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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74 _2020_ 股份 _2020 年年 报告 _2021 04 02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2021 年 04 月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许文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池信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池信捷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 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 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1、宏观环境变化的风险 国内经济的逐步回归常态,为企业发展提供了较为有利的环境;但是,全球经济复苏不确定性较强,形势复杂多变,加 之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势头上升,部分国家和地区采取反倾销、反补贴、加征关税等手段加大对自身产业的保护力度。全球经 济发展不确定,将对公司的出口业务和国际市场拓展产生不利影响。 对此,公司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双循环”战略体系中,立足国内市场,积极应对国际市场。做好自身工作,一方面,公司 将继续配合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保持经营稳定;另一方面坚持既定发展策略,贯彻“技术创新”,增强成长性和核心竞 争力。持续推进实施产能扩张计划,将技术、成本优势转化成规模效益;采用灵活的市场策略、产品策略、销售策略,持续 加强市场开拓,巩固市场龙头地位;持续优化管理,降本增效;降低财务杠杆,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2、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扩张公司产能、优化产品结构,将竞争优势规模 化转化、扩大。虽然该项目已经过慎重考虑、科学决策、充分的市场调研与严格的科学论证,但由于实施周期较长,若短期 内无法实现有效产出和批量销售,将可能对公司未来几年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同时,由于项目实施可能受国内外宏观经济 状况、国家产业政策、政府宏观调控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如上述因素发生不可预见的负面变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面 临无法及时、充分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精心策划、严格管理,根据客观条件完善进度安排,细化管控避免超预算投入;研判活性炭行业状况、采取针对 性的销售策略保障募投项目新增产出的市场推广。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309,903,168.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3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9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2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8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48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49 第十节 公司治理 ........................................................................................................................................... 55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59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 60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51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4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元力股份 指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南平元力 指 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荔元公司 指 全资孙公司-福建省荔元活性炭实业有限公司 怀玉山公司、江西元力 指 全资孙公司-江西元力怀玉山活性炭有限公司 满洲里公司、满洲里元力 指 全资孙公司-满洲里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元力环境 指 全资孙公司-福建元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新金湖、新金湖公司 指 控股孙公司-上海新金湖活性炭有限公司 元禾化工 指 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 元禾水玻璃 指 控股孙公司-福建省南平元禾水玻璃有限公司 信元投资 指 控股孙公司-福建省南平市信元投资有限公司 EWS 指 参股公司-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元力股份 股票代码 300174 公司的中文名称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元力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Fujian Yuanli Active Carbon 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许文显 注册地址 福建省南平来舟经济开发区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53004 办公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陈坑至瓦口工业园区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53013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 d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罗聪 林俊玉 联系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陈坑至瓦口工业园区 福建省南平市陈坑至瓦口工业园区 电话 0599-8558803 0599-8558803 传真 0599-8558803 0599-8558803 电子信箱 dm@ d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6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六-九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陈攀峰,刘延东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紫竹国际大厦 23 楼 王学霖、王建峰 2020.06-2022.12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财务顾问名称 财务顾问办公地址 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紫竹国际大厦 23 楼 王学霖、桂泽龙 2019.05-2020.12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20 年 2019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8 年 营业收入(元) 1,136,011,407.09 1,281,614,548.23 -11.36% 1,701,701,972.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125,994,277.65 53,549,231.85 135.29% 82,635,672.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26,162,667.09 54,133,231.70 133.06% 73,574,722.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105,804,473.76 14,730,680.18 618.26% 118,442,722.5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543 0.1931 135.27% 0.33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526 0.1931 134.39% 0.33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03% 8.08% 2.95% 13.61%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8 年末 资产总额(元) 2,041,599,861.62 1,317,285,147.72 54.99% 1,606,273,502.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1,674,174,187.29 684,527,056.49 144.57% 643,217,824.64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 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7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49,849,630.83 277,818,791.52 296,233,343.56 312,109,641.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241,393.94 37,390,470.37 34,665,864.91 32,696,548.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882,137.49 36,660,397.54 33,883,182.94 34,736,949.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244,202.75 49,920,122.42 -7,507,004.20 45,147,152.79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金额 2019 年金额 2018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165,550.75 -8,582,732.14 770,574.6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447,216.66 4,849,122.74 6,901,621.8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4,221,888.86 190,232.88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 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1,488,945.5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0,232.47 -1,362,634.43 2,539,287.86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583,595.26 4,197.02 105,962.53 减:所得税影响额 696,073.90 -211,349.38 1,391,408.6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863.60 -74,808.72 55,321.44 合计 -168,389.44 -583,999.85 9,060,949.60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9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8 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活性炭、白炭黑(硅酸钠)。 1、公司主导业务为木质活性炭的生产销售,由子公司南平元力及其全资控股的荔元公司、怀玉山公司、满洲里公司、 新金湖公司等开展相关业务。各公司依托当地资源、环境优势,形成各有侧重、优势互补的生产布局。公司产品按用途可分 为:糖用、味精用、食品用、化工用、药用、针剂、水处理及其他用途。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生命健康、环境保护的日益重 视,公司已陆续开发完成超级电容活性炭、室内空气净化活性炭、有机溶剂回收专用炭、天然气贮存专用炭、油气回收专用 炭、特殊粒度区间粉状炭、特殊领域用高吸附力磷酸炭、丙酮吸附专用炭、液相用高分散性颗粒炭、催化剂载体用炭等新产 品,拓宽了活性炭应用领域。 2、2015年4月,元力股份完成对元禾化工51%股权的收购,元禾化工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元禾化工专业从事白炭黑 中间体—硅酸钠的生产,是全球领先的特种化工企业—德国赢创工业集团在中国大陆唯一的沉淀法白炭黑(包括消光剂和硅 胶)领域的合作伙伴。元禾化工通过与赢创工业集团合资设立的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元禾化工占40%股权), 获得稳定而良好的投资收益,是重要利润来源;EWS消耗的水玻璃100%向元禾化工采购。此外,元禾化工还充分发挥技术 优势,新增先进硅酸钠产能,拓宽利润来源并推动白炭黑产业集约化发展。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活性炭主要原料为锯末等林产“三剩物”,辅助材料主要为磷酸;硅酸钠主要原料石英砂、辅助材料为纯碱。此外还 需采购替代燃料(即为树皮、刨花等林产“三剩物”)、煤、包装袋等。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使原材 料的充分、及时供应得到有力保障。公司主要原辅燃料根据全年的生产计划按月下达采购订单。 2、生产模式 公司活性炭产品的专用性较强,主要采取按订单生产的生产模式。硅酸钠方面,对EWS、三元循环的销售,产品规格 较为固定,依照其生产计划进行按月排产;其他对外销售的硅酸钠,主要采取按订单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活性炭的销售,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硅酸钠均为直销。 (三)行业发展情况 1、全球活性炭的传统生产大国包括中国、美国、日本及荷兰等国家,自从20世纪90年代起,北美、西欧等发达国家受 原材料制约及生产成本不断上升的影响,其活性炭产业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据市场研究机构MERKLE&SEARS发布的报 告称,2025年全球活性炭市场价值93.2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8.89%,市场规模增至350万吨。 我国是世界最大的木质活性炭生产国,但大多数是年产几百吨到上千吨的小企业。除本公司及其他几家较大型的木质活 性炭企业外,国内绝大部分木质活性炭企业的整体生产技术水平和研发实力均远落后于欧美企业。在全球范围内,木质活性 炭行业形成了以国内大厂与欧美企业为主导、众多中、小企业共同参与的市场竞争格局。 木质活性炭行业经历了自2012年来的大规模强制洗牌后,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序推进,市场环境逐步转暖,近年 来呈量价齐升态势;2017年以来,国家环保政策也日趋严格,活性炭行业一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中小型工厂被迫关停,加快 了产业资源向以公司为代表的技术水平先进的活性炭企业集中,公司的行业优势地位日益显著。 2、2015年公司新增的控股子公司元禾化工主营硅酸钠的生产与销售,生产的硅酸钠绝大部分用于生产沉淀法白炭黑。 我国白炭黑行业已经有60多年的发展历史,白炭黑产能、产量位居世界首位。沉淀法白炭黑是白炭黑的主流产品,占白 炭黑总产能的比重超过80%,其中接近70%用于生产轮胎和其他橡胶制品。随着各国“绿色轮胎”法规、政策的推出,“绿色轮 胎”市场将迎来高速发展阶段。沉淀法白炭黑作为“绿色轮胎”的关键原材料之一,也将持续受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 元禾化工生产的硅酸钠绝大部分供EWS用于沉淀法白炭黑的生产,EWS具备年产10万吨白炭黑生产规模,也是国内白 炭黑行业少数取得轮胎认证的供应商之一,将在绿色轮胎高速增长中赢得发展先机。 (四)行业政策环境 1、公司主营的木质活性炭业务所处行业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第一类“鼓励类”第一条“农 林业”第36项“次小薪材、沙生灌木及三剩物深加工与产品开发”、第40项“松脂林建设、林产化学品深加工”及第四十三条“环 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22项“节能、节水、节材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为鼓励类行业; 同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将“以木材、伐根为主要原料的活性炭生产”以及“氯化锌法活性炭生产工艺”列为淘汰类项目,这 两类产品淘汰后,将有力推动活性炭行业整合,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2)财税〔2015〕78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 对销售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3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活性炭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政策。该文件是 2001年以来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延续,体现了国家鼓励资源循环利用、节能环保基本政策取向,是木质活 性炭行业的长期利好。 (3)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 环境的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 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促进生产生活 方式绿色转型”的重点工作安排。国家在安全生产及污染治理方面的不断加强,对污染物排放标准、产品卫生安全标准的逐 渐收严,要求具备企业排污许可、《药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一方面促进行业朝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方 向发展,同时促进公司活性炭产品的推广应用;另一方面也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有利于公司竞争优势的发挥,也将鼓励公 司规模化、集约化、技术产品创新化发展。 (4)近年来国务院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方案》等文件,为活性炭行业提供了更大的发展机遇,公司将随着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而长期受益。 (5)2014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 提出:发展壮大林产业;积极发展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强化科技支撑,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 进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强产 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实现产业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再 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推进农林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建设;加大中央投资对福建省生 态建设、节能环保、水土保持、循环经济、污水垃圾处理、水利工程、新能源、能力建设等项目的支持力度;整合资源节约、 环境保护、循环经济等方面中央预算内投资,开展项目统筹管理试点。公司将随着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而长期收益。 (6)2016年11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进一步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 装备、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更广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 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建设制造强国。公司作为国内综合实力最强的木质活性炭企业,产品兼具节能环保性能、资源循环利 用属性,是良好的新型功能材料;同时公司研发能力突出,具备参与国际竞争的实力,将显著受益于国家节能环保产业、新 材料产业发展规划。 (五)行业地位 1、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木质活性炭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利用上市契机,一方面打破资金瓶颈,依托先进的 连续化、清洁化、自动化生产技术扩大规模的同时,通过并购实现了原料基地的战略布局,进一步发挥公司技术、品牌优势, 行业领军地位日益巩固加强;另一方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目标和产业要求的经营体系,管理水 平不断提升。公司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高公司的规模生产能力、创新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实现快速 增长。公司木质活性炭的产销量从1999年建厂时的500吨左右的规模发展到如今近10万吨的规模。公司作为国内木质活性炭 行业领军企业的地位得到不断巩固和加强,品牌影响力、市场号召力得到极大增强。 2、公司控股子公司元禾化工生产的硅酸钠绝大部分供参股公司—EWS用于白炭黑的生产,EWS白炭黑产能、产量位居 全国同行业前列。并且,元禾化工继续发挥技术优势、成本控制优势、质量稳定优势,新增先进硅酸钠产能,拓宽利润来源 并推动白炭黑产业集约化发展。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固定资产 2020 年末固定资产 66,168.78 万元,较期初增长 54.42%,主要为南平元力“南平工业园区 活性炭建设项目”及元禾水玻璃“年产 32 万吨固体水玻璃项目”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在建工程 2020 年末在建工程 5,979.60 万元,较期初减少 51.08%,主要为南平元力“南平工业园区活性 炭建设项目”及元禾水玻璃“年产 32 万吨固体水玻璃项目”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货币资金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 62,158.79 万元,较期初增加 51,589.83 万元。主要为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到位。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木质活性炭行业的领军企业,在多年的竞争中形成明显的技术、管理、品牌等优势;同时发展硅化工产业,通过 与世界领先的特种化工巨头赢创工业集团的强强联合为抓手,发挥优势扩大硅酸钠的供应,实现公司业务协调发展。 (一)产销规模扩大,基地布局完善 公司一直致力于活性炭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木质活性炭生产企业,目前在福建南平、 莆田、江西玉山、内蒙古满洲里、上海拥有6大活性炭生产经营基地,辐射半径覆盖国内最重要的林产区、木材加工区以及 销售市场,业务基地布局合理,为同行所不能企及。木质活性炭产销规模从建厂时的500吨发展到2020年的产销近10万吨, 已连续多年产量、销售量、出口量居全国第一,并且领先规模呈扩大之势。 公司控股子公司元禾化工是全球领先的特种化工企业-赢创工业集团在中国大陆唯一的沉淀法二氧化硅(包括消光剂和 硅胶)领域的合作伙伴,双方合资设立EWS。元禾化工生产的硅酸钠供EWS用于沉淀法白炭黑的生产,EWS具备年产10万 吨白炭黑的生产规模,是国内白炭黑行业少数取得轮胎认证的供应商之一,将在绿色轮胎高速增长中赢得发展先机。元禾化 工利用先进的工艺设备,充分发挥成本控制优势、质量稳定优势,正在新增硅酸钠产能规模,持续增强产业链供应能力与盈 利能力,并推动白炭黑产业的集约化发展。 (二)创新能力突出,科研成果丰富 公司始终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的技术开发模式,良好地把握了实验室技术、中试技术和 产业化技术的各阶段特征,有效地组合起企业研发人员和科研机构及高校等研究人员联合进行技术开发、工程设计、市场接 轨等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全过程开发。公司是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福建省木质活性炭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福建省技术创 新工程创新性试点企业等,是业内研发实力最强的企业。 公司取得了60余项国家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是自主创新的典范。是业内研发实力最强的企业。 公司非常早就注重节能环保,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研发。自主研发的“规模化磷酸法活性炭清洁生产新技术”经福建省科 技厅认定为国际先进水平;参与研发的“农林剩余物多途径热解气化联产炭材料关键技术开发”项目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等奖;公司采用高压电场技术去除气态总磷,获得活性炭工业排放标准的推荐。利用公司多年来开发成功和引进消化的成 果,研发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活性炭联产热能梯级利用技术、硫酸钠废水循环利用技术等。 依托上述研发力量和研发成果,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方向,也将引领行业未来的变革。 (三)产品系列齐全,市场高度认可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基于不同原材料/生产工艺,生产百余种规格活性炭产品,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产品应用覆盖发酵行业、食品添 加剂、医药行业、化工行业、水处理、环保行业等,是国内木质活性炭行业产品系列最全的企业。并且依赖公司在销售网络、 品牌塑造、技术服务、客户响应等方面不断提升强化,与下游各行业优质企业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获得市场的高度认可, 公司活性炭不仅销往大部分省市区,而且远销亚、欧、美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四)管理体系完善,团队建设提升 为适应不断扩大的公司规模,公司管理建设力度也不断加强。公司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 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三项管理体系认证;还积极争取国际上通用的其他标准认证,已经通过了犹太认 证(Kosher Certification)、清真认证(Halal)以及NSF认证。同时,通过导入能源管理体系、卓越绩效管理、流程梳理以 及持续加强管理信息化建设等,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效率。 通过20年的发展,公司已形成了一支年轻化、梯队化、实践型的管理和研发团队,是引领活性炭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20年,面对严峻的外部环境和复杂的经济形势,公司聚焦主业、以变应变,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化挑战为机遇, 经营业绩明显增长,发展后劲不断增强。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601.14万元,同比减少11.36%,可比口径(扣除上年出售游戏业务后)增长14.25%;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599.43万元,同比增长135.29%,可比口径增长30%(扣除上年出售游戏、本年股权激励影 响);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净利润同比增长133.06%。 1、以变应变,化挑战为机遇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公司聚焦主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惜一切代价,源源不断向抗疫一线企业提供必需物资。 同时,主动调整经营策略、管理模式,改革内部架构,克服了疫情影响和经济下行带来的双重挑战,公司活性炭、硅酸钠的 产销规模均创历史新高。 年中,证监会批准成功发行6,510万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8.83亿元,极大增强了公司资金实力。报告期累计使用募集资 金33,881.87万元。现已建成1万吨活性炭生产线、5000吨颗粒炭生产线、150吨超级电容炭生产线,第二条150吨超级电容炭 生产线主体完工,正在调试;其余建设项目正在有序实施,为公司提供了强大的发展后劲。 2、坚持技术创新,坚持自主可控 公司长期坚持“技术创新”战略,坚持自主可控,持续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和产品研发投入,新产品、新工艺不断涌现新成 果。公司研发的新型化学法转炉,彻底扭转的活性炭行业的传统模式,将是活性炭行业的二次革命。研发的超级电容炭生产 线,生产过程没有使用国外技术和设备,产品质量已经达到国际水准,有助于满足超级电容炭的进口替代需求。通过募集资 金的投入,公司建成了国内活性炭行业中设备最齐全、检测仪器最先进的高标准研发中心,为公司研发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硬 件基础。 2020年12月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率15%的优惠。 3、创新经营模式,突破增长瓶颈 积极实施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战略,利用积淀40年的水玻璃高质量和低成本技术,在炉下 工业园区快速建设生产线,向省内主要白炭黑企业供货,实现当年建设、当年投产、当年见效益,一举突破了水玻璃业务的 增长瓶颈,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2020年出口下滑的压力。 抓住环境治理带来的巨大机遇,重点布局环保领域市场的开发,2020年环保用活性炭增长98%,销售比重快速上升到 10.53%。 4、实施股权激励,凝聚奋进力量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第一资源,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公司推出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2020 年7月向公司董事、高管、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等142位激励对象授予 58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计划将股东、公司、激励对象三方利益有机结合,共同关心公司长远发展,凝聚奋进力量,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会计师审计结果,上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次归属条件已满足。 5、持续管理提升,适应时代要求 重塑营销模式。面对疫情带来的需求压力,公司创新销售方式,改造销售流程,提高响应速度,提升服务能力;于变局 中抓机遇,客户依存度明显提高,市场品牌力显著增强。 此外,公司在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等方面不断改进。进一步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优化员工晋升路径模式;通过加强企 业文化建设,提升员工的企业认同感、归属感。着手整合公司内部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提升信息化管理效率;以导入IATF16949 管理体系为契机,全面提升生产管理的科学与规范水平,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 6、丰富联系渠道,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在法定信息披露的基础上,新增官方微信、微信公众号等联系渠道,连同公司官网、电话、互动易组成投资者联系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 矩阵。向广大投资者全方位、多角度、多频次传递公司信息,沟通效率显著提高。公司聚焦主业,发展实体经济,致力于成 为世界一流活性炭企业的愿景得到广大投资者普遍认可。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8 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主要原材料 采购模式 采购额占采购总额 的比例 结算方式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上半年平均价格 下半年平均价格 木质原材料 询比价采购 21.45% 否 891.59 740.08 硅酸钠原材料 询比价采购 20.58% 否 682.20 713.15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价格受上游供应商成本和市场供求关系影响进行波动,未发生重大变化。 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 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主要产品 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专利技术 产品研发优势 活性炭 工业化应用成熟阶 段,生产工艺不断改 进、提高 核心技术人员均为公 司员工 2020 年度新增授权专利 5 项,累计拥有活性炭生 产相关授权专利 67 项, 其中发明专利 4 项,处于 行业领先 公司是业内研发实力最强的企业,已建 成同行业设备最齐全、仪器最先进的研 发中心,是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福建 省木质活性炭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福建省技术创新工程创新性试点企业等 硅酸钠 工业化应用成熟阶 段,生产工艺不断改 进、提高 核心技术人员均为公 司员工 积淀 40 年的生产经验,能够规模化提供 极具竞争力的高质量产品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主要产品 设计产能 产能利用率 在建产能 投资建设情况 活性炭 100,650 吨/年 99.91% 1.15 万吨/年 新增产能为募投项目“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实施陆 续增加 硅酸钠(固体) 180,400 吨/年 100.34% 8 万吨/年 截至 2020 年末,“年产 32 万吨固体水玻璃项目”,已建成投产 一期年产 8 万吨生产线,在建年产 8 万吨/年的生产线;剩余后 续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设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 是 √ 否 从事化肥行业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 □ 是 √ 否 从事农药行业 □ 是 √ 否 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 是 √ 否 从事化纤行业 □ 是 √ 否 从事塑料、橡胶行业 □ 是 √ 否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1,136,011,407.09 100% 1,281,614,548.23 100% -11.36% 分行业 活性炭 867,495,058.24 76.36% 774,776,040.12 60.45% 15.91% 硅酸钠 268,516,348.85 23.64% 219,586,469.45 17.13% 6.51% 网络游戏 0.00 0.00% 287,252,038.66 22.41% -22.41% 分产品 活性炭 866,886,511.30 76.31% 774,263,530.64 60.41% 15.90% 硅酸钠 260,972,730.09 22.97% 213,404,710.96 16.65% 6.32% 网络游戏 0.00 0.00% 287,128,204.64 22.40% -22.40% 其他 8,152,165.70 0.72% 6,818,101.99 0.54% 0.18% 分地区 中国境内 918,581,780.80 80.86% 1,075,913,798.85 83.95% -3.09% 中国境外 217,429,626.29 19.14% 205,700,749.38 16.05% 3.09%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8 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活性炭 867,495,058.24 623,049,996.68 28.18% 11.97% 7.83% 2.75% 硅酸钠 268,516,348.85 234,391,710.75 12.71% 22.28% 18.89% 2.49% 分产品 活性炭 866,886,511.30 623,014,081.45 28.13% 11.96% 7.86% 2.73% 硅酸钠 260,972,730.09 227,496,313.77 12.83% 22.29% 18.59% 2.72% 其他 8,152,165.70 6,931,312.21 14.98% 19.57% 23.87% -2.95% 分地区 中国境内 918,581,780.80 706,068,994.96 23.13% -14.62% -17.80% 2.97% 中国境外 217,429,626.29 151,372,712.47 30.38% 5.70% 3.44% 1.52%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产量 销量 收入实现情况 产品上半年平 均售价 产品下半年平 均售价 同比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活性炭 100,556 94,989 866,886,511.30 9,417.10 8,870.36 -5.81% 硅酸钠(固体) 181,017 180,976 260,972,730.09 1,456.48 1,432.36 -1.66% 海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 10%以上 □ 是 √ 否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增减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 品制造业(木质活性 炭) 销售量 吨 94,989 82,566 15.05% 生产量 吨 100,556 85,299 17.89% 库存量 吨 11,180 5,613 99.18%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 品制造业(硅化物及 硅酸盐) 销售量 吨 180,976 132,678 36.40% 生产量 吨 181,017 134,417 34.67% 库存量 吨 2,804 2,763 1.48%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 ①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木质活性炭)库存量较期初增加5567吨,主要为南平元力“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 项目投产规模扩大所致。 ②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硅化物及硅酸盐)销售量较期初增加36.40%、生产量较期初增加34.67%,主要为元禾 水玻璃“年产32万吨固体水玻璃项目”项目部分产能投产规模扩大所致。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根据元禾化工与EWS签订的《长期水玻璃供应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元禾化工将硅酸钠产品绝大部分通过管道向EWS 销售。2020年全年,元禾化工共向EWS销售硅酸钠12,703.33 万元。 (5)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元 产品分类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活性炭 材料 325,074,565.59 52.18% 300,806,188.01 52.08% 0.10% 人工 47,278,286.55 7.59% 42,248,665.60 7.31% 0.28% 折旧 37,101,533.60 5.96% 33,734,266.16 5.84% 0.12% 能源 114,270,397.38 18.34% 107,615,542.36 18.63% -0.29% 制造费用 57,803,956.75 9.28% 54,481,378.73 9.43% -0.15% 销售运杂费 41,485,341.58 6.65% 38,745,776.56 6.71% -0.06% 合计 623,014,081.45 100.00% 577,631,817.42 100.00% 硅酸钠 材料 146,532,056.69 64.41% 115,679,803.68 60.30% 4.11% 人工 14,227,189.56 6.25% 14,160,006.68 7.38% -1.13% 折旧 8,700,758.50 3.82% 5,636,770.73 2.94% 0.88% 能源 42,645,749.61 18.75% 40,777,346.51 21.26% -2.51% 制造费用 10,964,238.71 4.82% 13,160,635.01 6.86% -2.04% 销售运杂费 4,426,320.70 1.95% 2,422,141.65 1.26% 0.69% 合计 227,496,313.77 100.00% 191,836,704.26 100.00% 说明 根据收入准则,报告期将产品控制权转移给买方前发生的销售运杂费调整至营业成本,上年同期数据已按同口径列示。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273,384,211.62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24.24%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1.26%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第一名 127,033,272.40 11.26% 2 第二名 64,546,494.20 5.72% 3 第三名 29,404,739.65 2.61% 4 第四名 27,286,957.57 2.42% 5 第五名 25,112,747.80 2.23% 合计 -- 273,384,211.62 24.24%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176,622,738.06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23.37%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0.00%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第一名 44,547,436.23 5.89% 2 第二名 35,143,689.92 4.65% 3 第三名 35,133,338.44 4.65% 4 第四名 31,293,339.20 4.14% 5 第五名 30,504,934.27 4.04% 合计 -- 176,622,738.06 23.37%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30,335,366.75 78,647,130.18 -61.43% 主要为根据收入准则,报告期将产品控制权转移给买方前 发生的销售运杂费 4,148.53 万元调整至营业成本所致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 管理费用 100,109,095.00 98,482,705.85 1.65% 财务费用 -2,763,023.82 8,658,151.09 -131.91% 主要为募集资金到位,利息收入增加;归还银行借款相应 利息支出减少 研发费用 26,079,538.47 90,458,795.08 -71.17% 主要为 2019 年 12 月出售广州原力所致,剔除广州原力后, 上年同期研发费用 2,887.17 万元 4、研发投入 “技术创新”是公司发展的重要战略。报告期内,公司在活性炭的生产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持续推进: 研究方向 项目名称 研发目的或用途 报告期进度 活性炭生产技 术深入研究 活性炭粉体粒度分布提升技术 提升粉状炭的粒度和过滤性能 完成 磷酸法化学炭尾气综合回收利用 尾气处理过程中热能及副产品回收利用 完成 化学炭转炉新型供热方式研究 供热系统自动调配 完成 超级电容活性炭规模化生产装备开发 实现超级电容活性炭规模化量产 完成 磷酸法柱状炭连续化、规模化工艺及装 备开发 实现磷酸法柱状炭大规模化量产 中试 木质物理炭新型活化装备开发 提升设备产能和精准控制 中试 新型磷酸盐废水回收处理工艺研究 新技术应用提升磷酸盐废水回收经济效益 小试 活性炭应用技 术深入研究 催化剂用活性炭和催化剂载体用活性 炭机理研究 拓展应用领域,促进产品开发 小试 开发新的专用 活性炭品种 色素用炭 拓展食品添加剂应用范围 完成 生活垃圾焚烧尾气处理用炭 去除二噁英等有害物质研究,拓展应用范围 完成 焦化废水COD处理用炭 开发焦化废水COD去除用活性炭,拓展应用范围 完成 印染废水处理用炭 拓展应用范围,提高产品针对性 完成 木糖酸、碱可再生颗粒炭 拓展应用范围 中试 液相用高分散性颗粒炭 提升产品性能 中试 木质颗粒专用 活性炭的研发 高强度4mm柱状载体炭 催化剂载体用炭 中试 高强度2mm空气净化炭 空气净化用炭 中试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研发人员数量(人) 180 174 358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10.30% 11.13% 18.51% 研发投入金额(元) 26,079,538.47 90,458,795.08 118,890,039.8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2.30% 7.06% 6.99%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0.00% 0.00% 0.00%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2019年12月,公司将广州原力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后,网络游戏业务全部剥离;2019年度,公司网络 游戏的研发投入为6,158.71万元。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50,083,200.67 1,259,414,923.18 -16.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44,278,726.91 1,244,684,243.00 -24.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804,473.76 14,730,680.18 618.2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8,572,628.37 460,187,243.60 -61.2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5,602,174.00 409,161,680.02 4.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7,029,545.63 51,025,563.58 -584.1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76,567,645.20 371,071,155.13 163.1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9,140,024.71 545,825,035.91 -28.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7,427,620.49 -174,753,880.78 -436.1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45,896,675.93 -108,726,094.40 -510.11%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618.26%,主要原因为2019年网络游戏业务股权全部出售,网络游戏业务 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化工业务营业收入增长及经营利润的增加。 (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减少-61.2%,主要为上年同期收到处置网络游戏业务股权款2.71亿元。 (3)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加163.18%,主要为本期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单位:元 金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 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 30,827,958.25 17.87% 主要是投资 EWS 按权益法计算的投资收益 是 营业外收入 801,663.46 0.46% 主要是废料收入 否 营业外支出 3,870,110.91 2.24% 主要是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否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 2020 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单位:元 2020 年末 2020 年初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货币资金 621,587,890.94 30.45% 105,689,634.79 8.02% 22.43%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应收账款 109,151,569.89 5.35% 88,004,805.61 6.68% -1.33%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致资产总 额增加,占比下降 存货 161,376,826.10 7.90% 139,153,581.33 10.56% -2.66%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致资产总 额增加,占比下降 长期股权投资 108,778,230.26 5.33% 101,950,272.01 7.74% -2.41%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致资产总 额增加,占比下降 固定资产 661,687,813.75 32.41% 428,492,445.76 32.53% -0.12% 在建工程 59,796,002.92 2.93% 122,229,446.29 9.28% -6.35% 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短期借款 30,017,083.33 1.47% 210,000,000.00 15.94% -14.47% 偿还短期借款,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致资产总额增加,占比下降 长期借款 98,500,000.00 7.48% -7.48% 偿还长期借款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权利中共计10.31万元受限,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中有10.31万元为海关保证金;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无其他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248,496,015.32 244,264,409.32 1.73%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投资方式 是否为固 定资产投 资 投资项目 涉及行业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报 告期末 累计实 际投入 金额 资金来 源 项目进 度 预计收 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收 益 未达到 计划进 度和预 计收益 的原因 披露日 期(如 有) 披露索 引(如 有) 年产 32 万吨 固体水玻璃项 目 其他 是 硅酸钠 55,729,1 09.18 114,140, 963.37 自有资 金 57.14% 6,144,5 14.47 不适用 2019 年 08 月 28 日 中国证 监会指 定创业 板信息 披露网 站 合计 -- -- -- 55,729,1 09.18 114,140, 963.37 -- -- 0.00 6,144,5 14.47 -- -- --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募集方式 募集资金 总额 本期已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已累计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报告期内 变更用途 的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比例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总额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 向 闲置两年 以上募集 资金金额 2020 非公开发 行股票 85,985.33 33,881.87 33,881.87 0 0 0.00% 52,917.13 募集资金 专户管理 0 合计 -- 85,985.33 33,881.87 33,881.87 0 0 0.00% 52,917.13 -- 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973 号)的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6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103,168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57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34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359.67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5,985.3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 部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含置换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的金额)33,881.87 万元,剩余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承诺投 资项目 和超募 资金投 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告 期末累计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南平工 业园区 活性炭 建设项 目 否 72,200 72,200 24,050.3 3 24,050.33 33.31% 2022 年 06 月 30 日 1,493.84 1,493.84 不适用 否 活性炭 研发中 心建设 项目 否 6,145 6,145 2,191.22 2,191.22 35.66% 2022 年 06 月 30 日 不适用 否 偿还银 行贷款 及补充 流动资 金项目 否 10,000 7,640.33 7,640.33 7,640.33 100.00%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 承诺投 资项目 小计 -- 88,345 85,985.33 33,881.8 8 33,881.88 -- -- 1,493.84 1,493.84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 88,345 85,985.33 33,881.8 8 33,881.88 -- -- 1,493.84 1,493.84 -- -- 未达到 计划进 度或预 计收益 的情况 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 行性发 生重大 变化的 情况说 不适用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24 明 超募资 金的金 额、用途 及使用 进展情 况 不适用 募集资 金投资 项目实 施地点 变更情 况 不适用 募集资 金投资 项目实 施方式 调整情 况 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 (1)2020 年 7 月 7 日,经董事会批准、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偿还银行贷款 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2)2020 年 10 月 10 日,,经董事会批准、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南平工业 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物理炭”的实施主体由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变更为其全资子公司福建元力环境工程有 限公司。 募集资 金投资 项目先 期投入 及置换 情况 适用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截至 2020 年 6 月 22 日累计投入 19,609.82 万元,其中“南平工业 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投入金额 18,719.60 万元,“南平元力活性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金额 890.22 万元。已经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所(2020)审核字 E-003 号报告鉴证。 经董事会批准、监事会审核同意,独立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自 筹资金。 用闲置 募集资 金暂时 补充流 动资金 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 施出现 募集资 金结余 的金额 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 用的募 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25 用途及 去向 募集资 金使用 及披露 中存在 的问题 或其他 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南平元力 子公司 活性炭 1,116,059,41 1.41 1,561,851,04 4.80 1,370,162,92 0.15 867,554,773. 76 112,100,882. 50 96,994,468.5 3 元禾化工 子公司 硅酸钠 33,061,200.0 0 366,868,216. 51 327,311,748. 63 268,516,348. 85 60,797,739.6 9 53,975,350.0 0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南平元力 南平元力成立于2015年12月29日,负责公司活性炭业务开展。南平元力持有茘元公司、怀玉山公司、满洲里公司、元力 环境100%股权及上海新金湖60%股权。南平元力注册资本1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官伟源;住所福建省南平市陈坑至瓦口 工 业园区;经营范围:活性炭系列产品【含食品添加剂、植物活性炭(木质活性炭)】、原料药、药用辅料的生产、销售。 2、元禾化工 2015年4月30日,公司完成受让元禾化工51%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自2015年5月1日列入公司合并报表,负责公司硅酸 钠 (白炭黑)业务的开展。元禾化工持有元禾水玻璃、信元投资100%股权,并通过信元投资持有EWS40%股权。元禾化工 注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26 册资本3,306.12万元;法定代表人林杰;住所为南平市新建路136号嘉联大厦三楼;经营范围:硅酸钠、白炭黑的生产、销 售。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与趋势 参加 “公司业务概要”之“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的相关内容。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元力股份作为国内木质活性炭行业的领军企业,秉承“以生态文明为导向、以企业价值为目标、以技术创新为手段、以 业务整合为载体”的原则,立足活性炭产业链,打通环保应用;产品向健康医药、环境能源、新材料等高端化转型;并以“绿 色轮胎”为契机,拓展高分散性白炭黑市场。通过对现有业务进行巩固和战略升级,逐步将元力股份打造成环保产品生产、 环保技术服务的综合性、创新型高科技企业。 1、以木质活性炭业务为基础,强化市场领导地位。一方面继续坚持以技术创新为依托,增强成长性和自主创新能力, 不断强化规模经济效应,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市场的话语权;另一方面,把握机遇,择机进行产业收购、兼并重组与供应 链整合,强化并巩固公司的市场领导地位。 2、以“超级电容活性炭”研发为起点,把握活性炭材料及特种高端活性炭产业发展机遇。 3、稳步布局药用活性炭市场。加大药用活性炭研发、生产、测试平台的建设投入,扩建并升级医药级活性炭洁净生产 车间;探索与医药制造企业的创新型合作模式,联合开展药用活性炭的研发和生产,深入挖掘并推动活性炭在医药领域的产 业化应用。 4、大力拓展气相吸附领域的应用。抓住环境治理带来的巨大机遇,开展相关应用研究,丰富产品类型,积极实施颗粒 炭产能的扩张,重点布局环保领域应用市场的开发,并以此为立足点全面延展气相吸附应用市场。 5、以“绿色轮胎”为契机,通过控股子公司元禾化工与全球领先的特种化工企业—赢创工业集团白炭黑领域开展全面战 略合作,深度介入高分散性白炭黑产业链,分享绿色轮胎产业收益,实现公司业务的协调发展。 6、发挥多年积累的技术优势,扩大先进硅酸钠产能,拓宽利润来源并推动白炭黑产业集约化发展。 (三)经营计划 本处所述2021年度公司经营计划,并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业绩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 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2021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技术创新为依托,抓住市场机遇、迎接挑战,巩固、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 品牌影响力;发挥各子公司所在各自专业领域的专长,共同发展。2021年,公司计划销售各类活性炭11万吨、水玻璃(固体) 23万吨。实现上述计划所需资金,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筹集的募集资金、银行信贷及其他方式解决。 1、市场开发计划 (1)继续强巩固和加强司在木质活性炭行业的龙头地位,扩大传统领域的市场份额。重点提升超级电容活性炭销量; 同时通过增加颗粒活性炭的销售继续优化产品结构,扩大在气相吸附领域的市场份额。 (2)持续提升营销队伍综合素质,优化营销模式。活性炭销售,从产品销售向综合服务商转变,通过增加应用服务提 升客户满意度,增加黏性;销售管理从以片区换分的方式,逐步引入按产品类别分类管理的方法,提升销售团队的产品应用 专业水平。 2、技术开发和产品创新计划 技术创新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灵魂,公司将继续推进技术开发和产品创新。 (1)继续通过对活性炭机理的展开深入研究,继续围绕热能综合利用、降低消耗等开展研发与技改,优化生产工艺, 提升生产线的信息化、自动化水平,为提升公司活性炭产品质量稳定性、提高环保水平、降本增效等提供保障。 (2)根据市场需要和行业政策环境的变化,深化产品专用性、差异化的研究,积极扩展具有特殊用途的活性炭新产品 开发,力求研发一代、生产一代、储备一代;优化产品结构,提升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差异化产品的比重。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27 (3)继续完善实施“活性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活性炭研发创新之路打下更加坚实的硬件基础。 3、管理提升计划 (1)持续深化管理流程梳理,优化岗位设置,提升整体劳动生产率。 (2)优化信息系统应用,提升决策响应水平。 (3)通过导入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全面提升现场管理水平,促进产品质量稳定性的提升。 (4)持续加强安全、环保工作。通过技术创新和强化管理双管齐下,持续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工作,加强 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及时整改不足,提升安全环保水平,降低风险隐患。 4、产能扩张计划 (1)稳步推进“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为公司继续提升活性炭市场占有率奠定基础,推动公司产品结构持续 优化。2021年将继续完成部分超级电容炭、高水平磷酸法化学炭、物理炭的生产线建设工作。 (2)继续实施“年产32万吨固体水玻璃项目”建设,在2020年首期年产8万吨生产线投产的基础上,再新增8万吨年产能 力。 (3)顺应环境治理带来的市场需求,适时开展气相吸附应用为主的颗粒活性炭规模扩产工作。 5、人力资源计划 人才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公司将继续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完善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 (1)优化激励措施,全方位激发员工的积极性; (2)继续完善人才培养体系,这是需要长期持续的重点工作。从公司员工中挖掘生产、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可塑之才; 引进业务素质强、理念先进的人才,充实公司人才队伍;加大力度招录年轻高素质人员,完善人才梯队建设。 (3)提升培训管理水平。加强基层岗位技能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同时通过选送参加高级管理或专业职能的培训,提 高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 (4)优化员工关系管理,完善福利制度;持续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员工的认同感与归属感。 7、公司治理和投资者关系计划 公司已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管理制度,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同时使中小投资者能够通过 多渠道参与公司各项重大决策。未来将继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2021年,公司继续利用投资者互动平台(互动易)、邮箱、电话等渠道,保持与投资者之间沟通的便利,提高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维护好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稳定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 利益最大化。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环境变化的风险 国内经济的逐步回归常态,为企业发展提供了较为有利的环境;但是,全球经济复苏不确定性较强,形势复杂多变,加 之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势头上升,部分国家和地区采取反倾销、反补贴、加征关税等手段加大对自身产业的保护力度。全球经 济发展不确定,将对公司的出口业务和国际市场拓展产生不利影响。 对此,公司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双循环”战略体系中,立足国内市场,积极应对国际市场。做好自身工作,一方面,公司 将继续配合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保持经营稳定;另一方面坚持既定发展策略,贯彻“技术创新”,增强成长性和核心竞 争力。持续推进实施产能扩张计划,将技术、成本优势转化成规模效益;采用灵活的市场策略、产品策略、销售策略,持续 加强市场开拓,巩固市场龙头地位;持续优化管理,降本增效;降低财务杠杆,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2、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扩张公司产能、优化产品结构,将竞争优势规模 化转化、扩大。虽然该项目已经过慎重考虑、科学决策、充分的市场调研与严格的科学论证,但由于实施周期较长,若短期 内无法实现有效产出和批量销售,将可能对公司未来几年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同时,由于项目实施可能受国内外宏观经济 状况、国家产业政策、政府宏观调控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如上述因素发生不可预见的负面变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面 临无法及时、充分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精心策划、严格管理,根据客观条件完善进度安排,细化管控避免超预算投入;研判活性炭行业状况、采取针对 性的销售策略保障募投项目新增产出的市场推广。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28 3、核心技术泄密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凭借多年的技术研发投入和自主创新实践,公司掌握了木质活性炭生产过程的各种关键技术工艺,实现了木质活性炭规 模化、连续化、清洁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的同时降低生产成本,减少了环境污染,奠定了公司在木质活性炭行 业内领军企业的优势地位。公司的技术创新依赖于掌握和管理这些核心技术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将来若核心技术泄密、核 心技术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流失,将会对企业的正常生产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为保护核心技术和稳定核心技术人员,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措施:①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权,并 进一步完善研发激励体制;②在关键研发及工艺节点,采取了技术接触分段屏蔽的保密制度,有效降低单一环节的技术泄密 和人员流失造成的损失;③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保留采取司法救济的权利;④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发展平台, 以吸引并留住人才。 4、汇率波动风险 2020年度,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整体升值较大,对公司初九造成了一定压力;未来汇率继续出现大幅单向波动,将对公 司的业绩影响较大。 公司木质活性炭产品的品质良好,与国外同等产品的价格优势明显,并且多年来公司已经同国外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 关系,在应对汇率波动方面有一定的空间。近年来,通过增加销售给国外客户的境内公司,以规避部分汇率风险。同时,公 司部分出口业务采用人民币结算,未来可通过提升人民币结算比例规避部分汇率风险。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2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1 每 10 股转增数(股) 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309,903,168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30,990,316.80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0.0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30,990,316.80 可分配利润(元) 46,404,585.28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10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公司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闽华兴所(2019)审字H-018号《审计报告》,2018年度公司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9,029,419.4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6,902,941.95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82,222,152.80元。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 日的总股本244,800,000股为基数,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2,240,000.00元。 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2)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闽华兴所(2020)审字E-002号《审计报告》,截止2019年12月31日, 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1,402,314.80元。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4,800,000股为基数,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2,240,000.00元。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2)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华兴审字[2021]21002920016号《审计报告》,截止2019年12月31日, 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6,404,585.28元。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09,903,168股为基数,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0,990,316.80元。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 润 现金分红金额 占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的比 率 以其他方式 (如回购股 份)现金分红 的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 金分红金额占 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例 现金分红总额 (含其他方 式) 现金分红总额 (含其他方 式)占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的比率 2020 年 30,990,316.80 125,994,277.65 24.60% 0.00 0.00% 0.00 24.60% 2019 年 12,240,000.00 53,549,231.85 22.86% 0.00 0.00% 12,240,000.00 22.86% 2018 年 12,240,000.00 82,635,672.00 14.81% 0.00 0.00% 12,240,000.00 14.81%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 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承诺来 源 承诺方 承诺 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 情况 资产重 组时所 作承诺 卢元健、 王延安 关联 交易 就转让冰鸟 100%股权事项,承诺: 一、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元力股份 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元力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能 够通过市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元力股份及其下属 子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 避免向元力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拆借、占用元力股份及其下属子公 司资金或采取由元力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 侵占元力股份资金。 二、对于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元力股份及其下属子公 司之间必须进行的一切交易,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 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有政府定价 的,执行政府定价;没有政府定价的,按平等、自愿、等价、有偿 的市场化原则执行市场公允价格;没有政府定价且无市场价格可参 考的,按照成本加可比较的合理利润水平确定价格及执行。 三、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元力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之 间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元力股份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等规定并履行法律规定的必要程序。在元力股份的权力机构审议 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对须报经有权机构审 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四、本人不会利用元力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元力 股份及其子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9 年 03 月 04 日 存在关联 关系期间 正常 履行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31 五、本人不会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元力股份及 其下属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致 使元力股份或其下属子公司遭受损失,或者发生本人利用关联交易 侵占元力股份或其下属子公司利益的,元力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的 损失由本人负责赔偿。 卢元健、 王延安 公司 独立 性 就转让冰鸟 100%股权事项,承诺: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元力股份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在业务、资产、 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保持了独立性,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同情况。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元力股份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人保证元力股份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 人员和机构等方面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相互独立,不 从事任何影响元力股份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独立 的行为。 2019 年 03 月 04 日 作为公司 控股股东 期间 正常 履行 卢元健、 王延安 同业 竞争 就转让冰鸟 100%股权事项,承诺: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均未生产、 开发任何与元力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 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元力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经 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元 力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二、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生产、 开发任何与元力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元力股份及其下属子公 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 与元力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三、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进一步 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与元力股份 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元力股份及其下 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 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 争的业务纳入到元力股份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 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人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果因本人 违反上述承诺致使元力股份或其下属子公司遭受损失,元力股份及 其下属子公司的损失由本人负责赔偿。 2019 年 03 月 04 日 作为控股 股东期间 正常 履行 首次公 开发行 或再融 资时所 缪存标、 许文显 高管 股份 锁定 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1 年 01 月 21 日 担任高管 期间及离 职半年内 正常 履行 卢元健、 同业 1、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均未生 2010 年 01 关联关系 正常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32 作承诺 王延安 竞争 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 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 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股 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不 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 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 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进 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与 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股份公 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承诺人及本 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 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 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与股份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 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 月 13 日 存续期间 履行 卢元健、 王延安 历史 沿革 1、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元健、王延安已出具书面承诺:如因社保管 理机构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求发行人补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及上市之前产生的社保或住房公积金,或者发行人因社保或住房公 积金问题承担任何损失或罚款的,卢元健、王延安将共同地、无条 件地足额补偿发行人因此所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避免给发行人 带来任何损失或不利影响。 2、鉴于公司在 1999 年设立及 2001 年增资过程中存在外方股东未 经批准以人民币出资问题以及公司在 1999 年至 2003 年期间内存在 向原股东福建省南平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按固定比例分 配利润并超额分配利润问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卢元健、王延安夫 妇承诺:自公司 1999 年设立起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存在 的任何因股东出资及利润分配问题而可能给公司造成的任何费用 支出、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卢元健、王延安夫妇将共同地、无条 件地承担全部无限连带赔偿责任,避免给公司带来任何损失或不利 影响。 3、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元健、王延安夫妇承诺:如因公司报告期内 未能持续取得生产经营相关资质或许可出现纠纷及其他法律风险 而给发行人造成任何损失,将由其本人全额承担,避免给公司带来 任何损失或不利影响。 2011 年 01 月 21 日 公司存续 期间 正常 履行 卢元健 专利 权属 的承 诺 在其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作为发行人的核心技 术人员期间,其研究开发的与发行人业务有关的专利、专有技术或 其他无形资产均归发行人所有,未经发行人书面同意,不许可自己 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该等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无形资产。 2011 年 01 月 21 日 作为控股 股东、实 际控制人 期间 正常 履行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33 卢元健、 王延安 2019 年度 非公 开发 行摊 薄即 期回 报采 取填 补措 施作 出的 承诺 在持续作为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 间,本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本承诺函出具日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 他要求的,卢元健、王延安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 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 监管机构按照其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 取相关管理措施。 2019 年 07 月 17 日 募集资金 到位当年 履行 完毕 董事、高 级管理人 员 2019 年度 非公 开发 行摊 薄即 期回 报采 取填 补措 施作 出的 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 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 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承诺函出具日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 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 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 按照其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 理措施。 2019 年 07 月 17 日 募集资金 到位当年 履行 完毕 股权激 励承诺 公司 2020 年限 制性 股票 激励 计划 1、公司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 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 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2020 年 07 月 05 日 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 有效期内 正常 履行 其他对 公司中 小股东 所作承 诺 公司 分红 承诺 未来三年(2018-2020 年度),公司当年度盈利且可分配利润为正数 时,应当现金分红;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当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 现金流、股本规模、每股净资产适合采取股票方式分红时,应提出 并实施股票分红预案。实施股票分红需符合:现金分红比例达到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摊薄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不低于 0.10 元。 2018 年 01 月 01 日 2018 年度 -2020 年 度 正常 履行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34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66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13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刘延东,陈攀峰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2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35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经2020年7月22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公司实施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股票。 2、2020年7月23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以1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42名激励对象授予585万股限制性股票。 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7月6日、2020年7月17日、2020年7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及核查意见的公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公告。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方 关联关 系 关联交 易类型 关联交 易内容 关联交 易定价 原则 关联交 易价格 关联交 易金额 (万 元) 占同类 交易金 额的比 例 获批的 交易额 度(万 元) 是否超 过获批 额度 关联交 易结算 方式 可获得 的同类 交易市 价 披露日 期 披露索 引 赢创嘉联 白炭黑 (南平) 有限公司 同一法 定代表 人,参股 公司 销售商 品 销售水 玻璃 成本加 成 不适用 12,703. 33 48.68% 22,000 否 每月结 算一次 无 2020 年 03 月 03 日 中国证 监会指 定创业 板信息 披露网 站 同一法 定代表 人,参股 公司 销售商 品 提供蒸 汽 成本计 价 不适用 472.18 100.00 % 800 否 每月结 算一次 无 2020 年 03 月 03 日 福建省三 明同晟化 工有限公 公司实 际控制 人关系 销售商 品 销售水 玻璃 市场定 价 不适用 494.53 1.89% 1,300 否 每月结 算一次 无 2020 年 03 月 03 日 中国证 监会指 定创业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36 司 密切的 家庭成 员控制 的企业 板信息 披露网 站 福建南平 三元循环 技术有限 公司 同一实 际控制 人,同 一法定 代表人 销售商 品 销售水 玻璃 成本加 成 不适用 2,358.2 6 9.04% 3,500 否 每月结 算一次 无 2020 年 03 月 03 日 中国证 监会指 定创业 板信息 披露网 站 福建南平 三元热电 能源有限 公司 同一实 际控制 人,同 一法定 代表人 采购商 品 采购蒸 汽 市场定 价 不适用 718.56 40.84% 718.56 否 每月结 算一次 无 2020 年 03 月 03 日 中国证 监会指 定创业 板信息 披露网 站 合计 -- -- 16,746. 86 -- 28,318. 56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无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 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2020 年度:(1)元禾化工向 EWS 销售水玻璃不超过 22,000 万元,提供蒸汽不超过 800 万 元;(2)元禾化工向同晟化工部分富余的固态水玻璃不超过 1300 万元;(3)南平元 力向三元循环销售硅酸钠不超过 3500 万元;(4)南平元力向三元热电采购蒸汽不超 过 600 万元。 报告期内,元禾化工实际向 EWS 销售硅酸钠 12,703.33 万元、蒸汽 472.18 万元;元禾 化工向同晟化工销售固态水玻璃 494.53 万元;元禾化工向三元循环销售硅酸钠 2,358.26 万元;南平元力、元禾水玻璃向三元热电合计采购蒸汽 718.56 万元。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 的原因(如适用) 不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37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实际担保金 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南平元力 2018 年 09 月 27 日 21,000 2018 年 11 月 14 日 13,350 连带责任保 证 全部主合同 项下最后到 期的主债务 的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 日(或债权 人垫付款项 之日)后两 年止 是 否 南平元力 2019 年 04 月 29 日 50,000 2019 年 06 月 30 日 26,000 连带责任保 证 自主合同项 下的借款期 限或贵金属 租赁期限届 否 否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38 满之次日起 两年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 合计(B1) 0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 际发生额合计(B2) 8,5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 额度合计(B3) 71,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 保余额合计(B4) 3,000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A1+B1+C1) 0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 合计(A2+B2+C2) 8,5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 (A3+B3+C3) 71,000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 计(A4+B4+C4) 3,000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79%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 担保余额(E) 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F)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0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无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无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不适用 4、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 闲置募集资金 52,000 10,000 0 合计 52,000 10,000 0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39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5、其他重大合同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七、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2020年度,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继续坚持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 护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促进公司本身与社会的协 调、和谐发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2020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公司聚焦主业,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生产,不惜一切代价,源源不断向抗疫一线 企业提供必需物资,为全国抗疫大局贡献力量。公司获“福建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此外,公司以技术创 新为抓手、提升管理水平为导向,积极为客户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为股东创造优良效益、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职业平台,同 时不断提升安全环保水平,并与周边社区形成良好的互动。 《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于2021年4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8 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制度健全,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规定和标准,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2020年,公司 在各生产经营基地开展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举行各类环境、安全事件突发应急预案演练,强化员工的安全生产意 识;推行安全内审工作,促进各子公司安全工作进入常态化管理;此外还完善承包商资质审查制度,要求对外包工程业务的 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安全防护工作,做到企业内部安全工作无死角。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生产整体情况良好,没有发生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 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40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1、公司顺利完成非公开发行事项,2020年6月募集资金到位,2020年7月办理完成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详见公司于 2020年7月7日、2020年7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等相关公告。 2、2020年7月,因工作安排原因,彭映香女士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方世国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公 司选举监事王丽美女士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选举孙岱斌先生担任职工代表监事,吴春妹女士担任监事。 3、2020年7月,公司启动实施2020年度非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6日、2020年7月24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4、2020年8月,公司完成因非公开发行注册资本增加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0990.3168万元。 5、2021年1月,因工作安排原因,苏锡宝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立斌先生为公 司董事。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1、2020年1月,公司商标“ ”获得国家商标局注册授权(注册号:35952964)。 2、2020年6月,南平元力获得“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证书”(GB/T33300-2016)。 3、2020年8月,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南平元力完成了注册资本增加的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增 加至120,000万元。 4、2020年9月,公司全资孙公司福建省荔元活性炭实业有限公司完成了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的登记变更。变 更后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为冯小旺,总经理为唐志贤,其余登记信息未变,荔元活性炭仍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5、2020年9月,公司全资孙公司江西元力怀玉山活性炭有限公司完成了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的登记变更。变 更后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为姚世林,总经理为陈敏,其余登记信息未变,江西元力仍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6、2020年9月,公司全资孙公司满洲里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完成了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监事的登记变更。 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为姚世林,总经理为裘有忠,监事为王丽美,其余登记信息未变,满洲里元力炭仍为公司全 资孙公司。 7、2020年12月,南平元力获得KOSHER犹太认证。 8、2021年1月,南平元力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号:006FSMS1800018)。 9、2020年度,南平元力共取得“一种能够减缓热膨胀变形的加热炉”(ZL 201920476724.1)、“一种便捷的电除尘清洗 装置”(ZL202020039508.3)、“一种磷酸法活性炭加工用天然气燃烧装置”(ZL202020039678.1)、“一种气密式的磷酸法生 产活性炭活化炉出料装置”(ZL202020050618.X)、“一种用于木屑出料计量装置”(ZL202020039677.7)等5项实用新型专利。 10、2019年12月31日,南平元力与三明市青杉活性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明青杉”)签订《购销合同》,约定公司向 三明青杉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其解决生产磷酸法活性炭的烟气排放和水排放污染问题,提高其产品质量并降低生产成本;公 司以相对经济的价格买断其生产的全部半成品活性炭,采购价格=基础价格+原料单价调整+质量标准调整。同时,三明青 杉对公司提供支持的技术负有保密义务。合同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明青杉,原名:沙县青杉活性炭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沙县虬江街道柱源村南阳路口;法定代表人: 范跃亮;经营范围:活性炭制造、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共向其采购半成品活性炭8,555.37吨,总金额4,454.74万元(含税),占报告期采购总额的5.89%。 8、2019年12月31日,南平元力与福建省长隆炭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长隆”)签订《购销合同》,约定公司 向福建长隆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其解决生产磷酸法活性炭的烟气排放和水排放污染问题,提高其产品质量并降低生产成本; 公司以相对经济的价格买断其生产的全部半成品活性炭,采购价格=基础价格+原料单价调整+质量标准调整。同时,福建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41 长隆对公司提供支持的技术负有保密义务。合同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福建长隆,注册资本1,500万元;住所:福建省顺昌县元坑镇九村;法定代表人:余祥波;经营范围:活性炭生产、销 售。 报告期内,公司共向其采购半成品活性炭6,489.61吨,总金额3,514.37万元(含税),占报告期采购总额的4.65%。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42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964,335 1.21% 65,103,168 -543,225 64,559,943 67,524,278 21.79% 1、国家持股 0 0.00% 0 0 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00% 3、其他内资持股 2,964,335 1.21% 65,103,168 -543,225 64,559,943 67,524,278 21.79%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0 0.00% 62,033,875 0 62,033,875 62,033,875 20.02% 境内自然人持 股 2,964,335 1.21% 3,069,293 -543,225 2,526,068 5,490,403 1.77% 4、外资持股 0 0.00% 0 0 0 0 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 股 0 0.00% 0 0 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41,835,665 98.79% 0 543,225 543,225 242,378,890 78.21% 1、人民币普通股 241,835,665 98.79% 0 543,225 543,225 242,378,890 78.2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00% 4、其他 0 0.00% 0 0 0 0 0.00% 三、股份总数 244,800,000 100% 65,103,168 0 65,103,168 309,903,168 1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1、公司股东缪存标为公司高管,持股总额的75%作为高管锁定股限售,期初解除锁定股份543,975股。 2、公司原任监事东彭映香,2020年12月增持1,000股,锁定其中的750股。 3、2020年6月,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65,103,168股,总股本增至309,903,168股;该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2020 年7月15日起锁定6个月,于2021年1月18日解除锁定。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2020年3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并于2020年5月21日核发了《关于 核准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3号)。根据批复,公司2020年6月向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65,103,168股。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43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65,103,168股后,公司总股本由244,800,000股变更为309,903,168股,每股净资产增 加2.5645元。2020年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稀释每股收益为0.4526元,较基本每股收益低0.0017元。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 数 本期增加限 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 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 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 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 11,790,714 11,790,714 非公开发行股 份,上市后前 六个月锁定 2021 年 1 月 18 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 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 11,790,714 11,790,714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0 8,843,036 8,843,036 江南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0 7,369,196 7,369,196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中和资本耕耘 1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0 5,556,374 5,556,374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 郡可交债 2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0 3,647,752 3,647,752 上海允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允 公慧享精选 9 号私募投资基金 0 3,537,214 3,537,214 江嵘 0 3,069,293 3,069,293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中和锦绣 651 号证券投资 基金 0 2,247,605 2,247,605 缪存标 2,175,937 543,975 1,631,962 高管锁定股 每年解锁 25% 财通基金-董卫国-财通基金玉泉 90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等 23 户 0 7,251,270 7,251,270 非公开发行股 份,上市后前 六个月锁定 2021 年 1 月 18 日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44 许文显 788,398 788,398 高管锁定股 每年解锁 25% 彭映香 750 750 原任监事,报 告期内买入的 75%锁定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2,964,335 65,103,918 543,975 67,524,278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股票及其衍 生证券名称 发行日期 发行价格 (或利率) 发行数量 上市日期 获准上市交 易数量 交易终止 日期 披露索引 披露日期 股票类 A 股股票 2020 年 06 月 11 日 13.57 元/股 65,103,168 2020 年 07 月 15 日 65,103,168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2020 年 07 月 10 日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73号文核准,公司2020年6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103,168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3,449,989.7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59,853,290.65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6月23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华兴所 (2020)验字E-002号《验资报告》。 2020年7月,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登记事宜,并于2020年7 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7日、2020年7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情况报告书》、《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等公告。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公司完成前述非公开发行后,总资产增加859,853,290.65元,其中货币资金增加859,853,290.65元;所有者权益增加 859,853,290.65元,其中股本增加65,103,168元,资本公积增加794,750,122.65元,公司负债不变。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7,413 年度报告 披露日前 上一月末 7,435 报告期末表 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东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 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如有)(参 0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45 普通股股 东总数 总数(如有) (参见注 9) 见注 9)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例 报告期末持 股数量 报告期内增 减变动情况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持有无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 状态 数量 王延安 境内自然人 19.58% 60,685,476 60,685,476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7.11% 22,023,180 22,023,180 质押 21,870,900 卢元健 境内自然人 6.69% 20,746,080 20,746,080 袁永刚 境内自然人 5.17% 16,033,000 -9293000 16,033,000 胡育琛 境内自然人 3.93% 12,170,223 989600 12,170,22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3.80% 11,790,714 11790714 11,790,71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 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3.80% 11,790,714 11790714 11,790,714 泉州市晟辉投资有限公 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27% 10,134,000 10,134,000 质押 10,134,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 合 其他 2.85% 8,843,036 8843036 8,843,036 南平市江南产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有法人 2.38% 7,369,196 7369196 7,369,196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 4) 公司股东南平市江南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份而成为公司前十大股东,其持有股份于上市后的 6 个月内锁定。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卢元健与王延安为夫妻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泉州市晟辉投资有限公司系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 权情况的说明 无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王延安 60,685,476 人民币普通股 60,685,476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22,023,180 人民币普通股 22,023,180 卢元健 20,746,080 人民币普通股 20,746,080 袁永刚 16,033,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033,000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46 胡育琛 12,170,223 人民币普通股 12,170,223 泉州市晟辉投资有限公司 10,134,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134,000 王育贤 7,078,600 人民币普通股 7,078,600 深圳前海圆融通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6,6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630,000 林莹 4,286,752 人民币普通股 4,286,752 倪嘉焰 2,900,505 人民币普通股 2,900,505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 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卢元健与王延安为夫妻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泉州市晟辉投资有限公司系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参 见注 5) (1)公司股东袁永刚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持有 16,033,000 股。 (2)公司股东胡育琛通过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持有 12,170,223 股。 (3)公司股东王育贤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账户持有 7,078,600 股。 (4)公司股东深圳前海圆融通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兴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6,630,000 股。 (5)公司股东林莹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600 股外,还通过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286,152 股,实际合计持有4,286,752 股 (6)公司股东倪嘉焰通过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只有 2,900,505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王延安 中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王延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9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南平王台学区、南 平职业学校教师、福建省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现未在公司任职。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 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无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47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 留权 卢元健 本人 中国 否 王延安 本人 中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卢元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0 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南平市第二化工厂 厂长,福建省南平嘉联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福建省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公 司前身)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南平元力执行董事、元力环境执行董事、荔元公司执行董 事、怀玉山公司董事长、满洲里元力执行董事、元禾化工执行董事、信元投资执行董事、 EWS 董事长、政协第九届、第十届福建省委员会委员、福建省林产品出口基地商会会长、 福建省活性炭行业协会会长、南平市科协委员。现任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林学会 林产化学化工分会副理事长、中国林学会林产化学化工分会活性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中国兵工学会活性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活性炭分会副理事长、生物 质材料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常委、延平区慈善总会常务理事,曾被评为“福建省第九届优秀企 业家”及“福建省非公有制经济优秀建设者”。2018 年 2 月 12 日后未在公司任职。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 市公司情况 王延安简历详见"公司控股股东情况"的披露。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2020年7月,公司完成向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嵘、南平 市江南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允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锦绣中和(天津)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等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并上市,上述特定对象承诺自非公开发行新股上市首日起六个月内(2021年1 月18日前)不转让所认购股份。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48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49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职务 任职 状态 性 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期初持股 数(股) 本期增 持股份 数量 (股) 本期减 持股份 数量 (股) 其他 增减 变动 (股) 期末持股 数(股) 许文显 董事长 现任 男 43 2016 年 10 月 31 日 2021 年 09 月 25 日 1,051,197 1,051,197 官伟源 董事 现任 男 57 2015 年 09 月 15 日 2021 年 09 月 25 日 官伟源 总经理 现任 男 57 2012 年 05 月 02 日 2021 年 09 月 25 日 李立斌 董事 现任 男 47 2021 年 02 月 03 日 2021 年 09 月 25 日 李立斌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47 2014 年 12 月 26 日 2021 年 09 月 25 日 向建红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44 2017 年 11 月 24 日 2021 年 09 月 25 日 范荣玉 独立董事 现任 女 51 2015 年 09 月 15 日 2021 年 09 月 25 日 王丽美 监事会主 席 现任 女 38 2011 年 05 月 07 日 2021 年 09 月 25 日 孙岱斌 监事 现任 男 28 2020 年 07 月 01 日 2021 年 09 月 25 日 吴春妹 监事 现任 女 32 2020 年 07 月 22 日 2021 年 09 月 25 日 缪存标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55 2009 年 08 月 06 日 2021 年 09 月 25 日 2,175,950 2,175,950 池信捷 财务总监 现任 男 36 2018 年 01 月 25 日 2021 年 09 月 25 日 罗聪 董事会秘 书 现任 男 34 2018 年 01 月 25 日 2021 年 09 月 25 日 苏锡宝 董事 离任 男 37 2018 年 02 月 12 日 2021 年 02 月 03 日 彭映香 监事会主 席 离任 女 47 2009 年 08 月 06 日 2020 年 07 月 01 日 1,000 1,000 方世国 监事 离任 男 41 2009 年 08 月 06 日 2020 年 07 月 22 日 合计 -- -- -- -- -- -- 3,227,147 1,000 0 0 3,228,147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孙岱斌 职工代表监事 被选举 2020 年 07 月 01 日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吴春妹 监事 被选举 2020 年 07 月 22 日 股东大会选举 彭映香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离任 2020 年 07 月 01 日 工作原因辞职 方世国 监事 离任 2020 年 07 月 22 日 工作原因辞职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50 李立斌 董事 被选举 2021 年 02 月 03 日 股东大会选举 苏锡宝 董事 离任 2021 年 02 月 03 日 工作原因辞职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董事长:许文显,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南平嘉联化工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EWS财务部经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 会委员、南平元力执行董事、元禾化工执行董事、元力环境执行董事、元禾水玻璃执行董事、信元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EWS董事长、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南平三元热电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南平市政协委员、南 平市工商联合会(总商会)副会长、常委、执委,南平市延平区政协常委、南平市延平区商会会长。 董事,总经理:官伟源,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3年3月至2012年4 月,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机电分公司、福州大通机 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总经理,南平元力总经理,元力环境总经理,上海 新金湖董事,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理事。曾获得福建省劳动模范、江苏省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全国机械行业优秀企业家 等称号。 董事,副总经理:李立斌,中国国籍,无外境永久居住权,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福建省南平市合成氨有限公司 销售科长,江西元力董事,本公司销售部经理、销售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上海新金湖 董事长、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活性炭分会副理事长、福建省活性炭行业协会秘书长。 独立董事:向建红,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九江市八里 湖支行职员,武夷学院讲师等职。现任武夷学院商学院管理学(财务会计)副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范荣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硕士,教授。历任南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武夷学院 化工专业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武夷学院化工专业教授、化学工程与工艺系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监事会主席:王丽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厦门励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营 销总监助理,现任公司行政主办、监事会主席、南平元力监事、荔元公司监事、怀玉山公司监事、元力环境监事、上海新金 湖监事、满洲里元力监事。 监事:孙岱斌,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行政专员、职工代表监事。 监事:吴春妹,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出生,大专学历。现任公司销售文员、监事。 副总经理:缪存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福建富文化工厂副总 经理兼科协主席,福建省南平嘉联化工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管理者代表,EWS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元力 环境常务副总经理、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武夷学院特聘教师,福建安监局特聘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管理专家, 福建省活性炭行业协会副会长、首席专家,全国林化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兵工学会活性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 员、中国林学会林化分会副理事长、全国林化学会活性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获得国家林草局梁希一等奖、福建省科 技进步二等奖、福建省劳动模范称号、福建省岗位技术能手、南平市劳动模范、南平市优秀共产党员、南平市十大优秀青年 企业家、南平市优秀企业家。 财务总监:池信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 财务部副经理、怀玉山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罗聪,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获学士学位。曾任公司证券专员、证券事 务代表、证券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经理。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51 任职人员 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 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股东单位是否 领取报酬津贴 许文显 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8 年 02 月 22 日 否 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8 年 08 月 03 日 否 福建省荔元活性炭实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8 年 03 月 12 日 2020 年 09 月 11 日 否 江西元力怀玉山活性炭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8 年 03 月 26 日 2020 年 09 月 10 日 否 满洲里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8 年 03 月 26 日 2020 年 09 月 24 日 否 福建元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8 年 03 月 05 日 否 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8 年 01 月 31 日 否 福建省南平市信元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8 年 01 月 31 日 否 福建省南平元禾水玻璃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8 年 02 月 12 日 否 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6 年 12 月 29 日 否 福建南平三元热电能源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7 年 04 月 14 日 否 福建南平三元竹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8 年 05 月 17 日 2021 年 02 月 23 日 否 福建南平三元二氧化硅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8 年 03 月 23 日 2021 年 01 月 22 日 否 福建南平三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8 年 09 月 25 日 2020 年 09 月 07 日 否 官伟源 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5 年 12 月 29 日 否 福建元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5 年 12 月 29 日 否 上海新金湖活性炭有限公司 董事 2019 年 07 月 12 日 否 向建红 武夷学院 副教授 2015 年 09 月 01 日 是 范荣玉 武夷学院 教授 2015 年 09 月 01 日 是 李立斌 上海新金湖活性炭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9 年 07 月 12 日 否 缪存标 福建元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常务副总经理 2016 年 02 月 15 日 否 王丽美 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监事 2018 年 02 月 22 日 否 福建元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监事 2018 年 03 月 05 日 否 江西元力怀玉山活性炭有限公司 监事 2018 年 03 月 26 日 否 福建省荔元活性炭实业有限公司 监事 2018 年 03 月 12 日 否 上海新金湖活性炭有限公司 监事 2019 年 07 月 12 日 否 满洲里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监事 2020 年 09 月 24 日 否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无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52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不包含仅领取董事津贴的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年薪收入按照岗位制定。年薪包括标准年薪(含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特别奖励。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递交述职报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年度考核评价后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实 际考核薪酬。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董事津贴调整为每人每年5万元(税前)。 公司2009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监事津贴每人每年6000元(税前)。 2、董事(不包含仅领取董事津贴的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①标准年薪水平依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整体业绩影响程度确定,并主要参照类似上市公司市场薪酬水平,标准 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 基本年薪按月支付;绩效年薪为浮动收入,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的考核结果确定。 ②特别奖励 在经常性职责考核之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改善资产质量、提高股东权益水平、优化产权结构、扩张资产规模、参 与产权竞争、提高公司资产价值以及在应对汇率风险、促进技术工艺进步、应对国内外重大市场诉讼、推进管理创新,以及 妥善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对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贡献给予特别奖励。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分十二个月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的考核结果发放。特别 奖励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发放。 董事、监事津贴按照月度发放。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 前报酬总额 是否在公司关联 方获取报酬 许文显 董事长 男 43 现任 155.36 否 官伟源 董事、总经理 男 57 现任 156.45 否 李立斌 董事、副总经理 男 47 现任 51.82 否 向建红 独立董事 男 44 现任 5 否 范荣玉 独立董事 女 51 现任 5 否 王丽美 监事会主席 女 38 现任 7.99 否 孙岱斌 职工代表监事 男 28 现任 6.96 否 吴春妹 监事 女 32 现任 8.14 否 缪存标 副总经理 男 55 现任 62.56 否 池信捷 财务总监 男 36 现任 25.02 否 罗聪 董事会秘书 男 34 现任 23.42 否 苏锡宝 董事 男 37 离任 50.04 否 彭映香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女 47 离任 25.66 否 方世国 监事 男 41 离任 26.31 否 合计 -- -- -- -- 609.73 --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5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报告期内 可行权股 数 报告期内 已行权股 数 报告期内 已行权股 数行权价 格(元/股) 报告期末 市价(元/ 股) 期初持有 限制性股 票数量 本期已解 锁股份数 量 报告期新 授予限制 性股票数 量 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 价格(元/ 股) 期末持有 限制性股 票数量 许文显 董事长 250,000 10 官伟源 董事、总经 理 250,000 10 李立斌 董事、副总 经理 150,000 10 缪存标 副总经理 150,000 10 池信捷 财务总监 80,000 10 罗聪 董事会秘 书 80,000 10 合计 -- 0 0 -- -- 0 0 960,000 -- 0 备注(如有) 本次股权激励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72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1,676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1,748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1,748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1,389 销售人员 49 技术人员 204 财务人员 23 行政人员 83 合计 1,748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本科及以上 145 大专及以下 1,603 合计 1,748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54 2、薪酬政策 公司薪酬制定以“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市场领先”为原则,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年 终奖励等构成。公司拥有完善的福利制度,为员工办理并缴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 公积金,提供营养丰富的工作餐。公司每年根据经营状况和劳动力市场的薪酬水平逐步提升员工薪酬福利,使全体员工共享 企业发展成果,确保公司薪酬的竞争优势。 3、培训计划 公司提供各种培训机会,提升员工素质与技能,发挥员工潜力。根据公司发展、运营需要及员工的实际状况,开展年度 培训需求分析。根据培训需求分析结果,设计针对不同员工群体的培训课程,并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组织实施当年培训计划。 公司统一规划并实施的培训包括岗位实践培训和专门培训两种主要类型。岗位实践培训以定期职位轮换、助理制、岗位 实务技能操作与考核、现场研讨等形式为主;专门培训主要包括内部短期集中授课、外部培训、研讨会、个人自学等形式。 4、劳务外包情况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88,340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2,135,190.77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55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各项制 度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1、业务独立:公司拥有完整的开发、生产、供应、销售系统和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所控制的其他企 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股东及关联方也均未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公司独立面对市场,自主经营,不存在依赖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管理,业务完全独立于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 2、人员独立: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 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或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形。 公司具有独立的人事选择和任免机制,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 司的内部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选举或聘任。 3、资产独立: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的配套设施,合法拥有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厂房、生产设备 以及商标、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公司未以其自身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提供担保,公司对所有资产 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机构独立:公司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制度,强化了公司的分权制衡和相互监督,形成了有 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控股股 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未干预本公司的机构设置和生产经营活动。 5、财务独立:公司已设置独立的财务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工作人员,能独立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公司根据现行会 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已在中国农业银行南平四鹤支行开设了独立的基本存款账户,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账号为13910301040001803, 不存在和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公司依法独立纳税,与股东单位无混合纳税的情形。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 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56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34.58% 2020 年 03 月 04 日 2020 年 03 月 05 日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 34.59% 2020 年 03 月 24 日 2020 年 03 月 25 日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27.32% 2020 年 07 月 22 日 2020 年 07 月 23 日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 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董事 会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 加董事会次数 委托出席董事 会次数 缺席董事会次 数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 次数 向建红 10 7 3 0 0 否 3 范荣玉 10 7 3 0 0 否 3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无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开展工作,关注 公司运作,提出合理的专业性意见均被公司采纳,在完善公司监督机制、提高决策科学性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讨论了公司出具的定期报告财务报表、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完善等事项, 发挥了审计监督的作用,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经营管理水平。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检查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2019年度的薪酬水平,符合2019年度薪酬方案;审议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认为: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提名委员会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57 报告期内,提命名委员会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交流,了解公司人才需求并提出相关建议。 (四)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审议讨论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事项,积极发挥专业优势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建立和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和薪酬制度,制定并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高级管 理人员年薪包括标准年薪(含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特别奖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负责对高级管理 人员的绩效考评与薪酬方案的执行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还实施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共计142人授予: 1、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股票。 2、2020年7月23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以1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42名激励对象授予585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股权激励的详细情况,包括归属安排、考核要求等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7月6日、2020年7月17日、2020年7 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公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等公告。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21 年 04 月 03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 (1)重大缺陷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 损失和不利影响; (1)重大缺陷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 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58 ②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监督无效; ③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 ④外部审计发现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 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2)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 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 标。 (3)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重要缺陷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 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 标; (3)一般缺陷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 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定量标准 (1)重大缺陷 涉及资产、负债:差错>总资产 5%,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涉及收入:差错>营业收入 5%,且绝对金 额超过 1000 万元;涉及利润:差错>利润总额 10%,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2)重要缺陷 涉及资产、负债:总资产 3%<差错≤总资产 5%,或者 500 万元<绝对金额≤1000 万元;涉及收入:营业收入 3%<差错≤营业收入5%,或者500万元<绝对金额≤1000 万元;涉及利润:利润总额 5%<差错≤利润总额 10%, 或者 300 万元<绝对金额≤500 万元。 (3)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定量标准外的其他缺陷。 (1)重大缺陷 直接损失金额>总资产 5%。 (2)重要缺陷 总资产 3%<直接损失金额≤总资产 5%。 (3)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之外的其他缺陷。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元力股份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 披露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 披露日期 2021 年 04 月 03 日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媒体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否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59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60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1 年 04 月 01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华兴审字[2021]21002920016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刘延东,陈攀峰 审计报告正文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力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元力股份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 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元力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 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 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五(二十八)所述。元力股份主要从事活性炭系列产品(含食品添加剂、植物活性炭(木 质活性炭))生产、销售。本期元力股份营业收入为11.36亿元。收入确认的发生和完整性对元力股份的经营成果产生很大的 影响,且由于营业收入系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估和测试管理层确定收入实现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以确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对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元力股份收入确认政策;获取并检查元力股份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识别与商品或 服务收入确认相关的合同条款,评价元力股份的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收入、成本和毛利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本期各月度收入、成本和毛利率波动分析;本期与上期收入、成本和 毛利率波动分析。 (4)对本年度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合同、发票、出库记录、客户签收记录等,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 元力股份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5)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客户签收记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是否被 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6)对本年度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以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61 四、其他信息 元力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元力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 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 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 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元力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 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元力股份、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元力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 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元力股份持续经营能 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 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 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元力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元力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 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 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 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 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 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62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21,587,890.94 105,689,634.7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80,906,416.33 51,258,630.82 应收账款 109,151,569.89 88,004,805.61 应收款项融资 34,674,178.43 21,967,984.64 预付款项 11,277,862.14 5,557,253.7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1,195,789.10 51,529,406.05 其中:应收利息 5,195,630.14 应收股利 28,000,00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61,376,826.10 139,153,581.33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7,430,615.31 6,639,800.41 流动资产合计 1,037,601,148.24 469,801,097.4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08,778,230.26 101,950,272.01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6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661,687,813.75 428,492,445.76 在建工程 59,796,002.92 122,229,446.29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118,871,433.00 123,498,366.4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7,702,698.47 9,259,451.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332,357.66 24,670,447.35 其他非流动资产 34,830,177.32 37,383,621.39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03,998,713.38 847,484,050.28 资产总计 2,041,599,861.62 1,317,285,147.7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0,017,083.33 21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81,920,690.12 94,807,968.05 预收款项 6,200,638.03 合同负债 7,667,197.8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32,030,939.32 26,509,134.33 应交税费 11,595,122.08 11,154,192.17 其他应付款 5,051,961.57 4,579,095.58 其中:应付利息 411,986.13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64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996,735.71 流动负债合计 169,279,729.95 353,251,028.16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98,5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448,049.40 23,043,422.3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448,049.40 121,543,422.32 负债合计 187,727,779.35 474,794,450.4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09,903,168.00 244,8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954,867,780.36 144,078,095.2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1,914,839.36 31,110,142.6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77,488,399.57 264,538,818.64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674,174,187.29 684,527,056.49 少数股东权益 179,697,894.98 157,963,640.7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53,872,082.27 842,490,697.2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041,599,861.62 1,317,285,147.72 法定代表人:许文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池信捷 会计机构负责人:池信捷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3,056,930.34 37,846,676.62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 44,867,680.83 27,297,511.01 其中:应收利息 5,195,630.14 应收股利 存货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757,767.49 358,436.60 流动资产合计 159,682,378.66 65,502,624.23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224,962,154.87 453,534,923.3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66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6,939.1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24,962,154.87 453,541,862.47 资产总计 1,384,644,533.53 519,044,486.7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 1,213,905.15 347,897.65 应交税费 25,710.13 109,774.86 其他应付款 94,339.62 6,976,055.91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333,954.90 7,433,728.4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67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1,333,954.90 7,433,728.4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09,903,168.00 244,8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005,130,000.49 194,340,315.3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1,872,824.86 21,068,128.14 未分配利润 46,404,585.28 51,402,314.8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83,310,578.63 511,610,758.2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84,644,533.53 519,044,486.70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136,011,407.09 1,281,614,548.23 其中:营业收入 1,136,011,407.09 1,281,614,548.2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019,896,365.90 1,247,333,163.28 其中:营业成本 857,441,707.43 964,180,189.80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68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8,693,682.07 6,906,191.28 销售费用 30,335,366.75 78,647,130.18 管理费用 100,109,095.00 98,482,705.85 研发费用 26,079,538.47 90,458,795.08 财务费用 -2,763,023.82 8,658,151.09 其中:利息费用 4,543,061.97 10,597,836.92 利息收入 9,939,909.53 1,795,484.52 加:其他收益 28,948,645.26 21,273,753.5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0,827,958.25 32,988,491.8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0,827,958.25 34,571,947.9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000,00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17,438.76 -876,648.0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3,129.17 -40,071.9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75,537,335.11 91,626,910.34 加:营业外收入 801,663.46 442,430.12 减:营业外支出 3,870,110.91 8,542,379.8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72,468,887.66 83,526,960.63 减:所得税费用 18,860,355.78 6,126,028.9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3,608,531.88 77,400,931.7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3,608,531.88 84,807,810.85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406,879.12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69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5,994,277.65 53,549,231.85 2.少数股东损益 27,614,254.23 23,851,699.8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53,608,531.88 77,400,931.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25,994,277.65 53,549,231.8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7,614,254.23 23,851,699.88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4543 0.193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4526 0.1931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法定代表人:许文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池信捷 会计机构负责人:池信捷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2,488.21 0.00 减:营业成本 0.00 0.00 税金及附加 22,500.00 169,250.00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70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2,954,229.05 4,601,720.33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3,972,012.72 5,569,905.44 其中:利息费用 6,839,908.64 利息收入 3,986,789.55 1,288,341.53 加:其他收益 600.00 602,197.0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120,000.00 -8,309,863.8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898,594.89 -531,295.3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046,966.77 -18,579,838.00 加:营业外收入 0.43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046,967.20 -18,579,838.00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046,967.20 -18,579,838.00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046,967.20 -18,579,838.00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71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8,046,967.20 -18,579,838.0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05,170,437.81 1,147,809,803.4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25,501,428.60 17,643,950.1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411,334.26 93,961,169.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50,083,200.67 1,259,414,923.1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97,902,530.74 881,438,366.7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72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3,845,862.56 194,745,490.44 支付的各项税费 58,798,544.78 44,812,291.2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3,731,788.83 123,688,094.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44,278,726.91 1,244,684,243.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804,473.76 14,730,680.1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12,495,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2,000,000.00 65,335,803.7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579,074.78 7,650,966.2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18,000,000.00 274,705,473.5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7,993,553.5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8,572,628.37 460,187,243.6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25,602,174.00 189,855,925.16 投资支付的现金 183,68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35,625,754.8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5,602,174.00 409,161,680.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7,029,545.63 51,025,563.5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861,363,740.02 2,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2,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5,000,000.00 353,5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203,905.18 15,571,155.1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76,567,645.20 371,071,155.1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63,500,000.00 507,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3,040,576.40 38,822,312.4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5,880,000.00 11,90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99,448.31 2,723.4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9,140,024.71 545,825,035.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7,427,620.49 -174,753,880.7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05,872.69 271,542.6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45,896,675.93 -108,726,094.40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7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5,588,078.78 184,314,173.1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21,484,754.71 75,588,078.78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6,000.00 621,046.68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83,019.69 46,751,460.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29,019.69 47,372,507.0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12,582.6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24,143.07 990,237.42 支付的各项税费 237,463.30 170,250.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481,962.80 39,792,727.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843,569.17 41,165,797.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914,549.48 6,206,709.3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120,000.00 160,2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净额 7,374,114.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18,000,000.00 271,000,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334,437.5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454,437.50 438,574,114.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756,059,411.41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57,5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000,000.00 5,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56,059,411.41 62,500,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0,604,973.91 376,074,114.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861,363,740.02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5,000,000.00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7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91,363,740.02 8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67,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2,240,000.00 19,502,218.8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393,962.9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633,962.91 486,502,218.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6,729,777.11 -401,502,218.8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0.1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210,253.72 -19,221,395.6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846,676.62 27,068,072.2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056,930.34 7,846,676.62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 股东 权益 所有 者权 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 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 综合 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 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 配利 润 其他 小计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 额 244,8 00,00 0.00 144,07 8,095. 21 31,110 ,142.6 4 264,53 8,818. 64 684,52 7,056. 49 157,96 3,640. 75 842,49 0,697. 24 加:会计政 策变更 前期 差错更正 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 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 额 244,8 00,00 0.00 144,07 8,095. 21 31,110 ,142.6 4 264,53 8,818. 64 684,52 7,056. 49 157,96 3,640. 75 842,49 0,697. 24 三、本期增减变 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65,10 3,168 .00 810,78 9,685. 15 804,69 6.72 112,94 9,580. 93 989,64 7,130. 80 21,734 ,254.2 3 1,011, 381,38 5.03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75 (一)综合收益 总额 125,99 4,277. 65 125,99 4,277. 65 27,614 ,254.2 3 153,60 8,531. 88 (二)所有者投 入和减少资本 65,10 3,168 .00 810,78 9,685. 15 875,89 2,853. 15 875,89 2,853. 15 1.所有者投入 的普通股 65,10 3,168 .00 794,75 0,122. 65 859,85 3,290. 65 859,85 3,290. 65 2.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16,039 ,562.5 0 16,039 ,562.5 0 16,039 ,562.5 0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804,69 6.72 -13,04 4,696. 72 -12,24 0,000. 00 -5,880, 000.00 -18,12 0,000. 00 1.提取盈余公 积 804,69 6.72 -804,6 96.72 2.提取一般风 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12,24 0,000. 00 -12,24 0,000. 00 -5,880, 000.00 -18,12 0,000. 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 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 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76 5.其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存收 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 额 309,9 03,16 8.00 954,86 7,780. 36 31,914 ,839.3 6 377,48 8,399. 57 1,674, 174,18 7.29 179,69 7,894. 98 1,853, 872,08 2.27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 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 综合 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 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 配利 润 其他 小计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 余额 244,8 00,00 0.00 144,07 8,095. 21 31,110 ,142.6 4 223,22 9,586. 79 643,21 7,824. 64 114,413 ,990.81 757,631 ,815.45 加:会计 政策变更 前期 差错更正 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 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 余额 244,8 00,00 0.00 144,07 8,095. 21 31,110 ,142.6 4 223,22 9,586. 79 643,21 7,824. 64 114,413 ,990.81 757,631 ,815.45 三、本期增减 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 列) 41,309 ,231.8 5 41,309 ,231.8 5 43,549, 649.94 84,858, 881.79 (一)综合收 益总额 53,549 ,231.8 53,549 ,231.8 23,851, 699.88 77,400, 931.73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77 5 5 (二)所有者 投入和减少资 本 19,697, 950.06 19,697, 950.06 1.所有者投入 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19,697, 950.06 19,697, 950.06 (三)利润分 配 -12,24 0,000. 00 -12,24 0,000. 00 -12,240 ,000.00 1.提取盈余公 积 2.提取一般风 险准备 3.对所有者 (或股东)的 分配 -12,24 0,000. 00 -12,24 0,000. 00 -12,240 ,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 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 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存收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78 益 6.其他 (五)专项储 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 余额 244,8 00,00 0.00 144,07 8,095. 21 31,110 ,142.6 4 264,53 8,818. 64 684,52 7,056. 49 157,963 ,640.75 842,490 ,697.24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未分配 利润 其他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 额 244,80 0,000.0 0 194,340, 315.34 21,068,1 28.14 51,402, 314.80 511,610,75 8.28 加:会计政 策变更 前期 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 额 244,80 0,000.0 0 194,340, 315.34 21,068,1 28.14 51,402, 314.80 511,610,75 8.28 三、本期增减变 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65,103, 168.00 810,789, 685.15 804,696. 72 -4,997, 729.52 871,699,8 20.35 (一)综合收益 总额 8,046,9 67.20 8,046,967. 20 (二)所有者投 入和减少资本 65,103, 168.00 810,789, 685.15 875,892,8 53.15 1.所有者投入 的普通股 65,103, 168.00 794,750, 122.65 859,853,2 90.65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79 2.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16,039,5 62.50 16,039,56 2.50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804,696. 72 -13,044 ,696.72 -12,240,00 0.00 1.提取盈余公 积 804,696. 72 -804,69 6.72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12,240 ,000.00 -12,240,00 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 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 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存收 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 额 309,90 3,168.0 0 1,005,13 0,000.49 21,872,8 24.86 46,404, 585.28 1,383,310, 578.63 上期金额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80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年度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 积 未分配利 润 其他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 额 244,80 0,000. 00 194,340 ,315.34 21,068, 128.14 82,222,15 2.80 542,430,59 6.28 加:会计政 策变更 前期 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 额 244,80 0,000. 00 194,340 ,315.34 21,068, 128.14 82,222,15 2.80 542,430,59 6.28 三、本期增减变 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30,819,8 38.00 -30,819,838 .00 (一)综合收益 总额 -18,579,8 38.00 -18,579,838 .00 (二)所有者投 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 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2,240,0 00.00 -12,240,000 .00 1.提取盈余公 积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12,240,0 00.00 -12,240,000 .00 3.其他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81 (四)所有者权 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 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存收 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 额 244,80 0,000. 00 194,340 ,315.34 21,068, 128.14 51,402,31 4.80 511,610,75 8.28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由原福建省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309,903,168.00元,股本为309,903,168.00元,注册地址:福建省南平来舟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 许文显。 (二)公司行业性质、经营范围及提供的主要产品 公司行业性质:林产化学产品制造。 公司经营范围:生产活性炭系列产品【含食品添加剂、植物活性炭(木质活性炭)】;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 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药用辅料(药用炭)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产品:木质活性炭。 (三)公司目前的基本组织架构 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会聘任了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同时设立了17个主要职能部门,分别为:审计部、总经办、人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82 力资源部、品管部、采购部、销售部、国际贸易部、生产部、物流部、总工办、开发部、设备开发部、工程部、安环部、财 务部、证券部、投资部。 (四)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日 公司财务报告于2021年4月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五)财务报表主体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本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 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 4、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83 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 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 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对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的 公允价值、作为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表明所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 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是恰当的,将企业合并成本低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合并当 期的营业外收入。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 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 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益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 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股东权 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损益。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权益工具投资在购买日之前累 计在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损益。 3、企业合并中相关费用的处理: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 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报表编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权利)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 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 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合并财务报表以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保持一致。在编制合并财务 报表时,遵循重要性原则,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内部交易及权益性投资项目。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 益。 (1)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 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 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 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 表的期初数。编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表时, 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公司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反映为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基础上确定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本期资产负债表日 的金额进行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 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84 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损益。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其 他权益工具投资,该权益工具投资在购买日之前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损益。 (2)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 A、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则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 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 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和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 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 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原有子 公司相关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损益。 B、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 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 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 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 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 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 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 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 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85 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指从 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受到限制的银 行存款,不作为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发生外币业务时,外币金额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入账,期末按照下列方法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 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1)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 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3)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或 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汇兑损益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 者可销售状态前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其余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 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3)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 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4)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 列示。 10、金融工具 当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与之相关的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 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企业会计 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重大融资成分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 资成分的,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 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 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86 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 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 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 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 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 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 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 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 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 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 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 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 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情形 确认结果 已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确认新资产/负债)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 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资产和负债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险和报酬 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 日的账面价值;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87 形)之和。 (2)转移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 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 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终止确认 部分收到的对价(包括获得的所有新资产减去承担的所有新负债),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 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部分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如存在下列情况: (1)公司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偿付债务的义务仍存在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 债。 (2)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且合同条款实 质上是不同的,公司应当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减值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租赁 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此外,对合同资产、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也应按照 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 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 否已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未来12个月内预期 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 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 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 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 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资产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 可能发生的金融资产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 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资产,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已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 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88 F.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公司对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 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 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4)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 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 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 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5)评估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估信用风险,如:应收关 联方款项;应收政府机关单位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 用风险。 (6)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 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金融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已减记的 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 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 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以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8、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 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 产负债表内列示: (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0、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 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作为利润分配,减少所有者权益。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 者权益总额。 1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89 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高,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也未计提损失准备。本公司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 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 不同组合: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 以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 公司的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由于应收票据期限较短、违约风险较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 能力很强,因此本公司将应收票据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直接做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考虑历史违约率为零的情况下,因此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固定坏账准备率为0。 12、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 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按照客户类别等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分为不同组别: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应收公司并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应收公司并表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账龄组合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其他款项组合 特殊业务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利用应收账款账龄为基础来评估各类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1-2 年(含 2 年) 10 2-3 年(含 3 年) 30 3 年以上 100 13、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会计处理方法参 照本会计政策之第(十)项金融工具中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处理。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对其他应收款按历史经验数据和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 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其他应收款分为不同组别: 组合 确定组合的依据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押金及保证金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90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应收公司并表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5 应收其他款项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销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 物资等,包括各类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 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5、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 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 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 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 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公司 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 公司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 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17、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 (如销售佣金等)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 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91 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 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 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 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 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1)减(2)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 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依据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 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 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 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 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 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各项非流动资产账 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 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 以确认。 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 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 调整后的金额; (2)可收回金额。 19、长期股权投资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92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 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 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 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当且仅当相关活动的决策要求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 致同意时,才形成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 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 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 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 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对外投资符合下列情况时,一般确定为对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① 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②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过程;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 生重要交易;④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⑤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20% 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 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 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 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 冲减留存收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 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 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 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确定。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3、后续计量和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追加或收回投 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 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 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2)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 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 大影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外,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 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 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 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93 限,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 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并且将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 确认投资损益。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 失的则全额确认。如果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 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 (3)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 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 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0、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系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所持有的有形资产。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 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 9.50% 电子及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 19.00%-31.67%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4-5 5% 19.00%-23.75% 其他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公司租赁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固定资产:(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 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 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 75%以上;(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 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 租人才能使用。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 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与自有 固定资产一致。 21、在建工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8 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在建工程以实际成本计价。其中为工程建设项目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币折算差额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 借款费用》的有关规定资本化或计入当期损益。在建工程在达到预计使用状态之日起不论工程是否办理竣工决算均转入固定 资产,对于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待办理完毕后再作调整。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94 22、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公司发生的借款 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 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 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 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 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该资产的成本,若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 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当所购建或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 者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 务费用。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 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 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3、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计量。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 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无形资产,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际上具有融资性 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为购买价款的现值。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在投 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应按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投 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 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 确认时止,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果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 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上述规定处理。各类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如下: 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的剩余使用年限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95 除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 除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的剩余使用年限外,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三、(二十四)“长期资产减值”。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的划分标准:研究阶段支出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 创性的有计划调查所发生的支出;开发阶段支出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 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所发生的支出。 公司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 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 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不再调整。 24、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 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 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 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 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 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 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 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 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 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 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 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5、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 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用在相关项目的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6、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 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96 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 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7、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 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 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 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 固定费用后,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 划。 (1)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 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 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 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 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 影响的利息。 C、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A和B项计入当期损益;第C项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 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 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 行处理;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在报告期末,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97 28、预计负债 公司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将其确认为负债:(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 义务的履行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并且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 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 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 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 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9、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 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 行权的,在授予日以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 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公 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 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无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如何修改,甚至取消权益工具的授予或结算该权益工具,公司都应至少确认按照所 授予的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来计量获取的相应的服务,除非因不能满足权益工具的可行权条件(除市场条件外)而 无法可行权。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处 理如下: (1)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2)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应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 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3)如果向职工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 公司应以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30、收入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8 号——上市公司从事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 1、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 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也包括有能力阻止其他方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98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 给客户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 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 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 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 融资成分。因转让商品而有权向客户收取的对价是非现金形式时,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在合同开始日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 价格。非现金对价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本公司预期 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除了为自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外,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应付客户对价超过自客户取 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作为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自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 理估计的,本公司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在对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进行会计处理时,本公司在确认相关 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 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发生后续变动的,本公司按照 在合同开始日所采用的基础将该后续变动金额分摊至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对于因合同开始日之后单独售价的变动不再重新分 摊交易价格。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 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 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 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 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占有该商品实物;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2、与公司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确认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1)销售商品 公司产品销售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收入: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交付产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 ①境内销售收入确认时点 公司对所有内销客户均采用买断方式销售产品。由销售人员填写申请发货单,经销售主管审批后由仓管人员开具出库单 并发货。目前公司产品内销以陆运为主,采取托运方式的,以取得货物承运单时作为销售收入实现;采取客户自行到公司提 货的,客户在送货单上签收即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②境外销售收入确认原则 订货时公司与境外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境外客户向公司采购时先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向公司下达订单(PO),双方 确认合同相关条款后,由公司制作形式发票(PI)并发给境外客户确认。发货时由销售人员填写申请发货单,转仓管人员开 具出库单并发货,报关员向海关报关并取得报关单,海关办理结关手续后出口产品装船,向银行办理交单手续(信用证结算 方式),并向客户寄出全套单据原件。公司在货物发出且取得报关单后确认境外销售收入。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99 2020年1月1日前适用: 1、销售商品 公司产品销售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收入:公司按照要求交付产品,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 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产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实现。 (1)境内销售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对所有内销客户均采用买断方式销售产品。由销售人员填写申请发货单,经销售主管审批后由仓管人员开具出库单 并发货。目前公司产品内销以陆运为主,采取托运方式的,以取得货物承运单时即认为产品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 公司作为销售收入实现;采取客户自行到公司提货的,客户在送货单上签收即认为产品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公司 以此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2)境外销售收入确认原则 订货时公司与境外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境外客户向公司采购时先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向公司下达订单(PO),双方 确认合同相关条款后,由公司制作形式发票(PI)并发给境外客户确认。发货时由销售人员填写申请发货单,转仓管人员开 具出库单并发货,报关员向海关报关并取得报关单,海关办理结关手续后出口产品装船,向银行办理交单手续(信用证结算 方式),并向客户寄出全套单据原件。公司在货物发出且取得报关单后确认境外销售收入。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 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 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 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的金额结转劳务 成本。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转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公司提供网络游戏开发和服务。服务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公司与游戏运营平台公司合作运营的网络游戏分成收入,在取得按合作协议约定计算并经双方核对无误的计费 账单后确认收入。 (2)本公司将收取的授权金收入予以递延,在公司将相关游戏的运营或代理权利以及所需技术交付对方后,根据合同 约定结算条件和期限分期确认收入。 (3)技术服务收入,合同明确约定服务期限的,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按期限分摊确认收入;未明确约定服务期 限的,在本公司提供了相应服务,取得明确的收款证据时确认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提供资金的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他人使用公司非现金资产,发生的使用 费收入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1)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31、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类型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0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和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 (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3、政府补助的计量 (1)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2)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 为人民币1元)。 4、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B、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对于同时包含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可以区分的,则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 以区分的,则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 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5)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B、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金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C、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2、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的暂时性差异,按照规定确认所 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 合并;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以很可能获得用来 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①商誉的初 始确认;②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 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是,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的除外: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1 33、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出租人、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出租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 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 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 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下同),计入租入资产价值。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取 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的,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照 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 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 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 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4、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回购本公司股份 公司回购自身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应当减少所有者权益。 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含交易 费用)与股票面值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如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公司回购自身权益工具,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同时进行备查登记。 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 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公司回购其普通股形成的库存股不参与公司利润分配,公司将其作为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的备抵项目列示。 2、资产证券化业务 公司设立特殊目的主体作为结构化融资的载体,公司把金融资产转移到特殊目的主体,如果公司能够控制该特殊目的主 体,这些特殊目的主体则视同为子公司而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公司出售金融资产作出承诺,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将来发生信用损失时,由公司进行全额补偿,公司实质上保留了该金融 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公司未终止确认所出售的金融资产。 资产证券化募集的资金列专项应付款,资产证券化融资费用(包括财务顾问费、银行担保费等)列入当期财务费用,收 益权与实际募集的委托资金差额列长期待摊费用,在存续期内按证券化实施的项目进行摊销列入财务费用。 3、套期会计 套期会计方法是指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抵销结果计入当期损益的方法。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2 套期工具是指公司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所使用的衍生工具,分为公 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净投资套期。对于满足下列条件的套期工具,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1)在套期开始时,公司对套期关系(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 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 (2)该套期预期高度有效,且符合公司最初为该套期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3)对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预期交易应当很可能发生,且必须使公司面临最终将影响损益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4)套期有效性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确保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高度有效。 公允价值套期满足上述条件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现金流量套期满足上述条件的,套期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无效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公司随后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原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在 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影响公司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满足上述条件的,公司应按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 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上述在所有者权益中单列项目反映的套 期工具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他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净投资套期,其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公司同意日后再将同样或类似的商品购回的销售方式。公司根据合同或协议条款判断销 售商品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若售后回购交易属于融资交易的,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不应确认收入; 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公司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5、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 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负债。 公司根据政策管理衍生金融工具的应用,并以书面方式列明与公司风险管理策略一致的衍生金融工具应用原则。 衍生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时,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利润表中确认。对于符合套期会计处理的衍生金融 工具,确认任何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取决于被套期项目的性质。不符合套期会计处理的衍生金融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3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2017 年 7 月,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财会〔2017〕22 号),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已经董事会审议 批准 详见其他说明(1)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并要求境内上市 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具体政策详见附注三、(三十)。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 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2020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 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除部分财务报表科目重分类外,没有重大影响,相应财务报表项 目变动详见附注 三、(三十六)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3 A.关联方认定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 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还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 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B.业务的定义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 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解释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关联方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 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01 月 0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5,689,634.79 105,689,634.7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51,258,630.82 51,258,630.82 应收账款 88,004,805.61 88,004,805.61 应收款项融资 21,967,984.64 21,967,984.64 预付款项 5,557,253.79 5,557,253.7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51,529,406.05 51,529,406.05 其中:应收利息 5,195,630.14 5,195,630.14 应收股利 28,000,000.00 28,000,00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4 存货 139,153,581.33 139,153,581.33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639,800.41 6,639,800.41 流动资产合计 469,801,097.44 469,801,097.4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01,950,272.01 101,950,272.0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428,492,445.76 428,492,445.76 在建工程 122,229,446.29 122,229,446.29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123,498,366.45 123,498,366.4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9,259,451.03 9,259,451.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670,447.35 24,670,447.35 其他非流动资产 37,383,621.39 37,383,621.39 非流动资产合计 847,484,050.28 847,484,050.28 资产总计 1,317,285,147.72 1,317,285,147.7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10,000,000.00 21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5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94,807,968.05 94,807,968.05 预收款项 6,200,638.03 -6,200,638.03 合同负债 5,487,290.29 5,487,290.2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26,509,134.33 26,509,134.33 应交税费 11,154,192.17 11,154,192.17 其他应付款 4,579,095.58 4,579,095.58 其中:应付利息 411,986.13 411,986.13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713,347.74 713,347.74 流动负债合计 353,251,028.16 353,251,028.16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98,500,000.00 98,5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23,043,422.32 23,043,422.3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1,543,422.32 121,543,422.32 负债合计 474,794,450.48 474,794,450.48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44,800,000.00 244,8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44,078,095.21 144,078,095.2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1,110,142.64 31,110,142.6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64,538,818.64 264,538,818.6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84,527,056.49 684,527,056.49 少数股东权益 157,963,640.75 157,963,640.75 所有者权益合计 842,490,697.24 842,490,697.2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17,285,147.72 1,317,285,147.72 调整情况说明: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 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新准则及相关衔接规定,公司2020年1月1日将原计入“预收款项”的预收商品销售款不含税部分重分类调增至“合同 负债”列报,将税额部分列入“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列报。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01 月 0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7,846,676.62 37,846,676.62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 27,297,511.01 27,297,511.01 其中:应收利息 5,195,630.14 5,195,630.14 应收股利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7 存货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58,436.60 358,436.60 流动资产合计 65,502,624.23 65,502,624.23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453,534,923.31 453,534,923.3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6,939.16 6,939.1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53,541,862.47 453,541,862.47 资产总计 519,044,486.70 519,044,486.7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8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 347,897.65 347,897.65 应交税费 109,774.86 109,774.86 其他应付款 6,976,055.91 6,976,055.91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7,433,728.42 7,433,728.4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7,433,728.42 7,433,728.4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44,800,000.00 244,8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94,340,315.34 194,340,315.3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1,068,128.14 21,068,128.14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9 未分配利润 51,402,314.80 51,402,314.80 所有者权益合计 511,610,758.28 511,610,758.2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19,044,486.70 519,044,486.70 (4)2020 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13%、9%、6%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增值税额 7%、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15% 教育费附加 应交增值税额 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5 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元力) 15 福建省荔元活性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荔元) 25 江西元力怀玉山活性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元力) 25 满洲里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满洲里元力) 15 福建元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力环境) 25 上海新金湖活性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金湖) 25 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元禾) 25 福建省南平市信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元投资) 25 福建省南平元禾水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禾水玻璃) 25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 (1)福建荔元、江西元力、满洲里元力和南平元力以锯末为原料生产的活性炭,属于以三剩物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 利用产品,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根据财税〔2015〕78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 知》,自2015年7月1日起退税比例为70%。 (2)根据财税〔2016〕5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安置残疾人的单 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子公司南平元禾符合适用条件,2020年度享受该 项增值税优惠政策。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0 2、企业所得税 (1)子公司满洲里元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局公告2012年第12号)的规定,2020年度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税[2008]4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资 源综合利用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子公司南平元力、福建荔元、江西元力和满洲里元力2020年度自产活性 炭收入适用减按90%计入当年应税收入总额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安置残疾人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 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子公司南平元禾符合适用条件,2020年度享受该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4)2020年子公司南平元力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20年12月1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035000337;南平元力2020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率。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存款 621,484,754.71 105,588,078.78 其他货币资金 103,136.23 101,556.01 合计 621,587,890.94 105,689,634.79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 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100,103,136.23 30,101,556.01 其他说明 1、公司除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03,136.23元为海关保证金使用受限外,公司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 制、存放在境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银行存款期末余额中有人民币10,000万元为定期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不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80,906,416.33 51,258,630.82 合计 80,906,416.33 51,258,630.82 单位: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1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票据 80,906,4 16.33 100.00% 80,906,41 6.33 51,258,63 0.82 100.00% 51,258,63 0.82 其中: 银行承兑票据 80,906,4 16.33 100.00% 80,906,41 6.33 51,258,63 0.82 100.00% 51,258,63 0.82 合计 80,906,4 16.33 100.00% 80,906,41 6.33 51,258,63 0.82 100.00% 51,258,63 0.82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131,277,330.10 合计 131,277,330.10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116,322, 189.66 100.00% 7,170,61 9.77 6.16% 109,151,5 69.89 94,180,01 8.15 100.00% 6,175,212 .54 6.56% 88,004,805. 61 其中: 组合 1:合并报表范 围内组合 组合 2:账龄组合 116,322, 189.66 100.00% 7,170,61 9.77 6.16% 109,151,5 69.89 94,180,01 8.15 100.00% 6,175,212 .54 6.56% 88,004,805. 61 合计 116,322, 189.66 100.00% 7,170,61 9.77 6.16% 109,151,5 69.89 94,180,01 8.15 100.00% 6,175,212 .54 6.56% 88,004,805. 61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113,766,991.43 5,688,349.57 5.00% 1 至 2 年 986,715.50 98,671.55 10.00% 2 至 3 年 264,120.12 79,236.04 30.00% 3 年以上 1,304,362.61 1,304,362.61 100.00% 合计 116,322,189.66 7,170,619.77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账面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113,766,991.43 1 至 2 年 986,715.50 2 至 3 年 264,120.12 3 年以上 1,304,362.61 3 至 4 年 161,906.50 4 至 5 年 615,942.11 5 年以上 526,514.00 合计 116,322,189.66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账龄组合 6,175,212.54 1,352,464.58 356,688.15 369.20 7,170,619.77 合计 6,175,212.54 1,352,464.58 356,688.15 369.20 7,170,619.77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356,688.15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3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郸城财鑫糖业有限 责任公司 货款 155,286.00 无法收回 总经理审批 否 江西恒天实业有限 公司 货款 113,402.15 无法收回 总经理审批 否 合计 -- 268,688.15 -- --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 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 5,663,347.54 4.87% 283,167.38 第二名 4,742,819.32 4.08% 237,140.97 第三名 4,694,342.24 4.04% 234,717.11 第四名 3,258,539.98 2.80% 162,927.00 第五名 2,727,844.00 2.35% 136,392.20 合计 21,086,893.08 18.14% 4、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 34,674,178.43 21,967,984.64 合计 34,674,178.43 21,967,984.64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4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0,327,040.61 91.56% 5,085,058.89 91.50% 1 至 2 年 704,808.63 6.25% 57,722.14 1.04% 2 至 3 年 20,909.33 0.19% 158,594.92 2.86% 3 年以上 225,103.57 2.00% 255,877.84 4.60% 合计 11,277,862.14 -- 5,557,253.79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报告期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汇总金额6,184,313.31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54.84%。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5,195,630.14 应收股利 28,000,000.00 其他应收款 1,195,789.10 18,333,775.91 合计 1,195,789.10 51,529,406.05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 5,195,630.14 合计 5,195,630.14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 28,000,000.00 合计 28,000,000.00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5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及备用金 627,395.55 763,226.04 代付职工五险一金 605,629.17 543,577.54 其他 44,575.63 51,821.00 股权转让款 18,000,000.00 合计 1,277,600.35 19,358,624.58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用 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 年 1 月 1 日余额 966,777.67 58,071.00 1,024,848.67 2020 年 1 月 1 日余额在本期 —— —— —— —— 本期转回 896,880.42 37,407.00 934,287.42 本期核销 8,750.00 8,750.00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69,897.25 11,914.00 81,811.25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账面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1,133,427.83 1 至 2 年 132,258.52 3 年以上 11,914.00 3 至 4 年 11,914.00 合计 1,277,600.35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6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应收其他款项 1,024,848.67 934,287.42 8,750.00 81,811.25 合计 1,024,848.67 934,287.42 8,750.00 81,811.25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账款 8,750.00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代扣职工五险一金 代扣职工五险一金 往来 605,629.17 一年以内 47.40% 30,281.46 班淑君 往来款及备用金 202,258.52 80,000.00 一年以 内;122,258.52 为 1-2 年 15.83% 16,225.85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 标有限公司 往来款及备用金 116,159.00 一年以内 9.09% 5,807.95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 标中心有限公司 往来款及备用金 84,990.00 一年以内 6.65% 4,249.50 临清德能金玉米生 物有限公司 往来款及备用金 50,200.00 一年以内 3.93% 2,510.00 合计 -- 1,059,236.69 -- 82.90% 59,074.76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或 合同履约成本减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或 合同履约成本减 账面价值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7 值准备 值准备 原材料 63,639,989.42 63,639,989.42 61,711,676.43 61,711,676.43 库存商品 97,736,836.68 0.00 97,736,836.68 77,538,626.50 96,721.60 77,441,904.90 合计 161,376,826.10 161,376,826.10 139,250,302.93 96,721.60 139,153,581.33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库存商品 96,721.60 96,721.60 0.00 合计 96,721.60 96,721.60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24,821.71 6,425,525.73 待摊销保险费 69,676.11 57,569.51 待摊销租金 90,944.50 83,694.50 待摊通讯费 150,833.37 24,813.95 待摊保暖费用 48,196.72 预提中介服务费 94,339.62 合计 17,430,615.31 6,639,800.41 9、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 位 期初余额 (账面价 值)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账面价 值)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 确认的投 资损益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 变动 宣告发放 现金股利 或利润 计提减值 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赢创嘉联 白炭黑 (南平)有 限公司 101,950,2 72.01 30,827,95 8.25 24,000,00 0.00 108,778,2 30.26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8 小计 101,950,2 72.01 30,827,95 8.25 24,000,00 0.00 108,778,2 30.26 合计 101,950,2 72.01 30,827,95 8.25 24,000,00 0.00 108,778,2 30.26 10、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 661,687,813.75 428,492,445.76 合计 661,687,813.75 428,492,445.76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及办公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84,350,742.79 452,500,665.19 6,387,130.21 9,188,352.98 301,586.92 752,728,478.09 2.本期增加金 额 95,100,583.82 198,272,743.60 1,010,464.08 1,702,699.45 147,171.09 296,233,662.04 (1)购置 895,174.47 552,176.82 1,702,699.45 147,171.09 3,297,221.83 (2)在建工 程转入 95,100,583.82 197,377,569.13 458,287.26 292,936,440.21 (3)企业合 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 额 124,037.00 9,908,940.22 68,609.48 1,040,095.36 11,141,682.06 (1)处置或 报废 124,037.00 9,072,827.71 65,532.55 1,040,095.36 10,302,492.62 (2)其他 减少 836,112.51 3,076.93 839,189.44 4.期末余额 379,327,289.61 640,864,468.57 7,328,984.81 9,850,957.07 448,758.01 1,037,820,458.07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87,993,504.87 225,179,980.94 4,719,635.26 6,147,850.57 195,060.69 324,236,032.33 2.本期增加金 额 14,993,363.15 42,588,515.81 461,305.15 961,405.24 45,250.12 59,049,839.47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9 (1)计提 14,993,363.15 42,588,515.81 461,305.15 961,405.24 45,250.12 59,049,839.47 3.本期减少金 额 117,835.14 5,984,151.75 63,150.00 988,090.59 7,153,227.48 (1)处置或 报废 117,835.14 5,410,357.71 60,226.92 988,090.59 6,576,510.36 (2)其他 减少 573,794.04 2,923.08 576,717.12 4.期末余额 102,869,032.88 261,784,345.00 5,117,790.41 6,121,165.22 240,310.81 376,132,644.3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 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或 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 值 276,458,256.73 379,080,123.57 2,211,194.40 3,729,791.85 208,447.20 661,687,813.75 2.期初账面价 值 196,357,237.92 227,320,684.25 1,667,494.95 3,040,502.41 106,526.23 428,492,445.76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 21,090,393.04 主要为子公司南平元力的炉下厂区新建 房产,正在办理中 合计 21,090,393.04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0 11、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 59,796,002.92 122,229,446.29 合计 59,796,002.92 122,229,446.29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募投项目 24,749,076.26 24,749,076.26 66,450,850.77 66,450,850.77 水玻璃项目 15,029,884.39 15,029,884.39 36,203,220.27 36,203,220.27 技改项目 16,151,195.77 16,151,195.77 17,983,584.01 17,983,584.01 研发项目 329,831.87 329,831.87 178,761.06 178,761.06 其他项目 3,536,014.63 3,536,014.63 1,413,030.18 1,413,030.18 合计 59,796,002.92 59,796,002.92 122,229,446.29 122,229,446.29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 称 预算数 期初余 额 本期增 加金额 本期转 入固定 资产金 额 本期其 他减少 金额 期末余 额 工程累 计投入 占预算 比例 工程进 度 利息资 本化累 计金额 其中:本 期利息 资本化 金额 本期利 息资本 化率 资金来 源 募投项 目 783,450, 000.00 66,450,8 50.77 111,378, 017.05 153,079, 791.56 24,749,0 76.26 27.13% 27.13% 8,013,39 4.68 3,064,26 9.44 4.90% 募股资 金 年产 32 万吨固 体水玻 璃项目 199,760, 000.00 36,203,2 20.27 47,381,0 96.03 68,554,4 31.91 15,029,8 84.39 44.27% 44.27% 0.00 0.00% 其他 合计 983,210, 000.00 102,654, 071.04 158,759, 113.08 221,634, 223.47 39,778,9 60.65 -- -- 8,013,39 4.68 3,064,26 9.44 4.90% -- 12、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1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排污权 应用软件 商标权 专有技术权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 余额 95,839,354.5 5 2,517,165.85 1,097,649.01 39,151,248.2 5 1,023,600.00 139,629,017. 66 2.本期 增加金额 1,486,532.90 631,723.76 2,118,256.66 (1) 购置 1,486,532.90 631,723.76 2,118,256.66 (2) 内部研发 (3) 企业合并增 加 3.本期减 少金额 (1) 处置 4.期末 余额 95,839,354.5 5 4,003,698.75 1,729,372.77 39,151,248.2 5 1,023,600.00 141,747,274. 32 二、累计摊销 1.期初 余额 11,897,337.0 9 922,960.72 808,855.58 1,988,496.59 513,001.23 16,130,651.2 1 2.本期 增加金额 1,977,942.12 602,535.28 106,382.51 3,952,689.16 105,641.04 6,745,190.11 (1) 计提 1,977,942.12 602,535.28 106,382.51 3,952,689.16 105,641.04 6,745,190.11 3.本期 减少金额 (1) 处置 4.期末 余额 13,875,279.2 1 1,525,496.00 915,238.09 5,941,185.75 618,642.27 22,875,841.3 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2 余额 2.本期 增加金额 (1) 计提 3.本期 减少金额 (1)处 置 4.期末 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 账面价值 81,964,075.3 4 2,478,202.75 814,134.68 33,210,062.5 0 404,957.73 118,871,433. 00 2.期初 账面价值 83,942,017.4 6 1,594,205.13 288,793.43 37,162,751.6 6 510,598.77 123,498,366. 45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0.00%。 13、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大修费用 8,848,772.78 1,998,339.73 4,106,457.78 6,740,654.73 场地租金 329,695.80 133,693.33 66,463.40 396,925.73 企业邮箱费 62,114.48 23,405.88 38,708.60 信息服务费 18,867.97 243,653.78 56,749.62 205,772.13 装修费 357,281.56 36,644.28 320,637.28 合计 9,259,451.03 2,732,968.40 4,289,720.96 7,702,698.47 14、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3 资产减值准备 6,472,582.48 1,174,613.68 5,934,051.11 1,474,872.78 可抵扣亏损 4,767,787.55 743,338.49 58,359,919.12 14,589,979.79 因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形成 42,389,773.76 7,518,926.19 33,076,013.43 8,269,003.35 因计提工会经费和职工 教育经费形成 1,267,244.64 316,811.16 1,346,365.71 336,591.43 未行权股份支付 14,284,806.95 2,578,668.14 合计 69,182,195.38 12,332,357.66 98,716,349.37 24,670,447.35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 产评估增值 3,839,079.40 959,769.85 4,061,839.30 1,015,459.83 新增固定资产一次性抵 扣 98,398,923.58 17,488,279.55 88,111,849.96 22,027,962.49 合计 102,238,002.98 18,448,049.40 92,173,689.26 23,043,422.32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期末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期末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期初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332,357.66 24,670,447.35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448,049.40 23,043,422.32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5,972,297.23 5,960,888.54 可抵扣亏损 197,538,052.54 197,030,606.64 合计 203,510,349.77 202,991,495.18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4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20 2,893,510.24 预计无法抵扣亏损 2021 预计无法抵扣亏损 2022 3,205,089.18 3,205,089.18 预计无法抵扣亏损 2023 14,653,130.52 16,353,245.18 预计无法抵扣亏损 2024 82,185,445.47 82,193,201.74 预计无法抵扣亏损 2025 22,119,003.65 17,010,176.58 预计无法抵扣亏损 2026 15,161,326.41 15,161,326.41 预计无法抵扣亏损 2027 14,317,872.81 14,317,872.81 预计无法抵扣亏损 2028 45,896,184.50 45,896,184.50 预计无法抵扣亏损 合计 197,538,052.54 197,030,606.64 -- 15、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预付工程、设备及无形资产款项 34,830,177.3 2 34,830,177.3 2 37,383,621.3 9 37,383,621.3 9 合计 34,830,177.3 2 34,830,177.3 2 37,383,621.3 9 37,383,621.3 9 16、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保证借款 30,017,083.33 210,000,000.00 合计 30,017,083.33 210,000,0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2020年4月10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签订编号为闽交银南平元力借202001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借款3,000.00万元,由母公司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截止2020年12 月31日借款余额3,000万元。 2、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无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5 17、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货款 50,755,097.85 69,646,000.26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22,168,354.40 17,893,121.70 其他 8,997,237.87 7,268,846.09 合计 81,920,690.12 94,807,968.05 1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收销货款 7,667,197.82 5,487,290.29 合计 7,667,197.82 5,487,290.29 1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26,482,849.33 145,094,744.63 139,546,654.64 32,030,939.32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存计划 26,285.00 4,332,626.04 4,358,911.04 合计 26,509,134.33 149,427,370.67 143,905,565.68 32,030,939.32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 23,283,833.43 121,809,743.14 116,462,284.45 28,631,292.12 2、职工福利费 8,591,725.15 8,591,725.15 3、社会保险费 17,134.80 8,206,608.51 8,207,332.91 16,410.40 其中:医疗保险费 15,133.80 7,786,732.62 7,785,456.02 16,410.40 工伤保险费 407.90 65,581.46 65,989.36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6 生育保险费 1,593.10 354,294.43 355,887.53 4、住房公积金 5,674,091.12 5,663,311.12 10,780.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 3,181,881.10 812,576.71 622,001.01 3,372,456.80 合计 26,482,849.33 145,094,744.63 139,546,654.64 32,030,939.32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25,488.40 4,094,897.93 4,120,386.33 2、失业保险费 796.60 237,728.11 238,524.71 合计 26,285.00 4,332,626.04 4,358,911.04 2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1,031,053.01 2,864,718.51 企业所得税 7,701,107.92 6,794,430.98 个人所得税 1,336,186.09 203,748.92 城市维护建设税 64,358.12 147,956.10 教育费附加 64,358.12 147,956.12 土地使用税 428,022.66 270,774.56 房产税 763,061.49 498,527.78 印花税 133,553.77 115,472.14 环境保护税 67,840.56 103,720.63 水利建设基金 5,580.34 6,886.43 合计 11,595,122.08 11,154,192.17 2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411,986.13 其他应付款 5,051,961.57 4,167,109.45 合计 5,051,961.57 4,579,095.58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7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277,916.68 长期借款利息 134,069.45 合计 411,986.13 (2)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往来款 50,233.36 88,456.83 预提费用 1,779,577.36 1,784,227.21 运杂费 977,546.58 233,743.79 押金、周转金 58,100.00 375,400.00 其他 2,186,504.27 1,685,281.62 合计 5,051,961.57 4,167,109.45 22、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 996,735.71 713,347.74 合计 996,735.71 713,347.74 23、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保证和抵押借款 98,500,000.00 合计 98,500,000.00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8 24、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244,800,000.00 65,103,168.00 65,103,168.00 309,903,168.00 其他说明: 公司向9名特定对象以非公开方式发行65,103,168股A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59,853,290.65元,其中: 增加股本65,103,168.00元;增加资本公积794,750,122.65元。 2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144,078,095.21 794,750,122.65 938,828,217.86 其他资本公积 16,039,562.50 16,039,562.50 合计 144,078,095.21 810,789,685.15 954,867,780.36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向9名特定对象以非公开方式发行65,103,168股A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59,853,290.65元,其中: 增加股本65,103,168.00元;增加资本公积794,750,122.65元。 2.2020年7月22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通过股权激励方案, 以自身权益工具向激励对象发行限制性股票,由此增加其他资本公积16,039,562.50元。 26、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31,110,142.64 804,696.72 31,914,839.36 合计 31,110,142.64 804,696.72 31,914,839.36 27、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264,538,818.64 223,229,586.79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264,538,818.64 223,229,586.79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5,994,277.65 53,549,231.8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804,696.72 应付普通股股利 12,240,000.00 12,240,000.00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9 期末未分配利润 377,488,399.57 264,538,818.64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28、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127,859,241.39 850,510,395.22 1,274,796,446.24 958,584,691.42 其他业务 8,152,165.70 6,931,312.21 6,818,101.99 5,595,498.38 合计 1,136,011,407.09 857,441,707.43 1,281,614,548.23 964,180,189.80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分部 1 分部 2 活性炭业务 硅酸钠业务 合计 其中: 活性炭 866,886,511.30 866,886,511.30 硅酸钠 260,972,730.09 260,972,730.09 其他业务 608,546.94 7,543,618.76 8,152,165.70 合计 867,495,058.24 268,516,348.85 1,136,011,407.09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0.00 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 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29、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1,907,206.37 1,414,222.50 教育费附加 1,907,092.56 1,377,867.35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0 房产税 2,347,886.04 1,757,567.50 土地使用税 1,619,869.33 1,281,457.24 车船使用税 502.53 3,142.53 印花税 568,372.53 667,103.28 环境保护税 272,044.42 355,801.06 水利建设基金 70,708.29 49,029.82 合计 8,693,682.07 6,906,191.28 30、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广告宣传费 5,290,447.98 5,078,193.97 运杂费 41,167,918.21 搬运费 2,922,746.12 2,549,963.18 职工薪酬 8,451,025.73 13,493,231.04 中介服务及咨询费 1,025,861.40 729,362.32 信息服务费 106,087.45 3,190,471.63 办公差旅费 4,020,603.53 4,775,068.83 包装费 5,162,778.63 3,620,374.35 业务招待费 1,177,033.62 1,711,296.20 佣金 1,876,147.61 1,230,843.04 其他 302,634.68 1,100,407.41 合计 30,335,366.75 78,647,130.18 其他说明: 根据收入准则,报告期将产品控制权转移给买方前发生的销售运杂费45,911,662.28元调整入营业成本。 31、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46,461,409.55 59,399,956.84 办公费 9,209,337.67 11,748,758.66 折旧摊销 11,628,377.81 8,847,378.77 中介服务及咨询费 848,366.22 4,816,174.50 业务招待费 3,336,973.39 3,671,697.17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1 差旅交通费 3,544,211.68 4,403,992.67 安全环保支出 5,764,778.85 2,905,805.21 维修费 756,556.77 186,561.37 其他 2,519,520.56 2,502,380.66 股份支付 16,039,562.50 合计 100,109,095.00 98,482,705.85 32、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人员人工费用 12,368,098.70 54,668,436.54 直接投入费用 9,293,343.33 19,038,065.32 折旧及摊销 3,750,584.20 3,423,765.11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10,772,774.54 其他相关费用 667,512.24 2,555,753.57 合计 26,079,538.47 90,458,795.08 其他说明: 上年“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均为游戏业务,公司出售游戏业务后,报告期未发生“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33、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4,543,061.97 10,597,836.92 减:利息收入 9,939,909.53 1,795,484.52 利息净支出 -5,396,847.56 8,802,352.40 汇兑净损失 1,471,083.35 -593,639.41 手续费 226,570.49 247,697.49 其他(票据贴现) 936,169.90 201,740.61 合计 -2,763,023.82 8,658,151.09 34、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 28,948,645.26 21,243,506.68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2 个税手续费返还 30,246.85 合计 28,948,645.26 21,273,753.53 3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0,827,958.25 34,571,947.94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1,805,344.92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221,888.86 合计 30,827,958.25 32,988,491.88 3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000,000.00 合计 4,000,000.00 37、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坏账损失 -417,438.76 -876,648.08 合计 -417,438.76 -876,648.08 38、资产减值损失 无 39、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63,129.17 -40,071.94 合计 63,129.17 -40,071.94 40、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3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其他 801,663.46 442,430.12 801,663.46 合计 801,663.46 442,430.12 801,663.46 41、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小计 3,228,679.92 6,747,514.47 3,228,679.92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3,228,679.92 6,747,514.47 3,228,679.92 捐赠支出 560,821.68 894,000.00 560,821.68 其他 80,609.31 900,865.36 80,609.31 合计 3,870,110.91 8,542,379.83 3,870,110.91 42、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11,117,639.01 9,490,750.12 递延所得税费用 7,742,716.77 -3,364,721.22 合计 18,860,355.78 6,126,028.90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172,468,887.66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43,117,221.94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7,173,232.31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11,029.51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17,598,839.92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954,024.30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 损的影响 -449,847.74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4 所得税费用 18,860,355.78 4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 9,049,294.04 21,065,390.48 利息收入 7,251,944.41 582,378.16 往来及其他 3,110,095.81 72,313,400.91 合计 19,411,334.26 93,961,169.55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运输费 36,126,692.22 办公差旅费 14,578,299.97 19,056,379.56 业务招待费 4,386,195.35 5,214,382.14 劳务费 3,407,971.46 1,765,557.65 技术开发费 6,579,799.59 24,432,298.01 广告宣传费 5,290,447.98 5,087,297.52 安全支出 5,621,241.03 3,423,665.78 中介服务及咨询费 2,180,639.04 5,365,479.53 往来及其他 11,687,194.41 23,216,342.14 合计 53,731,788.83 123,688,094.55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0 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 7,993,553.59 合计 107,993,553.59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5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200,000,000.00 合计 200,000,000.00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保证金 203,905.18 15,571,155.13 定期存款 30,000,000.00 合计 30,203,905.18 15,571,155.13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报告期定期存款3,000.00万元到期收回。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保证金 205,485.40 2,723.44 股份增发发行税费 2,393,962.91 合计 2,599,448.31 2,723.44 4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153,608,531.88 77,400,931.73 加:资产减值准备 417,438.76 876,648.08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59,049,839.47 50,576,151.13 使用权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6,745,190.11 4,407,585.06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289,720.96 7,541,912.4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63,129.17 40,071.94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3,228,679.92 6,773,898.54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3,450,491.62 10,268,758.0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0,827,958.25 -36,987,528.04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12,338,089.69 -18,205,443.19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4,595,372.92 14,840,721.97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2,223,244.77 -46,241,994.4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73,632,373.42 -14,828,516.5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15,120,009.38 -41,732,516.58 其他 16,039,562.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804,473.76 14,730,680.1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521,484,754.71 75,588,078.7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75,588,078.78 184,314,173.18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45,896,675.93 -108,726,094.40 (2)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其中: --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7 其中: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18,000,000.00 其中: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18,000,000.00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521,484,754.71 75,588,078.7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521,484,754.71 75,588,078.78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21,484,754.71 75,588,078.78 45、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 103,136.23 海关保函保证金 合计 103,136.23 -- 46、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 -- 2,325,282.01 其中:美元 356,320.45 6.5249 2,324,955.31 欧元 40.71 8.0250 326.70 港币 应收账款 -- -- 29,347,259.31 其中:美元 3,894,372.79 6.5249 25,410,393.01 欧元 490,575.24 8.0250 3,936,866.30 港币 长期借款 -- --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8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其他应付款 1,617,444.40 其中:美元 247,888.00 6.5249 1,617,444.40 47、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金额 列报项目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年产 6 万吨木质活性炭奖励金 6,022,200.00 在建工程 年产 96 万吨液体水玻璃项目奖励金 5,405,900.00 在建工程 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收入 19,023,028.60 其他收益 19,023,028.60 促进残疾人就业企业增值税退税收入 6,478,400.00 其他收益 6,478,400.00 就业稳岗补贴 706,274.55 其他收益 706,274.55 重点企业贷款贴息 604,500.00 其他收益 604,500.00 出口信保补贴 569,327.00 其他收益 569,327.00 财政局企业扶持补助资金 421,400.00 其他收益 421,400.00 南平市延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见 习补助 350,800.00 其他收益 350,800.00 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研发补助配套经费 266,400.00 其他收益 266,400.00 企业增产增效奖励金 131,990.00 其他收益 131,990.00 单笔 10 万元以下的零星补助 396,525.11 其他收益 396,525.11 合计 40,376,745.26 28,948,645.26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南平元力活性炭 有限公司 福建省南平市 福建省南平市 生产、销售活性炭 100.00% 设立 福建省荔元活性 福建省莆田市 福建省莆田市 生产、销售活性炭 100.00% 设立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9 炭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元力怀玉山 活性炭有限公司 江西省玉山县 江西省玉山县 生产、销售活性炭 100.00% 收购 满洲里元力活性 炭有限公司 内蒙古满洲里市 内蒙古满洲里市 生产、销售活性炭 100.00% 收购 福建元力环境工 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南平市 福建省南平市 环境工程 100.00% 设立 上海新金湖活性 炭有限公司 上海青浦区 上海青浦区 销售活性炭 60.00% 收购 福建省南平市元 禾化工有限公司 福建省南平市 福建省南平市 生产、销售硅酸钠 51.00% 收购 福建省南平市信 元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省南平市 福建省南平市 投资 51.00% 收购 福建省南平元禾 水玻璃有限公司 福建省南平市 福建省南平市 生产、销售水玻璃 51.00% 设立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 的损益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 分派的股利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 49.00% 26,447,921.50 5,880,000.00 159,684,144.76 上海新金湖活性炭有限公司 40.00% 1,166,332.73 20,013,750.22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 名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 产 非流动 资产 资产合 计 流动负 债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 计 流动资 产 非流动 资产 资产合 计 流动负 债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 计 福建省 南平市 元禾化 工有限 公司 84,741,8 29.96 282,126, 386.55 366,868, 216.51 32,640,2 21.58 6,916,24 6.30 39,556,4 67.88 95,068,9 70.00 231,037, 726.50 326,106, 696.50 38,166,9 24.43 4,029,11 2.34 42,196,0 36.77 上海新 金湖活 性炭有 限公司 35,365,8 81.18 1,162,91 2.70 36,528,7 93.88 18,744,8 48.89 18,744,8 48.89 29,984,7 30.89 244,594. 22 30,229,3 25.11 20,266,5 93.89 20,266,5 93.89 单位:元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0 子公司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 额 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 额 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 福建省南平 市元禾化工 有限公司 268,516,348. 85 53,975,350.0 0 53,975,350.0 0 24,859,514.5 9 219,586,469. 45 50,187,324.1 6 50,187,324.1 6 17,115,993.9 4 上海新金湖 活性炭有限 公司 114,750,067. 02 6,861,581.82 6,861,581.82 -83,104.05 51,893,915.8 5 3,928,618.87 3,928,618.87 -4,777,106.42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 业名称 主要经营 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 营企业投资的会 计处理方法 直接 间接 赢创嘉联白炭黑 (南平)有限公司 福建省南 平市 福建省 南平市 白炭黑、硅酸盐及硅酸钠的生 产、销售 40.00% 权益法核算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流动资产 194,412,842.30 241,260,378.81 非流动资产 165,194,821.81 170,021,744.51 资产合计 359,607,664.11 411,282,123.32 流动负债 87,662,088.45 156,406,443.29 非流动负债 0.00 0.00 负债合计 87,662,088.45 156,406,443.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71,945,575.66 254,875,680.03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108,778,230.26 101,950,272.01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108,778,230.26 101,950,272.01 营业收入 489,176,441.03 573,798,694.88 净利润 77,941,169.14 87,127,350.56 综合收益总额 77,941,169.14 87,127,350.56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52,000,000.00 14,122,775.00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1 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经营管理层全面 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 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公司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 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 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 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制定了相关的内 部控制政策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 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收款项、其他应付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 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1、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2、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会计政策计提了坏账准备。 (二)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 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应收账款有关,对于该部分外 币资产,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本 公司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列示如下: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2,325,282.01 其中:美元 356,320.45 6.5249 2,324,955.31 其中:欧元 40.71 8.0250 326.70 应收账款 29,347,259.31 其中:美元 3,894,372.79 6.5249 25,410,393.01 其中:欧元 490,575.24 8.0250 3,936,866.30 其他应付款 1,617,444.40 其中:美元 247,888.00 6.5249 1,617,444.40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 源于银行存款等。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 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 有价证券等以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2 十、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 量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应收款项融资 34,674,178.43 34,674,178.43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资产总额 34,674,178.43 34,674,178.43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 量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应收款项融资均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 同一法定代表人;控制人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福建省南平嘉联化工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福建省三明同晟化工有限公司 与主要投资者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 同一法定代表人;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福建南平三元热电能源有限公司 同一法定代表人;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福建南平三元竹业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3 南平市浩翔科技有限公司 与主要投资者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4、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获批的交易 额度 是否超过 交易额度 上期发生额 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及水电 71,687.19 否 118,817.37 福建省南平嘉联化工有限公司 水电 61,658.42 否 34,427.85 福建省南平嘉联化工有限公司 劳务 3,693,946.20 否 2,796,669.18 福建南平三元热电能源有限公司 采购蒸汽 7,185,603.93 否 4,879,652.27 福建南平三元竹业有限公司 采购锯末 1,093,139.01 否 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水电 1,215,041.23 否 南平市浩翔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备品 875,221.24 否 0.00 合计 14,196,297.22 7,829,566.67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 销售硅酸钠 127,033,272.40 158,246,300.10 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 销售蒸汽及其他 4,721,781.80 4,950,511.28 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 管理服务 400,000.00 400,000.00 福建省三明同晟化工有限公司 销售硅酸钠 4,945,308.59 2,884,354.30 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 销售硅酸钠 23,582,640.40 5,485,632.48 福建南平三元热电能源有限公司 销售烟气 421,559.64 福建南平三元热电能源有限公司 销售电 29,851.52 合计 161,134,414.35 171,966,798.16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 房屋 220,183.44 36,697.24 合计 220,183.44 36,697.24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4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福建省南平嘉联化工有限公司 房屋 462,674.31 450,771.45 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 房屋 609,864.24 合计 1,072,538.55 450,771.45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董事 2,153,960.16 2,153,240.16 监事 750,628.50 645,141.25 高级管理人员 3,192,760.04 3,142,585.04 合计 6,097,348.70 5,940,966.45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 597,554.46 29,877.72 707,234.62 35,361.73 应收账款 福建省三明同晟化工有限公司 5,845.58 292.28 应收账款 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 3,258,539.98 162,927.00 76,110.14 3,805.51 应收账款 福建南平三元热电能源有限公司 72,900.00 3,645.00 应收股利 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 28,000,000.00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福建省南平嘉联化工有限公司 291,022.27 252,891.84 应付账款 福建南平三元热电能源有限公司 1,102,818.12 37,684.05 应付账款 福建南平三元竹业有限公司 247,824.64 应付账款 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 366,474.55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5 十二、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单位:元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16,039,562.50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0.00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0.00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不适用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限制性股票授予协定书约定的数量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不适用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16,039,562.50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16,039,562.50 其他说明 2020年7月22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通过股权激励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 通股股票。经董事会确定的股权激励授予日为2020年7月23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向142名激励对象授予585万股限 制性股票。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背书或贴现给他方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131,277,330.10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除上述或有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6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根据2021年4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309,903,168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本预案尚待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除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本部 活性炭业务 硅酸钠业务 分部间抵销 合计 营业收入 32,488.21 867,554,773.76 268,516,348.85 -92,203.73 1,136,011,407.09 其中:分部外交易收 入 867,495,058.24 268,516,348.85 0.00 1,136,011,407.09 分部间交易收入 32,488.21 59,715.52 0.00 -92,203.73 0.00 资产总额 1,384,644,533.53 1,561,851,044.80 366,868,216.51 -1,271,763,933.22 2,041,599,861.62 净利润 8,758,713.35 96,994,468.53 53,975,350.00 -6,120,000.00 153,608,531.88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5,195,630.14 其他应收款 44,867,680.83 22,101,880.87 合计 44,867,680.83 27,297,511.01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股权转让款 18,000,000.00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7 子公司往来 44,839,102.87 5,000,000.00 代付职工五险一金 30,082.06 1,979.86 合计 44,869,184.93 23,001,979.86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 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未发生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 年 1 月 1 日余额 900,098.99 900,098.99 2020 年 1 月 1 日余额在 本期 —— —— —— —— 本期转回 898,594.89 898,594.89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504.10 1,504.10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账面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44,869,184.93 合计 44,869,184.93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应收母公司并表范 围内公司款 应收其他款项 900,098.99 898,594.89 1,504.10 合计 900,098.99 898,594.89 1,504.10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坏账准备期末余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8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额 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 子公司往来款 44,839,102.87 一年以内 99.93% 代付职工五险一金 代付职工五险一金往来 30,082.06 一年以内 0.07% 1,504.10 合计 -- 44,869,184.93 -- 100.00% 1,504.10 2、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1,224,962,154.87 1,224,962,154.87 453,534,923.31 453,534,923.31 合计 1,224,962,154.87 1,224,962,154.87 453,534,923.31 453,534,923.31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账面 价值)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账面 价值) 减值准备期 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元禾化工 92,678,384.69 1,425,738.90 94,104,123.59 南平元力 360,856,538.62 756,059,411.41 13,942,081.25 1,130,858,031.28 合计 453,534,923.31 756,059,411.41 15,367,820.15 1,224,962,154.87 (2)其他说明 本期变动-其他,为本期公司以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集团股份支付,由此增加对子公司元禾化工投资1,425,738.90元,增 加对子公司南平元力投资13,942,081.25元。 3、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其他业务 32,488.21 合计 32,488.21 4、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9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6,120,000.00 50,000,000.0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58,309,863.86 合计 6,120,000.00 -8,309,863.86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165,550.7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 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447,216.66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 益的影响 -1,488,945.5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0,232.4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583,595.26 减:所得税影响额 696,073.9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8,863.60 合计 -168,389.4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03% 0.4543 0.45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04% 0.4549 0.4532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0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1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0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许文显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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