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241
_2013_
光电
_2013
年年
报告
_2014
03
20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
2014-025
2014 年 03 月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龚伟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继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庄继里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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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5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7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1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6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7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44
第八节 公司治理 ................................................................................................................................................................................. 50
第九节 财务报告 ................................................................................................................................................................................. 53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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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瑞丰光电
指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瑞康
指
宁波市瑞康光电有限公司
上海瑞丰
指
上海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龚伟斌
保荐机构
指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LED、发光二极管
指
Light-emitting diode,当被电流激发时通过传导电子和空穴的再复合产
生自发辐射而发出非相干光的一种半导体二极管
SMD LED、贴片式 LED
指
Surface Mounted Devices LED,正负电极在封装基板上、适用于表面
安装工艺的 LED
K
指
LED 通用的数量单位千颗,1 KK 等于一百万颗
报告期
指
2013 年 1 月 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
近三年
指
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5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瑞丰光电
股票代码
300241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瑞丰光电
公司的外文名称
SHENZHEN REFOND OPTOELECTRONICS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REFON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龚伟斌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 28 号康佳研发大厦 5 层 5C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57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 28 号康佳研发大厦 5 层 5C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57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
jili.zhuang@、yafang.liu@、investor@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深圳福田金田南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14 层中区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庄继里
刘雅芳
联系地址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寮社区第
十工业区 1 栋六楼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寮社区第
十工业区 1 栋六楼
电话
0755-29675000-860
0755-29675000-818
传真
0755-29060037
0755-29060037
电子信箱
jili.zhuang@
yafang.liu@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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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四、公司历史沿革
注册登记日期
注册登记地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首次注册
2000 年 01 月 24 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
440301103038480
440301715266603
71526660-3
股权激励增加股本 2013 年 01 月 23 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
440301103038480
440301715266603
71526660-3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3 年 08 月 06 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
440301103038480
440301715266603
71526660-3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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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3 年
2012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1 年
营业收入(元)
681,984,216.24
500,082,725.88
36.37%
291,378,193.80
营业成本(元)
540,935,820.69
389,552,551.07
38.86%
212,255,650.03
营业利润(元)
54,992,563.76
52,581,131.34
4.59%
35,047,659.95
利润总额(元)
65,675,403.08
54,138,691.08
21.31%
38,081,089.69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元)
56,603,840.62
46,864,758.64
20.78%
33,147,721.96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48,260,254.22
45,537,669.40
5.98%
30,604,382.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133,469,274.63
55,095,939.02
142.25%
8,954,215.1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股)
0.6159
0.5149
19.62%
0.083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19
0.219
19.59%
0.36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619
0.219
19.59%
0.36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93%
8.94%
0.99%
10.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8.47%
8.68%
-0.21%
9.46%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1 年末
期末总股本(股)
216,705,093.00
107,000,000.00
102.53%
107,000,000.00
资产总额(元)
912,772,444.23
710,562,511.54
28.46%
577,233,525.91
负债总额(元)
308,102,947.01
177,503,225.94
73.58%
82,509,498.9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
有者权益(元)
604,669,497.22
533,059,285.60
13.43%
494,724,026.96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股净资产(元/股)
2.7903
4.9819
-43.99%
4.6236
资产负债率(%)
33.75%
24.98%
8.77%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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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单位: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本期数
上期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按中国会计准则
56,603,840.62
46,864,758.64
604,669,497.22
533,059,285.60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单位: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本期数
上期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按中国会计准则
56,603,840.62
46,864,758.64
604,669,497.22
533,059,285.60
按境外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说明
三、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金额
2012 年金额
2011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34,429.37
-311,015.80
-140,462.0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1,397,133.05
1,332,530.00
2,713,715.00
详见附注:营业外收
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135.64
536,045.54
460,176.80
减:所得税影响额
2,339,252.92
230,470.50
490,090.59
合计
8,343,586.40
1,327,089.24
2,543,339.1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四、重大风险提示
(1)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风险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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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绿色环保、节能低碳生活理念的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日益得到社会的重视,并与生活密切相关;由于LED光源
具有节能、长寿命、易集成、快响应、利环保等优势,因此LED照明被称为第四代光源革命,产品应用日益普及,需求量迅
速增长。LED封装行业吸引了各类社会资本进入,LED封装企业数量逐年增加,且随着LED行业上市公司募投项目的投产,产
能不断释放,而下游应用产品市场需求释放低于产能的扩张,加剧了国内封装行业的竞争。
针对市场竞争风险,公司采取了以下应对措施:一是公司将继续强化“技术研发、市场应用为先导,整体解决方案提
供”的核心竞争者优势,不断加大对研发的投入,加强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研发更多更好、更能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
提高新产品的销售比例。二是不断深入与客户的合作关系,深入了解LED应用端的特点和客户的需求,从而建立长期稳定的
客户关系。三是跟踪LED市场及各种应用的变化与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策略,使公司的产品和服务能持
续的满足市场需要。
(2)核心骨干人员和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LED封装行业不仅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对封装技术的要求非常高,封装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产品的光通量、发光
效率和散热性等技术指标,决定产品品质的高低,进而影响公司的市场地位。
为了保持核心骨干人员和技术人才的稳定,同时吸引国内外技术人才,公司为其提供了良好薪酬待遇和激励机制,加强与全
国部分高校的合作,同时通过内部培训和提升,不断培养公司的核心骨干和技术人才,加大公司核心骨干和技术人才的储备,
避免公司核心骨干和技术人才出现断层现象,从而降低核心骨干和技术人才的可能流失所导致的风险。
(3)公司规模扩大引致的管理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快速发展,2010-201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6,160.80万元、29,137.82万元、50,008.27万元
和68,198.42万元;同期,公司总资产分别为29,642.53万元、57,723.35万元、71,056.25万元和91,277.24万元,公司上市
以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资产、业务、机构和人员都得到进一步扩张,从而使公司管理
水平的提升面临较大的挑战。为完善自身的管理体系和提升管理能力,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完善了公司采购、
生产、质量、销售、研发、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等经营管理制度;同时公司通过良好的薪酬福利持续引进优秀管理人才,并
加强对现有管理队伍的培养;形成公司特有的、且适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经验,为自身的发展壮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0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业务回顾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
2013年,公司全体员工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认真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坚持以市场为
导向,以产品技术和品质为生命线,专注于LED封装领域,通过优化组织架构,加强品牌建设和新产品研发力度,深化经营
思路,创新精细化管理等手段,稳步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了公司管理水平和效率,保持了稳定增长势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68,198.42 万元,同比增长 36.37%;净利润为5,660.38万元,同比上升20.78%。基
本每股收益为 0.262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进行了以下工作:
1、公司战略目标更加清晰
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新阶段的发展战略,对未来3年的市场策略、产品策略和人才策略做出了部署。着力提升公司在LED
封装领域的技术优势和市场先机优势,逐步将业务核心从中大尺寸背光源LED、照明LED向中大尺寸背光源LED、照明LED、小
尺寸背光源、汽车电子、照明模组等多业务领域拓展,带动公司在未来3年实现跨越式发展。
市场策略:建立以“行业”和“渠道”为业务发展重心,落实“客户管理”和“客户服务”两大配套措施,改变思维
模式,丰富营销渠道;积极探索面向LED光源整体解决方案的商业模式;树立品牌意识,推动并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品牌知
名度。
产品策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做好层次化、阶段化的产品创新研发策略;开发适合渠道销售的标准化产品,提升产
品化水平,打造与行业业务相结合的产品解决方案。
人才策略:打造具有凝聚力的企业文化;建立具备竞争力的人才机制。
2、组织架构全面调整优化,持续精细化管理
随着市场环境和公司经营规模的变化,公司各项业务水平均有待优化或升级。为适应市场的变化和实现公司总体战略
目标,公司对部门组织架构做了全面的调整,成立了汽车电子事业部、EMC事业部、灯丝事业部等。同时持续推行“阿米巴”
经营管理模式,将公司划分成多个事业部,通过阿米巴核算及时反映各事业部运营情况,导入事业部自主经营和风险管理意
识,推动事业部在产品线和销售渠道的建设,培养出更具有管理才干的领导,使得公司产品更具竞争优势。
3、继续推进大客户战略及渠道建设
2013年,公司继续加大在LED中大尺寸背光源和LED照明领域的市场开拓力度,充分利用和发挥直销渠道和代理商渠道
两种销售模式各自的优势,同时加强与国际性大厂的合作,通过与国际性大厂的合作,不断提升公司产品品质和品牌影响力。
4、顺利完成股权激励第一个行权/解锁期的行权/解锁工作
为贯彻公司倡导的“人才制胜 全员参与”的企业价值观,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健全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
司激励对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润的前提下,遵循收益与贡献对
等原则,公司2012年9月推出了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全部授
予工作,2013年为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在公司业绩考核和员工个人考核指标达标的情况下,公司于2013年12月完成了股票
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解锁期的行权/解锁工作。
5、募投项目建设和产能快速提升
2013年上半年公司募投项目“中大尺寸LCD背光源LED技术改造项目”的生产设备投资已全部实施完毕,年产能增加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1
756KK,公司中大尺寸LCD背光源LED年产能为1,400KK,“照明LED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生产设备投资也已全部实施完毕,年
产能增加1,350KK,照明LED产品年产能为2,470KK。
为解决公司高速发展的产能瓶颈,经公司2013年7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83亿元自有资金投
资公司主营业务SMD LED扩产项目,SMD LED扩产项目建设周期为2013年7日1日-2014年6月30日,扩产项目达产后,公司中
大尺寸LCD背光源LED年产能为1,904KK、照明LED产品年产能为8,388KK、汽车电子及其它产品产能为2,004KK,总产能为扩
产项目实施前的2.8倍。
6、与TCL、裕星企业成立合资公司,抢占市场先机
中大尺寸LCD背光源和照明LED市场一直是公司着力打造的重点主业,公司与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TCL”)、
裕星企业有限公司(简称“裕星企业”)设立华瑞光电科技(惠州)有限公司,旨在利用公司多年来在LED光源领域的技术积
累,力求在市场巨大、发展前景广阔的LED照明市场及中大尺寸LCD背光源市场上占得先机,本次与TCL、裕星企业的合作有
利用于发挥公司、TCL和裕星企业各自拥有的互补资源和优势,巩固公司在中大尺寸背光源和照明光源领域的行业地位,进
一步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7、加强研发投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始终以“完美、领先、快速”为质量方针,以“知其然,知其所以然”为研发开展工作的导向,公司独创的研发
三维立体机制,不仅仅限于LED封装产品开发,更从LED封装材料和下游LED应用开发着手,为客户提供优质的LED光源整体解
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共获得15项专利授权,其中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14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在研项目有:
序号
项目
效果
1
荧光粉涂覆芯片的白光产品开发 提升白光的出光效率、光斑效果及信赖性,减少了荧光粉浪费,
提升了生产效率
2
UV产品开发 增强公司封装研发实力,加强了对高端封装材料和封装工艺的理
解和应用,深化了公司在UV细分市场的渗透
3
手机闪光灯光源—FL16
丰富了公司大功率白光产品,加强了公司在手机背光和闪光一体
化解决方案的推广
4
自制EMC项目
引入QFN封装,极大的提高了中功率封装产品的性价比,加速了
白光LED照明应用的进程
5
直下式1206(带lens)方案
拓展了电视背光的高端光源提供渠道
6
高导热硅胶固晶胶开发
降低了封装热阻,打破了封装热阻瓶颈,提升了信赖性
8、完善品质管理体系,保证产品质量
为保证公司产品质量的稳定,公司建立完善了ISO9001、TS16949、QC08000质量控制体系;为确保公司产品符合节能
环保标准,公司建立完善了ISO14001、OHSA18001环安体系;以上体系的建立,对公司从物料的采购、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提出了更加规范、更加严格的要求,不仅提高了公司产品质量,也为公司与国内外品牌大厂的合作奠定了基础。
(二)2013年度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从事LED封装技术的研发和LED封装产品制造、销售,提供从LED封装工艺结构设计、光学设计、
驱动设计、散热设计、LED器件封装、技术服务到标准光源模组集成的LED光源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是专业的LED封装商、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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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光源的系统集成商。
主要产品为高端背光源LED器件及组件(中大尺寸液晶电视背光源、电脑背光源、手机背光源等)、照明用LED器件
及组件、显示用LED器件及组件等,广泛应用于液晶电视、电脑及手机、日用电子产品、城市亮化照明、室内照明、各类显
示屏、工业应用和汽车等。从封装结构来分,公司的产品全部为先进的SMD LED。
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13年公司依然以照明LED和中大尺寸LED背光源为公司的两大主打产品,两大产品2013年的销售收入合计61,916.50
万元,占总收入的91.22%,2013年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来源于照明LED,同比增加15,862.44万元,增长92.87%。 2013年,
国内对于LED领域的扶持政策不断,随着白炽灯使用的进一步限制和LED照明产品价格的下降,LED照明迎来了迅速发展的机
遇,传统照明企业加大了LED照明的推广,市场占有率迅速上升;公司在稳定LED液晶电视市场的基础上,加大了LED照明领
域的开拓力度,取得了销售和利润的相应增长。
2)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3)收入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
2012 年
同比增减情况
营业收入
681,984,216.24
500,082,725.88
36.37%
驱动收入变化的因素
2013年,国内对于LED领域的扶持政策不断,随着白炽灯使用的进一步限制和LED照明产品价格的下降,LED照明迎来了
迅速发展的机遇,传统照明企业加大了LED照明的推广,市场占有率迅速上升;公司在稳定LED液晶电视市场的基础上,加大
了LED照明领域的开拓力度,取得了销售和利润的相应增长。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产品
项目
2013 年
2012 年
同比增减(%)
LED 封装
销售量
3,771.73
2,705.14
39.43%
生产量
3,833.09
2,743.34
39.72%
库存量
288.58
227.22
27%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68,198.42 万元,同比增长 36.37%,与之相应的产品生产、库存及销售数量均有所增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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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本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
2012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
直接材料
460,211,718.18
85.23%
332,522,057.59
85.36%
38.4%
直接人工
31,116,517.90
5.76%
18,815,388.22
4.83%
65.38%
制造费用
48,647,659.54
9.01%
38,215,105.26
9.81%
27.3%
5)费用
单位:元
2013 年
2012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19,062,633.91
15,676,032.66
21.6%
主要在于工资、运输费、差旅费、业
务招待费的增长,与营业收入的增长
相关。
管理费用
67,492,984.76
40,009,641.75
68.69%
1、报告期内的管理人员、研发人员
数量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相应的工
资、福利费用等也相应增加;2、2013
年增加了股权激励成本的摊销
财务费用
-5,720,218.41
-4,144,556.65
38.02%
主要是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所得税
9,071,562.46
7,273,932.44
24.71%
主要与公司本年营业利润的增长相
关。
6)研发投入
公司高度重视对产品研发的投入和自身研发综合实力的提升,研发投入金额逐年增加,2013年公司研发支出3,520.77
万元,较去年增加1,676.6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19%。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研发投入金额(元)
35,207,705.76
18,440,943.69
17,305,776.6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5.19%
3.69%
5.94%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
的比例(%)
0%
0%
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
润的比重(%)
0%
0%
0%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7)现金流
单位:元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4
项目
2013 年
2012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95,487,226.84
387,863,476.36
53.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2,017,952.21
332,767,537.34
38.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133,469,274.63
55,095,939.02
142.2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2,206.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0,989,520.17
74,594,154.14
169.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200,867,314.17
-74,594,154.14
169.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259,892.90
33,033,212.00
-23.5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002,361.15
42,997,450.62
16.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24,742,468.25
-9,964,238.62
148.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2,140,507.79
-29,462,453.74
212.7%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346.93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大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供应商货款的比例,
应付票据较上年同期增加9,411.72万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086.73万元,为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投入厂房建设和购入生产设备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474.25 万元,系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存入的保证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加大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供应商货款的比例,应付票据较上年同期增加 9,411.72 万元
8)公司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204,940,496.39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30.05%
向单一客户销售比例超过 30%的客户资料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175,443,161.03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38.32%
向单一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 30%的客户资料
□ 适用 √ 不适用
9)公司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的说明
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未来发展与规划在本报告期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5
公司在招股书中披露的整体经营目标:公司将坚持产品领先和技术领先,集中优势研发、生产和销售资源,立足于LED
封装,定位于背光源LED、照明LED两大核心领域,通过数年发展成为国内LED照明、LED背光源领域的领军企业。
通过与上游芯片供应商和下游客户的定向合作、共同开发,在LED背光源领域成为中大尺寸LCD背光源的主要供应商之
一,并且在LED电视背光源领域成为国内第一;在LED照明领域,成为国内照明市场主要的LED光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者、主
要的LED光源系统集成商。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于LED封装,定位于背光源LED、照明LED两大核心领域,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在经营团队和全体员
工的努力下,公司在LED背光领域已经成为中大尺寸LCD背光源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并且在LED电视背光源领域成为国内第一;
在LED照明领域,也已成为国内照明市场主要的 LED光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者、主要的LED光源系统集成商。
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公司为实现整体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报告期内,公司在市场开拓、产品品质、产品研发、人力资源、品牌建设等方
面开展了以下工作:
市场拓展:完善销售网络建设,充实销售队伍,在客户群较集中地区设立办事处,深化与康佳、TCL、长虹、雷士照明、
安华高等客户的合作,确保公司持续获得其供应商资质。成立大客户开发团队,积极拓展国内外知名客户。
产品品质:公司一方面通过更新设备,改善工艺流程来提升产品品质,另一方面不断学习借鉴国际一流封装企业的管
理制度与建立完善ISO9001、TS16949、QC08000质量控制体系,同时引进高端人才对公司产品品质进行管制,积极开展内部
培训,提升内部生产及管理人员素质,保障产品品质的不断提升。
产品研发:公司设立研发中心,不断引进高端技术人才,加强产学研联盟合作,加快研发成果的技术转化过程,提升
公司核心竞争力。
人力资源:公司通过提倡“诚信、和谐、创新、进取”企业文化和价值观,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培训和职业发展路径,
对能够为公司做出突然贡献的员工给予丰厚的待遇和广阔的晋升空间,同时公司启动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
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健全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激励对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快速”
发展。
品牌建设:公司通过积极参与国内外LED照明展,和积极开拓国际性大厂,国内外LED展会和通过与国际性大厂的合作
从而提升和扩大公司在行业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较曾公开披露过的本年度盈利预测低于或高于 20%以上的差异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主营业务分部报告
1)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利润的构成
单位:元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
分行业
LED 封装
678,769,484.83
138,793,589.21
分产品
照明 LED
329,418,460.34
43,414,834.10
中大尺寸背光源 LED
289,746,488.99
79,712,711.19
显示应用 LED
21,195,633.96
2,231,740.28
汽车应用 LED
7,127,725.06
3,824,383.61
小尺寸背光
31,281,176.48
9,609,920.03
分地区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6
长三角
82,698,988.19
12,159,142.70
珠三角
460,457,402.81
89,764,912.75
中国大陆其他
51,369,926.12
10,062,755.46
中国大陆以外地区
84,243,167.71
26,806,778.30
2)占比 10%以上的产品、行业或地区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LED 封装
678,769,484.83
539,975,895.62
20.45%
35.73%
38.61%
-1.65%
分产品
照明 LED
329,418,460.34
286,003,626.24
13.18%
92.87%
106.65%
-5.79%
中大尺寸背光源
LED
289,746,488.99
210,033,777.80
27.51%
-0.72%
-5.26%
3.47%
显示应用 LED
21,195,633.96
18,963,893.68
10.53%
-29.08%
-27.22%
-2.29%
汽车应用 LED
7,127,725.06
3,303,341.45
53.66%
-5.75%
-3.21%
-1.22%
小尺寸背光
31,281,176.48
21,671,256.45
30.72%
分地区
长三角
82,698,988.19
70,539,845.49
14.7%
40.77%
69.86%
-14.61%
珠三角
460,457,402.81
370,692,490.06
19.49%
34.2%
33.5%
0.42%
中国大陆其他
51,369,926.12
41,307,170.66
19.59%
26.39%
21.46%
3.27%
中国大陆以外地
区
84,243,167.71
57,436,389.41
31.82%
46.34%
58.09%
-5.07%
3)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3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不适用
(3)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货币资金
185,624,843.5
9
20.34%
238,817,290.23
33.61%
-13.27%
募集资金逐步投入到位
应收账款
181,866,895.3
5
19.92%
116,587,766.79
16.41%
3.51%
销售收入增加,相应的帐期未到所增
加的应收款。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7
存货
81,192,761.03
8.9%
59,828,962.05
8.42%
0.48%
不适用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
51,685,345.28
5.66%
0%
5.66%
新增投资合营公司、联营公司 2 家
固定资产
176,233,145.1
4
19.31%
149,481,379.64
21.04%
-1.73%
不适用
在建工程
55,340,856.92
6.06%
2,781,525.52
0.39%
5.67%
不适用
2)负债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3 年
2012 年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短期借款
21,410,283.69
2.35%
2.35%
不适用
长期借款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4)公司竞争能力重大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构成,主营业务或其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因设备或技术升级换代、核心技术人员辞职、
特许经营权丧失等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形。
(5)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投资情况
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51,764,700.00
100%
被投资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上市公司占被投资
公司权益比例(%)
资金来源
合作方
本期投资
盈亏(元)
是否涉诉
华瑞光电(惠州)有限公司
发光二级管(LED)
封装产品、应用产品
的研发、制造、销售。
25%
自有资金
TCL 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裕星企业有
限公司
-79,354.72
否
杭州聚富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LED 应用产品的研
发、制造、销售
15%
自有资金
杭州聚富光
电股份有限
公司
0.00
否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8
2)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6,499.73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336.6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706.2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
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已投入 19,240.93 万元。
3)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额
调整后
投资总
额(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中大尺寸 LCD 背光
源 LED 技术改造项
目
否
7,348.97 7,348.97 2,125.22 6,235.59
84.85%
2014 年
07 月 31
日
0
0 是
否
照明 LED 产品技术
改造项目
否
12,324.2
6
12,324.2
6
7,305.32
11,985.6
8
97.25%
2014 年
07 月 31
日
0
0 是
否
LED 封装技术与产
业化研发中心
否
4,361.2 4,361.2
906.14 1,019.66
23.38%
2014 年
07 月 31
日
0
0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4,034.4
3
24,034.4
3
10,336.6
8
19,240.9
3
--
--
0
0
--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
有)
--
1,220
1,220
1,220
100%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
有)
--
1,245.3 1,245.3
1,245.3
10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465.3 2,465.3
2,465.3
--
--
--
--
合计
--
26,499.7
3
26,499.7
3
10,336.6
8
21,706.2
3
--
--
0
0
--
--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LED 封装技术及产业化研发中心项目,投资进度较缓的主要原因是此项目原计划实施地点深圳市
南山区智慧广场 A 栋 6 层 0602 号房为写字楼,不允许有仪器设备进入,致使该项目进程放缓。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2011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
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2,465.3 万元中的 1,220.00 万
元偿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 2,465.3 万元中的 1,245.3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经将
2,465.3 万元超募资金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公司基本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2012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关于在上海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募投项目“中大尺寸 LCD
背光源 LED 技术改造项目”、“照明 LED 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宁波市瑞康光电有限公司
变更为上海子公司,实施地点由宁波变更为上海,“LED 封装技术及产业化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
由公司变更为上海子公司,实施地点由深圳变更为上海。详请见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经 2012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况
适用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项目为“中大尺寸 LCD背光源 LED技术改造项目”、
“照明 LED 产品技术改造项目”。“中大尺寸 LCD 背光源 LED 技术改造项目”共预先投入自筹资
1,470.04 万元,“照明 LED 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共计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437.78 万元,共用于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以上两个项目合计为 1,907.82 万元。详请见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28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关于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的相关公告。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份起执行并实施相关决议。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 56,487,711.44 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
为:宁波子公司:宁波银行明州支行 13,252,754.16 元,广发银行鄞州支行 3,271,586.19 元;上海
子公司:北京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35,180,021.79 元,华夏银行深圳南头支行 4,783,349.3 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于 2012 年 3 月 28 日销户,尚余 204,277.83 元的
募集资金利息。公司销户后将该利息转为流动资金。经华龙证券和深圳证监局指出问题后,公司将该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20
其他情况
款于 2012 年 6 月 25 日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深圳工商银行西丽支行,账号 4000 0274 1920 0232 896
转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账号 8250 0627 5518 0970 01。
4)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不适用
5)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
实际投入金额
项目进度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
实现的收益
SMD LED 扩产项目
18,300
1,117.14
1,117.14
6.1%
296.31
合计
18,300
1,117.14
1,117.14
--
296.31
6)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不适用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7)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不适用
8)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不适用
9)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不适用
(6)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所处行业
主要产品
或服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元)
净资产
(元)
营业收入
(元)
营业利润
(元)
净利润(元)
宁波市瑞
康光电有
限公司
子公司
LED 封装
发光二极
管
50,000,00
0.00
180,637,3
54.94
147,724,4
79.84
138,780,1
30.63
3,048,77
5.05
3,976,174.8
8
上海瑞丰
光电子有
限公司
子公司
LED 封装
发光二极
管
150,000,0
00.00
171,455,6
63.72
155,427,1
37.07
2,063,809
.94
2,047,17
8.21
5,360,670.2
3
华瑞光电
(惠州)有
限公司
参股公司
LED 封装
发光二极
管
200,000,0
00.00
199,736,2
24.03
199,682,5
81.13
-317,418
.87
-317,418.87
杭州聚富
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LED
照明应用
产品
11,764,70
0.00
19,692,85
1.33
8,691,125
.04
7,549,183
.29
-2,670,0
45.88
-2,674,621.
12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21
□ 适用 √ 不适用
(7)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情况
不适用
二、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2014年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
2013年2月17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质检总局6大部委正式发布《半导体
照明节能产业规划》,规定到2015年,60W以上普通照明用白炽灯全部淘汰,市场占有率将降到10%以下;节能灯等传统高效
照明产品市场占有率稳定在70%左右;LED功能性照明产品市场占有率达20%以上。LED照明节能产业产值年均增长30%左右,
2015年达到4500亿元(其中LED照明应用产品1800亿元)。
2013年初,美国禁止使用白炽灯与推广LED节能灯,加拿大、欧盟等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也将陆续加入禁止使用白炽灯
的行列,LED的需求量将会持续提升。有机构预测,2014年全球LED照明市场需求规模将会同比增长18%以上,与此同时,2014
年中国国内LED行业上下游总产值会超过3200亿元,比去年增长超过20%。
(二)2014年公司主要经营目标
公司希望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加快扩产项目建设,快速形成产能,同时通过不断推出具有市场影响力的新产品
和加强与国际性大厂的合作从而实现公司销售业绩的增长。
(三)2014年公司主要工作
1、2014年公司将继续加大在LED中大尺寸背光源和LED照明领域的市场开拓力度,充分利用和发挥直销渠道和代理商渠
道两种销售模式各自的优势,同时加强与国际性大厂的合作,通过与国际性大厂的合作,不断提升公司产品品质和品牌影响
力。
同时大力开发汽车电子类、EMC、照明模组、DLED等产品领域的市场开拓力度,逐步将业务核心从中大尺寸背光源LED、
照明LED向中大尺寸背光源LED、照明LED、小尺寸背光源、汽车电子、照明模组等多业务领域拓展,带动公司在未来3年实现
跨越式发展。
2、2014年公司将通过技术研究改进生产工艺、通过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逐步提高生产环节及检测环节的精密度,提高
产品合格率,内部不断开展培训,提升生产及管理人员素质,保障产品品质的不断提升。
3、继续全面推行“阿米巴”经营核算机制,将组织分成小的集团,通过事业部的模式进行运营,培养具有管理意识的
领导,让全体员工参与经营管理,从而实现“全员参与”的经营理念。最重要的是能够提高员工参与经营的积极性。
4、内部控制体系的不断完善,公司以全面风险管理为导向,持续加强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细化各
业务流程,建立相关控制政策和程序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
制等,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三、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四、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不适用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22
五、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报告期内,公司对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
政策等进行了论证。在此过程中,为使股东回报规划和现金分红政策更为科学、合理、更加充分反映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的诉求,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贯彻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征求投资者意见的公告》,通过电话、邮箱、
传真、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向广大投资者征求意见。董事会办公室将收到的投资者意见整理后提交公司董事会。
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
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12 年-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已经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进步明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具体内容、利润分配形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期间间隔、具
体条件上、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各期现金分红最低金额或比例,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事
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修订了《公司章程》,并已经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详细了解了上述工作的开展和推进情况,在公司董事会论证股东回报规划和现金分红政策时充分地
阐述了中小投资者意见,并对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政策等发表了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 2013 年 4 月 19 日审议通过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以 2012 年末总股本为 10,7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1 元现金(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1,070 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10 股。此方案已经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
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3 年 5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3 年 5 月 23 日。
此次董事会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符合
公司章程的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独立意见。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
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规、透明:
是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0.00
每 10 股转增数(股)
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216,737,593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
0.00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23
可分配利润(元)
129,214,204.67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0%
现金分红政策:
其他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13 年度实现净利润 47,308,743.12 元,按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法定公积金,计 4,730,874.31 元人民币。2013 年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为 42,577,868.81 元人民币,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86,636,335.86 元人民币,至 2013 年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
129,214,204.67 元人民币。
为保持公司的成长性及给股东带来长期回报,公司在 2014 年将进行并购重组以及生产扩张,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本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也不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预案需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公司近 3 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 股派人民
币现金1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07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2年末总股本为10,7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1元现金(含
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07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
3、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也不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率(%)
2013 年
0.00
56,603,840.62
0%
2012 年
10,700,000.00
46,864,758.64
22.83%
2011 年
10,700,000.00
33,147,721.96
32.28%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
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原因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基本公司近期有资产重组及生产扩张
投资公司汽车电子项目和 EMC 产品项目约需 6,000 万元,投资深圳市玲
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3,000 万元。
为保证公司顺利扩张产能和长远发展,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使公司
的价值能够更加公允、客观的体现,同时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保障,从长远角
度回报投资者,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全体股东能够分享到公司的经营成果,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24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一)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开展工作。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披露期间,对于未公开信
息,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并做好知情人登记工作。对于接受调研、采访及投资者咨询等事项,公司履行相应保密程序,做好
登记、记录及签署保密承诺书工作,向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报备,并在指定网站及时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及调研纪要。
定期报告敏感期间,公司暂停投资者调研及媒体接待等活动。
为加强公司重要信息的外部流转管理,公司按照《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外报信息流程,对于政府部
门要求报送的统计材料,明确要求对方签署保密义务告知函。
(三)报告期内,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涉嫌内幕交易以及监管部门的查处和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
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因内幕信息知情人涉嫌内幕交易受到监管部门查处情况。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
资料
2013 年 03 月 06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广发证券、国金证券、太平洋资
产管理、华融证券、民族证券、
盛海投资、宏源证券、源乘投资、
华泰证券、尚雅投资、国海富兰
克林基金、汇丰晋信、中山证券、
信诚基金、瑞银证券、中金蓝海、
兴业信托、长盛基金、上海朴道
投资、融通基金、国泰君安、浙
商基金、国信证券、中信建投
LED 行业发展趋势、公司
产能及募投项目进展、参
观公司生产线等。
2013 年 05 月 03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大成基金、华泰证券、证券时报、
银泰证券、国海证券、华西证券
了解公司基本情况、公司
产能及扩产计划等。
2013 年 05 月 06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南方基金、第一创业证券、兴业
证券、西部证券、中邮基金、长
城基金
了解公司基本情况、公司
产能及扩产计划等。
2013 年 05 月 23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国网英大集团、上善御富资产管
理、海南生态软件园、长江证券、
中欧基金、宏启光电、民生证券、
中投证券、远东宏信
了解公司基本情况、公司
产能及扩产计划、产品价
格趋势、参观公司产生线
等。
2013 年 09 月 0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高华证券、湧金资产、Fidelity
Investment、Senrigan Capital、辛
夷资本、君泰经济咨询、Pine
了解公司基本情况、原材
料采购情况、公司产品优
势、扩产情况、对外投资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25
River、西京投资、睿盛投资、
德盛安联、Fidelity Investment
设立合资公司等
2013 年 09 月 0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第一创业证券、长信基金、华商
基金、东方资产管理、宏利资产
管理、长盛汇智资产管理、中银
国际、汉富资本管理、上海翔云
海投资、元昊投资管理、弘湾资
本管理、国投瑞银、中银国际
了解公司基本情况、原材
料采购情况、公司产品优
势、扩产情况、对外投资
设立合资公司、参观公司
生产线等
2013 年 09 月 12 日 公司会议室
其他
其他
中金公司、湘银投资、世泽投资
管理、鑫塔投资集团、袁纳兰德
投资基金管理、厦门移山投资、
深圳金宇投资、广州银添投资、
上海朴道投资、同益实业、东海
证券、广州明珠星投资、肖波、
李庆君、王力东、杨晓东(个人
投资者)
了解公司基本情况、原材
料采购情况、公司产品优
势、扩产情况、对外投资
设立合资公司、参观公司
展厅等
2013 年 10 月 25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金元证券、海富通基金、鸿睿智
盈投资顾问、华泰证券、融通基
金、国金通用基金、利丰天智能
源管理、上海中屹光电、兴业银
行、泰达宏利基金、国联安基金、
华宝兴业基金、银华基金、招商
基金、兴业证券、中山证券、华
夏基金、招商证券
了解公司基本情况、原材
料采购情况、公司产品优
势、扩产情况、对外投资
设立合资公司等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26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股东或关
联人名称
占用时间
发生原因
期初数
报告期新增
占用金额
报告期偿还
总金额
期末数
预计偿还方
式
预计偿还金
额
预计偿还时
间(月份)
合计
0
0
0
0
--
0
--
期末合计值占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0%
三、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不适用
四、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不适用
2、出售资产情况
不适用
3、企业合并情况
不适用
4、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
影响
不适用
五、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为贯彻公司倡导的“人才制胜 全员参与”的企业价值观,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健全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27
激励对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润的前提下,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原
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
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制定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1、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本激励计划首次向符合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授予259万份股票期权和223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为:
13.99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81元,授予日为2012年12月20日。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自授予之日前12个月
为锁定期,锁定期后36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标的股票解锁,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至24个月内(第一个解锁期)、24个月后至36个月内(第二个解锁期)、36个月后至48个月内(第三个
解锁期)分别申请解锁所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3、1/3、1/3。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分别在满足公司如下业绩条件时分三次解锁:
行权期
绩效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等待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相比2011年,2012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1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5%;
第二个行权期
相比2011年,201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
第三个行权期
相比2011年,201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5%。
向5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53.4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92元/股,47.5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为7.21元/股,授予日为:2013年8月13日,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自授予之日前12个月为锁定期,锁定期后36个月为
解锁期,在解锁期内,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标的股票解锁,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至24个月
内(第一个解锁期)、24个月后至36个月内(第二个解锁期)、36个月后至48个月内(第三个解锁期)分别申请解锁所获授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3、1/3、1/3。
本计划授予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分别在满足公司如下业绩条件时分三次解锁:
行权期
绩效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等待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相比2011年,2013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0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
第二个行权期
相比2011年,201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7.5%;
第三个行权期
相比2011年,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2、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已于2012年9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9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已于2012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同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等文件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11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3)2012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相关事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28
(4)201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
公司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
(5)2013年1月18日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
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13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
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及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
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获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5名
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文件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13日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7)2013年9月28日公司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
于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8)2013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鉴于原激励对象黄凯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
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黄凯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59,388份股票期权予以作废并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9,388股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目前注销程序尚在办理中,注销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9)2013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监事会对公司首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据测算,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费用预测见下表: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2012年
(万元)
2013年
(万元)
2014年
(万元)
2015年
(万元)
1632.16
219.68
723.43
421.18
267.87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据测算,授予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费用预测见下表: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2013年
(万元)
2014年
(万元)
2015年(万元)
2016年(万元)
354.34
89.49
132.01
80.44
52.40
受各期解锁数量的估计,公司预计的成本总额会与实际授予日确定的成本总额存在差异。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成本会在
经营性损益中列支,从而对业绩考核指标中的净利润指标造成影响。
4、股权激励事项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临时公告披露索引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年9月4日
2012-030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年9月4日
2012-031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12年9月4日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12年9月4日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2年9月)
2012年9月4日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独立意见
2012年9月4日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29
股权激励计划分配明细表
2012年9月4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年11月8日
2012-037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年11月8日
2012-038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2012年11月8日
2012-039
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修订说
明
2012年11月8日
2012-040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012年11月8日
2012-041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2012年11月8日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2012年11月8日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的独立意见
2012年11月8日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
2012年11月8日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2年11月8日
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年11月26日
2012-043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年12月21日
2012-052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年12月21日
2012-053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12年12月21日
2012-054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12年12月21日
2012-055
独立董事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2012年12月21日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及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12年12月21日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3年01月18日
2013-00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8月14日
2013-050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8月14日
2013-051
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及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进
行调整的公告
2013年8月14日
2013-052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13年8月14日
2013-053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3年8月14日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13年8月14日
关于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3年9月28日
2013-054
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补充公告
2013年11月14日
2013-060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11月26日
2013-061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30
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2013年11月26日
2013-063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11月26日
2013-065
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之独立意见
2013年11月26日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13年11月26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12月11日
2013-067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
可行权/解锁的公告
2013年12月11日
2013-069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12月11日
2013-070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
可行权/解锁之独立意见
2013年12月11日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行权/解锁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13年12月11日
第一期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3年12月17日
2013-072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
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2013年12月20日
2013-073
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
类型
关联交易
内容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
价格
关联交易
金额(万
元)
占同类交
易金额的
比例(%)
关联交易
结算方式
可获得的
同类交易
市价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康佳集团
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股东
之母公司
产品销售
发光二极
管
市场价
12,655.56
18.56% 信用
2013 年
04 月 20
日
深圳市康
佳视讯系
统工程有
限公司
公司股东
之兄弟公
司
产品销售
发光二极
管
市场价
63.52
0.09% 信用
2013 年
04 月 20
日
东莞康佳
电子有限
公司
公司股东 产品销售
发光二极
管
市场价
155.7
0.23% 信用
2013 年
04 月 20
日
博罗康佳
精密科技
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
之兄弟公
司
采购商品 支架
市场价
1,630.33
3.56% 信用
2013 年
04 月 20
日
合计
--
--
14,505.11
--
--
--
--
--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31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不适用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
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
行情况(如有)
2013 年 4 月 19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13 年 5 月 13 日经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交易额度为:康佳集团 20,000.00
万元、康佳视讯 2,000.00 万元、博罗康佳 1,000.00 万元、映瑞光电 5,000.00 万
元。2013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
预计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重新预计后,博罗康佳交易额度为 2,000.00
万元,华瑞光电 3,000.00 万元。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
因(如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采购)产品和提供(接受)劳务的情况
关联方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万元)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交易金额(万元)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
例(%)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655.56
18.56%
深圳市康佳视讯系统工程有
限公司
63.52
0.09%
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155.7
0.23%
博罗康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1,630.33
3.56%
合计
12,874.78
18.88%
1,630.33
3.56%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 0.00 万元。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不适用
3、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不适用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不适用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32
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托管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2)承包情况
承包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3)租赁情况
租赁情况说明
2013年6月13日,公司与深圳市汉海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房产租赁合同书,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光
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寮社区第十工业区1栋一至八楼出租给公司,房屋建筑面积为2.8万平方米,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560,000
元,租期为:2013年8月1日起至2022年7月30日。公司于2013年12月完成工厂搬迁至该厂房。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2、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
日)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不适用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
日)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两大项的合计)
其中: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33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3、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不适用
(3)委托贷款情况
不适用
4、其他重大合同
不适用
八、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瑞丰光电
公司承诺不向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中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
履行中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
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
所作承诺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伟斌承诺:
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生产经营和在今后的
经营范围和投资方向上,避免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经营业务;不从事
与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也不以独资经
营、合资经营的方式从事与公司的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业务或活动,或拟投资兴建的项目,将不会进行同样的建设或投资,在
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中,不与公司发生任何利益冲突。(二)流通限
制和锁定股份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伟斌和本公司
股东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等股份。2.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龚伟斌、林常、吴强、周文浩、胡建华承诺:其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数额不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
报告期内,
承诺方均
遵守了承
诺。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34
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
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本公司股票总
数的比例不超过 50%。(三)关于所得税优惠被追缴风险的承诺公司实
际控制人龚伟斌承诺:如今后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要求公司补缴因享受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而少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将无条件连带地全额
承担公司应补缴的税款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四)关于承担
因租赁厂房拆迁致使公司搬迁而造成的损失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龚
伟斌承诺:如在租赁期内因租赁厂房拆迁或其他原因致使公司无法继
续承租厂房导致生产经营受损,其将承担因搬迁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关于补缴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费用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龚
伟斌承诺:若按有关部门的要求或决定,公司需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
金、或公司因未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将遭受任何罚款或损失,龚
伟斌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公司所应负担的全部经济处罚。(六)关于对整
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纳税情况的承诺公司股东、董事龚伟斌、林常、
周文浩、吴强、公司股东、监事胡建华承诺:若税务机关征缴本人以
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时,本人将无条件、
全额缴纳。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
下一步计划(如有)
截止本报告期末,所有承诺人严格遵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不适用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4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2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高虹、赵娟娟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无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不适用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35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收购人处罚及整改
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被列入环保部门公布的污染严重企业名单
□ 是 √ 否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存在其他重大社会安全问题
□ 是 √ 否
报告期内是否被行政处罚
□ 是 √ 否
十一、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不适用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不适用
十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不适用
十四、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不适用
十五、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1、SMD LED扩产项目
2013年7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为解决公司高速发展的产能瓶颈,公司拟用1.83亿元自有资
金投资公司主营业务SMD LED扩产项目,总产能为扩产项目实施前的2.8倍。
2、设立合资公司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本公司与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TCL”)、裕星企业有限公司(简称
“裕星企业”)共同出资,在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共同投资设合资公司华瑞光电(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
光电”)。华瑞光电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 5,000 万元出资,占华瑞光电注册资本的 25%,
TCL 以货币资金 10,200 万元出资,占华瑞光电注册资本的 51%,裕星企业以货币资金 4,800万元出资,占华瑞光电注册资
本 24%。
2013年11月华瑞光电取得了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根据2012年11月23日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公司于2012年12月21日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2-055,截止2012年12月28日,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23万股股票期权款1,518.63万元已全部到位。
2013年8月14日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3,截止2013年9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36
月23日,公司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47.51万股股票期权款342.5471万元已全部到位。
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4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
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689,245份,可解锁限制性股票为1,451,695股,期权行权价格为7.018元/股,本次期权行权拟采用自主
行权模式。
4、工厂迁址
因公司发展迅速,现有厂房已无法满足生产需求,为更好的服务客户,本公司搬迁至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田寮社
区汉海达工业园一号厂房,2013年12月18日,本公司完成了将工厂搬迁至深圳市光明新区的工作。
十六、控股子公司重要事项
不适用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37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
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6,176,19
1
61.85%
2,705,100
63,716,28
2
66,421,38
2
132,597,5
73
61.18%
3、其他内资持股
66,176,19
1
61.85%
2,705,100
63,716,28
2
66,421,38
2
132,597,5
73
61.18%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20,693,53
3
19.34%
20,271,06
0
20,271,06
0
40,964,59
3
18.9%
境内自然人持股
45,482,65
8
42.51%
2,705,100
43,445,22
2
43,445,22
2
91,632,98
0
42.2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0,823,80
9
38%
43,283,71
1
32,500
43,316,21
1
84,140,02
0
38.82%
1、人民币普通股
40,823,80
9
38%
43,283,71
1
32,500
43,316,21
1
84,140,02
0
38.82%
三、股份总数
107,000,0
00
100%
2,705,100
106,999,9
93
32,500
109,737,5
93
216,737,5
93
1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2013年1月18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向41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59万份,授予限制性
股票223万股。
2、2013年5月23日实施了2012年权益分派,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2年末总股本为10,7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人民币1元现金(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07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
增10股。
3、2013年9月28日,公司完成了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53.45 万份,授予
限制性股票47.51万股。
4、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行权认购股票期权32,500股,认购款已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收讫并于
2014年初划付本公司,目前尚未办理验资手续。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批准情况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38
1、2012年9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深圳市瑞
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
向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于2012年9月4日披露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
订,公司于2012年11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已经中国证监会确认无异议并备案,根据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可以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审议并实施该股权激励计
划。
3、2012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事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201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
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公
司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
符合相关规定。
5、2013年1月18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与登记工作全部完成。
6、2013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
及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及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
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获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5
名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文件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13日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7、2013年9月28日公司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
于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8、2013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鉴于原激励对象黄凯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
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黄凯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59,388份股票期权予以作废并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9,388股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目前注销程序尚在办理中,注销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9、2013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监事会对公司首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2012年权益分派的批准情况
1、201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2012年末
总股本为10,7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1元现金(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07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
2、2013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3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23日。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1月5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3)第441ZA0013号《验资报告》,对公司
截止2013年1月4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如下:截止2013年1月4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认缴股款
人民币15,186,300(壹仟伍佰壹拾捌万陆仟叁佰元整),其中:股东2,230,000元,资本公积12,956,300元。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39
2013年1月18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的过户工作全部完成。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9月24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3)第441ZA0135号《验资报告》,对公司
截止2013年9月23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如下:截止2013年9月23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认缴股
款人民币3,425,471.00(大写叁佰肆拾贰万伍仟肆佰柒拾壹元整),其中:股本475,100.00元,资本公积2,950,371.00元。
2013年9月28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预留部分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过户工作全部完成。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末每股净资产2.7903元,比期初减少43.99%,主要是2013年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2 年基本每股
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需按新股本21,399.99万股进行调整,调整后,二者均为 0.219 元/股,2012 年的每股净资产不进行调整。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
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
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龚伟斌
42,024,364
0
41,166,407
83,190,771
首发限售
2014 年 7 月 11 日
东莞康佳电子有
限公司
20,693,533
0
20,271,060
40,964,593
首发限售
2014 年 7 月 11 日
林常
1,265,230
0
2,125,911
3,138,096
股权激励/高管锁
定股
2014 年 1 月 1 日/2014
年 12 月 19 日
周文浩
1,096,532
2,381,224
1,074,145
0
高管锁定股
2013 年 9 月 20 日
吴强
843,487
0
826,267
1,669,754
高管锁定股
2014 年 1 月 1 日
龙胜
0
173,214
693,596
519,640
股权激励/高管锁
定股
2014 年 1 月 1 日/2014
年 12 月 19 日
庄继里
0
0
178,163
178,163
股权激励/高管锁
定股
2014 年 1 月 1 日/2014
年 12 月 19 日
胡建华
253,045
0
247,879
500,924
高管锁定股
2014 年 1 月 1 日
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
(37 人)
0
950,200
2,850,601
19,004,021
股权激励
2013 年 12 月 19 日
中层管理人员(5
人)
0
0
475,100
475,100
股权激励
2014 年 8 月 12 日
合计
66,176,191
3,504,638
69,909,129
149,641,062
--
--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40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股票及其衍生证
券名称
发行日期
发行价格(或利
率)
发行数量
上市日期
获准上市交易数
量
交易终止日期
股票类
瑞丰光电
2012 年 12 月 20
日
6.81
2,230,000
2013 年 01 月 21
日
2,230,000
瑞丰光电
2013 年 08 月 13
日
7.21
471,500
2013 年 09 月 30
日
471,500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公司债类
权证类
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1)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23.00万元,本公司于2012年12
月20日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52,本公司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3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增发价6.81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923.00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
10,923.00万元。上述增资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3)第441ZA0013号验资报告。
(2)根据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申请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公司于2013年5月16日披
露了《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3-031,本公司以总股本109,230,000.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795843股,共计转增106,999,993.00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增加股本106,999,993.00元,
转增基准日期为2013年7月31日,变更后股本为人民币216,229,993.00股。上述增资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3)第441ZA0113号验资报告。
(3)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75,100.00元,本公司于2013年8月14
日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0,本公司公司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5,1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增发价7.21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 216,705,093.00 元。上述增资经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3)第441ZA0135号验资报告。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余额为91,227.24万元,比期初增长28.46%,主要是经营规模扩大导致应收款项增加以及固定资
产和在建工程增加所致;报告期末股东权益余额为60,466.95万元,比期初增长13.43%,主要是经营利润所带来的股东权益
增长以及限售股的股本溢价和股权激励成本的摊销。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5,47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 5 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16,307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 报告期内 持有有限 持有无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41
(%)
持股数量 增减变动
情况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龚伟斌
境内自然人
38.38%
83,190,77
1
83,190,77
1
0
东莞康佳电子有
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9%
40,964,59
3
40,964,59
3
0
林常
境内自然人
1.83%
3,962,972
减持
10,000 股
3,138,096
824,876
中国银行-长盛
电子信息产业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其他
1.71%
3,695,683
3,695,683
周文浩
境内自然人
0.99%
2,138,723
减持
242,501
股
2,138,723
陈建华
境内自然人
0.91%
1,971,600
1,971,600
吴强
境内自然人
0.77%
1,669,754
减持
281,162
股
1,669,754
0
中国银行-华宝
兴业动力组合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其他
0.74%
1,599,869
1,599,869
沈祥初
境内自然人
0.55%
1,200,000
1,200,000
北京京华达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4%
1,170,000
1,170,00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
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况(如有)
(参见注 3)
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银行-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695,683
人民币普通股
3,695,683
周文浩
2,138,723
人民币普通股
2,138,723
陈建华
1,971,600
人民币普通股
1,971,600
中国银行-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
1,599,869
人民币普通股
1,599,869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42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沈祥初
1,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00,000
北京京华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1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70,000
林常
824,876
人民币普通股
824,876
白兰
800,030
人民币普通股
800,030
董应心
754,982
人民币普通股
754,982
陈甲午
563,400
人民币普通股
563,400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
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
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如有)(参见注 4)
公司股东白兰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300,030 股外,还通过中国民族证券公司客户信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50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800,030 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龚伟斌
中国
否
最近 5 年内的职业及职务
龚伟斌,男,1970 年生,本科学历。2000 年创办深圳市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
并一直任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10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不适用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龚伟斌
中国
否
最近 5 年内的职业及职务
龚伟斌,男,1970 年生,本科学历。2000 年创办深圳市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
并一直任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10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成立日期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
活动
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黄仲添
1993 年 04
月 21 日
61811698-8
266670000
CRT 彩电、高清液晶电
视、等离子电视、电源
模块等
情况说明
不适用
5、前 10 名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持有的限售条件股份数
量(股)
可上市交易时间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
量(股)
限售条件
龚伟斌
83,190,771
2014 年 07 月 11 日
20,797,693
首发限售/高管锁定股
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40,964,593
2014 年 07 月 11 日
40,964,593
首发限售
林常
3,138,096
2014 年 01 月 01 日/2014
年 12 月 19 日
990,743
股权激励/高管锁定股
龙胜
520,383
2014 年 01 月 01 日/2014
年 12 月 19 日
174,449
股权激励/高管锁定股
吴强
1,669,754
2014 年 01 月 01 日
417,439
高管锁定股
胡建华
500,924
2014 年 01 月 01 日
156,582
高管锁定股
甘志雄
178,163
2014 年 8 月 12 日
59,388
股权激励
庄继里
178,163
2014 年 1 月 1 日
44,541
股权激励/高管锁定股
王非
171,564
2014 年 12 月 19 日
57,188
股权激励
熊剑锋
171,564
2014 年 12 月 19 日
57,188
股权激励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44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1、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
态
期初持
股数
(股)
本期增
持股份
数量
(股)
本期减
持股份
数量
(股)
期末持
股数
(股)
期初持
有的股
权激励
获授予
限制性
股票数
量(股)
本期获
授予的
股权激
励限制
性股票
数量
(股)
本期被
注销的
股权激
励限制
性股票
数量
(股)
期末持
有的股
权激励
获授予
限制性
股票数
量(股)
增减变
动原因
龚伟斌
董事
长、总
经理
男
44
现任
42,024,
364
0
0
83,190,
771
0
0
0
0
公司实
施公积
金转增
股本
林常
董事、
副总经
理
男
46
现任
1,686,9
73
0
10,000
3,962,9
72
0
633,467
0
633,467
公司实
施公积
金转增
股本
龙胜
董事
男
42
现任
250,406
0
0
693,843
0
692,854
0
692,854
公司实
施公积
金转增
股本/股
权激励
吴强
董事、
审计部
经理
男
40
现任
1,124,6
49
0
281,162
1,669,7
54
0
0
0
0
公司实
施公积
金转增
股本
胡建华
监事会
主席
男
31
现任
337,394
0
21,000 626,329
0
0
0
0
公司实
施公积
金转增
股本
庄继里
财务总
监兼董
秘
男
42
现任
0
0
0
0
178,163
0
178,163
公司实
施公积
金转增
股本/股
权激励
周文浩
董事
男
45
离任
1,462,0
0
242,501 2,138,7
0
0
0
0
公司实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45
43
23
施公积
金转增
股本
合计
--
--
--
--
46,885,
829
0
554,663
92,282,
392
0
1,504,4
84
0
1,504,4
84
--
2、持有股票期权情况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期初持有股票
期权数量(份)
本期获授予股
票期权数量
(份)
本期已行权股
票期权数量
(份)
本期注销的股
票期权数量
(份)
期末持有股票
期权数量(份)
林常
董事、副总经
理
现任
0
1,365,913
0
0
1,365,913
龙胜
董事
现任
0
692,854
0
0
692,854
庄继里
财务总监兼董
秘
现任
0
197,958
0
0
197,958
合计
--
--
0
2,256,725
0
0
2,256,725
二、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的主要工作经历
董事会成员
龚伟斌,男,1970年生,本科学历。2000年创办深圳市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并一直任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
201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林常,男,1968年生,本科学历。2007年6月起任深圳市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并于2009年12月起担任深圳市
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吴强,男,1974年生,专科学历。2003年起就职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2009年12月起任深圳市瑞丰光电子有
限公司董事,201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审计部经理。
柯汉华,男,1981年生,本科学历。2003年至今就职于康佳集团投资发展中心,2009年12月起任深圳市瑞丰光电子有
限公司董事,201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李莉,女,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2004年9月至今任康佳集团总部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兼多媒体事业本部副总经理,
2011年12月17日至今任公司董事。
龙胜,男,1972年生,本科学历。2008年起就职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2013年3月至今提任公司董事。
张会生,男,1965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9月至今任深圳大学医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系副教授,2009年12月起任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丽,女,1966年生,本科学历,执业律师。1995年8月至2012年12月任广东太平洋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2
年12月起任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09年12月起任深圳市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3月至今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葛光锐,女,1967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6年至今任顺德职业技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46
术学院高级工程师,审计室主审,2009年12月起任深圳市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成员:
胡建华,男,1982年生,本科学历,2003至今任深圳市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及光源开发部经理,2009年12月
至2010年3月任深圳市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丁中渠,女,1971年生,大专学历,2004年12月任深圳市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2013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张丹,女,1986年生,本科学历,2010年1月至2011年7月任北京中嘉友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助理,2008年12
月至2010年1月任加拿大Pelee Island Winery北京展示中心总经理助理,2008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北京某中直机关离休首
长秘书,2011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师,2012年7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龚伟斌,简历参见本节“董事会成员”部分。
林常,简历参见本节“董事会成员”部分。
庄继里,男,1971年生,本科学历。2006年至2009年任康佳集团审计部及法务中心副总监。2009年12月起担任深圳市瑞
丰光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12月至今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
取报酬津贴
李莉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兼多媒
体事业本部副总经理
是
柯汉华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发展中心副总监
是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
日期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
取报酬津贴
葛光锐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高级工程师、
审计室主审
是
张会生
深圳大学
副教授
是
李丽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是
林常
华瑞光电(惠州)有限公司
董事
否
林常
惠州市华瑞光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否
林常
深圳市玲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否
龙胜
杭州聚富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否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2013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
事 2013 年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3 年薪酬的议案》,2013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47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13
年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2013 年薪酬的议案》的《关于公司监事 2013
年薪酬的议案》并经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告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规定,结合其职务、责任、能力、市场薪酬行情等因素确定并发放。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
况
2013 年公司共支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共 265.32 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
报酬总额
从股东单位获
得的报酬总额
报告期末实际
所得报酬
龚伟斌
董事长、总经
理
男
44
现任
57.51
57.51
柯汉华
董事
男
33
现任
2
2
林常
董事、副总经
理
男
46
现任
57.44
57.44
龙胜
董事
男
42
现任
30
30
吴强
董事、审计部
经理
男
40
现任
9.16
9.16
李莉
董事
女
48
现任
2
2
葛光锐
独立董事
女
47
现任
6
6
李 丽
独立董事
女
47
现任
6
6
张会生
独立董事
男
48
现任
6
6
胡建华
监事
男
32
现任
23
23
丁中渠
监事
男
41
现任
9.26
9.26
张丹
监事
女
28
现任
9.48
9.48
庄继里
财务总监兼董
事会秘书
男
43
现任
47.47
47.47
周文浩
原董事
男
45
离任
0
0
秦畅
原监事
男
41
离任
0
0
合计
--
--
--
--
265.32
265.3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职务
报告期内可
行权的期权
股数
报告期内已
行权的期权
股数
报告期内已
行权期限的
行权价格(元
/股)
报告期末持
有的股权市
价(元/股)
报告期新授
予限制性股
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
(元/股)
报告期行权
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48
林常
董事、副总经
理
455,304
0
633,467
3.39
158,367
龙胜
董事
230,951
0
692,854
3.39
173,214
庄继里
财务总监兼
董事会秘书
65,986
0
178,163
3.39
44,541
合计
--
752,241
0
--
--
1,504,484
--
376,122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周文浩
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13 年 03 月 21
日
换届选举
秦畅
监事
任期满离任
2013 年 03 月 21
日
换届选举
龙胜
董事
被选举
2013 年 03 月 21
日
换届选举
丁中渠
监事
被选举
2013 年 03 月 21
日
换届选举
五、报告期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变动情况(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团队和关键技术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六、公司员工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共有员工 1,481 人,没有需要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具体结构分布如下:
专业结构
专业类别
人 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研发人员
237
16%
生产人员
874
59%
业务人员
148
10%
管理人员
118
8%
行政后勤
104
7%
合 计
1481
100%
教育程度
学历类别
人 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49
硕士及以上
15
1%
大学本科
153
10%
大专
301
21%
大专以下
1012
68%
合 计
1481
100%
年龄分布
年龄类别
人 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30 岁以下
1185
80.01%
30-40 岁
260
17.56%
40-50 岁
29
1.96%
50 岁以上
7
0.47%
合 计
1481
100.00%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50
第八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报告
期内,公司制定或修订了《公司章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执行。
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了公司规范动作,提
高了公司治理水平。
(一)公司“五分开”情况和独立性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
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
能力。
1、业务独立
公司主营业务为LED封装技术的研发和LED封装产品的制造、销售,提供从LED封装工艺结构设计、光学设计、驱动
设计、散热设计、LED器件封装、技术服务到标准光源模组集成的LED光源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拥有从事上述业务完整、独
立的产、供、销系统和人员,不存在依赖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况。
2、资产完整
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严格分开,并完全独立运营。目前公司业务和生产经营相关的全部资产权属完全由公司独立享有,
不存在与股东单位共用的情况。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
情况。
3、人员独立
公司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行政管理和财务人员均完全独立于股东,公司所有员工均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公司根据工资管理制度按月发放员工工资,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营销总监、董事会
秘书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公司
的财务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况。
4、财务独立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独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
制度。公司开设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公司不存在为股东提供担保,也不存在资产、资金
被股东占用或其它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5、机构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
情形。公司依法设置股东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设置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设置监事会为监督机构,并设有研发、供应链管
理、制造、销售、品质、市场等业务部门及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管理部门。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形成有机的独立运营主
体。控股股东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内部职能部门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独立运作,
不受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干预。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51
(二)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召开股东大会,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和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长主持,在股东大会上能够保证各位股东有充
分的发言权,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同时,公司还邀请见证律师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保会议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依法行使其权力并承担相应义务,没有超越股东大会、董事会直接或间接干预
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同时,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和经营系统,拥有自主决策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
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及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等公司治理不规范的情况。
(四)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 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
委员会中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各位董事能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董事会
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
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五)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本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
生。各位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六)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直接与其业绩挂钩;高级管理人员的
聘任能够做到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了《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确保信息披露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同时指定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及相关人
员来访和咨询。公司依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公司所有投资者公平地享有知情权。
(八)关于相关利益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面利益的协调平衡,坚持与相关利
益者互利共赢的原则,共同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公司治理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差异
□ 是 √ 否
二、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会议决议刊登的信息披露日期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3 年 05 月 13 日
巨潮资讯网()
2013 年 05 月 14 日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52
2、本报告期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会议决议刊登的信息披露日期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 年 03 月 21 日 巨潮资讯网()
2013 年 03 月 22 日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 年 07 月 22 日 巨潮资讯网()
2013 年 07 月 23 日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 年 08 月 01 日 巨潮资讯网()
2013 年 08 月 02 日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 年 12 月 11 日 巨潮资讯网()
2013 年 12 月 12 日
三、报告期董事会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会议决议刊登的信息披露日期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2013 年 02 月 04 日 巨潮资讯网()
2013 年 02 月 05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2013 年 02 月 26 日 巨潮资讯网()
2013 年 02 月 26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013 年 03 月 05 日 巨潮资讯网()
2013 年 03 月 06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3 年 04 月 01 日 巨潮资讯网()
2013 年 04 月 02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3 年 04 月 19 日 巨潮资讯网()
2013 年 04 月 20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3 年 07 月 04 日 巨潮资讯网()
2013 年 07 月 06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3 年 07 月 11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3 年 07 月 16 日 巨潮资讯网()
2013 年 07 月 17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3 年 08 月 05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3 年 08 月 13 日 巨潮资讯网()
2013 年 08 月 14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3 年 10 月 24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3 年 11 月 25 日 巨潮资讯网()
2013 年 11 月 26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3 年 12 月 10 日 巨潮资讯网()
2013 年 12 月 11 日
四、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健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综合公司实际
情况,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年报信息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11 年 11 月)》。该制度的建立,进一
步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加大了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保障和提高了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截止报报
告期末,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及以业绩预告修正等情况,不存在董事会对有关责任人采取问责
措施的情形。
五、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是否发现公司存在风险
□ 是 √ 否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53
第九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14 年 03 月 19 日
审计机构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致同审字(2014)第 441ZA0897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高虹 赵娟娟
审计报告正文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光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3年12月31日的合并
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瑞丰光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
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
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
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
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
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
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瑞丰光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瑞丰光电公司2013年12
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54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85,624,843.59
238,817,290.2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7,432,867.20
93,762,742.48
应收账款
181,866,895.35
116,587,766.79
预付款项
11,098,182.44
2,837,579.9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875,427.84
26,154.75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5,895,192.18
4,180,023.8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81,192,761.03
59,828,962.0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533,986,169.63
516,040,520.09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51,685,345.28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76,233,145.14
149,481,379.64
在建工程
55,340,856.92
2,781,525.52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9,023,156.40
16,306,931.04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5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8,167,971.65
1,449,662.98
递延所得税资产
6,216,704.83
2,264,206.13
其他非流动资产
52,119,094.38
22,238,286.14
非流动资产合计
378,786,274.6
194,521,991.45
资产总计
912,772,444.23
710,562,511.5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1,410,283.69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94,117,239.14
应付账款
144,954,205.63
142,385,083.18
预收款项
2,985,484.91
16,014,197.5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444,574.89
2,599,303.63
应交税费
15,799,577.18
12,252,543.88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7,720,224.61
577,059.03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89,431,590.05
173,828,187.2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56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218,856.96
6,538.69
其他非流动负债
18,452,500.00
3,668,5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671,356.96
3,675,038.69
负债合计
308,102,947.01
177,503,225.9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16,705,093.00
107,000,000.00
资本公积
228,755,022.61
312,753,744.61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6,959,615.79
12,228,741.4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42,249,765.82
101,076,799.51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04,669,497.22
533,059,285.60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604,669,497.22
533,059,285.6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
计
912,772,444.23
710,562,511.54
法定代表人:龚伟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继里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继里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2,260,082.74
74,803,819.31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2,332,867.20
93,762,742.48
应收账款
181,866,895.35
116,587,766.79
预付款项
10,891,529.63
2,825,677.08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57
其他应收款
5,555,613.76
3,755,154.97
存货
69,549,730.59
53,643,372.5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432,456,719.27
345,378,533.1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41,685,345.28
29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81,692,088.12
77,820,317.67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978,973.15
690,023.5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8,167,971.65
1,235,107.13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36,670.1
2,041,247.35
其他非流动资产
4,824,884.96
4,429,140.83
非流动资产合计
440,785,933.26
376,215,836.48
资产总计
873,242,652.53
721,594,369.6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1,410,283.69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84,115,192.78
应付账款
146,693,691.49
154,840,097.62
预收款项
2,985,484.91
16,014,197.53
应付职工薪酬
727,776.80
2,394,245.75
应交税费
15,881,987.51
15,233,228.16
应付利息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58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766,503.43
349,982.7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73,580,920.61
188,831,751.8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8,252,500.00
3,668,5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8,252,500.00
3,668,500.00
负债合计
281,833,420.61
192,500,251.8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16,705,093.00
107,000,000.00
资本公积
228,755,022.61
312,753,744.61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6,734,911.64
12,004,037.3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29,214,204.67
97,336,335.86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591,409,231.92
529,094,117.8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
计
873,242,652.53
721,594,369.63
法定代表人:龚伟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继里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继里
3、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681,984,216.24
500,082,725.88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59
其中:营业收入
681,984,216.24
500,082,725.8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626,912,297.76
447,501,594.54
其中:营业成本
540,935,820.69
389,552,551.0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864,111.93
2,341,226.87
销售费用
19,062,633.91
15,676,032.66
管理费用
67,492,984.76
40,009,641.75
财务费用
-5,720,218.41
-4,144,556.65
资产减值损失
3,276,964.88
4,066,698.8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79,354.7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4,992,563.76
52,581,131.34
加:营业外收入
11,490,914.61
1,903,515.25
减:营业外支出
808,075.29
345,955.5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失
778,829.37
311,015.8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65,675,403.08
54,138,691.08
减:所得税费用
9,071,562.46
7,273,932.4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6,603,840.62
46,864,758.64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60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6,603,840.62
46,864,758.64
少数股东损益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619
0.219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619
0.2190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56,603,840.62
46,864,758.6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
56,603,840.62
46,864,758.6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法定代表人:龚伟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继里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继里
4、母公司利润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744,430,039.69
537,527,673.58
减:营业成本
609,623,727.30
430,693,534.63
营业税金及附加
1,829,884.54
2,294,484.18
销售费用
19,062,633.91
15,676,032.66
管理费用
62,491,953.62
37,283,460.33
财务费用
-1,495,365.21
-2,606,905.01
资产减值损失
2,879,354.17
3,729,708.3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79,354.7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9,958,496.64
50,457,358.40
加:营业外收入
4,119,290.19
1,857,968.25
减:营业外支出
804,286.39
268,773.9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775,303.87
235,773.9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53,273,500.44
52,046,552.68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61
列)
减:所得税费用
5,964,757.32
6,736,234.5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7,308,743.12
45,310,318.16
五、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47,308,743.12
45,310,318.16
法定代表人:龚伟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继里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继里
5、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44,382,950.79
368,084,496.92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530,656.11
9,170,932.2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7,573,619.94
10,608,047.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95,487,226.84
387,863,476.3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94,737,978.84
231,620,733.6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62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87,750,839.23
54,487,443.88
支付的各项税费
33,518,451.40
21,189,547.8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6,010,682.74
25,469,811.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2,017,952.21
332,767,537.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469,274.63
55,095,939.0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22,206.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2,206.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49,224,820.17
74,594,154.14
投资支付的现金
51,764,7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0,989,520.17
74,594,154.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867,314.17
-74,594,154.1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425,471.00
15,186,3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1,684,421.9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0,000.00
17,846,912.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259,892.90
33,033,212.00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6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1,007,720.1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10,700,000.00
11,989,730.4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9,302,361.1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002,361.15
42,997,450.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742,468.25
-9,964,238.6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2,140,507.79
-29,462,453.7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8,817,290.23
268,279,743.9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6,676,782.44
238,817,290.23
法定代表人:龚伟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继里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继里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42,414,630.13
368,086,266.96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530,656.11
9,170,932.2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120,163.95
8,771,623.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67,065,450.19
386,028,822.6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33,402,059.19
236,879,848.1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72,528,317.65
45,365,050.63
支付的各项税费
31,369,117.03
19,909,657.1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4,992,673.50
25,040,780.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2,292,167.37
327,195,336.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773,282.82
58,833,485.8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22,206.00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64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2,206.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9,880,118.29
10,816,550.81
投资支付的现金
51,764,700.00
15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1,644,818.29
160,816,550.8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522,612.29
-160,816,550.8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425,471.00
15,186,3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1,684,421.9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846,912.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109,892.90
33,033,212.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1,007,720.1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10,700,000.00
11,989,730.4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4,214,006.4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914,006.48
42,997,450.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804,113.58
-9,964,238.6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553,443.05
-111,947,303.6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4,803,819.31
186,751,122.9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8,250,376.26
74,803,819.31
法定代表人:龚伟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继里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继里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金额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65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
权益
所有者权
益合计
实收资
本(或
股本)
资本公
积
减:库存
股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107,000
,000.00
312,753,
744.61
12,228,
741.48
101,076,
799.51
533,059,28
5.6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07,000
,000.00
312,753,
744.61
12,228,
741.48
101,076,
799.51
533,059,28
5.6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
以“-”号填列)
109,705
,093.00
-83,998,
722.00
4,730,8
74.31
41,172,9
66.31
71,610,211
.62
(一)净利润
56,603,8
40.62
56,603,840
.62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56,603,8
40.62
56,603,840
.62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09,705
,093.00
23,001,2
71.00
132,706,36
4.0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109,705
,093.00
15,906,6
71.00
125,611,76
4.0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7,094,60
0.00
7,094,600.
00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4,730,8
74.31
-15,430,
874.31
-10,700,00
0.00
1.提取盈余公积
4,730,8
74.31
-4,730,8
74.31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10,700,
000.00
-10,700,00
0.0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06,99
9,993.00
-106,999,9
93.00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66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106,99
9,993.00
-106,999,9
93.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16,705
,093.00
228,755,
022.61
16,959,
615.79
142,249,
765.82
604,669,49
7.22
上年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年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
权益
所有者权
益合计
实收资
本(或
股本)
资本公
积
减:库存
股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107,000
,000.00
310,583,
244.61
7,697,7
09.66
69,443,0
72.69
494,724,02
6.96
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产生的追溯调整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07,000
,000.00
310,583,
244.61
7,697,7
09.66
69,443,0
72.69
494,724,02
6.9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
以“-”号填列)
2,170,50
0.00
4,531,0
31.82
31,633,7
26.82
38,335,258
.64
(一)净利润
46,864,7
58.64
46,864,758
.64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46,864,7
58.64
46,864,758
.64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2,170,50
0.00
2,170,500.
00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67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2,170,50
0.00
2,170,500.
00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4,531,0
31.82
-15,231,
031.82
-10,700,00
0.00
1.提取盈余公积
4,531,0
31.82
-4,531,0
31.8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10,700,
000.00
-10,700,00
0.0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07,000
,000.00
312,753,
744.61
12,228,
741.48
101,076,
799.51
533,059,28
5.60
法定代表人:龚伟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继里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继里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
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07,000,00
0.00
312,753,74
4.61
12,004,037
.33
97,336,335
.86
529,094,11
7.80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6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07,000,00
0.00
312,753,74
4.61
12,004,037
.33
97,336,335
.86
529,094,11
7.8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
以“-”号填列)
109,705,09
3.00
-83,998,72
2.00
4,730,874.
31
31,877,868
.81
62,315,114
.12
(一)净利润
47,308,743
.12
47,308,743
.12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47,308,743
.12
47,308,743
.12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09,705,09
3.00
23,001,271
.00
132,706,36
4.0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109,705,09
3.00
15,906,671
.00
125,611,76
4.0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金额
7,094,600.
00
7,094,600.
00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4,730,874.
31
-15,430,87
4.31
-10,700,00
0.00
1.提取盈余公积
4,730,874.
31
-4,730,874.
31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0,700,00
0.00
-10,700,00
0.0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06,999,9
93.00
-106,999,9
93.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106,999,9
93.00
-106,999,9
93.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69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16,705,09
3.00
228,755,02
2.61
16,734,911
.64
129,214,20
4.67
591,409,23
1.92
上年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年金额
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
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07,000,00
0.00
310,583,24
4.61
7,473,005.
51
67,257,049
.52
492,313,29
9.6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07,000,00
0.00
310,583,24
4.61
7,473,005.
51
67,257,049
.52
492,313,29
9.6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2,170,500.
00
4,531,031.
82
30,079,286
.34
36,780,818
.16
(一)净利润
45,310,318
.16
45,310,318
.16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45,310,318
.16
45,310,318
.16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2,170,500.
00
2,170,500.
0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170,500.
00
2,170,500.
0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4,531,031.
82
-15,231,03
1.82
-10,700,00
0.00
1.提取盈余公积
4,531,031.
82
-4,531,031.
8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0,700,00
0.00
-10,700,00
0.00
4.其他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70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07,000,00
0.00
312,753,74
4.61
12,004,037
.33
97,336,335
.86
529,094,11
7.80
法定代表人:龚伟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继里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继里
三、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或 公司)于2010年3月26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的
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3038480。本公司总部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园二区第6
栋。法定代表人:龚伟斌。注册资本:21,670.5093万元,股本21,670.5093万元。
本公司前身为深圳市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2010年3月10日,本公司股东龚伟斌、林常、吴强、周文浩 、苟华文、郑
更生 、胡建华、任凤琪、宋聚全、李缅花、龙胜、黄闻云、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领瑞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深圳
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以本公司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将本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更名为“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以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五洲松德证审字
[2010]3-0004号《审计报告》审定的2009年12月31日净资产15,258.60万元按1:0.524294522比例折合成8,000万股(每股面
值1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本公司股东按原有出资比例享有折股后股本,未折股的净资产7,258.60万元转作
资本公积。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9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1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后,本公司股本总额为10,700万股,其中社会公众持有2,700万股,每股面值1
元。
根据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23.00万元,本公司于
2012年12月21日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55,本公司增发人民币普通
股(A股)2,23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增发价6.81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923.00万元。2013年1月
23日,本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申请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公司于2013年5月16日披露了
《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3-031,本公司以总股本109,230,000.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795843股,共计转增106,999,993.00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增加股本10,699.9993万元,转增基准
日期为2013年5月23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622.9993万元。
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规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75,100.00元,本公司于2013年8月14日披露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3,本公司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475,100.00
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增发价7.21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670.5093万元。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供应链管理部、PMC部、品质部、制造中心、市场部、
销售中心、财务部、审计部等部门,拥有宁波市瑞康光电有限公司、上海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71
本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购销及其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
目另行申报);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准证字 2002-1501号资格证书办);生产工艺生产粘着型发光二极管(按深环批
[2005]90243 号文办)。
主要产品及提供的劳务:发光二极管。
四、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
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
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
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
按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
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本公司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
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
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7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
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
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当期投资收益。
6、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
(1)“一揽子交易”的判断原则
不适用
(2)“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不适用
(3)非“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不适用
7、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
投资后,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
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
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
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2)对同一子公司的股权在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买入再卖出,或卖出再买入的应披露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
不适用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
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73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
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
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
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
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
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
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
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
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
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为贷款和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为其他金融负债。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74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
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
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
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
担保物的价值。
对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
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
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各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各项认定标准
(7)将尚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说明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的依据
不适用
1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单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
按以下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类型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状态
账龄分析法
押金
资产类型
以历史损失率为基础
对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3
3
1-2年
10
10
2-3年
20
20
3-4年
50
50
4-5年
80
80
5年以上
100
100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期末余额达到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为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
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75
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
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账龄状态
押金
其他方法
资产类型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3%
3%
1-2 年
10%
10%
2-3 年
20%
20%
3-4 年
50%
50%
4-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辅助材料、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产成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计价方法:加权平均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76
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盘存制度:永续盘存制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
摊销方法:一次摊销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包装物
摊销方法:
13、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按投资成本计量。投资成本一般为取得该项投资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投资成本为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
权益的账面价值份额。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
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
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
算时,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
成本;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本公司在按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时,先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取得投
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方面的调整,再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
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
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
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其中,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
取利益。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
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企业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
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 20%)以上但
低于 50%的表决权股份时,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外,均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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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 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
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子公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
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
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
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
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
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
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
再转回。
14、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15、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
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公司固
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3)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
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本公司之子公司宁波瑞康向宁波南鹏电子有限公司购买的旧设备折旧年限,按剩余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剩余使用年限
按本公司同类资产使用年限扣减已经使用的年限,确定剩余使用年限。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40
5%
2.38-4.75
机器设备
7-10
5%
13.57-9.50
电子设备
2-5
5%
47.50-19.00
运输设备
2、5
5%
47.5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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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子公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
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
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
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
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
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5)其他说明
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
计净残值。
16、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
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子公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
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
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
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
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
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79
17、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不适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不适用
(3)暂停资本化期间
不适用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不适用
18、生物资产
不适用
19、油气资产
不适用
20、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
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48 年
直线法
办公软件
10 年
直线法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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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本公司对子公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
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
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
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
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
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5)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6)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核算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
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
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
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
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21、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
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2、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不适用
23、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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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
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
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24、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
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A、期权的行权价格;B、
期权的有效期;C、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D、股价预计波动率;E、股份的预计股利;F、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
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
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
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
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
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
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
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
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
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
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的非市场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对取消所授
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
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25、回购本公司股份
公司回购自身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应当减少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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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
与股票面值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如低
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公司回购自身权益工具,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1)、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同时进行备查登记。
(2)、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3)、公司回购其普通股形成的库存股不参与公司利润分配,公司将其作为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的备抵项目列示。
26、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
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
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国内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产品已经发出并取
得买方签收的送货单或托运单时,凭相关单据确认收入; 国外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国外销售全部采用 FOB(Free On
Board 离岸价, 指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结算,在办理完毕报关和商检手续时确认收入。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3)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依据
(4)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时,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依据和方法
27、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的类型: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和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
(2)会计政策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其中,存在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
拨付的,可以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否则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如果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计入递延收益,
于费用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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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
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
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
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
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
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9、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
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
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
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
资产折旧
(3)售后租回的会计处理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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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资产确认标准
不适用
(2)持有待售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
不适用
31、资产证券化业务
不适用
32、套期会计
不适用
33、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是否变更
□ 是 √ 否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是否变更
□ 是 √ 否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是否变更
□ 是 √ 否
34、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是否发现前期会计差错
□ 是 √ 否
不适用
(1)追溯重述法
本报告期是否发现采用追溯重述法的前期会计差错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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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来适用法
本报告期是否发现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前期会计差错
□ 是 √ 否
35、其他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五、税项
1、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25%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2%
各分公司、分厂执行的所得税税率
宁波市瑞康光电有限公司
税 种
计税依据
法定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上海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
税 种
计税依据
法定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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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已取得
由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证书编号:GR201144200334,证书签发日期为2011年12月20日,有效期3年,减免税所属年度为 2012年、2013年、
2014年。据此,本公司减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其他说明
六、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1、子公司情况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宁波市瑞康光电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市
龚伟斌
制造企业
5,000
上海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
龚伟斌
制造企业
15,000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单位: 元
子公司
全称
子公司
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
质
注
册
资
本
经营范围
期末实
际投资
额
实质上
构成对
子公司
净投资
的其他
项目余
额
持股
比例
(%)
表决
权比
例(%)
是否
合并
报表
少数
股东
权益
少数股东
权益中用
于冲减少
数股东损
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冲减子公司少数
股东分担的本期亏
损超过少数股东在
该子公司年初所有
者权益中所享有份
额后的余额
宁波市
瑞康光
电有限
公司
有限责
任公司
宁波市
制造企
业
50,0
00,0
00.0
0
粘着型发光二极
管、半导体照明灯
具的制造、加工;电
子产品的研发、制
造、加工、批发、
零售;自营或代理货
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但国家限制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货物
和技术除外。(上述
经营范围不含国家
法律规定禁止、限
制和许可经营的项
目)
100%
100% 是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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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瑞
丰光电
子有限
公司
有限责
任公司
上海市
制造企
业
150,
000,
000.
00
电子产品的研发、
制造、加工、批发、
销售,发光二极管、
半导体照明灯具的
制造、加工,从事货
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企业经营涉
及行政许可的,凭许
可证件经营)
100%
100% 是
0.00
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的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不适用
(3)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不适用
2、特殊目的主体或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不适用
3、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和报告期内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不适用
5、报告期内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不适用
6、报告期内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本报告期取得控制权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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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报告期内出售丧失控制权的股权而减少子公司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至本报告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8、报告期内发生的反向购买
不适用
9、本报告期发生的吸收合并
不适用
10、境外经营实体主要报表项目的折算汇率
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现金:
--
--
414.92
--
--
384.97
人民币
--
--
414.92
--
--
384.97
银行存款:
--
--
146,676,367.52
--
--
238,816,905.26
人民币
--
--
138,543,953.53
--
--
234,292,127.88
美元
6.0969
6,706,899.23
6.2855
3,087,363.31
欧元
8.4189
1,425,472.15
8.3176
1,372,157.52
港币
0.78623
42.61
0.8108
65,256.55
其他货币资金:
--
--
38,948,061.15
--
--
0.00
人民币
--
--
38,948,061.15
--
--
0.00
合计
--
--
185,624,843.59
--
--
238,817,290.23
如有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境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应单独说明
期末,本公司使用受到限制的存款为38,948,061.15元,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89
2、交易性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
不适用
(2)变现有限制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不适用
(3)套期工具及对相关套期交易的说明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的分类
单位: 元
种类
期末数
期初数
银行承兑汇票
67,432,867.20
93,762,742.48
合计
67,432,867.20
93,762,742.48
(2)期末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 元
出票单位
出票日期
到期日
金额
备注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10 月 23 日
2014 年 04 月 23 日
2,000,000.00
浙江美科电器有限公司
2013 年 09 月 09 日
2014 年 03 月 09 日
2,600,000.00
浙江德盈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2013 年 11 月 26 日
2014 年 05 月 26 日
500,000.00
合计
--
--
5,100,000.00
--
(3)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以及期末公司已经背书给他方但尚未到期的票据
情况
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不适用
公司已经背书给其他方但尚未到期的票据
单位: 元
出票单位
出票日期
到期日
金额
备注
上海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
2013 年 08 月 30 日
2014 年 02 月 28 日
6,873,231.19
浙江美科电器有限公司
2013 年 09 月 09 日
2014 年 03 月 09 日
2,600,000.00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90
上海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2013 年 09 月 12 日
2014 年 03 月 11 日
2,042,598.66
惠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2013 年 11 月 04 日
2014 年 02 月 04 日
1,269,137.50
江苏文峰电器有限公司
2013 年 07 月 30 日
2014 年 01 月 30 日
1,200,000.00
合计
--
--
13,984,967.35
--
说明
公司已经背书给他方但尚未到期的票据金额40,918,820.83元。
已贴现或质押的商业承兑票据的说明
4、应收股利
不适用
5、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定期存款及保证金利息
26,154.75
1,371,670.60
522,397.51
875,427.84
合计
26,154.75
1,371,670.60
522,397.51
875,427.84
(2)逾期利息
不适用
(3)应收利息的说明
不适用
6、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单位: 元
种类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188,058,84
3.21
99.54%
6,191,947.8
6
3.29%
120,435,9
02.91
99.25%
3,848,136.12
3.2%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91
组合小计
188,058,84
3.21
99.54%
6,191,947.8
6
3.29%
120,435,9
02.91
99.25%
3,848,136.12
3.2%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868,061.11
0.46%
868,061.11
100%
913,111.2
1
0.75%
913,111.21
100%
合计
188,926,90
4.32
--
7,060,008.9
7
--
121,349,0
14.12
--
4,761,247.33
--
应收账款种类的说明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其中:
--
--
--
--
--
--
1 年以内小计
182,057,260.96
96.81%
5,461,717.83
118,057,418.80
98.03%
3,541,722.56
1 至 2 年
5,674,391.31
3.01%
567,439.13
2,213,797.03
1.84%
221,379.70
2 至 3 年
162,798.12
0.09%
32,559.62
18,726.36
0.01%
3,745.27
3 至 4 年
18,432.10
0.01%
9,216.05
124,727.47
0.1%
62,363.74
4 至 5 年
124,727.47
0.07%
99,781.98
11,542.00
0.01%
9,233.60
5 年以上
21,233.25
0.01%
21,233.25
9,691.25
0.01%
9,691.25
合计
188,058,843.21
--
6,191,947.86
120,435,902.91
--
3,848,136.12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应收账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新确实业有限公司
756,965.80
756,965.80
100%
公司倒闭
晶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84,663.43
84,663.43
100%
尾款,不再收取
奕东电子(湖北)有限公司
18,150.00
18,150.00
100%
尾款,不再收取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92
深圳普鸿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4,251.88
4,251.88
100%
尾款,不再收取
深圳市联创照明有限公司
3,375.00
3,375.00
100%
尾款,不再收取
长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655.00
655.00
100%
尾款,不再收取
合计
868,061.11
868,061.11
--
--
(2)本报告期转回或收回的应收账款情况
不适用
(3)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不适用
(4)本报告期应收账款中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计提坏账金额
账面余额
计提坏账金额
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1,261,895.32
37,856.86
合计
1,261,895.32
37,856.86
(5)应收账款中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客户(一)
关联方
39,173,293.71
1 年以内
20.73%
客户(二)
非关联方
8,133,848.10
1 年以内
4.31%
客户(三)
非关联方
6,540,399.55
1 年以内
3.46%
客户(四)
非关联方
5,777,411.70
1 年以内、1-2 年
3.06%
客户(五)
非关联方
4,926,352.50
1 年以内
2.61%
合计
--
64,551,305.56
--
34.17%
(6)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
39,173,293.71
20.73%
深圳市康佳视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关联方
225,144.43
0.12%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93
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关联方
1,261,895.32
0.67%
合计
--
40,660,333.46
21.52%
(7)终止确认的应收款项情况
不适用
(8)以应收款项为标的进行证券化的,列示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不适用
7、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单位: 元
种类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组合
2,923,258.05 48.61%
107,312.87
3.67%
3,105,566.83
72.35%
93,867.00
3.02%
押金组合
2,874,947.00 47.81%
1,186,824.00
27.65%
18,500.00
1.56%
组合小计
5,798,205.05 96.42%
107,312.87
1.85%
4,292,390.83
100%
112,367.00
2.62%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215,200.00
3.58%
10,900.00
5.07%
合计
6,013,405.05
--
118,212.87
--
4,292,390.83
--
112,367.00
--
其他应收款种类的说明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1 年以内
其中:
1 年以内小计
2,640,186.55
90.32%
78,305.72
3,095,566.83
99.68%
92,867.00
1 至 2 年
276,071.50
9.44%
27,607.15
10,000.00
0.32%
1,000.00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94
2 至 3 年
7,000.00
0.24%
1,400.00
合计
2,923,258.05
--
107,312.87
3,105,566.83
--
93,867.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组合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押金组合
2,874,947.00
合计
2,874,947.00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其他应收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回购股份款
204,300.00
股份注销完成后减少股
本
北鹭开模费押金
10,000.00
10,000.00
100%
不再收回
碧琪西丽专卖店押金
900.00
900.00
100%
不再收回
合计
215,200.00
10,900.00
--
--
(2)本报告期转回或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不适用
(3)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不适用
(4)本报告期其他应收款中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不适用
(5)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的性质或内容
不适用
(6)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95
例(%)
深圳市汉海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432,000.00
1 年以内
23.81%
深圳市百旺鑫投资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821,199.00
1 年以内、5 年以上
13.66%
深圳市宏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43,888.00
1 年以内、1-2 年
5.72%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非关联方
313,940.60
1 年以内
5.22%
宁波北仑人民法院
非关联方
256,795.00
1-2 年
4.27%
合计
--
3,167,822.60
--
52.68%
(7)其他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不适用
(8)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不适用
(9)以其他应收款为标的进行证券化的,列示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不适用
(10)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数
期初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0,745,856.02
96.83%
2,492,945.47
87.85%
1 至 2 年
167,169.53
1.51%
342,834.49
12.08%
2 至 3 年
185,156.89
1.67%
1,800.00
0.07%
合计
11,098,182.44
--
2,837,579.96
--
预付款项账龄的说明
(2)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 元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96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时间
未结算原因
深圳市阿莱恩斯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582,400.00
1 年以内
货款
RIX CORPORATION
非关联方
905,389.65
1 年以内
货款
进峰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712,940.41
1 年以内
货款
深圳市常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80,000.00
1 年以内
水电费
钛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19,466.72
1 年以内
货款
合计
--
6,100,196.78
--
--
预付款项主要单位的说明
(3)本报告期预付款项中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不适用
(4)预付款项的说明
9、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9,355,266.77
19,355,266.77
14,339,468.25
14,339,468.25
在产品
17,185,641.44
17,185,641.44
8,974,933.60
8,974,933.60
库存商品
47,520,761.57
3,957,181.47
43,563,580.10
39,174,426.90
3,254,770.13
35,919,656.77
委托加工物资
386,518.70
386,518.70
126,957.50
126,957.50
辅助材料
701,754.02
701,754.02
467,945.93
467,945.93
合计
85,149,942.50
3,957,181.47
81,192,761.03
63,083,732.18
3,254,770.13
59,828,962.05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存货种类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计提额
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余额
转回
转销
库存商品
3,254,770.13
972,357.37
269,946.03
3,957,181.47
合计
3,254,770.13
972,357.37
269,946.03
3,957,181.47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97
10、其他流动资产
不适用
1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不适用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长期债权投资
不适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情况
不适用
(4)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不适用
(5)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大幅下跌或持续下跌相关说明
不适用
12、持有至到期投资
(1)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不适用
(2)本报告期内出售但尚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不适用
13、长期应收款
不适用
14、对合营企业投资和联营企业投资
不适用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98
15、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
单位: 元
被投资单
位
核算方法 投资成本 期初余额 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在被投资
单位持股
比例(%)
在被投资
单位表决
权比例
(%)
在被投资
单位持股
比例与表
决权比例
不一致的
说明
减值准备
本期计提
减值准备
本期现金
红利
华瑞光电
(惠州)
有限公司
权益法
50,000,00
0.00
49,920,64
5.28
49,920,64
5.28
25%
25%
杭州聚富
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
成本法
1,764,700
.00
1,764,700
.00
1,764,700
.00
15%
15%
合计
--
51,764,70
0.00
51,685,34
5.28
51,685,34
5.28
--
--
--
(2)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的有关情况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的说明
(1)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本公司与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TCL”)、裕星企业有限公
司(简称“裕星企业”)共同出资,在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共同投资设合资公司华瑞光电(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瑞光电”)。华瑞光电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 5,000 万元出资,占华瑞光电注
册资本的 25%,TCL 以货币资金 10,200 万元出资,占华瑞光电注册资本的 51%,裕星企业以货币资金 4,800万元出资,占
华瑞光电注册资本 24%。
本公司对华瑞光电的投资按权益法进行核算,本期华瑞光电净利润为-317,418.87元,本公司按持股比例25%确认了
79,354.72元的投资损失。
(2)根据2013年7月本公司与杭州聚富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杭州聚富”)之股东签订的关于认购杭州聚富15%
股份的认购协议,本公司按协议价认购杭州聚富新增注册资本176.47万元,认购价款和支付方式为:
a:如杭州聚富于本次增资完成之日当月(含当月)后12个月内经审计确认销售收入不超过1.5亿元,本公司支付的认
购价款为人民币176.47万元;
b:如杭州聚富于本次增资完成之日当月(含当月)后12个月内经审计确认销售收入达到或超过1.5亿元,本公司支付
的认购价款为人民币352.94万元;
c:如杭州聚富于本次增资完成之日当月(含当月)后12个月内经审计确认销售收入达到或超过2亿元,本公司支付的
认购价款为人民币529.41万元。
杭州聚富2014年度预计实现销售收入约1亿元,根据股份认购价款和支付方式,本公司对杭州聚富长期股权投资额为
176.47万元。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99
16、投资性房地产
(1)按成本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17、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余额
一、账面原值合计:
186,172,419.76
46,198,543.56
3,298,516.93
229,072,446.39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28,361,766.22
28,361,766.22
机器设备
152,208,374.54
42,910,467.05
3,025,419.14
192,093,422.45
运输工具
1,770,485.00
1,526,100.00
3,296,585.00
办公设备
3,687,723.03
1,644,987.69
271,986.68
5,060,724.04
其他设备
144,070.97
116,988.82
1,111.11
259,948.68
--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新增
本期计提
本期减少
本期期末余额
二、累计折旧合计:
36,691,040.12
18,464,587.01
2,316,325.88
52,839,301.25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581,090.73
673,211.04
1,254,301.77
机器设备
33,519,683.89
16,517,727.69
2,125,008.71
47,912,402.87
运输工具
749,143.10
470,345.35
1,219,488.45
办公设备
1,805,763.49
769,784.68
191,070.91
2,384,477.26
其他设备
35,358.91
33,518.25
246.26
68,630.90
--
期初账面余额
--
本期期末余额
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149,481,379.64
--
176,233,145.14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27,780,675.49
--
27,107,464.45
机器设备
118,688,690.65
--
144,181,019.58
运输工具
1,021,341.90
--
2,077,096.55
办公设备
1,881,959.54
--
2,676,246.78
其他设备
108,712.06
--
191,317.78
四、减值准备合计
0.00
--
0.00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0.00
--
0.00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00
机器设备
0.00
--
0.00
运输工具
0.00
--
0.00
办公设备
0.00
--
0.00
其他设备
0.00
--
0.00
五、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149,481,379.64
--
176,233,145.14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27,780,675.49
--
27,107,464.45
机器设备
118,688,690.65
--
144,181,019.58
运输工具
1,021,341.90
--
2,077,096.55
办公设备
1,881,959.54
--
2,676,246.78
其他设备
108,712.06
--
191,317.78
本期折旧额 18,464,587.01 元;本期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原价为 0.00 元。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不适用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
不适用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不适用
(5)期末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情况
不适用
(6)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不适用
18、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宁波瑞康厂房
22,838,876.44
22,838,876.44
2,781,525.52
2,781,525.52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01
上海瑞丰中大尺寸 LED 背光
源项目厂房
9,938,079.64
9,938,079.64
上海瑞丰照明 LED 项目厂房 16,666,210.01
16,666,210.01
上海瑞丰研发项目办公楼室
5,897,690.83
5,897,690.83
合计
55,340,856.92
55,340,856.92
2,781,525.52
2,781,525.52
(2)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名
称
预算数
期初数
本期增
加
转入固
定资产
其他减
少
工程投
入占预
算比例
(%)
工程进
度
利息资
本化累
计金额
其中:本
期利息
资本化
金额
本期利
息资本
化率(%)
资金来
源
期末数
宁波瑞
康厂房
34,930,0
00.00
2,781,52
5.52
20,057,3
50.92
65.38%
70.00%
自筹资
金
22,838,8
76.44
上海瑞
丰中大
尺寸
LED 背
光源项
目厂房
43,820,0
00.00
9,938,07
9.64
22.68%
30.00%
募集资
金
9,938,07
9.64
上海瑞
丰照明
LED 项
目厂房
73,486,3
00.00
16,666,2
10.01
22.68%
30.00%
募集资
金
16,666,2
10.01
上海瑞
丰研发
项目办
公楼室
26,004,7
00.00
5,897,69
0.83
22.68%
30.00%
募集资
金
5,897,69
0.83
合计
178,241,
000.00
2,781,52
5.52
52,559,3
31.40
--
--
--
--
55,340,8
56.92
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的说明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不适用
(4)重大在建工程的工程进度情况
不适用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02
(5)在建工程的说明
19、工程物资
不适用
20、固定资产清理
不适用
21、生产性生物资产
不适用
22、油气资产
不适用
23、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余额
一、账面原值合计
17,317,509.17
13,292,723.39
30,610,232.56
软件
935,344.69
396,369.95
1,331,714.64
土地使用权
16,382,164.48
12,896,353.44
29,278,517.92
二、累计摊销合计
1,010,578.13
576,498.03
1,587,076.16
软件
245,321.19
107,420.30
352,741.49
土地使用权
765,256.94
469,077.73
1,234,334.67
三、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16,306,931.04
12,716,225.36
29,023,156.40
软件
690,023.50
288,949.65
978,973.15
土地使用权
15,616,907.54
12,427,275.71
28,044,183.25
四、减值准备合计
0.00
软件
0.00
土地使用权
0.00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16,306,931.04
12,716,225.36
29,023,156.40
软件
690,023.50
288,949.65
978,973.15
土地使用权
15,616,907.54
12,427,275.71
28,044,183.25
本期摊销额 576,498.03 元。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03
(2)公司开发项目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计入当期损益
确认为无形资产
本期开发支出占本期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总额的比例。
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的比例 0%。
公司开发项目的说明,包括本期发生的单项价值在 100 万元以上且以评估值为入账依据的,应披露评估机构名称、评估方法
24、商誉
不适用
25、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额
本期摊销额
其他减少额
期末数
其他减少的原因
装修费
1,449,662.98
8,677,085.07
2,547,237.94
7,579,510.11
变压器补偿费
600,000.00
11,538.46
588,461.54
合计
1,449,662.98
9,277,085.07
2,558,776.40
8,167,971.65
--
长期待摊费用的说明
26、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1,718,983.84
1,255,189.45
递延收益
3,787,875.00
550,275.00
股份支付
601,494.62
325,575.00
未实现利润的存货
108,351.37
133,166.68
小计
6,216,704.83
2,264,206.13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收利息
218,856.96
6,538.69
小计
218,856.96
6,538.69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04
不适用
应纳税差异和可抵扣差异项目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暂时性差异金额
期末
期初
应纳税差异项目
坏账准备
7,178,221.84
4,873,614.33
存货跌价准备
3,957,181.47
3,254,770.13
递延收益
18,452,500.00
3,668,500.00
股份支付
4,009,964.10
2,170,500.00
未实现利润的存货
498,574.27
627,848.99
小计
34,096,441.68
14,595,233.45
可抵扣差异项目
应收利息
875,427.84
26,154.75
小计
875,427.84
26,154.75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互抵后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组成项目
单位: 元
项目
报告期末互抵后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或
负债
报告期末互抵后的
可抵扣或应纳税暂
时性差异
报告期初互抵后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或
负债
报告期初互抵后的
可抵扣或应纳税暂
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6,216,704.83
2,264,206.13
递延所得税负债
218,856.96
6,538.69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互抵明细
不适用
27、资产减值准备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余额
转回
转销
一、坏账准备
4,873,614.33
2,304,607.51
7,178,221.84
二、存货跌价准备
3,254,770.13
972,357.37
269,946.03
3,957,181.47
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0.00
0.00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0.00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05
合计
8,128,384.46
3,276,964.88
269,946.03
11,135,403.31
资产减值明细情况的说明
28、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预付设备款
38,319,066.26
21,112,286.14
预付工程款
13,800,028.12
1,126,000.00
合计
52,119,094.38
22,238,286.14
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说明
29、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保证借款
21,410,283.69
合计
21,410,283.69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后已偿还金额 11,157,977.36 元。
短期借款的说明,包括已到期短期借款获展期的,说明展期条件、新的到期日
30、交易性金融负债
不适用
31、应付票据
单位: 元
种类
期末数
期初数
银行承兑汇票
94,117,239.14
合计
94,117,239.14
下一会计期间将到期的金额 94,117,239.14 元。
应付票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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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32、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货款
142,916,205.63
136,984,083.18
设备款
588,000.00
5,401,000.00
工程款
1,450,000.00
合计
144,954,205.63
142,385,083.18
(2)本报告期应付账款中应付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不适用
(3)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应付账款情况的说明
33、预收账款
(1)预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货款
2,985,484.91
827,897.53
股权款
15,186,300.00
合计
2,985,484.91
16,014,197.53
(2)本报告期预收账款中预收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不适用
(3)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预收账款情况的说明
34、应付职工薪酬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
贴和补贴
2,599,303.63
77,696,830.06
77,851,558.80
2,444,574.89
二、职工福利费
2,631,556.38
2,631,5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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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三、社会保险费
5,415,827.78
5,415,827.78
医疗保险费
710,315.21
710,315.21
基本养老保
险费
3,925,848.18
3,925,848.18
年金缴费
失业保险费
470,562.50
470,562.50
工伤保险费
150,471.28
150,471.28
生育保险费
158,630.61
158,630.61
四、住房公积金
1,851,896.27
1,851,896.27
合计
2,599,303.63
87,596,110.49
87,750,839.23
2,444,574.89
应付职工薪酬中属于拖欠性质的金额 0.00 元。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金额 0.00 元,非货币性福利金额 0.00 元,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补偿 0.00 元。
应付职工薪酬预计发放时间、金额等安排
35、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值税
9,705,713.66
7,442,675.64
企业所得税
5,717,196.86
3,993,066.82
个人所得税
213,544.36
217,756.23
城市维护建设税
83,328.65
343,947.60
教育费附加
59,520.47
245,676.85
堤防建设维护费
13,727.38
5,677.84
其他
6,545.80
3,742.90
合计
15,799,577.18
12,252,543.88
应交税费说明,所在地税务机关同意各分公司、分厂之间应纳税所得额相互调剂的,应说明税款计算过程
36、应付利息
不适用
37、应付股利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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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38、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保证金
5,933,854.94
41,750.00
往来款
276,299.60
535,309.03
房租
1,432,000.00
其他
78,070.07
合计
7,720,224.61
577,059.03
(2)本报告期其他应付款中应付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不适用
(3)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情况的说明
不适用
(4)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说明内容
不适用
39、预计负债
不适用
4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
不适用
(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不适用
(3)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不适用
(4)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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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41、其他流动负债
不适用
42、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不适用
(2)金额前五名的长期借款
不适用
43、应付债券
不适用
44、长期应付款
(1)金额前五名长期应付款情况
不适用
(2)长期应付款中的应付融资租赁款明细
不适用
45、专项应付款
不适用
46、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5,700,000.00
1,500,000.00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2,752,500.00
2,168,500.00
合计
18,452,500.00
3,668,5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说明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单位: 元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助
本期计入营业外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10
金额
收入金额
相关
替代型非定向性 LED 室
内照明光源产业化关键
技术
898,500.00
384,000.00
1,282,500.00
与收益相关
大尺寸超薄平板显示新
型背光源关键技术研究
项目
120,000.00
120,000.00
与收益相关
LED 模组和 LED 照明装
置发明专利实施资助项
目
150,000.00
150,000.00
与收益相关
高光效低热阻高可靠性
的 LED 照明封装技术
1,000,000.00
1,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电视背光源用 LED 规模
化生产项目技术改造
1,500,000.00
1,500,000.00
300,000.00
2,700,000.00
与资产相关
深圳市 LED 电视背光源
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项目
3,000,000.00
3,000,000.00
与资产相关
高端 LED 光源研制项目
15,300,000.00
5,100,000.00
10,2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3,668,500.00 20,184,000.00
5,400,000.00
18,452,500.00
--
说明:
(1)根据深发改[2011]1645号《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2011年中
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项目投资额为300.00万元,本公司于2011年收到投资补助款150.00万元,于2013年收到投资补
助款150.00万元。按照相关规定,该项资金必须用于土建工程、采购国产设备材料,不得用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支出,因
此该政府补助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资产使用期限10年平均确认当期收益。2013年1月该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已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公司确认本期收益30.00万元。
(2)本公司在2011年参与申报了国家十二五支撑计划项目(课题名称:替代型非定向性LED室内照明光源产业化关键
技术),该课题计划总投资3,355.00万元,其中国家扶持经费855.00万元,自筹经费2,500.00万元(含地方配套)。该项目
由南京汉德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共7家企业联合申报,自筹经费的2,500万元中本公司承诺配套375.00万元。国家扶持
经费855.00万元中,本公司享有128.25万元,扶持经费款项由汉德森统一代收。本公司于2011年收到汉德森汇来的补助款
52.65万元,2012收到汉德森汇来的补助款37.20万元,2013年收到汉德森汇来的补助款38.4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
项政府补助尚未得到政府验收确认,待项目验收后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本公司于2012年收到南山区重点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研发项目关于《大尺寸超薄平板显示新型半导体照明
背光源关键技术研究》的政府补助款12.00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项政府补助尚未得到政府验收确认,待项目验收
后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根据南山区科技创新局2012年9月24日发布的《南山区2012年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部分)拟立项资
助项目公示》附件六《知识产权与标准战略促进项目分项资金发明专利实施资助计划拟立项项目表》,本公司于2012年收到
关于《LED模组和LED照明装置发明专利实施资助项目》的政府补助15.00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项政府补助尚未得
到政府验收确认,待项目验收后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5)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12年10月23日发布的《2012年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第三批)
公示》的附件5《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2年第三批 扶持计划(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2012年本公司收
到关于《高光效低热阻高可靠性的LED照明封装技术》的政府补助款100.00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项政府补助尚未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11
得到政府验收确认,待项目验收后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6)根据深发改[2013]993号《深圳市发展改革委等关于下达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3年第二批扶持
计划的通知》,本公司于2013年收到300.00万元关于深圳市LED电视背光源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专项发展资金。根据规
定,该项资金用于购置LED可靠性监测系统、UV紫外分光光度设计等研发仪器设备。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项政府补助尚
未得到政府验收确认,待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资产使用寿命分期确认递延收益。
(7)根据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第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沪临
地管委计【2013 年】150 号),上海瑞丰获得临港地区第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补助资金共计 3,825.00万元,并于2013
年 12 月 27 日收到首笔补助资金 1,530.00 万元,因该补助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及研制经费投入,因无法区分与资产相
关和与收益相关的具体金额,本公司将该补助资金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并于项目建设期(2013年1月1日至2015
年12月31日)按三年平均确认当期损益,2013年度确认当期损益510.00万元,确认递延收益1,020.00万元。
47、股本
单位:元
期初数
本期变动增减(+、-)
期末数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107,000,000.00 2,705,100.00
106,999,993.00
109,705,093.00 216,705,093.00
股本变动情况说明,本报告期内有增资或减资行为的,应披露执行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验资报告文号;运行不
足 3 年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前的年份只需说明净资产情况;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应说明公司设立时的验资情
况
说明:
(1)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23.00万元,本公司于2012年12
月20日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52,本公司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3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增发价6.81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923.00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
10,923.00万元。上述增资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3)第441ZA0013号验资报告。
(2)根据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申请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公司于2013年5月16日披
露了《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3-031,本公司以总股本109,230,000.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795843股,共计转增106,999,993.00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增加股本106,999,993.00元,
转增基准日期为2013年7月31日,变更后股本为人民币216,229,993.00元。上述增资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3)第441ZA0113号验资报告。
(3)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75,100.00元,本公司于2013年8月14
日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0,本公司公司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5,1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增发价7.21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 216,705,093.00 元。上述增资经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3)第441ZA0135号验资报告。
48、库存股
不适用
49、专项储备
不适用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12
50、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310,583,244.61
19,185,928.27
106,999,993.00
222,769,179.88
其他资本公积
2,170,500.00
7,178,600.00
3,363,257.27
5,985,842.73
合计
312,753,744.61
26,364,528.27
110,363,250.27
228,755,022.61
资本公积说明
说明:
(1)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23.00 万元,本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2-052,本公司公司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3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增发价 6.81 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2,956,300.00 元。
(2)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475,100.00 元,本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14 日
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3-050,本公司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75,1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增发价 7.21 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950,371.00 元。
(3)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增加 7,178,600.00 元,主要是①本期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预留限制性股票在资产负债表日
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当期费用 894,900.00 元;②摊销 2012 年 12 月 20 日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6,283,700.00 元。
(4)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减少 3,363,257.27 元,系
2012
①
年股份支付被激励对象在服务期限内离职,本公司撤销对
其股权激励,将 2012 年对其股份支付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 84,000.00 元冲减
当期费用,同时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013
②
年 12 月 20 日首次限制性股票解锁 1,451,695 股,对应的股票期权
摊销成本 3,279,257.27 元由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5)根据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申请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16 日披露
了《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13-031,本公司以总股本 109,230,000.00 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795843 股,共计转增 106,999,993.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共计增加股本 106,999,993.00 元,
减少资本公积 106,999,993.00 元。
51、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12,228,741.48
4,730,874.31
16,959,615.79
合计
12,228,741.48
4,730,874.31
16,959,615.79
盈余公积说明,用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弥补亏损、分派股利的,应说明有关决议
52、一般风险准备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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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53、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提取或分配比例
调整前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101,076,799.51
--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101,076,799.5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6,603,840.6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730,874.31
应付普通股股利
10,700,00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
142,249,765.82
--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年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年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年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年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年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未分配利润说明,对于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如果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经股东大会决议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应明确予以
说明;如果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经股东大会决议在发行前进行分配并由老股东享有,公司应明确披露应付股利中老股东享有的
经审计的利润数。
说明:
根据本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16 日披露的《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13-031,本公司以总股本
109,23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979584 元人民币现金,合计支付现金股利 1,070.00 万元。
54、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主营业务收入
678,769,484.83
500,082,725.88
其他业务收入
3,214,731.41
营业成本
540,935,820.69
389,552,551.07
(2)主营业务(分行业)
单位: 元
行业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LED 行业
678,769,484.83
539,975,895.62
500,082,725.88
389,552,551.07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14
合计
678,769,484.83
539,975,895.62
500,082,725.88
389,552,551.07
(3)主营业务(分产品)
单位: 元
产品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照明 LED
329,418,460.34
286,003,626.24
170,794,050.82
138,400,509.87
中大尺寸背光源 LED
289,746,488.99
210,033,777.80
291,839,174.23
221,683,416.50
显示应用 LED
21,195,633.96
18,963,893.68
29,886,710.92
26,055,737.39
汽车应用 LED
7,127,725.06
3,303,341.45
7,562,789.91
3,412,887.31
小尺寸背光
31,281,176.48
21,671,256.45
合计
678,769,484.83
539,975,895.62
500,082,725.88
389,552,551.07
(4)主营业务(分地区)
单位: 元
地区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长三角
82,698,988.19
70,539,845.49
58,748,134.20
41,529,409.33
珠三角
460,457,402.81
370,692,490.06
343,125,239.46
277,681,045.74
中国大陆其他
51,369,926.12
41,307,170.66
40,642,845.98
34,009,712.51
中国大陆以外地区
84,243,167.71
57,436,389.41
57,566,506.24
36,332,383.49
合计
678,769,484.83
539,975,895.62
500,082,725.88
389,552,551.07
(5)公司来自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 元
客户名称
主营业务收入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客户(一)
126,555,597.54
18.56%
客户(二)
25,090,202.67
3.68%
客户(三)
21,407,306.90
3.14%
客户(四)
17,505,732.51
2.57%
客户(五)
14,381,656.77
2.11%
合计
204,940,496.39
30.06%
营业收入的说明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15
55、合同项目收入
不适用
56、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缴标准
城市维护建设税
1,091,391.81
1,371,169.01
应纳流转税额的 7%
教育费附加
772,720.12
970,057.86
应纳流转税额的 3%
合计
1,864,111.93
2,341,226.87
--
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说明
57、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工资及福利
7,982,269.86
9,415,574.99
业务招待费
1,947,692.26
1,442,890.83
运输费
2,173,620.39
1,193,665.54
展览费和广告费
1,639,478.21
1,182,806.46
差旅费
1,422,031.22
871,733.12
其他
3,897,541.97
1,569,361.72
合计
19,062,633.91
15,676,032.66
58、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研发费用
35,207,705.76
18,440,943.69
工资及福利
18,350,426.11
11,093,322.76
折旧费
1,002,868.19
1,277,924.55
业务招待费
816,475.73
673,278.76
摊销费用
588,036.49
416,247.28
税金
693,549.47
384,056.44
股权激励
7,094,600.00
2,170,500.00
其他
3,739,323.01
5,553,368.27
合计
67,492,984.76
40,009,64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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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59、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851,101.80
减:利息收入
-5,070,591.38
-5,067,270.42
汇兑损益
-924,001.09
4,386.92
手续费及其他
274,374.06
67,225.05
合计
-5,720,218.41
-4,144,556.65
6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不适用
61、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明细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79,354.72
合计
-79,354.72
(2)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不适用
(3)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不适用
6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2,304,607.51
2,117,270.99
二、存货跌价损失
972,357.37
1,949,427.85
合计
3,276,964.88
4,066,69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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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63、营业外收入
(1)营业外收入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44,400.00
44,400.0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44,400.00
44,400.00
政府补助
11,397,133.05
1,332,530.00
11,397,133.05
其他
49,381.56
570,985.25
49,381.56
合计
11,490,914.61
1,903,515.25
11,490,914.61
营业外收入说明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改制上市培育项
目
2,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电视背光源用 LED 规模化生产项目技术改造
300,000.00
与资产相关
是
LED TV 液晶显示背光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
目
5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2010 年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补助资金
406,8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瑞丰品牌培育实施推广项目
330,0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信息化体系建设
280,0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国内市
场开拓项目
55,510.00
与收益相关
是
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国内市
场开拓项目
48,210.00
与收益相关
是
企业贴息资金申报
46,137.00
与收益相关
是
个税手续费返还
40,476.05
与收益相关
是
2012 年第 10 批专利/2013 年第 1 批专利拨款
12,0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2013 年第二批专利申请周转金
8,0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2013 年深圳市第四批专利申请资助周转金
4,0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2012 年技改项目补贴
1,190,0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2013 年市第一批重点产业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971,0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18
12 年区上台阶工业企业奖励
50,0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街道特别奖
20,0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12 年度有关开放型经济项目奖励
6,0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2012 年开放型经济奖励补助
29,0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高端 LED 光源研制项目
5,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合计
11,397,133.05
--
--
64、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778,829.37
311,015.80
778,829.37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778,829.37
311,015.80
778,829.37
其他
29,245.92
34,939.71
29,245.92
合计
808,075.29
345,955.51
808,075.29
营业外支出说明
65、所得税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12,811,742.89
8,760,234.92
递延所得税调整
-3,740,180.43
-1,486,302.48
合计
9,071,562.46
7,273,932.44
66、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项 目
代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报告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P1
56,603,840.62
46,864,758.64
报告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F
8,343,586.40
1,327,089.24
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
P2=P1-F
48,260,254.22
45,537,669.40
稀释事项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
P3
--
--
稀释事项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
P4
--
--
期初股份总数
S0
213,999,993
107,000,000
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
份数
S1
--
106,999,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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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Si
2,705,100.00
--
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Mi
11、3
--
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Sj
--
--
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Mj
--
--
报告期缩股数
Sk
--
--
报告期月份数
M0
12
12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S=S0+S1+Si*Mi/M0
-Sj*Mj/M0-Sk
216,162,934.67
213,999,993
加: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
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X1
-
--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X2=S+X1
216,162,934.67
213,999,993
其中:可转换公司债转换而增加的普通股加权数
--
--
--
认股权证/股份期权行权而增加的普通股加权数
--
--
--
回购承诺履行而增加的普通股加权数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
--
0.2619
0.21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
每股收益
Y2=P2/S
0.2233
0.2128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稀释每股收益
Y3=(P1+P3)/X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稀释
每股收益
Y4=(P2+P4)/X2
--
--
67、其他综合收益
不适用
68、现金流量表附注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利息收入
4,221,318.29
往来款
7,143,165.58
政府补贴收入
26,181,133.05
其他
28,003.02
合计
37,573,619.94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20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付现的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
44,020,327.32
往来款
1,721,014.22
其他
269,341.20
合计
46,010,682.7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不适用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不适用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承兑汇票保证金
150,000.00
合计
15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承兑汇票保证金
39,098,061.15
回购股份款
204,300.00
合计
39,302,361.15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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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56,603,840.62
46,864,758.64
加:资产减值准备
3,276,964.88
4,066,698.84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8,464,587.01
12,649,704.74
无形资产摊销
576,498.03
416,247.2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558,776.35
1,243,258.5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
以“-”号填列)
775,303.87
311,015.8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525.50
0.0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851,101.8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79,354.7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952,498.70
-1,327,329.44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12,318.27
-158,973.04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2,066,210.32
-429,697.8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2,078,904.71
-122,974,095.2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21,921,119.11
111,412,748.85
其他
7,094,600.00
2,170,5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469,274.63
55,095,939.0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146,676,782.44
238,817,290.23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38,817,290.23
268,279,743.9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2,140,507.79
-29,462,453.74
(2)本报告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相关信息
不适用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一、现金
146,676,782.44
238,817,290.23
其中:库存现金
414.92
384.9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46,676,367.52
238,816,9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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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6,676,782.44
238,817,290.23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说明
7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不适用
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由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追溯调整等事项
八、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会计处理
不适用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类型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组织机构代
码
宁波市瑞康
光电有限公
司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
司
宁波市
龚伟斌
制造企业
50,000,000.
00
100%
100%
551117280
上海瑞丰光
电子有限公
司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
司
上海市
龚伟斌
制造企业
150,000,000
.00
100%
100%
05585758-9
3、本企业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不适用
4、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
61811698-8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康佳控股股东
61881557-8
深圳市康佳视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康佳集团子公司
72858645-4
博罗康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康佳集团子公司
79931620-8
林常、柯汉华、李莉、吴强、龙胜
本公司之股东、董事、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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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张会生、李丽、葛光锐
独立董事
胡建华、丁中渠、张丹
监事
庄继里
财务总监兼董秘
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的说明
5、关联方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方
式及决策程序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金额
占同类交
易金额的
比例(%)
金额
占同类交
易金额的
比例(%)
博罗康佳精密科技
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市场价
16,303,300.59
3.56%
2,563,248.46
0.56%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方
式及决策程序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金额
占同类交
易金额的
比例(%)
金额
占同类交
易金额的
比例(%)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产品销售
市场价
126,555,597.54
18.56%
121,937,086.24
24.38%
深圳市康佳视讯系
统工程有限公司
产品销售
市场价
635,163.56
0.09%
1,171,708.93
0.23%
东莞康佳电子有限
公司
产品销售
市场价
1,557,040.89
0.23%
(2)关联托管/承包情况
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公司出租情况表
不适用
公司承租情况表
单位: 元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24
出租方名称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租赁起始日
租赁终止日
租赁费定价依据
本报告期确认的
租赁费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 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
完毕
宁波市瑞康光电有
限公司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6,534,024.93
2013 年 09 月 22 日 2014 年 03 月 22 日
否
宁波市瑞康光电有
限公司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3,718,281.41
2013 年 09 月 12 日 2014 年 03 月 12 日
否
宁波市瑞康光电有
限公司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11,157,977.36
2013 年 07 月 31 日 2014 年 01 月 31 日
否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说明:2013年7月,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签订了人民币伍仟万元的综合授信合同,由子公司宁波瑞
康提供信用担保。
(5)关联方资金拆借
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不适用
(7)其他关联交易
不适用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上市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
期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帐款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9,173,293.71
1,175,198.81
25,180,422.94
755,412.69
应收帐款
深圳市康佳视讯系统工程有限
公司
225,144.43
6,754.33
1,096,571.89
32,897.16
应收帐款
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1,261,895.32
37,856.86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25
上市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应付账款
博罗康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3,821,114.16
2,479,438.15
十、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根据 2012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2-055,截止 201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23 万股股票期权款 1,518.63 万元
已全部到位。
2013 年 8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3-053,截止 2013
年 9 月 23 日,公司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47.51 万股股票期权款 342.5471 万元已全部到位。
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 40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
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689,245 份,可解锁限制性股票为 1,451,695 股,期权行权价格为 7.018 元/股,本次期权行权拟采用自
主行权模式。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100.96 万股
其中:预留限制性股票
47.51 万股
预留股票期权
53.45 万份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其中:预留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118,676 股
其中:限制性股票
59,388 股
股票期权
59,388 份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份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
余期限
其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7.018 元/股
合同剩余期限
2014 年-2016 年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Black-Scholes 模型
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的确定方法
预计可达到行权条件,即假设员工服务期可达到相当的
年限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无
资本公积中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累计金额
926.51 万元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26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926.51 万元
3、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股份支付的修改情况
2013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涉及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及预留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调整后首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份额 512.7123 万份,行权价格由 13.92 元/股
调整为 7.018 元/股,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份额调整为
53.45 万份,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为 47.51 万
股。
股份支付的终止情况
--
十一、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原告
被告
案由
受理法院
标的额 案件进展情况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江西高飞数码科技有限
公司
货款纠纷 江西省赣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
5,777,412.00
审理中
深圳市恩达斯节能技术
有限公司
货款纠纷 深圳市龙岗区人
民法院
33,120.00
审理中
本公司因有关债务纠纷事宜对江西高飞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恩达斯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诉讼金额合计为人民
币5,810,532.00元。截止本报告公告日,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其他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十二、承诺事项
1、重大承诺事项
经营租赁承诺
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公司对外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合约情况如下:
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期末数
期初数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
8,592,000.00
4,470,256.80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年
8,592,000.00
1,099,7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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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3年
8,592,000.00
733,152.00
以后年度
49,404,000.00
--
合 计
75,180,000.00
6,303,136.80
其他承诺事项
1、根据2013年7月本公司与杭州聚富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杭州聚富”)之股东签订的关于认购杭州聚富15%股份
的认购协议,本公司按协议价认购杭州聚富新增注册资本176.47万元,认购价款和支付方式为:a:如杭州聚富于本次增资
完成之日当月(含当月)后12个月内经审计确认销售收入不超过1.5亿元,本公司支付的认购价款为人民币176.47万元;b:
如杭州聚富于本次增资完成之日当月(含当月)后12个月内经审计确认销售收入达到或超过1.5亿元,本公司支付的认购价
款为人民币352.94万元;c:如杭州聚富于本次增资完成之日当月(含当月)后12个月内经审计确认销售收入达到或超过2
亿元,本公司支付的认购价款为人民币529.41万元。
2、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本公司拟与自然人李雁鹏、潘红梅在江苏常州设立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注
册资本为 1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 51 万元人民币,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51%;李雁鹏认缴出资
24.5 万元人民币,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24.5%;潘红梅认缴出资 24.5 万元人民币,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
资本的 24.5%。
3、2014 年 2 月 21 日,本公司与深圳市玲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涛光电”)、彭小玲、王伟权(王伟
权与彭小玲以下合称为“原股东”)签署了《股权认购协议》,约定本公司投资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玲涛光电 15%的股份。
本公司可以选择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以现金或其他玲涛光电原股东认可的对价方式收购玲涛光电原股东所持有的
公司全部股权,具体收购条件届时另行协商约定。
4、2014年1月10日发布了《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本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各项工作,截止审计报告日,重组方案的部分细节仍在进一步协商中。
2、前期承诺履行情况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不适用
2、 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说明
不适用
3、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截至2014年3月19 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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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不适用
3、企业合并
不适用
4、租赁
不适用
5、期末发行在外的、可转换为股份的金融工具
不适用
6、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不适用
7、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
不适用
8、年金计划主要内容及重大变化
不适用
9、其他
1、设立合资公司
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本公司与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TCL”)、裕星企业有限公司(简
称“裕星企业”)共同出资,在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共同投资设合资公司华瑞光电(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瑞光电”)。华瑞光电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5,000万元出资,占华瑞光电注册资本的25%,
TCL以货币资金10,200万元出资,占华瑞光电注册资本的51%,裕星企业以货币资金4,800万元出资,占华瑞光电注册资本24%。
2013年11月华瑞光电取得了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工厂迁址
因本公司发展迅速,现有厂房已无法满足生产需求,为更好的服务客户,本公司搬迁至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田寮
社区汉海达工业园一号厂房,2013年12月18日,本公司完成了将工厂搬迁至深圳市光明新区的工作。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29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重要事项。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
单位: 元
种类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188,058,843.21
99.54
%
6,191,947.86
3.29% 120,435,902.91 99.25%
3,848,136.12
3.2%
组合小计
188,058,843.21
99.54
%
6,191,947.86
3.29% 120,435,902.91 99.25%
3,848,136.12
3.2%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868,061.11
0.46%
868,061.11
100%
913,111.21
0.75%
913,111.21
100%
合计
188,926,904.32
--
7,060,008.97
--
121,349,014.12
--
4,761,247.33
--
应收账款种类的说明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1 年以内
其中:
--
--
--
--
--
--
1 年以内小
计
182,057,260.96
96.81%
5,461,717.83
118,057,418.80
98.03%
3,541,722.56
1 至 2 年
5,674,391.31
3.01%
567,439.13
2,213,797.03
1.84%
221,379.70
2 至 3 年
162,798.12
0.09%
32,559.62
18,726.36
0.01%
3,745.27
3 至 4 年
18,432.10
0.01%
9,216.05
124,727.47
0.1%
62,363.74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30
4 至 5 年
124,727.47
0.07%
99,781.98
11,542.00
0.01%
9,233.60
5 年以上
21,233.25
0.01%
21,233.25
9,691.25
0.01%
9,691.25
合计
188,058,843.21
--
6,191,947.86
120,435,902.91
--
3,848,136.12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应收账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新确实业有限公司
756,965.80
756,965.80
100%
公司倒闭
晶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84,663.43
84,663.43
100%
尾款,不再收取
奕东电子(湖北)有限
公司
18,150.00
18,150.00
100%
尾款,不再收取
深圳普鸿科技开发有限
公司
4,251.88
4,251.88
100%
尾款,不再收取
深圳市联创照明有限公
司
3,375.00
3,375.00
100%
尾款,不再收取
长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655.00
655.00
100%
尾款,不再收取
合计
868,061.11
868,061.11
--
--
(2)本报告期转回或收回的应收账款情况
不适用
(3)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不适用
(4)本报告期应收账款中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计提坏账金额
账面余额
计提坏账金额
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1,261,895.32
37,856.86
合计
1,261,895.32
37,856.86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31
(5)金额较大的其他的应收账款的性质或内容
(6)应收账款中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客户(一)
关联方
39,173,293.71
1 年以内
20.73%
客户(二)
非关联方
8,133,848.10
1 年以内
4.31%
客户(三)
非关联方
6,540,399.55
1 年以内
3.46%
客户(四)
非关联方
5,777,411.70
1 年以内、1-2 年
3.06%
客户(五)
非关联方
4,926,352.50
1 年以内
2.61%
合计
--
64,551,305.56
--
34.17%
(7)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
39,173,293.71
20.73%
深圳市康佳视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关联方
225,144.43
0.12%
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关联方
1,261,895.32
0.67%
合计
--
40,660,333.46
21.52%
(8)
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应收账款的转移金额为 0.00 元。
(9)以应收款项为标的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的,需简要说明相关交易安排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
单位: 元
种类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32
账龄组合
2,786,476.05
49.14
%
104,109.29
3.74%
2,829,928.83
73.68
%
85,597.86
3.02%
押金
2,668,947.00
47.07
%
1,010,824.00
26.32
%
组合小计
5,455,423.05
96.21
%
104,109.29
1.91%
3,840,752.83
100%
85,597.86
2.2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款
215,200.00
3.79%
10,900.00
5.07%
合计
5,670,623.05
--
115,009.29
--
3,840,752.83
--
85,597.86
--
其他应收款种类的说明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1 年以内
其中:
--
--
--
--
--
--
1 年以内小计
2,503,404.55
89.84%
75,102.14
2,819,928.83
99.65%
84,597.86
1 至 2 年
276,071.50
9.91%
27,607.15
10,000.00
0.35%
1,000.00
2 至 3 年
7,000.00
0.25%
1,400.00
合计
2,786,476.05
--
104,109.29
2,829,928.83
--
85,597.86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其他应收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北鹭开模费押金
10,000.00
10,000.00
100%
已不再收取
碧琪西丽专卖店
900.00
900.00
100%
已不再收取
回购股份款
204,300.00
股份注销完成后减少股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33
本
合计
215,200.00
10,900.00
--
--
(2)本报告期转回或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不适用
(3)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不适用
(4)本报告期其他应收款中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不适用
(5)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的性质或内容
不适用
(6)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
例(%)
深圳市汉海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432,000.00
1 年以内
25.25%
深圳市百旺鑫投资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821,199.00
1 年以内、5 年以上
14.48%
深圳市宏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43,888.00
1 年以内、1-2 年
6.06%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非关联方
313,940.60
1 年以内
5.54%
宁波北仑人民法院
非关联方
256,795.00
1-2 年
4.53%
合计
--
3,167,822.60
--
55.86%
(7)其他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不适用
(8)
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其他应收款项的转移金额为 0.00 元。
(9)以其他应收款项为标的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的,需简要说明相关交易安排
不适用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34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
位
核算方法 投资成本 期初余额 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在被投资
单位持股
比例(%)
在被投资
单位表决
权比例
(%)
在被投资
单位持股
比例与表
决权比例
不一致的
说明
减值准备
本期计提
减值准备
本期现金
红利
宁波市瑞
康光电有
限公司
成本法
140,000,0
00.00
140,000,0
00.00
140,000,0
00.00
100%
100%
上海瑞丰
光电子有
限公司
成本法
150,000,0
00.00
150,000,0
00.00
150,000,0
00.00
100%
100%
华瑞光电
(惠州)
有限公司
权益法
50,000,00
0.00
49,920,64
5.28
49,920,64
5.28
25%
25%
杭州聚富
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
成本法
1,764,700
.00
1,764,700
.00
1,764,700
.00
15%
15%
合计
--
341,764,7
00.00
290,000,0
00.00
51,685,34
5.28
341,685,3
45.28
--
--
--
长期股权投资的说明
说明:
(1)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本公司与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裕星企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在惠
州市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共同投资设合资公司华瑞光电(惠州)有限公司。华瑞光电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本
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 5,000 万元出资,占华瑞光电注册资本的 25%,TCL 以货币资金 10,200 万元出资,占华瑞光电注册
资本的 51%,裕星企业以货币资金 4,800万元出资,占华瑞光电注册资本 24%。
本公司对华瑞光电的投资按权益法进行核算,本期华瑞光电净利润为-317,418.87元,本公司按持股比例25%确认了
79,354.72元的投资损失。
(2)根据2013年7月本公司与杭州聚富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签订的关于认购杭州聚富15%股份的认购协议,本公司
按协议价认购杭州聚富新增注册资本176.47万元,认购价款和支付方式为:
a:如杭州聚富于本次增资完成之日当月(含当月)后12个月内经审计确认销售收入不超过1.5亿元,本公司支付的认
购价款为人民币176.47万元;
b:如杭州聚富于本次增资完成之日当月(含当月)后12个月内经审计确认销售收入达到或超过1.5亿元,本公司支付
的认购价款为人民币352.94万元;
c:如杭州聚富于本次增资完成之日当月(含当月)后12个月内经审计确认销售收入达到或超过2亿元,本公司支付的
认购价款为人民币529.41万元。
杭州聚富2014年度预计实现销售收入约1亿元,根据股份认购价款和支付方式,本公司对杭州聚富长期股权投资额为
176.47万元。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35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主营业务收入
678,769,484.83
500,082,725.88
其他业务收入
65,660,554.86
37,444,947.70
合计
744,430,039.69
537,527,673.58
营业成本
609,623,727.30
430,693,534.63
(2)主营业务(分行业)
单位: 元
行业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LED
678,769,484.83
546,050,823.74
500,082,725.88
393,943,205.48
合计
678,769,484.83
546,050,823.74
500,082,725.88
393,943,205.48
(3)主营业务(分产品)
单位: 元
产品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中大尺寸背光源 LED
289,746,488.99
217,433,277.97
291,839,174.23
223,136,112.10
照明 LED
329,418,460.34
286,871,699.33
170,794,050.82
140,592,020.98
显示应用 LED
21,195,633.96
16,236,141.07
29,886,710.92
26,680,474.84
汽车应用 LED
7,127,725.06
2,660,612.82
7,562,789.91
3,534,597.56
小尺寸背光
31,281,176.48
22,849,092.55
合计
678,769,484.83
546,050,823.74
500,082,725.88
393,943,205.48
(4)主营业务(分地区)
单位: 元
地区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长三角
82,698,988.19
70,539,845.49
58,748,134.20
41,529,409.58
珠三角
460,457,402.81
376,767,418.18
343,125,239.46
282,071,699.90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36
中国大陆其他
51,369,926.12
41,307,170.66
40,642,845.98
34,009,712.51
中国大陆以外地区
84,243,167.71
57,436,389.41
57,566,506.24
36,332,383.49
合计
678,769,484.83
546,050,823.74
500,082,725.88
393,943,205.48
(5)公司来自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 元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总额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
比例(%)
客户(一)
126,555,597.54
17%
客户(二)
62,462,176.76
8.39%
客户(三)
25,090,202.67
3.37%
客户(四)
21,407,306.90
2.88%
客户(五)
17,505,732.51
2.35%
合计
253,021,016.38
33.99%
营业收入的说明
5、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79,354.72
合计
-79,354.72
(2)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不适用
(3)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不适用
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37
净利润
47,308,743.12
45,310,318.16
加:资产减值准备
2,879,354.17
3,729,708.39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9,223,468.18
8,166,089.41
无形资产摊销
107,420.30
76,133.0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344,220.50
1,009,197.5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
填列)
775,303.87
235,773.97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851,101.8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79,354.7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395,422.75
-1,136,600.28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45,638.09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6,457,539.17
2,344,592.4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0,091,105.21
-123,099,252.3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82,904,885.09
119,321,561.78
其他
7,094,600.00
2,170,5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773,282.82
58,833,485.8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68,250,376.26
74,803,819.31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74,803,819.31
186,751,122.9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553,443.05
-111,947,303.61
7、反向购买下以评估值入账的资产、负债情况
不适用
十六、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34,429.3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1,397,133.05
详见本附注:营业外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135.64
减:所得税影响额
2,339,252.92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38
合计
8,343,586.4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经常性损益项目,应说明逐项披露认定理由。
□ 适用 √ 不适用
2、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单位: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期数
上期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按中国会计准则
56,603,840.62
46,864,758.64
604,669,497.22
533,059,285.60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单位: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期数
上期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按中国会计准则
56,603,840.62
46,864,758.64
604,669,497.22
533,059,285.60
按境外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不适用
3、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单位:元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93%
0.2619
0.26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
8.47%
0.2233
0.2233
4、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的异常情况及原因的说明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18,562.48 万元,较期初减少 22.27%,主要是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对外投资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 6,743.29 万元,较期初减少 28.08%,主要是本期客户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减少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18,186.69 万元,较期初增加 55.99%,主要原因系一方面销售规模扩大;另一方面为促进销售,本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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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部分客户信用政策的放宽。
(4)存货期末余额 8,119.28 万元,较期初增加 35.71%,主要是产销规模扩大,相应存货余额增加。
(5)长期股投资期末余额为 5,168.53 万元,主要是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6)固定资产期末余额 17,623.31 万元,较期初增加 17.90%,主要是公司为扩大产能,购买了大量的机器设备导致。
(7)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 5,534.09 万元,较期初增加 5,255.93 元,主要是募投项目处于筹建期。
(8)无形资产期末余额为 2,902.32 万元,较期初增加 77.98%,主要是购买土地使用权所致。
(9)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为 816.80 万元,较期初增加 463.44%,主要是新厂房装修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 5,211.91 万元,较期初增加 134.37%,主要是募投项目预付设备款及工程款增加所致。
(11)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 9,411.72 万元,主要是公司本期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增加所致。
(12)预收款项期末余额 298.55 万元,较期初减少 81.36%,主要是预收员工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投资款转增股本所致。
(13)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 1,845.25 万元,较期初增加 403.00%,主要是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4)营业收入本期发生额 68,198.42 万元,较上期增加 36.37%,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 54,020.26 万元,较上期增加 38.67%,
主要是公司加大了产品研发和国际市场开拓力度,销售量增加所致。
(15)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 1,906.26 万元,较上期增加 21.60%,主要是公司产销规模扩大导致运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
展览费等增加。
(16)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 6,749.30 万元,较上期增加 69.82%,主要是一方面公司产销规模扩大,员工人数增加导致工薪
增加;另一方面公司本期加大研发投入导致研发费用增加。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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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
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在其它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