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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69_2018_联建光电_2018年年度报告_2019-04-26.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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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69 _2018_ 光电 _2018 年年 报告 _2019 04 26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19-035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 2019 年 04 月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虎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广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袁方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 注意阅读。 1、规模不断扩大带来的管理和控制风险 自上市以来,公司原有的资产规模、人员规模持续扩大,并购子公司的不 断增加,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更趋复杂。公司经营决策、风险控制的难度增加, 对经营团队的管理水平、风险防控能力、反应速度、资源整合能力、协同工作 能力形成挑战,对中高级技术及管理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尽管公司目前管 理层经验丰富,但如果公司在规模扩大的过程中不能有效地进行控制和管理, 不能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管理和控 制风险。 对此,公司积极引进创新管理模式,储备中高端经营管理人才,提出员工 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激励机制,增强员工主人翁精神,提高管理效率,同时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3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流程降 低控制风险。 2、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未来,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继续扩大,应 收账款可能进一步增长。应收账款的增长主要随着公司的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增 长的。 公司通过事前把关、事中监控、事后催收等控制措施强化了客户信用管理 和应收账款管理,事前把关主要采取客户信用评价及资产抵押等多重方式进行 防范。但是因应收账款出现坏账而给公司经营带来负面影响的风险不可能完全 避免。 3、收购整合风险 公司已收购的全资子公司将以独立法人主体的形式存在,保持其独立运营 地位,并在其原管理团队管理下运营。上市公司仅对其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实施 管控,从而在控制风险的同时充分发挥其经营活力。但是,上市公司能否对其 实施有效整合、能否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对各子公司加强在业务经营、财务运作、对外投资、抵押担保等方面 的控制和管理,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保证对各子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权,提高公司整体决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将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纳入到上市 公司统一的管理系统中,加强审计监督和管理监督,保证上市公司对各子公司 日常经营的知情权,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公司将努力加强投后项目的内部控制, 在确保子公司独立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双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发挥协同效应,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4 降低整合风险。 4、公司收购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 由于公司进行并购重组业务,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形成了一定金额的商誉。 公司在 2018 年度已计提商誉减值。虽然公司已与交易对手约定了业绩承诺标准 及补偿措施,可在较大程度上抵补可能发生的商誉减值损失,但如相关子公司 未来的经营状况恶化,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 影响。 公司将在业务、销售渠道、管理及技术等方面的互补性进行资源整合,积 极发挥各业务板块的优势,保持各业务板块的持续竞争力。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5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7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1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8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4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8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8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8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89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97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03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104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4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6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集团公司、联建光电 指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分时传媒 指 四川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成都大禹 指 成都大禹伟业广告有限公司 联动投资 指 深圳市联动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联动文化 指 联动文化(北京)有限公司 联建有限 指 深圳市联建光电有限公司 惠州健和 指 惠州市健和光电有限公司 友拓公关 指 上海友拓公关顾问有限公司 易事达 指 深圳市易事达电子有限公司 力玛网络 指 深圳市力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华瀚文化 指 山西华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励唐营销 指 上海励唐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远洋传媒 指 北京远洋林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精准分众 指 深圳市精准分众传媒有限公司 西安绿一 指 西安绿一传媒有限公司 上海成光 指 上海成光广告有限公司 丰德博信 指 南京丰德博信户外传媒有限公司 泊视文化 指 西藏泊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璞提文化 指 璞提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蓝海购 指 湖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 长沙先导 指 长沙先导银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爱普新媒 指 北京爱普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 Artixium 指 Artixium Display Limited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刘虎军、熊瑾玉夫妇 LED 指 发光二极管(Light Emitting Diode),可以通过控制其发光方式,组成 用来显示文字、图形、图像、动画、行情、视频、录像信号等各种信 息的显示屏幕 LED 显示屏 指 由 LED 显示模组组成,分为图文显示屏和视频显示屏,可通过控制 系统使其显示汉字、英文文本和图形,以及二维、三维动画、录像、 电视、VCD 节目以及现场实况等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7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联建光电 股票代码 300269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联建光电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 Liantronics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Liantronic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刘虎军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 68 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园厂区四号厂房 2 楼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01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9 栋 B1 座 19 楼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57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 电子信箱 d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峰 何浩彬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9 栋 B1 座 19 楼 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9 栋 B1 座 19 楼 电话 0755-29746682 0755-29746682 传真 0755-29746765 0755-29746765 电子信箱 dm@ d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9 栋 B1 座 19 楼公司董秘办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8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0 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金彬、任玮星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8 年 2017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6 年 营业收入(元) 4,053,373,383.19 3,952,366,443.19 2.56% 2,775,456,884.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2,888,173,129.90 104,285,770.90 -2,869.48% 258,608,815.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872,001,885.65 -243,354,529.05 -1,080.17% 182,204,730.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161,554,300.46 303,029,627.99 -46.69% 452,796,475.4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4.73 0.17 -2,882.35% 0.409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4.73 0.17 -2,882.35% 0.409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3.67% 2.08% -85.75% 6.73%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6 年末 资产总额(元) 4,654,825,036.72 8,321,680,493.04 -44.06% 7,259,398,943.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2,003,390,226.75 4,901,212,264.22 -59.12% 5,147,230,482.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 46.69%,主要系本期以银行承兑票据支付的货款减少 2.38 亿元,以现金支付替代, 导致报告期内现金支付增加,若剔除银行承兑票据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上升 31.84%。 √ 是 □ 否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4.8643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808,303,732.24 1,104,746,332.47 1,005,186,866.69 1,135,136,451.79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143,719.62 142,851,884.60 33,788,212.96 -3,134,215,941.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3,594,124.53 88,883,260.45 31,048,768.69 -3,005,528,039.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625,723.08 -37,141,965.22 30,681,300.50 205,640,688.2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金额 2017 年金额 2016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356,024.31 -20,261,079.24 276,232.7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2,006,208.29 32,144,959.31 17,886,977.67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1,461,861.86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1,047.6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回 396,942.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7,084,519.91 342,251,879.22 54,157,826.05 主要为业绩补偿款及 业绩补偿权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8,379,768.77 -156,426.34 7,752,197.76 减:所得税影响额 3,512,037.61 5,040,979.79 3,668,903.21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33.83 -163,808.65 246.19 合计 -16,171,244.25 347,640,299.95 76,404,084.8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互联网营销业;LED 产业链相关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从事 LED 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从事互联网营销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在原有国内领先的LED显示屏制造业务的基础上,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包括以代理阿里、 腾讯、360广告为核心的互联网广告代理业务、以LED大屏为核心的户外广告业务、以微信微博等数字媒体 为载体的公关策划品牌传播业务、以自有APP为核心的线上广告平台业务,以及营销活动业务在内的营销 服务产业链。公司致力于开发和完善在线上线下优质媒体资源布局、广告效果优化、营销创意策划以及销 售运营能力提升,通过运营能力提升扩展互联网广告代理牌照和业务范围,通过设备置换、产业整合等方 式获取优质户外媒体资源,通过创意策划、广告优化和大数据技术提升广告传播效果和精准投放,满足客 户多样化的营销需求,打造双屏媒体运营集团。 根据公司当前的业务布局和未来规划,把主要业务划分为四个板块:LED显示屏制造业务、数字营销 业务、 “千屏计划”全国户外广告业务及区域户外广告业务。 1、公司的主要业务 (1)LED显示屏制造业务 目前,公司数字显示设备板块为国内外客户提供LED高端显示设备及显控系统的研发、制造、工程安 装和售后服务等整体解决方案,目标行业包括指挥安防监控、公共交通及信息发布、企业展示及会议、商 业零售、户外广告、广电演播室及舞台租赁等细分市场。通过高清无缝拼接显示系统与指挥调度系统、安 防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广电演播系统、信息发布等系统结合,公司LED小间距产品可为军队、政府 智慧城市、公检法、交通、能源、广电等领域提供数字显控系统解决方案,目前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同时, 公司保持小间距领先优势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在企业会议LED显示系统、商业零售品牌展示、舞台演艺设 备租赁、户外大屏广告等领域的投入,带来新的业务增量。 (2)数字营销业务 公司数字营销板块主要包括头部互联网广告代理、公关策划、品牌传播、自媒体广告平台、营销活动 等核心业务。 互联网广告代理业务聚焦以阿里神马搜索、360搜索为核心的搜索引擎广告、以腾讯社交广告为核心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 的信息流广告、视频广告等多种头部优质媒体,以运营、策划、优化等核心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高效、 高性价比的营销推广服务,形成了自身的独特优势。当前公司具有阿里旗下神马搜索广东省独家代理牌照、 360搜索深圳独家代理牌照,以及腾讯社交广告在广东、湖南、山东的房地产行业独家代理牌照、LKA品牌 核心代理牌照,北京、四川、陕西的LKA品牌核心代理牌照。公司通过不断积淀下来的强大运营能力和10 万家以上的客户积累,不断获取更多头部媒体的代理牌照,在行业和区域两个维度做深做广,扩张业务到 达范围。 公关策划及品牌传播业务为客户提供包括战略顾问、品牌传播、互动营销、创意执行、体育与娱乐营 销等全面整合服务,拥有加多宝、华为荣耀、腾讯等快消、科技类知名品牌客户,以极具创意的品牌策划 和传播内容,强大的主流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等全媒体资源,有效触达目标受众,满足移动互联时代客 户对品牌传播的需求。 营销活动业务即根据客户的实际需要,深入挖掘客户品牌或产品的个性亮点,策划并组织包括现场互 动、产品推广、新闻发布、新品发布、媒介沟通、巡展等线下活动,让目标受众在体验和参与中强化对客 户品牌、产品或服务的认同。 同时,公司旗下子公司拥有自主研发的APP媒体(如:天气预报等)、营销软件(如:微信选房、双 屏互动、精销+、微客通、微互动、微门户等)以及DSP广告平台,凭借持续增长的大数据用户流量以及迭 代更新的综合自媒体矩阵产品,为广告投放方提供优质、高效、稳定的推广服务,为公司在互联网营销领 域形成了极具竞争力的媒体资源和运营优化能力。 (3)“千屏计划”全国户外LED广告业务 “千屏计划”是公司对全国城市商圈户外LED大屏媒体面临数字化变革,实施战略布局的重点项目。 公司凭借LED制造优势以及与全国各城市主要广告公司的长期合作,计划在5年内,通过自主开发和整合代 理在全国Top50城市核心商圈拥有1000块LED广告屏,锁定主要核心城市主流消费人群,打造领先的、具有 标签意义的全国商圈户外LED媒体联播品牌。 (4)区域户外广告业务 公司在上海、南京、成都、西安、太原等一二线城市,依托上海成光、南京丰德博信、西安绿一、太 原华瀚、成都大禹、西藏泊视等控股或参股子公司聚焦区域市场的户外LED大屏、大牌媒体,在当地市场 拥有领先的自有媒体资源优势。并向地铁出入口、商业停车场、出租车、机场、高铁、影院等新媒体阵地 不断延伸。 整合代理媒体方面,公司依托e-TSM户外媒体资源管理系统可向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户外广告投放解决 方案。本报告期内,公司e-TSM户外媒体资源管理系统,拥有媒体供应商14,080个,媒体资源数量56,592 块,媒体资源总面积达1,802.5万平方米,其中LED数量3,234块,覆盖全国348个城市。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 2、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LED显示屏制造业务,以自主研发、智能制造、定制设计、快速交付、以及提供自有的工程安装 和售后服务,满足不同类型的客户需求。公司拥有全面的投标资质,凭借自建的包括海外8个办事处、国 内6个大区的客户销售服务体系,向国内外客户提供领先的LED数字显示设备和显控系统解决方案。 公司营销服务业务,包括数字营销、“千屏计划”、及区域户外广告业务,以创意、媒体、活动为服 务载体,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一体化的营销解决方案。其中互联网广告代理业务通过直销和渠道两种业务 模式服务中小客户,公关策划、营销活动及户外整合代理以大客户直销为主,区域户外广告公司以对区域 本地客户全面覆盖的方式为主。 3、驱动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四类业务中,LED显示屏制造业务特别是小间距业务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为成熟核心 业务,业绩稳定且具备较大增长潜力,为公司贡献高成长高盈利;数字营销板块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广告代 理业务为行业风口业务,具备爆发式增长潜力和高估值的特征;户外千屏业务为战略投入业务,处于培育 阶段,未来将为公司带来高盈利机会;区域户外广告业务,由于其自身业务的特殊性,以及管理的难度, 拟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实现业务剥离处理。 LED显示屏制造业务中,户外LED广告显示产品是公司的传统优势产品,公司仍将继续通过“千屏计划” 以及在广告行业的影响力拓展这一市场,保持领先地位;小间距产品处于高速增长阶段,越来越多的应用 于政府、军队、企业等多种场景,公司在小间距产品方面具有全国领先地位,且是少数几家投标资质最为 齐全的公司之一,预期会在这一市场获得更多的份额。同时,公司小间距产品将在开发商业显示、舞台租 赁、会议显示系统等方面继续发力,以期获得新的增量市场。 同时,公司在该板块将通过政府产业基金支持、社会投资等方式,增设新基地,扩充新产能,以满足 LED小间距产品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以及不断加强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和销售团队建设的投入,进一步 夯实行业地位,提升市场份额。 数字营销业务,力玛网络已形成广东省内搜索广告领域独具优势的团队和运营能力,精准分众在腾讯 社交广告上获得了多个区域房地产独家代理和LKA品牌客户核心代理权,并在此基础上,继续获取头部媒 体代理牌照,实现产品扩充和区域扩张。友拓公关,在行业内尤其是在快消、互联网、科技行业圈内具有 良好口碑,创意策划能力优秀,受到一线大品牌的普遍认可。未来友拓公关将通过团队裂变等方式提升在 华东华南区域的业务占比。 “千屏计划”全国LED广告业务,作为公司的培育业务,已在过去5年的实践中验证了“屏幕换资源” 的可行性,具备快速抢占关键资源的能力。未来将考虑引入外部资金,加快媒体布局,打造全国千屏网络。 区域户外广告业务,受拆牌政策等因素影响,业绩增长有所放缓。2018年公司针对该板块子公司进行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 了商誉减值准备,后续将通过原股东回购、外部转让等方式进行剥离处理,将不会对集团后续利润产生负 面影响。 4、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阶段、行业现状、周期性特点及行业地位 (1)数字显示设备 国内传统LED显示市场增长比较平衡,其中LED小间距仍处于行业爆发期,带动城市商用显示应用系统 快速增长,已经成为LED显示应用行业新的增长点。随着LED显示技术的提升和规模效应显现,行业技术和 资金壁垒也在显著提升。此外,公司将持续关注新技术(如裸眼3D、AR/VR、mini-LED、GOB、影院LED显 示等)的发展方向,加大对新技术新产品的投入,支持业务持续增长。 (2)数字营销服务 数字营销业务是当前广告主最受欢迎的投放渠道,2019年中国互联网广告行业规模达到约4000亿人民 币,且行业仍处于高速增长期。公司所代理的搜索广告和信息流广告是互联网广告中增速较快的细分市场。 同时,未来几年数字营销发展趋势将向程序化营销、场景营销、泛娱乐营销、自媒体社群营销发展。 (3)户外广告业务 户外媒体在各类传统媒体深受网络媒体冲击的状况下,由于日常户外活动仍是人们不可替代的刚性需 求,这一特性使得户外媒体成为传统媒体中唯一能保持到达率和投放额持续增长的传统媒体类型。同时, LED大屏媒体作为可以实现联网和数字化投放的媒体,是户外媒体中的增长亮点。此外,5G,物联网,人 脸识别等技术的成熟,加速了户外媒体数字化,提高了户外媒体感知和互动能力。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国民消费水平提升,新一代消费青年为自身消费的意愿和消费信心明显超过其 他年龄段人群,三四线城市消费快速升级。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和消费能力的改变促使户外广告市场规模不 断扩大,户外媒体数字化、感知和互动能力升级也将带动行业变革。 5、公司所处LED产业的发展概述与经营分析 (1)公司目前所处LED 产业链的位置 从产业分工上来讲,LED产业链可以分为上、中、下游及应用领域,LED产业链主要包括上游LED芯片 制造、中游LED封装以及下游LED应用,根据不同用途,下游LED应用又可以划分为LED照明、LED显示屏、 LED背光应用等。公司数字显示设备主要面向国内外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性能的LED显示设备及显控解决方 案,属于LED产业链下游的LED应用领域的LED显示屏。 (2)LED数字显示设备板块业务模式 公司的数字显示设备包括小间距LED显示屏、LED显示屏-户外全彩、LED显示屏-室内全彩等不同类型, 主要面向国内外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性能的LED显示设备及显控解决方案,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广告媒体、 政企宣传、体育场馆、舞台租赁等领域。其生产模式为订单生产结合计划生产,即根据销售部门的产品订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 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生产部门执行及分解PC下达的生产计划、MC下达的物料需求计划,组织采购并按 期生产;采购模式为根据生产计划所需原材料及常用原材料安全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并组织采购;销售 模式是以面向终端客户的直销模式,以及经销商销售的渠道销售模式相结合。 (3)LED显示设备核心竞争力 a)研发技术优势 为保持在市场中的优势地位,以技术驱动企业的快速发展。近几年公司的研发投入持续增长,公司采 用先进的集成产品开发IPD模式和产品资料管理系统PDM,对研发流程的优化和资源的整合,进而大幅提高 了公司的研发效率,缩短了产品开发周期,降低了产品开发成本。此外,公司还建立了有效的技术创新机 制,鼓励员工进行技术创新。截至2018年6月,公司在LED显示业务板块申请专利授权226项,软件著作权 58项,其中发明专利30项。 b)人才优势 公司LED数字显示设备板块拥有一批优秀的技术骨干和管理团队,建立了完善的研发管理与人才激励 机制。公司LED数字显示设备板块的核心团队均长期从事LED 显示应用领域的技术研发、产品管理、市场 营销等工作,既拥有现代化管理经验,了解并掌握行业的前沿技术,又对LED 显示应用行业有着深刻的理 解。 (4)所处LED行业的主要竞争对手 a)利亚德(SZ:300296)成立于1995年,创业板上市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LED应用产品研发、设计、 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节能、可靠的LED应用产品及其整体解决方 案。主营业务包括智能显示、夜游经济、文旅新业态、VR体验。(资料来源于wind资讯) b)洲明科技(SZ:300232)成立于2004年,创业板上市公司,从事LED显示产品与LED照明灯具的研 发、制造、销售及服务,致力于为全球专业渠道客户和终端用户提供高品质、高性能的LED应用产品及整 体解决方案。(资料来源于wind资讯) (5)显示屏产品的分类构成、应用领域: 产品类别 应用领域 户外固装屏 主要应用于酒店、会议、大型商场、监控室等交通、服务场所 租赁屏 主要应用于舞台演艺、户外展览等娱乐文化、展览展示、体育赛 事领域。 LED小间距显示屏 主要应用于安防(公安、消防、刑侦等)、交通(高速公路、轨 道交通、民航等)、能源(水电、核电、石油煤炭等)、军队等 专业领域,以及广电、传媒、教育、会议室等商用领域。 创意类显示屏 主要应用于机场、高铁站、大型商场等领域。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固定资产 本期将部分办公楼对外出租,固定资产减少 投资性房地产 本期增加办公楼对外出租,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商誉 本期商誉计提大额减值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互联网营销业;LED 产业链相关业 1、技术创新能力 公司注重突出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不断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通过整合国内外优势资 源,构建了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公司以提升显示效果与用户体验为前提,现已在众多技术领域积累了多项国内外领先的核心技术: (1)显示技术创新: miniLED显示、正装/倒装发光显示、多合一像素显示技术、SMD高防护面板技术; (2)显控技术创新: 4K/8K超高清显示控制、HDR高动态范围显示、负电压节能驱动技术、AI智能显示模组校正、X+Y+Z微 米级六向微调技术、柔性透明显示技术; (3)可靠性技术创新: 低压直流N+1冗余技术、N+X共享冗余技术、显/控/电3ni1集成技术; (4)智造工艺创新: 高对比“智能电喷”工艺、高精度“五轴三次元”工艺; (5)解决方案创新 LED高分可视化显控技术、LED显示信息安全技术、LED触控交互、LED体感交互、VR/AR+LED显示、 (6)行业解决方案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 广电演播室显示解决方案、控制室高分显控解决方案、会议室显控解决方案、教育显控解决方案、舞 台显示解决方案。 此外,为保持在市场中的优势地位,以技术驱动企业的快速发展。近几年公司的研发投入持续大幅度 增长,公司采用先进的集成产品开发IPD模式和产品资料管理系统PDM,对研发流程的优化和资源的整合, 进而大幅提高了公司的研发效率,缩短了产品开发周期,降低了产品开发成本。此外,公司还建立了有效 的技术创新机制,鼓励员工进行技术创新。 2、LED户外媒体资源开发能力 基于LED显示制造业务,以及和各地户外广告公司的长期合作关系,公司通过5年的实践形成了独特的 LED设备置换广告时间的商业模式,具备快速、规模化开发户外LED媒体资源的能力。 3、卓越的运营服务能力 公司旗下力玛网络主要从事360和UC神马搜索广告代理业务。凭借其强大的销售、运营和服务能力, 以及高绩效、高凝聚力的团队,力玛网络及旗下各子公司连续多年获得“360推广年度金牌销售冠军团队”、 “360推广金牌运营团队奖”、“最佳罗盘星级客户项目奖”,阿里智能文娱营销平台“一级区域拓新冠 军” 及“单量冠军”等荣誉。360推广业务自2013年开始力玛网络一直是360推广华南区最大的代理商,5 年时间消耗提升14倍,续单率一直保持在85%以上;UC神马业务启动一年时间(2016Q4-2017Q4)消耗提升 2.5倍,获得阿里智能文娱营销平台“一级区域消耗冠军”。同时,力玛网络在组织建设和团队能力打造 上有其独到的做法,被誉为“广东省网络营销专业人才培训基地”、“互联网营销的黄埔军校”。 公司旗下精准分众主要牵头集团内的腾讯广告代理业务,拥有一支专业强大的信息流广告运营团队, 不但服务精准分众自有客户,也同时为集团内成都大禹、西安绿一、南京丰德博信、长沙先导银象等子公 司的腾讯广告客户提供运营服务。团队荣获腾讯广告“2018年度SMB卓越服务商”称号。 4、公关策划整合传播的优势 友拓公关从创意到媒体到线下活动到互动营销,已经形成完成的整合营销模型,能快速结合客户的营 销需求,获得客户的认可;在快消、高科技、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国内传播领域有 一定的竞争优势。其所合作的媒体资源具有很强的覆盖度,尤其是高端媒体,如央视、新华社、主流门户 网站等,都有很丰富的合作经验,能结合媒体的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内容创造。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 概述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从事互联网营销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从事 LED 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致力于完善在LED显示屏制造、LED屏广告资源、手机APP广告资源的产业链整合能力,定位成为 双屏媒体运营集团。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依据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和长期发展规划,一方面开展一系列的宣 传推广活动和加大对LED小间距显示应用的研发投入,继续保持了LED显示设备业务的领先地位,目前拥有 已授权的国家专利200余项;另一方面,公司将LED屏制造领域的优势向产业链下游延伸,推出户外“千屏 计划”,将通过“屏幕置换”和“股权置换”等创新模式自主开发和代理整合全国1000块户外LED广告屏, 打造全国领先的LED媒体网络;同时,公司继续加强手机屏APP广告的产业布局,已形成腾讯、360、阿里 神马、自有APP矩阵等多条产品线,结合公司的公关策划能力优势,为客户提供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一体 化的整合营销传播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在经历国内外经济大环境变化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在内的各种考验之下,公 司LED显示业务、数字营销业务、千屏户外业务、区域户外业务四大核心业务板块生产经营工作稳步发展。 公司战略聚焦于LED大屏和手机小屏的双屏媒体,打造“双屏”媒体运营集团。并发挥集团在营销服务行 业的母合优势,赋能子公司发展。 (一)业务分析 1、数字显示设备板块 LED显示屏制造作为公司主要核心业务之一,随着户外广告、传媒、文化体育、舞台演艺、商业零售、 企业会议等领域应用的推广,以及数字化、智能化的综合智能政务办公需求的与日俱增,LED显示技术成 为大屏显示领域的首选,特别是小间距LED凭借其自身优越的显示效果在其他类型产品中脱颖而出,推动 LED显示技术加速向室内应用延伸。随着小间距LED显示技术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将加速小间距产品在商用 等其他细分领域应用场景的渗透,行业空间不断释放。 在小间距LED等新技术带领以及应用显示市场需求不断提升的背景下,公司紧紧抓住市场机遇,按季 度对公司主推产品进行调整和梳理,主动进行产品结构优化,并加大研发投入以及生产线自动化改革,不 断开发和推广新的小间距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军队、机场、公安、交通、安防、商场等领域,实现从“产 品+服务”向“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升级。报告期内,公司小间距LED产品继续保持高增长趋势,其中2018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 年小间距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5%。 在销售梯队建设上,国内、海外销售中心均加强对销售团队的打造,开发渠道工程新市场,形成“小 间距、广告、渠道工程”三大市场。国内已初步打通渠道销售通路,计划发展60家渠道产品合作伙伴并按 计划逐一落实中,同期新成立五大行业事业部,配备高精尖行业人才定点进行客户开发。与此同时,公司 也加大了在国内外市场推广方面的投入,打造本地化服务功能,建立国外分公司+办事处的架构,形成“24 小时触达”生态圈。并重视展会的多样性、行业化及参与量,加强了同行业伙伴与供应商的上下游合作, 效果显著。 在产品上,公司将持续进行产品优化,根据小间距VA1.1、Micro-Led技术以及GOB技术等项目的研究 开发进度,并根据市场需求适时完成产品开发上市。此外,公司将持续关注新技术(如裸眼3D、AR、VR等) 的发展方向,加大对新技术的投入,寻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优质标的,进一步提升广告设备连接用户的 能力。 2、数字营销服务板块 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中国移动营销行业洞察报告》显示,2017年移动广告规模达2,549.6亿元,占 总体网络广告比例为70%,预计2018年,移动广告规模会达到3,814.4亿元,占总体网络广告的比例接近80%, 同时2020年这一比例将达到84.3%,将持续引领网络广告市场发展。 数据来源:艾瑞咨询 移动互联网改变了社会生活各类经济主体的思维和运营模式,移动营销及时响应移动互联网发展战 略,逐渐渗透到各行各业中,并起到重要的连接作用。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信息不对称问题得到解决, 信息共享成为可能。从广告主角度去看,一方面受到企业规模限制,人力等成本不足以支持广告主完成所 有的营销传播,另一方面企业所需要进行的营销传播更适合代理商去执行,并能保证投放的质量和效果。 从代理商角度去看,虽信息壁垒不再占有优势,但移动营销领域随着技术的更新迭代变化较快,而对技术 的理解和应用、广告创意、投放管理以及数据分析等均是广告主较为薄弱的地方,因此代理商在产业链中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 的价值依然很大,短时间内不会被取代。 力玛网络作为广东省业务量最大的互联网广告代理商,在同行业中具有强大的运营能力,其代理的360 广告续费率超过百分之八十,在360全国代理中排名第二。在保持PC端稳定的同时,积极向移动端(UC神 马搜索)迅速扩展,其中UC神马搜索续费率全国排名第一。在形成360搜索、神马搜索两大产品线高速稳 定增长的同时,积极与各大互联网搜索服务商进行深入沟通,目前已跟搜狗等就广告代理权事项进行洽谈。 未来,力玛网络将力争拿下其他搜索独家代理权,形成360、神马等几大产品线,在广东搜索广告代理领 域形成领先地位。 精准分众开展的腾讯TSA广告业务,报告期内增长率高达200%,成为腾讯全国排名前十的核心代理商。 同时,基于双屏互动技术和自有大数据,积极开展投周边业务,开拓商圈中小店铺投放线上(朋友圈)+ 线下(商圈LED大屏)的新模式,推出线上、线下整合互动营销产品,获取大客户的线上线下全媒体投放 订单,现已形成了固定的商业模式及服务团队。 爱普新媒经过移动互联网营销经验的长期积累,逐步摸索出一套多种营销模式并存互补的网状经营模 式,以营销平台为主体架构,依托于稳定的自媒体及合作媒体流量来源形成的正向收益,同时开展短信平 台服务、互动媒体、综合推广形式等多种运作方式,使其整体架构更为完整可靠,不同类型的营销模式相 辅相成,实现营销能量的最大化释放。其中综合自媒体产品矩阵曾先后发布上线了超过100款App产品,类 别涵盖天气、游戏、购物、生活、新闻、工具、社交、导航等多个方面,并在后续的更新及运营过程中不 断提炼和完善,最终形成了目前以天气预报、快游、App123等产品为核心的综合自媒体矩阵,同时与多家 业内头部客户进行长期合作并受到普遍认可。报告期内搭建的云速短信平台以及研发的“互动广告”平台, 完成部署公司产品线整体的新格局,为用户提供完整独立的营销体系以及丰富的媒体资源,使目标产品的 触达更加合理化、精细化。 公司所处互联网营销行业的发展概述与经营分析 (1)公司所处的产业链环节 公司互联网营销业务主要包括为客户提供互联网营销服务及互联网营销解决方案。其中精准分众为客 户提供全方位的移动互联网营销解决方案,提升企业营销效率;力玛网络作为连接互联网媒介与企业客户 的桥梁,其上游是各类网络媒介运营商,下游是各类具有互联网营销服务需求的中小企业,包括信息技术、 金融、快速消费品、汽车、家电数码等耐用消费品、房地产等行业。爱普新媒立足于移动互联网行业并专 注于移动广告业务,以综合自媒体矩阵为载体的推广和以移动营销大数据平台为基础的广告推广为主要业 务。 (2)业务模式 互联网广告按CPM\CPC等方式计费,通过互联网平台运营商给予的返点比例及公司给予终端客户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 下级代理商的返点,以及通过为客户提供增值的策划、优化等服务、营销工具等软件产品提升广告效果, 赚取服务费。 (3)主要业务指标 单位:万元 自有媒体关键指标 平台名称 点击率 展现率 每秒报价笔数 每秒成交笔数 日均报价笔数 日均成交笔数 云魔方 0.97% 78% 328 269 29800000 23700000 3、区域户外广告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受拆牌政策等因素影响,区域户外广告板块业绩同比有所下降。公司积极采用内生式 发展,完善公司媒体资源网络建设。对此,公司主动调整战略,通过剥离部分资产等方式,加大产业整合 力度,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深化聚焦“双屏媒体运营集团”的战略布局,在区域户外大牌和大屏广告领域拥 有领先的自有媒体和户外资源整合平台的同时,积极拓展全国性LED户外商圈媒体网络,与公司自身户外 LED设备及媒体技术形成良好业务协同的公司进行合作,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全国LED户外广告资源的整合 能力。 随着公司“千屏计划”战略的实施,联合各地优势媒体开发方,以公司LED广告设备成本及运营优势、 全国性客户导入、契约溢价回购等方式,不断打造和优化各地LED地标媒体,形成媒体网络打造。 4、“千屏计划”战略的实施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 随着户外媒体格局的改变,导致户外广告资源稀缺,数字户外媒体互动创意以及内容多样化等优势将 显得更有价值,在户外商圈LED大屏媒体行业的数字化变革浪潮中迎来新的市场机遇。“千屏计划”作为公 司对户外商圈LED大屏媒体行业的数字化变革浪潮中战略布局的重点项目之一,通过“千屏计划”战略的实 施,公司将携手地方媒体主,计划在5年时间内,在全国Top50城市中,新开发以及整合代理1000块户外广 告屏幕,打造统一的全国商圈户外LED媒体联播网品牌。公司将通过诸如程序化平台、LBS定位、智慧城 市等技术结合,对户外大屏媒体的碎片式分布进行规模化整合,并推行数字化改造,从而打造线上线下整 合营销的规模化承接平台,迎接数字户外行业变革。 (二)财务指标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增加额 变化率 数字营销 126,726.65 117,046.20 9,680.45 8.27% 数字设备 65,539.97 93,522.97 -27,983.00 -29.92% 数字户外 211,154.04 183,112.78 28,041.25 15.31% 合计 403,420.65 393,681.95 9,738.70 2.47%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实现主营业收入403,420.6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7%。其中数字营销收入 本期较上期增加,公司积极与移动端广告发布商合作,紧抓市场机遇,移动端广告本期较上期增长95%; 数字设备收入本期较上期增加,主要是在小间距LED等新技术带领以及应用显示市场需求不断提升的背景 下,公司紧抓市场机遇,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加大研发,小间距LED产品收入本期较上期增长30%;数字户 外收入较上期大幅下降主要系由于经济整体形势严峻及拆牌政策等因素影响,客户广告需求及支付能力减 弱,限制了数字户外广告业务的扩展所致。 2、毛利率分析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变动 数字设备 33.35% 34.95% -1.60% 数字户外 32.16% 37.49% -5.33% 数字营销 21.89% 26.16% -4.26% 合计 27.16% 31.46% -4.30% 由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本期毛利率较上期毛利率下降-4.30%。数字设备毛利率较上期略有下降, 主要系公司受银根紧缩等因素影响,为加速资金周转,公司被动放弃部分利润空间。数字户外毛利率较上 期下降-5.33%,主要系公司受银根紧缩等因素影响,公司没有新的投入,以及受各地政府对户外媒体进行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 整顿、规划,大量拆除,广告位的减少以及优质资源的租金上涨,从而导致数字户外毛利率下降。数字营 销毛利率较上期下降 4.26%,主要系公司受银根紧缩等因素影响,为加速资金周转,被动放弃部分利润空 间,以及数字营销人力资源成本上升较快,增加成本。 3、经营现金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增加额 变化率 货币资金 39,339.92 80,457.86 -41,117.94 -51.10% 短期借款 143,824.16 189,940.90 -46,116.74 -24.28% 应付票据 4,653.66 28,450.43 -23,796.77 -83.64% 短期借款及应付票据合计 148,477.82 218,391.33 -69,913.51 -32.01%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增加额 变化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55.43 30,302.96 -14,147.53 -46.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剔除银 行承兑票据影响) 39,952.20 30,302.96 9,649.24 31.84% 由上表可以看出,货币资金本期较上期大幅下降,主要系公司受银行紧缩银根,短期借款及应付票据 本期较上期减少 69,913.51 万元,以现金支付增加所致。有息债务下降 32.01%,公司负债杠杆下降,使公 司财务风险在下降。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大幅下降,主要系本期以银行承兑票据支付的货款减少 2.38 亿元,以现金支付替代,导致报告期内现金支付增加,若剔除银行承兑票据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上升 31.84%。 4、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及营业外收支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增加额/变动比率 变化率 主营业收入 403,420.65 393,681.95 9,738.70 2.47% 税金及附加 2,510.15 2,787.41 -277.26 -9.95% 税金及附加率 0.62% 0.71% -0.09% 销售费用 37,965.59 31,268.65 6,696.95 21.42% 销售费用率 9.41% 7.94% 1.47% 管理费用 26,601.26 20,420.04 6,181.22 30.27% 管理费用率 6.59% 5.19% 1.41% 研发费用 13,363.99 10,974.26 2,389.73 21.78% 研发费用率 3.31% 2.79% 0.53% 财务费用 9,433.26 4,997.05 4,436.21 88.78%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4 财务费用率 2.34% 1.27% 1.07% 费用率 22.28% 17.89% 4.38% 资产减值损失 305,703.43 76,420.52 229,282.91 300.03% 资产减值损失占营业收入比率 75.78% 19.41% 56.37% 营业外收支净额 -5,117.07 32,639.87 -37,756.94 -115.68% 营业外收支净额占营业收入比率 -1.27% 8.29% -9.56% 由上表可以看出,总费用率本期较上期大幅增加,主要是资产减值损失占营业收入比率、营业外收支 净额占营业收入比率发生较大幅度的变化。本期营业外收支净额占营业收入比率较上期下降 9.56%,主要 系原股东业绩补偿款采用股票补偿时,其市值在报告期内发生大幅下降所致。 5、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主营业收入 403,420.65 393,681.95 应收账款原值 117,017.47 121,419.76 存货余额 32,374.59 41,438.4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38 3.24 存货周转率(次) 8.00 7.94 总资产周转率(次) 0.62 0.51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资产周转率本期较上期略有上升,主要系公司加强前期应收账款催收,加速资 金周转,加强存货管理,设置安全库存,及本期对商誉计提减值所致。同时,本期计提了大额的商誉减值, 总资产的基数减小,预计后期资产周转速度将进一步提升。 (三)公司经营管理层讨论 公司自2017年12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以来,经历了公司上市以来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由于立案调 查的影响,带来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银行抽贷、计划发债终止,引发股价暴跌。还由于银行的抽贷和缩 贷,更是雪上加霜,导致经营资金紧张,加剧了经营困难。同时引发了投资人对商誉的担心。 面临如此巨大的挑战和压力,公司管理层对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和深层次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反思, 采取如下积极应对措施: 1、在公司内部对子公司进行了全面的合规检查,并三令五申要求子公司务必按照上市公司管理规范 严格合规。通过进行定期合规培训;统一财务、人事薪酬管理软件,实现标准化,强化集中控制;加强内 审力度,做到全面覆盖等措施,大大提高了各子公司的合规意识和运作。合规审查后,虽然部分子公司运 营成本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上升,但是,各项运营指标也更能体现他们的实际经营状况。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5 2、面对银行抽贷缩贷的情形,公司与各家银行进行了数百次的积极沟通,在认真履行还款义务的同 时,向银行透明展示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以公司自有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7万平方米办公物业及惠州大 亚湾8万平方米的厂房作为贷款抵押物进行增信,目前公司贷款额和抵押物价值相当。 在此期间,我们归还了部分贷款,公司贷款总额从最初的22亿下降到了目前的14亿;同时,该物业市 场价值较大幅度的升值,也确保了更好的贷款保障;另外,公司积极回收应收账款,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剔除银行承兑票据影响)增加了4亿元。这些举措的落实,保障了公司在困难条件下 的正常运营。 3、公司源于对巨额商誉未来盈利能力的担心,对各子公司商誉进行了全面商誉减值测试,对触发商 誉减值的子公司坚决进行商誉减值处理,在此基础上,公司对2017年度做了7.95亿的商誉减值,并且在2018 年度继续商誉减值27.3亿元,两年内公司商誉减值额超过总商誉额的75%。商誉减值措施的实施,公司净 资产为19.86亿元,使公司的资产质量更为良性,投资回报能力大幅提升,预计未来公司净资产回报率将 超过10%。 4、面对困境,公司管理层进行了理性的思考和复盘,我们从中看到了过去公司在发展战略和战术实 施上的盲目与冒进,从千亿市值之梦中恍然醒悟,基于对公司现状的重新审视,做出了“适当战略收缩、 聚焦主营业务、强化核心能力”的决策。未来对合规风险高、整合难度大的区域户外广告业务进行剥离处 理,并聚焦LED显示制造业务、LED广告运营业务、数字营销业务,收窄管理宽度,提高合规性,确保公司 的稳健发展。 5、由于股价的大幅下跌,主要股东面临平仓风险,为了有利于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兼总经理多 次表达了以开放心态引进投资人成为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的愿望,并积极接触投资人,引进更强的战略投 资者。 (四)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基于当前的业务布局和未来发展定位,公司将通过收缩区域广告业务、聚焦核心业务、发展主营业务、 培育创新业务等方式对四类业务分别施策。 1、收缩区域户外广告业务 由于区域户外子公司数量多、媒体类型分散、整合难度大、合规风险高、业务发展受政策影响大等因 素,公司计划通过原股东回购、外部转让等方式进行剥离处理。当前公司已完成两家区域户外子公司的股 权转让、业务剥离处理。 2、聚焦 LED 大屏制造核心业务 公司将重点实施三大战略举措,一是开发新产品,布局新增量市场,如商业零售、企业会议系统、企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6 业展厅报告厅、酒店宴会厅、影院等,形成和小间距显示控制同等量级的产品覆盖能力。二是加强精英销 售团队建设,基于公司已验证的“千万俱乐部”培养经验,进一步扩大销售服务能力。三是进一步完善产 能布局,通过新建工厂提升规模化产品供给能力。 3、整合移动终端数字营销主营业务 公司将加强数字营销板块内子公司之间从资源到客户的多元整合,将友拓公关的创意策划能力、力玛 网络的中小客户搜索营销服务能力、精准分众的信息流广告服务能力、爱普新媒的媒体矩阵分发能力,进 行协同互补,实现业务上的有机整合,为未来该板块的独立分拆上市奠定基础。 4、培育全国 LED 大屏媒体创新业务 公司将加速推动落实“千屏计划”,并且在开发城市核心商圈 LED 大屏资源的同时,不断提升媒体资 源的传播价值。 公司还将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通过对核心业务、主营业务、创新业务的推动与支持,强化公司大小 屏“双屏媒体运营商”的定位,以看得见的业绩回馈投资者。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光伏产业链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 号——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从事互联网游戏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从事 LED 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是 对主要收入来源地的销售情况 单位:元 主要收入来源地 销售量 销售收入 当地行业政策、汇率或贸易政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7 策发生的重大不利变化及其 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经营业绩 的影响情况 华北 5,664.89 69,375,801.92 华东 16,380.87 273,817,151.00 华中 3,471.39 37,754,382.45 华南 7,178.65 81,900,382.90 西南 5,580.66 49,079,064.26 西北 2,605.71 51,924,814.77 东北 791.45 6,102,965.69 出口 47,194.69 697,311,942.34 不同销售模式类别的销售情况 单位:元 销售模式类别 2018 年 2017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直销 968,702,591.53 76.44% 1,140,140,549.00 97.41% -15.04% 经销 298,563,913.80 23.56% 30,321,445.69 2.59% 884.66%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0 号——上市公司从事医疗器械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2 号——上市公司从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18 年 2017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4,053,373,383.19 100% 3,952,366,443.19 100% 2.56% 分行业 数字设备 1,267,266,505.33 31.27% 1,170,461,995.31 29.61% 8.27% 数字户外 571,443,701.24 14.10% 935,229,667.06 23.66% -38.90% 数字营销 2,195,496,318.90 54.16% 1,831,127,849.60 46.33% 19.90% 其他 19,166,857.72 0.47% 15,546,931.22 0.39% 23.28% 分产品 数字设备 1,267,266,505.33 31.26% 1,170,461,995.31 29.61% 8.27% 数字户外 571,443,701.24 14.10% 935,229,667.06 23.66% -38.90% 数字营销 2,195,496,318.90 54.16% 1,831,127,849.60 46.33% 19.9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8 其他 19,166,857.72 0.47% 15,546,931.22 0.39% 23.28% 分地区 华北 677,304,996.74 16.71% 704,761,456.39 17.83% -3.90% 华东 536,109,830.75 13.23% 556,109,330.83 14.07% -3.60% 华中 64,318,080.42 1.59% 64,395,563.72 1.63% -0.12% 华南 1,771,210,296.23 43.70% 1,545,974,050.85 39.12% 14.57% 西南 224,537,170.85 5.54% 309,578,689.82 7.83% -27.47% 西北 76,478,100.17 1.89% 93,851,940.80 2.37% -18.51% 东北 6,102,965.69 0.15% 8,930,438.98 0.23% -31.66% 出口 697,311,942.34 17.20% 668,764,971.80 16.92% 4.27%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互联网营销业;LED 产业链相关业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数字设备 1,267,266,505.33 844,601,179.23 33.35% 8.27% 10.94% -1.60% 数字户外 655,399,658.33 444,616,120.09 32.16% -29.92% -23.95% -5.33% 数字营销 2,111,540,361.81 1,649,245,062.94 21.89% 15.31% 21.97% -4.26% 分产品 数字设备 1,267,266,505.33 844,601,179.23 33.35% 8.27% 10.94% -1.60% 数字户外 655,399,658.33 444,616,120.09 32.16% -29.92% -23.95% -5.33% 数字营销 2,111,540,361.81 1,649,245,062.94 21.89% 15.31% 21.97% -4.26% 分地区 华北 677,304,996.74 453,907,732.43 32.98% -3.90% -7.13% 2.33% 华东 536,109,830.75 374,468,801.25 30.15% -3.60% 3.01% -4.48% 华南 1,771,210,296.23 1,380,631,349.56 22.05% 14.57% 25.65% -6.87% 西南 224,537,170.85 144,773,233.96 35.52% -27.47% -32.42% 4.72% 出口 697,311,942.34 470,877,443.92 32.47% 4.27% 8.23% -2.47%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9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 2018 年 2017 年 同比增减 LED 显示屏 销售量 平方米 92,759.27 89,784.16 3.31% 生产量 平方米 136,589.57 104,240.15 31.03% 库存量 平方米 12,533.64 23,998.76 -47.77%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从事 LED 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占公司营业收入 10%以上的产品的产销情况 产品名称 产能 产量 产能利用率 在建产能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数字设备 844,601,179.23 28.60% 761,338,810.12 25.78% 10.94% 数字户外 444,616,120.09 15.06% 584,600,547.58 19.80% -23.95% 数字营销 1,649,245,062.94 55.85% 1,352,196,175.62 45.79% 21.97% 说明 数字设备行业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元 序号 营业成本 2018年 2017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1 人工工资 46,226,403.78 5.47% 41,570,207.39 5.46% 11.20% 2 原材料 740,597,631.55 87.68% 669,759,981.15 87.97% 10.58% 3 动力和能源 7,393,286.15 0.87% 6,535,744.35 0.86% 13.12% 4 折旧 12,576,174.42 1.49% 12,625,593.95 1.66% -0.39% 5 无形资产摊销 240,931.36 0.03% 260,931.36 0.03% -7.66%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 6 制造费用 32,155,363.63 3.81% 25,439,581.08 3.34% 26.40% 7 房租 2,326,911.12 0.28% 1,879,770.58 0.25% 23.79% 8 其他 3,084,477.21 0.37% 3,267,000.26 0.43% -5.59% 合计 844,601,179.22 100.00% 761,338,810.12 100.00% 10.94% 数字户外行业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元 序号 营业成本 2018年 2017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1 人工工资 4,482,213.68 1.01% 1,501,966.72 0.26% 198.42% 2 制作成本 10,131,671.79 2.28% 25,042,650.95 4.28% -59.54% 3 折旧 13,355,746.70 3.00% 28,395,016.30 4.86% -52.96% 4 媒体费 398,088,367.62 89.55% 515,420,034.59 88.17% -22.76% 5 维修费 5,668,852.84 1.27% 2,451,731.91 0.42% 131.22% 6 水电费 4,110,499.84 0.92% 4,508,384.98 0.77% -8.83% 7 设计策划费 2,994,796.93 0.67% 3,010,471.39 0.51% -0.52% 8 展览展示费 3,501,180.65 0.79% 2,537,119.92 0.43% 38.00% 9 其他 2,282,790.04 0.51% 1,733,170.82 0.30% 31.71% 合计 444,616,120.09 100.00% 584,600,547.58 100.00% -23.95% 数字户外行业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元 序号 营业成本 2018年 2017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1 人工工资 926,523.57 0.06% 5,255,061.44 0.39% -82.37% 2 广告成本 1,234,200,272.97 74.83% 1,011,334,306.81 74.79% 22.04% 3 制作成本 92,094,191.77 5.58% 261,562,088.23 19.34% -64.79% 4 会议成本 86,513,757.79 5.25% 10,290,174.44 0.76% 740.74% 5 服务成本 221,483,629.99 13.43% 27,704,643.07 2.05% 699.45% 6 差旅成本 14,007,256.35 0.85% 16,380,454.92 1.21% -14.49% 7 招待成本 19,430.50 0.00% 2,394,075.74 0.18% -99.19% 8 其他 17,275,370.97 1.28% -100.00% 合计 444,616,120.09 1,649,245,062.94 100.00% 1,352,196,175.62 100.0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31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的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246,210,288.13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6.07%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 例 0.00%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客户 1 85,246,250.71 2.10% 2 客户 2 42,903,031.05 1.06% 3 客户 3 41,724,518.79 1.03% 4 客户 4 38,589,129.85 0.95% 5 客户 5 37,747,357.73 0.93% 合计 -- 246,210,288.13 6.07%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1,461,580,639.24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49.64%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 比例 0.00%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供应商 1 502,052,617.62 17.05% 2 供应商 2 404,701,555.90 13.74% 3 供应商 3 268,198,681.26 9.11%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32 4 供应商 4 157,650,776.83 5.35% 5 供应商 5 128,977,007.63 4.38% 合计 -- 1,461,580,639.24 49.64%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18 年 2017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379,655,948.54 312,686,492.64 21.42% 主要系人工成本增加导致 管理费用 266,012,564.62 204,200,365.74 30.27% 主要系人工成本增加导致 财务费用 94,332,574.86 49,970,471.12 88.78% 融资成本增加 研发费用 133,639,874.79 109,742,602.86 21.78% 主要系本期加大研发项目投入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重突出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不断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通过整合国内外优势资源,构建了以企 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针对VA及RE平台的设计进行优化,提高用户体验、降低产品成本,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成功推出HDR显示、Mini LED显示等新技术,以及FM室内零售商显屏、VF商显小间距等新产品, 目前已在Mini LED显示、HDR显示、LED超大尺寸显示、高清节能显示、LED透明显示、快速组装模组和高速智能逐 点校正、智能维护与防护、显示信息安全、高分可视化显控技术、柔性透明显示技术、N+X共享冗余技术等技术领域积累了 多项国内外领先的核心技术。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研发人员数量(人) 694 672 490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19.40% 17.63% 14.84% 研发投入金额(元) 133,639,874.79 109,742,602.86 72,641,421.3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3.30% 2.78% 2.62%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 的比例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 润的比重 0.00% 0.00% 0.00%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33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82,922,469.36 3,744,296,438.80 22.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21,368,168.90 3,441,266,810.81 28.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161,554,300.46 303,029,627.99 -46.6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4,359,749.42 851,999.57 9,801.3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9,964,652.55 974,044,733.93 -90.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5,604,903.13 -973,192,734.3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43,287,155.95 2,064,409,000.00 13.5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58,074,303.11 1,263,546,986.70 134.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614,787,147.16 800,862,013.30 -176.7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63,690,391.00 128,801,807.62 -460.00%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8年 2017年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82,922,469.36 3,744,296,438.80 22.40% 系公司2018年度收入增长,加强 资金周转,导致现金流入的增长。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21,368,168.90 3,441,266,810.81 28.48% 系公司2018年度成本增长带来现 金流出增长。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554,300.46 303,029,627.99 -46.6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4,359,749.42 851,999.57 9,801.38% 主要系处置孙公司收到股权转让 款及收到业绩补偿款所致。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9,964,652.55 974,044,733.93 -90.76% 系上期购建的固定资产及股权投 资,而本期减少投资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04,903.13 -973,192,734.36 99.4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43,287,155.95 2,064,409,000.00 13.5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58,074,303.11 1,263,546,986.70 134.11% 系报告期偿还银行贷款较去年大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34 幅增长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4,787,147.16 800,862,013.30 -176.7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63,690,391.00 128,801,807.62 -460.00%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1.62亿元,本年度净利润为-28.87亿元,差额约30.49亿元。其勾稽关系如下表: 单位:元 净利润调整到经营净现金 本年金额 注释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2,887,203,724.89 经审计的净利润 加:资产减值准备 3,057,034,255.46 未支付现金的减值损失:计提的 坏账准备、存活跌价准备、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股 权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 旧 69,629,811.36 未支付现金的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 5,281,939.69 未支付现金的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33,671,874.14 未支付现金的费用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收益以“-”号填列) -466,589.76 属非经营性损失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7,097,307.87 属非经营性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05,351,405.39 支付的融资性费用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2,590,448.72 非经营性收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6,752,061.37 未收到现金的所得税抵减项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841,133.91 不用支付现金的所得税增加项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90,638,242.85 期末存货增加,本期经营现金流 出增加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8,472,571.98 期末经营性应收增加,导致本期 经营现金流出增加,对应的收益 当期未收回。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83,328,128.41 期末经营性应付增加,导致本期 经营现金流出减少。 其他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554,300.46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 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 22,590,448.72 -0.79% 主要系(1)本年合营公司 确认损益变动 1520 万元 (2)子公司励唐出售孙公 司投资收益 734 万元。 否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0.00% 资产减值 3,057,034,255.46 -107.30% 本期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坏账准备等 是 营业外收入 73,533,876.55 -2.58% 业绩补偿、公司取得的政府 补助等 否 营业外支出 124,704,537.26 -4.38% 股票业绩补偿公允价值变 动 否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货币资金 393,399,190.4 7 8.45% 804,578,574.57 9.67% -1.22% 应收账款 847,971,334.0 9 18.22% 1,047,111,872. 57 12.58% 5.64% 存货 292,178,472.7 1 6.28% 391,526,816.47 4.70% 1.58% 投资性房地产 398,677,443.8 4 8.56% 262,098,062.46 3.15% 5.41% 长期股权投资 114,857,937.6 0 2.47% 122,684,859.65 1.47% 1.00% 固定资产 579,100,495.9 12.44% 712,277,866.42 8.56% 3.88%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36 8 在建工程 4,557,899.38 0.10% 11,305,652.42 0.14% -0.04% 短期借款 1,438,241,590. 66 30.90% 1,899,409,000. 00 22.82% 8.08%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元 项目 年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 80,856,172.30 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银行承兑汇票、履约 保函、信用证等所存入的保证金、贷款受 限资金 货币资金-银行存款 1,759,049.98 司法冻结 应收账款 236,839,540.56 贷款质押 固定资产 351,131,291.58 贷款质押 投资性房地产 216,743,401.05 贷款质押 合计 887,329,455.47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363,960,215.64元,账面价值351,131,291.58元;投资性房地产原值236,326,805.73元,账面 价值216,743,401.04元,以上资产均为房屋及建筑物,为公司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83,117,648.04元,账面 价值236,839,540.56元,为公司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18年12月31日,涉及上述抵押、质押担保的短期借款余额为 1,236,819,090.66元。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37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联动文化 子公司 LED 户外数 字传媒 10100 万元 95,826,449.7 3 75,949,443.6 8 36,996,124.6 2 2,136,715.04 2,274,975.95 精准分众 子公司 微信软件广 告服务及电 梯广告 1000 万元 84,300,376.0 7 51,079,402.6 7 144,019,836. 22 -20,652,376. 72 -19,597,677. 12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38 上海成光 子公司 广告 2000 万元 84,174,385.3 9 40,748,601.7 0 84,073,881.6 2 -9,573,546.8 6 -9,864,016.8 6 西安绿一 子公司 广告 2000 万元 97,097,157.4 9 55,275,767.9 3 62,716,595.9 9 12,331,930.3 1 6,474,295.27 爱普新媒 子公司 广告 1000 万元 147,451,957. 40 127,018,117. 27 92,639,054.4 9 36,173,954.5 3 34,090,336.5 2 分时传媒 子公司 广告业务 1429 万元 574,284,653. 30 265,995,501. 54 300,347,662. 21 -70,896,099. 42 -79,155,240. 39 友拓公关 子公司 公关业务 100 万元 242,521,909. 05 184,720,825. 01 405,463,608. 05 67,345,413.4 8 58,937,590.8 2 易事达 子公司 LED 生产与 销售 7500 万元 416,026,710. 02 244,857,146. 83 421,940,425. 48 45,052,842.0 6 37,790,364.4 8 力玛网络 子公司 计算机软硬 件及网络产 品的技术开 发 562.56 万元 346,459,070. 16 238,213,586. 36 1,374,198,14 8.89 39,234,987.4 3 34,650,405.8 3 华瀚文化 子公司 广告 1000 万元 126,082,742. 67 53,701,954.6 6 92,924,000.9 9 -5,157,294.9 3 -5,414,864.7 1 远洋远洋 子公司 广告 1000 万元 78,675,632.5 8 45,059,398.2 6 86,026,034.7 8 -8,519,774.3 9 -8,595,065.9 7 励唐营销 子公司 公关业务 500 万元 142,343,966. 43 97,581,191.3 0 122,001,099. 82 -20,741,842. 30 -21,542,336. 64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璞提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 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基于当前的业务布局和未来发展定位,公司将通过收缩区域广告业务、聚焦核心业务、发展主营业务、 培育创新业务等方式对四类业务分别施策。 1、收缩区域户外广告业务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39 由于区域户外子公司数量多、媒体类型分散、整合难度大、合规风险高、业务发展受政策影响大等因 素,公司计划通过原股东回购、外部转让等方式进行剥离处理。当前公司已完成两家区域户外子公司的股 权转让、业务剥离处理。 2、聚焦LED大屏制造核心业务 公司将重点实施三大战略举措,一是开发新产品,布局新增量市场,如商业零售、企业会议系统、企 业展厅报告厅、酒店宴会厅、影院等,形成和小间距显示控制同等量级的产品覆盖能力。二是加强精英销 售团队建设,基于公司已验证的“千万俱乐部”培养经验,进一步扩大销售服务能力。三是进一步完善产 能布局,通过新建工厂提升规模化产品供给能力。 3、整合移动终端数字营销主营业务 公司将加强数字营销板块内子公司之间从资源到客户的多元整合,将友拓公关的创意策划能力、力玛 网络的中小客户搜索营销服务能力、精准分众的信息流广告服务能力、爱普新媒的媒体矩阵分发能力,进 行协同互补,实现业务上的有机整合,为未来该板块的独立分拆上市奠定基础。 4、培育全国LED大屏媒体创新业务 公司将加速推动落实“千屏计划”,并且在开发城市核心商圈LED大屏资源的同时,不断提升媒体资 源的传播价值。 公司还将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通过对核心业务、主营业务、创新业务的推动与支持,强化公司大小 屏“双屏媒体运营商”的定位,以看得见的业绩回馈投资者。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8 年 08 月 01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3 日发布于巨 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4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0.00 每 10 股转增数(股) 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0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0.00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0.0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0.00 可分配利润(元) 0.0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 的比例 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其他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2016年度:以 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3,688,4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共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2,737,682.2 元。 2017年度:2017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018年度: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 现金分红金额 占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 以其他方式 (如回购股 份)现金分红 的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 金分红金额占 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总额 (含其他方 式) 现金分红总额 (含其他方 式)占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41 润 的净利润的比 率 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例 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的比率 2018 年 0.00 -2,888,173,129. 90 0.00% 0.00 0.00% 0.00 0.00% 2017 年 0.00 104,285,770.90 0.00% 0.00 0.00% 0.00 0.00% 2016 年 122,737,682.20 258,608,815.74 47.46% 0.00 0.00% 122,737,682.20 47.46%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 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 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 间 承诺期 限 履行情 况 收购报告 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 承诺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太原市瀚创世 纪文化传媒中 心(有限合伙); 新余市风光无 限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 股份 限售 承诺 华瀚文化交易对方风光无限、瀚创世纪承诺,其以华瀚文化 股权认购的联建光电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得转让。除另有约定外,在满足前述法定承诺期约定的 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华 瀚文化原股东可在承诺期审计报告出具后,按承诺期内各年 度承诺净利润实现进度分批解锁股份,待满足"减值测试扣除" 与"其他锁定条件"条件后,各交易对方方可转让于本次重组中 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 2015 年 11 月 20 日 9999-12 -31 正常履 行中 李卫国 ;新余 奥星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新余众行 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股份 限售 承诺 远洋传媒交易对方李卫国承诺,其以远洋传媒股权认购的联 建光电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远洋传媒剩余交易对方奥星合伙、众行合伙承诺,其以远洋 传媒股权认购的联建光电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除另有约定外,在满足前述法定承诺期约 定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 远洋传媒原股东可在承诺期审计报告出具后,按承诺期内各 年度承诺净利润实现进度分批解锁股份,待满足"减值测试扣 除"与"其他锁定条件"条件后,各交易对方方可转让于本次重 组中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 2015 年 11 月 20 日 9999-12 -31 正常履 行中 肖连启;新余市 股份 励唐营销交易对方肖连启承诺,其以励唐营销股权认购的联 2015 年 9999-12 正常履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42 博尔丰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 伙);新余市励 唐会智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 伙) 限售 承诺 建光电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励唐营销剩余交易对方新余博尔丰、新余励唐会智承诺,其 以励唐营销股权认购的联建光电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除另有约定外,在满足前述法定承 诺期约定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 实现性,励唐营销原股东可在承诺期审计报告出具后,按承 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实现进度分批解锁股份,待满足"减 值测试扣除"与"其他锁定条件"条件后,各交易对方方可转让 于本次重组中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 11 月 20 日 -31 行中 陈斌 ;郭检 生 ;刘为辉 ; 罗李聪 ;马伟 晋 ;申箭峰 ; 向业胜;新余市 力玛智慧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周伟 韶 ;朱嘉春 ; 股份 限售 承诺 深圳力玛交易对方申箭峰、朱嘉春承诺,因本次重组所认购 的联建光电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 让。此外,深圳力玛剩余交易对方马伟晋、罗李聪、周伟韶、 刘为辉、陈斌、郭检生、向业胜、力玛智慧承诺,因本次重 组所认购的联建光电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得转让。除另有约定外,在满足上述法定承诺期约定的 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深 圳力玛原股东可在承诺期审计报告出具后,按承诺期内各年 度承诺净利润实现进度分批解锁股份,待满足“减值测试扣除” 与“其他锁定条件”条件后,各交易对方方可转让于本次重组中 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 2015 年 11 月 20 日 9999-12 -31 正常履 行中 陈斌;郭检生; 刘为辉; 罗李 聪 ;马伟晋; 申箭峰; 向业 胜 ;新余市德 塔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 新余市力玛智 慧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 周伟韶;朱嘉春 业绩 承诺 及补 偿安 排 深圳力玛原股东承诺 2015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3,500.00 万元; 2016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5,500.00 万元;2017 年度净利润不低 于 7,300.00 万元;2018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9,200.00 万元;2019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11,100.00 万元;2020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13,300.00 万元。盈利补偿承诺期为 2016 年度、2017 年度、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如深圳力玛在承诺期内各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则补偿义务人应根 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并按照如 下公式确定当年应补偿金额: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 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 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作价-已补偿股份 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已补偿现金 如计算结果小于或等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已经补偿的股份 和现金不退回。在触发盈利补偿的年度,上市公司对标的公 司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减值额大于历史年度已补偿金额与当 年度盈利承诺补偿金额之和,则补偿义务人应进一步向上市 公司补偿,使补偿金额等于期末减值额。 2015 年 11 月 20 日 9999-12 -31 因客 观原因 无法履 行 太原市瀚创世 纪文化传媒中 心(有限合伙); 新余市德塔投 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新余 业绩 承诺 及补 偿安 排 华瀚文化原股东承诺 2015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2,800.00 万元; 2016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3,136.00 万元;2017 年度净利润不低 于 3,512 万元,2018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3,934.00 万元,2019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4,406.00 万元。如华瀚文化在承诺期内各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则补偿义务人应根 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并按照如 2015 年 11 月 20 日 9999-12 -31 因客 观原因 无法履 行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43 市风光无限投 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下公式确定当年应补偿金额: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 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 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作价-已补偿股份 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已补偿现金。如计算结果小于或等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已经补偿的股份 和现金不退回。在触发盈利补偿的年度,上市公司对标的公 司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减值额大于历史年度已补偿金额与当 年度盈利承诺补偿金额之和,则补偿义务人应进一步向上市 公司补偿,使补偿金额等于期末减值额。 肖连启;新余市 博尔丰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 伙);新余市励 唐会智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业绩 承诺 及补 偿安 排 励唐营销原股东承诺 2015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3,120.00 万元; 2016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3,744.00 万元;2017 年度净利润不低 于 4,493 万元,2018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5,391.00 万元,2019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6,470.00 万元。如励唐营销在承诺期内各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则补偿义务人应根 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并按照如 下公式确定当年应补偿金额: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 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 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作价-已补偿股份 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已补偿现金。如计算结果小于或等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已经补偿的股份 和现金不退回。在触发盈利补偿的年度,上市公司对标的公 司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减值额大于历史年度已补偿金额与当 年度盈利承诺补偿金额之和,则补偿义务人应进一步向上市 公司补偿,使补偿金额等于期末减值额。 2015 年 11 月 20 日 9999-12 -31 正常履 行中 李卫国 ;新余 奥星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新余众行 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业绩 承诺 及补 偿安 排 远洋传媒原股东承诺 2015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2,000.00 万元; 2016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2,400.00 万元;2017 年度净利润不低 于 2,880 万元,2018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3,456.00 万元,2019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4,147.00 万元。如远洋传媒在承诺期内各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则补偿义务人应根 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并按照如 下公式确定当年应补偿金额: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 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 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作价-已补偿股份 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已补偿现金。如计算结果小于或等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已经补偿的股份 和现金不退回。在触发盈利补偿的年度,上市公司对标的公 司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减值额大于历史年度已补偿金额与当 年度盈利承诺补偿金额之和,则补偿义务人应进一步向上市 公司补偿,使补偿金额等于期末减值额。 2015 年 11 月 20 日 9999-12 -31 因客观 原因无 法履行 高文晶;马晋 瑞;申碧慧;太 原市瀚创世纪 文化传媒中心 关于 同业 竞争、 关联 就不与联建光电进行同业竞争事宜承诺如下:(1)为保证山 西华瀚持续发展和竞争优势,申碧慧、于海龙承诺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仍在山西华瀚任职。(2)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联建 光电及山西华瀚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 2015 年 11 月 20 日 9999-12 -31 正常履 行中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44 (有限合伙) ; 新余市风光无 限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于海龙 交易、 资金 占用 方面 的承 诺 求联建光电及山西华瀚向承诺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法人提供 任何形式的担保。(3)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联建光电及 山西华瀚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 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 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联建光电及山西华瀚公司章程、 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 过关联交易损害联建光电、山西华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对因其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联建光电或山西 华瀚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5)本承诺函为不 可撤销承诺函。就规范与联建光电关联交易事宜承诺如下: (1)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联建光电及山西华瀚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联建光电董事会、股东大会 对涉及与承诺人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 的义务。(2)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联建光电及山西华瀚的资 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联建光电及山西华 瀚向承诺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 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联建光电及山西华瀚的关联交易; 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 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按照联建光电及山西华瀚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联建光 电、山西华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对因其未履行本 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联建光电或山西华瀚造成的一切直接 损失承担赔偿责任。(5)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雷涛 ;李卫 国 ;王鹏 ;新 余奥星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新余众 行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宗仆 关于 同业 竞争、 关联 交易、 资金 占用 方面 的承 诺 就不与联建光电进行同业竞争事宜承诺如下:(1)为保证远 洋传媒持续发展和竞争优势,李卫国、王鹏、宗仆承诺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仍在远洋传媒任职。(2)李卫国、王鹏、宗仆、 新余奥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众行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目前除持有远洋传媒股份外未有其他经营, 没有直接或间接通过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或以 合伙企业名义从事与联建光电及远洋传媒相同或类似的业 务,或有其它任何与联建光电或远洋传媒存在同业竞争的情 形。雷涛目前除持有远洋传媒股份、北京泓昌永泰广告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泓昌永泰")100%股份、北京分想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分想科技")70%股份外未有其他经营,雷涛、泓 昌永泰、分想科技均没有直接或间接通过其直接或间接控制 的其他经营主体或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与联建光电及远洋传 媒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有其它任何与联建光电或远洋传媒 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3)本次交易完成后李卫国、王鹏、 宗仆在远洋传媒或联建光电任职期间及从远洋传媒或联建光 电离职后三年内,李卫国、王鹏、宗仆将不会以自营方式、 直接或间接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开展、经营 2015 年 11 月 20 日 9999-12 -31 正常履 行中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45 与联建光电、远洋传媒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在同联建光电 或远洋传媒存在相同或者类似业务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职或 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不擅自以联建光电或远洋传媒的名 义为联建光电或远洋传媒现有客户提供与联建光电及远洋传 媒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避免产生任何同业竞争情 形。本次交易完成后,新余奥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余众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亦将不会以自营方 式、直接或间接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开展、 经营与联建光电、远洋传媒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擅自以联 建光电或远洋传媒的名义为联建光电或远洋传媒现有客户提 供与联建光电及远洋传媒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避 免产生任何同业竞争情形。(4)按照谁违反谁承担的原则, 承诺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相关所得归联建光电所有外,还 应将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所获交易对价的 25%以股份(股份 价值按照 23.5 元/股计算)或现金方式作为赔偿金支付给联建 光电。(5)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就规范与联建光电 关联交易事宜承诺如下:(1)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联 建光电及远洋传媒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联 建光电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与承诺人有关的关联交易进 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 联建光电及远洋传媒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 不要求联建光电及远洋传媒向承诺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法人 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联建光 电及远洋传媒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 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 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联建光电及远洋传媒公司 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 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联建光电、远洋传媒及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4)对因其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联建光 电或远洋传媒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5)本承 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马杰 ;肖连 启 ;新余市博 尔丰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 伙);新余市励 唐会智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 伙) ;苑晓雷 关于 同业 竞争、 关联 交易、 资金 占用 方面 的承 诺 就不与联建光电进行同业竞争事宜承诺如下:(1)为保证励 唐营销持续发展和竞争优势,肖连启、马杰、苑晓雷承诺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仍在励唐营销任职。(2)肖连启、苑晓雷、 新余市博尔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市励唐会智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目前除持有励唐营销股份外未有其 他经营,没有直接或间接通过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 主体或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与联建光电及励唐营销相同或类 似的业务,或有其它任何与联建光电或励唐营销存在同业竞 争的情形。马杰目前除持有励唐营销股份、北京东方仁杰展 览展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仁杰")股份外未有其他广告、 传播行业的经营,本人、东方仁杰均没有直接或间接通过其 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或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与联 2015 年 11 月 20 日 9999-12 -31 正常履 行中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46 建光电及励唐营销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有其它任何与联建 光电或励唐营销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3)本次交易完成后 肖连启、马杰、苑晓雷在励唐营销或联建光电任职期间及从 励唐营销或联建光电离职后三年内,本人将不会以自营方式、 直接或间接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开展、经营 与联建光电、励唐营销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在同联建光电 或励唐营销存在相同或者类似业务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职或 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不擅自以联建光电或励唐营销的名 义为联建光电或励唐营销现有客户提供与联建光电及励唐营 销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避免产生任何同业竞争情 形。本次交易完成后,新余市博尔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新余市励唐会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亦将不会以 自营方式、直接或间接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 开展、经营与联建光电、励唐营销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擅 自以联建光电或励唐营销的名义为联建光电或励唐营销现有 客户提供与联建光电及励唐营销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 务;避免产生任何同业竞争情形。(4)按照谁违反谁承担的 原则,承诺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相关所得归联建光电所有 外,还应将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所获交易对价的 25%以股份 (股份价值按照 23.5 元/股计算)或现金方式作为赔偿金支付 给联建光电。(5)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就规范与联 建光电关联交易事宜承诺如下:(1)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联建光电及励唐营销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 在联建光电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与承诺人有关的关联交 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将避免一切非法 占用联建光电及励唐营销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 下,不要求联建光电及励唐营销向承诺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 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联 建光电及励唐营销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 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联建光电及励唐营销 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联建光电、励唐营销及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4)对因其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联建 光电或励唐营销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5)本 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陈斌;陈雪芬 ; 郭检生;刘为 辉 ;罗李聪; 马伟晋 ;申箭 峰;向业胜 ; 新余市力玛智 慧投资管理中 关于 同业 竞争、 关联 交易、 资金 占用 马伟晋、周伟韶、陈雪芬、郭检生、向业胜、新余市力玛智 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就不与联建光电进行同业竞争 事宜承诺如下:(1)为保证深圳力玛持续发展和竞争优势, 马伟晋、陈雪芬、郭检生、向业胜承诺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仍在深圳力玛任职。(2)马伟晋目前除持有深圳力玛 33.96% 股份、广州市叁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新余市力玛 智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9.00%份额外未有其他经营, 2015 年 11 月 20 日 9999-12 -31 正常履 行中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47 心(有限合 伙) ;周伟韶 ; 朱嘉春 方面 的承 诺 没有直接或间接通过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或以 合伙企业名义从事与联建光电及深圳力玛相同或类似的业 务,或有其它任何与联建光电或深圳力玛存在同业竞争的情 形。周伟韶和陈雪芬二人目前除共同持有深圳力玛股份、广 州联合力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广州和邦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 30%股权、广州锦琪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股权外 未有其他经营,没有直接或间接通过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 他经营主体或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与联建光电及深圳力玛相 同或类似的业务,或有其它任何与联建光电或深圳力玛存在 同业竞争的情形。郭检生、向业胜、新余市力玛智慧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目前除持有深圳力玛股份外未有其他经 营,没有直接或间接通过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 或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与联建光电及深圳力玛相同或类似的 业务,或有其它任何与联建光电或深圳力玛存在同业竞争的 情形。(3)本次交易完成后,马伟晋、陈雪芬、郭检生、向 业胜在深圳力玛或联建光电任职期间及从深圳力玛或联建光 电离职后三年内,将不会以自营方式、直接或间接通过直接 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开展、经营与联建光电、深圳力 玛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在同联建光电或深圳力玛存在相同 或者类似业务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 问;不擅自以联建光电或深圳力玛的名义为联建光电或深圳 力玛现有客户提供与联建光电及深圳力玛业务相同或类似的 商品或服务;避免产生任何同业竞争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 新余市力玛智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亦将不会以自营 方式、直接或间接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开展、 经营与联建光电、深圳力玛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擅自以联 建光电或深圳力玛的名义为联建光电或深圳力玛现有客户提 供与联建光电及深圳力玛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避 免产生任何同业竞争情形。(4)按照谁违反谁承担的原则, 承诺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相关所得归联建光电所有外,还 应将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所获交易对价的 25%(股份对价价 值按照发行价格 23.5 元/股计算)作为赔偿金支付给联建光电。 (5)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马伟晋、罗李聪、向业胜、 周伟韶、朱嘉春、申箭峰、刘为辉、新余市力玛智慧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郭检生、陈斌就规范与联建光电关联交 易事宜承诺如下:(1)承诺人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联 建光电及深圳力玛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联 建光电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与承诺人有关的关联交易进 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 联建光电及深圳力玛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 不要求联建光电及深圳力玛向承诺人及承诺人投资或控制的 其他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承诺人及承诺人投资或 控制的其他法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联建光电及深圳力 玛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48 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 履行合法程序,按照联建光电及深圳力玛公司章程、有关法 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 交易损害联建光电、深圳力玛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 对因其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联建光电或深圳力玛 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5)本承诺函为不可撤 销承诺函。 段武杰;周继科 其他 承诺 1、湖南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可能产生的风险承诺湖南易 事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易事达")为易事达全 资控股子公司,目前持有冷水江市人民政府于 2013 年 5 月 24 日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冷国用(2013)第 5-06-5 号), 土地座落于沙办新民村,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 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 2063 年 5 月 22 日,使用权面积为 39,537.00 平方米。根据湖南易事达与当地国土部门签署的《土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湖南易事达需在 2014 年 6 月 16 日前开 工,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前竣工,延期要提前申请,但不得 超 1 年,否则延期一日需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总额 1‰的违约 金。如造成土地闲置,不满一年的需缴纳土地闲置费,满两 年未开工的国土部门有权依法收回该地块。因易事达曾经拟 在中国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通过湖南易事达取得该块 土地是为易事达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储备募投项目用地,用 于建设生产基地,因目前首发政策等原因易事达暂时取消了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计划,但一直没有放弃进入资本市场的 目标且仍拟将该块土地用于未来扩大产能及建设生产基地之 用,基于上述原因,故截至目前,湖南易事达暂未在该块土 地上开工建设生产基地。本二人承诺如湖南易事达被追缴土 地闲置费、土地被依法收回或遭到其他处罚的,本二人承担 全部因此造成的损失。2、主要生产经营场所租赁物业到期不 能续期的赔偿责任承诺易事达与李文裕、李扬生签署的主要 生产经营场所租赁合同于 2015 年 2 月 28 日到期,本二人承 诺如易事达因在本次重组交割日前主要生产经营场所租赁物 业到期不能续期而导致易事达承受任何负债、直接经济损失 的,本二人将向易事达全额予以赔偿,避免给易事达造成任 何直接损失。3、租赁未取得房产证、未办理租赁登记物业的 赔偿责任承诺本二人承诺如易事达因在本次重组交割日前所 租赁物业没有取得房产证、未办理租赁登记而导致易事达承 受任何负债、直接经济损失的,本二人将向易事达全额予以 赔偿,避免给易事达造成任何直接损失。 2015 年 01 月 31 日 9999-12 -31 正常履 行中 刘虎军 股份 限售 承诺 就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5 年 03 月 30 日 2018 年 3 月 29 日 已履行 完毕 段武杰 股份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自 2015 年 2022 年 正常履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49 限售 承诺 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2、在满 足本承诺函第 1 条约定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 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待满足以下条件后,本人方可转让于 本次重组中所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单位:股 2014 年 1,140,583, 2015 年度 1,260,644 2016 年度 1,380,705 2017 年度 1,500,76 2018 年度 1,599,817 承诺期内各年度结束后,联建 光电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易事达 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于 2018 年度结束的同 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果易事达当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 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或易事达 100%股份出现减值的,则本人按 以上比例计算的当年可解禁股份数应扣减根据《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确定的股份补偿部分后予以解禁。本人最后一期可 解禁股票数需要在扣除如下方式计算的应继续锁定股份数后 方可解锁:(1)应继续锁定股份数=(易事达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 3000 万元)÷本次发股价格为避免疑 问,本处所称“易事达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 指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所载明的易事达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 如计算结果小于或等于 0 时,按 0 取值。如计算结果大于等于本人最后一期可解禁股票数的, 则以本人最后一期可解禁股票数取值。(2)上述“应继续锁定 股份数”根据易事达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实际 收回的情况在此后每年的 6 月 30 日及 12 月 31 日以每年分两 期逐步等比解锁。每期可解锁的股份数按如下公示计算:A.如 截至解锁时点,易事达累积已收回的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净值小于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3000 万元的,当期可解锁的股份数按下面公式计算 当期可解锁的 股份数=应继续锁定股份数*易事达当期已收回的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易事达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 收账款净值-3000 万) B.如截至解锁时点,易事达累积已收 回的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大于或等于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3000 万元的,那么,当期可 解锁的股份数为剩余的全部应继续锁定股份数。(3)如届时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 仍大于 3000 万元的,那么,剩余被锁定的股份由联建光电以 零对价收购并解除锁定状态进行注销处理,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后收回的应收账款归属于易事达,而不再对本人做其 他股份安排。若本人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因 联建光电送股、配股、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 守本条上述关于股份锁定的限制。本人持有的联建光电相应 股份的转让和交易,需同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 相关规定。4、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03 月 30 日 1 月 1 日 行中 周继科 股份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自 2015 年 9999-12 正常履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50 限售 承诺 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2、在满 足本承诺函第 1 条约定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 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待满足以下条件后,本人方可转让于 本次重组中所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单位股 2014 年度 2015 年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536,745593,245649,744 706,244 752,857 承诺期内各年度结束后,联建光电聘 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易事达进行审 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于 2018 年度结束的同时出具 《减值测试报告》。如果易事达当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 承诺净利润或易事达 100%股份出现减值的,则本人按以上比 例计算的当年可解禁股份数应扣减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确定的股份补偿部分后予以解禁。本人最后一期可解禁股票 数需要在扣除如下方式计算的应继续锁定股份数后方可解 锁:(1)应继续锁定股份数=(易事达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 3000 万元)÷本次发股价格为避免疑问,本 处所称“易事达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指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所载明的易事达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如计算结果小于或等于 0 时,按 0 取值。 如计算结果大于等于本人最后一期可解禁股票数的,则以本 人最后一期可解禁股票数取值。(2)上述“应继续锁定股份数” 根据易事达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实际收回的 情况在此后每年的 6 月 30 日及 12 月 31 日以每年分两期逐步 等比解锁。每期可解锁的股份数按如下公示计算:A.如截至 解锁时点,易事达累积已收回的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 账款净值小于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3000 万 元的,当期可解锁的股份数按下面公式计算。当期可解锁的 股份数=应继续锁定股份数*易事达当期已收回的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易事达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 收账款净值-3000 万)B.如截至解锁时点,易事达累积已收 回的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大于或等于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3000 万元的,那么,当期可 解锁的股份数为剩余的全部应继续锁定股份数。(3)如届时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 仍大于 3000 万元的,那么,剩余被锁定的股份由联建光电以 零对价收购并解除锁定状态进行注销处理,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后收回的应收账款归属于易事达,而不再对本人做其 他股份安排若本人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因联 建光电送股、配股、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 本条上述关于股份锁定的限制。本人持有的联建光电相应股 份的转让和交易,需同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4、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03 月 30 日 -31 行中 张鹏 股份 限售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自 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2、在满 2015 年 03 月 30 9999-12 -31 正常履 行中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51 承诺 足本承诺函第 1 条约定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 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待满足以下条件后,本人方可转让于 本次重组中所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 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承诺期内易事达 2014 年 度-2018 年度各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2018 年度需同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后,且本人在上述 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 则于各年度《专项审核报告》(2018 年度需同时出具《减值测 试报告》)出具后,本人最多可解锁股份数分别为:单位:股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35,163; 38,864 ;42,566;46,267;49,320 承诺期内各年度结束后,联 建光电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易事 达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于 2018 年度结束的 同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果易事达当年实际实现的净利 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或易事达 100%股份出现减值的,则本人 按以上比例计算的当年可解禁股份数应扣减根据《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确定的股份补偿部分后予以解禁。本人最后一期 可解禁股票数需要在扣除如下方式计算的应继续锁定股份数 后方可解锁:(1)应继续锁定股份数=(易事达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 3000 万元)÷本次发股价格为避免 疑问,本处所称“易事达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 指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所载明的易事达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如计算结果小于或等于 0 时,按 0 取值。如计算结果大于等于本人最后一期可解禁股票数的, 则以本人最后一期可解禁股票数取值。(2)上述“应继续锁定 股份数”根据易事达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实际 收回的情况在此后每年的 6 月 30 日及 12 月 31 日以每年分两 期逐步等比解锁。每期可解锁的股份数按如下公示计算: A.如截至解锁时点,易事达累积已收回的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小于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 -3000 万元的,当期可解锁的股份数按下面公式计算。当期可 解锁的股份数=应继续锁定股份数*易事达当期已收回的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易事达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3000 万)B.如截至解锁时点,易事达累 积已收回的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大于或等于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3000 万元的,那么, 当期可解锁的股份数为剩余的全部应继续锁定股份数。(3) 如届时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 款净值仍大于 3000 万元的,那么,剩余被锁定的股份由联建 光电以零对价收购并解除锁定状态进行注销处理,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后收回的应收账款归属于易事达,而不再对本人 做其他股份安排。若本人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的联建光电股 份因联建光电送股、配股、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 应遵守本条上述关于股份锁定的限制。本人持有的联建光电 日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52 相应股份的转让和交易,需同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章的相关规定。4、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新余市易事达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股份 限售 承诺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合伙企业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 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2、 在满足本承诺函第 1 条约定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 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待满足以下条件后,本合伙企业 方可转让于本次重组中所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联建光电聘 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承诺期内易 事达 2014 年度-2018 年度各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 审核报告》(2018 年度需同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后,且 本合伙企业在上述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 建光电进行补偿,则于各年度《专项审核报告》(2018 年度需 同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本合伙企业最多可解锁 股份数分别为:单位:股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117,211 129,549 141,887 154,225 164,402 承诺期内各年度结束后, 联建光电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易 事达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于 2018 年度结束 的同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果易事达当年实际实现的净 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或易事达 100%股份出现减值的,则本 合伙企业按以上比例计算的当年可解禁股份数应扣减根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确定的股份补偿部分后予以解禁。本 合伙企业最后一期可解禁股票数需要在扣除如下方式计算的 应继续锁定股份数后方可解锁:(1)应继续锁定股份数=(易 事达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 3000 万元)÷本次 发股价格为避免疑问,本处所称“易事达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指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所载明的易事 达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如计算结果小于或 等于 0 时,按 0 取值。如计算结果大于等于本合伙企业最后 一期可解禁股票数的,则以本合伙企业最后一期可解禁股票 数取值。(2)上述“应继续锁定股份数”根据易事达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实际收回的情况在此后每年的 6 月 30 日及 12 月 31 日以每年分两期逐步等比解锁。每期可解 锁的股份数按如下公示计算: A.如截至解锁时点,易事达 累积已收回的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小于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3000 万元的,当期可解锁的 股份数按下面公式计算。当期可解锁的股份数=应继续锁定股 份数*易事达当期已收回的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 净值÷(易事达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3000 万) B.如截至解锁时点,易事达累积已收回的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大于或等于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 款净值-3000 万元的,那么,当期可解锁的股份数为剩余的全 部应继续锁定股份数。(3)如届时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15 年 03 月 30 日 9999-12 -31 正常履 行中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53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仍大于 3000 万元的,那么, 剩余被锁定的股份由联建光电以零对价收购并解除锁定状态 进行注销处理,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后收回的应收账款归 属于易事达,而不再对本合伙企业做其他股份安排。若本合 伙企业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因联建光电送 股、配股、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本条上述 关于股份锁定的限制。本合伙企业持有的联建光电相应股份 的转让和交易,需同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 规定。4、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杨再飞 股份 限售 承诺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自 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2、在满 足本承诺函第 1 条约定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 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待满足以下条件后,本人方可转让于 本次重组中所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1)联建光电聘请的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友拓公关 2014 年度、 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各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 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上述年度无需根据《盈利 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于 2017 年度《专项 审核报告》出具后,本人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 得的 2,958,038 股联建光电股份;(2)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 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友拓公关 2018 年度实际 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及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友拓公关 100%股权在 2018 年末的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后, 本人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 行补偿,则本人尚未解锁的股份扣除按如下方式计算的应继 续冻结股份数后可解锁:应继续冻结股份数=友拓公关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本次发股价格上述"应继续 冻结股份数"根据友拓公关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 值实际收回的情况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三年期间每年的 6 月 30 日及 12 月 31 日逐步解锁,直至全部 解锁完毕。譬如,友拓公关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 净值为人民币 8000 万,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友拓公关收回 的应收账款金额为 2000 万,那么,"应继续冻结股份数"中 2019 年 6 月 30 日可解锁的股份数=应继续冻结股份数×(2000 万 ÷8000 万)。如届时至 2022 年 1 月 1 日仍有应收账款未收回的, 那么,剩余被冻结的股份由联建光电以零对价收购并解除冻 结状态,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后收回的应收账款归属于友拓 公关,而不再对本人做其他股份安排。(3)若本人根据《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负有补偿义务,则本人当年可解锁在 本次重组中所获得股份数=截至当年最多可解锁在本次重组 中所获股份数-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确定的截至当年股 份补偿数-已解锁股份数。如上述计算数值小于 0,则当年不 2015 年 03 月 30 日 9999-12 -31 正常履 行中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54 得解锁股份。3、若本人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 因联建光电送股、配股、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第 1、2 条的限制。4、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蒋皓 股份 限售 承诺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自 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2、在满 足本承诺函第 1 条约定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 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待满足以下条件后,本人方可转让于 本次重组中所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1)联建光电聘请的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友拓公关 2014 年度 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上述 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 则于 2014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本人可解锁股份数 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 1,495,513 股联建光电股份;(2)联 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友 拓公关 2015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 且本人在上述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 电进行补偿,则于 2015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本人 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 1,794,616 股联建光电 股份;(3)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就友拓公关 2016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 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上述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于 2016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 出具后,本人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 493,741 股联建光电股份:(4)若本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 定负有补偿义务,则本人当年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股 份数=截至当年最多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股份数-根据《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确定的截至当年股份补偿数-已解锁股份数。 如上述计算数值小于 0,则当年不得解锁股份。3、若本人在 本次重组中所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因联建光电送股、配股、 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第 1、2 条的限制。 4、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2015 年 03 月 30 日 9999-12 -31 正常履 行中 深圳市拓鼎投 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股份 限售 承诺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合伙企业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 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2、 在满足本承诺函第 1 条约定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 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待满足以下条件后,本合伙企业 方可转让于本次重组中所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1)联建光 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友拓公 关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各年实际实 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合伙企业在上述 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 则于 2017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本合伙企业可解锁 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 1,286,103 股联建光电股份; (2)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就友拓公关 2018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 2015 年 03 月 30 日 9999-12 -31 正常履 行中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55 告》及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就友拓公关 100%股权在 2018 年末的价值进行减值测试 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后,本合伙企业在当年度无需根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本合伙企业 尚未解锁的股份扣除按如下方式计算的应继续冻结股份数后 可解锁:应继续冻结股份数=友拓公关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本次发股价格上述"应继续冻结股份数"根据 友拓公关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实际收回的情 况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三年期间每年的 6 月 30 日及 12 月 31 日逐步解锁,直至全部解锁完毕。譬如, 友拓公关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为人民币 8000 万,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友拓公关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为 2000 万,那么,"应继续冻结股份数"中 2019 年 6 月 30 日可 解锁的股份数=应继续冻结股份数×(2000 万÷8000 万)。如届 时至 2022 年 1 月 1 日仍有应收账款未收回的,那么,剩余被 冻结的股份由联建光电以零对价收购并解除冻结状态,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后收回的应收账款归属于友拓公关,而不 再对本合伙企业做其他股份安排。(3)若本合伙企业根据《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负有补偿义务,则本合伙企业当年可 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股份数=截至当年最多可解锁在本 次重组中所获股份数-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确定的截至 当年股份补偿数-已解锁股份数。如上述计算数值小于 0,则 当年不得解锁股份。3、若本合伙企业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的 联建光电股份因联建光电送股、配股、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 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第 1、2 条的限制。4、本承诺函为不 可撤销承诺函。 建信基金-兴业 银行-深圳市联 建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 股份 限售 承诺 就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5 年 05 月 30 日 2018 年 3 月 30 日 已履行 完毕 蒋皓;深圳市拓 鼎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杨再飞 业绩 承诺 及补 偿安 排 友拓公关原股东承诺友拓公关 2014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3,100.00 万元、2015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3,720.00 万元、2016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4,464.00 万元、2017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5,357.00 万元及 2018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6,428.00 万元。在承 诺期内,若友拓公关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小于承诺净利润,则 友拓公关原股东需向上市公司履行补偿义务,友拓公关原股 东应首先以股份补偿方式向上市公司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 补偿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 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实现净利润 数)÷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交易作价-已补偿 金额。 2014 年 09 月 26 日 9999-12 -31 正常履 行中 段武杰;张鹏; 周继科 ;新余 业绩 承诺 段武杰、周继科、新余易事达、张鹏承诺(以下简称"补偿义 务人")易事达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 2014 年 09 月 26 9999-12 -31 正常履 行中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56 市易事达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及补 偿安 排 及 2018 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800.00 万元、4,200.00 万元、 4,600.00 万元、5,000.00 万元、5,330.00 万元。在承诺期内, 若易事达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小于承诺净利润,则补偿义务人 需按照本条约定向上市公司履行补偿义务,补偿义务人有权 选择以股份或现金方式或股份与现金混合方式进行补偿。当 年应补偿总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 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 ×标的资产作价-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已补偿 现金。 日 段武杰 ;周继 科 关于 同业 竞争、 关联 交易、 资金 占用 方面 的承 诺 就规范与联建光电关联交易事宜承诺如下:(1)本人将按照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联建光电及易事达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行使股东权利;在联建光电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与本人 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 人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联建光电及易事达的资金、资产的行 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联建光电及易事达向本人及本人 投资或控制的其他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本人将尽 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联建光电及易事达的关联交易;对无法 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 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 联建光电及易事达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 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联建光电、易 事达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人对因其未履行本承诺 函所作的承诺而给联建光电或易事达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承 担赔偿责任。(5)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2014 年 09 月 26 日 9999-12 -31 正常履 行中 段武杰;张鹏;周 继科 关于 同业 竞争、 关联 交易、 资金 占用 方面 的承 诺 (1)为保证易事达持续发展和竞争优势,本人承诺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仍在易事达任职(2)本人目前经营的 LED 显示 屏、LED 照明灯具、LED 路灯等应用产品及周边产品的技术 开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均是通过易事达进行的,没有直接或 间接通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或以自然人名 义从事与联建光电及易事达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也没有在与 联建光电或易事达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 职或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或有其它任何与联建光电或易事 达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在易事达 或联建光电任职期间及从易事达或联建光电离职后三年内, 本人将不会以自营方式、直接或间接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其他经营主体开展、经营与联建光电、易事达相同或相似的 业务;不在同联建光电或易事达存在相同或者类似业务的任 何经营实体中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不擅自以联建 光电或易事达的名义为联建光电或易事达现有客户提供与联 建光电及易事达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避免产生任 何同业竞争情形。(4)按照谁违反谁承担的原则,本人如违 反上述承诺,除相关所得归联建光电所有外,还应将本人在 本次交易中所获交易对价的 25%以股份(股份价值按照 31 元 2014 年 09 月 26 日 9999-12 -31 正常履 行中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57 /股计算)或现金方式作为赔偿金支付给易事达。(5)本承诺 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新余市易事达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关于 同业 竞争、 关联 交易、 资金 占用 方面 的承 诺 (1)本合伙企业目前除持有易事达股份外未有其他经营,没 有直接或间接通过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或以合 伙企业名义从事与联建光电及易事达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 有其它任何与联建光电或易事达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2)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合伙企业亦将不会以自营方式、直接或 间接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开展、经营与联建 光电、易事达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擅自以联建光电或易事 达的名义为联建光电或易事达现有客户提供与联建光电及易 事达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避免产生任何同业竞争 情形。(3)按照谁违反谁承担的原则,本合伙企业如违反上 述承诺,除相关所得归联建光电所有外,还应将本合伙企业 在本次交易中所获交易对价的 25%以股份(股份价值按照 31 元/股计算)或现金方式作为赔偿金支付给易事达。(4)本承 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2014 年 09 月 26 日 9999-12 -31 正常履 行中 蒋皓;杨再飞 关于 同业 竞争、 关联 交易、 资金 占用 方面 的承 诺 (1)本人目前经营的公关业务均是通过友拓公关进行的,没 有直接或间接通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或以 自然人名义从事与联建光电及友拓公关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也没有在与联建光电或友拓公关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任何 经营实体中任职或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或有其它任何与联 建光电或友拓公关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2)本人在友拓公 关任职期间及在本人自友拓公关离职后三年内,本人将不会 直接或间接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或以自然人 名义直接从事公关类业务;不在公关类业务的公司任职或者 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不以联建光电及友拓公关以外的名义 为联建光电及友拓公关现有客户提供公关类业务(含活动承 办);避免产生任何同业竞争情形。(3)按照谁违反谁承担的 原则,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相关所得归联建光电所有外, 还应将本人在本次交易中所获交易对价的 25%(股份对价的 价值按照发股价格计算)作为赔偿金支付给联建光电。(4) 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就规范与联建光电关联交易事 宜承诺如下:(1)本人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联建光电 及友拓公关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联建光电 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与本人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 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人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联建光 电及友拓公关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 联建光电及友拓公关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法人提 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本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联建 光电及友拓公关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 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 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联建光电及友拓公关公 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2015 年 03 月 30 日 9999-12 -31 正常履 行中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58 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联建光电、友拓公关及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4)本人对因其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 联建光电或友拓公关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5) 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蒋皓 ;深圳市 拓鼎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杨再 飞 其他 承诺 1、租赁物业没有房产证或未办理租赁登记的赔偿责任承诺承 诺人承诺如友拓公关因本次重组交割完成日之前租赁物业没 有取得房产证、未办理租赁登记或主要生产经营场所租赁物 业到期不能续期而导致友拓公关承受任何负债、直接经济损 失的,承诺人将向友拓公关全额予以赔偿,避免给友拓公关 造成任何直接损失。2、劳动事宜如因本次重组交割完成日之 前的劳动关系存在违法事由,导致友拓公关受到任何主体依 法有效追索、要求补缴社会保险和/或公积金,承诺人将向友 拓公关全额予以赔偿,避免给友拓公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 友拓公关因本次重组交割完成日前的任何行为遭受任何处罚 受到损失,承诺人将向友拓公关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2015 年 03 月 30 日 9999-12 -31 正常履 行中 樊丽菲;何晓波; 黄允炜;王琦 股份 限售 承诺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自 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2、在满 足本承诺函第 1 条约定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 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待满足以下条件后,本人方可转让于 本次重组中所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1)联建光电聘请的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 2013 年度、 2014 年度各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 且本人在上述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 电进行补偿,则于 2014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本人 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34.00%;(2)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 2015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 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本人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 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20.55%;(3)联建光电 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 2016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 人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 补偿,则本人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 建光电股份的 22.18%;(4)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 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 2017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 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及联建光电和何吉伦聘请的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 100%股权在 2017 年度末的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后, 本人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 行补偿,则本人当年最多可解锁股份数为超过于本次重组取 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10%的部分。满足如下任一条件,则本 人剩余未解锁股份可解锁:① 在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的 70%已收回后予以解禁;② 如分时传媒 2014 年 07 月 04 日 9999-12 -31 正在履 行中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59 收回的应收账款超出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 款净值的 60%但不足 70%,本人可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共同 将已收回应收账款与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 款净值 70%间差额相等的金额存入由联建光电及本人共同监 管的资金账户,在资金存入该等账户后剩余股份即获得解禁。 本人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所存入资金应根据后续分时传媒收 回的应收账款额相应解除监管;如该等资金存入一年后分时 传媒收回的应收账款仍未达到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的 70%,则该等账户内的资金可由联建光电 使用,但该等由联建光电使用的资金应在后续应收账款收回 时由联建光电返还至本人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且本人所解 禁股份不受任何影响。为避免疑问,本处所称"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指 2017 年度《专项审核报 告》所载明的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 (5)若本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负有补偿义务, 则本人当年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股份数=截至当年最 多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股份数-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 议确定的截至当年股份补偿数-已解锁股份数。如上述计算数 值小于 0,则当年不得解锁股份。3、若本人在本次重组中所 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因联建光电送股、配股、转增等情形所 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第 1、2 条的限制。4、本承诺 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周昌文 股份 限售 承诺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68.75%,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 本人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31.25%,自本次股份 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2、在满足本承诺 函第 1 条约定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 的可实现性,待满足以下条件后,本人方可转让于本次重组 中所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1)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 2013 年度、2014 年 度各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 在上述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 补偿,则于 2014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本人可解锁 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34.00%; (2) 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 分时传媒 2015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后,且本人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 光电进行补偿,则本人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 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20.55%;(3)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 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 2016 年度实际 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当年度无 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本人 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22.18%;(4)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 2014 年 07 月 04 日 9999-12 -31 正常履 行中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60 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 2017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 项审核报告》及联建光电和何吉伦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 100%股权在 2017 年末的 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后,本人在当年 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 本人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为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 份的 10%的部分。满足如下任一条件,则本人剩余未解锁股 份可解锁:① 在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 净值的 70%已收回后予以解禁;② 如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 款超出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的 60% 但不足 70%,本人可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共同将已收回应收 账款与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 70%间 差额相等的金额存入由联建光电及何吉伦共同监管的资金账 户,在资金存入该等账户后剩余股份即获得解禁。本人与分 时传媒其他股东所存入资金应根据后续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 账款额相应解除监管;如该等资金存入一年后分时传媒收回 的应收账款仍未达到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 款净值的 70%,则该等账户内的资金可由联建光电使用,但 该等由联建光电使用的资金应在后续应收账款收回时由联建 光电返还至本人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且本人所解禁股份不 受任何影响。为避免疑问,本处所称"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指 2017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所载 明的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5)若 本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负有补偿义务,则本人 当年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股份数=截至当年最多可解 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股份数-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确定 的截至当年股份补偿数-已解锁股份数。如上述计算数值小于 0,则当年不得解锁股份。3、若本人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的 联建光电股份因联建光电送股、配股、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 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第 1、2 条的限制。4、本承诺函为不 可撤销承诺函。 朱贤洲 股份 限售 承诺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33.22%,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 本人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66.78%,自本次股份 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2、在满足本承诺 函第 1 条约定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 的可实现性,待满足以下条件后,本人方可转让于本次重组 中所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1)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 2013 年度、2014 年 度各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 在上述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 补偿,则于 2014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本人可解锁 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33.22%; (2) 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 2014 年 07 月 04 日 9999-12 -31 正常履 行中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61 分时传媒 2016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后,且本人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 光电进行补偿,则本人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 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43.51%;(3)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 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 2017 年度实际 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及联建光电和何吉伦聘 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 100%股权在 2017 年末的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 报告》后,本人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 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本人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为超过于本次 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10%的部分。满足如下任一条件, 则本人剩余未解锁股份可解锁:① 在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的 70%已收回后予以解禁;② 如分 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款超出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净值的 60%但不足 70%,本人可与分时传媒其他股 东共同将已收回应收账款与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净值 70%间差额相等的金额存入由联建光电及何吉 伦共同监管的资金账户,在资金存入该等账户后剩余股份即 获得解禁。本人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所存入资金应根据后续 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款额相应解除监管;如该等资金存入 一年后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款仍未达到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的 70%,则该等账户内的资金可 由联建光电使用,但该等由联建光电使用的资金应在后续应 收账款收回时由联建光电返还至本人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 且本人所解禁股份不受任何影响。为避免疑问,本处所称"分 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指 2017 年度《专 项审核报告》所载明的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 账款净值。(4)若本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负有 补偿义务,则本人当年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股份数=截 至当年最多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股份数-根据《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确定的截至当年股份补偿数-已解锁股份数。如上 述计算数值小于 0,则当年不得解锁股份。3、若本人在本次 重组中所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因联建光电送股、配股、转增 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第 1、2 条的限制。4、 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高存平 股份 限售 承诺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67.46%,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 本人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32.54%,自本次股份 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2、在满足本承诺 函第 1 条约定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 的可实现性,待满足以下条件后,本人方可转让于本次重组 中所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1)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 2013 年度、2014 年 度各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 2014 年 07 月 04 日 9999-12 -31 正常履 行中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62 在上述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 补偿,则于 2014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本人可解锁 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34.00%; (2) 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 分时传媒 2015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后,且本人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 光电进行补偿,则本人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 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20.55%;(3)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 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 2016 年度实际 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当年度无 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本人 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22.18%;(4)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 2017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 项审核报告》及联建光电和何吉伦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 100%股权在 2017 年末的 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后,本人在当年 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 本人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为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 份的 10%的部分。满足如下任一条件,则本人剩余未解锁股 份可解锁:① 在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 净值的 70%已收回后予以解禁;② 如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 款超出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的 60% 但不足 70%,本人可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共同将已收回应收 账款与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 70%间 差额相等的金额存入由联建光电及何吉伦共同监管的资金账 户,在资金存入该等账户后剩余股份即获得解禁。本人与分 时传媒其他股东所存入资金应根据后续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 账款额相应解除监管;如该等资金存入一年后分时传媒收回 的应收账款仍未达到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 款净值的 70%,则该等账户内的资金可由联建光电使用,但 该等由联建光电使用的资金应在后续应收账款收回时由联建 光电返还至本人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且本人所解禁股份不 受任何影响。为避免疑问,本处所称"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指 2017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所载 明的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5)若 本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负有补偿义务,则本人 当年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股份数=截至当年最多可解 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股份数-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确定 的截至当年股份补偿数-已解锁股份数。如上述计算数值小于 0,则当年不得解锁股份。3、若本人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的 联建光电股份因联建光电送股、配股、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 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第 1、2 条的限制。4、本承诺函为不 可撤销承诺函。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63 张海涛 股份 限售 承诺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44.86%,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 本人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55.14%,自本次股份 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2、在满足本承诺 函第 1 条约定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 的可实现性,待满足以下条件后,本人方可转让于本次重组 中所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1)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 2013 年度、2014 年 度各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 在上述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 补偿,则于 2014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本人可解锁 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34.00%; (2) 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 分时传媒 2015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后,且本人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 光电进行补偿,则本人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 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10.86%;(3)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 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 2016 年度实际 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当年度无 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本人 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31.87%;(4)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 2017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 项审核报告》及联建光电和何吉伦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 100%股权在 2017 年末的 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后,本人在当年 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 本人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为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 份的 10%的部分。满足如下任一条件,则本人剩余未解锁股 份可解锁:① 在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 净值的 70%已收回后予以解禁;② 如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 款超出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的 60% 但不足 70%,本人可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共同将已收回应收 账款与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 70%间 差额相等的金额存入由联建光电及何吉伦共同监管的资金账 户,在资金存入该等账户后剩余股份即获得解禁。本人与分 时传媒其他股东所存入资金应根据后续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 账款额相应解除监管;如该等资金存入一年后分时传媒收回 的应收账款仍未达到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 款净值的 70%,则该等账户内的资金可由联建光电使用,但 该等由联建光电使用的资金应在后续应收账款收回时由联建 光电返还至本人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且本人所解禁股份不 受任何影响。为避免疑问,本处所称"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指 2017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所载 2014 年 07 月 04 日 9999-12 -31 正常履 行中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64 明的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5)若 本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负有补偿义务,则本人 当年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股份数=截至当年最多可解 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股份数-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确定 的截至当年股份补偿数-已解锁股份数。如上述计算数值小于 0,则当年不得解锁股份。3、若本人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的 联建光电股份因联建光电送股、配股、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 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第 1、2 条的限制。4、本承诺函为不 可撤销承诺函。 曾家驹 股份 限售 承诺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60.39%,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 本人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39.61%,自本次股份 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2、在满足本承诺 函第 1 条约定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 的可实现性,待满足以下条件后,本人方可转让于本次重组 中所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1)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 2013 年度、2014 年 度各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 在上述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 补偿,则于 2014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本人可解锁 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34.00%; (2) 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 分时传媒 2015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后,且本人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 光电进行补偿,则本人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 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20.55%;(3)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 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 2016 年度实际 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当年度无 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本人 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22.18%;(4)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 2017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 项审核报告》及联建光电和何吉伦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 100%股权在 2017 年末的 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后,本人在当年 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 本人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为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 份的 10%的部分。满足如下任一条件,则本人剩余未解锁股 份可解锁:① 在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 净值的 70%已收回后予以解禁;② 如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 款超出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的 60% 但不足 70%,本人可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共同将已收回应收 账款与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 70%间 差额相等的金额存入由联建光电及何吉伦共同监管的资金账 2014 年 07 月 04 日 9999-12 -31 正常履 行中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65 户,在资金存入该等账户后剩余股份即获得解禁。本人与分 时传媒其他股东所存入资金应根据后续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 账款额相应解除监管;如该等资金存入一年后分时传媒收回 的应收账款仍未达到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 款净值的 70%,则该等账户内的资金可由联建光电使用,但 该等由联建光电使用的资金应在后续应收账款收回时由联建 光电返还至本人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且本人所解禁股份不 受任何影响。为避免疑问,本处所称"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指 2017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所载 明的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5)若 本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负有补偿义务,则本人 当年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股份数=截至当年最多可解 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股份数-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确定 的截至当年股份补偿数-已解锁股份数。如上述计算数值小于 0,则当年不得解锁股份。3、若本人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的 联建光电股份因联建光电送股、配股、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 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第 1、2 条的限制。4、本承诺函为不 可撤销承诺函。 成都斯为美股 权投资基金管 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股份 限售 承诺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合伙企业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 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2、 在满足本承诺函第 1 条约定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 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待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转让其 于本次重组中所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1)联建光电聘请的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 2013 年 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各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 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合伙企业在以上各年度无需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于 2016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本合伙企业可解锁股份数不 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76.73%;(2)联建光 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 媒 2017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及联建 光电和何吉伦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贷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就分时传媒 100%股权在 2017 年末的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并 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后,本合伙企业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本合伙企业当年 最多可解锁股份数为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10%的部分。满足如下任一条件,则本合伙企业剩余未解禁股 份可解锁:① 在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 净值的 70%已收回后予以解禁;② 如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 款超出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的 60% 但不足 70%,本合伙企业可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共同将已收 回应收账款与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 70%间差额相等的金额存入由联建光电及何吉伦共同监管的 资金账户,在资金存入该等账户后剩余股份即获得解禁。本 2014 年 07 月 04 日 9999-12 -31 正常履 行中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66 合伙企业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所存入资金应根据后续分时传 媒收回的应收账款额相应解除监管;如该等资金存入一年后 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款仍未达到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的 70%,则该等账户内的资金可由联建 光电使用,但该等由联建光电使用的资金应在后续应收账款 收回时由联建光电返还至本合伙企业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 且本合伙企业所解禁股份不受任何影响。为避免疑问,本处 所称"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指 2017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所载明的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3)若本合伙企业根据《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约定负有补偿义务,则本合伙企业当年可解锁在本次 重组中所获得股份数=截至当年最多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 获股份数-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确定的截至当年股份补 偿数-已解锁股份数。如上述计算数值小于 0,则当年不得解 锁股份。3、若本合伙企业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的联建光电股 份因联建光电送股、配股、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 应遵守上述第 1、2 条的限制。4、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 函。 何吉伦 股份 限售 承诺 一、参与联建光电本次重组配套融资认购的股份本人就本次 交易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二、联建光电本次重组中,本人以所持 分时传媒股份认购的联建光电股份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 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2、在满足本承诺函第 1 条约定的前 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待满 足以下条件后,本人方可转让于本次重组中所取得的联建光 电股份:(1)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 2013 年度、2014 年度各年实际实现的 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上述年度无需根 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于 2014 年 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本人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 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34.00%;(2)联建光电聘请的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 2015 年 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当 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 则本人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 股份的 20.55%;(3)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 2016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 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 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本人当年可解锁股份 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22.18%;(4)联 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 时传媒 2017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及 联建光电和本人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2014 年 07 月 04 日 9999-12 -31 正常履 行中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67 务所就分时传媒 100%股权在 2017 年度末的价值进行减值测 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后,本人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本人当年最多可 解锁股份数为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10%的 部分。满足如下任一条件,则本人剩余未解锁股份可解锁: ① 在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的 70% 已收回后予以解禁;② 如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款超出分时 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的 60%但不足 70%, 本人可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共同将已收回应收账款与分时传 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 70%间差额相等的金 额存入由联建光电及本人共同监管的资金账户,在资金存入 该等账户后剩余股份即获得解禁。本人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 所存入资金应根据后续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款额相应解除 监管;如该等资金存入一年后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款仍未 达到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的 70%, 则该等账户内的资金可由联建光电使用,但该等由联建光电 使用的资金应在后续应收账款收回时由联建光电返还至本人 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且本人所解禁股份不受任何影响。为 避免疑问,本处所称"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 款净值"指 2017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所载明的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5)若本人根据《盈利预 测补偿协议》约定负有补偿义务,则本人当年可解锁在本次 重组中所获得股份数=截至当年最多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 获股份数-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确定的截至当年股份补 偿数-已解锁股份数。如上述计算数值小于 0,则当年不得解 锁股份。3、若本人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因联 建光电送股、配股、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 上述第 1、2 条的限制。4、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成都斯为美股 权投资基金管 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樊丽 菲;高存平;何 大恩; 何吉 伦 ;何晓波; 黄允炜;王琦; 曾家驹;张海 涛;周昌文; 朱 贤洲 业绩 承诺 及补 偿安 排 交易对方承诺分时传媒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2016 年、 2017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8,700 万元、10,000 万元、11,300 万 元、12,200 万元和 12,800 万元。在承诺期内,若分时传媒实 际实现的净利润小于承诺净利润,则补偿义务人需向上市公 司履行补偿义务。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 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的 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作价-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 股份价格-已补偿现金。补偿义务人可以选择股份补偿方式 或现金补偿方式或股份与现金混合补偿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 补偿。 2014 年 04 月 10 日 9999-12 -31 因客观 原因无 法履行 樊丽菲;高存 平 ;何吉伦 ; 何晓波 ;黄允 炜;王琦;曾家 驹;张海涛 ; 关于 同业 竞争、 关联 交易、 (1)任职期限承诺为保证分时传媒持续发展和竞争优势,分 时传媒管理层股东(具体包括朱贤洲、周昌文、高存平、张 海涛、黄允炜、樊丽菲、曾家驹、何晓波、王琦)承诺自本 协议签署之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仍在分时传媒任职。 (2) 广告类业务(含活动承办)不竞争承诺。分时传媒原股东承 2013 年 12 月 20 日 9999-12 -31 正常履 行中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68 周昌文;朱贤洲 资金 占用 方面 的承 诺 诺将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同时签订不竞争承诺,管理层股东承 诺其本人在分时传媒任职期间及自分时传媒离职后三年内及 何吉伦承诺其本人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 间,均不得在其他广告类业务的公司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 的顾问。分时传媒原股东违反不竞争承诺的盈利归分时传媒 所有。(3)兼业禁止承诺。管理层股东在分时传媒任职期限 内未经联建光电同意,不得在其他公司兼职,违反兼业禁止 承诺的所得归分时传媒所有。(4)违反任职期限承诺、不竞 争承诺、兼业禁止承诺的赔偿责任。按照谁违反谁承担的原 则,管理层股东、何吉伦如违反上述承诺,除相关所得归分 时传媒所有外,还应将违约方于本次重组中所获交易对价的 15%以股份(股份价值按照 15.89 元/股计算)或现金方式作为 赔偿金支付给分时传媒。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作承诺 刘虎军;熊瑾玉; 姚太平 关于 同业 竞争、 关联 交易、 资金 占用 方面 的承 诺 本人及配偶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或中国境外,直接 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与联建光电业务存在竞 争的任何活动,亦没有在任何与联建光电业务有直接或间接 竞争关系的公司或企业拥有任何权益(不论直接或间接)。 2011 年 09 月 19 日 9999-12 -31 正常履 行中 刘虎军;熊瑾玉; 姚太平;张艳君 其他 承诺 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本公司及子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 社会保险费或本公司及子公司因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费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则刘虎军、熊瑾玉、姚太平、张 艳君将无条件全额承担本公司及子公司应补缴的社会保险费 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并将对上述应补缴的社会保 险费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2011 年 09 月 19 日 9999-12 -31 正常履 行中 刘虎军;熊瑾玉; 姚太平;张艳君 其他 承诺 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本公司及子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 住房公积金或本公司及子公司因未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 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则刘虎军、熊瑾玉、姚太平、张艳君 将无条件全额承担本公司及子公司应补缴的住房公积金及因 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并将对上述应补缴的住房公积金 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2011 年 09 月 19 日 9999-12 -31 正常履 行中 股权激励 承诺 其他对公 司中小股 东所作承 诺 深圳市联建光 电股份有限公 司 股份 回购 承诺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的预案》中,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监 管机构允许的方式回购股份。经公司审慎研究,因其他回购 方式条件尚不具备,承诺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将只采用集中 竞价交易的方式。 2017 年 02 月 06 日 2018 年 2 月 5 日 已履行 完毕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69 陈波 ;段武 杰 ;何吉伦 ; 蒋皓 ;李波 ; 刘虎军;谢志 明 ;熊瑾玉; 杨路菲;姚太 平;张艳君 ; 周继科 ;朱贤 洲 股份 减持 承诺 2018 年 1 月 9 日前,若有减持联建光电股份的需要,减持价 格将不低于 27.00 元/股,如遇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事项,股价、股数相应调整。 2016 年 12 月 14 日 2018 年 1 月 9 日 已履行 完毕 王峰、王广彦 股份 增持 承诺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峰先生承诺于 2018 年 7 月 4 日至 2019 年 1 月 4 日,六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为 100-500 万元。财务总监王广彦先生承诺于 2018 年 7 月 4 日 至 2019 年 1 月 4 日,六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 为 100-500 万元。 2018 年 07 月 04 日 2019 年 1 月 4 日 已履行 完毕 承诺是否 按时履行 否 如承诺超 期未履行 完毕的, 应当详细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及下一步 的工作计 划 未完成承诺履行主要是对赌子公司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所对应的业绩补偿款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收回的事项。公 司将进一步与补偿义务人进行沟通,督促其及时履行补偿义务。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盈利预测资产 或项目名称 预测起始时间 预测终止时间 当期预测业绩 (万元) 当期实际业绩 (万元) 未达预测的原 因(如适用) 原预测披露日 期 原预测披露索 引 友拓公关 2014 年 01 月 0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6,428 5,809.79 不适用 2015 年 01 月 31 日 详见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 《现金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修订 稿)》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70 易事达 2014 年 01 月 0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5,330 4,667.6 不适用 2015 年 01 月 31 日 详见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 《现金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修订 稿)》 力玛网络 2015 年 01 月 0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7,000 3,683.33 不适用 2015 年 12 月 09 日 详见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 《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 (草案)》 励唐营销 2015 年 01 月 0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900 -2,750.59 不适用 2015 年 12 月 09 日 详见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 《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 (草案)》 华瀚文化 2015 年 01 月 0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765 -470 不适用 2015 年 12 月 09 日 详见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 《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 (草案)》 绿一传媒 2016 年 01 月 0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509 1,016.9 不适用 2016 年 06 月 08 日 详见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 《关于全资子 公司收购西安 绿一传媒有限 公司 100%股 权的公告》 上海成光 2016 年 01 月 0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00 -923.78 不适用 2016 年 06 月 08 日 详见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 《关于全资子 公司向上海成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71 光广告有限公 司增资并购买 剩余股权的公 告》 泊视文化 2016 年 01 月 0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630.7 1,078.24 不适用 2016 年 08 月 05 日 详见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 《关于全资子 公司收购西藏 泊视文化传播 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 告》 爱普新媒 2017 年 01 月 0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5,850 4,185.01 不适用 2017 年 06 月 14 日 详见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 《关于全资子 公司深圳市联 动文化投资有 限公司对北京 爱普新媒体科 技股份有限公 司增资并收购 其全部股权的 公告》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对公司或相关资产年度经营业绩作出的承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将对实际盈利数与承诺数据的差异情况进行单独审议,并采取相关措施,督促公司相关股东、交易对手方履行承 诺。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各并购子公司所涉及的商誉资产组进行评估,对并购子公司所涉及的商誉计提 商誉减值准备为27.3亿元。其中对收购友拓公关所形成的商誉计提的减值准备1.45亿元;对收购易事达所形成的商誉计提的 减值准备1.12亿元;对收购力玛网络所形成的的商誉计提的减值准备4.52亿元;对收购华瀚文化所形成的商誉计提的减值准 备2.43亿元;对收购远洋传媒所形成的商誉计提的减值准备1.51亿元;对收购励唐营销所形成的商誉计提的减值准备2.78亿 元;对收购西安绿一所形成的的商誉计提的减值准备1.64亿元;对收购上海成光所形成的商誉计提的减值准备1.35亿元;对 收购爱普新媒所形成的的商誉计提的减值准备4.08亿元。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股东或关 联人名称 占用时间 发生原因 期初数 报告期新增 占用金额 报告期偿还 总金额 期末数 预计偿还方 式 预计偿还金 额 预计偿还时 间(月份) 新余市德 塔投资管 2018 年 4 月 28 日 业绩补偿 45,690,925. 2 0 12,000,000 33,690,925. 2 现金清偿; 其他 33,690,925. 2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72 理中心(有 限合伙) 合计 45,690,925. 2 0 12,000,000 33,690,925. 2 -- 33,690,925. 2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2.28% 相关决策程序 该补偿方案已于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当期新增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 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 明 新余市德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需补偿 4,569.09 万元,本期德塔投资已支 付补偿款 1,200 万元,德塔投资其余现金补偿尚未支付。受股价下跌等市场因素影响, 德塔投资控股股东在 2018 年度出现资金短缺问题,目前正通过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 公司股份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支付业绩补偿款。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 采取的措施说明 上市公司将持续关注新余市德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控股股东的履约能力, 一旦其具有履约能力,上市公司将立即启动补偿措施。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 意见的披露日期 2019 年 04 月 29 日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 意见的披露索引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27.32 亿元,主要是由于受市场总体经济环境低迷及主要客户业务发展规划调整等因素的影 响,客户广告需求及支付能力减弱,导致部分并购子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与收购时承诺业绩有一定差距。基于谨慎性原则, 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对与商誉相关的各收购子公司资产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对合并报 表层面由收购所产生的商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73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27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2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金彬、任玮星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2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 况 涉案金额(万 元) 是否形成预计 负债 诉讼(仲裁) 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 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 执行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分时传媒原控股 股东何吉伦的业 绩补偿款 14,209.32 否 法院受理 未开庭 未开庭 2018 年 03 月 08 日 《关于提起 诉讼暨大股 东股份被司 法冻结的公 告》(公告编 号: 2018-021)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名称/姓名 类型 原因 调查处罚类型 结论(如有)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深圳市联建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信息披露违法 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或行政处 对联建光电责令 改正,给予警告, 2018 年 12 月 21 日 详见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74 罚 并处以60万元罚 款 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监管局<行政 处罚决定书>的 公告》(公告编 号:2018-161) 刘虎军、熊瑾玉 控股股东(或第 一大股东) 信息披露违法 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或行政处 罚 对刘虎军给予警 告,并分别处以 20 万元罚款;对 熊瑾玉给予警 告,并分别处以 8 万元罚款 2018 年 12 月 21 日 详见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 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监管局<行政 处罚决定书>的 公告》(公告编 号:2018-161) 朱贤洲、黄允炜、 姚太平、蒋皓、 马伟晋、李小芬、 肖志兴 董事 信息披露违法 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或行政处 罚 对朱贤洲给予警 告,并分别处以 30 万元罚款,三 年证券市场禁 入;对黄允炜给 予警告,并分别 处以 10 万元罚 款;对姚太平给 予警告,并分别 处以 10 万元罚 款;对蒋皓、马 伟晋、李小芬给 予警告,并分别 处以8万元罚款; 对肖志兴给予警 告,并分别处以 3 万元罚款。 2018 年 12 月 21 日 详见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 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监管局<行政 处罚决定书>的 公告》(公告编 号:2018-161) 谢志明、肖连启、 苑晓雷 监事 信息披露违法 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或行政处 罚 对谢志明、肖连 启给予警告,并 分别处以 8 万元 罚款;对苑晓雷 给予警告,并分 别处以 3 万元罚 款 2018 年 12 月 21 日 详见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 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监管局<行政 处罚决定书>的 公告》(公告编 号:2018-16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75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公告编号:2014-058、2014-065)并全额认购资产管理人设立的 建信联建员工成长1号(养颐四方)资产管理计划,该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认购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中的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方式持有公司股票。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就建信联建员工成长1号(养颐四方)资产管理计划签署《资产管理合同》(公告编号:2015-006)。上述事项已于 巨潮资讯网上公告。 根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规定,向建信基金就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 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自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经公司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于2018年4月13日对建 信基金持有的限售股900万股予以解除限售。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重组限售股份上市上市流通的提示公 告》(公告编号:2018-038)。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4年员工持 股计划的存续期在原有存续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续至2020年3月20日),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延 长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2、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编号2016-009、2016-013)。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916.50万份股票期权及97.50万 股限制性股票,总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0,553.76万股的2.01%,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 通股,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褚伟晋先生离职,同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180,000股。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0日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0,000股,涉及激励人数为1人,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93%,本次注销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13,508,411股变为613,328,411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4.60元/股,于2018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16万份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20万份股票期权作废。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于2018年2月28日届满, 该行权期内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73.12万份。截至2018年2月28日,激励对象的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73.12万份。按照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本次调整后,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总数由 885.60万份调整为692.48万份,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从79人调整为77人。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关于注销/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18万份限制性股票回购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76 注销。公司激励对象肖忠俊、白利权、潘龙、王莉、朱焕超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793,600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中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如公司整体业绩考核未达到考核目标是,则所有激励对象所获授股票期权中当期可行权份额将由公司 注销。因此公司对第二个行权期内可行权的1,532,8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调整后,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总数由 692.48万份调整为459.84万份,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从77人调整为72人。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关于注销/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 上述两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0,000股,涉及激励人数为3人,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554%,上述两笔注 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13,328,411变为612,988,411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4.60元/股,于2018年10月25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8-144)。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形成原因 是否存在非 经营性资金 占用 期初余额 (万元) 本期新增金 额(万元) 本期收回金 额(万元) 利率 本期利息 (万元) 期末余额 (万元)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形成原因 期初余额 (万元) 本期新增金 额(万元) 本期归还金 额(万元) 利率 本期利息 (万元) 期末余额(万 元) 湖南蓝海购企 业策划有限公 关联法人 报告期内公 司董事熊瑾 0 1,400 0 0.00% 0 1,40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77 司 玉曾任蓝海 购董事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 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实际担保金 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实际担保金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是否为关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78 披露日期 额 完毕 联方担保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实际担保金 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深圳市精准分众传媒 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25 日 500 500 连带责任保 证 3 年 否 否 深圳市深玛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25 日 500 500 连带责任保 证 3 年 否 否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 合计(C1) 1,000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 际发生额合计(C2) 1,0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 额度合计(C3) 1,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 保余额合计(C4) 1,000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A1+B1+C1) 1,000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 合计(A2+B2+C2) 1,0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 (A3+B3+C3) 1,000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 计(A4+B4+C4) 1,000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0.50%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 担保余额(E) 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F)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0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79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七、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积极履行应尽的社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公司在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也积极承担员工、客户、社区及其他利 益相关者的责任。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否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变更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06。 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自查进展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为2018-040。 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89。 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签订股权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160。 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 告》,公告编号为2018-161。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3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调整对参股子公司杭州树熊网络有限公司投资额并转让其部分股权暨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80 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24。 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调整子公司内部股权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87。 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披露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联建光电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为 2018-15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8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 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56,795,5 07 41.86% 0 0 0 -7,628,94 4 -7,628,94 4 249,166,5 63 41.49% 1、国家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3、其他内资持股 256,795,5 07 41.86% 0 0 0 -7,628,94 4 -7,628,94 4 249,166,5 63 41.49%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47,670,08 6 7.77% 0 0 0 -12,600,8 18 -12,600,8 18 35,069,26 8 5.84% 境内自然人持股 209,125,4 21 34.09% 0 0 0 4,971,874 4,971,874 214,097,2 95 35.65% 4、外资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56,712,9 04 58.14% 0 0 0 -5,278,33 0 -5,278,33 0 351,434,5 74 58.51% 1、人民币普通股 356,712,9 04 58.14% 0 0 0 -5,278,33 0 -5,278,33 0 351,434,5 74 58.5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4、其他 0 0.00% 0 0 0 0 0 0 0.00% 三、股份总数 613,508,4 11 100.00% 0 0 0 -12,907,2 74 -12,907,2 74 600,601,1 37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1月19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 对象褚伟晋先生离职,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8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82 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8年3月30日完成。 2018年3月8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激励对象离职,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16万份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018年5月17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激励对象离职,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18万份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018年3月8日及2018年3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由于公司《2017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2017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同意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原计划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的股份12,387,274股。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3笔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8年10月25日完成。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1月19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 励对象褚伟晋先生离职,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8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018年3月8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激励对象离职,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16万份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018年5月17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激励对象离职,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18万份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018年3月8日及2018年3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由于公司《2017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2017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同意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原计划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的股份12,387,274股。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 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 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刘虎军 86,541,090 0 1,323,000 87,864,090 高管锁定股、重 大资产重组配套 按照法律法规及 相关规定执行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83 融资定向增发股 份 姚太平 17,822,430 0 5,940,810 23,763,240 高管锁定股 按照法律法规及 相关规定执行 熊瑾玉 22,278,582 0 1 22,278,583 高管锁定股 按照法律法规及 相关规定执行 何吉伦 15,912,289 0 0 15,912,289 重大资产重组配 套融资定向增发 股份 按照法律法规及 相关规定执行 杨再飞 12,798,385 1,437,965 0 11,360,420 重大资产重组配 套融资定向增发 股份 按照法律法规及 相关规定执行 马伟晋 11,150,042 0 0 11,150,042 重大资产重组配 套融资定向增发 股份 按照法律法规及 相关规定执行 蒋皓 7,094,756 0 2,364,919 9,459,675 高管锁定股 按照法律法规及 相关规定执行 新余市博尔丰投 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 9,424,736 0 0 9,424,736 重大资产重组配 套融资定向增发 股份 按照法律法规及 相关规定执行 新余市力玛智慧 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8,185,257 0 0 8,185,257 重大资产重组配 套融资定向增发 股份 按照法律法规及 相关规定执行 朱贤洲 5,693,566 0 1,897,856 7,591,422 高管锁定股、重 大资产重组配套 融资定向增发股 份 按照法律法规及 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限售股股东 59,894,374 18,806,114 1,088,549 42,176,809 高管锁定股、重 大资产重组配套 融资定向增发股 份 按照法律法规及 相关规定执行 合计 256,795,507 20,244,079 12,615,135 249,166,563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84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股份总数变更原因详见本节”一、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股份变动的原因“。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 股东总数 23,373 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上一月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23,568 报告期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如有) (参见注 9) 0 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上一月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东总数(如有) (参见注 9) 0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 持股数量 报告期内 增减变动 情况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持有无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刘虎军 境内自然人 19.51% 117,152,1 20 1,764,000 87,864,09 0 29,288,03 0 质押 117,150,000 何吉伦 境内自然人 12.82% 76,992,40 0 0 15,912,28 9 61,080,11 1 冻结 76,992,400 质押 75,751,986 熊瑾玉 境内自然人 4.95% 29,704,77 7 0 22,278,58 3 7,426,194 质押 29,700,000 姚太平 境内自然人 3.96% 23,763,24 0 0 23,763,24 0 0 段武杰 境内自然人 2.63% 15,785,29 7 -1,421,00 0 3,999,543 11,785,75 4 质押 14,245,237 张艳君 境内自然人 2.44% 14,637,75 5 0 0 14,637,75 5 杨再飞 境内自然人 2.01% 12,080,28 5 -718,100 11,360,42 0 719,865 质押 12,080,200 马伟晋 境内自然人 1.86% 11,150,04 2 0 11,150,04 2 0 质押 11,150,042 申万菱信基金- 工商银行-华融 其他 1.59% 9,540,335 0 0 9,540,335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85 国际信托-盛世 景定增基金权益 投资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 蒋皓 境内自然人 1.58% 9,459,675 0 9,459,675 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 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 见注 4) 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 股东刘虎军先生与熊瑾玉女士为夫妻关系。此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何吉伦 61,080,111 人民币普通股 61,080,111 刘虎军 29,288,030 人民币普通股 29,288,030 张艳君 14,637,755 人民币普通股 14,637,755 段武杰 11,785,754 人民币普通股 11,785,754 申万菱信基金-工商银行-华融国 际信托-盛世景定增基金权益投资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9,540,335 人民币普通股 9,540,335 建信基金-兴业银行-深圳市联建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8,783,700 人民币普通股 8,783,700 沈亮 7,968,792 人民币普通股 7,968,792 熊瑾玉 7,426,194 人民币普通股 7,426,194 陈波 4,777,641 人民币普通股 4,777,641 王维珍 4,298,024 人民币普通股 4,298,024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 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股东刘虎军先生与熊瑾玉女士为夫妻关系。此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有)(参见注 5) 无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86 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刘虎军 中国 否 熊瑾玉 中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刘虎军先生报告期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熊瑾玉女士报告期内任公司董 事,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股东刘虎军、熊瑾玉为夫妻关系。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 司的股权情况 无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 留权 刘虎军 本人 中国 否 熊瑾玉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 一控制) 中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刘虎军先生报告期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熊瑾玉女士报告期内任公司董事,历任公司副 总经理。股东刘虎军、熊瑾玉为夫妻关系。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 市公司情况 无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87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7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市公司或者 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 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88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8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 日期 任期终止 日期 期初持股 数(股) 本期增持 股份数量 (股) 本期减持 股份数量 (股) 其他增减 变动(股) 期末持股 数(股) 刘虎军 董事长兼 总经理 现任 男 49 2009 年 10 月 28 日 2021 年 09 月 04 日 115,388,1 20 1,764,000 0 0 117,152,1 20 熊瑾玉 董事 现任 女 49 2009 年 10 月 28 日 2021 年 09 月 04 日 29,704,77 7 0 0 0 29,704,77 7 吴铮 董事兼副 总经理 现任 男 45 2018 年 09 月 04 日 2021 年 09 月 04 日 0 0 0 0 0 詹伟哉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55 2016 年 11 月 15 日 2021 年 09 月 04 日 0 0 0 0 0 李伟东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51 2018 年 09 月 04 日 2021 年 09 月 04 日 0 0 0 0 0 黄允炜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64 2018 年 09 月 06 日 2021 年 09 月 04 日 227,379 0 0 0 227,379 王广彦 财务总监 现任 男 41 2017 年 12 月 06 日 2021 年 09 月 04 日 0 87,800 0 0 87,800 王峰 副总经理 兼董事会 秘书 现任 男 34 2017 年 08 月 14 日 2021 年 09 月 04 日 0 86,100 0 0 86,100 谢志明 监事会主 席 现任 男 56 2009 年 10 月 28 日 2021 年 09 月 04 日 3,580,720 0 0 0 3,580,720 王小芳 监事 现任 女 40 2018 年 09 月 04 日 2021 年 09 月 04 日 0 0 0 0 0 郭秋平 监事 现任 女 33 2018 年 2021 年 0 0 0 0 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90 09 月 04 日 09 月 04 日 姚太平 董事 离任 男 54 2009 年 10 月 28 日 2018 年 09 月 04 日 23,763,24 0 0 0 0 23,763,24 0 蒋皓 董事兼副 总经理 离任 男 45 2016 年 05 月 10 日 2018 年 09 月 04 日 9,459,675 0 0 0 9,459,675 朱贤洲 董事兼副 总经理 离任 男 45 2016 年 04 月 18 日 2018 年 09 月 04 日 7,591,422 0 0 0 7,591,422 秦敏聪 董事 离任 男 52 2017 年 05 月 11 日 2018 年 09 月 04 日 0 0 0 0 0 马伟晋 董事兼副 总经理 离任 男 37 2016 年 05 月 10 日 2018 年 09 月 04 日 11,150,04 2 0 0 0 11,150,04 2 王成义 独立董事 离任 男 52 2015 年 08 月 21 日 2018 年 09 月 04 日 0 0 0 0 0 肖志兴 独立董事 离任 男 47 2017 年 01 月 04 日 2018 年 09 月 04 日 0 0 0 0 0 李小芬 独立董事 离任 女 65 2015 年 08 月 21 日 2018 年 09 月 04 日 0 0 0 0 0 肖连启 监事 离任 男 42 2016 年 04 月 15 日 2018 年 09 月 04 日 3,831,696 0 0 0 3,831,696 苑晓雷 监事 离任 男 41 2016 年 11 月 15 日 2018 年 09 月 04 日 200 0 0 0 200 合计 -- -- -- -- -- -- 204,697,2 71 1,937,900 0 0 206,635,1 71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姚太平 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18 年 09 月 04 任期届满离任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91 日 蒋皓 董事兼副总经理 任期满离任 2018 年 09 月 04 日 任期届满离任 朱贤洲 董事兼副总经理 任期满离任 2018 年 09 月 04 日 任期届满离任 秦敏聪 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18 年 09 月 04 日 任期届满离任 马伟晋 董事兼副总经理 任期满离任 2018 年 09 月 04 日 任期届满离任 王成义 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18 年 09 月 04 日 任期届满离任 李小芬 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18 年 09 月 04 日 任期届满离任 肖志兴 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18 年 09 月 04 日 任期届满离任 肖连启 监事 任期满离任 2018 年 09 月 04 日 任期届满离任 苑晓雷 监事 任期满离任 2018 年 09 月 04 日 任期届满离任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近5年主要工作经历 本公司共有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本届董事 会任期至2021年9月4日届满。 刘虎军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起在本公司任职,现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任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发光二极管显示应用分会副理事长。 熊瑾玉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籍,金融硕士,曾任职湖南省测绘局、湖南银友实业公司、 昆明嘉客隆公司、深圳市健和隆电子有限公司,2003年4月在本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 吴铮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香港籍。先后就读美国德州纳华社区大学、美国德州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硕士学历。先后就职于PricewaterhouseCoopers、Mckinsey&company,Inc.Hong Kong、德勤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米筹互联网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担任 资深总监、副合伙人、合伙人、CEO等职位,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詹伟哉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博 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历任深圳市东辉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深圳市西丽大酒店总经理助理,深圳市侨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财务总监,深圳市旅游(集团)公司审计法律部长,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现任深圳市德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德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江西财经 大学客座教授;武汉大学社会保障中心客座教授;深圳市江财人教育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江西财经大学深圳研究院副院;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南玻集团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92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独立董事。 李伟东先生,1968出生,中国香港籍,南京大学本科学历,香港城市大学博士学历。曾历 任南京中山律师事务所、江苏省经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主任,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香 港远航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近5年主要工作经历 谢志明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起在本公司任职,现 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郭秋平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石家庄经济学院(现 已更名为河北地质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11年8月至2013年5月就职于石家庄金隅旭成 混凝土有限公司,负责合同审核及诉讼等工作。2013年7月起在本公司任职,主要处理销售与 采购合同审核、诉讼事项,2017年12月起任公司风控法务经理,协助公司首席风险合规官处 理公司合同管理、应收账款回收等工作,现任公司监事。 王小芳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中国 注册税务师,会计师职称。2004年10月至2011年8月就职于深圳伟特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财 务主管;2011年9月至2014年7月就职于深圳市广和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财务主管; 2014年7月入职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任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财务 部高级财务经理、资金中心总监、监事。 3.未担任董事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近5年主要工作经历 黄允炜,男,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 任四川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首席执行官,现任四川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总 经理,公司副总经理。 王广彦,男,197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7月毕业于郑州大学 会计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业经历:2003年7月至2004年8月,就职于科迪(食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会计;2004年8月至2006年9月,就职于河南新天明广告信息传播有限 公司,任财务经理;2006年7月至2011年10月,就职于深圳市唐码之光广告有限公司,任财务 经理;2011年10月至2013年8月,就职于深圳市华夏之光广告发展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3 年8月至2016年1月,就职于深圳市博瑞之光广告有限公司,任运营部副总经理;2016年1月至 2017年11月,就职于深圳华夏星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董事。2017 年12月起就职于公司,任财务总监。 王峰,男,198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海南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12年10月-2014 年10月就职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任证券事务专员;2014年11月-2015年5月就职于北京万集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任证券部经理。2015年7月-2017年4月任公司证券事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5月至2017 年8月任公司投资者关系总监。2017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93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 取报酬津贴 詹伟哉 深圳市德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监事 2010 年 06 月 01 日 否 詹伟哉 深圳市德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监事 2011 年 09 月 01 日 否 詹伟哉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 年 08 月 01 日 是 詹伟哉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 11 月 01 日 是 詹伟哉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 12 月 01 日 是 詹伟哉 深圳市江财人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7 年 07 月 01 日 否 詹伟哉 江西财经大学深圳研究院 副院长 2017 年 07 月 01 日 否 詹伟哉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 09 月 01 日 是 李伟东 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03 年 07 月 01 日 是 李伟东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 年 09 月 01 日 是 李伟东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 09 月 01 日 是 李伟东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 06 月 01 日 是 李伟东 香港远航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 07 月 01 日 是 在其他单位任 职情况的说明 无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21日及2018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 罚决定书>的公告》以及《关于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关于现任及 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监管机构处罚情况详见上述公告。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决策程序: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经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确定;高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94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总经理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经董事会审议确定。 2、确定依据: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其管理岗位、级别及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厘定薪酬,并根 据生产经营业绩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确定其绩效工资。 2)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的工作情况以及同行业其它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向董事会提 出相关建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实际支付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应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津贴及基本工资已发放,绩效工资经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考核、审议后发放。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 前报酬总额 是否在公司关联 方获取报酬 刘虎军 董事长兼总经理 男 49 现任 87.3 否 熊瑾玉 董事 女 49 现任 51.6 否 吴铮 董事兼副总经理 男 45 现任 213.5 否 詹伟哉 独立董事 男 55 现任 10.2 否 李伟东 独立董事 男 51 现任 4.5 否 谢志明 监事会主席 男 56 现任 12.7 否 王小芳 监事 女 40 现任 24.1 否 郭秋平 监事 女 33 现任 22.6 否 黄允炜 副总经理 男 64 现任 86.4 否 王峰 副总经理兼董事 会秘书 男 34 现任 41.6 否 王广彦 财务总监 男 41 现任 50.7 否 姚太平 董事 男 54 离任 25.8 否 蒋皓 董事兼副总经理 男 45 离任 97.8 否 朱贤洲 董事兼副总经理 男 45 离任 40.7 否 秦敏聪 董事 男 52 离任 3.8 否 马伟晋 董事兼副总经理 男 37 离任 3.8 否 李小芬 独立董事 女 65 离任 5.7 否 王成义 独立董事 男 52 离任 5.7 否 肖志兴 独立董事 男 47 离任 5.7 否 肖连启 监事 男 42 离任 21.2 否 苑晓雷 监事 男 41 离任 25.9 否 合计 -- -- -- -- 841.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95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96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3,480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3,576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3,580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4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727 销售人员 1,192 技术人员 63 财务人员 136 行政人员 370 管理人员 214 研发人员 694 其他人员 180 合计 3,576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硕士及以上 73 本科 1,093 专科 1,105 专科以下 1,305 合计 3,576 2、薪酬政策 公司采用劳动合同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其他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签订 劳动合同。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用工制度、劳动保护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 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公司以绩效为导向,以市场为标准,向员工提供业内有竞争力的 薪酬,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96 3、培训计划 公司致力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员工素质。通过不断完善培训管理制度,建立了多种培训渠道,报告期 内公司实行内部培训师制度,根据员工职业需要提供培训,组织员工参加政府培训项目。并且公司不定期举办培训活动,请 公司高管、外部讲师讲授课程,拓展了员工职业发展渠道,满足员工个人能力和职业发展的需求,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97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 公司治理水平。 1、制度建设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制定的制度有:《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 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投资者关 系管理制度》、《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处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 度》、《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实施细则》、《证 券投资管理制度》。已制定的制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并得到严格遵照执行。 2、关于独立性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刘虎军、熊瑾玉夫妇,其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通过股 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在人员、机构、资产、业务、财务等 方面独立,具有独立的业务、经营能力和完备的运营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或与公司 同业竞争的情况,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等治理非规范情况。 3、关于股东及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 的规定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提案、表决程序,能够确保全体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保证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提案和表决程序的合法性。股东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此外,公司聘请律师见证股 东大会,确保会议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定期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5次,均按照上述规定实行召集、召开、提案、表决程序,并及 时对外公告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违反《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 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情形。 4、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1)董事会构成及履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选举董事。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5名董 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全体董事能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及行使权利,积极参加相关知识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各 方面情况,勤勉履行董事职责。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98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议20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提案、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会议审议结果及时对外披露,审议通过实施的事项均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权限范围内,超过董事会权限的 事项均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后实施,不存在越权情形。 (2)各专门委员会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成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各委员会按照 各自议事规则,对公司运作过程中出现的各自专业领域事项积极审议,向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积 极审议有关事项,提供的专业意见对董事会起到了有益的参考作用。 (3)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积极出席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积极深入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进行现场调研,了解公司经营、治理状况及各项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续聘审计机构、内控 的自我评价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且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均能不受公司和控股股东的影响,独立发表意见,切实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5、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的人数、构成及选聘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均参加了监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 求,认真履行职责,出席股东大会、列席现场董事会;按规定的程序召开监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并发表意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6、关于经营管理层 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及职权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要求,依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职资格、工作经验、经营管理能力、对公司贡献等因素选聘产生。公司经理层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能够及时做好 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能够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越权行使职权的行为,董事会与 监事会能够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不存在“内部人控制”倾向。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虎军、熊瑾玉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履行其诚信义务,依法通过 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在人员、机构、资产、业务、财务 等方面独立,具有独立的业务、经营能力和完备的运营体系,建立了健全的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占用资金或与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不存在违法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以及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等损害公司和其 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99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62.15% 2018 年 02 月 05 日 2018 年 02 月 06 日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的《2018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编号: 2018-015) 2018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41.10% 2018 年 03 月 26 日 2018 年 03 月 27 日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的《2018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编号: 2018-031) 2017 年年度股东大 会 年度股东大会 29.87% 2018 年 05 月 28 日 2018 年 05 月 29 日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的《2017 年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编号: 2018-077) 2018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28.41% 2018 年 08 月 13 日 2018 年 08 月 14 日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的《2018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编号: 2018-113) 2018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28.06% 2018 年 09 月 04 日 2018 年 09 月 05 日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的《2018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编号: 2018-132) 2018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25.15% 2018 年 11 月 16 日 2018 年 11 月 17 日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的《2018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编号: 2018-157)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0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 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董事 会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 加董事会次数 委托出席董事 会次数 缺席董事会次 数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 次数 詹伟哉 25 8 17 0 0 否 3 李伟东 5 2 3 0 0 否 1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 制度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努力。各位独立董事积极出席董 事会会议,听取公司汇报,参加专门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场考察、电话、会谈等多种方式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有效沟通,及 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以及战略发展情况,对公司回购股份、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发表了独立、 公正的意见,对公司财务状况及业务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督,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 了应有的作用。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各委员会按照各自议事规则,对公司运作过程中 出现的各自专业领域事项积极审议,向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审议有关事项,提供的专业意见 对董事会起到了有益的参考作用。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督促和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财务管 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与负责年度审计的会计师沟通,了解并监督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战略委员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 发展方针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重大投资方案和重大事项等进行研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评估与考核,根据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情况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1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确定,对董事候选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候选人进行审议并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负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与管理,制订考核细则,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 建议,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高管人员薪酬事项。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9 年 04 月 29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99.87%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98.79%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 (1)重大缺陷:存在下列迹象之一的,通 常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①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 为;② 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 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 报;③ 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对公司的内部 控制监督无效;④ 内控控制环境无效。 (2) 重要缺陷:①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 应用会计政策;②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 制措施;③ 对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 重大缺陷:①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 规范性文件;② 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③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 性失效;④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 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重要缺陷:①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 未得到整改;② 重要业务或制度系统 性存在缺陷;③ 关键岗位人员流动性 频繁。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重 要缺陷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2 理未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未实施相应的 补偿性控制;④ 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 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 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达到真实、准确的 目标。(3)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陷。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 额,差错金额>总资产额的 5%,且差错金 额超过 500 万元;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 金额,差错金额>净资产额的 5%,且差错 金额超过 500 万元;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 金额,差错金额> 收入总额 5%,且差错金 额超过 500 万元;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 额,差错金额> 净利润 5%, 且差错金额超 过 500 万元。重要缺陷:涉及资产、负债 的会计差错金额,总资产额 5%≥差错金额 ≥总资产额 0.5%,且差错金额超过 200 万 元;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差错金 额>净资产额的 5%,且差错金额超过 500 万元;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收入总 额 5%≥差错金额≥收入总额 1%,且差错金 额超过 200 万元;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 额,净利润 5%≥差错金额≥净利润 1%,且 差错金额超过 200 万元。 重大缺陷,大于等于 5000 万;重要缺 陷 1000 万-5000 万之间;一般缺陷,小 于等于 1000 万。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3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4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19 年 04 月 26 日 审计机构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瑞华审字【2019】48530006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金彬、任玮星 审计报告正文 瑞华审字[2019] 48530006 号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建光电”)财务报表,包括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 债表,2018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联建光电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 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联建光电,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 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 如附注六、13 所述,我们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由于 2018 年整体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对户外广告、互联网媒 体行业冲击很大,整体呈现持续下滑趋势,联建光电广告业绩基本未达到收购时的预期,本报告期计提了大额商誉减值,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联建光电商誉账面原值 46.38 亿元, 2018 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27.32 亿元,累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35.27 亿元,联建光电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商誉净值为 11.11 亿元。 三、其他信息 联建光电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 2018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 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5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 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四、2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所述的会计政策及附注六、35、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联建光电的营业收入 68%来源于广告收入。根据会计政策,广告收入在提供广告服务后经广告服务对象确认后,按合同、 协议约定的标准,根据服务时间与价格按会计期间确认营业收入。由于联建光电广告收入主要来自存在业绩承诺的子公司, 从而存在为了完成业绩承诺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联建光电广告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测试公司销售与收款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和运行有效性; (2)抽样检查与客户签订的广告投放合同及客户确认单据,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3)抽样检查主要广告发布期间跨资产负债表日的广告发布明细,检查客户确认单据情况及重新计算收入金额,以评价收 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4)抽样向客户函证款项余额及当期发生额,对未回函的询证函执行检查期后回款凭证的替代性测试; (5)对广告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包括:同行业及主要客户本期收入、成本、毛利率分析等程序,判断营业收入和毛 利变动的合理性; (6)通过查询客户的工商资料,询问联建光电相关人员,以确认客户与联建光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7)对互联网新媒体广告业务,利用本所内部信息技术专家的工作,评价与业务系统运行的一般信息技术环境相关的关键 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包括信息系统载列的交易详情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8)抽取部分客户进行现场走访,核实交易的真实性、询问公司与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价格是否公允等。 (二)商誉减值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附注四、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附注六、13 商誉。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联建光电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商誉净值为 111,072.97 万元。联建光电合并形成的商誉所涉及的资 产组主要为广告媒体公司,2018 年整体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对户外广告、互联网媒体行业冲击很大,整体呈现持 续下滑趋势。 2018 年,联建光电商誉资产组经营利润相比上年持续下降且低于形成商誉时的预期,导致资产组可回收金额 大幅度降低。联建光电对并购形成的商誉所涉及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在确定商誉所涉及的资产组的可收回价值的过程 中,联建光电管理层引入外部估值专家对商誉所涉及的资产组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外部估值专家基 于管理层编制的财务信息,采用了包括折现的现金流量预测在内的估值方法,如预测未来收入、永续期增长率以及采用的折 现率等关键参数的会计估计。由于商誉对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且对收购形成的商誉所涉及的资产组的可收回价值估 计涉及到管理层重大判断和估计,因此,我们将商誉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复核管理层对资产组的认定和商誉的分摊方法; (2)与公司管理层及其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专家等讨论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关键评估的假设、参数的选择、 预测未来收入及现金流折现率等的合理性; (3)评价由公司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经验和资质,并邀请我们的内部评估专家对公允价值评估 所采用的方法和关键假设进行了复核;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6 (4)对比收购时、前期商誉减值测试有关预测参数与本期实际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偏差,在本期商誉减值测试时是否充分考 虑了相关因素的影响,并分析预测参数的合理性。 (5)测试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6)评估管理层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对商誉及其减值估计结果、财务报表的披露是否恰当。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联建光电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 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联建光电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 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联建光电、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联建光电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 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 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 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联建光电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 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 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联建光电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联建光电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 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 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 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 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 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7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金 彬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任玮星 2019 年 4 月 25 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93,399,190.47 804,578,574.5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884,336,104.79 1,112,918,203.08 其中:应收票据 36,364,770.70 65,806,330.51 应收账款 847,971,334.09 1,047,111,872.57 预付款项 283,808,461.99 243,452,095.7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311,102,789.30 494,729,379.93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8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92,178,472.71 391,526,816.47 持有待售资产 3,37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8,702,674.56 58,621,311.38 流动资产合计 2,203,527,693.82 3,109,196,381.1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8,516,000.00 57,176,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14,857,937.60 122,684,859.65 投资性房地产 398,677,443.84 262,098,062.46 固定资产 579,100,495.98 712,277,866.42 在建工程 4,557,899.38 11,305,652.42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3,859,369.15 28,909,167.94 开发支出 商誉 1,110,729,662.34 3,842,896,519.93 长期待摊费用 73,635,510.89 80,948,159.51 递延所得税资产 53,509,804.90 60,261,866.27 其他非流动资产 33,853,218.82 33,925,957.27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51,297,342.90 5,212,484,111.87 资产总计 4,654,825,036.72 8,321,680,493.0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438,241,590.66 1,899,409,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9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513,135,952.62 759,376,450.72 预收款项 235,154,189.63 239,657,914.3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59,308,872.61 51,109,105.60 应交税费 70,832,881.03 83,875,790.65 其他应付款 316,046,821.57 365,426,602.10 其中:应付利息 3,005,812.44 1,493,809.79 应付股利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347,024.65 872,474.91 流动负债合计 2,635,067,332.77 3,399,727,338.3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5,326,243.63 18,843,852.66 递延所得税负债 3,207,818.20 5,048,952.11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534,061.83 23,892,804.77 负债合计 2,653,601,394.60 3,423,620,143.1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00,601,137.00 613,508,411.00 其他权益工具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734,044,722.06 3,977,279,529.31 减:库存股 247,481,113.11 其他综合收益 -925,943.35 61,996.08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07,919,232.24 107,919,232.2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438,248,921.20 449,924,208.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003,390,226.75 4,901,212,264.22 少数股东权益 -2,166,584.63 -3,151,914.28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01,223,642.12 4,898,060,349.9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654,825,036.72 8,321,680,493.04 法定代表人: 刘虎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广彦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方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9,187,910.58 243,748,143.9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48,096,381.54 278,329,964.80 其中:应收票据 11,256,840.98 28,437,017.76 应收账款 236,839,540.56 249,892,947.04 预付款项 817,551.71 1,578,499.99 其他应收款 1,745,186,366.29 2,147,843,784.7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40,575,984.00 15,680,000.00 存货 53,542,687.00 持有待售资产 3,37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030,846.64 28,006,815.35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1 流动资产合计 2,074,319,056.76 2,756,419,895.8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2,516,000.00 57,176,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087,394,548.50 4,106,051,541.19 投资性房地产 529,510,022.52 528,634,638.31 固定资产 164,332,690.03 165,157,858.98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19,452.54 620,862.2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0,963,767.23 14,053,065.5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959,791.72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845,136,480.82 4,885,653,758.06 资产总计 4,919,455,537.58 7,642,073,653.9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401,819,090.66 1,599,409,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83,788,821.64 548,491,799.82 预收款项 51,616,660.61 45,268,194.69 应付职工薪酬 5,055,341.31 4,137,963.50 应交税费 1,641,153.21 1,422,462.12 其他应付款 570,335,918.49 323,224,413.42 其中:应付利息 3,005,812.44 1,493,809.79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692,382.25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2 流动负债合计 2,115,949,368.17 2,521,953,833.5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8,559,200.00 12,549,6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8,559,200.00 12,549,600.00 负债合计 2,124,508,568.17 2,534,503,433.5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00,601,137.00 613,508,411.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735,997,003.68 3,980,619,403.72 减:库存股 247,481,113.11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07,919,232.24 107,919,232.24 未分配利润 -1,649,570,403.51 653,004,286.5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94,946,969.41 5,107,570,220.3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919,455,537.58 7,642,073,653.94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4,053,373,383.19 3,952,366,443.19 其中:营业收入 4,053,373,383.19 3,952,366,443.19 利息收入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3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6,908,536,489.75 4,177,826,801.92 其中:营业成本 2,952,759,751.46 2,709,147,585.5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25,101,520.02 27,874,083.56 销售费用 379,655,948.54 312,686,492.64 管理费用 266,012,564.62 204,200,365.74 研发费用 133,639,874.79 109,742,602.86 财务费用 94,332,574.86 49,970,471.12 其中:利息费用 101,486,703.65 41,234,423.73 利息收入 4,443,944.03 3,027,505.96 资产减值损失 3,057,034,255.46 764,205,200.48 加:其他收益 34,224,785.78 33,172,993.0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22,590,448.72 11,143,120.6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466,589.76 -2,160,594.7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797,881,282.30 -183,304,839.77 加:营业外收入 73,533,876.55 350,731,585.49 减:营业外支出 124,704,537.26 24,332,858.5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2,849,051,943.01 143,093,887.21 减:所得税费用 38,151,781.88 40,336,338.87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887,203,724.89 102,757,548.3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2,887,203,724.89 102,757,548.34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888,173,129.90 104,285,770.90 少数股东损益 969,405.01 -1,528,222.5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972,014.79 712,884.5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987,939.43 702,554.41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987,939.43 702,554.41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87,939.43 702,554.41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15,924.64 10,330.09 七、综合收益总额 -2,888,175,739.68 103,470,432.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 -2,889,161,069.33 104,988,325.3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985,329.65 -1,517,892.4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4.73 0.17 (二)稀释每股收益 -4.73 0.17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5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 刘虎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广彦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方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597,852,620.01 724,231,776.16 减:营业成本 435,005,012.07 477,856,397.02 税金及附加 1,812,451.93 2,410,658.95 销售费用 43,657,231.80 60,812,965.07 管理费用 65,222,441.08 86,898,577.09 研发费用 35,873,207.10 财务费用 109,800,161.11 54,849,310.49 其中:利息费用 110,180,062.16 48,207,831.84 利息收入 2,534,775.19 1,834,271.66 资产减值损失 2,194,049,268.29 66,404,025.90 加:其他收益 8,236,885.08 12,469,253.1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60,776,917.00 176,856,14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159,441.45 -60,019.19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218,393,909.84 164,265,215.62 加:营业外收入 38,042,976.48 318,361,746.65 减:营业外支出 111,932,539.13 278,676.1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2,292,283,472.49 482,348,286.08 减:所得税费用 10,291,217.56 1,330,335.7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302,574,690.05 481,017,950.33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2,302,574,690.05 481,017,950.33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6 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2,302,574,690.05 481,017,950.3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462,719,102.63 3,514,714,904.9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7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660,822.00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81,088,657.28 81,512,275.8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114,709.45 148,730,079.9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82,922,469.36 3,744,296,438.8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414,086,202.21 2,431,594,515.7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660,822.00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483,032,326.76 389,159,340.88 支付的各项税费 148,866,104.96 211,037,528.7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75,383,534.97 410,136,247.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21,368,168.90 3,441,266,810.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554,300.46 303,029,627.9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60,429.3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6,277,446.35 851,999.5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25,311,218.2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7,531,514.2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4,359,749.42 851,999.5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89,964,652.55 129,709,897.06 投资支付的现金 133,295,7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710,699,158.9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39,977.9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9,964,652.55 974,044,733.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04,903.13 -973,192,734.3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838,772,950.66 2,064,409,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4,514,205.2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43,287,155.95 2,064,409,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299,940,360.00 803,513,061.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98,587,108.21 190,834,766.9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59,546,834.90 269,199,158.7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58,074,303.11 1,263,546,986.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4,787,147.16 800,862,013.3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4,852,641.17 -1,897,099.3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63,690,391.00 128,801,807.6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74,474,359.19 645,672,551.5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0,783,968.19 774,474,359.19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03,943,796.05 717,215,844.39 收到的税费返还 20,106,955.63 41,782,348.4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63,294,336.28 158,753,291.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87,345,087.96 917,751,484.71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09,240,788.95 490,941,660.2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35,681,975.65 36,039,635.06 支付的各项税费 6,578,590.33 14,588,253.6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35,729,036.14 1,100,941,221.0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87,230,391.07 1,642,510,770.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99,885,303.11 -724,759,285.3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5,880,933.00 161,176,14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4,215,613.00 118,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6,789,507.1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6,886,053.11 161,294,14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5,414,963.49 19,832,692.89 投资支付的现金 43,487,000.04 16,2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901,963.53 36,032,692.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984,089.58 125,261,447.1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04,414,200.66 1,969,409,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84,057,456.3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88,471,656.96 1,969,409,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947,940,360.00 816,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85,898,472.47 175,130,540.2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79,879,309.98 246,655,262.1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13,718,142.45 1,238,285,802.4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4,753,514.51 731,123,197.59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7,147,699.02 131,625,359.3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9,706,658.09 108,081,298.7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558,959.07 239,706,658.09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613,50 8,411. 00 3,977,2 79,529. 31 247,481 ,113.11 61,996. 08 107,919 ,232.24 449,924 ,208.70 -3,151,9 14.28 4,898,0 60,349. 94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613,50 8,411. 00 3,977,2 79,529. 31 247,481 ,113.11 61,996. 08 107,919 ,232.24 449,924 ,208.70 -3,151,9 14.28 4,898,0 60,349. 94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12,90 7,274. 00 -243,23 4,807.2 5 -247,48 1,113.1 1 -987,93 9.43 -2,888,1 73,129. 90 985,329 .65 -2,896,8 36,707. 82 (一)综合收益总 额 -987,93 9.43 -2,888,1 73,129. 90 985,329 .65 -2,888,1 75,739. 68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2,90 7,274. 00 -244,62 2,400.0 4 -247,48 1,113.1 1 -10,048, 560.93 1.所有者投入的 普通股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1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520,0 00.00 -17,024, 086.48 -247,48 1,113.1 1 229,937 ,026.63 4.其他 -12,38 7,274. 00 -227,59 8,313.5 6 -239,98 5,587.5 6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 变动额结转留存 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1,387,5 92.79 1,387,5 92.79 四、本期期末余额 600,60 1,137. 00 3,734,0 44,722. 06 -925,94 3.35 107,919 ,232.24 -2,438,2 48,921. 20 -2,166,5 84.63 2,001,2 23,642. 12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613,68 8,411. 00 3,970,8 37,614. 27 12,950, 336.86 -640,55 8.33 49,838, 189.25 737,680 ,183.93 -1,861, 807.12 5,356,5 91,696. 14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9,979,2 47.96 -221,20 2,268.9 0 -211,22 3,020.9 4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613,68 8,411. 00 3,970,8 37,614. 27 12,950, 336.86 -640,55 8.33 59,817, 437.21 516,477 ,915.03 -1,861, 807.12 5,145,3 68,675. 20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180,0 00.00 6,441,9 15.04 234,530 ,776.25 702,554 .41 48,101, 795.03 -66,553, 706.33 -1,290, 107.16 -247,30 8,325.2 6 (一)综合收益总 额 702,554 .41 104,285 ,770.90 -1,517, 892.47 103,470 ,432.84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80,0 00.00 -1,288,0 00.00 -5,455,0 00.00 3,987,0 00.00 1.所有者投入的 普通股 -180,0 00.00 -1,288,0 00.00 -1,468,0 00.00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5,455,0 00.00 5,455,0 00.00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48,101, 795.03 -170,83 9,477.2 3 -122,73 7,682.2 0 1.提取盈余公积 48,101, 795.03 -48,101, 795.03 2.提取一般风险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3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122,73 7,682.2 0 -122,73 7,682.2 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 变动额结转留存 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7,729,9 15.04 239,985 ,776.25 227,785 .31 -232,02 8,075.9 0 四、本期期末余额 613,50 8,411. 00 3,977,2 79,529. 31 247,481 ,113.11 61,996. 08 107,919 ,232.24 449,924 ,208.70 -3,151, 914.28 4,898,0 60,349. 94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613,508, 411.00 3,980,619 ,403.72 247,481,1 13.11 107,919,2 32.24 653,004 ,286.54 5,107,570 ,220.39 加:会计政策 变更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4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613,508, 411.00 3,980,619 ,403.72 247,481,1 13.11 107,919,2 32.24 653,004 ,286.54 5,107,570 ,220.39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12,907, 274.00 -244,622, 400.04 -247,481, 113.11 -2,302,5 74,690. 05 -2,312,62 3,250.98 (一)综合收益总 额 -2,302,5 74,690. 05 -2,302,57 4,690.05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2,907, 274.00 -244,622, 400.04 -247,481, 113.11 -10,048,5 60.93 1.所有者投入的 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520,00 0.00 -17,024,0 86.48 -247,481, 113.11 229,937,0 26.63 4.其他 -12,387, 274.00 -227,598, 313.56 -239,985, 587.56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 变动额结转留存 收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5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600,601, 137.00 3,735,997 ,003.68 107,919,2 32.24 -1,649,5 70,403. 51 2,794,946 ,969.41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613,688, 411.00 3,975,337 ,488.68 12,950,33 6.86 49,838,18 9.25 253,012 ,581.86 4,878,926 ,333.93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9,979,247 .96 89,813, 231.58 99,792,47 9.54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613,688, 411.00 3,975,337 ,488.68 12,950,33 6.86 59,817,43 7.21 342,825 ,813.44 4,978,718 ,813.47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180,00 0.00 5,281,915 .04 234,530,7 76.25 48,101,79 5.03 310,178 ,473.10 128,851,4 06.92 (一)综合收益总 额 481,017 ,950.33 481,017,9 50.33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80,00 0.00 5,281,915 .04 -5,455,00 0.00 10,556,91 5.04 1.所有者投入的 普通股 -180,00 0.00 5,281,915 .04 5,101,915 .04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5,455,00 0.00 5,455,000 .00 4.其他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6 (三)利润分配 48,101,79 5.03 -170,83 9,477.2 3 -122,737, 682.20 1.提取盈余公积 48,101,79 5.03 -48,101, 795.03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122,73 7,682.2 0 -122,737, 682.2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 变动额结转留存 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239,985,7 76.25 -239,985, 776.25 四、本期期末余额 613,508, 411.00 3,980,619 ,403.72 247,481,1 13.11 107,919,2 32.24 653,004 ,286.54 5,107,570 ,220.39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68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厂区四号厂房2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座19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601,137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488688116 法定代表人:刘虎军 经营期限:永续经营 所处行业:商务服务业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7 2、经营范围 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及其应用产品的销售;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的租赁、 安装和售后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电子产品的技术 开发(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管登证字第2003-738号资格证书办理); 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 经营);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及相关服务(不含限制项目)。发光二极管(LED) 显示屏及其应用产品的生产。 3、公司历史沿革 2003年4月14日,本公司成立时原名为“深圳市联创健和光电显示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 人民币1,168万元,业经深圳和诚会计师事务所和诚验资报告(2003)第116号验资报告验证。股 权结构为: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95.68万元,股权比例为51%;深圳市 健和隆电子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72.32万元,股权比例为49%。 2005年10月经本公司股东会决议: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41%的 股权以人民币637.55万元转让给深圳市健和隆电子有限公司。变更后股权结构为:江西联创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10%;深圳市健和隆电子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90%。2006 年1月经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分别以利润转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50.75万元 和现金增资人民币391.25万元两种方式增加注册资本,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68 万元增加到人民币2,210万元,其中: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7.04%; 深圳市健和隆电子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92.96%。本次增资业经深圳恒平会计师事务所深恒 平验字(2006)第0017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6年5月经本公司股东会决议:深圳市健和隆电子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股权中的 39.68%以人民币876.938万元转让给刘虎军、深圳市健和隆电子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股权中 的17.01%以人民币375.931万元转让给熊瑾玉、深圳市健和隆电子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股权 中的11.06%以人民币244.436万元转让给姚太平、深圳市健和隆电子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股 权中的7.07%以人民币156.258万元转让给周政祥、深圳市健和隆电子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 股权中的10.88%以人民币240.458万元转让给张艳君、深圳市健和隆电子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 司股权中的2.42%以人民币53.493万元转让给谢志明、深圳市健和隆电子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 司股权中的2.42%以人民币53.493万元转让给杨路菲、深圳市健和隆电子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 司股权中的2.42%以人民币53.493万元转让给林恒。变更后股权结构为: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7.04%、刘虎军39.68%、熊瑾玉17.01%、姚太平11.06%、周政祥7.07%、张艳君 10.88%、谢志明2.42%、杨路菲2.42%、林恒2.42%;同时对本公司进行股份制改制,改制后 本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联创健和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股份数2,210万股。其变更的 股本业经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广深所验字(2006)第064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7年4月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股权中 的3.004%以人民币66.353万元转让给刘虎军、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 股权中的0.836%以人民币18.466万元转让给姚太平、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 本公司股权中的0.536%以人民币11.839万元转让给周政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将所持本公司股权中的0.824%以人民币18.20万元转让给张艳君、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将所持本公司股权中的1.288%以人民币28.45万元转让给熊瑾玉、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股权中的0.184%以人民币4.064万元转让给谢志明、江西联创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股权中的0.184%以人民币4.064万元转让给杨路菲、江西联创光电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8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股权中的0.184%以人民币4.064万元转让给林恒。变更后股权 结构为:刘虎军42.684%、熊瑾玉18.298%、姚太平11.896%、周政祥7.606%、张艳君11.704%、 谢志明2.604%、杨路菲2.604%、林恒2.604%。 2007年12月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周政祥将所持本公司7.606%的股权以人民币168.085 万元转让给姚太平。变更后股权结构为:刘虎军42.684%、熊瑾玉18.298%、姚太平19.502%、 张艳君11.704%、谢志明2.604%、杨路菲2.604%、林恒2.604%。 2008年4月经本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40万元。 由新增股东深圳市圣金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以人民币 1,236.20万元和1,766万元认购新增140万股股份和200万股股份,认缴注册资本增加额分别为 人民币140万元和人民币200万元,超出注册资本的溢价部分作为本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增资 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50万元,公司总股份数2,550万股,股权结构为:刘虎军36.99%、 熊瑾玉15.86%、姚太平16.90%、张艳君10.14%、谢志明2.26%、杨路菲2.26%、林恒2.26%、 深圳市圣金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49%、深圳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7.84%。本次增资业经 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深华验字[2008]45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8年7月,熊瑾玉将所持本公司股权中的1.30%以人民币10元每股转让给姚建红,张艳 君将所持本公司股权中的0.25%以人民币10元每股转让给冯小健。变更后股权结构为:刘虎军 36.99%、熊瑾玉14.56%、姚太平16.90%、张艳君9.89%、谢志明2.26%、杨路菲2.26%、林恒 2.26%、姚建红1.30%、冯小健0.25%、深圳市圣金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49%、深圳市长园盈 佳投资有限公司7.84%。 2008年8月经本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39万元。 由新增股东深圳市鑫众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人民币486.50万元认购新增139万股股份,认缴 注册资本增加额为人民币139万元,超出注册资本的溢价部分作为本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增资 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89万元,公司总股份数2,689万股。股权结构为:刘虎军35.08%、 熊瑾玉13.80%、姚太平16.03%、张艳君9.38%、谢志明2.14%、杨路菲2.14%、林恒2.14%、冯 小健0.24%、姚建红1.23%、深圳市圣金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21%、深圳市长园盈佳投资有 限公司7.44%、深圳市鑫众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5.17%。本次增资业经深圳大公会计师事务所 深大公所验字[2008]127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9年5月6日,本公司股东深圳市圣金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 理变更名称为深圳市富海银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09年6月10日,根据本公司股东刘虎军、 姚太平、张艳君、谢志明、杨路菲、林恒与丁颖签订的《股东权益转让合同》,股东刘虎军 将其持有本公司7.175万股,姚太平将其持有本公司2.294万股,张艳君将其持有本公司1.377 万股,谢志明将其持有本公司1.718万股,杨路菲将其持有本公司1.718万股,林恒将其持有本 公司1.718万股,共计16万股转让给丁颖持有;同日,冯小健与赵刚岗签订《股东权益转让合 同》,冯小健将其持有本公司63,478股转让给赵刚岗持有。变更后股权结构为:刘虎军持有 936.135万股,股权比例为34.8135%、熊瑾玉持有371.3097万股,占13.8085%、姚太平持有 428.728万股,占15.9438%、张艳君持有250.9332万股,占9.3318%、谢志明持有55.824万股, 占2.076%、杨路菲持有55.824万股,占2.076%、林恒持有55.824万股,占2.076%、姚建红持 有33.0743万股,占1.23%、深圳市富海银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40万股,占5.2064%、深 圳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00万股,占7.4377%、深圳市鑫众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 139万股,占5.1692%、丁颖持有16万股,占0.595%,赵刚岗持有6.3478万股,占0.2361%。 2009年6月经本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689万 元,以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2,689万元转增股本,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78 万元。本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业经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德验字 [2009]61号验资报告确认,股权结构为:刘虎军持有1,872.27万股,股权比例为34.8135%、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9 瑾玉持有742.6194万股,占13.8085%、姚太平持有857.456万股,占15.9438%、张艳君持有 501.8664万股,占9.3318%、谢志明持有111.648万股,占2.076%、杨路菲持有111.648万股, 占2.076%、林恒持有111.648万股,占2.076%、姚建红持有66.1486万股,占1.23%、深圳市富 海银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80万股,占5.2064%、深圳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400 万股,占7.4377%、深圳市鑫众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278万股,占5.1692%、丁颖持有32 万股,占0.595%、赵刚岗持有12.6956万股,占0.2361%。本公司于2009年7月在深圳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办理股权结构变更手续。 2009年9月29日,本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局办理名称变更,由深圳市联创健和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变更为现名。 2010年3月经本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40万元, 由新增股东深圳市联众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人民币378万元认购新增140万股股份,认缴注 册资本增加额为140万元,超出注册资本的溢价部分238万元作为本公司资本公积,增资后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5,518万元。 2011年5月,本公司股东深圳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搬迁至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4 楼,并于2011年6月29日在拉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名称为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 司。 2011年9月16日,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86号文《关于核准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40万股。本公司于2011年9月27日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1,840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7,358万元。本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业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华验字[2011]255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股票于2011年10月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13年6月25日,本公司根据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总股本7,358万股为基数,以 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358万股增加到 11,772.80万股。 2014年4月11日,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95号文《关于核准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何吉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向 刘虎军、何吉伦、朱贤洲、周昌文等发行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5,467,204股。本公司于2014 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本次增发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11,772.80万股增加到17,319.5204万股。本次增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4]第310370号验资报告验资。 2015年1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129号文《关于核准深圳 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杨再飞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同意 本公司向杨再飞发行5,119,354股股份、向蒋皓发行3,783,870股股份、向深圳市拓鼎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拓鼎投资”)发行2,225,806股股份、向段武杰发行6,882,519股股份、向 周继科发行3,238,835股股份、向华信兄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信兄弟”) 发行707,270股股份、向张鹏发行212,18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 过6,850,00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截止验资报告日,友拓公关和易 事达的100%股权已分别于2015年3月10日、2015年3月6日过户到本公司名下,并办理了工商 变更登记。本次增发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7,319.5204万股增加到20,221.5038万股。本次增 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5]第310187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5年5月4日,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221.5038万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 股。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0,221.5038万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0,553.7595万股。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0 2016年5月3日,根据本公司2016年2月22日2016年第一届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6年3月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 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和股东大会授权,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条件已经满足,公司董事会同意向符合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授予975,000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为2016年3月1日,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975,000元,本公司的股本由 505,537,595股增加至506,512,595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6,512,595元。本次增资业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565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6年6月14日,根据本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5年9月11日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5年11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马伟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6〕941号)核准,同意本公司向马伟晋发行11,055,331股股份、向新 余市力玛智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8,115,730股股份、向朱嘉春发行1,611,572股股 份、向郭检生发行969,258股股份、向申箭峰发行951,898股股份、向罗李聪发行951,898股股 份、向向业胜发行645,207股股份、向刘为辉发行471,609股股份、向陈斌发行471,609股股份、 向周伟韶发行471,609股股份;向新余市风光无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6,195,744 股股份、向太原市瀚创世纪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合伙)发行1,239,148股股份;向新余市博尔 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9,344,680股股份、向肖连启发行3,799,148股股份、向新余 市励唐会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1,792,340股股份、向新余奥星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发行3,634,468股股份、向李卫国发行3,478,723股股份、向新余众行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发行893,61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不超过112,000万元。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的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19,999,978.66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亿壹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柒拾捌元陆角陆分), 扣除承销发行费用32,172,989.70元后,实际到位资金为人民币1,087,826,988.96元,其中:股 本人民币50,701,674元,资本公积人民币1,037,125,314.96元。本次增发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 由506,512,595股增加至613,788,411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3,788,411元。本次增资 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639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6年7月13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人员、权益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根据该议案的规定和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由于激励对象施特威因个人原因离职,本公司董事会决定 取消施特威的激励对象资格,回购2016年3月1日授予该激励对象的100,000股限制性股票。本 公司实际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97.50万股变更为87.5万股,授予对象由6人变更 为5人,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5元/股调整为14.80元/股,本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613,688,411元。上述减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信会计报字[2016]第310695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7年8月27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钟菊英女士离职,公司董事会 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18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变 更后公司股本为人民币613,508,411元。上述减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755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8年1月19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褚伟晋先生因已离职不 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18万份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上述减资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信验字[2018]第5-00004 号验资报告验证。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1 2018年3月8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 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原激励对象因个人 发展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16万份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上述减资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信验字[2018]第5-00010号验 资报告验证。 2018年3月26日,本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 份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的原计划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股份 12,387,274股。 2018年5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 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原激励对象因个 人发展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18万份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此次变更后公司股本为人民币600,601,137元。上述减资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大信验字[2018]第5-00017号验资报告验证。 4、本财务报表业经2019年4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次会议批准报出。根据本公司章程, 本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公司2018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59户,详见本附注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 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2户,减少5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 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 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已评价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管理层相信公司能自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后不短于12个月的可 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因此,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报表。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互联网营销业;LED 产业链相关业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收入确认等交易 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五、30“重大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2 会计判断和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8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 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 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 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为其记账本位币。其中美国联建采用美元为记账本位币,香港联建、 数字传媒采用港币为记账本位币,澳门联建采用澳门元为记账本位币,荷兰易事达采用欧元作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 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 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 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 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 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 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 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3 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 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 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 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 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 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 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 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 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 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 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 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5(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 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3“长期股权投资” 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 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 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 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 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 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 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 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 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 资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 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 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 行重新评估。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4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 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 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 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 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 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 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 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 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 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 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 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 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 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 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 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 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 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3“长 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9“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 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 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 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 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 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 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3、(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 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 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 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 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 权当期的损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5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 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 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 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四、13(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 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 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 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 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 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 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 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 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 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 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 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 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 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 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6 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 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 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 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 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 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 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 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 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 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 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 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 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 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 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 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 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 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公司风险管理 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 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 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 持有至到期投资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7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 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 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 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 或溢价等。 ③ 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 损益。 ④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 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 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 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 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活跃 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 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 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 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 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 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 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 本。 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 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2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12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 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8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 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 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 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 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 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 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 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 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 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 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 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 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 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 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 财务担保合同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 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 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 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9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 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 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 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 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 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 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1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金额占应收款项余额 10.00%以上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 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 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组合 1(电子设备制造业务) 账龄分析法 组合 2(传媒业务) 账龄分析法 组合 3(内部往来) 其他方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组合 1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0 2-3 年 20.00% 20.00% 3-4 年 40.00% 40.00% 4-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组合 2 0.5 年以内(含 0.5 年,下同) 0.00% 0.00% 0.5-1 年 2.00% 2.00% 1-2 年 30.00% 30.00% 2 年以上 100.00% 10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组合 3(内部往来) 0.00% 0.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有明显特征表明该款项难以收回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应收款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 12、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互联网营销业;LED 产业链相关业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半成品、项目成本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 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 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 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 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 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1 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 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 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3、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 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 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 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 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 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 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 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 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 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 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 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 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 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 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 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 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 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 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 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14、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 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2 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 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 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 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 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 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 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 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 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 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 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 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 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 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 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 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 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 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 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3 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 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 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 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 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 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 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 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 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 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 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 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 五、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 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 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 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 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 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 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 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 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 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 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 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 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 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 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 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 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 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 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4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 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 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0“长期资产减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 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 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 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 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16、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 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 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30 5.00%-10.00% 3.00%-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0 10.00% 9.00%-30.0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4-10 5.00%-10.00% 9.00%-23.75%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3-8 5.00%-10.00% 11.25%-31.67% 仪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8 10.00% 11.25%-30.00% 租赁设备 年限平均法 2-3 10.00% 30.00%-45.00% 广告牌 年限平均法 8-12 5.00% 7.92%-11.87%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3-8 10.00% 11.25%-30.0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5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 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0“长期资产减值”。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 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 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7、在建工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互联网营销业;LED 产业链相关业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 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0“长期资产减值”。 18、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 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 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 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 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 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6 19、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互联网营销业;LED 产业链相关业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 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 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 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 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 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 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 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 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 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 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 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0“长期资产减值”。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7 20、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 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 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 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 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 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 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 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 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 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 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 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 直线法摊销。其中: (1)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2)经营性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装修费用,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3)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其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和固定资产尚可使 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2、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 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8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 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 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 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 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 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 划进行会计处理。 23、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 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 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 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 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 债。 (2)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 定预计负债金额。对于出售部分业务的重组义务,只有在本公司承诺出售部分业务(即签订了约束性出售协议时),才确认 与重组相关的义务。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9 24、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 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 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 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 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 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 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 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 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 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 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 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 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 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 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 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 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 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 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0 25、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 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 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 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 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 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 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本附注五、18“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 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26、收入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互联网营销业;LED 产业链相关业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从事互联网营销业务》的披露要求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 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本公司国内销售不需要安装的产品以发出商品经客户接收时确认收入的实现,需要安装的产品以发出商品安装后经客户验收 合格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出口销售以发出商品装船离岸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 度按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 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 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公司向顾客提供广告服务以换取该顾客向本公司提供广告服务的,只有在所交换的广告服务不相同或相似,且符合收入确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1 认条件时,才能按本公司所提供的广告服务的公允价值确认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 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 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4)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5)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广告及策划收入 广告及策划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广告或商业行为开始出现于公众面前;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③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④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搜索引擎广告服务、展示类广告收入 搜索引擎广告服务,采取事先充值按点击计费的原则,公司在实际业务中根据不同客户开立一一对应的帐户并通常以小额充 值的方式操作,该类业务收入确认方法为:点击消耗完成后,根据合同金额及点击量分期确认收入。 展示类广告,公司与客户约定展示期间,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广告且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的,在合同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3)移动互联网自媒体产品、移动营销大数据平台业务收入 移动互联网自媒体产品收入,与客户就投放意向及投放需求达成一致后,将广告按照投放方案在自媒体上线发布,投放结果 提交客户确认且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可能流入公司时确认发布收入。 移动营销大数据平台业务收入,与客户就投放意向及投放需求达成一致后,将广告按照投放方案按照排期在广告平台上线发 布,投放结果提交客户确认且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可能流入公司时确认发布收入。 27、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 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 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 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 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 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 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 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 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 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 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 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 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2 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 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 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 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期间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 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 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 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 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 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 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 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 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 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 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3 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 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 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 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9、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 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 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 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 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 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 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 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 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 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 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4 3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 任何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开始适用的时点 备注 本公司本年度无会计估计变更。 31、其他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 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 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 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 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 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 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 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款项减值是基于评估 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鉴定应收款项减值要求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 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及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2)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 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 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 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 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5 本公司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否减值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和假设,以确 定是否需要在利润表中确认其减值损失。在进行判断和作出假设的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 项投资的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程度和持续期间,以及被投资对象的财务状况和短期业务展望, 包括行业状况、技术变革、信用评级、违约率和对手方的风险。 (4)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 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 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 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 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 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 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 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5)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 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 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 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6)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 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7)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 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 影响。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 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 17.00%、11.00%、6.00%、3.0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6 交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计缴 7.00%、1.00%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15.00%、16.50%、25.00%、15.00%至 39.00%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计缴 3.00%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计缴 2.00% 文化建设事业费 广告代理收入净额 3.00% 价格调控基金 广告代理收入 0.07%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 15.00% 美国联建 15.00%至 39.00% 香港联建 16.50% 澳门联建 2.00%至 15.00% 荷兰易事达 20.00%、25.00% 易事达 15.00% 精准分众 15.00% 力玛网络 15.00% 深玛网络 15.00% 叁六网络 15.00% 联建有限 15.00% 西安绿一 15.00% 北京爱普 15.00% 西藏大禹、达孜友拓、西藏林格、西藏泊视、拉萨励唐、西 藏璞提、西藏丰德 9.00% 新疆励唐、新疆联建远洋、新疆璞瑅、新疆商景 免税 新疆联建丰德、新疆友拓、新疆联建绿一 免税 新疆聚量、喀什云汇、新疆华瀚 免税 车众文化、车众视线、思源礼业、零度广告、坤驰广告、弘 旭广告、南京博信通 20.00% 其他子公司 25.00% 2、税收优惠 (1)2018年10月16日,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84420087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 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 】,本公司自【2018】年起至【2020】年按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7 照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易事达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744200107),公司将自 2017年1月1日起连 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照15% 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2016年11月15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精准分众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F201644200178),企业所得税税率 为15%。认定期间从2016年11月15日至2019月11月15日的经营所得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4)本公司之子公司力玛网络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644203041),力玛网络将自2016年起连续三年 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照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本公司之孙公司深玛网络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44203664),深玛网络将自2018年起连续三年 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照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2016年12月9日,本公司之孙公司广东叁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F201644005219),企业所得税税率 为15%。认定期间从2016年12月9日至2019月12月9日的经营所得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7)2018年11月30日,本公司之子公司联建有限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844205133)。根据【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 】,本公司自【2018】年 起至【2020】年按照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8)据财税【2011】58号文件,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 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之子公司西安绿一符合上述规定,申请并备案享受15%的优惠税率。 (9)本公司子公司北京爱普经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所批准,公司为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期为2016年-2018年。 (10)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14]51号),西藏自治区的企业 统一执行西部大开发战略中企业所得税15%的税率,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暂免征收我区企业应缴纳的企 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6%部分。本公司之子公司西藏大禹、达孜友拓、西藏林格、西藏泊视、拉萨励唐、西藏璞提、 西藏丰德的注册地在西藏,享受以上税收优惠政策。 (11)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 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2号第一条中规定,对新疆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定期免增企业所得 税。本公司之子公司新疆励唐、新疆联建远洋、新疆璞瑅、新疆商景注册地在新疆霍尔果斯,享受以上税收优惠政策。 (12)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名录》 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五年免征优惠。免税期满后,再免征企业五年所得 税地方分享部分,采取以奖代免的方式,由开发区财政局将免征得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以奖励的方式对企业进行补助。本公 司之子公司新疆联建丰德、新疆友拓、新疆联建绿一注册地在新疆,享受以上税收优惠政策。 (13)根据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财税优惠政策霍特管办发[2013]55号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自首个 获利年度起至2020年免缴企业所得税。本公司至子公司新疆聚量、喀什云汇、新疆华瀚享受以上税收优惠政策。 (14)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根据《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 税〔2018〕77号),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之子公司车众文化、零 度广告、车众视线、思源礼业、南京坤弛广告、南京弘旭广告享受以上税收政策。 3、其他 (1)本公司之子公司美国联建系2009年4月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其企业所得税由美国联邦所得税和 州所得税构成,其中,联邦企业所得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从15.00%至39.00%;加利福尼亚州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 8.84%,同时规定了每年最低缴纳企业所得税800美元。 (2)本公司之子公司香港联建系2007年1月在香港登记署登记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其企业所得税为利得税,税率为16.5%。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8 (3)本公司之子公司澳门联建系2014年1月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香港联建在澳门注册成立的子公司,澳门所得补充税采取16 级超额累进税率,最低税率为2%,最高税率为15%。 (4)本公司之孙公司荷兰易事达系2014年7月在荷兰登记成立的子公司,其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两个级次: 应纳税所得额小于20万欧元时税率为20%,应纳税所得额大于20万欧元时税率为25%。 (5)除上述外本公司之其它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率为25%。 七、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496,035.71 714,185.64 银行存款 311,204,236.25 772,894,545.61 其他货币资金 81,698,918.51 30,969,843.32 合计 393,399,190.47 804,578,574.57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4,173,459.08 4,806,842.79 其他说明 (1)于2018年12月31日,其他货币资金80,857,173.06元(2017年12月31日:30,104,215.38元)为本公司开具票据向银行存入 的保证金。其中,2018年12月31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67,536,705.02 元(2017年12月31日:28,821,425.38元),保函保证 金13,320,468.04元(2017年12月31日:1,282,790.00元)。 (2)于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4,173,459.08元(2017年12月31日:人民币4,806,842.79元)。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4、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 36,364,770.70 65,806,330.51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9 应收账款 847,971,334.09 1,047,111,872.57 合计 884,336,104.79 1,112,918,203.08 (1)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11,795,430.38 54,259,750.75 商业承兑票据 24,269,340.32 11,546,579.76 其他 300,000.00 合计 36,364,770.70 65,806,330.51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已质押金额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81,944,814.02 商业承兑票据 1,692,382.25 合计 81,944,814.02 1,692,382.25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其他说明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1,042,25 6,420.31 89.07% 194,285, 086.22 18.49% 847,971,3 34.09 1,130,4 14,106. 70 93.10% 122,365,7 19.92 10.82% 1,008,048,3 86.78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127,918, 319.64 10.93% 127,918, 319.64 100.00% 0.00 83,783, 443.63 6.90% 44,719,95 7.84 53.38% 39,063,485. 79 合计 1,170,17 4,739.95 100.00% 322,203, 405.86 27.76% 847,971,3 34.09 1,214,1 97,550. 33 100.00% 167,085,6 77.76 13.76% 1,047,111,8 72.57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 账准备的的电子制造业应收 账款 1 年以内(含 1 年,以下同) 230,742,517.89 11,537,125.89 5.00% 1-2 年 36,046,746.34 3,604,674.63 10.00% 2-3 年 10,745,573.91 2,149,114.78 20.00% 3-4 年 9,805,858.28 3,922,343.31 40.00% 4-5 年 14,114,650.41 11,291,720.34 80.00% 5 年以上 30,789,657.67 30,789,657.67 100.00% 合计 332,245,004.50 63,294,636.62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 账准备的传媒业应收账款 0.5 年以内(含 0.5 年,以下同) 436,722,285.55 0.00 0.5-1 年 39,510,240.84 790,204.92 2.00% 1-2 年 147,969,492.48 44,390,847.74 30.00% 2 年以上 85,809,396.94 85,809,396.94 100.00% 合计 710,011,415.81 130,990,449.60 合计 1,042,256,420.31 194,285,086.22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1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61,864,547.15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4,492,662.73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2,254,156.32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VIOSS ELECTRONICS, INC 货款 1,464,327.58 预计无法收回 SOUNDS DISTRIBUTION INC 货款 213,008.66 预计无法收回 HABIB RUBAEI HAMDI AL MORSHIDI AL SULAMI 货款 127,265.41 预计无法收回 Dynamix Sound&light Produ 货款 114,880.37 预计无法收回 Modern Satge Service 货款 108,413.49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 2,027,895.51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互联网营销业;LED 产业链相关业 应收账款(按单位)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 比例(%) 坏账准备 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64,982,882.13 5.56 64,982,882.13 昆仑山矿泉水有限公司 30,702,025.87 2.63 23,695,996.50 四川古蔺郎酒销售有限公司 30,372,460.57 2.60 7,306,196.19 北京阳光优视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21,048,246.22 1.80 3,559,332.34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2 ACE Visual Inc 20,611,392.72 1.76 1,043,168.07 合计 167,717,007.51 14.35 100,587,575.23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275,610,986.84 97.11% 238,519,363.13 97.98% 1 至 2 年 7,058,330.89 2.49% 3,947,987.25 1.62% 2 至 3 年 232,177.54 0.08% 591,115.37 0.24% 3 年以上 906,966.72 0.32% 393,629.99 0.16% 合计 283,808,461.99 -- 243,452,095.74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项目 年末余额 未结算原因 四川正其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3,000,000.00 LED资源合作款 合计 3,000,000.00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预付账款(按单位) 预付账款 占预付账款合计数的 比例(%) 性质 三六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6,572,419.21 26.98 货款 广州聚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97,983,747.68 34.52 货款 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3,451,230.70 8.26 货款 霍尔果斯宝盛广告有限公司 9,298,850.36 3.28 货款 北京麦道时空广告有限公司 5,377,360.34 1.89 货款 合计 212,683,608.29 74.93 其他说明: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3 6、其他应收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 311,102,789.30 494,729,379.93 合计 311,102,789.30 494,729,379.93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逾期时间 逾期原因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 依据 其他说明: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账龄 未收回的原因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 依据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142,093, 164.92 28.92% 142,093, 164.92 100.00% 0.0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4 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202,938, 500.30 41.31% 18,415,9 85.44 9.07% 184,522,5 14.86 516,380 ,413.14 95.19% 41,667,11 3.94 8.07% 474,713,29 9.2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146,235, 689.28 29.77% 19,655,4 14.84 13.44% 126,580,2 74.44 26,090, 977.95 4.81% 6,074,897 .22 23.28% 20,016,080. 73 合计 491,267, 354.50 100.00% 180,164, 565.20 36.67% 311,102,7 89.30 542,471 ,391.09 100.00% 47,742,01 1.16 8.80% 494,729,37 9.93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何吉伦、何大恩 142,093,164.92 142,093,164.92 100.00% 预计难以收回 合计 142,093,164.92 142,093,164.92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 账准备的电子制造业其他应 收款 1 年以内(含 1 年,以下同) 8,345,603.58 417,280.17 5.00% 1-2 年 43,750,955.31 4,375,095.53 10.00% 2-3 年 2,250,745.87 450,149.17 20.00% 3-4 年 3,776,564.55 1,510,625.80 40.00% 4-5 年 245,429.01 196,343.21 80.00% 5 年以上 659,458.37 659,458.37 100.00% 小计 59,028,756.69 7,608,952.25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 账准备的传媒业其他应收账 款 0.5 年以内(含 0.5 年,以下同) 101,370,278.65 0.5-1 年 15,318,655.14 306,373.10 2.0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5 1-2 年 21,512,113.12 4,791,963.39 30.00% 2 年以上 5,708,696.70 5,708,696.70 100.00% 小计 143,909,743.61 10,807,033.19 合计 202,938,500.30 18,415,985.44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34,084,224.6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及押金 30,289,969.29 17,294,741.35 往来款 104,852,726.98 65,786,558.48 业绩补偿款 356,124,658.23 459,390,091.26 合计 491,267,354.50 542,471,391.09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何吉伦、何大恩 业绩补偿款 142,093,164.92 5 年以内 28.92% 142,093,164.92 新余市德塔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 业绩补偿款 33,690,925.20 1-2 年 7.31% 3,369,092.52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6 邹涛 股权处置款 24,700,000.00 1 年以内 5.03% 马伟晋 业绩补偿款 20,437,835.00 2 年以内 4.02% 新余市博尔丰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业绩补偿款 19,593,260.50 1-2 年 3.99% 合计 -- 240,515,185.62 -- 49.27% 145,462,257.44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账龄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 及依据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01,104,727.67 14,580,832.84 86,523,894.83 102,404,649.59 12,038,999.08 90,365,650.51 在产品 49,553,766.03 85,940.13 49,467,825.90 85,804,658.53 225,070.25 85,579,588.28 库存商品 120,034,335.72 13,450,162.39 106,584,173.33 124,506,274.57 7,826,934.67 116,679,339.90 发出商品 22,294,603.70 99,813.15 22,194,790.55 70,159,034.81 75,555.62 70,083,479.19 半成品 28,942,614.69 3,350,678.51 25,591,936.18 25,736,740.64 2,690,766.49 23,045,974.15 项目成本 1,815,851.92 0.00 1,815,851.92 5,772,784.44 0.00 5,772,784.44 合计 323,745,899.73 31,567,427.02 292,178,472.71 414,384,142.58 22,857,326.11 391,526,816.47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从事种业、种植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 号——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从事互联网游戏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1 号——上市公司从事珠宝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7 否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12,038,999.08 2,541,833.76 14,580,832.84 在产品 225,070.25 139,130.12 85,940.13 库存商品 7,826,934.67 6,648,868.72 1,025,641.00 13,450,162.39 发出商品 75,555.62 24,257.53 99,813.15 半成品 2,690,766.49 659,912.02 3,350,678.51 合计 22,857,326.11 9,874,872.03 1,164,771.12 31,567,427.02 (3)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本年转回或转销原因 项 目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 体依据 本年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 原因 本年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 原因 原材料 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 原材料已领用 在产品 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 产品已销售 库存商品 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 产品已销售 发出商品 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 产品已销售 半成品 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 产品已销售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5)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其他说明: 8、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预计处置费用 预计处置时间 其他说明: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8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10、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抵扣进项税 22,187,235.46 38,919,784.46 银行理财产品 650,000.00 待摊利息 14,116,586.06 其他 16,515,439.10 4,934,940.86 合计 38,702,674.56 58,621,311.38 其他说明: 注:其他项目主要系预付的一年以内的广告点位租赁款。 1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92,776,000.00 34,260,000.00 58,516,000.00 86,776,000.00 29,600,000.00 57,176,000.00 按成本计量的 92,776,000.00 34,260,000.00 58,516,000.00 86,776,000.00 29,600,000.00 57,176,000.00 合计 92,776,000.00 34,260,000.00 58,516,000.00 86,776,000.00 29,600,000.00 57,176,000.00 (2)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被投资单 位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资 单位持股 比例 本期现金 红利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杭州磐景 智造文化 创意有限 6,000,000. 00 6,000,000. 00 7.69%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9 公司 四川云影 时代广告 传媒有限 公司 1,200,000. 00 1,200,000. 00 1,200,000. 00 1,200,000. 00 10.00% 中晟传媒 股份有限 公司 5,000,000. 00 5,000,000. 00 5,000,000. 00 5,000,000. 00 10.00% 新余市德 塔投资管 理中心 38,976,000 .00 38,976,000 .00 4,660,000. 00 4,660,000. 00 18.00% 西藏斯为 美股权投 资合伙企 业(有限 合伙) 18,200,000 .00 18,200,000 .00 18.00% 杭州树熊 网络有限 公司 23,400,000 .00 23,400,000 .00 23,400,000 .00 23,400,000 .00 13.00% 合计 86,776,000 .00 6,000,000. 00 92,776,000 .00 29,600,000 .00 4,660,000. 00 34,260,000 .00 -- (3)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单位: 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合计 期初已计提减值余额 29,600,000.00 29,600,000.00 本期计提 4,660,000.00 4,660,000.00 期末已计提减值余额 34,260,000.00 34,260,000.00 (4)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单位: 元 可供出售权益工 具项目 投资成本 期末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相对于 成本的下跌幅度 持续下跌时间 (个月) 已计提减值金额 未计提减值原因 其他说明 12、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0 被投资单 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 确认的投 资损益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 变动 宣告发放 现金股利 或利润 计提减值 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无锡橙果 传媒有限 公司(以 下简称" 无锡橙果 ") 10,271,52 2.03 362,961.0 9 10,634,48 3.10 湖南蓝海 购企业策 划有限公 司 97,834,16 5.97 14,455,65 0.10 11,019,48 2.14 112,289,8 16.07 11,019,48 2.14 长沙先导 银象文化 传媒有限 公司 3,191,695 .26 -238,574. 71 2,953,120 .55 杭州磐景 智造文化 创意有限 公司 11,387,47 6.39 5,591,603 .86 -204,268. 68 5,591,603 .85 0.00 ARTIXIU M DISPLAY LIMITED (以下简 称"安泰 生") 41,467,70 0.00 41,467,70 0.00 41,467,70 0.00 小计 164,152,5 59.65 5,591,603 .86 14,375,76 7.80 167,345,1 19.72 52,487,18 2.14 合计 164,152,5 59.65 5,591,603 .86 14,375,76 7.80 11,019,48 2.14 5,591,603 .85 167,345,1 19.72 52,487,18 2.14 其他说明 注:2019年3月26日,本公司将持有蓝海购的全部股权以10,208万元的对价进行转让,该 转让价格低于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长期股权投资已存在减值,基于该期后事项,本 公司对2018年12月31日所持有的蓝海购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11,019,482.14元资 产减值准备。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1 13、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64,745,517.63 264,745,517.63 2.本期增加金额 150,179,618.35 150,179,618.35 (1)外购 12,886,928.57 12,886,928.57 (2)存货\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转入 137,292,689.78 137,292,689.78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414,925,135.98 414,925,135.98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 销 1.期初余额 2,647,455.17 2,647,455.17 2.本期增加金额 13,600,236.97 13,600,236.97 (1)计提或摊销 9,791,588.31 9,791,588.31 (2)其他增加 3,808,648.66 3,808,648.66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16,247,692.14 16,247,692.1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2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398,677,443.84 398,677,443.84 2.期初账面价值 262,098,062.46 262,098,062.46 14、固定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 579,100,495.98 712,277,866.42 合计 579,100,495.98 712,277,866.42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 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办公设备 仪器设备 租赁设备 广告牌 其他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 值: 1.期初余 额 565,907,869 .31 120,767,267 .43 27,216,479. 28 27,910,616. 61 9,927,461.2 0 9,042,522.8 4 168,339,530 .96 11,511,893. 78 940,623,641 .41 2.本期增 加金额 8,912,603.9 4 40,305,333. 42 7,279,007.7 0 3,662,262.5 2 269,846.75 7,623,043.3 9 5,054,317.0 0 73,106,414. 72 (1)购 置 8,912,603.9 4 37,755,670. 86 7,279,007.7 0 3,662,262.5 2 269,846.75 1,118,636.8 7 5,054,317.0 0 64,052,345. 64 (2)在 建工程转入 2,549,662.5 6 6,504,406.5 2 9,054,069.0 8 (3)企 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 少金额 138,182,071 .73 9,848,069.0 0 3,559,379.0 3 1,470,619.1 9 224,115.02 16,569,078. 84 1,576,743.4 9 171,430,076 .30 (1)处 置或报废 889,381.95 9,848,069.0 0 3,559,379.0 3 1,411,189.4 2 224,115.02 16,569,078. 84 1,345,525.5 1 33,846,738. 77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3 (2) 转入投资性 房地产 137,292,689 .78 137,292,689 .78 (3) 企业合并减 少 59,429.77 231,217.98 290,647.75 4.期末余 额 436,638,401 .52 151,224,531 .85 30,936,107. 95 30,102,259. 94 9,973,192.9 3 9,042,522.8 4 159,393,495 .51 14,989,467. 29 842,299,979 .83 二、累计折 旧 1.期初余 额 27,806,350. 80 56,437,399. 22 15,646,073. 54 18,308,191. 32 4,072,755.4 9 8,195,365.5 3 93,646,633. 20 4,003,005.8 9 228,115,774 .99 2.本期增 加金额 17,697,477. 85 12,675,755. 53 3,391,141.3 0 3,029,189.3 7 1,327,947.4 9 19,035,398. 80 2,681,312.7 1 59,838,223. 05 (1)计 提 17,697,477. 85 12,675,755. 53 3,391,141.3 0 3,029,189.3 7 1,327,947.4 9 19,035,398. 80 2,681,312.7 1 59,838,223. 05 3.本期减 少金额 4,198,122.1 2 7,628,599.4 5 2,416,997.6 8 1,077,169.8 5 258,422.89 8,920,670.0 2 484,532.18 24,984,514. 19 (1)处 置或报废 389,473.46 7,628,599.4 5 2,416,997.6 8 1,053,093.9 4 258,422.89 8,920,670.0 2 303,647.05 20,970,904. 49 (2) 转入投资性 房地产 3,808,648.6 6 3,808,648.6 6 (3) 企业合并减 少 24,075.91 180,885.13 204,961.04 4.期末余 额 41,305,706. 53 61,484,555. 30 16,620,217. 16 20,260,210. 84 5,142,280.0 9 8,195,365.5 3 103,761,361 .98 6,199,786.4 2 262,969,483 .85 三、减值准 备 1.期初余 额 230,000.00 230,000.00 2.本期增 加金额 (1)计 提 3.本期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4 少金额 (1)处 置或报废 4.期末余 额 230,000.00 230,000.00 四、账面价 值 1.期末账 面价值 395,332,694 .99 89,739,976. 55 14,315,890. 79 9,842,049.1 0 4,830,912.8 4 847,157.31 55,402,133. 53 8,789,680.8 7 579,100,495 .98 2.期初账 面价值 538,101,518 .51 64,329,868. 21 11,570,405. 74 9,602,425.2 9 5,854,705.7 1 847,157.31 74,462,897. 76 7,508,887.8 9 712,277,866 .42 15、在建工程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 4,046,740.88 11,279,232.42 工程物资 511,158.50 26,420.00 合计 4,557,899.38 11,305,652.42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装修等零星工程 964,073.31 964,073.31 742,152.49 742,152.49 合作经营广告屏 工程 3,015,274.13 140,854.70 2,874,419.43 2,293,772.64 140,854.70 2,152,917.94 其他 208,248.14 208,248.14 8,384,161.99 8,384,161.99 合计 4,187,595.58 140,854.70 4,046,740.88 11,420,087.12 140,854.70 11,279,232.42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名 称 预算数 期初余 额 本期增 加金额 本期转 入固定 资产金 额 本期其 他减少 金额 期末余 额 工程累 计投入 占预算 比例 工程进 度 利息资 本化累 计金额 其中:本 期利息 资本化 金额 本期利 息资本 化率 资金来 源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5 装修等 零星工 程 742,152. 49 407,767. 00 185,846. 18 964,073. 31 合作经 营广告 屏工程 2,326,78 2.35 15,833,6 19.69 5,494,65 8.57 9,650,46 9.34 3,015,27 4.13 其他 8,351,15 2.28 12,650,1 19.89 3,559,41 0.51 1,444,47 2.90 208,248. 14 合计 11,420,0 87.12 28,891,5 06.58 9,054,06 9.08 11,280,7 88.42 4,187,59 5.58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计提原因 其他说明 (4)工程物资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三面翻 511,158.50 511,158.50 26,420.00 26,420.00 合计 511,158.50 511,158.50 26,420.00 26,420.00 其他说明: 1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从事互联网游戏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 单位: 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商标权 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2,195,000.00 33,729,966.35 167,000.00 9,571,117.95 55,663,084.30 2.本期增加 金额 232,140.90 232,140.90 (1)购置 232,140.90 232,140.9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6 (2)内部 研发 (3)企业 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12,195,000.00 33,729,966.35 167,000.00 9,803,258.85 55,895,225.20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2,165,663.82 16,768,284.91 167,000.00 7,128,457.26 26,229,405.99 2.本期增加 金额 252,310.36 3,870,555.75 1,159,073.58 5,281,939.69 (1)计提 252,310.36 3,870,555.75 1,159,073.58 5,281,939.69 3.本期减少 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2,417,974.18 20,638,840.68 167,000.00 8,287,530.82 31,511,345.6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524,510.37 524,510.37 2.本期增加 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 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524,510.37 524,510.37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 价值 9,777,025.82 12,566,615.30 1,515,728.03 23,859,369.15 2.期初账面 10,029,336.18 16,437,171.07 2,442,660.69 28,909,167.94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7 价值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17、开发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1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 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香港联建 1,306,504.03 1,306,504.03 分时传媒 710,566,278.56 710,566,278.56 友拓公关 401,946,631.92 401,946,631.92 易事达 352,737,761.63 352,737,761.63 力玛网络 813,123,310.50 813,123,310.50 华瀚文化 327,914,468.01 327,914,468.01 远洋传媒 260,582,426.98 260,582,426.98 励唐营销 412,402,818.14 147,372,284.81 265,030,533.33 丰德博信 83,086,463.65 83,086,463.65 西藏泊视 111,873,072.42 111,873,072.42 西安绿一 227,272,672.85 227,272,672.85 上海成光 162,227,112.28 162,227,112.28 精准分众 234,391,461.27 234,391,461.27 爱普新媒 538,832,322.36 538,832,322.36 合计 4,638,263,304.60 147,372,284.81 4,490,891,019.79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8 项 香港联建 1,306,504.03 1,306,504.03 分时传媒 267,252,743.93 443,313,534.63 710,566,278.56 友拓公关 145,339,564.86 145,339,564.86 易事达 111,552,637.16 111,552,637.16 力玛网络 180,533,703.67 452,012,057.85 632,545,761.52 华瀚文化 66,137,271.38 243,381,777.40 309,519,048.78 远洋传媒 109,492,091.21 151,090,335.77 260,582,426.98 励唐营销 134,376,346.08 278,026,472.06 147,372,284.81 265,030,533.33 丰德博信 西藏泊视 46,888,290.95 46,888,290.95 西安绿一 164,023,541.13 164,023,541.13 上海成光 135,153,306.63 135,153,306.63 精准分众 36,268,124.37 153,252,375.32 189,520,499.69 爱普新媒 408,132,963.82 408,132,963.82 合计 795,366,784.67 2,732,166,857.59 147,372,284.81 3,380,161,357.45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本年度,本集团评估了商誉的可收回金额,并确定与各个资产组相关的商誉发生了减值,金 额为人民币2,732,166,857.59元。资产组发生减值的主要因素是预计未来业绩下滑。2018年12 月31日,各个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及相关减值准备如下: 项目 成本 减值准备 净额 香港联建 1,306,504.03 1,306,504.03 - 分时传媒 710,566,278.56 710,566,278.56 - 友拓公关 401,946,631.92 145,339,564.86 256,607,067.06 易事达 352,737,761.63 111,552,637.16 241,185,124.47 力玛网络 813,123,310.50 632,545,761.52 180,577,548.98 华瀚文化 327,914,468.01 309,519,048.78 18,395,419.23 远洋传媒 260,582,426.98 260,582,426.98 - 励唐营销 265,030,533.33 265,030,533.33 - 丰德博信 83,086,463.65 - 83,086,463.65 西藏泊视 111,873,072.42 46,888,290.95 64,984,781.47 西安绿一 227,272,672.85 164,023,541.13 63,249,131.72 上海成光 162,227,112.28 135,153,306.63 27,073,805.65 精准分众 234,391,461.27 189,520,499.69 44,870,961.58 爱普新媒 538,832,322.36 408,132,963.82 130,699,358.54 合计 4,490,891,019.79 3,380,161,357.45 1,110,729,662.34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9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 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计算上述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的关键假设及其依据如下: 香港联建 香港联建的商誉已于2012年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分时传媒 分时传媒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并经第三方评估机构深圳市 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简称“深圳鹏信”)的评估确定。未来现金流量基于 管理层批准的2019年至2023年的财务预算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使用的关键假 设为:基于该资产组过去的业绩和对市场发展的预期估计预计的收入增长率(2019年至2023年 的复合增长率:1.94%,2023年以后:0.00%)以及税前折现率(16.47%)。对于分时传媒,管理 层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对商誉金额计提减值准备443,313,534.63元。 友拓公关 友拓公关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并经第三方评估机构深圳鹏 信的评估确定。未来现金流量基于管理层批准的2019年至2023年的财务预算确定。在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使用的关键假设为:基于该资产组过去的业绩和对市场发展的预期估计 预计的收入增长率(2019年至2023年的复合增长率:2.79%,2023年以后:0.00%)以及税前折 现率(15.34%)。对于友拓公关,管理层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对商誉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145,339,564.86元。 易事达 易事达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并经第三方评估机构深圳鹏信 的评估确定。未来现金流量基于管理层批准的2019年至2023年的财务预算确定。在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时使用的关键假设为:基于该资产组过去的业绩和对市场发展的预期估计预 计的收入增长率(2019年至2023年的复合增长率:3.58%,2023年以后:0.00%)以及税前折现 率(16.87%)。对于易事达,管理层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对商誉金额计提减值准备111,552,637.16 元。 力玛网络 力玛网络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并经第三方评估机构深圳鹏 信的评估确定。未来现金流量基于管理层批准的2019年至2023年的财务预算确定。在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使用的关键假设为:基于该资产组过去的业绩和对市场发展的预期估计 预计的收入增长率(2019年至2023年的复合增长率:5.85%,2023年以后:0.00%)以及折现率 (16.87%)。对于力玛网络,管理层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对商誉金额计提减值准备452,012,057.85 元。 华瀚文化 华瀚文化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并经第三方评估机构深圳鹏 信的评估确定。未来现金流量基于管理层批准的2019年至2023年的财务预算确定。在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使用的关键假设为:基于该资产组过去的业绩和对市场发展的预期估计 预计的收入增长率(2019年至2023年的复合增长率:-0.09%,2023年以后:0.00%)以及税前折 现率(14.81%)。对于华瀚文化,管理层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对商誉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243,381,777.40元。 远洋传媒 远洋传媒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并经第三方评估机构深圳鹏 信的评估确定。未来现金流量基于管理层批准的2019年至2023年的财务预算确定。在预计未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0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使用的关键假设为:基于该资产组过去的业绩和对市场发展的预期估计 预计的收入增长率(2019年至2023年的复合增长率:1.18%,2023年以后:0.00%)以及税前折 现率(16.47%)。对于远洋传媒,管理层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对商誉金额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励唐营销 励唐营销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并经第三方评估机构深圳鹏 信的评估确定。未来现金流量基于管理层批准的2019年至2023年的财务预算确定。在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使用的关键假设为:基于该资产组过去的业绩和对市场发展的预期估计 预计的收入增长率(2019年至2023年的复合增长率:-0.45%,2023年以后:0.00%)以及税前折 现率(16.47%)。对于励唐营销,管理层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对商誉金额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丰德博信 丰德博信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并经第三方评估机构深圳鹏 信的评估确定。未来现金流量基于管理层批准的2019年至2023年的财务预算确定。在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使用的关键假设为:基于该资产组过去的业绩和对市场发展的预期估计 预计的收入增长率(2019年至2023年的复合增长率:2.66%,2023年以后:0.00%)以及税前折 现率(16.47%)。对于丰德博信,管理层认为上述假设发生的任何合理变化均不会导致丰德博 信的账面价值合计超过其可收回金额。 西藏泊视 西藏泊视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并经第三方评估机构深圳鹏 信的评估确定。未来现金流量基于管理层批准的2019年至2023年的财务预算确定。在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使用的关键假设为:基于该资产组过去的业绩和对市场发展的预期估计 预计的收入增长率(2019年至2023年的复合增长率:2.38%,2023年以后:0.00%)以及税前折 现率(16.47%)。对于西藏泊视,管理层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对商誉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46,888,290.95元。 西安绿一 西安绿一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并经第三方评估机构深圳鹏 信的评估确定。未来现金流量基于管理层批准的2019年至2023年的财务预算确定。在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使用的关键假设为:基于该资产组过去的业绩和对市场发展的预期估计 预计的收入增长率(2019年至2023年的复合增长率:1.29%,2023年以后:0.00%)以及税前折 现率(15.99%)。对于西安绿一,管理层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对商誉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164,023,541.13元。 上海成光 上海成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并经第三方评估机构深圳鹏 信的评估确定。未来现金流量基于管理层批准的2019年至2023年的财务预算确定。在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使用的关键假设为:基于该资产组过去的业绩和对市场发展的预期估计 预计的收入增长率(2019年至2023年的复合增长率:1.59%,2023年以后:0.00%)以及税前折 现率(15.80%)。对于上海成光,管理层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对商誉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135,153,306.63元。 精准分众 精准分众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并经第三方评估机构深圳鹏 信的评估确定。未来现金流量基于管理层批准的2019年至2023年的财务预算确定。在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使用的关键假设为:基于该资产组过去的业绩和对市场发展的预期估计 预计的收入增长率(2019年至2023年的复合增长率:4.74%,2023年以后:0.00%)以及税前折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1 现率(15.80%)。对于精准分众,管理层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对商誉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153,252,375.32元。 爱普新媒 爱普新媒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并经第三方评估机构深圳鹏信的评 估确定。未来现金流量基于管理层批准的2019年至2023年的财务预算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时使用的关键假设为:基于该资产组过去的业绩和对市场发展的预期估计预计的 收入增长率(2019年至2023年的复合增长率:4.58%,2023年以后:0.00%)以及税前折现率 (15.13%)。对于爱普新媒,层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对商誉金额计提减值准备408,132,963.82元。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其他说明 1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装修费 25,210,010.68 11,777,928.05 10,986,232.60 26,001,706.13 合作经营广告屏 24,511,227.28 5,761,728.29 7,384,221.27 1,396,136.16 21,492,598.14 场地经营权 24,230,303.42 4,725,093.95 9,252,432.00 19,702,965.37 法律顾问费 234,780.38 234,780.38 其他 6,761,837.75 5,490,611.39 5,814,207.89 6,438,241.25 合计 80,948,159.51 27,755,361.68 33,671,874.14 1,396,136.16 73,635,510.89 其他说明 注:其他减少主要系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联动合作经营广告屏拆除,减少金额 1,396,136.16元。 2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253,210,072.57 47,813,508.06 258,817,234.70 51,992,528.69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10,432,405.02 2,488,343.42 20,036,342.55 4,483,169.50 可抵扣亏损 8,028,543.27 2,007,135.82 递延收益 6,120,660.31 948,799.05 18,641,740.73 2,834,111.11 股权激励成本 4,601,842.78 952,056.97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2 其他 2,410,209.22 252,018.55 合计 280,201,890.39 53,509,804.90 302,097,160.76 60,261,866.27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 产评估增值 12,831,272.80 3,207,818.20 26,060,871.56 5,048,952.11 合计 12,831,272.80 3,207,818.20 26,060,871.56 5,048,952.11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期末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期末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期初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53,509,804.90 60,261,866.27 递延所得税负债 3,207,818.20 5,048,952.11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5,906,774.69 可抵扣亏损 105,428,861.30 37,084,747.49 递延收益 8,559,200.00 2,353,640.75 资产减值准备 2,259,739,423.93 947,682.08 合计 2,373,727,485.23 46,292,845.01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18 年 6,707,432.61 7,642,240.82 2019 年 7,237,908.38 2,674,391.53 2020 年 16,394,951.62 2021 年 322,440.61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3 2022 年 2023 年 91,155,199.19 合计 105,100,540.18 27,034,024.58 -- 其他说明: 2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付长期资产采购款 33,853,218.82 33,925,957.27 合计 33,853,218.82 33,925,957.27 其他说明: 2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395,000,000.00 抵押借款 841,819,090.66 240,000,000.00 保证借款 175,000,000.00 信用借款 1,369,409,000.00 借款(注 1) 26,422,500.00 290,000,000.00 合计 1,438,241,590.66 1,899,409,0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期末借款(注1)实际为集团内部间开具的票据,期末票据未到期已贴现而形成的借款, 已贴现票据明细如下: 票据号 贴现银行 贴现日 汇票金额 贴现金额 贴现息 744101KL18000046 浦发银行泰然支行 2018-12-19 27,000,000.00 26,377,500.00 622,500.00 合计 -- -- 27,000,000.00 26,377,500.00 622,500.00 23、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票据 46,536,617.68 284,504,306.73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4 应付账款 466,599,334.94 474,872,143.99 合计 513,135,952.62 759,376,450.72 (1)应付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46,536,617.68 284,504,306.73 合计 46,536,617.68 284,504,306.73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 0.00 元。 (2)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以下同) 412,449,105.70 435,986,250.72 1-2 年 29,195,145.33 21,706,684.74 2-3 年 10,499,668.68 4,886,241.62 3 年以上 14,455,415.23 12,292,966.91 合计 466,599,334.94 474,872,143.99 24、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以下同) 217,542,127.23 208,852,744.55 1-2 年 10,095,887.65 24,148,295.19 2-3 年 2,417,560.89 2,273,818.70 3 年以上 5,098,613.86 4,383,055.91 合计 235,154,189.63 239,657,914.35 25、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5 一、短期薪酬 50,087,751.79 460,271,227.25 452,454,562.76 57,904,416.28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存计划 917,241.17 28,268,185.62 28,151,650.46 1,033,776.33 三、辞退福利 104,112.64 2,221,526.63 1,954,959.27 370,680.00 合计 51,109,105.60 490,760,939.50 482,561,172.49 59,308,872.61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 47,829,102.65 418,806,999.27 410,134,015.74 56,502,086.18 2、职工福利费 346,829.40 17,868,094.66 18,146,932.06 67,992.00 3、社会保险费 561,357.17 12,771,869.95 12,706,576.76 626,650.36 其中:医疗保险费 441,095.93 11,307,631.46 11,187,796.17 560,931.22 工伤保险费 21,212.73 524,083.55 522,013.48 23,282.80 生育保险费 99,048.51 940,154.94 996,767.11 42,436.34 4、住房公积金 59,353.00 9,735,073.23 9,747,816.23 46,610.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 1,291,109.57 1,089,190.14 1,719,221.97 661,077.74 合计 50,087,751.79 460,271,227.25 452,454,562.76 57,904,416.28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875,594.26 27,342,599.59 27,232,123.04 986,070.81 2、失业保险费 41,646.91 925,586.03 919,527.42 47,705.52 合计 917,241.17 28,268,185.62 28,151,650.46 1,033,776.33 其他说明: 26、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26,384,683.28 27,890,582.87 企业所得税 28,147,469.77 39,688,298.3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6 个人所得税 3,818,621.90 4,566,939.80 城市维护建设税 2,048,671.68 2,274,473.32 教育费附加 1,469,062.41 1,153,721.80 房产税 645,924.78 65,275.66 文化事业建设费 7,934,712.00 7,663,900.61 其他 383,735.21 572,598.29 合计 70,832,881.03 83,875,790.65 其他说明: 27、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3,005,812.44 1,493,809.79 其他应付款 313,041,009.13 363,932,792.31 合计 316,046,821.57 365,426,602.10 (1)应付利息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3,005,812.44 1,493,809.79 合计 3,005,812.44 1,493,809.79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逾期金额 逾期原因 其他说明: (2)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保证金 20,379,520.20 8,837,278.53 往来款及其他 162,678,846.61 220,695,513.78 股权转让款 129,982,642.32 134,400,000.00 合计 313,041,009.13 363,932,792.31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7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郎森 54,600,000.00 未支付股权转让款 姚畅 40,400,000.00 未支付股权转让款 宋杰 29,400,000.00 未支付股权转让款 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7,708,625.47 未协商一致 樟树市佰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6,406,000.00 未支付股权转让款 新余市德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1,000,000.00 未支付股权转让款 成都金宝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9,056,603.78 未协商一致 合计 218,571,229.25 -- 其他说明 28、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额 654,642.40 872,474.91 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背书 1,692,382.25 合计 2,347,024.65 872,474.91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 元 债券名称 面值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金额 期初余额 本期发行 按面值计 提利息 溢折价摊 销 本期偿还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29、递延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18,641,740.75 1,565,712.00 4,881,209.12 15,326,243.63 与资产相关 未实现的商品销售 毛利 202,111.91 202,111.91 合计 18,843,852.66 1,565,712.00 5,083,321.03 15,326,243.63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元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 本期计入营 本期计入其 本期冲减成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8 助金额 业外收入金 额 他收益金额 本费用金额 与收益相关 其他说明: 30、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613,508,411.00 -12,907,274.00 -12,907,274.00 600,601,137.00 其他说明: (1)2018年1月19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褚伟晋先生因已 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18万份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2018年3月8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原激励因个人 发展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16万份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 (3)2018年3月26日,本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的原计划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股份 12,387,274股。 (4)2018年5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原激励对象 因个人发展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18万份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 31、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3,956,643,455.14 234,670,313.57 3,721,973,141.57 其他资本公积 20,636,074.17 1,387,592.79 9,952,086.47 12,071,580.49 合计 3,977,279,529.31 1,387,592.79 244,622,400.04 3,734,044,722.06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本年资本溢价减少234,670,313.57元,其中: ①本年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2万股,减少资本溢价707.2万元,详见。 ②本年注销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中原计划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股份12,387,274股,减 少资本溢价227,598,313.57元。 (2)本年其他资本公积增加1,387,592.79元,系本公司孙公司上海成光向其原股东樟树市润 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樟树市佰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取得借款,其原股东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9 豁免了上海成光本年应支付的利息。 (3)本年其他资本公积减少9,952,086.47元,系本年股权激励未达到业绩条件,冲减对应已 累计确认的其他资本公积。 32、库存股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权激励而收购的本公司 股份 247,481,113.11 247,481,113.11 合计 247,481,113.11 247,481,113.11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2018年度本公司因实行股权激励而回购本公司股份52万股,占本公司期初已发 行股份的总比例为0.08%,回购股份对应冲减资本公积707.2万元,合计减少库存股759.2万元。 (2)2018年度本公司注销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的原计划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 股份12,387,274股,减少库存股239,889,113.11元。 33、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 税前发生 额 减:前期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 当期转入损益 减:所得税 费用 税后归属 于母公司 税后归属 于少数股 东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61,996.08 -987,939.43 -987,939.43 15,924.64 -925,943. 35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1,996.08 -987,939.43 -987,939.43 15,924.64 -925,943. 35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61,996.08 -987,939.43 -987,939.43 15,924.64 -925,943. 35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34、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07,919,232.24 107,919,232.24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0 合计 107,919,232.24 107,919,232.24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 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 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 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35、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449,924,208.70 737,680,183.93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221,202,268.90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449,924,208.70 516,477,915.03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888,173,129.90 104,285,770.9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8,101,795.03 应付普通股股利 122,737,682.20 期末未分配利润 -2,438,248,921.20 449,924,208.70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6、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4,034,206,525.47 2,938,462,362.26 3,936,819,511.97 2,698,135,533.32 其他业务 19,166,857.72 14,297,389.20 15,546,931.22 11,012,052.20 合计 4,053,373,383.19 2,952,759,751.46 3,952,366,443.19 2,709,147,585.52 37、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1 城市维护建设税 6,712,885.30 7,481,689.41 教育费附加 5,265,583.32 4,989,009.22 文化事业建设费 9,578,186.09 8,411,577.96 其他 3,544,865.31 6,991,806.97 合计 25,101,520.02 27,874,083.56 其他说明: 38、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220,534,288.06 185,836,297.49 差旅、招待及交通费 37,835,521.38 37,686,414.17 服务费 22,165,868.22 20,342,379.41 广告及业务推广费 25,039,201.13 18,690,669.30 安装及运输费 27,292,652.73 21,820,283.06 其他 32,894,932.95 13,676,732.75 办公及租金费用 12,923,937.66 13,629,056.40 折旧与摊销 969,546.41 1,004,660.06 合计 379,655,948.54 312,686,492.64 其他说明: 39、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26,677,693.84 79,279,091.98 办公及租金费用 41,679,763.67 25,564,037.39 折旧与摊销 37,350,836.39 21,462,580.08 其他 31,476,327.49 30,934,921.80 财务律师顾问及诉讼费 13,361,438.76 14,536,225.44 服务费 12,539,616.00 4,001,783.50 差旅费 12,226,474.94 13,545,823.20 董事监事津贴 652,500.00 1,972,503.71 股份支付 -9,952,086.47 12,903,398.64 合计 266,012,564.62 204,200,365.74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2 其他说明: 40、研发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85,402,203.44 66,903,906.72 工程安装费、维修费、技术开发费等 6,848,564.19 8,346,772.32 物料消耗费 12,197,323.31 9,047,106.54 其他 9,620,275.34 6,582,880.96 折旧及摊销 6,391,111.15 7,513,990.40 办公费、房屋租赁费 5,304,728.32 4,388,125.04 差旅费、招待费 4,747,924.97 3,453,699.70 咨询服务费 3,127,744.07 3,506,121.18 合计 133,639,874.79 109,742,602.86 其他说明: 41、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101,486,703.65 41,234,423.73 减:利息收入 4,443,944.03 3,027,505.96 汇兑损失 38,876,613.15 8,534,206.85 减:汇兑收益 42,975,946.71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1,389,148.80 3,229,346.50 合计 94,332,574.86 49,970,471.12 其他说明: 4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300,514,825.41 122,417,084.67 二、存货跌价损失 8,673,090.33 14,364,536.56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4,660,000.00 25,900,000.00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11,019,482.13 41,467,700.0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3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189,800.28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140,854.70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524,510.37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2,732,166,857.59 558,200,713.90 合计 3,057,034,255.46 764,205,200.48 其他说明: 注1:坏账损失计提类别,其中业绩补偿款坏账损失122,177,412.64元,个别认定单项计 提的坏账损失96,402,890.48元,账龄计提的坏账损失81,934,522.29 元。 43、其他收益 单位: 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财 政奖励 5,509,000.00 产业引导资金户专户专项奖励资金 4,438,191.31 返还企业发展金 3,764,611.93 税收返还 3,209,099.02 8,412,383.07 2017 年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第 二批资助企业 2,537,000.00 2,879,000.00 可弯曲可折叠 LED 显示屏关键技术研发 项目 1,850,000.00 高新补助 1,269,300.00 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 1,236,320.00 446,367.00 深圳智能高清数字文化传媒展示技术工 程实验室项目 1,040,000.00 科委研发资助 808,000.00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2017 年度优秀新兴业 态文化创意企业和文化出口 10 强企业补 贴 800,000.00 深圳市经贸和信息委提升企业竞争力专 项资金 742,000.00 触控微间距 LED 显示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660,000.00 文化产业四上企业补助 648,600.00 市经贸信委 2017 年产业转型升级企业品 牌提升资助 600,000.00 文体旅游新兴业态补贴 500,000.0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4 户外 LED 透明显示关键技术研究 3,100,000.00 微间距 LED 显示模块化关键技术研发 2,370,833.33 触控微间距 LED 显示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2,365,000.00 文化创意出口十强补贴 1,400,000.00 深圳智能高清数字文化传媒展示技术工 程实验室项目 1,040,000.00 科技局高新培育入库奖励 881,300.00 国高认定通过奖励 800,000.00 市文体旅游局"2016 年度文创产业资助 (出口十强) 700,000.00 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 业引导资金户返企业发展金 682,693.87 与移动终端设备同步显示的 LED 显示屏 关键技术研发 553,097.35 基于任意弧形调节的全彩小间距 LED 显 示屏项目 521,428.57 模块化智能高清项目 516,666.67 收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2017 年品牌 资助奖励" 500,000.00 政府扶持基金 500,000.00 其他 4,612,663.52 5,504,223.20 合计 34,224,785.78 33,172,993.06 44、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4,375,767.80 9,484,859.65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8,158,317.99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56,362.93 其他投资收益 1,658,261.01 合计 22,590,448.72 11,143,120.66 其他说明: 45、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 元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5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资产处置收益 466,589.76 -2,160,594.76 合计 466,589.76 -2,160,594.76 46、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政府补助 2,247,332.24 业绩补偿款 68,173,153.90 344,505,219.27 68,173,153.90 其他 4,060,117.26 3,979,033.98 4,060,117.26 违约金收入 862,949.19 862,949.19 无需支付款项 329,528.72 329,528.72 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合计 108,127.48 108,127.48 其中:固定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108,127.48 108,127.48 合计 73,533,876.55 350,731,585.4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助项目 发放主体 发放原因 性质类型 补贴是否影 响当年盈亏 是否特殊补 贴 本期发生金 额 上期发生金 额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个税返还 补助 因承担国家 为保障某种 公用事业或 社会必要产 品供应或价 格控制职能 而获得的补 助 是 否 110,358.03 与收益相关 企业扶持金 补助 因从事国家 鼓励和扶持 特定行业、产 业而获得的 补助(按国家 级政策规定 依法取得) 是 否 2,028,974.21 与收益相关 科技创业中 心孵化扶持 专项资金 补助 因研究开发、 技术更新及 改造等获得 是 否 8,000.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6 的补助 国家高新技 术企业倍增 计划款项 补助 因研究开发、 技术更新及 改造等获得 的补助 是 否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2,247,332.24 其他说明: 47、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7,205,435.35 17,879,189.54 7,205,435.35 其中: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7,205,435.35 17,879,189.54 7,205,435.35 业绩补偿权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 111,907,072.72 111,907,072.72 报废损失 2,388,223.09 2,388,223.09 违约金及其他 3,203,806.10 6,453,668.97 3,203,806.10 合计 124,704,537.26 24,332,858.51 124,704,537.26 其他说明: 注:其中股票业绩补偿款本年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营业外支出金额。 48、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32,877,463.48 80,162,290.39 递延所得税费用 5,274,318.40 -39,825,951.52 合计 38,151,781.88 40,336,338.87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2,849,051,943.01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427,357,791.45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7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02,187,908.04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5,742,720.56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50,798,245.02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508,091,650.34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69,656.49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 损的影响 24,941,767.93 税率调整导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166,426.45 其他 -10,627,544.30 所得税费用 38,151,781.88 其他说明 49、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详见附注七、33。。 50、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 4,443,944.03 3,027,505.96 政府补贴收入 21,866,328.58 29,964,733.75 往来款及其他 12,804,436.84 115,737,840.23 合计 39,114,709.45 148,730,079.94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销售费用 158,152,114.07 113,722,294.32 管理费用 111,708,009.57 107,103,711.16 研发费用 29,649,236.89 26,277,599.20 财务费用(手续费等日常支出) 1,389,148.80 2,941,376.00 营业外支出 5,592,029.19 3,136,086.83 往来款及其他 68,892,996.45 156,955,179.94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8 合计 375,383,534.97 410,136,247.4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现金业绩补偿款收回 47,531,514.22 合计 47,531,514.22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子公司处置日的现金余额 339,977.91 合计 339,977.91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保证金 132,514,205.29 资金拆借 372,000,000.00 合计 504,514,205.29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42,093,140.90 26,585,382.48 资金拆借 372,000,000.00 242,613,776.25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跨期支付股权 款 37,861,694.00 限制性股票回购 7,592,000.00 合计 559,546,834.90 269,199,158.73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9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2,887,203,724.89 102,757,548.34 加:资产减值准备 3,057,034,255.46 764,205,200.48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 物资产折旧 69,429,954.12 50,022,084.02 无形资产摊销 5,281,939.69 5,620,977.0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33,667,133.16 18,147,465.6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6,630,718.11 2,160,594.76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0.00 17,879,189.54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05,351,405.39 41,234,423.73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2,590,448.72 -11,143,120.6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6,752,061.37 -37,470,272.2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841,133.91 -1,972,829.05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90,638,242.85 -146,342,470.8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列) -20,804,082.39 -659,351,942.2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列) -280,792,019.78 157,282,779.47 其他 0.00 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554,300.46 303,029,627.9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动: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310,783,968.19 774,474,359.1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774,474,359.19 642,768,425.47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2,904,126.1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63,690,391.00 128,801,807.62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0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310,783,968.19 774,474,359.19 其中:库存现金 496,035.71 2,678,246.2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309,445,186.27 771,781,889.2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842,746.21 14,223.75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0,783,968.19 774,474,359.19 其他说明: 52、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5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 80,856,172.30 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银行承兑汇票、履 约保函、信用证等所存入的保证金、贷 款受限资金 货币资金-银行存款 1,759,049.98 司法冻结 应收账款 236,839,540.56 贷款质押 固定资产 351,131,291.58 贷款质押 投资性房地产 216,743,401.05 贷款质押 合计 887,329,455.47 -- 其他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363,960,215.64元,账面价值351,131,291.58元;投资 性房地产原值236,326,805.73元,账面价值216,743,401.04元,以上资产均为房屋及建筑物,为 公司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83,117,648.04元,账面价值236,839,540.56元,为 公司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18年12月31日,涉及上述抵押、质押担保的短期借款余额为 1,401,819,090.66元。 54、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 元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1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 -- 39,051,622.04 其中:美元 4,333,319.79 6.8632 29,740,440.38 欧元 1,161,835.28 7.8473 9,117,269.99 港币 227,515.74 0.8523 193,911.67 应收账款 -- -- 185,998,745.19 其中:美元 23,073,946.88 6.8632 158,361,112.24 欧元 503,031.30 7.8473 3,947,437.52 港币 26,972,783.14 0.8783 23,690,195.43 其他应收款 3,008,260.55 其中:美元 405,172.37 6.8632 2,780,779.01 欧元 6,812.48 7.8473 53,459.57 港元 198,135.00 0.8783 174,021.97 澳门币 87,204.00 0.8523 74,323.97 应付账款 15,903,261.70 其中:美元 2,045,904.62 6.8632 14,041,452.59 欧元 64,118.30 7.8473 503,155.54 港元 1,546,912.87 0.8783 1,358,653.57 其他应付款 其中:美元 6,018.69 6.8632 41,307.47 欧元 5,310.84 7.8473 41,675.75 港元 193,567.45 0.8783 170,010.29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 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 55、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56、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 元 种类 金额 列报项目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经济发展 有限公司财政奖励 5,509,000.00 其他收益 5,509,000.00 深圳智能高清数字文化传媒 展示技术工程实验室项目 4,680,000.00 递延收益 1,040,000.00 产业引导资金户专户专项奖 励资金 4,438,191.31 其他收益 4,438,191.31 可弯曲可折叠 LED 显示屏关 键技术研发项目 4,000,000.00 递延收益 1,850,000.00 返还企业发展金 3,764,611.93 其他收益 3,764,611.93 触控微间距 LED 显示技术的 研发与应用 3,300,000.00 递延收益 660,000.00 税收返还 3,209,099.01 其他收益 3,209,099.02 模块化大型 LED 显示屏生产 线智能化改造 3,160,000.00 递延收益 367,736.65 2017 年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 资助计划第二批资助企业 2,537,000.00 其他收益 2,537,000.00 市科委微间距 LED 显示模块 关键技术研发项目资助 1,700,000.00 递延收益 284,046.28 户外 LED 透明显示关键技术 研究 1,500,000.00 递延收益 300,000.00 高新补助 1,269,300.00 其他收益 1,269,300.00 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 1,236,320.00 其他收益 1,236,320.00 2018 年市经贸信委技改项目 第二批专项经费 880,000.00 递延收益 科委研发资助 808,000.00 其他收益 808,000.00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2017 年度 优秀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 和文化出口 10 强企业补贴 800,000.00 其他收益 800,000.00 深圳市经贸和信息委提升企 742,000.00 其他收益 742,000.0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3 业竞争力专项资金 文化产业四上企业补助 648,600.00 其他收益 648,600.00 市经贸信委 2017 年产业转型 升级企业品牌提升资助 600,000.00 其他收益 600,000.00 基于小尺寸大分辨率超高清 LED 显示屏的研发及产业化 500,000.00 递延收益 56,506.79 模块化智能高清 LED 舞台屏 的研发及产业化 500,000.00 递延收益 50,262.15 文体旅游新兴业态补贴 500,000.00 其他收益 500,000.00 其他小计 1 3,538,169.15 其他收益 3,392,283.08 其他小计 2 850,000.00 递延收益 161,828.57 合计 50,670,291.40 -- 34,224,785.78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7、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本公司之子公司喀什云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9月9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登记设 立,其财务报表于2018年9月开始纳入合并范围。 (2)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联建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3月9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依法登记设立, 其财务报表于2018年3月开始纳入合并范围。 (3)本公司之子公司南京榕成广告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10月25日取得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 通知书》,公司依法注销;其财务报表于2018年10月开始不纳入合并范围。 (4)本公司之子公司西藏朗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6月26日取得拉萨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 《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公司依法注销;其财务报表于2018年6月开始不纳入合并范围。 (5)2018年12月,本公司之子公司璞提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与邹涛、刘亚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璞提文化传播(上 海)有限公司及璞提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西藏璞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霍尔果斯璞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0% 股权转让给邹涛、刘亚斌(其中:邹涛占股99.99%,刘亚斌占股0.1%),于2018年12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其财务报表于 2018年12月开始不纳入合并范围。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处置日净资产 年初至处置日净利润 璞提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34,140,393.62 2,717,288.45 西藏璞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300,043.78 -2,957,243.84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4 霍尔果斯璞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9,261,486.90 -6,235,424.47 2、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惠州市健和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 惠州 LED 生产与销售 100.00% 设立 上海联创健和光 电有限公司 深圳 上海 光电产品研发与 销售 100.00% 设立 深圳市联建光电 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LED 显示应用产 品 100.00% 设立 Liantronics.LLC( 美国联建) 美国 美国 LED 销售与维修 100.00% 设立 联建光电(香港) 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 LED 销售与维修 80.00% 购买 深圳市联动文化 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文化产业投资 100.00% 设立 四川分时广告传 媒有限公司 北京 成都 广告业务 100.00% 购买 上海友拓公关顾 问有限公司 北京 上海 公关策划 100.00% 购买 深圳市易事达电 子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LED 生产与销售 100.00% 购买 上海励唐营销管 理有限公司 北京 上海 公关业务 100.00% 购买 北京远洋林格文 化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广告业务 100.00% 购买 山西华瀚文化传 播有限公司 太原 太原 广告业务 100.00% 购买 深圳市力玛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计算机软硬件及 网络产品的技术 开发 100.00% 购买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5 联建光电(澳门) 有限公司 澳门 澳门 LED 销售与维修 80.00% 设立 联动文化(北京) 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设计、制作、代 理、发布广告 100.00% 设立 深圳市精准分众 传媒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设计、制作、代 理、发布广告 100.00% 购买 上海成光广告有 限公司 上海 上海 设计、制作、代 理、发布广告 100.00% 购买 西安绿一传媒有 限公司 西安 西安 设计、制作、代 理、发布广告 100.00% 购买 北京爱普新媒体 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APP 业务广告 100.00% 购买 成都大禹伟业广 告有限公司 成都 成都 广告业务 100.00% 购买 湖北分时广告传 播有限公司 武汉 武汉 广告业务 100.00% 购买 西安分时广告有 限公司 西安 西安 广告业务 100.00% 购买 南京丰德博信户 外传媒有限公司 南京 南京 广告业务 100.00% 购买 西藏泊视文化传 播有限公司 成都 拉萨 广告业务 100.00% 购买 北京合众君达国 际品牌管理顾问 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公关策划 100.00% 购买 达孜友拓数字营 销有限公司 北京 西藏 公关策划 100.00% 购买 霍尔果斯友拓营 销顾问有限公司 北京 霍尔果斯 公关策划 100.00% 设立 EastarTheNetherl andsB.V. 荷兰 荷兰 LED 销售 100.00% 购买 拉萨励唐营销管 理有限公司 北京 拉萨 公关策划 100.00% 购买 励唐会智(北京) 会展服务有限公 司 北京 北京 公关策划 100.00% 购买 霍尔果斯星奕文 化传播有限公司 北京 霍尔果斯 公关策划 100.00% 设立 天津远洋林格文 北京 天津 广告业务 100.00% 购买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6 化传媒有限公司 西藏林格文化传 媒有限公司 北京 拉萨 广告业务 100.00% 购买 新疆联建远洋文 化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 新疆 广告业务 100.00% 设立 山西华瀚兄弟文 化传播有限公司 太原 太原 广告业务 100.00% 购买 新疆华瀚文化传 播有限公司 太原 新疆 广告业务 100.00% 设立 广东叁六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 广州 广州 计算机软硬件及 网络产品的技术 开发 100.00% 购买 红玛互动科技 (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计算机软硬件及 网络产品的技术 开发 51.00% 购买 深圳市深玛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计算机软硬件及 网络产品的技术 开发 100.00% 设立 深圳市腾玛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计算机软硬件及 网络产品的技术 开发 100.00% 设立 深圳市优友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设计、制作、代 理、发布广告 100.00% 购买 新疆联建绿一传 媒有限公司 西安 新疆 设计、制作、代 理、发布广告 100.00% 设立 霍尔果斯聚量网 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 霍尔果斯 APP 业务广告 100.00% 购买 西藏大禹伟业广 告有限公司 成都 拉萨 广告业务 100.00% 购买 南京博信通文化 传播有限公司 南京 南京 广告业务 100.00% 购买 南京坤驰广告有 限公司 南京 南京 广告业务 100.00% 购买 南京弘旭广告有 限公司 南京 南京 广告业务 100.00% 购买 西藏联建丰德户 外传媒有限公司 南京 拉萨 广告业务 100.00% 设立 新疆联建丰德户 外传媒有限公司 南京 新疆 广告业务 100.00% 设立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7 成都车众文化传 播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 成都 广告业务 100.00% 购买 四川零度广告有 限责任公司 成都 成都 广告业务 100.00% 购买 广州市神推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 广州 计算机软硬件及 网络产品的技术 开发 100.00% 设立 深圳市红玛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计算机软硬件及 网络产品的技术 开发 51.00% 设立 霍尔果斯商景文 化传播有限公司 成都 霍尔果斯 广告业务 100.00% 设立 成都车众视线文 化传播有限责任 公司 成都 成都 广告业务 100.00% 购买 成都思源礼业广 告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 成都 广告业务 100.00% 购买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损益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 派的股利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联建光电(香港)有限 公司 20.00% 1,000,046.36 0.00 846,580.06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子公司 名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 产 非流动 资产 资产合 计 流动负 债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 计 流动资 产 非流动 资产 资产合 计 流动负 债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 计 联建光 16,836,0 71,463.2 16,907,4 12,674,5 12,674,5 8,396,43 96,042.6 8,492,47 9,331,82 9,331,82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8 电(香 港)有限 公司 22.14 6 85.40 85.10 85.10 5.05 5 7.70 4.09 4.09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 额 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 额 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 联建光电(香 港)有限公司 30,867,812.3 3 5,000,231.80 1,832,773.65 -901,965.53 16,531,086.2 8 -154,693.58 -157,984.70 599,018.74 其他说明: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 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 营企业投资的会 计处理方法 直接 间接 湖南蓝海购企业 策划有限公司 长沙 长沙 房地产中介 25.88% 权益法 无锡橙果传媒有 限公司 苏州 无锡 投资业务 25.00% 权益法 长沙先导银象文 化传媒有限公司 长沙 长沙 广告业务 32.00% 权益法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 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 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蓝海购 无锡橙果 长沙先导 蓝海购 无锡橙果 长沙先导 流动资产 261,453,666.63 186,841,473.61 非流动资产 7,920,933.46 6,130,984.43 资产合计 269,374,600.09 192,972,458.04 流动负债 57,547,533.64 24,879,303.05 非流动负债 0.00 负债合计 37,547,650.99 24,879,303.05 少数股东权益 4,917,298.28 4,418,486.58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9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权益 206,909,768.17 163,674,668.41 按持股比例计算 的净资产份额 54,820,844.80 43,502,508.51 对联营企业权益 投资的账面价值 101,270,333.94 98,930,767.66 营业收入 150,812,686.63 136,421,829.76 净利润 55,856,453.25 51,666,221.27 综合收益总额 55,856,453.25 51,666,221.27 其他说明 (3)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3、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权投资、借款、 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 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 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 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 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 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 之内。 1、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合并报表的列报货币是人民币,本公司 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以非人民币结算包括美元、欧元、等币种之销售和采购。本公司密切关 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外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外汇风险。 (2)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利率风险指由于利率变动导致公司所承担的利率总额发生变动的风险。本公司有息负债 以短期、固定利率银行贷款为主,利率变动对公司存续银行贷款影响较少,但如利率上升将 增加公司未来融资压力,加重利息成本支出。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 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 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 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 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0 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 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 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 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 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表决权比例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无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虎军先生与熊瑾玉女士夫妇。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刘虎军先生与熊瑾玉女士夫妇。 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2、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四川云影时代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子公司成都大禹高管控股公司、子公司深圳联动参股公司 中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参股公司 西藏斯为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主要投资者个人实际控制的公司 新余市德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主要投资者个人实际控制的公司 杭州树熊网络有限公司 本公司参股公司 城市地标传媒(深圳)有限公司 子公司联动文化参股公司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1 成都金宝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主要投资者个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施加重大影响的 企业 新余奥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公司参股公司 新余市博尔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本公司参股公司 成都四季营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主要投资者个人实际控制的公司的参股公司 西安晶肤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本公司主要投资者陈波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刘婷 子公司力玛董事 刘学礼 本公司董事长刘虎军之父 万峰 孙公司联动文化执行董事、总经理 马伟晋 本公司董事 封良友 本公司股东何吉伦之姐夫 郎森 孙公司西藏泊视董事 姜学宁 孙公司西藏泊视法定代表人 沈亮 孙公司爱普董事 姚畅 孙公司南京丰德博信董事长 宋杰 孙公司西藏泊视高管 段武杰 子公司易事达董事长 上海铁歌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长刘虎军之兄刘大鹏控股公司 北京互乐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董事熊瑾玉之姊熊梓桐持股公司 深圳市尖岗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长刘虎军 100%控股公司 深圳市美图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长刘虎军间接控股公司 徐州德仁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孙公司南京丰德博信总经理姚畅控股公司 湖南易事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易事达董事控股公司 北京同励智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疑似本公司子公司董事长肖连启控制 上海尧佳会展服务中心 疑似本公司子公司董事长肖连启控制 李盛华 本公司董事长刘虎军之母亲 姚太平 本公司董事 李波 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成光董事长 李卫国 本公司之子公司远洋传媒董事 Artixium France SAS 联建有限之子公司 ARTIXIUM DISPLAY LIMITIED 的关联企 业 无锡橙果传媒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陕西高一生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与西安绿一总经理陈波合作设立企业 新疆思睿博创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西安绿一总经理陈波持股企业 太原市瀚创世纪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合伙) 华瀚文化股东申碧慧控股公司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2 新余市德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联建光电股东刘虎军控股公司 新余市力玛智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本公司董事马伟晋控股公司 新余市风光无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瀚文化股东申碧慧控股公司 霍尔果斯永联恒丰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公司法人为本公司员工 梓霖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 公司法人为本公司员工 北京华丽汇会展有限公司 公司法人为本公司员工 ARTIXIUM DISPLAY LIMITED 本公司持股 60% 郭秋平 本公司监事 何吉伦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 湖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熊瑾玉任董事 璞提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本公司本年处置其 100%股权 深圳市安泰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股 60%公司 ARTIXIUM DISPLAY LIMITED 之子公 司 深圳市新大兴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原董事秦敏聪之兄秦敏志持股 100% 斯为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份何吉伦持股 99% 王刚 本公司子公司易事达董事 王广彦 本公司财务总监 王小芳 本公司监事 肖连启 本公司原监事 新余市励唐会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励唐监事那彦君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熊瑾玉 本公司董事 何大恩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何吉伦之父 熊梓桐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熊瑾玉之姊 朱贤洲 本公司原董事 璞提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本公司本年度转让其 100%股权 西藏璞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公司本年度转让其 100%股权 霍尔果斯璞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公司本年度转让其 100%股权 陈波 本公司子公司西安绿一总经理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3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获批的交易额度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上期发生额 北京同励智汇文化 传播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22,641.51 上海尧佳会展服务 中心 采购商品 7,097,360.24 1,399,367.55 无锡橙果传媒有限 公司 服务费 898,470.14 四川云影时代广告 传媒有限公司 采购媒体 1,256,556.99 新疆思睿博创文化 传播有限公司 出租车灯箱广告 8,596,540.58 6,750,000.00 上海铁歌科技有限 公司 采购商品 4,094,104.41 杭州磐景智造文化 创意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641,025.64 霍尔果斯永联恒丰 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565,283.02 梓霖文化传播(北 京)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833,301.89 北京华丽汇会展有 限公司 采购商品 72,452.83 合计 20,442,607.20 12,884,497.60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Artixium France SAS 货款 10,643,222.28 323,554.68 成都四季营销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 广告款 275,156.00 陕西高一生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广告款 4,972,896.67 5,005,675.06 杭州磐景智造文化创意有限公 司 广告款 800,448.91 上海铁歌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原材料 3,393.16 万峰 销售房屋 660,000.00 合计 -- 17,355,117.02 5,329,229.74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4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 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 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深圳市易事达电子有限 公司 50,000,000.00 2017 年 07 月 14 日 2018 年 06 月 28 日 是 深圳市易事达电子有限 公司 70,000,000.00 2017 年 07 月 14 日 2018 年 06 月 28 日 是 合计 120,000,000.00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刘虎军、熊瑾玉、惠州 健和、深圳联动 150,000,000.00 2018 年 08 月 27 日 2019 年 08 月 26 日 否 刘虎军、熊瑾玉、惠州 健和、深圳联动 150,000,000.00 2018 年 06 月 26 日 2021 年 12 月 24 日 否 惠州健和、联动文化、 力玛网络、易事达、力 玛网络、惠州健和、易 事达 100,000,000.00 2018 年 08 月 30 日 2019 年 08 月 29 日 否 惠州健和、深圳联动 100,000,000.00 2017 年 08 月 15 日 2019 年 08 月 14 日 否 力玛网络、惠州健和、 易事达、深圳联动、熊 瑾玉、刘虎军 200,000,000.00 2018 年 06 月 20 日 2019 年 06 月 20 日 否 深圳联动、惠州健和、 刘虎军、熊瑾玉 100,000,000.00 2018 年 11 月 14 日 2021 年 11 月 11 日 否 惠州健和、深圳联动、 刘虎军、熊瑾玉 60,000,000.00 2018 年 04 月 17 日 2019 年 08 月 03 日 否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5 刘虎军;熊瑾玉 140,000,000.00 2018 年 01 月 05 日 2019 年 02 月 23 日 否 力玛网络、刘虎军、熊 瑾玉、易事达、惠州健 和、深圳联动、分时传 媒、友拓公关、西藏大 禹、深圳市精准传媒有 限公司 250,000,000.00 2018 年 07 月 18 日 2019 年 07 月 18 日 否 惠州健和、深圳联动、 熊瑾玉、刘虎军、精准 分众、李盛华 190,000,000.00 2018 年 05 月 16 日 2022 年 06 月 26 日 否 刘虎军、熊瑾玉、惠州 健和、深圳联动 80,000,000.00 2018 年 10 月 19 日 2019 年 10 月 17 日 否 惠州健和、深圳联动 2,200,000,000.00 2018 年 01 月 20 日 2019 年 01 月 20 日 否 惠州健和 100,000,000.00 2018 年 02 月 06 日 2020 年 05 月 07 日 否 深圳联动 100,000,000.00 2018 年 03 月 05 日 2020 年 05 月 07 日 否 刘虎军、熊瑾玉、惠州 健和、深圳联动、李波、 新余奥星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7,000,000.00 2018 年 10 月 31 日 2019 年 10 月 29 日 否 刘虎军 50,000,000.00 2018 年 08 月 24 日 2022 年 04 月 03 日 否 李波(质押担保) 30,000,000.00 2018 年 07 月 26 日 2019 年 10 月 29 日 否 新余奥星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质押担 保) 30,000,000.00 2018 年 07 月 26 日 2019 年 10 月 29 日 否 合计 4,057,000,000.00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ARTIXIUM DISPLAY LIMITED 4,181,683.49 488,801.65 4,181,683.49 244,400.83 应收账款 成都四季营销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 4,433.95 8,279,781.08 161,072.84 应收账款 城市地标传媒(深 50,538.68 50,538.68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6 圳)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 四川云影时代广告 传媒有限公司 721,023.65 64,172.22 应收账款 无锡橙果传媒有限 公司 113,762.13 应收账款 梓霖文化传播(北 京)有限公司 135,860.80 40,758.24 135,860.80 2,717.22 应收账款 Artixium France SAS 512,379.06 25,618.95 应收账款 新疆思睿博创文化 传播有限公司 400,000.00 8,000.00 应收账款 深圳市安泰生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 282,623.10 280,783.10 280,783.10 280,553.10 应收账款 深圳市美图溪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 13.50 应收账款 合计 6,402,318.36 958,672.84 12,878,108.47 688,743.98 预付账款 成都四季营销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 13,333.70 预付账款 上海尧佳会展服务 中心 128,724.53 预付账款 北京互乐文化有限 责任公司 14,563.12 预付账款 杭州磐景智造文化 创意有限公司 375,000.00 预付账款 合计 142,058.23 389,563.12 其他应收款 ARTIXIUM DISPLAY LIMITED 129,229.43 129,229.43 129,229.43 129,229.43 其他应收款 何吉伦、何大恩 142,093,164.92 142,093,164.92 142,093,164.92 29,618,099.22 其他应收款 姜学宁 873,523.61 164,197.08 547,323.61 其他应收款 李波 2,404,572.68 2,404,572.68 2,404,572.68 其他应收款 李爽 20,000.00 其他应收款 姚畅 269,100.00 其他应收款 刘婷 314.19 其他应收款 万峰 19,361.71 其他应收款 李卫国 7,324,498.50 7,519,644.86 其他应收款 刘学礼 647,337.60 32,366.88 其他应收款 马伟晋 19,726,074.50 35,292,717.46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7 其他应收款 璞瑅文化传播(上 海)有限公司 10,400,000.00 其他应收款 深圳市安泰生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 236,000.00 236,000.00 254,232.99 236,911.65 其他应收款 沈亮 13,322,422.63 其他应收款 四川云影时代广告 传媒有限公司 750,000.00 75,000.00 750,000.00 37,500.00 其他应收款 肖连启 5,038,269.50 11,670,464.26 其他应收款 新余奥星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16,866,503.50 17,315,876.76 其他应收款 新余市博尔丰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19,593,260.50 45,385,116.14 其他应收款 新余市德塔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 33,690,925.20 3,369,092.52 45,690,925.20 2,284,546.26 其他应收款 新余市力玛智慧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14,482,215.00 25,908,344.28 其他应收款 新余市励唐会智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3,358,837.26 7,780,305.26 其他应收款 徐州德仁广告传媒 有限公司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其他应收款 朱贤洲 10,239,630.98 2,275,781.93 10,239,630.98 其他应收款 深圳市尖岗山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17,493.34 1,749.33 其他应收款 何大恩 49,857,860.35 49,857,860.35 49,857,860.35 5,540,848.35 其他应收款 陈波 3,134,329.18 3,134,329.18 3,134,329.18 3,134,329.18 其他应收款 合计 354,810,417.74 204,739,228.09 407,658,245.20 42,015,580.30 (2)应付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上海铁歌科技有限公司 1,049,997.04 289,400.00 应付账款 北京同励智汇文化传播有限 公司 130,000.00 应付账款 杭州磐景智造文化创意有限 641,025.64 81,220.0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8 公司 应付账款 上海尧佳会展服务中心 373,870.00 应付账款 合计 1,691,022.68 874,490.00 其他应付款 成都金宝盛世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19,056,603.78 19,056,603.78 其他应付款 成都四季营销网络科技有限 公司 2,671,698.83 其他应付款 湖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 司 14,000,000.00 其他应付款 郎森 54,600,000.00 其他应付款 刘小伟 35,885.98 其他应付款 罗丹 727.23 其他应付款 深圳市美图溪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 117,800.00 42,830.00 其他应付款 宋杰 29,400,000.00 其他应付款 万峰 5,000.00 其他应付款 无锡橙果传媒有限公司 1,450,000.00 其他应付款 西藏璞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0,400,000.00 其他应付款 姚畅 50,525,000.00 40,400,000.00 其他应付款 新余市德塔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 38,400,000.00 21,000,000.00 其他应付款 深圳市安泰生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 1,782.38 其他应付款 郭秋平 2,975.80 其他应付款 朱贤洲 4,730.00 其他应付款 沈亮 22,979,943.00 其他应付款 段武杰 670,186.84 其他应付款 姚太平 5,000.00 其他应付款 杭州磐景智造文化创意有限 公司 4,944.00 其他应付款 合计 131,759,477.62 193,072,234.00 预收账款 上海铁歌科技有限公司 1,688,000.00 1,442,735.00 预收账款 Artixium France SAS 4,573,940.00 274,528.00 预收账款 无锡橙果传媒有限公司 79,512.56 预收账款 深圳市新大兴工贸发展有限 公司 500.0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9 预收账款 合计 6,261,940.00 1,797,275.56 十二、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0.00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0.00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3,794,500.00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24.00,有效期为 2017 年 3 月 1 日至 2020 年 2 月 28 日。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无 其他说明 (1)2016年3月1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86名激励对象授予916.50万份股票 期权与97.5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4.40元,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为15元。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 期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48个月内分4期行权,第一期20%,第二 期20%,第三期30%,第四期30%。公司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项目 相关内容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5业绩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或备考财务报表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以2015年业绩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或备考财务报表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以2015年业绩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或备考财务报表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0%;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 以2015年业绩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或备考财务报表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0%。 以上“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均以未扣除激励成本前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备考净利润”、“备考净利润增长率”系以上市公司通 过并购业务在当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假设当年1月1日开始纳入合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 个子公司的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总和为计算依据。 2)子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获授股票期权的子公司的激励对象以公司整体考核指标达标为基础,并且激励对象个人 所在子公司的业绩考核也达标后方可行权。 若行权期内公司整体考核指标达标,但某子公司考核指标未能达标,则该子公司的激励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0 对象所获授股票期权中当期可行权份额不得行权,将由公司注销。公司本部激励对象不参与 子公司的业绩考核,各年度公司整体考核指标达标后,本部激励对象可以行权。 (2)2017年6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与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于2017年5月实施完成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激 励计划中的行权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其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4.20元/股调整为24.00 元/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4.80元/股调整为14.60元/股。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股票期权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限制性股 票采用授予日市场价格确定。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 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 的权益工具数量。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15,403,487.52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9,952,086.47 其他说明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无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与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中天鸿远资产管理(深圳) 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股权投资框架协议》,由中天鸿远资产管理(深圳)有限责任公司向 负责公司数字显示设备业务的子公司联建有限和易事达增资合计4亿元,并由联建有限、易事 达在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成立合资公司,按照公司的战略布局,建立北方区域总部,进一 步开拓北方市场。截至审计报告日,双方正在洽谈合同落地细节,尚未正式签订。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1 2、 经营租赁承诺 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公司对外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合约情况如下: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 31,140,417.76 27,125,969.34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年 21,712,052.96 16,772,791.12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3年 15,203,695.72 12,746,088.03 以后年度 2,644,615.00 9,873,905.00 合计 70,700,781.44 66,518,753.49 重要的经营租赁项目如下: (1)2013年1月8日,本公司与深圳市安通达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及后续签订的 《补充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继续租用深圳市安通达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68区 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厂区四号厂房2楼以及1楼东侧,合计建筑面积3,638.625平方米,租赁期 限至2017年7月31日。 (2)2015年5月29日,本公司之子公司联动文化与北京通惠恒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 公司名“北京东方盛泽商贸集团鑫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约定联动文化租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12号用于办公。其后继续与北京通惠恒 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的地点不变,自第三年起(2020年6 月1日)租金递增5%,租赁期限为2018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 (3)2018年3月15日,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联创健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宗泰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上海联创租用位于上海市闸北区中兴路960号A栋 用于办公,租赁期限为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4)2018年12月18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易事达与深圳市旭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 业管理与代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易事达租赁位于深圳市环观南路观湖街道大和社区易事 达宝益成科技园A栋一楼、B栋、C栋二、三楼及D栋一楼,合计13347.4平方米。同时,易事 达租赁该科技园D、F栋宿舍、保安室及变压器房等配套设施。合同期限为3年,自2019年1月 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从第三年起递增10%.。 (5)2016年9月2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励唐营销与北京北广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上海励唐营销管理有限公司租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18号(北 广集团科技创意园)南楼5层521室用于办公,建筑面积386平方米。因协议2018年到期,故于 2018年9月21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后续签订的《补充协议》,租赁期限为2018年9月1 日至2020年8月31日。补充协议约定合同执行日期至2019年8月28日。 (6)2016年9月2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励唐会智(北京)会展服务有限公司与北京北广 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励唐会智(北京)会展服务有限公司租 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18号(北广集团科技创意园)南楼5层520室用于办公,建筑面积 1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6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因协议2018年到期,故于2018年9 月21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后续签订的《补充协议》,其建筑面积未发生变化,租赁期 限为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补充协议约定合同执行日期至2019年8月28日。 (7)2017年,本公司之子公司拉萨励唐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与加央群培签订《房屋租赁协 议》,合同约定拉萨励唐营销管理有限公司租用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区1栋2单元5-1单元 用于办公,建筑面积为100.78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7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15日。因协 议已经到期,故于2018年6月20日重新签订其《房租租赁协议》,协议中各项规定均未发生变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2 动,其租赁期限为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8)2017年12月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成光与上海申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房 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为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 (9)2011年1月12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华瀚文化与韩长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 约定华瀚文化自2011年3月1日起租用太原市长风大街705号和信摩尔商业大楼16层写字楼,面 积合计2158.8平米,租期期限自2021年5月31日止(其中,2011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为三个月 免租期)。 (10)2017年10月18日,泊视文化与王育红签订《写字间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西藏泊 视租用位于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45号新希望大厦1幢6层07号用于办公,建筑面积 466.75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7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17日。 (11)2016年9月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西安分时与西安西格玛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 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西安分时租赁位于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18号西格玛大厦 10401-420号房屋,合计建筑总面积为144.1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6年9月20日至2021年9月 19日。 (10)2017年11月18日,成都大禹与雷芳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成都大禹租 用位于成都市高新区中航城市广场15楼10号和11号用于办公,建筑面积624.27平方米,租赁 期限为2017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17日。 (12)2018年6月13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精准分众传媒有限公司与陈建华签订了《写 字楼租赁合同》,合同约定陈建华将坐落于南昌市红谷滩新建区凤凰中大道850号恒盛银都1 单元1702室,建筑面积115平方米租赁给深圳市精准分众传媒有限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019 年5月15日。 (13)2018年5月16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精准分众传媒有限公司与张晓东签订了《济 南市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张晓东将坐落于济南市高新区玉兰广场二期3号楼11层1103 室,建筑面积180.24平方米租赁给深圳市精准分众传媒有限公司,2018年5月16日至2019年5 月15日。 (14)2018年10月29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精准分众传媒有限公司与陈桦标签订了《物 业租赁合同》,合同约定陈桦标将坐落于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1号大东裕贸联大厦北塔2号 1209室,建筑面积94.08平方米出租给深圳市精准分众传媒有限公司,2018年11月1日至2019 年10月31日。 (15)2016年2月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广东叁六与盘小龙、李剑明签订《广州市房屋租 赁合同》,合同约定盘小龙、李剑明将坐落在越秀区水荫路水荫直街东一巷3号的房产出租给 广东叁六作为办公用房,租赁建筑面积共计1,344.58平米。 (16)2016年11月1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广州神推与广州泰兴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签订《广 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广州泰兴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将坐落在越秀区广州大道中路的 房产出租给广州神推作为办公用房,租赁建筑面积共计1,349.00平方米,租金期限为2016年11 月11日至2019年11月10日。 (17)2016年6月20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友拓公关与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东莞分院签订 《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上海友拓公关顾问有限公司租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0号 501房的部分房间作为办公。租赁期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续签其《房 租租赁合同》及其《房屋租赁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约定租赁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至2020 年12月31日。上海友拓公关顾问有限公司与高成(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高德置地 广场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中约定管理费用按照建筑面积计算。租赁期限为2015 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18)2018年5月1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友拓公关与魏润峰、魏锦川签订《上海市房屋租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3 赁合同》及其后《补充协议》,合同中约定上海友拓公关顾问有限公司租用上海市徐汇区虹 桥路777号1801-1802、1809室作为办公。租赁面积为614.41平方米。自第二年起,双方协商对 租金进行调整。租赁期限为:2018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9日。 (20)2016年5月1日,2018年5月15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分时传媒与北京四川五粮液龙爪 树宾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分时传媒租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龙爪树路312号的北 京四川五粮液龙爪树宾馆三号楼一层用于办公,建筑面积为1,100.00平方米。房屋租赁期限为 2018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其中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 (21)2017年4月10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爱普新媒与龚建国签订《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规定公司租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街道办事处资金数码园1、2号楼1层0102,合计面积为 407.6平方米。各期的支付日期为2017年5月11日,2017年11月11日,2018年5月11日,2018年 11月11日,2019年5月11日,2019年11月11日。 (22)2017年12月20日爱普新媒与陈秀丽、顾春艳、李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 规定本公司租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街道办事处资金数码园1、2号楼1层0103,建筑面积为 322.41平方米,租期为3年。 (23)2018年6月19日,本公司之子公司霍尔果斯聚量与伊犁欣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了《租赁合同》,合同规定本公司租用霍尔果斯琪瑞大厦1408室,建筑面积52.12平方米,租 期从2018年6月19日起至2021年6月18日,共计3年。 (24)2018年6月25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远洋林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北京通惠恒源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北京通惠恒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北京 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12号北京国家广告产业园区1号楼五层出租给北京远洋林格文化传媒有 限公司,租赁面积520.58平方米,租赁期为自2018年6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 (25)2018年1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丰德博信与邱实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月约定本 公司自2018年4月1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租赁邱实子位于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168号2幢928 室作为办公用房。 (26)2017年1月4日,公司之子公司南京丰德博信户外传媒有限公司与江苏建勇建筑工 程有限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合同规定,租赁期为2017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Artixium投资减值情况 本 公 司 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 关 于 向 ARTIXIUMDISPLAYLIMITED增资的议案”,由全资子公司联建有限向Artixium增资,总计划 增资1200万美元,实际已投入600万美元,持有Artixium60%股权本公司虽持有Artixium60%股 权,但增资后一直未能对其实施有效控制,亦无法了解到Artixium真实的财务状况,公司向 Artixium委派的董事并不参与Artixium经营管理。因此,本公司未将其纳入2017年度合并报表 范围,并于2017年度对其全额计提了减值。 2018年6月29日,联建有限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安泰生的44股股份(约占股份 总数的13.33%)以1,333,333美元的价格转给RomainPacy,将其持有安泰生的44股股份(约占 股份总数的13.33%)以1,333,333美元的价格转让给JörgPrivsek。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年支 付20%,5年内付清股权转让价款。在未付清股权转让款之前将其所受让的联建有限的股份质 押给联建有限,股权质押手续应于交割同时办理。董事席位已由2席变更为1席。截至审计报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4 告日,联建有限尚未收到股权转让款,董事席位仍为2席;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转让各方未 在ARTIXIU MDISPLAY LIMITED公司股东名册上进行变更登记。 根据原投资协议,在ARTIXIUM DISPLAY LIMITED2016-2019年度累计应完成的承诺净 利润不低于1406万美元的基础上,目标股权作价(即增资价款)1200万美元。在业绩承诺期 内,若某一考核年度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且未能被其他年度的超额净利润补足,则 联建有限无需支付相应的增资价款。 上述股权转让实质未完成,联建有限对ARTIXIUM DISPLAY LIMITED的债务责任仅限 于出资额部分,对2018年度的合并报表不会产生超额亏损,对2018年度整体财务报表不会产 生重大影响。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4、其他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1)子公司爱普新媒部分股权转让暨变更业绩承诺事项 2019年1月2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部 分股权暨变更业绩承诺的议案》。本公司与爱普新媒原股东沈亮达成和解协议暨变更业绩承 诺的事项。同意由爱普新媒原股东受让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联动文化持有的爱普新媒不少于 7%的股权,受让价格参照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联动文化收购爱普新媒100%股权价值时所支 付给爱普新媒原股东的股权转让款5.9565亿元,确认爱普新媒100%股权价值。 同时,公司对《投资协议书》项下第三条“业绩承诺、补偿”、第七条“股权质押安排”及 《投资协议书》中与前述两条有关的其他条款进行修改。将《投资协议书》第3.1.1条变更为: 爱普新媒原股东承诺爱普新媒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 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500万元、5850万元、 1500万元、1500万元。将《投资协议书》第3.2.1条补偿机制条款变更为:如公司在任一会计 年度终结实际实现的扣非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的,则补偿义务人同意按原持股比例以现金 对公司进行补偿,并且由爱普新媒原实际控制人对补偿义务人的上述补偿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当年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2017年度或2018年度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扣非净利润数-截至当期 期末累积实现扣非净利润数)×2.3739 2019年度及2020年度应补偿金额=3000万元-2019及2020年度实际实现扣非净利润数。(即 2019年度与2020年度的业绩补偿应于2020年度终结后一次性合并累积计算,2019年度终结时 暂不予补偿。) 在触发盈利补偿的年度,如投资方对公司进行100%股权价值减值测试的,即使减值额大 于历史年度已补偿金额与当年度盈利承诺补偿金额之和,爱普新媒原股东也不需再对减值额 进行补偿。 截至审计报告日,本公司已收到爱普新媒原股东支付的股权款32,620,857.45元。 (2)回购注销部分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事项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5 2019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业 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①2018年4月,本公司与励唐营销原股东签订了《承诺期未来年度盈利补偿协议书》,经 双方协商一致,励唐营销原股东同意先行支付未来年度(即2018年度、2019年度)预期无法 实现承诺净利润的盈利补偿金额合计12,104.13万元。励唐营销原股东有权选择以股份或现金 方式或股份与现金混合方式进行补偿。因2015年-2017年度励唐营销累计实现净利润较承诺净 利润多162.89万元,因此励唐营销原股东需向公司补偿的未来年度盈利补偿金额为11,756.15 万元,则应补偿的股份数为5,089,160股。 ②华瀚文化截至2017年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8,650.16万元比截至2017年期末累计承诺净 利润9,448万元少797.84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因华瀚文化2017年未实现业绩承诺,除新余 德塔外的其他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总金额为979.58万元,华瀚文化其他原股东对应补偿的股 份数为424,056股。2018年4月,公司与华瀚文化原股东签订了《承诺期未来年度盈利补偿协 议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华瀚文化原股东同意先行支付未来年度(即2018年度、2019年度) 预期无法实现承诺净利润的盈利补偿金额合计5,136.27万元。因未来年度(即2018年度、2019 年度)预期无法实现承诺净利润,除新余德塔外的其他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总金额为3,081.76 万元,对应补偿的股份数为1,334,075股。华瀚文化未实现业绩承诺及承诺期未来年度盈利补 偿合计应补偿股份数为1,758,131股。 上述子公司未实现业绩承诺及承诺期未来年度盈利补偿的补偿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3月12日,本公司以1元的总对价分别回购各补偿义务人合计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共 6,847,291股并予以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后,本公司总股本将由600,601,137股减少为593,753,846 股,同时公司注册资本由60,060.1137万元人民币变更为59,375.3846万元人民币。股本减少前,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熊瑾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9,704,7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458%; 股本减少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熊瑾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9,704,777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5.0029%,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述股本变更已于2019年4月22日完成工商变更。 (3)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联动文化转让参股公司蓝海购股权 2019年3月22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子公 司股权的议案》。同日,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联动文化与蓝海购实际控制人谢照签订《股权 转让协议》,以10,208万元转让价格,转让联动文化持有的蓝海购25.88%的股权。2018年12 月31日,联动文化账面应付蓝海购1,400万元,根据谢照、联动文化及蓝海购拟签订的《债务 转让协议》约定,经债务转让后,联动文化将对谢照存在人民币1,400万元债务。经双方同意, 前述1,400万元债务可与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谢照应支付给联动文化的股权转让款予 以等额抵销。据此,谢照将扣除联动文化依据《债务转让协议》应向其承担的1,400万元的债 务后,将剩余股权转让价款8,808万元, 根据协议约定,谢照在收到我爱我家就重组股权转让事宜支付的首期第一笔股权转让款 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联动文化支付人民币3,000万元;在收到我爱我家就重组股权转让事 宜支付的首期第二笔股权转让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但不迟于受让方收到我爱我家就重组股权 转让事宜向受让方支付的首期第一笔股权转让款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联动文化支付人 民币2,904万元;在收到我爱我家就重组股权转让事宜支付的首期第三笔股权转让款之日起三 个工作日但不迟于受让方收到我爱我家就重组股权转让事宜向受让支付的首期第一笔股权转 让款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联动文化支付人民币2,904万元。 此次股权转让事项已于2019年3月2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审计报告日,联动文化尚 未收到蓝海购股权转让款。 (4)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分时传媒转让子公司西藏泊视部分股权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6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时传媒”)于2016年5月31日 与郎森、宋杰签订《关于四川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与郎森、宋杰之西藏泊视文化传播有限 公司投资协议书》,分时传媒按照分期付款的方式,以13,000万元的股权交易总价款,取得 西藏泊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泊视”)100%股权。2016年9月20日,西藏泊视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成为分时传媒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分时 传媒已支付股权交易价款4,600万元,对应股权交易总价占比为35.38%。2019年3月8日,分时 传媒与郎森、宋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分时传媒将其持有的64.62%的股权以1元对价 一次性分别转让给郎森、宋杰,该部分股权对应未支付的8400万元股权转让款不再支付。此 次股权转让于2019年3月11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审计报告日,工 商变更登记尚未完成。 (5)延长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本公司分别于2014月9月24日和2014年10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认 购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该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即2015年3月30日至2019年3月 30日)。2019年3月2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14年员 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在原有存续期届满之 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续至2020年3月30日)。 (6)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分时传媒转让子公司成都大禹、西安分时股权 2019年4月16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 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分时传媒向朱贤洲分别转让分时传媒全资子 公司成都大禹伟业广告有限公司及西安分时广告有限公司81%的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股权转让价格以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成都大禹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净资 产为64,170,591.04元。经双方协商,在按照先决条件要求签订冲账协议,分红与债务冲抵和 部分债务豁免后,确认成都大禹100%股权作价为51,195,318.53元,本次转让81%股权的交易 作价为41,468,208元。西安分时截至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24,352,348.12元。经双方协商, 在按照先决条件要求签订冲账协议,分红与债务冲抵和债务豁免后,确认西安分时100%股权 作价为1,999,181.49元,本次转让81%股权的交易作价为1,619,337元。 (7)2019年4月3日,本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19]155号),对本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给予纪律处分。 (8)2019年1月25日,本公司之子公司西安绿一就与西部机场集团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的 合同纠纷事宜向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西部机场集团广告传媒 有限公司赔偿1,000,000元,截至报告日,本案已开庭审理。 (9)2019年1月8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分时传媒就远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广告款向上 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远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广告款及违约 金2,821,969元,案号为(2019)沪0107民初368号。2019年3月28日,双方进行庭上调解,目 前双方边进行调解边等待法院第二次开庭。 ( 10 ) 2019 年 1 月 11 日 ,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深 圳 市 易 事 达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就 UDAYASOUND(L.L.C)拖欠货款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提起仲裁,请求裁 决UDAYASOUND(L.L.C)支付货款217,400美元以及承担本案仲裁费67,502元人民币。2019年 03月27日进行开庭审查,截至报告日,本案待宣判,后期继续跟进。 (11)2019年1月,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就本公司之子公司山西华瀚拖欠LED屏采购 款,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山西华瀚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利亚德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7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已申请诉前保全,冻结山西华瀚晋城银行账户余额905,549元。截至报告日,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2、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影响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 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 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决议通 过,本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 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以下为所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 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 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 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 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3、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无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3个经 营分部,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 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公司确定了3个报告分部,分别为数字营销服务、数字户外媒体网络、 数字显示设备。这些报告分部是以业务性质为基础确定的。本公司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 产品及劳务分别为: 数字营销服务指互联网广告业务及公关策划活动; 数字户外媒体网络指户外广告业务; 数字显示设备指LED显示设备的生产及销售。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 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8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 元 项目 数字设备 数字户外 数字营销 分部间抵销 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 1,990,730,766.48 726,993,880.50 2,224,841,891.09 -908,360,012.60 4,034,206,525.47 主营业务成本 1,534,830,593.23 551,652,299.42 1,747,979,499.31 -896,000,029.70 2,938,462,362.26 资产总额 7,820,596,643.95 1,591,622,469.40 2,378,902,517.10 -7,120,722,301.92 4,654,825,036.72 负债总额 4,311,225,819.89 962,349,626.36 2,199,404,257.40 -4,815,498,073.56 2,653,601,394.60 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立案调查后续情况 2017年12月7日,联建光电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的《调查通知书》(编 号:深证调查通字[2017]117号)。 2018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7 号),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具体情况如下:2014年至2016年,四川分时广告传媒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分时传媒”)通过虚构广告业务收入、跨期确认广告业务收入等方式,共虚增营 业收入61,787,035.34元,虚增利润60,472,468.90元。 2019年1月27日,联建光电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申请行政复议,复议请 求对期作出的“[2018]7号”行政处罚决定进行适当调整。截至审计报告日,上述行政复议已受 理,尚未有结论。 (2)业绩补偿可收回情况 项目 报表项目 金额 2017年度已确认股票业绩补偿权本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营业外支出 -111,907,072.72 2017年度已确认现金业绩补偿款本年计提坏账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 -122,177,412.64 2018年度新确认业绩补偿权公允价值 营业外收入 68,173,153.90 合计 -165,911,331.46 ① 2017年12月31日,因相关承诺方未完成业绩承诺累计应确认业绩补偿款6.2亿元,其 中以现金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相关股东所涉补偿金额2.62亿元,以股份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 相关股东所涉补偿金额3.58亿元。根据补偿方案,各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股份补偿金额与发 行股份价格折股,应补偿的股份数为15,456,779股。截至2017年审计报告日,各补偿义务人质 押在联建光电的股份数为35,319,270股。本公司2017年末根据2017年12月31日股票收盘价 12.74元/股确认1.97亿元股份业绩补偿收入,共计确认业绩补偿收入4.59亿元。 本报告期根据2018年12月29日股票收盘价5.5元/股确认了补偿权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1.12亿元,2019年3月12日,本公司以1元的总对价分别回购补偿义务人(山西华瀚、励唐营 销)合计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共6,847,291股并予以注销,还有8,609,488股未收回。 现金补偿款本期已收回0.59亿元,未收回现金补偿部分本期计提了1.22亿元坏帐。未偿还 金额主要涉及何吉伦及何大恩补偿款1.42亿元、新余德塔补偿款0.33亿元及其他补偿义务人 0.12亿元。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9 2018年5月16日,何吉伦与何大恩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通知函》,并函告联建光电其本 人选择以现金方式补偿应承担的盈利预测补偿金额1.42亿元,具体补偿时间为其持有的联建 光电股票可以合法合规减持的30个交易日内,一次性支付给联建光电公司。截至2017年审计 报告日,何吉伦通过股权质押融资本金及利息5.66亿元,何吉伦需要承担的业绩补偿款1.42 亿元,共计需要偿还债务7.08亿元。2018年3月5日,公司对何吉伦持有的本公司股票76,992,400 股进行了司法冻结,冻结部分股份能够覆盖需要支付给公司的业绩补偿款,截至2017年审计 报告日,何吉伦所持股票价值8.37亿,本公司于2017年末累计确认其现金补偿收入1.42亿元, 累计计提坏帐准备0.16亿元。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票价格跌至5.50元/股,何吉伦持有 本公司股票价值4.23亿元,已无法覆盖其需要偿还的债务,本公司据此计提了此项补偿权的 减值损失1.22亿元。 新余德塔合计需补偿4,569.09万元,本期德塔投资已支付补偿款1,200万元,德塔投资其 余现金补偿尚未支付。受股价下跌等市场因素影响,德塔投资控股股东在2018年度出现资金 短缺问题,目前正通过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用于偿还个人债 务及支付业绩补偿款。截至审计报告日,控股股东的股份转让事项暂未完成,暂时无法支付 业绩补偿款。本公司据此计提了336.90万元资产减值损失。 ② 本期确认业绩补偿收入情况 2018年12月31日,因相关承诺方未完成业绩承诺应确认业绩补偿款2.16亿元,其中以现 金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相关股东所涉补偿金额1.50亿元,以股份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相关股 东所涉补偿金额0.66亿元。根据补偿方案,各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股份补偿金额与发行股份 价格折股,应补偿的股份数为12,062,781股。截至审计报告日,各补偿义务人质押在联建光电 的股份数为26,645,540股。本公司本期根据2018年12月29日股票收盘价5.5元/股确认亿元股份 业绩补偿收入,共计确认业绩补偿收入0.35亿元;以现金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相关股东所涉 补偿金额0.33亿元。 (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瀚文化代建广告围挡工程 2017年,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华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瀚文化”)与太原 市东方坤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泰资产”)签订1,602万元代建协议,协议约定由 华瀚文化垫资建设太原市小店区大村落地围挡广告牌工程,该工程长度总计约5000余米,高 7.2米(平均高度),预计建设面积为36000平方米。围栏建设周期为自施工队进场之日,现 场具备施工条件起6个月,因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自然气候、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外来因 素及坤泰资产提出的设计变更情况下,工期可以顺延。工程价款的结算期为,自围挡广告牌 建设完成起12个月内全部结算完毕。该项工程于2017年11月开始施工,2018年7月停工。完工 进度约65%左右。由于大村拆迁项目存在违规行为,截至审计报告日,该项工程仍处于停工 状态,坤泰资产未对已完工部分工程进行验收,亦未支付任何一笔工程结算款。华瀚文化代 建工程款的可收回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期末对代建工程应收款1013.70万元计提资产减 值损失803.70万元。 (4)大股东股权质押 截至本报告期末,刘虎军先生持有本公司117,152,1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00,601,137股 的19.5058%。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117,15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99.998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5054%。熊瑾玉女士持有本公司29,704,777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600,601,137股的4.9458%。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29,700,000股,占其所持 公司股份总数的99.983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45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0 (5)股民诉讼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来的调查通知书,并于2018年12月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发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暂未收到 因立案调查事项由法院寄来的关于股东诉讼赔偿的起诉书。 (6)已判决重要诉讼事项及期后收款情况 ①2016年4月11日,本公司就武汉诺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拖欠货款2,434,046.50元向深圳 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案号为(2016)粤0306民初7492号,请求判令被告武汉诺 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连带责任人梅双文支付货款2,434,046.5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016年 9月9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6)粤0306民初7492号民事判决书判定武汉诺道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货款2,434,046.50元及违约金,梅双文对此债务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武汉诺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货款尚有 2,222,552.07元未收回。 ②2016年4月21日,本公司就武汉优视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拖欠货款1,180,000元向深圳市宝 安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案号为(2016)粤0306民初8818号,请求判令被告武汉优视广 告传媒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180,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016年6月2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 法院(2016)粤0306民初8818号民事调解书调解武汉优视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分四期支付货款 1,180,000元:第一期500,000元于2016年7月20日支付;第二期200,000元于2016年9月20日支付; 第三期200,000元于2016年10月20日支付;第四期280,000元于2016年12月20日支付。2016年回 款150,00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有1,030,000元未回。 ③2017年,本公司之子公司分时传媒就深圳市蓝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广告费,向成 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深圳市蓝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支付 广告费及违约金,合计1,644,762.62元,案号为(2017)川0191民初6899号。2017年8月16日,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深圳市蓝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广告费 及违约金,合计1,260,865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涉案款项均未收回,分时传媒已申请强 制执行。 ④2018年4月30日,本公司之子公司西安绿一就陕西沣河水上生态度假村拖欠广告发布费 1,000,000元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案号为(2018)陕0113民初2416号,判 令陕西沣河水上生态度假村支付广告发布费1,000,000元及为违约金200,000元,合计金额 1,200,00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案件一审已判决,我司胜诉,已提交法院,正在强制 执行阶段。 ⑤2018年7月30日,本公司之子公司西安绿一就陕西布朗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拖欠广告发 布费570,000元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案号为(2018)陕0113民初16289号, 判令陕西布朗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付广告发布费570,000元及为违约金112,000元,合计金额 682,00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案件一审已判决,我司胜诉,现提交法院,申请强制执 行,律师联系对方,商量调解。 ⑥2017年5月2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易事达起诉RENT EVENT TEC GMBH拖欠货款一案,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2018年7月23日开庭审理,2018年9月18日深圳仲裁委员会 裁决RENT EVENT TEC GMBH支付拖欠深圳市易事达电子有限公司货款238,699.72美元以及 35,726元人民币深圳市易事达电子有限公司垫付的仲裁费,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款项尚 有190,959.78美元未收到。该金额已在2019年1月7日全额收回。 ⑦2018年4月3日,山西民航机场空港联合传媒有限公司就本公司之子公司山西华瀚拖欠 广告费6,828,378元向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11月19日,该案二审开庭,双 方经法院主持达成调解,二审法院作出(2018)晋01民终5638号民事调解书:我公司于2019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1 年5月起至2019年11月每月支付山西民航机场空港联合传媒有限公司850,000元,剩余878,378 元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全部付清。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款项尚未支付。 ⑧2018年8月20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山西华瀚就上海千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拖欠广告费 520,000元向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8年10月29日,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2018)晋0105民初6128号民事调解书调解被告上海千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30 日前一次性支付本公司广告费人民币520,000元及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截至2018年12月31 日,该款项尚未收回。 (7)尚未判决重要诉讼事项 ①2018年1月24日,本公司就上海众喜广告有限公司、林一康拖欠货款1,400,000元向深圳 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被告上海众喜广告有限公司、林一康支付货款 1,400,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案件一审已判决,对方上诉,二审 判决驳回我方全部诉讼请求。2019年1月,上海众喜广告有限公司就与本公司的LED显示屏合 同纠纷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19)沪0106民初718号,请求判令本公 司退货并赔偿损失。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②2018年3月2日,本公司就何吉伦拖欠分时传媒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盈利预测补偿款向深 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18)粤0306民初8200号,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承诺 期盈利预测补偿款人民币142,093,15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被告提起管辖权异议,该案件最终 移交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号为(2018)粤03民初4517号。宝安法院已冻结何吉伦持 有的公司的股票76,992,400股及冻结期间所产生的孳息(含转增股、配送股等),其中,无限 制条件流通股61,080,111股,限售流通股15,912,289股。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截至2018年12 月31日,尚未开庭审理。 ③2018年8月22日,天津港保税区世安信达科技有限公司因本公司之子公司联建有限销售 的货物存在产品质量问题,向天津市南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18)津0104民初10590 号。天津港保税区世安信达科技有限公司请求判决联建有限支付经济损失950,000元。联建有 限不服判决,针对产品质量问题提起上诉。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案处于和解过程中。 ④2018年,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联动就精准分众原股东拖欠盈利预测补偿款,向深圳市 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新余经纬传媒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陈常胜、 李传泰支付补偿款3,597,937.11元,案号为(2018)粤0306民初18319号,截至2018年12月31 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⑤2017年9月18日,本公司之子公司联动文化就济南星图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拖欠货款向广 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17)粤0306民初24325号,请求判决被告济 南星图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返还联动文化定金50,000元及违约金2,225元并支付两块显示屏货款 2,000,000元和损害赔偿金1,479,600元。2018年07月26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判决: 济南星图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期五日内退还定金款5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 (2)济南星图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期五日内退还货款2,000,000元并支付损害 赔偿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二审已开庭,尚未判决。 ⑥2018年11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成光就上海康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拖欠广告费向上 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被告上海康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广告费 15,361,972元及其违约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案件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⑦2017年10月16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分时传媒就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和 乐视品牌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拖欠广告费1,889,000元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于2017年10月19日准予立案,案号为(2018)京0105民初10862号,截至2018年12月31 日,案件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2 ⑧2018年2月,本公司之子公司分时传媒就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拖欠广告费向广 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支付广告费, 合计48,492,055.63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⑨2018年12月,成都市电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本公司之子公司分时传媒拖欠货款 3,371,736.9元向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18)川0105民初15142号,截至 2018年12月31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⑩2018年5月18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成都大禹就上海康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拖欠广告费向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上海康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广告费793,972 元,并承担违约责任。案号为(2018)川0191民初18441号,截至2018年12月31日,案件尚未 开庭审理。 ⑪2017年9月26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红玛互动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就深圳嘉凰传媒有 限公司拖欠服务款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深圳嘉凰传媒有限公司支付 项目服务款人民币790,450元及违约金人民币158,090元,合计人民币948,540元,案号为(2017) 粤0391号民初3012号。截至目前,该案件已开庭,尚未判决。 ⑫2018年3月19日,深圳市嘉凰传媒实业有限公司就2016年6月与本公司之子公司红玛互 动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后来者广告有限公司签订的《2016年华语电影深圳盛典暨 第四届“十大华语电影”表彰典礼联合招商委托代理协议》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求被告方赔偿违约款7,070,812.76元及律师费损失30,000元,合计7,100,812.76元人民币,案 号为(2018)粤0305号初9265号。截至目前,上述案件已开庭,尚未判决。 ⑬2018年3月27日,美国公司Ultravision Technologies,LLC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 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指控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LED灯驱 动及其组件侵犯其专利权,请求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2018年5月24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正式受理,对中国LED显示单元及其组件发起337调查,公 司为列名被诉企业之一。2019年2月26日,该调查因原告撤诉终结,对本公司在美国出口产品 不构成任何影响。 3、其他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 11,256,840.98 28,437,017.76 应收账款 236,839,540.56 249,892,947.04 合计 248,096,381.54 278,329,964.80 (1)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3 银行承兑票据 6,114,550.00 25,784,096.00 商业承兑票据 5,142,290.98 2,652,921.76 合计 11,256,840.98 28,437,017.76 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28,068,390.87 0.00 商业承兑票据 0.00 1,692,382.25 合计 28,068,390.87 1,692,382.25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278,401, 173.55 98.33% 41,561,6 32.99 23.78% 236,839,5 40.56 284,730 ,519.36 97.35% 40,965,27 0.32 20.49% 243,765,24 9.04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4,716,47 4.49 1.67% 4,716,47 4.49 100.00% 0.00 7,747,1 66.92 2.65% 1,619,468 .92 20.90% 6,127,698.0 0 合计 283,117, 648.04 100.00% 46,278,1 07.48 16.35% 236,839,5 40.56 292,477 ,686.28 100.00% 42,584,73 9.24 14.56% 249,892,94 7.04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113,462,090.98 5,673,104.55 5.00% 1 至 2 年 16,809,411.21 1,680,941.12 10.00% 2 至 3 年 7,443,107.74 1,488,621.55 20.0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4 3 至 4 年 3,019,101.85 1,207,640.74 40.00% 4 至 5 年 12,820,776.15 10,256,620.92 80.00% 5 年以上 21,254,704.11 21,254,704.11 100.00% 合计 174,809,192.04 41,561,632.99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3,693,368.24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组合名称 年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惠州市健和光电有限公司 80,337,373.72 - - Liantronics,LLC 19,564,773.18 - - 北京通建泰利特智能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1,293,150.00 564,657.50 5.00 鼎信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7,497,693.70 374,884.69 5.00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6,900,000.00 345,000.00 5.00 合计 125,592,990.60 1,284,542.19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股利 40,575,984.00 15,680,000.00 其他应收款 1,704,610,382.29 2,132,163,784.75 合计 1,745,186,366.29 2,147,843,784.75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重要逾期利息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5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逾期时间 逾期原因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 依据 其他说明: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励唐营销 18,850,000.00 华瀚文化 21,725,984.00 15,680,000.00 合计 40,575,984.00 15,680,000.00 2)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账龄 未收回的原因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 依据 山西华瀚文化传播有限 公司 15,680,000.00 1-2 年 未支付 未发生减值 合计 15,680,000.00 -- -- --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1,591,90 4,906.71 85.60% 7,173,88 8.00 13.33% 1,584,731 ,018.71 2,164,1 86,152. 09 99.61% 34,735,36 1.93 7.91% 2,129,450,7 90.16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267,787, 596.28 14.40% 147,908, 232.70 55.23% 119,879,3 63.58 8,523,4 82.10 0.39% 5,810,487 .51 68.17% 2,712,994.5 9 合计 1,859,69 2,502.99 100.00% 155,082, 120.70 8.34% 1,704,610 ,382.29 2,172,7 09,634. 19 100.00% 40,545,84 9.44 1.86% 2,132,163,7 84.75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6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4,206,875.44 210,343.77 5.00% 1 至 2 年 42,955,672.03 4,295,567.20 10.00% 2 至 3 年 2,174,977.07 434,995.41 20.00% 3 至 4 年 3,674,133.61 1,469,653.44 40.00% 4 至 5 年 192,479.01 153,983.21 80.00% 5 年以上 609,344.97 609,344.97 100.00% 合计 53,813,482.13 7,173,888.0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14,536,271.26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 5,340,496.00 5,574,395.73 往来及其他 1,498,227,348.76 1,741,674,421.05 业绩补偿款 356,124,658.23 425,460,817.41 合计 1,859,692,502.99 2,172,709,634.19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7 惠州市健和光电有限 公司 往来款 1,514,851,903.36 1 年以内 81.46% 何吉伦及何大恩 业绩补偿款 142,093,164.92 1-5 年 7.64% 142,093,164.92 新余市德塔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业绩补偿款 33,690,925.20 1-2 年 1.81% 3,369,092.52 新余市博尔丰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 业绩补偿款 19,593,260.50 1-2 年 马伟晋 业绩补偿款 19,726,074.50 0-2 年 合计 -- 1,729,955,328.48 -- 90.91% 145,462,257.44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4,159,579,818.29 2,072,185,269.79 2,087,394,548.50 4,106,051,541.19 4,106,051,541.19 合计 4,159,579,818.29 2,072,185,269.79 2,087,394,548.50 4,106,051,541.19 4,106,051,541.19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值准 备 减值准备期末余 额 惠州健和 160,284,700.00 160,284,700.00 上海联创 10,000,000.00 10,000,000.00 美国联创 6,841,160.00 6,841,160.00 香港联建 2.43 2.43 联建有限 14,025,305.36 170,284,700.00 1,421,945.74 182,888,059.62 深圳联动 131,000,000.00 5,878,749.99 136,878,749.99 分时传媒 866,218,177.94 2,582,180.11 863,635,997.83 639,761,237.98 639,761,237.98 易事达 492,647,337.22 11,890,684.93 1,273,024.18 503,264,997.97 友拓 462,974,473.83 1,031,424.52 461,943,049.31 20,615,157.24 20,615,157.24 力玛网络 799,914,550.98 33,487,000.04 833,401,551.02 454,814,290.36 454,814,290.36 华瀚文化 363,999,964.06 363,999,964.06 292,079,220.00 292,079,220.00 远洋传媒 299,999,952.33 299,999,952.33 255,169,521.03 255,169,521.03 励唐营销 495,999,958.79 10,000,000.00 505,999,958.79 409,745,843.18 409,745,843.18 精准分众 2,145,958.25 1,419,583.31 726,374.94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8 合计 4,106,051,541.19 231,541,134.96 178,012,857.86 4,159,579,818.29 2,072,185,269.79 2,072,185,269.79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573,244,203.03 414,552,625.74 717,413,993.96 473,179,649.06 其他业务 24,608,416.98 20,452,386.33 6,817,782.20 2,647,455.17 合计 597,852,620.01 435,005,012.07 724,231,776.16 475,827,104.23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60,776,917.00 176,856,140.00 合计 60,776,917.00 176,856,140.00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356,024.3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2,006,208.29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1,047.6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回 396,942.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7,084,519.91 主要为业绩补偿款及业绩补偿权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8,379,768.77 减:所得税影响额 3,512,037.6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533.83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9 合计 -16,171,244.2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3.67% -4.73 -4.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3.20% -4.70 -4.70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 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 240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4、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18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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