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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91 _2010_ ST 亚太 _2010 年年 报告 _2011 04 21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 二〇一一年四月 - 1 -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 保证或存在异议。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审议本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公司董事长梁德根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金玉女士声明: 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02 第二节 会计数据及业务数据摘要------------------------------------------------------------------03 第三节 股本变动和股东情况------------------------------------------------------------------------04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08 第五节 公司治理结构---------------------------------------------------------------------------------11 第六节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14 第七节 董事会报告------------------------------------------------------------------------------------14 第八节 监事会报告------------------------------------------------------------------------------------26 第九节 重要事项---------------------------------------------------------------------------------------29 第十节 财告报告---------------------------------------------------------------------------------------35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94 - 2 -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法定英文名称:HAINAN YATAI INDUSTRIAL DEVELOPENT CO.,LTD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梁德根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梁德根(代)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大道 56 号北京大厦 26 楼 G 座 电话:0898-68528293 传真:0898-68528695 电子信箱:hnyt000691@ 四、公司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 25 号 公司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大道 56 号北京大厦 26 楼 G 座 邮政编码:570125 公司电子信箱:hnyt000691@ 五、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 登载公司年度报告的国际互联网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亚太 股票代码:000691 七、其它相关资料 公司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10 年 2 月 4 日 公司变更注册登记地点: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60000000140586 税务登记号码:460100201263595 组织机构代码:20126359-5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 3 -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公司本年度利润构成 项 目 金额(人民币元) 营业利润 32,215,041.31 利润总额 10,524,690.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843,638.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7,300,572.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900,440.14 注:本期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84.0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7,143,626.61 合 计 17,144,210.70 二、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指标名称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营业收入 9,714,582.00 0 70,629,853.88 利润总额 10,524,690.81 6,533,499.92 -218,622,167.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843,638.20 6,570,911.32 -194,307,902.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7,300,572.50 1,239,440.62 -199,772,122.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900,440.14 -24,023,930.98 -19,504,257.45 总资产 217,006,958.60 446,288,336.71 485,383,123.3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141,347,407.89 131,503,769.69 157,608,058.36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指标名称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基本每股收益 0.0305 0.0203 -0.6011 稀释每股收益 0.0305 0.0203 -0.60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0226 0.0038 -0.6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22% 4.31% -76.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5.35% 0.81% -78.4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1080 -0.0743 -0.06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0.4372 0.4068 0.4875 - 4 - 第三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 比例 发行新 股 送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4,793,300 16.95% -9,600 -9,600 54,783,700 16.95%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54,783,700 16.95% 54,783,700 16.95%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54,783,700 16.95% 54,783,700 16.95%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 9,600 0.00% -9,600 -9,60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68,476,700 83.05% 9,600 9,600 268,486,300 83.05% 1、人民币普通股 268,476,700 83.05% 9,600 9,600 268,486,300 83.0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323,270,000 100% 0 0 323,270,000 100%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截止报告期末前三年公司无证券发行情况。 2、本公司现无内部职工股。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东名称 年初限 售股数 本年解除 限售股数 本年增加限 售股数 年末限 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 32,220,200 0 0 32,220,200 存在质押、冻结、轮 候冻结情况,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满 足解除限售的条件。 2007 年 10 月 9 日后可 解限 16,163,500 股, 2008 年 10 月 9 日后可 解限 16,056,700 股。 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0 0 22,000,000 在解除限售日后因 未办理相关手续,所 2009 年 10 月 9 日后可 解限 22,000,000 股。 - 5 - 22,000,000 以未能解除限售。 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 563,500 0 0 563,500 存在质押、司法冻结 情况,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满足解 除限售的条件。 2009 年 10 月 9 日后可 解限 563,500 股。 潘林 1,500 1,500 0 0 原高管持股。 限售期已过。 黄林 8,100 8,100 0 0 原高管持股。 限售期已过。 合计 54,793,300 9600 0 54,783,700 - - 二、股东情况与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数量及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数量、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36,628 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9.97% 32,220,200 32,220,200 32,220,200 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6.81% 22,000,000 22,000,000 22,000,000 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48% 14,485,677 0 14,48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3% 3,000,000 0 0 潘文波 境内自然人 0.37% 1,188,400 0 0 常翠贤 境内自然人 0.31% 1,000,000 0 0 尹慧斌 境内自然人 0.31% 1,000,000 0 0 时代胜恒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1% 1,000,000 0 0 刘家红 境内自然人 0.31% 987,495 0 0 黄为 境内自然人 0.29% 938,000 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14,485,677 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潘文波 1,188,400 人民币普通股 常翠贤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 6 - 尹慧斌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时代胜恒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刘家红 987,495 人民币普通股 黄为 938,000 人民币普通股 曾建强 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寰岛(集团)公司 809,560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的说明 公司股东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与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关联 方,也是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未知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 动人。 说明:本表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供的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全体和流通前十名股东 列表填写。 (二)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大 市)和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太华)。 1、北京大市报告期内持有本公司股份 32,220,2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9.97%,其 所持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其所持股份在报告期内没有增减变动,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大市投资所持本公司股份 32,220,200 股已于 2007 年 6 月 29 日办理了质押,并于 2008 年 5 月 29 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2008 年 12 月 1 日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司法轮候冻结(详见 2008 年 6 月 20 日和 12 月 2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兰州太华报告期内持有本公司股份 22,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81%,全 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已全部被质押(详见 2010 年 9 月 16 日、2011 年 1 月 25 日刊登于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18 号北京国际大厦 B 座 0611 室 法定代表人:赵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928082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7 - 经营期限:2006 年 01 月 18 日,至 2026 年 01 月 17 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朱全祖先生。 朱全祖,男,1960 年8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在甘肃省民航局任科员、 处长,现任兰州亚太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朱全祖先生为中国国籍, 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产权和控制关系方框图: (五)公司无持股在10%以上(含10%)的法人股东。 (六)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股份的限售条件 俞金花 兰州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俞金花 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80% 20% 99% 1% 100% 9.97% 4.48% 俞金花 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6.98% 99% 1% 朱全祖 - 8 - 单位:股 序 号 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量 可上市交易时间 新增可上市交 易股份数量 限售条件 2007 年 10 月 9 日后 16,163,500 1 北京大市投资 有限公司 32,220,200 2008 年 10 月 9 日后 16,056,700 见注 1、2 2 兰州太华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 22,000,000 2009 年 10 月 9 日后 22,000,000 见注 1、3 注 1、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述期满后,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十二个月内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二十四个月内不得 超过 10%。 注 2、报告期内,北京大市所持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存在质押、冻结、轮候冻结 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满足解除限售的条件。 注 3、报告期内,兰州太华所持有股份因未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所以未能解除限 售。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报酬情况 姓 名 职 务 性别 年龄 任职起止日期 年初 持股数 (股) 年末 持股数 (股) 股份 增减 (股) 报告期内从 公司领取的 报酬总额 (万元) 是否在股东 单位或者其 他关联单位 领取薪酬 梁德根 董事长兼 董事会秘书 男 47 2010.1.6-2013.1.5 0 0 0 4.80 否 安双荣 董事 男 50 2010.1.6-2013.1.5 0 0 0 3.60 否 刘世诚 董事 男 44 2010.1.6-2013.1.5 0 0 0 1.20 否 刘鹤年 董事 男 49 2010.1.6-2013.1.5 0 0 0 1.20 否 张文生 董事 男 57 2010.1.6-2013.1.5 0 0 0 1.20 否 刘 钊 独立董事 男 45 2010.1.6-2013.1.5 0 0 0 2.40 否 蔡文浩 独立董事 男 49 2010.1.6-2013.1.5 0 0 0 2.40 否 殷广智 独立董事 男 38 2010.1.6-2013.1.5 0 0 0 2.40 否 李志勇 副总经理 男 49 2010.1.6-2013.1.5 0 0 0 2.70 否 - 9 - 李淑蓉 监事 女 43 2010.1.6-2013.1.5 0 0 0 0 是 冯建辉 监事 男 49 2010.1.6-2013.1.5 0 0 0 0 是 兰秀金 监事 女 32 2010.1.6-2013.1.5 0 0 0 2.40 否 合计 24.30 说明:1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监事的薪酬由股东大会批准,高管人 员实行岗位工资制,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有关决议,公司支付每位独立 董事每年人民币 2.4 万元(含税)的津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 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在公司据实报销。 2、年度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无股票期权及被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情况。 3、公司监事长李淑蓉女士、监事冯建辉先生未在公司领取报酬。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的主要工作经历和在除股东单位以外 的其他单位任职及兼职情况 1、董事会成员 (1)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梁德根先生,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2002 年 6 月 至 2006 年 12 月在兰州瑞东百货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7 年 3 月至 2008 年 10 月在兰州 亚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8 年 10 月至 2009 年 4 月在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 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2009 年 4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总经理,2010 年 1 月至今任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董事:安双荣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9 年 1 月至 2009 年 1 月在上海 新专工贸有限公司兼任总经理;2009 年 1 月至今在上海安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法人代 表兼总经理。2009 年 4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 代表人兼董事会秘书,2010 年 1 月至 2010 年 8 月任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3)董事:刘世诚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2 年 5 月至今在甘肃省兰州市永登 县城市发展投资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4)董事:刘鹤年先生,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中共党员。1990 年—2003 年在兰 州市皋兰县粮食局靖远粮库任粮库主任,2003 年至今在甘肃百盛广告公司任策划总监。 (5)董事:张文生先生,大学文化程度。2004 年 3 月至 2006 年 6 月在甘肃省兰州市 消防支队工作;2007 年 5 月至 2008 年 2 月在甘肃省消防总队任参谋长;2008 年 3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甘肃省消防总队副总队长;2009 年 7 月退休。 (6)独立董事:蔡文浩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兰州商学院教授,省级重点学科 - 10 - 国际贸易学学科负责人。2006 年9 月至2008 年9 月,挂职担任陇东学院院长助理;2008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兰州商学院教授。2009 年6 月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书。2009年6月至今任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近五年来,主要从事国际市场营销和贸易经济等方面的教学、科研工作。 (7)独立董事:刘钊先生,中共党员,厦门大学会计学在职研究生,兰州交通大学工 程硕士;高级审计师、高级策划师、注册会计师。1999 年至今担任甘肃天行健会计师事务 所主任会计师职务;2007 年2 月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书;2009年6月至今任海南亚太实业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独立董事:殷广智先生,硕士学位,律师,1994 年 7 月参加工作,1999 年取得 律师资格,2006 年取得证券业从业资格一级,2008 年经深交所培训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先后在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证券金融部及甘肃正鼎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10 年 1 月至今任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副总经理:李志勇先生,本科文化程度。1986 年 10 月至 2004 年 11 月在甘肃省 军区从事后勤管理、房产开发管理工作,2005 年 5 月至 2008 年 10 月任兰州亚太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开发部经理,2010 年 1 月至今任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 (1)监事会主席:李淑蓉女士,中专文化程度,会计师职称。1988 年 8 月至 2004 年 1 月在兰州灯泡厂担任会计, 2004 年 2 月至今在兰州亚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 (2)监事:冯建辉先生,大学学历,建筑工程师。1999 年至今在兰州亚加美商贸公司 担任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3)职工代表监事:兰秀金女士,大专学历,会计师职称。2000 年 7 月至 2007 年 12 月在海南椰岛股份有限公司宝岛白酒分厂担任主管会计;2008 年 3 月至今在海南亚太 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 (三)报告期内及报告期后被选举或离任的董事、监事以及聘任或解聘的高级管理人 员情况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和第五届监事会于 2009 年 11 月任期届满,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09 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2009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 2010 年 1 月 5 日召开 的 2010 年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梁德根先生、安双荣先生、刘鹤年先生、 刘世诚先生、李志勇先生、张文生先生、蔡文浩先生、刘钊先生、殷广智先生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董事,其中蔡文浩先生、刘钊先生、殷广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1 - 李淑蓉女士、冯建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 监事兰秀金女士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公司上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阎世春先生、任渭生先 生及董事周宏先生、陈勇先生、王金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上届监事会监事 潘荔青先生、黄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2、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 2010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选举梁德根先生 为公司董事长,聘任安双荣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志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3 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安双荣先生以传真形式递交的《辞 职报告》。安双荣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4、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5 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志勇先生以传真形式递交的《辞 职报告》。李志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二、公司员工的数量、专业构成 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职员工总数为 51 人,其中,技术人员 6 人,生产人 员 22 人,销售人员 15 人,财务人员 3 人,行政人员 5 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有 3 人,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有 12 人,具有大中专学历的有 21 人。本公司没有离退休职工。 第五节 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的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加强内控体系的实施、执行和监督力 度,改进和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提高了公司科学决策能 力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为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制定了《年报披 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目前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 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基本相符。报告期内,有关公司治理情况如下: 1、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能够按照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享有平等的地位,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 12 - 规定行使其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在人员、资 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公司做到了明确分开。 3、董事与董事会:公司严格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和变更董事,董事人数和人员 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能够不断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会议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完善了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现有独立董事3人。 4、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能够不断完善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 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会、经理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责任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将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逐渐制订并形成了一套公 正、透明、有效的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制度。 6、利益相关者: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职工、客户等其他利益 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7、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法津、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 息,并确保所有股东都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大股东 的详细资料和股份的变化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有三名独立董事,达到《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改聘会计师 事务所、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广大 中小股东利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姓 名 本年应参加董 事会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次) 委托出席 (次) 缺 席 (次) 备注 蔡文浩 9 9 0 0 刘钊 9 9 0 0 殷广智 9 9 0 0 (二)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本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 - 13 -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做到了明确的分开,具 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一)业务独立 本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自主经营,没有和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单位存在同业竞争 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 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完全独立。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本公司领取报酬,未在控股股东单位领取报酬或担任重要职务。 (三)资产完整 本公司与大股东之间产权关系明确,公司对所属资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 (四)机构独立 公司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公司各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不 存在与控股股东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五)财务独立 本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本公 司开设独立的银行帐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共用银行帐户的情况,并依法独 立纳税。 四、报告期内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机制、相关奖励制度的建 立和实施情况 公司将在员工的绩效考核、奖惩方面及薪酬管理方面进一步进行完善,目前公司暂时 未能实施股权激励方案。 五、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公司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公司预算分析管理、资金管理、费用报 支管理、销售及应收款项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等内控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财务人员的岗 位职责,保证了涉及会计工作各岗位间的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关系;制定会 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公司子公 司财务部接受公司财务部的管理和领导,定期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报表等业务资料,形 成了一个规范的财务管理体系。 六、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 - 14 -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的《201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六节 股东大会简介 报告期内,本公司共召开了四次股东大会,分别是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10 年第二次、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 2010 年 1 月 5 日上午在海口市金莲花荷泰海景酒店 15 楼会议室召开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0 年 1 月 6 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公司于 2010 年 5 月 20 日上午在海口市金莲花荷泰海景酒店 15 楼会议室召开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0 年 5 月 20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公司于 2010 年 2 月 1 日上午在海口市金莲花荷泰海景酒店 15 楼会议室召开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0 年 2 月 2 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30 日上午在海口市金莲花荷泰海景酒店 15 楼会议室召开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0 年 8 月 31 日的《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 第七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 (一)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 2010 年度,是公司极其艰难的一年,由于公司 2009 年度财务报告被国富浩华会计师事 务所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审计意见之专项说明表示无法判断公司对非 标准意见涉及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09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 起停牌,直至会计师就有关事项明确发表意见,或按规定做出更正、补充披露。在这种状 况下,公司董事会继续坚持实事求是和规范运作的原则,工作重心紧紧围绕处理公司历史 - 15 - 遗留问题、清理公司债权债务、确定主营业务和积极稳妥的推进公司资产重组并力争使公 司股票早日恢复交易。 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0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 事会予以理解和认可。公司董事会在 2010 年度采取了以下相关措施,以大力解决公司历史 遗留的问题和当前面临的困境。 1、针对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09 年审计报告就控股子公司天津绿源停产、 主要资产被查封和冻结,以及公司为天津绿源向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金信支行及交通银 行天津分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 判断天津绿源及其他连带责任担保方的偿债能力,从而无法合理判断该等诉讼事项对本公 司预计负债计提的充分性、适当性以及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这一问题。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 2010 年第三次会议已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介入,会计师 事务所目前已对天津绿源进行了全面审计。鉴于天津绿源早已停产,职工全部离岗,经营 管理班子已停止工作,目前债务负担沉重,已资不抵债,且涉及较多诉讼,已经无力清偿到 期债务。因此,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0 年第六次会议并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天津绿源生态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并于 2010 年 8 月 30 日公司 2010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由控股子公司天津绿源正式向天津市 西青区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2010 年 9 月 13 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 定书》,正式受理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绿源的破产申请,并依法指定天津市绿源生态 能源有限公司清算组作为该公司的破产管理人,接管该公司的财产、印鉴、账簿和文书资 料。2010 年 11 月 3 日,该院又出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天津绿源正式进入破产还债 程序。 2、针对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向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下称蓝景丽家) 长期股权投资由于无法合理判断蓝景丽家的资产状况,从而无法表示意见这一事项。由于 2007 年 8 月至 2007 年 10 月,公司分两次共向蓝景丽家投资人民币 1 亿元后,蓝景丽家既 未给我公司带来任何收益,我公司也无法联系到该公司任何工作人员,也未取得该公司的 月度、季度和年度的财务报表。根据这一实际情况,公司对蓝景丽家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 7,000 万元的减值准备,并追溯调整了 2008 年度会计报表。 公司于 2010 年 6 月 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10 年第五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一亿元投资款项进行立案追讨的议案》。并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就公司对蓝景丽家一亿元的投资款项尽快催促公安机关进行立案 追讨,并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 16 - 3、针对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无法表示意见这一事项,公司董事 会督促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兰州同创嘉业)尽快开工,以 解决公司持续性经营发展难题。2010 年3月27日,兰州同创嘉业就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城 关镇“亚太玫瑰园”项目的A04#、A05# 、A06#楼工程施工与甘肃红旗建筑安装工程有 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日,兰州同创嘉业又与甘肃省教育工程建设监 理公司就上述项目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志着的公司的主营项目已进入了实 质性实施阶段。 “亚太玫瑰园”项目也已于2010年10月27日开盘发售,有效的缓解了 本公司没有主营业务的困境,使本公司具有了可持续经营发展能力。 4、针对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停牌,公司及董事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证了公 司股票在年内恢复交易。 2010 年 5 月 4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0】第 33 号,简称《监管函》)。《监管函》指出:“由 于你公司 2009 年度财务报告被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且审计意见之专项说明表示无法判断你公司对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明 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你公司股票已于 2009 年年报披露日起 停牌。你公司上述事项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0 条、6.11 条的规定,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你公司自披露 2009 年度报告之日起,你公司股票停牌, 直至会计师就有关事项明确发表意见,或你公司按规定做出更正、补充披露。你公司应对 上述事项进行纠正并履行相关审计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也于 2010 年 5 月 25 日及 2010 年 6 月 11 日分别给本公 司董事会发来《关注函》,对本公司的 2009 年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的相关事项表示持 续关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 涉及事项的处理》的第七条、八条相关要求与规定,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和《关 注函》中指出的问题,本公司积极筹划,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努力推进一系列整改工作的进 行。 2010年12月,经过长达8个月的停牌整改后,公司又重述了2009年财务报告并委托国富 浩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计。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重述后的200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后认为:“由于亚太实 业公司唯一主营业务的天津绿源已经停产,职工基本上都已经离岗,逾期债务较多,存在 大额诉讼,主要资产已经被查封和冻结,并导致亚太实业公司所持有的蓝景丽家股权和兰 - 17 - 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等资产被查封、冻结;亚太实业公司获取主营业务收 入的能力大幅萎缩以至消失。以上事实已经严重影响到亚太实业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尽 管亚太实业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已经对其持续经营能力及拟采取的改善措施进行了披 露,但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消除我们对亚太实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重 大疑虑,因此,我们无法对亚太实业公司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09年度财务报表的适当 性进行合理判断。” 基于以上事项,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重述后的 200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本公司披露的重述2009年财务报告及审计意见,本公司股票于2010年12月30日起 复牌交易。 公司董事会在 2011 年度将继续督促经营管理层加快处理天津绿源、蓝景丽家的有关债 权债务问题,力争通过实施一揽子整体计划,解决目前困扰公司生存的诸多问题。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范围仍然为:“旅游业的开发,高科技开发,商业贸易,建材、 旅游工艺品、普通机械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技术服务;农业种植;水产养殖;农副 畜产品销售;农牧业的技术服务、咨询等”。由于公司唯一控股子公司只有兰州同创嘉业, 所以其地产开发主营业务为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 (三)、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项 目 金 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 金 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 营业收入 971.46 92.30 营业成本 546.26 51.90 营业税金及附加 123.46 11.73 期间费用 800.25 76.04 2947.37 451.12 资产减值损失 197.56 18.77 764.80 117.06 投资收益 3917.57 372.23 3832.37 586.57 营业外收支净额 -2169.03 -206.09 533.15 81.60 利润总额 1052.47 100 653.35 100 (四)、公司资产构成和费用变动的情况 - 18 - 1、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 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比例(%) 比上年增减(%) 货币资金 18.71 0.09 -99.47 应收款项 210.66 0.97 -85.10 预付账款 438.91 2.02 -94.00 存货 13,894.34 64.03 47.39 长期股权投资 5,680.28 26.18 0.60 固定资产净额 37.08 0.17 -99.12 无形资产 1,248.45 5.75 -84.0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2.28 0.79 0.23 流动负债 4,283.53 19.74 -85.82 资本公积 11,952.98 55.08 0 股东权益 15,417.17 71.04 6.96 总资产 21,700.70 100 -51.38 变动情况说明: (1)总资产较上年减少 22,928.13 万元,减幅为 51.38%。主要原因为: 1、货币资金年末数比年初数减少了3,503.12万元,主要原因为: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 嘉业期末货币资金数较年初数大幅减少所致。 2、应收款项年末数比年初数减少1,588.39万元,预付账款年末数比年初数减少了 6,871.10万元,主要原因为:控股子公司天津绿源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本报告期不纳入合并 范围, 导致上述各科目余额较期初大幅减少所致。 3、存货年末数比年初数增加 4,467.28 万元,主要原因为: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本 期支付了“亚太玫瑰园”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和建造成本增加所致。 4、固定资产净额年末数比年初数减少7,651.18万元,在建工程年末数比年初数减少 1,218.90万元,无形资产年末数比年初数减少6,597.22万元,主要原因为控股子公司天津绿源 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本报告期不纳入合并范围,导致上述各科目余额较期初大幅减少所致。 (2)负债总额较上年减少了 23,931.97 万元,减幅为 79.20%,主要原因为: 1、短期借款年末数比年初数减少 14,628.95 万元,应付账款年末数比年初数减少 4,744.45 万元, 其他应付款年末数比年初数减少 6,987.02 万元,主要原因为天津绿源已进入破产清算 程序,本报告期不纳入合并范围导致上述各科目余额较期初大幅减少所致。 2、预收账款年末数比年初数增加 555.58 万元,主要原因为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收 到的“亚太玫瑰园”预售房款所致。 3、预计负债年末数比年初数增加 2,000.00 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公司以前年度为天津绿 - 19 - 源公司的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由于天津绿源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本公司为此或有事 项计提了 2,000 万元的预计负债。由于天津绿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前年度均纳入本 公司的合并范围,故在合并报表层次已将母公司计提的预计负债抵销。2010 年 9 月,天津 绿源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010 年末,天津绿源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故将期初在合并 报表层次抵销的预计负债调回所致。 2、费用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 本年数 上年数 比上年增减(%) 营业费用 70.74 管理费用 733.10 1,646.28 -55.47 财务费用 -3.59 1,301.09 -100.28 所 得 税 48.83 变动情况说明: (1)营业费用比上年度增加 70.74 万元,该项费用为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房产项 目实现销售发生费用所致。 (2)管理费用比上年度减少 913.18 万元,财务费用比上年度减少 1,304.68 万元为天津 绿源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本期报表不再并入合并范围,纳入本期合并范围的部分费用和银 行借款利息较上期大幅减少所致。 (五)公司现金流量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 本年数 上年数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90.04 -2,402.39 -45.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68 -27.89 50.9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33.10 变动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90.04 万元,较上年度减少 1,087.65 万元,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销售房屋支付了“亚太玫瑰园”开发项目的 拆迁补偿费和建造成本和支付劳务的金额较上年数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68 万元,较上年度增加 14.21 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年度公司本部和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购置固定资产支付现金较上年数减少所致。 - 2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减少了 5,933.1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控股 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增资 6,000 万元,本期无类似业务发生所致。 (六)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和业绩 报告期末,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兰州同创嘉业(公司持有其 84.156%的股份);参股公司 为济南固锝电子器件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 48%的股份)、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 公司(公司持有其 50%的股份)。 1、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 业管理。注册资本 8,000 万元,2010 年末总资产为 14,525.11 万元,净资产 8,094.07 元。报 告期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971.46 万元,主营业务利润 170.46 万元,净利润 121.63 万元, 为本公司本报告期内贡献了 102.36 万元的利润。 2、济南固锝电子器件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二极管、整流桥等电子元器件及半导 体芯片等电子元器件的生产及销售,注册资本 300 万美元,2010 年末总资产为 10,526.76 万 元,净资产 3,164.22 万元。报告期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5,067.84 万元,主营业务利润 106.92 万元,净利润 71.08 万元,为本公司本报告期内贡献了 34.12 万元的利润。 3、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1.3 亿元,本公司实际出资人民币 1 亿元。报告期内,未给公司带来收益。 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 2011 年,是公司面临重大考验的一年,国家实施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将会给公司的主营 业务带来一定的影响,公司也面临重大的业务转型的考验。因此,继续深入进行资产重组, 并开展有序经营将是本公司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摆脱困境的主要选择。 (二)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工作计划 2011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公司经营班子继续做好以下工作:1、紧紧围绕房地产这一 主业,寻求和开辟新的业务增长点,确保公司能够走上可持续经营发展道路; 2、对公司 历史遗留的债权债务继续深入进行清理,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实现公司资产优化配置; 3、 加强与参股公司的沟通和合作,逐步提高公司经营收益; 4、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公 司的相关信息,使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有充分的知情权;5、更进一步做好公司的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 (三)公司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 2011 年,公司资金需求主要还是日常经营活动及管理活动产生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仍 然通过的自筹及回收应收款项等方式解决。 - 21 - (四)公司存在的风险因素 1、因涉及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金信支行诉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津绿源借款合同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诉讼事项,公司在建行海南省分行龙珠支行的基本帐户已被天津市第一 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冻结。 2、由交通银行天津分行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诉天津绿源、本公司、天津 燕宇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的部分股权也因此被 法院查封并冻结,天津二中院已委托甘肃金正拍卖有限公司对查封的兰州同创嘉业价值 13,422,689.10元的股权进行拍卖,虽此部分股权流拍,未对公司后续经营造成影响,但目 前本案诉讼还未结束,相关诉讼事项仍有待解决。 3、公司参股的蓝景丽家 50%股权仍未被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解除查封。 三、公司投资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募集资金,也无报告期之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的情况。 (二)非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四、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目的说 明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 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浩华审字[2011]第 889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会《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的通知》的要求,公司董 事会现就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0 年度审计报告中涉及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的内容 海南亚太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已于 2010 末开始实现销售,海南亚太公司近年来无主营业务的状况得以初步改善。但是,由于 国家出台的宏观调控政策对房地产行业经营的影响,海南亚太公司的持续经营状况将有待 于进一步实质性改善。 (二)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的说明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0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意见,公司董事会予以理解和认可。 针对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持续经营状况将有待于进一步实质性改善这一事 - 22 - 项,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公司已经有效解决了没有主营业务的困境,公司控股子公司 兰州同创嘉业在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的“亚太玫瑰园”项目已进入持续开发阶段, 并在 2010 年给公司带了一定的主营收入和利润。虽然国家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会 给房地产企业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不会 产生大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将会在未来年度继续督促经营管理层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同时进一 步深化公司的资产重组,并通过业务转型寻求和开辟新的业务增长点,以确保公司走上稳 定的可持续经营发展道路。 五、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开了 9 次会议,董事会决议公告均在《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信息网()上进行了公告披露,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1 第六届董事会 2010 年第一次会议 2010 年 1 月 8 日 2010 年 1 月 9 日 2 第六届董事会 2010 年第二次会议 2010 年 1 月 15 日 2010 年 1 月 16 日 3 第六届董事会 2010 年第三次会议 2010 年 4 月 22 日 2010 年 4 月 28 日 4 第六届董事会 2010 年第四次会议 2010 年 5 月 13 日 2010 年 5 月 14 日 5 第六届董事会 2010 年第五次会议 2010 年 6 月 9 日 2010 年 6 月 10 日 6 第六届董事会 2010 年第六次会议 2010 年 8 月 10 日 2010 年 8 月 12 日 7 第六届董事会 2010 年第七次会议 2010 年 10 月 25 日 未公告 8 第六届董事会 2010 年第八次会议 2010 年 11 月 24 日 2010 年 11 月 25 日 9 第六届董事会 2010 年第九次会议 2010 年 12 月 29 日 2010 年 12 月 30 日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0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10 年 1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9 名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①《关于选举梁德根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董事长的议案》;②《关于聘请安双荣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③《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④《关于聘请李志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⑤《关于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兼任的议案》;⑥《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 条款的议案》。 - 23 -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0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10 年 1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9 名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0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10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9 名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①《对 2008 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并追溯 调整的议案》;②《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对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长 期股权投资折现不足部分和内蒙古通辽市土地无形资产折现不足部分足额补偿承诺的议 案》;③《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④《200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⑤《2009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⑥《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⑦《关于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为公司 201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⑧《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暨关于国富浩华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9 年度的审计工作总结报告》;⑨《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表 示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⑩《公司 200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⑪《公 司 2010 年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⑫《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13《公司外部 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14《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15《2010 年第一 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6《关于公司股票如果被暂停上市或退市所采取相关措施的议案》; ○ 17 《关于召开 2009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0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10 年 5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9 名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 案》。 5、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0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10 年 6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9 名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一 亿元投资款项进行立案追讨的议案》。 6、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0 年第六次会议于 2010 年 8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9 名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①《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天津绿源生态能源有 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②《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③《关于召开 2010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7、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0 年第七次会议于 2010 年 10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9 名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0 年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8、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0 年第八次会议于 2010 年 11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 24 - 8 名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代为承 担银行逾期担保金额超额部分及转让超额部分追偿权利承诺的议案》。 9、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0 年第九次会议于 2010 年 12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9 名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①《关于重述 2009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② 《董事会关于对重述 2009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意见》。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暨关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0年度的 审计工作总结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0 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 年修订)的 有关要求,现对公司 2010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如下: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在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 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经过充分沟通和协商,确定了公司 2010 年审计工作流程及安排。 2011 年 3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委员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电话沟通,就公司 2010 年年 度审计工作的总体安排做了初步沟通。 2011 年 4 月 1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书面沟通,并就对公司 2010 年审计计划和财务重点关注对象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意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0 年的总体审计方案及审计计划,要求会计师事务所针对上市公司会计事项的合理性要很好 地把握,对原则性的问题坚持自己的观点,要依据准则审计,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有关情 况。 同时,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 2010 年年度报告工作发表意见,其中要求公司应依据会计 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按时编制披露公司 2010 年年报,完整、准确、合规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审计机构应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及相关法规实施审 计工作,保证审计报告及其附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恰当性。 2011 年 4 月 14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现场见面沟通,对初步定稿 2010 审计报告等进行充分沟通,并发表有关意见,最后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要按期将审计报 告提交公司。 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年度审计工作的情况总结 - 25 -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 3、审计委员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于 2011 年 4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1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如下议案: (1)《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1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3) 《关于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4)《审计 委员会工作情况暨关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 2010 年度的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10 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关于 2010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审核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2010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 认为公司对上述人员的薪酬发放履行了决策程序、薪酬标准均按相应的股东大会决议、董 事会决议及公司文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10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披露的薪酬真实、准确、无虚假。 2、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的核实意见 目前,公司尚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五、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984.36 万元,未分配利润为-31,666.87 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本年度实现净利润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拟定 2010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2010 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的比率 年度可分配利润 2009 年 0.00 6,570,911.32 0.00% 0.00 2008 年 0.00 0.00 0.00% 0.00 2007 年 0.00 0.00 0.00% 0.00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0.00% - 26 - 七、其它报告事项 1、董事会对于内部控制责任的声明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并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所有运营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予以实施,现行 的内部控管理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及有效,法人治理结构完好。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 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能够确保 公司所属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同时也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披露信息。 2、报告期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 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 内,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 了自查,无内幕交易情况的发生。 3、2010 年公司选定《中国证券报》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刊。 第八节 监事会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 的职权,忠实履行监督职能,认真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四次会议即第六届监事会 2010 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 2010 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10 年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10 年第四次 临时会议以及六届监事会 2010 年第五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10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10 年 1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淑蓉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10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10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对 2008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的议案》、《2009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200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09 年度利润分配 - 27 - 预案》、《公司 200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表示 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公司 2010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09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10 年 8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10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10 年 10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五)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10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10 年 12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述 2009 年财务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关于对重述 2009 年财 务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意见》。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0 年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10年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合规,公司决策程序 合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基本能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10年 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 价是客观公正的。 (三)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存在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0年度无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形,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 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的关联交易。 (六)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董事会的《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后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反 映了公司重点控制活动的内部控制情况,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对关联交易、对 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及重大投资和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规范、 - 28 - 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重大问题和异常事项,未对公司治理、经 营管理及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公司各项制度自制订以来得到了有效贯彻执行,对公司的规 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 控制指引》及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七)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 项说明的意见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意见,公司董事会对该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做出了专项说明。监事会认为,国富浩华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充分揭示了公司的财务风险, 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监事会将积极配合公司董 事会的各项工作,努力改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自身利益。 第九节 重要事项 一、本年度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交行天津分行)诉本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天津市绿源生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绿源)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诉 讼事项。 2010年1月12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收到天津二中院发来的《协助执行通 知书》([2009]二中执字第48-1号),具体内容为: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与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一案,我院作出(2009)二中执字第0048号民事裁 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执行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请将应付被执行人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红利 11422689.10元依法予以冻结不得向其发放,如私自发放未经本院准许将依法追究你公司的 相应法律责任。 同日,兰州同创嘉业还收到了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传真形式转发的由天津二中院 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2009]二中执字第48号),具体内容为: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天津分行与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一案,我院作出的(2009)二中执 字第0048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执行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请将被执行人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所持有的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价值11422689.10元的股权依法予以查封,未 - 29 - 经本院准许不得为其办理转让、过户、抵押、质押等相关手续。查封期限自2010年1月12日 至2011年1月11日,逾期自动解封。 2010年7月2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同创嘉业 公司)收到天津二中院发来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09]二中执字第48号),具体内容 为: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与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一案,我 院作出的(2009)二中执字第0048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执行工作需要。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请将应付被执行人海南 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红利2,000,000元依法予以冻结不得向其发放,如私自发 放未经本院准许将依法追究你公司的相应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同时收到兰州市工商局以传真形式转发的由天津二中 院出具给兰州市工商局市场管理二分局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09]二中执字第48-1号), 具体内容为: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与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案,我院作出的(2009)二中执字第0048-1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执行工 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请将被执行 人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价值 2,000,000元的股权依法予以查封,未经本院准许不得为其办理转让、过户、抵押、质押等 相关手续。查封期限自2010年6月9日至2011年6月8日,逾期自动解封。 报告期内,天津二中院共计查封了本公司所持有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共计 13,422,689.10元的股权。 随后,天津二中院委托甘肃金正拍卖有限公司将对查封的兰州同创嘉业价值 13,422,689.10元的股权进行拍卖,并于2010年7月2日在《证券时报》刊登了股权拍卖公告。 2009年7月13日,本公司收到天津二中院以传真形式转来的由甘肃金正拍卖有限公司出 具的《股权流拍报告》,其主要内容为:我公司自接到贵院(2009)二中执字048-1号拍卖委托 书(拍卖标的为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价值13,422,689.10元的股权,拍卖保留价12,080,420.19元)后,积极展开宣传招 商工作,于2010年7月2日在《证券时报》、公司网站等媒体发布了拍卖公告,同时又从公 司客户网络中联系相关竞买人。 公告发布后,电话咨询标的物情况的意向竞买人较少,我公司项目负责人给予了详细 解答,并鼓动意向竞买人对标的物具体情况做进一步了解核实。拍卖会定于2010年7月12日 上午10时在甘肃国际大酒店九楼会议室举行。截止会前,无竞买人参与竞拍,致使该股权 流拍。 - 30 - 上述诉讼事项详见于 2008 年 10 月 24 日、12 月 19 日、2009 年 2 月 26 日、4 月 1 日、4 月 7 日、4 月 17、6 月 24 日、7 月 10 日、9 月 8 日,2010 年 7 月 6 日、7 月 14 日披 露的相关公告。 (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金信支行诉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津绿源借款合同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的诉讼事项 2010年6月9日,本公司收到天津一中院派人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09]一中执裁 字77号)。《民事裁定书》([2009]一中执裁字77号)内容如下:原告中国农业银行天津 分行金信支行与被告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海南寰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一 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8)一中民二初字第93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 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海南寰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金信支行于2009年3月24 日向本院申请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 下:冻结被执行人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海南寰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银 行存款人民币2,800万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公司同时获悉,公司在建行海南省分行龙珠支行的基本帐户已被天津一中院依法冻 结,因公司在基本帐户上共有人民币5,941.77元,所以此次公司被天津一中院依法冻结的资 金为人民币5,941.77元。 上述诉讼事项详见于2008 年6月28 日、7 月17 日、2009年3 月27日、4月18日、7月 10 日、10月20日,2010年6月1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兰州亚太)诉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同创嘉业 公司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诉讼事项 1、2010 年 3 月 19 日至 2010 年 4 月 21 日,兰州亚太分两期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同创 嘉业公司提供人民币借款合计 354 万元,用于同创嘉业公司房地产开发的流动资金。上述 两期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本公司为同创嘉业公司的上述两期借款做了连带责任 担保。 2、2010年5月13日,兰州亚太向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兰州市中院)提 出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依法冻结同创嘉业公司、本公司357.58万元(含期间利息)的 银行存款,或者查封、扣押相应等值财产。 3、2010年5月20日,兰州市中院作出关于上述诉讼事项的《民事裁定书》([2010]兰法 民二初字第000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同创嘉业公司、本公司存款357.58万元; 若存款不足,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 31 - 2010年6月17日,兰州亚太公司于向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并同时撤回了对同创嘉业 公司、本公司的起诉。2010年6月25日,本公司收到由兰州市中院于2010年6月21日作出的《民 事裁定书》([2010]兰法民二初字第000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解除对被告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存款 357.58 万元或相应价值的财产的冻结。 上述诉讼事项详见 2010 年 5 月 14 日、5 月 27 日、6 月 29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年度公司无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三、本报告期,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无参股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 司、信托公司和期货公司等金融企业股权,也无参股拟上市公司等的投资情况。 四、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五、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六、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未因购销商品、提供劳务形成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资产收购、出售形成的重大关联交易。 (三)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债权、债务往来及担保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 (四)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债权、债务往来及担保事项 1、关联方债权、债务往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 关联方 发生额 余额 发生额 余额 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 0.00 0.00 0.00 7.41 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 0.00 0.00 0.00 478.81 合计 0.00 0.00 0.00 486.22 2、公司与关联方无重大债权债务往来和担保等事项。 (五)报告期内,未发生的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公司资产的事 项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其他 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的事项。 - 32 - (二)重大担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 名称 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日) 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完毕 是否为关联方担 保(是或否) — — — — —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0.0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 0.00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354.00 报告期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3,882.95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 3,882.95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29.83%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的金额 0.0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 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0.0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 0.0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 0.00 (三)本公司未在报告期内或报告期中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八、公司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含 5%)的股东在报告期内未发生也无 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可能产生重要影响 的承诺事项。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聘任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 司201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根据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审计事务约定书》的规定,公 司支付给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0年度审计费30万元人民币(不含差旅费及其 他费用)。 十、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董事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和深圳 - 33 -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 十一、公司接待调研及采访相关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深交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认 真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严格遵循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则,未实行差别对待政策, 没有选择性地、私下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未出现违反《上市公 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要求的情形发生。报告期内,公司未接待调研及采访。 十二、报告期内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变更了名称、法定代表人和证券简称以及修订了《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变更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经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公司名称由“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英文名称由“HAINAN UNITED OILS & TECHNOLOGIES DEVELOPMENT CO.,LTD.”变 更为“HAINAN YATAI INDUSTRIAL DEVELOPENT CO.,LTD.”,英文简称由“UNITED OILS” 变更为“YATAI”;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安双荣先生变更为梁德根先生。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批准,公司股票简称“*ST联油”从2010年2月8日起变更为“*ST亚太”,证券代码仍为 000691(详见2010年2月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停牌 由于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被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且审计意见之专项说明表示无法判断公司对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明 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09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直至会计师就有关事项明确发 表意见,或按规定做出更正、补充披露(详见2010年4月2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基本银行帐户被冻结 因涉及相关诉讼,公司在建行海南省分行龙珠支行的基本帐户被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依法冻结(详见2010年6月1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市绿源生态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由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市绿源生态能源有限公司(下称:天津绿源)早已停产且 已资不抵债,天津绿源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要求破产清算的申请。2010 年 9 月 14 日,本公司收到转发的由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于 2010 年 9 月 13 日出具的《民事裁定 书》(〔2010〕青破字第 4 号)和《通知书》(〔2010〕青破字第 3-2 号),天津市西青 - 34 - 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绿源的破产申请,并依法指定天津市绿源 生态能源有限公司清算组作为该公司的破产管理人,接管该公司的财产、印鉴、账簿和文 书资料。 《民事裁定书》(〔2010〕青破字第 4 号)具体内容为: 申请人天津市绿源生态能源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本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目前已停产,机器设备已经全部被处理还债,且严重亏损并丧失 继续生产的能力,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受理申请人天津市绿源生态能源有限公 司破产的申请。 2010 年 11 月 5 日,本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天津绿源转发的由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于 2010 年 11 月 3 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0〕青破字第 3-1 号),天津市西青区人民 法院已裁定天津绿源进入破产还债程序(详见 2010 年 9 月 16 日、11 月6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公司重述了2009年财务报告并委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重新进行了审计。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重述后的200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后认为:“由于亚太实 业公司唯一主营业务的天津绿源已经停产,职工基本上都已经离岗,逾期债务较多,存在 大额诉讼,主要资产已经被查封和冻结,并导致亚太实业公司所持有的蓝景丽家股权和兰 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等资产被查封、冻结;亚太实业公司获取主营业务收 入的能力大幅萎缩以至消失。以上事实已经严重影响到亚太实业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尽 管亚太实业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已经对其持续经营能力及拟采取的改善措施进行了披 露,但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消除我们对亚太实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重 大疑虑,因此,我们无法对亚太实业公司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09年度财务报表的适当 性进行合理判断。” 基于以上事项,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重述后的 200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本公司披露的重述2009年财务报告及审计意见,本公司股票于2010年12月30日起 复牌交易(详见2010年12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 35 - 第十节 财务报告 审 计 报 告 国浩审字[2011]第 889 号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亚太公司)财务报 表,包括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10 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 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海南亚太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 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 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 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 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 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 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 36 - 我们认为,海南亚太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 面公允反映了海南亚太公司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 四、强调事项的说明 我们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附注十二、5 中所述,海南亚太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兰 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已于 2010 末开始实现销售,海南亚太公 司近年来无主营业务的状况得以初步改善。但是,由于国家出台的宏观调控政策对房地产 行业经营的影响,海南亚太公司的持续经营状况将有待于进一步实质性改善。本段内容不 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志文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亚兵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 37 - 编制单位: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负债和股东权益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负债: 五.1 187,073.49 35,218,287.16 短期借款 五.12 146,289,495.37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五.2 3,856,319.44 应付票据 五.3 4,389,141.80 73,100,125.97 应付账款 五.13 2,953,068.95 50,397,617.23 预收款项 五.14 9,575,996.00 4,020,154.48 卖出回购买金融资产 款 应付手续费及拥金 应付职工薪酬 五.15 113,511.52 324,869.52 应交税费 五.16 3,088,594.90 4,146,597.99 五.4 2,106,573.27 14,134,215.28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五.5 138,943,351.19 94,270,601.88 其他应付款 五.17 27,104,128.36 96,974,284.31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45,626,139.75 220,579,549.73 流动负债合计 42,835,299.73 302,153,018.90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010年12月31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应收利息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资 产 流动资产: 存货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他应收款 流动资产合计 其他流动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货币资金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 38 - 编制单位: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负债和股东权益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五.6 56,802,754.15 56,461,565.41 预计负债 五.18 20,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五.7 370,777.44 76,882,619.18 其他非流动负债 五.8 12,188,963.15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000,000.00 负债合计 62,835,299.73 302,153,018.90 股东权益: 股 本 五.19 323,270,000.00 323,270,000.00 资本公积 五.20 119,529,788.13 119,529,788.13 五.9 12,484,464.72 78,456,741.70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五.21 15,216,301.45 15,216,301.45 一般风险准备 五.1 0 1,722,822.54 1,718,897.54 未分配利润 五.22 -316,668,681.69 -326,512,319.89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合计 141,347,407.89 131,503,769.69 少数股东权益 12,824,250.98 12,631,548.12 -316,668,681.69 225,708,786.98 股东权益合计 154,171,658.87 144,135,317.81 -171,042,541.94 446,288,336.7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17,006,958.60 446,288,336.71 持有至到期投资 资 产 非流动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生产性生物资产 商誉 油气资产 开发支出 无形资产 长期应收款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资产总计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10年12月31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39 - 编制单位: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人民币元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负债和股东权益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负债: 134,311.24 300,113.28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113,511.52 116,111.52 应交税费 1,269,883.56 1,269,286.26 十三.1 32,597,412.97 38,216,267.85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0,873,275.84 9,108,251.5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32,731,724.21 38,516,381.13 流动负债合计 12,256,670.92 10,493,649.35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存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资产 预付款项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资产负债表 应收票据 交易性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资 产 流动资产: 2010年12月31日 - 40 - 编制单位: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人民币元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负债和股东权益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十三.2 124,010,347.78 123,669,159.04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20,000,000.00 20,000,000.00 63,162.02 143,674.83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000,000.00 20,000,000.00 负债合计 32,256,670.92 30,493,649.35 股东权益: 12,484,464.72 12,780,401.68 股 本 323,270,000.00 323,270,000.00 资本公积 119,412,581.75 119,412,581.75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1,718,897.54 1,718,897.54 盈余公积 15,216,301.45 15,216,301.4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19,146,957.85 -311,564,018.33 138,276,872.06 138,312,133.09 股东权益合计 138,751,925.35 146,334,864.87 171,008,596.27 176,828,514.2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71,008,596.27 176,828,514.22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资产总计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非流动资产合计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理 工程物资 无形资产 油气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 资产负债表(续表)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资 产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10年12月31日 - 41 - 编制单位: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9,714,582.00 五.23 9,714,582.00 16,675,290.63 37,121,702.22 五.23 5,462,594.70 五.24 1,234,596.99 五.25 707,392.81 五.26 7,330,974.01 16,462,803.44 五.27 -35,916.76 13,010,871.75 五.28 1,975,648.88 7,648,027.03 五.29 39,175,749.94 38,323,731.44 32,215,041.31 1,202,029.22 五.30 680.00 5,441,931.77 五.31 21,691,030.50 110,461.07 10,524,690.81 6,533,499.92 五.32 488,349.75 10,036,341.06 6,533,499.92 9,843,638.20 6,570,911.32 192,702.86 -37,411.40 0.03 0.02 -32,675,199.99 10,036,341.06 -26,141,700.07 9,843,638.20 -26,104,288.67 192,702.86 -37,411.40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一、营业总收入 其中: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减:营业外支出 利息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管理费用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合 并 利 润 表 (一)基本每股收益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项 目 少数股东损益 六、每股收益: 财务费用 保单红利支出 2010年度 资产减值损失 减:所得税费用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二、营业总成本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其中:营业成本 (二)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2 - 编制单位: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3,130,476.08 3,041,958.60 1,167.56 1,415.22 3,102,134.12 3,120,991.52 十三.3 341,188.74 38,323,731.44 -5,892,589.02 32,159,366.10 680.00 5,395,180.17 1,691,030.50 37.26 -7,582,939.52 37,554,509.01 -7,582,939.52 37,554,509.01 -0.02 0.12 -32,792,406.37 利润表 加:营业外收入 2010年度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项 目 减:营业成本 一、营业收入 财务费用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五、每股收益: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法 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43 - 编制单位: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9,290,578.00 2,304,668.17 五.34 2,416,800.03 151,372,005.77 21,707,378.03 153,676,673.94 51,762,338.44 79,052,451.09 552,194.52 766,836.43 五.34 4,293,285.21 97,881,317.40 56,607,818.17 177,700,604.92 -34,900,440.14 -24,023,930.98 2010年度 经营活动生产的现金流量净额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合并现金流量表 项 目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一、经营活动生产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 - 编制单位: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36,750.00 278,858.00 136,750.00 278,858.00 -136,750.00 -278,858.00 60,000,000.00 1,010,739.28 61,010,739.28 1,679,755.89 1,679,755.89 59,330,983.39 -35,037,190.14 35,028,194.41 35,218,287.16 190,092.75 181,097.02 35,218,287.1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项 目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10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 - 编制单位: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2,457,947.56 38,710,548.06 2,457,947.56 38,710,548.06 86,126.00 311,176.52 386,688.40 2,202,373.55 38,473,463.07 2,599,676.07 38,860,151.47 -141,728.51 -149,603.41 30,050.00 12,540.00 30,050.00 12,540.00 -30,050.00 -12,540.00 233,563.27 233,563.27 233,563.27 -171,778.51 71,419.86 300,113.28 228,693.42 128,334.77 300,113.2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收到的税费返还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生产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流量表 项 目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0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一、经营活动生产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额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 - 编制单位: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其他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其他 323,270,000.00 119,529,788.13 15,216,301.45 -326,512,319.89 12,631,548.12 144,135,317.81 323,270,000.00 152,204,988.12 15,216,301.45 -163,050,084.69 327,641,204.88 -170,000,000.00 -170,000,000.00 -33,146.52 -33,146.52 323,270,000.00 119,529,788.13 15,216,301.45 -326,512,319.89 12,631,548.12 144,135,317.81 323,270,000.00 152,204,988.12 15,216,301.45 -333,083,231.21 3,162,559.53 160,770,617.89 9,843,638.20 192,702.86 10,036,341.06 -32,675,199.99 6,570,911.32 9,468,988.59 -16,635,300.08 9,843,638.20 192,702.86 10,036,341.06 6,570,911.32 -37,411.40 6,533,499.92 -32,675,199.99 -32,675,199.99 9,843,638.20 192,702.86 10,036,341.06 -32,675,199.99 6,570,911.32 -37,411.40 -26,141,700.07 9,506,399.99 9,506,399.99 9,506,399.99 9,506,399.99 (七)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323,270,000.00 119,529,788.13 15,216,301.45 -316,668,681.69 12,824,250.98 154,171,658.87 323,270,000.00 119,529,788.13 15,216,301.45 -326,512,319.89 12,631,548.12 144,135,317.81 注:1、“上年年末余额”,应列报上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报的“本期期末余额”。 2、上表中(七)其他”项,用于列报不应归属为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一)净利润”至“(六)专项储备”的其他项目。对金额重大的其他项目,应在对应项目附注中予以说明。 2010年度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 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4.其他 (二)其他综合收益 3.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六)专项储备 1.提取专项储备 2.使用专项储备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1.股东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1.提取盈余公积 项 目 (一)净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加:会计政策变更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前期差错更正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股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单位:人民币元 上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本期金额 - 47 - 编制单位: 单位:人民币元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323,270,000.00 119,412,581.75 15,216,301.45 -311,564,018.33 146,334,864.87 323,270,000.00 152,204,988.12 15,216,301.45 -179,118,527.34 311,572,762.23 -170,000,000.00 -170,000,000.00 323,270,000.00 119,412,581.75 15,216,301.45 -311,564,018.33 146,334,864.87 323,270,000.00 152,204,988.12 15,216,301.45 -349,118,527.34 141,572,762.23 -7,582,939.52 -7,582,939.52 -32,792,406.37 37,554,509.01 4,762,102.64 -7,582,939.52 -7,582,939.52 37,554,509.01 37,554,509.01 -32,792,406.37 -32,792,406.37 -7,582,939.52 -7,582,939.52 -32,792,406.37 37,554,509.01 4,762,102.64 四、本年年末余额 323,270,000.00 119,412,581.75 15,216,301.45 -319,146,957.85 138,751,925.35 323,270,000.00 119,412,581.75 15,216,301.45 -311,564,018.33 146,334,864.87 注:1、“上年年末余额”,应列报上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报的“本期期末余额”。 2、上表中(七)其他”项,用于列报不应归属为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一)净利润”至“(六)专项储备”的其他项目。对金额重大的其他项目,应在对应项目附注中予以说明。 加:会计政策变更 二、本年年初余额 1.股东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一)净利润 (二)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 前期差错更正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一、上年年末余额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上期金额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项 目 2010年度 本期金额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3.其他 上述(一)和(二)小计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4.其他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六)专项储备 2.使用专项储备 1.提取专项储备 (七)其他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48 -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0 年度 (除非特别注明,以下货币单位为元币种为人民币) 一、公司基本情况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原系由中国寰岛(集团)公司、中 国银行海口信托咨询公司和交通银行海南分行等单位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1997 年 1 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社会公众股 3,100 万股。经历次送、配股后, 2006 年 10 月 9 日前股本总额为 25,818 万元。2001 年 5 月 21 日,中国寰岛(集团)公司将 其持有本公司 7,094.72 万股法人股转让给天津燕宇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燕宇)后, 天津燕宇持有本公司 27.48%股份并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寰岛(集团)公司持有本公 司 3.10%的股份,2006 年 9 月 22 日,天津燕宇将其持有本公司 12.48%股份计 3,222.02 万股 转让给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大市)。2006 年 10 月 9 日,根据本公司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本公司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6,509 万股,变更 后的股本总额为 32,327 万股。2007 年 10 月 18 日,天津燕宇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的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 1,615 万股,减持后天津燕宇持有本公司 2,257.7 万股份,占股本总额的 6.98%, 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大市持有本公司 3,222.02 万股,占股份总额的 9.97%,为公司第 一大股东。 2009 年 3 月 31 日,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大市的所有人魏军、赵伟签订《北 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依法受让二人持有的北京大市 100%的股权,通过北京 大市间接持有本公司 9.97%的股权,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009 年 5 月 10 日,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通过司法程序竞拍取得天津燕宇持有本公司 2256.35 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部分股权, 并于 2009 年 9 月 15 日办理了其中 2200.00 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占 股份总额的 6.8055%,成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2009 年 4 月 24 日,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大宗交易平台以 2.86 元/ 股的价格购入本公司的股票 10,352,000 股,2009 年 6 月 22 日至 2009 年 12 月 2 日期间又多 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买入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共计 4,185,677 股。 截止目前,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 司股份 69,269,37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1.43%。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49 -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梁德根,地址:海口市人民大道 25 号,经营范围:旅游业开发,高 科技开发,商业贸易,建材、旅游工艺品、普通机械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技术服务; 农业种植;水产;农副畜产品销售;农牧业的技术服务、咨询。(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 证经营) 本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第六届 2011 年第二次董事会批准报出。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 行确认、计量和编制财务报表。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会计期间 本公司以公历年度为会计期间,即每年从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⑴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 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通常情况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发生在同一企业 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合并,除此之外,一般不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 值计量。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以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 面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作为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相关会计处理见长期股权投 资;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取得的资产、负债,本公司按照相关资产、负债在被合并方的 原账面价值入账。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 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50 -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支付的审计费用、 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 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应当递 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形成母子关系的,母公司在合并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包括合 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以被合并方有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方与 被合并方在合并日及以前期间发生的交易,作为内部交易,按照“合并财务报表”有关原则进 行抵消;合并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包含合并方及被合并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 的净利润和产生的现金流量,涉及双方在当期发生的交易及内部交易产生的现金流量,按 照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原则进行抵消。 ⑵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 企业合并。 确定企业合并成本: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 产、发行或承担的债务、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以及企业合并中发生的 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 易成本之和。 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以购买日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 (不包括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利润),作为对被购买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取得的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本公司 在购买日按照公允价值确认为本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本公司以非货币资产为对价取得被购 买方的控制权或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有关非货币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作为资产的处置损益,计入合并当期的利润表。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在吸收合并情况下,该差额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 确认的商誉;在控股合并情况下,该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为商誉。 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本公司 计入合并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在吸收合并情况下,该差额计入合并当期母公司个别利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51 - 润表;在控股合并情况下,该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合并利润表。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能够决定被投资单 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本公司对其 他单位投资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 50%(不含 50%)以上,或虽不足 50%但有实 质控制权的,全部纳入合并范围。 (2)合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以母公司和纳 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 长期股权投资后编制而成。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与母公司一致,合并 范围内各公司间的交易和资金往来等,在合并时已予抵销。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 合并利润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 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 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3)母公司与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如果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 一致的,即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 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另行编制财务报表 7、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 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等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权益性投资不作为现金等价物。 8、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资 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 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属于筹建期间 发生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 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进行处理;以及可供出售权益性工具的汇兑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52 - 外,其他汇兑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 账本位币金额。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企业会计准则 —借款费用》的原则处理。 9、 金融工具 三、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本公司将为了在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或近期内回购而承担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交 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公司将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 衍生金融资产确认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若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则将其重 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 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 计入当期损益。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持 有至到期投资的其他金融资产,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 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 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公允价 (4)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的公允价值;没有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5)主要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 融资产的账面价值逐项进行检查,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则计提减值 准备。 三、 应收款项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证明其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53 - ⑴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 认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是指单笔金额达某类应收款项余额 10%且 应收账款金额为 500 万元以上、其他应收款金额为 100 万元以 上的款项作为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坏 账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 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⑵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 项同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 征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1% 1% 1-2 年 5% 5% 2-3 年 10% 10% 3 年以上 100% 100% ⑶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 确认标准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需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是指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证据 表明其发生了减值,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实 际情况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需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三、 存货 ⑴ 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分为:库存商品、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存货购入按实际成本计价。 ⑵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⑶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54 -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若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则按 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⑷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⑸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12、长期股权投资 通过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 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 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中所占 份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 资成本还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以发行权益性 的证券而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的证券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资 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 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 始投资成本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 —债务重组》确定。 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 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 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 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 实现的以各项可辨认资产等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后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55 -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 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 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公 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在期末,按照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 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 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3、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和计量模式以及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 本公司将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 物等作为投资性房地产。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按《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 资产》或《企业会计准则第5 号-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月)计提折旧或摊销。 (2)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及处置 期末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减值测试,对 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 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4、 固定资产 三、 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标准为: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 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若单位价值在2000 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计价:固定资产按实际购建成本入账。 (2)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采用直线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40 4 2.4-9.6 交通工具 5-9 4 10.70-19.20 机器设备 5-15 4 6.40-19.20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56 - 办公设备 5-8 4 12.00-19.20 其他设备 5-8 4 12.00-19.20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期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存在下列表明固定资产发生了减值迹象、 导致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则按单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 定资产减值准备。对难以估计可收回金额的单项资产,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 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市价当期大幅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本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 期发生不利于本公司的重大变化; 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本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有证据表明固定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 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其他表明固定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5、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系指各项固定资产购建、扩建、安装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支出;在建工程自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按规定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本公司期末对在建工程逐项进行检查,如果存在某项在建工程项 目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三年内不会重新开工及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 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不确定性,以及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 发生减值的情形,则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按单项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6、 借款费用 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同时具备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和为 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等三个条件下,于发生时予以资本 化。其他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若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则暂停其借 款费用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购建活动重新开始。当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时确认为费用。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57 - 17、 无形资产 三、 无形资产的计价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 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 或以应收债权换入无形资产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 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 费、律师费等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2)无形资产的摊销 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按受益年限采用直线法摊销,列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期限,在受益年限内分期 平均摊销;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在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内分期 平均摊销;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受益期限和有效年限两者 之中较短者,分期平均摊销;若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 不超过 10 年分期平均摊销。 (3)无形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 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无形资 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期末对无形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存在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取 代,使其为公司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或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 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或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 具有部分使用价值以及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则对可收 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按单项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 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8、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A、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B、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 制; C、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58 - D、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房地产销售在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了销售合同,取得了买方付款证明并交付使用 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按下列原则予以确认: A、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则在劳务已完成,与提供劳务相关的经济利 益能够流入公司,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 B、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则在下列情况均能满足时在资产负债表 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上述条件不能同时满足时,已发生的成本预期可以补偿,按已发生预期可以补偿的成本 金额确认为劳务收入,已发生成本不能得到补偿,则不确认收入,将已发生的成本确认为 当期费用。 (3)资产(资金)使用费收入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确认: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 政府补助 ⑴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⑵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为非货币性资 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⑶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适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 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 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暂时性差异与其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 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 ⑴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59 -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对于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 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 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以下交易产生的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不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 能不会转回。 ⑵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对于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但以下交易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①商誉的初始确认; ②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 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③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 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所得 税税率计算。 ⑶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 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 面价值,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原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部分,其减记金额也应计入所有者权益。在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递 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可以恢复。 21、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60 - 本公司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 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采用与收回资 产和清偿债务预期方式相一致的税率和计税基础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公司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 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 负债。但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的,不予确认。 22、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的事项。 23、前期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前期差错更正的事项。 三、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纳税收入额 17% 营业税 应纳税收入额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 2% 四、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1、子公司情况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 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期末实际出 资额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61 - 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有限 公司 甘肃 兰州 房地产 开发 8000 万元 房地产开发,商品 房销售,物业管理 10000 万元 接上表 子公司全称 实质上构 成对子公 司净投资 的其他项 目余额 持股 比例(%) 表决权 比例(%) 是否 合并 报表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 权益中用 于冲减少 数股东损 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本 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 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 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兰州同创嘉业 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84.156 84.156 是 12,824,250.98 2、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天津市绿源生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绿源)原系本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控股 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23179 万元,本公司持有其 51%的股份。天津绿源主要从事燃料乙醇、 食用酒精、二氧化碳、DDGS 蛋白饮料的生产及销售,但自 2008 年起就已经停产,且严重 亏损并丧失恢复生产的能力。2010 年 9 月,天津绿源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 请,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于 2010 年 9 月 13 日出具《民事裁定书》([2010]青破字第 4 号) 和《通知书》([2010]青破字第 3-2 号),正式受理了天津绿源的破产申请,并依法指定清算 组作为天津绿源的破产管理人,接管了该公司的财产、印鉴、账簿和文书资料,天津绿源 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本公司无法再对天津绿源实施控制,故本期末不再将天津绿源纳 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 3、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和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 处置日净资产 期初至处置日净利润 天津市绿源生态能源有限公司 -38,834,561.2 -3,573,717.17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附注期初数是指 2010 年 1 月 1 日余额,期末数是指 201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本期是指 2010 年度,上期是指 2009 年度。)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现金: 132,763.81 202,882.30 银行存款: 54,309.68 35,015,404.86 其他货币资金: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62 - 合计 187,073.49 35,218,287.16 货币资金说明: 因本公司对天津绿源的担保贷款逾期未归还,本公司银行存款中有 5,976.47 元被天津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款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续上页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款 6,523,878.31 100.00 2,667,558.87 100.0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6,523,878.31 100.00 2,667,558.87 100.00 应收账款种类的说明: 单项金额重大是指单笔金额达应收账款余额 10%且金额为 500 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 剩余的作为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 (2)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63 - 1 至 2 年 3,652,994.06 55.99 182,649.70 2 至 3 年 428,861.20 6.58 42,886.12 3 年以上 2,442,023.05 37.43 2,442,023.05 合 计 6,523,878.31 100.00 2,667,558.87 (3)本期转回或收回情况 本公司无本报告期前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或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较大,但在本期又全 额收回或转回,或在本期收回或转回比例较大的应收账款。 (4)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公司本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5)本报告期应收账款中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本报告期应收账款中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6)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情况 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应收款项的转移。 (7)以应收账款为标的资产进行证券化的情况 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以应收账款为标的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 3、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4,389,141.80 100.00 9,305,000.56 12.73 1 至 2 年 29,620,073.18 40.52 2 至 3 年 9,991,137.10 13.67 3 年以上 24,183,915.13 33.08 合 计 4,389,141.80 100.00 73,100,125.97 100.00 (2)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时间 未结算原因 1 供应商 4,389,141.80 1 年以内 工程尚未结束 合 计 4,389,141.80 (3)本报告期预付款项中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本报告期预付款项中无预付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64 - 4、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 类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款 7,030,548.94 100.00 4,923,975.67 100.0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7,030,548.94 100.00 4,923,975.67 100.00 接上表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 类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款 26,365,048.15 100.00 12,230,832.87 100.0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26,365,048.15 100.00 12,230,832.87 100.00 其他应收款种类的说明: 单项金额重大是指单笔金额达其他应收款余额 10%且金额为 100 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 款,剩余的作为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2)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572,300.00 22.36 15,723.00 2,052,102.28 7.78 20,521.02 1 至 2 年 531,228.90 7.56 26,561.45 481,343.01 1.83 24,067.15 2 至 3 年 12,179,840.22 46.20 1,217,984.03 3 至 4 年 4,927,020.04 70.08 4,881,691.22 11,651,762.64 44.19 10,968,260.67 合 计 7,030,548.94 100.00 4,923,975.67 26,365,048.15 100.00 12,230,832.87 (3)本期转回或收回情况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65 - 本公司无本报告期前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或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较大,但在本期又 全额收回或转回,或在本期收回或转回比例较大的应收账款。本期也无通过重组等其他方 式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4)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5)本报告期其他应收款中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本报告期其他应收款中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6)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序 号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 的比例(%) 1 关联单位 2,588,978.71 3 年以上 36.82 2 往来单位 1,570,000.00 1 年以内 22.33 3 往来单位 1,150,000.00 3 年以上 16.36 4 往来单位 426,136.00 1-2 年 6.06 5 往来单位 354,911.31 3 年以上 5.05 合 计 6,090,026.02 86.62 (7)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余额中无应收其他关联单位的欠款。 (8)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其他应收款的转移。 (9)以其他应收款为标的资产进行证券化的情况 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以其他应收款为标的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 5、存货 (1)存货分类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1,288.05 21,288.05 开发成本 138,943,351.19 138,943,351.19 94,249,313.83 94,249,313.83 合 计 138,943,351.19 138,943,351.19 94,270,601.88 94,270,601.88 (2)存货的说明: 开发成本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创嘉业正在建设的“亚太玫瑰园”开发项目所支付的 征地费、预付的拆迁补偿费及已发生的建造成本等。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66 - “亚太玫瑰园”项目的具体情况见附注十二、5 中的相关说明。 6、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 核算 方法 初始投资成本 期初余额 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 具建材有限公司 权益法 100,000,000.00 29,899,564.90 29,899,564.90 济南固锝电子器件有 限公司 权益法 24,000,000.00 26,562,000.51 341,188.74 26,903,189.25 三亚地产 成本法 12,600.00 天津绿源生态能源有 限公司 39,410,482.02 合 计 163,423,082.02 56,461,565.41 341,188.74 56,802,754.15 接上表 被投资单位 在被投 资单位 持股比 例(%) 在被投资 单位表决 权比例 (%) 在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与表 决权比例不一 致的说明 减值准备 本期计提 减值准备 现金 红利 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 具建材有限公司 50.00 50.00 70,000,000.00 济南固锝电子器件有 限公司 48.00 48.00 三亚地产 12,600.00 天津绿源生态能源有 限公司 39,410,482.02 合 计 109,423,082.02 长期投资的说明: 本公司对蓝景丽家公司投资并非为控制该公司或者赚取投资收益,存在其他的目的和原因。尽管本 公司对蓝景丽家公司的实际持股比例可能超过 50%,但本公司无法对其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因此, 未将蓝景丽家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7、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余额 一、账面原值合计: 149,686,509.85 128,250.00 149,104,774.34 709,985.51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56,375,642.10 88,000.00 56,375,642.10 88,000.00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67 - 项目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余额 机器设备 91,823,972.03 91,823,972.03 运输工具 856,618.00 349,200.00 507,418.00 电子及其他设备 630,277.72 40,250.00 555,960.21 114,567.51 本期新增 本期计提 二、累计折旧合计: 66,194,445.32 79,088.25 65,934,325.50 339,208.07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11,109,082.91 1,741.66 11,109,082.91 1,741.66 机器设备 54,181,839.56 54,181,839.56 运输工具 459,819.20 69,546.60 242,868.60 286,497.20 电子及其他设备 443,703.65 7,799.99 400,534.43 50,969.21 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83,492,064.53 370,777.44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45,266,559.19 86,258.34 机器设备 37,642,132.47 运输工具 396,798.80 220,920.80 电子及其他设备 186,574.07 63,598.30 四、减值准备合计 6,609,445.35 6,609,445.35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6,609,445.35 6,609,445.35 运输工具 电子及其他设备 五、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76,882,619.18 370,777.44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45,266,559.19 86,258.34 机器设备 31,032,687.12 运输工具 396,798.80 220,920.80 电子及其他设备 186,574.07 63,598.30 本期折旧额 79,088.25 元。 (2)固定资产说明: 本期新增的固定资产均为外购增加,本期减少的固定资产为子公司天津绿源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不 再纳入本期合并范围而减少的部分。 8、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零星工程 1,116,064.50 1,116,064.50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68 - GMP 工程 4,895,909.69 4,895,909.69 污水工程 3,946,735.70 3,946,735.70 排水工程 2,230,253.26 2,230,253.26 合计 12,188,963.15 12,188,963.15 (2)在建工程的说明: 期初在建工程均为子公司天津绿源发生,由于天津绿源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不再纳入本期合并范围。 9、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余额 一、账面原值合计 219,587,659.49 8,500.00 84,990,404.49 134,605,755.00 土地使用权 134,597,255.00 134,597,255.00 土地使用权 84,890,476.99 84,890,476.99 用友软件 42,500.00 8,500.00 42,500.00 8,500.00 K3 软件 57,427.50 57,427.50 二、累计摊销合计 29,363,074.78 1,049,819.24 9,579,393.51 20,833,500.51 土地使用权 20,529,063.55 304,295.29 20,833,358.84 土地使用权 8,816,781.99 745,382.28 9,562,164.27 用友软件 708.34 141.67 708.34 141.67 K3 软件 16,520.90 16,520.90 三、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190,224,584.71 113,772,254.49 土地使用权 114,068,191.45 113,763,896.16 土地使用权 76,073,695.00 用友软件 41,791.66 8,358.33 K3 软件 40,906.60 四、减值准备合计 111,767,843.01 10,480,053.24 101,287,789.77 土地使用权 101,287,789.77 101,287,789.77 土地使用权 10,480,053.24 10,480,053.24 用友软件 K3 软件 五、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78,456,741.70 65,972,276.98 12,484,464.72 土地使用权 12,780,401.68 304,295.29 12,476,106.39 土地使用权 65,593,641.76 65,593,641.76 用友软件 41,791.66 33,433.33 8,358.33 K3 软件 40,906.60 40,906.60 本期摊销额 1,049,819.24 元。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69 - 无形资产的说明: 本期减少的无形资产为子公司天津绿源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不再纳入本期合并范围而减少的部分。 1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①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1,722,822.54 1,718,897.54 小 计 1,722,822.54 1,718,897.54 �8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08,759,257.30 235,823,171.96 可抵扣亏损 7,902,359.69 132,289,482.00 合 计 216,661,616.99 368,112,653.96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的说明: 由于未来能否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对上述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没 有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份 期末数 期初数 备注 2010 年 26,817,327.08 2011 年 13,032,708.86 2012 年 28,566,578.06 2013 年 32,745,155.12 2014 年 31,127,712.88 2015 年 7,902,359.69 2010 年度亏损还需税务局核定 合计 7,902,359.69 132,289,482.00 11、资产减值准备明细 本期减少 项 目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 转回 转销 期末账面余额 一、坏账准备 14,898,391.74 1,975,648.88 11,950,064.95 4,923,975.67 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09,423,082.02 109,423,082.02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6,609,445.35 6,609,445.35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70 - 本期减少 项 目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 转回 转销 期末账面余额 四、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11,767,843.01 10,480,053.24 101,287,789.77 合 计 242,698,762.12 1,975,648.88 29,039,563.54 215,634,847.46 1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45,000,000.00 保证借款 65,289,495.37 信用借款 保证和抵押 36,000,000.00 合 计 146,289,495.37 (2)短期借款的说明: 期初短期借款均为子公司天津绿源发生,由于天津绿源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不再纳入本期合并范围。 13、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分类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1 年以内 2,953,068.95 80,590.00 1 年以上 50,317,027.23 合 计 2,953,068.95 50,397,617.23 (2)本报告期应付账款中应付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的款项情况 本报告期应付账款中无应付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单位 的款项。 14、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分类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1 年以内 9,575,996.00 1 年以上 4,020,154.48 合 计 9,575,996.00 4,020,154.48 (2)本报告期预收款项中预收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情况: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71 - 本报告期预收款项中无预收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单位 的款项。 15、应付职工薪酬 项 目 期初账面 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 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324,869.52 482,418.00 693,776.00 113,511.52 二、职工福利费 42,491.20 42,491.20 三、社会保险费 19,473.32 19,473.32 其中:医疗保险费 19,473.32 19,473.32 养老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4,992.00 4,992.00 五、其他 220.00 220.00 合 计 324,869.52 549,594.52 760,952.52 113,511.52 16、应交税费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值税 -1,388.49 1,895,533.85 消费税 1,159,345.25 营业税 1,814,028.90 849,500.00 企业所得税 729,100.65 -330,420.89 个人所得税 -597.30 土地增值税 154,324.62 土地使用税 91,839.60 45,919.80 城市维护建设税 126,982.02 277,337.54 教育费附加 154,417.02 218,855.09 甘肃教育费附加 19,290.58 防洪基金 31,124.65 合 计 3,088,594.90 4,146,597.99 17、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分类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72 -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1 年以内 7,967,276.92 48,425,444.22 1 年以上 19,136,851.44 48,548,840.09 合 计 27,104,128.36 96,974,284.31 (2)本报告期其他应付款中应付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数 期初数 北京大市 74,090.00 74,090.00 合 计 74,090.00 74,090.00 (3)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情况的说明 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子公司同创嘉业向关联方兰州万通房地产经营 开发有限公司借入的周转资金 910 万元。 18、预计负债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对外提供担保 20,000,000.00 20,000,000.00 合计 20,000,000.00 20,000,000.00 预计负债说明: 本公司以前年度为子公司天津绿源的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由于天津绿源未能按时 偿还贷款,本公司为此或有事项计提了 2000 万元的预计负债(详见下述附注九)。由于天津 绿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前年度均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故在合并报表层次已将母 公司计提的预计负债抵销。2010 年 9 月,天津绿源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010 年末,天津绿源 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故将期初在合并报表层次抵销的预计负债调回。 19、股本 本次变动增减(+、一) 期初数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 小计 期末数 股份总数 323,270,000.00 323,270,000.00 20、资本公积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105,578,111.11 105,578,111.11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73 - 其他资本公积 13,951,677.02 13,951,677.02 合 计 119,529,788.13 119,529,788.13 21、盈余公积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15,216,301.45 15,216,301.45 合 计 15,216,301.45 15,216,301.45 22、未分配利润 项目 金额 提取或分配比例 调整前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326,512,319.89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326,512,319.89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843,638.2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316,668,681.69 23、营业收入 (1)营业收入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主营业务收入 9,714,582.00 其他业务收入 合 计 9,714,582.00 (2)主营业务(分行业)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行业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房地产 9,714,582.00 5,462,594.70 合 计 9,714,582.00 5,462,594.70 (3)主营业务(分产品) 产品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74 -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房地产收入 9,714,582.00 5,462,594.70 合 计 9,714,582.00 5,462,594.70 24、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缴标准 营业税 964,528.90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67,517.02 7% 教育费附加 48,226.45 3%、2% 土地增值税 154,324.62 合 计 1,234,596.99 25、营业费用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工资 81,086.00 养老保险 1,360.00 办公费 14,501.80 促销费 281,810.80 广告费 287,044.00 差旅费 21,654.63 折旧 2,072.58 其他 17,863.00 合 计 707,392.81 26、管理费用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工资 2,775,735.53 1,074,559.12 办公费 226,579.62 166,655.06 董事会费 218,823.30 217,856.00 业务招待费 168,771.50 105,736.50 差旅费 458,652.18 404,358.77 养老保险金 326,014.84 30,109.18 住房公积金 4,992.00 中介服务费 1,302,672.60 1,090,000.00 运输费 55,680.68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75 -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无形资产摊销 1,049,677.57 1,810,274.60 信息披露费 200,000.00 410,000.00 低耗品摊销 85,676.00 7,037.00 水电费 19,666.28 土地使用税 45,919.80 45,919.80 停工损失 4,670,596.76 折旧 77,015.67 6,112,889.52 其他 315,096.44 316,811.13 合 计 7,330,974.01 16,462,803.44 27、财务费用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12,978,941.85 减:利息收入 39,025.69 5,029.20 汇兑损失 减:汇兑收益 手续费及其他 3,108.93 36,959.10 合 计 -35,916.76 13,010,871.75 28、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1,975,648.88 7,648,027.03 合 计 1,975,648.88 7,648,027.03 29、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明细情况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41,188.74 323,731.44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38,000,000.00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76 - 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其他 38,834,561.20 合 计 39,175,749.94 38,323,731.44 (2)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比上期增减变动的原因 天津市绿源生态能 源有限公司 38,834,561.20 子公司天津绿源本期已进入破产清算,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范 围,将 2007 年以后期间确认的超额亏损在本期转回。 合 计 38,834,561.20 30、营业外收入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资金占用费 3,029,975.90 其他 680.00 2,411,955.87 680.00 合 计 680.00 5,441,931.77 680.00 31、营业外支出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108,912.7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08,912.70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 非常损失 其他 21,691,030.50 1,548.37 21,691,030.50 合 计 21,691,030.50 110,461.07 21,691,030.50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77 - 32、所得税费用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492,274.75 递延所得税调整 -3,925.00 合 计 488,349.75 33、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基本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P÷S S= S0 + S1 + Si×Mi÷M0 - Sj×Mj÷M0-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 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 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 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公司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报告期净利润和发行在外普通股加 权平均数,并据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在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期权、认股权证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情况下,稀释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 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S0 + S1 + Si×Mi÷M0 - 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公司 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 34、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金额 利息收入 39,657.03 单位往来 2,377,143.00 合 计 2,416,800.03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金额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78 - 项 目 金额 办公费 197,949.01 差旅费 515,864.86 招待费 168,771.50 董事会费 218,823.30 中介机构费用 1,097,762.60 信息披露费 200,000.00 银行手续费 1,410.04 租赁费 107,453.14 水电费 48,608.08 法院冻结 5,976.47 其他 160,666.21 单位往来 1,570,000.00 合 计 4,293,285.21 3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0,036,341.06 6,533,499.92 加:资产减值准备 1,975,648.88 7,648,027.03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79,088.25 10,484,538.02 无形资产摊销 1,049,819.24 1,810,274.6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08,912.7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2,978,941.8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9,175,749.94 -38,323,731.44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925.00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39,175,749.94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4,694,037.36 -55,477,313.8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461,170.24 -8,448,195.9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39,293,544.97 38,661,116.07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900,440.14 -24,023,930.98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79 -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181,097.02 35,218,287.16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35,218,287.16 190,092.75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5,037,190.14 35,028,194.41 (2)本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相关信息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有关信息: 1.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价格 100,000,000.00 2.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减: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3.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4.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二、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有关信息: 1.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价格 38,000,000.00 2.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减: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3.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4.处置子公司的净资产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一、现金 181,097.02 35,218,287.16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80 -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其中:库存现金 132,763.81 202,882.3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48,333.21 35,015,404.8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1,097.02 35,218,287.16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控制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 有限公司 北京市 赵伟 投资 接上表 母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 企业的持股 比例(%) 母公司对本 企业的表决 权比例(%) 本企业 最终控制方 组织机构代码 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万 9.97 9.97 朱全祖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2009 年 3 月 31 日,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大市的所有人魏军、赵伟签订《北 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依法受让二人持有的北京大市 100%的股权,通过北 京大市间接持有本公司 9.97%的股权,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 司为兰州亚太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兰州亚太实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系民营企业,控制人为朱全祖,因此朱全祖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类型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81 -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类型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天津市绿源生态能源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 天津市西青区新口镇 工业园区 孟 晖 燃料乙醇等 的生产 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有限公司 房地产企业 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 152-156号 梁德根 房地产开发 接上表 子公司全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组织机构代码 天津市绿源生态能源有限公司 23,179 万元 51.00 51.00 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8,000 万元 84.156 84.156 67084674-2 3、本企业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 在被投资单 位表决权比 例(%) 一、合营企业 北京蓝景丽家明 光家具建材有限 公司 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明 光村 44 号 满志通 20000 万元 50.00 50.00 二、联营企业 济南固锝电子器 件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济南市历城区临 港 经 济 开 发 区 (南区)三号路 6 号 董志强 300 万美元 48.00 48.00 接上表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期末资产 总额 期末负债 总额 期末净资产 总额 本期营业 收入总额 本期 净利润 关联 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一、合营企业 北京蓝景丽家明 光家具建材有限 公司 合营 企业 二、联营企业 济南固锝电子器 件有限公司 105,267,642.08 73,625,412.51 31,642,229.57 150,678,374.37 710,809.87 联营 企业 61320117-1 关于合营企业的说明: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82 - 本公司目前无法取得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会 计报表。 4、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朱全祖 实际控制人 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 76236867-X 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兰州亚太西部置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71902947-X 兰州亚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71039759-1 兰州亚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71021264-9 兰州万通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72026189-0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本报告期无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2)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29,268,510.75 临时拆借 兰州亚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00,000.00 临时拆借 拆出 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27,984,788.00 临时拆借 兰州亚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434,992.03 临时拆借 兰州亚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0 临时拆借 (3)其他关联交易 ①本公司为子公司天津绿源保证借款7,700,000.00元(期限为2003年10月29日至2004年9月 22日,已逾期且涉及司法诉讼,详见附注九.2)提供保证担保。 ②本公司为子公司天津绿源保证借款27,589,495.37元(期限为2005年6月24日至2006年6月 11日,已逾期且涉及司法诉讼,详见附注九.2)提供保证担保。 ③如附注九.2中所述,本公司曾为子公司天津绿源向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金信支行和 交行天津分行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由于天津绿源已无持续经营能力,目前已进入 破产还债程序,如若天津绿源破产清算后,清算资产无法偿还上述贷款,本公司就会被要求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83 - 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为了消除上述担保事宜可能对本公司造成的影响,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做出承诺:将积极协助本公司就偿还上述银行借款本息 金额限定在2000万元以内,如果最终还款额度超过2000万元,该超额部分,该公司可以现金 或资产形式代为承担;同时,我公司应积极将该代偿部分对天津绿源的追偿权利转让给该司, 该司可不再向本公司主张其他任何权利”。上述方案已经本公司2010年11月24日第六届八次 董事会研究通过。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其他应付款 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 74,090.00 74,090.00 其他应付款 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4,227,376.35 2,932,161.50 其他应付款 兰州万通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9,100,000.00 9,100,000.00 其他应付款 兰州亚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6,000.00 106,000.00 其他应付款 兰州亚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781,063.33 3,016,055.36 其他应付款 兰州亚太西部置业有限公司 214,316.69 214,316.69 九、或有事项 1、 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绿源与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金信支行(以下简称金信支 行)于 2005 年 6 月 24 日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4,480 万元,本公司、本公司 原第二大股东天津燕宇及原控股子公司天津市中敖食品有限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连带责 任担保。由于天津绿源未支付贷款利息,且在农行金信支行的借款也已经逾期,截止本报 告期末,该借款余额为人民币 27,289,495.37 元。金信支行于 2008 年 6 月 6 日向天津市第 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天津一中院)提出了诉讼请求。金信支行诉天津绿源、天津中敖 畜牧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天津燕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天津一中院于 2008 年 6 月 10 日出具民事裁定书([2008]一中民二初字第 93 号)。天津一中院已冻结本公司银行存款 233,563.27 元,并查封寰岛大厦 A3 区 HK114312 号,查封寰岛花园 D2HK018832、D3 HK018828、D5 HK018824、D6HK018830,寰岛广场霞飞阁 16A HK066792。本公司所持北 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 50%股权已被天津一中院查封。 2009 年 4 月 16 日,本公司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9]一中执 裁字 77 号),其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海南寰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的冻结,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84 - 将存款余额 241,867 .00 元扣划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公司 在建行海口市龙珠支行(公司基本帐户)、中行海口市海甸支行的银行存款计人民币 241,867.00 元已被扣划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时解除了对公司在建行海口市龙珠支 行(公司基本帐户)、中行海口市海甸支行的银行帐户冻结。 天津绿源与农行金信支行于 2005 年 6 月 24 日签订了关于以上借款的《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约定天津绿源用其名下的房产和土地使用作为抵押物,抵押物暂作价人民币 8,075.90 万元,其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2)交行天津分行于 2003 年 10 月 29 日在天津市和平区滨江道 32 号签订编号贷字 A101F03006 号借款合同。天津绿源向交行天津分行借款 1,980 万元,同时,本公司、天津 燕宇为天津绿源提供担保。由于天津绿源未按期偿还全部贷款,截止 2008 年 6 月 21 日, 尚欠贷款本金 770 万元,利息 3,594,162.6 元,本公司、天津燕宇也未履行保证责任。交行 天津分行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津二中院)提出诉讼,请求依法 维护其合法权利,追偿天津绿源、本公司、天津燕宇偿还贷款权利至全部清偿贷款本息时 止。 2008 年 12 月 18 日,交行天津分行与天津绿源、本公司、天津燕宇四方达成调解意愿。 因天津绿源、本公司、天津燕宇未按规定履行生效的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交行天 津分行于 2009 年 2 月 16 日向天津二中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天津二中院裁定:冻结、 扣划天津绿源、本公司、天津燕宇存款人民币 11,422,689.10 元(含执行费 78,744 元)及利 息或查封、扣押其相应的等值资产。即日起内自动履行,逾期不履行,依法强制执行。 2010年1月12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嘉业收到天津 二业)发来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09]二中执字第48-1号),具体内容为: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 津分行与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一案,我院作出的(2009)二中执字第0048号民事裁定书已 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执行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 请将应付被执行人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红利11,422,689.10元依法予以冻结不得向其发 放,如私自发放未经本院准许将依法追究你公司的相应法律责任。 2010 年 1 月 12 日,同创嘉业同时收到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称兰州市工商局)以 传真形式转发的由天津二中院出具给兰州市工商局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09]二中执字 第 48 号),具体内容为: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与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一案,我院作出的(2009)二中执字第 0048 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因执行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请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85 - 将被执行人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价值 11,422,689.10 元的股权依法予以查封,未经本院准许不得为其办理转让、过户、抵 押、质押等相关手续。查封期限自 2010 年 1 月 12 日至 2011 年 1 月 11 日,逾期自动解封。 本公司为上述或有事项计提预计负债 2,000 万元。 十、承诺事项 截止 2011 年 4 月 20 日,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承诺事项。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于 2010 年 11 月 3 日以(2010)青破字第 3-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天津绿源破产。2010 年 12 月 23 日天津绿源清算小组召开了天津绿源清算组第一次会议, 会议对债务人概况、破产原因,破产人资产状况以及接收情况,破产人债务情况等事项做 以说明,并对债权人会议申报的债权,破产人破产财产拍卖等部分问题做出了表决。 2011 年 1 月 26 日天津绿源清算小组召开了绿源清算组第二次会议,会议指定天津市正 大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破产财产,并确定了起拍价等问题。 2011 年 2 月 21 日天津日报刊登了天津绿源的“拍卖公告”,公告指明将于 2011 年 3 月 16 日 10 时在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对天津市绿源生态能源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进行整体拍 卖。2011 年 3 月 16 日天津绿源破产财产最终以 8025 万元拍卖成交。 截止目前,天津绿源的破产清算工作尚在进行之中。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大市所持我公司 32,220,200 股,北京大市已将所持本公司股份 32,220,200 股质押给浙江绍兴昕欣纺织有限公司,截止 2008 年 6 月 18 日,大市投资持有本 公司股份 32,220,200 股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9.97%。该限售流通股 32,220,200 股 已于 2007 年 6 月 29 日办理了质押,并于 2008 年 5 月 29 日被司法冻结。 2、本公司原第二大股东天津燕宇持有本公司股份 22,577,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984%,其中 13,500 股社会公众股于 2008 年 1 月 15 日被司法冻结,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04%,剩余 22,563.500.00 股为限售流通股。2009 年 5 月 10 日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通过司法程序竞拍所得天津燕宇持有本公司的 22,563.500.00 股限售流通股,其中 2200 万 股限售流通股已于 2009 年 9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权过 户手续,剩余 563,500.00 股还处于司法冻结之中(于 2008 年 6 月 11 日被司法冻结),待司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86 - 法解冻后再办理股权过户登记事宜。 3、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69,269,37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43%,其中合计持有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为14,485,677股,占总股本的4.48%,合计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4,783,700 股, 占总股本的16.95%。2010 年9月14日,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14,4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其持 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支行,质押期限为2010年9月10日至2011年9月9日。2011年1月24日, 本公司接到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来的传真,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再以其持 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1%)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支行,质押期限为2011年1月21日至2012年2月28日。本次股权质押登 记手续已于2011 年1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截至目前,兰州 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质押本公司股份 36,48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28%。 4、2009年度,本公司对内蒙通辽土地使用权和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具建材有限公司股 权计提了共计1.70亿元的减值准备,为消除影响,本公司控制人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于2010年4月5日做出如下承诺:其一,该公司将积极协助本公司处置内蒙通辽土地使用权, 对变现处理后达不到计提上述减值准备1亿元之后截止2009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12,780,401.68元的差额部分,由该公司以现金或资产的形式全额补偿给本公司;其二,该公 司将积极协助本公司向蓝景丽家有关责任人追讨属于本公司的相关资产,如日后确实无法 追回时,由该公司协助本公司处置对蓝景丽家的投资,并保证对本公司追偿、变现处理后 达不到计提上述减值准备7000万元之后截止2009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2990万元的差额部 分,由该公司以现金或资产的形式全额补偿给本公司。截止目前,再未发生其他不确定性 的事项。 5、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创嘉业开发的“亚太玫瑰园”项目已于2010年4月开工建设, 并于2010末实现销售,本公司近年来无主营业务的状况得以初步改善。 “亚太玫瑰园”项目位于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中心区,占地近七十亩,是建设新型的 永登县城、繁荣地域经济的重点项目。项目建设包括高档住宅楼、商务写字楼及商业街等, 为功能齐备的综合性商住小区。总投资3亿多元,建筑总面积近15万平方米,其中:商业地 产6万平方米,住宅9万平方米,总体规划分为A、B、C、D四个功能区域,独立配备主题景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87 - 观园、休闲广场等,小区绿化率46.8%。该项目拟分四期进行开发建设,预计三年全部建成。 一期项目开发总面积为7万平方米,目前已开工建设的A04#、A05#、A06#楼面积总计31546 平方米, 其中:A04#楼为多层住宅,已于2010年底完工并交付使用; A05#、A06#楼为高 层,截止目前主体工程已接近封顶,之后将进行门窗安装、外粉工程,预计将于2011年10 月份完工初步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另外,一期项目的A02#、A03#楼即将在2011年5月份开工 建设。 目前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政策出台,已对全国一、二线城市的房地产行业经 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虽然同创嘉业开发的“亚太玫瑰园”项目位于甘肃省永登县境内, 但如果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力度及影响不断加大,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也可能受到不同 程度的影响。 十三、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 类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款 39,192,274.94 100.00 6,594,861.97 100.0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39,192,274.94 100.00 6,594,861.97 100.00 接上表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 类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款 41,764,136.42 100.00 3,547,868.57 100.0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41,764,136.42 100.00 3,547,868.57 100.00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88 - 其他应收款种类的说明: 单项金额重大是指单笔金额达其他应收款余额 10%且金额为 100 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 款,剩余的作为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2)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2,300.00 0.01 23.00 35,145,789.28 84.15 351,457.89 1 至 2 年 34,262,954.90 87.42 1,713,147.75 2 至 3 年 1,160,000.00 2.78 116,000.00 3 至 4 年 4,927,020.04 12.57 4,881,691.22 5,458,347.14 13.07 3,080,410.68 合 计 39,192,274.94 100.00 6,594,861.97 41,764,136.42 100.00 3,547,868.57 (3)本期转回或收回情况 本公司无本报告期前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或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较大,但在本期又 全额收回或转回,或在本期收回或转回比例较大的应收账款。本期也无通过重组等其他方 式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4)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5)本报告期其他应收款中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本报告期其他应收款中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6)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序 号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 的比例(%) 1 关联单位 33,731,726.00 1-2 年 86.07 2 往来单位 2,588,978.71 3 年以上 6.61 3 往来单位 1,150,000.00 3 年以上 2.93 4 往来单位 426,136.00 1-2 年 1.09 5 往来单位 354,911.31 3 年以上 0.91 合 计 38,251,752.02 97.60 (7)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余额中无应收其他关联单位的欠款。 (8)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其他应收款的转移。 (9)以其他应收款为标的资产进行证券化的情况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89 - 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以其他应收款为标的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 2、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核算 方法 初始投资成本 期初余额 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 具建材有限公司 权益法 100,000,000.00 29,899,564.90 29,899,564.90 济南固锝电子器件有 限公司 权益法 24,000,000.00 26,562,000.51 341,188.74 26,903,189.25 三亚地产 成本法 12,600.00 天津绿源生态能源有 限公司 成本法 39,410,482.02 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 有限公司 成本法 67,207,593.63 67,207,593.63 67,207,593.63 合 计 230,630,675.65 123,669,159.04 341,188.74 124,010,347.78 接上表 被投资单位 在被投 资单位 持股比 例(%) 在被投资 单位表决 权比例 (%) 在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与表 决权比例不一 致的说明 减值准备 本期计提减 值准备 现金红 利 北京蓝景丽家明光家 具建材有限公司 50.00 50.00 70,000,000.00 济南固锝电子器件有 限公司 48.00 48.00 三亚地产 12,600.00 天津绿源生态能源有 限公司 51.00 51.00 39,410,482.02 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 有限公司 84.156 84.156 合 计 109,423,082.02 3、投资收益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8,000,000.0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41,188.74 323,731.44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90 - 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其他 合 计 341,188.74 38,323,731.44 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7,582,939.52 37,554,509.01 加:资产减值准备 3,102,134.12 3,120,991.5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3,685.67 9,468.72 无形资产摊销 304,436.96 319,510.0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41,188.74 -38,323,731.44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497,971.56 -2,527,081.3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864,171.44 -303,269.94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1,728.51 -149,603.41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128,334.77 300,113.2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300,113.28 228,693.42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91 -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1,778.51 71,419.86 十四、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 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84.09 其他营业外收支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7,143,626.61 2007 以后年度确认的天 津绿源超额亏损在本期 转回确认的投资收益及 担保损失等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92 - 项 目 金额 说明 非经常性损益小计 17,144,210.70 所得税影响额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 计 17,144,210.70 3、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7.22 0.03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35 -0.0226 4、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的异常情况及原因的说明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 年修订), 本公司 2009 年年度间变动幅度达 30%以上,或占公司报表日资产总额 5%或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 报表项目具体情况及变动原因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具体变动情况 项目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两期变动幅度 (%) 占资产总额比例(%) 货币资金 187,073.49 35,218,287.16 -99.47 -20.49 应收账款 3,856,319.44 -100.00 -2.26 预付款项 4,389,141.80 73,100,125.97 -94.00 40.18 其他应收款 2,106,573.27 14,134,215.28 -85.10 7.03 存货 138,943,351.19 94,270,601.88 47.39 26.12 固定资产 370,777.44 76,882,619.18 -99.52 -44.74 在建工程 12,188,963.15 -100.00 -7.13 无形资产 12,484,464.72 78,456,741.70 -84.09 38.58 短期借款 146,289,495.37 -100.00 85.55 应付账款 2,953,068.95 50,397,617.23 -94.14 -27.74 预收款项 9,575,996.00 4,020,154.48 138.20 3.25 应付职工薪酬 113,511.52 324,869.52 -65.06 其他应付款 27,104,128.36 96,974,284.31 -72.05 预计负债 20,000,000.00 11.70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93 - (1)存货较期初增加是因为子公司同创嘉业本期支付了“亚太玫瑰园”开发项目的拆迁 补偿费和建造成本。 (2)预收账款较期初增加是因为收到的“亚太玫瑰园”预售售房款。 (3)上表所列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中除存货和预账账款外均较期初大幅减少,主要是因 为子公司天津绿源已进入破产清算,不再纳入本期合并范围导致上述各科目余额较期初大幅 减少。 (2)损益表项目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 项目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两期变动幅度(%) 变动额占利润总额的 比例(%) 营业收入 9,714,582.00 92.30 营业成本 5,462,594.70 51.90 营业税金及附加 1,234,596.99 11.73 销售费用 707,392.81 6.72 管理费用 7,330,974.01 16,462,803.44 -55.47 -86.77 财务费用 -35,916.76 13,010,871.75 -100.28 -123.96 资产减值损失 1,975,648.88 7,648,027.03 -74.17 -53.90 营业外收入 680.00 5,441,931.77 -99.99 -51.70 营业外支出 21,691,030.50 110,461.07 19536.81 205.05 所得税费用 488,349.75 4.64 损益表项目变动原因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和所得税费用上期无发生额,本 期同创嘉业开发的“亚太玫瑰园”项目 4#楼已完工实现销售。 (2)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大幅减少是因为子公司天津绿源已进入 破产清算,纳入本期合并范围的部分较上期大幅减少。 (3)营业外收入较上期大幅减少是因为上期收到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代安捷联偿 还欠款前形成的资金占用费 3,029,975.90 元,另外上期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自然 人账户违规购买本公司股票并出售产生收益 2,365,204.27 元,经自查后全部交回本公司,本 期无类似业务。 (4)营业外支出较上期大幅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期天津绿源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本公司以 前年度计提但在合并范围层次抵销的对天津绿源的贷款提供担保计提的预计负债在本期转 回。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 94 -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梁德根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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