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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2013_
股份
_2013
年年
报告
_2014
02
27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
2014 年 02 月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卢元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文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池信捷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
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
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3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5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6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8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3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5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39
第八节 公司治理 ....................................................................................................... 43
第九节 财务报告 ....................................................................................................... 45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14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4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元力股份,公司
指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荔元公司
指
子公司-福建省荔元活性炭实业有限公司
怀玉山公司
指
子公司-江西元力怀玉山活性炭有限公司
满洲里公司
指
子公司-满洲里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5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元力股份
股票代码
300174
公司的中文名称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元力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
Fujian Yuanli Active Carbon 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卢元健
注册地址
福建省南平来舟经济开发区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53004
办公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八一路 356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53000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
dm@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许文显
罗聪
联系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八一路 356 号
福建省南平市八一路 356 号
电话
0599-8558803
0599-8558803
传真
0599-8558803
0599-8558803
电子信箱
dm@
d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公司历史沿革
注册登记日期
注册登记地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首次注册 1999 年 05 月 21 日 南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合闽南总字第 002345 号
350702611069146
61106914-6
报告期变更 2013 年 03 月 06 日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350700100004380
350702611069146
61106914-6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6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3 年
2012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1 年
营业收入(元)
373,304,923.77
339,867,072.43
9.84%
241,195,083.53
营业成本(元)
295,397,781.77
265,949,424.64
11.07%
164,487,651.60
营业利润(元)
-9,473,604.55
-3,335,248.66
184.04%
36,002,265.36
利润总额(元)
2,901,588.87
21,408,671.29
-86.45%
38,288,123.9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5,416,018.87
23,155,376.24
-76.61%
35,180,290.54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元)
3,376,595.65
10,233,718.83
-67.01%
33,467,532.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904,121.20
-10,252,961.48
-3.4%
-10,152,877.2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728
-0.0754
-3.4%
-0.149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98
0.1703
-76.63%
0.264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98
0.1703
-76.63%
0.26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8%
4.63%
-3.55%
7.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7%
2.05%
-1.38%
7.39%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
减(%)
2011 年末
期末总股本(股)
136,000,000.00
136,000,000.00
0%
68,000,000.00
资产总额(元)
584,703,811.86
582,093,154.39
0.45%
540,972,296.34
负债总额(元)
87,184,210.51
76,389,571.91
14.13%
44,824,090.1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497,519,601.35
505,703,582.48
-1.62%
496,148,206.24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股)
3.6582
3.7184
-1.62%
7.2963
资产负债率(%)
14.91%
13.12%
1.79%
8.29%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金额
2012 年金额
2011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08,562.86
-931,284.70
-3,328.26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789,420.32
1,068,305.92
1,555,000.0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13,201,618.00
423,819.6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57,813.06
-296,472.31
-35,538.71
减:所得税影响额
283,621.18
120,509.50
227,194.21
合计
2,039,423.22
12,921,657.41
1,712,758.5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
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
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大风险提示
1、宏观环境变化的风险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长期性影响,2013年国内经济运行存在下行压力,国际市场争夺更趋激烈,停产、减产现象在活性炭
下游相关行业中持续蔓延,木质活性炭行业处境更加艰难。新的一年,木质活性炭行业面临的宏观经济环境存在较大的不确
定性,木质活性炭行业调整仍将持续。如果宏观环境出现大幅度的不利变化,将进一步加大公司的经营压力。
这次经济调整给木质活性炭行业一个强制洗牌的机会。随着国家“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各项政策逐步推出和世界
经济的缓慢复苏,木质活性炭行业将随之逐步复苏,目前受到抑制的需求必将得到充分释放。届时具有规模效应、技术先进、
布局合理、产品差异化程度高的企业将占据主动、优势地位。因此,公司坚持以销售为先导,以研发为后盾,应对宏观环境
的变化。重点实施开拓新市场、调整产品结构、降低生产成本、加强费用控制。
2、并购风险
公司基于完善产业布局、推进行业整合升级、巩固行业龙头地位、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盈利能力的需要,对资源丰富地区
企业或拥有优质客户资源的企业实施并购。公司是行业领军企业,被并购对象都存在经营困难的问题。因此,并购后需要进
行必要的资产、人员整合,在短期内会造成营业利润的下降。情况复杂时,对利润拖累更大。此外,还会存在公司与被并购
企业之间在业务模式、管理制度上的差异,异地管理带来的管控风险等。
公司已成功并购两家行业内的亏损公司,怀玉山公司经过一年的整合,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并购效益在2013年得到明
显体现。满洲里公司则由于基础薄弱,加之当地独特的气候条件,需改造的项目较多,拉长了复产改造时间。适逢木质活性
炭行业进入调整周期,造成满洲里公司亏损额较大,亏损期较长,影响了并购预期收益的实现。
满洲里公司拥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地处原料、燃料丰富地区,发展空间大,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其优势将表现更为突出。
目前,满洲里公司经过一年多的并购整合,已实现了脱胎换骨的变化:生产经营进入正轨,成本大幅下降,业绩基本扭亏,
2013年还首次实现通过陆路出口乌兹别克斯坦。未来,满洲里公司具有的各项优势必将得到更充分的发挥。
3、汇兑损失风险
2013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年内累计升幅将近3%,对公司的汇兑损益和出口产品价格竞争力两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近年来,商业银行的结汇价围绕国家外汇管理局中间价小幅波动,波幅一般为100美元比1-2元人民币之间。但自2012年10
月以来,每100美元结汇价格比国家外汇管理局中间价低7元左右,导致公司2013年度汇兑净损失为147.74万元,比2012年度
增加108.08万元。如果人民币继续升值,公司的汇兑损失将进一步增加。
公司木质活性炭产品的品质良好,与国外同等产品的价格优势明显,并且多年来公司已经同国外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
关系,在应对汇率波动方面有一定的空间。近年来,通过增加销售给国外客户的境内公司,以规避部分汇率风险。此外,2013
年7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努力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预计未来人
民币汇率会相对平稳。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8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业务回顾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长期性影响,2013年国内经济运行存在下行压力,国际市场争夺更趋激烈,停产、减产现象在活性炭
下游相关行业中持续蔓延, 市场延续偏空运行态势,木质活性炭行业处境更加艰难。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实现销售增长;完成募投生产线的建设,扩大自产活性炭的比
重;加强成本控制,在销售价格下降的情况下,稳住了毛利率;通过加快技改步伐,严控费用增长,实现了满洲里公司的基
本扭亏;推进技术开发和产品创新,企业研发取得积极进展,公司参与的“农林剩余物多途径热解气化联产炭材料关键技术
开发”项目获得了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尽管公司采取各项措施,但受制于市场低迷的影响,销售量完成年度
计划的95.61%,销售收入完成年度计划的93.28%,未能完成年度销售计划。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37,330.49万元,同比增长9.84%;营业利润-947.36万元,同比亏损增加613.8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541.60万元,同比减少76.61%。
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公司主营业务为木质活性炭的生产销售,由元力股份和子公司荔元公司、怀玉山公司、满洲里公司分别生产。四个公司
依托当地资源、环境优势,形成各有侧重、优势互补的生产布局。公司产品按用途可分为:糖用、味精用、食品用、化工用、
药用、针剂、水处理及其他用途。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生命健康、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公司已陆续开发完成室内空气净化
炭、硅油去味专用炭、脱汞专用活性炭、有机溶剂回收专用炭、天然气贮存专用炭、油气回收专用炭等新产品,拓宽了木质
活性炭应用领域。
2)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公司2013年净利润541.60万元,2012年净利润2,315.54万元,同比下降1,773.94万元,减少76.61%。变动的主要原因
是:
①上年收购满洲里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购买成本1,320.16万元,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入
营业外收入。影响净利润1,320.16万元,占净利润变动额的74.42%。
②随着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快速减少。2013年的利息收入为176.59万元,比2012年减少232.08万元,影
响净利润197.27万元,占净利润变动额的11.12%。
以上两因素占净利润变动额的85.54%,预计2014年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情况减少仍将持续。
3)收入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
2012 年
同比增减情况
营业收入
373,304,923.77
339,867,072.43
9.84%
驱动收入变化的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以销售为先导,以研发为后盾,在严峻的市场条件下实现了产销量的增长,巩固和提高了市场占有率,
产销率较上年有所上升。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9
报告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7,313.58万元,同比增长9.88%;销售量同比增长15.92%,受市场偏空影响,销售价格下降
5.22%。
报告期产量同比增长13.78%,主要是满洲里公司生产趋于正常及荔元公司募投生产线投产带来的产能增加。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产品
项目
2013 年
2012 年
同比增减(%)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
造业-木质活性炭(单
位:吨)
销售量
47,803
41,239
15.92%
生产量
50,731
44,587
13.78%
库存量
7,248
4,320
67.78%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成本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
2012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材料
150,941,135.74
51.12%
162,357,755.78
61.05%
-9.93%
人工
34,238,527.56
11.6%
22,344,581.16
8.41%
3.19%
折旧
18,743,756.67
6.35%
13,016,190.71
4.89%
1.46%
能源
64,956,157.64
22%
42,264,400.67
15.89%
6.11%
其他
26,354,724.37
8.93%
25,966,496.32
9.76%
-0.83%
合计
295,234,301.98
100%
265,949,424.64
100%
5)费用
单位:元
2013 年
2012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34,225,900.07
28,080,484.48
21.89%
管理费用
48,513,553.75
50,291,406.73
-3.54%
财务费用
1,803,963.30
-3,050,122.07
-159.14%
主要是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减少 ,银行贷款利
息增加,人民币升值带来的汇兑损益增加
所得税
-2,514,430.00
-1,746,704.95
43.95% 应纳税所得额大幅减少
6)研发投入
在“技术创新”策略的引领下,技术开发和产品创新稳步推进。2013在生产技术、活性炭应用领域扩展、新产品开发等方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0
面取得进展。具体如下:
研究方向
项目名称
研发目的或用途
报告期进度
合作情况
活性炭生产
技术深入研
究
炭、活化机理研究
活性炭造孔的理论深入研究
已完成
林化所合作
用于饮用水处理的改性木质粉末
活性炭的研究与应用
研究粉末活性炭物理化学特征与原水水质特性之
间的关系,对活性炭进行改性
实验室研究
同济大学合
作
农林剩余物多途径热解气化联产
炭材料关键技术开发
提高活性炭产品质量、降低生产能耗
已完成
林化所等单
位合作
深化活化剂
回收技术
真空回收洗涤
实现回收洗涤过程连续化
已完成
自主研发
磷酸精制新工艺
降低循环利用的磷酸的杂质含量
已完成
自主研发
物理法活性
炭转炉应用
物理炭转炉生产技术优化
利用替代燃料联产物理法活性炭,提高燃料的经济
效益
已完成
自主研发
从锯末回收
杉柏醇技术
杉柏醇提取技术
提高原料木屑的生产附加值
取消
自主研发
开发新的专
用活性炭品
种
快速过滤专用炭
产品过滤速度快
已完成
自主研发
硅油去味专用炭
化工行业硅油产品去除异味
已完成
自主研发
食用油专用活性炭
扩展产品使用领域
中试
自主研发
特殊领域用高吸附力磷酸炭
开发具有高吸附力的活性炭用作特殊用途
中试
自主研发
特殊粒度区间粉炭
新的使用领域
中试
自主研发
药衣用炭
新的使用领域
中试
自主研发
木质颗粒专
用活性炭的
研发
溶剂回收专用活性炭
用于回收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有机溶剂
已完成
自主研发
超级电容器专用活性炭
用作双层电容器的电极
中试
自主研发
脱汞专用活性炭
处理含汞的工业尾气
已完成
自主研发
天然气贮存专用活性炭
实现常温、低压条件下的天然气安全储存和运输
已完成
自主研发
油气回收专用活性炭
降低油气蒸发损耗
已完成
自主研发
高强度4mm柱状载体炭
新的使用领域
中试
自主研发
磷酸法果壳炭
增加差异化产品品种
实验室研究
自主研发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研发投入金额(元)
12,364,979.18
12,215,899.60
11,012,941.06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3.31%
3.59%
4.57%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0%
0%
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0%
0%
0%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1
7)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
2012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6,453,707.08
327,933,813.12
-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6,357,828.28
338,186,774.60
-9.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04,121.20
-10,252,961.48
-3.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7,954.81
131,206.84
-2.4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356,174.02
115,005,659.59
-7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228,219.21
-114,874,452.75
-73.6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9,500,000.00
69,000,000.00
-28.2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809,199.70
62,946,291.11
-4.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09,199.70
6,053,708.89
-270.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1,421,525.45
-119,403,109.40
-56.93%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比上年减少73.6%以上,原因是上年实施募投项目、并购子公司
及随后的整合等,投资活动流出了1.15亿元,随着募投项目、子公司整合项目的陆续完成,报告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减
少。
②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减少270.30%,主要原因是上年新增银行借款2000万元,报告期新增银行借款500
万元所致。
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减少-56.93%,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使用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近年来,公司持续快速扩张,产销迅速放大,会形成一定程度的经营资金沉淀。
②受市场偏空影响,公司的应收账款、存货占压了部分经营资金。
8)公司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72,254,332.66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9.35%
向单一客户销售比例超过 30%的客户资料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85,174,518.48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25.62%
向单一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 30%的客户资料
□ 适用 √ 不适用
9)公司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的说明
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未来发展与规划在本报告期的实施情况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2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未来三年的发展目标:未来三年内,公司将以本次股票发行上市为契机,以
十年来积累的技术、成本、质量、品牌和市场优势为基础,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在福建南平和莆田两个林木
生产、加工基地建立资源中心,充分利用周边林产“三剩物”丰富的优势,达到公司年产42,000吨木质活性炭的生产能力,进
一步提升产品品质、扩大国内、国际市场占有率,巩固并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竞争能力。
公司通过实施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和使用超募资金并购,2012年末已提前实现了产能扩张的目标。2013年5月,荔元项目
第二条活性炭生产线建成投产,募投项目生产线全部完成。随着产业布局完善、产能扩张和品质提升,公司国内、国际的市
场占有率均大幅提高,巩固并提升了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竞争能力,向成长为“全球最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木质活性炭企
业之一”的目标更进一步。
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公司上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
公司是国内木质活性炭行业的领军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未来十年内成为全球最具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木质活性炭企业
之一。主要贯彻:①技术创新战略:不断发展出具有高附加值的专用木质活性炭产品,推动木质活性炭全行业的规模化、自
动化和清洁化生产;②规模化经营战略: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强化并提升公司在国内外木质活性炭行业地位;③市场
导向战略:始终坚持市场为导向的经营战略,继续打造和提升“元力”品牌价值,不断提升公司在木质活性炭行业中的市场竞
争力;④综合服务战略:以下游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主要手段,逐步实现一站式客户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公司的
综合竞争力;⑤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工艺改进,对传统的木质活性炭生产装置继续进行节能、减排和降耗改造,实现资源
的高效、综合和循环利用,走“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经济、环境、社会三赢”的可持续发展之路。⑥股东回报战略: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提高分
红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为此,2013年将实施:①市场开发计划:扩大销售网络,提升公司在糖用炭等传统优势领域的市场份额;积极开发其他
新兴领域的应用,不断扩大国内市场占有率。加强技术营销,巩固“元力”在国内木质活性炭行业第一品牌的地位。加强国际
合作,逐步建立国际分销网络。全年计划生产、销售木质活性炭5-5.5万吨,实现销售收入4-4.5亿元。②技术开发和产品创
新计划:技术研发主要围绕深化产品专用性、热能综合利用、降低消耗等方面持续展开,添置必要的大型分析测试仪器及设
备,建立和强化中试与应用试验研究基地建设,提升公司研发的整体技术和装备水平。继续对怀玉山公司、满洲里公司实施
技术改造,优化生产工艺,提升节能降耗水平,提高盈利能力。③2013年上半年完成募集资金投资的生产线项目。④人力资
源计划:通过培养、引进和外聘等方式,扩充公司发展所需的各种人才。适时提高员工工资,营造积极进取的文化氛围。⑤
公司治理和投资者关系计划: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
水平。充分利用投资者互动平台、公司网站等渠道,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
东利益最大化。
报告期实施情况:
报告期紧紧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实施各项经营计划。在市场遭遇严重困难的背景下,既强化市场开发,不断提高市场
占有率;又突出“技术创新”的竞争策略,不断开发新产品,迎接未来市场复苏带来的新机遇。
①荔元活性炭第二条生产线2013年5月建成并投入生产,至此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年产2万吨木质活性炭生产线项目全部
完成,募投效益逐步显现。
②在行业处境更加艰难的背景下,通过积极的市场开发,差异化营销策略,加强技术服务,实现了产销量的较快增长,
但销售量和销售收入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95.61%、93.28%,未能完成年度销售计划。
③继续对满洲里公司、怀玉山公司进行技术改造,优化生产工艺,提升节能降耗水平。满洲里公司实现正常生产,经营
业绩基本扭亏;怀玉山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增长。
④继续围绕深化产品专用性、热能综合利用、降低消耗等方面持续展开技术研发工作,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为迎接未
来环境治理方面的市场机遇,公司开发完成了溶剂回收、脱汞、天然气贮存、油气回收等专用活性炭,积极参与“用于饮用
水处理的改性木质粉末活性炭”的研究与应用,公司参与的“农林剩余物多途径热解气化联产炭材料关键技术开发”项目获得
了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⑤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公司及三个子公司在行业内率先取得“食品添加剂-木质活性炭的生产许可证”,其他相关资质、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3
认证均正常如期办理完成,确保公司持续合规经营。
⑥加强公司治理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各项内控工作有效开展并运行,对利润分配政策做出制度性安排,中小投资者
通过多渠道参与利润分配的决策,切实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成功举办了2012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和“投资者开放日”
活动,进一步增进了投资者对公司了解。
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较曾公开披露过的本年度盈利预测低于或高于 20%以上的差异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主营业务分部报告
1)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利润的构成
单位:元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
分行业
木质活性炭
373,135,813.95
76,069,634.14
分产品
内销产品
265,426,873.22
50,734,737.24
外销产品
107,708,940.73
25,334,896.90
分地区
福建南平(元力公司)
281,895,394.43
49,521,623.80
福建莆田(荔元公司)
47,609,305.29
9,854,077.77
江西(怀玉山公司)
75,503,025.75
12,283,120.96
内蒙古(满洲里公司)
29,878,895.25
4,410,811.61
内部抵销
-61,750,806.77
0.00
2)占比 10%以上的产品、行业或地区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
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木质活性炭
373,135,813.95
295,234,301.98
20.88%
9.88%
11.1%
-0.87%
分产品
内销产品
265,426,873.22
213,389,045.83
19.61%
17.9%
16.77%
0.78%
外销产品
107,708,940.73
81,845,256.15
24.01%
-5.9%
-1.38%
-3.49%
分地区
福建南平(元力公司)
281,895,394.43
231,002,069.27
18.05%
4.53%
8.39%
-2.92%
福建莆田(荔元公司)
47,609,305.29
37,664,215.14
20.89%
28.8%
36.98%
-4.73%
江西(怀玉山公司)
75,503,025.75
62,851,476.62
16.76%
11.61%
5.96%
4.44%
内蒙古(满洲里公司)
29,878,895.25
25,467,347.72
14.76%
751.58%
533.33%
29.37%
内部抵销
-61,750,806.77
-61,750,806.77
0%
61.56%
61.56%
0%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4
3)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3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2012 年 2011 年
2010 年
分行业
木质活性炭 339,589,397.17 241,131,586.96
146,230,783.97
265,738,206.11
164,477,797.07
99,084,722.86
21.75%
31.79%
32.24%
分产品
内销产品
225,122,002.53 158,233,056.54
106,917,509.04
182,747,407.48
112,583,476.92
74,366,438.70
18.82%
28.85%
30.45%
外销产品
114,467,394.64
82,898,530.42
39,313,274.93
82,990,798.63
51,894,320.15
24,718,284.16
27.5%
37.4%
37.12%
分地区
福建南平
(元力公司)
269,690,063.17 234,343,221.02
146,230,783.97
213,127,936.86
162,173,635.72
99,084,722.86
20.97%
30.8%
32.24%
福建莆田
(荔元公司)
36,964,780.36
15,807,536.57
27,496,121.13
12,542,497.55
25.62%
20.65%
江西(怀玉
山公司)
67,648,026.75
5,467,821.70
59,315,081.81
4,248,656.13
12.32%
22.3%
内蒙古(满
洲里公司)
3,508,629.68
4,021,169.10
-14.61%
内部抵销
-38,222,102.79 -14,486,992.33
-38,222,102.79
-14,486,992.33
0%
0%
(3)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比重增
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
47,370,214.84
8.1%
98,791,740.29
16.97%
-8.87% 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使用
应收账款
52,628,565.12
9%
41,549,048.07
7.14%
1.86%
存货
82,883,248.21
14.18%
75,185,691.26
12.92%
1.26%
投资性房地产
0%
0%
0%
长期股权投资
0%
0%
0%
固定资产
296,144,004.98
50.65%
234,007,632.63
40.2%
10.45%
主要是募投项目和子公司整合
完成,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
9,341,958.71
1.6%
44,230,337.23
7.6%
-6%
主要是募投项目和子公司整合
完成,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应收票据
35,004,360.13
5.99%
22,609,388.89
3.88%
2.11%
随着销售规模扩大,银行承兑
汇票使用量增加所致。
无形资产
35,635,505.88
6.09%
36,279,620.57
6.23%
-0.14%
2)负债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5
单位:元
2013 年
2012 年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短期借款
25,000,000.00
4.28%
20,000,000.00
3.44%
0.84%
应付账款
49,321,021.09
8.44%
44,019,366.16
7.56%
0.88%
(4)公司竞争能力重大变化分析
①土地使用权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子公司怀玉山公司、满洲里公司的原持有产权证的土地证更名手续,证号也同时变更:怀玉山公
司的土地证号由玉国用(2008)第138号、玉国用(2008)第139号变更为玉国用(2013)第886号、玉国用(2013)第887号;满洲里公
司的土地证号由满扎国用(2008)第001195号变更为满扎国用(2013)第02425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土地使用权10宗,具体如
下:
序号
土地使用证号
用途
地点
面积(M2)
类型
终止日期 土地使用权人
1
延国用(2010)字第006号
工业
来舟镇后田工业开发区
11,552.00
出让
2052-2-20
元力股份
2
延国用(2010)字第007号
仓储办公 来舟镇后田工业开发区
13,445.90
出让
2047-1-1
元力股份
3
延国用(2010)第003号
工业
来舟镇宋坍村帽窝
8,483.50
出让
2050-6-16
元力股份
4
南国用(2010)第01264号
工业
来舟镇宋坍村帽窝
9,589.00
出让
2057-7-2
元力股份
5
延国用(2010)第005号
工业
来舟镇桥南路17号
1,598.43
出让
2053-9-19
元力股份
6
延国用(2010)第004号
工业
来舟镇后田工业开发区
52,864.3
出让
2048-10-15
元力股份
7
莆国用(2009)第N2009042号
工业
秀屿区木材加工区
33,335.82
出让
2058-12-25
荔元公司
8
玉国用(2013)第886号
工业
玉山县三二〇国道边
3,296.4
出让
2058-11-11
怀玉山公司
9
玉国用(2013)第887号
工业
玉山县三二〇国道边
98,764.7
出让
2058-11-11
怀玉山公司
10 满扎国用(2013)第02425号
工业
扎区航运东路南段东侧、
汉鼎钢厂南侧
82,649.73
出让
2058-09-22
满洲里公司
②专利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3项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具体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申请人
专利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期
保护期
1
一种物理法化学法一体化活性炭生产工艺
元力股份
发明
200810071166.7
2008-6-4
20年
2
一种新型活性炭酸回收工艺
元力股份
发明
200910111047.4
2009-2-17
20年
3
干燥热能回收利用方法
元力股份
发明
200910111470.4
2009-4-14
20年
4
一种处理废气用的带有非金属电极静电场
的环保装置
元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0820102301.5
2008-5-8
10年
5
化学炭生产转炉
元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0820102528.X
2008-6-4
10年
6
物理碳生产转炉
元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0820102532.6
2008-6-4
10年
7
炭砂分离装置
元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0920136663.0
2009-2-12
10年
8
新型活性炭洗涤装置
元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0920137735.3
2009-4-21
10年
9
新型化学法活性炭生产转炉
元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120348367.4
2011-9-17
10年
10
一种无粉尘包装装置
元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120463766.5
2011-11-21
10年
11
新型物料给料装置
元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120475684.2
2011-11-25
10年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6
公司在2013年新申请的2项专利在2014年1月份得到了授权,具体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申请人
专利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期
保护期
1
大容积定量出料不架桥装置
元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320612445.6
2013.10.08
10年
2
木屑气流干燥系统
元力股份
实用新型
201320612457.9
2013.10.08
10年
③商标权
报告期内,完成了怀玉山公司所有的“松鹤”牌注册商标的延展和注册人变更的手续。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注册商
标如下:
A、国内注册商标情况:
注册商标名称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
注册有效期
1720110
活性碳
2012-3-14至2022-3-13
9175603
第7类:化学工业 用电动机械;焦化设备;林产化学设备;木材干馏设
备;木材消解设备;木材加工机;蓄电池工业专用设备;选矿设备;炼
焦机;气体分离设备
2012-3-14至2022-3-13
9180910
第18类:书包;背包;小皮夹;购物袋;公文包;旅行包(箱);帆布背
包;伞;仿皮;马具用皮带
2012-3-14至2022-3-13
9180939
第20类:办公家具;家具;文件柜;医院用床;枕头;垫子(床垫);非
金属容器(存储和运输用);竹木工艺品;画框;野营睡袋
2012-3-14至2022-3-13
9186404
第32类:饮料制剂;饮料香精;制饮料用糖浆;汽水制作配料;制柠檬
汁用糖浆;烈性酒配料;杏仁糖浆;泡沫饮料锭剂;起泡的饮料粉末;
泡沫饮料用粉
2012-3-14至2022-3-13
9175504
第2类:着色剂;染料;食用色素;制革用墨;防腐剂;天然树脂(原料) 2012-4-28至2022-4-27
9175724
第11类:消毒设备;冰箱除味器;污物净化装置;水净化设备和机器;
污水处理设备;制冷容器;暖器;制冰机和设备;乙炔灯
2012-4-28至2022-4-27
9186287
第31类:未加工木材;未加工软木;装饰用干花;活动物;鲜水果;花
生(果品)
2012-4-28至2022-4-27
9186463
第40类:空气净化;空气除臭;空气清新;水净化;化学试剂加工和处
理
2012-4-28至2022-4-27
9175566
第4类:除尘粘合剂;除尘制剂;吸尘合成制剂;工业用油;溶剂油;燃料;挥
发性燃料混合物;焦炭;工业用蜡;气体燃料
2012-6-28至2022-6-27
9180894
第16类:书籍装订材料;文具或家用胶带;不干胶纸;绘画用圆规;绘画材
料
2012-6-21至2022-6-20
9180978
第23类:纱;棉线和棉纱;丝纱;精纺棉;人造丝;毛线;绒线;线;麻纱线;人造
毛线
2012-8-7至2022-8-6
9180999
第30类:食用香料(不包括含醚香料和香精油);酵母;家用嫩肉剂;食盐;
谷类制品;面粉制品;年糕;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面粉;米
2012-9-7至2022-9-6
8343122
第1类:净化剂(澄清剂);活性炭;过滤用炭;吸气炭(化学活性物
质);表面活化剂;化学试纸;过滤材料(未加工塑料);食品储存用
化学品
2011-8-28至2021-8-27
8343160
第3类:香木;研磨剂
2011-6-14至2021-6-13
8343197
第5类:消毒剂
2011-7-7至2021-7-6
9175699
第7类:化学工业 用电动机械;焦化设备;林产化学设备;木材干馏设
备;木材消解设备;木材加工机;蓄电池工业专用设备;选矿设备;炼
焦机;气体分离设备
2012-3-14至2022-3-13
9180906
第18类:书包;背包;小皮夹;购物袋;公文包;旅行包(箱);帆布背
包;伞;仿皮;马具用皮带
2012-3-21至2022-3-20
9180946
第20类:办公家具;家具;文件柜;医院用床;枕头;垫子(床垫);非
金属容器(存储和运输用);竹木工艺品;画框;野营睡袋
2012-3-14至2022-3-13
9180967
第23类:纱;棉线和棉纱;丝纱;精纺棉;人造丝;毛线;绒线;线;
麻纱线;人造 毛线
2012-3-14至2022-3-13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7
9186361
第32类:饮料制剂;饮料香精;制饮料用糖浆;汽水制作配料;制柠檬
汁用糖浆;烈性酒配料;杏仁糖浆;泡沫饮料锭剂;起泡的饮料粉末;
泡沫饮料用粉
2012-3-14至2022-3-13
9175716
第11类:消毒设备;冰箱除味器;污物净化装置;水净化设备和机器;
污水处理设备;制冷容器;暖器;制冰机和设备;乙炔灯
2012-4-28至2022-4-27
9186321
第31类:未加工木材;未加工软木;装饰用干花;活动物;鲜水果;花
生(果品)
2012-4-28至2022-4-27
9175525
第2类:着色剂;染料;食用色素;制革用墨;防腐剂;天然树脂(原料)
2012-9-7至2022-9-6
9175553
第4类:除尘粘合剂;除尘制剂;吸尘合成制剂;工业用油;溶剂油;燃料;挥
发性燃料混合物;焦炭;工业用蜡;气体燃料
2012-6-28至2022-6-27
9180897
第16类:书籍装订材料;文具或家用胶带;不干胶纸;绘画用圆规
2012-6-21至2022-6-20
9181005
第30类:食用香料(不包括含醚香料和香精油);酵母;家用嫩肉剂;食盐;
谷类制品;面粉制品;年糕;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面粉;米
2012-9-7至2022-9-6
9186488
第40类:空气净化;空气除臭;空气清新;水净化;化学试剂加工和处理
2012-7-14至2022-7-13
174533
第1类:活性炭
2013-4-15至2023-4-14
B、国际注册商标情况:
商标图案
授权国家/机构
注册号
核准使用商品
注册有效期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注1]
1057717
第1类:活性炭
2011-6-21至
2021-6-21
美国
3980304
第1类:活性炭
2011-6-21至
2021-6-21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注2]
1088594
第1类:活性炭,过滤用炭,吸气剂(化学活性物质),
净化剂,表面活性化学剂,食品储存用化学品
2011-8-8至
2021-8-8
注1:该商标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发的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在以下国家和地区受到使用保护:日本、韩国、埃及、
美国、澳大利亚、俄罗斯、德国、法国
注2:该商标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发的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在以下国家和地区受到使用保护:澳大利亚,日本,韩
国,英国,美国,比荷卢经济联盟(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埃及,法国,德国,意大利,波兰,葡萄牙,俄罗斯,西班
牙,叙利亚、瑞士、丹麦、越南
(5)投资状况分析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7,781.25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269.2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911.1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投入 10,927.56 万元,总体进度 76.28%;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20,983.62 万元,占超募总金额的 89.46%。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除经批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200 万元外,
余款及利息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8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是否
已变
更项
目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公司本部年产
10,000 吨木质活性
炭连续生产线扩建
项目
否
5,385
5,385
311.47
3,816.77
70.88% 2012-06
-30
193.98
421.14
否
荔元活性炭年产
10,000 吨活性炭生
产建设项目
否
6,940
6,940
257.8
7,018.85 101.14% 2012-12
-31
313.76
881.49
否
公司本部活性炭技
术研发中心扩建项
目
否
2,000
2,000
0
91.94
4.6% 2013-12
-31
是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4,325
14,325
569.27 10,927.56
--
--
507.74 1,302.63
--
--
超募资金投向
公司本部收购江西
怀玉山股权项目
否
4,063.62
4,063.62
100
4,063.62
100%
2011-12
-01
319.03
362.58
否
公司本部收购满洲
里股权项目
否
3,120
3,120
0
3,120
100%
2012-04
-01
-432.18 -1,088.7
否
归还银行贷款
--
3,000
3,000
3,000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800
10,800
4,600
10,80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0,983.62 20,983.62
4,700 20,983.62
--
--
-113.15 -726.12
--
--
合计
--
35,308.62 35,308.62 5,269.27 31,911.18
--
--
394.59
576.51
--
--
未达到计划进
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
荔元活性炭年产 10,000 吨活性炭生产建设项目原定 2012 年 12 月 31 日完工,因生产设备、工艺控制
的改进和优化;以及收购的两家子公司技改和复产进度的急迫性,对该项目的建设进度造成一定影响。该
项目已于 2013 年 5 月建设完成并投入生产。
项目可行性发
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公司本部活性炭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原定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完工,因与公司新征的 126.4409 亩
土地相结合重新规划建设,受新征土地手续办理、平整工程进度及进行较为紧迫的募投生产线项目建设和
并购子公司生产改造等影响,该项目未有明显进展。期间,公司通过合理调配研发资源,对于急需使用的
研发设备先行购买投入使用,保证公司的研发工作顺利进行。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主要包括两条中试生产线和用于研发和培训的综合大楼。2011 年以来公司通过募投
项目建设和并购两家子公司,战略布局初步形成,公司产能得到快速扩充。研发需要的中试过程通过调剂
使用现有生产线能有效降低研发成本;三家子公司地理布局相距较远,生产技术研究及培训宜就地进行,
本部培训需求可以利用现有条件进行改造,建设“生产技术研究室及多媒体培训中心”的需求迫切性降低。
鉴于上述情况,2014 年 2 月 26 日,经公司第二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拟终止实施“公司本部活性炭
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剩余资金转入超募资金管理。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9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适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90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24 日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800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 3,018.7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7,781.25 万元(其中:超募金额为 23,456.25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2011 年 2 月 14 日,经董事会批准,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提前归还银行贷款 3,000 万元。
(3)2011 年 5 月 16 日,经董事会批准,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600 万元。
(4)2011 年 10 月 13 日,经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批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4,170 万元向三达投资
有限公司收购江西怀玉山三达活性炭有限公司 100%股权。双方根据合同确认了最终转让价格为
40,636,238.62 元。2011 年 12 月 1 日收购已经完成,报告期末,转让价款已付讫。
(5)2012 年 2 月 15 日,经董事会批准,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000 万元。
(6)2012 年 3 月 19 日,经董事会批准,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 3,120 万元收购满洲里鑫富活性炭有限公司 100%股权。2012 年 4 月 1 日收购已经完成,转让价
款随后付讫。
(7)2012 年 5 月 17 日,经董事会批准,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600 万元。
(8)2013 年 2 月 16 日,经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批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000
万元。
(9)2013 年 5 月 20 日,经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批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600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进度的议案》:
(1)本着节约募集资金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对"本部扩建项目"与"荔元新建项目"
的后续进展进行调整。即通过荔元新建两条年产 6,000 吨生产线、本部一条年产 8000 吨生产线,就达到募
投项目的规划产能。由于技术改进与优化设计,对技术人员的分配与工期都会产生一定影响,原计划"荔
元新建项目"2012 年 6 月 30 日完成募投项目,现调整为 2012 年 12 月 31 日完成。
(2)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后,生产、仓储用地需求显著增大,公司现有土地已经用罄,经董事会批准
拟购买与公司毗连的 126.4409 亩土地使用权,公司总体布局将进行调整。为使研发中心建设符合公司的总
体建设规划,需要推迟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在现有场地许可的前提下,对急需使用的研发设备先行购买投
入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适用
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荔元活性炭年产 10,000 吨活性炭生产建设项目”,截至 2011 年 2 月 18 日累
计投入 26,465,888.14 元,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闽华兴所(2011)专审字 H-001 号报告鉴证。
经董事会批准,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2011 年 2 月 28 日公司将募集资金
26,465,888.14 元等额置换预先已投入"荔元活性炭年产 10,000 吨活性炭生产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
公司先期以出资方式投入荔元活性炭的自筹资金 10,000,000.00 元在公司本部置换,其余 16,465,888.14 元
在荔元活性炭募集资金专户置换。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20
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适用
(1)经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2011 年 11 月 6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 万元。2012 年 2 月 16 日,公司已将上
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 万元一次性归还至超募资金专用账户,并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经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2012 年 2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 万元。截至 2012 年 8 月 17 日,公司
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000 万元归还至超募资金专用账户,并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3)经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2012 年 8 月 20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700 万元。2013 年 2 月 19 日,公司已将上述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700 万元一次性归还至超募资金专用账户,并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4)经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2013 年 2 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500 万元。2013 年 8 月 13 日,公司已将上述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500 万元一次性归还至超募资金专用账户,并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5)经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2013 年 8 月 14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2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
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
“本部年产 10,000 吨生产线项目”于 2009 年立项,拟投入募集资金 5,385 万元,于 2013 年实施完毕,
实际完成购建固定资产 4,397.28 万元。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尚有余额
1,751.33 万元,形成结余的主要原因为:
(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生产设备布局、工艺控制等方面进行了更为充分的优化和改进,使项
目的整体设计更加合理,提升了工艺设计水平和柔性化生产能力,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强化管理,项目实
施总体成本节约 987.72 万元;
(2)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的资金 580.52 万元;
(3)该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183.09 万元。
2014 年 2 月 26 日,经公司第二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拟将该项目结余资金 1,751.33 万元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除经批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200 万元外,余款及利息均存放
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
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1)2012 年利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的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因工作失误,从募集资金专户多划转了 0.5 万元,已于 2013 年 4 月 11 日归还募集
资金专户。
(2)荔元活性炭年产 10,000 吨活性炭生产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 6,940 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累
计使用 7,018.85 元,差额部分从募集资金专户中产生的利息支付。
3)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报告期末累
计实际投入金额
项目进度
截止报告期末累
计实现的收益
公司本部委托征地 126 亩
1,700
4.9
1,211.28
71.25%
0
合计
1,700
4.9
1,211.28
--
0
(6)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21
公司名称
公司
类型
所处
行业
主要产品
或服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元) 净资产(元)营业收入(元) 营业利润(元) 净利润(元)
福建省荔元
活性炭实业
有限公司
子公
司
C2663
林产
化学
产品
制造
活性炭 6,940 万元
95,358,463.40 77,876,008.21 47,642,091.07 2,461,020.85 3,137,563.07
江西元力怀
玉山活性炭
有限公司
活性炭 5,000 万元
73,692,406.88 55,342,064.93 75,507,982.05 3,085,848.91 3,947,838.51
满洲里元力
活性炭有限
公司
活性炭 16,000 万元
89,310,454.59 15,252,017.14 29,878,895.25 -3,923,667.31 -3,313,427.83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①荔元公司
荔元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10日,设立时注册资本500万元,实收资本500万元。2009年3月16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
增加至1,000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增加到6,940万元,2011年2月15日办妥工商登
记变更。2013年11月4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卢元健变更为林建榕,住所为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前沁村木材加工区内。经营范
围:活性炭系列产品生产〔含食品添加剂、植物活性炭(木质活性炭)〕,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
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2013年5月,荔元公司第二条木质活性炭生产线(募投项目)建成投产,与2011年5月完成的第一条生产线(募投项目)
构成了年产12,000吨木质活性炭的生产能力。这两条生产线是公司连续化、清洁化、自动化木质活性炭先进生产技术的规模
化应用,取得了良好效益。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荔元公司总资产为9,535.85万元,净资产7,787.60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4,764.21万元,营业
利润246.10万元,净利润313.76万元。
②怀玉山公司
2011年12月1日,公司完成了受让江西怀玉山三达活性炭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自2011年12月1日列入公
司合并报表。2012年2月23日名称变更为“江西元力怀玉山活性炭有限公司”。2012年3月13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增加到
5,0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姚世林,住所为江西省玉山县工业园区。经营范围:药用辅料(药用炭)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生产活性炭系列产品;食品添加剂、植物活性炭(木质活性炭)的研发、
生产及销售;水生生态系统的环境保护技术、设备制造;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技术、环境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研发与推广(以
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凭许可证或资质经营)
公司收购怀玉山公司后,公司先后投入资金近2,000万元进行设备改造,改进了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大幅提高,消耗水
平大幅下降,产品毛利率提高,公司业绩大幅增长。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怀玉山公司总资产为7,369.24万元,净资产5,534.21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7,550.80万元,营
业利润308.58万元,净利润394.78万元,同比增长253.65%。
③满洲里公司
2012年4月,公司完成受让满洲里鑫富活性炭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自2012年4月1日列入公司合并报表。
2012年6月25日,名称变更为“满洲里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2013年11月4日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振庆由变更为姚世林,住所为
满洲里市扎区重化工业基地。经营范围:活性炭系列产品【含食品添加剂、植物活性炭(木质活性炭)】及药用辅料(药用
炭)的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木屑收购。(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原满洲里公司受技术及工艺方面的瓶颈限制,产能未达设计水平、生产成本极高、产品质量较差。从2008年起连续亏损,
累计亏损13,368.48万,被收购前处于停产状态。
收购后,公司总部调集大批技术改造力量和生产管理人才,先后投入近4,000万元改造其落后的生产装备,引进公司先
进的木质活性炭生产工艺。为适应复产需要,对生产人员进行多轮次的业务培训,改变原有低效的工作方式。由于该公司基
础薄弱,需改造的项目较多,加之当地独特的气候条件,复产改造时间拉长,复产改造期间亏损额虽然同比大幅下降,但还
是出现了较大的亏损。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22
经过此轮复产改造,满洲里公司实现了脱胎换骨的变化,生产成本下降50%以上,磷酸消耗下降70%,产品合格率大幅
上升。满洲里公司已实现稳定生产,生产成本达到预期,2013年还首次通过陆路口岸向乌兹别克斯坦出口活性炭,报告期末
基本实现扭亏。未来,满洲里公司具有的各项优势必将得到更充分的发挥。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满洲里公司总资产为8,931.05万元,净资产为1,525.20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987.89万元,
营业利润-392.37万元,净利润-331.34万元,同比减亏556.64万元。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1、行业发展趋势
公司主营木质活性炭的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1),公司所属行业为“C26化学
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下的“C2663林产化学产品制造”。
我国是世界最大的木质活性炭生产国,但大多数是年产几百吨到上千吨的小企业。除本公司及其他几家较大型的木质活
性炭企业外,国内绝大部分木质活性炭企业的整体生产技术水平和研发实力均落后于欧美企业。在全球范围内,木质活性炭
行业形成了以国内大厂与欧美企业为主导、众多中、小企业共同参与的市场竞争格局。
未来,面对着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并随着国内活性炭消费市场的逐渐成熟,一部分规模小、耗能大、污染严重的
小型活性炭生产企业必将被市场所淘汰,而行业内技术先进的优势企业必将通过联合、兼并、收购等方式进一步扩大生产规
模和市场份额,产业资源将向着规模较大、技术先进、产品结构优化并具有品牌优势和良好售后服务的产业龙头企业集中。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长期性影响,2013年国内经济运行存在下行压力,国际市场争夺更趋激烈,停产、减产现象在活性炭
下游相关行业中持续蔓延,木质活性炭行业处境更加艰难。新的一年,木质活性炭行业面临的宏观经济环境存在较大的不确
定性,木质活性炭行业调整仍将持续。这次经济调整给木质活性炭行业一个强制洗牌的机会。随着国家“坚持稳中求进、改
革创新”的各项政策逐步推出和世界经济的缓慢复苏,木质活性炭行业将随之逐步复苏,目前受到抑制的需求必将得到充分
释放。届时具有规模效应、技术先进、布局合理、产品差异化程度高的企业将占据主动、优势地位。
2、行业政策环境
(1)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建设美丽中国,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
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等,这将促进与之配套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措施出
台,改善木质活性炭行业的政策环境,有利于行业的长期向好。
(2)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第一类“鼓励类”第一条“农林业”第48项“次小
薪材、杀生灌木及三剩物深加工与产品开发”、第54项“松脂林建设、林产化学品深加工”及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
综合利用”第23项“节能、节水、节材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为国家产业目录鼓励类行业;《产
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将“以木材、伐根为主要原料的活性炭生产”以及“氯化锌法活性炭生产工艺”列为淘汰类项目,这
两类产品淘汰后,将有力推动活性炭行业整合,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3)国家在安全生产及污染治理方面的不断加强,对污染物排放标准、产品卫生安全标准的逐渐收严,要求具备企业
排污许可、《药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等资质,一方面促进行业朝资源节约、
环境友好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也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有利于公司竞争优势的发挥,也将鼓励公司规模化、集约化、技术产
品创新化发展。
(4)财税[2011]115号《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对销售
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3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活性炭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80%的政策。该文件是2001年
以来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延续,体现了国家鼓励资源循环利用、节能环保基本政策取向,是木质活性炭行
业的长期利好。
(5)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文件要求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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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强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柴油机(车)排放净化、环境监测,以及新能
源汽车、智能电网等方面的技术研发,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促进企业循环式
生产等。活性炭行业在空气治理方面具有先发优势,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也做了大量探索。《大气污染防治行
动计划》的颁布实施,为活性炭行业提供了更大的发展机遇。
(6)2009年12月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的税委会[2009]28号《关于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将以锯末、
树皮、木屑、竹子等为原料生产,广泛用于医药、果汁、饮料等领域,其干品填充密度小于0.5克/立方厘米(粉状,200目筛
余物20%以内)的木质活性炭增列税目,避免国家严控煤质活性炭出口的不利影响。福建省活性炭行业协会已向国家财税主
管部门提请恢复木质活性炭的出口退税政策。
(7)2010年12月9日福建省林业厅等六部门发布了《福建省林业产业振兴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十二五”末,年进
口原木300万立方米,培育以莆田秀屿国家级木材加工贸易示范区为中心的产值超100亿元的产业集中区;以南平为中心,发
挥闽北丰富的森林资源和笋竹资源优势,重点发展林产化工、活性炭、笋竹加工等特色产业;提高准入门槛,限制新建2000
吨以下的木质活性炭项目;鼓励企业引进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进一步
提高森林资源的综合利用率;通过能源供应系统改造,走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的道路;提升产品质量,打造产品品牌。鼓励
企业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各种产品品牌和区域特色品牌,形成一批林业知名企业和
名牌产品;继续安排林业产业化专项扶持资金,用以扶持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森林认证、科技创新、品牌建设等,扶
持一批发展前景好的林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龙头带动效应。各级各部门也要安排一定的资金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
强。这些政策的贯彻落实,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8)为推动福建地区木质活性炭产业进一步做强、做精、做大,2013年11月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授予福建省南平、三
明和龙岩市“中国木质活性炭产业基地”称号,公司为产业基地的唯一领军企业。今后,依托产业基地建设,公司将进一步增
强创新能力、提升品牌效应和知名度,带动行业壮大。
3、行业市场变化
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会影响着行业、公司的业绩水平。近年来,受国内外经济发展放缓的影响,下游企业的停(减)产
增多,木质活性炭行业面临需求下滑和成本高企的双重挤压,行业进入了一个调整时期。宏观环境的深刻变化,在实体经济
中逐级向上游传导,木质活性炭行业也难独善其身。但是木质活性炭作为一种必要的工业助剂,随着宏观经济的逐渐调整趋
稳,其需求将得到恢复。
随着人类对环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除传统的室内空气净化外,活性炭在控制工业污染方面的应用也日益广泛。此外,
随着研究的深入,其应用领域不断扩展,应用数量不断递增。据“企业与市场”网站()上的一份报
告显示,到2017年全球活性炭的需求量预计将达到230万吨。随着各国原料受制约及生产成本的不断提高,活性炭产业逐步
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发达国家国内生产减少,其市场需求仍稳步增长,需大量进口来进行补充。
行业调整与世界活性炭生产重心的转移,对国内木质活性炭产业发展来说是难得的契机。目前国内活性炭企业除以公司
为代表的少数几家具有较强实力外,普遍为规模小、生产工艺水平低、环境污染重的小型企业,产业资源必将向规模较大、
技术先进、产品结构优化并具有品牌优势和良好售后服务的产业龙头企业集中。
4、公司竞争地位变化
公司利用上市为契机,一方面打破资金瓶颈,依托先进的连续化、清洁化、自动化生产技术扩大规模的同时,通过并购
实现了原料基地的战略布局,进一步发挥公司技术、品牌优势,行业领军地位逐渐巩固加强;另一方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健全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目标和产业要求的经营体系,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提高公司的规模生产能力、创新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实现快速增长,巩固并提高了行业龙头地位,品牌影响力、市场号召
力得到极大增强。在近年来市场出现不利变化的情况下,产销量、销售收入不断增长,市场占有率逐年提升,品牌影响已极
大增强。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是国内木质活性炭行业的领军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未来十年内成为全球最具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木质活性炭企业
之一。
公司将以公开发行股票为契机,继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目标和产业要求的经营体系;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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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高公司的规模生产能力、创新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实现公司营业收入、利
润的持续、快速增长,为股东创造良好价值,为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具体深化贯彻以下战略:
1、技术创新战略:持续、深入地开展木质活性炭及其下游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的研发和应用,不断发展
出具有高附加值的专用木质活性炭产品,推动木质活性炭全行业的规模化、自动化和清洁化生产。
2、规模化经营战略:打破资金和产能瓶颈,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走规模化发
展之道,强化并提升公司在国内外木质活性炭行业地位。
3、市场导向战略:始终坚持市场为导向的经营战略,利用公司先进的生产技术和产品技术,坚持高品质、高性能、性
价比卓越、综合服务优良的市场竞争策略,继续打造和提升“元力”品牌价值,巩固并提高国内市场,积极扩大国际销售,不
断提升公司在木质活性炭行业中的市场竞争力。
4、综合服务战略:公司将借鉴发达国家大型活性炭企业的发展经验,以下游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主要手段,
不断推动公司的业务领域从单纯的木质活性炭研发、生产和销售逐步向特定行业直接供应使用活性炭的终端设备并提供设备
维修、活性炭选型、更换与再生等领域拓展,逐步实现一站式客户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5、可持续发展战略:公司在技术创新的基础上,通过工艺改进,将逐步以林产“三剩物”完全作为木质活性炭生产所需
的主要原料和燃料,变废为宝;对传统的木质活性炭生产装置继续进行节能、减排和降耗改造,实现余热、废水、磷酸等回
收循环利用,使公司木质活性炭生产的各种原料和能源消耗降低至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资源的高效、综合和循环利用,从而
带动公司和国内木质活性炭行业真正走上一条“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经济、环境、社会三赢”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6、股东回报战略: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在《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中明确规定未来三年以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及有关各方将严格规范公司利润分配的决
策和监督机制,提高分红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的利益。
(三)2014年公司经营计划
本处所述2014年度公司经营计划,并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
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2014年计划生产、销售木质活性炭5万吨,实现销售收入3.80亿元;加强成本控制,提高毛利率;严格控制费用增长,
推进技术开发和产品创新,力求在新的应用领域有所突破;加快技改步伐,继续节能降耗提高效益,努力实现各公司均衡发
展。实现2014年经营计划所需资金将通过超募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解决,其中银行借款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
1、市场开发计划
(1)继续保持并提升公司在糖用炭等传统优势领域的市场份额;积极拓展公司在其他发酵工业、饮料工业、医药工业、
化工行业等领域的应用,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培育客户忠诚度,不断扩大国内市场占有率。
(2)加强技术营销,引导客户消费需求,迎接环境保护、大气治理带来的新机遇,力争以良好的性价比、市场口碑和
技术服务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巩固“元力”在国内木质活性炭行业第一品牌的地位。
(3)加强与国际知名的企业(包括活性炭企业)合作,逐步建立国际分销网络,积累人才和经验,向发达国家自主销
售“元力”品牌转变。
(4)完善生产调度系统,调整库存状况,降低物流费用。
2、技术开发和产品创新计划
技术创新是公司发展的灵魂,公司将继续推进技术开发和产品创新。
(1)一方面继续围绕深化产品专用性、热能综合利用、降低消耗等方面持续开展研发,为公司节约成本、提高效益提
供保障;另一方面,根据市场需要和行业政策环境的变化,积极扩展具有特殊用途的活性炭研究,力求研发一代、生产一代、
储备一代。
(2)继续通过增加研发支出投入,引进高层次技术人才,添置必要的大型分析测试仪器及设备,提升公司研发的整体
技术和装备水平。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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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力资源计划
人才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公司将继续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完善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通过各种培训加强员工的岗位
技能,满足岗位要求。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通过合理的激励措施来提高广大员工的工作热情、工作积极性,提升员工
的满意度。
根据新颁布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公司将自2014年3月起陆续减少使用劳务派遣劳动者的数量,直至达到《劳务派
遣暂行规定》规定的比例。
4、公司治理和投资者关系计划
公司已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管理制度,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使中小投资者能够通过多渠
道参与利润分配的决策。未来将继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2014年,公司继续利用投资者互动平台(互动易)、邮箱、电话等渠道,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提升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人员的从业素质,维护好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稳定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
最大化。
(四)公司发展面临的风险及对策
1、宏观环境变化的风险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长期性影响,2013年国内经济运行存在下行压力,国际市场争夺更趋激烈,停产、减产现象在活性炭
下游相关行业中持续蔓延,木质活性炭行业处境更加艰难。新的一年,木质活性炭行业面临的宏观经济环境存在较大的不确
定性,木质活性炭行业调整仍将持续。如果宏观环境出现大幅度的不利变化,将进一步加大公司的经营压力。
这次经济调整给木质活性炭行业一个强制洗牌的机会。随着国家“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各项政策逐步推出和世界
经济的缓慢复苏,木质活性炭行业将随之逐步复苏,目前受到抑制的需求必将得到充分释放。届时具有规模效应、技术先进、
布局合理、产品差异化程度高的企业将占据主动、优势地位。因此,公司坚持以销售为先导,以研发为后盾,应对宏观环境
的变化。重点实施开拓新市场、调整产品结构、降低生产成本、加强费用控制。
2、并购风险
公司基于完善产业布局、推进行业整合升级、巩固行业龙头地位、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盈利能力的需要,对资源丰富地区
企业或拥有优质客户资源的企业实施并购。公司是行业领军企业,被并购对象都存在经营困难的问题。因此,并购后需要进
行必要的资产、人员整合,在短期内会造成营业利润的下降。情况复杂时,对利润拖累更大。此外,还会存在公司与被并购
企业之间在业务模式、管理制度上的差异,异地管理带来的管控风险等。
公司已成功并购两家行业内的亏损公司,怀玉山公司经过一年的整合,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并购效益在2013年得到明
显体现。满洲里公司则由于基础薄弱,加之当地独特的气候条件,需改造的项目较多,拉长了复产改造时间。适逢木质活性
炭行业进入调整周期,造成满洲里公司亏损额较大,亏损期较长,影响了并购预期收益的实现。
满洲里公司拥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地处原料、燃料丰富地区,发展空间大,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其优势将表现更为突出。
目前,满洲里公司经过一年多的并购整合,已实现了脱胎换骨的变化:生产经营进入正轨,成本大幅下降,业绩基本扭亏,
2013年还首次实现通过陆路出口乌兹别克斯坦。未来,满洲里公司具有的各项优势必将得到更充分的发挥。
3、汇兑损失风险
2013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年内累计升幅将近3%,对公司的汇兑损益和出口产品价格竞争力两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近年来,商业银行的结汇价围绕国家外汇管理局中间价小幅波动,波幅一般为100美元比1-2元人民币之间。但自2012年10
月以来,每100美元结汇价格比国家外汇管理局中间价低7元左右,导致公司2013年度汇兑净损失为147.74万元,比2012年度
增加108.08万元。如果人民币继续升值,公司的汇兑损失将进一步增加。
公司木质活性炭产品的品质良好,与国外同等产品的价格优势明显,并且多年来公司已经同国外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
关系,在应对汇率波动方面有一定的空间。近年来,通过增加销售给国外客户的境内公司,以规避部分汇率风险。此外,2013
年7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努力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预计未来人
民币汇率会相对平稳。
4、应收账款、存货增加的风险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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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随着公司并购两家子公司和募投生产线的投产,公司销售规模大幅增长,应收账款、存货也迅速增加,报告期
末应收账款5,660.19万元、存货余额8,427.26万元,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率有所降低。由于公司执行较为谨慎的信用政策,多
年来一直保持极低的坏账率。但受木质活性炭市场疲软,下游行业停产减产现象增多的影响,增加了应收账款管理的难度,
存货也有所增加,对公司的业绩和现金流产生了不利影响。
为控制应收账款风险,公司严格执行信用管理制度,加强过程控制;走访客户频率增加,加强催收工作;向中国出口信
用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投保出口信用险,降低出口信用风险;足额计提坏账准备,有效降低财务风险。目前公司应收账款风
险可控,没有发生大额坏账的迹象。
由于公司存货的毛利率较为稳定,产品的市场适应性较高,库存增加风险不大。报告期末,经严格的减值测试,除满洲
里公司计提138.9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外,其他公司无需计提资产减值。
5、核心技术泄密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凭借多年的技术研发投入和自主创新实践,公司掌握了木质活性炭生产过程的各种关键技术工艺,实现了木质活性炭规
模化、连续化、清洁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的同时降低生产成本,减少了环境污染,奠定了公司在木质活性炭行
业内领军企业的优势地位。公司的技术创新依赖于掌握和管理这些核心技术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将来若核心技术泄密、核
心技术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流失,将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为保护核心技术和稳定核心技术人员,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措施:①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权,并
进一步完善研发激励体制;②在关键研发及工艺节点,采取了技术接触分段屏蔽的保密制度,有效降低单一环节的技术泄密
和人员流失造成的损失;③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保留采取司法救济的权利;④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发展平台,
以吸引并留住人才。
三、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四、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 2014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拟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章程载明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具备分红条件时,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并以人民币计价和支付。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
实合理因素。 公司利润分配一般为年度分红,也可实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董事会未做出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
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一)现金方式分红
1、公司当年度盈利且可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应当现金分红;
2、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方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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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的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事项。
(二)股票方式分红
当经审计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达到 0.30 元以上,且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现金流、股本规模、每股净资产适合采取股
票方式分红时,董事会可以在提出现金分红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分红预案。其中,现金分红比例需符合前款规定。
(三)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公司需要通过股票分红、现金分红达到相关要求时,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可分配利润,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一)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
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
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网络、电话、邮件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二)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三)公司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履行以下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
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通过。董事会在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同时可以征集投资者的意
见。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并应对分红预案独立发表意见。
2、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定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监事会同时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
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3、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该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需提交 201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闽华兴所(2013)审
字 H-003 号《审计报告》,2012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11,442,561.62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按 201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144,256.16 元。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年末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 49,968,709.70 元。
拟以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6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人民币(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3,600,000.00 元。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3 年 5 月 10 日实施。
(三)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制定情况
为做好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工作,增强公司利润分配透明度,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
规定的要求,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11 日发布了《关于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公告》,向广大投资者征求关
于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意见。在意见征求期内,多位个人投资者(或社会公众)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提出了意见。
部分投资者认为公司应大比例扩张股本,希冀股价因此上涨,而将现金用于公司继续发展;部分投资者认为现阶段扩张股本
没有意义,应采用现金分配。
公司董事会在充分了解征集来的利润分配意见后,对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讨论分析:
(1)2013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5,416,018.87 元,每股收益 0.0398 元;公司 2012 年度实施了以资本公积每十股转增十
股的股本大比例扩张方案;公司上市三年来,均实施每十股派发现金 1 元的方案(按除权后的股本计算)。
(2)公司章程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司当年度盈利且可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应当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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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要求,公司制定具体利润分配方案时,优先推行现金分配方式,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
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红。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且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并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章程修正案规定:当经审计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达到 0.30 元以上,且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现金
流、股本规模、每股净资产适合采取股票方式分红时,董事会可以在提出现金分红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分红预案。据
此,2013 年度不具备以股票方式分红的条件。
(4)基于以上因素,公司董事会在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
让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结合投资者关于现金分红的意见,拟以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36,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80 万元,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采取现金分红的政策,符合公司章程中“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之规定,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 100%。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0.50
每 10 股转增数(股)
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136,00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
6,800,000.00
可分配利润(元)
39,437,653.04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100%
现金分红政策:
其他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闽华兴所(2014)审字 H-003 号《审计报告》,2013 年度公
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3,409,937.04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1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40,993.70 元。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9,437,653.04 元。
公司拟以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3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人民币(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800,000.00 元。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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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 3 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012年4月6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闽华兴所(2012)审字
H-005号《审计报告》,2011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3,720,182.0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按201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372,018.20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母公司年末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53,270,404.24元,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66,331,930.65元。鉴于目前公司股本规模偏小,不利于公司业务的开拓;考
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同时能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1年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6,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6,8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6,8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3,600万股。2011年度利润分配与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12年5月8日实施。
(2)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闽华兴所(2013)审字H-003号《审计
报告》,2012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1,442,561.6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1年度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44,256.16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母公司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49,968,709.70元。拟以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600,000.00元。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3年5月10日实施。
(3)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闽华兴所(2014)审字H-003
号《审计报告》,2013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409,937.0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40,993.70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9,437,653.04元。公司拟以截止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800,000.00元。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3 年
6,800,000.00
5,416,018.87
125.55%
2012 年
13,600,000.00
23,155,376.24
58.73%
2011 年
13,600,000.00
35,180,290.54
38.66%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来,公司便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防范内幕交易。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报告期内制定并完善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重大信息内部保
密制度》、《敏感信息排查制度》、《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用于信
息管理,建立、健全了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等措施。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1、定期报告披露期间的信息保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在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对于未公开的信息,公司
证券部门都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同时通过与其签订《内幕信息保密协议》或者口头告知等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30
方式使得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晓其负有的保密义务并得到履行。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的内容核实无误后,在按照规定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报送定期报告相关资料的同时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情况。
2、投资者调研期间的信息保密工作
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披露期间,公司尽量避免接待投资者的调研,努力做好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的信息保密
工作。
在日常接待投资者调研时,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履行相关的信息保密工作程序。在进行调研时,要求投资者(机构)签
署调研记录表与承诺书,承诺不故意打探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不公开无意中获取的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并且在
对外出具报告前知会公司。在调研过程中,证券投资部人员认真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备。
3、其他重大事件的信息保密工作
在其他重大事项(如对外投资等)未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采取保密措施,签订相关保密协议,以保证信
息处于可控范围。
(三)报告期内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涉嫌内幕交易以及监管部门的查处和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
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六、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
及提供的资料
2013 年 03 月 12 日 公司本部
实地调研
机构
申万证券、财通基金、华宝兴业基金 公司基本情况
2013 年 05 月 17 日 公司本部
实地调研
机构
东方证券
公司基本情况
2013 年 06 月 25 日 公司本部
实地调研
机构
国金证券、民族证券、华泰柏瑞基金、
爱建证券、国海证券
公司基本情况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3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其他重大合同
(1)借款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签订的五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共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四鹤支行借款4,950万元,已
归还其中的4,450万元,期末尚有借款余额2,5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同编号
借款金额 款项性质
借款日
到期日
年利率
已归还金额
期末余额
1
350101201200
08780
500
信用借款
2012-10-23
2013-10-22
6%
500
2
350101201200
09304
500
信用借款
2012-11-9
2013-11-8
6%
500
500
信用借款
2012-12-6
2013-12-5
6%
500
500
信用借款
2012-12-12
2013-12-11
6%
500
3
350101201300
00658
500
信用借款
2013-1-17
2014-1-16
6%
500
500
信用借款
2013-1-21
2014-1-20
6%
500
500
信用借款
2013-2-4
2014-2-3
6%
500
500
信用借款
2013-2-5
2014-2-4
6%
500
4
350101201300
06548
950
信用借款
2013-7-29
2014-7-28
6%
950
550
信用借款
2013-8-2
2014-8-1
6%
550
5
350101201300
09565
500
信用借款
2013-11-11
2014-11-10
6%
500
450
信用借款
2013-11-12
2014-11-10
6%
450
500
信用借款
2013-11-26
2014-11-10
6%
500
合计
6950
4450
2500
(2)2011年12月11日,公司与南平市延平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委托征地协议》,经董事会批准后,以人民币
1,700万元购买位于延平区来舟镇宋坍村的126.4409亩土地使用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按合同约定累计支付了1,211.28万
元委托征地款,相关土地使用及产权证书办理等事宜正在沟通中。
(3)2011年9月21日,公司与三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转让江西怀玉山三达活性炭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
让协议》,经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批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170万元收购了三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江西怀玉山三达活性
炭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双方根据合同确认了最终转让价格为40,636,238.62元。2011年12月1日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截至
2013年6月6日公司付清全部股权转让款。
(4)2012年12月30日,公司与三明市青杉活性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明青杉”)签订《购销合同》,约定公司向三
明青杉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其解决生产磷酸法活性炭的烟气排放和水排放污染问题,提高其产品质量并降低生产成本;公司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32
以相对经济的价格买断其生产的全部半成品活性炭,采购价格=基础价格+原料单价调整+质量标准调整。同时,三明青杉
对公司提供支持的技术负有保密义务。合同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三明青杉,原名:沙县青杉活性炭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住所:沙县虬江街道柱源村南阳路口;法定代表人:
范一平;经营范围:活性炭制造、销售(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共向其采购半成品活性炭5,042吨,总金额2,677.34万元(含税),占报告期采购总额的8.05%。
(5)2013年1月1日,公司与福建省长隆炭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长隆”)签订《购销合同》,约定公司向福建长
隆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其解决生产磷酸法活性炭的烟气排放和水排放污染问题,提高其产品质量并降低生产成本;公司以相
对经济的价格买断其生产的全部半成品活性炭,采购价格=基础价格+原料单价调整+质量标准调整。同时,福建长隆对公
司提供支持的技术负有保密义务。合同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福建长隆,注册资本1,500万元;住所:福建省顺昌县元坑镇九村;法定代表人:范一平;经营范围:活性炭生产、销
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报告期内,公司共向其采购半成品炭2,212吨,总金额1,199.87万元(含税),占报告期采购总额的3.61%。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
事项
承诺
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首次
公开
发行
或再
融资
时所
作承
诺
卢元
健、王
延安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
有的该股份。
2011 年 01
月 21 日
2014 年 2
月 1 日
正常履
行,2014
年 2 月 1
日已到期
卢元
健、王
延安
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1 年 01
月 21 日
担任高管
期间及离
职半年内
正常履行
卢元
健、王
延安
2010 年 1 月 13 日,为避免未来可能出现同业竞争,发行人的实际控制
人卢元健、王延安夫妇已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均未生产、
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
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
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不生产、
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进一步
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与股份公司及其
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
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以停止生产
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经
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
竞争。
4、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与股份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
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
2010 年 01
月 13 日
存在关联
关系期间 正常履行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33
卢元
健、王
延安
1、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元健、王延安已出具书面承诺:"如因社保管理机
构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求发行人补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之前产
生的社保或住房公积金,或者发行人因社保或住房公积金问题承担任何损失
或罚款的,卢元健、王延安将共同地、无条件地足额补偿发行人因此所发生
的支出或所受损失,避免给发行人带来任何损失或不利影响。
2、鉴于公司在 1999 年设立及 2001 年增资过程中存在外方股东未经批
准以人民币出资问题以及公司在 1999 年至 2003 年期间内存在向原股东福建
省南平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按固定比例分配利润并超额分配利润
问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卢元健、王延安夫妇承诺:自公司 1999 年设立起
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存在的任何因股东出资及利润分配问题而可
能给公司造成的任何费用支出、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卢元健、王延安夫妇
将共同地、无条件地承担全部无限连带赔偿责任,避免给公司带来任何损失
或不利影响。
3、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元健、王延安夫妇承诺:如因公司报告期内未能
持续取得生产经营相关资质或许可出现纠纷及其他法律风险而给发行人造
成任何损失,将由其本人全额承担,避免给公司带来任何损失或不利影响。
2011 年 01
月 21 日
公司存续
期间
正常履行
卢元
健
在其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作为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
员期间,其研究开发的与发行人业务有关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无形资产
均归发行人所有,未经发行人书面同意,不许可自己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该
等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无形资产。
2011 年 01
月 21 日
作为控股
股东、实
际控制人
期间
正常履行
缪存
标、许
文显
公司股东缪存标、许文显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1 年 01
月 21 日
担任高管
期间及离
职半年内
正常履行
公司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暂时性的资金闲置情
况,公司承诺:不作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
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
业务的公司,不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投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不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不利用
募投项目获得不正当利益。
2011 年 01
月 21 日
募集资金
使用过程
中
正常履行
其他
对公
司中
小股
东所
作承
诺
公司
因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
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且自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
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2012 年 02
月 15 日
2013 年 2
月 15 日
履行完毕
2012 年 05
月 17 日
2013 年 5
月 17 日
履行完毕
2013 年 04
月 17 日
2014 年 5
月 20 日
正常履行
公司
公司当年度盈利且可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应当现金分红;未来三年以现
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2012 年 06
月 29 日
2012 年度
-2014 年
度
正常履行
公司
因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
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和为他人提供财务资
助,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也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
资,并在六个月内全部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
2012 年 08
月 20 日
2013 年 2
月 20 日
履行完毕
2013 年 01
月 17 日
2014 年 2
月 16 日
正常履行
2013 年 02
月 21 日
2013 年 8
月 21 日
履行完毕
2013 年 08
月 14 日
2014 年 8
月 14 日
正常履行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34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承诺期限未到,继续履行。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6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6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郑基 、吴存进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五、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收购人处罚及整改
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被列入环保部门公布的污染严重企业名单
□ 是 √ 否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存在其他重大社会安全问题
□ 是 √ 否
报告期内是否被行政处罚
□ 是 √ 否
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不适用。
七、控股子公司重要事项
1、江西元力怀玉山活性炭有限公司因修改经营范围进行了工商登记变更,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为:法定代表人
姚世林;住所为江西省玉山县工业园区;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经营范围:药用辅料(药用炭)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药品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生产活性炭系列产品;食品添加剂、植物活性炭(木质活性炭)的研发、生产
及销售;水生生态系统的环境保护技术、设备制造;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技术、环境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研发与推广(以上
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凭许可证或资质经营)
2、福建省荔元活性炭实业有限公司因法定代表人变更和修改经营范围进行了工商登记变更,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相关信
息为:法定代表人林建榕,住所为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前沁村木材加工区内;注册资本 6,940 万元;经营范围:活性炭系列
产品生产〔含食品添加剂、植物活性炭(木质活性炭)〕,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
许可后方可经营)。
3、满洲里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因法定代表人变更和修改经营范围进行了工商登记变更,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为:
法定代表人姚世林;住所为满洲里市扎区重化工业基地;注册资本 16,000 万元;经营范围:活性炭系列产品【含食品添加
剂、植物活性炭(木质活性炭)】及药用辅料(药用炭)的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木屑收购。(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35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
新股
送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9,702,169
73.31%
99,702,169
73.31%
3、其他内资持股
99,702,169
73.31%
99,702,169
73.31%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6,000,000
4.41%
6,000,000
4.41%
境内自然人持股
93,702,169
68.9%
93,702,169
68.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6,297,831
26.69%
36,297,831
26.69%
1、人民币普通股
36,297,831
26.69%
36,297,831
26.69%
三、股份总数
136,000,000
100%
136,000,000
1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
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
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王延安
68,425,598
0
0
68,425,598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4-02-01
卢元健
20,425,600
0
0
20,425,600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4-02-01
福建中保创业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
0
0
6,000,000 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2014-02-01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36
许文显
765,943
0
0
765,943 高管锁定股
每年解锁 25%
缪存标
3,063,770
0
0
3,063,770 高管锁定股
每年解锁 25%
黄涛
1,021,258
0
0
1,021,258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2014-02-01
合计
99,702,169
0
0
99,702,169
--
--
二、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6,855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 5 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5,860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
股数量
报告期内
增减变动
情况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持有无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
状态
数量
王延安
境内自然人
50.31%
68,425,598
68,425,598
卢元健
境内自然人
15.02%
20,425,600
20,425,600
福建中保创业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
人
4.41%
6,000,000
6,000,000
缪存标
境内自然人
2.64%
3,585,028
500,000
3,063,770
521,258
黄涛
境内自然人
0.75%
1,021,258
1,021,258
质押
1,021,258
冻结
1,000,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
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71%
971,612
971,612
许文显
境内自然人
0.71%
971,258
50,000
765,943
205,315
林金宝
境内自然人
0.64%
871,258
0
871,258
房栋
境内自然人
0.38%
520,888
0
520,888
杨建伟
境内自然人
0.24%
321,699
0
321,699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王延安与卢元健为夫妻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
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971,612 人民币普通股
971,612
林金宝
871,258 人民币普通股
871,258
缪存标
521,258 人民币普通股
521,258
房栋
520,888 人民币普通股
520,888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37
杨建伟
321,699 人民币普通股
321,699
曹善良
273,222 人民币普通股
273,222
沈付兴
257,525 人民币普通股
257,525
叶利勇
210,872 人民币普通股
210,872
王锦
209,300 人民币普通股
209,300
许文显
205,315 人民币普通股
205,315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
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不适用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 4)
公司股东叶利勇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2,272 股
外,还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
券账户持有 208,600 股,合计实际持有 210,872 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王延安
中国
否
最近 5 年内的职业及职务
王延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9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南
平王台学区、南平职业学校教师、福建省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
员、福建省荔元活性炭实业有限公司监事。王延安女士持有公司 68,425,598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31%。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无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卢元健
中国
否
王延安
中国
否
最近 5 年内的职业及职务
卢元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0 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南平
市第二化工厂厂长,福建省南平嘉联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福建省南
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总经理、福建省政协委员,现任本公司董事
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福建省荔元活性炭实业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江西元力怀玉山活性炭有限公司董事长、满洲里元力活性炭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省南平市信元投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38
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林学会林
产化学化工分会副理事长、中国林学会林产化学化工分会活性炭专业委员会副主
任委员、中国兵工学会活性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活性炭
分会副理事长、生物质材料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常委、福建省活性炭行业协会会长、
福建省林产品出口基地商会会长、南平市政协常委、南平市科协委员、福建省南
平市化工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延平区慈善总会常务理事,曾被评为福建省第九届
优秀企业家。
王延安简历详见“公司控股股东情况”的披露。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无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前 10 名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持有的限售条件股份
数量(股)
可上市交易时间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
数量(股)
限售条件
王延安
68,425,598 2014 年 02 月 07 日
17,106,400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卢元健
20,425,600 2014 年 02 月 07 日
5,106,400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福建中保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 2014 年 02 月 07 日
6,000,000 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缪存标
3,063,770
高管锁定
黄涛
1,021,258 2014 年 02 月 07 日
1,021,258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许文显
765,943
高管锁定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39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1、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性
别
年
龄
任职
状态
期初持股数
本期
增持
股份
数量
本期减
持股份
数量
期末持股数
期初持
有限制
性股票
数量
本期获
授限制
性股票
数量
本期被
注销限
制性股
票数量
期末持有
的股权激
励获授予
限制性股
票数量
增减变
动原因
卢元健 董事长
男 63 现任
20,425,600
20,425,600
王延安 董事
女 64 现任
68,425,598
68,425,598
林晓铭 董事
男 51 现任
梁丽萍 独立董事
女 47 现任
王良恩 独立董事
男 75 现任
彭映香 监事会主席 女 40 现任
方世国 监事
男 34 现任
王丽美 监事
女 31 现任
官伟源 总经理
男 50 现任
缪存标 副总经理
男 48 现任
4,085,028
500,000
3,585,028
二级市
场减持
许文显
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男 36 现任
1,021,258
50,000
971,258
二级市
场减持
刘炳浩 副总经理
男 63 现任
合计
--
-- --
--
93,957,484
0 550,000
93,407,484
0
0
0
0
--
二、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的主要工作经历
董事长:卢元健,简历详见“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的披露。
董事:王延安,简历详见“公司控股股东情况”的披露。
董事:林晓铭,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南平化纤厂技术员,现任国
网南平供电公司高级工程师、本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已荣获:福建省科学技术三等奖3项、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科
技二等奖3项、国家电网职工技术创新三等奖1项、全国发明展览会铜奖1项、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群众性创新科技二等奖3
项、2008年“全国学习型组织先进个人”,2004年、2011年2届由省总工会和科技厅联合颁发的福建省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
二等奖项目各一项,2006年度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十佳创新标兵。还荣获省总工会“海峡两岸职工创新成果”金奖4项、银奖4
项、铜奖2项,共荣获17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现还有21项发明专利受理,25项实用新型专利受理。2013年荣获国网福建省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40
电力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创新二等奖1项、职工技术创新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荣获省总工会“海峡两岸职工创新成果”金奖1项。
独立董事:梁丽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副教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曾任黑龙
江牡丹江大学管理系副主任,牡丹江市会计学会理事、常务理事。现任武夷学院商学院会计专业副教授,福建省南平市税务
学会常务理事,南平国际税收学会常务理事,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王良恩,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38年出生,本科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专家。历任福州大学化工系教研室主任、系主任、教授、博导。曾荣获福建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二
项,福建省王丹萍科学技术三等奖一项。现任福州大学老教授协会暨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常务副会长、本公司独立董事、提名
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晋江成昌鞋业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彭映香,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曾任福建
省南平嘉联化工有限公司销售部业务主任。现任公司国际贸易部经理。
监事:方世国,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广东科龙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技术员,福
建省南平嘉联化工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现任公司开发部经理。
监事:王丽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职称:助理馆员。2004年6月-2006年3月任闽
江学院图书馆编目员,2006年3月-2008年5月任厦门励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助理,2008年9月至今任公司行政主
办。
总经理:官伟源,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6年6月至2012年4月,
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机电分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南京冠城大通机
电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总经理,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理事。曾获得福建省劳动模范称号、江苏省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
全国机械行业优秀企业家。
副总经理:缪存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外
导师,福建省安监局特聘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管理专家,福建省活性炭行业协会首席专家。曾任福建省富文化工厂副总经理
兼公司科协主席,嘉联化工常务副总经理兼管理者代表,赢创嘉联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曾获得福建省劳动模范
称号、福建省岗位技术能手、南平市劳动模范、南平市优秀共产党员、南平市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南平市优秀企业家。
副总经理:刘炳浩,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0年出生。曾任福建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副部长、书记、总
经理助理,福建省南平延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经理,福建省南平润兴综合厂厂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曾获得福
建省优秀共产党员、南平市管拔尖人才、南平市劳动模范、福建省“降废减损”先进个人、福建省劳动模范。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许文显,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嘉联化工财务部经理,
赢创嘉联财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
任的职务
任期
起始日期
任期
终止日期
在其他单位是否
领取报酬津贴
卢元健
福建省荔元活性炭实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08-03-19
否
卢元健
江西元力怀玉山活性炭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1-11-01
否
卢元健
满洲里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2-04-01
否
卢元健
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6-02-01
是
卢元健
福建省南平市信元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0-10-11
否
卢元健
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3-12-24
否
王延安
福建省荔元活性炭实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08-03-19
否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41
林晓铭
国家电网南平供电公司
高级工程师
1988-05-01
是
梁丽萍
武夷学院
副教授
2004-09-01
是
梁丽萍
福建省南平市税务学会
常务理事
2008-08-01
否
梁丽萍
南平国际税收学会
常务理事
2008-08-01
否
梁丽萍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09-05-25
2015-05-22
是
王良恩
福州大学老教授协会暨老科技工作者协会 常务副会长
2009-11-01
否
王良恩
晋江成昌鞋业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01-25
2016-01-24
是
在其他单位任
职情况的说明
卢元健董事长每月在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领取 6,000 元津贴。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不包含仅领取董事津贴的
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收入按照岗位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交董
事会审议。年薪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年度结束后 30 个工作日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递交述职报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年度考核评价后确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年度实际考核薪酬。 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董事津贴调整为每人每年 5
万元(税前)。 公司 2009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监事津贴每人每年 6000 元(税前)。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报酬确定依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收入按照岗位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交董事会审议。
原则为:按照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 8-15 倍确定。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分十二个月按月发放,考核薪酬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考核情况于次年发放。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报
酬总额
从股东单位获得
的报酬总额
报告期末实际所
得报酬
卢元健
董事长
男
63 现任
36
36
王延安
董事
女
64 现任
5
5
林晓铭
董事
男
51 现任
5
5
梁丽萍
独立董事
女
47 现任
5
5
王良恩
独立董事
男
75 现任
5
5
彭映香
监事会主席
女
40 现任
15.09
15.09
方世国
监事
男
34 现任
13.72
13.72
王丽美
监事
女
31 现任
3.91
3.91
官伟源
总经理
男
50 现任
42
42
缪存标
副总经理
男
48 现任
34.65
34.65
许文显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男
36 现任
34.65
34.65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42
刘炳浩
副总经理
男
63 现任
34.65
34.65
合计
--
--
--
--
234.67
0
234.6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公司员工情况
(一)员工专业结构
分 工
劳动合同人数
比例(%)
生产人员
369
50.34
销售人员
31
4.23
技术人员
172
23.47
财务人员
15
2.05
管理人员
42
5.73
后勤及其他人员
104
14.19
合计
733
100.00
(二)员工受教育程度
学 历
劳动合同人数
比例(%)
本科及以上学历
66
9.00
大专
130
17.74
高中
127
17.33
高中以下学历
410
55.93
合计
733
100.00
为更好的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以及有效保障用工需求,公司在2008年开始选择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招募部分对专业技术要
求较低的生产岗位人员。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招募的在岗人员为518人。2013年度,劳务派遣员工
全年工时总数为1,525,568小时,报酬总额21,077,014.40元。
公司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用工总量的10%,公司将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
公司使用劳务派遣时已遵循同工同酬等原则,并按规定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因此《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实施对公司经营情
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没有需要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43
第八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各项制
度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治理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治理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差异
□ 是 √ 否
二、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会议决议刊登的信息披露日期
2012 年度股东大会
2013 年 04 月 17 日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013 年 04 月 18 日
2、本报告期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会议决议刊登的信息披露日期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 年 02 月 05 日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013 年 02 月 06 日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 年 05 月 08 日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013 年 05 月 09 日
三、报告期董事会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会议决议刊登的信息披露日期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2013 年 01 月 17 日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013 年 01 月 19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2013 年 02 月 21 日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013 年 02 月 22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2013 年 02 月 26 日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013 年 02 月 28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2013 年 04 月 17 日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013 年 04 月 18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2013 年 06 月 25 日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013 年 06 月 26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2013 年 07 月 29 日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013 年 07 月 31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2013 年 08 月 14 日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013 年 08 月 15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2013 年 10 月 14 日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013 年 10 月 15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2013 年 12 月 30 日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44
四、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的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合规性,根据法律、
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以及业绩预告修正等情况。
五、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是否发现公司存在风险
□ 是 √ 否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45
第九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14 年 02 月 26 日
审计机构名称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闽华兴所(2014)审字 H-003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郑基 吴存进
审计报告正文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力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1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1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元力股份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
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
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
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
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
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元力股份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元力股份2013年12月31日财务
状况以及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46
货币资金
47,370,214.84
98,791,740.2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5,004,360.13
22,609,388.89
应收账款
52,628,565.12
41,549,048.07
预付款项
17,816,033.74
23,333,275.7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936,781.54
1,362,130.63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711,477.42
954,032.6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82,883,248.21
75,185,691.2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79,881.62
336,578.61
流动资产合计
237,630,562.62
264,121,886.15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96,144,004.98
234,007,632.63
在建工程
9,341,958.71
44,230,337.23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5,635,505.88
36,279,620.57
开发支出
商誉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47
长期待摊费用
39,330.61
59,893.16
递延所得税资产
5,912,449.06
3,393,784.6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7,073,249.24
317,971,268.24
资产总计
584,703,811.86
582,093,154.3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5,000,000.00
2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49,321,021.09
44,019,366.16
预收款项
772,244.67
1,503,381.9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9,723,938.99
7,896,965.69
应交税费
-4,922,651.67
-5,019,059.61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947,159.08
2,265,584.42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41,666.67
33,333.32
流动负债合计
80,883,378.83
70,699,571.9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48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6,300,831.68
5,69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6,300,831.68
5,690,000.00
负债合计
87,184,210.51
76,389,571.9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36,000,000.00
136,000,000.00
资本公积
298,331,930.65
298,331,930.65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8,909,850.37
8,568,856.6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54,277,820.33
62,802,795.16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97,519,601.35
505,703,582.48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497,519,601.35
505,703,582.4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584,703,811.86
582,093,154.39
法定代表人:卢元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文显 会计机构负责人:池信捷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6,335,062.74
95,814,491.66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0,387,994.53
19,273,155.89
应收账款
37,196,407.19
28,774,797.41
预付款项
15,638,845.99
15,767,444.08
应收利息
936,781.54
1,342,667.48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74,576,724.15
56,872,805.02
存货
38,103,672.87
37,368,055.3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9,175.68
246,178.44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49
流动资产合计
243,214,664.69
255,459,595.3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65,356,538.62
165,356,538.62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22,229,699.13
94,915,131.65
在建工程
7,031,871.80
25,031,896.25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5,550,790.70
5,506,540.3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9,330.61
59,893.16
递延所得税资产
3,607,075.28
1,475,022.8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03,815,306.14
292,345,022.88
资产总计
547,029,970.83
547,804,618.2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5,000,000.00
2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32,056,475.90
24,329,524.04
预收款项
713,302.37
1,019,200.89
应付职工薪酬
5,640,910.20
5,341,052.99
应交税费
-191,047.15
2,260,069.13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459,228.78
1,531,940.8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41,666.67
33,333.32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50
流动负债合计
63,720,536.77
54,515,121.2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630,000.00
42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630,000.00
420,000.00
负债合计
64,350,536.77
54,935,121.2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36,000,000.00
136,000,000.00
资本公积
298,331,930.65
298,331,930.65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8,909,850.37
8,568,856.6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9,437,653.04
49,968,709.70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482,679,434.06
492,869,497.0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547,029,970.83
547,804,618.24
法定代表人:卢元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文显 会计机构负责人:池信捷
3、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373,304,923.77
339,867,072.43
其中:营业收入
373,304,923.77
339,867,072.4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82,778,528.32
343,202,321.09
其中:营业成本
295,397,781.77
265,949,424.64
利息支出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51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831,877.83
1,084,428.31
销售费用
34,225,900.07
28,080,484.48
管理费用
48,513,553.75
50,291,406.73
财务费用
1,803,963.30
-3,050,122.07
资产减值损失
1,005,451.60
846,699.0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473,604.55
-3,335,248.66
加:营业外收入
12,843,278.74
25,997,851.46
减:营业外支出
468,085.32
1,253,931.5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08,562.86
942,652.1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901,588.87
21,408,671.29
减:所得税费用
-2,514,430.00
-1,746,704.9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416,018.87
23,155,376.24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416,018.87
23,155,376.24
少数股东损益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398
0.170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398
0.1703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5,416,018.87
23,155,376.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5,416,018.87
23,155,376.2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法定代表人:卢元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文显 会计机构负责人:池信捷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52
4、母公司利润表
编制单位: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283,144,650.20
272,101,591.79
减:营业成本
232,246,549.71
215,744,645.67
营业税金及附加
1,371,701.36
1,028,664.56
销售费用
27,396,557.95
23,287,110.50
管理费用
30,187,998.90
35,895,389.32
财务费用
1,391,083.17
-2,938,080.26
资产减值损失
522,572.11
594,636.7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971,813.00
-1,510,774.79
加:营业外收入
11,554,402.63
11,909,473.17
减:营业外支出
304,705.06
231,786.8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3,105.06
24,685.0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77,884.57
10,166,911.58
减:所得税费用
-2,132,052.47
-1,275,650.0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409,937.04
11,442,561.62
五、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3,409,937.04
11,442,561.62
法定代表人:卢元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文显 会计机构负责人:池信捷
5、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79,731,403.50
308,129,764.4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53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052,149.02
11,701,753.0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670,154.56
8,102,295.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6,453,707.08
327,933,813.1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75,197,044.23
225,478,132.3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1,880,262.18
52,628,896.78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457,816.59
14,559,976.1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4,822,705.28
45,519,769.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6,357,828.28
338,186,774.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04,121.20
-10,252,961.4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27,954.81
131,206.84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7,954.81
131,206.8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9,356,174.02
81,701,020.15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000,000.00
33,304,639.44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5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356,174.02
115,005,659.5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228,219.21
-114,874,452.7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9,500,000.00
69,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9,500,000.00
69,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4,500,000.00
49,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5,309,199.70
13,946,291.1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809,199.70
62,946,291.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09,199.70
6,053,708.8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979,985.34
-329,404.0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1,421,525.45
-119,403,109.4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8,791,740.29
218,194,849.6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7,370,214.84
98,791,740.29
法定代表人:卢元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文显 会计机构负责人:池信捷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14,882,580.71
260,208,798.31
收到的税费返还
9,455,741.23
11,070,964.4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259,632.59
5,037,380.0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2,597,954.53
276,317,142.8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6,237,971.76
185,994,864.5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7,633,150.15
33,618,244.31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659,826.37
12,237,388.2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5,395,337.20
35,266,525.14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6,926,285.48
267,117,022.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71,669.05
9,200,120.5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79,222.81
20,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9,222.81
10,02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3,098,214.49
46,663,369.47
投资支付的现金
24,120,3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000,000.00
33,306,238.62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000,000.00
3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098,214.49
134,089,908.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018,991.68
-124,069,908.0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9,500,000.00
69,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9,500,000.00
69,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4,500,000.00
49,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5,309,199.70
13,946,291.1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809,199.70
62,946,291.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09,199.70
6,053,708.8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822,906.59
-283,762.6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9,479,428.92
-109,099,841.2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5,814,491.66
204,914,332.9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6,335,062.74
95,814,491.66
法定代表人:卢元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文显 会计机构负责人:池信捷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56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136,000,000.00
298,331,930.65
8,568,856.67
62,802,795.16
505,703,582.4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36,000,000.00
298,331,930.65
8,568,856.67
62,802,795.16
505,703,582.4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340,993.70
-8,524,974.83
-8,183,981.13
(一)净利润
5,416,018.87
5,416,018.87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5,416,018.87
5,416,018.87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340,993.70
-13,940,993.70
-13,6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340,993.70
-340,993.7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3,600,000.00
-13,600,000.00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57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36,000,000.00
298,331,930.65
8,909,850.37
54,277,820.33
497,519,601.35
上年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年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68,000,000.00
366,331,930.65
7,424,600.51
54,391,675.08
496,148,206.24
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
的追溯调整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68,000,000.00
366,331,930.65
7,424,600.51
54,391,675.08
496,148,206.2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68,000,000.00
-68,000,000.00
1,144,256.16
8,411,120.08
9,555,376.24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58
(一)净利润
23,155,376.24
23,155,376.24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23,155,376.24
23,155,376.24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144,256.16
-14,744,256.16
-13,6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1,144,256.16
-1,144,256.16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3,600,000.00
-13,600,000.0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68,000,000.00
-68,000,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68,000,000.00
-68,000,00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36,000,000.00
298,331,930.65
8,568,856.67
62,802,795.16
505,703,582.48
法定代表人:卢元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文显 会计机构负责人:池信捷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59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36,000,000.00
298,331,930.65
8,568,856.67
49,968,709.70
492,869,497.0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36,000,000.00
298,331,930.65
8,568,856.67
49,968,709.70
492,869,497.0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340,993.70
-10,531,056.66
-10,190,062.96
(一)净利润
3,409,937.04
3,409,937.04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3,409,937.04
3,409,937.04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340,993.70
-13,940,993.70
-13,6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340,993.70
-340,993.7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3,600,000.00
-13,600,000.00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6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36,000,000.00
298,331,930.65
8,909,850.37
39,437,653.04
482,679,434.06
上年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年金额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68,000,000.00
366,331,930.65
7,424,600.51
53,270,404.24
495,026,935.4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68,000,000.00
366,331,930.65
7,424,600.51
53,270,404.24
495,026,935.4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68,000,000.00
-68,000,000.00
1,144,256.16
-3,301,694.54
-2,157,438.38
(一)净利润
11,442,561.62
11,442,561.62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11,442,561.62
11,442,561.62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61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144,256.16
-14,744,256.16
-13,6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1,144,256.16
-1,144,256.16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13,600,000.00
-13,600,000.0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68,000,000.00
-68,000,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68,000,000.00
-68,000,00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36,000,000.00
298,331,930.65
8,568,856.67
49,968,709.70
492,869,497.02
法定代表人:卢元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文显 会计机构负责人:池信捷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62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由原福建省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力有限)整体变更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3,600万元,实收资本为13,600万元,注册地址:福建省南平来舟经济开发区,法定
代表人:卢元健。
(二)公司历史沿革及股份制改制情况
福建省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系1999年6月16日南平市延平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中外合资福建省南平元力活
性碳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
(延外经贸【1999】资字20号)以及1999年6月2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外经贸闽字【1999】
H0005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由福建省南平嘉元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嘉元)和林平生共同出资组建
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企合闽南总副字第002345号”,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其中南
平嘉元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20%;林平生出资240万元,占注册资本80%。截至1999年8月31日止,南平嘉元实际出资60
万元人民币,林平生实际出资215万元人民币,公司实收资本为275万元人民币,该事项业经福建省南平市审计师事务所于1999
年10月8日以“南审所(99)验字106号”《验资报告》审验。
根据2009年6月23日元力有限“南元力(2009)股字7号”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公司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未分
配利润中的2,100万元转增公司注册资本,其中王延安增资1,785万元,出资额由1,785万元变更为3,570万元;卢元健增资315
万元,出资额由315万元变更为630万元,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4,200万元。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为:王延
安3,570万元,占注册资本85%;卢元健630万元,占注册资本15%。该事项业经福建武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6
月23日“闽武夷会所(2009)验字第A3006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于2009年6月25日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号不变。
根据2009年6月25日元力有限“南元力(2009)股字8号”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王延安所持13.7233%的股权(出
资额为576.38万元,占注册资本13.7233%),分别转让给卢元健6.2767%、缪存标4.2552%、许文显1.0638%、林金宝1.0638%、
黄涛1.0638%。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为:王延安2,993.62万元,占注册资本71.2767%;卢元健893.62元,占注册资本21.2767%;
缪存标178.72万元,占注册资本4.2552%;许文显44.68万元,占注册资本1.0638%;林金宝44.68万元,占注册资本1.0638%;
黄涛44.68万元,占注册资本1.0638%。公司于2009年6月29日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不变。
根据2009年7月7日元力有限“南元力(2009)董字6号”执行董事决定和2009年7月22日“南元力(2009)股字11号”股东会
决议,元力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体发起人以其拥有的元力有限截至2009年6月30日的净资产人民币
50,519,430.65元折股,股份总额为48,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余额人民币2,519,430.65元作为资
本公积金。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4,200万元变更为4,800万元,股本总额为4,800万股。变更后股权结构为:王延安3,421.2799
万元,占注册资本71.2767%;卢元健1,021.28万元,占注册资本21.2767%;缪存标204.2514万元,占注册资本4.2552%;林金
宝51.0629万元,占注册资本1.0638%;许文显51.0629万元,占注册资本1.0638%;黄涛51.0629万元,占注册资本1.0638%。
该事项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25日“闽华兴(2009)验字H-003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于2009
年8月7日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不变。
根据2009年9月25日公司“元力(2009)董字3号”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和2009年10月10日“元力(2009)股字3
号”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决议,一致同意由福建中保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保创投)按每股2元的价格
向公司增资300万股,增资款合计人民币600万元,其中300万元作为公司的注册资本,剩余300万元作为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100万元,股本总额为5,100万股。增资后的股权结构为:王延安3,421.2799万元,占注册资本
67.0839%;福建中保创投300万元,占注册资本5.8824%;卢元健1,021.28万元,占注册资本20.0251%;缪存标204.2514万元,
占注册资本4.0050%;林金宝51.0629万元,占注册资本1.0012%;许文显51.0629万元,占注册资本1.0012%;黄涛51.0629万
元,占注册资本1.0012%。该事项业经福建武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12日“闽武夷会所(2009)验字第A2068
号”《验资报告》审验。2009年10月13日,公司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5070010000438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903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1〕42号”文核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1
年2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公司股本为68,000,000.00股。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
注册资本68,000,000.00元,股份总数为68,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A股为51,00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75.00%,无限售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63
条件A股为17,00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25.00%。
根据公司2012年4月6日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一致同意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68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68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600万股。该事项业经福建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闽华兴所(2012)验字H-003号审验。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注册资本136,000,000.00元,股份总数136,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A股为99,702,170股,占股份总数的73.31%,无限售条件的A股为36,297,830股,占股份总数的29.69%。
(三)公司行业性质、经营范围及提供的主要产品
公司行业性质:林产化学产品制造
公司经营范围:生产活性炭系列产品【含食品添加剂植物活性炭(木质活性炭)】;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
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药用辅料(药用炭)(有效期至2014年5月12日)。(以上经营范围涉
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产品:木质活性炭。
(四)公司目前的基本组织架构
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会聘任了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同时设立了17个主要职能部门,分别为:审计部、总经办、人
力资源部、品管部、采购部、销售部、国际贸易部、生产部、物流部、总工办、技术开发部、设备开发部、工程部、安环部、
财务部、控制部、证券投资部。
(五)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日
公司财务报告于2014年2月26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四、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及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 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
的调整以外,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的余额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
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除以发行债券方式进行的企业合并,与发行债券相关的佣金、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64
手续费等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外,应于发生时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中,购买方应当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企业合并成本包
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
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
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企业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换交易的成本之和。
购买方对于企业合并成本与确认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视情况分别处理
①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确认为商誉。
②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对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
作为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表明所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
允价值确定是恰当的,应将企业合并成本低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营业
外收入,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3) 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调整
①购买日后12个月内对有关价值量的调整,应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
较报表信息,也应进行相关的调整。
②超过规定期限后的价值量调整,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
则进行处理,即对于企业合并成本、合并中取得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等进行的调整,应作为前期差错处理。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A、合并类型: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各项资产、负债,按其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编制合并报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对合并资产负债表所有相关项
目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合并报表。合并
利润表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所发生的收入、费用和利润。合并现金流量表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
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现金流量。
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
分,按以下原则,自合并方的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和未分配利润:
a.确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后,合并方账面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方余额大于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
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
“资本公积”转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b.确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后,合并方账面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方余额小于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
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以合并方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贷方余额为限,
将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反映为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基础上确定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本期资产负债表日
的金额进行编制合并报表。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B、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是以控制为基础,即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
数以上的表决权;或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①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②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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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④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C、合并程序及方法:合并财务报表以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
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公司编制。
公司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保持一致。在编制合并会计
报表时,遵循重要性原则,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内部交易及权益性投资项目。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
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子公司中的少数股东权益应与公司的权益分开确定,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金额等于初始确认金额加上其享有后续权益变
动的份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
①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
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②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
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
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③分步处置股权对于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不丧失控制权和丧失控制权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出售不丧失控制权的股权,在合并报表中处置价与处置长期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列入资本公积。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
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
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
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对同一子公司的股权在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买入再卖出,或卖出再买入的应披露相关的会计处理
方法
无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
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不作为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发生外币业务时,外币金额按与交易发生日类似的即期汇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中间价)折算
为人民币入账,期末按照下列方法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①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
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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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③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作为公允价值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
外币汇兑损益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
者可销售状态前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其余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
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类似的即期汇率折算。
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③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类似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
列示。
9、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工具分为下列五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③贷款和应收款项;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⑤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为:当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与之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的计量方法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
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期间取得
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债券利
息的,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期间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很小的,可
按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
益。
③应收款项: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入账金额。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
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发
放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的,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⑤其他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除《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
计量》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三种情况外,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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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情形
确认结果
已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确认新资产/负
债)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险和报酬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
确认有关资产和负债及任何保留权益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收益确认为负债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①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因
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
②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
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终止确认部
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如存在下列情况:
①公司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②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不涉及债务重组所指情形),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
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应当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
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额的价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
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需要进行减值测试。
期末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
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
损失可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各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各项认定标准
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单项投资进行减值测试。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否严重或非暂
时性下跌:如果单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跌幅超过成本的50%,或者持续下跌时间达一年以上,则认定该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按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
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本公司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
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非暂时性下跌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
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亦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经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损失后发生的
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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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同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7)将尚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说明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的
依据
无
10、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公司确认坏账的标准是
因债务人破产,依照法律程序清偿后,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因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因债务人逾期三年未履行偿债义务,并且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指单项金额超过期末应收款项余额的 10%且单项金额
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
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个别认定计提坏账准备,经减值测试
后不存在减值的,应当包括在账龄组合特征的应收款项中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账龄状态
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组合
其他方法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30%
30%
3 年以上
100%
1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
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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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销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
物资等,包括各类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计价方法:加权平均法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
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
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①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应当
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
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②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
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盘存制度: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
摊销方法:一次摊销法
包装物
摊销方法:一次摊销法
12、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A、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发行权
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合并方以
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子公司按照改制时的资产、负债评估价值调整账面价值的,母公司应当按照
取得子公司经评估确认净资产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该成本与支付对价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 ②非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
本。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的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①以支付现金
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
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②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③投资者
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④通过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⑤通过债务重组取得
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⑥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对资产、负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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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按照评估价值调整的,长期股权投资应以评估价值作为改制时的认定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A、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
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
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
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
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B、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公司取得
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份,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确认被投
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
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
益分享额。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
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并且将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
损益。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
额确认。如果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
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
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法摊销,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对外投资符合下列情况时,确定为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①任何一个合营方均不能单独控制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②涉及合营企业基本经营活动的决策需要各合营方一致同意;③各合营方可能通过合同或协议的形式任命其中的一个合营方
对合营企业的日常活动进行管理,但其必须在各合营方已经一致同意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范围内行使管理权。 对外投资符合
下列情况时,确定为对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①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②参与被投资单位的
政策制定过程,包括股利分配政策等的制定;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④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⑤向被投
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
位具有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
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时,公司将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
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按长期投资的减值迹象判断
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当长期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则按其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
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均不再转回。
(5)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
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1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
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当公司能够取得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租金收入或增值收益以及投资性房地产
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公司按购置或建造的实际支出对其进行初始计量。
公司根据管理层主要意图或目的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对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如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
决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经营租出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即使尚未签定租赁协议,也应视为投资性房地产。这
里的空置建筑物,是指企业新购入、自行建造或开发完成但尚未使用的建筑物,以及不再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且经整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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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可经营出租状态的建筑物。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在成本模式下,公司按照本会计政策之第14项固定资
产及折旧和第17项无形资产的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计提折旧或摊销。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
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公司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
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期末,公司按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当投资性房地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则按
其差额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均不再转回。
14、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系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所持有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办公设备。 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
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企业对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大修理
费用等,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
入当期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
则第21号——租赁》确定。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公司租赁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
承租人; 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
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
以上; ④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
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
才能使用。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
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与自有固定
资产一致。
(3)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采用直线折旧法。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公
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固定资产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提取折旧。但对已计提减值准备
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按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即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以及尚可使用年
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
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
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5%
4.75%
机器设备
10
5%
9.5%
电子设备
5
5%
19%
运输设备
5
5%
19%
其他
5
5%
19%
(4)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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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公司按固定资产的减值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当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则按单项固定
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当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难以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
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均不再转回。
可回收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
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
活跃市场的情况下,以可取得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
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以
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该等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以市场
利率为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15、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公司在建工程分为:技改工程、研发工程、募投工程、基建安装工程、其他工程。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以实际成本计价。其中为工程建设项目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币折算差额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
借款费用》的有关规定资本化或计入当期损益。在建工程在达到预计使用状态之日起不论工程是否办理竣工决算均转入固定
资产,对于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待办理完毕后再作调整。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期末,公司按在建工程的减值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当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则按单项工程
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均不再转回。
1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公司发生的借款
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
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
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
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
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所购建或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3)暂停资本化期间
若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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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①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
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②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
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17、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计量。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
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无形资产,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际上具有融资性
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为购买价款的现值。
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
应按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
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公司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
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
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不再调整。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
确认时止,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
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果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改变摊销
期限和摊销方法。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
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上述规定处理。
各类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如下: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的剩余使用年限
除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 除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的剩余使用年限外,预计使用寿命为 10 年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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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复核。如果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
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上述规
定处理。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期末,公司按无形资产的减值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当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则按其差额提
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均不再转回。
(5)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
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不再调整。
(6)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核算
公司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
确认为无形资产。
18、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
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用在相关项目的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19、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公司同意日后再将同样或类似的商品购回的销售方式。公司根据合同或协议条款判断
销售商品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若售后回购交易属于融资交易的,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不应确认收
入;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公司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20、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公司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将其确认为负债:
①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时,或者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
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
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
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
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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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
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
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
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
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
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
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
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至少考虑以下因素:①期权的行权价格;②期权
的有效期;③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④股价预计波动率;⑤股份的预计股利;⑥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
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根据上述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可行
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再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
额。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无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如何修改,甚至取消权益工具的授予或结算该权益工具,公司都应至少确认按照所
授予的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来计量获取的相应的服务,除非因不能满足权益工具的可行权条件(除市场条件外)而
无法可行权。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公
司应当: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应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
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③如果向职工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公
司应以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2、回购本公司股份
公司回购自身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应当减少所有者权益。
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含交易
费用)与股票面值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如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公司回购自身权益工具,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1)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同时进行备查登
记。
(2)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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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回购其普通股形成的库存股不参与公司利润分配,公司将其作为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的备抵项目列示。
23、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在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
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①境内销售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对所有内销客户均采用买断方式销售产品。由销售人员填写申请发货单,经销售总监审批后由仓管人员开具出库
单并发货。目前公司产品内销以陆运为主,采取托运方式的,以取得货物承运单时即认为产品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
公司作为销售收入实现;采取客户自行到公司提货的,客户在送货单上签收即认为产品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公司
以此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②境外销售收入确认原则
订货时公司与境外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境外客户向公司采购时先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向公司下达订单(PO),双方
确认合同相关条款后,由公司制作形式发票(PI)并发给境外客户确认。发货时由销售人员填写申请发货单,转仓管人员开
具出库单并发货,报关员向海关报关并取得报关单,海关办理结关手续后出口产品装船,向银行办理交单手续(信用证结算
方式),并向客户寄出全套单据原件。公司在货物发出且取得报关单后确认境外销售收入。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让渡资产使用权:提供资金的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他人使用公司非现金
资产,发生的使用费收入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予以确认:
①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3)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依据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
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的金额结转劳务
成本。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转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4)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时,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依据和方法
企业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
(1)已完工作的测量,这是一种比较专业的测量方法,由专业测量师对已经提供的劳务进行测量,并按一定方法计算确
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程度。
(2)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这种方法主要以劳务量为标准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程度。
(3)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这种方法主要以成本为标准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程度。只有已提供劳务
的成本才能包括在已经发生的成本中,只有已提供或将提供劳务的成本才能包括在估计总成本中。
在实务中,如果特定时期内提供劳务交易的数量不能确定,则该期间的收入应当采用直线发确认,除非有证据表明采用
其他方法能更好地反映完工进度。当某项作业相比其他作业都重要得多时,应当在该项重要作业完成之后确认收入。
24、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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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
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会计政策
①确认原则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予以确认:
A、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B、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②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
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③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
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B、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5、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A、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
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B、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 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C、
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
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A、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①商誉的初始
确认; ②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
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B、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除外: 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②该暂时性
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26、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
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让,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一般指75%或75%以上)。
④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一般指90%或90%以上,下同)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
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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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出租人、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出租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
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①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
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
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下同),计入租入资产价值。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取
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的,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照
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
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
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
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7、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资产确认标准
公司将已经作出处置决议、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并且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的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成本模式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
(2)持有待售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按账面价值与预计可变现净值孰低者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可变现净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
资产减值损失。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其资产类别分别列于各资产项目中。
28、资产证券化业务
公司设立特殊目的主体作为结构化融资的载体,公司把金融资产转移到特殊目的主体,如果公司能够控制该特殊目的主
体,这些特殊目的主体则视同为子公司而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公司出售金融资产作出承诺,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将来发生信用损失时,由公司进行全额补偿,公司实质上保留了该金融
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公司未终止确认所出售的金融资产。
资产证券化募集的资金列专项应付款,资产证券化融资费用(包括财务顾问费、银行担费等)列入当期财务费用,收益
权与实际募集的委托资金差额列长期待摊费用,在存续期内按证券化实施的项目进行摊销列入财务费用。
29、套期会计
套期会计方法,是指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抵销结果计入当期损益的方法。
套期工具是指公司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所使用的衍生工具,分为公
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净投资套期。对于满足下列条件的套期工具,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1)在套期开始时,公司对套期关系(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
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
(2)该套期预期高度有效,且符合公司最初为该套期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3)对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预期交易应当很可能发生,且必须使公司面临最终将影响损益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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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套期有效性能够可靠地计量;
(5)公司应当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确保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高度有效。
公允价值套期满足上述条件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现金流量套期满足上述条件的,套期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无效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对于被
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公司随后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原确认为资本公积的利得或损失在该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影响公司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满足上述条件的,公司应按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
(1)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
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在所有者权益中单列项目反映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他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净投资套期,其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0、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是否变更
□ 是 √ 否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是否变更
□ 是 √ 否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是否变更
□ 是 √ 否
3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是否发现前期会计差错
□ 是 √ 否
32、其他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主要资产减值准备确定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产生减值的迹象,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迹象包括:
①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②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
影响;
③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
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④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⑤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⑥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
⑦企业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远高于其市值;
⑧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若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按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具体见相关科目。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80
(2)商誉
商誉是指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下,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初始确认后的商誉,应当以其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
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则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
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
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则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均不再转回。
(3)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
贴;职工福利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支出。
①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见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②辞退福利
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当公司已
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且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的,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③其他方式的职工薪酬
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辞退福利外,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
应的产品成本、劳务成本及资产成本。
五、税项
1、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增值税、营业税额
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5%;见附注三(二)之 2
各分公司、分厂执行的所得税税率
(1)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于2012年12月20日联合发布的《关
于认定2012年第一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闽科高〔2012〕42号),公司通过了福建省2012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
复审认定,取得了复审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2012年7月31日,证书编号:GF201235000020,有效期:三年。
公司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
(2)荔元公司和怀玉山公司按25%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
号)的规定,满洲里公司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税收优惠及批文
(1)增值税
财税[2011]115号《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的
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秆等3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木(竹、秸秆)纤维板、木(竹、秸秆)刨花板,细木工
板、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炭棒;以沙柳为原料生产的箱板纸(产品目录中包含活性炭)由税务机关实行增值税即征即
退办法。公司及子公司福建省荔元活性炭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元力怀玉山活性炭有限公司和满洲里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以锯
末为原料生产的活性炭,属于以三剩物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办法,退税比例为80%。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81
(2)企业所得税
①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于2012年12月25日印发的《关于认定
2012年第一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闽科高[2012]42号),本公司公司通过了福建省2012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复
审认定,发证日期2012年7月31日,证书编号GF201235000020,有效期三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号《关于高新
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暂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②根据财税[2008]4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资源综
合利用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公司及各子公司自产活性炭收入适用减按90%计入当年应税收入总额的企业所
得税优惠。
③根据财税[2006]8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公司适用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50%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的规定,满洲里公
司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六、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1、子公司情况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
全称
子
公
司
类
型
注册
地
业
务
性
质
注册
资本
经营范围
期末
实际
投资
额
实质上构
成对子公
司净投资
的其他项
目余额
持股
比例
表决
权比
例
是否
合并
报表
少数
股东
权益
少数股东
权益中用
于冲减少
数股东损
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本
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
子公司年初所有者权益中
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荔元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福建
省莆
田市
制
造
业
6940
万元
活性炭系列产品
生产【含食品添加
剂、植物活性炭
(木质活性炭)】
销售。
6940
万元
100
%
100
% 是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
司全
称
子
公
司
类
型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注册
资本
经营范围
期末
实际
投资
额
实质上
构成对
子公司
净投资
其他项
目余额
持股
比例
(%)
表决
权比
例
是
否
合
并
报
表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少数股东
权益中用
于冲减少
数股东损
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冲减子公司少数股东
分担的本期亏损超过
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
年初所有者权益中所
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怀玉
山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江
西
上
饶
制
造
业
5000
万元
药用辅料(药用炭)的研发、生
产及销售;生产活性炭系列产
品;食品添加剂、植物活性炭(木
质活性炭)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水生生态系统的环境保护技术、
设备制造;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
技术、环境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
研发与推广
64,756
,538.6
2 元
100
%
100
%
是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82
满洲
里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内
蒙
古
满
洲
里
制
造
业
1600
0 万
元
活性炭及药用辅料(药用炭)的
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木屑
收购。
3120
万元
100
%
100
%
是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的其他说明
(1)2011年9月21日公司与三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其持有的江西怀玉山三达活性炭有限公司100%股
权,并于2011年12月1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2011年12月1日之日起,将江西怀玉山三达活性炭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
范围。2012年2月23日,江西怀玉山三达活性炭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西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2012年3月经董事会批准,
公司对其增资2,412.03万元,增资后怀玉山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5,000万元。
(2)2012年3月13日公司与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其持有的满洲里鑫富活性炭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于2012年4月1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2012年4月1日起,将满洲里鑫富活性炭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2年6月25日,满洲里鑫富活性炭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满洲里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2、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银行存款:
--
--
47,370,214.84
--
--
98,791,740.29
人民币
--
--
46,879,013.83
--
--
97,965,287.81
美元
80,565.70 6.0969
491,201.01
131,485.56 6.2855
826,452.48
合计
--
--
47,370,214.84
--
--
98,791,740.29
如有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境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应单独说明
(1)货币资金期末数比期初数下降52.05%,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所致。
(2)截至2013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中无因抵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境外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的分类
单位: 元
种类
期末数
期初数
银行承兑汇票
35,004,360.13
22,609,388.89
合计
35,004,360.13
22,609,388.89
(2)期末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情况
无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83
(3)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以及期末公司已经背书给他方但尚未到期的
票据情况
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无
公司已经背书给其他方但尚未到期的票据 单位: 元
出票单位
出票日期
到期日
金额
备注
通辽梅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2013 年 08 月 02 日 2014 年 02 月 02 日
1,000,000.00
通辽梅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3 年 09 月 27 日 2014 年 03 月 26 日
1,000,000.00
焦作市华康糖醇科技有限公司
2013 年 08 月 22 日 2014 年 02 月 22 日
500,000.00
福建省南平市同利活性炭有限公司
2013 年 08 月 06 日 2014 年 02 月 06 日
500,000.00
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 11 月 08 日 2014 年 05 月 08 日
500,000.00
合计
--
--
3,500,000.00
--
3、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1,362,130.63
1,668,347.70
2,093,696.79
936,781.54
合计
1,362,130.63
1,668,347.70
2,093,696.79
936,781.54
①应收利息期末余额936,781.54元,为募集资金存款应收利息。
②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31.23%,主要为募集资金应收利息收回。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单位: 元
种类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组合
55,669,434.59
100%
3,040,869.47
5.46%
43,850,373.63
100%
2,301,325.56
5.25%
组合小计
55,669,434.59
100%
3,040,869.47
5.46%
43,850,373.63
100%
2,301,325.56
5.25%
合计
55,669,434.59
--
3,040,869.47
--
43,850,373.63
--
2,301,325.56
--
应收账款种类的说明
①应收账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长26.67%主要系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所致。
②应收账款余额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③期末应收账款中无应收关联方款项。
④期末应收账款未用于担保。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84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其中:
--
--
--
--
--
--
1 年以内
54,793,531.37
98.43%
2,739,676.57
43,179,734.02
98.47%
2,158,986.70
1 年以内小计
54,793,531.37
98.43%
2,739,676.57
43,179,734.02
98.47%
2,158,986.70
1 至 2 年
526,795.69
0.95%
52,679.57
361,734.34
0.83%
36,173.43
2 至 3 年
143,706.00
0.26%
43,111.80
289,628.35
0.66%
86,888.51
3 年以上
205,401.53
0.36%
205,401.53
19,276.92
0.04%
19,276.92
合计
55,669,434.59
--
3,040,869.47
43,850,373.63
--
2,301,325.56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报告期转回或收回的应收账款情况
无
(3)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
质
核销时间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
山东诚志菱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货款
2013 年 12 月 31 日
83,04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否
江西北洋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
货款
2013 年 12 月 31 日
36,0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否
烟台菟丝食化玻经贸有限公司
货款
2013 年 12 月 31 日
33,796.00 预计无法收回
否
清远福泰有限公司
货款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5,25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否
湖北远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货款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3,5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否
其他单位
货款
2013 年 12 月 31 日
69,253.38 预计无法收回
否
合计
--
--
270,839.38
--
--
(4)本报告期应收账款中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无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85
(5)应收账款中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福建省南平市同利活性炭有限公司
客户
2,000,286.65 1 年以内
3.59%
新疆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客户
1,856,400.00 1 年以内
3.33%
广州奥桑味精食品有限公司
客户
1,542,050.00 1 年以内
2.77%
焦作市华康糖醇科技有限公司
客户
1,488,856.00 1 年以内
2.67%
山东西王糖业有限公司
客户
1,413,600.00 1 年以内
2.54%
合计
--
8,301,192.65
--
14.9%
(6)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无
(7)终止确认的应收款项情况
无
(8)以应收款项为标的进行证券化的,列示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无
5、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单位: 元
种类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账龄组合
763,790.44
100%
52,313.02
6.85% 1,011,277.37
100%
57,244.71
5.66%
组合小计
763,790.44
100%
52,313.02
6.85% 1,011,277.37
100%
57,244.71
5.66%
合计
763,790.44
--
52,313.02
--
1,011,277.37
--
57,244.71
--
其他应收款种类的说明
(1)其他应收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25.42%,主要原因为支付服务商的款项减少。
(2)其他应收款余额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3)其他应收款余额中无应收关联方款项。
(4)期末其他应收款未用于担保。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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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1 年以内
其中:
1 年以内
645,660.44 84.53%
32,283.02
919,500.57 90.92%
45,975.03
1 年以内小计
645,660.44 84.53%
32,283.02
919,500.57 90.92%
45,975.03
1 至 2 年
109,000.00 14.27%
10,900.00
82,646.80
8.17%
8,264.68
2 至 3 年
8,750.00
0.87%
2,625.00
3 年以上
9,130.00
1.2%
9,130.00
380.00
0.04%
380.00
合计
763,790.44
--
52,313.02
1,011,277.37
--
57,244.71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报告期转回或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无
(3)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无
(4)本报告期其他应收款中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无
(5)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的性质或内容
无
(6)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林远
员工
165,600.00 1 年以内
21.68%
林丽星
员工
79,771.48 1 年以内
10.44%
朱金华
员工
59,000.00 1-2 年
7.72%
唐志煌
员工
54,054.07 1 年以内
7.08%
邱迎庆
员工
36,000.00 1-2 年
4.71%
合计
--
394,425.55
--
51.63%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87
(7)其他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无
(8)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无
(9)以其他应收款为标的进行证券化的,列示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无
(10)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无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数
期初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4,824,294.14
27.08%
16,986,691.90
72.8%
1 至 2 年
9,451,205.61
53.05%
5,566,254.92
23.86%
2 至 3 年
3,359,384.07
18.86%
565,628.92
2.42%
3 年以上
181,149.92
1.01%
214,700.00
0.92%
合计
17,816,033.74
--
23,333,275.74
--
(2)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时间
未结算原因
南平市延平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受托征地方
49,000.00 1 年以内
预付委托征地款
南平市延平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受托征地方
8,927,756.00 1-2 年
预付委托征地款
南平市延平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受托征地方
3,136,000.00 2-3 年
预付委托征地款
福建金鼎建筑发展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工程施工方
1,201,512.30 1 年以内
工程未完工
福建省南平新联劳服有限公司
劳务提供方
672,088.12 1 年以内
预付劳务费
林仁忠
供应商
118,312.14 1 年以内
预付原料款
林仁忠
供应商
332,285.48 1-2 年
预付原料款
福建省南平市亚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设备供应商
447,302.86 1 年以内
设备未到
合计
--
14,884,256.90
--
--
(3)本报告期预付款项中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无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88
(4)预付款项的说明
①预付款项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23.65%,主要原因本期工程预付款减少所致。
②期末预付款项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③期末预付账款中无预付关联方款项。
7、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7,641,102.68
249,401.24
27,391,701.44
29,271,438.50
281,864.32
28,989,574.18
库存商品
56,631,535.85
1,139,989.08
55,491,546.77
47,336,106.16
1,139,989.08
46,196,117.08
合计
84,272,638.53
1,389,390.32
82,883,248.21
76,607,544.66
1,421,853.40
75,185,691.26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存货种类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计提额
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余额
转回
转销
原材料
281,864.32
32,463.08
249,401.24
库存商品
1,139,989.08
1,139,989.08
合 计
1,421,853.40
32,463.08
1,389,390.32
(3)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项目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
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
因
本期转回金额占该项存货期
末余额的比例(%)
原材料
未来可变现净值小于成本
生产领用
0.12%
库存商品
未来可变现净值小于成本
无
存货的说明
①存货跌价准备的期初账面余额系满洲里公司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②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存货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所有权受限事项。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待摊销保险费
76,206.78
57,395.36
待摊销租金
34,100.67
预缴企业所得税
169,574.17
279,183.25
合计
279,881.62
336,578.61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89
9、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余额
一、账面原值合计:
285,589,174.38
87,818,185.69
2,312,088.58
371,095,271.49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112,541,366.43
12,431,140.51
115,113.66
124,857,393.28
机器设备
166,763,147.61
74,423,517.82
2,030,710.82
239,155,954.61
运输工具
3,482,618.73
597,067.75
162,947.86
3,916,738.62
办公设备
2,791,246.40
366,459.61
3,316.24
3,154,389.77
其他
10,795.21
10,795.21
--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新增
本期计提
本期减少
本期期末余额
二、累计折旧合计:
51,581,541.75
23,489,263.07
119,538.31
74,951,266.51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17,080,783.27
6,382,894.64
23,463,677.91
机器设备
31,477,655.81
16,163,116.30
49,821.90
47,590,950.21
运输工具
1,657,424.73
478,653.11
68,466.11
2,067,611.73
办公设备
1,357,807.58
463,598.11
1,250.30
1,820,155.39
其他
7,870.36
1,000.91
8,871.27
--
期初账面余额
--
本期期末余额
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234,007,632.63
--
296,144,004.98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95,460,583.16
--
101,393,715.37
机器设备
135,285,491.80
--
191,565,004.40
运输工具
1,825,194.00
--
1,849,126.89
办公设备
1,433,438.82
--
1,334,234.38
其他
2,924.85
--
1,923.94
办公设备
--
其他
--
五、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234,007,632.63
--
296,144,004.98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95,460,583.16
--
101,393,715.37
机器设备
135,285,491.80
--
191,565,004.40
运输工具
1,825,194.00
--
1,849,126.89
办公设备
1,433,438.82
--
1,334,234.38
其他
2,924.85
--
1,923.94
本期折旧额 23,489,263.07 元;本期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原价为 83,972,591.59 元。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90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无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
无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无
(5)期末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情况
无
(6)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无
固定资产说明
①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所有权受限事项。
②本期无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办理竣工决算未结转固定资产的工程项目。
③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测试无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0、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技改工程
5,035,299.46
5,035,299.46
17,333,189.98
17,333,189.98
研发工程
1,688,791.71
1,688,791.71
2,125,755.21
2,125,755.21
募投项目工程
15,960,807.17
15,960,807.17
基建安装工程
2,291,625.37
2,291,625.37
8,289,257.68
8,289,257.68
其他工程
326,242.17
326,242.17
521,327.19
521,327.19
合计
9,341,958.71
9,341,958.71
44,230,337.23
44,230,337.23
(2)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名
称
预算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转入固定
资产
其
他
减
少
工程投
入占预
算比例
工程
进度
利息
资本
化累
计额
其中:本
期利息
资本化
金额
本期
利息
资本
化率
资金
来源
期末数
物理法
活性炭
转炉
490万元
4,038,869.37
1,199,128.53
5,237,997.90
106.9%
100
%
自有
资金
合计
490万元
4,038,869.37
1,199,128.53
5,237,997.90
--
--
--
--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91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无
(4)重大在建工程的工程进度情况
项目
工程进度
备注
物理法活性炭转炉
100%
已完工交付使用
(5)在建工程的说明
①在建工程期末数比期初数下降78.88%,主要原因系本期募投项目工程、技改工程及基建安装工程完工结转固定资产。
②其他工程主要为安全、环境改善项目。
③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情形,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11、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余额
一、账面原值合计
39,593,395.41
261,254.56
39,854,649.97
土地使用权
38,822,832.12
38,822,832.12
应用软件
503,596.29
261,254.56
764,850.85
商标权
186,967.00
186,967.00
专有技术权
80,000.00
80,000.00
二、累计摊销合计
3,313,774.84
905,369.25
4,219,144.09
土地使用权
3,147,030.59
797,419.46
3,944,450.05
应用软件
100,450.29
71,118.71
171,569.00
商标权
34,294.00
20,831.12
55,125.12
专有技术权
31,999.96
15,999.96
47,999.92
三、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36,279,620.57
-644,114.69
35,635,505.88
土地使用权
35,675,801.53
-797,419.46
34,878,382.07
应用软件
403,146.00
190,135.85
593,281.85
商标权
152,673.00
-20,831.12
131,841.88
专有技术权
48,000.04
-15,999.96
32,000.08
土地使用权
应用软件
商标权
专有技术权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36,279,620.57
-644,114.69
35,635,505.88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92
土地使用权
35,675,801.53
-797,419.46
34,878,382.07
应用软件
403,146.00
190,135.85
593,281.85
商标权
152,673.00
-20,831.12
131,841.88
专有技术权
48,000.04
-15,999.96
32,000.08
①本期摊销额905,369.25元。
②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所有权受限事项。
③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测试无需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2、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额
本期摊销额
其他减少额
期末数
其他减少的原因
企业邮箱费
59,893.16
20,562.55
39,330.61
合计
59,893.16
20,562.55
39,330.61
--
长期待摊费用的说明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为3.93万元,为企业邮箱摊销余额。
13、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505,937.82
412,589.26
可抵扣亏损
4,017,700.75
1,600,695.39
因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形成
1,388,810.49
1,380,500.00
小计
5,912,449.06
3,393,784.65
递延所得税负债: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9,805,345.66
9,706,805.14
可抵扣亏损
9,423,043.36
8,523,441.61
合计
19,228,389.02
18,230,246.7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93
年份
期末数
期初数
备注
2014
7,264.55
7,264.55
2015
1,710,591.78
1,710,591.78
2016
4,812,975.27
4,812,975.27
2017
1,789,064.72
1,992,610.02
2018
1,103,147.04
合计
9,423,043.36
8,523,441.62
--
应纳税差异和可抵扣差异项目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暂时性差异金额
期末
期初
应纳税差异项目
可抵扣差异项目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775,962.24
2,217,670.81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48,572.26
49,329.35
递延收益
5,807,241.94
5,690,000.00
未弥补亏损
24,636,887.13
9,076,427.87
已计提未支付的职工教育经费
475,104.78
小计
33,268,663.57
17,508,532.81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互抵后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组成项目 单位: 元
项目
报告期末互抵后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或
负债
报告期末互抵后的
可抵扣或应纳税暂
时性差异
报告期初互抵后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或
负债
报告期初互抵后的
可抵扣或应纳税暂
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5,912,449.06
3,393,784.65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说明
①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比期初增长74.21%,主要原因为本期未弥补亏损增加,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应增加。
②子公司满洲里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亏损预计可抵扣差异无法转回,故不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4、资产减值准备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余额
转回
转销
一、坏账准备
2,358,570.27
1,005,451.60
270,839.38
3,093,182.49
二、存货跌价准备
1,421,853.40
32,463.08
1,389,390.32
合计
3,780,423.67
1,005,451.60
32,463.08
270,839.38
4,482,572.81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94
资产减值明细情况的说明
(1)资产减值准备期末比期初增长18.57%,主要为本期应收账款增加致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2)本期计提坏账准备1,005,451.6元。
15、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信用借款
25,000,000.00
20,000,000.00
合计
25,000,000.00
20,000,0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 2013年1月17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南平四鹤分行签订编号为35010120130000658《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
向中国农业银行南平四鹤分行借款2,000万元,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截至2013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500万元。
(2)2013年7月29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南平四鹤分行签订编号为35010120130006548《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中
国农业银行南平四鹤分行借款1,500万元,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截至2013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550万元。
(3)2013年11月11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南平四鹤分行签订编号为35010120130009565《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中
国农业银行南平四鹤分行借款1,450万元,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截至2013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1,450万元。
(2)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无
1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1 年以内(含 1 年)
46,664,012.70
42,073,653.28
1-2 年(含 2 年)
1,698,734.47
1,483,793.39
2-3 年(含 3 年)
588,121.71
225,636.39
3 年以上
370,152.21
236,283.10
合计
49,321,021.09
44,019,366.16
(2)本报告期应付账款中应付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无
(3)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应付账款情况的说明
无
17、预收账款
(1)预收账款情况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95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1 年以内(含 1 年)
752,587.81
1,500,167.73
1-2 年(含 2 年)
16,516.66
3,214.20
2-3 年(含 3 年)
3,140.20
3 年以上
合计
772,244.67
1,503,381.93
(2)本报告期预收账款中预收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无
(3)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预收账款情况的说明
不适用。
(4)其他
预收账款期末余额为77.22万元, 较年初减少48.63%主要原因为预收客户货款已交货。
18、应付职工薪酬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
贴和补贴
7,139,613.61
54,558,806.50
53,067,388.71
8,631,031.40
二、职工福利费
4,990,452.06
4,973,232.21
17,219.85
三、社会保险费
-32,011.93
3,233,866.74
3,201,854.81
四、住房公积金
292,130.00
292,130.00
六、其他
789,364.01
716,301.05
429,977.32
1,075,687.74
合计
7,896,965.69
63,791,556.35
61,964,583.05
9,723,938.99
应付职工薪酬中属于拖欠性质的金额0.00元。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金额1,075,687.74元,非货币性福利金额0.00元,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补偿0.00元。
应付职工薪酬预计发放时间、金额等安排
应付职工薪酬采取当月计提次月发放的办法;年度终了,根据当年绩效情况,在春节前计算发放年终奖。
19、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值税
-5,186,657.92
-6,124,062.28
个人所得税
54,694.03
56,306.97
城市维护建设税
28,132.14
89,500.41
印花税
15,319.64
12,808.00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96
土地使用税
98,654.19
484,159.69
教育费附加
28,132.13
89,500.30
房产税
37,084.02
356,453.07
水利调节基金
2,288.75
价格调节基金
13,985.48
代扣代缴税金
1,990.10
合计
-4,922,651.67
-5,019,059.61
增值税期末数-5,186,657.92元,其中满洲里公司的增值税留抵税额为-5,197,733.38元。
20、应付股利
2013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该方案已于2013年5月10日实施。
21、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1 年以内(含 1 年)
933,207.53
1,251,632.87
1-2 年(含 2 年)
1,002,700.00
2-3 年(含 3 年)
2,700.00
500.00
3 年以上
11,251.55
10,751.55
合计
947,159.08
2,265,584.42
(2)本报告期其他应付款中应付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无
(3)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情况的说明
无
22、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预提利息
41,666.67
33,333.32
合计
41,666.67
33,333.32
预提利息为计提2013年12月21日-2013年12月31日的短期借款利息。
23、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物理炭和化学炭生产线项目政府补助
360,000.00
420,000.00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97
活性炭生产工艺技术的改造与优化政府补助
270,000.00
子公司活性炭生产线项目政府补助
670,575.22
200,000.00
子公司木质活性炭政府补助
493,589.74
子公司建立活性炭生产线能量系统优化项目政
4,506,666.72
5,070,000.00
合计
6,300,831.68
5,690,0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说明
(1)根据延经贸技[2009]136号《关于下达2009年第四批省级工业内涵深化技改提升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公司“物
理碳和化学碳生产线项目”获得2009年第四批工业内涵深化节能技改专项资金补助600,000.00元,资金于2009年到位,计入
递延收益。公司5,000吨生产线于2009年12月完工,按固定资产使用年限10年分期计入当期损益,2013年度计入当期损益金
额为60,000.00元。
(2)根据南平市经贸委、南平市财政局南经贸(2012)421号文和延经贸技[2012]106号《关于下达2012年南平市重点
工业技术改造和增资扩产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公司“活性炭生产工艺技术的改造与优化”获得2012南平市重点工业技术
改造和增资扩产项目资金补助300,000.00元,按固定资产使用年限10年分期计入当期损益,2013年度计入当期损益金额为
30,000.00元。
(3)根据莆田市秀屿区发展与改革局《关于转下达2009年第二批省级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莆秀发[2009]127号),
子公司福建省荔元活性炭实业有限公司活性炭生产线项目获得2009年第二批省级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补助250,000.00元,资
金于2009年到位,计入递延收益。该项目(一期)已于2011年完工,按固定资产使用年限10年分期计入当期损益,2013年度
计入当期损益金额为25,000元。
(4)根据莆田市经贸委《关于拟安排2013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项目名单的公示》,子公司福建省荔元活性
炭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活性炭工程二期项目获得2013年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补助500,000.00元,资金于2013年12月到
位,计入递延收益。该项目(二期)于2013年5月完工,固定资产使用年限10年,按余下年限分期计入当期损益,2013年度
计入当期损益金额为4,424.78元。
(5)根据内财工(2013)1129号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项目奖励资金预算指
标的通知》,子公司满洲里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木质活性炭” 获得资金补助500,000.00元,资金于2013年12
月到位,计入递延收益。该项目于2010年6月完工,固定资产使用年限10年,按余下年限分期计入当期损益,2013年度计入
当期损益金额为6,410.26元。
(6)根据发改环资[2009]27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09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子
公司江西元力怀玉山活性炭有限公司“建立活性炭生产线能量系统优化项目”获得政府补助5,070,000.00元,计入递延收
益。该项目于2012年1月完工,固定资产折旧年限10年,按余下年限分期计入当期损益,2013年度计入当期损益金额为
563,333.28元。
24、股本
单位:元
期初数
本期变动增减(+、-)
期末数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136,000,000.00
136,000,000.00
25、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298,331,930.65
298,331,930.65
合计
298,331,930.65
298,331,930.65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98
26、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8,568,856.67
340,993.70
8,909,850.37
合计
8,568,856.67
340,993.70
8,909,850.37
27、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提取或分配比例
调整前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62,802,795.16
--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62,802,795.1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416,018.8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40,993.70
10%
应付普通股股利
13,600,00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
54,277,820.33
--
28、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主营业务收入
373,135,813.95
339,589,397.17
其他业务收入
169,109.82
277,675.26
营业成本
295,397,781.77
265,949,424.64
(2)主营业务(分行业)
单位: 元
行业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木质活性炭
373,135,813.95
295,234,301.98
339,589,397.17
265,738,206.11
合计
373,135,813.95
295,234,301.98
339,589,397.17
265,738,206.11
(3)主营业务(分产品)
单位: 元
产品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木质活性炭
373,135,813.95
295,234,301.98
339,589,397.17
265,738,206.11
合计
373,135,813.95
295,234,301.98
339,589,397.17
265,738,206.11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99
(4)主营业务(分地区)
单位: 元
地区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中国境内
265,426,873.22
213,389,045.83
225,122,002.54
182,747,407.48
中国境外
107,708,940.73
81,845,256.15
114,467,394.63
82,990,798.63
合计
373,135,813.95
295,234,301.98
339,589,397.17
265,738,206.11
(5)公司来自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 元
客户名称
主营业务收入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第一名
21,433,050.58
5.74%
第二名
19,774,193.21
5.3%
第三名
10,647,572.71
2.85%
第四名
10,457,226.31
2.8%
第五名
9,942,289.85
2.66%
合计
72,254,332.66
19.35%
29、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缴标准
城市维护建设税
915,570.90
538,594.32 按照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的 5%缴纳
教育费附加
915,571.01
538,594.33 按照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的 5%缴纳
水利建设基金
14,721.40
3,619.83
价格调节基金
-13,985.48
3,619.83
合计
1,831,877.83
1,084,428.31
--
营业税金及附加发生额本期比上期增长68.93%,主要原因为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30、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运杂费
21,374,625.44
16,515,235.99
差旅办公费
4,370,118.76
3,309,613.73
搬运费
2,920,416.92
2,505,420.82
工资及工资附加
2,125,774.49
2,519,812.16
包装费
1,294,597.41
1,212,667.25
业务招待费
938,513.29
1,006,421.58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00
广告宣传费
128,289.30
74,862.78
其他
1,073,564.46
936,450.17
合计
34,225,900.07
28,080,484.48
31、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20,433,254.86
22,527,911.92
技术开发费
9,682,033.56
9,842,335.84
折旧摊销
3,566,652.30
3,590,495.16
税金
2,231,156.47
2,064,555.08
安全支出
2,152,127.94
1,909,272.91
办公费
2,112,742.02
2,554,658.50
业务招待费
1,893,504.82
1,924,447.88
差旅交通费
1,720,936.23
2,583,161.98
中介服务及咨询费
1,134,154.62
1,417,976.62
维修费
649,389.21
827,061.61
其他
2,937,601.72
1,049,529.23
合计
48,513,553.75
50,291,406.73
32、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1,868,343.03
379,624.43
减:利息收入
-1,765,902.48
-4,086,750.78
汇兑净损失
1,477,418.01
396,654.98
银行手续费
224,104.74
260,349.30
合计
1,803,963.30
-3,050,122.07
33、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1,005,451.60
846,699.00
合计
1,005,451.60
846,699.00
34、营业外收入
(1)营业外收入情况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01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11,367.4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11,367.40
政府补助
12,841,569.34
12,770,058.96
2,789,420.32
其他
1,709.40
13,216,425.10
1,709.40
合计
12,843,278.74
25,997,851.46
2,791,129.72
营业外收入发生额本期比上期下降50.60%,主要原因为:2012年4月1 日公司收购非同一控制下的满洲里元力活性炭有
限公司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企业合并成本为31,200,000.00元,购买日该公司经评估调整后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44,401,618.00元,企业合并成本低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13,201,618.00 元,计入上期
的营业外收入。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是否属于非
经常性损益
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收入
10,052,149.02
11,701,753.04 与收益相关
否
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即征即奖
1,059,4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贴息资金
239,396.00
与收益相关
是
科学进步奖金
130,0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创新成果补助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技术创新补助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出口信保补贴
89,225.00
18,879.00 与收益相关
是
企业扶持资金
70,918.00
与收益相关
是
纳税大户奖、省企业技术中心奖金、实施技术标准企业奖金
65,0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2012 年第三季度出口信保资金
58,013.00
与收益相关
是
第三季度用电补贴
45,0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标准化专项资金补助
30,0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30,0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外贸出口奖励金
20,0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2012 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19,0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财政出口补贴
18,300.00
36,3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11,3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纳税大户奖
10,0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2013 年中小企业补贴款
4,7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02
省扩大产品出口基地发展性项目扶持基金
3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补助资金
2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工业企业纳税大户、省级以上品牌及上市奖励资金
175,0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165,6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林业木竹产业群补助资金
50,0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园区小企业补贴
15,4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经贸局奖励金
14,726.92 与收益相关
是
招商引资奖和就业专项款
7,4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递延收益计入
689,168.32
85,000.00 与资产相关
是
合计
12,841,569.34
12,770,058.96
--
--
①根据财税[2011]115号《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纳税人销售的以三剩物、次
小薪材、农作物秸秆等3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木(竹、秸秆)刨花板,细木工板、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炭棒;
以沙柳为原料生产的箱板纸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80%的政策。本公司2013年度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收入10,052,149.02元,计
入当期损益。
②根据闽政发明电(201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贸企业稳定增长六项措施的通知》及延财企(2013)
30号和33号文,本公司获得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即征即奖1,059,400.00元,资金于2013年到位,计入当期损益。
③根据南财外指(2012)7号、11号和16号文,本公司获得贴息资金239,396.00元,资金于2013年到位,计入当期损益。
④本期本公司收到南平市科学技术局的科学进步奖金130,000.00元,计入当期损益。
⑤根据南教指(2012)60号《关于下达2012年省创新成果后补助项目计划和经费(新上市级第十一批)的通知》,本公
司获得创新成果补助100,000.00元,资金于2013年到位,计入当期损益。
⑥根据南政综(2013)170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奖励获得2012年度省级技术创新、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和省市级企
业技术中心企业的决定》,本公司获得南平市人民政府的技术创新补助100,000.00元,资金于2013年到位,计入当期损益。
⑦本期本公司收到南平市延平区财政局的出口信保补贴89,225.00元,计入当期损益。
⑧本期本公司收到福建省财政厅的企业扶持资金70,918.00元,计入当期损益。
⑨根据延政文(2013)188号《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2年度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本公司获得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的纳税大户奖、省企业技术中心奖金、实施技术标准企业奖金65,000.00元,计入当期损
益。
⑩公司收到福建省财政厅2012年第三季度出口信保资金58,013.00元,资金于2013年到位,计入当期损益。
⑪本期子公司福建省荔元活性炭实业有限公司收到莆田市经贸委第三季用电补贴45,000.00元,计入当期损益。
⑫根据闽财建指(2013) 159号《关于下达2013年度第三批标准化专项资金》,本公司获得福建省财政厅的专项资金补
助30,000.00元,计入当期损益。
⑬本期子公司福建省荔元活性炭实业有限公司收到莆田市经贸委工业发展专项资金30,000.00元,计入当期损益。
⑭本期本公司收到区外经贸局的外贸出口奖励金20,000.00元,计入当期损益。
⑮根据闽财外(2013)6号《关于拨付2012年省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通知》,本公司获得2012国际市场开拓资金19,000.00
元,资金于2013年到位,计入当期损益。
⑯本期子公司江西元力怀玉山活性炭有限公司收到财政出口补贴18,300.00元,计入当期损益。
⑰本期本公司收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化工行业分会的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11,300.00元,计入当期损
益。
⑱根据延政(2011)5号《延平区关于促进工业经济跃升发展的若干意见》,本公司获得延平区经贸局的纳税大户奖
10,000.00元,资金于2013年到位,计入当期损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03
⑲本期本公司收到北方国际展览有限公司的2013年中小企业补贴款4,700.00元,计入当期损益。
⑳递延收益计入689,168.32元,见本节其他非流动负债注释。
35、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108,562.86
942,652.10
108,562.86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08,562.86
942,652.10
108,562.86
对外捐赠
304,627.00
282,587.00
304,627.00
滞纳金
44,722.52
23,387.41
44,722.52
其他
10,172.94
5,305.00
10,172.94
合计
468,085.32
1,253,931.51
468,085.32
营业外支出本期比上期下降62.67%,主要原因为本期满洲里公司整合改造过程中处置的固定资产减少。
36、所得税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4,234.41
293,134.87
递延所得税调整
-2,518,664.41
-2,039,839.82
合计
-2,514,430.00
-1,746,704.95
37、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
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
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
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8、现金流量表附注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政府补助
3,400,252.00
利息收入
2,191,251.57
其他及往来
1,078,650.99
合计
6,670,154.56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04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运输费
21,374,625.44
办公差旅费
7,262,655.00
业务招待费
2,832,018.11
技术开发费
2,406,416.92
劳务费
2,270,374.68
安全支出
1,213,976.11
中介服务及咨询费
1,134,154.62
广告宣传费
128,289.30
其他及往来
6,200,195.10
合计
44,822,705.28
3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5,416,018.87
23,155,376.24
加:资产减值准备
1,005,451.60
846,699.0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23,489,263.07
18,111,921.90
无形资产摊销
905,369.25
830,273.0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0,562.55
13,768.0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08,562.86
-8,530.13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939,814.83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2,697,518.39
663,387.08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518,664.41
-2,039,839.82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7,697,556.95
-30,487,741.0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398,765.31
-20,182,911.9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7,931,881.12
11,106,439.29
其他
-13,201,618.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04,121.20
-10,252,961.4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05
现金的期末余额
47,370,214.84
98,791,740.2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98,791,740.29
218,194,849.6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1,421,525.45
-119,403,109.40
(2)本报告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相关信息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有关信息:
--
--
1.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价格
31,200,000.00
2.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33,306,238.62
减: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1,599.18
3.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000,000.00
33,304,639.44
4.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
24,374,397.32
流动资产
4,687,139.64
非流动资产
30,539,712.17
流动负债
5,618,455.13
非流动负债
5,233,999.36
二、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有关信息:
--
--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一、现金
47,370,214.84
98,791,740.2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47,370,214.84
98,791,740.29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7,370,214.84
98,791,740.29
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类型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定代
表人
业务性
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
例(%)
表决权
比例(%)
组织机构
代码
福建省荔元活性炭实业有限公
司
控股子公司 有限公司
福建莆
田
林建榕
制造业
6,940 万元
100%
100%
67400911
-6
江西元力怀玉山活性炭有限公
司
控股子公司 有限公司
江西上
饶
姚世林
制造业
5,000 万元
100%
100%
66748359
-X
满洲里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有限公司
内蒙古
满洲里
姚世林
制造业
16,000 万元
100%
100%
66098063
-0
2、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06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74383026-7
福建省南平嘉联化工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人间接持股的联营企业
61105913-2
福建省南平市信元投资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企业
15705402-3
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 同一法人代表;同一控制人间接持股的联营企业
26051048-8
南平市科达化工有限公司
与主要投资者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企业
66037677-5
3、关联方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
定价方式
及决策程
序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金额
占同类交易
金额的比例
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
额的比例
南平市科达化工有限公司
采购磷酸电解除铁设备
成本加成
820,512.82
0.24%
(2)关联托管/承包情况
无
(3)关联租赁情况
无
(4)关联担保情况
无
(5)关联方资金拆借
无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无
(7)其他关联交易
无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上市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应付账款
南平市科达化工有限公司
192,000.00
-576,000.00
九、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无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07
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已背书给他方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43,682,068.94元。
十、承诺事项
不适用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单位: 元
项目
内容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的影响数
无法估计影响数
的原因
增值税即征即退
2014 年 1 月收到销售以农林剩余物生产的活性炭增值税退税
5,258,827.98
短期借款
新增信用借款 1500 万元
2、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说明
单位: 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6,800,000.00
3、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除存在上述其他重要事项外,截止财务报告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三、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
单位: 元
种类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39,185,986.52 100%
1,989,579.33
5.08%
30,298,936.75
100%
1,524,139.34
5.03%
组合小计
39,185,986.52 100%
1,989,579.33
5.08%
30,298,936.75
100%
1,524,139.34
5.03%
合计
39,185,986.52 --
1,989,579.33 --
30,298,936.75 --
1,524,139.34 --
应收账款种类的说明
①应收账款余额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关联方欠款。
②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担保事项。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08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
1 年以内
其中:
--
--
--
--
--
--
1 年以内小计
38,814,386.52
99.06%
1,940,719.33
30,167,086.75 99.57%
1,508,354.34
1 至 2 年
358,600.00
0.91%
35,860.00
118,850.00
0.39%
11,885.00
2 至 3 年
13,000.00
0.04%
3,900.00
3 年以上
13,000.00
0.03%
13,000.00
合计
39,185,986.52
--
1,989,579.33
30,298,936.75
--
1,524,139.34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
性质
核销时间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是否因关联
交易产生
烟台菟丝食化玻经贸有限公司
货款
2013 年 12 月 31 日
33,796.00 预计无法收回
否
保定市泉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货款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2,339.98 预计无法收回
否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货款
2013 年 12 月 31 日
6,085.70 预计无法收回
否
合计
--
--
62,221.68
--
--
(3)金额较大的其他的应收账款的性质或内容
不适用
(4)应收账款中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新疆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客户
1,856,400.00 1 年以内
4.74%
广州奥桑味精食品有限公司
客户
1,542,050.00 1 年以内
3.94%
焦作市华康糖醇科技有限公司
客户
1,474,856.00 1 年以内
3.76%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09
山东西王糖业有限公司
客户
1,413,600.00 1 年以内
3.61%
M.R.ENTERPRISES
客户
1,404,725.76 1 年以内
3.58%
合计
--
7,691,631.76
--
19.63%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
单位: 元
种类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账龄组合
205,575.96
0.28%
12,378.80 0.02%
281,720.36
0.5% 17,468.36 0.03%
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组合
74,383,526.99
99.72%
6.02%
56,608,553.02 99.5%
6.2%
组合小计
74,589,102.95
100%
12,378.80 0.02%
56,890,273.38 100% 17,468.36 0.03%
合计
74,589,102.95 --
12,378.80 --
56,890,273.38 --
17,468.36 --
其他应收款种类的说明
①其他应收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长31.11%,主要原因为支付子公司往来款增加。
②其他应收款余额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③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担保事项。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1 年以内
其中:
--
--
--
--
--
--
1 年以内小计
163,575.96 79.57%
8,178.80
214,073.56 75.99%
10,703.68
1 至 2 年
42,000.00 20.43%
4,200.00
67,646.80 24.01%
6,764.68
合计
205,575.96
--
12,378.80
281,720.36
--
17,468.36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10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的性质或内容
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满洲里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子公司
68,159,207.28 1 年以内
91.38%
福建省荔元活性炭实业有限公司
子公司
6,224,319.71 1 年以内
8.34%
邱迎庆
员工
36,000.00 1-2 年
0.05%
谢永旗
员工
34,072.84 1 年以内
0.05%
郑盛光
员工
31,642.49 1 年以内
0.04%
合计
--
74,485,242.32
--
99.86%
(4)其他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满洲里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子公司
68,159,207.28
91.38%
福建省荔元活性炭实业有限公司
子公司
6,224,319.71
8.34%
合计
--
74,383,526.99
99.72%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核算方
法
投资成本
期初余额
增减
变动
期末余额
持股
比例
表决
权比
例
在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与表
决权比例不一
致的说明
减
值
准
备
本期
计提
减值
准备
本期
现金
红利
荔元公司
成本法
69,400,000.00
69,400,000.00
69,400,000.00
100%
100%
怀玉山公司 成本法
64,756,538.62
64,756,538.62
64,756,538.62
100%
100%
满洲里公司 成本法
31,200,000.00
31,200,000.00
31,200,000.00
100%
100%
合计
--
165,356,538.62 165,356,538.62
165,356,538.62
--
--
--
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经测试未发生减值迹象,无需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主营业务收入
281,895,394.43
269,690,063.17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11
其他业务收入
1,249,255.77
2,411,528.62
合计
283,144,650.20
272,101,591.79
营业成本
232,246,549.71
215,744,645.67
(2)主营业务(分行业)
单位: 元
行业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木质活性炭
281,895,394.43
231,002,069.27
269,690,063.17
213,376,760.28
合计
281,895,394.43
231,002,069.27
269,690,063.17
213,376,760.28
(3)主营业务(分产品)
单位: 元
产品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木质活性炭
281,895,394.43
231,002,069.27
269,690,063.17
213,376,760.28
合计
281,895,394.43
231,002,069.27
269,690,063.17
213,376,760.28
(4)主营业务(分地区)
单位: 元
地区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中国境内
198,725,708.76
168,774,041.47
166,655,543.48
140,014,234.17
中国境外
83,169,685.67
62,228,027.80
103,034,519.69
73,362,526.11
合计
281,895,394.43
231,002,069.27
269,690,063.17
213,376,760.28
(5)公司来自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 元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总额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
比例(%)
第一名
19,774,193.21
7.01%
第二名
18,290,680.49
6.49%
第三名
10,647,572.71
3.78%
第四名
10,457,226.31
3.71%
第五名
9,251,789.23
3.28%
合计
68,421,461.95
24.27%
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12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3,409,937.04
11,442,561.62
加:资产减值准备
522,572.11
594,636.79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0,757,311.75
9,236,920.66
无形资产摊销
217,004.25
197,502.2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0,562.55
13,768.0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43,105.06
-8,530.13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0.00
21,847.80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0.0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2,540,439.64
663,387.0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132,052.47
-1,258,694.1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0.00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735,617.49
-10,030,928.9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8,285,413.94
-16,086,871.6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686,179.45
14,414,521.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71,669.05
9,200,120.56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46,335,062.74
95,814,491.66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95,814,491.66
204,914,332.9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9,479,428.92
-109,099,841.29
十四、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08,562.8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789,420.3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57,813.06
减:所得税影响额
283,621.18
合计
2,039,423.22
--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11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经常性损益项目,应说明逐项披露认定理由。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资源综
合利用
产品增
值税即
征即退
10,052,149.02
根据财税[2011]115号《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公司
以农林剩余物生产的活性炭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80%的税收优惠。优惠数
额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销售收入总体上呈正相关关系,该税收优惠政策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出台的统一的财税法律法规,效力等级较高,自2001年实施以来一直存在,且财税[2011]115号
《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未设定适用截止时限,优惠政策具
有可持续性。本公司2013年度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收入10,052,149.02元,计入当期经常性损益。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单位:元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8%
0.0398
0.03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67%
0.0248
0.0248
3、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的异常情况及原因的说明
(1)货币资金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52.05%,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数比期初数增长54.82%,主要原因为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银行承兑汇票使用量相应增加。
(3)应收利息期末数较期初减少31.23%,主要为募集资金应收利息收回。
(4)在建工程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78.88%,主要原因系本期募投项目工程、技改工程及基建安装工程完工结转固定资
产。
(5)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34.33%,为摊销企业邮箱费用。
(6)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比期初数增长74.21%,主要原因为本期未弥补亏损增加。
(7)预收账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48.63%,主要原因为预收客户货款已交货。
(8)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增长68.93%,主要原因为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9)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减少159.14%,主要原因为募集资金使用致存款减少,利息收入也相应减少。
(10)营业外收入发生额本期比上期减少50.60%,主要原因为:2012年4月1 日本公司收购非同一控制下的满洲里元力
活性炭有限公司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企业合并成本为3,120万元,购买日该公司经评估调整后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4,440.17万元,企业合并成本低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1,320.17万元,计入上期的营业外
收入。
(11)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减少174.67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利润减少所致。
(12)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增长67.98%,主要原因为本期已交增值税的增加。
(13)现金流量表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减少64.07%,主要原因随着
募投项目的逐步完工,购建固定资产支出相应减少。
(14)现金流量表中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报告期100万元,为支付收购元力怀玉山子公司股权
尾款。
(15)现金流量表中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报告期-98万元,上年同期-32.94万元,为人民币升值的影
响。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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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13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卢元健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