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
_2004_
瓦轴
B_
B2004
年年
报告
_2005
04
25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二 00 四年年度报告(境内)
(报告期:2004 年 1 月 1 日-2004 年 12 月 31 日)
董事长(签章):
二 00 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王忠敏先生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苏绍礼先生代行董
事权利;独立董事武春友先生、李延喜先生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共同
委托独立董事张丽女士代行董事权利。
2004 年度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长王路顺、总经理邵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兴海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2
目 录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3
第二章 会计数据与业务数据摘要 4
第三章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6
第四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8
第五章 公司治理结构 12
第六章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13
第七章 董事会报告 14
第八章 监事会报告 25
第九章 重要事项 27
第十章 财务报告 31
第十一章 备查文件目录 82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3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境内正文)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公司中文名称: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中文简称:瓦轴股份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Wafangdian Bearing Company Limited
公司英文名称缩写:WBC
2.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路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兴海
证券事务代表: 苏绍礼
联系地址:中国辽宁省瓦房店市北共济街一段1号
咨询电话:0411-85509888-3373
传 真:0411-85500794
电子信箱:zwz214@
4.公司注册地址:中国辽宁省瓦房店市北共济街一段1号
公司办公地址:中国辽宁省瓦房店市北共济街一段1号
邮 政 编 码 :116300
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zwz-
公司电子信箱:zwz214@
5.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香港《大公报》
登 载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的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国 际 互 联 网 网 址 :
http//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投资证券部
6.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瓦轴B
股票代码:200706
7.其他有关资料
(1) 公司首次注册日期为:1997 年 3 月 20 日
公司首次注册地址为:中国辽宁省瓦房店市北共济街一段1号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大工商企法字 24239971-2
(3) 税务登记号码:国税大字 2102812242399712
(4)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办公地址:
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深圳滨河大道 5020 号证券大厦 16 层。
香港何锡麟会计师事务所:香港皇后大道西 2 至 12 号联发商业中心 3 楼
303-4 室及 25 楼。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4
第二章 会计数据与业务数据摘要
一、公司本年度主要经济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利润总额:
45,847,304.72
净利润:
34,850,990.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45,851,134.38
主营业务利润:
299,826,360.69
其它业务利润:
14,828,762.21
营业利润:
38,838,552.85
投资收益:
16,366,020.16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支净额:
-9,357,268.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2,049,825.3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37,071,263.0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中扣除的项目及涉及金额:
出售、处置部门或被投资单位所得收益 4,903,529.29 元,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 524,616.60
元,债务重组损失-13,813,835.41 元,其他非经常性收益(损失) -2,614,454.32 元。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境内、外注册会计师审定的二零零四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差异
调节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净值
经营成果
2004.12.31
2004
境外注册会计师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基准
审定的资产净值/净利润
RMB 106,919.9
RMB 3,669.4
差异调节项目
--债务重组收益
---
(121.5)
--联营公司交易之未实现利润
177.5
(22)
--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
---
(40.8)
调节净增(减)额
177.5
(184.3)
境内注册会计师按《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
计制度》为基准审定的资产净值/净利润
RMB 107,097.4
RMB 3,485.1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5
二、截止报告期公司三年的主要会计资料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03 年
2002 年
指标项目
2004 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主营业务收入
1,564,534,299.93
1,246,487,394.94
1,246,487,394.94 1,098,987,244.10 1,098,987,244.10
净利润
34,850,990.54
28,130,092.34
28,130,092.34
14,708,409.30
12,075,242.02
总资产
2,204,736,208.26 2,098,581,430.95 2,107,125,430.95 2,041,384,505.75 2,029,711,526.34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070,973,379.74 1,035,855,717.34
1,044,399,717.34 1,014,080,379.06 1,012,307,399.65
每股收益
0.106
0.085
0.085
0.045
0.037
加权平均每股收益
0.106
0.085
0.085
0.045
0.0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
益
0.139
0.096
0.096
0.051
0.041
每股净资产
3.25
3.14
3.16
3.07
3.07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3.12
3.01
3.04
2.91
2.9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0.34
0.32
0.32
0.29
0.29
净资产收益率%
3.25
2.72
2.69
1.44
1.19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3.28
2.74
2.74
1.45
1.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5,851,134.38
31,759,810.95
31,759,810.95
16,653,812.90
13,661,673.28
三、按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的通知
要求,编制的公司 2004 年年度的利润分配表附表: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项目
报告期利润
(人民币元)
2004年 2003年 2004年 2003年 2004年 2003年 2004年 2003年
主营业务利润
299,826,360.69
28.00
24.67
28.24
25.10 0.9086 0.7807 0.9086 0.7807
营业利润
38,838,552.85
3.63
2.99
3.66
3.04 0.1177 0.0947 0.1177 0.0947
净利润
34,850,990.54
3.25
2.69
3.28
2.74 0.1056 0.0852 0.1056 0.08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5,851,134.38
4.28
3.04
4.32
3.09 0.1389 0.0962 0.1389 0.0962
四、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及变化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金
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
期初数
330,000,000.00 526,478,325.56 28,257,425.27 14,128,712.64 145,535,253.87 1,044,399,717.34
本期增加
-
1,622,671.86
3,562,735.94
1,781,367.97
19,606,886.63
26,573,662.40
本期减少
-
-
-
-
-
-
期末数
330,000,000.00 528,100,997.42 31,820,161.21 15,910,080.61 165,142,140.50 1,070,973,379.74
变动原因
债务重组收益等
本期计提
本期计提
本期利润结转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6
第三章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内股本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表:
数量单位:股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增发
其他
小计
本次变动后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 发起人股份
200,000,000
200,000,000
其中:
国家拥有股份
200,000,000
200,000,00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200,000,000
200,000,00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130,000,000
130,000,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30,000,000
130,000,000
三、股份总数
330,000,000
330,000,000
2.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发行种类: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
发行日期:1997 年 2 月 27 日
发行价格:社会公众股以每股 B 股 2.66 港元认购,公司战略投资者
AKTIEBOLAGET SKF 以 3.575 港元认购。
发行数量:330,000,000 股
上市日期:1997 年 3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3.公司自上市以来至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配股、送股、增发等情况。股本未
发生改变。
4.公司无任何现存的内部职工股。
二、股东情况
1.截止本年度末公司登记在册股东共计 12,300 户。其中国有股股东 1 名,
社会公众股东 12,299 户。
2.截止本年度末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7
单位:股
名次
股东名称
本期末持股数
占总股本
比例
期内持股变动
增减(+/-)
股份性质
1 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0
60.60%
0
国有法人股
2 AKTIEBOLAGET SKF
65,000,000
19.70%
0
外资股
3 王俊刚
543,600
0.16%
0
外资股
4 李俊成
303,900
0.09%
-5,200
外资股
5 钟连娣
228,400
0.07%
0
外资股
6 何雁飞 HE YANFEI
200,300
0.06%
0
外资股
7 王卫红
200,000
0.06%
0
外资股
8 陈镜坤
194,000
0.06%
0
外资股
9 陈灿明
182,520
0.06%
0
外资股
10 WU,KIN YEUK 胡建跃
180,000
0.05%
-12,900
外资股
注:(1)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第一大股东与其它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他股东间不详。
(2)报告期内,公司战略投资者 AKTIEBOLAGET SKF 所认购的股份,1999 年冻结期已满,
报告期内尚未办理解冻手续。
3.控股股东情况介绍:
(1)第一大股东情况介绍:
名称: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路顺
成立日期:1995 年
主要业务和产品:轴承、机械设备、汽车零配件及相关产品。
注册资本:360,000,000 元人民币
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大连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地址为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 576 号,主任为王春。
(2)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
100%控股
60.6%控股
4.持股 10%(含 10%)以上法人股东介绍
名称:AKTIEBOLAGET SKF(瑞典斯凯孚公司)
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8
法定代表人:Tom Gohnstone( 汤姆.强斯顿)
成立日期:1907 年
主要业务和产品:生产轴承、密封件及其相关产品,以及提供相关服务。
注册资本:1,423,000,000 瑞典克郎
股权结构:共有公司股票合计 113,837,767 股,其中分 A、B 股,其中 A 股
占 18.7%,B 股占 81.3%。
5、截止本年度末公司前 10 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名次
股东名称
年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1
AKTIEBOLAGET SKF
65,000,000
B
2
王俊刚
543,600
B
3
李俊成
303,900
B
4
钟连娣
228,400
B
5
何雁飞 HE YANFEI
200,300
B
6
王卫红
200,000
B
7
陈镜坤
194,000
B
8
陈灿明
182,520
B
9
WU,KIN YEUK 胡建跃
180,000
B
10
林永忠
176,000
B
注: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与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前十名流通股股东
之间,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与其它股东之间关联关系不详。
6.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第四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时间
王路顺
董事长
男
54
2003.6-2006.6
江忠元
副董事长
男
52
2003.6-2006.6
邵阳
董事、总经理
男
38
2003.6-2006.6
王忠敏
董事
男
41
2003.6-2006.6
张兴海
董事、总会计师、董秘
男
36
2003.6-2006.6
苏绍礼
董事
男
53
2003.6-2006.6
Gunnar Gremlin 董事
男
60
2003.6-2006.6
唐裕荣
董事
男
42
2003.6-2006.6
贵立义
独立董事
男
61
2003.6-2006.6
张丽
独立董事
女
44
2003.6-2006.6
李延喜
独立董事
男
34
2003.6-2006.6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9
武春友
独立董事
男
59
2003.6-2006.6
张家义
监事会主席
男
56
2003.6-2006.6
蔡芝安
监事
男
56
2003.6-2006.6
孙娜娟
监事
女
36
2003.6-2006.6
魏丽芳
监事、职工代表
女
49
2003.6-2006.6
李志信
监事、职工代表
男
34
2003.6-2006.6
高永洋
副总经理
男
51
2003.6-2006.6
单世凯
副总经理
男
47
2003.6-2006.6
孟伟
副总经理
男
37
2003.6-2006.6
说明:
(1) 董事、监事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
在股东单位任职职务
任职期间
王路顺
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1998 年 12 月至今
江忠元
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2000 年 5 月至今
王忠敏
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000 年 4 月至今
张家义
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
1995 年 10 月至今
蔡芝安
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1999 年 5 月至今
孙娜娟
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
1998 年 8 月至今
Gunnar Gremlin
SKF(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3 年 8 月至今
唐裕荣
AB SKF 工业部市场总监
2004 年 4 月至今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和在除股东单位外的其他
单位的任职或兼职情况
1、董事
王路顺先生,高级工程师,1995 年起历任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董事长,现任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大连斯凯
孚瓦轴轴承有限公司董事长,瓦房店荣泰工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瓦房店
宏达等速万向节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大连光洋瓦轴汽车轴承有限公司董事长,
瓦房店通用轴承有限公司董事长。
江忠元先生,1986 年起曾任大连市经委企业处处长,现任瓦房店轴承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党委书记,瓦房店轴承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长,瓦房店轴承动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瓦房店轴承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瓦房店轴承砂轮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忠敏先生,高级工程师,1998 年起历任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瓦房店通用
轴承有限公司董事。
邵阳先生,高级工程师,1999 年起历任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10
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大连斯凯孚瓦
轴轴承有限公司董事,瓦房店轴承精密锻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张兴海先生,高级会计师,1998 年起曾任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
计师兼董事会秘书,现任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
瓦房店通用轴承有限公司董事。
苏绍礼先生,经济师,1997 年起历任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部长、投资证券部部长、董事,现任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经营管理部
部长兼投资证券部部长,大连斯凯孚瓦轴轴承有限公司董事,瓦房店通用轴承有
限公司董事,瓦轴集团辽阳轴承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古纳.古蓝林先生,1984 年起历任 SKF 德国公司财务董事,SKF lndustrie SpA
公司副总经理,Ovako 钢厂总裁,AB SKF 执行副总裁,现任斯凯孚(中国)投资
有限公司总经理,大连斯凯孚瓦轴轴承有限公司董事。
唐裕荣先生,1989 年起历任 SKF 中国有限公司经理、总经理,现任 AB SKF
工业部市场总监,大连斯凯孚瓦轴轴承有限公司董事。
贵立义先生,教授,1981 年至今任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系主任、教授,1986
年至今在辽宁双护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00 年至今在大连天途有限电视网络
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张丽女士,会计教授,1992 年至今在大连职业技术学院任教师,1997 年至
今在大连市企业管理干部培训领导小组兼任副教授。
李延喜先生,会计副教授,CPA,1992 年至今在大连理工大学任教师,现任
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2001 年至今在大连海华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兼任副主任,2003 年至今在大连理工大学科技大厦任董事兼秘书。
武春友先生,教授,1980 年至今在大连理工大学任教师,现任大连理工大
学管理学院院长,1999 年至今在国家教委管理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兼任委员,1996
年至今在中国高校价值工程研究会兼任会长,1999 年至今在大连市企业管理咨
询研究会兼任会长,2002 年至今在辽河金马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2、监事
张家义先生,高级经济师,1992 年起历任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
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蔡芝安先生,政工师,1997 年起历任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副部
长、部长,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事部部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现任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
孙娜娟女士,高级会计师,1997 年起历任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11
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部长,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
稽查部部长,现任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会计师、财务
稽查部部长。
魏丽芳女士,高级工程师,1998 年起历任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滚子分
厂技术厂长、书记,现任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滚子分厂厂长兼书记。
李志信先生,会计师,1999 年起历任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资
产清理办公室科长,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现任瓦房店轴承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部长助理。
3、高级管理人员
高永洋先生,经济师,1991 年起历任华美轴承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
记,宏达等速万向节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现任瓦房店轴承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瓦房店轴承精密钢球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单世凯先生,经济师,1995 年起历任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部长、
总经理助理,现任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孟伟先生,工程师,1996 年起历任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模具公司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装备公司总经理,现任瓦
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情况
1、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均是其作为公司行政管理人员的收入。
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总额为 263,880
元,金额最高的前三名董事的报酬总额为 114,240 元,金额最高的前三名高级管
理人员的报酬总额为 126,720 元。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 36,000 元人民币(其中包
括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年度报酬区间及人数
年度报酬在 3 万元以上的 4 人;年度报酬在 2 万元-3 万元之间的 3 人;年
度报酬在 1.5 万-2 万元之间的 1 人。
3、不在本公司领取报酬人员情况
(1) 下列人员在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报酬和津贴:
王路顺、江忠元、蔡芝安、张家义、孙娜娟、王忠敏
(2)下列人员在 AKTIEBOLAGET SKF 公司领取报酬和津贴:
Gunnar Gremlin、唐裕荣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12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五、员工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员工总数 8303 人。
1、按专业构成分类:
生产人员
销售人员
技术人员
财务人员
行政人员
其他
人数
6516
230
211
60
610
676
比例%
78.5
2.8
2.5
0.7
7.4
8.1
2、按公司在职职工学历分类:大专以上学历 1419 人,中专、中技及高中
学历 2822 人。
3、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为:1356 人。
第五章 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规范公司运作,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1、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的形成符合规定。
2、公司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对预算、采购、物流、销售等形成内部约束
机制,并严格执行。
3、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及财务等方面五分开情况:
(1) 公司具有独立的经营能力,业务与控股股东分开;
(2) 公司在人员、劳动及工资管理方面独立,有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除本公司的母公司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任本公司的董事长外,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均与控股股东分开。
(3) 公司生产体系、辅助生产体系、配套设施独立于控股股东。
(4) 本公司在财务上已经与控股股东分开,进行独立核算,独立依法纳税。
(5) 公司已经建立了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组织机构。
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的四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
职权,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
意见,并且分别从法律和专业的角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提出建议,维护公司和全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13
体股东的利益。
1、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
(次)
委托出席
(次)
缺席
(次)
备注
贵立义
4
4
0
0
张丽
4
4
0
0
李延喜
4
3
1
0
武春友
4
2
2
0
2、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四名独立董事未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第六章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本公司共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和两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公司于 2003 年 12 月 27 日发出召开 200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2004 年 1 月 28 日,大会在瓦轴集团
办公大楼 309 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三名,共代表股份
26,513.52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80.34%,公司 8 名董事、2 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由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均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未参与表决。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钢球分厂资产进行剥离转让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瓦轴集团向股份公司收取 ZWZ 商标使用费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钢球分厂的《资产转让合同书》;
4、审议通过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本次会议公告于 2004 年 1 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香港《大
公报》。
二、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公司于 2004 年 2 月 27 日发出召开 2004 年
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2004 年 3 月 31 日,大会在上海北京东
路 689 号东银大厦 29 楼 P-T 座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三名,共代
表股份 26,513.52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80.34%,公司 3 名董事、1 名监事列席
了会议。由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均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瓦房店轴承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未参与表决。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锻压分厂资产进行剥离转让的议案;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14
2、审议通过了锻压分厂的《资产转让合同书》。
本次会议公告于 2004 年 4 月 1 日的《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香港《大
公报》。
三、年度股东大会情况:公司于 2004 年 5 月 20 日发出关于召开 2003 年度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2004 年 6 月 23 日上午 9 时,大会在瓦轴集团公司 309
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名,共代表股份 26,513.52 万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80.34%,公司 8 名董事、2 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3 年度董事会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3 年度监事会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4 年生产经营计划(包括财务预算)议案;
7、审议通过了聘请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议案;
本次会议公告于 2004 年 6 月 24 日的《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香港《大
公报》。
第七章 董事会报告
一、公司经营情况
1、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按国内会计制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3,485 万元;
按国际会计制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3,669 万元。
(2) 因为会计政策变化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
答第 5 号——分别按国内外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差异及其披露》规定,除非
受到不同的股票上市地有关的会计准则或专业惯例不同等特殊因素的限制,同一
管理层对同一会计期间的同一事项不应采用不同的备选会计政策。因此,经本公
司董事会决议,本公司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将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由
原来的应付税款法变更为纳税影响会计法之债务法。对于该项会计政策变更,本
公司业已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期初留存收益和递延税款。该项会计政策变更
的累积影响为 8,544,000.00 人民币元,调增了二零零三年期初留存收益计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15
8,544,000.00 人民币元,其中年初未分配利润计 7,262,400.00 人民币元。
2、公司经营情况
(1) 公司主营业务的范围及其经营状况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轴承、机械设备、汽车零配件及相关产品的制造和销售,
机械设备和房屋的租赁,轴承和相关机械设备及计量仪器、仪表的检测。 公司
形成集生产、供应、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企业机制。
(2)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构成如下:
1) 按行业
序号
行业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主营业务成本(万元)
主营业务毛利(万元)
国内
115,466.24
85,975.92
29,490.32
1
铁路轴承
29,329.47
23,684.90
5,644.57
2
汽车轴承
27,298.27
23,707.10
3,591.17
3
冶金、矿山轴承
34,888.06
23,895.44
10,992.61
4
机床、电机轴承
8,112.98
5,165.85
2,947.14
5
通用轴承
15,837.45
9,522.63
6,314.82
出口
26,647.21
27,490.16
-842.95
2) 按产品
序号
产品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主营业务成本(万元)
主营业务毛利(万元)
1
轴承
142,113.45
113,466.08
28,647.37
2
零配件
14,339.98
12,419.37
1,920.61
合计
156,453.43
125,885.45
30,567.98
3) 按地区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毛利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产品销售
RMB 1,421,134,476.90 90.83% RMB1,134,660,806.28
90.13% RMB 286,473,670.62
93.72%
—出口销售
266,472,117.85 17.03%
274,901,643.91 21.83%
(8,429,526.06)
(2.75%)
—国内销售
1,154,662,359.05 73.80%
859,759,162.37
68.30%
294,903,196.68
96.47%
其中:北方
433,487,324.73 27.71%
327,446,608.25 26.01%
106,040,716.48
34.69%
南方
244,094,099.10 15.60%
182,808,748.87 14.52%
61,285,350.23
20.05%
华东
385,330,850.08 24.63%
285,327,821.56 22.67%
100,003,028.52
32.71%
西部
91,750,085.14
5.86%
64,175,983.69
5.10%
27,574,101.45
9.02%
工业性作业收入
143,399,823.03
9.17%
124,193,712.78
9.87%
19,206,110.25
6.28%
RMB 1,564,534,299.93 100.00% RMB1,258,854,519.06 100.00% RMB 305,679,780.87 100.00%
2003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毛利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产品销售
RMB 1,059,008,103.69
84.96% RMB 835,709,490.92
84.91% RMB 223,298,612.77
85.15%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16
—出口销售
156,789,003.19
12.58%
165,937,855.35
16.86%
(9,148,852.16)
(3.49%)
—国内销售
902,219,100.50
72.38%
669,771,635.57
68.05%
232,447,464.93
88.64%
其中:北方
377,188,313.44
30.26%
284,181,639.65
28.87%
93,006,673.79
35.47%
南方
196,510,534.72
15.77%
144,320,100.75
14.66%
52,190,433.97
19.90%
华东
269,367,979.58
21.60%
197,827,633.04
20.11%
71,540,346.54
27.28%
西部
59,152,272.76
4.75%
43,442,262.13
4.41%
15,710,010.63
5.99%
工业性作业收入 187,479,291.25
15.04%
148,538,075.78
15.09%
38,941,215.47
14.85%
RMB 1,246,487,394.94 100.00% RMB 984,247,566.70
100.00% RMB 262,239,828.24 100.00%
(3) 主要产品及其市场占有率情况
1) 公司主要产品即轴承,市场占有率情况:
序号
产品名称
市场占有率(%)
1
铁路轴承
38
2
汽车轴承
32
3
冶金、矿山轴承
25
4
机床、电机轴承
28
5
通用轴承
15
2)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或其结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前一报告期没
有发生较大变化。
3、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1) 本公司拥有的控股公司概况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注册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拥有
权益
主营业务
经济性质或类型 法定代表人
瓦通公司
大连瓦房店市北共
济街一段 1 号
1996.03.28
USD 4,510,000 75%
生产轴承及相关
产品
中外合资
王路顺
辽轴公司
辽阳市白塔区卫国
路 61 号
1996.11.22
RMB 19,350,000 100%
生产销售轴承及
机械制造
有限责任公司
冯立杰
2) 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单位:人民币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权益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辽轴公司
100%
76,710,902.90
239,085.18
204,714.07
瓦通公司
75%
33,321,068.99
833,817.89
833,817.89
大连斯凯孚瓦轴轴承有限公司
49%
205,217,593.53
42,131,355.86
33,386,939.12
上海振鑫瓦轴机电销售有限公司
40%
7,146,623.46
19,573.16
16,049.97
上海爱姆意机电设备连锁有限公司
4.76%
176,922,021.88
21,289,830.76
21,229,866.85
3) 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 10%以上的控股或参股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参股公司名称
大连斯凯孚瓦轴轴承有限公司
本期贡献的投资收益
16,359,600.17
占上市公司净利润的比重
46.94%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球面滚子轴承
参股公司
净利润
33,386,939.12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17
4、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1) 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 40,424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
比例为 48.01%;
(2) 本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为 20,916 万元,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
例为 13.37%。
5、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2004 年面对钢材涨价,生产成本增长的不利因素,公司积极以市场为中心,
调整产品结构,开发新产品;强化市场营销服务网络建设,改善市场结构,提高
产品市场占有率;积极调整经济运营状态,促使企业财务状况稳健发展;加强客
户信用等级管理,加大货币划回力度,控制应收帐款的上升,使生产经营稳步增
长。
二、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02 年,公司 B 股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承诺投资项目中。因此,2004
年公司没有募集资金使用。
2、公司非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在 2004 年,公司自筹资金 8033 万元进行技术改造,其中在原主要募集资金
改造项目的铁路轴承改造项目投入 3600 万元;冶金矿山轴承项目投入 2250 万元;
汽车圆锥轴承项目投入 1463 万元;
非募集资金项目低噪音轴承改造项目投资 728 万元。
3、投资收益情况:
铁路轴承改造项目:重点围绕铁路货车提速重载轴承,高速轴承进行改造,
使铁路轴承可以满足铁路提速和新建路网的发展配套要求;引进关键设备组建 2
条生产线,使产品全部实现提速轴承要求。通过改造不仅提高产品质量,增加生
产能力,使月产提速货车轴承达到 2 万套生产能力,更重要的是有力地保证铁路
轴承国内市场占有率,由原来的国内市场 20%的占有率猛增到 36%以上,同时
增加出口份额。
汽车圆锥轴承项目:通过改造,增加 2 条双滚道汽车轮毂轴承产品生产线,
形成生产能力 50 万套;新增 2 条保护气氛热处理生产线,提高单列圆锥滚子轴
承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年产量达到 1200 万套。
冶金矿山轴承项目:通过改造产品质量提高了一级,工艺装备水平达到了设
计要求,处于国内最先进水平,促进了市场开发,使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
低噪音轴承项目:本项目是边改造边投产,充分利用改造后的生产设备和检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18
测设备形成有效的生产能力,销售收入 9000 万元,实现利润 810 万元,达到了
改造目标。
通过技术改造,使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年销售比去年同期增加
38000 万元,出口额增加 11000 万元。
三、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变动分析
项目
2004 年(元)
2003 年(元)
增减(%)
总资产
2,204,736,208.26
2,107,125,430.95 4.63
长期负债
283,146,368.98
258,633,951.90
9.48
股东权益
1,070,973,379.74
1,044,399,717.34
2.54
主营业务利润
299,826,360.69
257,646,874.14
16.37
净利润
34,850,990.54
28,130,092.34
23.89
四、企业外部环境和宏观政策、法规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1、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装备制造业的战略决策,为公司发展带来了
良好的发展机遇。
2、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世界经济的复苏,为公司发展带来了重大的市场
机遇。
3、钢材等主要原材料涨价,增加了公司的生产成本,影响了公司的盈利能
力。
五、新年度经营计划
2005 年重点工作:
1、加强市场营销网络建设,抢占市场面,扩大客户群,全面推行“ 十项增
值服务”,提高主导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2、挖掘生产潜力,突破生产瓶颈,提高企业生产效益;
3、加快新产品开发,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提升企业竞
争力。
六、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 报告期内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四次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瓦轴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04 年 2 月 24 日,在瓦轴集
团公司 309 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 12 人,实到 9 人,有 3 人委托代表出席了
会议,公司监事会 2 名代表列席了会议。经过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 2003 年财务决算报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19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 2004 年生产经营计划;
三、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 2004 年财务预算方案;
四、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 2003 年应收帐款分析及 2004 年应收帐款计划;
五、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 2004 年员工培训计划;
六、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锻压分厂整体剥离转让方案;
七、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锻压分厂《资产转让合同》;
因本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九款的规定,以上两项议案必须获得全体董
事的一致通过为准,因此其中 3 名关联董事及授权代表未回避。全体董事及授权
代表一致同意将上述两项议案提交到 200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 200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公告于 2004 年 2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香港《大
公报》。
2、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04 年 4 月 16 日
上午 9 时,在瓦轴集团公司 309 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 12 人,实到 12 人,
公司监事会 2 名代表列席了会议。经过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 2003 年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计);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 2003 年董事会报告;
三、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 2003 年报告及摘要(境内、外);
四、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 200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03 年度公司按税后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即 281.3 万元,5%提
取法定公益金即 140.7 万元,以期末总股本 3300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
金 0.3 元人民币(含税),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安排。
五、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 200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 关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分配现金股利的会计核
算方法变更
根据财政部财会(2003)12 号文《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
日后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由董
事会或类似机构所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的现金股利,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
益中单独列示。对比较会计报表所属期间涉及现金股利分配的事项应追溯调整。
因此瓦轴股份公司对二零零三年度发放二零零二年度的现金股利追溯调
整二零零三年年初未分配利润计 9,900,000.00 人民币元;对二零零二年度发放
二零零一年度的现金股利追溯调整二零零二年年初未分配利润计 9,900,000.00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20
人民币元。
2)、关于会计差错的更正
①.瓦轴股份公司的子公司---辽阳轴承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辽
轴公司” )历年来采用手工记账,财务核算的工作量较大,且应收款项涉及客户
700 多家。二零零三年度,辽轴公司对所有客户进行清理,并对账龄逐一进行重
新分析,发现以前年度应收款项的账龄分配有误,故补计以前年度少计提的坏账
准备,调减二零零二年度合并年初未分配利润计 3,670,060.23 人民币元;调减
二零零二年度合并净利润计 1,267,966.36 人民币元;调减二零零二年度多计提
的盈余公积计 206,374.32 人民币元。
②. 辽轴公司将以前年度应核销而未核销的应收账款计 3,889,623.31 人民
币元误计入应收辽阳新纺机轴承厂的往来款项中,在以前年度的审计中,辽阳新
纺机轴承厂均对应付款项予以确认。二零零三年度,辽轴公司对该往来账款进行
清理,调减二零零二年度合并年初未分配利润计 3,306,179.83 人民币元。
③.瓦轴股份公司由于债务重组合同传递滞后的原因,导致本年度补计部
分以前年度应计而未计的债务重组损失计 2,054,298.03 人民币元, 调减二零零
二年度合并年初未分配利润计 585,732.54 人民币元;调减二零零二年度合并净
利润计 1,365,200.92 人民币元;调减二零零二年度多计提的盈余公积计
204,780.14 人民币元。
上述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共调增二零零二年年初未分配利润计
2,338,027.40 人民币元,调减二零零二年度净利润计 2,633,167.28 人民币元,
调减二零零二年度多计提的盈余公积计 411,154.46 人民币元,合计调增二零零
三年年初未分配利润计 116,014.58 人民币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由于会计政策、会计差错更正引起的追溯调整是合
理的,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七、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聘请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
2004 年公司续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
计费用为 29 万元人民币;续聘境外会计师事务所-香港何锡麟会计师事务所,
年度审计费用 46 万元人民币。
八、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 200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其中上述决议中的一、二、三、四、七项需提交公司 2003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本次会议公告于 2004 年 4 月 21 日的《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香港《大
公报》。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21
3、瓦轴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04 年 8 月 19 日,在瓦轴集
团公司 309 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 12 人,实到 9 人,有 3 人委托代表出席了
会议,公司监事会 2 名代表列席了会议。经过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 2004 年半年度境内、外报告(未经审计);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 2004 年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未经审计);
三、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 200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004 年度中期,公司不进行分红派息,不送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
本。
本次会议公告于 2004 年 8 月 24 日的《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香港《大
公报》。
4、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04 年 10 月 22
日上午 10 时,在瓦轴集团公司 309 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 12 人,实到 8 人,
有 4 人委托代表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会 2 名代表列席了会议。经过讨论,形成
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 2004 年第三季度报告(境内、外)。
本次会议公告于 2004 年 10 月 26 日的《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香港《大
公报》。
(二)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1、在报告期内,董事会按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
履行了职责。按照年初确定的生产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了有
效的监督,完成了 2004 年的公司利润分配工作等股东大会确定的各项工作。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和 200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2004 年度公司按税后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提取法定公益金,
以期末总股本 3300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0.3 元人民币(含税),剩余
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安排。
公司 2005 年度利润分配政策预案如下:
公司拟将 2005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30%至 60%用于股利分配,分配方式以派发
现金为主,现金股利占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 50%。具体分配方案,届时将根据
实际情况确定。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22
3、报告期内配股、增发新股方案的实施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无配股、增发新股情况。
4、本年度深圳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
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没
有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的规定。
5、本年度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资金和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信德业综报字(2005)第 21 号
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
专项说明函
中国 大连 瓦房店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
(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有
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我们根据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瓦轴股
份公司” )二零零四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审计的情况,就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
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瓦轴股份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情况列示如下: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23
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
关系
合并会计报
表科目
2004.01.01 余额
借方发生额
贷方发生额
2004.12.31 余额
已计提
坏账准备金额
占用
原因
偿还方式
本期增(减)占
期初余额的比
例
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瓦轴集团公司)
瓦轴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 应收账款
RMB
206,381.99
RMB
204,456.42 RMB
410,838.41 RMB
---
RMB
---
货款
现金
(100.00%)
瓦轴集团公司(驻外网点)
瓦轴集团公司的子公司
应收账款
141,983,430.40
183,351,942.55
183,134,887.83
142,200,485.12
1,422,004.85
货款
现金**
0.15%
中国瓦轴中东ZMC公司
瓦轴集团公司的子公司
应收账款
6,880,404.74
908,349.85
605,016.61
7,183,737.98*
1,129,182.78
货款
现金**
4.41%
瓦房店轴承集团特钢有限责任
公司(瓦轴特钢)
瓦轴集团公司的子公司
应收账款
317,438.42
29,364,043.67
19,628,540.01
10,052,942.08*
113,226.96
货款
现金及材料抵款
***
3066.90%
瓦轴集团通达轴承制造有限公
司
瓦轴集团公司管理的公司 应收账款
92,270.62
---
92,270.62
---
---
货款
现金
(100.00%)
大连斯凯孚瓦轴轴承有限责任
公司
瓦轴股份公司的联营公司 应收账款
848,528.72
---
848,528.72
---
---
货款
材料抵款
(100.00%)
瓦房店轴承精密钢球制造有限
责任公司(钢球公司)
瓦轴集团的参股公司
应收账款
---
7,374.52
---
7,374.52
73.75
货款
---
100.00%
大连斯凯孚瓦轴轴承有限责任
公司
瓦轴股份公司的联营公司 其他应收款
32,335.18
---
32,335.18
---
---
代垫款
现金
(100.00%)
辽阳新纺机轴承厂
瓦轴股份公司的子公司管
理的公司
其他应收款
6,932,040.59
1,414,010.98
3,475,347.00
4,870,704.57
1,623,022.51
代垫款
现金及债务重组****
(29.74%)
RMB
157,292,830.66
RMB 215,250,177.99 RMB
208,227,764.38 RMB
164,315,244.27
RMB
4,287,510.85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24
* 账龄在一年以上的金额计 11,778,761.90 人民币元。
** 瓦轴股份公司本年度向瓦轴集团公司驻外网点及中国瓦轴中东 ZWZ 公
司销售轴承及轴承零件款项共计 184,260,292.40 人民币元。本年度共向瓦轴
集 团 公 司 驻 外 网 点 及 中 国 瓦 轴 中 东 ZWZ 公 司 以 现 金 方 式 收 回 货 款 计
183,739,904.44 人民币元。
*** 瓦轴股份公司本年度向瓦轴特钢销售废料及提供相关劳务款项共计
29,364,043.67 人民币元。本年度共收回款项计 19,628,540.01 人民币元,其
中以现金方式收回款项计 4,402,000.00 人民币元,以材料抵款方式收回款项
计 15,226,540.01 人民币元。
**** 瓦轴股份公司之子公司瓦轴集团辽阳轴承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辽轴公司)本年度为其管理的公司—辽阳新纺机轴承厂(以下简称“ 新纺
机” )代付的工资、水电费等款项计 1,414,010.98 人民币元.本年度共计收回
本年度及以前年度代付的款项计 3,475,347.00 人民币元,其中以现金方式收
回款项计 1,146,415.85 人民币元,以债务重组方式收回款项计 2,328,931.15
人民币元。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辽轴公司应收新纺机的往来款
项计 4,870,704.57 人民币元,辽轴公司按个别认定法计提特殊坏账准备计
1,623,022.51 人民币元。
贵公司若对本专项说明函尚有疑问,我们诚愿作出进一步诠释。
专此,并颂
商祺!
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中国 深圳
6、本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同意深圳天健信
德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说明函。关于公司为关联股东瓦轴集团 448 万元人民币元
的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独立董事认为瓦轴集团于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六日为本公
司开具 448 万人民币元的定期存单作为本公司为瓦轴集团贷款担保的抵押金,因
定期存单于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五日到期,瓦轴集团为公司重新开具金额为 500 万
人民币元的定期存单作为本公司为瓦轴集团贷款担保的抵押金,这样可以防范因
该担保而可能承担的或有风险。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25
第八章 监事会报告
2004 年,公司监事会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参与公司各项活动,并发表意见。
一、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二次会议:
1、2004 年 2 月 25 日,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在瓦轴集团公司 309 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 5 人,实到会监事 4 人,有 1 人委
托授权代表参加了会议,公司总会计师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家义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同意以下报告:
一、审议并同意关于对锻压分厂资产进行剥离转让的议案。
二、审议并同意锻压分厂《资产转让合同》。
2、2004 年 4 月 16 日,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在瓦轴集团办公楼 307 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 5 人,实际到会 5 人,公司总会
计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家义先生主持。
会议听取了公司总会计师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方面的工作汇报。
会议审议并同意以下报告:
一、审议并同意瓦轴股份公司 200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境内、外);
二、审议并同意瓦轴股份公司 200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并同意瓦轴股份公司 200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审议并同意瓦轴股份公司 200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并同意瓦轴股份公司 200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审议并同意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七、审议并同意关于聘请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
二、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力,积
极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履行监督职能,并按照《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的决策程序较规范,严格执行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监事会对董事、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26
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的行为进行了监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本年度深圳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没有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的规定。
3、本报告期内,公司进行并完成了对钢球分厂和锻压分厂资产的转让,
监事会认为,钢球分厂生产的钢球和锻压分厂生产的锻件不属于公司战略产品,
两个分厂剥离转让后有利于净化公司主体和发展优势产品;经过模拟测算,钢球
分厂和锻压分厂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剥离转让后可以增加公司盈利水平;由于钢
球分厂和锻压分厂设备陈旧、老化,剥离转让后,可以节约大量投资,有利于集
中力量发展公司主导产品;钢球分厂和锻压分厂的剥离符合国家关于振兴东北老
工业基地,进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和企业辅业改制政策。转让价格合理,没有
内幕交易情况,没有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4、公司关联交易是按公平、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
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27
第九章 重大事项
一、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收购及出售重大资产、吸收合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并完成了对钢球分厂和锻压分厂资产的剥离转让,此次
剥离转让没有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的稳定性造成影响。详情请见 2004 年
1 月 30 日、4 月 1 日、4 月 30 日和 6 月 30 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香港
《大公报》上的公告。
三、重大关联交易
本公司在处理关联事项和关联交易中一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
坚持有关关联交易充分披露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包括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累计交易额高
于 3000 万元且占公司净资产 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见下表:
A.本公司向下述关联方购买原材料、轴承零件或轴承产品,明细项目列示如
下:
2004
2003
金额
占当期购货
额的比例
金额
占当期购货
额的比例
斯凯孚瓦轴公司
RMB
202,368,483.76*
18.56%
RMB
160,502,019.23
18.78%
瓦轴集团(驻外网点)
---
---
13,547,125.55
1.59%
瓦轴特钢
14,430,371.82
1.32%
12,737,141.20
1.49%
通达轴承
27,525,374.73
2.52%
19,319,049.15
2.26%
装备制造
28,045,797.17
2.57%
31,940,530.80
3.74%
瓦轴集团
12,475,380.88
1.14%
4,670,033.65
0.55%
钢球公司
32,029,481.91
2.94%
---
---
锻压公司
302,686,848.11
27.76%
---
---
RMB
621,020,440.49
56.94%
RMB
250,691,540.63
29.35%
* 本年度本公司向斯凯孚瓦轴公司采购了价值计202,368,483.76人民币元的
轴承产品用于销售。
B. 本公司向下述关联方销售配件、原材料及轴承零件,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
2003
金额
占当期销货额
的比例
金额
占当期销货额
的比例
瓦轴集团
RMB 57,890,387.50
3.70%
RMB 658,167.08
0.05%
瓦轴集团(驻外网点)
156,711,062.01
10.02%
118,568,553.38
9.51%
斯凯孚瓦轴公司
105,809,575.69*
6.76%
108,729,180.11
8.72%
通达轴承
10,693,017.20
0.68%
10,424,097.89
0.84%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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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轴特钢
23,738,099.85
1.52%
12,084,552.07
0.97%
装备制造
3,296,377.60
0.21%
6,911,950.44
0.55%
钢球公司
15,197,436.07
0.97%
---
---
锻压公司
269,197,466.03
17.21%
---
---
RMB 643,441,916.55
41.13%
RMB 262,021,213.11
21.02%
* 本 年 度 本 公 司 向 斯 凯 孚 瓦 轴 公 司 销 售 轴 承 原 材 料 及 半 成 品 计
105,809,575.69人民币元。
C. 本公司应向瓦轴集团支付的费用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
2003
警卫消防费
RMB 3,373,900.00
RMB 3,700,000.00
技术开发费
5,400,000.00
5,400,000.00
宣传服务费
820,900.00
900,000.00
土地租赁费
2,620,076.12
3,163,964.14
房屋设备租赁费
213,200.00
679,232.00
借款担保费
11,000,000.00*
10,300,000.00
商标使用费
21,825,009.51**
---
RMB 45,253,085.63
RMB 24,143,196.14
*根据瓦轴集团与本公司于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七日签订的《借款担保协议
书》,瓦轴集团为本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需按担保金额的2%向其支付借款担保
费,本公司本年度应向瓦轴集团支付借款担保费计11,000,000.00人民币元,截至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已向瓦轴集团实际支付该等借款担保费计
11,000,000.00人民币元。
**根据瓦轴集团与本公司于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
合同》,本公司因使用瓦轴集团的商标销售自制成品需按净销售额的2%向瓦轴集
团支付商标使用费,使用期限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本公司本年度应向瓦轴集团支付商标使用费计人民币21,825,009.51元,
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已向瓦轴集团实际支付该等商标使用费计
14,316,978.79人民币元。
D.本公司股份制改组时将部分客户的应收账款剥离予瓦轴集团,该等客户
的应收账款由本公司代为管理,当本公司收到该等客户应收账款时,款项作为增
加瓦轴集团的其他应付款处理。二零零四年度,本公司累计收到该等应收账款划
回款计7,715,845.82人民币元。
E.二零零四年度,瓦轴集团为本公司计598,140,000.00人民币元的借款提供
担保。本公司为瓦轴集团计4,480,000.00人民币元的借款提供担保,二零零三年
三月二十六日,瓦轴集团为本公司开具4,480,000.00人民币元的定期存单,作为
本公司为瓦轴集团贷款担保的抵押金。上述定期存单于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五日到
期,瓦轴集团为本公司重新开具金额为5,000,000.00人民币元的定期存单(期限自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29
二零零四年十一日五日起至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五日止),作为本公司为瓦轴集团
贷款担保的抵押金。
F.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瓦轴集团与本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书》,
本公司将钢球分厂按二零零三年十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评估价值转让予瓦轴集团,
转让价格为24,397,000.00人民币元,资产转让后,原钢球分厂的297名职工由本
公司予以安置或解聘,需一次性支付职工安置费计6,605,900.00人民币元。同时约
定,在合同生效后并于二零零四年六月三十日前,将本公司所欠与转让资产的等
额债务转移至瓦轴集团名下,如此债务转移事项未能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则瓦轴
集团应在二零零四年六月三十日前以货币方式向本公司支付全部转让对价。如附
注44(2)所述,瓦轴集团同意承接本公司欠缴的增值税款计52,040,697.76人民
币元以抵偿受让钢球分厂资产应付的款项,上述欠缴增值税款转让事项已获瓦房
店市国家税务局同意。
G.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五日,瓦轴集团与本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书》,
本公司将锻压分厂按二零零三年十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评估价值转让予瓦轴集团,
转让价格为32,983,000.00人民币元;原锻压分厂的758名职工由本公司予以安置
或解聘,需支付一次性职工安置费计18,852,400.00人民币元。同时约定,在合同
生效后并于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一日前,将本公司所欠与转让资产的等额债务转
移至瓦轴集团名下,如此债务转移事项未能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则瓦轴集团应在
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一日前以货币方式向本公司支付全部转让对价。瓦轴集团于
二零零四年七月以货币资金支付购买锻压分厂资产款项计5,339,323.07人民币
元。如附注44(2)所述,瓦轴集团同意承接本公司欠缴的增值税款计52,040,697.76
人民币元以抵偿受让锻压分厂资产尚未支付的余款,上述欠缴增值税款转让事项
已获瓦房店市国家税务局同意。
四、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公司资
产的事项:
本公司承租了控股股东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本公司
子公司瓦房店通用轴承有限公司承租了本公司厂房;本公司承租了瓦房店轴承精
密钢球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厂房。
报告期内,公司的钢球分厂和锻压分厂进行了剥离转让,因此公司与瓦轴集
团签署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补充合同》,将钢球分厂和锻压分厂所占用的
土地在公司向瓦轴集团租赁使用的国有土地面积中予以扣除,并相应调整土地租
金总额。
报告期内公司有偿使用瓦轴集团公司的“ ZWZ” 商标。本公司与瓦轴集团
于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双方同意,自二零零四
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使用瓦轴集团商标销售自
制成品,按净销售额的2%支付商标使用费。
五、其他重大合同。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30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五日本公司与瓦轴集团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书》,双方
同意,于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瓦轴股份公司按资产评估价值将锻压分厂转让
与瓦轴集团,转让价格为32,983,000人民币元;资产转让后,原锻压分厂的758名
职工由瓦轴股份公司予以安置或解聘, 需支付一次性职工安置费18,850,000人
民币元。
六、报告期末,公司为瓦轴集团提供的448万元贷款担保尚未解除。瓦轴集
团公司与瓦轴股份公司已达成协议,瓦轴集团公司向瓦轴股份公司出具448万元
的定期存单,作为担保风险抵押金,定期存单于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五日到期,瓦
轴集团为本公司重新开具金额为500万元的定期存单(期限自二零零四年十一日
五日起至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五日止),作为本公司为瓦轴集团贷款担保的抵押金,
担保解除后,股份公司退还集团公司该担保风险抵押金,这样股份公司便可以防
范因该担保而可能承担的或有风险。
七、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八、公司及其它持有 5%或 5%以上的股东未在指定报纸和网站上披露任何承
诺事项。
九、报告期内续聘、改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根据 2003 年度股东大会决定,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天
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费用为 29 万元人民币,该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 8 年;
续聘境外会计师事务所-香港何锡麟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费用 46 万元
人民币,该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 2 年。
报告期内本公司子公司瓦房店通用轴承有限公司续聘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
事务所,费用为 2 万元人民币,该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
限为 2 年;
报告期内本公司子公司瓦轴集团辽阳轴承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续聘深圳天健
信德会计师事务所,费用为 3 万元人民币,该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连续年限为 7 年。
十、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无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
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发生。中国证监会大连证监局于 2004 年
6 月 24 日向本公司发来“ 大证监函[2004]84 号”《监管关注函》,针对《监管
关注函》中提出的公司仍利用瓦轴集团公司销售网点销售产品及瓦轴集团公司销
售网点占用资金的问题,公司经过研究决定在以后的时间里逐步减少对瓦轴集团
销售网点的利用并减少瓦轴集团销售网点对公司资金的占用;关于《监管关注函》
中提出的辽轴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问题,公司经过研究决定在适当时候调整
辽轴公司董事会,并且在辽阳市落实辽轴公司“ 债务重组,打包还款” 的政策后,
将辽轴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和更换法人代表之事一并解决。
十一、公司 2003 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云、郭小明;2004 年度
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云、吴琦。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31
第十章 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
信德财审报字(2005)第 113 号
中国 大连 瓦房店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瓦轴股份公司” )二
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与二零零四年度的利
润及利润分配表、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二零零四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
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瓦轴股份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
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
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
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
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瓦轴股份公司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
财务状况及合并财务状况与二零零四年度的经营成果及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及合并现金流量。
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云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吴琦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中国 深圳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32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04.12.31
2003.12.31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
RMB
119,805,912.09 RMB 116,077,175.15
应收票据
6
57,046,591.29
36,869,453.26
应收账款
2(7)、7、40(3)
763,450,849.13
755,867,416.69
其他应收款
2(7)、7、40(3)
11,435,453.99
12,880,094.38
预付账款
8
34,539,445.13
44,449,426.15
存货
2(8)、9
696,256,965.67
633,786,872.99
待摊费用
-
265,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1,682,535,217.30
1,600,195,438.62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2(9)、10
87,725,732.34
85,569,712.18
长期投资合计
87,725,732.34
85,569,712.18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2(10)、11(1)
873,414,943.52
1,004,441,285.53
减:累计折旧
2(10)、11(1)
522,980,183.68
636,588,416.27
固定资产净值
350,434,759.84
367,852,869.26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10)、11(2)
2,199,236.82
2,212,353.42
固定资产净额
348,235,523.02
365,640,515.84
在建工程
2(11)、12
77,680,408.35
45,772,606.70
固定资产合计
425,915,931.37
411,413,122.54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2(13)、13
1,335,327.25
1,403,157.61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1,335,327.25
1,403,157.61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14
7,224,000.00
8,544,000.00
资产总计
RMB
2,204,736,208.26
RMB 2,107,125,430.95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33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04.12.31
2003.12.31
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
RMB
350,850,000.00
RMB 375,390,000.00
应付票据
16
82,031,513.05
36,450,000.00
应付帐款 17、40(3)
312,248,273.86
259,380,776.95
预收帐款
18
17,497,304.87
14,125,729.63
应付工资
2,832,516.16
1,413,553.29
应付福利费
19
1,596,056.78
1,059,941.64
应交税金
20
(12,710,900.45)
50,012,379.04
其他应交款
21
39,342.79
14,806.40
其他应付款
22、40 (3)
92,807,347.68
63,028,024.43
流动负债合计
847,191,454.74
800,875,211.38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23
282,840,000.00
258,300,000.00
长期应付款
100,000.00
100,000.00
专项应付款
24
206,368.98
233,951.90
长期负债合计
283,146,368.98
258,633,951.90
负债合计
1,130,337,823.72
1,059,509,163.28
少数股东权益
2(16)
3,425,004.80
3,216,550.33
股东权益:
股本
25
330,000,000.00
330,000,000.00
资本公积
26
528,100,997.42
526,478,325.56
盈余公积
27
47,730,241.82
42,386,137.91
其中:法定公益金
27
15,910,080.61
14,128,712.64
未分配利润
28
165,142,140.50
145,535,253.87
其中:待分配股利
9,900,000.00
股东权益合计
1,070,973,379.74
1,044,399,717.3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RMB
2,204,736,208.26
RMB 2,107,125,430.95
(所附注释系合并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34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04.12.31
2003.12.31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RMB
118,124,615.32
RMB 114,091,779.00
应收票据
57,046,591.29
36,869,453.26
应收账款
2(7)、38(1)
738,998,140.69
729,846,157.38
其他应收款
2(7)、38(2)
6,196,304.33
6,499,701.51
预付账款
34,539,445.13
44,298,741.64
存货
2(8)
637,418,180.87
588,624,706.03
流动资产合计
1,592,323,277.63
1,520,230,538.82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2(9)、38(3)
101,192,221.27
98,124,072.62
长期投资合计
101,192,221.27
98,124,072.62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2(10)
803,350,038.58
936,272,010.98
减:累计折旧
2(10)
477,656,312.37
595,944,707.29
固定资产净值
325,693,726.21
340,327,303.69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10)
2,199,236.82
2,212,353.42
固定资产净额
323,494,489.39
338,114,950.27
在建工程
2(11)
77,637,013.70
45,729,212.05
固定资产合计
401,131,503.09
383,844,162.32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2(13)
1,335,327.25
1,403,157.61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1,335,327.25
1,403,157.61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7,224,000.00
8,544,000.00
资产总计
RMB
2,103,206,329.24
RMB 2,012,145,931.37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35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续)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单位:人民币元
2004.12.31
2003.12.31
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RMB
316,800,000.00
RMB
341,340,000.00
应付票据
82,031,513.05
36,450,000.00
应付帐款
273,764,672.38
224,505,968.95
预收帐款
12,047,992.38
9,614,703.37
应付工资
2,832,516.16
1,412,598.31
应付福利费
1,411,182.16
623,296.23
应交税金
(18,208,126.57)
44,773,475.58
其他应交款
291.12
510.35
其他应付款
76,796,058.66
49,557,597.01
流动负债合计
747,476,099.34
708,278,149.80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281,340,000.00
256,800,000.00
专项应付款
206,368.98
233,951.90
长期负债合计
281,546,368.98
257,033,951.90
负债合计
1,029,022,468.32
965,312,101.70
股东权益:
股本
330,000,000.00
330,000,000.00
资本公积
528,100,997.42
526,478,325.56
盈余公积
47,730,241.82
42,386,137.91
其中 :法定公益金
15,910,080.61
14,128,712.64
未分配利润
168,352,621.68
147,969,366.20
其中:待分配股利
9,900,000.00
股东权益合计
1,074,183,860.92
1,046,833,829.6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RMB
2,103,206,329.24
RMB
2,012,145,931.37
(所附注释系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36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二零零四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04
2003
主营业务收入
2(14)、29
RMB
1,564,534,299.93 RMB 1,246,487,394.94
减:主营业务成本
29
1,258,854,519.06
984,247,566.70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0
5,853,420.18
4,592,954.10
主营业务利润
299,826,360.69
257,646,874.14
加:其他业务利润
31
14,828,762.21
14,172,294.78
减:营业费用
32
118,060,213.77
76,136,570.44
管理费用
113,500,116.82
120,797,239.87
财务费用
2(12)、33
44,256,239.46
43,643,569.23
营业利润
38,838,552.85
31,241,789.38
加:投资收益
34
16,366,020.16
14,482,753.15
营业外收入
35
5,467,877.63
1,295,066.63
减:营业外支出
36
14,825,145.92
7,394,509.34
利润总额
45,847,304.72
39,625,099.82
减:所得税
2(15)、3(2)
10,787,859.71
11,857,841.98
少数股东损益
2(16)
208,454.47
(362,834.50)
净利润
34,850,990.54
28,130,092.34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8
145,535,253.87
131,456,384.79
可供分配的利润
180,386,244.41
159,586,477.1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8
3,562,735.94
2,767,482.17
提取法定公益金
28
1,781,367.97
1,383,741.09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75,042,140.50
155,435,253.87
减:应付普通股股利
28
9,900,000.00
9,900,000.00
未分配利润
RMB
165,142,140.50 RMB 145,535,253.87
(所附注释系合并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37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二零零四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2004
2003
主营业务收入 2(14)、38(4)
RMB
1,539,897,210.39
RMB 1,207,584,768.01
减:主营业务成本
38(4)
1,253,783,892.17
955,886,813.91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619,989.85
4,473,121.01
主营业务利润
280,493,328.37
247,224,833.09
加:其他业务利润
15,137,930.66
14,258,787.18
减:营业费用
115,306,931.33
73,336,495.78
管理费用
102,481,921.55
108,038,313.89
财务费用
2(12)
41,971,541.16
41,407,835.59
营业利润
35,870,864.99
38,700,975.01
加:投资收益
38(5)
17,196,097.65
6,326,862.05
营业外收入
5,393,916.02
1,045,739.84
减:营业外支出
12,080,030.67
6,540,913.21
利润总额
46,380,847.99
39,532,663.69
减:所得税
2(15)、3(2)
10,753,488.60
11,857,841.98
净利润
35,627,359.39
27,674,821.71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47,969,366.20
134,34,767.75
可供分配的利润
183,596,725.59
162,020,589.46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562,735.94
2,767,482.17
提取法定公益金
1,781,367.97
1,383,741.09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78,252,621.68
157,869,366.20
减:应付普通股股利
9,900,000.00
9,900,000.00
未分配利润
RMB
168,352,621.68
RMB 147,969,366.20
(所附注释系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38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零零四年度
单位: 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2004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RMB
1,041,229,609.43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7(1)
10,489,284.97
现金流入小计
1,051,718,894.4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93,050,547.4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59,431,506.32
支付的各项税费
79,432,683.76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7(2)
107,754,331.56
现金流出小计
939,669,069.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2,049,825.3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5,341,823.07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现金流入小计
5,341,823.0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66,883,940.42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7(3)
40,800,000.00
现金流出小计
107,683,940.42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32,658,821.9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342,117.3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474,900,452.63
现金流入小计
474,900,452.63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467,401,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42,698,028.47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7(4)
11,000,000.00
现金流出小计
521,099,028.4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198,575.8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580,395.1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2(6)、5(2) RMB
(37,071,263.06)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39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二零零四年度
单位: 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2004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RMB
34,850,990.54
加: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208,454.47
固定资产折旧
47,191,825.78
待摊费用减少(减:增加)
265,000.0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67,830.3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4,270,827.84)
财务费用
43,500,416.37
投资损失(减:收益)
(16,157,565.69)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1,320,000.00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91,888,501.5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28,281,752.8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106,656,951.00
债务重组损失
12,315,203.12
其他
82,051.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RMB
112,049,825.30
2.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年末余额
5(2)
79,005,912.09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5(2)
116,077,175.1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2(6)
RMB
(37,071,263.06)
(所附注释系合并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40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
二零零四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2004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RMB
1,035,625,709.6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754,671.80
现金流入小计
1,045,380,381.4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09,173,787.3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8,328,369.57
支付的各项税费
75,593,320.1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2,656,764.50
现金流出小计
935,752,241.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628,139.9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5,341,823.07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现金流入小计
5,341,823.0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65,927,095.09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800,000.00
现金流出小计
106,727,095.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385,272.0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474,900,452.63
现金流入小计
474,900,452.63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467,3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41,030,089.04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000,000.00
现金流出小计
519,330,089.0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429,636.4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580,395.1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2(6)
RMB
(36,767,163.68)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41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续)
二零零四年度
单位: 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2004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RMB
35,627,359.39
加: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5,360,564.10
固定资产折旧
42,036,449.9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67,830.3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4,325,156.09)
财务费用
41,337,280.97
投资损失(减:收益)
(17,196,097.65)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1,320,000.00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78,492,283.8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38,135,433.4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109,712,423.08
债务重组损失
12,315,203.12
其他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628,139.92
2.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年末余额
38(6)
77,324,615.32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38(6)
114,091,779.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2(6)、38(6) RMB
(36,767,163.68)
(所附注释系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以上合并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合并现
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已于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二日获董事会通过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42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会计报表附注
二零零四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1. 公司简介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六日,经大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大体改委发[1996]64
号文批准,本公司由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瓦轴集团” )作为
本公司的独家发起人,将国家授权其持有的主要生产经营性资产(及其相关负债)
折价入股,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
一九九七年二月十九日,经国家证券委员会证发[1997]9号文批准,同意本公
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票并上市交易。
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九日,本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
将本公司会计上的股份制改组生效日(即本公司建账之日)确定为一九九七年四
月一日。
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日,本公司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大工商
企法字24239971-2。经营范围为轴承、机械设备、汽车零配件及相关产品的制造
与销售。
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五日,本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票正式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二零零三年八月七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变更本公司的经
营范围,并换领了注册号为大商企法字210200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的
经营范围为轴承、机械设备、汽车零配件及相关产品的制造与销售,机械设备和
房屋的租赁,轴承和相关机械设备及计量仪器、仪表的检测。
附注2.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会计制度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43
(2)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 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各项财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其后,各
项财产若发生减值,按《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5)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对年度内发生的非本位币经济业务均按当月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
市场汇价的中间价(以下简称“ 市场汇价” )折合为人民币记账。月份终了,货币性
项目中的非本位币余额概按当日市场汇价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折合本位币差额,
业已计入当年度损益类账项。
(6)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及
其子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
很小的投资。
(7) 坏账核算方法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于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
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和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清偿义务,而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
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坏账损失。
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决算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各项应收款项(包括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根据本公司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财务状况、现金流
量及其他相关信息等情况,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并计入当年度损益类账
项。
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列示如下:
账 龄
计提比例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44
一年以内
1%
一至二年
5%
二至三年
20%
三年以上
50%
对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按个别
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的细节在附注7中表述。
(8) 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及低值易耗品等。
原材料日常核算以计划成本计价,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按各类
原材料的存发比例分摊计入原材料成本与发出成本,从而将原材料的计划成本调
整为实际成本。
在产品和产成品以实际成本计价,发出产成品和在产品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
计算确定。
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存货均采用永续盘存制度。
决算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存货跌价准备系按单个存货
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预计存货跌价损失计入当年度损益类
账项。
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的细节在附注9中表述。
(9) 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为:对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公司不足20%的权益
性资本时以成本法核算;对拥有被投资公司20%至50%的权益性资本时以权益法核
算;对拥有被投资公司50%以上权益性资本时,采用权益法核算并对会计报表予以
合并。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45
决算日,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于被投资公司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
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
复时,则按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预计长期投资减值损失计入当年度损益类账项。
本年度,本公司没有上述足以证明长期股权投资已经发生减值的事项,故未
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的细节在附注10中表述。
(10) 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
2,000.00人民币元以上的实物资产。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本公司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与一九九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系分别以业经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机
构评估,并经大连市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大国资评
管认字[1995]67号《资产评估结果确认通知书》确认的重估价值调整入账;本公
司一九九六年九月三十日的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系以业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
并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评[1997]67号文确认的重估价值,于一九九七年四
月一日调整入账。
本公司的子公司——瓦轴集团辽阳轴承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辽轴
公司” )一九九六年四月三十日的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系以业经资产评估机构
评估并经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大国资评管认字[1997]102号文确认的重估价值,
于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调整入账。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类别的原价、估计经济使
用年限和估计残值(原价的3%),确定其折旧率如下:
类 别
折旧年限(年)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其中:建筑物
15
6.47%
生产用房屋
30
3.23%
非生产用房屋
35
2.77%
机器设备
10-11
8.82%~9.70%
运输工具
6
16.17%
电子、仪器仪表设备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46
其中:电子计算机
4
24.25%
通用测试仪器
7
13.86%
专用电子设备
8
12.13%
自动化控制设备
8
12.13%
自动化控制仪表
8
12.13%
其他设备
其中:工业窑
7
13.86%
工具及其它生产用具
9
10.78%
传导设备
15
6.47%
非生产设备及器具
18
5.39%
决算日,固定资产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
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单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预计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年度损益类账
项。
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细节在附注11中表述。
(11) 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以实际成本计价。与在建工程直接相关的借款费用,在工程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计入该项工程成本。在建工程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
日起转作固定资产。
决算日,当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如工程项目长期停建并且预
计在未来三年内不会重新开工,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
并且给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以及其他足以证
明在建工程已发生减值的情形,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预计在
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年度损益类账项。
在建工程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细节在附注12中表述。
(12) 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专项用于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计入所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的固定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直接计入当年度损益类账项。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47
属于流动负债性质的借款费用或者虽然属长期借款性质,但不是用于购建固
定资产的借款费用,以及为投资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均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年度损
益类账项。
筹建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开始正式生产经营当
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类账项。
借款费用的细节在附注12、33中表述。
(1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于一九九三年三月三十日与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
府财政贸易办公室签订《用房租赁合同》,向其购入位于上海市闸北区虬江路房
屋使用权所一次性支付的费用。本公司自一九九四年五月一日起,按房屋的估计
经济使用年限分三十年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的细节在附注13中表述。
(14) 收入确认原则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公司不再对
该产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质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且与
销售有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为标志确认主营业务收入的实现。
主营业务收入的细节在附注29中表述。
(15)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原按应付税款法核算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5号——分别按国内外
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差异及其披露》的规定,本公司经董事会决议,自二零
零四年一月一日起按纳税影响会计法之债务法核算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对该等会
计政策变更采用了追溯调整法,其对本公司合并经营成果的影响详见附注2(17)
所述。
企业所得税的细节在附注3(2)、20中表述。
(16)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系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5]11 号文《关于印发〈合并会
计报表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以本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会计报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48
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合并各项目数额予以编制。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时,系以本公司的子公司于本年度计提
的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中相对于本公司投资收益部分提取的数额,对本公
司本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予以调整。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间的所有重大交易及内部往来款项均在会计报表合并时
予以抵销。
少数股东权益的数额系根据本公司所属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数额减去
母公司所拥有的份额计算确定。少数股东损益系根据本公司所属各子公司于本
年度内实现的损益扣除母公司投资收益后的余额计算确定。
(17) 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
答第 5 号——分别按国内外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差异及其披露》规定,除非
受到不同的股票上市地有关的会计准则或专业惯例不同等特殊因素的限制,同一
管理层对同一会计期间的同一事项不应采用不同的备选会计政策。因此,经本公
司董事会决议, 本公司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将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由原来的应付税款法变更为纳税影响会计法之债务法。对于该项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业已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期初留存收益和递延税款。该项会计政策变
更的累积影响为 8,544,000.00 人民币元,调增了二零零三年期初留存收益计
8,544,000.00 人民币元,其中年初未分配利润计 7,262,400.00 人民币元。
附注3. 税项及其他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应纳税项列示如下:
(1) 流转税
税项
税率
产品销售收入
增值税
*
17%、0
材料销售收入
增值税
*
17%、13%
工业性作业收入
增值税
*
17%
房租收入
营业税
5%
* 应纳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本公司产品出口销售收入适用零
税率,执行“ 免、抵、退” 的出口退税政策。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49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增值税额及营业税额的7%计缴。
教育费附加按应缴增值税额及营业税额的3%计缴。
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地税局、教育局大财预字[1999]242号文《关于开征地
方教育费的通知》的要求,自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起,企业地方教育费按增值税
额及营业税额的1%计缴。
(2) 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辽轴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瓦房店通用轴承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瓦通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瓦通公司享
受“ 两免三减半” 的税收优惠政策,惟尚未获取当地税务主管部门的正式批文。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大连斯凯孚瓦轴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斯凯孚瓦
轴公司”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4%,本年度本公司对从斯凯孚瓦轴公司分配的股
利业已根据双方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差异予以补缴。
(3) 房产税
房产税系以房产原值的70%为计缴基准,税率为1.2%;或以租金收入计缴,税
率为12%。
(4) 土地使用税
辽轴公司按土地使用权面积每平方米1.50人民币元计缴土地使用税。
(5) 河道费
辽轴公司按产品销售收入的1‰计缴河道费。
(6) 个人所得税
职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代扣代缴。
附注4. 子公司和联营公司
(1) 本公司拥有50%以上权益性资本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概况
列示如下: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50
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实际投资额
拥有权益
经营范围
瓦通公司*
工业
USD 4,510,000.00
RMB28,030,375.50
75.00%
生产轴承及相关产品
辽轴公司**
工业
RMB19,350,000.00
RMB17,337,259.95
100.00%
生产销售轴承及机械制造
* 经大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于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七日和一九九六年
三月二十八日分别以大外经贸外资字[1996]98号文和外经贸大字[1996]199号《批
准证书》批准,同意瓦轴集团与美国通用轴承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瓦通公司,
合营双方的出资比例分别为75%和25%。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一日,瓦通公司董事
会会议决定,同意瓦轴集团将其持有的瓦通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在本公司正式
成立之后转让予本公司,并确定会计上的股权转让生效日为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
日。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大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以大外企字
[1996]18号文批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三日,瓦通公司经大连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同年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为企合辽大总字第05418号。
** 辽轴公司原名为“ 辽阳轴承厂”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六日,经辽宁省经济贸
易委员会辽经贸发[1996]420号文批准,整体划归瓦轴集团。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
十二日,辽轴公司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2282243号,并变更为现名。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五日,瓦轴集团、本公司、辽轴公司董事会分别决议,同意
将瓦轴集团拥有的辽轴公司100%的权益性资本转让予本公司,本公司以等额的有
保证的短期应收账款转让予瓦轴集团。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七日,瓦轴集团与本公
司签订了《产权转让协议》,确定会计上的股权转让生效日为一九九八年一月一
日。是次股权转让事宜于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八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
根据瓦轴集团一九九八年一月十五日瓦轴集字[1998]2号文《关于转让辽轴
公司与华美公司中方持股股权的请示》,经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同意,转让价格
按辽轴公司经大连中华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并经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大国
资评管认字[1997]第102号文确认的一九九七年四月三十日评估后的净资产加上
一九九七年五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会计期间的净资产增减变动数予以
确定。惟此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2) 本公司拥有50%以下权益性资本的联营公司概况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实际投资额
拥有权益
经营范围
斯凯孚瓦轴公司*
工业
USD 16,900,000.00
RMB68,600,000.00
49.00%
生产、销售球面滚子轴承
上海振鑫瓦轴机电销售有
商业
RMB 1,000,000.00
RMB 400,000.00
40.00%
经销轴承、机电设备及配件、仪器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51
限公司(振鑫公司)**
仪表、金属材料、五金工具
上海爱姆意机电设备连锁
有限公司(爱姆意公司)
商业
RMB42,000,000.00
RMB 2,000,000.00
4.76%
经销机电设备及配件
*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四日,经大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大外经贸外资字
[1998]72号文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外经贸大资字(1998)0262号《批准证书》批准,
斯凯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斯凯孚瓦轴公司,合营双方的
出资比例分别为51%和49%。
斯凯孚瓦轴公司二零零四年度的会计报表系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并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本公司根据斯凯孚瓦轴公司二零零四年度已审会计报表
予以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计16,359,600.17人民币元,占本公司二零零四年度合
并净利润的46.94%。
** 振鑫公司由上海市机电设备总公司、中国机电设备华东公司、本公司和
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
振鑫公司二零零四年度的会计报表系由公信中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并出
具了相关审计报告。本公司根据振鑫公司二零零四年度已审会计报表予以权益法
核算的投资收益计6,419.99人民币元。
附注5. 货币资金
(1)货币资金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12.31
2003.12.31
项 目
原币金额
汇价
折合人民币金额
原币金额
汇价
折合人民币金额
现金
RMB 22,043.29
---
RMB 22,043.29
RMB
31,464.80
---
RMB
31,464.80
银行存款
RMB
27,155,244.89
---
27,155,244.89
RMB
79,716,775.24
---
79,716,775.24
HKD
37,779.49 1.0637
40,186.04
HKD
533,682.05 1.0660
726,793.59
USD
270,603.56 8.2765
2,245,621.15
USD
518,763.77 8.2767
4,491,201.39
EUR
---
---
---
EUR
66,000.00 10.386
661,445.40
JY
29,000,046.00 0.0797
2,311,303.67
JY
3,442,097.00 0.0774
237,987.98
31,752,355.75
85,834,203.60
其他货币资金 RMB
88,031,513.05
---
88,031,513.05 *
RMB
30,211,506.75
---
30,211,506.75
RMB
119,805,912.09
RMB
116,077,175.15
*其他货币资金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如下
2004.12.31
2003.12.31
货币资金
RMB
119,805,912.09
RMB
116,077,175.15
减:3 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
6,000,000.00
---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52
3 个月以上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34,800,000.00
---
RMB
79,005,912.09
RMB
116,077,175.15
附注6.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12.31
2003.12.31
银行承兑汇票
RMB 50,337,301.94 *
RMB 29,986,722.17
商业承兑汇票
6,709,289.35
6,882,731.09
RMB 57,046,591.29
RMB 36,869,453.26
附注7.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1)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列示如下:
2004.12.31
2003.12.31
账 龄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
RMB 586,664,057.37
70.26% RMB 5,866,640.57
1%
RMB 559,419,375.15
67.97% RMB 5,594,193.75
1%
一至二年
77,491,502.76
9.28%
3,874,575.14
5%
121,941,678.82
14.82%
6,097,083.94
5%
二至三年
88,661,977.44*
10.62%
17,819,945.01
20%
60,017,511.17
7.29%
12,003,502.23
20%
三年以上
82,125,270.11**
9.84%
43,930,797.83
50%
81,681,849.65
9.92%
43,498,218.18
50%
RMB 834,942,807.68
100.00% RMB 71,491,958.55
RMB 823,060,414.79 100.00% RMB 67,192,998.10
*其中计109,436.89人民币元系本公司的债务单位已经破产,款项收回的可能
性很小,故计提100%的坏帐准备。
**其中计1,301,591.75人民币元系瓦通公司应收美国洛克兰制造有限公司款
项,因对方单位不予确认,故计提100%的坏账准备;计4,434,733.78人民币元系本
公司的债务人单位经营状况较差,款项收回的可能性较小,故计提100%的坏账准
备。
(2)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合计金
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列示如下:
2004.12.31
2003.12.31
应收账款前五名合计金额
RMB 89,912,031.64
RMB 201,776,242.22
应收账款总金额
RMB 834,942,807.68
RMB 823,060,414.79
比例
10.77%
24.52%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53
(3)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列示如下:
2004.12.31
2003.12.31
账 龄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
RMB 10,795,202.24*
61.57%
RMB 1,714,744.33
1%
RMB 10,462,572.00
53.76%
RMB 2,104,526.81
1%
一至二年
165,405.03
0.94%
8,270.25
5%
2,344,302.99
12.05%
183,715.15
5%
二至三年
379,989.87
2.17%
75,997.97
20%
3,387,918.30
17.41%
2,602,199.88
20%
三年以上
6,193,509.07**
35.32%
4,299,639.67
50%
3,266,566.24
16.78%
1,690,823.31
50%
RMB 17,534,106.21
100.00%
RMB 6,098,652.22
RMB 19,461,359.53
100.00%
RMB 6,581,265.15
*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辽轴公司应收辽阳新纺机轴承厂(以
下简称“ 新纺机” )的往来款项计4,870,704.57人民币元,因对方单位经营情况
较差,款项收回的可能性较小,故按个别认定法计提特殊坏账准备计1,623,022.54
人民币元。
** 其中计2,405,770.28人民币元系本公司应收轴承款,因对方单位对该部分
金额存在异议,故计提100%的坏账准备。
(4)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金
额合计11,628,501.03人民币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为66.32%,具体明细列
示如下:
2004.12.31
性质
辽阳市新纺机轴承厂
RMB 4,870,704.57
代垫款项
北满特殊钢集团有限公司
2,405,770.08
出售材料款
宝钢集团上海五钢有限公司
1,788,426.38
出售材料款
辽阳市政府资产处置备用金专户
1,273,600.00
暂付款
职工备用金
1,174,573.69
备用金
RMB 11,513,074.72
(5) 账龄为一年以内的应收款项,在第二年基本即可收回,故本公司及其
子公司按较低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为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因发生呆账、坏账的可能性较大,故本公司及
其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较高。
(6) 应收关联方及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的细节详
见附注40(3)。
附注8. 预付账款
(1) 预付账款账龄分析列示如下: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54
2004.12.31
2003.12.31
账 龄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一年以内
RMB 19,766,391.47
57.23%
RMB 22,748,655.19
51.18%
一至二年
45,276.49
0.13%
10,446,453.02
23.50%
二至三年
6,141,726.14
17.78%
10,219,190.61
22.99%
三年以上
8,586,051.03
24.86%
1,035,127.33
2.33%
RMB 34,539,445.13
100.00%
RMB 44,449,426.15
100.00%
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账款主要是由于材料尚未采购入库。
(2) 预付账款中无预付关联方及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
的款项。
附注9. 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12.31
2003.12.31
存货类别
金 额
存货跌价准备
净值
金额
存货跌价准备
净值
在途物资
RMB --- RMB --- RMB ---
RMB 11,959.59
RMB ---
RMB 11,959.59
委托加工物
资
2,101,736.79
---
2,101,736.79
2,254,438.96
---
2,254,438.96
原材料
97,141,428.53
---
97,141,428.53
91,932,581.61
---
91,932,581.61
在产品
149,827,766.06
2,162,970.36
147,664,795.70
95,508,092.46
2,322,957.42
93,185,135.04
产成品
473,823,448.76
25,360,164.40
448,463,284.36
456,499,506.34
23,469,374.32
433,030,132.02
低值易耗品
505,252.35
---
505,252.35
12,814,557.55
---
12,814,557.55
包装物
380,467.94
---
380,467.94
558,068.22
---
558,068.22
RMB723,780,100.43 RMB27,523,134.76
RMB696,256,965.67
RMB659,579,204.73
RMB25,792,331.74
RMB633,786,872.99
存货跌价准备系根据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其可
变现净值的差额进行计提。可变现净值指本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估
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
存货跌价准备的增减变动情况详见其他财务资料(三)—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表
述。
附注10. 长期股权投资
(1)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01.01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04.12.31
其他股权投资
RMB 85,569,712.18
RMB 16,366,020.16*
RMB 14,210,000.00**
RMB 87,725,732.34
* 其他股权投资本年度增加额计16,366,020.16人民币元,系本公司对被投资
公司按权益法核算取得的投资收益。
** 其他股权投资本年度减少额计14,210,000.00人民币元,系本公司本年度
从斯凯孚瓦轴公司分回的现金利润。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55
(2)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其他股权投资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12.31
被投资公司名称
投资期限
初始投资额
占权益比例
投资金额
累计权益增(减)额
本年权益增(减)额
斯凯孚瓦轴公司 1998.05.15-2028.05.14 RMB 68,600,000.00
49.00%
RMB 85,289,492.41
RMB 16,689,492.41 RMB 2,149,600.17
振鑫公司
1998.07.13-2008.07.11
400,000.00
40.00%
436,239.93
36,239.93
6,419.99
爱姆意公司
1998.10.06-2010.10.05
2,000,000.00
4.76%
2,000,000.00
---
---
RMB 71,000,000.00
RMB 87,725,732.34
RMB 16,725,732.34 RMB 2,156,020.16
附注11. 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 固定资产原价及其累计折旧增减变动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01.01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04.12.31
固定资产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RMB 256,138,714.63
13,216,389.46
34,345,035.79
RMB 235,010,068.30 ***
机械设备
449,352,874.67
102,600,472.13
90,925,236.04
461,028,110.76
运输设备
17,864,154.76
4,806,304.11
2,217,184.88
20,453,273.99
电子仪器、仪表设备
160,054,190.76
4,641,360.75
125,483,407.13
39,212,144.38
其它设备
121,031,350.71
13,553,025.85
16,873,030.47
117,711,346.09
1,004,441,285.53
138,817,552.30 *
269,843,894.31 **
873,414,943.52 ****
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131,077,559.52
7,738,220.36
22,623,550.95
116,192,228.93
机械设备
268,918,407.47
93,845,838.73
82,229,514.74
280,534,731.46
运输设备
12,328,730.71
1,479,467.83
1,560,529.23
12,247,669.31
电子仪器、仪表设备
132,740,411.45
6,236,431.18
111,428,840.11
27,548,002.52
其它设备
91,523,307.12
5,739,969.54
10,805,725.20
86,457,551.46
636,588,416.27
RMB 115,039,927.64 *
RMB 228,648,160.23 **
522,980,183.68
固定资产净值
RMB 367,852,869.26
RMB 350,434,759.84
* 本年度固定资产原值增加额计 138,817,552.30 人民币元,其中:
A.由在建工程转入并已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计56,490,670.64人民币元;
B.本公司本年度为实施SAP系统对固定资产重新分类,将原记入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的固定资产原值计75,762,171.97人民币元及其累计折旧计
64,719,197.41人民币元,重分类调整至机械设备, 该等重分类调整对以前年度
的折旧费用的影响较小,本公司未予追溯调整。
**本年度固定资产原值减少额计269,843,894.31人民币元,其中:
A.本年度本公司报废并出售固定资产原值计6,085,656.89人民币元,累计折
旧计5,264,208.41人民币元,净值计821,448.48人民币元;
B.本年度本公司将非独立核算的锻造分厂和钢球分厂的固定资产出售给瓦
轴 集 团 , 该 等 固 定 资 产 的 原 值 计 187,131,136.15 人 民 币 元 , 累 计 折 旧 计
155,080,636.49人民币元,净值计32,050,499.66人民币元,详见附注40(2)所述。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56
C、本公司本年度为实施SAP系统对固定资产重新分类,将原记入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的固定资产原值计75,762,171.97人民币元及其累计折旧计
64,719,197.41人民币元,重分类调整至机械设备。该等重分类调整对以前年度的
折旧费用的影响较小,本公司未予追溯调整。
***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房屋建筑物中,原值计2,537,728.95人民币元,净
值计2,096,524.09人民币元的房产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中。
****本年度辽轴公司将原值计 1,254,150.00 人民币元的房屋建筑物及
22,930,000.00人民币元的机器设备作为银行借款的抵押物, 惟二零零三年度及二
零零二年度本公司未经银行许可将其中原值计 2,771,933.70 人民币元的机器设备
予以出售。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固定资产原值中计 21,412,216.30
人民币元作为银行借款的抵押物。
本年度瓦通公司将原值计 20,356,561.00 人民币元的机器设备及原值计
8,293,859.00 人民币元的其他设备已作为银行借款的抵押物。
(2)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01.01
本年计提
本年减少
2004.12.31
机器设备
RMB 2,212,353.42
RMB ---
RMB 13,116.60
RMB 2,199,236.82
附注12. 在建工程
(1) 本年度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专门借款当年度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
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即∑(每笔专门借款本金× 每笔借款实际占用的天数
÷ 会计期间涵盖的天数)]。
(2) 在建工程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57
工程名称
2004.01.01
本年增加
本年转入固定资产
本年其他减少
2004.12.31
资金来源
预算金额
完工比例
M250 磨床改造工程
RMB
1,889,130.26
RMB
147,369.22
RMB
100,000.00
RMB
100,000.00
RMB
1,836,499.48
自筹
RMB
8,943,154.00
20.54%
叉车
1,921,155.00
580,650.60
1,935,318.48
128,286.12
438,201.00
自筹
3,916,358.00
11.19%
超精机
2,772,653.72
3,320,894.84
2,228,618.32
223,431.66
3,641,498.58
自筹/贷款
11,683,266.00
31.17%
成品库改造工程
1,504,575.00
1,072,763.77
---
---
2,577,338.77
自筹
2,948,947.00
87.40%
吊车工程
255,954.47
1,974,167.38
328,269.92
9,753.93
1,892,098.00
自筹
3,197,440.00
59.18%
二成品改造工程
3,876,733.37
624,699.00
94,663.25
139,313.83
4,267,455.29
自筹/贷款
3,424,398.00
基本完工
计算机工程
606,938.00
2,998,344.22
3,224,976.85
302,040.67
78,264.70
自筹
7,097,573.00
1.10%
精研机
---
200,000.00
---
200,000.00
---
自筹
4,625,158.00
已完工
立体库工程
5,187,953.80
1,332,281.21
6,389,953.97
130,281.04
---
自筹/贷款
8,184,399.00
已完工
磨床
3,121,645.46
3,741,874.56
2,331,650.78
199,503.98
4,332,365.26
自筹/贷款
26,076,050.00
16.61%
七成品改造工程
---
28,290,474.85
---
9,549.35
28,280,925.50
自筹
30,113,349.00
93.91%
球基面磨床
657,157.50
2,271,134.57
1,568,006.54
153,972.33
1,206,313.20
自筹
3,840,300.00
31.41%
热处理生产线
731,868.50
639,518.50
214,783.50
232,065.00*
924,538.50
自筹
3,371,000.00
27.43%
数控镗床
2,156,459.70
2,744,777.46
2,574,663.71
312,098.33
2,014,475.12
自筹/贷款
13,216,694.00
15.24%
双排渗碳线
2,745,861.83
10,376,377.19
10,703,028.73
2,873.29
2,416,337.00
自筹/贷款
23,040,860.00
10.49%
探伤机改造工程
140,737.50
1,167,757.75
168,884.25
150,504.00
989,107.00
自筹
2,378,050.00
41.59%
外滚道超精机工程
3,437,977.52
3,506,324.70
5,945,955.27
91,794.84
906,552.11
自筹/贷款
15,243,300.00
5.95%
无心磨床
2,113,700.27
1,594,971.09
2,047,644.81
21,790.08
1,639,236.47
自筹/贷款
5,582,800.00
29.36%
压力机
256,870.51
1,851,760.93
525,973.78
96,961.95
1,485,695.71
自筹
6,140,753.00
24.19%
盐浴炉
---
3,487.18
---
3,487.18
---
自筹
24,000.00
已完工
一成品改造工程
1,841,924.35
1,316,797.27
1,165,019.23
126,165.91
1,867,536.48
自筹/贷款
8,613,697.00
21.68%
仪器
112,557.00
528,184.16
276,161.00
148,850.28
215,729.88
自筹
2,329,925.00
9.26%
中小圆柱线
1,486,500.00
2,025,804.37
---
111,200.00
3,401,104.37
自筹
19,551,900.00
17.40%
三、四成品厂房工程
49,140.00
---
---
---
49,140.00
自筹
13,757,661.00
0.36%
渗碳炉
1,421,588.20
---
---
---
1,421,588.20
银行贷款
1,600,000.00
88.85%
其他
8,886,618.29
20,373,193.63
14,667,098.25
1,391,212.39*
13,201,501.28
自筹/贷款
46,109,916.00
28.63%
其中:利息费用资本化
(239,857.01)
2,068,436.21
1,202,765.09
---
625,814.11
---
---
---
RMB
47,175,700.25
RMB
92,683,608.45
RMB
56,490,670.64
RMB
4,285,136.16
RMB
79,083,501.90
RMB
259,653,287.00
*其中包括出售锻造分厂减少在建工程计774,364.00人民币元,详见附注40(2)。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58
(3)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工程名称
2004.01.01
本年增加数
本年转回数
2004.12.31
渗碳炉
RMB 1,403,093.55
RMB ---
RMB
---
RMB
1,403,093.55
瓦通公司渗碳炉工程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三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给瓦通
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不确定性,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
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附注13.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原始发生额
2004.01.01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转销
累计摊销额
2004.12.31
剩余摊
销年限
房屋使用费
RMB 2,010,095.00 RMB 1,403,157.61
RMB ---
RMB 67,830.36
RMB 674,767.75
RMB1,335,327.25
19.95年
附注14. 递延税款借项
递延税款借项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01.01
本年增加
本年转回
2004.12.31
尚未转回的时间性差异所
得税影响额
RMB
8,544,000.00
RMB
---
RMB
1,320,000.00 RMB 7,224,000.00
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因时间性差异而产生的递延税项资产计
52,973,863.03人民币元。
附注15.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借款类别
2004.12.31
2003.12.31
担保借款
RMB 327,630,000.00
RMB 352,170,000.00
抵押借款
23,220,000.00
23,220,000.00
RMB 350,850,000.00
RMB 375,390,000.00
(2) 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辽轴公司以机器设备作抵押,已从
中国工商银行辽阳市站前支行取得抵押贷款计13,920,000.00人民币元,以房屋抵
押从辽阳城市合作银行交通支行取得抵押贷款700,000.00人民币元。
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瓦通公司以机器设备作抵押,已从中国
工商银行瓦房店市支行取得抵押贷款计8,600,000.00人民币元。
(3)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到期,辽轴公司尚未偿还或签订展期协
议的借款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59
贷款单位
贷款金额
贷款利率(年)
贷款资金用途
未偿还的原因
中国工商银行辽阳市站前支行
RMB 13,920,000.00
5.310%
补充流动资金 展期合同尚在办理中
中国交通银行辽阳支行西关分理处
3,960,000.00
7.020%
补充流动资金 展期合同尚在办理中
中国建设银行辽阳市分行营业部
190,000.00
7.029%
补充流动资金 展期合同尚在办理中
RMB 18,070,000.00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到期,瓦通公司尚未偿还或签订展期协议的借
款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贷款单位
贷款金额
贷款利率(年)
贷款资金用途
未偿还的原因
中国工商银行瓦房店市支行
RMB 8,600,000.00
5.7525%
补充流动资金 展期合同尚在办理中
附注16. 应付票据
2004.12.31
2003.12.31
银行承兑汇票
RMB 82,031,513.05
RMB 36,450,000.00
附注17.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主要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12.31
2003.12.31
斯凯孚瓦轴公司
RMB 61,440,877.55 RMB 23,573,205.75
大连瓦轴集团轴承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装备制造)
29,164,016.34
30,929,233.45
瓦轴集团通达轴承制造有限公司(通达轴承)
12,938,821.41
8,360,018.04
瓦轴集团包装制品公司
8,591,327.99
3,301,615.01
辽宁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8,093,293.51
3,589,164.43
杭州立新轴承配件厂
7,710,145.28
1,096,421.76
普兰店市华东轴承配件厂
5,998,129.83
65,635.70
瓦房店轴承精密钢球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钢球公司)
6,499,656.78
---
瓦房店轴承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5,627,833.32
7,247,397.69
瓦房店市第二轴承厂
4,214,804.63
6,707,256.64
其他
161,969,367.22
174,510,828.48
RMB 312,248,273.86*
RMB 259,380,776.95
* 其中账龄超过三年的应付账款计9,929,747.25人民币元,未偿付的主要原
因为债权单位未催收款项。
(2) 应付账款中应付关联方及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款
项的细节详见附注40(3)。
附注18. 预收账款
(1)预收账款主要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12.31
2003.12.31
烟台宇成电器有限公司
RMB 870,254.59
---
朝鲜黑色金属公司
818,197.74
---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60
大连经济开发区天邦轴承销售公司
800,000.00
---
哈尔滨轴承总厂沧州销售公司
730,914.65
(199,545.44)
瓦房店轴承产品经销有限公司
728,364.82
19,417.69
锦州东车辆段多经发展总公司
550,222.76
---
巴基斯坦东部商业企业
506,880.50
---
其他
12,492,469.81
14,305,857.38
RMB 17,497,304.87
RMB 14,125,729.63
(2)预收账款中无预付关联方及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款
项。
附注19. 应付福利费
应付福利费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12.31
2003.12.31
应付职工福利费
RMB 1,596,056.78
RMB 1,059,941.64
附注20. 应交税金
应交税金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12.31
2003.12.31
产品增值税
RMB (11,305,641.77 )*
RMB 50,037,729.24
企业所得税
(3,163,491.83 )**
(2,064,119.81 )
房产税
1,378,309.59
1,389,115.87
营业税
7,278.04
362,524.18
城市维护建设税
94,613.98
52,075.44
土地使用税
137,560.50
137,560.50
个人所得税
24,729.90
23,163.10
印花税
115,741.14
74,330.52
RMB (12,710,900.45 )
RMB 50,012,379.04
*瓦轴集团以承担本公司计50,124,128.65人民币元未交增值税的形式向本公
司收购锻压分厂和钢球分厂,致使本公司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应交产品
增值税额大幅减少,详见附注40(2)。
**系本公司本年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上述各税项的法定税率及税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详见附注3。
附注21. 其他应交款
其他应交款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12.31
2003.12.31
教育费附加
RMB 39,342.79
RMB 14,806.40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61
教育费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3(1)。
附注22. 其他应付款
(1) 其他应付款主要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12.31
2003.12.31
瓦轴集团
RMB 43,539,569.32
RMB 20,839,445.44
辽阳市劳动保险总公司
7,484,008.82
6,261,674.79
教育经费
5,604,956.85
6,038,681.65
采购部抚钢质量索赔款
3,981,028.43
1,816,439.55
瓦房店轴承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公司)
3,263,906.26
2,875,736.23
瓦房店轴承动力有限责任公司
2,704,270.00
637,128.33
银行贷款利息
2,510,830.08
2,255,366.75
运输及财产保险费
1,815,716.95
1,020,235.08
集团培训中心培训费
1,686,640.00
437,476.00
辽阳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积金)
1,384,245.79
1,894,918.68
劳动保险公司统筹金
1,341,733.78
---
瓦房店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积金
1,259,823.82
984,305.85
其他
16,230,617.58
17,966,616.08
RMB 92,807,347.68 * RMB 63,028,024.43
*其中账龄超过三年的应付款计1,501,429.30人民币元,主要系应付教育经费。
(2) 其他应付款中应付关联方及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款
项的细节详见附注40(3)。
附注23.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借款单位
2004.12.31
2003.12.31
保证借款
RMB 281,340,000.00
RMB 256,800,000.00
信用借款
1,500,000.00 *
1,500,000.00
RMB 282,840,000.00
RMB 258,300,000.00
* 系辽轴公司以前年度承接瓦房店轴承工业公司的借款。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尚有1,500,000.00人民币元未予偿还,且转贷手续尚未办理。
附注24. 专项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12.31
2003.12.31
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专项拨款
RMB 206,368.98
RMB 233,951.90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62
专项应付款系瓦房店市财政局及瓦房店市环境保护局联合以瓦财指企
[2004]217号文批准拨付的用于治理污染的专用款项。
附注25. 股本
本公司股本增减变动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01.01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04.12.31
未上市流通股份
发起人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RMB200,000,000.00
RMB ---
RMB ---
RMB 200,000,000.00
已上市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130,000,000.00
---
---
130,000,000.00
股份总数
RMB330,000,000.00
RMB ---
RMB ---
RMB 330,000,000.00
上述实收股本业经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现已更名为深圳天健信德会
计师事务所)信德验资报字(1997)第5号《验资报告》审验在案。
附注26. 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增减变动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项目
2004.01.01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04.12.31
股本溢价
RMB
274,556,446.52 RMB
---
RMB
---
RMB
274,556,446.52
资产净值折股余额
214,973,421.18
---
---
214,973,421.18
资产评估增值准备
18,318,725.93
---
---
18,318,725.93
债务重组收益
9,552,061.20
1,214,715.77*
---
10,766,776.97
拨款转入
2,345,721.95
---
---
2,345,721.95
其他资本公积
6,731,948.78
407,956.09**
---
7,139,904.87
RMB
526,478,325.56 RMB
1,622,671.86
RMB
---
RMB
528,100,997.42
* 债务重组收益详见附注43(1)。
** 系本公司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转入“ 资本公积”
账项。
附注27. 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增减变动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项目
2004.01.01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04.12.31
法定盈余公积
RMB
28,257,425.27
RMB
3,562,735.94
RMB --- RMB
31,820,161.21
法定公益金
14,128,712.64
1,781,367.97
15,910,080.61
RMB
42,386,137.91**
RMB
5,344,103.91*
RMB
--- RMB
47,730,241.82
*如附注44所述,系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建议的利润分配方案计提。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63
**如附注28所述,本公司因所得税会计政策发生变更,调增了二零零三年度
合并年初未分配利润计7,262,400.00人民币元,其中调增以前年度计提的法定盈
公积和法定公益金分别计726,240.00人民币元和363,120.00人民币元。
附注28. 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增减变动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
2003
年初未分配利润
RMB 145,535,253.87
RMB 124,193,984.79
加:本年度合并净利润
34,850,990.54
28,130,092.34
加:本年度合并净利润调增(减)数
---
---
年初未分配利润调增(减)数
---
7,262,400.0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562,735.94
2,767,482.17
提取法定公益金
1,781,367.97
1,383,741.09
已分配普通股股利
9,900,000.00**
9,900,000.00
年末未分配利润
RMB 165,142,140.50
RMB 145,535,253.87
*如附注2(17)表述,由于本公司所得税会计政策发生变更,业已采用追溯调整
法,调增了二零零三年度合并年初未分配利润计7,262,400.00人民币元。
**系支付的二零零三年度普通股股利。
附注29. 主营业务
(1)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毛利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产品销售
RMB 1,421,134,476.90
90.83% RMB 1,134,660,806.28
90.13%
RMB 286,473,670.62
93.72%
—出口销售
266,472,117.85
17.03%
274,901,643.91
21.83%
(8,429,526.06 )
(2.75%)
—国内销售
1,154,662,359.05
73.80%
859,759,162.37
68.30%
294,903,196.68
96.47%
其中:北方
433,487,324.73
27.71%
327,446,608.25
26.01%
106,040,716.48
34.69%
南方
244,094,099.10
15.60%
182,808,748.87
14.52%
61,285,350.23
20.05%
华东
385,330,850.08
24.63%
285,327,821.56
22.67%
100,003,028.52
32.71%
西部
91,750,085.14
5.86%
64,175,983.69
5.10%
27,574,101.45
9.02%
工业性作业收入
143,399,823.03
9.17%
124,193,712.78
9.87%
19,206,110.25
6.28%
RMB 1,564,534,299.93
100.00% RMB 1,258,854,519.06
100.00%
RMB 305,679,780.87
100.00%
2003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毛利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产品销售
RMB 1,059,008,103.69
84.96% RMB 835,709,490.92
84.91%
RMB 223,298,612.77
85.15%
—出口销售
156,789,003.19
12.58%
165,937,855.35
16.86%
(9,148,852.16 ) (3.49%)
—国内销售
902,219,100.50
72.38%
669,771,635.57
68.05%
232,447,464.93
88.64%
其中:北方
377,188,313.44
30.26%
284,181,639.65
28.87%
93,006,673.79
35.47%
南方
196,510,534.72
15.77%
144,320,100.75
14.66%
52,190,433.97
19.90%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64
华东
269,367,979.58
21.60%
197,827,633.04
20.11%
71,540,346.54
27.28%
西部
59,152,272.76
4.75%
43,442,262.13
4.41%
15,710,010.63
5.99%
工业性作业收入
187,479,291.25
15.04%
148,538,075.78
15.09%
38,941,215.47
14.85%
RMB 1,246,487,394.94
100.00% RMB 984,247,566.70
100.00%
RMB 262,239,828.24
100.00%
(2)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列示如下:
2004
2003
金额
RMB 209,162,170.23
RMB 237,966,748.16
占全年收入的比例
13.37%
19.09%
附注30.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项目
2004
2003
城市维护建设税
RMB 3,724,903.75
RMB 2,922,788.98
教育费附加
2,128,516.43
1,670,165.12
RMB 5,853,420.18
RMB 4,592,954.10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3(1)。
附注31. 其他业务利润
其他业务利润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
2003
其他业务收入:
材料销售收入
RMB 384,375,732.49* RMB 30,373,446.90
废料收入
43,824,513.31
28,180,457.81
其他收入
7,949,536.97
1,450,780.04
436,149,782.77
60,004,684.75
其他业务支出:
材料销售成本
382,035,213.72*
27,488,743.88
废料成本
33,908,894.70
17,011,346.76
其他成本
5,376,912.14
1,332,299.33
421,321,020.56
45,832,389.97
其他业务利润
RMB 14,828,762.21
RMB 14,172,294.78
*本年度材料销售收入及成本大幅度增长,主要系本年度本公司出售钢球分
厂和锻压分厂后向其供应材料所致,详见附注40(2)。
附注32. 营业费用
营业费用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
2003
工资
RMB 11,223,193.86
RMB 10,141,734.65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65
差旅费
12,833,506.04
11,881,078.10
运输费
24,375,061.68
14,842,062.31
会议费
6,847,778.68
6,206,596.81
海运费
10,688,458.59
6,030,152.15
商标使用费
22,125,009.51 *
---
其他
29,967,205.41
27,034,946.42
RMB 118,060,213.77
RMB 76,136,570.44
*系本公司及辽轴公司于本年度向瓦轴集团支付的商标使用费,详见附注
40(2)。
附注33.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
2003
利息支出
RMB 34,122,269.34
RMB34,668,803.26
减:利息收入
2,268,791.81
1,892,502.90
汇兑损失
580,395.17
15,865.43
其他
11,822,366.76 *
10,851,403.44
RMB 44,256,239.46
RMB43,643,569.23
*主要系本公司向瓦轴集团支付的担保费计11,000,000.00人民币元,详见附
注40(2)表述。
附注34. 投资收益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投资收益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
2003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取得收益
RMB 16,366,020.16
RMB 14,482,753.15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投资收益的汇回不存在重大限制。
附注35.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
2003
处理固定资产收益
RMB 4,957,201.99 *
RMB 652,041.85
罚款收入
176,047.43
331,602.39
其他
334,628.21
311,422.39
RMB 5,467,877.63
RMB 1,295,066.63
*如附注40(2)所述,本年度本公司向瓦轴集团出售锻压分厂和钢球分厂的固
定资产,获得处理固定资产的收益计4,903,529.29人民币元。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66
附注36. 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
2003
罚款支出
RMB 109,922.00
RMB 170,043.45
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632,045.90
1,379,632.25
捐赠支出
76,388.00
79,150.00
债务重组损失
13,813,835.41 *
5,802,484.78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3,116.60 )
(1,074,407.49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692,299.45
其他
206,071.21
345,306.90
RMB 14,825,145.92
RMB 7,394,509.34
* 债务重组损失详见附注43(2)
附注37. 现金流量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
利息收入
RMB 2,268,791.81
差旅费退余款
683,324.46
罚款收入
176,047.43
收保险公司赔款
1,000,636.91
收外单位购废料保证金
4,965,793.76
代收货款
566,217.22
收瓦轴沈阳销售中心还暂借款
658,313.20
其他收入
170,160.18
RMB 10,489,284.97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
差旅费
RMB 13,514,011.57
运输费用
28,372,691.57
支付瓦轴集团技术开发费
5,400,000.00
支付瓦轴集团警卫消防费
3,369,613.00
支付瓦轴集团业务宣传费
820,900.00
支付瓦轴集团商标使用费
14,316,978.79
取暖费
6,927,198.34
会议费
6,839,229.18
佣金等出口费用
2,455,093.93
货物运输保险费
1,728,154.56
财产保险费
1,078,641.61
技术咨询费
915,353.00
广告费
1,333,218.43
土地租赁费
3,512,508.21
办公费
1,832,873.99
业务活动费
3,063,798.32
市场开发费
868,869.83
返还外单位购废料保证金
4,064,200.00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67
返还销售人员抵押金
1,799,660.00
其他支出
5,541,337.23
RMB 107,754,331.56
(3)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RMB
34,800,000.00
定期存款
6,000,000.00 *
RMB
40,800,000.00
*系三个月内不能变现的定期存款。
(4)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
集团担保费
RMB
11,000,000.00
*
*系本年度本公司向瓦轴集团实际支付的担保费用。
附注38. 母公司报表有关项目附注
(1) 应收账款
A.本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列示如下:
2004.12.31
2003.12.31
账 龄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 RMB 575,102,234.13
71.79% RMB 5,751,022.34
1%
RMB 547,745,486.59
69.58% RMB 5,477,454.87
1%
一至二年
74,888,640.69
9.35%
3,744,432.03
5%
117,342,911.61
14.91%
5,867,145.58
5%
二至三年
84,256,157.71 * 10.52%
16,938,781.06
20%
56,747,217.47
7.21%
11,349,443.49
20%
三年以上
66,805,420.96**
8.34%
35,620,077.37
50%
65,422,166.26
8.30%
34,717,580.61
50%
RMB 801,052,453.49
100.00% RMB 62,054,312.80
RMB 787,257,781.93
100.00% RMB57,411,624.55
*其中计109,436.89人民币元系本公司的债务单位已经破产,款项收回的可能
性很小,故计提100%的坏帐准备。
**其中计4,434,733.78人民币元系本公司的债务人单位经营状况较差,款项收
回的可能性较小,故计提100%的坏账准备。
账龄为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在第二年基本即可收回,故本公司按较低的比
例计提坏账准备。账龄为三年以上的应收款,因发生呆账、坏账的可能性较大,
故本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较高。
B.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合计金额占应收账
款总额的比例列示如下: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68
2004.12.31
2003.12.31
应收账款前五名合计金额
RMB 89,912,031.64
RMB 201,776,242.22
应收账款总金额
RMB 801,052,453.49
RMB 787,257,781.93
比例
11.22%
25.63%
(2) 其他应收款
A.本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列示如下:
2004.12.31
2003.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
RMB 4,454,085.32
43.85%
RMB 44,540.85
1%
RMB 4,701,556.98
42.67%
RMB 668,179.59
1%
一至二年
165,405.03
1.63%
8,270.25
5%
921,053.80
8.36%
46,052.69
5%
二至三年
211,431.00
2.08%
42,286.20
20%
2,916,964.23
26.47%
2,508,009.07
20%
三年以上
5,326,730.84*
52.44%
3,866,250.56
50%
2,479,816.08
22.50%
1,297,448.23
50%
RMB10,157,652.19
100.00%
RMB3,961,347.86
RMB11,019,391.09
100.00%
RMB4,519,689.58
* 其中计2,405,770.28人民币元系本公司应收轴承款,因对方单位对该部分
金额存在异议,故计提100%的坏账准备。
账龄为一年以内的其他应收款, 在第二年基本即可收回,故本公司按较低的
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为三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因发生呆账、坏账的可能性较大,故本公司计
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较高。
B.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金额合计
6,951,079.79人民币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为68.43%,具体明细项目列示如
下:
2004.12.31
性质
北满特殊钢集团有限公司
RMB 2,405,770.08
出售材料款
宝钢集团上海五钢有限公司
1,788,426.38
出售材料款
代垫购车款
1,290,000.00
代垫款
备用金
1,230,321.35
职工暂借款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236,561.98
出售材料款
RMB 6,951,079.79
(3) 长期股权投资
A.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01.01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04.12.31
其他股权投资
RMB 98,124,072.62
RMB 17,278,148.65
RMB 14,210,000.00*
RMB 101,192,221.27
* 其他股权投资本年度减少额计14,210,000.00人民币元,系本公司本年度从
斯凯孚瓦轴公司分回的现金股利。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69
B.本公司其他股权投资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12.31
被投资公司名称
投资期限
初始投资额
占权益比例
投资金额
累计权益增(减)额
本年权益增(减)额
辽轴公司
1996.11.22-2006.11.22
RMB 17,337,259.95
100.00%
RMB 3,189,695.16
RMB (14,147,564.79 ) RMB 286,765.07
瓦通公司
1996.03.28-2011.03.27
28,030,375.50
75.00%
10,276,793.77
(17,753,581.73 )
625,363.42
斯凯孚瓦轴公司 1998.05.15-2028.05.14
68,600,000.00
49.00%
85,289,492.41
16,689,492.41
2,149,600.17
振鑫公司
1998.07.13-2008.07.11
400,000.00
40.00%
436,239.93
36,239.93
6,419.99
爱姆意公司
1998.10.06-2010.10.05
2,000,000.00
4.76%
2,000,000.00
---
---
RMB 116,367,635.45
RMB 101,192,221.27
RMB (15,175,414.18 )
RMB 3,068,148.65
(4) 主营业务
A.本公司主营业务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
主营业务收入
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
比例
产品销售
RMB 1,396,497,387.36
90.69% RMB 1,129,590,179.39
90.09%
RMB 266,907,207.97
93.29%
—出口销售
266,472,117.85
17.30%
274,901,643.91
21.93%
(8,429,526.06 )
(2.95%)
—国内销售
1,130,025,269.51
73.38%
854,688,535.48
68.17%
275,336,734.03
96.23%
其中:北方
427,328,052.34
27.75%
326,178,951.52
26.02%
101,149,100.82
35.35%
南方
237,934,826.72
15.45%
181,541,092.14
14.48%
56,393,734.58
19.71%
华东
379,171,577.69
24.62%
284,060,164.83
22.66%
95,111,412.86
33.24%
西部
85,590,812.76
5.56%
62,908,326.99
5.02%
22,682,485.77
7.93%
工业性作业收入
143,399,823.03
9.31%
124,193,712.78
9.91%
19,206,110.25
6.71%
RMB 1,539,897,210.39
100.00% RMB 1,253,783,892.17
100.00% RMB 286,113,318.22
100.00%
2003
主营业务收入
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
比例
产品销售
RMB 1,020,105,476.76
84.47%
RMB 807,348,738.13
84.46% RMB 212,756,738.63
84.53%
—出口销售
156,789,003.19
12.98%
165,937,855.35
17.36%
(9,148,852.16 )
(3.63%)
—国内销售
863,316,473.57
71.49%
641,410,882.78
67.10%
221,905,590.79
88.16%
其中:北方
338,285,686.51
28.01%
255,820,886.86
26.76%
82,464,799.65
32.76%
南方
196,510,534.72
16.27%
144,320,100.75
15.10%
52,190,433.97
20.74%
华东
269,367,979.58
22.31%
197,827,633.04
20.70%
71,540,346.54
28.42%
西部
59,152,272.76
4.90%
43,442,262.13
4.54%
15,710,010.63
6.24%
工业性作业收入
187,479,291.25
15.53%
148,538,075.78
15.54%
38,941,215.47
15.47%
RMB 1,207,584,768.01
100.00%
RMB 955,886,813.91
100.00% RMB 251,697,954.10
100.00%
B.本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列示如下:
2004
2003
金额
RMB 178,808,379.70
RMB 237,966,748.16
占全年收入的比例
11.61%
19.71%
(5) 投资收益
本公司投资收益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
2003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取得收益
RMB 17,196,097.65
RMB 6,326,862.05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70
本公司的投资收益的汇回不存在重大限制。
(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如下
2004.12.31
2003.12.31
货币资金
RMB
118,124,615.32
RMB
114,091,779.00
减:3 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
6,000,000.00
---
3 个月以上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34,800,000.00
---
RMB
77,324,615.32
RMB
114,091,779.00
附注 39. 非经常性损益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
2003
1.债务重组损失
RMB
(13,813,835.41) RMB
(5,802,484.78)
2.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4,325,156.09
652,041.85
3.其他非经常性损益
(6,881,765.58)
(1,533,380.41)
其中:扣除资产减值准备、处置固定资产收益后营业外收入
510,675.64
643,024.78
扣除资产减值准备、债务重组损失后的营业外支出
(392,381.21)
(1,974,132.60)
一次性职工安置费
(6,488,560.10)
(2,773,312.08)
以前年度已经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
13,116.69
2,571,039.49
存货遭受火灾损失
(524,616.60)
---
企业所得税影响
5,370,301.06
3,054,104.73
RMB
(11,000,143.84) RMB
(3,629,718.61)
附注40.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关联方关系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A.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
经济性质或类型 法定代表人
瓦轴集团
大连瓦房店市北共济街1号 轴承及各类设备制造、销售
母公司
国有独资
王路顺
本公司的子公司概况详见附注4。
B.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公司名称
2004.01.01
本年增加数
本年减少数
2004.12.31
瓦轴集团
RMB 360,000,000.00
RMB ---
RMB ---
RMB360,000,000.00
辽轴公司
RMB 19,350,000.00
RMB ---
RMB ---
RMB 19,350,000.00
瓦通公司
USD 4,510,000.00
USD ---
USD ---
USD 4,510,000.00
C.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2004.01.01
本年增加数
本年减少数
2004.12.31
公司名称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瓦轴集团
RMB 200,000,000.00 60.61%
RMB ---
---
RMB ---
---
RMB 200,000,000.00
60.61%
辽轴公司
RMB 19,350,000.00 100.00%
RMB ---
---
RMB ---
---
RMB 19,350,000.00
100.00%
瓦通公司
USD 3,382,500.00 75.00%
USD ---
---
USD ---
---
USD 3,382,500.00
75.00%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71
D. 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关系的性质:
公司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瓦房店轴承集团特钢有限责任公司(瓦轴特钢)
瓦轴集团的子公司
瓦轴集团(驻外网点)
瓦轴集团的子公司
装备制造
瓦轴集团的子公司
综合服务公司
瓦轴集团的子公司
瓦房店荣泰工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荣泰工程)
瓦轴集团的子公司
中国瓦轴中东ZMC公司(中东ZMC公司)
瓦轴集团的子公司
通达轴承
瓦轴集团管理的公司
钢球公司
瓦轴集团控制的参股公司
瓦房店轴承精密锻压有限责任公司(锻压公司)
瓦轴集团的控股公司
斯凯孚瓦轴公司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辽阳新纺机轴承厂
辽轴公司管理的公司
(2) 关联方交易
A.本公司向下述关联方购买原材料、轴承零件或轴承产品,明细项目列示如
下:
2004
2003
金额
占当期购货
额的比例
金额
占当期购货
额的比例
斯凯孚瓦轴公司
RMB
202,368,483.76*
18.56%
RMB
160,502,019.23
18.78%
瓦轴集团(驻外网点)
---
---
13,547,125.55
1.59%
瓦轴特钢
14,430,371.82
1.32%
12,737,141.20
1.49%
通达轴承
27,525,374.73
2.52%
19,319,049.15
2.26%
装备制造
28,045,797.17
2.57%
31,940,530.80
3.74%
瓦轴集团
12,475,380.88
1.14%
4,670,033.65
0.55%
荣泰工程
1,458,702.11
0.13%
2,352,662.07
0.28%
瓦房店轴承集团瓦轴机电化
工制造公司(机电化工)
---**
---
5,622,978.98
0.66%
钢球公司
32,029,481.91
2.94%
---
---
锻压公司
302,686,848.11
27.76%
---
---
RMB
621,020,440.49
56.94%
RMB
250,691,540.63
29.35%
* 本年度本公司向斯凯孚瓦轴公司采购了价值计202,368,483.76人民币元的
轴承产品用于销售。
**经大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大经贸发[2003]395号文《关于瓦房店轴承集团
瓦轴机电化工制造公司产权转让的确认函》批准,瓦轴集团于本年度将机电化工
的产权以零价格整体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了五位自然人,本年度机电化工不再是本
公司的关联方。
B. 本公司向下述关联方销售配件、原材料及轴承零件,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72
2004
2003
金额
占当期销货额
的比例
金额
占当期销货额
的比例
瓦轴集团
RMB 57,890,387.50
3.70%
RMB 658,167.08
0.05%
瓦轴集团(驻外网点)
156,711,062.01
10.02%
118,568,553.38
9.51%
斯凯孚瓦轴公司
105,809,575.69*
6.76%
108,729,180.11
8.72%
通达轴承
10,693,017.20
0.68%
10,424,097.89
0.84%
瓦轴特钢
23,738,099.85
1.52%
12,084,552.07
0.97%
装备制造
3,296,377.60
0.21%
6,911,950.44
0.55%
中东ZMC公司
908,494.60
0.06%
2,344,620.99
0.19%
荣泰工程
---
---
82,168.00
0.01%
机电化工
---
---
2,217,923.15
0.18%
钢球公司
15,197,436.07
0.97%
---
---
锻压公司
269,197,466.03
17.21%
---
---
RMB 643,441,916.55
41.13%
RMB 262,021,213.11
21.02%
* 本 年 度 本 公 司 向 斯 凯 孚 瓦 轴 公 司 销 售 轴 承 原 材 料 及 半 成 品 计
105,809,575.69人民币元。
C. 本公司本年度应向瓦轴集团支付的费用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
2003
警卫消防费
RMB 3,373,900.00
RMB 3,700,000.00
技术开发费
5,400,000.00
5,400,000.00
宣传服务费
820,900.00
900,000.00
土地租赁费
2,620,076.12
3,163,964.14
房屋设备租赁费
213,200.00
679,232.00
借款担保费
11,000,000.00*
10,300,000.00
商标使用费
21,825,009.51**
---
RMB 45,253,085.63
RMB 24,143,196.14
*根据瓦轴集团与本公司于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七日签订的《借款担保协议
书》,瓦轴集团为本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需按担保金额的2%向其支付借款担保
费,本公司本年度应向瓦轴集团支付借款担保费计11,000,000.00人民币元,截至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已向瓦轴集团实际支付该等借款担保费计
11,000,000.00人民币元。
**根据瓦轴集团与本公司于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
合同》,本公司因使用瓦轴集团的商标销售自制成品需按净销售额的2%向瓦轴集
团支付商标使用费,使用期限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本公司本年度应向瓦轴集团支付商标使用费计人民币21,825,009.51元,
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已向瓦轴集团实际支付该等商标使用
费计14,316,978.79人民币元。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73
D.本公司股份制改组时将部分客户的应收账款剥离予瓦轴集团,该等客户
的应收账款由本公司代为管理,当本公司收到该等客户应收账款时,款项作为增
加瓦轴集团的其他应付款处理。二零零四年度,本公司累计收到该等应收账款划
回款计7,715,845.82人民币元。
E.二零零四年度, 本公司向综合服务公司支付劳务费计2,530,900.00人民币
元;二零零三年度向该公司支付的劳务费计3,358,789.00人民币元。
F.二零零四年度,瓦轴集团为本公司计598,140,000.00人民币元的借款提供
担保。本公司为瓦轴集团计4,480,000.00人民币元的借款提供担保,二零零三年三
月二十六日,瓦轴集团为本公司开具4,480,000.00人民币元的定期存单,作为本公
司为瓦轴集团贷款担保的抵押金。上述定期存单于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五日到期,
瓦轴集团为本公司重新开具金额为5,000,000.00人民币元的定期存单(期限自二零
零四年十一日五日起至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五日止),作为本公司为瓦轴集团贷款担
保的抵押金。
G.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瓦轴集团与本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书》,
本公司将钢球分厂按二零零三年十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评估价值转让予瓦轴集团,
转让价格为24,397,000.00人民币元,资产转让后,原钢球分厂的297名职工由本公
司予以安置或解聘,需一次性支付职工安置费计6,605,900.00人民币元。同时约定,
在合同生效后并于二零零四年六月三十日前,将本公司所欠与转让资产的等额债
务转移至瓦轴集团名下,如此债务转移事项未能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则瓦轴集团
应在二零零四年六月三十日前以货币方式向本公司支付全部转让对价。如附注44
(2)所述,瓦轴集团同意承接本公司欠缴的增值税款计52,040,697.76人民币元
以抵偿受让钢球分厂资产应付的款项,上述欠缴增值税款转让事项已获瓦房店市
国家税务局同意。
H.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五日,瓦轴集团与本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书》,
本公司将锻压分厂按二零零三年十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评估价值转让予瓦轴集团,
转让价格为32,983,000.00人民币元;原锻压分厂的758名职工由本公司予以安置
或解聘,需支付一次性职工安置费计18,852,400.00人民币元。同时约定,在合同生
效后并于二零零四年八月三十一日前,将本公司所欠与转让资产的等额债务转移
至瓦轴集团名下,如此债务转移事项未能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则瓦轴集团应在二
零零四年八月三十一日前以货币方式向本公司支付全部转让对价。瓦轴集团于二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74
零零四年七月以货币资金支付购买锻压分厂资产款项计5,339,323.07人民币元。
如附注44(2)所述,瓦轴集团同意承接本公司欠缴的增值税款计52,040,697.76
人民币元以抵偿受让锻压分厂资产尚未支付的余款,上述欠缴增值税款转让事项
已获瓦房店市国家税务局同意。
I.根据二零零四年一月十日瓦轴集团与瓦通公司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
二零零四年度,瓦通公司共需支付瓦轴集团土地租赁费计113,788.20人民币元。
J.辽轴公司二零零四年度为辽阳新纺机轴承厂支付工资、水电费等费用计
594,095.20 人民币元。
K.辽轴公司二零零四年度计提应付瓦轴集团商标使用费计300,000.00人民币
元。
L.二零零四年度, 本公司支付其关键管理人员的报酬计286,560.00人民币
元;二零零三年度支付该等关键管理人员的报酬计339,172.08人民币元。
(3) 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关联方往来款项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2004.12.31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应付账款
其他应付款
余额
占该账项
比例
余额
占该账项比
例
余额
占该账项
比例
余额
占该账项
比例
瓦轴集团
RMB ---
---
RMB ---
---
RMB 1,884,707.30
0.60%
RMB 43,539,569.32
46.91%
瓦轴集团(驻外网点)
142,200,485.12 17.03%
---
---
---
---
---
---
斯凯孚瓦轴公司
---
---
---
---
61,440,877.55
19.68%
---
---
瓦轴特钢
10,052,942.08
1.20%
---
---
---
---
---
通达轴承
---
---
---
---
12,938,821.41
4.14%
---
---
荣泰工程
---
---
---
---
749,900.92
0.24%
---
---
综合服务公司
---
---
---
---
---
3,263,906.26
3.52%
中东ZMC公司
7,183,737.98
0.86%
---
---
---
---
---
装备制造
---
---
---
---
23,347,828.32
7.48%
5,816,188.02
6.27%
辽阳新纺机轴承厂
---
---
4,870,704.57
27.78%
---
---
---
钢球公司
7,374.52
0.00%
---
---
6,499,656.78
2.08%
---
---
锻压公司
---
---
676,367.12
0.22%
RMB 159,444,539.70 19.09%
RMB4,870,704.57
27.78%
RMB 107,538,159.40
34.44%
RMB 52,619,663.60
56.70%
附注41. 或有事项
二零零二年度,辽轴公司为辽阳市锻压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信
用担保,担保金额计3,150,000.00人民币元,担保期限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五
日起至二零零三年七月五日止。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该借款尚未
偿还。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75
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已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货款
的141名客户向法院提起诉讼,涉诉应收账款金额计55,045,065.15人民币元。目前,
相关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3)如附注40所述,本公司为瓦轴集团计4,480,000.00人民币元的借款提供
担保,瓦轴集团为本公司开具金额为5,000,000.00人民币元的定期存单(期限自二
零零四年十一日五日起至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五日止),作为本公司为瓦轴集团贷款
担保的抵押金。
附注42. 财务承诺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重大承诺事项。
附注43.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 本年度本公司与债权单位签订了《债务重组协议》,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
的现金清偿债务的方法对“ 应付账款” 账项及“ 其他应付款” 账项进行债务重组,
由此产生债务重组收益计1,214,715.77人民币元,业已计入“ 资本公积” 账项。
(2) 本年度本公司与债务单位签订《债务重组协议》,以低于债权账面价值的
现金清偿债权的方法对“ 应收账款” 账项进行债务重组,由此产生债务重组损失
计13,813,835.41人民币元,业已计入“ 营业外支出” 账项。
(3) 二零零二年三月七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瓦房店华美轴承有限公司已取
得中方主管部门、大连市海关、瓦房店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的批准注销文
件,惟相关的工商注销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4)如附注40(2)所述,本公司出售钢球分厂,原钢球分厂的297名职工由本公
司予以安置或解聘,本公司本年度已一次性支付职工安置费计6,605,900.00人民
币元;
如附注40(2)所述,本公司本年度向瓦轴集团出售锻压分厂,原锻压分厂的
758名职工由本公司予以安置或解聘,需支付一次性职工安置费计18,852,400.00
人民币元。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由于瓦轴集团收购锻压分厂同时
注册成立新公司,并进行产权多元化制度改革时,相关的政府批复手续尚未办理
完 毕 , 因 此 原 锻 压 分 厂 职 工 的 国 有 全 民 所 有 制 身 份 尚 未 解 除 , 前 述 计
18,852,400.00人民币元职工安置费将在锻压分厂职工解除国有全民所有制身份
并转为合同制职工时,由本公司支付给锻压分厂职工。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76
(5) 本公司根据斯凯孚瓦轴公司二零零四年度已审会计报表予以权益法核
算的投资收益计16,359,600.17人民币元,占本公司二零零四年度合并净利润的
46.94%。
附注4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二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向股东大会
建议:按0.03人民币元/股以现金向股东支付二零零四年度股利,共需支付
人民币9,900,000元。
项目
比例
法定盈余公积
10%
法定公益金
5%
股利
0.03人民币元/股
二零零四年度的应付股利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以财政部财会字[1996]1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规定编制的母公司会计报表与境
外注册会计师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中确定的当年度净利
润及其年初未分配利润之和两者中较少者作为分配基准。
(2)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二日,瓦房店市国家税务局形成《会议纪要》,同意瓦
轴集团承担本公司欠缴的增值税款计52,040,697.76人民币元。瓦轴集团于二零零
五年四月十三日向本公司出具《关于贵公司转让资产及进行债务处理的说明函》,
愿意承担本公司欠缴的增值税款计52,040,697.76人民币元以抵偿受让钢球分厂、
锻压分厂资产尚未支付的余款。
附注45. 对比数据
为符合一贯性原则,对合并会计报表中的某些上年度业经审计的比较数据已
作适当的调整和重分类。
附注46. 合并会计报表之批准
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于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二日业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77
其他财务资料(一)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的补充资料
二零零四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二零零四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明细列示如下:
2004
2003
1.出售、处置部门或被投资单位所得收益
RMB 4,903,529.29
RMB ---
2.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
524,616.60
---
3.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减少)利润总额
---
---
4.债务重组损失
(13,813,835.41)
(5,802,484.78)
5.其他非经常性收益(损失)
(2,614,454.32)
2,172,766.17
RMB(11,000,143.84 )
RMB (3,629,718.61)
上述项目合计占当年合并净利润的比例
31.56%
12.90%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78
其他财务资料(二)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明细表
二零零四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本公司二零零四年度和二零零三年度合并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明细
列示如下: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2004 2003
2004
2003
2004
2003
2004
2003
主营业务利润
28.00 24.67
28.24
25.10
0.9086
0.7807
0.9086
0.7807
营业利润
3.63
2.99
3.66
3.04
0.1177
0.0947
0.1177
0.0947
净利润
3.25
2.69
3.28
2.74
0.1056
0.0852
0.1056
0.08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28
3.04
4.32
3.09
0.1389
0.0962
0.1389
0.0962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79
其他财务资料(三)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二零零四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二零零四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列示如下:
本年减少数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数
因资产价值回
升转回数
本年其他原因
转出数
合计
年末余额
一、坏账准备
RMB
73,774,263.25 RMB
4,298,960.45 RMB
482,612.93 RMB
---
RMB 482,612.93
RMB
77,590,610.77
其中:应收账款
RMB
67,192,998.10 RMB
4,298,960.45 RMB
--- RMB
---
RMB ---
RMB
71,491,958.55
其他应收款
RMB
6,581,265.15 RMB
--- RMB
482,612.93 RMB
---
RMB 482,612.93
RMB
6,098,652.22
二、存货跌价准备
RMB
25,792,331.74 RMB
1,890,790.08 RMB
159,987.06 RMB
---
RMB 159,987.06
RMB
27,523,134.76
其中:原材料
RMB
--- RMB
--- RMB
--- RMB
---
RMB ---
RMB
---
在产品
RMB
2,322,957.42 RMB
--- RMB
159,987.06 RMB
---
RMB 159,987.06
RMB
2,162,970.36
产成品
RMB
23,469,374.32 RMB
1,890,790.08 RMB
--- RMB
---
RMB ---
RMB
25,360,164.40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RMB
2,212,353.42 RMB
---
RMB
13,116.60 RMB
---
RMB 13,116.60
RMB
2,199,236.82
其中:机器设备
RMB
2,212,353.42 RMB
---
RMB
13,116.60 RMB
---
RMB 13,116.60
RMB
2,199,236.82
四、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RMB
1,403,093.55 RMB
--- RMB
--- RMB
---
RMB ---
RMB
1,403,093.55
其中:机器设备
RMB
1,403,093.55 RMB
--- RMB
--- RMB
---
RMB ---
RMB
1,403,093.55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80
其他财务资料(四)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间变动异常的合并会计报表项目及其说明
二零零四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本公司二零零四年度合并会计报表较上年变动异常项目列示如下:
项目
2004
2003
变动率
应收票据
RMB
57,046,591.29
RMB
36,869,453.26
54.73%
在建工程
RMB
77,680,408.35
RMB
45,772,606.70
69.71%
应付票据
RMB
82,031,513.05
RMB
36,450,000.00
125.05%
应交税金
RMB
(12,710,900.45 )
RMB
50,012,379.04
(125.42% )
其他应付款
RMB
92,807,347.86
RMB
63,028,024.43
47.25%
营业费用
RMB
118,060,213.77
RMB
76,136,570.44
55.06%
营业外收入
RMB
5,467,877.63
RMB
1,295,066.63
322.21%
营业外支出
RMB
14,825,145.92
RMB
7,394,509.34
100.49%
A.应收票据、应付票据的变动主要系本公司本年度销售及采购业务较上年有较大
增长且较多使用了票据结算方式所致。
B.在建工程变动主要系本公司本年度加强车间技术改造,购进需安装生产设备所
致。
C.应交税金的变动主要系本公司本年度转让钢球分厂及锻造分厂给瓦轴集团,双
方合同约定瓦轴集团受让上述资产的同时应承担本公司一定金额的应交税金所致。
D.其他应付款增加主要系本年度收取的销售废料客户保证金和大修费用大幅增加
所致。
E.营业费用变动主要系本公司本年度销售较上年有较大增长以及本年度向瓦轴集
团支付商标使用费所致。
F.营业外收入变动主要系本公司本年度出售钢球分厂及锻造分厂导致固定资产处
置净收益增加所致。
G.营业外支出变动主要系本年度加强清账力度,使债务重组损失较上年有较大增加
所致。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81
其他财务资料(五)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外注册会计师审定的
二零零四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差异调节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资产净值
经营成果
附注
2004.12.31
2004
境外注册会计师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基
准审定的资产净值/净利润
RMB 1,069,199
RMB 36,694
差异调节项目
--债务重组收益
1
---
(1,215 )
--联营公司交易之未实现利润
2
1,775
(220 )
--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
3
---
(408 )
调节净增(减)额
1,775
(1,843 )
境内注册会计师按《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
会计制度》为基准审定的资产净值/净利润
RMB 1,070,974
RMB 34,851
附注1. 债务重组收益
境外注册会计师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损益类
账项予以审定。而境内注册会计师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的有关规定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 资本公积” 账项予以审定。
附注2. 联营公司交易之未实现利润
本年度本公司对斯凯孚瓦轴公司进行权益法核算所取得的投资收益中的220
人民币千元,系斯凯孚瓦轴公司与本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境外注册会计
师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将其予以扣除审定。境内注册会计师则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未将上述联营公司交易之未实现利
润予以扣除审定。
附注3. 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
境外注册会计师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将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计入损益
类账项予以审定。而境内注册会计师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的有关规定将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计入“ 资本公积” 账项予以审定。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瓦轴 B) 2004 年年度报告
82
第十一章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
会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亲笔签字并盖章的2004年度境内、
外审计报告正本及财务报表;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正本。
上述文件存放于本公司投资证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