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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69 _2015_ 光电 _2015 年年 报告 _2016 04 18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016-027 2016 年 04 月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虎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褚伟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凌君建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 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 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505537595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 1、新增公关业务的风险 公关行业虽然同广告行业联系较为紧密,但与公司现有的 LED 显示应用产品的制造和销售业务、户外广告业务还是存 在一定的差异,公司将面临业务延伸与整合的风险。公共关系行业在我国的发展历史较短,目前主要实行行业自律的管理体 制,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如果市场中出现无序竞争、业务操作不规范等不良现象,将在一定 程度上影响公共关系业务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影响公众对公关服务的认知,对友拓公关的长期经营将会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 2、规模不断扩大带来的管理和控制风险 自上市以来,公司原有的资产规模、产销规模、人员规模持续扩大,同时通过并购重组方式取得新的子公司,公司总规 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带来管理和控制上的风险,公司若不能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管 理和控制风险。对此,公司积极储备中高端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创新管理模式,通过内外部培训提升员工素质,提出员工持 股计划等激励机制,增强员工主人翁精神,提高管理效率,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企 业信息化建设等措施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流程,降低控制风险。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 3、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从 2014 年 12 月末的 42,475.78 万元增长到报告期末的 56,299.91 万元,应收账款余额总数较大。 公司为维系与核心及重点客户长期合作关系的稳定,给予核心客户和重点客户的信用期较长,同时公司也给予新增的部分大 客户相对宽松的信用政策,这在一定程度上延长了应收账款的回收周期。虽然公司目前的信用政策有利于业务开拓,但是过 大的应收账款加大了营运资金的占用,不利于经营效率的提高,也可能由此发生坏账而使公司遭受损失。未来,随着公司销 售规模的继续扩大,应收账款可能进一步增长。公司通过事前把关、事中监控、事后催收等控制措施强化了客户信用管理和 应收账款管理,事前把关主要采取客户信用评价及资产抵押等多重方式进行防范。但是因应收账款出现坏账而给公司经营带 来负面影响的风险不可能完全避免。 4、收购整合风险 公司已成功收购分时传媒、友拓公关、易事达,分时传媒、友拓公关、易事达将以独立法人主体的形式存在,成为上市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拟保持分时传媒、友拓公关、易事达的独立运营地位,仅对其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实施管控,从 而在控制风险的同时充分发挥分时传媒、友拓公关、易事达的经营活力。但是,上市公司能否对分时传媒、友拓公关、易事 达实施有效整合,以及能否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均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收购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收购分时传媒、友拓公关、易事达,在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形成较大金额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商誉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分时传媒、友拓公关、易事达未来经营状况恶化,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 从而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利用上市公司、分时传媒、友拓公关和易事达在业务、销售渠道、管理及技术等方 面的互补性进行资源整合,积极发挥分时传媒、友拓公关、易事达的优势,保持分时传媒、友拓公关、易事达的持续竞争力, 将并购交易形成的商誉对上市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7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0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5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52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0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0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61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6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71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联建光电 指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分时传媒 指 四川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成都大禹 指 成都大禹伟业广告有限公司 西藏大禹 指 西藏大禹伟业广告有限公司 湖北分时 指 湖北分时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西安分时 指 西安分时广告有限公司 成都分时广告 指 成都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重庆斯为美 指 重庆斯为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联动投资 指 深圳市联动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联动文化 指 联动文化(北京)有限公司 惠州健和 指 惠州市健和光电有限公司 美国联建 指 Liantronics,LLC,本公司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上海联创 指 上海联创健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联建 指 联建光电(香港)有限公司 澳门联建 指 联建光电澳门一人有限公司 友拓公关 指 上海友拓公关顾问有限公司 合众君达 指 北京合众君达国际品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达孜友拓 指 达孜友拓数字营销有限公司 数字传媒 指 香港友拓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易事达 指 深圳市易事达电子有限公司 湖南易事达 指 湖南易事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荷兰易事达 指 Eastar The Netherlands BV 深圳力玛 指 深圳市力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华瀚文化 指 山西华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励唐营销 指 上海励唐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远洋传媒 指 北京远洋林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精准分众 指 深圳市精准分众传媒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刘虎军、熊瑾玉夫妇。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 深圳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LED 指 发光二极管(Light Emitting Diode),可以通过控制其发光方式,组成 用来显示文字、图形、图像、动画、行情、视频、录像信号等各种信 息的显示屏幕 LED 显示屏 指 由 LED 显示模组组成,分为图文显示屏和视频显示屏,可通过控制 系统使其显示汉字、英文文本和图形,以及二维、三维动画、录像、 电视、VCD 节目以及现场实况等 PH 指 像素点间距,由一个像素点中心到另一个像素点中心的距离 并购重组委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联建光电 股票代码 300269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联建光电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 Liantronics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Liantronic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刘虎军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 68 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厂区四号厂房 2 楼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01 办公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 68 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厂区四号厂房 2 楼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01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 d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钟菊英 王峰 联系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 68 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 厂区四号厂房 2 楼 深圳市宝安区 68 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 厂区四号厂房 2 楼 电话 0755-29746682 0755-29746682 传真 0755-29746765 0755-29746765 电子信箱 dm@ d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 68 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厂区四号厂房 2 楼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 签字会计师姓名 丘运良、刘影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财务顾问名称 财务顾问办公地址 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 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杨阳、顾翀翔 2015 年 3 月 30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5 年 201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3 年 营业收入(元) 1,522,596,437.62 970,097,967.76 56.95% 585,608,151.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23,671,959.48 133,973,522.17 66.95% 16,266,913.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09,067,218.31 127,059,073.17 64.54% 9,367,544.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30,167,308.90 183,741,677.82 25.27% 11,158,681.1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533 0.3464 30.86% 0.138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533 0.3464 30.86% 0.13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34% 11.05% -1.71% 2.85%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3 年末 资产总额(元) 3,259,624,807.12 2,051,926,160.91 58.86% 917,695,036.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638,426,309.46 1,566,799,592.46 68.40% 569,453,802.73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56,472,261.54 397,006,733.36 434,850,942.52 434,266,500.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481,299.66 63,942,323.47 69,178,237.31 63,070,099.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6,286,390.93 59,158,025.09 64,486,185.30 59,136,616.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40,092.28 59,721,537.48 25,543,905.65 155,141,958.06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金额 2014 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63,100.35 92,504.77 -17,395.2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 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6,715,066.51 4,860,727.75 7,574,433.3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3,099,988.6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31,492.77 -396,371.20 563,453.79 减:所得税影响额 2,378,717.76 742,400.92 1,217,960.4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162.06 合计 14,604,741.17 6,914,449.00 6,899,369.3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公司主要业务相关介绍 公司基于打造“数字户外传媒集团”的战略目标,通过设立联动文化,收购分时传媒、友拓公关、易事达、精准分众等, 公司业务范围已经覆盖包括公关策划、代理执行、广告平台、互动活动、广告资源和数字广告设备在内多项服务内容,初步 形成了传播服务业务完整产业链条。随着公司内生式成长与外延式发展双重举措的推动,公司将通过多种资本运作方式向领 先的数字户外传媒集团目标继续迈进,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增厚公司业绩,为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业绩回报。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品牌公关服务、户外媒体网络、数字广告设备等核心业务板块。 (1)品牌公关服务 公司品牌公关服务板块全资子公司友拓公关总部设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设有分部,拥有超过300位以上的专业公 关、数字、营销专业人才,为客户提供包括战略顾问、策略咨询、危机公关、媒体关系、品牌管理、事件行销、互动营销、 创意执行、体育与娱乐营销等全面整合服务。目前合作客户涉及快速消费品、金融、IT、通信、能源、地产、互联网、医药 八大领域,服务于50家以上的中国领先品牌和世界500强品牌,屡获中国和国际营销界数字、移动营销金奖。服务优势如下: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 (2)户外传媒板块 2012年公司设立联动文化,进入LED广告媒体运营领域,致力于打造全国城市地标户外LED广告联播网,截止报告期末 联动文化自有LED大屏媒体数量达101块,覆盖52个城市。分时传媒是中国户外广告行业内的领先企业之一,通过多年户外 广告服务经验的积累,首创户外广告“分时”投放模式,并开发出e-TSM户外媒体资源管理系统,利用该资源管理系统向客户 提供一站式的户外广告投放解决方案。截至报告期末,分时传媒与全国范围内的12,074家媒体供应商合作,建立了覆盖全国 336个城市,拥有49,875个广告资源,媒体资源总面积为1,648万㎡的户外广告资源数据库。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 (联动文化LED媒体点位分布) (3)数字广告设备板块 公司数字广告设备板块致力于为国内外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性能的LED设备及解决方案,可广泛应用于广告媒体、政企 宣传、体育场馆、舞台租赁等领域。通过高清无缝拼接显示系统与融合指挥调度系统结合,公司LED小间距产品可为电力、 通信、交通、公安、能源、气象、安防、广电等领域提供统一指挥调度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已销往欧盟、美国、巴西、中东、 日本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2、经营模式 公司通过提供包括公关策划、代理执行、广告平台、互动活动、广告资源和数字广告设备在内综合、完善的服务内容, 整合传播服务业务产业链,在客户和用户之间搭建完整的传播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一体化的传播方案。 3、驱动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随着公司以数字广告设备、品牌公关服务和户外媒体网络等为核心的“数字户外传媒集团”雏形的形成,公司的营销服务 能力进一步提升,资产规模及盈利能力也得到进一步增强,公司融合协同效应较明显,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报告 期内,公司完成对友拓公关100%股权和易事达100%股权的收购,完成对精准分众28.4%股权的收购。易事达和友拓公关于 2015年3月开始纳入合并报表,对公司业绩增长产生较大贡献。 4、主要业务领域的行业情况 (1)户外广告行业情况 目前,以电视、报纸、广播、期刊杂志为代表的传统媒体虽占据广告市场的主导地位,但受互联网广告的冲击,近年刊 例花费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但户外广告保持增长。一方面,户外屏幕是展示类广告传播最有效的媒介之一且户外广告通 常具有强制性,其作用难以被替代,即使数字营销巨头Google也不惜斥巨资在纽约时代广告拿下最昂贵的户外广告屏用以投 放广告;另一方面持续的城市化进程将催生更多的黄金地段,从而带动新的户外广告资源位出现。此外,户外广告与互联网 的结合将户外媒介转变为O2O、互动营销新的流量入口,极大拓展户外广告的内涵。 户外媒体近三年已被大多数广告主所采纳,且使用的比例逐年增高,2015年已有84%的广告主采用户外媒体,比例与电 视媒体几乎持平。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 (2)品牌公关行业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我国公共关系行业已经初具规模。根据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的调查估算,公共关系行业的市场规 模一直保持增长状态。自2000年至2013年,市场年营业收入从15亿元增长至341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27.16%。 数据来源:《中国公共关系业2013年度行业调查报告》,CIPRA ①公关服务的外延将进一步扩展 在传统的品牌传播、媒体执行、活动管理等业务的基础之上,公关公司不断提出危机管理、事件营销、战略咨询、增值 服务以及企业社会责任项目等新型、多样化的服务方式和内容,扩展了公关服务的外延。新型专业服务的技术发展和多样化 服务手段的采用,有利于数字营销、数据库营销和网络营销等业务的开发和推广,亦将进一步促进公共关系服务与营销、广 告等其它咨询业务的融合,带动整个公共关系服务市场的繁荣。 ②公关服务将立足于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营销模式 传统公关公司一直以传统公关业务为主导,即借助电视、广播、杂志、户外等传统媒体资源进行宣传服务。随着新媒体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 的兴起,网络公关凭借其精准、互动的特征,在传播企业形象、提升品牌知名度、建立和完善客户沟通渠道等方面表现突出。 在未来的公关服务实践中,传统公关公司须打破传统与新型模式之间的界限,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整体营销思维 和手段进行公关推广,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传播服务。 (3)数字广告设备 高工产研LED研究所(GGII)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LED显示屏行业产值规模达到290亿元,同比增长3.6%,增速略 有放缓,相比LED其他应用领域,中国LED显示屏行业2015年整体保持稳定增长。 经过近几年的高速增长,LED显示屏行业市场产能过剩,价格战等矛盾日益尖锐,预计2016年行业市场规模增长幅度将 放缓,但是在海外市场,中国LED显示屏企业仍然拥有不少机会。目前,行业内的中小企业数量过多,行业集中度不够,行 业资源分散。行业转型升级全面启动,未来几年并购、整合、倒闭也将愈加频繁。 随着中国LED显示屏行业的不断发展,市场成熟度不断提升,无序竞争将逐步退出,市场表现为良性竞争态势,竞争格 局将逐步明朗,行业集中度快速提升。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 1)对精准分众投资 7,668.00 万元,,占精准分众 28.4%的股权;2)拟对德塔投资协 议投资 10,000.00 万元,占德塔投资 20%的股权,截止期末已投资 3,897.60 万元;3) 拟对西藏斯为美协议投资 10,000.00 万元,占西藏斯为美 20%的股权,截止期末已 投资 200.00 万元。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通过自身战略规划,通过“持续并购,融合发展”的方式,已经从上市之初的全国领先的数字传播设备平台制造商逐 渐向数字户外传媒集团的目标发展。至今公司通过并购分时传媒、友拓公关、易事达、精准分众,以及即将完成并购的深圳 力玛、励唐营销、远洋传媒、华瀚文化,已形成公关策划、代理执行、广告平台、互动活动、广告资源和数字广告设备等六 个方面的布局,打造联建互连的数字户外传媒生态圈,未来可以为客户提供公关策划营销、互动活动营销、户外线下广告营 销、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线上广告营销,并将各类广告营销进行横向集合和纵向打通,提供线上线下综合营销和效果营 销方案。同时未来公司还将一方面横向扩张在全国主要城市增加户外媒体资源;另一方面纵向扩张夯实新营销业务布局;再 从数据的维度,构筑以数据驱动的业务平台,运用数据的支持实现线上线下广告打通。经过一系列的战略布局,各子公司从 各自单兵服务客户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专业协同服务客户,利用集团大广告平台提供线上数字和线下户外的一站式综合营销 解决方案,形成联建独特的商业模式,建立行业壁垒,有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提高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按照董事会的经营计划,继续推进实现“数字户外传媒集团”战略目标的实现,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应对各种挑战,强化风险管控意识,稳步推进各项业务发展。随着公司以户外媒体网络、品牌公关服务和数字广告设备等为 核心的“数字户外传媒集团”雏形的形成,公司的营销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资产规模及盈利能力也得到进一步增强,公司业 绩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52,259.6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6.95%;营业利润25,328.90万元, 比去年同期增长60.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367.2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6.95%;基本每股收益为0.4533 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86%。 1、数字户外传媒集团雏形初现,主营业务快速增长 (1)品牌公关服务板块 友拓公关业务保持强劲的增长势头。2015年友拓公关实现营业收入32,873.60万元,较其上年增长70.21%。成功续签了 几乎所有的原有客户,并不断开发新客户,增加了美国Under Armour、戴尔电脑、腾讯互娱、一点资讯、TCL、怡宝矿泉水 等公司的品牌战略合作。客户大型活动陆续启动,包括蒙牛《又见国乐》、蒙牛纯甑泡泡跑各站巡演、加多宝《中国好声音》、 加多宝金罐行动、昆仑山6000米寻源、昆仑山水源原产地发布会、腾讯互娱的手游大赛、特斯拉博鳌传播、戴尔换本行动、 国美进军智能家居、统一小茗同学互动营销、左右沙发国际幸福日发布会等等。公司户外广告业务和公关业务在客户资源的 共享和专业服务的优势互补,两者在受众体验、表达方式、宣传策略等方面互补,两者配合使用,为客户实现更佳的传播效 果,已有像左右沙发、金立手机等多个客户在联建集团户外广告板块进行投放案例,甚至为客户打造了城市地标户外LED 多屏幕互动传播案例,覆盖100个以上主要1-2线城市市中心地标性商业中心与楼体LED屏幕,进行整合视频投放并与移动 O2O互动,取得轰动的广告效果。公司主要服务客户如下: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 公司部分案例如下: (2)户外传媒板块 分时传媒是国内最大的户外广告媒体超市,为广告主提供户外广告发布的一站式与自选式解决方案,联动文化旗下存在 诸多LED户外媒体资源,联动文化旗下的媒体对于分时传媒形成的“自有”媒体资源,提高分时传媒对资源的掌控力,提升其 媒体议价能力和客户服务水平,增强客户对其的信任度。报告期内广告传媒行业实现营业收入43,800.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27.53%。虽然传统行业客户受到经营环境和转型因素有部分影响,但同时又看到2015年底开始汽车及白酒行业客户有一 定的回暖趋势,分时传媒积极面对并抓住机遇,除继续加深与已有老客户的合作外,加大了新客户开发力度,在金融、保险、 汽车、互联网金融、互联网服务等领域全力开发潜力客户,成功取得金立手机、泰康人寿、北京现代、东风日产、京东商城、 玫琳凯、绿能宝等客户广告订单,并已发布多项极具影响力的广告推广方案。同时公司也在户外全媒体代理业务实现新的突 破,扩充了大牌、LED大屏、灯箱、公交站牌、公交车身、地铁甚至到互联网的户外全媒体代理,增加媒体资源合作。值得 一提的是,集团内部公司并购融合初见成效,互相带动,如2015年为友拓公关客户金立手机进行了全国226个地县级城市“一 城一牌”户外大规模广告投放宣传,取得了良好的广告效果。具体如下: 发布客户 金立手机全国226个地县级城市“一城一牌”户外投放项目 发布背景 金立手机推出首款超级续航产品-M5,将产品核心市场定位于地县级消费群体,于2015年9月启动全国地县 级市场深度下沉计划。 发布区域 全国226个地县级城市每城市1块 发布时间 从2015年国庆开始,6个月/1年 发布媒体策略 在国庆黄金周之际为金立手机进行品牌宣传推广,在全国三四线城市包括县城核心商圈、手机卖场点共226 个点位的户外大牌及少量LED大屏,226个城市。“接地气”成为三四线市场致胜法宝,对于三四线城市的消 费者而言,一般会认为“能够看见的牌子”便是好牌子,这正是为何投放到县城人流量最高的场所的原因。 另一方面,广告内容更明确、清晰的传达金立的产品功能,而非突出抽象的品牌文化含义,这也更贴近三 四级市场消费者心理。 发布效果 此次投放不仅在全国地县级市场提升了金立手机品牌影响力,同时也默契的配合了黄金周期间终端销售以 及线下的促销路演,这样大规模的与经销商门店近距离的广告投放,也大大的鼓舞了经销商以及导购员的 士气和热情。品牌户外广告传播与门店促销路演同步进行,销量黄金周期间增长5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 投放画面展示 (3)数字广告设备板块 2015年3月数字设备板块新添“易事达”品牌,实现“联建光电”与“易事达”双品牌销售,新增易事达LED显示屏未来系列、 BIM系列、户外固定安装系列产品,产品更加丰富。联建光电与易事达在产品类型、销售渠道、客户开发、市场推广等方面 进行合作和共享,互相取长补短,发挥协同效应;统筹布局产能建设、灵活调配产量分配,积极整合供应链管理,共享原材 料、配件等采购渠道,更好地实现批量采购的规模效应和成本优势。报告期内,LED应用产品实现营业收入78,105.91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24.64%。 公司主要经典案例如下: 1)公司V•Me小间距屏已渗入军队、气象、机场、公安等领域,在指挥监控、视频会议、展览展示等应用技术上积累了 丰富的经验。第四季度,公司小间距LED显示屏在公检法信息化建设领域再添佳绩,为内蒙古鄂尔多斯人民检察院打造了五 套小间距LED显示屏,是公司在公检法领域树立的又一标杆性项目。 2)新濠影汇座落于澳门路氹地,毗邻连接中国内地横琴岛的莲花桥口岸,新濠影汇为一以电影为主题的综合娱乐、购 物及博彩度假村项目。公司成功地为新濠影汇打造了一块室内显示屏,这块屏幕的最大亮点莫过于其圆柱形状,公司工程师 以高难度的安装技术完美地呈现了这一块有特色的屏幕,这块显示屏已成为了新濠影汇闪亮的招牌。 内蒙古鄂尔多斯人民检察院LED显示屏 新濠影汇室内显示屏 2、外延式发展方面,继续推进实现“数字户外传媒集团”战略目标 (1)友拓公关及易事达完成交割 2015年3月公司完成了对友拓公关和易事达100%股权的收购。通过对友拓公关的并购,公司快速切入公关业务,在原有 户外广告终端运营和广告代理的基础上,新增公关创意、品牌管理与数字营销服务内容,强化公司传媒业务服务能力,提升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 传播服务的多元性和丰富性。公司与易事达在产品类型、销售渠道、客户开发、市场推广等方面进行合作和共享,互相取长 补短,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2)收购深圳力玛、华瀚文化、励唐营销、远洋传媒股权事项 2015年11月23日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深圳力玛88.88%股权(交易完成后持有深圳力玛100%股权)、华瀚文化 100%股权、励唐营销100%股权、远洋传媒100%股权,并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1.2亿。 并购完成后,深圳力玛、华瀚文化、励唐营销、远洋传媒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丰富公司在营销领域的服务内容, 打造整合营销服务体系,增强公司在营销领域内的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并购完成后公司的业务体系如下: 目前,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6年2月29日召开的2016年 第14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待公司拿到批 文后,将尽快办理相关资产的交割及发行股份事宜。 (3)收购精准分众事项 2015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市精准分众传媒有限公司28.4%股权的议 案》,公司用自有资金收购深圳精准分众28.4%股权。精准分众为企业提供基于移动互联的精准传播和精准营销的解决方案, 是移动营销综合服务领先的提供商之一,拥有自主研发的微互动移动营销平台和ADUU移动广告平台,可为企业量身定制全 套的营销、广告、线上线下互动及资源数据分析的解决方案。通过对精准分众的收购,公司积极进行战略布局,抢占移动互 联市场。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充分发挥旗下不同业务平台与标的公司精准分众的协同效应,以在业务资源、客户资源、供应商资 源、户外媒体资源等方面与精准分众形成优势互补,不断提升公司整体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2016年1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市精准分众传媒有限公司71.6%股权的 议案》,全资子公司联动投资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9,332万元收购精准分众剩余71.6%股权。2016年2月5日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转让深圳市精准分众传媒有限公司28.4%股权的议案》,目前上述两 次股权转让已经办理完毕资产交割事宜,精准分众成为公司持股100%的二级子公司。 3、内部管理及企业融合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完善管理体系,加强集团法务、财务和战略管理,保证公司运营安全有效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发挥 子公司自主经营活力。在公司治理结构上,明晰董事会和经营层权责关系;在重大合同、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和战略管理上, 明确和落实母子公司权责、董事会和经理层权责分配;企业文化上,进一步增强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人才战略上,公司积 极吸引子公司及社会优秀管理人才进入公司管理层,筹划股权激励计划,让公司与为公司创造价值人才共同成长、共同分享, 打造特色的联建合伙人文化,培养和打造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的精英团队,促进母子公司协同发展。公司自2015年开始定 期举办集团内部融合悦享会,不断地使集团内部公司之间产生融合效应,典型的案例有华瀚文化与精准分众的产品结合,利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 用华瀚文化本地户外媒体与精准分众移动互联网广告微客通软件、iBeacon微信互动方案的结合,针对太原房地产行业,为 其提供户外、移动互联网、互动营销等综合营销方案,直接以销售房产效果取得广告费,同等资源下的广告效果提升近50%, 使更多客户主动愿意与华瀚文化合作。 4、股权激励计划 为进一步完善员工激励机制,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 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兼顾公司长期利益和近期利益,公司于2016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86名激励对象授予1014万份权益(916.5万份股票期权+97.50万股限制性股票),股权 激励计划分为四次行权(解锁),每次行权解锁,对应公司层面的业绩要求为16/17/18/19年净利润增长率或备考财务报表净 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50%/100%/150%/200%。通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5、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各种交流渠道与公司的投资者进行互动,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解答 社会公众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1,522,596,437.62 100% 970,097,967.76 100% 56.95% 分行业 LED 应用产品 781,059,101.96 51.30% 626,644,275.08 64.60% 24.64% 广告传媒行业 438,001,272.72 28.77% 343,453,692.68 35.40% 27.53% 公关服务业 299,198,520.33 19.65% 0.00% 0.00% 其他 4,337,542.61 0.28% 分产品 LED 显示应用产品 781,059,101.96 51.30% 626,644,275.08 64.60% 24.64% 户外广告传媒 438,001,272.72 28.77% 343,453,692.68 35.40% 27.53% 公关服务 299,198,520.33 19.65% 0.00% 0.00% 其他 4,337,542.61 0.28% 0.00% 分地区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 华北 249,266,036.33 16.37% 145,463,836.93 14.99% 71.36% 华东 300,012,158.35 19.70% 159,559,914.71 16.45% 88.02% 华中 39,350,041.28 2.58% 47,713,782.72 4.92% -17.53% 华南 190,196,713.90 12.49% 127,855,821.72 13.18% 48.76% 西南 159,514,719.67 10.48% 147,109,288.57 15.16% 8.43% 西北 48,894,354.07 3.21% 18,826,539.11 1.94% 159.71% 东北 36,517,862.51 2.40% 96,910,221.27 9.99% -62.32% 海外 498,844,551.51 32.76% 226,658,562.73 23.36% 120.09%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LED 应用产品 781,059,101.96 508,116,243.95 34.95% 24.64% 16.20% 4.73% 广告传媒行业 438,001,272.72 256,668,367.64 41.40% 27.53% 24.00% 1.67% 公关服务业 299,198,520.33 170,605,818.32 42.98% 42.98% 分产品 LED 显示应用产 品 781,059,101.96 508,116,243.95 34.95% 24.64% 16.20% 4.73% 户外广告传媒 438,001,272.72 256,668,367.64 41.40% 27.53% 24.00% 1.67% 公关服务 299,198,520.33 170,605,818.32 42.98% 42.98% 42.98% 分地区 华北 249,266,036.33 175,971,995.74 29.40% 71.36% 74.85% -1.42% 华东 300,012,158.35 153,877,980.20 48.71% 88.02% 34.52% 20.40% 华南 190,196,713.90 124,733,217.71 34.42% 48.76% 44.57% 1.90% 西南 159,514,719.67 97,466,263.84 38.90% 8.43% 13.93% -2.95% 出口 498,844,551.52 304,683,373.46 38.92% 120.09% 110.89% 2.66%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LED 显示屏 销售量 平方米 75,864.71 68,649.9 10.51% 生产量 平方米 75,528.44 60,403.41 25.04% 库存量 平方米 11,983.33 10,909.27 9.85%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LED 应用产品 508,116,243.95 54.16% 437,275,377.04 67.87% 16.20% 广告传媒行业 256,668,367.64 27.36% 206,994,557.41 32.13% 24.00% 公关服务业 170,605,818.32 18.18% 其他 2,826,679.66 0.30%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公司通过现金及发行股份方式并购友拓公关、易事达100%股权。友拓公关和易事达的100%股权已分别于2015年3月10 日、2015年3月6日过户到本公司名下,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从2015年3月开始将友拓公关和易事达纳入合并范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从2015年3月开始将友拓公关和易事达纳入合并范围。友拓公关主营业务为公关服务业,2015年纳入合并范围的收入为 29,919.85万元,占集团总营业收入的19.65%。易事达主营业务为LED 生产与销售,2015年纳入合并范围的收入为26,980.80 万元,占集团总营业收入的17.72%。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274,235,998.58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8.01%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客户 1 105,572,188.18 6.93% 2 客户 2 66,270,909.34 4.35% 3 客户 3 36,057,093.12 2.37% 4 客户 4 35,849,056.60 2.35% 5 客户 5 30,486,751.34 2.00% 合计 -- 274,235,998.58 18.01%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98,622,201.17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0.51%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供应商 1 26,881,620.06 2.87% 2 供应商 2 19,637,379.57 2.09% 3 供应商 3 18,341,405.60 1.95% 4 供应商 4 17,959,311.52 1.91% 5 供应商 5 15,802,484.42 1.68% 合计 -- 98,622,201.17 10.51% 3、费用 单位:元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177,074,692.51 77,835,870.20 127.50% 本期新增合并友拓公关和易事达所致 管理费用 142,990,531.75 83,580,356.64 71.08% 本期新增合并友拓公关和易事达所致 财务费用 -14,417,490.86 -5,283,551.75 -172.87% 本期新增合并友拓公关和易事达所致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1) LED微间距显示技术领域 针对目前LED显示领域小间距市场的蓬勃发展,公司研发团队深入分析市场需求、应用领域,完善并丰富了LED微、小 间距的显示单元产品,在原有小间距V2.5、V1.9的基础上增加了VL0.8、VL1.2、VL1.6、VH1.4等微间距产品,满足各类微 间距产品的应用需求;公司研发团队还开发出了超大型具有触控功能的微间距LED显示墙,在智能互动及高标准、超高清显 示领域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2) 户外透明LED显示技术领域 公司在室外原有LED显示屏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了第三代高端户外透明LED显示产品,该产品采用无框架、灯条 式透明结构,适宜快速安装,同时具备低功耗、高亮度、高刷新、抗UV等特点,满足国内外高端户外建筑媒体的需求。此 户外透明LED显示产品在不破坏建筑物的整体结构和外观美学设计的前提下,与玻璃幕墙有机结合,巧妙的利用光学技术, 保持了玻璃幕墙的通透性,多方位、多角度的凸显LED透明显示的独特特点,让建筑媒体的表现力达到最强。 3) 智能高清数字文化传媒展示技术工程实验室 本工程实验室预计2016年8月投入使用,届时将建成集应用开发和产学研于一体的国际性数字传媒显示和播控技术实验 检测平台,建成汇集高端LED显示及播控领域国际顶尖设备的科研开发中心,致力于智能高清LED显示及播控系列产品的核 心技术开发及自主创新。有效解决当前数字文化传媒展示技术应用领域在集成电路技术、网络架构设计技术、智能播放管理 技术、多屏集成管理技术、电源技术、控制技术、显示技术、存储技术、系统软件技术、接口及驱动技术等方面的关键技术 点,突破文化创意数字传媒高清显示和智能集成播控等方面的技术瓶颈,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4) 租赁显示技术领域 公司市场部与研发中心紧密配合,深入市场分析,结合客户的需求,研发中心在这个行业首次提出租赁产品模块化设计, 大大提高了产品在维修的速度和在现场判断问题的时间,完善了公司的租赁系列产品的功能(从光学、热学、电学、力学、 控制多个方面),同时根据市场需求,增加了小间距P2.5、P2.84等租赁产品,目前炫彩 PLUS已经实现了标准化,大规模生 产,并得到客户的认可。 5) 产品EMC(电磁兼容)技术领域 公司进一步扩大欧洲市场,为吻合的市场需求,研发中心成立了EMC实验室,加大EMC投入:组建自己的EMC设计小 组、积极与国内电子EMC领域顶尖公司或者专家交流研究、加强与第三方EMC测试机构合作。电子产品间的电磁干扰(EMI) 是相互间的电磁场在空间上的一种能量转换,具有无形性和难控制性;但产品要进入欧美市场,产品就必须满足当地市场设 定的EMI标准,例如:美国的FCC PART 15A/B、欧盟的 EN55022 CLASSA/B等等。经过不断研究,我司在电磁串扰抑制(产 品布线、敏感模块间隔离、PCB Layout)、电磁辐射源头抑制(差/共模辐射抑制、接地、控制VCC稳定性、滤波)等方面 已经沉淀出一套自己的技术方案,并已有效融入产品开发的前段。目前公司绝大部分产品已符合 EN55022 ClassA标准,产 品可顺利出口欧美。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研发人员数量(人) 158 110 131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8.14% 8.02% 10.65% 研发投入金额(元) 45,731,041.62 30,523,592.21 23,541,472.4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3.00% 3.15% 4.02%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0.00% 0.00% 0.0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4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17,668,718.31 1,065,142,690.86 51.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87,501,409.41 881,401,013.04 57.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0,167,308.90 183,741,677.82 25.2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727,152.83 12,164,198.85 201.9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7,551,073.11 298,629,699.40 56.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0,823,920.28 -286,465,500.55 50.3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9,267,806.48 259,953,476.00 -7.9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549,207.38 17,965,806.08 136.8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6,718,599.10 241,987,669.92 -18.7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11,636.73 139,267,887.02 -100.51%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 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 6,652,230.24 2.46% 主要为权益法核算下精准分众的投资收益 是 资产减值 18,447,207.21 6.83% 主要为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 是 营业外收入 19,286,266.07 7.14% 主要为补贴收益 是 营业外支出 2,302,807.14 0.85% 主要为处置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否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5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 407,595,370.10 12.50% 412,328,035.58 20.09% -7.59% 应收账款 513,642,729.36 15.76% 394,501,562.61 19.23% -3.47% 存货 177,403,855.52 5.44% 129,650,431.46 6.32% -0.88% 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0.00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124,121,320.49 3.81% 0.00 0.00% 3.81% 固定资产 218,513,821.04 6.70% 205,258,504.77 10.00% -3.30% 在建工程 4,655,954.44 0.14% 17,128,595.60 0.83% -0.69% 短期借款 0.00 0.00% 327,002.21 0.02% -0.02%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948,949,854.00 870,000,000.00 9.07%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 资公 司名 称 主要 业务 投资 方式 投资金额 持股比 例 资金 来源 合作 方 投资 期限 产品 类型 预计收益 本期投资盈 亏 是否 涉诉 披露 日期 (如 有) 披露 索引 (如 有) 友拓 公关 公关 业务 收购 459,999,930.00 100.00% 现金 和发 行股 份配 套融 资 0 0 公关 服务 37,200,000.00 49,388,132.67 否 易事 达 LED 生产 与销 收购 488,949,924.00 100.00% 现金 和发 行股 0 0 LED 显示 屏 42,000,000.00 44,981,833.79 否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6 售 份配 套融 资 合计 -- -- 948,949,854.00 -- -- -- -- -- 79,200,000.00 94,369,966.46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募集方式 募集资金 总额 本期已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已累计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报告期内 变更用途 的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比例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总额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 向 闲置两年 以上募集 资金金额 2011 发行股份 33,456.46 2,462.04 35,109.36 0 0 0.00% 0 无 0 2014 发行股份 26,000 41 25,871.66 0 0 0.00% 128.34 存放于公 司募集资 金专用账 户。 0 2015 发行股份 21,085 21,088.68 21,088.68 0 0 0.00% 无 0 合计 -- 80,541.46 23,591.72 82,069.7 0 0 0.00% 128.34 -- 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86 号”文核准,深圳市联建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建光电’)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4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20 元/股(“元” 指人民币货币单位,以下同)。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大华验字[2011]255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 368,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33,435,423.8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34,564,576.19 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141,011,576.19 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 203,523,062.45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27,159,900.00 元,该自筹 投入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 2011 年 10 月 24 日出具“大华核字[2011]2073 号”鉴证报告确认;2012 年度使 用募集资金投入承诺投资项目人民币 59,935,517.00 元;2013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承诺投资项目人民币 57,797,483.71 元; 201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承诺投资项目人民币 34,009,786.80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承诺投资项目人民币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7 24,620,374.94 元。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超募资金部分累计使用人民币 147,570,521.61 元(含利息收入)。2011 年,公司以超募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以超募资金人民币 8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2 年,公司使 用超募资金 4,595.50 万元设立联动文化(北京)有限公司;2013 年,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454.50 万元收购梁勤俭先 生持有联动文化 9%股权,使用超募资金 5,050 万元增资联动文化(北京)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18,570,521.61 元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超募资金已使用完毕。2011 年 10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 金专户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 780,926.32 元,2012 年度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 3,853,305.37 元, 2013 年度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 10,333,133.62 元,2014 年度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 1,350,360.03 元,2015 年度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 218,013.93 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 额为人民币 4,790.17 元。 2014 年,第一次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何 吉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95 号)核准,于 2014 年 6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数量 16,393,442 股,发行价为每股 15.86 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信会师报字[2014]第 310370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股款人民币 259,999,990.12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人民币 2,500,000.00 元 ,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7,499,990.12 元。配套融资项目之向何大恩、黄允炜、樊丽菲、何 晓波、王琦合计 5 名交易对方支付现金购买分时传媒股权,计划投资 24,029.00 万元,已累计投入 24,029.00 万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资金投资已经完成。配套融资项目之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和包括差旅费在内的交易费用 1,971 万元,已累计投入 1,842.66 万元,其中 2014 年 1-12 月投入 1801.66 万元,2015 年 1-12 月投入 41 万元;本项目尚未 使用金额 128.34 万元。 2015 年,第二次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项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杨 再飞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9 号)核准,于 2015 年 3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数量 6,85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 31.00 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 310187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股款人民币 212,35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 用人民币 1,500,000.00 元 ,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10,850,000.00 元。配套融资项目向杨再飞、蒋晧、拓鼎投资、段 武杰、周继科、华信兄弟、张鹏、钟山九鼎和湛泸九鼎合计 9 名交易对方支付现金购买友拓公关和易事达股权,项目现金 总投资 26,168.5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计划投资 21,085.00 万元,不足部分用自有资金支付,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 金已累计投入 21,088.68 万元(含利息收入)。本项目尚未使用金额 0 万元。2015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 费净额人民币 38,535.37 元。本募集资金专户的账号已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销户,剩余资金余额 1823.93 元全部转入平安银 行深圳创业路支行基本存款账户 0282100575806。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配套融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0.00 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 已变 更项 目(含 部分 变更)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告 期末累计 实现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LED 应用产品产 业化项目 否 14,928.47 14,928.47 1,276.03 15,576.65 104.34% 2013 年 12 月 24 日 3,536.52 12,815.61 否 否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8 LED 创新技术研 发中心 否 4,426.83 4,426.83 1,186.01 4,775.66 107.88% 2014 年 12 月 31 日 0 不适 用 否 长期股权投资 否 24,029 24,029 0 24,029 100.00% 不适 用 否 配套融资交易费 用 否 1,971 1,971 41 1,842.66 93.49% 不适 用 否 长期股权投资 否 21,085 21,085 21,088.68 21,088.68 100.02% 不适 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 计 -- 66,440.3 66,440.3 23,591.72 67,312.65 -- -- 3,536.52 12,815.61 -- -- 超募资金投向 长期股权投资 10,100 10,100 100.00% 340.28 -3,338.97 否 否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2,000 2,000 100.00%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2,657.05 2,657.0 5 100.0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4,757.05 14,757. 05 -- -- 340.28 -3,338.97 -- -- 合计 -- 66,440.3 81,197.35 23,591.72 82,069. 7 -- -- 3,876.8 9,476.6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1、LED 应用产品产业化项目计划分 5 年实施,前 2 年为建设期,后 3 年为达产期。现该项目一期工 程已全部投入使用,二期主体工程已于 2013 年 12 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建设进度按计划进行,后期 产能将随订单需求逐渐释放,预计效益将逐步实现。2、LED 创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建设进度按计划 进行。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超募资金金额 14,101.16 万元,2011 年度用超募资金中的 2,0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800 万元用于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2 年度用超募资金中的 4,595.50 万元投资设立联动文化(北京)有限公司;2013 年度用超募资金中的 454.50 万元向深圳市联动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用于收购联动文化(北京)有限 公司少数股东梁勤俭 9%的股权,用超募资金中的 5,050 万元向深圳市联动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增资, 用于缴足所认购的联动文化(北京)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剩余超募资金 1,857.05 万元(含截至 2013 年 12 月 3 日的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的超募资金余额为 35.16 元,系剩余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该账户结息余额。该账号已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销户,销户申请书号:NO0360208,剩余超募资金余额 35.16 元全部转入中国工商 银行深圳麒麟支行一般存款账户 400002311920034190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9 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2011 年 10 月 25 日董事会公告: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 的议案。公司将以 2,715.99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大华核字 [2011]2073 号《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公司保荐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置换事宜分别发表了书面同意的 意见。2014 年 7 月 19 日董事会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以 4,469,903.80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募集资 金置换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 310410 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公司保荐人华泰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置换事宜分别发表了书面同意的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惠州健和 子公司 LED 显示应用 产品 10100 万元 299,570,248.44 183,230,696.12 386,067,020.49 6,457,805.82 5,295,256.15 分时传媒 子公司 广告业务 1429 万元 207,378,662.53 147,260,330.99 185,298,209.30 12,638,968.55 8,480,234.17 西藏大禹 子公司 广告业务 300 万元 161,247,582.28 114,917,694.46 155,788,377.57 94,037,856.95 87,586,656.41 友拓公关 子公司 公关业务 100 万元 171,467,285.74 102,296,478.66 286,540,972.21 52,511,918.10 44,361,374.10 易事达 子公司 LED 生产与销 售 7500 万元 321,487,472.52 164,665,018.36 302,243,000.39 54,458,213.34 49,515,204.29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友拓公关 现金及发行股份 49,388,132.67 易事达 现金及发行股份 44,981,833.79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未来的发展战略 公司将根据自身的发展规划,2016年公司将完成收购深圳力玛88.88%股权(交易后持有公司100%股权)、华瀚文化100% 股权、励唐营销100%股权、远洋传媒100%股权,进一步完善公关服务、互联网广告(含移动互联网广告)、互动营销、户外 媒体网络、数字广告设备六大核心模块,形成软硬一体、数字化线上线下整合传播平台,为客户提供综合营销解决方案,进 一步夯实以数字户外广告为核心优势的整合传播集团。 未来公司将把媒体资源、客户、产品与服务、业务流程等核心要素线上化、标准化和数据化;建设客户CRM管理、合同 与排期管理、投放管理和业务决策、监播APP等系统,把数据变为信息,在集团与子公司的各岗位员工间共享,以提升公司 互补业务的协同和数字营销专业化客户服务能力。 (二)公司2016年的工作计划 1、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深圳力玛88.88%股权(交易后持有公司100%股权)、华瀚文化100%股 权、励唐营销100%股权、远洋传媒100%股权,并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1.2亿的相关工作。 2、利用集团战略规划、持续投资并购数字传媒公司、集团客户资源开拓、集团建立数据平台等方式全力创建一个以传 播更快更准为宗旨的数字传播集团,实现公司未来持续增长战略。具体如下: 1)公司继续借力资本市场,持续并购数字传媒公司,一方面横向扩张在全国主要城市增加户外媒体资源,完善全国媒 体资源网络建设;另一方面纵向扩张夯实业务布局延伸服务模式,同时从数据的角度,构筑以数据驱动的业务平台,加速完 善公司的战略布局,力争为未来4年实现百亿营收创建坚实的平台。 2)融合协同管理,成立集团kA服务中心,利用整体优势帮助各子公司获得关键客户;同时进行集团产品线梳理,进行 集团产品销售,为客户提供线上线下综合营销方案。公司广告板块营收快速增长, 2015年已实现部分客户多平台投放,如 金立手机、左右沙发等;如友拓公关打造的城市地标户外LED多屏幕互动传播项目;如华瀚文化和精准分众的产品叠加效果 营销,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而2016年深圳力玛、华瀚文化、励唐营销、远洋传媒并入公司后,公司公关策划、互动营销、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1 互联网广告(含移动互联网广告)、户外广告平台客户集聚、资源集聚、人才集聚,集团KA服务中心计划将在集团大广告平 台的融合销售上实现新的突破,实现线上线下综合营销和效果营销模式的变革。 3)建立数据平台,实现数据驱动的数字传播集团; A、帮助各地公司建立专业的媒介资源、客户CRM和订单管理等业务信息系统及数据中心,从而集团实现数据管理; B、 帮助各地公司建立标准化、标签化业务数据,进行综合营销效果提升研究,提升营销服务专业能力; C、 集团会整合用户数据,与外部伙伴合作,扩大数据源 ,提升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建立数字户外广告云数据中心, 运用数据的支持实现线上线下广告打通,引领综合营销和效果营销,使客户品牌传播更快更准更省,效果持续提升。 3、2015年公司取得良好成绩,营业收入实现15.23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24亿元,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56.95%、 66.95%;2016年公司将继续努力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幅超过50%,净利润同比增幅超过50%。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5 年 01 月 13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4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12 月 15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12 月 22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12 月 2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5 年 12 月 29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 程规定,内容详见下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是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2 每 10 股转增数(股) 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505,537,595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 101,107,519.00 可分配利润(元) 233,414,900.75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10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其他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公司 2016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日公司总股本 505,537,5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101,107,519 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于2016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2015年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505,537,5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1,107,519 元。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3 于2015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2015年3 月30日公司总股本202,215,0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0,443,007.6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本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于201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2013年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117,72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31,840 元。本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的比率 以其他方式现 金分红的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红的比例 2015 年 101,107,519.00 223,671,959.48 45.20% 0.00 0.00% 2014 年 40,443,007.60 133,973,522.17 30.19% 0.00 0.00% 2013 年 3,531,840.00 16,266,913.39 21.71% 0.00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4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开始日期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资产重组 刘虎军;熊瑾玉 股份减持承诺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若有减持联建光电股份的需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 31 元/股,减持数量将不超过 750 万股(即减持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公司 总股本的 4.33%,不超过本次交易后公司总股本的 3.71%),如遇上市公 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股价、股数相应调整。若相关减 持行为需发布股份减持计划公告,将在减持实施前事先公告减持计划。 2015-01-08 2015-12-31 已履行完毕 资产重组 段武杰;周继科 其他承诺 1、湖南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可能产生的风险承诺:湖南易事达光电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易事达”)为易事达全资控股子公司,目前持有 冷水江市人民政府于 2013 年 5 月 24 日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冷国 用(2013)第 5-06-5 号),土地座落于沙办新民村,地类(用途)为工业 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 2063 年 5 月 22 日,使用权面积为 39,537.00 平方米。根据湖南易事达与当地国土部门签署的《土地使用权出 让合同》,湖南易事达需在 2014 年 6 月 16 日前开工,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前竣工,延期要提前申请,但不得超 1 年,否则延期一日需支付土地使用 权出让总额 1‰的违约金。如造成土地闲置,不满一年的需缴纳土地闲置费, 满两年未开工的国土部门有权依法收回该地块。因易事达曾经拟在中国申请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通过湖南易事达取得该块土地是为易事达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储备募投项目用地,用于建设生产基地,因目前首发政策等原因易 事达暂时取消了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计划,但一直没有放弃进入资本市场的 目标且仍拟将该块土地用于未来扩大产能及建设生产基地之用,基于上述原 因,故截至目前,湖南易事达暂未在该块土地上开工建设生产基地。本二人 承诺如湖南易事达被追缴土地闲置费、土地被依法收回或遭到其他处罚的, 2015-01-31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5 本二人承担全部因此造成的损失。2、主要生产经营场所租赁物业到期不能 续期的赔偿责任承诺:易事达与李文裕、李扬生签署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租 赁合同于 2015 年 2 月 28 日到期,本二人承诺如易事达因在本次重组交割 日前主要生产经营场所租赁物业到期不能续期而导致易事达承受任何负债、 直接经济损失的,本二人将向易事达全额予以赔偿,避免给易事达造成任何 直接损失。3、租赁未取得房产证、未办理租赁登记物业的赔偿责任承诺: 本二人承诺如易事达因在本次重组交割日前所租赁物业没有取得房产证、未 办理租赁登记而导致易事达承受任何负债、直接经济损失的,本二人将向易 事达全额予以赔偿,避免给易事达造成任何直接损失。4、终止新三板挂牌 的承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之日起(以证监会核发本次交易批文之 日为准),本二人应通过行使股东权利等一切有效的措施促使易事达尽快取 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易事达股票终 止挂牌的函(以下简称“新三板终止挂牌函”)。如果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在核发本次交易正式批准文件之前需取得易事达新三板终止挂牌函,那么, 本二人需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满足该等要求。在本次交易协议生效并且联建光 电已支付完毕本次重组对价中现金支付部分的第一期款项之后,本二人应启 动办理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交割启动日为联建光电已支付完毕本次重组对 价中现金支付部分的第一期款项之日起的第 5 个工作日,交易双方另有约定 除外。5、关于易事达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有关承诺:目前,易事达申 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预计在 2014 年 10 月份可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 格,如果因为易事达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而无法享受 15%的企业所得 税税收优惠且触发了易事达对联建光电的业绩补偿承诺的,那么,本二人承 诺,将履行对联建光电的补偿义务,同时,会依法运营使易事达具备申请高 新技术企业资格所需全部条件,并继续积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6、劳 动事宜:如因本次重组交割完成日之前的劳动关系存在违法事由,导致易事 达或联建光电受到任何主体依法有效追索、要求补缴社会保险和/或公积金, 本二人将向易事达或联建光电全额予以赔偿,避免给易事达和联建光电造成 直接经济损失。7、其他:易事达因本次重组交割完成日前的任何行为遭受 任何处罚受到损失,本二人将向易事达或联建光电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资产重组 刘虎军; 股份限售承诺 就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 2015-03-30 2018-03-29 正常履行中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6 建信基金-兴业银 行-深圳市联建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资产重组 杨再飞;深圳市拓 鼎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股份限售承诺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合伙企业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自本次 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2、在满足本承诺函第 1 条 约定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待满足以下 条件后,本人/合伙企业方可转让于本次重组中所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1) 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友拓公关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各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 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合伙企业在上述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 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于 2017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杨再 飞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 2,958,038 股联建光电股份,深圳 市拓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 的 1,286,103 股联建光电股份;(2)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友拓公关 2018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 核报告》及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友拓 公关 100%股权在 2018 年末的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 后,本人/合伙企业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 行补偿,则本人/合伙企业尚未解锁的股份扣除按如下方式计算的应继续冻 结股份数后可解锁:应继续冻结股份数=友拓公关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净值÷本次发股价格;上述“应继续冻结股份数”根据友拓公关截至 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实际收回的情况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 年 12 月 31 日三年期间每年的 6 月 30 日及 12 月 31 日逐步解锁,直至全部 解锁完毕。譬如,友拓公关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为人民币 8000 万,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友拓公关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为 2000 万, 那么,“应继续冻结股份数”中 2019 年 6 月 30 日可解锁的股份数=应继续冻 结股份数×(2000 万÷8000 万)。如届时至 2022 年 1 月 1 日仍有应收账款 未收回的,那么,剩余被冻结的股份由联建光电以零对价收购并解除冻结状 态,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后收回的应收账款归属于友拓公关,而不再对本 人/合伙企业做其他股份安排。(3)若本人/合伙企业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 2015-03-30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7 议》约定负有补偿义务,则本人/合伙企业当年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 股份数=截至当年最多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股份数-根据《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确定的截至当年股份补偿数-已解锁股份数。如上述计算数值小于 0, 则当年不得解锁股份。3、若本人/合伙企业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的联建光电 股份因联建光电送股、配股、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第 1、2 条的限制。4、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资产重组 蒋皓 股份限售承诺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 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2、在满足本承诺函第 1 条约定的前 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待满足以下条件后, 本人方可转让于本次重组中所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1)联建光电聘请的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友拓公关 2014 年度实际实现的 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上述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于 2014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本人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 1,495,513 股联建光电股份; (2)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友拓公关 2015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上述年度 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于 2015 年度《专 项审核报告》出具后,本人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 1,794,616 股联建光电股份;(3)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就友拓公关 2016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 且本人在上述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 于 2016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本人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 组取得的 493,741 股联建光电股份:(4)若本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约定负有补偿义务,则本人当年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股份数=截至当 年最多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股份数-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确定的 截至当年股份补偿数-已解锁股份数。如上述计算数值小于 0,则当年不得解 锁股份。3、若本人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因联建光电送股、 配股、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第 1、2 条的限制。4、 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2015-03-30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8 资产重组 段武杰;周继科; 张鹏;深圳市华信 兄弟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股份限售承诺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合伙企业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自本次 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2、在满足本承诺函第 1 条 约定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待满足以下 条件后,本人/合伙企业方可转让于本次重组中所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联 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承诺期内易事达 2014 年度-2018 年度各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2018 年度需同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后,且本人/合伙企业在上述年度无需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于各年度《专项审核报 告》(2018 年度需同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段武杰最多可解 锁股份数分别为:单位:股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1,140,583 1,260,644 1,380,705 1,500,767 1,599,817 周继科最多可解锁股份数分别为:单位:股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 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536,745 593,245 649,744 706,244 752,857 张鹏 最多可解锁股份数分别为:单位:股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35,163 38,864 42,566 46,267 49,320 深圳市华信兄弟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多可解锁股份数分别为:单位:股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117,211 129,549 141,887 154,225 164,402 承诺期内各年度结束后,联建光电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对易事达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于 2018 年度 结束的同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果易事达当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 到承诺净利润或易事达 100%股份出现减值的,则本人/合伙企业按以上比例 计算的当年可解禁股份数应扣减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确定的股份补偿 部分后予以解禁。本人/合伙企业最后一期可解禁股票数需要在扣除如下方 式计算的应继续锁定股份数后方可解锁:(1)应继续锁定股份数=(易事达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 3000 万元)÷本次发股价格;为避 免疑问,本处所称“易事达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指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所载明的易事达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 值。如计算结果小于或等于 0 时,按 0 取值。如计算结果大于等于本人/合 伙企业最后一期可解禁股票数的,则以本人/合伙企业最后一期可解禁股票 数取值。(2)上述“应继续锁定股份数”根据易事达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2015-03-30 2022-01-01 正常履行中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9 日应收账款净值实际收回的情况在此后每年的 6 月 30 日及 12 月 31 日以每 年分两期逐步等比解锁。每期可解锁的股份数按如下公式计算:A.如截至 解锁时点,易事达累积已收回的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小于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3000 万元的,当期可解锁的股份数 按下面公式计算。当期可解锁的股份数=应继续锁定股份数*易事达当期已收 回的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易事达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3000 万)B.如截至解锁时点,易事达累积已收回的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大于或等于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 账款净值-3000 万元的,那么,当期可解锁的股份数为剩余的全部应继续锁 定股份数。(3)如届时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 收账款净值仍大于 3000 万元的,那么,剩余被锁定的股份由联建光电以零 对价收购并解除锁定状态进行注销处理,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后收回的 应收账款归属于易事达,而不再对本人/合伙企业做其他股份安排。若本人/ 合伙企业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因联建光电送股、配股、转增 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本条上述关于股份锁定的限制。本人/合 伙企业持有的联建光电相应股份的转让和交易,需同时遵守《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4、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资产重组 蒋皓;杨再飞;深 圳市拓鼎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业绩承诺及补偿 安排 友拓公关原股东承诺友拓公关 2014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3,100.00 万元、2015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3,720.00 万元、2016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4,464.00 万元、 2017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5,357.00 万元及 2018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6,428.00 万元。在承诺期内,若友拓公关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小于承诺净利润,则友拓 公关原股东需向上市公司履行补偿义务,友拓公关原股东应首先以股份补偿 方式向上市公司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当年 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实现 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交易作价-已补偿金额。 2014-09-26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资产重组 段武杰;周继科; 张鹏;深圳市华信 兄弟投资合伙企 业绩承诺及补偿 安排 段武杰、周继科、华信兄弟、张鹏承诺(以下简称“补偿义务人”)易事达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800.00 万元、4,200.00 万元、4,600.00 万元、5,000.00 万元、5,330.00 万元。在承诺期内,若易事达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小于承诺净利润,则补偿义 2014-09-26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0 业(有限合伙) 务人需按照本条约定向上市公司履行补偿义务,补偿义务人有权选择以股份 或现金方式或股份与现金混合方式进行补偿。当年应补偿总金额=(截至当 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 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作价-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已补偿现金。 资产重组 段武杰;周继科 关于同业竞争、 关联交易、资金 占用方面的承诺 就规范与联建光电关联交易事宜承诺如下:(1)本人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联建光电及易事达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联建光电董 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与本人有关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 义务。 (2)本人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联建光电及易事达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 任何情况下,不要求联建光电及易事达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法人 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本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联建光电及易事 达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 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联建光电 及易事达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 害联建光电、易事达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人对因其未履行本承 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联建光电或易事达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2014-09-26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资产重组 段武杰;周继科; 张鹏 关于同业竞争、 关联交易、资金 占用方面的承诺 (1)为保证易事达持续发展和竞争优势,本人承诺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仍在易事达任职(2)本人目前经营的 LED 显示屏、LED 照明灯具、LED 路灯等应用产品及周边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均是通过易事达进 行的,没有直接或间接通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或以自然人 名义从事与联建光电及易事达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也没有在与联建光电或易 事达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职或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或 有其它任何与联建光电或易事达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3)本次交易完成 后本人在易事达或联建光电任职期间及从易事达或联建光电离职后三年内, 本人将不会以自营方式、直接或间接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开 展、经营与联建光电、易事达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在同联建光电或易事达 存在相同或者类似业务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不 2014-09-26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1 擅自以联建光电或易事达的名义为联建光电或易事达现有客户提供与联建 光电及易事达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避免产生任何同业竞争情形。 (4)按照谁违反谁承担的原则,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相关所得归联建 光电所有外,还应将本人在本次交易中所获交易对价的 25%以股份(股份 价值按照 31 元/股计算)或现金方式作为赔偿金支付给易事达。(5)本承 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资产重组 深圳市华信兄弟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有限合伙) 关于同业竞争、 关联交易、资金 占用方面的承诺 (1)本合伙企业目前除持有易事达股份外未有其他经营,没有直接或间接 通过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或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与联建光电 及易事达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有其它任何与联建光电或易事达存在同业竞 争的情形。(2)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合伙企业亦将不会以自营方式、直接 或间接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开展、经营与联建光电、易事达 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擅自以联建光电或易事达的名义为联建光电或易事达 现有客户提供与联建光电及易事达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避免产生 任何同业竞争情形。(3)按照谁违反谁承担的原则,本合伙企业如违反上 述承诺,除相关所得归联建光电所有外,还应将本合伙企业在本次交易中所 获交易对价的 25%以股份(股份价值按照 31 元/股计算)或现金方式作为赔 偿金支付给易事达。(4)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2014-09-26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资产重组 蒋皓;杨再飞 关于同业竞争、 关联交易、资金 占用方面的承诺 (1)本人目前经营的公关业务均是通过友拓公关进行的,没有直接或间接 通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或以自然人名义从事与联建光电 及友拓公关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也没有在与联建光电或友拓公关存在相同或 类似业务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职或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或有其它任何与联 建光电或友拓公关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2)本人在友拓公关任职期间及 在本人自友拓公关离职后三年内,本人将不会直接或间接通过直接或间接控 制的其他经营主体或以自然人名义直接从事公关类业务;不在公关类业务的 公司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不以联建光电及友拓公关以外的名义为 联建光电及友拓公关现有客户提供公关类业务(含活动承办);避免产生任 何同业竞争情形。(3)按照谁违反谁承担的原则,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 除相关所得归联建光电所有外,还应将本人在本次交易中所获交易对价的 25%(股份对价的价值按照发股价格计算)作为赔偿金支付给联建光电。(4) 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就规范与联建光电关联交易事宜承诺如 2015-03-30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2 下:(1)本人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联建光电及友拓公关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联建光电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与本人有关的 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人将避免一切非法占 用联建光电及友拓公关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联建光 电及友拓公关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本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联建光电及友拓公关的关联交易;对无 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 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联建光电及友拓公关公司章程、 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联建光电、友拓 公关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人对因其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 而给联建光电或友拓公关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5)本承诺 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资产重组 杨再飞;蒋皓;深 圳市拓鼎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其他承诺 1、租赁物业没有房产证或未办理租赁登记的赔偿责任承诺:承诺人承诺如 友拓公关因本次重组交割完成日之前租赁物业没有取得房产证、未办理租赁 登记或主要生产经营场所租赁物业到期不能续期而导致友拓公关承受任何 负债、直接经济损失的,承诺人将向友拓公关全额予以赔偿,避免给友拓公 关造成任何直接损失。2、劳动事宜:如因本次重组交割完成日之前的劳动 关系存在违法事由,导致友拓公关受到任何主体依法有效追索、要求补缴社 会保险和/或公积金,承诺人将向友拓公关全额予以赔偿,避免给友拓公关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友拓公关因本次重组交割完成日前的任何行为遭受 任何处罚受到损失,承诺人将向友拓公关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2015-03-30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何吉伦 股份增持承诺 截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何吉伦)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存在继续增持联建光电股份的计划。 2014-04-15 2015-04-16 承诺期已届 满,承诺人 信守承诺。 资产重组 何吉伦;黄允炜; 樊丽菲;何晓波; 王琦;朱贤洲;周 昌文;高存平;张 股份限售承诺 一、参与联建光电本次重组配套融资认购的股份:何吉伦就本次交易配套募 集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二、 联建光电本次重组中,本人/合伙企业以所持分时传媒股份认购的联建光电 股份:1、本次重组完成后,何吉伦、黄允炜、樊丽菲、何晓波、王琦因本 2014-07-04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3 海涛;曾家驹;成 都斯为美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进行 转让。朱贤洲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33.22%,自本次股份发行 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朱贤洲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 份的 66.78%,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周昌 文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68.75%,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周昌文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31.25%,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高存平因本 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67.46%,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得进行转让;高存平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32.54%,自 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张海涛因本次重组获得 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44.86%,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进 行转让;张海涛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55.14%,自本次股份发 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曾家驹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 股份的 60.39%,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曾 家驹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39.61%,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成都斯为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因本次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进行转让。2、在满足本承诺函第 1 条约定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 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待满足以下条件后,本人方可转让于本次 重组中所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1)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 2013 年度、2014 年度各年实际实现的净 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上述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于 2014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何 吉伦、黄允炜、樊丽菲、何晓波、王琦、周昌文、高存平、张海涛、曾家驹 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34.00%;朱贤洲可 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33.22%;(2)联建 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 2015 年度 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何吉伦、黄允炜、樊丽菲、何晓 波、王琦、周昌文、高存平、曾家驹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4 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20.55%;张海涛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 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10.86%;(3)联建光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 2016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 审核报告》后,且本人/合伙企业在当年度无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何吉伦、黄允炜、樊丽菲、何晓波、王琦、周昌文、 高存平、曾家驹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22.18%;朱贤洲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 的 43.51%;张海涛当年可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 份的 31.87%;成都斯为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当年可 解锁股份数不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76.73%(4)联建光 电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 2017 年度实 际实现的净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及联建光电和何吉伦聘请的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分时传媒 100%股权在 2017 年度末的价值 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后,本人/合伙企业在当年度无需根 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联建光电进行补偿,则本人/合伙企业当年最多 可解锁股份数为超过于本次重组取得的联建光电股份的 10%的部分。满足 如下任一条件,则本人/合伙企业剩余未解锁股份可解锁:① 在分时传媒截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的 70%已收回后予以解禁;② 如分时 传媒收回的应收账款超出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的 60%但不足 70%,本人/合伙企业可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共同将已收回应收 账款与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 70%间差额相等的 金额存入由联建光电及本人/合伙企业共同监管的资金账户,在资金存入该 等账户后剩余股份即获得解禁。本人/合伙企业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所存入 资金应根据后续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款额相应解除监管;如该等资金存入 一年后分时传媒收回的应收账款仍未达到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净值的 70%,则该等账户内的资金可由联建光电使用,但该等由 联建光电使用的资金应在后续应收账款收回时由联建光电返还至本人/合伙 企业与分时传媒其他股东,且本人/合伙企业所解禁股份不受任何影响。为 避免疑问,本处所称“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净值”指 2017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所载明的分时传媒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5 收账款净值。(5)若本人/合伙企业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负有补 偿义务,则本人/合伙企业当年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股份数=截至当年 最多可解锁在本次重组中所获股份数-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确定的截 至当年股份补偿数-已解锁股份数。如上述计算数值小于 0,则当年不得解锁 股份。3、若本人/合伙企业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因联建光电 送股、配股、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第 1、2 条的限制。 4、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 资产重组 刘虎军 股份限售承诺 就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得转让。 2014-07-04 2017-07-04 正常履行中 资产重组 何吉伦;何大恩; 周昌文;朱贤洲; 高存平;张海涛; 黄允炜;曾家驹; 樊丽菲;何晓波; 王琦;成都斯为美 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业绩承诺及补偿 安排 交易对方承诺分时传媒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经 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 币 8,700 万元、10,000 万元、11,300 万元、12,200 万元和 12,800 万元。 在承诺期内,若分时传媒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小于承诺净利润,则补偿义务人 需向上市公司履行补偿义务。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 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 和×标的资产作价-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已补偿现金。补偿 义务人可以选择股份补偿方式或现金补偿方式或股份与现金混合补偿方式 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2014-04-10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何吉伦;周昌文; 朱贤洲;高存平; 张海涛;黄允炜; 曾家驹;樊丽菲; 何晓波;王琦 关于同业竞争、 关联交易、资金 占用方面的承诺 (1)任职期限承诺:为保证分时传媒持续发展和竞争优势,分时传媒管理 层股东(具体包括朱贤洲、周昌文、高存平、张海涛、黄允炜、樊丽菲、曾 家驹、何晓波、王琦)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仍在 分时传媒任职。(2)广告类业务(含活动承办)不竞争承诺:分时传媒原 股东承诺将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同时签订不竞争承诺,管理层股东承诺其本人 在分时传媒任职期间及自分时传媒离职后三年内及何吉伦承诺其本人在本 协议签署之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均不得在其他广告类业务的公司 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分时传媒原股东违反不竞争承诺的盈利归分 时传媒所有。(3)兼业禁止承诺:管理层股东在分时传媒任职期限内未经 联建光电同意,不得在其他公司兼职,违反兼业禁止承诺的所得归分时传媒 所有。(4)违反任职期限承诺、不竞争承诺、兼业禁止承诺的赔偿责任: 2013-12-20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6 按照谁违反谁承担的原则,管理层股东、何吉伦如违反上述承诺,除相关所 得归分时传媒所有外,还应将违约方于本次重组中所获交易对价的 15%以 股份(股份价值按照 15.89 元/股计算)或现金方式作为赔偿金支付给分时 传媒。 首 次 公 开 发行 刘虎军;熊瑾玉; 姚太平 关于同业竞争、 关联交易、资金 占用方面的承诺 本人及配偶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或中国境外,直接或间接发展、经 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与联建光电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活动,亦没有在任何与 联建光电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公司或企业拥有任何权益(不论直接 或间接)。 2011-09-19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首 次 公 开 发行 刘虎军;熊瑾玉; 姚太平;张艳君 其他承诺 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本公司及子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或本 公司及子公司因未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则刘虎 军、熊瑾玉、姚太平、张艳君将无条件全额承担本公司及子公司应补缴的住 房公积金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并将对上述应补缴的住房公积金及 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2011-09-19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7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盈利预测资产 或项目名称 预测起始时间 预测终止时间 当期预测业绩 (万元) 当期实际业绩 (万元) 未达预测的原 因(如适用) 原预测披露日 期 原预测披露索 引 收购分时传媒 100%股权 2015 年 01 月 0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1,300 11,129.73 不适用 2014 年 04 月 15 日 详见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 《现金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 收购友拓公关 100%股权 2015 年 01 月 0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3,720 5,202.37 不适用 2015 年 01 月 31 日 详见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 《现金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修订 稿)》 收购易事达 100%股权 2015 年 01 月 0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4,200 4,844.14 不适用 2015 年 01 月 31 日 详见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 《现金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修订 稿)》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对公司或相关资产年度经营业绩作出的承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分时传媒、友拓公关、易事达均实现了经营业绩承诺。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8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年度本公司通过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友拓公关100%股权,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459,999,930.00 元)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58,053,298.08元)的差额401,946,631.92元确认为商誉。 (2)本年度本公司通过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易事达100%股权,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488,949,924.00 元)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136,212,162.37元)的差额352,737,761.63元确认为商誉。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15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2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丘运良、刘影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9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度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公告编号:2014-058、2014-065)并全额认购资产管理人设立的 建信联建员工成长1号(养颐四方)资产管理计划,该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认购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中的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方式持有公司股票。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就建信联建员工成长1号(养颐四方)资产管理计划签署《资产管理合同》(公告编号:2015-006)。上述事项已于 巨潮资讯网上公告。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0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2015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刘虎军共同发起设立投资基 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主要股东何吉伦共同发起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更好地实施联建光电的发展 战略,公司拟分别与控股股东刘虎军先生、主要股东何吉伦先生共同发起设立投资基金,作为公司产业布局的平台,推进公 司快速做大做强。(详见巨潮网 ;公告编号 2015-046、047、063、110;) 2015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方案的相关议案,拟采取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马伟晋等 11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深圳力玛 88.88%股权, 新余市风光无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等 3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华瀚文化 100%股权,新余市博尔丰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等 3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励唐营销 100%股权,新余奥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3 名交易对方合计 持有的远洋传媒 100%股权。目前,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 14 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获 得有条件通过。待公司拿到批文后,将尽快办理相关资产的交割及发行股份事宜。(详见巨潮网 ; 公告编号 2016-012。)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1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七、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11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方案的相关议案,拟采取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马伟晋等11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深圳力玛88.88%股权,新 余市风光无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等3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华瀚文化100%股权,新余市博尔丰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等3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励唐营销100%股权,新余奥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3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远 洋传媒100%股权。 十八、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十九、社会责任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十、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2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5,530,281 60.93% 29,019,834 0 200,459,423 -31,910,201 197,569,056 303,099,337 59.96% 1、国家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3、其他内资持股 105,530,281 60.93% 29,019,834 0 200,459,423 -31,910,201 197,569,056 303,099,337 59.94%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1,419,596 0.82% 6,533,076 0 11,929,008 -9,000,000 9,462,084 10,881,680 2.15% 境内自然人持股 104,110,685 60.11% 22,486,758 0 188,530,415 -31,910,201 179,106,972 283,217,657 56.01% 4、外资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7,664,923 39.07% 0 0 102,863,134 31,910,201 134,773,335 202,438,258 40.04% 1、人民币普通股 67,664,923 39.07% 0 0 102,863,134 31,910,201 134,773,335 202,438,258 40.04%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4、其他 0 0.00% 0 0 0 0 0 0 0.00% 三、股份总数 173,195,204 100.00% 29,019,834 0 303,322,557 0 332,342,391 505,537,595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1月27日,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129号的文核准。2015年3月10日,杨再飞等3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友拓公关合计100%股权已过户至联建光电名下,上海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为此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友拓公关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5年3月6 日,段武杰等6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易事达合计100%股权已过户至联建光电名下,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此进行了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易事达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公司发股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公司非公开发 行新增29,019,834股股份已于2015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并于2015年3 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数由非公开发行前的173,195,204股增加至202,215,038股。 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公司总股本 202,215,0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443,007.60元, 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5股。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发布《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公告》,以2015年4月30日为股权登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3 记日进行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4日。《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实施完毕。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的总股增 加至505,537,595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1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杨再飞等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9号)的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关于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 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公司总股本 202,215,0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443,007.60元, 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5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的总股增加至505,537,595股。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3月10日,杨再飞等3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友拓公关合计100%股权已过户至联建光电名下,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嘉定分局为此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友拓公关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5年3月6日,段武杰等6名交 易对方持有的易事达合计100%股权已过户至联建光电名下,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此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易事达 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公司发股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29,019,834 股股份已于2015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并于2015年3月30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数由非公开发行前的173,195,204股增加至202,215,038股。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自2015年3月起将易事达纳入合并范围,公司资产负债表于2015年3月将易事达纳入合并,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 量表于2015年3月将易事达入合并,上述新增股份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等财务指标时在2015 年3月开始计算,与财务报表合并期进行配比。 公司自2015年3月起将友拓公关纳入合并范围,公司资产负债表于2015年3月将友拓公关纳入合并,合并利润表、合并现 金流量表于2015年3月将友拓公关入合并,上述新增股份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等财务指标时 在2015年3月开始计算,与财务报表合并期进行配比。 报告期内,公司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5股,使总股本增加至505,537,595股,对公司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详见第二节“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4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 数 本期解除限 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 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 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 售日期 段武杰 0 17,206,297 17,206,297 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定向增发股份 - 蒋皓 0 9,459,675 9,459,675 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定向增发股份 - 深圳市华信兄弟 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0 1,768,175 1,768,175 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定向增发股份 - 深圳市拓鼎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0 5,564,515 5,564,515 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定向增发股份 - 杨再飞 0 12,798,385 12,798,385 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定向增发股份 - 张鹏 0 530,450 530,450 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定向增发股份 - 周继科 0 8,097,087 8,097,087 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定向增发股份 - 王刚 0 175,000 175,000 高管锁定股 - 王以建 0 257,250 257,250 高管锁定股 - 向健勇 0 1,085,250 1,085,250 高管锁定股 - 钟菊英 0 93,750 93,750 高管锁定股 - 谢志明 1,339,776 2,009,664 3,349,440 高管锁定股 - 张艳君 6,022,396 8,102,259 14,124,655 高管锁定股 - 姚太平 10,289,472 12,970,458 23,259,930 高管锁定股 - 刘虎军 36,448,928 62,798,392 99,247,320 高管锁定股、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定 向增发股份 - 熊瑾玉 8,911,433 13,367,149 22,278,582 高管锁定股 - 樊丽菲 280,245 238,208 420,368 462,405 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定向增发股份 - 曾家驹 312,332 265,480 468,498 515,350 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定向增发股份 - 高存平 2,109,873 1,793,390 3,164,810 3,481,293 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定向增发股份 - 何吉伦 30,796,960 23,249,578 46,195,440 53,742,822 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定向增发股份、 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定向增发股份 - 何晓波 136,015 115,613 204,023 224,425 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定向增发股份 - 周昌文 2,858,713 2,429,905 4,288,070 4,716,878 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定向增发股份 - 王琦 136,015 115,613 204,023 224,425 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定向增发股份 - 张海涛 1,041,109 884,942 1,561,663 1,717,830 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定向增发股份 -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5 朱贤洲 3,036,569 1,897,856 4,554,853 5,693,566 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定向增发股份 - 黄允炜 390,849 244,281 586,274 732,842 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定向增发股份 - 成都斯为美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1,419,596 2,129,394 3,548,990 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定向增发股份 - 建信基金-兴业 银行-深圳市联 建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 0 9,000,000 9,000,000 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定向增发股份 - 合计 105,530,281 31,234,866 229,061,172 303,356,587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名称 发行日期 发行价格 (或利率) 发行数量 上市日期 获准上市 交易数量 交易终止日期 股票类 普通股 2015 年 03 月 30 日 31.00 29,019,834 2015 年 03 月 30 日 29,019,834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其他衍生证券类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2015年1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杨再飞等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9号)的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关于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易事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及上海 友拓公关顾问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 29,019,834 股股份已于2015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并于2015年3月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数由非公开发行前的173,195,204股增至202,215,038股。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1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杨再飞等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9号)的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关于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 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易事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及 上海友拓公关顾问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公司非公开发行 新增29,019,834 股股份已于2015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并于2015年3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6 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数由非公开发行前的173,195,204股增至202,215,038股。 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公司 总股本 202,215,0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443,007.60元,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5股,共计转增303,322,55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05,537,595股。 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发布《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公告》,以2015年4月30日为股权登记日进行权益分派,除权 除息日为2015年5月4日。《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实施完毕。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 股东总数 24,145 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上一月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18,543 报告期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如有) (参 见注 9) 0 年度报告披露 日前上一月末 表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参 见注 9) 0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例 报告期末 持股数量 报告期内 增减变动 情况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持有无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刘虎军 境内自然人 22.82% 115,388,120 72,482,872 99,247,320 16,140,800 质押 85,355,000 何吉伦 境内自然人 15.23% 76,992,400 46,195,440 53,742,822 23,249,578 质押 24,500,000 熊瑾玉 境内自然人 5.88% 29,704,777 17,822,866 22,278,582 7,426,195 姚太平 境内自然人 4.70% 23,763,240 11,593,944 23,259,930 503,310 质押 10,100,000 段武杰 境内自然人 3.40% 17,206,297 17,206,297 17,206,297 0 张艳君 境内自然人 2.79% 14,124,655 6,594,793 14,124,655 0 质押 4,075,000 杨再飞 境内自然人 2.53% 12,798,385 12,798,385 12,798,385 0 李欣 境内自然人 1.98% 10,016,090 5,997,654 0 10,016,090 蒋皓 境内自然人 1.87% 9,459,675 9,459,675 9,459,675 0 建信基金-兴业银行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 其他 1.78% 9,000,000 9,000,000 9,000,000 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 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况(如有) (参 无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7 见注 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 股东刘虎军先生与熊瑾玉女士为夫妻关系。此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何吉伦 23,249,578 人民币普通股 23,249,578 刘虎军 16,140,800 人民币普通股 16,140,800 李欣 10,016,090 人民币普通股 10,016,090 熊瑾玉 7,426,195 人民币普通股 7,426,195 路云龙 5,874,145 人民币普通股 5,874,145 杨路菲 3,366,320 人民币普通股 3,366,320 路程寒 2,870,429 人民币普通股 2,870,429 周昌文 2,287,300 人民币普通股 2,287,300 姜子兰 2,271,190 人民币普通股 2,271,190 周晨 2,057,865 人民币普通股 2,057,865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 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股东刘虎军先生与熊瑾玉女士为夫妻关系。此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有)(参见注 5) 股东李欣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0,016,090 股。股东路云龙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340,000 股,通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5,534,145 股,合计持有 5,874,145 股。股东路程寒通过中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870,429 股。股东姜子兰通过 普通账户持有 400 股,通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270,790 股,合计持有 2,271,19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刘虎军 中国 否 熊瑾玉 中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刘虎军先生报告期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熊瑾玉女士报告期内任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兼副总经理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股东刘虎军、熊瑾玉为夫妻关系。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8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 司的股权情况 无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刘虎军 中国 否 熊瑾玉 中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刘虎军先生报告期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熊瑾玉女士报告期内任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兼副总经理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股东刘虎军、熊瑾玉为夫妻关系。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无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9 4、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0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1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期初持股数 (股) 本期增持股份 数量(股) 本期减持股 份数量(股) 其他增减变 动(股) 期末持股数 (股) 刘虎军 董事长兼总经理 现任 男 46 2009 年 10 月 28 日 2018 年 8 月 20 日 42,905,248 72,482,872 0 0 115,388,120 熊瑾玉 董事 现任 女 46 2009 年 10 月 28 日 2018 年 8 月 20 日 11,881,911 17,822,866 0 0 29,704,777 姚太平 董事 现任 男 51 2009 年 10 月 28 日 2018 年 8 月 20 日 12,169,296 16,593,944 -5,000,000 0 23,763,240 段武杰 董事兼副总经理 现任 男 41 2015 年 03 月 30 日 2018 年 8 月 20 日 0 17,206,297 0 0 17,206,297 朱贤洲 董事 现任 男 42 2015 年 08 月 21 日 2018 年 8 月 20 日 0 7,591,422 0 0 7,591,422 邓鸿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52 2015 年 08 月 21 日 2018 年 8 月 20 日 0 0 0 0 0 唐应元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63 2015 年 08 月 21 日 2018 年 8 月 20 日 0 0 0 0 0 李小芬 独立董事 现任 女 62 2015 年 08 月 21 日 2018 年 8 月 20 日 0 0 0 0 0 王成义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49 2015 年 08 月 21 日 2018 年 8 月 20 日 0 0 0 0 0 谢志明 监事会主席 现任 男 53 2009 年 10 月 28 日 2018 年 8 月 20 日 1,786,368 2,679,552 -1,000,000 0 3,465,920 张爱明 监事 现任 女 41 2009 年 10 月 13 日 2018 年 8 月 20 日 0 0 0 0 0 蒋皓 监事 现任 男 42 2015 年 08 月 21 日 2016 年 4 月 15 日 0 9,459,675 0 0 9,459,675 向健勇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52 2015 年 08 月 21 日 2016 年 4 月 18 日 0 1,447,000 0 0 1,447,000 钟菊英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现任 女 37 2015 年 08 月 21 日 2018 年 8 月 20 日 0 125,000 0 0 125,000 黄允炜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61 2015 年 03 月 30 日 2016 年 4 月 18 日 0 977,122 0 977,122 杨再飞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42 2015 年 03 月 30 日 2016 年 4 月 18 日 0 12,798,385 0 0 12,798,385 褚伟晋 财务总监 现任 男 34 2015 年 08 月 21 日 2018 年 8 月 20 日 0 0 0 0 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2 张艳君 董事 离任 男 48 2009 年 10 月 28 日 2015 年 8 月 21 日 7,529,862 11,294,793 -4,700,000 14,124,655 钟明霞 独立董事 离任 女 52 2010 年 06 月 18 日 2015 年 8 月 21 日 0 0 0 0 0 钱可元 独立董事 离任 男 59 2010 年 06 月 18 日 2015 年 8 月 21 日 0 0 0 0 0 曾江虹 独立董事 离任 女 47 2012 年 02 月 27 日 2015 年 8 月 21 日 0 0 0 0 王刚 监事 离任 男 40 2009 年 10 月 28 日 2015 年 8 月 21 日 0 175,000 0 0 175,000 王以建 副总经理 离任 男 60 2012 年 01 月 12 日 2015 年 3 月 30 日 0 257,250 高炳棋 副总经理 离任 男 56 2012 年 01 月 12 日 2015 年 3 月 30 日 0 谢国富 财务总监 离任 男 48 2013 年 05 月 18 日 2015 年 8 月 21 日 0 0 0 0 0 合计 -- -- -- -- -- -- 76,272,685 170,911,178 -10,700,000 0 236,226,613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3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高炳棋 副总经理 离任 2015 年 03 月 30 日 个人原因辞职 王以建 副总经理 离任 2015 年 03 月 30 日 个人原因辞职 向健勇 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15 年 08 月 21 日 任期届满离任 钟菊英 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15 年 08 月 21 日 任期届满离任 张艳君 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15 年 08 月 21 日 任期届满离任 钱可元 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15 年 08 月 21 日 任期届满离任 曾江虹 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15 年 08 月 21 日 任期届满离任 钟明霞 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15 年 08 月 21 日 任期届满离任 王刚 监事 任期满离任 2015 年 08 月 21 日 任期届满离任 熊瑾玉 副总经理 任期满离任 2015 年 08 月 21 日 任期届满离任 谢国富 财务总监 任期满离任 2015 年 08 月 21 日 任期届满离任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近5年主要工作经历 本公司共有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本届董事 会任期至2018年8月20日届满。 刘虎军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起在本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中 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发光二极管显示应用分会副理事长。 熊瑾玉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3年起在本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 姚太平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同济大学电气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2005年起在本 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兼任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发光二极管显示应用分会副秘书长。 朱贤洲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成都大禹伟业广告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西藏大 禹伟业广告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四川交投广告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四川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 成都大禹伟业广告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成都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监事、南京丰德博信户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 段武杰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2007年创立深圳市易 事达电子有限公司并任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深圳市易事达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邓鸿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 伙人、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2015年8月21日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唐应元先生,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8月21日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小芬女士,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华润集团人力资源部副总、集团助理总经 理兼北京首席代表。2015年8月21日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成义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德国哥廷根大学法学硕士。曾兼任深圳市人大常 委会常委、主任法律助理。现任深圳市法制研究所研究员,兼任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 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东方昆仑(深圳)律师所律师、上市公司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4 司独立董事,2015年8月21日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 期 在其他单位是否 领取报酬津贴 邓鸿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深圳分所 合伙人 2012 年 07 月 01 日 是 王成义 深圳市法制研究所 研究员 1993 年 04 月 01 日 是 王成义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 02 月 01 日 是 王成义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 年 05 月 01 日 是 在其他单位任 职情况的说明 无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决策程序: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经 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确定;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总经理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经董事会审议确定。 2、确定依据: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其管理岗位、级别及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厘定薪酬,并根据生产 经营业绩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确定其绩效工资。 2)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的工作情况以及同行业其它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向董事会提出相 关建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实际支付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应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津贴及基本工资已发放,绩效工资经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考核、审议后发放。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 前报酬总额 是否在公司关联 方获取报酬 刘虎军 董事长兼总经理 男 46 现任 62 否 熊瑾玉 董事 女 46 现任 55 否 姚太平 董事 男 51 现任 26 否 段武杰 董事兼副总经理 男 41 现任 24.12 否 朱贤洲 董事 男 42 现任 9.66 否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5 邓鸿 独立董事 男 52 现任 3.25 否 唐应元 独立董事 男 63 现任 3.25 否 李小芬 独立董事 女 62 现任 3.25 否 王成义 独立董事 男 49 现任 3.25 否 谢志明 监事会主席 男 53 现任 14 否 张爱明 监事 女 41 现任 26.7 否 蒋皓 监事 男 42 现任 15.6 否 向健勇 副总经理 男 52 现任 108.77 否 钟菊英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女 37 现任 45.23 否 黄允炜 副总经理 男 61 现任 18.27 否 杨再飞 副总经理 男 42 现任 33.6 否 褚伟晋 财务总监 男 34 现任 13.6 否 张艳君 董事 男 48 离任 1.27 否 钟明霞 独立董事 女 52 离任 5.75 否 钱可元 独立董事 男 59 离任 5.75 否 曾江虹 独立董事 女 47 离任 5.75 否 王刚 监事 男 40 离任 28.07 否 王以建 副总经理 男 60 离任 41.5 否 高炳棋 副总经理 男 56 离任 33 否 谢国富 财务总监 男 48 离任 26 否 合计 -- -- -- -- 612.64 -- 注:董事、监事、高管薪酬统计数据为其任职董事、监事、高管期间的薪酬。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249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1,691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1,940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1,940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0 专业构成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6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679 销售人员 532 技术人员 159 财务人员 48 行政人员 225 管理人员 139 研发人员 158 合计 1,940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硕士及以上 42 本科 521 专科 407 中专/高中及以下 970 合计 1,940 2、薪酬政策 公司采用劳动合同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其他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 合同。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用工制度、劳动保护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金、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公司以绩效为导向,以市场为标准,向员工提供业内有竞争力的薪酬, 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 3、培训计划 公司致力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员工素质。通过不断完善培训管理制度,建立了多种培训渠道,报告期 内公司实行内部培训师制度,根据员工职业需要提供培训,组织员工参加政府培训项目。并且公司不定期举办培训活动,请 公司高管、外部讲师讲授课程,拓展了员工职业发展渠道,满足员工个人能力和职业发展的需求,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7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则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 理和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1、制度建设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制定的制度有:《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 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责任追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 制度》、《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处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已制定的制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则的规定,并得到严格遵照执行。 2、关于独立性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刘虎军、熊瑾玉夫妇,其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通过股东 大会行使股东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在人员、机构、资产、业务、财务等方 面独立,具有独立的业务、经营能力和完备的运营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或与与公司 同业竞争的情况,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等治理非规范情况。 3、关于股东及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 的规定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提案、表决程序,能够确保全体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保证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提案和表决程序的合法性。股东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此外,公司聘请律师见证股 东大会,确保会议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定期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5次,均按照上述规定实行召集、召开、提案、表决程序,并及 时对外公告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违反《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 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情形。 4、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1)董事会构成及履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选举董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达到了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多于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董事会的人 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全体董事能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及行使权利,积极参加相关知识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积 极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各方面情况,勤勉履行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议14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提案、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8 的规定,会议审议结果及时对外披露,审议通过实施的事项均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权限范围内,超过董事会权限的 事项均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后实施,不存在越权情形。 (2)各专门委员会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成立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四个专业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各委员会按照各自议事规则,对公司运作过程中出现的各自专业领域事项积极审议,向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报 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审议有关事项,提供的专业意见对董事会起到了有益的参考作用。 (3)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积极出席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积极深入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进行现场调研,了解公司经营、治理状况及各项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续聘审计机构、内控 的自我评价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且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均能不受公司和控股股东的影响,独立发表意见,切实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5、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的人数、构成及选聘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均参加了监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 求,认真履行职责,出席股东大会、列席现场董事会;按规定的程序召开监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并发表意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6、关于经营管理层 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及职权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要求,依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职资格、工作经验、经营管理能力、对公司贡献等因素选聘产生。公司经理层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能够及时做好 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能够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越权行使职权的行为,董事会与 监事会能够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不存在“内部人控制”倾向。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虎军、熊瑾玉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履行其诚信义务,依法通过 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在人员、机构、资产、业务、财务 等方面独立,具有独立的业务、经营能力和完备的运营体系,建立了健全的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占用资金或与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不存在违法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以及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等损害公司和其 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9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 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 0.06% 2015 年 04 月 22 日 2015 年 04 月 23 日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 号:2015-031)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0.01% 2015 年 06 月 12 日 2015 年 06 月 13 日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编号:2015-043)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0.05% 2015 年 06 月 29 日 2015 年 06 月 30 日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编号:2015-051) 2015 年度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0.01% 2015 年 08 月 21 日 2015 年 08 月 22 日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编号:2015-072) 2015 年度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1.46% 2015 年 09 月 28 日 2015 年 09 月 29 日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编号:2015-090) 2015 年度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0.20% 2015 年 12 月 11 日 2015 年 12 月 12 日 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编号:2015-118)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 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会议 钱可元 8 7 0 1 0 否 曾江虹 8 7 1 0 0 否 钟明霞 8 7 1 0 0 否 邓鸿 6 4 2 0 0 否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0 唐应元 6 6 0 0 0 否 李小芬 6 4 2 0 0 否 王成义 6 5 1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5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 制度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努力。各位独立董事积极出席董 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听取公司汇报,参加专业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场考察、电话、会谈等多种方式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有 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以及战略发展情况,对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发表了独立、公正的意见,对公司财务状况及业务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督,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提名、战略、薪酬与考核等四个专业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各委员会按照各自议事 规则,对公司运作过程中出现的各自专业领域事项积极审议,向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审议有 关事项,提供的专业意见对董事会起到了有益的参考作用。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 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督促和指导内 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与负责年度审计的会计师沟通,了解并监督审计工 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提名委员会对董 事候选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候选人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战略委员对公司的长期发展 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重大投资方案和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评估与考核,根据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情况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确定。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1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是否发现公司存在风险 □ 是 √ 否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负责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与管理,制订考核细则,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提请 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高管人员薪酬事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绩效薪酬与考核结果挂钩,高级管理人员以公司经营利润指标 和综合管理为基础,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及工作目标,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 绩效考核情况拟定了高管薪酬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董事会审议。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6 年 04 月 19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98.58%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97.4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 (1) 重大缺陷定性标准:①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②外部审 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 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③审计委 员会和内审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 效;④内控控制环境无效。 (2) 重要缺 陷定性标准: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 和应用会计政策;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 控制措施;③对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 处理未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未实施相应 的补偿性控制;④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 (1) 重大缺陷:①违犯国家法律、法 规或规范性文件;②重大决策程序不科 学;③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 系统性失效;④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 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2) 重 要缺陷:①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 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②重要业务或制 度系统性存在缺陷;③关键岗位人员流 动性频繁。 (3) 一般缺陷:不构成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缺陷。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2 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 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达到真实、准确 的目标。 (3) 一般缺陷定性标准:不构 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 额,差错金额>总资产额的 5%,且差错金 额超过 500 万元;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 金额,差错金额>净资产额的 5%,且差错 金额超过 500 万元;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 金额,差错金额> 收入总额 5%,且差错金 额超过 500 万元;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 额,差错金额> 净利润 5%, 且差错金额超 过 500 万元。重要缺陷:涉及资产、负债 的会计差错金额,总资产额 5%≥差错金额 ≥总资产额 0.5%,且差错金额超过 200 万 元;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差错金 额>净资产额的 5%,且差错金额超过 500 万元;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收入总 额 5%≥差错金额≥收入总额 1%,且差错 金额超过 200 万元;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 金额,净利润 5%≥差错金额≥净利润 1%, 且差错金额超过 200 万元。 一般缺陷: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 额,差错金额<总资产额 0.5%;涉及净资 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差错金额<净资产 0.5%;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差错金 额<收入总额 1%;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 额,差错金额<净利润 1%。 重大缺陷,大于等于 500 万;重要缺 陷 200 万-500 万之间;一般缺陷, 小 于等于 200 万。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 披露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3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6 年 04 月 19 日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否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16 年 04 月 18 日 审计机构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信会师报字[2016]第 310419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丘运良、刘影 审计报告正文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建光电”)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 产负债表、201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联建光电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 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 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 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 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 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联建光电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联建光电2015年12月31日的合 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O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5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07,595,370.10 412,328,035.5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7,516,697.29 37,079,996.03 应收账款 513,642,729.36 394,501,562.61 预付款项 37,873,957.93 27,168,482.3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186,798.33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3,096,571.06 17,100,769.8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77,403,855.52 129,650,431.4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2,734,944.66 25,545,687.50 流动资产合计 1,239,864,125.92 1,043,561,763.6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2,500,000.00 2,500,000.0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6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24,121,320.49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18,513,821.04 205,258,504.77 在建工程 4,655,954.44 17,128,595.6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53,578,518.79 15,819,034.81 开发支出 商誉 1,465,250,672.11 710,566,278.56 长期待摊费用 45,727,453.80 48,637,992.6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412,940.53 8,453,990.82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19,760,681.20 1,008,364,397.24 资产总计 3,259,624,807.12 2,051,926,160.9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0.00 327,002.21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22,903,583.24 81,981,585.92 应付账款 238,820,999.56 222,357,746.46 预收款项 114,977,942.28 107,756,052.5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6,294,124.27 7,662,691.76 应交税费 66,201,631.17 43,270,157.81 应付利息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9,891,005.79 12,083,425.27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89,089,286.31 475,438,661.9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24,016,493.57 4,135,602.39 递延所得税负债 8,481,586.76 6,114,315.38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2,498,080.33 10,249,917.77 负债合计 621,587,366.64 485,688,579.7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05,537,595.00 173,195,20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647,509,911.85 1,091,870,713.9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286,930.00 -703,106.22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6,426,501.18 31,717,700.95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49,239,231.43 270,719,079.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638,426,309.46 1,566,799,592.46 少数股东权益 -388,868.98 -562,011.2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38,037,440.48 1,566,237,581.2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259,624,807.12 2,051,926,160.91 法定代表人:刘虎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褚伟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凌君建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2,902,806.48 261,706,698.8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977,066.73 3,820,521.90 应收账款 217,070,043.09 302,191,260.24 预付款项 9,312,688.03 2,430,822.12 应收利息 137,958.33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17,764,702.36 8,915,137.44 存货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431,027,306.69 579,202,398.9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500,000.00 2,5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251,196,902.24 1,178,125,727.75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8,244,051.59 22,439,325.98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9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713,557.46 277,546.0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39,365.76 517,152.63 递延所得税资产 5,907,205.60 4,120,968.4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88,701,082.65 1,207,980,720.88 资产总计 2,719,728,389.34 1,787,183,119.7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59,813,885.74 81,981,585.92 应付账款 19,249,850.33 72,093,416.20 预收款项 62,267,850.99 54,788,608.49 应付职工薪酬 1,884,641.74 2,366,614.49 应交税费 16,088,082.11 5,815,071.87 应付利息 1,640,456.21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24,524,186.05 34,924,317.2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85,468,953.17 251,969,614.2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0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6,870,652.98 2,451,305.95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6,870,652.98 2,451,305.95 负债合计 292,339,606.15 254,420,920.1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05,537,595.00 173,195,20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652,009,786.26 1,096,370,588.3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6,426,501.18 31,717,700.95 未分配利润 233,414,900.75 231,478,706.29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27,388,783.19 1,532,762,199.6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719,728,389.34 1,787,183,119.79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522,596,437.62 970,097,967.76 其中:营业收入 1,522,596,437.62 970,097,967.7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275,959,694.43 812,636,690.56 其中:营业成本 938,217,109.57 644,269,934.45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3,647,644.25 10,101,688.10 销售费用 177,074,692.51 77,835,870.20 管理费用 142,990,531.75 83,580,356.64 财务费用 -14,417,490.86 -5,283,551.75 资产减值损失 18,447,207.21 2,132,392.9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6,652,230.24 340,215.1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53,288,973.43 157,801,492.34 加:营业外收入 19,286,266.07 5,475,147.7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637,777.92 189,169.95 减:营业外支出 2,302,807.14 918,286.4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500,878.27 96,665.1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70,272,432.36 162,358,353.65 减:所得税费用 46,290,851.73 28,809,960.5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23,981,580.63 133,548,393.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3,671,959.48 133,973,522.17 少数股东损益 309,621.15 -425,129.0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61,824.05 4,346.5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416,176.22 -1,790.03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2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416,176.22 -1,790.03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416,176.22 -1,790.03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45,647.83 6,136.54 七、综合收益总额 224,443,404.68 133,552,739.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 224,088,135.70 133,971,732.1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55,268.98 -418,992.48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4533 0.346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4533 0.346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法定代表人:刘虎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褚伟晋 会计机构负责人:凌君建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516,311,127.49 649,783,472.47 减:营业成本 371,655,244.69 486,879,745.05 营业税金及附加 3,616,738.94 2,860,725.11 销售费用 54,331,053.59 45,581,503.54 管理费用 61,579,116.13 52,760,118.69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3 财务费用 -5,388,118.34 -2,976,347.96 资产减值损失 7,488,900.36 -1,965,694.4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28,465,320.4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1,493,512.61 66,643,422.53 加:营业外收入 2,413,471.83 3,578,947.4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6,925.00 减:营业外支出 15,671.50 192,424.8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5,407.0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53,891,312.94 70,029,945.13 减:所得税费用 6,803,310.65 9,268,082.5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7,088,002.29 60,761,862.5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4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47,088,002.29 60,761,862.5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04,827,110.61 984,988,212.3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47,308,776.00 17,719,140.2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5,532,831.70 62,435,338.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17,668,718.31 1,065,142,690.8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24,927,386.73 615,871,589.5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213,275,340.82 113,284,481.09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5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5,963,468.69 76,940,212.5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3,335,213.17 75,304,729.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87,501,409.41 881,401,013.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0,167,308.90 183,741,677.8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95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40,215.1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906,340.27 373,983.7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5,820,812.56 8,5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727,152.83 12,164,198.8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8,142,907.16 36,818,788.39 投资支付的现金 242,305,484.38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175,410,368.18 215,612,609.1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1,692,313.39 46,198,301.8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7,551,073.11 298,629,699.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0,823,920.28 -286,465,500.5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10,850,000.00 257,749,990.12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25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27,002.21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8,417,806.48 1,876,483.6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9,267,806.48 259,953,476.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708.25 337,911.9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42,443,007.60 3,551,398.2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4,491.53 14,076,495.9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549,207.38 17,965,806.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6,718,599.10 241,987,669.9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3,226,375.55 4,039.8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11,636.73 139,267,887.0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98,307,006.83 259,039,119.8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97,595,370.10 398,307,006.83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84,757,470.01 633,148,850.02 收到的税费返还 20,865,241.11 17,696,313.1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0,332,138.02 17,605,737.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35,954,849.14 668,450,900.5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52,582,431.46 433,182,766.9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42,178,867.65 37,691,031.82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129,427.07 24,393,527.9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1,637,728.23 66,905,711.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01,528,454.41 562,173,038.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426,394.73 106,277,861.9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2,0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920.00 10,000.0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5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000,920.00 3,510,000.0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7,203,028.85 14,208,293.41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7 投资支付的现金 112,073,357.68 1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251,645,859.70 240,29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1,692,313.39 30,198,301.8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2,614,559.62 294,696,595.2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0,613,639.62 -291,186,595.1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10,850,000.00 257,499,990.12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5,246.19 1,161,243.1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0,995,246.19 258,661,233.2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40,443,007.60 3,531,84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4,491.53 15,583,452.5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547,499.13 19,115,292.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0,447,747.06 239,545,940.6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956,634.18 -8,534.0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4,782,863.65 54,628,673.3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7,685,670.13 193,056,996.7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2,902,806.48 247,685,670.13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8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 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73,195,204.00 1,091,870,713.95 -703,106.22 31,717,700.95 270,719,079.78 -562,011.26 1,566,237,581.2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73,195,204.00 1,091,870,713.95 -703,106.22 31,717,700.95 270,719,079.78 -562,011.26 1,566,237,581.2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332,342,391.00 555,639,197.90 416,176.22 4,708,800.23 178,520,151.65 173,142.28 1,071,799,859.28 (一)综合收益总额 416,176.22 223,671,959.48 355,268.98 224,443,404.6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29,019,834.00 858,961,754.90 -182,126.70 887,799,462.2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9,019,834.00 858,961,754.90 887,981,588.9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9 4.其他 -182,126.70 -182,126.70 (三)利润分配 4,708,800.23 -45,151,807.83 -40,443,007.60 1.提取盈余公积 4,708,800.23 -4,708,800.23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40,443,007.60 -40,443,007.6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结转 303,322,557.00 -303,322,557.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303,322,557.00 -303,322,557.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505,537,595.00 1,647,509,911.85 -286,930.00 36,426,501.18 449,239,231.43 -388,868.98 2,638,037,440.48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 所有者权益合计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0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润 权益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17,728,000.00 280,825,039.14 -701,316.19 25,641,514.69 146,353,583.87 -393,018.78 569,453,802.7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17,728,000.00 280,825,039.14 -701,316.19 25,641,514.69 146,353,583.87 -393,018.78 569,453,802.7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55,467,204.00 811,045,674.81 -1,790.03 6,076,186.26 124,365,495.91 -168,992.48 996,783,778.47 (一)综合收益总额 -1,790.03 133,973,522.17 -418,992.48 133,552,739.6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55,467,204.00 811,045,674.81 250,000.00 866,762,878.81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55,467,204.00 811,045,674.81 250,000.00 866,512,878.81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6,076,186.26 -9,608,026.26 -3,531,840.00 1.提取盈余公积 6,076,186.26 -6,076,186.26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3,531,840.00 -3,531,840.0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1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73,195,204.00 1,091,870,713.95 -703,106.22 31,717,700.95 270,719,079.78 -562,011.26 1,566,237,581.20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 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73,195,204.00 1,096,370,588.36 31,717,700.95 231,478,706.29 1,532,762,199.6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2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73,195,204.00 1,096,370,588.36 31,717,700.95 231,478,706.29 1,532,762,199.6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332,342,391.00 555,639,197.90 4,708,800.23 1,936,194.46 894,626,583.59 (一)综合收益总额 47,088,002.29 47,088,002.2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29,019,834.00 858,961,754.90 887,981,588.9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9,019,834.00 858,961,754.90 887,981,588.9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4,708,800.23 -45,151,807.83 -40,443,007.60 1.提取盈余公积 4,708,800.23 -4,708,800.23 2.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40,443,007.60 -40,443,007.6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转 303,322,557.00 -303,322,557.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303,322,557.00 -303,322,557.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3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505,537,595.00 1,652,009,786.26 36,426,501.18 233,414,900.75 2,427,388,783.19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 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17,728,000.00 285,324,913.55 25,641,514.69 180,324,869.99 609,019,298.2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17,728,000.00 285,324,913.55 25,641,514.69 180,324,869.99 609,019,298.2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55,467,204.00 811,045,674.81 6,076,186.26 51,153,836.30 923,742,901.37 (一)综合收益总额 60,761,862.56 60,761,862.5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55,467,204.00 811,045,674.81 866,512,878.81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55,467,204.00 811,045,674.81 866,512,878.81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4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6,076,186.26 -9,608,026.26 -3,531,840.00 1.提取盈余公积 6,076,186.26 -6,076,186.26 2.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3,531,840.00 -3,531,84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73,195,204.00 1,096,370,588.36 31,717,700.95 231,478,706.29 1,532,762,199.6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5 三、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 2003 年 4 月 14 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现持有注 册号为 44030110282710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553.7595 万元,住所:深圳市宝安区 68 区留仙三路 安通达工业厂区四号厂房 2 楼;法定代表人:刘虎军;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2003 年 4 月 14 日,本公司成立时原名为“深圳市联创健和光电显示有限公司”,原注册资本人民币 1,168 万元,业经深 圳和诚会计师事务所和诚验资报告(2003)第 116 号验资报告验证。股权结构为: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595.68 万元,股权比例为 51%;深圳市健和隆电子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572.32 万元,股权比例为 49%。 2005 年 10 月经本公司股东会决议: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 41%的股权以人民币 637.55 万元转 让给深圳市健和隆电子有限公司。变更后股权结构为: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 10%;深圳市健和隆电 子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 90%。 2006 年 1 月经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分别以利润转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650.75 万元和现金增资人民币 391.25 万元两种方式增加注册资本,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168 万元增加到人民币 2,210 万元,其中:江西联创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7.04%;深圳市健和隆电子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92.96%。本次增资业经深圳恒平会 计师事务所深恒平验字(2006)第 0017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6 年 5 月经本公司股东会决议:深圳市健和隆电子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股权中的 39.68%以人民币 876.938 万元转 让给刘虎军、深圳市健和隆电子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股权中的 17.01%以人民币 375.931 万元转让给熊瑾玉、深圳市健和 隆电子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股权中的 11.06%以人民币 244.436 万元转让给姚太平、深圳市健和隆电子有限公司将所持本 公司股权中的 7.07%以人民币 156.258 万元转让给周政祥、深圳市健和隆电子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股权中的 10.88%以人民 币 240.458 万元转让给张艳君、深圳市健和隆电子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股权中的 2.42%以人民币 53.493 万元转让给谢志明、 深圳市健和隆电子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股权中的 2.42%以人民币 53.493 万元转让给杨路菲、深圳市健和隆电子有限公司 将所持本公司股权中的 2.42%以人民币 53.493 万元转让给林恒。变更后股权结构为: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04%、 刘虎军 39.68%、熊瑾玉 17.01%、姚太平 11.06%、周政祥 7.07%、张艳君 10.88%、谢志明 2.42%、杨路菲 2.42%、林恒 2.42%; 同时对本公司进行股份制改制,改制后本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联创健和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股份数 2,210 万股。 其变更的股本业经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广深所验字(2006)第 064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7 年 4 月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股权中的 3.004%以人民币 66.353 万元转让给刘虎军、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股权中的 0.836%以人民币 18.466 万元转让给姚太平、江 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股权中的 0.536%以人民币 11.839 万元转让给周政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股权中的 0.824%以人民币 18.20 万元转让给张艳君、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股 权中的 1.288%以人民币 28.45 万元转让给熊瑾玉、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股权中的 0.184%以人民币 4.064 万元转让给谢志明、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股权中的 0.184%以人民币 4.064 万元转让给杨路菲、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股权中的 0.184%以人民币 4.064 万元转让给林恒。变更后股权结构为:刘虎 军 42.684%、熊瑾玉 18.298%、姚太平 11.896%、周政祥 7.606%、张艳君 11.704%、谢志明 2.604%、杨路菲 2.604%、林恒 2.604%。 2007 年 12 月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周政祥将所持本公司 7.606%的股权以人民币 168.085 万元转让给姚太平。变更后 股权结构为:刘虎军 42.684%、熊瑾玉 18.298%、姚太平 19.502%、张艳君 11.704%、谢志明 2.604%、杨路菲 2.604%、林恒 2.604%。 2008 年 4 月经本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340 万元。由新增股东深圳市圣金源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以人民币 1,236.20 万元和 1,766 万元认购新增 140 万股股份和 200 万 股股份,认缴注册资本增加额分别为人民币140万元和人民币200万元,超出注册资本的溢价部分作为本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50 万元,公司总股份数 2,550 万股,股权结构为:刘虎军 36.99%、熊瑾玉 15.86%、姚 太平 16.90%、张艳君 10.14%、谢志明 2.26%、杨路菲 2.26%、林恒 2.26%、深圳市圣金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49%、深圳市 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 7.84%。本次增资业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深华验字[2008]45 号验资报告验证。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6 2008年7月,熊瑾玉将所持本公司股权中的1.30%以人民币10元每股转让给姚建红,张艳君将所持本公司股权中的0.25% 以人民币 10 元每股转让给冯小健。变更后股权结构为:刘虎军 36.99%、熊瑾玉 14.56%、姚太平 16.90%、张艳君 9.89%、 谢志明 2.26%、杨路菲 2.26%、林恒 2.26%、姚建红 1.30%、冯小健 0.25%、深圳市圣金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49%、深圳市 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 7.84%。 2008 年 8 月经本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39 万元。由新增股东深圳市鑫众和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人民币 486.50 万元认购新增 139 万股股份,认缴注册资本增加额为人民币 139 万元,超出注册资本的 溢价部分作为本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89 万元,公司总股份数 2,689 万股,股权结构为:刘 虎军 35.08%、熊瑾玉 13.80%、姚太平 16.03%、张艳君 9.38%、谢志明 2.14%、杨路菲 2.14%、林恒 2.14%、冯小健 0.24%、 姚建红 1.23%、深圳市圣金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21%、深圳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 7.44%、深圳市鑫众和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 5.17%。本次增资业经深圳大公会计师事务所深大公所验字[2008]127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9 年 5 月 6 日,本公司股东深圳市圣金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名称为深圳市富海银 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9 年 6 月 10 日,根据本公司股东刘虎军、姚太平、张艳君、谢志明、杨路菲、林恒与丁颖签订《股东权益转让合同》, 股东刘虎军将其持有本公司 7.175 万股,姚太平将其持有本公司 2.294 万股,张艳君将其持有本公司 1.377 万股,谢志明将 其持有本公司 1.718 万股,杨路菲将其持有本公司 1.718 万股,林恒将其持有本公司 1.718 万股,共计 16 万股转让给丁颖持 有;同日,冯小健与赵刚岗签订《股东权益转让合同》,冯小健将其持有本公司 63,478 股转让给赵刚岗持有。变更后股权结 构为:刘虎军持有 936.135 万股,股权比例为 34.8135%、熊瑾玉持有 371.3097 万股,占 13.8085%、姚太平持有 428.728 万 股,占 15.9438%、张艳君持有 250.9332 万股,占 9.3318%、谢志明持有 55.824 万股,占 2.076%、杨路菲持有 55.824 万股, 占 2.076%、林恒持有 55.824 万股,占 2.076%、姚建红持有 33.0743 万股,占 1.23%、深圳市富海银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 有 140 万股,占 5.2064%、深圳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200 万股,占 7.4377%、深圳市鑫众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 139 万股,占 5.1692%、丁颖持有 16 万股,占 0.595%,赵刚岗持有 6.3478 万股,占 0.2361%。 2009 年 6 月经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689 万元,以截止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资本公积 2,689 万元转增股本,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378 万元。本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业经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德验字[2009]61 号验资报告确认,股权结构为:刘虎军持有 1,872.27 万股,股权比例为 34.8135%、 熊瑾玉持有 742.6194 万股,占 13.8085%、姚太平持有 857.456 万股,占 15.9438%、张艳君持有 501.8664 万股,占 9.3318%、 谢志明持有 111.648 万股,占 2.076%、杨路菲持有 111.648 万股,占 2.076%、林恒持有 111.648 万股,占 2.076%、姚建红持 有 66.1486 万股,占 1.23%、深圳市富海银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280 万股,占 5.2064%、深圳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 400 万股,占 7.4377%、深圳市鑫众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 278 万股,占 5.1692%、丁颖持有 32 万股,占 0.595%、 赵刚岗持有 12.6956 万股,占 0.2361%。本公司于 2009 年 7 月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权结构变更手续。 2009 年 9 月 29 日,本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局办理名称变更,由深圳市联创健和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现名。 2010 年 3 月经本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40 万元,由新增股东深圳市联众和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人民币 378 万元认购新增 140 万股股份,认缴注册资本增加额为 140 万元,超出注册资本的溢价部分 238 万元作为本公司资本公积,增资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518 万元。 2011 年 5 月,本公司股东深圳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搬迁至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4 楼,并于 2011 年 6 月 29 日 在拉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名称为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 2011 年 9 月 16 日,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86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40 万股。本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27 日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40 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7,358.00 万元。本次变更后的注 册资本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华验字[2011]255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股票于 2011 年 10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 2013 年 6 月 25 日,本公司根据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总股本 7,358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358 万股增加到 11,772.80 万股。 2014 年 4 月 11 日,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95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7 司向何吉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向刘虎军、何吉伦、朱贤洲、周昌文等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5,467,204 股。本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本次增发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 11,772.80 万股股增加到 17,319.5204 万股。本次增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 字[2014]第 310370 号验资报告验资。 2015 年 1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129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 杨再飞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同意本公司向杨再飞发行 5,119,354 股股份、向蒋皓发行 3,783,870 股股份、向深圳市拓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拓鼎投资”)发行 2,225,806 股股份、向段武杰发行 6,882,519 股股份、 向周继科发行 3,238,835 股股份、向华信兄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信兄弟”)发行 707,270 股股份、向张 鹏发行 212,180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850,000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 资金。截止验资报告日,友拓公关和易事达的 100%股权已分别于 2015 年 3 月 10 日、2015 年 3 月 6 日过户到本公司名下, 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发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7,319.5204 万股股增加到 20,221.5038 万股。本次增资业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5]第 310187 号验资报告验资。 2015 年 5 月 4 日,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221.5038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00 股。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0,221.5038 万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50,553.7595 万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50,553.7595 万股,注册资本为 50,553.7595 万元。 本公司属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及其应用产品的生产、销售;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的租赁、安装和售 后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具体 按深贸管登证字第 2003-738 号资格证书办理);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 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全体董事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批准报出。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惠州市健和光电有限公司 上海联创健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Liantronics.LLC 联建光电(香港)有限公司 深圳市联动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联建光电有限公司 联建光电澳门一人有限公司 四川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联动文化(北京)有限公司 成都大禹伟业广告有限公司 西藏大禹伟业广告有限公司 湖北分时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西安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成都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重庆斯为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深圳市易事达电子有限公司 湖南易事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8 Eastar The Netherlands BV 上海友拓公关顾问有限公司 北京合众君达国际品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达孜友拓数字营销有限公司 香港友拓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已评价自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管理层相信公司能自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后不短于 12 个月的可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因此,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财务报表。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 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境外子公司以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其中美国联建采用美元为记账本位币,香港联建采用 港币为记账本位币,澳门联建采用澳元为记账本位币,荷兰易事达采用欧元作为记账本位币,其他子公司均采用人民币为记 账本位币。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9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 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 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 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 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 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 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 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 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 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 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 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 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 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 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 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 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 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 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 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 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0 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 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 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 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 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 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 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 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 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 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 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 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 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1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政策见本附注“14、长期股权投资”。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 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 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 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 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 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 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 初始确认。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2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 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 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 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 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 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 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 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 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 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 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 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 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3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 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 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 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11、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金额占应收款项余额 10%以上。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 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组合 1(电子设备制造业务) 账龄分析法 组合 2(传媒业务)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组合 1 1 年以内(含 1 年,以下同)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20.00% 20.00% 3-4 年 40.00% 40.00% 4-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组合 2 0.5 年以内(含 0.5 年,以下同) 0.00% 0.0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4 0.5-1 年 2.00% 2.00% 1-2 年 30.00% 30.00% 2 年以上 100.00% 10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如债务人出现撤销、破产 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现金流 量严重不足等情况的。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从相关 组合中分离出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减值损失。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发出商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 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 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 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 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 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5 13、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 (1)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2)公司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 权力机构的批准; (3)公司已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14、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 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 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 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 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 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 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 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 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 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 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 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6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 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 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 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 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 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附注“三、(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 计处理方法”和“三、(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 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提示:应明确该等长期权益的具 体内容和认定标准)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 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 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 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 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 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 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 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 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 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 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 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15、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7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30 5.00%-10.00% 3.00%-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0 10.00% 9.00%-30.0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4-10 5.00%-10.00% 9.00%-23.75%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3-8 5.00%-10.00% 11.25%-31.67% 仪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8 10.00% 11.25%-30.00%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3-8 10.00% 11.25%-30.00% 租赁设备 年限平均法 2-3 10.00% 30.00%-45.00% 广告牌 年限平均法 8-12 5.00% 7.92%-11.87%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 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 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 折旧。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 有权归属于本公司;(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3)租赁期占所租 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公司在承租开 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 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16、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 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 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 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7、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 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8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 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 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 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 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 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 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 计算确定。 18、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 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 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 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 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年) 依据 土地使用权 按合同或法律的规定确认 按合同或法律的规定确认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9 专利技术 10 按合同或法律的规定确认 商标 9 按合同或法律的规定确认 软件 3-5 按合同或法律的规定确认 (综合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 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 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9、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 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 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 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 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 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 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 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 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 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0 20、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长期待摊费用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价,开办费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性租赁固定资产的装修费用在可使用年 限和租赁期两者较低年限进行平均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按项目的受益期平均摊销。对于在以后会计期间已无法带来预期 经济利益的长期待摊费用,本公司对其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1、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 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 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 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 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 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 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详见本附注“五、(21) 应付职工薪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 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1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22、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 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 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 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 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 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3、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 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 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本公司国内销售不需要安装的产品以发出商品经客户接收时确认收入的实现,需要安装的产品以发出商品安装后经客户 验收合格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出口销售以发出商品装船离岸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依据 提供劳务收入: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 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4、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依据和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本公司选用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 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2 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 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 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 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24、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 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 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为在实际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 收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 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 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 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 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 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 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 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3 26、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 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 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 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 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 租赁期内分配。 27、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 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 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本集团的关联方。 本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1) 本公司的母公司; (2) 本公司的子公司; (3) 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 对本公司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 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7)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8) 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9) 本公司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0) 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 28、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4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对会计估计变更适用时点的确定原则 2015 年 3 月,公司通过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深圳市易事达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已于 2015 年 3 月初完成了工商变更 登记,2015 年 3 月 1 日开始公司将易事达纳入合并范围。易事达的主营业务属于电子设备制造业,其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 确认标准、计提方法中按信用风险组合确认的账龄分析法计提比例与公司不一致,为了统一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更 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中划分为电子设备 制造业务组合的账龄分析法计提比例进行变更,变更后账龄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组合1 1年以内(含1年,以下同) 5.00 5.00 1-2年 10.00 10.00 2-3年 20.00 20.00 3-4年 40.00 40.00 4-5年 80.00 80.00 5年以上 100.00 100.00 (2)本期主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此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本公司已披露的财 务报告造成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增加坏账准备922.56万元,使得2015 年度利润减少922.56万元。 会计估计变更的 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开始适用时点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计提方法 经第三届董事第二十八次 会议决议通过 2015年5月1日 坏账准备、资产减 值损失 9,225,622.20 29、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 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 交增值税 17.00%、6.00%、3% 营业税 按应税营业收入计缴 5.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计缴 7.00%、1%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15.00%、16.50%、25%、15.00%至 39.00%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计缴 3.0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5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计缴 2.00% 文化建设事业费 广告代理收入净额 3.00% 价格调控基金 广告代理收入 0.07%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 15.00% 美国联建 15.00%至 39.00% 香港联建 16.50% 澳门联建 2.00%至 15.00% 西藏大禹、达孜友拓 15.00% 易事达 15.00% 荷兰易事达 20.00%、25.00% 其他子公司 25.00% 2、税收优惠 1、2012 年 9 月 12 日,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 3 年;2013 年 4 月 10 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宝安区国家 税务局西乡税务分局―深国税宝西减免备案[2013]28 号‖税收优惠登记备案通知书,本公司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经营所得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2015 年 10 月 19 日,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 术企业,本公司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月 12 月 31 日的经营所得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2、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14]51 号),西藏自治区的企业 统一执行西部大开发战略中企业所得税 15%的税率,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暂免征收我区企业应 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本公司之子公司西藏大禹、达孜友拓的注册地在西藏,享受以上税收优惠政策。 3、深圳易事达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444200189),深圳易事达将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连续三年 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照 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 1)、本公司之子公司美国联建系 2009 年 4 月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其企业所得税由美国联邦所 得税和州所得税构成,其中,联邦企业所得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从 15%至 39%;加利福尼亚州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 为 8.84%,同时规定了每年最低缴纳企业所得税 800 美元。 2)、本公司之子公司香港联建系 2007 年 1 月在香港登记署登记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其企业所得税为利得税,税率为 16.5%。 3)、澳门联建系 2014 年 1 月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香港联建在澳门注册成立的子公司,澳门所得补充税采取 16 级超额累 进税率,最低税率为 2%,最高税率为 15%。 4)、荷兰易事达系 2014 年 7 月在荷兰登记成立的子公司,其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两个级次:应纳税 所得额小于 20 万欧元时税率为 20%,应纳税所得额大于 20 万欧元时税率为 25%。 5)、除上述外本公司之其它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率为 25%。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6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264,753.09 64,309.16 银行存款 397,330,617.01 398,242,697.67 其他货币资金 10,000,000.00 14,021,028.75 合计 407,595,370.10 412,328,035.58 其他说明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4,021,028.75 保函保证金 10,000,000.00 --- 合计 10,000,000.00 14,021,028.75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其他货币资金中人民币10,000,000.00元为本公司向银行申请保函所存入的保证金存款。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17,516,697.29 37,079,996.03 合计 17,516,697.29 37,079,996.03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15,241,192.66 合计 15,241,192.66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7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 比例 按信用风 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553,406,992.24 98.30% 40,220,461.31 7.27% 513,186,530.93 415,889,406.92 97.91% 24,044,426.88 5.78% 391,844,980.04 单项金额 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 款 9,592,115.20 1.70% 9,135,916.77 95.24% 456,198.43 8,868,413.51 2.09% 6,211,830.94 70.04% 2,656,582.57 合计 562,999,107.44 100.00% 49,356,378.08 8.77% 513,642,729.36 424,757,820.43 100.00% 30,256,257.82 7.12% 394,501,562.61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组合 1 1 年以内(含 1 年,以下同) 118,139,535.71 5,906,976.82 5.00% 1-2 年 61,025,950.82 6,102,595.11 10.00% 2-3 年 34,869,026.32 6,973,805.28 20.00% 3-4 年 9,160,303.71 3,664,121.50 40.0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8 4-5 年 6,417,133.03 5,133,706.42 80.00% 5 年以上 3,217,538.86 3,217,538.86 100.00% 组合 1 小计 232,829,488.45 30,998,743.99 13.31% 组合 2 0.5 年以内(含 0.5 年,以下同) 262,741,053.29 0.00% 0.5-1 年 35,446,638.69 708,932.77 2.00% 1-2 年 19,824,324.65 5,947,297.39 30.00% 2 年以上 2,565,487.16 2,565,487.16 100.00% 组合 2 小计 320,577,503.79 9,221,717.32 2.88% 合计 553,406,992.24 40,220,461.31 7.27%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 期末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台州景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71,777.14 217,421.71 80.00 法院判决,尚未收回 武汉华威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819,000.00 819,000.00 100.00 法院判决,尚未收回 四川虎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550.00 2,550.00 100.00 法院判决,尚未收回 阜新市宏路公关广告 160,500.00 160,500.00 100.00 法院判决,尚未收回 苏州市宝狮户外广告 120,900.00 120,900.00 100.00 法院判决,难以收回 绍兴越城红双喜婚庆服务公司 6,000.00 6,000.00 100.00 法院判决,难以收回 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 233,979.20 233,979.20 100.00 账龄较长,难以收回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210,000.00 210,000.00 100.00 账龄较长,难以收回 G-LitesLed-G 170,982.50 170,982.50 100.00 账龄较长,难以收回 合肥四通科技有限公司 166,000.00 166,000.00 100.00 账龄较长,难以收回 天津电视台 2,630.00 2,630.00 100.00 账龄较长,难以收回 LightscapeTechnologies(GreaterChina)Ltd. 6,760,976.76 6,760,976.76 100.00 账龄较长,难以收回 深圳市宝银龙广告 80,000.00 80,000.00 100.00 账龄较长,难以收回 深圳新世界江苏房地产 18,000.00 18,000.00 100.00 账龄较长,难以收回 深圳市智宇实业 249.60 249.60 100.00 账龄较长,难以收回 郴州市悦和义乌小商品城有限公司 87,200.00 43,600.00 50.00 涉及诉讼 冷水江市同兴汽车站有限责任公司 21,200.00 10,600.00 50.00 涉及诉讼 吴化鹏 31,700.00 15,850.00 50.00 涉及诉讼 沈阳领先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55,015.00 27,507.50 50.00 涉及诉讼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9 青岛炬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20,000.00 60,000.00 50.00 涉及诉讼 沈阳领先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18,339.00 9,169.50 50.00 涉及诉讼 大连恭德科技有限公司 93,144.00 --- --- 该公司2016年1月19日足额 支付拖欠款项,已撤诉 阜新市宏路公关广告责任有限公司 141,972.00 --- --- 2016年1月份已到款 合计 9,592,115.20 9,135,916.77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6,898,784.76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Eurosell S.P.A 123,573.92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应收客户1 47,402,984.80 8.42 --- 应收客户2 35,849,056.60 6.37 --- 应收客户3 21,876,115.91 3.89 135,671.76 应收客户4 20,558,774.03 3.65 85,431.58 应收客户5 13,999,274.00 2.49 29,140.36 合计 139,686,205.34 24.82 250,243.70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无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其他说明: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0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35,033,341.22 92.51% 25,027,623.03 92.12% 1 至 2 年 1,020,549.10 2.69% 858,330.50 3.16% 2 至 3 年 1,054,097.30 2.78% 784,053.78 2.89% 3 年以上 765,970.31 2.02% 498,475.04 1.83% 合计 37,873,957.93 -- 27,168,482.35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按预付对象集中度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 9,722,469.87 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25.67%。 5、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 186,798.33 合计 186,798.33 (2)重要逾期利息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逾期时间 逾期原因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 依据 其他说明: 6、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 比例 按信用风 险特征组 26,852,528.66 73.56% 3,179,724.52 11.84% 23,672,804.14 16,884,349.44 90.23% 1,510,919.50 8.95% 15,373,429.94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1 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 款 单项金额 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 收款 9,653,766.92 26.44% 230,000.00 2.38% 9,423,766.92 1,827,339.87 9.77% 100,000.00 5.47% 1,727,339.87 合计 36,506,295.58 100.00% 3,409,724.52 9.34% 33,096,571.06 18,711,689.31 100.00% 1,610,919.50 8.61% 17,100,769.81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组合 1 1 年以内(含 1 年,以下同) 6,106,320.59 305,316.01 5.00% 1-2 年 1,170,480.89 117,048.05 10.00% 2-3 年 606,562.60 121,312.52 20.00% 3-4 年 2,622,534.30 1,049,013.72 40.00% 4-5 年 406,062.33 324,849.86 80.00% 5 年以上 6,500.00 6,500.00 100.00% 组合 1 小计 10,918,460.71 1,924,040.16 17.62% 组合 2 0.5 年以内(含 0.5 年,以下同) 11,994,026.68 0.5-1 年 2,302,661.07 46,053.22 2.00% 1-2 年 611,070.10 183,321.04 30.00% 2 年以上 1,026,310.10 1,026,310.10 100.00% 组合 2 小计 15,934,067.95 1,255,684.36 7.88% 合计 26,852,528.66 3,179,724.52 11.84%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2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 期末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深圳市龙华新区国家税务局 7,242,583.58 --- --- 出口退税 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西乡税务分局 2,181,183.34 --- --- 出口退税 深圳新田厦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100,000.00 100.00 难以收回 深圳市九晟光电通讯 130,000.00 130,000.00 100.00 难以收回 合计 9,653,766.92 230,000.00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198,912.55 元。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 13,206,808.17 8,057,125.48 往来及其他 23,299,487.41 10,654,563.83 合计 36,506,295.58 18,711,689.31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深圳市龙华新区国家税 务局 出口退税 7,242,583.58 半年以内 19.84% 无锡联建光电节能科技 往来款 5,000,210.00 1 年以内 13.70% 10.50 惠州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保证金 2,375,000.00 3-4 年 6.51% 950,000.00 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 局西乡税务分局 出口退税 2,181,183.34 半年以内 5.97%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3 重庆高速公路广告有限 公司 保证金 1,500,000.00 半年以内 4.11% 合计 -- 18,298,976.92 -- 50.13% 950,010.50 (7)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 适用 √ 不适用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无 7、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50,016,128.23 276,096.15 49,740,032.08 41,142,567.16 51,312.70 41,091,254.46 在产品 40,399,404.12 40,399,404.12 28,570,355.88 28,570,355.88 库存商品 72,546,920.92 6,180,880.73 66,366,040.19 30,515,470.53 2,582,117.50 27,933,353.03 发出商品 16,262,328.14 14,769.73 16,247,558.41 32,055,468.09 32,055,468.09 半成品 4,889,374.70 238,553.98 4,650,820.72 合计 184,114,156.11 6,710,300.59 177,403,855.52 132,283,861.66 2,633,430.20 129,650,431.46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51,312.70 269,692.73 26,866.65 71,775.93 276,096.15 库存商品 2,582,117.50 1,534,648.46 2,064,114.77 0.00 6,180,880.73 发出商品 14,769.73 443,021.95 443,021.95 14,769.73 半成品 814,541.66 575,987.68 238,553.98 合计 2,633,430.20 1,819,110.92 3,348,545.03 514,797.88 575,987.68 6,710,300.59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4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抵扣进项税 11,931,171.64 9,545,687.50 银行理财产品 16,000,000.00 其他(注 1) 40,803,773.02 合计 52,734,944.66 25,545,687.50 其他说明: 注 1:报告期,为推进重大资产重组,解决标的公司资金周转需要,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深圳联动与肖连启签署《出 资转让协议》,肖连启将持有新余市博尔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5.14%出资比例转让给深圳联动,转让价格为 1,405 万 元,2015 年 9 月 15 日,深圳联动与新余奥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奥星合伙”)签署《入伙协议》,以人民 币 2,600 万元向奥星合伙增资,认缴出资额 158.89 万元,取得奥星合伙 16.57%出资份额。根据协议,深圳联动的上述出资 可以获得相对固定的税前 20%资金回报收益。截止报告出具日,重大资产重组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条件通过(详 见附注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一)),2016 年将启动退伙。 9、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95,000,000.00 2,500,000.00 92,500,000.00 5,000,000.00 2,500,000.00 2,500,000.00 按成本计量的 95,000,000.00 2,500,000.00 92,500,000.00 5,000,000.00 2,500,000.00 2,500,000.00 合计 95,000,000.00 2,500,000.00 92,500,000.00 5,000,000.00 2,500,000.00 2,500,000.00 (2)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被投资 单位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 资单位 持股比 例 本期现 金红利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 少 期末 期初 本期增 加 本期减 少 期末 中晟传 媒股份 有限公 司 5,000,000.00 5,000,000.00 2,500,000.00 2,500,000.00 10.00% 深圳市 90,000,000.00 90,000,000.00 11.12%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5 力玛网 络科技 有限公 司 合计 5,000,000.00 90,000,000.00 95,000,000.00 2,500,000.00 2,500,000.00 -- (4)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单位: 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合计 期初已计提减值余额 2,500,000.00 2,500,000.00 期末已计提减值余额 2,500,000.00 2,500,000.00 10、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 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 备期末 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 资 权益法下确 认的投资损 益 其他 综合 收益 调整 其他 权益 变动 宣告发 放现金 股利或 利润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深圳市精准分众 传媒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精准分众 ") 76,680,000.00 6,465,320.49 83,145,320.49 新余市德塔投资 管理中心(以下简 称"德塔投资") 38,976,000.00 38,976,000.00 西藏斯为美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 称"西藏斯为美") 2,000,000.00 2,000,000.00 小计 117,656,000.00 124,121,320.49 合计 117,656,000.00 6,465,320.49 124,121,320.49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6 1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 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 仪器设备 其他设备 租赁设备 广告牌 合计 一、账面原 值: 1.期初余 额 130,423,301 .51 62,031,809. 20 12,561,837. 76 8,542,486.2 4 5,744,927.2 5 855,427.95 9,042,522.8 4 61,468,876. 03 290,671,188 .78 2.本期增 加金额 16,008,418. 00 22,158,314. 95 3,489,925.9 8 6,786,876.8 6 3,188,903.7 9 1,019,454.8 3 484,805.81 53,136,700. 22 (1)购 置 6,830,955.0 0 5,306,034.6 5 510,084.42 1,447,173.0 1 2,045,348.6 8 260,509.76 484,805.81 16,884,911. 33 (2)在 建工程转入 9,177,463.0 0 4,900,626.7 0 449,000.00 758,945.07 15,286,034. 77 (3)企 业合并增加 11,951,653. 60 2,979,841.5 6 4,890,703.8 5 1,143,555.1 1 20,965,754. 12 3.本期减 少金额 459,129.92 794,871.70 478,905.77 527,728.92 177,453.35 3,533,666.0 0 5,971,755.6 6 (1)处 置或报废 459,129.92 794,871.70 478,905.77 527,728.92 177,453.35 3,533,666.0 0 5,971,755.6 6 4.期末余 额 146,431,719 .51 83,730,994. 23 15,256,892. 04 14,850,457. 33 8,406,102.1 2 1,697,429.4 3 9,042,522.8 4 58,420,015. 84 337,836,133 .34 二、累计折 旧 1.期初余 额 9,774,045.0 8 32,742,453. 21 5,722,676.1 6 4,900,052.4 3 1,804,724.8 5 553,759.38 8,195,365.5 3 21,719,607. 37 85,412,684. 01 2.本期增 加金额 4,835,078.2 9 14,835,468. 40 3,141,213.2 8 4,815,422.1 8 1,618,407.3 3 191,319.63 7,945,034.2 2 37,381,943. 33 (1)计 提 4,835,078.2 9 11,084,890. 36 1,379,858.5 9 2,203,660.9 0 972,893.21 191,319.63 7,945,034.2 2 28,612,735. 20 (2)企业 合并增加 3,750,578.0 4 1,761,354.6 9 2,611,761.2 8 645,514.12 8,769,208.1 3 3.本期减 少金额 88,206.89 105,816.35 372,896.70 373,814.10 25,110.00 2,506,471.0 0 3,472,315.0 4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7 (1)处 置或报废 88,206.89 105,816.35 372,896.70 373,814.10 25,110.00 2,506,471.0 0 3,472,315.0 4 4.期末余 额 14,609,123. 37 47,489,714. 72 8,758,073.0 9 9,342,577.9 1 3,049,318.0 8 719,969.01 8,195,365.5 3 27,158,170. 59 119,322,312 .30 三、减值准 备 1.期初余 额 2.本期增 加金额 (1)计 提 3.本期减 少金额 (1)处 置或报废 4.期末余 额 四、账面价 值 1.期末账 面价值 131,822,596 .14 36,241,279. 51 6,498,818.9 5 5,507,879.4 2 5,356,784.0 4 977,460.42 847,157.31 31,261,845. 25 218,513,821 .04 2.期初账 面价值 120,649,256 .43 29,289,355. 99 6,839,161.6 0 3,642,433.8 1 3,940,202.4 0 301,668.57 847,157.31 39,749,268. 66 205,258,504 .77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8 LED 显示屏 847,157.31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 53,461,139.04 待三期厂房其他部分完工后统一办理 房屋及建筑物 6,369,245.10 政策性人才住房 注:本公司子公司北京联动2012年度向易汇资本(中国)融资有限公司购置运输设备1,882,909.00元并租赁车牌使用权。 12、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装修等零星工程 426,688.88 426,688.88 12,344,334.43 12,344,334.43 合作经营广告屏 工程 4,229,265.56 4,229,265.56 4,784,261.17 4,784,261.17 合计 4,655,954.44 4,655,954.44 17,128,595.60 17,128,595.60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名 称 预 算 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 额 本期转入固 定资产金额 本期其他减 少金额 期末余额 工程 累计 投入 占预 算比 例 工程 进度 利息 资本 化累 计金 额 其中: 本期 利息 资本 化金 额 本期 利息 资本 化率 资金 来源 装修等 零星工 程 12,344,334.43 3,087,011.21 10,385,408.07 4,619,248.69 426,688.88 其他 合作经 营广告 屏工程 项目 4,784,261.17 11,781,834.45 12,336,830.06 4,229,265.56 其他 贴片机 4,900,626.70 4,900,626.70 其他 合计 17,128,595.60 19,769,472.36 15,286,034.77 16,956,078.75 4,655,954.44 -- -- --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9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3、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商标权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2,195,000.00 6,272,000.00 5,874,474.64 136,000.00 24,477,474.64 2.本期增加金 额 14,880,600.00 27,476,966.35 3,072,664.20 31,000.00 45,461,230.55 (1)购置 (2)内部研 发 (3)企业合 并增加 14,880,600.00 27,457,966.35 2,328,231.20 31,000.00 44,697,797.55 (4)其他增加 19,000.00 744,433.00 763,433.0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27,075,600.00 33,748,966.35 8,947,138.84 167,000.00 69,938,705.19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1,387,706.93 4,456,822.91 2,677,909.99 136,000.00 8,658,439.83 2.本期增加金 额 1,045,942.36 4,130,753.73 2,503,867.14 21,183.34 7,701,746.57 (1)计提 500,320.36 4,115,692.99 1,251,283.29 5,166.67 5,872,463.31 (2)企业合并增加 545,622.00 15,060.74 1,252,583.85 16,016.67 1,829,283.26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2,433,649.29 8,587,576.64 5,181,777.13 157,183.34 16,360,186.4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0 2.本期增加金 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 值 24,641,950.71 25,161,389.71 3,765,361.71 9,816.66 53,578,518.79 2.期初账面价 值 10,807,293.07 1,815,177.09 3,196,564.65 15,819,034.81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0.00%。 14、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 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香港联建 1,306,504.03 1,306,504.03 分时传媒 710,566,278.56 710,566,278.56 友拓公关 401,946,631.92 401,946,631.92 易事达 352,737,761.63 352,737,761.63 合计 711,872,782.59 754,684,393.55 1,466,557,176.14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 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香港联建 1,306,504.03 1,306,504.03 合计 1,306,504.03 1,306,504.03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1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其他说明 (1)本年度本公司通过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友拓公关 100%股权,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459,999,930.00 元)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58,053,298.08 元)的差额 401,946,631.9 (2)本年度本公司通过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易事达 100%股权,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488,949,924.00 元)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136,212,162.37 元)的差额 352,737,761.63 元确认为商誉。 15、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办公楼装修费 2,410,567.13 5,664,652.95 2,344,951.54 111,892.28 5,618,376.26 上海装修费 279,583.16 76,250.04 203,333.12 北京装修费 460,138.24 460,138.24 0.00 长期购买广告时间 成本 1,817,847.92 301,886.79 630,821.90 1,488,912.81 合作经营广告屏 39,549,217.94 7,409,479.24 11,533,196.51 35,425,500.67 分时传媒装修费 644,927.06 283,748.39 361,178.67 场地经营权 2,050,752.41 156,796.12 669,021.75 1,538,526.78 法律顾问费 1,310,679.61 213,592.23 707,119.73 817,152.11 其他 114,279.21 160,194.17 274,473.38 合计 48,637,992.68 13,906,601.50 16,705,248.10 111,892.28 45,727,453.80 其他说明 1、长期购买广告时间成本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动文化预付一年以上的购买广告时间成本; 2、期末合作经营广告屏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动文化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共同拥有广告屏产权的设备。 1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53,532,084.34 9,551,620.16 31,390,568.85 5,331,566.29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15,413,599.99 3,493,222.42 11,692,490.90 2,754,728.64 递延收益 13,020,652.98 2,368,097.95 2,451,305.95 367,695.89 合计 81,966,337.31 15,412,940.53 45,534,365.70 8,453,990.82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2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 产评估增值 43,429,175.32 8,481,586.76 24,457,261.52 6,114,315.38 合计 43,429,175.32 8,481,586.76 24,457,261.52 6,114,315.38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期末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期末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期初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412,940.53 8,453,990.82 递延所得税负债 8,481,586.76 6,114,315.38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亏损 48,669,097.54 35,432,563.51 资产减值准备 8,444,318.85 5,610,038.67 递延收益 9,272,800.00 合计 66,386,216.39 41,042,602.18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15 年 983,148.90 983,148.90 2016 年 3,864,978.93 3,864,978.93 2017 年 6,210,445.53 5,375,659.50 2018 年 26,337,641.45 25,208,776.18 2019 年 11,272,882.73 合计 48,669,097.54 35,432,563.51 -- 其他说明: 2015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尚未申报,无法确定2015年度发生的可抵扣亏损,上述数据不包含2015年度发生的可抵扣亏损。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3 17、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信用借款 - 327,002.21 合计 0.00 327,002.21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短期借款系本公司之子公司香港联建银行存款账户信用透支负数调整列示。 18、应付票据 单位: 元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122,903,583.24 81,981,585.92 合计 122,903,583.24 81,981,585.92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 0.00 元。 19、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以下同) 222,739,885.07 199,938,984.53 1-2 年 6,145,402.19 16,547,198.31 2-3 年 4,862,656.65 3,590,784.54 3 年以上 5,073,055.65 2,280,779.08 合计 238,820,999.56 222,357,746.46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深圳市福田区新进科电子经营部 1,909,389.80 期后已付款 合计 1,909,389.80 --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4 20、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以下同) 92,131,756.95 100,451,724.46 1-2 年 18,224,090.77 4,113,972.05 2-3 年 2,184,700.22 2,191,145.63 3 年以上 2,437,394.34 999,210.37 合计 114,977,942.28 107,756,052.51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上海金海岸融资租赁 10,256,410.25 对方工程尚未完工,暂未安装 胡卫平 5,000,000.00 预收股权转让款 合计 15,256,410.25 -- 21、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7,662,691.76 218,707,491.79 200,444,018.41 25,926,165.14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13,106,381.54 12,738,422.41 367,959.13 三、辞退福利 92,900.00 92,900.00 合计 7,662,691.76 231,906,773.33 213,275,340.82 26,294,124.27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7,662,691.76 192,983,290.21 177,275,600.18 23,370,381.79 2、职工福利费 11,588,413.39 11,588,413.39 3、社会保险费 5,814,831.61 5,616,264.60 198,567.01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5 其中:医疗保险费 4,962,382.36 4,786,659.34 175,723.02 工伤保险费 385,991.07 377,204.92 8,786.15 生育保险费 466,458.18 452,400.34 14,057.84 4、住房公积金 4,425,460.14 4,406,958.14 18,502.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3,820,229.23 1,481,514.89 2,338,714.34 6、其他 75,267.21 75,267.21 合计 7,662,691.76 218,707,491.79 200,444,018.41 25,926,165.14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12,280,090.74 11,929,703.91 350,386.83 2、失业保险费 826,290.80 808,718.50 17,572.30 合计 13,106,381.54 12,738,422.41 367,959.13 其他说明: 22、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11,873,191.10 8,987,338.33 营业税 70,126.82 企业所得税 35,353,343.88 25,866,571.14 个人所得税 10,568,495.69 142,331.05 城市维护建设税 1,230,333.87 920,603.08 教育费附加 914,326.98 502,615.40 文化事业建设税 5,950,871.98 6,321,347.00 其他 240,940.85 529,351.81 合计 66,201,631.17 43,270,157.81 2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6 保证金 7,867,960.94 7,619,414.01 往来款 12,023,044.85 4,464,011.26 合计 19,891,005.79 12,083,425.27 24、递延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2,451,661.65 19,922,800.00 81,008.67 22,293,452.98 未实现的商品销售毛利 1,683,940.74 1,287,234.04 1,248,134.19 1,723,040.59 合计 4,135,602.39 21,210,034.04 1,329,142.86 24,016,493.57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元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助金 额 本期计入营业外 收入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 益相关 信息化建设项目 161,305.95 80,652.97 80,652.98 与资产相关 深圳市文化创意 产业发展专项资 金 790,000.00 79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4 年战略性新 兴产业发展专项 资金 1,500,000.00 1,5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户外 LED 透明显 示关键技术研发 政府补助 4,500,000.00 4,500,000.00 与资产相关 开发区建设项目 入园专项基金 9,272,800.00 9,272,800.00 与资产相关 小尺寸大分辨率 超高清 LED 显示 屏的研发 2,000,000.00 2,000,000.00 与资产相关 财政扶持款 3,900,000.00 3,9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新一代 LED 小间 距高清显示屏生 产线技术改造项 目 250,000.00 250,000.00 与收益相关 其他 355.70 355.70 与资产相关 合计 2,451,661.65 19,922,800.00 81,008.67 22,293,452.98 -- 其他说明: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7 注:未实现的商品销售毛利:指本公司向客户销售 LED 显示屏产品且同时购买其 LED 屏广告时段未实现的商品销售毛 利,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会计准则确认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利润,因子公司北京联动购买客户广告时段导致与之相应 的商品的销售毛利随时间逐步实现,因此在合并财务报表将向客户销售 LED 显示屏产品且同时购买其 LED 屏广告时段对应 的商品的销售毛利转作递延收益。 25、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173,195,204.00 29,019,834.00 303,322,557.00 332,342,391.00 505,537,595.00 其他说明: 2015 年 1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129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 杨再飞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向杨再飞、蒋皓、深圳市拓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拓鼎 投资”)、段武杰、周继科、华信兄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华信兄弟”)、张鹏等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169,834.00 股,并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850,000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截止验资报告日,友拓公关 和易事达的 100%股权已分别于 2015 年 3 月 10 日、2015 年 3 月 6 日过户到本公司名下,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发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7,319.5204 万股股增加到 20,221.5038 万股。本次增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 会师报字[2015]第 310187 号验资报告验资。 2015 年 5 月 4 日,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221.5038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0,221.5038 万股, 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50,553.7595 万股。 26、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1,096,370,213.80 858,961,754.90 303,322,557.00 1,652,009,411.70 其他资本公积 -4,499,499.85 -4,499,499.85 合计 1,091,870,713.95 858,961,754.90 303,322,557.00 1,647,509,911.85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通过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友拓公关和易事达 100%股权及配套融资产生资本溢价 859,096,188.86 元;本期实施本公 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221.5038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03,322,557.00 元。 2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 税前发生 减:前期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 减:所 得税 税后归属于 母公司 税后归属 于少数股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8 额 当期转入损益 费用 东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703,106.22 461,824.05 416,176.22 45,647.83 -286,930.00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03,106.22 461,824.05 416,176.22 45,647.83 -286,930.00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703,106.22 461,824.05 416,176.22 45,647.83 -286,930.00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28、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31,717,700.95 4,708,800.23 36,426,501.18 合计 31,717,700.95 4,708,800.23 36,426,501.18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9、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270,719,079.78 146,353,583.87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270,719,079.78 146,353,583.87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3,671,959.48 133,973,522.1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708,800.23 6,076,186.26 应付普通股股利 40,443,007.60 3,531,84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 449,239,231.43 270,719,079.78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518,258,895.01 935,390,429.91 970,097,967.76 644,269,934.45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9 其他业务 4,337,542.61 2,826,679.66 合计 1,522,596,437.62 938,217,109.57 970,097,967.76 644,269,934.45 31、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税 149,276.34 99,347.83 城市维护建设税 5,770,286.25 3,575,372.97 教育费附加 4,259,581.11 2,483,065.43 文化事业建设费 3,179,454.41 3,674,117.32 其他 289,046.14 269,784.55 合计 13,647,644.25 10,101,688.10 其他说明: 32、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02,995,283.36 36,868,902.17 安装及运输费 24,176,667.14 9,378,189.01 差旅费 11,096,796.92 6,240,148.07 广告及业务推广费 10,194,014.60 5,090,590.90 招待费 6,551,174.83 4,396,184.43 咨询服务费 6,404,101.71 3,449,661.65 办公费 5,418,696.90 3,952,209.62 租金 3,870,354.31 3,368,822.03 车辆费用 1,876,365.08 1,444,744.55 折旧与摊销 1,057,395.31 1,134,322.28 其他 3,433,842.35 2,512,095.49 合计 177,074,692.51 77,835,870.20 其他说明: 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 99,238,822.31 元,增加幅度为 127.50%,主要系本期新增合并友拓公关和易事 达所致。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0 33、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40,303,647.28 32,463,149.17 折旧与摊销 12,884,577.67 9,193,108.79 办公费 12,359,080.35 4,536,014.94 差旅费 3,112,276.22 6,132,465.80 技术开发费 37,950,256.58 10,399,999.10 服务费 19,528,567.19 10,951,302.75 税费 2,457,014.21 2,340,053.03 租金 10,779,421.19 3,887,367.90 其他 3,615,691.06 3,676,895.16 合计 142,990,531.75 83,580,356.64 其他说明: 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 59,410,175.11 元,增加幅度为 71.08%,主要系本期新增合并友拓公关和易事达 所致。 34、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1,708.25 19,558.22 减:利息收入 8,531,196.71 5,055,009.32 汇兑损益 -7,009,909.18 -816,942.39 其他 1,121,906.78 568,841.74 合计 -14,417,490.86 -5,283,551.75 其他说明: 35、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16,699,872.22 2,132,392.92 二、存货跌价损失 1,747,334.99 合计 18,447,207.21 2,132,392.92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1 36、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6,465,320.49 其他投资收益 186,909.75 340,215.14 合计 6,652,230.24 340,215.14 37、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637,777.92 189,169.95 637,777.92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637,777.92 189,169.95 637,777.92 政府补助 16,715,066.51 4,860,842.39 16,715,066.51 其他 1,933,421.64 425,135.44 1,933,421.64 合计 19,286,266.07 5,475,147.78 19,286,266.0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助项目 发放主体 发放原因 性质类型 补贴是否影 响当年盈亏 是否特 殊补贴 本期发生金额 上期发生 金额 与资产相关/与 收益相关 2014 年返税款 嘉定管委会 补助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 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 的补助 是 否 4,259,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5 年返税款 嘉定管委会 补助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 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 的补助 是 否 2,484,045.60 与收益相关 拉萨经济技术 开发区财政局 拨付 2015 年度 企业发展金 拉萨市经济开 发区财政局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2,220,673.90 与收益相关 2014 年市文化 创新发展专项 资金 北京市国有文 化资产监督管 理办公室 奖励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 造等获得的补助 是 否 1,970,000.00 与收益相关 文资办政府奖 励补贴 北京市国有文 化资产监督管 理办公室 奖励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 造等获得的补助 是 否 1,81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5 年宝安区 第一批文化产 深圳市文体旅 游局 奖励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是 否 5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2 业发展资金拟 资助项目企业 一览表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深圳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文 件-深发改 【2015】1709 号/2015 年度 市战略性新兴 产业发展专项 资金品牌培育 项目资助计划 公示表 深圳市经济贸 易信息委员会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410,000.00 与收益相关 龙华新区 2014 年科技创新奖 _总经办 龙华新区经济 服务局 奖励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 造等获得的补助 是 否 3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宝安区 科技计划项目 合同书/深宝科 【2014】61 号 文 宝安区科技创 新局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3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到市经贸信委 2014 年提升国 际化经营能力 资金资助_会 计核算 深圳市经济贸 易信息委员会 奖励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285,747.00 与收益相关 2014 年深圳市 战略性新兴产 业发展专项资 金品牌培育资 助项目公示表 深圳市经济贸 易信息委员会 奖励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250,000.00 与收益相关 成都高新区税 金返还 地方财政局 奖励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239,095.21 与收益相关 个人所得税返 还 地方财政局 奖励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195,264.72 与收益相关 园区落户奖励 房租补贴 北京国家广告 产业园区办公 室 补助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 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 的补助 是 否 176,116.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3 品牌培育资助 _总经办 深圳市经济贸 易信息委员会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170,000.00 与收益相关 市 2015 年 1-2 季度出口信用 保险保费资助 _会计核算 深圳市经济贸 易信息委员会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152,979.00 与收益相关 龙华新区 2015 年科技创新资 金项目资助 (第七批)_总 经办 龙华新区经济 服务局 补助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 造等获得的补助 是 否 150,000.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 2014 年 提升国际化经 营能力支持资 金项目资助公 示表第 5 批(境 外展览会项 目) 深圳市经济贸 易信息委员会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108,903.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财政委 员会 深圳市经济贸 易信息委员会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60,073.00 与收益相关 到市经贸信委 2014 年提升国 际化经营能力 资金资助_会 计核算 深圳市经济贸 易信息委员会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6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4 年深圳市 提升国际化经 营能力支持资 金资助项目公 示表第 16 批 (境外展览会 项目) 深圳市经济贸 易信息委员会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6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5 年深圳市 民营及中小企 业发展专项资 金企业国内市 场开拓项目资 助计划表 深圳市中小企 业服务署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50,840.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4 2014 年二季度 短期出口信用 保险资助_会 计核算 市经贸信息委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50,005.00 与收益相关 经贸发展专项 基金 惠州市外经贸 局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5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5 年度国内 市场开拓资金 政府资助_总 经办 深圳市中小企 业服务署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47,560.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 2014 年 提升国际化经 营能力支持资 金项目资助公 示表第 7 批(境 外展览会项 目) 深圳市经济贸 易信息委员会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38,588.00 与收益相关 嘉定工业区管 委会优秀企业 奖 嘉定管委会 奖励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 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 的补助 是 否 30,000.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财政委 员会 深圳市经济贸 易信息委员会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26,826.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财政委 员会 深圳市经济贸 易信息委员会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26,016.00 与收益相关 2014 年 3 季度 出口信用保费 资助_会计核 算 深圳市经济贸 易信息委员会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24,077.00 与收益相关 收 014 年 4 季 度出口信用保 险保费资助_ 会计核算 深圳市经济贸 易信息委员会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23,446.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 2014 年 提升国际化经 营能力支持资 深圳市经济贸 易信息委员会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是 否 22,941.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5 金项目资助公 示表第 7 批(境 外展览会项 目) 取得) 深圳市经济贸 易和信息化委 员会 深圳市经济贸 易信息委员会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21,947.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经济贸 易和信息化委 员会 深圳市经济贸 易信息委员会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21,947.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财政委 员会 深圳市经济贸 易信息委员会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21,756.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 2014 年 提升国际化经 营能力支持资 金项目资助公 示表第 3 批(产 品认证项目) 深圳市经济贸 易信息委员会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20,000.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 2015 年专利资助_ 会计核算 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 奖励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19,000.00 与收益相关 市 2014 年一季 度出口信用保 险保费资助_ 会计核算 深圳市经济贸 易信息委员会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17,686.00 与收益相关 龙华新区 2015 专利资助_总 经办 龙华新区经济 服务局 奖励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12,500.00 与收益相关 2014 年出口信 用保险保费资 助_会计核算 深圳市经济贸 易信息委员会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11,211.00 与收益相关 闸北财政补助 款 地方财政局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否 10,000.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6 取得) 深圳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 深圳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4,000.00 与收益相关 收到大亚湾管 委会补贴款 大亚湾管委会 关工委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2,000.00 与收益相关 联邦政府退回 多缴的税金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523.08 与收益相关 龙华新区软件 著作权资助_ 总经办 龙华新区经济 服务局 奖励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300.00 与收益相关 信息化建设项 目 深圳市经济贸 易信息委员会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80,652.97 与资产相关 关键领域技术 创新科技研发 资金 深圳市科创委 补助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 造等获得的补助 是 否 83,333.34 与资产相关 宝安区文化产 业专项资助 宝安区文资办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否 600,000.0 0 与收益相关 2013 年度国际 市场开拓资金 深圳市中小企 业服务署 奖励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是 73,736.00 与收益相关 2013 年度深圳 品牌培育专项 资金 深圳市文体旅 游局 奖励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700,000.0 0 与收益相关 宝安区信息化 项目资助 宝安区文资办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350,000.0 0 与收益相关 科技与产业发 深圳市科创委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是 否 300,000.0 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7 展专项资金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0 宝安区总部经 济一次性补助 项目 地方财政局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500,000.0 0 与收益相关 2014 年深圳市 文化创意产业 发展专项资金 深圳市文体旅 游局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500,000.0 0 与收益相关 专利补助费 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2,000.00 与收益相关 惠州市中小企 业发展专项资 金 大亚湾工贸局 中小企业科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400,000.0 0 与收益相关 外经贸发展专 项款 深圳市外经贸 局 补助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80,005.00 与收益相关 2013 年三四季 度个税返回 地方财政局 奖励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 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 (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 取得) 是 否 2,884.44 与收益相关 成都市武侯区 人民政府浆洗 街街道办财政 补助款 地方财政局 补助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 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 的补助 是 否 977,000.0 0 与收益相关 2013 年朝阳区 广告产业发展 扶持资金落户 奖励 北京国家广告 产业园区办公 室 奖励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 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 的补助 是 否 39,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3 年朝阳区 广告产业发展 扶持资金房租 补贴 北京国家广告 产业园区办公 室 补助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 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 的补助 是 否 172,116.0 0 与收益相关 其他 114.64 与收益相关 合计 -- -- -- -- -- 16,715,066.51 4,860,842 --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8 .39 38、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1,500,878.27 96,665.18 1,500,878.27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452,244.10 96,665.18 1,452,244.10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48,634.17 48,634.17 对外捐赠 81,151.05 21,800.00 81,151.05 合同终止违约金 708,906.82 627,633.60 708,906.82 罚款及滞纳金 11,871.00 172,187.69 11,871.00 合计 2,302,807.14 918,286.47 2,302,807.14 其他说明: 39、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53,469,475.52 31,225,504.43 递延所得税费用 -7,178,623.79 -2,415,543.93 合计 46,290,851.73 28,809,960.50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270,272,432.36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40,540,864.85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7,699,182.47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641,070.62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535,534.77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1,272,514.50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 损的影响 1,803,775.64 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2,383,257.4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9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8,336.52 所得税费用 46,290,851.73 40、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27。 41、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 8,548,390.95 3,841,868.14 政府补贴收入 18,568,753.93 6,986,741.44 往来款 37,942,722.32 51,500,000.00 其他 472,964.50 106,728.76 合计 65,532,831.70 62,435,338.34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往来款 22,546,351.88 4,200,000.00 销售费用 60,545,388.48 34,332,645.75 管理费用 58,788,810.06 35,869,803.13 财务费用(手续费等日常支出) 1,121,906.79 568,841.74 营业外支出 37,665.35 301,006.06 其他 295,090.61 32,433.16 合计 143,335,213.17 75,304,729.84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远期结汇保证金及损益 19,820,812.56 银行理财 16,000,000.00 收到股权保证金 3,500,000.0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0 预收股权转让款 5,000,000.00 合计 35,820,812.56 8,500,000.00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并购中介机构费用 18,192,313.39 19,740,754.68 股权保证金 3,500,000.00 保函保证金 10,000,000.00 分时保证金 10,000,000.00 银行理财 16,000,000.00 并购预付中介机构费用 457,547.15 合计 31,692,313.39 46,198,301.83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受限货币资金 422,004.80 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145,246.19 1,454,478.87 保证金 28,272,560.29 合计 28,417,806.48 1,876,483.67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4,021,028.75 其他 104,491.53 55,467.20 合计 104,491.53 14,076,495.95 4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1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223,981,580.63 133,548,393.15 加:资产减值准备 18,447,207.21 2,132,392.9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 物资产折旧 28,612,735.20 21,362,284.35 无形资产摊销 5,872,463.31 1,419,060.3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6,721,232.72 9,699,163.1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863,100.35 -92,504.77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708.25 19,558.2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6,652,230.24 -340,215.14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431,572.72 -1,618,017.79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747,051.07 -797,526.14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1,830,294.45 26,047,553.7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列) -181,265,977.99 -138,666,143.0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列) 182,594,407.70 131,027,678.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0,167,308.90 183,741,677.8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动: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397,595,370.10 398,307,006.83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398,307,006.83 259,039,119.8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11,636.73 139,267,887.02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251,645,859.70 其中: -- 分时传媒 友拓公关 115,000,000.00 易事达 136,645,859.70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6,235,491.52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2 其中: -- 分时传媒 友拓公关 8,714,691.04 易事达 67,520,800.48 其中: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175,410,368.18 其他说明: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397,595,370.10 398,307,006.83 其中:库存现金 264,753.09 64,309.1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397,330,617.01 398,242,697.67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97,595,370.10 398,307,006.83 其他说明: 4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44、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0,000,000.00 保函保证金 合计 10,000,000.00 -- 45、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其中:美元 2,673,498.15 6.4936 17,360,627.59 欧元 568,900.82 7.0952 4,036,465.10 港币 1,565,220.57 0.8378 1,311,310.49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3 澳门元 986,133.44 0.8123 801,036.19 其中:美元 11,604,614.77 6.4936 75,355,726.47 欧元 80,713.18 7.0952 572,676.15 港币 14,005,245.87 0.8378 11,733,314.88 预收账款 其中:美元 3,180,406.17 6.4936 20,652,285.51 欧元 7.0952 港币 2,871,918.16 0.8378 2,406,035.60 应付账款 其中:美元 2,958,430.63 6.4936 19,210,865.14 欧元 1,245,583.78 7.0952 8,837,666.04 港币 4,054,228.11 0.8378 3,396,551.23 日元 9,200,000.00 0.053875 495,650.00 预付账款 其中:港币 86,120.63 0.8378 72,150.14 其他应收款 其中:美元 403,532.57 6.4936 2,620,379.10 欧元 157,380.62 7.0952 1,116,646.98 港币 31,495.00 0.8378 26,385.88 澳门元 240,286.75 0.8123 195,184.93 其他应收款 其中:美元 89,222.52 6.4936 579,375.36 欧元 1,500.00 7.0952 10,642.80 港币 3,815,325.32 0.8378 3,196,403.25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 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4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被购买方名 称 股权取得时 点 股权取得成本 股权取得比 例 股权取得方 式 购买日 购买日的确 定依据 购买日至期末 被购买方的收 入 购买日至期 末被购买方 的净利润 友拓公关*1 2015 年 03 月 10 日 459,999,930.00 100.00% 现金和发行 股份 2015 年 03 月 10 日 工商变更 299,314,465.54 49,388,132.67 易事达*2 2015 年 03 月 06 日 488,949,924.00 100.00% 现金和发行 股份 2015 年 03 月 06 日 工商变更 269,808,031.25 44,981,833.79 其他说明: *1、本期本公司通过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友拓公关100%股权,并于2015年3月10日完成工商登记。本公司自2015年3月1 日开始将友拓公关及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2、本期本公司通过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易事达100%股权,并于2015年3月6日完成工商登记。本公司自2015年3月1日 开始将易事达及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 元 合并成本 友拓公关 易事达 --现金 115,000,000.00 146,685,000.00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344,999,930.00 342,264,924.00 合并成本合计 459,999,930.00 488,949,924.00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58,053,298.08 136,212,162.37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401,946,631.92 352,737,761.63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 元 友拓公关 易事达 购买日公允价值 购买日账面价值 购买日公允价值 购买日账面价值 资产: 89,413,342.39 89,413,342.39 245,718,075.77 218,289,259.42 货币资金 8,714,691.04 8,714,691.04 115,502,146.45 115,502,146.45 应收款项 76,827,764.96 76,827,764.96 42,898,330.37 42,898,330.37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5 存货 32,044,814.95 32,044,814.95 固定资产 917,678.98 917,678.98 11,278,867.01 11,278,867.01 其他资产 2,953,207.41 2,953,207.41 43,993,916.99 16,565,100.64 应付款项 27,317,193.31 27,317,193.31 58,784,197.79 58,784,197.79 其他负债 4,042,851.00 4,042,851.00 50,721,715.61 46,607,393.16 净资产 58,053,298.08 58,053,298.08 136,212,162.37 112,897,668.47 取得的净资产 58,053,298.08 58,053,298.08 136,212,162.37 112,897,668.47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2、其他 本期无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惠州健和 惠州 惠州 LED 生产与销售 100.00% 投资设立 上海联创 上海 上海 光电产品研发与 销售 100.00% 投资设立 美国联创 美国 美国 LED 销售与维修 100.00% 投资设立 香港联建 香港 香港 贸易 80.00% 企业合并 联动投资 深圳 深圳 文化产业投资 100.00% 投资设立 联建有限 深圳 深圳 LED 销售与维修 100.00% 投资设立 澳门联建 澳门 澳门 LED 销售与维修 80.00% 投资设立 分时传媒 四川 成都 广告业务 100.00% 企业合并 联动文化 北京 北京 设计、制作、代 理、发布广告 100.00% 投资设立 成都大禹 成都 成都 广告业务 100.00% 企业合并 西藏大禹 西藏 拉萨 广告业务 100.00% 企业合并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6 湖北分时 武汉 武汉 广告业务 100.00% 企业合并 西安分时 西安 西安 广告业务 100.00% 企业合并 成都分时广告 成都 成都 广告业务 100.00% 企业合并 重庆斯为美 重庆 重庆 广告业务 100.00% 投资设立 友拓公关 北京 上海 广告业务 100.00% 企业合并 合众君达 北京 北京 广告业务 100.00% 企业合并 达孜友拓 西藏 西藏 广告业务 100.00% 企业合并 数字传媒 香港 香港 广告业务 100.00% 企业合并 深圳易事达 深圳 深圳 LED 生产与销售 100.00% 企业合并 湖南易事达 湖南 湖南 LED 销售 100.00% 企业合并 荷兰易事达 荷兰 荷兰 LED 销售 100.00% 企业合并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损益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 派的股利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香港联建 20.00% 309,621.15 -388,868.98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子公 司名 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 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 流 动 负 债 负债合计 流动资产 非流动 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 动负 债 负债合计 香港 联建 6,240,735.69 60,414.02 6,301,149.71 8,245,494.60 8,245,494.60 2,343,554.34 3,836.39 2,347,390.73 6,068,080.54 6,068,080.54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 流量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 流量 香港联建 29,938,733.05 1,548,105.73 1,548,105.73 584,214.49 5,170,990.69 -1,786,278.58 -1,786,278.58 15,880.85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7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5 年 4 月 20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斯为美与陈明川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 182,126.70 元受让陈明川持有的 重庆斯为美 25.00%股权,并于 2015 年 5 月办理完工商变更手续,转让完成后本公司间接持有重庆斯为美 100.00%的股权。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 元 重庆斯为美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182,126.70 --现金 182,126.70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182,126.70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182,126.70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 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 营企业投资的会 计处理方法 直接 间接 精准分众 深圳 深圳 广告业务 28.40% 权益法 德塔投资 新余市 新余市 投资业务 20.00% 权益法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精准分众 德塔投资 精准分众 德塔投资 流动资产 45,845,593.98 2,793,600.00 16,710,963.39 非流动资产 302,388.14 192,000,000.00 85,355.93 资产合计 46,147,982.12 194,793,600.00 16,796,319.32 流动负债 14,910,219.40 2,793,600.00 8,956,400.79 负债合计 14,910,219.40 2,793,600.00 8,956,400.79 营业收入 50,800,281.43 12,742,691.60 净利润 22,765,212.99 5,472,532.80 综合收益总额 22,765,212.99 5,472,532.8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8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31,605,983.61 -586,164.51 其他说明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 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 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 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 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 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 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二)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 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 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外汇风险。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本公司存在的汇率风险较小。 (三) 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 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 价证券以及对未来 12 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情况 关联方名称 类型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与本公司的关系 刘虎军 自然人 22.82 22.82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熊瑾玉 自然人 5.88 5.88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9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中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新余市德塔投资管理中心 参股公司 西藏斯为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参股公司 深圳市力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新余奥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参股公司 新余市博尔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参股公司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 适用 √ 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0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612.64 570.05 (8)其他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 适用 √ 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 适用 √ 不适用 8、其他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租赁事项 (1)2013 年 1 月 8 日,本公司与深圳市安通达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协议约定本公司继续租用深圳市安通达 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68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厂区四号厂房2楼以及1楼东侧,合计建筑面积3,638.625平方米, 月租金 22 元/平方米,租期期限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 (2)2012 年 4 月 25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联动与北京东方盛泽商贸集团鑫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签订《房 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北京联动租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甲 12 号用于办公,建筑面积 860.58 平方米,年租金为 1,570,558.50 元,自第三年起(即 2014 年 6 月 1 日)租金递增 8%,租赁期限为 2012 年 6 月 1 日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 2015 年 5 月 29 日,北京联动与北京通惠恒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公司名“北京东方盛泽商贸集团鑫东农副产品批发 市场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北京联动租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 12 号用于办公,建筑面积 860.58 平方米,年租金为 1,696,203.18 元,自第三年起(即 2017 年 6 月 1 日)租金递增 3%,租赁期限为 2015 年 6 月 1 日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 (3)2010 年 9 月 3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联创与上海宗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上海联创 租用位于上海市闸北区中兴路 960 号 A 栋用于办公,租金为每月 85,203.30 元,租赁期限为 2010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4)2014 年 9 月 24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易事达与李文裕、李杨生签订《协议书》,协议号为龙华 IE002770(备), 协议约定本公司租用李文裕、李杨生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大和社区环观南路 107 号-2 易事达宝益成科技园 B 栋,合计 建筑面积 7,041.12 平方米,月租金 116,178.48 元,租期期限至 2018 年 12 月 30 日。 2014 年 9 月 24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易事达与李文裕、李杨生签订《协议书》,协议号为龙华 IE002773(备),协议 约定本公司租用李文裕、李杨生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大和社区环观南路 107 号-4 易事达宝益成科技园 D 栋 2、3、4、5 层,合计建筑面积 1,900.00 平方米,月租金 36,570.00 元,租期期限至 2018 年 12 月 30 日。 2014 年 9 月 24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易事达与李文裕、李杨生签订《协议书》,协议号为龙华 IE002785(备),协议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1 约定本公司租用李文裕、李杨生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大和社区环观南路 107 号-3 易事达宝益成科技园 C 栋 2 楼 205 房, 合计建筑面积 1,230.00 平方米,月租金 24,585.00 元,租期期限至 2018 年 12 月 30 日。 2014 年 9 月 24 日,本公司与李文裕、李杨生签订《协议书》,协议号为龙华 IE002769(备),协议约定本公司租用李文 裕、李杨生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大和社区环观南路 107 号-1 易事达宝益成科技园 A 栋 1 楼,合计建筑面积 1,400.00 平 方米,月租金 32,200.00 元,租期期限至 2018 年 12 月 30 日。 (5)2013 年 6 月,本公司子公司友拓公关与北京达义北方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协议约定友拓公关 租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1 层 01、06、07、08、09 单元,合计建筑面积 902.48 平方米,月租金 280 元/平方米,租期期限至 2016 年 09 月 30 日。 2013 年 11 月 25 日,本公司子公司友拓公关与北京达义北方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协议约定友拓公 关租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18 层 01、03-05 单元,合计建筑面积 772.78 平方米,月租金 242 元/平 方米,租期期限至 2016 年 09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12 日,本公司子公司友拓公关与樊诚俊签订《租赁合同》,协议约定友拓公关租用上海市岳阳路 200 弄 2 号,合计建筑面积 550 平方米,月租金 128,000 元,租期期限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 2015 年 4 月 28 日,本公司子公司友拓公关与深圳联合共赢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约定友拓公关租 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智慧广场 A 栋 2 单元 2201,合计建筑面积 295 平方米,月租金 160 元/平方米,租期期限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 2015 年 4 月 21 日,本公司子公司友拓公关与广州市瀚同公关顾问有限公司签订《办公室租赁合同》,协议约定友拓公 关租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6 号 3401 房之自编 06B 单元,合计建筑面积 146.34 平方米,月租金 32,000.00 元,租期期限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1 月 25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友拓公关北京分公司与北京达义北方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合 同约定友拓公关租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18 层 1802 单元,合计建筑面积 167.43 平方米,月租金 242 元/平方米。租期期限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6 年 2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的 2016 年第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2 14 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 2、2016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市精准分众传媒有限公司 71.6% 股权的议案》,基于对移动营销和移动广告市场前景看好,积极推进实现“数字户外传媒集团”的战略目标,同意联建光电全 资子公司深圳市联动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动投资”)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9,332 万元向新余经纬传媒投 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经纬传媒”)收购深圳市精准分众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准分众”或“目标公司”、“公 司”)71.6%股权。精准分众系联建光电持有 28.4%股权的参股子公司,收购完成后,联建光电及其全资子公司联动投资合计 持有精准分众 100.00%股权。 3、2016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 的议案》,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和股东大会授权,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满足,公司董 事会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86 名激励对象授予 916.50 万份股票期权与 97.50 万份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6 年 3 月 1 日。 2、 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16 年 4 月 1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 股本 505,537,59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1,107,519.00 元。该方案须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截止报告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本报告期未发生采用追溯重述法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 未来适用法 本报告期未发生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3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按信用风险特 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244,035,143.34 99.12% 27,019,455.68 11.07% 217,015,687.66 321,366,289.99 99.26% 19,921,732.02 6.20% 301,444,557.97 单项金额不重 大但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 2,164,318.84 0.88% 2,109,963.41 97.49% 54,355.43 2,403,896.24 0.74% 1,657,193.97 68.94% 746,702.27 合计 246,199,462.18 100.00% 29,129,419.09 11.83% 217,070,043.09 323,770,186.23 100.00% 21,578,925.99 6.66% 302,191,260.24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含 1 年,以下同) 72,844,401.90 3,642,220.10 5.00% 1 年以内小计 72,844,401.90 3,642,220.10 5.00% 1 至 2 年 55,204,177.18 5,520,417.72 10.00% 2 至 3 年 31,385,467.35 6,277,093.47 20.00% 3 至 4 年 8,741,055.41 3,496,422.16 40.00% 4 至 5 年 6,156,318.23 4,925,054.58 80.00% 5 年以上 3,158,247.65 3,158,247.65 100.00% 合计 177,489,667.72 27,019,455.68 15.22%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4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 期末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台州景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71,777.14 217,421.71 80.00 法院判决,尚未收回 武汉华威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819,000.00 819,000.00 100.00 法院判决,尚未收回 四川虎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550.00 2,550.00 100.00 法院判决,尚未收回 阜新市宏路公关广告 160,500.00 160,500.00 100.00 法院判决,尚未收回 苏州市宝狮户外广告 120,900.00 120,900.00 100.00 法院判决,难以收回 绍兴越城红双喜婚庆服务公司 6,000.00 6,000.00 100.00 法院判决,难以收回 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 233,979.20 233,979.20 100.00 账龄较长,难以收回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210,000.00 210,000.00 100.00 账龄较长,难以收回 G-LitesLed-G 170,982.50 170,982.50 100.00 账龄较长,难以收回 合肥四通科技有限公司 166,000.00 166,000.00 100.00 账龄较长,难以收回 天津电视台 2,630.00 2,630.00 100.00 账龄较长,难以收回 合计 2,164,318.84 2,109,963.41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7,550,493.1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联动文化(北京)公司 28,559,371.42 11.60 --- 惠州市健和光电 18,489,962.01 7.51 --- Liantronics,LLC 13,511,837.42 5.49 --- 应收1 7,824,000.00 3.18 391,200.00 应收2 6,610,038.71 2.68 661,003.87 合计 74,995,209.56 30.46 1,052,203.87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5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按信用风险 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 款 116,234,817.63 97.97% 651,298.61 0.56% 115,583,519.02 8,030,688.92 81.46% 842,891.35 10.50% 7,187,797.57 单项金额不 重大但单独 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 收款 2,411,183.34 2.03% 230,000.00 9.54% 2,181,183.34 1,827,339.87 18.54% 100,000.00 5.47% 1,727,339.87 合计 118,646,000.97 100.00% 881,298.61 0.74% 117,764,702.36 9,858,028.79 100.00% 942,891.35 9.56% 8,915,137.44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含 1 年,以下同) 4,688,038.10 234,401.91 5.00% 1 年以内小计 4,688,038.10 234,401.91 5.00% 1 至 2 年 706,180.29 70,618.03 10.00% 2 至 3 年 435,160.40 87,032.08 20.00% 3 至 4 年 87,604.00 35,041.60 40.00% 4 至 5 年 278,381.25 222,705.00 80.00% 5 年以上 1,500.00 1,500.00 100.00% 合计 6,196,864.04 651,298.61 10.51%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6 (2) 期末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西乡税务分局 2,181,183.34 --- --- 退税款,不存在坏账 深圳新田厦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100,000.00 100.00 难以收回 深圳市九晟光电通讯 130,000.00 130,000.00 100.00 难以收回 合计 2,411,183.34 230,000.00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61,592.74 元。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 3,450,437.50 3,647,152.95 往来款 112,643,315.73 6,210,875.84 其他 2,552,247.74 合计 118,646,000.97 9,858,028.79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深圳联动 内部往来 109,056,957.51 1 年以内 91.92% 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 2,181,183.34 1 年以内 1.84% 联建有限 内部往来 383,064.90 1 年以内 0.32% 唐奇珍 备用金 327,000.00 1 年以内 0.28% 16,350.00 美国联创 内部往来 304,362.54 1 年以内 0.26% 合计 -- 112,252,568.29 -- 94.61% 16,350.0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7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2,127,075,581.75 2,127,075,581.75 1,178,125,727.75 1,178,125,727.75 对联营、合营企 业投资 124,121,320.49 124,121,320.49 合计 2,251,196,902.24 2,251,196,902.24 1,178,125,727.75 1,178,125,727.75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值准 备 减值准备期末余 额 惠州健和 160,284,700.00 160,284,700.00 上海联创 10,000,000.00 10,000,000.00 美国联创 6,841,160.00 6,841,160.00 香港联建 2.43 2.43 深圳联动 131,000,000.00 131,000,000.00 分时传媒 859,999,865.32 859,999,865.32 联建有限 10,000,000.00 10,000,000.00 易事达 488,949,924.00 488,949,924.00 友拓公关 459,999,930.00 459,999,930.00 合计 1,178,125,727.75 948,949,854.00 2,127,075,581.75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 元 投资单 位 期初余 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 备期末 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 资 权益法下确 认的投资损 益 其他综 合收益 调整 其他权 益变动 宣告发 放现金 股利或 利润 计提减 值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精准分 众 76,680,000.00 6,465,320.49 83,145,320.49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8 德塔投 资 38,976,000.00 38,976,000.00 西藏斯 为美 2,000,000.00 2,000,000.00 小计 117,656,000.00 6,465,320.49 124,121,320.49 合计 117,656,000.00 6,465,320.49 124,121,320.49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508,220,529.19 363,564,646.39 648,084,248.68 485,180,521.26 其他业务 8,090,598.30 8,090,598.30 1,699,223.79 1,699,223.79 合计 516,311,127.49 371,655,244.69 649,783,472.47 486,879,745.05 其他说明: 主营业务(分产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单色LED 753,671.49 585,019.38 1,652,739.72 1,585,546.24 双色LED 5,909,828.56 1,262,356.04 17,005,306.26 12,506,911.97 全彩LED 501,557,029.14 361,717,270.97 629,426,202.70 471,088,063.05 合计 508,220,529.19 363,564,646.39 648,084,248.68 485,180,521.26 主营业务(分地区) 地区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华北 68,648,927.42 51,191,313.33 69,031,952.13 52,943,541.35 华东 63,788,492.87 48,364,617.09 122,051,734.84 93,902,555.56 华中 15,361,409.46 11,622,519.38 28,487,264.53 22,625,705.96 华南 47,426,570.23 36,641,279.21 96,105,164.96 78,760,511.25 西南 24,565,885.45 18,092,978.82 40,537,820.54 32,603,018.75 西北 19,245,950.38 14,450,644.70 13,347,492.33 9,385,766.62 东北 16,302,562.38 11,263,861.31 55,253,392.56 44,009,888.56 出口 252,880,731.00 171,937,432.55 223,269,426.79 150,949,533.21 合计 508,220,529.19 363,564,646.39 648,084,248.68 485,180,521.26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9 5、 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总额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销售客户1 30,486,751.34 6.00 销售客户2 17,735,522.43 3.49 销售客户3 14,969,771.10 2.95 销售客户4 11,227,754.75 2.21 销售客户5 10,554,767.87 2.08 合计 84,974,567.49 16.73 6、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8,465,320.49 合计 28,465,320.49 7、其他 十六、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63,100.3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6,715,066.5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31,492.77 减:所得税影响额 2,378,717.76 合计 14,604,741.1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34% 0.4533 0.45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73% 0.4237 0.4237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 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1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4、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15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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