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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04 _2017_ ST _2017 年年 报告 _2018 04 15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2018-026) 2018 年 04 月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何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利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贺利双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年度报告中所涉及未来的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 也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 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在自发展过程中,存在经济下行 风险、行业风险、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应收账款风险及存货风险因素,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 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存在宏观经济景气度变化的风险、房地产业行业政策调控带来的风险, 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业务拓展风险、原材料产品价格上涨的风险、 未来劳动力成本上涨的风险及未来公司股权投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9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2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2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42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7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48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58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65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66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87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4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弘高创意/ 指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弘高设计/设计公司 指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弘高装饰/工程公司/弘高工程 指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泰合数字 指 北京弘高泰合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弘高慧目 指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 弘高中太 指 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 龙天陆 指 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指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证监会、中国证券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审计单位 指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本期、本报告期 指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顾问 指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ST 弘高 股票代码 002504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弘高创意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Beijing Honggao Creative Architectural Design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HGC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何宁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朝来高科技产业园 7 号楼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12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朝来高科技产业园 7 号楼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12 公司网址 电子信箱 hgcy002504@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江五洲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朝来高科技产 业园 7 号楼 电话 010-57963201 传真 010-57963201 电子信箱 hgcy002504@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巨潮资讯)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秘办公室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6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703536127D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 有) 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家居配饰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及创意;企业形象策划; 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及创意;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承办展 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公司成立至 2014 年 10 月 16 日,控股股东为沈建平先生;2014 年 10 月 10 日,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东光 微电向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及李晓蕊发行 273,634,085 股,其中弘高慧目 和弘高中太合计持股 248,377,66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0.18%,本次发行的股份 于 2014 年 10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至此公司控股股东由沈建平先生变 更为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沈建平先生变更为何宁甄建涛夫妇。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22 层 A24 签字会计师姓名 丁亚轩、梁涛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财务顾问名称 财务顾问办公地址 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 付仕忠、黄雨佳 2014.09.05-2017.12.31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7 年 2016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5 年 营业收入(元) 1,771,243,681.03 3,637,541,337.95 -51.31% 3,288,887,163.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148,427,995.56 234,388,786.95 -163.33% 270,009,331.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42,899,054.61 232,565,645.54 -161.44% 269,610,159.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532,754,255.19 48,519,610.56 -1,198.02% -24,118,918.46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23 -160.87% 0.26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23 -160.87% 0.26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68% 23.59% -38.27% 33.83%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5 年末 总资产(元) 4,919,468,970.31 5,839,532,761.44 -15.76% 4,141,129,755.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944,221,732.49 1,085,571,446.23 -13.02% 912,489,304.18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44,041,207.49 787,165,279.15 558,948,096.83 81,089,097.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777,096.61 58,756,804.00 21,130,172.53 -251,092,068.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1,067,517.06 56,491,114.60 19,484,601.67 -239,942,287.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7,871,036.71 -47,451,446.26 34,140,734.34 -11,572,506.5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金额 2016 年金额 2015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03.4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2,300,730.00 202,200.00 600,000.00 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8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园管理委员会等奖励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2,800,00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543,571.2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854,702.24 -428,383.55 -67,367.55 减:所得税影响额 -481,460.11 750,675.04 133,057.2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0.05 合计 -5,528,940.95 1,823,141.41 399,171.7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9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装修装饰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1、主营业务 本公司从事室内装饰业务,主要为高档酒店、高档写字楼、企事业机关单位办公楼、商业综合体、精 品住宅、医疗展馆等提供专业服务,同时在设计施工一体化、精装修总承包、改造工程等领域沉淀形成竞 争优势,为客户创造高水准的作品。公司主营业务为室内装饰,其中包括装饰设计和装饰工程两个板块。 公司连续多年获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授予年度十大最具影响力设计机构奖(综合类),中国医院建筑优质绿 色供应商称号,最具影响力酒店空间设计机构称号,并获“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公司承做的项目多 次获得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科技创新奖。 2、经营模式 本公司依靠已经建立的各种业务渠道、信息网络和客户关系,广泛收集与自身业务有关的项目信息,并 指派专人做好客户关系的维护与跟踪工作,对于经评审,可以参与的项目由投标中心组织投标。业务的承 接一般通过公开投标和邀请投标方式。业主在确定项目总投资及建设方案后,通常以招投标方式确定总包 和分包企业,主要方式包括:由业主直接确定总包和分包企业,业主先确定总包再委托总包确定分包企业。 工程一般按设计和施工进行分阶段招投标。在项目中标后,中标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对工期、施工范围、 完工量确认方式、合同金额、工程款项的支付进度等进行约定。然后企业以项目为管理单元、按工程进度 组织设计、采购、施工和售后服务等。设计业务工作流程如下:在项目中标签批合同后一般需要经过制订 项目进度计划,成本立项,项目方案/施工图设计评审,提交设计成果及确认交付等环节,并对施工过程进 行全程设计跟踪服务直到项目竣工。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无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 装修装饰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源于对客户体验和运营效率的不懈追求。公司以服务为先导,设计为核心,设计和 施工双轮驱动的模式,形成不对称竞争优势,集中优势资源优化一站式客户服务和品牌塑造,夯实营销体 系及专业服务优势,加强设计环节转化后的工程管理,提升产业链两端高附加值的实力和竞争力。用品牌 影响力、设计收入增加带来的高附加值利润弥补工程材料、人工成本上涨及拓展营销体系所消耗的费用, 保证业务合理的利润空间,促进公司健康、良性、可持续发展。围绕对客户体验和运营效率的终极追求, 公司不断优化一站式服务流程及配套服务、架构设计、组织功能以及战略布局,内生和外延相结合成为生 态型、学习型、盈利型组织。在此过程中,公司逐渐形成其独特的核心竞争力,具体体现在以下三大方面: 一、品牌优势 致力于“改善人类工作居住休闲环境品质”,成立25年以来,公司在酒店、办公楼、商业综合体、精品 住宅、医疗展馆等等板块进行诸多业务积累,同时在设计施工一体化、精装修总承包、改造工程等领域沉 淀形成竞争优势,为客户创造高水准的作品,提升了“弘高”品牌的影响力,形成了较强的品牌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以269.68亿元的品牌价值荣登榜单并获得“中国品牌年度创新企业”、“中国上市公司 创新品牌100强”等荣誉称号。在2017年“中国建筑装饰设计奖”中,公司荣获“最具影响力设计机构”,公司 的设计、工程陆续荣获酒店空间工程类优秀奖,商业空间工程类银奖,医疗空间方案类金奖。在2017年中 国建筑装饰产业发展论坛暨第七届中国国际空间设计大赛中,公司作为2016年度中国建筑装饰杰出办公空 间设计机构受邀出席,多项作品荣获医疗空间方案类金奖,商品房/样板房空间方案类金奖,酒店空间方 案类金奖,商业、金融空间工程类银奖,办公空间方案类奖。另外,公司连续多年获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授 予年度十大最具影响力设计机构奖(综合类),中国医院建筑优质绿色供应商称号,最具影响力酒店空间 设计机构称号,并获“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公司承做的项目多次获得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 程科技创新奖。上述优势为公司在既有市场保持竞争力以及新兴业务规模化扩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一站式客户服务优势 1、扎实的营销体系搭建及专业服务优势,推动业务稳健壮大 公司围绕设计和施工双轮驱动的模式搭建其营销体系,凭借设计的增值服务、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管理等专业服务优势,稳步推动业务壮大。报告期内公司展开全国市场战略布局,逐步建立以北京总部为 中心,上海为华东中心、深圳为华南中心、成都为西南中心的全国性市场网络。 设计的增值服务优势一方面体现在从项目前期的设计咨询一直到配合落地全程的设计服务以及设计 各专业的资源优势整合和服务管理。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服务优势源于公司齐备的设计及施工资质,使装饰 设计与装饰施工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近几年,弘高创意的设计施工转化率逐年提升。同时,在设计服务、 工程管理方案中合理应用新科技如建筑信息化模型(BIM)、虚拟现实科技技术(VR)、节能环保技术等, 更好地将设计理念和工程施工相结合,再通过良好的项目管理能力,优化工程质量控制,降低成本,提升 运营管理效率,创造精品工程,提高客户满意度。 2、技术优势 2.1 高新技术竞争力 公司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十分重视绿色建材的使用,在北京率先推行室内环境监测全过程跟踪,对在施 项目中通过使用室内空气检测仪,气相色谱检测等手段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的指标控制。公司积极加强与 节能公司合作,共同研发绿色环保材料和新技术转化,同时,从众多材料供应商中筛选绿色环保的材料大 力推广应用,保证将污染物指标降到无害程度。弘高设计深度参与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绿色室内设计标准的 编制工作,弘高装饰受邀参与新加坡建设局与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签署的推进北京装饰行业绿色建筑标准 的制定,并成为北京建筑装饰协会委托的第一个试点单位。 2.2 强大的专家顾问作为后盾 结合首都的优势,公司建立了庞大的专家库,特聘国家知名的各方面专家、学者作为顾问团队,涵括 了建筑学、结构、装修、暖通、空调、给排水、消防、电气、弱电、声学、脚手架、加固、造价、木作、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 家具、展陈、法律等各方面,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答疑解惑,用最好的技术保障公司一站式客户服务水平。 2.3 积极参与国家及地方行业标准制定 弘高装饰积极参编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建筑装饰工程》(标准号:HJ440-2008)、《室内装饰 装修选材评价体系》(立项号:20140888-T-609),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 (标准号:DBJ/T01-26-2003),《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标准号:DBJ/T01-27-2003)、《房 屋修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标准号:DB11/509-2007)、《公共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标 准号:DB11/T1087-2014)、《建筑装饰工程石材应用技术规程》、《陶瓷墙地砖胶粘剂施工技术规程》。 2.4 专利、软件著作权及技术创新成果丰富 公司重视在施工中发现新的工艺作法,使用新型的工具,以提高工程品质和运营效率。由技术部门牵 头,近年获得了34项专利、8项国家级软件著作权,13个全国建筑装饰优质工程,13个全国建筑装饰行业 科技示范工程、66项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报告期内,获得了22项专利,4个全国建筑装饰优 质工程,7个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20项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 三、生态型闭合产业链战略布局优势,加速公司转型升级 弘高创意的远景不仅仅是要成为一家装饰行业的龙头企业,而且要打造一个建筑行业综合服务平台型 公司,创建建筑行业的综合服务生态圈。把建筑行业内愿意与弘高创意合作的、优秀的、能够与弘高创意 产生强烈协同效应的公司聚合在弘高创意的综合建筑服务产业链平台,产业生态化,进而为业主方提供全 方位的解决方案。从设计端入手到最终交钥匙,弘高创意的综合服务生态圈可以为业主方提供全面打包服 务或者菜单式的选项服务。弘高创意致力于把设计作为建筑行业的入口端,囊括从规划设计、建筑设计、 市政设计、路桥设计、园林机电消防以及配饰类产品的设计企业,到建筑技术、智慧建筑、海绵城市、智 慧城市、建筑装配化企业、有科技含量和科技壁垒的材料供应等企业,以设计行业为整合服务的龙头,强 调科技进步的释放,纵深产业链生态闭环的战略布局。以“全流程设计平台”为中心,融入文化创意与科技 进步,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平台型资本优势,将金融服务嵌入产品、设备、工程的总控,为业主方解决项 目必须的资金,保证资金在弘高创意的综合服务生态圈内运行,从而一方面解决业主方的资金痛点;另一 方面也降低资金风险,解决了业主方的风险控制的痛点。而且生态圈内的弘高创意参股或控股的企业全部 成为项目的服务商,也极大地减少了业主方的项目综合沟通和协调成本,彻底解决业主方的协同工作的痛 点;通过材料集中采购和生态圈内的服务商,也能够解决业主方的成本控制的痛点。公司在聚焦主业的同 时,积极完善外延式布局,进一步完善上述建筑行业综合服务的闭环,探索新模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面对严峻的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公司管理层采取稳健的经营方针,一方面,继续对外积极 开拓市场;另一方面,对内加强管理,控制成本。公司董事会围绕年度总体目标和计划,带领全体员工迎 难而上,优化管理,加强现有业务优势,同时积极谋求战略转型,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7,124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4,843万元,营业收入 和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滑的主要原因如下:第一,受宏观经济影响,上游地产行业的投资不景气,行业竞 争愈发激烈。在经济下行以及金融去杠杆的压力下,业主方的资金压力增大。公司从2016 年开始逐渐调 整业务结构,逐渐降低了垫资项目的签约,加大优质项目的签约,对短期的经营业绩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随着业主方的资金压力进一步加大,装饰项目的建设进度、结算进度和回款周期延长,也导致收入不达预 期。第二,建筑装饰工程行业存在普遍的垫资现象,行业应收账款普遍较高,由于公司近年来业务规模快 速扩大,应收账款余额也大幅上升。受宏观经济不景气和市场流动性降低的影响,业主方的资金压力进一 步加大,导致公司部分项目的实际回款进度低于预期进度,部分项目的结算周期延长也使得项目回款周期 变长。项目回款周期延长,导致本期末应收账款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大幅提升,进而导致本年净利润下 降。但应收账款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并不表示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日后收回款项后会将之前计提的坏账准 备冲回。 公司于近年开始着力调整战略部署,采取强化优质客户目标及重点项目筛选的转型策略,制定新的客 户评选机制,在完善服务原有优质客户的同时积极开发渠道型、战略型新客户,放弃部分非优质客户及项 目(特别是风险系数高的垫资类项目的签约及实施),加强营销团队的建设,加强设计、施工协同配合, 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能力,虽然实施的客户目标转型及项目优选的战略对短期经营业绩造成了一定影响,但 却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了大量优质资源,奠定了公司为大客户、渠道客户和战略客户的服务能力。2017年, 公司对国家战略投资布局及地产新生态进行重点跟进(如雄安新区、特色小镇、产业园区、PPP项目、新 型智慧城市即城市综合体、既有建筑改造等业务),这是公司未来的重要战略布局。 2018年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制定了详细的经营计划和工作目标,重点围绕以下方向进行拓展: (1)打造14个中心城市的区域服务体系。 公司在国内经济发展最活跃的14个中心城市(北京、天津、沈阳、济南、上海,南京、杭州、广州、 深圳、武汉、郑州、重庆、成都、西安)均设置了联络人及办事处,重点开发这些中心城市标志性建筑项 目并提供优质服务,通过每个城市的标杆项目,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形成市场网络,建立起覆盖全部中 心城市的营销服务体系。 (2)积极与20多家央企地产公司开展合作,形成长期战略联盟。 公司与多家央企地产公司有过长期项目合作,央企地产公司资金充裕,建设的项目多,且都是当地 最好的项目。目前,公司已完成大部分央企地产公司的资质入库工作,2018年将针对20多家央企地产公司 制定新的、更加完善的服务方案,力争展开深度合作,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3)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开展海外市场布局。 结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大力拓展海外市场,输出公司的设计、技术、品牌、管理、成本和市场 拓展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和能力,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目前已建立了2个海外市场事业部,有关工作正有 序推进,海外市场板块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17 年 2016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1,771,243,681.03 100% 3,637,541,337.95 100% -51.31% 分行业 装饰装修业 1,770,352,445.01 99.95% 3,636,979,834.42 99.98% -51.32% 其他业务 891,236.02 0.05% 561,503.53 0.02% 58.72% 分产品 装饰业务 1,639,700,986.02 92.57% 3,493,044,368.38 96.03% -53.06% 设计业务 121,120,115.17 6.84% 140,971,672.88 3.88% -14.08% 产品销售 9,531,343.82 0.54% 2,963,793.16 0.08% 221.59% 其他 891,236.02 0.05% 561,503.53 0.02% 58.72% 分地区 东北 110,688,650.88 6.25% 256,214,978.31 7.04% -56.80% 华北 795,605,253.85 44.92% 1,372,348,649.93 37.73% -42.03% 华东 519,146,043.24 29.31% 635,521,865.16 17.47% -18.31% 华南 109,777,139.07 6.20% 324,383,070.56 8.92% -66.16% 华中 29,802,873.61 1.68% 424,572,177.18 11.67% -92.98% 西北 70,756,813.86 3.99% 412,880,539.23 11.35% -82.86% 西南 135,466,906.52 7.65% 211,058,554.05 5.80% -35.82% 其他 561,503.53 0.02% -100.00%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装修装饰业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装饰装修业 1,770,352,445.01 1,482,814,800.04 16.24% -51.32% -49.64% -2.80% 分产品 装饰业务 1,639,700,986.02 1,389,420,474.33 15.26% -53.06% -51.32% -3.03% 设计业务 121,120,115.17 87,884,830.44 27.44% -14.08% -0.08% -10.17% 产品销售 9,531,343.82 5,509,495.27 42.20% 221.59% 142.69% 18.80% 分地区 东北 110,688,650.88 97,761,114.39 11.68% -56.80% -52.92% -7.27% 华北 794,714,017.83 690,935,403.38 13.06% -42.09% -39.84% -3.25% 华东 519,146,043.24 415,624,404.60 19.94% -18.31% -18.35% 0.03% 华南 109,777,139.07 89,049,515.81 18.88% -66.16% -64.99% -2.70% 华中 29,802,873.61 24,528,357.70 17.70% -92.98% -92.85% -1.53% 西北 70,756,813.86 56,299,569.11 20.43% -82.86% -82.19% -3.01% 西南 135,466,906.52 108,616,435.05 19.82% -35.82% -34.58% -1.52%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同业务类型的情况 业务类型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公司是否需通过互联网渠道开展业务 □ 是 √ 否 公司是否需开展境外项目 □ 是 √ 否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 装修装饰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项目金额 累计确认收入 未完工部分金额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 未完工项目 11,889,022,944.94 5,190,309,807.41 6,698,713,137.53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工期 完工百分比 本期确认收入 累计确认收入 回款情况 应收账款余额 其他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累计已发生成本 累计已确认毛利 预计损失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已完工未结算的余 额 已完工未结算项目 4,302,618,280.56 956,179,122.70 5,143,957,968.80 114,839,434.46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已完工未结算的余额 其他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单位:元 成本构成 业务类型 2017 年 2016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直接材料 装饰 847,682,210.75 57.17% 1,908,653,652.35 64.87% -55.59% 设计 5,639,751.02 0.38% 2,579,923.64 0.09% 118.60% 小计 853,321,961.77 57.55% 1,911,233,575.99 64.96% -55.35% 直接人工 装饰 511,154,219.91 34.47% 787,077,293.61 26.75% -35.06% 设计 17,986,184.78 1.21% 21,535,808.72 0.73% -16.48% 小计 529,140,404.69 35.68% 808,613,102.33 27.48% -34.56% 费用 装饰 39,687,097.59 2.68% 158,588,610.86 5.39% -74.97% 设计 60,665,335.99 4.09% 63,839,494.78 2.17% -4.97% 小计 100,352,433.58 6.77% 222,428,105.64 7.56% -54.88% 行业分类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建筑装饰业 直接材料 853,321,961.77 57.55% 1,911,233,575.99 64.96% -55.35% 建筑装饰业 直接人工 529,140,404.69 35.68% 808,613,102.33 27.48% -34.56% 建筑装饰业 费用 100,352,433.58 6.77% 222,428,105.64 7.56% -54.88% 说明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新设子公司北京弘高元智众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3月15日,注册资本1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经济贸易咨询等。本 公司持股比例为60%,智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金鑫持股比例10%。 新设子公司北京青旅弘高文创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2日,注册资本 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本公司持股比例51%,北京青旅领 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 新设子公司北京青旅弘高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3日,注册资本1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工程咨询。本公司持股比例51%,北京青旅领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 例49%。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406,707,390.71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24.40%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 例 0.00%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第一名 105,358,246.58 6.32% 2 第二名 83,086,823.56 4.98% 3 第三名 79,405,855.20 4.76% 4 第四名 74,629,786.38 4.48% 5 第五名 64,226,678.99 3.85% 合计 -- 406,707,390.71 24.40%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317,982,940.79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22.75%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 比例 0.00%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第一名 73,333,670.25 5.25% 2 第二名 71,805,414.60 5.14% 3 第三名 65,888,000.00 4.71% 4 第四名 61,924,655.96 4.43% 5 第五名 45,031,199.98 3.22% 合计 -- 317,982,940.79 22.75%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17 年 2016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8,693,801.56 7,414,045.09 17.26% 管理费用 97,890,734.46 77,114,319.47 26.94% 财务费用 13,591,614.29 6,075,650.71 123.71%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06,446,861.03 2,808,008,346.69 -21.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39,201,116.22 2,759,488,736.13 -0.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532,754,255.19 48,519,610.56 -1,198.0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1,043,571.2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7,041,901.68 5,026,299.01 3,223.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15,998,330.45 -5,026,299.01 218.2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275,468.19 679,158,800.38 -98.05%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2,903,138.87 280,824,049.53 -70.4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69,627,670.68 398,334,750.85 -117.4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18,380,256.32 441,828,062.40 -239.96%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货币资金 76,671,852.33 1.56% 679,718,166.78 11.64% -10.08% 应收账款 3,984,781,928. 78 81.00% 4,571,085,037. 11 78.28% 2.72% 存货 282,026,516.3 3 5.73% 233,877,339.63 4.01% 1.72% 固定资产 11,891,511.97 0.24% 12,342,945.79 0.21% 0.03% 在建工程 839,596.88 0.02% 612,447.86 0.01% 0.01% 短期借款 74,197,186.37 1.51% 143,802,735.43 2.46% -0.95%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因装修装饰合同纠纷被法院冻结27,118,131.76元;履约保函的保证金3,320,039.60元。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北京弘高建 筑装饰工程 设计有限公 司 子公司 建筑装饰设 计 50,000,000.0 0 435,785,107. 13 248,607,728. 11 122,591,469. 69 -837,626.54 -782,964.66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 北京弘高建 筑装饰设计 工程有限公 司 子公司 建筑装饰施 工与设计 200,000,000. 00 4,649,185,10 8.68 729,089,359. 27 1,648,826,92 0.37 -161,173,461 .98 -130,236,316 .08 北京弘高泰 合数字科技 发展有限公 司 子公司 设计服务 10,000,000.0 0 8,967,532.62 8,967,532.62 4,373.53 4,375.53 辽宁弘高建 筑装饰设计 工程有限公 司 子公司 公共装饰施 工 8,000,000.00 491.70 -42,614.66 -163,124.63 -1,827,762.8 0 -1,836,512.2 4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 1、行业闭合产业链服务平台为目标 弘高以设计平台为入口,通过协同上下游渠道,为客户和行业提供增值服务为目的,用互联网思维 打破行业边界,借助上市平台的资本力量,整合大建设行业上下游产业链板块,打造生态的、具有互联网 思维和科技创新能力的大建设行业闭合产业链服务平台。以弘高建筑设计为切入点,从单一化的建筑设计 服务着力于打造全方位,立体化,信息化的闭合产业链服务平台。 2、产业链的闭环联合资本解决四大行业痛点 运用闭合产业链的服务能力和资本能力,实现供应链金融,参与项目投融资,深度解决客户和服务 商资金、渠道、协同服务和风险控制等痛点,在设计、产品、设备、工程、投资等关键环节,为客户提供 一站式服务。 3、运用资本共享渠道、将新产品新技术融入产业链 运用资本共享渠道在闭合产业链的基础上,把所有有技术含量的产品,技术和设备融进产业链。着 力于打造工业装配一体化进程,完善商务,工程服务,集采,营销等体系的管理并不断优化。“建筑业十 项新技术”包括深基坑支护技术、高强高性能混凝土技术、高效钢筋和预应力混凝土技术、粗直径钢筋连 接技术、新型模板和脚手架应用技术、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应用技术、新型建筑防水和塑料管应用技术、 钢结构技术、大型构件和设备的整体安装技术、企业的计算机应用和管理技术。围绕时下建筑业的核心新 技术,弘高致力于解决传统大建设行业的技术瓶颈,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减少工程作业时间, 增强工程安全可靠度,实现节能环保,生态智能。 4、打造技术管控平台 运用PDM+BIM提升技术方面的管控。完善范围管理、时间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采购管理、 人员管理、沟通管理、风险管理、综合管理等九个领域。以项目概算为基础、以合同控制为纽带、以业务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 流程为主线来实现业务信息的收集,以投资、进度、质量、阶段控制为手段,满足“管理规范、造价最优” 的要求,以将来生产需要、达标投产为目标,建立全面的项目管理信息平台。解决不同管理层次的业务需 求问题,将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结合起来,实现精细化管理。实现基础数据共享,保证数据的一致性。 (二)可能面对的风险 1、政策及宏观经济的风险 建筑装饰行业与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与房地产行业高度相关,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较为明显。目 前,国家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主要集中在住宅领域,公司从事的业务主要涉及公共建筑和商业地产领域, 如果未来政策调调控扩大行业领域范围,很可能对公司的业务产生较大影响,另一方面,公司的客户大多 同时从事商业地产和住宅开发,国家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政策可能对公司项目的实施进度及付款情况产生 一定的影响。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建筑行业中的建筑装饰及建筑设计,整个行业景气程度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呈现 高度正相关,国家经济发展的周期性波动对建筑行业有较大的影响。现而今全球经济以及我国的经济增长 水平持续放缓,将会影响建筑装饰及建筑设计服务的需求,从而对公司的未来业务拓展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主要深耕板块为公共建筑商业建筑的装饰设计及施工,与国内外许多优秀的企业展开激烈的市 场竞争,面临着市场竞争风险。我国现有成规模的室内装饰企业众多,其中相当一部分室内装饰企业在设 计、施工、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实力。内装业务反面将与国内优秀内装企业展开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 在内装市场也将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 3、主要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建筑装饰行业主要为固定造价合同,因此毛利率对装饰材料的采购价格的波动存在一定明感性。公司 通过内部的集采平台与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框架、向甲方洽商增补合同金额、利用公司积累经验从公 司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出发合理安排工程物资的采购等措施转移了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但如在未来 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则仍然对公司的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5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06,699,6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22256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222560股。分红后公司股本增至1025,800,523股。 (2)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 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率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红的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红的比例 2017 年 0.00 -148,427,995.56 0.00% 0.00 0.00% 2016 年 0.00 234,388,786.95 0.00% 0.00 0.00% 2015 年 61,910,091.70 270,009,331.60 22.93% 0.00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北京弘高慧目投 资有限公司、北京 弘高中太投资有 限公司 业绩承诺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慧目")、北京弘高中太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中太")共同承诺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 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设计")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1,900 万元、29,800 万元、39,200 万 元。弘高设计于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如下原则计算:(1) 弘高设计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与甲方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保持一致; (2) 除非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监管部门要求,否 则,承诺期内不得改变弘高设计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3)净利润 以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准。1、 如弘高设计在承诺期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弘高慧目、弘高中太 应在承诺期内各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十个工作 日内,以其自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向甲方支付补偿。2、当期应补 偿金额中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内部按照股权交割日前各自持有的弘高 设计出资额占其合计持有弘高设计出资额的持股比例分担本条约定 的补偿金额,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就其应承担的补偿事宜互负连带责 任;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 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的股份价格。3、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光微电")在承诺期内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分配 股票股利的,则应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 2014 年 06 月 06 日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1 月 15 日,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回购注销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收购资产业绩补偿 股份及返还现金的议 案》,公司控股股东弘高 慧目、弘高中太拟以股份 结合现金的方式进行业 绩补偿,其中合计应注销 的股份数量 139,203,893 股、合计应返还给公司的 现金金额 13,920,390 元。 其中,弘高慧目应注销的 股份数量是 70,782,809 股、弘高中太应注销的股 份数量是 68,421,084 股, 弘高慧目应返还给公司 的现金金额是 7,078,281 元,弘高中太应返还给公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4 整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比例)。4、 东光微电在承诺期内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 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当期应补偿股份数 量。各方同意,东光微电和弘高设计应在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结束后 的 5 个月内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5、在承诺期届 满后六个月内,东光微电聘请各方一致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置入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 告》。如标的股权期末减值额>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的 股份价格,则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应对东光微电另行补偿。补偿时, 先以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 偿,不足的部分由弘高慧目、弘高中太以现金补偿。因置入资产减值 应补偿股份数的计算公式为: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期末减值额/本次发 行的股份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6、弘高慧目、弘高中太承诺:如弘 高慧目、弘高中太根据本协议约定负有股份补偿义务,则弘高慧目、 弘高中太应在当年《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结算公司提出将其当期应补偿的股份划转至东光 微电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的申请,东光微电以总价 1.00 元的价格 向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定向回购并注销当期应补偿的股份。东光微电 应为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办理本协议约定的股份划转手续提供协助及 便利。7、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 0 时,按 0 取值,即 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计算结果如出现小数的,应舍去取整。 司的现金金额是 6,842,109 元;截至本报 告出具日,弘高慧目已向 公司支付现金 7,078,281 元,弘高慧目在业绩补偿 方案中应承担现金返还 的义务已履行完毕。弘高 中太尚未完成现金补偿。 截至目前,弘高慧目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票 310,811,006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0.30%,占其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弘高中太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票 300,440,546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29.29%,占 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被司法冻结,上 述冻结行为致使弘高慧 目、弘高中太暂时不能办 理股份注销,因此,控股 股东暂时无法实施股份 注销补偿。 北京弘高慧目投 资有限公司 股份限售承 诺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本次资产重组定向增发股票完成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 份。 2014 年 06 月 06 日 2014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5 日 严格履行 北京弘高中太投 资有限公司 股份限售承 诺 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 次重大重组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公司自发行股份完成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 2014 年 06 月 06 日 2014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7 严格履行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5 份。 年 10 月 15 日 北京弘高慧目投 资有限公司、北京 弘高中太投资有 限公司、何宁、甄 建涛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 用方面的承 诺 为了避免同业竞争,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宁夫妇、控股股东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出具了《关 于避免与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 下:"在本次东光微电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弘高 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李晓蕊购买其持有的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 程设计有限公司 100%股权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东光微电及其下属公司 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本人及本公 司/本人控制的企业的现有业务或该等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 与东光微电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公司/本人及本 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将采取停止经营产生竞争的业务的方式,或者 采取将产生竞争的业务纳入东光微电的方式,或者采取将产生竞争的 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式,使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 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再从事与东光微电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2014 年 06 月 06 日 2014 年 10 月 16 日起,长期 有效 严格履行 北京弘高慧目投 资有限公司、北京 弘高中太投资有 限公司、北京龙天 陆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李晓蕊、 何宁、甄建涛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 用方面的承 诺 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李晓蕊,以及实际控制人何宁夫妇均 已于 2014 年 7 月 30 日作出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 (本人)及本公司(本人)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弘高设计资金的情形。 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关联方承诺未来不会以任何方式向 弘高设计借款或占用弘高设计的资金。" 2014 年 09 月 10 日 2014 年 7 月 30 起,长期有 效 严格履行 北京弘高慧目投 资有限公司、北京 弘高中太投资有 限公司、何宁、甄 建涛 其他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宁夫妇、控股股东弘高慧目、 弘高中太出具了《关于与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遵循五分开原 则的承诺,承诺如下: 1、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 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2)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性,不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其关联方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它职务及 2014 年 06 月 06 日 2014 年 10 月 16 日起,长期 有效 严格履行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6 领薪。(3)保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名出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 人事任免决定。2、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 资产、其资产全部能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 有和运营。(2)确保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 间产权关系明确,上市公司对所属资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确保上市 公司资产的独立完整。(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本次交 易前没有、交易完成后也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 产。3、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 务核算体系。(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 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 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 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5)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 立,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及其关联方处兼职和领取报 酬。(6)保证上市公司及控制的子公司依法独立纳税。4、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并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 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 使职权。(3)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 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上市公司 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 决策。(5)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控制企业及其关联方处兼职和领取报酬。(6)保证上市公司及控制 的子公司依法独立纳税。4、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 子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 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3)保证上市公司建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7 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机构混同的情形。5、业务独 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 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上市公司的 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 平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保证不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 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上市公司资产、人员、财 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在本公司/本人为东光微电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东光 微电造成经济损失,承诺方将向东光微电进行赔偿。 何宁、甄建涛 其他承诺 何宁夫妇承诺:"对弘高设计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交割日前发生的或源起于交割日前潜在将要发生的、产生经济损失 的员工住房公积金问题承担赔偿责任,如弘高设计及其子公司、分公 司在住房公积金方面存在任何违法违规问题造成补缴、罚款或其他损 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导致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所引起的损失), 本人承诺共同、无条件承担弘高设计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因此遭受的 全部损失以及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且在承担相关责任后不向弘高设 计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追偿,保证弘高设计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不会 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2014 年 06 月 06 日 2014 年 10 月 16 日起,长期 有效 严格履行 何宁、甄建涛 其他承诺 何宁夫妇承诺:"对弘高设计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交割日前发生的或源起于交割日前潜在将要发生的、产生经济损失 的员工社会保险费问题承担赔偿责任,如弘高设计及其子公司、分公 司在社会保险费方面存在任何违法违规问题造成补缴、罚款或其他损 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导致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所引起的损失), 本人承诺共同、无条件承担弘高设计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因此遭受的 全部损失以及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且在承担相关责任后不向弘高设 计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追偿,保证弘高设计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不会 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2014 年 06 月 06 日 2014 年 10 月 16 日起,长期 有效 严格履行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8 北京弘高慧目投 资有限公司、北京 弘高中太投资有 限公司、何宁、甄 建涛 其他承诺 为了减少并规范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 司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确保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 害,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宁夫妇、控股股东弘高慧 目、弘高中太出具了《关于减少及规范与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在本次东光微电通过重大资产置 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李晓蕊购买 其持有的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00%股权交易完成 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东光微电 的关联交易,若存在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 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与东光微电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 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和《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保证不以与市场 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东光微电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 事任何损害东光微电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2014 年 06 月 06 日 2014 年 10 月 16 日起,长期 有效 严格履行 何宁、甄建涛 其他承诺 何宁夫妇承诺:"本人对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或其子 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割日前发生的或源起于交割日前潜在将 要发生的、产生经济损失的诉讼事项承担赔偿责任。本人将在该等损 失确认时将损失额无条件全额补偿给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 限公司或其子公司。" 2014 年 06 月 06 日 2014 年 10 月 16 日起,长期 有效 严格履行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资时所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否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 毕的,应当详细说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业绩补偿股份及返还现金的议案》,公司控 股股东弘高慧目、弘高中太拟以股份结合现金的方式进行业绩补偿,其中合计应注销的股份数量 139,203,893 股、合计应返还给公司的现金金额 13,920,390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9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 划 元。其中,弘高慧目应注销的股份数量是 70,782,809 股、弘高中太应注销的股份数量是 68,421,084 股,弘高慧目应返还给公司的现金金额是 7,078,281 元, 弘高中太应返还给公司的现金金额是 6,842,109 元;截至目前,弘高慧目已向公司支付现金 7,078,281 元,弘高慧目在业绩补偿方案中应承担现金返还的义 务已履行完毕。弘高中太尚未完成现金补偿。截至目前,弘高慧目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310,811,0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3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弘高中太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300,440,54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2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被司法冻结,上述冻结行为致使弘高 慧目、弘高中太暂时不能办理股份注销,因此,控股股东暂时无法实施股份注销补偿。公司将密切关注业绩补偿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督促大股东尽快推 进业绩补偿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生效日期 自文件规定的起始日起。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 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 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 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 和修订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公司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 认为递延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 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在利润表(含合并)“营业利润” 之上增加“其他收益”项目。根据要求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 司2016年度及本期财务状况不产生重大影响。 除上述调整之外,执行其他新发布的会计准则不会 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1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18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1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丁亚轩、梁涛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1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0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0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0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 √ 是 □ 否 对改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详细说明 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上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担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鉴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16年度报告出具了审计报告,经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考察、提议,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改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由上会 更换为中兴财光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请中兴财光华担任 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中兴 财光华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 度报告披露之日止。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2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 况 涉案金额(万 元) 是否形成预计 负债 诉讼(仲裁) 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 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 决执行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申请人:北京弘高 建筑装饰设计工程 有限公司;被申请 人: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廊坊 党校筹备工作组; 申请人请求裁决被 申请人向申请人支 付工程结算尾款 2324 万元,请求裁 决被申请人按中国 人民银行同期同类 贷款利率标准向申 请人支付前述工程 结算尾款自 2009.12.31 计至实 际付款日的利息 494 万元;上述两项 合计仲裁请求金额 合计人民币 2818 万 元。 2,818 否 案件执行 完毕 执行完毕 执行完毕 2017 年 09 月 30 日 2016 年年度 报告全文 (2017-99) 原告:北京弘高建 筑装饰设计工程有 限公司;被告: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判令被告 支付拖欠的工程款 20289307.37 元;判 令被告支付逾期付 款利息 4163142.89 元;诉讼费用由被 告负责。 2,476.6 否 目前已经 执行完毕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给付 弘高公司工程款 12511902.71 元, 自二〇一二年八 月三日起至判决 确定之日止按照 中国人民银行同 期贷款利率的标 准给付弘高公司 本金 12511902.71 元 的利息,一审案 件受理费 82031 元,弘高公司负 担 25469 元(已 交纳),中国农业 已经执行完毕 2017 年 09 月 30 日 2016 年年度 报告全文 (2017-99)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3 银行负担 56562 元。鉴定费 374700,弘高公 司负担 232314 元 (已交纳),由中 国农业银行负担 142386 元。二审 案件受理费 28473 元,由中国 农业银行负担 (已交纳)。不构 成影响弘高创意 持续经营的重大 或有事项 原告:张健,被告: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 设计工程有限公 司,北京弘高建筑 装饰有限公司山东 分公司;诉讼请求: 被告向原告返还欠 款贰仟六佰捌拾万 元整 2,680 否 目前已经 执行完毕, 公司支付 了 19876350.6 6 元,另外 支付了执 行费 87276 元。 济南市中级人民 法院判决弘高装 饰支付代收工程 款本金 17360922.8 元, 并自 2014 年 6 月 26 日按照中国人 民银行同期同类 贷款利率标准支 付利息,弘高装 饰不服一审判决 上诉至山东省高 院,山东省高院 最终维持原判 决,现弘高装饰 已支付全部款 项。 执行完毕 2017 年 09 月 30 日 2016 年年度 报告全文 (2017-99) 原告:北京中科时 代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被告:北京弘 高建筑装饰设计工 程有限公司;诉讼 请求:要求被告支 付所欠工程款人民 币 1438395.7;支付 逾期付款利息(按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的同期同类贷款利 息计算,自 2013.12.11 起至履 143.84 否 案件由北 京市朝阳 区人民法 院审理,目 前无更新 进展 不构成影响弘高 创意持续经营的 重大或有事项 执行完毕,双方 调解结案,公司 支付案款共 505000.00 元。 2017 年 09 月 30 日 2016 年年度 报告全文 (2017-99)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4 行之日起) 原告:北京弘高建 筑装饰设计工程有 限公司;被告:河 北盛泽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诉讼请 求:判令被告给付 原告欠付工程款 2562295.26 元;判 令被告支付欠付工 程款的利息 448577.17 元,以上 两项共计 3010872 元 301.09 否 石家庄市 裕华区人 民法院审 理中 二审裁定,撤销 石家庄市裕华区 人民法院(2014) 裕民二初字第 00551 号民事判 决,发石家庄市 裕华区人民法院 回重审 二审审理中执 行申请中 2017 年 09 月 30 日 2016 年年度 报告全文 (2017-99) 原告:北京弘高建 筑装饰设计工程有 限公司,被告:青 岛三利集团有限公 司诉讼请求:(1) 判决被告向原告支 付工程款人民币 11231962.77 元; (2)判决被告支付 逾期支付工程款之 违约金约 89846716.59 元; (3)判决被告返还 信誉保证金 1000000.00 元;以 上各项合计: 102078679.36 元; (4)判决被告承担 本案诉讼费用。(案 件号:(2015)鲁民 一初字第 31 号) 10,207.87 否 案件由山 东省高级 人民法院 审理,一审 审定过程 中 2018/4/3 收到判 决书一、青岛公 司于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十日内向 弘高装饰支付工 程款 2209538.74 元;2.于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十日内 支付弘高装饰违 约金(以 1785242.22 元为 基数,自 2012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3 年 11 月 1 日,按年利率 24%计算;以 2209538.74 元为 基数,自 2013 年 11 月 2 日起至实 际给付之日止, 按年利率 24%计 算);3.青岛公司 于本判决生效之 日起十日内向弘 高装饰返还信誉 保证金 900000.00 元。4. 驳回弘高装饰的 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一审判决已出 2017 年 09 月 30 日 2016 年年度 报告全文 (2017-99)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5 552193.38 元,弘 高承担 520607 元,青岛公司承 担 31586.38 元。 鉴定费 138489.77 元,弘 高装饰负担 69244.8 元,青岛 公司承担 69244.97 元。 原告:北京弘高建 筑装饰设计工程有 限公司,被告:青 岛三利集团有限公 司诉讼请求:(1) 判决被告向原告支 付工程款人民币 21209315.83 元; (2)判决被告支付 逾期支付工程款之 违约金约 80839307.29 元(截 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最终以实际支 付日期为准);(3) 判决被告返还信誉 保证金 1000000.00 元;以上各项合计: 103048623.12;(4) 判决被告承担本案 诉讼费用。(案件 号:(2015)鲁民一 初字第 32 号) 10,304.86 否 案件由山 东省高级 人民法院 审理,一审 审定过程 中 2018/4/3 收到判 决书一、青岛公 司于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十日内向 弘高装饰支付工 程款 2331098.6 元;2.于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十日内 支付弘高装饰违 约金(以 1889451.91 元为 基数,自 2012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4 年 11 月 1 日,按年利率 24%计算;以 2331098.6 元为 基数,自 2014 年 11 月 2 日起至实 际给付之日止, 按年利率 24%计 算);3.青岛公司 于本判决生效之 日起十日内向弘 高装饰返还信誉 保证金 1000000.00 元。 4.驳回弘高装饰 的其他诉讼请 求。案件受理费 147846.58 元,弘 高装饰承担 140454 元,青岛 公司承担 一审判决已出 2017 年 09 月 30 日 2016 年年度 报告全文 (2017-99)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6 7392.58 元。鉴定 费 261510.23 元, 弘高装饰承担 130755.11 元,青 岛公司承担 130755.12 元。 原告:北京弘高建 筑装饰设计工程有 限公司被告:青岛 三利集团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1、判决 被告向原告支付工 程款人民币 8446866.46 元;2、 判决被告支付逾期 支付工程款之违约 金约 11991171.63 元(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最终以实 际支付日期为准); 以上各项合计: 20438038.09 元;3、 判决被告承担本案 诉讼费用。 2,043.8 否 案件移送 青岛市城 阳区人民 法院审理, 一审审理 中 不构成影响弘高 创意持续经营的 重大或有事项 一审审理中 2017 年 09 月 30 日 2016 年年度 报告全文 (2017-99) 原告:青岛三利集 团有限公司,被告: 北京市弘高建筑装 饰设计工程有限公 司诉讼请求:解除 原告与被告签订的 公寓楼建筑装饰工 程承包合同及补充 协议;质量维修费 90 万元(暂计),以 评估结果为准;判 决被告向原告支付 违约金 400 万元, 案件诉讼费用由被 告承担 490 否 案件由青 岛市城阳 区人民法 院审理,一 审审定过 程中。 2018/1/22 收到判 决书,1、解除原 告青岛三利集团 有限公司与被告 弘高装饰于 2011 年 4 月 10 日签订 的《建筑装饰工 程承包合同》及 2012 年 1 月 15 日签订的《建筑 装饰工程承包合 同(补充协议)》 2、被告弘高装饰 于本判决生效后 十日内支付原告 青岛三利集团有 限公司修复费用 6559752.99 元。 3、被告弘高装饰 于本判决生效十 二审审理中 2017 年 09 月 30 日 2016 年年度 报告全文 (2017-99)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7 日内支付原告青 岛三利集团有限 公司逾期完工违 约金 4000000 元。 4、被告弘高装饰 于本判决生效后 十日内支付原告 青岛三利集团有 限公司鉴定费 455000 元。案件 受理费 87801 元, 诉讼保全费 5000 元,由弘高装饰 负担。 原告:北京弘高建 筑装饰设计工程有 限公司被告:青岛 三利集团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1、判决 被告向原告支付工 程款人民币 17739221.95 元;2、 判决被告支付逾期 支付工程款之违约 金约 3824576.25 元 (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最终以实际 支付日期为准);以 上各项合计: 21563798.20 元;3、 判决被告承担本案 诉讼费用 2,156.38 否 案件移送 青岛市城 阳区人民 法院审理, 一审审理 中 不构成影响弘高 创意持续经营的 重大或有事项 一审审理中 2017 年 09 月 30 日 2016 年年度 报告全文 (2017-99)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名称/姓名 类型 原因 调查处罚类型 结论(如有)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北京弘高创意建 筑设计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 1、公司 2016 年 度财务报告被上 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 “上会”)出具了 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的情形 一、对北京弘高 创意建筑设计股 份有限公司给予 公开谴责的处 分; 2018 年 01 月 29 日 刊载于巨潮资讯 网 (info.co )上的《关 于公司及相关当 事人受到深圳证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8 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且情节 严重;2、2016 年度业绩预告、 业绩快报不准 确,与实际数据 差异较大 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的公告》(公告 编号: 2018-009) ,公 告全文链接: inf new/disclosure/sz se_sme/bulletin_d etail/true/120437 2893?announceTi me=2018-01-30 何宁(公司董事 长) 董事 1、公司 2016 年 度财务报告被上 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 “上会”)出具了 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且情节 严重;2、2016 年度业绩预告、 业绩快报不准 确,与实际数据 差异较大 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的情形 二、对北京弘高 创意建筑设计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何宁、时任副 董事长兼总 2018 年 01 月 29 日 刊载于巨潮资讯 网 (info.co )上的《关 于公司及相关当 事人受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的公告》(公告 编号: 2018-009) ,公 告全文链接: inf new/disclosure/sz se_sme/bulletin_d etail/true/120437 2893?announceTi me=2018-01-30 甄建涛(时任副 董事长兼总经 理) 高级管理人员 1、公司 2016 年 度财务报告被上 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 “上会”)出具了 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且情节 严重;2、2016 年度业绩预告、 业绩快报不准 确,与实际数据 差异较大 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的情形 二、对北京弘高 创意建筑设计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何宁、时任副 董事长兼总 2018 年 01 月 29 日 刊载于巨潮资讯 网 (info.co )上的《关 于公司及相关当 事人受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的公告》(公告 编号: 2018-009) , 公告全文链接: inf new/disclosure/sz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39 se_sme/bulletin_d etail/true/120437 2893?announceTi me=2018-01-30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40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41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无。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无。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无。 (3)精准扶贫成效 无。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无。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否 无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42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 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11,253,4 44 59.59% -946 -946 611,252,4 98 59.59% 3、其他内资持股 611,253,4 44 59.59% -946 -946 611,252,4 98 59.59%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611,251,5 52 59.59% 611,251,5 52 59.59% 境内自然人持股 1,892 0.00% -946 -946 946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14,547,0 79 40.41% 946 946 414,548,0 25 40.41% 1、人民币普通股 414,547,0 79 40.41% 946 946 414,548,0 25 40.41% 三、股份总数 1,025,800, 523 100.00% 0 0 1,025,800 ,523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甄秋影的高管锁定股解禁946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43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 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 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北京弘高慧目投 资有限公司 310,811,006 310,811,006 首发后限售股 2017 年 10 月 15 日 北京弘高中太投 资有限公司 300,440,546 300,440,546 首发后限售股 2017 年 10 月 15 日 甄秋影 1,892 -946 946 高管锁定股 2017 年 04 月 20 日 合计 611,253,444 -946 0 611,252,498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65,711 年度报告披露 日前上一月末 普通股股东总 数 52,444 报告期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 (如有)(参见 注 8) 0 年度报告披露 日前上一月末 表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参 见注 8) 0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 持股数量 报告期内 增减变动 情况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持有无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北京弘高慧目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30% 310,811,0 310,811,0 质押 220,434,708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44 资有限公司 06 06 冻结 310,811,006 北京弘高中太投 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29% 300,440,5 46 300,440,5 46 质押 203,691,061 冻结 300,440,546 詹文陆 境内自然人 1.22% 12,473,80 2 12,473,80 2 徐志祥 境内自然人 0.98% 10,005,45 5 -735,000 10,005,45 5 沈建平 境内自然人 0.49% 5,067,598 -4,000,00 0 5,067,598 陈俊标 境内自然人 0.37% 3,770,000 -585,000 3,770,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 零四组合 国有法人 0.31% 3,162,028 -137,972 3,162,028 林钢 境内自然人 0.21% 2,150,000 -50,000 2,150,000 冯秋华 境内自然人 0.20% 2,014,335 2,014,335 2,014,335 中国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分 红-个人分红 -005L-FH002 深 境内非国有法人 0.17% 1,724,688 1,724,688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 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 见注 3) 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及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何宁甄建 涛夫妇。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詹文陆 12,473,802 人民币普通股 12,473,802 徐志祥 10,005,455 人民币普通股 10,005,455 沈建平 5,067,598 人民币普通股 5,067,598 陈俊标 3,7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770,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3,162,028 人民币普通股 3,162,028 林钢 2,1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150,000 冯秋华 2,014,335 人民币普通股 2,014,33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个人分红-005L-FH002 深 1,724,688 人民币普通股 1,724,688 钱旭锋 1,656,696 人民币普通股 1,656,696 丁达中 1,621,079 人民币普通股 1,621,079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45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 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无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 4) 无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 成立日期 组织机构代码 主要经营业务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 公司 何宁 1997 年 08 月 1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4756729299Y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发地产 开发;物业管理;技术 开发、转让、咨询;承 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 艺术交流活动。(依法须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 公司 何宁 2003 年 11 月 0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7756030277N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以上中 介除外);技术开发及转 让、技术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 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 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及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没有控股和参股其他境内 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46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何宁 中国 否 甄建涛 中国 是 主要职业及职务 何 宁:1963 年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 年 8 月 至今,任弘高慧目执行董事;2003 年 11 月至今,任弘高中太执行董事;2006 年 7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弘高设计董事;1993 年 10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弘 高工程董事。2014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甄建涛:1962 年生,中国国 籍,具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 年 8 月至今,任弘 高慧目监事;2003 年 11 月至今,任弘高中太监事;2006 年 7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弘高设计董事;1993 年 10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弘高工程董事;2014 年 11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无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47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48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 日期 任期终止 日期 期初持股 数(股) 本期增持 股份数量 (股) 本期减持 股份数量 (股) 其他增减 变动(股) 期末持股 数(股) 何宁 董事长 现任 男 54 2014 年 11 月 03 日 0 0 0 0 0 甄建涛 总经理、 副董事长 离任 女 55 2014 年 11 月 03 日 2017 年 06 月 08 日 0 0 0 0 0 江五洲 总经理, 董事 现任 男 42 2015 年 04 月 14 日 0 0 0 0 0 韩力伟 副总经 理、董事 现任 男 49 2015 年 04 月 14 日 0 0 0 0 0 徐勇 监事长 离任 男 45 2014 年 11 月 03 日 2017 年 05 月 01 日 0 0 0 0 0 宋暘 监事 现任 男 42 2014 年 11 月 03 日 0 0 0 0 0 孙志新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49 2015 年 04 月 14 日 0 0 0 0 0 王少权 副总经理 离任 男 47 2015 年 04 月 14 日 2017 年 06 月 08 日 0 0 0 0 0 施建民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44 2016 年 09 月 14 日 0 0 0 0 0 解超 副总经理 现任 女 38 2017 年 06 月 09 日 0 0 0 0 0 贺利双 财务总监 现任 男 56 2017 年 0 0 0 0 0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49 06 月 09 日 王慧龙 副总经 理、董事 会秘书 离任 男 46 2014 年 11 月 03 日 2017 年 06 月 08 日 0 0 0 0 0 高山 监事 现任 男 65 2016 年 08 月 02 日 0 0 0 0 0 梅绍华 监事 现任 男 53 2017 年 05 月 26 日 0 0 0 0 程岩 副总经 理、董事 会秘书 离任 男 32 2017 年 09 月 23 日 2018 年 01 月 30 日 0 0 0 0 0 合计 -- -- -- -- -- -- 0 0 0 0 0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甄建涛 总经理、副董事 长 离任 2017 年 06 月 08 日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常文光 独立董事 离任 2017 年 12 月 16 日 因个人原因辞职 江五洲 总经理 任免 2017 年 06 月 09 日 不再担任副总经理,改任总经理 王少权 副总经理 离任 2017 年 06 月 01 日 因个人原因辞职 王慧龙 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 离任 2017 年 06 月 01 日 因个人原因辞职 徐勇 监事会主席 离任 2017 年 05 月 01 日 因个人原因辞职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公司董事主要工作经历 何 宁:1963年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年8月至今,任弘高慧目执行董事;2003年11月至今, 任弘高中太执行董事;2006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弘高设计董事;1993年10月至2013年6月,任弘高工程董事。2014年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50 江五洲: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多次荣获鲁班奖全国 优秀项目经理,多次荣获省市级优秀项目经理。1999年至2014年09月,弘高装饰副总经理;2014年09月至2016年3月,弘高 装饰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弘高装饰董事长;2015年4月至2017年5月,弘高创意副总经理;2016年2月至今,弘高创意董 事;2017年6月至今,弘高创意总经理。 韩力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软件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 注册监理工程师。2006年9月至2008年3月,北京澳斯特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5月至2016年1月,弘高设计 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弘高设计董事长;2015年4月至今,弘高创意副总经理;2016年2月至今,弘高创意董事。 孙志新: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机电专业)。2003年,弘 高装饰经营部副经理、经理;2009年至2016年3月,弘高装饰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弘高装饰总经理;2015年4月至今, 弘高创意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弘高创意董事。 李秉仁:195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9月至2011年3月,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2011年5月 至2017年3月,任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会长;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朱征夫:196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律师。现任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主任、执行合伙人。2014年11月至今,任 弘高创意独立董事;2011年5月至今,任中国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06月至今,任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04月至今,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4月至今,任保利房地产(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德宏:1966 年出生,会计学博士,副教授。现任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副教授,从事会计学、审计学的教学与研究; 2004 年 10 月至 2013 年 2月,任CSC 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担任研发中心经理;2013 年 5 月至2013 年 8 月,任CCC 信 息服务有限公司担任交付总监;2013 年 9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银川市经济技术合作局副局长;2014 年 9 月至今,任北 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副教授。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朱时均:1964年出生;1985年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现为西南大学);研究生学历,编审,高级室内建筑师。先后就职于冶 金工业部第十八治金建设公司、中国画报出版社、中国新闻社、中华建筑报社、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等单位。曾任《中华建筑 报》社副总编辑、总编辑;现任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总经济师。 2、公司监事主要工作经历 梅绍华:1964年出生,中国籍,华中科技大学毕业,工学硕士,无境外居留权。曾任证券日报社副社长、《经济》杂志总编 辑、经济日报特刊部常务副主任和高级编辑,现任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兼职教授、中国虚拟运营商产业联盟专家委员会副 主任、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5月至6月,弘高创意监事;2017年6月至今,弘高创意监事会主席。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51 宋 暘: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年8月至2010年3月,任香港中小企业总会北京首席代 表;2010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弘高设计监事;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高山: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3年11月至2015年12月,弘高装饰行政部经理、办公室主 任、行政系统负责人;人资行政系统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2016年1月至今,弘高装饰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弘高创 意职工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经历 江五洲: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多次荣获鲁班奖全国 优秀项目经理,多次荣获省市级优秀项目经理。1999年至2014年09月,弘高装饰副总经理;2014年09月至2016年3月,弘高 装饰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弘高装饰董事长;2015年4月至2017年5月,弘高创意副总经理;2016年2月至今,弘高创意董 事;2017年6月至今,弘高创意总经理。 韩力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软件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 注册监理工程师。2006年9月至2008年3月,北京澳斯特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5月至2016年1月,弘高设计 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弘高设计董事长;2015年4月至今,弘高创意副总经理;2016年2月至今,弘高创意董事。 孙志新: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机电专业)。2003年,弘 高装饰经营部副经理、经理;2009年至2016年3月,弘高装饰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弘高装饰总经理;2015年4月至今, 弘高创意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弘高创意董事。 施建民: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室内建筑师,室内设计工程师,曾获金艺奖亚太酒店 设计大赛金奖、第八届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北京市装饰业设计杰出人物等奖项。2011年8月至2015年12月,弘高 设计第一设计院院长、设计总监;2016年03月至今,弘高设计总经理、设计总监;2016年9月至今,弘高创意副总经理。 解超: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建筑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2001年至 2009年,中国装饰有限公司投标中心主任;2010年6月至2016年3月,分别任弘高装饰合约部经理、商务总监、市场总监、副 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弘高创意融资总监;2017年6月至今,弘高创意副总经理。 贺利双: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先后在天纬通讯华北大区总部担任财务经理,北京万利凯 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担任财 务经理,2005 年至 2010 年,弘高装饰财务经理, 2010年至2015年7月,弘高装饰财务副总监, 2015年8月至2017年6月,弘高创意财务副总监、弘高装饰财务总监;2017年6月至今,弘高创意财务总监。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52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股东单位是否 领取报酬津贴 何宁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 1997 年 08 月 13 日 否 何宁 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 2003 年 11 月 06 日 否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其他单位是否 领取报酬津贴 何宁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 2013年08月09 日 否 何宁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董事 2016年03月07 日 否 何宁 北京弘高新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否 何宁 诚泓融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否 何宁 北京卓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 否 何宁 北京东弘易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 否 何宁 中航装甲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否 何宁 北京中天智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否 何宁 上海优山美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5年10月10 日 否 何宁 中海融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2017年09月15 日 否 何宁 北京青旅弘高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7年11月23 日 否 何宁 北京青旅弘高文创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 司 董事长 2017年11月22 日 否 何宁 北京思雅姝丽商贸有限公司 监事 2007年08月31 日 否 江五洲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2015年12月23 日 是 江五洲 北京青旅弘高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 2017年11月23 否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53 日 江五洲 北京青旅弘高文创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 司 董事 2017年11月22 日 否 韩力伟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2015年12月23 日 是 韩力伟 北京弘高泰合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 2017年10月20 日 否 韩力伟 北京弘高元智众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2017年08月16 日 否 韩力伟 北京超限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7年04月25 日 否 韩力伟 北京青旅弘高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 2017年11月23 日 否 韩力伟 北京青旅弘高文创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 司 董事 2017年11月22 日 否 孙志新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6年03月08 日 是 孙志新 北京青旅弘高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 2017年11月23 日 否 朱征夫 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执行合伙人 1998年01月14 日 是 朱征夫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年05月28 日 是 朱征夫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2011年05月08 日 是 朱征夫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年06月21 日 是 朱征夫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年04月01 日 是 朱征夫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年06月26 日 是 朱征夫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年03月08 日 是 朱征夫 广州璟逸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监事 2016年10月19 日 否 朱征夫 广州市美珈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8年03月15 日 否 李秉仁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年01月05 日 是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54 王德宏 北京外国语大学 副教授 2014年09月01 日 是 朱时均 中装新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 2012年04月01 日 是 朱时均 北京华建慧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经 理 2015年07月07 日 否 朱时均 北京优装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2017年06月28 日 否 朱时均 北京华建新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监事 2015年09月18 日 否 朱时均 中装艺高文化(北京)有限公司 董事 2016年07月21 日 否 施建民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6年03月07 日 是 施建民 北京青旅弘高文创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 司 董事 2017年11月22 日 否 施建民 北京弘高元智众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2017年03月15 日 否 高山 北京东弘易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2010年11月09 日 否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ST弘高2016年度财务报告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出 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情节严重上会在审计报告中表示,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主要原因 是*ST弘高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出现重大缺陷。*ST弘高2016年度原财务总监离职后,一直 未任命新财务总监,同时财务部关键岗位人员出现离职和变动,导致在销售与收款环节、采购与 付款环节的内部控制上出现了重大缺陷,财务核算出现了混乱,严重影响了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和 公允性。由于*ST弘高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出现的重大缺陷,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ST 弘高未能提供真实可靠完整的经营和财务资料,导致上会无法执行必要审计程序,也无法实施必 要的替代程序以对*ST弘高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存货进一 步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财务报表及附注已恰当列示和披露。2017年9月30日,*ST弘 高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已披露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涉及货币资金、 应收账款等16个资产负债表科目以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7个利润表科目,其中调减2016年度 营业收入1.18亿元、调减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537万元。 二、*ST弘高2016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不准确,与实际数据差异较大 2016年10月31日,*ST弘高在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预计2016年度净利润为34,000万元至 42,000万元。2017年2月28日,*ST弘高在2016年度业绩快报中披露2016年度净利润为41,520万元。 2017年4月29日,*ST弘高披露2016年度报告,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3,976万元。2017年9 月30日,*ST弘高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其中披露调减后的2016年度净利润为23,439 万元。*ST弘高在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2016年净利润预计数据、在2016年业绩快报中披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55 露的净利润与实际数据差异较大,公司未能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ST弘高的上 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5条、第11.3.3条和第 11.3.7条的规定。*ST弘高董事长何宁、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甄建涛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 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和第3.1.6条 的规定,对*ST弘高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鉴于*ST弘高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 节,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及《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第四条和第十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 处分决定: 一、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宁、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甄建涛给予 公开谴责的处分。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年初,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 和用人岗位职责,确定年度工资额;年终董事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本年度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后,确认对高管人员的奖金总 额。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15人(不包含本年离职5名董监高),2017年实际支付报酬共(包含 本年离职5名董监高)共752.80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 前报酬总额 是否在公司关联 方获取报酬 何宁 董事长 男 54 现任 118.2 否 甄建涛 总经理,副董事长 女 55 离任 23.26 否 韩力伟 副总经理、董事 男 49 现任 84.44 否 江五洲 总经理、董事 男 42 现任 112.21 否 朱征夫 独立董事 男 53 现任 4.2 否 李秉仁 独立董事 男 67 现任 4.2 否 王德宏 独立董事 男 51 现任 4.2 否 常文光 独立董事 男 54 离任 0 否 朱时均 独立董事 男 53 现任 1.75 否 徐勇 监事长 男 45 离任 0 否 宋暘 监事 男 42 现任 2 否 孙志新 副总经理、董事 男 49 现任 84.73 否 王少权 副总经理 男 47 离任 41.05 否 施建民 副总经理 男 44 现任 78.04 否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56 解超 副总经理 女 38 现任 63.47 否 贺利双 财务总监 男 56 现任 59.68 否 王慧龙 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 男 46 离任 33.57 否 高山 监事 男 65 现任 35.24 否 梅绍华 监事 男 53 现任 1.17 否 程岩 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 男 32 离任 18.95 否 合计 -- -- -- -- 770.3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22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790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812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1,055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1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442 销售人员 98 技术人员 14 财务人员 36 行政人员 222 合计 812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博士 1 硕士 17 本科 335 专科 341 专科以下 118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57 合计 812 2、薪酬政策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其他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 合同。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用工制度、劳动保护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养 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培训计划 公司人资管理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各岗位的需要,针对不同部门和岗位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力图通过完善的内部培训系 统来帮助员工成长。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58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 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机会,审批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等公司重大事项,确保所有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负 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 员会,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会编制的公 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在董事会领导下,公司由总裁全面负责 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且正在执行的制度及披露日期如下表: 序号 制度名称 修订时间 信息披露载体 1 公司章程(2014年10月) 2014年10月18日 《巨潮资讯网》 2 公司章程(2014年12月) 2014年12月17日 《巨潮资讯网》 3 公司章程(2015年1月) 2015年1月6日 《巨潮资讯网》 4 公司章程(2016年1月) 2016年1月27日 《巨潮资讯网》 5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16年1月27日 《巨潮资讯网》 6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16年1月27日 《巨潮资讯网》 7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16年1月27日 《巨潮资讯网》 8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16年1月27日 《巨潮资讯网》 9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16年1月27日 《巨潮资讯网》 10 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 2016年1月27日 《巨潮资讯网》 11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16年1月27日 《巨潮资讯网》 12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16年1月27日 《巨潮资讯网》 13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16年1月27日 《巨潮资讯网》 14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16年1月27日 《巨潮资讯网》 15 累计投票实施细则 2016年1月27日 《巨潮资讯网》 16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16年1月27日 《巨潮资讯网》 17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16年1月27日 《巨潮资讯网》 1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16年1月27日 《巨潮资讯网》 19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16年1月27日 《巨潮资讯网》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59 20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16年1月27日 《巨潮资讯网》 21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2016年1月27日 《巨潮资讯网》 22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16年1月27日 《巨潮资讯网》 23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16年1月27日 《巨潮资讯网》 24 内部审计制度 2016年1月27日 《巨潮资讯网》 25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16年1月27日 《巨潮资讯网》 26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16年6月15日 《巨潮资讯网》 27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10月) 2015年10月28日 《巨潮资讯网》 28 公司章程(2017年10月) 2017年10月27日 《巨潮资讯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收到被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有关文件。 公司治理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1、业务独立性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销售与服务业务体系,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和决策,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不存在依赖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2、人员独立性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及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设立了完整独立的职能部门和业务机构,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 理等方面完全独立且与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严格分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取薪酬。 3、资产完整性 公司拥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房屋、商标、专利技术等资产,资产权属不存在重大法律纠纷,亦不存在资产或资源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控制和占用的情形。 4、机构独立性 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及监督机构,依法建立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组织机构和管 理制度,并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5、财务独立性 公司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设立了独立 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规范、独立并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财务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分开,实行独立核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直接干涉公司日常财务管理 和会计核算。财务人员由公司独立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财务总监由董事会聘任。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60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7 年度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59.60% 2017 年 01 月 12 日 2017 年 01 月 13 日 巨潮资讯网 (. cn)《2017 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1 2017 年度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59.59% 2017 年 03 月 07 日 2017 年 03 月 08 日 巨潮资讯网 (. cn)《2017 年度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11 2017 年度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59.59% 2017 年 04 月 14 日 2017 年 04 月 15 日 巨潮资讯网 (. cn)《2017 年度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17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 59.83% 2017 年 05 月 26 日 2017 年 05 月 27 日 巨潮资讯网 (. cn)《2016 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 2017-043 2017 年度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59.61% 2017 年 06 月 27 日 2017 年 06 月 28 日 巨潮资讯网 (. cn)《2017 年度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62 2017 年度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59.60% 2017 年 07 月 28 日 2017 年 07 月 29 日 巨潮资讯网 (. cn)《2017 年度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73 2017 年度第六次临 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60.83% 2017 年 11 月 15 日 2017 年 11 月 16 日 巨潮资讯网 (.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61 cn)《2017 年度第六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123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 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董事 会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 加董事会次数 委托出席董事 会次数 缺席董事会次 数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 次数 李秉仁 11 9 2 0 0 否 2 朱征夫 11 9 2 0 0 否 2 王德宏 11 9 2 0 0 否 2 朱时均 4 3 1 0 0 否 1 常文光 4 3 1 0 0 否 1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2017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的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 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的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 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经济形势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 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定期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报告,掌握公 司的运行动态,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相关意见与建议,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的审议表决、对重大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62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 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七次会议,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分别对公司定期报告、 利润分配制度、内部审计部工作报告及计划等事项进行讨论。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部2016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7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7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本公 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本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计部2017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的 议案》、《关于本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17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7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部2017年半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本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017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2017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部2017年第三 季度工作报告和2018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两次会议,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及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 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会议,讨论并同意提名孙志新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017年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会议,讨论并同意提名朱时均、常文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一次会议,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及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 认真履行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待遇方案。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体系,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与其收入关联。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关决议,在 董事会的正确指导下积极调整经营思路,不断加强内部管理,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任务。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63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8 年 04 月 16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巨潮资讯网()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 发生以下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认定为财 务报告重大缺陷:(1)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2)公司更正 已公布的财务报告;(3)注册会计师发现 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年财务报 告中的重大错报;(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 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监督无效。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 不限于),认定为"重要缺陷",以及存在" 重大缺陷"的强烈迹象:(1)未依照企业会 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 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 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 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 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 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 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一般缺 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 其他控制缺陷。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 缺陷或一般缺陷:(1)缺乏民主决策程 序、决策程序不科学,出现重大失误, 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2)严重违 反国家法律法规;(3)缺乏重要的业务 管理制度或制度运行系统性失效;(4) 公司的重大或重要内控缺陷不能得到 及时整改;(5)公司持续或大量出现重 要内控缺陷。 定量标准 如果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 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 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错报涉及金额达到 或超过当年利润总额的 5%,就应将该缺陷 认定为重大缺陷。 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或造成直接财产 损失达到或超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的 3%,该缺陷为重大缺陷。直 接或潜在负面影响或造成直接财产损 失达到或超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的 1%且不超过 3%,该缺陷为重 要缺陷。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或造成直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64 接财产损失不超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的 1%,该缺陷为一般缺陷。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在重大方面保 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8 年 04 月 16 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否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65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66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18 年 04 月 13 日 审计机构名称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8)第 201043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丁亚轩、梁涛 审计报告正文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创意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17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 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弘高创意公司 2017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7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 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弘高创意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 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 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 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 1.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四、27、(4)建造合同和附注六、27。 弘高创意公司主营建筑工程装饰装修业务,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 收入和成本,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2017 年末,弘高创意公司由建造合同确认的收入为1,770,352,445.01元,占本年度总收入的99.95%。 建造合同收入的准确和完整确认对公司影响重大,且营业收入是公司利润表的重要项目和关 键业绩指标。管理层在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建造合同收入时涉及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要在 项目实施前对建造合同的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作出合理估计,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持续 的评估和修订,因此我们将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67 我们针对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评价和测试管理层与建造合同收入确认及预算成本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 (2)获取建造合同台账,与合同收入、合同成本核对,并重新计算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 (3)选取建造合同样本,核对合同总收入,复核关键合同条款,检查工程项目已完成工 作量确认的依据; (4)获取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所依据的建造合同和成本预算资料,评价管理层对预 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的估计是否充分; (5)选取建造合同样本,对本年度发生的工程施工成本进行测试; (6)选取建造合同样本,现场查看完工进度情况,与工程管理部门讨论确认工程的完工 程度,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比较,对异常偏差执行进一步的检查程序; (7)选取建造合同样本,对工程项目回款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与完工进度进行比较,分 析现金流及工程回款的情况; (8)检查财务报表和附注中与建造合同收入相关的列报和披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四、11、以及附注六、3。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弘高创意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4,787,819,491.33元,坏账准备 803,037,562.55元,其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比例为81.00%,金额重大。弘高创意公司对单项金 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 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 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弘高创意公司管理层在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 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 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涉及管理层 对未来现金流量等的估计和判断,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 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确定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确定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对与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估和测试; (2)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据,关注管理层是否充分 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 (3)对管理层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对比同行业坏账准备计 提比例的平均水平,分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明显偏离同行业平均水平,评价管理层确定 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合理; (4)执行重新计算程序,复核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5)执行函证程序,测试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准确性; (6)检查期后工程项目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对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7)检查财务报表和附注中应收账款的列报及披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四、其他信息 弘高创意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弘高创意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 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68 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 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弘高创意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弘高创意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 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弘高创意公司、终止运营 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弘高创意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 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 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 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 同时, 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 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 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 能导致对弘高创意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 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 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 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弘高创意公司不 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 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弘高创意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 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 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69 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 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 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6,671,852.33 679,718,166.7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380,443.16 5,952,272.80 应收账款 3,984,781,928.78 4,571,085,037.11 预付款项 154,509,481.19 45,158,652.3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98,224,502.45 67,284,227.2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82,026,516.33 233,877,339.63 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027,385.30 流动资产合计 4,601,622,109.54 5,603,075,696.00 非流动资产: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70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7,502,887.50 3,502,887.5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1,891,511.97 12,342,945.79 在建工程 839,596.88 612,447.86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512,732.67 739,636.8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81,158,560.89 97,696,418.7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5,941,570.86 121,562,728.7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7,846,860.77 236,457,065.44 资产总计 4,919,468,970.31 5,839,532,761.4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4,197,186.37 143,802,735.43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8,783,035.80 应付账款 3,061,958,838.56 3,663,212,463.84 预收款项 126,102,184.94 84,551,948.5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383,796.61 316,356.21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71 应交税费 102,478,308.89 151,254,752.82 应付利息 214,104.34 293,811.8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69,240,567.20 365,569,475.65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393,140,328.62 344,959,770.80 流动负债合计 3,966,498,351.33 4,753,961,315.2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3,966,498,351.33 4,753,961,315.2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75,990,382.66 75,990,382.66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86,671,335.03 186,671,335.0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72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0,223,743.53 30,223,743.5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651,336,271.27 792,685,985.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44,221,732.49 1,085,571,446.23 少数股东权益 8,748,886.49 所有者权益合计 952,970,618.98 1,085,571,446.2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919,468,970.31 5,839,532,761.44 法定代表人:何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利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贺利双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91,029.27 4,915,860.0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2,000,000.00 应收利息 7,691,426.64 591,023.20 应收股利 38,575,735.78 55,175,735.78 其他应收款 66,890,144.44 162,429,235.78 存货 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80.00 流动资产合计 115,948,616.13 223,111,854.8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7,502,887.50 3,502,887.5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381,800,000.00 2,375,800,000.00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73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73,880.96 94,290.14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1,800.00 39,000.0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99,408,568.46 2,379,436,177.64 资产总计 2,515,357,184.59 2,602,548,032.4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4,197,186.37 143,802,735.4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894,800.00 1,894,800.00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 47,057.33 21,397.75 应付利息 214,104.34 214,074.34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5,022,698.82 14,178,358.39 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81,375,846.86 160,111,365.9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74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81,375,846.86 160,111,365.9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025,800,523.00 1,025,800,523.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854,199,476.00 1,854,199,476.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6,636,667.57 6,636,667.57 未分配利润 -452,655,328.84 -444,200,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33,981,337.73 2,442,436,666.5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515,357,184.59 2,602,548,032.48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771,243,681.03 3,637,541,337.95 其中:营业收入 1,771,243,681.03 3,637,541,337.9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75 二、营业总成本 1,950,285,606.59 3,318,332,622.80 其中:营业成本 1,482,814,800.04 2,944,544,966.68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9,152,167.32 32,416,919.51 销售费用 8,693,801.56 7,414,045.09 管理费用 97,890,734.46 77,114,319.47 财务费用 13,591,614.29 6,075,650.71 资产减值损失 338,142,488.92 250,766,721.3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543,571.2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他收益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78,498,354.33 319,208,715.15 加:营业外收入 2,302,439.55 202,700.15 减:营业外支出 8,856,411.79 428,883.7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85,052,326.57 318,982,531.60 减:所得税费用 -36,473,217.50 84,593,744.6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8,579,109.07 234,388,786.95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48,579,109.07 234,388,786.95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8,427,995.56 234,388,786.95 少数股东损益 -151,113.51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7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48,579,109.07 234,388,786.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 -148,427,995.56 234,388,786.9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51,113.5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4 0.2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4 0.23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何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利双 会计机构负责人:贺利双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77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0.00 0.00 减:营业成本 0.00 0.00 税金及附加 3,879.30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14,941,876.42 17,378,721.46 财务费用 -55,346.44 51,588.07 资产减值损失 176,292.80 444,239,507.9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535,753.42 90,000,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其他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4,530,948.66 -371,669,817.43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1,002,662.00 71,496.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15,533,610.66 -371,741,313.43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533,610.66 -371,741,313.43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15,533,610.66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78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5,533,610.66 -371,741,313.4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010,574,876.38 2,137,320,187.6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7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5,871,984.65 670,688,159.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06,446,861.03 2,808,008,346.6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134,339,621.96 1,742,412,674.2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104,665,486.82 89,182,546.3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5,549,238.44 179,136,832.4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34,646,769.00 748,756,683.0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39,201,116.22 2,759,488,736.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2,754,255.19 48,519,610.5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50,5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43,571.2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1,043,571.2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541,901.68 1,523,411.51 投资支付的现金 164,500,000.00 3,502,887.5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7,041,901.68 5,026,299.0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998,330.45 -5,026,299.0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80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197,186.37 143,802,735.43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078,281.82 535,356,064.9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275,468.19 679,158,800.3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5,802,735.4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7,100,403.44 65,110,237.1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5,713,812.3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2,903,138.87 280,824,049.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627,670.68 398,334,750.8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18,380,256.32 441,828,062.4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64,613,937.29 222,785,874.8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6,233,680.97 664,613,937.29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9,555,607.22 98,861,187.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9,555,607.22 98,861,187.1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3,683,579.89 4,839,005.57 支付的各项税费 3,879.30 8,554.5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1,489,071.58 237,356,999.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5,176,530.77 242,204,559.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379,076.45 -143,343,372.0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81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5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7,135,753.42 54,767,785.6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7,135,753.42 54,767,785.6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1,990.00 120,757.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166,000,000.00 3,502,887.5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6,011,990.00 3,623,644.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23,763.42 51,144,141.1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197,186.37 143,802,735.43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078,281.82 603,447.8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275,468.19 144,406,183.2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5,802,735.4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7,100,403.44 62,287,040.5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00,001.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2,903,138.87 66,287,041.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627,670.68 78,119,141.6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124,830.81 -14,080,089.2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915,860.08 18,995,949.3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91,029.27 4,915,860.08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82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75,990 ,382.6 6 186,671 ,335.03 30,223, 743.53 792,685 ,985.01 1,085,5 71,446. 23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75,990 ,382.6 6 186,671 ,335.03 30,223, 743.53 792,685 ,985.01 1,085,5 71,446. 23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141,34 9,713.7 4 8,748,8 86.49 -132,60 0,827.2 5 (一)综合收益总 额 -148,42 7,995.5 6 8,748,8 86.49 -139,67 9,109.0 7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7,078,2 81.82 7,078,2 81.82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7,078,2 81.82 7,078,2 81.82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83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75,990 ,382.6 6 186,671 ,335.03 30,223, 743.53 651,336 ,271.27 8,748,8 86.49 952,970 ,618.98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75,417 ,155.2 9 187,244 ,563.40 21,164, 904.95 628,662 ,680.54 912,489 ,304.18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84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75,417 ,155.2 9 187,244 ,563.40 21,164, 904.95 628,662 ,680.54 912,489 ,304.18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573,22 7.37 -573,22 8.37 9,058,8 38.58 164,023 ,304.47 173,082 ,142.05 (一)综合收益总 额 234,388 ,786.95 234,388 ,786.95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573,22 7.37 -573,22 8.37 603,447 .80 603,446 .80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573,22 7.37 -573,22 7.37 603,447 .80 603,446 .80 (三)利润分配 9,058,8 38.58 -70,968, 930.28 -61,910, 091.70 1.提取盈余公积 9,058,8 38.58 -9,058,8 38.58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61,910, 091.70 -61,910, 091.7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85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75,990 ,382.6 6 186,671 ,335.03 30,223, 743.53 792,685 ,985.01 1,085,5 71,446. 23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025,80 0,523.00 1,854,199 ,476.00 6,636,667 .57 -444,20 0,000.0 0 2,442,436 ,666.57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025,80 0,523.00 1,854,199 ,476.00 6,636,667 .57 -444,20 0,000.0 0 2,442,436 ,666.57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8,455,3 28.84 -8,455,32 8.84 (一)综合收益总 额 -15,533, 610.66 -15,533,6 10.66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7,078,2 81.82 7,078,281 .82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86 额 4.其他 7,078,2 81.82 7,078,281 .82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025,80 0,523.00 1,854,199 ,476.00 6,636,667 .57 -452,65 5,328.8 4 2,433,981 ,337.73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412,734, 085.00 2,467,265 ,915.00 4,716,636 .59 -9,232,0 11.69 2,875,484 ,624.90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412,734, 2,467,265 4,716,636 -9,232,0 2,875,484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87 085.00 ,915.00 .59 11.69 ,624.90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613,066, 438.00 -613,066, 439.00 1,920,030 .98 -434,96 7,988.3 1 -433,047, 958.33 (一)综合收益总 额 -371,74 1,313.4 3 -371,741, 313.43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920,030 .98 -63,226, 674.88 -61,306,6 43.90 1.提取盈余公积 1,920,030 .98 -1,920,0 30.98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61,910, 091.70 -61,910,0 91.70 3.其他 603,447 .80 603,447.8 0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613,066, 438.00 -613,066, 439.00 -1.00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619,100, 916.00 -619,100, 916.00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6,034,4 78.00 6,034,477 .00 -1.00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88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025,80 0,523.00 1,854,199 ,476.00 6,636,667 .57 -444,20 0,000.0 0 2,442,436 ,666.57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的历史沿革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系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光微电),东光微电前身系宜兴市东大微电子有限公司。 宜兴市东大微电子有限公司于1998年8月31日成立,取得第3202821106190号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经江苏省人民政府2003年4月21日苏政复[2003]41号文《省政府关于宜兴市东大微电 子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宜兴市东大微电子有限公 司2003年2月28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按1:1比例折股出资组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22,675,311.00元,并于2003年6月12日取得第320000210266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5年12月12日经东光微电股东会同意,东光微电将截止2005年5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 中的20,000,000.00元按该日工商登记的股东投资比例转增资本,同时公司控制人沈建平先生 及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以每股人民币1.96元分别增资5,102,041股及20,408,163股。增 资后东光微电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185,515.00元,计为68,185,515股。2007年4月30日经公司 东光微电大会同意,自然人丁达中以每股人民币2.12元增资11,814,485股。增资后东光微电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000.00元,计为80,000,000股。 根据2007年6月26日股权转让协议,东光微电股东詹文陆、徐志祥、林钢、李国华、丁达 中将所持有的东光微电部分股权转让给沈建平等13人,转让后东光微电注册资本不变。 2008年2月28日东光微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320000000048470号。根据东光 微电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486号)核准,东光微电2010年11月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7,000,000.00元,并于2010年11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后,东光微电注 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0,700万元。 东光微电已于2010年12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 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东光微电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修改后的 章程规定,东光微电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210万元,以东光微电2013年7月23日的股本10,700 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由资本公积转增3股,共计转增3,210万股,并已于2013年7月24日实施。 转增后,东光微电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3,910万元。东光微电已于2013年9月13日完成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2014年6月24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东光微电拟与北京弘高建筑 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设计”)的全体股东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89 称“弘高慧目”)、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中太”)、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天陆”)、李晓蕊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东光微电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的过程如下: 重大资产置换:东光微电以截至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除6,000万元现金外的全部资 产和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李晓蕊持有的弘高设计的全部股 权的等值资产进行置换,置出资产由弘高设计全体股东或其指定方承接。根据北京中同华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同华”)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7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置出资产截止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63,638.21万元,参考该评估结果并交易 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为63,640.00万元;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洲评估”)出具的沪东洲资评报字【2014】第0239231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置入资产截止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283,750.00万元,参考该评估结果并交易 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为282,000.00万元。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的评估价值 差额部分为218,360.00万元。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东光微电与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及李晓蕊于2014年3月28 日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 架协议》,并于2014年6月6日签署了《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 限公司、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晓蕊关于江苏东 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东光微电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根据 上述协议,东光微电向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及李晓蕊发行股份,购买上述置入资产 作价超出置出资产作价的差额部分(即218,360.00万元)。 按照发行价格7.98元/股计算,本次拟发行股份的数量273,634,085股,每股面值1元。拟发 行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发型股份(股) 占发行后股本的比例 1 弘高慧目 126,295,812.00 30.60% 2 弘高中太 122,081,851.00 29.58% 3 龙天陆 21,042,461.00 5.10% 4 李晓蕊 4,213,961.00 1.02% 合计 273,634,085.00 66.30% 东光微电于2014年8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 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于2014年8月20日召开的2014年第41次并购重组委 工作会议审核,东光微电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无条件审核 通过。 东光微电于2014年9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及向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22 号)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2014年9月28日,弘高设计股东由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李晓蕊变更为东光微电, 弘高设计并于当日领取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相关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东光微电自此持有弘高设计100%的股份。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90 2014年9月10日,东光微电与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李晓蕊、东晨电子、沈建平 签署了《置出资产交割协议》,各签署方同意: (1)以2014年6月30日作为置出资产的交割基准日; (2)以宜兴市东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晨电子”)作为其置出资产的承接主体, 弘高慧目持有东晨电子46.16%的股权,弘高中太持有东晨电子44.61%的股权,沈建平持有东 晨电子9.23%的股权; (3)对于无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即可转移所有权的资产,其所有权自本公司将置出资产 移交给东晨电子且东晨电子完成将其股权登记至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和沈建平名下的工商变 更登记之日起转移。对于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方能转移所有权的资产,其占有、使用、收 益、处分权及相关风险、义务和责任自东光微电将置出资产移交给东晨电子且东晨电子完成 将其股权登记至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和沈建平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转移,其所有权则 自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转移至东晨电子且东晨电子完成将其股权登记至弘高慧目、 弘高中太和沈建平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转移; (4)过渡期的损益安排:过渡期指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交割完成日的期间,除东光微电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而发生的中介机构服务费外,置出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损益由弘高慧 目、弘高中太和沈建平按其所持东晨电子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 2014年9月28日,东晨电子的股权已登记在弘高慧目、弘高中太与沈建平名下,其中:弘 高慧目持有东晨电子46.16%的股权,弘高中太持有东晨电子44.61%的股权,沈建平持有东晨 电子9.23%的股权。 2014年9月29日,东光微电与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李晓蕊、东晨电子、沈建平 签署了《置出资产交割确认书》,各方确认《置出资产交割确认书》的签署日即为资产交割 完成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存管部于2014年10月10日受理本公司非公开 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并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 列入上市公司股东名册,东光微电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273,634,085股(其中限售股数量 为273,634,085股)。本次股本增加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上会师报字(2014) 第2743号验资报告进行审验。 东光微电于2014年10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的议案》,提名何宁先生、甄建涛女士、李强先生、沈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朱征夫先生、刘晓一先生、李秉仁先生、宋长发先生、王焱先生 为东光微电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通 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议案》。 东光微电于2014年11月3日召开本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东 光微电于2014年11月3日召开本年度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何宁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甄建涛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副董事长;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甄建涛为东光微电总经理,全面负责运营管理,任 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91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东光微电累计对外发行股本总数为412,734,085股。 公司于2014年10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议案》,2015年7月15日,取得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 注册号为320000000048470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由东光微电变更为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2016 年 4 月 1 日 取 得 北 京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换 发 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110000703536127D号的营业执照。 根据重组协议约定,弘高设计2015年未完成业绩承诺,本公司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同意 减少注册资本和股本6,034,478.00元,变更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406,699,607.00元,股本为 406,699,607.00元。 根据本公司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 申请增加注册资本619,100,916.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5,800,523.00元。本次增加 的注册资本系由资本公积转增形成,以本公司公告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数 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222560股。 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收购资产业绩补偿股份及返还现金的议案》,由于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未完 成2016年业绩承诺,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慧目”)、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中太”)拟以股份结合现金方式进行业绩补偿,经计算,交易对方2016 年分别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和补偿现金金额分别为139,203,893股、13,920,390元,公司以1元总 价回购上述补偿股份并进行注销。 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全部处于司法轮候冻结状 态,导致暂时无法实施股份的注销补偿。 2、公司的注册资本、注册地和总部地址 注册资本:1,025,800,523元。注册地址:北京朝阳区来广营西路朝来高科技产业园7号楼。 总部地址:北京朝阳区来广营西路朝来高科技产业园7号楼。 3、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公司 经过重大资产重组后,2015年7月15日取得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 320000000048470的营业执照,主要经营范围变更为: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家具配饰设计、 工艺美术品设计及创意;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及创意;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分类指引》,弘高设计的主营业务为工程设计、景观 设计、家具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所属行业为建筑业门类下 的装修装饰业(分类代码:E50)。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建筑装饰业为 建筑业四大行业之一。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划分,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属于建筑业的一个子行业, 行业分类代码为E4900,是对建筑工程后期的装饰、装修和清理活动,以及对居室的装修活动 的总称。建筑装饰业根据用户需要和环境要求,专门设计定做成套产品,是创造完美艺术空 间的系统工程,是一个跨地区、跨部门的多产品、高技术的新兴行业。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92 4、公司的母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的名称。 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合计持有本公司59.59%的股份,共同成为本公司的母公司和控股股 东;何宁先生和甄建涛女士合计持有弘高慧目91.71%的股份,合计持有弘高中太95.26%的股 份,共同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5、公司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的财务报告已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13日批准报出。 二、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简称“弘高设计”) 全资子公司 北京弘高元智众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北京青旅弘高文创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北京青旅弘高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弘高装饰”) 全资孙公司 北京弘高泰合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弘高泰合”) 弘高设计控股子公司 辽宁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简称“辽宁弘高”) 弘高装饰全资子公司 本公司2017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7户,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3户,详见 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和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 年2月15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 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 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93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装修装饰业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 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 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 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 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 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 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 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 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建造合同 在建造合同结果可以可靠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 入。合同的完工百分比是依照本附注四、27收入确认方法所述方法进行确认的,在执行各该 建造合同的各会计年度内累积计算。在确定完工百分比、已发生的合同成本、预计合同总收 入和总成本,以及合同可回收性时,需要作出重大判断。项目管理层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 工作作出判断。预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及合同执行结果的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 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租赁的归类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 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 给承租人,或者本公司是否已经实质上承担与租入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作出 分析和判断。 (3)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减值是基于评估 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鉴定应收账款减值要求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 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 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94 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 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 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5)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 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 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 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 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 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 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 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6)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 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 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 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7)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 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8)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 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 影响。 (9)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 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95 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 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 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 因素。 其中,本公司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 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合 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 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 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 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 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 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96 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 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 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 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 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 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 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 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 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 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 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 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 当期损益;除上述情 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 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5(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 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4“长期股权投资” 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 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 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 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 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 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 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 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97 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 资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 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 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 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 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 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 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 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 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 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 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 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 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 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 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 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 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 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 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 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 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4“长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98 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 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 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 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 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 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 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4、(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 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 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 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 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 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 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 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 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四、14(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 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 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 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 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 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 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 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 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 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99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 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 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 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 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以及③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 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 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 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 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 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 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 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 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 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 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 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 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 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 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 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 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 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0 10、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 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 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 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 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 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 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 为了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 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 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 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 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 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 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 衍生金融资产。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1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 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 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 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 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 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分为 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 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其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 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 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 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 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 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 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 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 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 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 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2 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 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 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 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 的摊余成本。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 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20%; “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12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 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 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 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 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 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 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 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 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 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 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 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 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3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 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 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 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 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 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 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财务担保合同及贷款承诺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 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以公允价 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 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 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 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 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 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 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4 指定为套期工具且套期高度有效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将根据套期 关系的性质按照套期会计的要求确定计入损益的期间外,其余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 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 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 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 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 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 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 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 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11、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余额为 1,0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 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 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 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 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关联方组合 其他方法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5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30.00% 30.00% 3-4 年 50.00% 50.00% 4-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无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无 12、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装修装饰业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工程施工、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周转用 包装物按照预计的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建造合同按实际成本计量,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 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为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 量且合同很可能订立的,在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则计入当期损益。 工程施工的具体核算方法为:按照单个工程项目为核算对象。项目执行过程中,单个项 目归集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费、施工机械费、其他直接费及相应的施 工间接成本等。期末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的同时,确认工程施工毛利。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6 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 中以抵消后净额列示。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 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 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3、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 即可立即出售;(2)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 一年内完成。 本公司将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 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 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 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 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 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 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 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 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以 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 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 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 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 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7 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 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本公司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 损益。 14、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 详见附注四、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 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 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 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 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 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 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 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 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 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 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 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 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 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 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 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 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8 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 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 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 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 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 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 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 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 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 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 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 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 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 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 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 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 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三、6、(2)“合并财务报 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9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 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 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 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 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 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 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 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 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 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 折旧或摊销。 对投资性房地产按直线法按下列使用寿命及预计净残值率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名称 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或摊销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年 5.00% 4.75% 土地使用权 50年 5.00% 1.90% 16、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 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 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0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5 年-10 年 10.00 9.00-18.00 机械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年 10.00 18.00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年 5.00 19.00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3 年 5.00 31.67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 折旧率。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 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每年 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17、在建工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装修装饰业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 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18、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 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 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 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 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 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 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 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1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 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 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9、生物资产 20、油气资产 21、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 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 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 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公司期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 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采用直线法计算摊销额时,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如下: 名称 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计算机软件 5年 0.00%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 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 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 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2 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 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相应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 进入开发阶段。 22、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 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 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 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 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 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 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 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 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 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 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 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 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3、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 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3 2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 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 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 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本公司的设定受益计划,具体为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本公司聘请独立精 算师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 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于资产负 债表日,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按现值列示,并将当期服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 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 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 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 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 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 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 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4 25、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A、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B、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C、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 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 值。 26、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 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 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 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2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 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 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 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5 金融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 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 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 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本附注 四“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 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 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28、收入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装修装饰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29、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 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 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 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 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 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冲减相关递延 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6 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 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 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 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 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 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 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 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 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 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 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 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 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 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 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 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 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 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7 31、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 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较低 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 确认融资费用。 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 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 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四、13“持有待售资产”相关描述。 (2)套期会计 本公司不适用。 (3)资产证券化 本公司不适用。 (4)分部报告 公司以业务性质(装饰设计业务和装饰施工业务)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 业务成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等。 ①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②企业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8 ③ 企业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1)会计政策变更 ①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a.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 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 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b.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 (财会〔2017〕15号),自 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2017年1 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 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c.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7〕30号),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的编制。 本公司执行上述三项会计政策对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序号 会计政策变更的依据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2017年度金额 增加+/减少- 51 财会〔2017〕30号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资产处置收益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4、其他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9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销项税, 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 差额计缴增值税 3 或 5 或 6 或 11 或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或 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2、税收优惠 弘高装饰下属的辽宁弘高经沈阳市国家税务局以《税种核定通知书》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按 收入总额的15%计算。 3、其他 弘高设计汇总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12月27日发布《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 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在中国境内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 格的营业机构、场所,即跨地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总机构(母公司)为汇总纳税企业。母公 司采用汇总纳税的方式,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 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各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按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 总额(含无形资产)三个因素的0.35、0.35、0.30的比例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将由总 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 应退税款,按照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 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弘高装饰汇总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12月27日发布《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 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在中国境内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 格的营业机构、场所,即跨地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总机构(母公司)为汇总纳税企业。母公 司采用汇总纳税的方式,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 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各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按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0 总额(含无形资产)三个因素的0.35、0.35、0.30的比例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将由总 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 应退税款,按照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 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584,978.04 1,976,331.04 银行存款 72,569,722.19 664,437,606.25 其他货币资金 3,517,152.10 13,304,229.49 合计 76,671,852.33 679,718,166.78 其他说明 注1:弘高装饰的两个银行账户自2017 年12 月27 日开始被冻结,其中,交通银行松榆 里支行账户被冻结金额为2,100 万元,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户被冻结金额为 6,118,131.76元,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是弘高装饰与业主方发生装修装饰合同纠纷,业主方 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了弘高装饰的银行账户。 注2:其他货币资金中,3,320,039.60元系履约保函的保证金。 注3: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其他因抵押、质押等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 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1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1,600,000.00 4,950,000.00 商业承兑票据 2,780,443.16 1,002,272.80 合计 4,380,443.16 5,952,272.80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已质押金额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19,204,562.39 商业承兑票据 16,002,780.76 合计 35,207,343.15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其他说明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4,787,81 9,491.33 100.00% 803,037, 562.55 16.77% 3,984,781 ,928.78 5,043,8 14,746. 100.00% 472,729,7 09.45 9.37% 4,571,085,0 37.11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2 应收账款 56 合计 4,787,81 9,491.33 100.00% 803,037, 562.55 16.77% 3,984,781 ,928.78 5,043,8 14,746. 56 100.00% 472,729,7 09.45 9.37% 4,571,085,0 37.11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1,348,274,580.98 67,413,729.07 5.00% 1 至 2 年 1,980,597,714.38 198,059,771.44 10.00% 2 至 3 年 977,923,203.75 293,376,961.13 30.00% 3 至 4 年 472,139,219.13 236,069,609.57 50.00% 4 至 5 年 3,631,096.27 2,904,877.02 80.00% 5 年以上 5,212,614.32 5,212,614.32 100.00% 合计 4,787,778,428.83 803,037,562.55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关联方不计提坏账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330,531,086.75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坏账准备: 项 目 2017.01.0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7.12.31 转回 转销 应收账款坏账 准备 472,729,709.45 330,531,086.75 223,233.65 803,037,562.5 5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3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辽宁大发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222,728.9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504.67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辽宁大发房地产有 限责任公司 222,728.9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504.67 合计 -- 223,233.65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往来坏账核销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报告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019,244,045.32元,占应收账款 期 末 余 额 合 计 数 的 比 例 21.29% , 相 应 计 提 的 坏 账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汇 总 金 额 203,784,230.97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总额 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 末余额 第一名 540,795,940.20 1-2年、2-3年 11.30 117,367,977.19 第二名 181,403,904.03 1年以内、1-2年 3.79 13,986,049.23 第三名 125,833,418.99 1-2年、2-3年 2.63 22,586,362.90 第四名 89,138,657.81 3-4年 1.86 44,569,328.91 第五名 82,072,124.29 1年以内、1-2年 1.71 5,274,512.75 合 计 1,019,244,045.32 21.29 203,784,230.97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4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29,951,664.05 84.11% 30,669,068.17 67.91% 1 至 2 年 13,357,332.91 8.64% 12,390,213.18 27.44% 2 至 3 年 9,558,978.33 6.19% 1,836,108.34 4.07% 3 年以上 1,641,505.90 1.06% 263,262.70 0.58% 合计 154,509,481.19 -- 45,158,652.39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报告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78,229,626.48元,占预付账款期 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50.63%。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账龄 未结算原因 第一名 供应商 44,043,440.68 28.50 1年以内 未到期 第二名 供应商 12,931,958.46 8.37 1年以内 未到期 第三名 供应商 8,436,371.59 5.46 1年以内 未到期 第四名 供应商 7,396,029.70 4.79 1年以内 未到期 第五名 供应商 5,421,826.05 3.51 1年以内 未到期 合 计 — 78,229,626.48 50.63 — — 其他说明: 7、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重要逾期利息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逾期时间 逾期原因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 依据 其他说明: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5 8、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账龄 未收回的原因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 依据 其他说明: 9、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118,872, 420.62 100.00% 20,647,9 18.17 17.37% 98,224,50 2.45 80,320, 743.29 100.00% 13,036,51 6.00 16.23% 67,284,227. 29 合计 118,872, 420.62 100.00% 20,647,9 18.17 17.37% 98,224,50 2.45 80,320, 743.29 100.00% 13,036,51 6.00 16.23% 67,284,227. 29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65,809,429.62 3,290,471.49 5.00% 1 至 2 年 15,373,272.09 1,537,327.21 10.00% 2 至 3 年 6,625,607.69 1,987,682.31 30.00%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6 3 至 4 年 14,025,923.14 7,012,961.57 50.00% 4 至 5 年 6,593,562.47 5,274,849.98 80.00% 5 年以上 1,544,625.61 1,544,625.61 100.00% 合计 109,972,420.62 20,647,918.17 0.0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330,531,086.75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 53,233,293.17 39,781,017.86 备用金 9,494,249.53 16,716,016.47 往来款 50,039,020.99 16,723,391.63 其他 6,105,856.93 7,100,317.33 合计 118,872,420.62 80,320,743.29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7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 博物馆管理处 履约保函 6,422,668.00 1 年以内 5.40% 321,133.40 李钱栋 工程项目借款\个人 往来 5,254,831.48 1 年以内、1-2 年 4.42% 440,086.10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 学生物学研究所 履约保证金工程保 证金 4,635,758.54 1 年以内 3.90% 231,787.93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华东分公司 配合费 3,740,000.00 4-5 年 3.15% 2,992,000.00 北京利业行商贸有 限责任公司 投标保证金 3,490,000.00 3-4 年 2.94% 1,745,000.00 合计 -- 23,543,258.02 -- 19.81% 5,730,007.43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账龄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 及依据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0、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1)存货分类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按性质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8 工程施工 282,026,516.33 282,026,516.33 233,877,339.63 233,877,339.63 合计 282,026,516.33 282,026,516.33 233,877,339.63 233,877,339.63 按下列格式披露“开发成本”主要项目及其利息资本化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开工时间 预计竣工 时间 预计总投 资 期初余额 本期转入 开发产品 本期其他 减少金额 本期(开 发成本) 增加 期末余额 利息资本 化累计金 额 其中:本 期利息资 本化金额 资金来源 按下列格式项目披露“开发产品”主要项目信息: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竣工时间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利息资本化累计 金额 其中:本期利息 资本化金额 按下列格式分项目披露“分期收款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周转房”: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2)存货跌价准备 按下列格式披露存货跌价准备金计提情况: 按性质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备注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按主要项目分类: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备注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3)存货期末余额中利息资本化率的情况 (4)存货受限情况 按项目披露受限存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受限原因 (5)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单位: 元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9 项目 金额 累计已发生成本 4,302,618,280.56 累计已确认毛利 956,179,122.70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5,143,957,968.80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114,839,434.46 其他说明: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从事种业、种植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 11、持有待售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预计处置费用 预计处置时间 合计 0.00 0.00 0.00 --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未抵扣的进项税 1,027,385.30 合计 1,027,385.30 其他说明: 1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17,502,887.50 17,502,887.50 3,502,887.50 3,502,887.50 按成本计量的 17,502,887.50 17,502,887.50 3,502,887.50 3,502,887.50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0 合计 17,502,887.50 17,502,887.50 3,502,887.50 3,502,887.50 (2)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合计 (3)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被投资单 位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资 单位持股 比例 本期现金 红利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北京东邦 御厨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 3,502,887. 50 3,502,887. 50 5.00% 北京中装 华材网络 科技有限 公司 4,000,000. 00 4,000,000. 00 10.00% 嘉兴市红 石弘高股 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 业(有限 合伙) 10,000,000 .00 10,000,000 .00 30.00% 合计 3,502,887. 50 14,000,000 .00 17,502,887 .50 -- (4)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单位: 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合计 (5)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单位: 元 可供出售权益工 具项目 投资成本 期末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相对于 成本的下跌幅度 持续下跌时间 (个月) 已计提减值金额 未计提减值原因 其他说明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1 15、持有至到期投资 (1)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合计 0.00 0.00 0.00 0.00 (2)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单位: 元 债券项目 面值 票面利率 实际利率 到期日 合计 0.00 -- -- -- (3)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其他说明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合计 0.00 0.00 0.00 0.00 --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 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 确认的投 资损益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 变动 宣告发放 现金股利 或利润 计提减值 准备 其他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2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其他说明 18、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其他说明 19、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 办公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3,322.08 19,602,385.10 3,806,763.49 1,410,029.68 24,822,500.35 2.本期增加金额 767,179.49 952,143.09 421,041.05 2,140,363.63 (1)购置 767,179.49 952,143.09 421,041.05 2,140,363.63 (2)在建工程 转入 (3)企业合并 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41,471.40 41,471.40 (1)处置或报 废 41,471.40 41,471.40 4.期末余额 3,322.08 20,369,564.59 4,717,435.18 1,831,070.73 26,921,392.58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3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3,322.08 8,616,741.45 2,918,400.42 941,090.61 12,479,554.56 2.本期增加金额 1,787,586.24 458,297.96 343,839.53 2,589,723.73 (1)计提 1,787,586.24 458,297.96 343,839.53 2,589,723.73 (2)企业合 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39,397.68 39,397.68 (1)处置或报 废 39,397.68 39,397.68 (2)合并范 围减少 4.期末余额 3,322.08 10,404,327.69 3,337,300.70 1,284,930.14 15,029,880.6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 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9,965,236.90 1,380,134.48 546,140.59 11,891,511.97 2.期初账面价值 10,985,643.65 888,363.07 468,939.07 12,342,945.79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4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20、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泛微协同办公软 件 747,490.60 747,490.60 612,447.86 612,447.86 办公室装修工程 92,106.28 92,106.28 合计 839,596.88 839,596.88 612,447.86 612,447.86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名 称 预算数 期初余 额 本期增 加金额 本期转 入固定 资产金 额 本期其 他减少 金额 期末余 额 工程累 计投入 占预算 比例 工程进 度 利息资 本化累 计金额 其中:本 期利息 资本化 金额 本期利 息资本 化率 资金来 源 泛微协 同商务 软件 998,000. 00 612,447. 86 135,042. 74 747,490. 60 74.90% 74.90 其他 合计 998,000. 00 612,447. 86 135,042. 74 747,490. 60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计提原因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5 合计 0.00 -- 其他说明 21、工程物资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22、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348,555.72 1,348,555.72 2.本期增加金 额 50,940.17 50,940.17 (1)购置 50,940.17 50,940.17 (2)内部研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6 发 (3)企业合 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合 并范围减少 4.期末余额 1,399,495.89 1,399,495.89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608,918.84 608,918.84 2.本期增加金 额 277,844.38 277,844.38 (1)计提 277,844.38 277,844.38 (2)企 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 (2)合 并范围减少 4.期末余额 886,763.22 886,763.2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 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 值 512,732.67 512,732.67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7 2.期初账面价 值 739,636.88 739,636.88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26、开发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说明 无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 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 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其他说明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8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房屋租赁费 73,625,000.00 4,750,000.00 68,875,000.00 办公楼装修 10,378,418.47 4,643,683.73 5,734,734.74 保理手续费 13,693,000.23 7,144,174.08 6,548,826.15 合计 97,696,418.70 16,537,857.81 81,158,560.89 其他说明 注:本公司2016年将持有的若干交易合同中对买方(即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共 计285,766,961.41元,转让给龙信国际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 心办理了动产权属统一质押和转让登记。本公司实际收到保理公司271,478,613.34元,另 14,288,348.07元手续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并按照保理合同期限分两年对该笔保理手续费进 行摊销。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823,460,552.32 205,865,138.08 485,700,577.25 121,425,144.70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305,731.12 76,432.78 550,336.04 137,584.01 合计 823,766,283.44 205,941,570.86 486,250,913.29 121,562,728.71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合计 0.00 0.00 0.00 0.00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期末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期末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期初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5,941,570.86 121,562,728.71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9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24,928.40 65,648.20 可抵扣亏损 51,423,854.86 34,296,841.66 合计 51,648,783.26 34,362,489.86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18 年 504,325.90 504,325.90 2019 年 1,117,664.90 1,117,664.90 2020 年 25,665,742.96 25,665,742.96 2021 年 7,009,107.90 7,009,107.90 2022 年 17,127,013.20 合计 51,423,854.86 34,296,841.66 -- 其他说明: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无 3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保证借款 74,197,186.37 143,802,735.43 合计 74,197,186.37 143,802,735.43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公司向宁波银行借款74,197,186.37元,由股东弘高慧目用其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提供质押担保, 同时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宁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0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借款利率 逾期时间 逾期利率 其他说明: 无 3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33、衍生金融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4、应付票据 单位: 元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 38,783,035.80 合计 38,783,035.80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 0.00 元。 35、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 1,643,769,707.36 3,223,785,424.01 1 至 2 年 1,219,537,175.05 361,238,067.04 2 至 3 年 161,435,746.83 62,565,227.81 3 至 4 年 28,590,245.07 13,913,318.29 4 至 5 年 8,307,391.29 1,503,122.94 5 年以上 318,572.96 207,303.75 合计 3,061,958,838.56 3,663,212,463.84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1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第一名 51,481,516.39 未完工结算 第二名 48,803,534.31 未完工结算 第三名 44,194,025.22 未完工结算 第四名 39,051,877.40 未完工结算 第五名 34,721,356.13 未完工结算 第六名 34,699,946.55 未完工结算 第七名 32,573,813.81 未完工结算 第八名 23,424,543.22 未完工结算 合计 308,950,613.03 -- 其他说明: 36、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 89,514,264.71 75,151,753.09 1 至 2 年 27,609,564.73 6,306,690.20 2 至 3 年 6,091,000.20 2,592,252.87 3 至 4 年 2,386,102.87 255,600.00 4 至 5 年 255,600.00 10,000.00 5 年以上 245,652.43 235,652.43 合计 126,102,184.94 84,551,948.59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第一名 3,846,772.45 未完工结算 第二名 2,800,038.13 未完工结算 第三名 1,940,244.00 未完工结算 第四名 1,505,660.38 未完工结算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2 第五名 1,485,000.00 未完工结算 第六名 1,310,049.40 未完工结算 合计 12,887,764.36 -- (3)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累计已发生成本 0.00 累计已确认毛利 0.00 减:预计损失 0.00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0.00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项目 0.00 其他说明: 无 37、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160,540.11 97,099,472.77 97,070,608.77 189,404.11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存计划 155,816.10 6,888,391.57 6,849,815.17 194,392.50 三、辞退福利 52,736.91 52,736.91 合计 316,356.21 104,040,601.25 103,973,160.85 383,796.61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 91,380.00 80,643,700.32 80,627,436.32 107,644.00 2、职工福利费 8,229,065.07 8,229,065.07 3、社会保险费 1,225.11 4,442,293.62 4,442,293.62 1,225.11 其中:医疗保险费 1,225.11 3,885,724.83 3,885,724.83 1,225.11 工伤保险费 347,213.16 347,213.16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3 生育保险费 209,355.63 209,355.63 4、住房公积金 67,935.00 3,668,143.56 3,655,543.56 80,535.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 116,270.20 116,270.20 合计 160,540.11 97,099,472.77 97,070,608.77 189,404.11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155,816.10 6,610,775.45 6,572,199.05 194,392.50 2、失业保险费 277,616.12 277,616.12 合计 155,816.10 6,888,391.57 6,849,815.17 194,392.50 其他说明: 38、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64,442,259.80 53,993,053.46 企业所得税 25,123,481.91 82,422,985.79 个人所得税 648,776.58 494,729.54 城市维护建设税 6,095,233.12 7,192,525.57 教育费附加 3,692,777.14 4,282,325.52 地方教育费附加 2,475,780.34 2,868,812.55 其他 320.39 合计 102,478,308.89 151,254,752.82 其他说明: 39、应付利息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214,104.34 214,074.34 关联方借款利息 79,737.53 合计 214,104.34 293,811.87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4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逾期金额 逾期原因 其他说明: 无 40、应付股利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 0.00 0.00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0.00 0.00 0.00 0.00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 1 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41、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保证金 685,000.00 29,178,949.49 往来款 127,812,194.69 319,497,488.00 代垫款 其他 40,743,372.51 16,893,038.16 合计 169,240,567.20 365,569,475.65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深圳多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17,068,290.85 未结算 北京天圆祥泰置业有限公司 14,474,095.14 未结算 北京夏德勤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8,485,330.21 未结算 大连银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767,142.00 未结算 南京名高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6,344,225.00 未结算 合计 53,139,083.20 -- 其他说明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5 42、持有待售的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转销销项税 107,373,367.21 59,192,809.39 保理款项 285,766,961.41 285,766,961.41 合计 393,140,328.62 344,959,770.80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 元 债券名称 面值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金额 期初余额 本期发行 按面值计 提利息 溢折价摊 销 本期偿还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本公司2016年将持有的若干交易合同中对买方(即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共计 285,766,961.41元,转让给龙信国际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办理了动产权属统一质押和转让登记。本公司实际收到保理公司271,478,613.34元,另 14,288,348.07元手续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并按照保理合同规定的期限按照两年对该笔手续 费进行摊销。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6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无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 元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 元 发行在外的 金融工具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其他说明 47、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7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划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无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无 其他说明: 无 49、专项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其他说明: 无 50、预计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形成原因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递延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元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 本期计入营 本期计入其 本期冲减成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8 助金额 业外收入金 额 他收益金额 本费用金额 与收益相关 其他说明: 无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无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75,990,382.66 75,990,382.66 其他说明: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无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 元 发行在外的 金融工具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55、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9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120,530,355.26 120,530,355.26 其他资本公积 66,140,979.77 66,140,979.77 合计 186,671,335.03 186,671,335.03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期初股本溢价120,530,355.26元成因: 2011年9月,龙天陆以150,000,000.00元增资弘高设计,取得2,499,187.52元的股份,所占 比例为7.69%,其余147,500,812.48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015年弘高设计以资本公积中 的资本溢价增加实收资本17,500,812.48元,故资本公积减少17,500,812.48元,在编制弘高创意 的合并财务报表时,假定弘高设计原股东保持在合并后报告主体中享有与其在本公司中同等 的权益,则资本公积应减少26,397,229.85元,两者合计121,103,582.63元。弘高设计2015年度 未完成业绩承诺,弘高中太、弘高慧目进行缩股,换算成弘高设计增发573,227.37元,则资本 公积减少573,227.37元。 注2:期初其他资本公积66,140,979.77元成因: 2013年12月25日,弘高设计以5,000,000.00元的价格购买何宁持有的弘高装饰10%的股份, 其2013年末的净资产为276,617,186.91元,10%的份额为27,661,718.69元,购买价格与净资产 份额的差额22,661,718.69元计入本公司的资本公积。本公司在2014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时, 置出除货币资金6000万元以外的全部股权和经营性资产,故此6000万元货币资金在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时,作为其他资本公积;同时,以法律上的子公司弘高设计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假 定弘高设计原股东保持在合并后报告主体中享有与其在本公司中同等的权益,则弘高设计假 定增发股本16,520,737.92元,故合并财务报表的股本增加16,520,737.92元,则其他资本公积减 少16,520,737.92元,两者合计2014年其他资本公积增加43,479,262.08元。截止2014年末,其他 资本公积为66,140,980.77元。弘高设计2015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弘高设计以1元价格回购本 公司股份时,减少资本公积1元。 56、库存股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 税前发生 额 减:前期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 当期转入损益 减:所得税 费用 税后归属 于母公司 税后归属 于少数股 东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0 无 58、专项储备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30,223,743.53 30,223,743.53 合计 30,223,743.53 30,223,743.53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792,685,985.01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792,685,985.01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8,427,995.55 加:其他因素调整说明 7,078,281.82 期末未分配利润 651,336,271.27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770,352,445.01 1,482,705,813.36 3,636,979,834.42 2,944,544,966.68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1 其他业务 891,236.02 108,986.68 561,503.53 合计 1,771,243,681.03 1,482,814,800.04 3,637,541,337.95 2,944,544,966.68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17,306,964.55 城市维护建设税 3,531,047.02 6,257,878.49 教育费附加 1,618,037.54 3,762,796.12 资源税 1,071,685.94 2,506,561.42 土地使用税 1,000.00 车船使用税 30,616.67 10,950.00 印花税 1,746,349.00 1,239,538.40 其他 1,153,431.15 1,332,230.53 合计 9,152,167.32 32,416,919.51 其他说明: 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的相关规 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 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 金及附加”项目。”本公司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原在管理费 用中列示,自2016年5月1日开始在本科目列示。 63、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福利费 76,203.75 34,170.50 职工教育经费 8,100.00 10,200.00 项目售后维修费 8,465.00 业务招待费 2,796,583.51 2,544,434.07 交通燃料费 448,859.90 368,719.00 差旅费 3,237,543.11 2,795,103.94 通讯费 1,638.00 办公费 726,251.28 631,060.24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2 广告宣传费 63,245.03 95,184.00 其他 1,337,014.98 925,070.34 合计 8,693,801.56 7,414,045.09 其他说明: 64、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工资 44,914,396.44 37,719,620.64 福利费 8,177,894.86 2,664,616.15 工会经费 12,339.60 20,214.00 职教经费 67,256.20 276,306.00 社会保险费 6,864,797.81 6,133,080.79 住房公积金 1,829,589.56 1,822,278.10 固定资产折旧 2,589,723.73 2,421,500.85 无形资产摊销 277,844.38 266,688.32 待摊费用摊销 1,969,789.84 1,994,487.87 办公费 2,160,534.87 1,651,834.02 修理费 757,490.17 119,332.21 差旅费 3,414,027.73 3,760,099.35 小车费 1,556,067.12 1,499,691.87 通讯费 108,454.94 165,219.93 业务招待费 2,409,132.97 2,115,040.09 水电费 601,583.52 1,015,617.00 广告宣传费 1,408,936.33 253,347.74 财产保险费 47,350.00 上级管理费 10,000.00 中介服务费 7,996,517.41 6,119,038.91 会议费 197,238.43 775,535.00 咨询费 242,780.34 345,141.18 租赁费 2,626,880.13 2,672,660.89 税金 471,505.34 其他 7,707,458.08 2,774,113.22 合计 97,890,734.46 77,114,319.47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3 其他说明: 65、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7,113,004.27 1,253,442.58 减:利息收入 831,218.45 3,857,108.16 手续费 7,309,828.47 8,679,316.29 合计 13,591,614.29 6,075,650.71 其他说明: 66、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338,142,488.92 250,766,721.34 合计 338,142,488.92 250,766,721.34 其他说明: 6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 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68、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543,571.23 合计 543,571.23 其他说明: 69、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 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4 70、其他收益 单位: 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71、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政府补助 2,300,730.00 202,200.00 2,300,730.00 其他 1,709.55 500.15 1,709.55 合计 2,302,439.55 202,700.15 2,302,439.5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助项目 发放主体 发放原因 性质类型 补贴是否影 响当年盈亏 是否特殊补 贴 本期发生金 额 上期发生金 额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北京市环境 保护局老旧 车更新淘汰 补助 8,000.00 中关村科技 园区昌平园 管理委员会 科技创新贡 献奖 1,626,461.00 中关村科技 园区昌平园 管理委员会 贡献支持奖 金 66,269.00 北京市昌平 区经济和信 息化委员会 创新融资贴 息款 600,000.00 昌平区商务 委员会企业 补助奖励 202,200.00 合计 -- -- -- -- -- 2,300,730.00 202,200.00 --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5 其他说明: 72、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对外捐赠 1,002,662.00 121,496.00 1,002,662.00 赔偿金、违约金支出 3,770,000.00 45,051.27 3,770,000.00 罚款支出 20,000.00 257,794.80 20,000.00 税收滞纳金 4,061,898.58 4,061,898.58 其他 1,851.21 4,541.63 1,851.21 合计 8,856,411.79 428,883.70 8,856,411.79 其他说明: 73、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47,905,624.65 147,231,736.72 递延所得税费用 -84,378,842.15 -62,637,992.07 合计 -36,473,217.50 84,593,744.65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185,052,326.57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46,263,081.64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3,862,146.92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1,485,334.63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1,093.38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 损的影响 4,443,475.97 所得税费用 -36,473,217.50 其他说明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6 74、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5、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企业往来款 75,846,479.16 395,274,815.37 投标保证金 96,881,158.70 124,776,851.41 职工还款 13,071,945.61 27,662,527.66 其他 10,072,401.18 122,973,964.61 合计 195,871,984.65 670,688,159.05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企业往来款 147,409,078.72 206,446,171.22 投标保证金 105,345,939.69 146,779,389.86 职工借款 18,989,307.68 285,075,682.10 销售费用 6,114,494.54 7,369,674.59 管理费用 23,811,799.13 23,374,924.54 其他 32,976,149.24 79,710,840.73 合计 334,646,769.00 748,756,683.0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7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定向增发保证金 保理回款 508,439,945.41 票据贴现款 17,312,671.74 返回分红款 7,078,281.82 603,447.80 向大股东借款 9,000,000.00 合计 7,078,281.82 535,356,064.9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退还定向增发保证金 4,000,001.00 支付大股东借款 185,500,000.00 支付保理款 26,213,811.39 合计 215,713,812.39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148,579,109.07 234,388,786.95 加:资产减值准备 338,142,488.92 250,766,721.34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 物资产折旧 2,589,723.73 2,421,500.85 无形资产摊销 277,844.38 266,688.3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6,537,857.81 10,222,883.42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8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073.72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7,113,004.27 1,253,442.5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543,571.2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84,378,842.15 -62,637,992.07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8,149,176.70 6,479,405.6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列) 142,108,194.34 -1,530,597,036.8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列) -757,874,743.21 1,135,955,210.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2,754,255.19 48,519,610.56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动: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46,233,680.97 664,613,937.2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664,613,937.29 222,785,874.8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18,380,256.32 441,828,062.40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其中: -- 其中: -- 其中: --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其中: -- 其中: -- 其中: --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9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46,233,680.97 664,613,937.29 其中:库存现金 584,978.04 1,976,331.0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45,648,702.93 662,637,606.25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6,233,680.97 664,613,937.29 其他说明: 77、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78、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30,438,171.36 因装修装饰合同纠纷被法院冻结、履约 保函的保证金 合计 30,438,171.36 -- 其他说明: 79、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 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80、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0 81、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被购买方名 称 股权取得时 点 股权取得成 本 股权取得比 例 股权取得方 式 购买日 购买日的确 定依据 购买日至期 末被购买方 的收入 购买日至期 末被购买方 的净利润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 元 合并成本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 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购买日账面价值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1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被合并方名 称 企业合并中 取得的权益 比例 构成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 并的依据 合并日 合并日的确 定依据 合并当期期 初至合并日 被合并方的 收入 合并当期期 初至合并日 被合并方的 净利润 比较期间被 合并方的收 入 比较期间被 合并方的净 利润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 单位: 元 合并成本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 元 合并日 上期期末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 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2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新设子公司北京弘高元智众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3月15日,注册 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经济贸 易咨询等。本公司持股比例为60%,智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金鑫持股比 例10%。 新设子公司北京青旅弘高文创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2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本公司持股比例51%, 北京青旅领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 新设子公司北京青旅弘高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3日,注册 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工程咨询。本公司持股比例51%,北京青旅领泽文化发展有限 公司持股比例49%。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北京弘高建筑装 饰工程设计有限 公司 北京 北京市 昌平区 公共装饰设计 100.00% 直接投资 北京弘高元智众 虚拟现实科技有 限公司 北京 北京市 朝阳区 技术开发、咨询、 设计 60.00% 直接投资 北京青旅弘高文 创规划设计咨询 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市 朝阳区 工程咨询、勘察、 设计 51.00% 直接投资 北京青旅弘高工 程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 北京 北京市 朝阳区 工程咨询 51.00% 直接投资 北京弘高建筑装 饰设计工程有限 北京 北京市 公共装饰施工 100.00% 直接投资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3 公司 昌平区 北京弘高泰合数 字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 北京 北京市 朝阳区 服务业 51.00% 直接投资 辽宁弘高建筑装 饰设计工程有限 公司 辽宁 沈阳市 铁西区 公共装饰施工 100.00% 直接投资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注:北京弘高泰合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年度注册资本增加500万元,其中北京弘 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增资10万元,江苏中联奥特莱斯石材城有限公司增资490万 元。增资后,北京弘高泰合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万元,其中北京 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江苏中联奥特莱斯石材城有限公司持股比 例49%。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损益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 派的股利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北京弘高元智众虚拟现 实科技有限公司 40.00% -151,013.06 3,848,986.94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子公司 名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 产 非流动 资产 资产合 计 流动负 债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 计 流动资 产 非流动 资产 资产合 计 流动负 债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 计 北京弘 高元智 众虚拟 现实科 技有限 8,954,51 9.93 675,029. 11 9,629,54 9.04 7,081.68 7,081.68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4 公司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 额 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 额 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 北京弘高元 智众虚拟现 实科技有限 公司 -377,532.64 -377,532.64 -1,294,760.05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 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 营企业投资的会 计处理方法 直接 间接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 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 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5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 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认的损 失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 享的净利润)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直接 间接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6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 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 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 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 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 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与应收款项有关。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应收账款 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客户或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 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 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系保证金、备用金、往来款等,公司对此等款项与相关经济业 务一并管理并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2、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其可能源于 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 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银行借款或向控股股东的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 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 本公司已从多家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借款协议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工具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期末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未折现合同金额 1年以内 1-2年 2年以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7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76,671,852.33 76,671,852.33 应收账款 4,787,819,491.3 3 1,348,315,643.48 1,980,597,714.38 1,458,906,133.47 其他应收款 118,872,420.62 74,709,429.62 15,373,272.09 28,789,718.91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74,197,186.37 74,197,186.37 应付账款 3,061,958,838.5 6 1,643,769,707.36 1,219,537,175.05 198,651,956.15 其他应付款 169,240,567.20 95,326,614.37 60,027,939.14 13,886,013.69 (续上表)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未折现合同金额 1年以内 1-2年 2年以上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679,718,166.78 679,718,166.78 应收账款 5,043,814,746.56 3,133,293,293.89 1,308,653,154.39 601,868,298.28 其他应收款 80,320,743.29 46,351,506.09 10,380,548.95 23,588,688.25 金融负债 143,802,735.43 143,802,735.43 短期借款 429,569,696.84 429,569,696.84 应付账款 3,663,212,463.84 3,214,349,793.62 370,673,697.43 78,188,972.79 其他应付款 365,569,475.65 328,068,510.42 23,033,379.09 14,467,586.14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因汇率变动产生的风险。本公司无外汇风险。 4、资本风险管理 本公司的资本风险管理政策是保障公司持续经营,为股东提供回报和为其他利益相关者 提供利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本公司的资本结构包括短期借款、银行存款及本公司所有者权益。管理层通过考虑资金 成本及各类资本风险而确定资本结构。本公司将通过派发股息、发行新股或偿还银行借款平 衡资本结构。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8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 量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 量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表决权比例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 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八、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9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北京亿龙恒嘉珠宝设计有限公司 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果洛州敦珠格萨尔文化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直接控股子公司 连云港宏逸置业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直接控股子公司 北京东弘易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弘高慧目有重大影响的公司 上海优山美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弘高慧目的控股子公司 北京卓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弘高慧目的控股子公司 诚泓融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弘高慧目的控股子公司 北京弘高新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弘高慧目和实际控制人有重大影响 嘉兴市红石弘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母公司持股 北京中装华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母公司持股 智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母公司直接控股子公司的股东 金鑫 母公司直接控股子公司的股东 江苏中联奥特莱斯石材城有限公司 母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的股东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获批的交易额度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上期发生额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连云港宏逸置业有限公司 星海湖壹号装修工程 23,300,970.87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0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 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 称 受托方/承包方名 称 受托/承包资产类 型 受托/承包起始日 受托/承包终止日 托管收益/承包收 益定价依据 本期确认的托管 收益/承包收益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公司本期向宁波银行借款6,197,186.37元,由弘高慧目用其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提供质押担保, 同时由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宁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 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 称 受托方/承包方名 称 委托/出包资产类 型 委托/出包起始日 委托/出包终止日 托管费/出包费定 价依据 本期确认的托管 费/出包费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 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 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 元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1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拆出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连云港宏逸置业有 限公司 32,387,782.20 应收账款 北京卓盟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8,212.50 应收账款 北京弘高新沃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32,850.00 其他应收 江苏中联奥特莱斯 石材城有限公司 4,900,000.00 其他应收款 智众(深圳)科技有 限公司 3,000,000.00 其他应收款 金鑫 1,000,000.00 (2)应付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利息 弘高慧目 79,737.53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2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止2018年4月16日,本公司无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①弘高装饰被起诉情况如下: 序号 原告 诉讼标的 (元) 起诉理由 截止2017年12 月31日案件状 态情况 截止报告出具 日案件状态情 况 起讼日期 诉讼其他事项 1 青岛三利集团 有限公司 7,900,106.99 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纠纷 二审审理中 二审审理中 2013/6/20 2 邯郸市博地房 地产开发有限 2,990,000.00 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纠纷 再审申请中 再审申请中 2015/1/19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3 公司 3 反诉人:天津 安泰民生文化 发展有限公司 30,443,134.80 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纠纷 一审重审中 一审重审中 2016/3/31 4 欧华玛新型建 材(北京)有 限公司 2,428,966.00 买卖合同纠纷 一审审理中 二审审理中 2016/5/23 5 反诉人:河南托 斯卡纳酒店管 理有限公司 13,868,605.69 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纠纷 一审重审中 一审重审中 2016/6/1 6 威海纺织集团 进出口有限责 任公司 11,500,000.00 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纠纷 案件已审结 案件已结 2016/9/26 7 北京森洪利装 饰工程有限公 司 1,195,469.61 买卖合同纠纷 二审审理中 一审重审中 2016/10/9 8 中业天成(北 京)电力工程有 限公司 1,849,611.63 买卖合同纠纷 一审审理中 一审审理中 2016/11/14 9 北京龙盈大自 然商贸有限公 司 1,078,988.51 买卖合同纠纷 一审审理中 二审审理中 2017/2/15 10 三边俱乐部管 理(北京)有限 公司 8,651,563.37 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纠纷 一审审理中 一审审理中 2017/5/9 11 沈阳飞仕达科 技实业有限公 司 1,170,800.00 买卖合同纠纷 一审审理中 案件已结 2017/6/15 12 北京龙盈大自 然商贸有限公 司 1,078,988.51 买卖合同纠纷 一审审理中 二审审理中 2017/6/16 13 北京东方百士 电子有限公司 3,189,059.53 买卖合同纠纷 一审审理中 一审审理中 2017/7/20 14 北京一轻研究 院 3,811,400.00 买卖合同纠纷 一审审理中 一审审理中 2017/10/11 15 北京居然之家 装饰工程有限 公司 27,969,377.24 装饰装修合同 纠纷 一审审理中 一审审理中 2018/1/11 16 江苏中欧木饰 工程有限公司 2,173,347.38 装饰装修合同 纠纷 一审审理中 一审审理中 2018/1/23 17 青岛三利集团 800,000.00 建设工程施工 一审审理中 一审审理中 2015/4/20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4 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18 青岛三利集团 有限公司 900,000.00 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纠纷 一审审理中 一审审理中 2015/4/20 19 青岛三利集团 有限公司 600,000.00 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纠纷 一审审理中 一审审理中 2015/4/20 20 北京东方凯旋 木业有限公司 656,970.00 买卖合同纠纷 一审重审中 一审重审中 2015/7/13 21 北京京申申泰 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 331,475.00 买卖合同纠纷 一审审理中 二审审结,待 执行 2015/12/11 22 北京华润鲁艺 科兴家具有限 公司 588,186.00 买卖合同纠纷 一审判决已出, 等上诉 二审审理中 2016/6/13 23 北京乐蓓君临 教育咨询有限 公司 0.00 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纠纷 一审审理中 一审审理中 2016/7/13 24 北京东方万隆 家具有限公司 971,500.00 买卖合同纠纷 二审审理中 二审审理中 2016/8/29 25 北京市仲航金 属结构厂 421,174.00 买卖合同纠纷 一审审理中 一审审理中 2017/2/8 26 北京邦茂联筑 建材有限公司 135,005.96 买卖合同纠纷 二审审理中 二审审理中 2017/5/9 27 锦桓泰(北京) 文化传播有限 公司 146,452.64 买卖合同纠纷 二审审理中 二审审理中 2017/5/11 28 北京立家美居 建材有限公司 467,964.81 买卖合同纠纷 一审审理中 一审审理中 2017/5/18 29 邦尼工贸(北 京)有限公司 339,528.00 买卖合同纠纷 二审审理中 二审审理中 2017/5/19 30 上海玉阳陶瓷 有限公司 673,038.14 买卖合同纠纷 一审审理中 二审审理中 2017/6/12 31 冯广昌 62,969.34 劳动争议纠纷 一审审理中 一审审理中 2017/6/21 32 北京大地庄园 电气有限公司 143,000.00 买卖合同纠纷 一审判决已出, 等上诉 二审审理中 2017/7/13 33 北京中消长城 消防安全工程 有限公司 269,772.21 买卖合同纠纷 一审审理中 二审审理中 2017/7/19 34 北京利妳来商 贸有限公司 159,262.00 买卖合同纠纷 二审审理中 二审审理中 2017/7/28 35 深圳市力特实 业发展有限公 675,000.00 买卖合同纠纷 一审判决已出, 待上诉 二审审理中 2017/8/17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5 司 36 北京特普丽装 饰装帧材料有 限公司 412,431.92 买卖合同纠纷 一审判决已出, 待上诉 案件已结 2017/9/4 37 甘肃巨亿新能 源建设有限公 司 123,506.63 买卖合同纠纷 一审判决已出, 待上诉 二审审理中 2017/9/11 38 沈阳市闽南石 材城星恒兴顺 石材经营部 965,819.30 买卖合同纠纷 一审判决已出, 待上诉 二审审理中 2017/10/23 39 马乃毕又 320,006.00 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纠纷 再审审理中 再审审理中 2017/10/23 40 北京盈祥鼎瑞 建筑装饰材料 有限公司 232,183.55 买卖合同纠纷 一审审理中 一审审理中 2017/12/1 41 梅森博格(深 圳)商贸有限公 司 72,951.09 买卖合同纠纷 一审审理中 一审审理中 2017/12/18 42 北京晶晶岛照 明器材经营部 458,959.60 买卖合同纠纷 一审审理中 一审审理中 2017/12/22 43 北京市永明创 业装饰材料有 限公司 129,268.05 买卖合同纠纷 一审审理中 一审审理中 2017/12/26 44 江苏肯帝亚森 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122,190.00 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纠纷 无 一审判决已 出,案件已审 结,款未付。 2018/1/17 45 北京荣盛泰达 不锈钢商贸中 心 80,093.87 买卖合同纠纷 无 一审审理中 2018/1/19 46 江苏新赛欧地 板有限公司 123,023.00 买卖合同纠纷 无 一审审理中 2018/1/19 47 许长发 劳动争议纠纷 无 一审审理中 2018/1/23 48 何概 122,000.00 装饰装修合同 纠纷 无 一审审理中 2018/1/26 49 王庆辉 170,683.34 劳动争议纠纷 无 一审审理中 2018/2/22 50 北京京顺源建 筑设备租赁站 (个体工商户) 123,997.60 建筑设备租赁 纠纷 无 案件已结 2018/2/22 ②弘高装饰为原告的诉讼事项情况如下: 序号 被告 诉讼标的(元) 起诉理由 截止2017年12月31日 截止报告出具日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6 案件状态 案件状态情况 1 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廊坊 党校工作组 28,180,000.0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纠纷 执行中 执行中 2 东方通汇(北京)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 3,319,613.00 设计合同纠纷 执行中 执行中 3 河北盛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10,872.4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纠纷 执行中 执行中 4 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 102,078,679.3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纠纷 一审审理中 一审审理中 5 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 103,048,623.1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纠纷 一审审理中 一审审理中 6 北京鸿业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60,000.00 买卖合同纠纷 一审审理中 一审审理中 7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天津安泰民生文化发展有限公 司 20,294,939.0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纠纷 一审重审中 一审重审中 8 河南托斯卡纳酒店管理有限公 司 13,868,605.6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纠纷 一审重审中 一审重审中 9 北京乐蓓君临教育咨询有限公 司、王靓、翟涛涛 2,100,000.0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纠纷 一审审理中 一审审理中 10 中业天成(北京)电力工程有限 公司 429,542.85 买卖合同纠纷 一审审理中 一审审理中 11 大连世和国际车城有限公司 396,050.00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二审审理中 二审审理中 12 上海玉阳陶瓷有限公司 2,918,505.00 买卖合同纠纷 一审审理中 二审审理中 13 北京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065,037.15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一审审理中 一审审理中 14 北京华润新镇置业有限责任公 司 5,310,454.0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纠纷 一审审理中 已和解,案件已 结。 15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45,992,289.4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纠纷 一审审理中 一审审理中 16 天津水上硅谷股份有限公司 2,496,417.0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纠纷 无 案件已和解 17 北京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0,000.00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无 一审审理中 18 北京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000.00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无 一审审理中 19 北京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973,400.44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无 一审审理中 20 北京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18,851.35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无 一审审理中 21 北京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97,650.84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无 一审审理中 22 北京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890,651.43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无 一审审理中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7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 元 项目 内容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 响数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 元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 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处理程序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 项目名称 累积影响数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批准程序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8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 元 项目 收入 费用 利润总额 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终止经营 利润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根据经营管理情况,本公司划分为管理总部、装饰施工业务和装饰设计业务,采用的会 计政策同本附注四披露的相关会计政策。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 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 元 项目 装饰施工业 务 装饰设计业 务 管理总部业 务 2017 年装 饰设计合并 2017 年装 饰设计及总 部合并 2016 年装 饰设计合并 2016 年装 饰设计及总 部合并 分部间抵销 合计 流动资产 4,425,279,4 94.13 264,629,652 .37 4,593,057,3 86.52 105,819,292 .60 4,593,057,3 86.52 资产总额 4,641,142,4 94.03 435,785,107 .13 4,892,620,6 49.73 193,274,484 .05 4,892,620,6 49.72 流动负债 3,920,095,7 49.41 187,177,379 .02 4,001,453,8 35.83 105,819,292 .60 4,001,453,8 35.83 负债总额 3,920,095,7 49.41 187,177,379 .02 4,001,453,8 35.83 105,819,292 .60 4,001,453,8 35.83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9 净资产 721,046,744 .62 248,607,728 .11 891,166,813 .90 87,455,191. 45 891,166,813 .89 主营业务收 入 1,648,352,4 74.95 121,999,970 .06 1,648,352,4 74.95 1,770,352,4 45.01 主营业务成 本 1,393,320,8 33.66 89,384,979. 70 1,393,320,8 33.66 1,482,705,8 13.36 流动资产 115,948,616 .13 4,601,622,1 09.54 116,338,413 .04 资产总额 139,557,184 .59 4,919,468,9 70.31 122,338,413 .04 流动负债 81,375,846. 86 3,966,498,3 51.33 116,338,413 .04 负债总额 81,375,846. 86 3,966,498,3 51.33 116,338,413 .04 净资产 58,181,337. 73 952,970,618 .99 6,000,000.0 0 主营收入 1,525,722,3 47.92 主营成本 1,238,075,7 16.27 流动资产 5,435,550,0 07.63 261,541,743 .10 5,599,230,5 05.22 101,824,404 .60 资产总额 5,577,498,9 98.38 439,952,285 .28 5,832,051,3 93.02 189,363,049 .73 流动负债 4,724,379,4 25.45 190,561,592 .51 4,813,116,6 13.36 101,824,404 .60 负债总额 4,724,379,4 25.45 190,561,592 .51 4,813,116,6 13.36 101,824,404 .60 净资产 853,119,572 .93 249,390,692 .77 1,018,934,7 79.66 87,538,645. 13 主营收入 3,509,092,6 42.67 127,887,191 .75 3,636,979,8 34.42 主营成本 2,867,161,1 01.85 77,383,864. 83 2,944,544,9 66.68 流动资产 223,111,854 .84 5,603,075,6 96.00 219,266,664 .06 资产总额 226,748,032 .48 5,839,532,7 61.44 219,266,664 .06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0 流动负债 160,111,365 .91 4,753,961,3 15.21 219,266,664 .06 负债总额 160,111,365 .91 4,753,961,3 15.21 219,266,664 .06 净资产 66,636,666. 57 1,085,571,4 46.23 主营收入 3,636,979,8 34.42 主营成本 2,944,544,9 66.68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弘高慧目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为 310,811,006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30.30%,其中:质押 220,434,7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49%,占其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70.92%;冻结 310,811,0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3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 100%。大股东履行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尚需注销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139,203,893 股,其中弘高慧目尚需注销70,782,809 股,上述被冻结的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业绩承诺股份补偿,上述股份被冻结事项导致大股东暂时无法实施股份的注销补偿。 (2)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弘高中太持有本公司股份300,440,5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29%,其中:质押203,691,0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6%,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67.80%; 冻结300,440,5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处于司法轮候冻结 状态的股份为300,440,546股。大股东履行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尚需注销的股份数 量合计为139,203,893股,其中弘高中太尚需注销68,421,084股,上述被冻结的股份涉及重大资 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上述股份被冻结事项导致大股东暂时无法实施股份的注销补偿。 (3)2016年06月2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宁、甄建涛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 的《调查通知书》(京调查字16037号、京调查字16038号),因涉嫌违法违规,根据证券、 期货、基金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决定对实际控制人立案调查。该立案调查截止审计报告出 具日尚未有最终结论,企业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会对企业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1 8、其他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2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67,109,8 12.54 100.00% 219,668. 10 33.00% 66,890,14 4.44 162,472 ,611.08 100.00% 43,375.30 -0.03% 162,429,23 5.78 合计 67,109,8 12.54 100.00% 219,668. 10 33.00% 66,890,14 4.44 162,472 ,611.08 100.00% 43,375.30 5.00% 162,429,23 5.78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3,133,361.92 156,668.10 5.00% 1 至 2 年 630,000.00 63,000.00 10.00% 合计 3,763,361.92 219,668.1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3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67,109,812.54 162,472,611.08 合计 67,109,812.54 162,472,611.08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账龄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 及依据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4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2,826,000,000.00 444,200,000.00 2,381,800,000.00 2,820,000,000.00 444,200,000.00 2,375,800,000.00 合计 2,826,000,000.00 444,200,000.00 2,381,800,000.00 2,820,000,000.00 444,200,000.00 2,375,800,000.00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值准 备 减值准备期末余 额 北京弘高建筑装 饰工程设计有限 公司 2,820,000,000.00 2,820,000,000.00 444,200,000.00 北京弘高元智众 虚拟现实科技有 限公司 6,000,000.00 6,000,000.00 合计 2,820,000,000.00 6,000,000.00 2,826,000,000.00 444,200,000.00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 元 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 确认的投 资损益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 变动 宣告发放 现金股利 或利润 计提减值 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其他说明: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5 5、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90,000,000.00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535,753.42 合计 535,753.42 90,000,000.00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300,730.00 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理委员会等奖 励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543,571.2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854,702.24 减:所得税影响额 -481,460.1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0.05 合计 -5,528,940.9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68% -0.14 -0.14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12% -0.14 -0.14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 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7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董事长签名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上公司官方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上述文件置备于公司证券部备查。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何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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