANY 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BY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传福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延安路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19
办公地址
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 3009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18
公司网址
电子信箱
db@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黔
程燕、张燕
联系地址
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 3009 号
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 3009 号
电话
(+86) 755-8988 8888
(+86) 755-8988 8888
传真
(+86) 755-8420 2222
(+86) 755-8420 2222
电子信箱
db@
db@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巨潮资讯网()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19231745-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
有)
2012 年 2 月 13 日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
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板、五金制品、液晶显示器、手机零配件、模具、
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
期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3D 眼镜、GPS 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货物及
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品
牌乘用车、电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
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 2012 年 9 月 17 日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锂离
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板、五金制品、
液晶显示器、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道路普
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8 月 15 日);3D 眼镜、GPS 导航
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
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品牌乘用车、电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
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电池管理系
统、换流柜、逆变柜/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销售。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李剑光、邓帮凯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5 年
201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3 年
营业收入(元)
80,008,968,000.00
58,195,878,000.00
37.48%
52,863,284,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823,441,000.00
433,525,000.00
551.28%
553,059,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206,641,000.00
-677,281,000.00
278.16%
-56,930,0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842,094,000.00
38,069,000.00
9,992.45%
2,436,169,00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2
0.18
522.22%
0.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22%
1.84%
8.38%
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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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3 年末
总资产(元)
115,485,755,000.00
94,008,855,000.00
22.85%
78,014,833,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2,294,404,000.00
25,365,597,000.00
27.32%
21,709,764,000.00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期数
上期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按中国会计准则
2,823,441,000.00
433,525,000.00
32,294,404,000.00
25,365,597,000.00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按国际会计准则
2,823,441,000.00
433,525,000.00
32,294,404,000.00
25,365,597,000.00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期数
上期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按中国会计准则
2,823,441,000.00
433,525,000.00
32,294,404,000.00
25,365,597,000.00
按境外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按境外会计准则
2,823,441,000.00
433,525,000.00
32,294,404,000.00
25,365,597,000.00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由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在重大方面取得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亦已于
2005年1月1日开始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接轨,因此本集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与本集团于2014年
度及2015年度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不存在实质性差异,故无需作出调节。
2014年度及2015年度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境外审计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5,282,504,000.00
16,299,862,000.00
16,911,208,000.00
31,515,39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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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0,946,000.00
345,714,000.00
1,494,700,000.00
862,081,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0,387,000.00
112,092,000.00
335,513,000.00
718,649,0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37,007,000.00
-914,966,000.00
-4,563,051,000.00
5,383,104,000.0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金额
2014 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
部分)
-36,051,000.00
220,053,000.00
1,213,0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
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81,177,000.00
798,446,000.00 677,121,000.00
主要是收到
与汽车相关
的政府补助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32,685,000.00
4,261,000.0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7,250,000.00
49,503,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3,895,000.00
34,568,000.00
47,094,000.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438,165,000.00
186,494,000.00
主要是处置
子公司产生
的投资收益
减:所得税影响额
457,455,000.00
177,758,000.00 106,429,000.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2,866,000.00
4,761,000.00
9,010,000.00
合计
1,616,800,000.00 1,110,806,000.00 609,989,000.0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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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集团主要从事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以及包含传统燃油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在内的汽车业务,同
时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积极拓展新能源产品领域的相关业务。
比亚迪为全球领先的二次充电电池制造商之一,主要客户包括三星、微软及华为等手机领导厂商,以及博世、T T I等全球
性的电动工具及其他便携式电子设备厂商。本集团生产的锂离子电池及镍电池广泛应用于手机、数码相机、电动工具、电动
玩具等各种便携式电子设备和电动产品。
作为全球领先的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的供货商之一,本集团可以为客户提供从整机设计、部件生产到整机组装的垂直整合的
一站式服务,产品覆盖手机、平板计算机、笔记本计算机及其他消费类电子产品等领域,但不生产自有品牌的整机产品。该
业务的主要客户包括三星、苹果、华为、联想、步步高、HTC、微软等智能移动终端领导厂商。
自二零零三年拓展汽车业务以来,凭借集团产品领先的技术及成本优势及具备国际标准的卓越质量,集团的汽车业务实现高
速增长,迅速成长为中国自主品牌汽车生产的领先品牌。作为全球新能源汽车研发和推广的先驱,集团于新能源汽车领域拥
有雄厚的技术积累、领先的市场份额,奠定了比亚迪于全球新能源汽车领域的行业领导地位。
新能源业务是比亚迪未来发展的重要范畴,凭借自身在新能源业务领域的技术和质量优势,集团将积极拓展新能源产品领域
的相关业务,推动业务长远及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固定资产
主要是新项目增加导致购买增加以及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增加,致使期末比期初
数增加 8%
无形资产
基本持平
在建工程
主要是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增加,致使期末比期初数减少 10%
货币资金
主要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导致银行存款增加,致使期末比期初数增加 48%
应收票据
主要是预收车款减少,致使期末比期初数减少 27%
应收账款
主要是汽车业务销售增加导致应收相应增加,致使期末比期初数增加 56%
存货
主要是汽车业务规模扩大导致存货需求增加,致使期末比期初数增加 58%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的具体内容
形成原因
资产规模
所在地 运营模式
保障资产安全
性的控制措施
收益状况
境外资产占
公司净资产
的比重
是否存在重
大减值风险
汽车业务相关资产 汽车产业 184,863,000.00 元 美国
财务监督,委托
0.51%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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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地
区的开拓
外部审计
其他情况说明
无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集团秉持“技术、品质、责任”的发展理念,肩负绿色环保的企业社会责任,在新能源汽车产业打造出长期可持续的核心竞争
优势。
作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领跑者之一,比亚迪拥有庞大的技术研发团队和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已相继开发出一系列全球
领先的前瞻性技术,建立起于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全球领先优势。比亚迪作为全球唯一一家横跨汽车和电池两大领域的企业集
团,拥有全球领先的电池、电机、电控等核心技术,以及全球首创的双模二代技术和双向逆变技术,实现汽车在动力性能、
安全保护和能源消费等方面的多重跨越,为全球汽车产业开拓出崭新的发展路径。
在动力电池领域,集团开发了高度安全的磷酸铁锂电池应用于电动汽车,解决了电动汽车电池在安全性和循环寿命方面的全
球性难题。目前,集团已在动力电池领域建立起全球领先的技术优势和成本优势,并通过动力电池产能的快速扩张建立起领
先的规模优势。
在商业推广方面,集团推出的纯电动大巴K9和纯电动出租车e6已在全球6大洲、43多个国家和地区、超过190个城市成功运
营,为洛杉矶、伦敦、阿姆斯特丹、悉尼、香港、吉隆坡等城市带来绿色环保的公共交通解决方案。在深圳运营的K9纯电
动大巴和e6纯电动出租车,累计行驶里程已分别达到1亿公里和3.6亿公里,创造了全球电动汽车最长运营里程记录。在私家
车市场,集团首款应用双模二代技术和双向逆变技术的新一代双模电动汽车“秦”,自上市以来连续成为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
冠军。自2015年5月起,比亚迪新能源汽车销量持续超越海内外竞争对手,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冠军企业。
集团横跨汽车、IT、新能源三大领域,凭借各自领域的丰富技术积累和各领域间的综合协同优势,集团未来将继续致力于新
能源汽车技术的突破创新和产品的应用推广,积极推进传统汽车转向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变革。未来,比亚迪将通过 “7+4”
战略推动新能源车的全方位拓展,将新能源车的应用范围从私家车、公交车、出租车延伸到环卫车、城市商品物流、道路客
运和城市建筑物流等常规领域及仓储、矿山、港口和机场等四大特殊领域,实现新能源汽车对道路交通运输的全覆盖。未来,
集团将结合新能源汽车的优势和自主品牌在SUV市场强势崛起的契机,加推更多插电式混合动力SUV车型,以及面向更多细
分市场的客运、货运和专用车车型,进一步丰富本集团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线,提升集团的市场份额和行业地位,推动集团始
终走在全球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和产品应用的最前沿。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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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一)行业分析及回顾
汽车业务
回顾二零一五年,全球经济呈现深度调整,发达经济体缓慢复苏,新兴国家经济增长势头减弱。二零一五年中国经济增
速 6.9%,增速继续下滑。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中国政府继续着力推进深化改革、促进结构转型。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经
济增长开始依靠经济结构优化、产业结构升级和创新提供新动力。
在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下,中国汽车市场总体呈现平稳增长态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统计数据,二零一五
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2,450.3 万辆和 2,459.8 万辆,同比增长 3.3%和 4.7%,连续 7 年蝉联全球第一。
其中,新能源汽车于二零一五年呈现爆发式发展,成为中国汽车市场的一大亮点。根据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的统计数据,二零一五年新能源汽车销售 33.1 万辆,同比增长 3.4 倍。其中纯电动汽车销售 24.7 万辆,同比增长 4.5 倍;插
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销售 8.4 万辆,同比增长 1.8 倍。新能源乘用车中,纯电动乘用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销量同比分别
增长 3 倍和 2.5 倍。另一方面,中国传统燃油汽车市场增速持续放缓,竞争日趋激烈。其中,仅多用途乘用车 SUV 继续保
持快速成长,成为中国汽车市场的主要增长动力。二零一五年,中国自主品牌乘用车共销售 874 万辆,同比增长 15.3%,占
乘用车销售总量的 41.3%,占有率比上年同期增加 2.9 个百分点。
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行业面临的能源、环保等方面的挑战也日益严峻。为了解决日益突出的能源短缺和环境污染问题,
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已成为全球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在中国,积极发展和推广新能源汽车已上
升为国家战略,得到中央政府从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到充电设施建设的全方位政策支持。根据规划,到二零二零年,全国将
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 1.2 万座,分布式充电桩 480 万个,以满足全国 500 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根据全球权威市场研究机构 IDC 统计,随着智能手机渗透率的提升,二零一五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增长大幅放缓,
销量同比增长 9.8%至 14.3 亿部,增幅首次跌至单位数。然而,在智能手机市场渐趋饱和及经济下滑等因素下,本土手机品
牌厂商继续取得良好表现,在全球排名前十二位的智能手机厂商中,来自中国的手机厂商占据近四分之一的市场份额。同时,
中国品牌厂商推出的智能手机新产品,凭借突出的产品性能及外观,深受国内外消费者欢迎,在国际市场上的销量保持快速
增长。中国市场方面,根据中国工信部数据显示,二零一五年国内手机市场出货量为 5.18 亿部,同比增长 14.6%,其中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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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手机出货量为 4.57 亿部,同比增长 17.7%,超过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的三成,中国继续成为全球最大的智能手机市场。
然而,随着智能手机市场渐趋饱和,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在激烈的竞争下,国内外手机厂商为吸引消费者的青睐,更广泛的
使用金属外壳及金属结构件,并将其应用范围从高端机型扩大至中低端机型,为全球消费者提供更多元及高质量的手机产品。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
回顾年内,全球消费类电子产品销量增长继续放缓,市场对锂电池和镍电池的需求疲弱。在光伏领域,二零一五年全球
光伏装机容量持续快速增长,中国新增装机容量创历史新高,然而市场竞争依然激烈,产品价格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光伏产
业机遇和挑战并存。动力电池方面,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大力推广和普及,众多电池厂商不断加大在该领域的研发投入和产能
扩张,以把握市场快速增长的巨大机遇。
(二)业务回顾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或「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经营包括新能源汽车和传统燃油汽
车在内的汽车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以及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年内,本集团收入约人民币 80,009 百万元,同
比增长 37.48%,其中汽车及相关产品业务的收入约人民币 40,655 百万元,同比上升 46.06%,当中新能源汽车业务收入约人
民币 19,342 百万元,同比增长约 1.64 倍,占本集团总收入的比例增至 24.17%,成为公司重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手机部件
及组装业务的收入约人民币 33,263 百万元,同比上升 35.88%;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的收入约人民币 6,080 百万元,同
比上升 13.88%。三个业务占本集团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1%、41%和 8%。
汽车业务
面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高速发展,作为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和商业推广的引领者,年内,比亚迪积极把握历史机遇,策
略性加大对该业务的研发和投资力度,继续夯实技术优势、推出性能优越的新车型并持续扩大电池产能,满足市场对本集团
新能源汽车的旺盛需求。年内,随着新的电池产能的投放,比亚迪新能源汽车业务实现快速增长,销量同比增长 208.13%至
5.8 万辆,新能源汽车销量居全球第一,进一步巩固了集团于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领导地位。在乘用车方面,插电式混合
动力车型秦持续热销,继续问鼎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冠军。年内,集团推出 542 战略下首款车型唐,作为拥有三擎动力、高
效节能、快速反应等优势的插电式混合动力 SUV 车型唐,,一经上市即获得消费者的热捧,月销量快速提升至 5000 台,产
品供不应求。年内,秦与唐共同占据全国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市场约 80%的市场份额,继续主导新能源汽车私家车市场。
未来,随着更多新车型推出,产品组合将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可望进一步提升,并扩大规模效应,进而提升新能源
汽车收入和盈利水平。
作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引领者,年内比亚迪加速新能源车于全球的推广,截止目前足迹遍布全球 6 大洲、43 个国家
和地区、190 个城市,其中包括美国、德国、英国、日本等主流汽车强国市场。在公共交通领域,比亚迪继续引领全球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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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化的进程。二零一五年,本集团持续拓展纯电动大巴和纯电动出租车在全球市场的应用,继年初赢得瑞典订单后,集团
于二月在亚洲市场实现突破,向日本提供五台 K9 电动巴士,为中国首个正式登陆日本市场的中国汽车品牌。四月,比亚迪
获得美国加州公交运营商长滩运输署 60 台 K9 纯电动巴士订单,创下美国最大的电动巴士订单纪录。五月,本集团与巴西
最大巴士车身制造商马可波罗正式签约,宣布双方将在纯电动校巴领域展开战略性合作。在欧洲市场,比亚迪与英国客车制
造商亚历山大丹尼斯公司(ADL)签署了合作协议,把绿色环保的公共交通带到了伦敦。比亚迪纯电动巴士和纯电动出租车在
全球稳定可靠的运营表现广受好评,为比亚迪在海外市场树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
在国内市场,本集团的新能源汽车已拓展至深圳、南京、杭州、珠海、大连、天津、广州、西安和长沙等国内十多个城
市。截至二零一五年底,比亚迪在深圳投入运营的纯电动出租车 e6 和纯电动大巴 K9,累计行驶里程已分别达到 3.6 亿公里
和 1 亿公里,单车最高行驶里程已达到 79 万公里和 30 万公里,创造了全球最长行驶记录。年内,集团加快推进 7+4 战略,
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全市场覆盖,其中纯电动叉车已经推向国内多个省份和城市,助力我国仓储行业实现绿色运输,为我国仓
储电动化及节能环保事业作出积极贡献。二零一五年十月,比亚迪与北京环卫集团联合打造的 T8 纯电动洗扫车重磅亮相,
圆满完成阅兵式路面清扫工作,向世界展示出中国的绿色科技和高端制造业水平。
年内,本集团不断扩充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能,新产能已逐步投放。比亚迪的新动力电池工厂采用了先进的全自动化
生产线,代表当前自主装备技术的领先水平。该工厂的建成将为新能源汽车销量的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二零一五年,比亚迪汽车总销量同比增长 1.23%至约 38 万辆。在传统燃油汽车领域,受行业环境影响,其销量比下降
9.73%至约 32 万辆。年内,集团继续积极把握国内 SUV 市场的强大需求,加大对旗下高端 SUV 车型 S7 的推广,并于十月
推出新款 SUV 车型宋燃油版,共同推动集团 SUV 产品线的快速增长。轿车方面,全新 F3 的热销给本集团的传统燃油汽车
销量带来新的增长动力。受益于产品结构改善,年内传统汽车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4.87%至约人民币 19,343 百万人民币。
比亚迪始终坚守绿色能源三大梦想,用太阳能、储能电站和新能源汽车实现从发电、储输电到用电的全产业链零排放、
无污染的绿色能源解决方案,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和高度赞誉,陆续获得联合国能源特别奖、扎耶德未来能源奖等多
项重量级奖项。在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法国巴黎举行的第 21 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1)上,比亚迪作为中国唯一受邀的
新能源汽车企业,代表中国企业的绿色科技力量,为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
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作为目前全球最具综合竞争力的手机部件及组装服务供货商之一,比亚迪通过垂直整合的一站式经营模式,为国内外手
机制造商提供整机设计、部件生产和组装服务。由于消费者对手机外观及整体使用体验提出更高要求,手机厂商逐步于更多
型号的手机中采用金属外壳及金属结构件,其于中高端智能手机市场的应用继续保持增长趋势,并逐步渗透至中低端手机市
场。为抓住金属部件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集团于年内积极投资扩充产能,以满足市场对金属部件持续增长的需求。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
二零一五年,本集团的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收入约人民币 33,263 百万元,同比上升约 35.88%。年内本集团凭借在金属
部件领域累积的经验、领先技术及成熟的生产工艺等优势,继续与国内外手机领导品牌厂商保持紧密合作,并积极开拓新客
户,先后接获多个领导手机品牌厂商的中高端旗舰机型订单。在市场增速放缓及激烈竞争的双重压力下,全球手机厂商于去
年的盈利受压并传导至上游供货商,集团相关盈利也受到一定影响。在部份智能手机、平板计算机以及其他移动智能终端产
品外壳应用由塑料向金属的转型过程中,塑料部件业务持续受压。组装业务方面,年内集团接获国内领先品牌厂商的智能手
机 EMS 订单,推动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大幅增长。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
本集团的二次充电电池主要包括锂离子电池和镍电池产品,广泛应用于手机、数码相机、电动工具、电动玩具等各种便
携式电子设备。此外,本集团亦积极研发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和太阳能电池产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及光伏电站
等领域。年内,本集团的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实现收入约人民币 6,080 百万元,同比上升约 13.88%。
年内,比亚迪建成全球最大的磷酸铁锂电池生产基地,为其新能源汽车及储能产品在全球市场的开拓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和保障。作为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生产商,集团继续提升磷酸铁锂电池的能量密度并降低成本,并同步研发更高能量密度的
新型电池,以提高新能源汽车的续航里程及整体竞争优势。
作为全球新能源领军企业,比亚迪凭借其核心技术和卓越产品,正全面打开国际市场,其多个太阳能项目现已在美国、
德国、英国、日本、印度、南非等国家成功运营。年内,本集团继续推进市场开拓,积极扩大销售,太阳能业务于年内亏损
继续收窄。
储能业务方面,比亚迪于年内加快拓展全球新能源市场的步伐,继续加大力度开拓海外市场,储能产品在美国、日本、
澳洲、南非、中国等市场不断取得新的销售业绩。在美国市场,本集团获得全球清洁能源知名企业 Invenergy LLC 在伊利诺
伊州 31.5MW 的商用储能项目,为美国最大的储能项目订单。同时,本集团成功赢得意大利输电系统的储能订单,并成功
拓展德国、澳洲等海外市场。此外,比亚迪也积极开拓国内市场,推动储能电站于国内的推广和经营。
优化业务结构及资本结构
为推动集团集中资源发展核心业务,强化集团的战略聚焦,加快业务转型升级,优化集团的资产结构和资源分配,二零
一五年二月,本集团与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暨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出售集
团旗下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九月,合力泰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已经办理完毕电子部品件 100%股
权转让过户等相关手续。
二零一五年六月,本集团完成员工持股计划,实现员工共同分享公司长期成长带来的收益。该计划旨在建立和完善利益
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
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二零一五年六月,本集团宣布拟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用于铁动力锂离子电池扩产和新
能源汽车研发等项目,以提升集团动力电池产能、解决动力电池的产能瓶颈,保障集团当前及末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供
应,同时加快新能源汽车基础技术及新车型的研发。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根据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结果,
本公司有关额外 A 股发行的申请已获批准,并于二零一六年一月获得正式批文。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将显著提升集团
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奠下坚实基础。
二零一五年七月,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此
外,比亚迪汽车金融公司也在年内正式开业,在推动集团汽车销售的同时,为集团带来了新的收入及利润来源。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80,008,968,000.00
100%
58,195,878,000.00
100%
37.48%
分行业
电子元器件制造业
6,080,075,000.00
7.60%
5,338,849,000.00
9.17%
13.88%
日用电子器件制造业
33,262,988,000.00
41.57%
24,479,565,000.00
42.06%
35.88%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40,655,203,000.00
50.81%
27,833,741,000.00
47.83%
46.06%
其他
10,702,000.00
0.01%
543,723,000.00
0.93%
-98.03%
分产品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
6,080,075,000.00
7.60%
5,338,849,000.00
9.17%
13.88%
手机部件及组装等
33,262,988,000.00
41.57%
24,479,565,000.00
42.06%
35.88%
汽车及相关产品
40,655,203,000.00
50.81%
27,833,741,000.00
47.83%
46.06%
其他
10,702,000.00
0.01%
543,723,000.00
0.93%
-98.03%
分地区
中国(包括港澳台地
72,365,195,000.00
90.45%
50,732,063,000.00
87.17%
42.6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
区)
美国
2,888,867,000.00
3.61%
2,148,425,000.00
3.69%
34.46%
欧洲
1,363,431,000.00
1.70%
1,541,286,000.00
2.65%
-11.54%
印度
58,473,000.00
0.07%
284,654,000.00
0.49%
-79.46%
其他
3,333,002,000.00
4.17%
3,489,450,000.00
6.00%
-4.48%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日用电子器件制
造业
33,262,988,000.00
30,300,150,000.00
8.91%
35.88%
42.42%
-4.18%
交通运输设备制
造业
40,655,203,000.00
30,982,083,000.00
23.79%
46.06%
37.33%
4.84%
分产品
手机部件及组装
等
33,262,988,000.00
30,300,150,000.00
8.91%
35.88%
42.42%
-4.18%
汽车及相关产品
40,655,203,000.00
30,982,083,000.00
23.79%
46.06%
37.33%
4.84%
分地区
中国(包括港澳
台地区)
72,365,195,000.00
59,359,020,000.00
17.97%
42.64%
40.06%
1.51%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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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行业分类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电子元器件制造
业
主营业务成本
4,960,989,000.00
7.46% 4,518,229,000.00
9.19%
9.80%
电子元器件制造
业
其他业务成本
260,828,000.00
0.39%
279,173,000.00
0.57%
-6.57%
日用电子器件制
造业
主营业务成本
30,249,389,000.00
45.48% 21,164,054,000.00
43.07%
42.93%
日用电子器件制
造业
其他业务成本
50,761,000.00
0.08%
111,528,000.00
0.23% -54.49%
交通运输设备制
造业
主营业务成本
30,517,995,000.00
45.88% 21,900,890,000.00
44.56%
39.35%
交通运输设备制
造业
其他业务成本
464,088,000.00
0.70%
659,447,000.00
1.34% -29.62%
其他
其他业务成本
9,509,000.00
0.01%
510,565,000.00
1.04% -98.14%
单位:元
产品分类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二次充电电池及
光伏
主营业务成本
4,960,989,000.00
7.46% 4,518,229,000.00
9.19%
9.80%
二次充电电池及
光伏
其他业务成本
260,828,000.00
0.39%
279,173,000.00
0.57%
-6.57%
手机部件及组装
等
主营业务成本
30,249,389,000.00
45.48% 21,164,054,000.00
43.07%
42.93%
手机部件及组装
等
其他业务成本
50,761,000.00
0.08%
111,528,000.00
0.23% -54.49%
汽车及相关产品 主营业务成本
30,517,995,000.00
45.88% 21,900,890,000.00
44.56%
39.35%
汽车及相关产品 其他业务成本
464,088,000.00
0.70%
659,447,000.00
1.34% -29.62%
其他
其他业务成本
9,509,000.00
0.01%
510,565,000.00
1.04% -98.14%
说明
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2015年,本集团新设13家子公司(2014年:21家),注销2家子公司(2014年:无),处置1家子公司(2014年:1家),视同处置,
未纳入合并范围1家子公司(2014年:无)。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26,694,277,000.00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33.37%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第一大客户
9,357,180,000.00
11.70%
2
第二大客户
8,269,583,000.00
10.34%
3
第三大客户
5,361,066,000.00
6.70%
4
第四大客户
2,040,849,000.00
2.55%
5
第五大客户
1,665,599,000.00
2.08%
合计
--
26,694,277,000.00
33.37%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6,848,040,000.00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2.68%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供应商一
3,145,195,000.00
5.83%
2
供应商二
1,562,357,000.00
2.89%
3
供应商三
1,173,729,000.00
2.17%
4
供应商四
555,434,000.00
1.03%
5
供应商五
411,325,000.00
0.76%
合计
--
6,848,040,000.00
12.68%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
销售费用
2,867,992,000.00
2,228,758,000.00
28.68% 主要是售后服务费和广告展览费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
5,415,060,000.00
4,430,271,000.00
22.23% 主要是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1,445,995,000.00
1,389,125,000.00
4.09% 基本持平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历来重视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和创新工作,将新产品研发作为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证。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15 年
2014 年
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
21,356
22,236
-3.96%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10.89%
11.89%
-1.00%
研发投入金额(元)
3,675,363,000.00
3,679,848,000.00
-0.1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4.59%
6.32%
-1.73%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1,676,864,000.00
1,815,152,000.00
-7.62%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
的比例
45.62%
49.33%
-3.71%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2,963,841,000.00
56,791,485,000.00
46.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9,121,747,000.00
56,753,416,000.00
39.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42,094,000.00
38,069,000.00
9,992.4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54,313,000.00
1,323,344,000.00
123.2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560,753,000.00
9,285,046,000.00
46.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06,440,000.00
-7,961,702,000.00
33.2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281,148,000.00
30,083,067,000.00
-2.6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531,363,000.00
22,812,118,000.00
-1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49,785,000.00
7,270,949,000.00
20.3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90,065,000.00
-621,476,000.00
-452.40%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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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5年为人民币3,842,094千元,较2014年人民币38,069千元变动9992.45%,主要是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5年为人民币-10,606,440千元,较2014年人民币-7,961,702千元变动33.22%,主要是购建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占利润总额
比例
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
1,210,370,000.00
31.89% 主要是由于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
否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8,207,000.00
0.48% 主要是 15 年有衍生金融资产
否
资产减值
551,648,000.00
14.54% 坏账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否
营业外收入
703,235,000.00
18.53% 主要是政府补助和供应商赔款等
否
营业外支出
84,214,000.00
2.22% 主要是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等
否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
比例
金额
占总资
产比例
货币资金
6,596,426,000.00
5.71%
4,453,164,000.00
4.74%
0.97%
主要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导致
银行存款增加,致使期末比期初数增
加 48%
应收账款
21,519,093,000.00
18.63% 13,751,929,000.00 14.63%
4.00%
主要是汽车业务销售增加导致应收
相应增加,致使期末比期初数增加
56%
存货
15,750,550,000.00
13.64%
9,978,317,000.00 10.61%
3.03%
主要是汽车业务规模扩大导致存货
需求增加,致使期末比期初数增加
58%
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0.00
0.00%
0.00% 无
长期股权投资
1,888,715,000.00
1.64%
1,413,553,000.00
1.50%
0.14% 无
固定资产
32,368,535,000.00
28.03% 30,014,805,000.00 31.93%
-3.90%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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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5,757,798,000.00
4.99%
6,364,617,000.00
6.77%
-1.78% 无
短期借款
19,943,800,000.00
17.27% 12,676,440,000.00 13.48%
3.79% 无
长期借款
6,745,955,000.00
5.84%
7,988,331,000.00
8.50%
-2.66% 无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计入权益的累计
公允价值变动
本期计提
的减值
本期购买金额
本期出售
金额
期末数
金融资产
1.衍生金融资
产
18,207,000.00
18,207,000.00
2.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
1,311,215,000.00
1,725,000,000.00
3,036,215,000.00
金融资产小计
18,207,000.00
1,311,215,000.00
1,725,000,000.00
3,054,422,000.00
上述合计
18,207,000.00
1,311,215,000.00
1,725,000,000.00
3,054,422,0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五、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1,888,715,000.00
1,413,553,000.00
33.61%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
资产类
别
初始投资
成本
本期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动
报告期内购
入金额
报告期内
售出金额
累计投资
收益
期末金额
资金来源
金融衍
生工具
0.00
18,207,000.00
0.00
0.00
0.00
0.00 18,207,000.00 自有资金
合计
0.00
18,207,000.00
0.00
0.00
0.00
0.00 18,207,000.00
--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募集方式
募集资金
总额
本期已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已累计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报告期内
变更用途
的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比例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总额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
向
闲置两年
以上募集
资金金额
2015
公开
150,000
150,000
150,000
0
0
0.00%
0 无
0
合计
--
150,000
150,000
150,000
0
0
0.00%
0
--
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461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4 日完成了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1500 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 149,230.19 万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全部按照用途计划使用完毕。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交易
对方
被出
售股
权
出售
日
交易价
格(万
元)
本期初
起至出
售日该
股权为
上市公
司贡献
的净利
润(万
元)
出售对公司
的影响
股权出
售为上
市公司
贡献的
净利润
占净利
润总额
的比例
股权出售
定价原则
是否
为关
联交
易
与交易
对方的
关联关
系
所涉及
的股权
是否已
全部过
户
是否按计
划如期实
施,如未
按计划实
施,应当
说明原因
及公司已
采取的措
施
披露
日期
披露索
引
合力
泰科
技股
份有
限公
司
深圳
市比
亚迪
电子
部品
件有
限公
司
100%
股权
2015
年 09
月 30
日
230,000
10,765
本次出售将
强化集团的
战略聚焦,加
快集团的业
务转型升级,
优化集团的
资产结构和
资源配臵,推
动集团集中
资源发展核
心业务,有利
于促进集团
新能源汽车
业务的长远
发展。同时,
出售股权带
来的现金流
入将有助于
改善集团债
务结构,缓解
集团资金压
力,对减少财
务费用也有
积极影响。
50.94%
根据具有
证券业务
资格的资
产评估机
构出具的
资产评估
报告中的
深圳市比
亚迪电子
部品件有
限公司全
部股权之
评估值作
为参考,
双方协商
确认。
否
非关联 是
是
2015
年 09
月 23
日
《中国
证券
报》、
《证券
时报》、
《证券
日报》、
《上海
证券
报》、巨
潮资讯
网
(http://
info.co
)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4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惠州比亚迪
电池有限公
司
子公司
锂离子电池及汽
车零部件的研发、
生产及销售
15,000 万美
元
9,741,484,00
0.00
1,880,604,00
0.00
7,410,861,00
0.00
245,767,000.
00
232,233,000.
00
比亚迪汽车
工业有限公
司
子公司
汽车及汽车零部
件的研发、生产及
销售
44,800 万美
元
66,628,710,0
00.00
4,764,581,00
0.00
33,301,995,0
00.00
771,429,000.
00
596,695,000.
00
惠州比亚迪
电子有限公
司
子公司
手机零部件的研
发、生产及销售
11,000 万美
元
10,018,563,0
00.00
4,716,854,00
0.00
16,552,583,0
00.00
275,732,000.
00
251,919,000.
00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
处置
对公司经营和税前利润产生正面影响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视同处置
无重大影响
上海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注销
无重大影响
BYD Holding Inc
注销
无重大影响
武汉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泸州市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比亚迪(澳门)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BYD ENERGY DO BRASIL LTDA.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BYD CHILE SPA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杭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汕尾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深圳市比亚迪光伏投资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佛山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太原比亚迪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广州市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韶关比亚迪叉车销售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
无重大影响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无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中的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5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展望二零一六年,作为十三五的开局之年,随着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深化,预期中国经济增速将止跌回稳,新兴产业
有望继续维持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预计将继续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并将保持快速增长。本集团将继续秉持技术、质量、
责任的发展理念,凭借于汽车、电池两大领域的领先技术优势和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电控的三大核心技术,着力发展新
能源汽车业务,通过新能源汽车业务的突破,推动全球汽车工业向绿色环保的变革。
汽车业务
展望二零一六年,中国汽车市场将进入微增长时代,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然而,随着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和国民人均
收入持续平稳上升,预计我国乘用车消费未来仍将保持小幅增长。其中,轿车市场将继续小幅衰退,而 SUV 的市场需求则
相对旺盛,有望实现快速增长。
随着新能源汽车上升为国家战略,各级政府将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各个环节提供更加全面的政策支持。而新能源汽
车性能的提升以及经济效益优势的逐步显现,将实现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逐渐从政策驱动转向基本面驱动,进入全面提速阶段。
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有效解决了动力系统和续航里程的问题,成为当下更适合私家车消费者的选择,有望继续保持高
速增长。本集团对新能源汽车业务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
未来,比亚迪将进一步扩大公司新能源车的应用范围,继续向全方位全市场拓展。私家车方面,本集团预期备受消费者
青睐的秦和唐有望随着产能的稳步扩张和升级车型的推出持续热销,继续带动集团的新能源汽车销量。结合集团于新能源汽
车领域的领先优势和自主品牌在 SUV 市场强势崛起的契机,集团将于二零一六年推出插电式混合动力 SUV 车型宋及元,进
一步巩固和提升集团于新能源汽车市场的领导地位。
公共交通领域,本集团将加快拓展国内外市场,凭借比亚迪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的领先优势,提高市场渗透率,扩大市
场份额,塑造国际化的品牌效应。此外, 7+4 布局逐步为本集团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全面发展奠定良好基础,集团将加大
力度开拓城市商品物流、环卫和仓储等细分市场,继续推动新能源商用车在全国的发展。
传统燃油汽车方面,整体行业仍然承受着较大的增速下行压力,乘用车销量增幅预计将继续趋缓。然而,自主品牌 SUV
在多功能性、驾乘体验和性价比表现等方面仍体现出明显优势,有望继续成为中国汽车市场的重要成长动力。基于 SUV 市
场的持续增长,集团将把握市场契机积极部署推出更多 SUV 车型,准确定位消费者群体,细分目标市场,为传统燃油汽车
业务的发展增添新动力。
此外,车联网和智能驾驶逐渐成为汽车产业发展的潮流,汽车智能化将成为汽车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本集团将积极投
入布局车联网和智能驾驶领域,打造汽车智能系统、构筑车云互联平台,为用户提供综合智能的驾驶解决方案,给消费者带
来更加便利、舒适、安全的驾乘体验。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6
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根据 IDC 报告预测,智能手机出货量于未来五年的增幅将逐年下降,预期至二零一九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 7.4%。随着
市场增速的下滑,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手机厂商将更加倾向于推出选用金属外壳的新机型,以提升产品吸引力。未来,预
计金属外壳在中高端智能手机领域的渗透率将继续提升,并将进一步下沉至中低端机型,推动金属外壳市场需求的持续成长。
未来,集团将通过不断提升的技术研发水平及更加优质的产品,继续加强与全球领导品牌厂商的合作,同时积极争取更多新
客户的订单,实现集团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的持续成长。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
二次充电电池方面,未来集团将继续开拓锂离子电池和镍电池的应用范围,巩固集团的市场地位。动力电池方面,本集
团将密切审视市场情况,继续推动电池产能的稳步扩张,以应对快速提升的下游需求。集团亦将同步研发更高能量密度的新
型电池,以提高新能源汽车的续航里程及整体竞争力。同时,集团将进一步优化工艺流程,通过规模效应降低单位生产成本,
进一步提升比亚迪的整体竞争优势。
光伏业务方面,本集团将继续拓展海外市场,扩大产品应用范围,致力提升该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同时,比亚迪作为
全球领先的储能解决方案供货商,将致力于储能系统在全球更多国家和地区的推广和应用。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5 年 01 月 15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01
月 15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1 月 16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01
月 16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1 月 22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01
月 22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1 月 23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1
月 23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1 月 26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1
月 26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1 月 2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1
月 28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2 月 02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7
月 2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2 月 04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2
月 4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2 月 09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02
月 9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2 月 10 日 电话沟通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2
月 10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2 月 11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2
月 11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4 月 01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4
月 1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4 月 02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4
月 2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4 月 03 日 电话沟通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4
月 3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4 月 09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4
月 9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5 月 07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5
月 7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5 月 0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5
月 8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5 月 11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5
月 11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一)》
2015 年 05 月 11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5
月 11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二)》
2015 年 05 月 12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5
月 12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5 月 25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5
月 25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一)》
2015 年 05 月 25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5
月 25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二)》
2015 年 06 月 10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6
月 10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9 月 11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9
月 11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9 月 16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9
月 16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9 月 16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9
月 16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8
2015 年 09 月 1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9
月 18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09 月 23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9
月 23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11 月 09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11
月 9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11 月 10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11
月 10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11 月 1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11
月 18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11 月 19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11
月 19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12 月 01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12
月 1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12 月 0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12
月 8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一)》
2015 年 12 月 0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年 12
月 8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二)》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6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对公司2014年度利润不进行利润
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一般营运资金的需求。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是
公司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3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对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对公司2014年度利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一般营
运资金的需求。
3、2015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2015年度利
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一般营运资金的需求。该
方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的比率
以其他方式现
金分红的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
金分红的比例
2015 年
0.00
2,823,441,000.00
0.00%
0.00%
2014 年
0.00
433,525,000.00
0.00%
0.00%
2013 年
123,800,000.00
553,059,000.00
22.38%
22.3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
预案的原因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 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原因在于:公司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批文,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即 2016 年 1 月 25 日起 6 个月内有效。根据中国证监会《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95 号)第十七条之规定,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如果公司在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实施利润分配后再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将与发行时
间窗口产生矛盾。从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 2015 年度不进行利
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
一般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计划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于 2016 年度中期拟
根据现金流情况进行利润分配。
满足公司一般营运资金的需求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资产重组时
所作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
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1、王传福、
吕向阳、夏佐
全、融捷投资
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简称
“融捷投资”);
2、王传福、
股份限售承
诺
1、2009 年 9 月,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
的 A 股股东王传福、吕向阳、夏佐全、融
捷投资分别签署《不竞争承诺》,向本公司
作出承诺:
a.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不以任何方式从
事,包括但不限于单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
接从事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相似
请见“承诺内
容”
1、报告期内
承诺人严格
履行承诺;
2、报告期内
承诺人严格
履行承诺;
3、报告期内,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1
吕向阳、王传
方、王海涛、
吴昌会、何志
奇、融捷投
资、广州信衡
通网络技术
有限公司、合
肥晓菡商贸
有限责任公
司、本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的
其他非境外
上市股股东、
张辉斌、吕守
国、吕子菡及
张长虹;3、
王传福
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b.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人/本公司其他
关联企业不从事于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
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
务。不直接或间接投资控股于业务与比亚迪
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
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c.如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参股的公司从
事的业务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有竞争,
则本人/本公司将作为参股股东或促使本人/
本公司控制的参股股东对此等事项实施否
决权。不向其他业务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
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
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比亚
迪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专有技术或销售渠道、
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d.如果未来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拟从事的新业务可能与比亚迪
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本人/本公
司将本着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优先的原
则与比亚迪协商解决。
e.如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所控制的其
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比亚迪及其控股
子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
同业竞争的,本人/本公司承诺将上述商业
机会通知比亚迪,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
间内,如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作出愿意利
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本人/本公司
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无条件放
弃该商业机会,以确保比亚迪及其全体股东
利益和控股子公司不受损害;如果比亚迪不
予答复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视为放弃该
商业机会。
f.在比亚迪发行 A 股并上市后,如本人/本
公司及/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比
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出现同业竞争的
情形,本人/本公司将促使比亚迪依据有关
同业竞争的信息披露规则,详细地披露同业
竞争的性质、涉及同业竞争的相关交易的具
体情况以及本人/本公司是否履行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接受投资者的监督。
2、(1)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传
福及本公司股东吕向阳、王传方、王海涛、
本公司并未
发生因税收
优惠、社会保
险或住房公
积金问题而
需要补缴或
缴纳任何税
款、滞纳金或
罚款。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2
吴昌会、何志奇、融捷投资、广州信衡通网
络技术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
的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王传福在其担任
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吕向阳在
其担任本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
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五十。此外,吕向阳进一步承诺:自本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融捷投资间接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通过融
捷投资间接持有的股份。其在本公司担任董
事期间,其每年转让的融捷投资股权不超过
其持有融捷投资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融捷投资
股权。融捷投资进一步承诺:吕向阳控股融
捷投资期间,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
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吕向
阳不再控股该公司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2)本公司股东合肥晓菡商贸有限责任公
司承诺:对于吕子菡通过其间接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
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而其
持有的本公司其他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
的股份。
(3)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的其
他非境外上市股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
有的股份。其中担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夏佐全、杨龙忠、王念强、吴经胜、
毛德和、何龙、夏治冰还承诺:在上述锁定
期满后,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3
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
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五十。此外,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进一步承诺:张辉斌控股广州渐进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
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张辉
斌不再控股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后
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本公司监事张辉斌承诺: 其所持广州
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自本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权,也不由广州渐进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权。其在本
公司担任监事期间,其每年转让的广州渐进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不超过其持有广州
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广
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5)吕守国、吕子菡及张长虹就其通过广
州信衡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合肥晓菡商贸
有限责任公司、融捷投资间接所持本公司的
股份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广
州信衡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合肥晓菡商贸
有限责任公司、融捷投资间接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通过广州信衡通
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合肥晓菡商贸有限责任
公司、融捷投资间接持有的股份。
3、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传福先
生针对本公司税收优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
积金问题分别作出承诺。
承诺:如果税务机关在任何时候认定公司及
其有关下属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
公司、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比亚迪汽
车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
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深圳
比亚迪电池模具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电
子有限公司、深圳比亚迪技工学校)享受的
深圳特区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不合法,要
求补缴企业所得税,本人将全额承担上述应
补缴的税款及其滞纳金、罚款(如有)等,
并放弃对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追索权,保证公
司及上述下属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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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承诺: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在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期间未为其聘用
的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而遭受任
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门、社保部门或其他政府机关要求缴纳滞纳
金或被罚款,及被员工要求承担支付义务或
赔偿义务,该等缴纳滞纳金、罚款或支付及
赔偿义务将由本人全额承担,且不需本公司
及其下属公司支付任何对价,并放弃对本公
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追索权,保证不使本公司
或其下属公司遭受任何损失。
承诺: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在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之间未为其聘
用的员工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而遭受
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住房公积金管理
部门或其他政府机关要求缴纳滞纳金或被
罚款,及被员工要求承担支付义务或赔偿义
务,该等缴纳滞纳金、罚款或支付及赔偿义
务将由本人全额承担,且不需公司及其下属
公司支付任何对价,并放弃对公司及其下属
公司的追索权,保证公司或其下属公司不因
此遭受任何损失。
股权激励承
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王传福
其他承诺
承诺:1、自 2015 年 6 月 18 日起连续六个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
司股份总数 5%,且承诺除向员工持股计划
出售股份外不会再减持公司股份。
2、自 2015 年 6 月 24 日起连续六个月内不
再出售公司股份。
请见“承诺内
容”
报告期内承
诺人严格履
行承诺
王传福、吕向
阳
其他承诺
承诺:自 2016 年 1 月 14 日起六个月内,不
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请见“承诺内
容”
报告期内承
诺人严格履
行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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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本集团新设13家子公司(2014年:21家),注销2家子公司(2014年:无),处置1家子公司(2014年:1家),视同处置,
未纳入合并范围1家子公司(2014年:无)。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78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1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李剑光、邓帮凯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258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10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周文乐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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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诉讼(仲
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
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
决执行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1、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等
和本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之间的
侵权诉讼-人民币
650.7 否
状书往来
阶段
暂无审理结果
无
不适用
2. 优派环宇通信技术(北京)有限
公司和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
司(即 BE)联营合同纠纷 -人民币
593 否
正在诉讼
程序中
暂无审理结果
无
不适用
3. 苏州新大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
司与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销
售款项纠纷-人民币
666 否
进入执行
程序
暂无审理结果
正在执行
不适用
4. 南通大生比亚迪汽车销售服务有
限公司与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的销售款项纠纷-人民币
1,019 否
进入执行
程序
暂无审理结果
正在执行
不适用
5.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和山西利民
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购销合同纠纷-
人民币
1,971.74 否
进入执行
程序
山西利民赔偿比
亚迪汽车有限公
司各项经济损失
14,840,300 元。一
审诉讼费 161,543
元,反诉费 70,902
元,由比亚迪公司
负担 61,543 元,
山西利民负担
170,902 元,二审
诉讼费 231,760
元,由比亚迪公司
负担 23,176 元,
山西利民负担
正在执行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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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584 元。
6.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与爱佩
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
港爱佩仪”)和爱佩仪光电技术(深
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爱佩
仪”)购销合同纠纷-人民币
1,021 否
合并审
理,等待
裁决
暂无审理结果
无
不适用
7.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和
Solar Power Utility Holdings Limited.
的购销合同纠纷-美元
449.94 否
最终裁决
香港 SPU 应向
商洛比亚迪 1、支
付 4,499,437.65 美
元;2、按 8%年
利率支付自 2011
年 8 月 23 日起至
实际支付日止的
利息;3、支付相
关诉讼费用。2012
年 12 月 17 日,商
洛比亚迪向香港
高院正式提起对
香港 SPU 的破产
清算申请,要求香
港 SPU 偿还
4,613,521.73 美元
及 81,629.73 港币
(包括货款、利息
及诉讼费用)
清算过程中
不适用
8. BYD Europe B.V.与优太太阳能科
技(上海)有限公司、浙江优太新
能源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美
元
724.02 否
正在诉讼
程序中
暂无审理结果
无
不适用
9.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与嘉兴优太
太阳能有限公司的购销合同纠纷-人
民币
1,101 否
进入执行
程序
支付货款及逾期
付款利息,并承担
一、二审诉讼费用
正在执行
不适用
注:
1、 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等和本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之间的侵权诉讼
2007年6月11日,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
法院(以下简称“高等法院”)起诉,指控本公司、比亚迪香港、金菱环球有限公司、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领裕国际有限公
司、天津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使用声称自原告处非法获得的机密资料,并凭
借原告若干雇员的协助直接或间接利诱并促使原告的多名前雇员(部分其后受雇于被告)违反其与前雇主(原告)之间的合
约及保密责任,而向被告披露其在受雇于原告期间获得的机密资料。此外,原告提出被告知悉或理应知悉该等资料的机密性,
但仍准许或默许不当使用该资料而建立了一个与原告极度相似的手机生产系统。原告于2007年10月5日中止该起诉,并于同
日基于类似事实及理由作为原告向高等法院提起新诉讼,要求判令被告禁止继续使用或利用原告的机密资料;交付其占有、
管理和使用原告的所有文件材料;向原告交付其通过机密资料所获得的收益;支付损害赔偿(包括机密资料的估计成本人民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8
币2,907,000元,以及原告因其承担机密资料的保密责任而应向其它当事人支付的赔偿金人民币3,600,000元,以及丧失商业机
会,有关损失金额有待估计),以及惩罚性损害赔偿,利息,其他法律救济和费用。
2007年11月2日,本公司及比亚迪香港递交搁置上述法律诉讼的申请。2008年6月27日,高等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搁置申
请。
2009年9月2日,上述原告更改其起诉状,增加富士康精密组件(北京)有限公司作为原告。
2009年10月2日,被告对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
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提起反诉,对该等公司自2006年以来利用不合法手段干涉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共谋
行为、书面及口头诽谤,导致经济损失的行为提出如下诉讼请求:本公司请求法院颁布禁令禁止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和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广播、发表及促使发表针对本公司的言论或任何抵毁本公司的类似文字;要求判令鸿海精密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赔偿由于书面及口头诽谤而产生的损失(包括加重赔偿和惩罚性赔偿);要求判令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赔
偿由于书面诽谤而产生的损失(包括加重赔偿和惩罚性赔偿);要求判令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
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赔偿非法干涉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造成的损失、
共谋行为造成的损失、利息、诉讼费用以及其他济助方式。
2010年1月21日,原告基于没有合理的诉讼因由等原因,向法庭申请剔除被告反诉书中的部分段落内容。2010年8月24
日,法庭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剔除申请。2010年9月28日,原告针对前述判决提出上诉申请。2010年12月31日,法庭批准
该上诉申请。针对该上诉申请,法庭于2011年9月16日和2012年5月24日进行了聆讯,2012年6月20日,法庭宣布判决,驳回
上诉方关于剔除请求的上诉。
2012年1月30日,原告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其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去请求函,拷贝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保存的移动硬盘里的资料。2012年4月13日,被告对该申请进行回复:除了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去请求函外,还要求一并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和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并且通过它们向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
和北京九州世初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发去请求函,请求上述机关或单位协助调取或披露与本案密切相关的当事人电脑、移
动硬盘副本和案件卷宗等证据材料。2012年10月11日,香港高等法院决定推迟原定于2012年10月18日关于以上申请的聆讯,
时间另行决定。
2013 年 6 月 6 日,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
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反诉被告)就被告反诉提出答辩,辩称被控的干涉被告经营及共谋行为依中国大陆法律不可诉,
而被控的书面及口头诽谤为依台湾法律所实施的法定披露,因此被告对其的反诉不成立;2013 年 6 月 27 日,被告向高等法
院申请针对反诉被告的答辩进行反驳,2013 年 7 月 4 日,法庭将原定于 2013 年 7 月 5 日针对该申请的聆讯推迟至 2013 年
10 月 15 日,并要求被告于 42 天内(法庭假期不计算在内)将其起草的答辩状提交反诉被告;2013 年 10 月 15 日,被告律
师将起草的答辩状提供给反诉被告;2013 年 11 月 22 日,香港高等法院准予被告于 12 月 6 日前就反诉被告的答辩状提交正
式答复,同时确定双方于 120 天内交换证据清单;2013 年 12 月 6 日,被告向法院正式提交对反诉被告答辩的回复。2014
年 3 月 21 日,双方共同向法院提交同意通知,要求自法庭决定之日起延期 84 天交换证据清单,2014 年 3 月 24 日,法庭准
予延期。 2014 年 7 月 4 日双方互换证据清单。
鉴于法律程序尚处于初期阶段,故无法确定该诉讼的最终结果。因此,该诉讼是否可能导致本集团的赔偿义务尚不确
定,而且假如该诉讼可能会导致赔偿义务,其金额亦不能可靠地计量,本集团并无计提相关的预计负债。
2、优派环宇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和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
2012年12月28日优派环宇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派公司”)作为原告因联营合同纠纷向北京市海
淀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其与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于2009年5月1日签署的《战
略性紧密合作合同》及补充协议因比亚迪违约而解除,比亚迪应向其支付合同款人民币5,160,222.40元及利息人民币
669,782.53(合计5,830,004.93元),因比亚迪违约解除合同给其造成的其他损失人民币100,000元,并请求判令由比亚迪承担
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法院于2013年4月16日第一次开庭审理了此案,于2013年5月30日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审理,于2013年8
月8日进行了第三次开庭审理,于2014年8月4日进行第四次开庭审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13日下达了一审判决,判决原、被告双方签署的《战略性紧密合作合同》、《战略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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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紧密合作合同补充协议》予以解除;判令比亚迪电子国际向优派支付款项4,219,205.32及相应利息损失;判令比亚迪电子
国际支付诉讼费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一元44,261.00,支付审计费四万四千二百三十五元44,235.00;驳回优派其他诉讼请求。
比亚迪电子国际不服一审判决,于2014年11月10日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要求撤销一审判决;要求驳回优派全部诉讼请
求;改判由优派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法院受理上诉请求后,于2015年7月2日进行了二审第一次开庭审理。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二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比亚迪电子国际不服二审判决,拟就本案提起再
审申请。
目前该案正在诉讼程序中。
本案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较小,因此,该诉讼对本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均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苏州新大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销售款项纠纷
2013 年 9 月 23 日,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下称“比亚迪汽车销售”)作为原告,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要求苏州新大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苏州新大生”)支付其对比亚迪汽车销售的汽车销售相关业务款项
6,662,880 元,法院已受理该案。2014 年 3 月变更诉讼请求为要求苏州新大生支付其对比亚迪汽车销售的汽车销售相关业务
款项 9,983,273.44 元。2014 年 9 月 23 日已开庭审理,并于 2014 年 10 月 31 日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苏州新大生于判决生效之
日起偿还比亚迪汽车销售业务款项 9,983,273.44 元及利息。该一审判决已经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生效。比亚迪汽车销售于 2015
年 1 月 26 日已申请强制执行。
目前该案正在强制执行中。
4、南通大生比亚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销售款项纠纷
2013 年 9 月 23 日,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下称“比亚迪汽车销售”)作为原告,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要求南通大生比亚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南通大生”)支付其对比亚迪汽车销售的汽车销售相关业务款项
10,191,340 元。法院已受理该案,2014 年 3 月变更诉讼请求为要求南通大生支付其对比亚迪汽车销售的汽车销售相关业务款
项 14,071,145.03 元,法院判决南通大生偿还 14,182,372 元及自 2013 年 09 月 18 日起至付款之日的利息,比亚迪汽车销售已
申请强制执行。
目前该案正在强制执行中。
5、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和山西利民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购销合同纠纷
2009年9月15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下称“比亚迪汽车”)作为原告因产品质量纠纷向西安市中级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山西利民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山西利民”)赔偿“三包”旧件排气管的
经济损失人民币9,638,215.61 元,原告库房内的“三包”旧件排气管由原告按废旧物资处理,并判令被告赔偿
原告的三元催化剂的经济损失10,079,163.24 元,并承担该案件的诉讼费。
2009年11月12日,山西利民对比亚迪汽车提起反诉,要求比亚迪汽车支付货款人民币16,423,500.09 元及
自2008年2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迟延付款利息损失,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10年5月2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山西利民赔偿比亚迪汽车“三包”旧件排气
管的经济损失人民币9,638,215.61元;比亚迪汽车库房内的“三包”旧件排气管由山西利民自行拉走,逾期不
拉走,则由比亚迪汽车按废旧物资自行处理;山西利民赔偿比亚迪汽车三元催化剂的经济损失人民币
10,079,163.24元;比亚迪汽车向山西利民支付货款人民币4,833,140.8元。上述双方数额抵消后,山西利民赔
偿比亚迪汽车各项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4,884,238.05元。案件诉讼费人民币161,543元,反诉费人民币70,902
元,由比亚迪汽车负担人民币61,543元,山西利民负担人民币170,902元。
2010年6月9日,一审被告山西利民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驳回比亚迪汽车的全部诉讼请求,
由比亚迪汽车向其支付货款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6,423,500.09元及逾期利息,并承担该案全部诉讼费用。
2010年9月8日,该案件第二次开庭(二审第一次开庭)。2011年7月8日,该案件第三次开庭(二审第二次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0
开庭)。
2012年9月28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西民三初字第66
号民事判决书第一、二、三、五项;变更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西民三初字第66号民事判决书第四项为:
比亚迪公司向山西利民支付货款4877078.85元。双方所付金额相抵后,山西利民赔偿比亚迪公司各项经济损失
14840300元。一审诉讼费161543元,反诉费70902元,由比亚迪公司负担61543元,山西利民负担170902元,二
审诉讼费231760元,由比亚迪公司负担23176元,山西利民负担208584元。因山西利民未能履行终审判决书,比
亚迪汽车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被受理,该案业已进入执行程序。
本案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较小,在上述纠纷发生后,山西利民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已经不再为本集团供货且
本集团已经重新选择供货商,因此,该诉讼对本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与爱佩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和爱佩仪光电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
纷
2013 年 10 月 8 日,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惠州比亚迪”)作为原告,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爱佩
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香港爱佩仪”)和爱佩仪光电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下称“深圳爱佩仪”)偿还拖欠货款 1,621,365.00
美元(按 6.1415:1 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 9,957,613.15 元),以及赔偿逾期付款损失人民币 253,836.16 元。
2014 年 1 月 22 日,香港爱佩仪向中院提交反诉状,请求法院判决惠州比亚迪向其支付物料货款人民币 9,681,482.34 元,
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452,609.28 元,两项合计 10,134,091.62 元。法院于 2014 年 4 月受理了香港爱佩仪的反诉,并于 2014
年 5 月 12 日开庭对本诉及反诉进了合并审理。目前正等待法院判决。
7、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和Solar Power Utility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SPU公司”)
的购销合同纠纷
2011年8月23日,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洛比亚迪”)作为原告因合同纠纷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
院(以下简称“香港高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Solar Power Utility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SPU公司”)
赔偿其损失共计4,499,437.63美元(其中,3,550,000美元为合同约定的标的价款;949,437.63美元为原告因被告违约另行
以高价购买替代硅片,而对原告所造成的价格差异损失),或由被告退还原告之前已支付的3,550,000美元(如前述价格差
异损失未获得香港高院支持);同时还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利息损失、费用和/或其他救济责任。2011年9月30日,商洛比亚
迪就前述请求,向香港高院提出简易判决申请,要求进行简易判决。香港高院于2012年5月8日开庭审理该申请,并作出裁决:
1、本案进入普通程序;2、SPU部分赔偿商洛比亚迪50%律师费用(后经双方协商确定为HK70,000)等。2012年6月7日商洛比
亚迪向香港高院提出中期付款(interim payment)申请,要求香港SPU公司先期返还未交付的85%硅片价值3,017,500美元。
香港高院于2012年8月17日就中期付款申请进行了开庭审理,并当庭下达口头命令:1、香港SPU公司应于命令下达之日起28
日内向商洛比亚迪支付1,700,000美元;2、香港SPU公司应承担商洛比亚迪因中期付款申请所花费的所有费用。2012年10月
12日,因香港SPU公司到期未能履行中期付款命令, 商洛比亚迪向香港SPU公司发出法定要求偿债书(STATUTORY DEMAND),
要求香港SPU 公司在偿债书送达之日起21日内向商洛比亚迪支付1,700,000美元,否则,商洛比亚迪将向法院提起对香港SPU
公司进行清算的申请。2012年10月29日商洛比亚迪向香港高院申请进行除权判决(unless order),香港高院于2012年11
月2日下达命令:如果香港SPU不能在7日内向商洛比亚迪支付1,700,000美元,其所有针对本案的抗辩及反请求将均不予以支
持,高院将下达裁决要求香港SPU向商洛比亚迪支付4,499,437.65美元及利息和相关费用。2012年12月13日高院下达最终裁
决(Judgment): 香港SPU应向商洛比亚迪1、支付4,499,437.65美元;2、按8%年利率支付自2011年8月23日起至实际支付日
止的利息;3、支付相关诉讼费用。2012年12月17日,商洛比亚迪向香港高院正式提起对香港SPU的破产清算申请,要求香港
SPU偿还4,613,521.73美元及81,629.73港币(包括货款、利息及诉讼费用)。香港高院于2013年2月20日对该申请进行了审
理,并下达了对香港SPU的清算命令。后经两次债权人会议,选定了正式清算人,目前正在清算过程中。
本案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较小,且诉讼系由于其他当事人侵害本公司下属公司的权益的原因引起,因此,该诉讼对本
公司本次发行及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均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1
8、BYD Europe B.V.与优太太阳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浙江优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优
太”)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4 年 5 月 21 日,BYD Europe B.V.(下称“欧洲比亚迪”)作为原告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嘉兴中院”)
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优太太阳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太太阳能”)、浙江优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
江优太”)对第三人 UPSOLAR CO.,LTD(优太(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优太”)履行《采购合同》及其
相关协议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向欧洲比亚迪支付国际优太拖欠的货款、违约金及其他费用共计美元$7,240,184.66(折
合人民币 45,537,865.4375 元),以及仲裁费用人民币 576,432 元,且加倍支付以上款项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承担本
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嘉兴中院于 2014 年 6 月 11 日受理了本案。欧洲比亚迪同时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查封优太太阳能、浙江
优太名下价值人民币 13,240,400.28 元财产。嘉兴中院于 2014 年 7 月 1 日下达了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优太太阳能、浙江优
太的银行存款 13,240,400.28 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嘉兴中院于 2014 年 8 月 13 日、9 月 23 日、2015 年 1 月 29 日进
行了三次开庭审理,并于 2015 年 2 月 10 日制作了一审判决书,裁定驳回欧洲比亚迪的所有诉讼请求。欧洲比亚迪在收到判
决书后,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于 2015 年 3 月 4 日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淅江省高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
判决,改为支持欧洲比亚迪的所有诉讼请求。浙江省高院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对此案进行了二审开庭审理。
本案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较小,且诉讼系由于其他当事人侵害本公司下属公司的权益的原因引起,因此,该诉讼对本
公司本次发行及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均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9、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比亚迪”)与嘉兴优太太阳能有限公司的购销合同纠纷
2012 年 1 月 10 日,嘉兴优太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优太”)作为原告因合同纠纷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判令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比亚迪”)向其支付合计 11,010,036.23 元的货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贷款利率向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合计 290,763.63 元以及承担该案诉讼费用。因管辖异议,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2
年 4 月 17 日作出最终裁定,本案移交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审理。2012 年 12 月 26 日嘉兴优太向嘉兴南湖法院提起
撤诉申请。2012 年 12 月 28 日,嘉兴南湖法院作出裁定:准诉嘉兴优太撤回起诉。
2013 年 2 月 8 日,嘉兴优太太阳能有限公司再次作为原告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定上海比亚迪向
其支付 11,010,036.23 元的货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685,264.62 元以及承担该案诉讼费
用。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并于 2013 年 4 月 10 日、5 月 20 日两次开庭审理了此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于 2013 年 8 月 30 日下达了一审判决,判决上海比亚迪偿付嘉兴优太货款 11,010,036.23 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
率承担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及承担案件受理费。上海比亚迪不服一审判决,于 2013 年 9 月 13 日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要求
撤销一审判决书,改判上海比亚迪不支付嘉兴优太货款 11,010,036.23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改判由嘉兴优太承担本案全
部诉讼费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3 年 11 月 12 日进行了二审开庭审理,并于 2014 年 1 月 26 日出具了二审判决
书,判决驳回上诉,上海比亚迪应向浙江优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优太”)支付 11,010,036.23 元的货款及逾期
付款利息,并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注:庭审进程中嘉兴优太更名为“浙江优太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优太在判决生
效后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于 2014 年 2 月 20 日向上海比亚迪发出了“执行通知
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上海比亚迪限期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或向法院报告近一年财产状况。该案件业已进入执行程
序,上海比亚迪已经将相关款项划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并已申请另案冻结该款项。
本案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占本公司净资产的比例较小,因此,该诉讼对本公司本次发行及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均不会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2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5年6月16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审议<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同意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
委托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由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国联比亚迪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称“比亚
迪1号”)份额,比亚迪1号主要通过定向受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不超过3,266万股控股股东所持有的比亚迪股
票。
实际参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为包含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96人,其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
源为其合法薪酬及自筹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向员工提供无息借款支持,借款部分为除员工自筹资金以外仍所需剩余资金,借
款期限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2015年6月23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购买的
方式完成股票购买,购买均价55.71元/股,购买数量3,259.06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2%。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
施,建立和完善了员工与公司的利益共享机制,有效调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
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2015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交
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
交易
类型
关联交易
内容
关联交
易定价
原则
关联交易
价格
关联交
易金额
(万元)
占同类
交易金
额的比
例
获批的交
易额度
(万元)
是否
超过
获批
额度
关联
交易
结算
方式
可获得
的同类
交易市
价
披露
日期
披
露
索
引
深圳比
亚迪戴
姆勒新
技术有
限公司
(以下
简称“比
戴公
司”)
本公司董事
长兼总裁王
传福先生任
比戴公司董
事,本公司
副总裁廉玉
波先生任比
戴公司董事,
本公司监事
严琛女士任
比戴公司首
席执行官
向关
联人
销售
产品、
商品
提供汽车
零部件的
开发、试
制模具、
试制件及
销售电池
包、减震
器总成
参考市
价及开
发试制
成本,经
双方公
平协商
确定
涉及的产
品种类、
批次较
多,难以
披露具体
交易价
格。关联
交易价格
严格按照
前述定价
原则协商
确定
85,564 35.81%
100,337 否
电汇
不适用
深圳比
本公司董事
向关
包含因借 参考市
涉及的产
1,499
9.78%
26,340 否
电汇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3
亚迪戴
姆勒新
技术有
限公司
(以下
简称“比
戴公
司”)
长兼总裁王
传福先生任
比戴公司董
事,本公司
副总裁廉玉
波先生任比
戴公司董事,
本公司监事
严琛女士任
比戴公司首
席执行官
联人
提供
劳务
调人员产
生的补偿
费用及提
供服务包
括清洁、
车辆使
用、租赁
等项目
价并经
双方公
平协商
确定
品种类、
批次较
多,难以
披露具体
交易价
格。关联
交易价格
严格按照
前述定价
原则协商
确定
深圳比
亚迪戴
姆勒新
技术有
限公司
(以下
简称“比
戴公
司”)
本公司董事
长兼总裁王
传福先生任
比戴公司董
事,本公司
副总裁廉玉
波先生任比
戴公司董事,
本公司监事
严琛女士任
比戴公司首
席执行官
其他
通过
约定
可能
造成
资源
或义
务转
移的
事项-
提供
技术
开发
服务
在产品的
设计、开
发、工程
领域提供
技术支持
开发成
本加适
当利润,
经双方
公平协
商确定
涉及的产
品种类、
批次较
多,难以
披露具体
交易价
格。关联
交易价格
严格按照
前述定价
原则协商
确定
12,440 81.14%
26,340 否
电汇
不适用
深圳比
亚迪戴
姆勒新
技术有
限公司
(以下
简称“比
戴公
司”)
本公司董事
长兼总裁王
传福先生任
比戴公司董
事,本公司
副总裁廉玉
波先生任比
戴公司董事,
本公司监事
严琛女士任
比戴公司首
席执行官
向关
联人
购买
材料
购买材料
参考市
价及开
发试制
成本,经
双方公
平协商
确定
涉及的产
品种类、
批次较
多,难以
披露具体
交易价
格。关联
交易价格
严格按照
前述定价
原则协商
确定
71
0.18%
800 否
电汇
不适用
深圳比
亚迪戴
姆勒新
技术有
限公司
(以下
本公司董事
长兼总裁王
传福先生任
比戴公司董
事,本公司
副总裁廉玉
接受
关联
人提
供的
劳务
服务费
参考市
价及开
发试制
成本,经
双方公
平协商
涉及的产
品种类、
批次较
多,难以
披露具体
交易价
8
1.07%
50 否
电汇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4
简称“比
戴公
司”)
波先生任比
戴公司董事,
本公司监事
严琛女士任
比戴公司首
席执行官
确定
格。关联
交易价格
严格按照
前述定价
原则协商
确定
深圳比
亚迪国
际融资
租赁有
限公司
(以下
简称国
际融资
租赁)
本公司副总
裁、财务总
监吴经胜先
生担任国际
融资租赁董
事长,本公
司总会计师
周亚琳女士
担任国际融
资租赁监事
设备
直租
模式
和售
后回
租模
式的
租赁
业务
售后回租
模式的资
产出售
参考市
价及开
发试制
成本,经
双方公
平协商
确定
涉及的产
品种类、
批次较
多,难以
披露具体
交易价
格。关联
交易价格
严格按照
前述定价
原则协商
确定
17,115 100.00%
450,000 否
电汇
不适用
深圳比
亚迪国
际融资
租赁有
限公司
(以下
简称国
际融资
租赁)
本公司副总
裁、财务总
监吴经胜先
生担任国际
融资租赁董
事长,本公
司总会计师
周亚琳女士
担任国际融
资租赁监事
设备
直租
模式
和售
后回
租模
式的
租赁
业务
设备直租
模式和售
后回租模
式的租赁
费用
参考市
价及开
发试制
成本,经
双方公
平协商
确定
涉及的产
品种类、
批次较
多,难以
披露具体
交易价
格。关联
交易价格
严格按照
前述定价
原则协商
确定
31,964 100.00%
450,000 否
电汇
不适用
深圳比
亚迪国
际融资
租赁有
限公司
(以下
简称国
际融资
租赁)
本公司副总
裁、财务总
监吴经胜先
生担任国际
融资租赁董
事长,本公
司总会计师
周亚琳女士
担任国际融
资租赁监事
向关
联人
销售
产品、
商品
汽车
参考市
价及开
发试制
成本,经
双方公
平协商
确定
涉及的产
品种类、
批次较
多,难以
披露具体
交易价
格。关联
交易价格
严格按照
前述定价
原则协商
确定
133
0.06%
1,000 否
电汇
不适用
合计
--
--
148,794
--
1,054,867 --
--
--
--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5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无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
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关联双方依据签订的合同履行购销业务,合同执行达到预期。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不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重大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6
作为出租人,重大经营租赁:
根据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收款额如下:
剩余租赁期
最低租赁收款额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
51,667
25,122
1-2年(含2年)
46,702
23,261
2-3年(含3年)
30,935
21,806
3年以上
90,568
81,525
219,872
151,714
根据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剩余租赁期
最低租赁付款额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
489,276
53,250
1-2年(含2年)
407,227
47,322
2-3年(含3年)
231,269
5,645
3年以上
18,430
12,364
1,146,202
118,581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与第三方租赁公司以及国际融资租赁(“出租方”)签订售后租回协议("协议
")。根据协议,本集团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444,053千元的一批固定资产(“标的资产”)出售给出租方,并
按每年人民币425,743千元的租金将标的资产租回,租期3年。签订租赁期满时本集团可选择归还标的资
产或续租。本集团认为无法合理确定是否会在租赁期满时续租或行使购买选择权,因而将该租赁判断为
经营性租赁。在此种交易情况下,本集团将购买标的资产(出租物)作为购置固定资产,销售标的资产
(出租物)作为出售固定资产处理。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7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
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
额
担保
类型
担保期
是否
履行
完毕
是否为
关联方
担保
深圳比亚
迪戴姆勒
新技术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75,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66,208.03
连带
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是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55,971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75,000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66,208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情况
担保对
象名称
担保额度相
关公告披露
日和编号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
期(协议签署
日)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
履行
完毕
是否为
关联方
担保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79.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79.00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市
比亚迪
锂电池
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149.6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1,149.60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3.3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33.30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4,000.00
2014 年 1 月
15 日
14,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4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5 年 7 月
14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4 年
否
否
深圳市
比亚迪
供应链
2015 年 3 月
30 日
147,176.6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147,176.60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8
管理有
限公司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13,996.00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2 月
21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5 月
12 日
8,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5 月
12 日
2,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5 月
13 日
12,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7 月 9
日
18,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9 月 9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0 月
15 日
9,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0 月
16 日
7,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0 月
17 日
7,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2 月
27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9
业有限
公司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4 月
16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5 月
12 日
12,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6 月
17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6 月
19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7 月
10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7 月 8
日
18,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9 月 8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10 月
15 日
16,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10 月
16 日
7,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销
售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 月 8
日
1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销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 月 9
日
1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0
售有限
公司
比亚迪
汽车销
售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5 月
13 日
17,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销
售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5 月
14 日
3,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销
售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0 月
15 日
9,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销
售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10 月
16 日
18,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销
售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9 月 9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销
售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1 月 8
日
1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销
售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1 月 9
日
1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销
售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4 月
20 日
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销
售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5 月
12 日
17,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销
售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9 月 8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销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5 月
13 日
6,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1
售有限
公司
比亚迪
汽车销
售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10 月
14 日
9,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销
售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10 月
15 日
18,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24,922.00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4 月
20 日
1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5 月
15 日
4,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7 月
13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7 月
11 日
8,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惠州比
亚迪实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22,861.00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4 月
16 日
16,6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5 月 8
日
3,4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惠州比
亚迪实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7 月
13 日
3,5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2
业有限
公司
惠州比
亚迪实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8 月
28 日
2,5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实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8 月
28 日
2,5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深圳比
亚迪微
电子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650.00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市
比亚迪
供应链
管理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29,999.00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市
比亚迪
锂电池
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1,999.00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BYD(H.K
.)CO.,L
TD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5 月
21 日
12,857.33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BYD(H.K
.)CO.,L
TD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5 月
27 日
9,870.27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BYD(H.K
.)CO.,L
TD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4 年 4 月
23 日
24,273.97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惠州比
亚迪实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实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0,000.00
2014 年 5 月 9
日
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2015 年 3 月
30 日
12,000.00
2014 年 8 月
29 日
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3
公司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2,000.00
2015 年 2 月 2
日
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2,000.00
2014 年 2 月
28 日
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9,999.80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市
比亚迪
供应链
管理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49,695.70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市
比亚迪
供应链
管理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6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59,910.00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BYD(H.K
.)CO.,L
TD
2015 年 3 月
30 日
42,208.4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6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市
比亚迪
供应链
管理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4 年 9 月 9
日
4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惠州比
亚迪实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5,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4,999.95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4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5 年 11 月
19 日
3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5,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4,999.94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0
2015 年 1 月
29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深圳市
比亚迪
供应链
管理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5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1,394.10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实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3,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126.80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214.60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6,5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440.30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市
比亚迪
锂电池
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BYD(H.K
.)CO.,L
TD
2015 年 3 月
30 日
6,493.6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323.46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2015 年 3 月
30 日
100,000.00
2014 年 1 月
27 日
68,231.91
连带责任
保证
7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5
公司
长沙市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4 年 4 月
30 日
41,030.44
连带责任
保证
7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4 年 6 月
19 日
31,494.95
连带责任
保证
7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5 年 6 月
30 日
25,184.30
连带责任
保证
4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80,000.00
2014 年 2 月
28 日
82,279.51
连带责任
保证
7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80,000.00
2014 年 3 月
18 日
31,561.66
连带责任
保证
7 年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6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23,508.00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实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7,433.00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4 年 3 月
13 日
7,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4 年 3 月
13 日
1,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5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4 年 3 月
13 日
1,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5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4 年 3 月
25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6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15,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118,595.00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市
比亚迪
供应链
管理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96,981.10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市
比亚迪
锂电池
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0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898.20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4 年 4 月
30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4 年 5 月 6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4 年 5 月 7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15,000.00
2014 年 5 月
16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15,000.00
2014 年 9 月 9
日
30,598.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15,000.00
2014 年 10 月
24 日
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15,000.00
2014 年 11 月
14 日
12,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2015 年 3 月
30 日
215,000.00
2015 年 2 月
15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7
业有限
公司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15,000.00
2014 年 12 月
11 日
1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15,000.00
2015 年 1 月 7
日
1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5 年 7 月 8
日
49,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15,000.00
2015 年 9 月
11 日
5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6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深圳市
比亚迪
锂电池
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深圳市
比亚迪
锂电池
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1,531.82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实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59.16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7,173.79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销
售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8
深圳比
亚迪微
电子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62.34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市
比亚迪
供应链
管理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0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76,674.81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6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14,047.96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60,000.00
2014 年 3 月 6
日
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60,000.00
2014 年 3 月
31 日
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60,000.00
2015 年 3 月 9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深圳市
比亚迪
供应链
管理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4 年 6 月
23 日
3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BYD(H.K
.)CO.,L
TD
2015 年 3 月
30 日
32,468.00
2015 年 3 月
24 日
32,468.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60,000.00
2015 年 7 月
15 日
1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60,000.00
2015 年 7 月
17 日
1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5 年 9 月 2
日
1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9
公司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5 年 9 月 6
日
1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深圳市
比亚迪
锂电池
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5 年 9 月 1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60,000.00
2015 年 4 月
17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60,000.00
2015 年 4 月
20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60,000.00
2015 年 5 月
12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60,000.00
2015 年 5 月
13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60,000.00
2015 年 5 月
26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
亚迪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919.46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上海比
亚迪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4 年 4 月 4
日
62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上海比
亚迪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4 年 4 月 4
日
355.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上海比
亚迪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4 年 4 月 4
日
593.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上海比
2015 年 3 月
2014 年 4 月 4
432.00
连带责任
3 年
是(注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0
亚迪有
限公司
30 日
40,000.00
日
保证
3)
上海比
亚迪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4 年 6 月 5
日
607.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上海比
亚迪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4 年 6 月 5
日
245.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上海比
亚迪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4 年 6 月 5
日
793.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上海比
亚迪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4 年 6 月 5
日
355.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上海比
亚迪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4 年 7 月
31 日
768.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上海比
亚迪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4 年 7 月
31 日
165.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上海比
亚迪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4 年 7 月
31 日
544.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上海比
亚迪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4 年 7 月
31 日
523.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上海比
亚迪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4 年 11 月
6 日
1,13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上海比
亚迪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4 年 11 月
6 日
4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上海比
亚迪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4 年 11 月
6 日
1,13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上海比
亚迪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4 年 11 月
6 日
1,34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上海比
亚迪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
2014 年 12 月
8 日
2,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上海比
亚迪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1
上海比
亚迪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5 年 1 月 9
日
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上海比
亚迪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5 年 1 月 9
日
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上海比
亚迪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5 年 3 月
25 日
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2 年 9 个
月
是(注
3)
否
上海比
亚迪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5 年 10 月
28 日
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
亚迪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5 年 11 月
27 日
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上海比
亚迪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5 年 11 月
19 日
2,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4 年 8 月
26 日
4,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4 年 8 月
26 日
4,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4 年 8 月
26 日
4,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4 年 8 月
26 日
4,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4 年 8 月
26 日
4,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1,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912.05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4,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4 年 2 月
21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2
限公司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4 年 2 月
21 日
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4 年 2 月
21 日
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4 年 2 月
21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4 年 11 月
24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5 年 2 月 4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4 年 4 月
29 日
6,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4 年 4 月
29 日
6,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4 年 4 月
29 日
6,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4 年 4 月
29 日
6,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5 年 7 月
15 日
5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0,000.00
2015 年 9 月
15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75,000.00
2013 年 9 月
23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0,000.00
2015 年 7 月
31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3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75,000.00
2013 年 4 月
28 日
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75,000.00
2014 年 12 月
25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75,000.00
2015 年 6 月
23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75,000.00
2015 年 6 月
23 日
1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75,000.00
2015 年 5 月 8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4 年 10 月
24 日
12,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5 年 5 月
28 日
8,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4 年 2 月
18 日
3,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5 年 7 月
13 日
1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5 年 9 月
15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15,247.08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60,000.00
2015 年 9 月
15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
2014 年 5 月
27 日
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5 年 10 月
28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5 年 7 月
27 日
1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4
限公司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5,000.00
2014 年 5 月 5
日
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5,000.00
2014 年 8 月 1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5,000.00
2015 年 7 月
17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5,000.00
2015 年 8 月 7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2,771.14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6,756.03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长沙市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长沙市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3 年 10 月
28 日
16,2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长沙市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3 年 10 月
28 日
4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长沙市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4 年 1 月
10 日
3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长沙市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2,213.40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长沙市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4 年 1 月
10 日
4,7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5
长沙市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4 年 9 月 4
日
3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长沙市
比亚迪
汽车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5 年 9 月
24 日
32,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大连比
亚迪汽
车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8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20,032.90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销
售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8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17,908.00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比
亚迪微
电子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4,7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市
比亚迪
供应链
管理有
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8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44,157.50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23,528.20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实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2,479.30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市
比亚迪
锂电池
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23,399.40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185.60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6
池有限
公司
惠州比
亚迪实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1,099.80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深圳市
比亚迪
锂电池
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4 年 3 月 7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深圳市
比亚迪
锂电池
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50,000.00
2014 年 3 月
12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80,000.00
2014 年 6 月 5
日
2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销
售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80,000.00
2014 年 4 月 1
日
1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销
售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80,000.00
2014 年 4 月 1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销
售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80,000.00
2014 年 6 月 6
日
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80,000.00
2015 年 5 月
13 日
2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80,000.00
2015 年 7 月
22 日
1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80,000.00
2015 年 6 月
24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7
比亚迪
汽车销
售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80,000.00
2015 年 4 月
22 日
2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销
售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80,000.00
2015 年 5 月
27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销
售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80,000.00
2015 年 6 月 9
日
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BYD(H.K
.)CO.,L
TD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568.00
2015 年 2 月
12 日
7,470.82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BYD(H.K
.)CO.,L
TD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568.00
2015 年 5 月
27 日
1,181.84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BYD(H.K
.)CO.,L
TD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568.00
2015 年 5 月
27 日
11,805.37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6,853.20
2012 年 2 月 6
日
974.00
连带责任
保证
10 年
是(注
3)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6,853.20
2012 年 2 月 6
日
762.40
连带责任
保证
10 年
是(注
3)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6,853.20
2012 年 2 月
10 日
137.00
连带责任
保证
10 年
是(注
3)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6,853.20
2012 年 2 月
10 日
53.70
连带责任
保证
10 年
是(注
3)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6,853.20
2012 年 2 月
16 日
463.10
连带责任
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2015 年 3 月
30 日
36,853.20
2012 年 3 月
22 日
176.50
连带责任
保证
10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8
公司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6,853.20
2012 年 4 月
25 日
92.09
连带责任
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6,853.20
2012 年 5 月
23 日
185.77
连带责任
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6,853.20
2012 年 5 月
30 日
149.41
连带责任
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6,853.20
2012 年 8 月
16 日
866.92
连带责任
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6,853.20
2012 年 10 月
17 日
1,530.49
连带责任
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6,853.20
2013 年 2 月 5
日
245.65
连带责任
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6,853.20
2013 年 2 月 5
日
45.78
连带责任
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6,853.20
2013 年 2 月
27 日
276.63
连带责任
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6,853.20
2013 年 4 月 2
日
326.16
连带责任
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6,853.20
2013 年 4 月
24 日
444.93
连带责任
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2015 年 3 月
30 日
36,853.20
2013 年 6 月
19 日
1,080.60
连带责任
保证
10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9
池有限
公司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6,853.20
2013 年 7 月 3
日
1,087.19
连带责任
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6,853.20
2013 年 8 月 6
日
250.16
连带责任
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6,853.20
2013 年 9 月
27 日
38.96
连带责任
保证
10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3 年 10 月
15 日
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5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3 年 11 月
4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5 年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6,853.20
2013 年 10 月
23 日
287.23
连带责任
保证
10 年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6,853.20
2013 年 10 月
29 日
219.49
连带责任
保证
10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4 年 1 月
21 日
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5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5,000.00
2014 年 2 月
20 日
4,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5,000.00
2014 年 2 月
20 日
3,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5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2015 年 3 月
30 日
15,000.00
2014 年 2 月
20 日
3,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5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0
业有限
公司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5,000.00
2014 年 2 月
20 日
5,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4 年 2 月
28 日
4,380.00
连带责任
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5,000.00
2014 年 4 月
21 日
9,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5,000.00
2014 年 4 月
21 日
1,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5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5,000.00
2014 年 5 月 9
日
2,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5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5,000.00
2014 年 5 月 9
日
3,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5 年
是(注
3)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4 年 7 月
22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4 年 5 月 9
日
12,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5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4 年 10 月
31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是(注
3)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4 年 5 月 9
日
8,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5 年
是(注
3)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5 年 5 月
29 日
9,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1
池有限
公司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5 年 6 月
12 日
11,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5 年 4 月
21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5 年 5 月
20 日
3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5 年 5 月
29 日
3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5 年 7 月
16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惠州比
亚迪电
池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10,000.00
2015 年 9 月
11 日
1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20,000.00
2015 年 9 月
25 日
2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比亚迪
汽车工
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0,000.00
2015 年 11 月
23 日
40,000.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深圳市
比亚迪
部品件
有限公
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
45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
404.00
连带责任
保证
3 年
否
否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
(B1)
3,744,744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2,173,487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
合计(B3)
5,262,867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2,522,48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2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
名称
担保额度相
关公告披露
日和编号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
期(协议签署
日)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
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惠州比亚
迪电子有
限公司
(注 1)
2015 年 3 月
30 日
36,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亚
迪电子有
限公司
(注 1)
2015 年 3 月
30 日
43,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37,931.00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亚
迪电子有
限公司
(注 1)
2015 年 3 月
30 日
8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27,397.00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亚
迪电子有
限公司
(注 1)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5,070.80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惠州比亚
迪电子有
限公司
(注 1)
2015 年 3 月
30 日
30,0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 2)
23,028.20
连带责任
保证
不适用
否
否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C1)
123,000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93,427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
(C3)
146,030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C4)
93,427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3,867,744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2,322,885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5,483,897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2,682,115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83.05%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D)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E)
2,612,22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F)
1,067,395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3,679,615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无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3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无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1、 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制作系统的填报规定,该处披露信息为本公司子公司对本公司子公司进行担保的情况;
2、 本集团在融资事务的基本操作为,年初时由本公司与各银行签署统一的授信协议,在日常性的商业融资(如贸易融资、
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保函等)活动中,该授 信额度由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共同使用,并构成本公司于授信协议
下对子公司或子公司对子公司的相应担保。以上日常性的商业融资活动为正常的商业行为,本公司并无违规担保的情况。该
注项下的内容为日常性商业融资活动下,数据为报告期末余额。
3、 已结清该笔借款,担保责任自动提前解除。
4、担保合同已失效,但担保项下的债务未结清,担保责任以实际发生金额为限任然存续。在计算担保额度合计时,以实际
担保责任金额计算。
5、本次披露的担保数据涉及到外币的,均按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6、原担保合同已失效的,原担保合同项下未结清的债务自动转移到新的担保合同项下。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受托人名
称
是否关
联交易
产品类型
委托理
财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报酬确定
方式
本期实际
收回本金
金额
计提减值
准备金额
(如有)
预计收益
报告期实
际损益金
额
报告期
损益实
际收回
情况
中国农业
银行深圳
龙岗支行
否
保本浮动
收益型
10,000
2015 年 10 月
14 日
2015 年 10
月 22 日
浮动收益
10,000
5.7
5.7 已收回
中国农业
银行深圳
龙岗支行
否
保本浮动
收益型
10,000
2015 年 10 月
14 日
2015 年 10
月 29 日
浮动收益
10,000
10.68
10.68 已收回
中国农业
银行深圳
龙岗支行
否
保本浮动
收益型
10,000
2015 年 10 月
14 日
2015 年 11
月 23 日
浮动收益
10,000
30.89
30.89 已收回
中国农业
银行深圳
龙岗支行
否
保本浮动
收益型
2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01
月 18 日
浮动收益
22.68
未到期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4
合计
50,000
--
--
--
30,000
69.95
47.27
--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
0
涉诉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2013 年 10 月 30 日
委托理财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无
未来是否还有委托理财计划
暂无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告号
公告标题
披露时间
查询索引
2015-001
比亚迪:关于收到《陕西银监
局关于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
司开业的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2015 年 2 月 3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02
比亚迪: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2 月 13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2015 年 2 月 13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03
比亚迪:关于与合力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暨
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5 年 2 月 13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04
比亚迪: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
2015 年 2 月 13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05
比亚迪: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2015 年 2 月 16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5
2015-006
比亚迪: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2015 年 2 月 25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07
比亚迪:2014 年度业绩快报
2015 年 2 月 27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08
比亚迪: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3 月 19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09
比亚迪:关于延迟召开 201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2015 年 3 月 19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4 年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2014 年年度报告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2014 年社会责任报告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关于公司应收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款项专项说明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10
比亚迪: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11
比亚迪: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2014 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6
2015-012
比亚迪: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
查表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13
比亚迪: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销售新能源汽车、新能源
叉车及新技术产品为租赁公司
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14
比亚迪: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15
比亚迪:关于举行 2014 年年度
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16
比亚迪: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公告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监事会 2014 年工作报
告
2015 年 3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17
比亚迪:关于与合力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暨
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的公告
2015 年 4 月 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18
比亚迪: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 年 4 月 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15 年 4 月 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19
比亚迪: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
东大会会议通知
2015 年 4 月 21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20
比亚迪: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2015 年 4 月 2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21
比亚迪:关于近日深圳某电动
大巴起火的声明
2015 年 4 月 27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22
比亚迪: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7
比亚迪: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23
比亚迪: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24
比亚迪:关于公司高管辞职及
聘任高管的公告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25
比亚迪: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山
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公告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26
比亚迪:关于增加 2014 年度股
东大会临时议案的通知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27
比亚迪:复牌公告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28
比亚迪: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正文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文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29
比亚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摘要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国联比亚迪 1 号集合
资产管理合同
2015 年 4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30
比亚迪:关于“11 亚迪 01”票
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
办法的公告
2015 年 5 月 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31
比亚迪:关于“11 亚迪 01”票
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
办法的提示性公告
2015 年 5 月 11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32
比亚迪:关于“11 亚迪 01”票
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
办法的提示性公告
2015 年 5 月 12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8
2015-033
比亚迪:关于“11 亚迪 01”回
售申报结果的公告
2015 年 5 月 1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34
比亚迪: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2015 年 5 月 25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2011 年公司债券(第
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5)
2015 年 5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2011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5)
2015 年 5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35
比亚迪: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
告
2015 年 5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36
比亚迪: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6 月 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37
比亚迪: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6 月 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5 年 6 月 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研
究报告
2015 年 6 月 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公司章程(2015 年 6
月)
2015 年 6 月 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
2015 年 6 月 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38
比亚迪: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
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5 年
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
知
2015 年 6 月 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39
比亚迪:复牌公告
2015 年 6 月 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15 年 6 月)
2015 年 6 月 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9
比亚迪: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15 年 6 月)
2015 年 6 月 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15 年-2017 年)
2015 年 6 月 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
2015 年 6 月 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鉴证报告
2015 年 6 月 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2011 年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2014 年度)
2015 年 6 月 13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
所关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的法律意见书
2015 年 6 月 13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40
比亚迪:2011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2015 年付息公告
2015 年 6 月 13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41
比亚迪: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
2015 年 6 月 17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2015 年 6 月 17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员工持股计划
2015 年 6 月 17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42
比亚迪:关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为员工持股计划减持股
份的公告
2015 年 6 月 1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43
比亚迪:关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为员工持股计划减持股
份的公告
2015 年 6 月 2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44
比亚迪: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完
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2015 年 6 月 2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45
比亚迪: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
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5 年 6 月 29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0
2015-046
比亚迪: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
划的公告
2015 年 7 月 9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47
比亚迪: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5 年 7 月 9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48
比亚迪:关于深圳市比亚迪电
子部品件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
让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5 年 7 月 1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49
关于本公司控股股东持续增持
公司股票及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的公告
2015 年 7 月 11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50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
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2015 年 7 月 11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51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
会、201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 年 7 月 22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
会及 201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15 年 7 月 22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52
比亚迪: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7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
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15 年 7 月)
2015 年 7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
要
2015 年 8 月 1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2015 年 8 月 1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53
比亚迪:2015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发行公告
2015 年 8 月 1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2015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2015 年 8 月 1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54
比亚迪: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进
展的公告
2015 年 8 月 11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1
2015-055
比亚迪:2015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2015 年 8 月 12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56
比亚迪:2015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2015 年 8 月 17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独立意见
2015 年 8 月 27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57
比亚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 8 月 27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2015 年半年度报告
2015 年 8 月 27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58
比亚迪: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2015 年 8 月 27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59
比亚迪:2015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上市公告书
2015 年 9 月 1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60
比亚迪:2011 年公司债券(第
二期)2015 年付息公告
2015 年 9 月 17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61
比亚迪: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的公告
2015 年 9 月 1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62
比亚迪: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
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15 年 9 月 1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63
比亚迪: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
持公司股份履行完成的公告
2015 年 9 月 19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64
比亚迪:关于深圳市比亚迪电
子部品件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
让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5 年 9 月 23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65
比亚迪: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正文
2015 年 10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文
2015 年 10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2
2015-066
比亚迪:关于收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
通知书》的公告
2015 年 10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67
比亚迪: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措施的
公告
2015 年 11 月 11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68
比亚迪:关于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首发上市以来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对我公司采取监管措
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2015 年 11 月 11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69
比亚迪:关于《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
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2015 年 11 月 11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比亚迪: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
2015 年 11 月 11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70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
议公告
2015 年 11 月 1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71
关于调整和新增 2015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15 年 11 月 1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2015 年 11 月 1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72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获得
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的
公告
2015 年 12 月 2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2015-073
关于深圳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
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事项的进
展公告
2016 年 1 月 4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合力泰”)出售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简称“电
子部品件”)100%股权,于2015 年 9 月 21 日合力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46 号),根据该批复文件和本公司
股东大会的授权,本公司办理完毕电子部品件 100%股权转让过户等相关手续。
具体详情请见于本公司于2016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上发布的《关于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5-07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3
二十、社会责任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已披露了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2015年社会责任报告》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重污染行业
□ 是 √ 否 □ 不适用
二十一、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万元)
利率
还本付息方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
司 2011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11 亚迪 01
112093
2012 年 06 月 19 日 2017 年 06 月 19 日
300,000
5.25%
按年付息、到
期一次还本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
司 2011 年公司债券
(第二期)
11 亚迪 02
112190
2013 年 09 月 23 日 2018 年 09 月 23 日
300,000
6.35%
按年付息、到
期一次还本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15 亚迪 01 112264
2015 年 08 月 12 日 2018 年 08 月 12 日
150,000
4.10%
按年付息、到
期一次还本
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的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无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1、按照《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5 年付息
公告》
(公告编号:2015-040),“11 亚迪 01”的本付息期票面利率为 5.25%,
派息额(每张)为:人民币 5.25 元,每手 “11 亚迪 01”(面值 1,000 元);
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2.5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
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2.0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7.25 元)。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支付“11 亚迪 01”自 2014 年 6 月 19 日至 2015 年 6 月 18 日期
间的利息。
2、按照《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2015 年付息
公告》
(公告编号:2015-060),“11 亚迪 02”的本付息期票面利率为 6.35%,
派息额(每张)为:人民币 6.35 元,每手“11 亚迪 02” (面值 1,000 元);
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63.5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4
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0.8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7.15 元)。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3 日支付“11 亚迪 02”自 2014 年 9 月 23 日至 2015 年 9 月 22 日期
间的利息。
公司债券附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可交换
条款等特殊条款的,报告期内相关条款的执行情
况(如适用)。
根据《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5 月 8 日、2015 年 5 月 11 日和 2015 年 5 月
12 日公告了《关于“11 亚迪 01”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5-030)、《关于“11 亚迪 01”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
售实施办法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31)、《关于“11 亚迪 01”票
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5-032),
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将持有的“11 亚迪 0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
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11 亚迪 01”回售登记期为 2015 年 5
月 8 日、5 月 11 日和 5 月 12 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1 亚迪 01”的回售数量为 0 张,回售金额为 0 元,
剩余托管量为 3,000 万张。
2、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信息
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瑞银证券:北京市西城区
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
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国开证券:北京市朝阳区
安华里外馆斜街甲 1 号
泰利明苑 A 座二区 4 层
联系人
瑞银证券:张一
国开证券:贾广华
联系人
电话
瑞银证券:(010)
5832 8888
国开证券:(010)
5178 9000
报告期内对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的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 599 号 1 幢 968 室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债券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发生变更的,变更
的原因、履行的程序、对投资者利益的影响等(如适用)
不适用
3、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履行的程序
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使用并履行相关程序
年末余额(万元)
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运作
募集资金使用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
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是
4、公司债券信息评级情况
2015 年 5 月 25 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及本公司已发行的“11 亚迪 01”和“11 亚迪 02”的信用状况进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5
行了跟踪分析,经中诚信证评信用评级委员会的最后审定,维持本公司“11 亚迪 01”和“11 亚迪 02”的信用等级为 AA+,
维持本公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具体详情请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5)》和《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5)》
因“15 亚迪 01”于 2015 年 8 月 12 日发行完毕,中城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于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
内出具跟踪评级报告。
5、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不适用
6、报告期内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2015年度,公司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7、报告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11亚迪01”、“11亚迪02”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6月10日,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4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13日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15亚迪01”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因“15亚迪01”于2015 年8月12日发行完毕,国开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将于本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公布后一个月内出具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 2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期变动率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1,072,860.6
658,562.7
62.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0,644
-796,170.2
33.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4,978.5
727,094.9
20.3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27,953.1
408,946.6
53.55%
流动比率
82.30%
76.82%
5.48%
资产负债率
68.80%
69.26%
-0.46%
速动比率
58.48%
58.00%
0.48%
EBITDA 全部债务比
21.23%
14.71%
6.52%
利息保障倍数
3.15
1.53
105.88%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3.39
1.14
197.37%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6.08
3.96
53.54%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0.00%
利息偿付率
90.16%
90.44%
-0.2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6
上述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同比变动超过 30%的主要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同比增长 62.91%,主要是新能源汽车利润增加以及一次性处置子公司所得导致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33.22%,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增长 53.55%,主要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导致银行存款增加。
利息保障倍数同比增长 105.88%,主要是新能源汽车利润增加以及一次性处置子公司所得导致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同比增长 197.37%,主要是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增加所致。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同比增长 53.54%,主要是新能源汽车利润增加以及一次性处置子公司所得导致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9、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参见“财务报告中的第七节—58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相关内容。
10、报告期内对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不适用
11、报告期内获得的银行授信情况、使用情况以及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截至2015年年末,公司获得银行授信总额度为1,005.30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414.92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为590.38亿元;
公司信誉良好,2015年度公司按时偿还银行贷款,未发生贷款展期、减免情形。
12、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2015年5月8日,公司严格按照《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的市场环境,决定不上调“11亚迪01”票面利率即“11亚迪01”公司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5.25%
不变。同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将债券回售给本公司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
继续持有,2015年5月14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1亚迪01”的回售数量为0张,回售
金额为0元,剩余托管量为3,000万张。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5月8日和2015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13、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14、公司债券是否存在保证人
□ 是 √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7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
新股
送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54,889,115 34.53%
-49,720,134 -49,720,134
805,168,981
32.52%
3、其他内资持股
854,889,115 34.53%
-49,720,134 -49,720,134
805,168,981
32.52%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121,936,395
4.92%
-40,645,465 -40,645,465
81,290,930
3.28%
境内自然人持股
732,952,720 29.60%
-9,074,669
-9,074,669
723,878,051
29.2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621,110,885 65.47%
49,720,134 49,720,134 1,670,831,019
67.48%
1、人民币普通股
706,110,885 28.52%
49,720,134 49,720,134
755,831,019
30.53%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915,000,000 36.95%
915,000,000
36.95%
三、股份总数
2,476,000,000 100.00%
2,476,000,000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每年的第一个
交易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在深交所上市的
A股、B股为基数,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按照A股、B股分别计算);同时,对该人员所持的在本年度
可转让股份额度内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
(2)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27日收到公司副总裁王念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同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柯女士为公
司副总裁,详情请见公司2015年4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高管辞职及聘任高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根据相关规定,王念强
先生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
份不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王念强先生离任事宜进行申报,截至2015年12月31日王
念强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中有9,524,870股为高管锁定股。同时,公司也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李柯女士新任高级管理人员事宜进
行申报,李柯女士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截至2015年12月31日李柯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中有
8,941,050股为高管锁定股。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881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9,000,000股,并于
2011年6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根据相关规定和股东承诺,本公司股东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40,645,465股限售股份于2015年6月30日(星期二)限售届满,并于2015年7月1日(星期三)
可上市流通,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
及巨潮资讯网()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8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
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
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王传福
427,981,935
172,725
428,154,660 增持及高管锁定股 不适用
吕向阳
179,421,465
179,421,465 高管锁定股
不适用
夏佐全
89,232,795
89,232,795 高管锁定股
不适用
融捷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121,936,395
40,645,465
81,290,93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锁定
2015 年 6 月 30 日
王念强
14,287,305
4,762,435
9,524,870 离任及高管锁定股 2015 年 10 月 27 日
李柯
8,941,050
8,941,050 高管锁定股
不适用
吴经胜
3,191,910
27,525
3,219,435 高管锁定股
不适用
何龙
2,082,495
28,275
2,110,770 高管锁定股
不适用
刘焕明
1,706,170
27,480
1,733,650 高管锁定股
不适用
张金涛
1,587,495
344,400
1,243,095 高管锁定股
2015 年 1 月 1 日
其他
13,461,150
13,509,289
296,261 高管锁定股
不适用
合计
854,889,115
59,261,589
9,197,055
805,168,981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
券名称
发行日期
发行价格
(或利率)
发行数量
上市日期
获准上市交易
数量
交易终止日期
股票类
无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9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比亚迪股份有限
公司 2015 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
2015 年 08 月 12 日 4.10%
1,500,000,000 2015 年 09 月 16 日
1,500,000,000 2018 年 08 月 12 日
其他衍生证券类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1.2015年8月12日,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按面值发行人民币15亿元(以下简称“第一期债券”), 该期债券票面利
率为4.10%,期限为3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5]420号文同意,第一期债券于2015年9月16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
券简称为“15亚迪01”,上市代码为“112264”。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比
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及公司2015年9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
书》。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78,385(A 股股东
为 78,226 户,H 股
为 159 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上一月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84,480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
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如有)(参见注 8)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
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东总数(如
有)(参见注 8)
0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例
报告期末持
股数量
报告期内增
减变动情况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持有无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
状态
数量
HKSCC NOMINEES
LIMITED
境外法人
27.82%
688,848,766
(注 1)
-214,080
688,848,766
王传福
境内自然人
20.70%
512,623,820
(注 2)
-58,018,760
428,154,660 84,469,160 质押
10,000,000
吕向阳
境内自然人
9.66%
239,228,620
179,421,465 59,807,155 质押
125,660,000
BERKSHIRE
HATHAWAY
境外法人
9.09%
225,000,000
225,0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0
ENERGY(原名为
MIDAMERICAN
ENERGY HOLDINGS
COMPANY)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6.57%
162,681,860 100,000
81,290,930 81,390,930 质押
110,920,001
夏佐全
境内自然人
4.81%
118,977,060
(注 3)
89,232,795 29,744,265 质押
16,350,000
国联证券-建设银行
-国联比亚迪 1 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1.32%
32,590,612
32,590,612
杨龙忠
境内自然人
1.07%
26,500,000 -19,138,536
26,500,000 质押
4,280,00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
法人
0.84%
20,873,400 -
20,873,400
王念强
境内自然人
0.77%
19,049,740
9,524,870
9,524,870 质押
5,044,000
注 1:此数包括王传福先生持有的 1,000,000 股 H 股和夏佐全先生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 SIGN INVESTMENTS LIMITED
分别持有的 195,000 股 H 股和 305,000 股 H 股;
注 2:此数不包括王传福先生持有的 1,000,000 股 H 股;此数不包括王传福先生通过易方达资产比亚迪增持 1 号资产管
理计划持有的 3,727,700 股 A 股股份;
注 3:此数不包括夏佐全先生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 SIGN INVESTMENTS LIMITED 分别持有的 195,000 股 H 股和
305,000 股 H 股.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
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
见注 3)
2009 年 7 月 30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643 号文核准,公司向 BERKSHIRE
HATHAWAY ENERGY(原名为 MidAmerican Energy Holdings Company.中美能源控股
公司)定向增发 22,500 万股 H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港币 8.00
元),并完成该等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205,010 万股增至
227,510 万股。详见本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的《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
吕向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传福先生之表兄,吕向阳先生及其配偶张
长虹女士分别持有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9.5%和 10.5%的股权;公司未知其他
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HKSCC NOMINEES LIMITED
688,848,766(注 1)
境外上市外资股 688,848,766
BERKSHIRE HATHWAY ENERGY(原名为
MIDAMERICAN ENERGY HOLDINGS COMPANY)
225,000,000
境外上市外资股 225,000,000
王传福
84,469,160(注 2)
人民币普通股
84,469,160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1,390,930
人民币普通股
81,390,930
吕向阳
59,807,155
人民币普通股
59,807,15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1
国联证券-建设银行-国联比亚迪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2,590,612
人民币普通股
32,590,612
夏佐全
29,744,265(注 3)
人民币普通股
29,744,265
杨龙忠
26,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500,00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873,400
人民币普通股
20,873,400
毛德和
13,661,150
人民币普通股
13,661,150
注 1:此数包括王传福先生持有的 1,000,000 股 H 股和夏佐全先生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 SIGN INVESTMENTS LIMITED 分
别持有的 195,000 股 H 股和 305,000 股 H 股;
注 2:此数不包括王传福先生持有的 1,000,000 股 H 股;此数不包括王传福先生通过易方达资产比亚迪增持 1 号资产管理计
划持有的 3,727,700 股 A 股股份;
注 3:此数不包括夏佐全先生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 SIGN INVESTMENTS LIMITED 分别持有的 195,000 股 H 股和 305,000
股 H 股.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
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王传福先生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吕向阳先生
为王传福先生之表兄,吕向阳先生及其配偶张长虹女士分别持有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9.5%和 10.5%的股权;2、HKSCC
NOMINEES LIMITED 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 HKSCC
NOMINEES LIMITED 交易平台上交易的本公司 H 股股东账户
的股份总和。3、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
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参
见注 4)
本报告期末公司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股东杨龙忠先生通
过其信用账户持有公司 2,000,000 股 A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王传福
中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王传福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王传福先生通过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比亚迪电子(国际)
有限公司(HK.0285)13.74%的股权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2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王传福
中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王传福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王传福先生通过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
(HK.0285)13.74%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3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职务
任职
状态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
期
任期终止日
期
期初持股数
(股)
本期增
持股份
数量
(股)
本期减持
股份数量
(股)
其他
增减
变动
(股)
期末持股数
(股)
王传福
董事长、
执行董
事、总裁
现任 男
50
2002 年 06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570,642,580
58,018,760
512,623,820
吕向阳
副董事
长、非执
行董事
现任 男
54
2002 年 06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239,228,620
239,228,620
夏佐全
非执行董
事
现任 男
53
2002 年 06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118,977,060
118,977,060
王子冬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58
2014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邹飞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43
2014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张然
独立董事 现任 女
39
2014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董俊卿
独立监
事、监事
会主席
现任 男
82
2002 年 06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李永钊
独立监事 现任 男
55
2002 年 06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黄江锋
股东监事 现任 男
36
2014 年 09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王珍
职工代表
监事
现任 女
40
2002 年 06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严琛
职工代表
监事
现任 女
39
2002 年 06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吴经胜
副总裁、
财务总监
现任 男
53
2002 年 06 月
10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4,420,880
36,700
4,457,580
李柯
副总裁
现任 女
46
2015 年 04 月
27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11,884,500
36,900
11,921,4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5
王念强
副总裁
离任 男
52
2002 年 06 月
10 日
2015 年 04 月
27 日
19,049,740
19,049,740
廉玉波
副总裁
现任 男
52
2007 年 02 月
06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37,215
37,215
何龙
副总裁
现任 男
44
2007 年 02 月
06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2,776,660
262,300
2,514,360
刘焕明
副总裁
现任 男
53
2012 年 01 月
18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3,912,340
36,640
3,948,980
张金涛
副总裁
现任 男
58
2012 年 01 月
18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1,616,660
40,800
1,657,460
罗红斌
副总裁
现任 男
50
2012 年 01 月
18 日
2017 年 09 月
10 日
37,100
37,100
李黔
董事会秘
书、公司
秘书
现任 男
43
2014 年 11 月
18 日
2017 年 11 月
18 日
27,500
27,500
周亚琳
总会计师 现任 女
39
2014 年 11 月
18 日
2017 年 11 月
18 日
293,200
293,200
合计
--
--
--
--
--
--
972,509,040 546,055 58,281,060
914,774,035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王念强
副总裁
离任
2015 年 04 月 28
日
工作变动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
王传福先生,一九六六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王先生于一九八七年毕业
于中南工业大学(现为中南大学),主修冶金物理化学,获学士学位;并于一九九零年毕业于中国北京有色金属研究
总院,主修冶金物理化学,获硕士学位。王先生历任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副主任、深圳市比格电池有限公司总经理,
并于一九九五年二月与吕向阳先生共同创办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任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兼
总裁,负责本集团一般营运及制定本集团各项业务策略,并担任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及主席、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鹏程电动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董事、
盛世新迪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人人公司(Renren.Inc.)独立董事、南方科技大学理事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
事。
王先生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科技专家,于二零零三年六月被《商业周刊》评选为「亚洲之星」,并曾荣获「二零
零四年深圳市市长奖」、「二零零八年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年度创新奖」、「二零一一年南粤功勋奖」、「二零
一四年扎耶德未来能源奖个人终身成就奖」、「二零一五年中国最佳商业领袖」等奖项。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6
吕向阳先生,一九六二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经济师。吕先生曾在中国人民银行巢湖中心分
行工作,一九九五年二月与王传福共同创办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并担任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融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融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
事长、广东融捷融资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广东融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融捷光电科技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合肥融捷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东融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融捷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前海融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融捷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
圳前海融捷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世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
圳市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天海腾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奥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安
徽融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融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融捷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前海
融捷供应链保理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融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
夏佐全先生,一九六三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夏先生于一九八五年至一九八七年期间
在北京钢铁学院(现为北京科技大学)修读计算器科学;并于二零零七年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
学位;夏先生曾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工作,并于一九九七年加入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曾任本公司
执行董事、副总裁,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并担任深圳市正轩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正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江苏欣诺科催化剂有限公司(前称「张家港雅普利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联合利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深圳市正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安诺优达基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倍智测聘网络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蓝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马仕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比亚迪慈善基
金会副理事长。
王子冬先生,一九五八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王先生于一九八二年毕业于北京
工业学院(现北京理工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王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研究员,
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国家863电动车动力电池测试中心)主任,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邹飞先生,一九七三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特许金融分析师,全美华人金融协会会员,中共中央组织部「千
人计划」专家。邹先生毕业于美国得克萨斯大学,先后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及金融学博士学位。邹先生历任美国世纪投
资管理公司基金经理、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专项投资部董事总经理。彼亦曾任职其他机构,包括全美华人金融协会
前董事会主席及新加坡来宝集团(Noble Group)前董事会观察员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协同资本总裁,
印度尼西亚Delta Dunia Makmur TBK PT独立董事、中国现代牧业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然女士,一九七七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副教授。张女士二零零二年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
先后获会计学学士学位及经济学硕士学位,二零零六年取得美国科罗拉多大学立兹商学院(Leeds School of Business,
University of Colorado at Boulder)会计学博士学位。张女士历任美国科罗拉多大学立兹商学院兼职讲师、Bill Brooks CPA,
Boulder, CO, USA会计审计税务专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博士生导
师。
(2)监事会成员
董俊卿先生,一九三四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董先生于一九五九年毕业
于苏联莫斯科有色金属与黄金学院铝镁冶炼专业,获学士学位及苏联工程师称号。董先生曾在中国东北大学有色冶金
系任教、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从事研究工作,并于本公司从事研发工作,现任本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7
李永钊先生,一九六一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李先生于一九八二年八
月毕业于西安工业学院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获学士学位。李先生曾历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国营第六一五厂
技术员、室主任、副处长、处长、副厂长等职务,并兼任中外合资宝鸡星宝机电公司总经理,二零零二年五月起担任
国营第八四三厂厂长、西安北方秦川机械工业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现
任本公司监事,并担任中国兵器西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珍女士,一九七六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王女士一九九八年毕业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原
名为广州外国语学院),主修西班牙语,获学士学位。王女士于一九九八年加入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一直任
职于总裁办公室,现任本公司监事及总裁办公室主任,并担任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行政人事副总裁、深
圳市前海绿色交通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监事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监事。
严琛女士,一九七七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严女士二零零零年七月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取得学士学位。严女士于二零零零年加入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历任体系工程师、总裁秘书、上海比亚迪有限
公司管理本部总办主任、上海及西安地区行政部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监事及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首席
执行官,并担任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监事。
黄江锋先生,一九八零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黄先生于二零零三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获行政管理专业学士学位。黄先生曾任职于中国石化湖南郴州石油分公司、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国信证券广州营
业部,二零零八年八月至今在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股东监事,并担任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总裁助理、深圳前海融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前海融捷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深圳融捷
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广东融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及深圳前海融捷供应链保理服务有限公司总经
理。
(3)高级管理人员
王传福先生任本公司总裁,简历具体情况请参照本节“(1)董事会成员”
吴经胜先生,一九六三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吴先生毕业于安徽省师范大学,主修中
文;一九九二年,参加全国律师统考,并由安徽省司法厅授予律师资格;一九九五年,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考,并
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二零零六年七月,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吴先生曾在广州融捷投资
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财务及相关工作,并于一九九五年九月加入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经理,现
任本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并担任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前海保险交易中心(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比亚迪
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迪程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深
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迪滴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储能
电站(湖北)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赛迪新能源物流有限公司董事、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长、深圳充电易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等职。
李柯女士,一九七零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居留权,本科学历。李女士于一九九二年毕业于复旦大学,
获统计学学士学位。李女士曾任职于亚洲资源,并于一九九六年九月加入比亚迪集团,历任市场部经理、销售
总经理、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廉玉波先生,一九六四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廉先生于一九八六年七月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8
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主修飞机制造工程,获学士学位;并于二零零零年九月获南京大学高级工商管理专业硕士
学位。廉先生于二零零四年二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汽车产业群总工程师、第十三事业部总经理,并担
任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
何龙先生,一九七二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何先生于一九九九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先
后获得应用化学理学学士学位、法学学士学位及无机化学硕士学位。何先生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加入深圳市比亚迪实业
有限公司,曾任第一事业部、第二事业部质量部经理,第二事业部副总经理,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副董
事长,现任本公司副总裁、第二事业部总经理,并担任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及比亚迪慈善基金
会理事。
刘焕明先生,一九六三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刘先生于一九八八年毕业
于东北工学院(现为东北大学),主修冶金物理化学,先后取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刘先生曾在四川攀枝花钢铁公
司钢铁研究院、辽宁本溪钢铁公司任职,并于一九九七年三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人力资源处总经理及
新能源车直营管理事业部总经理,并担任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秘书长。
张金涛先生,一九五八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张先生于一九八二年毕业于武汉
工学院(现为武汉理工大学),主修铸造工艺及装备,获工学学士学位;一九九七年四月至一九九八年二月赴日本福
岛县高技术中心进修。张先生曾在国营第六一二厂、第四四六厂及猴王集团公司等单位任职,并曾任全国焊接标准化
委员会及电焊条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及湖北省机械制造工艺协会副理事长。张先生于二零零零年二月加入本公司,历任
工程部经理、电动车项目部经理、第十四事业部总经理、第八事业部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及第十七事业部
总经理、卡车及专用车研究院院长,并担任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董事及北京华林特装车有限公司董事。
罗红斌先生,一九六六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罗先生于一九九零年毕业于空军工程大
学,主修计算机应用,获硕士学位。罗先生于二零零三年十月加入本公司,历任第十五事业部电子三部经理,电动汽
车研究所所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裁、第十四事业部总经理及电力科学研究院院长。
李黔先生,一九七三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李先生于一九九七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
济学学士学位,目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在读。李先生曾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分
别担任核数师及业务顾问,并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李先生于二零零五年八月加入本公司,现
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并担任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股份代码:0285)之联席公司秘书及西藏日
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周亚琳女士,一九七七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周女士于一九九九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
经济学学士学位。周女士于一九九九年三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并担任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
公司董事、深圳迪程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前海绿色交通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
事、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监事、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监事及北京华林特装车有限公司监事。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股东单位是否
领取报酬津贴
吕向阳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0 年 09 月 18 日
否
黄江锋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总裁助理
2013 年 12 月 01 日
是
黄江锋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06 月 27 日
2017 年 06 月 26 日
是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9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
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
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其他单位
是否领取报
酬津贴
王传福 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及主
席
2007 年 06 月 14 日 N/A
否
王传福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01 月 31 日 2018 年 01 月 31 日
否
王传福 深圳市鹏程电动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2016 年 02 月 25 日 N/A
否
王传福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理事
2015 年 07 月 18 日 2020 年 07 月 19 日
否
王传福 人人公司
独立董事
2012 年 05 月 14 日 N/A
否
王传福 南方科技大学
理事
2011 年 07 月 05 日 2016 年 07 月 04 日
否
王传福 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董事
2013 年 11 月 21 日 2016 年 11 月 20 日
否
王传福 盛世新迪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 年 11 月 04 日 N/A
否
吕向阳 广东融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1 年 11 月 21 日 N/A
否
吕向阳 深圳融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监总经
理
2009 年 09 月 18 日 N/A
否
吕向阳 广东融捷融资服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经理 2010 年 03 月 23 日 N/A
否
吕向阳 广东融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0 年 09 月 13 日 N/A
否
吕向阳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副理事长
2015 年 07 月 18 日 2020 年 07 月 19 日
否
吕向阳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 年 07 月 04 日 N/A
是
吕向阳 广东融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1 年 12 月 27 日 2017 年 12 月 27 日
否
吕向阳 合肥融捷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
2015 年 08 月 06 日 2018 年 08 月 06 日
否
吕向阳 广东融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6 年 01 月 30 日 2019 年 01 月 30 日
否
吕向阳 深圳融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1 年 12 月 23 日 2017 年 12 月 23 日
否
吕向阳 深圳前海融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3 年 11 月 07 日 2016 年 11 月 07 日
否
吕向阳 深圳融捷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5 年 08 月 06 日 2018 年 08 月 06 日
否
吕向阳 深圳前海融捷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4 年 10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23 日
否
吕向阳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5 年 01 月 16 日 2016 年 05 月 15 日
否
吕向阳 海南世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2 年 06 月 01 日
否
吕向阳 深圳市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 年 11 月 25 日 2017 年 11 月 25 日
否
吕向阳 新疆天海腾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3 年 11 月 01 日 N/A
否
吕向阳 广州奥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2014 年 01 月 01 日 2016 年 05 月 17 日
否
吕向阳 安徽融捷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6 年 03 月 04 日 2019 年 03 月 04 日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0
吕向阳 广东融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6 年 03 月 04 日 2019 年 03 月 04 日
否
吕向阳 广州融捷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5 年 03 月 20 日 2016 年 11 月 07 日
否
吕向阳 深圳前海融捷供应链保理服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3 年 11 月 07 日 2016 年 11 月 07 日
否
吕向阳 广州融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5 年 07 月 28 日 N/A
否
吕向阳 广州盛光微电子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2011 年 11 月 27 日 N/A
否
吕向阳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2 年 12 月 05 日 2016 年 09 月 13 日
否
夏佐全 深圳市正轩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3 年 06 月 05 日 N/A
是
夏佐全 北京正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2010 年 05 月 26 日 N/A
否
夏佐全 江苏欣诺科催化剂有限公司
董事
2008 年 11 月 15 日 N/A
否
夏佐全 深圳市联合利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11 月 30 日 2017 年 11 月 29 日
否
夏佐全 深圳市正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4 年 10 月 21 日 N/A
否
夏佐全 安诺优达基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3 年 06 月 20 日 2016 年 06 月 20 日
否
夏佐全 广东倍智测聘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06 月 10 日 N/A
否
夏佐全 深圳市蓝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6 年 01 月 21 日 N/A
否
夏佐全 马仕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 02 月 19 日 2018 年 02 月 18 日
是
夏佐全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副理事长
2015 年 07 月 18 日 2020 年 07 月 19 日
否
王子冬 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
研究员
1982 年 07 月 01 日 N/A
是
王子冬
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国家 863 电动车
动力电池测试中心)
主任
2001 年 02 月 01 日 N/A
是
王子冬 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 年 06 月 30 日 2016 年 06 月 30 日
是
王子冬 深圳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 07 月 30 日 2017 年 07 月 30 日
是
王子冬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 04 月 16 日 2018 年 04 月 16 日
是
邹飞
Synergie Capital Group(协同资本)
总裁
2012 年 02 月 01 日 N/A
是
邹飞
印度尼西亚 Delta Dunia Makmur TBK
PT
独立董事
2011 年 06 月 01 日 N/A
是
邹飞
中国现代牧业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 08 月 01 日 N/A
是
张然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副教授、博士生导
师
2010 年 09 月 01 日 N/A
是
李永钊 中国兵器西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010 年 10 月 2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是
李永钊 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5 年 11 月 29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是
黄江锋 深圳前海融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3 年 11 月 07 日 2016 年 11 月 07 日
否
黄江锋 深圳前海融捷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
2014 年 10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23 日
否
黄江锋 深圳融捷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监事
2015 年 08 月 06 日 2018 年 08 月 06 日
否
黄江锋 广东融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董事兼经理
2010 年 09 月 13 日 N/A
否
黄江锋 深圳前海融捷供应链保理服务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3 年 11 月 07 日 2016 年 11 月 07 日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1
王珍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监事
2015 年 07 月 18 日 2020 年 07 月 19 日
否
王珍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
行政人事副总裁 2012 年 02 月 08 日 N/A
否
王珍
深圳市前海绿色交通有限公司
监事
2014 年 12 月 01 日 2017 年 12 月 01 日
否
王珍
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
监事
2015 年 01 月 30 日 N/A
否
严琛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
首席执行官
2015 年 04 月 01 日 N/A
否
严琛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监事
2015 年 07 月 18 日 2020 年 07 月 19 日
否
吴经胜 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2007 年 06 月 14 日 N/A
否
吴经胜 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2010 年 10 月 18 日 N/A
否
吴经胜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理事长
2015 年 07 月 18 日 2020 年 07 月 19 日
否
吴经胜
前海保险交易中心(深圳)股份有限公
司
监事
2013 年 08 月 02 日 2016 年 08 月 01 日
否
吴经胜 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 年 07 月 11 日 2017 年 07 月 10 日
否
吴经胜 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 年 06 月 30 日 2017 年 06 月 29 日
否
吴经胜 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2014 年 08 月 04 日 2017 年 06 月 20 日
否
吴经胜 深圳迪程新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 年 08 月 06 日 2017 年 08 月 05 日
否
吴经胜 深圳市迪滴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5 年 09 月 16 日 N/A
否
吴经胜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5 年 02 月 06 日 N/A
否
吴经胜 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5 年 09 月 30 日 N/A
否
吴经胜 深圳赛迪新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03 月 26 日 N/A
否
吴经胜 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01 月 30 日 N/A
否
吴经胜 深圳市充电易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09 月 21 日 N/A
否
廉玉波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01 月 31 日 2018 年 01 月 31 日
否
廉玉波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理事
2015 年 07 月 18 日 2020 年 07 月 19 日
否
何龙
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2010 年 10 月 18 日 N/A
否
何龙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理事
2015 年 07 月 18 日 2020 年 07 月 19 日
否
刘焕明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秘书长
2015 年 07 月 18 日 2020 年 07 月 19 日
否
张金涛 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01 月 08 日 2018 年 01 月 08 日
否
张金涛 北京华林特装车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10 月 28 日 2018 年 10 月 27 日
否
李黔
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2010 年 10 月 18 日 N/A
否
周亚琳 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06 月 30 日 2017 年 06 月 29 日
否
周亚琳 深圳迪程新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08 月 06 日 2017 年 08 月 05 日
否
周亚琳 深圳市前海绿色交通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12 月 01 日 2017 年 12 月 01 日
否
周亚琳 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监事
2014 年 07 月 11 日 2017 年 07 月 10 日
否
周亚琳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监事
2015 年 02 月 06 日 N/A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2
周亚琳 北京华林特装车有限公司
监事
2015 年 10 月 28 日 2018 年 10 月 27 日
否
周亚琳 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监事
2015 年 01 月 08 日 2018 年 01 月 08 日
否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无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一)、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薪酬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确定;监事的薪酬由监事会审议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二)确定依据
1、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其管理岗位、级别及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厘定薪酬,并根据生产
经营业绩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确定其奖金。
2、 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由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的工作情况以及同行业其它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
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 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由监事会根据监事的工作情况以及同行业其它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向股东会提出相关建议,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确定。
(三)实际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给董事的报酬合计75万元,支付给监事的报酬合计281万元,支付给高级管理员的报酬合计3,390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
报酬总额
是否在公司关联
方获取报酬
王传福
董事长、执行董事、总裁
男
50 现任
411 否
吕向阳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男
54 现任
15 是
夏佐全
非执行董事
男
53 现任
15 是
王子冬
独立董事
男
58 现任
15 是
邹飞
独立董事
男
43 现任
15 是
张然
独立董事
女
39 现任
15 否
董俊卿
独立监事、监事会主席
男
82 现任
5 否
李永钊
独立监事
男
55 现任
5 是
黄江锋
股东监事
男
36 现任
5 是
王珍
职工代表监事
女
40 现任
133 否
严琛
职工代表监事
女
39 现任
133 否
吴经胜
副总裁、财务总监
男
53 现任
455 否
李柯
副总裁
女
46 现任
247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3
王念强
副总裁
男
52 离任
162 否
廉玉波
副总裁
男
52 现任
502 否
何龙
副总裁
男
44 现任
376 否
刘焕明
副总裁
男
53 现任
324 否
张金涛
副总裁
男
58 现任
316 否
罗红斌
副总裁
男
50 现任
329 否
李黔
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
男
43 现任
134 否
周亚琳
总会计师
女
39 现任
134 否
合计
--
--
--
--
3,74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7,491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188,535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196,026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196,026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146,819
销售人员
2,825
技术人员
21,356
财务人员
1,156
行政人员
23,870
合计
196,026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硕士及以上
771
本科
15,562
大专及以下
179,693
合计
196,02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4
2、薪酬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实施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机制,完善员工薪酬体系,同时坚持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原则,继续为
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发展环境,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严格遵循国家《劳动法》为公司员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并设立专项医疗基金为患病员工提供医疗资金支援。2015年度,
比亚迪为公司10多名患病员工提供了总金额约44万元的医疗救助金。
二、设立了从公司层面到生产单位层面的各种奖项,包括公司最高奖总裁奖、持续改进奖、专利奖、技术创新奖等等。2015
年,公司举办了第三届立功授奖表彰大会,评选出了4个总裁奖、13个特等功奖及1个特别设置的唐质量攻坚奖。公司总裁亲
自为获奖单位及代表颁发奖牌。
三、比亚迪先后投巨资兴建高档福利房亚迪村、亚迪二村、亚迪三村(在建),用于留住人才。
四、关注员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与深圳中学联合建立了深圳亚迪学校。这所高标准九年一贯全日制寄宿民办学校(附设幼儿
园),妥善解决了员工子女的教育忧虑。
五、比亚迪还为员工提供免息零首付购车福利和购车补助,员工可免息零首付先购车后分期还款。
3、培训计划
本公司提倡“造物先造人”的理念,注重员工的培养,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技能,并在实际工作中借着项目、任务培养
员工的职业素质与能力。同时,公司每年制定相应计划组织员工进行培训与学习,提升员工的职业能力,帮助员工打开职业
发展通道。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度公司共组织了3858班次各类培训,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各级晋升培训,各类技能培训
等。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5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机构,建立
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未收到被监管部门采
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有关文件。报告期内:
1.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继续致力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2.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五次股东大会,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五次监事会会议,各会议举行合法有效。公司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并召开股东大会。公司能够确保所有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严格按
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董事、监事工作勤勉尽责。
3.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公司亦无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
4.公司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举行了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并通过电话、现场接待等方式最大限度保证了与投资
者之间的顺畅交流。
5.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并严格
按照《信息披露事务制度》对外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增加公司运作的
公开性和透明度。不存在因信息披露问题被交易所实施批评、谴责等惩戒措施。
6.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
在公开披露前的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
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违规操作的情形。
7.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要求,公司选定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内控建设咨询公司,
成立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委员会,完成了公司主要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体系搭建工作,并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
评价。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6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一)业务: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拥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独立开展业务,不依赖于
股东或其它任何关联方。
(二)人员:公司人员、劳动、人事及工资完全独立。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
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和领取报酬。
(三)资产: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
配套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资产,拥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
(四)机构:公司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五)财务:公司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独立开设
银行账户,独立纳税。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
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
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0.00% 2015 年 04 月 07 日 2015 年 04 月 0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
2015-018,《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 年度股
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
0.00% 2015 年 06 月 16 日 2015 年 06 月 17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
2015-041,《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
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0.00% 2015 年 07 月 21 日 2015 年 07 月 22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
2015-051,《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 年
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
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 年第一
次A股类别股
临时股东大会
0.00% 2015 年 07 月 21 日 2015 年 07 月 22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7
东大会
(),公告编号:
2015-051,《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 年
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
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 年第一
次H股类别股
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0.00% 2015 年 07 月 21 日 2015 年 07 月 22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
2015-051,《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 年
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
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
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
会议
王子冬
14
2
12
0
0 否
邹飞
14
2
12
0
0 否
张然
14
2
12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1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未出现此类情况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8
2015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独立董事制度》,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生
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重大担保、项目投资等情况,与公司经营层充分沟通,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各位独立董事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所在地以及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与公司经营层充分
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期间,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工作情况,督促审计报告及时完成。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1、审核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本着勤勉
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了四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1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审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审议公司分别经境内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1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认为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14年的财务状况。没有委员对报告内容提出异议。
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考虑2015年是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迅猛的一年,公司2015
年将陆续推出多款新能源汽车车型,所需配套资金将相应增加,同时为保证公司新能源汽车的新技术研发,手机部件及组装
业务、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的技术升级,增强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稳定发展能力;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财务
状况、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审核委员会建议对公司2014年度利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一般营运资金的需求。
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认为真实客观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状
况,没有委员对报告内容提出异议。
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审议<关于公司境内外审计机构201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认为真实客观反映审计
机构工作的实际状况,没有委员对报告内容提出异议。
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核委员会对拟聘请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的相关业务资格进行了审核,并结合其2014年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1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
表的议案》,没有委员对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15年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异议。
(3)201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的议案》,审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分别编制的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内容完整,未提出异议。
(4)201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1-9月财务报表
的议案》,没有委员对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15年1-9月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提出异议。
2、提名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按照《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对候选
人议案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1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核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提名
委员会同意聘任李柯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9
3、薪酬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按照《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年度报告中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所
披露薪酬事项进行了审核,薪酬委员会召开了二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认真研究公司管理层考核和薪酬体系,听取并审
核了《关于审议公司董事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2014和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对公司董事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2014
年和2015年度薪酬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2014年度薪酬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确定依据合理、
并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2014年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披露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薪酬委员会建
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2015年度薪酬不超过其2014年度的水平,并于年终根据公司的相关激励政策和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其
2015年度的年终奖金。
(2)201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认真研究公司管理层考核和薪酬体系,听取并审
核了《关于拟定<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没有委员对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提出异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与其收入直接挂钩,提名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负责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年终考评,制定薪酬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
批。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6 年 03 月 29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资产总额的比例
91.7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的比例
85.8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0
定性标准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
陷。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
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重
大缺陷: 1)控制环境无效;2)公司审核委员会和内部
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3)发现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4)公司对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进行重大更正;5)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
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6)已
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
以改正;7)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
制缺陷。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
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
控制目标。重大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
范性文件;2)缺乏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导
致重大失误;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
性失败;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
缺陷未得到整改;5)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错报≤资产总额 0.05%;重要缺陷:资产总额
0.05%<错报≤资产总额 0.1%;重大缺陷:错报> 资产总额
0.1%.
一般缺陷:损失≤资产总额 0.05%;重要缺陷:资产总
额 0.05%<损失≤资产总额 0.1%;重大缺陷:损失> 资
产总额 0.1%.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认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6 年 03 月 29 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否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16 年 03 月 28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安永华明(2016)审字第 60592504_H01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李剑光,邓帮凯
审计报告正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
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
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
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
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
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
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剑光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邓帮凯
2016年3月28日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2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596,426,000.00
4,453,164,000.0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18,207,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798,810,000.00
9,352,355,000.00
应收账款
21,519,093,000.00
13,751,929,000.00
预付款项
226,962,000.00
338,611,000.0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509,414,000.00
563,061,00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5,750,550,000.00
9,978,317,000.0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499,927,000.00
307,581,000.00
其他流动资产
2,492,277,000.00
1,988,078,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54,411,666,000.00
40,733,096,000.0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071,357,000.00
35,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3
长期应收款
65,773,000.00
315,311,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1,888,715,000.00
1,413,553,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2,368,535,000.00
30,014,805,000.00
在建工程
5,757,798,000.00
6,364,617,000.00
工程物资
3,729,764,000.00
2,370,709,000.00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8,790,228,000.00
8,611,261,000.00
开发支出
3,075,674,000.00
2,244,884,000.00
商誉
65,914,000.00
65,914,000.00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80,416,000.00
965,486,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79,915,000.00
874,219,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61,074,089,000.00
53,275,759,000.00
资产总计
115,485,755,000.00
94,008,855,000.0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943,800,000.00
12,676,44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2,897,076,000.00
14,613,079,000.00
应付账款
18,581,611,000.00
11,323,422,000.00
预收款项
2,438,009,000.00
3,646,738,000.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118,495,000.00
1,471,195,000.00
应交税费
641,187,000.00
428,185,000.00
应付利息
192,693,000.00
175,519,000.00
应付股利
10,000,000.00
10,000,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4
其他应付款
1,873,266,000.00
1,623,653,000.00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预计负债-流动
778,577,000.00
408,381,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469,060,000.00
6,496,195,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166,350,000.00
149,317,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66,110,124,000.00
53,022,124,000.0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745,955,000.00
7,988,331,000.00
应付债券
4,483,946,000.00
2,990,968,000.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568,149,0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1,548,340,000.00
1,112,995,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346,390,000.00
12,092,294,000.00
负债合计
79,456,514,000.00
65,114,418,000.0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476,000,000.00
2,476,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3,200,000,000.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3,200,000,000.00
资本公积
10,311,853,000.00
10,296,201,000.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818,956,000.00
-153,624,000.0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383,551,000.00
2,108,206,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3,104,044,000.00
10,638,814,0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2,294,404,000.00
25,365,597,000.00
少数股东权益
3,734,837,000.00
3,528,840,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029,241,000.00
28,894,437,000.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5,485,755,000.00
94,008,855,000.00
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惠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49,540,000.00
330,214,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3,746,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6,745,000.00
10,214,000.00
应收账款
3,265,865,000.00
3,446,404,000.00
预付款项
2,259,000.00
7,858,000.0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2,844,575,000.00
16,380,794,000.00
存货
79,497,000.00
375,424,000.0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15,340,000.00
30,179,000.00
其他流动资产
2,137,000.00
20,662,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27,579,704,000.00
20,601,749,000.0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041,215,000.00
5,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14,840,000.00
14,84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7,638,574,000.00
7,908,687,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675,750,000.00
2,016,601,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6
在建工程
5,700,000.00
12,879,000.00
工程物资
31,394,000.00
32,034,000.00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40,358,000.00
123,720,000.0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80,935,000.00
77,310,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4,274,000.00
8,547,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633,040,000.00
10,199,618,000.00
资产总计
40,212,744,000.00
30,801,367,000.0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764,235,000.00
3,165,639,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49,790,000.00
711,800,000.00
应付账款
2,745,486,000.00
3,127,022,000.00
预收款项
8,282,000.00
20,838,000.00
应付职工薪酬
94,843,000.00
93,701,000.00
应交税费
44,059,000.00
4,565,000.00
应付利息
175,500,000.00
145,527,000.00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770,351,000.00
1,667,216,000.0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509,900,000.00
4,791,251,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804,000.00
808,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16,163,250,000.00
13,728,367,000.0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819,710,000.00
3,065,523,000.00
应付债券
4,483,946,000.00
2,990,968,000.00
其中:优先股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7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568,149,0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1,295,000.00
2,489,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7,873,100,000.00
6,058,980,000.00
负债合计
24,036,350,000.00
19,787,347,000.0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476,000,000.00
2,476,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3,200,000,000.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3,200,000,000.00
资本公积
5,854,958,000.00
5,854,958,000.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983,411,000.0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601,028,000.00
499,464,000.00
未分配利润
3,060,997,000.00
2,183,598,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176,394,000.00
11,014,020,000.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0,212,744,000.00
30,801,367,000.00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80,008,968,000.00
58,195,878,000.00
其中:营业收入
80,008,968,000.00
58,195,878,000.0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78,061,580,000.00
58,443,359,000.00
其中:营业成本
66,513,559,000.00
49,143,886,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8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267,326,000.00
957,435,000.00
销售费用
2,867,992,000.00
2,228,758,000.00
管理费用
5,415,060,000.00
4,430,271,000.00
财务费用
1,445,995,000.00
1,389,125,000.00
资产减值损失
551,648,000.00
293,884,000.0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8,207,00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210,370,000.00
68,366,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42,799,000.00
-122,389,000.00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175,965,000.00
-179,115,000.00
加:营业外收入
703,235,000.00
1,114,319,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20,053,000.00
减:营业外支出
84,214,000.00
61,252,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6,051,000.0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794,986,000.00
873,952,000.00
减:所得税费用
656,790,000.00
134,082,000.0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138,196,000.00
739,870,0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823,441,000.00
433,525,000.00
少数股东损益
314,755,000.00
306,345,000.0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963,822,000.00
2,107,000.0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972,580,000.00
4,070,000.00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972,580,000.00
4,070,000.00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9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983,411,000.00
-4,487,000.00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0,831,000.00
8,557,000.00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8,758,000.00
-1,963,000.00
七、综合收益总额
4,102,018,000.00
741,977,0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796,021,000.00
437,595,000.0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05,997,000.00
304,382,000.00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12
0.18
(二)稀释每股收益
不适用
不适用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惠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7,931,613,000.00
26,009,379,000.00
减:营业成本
7,353,580,000.00
24,875,238,00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186,000.00
26,654,000.00
销售费用
7,596,000.00
29,710,000.00
管理费用
296,912,000.00
321,623,000.00
财务费用
1,024,924,000.00
792,279,000.00
资产减值损失
8,377,000.00
9,883,000.0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746,00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974,278,000.00
1,885,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7,912,000.00
-2,376,000.0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98,062,000.00
-44,123,000.00
加:营业外收入
69,768,000.00
66,815,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8,913,000.00
38,055,000.00
减:营业外支出
15,475,000.00
19,696,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52,355,000.00
2,996,000.00
减:所得税费用
236,721,000.00
1,832,000.0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15,634,000.00
1,164,000.0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983,411,000.00
-4,487,000.00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
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983,411,000.00
-4,487,000.00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983,411,000.00
-4,487,000.00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999,045,000.00
-3,323,000.0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9
0.0005
(二)稀释每股收益
不适用
不适用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0,908,941,000.00
55,080,498,000.0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1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80,262,000.00
944,987,00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74,638,000.00
766,000,000.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2,963,841,000.00
56,791,485,000.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1,227,193,000.00
42,340,684,000.0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12,586,188,000.00
9,811,197,000.00
支付的各项税费
3,066,794,000.00
2,126,626,000.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41,572,000.00
2,474,909,000.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9,121,747,000.00
56,753,416,0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42,094,000.00
38,069,000.0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处置合营或联营公司所收到的现
金
5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4,478,000.00
4,261,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808,561,000.00
796,862,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526,182,000.00
185,593,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04,592,000.00
336,628,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54,313,000.00
1,323,344,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2,290,161,000.00
8,578,136,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2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70,592,000.00
532,45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000,000.00
174,46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560,753,000.00
9,285,046,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06,440,000.00
-7,961,702,0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442,088,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10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4,534,345,000.00
26,336,791,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1,5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的现金
3,2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6,803,000.00
304,188,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281,148,000.00
30,083,067,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8,760,798,000.00
21,022,402,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1,762,667,000.00
1,789,666,00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22,219,000.00
支付的其他权益工具利息
36,671,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898,000.00
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531,363,000.00
22,812,118,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49,785,000.00
7,270,949,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204,626,000.00
31,208,000.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90,065,000.00
-621,476,000.0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089,466,000.00
4,710,942,000.0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279,531,000.00
4,089,466,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3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335,393,000.00
31,933,376,00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28,086,000.00
34,123,00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5,690,000.00
67,883,000.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589,169,000.00
32,035,382,000.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800,270,000.00
26,531,905,000.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98,034,000.00
855,314,000.00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5,047,000.00
151,915,000.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632,010,000.00
6,334,912,000.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145,361,000.00
33,874,046,0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56,192,000.00
-1,838,664,000.0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86,131,000.00
4,261,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12,201,000.00
57,751,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57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73,332,000.00
62,012,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28,315,000.00
191,692,00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137,800,000.00
961,2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6,115,000.00
1,152,892,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7,217,000.00
-1,090,880,0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342,088,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501,548,000.00
6,995,067,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1,5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的现金
3,2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293,000.00
157,303,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212,841,000.00
10,494,458,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550,630,000.00
6,512,139,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889,325,000.00
896,063,000.00
其中:支付的其他权益工具利息
36,671,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898,000.00
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47,853,000.00
7,408,252,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64,988,000.00
3,086,206,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4,606,000.00
8,137,000.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30,619,000.00
164,799,000.0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7,227,000.00
152,428,000.0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47,846,000.00
317,227,000.00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2,476,
000,00
0.00
10,296,
201,000
.00
-153,62
4,000.0
0
2,108,2
06,000.
00
10,638,
814,000
.00
3,528,8
40,000.
00
28,894,
437,000
.00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476,
000,00
0.00
10,296,
201,000
.00
-153,62
4,000.0
0
2,108,2
06,000.
00
10,638,
814,000
.00
3,528,8
40,000.
00
28,894,
437,000
.00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3,200,
000,0
00.00
15,652,
000.00
972,580
,000.00
275,345
,000.00
2,465,2
30,000.
00
205,997
,000.00
7,134,8
04,000.
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5
(一)综合收益总
额
972,580
,000.00
2,823,4
41,000.
00
305,997
,000.00
4,102,0
18,000.
00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3,200,
000,0
00.00
-30,543,
000.00
-100,00
0,000.0
0
3,069,4
57,000.
00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200,
000,0
00.00
3,200,0
00,000.
00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30,543,
000.00
-100,00
0,000.0
0
-130,54
3,000.0
0
(三)利润分配
305,888
,000.00
-342,55
9,000.0
0
-36,671,
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305,888
,000.00
-305,88
8,000.0
0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4.其他
-36,671,
000.00
-36,671,
000.00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5,652,
000.00
-15,652,
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15,652,
000.00
-15,652,
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6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476,
000,00
0.00
3,200,
000,0
00.00
10,311,
853,000
.00
818,956
,000.00
2,383,5
51,000.
00
13,104,
044,000
.00
3,734,8
37,000.
00
36,029,
241,000
.00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2,354,
100,00
0.00
7,037,7
68,000.
00
-157,69
4,000.0
0
1,964,5
45,000.
00
10,511,
045,000
.00
3,146,6
77,000.
00
24,856,
441,000
.0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354,
100,00
0.00
7,037,7
68,000.
00
-157,69
4,000.0
0
1,964,5
45,000.
00
10,511,
045,000
.00
3,146,6
77,000.
00
24,856,
441,000
.00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121,90
0,000.
00
3,258,4
33,000.
00
4,070,0
00.00
143,661
,000.00
127,769
,000.00
382,163
,000.00
4,037,9
96,000.
00
(一)综合收益总
额
0.00
0.00
4,070,0
00.00
433,525
,000.00
304,382
,000.00
741,977
,000.00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21,90
0,000.
00
3,220,1
38,000.
00
100,000
,000.00
3,442,0
38,000.
00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121,90
0,000.
00
3,220,1
38,000.
00
100,000
,000.00
3,442,0
38,000.
00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7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43,661
,000.00
-267,46
1,000.0
0
-22,219
,000.00
-146,01
9,000.0
0
1.提取盈余公积
143,661
,000.00
-143,66
1,000.0
0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123,80
0,000.0
0
-22,219
,000.00
-146,01
9,000.0
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38,295,
000.00
-38,295,
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38,295,
000.00
-38,295,
000.00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476,
000,00
0.00
10,296,
201,000
.00
-153,62
4,000.0
0
2,108,2
06,000.
00
10,638,
814,000
.00
3,528,8
40,000.
00
28,894,
437,000
.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8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2,476,00
0,000.00
5,854,958
,000.00
499,464,0
00.00
2,183,5
98,000.
00
11,014,02
0,000.00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476,00
0,000.00
5,854,958
,000.00
499,464,0
00.00
2,183,5
98,000.
00
11,014,02
0,000.00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3,200,0
00,000.
00
983,411,0
00.00
101,564,0
00.00
877,399
,000.00
5,162,374
,000.00
(一)综合收益总
额
983,411,0
00.00
1,015,6
34,000.
00
1,999,045
,000.00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3,200,0
00,000.
00
3,200,000
,000.00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200,0
00,000.
00
3,200,000
,000.00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01,564,0
00.00
-138,23
5,000.0
0
-36,671,0
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9
1.提取盈余公积
101,564,0
00.00
-101,56
4,000.0
0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其他
-36,671,
000.00
-36,671,0
00.00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476,00
0,000.00
3,200,0
00,000.
00
5,854,958
,000.00
983,411,0
00.00
601,028,0
00.00
3,060,9
97,000.
00
16,176,39
4,000.00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未分配利
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2,354,10
0,000.00
2,634,820
,000.00
4,487,000
.00
499,348,
000.00
2,306,350,
000.00
7,799,105
,000.00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354,10
0,000.00
2,634,820
,000.00
4,487,000
.00
499,348,
000.00
2,306,350,
000.00
7,799,105
,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0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121,900,
000.00
3,220,138
,000.00
-4,487,00
0.00
116,000.
00
-122,752,0
00.00
3,214,915
,000.00
(一)综合收益总
额
-4,487,00
0.00
1,164,000.
00
-3,323,00
0.00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21,900,
000.00
3,220,138
,000.00
3,342,038
,000.00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121,900,
000.00
3,220,138
,000.00
3,342,038
,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16,000.
00
-123,916,0
00.00
-123,800,
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116,000.
00
-116,000.0
0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123,800,0
00.00
-123,800,
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476,00
0,000.00
5,854,958
,000.00
499,464,
000.00
2,183,598,
000.00
11,014,02
0,000.0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1
三、公司基本情况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为深
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2002年经原国家经贸委以《关于同意设立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经贸企改
[2002]153号)以及《关于同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本结构的复函》(国经贸厅企改[2002]348号)批准,深圳
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以2002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于2002年6月11日整体变更设立本公司。本公司
目前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501127941,经营期限为59年),住
所为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延安路,办公地址为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3009号。
本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0,000千元,股本总数为390,0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
经2002年6月12日召开的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原国家经贸委《关于同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转为
境外募集公司的批复》(国经贸企改[2002]423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
资股的批复》(证监国合字[2002]19号)等文件批准,并经香港联交所批准,本公司于2002年7月31日在境外首次
发售境外上市外资股149,5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后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539,500千元。
经商务部《商务部关于同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本的批复》(商资批[2008]490号)、深圳市贸易工业
局《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本的批复》(深贸工资复[2008]1240号)以及本公司2008年3月20日召开的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以2007年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539,500千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28
股的方式增加总股本,共计转增股本1,510,6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次转增完成后,股本总额由人民币
539,500千元增至人民币2,050,100千元。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643号)批准,
本公司于2009年7月30日向中美能源控股公司定向增发225,000千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经深
圳市贸工局《关于外资企业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深贸工资复[2009]1715号)批准,本公司股本总额
由人民币2,050,100千元增至人民币2,275,100千元,并于2009年9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881号)核准,本
公司首次发行境内上市社会公众股(A股)。该次发行的股票为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发行数量为79,000
千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00元。于2011年6月30日,本公司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始上市交易。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66号)批准,
本公司于2014年5月30日完成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121,9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经深圳市贸工局《关于比
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深经贸信息资字[2014]542号)批准,本公司股本总额由人民币2,354,100千元增
至人民币2,476,000千元,并于2014年7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为2,476,000千股。
本集团主要经营活动为: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板、五金制
品、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进口分销);道路普
通货运;3D眼镜、GPS 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品牌乘用车、电动车的
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电池管理系统、
换流柜、逆变柜/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销售。
本公司直接第一大股东和最终第一大股东均为自然人王传福,持股比例为20.89%。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3月28日决议批准。根据本公司章程,本财务报表将递交股东大会审
议。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2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
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净流动负债为人民币11,698,458千元,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集团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及金融信贷额度以满足未来的流动资金及其他日常
营运所需,不会因营运资金的短缺而面临有关持续经营方面的问题,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以持续经营为基
础编制是适当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租
赁-售后回租、其他权益类工具、无形资产中研发支出资本化和摊销。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
以及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千元为单位
表示。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
本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集团在报告期内没有发生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
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3
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
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
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
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
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
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
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
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
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
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集
团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对子公司可能存在的与本公司不
一致的会计政策,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调整一致。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
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
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
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
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
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
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
方。
6、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
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
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
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
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4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
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当月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
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
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
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但对作为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组成部分的外币货币性项目,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时,该累计差额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
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
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
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
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
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对于在可预见的未来无需偿还、实质构成对境外子公司的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
目,以母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反映的,管理层将母子公司的此项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兑差额相
互抵消,差额计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9、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 ,即从其账户
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
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
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
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者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
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
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
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
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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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
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
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
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
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
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
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
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
衍生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
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
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金融资产类别以外
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
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
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发生减值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成本计量。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
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
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承担该金融负
债的目的是为了在近期内回购;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
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
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
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
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
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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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
任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为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当前最
佳估计数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以两者之中的较高
者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
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发行人或债
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
其他财务重组,以及公开的数据显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通过备抵项目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
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即初始确认时计算确
定的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减值后利息收入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
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对于贷款和应收款项,如果没有未来收回的现实预期且所有抵押品均已
变现或已转入本集团,则转销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与之相关的减值准备。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
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或单独
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
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
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
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
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
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
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严重”根据公允价
值低于成本的程度进行判断,“非暂时性”根据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期间长短进行判断。存在发生减值的客观证
据的,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取得成本扣除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可供出售权益工
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减值之后发生的公允价值增加直接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
在确定何谓“严重”或“非暂时性”时,需要进行判断。本集团根据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程度或期间长短,结
合其他因素进行判断。本集团通常认为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50%为严重下跌,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持续时间超过
12个月为非暂时性下跌。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
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
不再转回。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
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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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
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
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10、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本集团将单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0 千元的应收款项视为重
大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
回款项时,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新能源业务应收款项(组合一)
账龄分析法
非新能源业务应收款项(组合二)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一:
单项金额重大且未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款的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
收账款的计提比例
(%)
长期应收款及其
他应收款计提
比例(%)
2年以内(含2年)
-
-
-
2-3年(含3年)
10
10
-
3-4年(含4年)
30
30
-
4-5年(含5年)
50
50
-
5年以上
100
100
-
组合二:
单项金额重大且未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款的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
收账款的计提比例
(%)
长期应收款及其
他应收款计提
比例(%)
6个月以内(含6个月)
-
-
-
7-12个月(含12个月)
-
75
-
1年以上
100
100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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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
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
著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提坏账准备。
11、存货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
确定其实际成本。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和生产用模具等。包装物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生产用模具按照预计
的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
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
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产成品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原材料、在产品及周转材料按类别
计提。
12、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以及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
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
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
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
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
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
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
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
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
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及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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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
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
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
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
销与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
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资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
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
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
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
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3、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
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
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
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如运输费、安装费等。
(2)折旧方法
除永久业权土地不计提折旧以及除机器设备中的模具按工作量法折旧外,其余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按照年限平均
法折旧的固定资产的估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0-50 年
5%
1.9%-9.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年
5%
9.5%-19%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5 年
5%
19%
办公及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年及 5 年以下
5%
19%及 19%以上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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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4、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
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15、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是指本集团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
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
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
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
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 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 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
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
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6、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
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
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
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在各报告期内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类别
使用寿命
土地使用权
47-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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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权及专有技术
2-10年
软件
5年
本集团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建
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
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除新能源汽车研发支出所形成的无形资产按照生产总量法计算摊销之外,其余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
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
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
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
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
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
本集团相应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
产。
17、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对除存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
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
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
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
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
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
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
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
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
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
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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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8、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
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集团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
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
益。
本集团除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退休计划,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
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
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19、预计负债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
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
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
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0、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如永续债或其他类似金融工具(如:可续期委托贷款)不可赎回(或只可在发行人的选择下赎回)且其中任何
利息及分派均为酌情性质,则该工具应分类为权益。分类为权益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和分派均确认为权益中的分
配。
21、收入
收入仅在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集团且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确认。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3
销售商品收入
本集团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不再对该商品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
续管理权和实施有效控制,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确认为收入的实现。销售商品收
入金额,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
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
提供劳务收入
于资产负债表日,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否
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
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本集团以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提供劳务收入总额,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
公允的除外。
本集团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
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
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租赁收入
经营租赁租金收入在租约持续期间按直线法确认。
22、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
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
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
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
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
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
期损益。
2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
或者事项相关的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
税金额计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4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
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
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
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
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
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
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
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
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
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
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
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如果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与同一应纳税主体和同
一税收征管部门相关,则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24、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
融资租入的资产,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
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售后租回
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予以递延,并按照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
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售后租回交易认为定经营租赁的,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5
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售后租回交易如果不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低于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但若该损失将由低于市价的未来租赁付款额补偿时,有关损失应予以递延并计入递延收益,并按与确
认租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如果售价大于公允价值,其大于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递延收益,
并在租赁期内分摊。
售后租回交易未被认定为经营租赁的,由于与标的资产(出租物)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转移,
本集团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定其实质为出租方(金融机构)以租赁物作为抵押品向承租方(本集团)提供
借款。在此种交易情况下,本集团将标的资产(出租物)的名义售价作为长期借款处理,标的资产(出租物)
仍旧按照原账面价值入账并计提折旧。
25、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利润分配
本公司的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后确认为负债。
(2)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
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
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
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
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
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
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
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
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
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
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3)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
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
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租赁
本集团亦就资产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其实质为资产租赁合同;本集团认为,根据相关条款,作为承租人,
该等资产的与所有权相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至本集团,因此亦作为经营租赁处理。
对于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售后租回安排,本集团按照重置成本法确认交易资产的公允价值,并在租赁开始
日根据实际情况判断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是否会行使购买租赁资产选择权,来判断租回业务属于融资租赁还是
经营租赁以及相应的处理。
股利分配引起的代扣代缴所得税之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对于其境外子公司来源于其中国境内子公司分派的股利是否需要计提代扣代缴所得税取决于股利实
际支付时点。本集团若预计该盈利不会在可预见的未来予以分派,且能控制该等子公司由股利分派产生的暂时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6
性差异的转回时间,则不需计提上述代扣代缴所得税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
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
确定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
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
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
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
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
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商誉减值
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
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管理层必须做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
假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
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金额以及相应的税率,结合
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由管理层根据会影响应收款项回收的客观证据(如债务人破产或出现严重财务困难的
可能性)确定。管理层将会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估计坏账准备。
以可变现净值为基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将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单个存货项目是否陈旧和滞销、可变现净值是否低于存货
成本进行重新估计。
折旧及摊销
本集团于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起按有关的估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以年限平均法或生产总量法计算固定
资产的折旧及无形资产的摊销,反映了管理层就本集团拟从使用该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获得未来经济利益的期
间的估计。
产品质量保证的预计负债
本集团对出售的产品提供质量保证。管理层根据销售量与过往维修程度及退换货记录估计因该产品质量保
证事项形成的预计负债,并适当时折现至其现值。于资产负债表日,管理层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复核并作适
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26、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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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按应税收入的 6%或 17%计
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
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按应税收入的 6%或 17%计
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
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本集团直
接出口的货物缴纳增值税按照“免、抵、
退”的有关规定执行,退税率为 0%-17%。
小规模纳税人按征收率 3%计缴。
消费税
按不同排量的汽车收入和电池收入
汽车消费税按照 1%-9%从价定率计缴消
费税。电池消费税按照 4%从价定率计缴
消费税(其中镍氢和锂电池免征消费税)
营业税
按照属营业税征缴范围的营业收入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法规,本集团按照属
营业税征缴范围的营业收入的 3%或 5%
计缴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法规,应本集团内各
分、子公司的个别情况按国家规定的比
例 1-7%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依据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按应纳税
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3%缴纳。
地方教育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 2%缴纳。
堤围防护费
按照营业收入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法规及当地有关规定
计缴。
个人所得税
支付予职工的所得税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法规,本集团支付予
职工的所得额由本集团按超额累进税率
代为扣缴所得税。
海外税项
海外税项根据境外各国家和地区的税收
法规计算
海外税项根据境外各国家和地区的税收
法规计算
2、税收优惠
本公司下属深圳比亚迪微电子有限公司为2004年设立于深圳市的生产型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根据财税
[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中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税收优惠有关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8
规定,其从开始获利年度起,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15年为五免五减半的第一个
免税年度。
本公司下属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为2006年设立于深圳市的生产型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该公司于
2015年再次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至2017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为1998年设立于深圳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于2015年通过国家
级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5年至2017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为2006年设立于惠州市的生产型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该公司于
2015年7月重新申请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已审核通过并公示。2015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为2007年6月设立于惠州市的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该公司于2013
年再次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3年至2015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
本公司下属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是为2007年设立于惠州市的生产型中外合资企业。该公司于2015年7
月重新申请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已审核通过并公示。2015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为设立于西安市的生产型企业。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2号)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以国家规定的鼓励
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当在第一年度汇算清缴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送相关资料进行
审核确认,第二年及以后年度实行备案管理。陕西省发改委根据《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改革
委令 2014 年第 15 号)确认该公司项目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4月向西安
市国家税务局申请并经审核确认,2011年至2020年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将在以后每
年向税务局备案。
本公司下属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为2008年12月设立于商洛市的生产型企业。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2号)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以国
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核确
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当在第一年度汇算清缴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送
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第二年及以后年度实行备案管理。2014年本公司由外资变为内资企业,陕西省发改委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确认该公司项目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2014年至2020年按15%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将在以后每年向税务局备案。
本公司下属西安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为设立于西安市的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2号)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以国
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核确
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当在第一年度汇算清缴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送
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第二年及以后年度实行备案管理。陕西省发改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
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 年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
目录(2013年修订)》确认该公司项目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西安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已于2015
年4月向西安市国家税务局申请并经审核确认,2015年至2020年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西安比亚迪电子有限
公司将在以后每年向税务局备案。
本公司下属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为2002年设立于上海市的生产型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该公司于2014年
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4年至2016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北京比亚迪模具有限公司为2003年设立于北京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于2015年7月重新申请认
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已审核通过并公示,2015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为2009年设立于长沙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于2013年再次认定为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3年至2015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宁波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为2008年设立于宁波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于2015年通过国家级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5年至2017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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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本公司下属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为2003年设立于深圳市的生产型外商独资企业。该公司于2015年再次
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至2017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714
724
银行存款
6,278,817
4,088,742
其他货币资金
316,895
363,698
合计
6,596,426
4,453,164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548,412
385,697
其他说明
于2015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26,876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330,469千元)的货币资金作为银
行承兑汇票出票保证金,另有人民币90,019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33,229千元)为信用保证金、投标保证
金及其他受限性质。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境外子公司的货币资金折合为人民币534,527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
370,903千元)。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和境内子公司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折合为人民币13,885千元(2014年12月31日:
人民币14,794千元)。
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短期定期存款的存款期分为1至6个月,依本集团的现
金需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银行通知存款的存款期限为7天,依本集团的现金
需求而定,并按相应的银行通知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207
其中:衍生金融资产
18,207
合计
18,207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0
银行承兑票据
4,393,214
5,840,836
商业承兑票据
2,405,596
3,511,519
合计
6,798,810
9,352,355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900,062
合计
900,062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1,379,812
27,190
合计
1,379,812
27,190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商业承兑票据
101,692
银行承兑汇票
578
合计
102,270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千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532,734
2.42% 270,954
50.86%
261,780 403,663
2.87%
167,211
41.42%
236,45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21,393,8
97.22% 181,330
0.85% 21,212,56 13,585,
96.74%
103,939
0.77% 13,481,23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1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94
4
171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78,565
0.36%
33,816
43.04%
44,749 54,755
0.39%
20,510
37.46%
34,245
合计
22,005,1
93
100.00% 486,100
2.21%
21,519,09
3
14,043,
589
100.00%
291,660
2.08% 13,751,929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应收账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客户一
50,144
50,144
100.00% 客户已破产
客户二
46,746
46,746
100.00% 客户破产保护
客户三
27,328
27,328
100.00% 客户经济状况不佳
客户四
27,327
27,327
100.00% 客户经济状况不佳
客户五
68,812
25,026
36.00% 客户经济状况不佳
其他
312,377
94,383
30.00% 争议中
合计
532,734
270,954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一年以内
20,712,494
25,023
0.12%
1 年以内小计
20,712,494
25,023
0.12%
1 至 2 年
430,440
57,571
13.38%
2 至 3 年
200,003
76,466
38.23%
3 年以上
50,957
22,270
43.70%
3 至 4 年
26,972
8,562
31.74%
4 至 5 年
17,356
7,079
40.79%
5 年以上
6,629
6,629
100.00%
合计
21,393,894
181,330
0.85%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2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234,658,000.0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35,208,00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千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客户
10,129 支票
合计
10,129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核销金额
货款
4,929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2015 年无实际核销金额较为重要的应收账款。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与本集团关系
金额
坏账准备金额
占应收账款
总额的比例(%)
应收账款余额第一大客户
第三方
3,942,907
-
17.92
应收账款余额第二大客户
第三方
1,525,889
-
6.93
应收账款余额第三大客户
第三方
496,226
33,236
2.26
应收账款余额第四大客户
第三方
473,204
-
2.15
应收账款余额第五大客户
第三方
326,525
-
1.48
6,764,751
33,236
30.74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本集团在日常业务中与多家银行订立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协议,将若干应收账款转让予银行(“应收账
款保理”)。在若干应收账款保理协议下,本集团不需要承担应收账款转让后的债务人违约风险和延迟还款风险,
已转移应收账款所有权之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本集团对该保理协议下的应收账款
按照账面价值终止确认。于2015年12月31日相关保理协议下已转让而未到期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572,238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504,279千元),与终止确认相关的损失为人民币1,672千元(2014年12
月31日:人民币1,427千元)。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3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千元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200,080
88.16%
287,592
84.93%
1 至 2 年
15,064
6.64%
20,617
6.09%
2 至 3 年
6,677
2.93%
4,161
1.23%
3 年以上
5,141
2.27%
26,241
7.75%
合计
226,962
--
338,611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2015年,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账款。2014年金额为20,124千元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
付款已结算。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于2015年12月31日,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如下:
金额
占预付款项
总额的比例(%)
预付款项余额第一大客户
20,208
8.90
预付款项余额第二大客户
10,735
4.73
预付款项余额第三大客户
6,284
2.77
预付款项余额第四大客户
6,007
2.65
预付款项余额第五大客户
5,564
2.45
合计
48,798
21.5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4
6、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千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149,635
22.70% 149,635 100.00%
0 170,927
25.98%
94,886
55.51%
76,041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509,414
77.30%
509,414 487,020
74.02%
487,020
合计
659,049
149,635
509,414 657,947
94,886
563,061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客户一
94,331
94,331
100.00% 客户破产保护
客户二
55,304
55,304
100.00% 客户提交破产申请
合计
149,635
149,635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千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及押金
126,713
119,013
员工借款
54,392
54,666
出口退税及税金
153,509
33,09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5
待摊费用
37,793
34,638
代扣代缴员工社保
87,013
79,203
政府补贴
110,000
未发货预付款转入
149,635
170,927
公务车预支借款
12,027
18,829
其他
37,967
37,580
合计
659,049
657,947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千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
一大客户
未发货预付款转入
94,331 三年以上
14.31%
94,331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
二大客户
出口退税及税金
86,112 一年以内
13.07%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
三大客户
保证金及押金
61,059 一年以内
9.26%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
四大客户
未发货预付款转入
55,304 三年以上
8.39%
55,304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
五大客户
出口退税及税金
36,897 一年以内
5.60%
合计
--
333,703
--
50.63%
149,635
7、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3,755,996
174,282
3,581,714
2,585,807
162,162
2,423,645
在产品
6,003,227
68,115
5,935,112
4,233,703
85,961
4,147,742
库存商品
5,325,272
118,581
5,206,691
2,851,292
128,125
2,723,167
周转材料
1,043,242
16,209
1,027,033
697,104
13,341
683,763
合计
16,127,737
377,187
15,750,550
10,367,906
389,589
9,978,31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6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162,162
59,298
47,178
174,282
在产品
85,961
32,844
50,690
68,115
库存商品
128,125
82,259
91,803
118,581
周转材料
13,341
6,177
3,309
16,209
合计
389,589
180,578
192,980
377,187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9,878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38,212千元)的存货进
行抵押,取得人民币89,878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38,212千元)的短期借款。
本年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为以资产预计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成本和预计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
净值。本年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为产品价格回升或产成品销售相应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年无计入存货的资本化借款费用金额(2014年:无)。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分期销售商品
499,927
307,581
合计
499,927
307,581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长期抵押借款手续费及利息
36,524
46,487
待抵扣增值税
2,199,715
1,873,863
理财产品
200,000
职工福利房成本(注 1)
56,038
67,728
合计
2,492,277
1,988,078
其他说明:
注1:亚迪二村工程于2013年竣工,分项验收已完成并开始对员工销售,本年无计入职工福利房成本的资本
化借款费用(2014年1-12月:无)。2015年确认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10,702千元,将其他流动资产中人民币9,509
千元结转营业成本。确认收入的部分已收到全部房款并办理员工的收房手续。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7
1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3,071,357
3,071,357
35,000
35,000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3,036,215
3,036,215
按成本计量的
35,142
35,142
35,000
35,000
合计
3,071,357
3,071,357
35,000
35,000
(2)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千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合计
权益工具的成本/债务工
具的摊余成本
1,725,000
1,725,000
公允价值
3,036,215
3,036,215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1,311,215
1,311,215
(3)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千元
被投资单
位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资
单位持股
比例
本期现金
红利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前海保险
交易中心
5,000
5,000
5.00%
深圳市前
海鹏诚建
鑫投资基
金企业
30,000
30,000
3.23%
西藏昌都
地区天晖
新能源科
技开发有
限公司
142
142
2.00%
合计
35,000
142
35,142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8
其他说明:
本年末公司无持有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已达到或超过 50%,或者持续下跌时间已达到或超过 12 个月,尚未
根据成本与期末公允价值差额计提减值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账面值为人民币 35,142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5,000 千元)之未上市权益投资按
成本净值列帐,原因是合理公允价值无法获取,本集团认为其公允价值不可合理计量。本集团无意于可预见期限出售该权益
投资。
11、长期应收款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分期收款销售商
品
65,773
65,773
315,311
315,311 5%-8%
合计
65,773
65,773
315,311
315,311
--
12、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千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
准备
期末
余额
追加
投资
减少投
资
权益法下
确认的投
资损益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其他
权益
变动
宣告发
放现金
股利或
利润
计提
减值
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深圳市鹏程电动汽车
出租有限公司(“鹏程
出租”)(注 1)
20,474
73
20,547
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
技术有限公司(“比亚
迪戴姆勒”)(注 2)
866,169
-276,951
589,218
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
公司(“天津比亚迪”)
(注 3)
115,054 60,000
-15,475
159,579
南京江南纯电动出租
汽车有限公司(""江
南出租"") (注 4)
7,155
163
7,318
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
投资有限公司(“比亚
迪电动汽车”)(注 5)
4,891
-883
4,00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9
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
源客车有限公司(“广
汽比亚迪”)(注 6)
60,692 91,800
-18,877
133,615
盛世新迪电动汽车服
务有限公司(“盛世新
迪”)(注 7)
980
980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
公司(“汽车金融”) (注
8)
400,00
0
7,333
407,333
深圳市迪滴新能源汽
车"租赁有限公司
(“迪滴新能源“)(注
9)
60,000
-31
59,969
北京华林特装车有限
公司(“北京华林特装
车”) (注 10)
1,282
1,282
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
源汽车有限公司(“西
湖新能源”)(注 11)
91,500
41,168
132,668
储能电站(湖北)有限
公司(“湖北储能电
站”注 12)
5,500
5,500
小计
1,074,435
709,78
0
-262,198
1,522,017
二、联营企业
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
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扎布耶锂业”)(注
13)
272,249
231
272,480
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国际
融资租赁”)(注 14)
60,031
192
60,223
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
限公司(“深电能”) (注
15)
20,000
-101
19,899
山煤灵丘比星实业开
发有限公司(“山煤灵
丘比星”)(注 16)
2,000
2,000
西藏昌都地区天晖新
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
1,697
-1,800
245
-14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0
司(“西藏昌都天晖”)
(注 17)
杭州西湖新能源汽车
运营有限公司(“杭州
西湖运营”)(注 18)
3,141
3,678
6,819
深圳市前海绿色交通
有限公司(“前海绿色
交通”)(注 19)
6,000
-723
5,277
小计
339,118 26,000
-1,800
3,522
-142
366,698
合计
1,413,553
735,78
0
-1,800
-258,676
-142
1,888,715
其他说明
注1:于2010年3月2日,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汽车工业”)与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巴士集
团”)共同出资设立鹏程出租,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45%和55%。根据章程,鹏程出租董事会五名董事中,有两名
由汽车工业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40%。由于按照章程约定鹏程出租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汽车工业和
深圳巴士集团共同批准,汽车工业和深圳巴士集团对鹏程出租实施共同控制,因此鹏程出租为本集团之合营企
业。
注2:于2011年2月16日,汽车工业与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戴姆勒”)共同出资设立比亚迪戴姆勒,
双方持股比例各占50%。于2012年12月、2013年8月和2014年3月汽车工业分别以人民币450,000千元、150,000千
元和280,000千元对比亚迪戴姆勒进行增资,戴姆勒以同比例对比亚迪戴姆勒进行增资。根据修订后的章程,比
亚迪戴姆勒董事会六名董事中,有三名由汽车工业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50%。由于按照章程约定比亚迪戴
姆勒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汽车工业和戴姆勒共同批准,汽车工业和戴姆勒对比亚迪戴姆勒实施共同控制,
因此比亚迪戴姆勒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3:于2013年11月21日,汽车工业与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天津公交集团”)共同出资设
立天津比亚迪,双方持股比例各占50%。于2014年7月,汽车工业以人民币85,000千元对天津比亚迪进行增资,
天津公交集团以同比例对天津比亚迪进行增资。根据修订后的章程,天津比亚迪董事会七名董事中,双方各委
派三名,共同外聘一名,汽车工业占其表决权比例之50%。由于按照章程约定天津比亚迪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
策需要经过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汽车工业和天津公交集团对
天津比亚迪实施共同控制,因此天津比亚迪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4:于2013年12月27日,汽车工业与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公交集团”)共同出资设立江南
出租,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60%和40%。根据章程,江南出租董事会五名董事中,有三名由汽车工业委派,占其
表决权比例之60%。由于按照章程约定江南出租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经过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
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汽车工业和南京公交集团对江南出租实施共同控制,因此江南出租为
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5:于2014年6月30日,汽车工业与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科招商”)及其子公司深圳市中科招
商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中科”)共同出资设立比亚迪电动汽车,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50%、40%和10%。
根据章程,比亚迪电动汽车董事会五名董事中,有三名由汽车工业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60%。由于按照章
程约定比亚迪电动汽车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经过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
以上表决通过,汽车工业、中科招商和深圳中科对比亚迪电动汽车实施共同控制,因此对比亚迪电动汽车为本
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6:于2014年8月4日,本公司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汽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广汽比亚迪,双方
持股比例分别为51%和49%。于2015年6月,公司以人民币91,800千元对广汽比亚迪进行增资,增资后持股比例
不变。根据章程,广汽比亚迪董事会六名董事中,有三名由比亚迪股份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50%。由于按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1
照章程约定广汽比亚迪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经过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
以上表决通过,比亚迪股份和广汽集团对广汽比亚迪实施共同控制,因此广汽比亚迪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7:于2014年11月4日,汽车工业与新国线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新国线运输”)共同出资设立盛世新迪电动汽
车服务有限公司(“盛世新迪”),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49%和51%。根据章程,盛世新迪董事会五名董事中,有两
名由汽车工业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40%。由于按照章程约定盛世新迪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经过董事
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汽车工业和新国线对盛世新迪实施共同控制,
因此盛世新迪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2015年3月,本集团对盛世新迪进行注资人民币980千元。
注8:于2015年2月2日,本公司收到了《陕西银监局关于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陕银监复
[2015]2号,同意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开业,批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对比亚迪汽
车金融有限公司出资4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80%,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20%。截
至2015年6月30日,双方出资已完成。按照2015年4月修订的章程,汽车金融公司设董事五名,有四名由本公司
委派,一名由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章程约定董事会所作所有决议必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的一致通过,
因此,本公司与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汽车金融公司实施共同控制,因此汽车金融公司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9:于2015年9月,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和滴滴商业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迪滴新能源汽
车租赁有限公司(”迪滴新能源”),各方持股比例为60%和40%,根据公司章程,迪滴新能源设董事3名,有2
名由本公司委派,其占表决权比例66.67%,章程约定董事会所作所有决议必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因
此,本公司与滴滴商业服务有限公司对迪滴新能源实施共同控制,因此迪滴新能源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10:于2015年10月28日,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和北京环卫集团环卫装备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比亚迪
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华林特装车有限公司(”北京华林特装车”),各方持股比例为24.5%、51%
和24.5%,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设7名成员,由非职工代表担任,董事
委派需经股东会一致通过。因此,本公司与北京环卫集团环卫装备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
公司对北京华林特装车实施共同控制,因此北京华林特装车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11:于2015年1月,杭州西湖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天启星东方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比亚迪汽车
工业有限公司、韶关绿动出租车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杭州西湖汽车,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26%、25%、25%和24%。
根据章程,杭州西湖运营董事会五名董事中,有两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五分之二且董事会每项
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本公司与其他股东对杭州西湖汽车实施共同控制,因此杭州
西湖汽车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12:于2015年9月30日,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储能电站(湖北)有
限公司(“湖北储能电站”),各方持股比例为55%和45%。根据章程,湖北储能电站董事会五名董事中,有三名由
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五分之三且重大项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本公司与其
他股东对湖北储能电站实施共同控制,因此湖北储能电站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13:于2011年3月,本公司以人民币201,825千元现金收购扎布耶锂业18%的股权。根据章程,扎布耶锂业
董事会九名董事中,有两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22%。于2011年9月,本公司以人民币90,000千元
对扎布耶锂业进行增资,扎布耶锂业的其他股东以同比例对扎布耶锂业进行增资。增资后,本公司占扎布耶锂
业的股权比例不变。根据修订后的章程,扎布耶锂业董事会十一名董事中,有两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权
比例之18%。由于本公司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18%、50.72%
和20%,按照章程约定扎布耶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经过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因此,本公司对扎布耶锂业具有重大影响,扎布耶锂业为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注14:于2014年7月,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国际融资租
赁,双方持股比例分别为30%和70%。于2015年1月,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与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对国际融资租赁增资后,比例分别变更为15%、35%及50%。根据章程,国际融资租
赁董事会四名董事中,有一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25%。因此,本公司对国际融资租赁具有重大
影响,国际融资租赁为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2
注15:于2015年1月,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国电能投资合伙企业、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深电能”),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20%、60%和20%。于2015年11
月,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国电能投资合伙企业、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深电能增资,比
例分别变更为40%,50%和10%。根据章程深电能董事会5名董事中,有1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20%,
因此,本公司对深电能具有重大影响,为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注16:于2014年4月,汽车工业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
出资设立山煤灵丘比星,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20%、60%和20%。根据章程,董事会五名董事中,有一名由汽车
工业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20%。因此,本公司对山煤灵丘比星具有重大影响,山煤灵丘比星为本集团之联
营企业。
注17:于2014年5月,汽车工业与四川天晖昌宇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西藏昌都新区昌禾聚鑫实业有限
责任公司、南京中云新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西藏昌都天晖,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20%、70%、5%和5%。
2015年3月23日,西藏昌都天晖更名为“昌都市天晖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15年6月23日,汽车工业将其
持有的18%的股权转让给南京中云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为180万元,转让后汽车工业持有西藏昌都2%
的股权,因此,本公司对西藏昌都天晖无重大影响,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披露。
注18:于2014年7月,汽车工业与杭州西湖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普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陈伟星共同
出资设立杭州西湖运营,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29%、31%、20%和20%。根据章程,杭州西湖运营董事会五名董
事中,有一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20%。因此,本公司对杭州西湖运营具有重大影响,杭州西湖
运营为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注19:于2014年12月,汽车工业与深圳市新国线交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国线交通”)、深圳市前海联合发
展控股有限公司(“前海联合发展”)共同出资设立前海绿色交通,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30%、40%、30%。根据章
程,前海绿色交通董事会七名董事中,有两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29%。因此,本公司对前海绿
色交通具有重大影响,前海绿色交通为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于2015年12月31日及2014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减值情况,因此,不需要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
值准备。
13、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950,247
33,550,787
470,540
5,543,522
52,515,096
1.期初余额
12,098,407
30,354,982
306,145
4,732,883
47,492,417
2.本期增加金
额
893,297
6,612,216
208,674
1,080,455
8,794,642
(1)购置
40,145
3,660,485
170,629
661,769
4,533,028
(2)在建工
程转入
853,152
2,951,731
38,045
418,686
4,261,614
(3)企业合
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
额
41,457
3,416,411
44,279
269,816
3,771,96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3
(1)处置或
报废
40,879
3,412,895
46,125
270,210
3,770,109
(2)外币报表折
算差额
578
3,516
-1,846
-394
1,854
4.期末余额
12,950,247
33,550,787
470,540
5,543,522
52,515,096
二、累计折旧
1,843,539
14,617,015
156,521
3,309,879
19,926,954
1.期初余额
1,508,388
12,755,310
127,536
2,756,849
17,148,083
2.本期增加金
额
344,670
3,373,221
65,100
702,629
4,485,620
(1)计提
344,670
3,373,221
65,100
702,629
4,485,620
3.本期减少金
额
9,519
1,511,516
36,115
149,599
1,706,749
(1)处置或
报废
9,127
1,509,768
36,276
149,541
1,704,712
(2)外币报表折
算差额
392
1,748
-161
58
2,037
4.期末余额
1,843,539
14,617,015
156,521
3,309,879
19,926,954
三、减值准备
42,353
177,254
219,607
1.期初余额
42,353
287,176
329,529
2.本期增加金
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
额
109,922
109,922
(1)处置或
报废
109,922
109,922
4.期末余额
42,353
177,254
219,607
四、账面价值
11,064,355
18,756,518
314,019
2,233,643
32,368,535
1.期末账面价
值
11,064,355
18,756,518
314,019
2,233,643
32,368,535
2.期初账面价
值
10,547,666
17,312,496
178,609
1,976,034
30,014,80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4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房屋及建筑物
56,048
11,207
27,931
16,909
机器设备
420,014
214,962
205,052
合计
476,062
226,169
232,983
16,909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运输工具
102,298
房屋及建筑物
64,977
合计
167,275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惠州工业园部分房产
754,815 已经办理竣工验收,正常办理过程中
坪山工业园部分房产
2,213,125 已经办理竣工验收,正常办理过程中
宝龙工业园部分房产
52,602
尚未办完竣工验收,正常办理过程中;
厂房功能变更,正在进行消防验收
韶关工业园部分房产
119,584 已经办理竣工验收,正常办理过程中
长沙工业园部分房产
177,888 已经办理竣工验收,正常办理过程中
西安工业园部分房产
634,346 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正常办理过程中
其他说明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75,506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99,373千元)的机器
设备及房屋建筑物,人民币0千元(2014年12月31日:5,501)的无形资产,人民币9,153千元(2014年12月31日:
人民币258,833千元)的在建工程作为抵押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51,693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25,330千
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26,731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101,702千元)。
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合计与第三方金融机构合计签订了人民币4,790,000千元的售后回租协议,租赁期
为三至五年,比亚迪通过出售并租回自有固定资产,向第三方金融机构获取融资款,设备所有权在各金融机构
支付租赁物件协议价款的同时转移给第三方金融机构。在租赁期内,本集团按期向第三方金融机构支付租金,
并继续保持对该部分设备的管理权和运营权。租赁期满,本集团以名义价格回购相应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本集
团于2015年12月31日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3,808,392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4,928,903千元)的机器设备作为
抵押向第三方金融机构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4,790,000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4,790,000千元),其中本
期已还款1,037,375千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仍需偿还借款为2,959,242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5
民币1,096,558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1,032,601千元) 。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房屋及建筑物中未办妥房产证的固定资产原价为人民币4,272,322千元(2014年12
月31日:人民币3,839,276千元),净值为人民币3,952,360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3,637,592千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与第三方租赁公司以及国际融资租赁(“出租方”)签订售后租回协议("协议")。
根据协议,本集团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444,053千元的一批固定资产(“标的资产”)出售给出租方,并按每年人民
币425,743千元的租金将标的资产租回,租期3年。签订租赁期满时本集团可选择归还标的资产或续租。本集团
认为无法合理确定是否会在租赁期满时续租或行使购买选择权,因而将该租赁判断为经营性租赁。在此种交易
情况下,本集团将购买标的资产(出租物)作为购置固定资产,销售标的资产(出租物)作为出售固定资产处
理。
14、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坪山工业园
1,055,753
1,055,753
1,173,269
1,173,269
葵涌工业园
6,466
6,466
12,915
12,915
宝龙工业园
258,364
258,364
173,805
173,805
惠州工业园
1,221,136
1,221,136
881,893
881,893
上海工厂工程
26,945
26,945
88,389
88,389
西安工厂工程
610,147
610,147
1,451,024
1,451,024
商洛工业园
589,509
589,509
1,112,139
1,112,139
长沙工业园
1,149,475
1,149,475
1,192,495
1,192,495
韶关工业园
78,062
78,062
70,248
70,248
南京工业园
155,473
155,473
103,031
103,031
大连工业园
159,582
159,582
43,583
43,583
梧州工业园
14,752
14,752
13,346
13,346
杭州工业园
107,860
107,860
32,405
32,405
武汉工业园
55,012
55,012
青岛工业园
62,739
62,739
承德工业园
40,104
40,104
包头工业园
80,134
80,134
汕尾工业园
41,977
41,977
坑梓工业园
17,349
17,349
其他
26,959
26,959
16,075
16,075
合计
5,757,798
5,757,798
6,364,617
6,364,61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6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名
称
预算数
期初余
额
本期增
加金额
本期转
入固定
资产金
额
本期其
他减少
金额
期末余
额
工程累
计投入
占预算
比例
工程进
度
利息资
本化累
计金额
其中:本
期利息
资本化
金额
本期利
息资本
化率
资金来
源
坪山工
业园
3,273,87
2
1,173,26
9
461,497 -578,861
-152
1,055,75
3
51.00% 建设中
46,557
19,918
5.78%
金融机
构贷款
葵涌工
业园
30,646
12,915
6,161 -10,109
-2,501
6,466 62.00% 建设中
0.00% 其他
宝龙工
业园
522,794 173,805 252,899 -165,167
-3,173 258,364 83.00%
基本完
工
21,844
22,276
5.50%
金融机
构贷款
惠州工
业园
2,550,87
1
881,893 736,541 -395,846
-1,452
1,221,13
6
64.00% 建设中
10,490
9,793
5.39%
金融机
构贷款
上海工
厂工程
175,762
88,389
13,705 -74,212
-937
26,945 58.00% 建设中
214
1,688
5.33%
金融机
构贷款
西安工
厂工程
4,522,62
1
1,451,02
4
1,062,71
9
-1,903,5
96
610,147 56.00% 建设中
24,791
44,465
5.49%
金融机
构贷款
商洛工
业园
1,590,09
4
1,112,13
9
244,565 -767,195
589,509 86.00%
基本完
工
45,669
3,323
6.20%
金融机
构贷款
长沙工
业园
2,784,80
9
1,192,49
5
155,562 -198,582
1,149,47
5
48.00% 建设中
49,969
16,550
6.21%
金融机
构贷款
韶关工
业园
232,589
70,248
57,255 -49,441
78,062 55.00% 建设中
4,392
4,392
5.48%
金融机
构贷款
南京工
业园
1,053,92
1
103,031 105,314 -50,732
-2,140 155,473 20.00% 建设中
其他
大连工
业园
244,922
43,583 120,745
-4,746
159,582 67.00% 建设中
其他
梧州工
业园
55,513
13,346
2,068
-662
14,752 28.00% 建设中
其他
杭州工
业园
153,214
32,405
79,346
-2,308
-1,583 107,860 73.00% 建设中
4,186
4,186
5.78%
金融机
构贷款
武汉工
业园
215,515
79,100 -24,088
55,012 37.00% 建设中
其他
青岛工
业园
93,135
66,397
-3,658
62,739 71.00% 建设中
其他
承德工
业园
112,789
41,850
-1,746
40,104 37.00% 建设中
其他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7
包头工
业园
139,267
80,134
80,134 58.00% 建设中
其他
汕尾工
业园
139,920
41,977
41,977 30.00% 建设中
其他
坑梓工
业园
78,093
27,384 -10,035
17,349 35.00% 建设中
1,225
2,929
5.50% 其他
其他
70,612
16,075
31,725 -20,630
-211
26,959 97.00%
基本完
工
其他
合计
18,040,9
59
6,364,61
7
3,666,94
4
-4,261,6
14
-12,149
5,757,79
8
--
--
209,337 129,520
--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75,506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99,373千元)的机器
设备及房屋建筑物,人民币0千元(2014年12月31日:5,501)的无形资产,人民币9,153千元(2014年12月31日:
人民币258,833千元)的在建工程作为抵押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51,693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25,330千
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26,731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101,702千元)。
15、工程物资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付设备款
3,729,764
2,370,709
合计
3,729,764
2,370,709
1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合计
一、账面原值
5,386,305
6,309,394
432,916
12,128,615
1.期初余额
5,069,892
5,463,220
373,102
10,906,214
2.本期增加金额
321,843
846,374
63,597
1,231,814
(1)购置
321,843
300
63,597
385,740
(2)内部研发
846,074
846,074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5,430
200
3,783
9,413
(1)处置
5,225
200
3,858
9,283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205
-75
130
4.期末余额
5,386,305
6,309,394
432,916
12,128,61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8
二、累计摊销
623,219
2,288,887
264,375
3,176,481
1.期初余额
520,712
1,506,647
222,559
2,249,918
2.本期增加金额
103,001
782,440
45,556
930,997
(1)计提
103,001
782,440
45,556
930,997
3.本期减少金额
494
200
3,739
4,433
(1)处置
479
200
3,802
4,481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5
-62
-47
4.期末余额
623,219
2,288,887
264,375
3,176,481
三、减值准备
161,906
161,906
1.期初余额
45,035
45,035
2.本期增加金额
116,871
116,871
(1)计提
116,871
116,871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161,906
161,906
四、账面价值
4,763,086
3,858,601
168,541
8,790,228
1.期末账面价值
4,763,086
3,858,601
168,541
8,790,228
2.期初账面价值
4,549,180
3,911,538
150,543
8,611,261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43.9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 千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西安工业园西区三期
67,752 已提供资料待政府审批
梧州工业园
3,877 已提供资料待政府审批
其他说明: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有权合法、有效地占用并使用上述土地,并且上述事项不会对本集团2015年12月31日及2014年12
月31日的整体财务状况构成任何重大不利的影响。
17、开发支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内部研发支出
其他
确认为无形资产 转入当期损益
电池项目
353,693
353,69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9
手机项目
1,059,989
1,059,989
汽车项目
2,244,884
2,261,681
846,074
584,817
3,075,674
合计
2,244,884
3,675,363
846,074
1,998,499
3,075,674
其他说明
本集团相应项目在同时满足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使用或出售意图,能产生经济利益三个条件的情况下,
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
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本年新上市的几款车型已全部结束
资本化结转无形资产,目前仍在开发支出的项目正处于各研发和试制阶段。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年计入开发支出的资本化借款费用为人民币81,110千元(2014年:人民币90,441千元),
本集团本年度用于确定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率5.37%(2014年: 6.09%)
1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千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
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
处置
比亚迪汽车有限
公司
63,399
63,399
比亚迪电子匈牙
利公司
4,875
4,875
馆林模具
7,311
7,311
合计
75,585
75,585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 千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
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处置
其他
比亚迪汽车有限
公司
4,796
4,796
比亚迪电子匈牙
利公司
4,875
4,875
合计
9,671
9,671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的账面金额分配至资产组的情况如下: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0
汽车及相关产品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商誉的账面金额
65,914
65,914
计算汽车及相关产品资产组于2015年12月31日和2014年12月31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采用了假设。以
下详述了管理层为进行商誉的减值测试,在确定现金流量预测时作出的关键假设:
预算毛利—确定基础是在预算年度前一年实现的平均毛利率基础上,根据预计效率的提高及预计市场开发
情况适当提高该平均毛利率。
折现率—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
原材料价格通货膨胀—确定基础是预算年度的预计物价指数。
分配至关于汽车及相关产品的市场开发、折现率、原材料价格通货膨胀的关键假设的金额与外部信息一致。
汽车及相关产品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采用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根据管理层批准的5年期的财
务预算基础上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现金流量预测所用的折现率是13%(2014年:13%)。用于预测汽车及相关
产品资产组未来五年现金流的增长率为3%(2014年:3%),该增长率低于汽车行业长期平均增长率。
1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285,193
43,084
276,315
42,731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706,023
121,705
281,267
42,306
可抵扣亏损
522,213
96,426
368,333
66,857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
产摊销
2,296,019
357,900
2,307,020
365,475
预提费用和预计负债
1,452,266
217,406
1,717,696
261,844
政府补助
1,540,728
227,362
1,134,619
171,641
其他
107,041
16,533
94,192
14,632
合计
6,909,483
1,080,416
6,179,442
965,486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
3,746
93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311,215
327,80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1
处置子公司收益
957,635
239,409
合计
2,272,596
568,149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千元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期末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期末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期初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80,416
965,486
递延所得税负债
568,149
0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722,015
1,613,725
可抵扣亏损
1,081,826
1,729,649
合计
2,803,841
3,343,374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千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15 年
50,084
2016 年
16,459
260,570
2017 年
137,855
619,634
2018 年
236,711
236,711
2019 年
489,719
511,098
2020 年
149,530
2021 年
32,646
32,646
2022 年
18,906
18,906
合计
1,081,826
1,729,649
--
其他说明:
由于产生上述亏损的相关公司预计在未来盈利的可能性较低,不存在可足以抵扣亏损的盈利,本集团并未
对上述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按照预期
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2008年1月1日起,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大陆成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2
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将按照1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该规定适用于自2008年1月1日起取得的利润。
倘若中国与该境外投资者的司法管辖区签订了税收协定,则可能采用较低预提所得税税率。本集团须就中国大
陆成立的某些子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润而派发的股息预提所得税。
于2015年12月31日及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就该等子公司未分配利润未来分派产生的纳税义务确认
递延所得税负债,原因为本集团控制该等子公司的股利政策,并认为相关期间产生的利润将不会于可预见未来
予以分派。于2015年12月31日,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与中国大陆的该等子公司投资有关的暂时性差异金额
约为人民币7,642,956千元(2014年:人民币6,743,734千元)。
2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职工福利房成本(注 1)
912,635
833,875
长期抵押借款手续费
25,299
36,581
预付购买股权款
234,812
预付土地款
7,169
3,763
合计
1,179,915
874,219
其他说明:
注1:该款项在2015年12月31日的余额主要是集团已动工建造的职工福利房的土地使用权及施工成本,其中
土地使用权金额为人民币683,024千元。本年计入职工福利房成本的资本化借款费用为人民币37,459千元(2014年:
人民币43,583千元),本集团本年度用于确定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率为5.27%(2014年:6.21%)。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亚迪三村
3,600,000
833,875
912,635
2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
89,878
238,212
保证借款
13,119,370
8,961,334
信用借款
6,734,552
3,476,894
合计
19,943,800
12,676,44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信用借款:于2015年12月31日,信用借款年利率为2.033%-6.30% (2014年12月31日:3.12%-6.46%)。
保证借款: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3,119,370千元
(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8,961,334千元)。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3
抵押借款:本集团若干银行贷款以下列项目抵押,借款利率为LIBOR+(100bps-280bps)(伦敦银行同业拆息率
+(100基点-280基点)):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9,878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38,212千元)的存货进
行抵押,取得人民币89,878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38,212千元)的短期借款。
22、应付票据
单位: 千元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
2,959,044
2,432,385
银行承兑汇票
9,938,032
12,180,694
合计
12,897,076
14,613,079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 28,080,000.00 元。
23、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供应商及其他第三方款
18,581,611
11,323,422
合计
18,581,611
11,323,422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供应商一
11,010 争议中
合计
11,010
--
24、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售职工福利房款项
19,278
17,338
货款
2,418,731
3,629,400
合计
2,438,009
3,646,73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4
25、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1,471,051
12,560,782
11,913,487
2,118,346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存计划
144
794,377
794,372
149
三、辞退福利
7,833
7,833
合计
1,471,195
13,362,992
12,715,692
2,118,495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
589,747
7,023,295
6,548,075
1,064,967
2、社会保险费
422
259,528
259,842
108
其中:医疗保险费
402
205,915
206,221
96
工伤保险费
9
27,634
27,639
4
生育保险费
11
21,424
21,427
8
其他
4,555
4,555
3、住房公积金
39
184,015
183,987
67
4、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
612,178
231,367
113,387
730,158
5.劳务派遣费(注 1)
268,665
4,862,577
4,808,196
323,046
合计
1,471,051
12,560,782
11,913,487
2,118,346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126
749,251
749,242
135
2、失业保险费
18
45,126
45,130
14
合计
144
794,377
794,372
149
其他说明:
注1:本集团自2011年11月份起对部分员工采用由劳务派遣公司招募并派遣到本集团的形式。根据本公司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5
下属子公司和深圳市皇马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皇马”)签定的劳务派遣协议,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月支付劳务派
遣费给皇马,该劳务派遣费包括被派遣员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本集团应付职工薪酬均依据企业薪酬制度
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按足额发放。
本集团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当地政府政策和法规要求,以员工工资为缴费基数,按一定比例计提和缴纳。
26、应交税费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118,074
54,065
消费税
130,012
102,794
营业税
3,015
15,887
企业所得税
289,206
142,878
土地使用税
29,866
27,828
其他
71,014
84,733
合计
641,187
428,185
27、应付利息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12,274
14,710
企业债券利息
159,775
135,858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20,644
24,951
合计
192,693
175,519
28、应付股利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 1 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未支付原因为尚未领取。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6
29、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设备及维修备件款
1,060,949
1,076,767
保证金
576,586
340,889
医疗基金
132,341
119,910
其他
103,390
86,087
合计
1,873,266
1,623,653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7,526 质保金
泸州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
24,271 质保金
深圳市金世纪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21,300 进度保证金
济南二机床安装运输有限公司
18,217 验收款及质保款
合计
91,314
--
30、 预计负债
项目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形成原因
产品质量保证
778,577
408,381
售后服务费
其他说明:
本集团对汽车提供保修,并承诺维修或更换运行不良的产品部件。预计负债为基于销售量以及过往维修程
度及退换记录而作出的保用金额预计。本集团持续对保用金额而产生的预计负债的估计标准进行复核,必要时
进行调整。
3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379,221
2,479,407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2,993,281
2,984,187
一年内到期的其它抵押借款
1,096,558
1,032,601
合计
6,469,060
6,496,19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7
32、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递延收益
155,629
146,406
未实现融资收益
10,662
1,122
其他
59
1,789
合计
166,350
149,317
33、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
24,962
123,628
保证借款
1,920,867
2,096,105
信用借款
2,937,442
2,804,582
其它抵押借款
1,862,684
2,964,016
合计
6,745,955
7,988,331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抵押借款: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75,506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99,373千
元)的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人民币0千元(2014年12月31日:5,501千元)的无形资产,人民币9,153千元(2014
年12月31日:人民币258,833千元)的在建工程作为抵押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51,693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
民币225,330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26,731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101,702千元)。
保证借款: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920,867千元
(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096,105千元);
其他抵押借款: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合计与第三方金融机构合计签订了人民币4,790,000千元的售后
回租协议,租赁期为三至五年,比亚迪通过出售并租回自有固定资产,向第三方金融机构获取融资款,设备所
有权在各金融机构支付租赁物件协议价款的同时转移给第三方金融机构。在租赁期内,本集团按期向第三方金
融机构支付租金,并继续保持对该部分设备的管理权和运营权。租赁期满,本集团以名义价格回购相应租赁资
产的所有权。本集团于2015年12月31日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3,808,392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4,928,903千
元)的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向第三方金融机构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4,790,000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
4,790,000千元),其中本期已还款1,037,375千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仍需偿还借款为2,959,242千元,其中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1,096,558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1,032,601千元)。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于2015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2.65%-6.30% (2014年12月31日:3.25%-6.55%)。
于2015年12月31日及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到期但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8
34、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30 亿元人民币债券(一期)(注 1)
2,990,681
30 亿元人民币债券(二期)(注 2)
2,990,968
15 亿元人民币债券(三期)(注 3)
1,493,265
合计
4,483,946
2,990,968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 千元
债券名称
面值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金额 期初金额 本期发行
按面值计
提利息
溢折价摊
销
本期偿还
其他
期末金额
30 亿元
人民币债
券(一
期)(注 1)
3,000,000
2012 年 6
月 19 日
5 年
3,000,000 2,984,187
157,500
6,495
2,990,681
30 亿元
人民币债
券(二
期)(注 2)
3,000,000
2013 年 9
月 23 日
5 年
3,000,000 2,990,968
190,500
2,313
2,993,281
15 亿元
人民币债
券(三
期)(注 3)
1,500,000
2015 年 8
月 12 日
3 年
1,500,000
1,492,302
23,917
963
1,493,265
合计
--
--
--
7,500,000 5,975,155 1,492,302
371,917
9,771
2,993,281 4,483,946
其他说明:
注1:2012年6月19日,本公司于中国大陆按面值发行面额为人民币30亿元的人民币债券,计息方式为付息
式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5.25%,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债券存续期为5年。该债券于2012年7月16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但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个付息日(即第三年末2015年6月19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
年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截至2014年12月31日,由于本公司无
法合理预计投资者是否会选择行使回售权,故将其计入一年内到期应付债券。由于在第3个付息日,投资者均未
行使回售选择权,即该债券到期日将锁定为2017年6月19日,故在本年末将其重新计入长期负债。
注2:2013年9月23日,本公司于中国大陆按面值发行面额为人民币30亿元的人民币债券,计息方式为付息
式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6.35%,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债券存续期为5年。但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
个付息日(即第三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年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
继续持有,截至2015年12月31日,由于本公司无法合理预计投资者是否会选择行使回售选择权,故本年末将余
额计入一年内到期应付债券。此外,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债券存续期间的第3年末上调本年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9
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该债券于2013年11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
注3:2015年7月11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461号),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
过3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
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2015年8月12日,本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进行首期发行,发行
总额为15亿元,该债券无担保,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
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10%。本期债券发行已于2015年8月14日结束,实际发
行规模15亿元,最终票面利率4.10%。
35、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递延收益
1,546,108
1,110,021
未实现融资收益
1,994
2,489
其他
238
485
合计
1,548,340
1,112,995
其他说明:
递延收益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长沙汽车城项目生产研发固定资产投资补贴
注1
737,127
620,384
插电式乘用车深度混合动力系统项目
注2
106,526
-
汽车及相关产品研发活动补贴
注3
13,009
26,128
深圳汽车研发基地技术补贴
注4
45,474
50,432
新型动力总成及零部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注5
40,339
35,878
深圳汽车及零部件检测中心项目补助
注6
34,077
18,642
上海研发基地技术补贴
注7
25,354
26,637
深圳新能源产业发展补助
注8
36,842
44,894
商洛陕南突破发展项目补助
注9
11,185
13,964
电动汽车车载DC-DC项目补助
注10
12,395
15,547
太阳能光伏项目贷款贴息补助
注11
9,626
13,514
深圳汽车1MW光伏发电站补贴
3,111
3,160
商洛110KV供电线路补贴
4,732
5,540
长沙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资金
4,560
8,176
长沙纯电动客车产业化项目财政贴息
12,635
11,488
新型电力电子用半导体器件产业化改扩建项目
343
1,782
铁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
注12
198,612
140,000
杭州纯电动大巴项目
15,000
-
其他
235,161
73,85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0
1,546,108
1,110,021
于2015年12月31日,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如下:
*年初余额中,流动部分为人民币146,406千元,非流动部分为人民币1,110,021千元。
**其他变动为重分类到其他流动负债的未来一年递延收益。
注1:于2010年以及2012年,长沙比亚迪汽车共取得政府拨付的汽车产业发展资金人民币874,184千元,用
于补贴长沙汽车城项目生产、研发固定资产投资,本年有人民币83,850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2014年:人民
币81,190千元);
注2:于2015年收到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拨付的人民币106,526千元,用于补助汽车工业及惠州电池插电式乘
用车深度混合动力及建设项目的土建安装和设备材料购置,由于项目尚在初期阶段,尚未投入相关资产,故将
该补助计入递延收益非流动部分;
注3:于2008年及2007年,汽车工业分别取得政府补贴人民币442,318千元及人民币422,329千元。该项补贴
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提供,用于补贴汽车工业的汽车整车(含新能源汽车)与汽车零部件的研究开发活动。本年有人
递延收益
年初余额* 本年新增 本年计入营业外收入 其他变动** 年末余额 与资产/收益相关
长沙汽车城项目生产研发固定资产投资补贴
注1
695,732 33,330
(83,850) (71,636) 573,576
资产相关
汽车及相关产品研发活动补贴
注3
46,545
-
(20,417) (13,119) 13,009
资产相关
深圳汽车研发基地技术补贴
注4
55,724
-
(5,292)
(4,959) 45,473
资产相关
新型动力总成及零部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注5
42,578 17,100
(10,618)
(8,722) 40,338
资产相关
深圳汽车及零部件检测中心项目补助
注6
22,489 19,263
(3,847)
(3,827) 34,078
资产相关
上海研发基地技术补贴
注7
30,449
-
(2,548)
(2,548) 25,353
资产相关
深圳新能源产业发展补助
注8
54,097
-
(9,184)
(8,072) 36,841
资产相关
商洛陕南突破发展项目补助
注9
16,888
-
(3,445)
(2,258) 11,185
资产相关
电动汽车车载DC-DC项目补助
注10
18,714
-
(3,167)
(3,151) 12,396
资产相关
太阳能光伏项目贷款贴息补助
注11
17,402
-
(3,888)
(3,888)
9,626
资产相关
深圳汽车1MW光伏发电站补贴
4,483
-
(832)
(540)
3,111
资产相关
商洛110KV供电线路补贴
6,347
-
(808)
(808)
4,731
资产相关
长沙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资金
8,697
-
(3,622)
(514)
4,561
资产相关
长沙纯电动客车产业化项目财政贴息
14,826
3,000
(1,998)
(3,193) 12,635
资产相关
新型电力电子用半导体器件产业化改扩建项目
5,554
-
(972)
(4,239)
343
资产相关
铁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
注12 140,000 65,000
(2,275)
(4,113) 198,612
资产相关
杭州纯电动大巴项目
- 15,000
-
- 15,000
资产相关
插电式乘用车深度混合动力系统项目
注2
- 106,526
-
- 106,526
资产相关
其他
75,902 181,822
(2,519) (20,042) 235,163
资产相关
长沙汽车城项目生产研发费用补贴
注13
- 163,551
-
- 163,551
收益相关
合计
1,256,427 604,592
(159,282)
(155,629) 1,546,10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1
民币20,417千元(2014年:人民币36,287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原因为汽车工业产生研究与开发成本,包括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产生的金额;
注4:于2009年及2010年,深圳市发展改革局及深圳市贸易工业局拨付给汽车工业政府补贴共计人民币1亿
元,旨在为汽车工业对其汽车研发基地进行技术改造及建设提供支持。本年有人民币5,292千元(2014年:人民币
6,528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
注5:于2012年8月,深圳市发展改革局及深圳市贸易工业局拨付给汽车工业政府补贴共计人民币70,000千
元,旨在为汽车工业开发新型自动变速器研发提供支持,本年有人民币10,618千元(2014年:人民币6,141千元)确
认为政府补助收入;
注6:于2012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拨付给汽车工业政府补贴人民币52,910千 元,旨在
为汽车工业的汽车及零部件检测中心项目的改扩建提供支持。该项目机器设备招标变更,导致项目推迟。因国
家拨付的资金需按项目进度给予拨付,故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为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收回政府补助人民
币52,910千元,在汽车工业提交自查报告以及深圳市发改委复查后,按进度拨付人民币31,000千元,本年有人民
币3,847千元(2014年:人民币8,511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
注7:作为本集团汽车研究与开发中心的上海比亚迪电动车从2008年底开始向深圳搬迁。于2009年12月,汽
车工业取得政府补贴人民币73,000千元。该补贴为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拨付,旨在为上述搬迁提供支持,其中人
民币16,477千元是补助已发生的搬迁费用,人民币56,523千元是补助汽车研发中心不可搬迁的设备和重置成本。
本年有人民币2,548千元(2014年:人民币4,623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
注8:于2010年12月,本公司、深圳比亚迪微电子及汽车工业取得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和深圳市科技工贸
和信息化委员会拨付的关于2010年深圳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共人民币55,500千元。该补贴用于新能
源产业发展,其中人民币10,500千元与收益相关,人民币45,000千元与资产相关。此外,2012年汽车工业获得与
资产相关的新能源汽车安全实验室补贴人民币5,000千元以及新能源汽车专项电机项目补贴人民币20,000千元。
2013年汽车工业获得新能源专项电机项目补贴人民币15,000千元。本年确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收入为人民
币9,184千元(2014年:人民币18,694千元);
注9:于2010年2月,陕西省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洛发改委”)拨付给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关于陕
南突破发展项目投资计划的补助资金共人民币30,000千元,用于扶持太阳能电池100兆瓦年产能的生产设备、厂
房及配套设施的建设。于2010年11月,商洛发改委又拨付了另一笔陕南突破发展项目资金人民币10,000千元,
用于扶持年产1.2万吨电解液项目建设。本年有人民币3,445千元(2014年:人民币4,490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
注10:于2011年12月,深圳发改委拨付给汽车工业政府补贴人民币14,880千元,旨在为汽车工业电动汽车
车载DC-DC项目的土建施工和设备采购安装提供支持,于2012年7月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为该项目实施拨付配套资
金人民币10,000千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本年有人民币3,167千元(2014年:人民币
6,166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
注11:于2012年7月,陕西省财政厅和信息化产业厅对本集团子公司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三期600MW
电池片项目补助人民币22,280千元,此外陕西省商洛市财政局对该项目补助人民币4,000千元,截止至2015年12
月31日,有人民币3,888千元(2014年:人民币3,888千元)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
注12:于2014年12月,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拨付给比亚迪锂电池的关于铁动力锂电子电池项目的
补助资金人民币1.4亿元,用于扶持年产3GWH铁动力锂电池一期工程的生产线建设,截至2015年坑梓工业区一
期接近完工,本年有人民币2,275千元(2014年:无)确认为政府补贴收入。于2015年收到深圳财政委员会人民币
65,000千元,用于扶持二期工程生产线建设,由于工程项目在初期阶段,故计入递延收益非流动部分;
注13:于2015年,长沙比亚迪汽车取得长沙市政府拨付的汽车产业发展资金人民币163,551千元,由于尚不
明确资金用途及补助的确认条件,故无法判断是否应确认为本年的政府补助收入,将该补助计入递延收益非流
动部分。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2
36、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2,476,000,000.00
2,476,000,000.
00
37、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015年本公司获得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金总额为32亿元的可续期委托贷款,发行年利率为
6.25%-6.5%。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情况表如下:
发行在外的金
融工具
发行时间
会计分类
股利率或
利息率
发行价格
到期日或续
期情况
%
永续债
2015 年 8 月 9 日
权益类
6.5
1,200,000
注 1
永续债
2015 年 9 月 23 日
权益类
6.5
500,000
注 1
永续债
2015 年 12 月 25 日
权益类
6.25
1,500,000
注 1
合计
3,200,000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 千元
发行在外的
金融工具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永续债
3,200,000
3,200,000
合计
3,200,000
3,200,000
其他说明:
注1:2015年本公司分别于2015年8月9日、2015年9月23日、2015年12月25日获得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本金金额合计32亿元的可续期委托贷款,发行年利率为6.25%-6.5%。各方确认该委托贷款为可持续委托贷款,
除非委托人和借款人另有约定或本合同另有规定,初始借款期限应为三年,自该笔委托贷款实际转入借款人指
定账户之日开始起算,并以该日为起息日,以后每一年为一个延续借款期限。在每个借款期限届满前一个月,
借款人有权选择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延续一年,或者选择在每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向贷款人全额归还全部委
托贷款本金余额及所有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应付利息、孳息、罚息以及其他费用。如借款人在每个借款期限届
满前一个月选择延续借款期限的,则应于每个借款期限届满前1个月书面通知委托人及贷款人。如借款人在任何
一个借款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未按照本合同约定选择延续借款期限的,则于该等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该笔委托贷
款到期,该借款期限到期日为自然到期日。
重置固定利率:每个借款期限届满后的次日起,借款利率即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发生重置,每次重置后的年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3
化固定利率应在前一个借款期限所使用的年利率的基础上跃升300个基点,重置后的年利率以18%为限。
除非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强制付息事件,借款人在本合同约定的任一结息日前十日书面通知委托人及贷款人
后,在合同约定的每个付息日,借款人可将当期该计息周期的利息以及按照《投资协议》及本合同约定已经递
延的利息及孳息递延支付,且不受任何递延支付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应视为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
支付利息的违约事件。
借款人结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之一,借款人不得递延该计息周期利息以及按照《投资协议》及
合同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借款人向股东分配或缴纳利润,或向其股东支付红利或股息;(2)
向偿付顺序劣后于本产品的金融工具进行任何形式的兑付;(3)借款人减少注册资本。
由于借款人有权利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向出借人支付利息和本金,故将其划分为权益类
工具。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对于以上永续债,本集团累积未分配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利息为人民币4,158
千元。
38、资本公积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10,143,627
10,143,627
其他资本公积
152,574
15,652
168,226
合计
10,296,201
15,652
10,311,853
39、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
税前发生
额
减:前期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
当期转入损益
减:所得税
费用
税后归属
于母公司
税后归属
于少数股
东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算设定受益计划净负
债和净资产的变动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53,624
1,291,626
327,804
972,580
-8,758
818,956
其中: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17,575
1,311,215
327,804
983,411
1,000,98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4
变动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
分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53,624
-19,589
-10,831
-8,758 -164,45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利
得转出
-17,575
-17,575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153,624
1,291,626
327,804
972,580
-8,758
818,956
40、盈余公积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2,108,206
305,888
30,543
2,383,551
合计
2,108,206
305,888
30,543
2,383,551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
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公积金。经批准,任意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
加股本。
41、未分配利润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10,638,814
10,511,045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823,441
433,52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05,888
143,661
应付普通股股利
36,671
123,800
其他转出
15,652
38,295
期末未分配利润
13,104,044
10,638,814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5
4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78,866,828
65,728,373
56,293,163
47,583,173
其他业务
1,142,140
785,186
1,902,715
1,560,713
合计
80,008,968
66,513,559
58,195,878
49,143,886
43、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935,130
648,483
营业税
9,705
37,870
城市维护建设税
169,346
141,174
教育费附加
121,542
102,106
其他
31,603
27,802
合计
1,267,326
957,435
44、销售费用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运杂费
681,904
708,331
职工薪酬
417,227
370,662
广告展览费
609,883
378,215
售后服务费
722,128
350,172
差旅费
93,662
75,079
行政及办公费
52,540
54,513
物料消耗
78,635
98,705
业务招待费
46,504
43,251
其他
165,509
149,830
合计
2,867,992
2,228,75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6
45、管理费用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研发费用
1,998,499
1,864,695
职工薪酬
1,451,906
1,038,411
折旧与摊销
1,309,857
976,251
办公费用
168,216
175,941
物料消耗
98,094
76,271
税费
244,272
187,902
审计及咨询费
52,994
54,320
其他
91,222
56,480
合计
5,415,060
4,430,271
46、财务费用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1,765,092
1,661,218
利息收入
-53,421
-104,675
汇兑损失
126,220
61,948
其他
-143,807
35,024
利息资本化金额
-248,089
-264,390
合计
1,445,995
1,389,125
其他说明: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已计入在建工程、开发支出及职工福利房成本。
47、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254,199
18,815
二、存货跌价损失
180,578
159,754
三、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78,315
四、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116,871
37,000
合计
551,648
293,88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7
4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 千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18,207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
18,207
合计
18,207
49、投资收益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42,799
-122,389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526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3,01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1,466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4,261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
量产生的利得
处置子公司的投资收益
1,438,165
186,494
合计
1,210,370
68,366
50、营业外收入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220,053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92,847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127,206
政府补助
581,177
798,446
581,177
供应商的赔款
73,766
46,546
73,766
无法支付的负债
27,605
12,469
27,605
其他
20,687
36,805
20,687
合计
703,235
1,114,319
703,23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如下:
2015年
2014年 与资产/收益相关
汽车及相关产品研发活动补助
20,417
36,287
与资产相关
长沙汽车城项目生产研发固定资产投资补贴
83,850
81,190
与资产相关
深圳汽车研发基地技术补贴
5,292
6,528
与资产相关
上海研发基地技术补贴
2,548
4,623
与资产相关
商洛陕南突破发展项目补贴
3,445
4,490
与资产相关
深圳新能源产业发展补助
9,184
18,694
与资产相关
深圳新型动力总成及零部件研发和产业化项
目
10,618
6,141
与资产相关
太阳能光伏项目贷款贴息补助
3,888
3,888
与资产相关
深圳汽车1MW光伏发电站补贴
832
4,267
与资产相关
电动汽车车载DC-DC项目补助
3,167
6,166
与资产相关
深圳汽车及零部件检测中心项目补助
3,847
8,511
与资产相关
其他
12,194
12,338
与资产相关
“秦”项目政府补贴(注1)
125,000
50,000
与收益相关
长沙汽车城项目基础研究支出补贴(注2)
80,000
252,946
与收益相关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补贴(注3)
63,330
-
与收益相关
西安高端手机配套项目补贴(注4)
46,650
-
与收益相关
总部经济贡献奖(注5)
20,000
-
与收益相关
节能汽车生产扶持奖励
-
10,912
与收益相关
南粤功勋奖补贴
-
182
与收益相关
税收返还(注6)
12,207
31,805
与收益相关
新能源产业扶持资金
-
105,090
与收益相关
韶关专项技术研发扶持资金
-
80,000
与收益相关
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资金
-
12,349
与收益相关
其他
74,708
62,039
与收益相关
581,177
798,446
注1:于2015年,比亚迪汽车取得陕西省财政厅拨付“秦”项目的第二笔政府补贴款人民币1.25亿元,由于该
笔补贴款是用于“秦”项目的研发支出,而该项目的研发截至2014年已基本完成,故该补贴全额确认为本年的政
府补贴收入。
注2:于2015年,长沙比亚迪汽车取得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现更名为“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拨付给长沙比亚迪汽车的汽车产业发展资金,用于长沙比亚迪汽车城项目生产车型的基础研究支出。
注3:于2015年,比亚迪汽车取得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投资服务中心拨付的创新补贴款人民币
63,330千元。该资金是对“新型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秦)技术开发”项目的奖励资金,由于这部分政府补助属于对
该公司的一次性奖励,所以确认为本年的政府补贴收入。
注4:于2015年,西安电子取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西安高新区管委会”)拨付的财政补贴人
民币46,650千元,用于高端手机项目的费用支持,相关费用已于本年发生,故该补贴确认为本年的政府补贴收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9
入。
注5:于2015年,比亚迪股份取得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拨付的总部经济贡献奖人民币20,000千元,用于
鼓励总部企业发展,该资金为一次性奖励收入,故全额确认为本年的政府补贴收入。
注6:于2015年,比亚迪汽车收到西安市财政局拨付2014年装备制造业税收列支返还增值税人民币12,207千
元,该税收返还在收到时确认为政府补助。
51、营业外支出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36,051
36,051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36,051
36,051
对外捐赠
12,440
9,521
12,440
违约金及赔偿
21,878
42,291
21,878
其他
13,845
9,440
13,845
合计
84,214
61,252
84,214
52、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536,807
199,869
递延所得税费用
119,983
-65,787
合计
656,790
134,082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3,794,986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948,329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343,138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136,100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28,241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0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
损的影响
272,026
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损益
44,729
研发费加计扣除
-157,297
所得税费用
656,790
5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
53,421
104,675
供应商违约金
73,766
46,546
政府补助
421,895
512,424
服务收入预收款
54,600
其他
125,556
47,755
合计
674,638
766,000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运杂费及差旅费
888,516
765,873
广告展览费
403,216
451,002
行政及办公费
314,795
312,496
职工福利房
41,300
2,888
售后服务费
351,932
241,143
预研、检测费
64,274
171,469
其他
177,539
530,038
合计
2,241,572
2,474,909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
604,592
152,64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1
收到股权转让保证金
183,988
合计
604,592
336,628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退还股权转让保证金
174,460
购买理财产品
200,000
合计
200,000
174,460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回银行承兑汇票出票及其他保证金
46,803
304,188
合计
46,803
304,188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债券发行费用
7,898
其他
50
合计
7,898
50
5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千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3,138,196
739,870
加:资产减值准备
551,648
293,884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
物资产折旧
4,485,620
3,703,736
无形资产摊销
930,997
611,11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6,051
-220,053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8,207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517,003
1,396,82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210,370
-68,36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20,363
-65,78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40,345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6,223,543
-1,917,51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列)
-6,094,688
-9,993,38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列)
6,768,687
5,811,963
其他
-159,282
-254,2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42,094
38,06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动: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6,279,531
4,089,466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4,089,466
4,710,94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90,065
-621,476
(2)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千元
金额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575,000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8,818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526,182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6,279,531
4,089,466
其中:库存现金
714
72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6,278,817
4,088,74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3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279,531
4,089,466
55、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2015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
权益
所有者权益
合计
资本公积
小计
指定增加资本公积的政府补助
15,652
15,652
-
15,652
5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316,895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226,876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30,469 千元)的货币资金作为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保证金,
另有人民币 90,019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3,229 千元)为
信用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受限性质
应收票据
927,252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有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27,190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6,742 千元)的应收票据已背书但尚未到期。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有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900,062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07,006 千元)的应收票据已质押但尚未到期
存货
89,878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89,878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38,212 千元)的存货进行抵押,取得人民币
89,878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38,212 千元)的短期借款
固定资产
75,506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75,506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99,373 千元)的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人
民币 0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5,501 千元)的无形资产,人民币
9,153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58,833 千元)的在建工程作
为抵押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 51,693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25,330 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 26,731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01,702 千元)
在建工程
9,153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75,506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99,373 千元)的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人
民币 0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5,501 千元)的无形资产,人民币
9,153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58,833 千元)的在建工程作
为抵押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 51,693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25,330 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 26,731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01,702 千元)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4
售后回租的固定资产
3,808,392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合计与第三方金融机构合计签订了人
民币 4,790,000 千元的售后回租协议,租赁期为三至五年,比亚迪通过
出售并租回自有固定资产,向第三方金融机构获取融资款,设备所有
权在各金融机构支付租赁物件协议价款的同时转移给第三方金融机
构。在租赁期内,本集团按期向第三方金融机构支付租金,并继续保
持对该部分设备的管理权和运营权。租赁期满,本集团以名义价格回
购相应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本集团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以账面净值为
人民币 3,808,392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4,928,903 千元)的
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向第三方金融机构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 4,790,000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4,790,000 千元),其中本期已还款
1,037,375 千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仍需偿还借款为 2,959,242
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 1,096,558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032,601 千元)
合计
5,227,076
--
57、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203,392 6.4936
1,320,746
欧元
3,496 7.0952
24,805
港币
90,948 0.8378
76,196
日元
256,824 0.0539
13,843
匈牙利福林
1,627 0.0224
36
印度卢比
101,330 0.0977
9,900
韩元
7 0.0055
哥伦比亚比索
506,327 0.0021
1,063
巴西雷亚尔
366 1.6445
602
澳元
385 4.7276
1,820
加拿大元
1,278 4.6814
5,983
俄罗斯卢布
1,185 0.0884
105
新加坡元
1,250 4.5875
5,734
马来西亚元
1,523 1.5140
2,306
南非兰特
39,043 0.4175
16,300
墨西哥比索
4 0.3736
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5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911,568 6.4936
5,919,358
欧元
11,719 7.0952
83,149
哥伦比亚比索
1,292,490 0.0021
2,714
南非兰特
162,492 0.4175
67,840
日元
492,246 0.0539
26,532
印度卢比
90,761 0.0977
8,867
其他货币
2,402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168,232 6.4936
1,092,433
欧元
20,976 7.0952
148,826
其他应收款
其中:港币
230 0.8378
193
美元
16,008 6.4936
103,950
日元
227,425 0.0539
12,258
欧元
421 7.0952
2,987
印度卢比
46,566 0.0977
4,549
其他货币
-
971
应付账款
其中:美元
832,059 6.4936
5,403,058
印度卢比
-
0
日元
609,141 0.0539
32,833
哥伦比亚比索
259,925 0.0021
520
欧元
4,062 7.0952
28,821
港币
1,792 0.8378
1,501
其他货币
-
1,503
其他应付款
其中:日元
2,185,687 0.0539
117,754
美元
10,880 6.4936
70,650
欧元
2,001 7.0952
14,197
港币
2,175 0.8378
1,822
印度卢比
3,944 0.0977
385
巴西雷亚尔
408 1.6445
671
其他币种
-
8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6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
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单位: 千元
子公司名称
股权
处置
价款
股权处
置比例
股权处
置方式
丧失控
制权的
时点
丧失控
制权时
点的确
定依据
处置价
款与处
置投资
对应的
合并财
务报表
层面享
有该子
公司净
资产份
额的差
额
丧失控
制权之
日剩余
股权的
比例
丧失控
制权之
日剩余
股权的
账面价
值
丧失控
制权之
日剩余
股权的
公允价
值
按照公
允价值
重新计
量剩余
股权产
生的利
得或损
失
丧失控
制权之
日剩余
股权公
允价值
的确定
方法及
主要假
设
与原子
公司股
权投资
相关的
其他综
合收益
转入投
资损益
的金额
深圳市比亚
迪电子部品
件有限公司
(“电子部
品件”)
2,300
,000
100.00% 出售
2015 年
09 月 30
日
其他说明:
注: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与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力泰”)(“受让方”)于2015年4月3日签订
《战略合作暨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向受让方出售其子公司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100%全
部股权。2015年9月30日,电子部品件完成100%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申请手续。故自2015年9月30日起,本
集团不再将电子部品件纳入合并范围内。
名称
2015年9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
1,227,128
1,427,798
非流动资产
228,136
252,813
流动负债
-593,427
-603,817
非流动负债
-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7
少数股东权益
-
-
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
处置收益
1,438,163
-
处置对价
2,300,000
-
本集团母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与合力泰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
的电子部品件全部股权之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电子部品件100%股权最终交易作价为人民币23亿元,其中对
价的75%应以合力泰按发行价每股人民币9.64元向本集团母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78,941,908股的对价
股份支付,因合力泰于发行对价股份之前进行权益分派,对价股份之发行价格由人民币9.64元/股调整至人民币
9.63元/股,最终合力泰向本集团母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配发及发行179,127,725股入账列作缴足的代价股
份支付,余下对价的25%以现金支付。
名称
2015年1月1日至
9月30日期间
账面价值
营业收入
-1,677,222
营业成本
1,481,526
净利润
-107,650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2015年,本集团新设13家子公司(2014年:21家),注销2家子公司(2014年:无),视同处置而未纳入合并范
围1家子公司(2014年:无)。
(1) 新设子公司
名称
2015年12月31日
净资产/(负债)
2015年度
净利润/(亏损)
备注
泸州市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999
-1
新设成立
比亚迪(澳门)有限公司
65
-12
新设成立
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5
5
新设成立
BYD ENERGY DO BRASIL LTDA
968
-778
新设成立
杭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36,444
36,444
新设成立
汕尾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99,951
-49
新设成立
佛山市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34
-34
新设成立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8
太原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
新设成立
深圳市比亚迪光伏投资有限公司
-
-
新设成立
武汉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4,849
4,849
新设成立
BYD CHILE SPA
-
-
新设成立
广州市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
新设成立
韶关市比亚迪叉车销售有限公司
-
-
新设成立
(2) 注销子公司
名称
2015年12月31日
净资产/(负债)
2015年度
净利润/(亏损)
上海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
BYD Holding Inc
-
-
(3) 视同处置未纳入合并范围
名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净资产/(负债)
2015 年度
净利润/(亏损)
备注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509,166
9,166
注 1
注1:经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所有股东一致同意,按照2015年4月修订的章程,比亚迪汽车金融公司设
董事五名,有四名由本公司委派,一名由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章程约定董事会所作所有决议必须经董
事会全体董事的一致通过,因此,本公司与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比亚迪汽车金融公司实施共同控制,因此
汽车金融公司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深圳比亚迪微电
子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制造
17.50%
82.5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取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汽车销售
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销售
4.29%
94.76%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取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汽车工业
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制造
73.05%
26.95%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取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精密制造
有限公司(注 1)
深圳
深圳
制造
65.76%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取得的子公司
上海比亚迪有限
公司
上海
上海
制造
75.00%
25.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取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9
上海比亚迪电动
车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制造
90.00%
1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取得的子公司
北京比亚迪模具
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制造
75.63%
24.37%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取得的子公司
商洛比亚迪实业
有限公司(注 3)
商洛
商洛
制造
38.50%
60.92%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取得的子公司
惠州比亚迪实业
有限公司
惠州
惠州
制造
55.00%
45.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取得的子公司
惠州比亚迪电池
有限公司
惠州
惠州
制造
10.00%
9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取得的子公司
惠州比亚迪电子
有限公司(注 1)
惠州
惠州
制造
65.76%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取得的子公司
宁波比亚迪半导
体有限公司
宁波
宁波
制造
90.00%
1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取得的子公司
长沙市比亚迪汽
车有限公司
长沙
长沙
制造
99.88%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取得的子公司
韶关市比亚迪实
业有限公司
韶关
韶关
研发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取得的子公司
深圳市比亚迪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投资管理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取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欧洲公司 荷兰
荷兰
销售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取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香港)有
限公司
香港
香港
投资控股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取得的子公司
比德控股有限公
司
英属维尔京群
岛
英属维尔京
群岛
投资控股
69.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取得的子公司
金菱环球有限公
司
英属维尔京群
岛
英属维尔京
群岛
投资控股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取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电子有限
公司(注 1)
开曼群岛
开曼群岛
投资控股
65.76%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取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电子(国
际)有限公司(注
2)
香港
香港
投资控股
65.76%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取得的子公司
领裕国际有限公
司(注 1)
英属维尔京群
岛
英属维尔京
群岛
投资控股
65.76%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取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电子印度
(私人)有限公司
(注 2)
印度
印度
制造
65.76%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
取得的子公司
深圳市比亚迪锂 深圳市
深圳市
制造业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0
电池有限公司
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汽车有限
公司
西安
西安
制造业
99.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取得的子公司
比亚迪电子匈牙
利公司(注 1)
匈牙利
匈牙利
制造业
65.76%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取得的子公司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注1:该等重要子公司是通过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全资持有,相应的少数股东权益已在比亚迪电子(国
际)有限公司反映。
注2: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为4.4亿港币。截至2015年12月31日,金
菱环球有限公司占该公司65.76%的权益,故将其作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注3:于2014年1月1日,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000千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100,000千元,由本公司及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共同持股,持股比例分别为91%及9%。于2014年1月27
日,该公司的实收资本由人民币1,100,000千元增至人民币2,600,000千元,增加的人民币1,500,000千元由比亚迪
汽车有限公司认缴。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600,000千元,本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
电池有限公司及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分别占有该公司38.5%、3.8%及57.7%的权益。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千元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损益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
派的股利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
公司
34.24%
310,949
3,650,263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千元
子公司名
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
产
非流动
资产
资产合
计
流动负
债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
计
流动资
产
非流动
资产
资产合
计
流动负
债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
计
比亚迪电
子(国际)
有限公司
14,442,
377
7,802,02
4
22,244,4
01
11,696,6
22
11,696,6
22
10,842,9
91
5,991,46
6
16,834,4
57
7,169,24
5
7,169,24
5
单位: 千元
子公司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
额
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
额
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1
比亚迪电子
(国际)有限
公司
30,100,083
908,145
882,567
3,358,789
20,463,644
901,697
895,963
1,296,092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
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
或联营企业
投资的会计
处理方法
直接
间接
鹏程出租
深圳
深圳
出租客运、广告业务、电动汽车的租赁、场
站的充电业务、电动汽车的维修
45.00% 权益法
比亚迪戴姆勒
深圳
深圳
乘用车、电动车、汽车电动传动系统、车用
动力系统及乘用车零部件的设计和研发;上
述产品的原型以及生产设备的开发;货物及
技术进出口;汽车技术咨询服务和技术转让
50.00% 权益法
天津比亚迪
天津
天津
汽车客车装配,橡胶零件加工,汽车销售(限
本厂产品),汽车配件、钢材、木材、五金
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
品除外)、玻璃制品、汽车装饰材料批发兼
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规定禁
止的除外)
50.00% 权益法
江南出租
南京
南京
客运出租运输、纯电动汽车租赁及相关服
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维修
60.00% 权益法
比亚迪电动汽车 深圳
深圳
新能源电动汽车产业投资与兴办实业;投资
管理;新能源电动出租车企业投资;充电桩
与充电站投资;城市建设技术开发;高端物
业管理、租赁;投资咨询;城市出租车经营
50.00% 权益法
盛世新迪
深圳
深圳
电动汽车租赁(不包括带操作人员的电动汽
车出租);汽车销售;信息咨询(不含限制
项目);许可项目:汽车维修;从事道路客
运经营;出租小汽车营运业务
49.00% 权益法
广汽比亚迪
广州
广州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设计服
务;汽车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
件零售;汽车零售;广告业;能源技术研究、
技术开发服务;电气设备修理
51.00%
权益法
汽车金融
西安
西安
接受股东和集团子公司的定期存款;接受车
贷保证金和租赁保证金;发行金融债券;从
80.00%
权益法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
事同业拆借;借贷;汽车融资租赁业务(除
售后回租);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
构股权投资业务
扎布耶锂业
西藏
西藏
锂矿、硼矿、锂硼系列产品、无机盐、盐湖
生物资源及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
18.00%
权益法
山煤灵丘比星
大同
大同
太阳能发电、生态修复治理、农产品加工及
销售
20.00% 权益法
杭州西湖运营
杭州
杭州
服务:客运:出租车客运。服务:新能源技
术、互联网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
术咨询、成功转让,承接电动车充电设施维
护工程,电动汽车租赁,电动汽车设备租赁;
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29.00% 权益法
前海绿色交通
深圳
深圳
汽车租赁,公共自行车租赁、充电桩建设运
营,交通服务咨询。许可经营项目:汽车维
修、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含深港跨境旅客运
输),出租小汽车营运业务、城市公交
30.00% 权益法
国际融资租赁
深圳
深圳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
赁资产、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机维修、租赁
交易咨询何担保
15.00% 权益法
深电能
深圳
深圳
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电力设备维修;新能
源、充电设备的技术开发、咨询、转让等服
务;电力设备、器材的批发、零售、租赁,
电力项目投资,商务信息咨询、数据库服务、
数据库管理;充电设施设计、安装、维护和
运营;电子商务;电动车充电服务、配件销
售和上门维修保养;汽车租赁服务;售电业
务
40%
权益法
迪滴新能源
深圳
深圳
新能源电动汽车及普通汽车的租赁及运营
60.00% 权益法
北京华林特装车 北京
北京
生产城市环卫特种车辆、电力工程用高空作
业车及运输类专用车辆;建设工程项目管
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销售自产产品、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机
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会议服务;承办展
览展示;从事商业经纪业务;技术开发、技
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计算机技术培训。新能源环卫专用车、新能
源城市废弃物收集车等整车、新能源特种专
用底盘及上装设计,生产及销售 (以北京市
工商局核定为准) 。
24.50% 权益法
西湖新能源
杭州
杭州
汽车客车装配,橡胶零件加工,汽车销售(限
本厂产品),汽车配件、钢材、木材、五金
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
49.00% 权益法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3
品除外)、玻璃制品、汽车装饰材料批发兼
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规定禁
止的除外)
湖北储能电站
湖北
湖北
光伏发电站及储能电站的投资、运营、管理;
公司的经营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55.00% 权益法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本集团的重要合营企业比亚迪戴姆勒公司作为本集团战略伙伴从事汽车研发、生产及销售,采用权益法核
算。
下表列示了比亚迪戴姆勒公司的财务信息,这些财务信息调整了所有会计政策差异且调节至本财务报表账
面金额:
单位: 千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流动资产
1,468,813
1,041,180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625,618
755,121
非流动资产
2,402,268
2,490,973
资产合计
3,871,081
3,532,153
流动负债
1,208,206
1,419,252
非流动负债
1,324,160
204,739
负债合计
2,532,366
1,623,991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338,715
1,908,162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669,357
954,081
调整事项
-80,137
-87,912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80,137
-87,912
--其他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589,220
866,169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
允价值
营业收入
484,020
21,997
财务费用
71,135
10,578
所得税费用
53,386
净利润
-569,447
-259,292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4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569,447
-259,292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3)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 千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819,179
208,266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29,588
6,660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29,588
6,660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359,879
66,869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19,612
-272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19,612
-272
(4)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与对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共同作出的未确认承诺所承担的份额
47,395
66,035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出资承诺
162,520
175,800
209,915
241,835
(5)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对外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2014年12月31日:无)。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5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分类
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当,无重大差异,列表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融资产
贷款和应收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合计
货币资金
6,596,426
-
-
6,596,426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8,207
-
18,207
应收票据
6,798,810
-
-
6,798,810
应收账款
21,519,093
-
-
21,519,093
其他应收款
344,908
-
-
344,908
长期应收款
65,773
-
-
65,773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499,927
-
-
499,927
其他流动资产
200,000
-
-
2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3,071,357
3,071,357
36,024,937
18,207
3,071,357
39,114,501
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19,943,800
应付票据
12,897,076
应付账款
18,581,611
应付股利
10,000
其他应付款
1,873,266
长期借款
6,745,95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469,060
应付利息
192,693
应付债券
4,483,946
71,197,407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融资产
贷款和应收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合计
货币资金
4,453,164
-
-
4,453,164
应收票据
9,352,355
-
-
9,352,355
应收账款
13,751,929
-
-
13,751,92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6
其他应收款
299,410
-
-
299,410
长期应收款
315,311
-
-
315,31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307,581
-
-
307,58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35,000
35,000
28,479,750
-
35,000
28,514,750
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12,676,440
应付票据
14,613,079
应付账款
11,323,422
应付股利
10,000
其他应付款
1,623,653
长期借款
7,988,33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496,195
应付利息
175,519
应付债券
2,990,968
57,897,607
2. 金融资产转移
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27,190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6,742 千元)。本集团认为,本集团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因此,继续全额确认其及与之相关的已结算应付账款。背书后,本集团不再保留使
用其的权利,包括将其出售、转让或质押给其他第三方的权利。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以其结算的应付
账款账面价值总计为人民币 27,190 千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6,742 千元)。
已整体终止确认但继续涉入的已转移金融资产
本年度本集团与中国境内多家银行操作若干贴现业务,本集团认为,其中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303,097 千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706,759 千元)的应收票据于贴现时已经转移了与应收票据有关的绝大部分风险
与报酬,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因此,于贴现日按照账面价值全部终止确认相关应收票据。这些已终止
确认的应收票据继续涉入的风险最大敞口与回购该票据的未折现现金流量,与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相等。若汇
票到期被承兑人拒付,贴现行有权向本集团追索(“继续涉入”)。本集团认为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的公允值并不重大。有关期间内,本集团并未于转让日确认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的任何损益。本年度内及以
前年度也并未确认与继续涉入有关的任何损益。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将金额为人民币 1,076,715 千元(2014 年:人民币 614,214 千元)的银行承
兑汇票背书给其他方以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1,076,715 千元的应付款项。截止本报告期末,已终止确认的银行承
兑汇票的到期日为 1 至 12 个月。根据《票据法》,如果银行未按期承兑,持有本集团已背书并终止确认银行承
兑汇票的其他方有权利向本集团追索(“继续涉入”)。本集团认为已转移该已背书并终止确认银行承兑汇票的
绝大部分风险及报酬,因此按账面价值终止确认了已背书的应收票据和应付款项。这些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继续涉入的风险最大敞口与回购该票据的未折现现金流量,与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相等。本集团认为继续涉入
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的公允值并不重大。
于 2015 年度,本集团并未于转让日确认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的任何损益。本年度内及以前年度也并未确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7
认与继续涉入有关的任何损益。
3. 金融工具风险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借款、货币资金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集团的运营融资。
本集团具有多种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如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等。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外汇风险及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
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
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
用交易条件。
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账款,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方违
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本集团还因提供财务担保而面临信用风险。
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
理。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具有特定信用风险集中,本集团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 18%(2014 年 12 月 31
日:9%)及 31%(2014 年 12 月 31 日:29%)来源于本集团的最大客户及前五大客户。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
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认为单独或组合均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的期限分析如下
2015 年
合计
未逾期
未减值
逾期
1 年以内
1 至 2 年
2 至 3 年
3 年以上
应收账款
19,065,986
17,491,418
1,472,929
101,639
-
-
其他应收款
195,274
195,274
-
-
-
-
长期应收款
565,700
347,621
218,079
-
-
-
19,826,960
18,034,313
1,691,008
101,639
-
-
2014 年
合计
未逾期
未减值
逾期
1 年以内
1 至 2 年
2 至 3 年
3 年以上
应收账款
12,719,929
10,485,188
2,148,017
86,724
-
-
其他应收款
128,483
128,483
-
-
-
-
长期应收款
622,892
422,922
162,190
37,780
-
-
13,471,304
11,036,593
2,310,207
124,504
-
-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逾期和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与大量的近期无违约记
录的分散化的客户有关。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已逾期但未减值的应收账款及长期应收款与大量的和本集团有良好交易记录的独立
客户有关。根据以往经验,由于信用质量未发生重大变化且仍被认为可全额收回,本集团认为无需对其计提减
值准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8
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资金短缺风险。该工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也考虑本集团运
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
本集团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另外,银行信贷亦准备作为应变之用。
除计息银行借款的非即期部分和应付债券外,所有借款将于一年内到期。
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2015 年
金融负债
即期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银行借款及其他抵押借款
-
24,343,813
6,850,659
214,433
31,408,905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179,264
31,299,422
-
-
31,478,686
应付股利
10,000
-
-
-
10,000
其他应付款
543,098
1,330,168
-
-
1,873,266
应付债券
-
3,402,781
5,168,219
-
8,571,000
732,362
60,376,184
12,018,878
214,433
73,341,857
2014 年
金融负债
即期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银行借款及其他抵押借款
-
17,119,559
8,690,284
17,368
25,827,211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185,062
25,751,439
-
-
25,936,501
应付股利
10,000
-
-
-
10,000
其他应付款
585,439
1,038,214
-
-
1,623,653
应付债券
-
348,000
6,886,500
-
7,234,500
780,501
44,257,212
15,576,784
17,368
60,631,865
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政策要求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以管理利率风险。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集团约 52%(2014 年 12 月 31 日:58%)为固定利率借款。
下表为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
利润(通过对浮动利率借款和银行存款的影响)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9
本集团
基点的增加
/(减少)
利润总额的增加
/(减少)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增加/(减
少)
股东权益的增加
/(减少)*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
25
-23,525
-
-
人民币
-25
23,525
-
-
本集团
基点的增加
/(减少)
利润总额的增加
/(减少)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增加/(减
少)
股东权益的增加
/(减少)*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
25
-17,454
-
-
人民币
-25
17,454
-
-
*不包括留存收益和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汇率风险
本集团面临交易性的汇率风险。此类风险由于经营单位以其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销售或采购所致。
收入是以美元及人民币计价,而若干银行贷款则以美元计价。本集团在订立采购或销售合同时,倾向于通过回
避外币汇率风险或调整账期。本集团对其外币收入及支出持续进行预测,将汇率与发生的金额配比,从而降低
外币汇率浮动对商业交易的影响。
下表为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人民币对美元在合理的范围内波动时,
将对净利润(由于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汇率增加/(减
少)
利润总额
增加/(减少)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增加/(减
少)
股东权益的
增加/(减少)*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5%
-43,932
-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0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5%
43,932
-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5%
-54,010
-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5%
54,010
-
-
*不包括留存收益和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
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是指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因股票指数水平和个别证券价值的变化而降低的风险。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暴露于因归类为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附注[五]、8)的个别权益工具投资而产
生的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之下。本集团持有的上市权益工具投资在深圳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在资产负债表
日以市场报价计量。
以下证券交易所的、在最接近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日的收盘时的市场股票指数,以及年度内其各自的最高
收盘点和最低收盘点如下:
金融负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最高/最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最高/最低
深圳—A 股指数
2,416
3,288/ 1,492
1,478
1,571/ 1,051
下表说明了,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假设下,本集团的净利润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对权
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的每 5%的变动(以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的敏感性。
金融资产
权益工具投资
账面价值
净损益
增加/(减少)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增加/(减少)
股东权益合计
增加/(减少)
权益工具投资
深圳-可供出售
3,036,215
-
113,858/(113,858) 113,858/(113,858)
3,036,215
-
113,858/(113,858) 113,858/(113,858)
4.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
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集团管理资本结构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
构,本集团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
2015 年度和 2014 年度,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本集团采用杠杆比率来管理资本,杠杆比率是指净负债和净资本的比率。本集团的政策将使该杠杆比率保
持在尽量低的水平。净负债包括债务资本减去货币资金的净值,净资产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本集团于资
产负债表日的杠杆比率如下:
2015
2014
债务资本
37,642,761
30,151,934
现金及活期存款
(6,010,931)
(3,950,41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1
净负债
31,631,830
26,201,51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9,094,404
25,365,597
资本负债率
109%
10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已扣减永续债金额人民币 32 亿元。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
量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
量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
量
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衍生金融资产
18,207
18,207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权益工具投资
3,036,215
3,036,215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资产总额
3,036,215
18,207
3,054,422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公司本期期末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股票价格确定。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公司本期期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的估值技术为收益法。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2
4、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1)以公允价值披露的资产和负债
2015年
公允价值计量使用的输入值
活跃市场报价 重要可观察输入
值
重要不可观察
输入值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长期应收款
-
-
65,773
65,773
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
-
37,642,761
-
37,642,761
-
37,642,761
65,773
37,708,534
2014年
公允价值计量使用的输入值
活跃市场报价 重要可观察输入
值
重要不可观察
输入值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长期应收款
-
-
315,311
315,311
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
-
30,151,934
-
30,151,934
-
30,151,934
315,311
30,467,245
(2)公允价值估值
以下是本集团除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的金融工具、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
量的权益工具之外的各类别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2015年
12月31日
2014年
12月31日
2015年
12月31日
2014年
12月31日
金融资产
-
-
长期应收款
65,773
315,311
65,773
315,31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071,357
-
3,071,357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3
3,137,130
315,311
3,137,130
315,311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2015年
12月31日
2014年
12月31日
2015年
12月31日
2014年
12月31日
金融负债
-
-
银行借款
33,158,815
27,160,966
33,158,815
27,160,966
应付债券
4,483,946
2,990,968
4,483,946
2,990,968
37,642,761
30,151,934
37,642,761
30,151,934
管理层已经评估了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等,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本集团的财务部负责制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政策和程序,并直接向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审计委员
会报告。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财务部分析金融工具价值变动,确定估值适用的主要输入值,并经主管会计机构
负责人审核批准。出于中期和年度财务报表目的,每年两次与审计委员会讨论估值流程和结果。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
的金额确定,而不是被迫出售或清算情况下的金额。以下方法和假设用于估计公允价值: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公允价值,以有相似合同条款、信用风险和剩余期限的
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2015年12月31日,针对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自身不履约风险评估为
不重大。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占本公司股份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王传福
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
517,351,520
20.89%
20.89%
注:截至2015年12月31日股份数包含王传福先生通过HKSCC NOMINEES LIMITED持有的公司1,000,000股
H股。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王传福。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4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秦川”)
本公司监事为该公司董事长
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明珠”)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该公司独立董事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当升”)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该公司独立董事
深圳市蓝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魔数码”)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该公司独立董事
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部品件”)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该公司董事长
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泰”)
本公司持有 12.5%该公司股份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千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获批的交易
额度
是否超过交易
额度
上期发生额
沧州明珠
本年度,本集团向沧州明珠采购原材料,计
人民币 128,804 千元(2014 年:人民币 31,741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
定。
128,804
300,000 否
31,741
天津比亚迪
本年度,本集团向天津比亚迪采购原材料,
计人民币 56,511 千元(2014 年:人民币
14,130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
价格确定。
56,511
41,660 是
14,130
北方秦川
本年度,本集团向北方秦川采购原材料,计
人民币 103 千元(2014 年:人民币 7 千元),
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本年
度,北方秦川未向本集团提供劳务 (2014
年:人民币 4,862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
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103
6,200 否
4,869
比亚迪戴姆勒
本年度,本集团向比亚迪戴姆勒采购原材
料,计人民币 713 千元(2014 年:人民币 7,672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
定;本年度,比亚迪戴姆勒向本集团提供劳
务,计人民币 81 千元(2014 年:无),本次
794
8,500 否
7,67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5
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北京当升
本年度,本集团向北京当升采购原材料,计
人民币 65,133 千元(2014 年:无),本次交易
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65,133
61,000 是
广汽比亚迪
本年度,本集团向广汽比亚迪采购原材料,
计人民币 199 千元(2014 年:无),本次交易
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199
是
电子部品件
电子部品件于 2015 年 10 月成为本集团关联
方,自成为关联方日至本年末,本集团向电
子部品件采购原材料及商品,计人民币
252,042 千元(2014 年:2014 年:无),本次
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电子部品
件向本集团提供劳务,计人民币 7,458 千元
(2014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
价格确定。
259,500
646,500 否
深电能售电
深电能售电于 2015 年 1 月成为本集团关联
方,自成为关联方日至本年末,本集团向深
电能售电采购原材料,计人民币 6,960 千元
(2014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
价格确定;深电能售电向本集团提供劳务,
计人民币 8,091 千元(2014 年:无),本次交
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15,051
82,500 否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千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比亚迪戴姆勒
本年度,本集团向比亚迪戴姆勒销售原材料及商品,计人民
币 855,645 千元(2014 年:人民币 366,860 千元),本次交易定
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本年度,本集团向比亚迪戴姆勒
提供劳务,计人民币 14,990 千元(2014 年:人民币 49,879 千
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870,635
416,739
天津比亚迪
本年度,本集团向天津比亚迪销售原材料及商品,计人民币
463,449 千元(2014 年:人民币 250,022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
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本年度,本集团向天津比亚迪提供
劳务,计人民币 493 千元(2014 年:人民币 746 千元),本次交
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463,943
250,768
江南出租
本年度,本集团向江南出租销售商品,计人民币 3,797 千元
(2014 年:人民币 67,753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
价格确定;本年度,本集团向江南出租提供劳务,计人民币
2,119 千元(2014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
定。
5,916
67,753
杭州西湖运营
本年度,本集团未向杭州西湖运营销售商品(2014 年:人民币
56,61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6
56,617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鹏程出租
本年度,本集团向鹏程出租销售商品,计人民币 36,594 千元
(2014 年:人民币 2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
定;本年度,本集团向鹏程出租提供劳务,计人民币 5,675 千
元(2014 年:人民币 36,150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
场价格确定。
42,269
36,152
山煤灵丘比星
本年度,本集团未向山煤灵丘比星销售原材料及商品 (2014
年:人民币 10,770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
定。
10,770
前海绿色交通
本年度,本集团向前海绿色交通销售原材料及商品,计人民
币 3,029 千元(2014 年:人民币 2,702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
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3,029
2,702
比亚迪电动汽车
本年度,本集团向比亚迪电动汽车销售原材料及商品,计人
民币 17,190 千元(2014 年:人民币 786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
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本集团向比亚迪电动汽车提供劳务,
计人民币 9 千元(2014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
格确定。
17,199
786
国际融资租赁
本年度,本集团向国际融资租赁销售商品,计人民币 1,331 千
元(2014 年:人民币 412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
格确定;本年度,本集团与国际融资租赁公司签订售后回租
协议,本集团向国际融资租赁公司出售设备合计人民币
171,149 千元(2014 年:无),且本集团向国际融资租赁公司一
次性支付押金人民币 89,992 千元,并按一定租金将设备租回,
租赁期为三年。
172,480
412
西藏昌都天晖
本年度,本集团未向西藏昌都天晖销售商品 (2014 年:人民
币 20 千元),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20
比亚迪汽车金融
比亚迪汽车金融于 2015 年 2 月成为本集团关联方,自成为关
联方日至本年末,本集团向比亚迪汽车金融销售原材料,计
人民币 74 千元(2014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
格确定。
74
杭州西湖汽车
杭州西湖汽车于 2015 年 1 月成为本集团关联方,自成为关联
方日至本年末,本集团向杭州西湖汽车销售商品,计人民币
880,564 千元(2014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
确定。
880,564
广汽比亚迪
本年度,本集团向广汽比亚迪销售原材料及商品,计人民币
14,009 千元(2014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
定;本年度,本集团向广汽比亚提供劳务,计人民币 3,305 千
元(2014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17,314
迪滴新能源
迪滴新能源于 2015 年 9 月成为本集团关联方,自成为关联方
日至本年末,本集团向迪滴新能源销售商品,计人民币 1,581
千元(2014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1,58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7
电子部品件
电子部品件于 2015 年 10 月成为本集团关联方,自成为关联
方日至本年末,本集团向电子部品件销售原材料及商品,计
人民币 415,180 千元(2014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
场价格确定;本年度,本集团向电子部品件提供劳务,计人
民币 4,421 千元(2014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
格确定。
419,601
深电能售电
深电能售电于 2015 年 1 月成为本集团关联方,自成为关联方
日至本年末,本集团向深电能售电销售商品,计人民币 6,733
千元(2014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6,733
蓝魔数码
本年度,本集团向蓝魔数码销售商品,计人民币 71,773 千元
(2014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71,773
北京华林
北京华林于 2015 年 12 月成为本集团关联方,自成为关联方
日至本年末,本集团向北京华林销售商品,计人民币 11,966
千元(2014 年:无),本次交易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11,966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 千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国际融资租赁
319,642
0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集团与国际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经营租赁协议,租赁成本合计为人民币1,206,623千元,一次性支
付手续费人民币38,896千元,租赁期为3年,按期支付租金。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千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比亚迪戴姆勒
662,080 2014 年 04 月 14 日
否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比亚迪戴姆勒的人民币662,080千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102,370千元)的借款向银
行作出担保。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37,461
35,38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8
(5)其他关联交易
向关联方转让科技开发成本
2015年
2014年
比亚迪戴姆勒
124,395
168,622
124,395
168,622
本年度,本集团向比亚迪戴姆勒转让科技开发成本计人民币124,395千元(2014年:人民币168,622千元),本次交易定价
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千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
供劳务
比亚迪戴姆勒
440,280
663,956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
供劳务
天津比亚迪
581,269
182,919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
供劳务
江南出租
71
65,426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
供劳务
杭州西湖运营
44,866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
供劳务
山煤灵丘比星
10,000
10,000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
供劳务
前海绿色交通
1,828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
供劳务
鹏程出租
4,247
6,968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
供劳务
比亚迪电动汽车
6,083
914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
供劳务
西藏昌都天晖
15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
供劳务
国际融资租赁
89,992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 比亚迪汽车金融
5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9
供劳务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
供劳务
电子部品件
308,749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
供劳务
杭州西湖汽车
629,356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
供劳务
广汽比亚迪
19,985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
供劳务
迪滴新能源
1,850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
供劳务
北京华林
17,670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
供劳务
蓝魔数码
8,165
销售商品、设备和提
供劳务
江西合力泰
21,418
(2)应付项目
单位: 千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国际融资租赁
28,424
530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比亚迪戴姆勒
296,097
14,705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沧州明珠
77,927
61,533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天津比亚迪
63,956
8,713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深电能售电
4,740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电子部品件
315,464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北京当升
36,038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广汽比亚迪
199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前海绿色交通
12
7、关联方承诺
于2011年,本集团与比亚迪戴姆勒签订了《关于在中国完成新电动车开发工作的开发服务协议》以及《新
电动车的生产和经销的框架协议》等合同,约定向比亚迪戴姆勒提供新电动车设计和开发方面的支持服务,以
及按照协议的要求制造新电动车并销售给比亚迪戴姆勒。
于2015年,比亚迪与合力泰签订了关于电子部品件的利润补偿协议,承诺电子部品件于2015年度、2016年
度和2017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22,570.28万元、人民币23,728.56万元及人民
币25,107.82万元。详情参见附注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0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资本承诺(注1)
已签约但未拨备
161,316
331,998
已签约但尚未完全拨备
4,044,786
3,473,225
已被董事会批准但未签约
900,207
1,816,656
5,106,309
5,621,879
本集团有以下承诺事项:
(1) 西安工厂工程-汽车工厂扩建项目
比亚迪汽车在西安高新区内投资兴建汽车工厂扩建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44.6亿元,用于整车及
汽车零部件的生产项目。
(2) 多晶硅长期采购承诺
商洛比亚迪于2010年10月与硅材料供应商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LDK光伏硅科技)及江西赛
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LDK太阳能)签订不可撤消硅料供应合同(“供应合同”),供应合同约定:合
同期限自2011年1月到2012年12月;买方以65万元/吨(“初始采购价”)的价格向卖方采购3,000吨多晶硅材料,
合同总交易额为人民币1,950,000千元,合同约定预付款人民币97,500千元,相当于价款5%。供应合同同时约定
当市场价格比初始采购价浮动大于5%时,双方协商采购价格可按市场价格进行调整,2012年度双方已按此约定
的内容执行。
商洛比亚迪于2012年12月与LDK光伏硅科技以及LDK太阳能针对供应合同签订补充协议一,协议约定:三
方决定推迟履行原合同权利义务,推迟时间为一年,即协议的有效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并约
定卖方从2011年1月份到2012年12月份每月供货125吨的交货义务在2012年12月31日前尚未交货的,无需交货,
在协议生效期内,买卖双方互不追究责任,此外,对于买卖双方逾期付款和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在协议生效期
内不适用。
商洛比亚迪、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与LDK光伏硅
科技以及LDK太阳能针对供应合同签订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三方决定推迟履行原合同权利义务,推迟时间
为五年,至2018年12月31日。并约定原合同项下卖方未履行及未完全履行的交货义务以及买方未完成的采购及
付款义务,双方保证不追究相关违约责任。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该合同项下尚有预付款余额为人民币55,304
千元。
于2015年11月,LDK光伏硅科技及LDK太阳能进入了重整程序,并于2016年3月1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但尚未作出重整方案,后续将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比亚迪在上述两家公司的重整程序中依法进行了债权申
报,并参加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截至报告日,该采购协议是有效的。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富士康诉讼案件
于2007年6月11日,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旗下一间下属子公司及一间与其同受最终控股公司控制的公司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1
(“原告”)向香港高等法院(“法院”)展开诉讼(“2007年6月诉讼”),指控本公司及本集团若干下属子公司(“被告”)使
用指称自原告处非法获得的机密资料。针对被告的2007年6月诉讼被全面撤销以及该诉讼未判令被告承担任何责
任,原告已于2007年10月5日停止2007年6月诉讼。同日,原告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新一轮的法律程序(“2007年
10月诉讼”)。2007年10月诉讼的被告与2007年6月诉讼的被告相同,且原告在2007年10月诉讼中提出的申索均基
于2007年6月诉讼中的相同事实及理由。原告在2007年10月诉讼中提出的补救方法包括强令禁止被告使用有关机
密资料、强令被告交出因使用机密资料所获得的利润以及赔偿原告遭受的损失及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原告在2007
年10月诉讼中主张的赔偿金总金额尚未确定。
2009年10月2日,被告对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某些附属子公司提起反诉,对该等公司自2006年以来
利用不合法手段干涉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共谋行为、书面及口头诽谤,导致经济损失的行为提出诉讼
请求。
在代表本公司负责该案件的法律顾问协助下,董事会认为,该诉讼的最终结果及赔偿义务(如有)不能可
靠的估计。
电子部品件利润补偿协议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本公司与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力泰”)(“受让方”)于2015年4月3日签订《战略合作暨非公开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向受让方出售其子公司电子部品件100%全部股权。2015年9月30日,电子
部品件完成100%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申请手续。故自2015年9月30日起,本集团不再将电子部品件纳入合
并范围内。
本公司与合力泰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电子部品件全部股权之评
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电子部品件100%股权最终交易作价为人民币23亿元,其中对价的75%应以合力泰按发行
价每股人民币9.64元向本集团母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78,941,908股的对价股份支付。因合力泰于发行
对价股份之前进行权益分派,对价股份之发行价格由人民币9.64元/股调整至人民币9.63元/股,最终合力泰向本
集团母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配发及发行179,127,725股入账列作缴足的代价股份支付,余下对价的25%以现
金支付。
本公司与合力泰签订了关于电子部品件的利润补偿协议,主要包括两部分:
(1)承诺电子部品件于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
币22,570.28万元、人民币23,728.56万元及人民币25,107.82万元。若补偿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实际利润数小于相
应年度的承诺利润数,则比亚迪需补偿合力泰利润差额,该年度的利润差额以股份(比亚迪所持合力泰股份)
或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2)协议约定的2015年、2016年及2017年的补偿期间届满后,甲方应对目标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目标资
产期末减值额大于补偿期间内已补偿金额总数,则乙方将另行补偿。
另外,本公司与合力泰签订了关于电子部品件的《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为:
双方一致同意,利润补偿原则由逐年计算补偿变更为三年累积计算补偿,即乙方对于目标公司的三年累计
承诺利润数保持不变仍为人民币71,406.66万元。
该补充协议于2016年3月25日经合力泰四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处置日及本期末,该利润补偿协议构成一项或有负债,管理层认为该或有事项构成的金融负债公允价
值金额不重大。
对外提供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列示如下: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就授予子公司的融资能够向银行提供的担保
54,088,970
43,942,04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2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其子公司及比亚迪戴姆勒的人民币16,047,517千元及人民币662,080千元(2014
年12月31日:人民币11,789,796千元及人民币102,370千元)的借款向银行作出担保。
本集团与某些终端用户及第三方租赁公司(“租赁公司”)签订三方融资租赁合作合同(“租赁合作合同”)。
根据租赁合作合同的租赁安排,本公司为该第三方租赁公司提供担保,若客户违约,本公司将被要求向该租赁
公司赔付客户所欠租赁款。同时,本公司有权收回并变卖作为出租标的物的新能源汽车,并保留任何变卖收入
超过偿付该租赁公司担保款之余额。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该等担保的最大敞口为人民币844,643千元
(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844,643千元)。担保期限和租赁合同的年限一致。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未发生客
户违约而令本公司支付担保款。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本公司于2014年7月7日向香港上市公司江山控股(00295)转让榆林市比亚迪新能源有限公司(“榆林比
亚迪”)91%的股份。后江山控股对榆林比亚迪进行增资并持有公司99.884%的股权。2015年,因国家能源局及
陕西省发改委要求整改,本公司与江山控股于2015年12月24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根据协议,江山
控股其持有的99.884%的股权退回给本公司,本公司将股权转让款1.846亿元退回给江山控股。截止2015年12月
31日,本公司已经将该笔转让款付至由江山控股设立、双方共管的银行账户。该股权回购于2016年1月4日取得
商务局批复。
(2)本公司于2016年1月25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132万股新股,发行价
不低于57.4元。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本次筹集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亿元。
(3)本集团截止2015年12月31日持有合力泰股票179,127,725股,收盘价16.95元,公允价值3,036,215千元
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截止2016年3月25日合力泰股票收盘价为12.55元,公允价值下降788,162千元。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经营分部
出于管理目的,本集团根据产品和服务划分业务单元。本集团目前有三个报告分部,如下:
a.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分部包括制造和销售锂离子电池、镍电池,其广泛应用于手机、电动工具等各种便
携式电子设备,此分部还包括光伏产品。
b.手机部件及组装等分部包括制造和销售外壳、键盘等手机及电子产品部件并提供整机组装服务。
c.汽车及相关产品分部包括制造和销售汽车及汽车精品、与汽车相关的模具及零部件。
管理层出于配置资源和评价业绩的决策目的,对各业务单元的经营成果分开进行管理。分部业绩,以报告
的分部利润为基础进行评价。该指标系对利润总额进行调整后的指标,除不包括财务费用、股利收入、营业外
收入、营业外支出、投资收益、销售职工福利房的收入和对应的成本以及本公司作为集团总部发生的管理费用
之外,该指标与本集团利润总额是一致的。
分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商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本公司作为集团总部占用的资产,原因在于
这些资产均由本集团统一管理。
分部负债不包括应交税费、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应付利息和本公司作为集团总部而负担的负
债,原因在于这些负债均由本集团统一管理。
经营分部间的转移定价,参照与第三方进行交易所采用的当时市价制定。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3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 千元
项目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
伏
手机部件及组装等
汽车及相关产品
分部间抵销
合计
2015 年
对外交易收入
6,080,075
33,262,988
40,655,203
10,702
80,008,968
分部间交易收入
7,938,761
1,256,601
489,354
-9,684,716
14,018,836
34,519,589
41,144,557
-9,674,014
80,008,968
资本性支出
2,084,818
3,136,717
6,119,184
11,340,719
利润/(亏损)总额
961,965
1,236,690
3,600,436
-2,004,105
3,794,986
所得税费用/(收益)
4,096
131,032
284,941
236,721
656,790
资产总额
16,768,931
25,953,481
67,188,915
5,574,428
115,485,755
对合营和联营企业
的长期股权投资
279,980
1,608,735
1,888,715
负债总额
5,904,615
12,707,474
22,839,680
38,004,745
79,456,514
其他披露
非流动资产减值损
失
116,871
116,871
折旧和摊销
694,581
1,451,779
3,270,257
5,416,617
对合营联营企业的
投资损失
51
242,748
242,799
2014 年
对外交易收入
5,338,849
24,479,565
27,833,741
543,723
58,195,878
分部间交易收入
2,957,020
815,220
171,422
-3,943,662
8,295,869
25,294,785
28,005,163
-3,399,939
58,195,878
资本性支出
1,937,252
2,328,433
5,061,181
9,326,866
利润/(亏损)总额
105,829
1,405,719
758,238
-1,395,834
873,952
所得税费用/(收益)
26,873
109,141
-1,932
134,082
资产总额
14,580,188
21,343,303
55,658,767
2,426,597
94,008,855
对合营和联营企业
的长期股权投资
332,941
1,080,612
1,413,553
负债总额
4,066,268
8,563,595
23,613,540
28,871,015
65,114,418
其他披露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4
非流动资产减值损
失
78,315
37,000
115,315
折旧和摊销
736,954
1,158,304
2,419,588
4,314,846
对合营联营企业的
投资损失
2,170
120,219
122,389
(3)其他说明
地区信息
营业收入
2015年
2014年
中国(包括港澳台地区)
72,365,195
50,732,063
美国
2,888,867
2,148,425
欧洲
1,363,431
1,541,286
印度
58,473
284,654
其他
3,333,002
3,489,450
80,008,968
58,195,878
对外交易收入归属于客户所处区域。
非流动资产总额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中国(包括港澳台地区)
56,326,952
51,485,398
印度
152,736
154,887
其他
310,941
253,762
56,790,629
51,894,047
非流动资产归属于该资产所处区域,不包括商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主要客户信息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营业收入人民币9,357,180千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5,491,724千元)来自二
次充电电池及光伏分部和手机部件及组装分部对某一单个客户的收入。
2、其他
1.租赁安排
作为出租人,重大经营租赁: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5
根据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收款额如下:
剩余租赁期
最低租赁收款额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
51,667
25,122
1-2年(含2年)
46,702
23,261
2-3年(含3年)
30,935
21,806
3年以上
90,568
81,525
219,872
151,714
作为承租人,重大经营租赁:
根据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剩余租赁期
最低租赁付款额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
489,276
53,250
1-2年(含2年)
407,227
47,322
2-3年(含3年)
231,269
5,645
3年以上
18,430
12,364
1,146,202
118,581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与第三方租赁公司以及国际融资租赁(“出租方”)签订售后租回协议("协议")。
根据协议,本集团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444,053千元的一批固定资产(“标的资产”)出售给出租方,并按每年人民
币425,743千元的租金将标的资产租回,租期3年。签订租赁期满时本集团可选择归还标的资产或续租。本集团
认为无法合理确定是否会在租赁期满时续租或行使购买选择权,因而将该租赁判断为经营性租赁。在此种交易
情况下,本集团将购买标的资产(出租物)作为购置固定资产,销售标的资产(出租物)作为出售固定资产处
理。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千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6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79,125
2.35%
79,125 100.00%
0 79,125
2.24%
79,125
100.00%
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3,285,80
6
97.65%
19,941
0.61% 3,265,865
3,458,5
65
97.76%
12,161
0.35%
3,446,404
合计
3,364,93
1
100.00%
99,066
2.94% 3,265,865
3,537,6
90
100.00%
91,286
2.58%
3,446,404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应收账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客户一
46,746
46,746
100.00% 客户破产保护
客户二
32,379
32,379
100.00% 客户已破产
合计
79,125
79,125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
3,271,640
7,176
0.22%
1 年以内小计
3,271,640
7,176
0.22%
1 至 2 年
2,821
2,821
100.00%
2 至 3 年
3,915
3,915
100.00%
3 年以上
7,430
6,029
81.14%
3 至 4 年
86
86
100.00%
4 至 5 年
2,086
685
32.84%
5 年以上
5,258
5,258
100.00%
合计
3,285,806
19,941
0.61%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7
(2)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于201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如下: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占应收账款
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金额
应收账款余额第一大客户
子公司
2,053,074
61.01
-
应收账款余额第二大客户
子公司
259,516
7.71
-
应收账款余额第三大客户
子公司
172,595
5.13
-
应收账款余额第四大客户
第三方
166,592
4.95
-
应收账款余额第五大客户
子公司
108,326
3.22
-
2,760,103
82.02
-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千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22,844,5
75
22,844,57
5
16,380,
794
16,380,794
合计
22,844,5
75
22,844,57
5
16,380,
794
16,380,794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8
(2)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千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收子公司款项
22,811,047
16,322,134
代扣代缴员工社保
9,423
12,338
保证金及押金
19
12,116
待摊费用
12,477
11,102
公务车预支借款
3,965
7,954
员工借款
692
2,135
其他
6,952
13,015
合计
22,844,575
16,380,794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千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
公司
应收子公司款项
18,726,941 一年以内
81.98%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
公司
应收子公司款项
2,068,349 一年以内
9.05%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应收子公司款项
756,003 一年以内
3.31%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
管理有限公司
应收子公司款项
755,239 一年以内
3.31%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
有限公司
应收子公司款项
270,033 一年以内
1.18%
合计
--
22,576,565
--
98.83%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6,801,746
6,801,746
7,175,746
7,175,74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9
对联营、合营企
业投资
836,828
836,828
732,941
732,941
合计
7,638,574
7,638,574
7,908,687
7,908,687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千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值准
备
减值准备期末余
额
比亚迪美国公司
248
248
比亚迪欧洲公司
174
174
深圳市比亚迪锂
电池有限公司
446,495
446,495
上海比亚迪有限
公司
372,276
372,276
比亚迪汽车有限
公司
1,199,038
1,199,038
比亚迪(香港)有限
公司
32,508
32,508
上海比亚迪电动
车有限公司
9,000
9,000
北京比亚迪模具
有限公司
60,500
60,500
深圳市比亚迪汽
车研发有限公司
5,000
5,000
比亚迪汽车销售
有限公司
45,000
45,000
深圳比亚迪微电
子有限公司
56,954
56,954
深圳市比亚迪电
子部品件有限公
司
384,000
319,941
703,941
BYDJAPAN 株式
会社
16,153
16,153
比亚迪汽车工业
有限公司
2,189,825
2,189,825
惠州比亚迪实业
有限公司
555,205
555,205
惠州比亚迪电池
110,550
110,55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0
有限公司
深圳比亚迪电池
模具有限公司
11,820
11,820
宁波比亚迪半导
体有限公司
180,000
180,000
商洛比亚迪实业
有限公司
1,001,000
1,001,000
深圳市比亚迪供
应链管理有限公
司
500,000
500,000
深圳市比亚迪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合计
7,175,746
329,941
703,941
6,801,746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 千元
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
确认的投
资损益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
变动
宣告发放
现金股利
或利润
计提减值
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比亚迪汽
车金融有
限公司
400,000
7,333
407,333
广州广汽
比亚迪新
能源客车
有限公司
60,692
91,800
-15,559
136,933
小计
460,692
91,800
-8,226
544,266
二、联营企业
西藏日喀
则扎布耶
锂业高科
技有限公
司
272,249
231
272,480
深圳市深
电能售电
有限公司
20,000
82
20,08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1
小计
272,249
20,000
313
292,562
合计
732,941
111,800
-7,913
836,828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6,350,350
5,897,048
24,737,560
23,745,141
其他业务
1,581,263
1,456,532
1,271,819
1,130,097
合计
7,931,613
7,353,580
26,009,379
24,875,238
其他说明:
营业收入列示如下:
2015年
2014年
销售商品
6,858,862
25,243,289
提供劳务
682,314
686,878
租赁收入
390,437
79,212
7,931,613
26,009,379
5、投资收益
单位: 千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86,131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7,912
-2,37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4,261
处置子公司的投资收益
1,596,059
合计
1,974,278
1,885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2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6,05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81,177 主要是收到与汽车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32,68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回
7,25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3,89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438,165 主要是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
减:所得税影响额
457,45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22,866
合计
1,616,80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
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
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22%
1.12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28%
0.47
不适用
注 1:每股收益已扣减其他权益工具-永续债及其股利部分。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净利润
净资产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3
按中国会计准则
2,823,441
433,525
32,294,404
25,365,597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按国际会计准则
2,823,441
433,525
32,294,404
25,365,597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境外会计准则名称:
单位: 千元
净利润
净资产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按中国会计准则
2,823,441
433,525
32,294,404
25,365,597
按境外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按境外会计准则
2,823,441
433,525
32,294,404
25,365,597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
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由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在重大方面取得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亦已
于2005年1月1日开始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接轨,因此本集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与本集团于2014
年度及2015年度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不存在实质性差异,故无需作出调节。
2014年度及2015年度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境外审计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 载有法定代表人王传福先生签名的2015年年度报告文本;
(二) 载有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琳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惠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
本;
(三) 报告期内在公司境内信息披露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传福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6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