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55
_2005_
集团
_G
A2005
年年
报告
_2006
04
21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FANGDA GROUP CO., LTD.
二零零五年年度报告
目 录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1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 2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 5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8
五、公司治理结构 ..................................................... 10
六、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 12
七、董事会报告 ....................................................... 12
八、监事会报告 ....................................................... 19
九、重要事项 ......................................................... 20
十、财务报告 ......................................................... 22
十一、备查文件目录 ................................................... 22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本报告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邵汉青因工作原因未
出席会议,授权独立董事郑学定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报告分别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编制,在对两种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
本为准。
本公司董事长熊建明先生、财务负责人林克槟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
的真实、完整。
-1-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 公司的法定中、英文名称及缩写:
中文: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方大集团)
英文:CHINA FANGDA GROUP CO., LTD.(英文缩写:CFDC )
2、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熊建明先生
3、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周志刚先生
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曹乃斯小姐
联系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龙井方大城
邮政编码:518055
联系电话:86(755) 26788571 转 6622
传 真:86(755) 26788353
电子信箱:zqb@
4、 本公司注册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高新区科技南十二路方大大厦
邮政编码:518057
本公司办公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龙井方大城科技大楼
邮政编码:518055
互联网址: http://
电子信箱:fd@
5、 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
本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登载本公司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
6、 本公司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和股票上市交易所:
A 股: G 方大 000055 深圳证券交易所
B 股: 方大 B 200055 深圳证券交易所
7、 本公司的其他有关资料: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地点: 1995 年 12 月 13 日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粤深总字第 107938 号
税务登记号码:国税深字 440301192448580 号 地税登字 440305192448589 号
本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及办公地址:
-2-
国内会计师: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厦门湖滨南路 57 号金源大厦 17、18 层
国际会计师:华利信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香港铜锣湾希慎道一号十七楼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1、 2005 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利润总额:
-58,461,648.42
净利润:
-58,365,528.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77,160,203.83
主营业务利润:
42,854,689.02
其他业务利润:
14,062,813.16
营业利润:
-63,878,529.12
投资收益:
-3,538,134.60
补贴收入:
4,043,672.50
营业外收支净额:
4,911,34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849,352.8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减额:
-118,530,543.66
注:非经常性收益总额 1,879.47 万元,明细如下: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处置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的损益
-1,110,805.49
各种形式的政府补贴
4,607,089.66
扣除资产处置收益后的营业外收入
3,599,494.45
以前年度已经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的转回
9,231,905.39
减:扣除资产处置损失后的营业外支出(已扣除提取或转回的减值准备)
2,399,930.23
非经常性损益的少数股东损益
67,060.74
合计
18,794,674.98
2、境内、外会计师审计差异说明
经华利信会计师事务所国际会计师审计,2005 年度本公司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净
-3-
利润为 38,514 千元人民币,与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按中国会计制度审计之差异
调整项目:
单位: 人民币千元
经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之净利润 -58,366
(1)诉讼准备 -6,204
(2)负商誉摊销 4,810
(3)商誉摊销转回 215
(4)物业重估增值 3,826
(5)投资物业公平价值收益 94,233
经华利信会计师事务所国际会计师审计之净利润 38,514
说明: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要求,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部分应作为投资物业公
平价值收益,由于本公司的方大大厦部分物业及方大城部分厂房已作出租物业使
用,属于投资性房地产,而上述调整项目根据现行境内审计会计准则未计入当期损
益,因此导致本公司境内外审计差异较大。2007 年境内审计启用新的会计准则后对
该部分的评估增值将与国际会计准则处理方法趋于一致。
3、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 人民币元
项 目
2005 年
2004 年
2003 年
主营业务收入
606,498,742.70
623,579,299.99
495,718,530.73
净利润
-58,365,528.85
3,266,734.42
8,371,615.9
总资产
1,201,275,986.46
1,241,874,249.82 1,178,115,908.60
股东权益
417,069,075.26
474,456,024.66
478,878,914.73
每股收益
-0.1969
0.011
0.03
每股收益
注
-0.1655
-
-
每股净资产
(全面摊薄)
1.41
1.60
1.62
调整后的
每股净资产
1.16
1.44
1.5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0.091
0.032
-0.316
净资产收益率(%)
-13.99
0.69
1.75
注:根据本公司于 2006 年 4 月 6 日刊登的《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和《股
-4-
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公司股本发生变化,此为按新股本 35271.6 万股计算的每股收
益。
4、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指标:
2005 年度
2004 年度
2003 年度
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元)
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元)
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元)
时 间
指 标
利润项目
全面
摊薄
加权
平均
全面
摊薄
加权
平均
全面
摊薄
加权
平均
全面
摊薄
加权
平均
全面
摊薄
加权
平均
全面
摊薄
加权
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10.28
9.62
0.1446
0.1446
22.69
22.71
0.3632
0.3632
21.53
21.33
0.3479
0.3479
营业利润
-15.32
-14.35
-0.2155 -0.2155
0.83
0.83
0.0133
0.0133
2.69
2.67
0.0435
0.0435
净利润
-13.99
-13.11
-0.1969 -0.1969
0.69
0.69
0.0110
0.0110
1.75
1.73
0.0282
0.0282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
润
-18.50
-17.33
-0.2603 -0.2603
-0.25
-0.25
-0.004
-0.004
0.07
0.07
0.012
0.012
5、2005 年度本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单位:股、人民币元)
项目
股 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外币折
算差异
股东权益合计
期初
数
296,400,000.00
413,402,176.09 136,038,799.95
46,687,776.37
-371,387,330.24
2,378.86
474,456,024.66
本期
增加
266,509,909.35
266,509,909.35
本期
减少
248,974,559.05
74,810,177.54
107,364.44 323,896,858.75
期末
数
296,400,000.00
164,427,617.04
61,228,622.41
46,687,776.37
-104,877,420.89
-109,743.30
417,069,075.26
变动
原因
弥补亏损
弥补亏损
资本公司及盈余公
积弥补亏损
-5-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数量单位:股
本次
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
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
新股
送股
公 积
金 转
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份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109,032,000
109,032,000
109,032,000
187,368,000
42,000,000
145,368,000
36.79%
36.79%
36.79%
63.21%
14.17%
49.04%
109,032,000
109,032,000
109,032,000
187,368,000
42,000,000
145,368,000
36.79%
36.79%
36.79%
63.21%
14.17%
49.04%
三、股份总数
296,400,000
100%
296,400,000
100%
-6-
2、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股)
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总数为 38,991 名(其中 A 股股东
21,282 名,B 股股东 17,709 名)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持有非流通
股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深圳市邦林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20.243%
60,000,000
60,000,000
60,000,000
深圳市时利和投资有
限公司
法人股东 15.895%
47,112,000
47,112,000
47,112,000
集康国际有限公司
外资股东 6.61%
19,595,100
0
0
翁英文
外资股东 0.73%
2,154,882
0
不详
陈金标
外资股东 0.68%
2,029,300
0
不详
深圳市蛇口渔二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0.65%
1,920,000
1,920,000
0
王婵娟
外资股东 0.60%
1,788,500
0
不详
JING,NING
外资股东 0.34%
1,000,000
0
不详
上海申能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法人股东 0.32%
939,413
0
不详
李汉波
外资股东 0.31%
909,700
0
不详
前 10 名流通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流通股数量
股份种类
集康国际有限公司
19,595,100
B 股
翁英文
2,154,882
B 股
陈金标
2,029,300
B 股
王婵娟
1,788,500
B 股
JING,NING
1,000,000
B 股
上海申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39,413
A 股
李汉波
909,700
B 股
陈喜镇
736,400
B 股
陆海云
557,250
B 股
AILEEN YUE
513,130
B 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上述前 10 名股东中,深圳市邦林发展有限公司与集康国
际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属关联关系。其他流通股股
东未通知本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7-
3、 持股 10%(含 10%)以上的法人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经 营 范 围
深圳市邦林
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
20.243%
陈进武
2001 年
6 月 7 日
3,000
万元人民币
投资兴办实业,电子产
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国内商业、物资供
销业
深圳市时利
和投资有限
公司
15.895%
朱卫平
2001 年
6 月 12 日
1,978.0992
万元人民币
投资兴办实业
4、 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邦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人均为自然人,其中本公司董事
长熊建明先生持有其 85%的股份。熊建明先生国籍为中国,近五年内一直担任本公
司董事长兼总裁。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熊建明
深圳市邦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5%
20.243.%
-8-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1) 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性别、年龄、任期、持股情况
姓 名
职务
性 别 年 龄
任 期(起止日期)
年初持股
数(股)
年末持股
数(股)
年度内股份
变动量(股)
年度从公司领
取报酬总额
(万元)
熊建明
董事长、总裁
男
48
2005.5.27--2008.5.27
31,500
31,500
-
46.37
朱卫平
董事、副总裁
男
47
2005.5.27--2008.5.27
4,200
4,200
-
27.6
王胜国
董事、副总裁
男
47
2005.5.27--2008.5.27
11,100
11,100
-
27.6
熊建伟
董事
男
37
2005.5.27--2008.5.27
0
0
-
20.58
郑学定
独立董事
男
42
2005.5.27--2008.5.27
0
0
-
6
邵汉青
独立董事
女
67
2005.5.27--2008.5.27
0
0
-
6
温思美
独立董事
男
47
2005.5.27--2008.5.27
0
0
-
6
李帮琰
监事会召集人
男
41
2005.5.27--2008.5.27
0
0
-
3
宋文清
监事
男
44
2005.5.27--2008.5.27
0
0
-
16.84
郑 华
监事
女
46
2005.5.27--2008.5.27
0
0
-
16.93
杨晓专
副总裁
男
51
2005.5.27--2008.5.27
0
0
-
18.48
周志刚
董事会秘书
男
44
2005.5.27--2008.5.27
0
0
-
14.31
(2) 在股东单位任职的董事和监事情况
姓名
任职的股东名称
在股东单位
担任的职务
任职期间
是否领取
报酬、津贴
熊建明
集康国际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1 年 3 月 23 日至今
否
朱卫平
深圳市时利和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3 年 8 月 24 日至今
否
王胜国
深圳市时利和投资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兼
总经理
2003 年 8 月 24 日至今
否
熊建伟
深圳市时利和投资有限公司
董 事
2003 年 8 月 24 日至今
否
宋文清
深圳市时利和投资有限公司
董 事
2003 年 8 月 24 日至今
否
(3) 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
熊建明:工商管理博士,高级工程师,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及南昌大学客座教授。曾
任职于江西省机械设计研究院、深圳市人民政府蛇口区管理局等单位。现任本公司董事
-9-
长、总裁,广东省第十届人大代表,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副会长,深圳市工业经济联
合会副会长,深圳市半导体照明产业促进会理事长等职。
朱卫平先生:硕士研究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工会主席等职。
王胜国先生:硕士研究生,德国埃森大学访问学者,高级工程师。曾任机械工业部
第二重型机械厂设计研究所主任工程师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等职。
熊建伟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本公司董事。
邵汉青女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深圳市计划局副局长、市长助理、市政府副
秘书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兼常务副主席等职,现任中国生产力
学会副会长、深圳市生产力学会会长、国家经贸委企业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
人民大学兼职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郑学定先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江西财经大学会计
系、深圳市财政局会计处等单位,曾任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等职,现任天健信
德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深圳市第四届人大代表、计划预算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人
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委员会委员,本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温思美: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四川省巴中市石门公社革委会办公室办事
员、华南农业大学农经系教师、副教授、华南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院长等职,现任华
南农业大学经济发展研究所所长、经济贸易学院首席教授,联合国国际农业政策研究理
事会执行委员,国家重点学科首席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组长,教育部经
济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农业部软科学委员会委员,中国农业专家顾问团成员,中国
农业技术经济学会副会长,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盟中央常委、广东省委副主任委
员,广东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等职。
李帮琰先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南山区粤海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等职,现任本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宋文清先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监事等职。
郑华女士: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本公司行政管理部部长等职,现任本公司监事、工
会副主席、人力资源部部长、总裁办主任。
杨晓专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湖北省机械工业厅,曾任湖北
第二机床厂厂长、深圳市金信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裁等职。
周志刚先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本公司营销总部部长、企业管理总部副部长等职,
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部长兼宣委会主任。
(4) 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情况(含税):
经本公司 200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年度
-10-
津贴为每人 6 万元人民币,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年度津贴为每人 3 万元人民币。经本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薪金与风险工资相
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本公司领取报酬,且未在本公司的股东
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报酬、津贴。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总额为
209.71 元人民币。
(5) 报告期内,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期届满,经本公司 2004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产生了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熊建明先生、朱卫平先生、王胜国先
生和熊建伟先生当选为本公司董事,邵汉青女士、郑学定先生和温思美先生当选为本公
司独立董事,万建华先生和牛憨笨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李帮琰先
生、宋文清先生和郑华女士当选为本公司监事。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选
举熊建明先生为董事长,并产生了本公司新一届经营班子,聘任熊建明先生担任本公司
总裁,朱卫平先生、王胜国先生和杨晓专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裁,周志刚先生担任本公
司董事会秘书。
2、本公司员工的数量、专业构成、教育程度及离退休职工人数情况
本公司共有在职员工 1885 人,其中生产人员 1053 人,销售人员 89 人,技术人员
426 人,财务人员 29 人,工程管理人员 156 人,其他管理人员 132 人,无离退休职工。
本公司员工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共 806 人,占员工总数的 42.75%,其中博士 6 人,
硕士 11 人。
五、公司治理结构
1、公司治理结构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开展工作。报告期内本公司认真贯彻落实
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工作条例》、《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监
事会工作条例》、《总裁工作细则》等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总裁的权限范围履行职责,目前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上述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1、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本公司现有三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超过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报告期内,
本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工作条例》和《独立董事工作条例》开
展工作,认真、独立履行职责,对重大事项发表专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为公司的发展出
谋划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11-
报告期内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
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
(次)
委托出席
(次)
缺席(次) 备注
邵汉青 7 次
7 次
-
-
郑学定 6 次
6 次
-
-
温思美 6 次
5 次
1 次
-
因工作原因请假
万建华 1 次
1 次
-
-
牛憨笨 1 次
1 次
-
-
2005年5月任期届满不再
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公司独立董事未对本公司本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也未对本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2、 本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本公司具有
自己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 在业务方面,本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系统,原材料采购
和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均通过自身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完成,无业务方面与控股股东
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
(2) 在人员方面,本公司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有独立的劳动
人事职能部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亦未在控股股东单位兼任高
级管理职务;
(3) 在资产方面,本公司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并拥
有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产权关系明确,拥有本公司所使用商标的使用权;
(4) 在机构方面,本公司的生产经营、行政管理和机构设置完全独立于控股股
东,不存在合署办公的情况,本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地调整组织机构,满足公司自身
发展和治理的要求;
(5) 在财务方面,本公司设有独立的财会、审计部门,并建立了独立、完整的会
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拥有独立的银行帐户,依法独立纳税。
4、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及激励机制
本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薪金与风险工资相结合的薪酬制度,依据本公司
《2005 年度监督、服务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2005 年度下属单位考核实施细
则》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创新能力、基本素质、工作业绩、利润和收款目标完成情况等进
行全面的考评,并据此核发风险工资和进行相应的奖惩。
-12-
六、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本公司召开了 2004 年度股东大会。
本公司 2005 年 4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商
报》上刊登关于召开 200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会议议题,该次股东大会于 2005 年 5
月 27 日上午在本公司方大大厦一楼多功能会议厅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于 2005 年
5 月 2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商报》上。
七、董事会报告
1、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
(1) 公司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产业结构和管理架构进行了重大调整,新的产业通过近年的研
发投入和市场培育已经成型,新型建材、机电一体化设备和半导体照明三大产业布局已
经形成,管理架构更加优化,为新的成长和盈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报告期内,本公司由于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大的新型建材行业原材料价格大
幅上升,市场竞争激烈,新型建材产业主要生产基地搬迁至方大(江西)新材料科技园,
搬迁和恢复生产对生产、销售影响较大,方大(江西)新材料科技园开办费用和地铁屏
蔽门的前期研发及开办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等因素的影响,导致 2005 年度发生亏损。
(2) 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经过近几年的产业结构调整,本公司已形成以建筑幕墙、单层成型铝板和复合铝板、
地铁屏蔽门、半导体照明(LED)芯片等为主导产品的新型建材、机电一体化设备和半
导体照明三大产业,经营范围包括新型建材、复合材料、金属制品、金属结构、环保设
备及器材、安防设备、冶金设备、光机电一体化产品、高分子材料及产品、精细化工产
品、机械设备、光电材料及器材、光电设备、电子显示设备、视听设备、交通设施、地
铁屏蔽门、各种暖通设备及产品、给排水设备、中央空调设备及其零配件、半导体材料
及器件、集成电路、光源产品及设备、太阳能产品等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施工、
销售及售后服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经营情况简述:
① 以建筑幕墙、单层成型铝板和复合铝板为主导产品的新型建材产业主要生产
基地搬迁完成,规模效应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提升构成支持。
报告期末,本公司完成了将新型建材产业主要生产基地搬迁至位于南昌的方大新材
料科技园的重大战略目标,新型建材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保证了自主开发的节能幕墙、
光电幕墙、节能型材、环保板材等绿色节能环保产品的扩大生产,为推动节能环保产业,
-13-
保持新型建材产业的稳健发展创造了条件。尽管由于搬迁而导致的停产、减产对本公司
报告期内建筑幕墙、单层成型铝板和复合铝板等产品的生产、销售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但在恢复正常生产后,本公司新型建材产业营运成本已呈下降趋势,具备了扩大生产规
模提高盈利能力的条件。
报告期内本公司自行研发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新型节能环保
幕墙,已成功应用于我国首幢绿色超低能耗示范性建筑——清华大学超低能耗示范楼,
本公司成功推出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太阳能光电幕墙,可以将太阳能转变成电能,是
一种清洁、安全、可靠的可持续发展能源,已在国内首次成功应用于高层商业建筑;本
公司研制开发成功运用的通风式双层幕墙、断热窗、电动遮阳百叶等新型建材产品,各
项性能指标均居国内领先水平,引领了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的建筑新时尚。
② 以地铁屏蔽门为主导产品的机电一体化设备产业快速发展,地铁屏蔽门产品
市场占有率继续稳居国内首位。
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已获得地铁屏蔽门定单 3 亿元,地铁屏蔽门产品市场占有率继
续保持国内首位。广州地铁一号线和三号线地铁屏蔽门采购及安装合同、天津地铁一号
线地铁屏蔽门设备采购合同已开始履约,广州地铁 1 号线屏蔽门系统工程的试验站黄沙
站和 3 号线屏蔽门系统工程的首通段六个站于 2005 年底完成安装调试,并顺利通过验
收,12 月 26 号开通试运行,现运行状态良好。报告期内机电一体化设备产业实现销售
收入 2,077.74 万元,随着本公司已接获的合同进入全面履约阶段,本公司 2006 年地铁
屏蔽门产品的销售收入将呈持续增长趋势。
目前,本公司已经成为我国第一家研制开发和生产地铁屏蔽门系统的大型高科技企
业,在人才、技术、品牌等方面处于领先地位。本公司在国内率先成功研发出全封闭屏
蔽门、半高式屏蔽门系统等高科技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均达到国外同类产品先进水平,
拥有地铁屏蔽门系统百余项专利,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同步水平。我国首部《城市轨道
交通站台屏蔽门》标准由本公司主编。
③ 以半导体照明(LED)芯片为主导产品的半导体照明产业实现盈利,新的利润
增长点已然形成。
报告期内,本公司半导体照明产业二期投资效益逐渐体现,产销量大幅增长,年产
芯片可达 4 亿颗,产品品质稳步提升,大功率 LED 芯片亮度可达 35lm/w,产品单位成本
有较大幅度下降,并在报告期内首次实现盈利,标志着本公司半导体照明产业真正从投
入、研发阶段进入实质性的盈利阶段。
本公司生产的 LED 外延片和芯片产品,是半导体照明产业链中价值量和技术含量最
高的部分,本公司拥有省级技术中心,通过近 5 年的研发投入和市场培育,具有自主知
-14-
识产权的芯片在产品亮度、产品定位以及可靠性等已与境外同类产品看齐,并在某些方
面产品性能更加稳定,技术更加优异,技术规模居国内领先,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本
公司半导体照明产业项目已被列入国家科技攻关计划中的半导体照明重大课题和深圳
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重大专项并通过了项目验收。目前,本公司通过对半导体照明产业化
关键核心技术进行重点攻关,在半导体照明产品应用上已有较大突破。本公司将整合上
中下游资源,提升产业链的附加价值,使其形成一个重要的利润增长点。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主要来自于新型建材产业的高新技术产品,其中占
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 10%以上的产品有:幕墙、复合铝板及单层成
型铝板、铝型材,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前一报告期
未发生较大变化,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分行业、产品、地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分产品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毛利率
(%)
主营业务收入
比上年增减(%)
主营业务成本
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
年增减(%)
幕墙
36,802.74
33,851.48
8.02
-10.43%
3.29%
-60.36
复合铝板及单
层成型铝板
12,784.93
11,276.40
11.8
-28.11%
-23.07%
-32.88
铝型材及其他
11,062.20
9,983.84
9.75
217.24%
257.59%
-13.18
分行业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毛利率
(%)
主营业务收入
比上年增减(%)
主营业务成本
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
年增减(%)
商品销售收入
23,847.13
21,260.23
10.85
-29.48%
-28.42%
-10.85
建筑安装工程
收入
36,802.74
33,851.48
8.02
-10.43%
3.29%
-60.36
小计
60,649.87
55,111.71
9.13
-2.74
9.73
-53.08
分地区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减(%)
华北地区
4,899.63
-14.93%
西南地区
1,060.27
-85.37%
华东地区
12,319.91
-41.28%
东北地区
945.85
-43.87%
华中地区
5,598.69
59.46%
西北地区
1,544.88
113.04%
华南地区
28,806.24
53.55%
外销
5,474.40
48.52%
合计
60,649.87
-2.74%
-15-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新型建材产业进行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已完工工程的结算及
货款催收。2005 年度共完成工程结算项目共 19 个,在结算过程中,为了尽快与建设单
位达成一致的结算金额收回结算款,公司对部分有争议的工程的结算金额作了适当让
步,致使本年对结算收入调整较多。加上由于铝、化工材料等原材料价格暴涨,上述因
素导致报告期内本公司幕墙等产品毛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本公司向前五名供
应商采购金额 8,101.22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约为 27.30%,向前五名客户销售
金额 12,846.99 万元,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约为 21.18%。
(3)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情况
报告期末,本公司的资产规模为 120,128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67,514 万元,占总
资产的比例为 56.20%,房产及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 47,587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
39.61%,长期投资 1,109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 0.92%,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为 3,918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 3.26%。
(4)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共收回货款 62,531 万元,货款回收率达到 97.66%,支付材料款
及劳务 53,651 万元,支付其他经营性现金 15,756 万元,经营性现金净流量-2,685 万元,
报告期内经营性现金为净流出,主要是由于公司上一年度银行信用承兑汇票到期,本年
度减少使用 3,380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共净偿还银行债务 6,535 万元,方大江西科技
园建设投入资金 2,523 万元,以上因素影响,使得报告期末本公司现金流量为-11,853
万元。
(5) 报告期内公司其它与经营相关的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南昌投资建设的方大(江西)新材料科技园一期已投入使用,
搬迁和复产工作已经结束,位于深圳的方大城 A 区部分厂房于第四季度开始出租,预计
今后每年可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租金收入。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加大对国际市场的开拓,产品出口持续增长,实现销售收入
678.36 万美元,同比增长 52.32%。主要出口产品复合铝板和钢质门远销南美、东南亚、
欧洲、美国等地区和国家。本公司正继续加大海外市场的销售力度,预计海外销售将继
续增长。
(6) 公司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分析
截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拥有 11 家全资附属企业,即深圳市方大装饰
工程有限公司、江西方大新型铝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方大安防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方
大特种结构有限公司、深圳市方大国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香港俊佳集团有限公司、深
-16-
圳市方大物流有限公司、方大美国科技公司、深圳市方大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方大新
材料(江西)有限公司和江西方大福科信息材料有限公司,还拥有 1 家控股子公司,即
深圳方大意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深圳市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方大特种结构有限公司是我国目前规模最
大的幕墙生产企业,主要从事各类建筑幕墙、门窗、室内外装饰及家私的设计生产与施
工以及从事活动房屋及特种结构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报告期内,幕墙系列产品销
售额为 38,963.77 万元,实现主营业务利润 2,060.42 万元;
江西方大新型铝业有限公司是我国大型铝型材生产企业之一,主要从事各类铝型材
系列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铝型材实现销售额 6,751.68 万元,实现主
营业务利润 462.94 万元;
深圳市方大国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氮化镓(GAN)基集成电路及其器件中游
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报告期内,半导体产品实现销售额 1,881.37 万元,主营业
务利润 498.5 万元;
方大美国科技公司主要从事海外门类产品市场的开拓,报告期内,出口门类产品
2,266.24 万元,实现主营业务利润 363.12 万元;
深圳市方大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地铁屏蔽门的开发、生产及安装。报告期
内,地铁屏蔽门产业实现销售额 2,077.74 万元,实现主营业务利润 280.88 万元;
方大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及深圳方大意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
铝单板、复合铝板等新型建材产品,报告期内,新型建材产品实现销售额 22,926.17 万
元,实现主营业务利润 1,626.21 万元。
2、 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 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竞争格局
报告期内,国家明确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启动了国家
“ 十一五” 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大力推行循环经济,其中包括了建筑节能和绿色照明。
以突出节能环保和高技术特征的本公司新型建材、机电一体化设备和半导体照明三大产
业是国家积极支持的循环经济的产业,已成为我国节能产品应用领域的典范。
在新型建材行业,本公司是建筑幕墙和铝合金板材的全国重点生产企业,多次荣获
鲁班奖(我国建筑工程最高奖项)和詹天佑土木工程奖(我国土木工程的最高奖项)。
由本公司参与编制的国家《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于 2005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国家
提出到 2010 年,全国城镇新建建筑实现节能 50%的具体目标,这将有助于改变行业中幕
墙门窗建筑开发商片面追求利润空间而造成低档幕墙门窗产品占据主流市场的局面,为
本公司的高档绿色环保节能幕墙门窗产品的应用和销售带来良机。公司将充分发挥技术
-17-
与品牌优势,以高端市场与国外市场作为目标市场,奠定方大品牌在高端市场乃国际市
场的品牌地位,提高公司新型建材产业的利润率水平,同时继续将中低端市场的优良项
目作为市场目标,巩固市场地位。
在地铁屏蔽门领域,按国家"十一五"规划,至 2010 年,全国计划开通城市轨道交通
里程 1500 公里,现已建成通车 425 公里,至 2010 将建 1300 公里,预计通车 1500 公里,地
铁屏蔽门的市场容量至少有 90 亿人民币, 现已建成通车 425 公里,至 2010 将新建 1,300
公里,地铁屏蔽门的市场容量约 90 亿人民币,国内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市场潜
力巨大,逐渐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地铁屏蔽门需求市场。由于本公司地铁安全屏蔽门在国
内的综合领先地位,预计本公司机电一体化设备产业也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态势。随着
国家进一步开放市场,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将参与竞争,本公司在技术、人才和价格方
面的核心竞争力已趋成熟,本公司自身研发的国产屏蔽门系统产品进入市场后,产品的
竞争力优势将更加突出,也将帮助本公司继续保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领先的地位。
节能环保日益成为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的标志,由于以半导体发光二极管(LED)
为代表的固态照明技术,通过提高电光转换效率降低成本,其优越性在于:光电转换效
率高,低压供电,使用寿命长,既可以有选择地发出单色光,也可以高效地发出白光,
具有节能、寿命长等优异性能和广泛用途,是未来的最具潜力的节能产品,因此被普遍
认为具有良好的发展空间。
(2) 未来公司发展的机遇和挑战
本公司将在完善内部管理和加强内部风险控制的基础上,在产业、市场、技术等领
域全力以赴,不断做强做大现有的三大产业。
① 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的举办为建筑幕墙业和本公司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
遇,本公司将加强对产品订单质量的风险控制,凭借方大品牌的美誉度和方大产品的高
品质,提高产品盈利能力。
② 随着本公司已接获地铁屏蔽门订单的全面履约,地铁屏蔽门销售额的大幅增长
将帮助本公司在 2006 年实现扭亏为盈的目标,本公司将加大地铁屏蔽门的销售力度,
加大自主开发、国产化屏蔽门系统的宣传力度,寻找国产化屏蔽门系统进入市场的切入
点,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③ 2006 年,本公司的半导体照明产业将在 2005 年的基础上,旨持“ 务实创新”
的理念,通过不断研发,不断超越,在现有规模上首先做强,形成一定的品牌效应后再
做大,继续整合半导体照明产业的上中下游资源,创造产业链的附加价值,体现集团经
营的优势,保持国内半导体照明业务领跑者的地位,继续为公司提供利润贡献。
(3) 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
-18-
为完成 2006 年生产经营目标,本公司和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06 年资金
需求量为人民币 5 亿元人民币(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同时,公司将充分利用自
有资金,并通过多种融资方式满足资金需求。
(4) 可能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
根据对建材行业市场情况的调查与分析,建材行业竞争仍然激烈,铝、化工材料等
建材产品的原材料价格随着石油价格的上涨已经涨幅巨大,并仍呈上升趋势,对此本公
司将合理设置销售合同的条款,以抵消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毛利率的影响。
由于目前半导体照明难以在短时间内大规模普及,将直接影响到本公司大功率高亮
度蓝光 LED 芯片的产品推广和销售,进而影响公司半导体照明产业的盈利能力。为此,
本公司将积极整合中下游资源,加大实现产业链的附加值。
3、 报告期内的投资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募集资金,前次募集资金已于 2000 年度使用完毕。
(2)非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共投资 2,523 万元人民币,比上年度减少 6,507.66 万元人民币,
减少幅度为 72.06%,主要用于建设本公司在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立的方大(江西)
新材料科技园,该项目预计总投资 2 亿元人民币,报告期内共投入资金 2,523 万元,截
止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止,该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14,165.25 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建成
投产,为本公司以后年度提高新型建材产品盈利能力提供良好基础。
4、 本公司国内审计机构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和国际审计机构华利信会计师事
务所为本公司 200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5、 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05 年 4 月 19 日上午在本公司科技大厦五楼会
议室召开,会议决议于 2005 年 4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香港《商报》上。
2)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05 年 5 月 27 日上午在本公司方大大厦一楼多功
能会议厅召开,会议决议于 2005 年 5 月 2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香港《商报》上。
3)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05 年 7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本公司《关于对下属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及变更的议案》。
-19-
4)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05 年 8 月 4 日下午在本公司科技大厦五楼会议
室召开,会议决议于 2005 年 8 月 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香港《商报》上。
5)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05 年 9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本公司《关于对下属全资子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
6)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05 年 10 月 20 日下午在本公司科技大厦五楼会
议室召开,会议决议于 2005 年 10 月 2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香港《商报》上。
7)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05 年 12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传
达了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 2005 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治理规范会议精神,学习了新
《公司法》和《证券法》,审议并通过了本公司《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沃科半
导体照明有限公司的议案》。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报告期内完成了下列主要事项:
1) 修改本公司《章程》;
2) 修改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 变更工商登记。
6、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由于本公司 2005 年度亏损,本公司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八、监事会报告
1、报告期内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1)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05 年 4 月 19 日上午在本公司科技大厦五楼
会议室召开,会议决议于 2005 年 4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香港《商报》上。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05 年 5 月 27 日上午在本公司方大大厦一楼多
功能会议厅召开,会议决议于 2005 年 5 月 2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香港《商报》上。
(3)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05 年 8 月 4 日下午在本公司科技大厦五楼会
议室召开,会议决议于 2005 年 8 月 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香港《商报》上。
(4)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05 年 10 月 20 日下午在本公司科技大厦五楼
-20-
会议室召开,会议决议于 2005 年 10 月 2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香港《商报》上。
2、监事会就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 2005 年度,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对本公司股
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讨论、决定事项,董事会及经营班子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
行情况及本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及经营班子的工作诚
信、勤勉、进取,切实有效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本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制度》,运作规范,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
行职务时无发现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
(2) 本公司国内审计机构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和国际审计机构华利信会
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0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
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本公司 1999 年度配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 11,287.84 万元人民币,募集资
金全部按配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投入。
(4)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5)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无关联交易,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九、重要事项
1、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下属方大装饰公司 2002 年 11 月向大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大连
宏进世界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约 2,501 万元人民币,该案正在审理当中;方大装饰
公司 2002 年 12 月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广州东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和中海发展(广州)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约 1,830 万元人民币,该案经广州市高级人民
法院终审判决方大装饰公司胜诉,判决广州东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 1,400
万元人民币,方大装饰公司已申请法院执行;方大装饰公司 2004 年 3 月向北京市第二
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北京嘉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约1,800万元人民币,
该案正在审理当中。
2、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3、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3、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
租赁本公司资产的事项;
-21-
(2)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违规担保事项,对外担保均为本公司对下属全资和控股公
司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发生日期
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 否 履
行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
0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14000
报告期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135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
1400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33.57%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
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
0
(3)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或委托贷款的事项。
4、 承诺事项:
经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本公司已于 2006 年 2 月 21 日公告《方大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并于 2006 年 3 月 2 公告《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该方案业经 2006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 A 股市场相关股东
会议通过,经商务部审批后,于 2006 年 4 月 10 日实施。
本公司 A 股非流通股股东在《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中承诺:
(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 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定期满后,通过深
-22-
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 12 个
月内不超过 5%,在 24 个月内不超过 10%。
5、 本公司 2005 年度国内审计由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完成,2005 年度国际审计
由华利信会计师行完成。报告年度支付给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 55 万元
人民币,支付给华利信会计师行的报酬为 30 万元人民币。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
和华利信会计师行均为首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6、 报告期内立案调查的整改事宜
2004 年 7 月 19 日至 10 月 20 日,本公司对 2001 年至 2003 年的资产负债和利润情
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并聘请独立注册会计机构─ ─ 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
项审计。根据自查和审计结果,本公司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
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上进行了公告。
为了核实本公司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2005 年 1 月 4 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
稽查局通知,通知称对本公司上述问题可能导致的涉嫌虚假陈述进行立案调查。
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 200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重新审计,涉及的
会计差错已全部追溯调整完毕。
十、财务报告
1、审计报告
本公司 2005 年年度财务报告经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华利
信会计师行国际会计师审计,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见附件)
2、会计报表(见附表)
3、会计报表附注(见附件)
十一、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董事长亲笔签署的 2005 年度报告正本(中英文);
2、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3、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亲笔签字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4、报告期内本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
稿;
5、经最近一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本公司《章程》。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 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23-
审 计 报 告
厦门天健华天所审(2006)GF 字第 0028 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公司)
200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5 年度的利润表及
利润分配表和合并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以及 2005 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
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方大集团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
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
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
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
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
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
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方大集团公司 200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0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珊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肖健
中国 厦门
2006 年 4 月 20 日
-24-
会计报表
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7,195,459.67
35,811,442.73
193,647,398.25
73,247,686.65
短期投资
-
-
-
-
应收票据
1,340,000.00
15,600,000.00
1,464,100.00
应收股利
-
-
-
-
应收利息
-
-
-
-
应收账款
404,035,232.32
133,739,816.48
373,455,294.26
860,985.68
其他应收款
24,574,702.45
153,788,506.15
24,990,837.22
612,406,468.85
预付账款
27,681,693.75
12,329,780.71
46,022,984.86
16,359,451.74
应收补贴款
-
-
-
-
存货
98,700,418.02
7,691,628.21
114,094,000.61
5,307,425.51
待摊费用
1,611,751.37
134,414.48
407,284.60
243,778.48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
债权投资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
流动资产合计
675,139,257.58
359,095,588.76
754,081,899.80
708,425,796.91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11,086,413.16
279,904,474.49
9,901,963.69
231,561,394.55
长期债权投资
-
-
-
-
长期投资合计
11,086,413.16
279,904,474.49
9,901,963.69
231,561,394.55
合并价差
-6,259,271.15
-
-6,043,720.62
-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618,136,839.82
277,597,800.53
524,784,329.13
272,963,675.51
减:累计折旧
161,965,533.14
54,667,319.79
147,816,100.07
47,798,141.94
固定资产净值
456,171,306.68
222,930,480.74
376,968,229.06
225,165,533.57
减:固定资产减
值准备
1,576,660.08
-
4,235,860.08
-
固定资产净额
454,594,646.60
222,930,480.74
372,732,368.98
225,165,533.57
工程物资
-
-
-
-
在建工程
21,105,829.87
-
69,436,711.41
-
固定资产清理
171,355.32
-
-
-
固定资产合计
475,871,831.79
222,930,480.74
442,169,080.39
225,165,533.57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
产:
无形资产
39,055,483.93
28,794,471.09
35,058,699.91
23,673,645.76
长期待摊费用
123,000.00
-
662,606.03
39,141.33
其他长期资产
-
-
-
-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
产合计
39,178,483.93
28,794,471.09
35,721,305.94
23,712,787.09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
-
-
-
资产总计
1,201,275,986.46
890,725,015.08
1,241,874,249.82
1,188,865,512.12
-25-
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39,233,708.00
145,589,626.00
459,859,389.00
320,000,000.00
应付票据
40,019,062.47
65,500,000.00
73,815,962.60
76,280,889.00
应付账款
177,242,862.17
13,626,224.81
109,405,354.01
8,997,099.61
预收账款
80,859,491.86
52,939,373.90
75,348,953.35
55,047,723.33
应付工资
42,855.75
-
114,096.69
-
应付福利费
5,499,260.51
-
5,455,261.61
-
应付股利
-
-
-
-
应交税金
13,001,373.95
685,132.16
12,877,611.06
-92,919.04
其他应交款
1,111,870.11
-
1,019,096.64
-
其他应付款
14,257,419.08
177,820,004.59
18,547,025.50
236,580,335.30
预提费用
3,193,424.28
-
1,433,772.11
40,877.37
预计负债
2,000,000.00
-
2,0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
负债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776,461,328.18
456,160,361.46
759,876,522.57
696,854,005.57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
-
-
-
长期应付款
-
-
-
250,000.00
专项应付款
2,600,000.00
-
2,300,000.00
-
其他长期负债
-
-
-
-
长期负债合计
2,600,000.00
-
2,300,000.00
250,000.00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贷项
-
-
-
-
负债合计
779,061,328.18
456,160,361.46
762,176,522.57
697,104,005.57
少数股东权益
5,145,583.02
-
5,241,702.59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96,400,000.00
296,400,000.00
296,400,000.00
296,400,000.00
减:已归还投资
-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净额
296,400,000.00
296,400,000.00
296,400,000.00
296,400,000.00
资本公积
164,427,617.04
164,427,617.04
413,402,176.09
413,402,176.09
盈余公积
61,228,622.41
32,022,212.26
136,038,799.95
91,893,171.85
其中:法定公益
金
46,687,776.37
32,022,212.26
46,687,776.37
32,022,212.26
未分配利润
-104,877,420.89
-58,175,432.38
-371,387,330.24
-309,936,220.25
其中:现金股利
-
-
-
-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
-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09,743.30
-109,743.30
2,378.86
2,378.86
所有者权益(或股
东权益)合计
417,069,075.26
434,564,653.62
474,456,024.66
491,761,506.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合计
1,201,275,986.46
890,725,015.08
1,241,874,249.82
1,188,865,512.12
-26-
2、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12月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同期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主营业务收入
606,498,742.70
35,663,347.22
623,579,299.99
0.00
减:主营业务成本
551,117,152.73
45,727,151.90
502,241,097.59
215,419.70
主营业务税金及
附加
12,526,900.95
-
13,685,542.62
-
二、主营业务利润(亏损
以“ -” 号填列)
42,854,689.02
-10,063,804.68
107,652,659.78
-215,419.70
加:其他业务利润(亏
损以“ -” 号填列)
14,062,813.16
11,679,389.90
14,676,695.61
15,148,098.37
减:营业费用
26,671,449.32
-
32,447,002.59
35,407.72
管理费用
78,451,409.15
38,289,950.80
69,059,545.93
17,202,202.88
财务费用
15,673,172.83
13,138,849.04
16,894,127.68
12,928,211.3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
号填列)
-63,878,529.12
-49,813,214.62
3,928,679.19
-15,233,143.32
加:投资收益(亏损以
“ -” 号填列)
-3,538,134.60
-18,135,499.51
-153,141.12
20,830,933.76
补贴收入
4,043,672.50
3,993,500.00
64,137.00
0.00
营业外收入
3,726,513.82
1,359,113.70
3,507,632.22
164,015.58
减:营业外支出
-1,184,828.98
-4,420,668.05
2,205,718.23
113,785.58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 -”
号填列)
-58,461,648.42
-58,175,432.38
5,141,589.06
5,648,020.44
减:所得税
-
-
-
-
少数股东损益
-96,119.57
0.00
1,874,854.64
加: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本期发生额
-
-
-
-
五、净利润(亏损以“ -”
号填列)
-58,365,528.85
-58,175,432.38
3,266,734.42
5,648,020.44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71,387,330.24
-309,936,220.25
-369,721,064.16 -306,692,240.69
其他转入
324,875,438.20
309,936,220.25
3,958,999.50
六、可供分配的利润
-104,877,420.89
-58,175,432.38
-362,495,330.24 -301,044,220.2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
提取法定公益金
-
-
-
-
提取职工奖励及
福利基金
-
-
-
-
提取储备基金
-
-
-
-
提取企业发展基
金
-
-
-
-
利润归还投资
-
-
-
-
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
润
-104,877,420.89
-58,175,432.38
-362,495,330.24 -301,044,220.25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
积
-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8,892,000.00
8,892,000.00
转作资本(或股
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
八、未分配利润
-104,877,420.89
-58,175,432.38
-371,387,330.24 -309,936,220.25
-27-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补充资料)
编制单位: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12月 单位:人民币元
利润表(补充资料)
1.出售、处置部门或
被投资单位所得收益
-
-
-
-
2.自然灾害发生的损
失
-
-
-
-
3.会计政策变更增加
(或减少)利润总额
-
-
-
-
4.会计估计变更增加
(或减少)利润总额
-
-
-
-
5.债务重组损失
-
-
-
-
6.其他
-
-
-
-
-28-
3、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12月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25,306,822.02
78,122,211.21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5,247.6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799,630.47
320,535,756.24
现金流入小计
667,221,700.13
398,657,967.4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36,511,374.95
80,050,245.5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3,807,860.52
11,431,705.45
支付的各项税费
20,523,206.67
3,030,425.2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3,228,610.81
90,641,049.03
现金流出小计
694,071,052.95
185,153,425.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849,352.82
213,504,542.1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27,415.9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5,504,427.25
4,303,206.72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85,687.96
-
现金流入小计
6,817,531.14
4,303,206.7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所支付的现金
31,850,289.07
5,444,433.23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200,000.00
65,70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现金流出小计
32,050,289.07
71,144,433.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232,757.93
-66,841,226.5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688,327,502.39
245,524,981.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现金流入小计
688,327,502.39
245,524,981.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708,953,183.39
419,935,355.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
金
19,721,590.76
14,444,383.3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000,000.00
25,000,000.00
现金流出小计
753,674,774.15
459,379,738.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347,271.76
-213,854,757.3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101,161.15
-1,005,961.4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8,530,543.66
-68,197,403.08
-2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编制单位: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12月 单位:人民币元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58,365,528.85
-58,175,432.38
加: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14,357,369.42
5,391,774.36
固定资产折旧
26,331,775.16
7,636,488.21
无形资产摊销
1,901,885.98
718,094.6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39,606.03
-
待摊费用减少(减:增加)
-1,204,466.77
109,364.00
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
1,759,652.17
-40,877.3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1,138,221.42
281,631.71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
财务费用
18,251,647.79
15,450,344.72
投资损失(减:收益)
-3,538,134.60
-18,135,499.51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
-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8,267,951.89
-11,894,212.5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
加)
-40,241,297.75
342,051,745.8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
少)
37,662,593.72
-64,127,720.44
其他
-17,078,605.08
-5,761,159.16
少数股东损益
-96,119.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849,352.82
213,504,542.15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72,057,013.16
5,050,283.57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90,587,556.82
73,247,686.65
加: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8,530,543.66
-68,197,403.08
-30-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二 ○ ○ 五 年 度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深府办函(1995)194
号文批复,在原“ 深圳方大建材有限公司” 的基础上,于 1995 年 10 月以募集设立方式改组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 深圳方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发行的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票及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股票分别于 1995 年 11 月
及 1996 年 4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1997 年 6 月 12 日,经深圳市招商局深招商复[1997]0192
号文批复,本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制企业,并于 1997 年 11 月 12 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
理了变更登记手续。1999 年 10 月,本公司变更为现名。
本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企合粤深总字第 107938 号,现注册资本为 296,400,000.00 元,法
定代表人熊建明。本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新型建筑材料、复合材料、金属制品、环保
设备及器材、公共安全防范设备、冶金设备、光机电一体化产品、高分子材料及产品、精细化工产
品、机械设备、光电材料及器材、光电设备、电子显示设备、视听设备、交通设施(此产品不含限制
项目及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及上述产品的设计、技术开发、安装、施工、相关技术咨询和培训。
二、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公司目前执行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本公司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的编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会计年度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注册于美国的子公司方大美国科技公司(以下简称方大
美国公司)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已将其会计报表折算为以人民币表示的会
计报表。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除附注中特别注明外,各项资产
均按取得时的历史(实际)成本入账;如果以后发生资产减值,则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31-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及境内所属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业务发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市场汇
价的中间价(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期末,所有货币性外币资产和负债的期末余额均按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该日市场汇价折算为人民币,由此产生的折合差额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
摊费用;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借款产生的,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进行处理;其他部分
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本公司境外子公司方大美国公司的会计报表以美元表述。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采用现行汇
率法折算。其中: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均按年末市场汇价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股东
权益项目除“ 未分配利润” 项目外,均按照发生时的市场汇价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未分配利润” 项
目以折算后的利润分配表中该项目的人民币金额列示;利润表所有项目和利润分配表中有关反映发
生额的项目,按当年度市场汇价的平均值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利润分配表中“ 净利润” 项目,按折
算后利润表该项目的数额列示,“ 年初未分配利润” 项目以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 未分配利润” 项目
的数额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合计数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之间的差额,作为“ 外
币报表折算差额”,单独列示在股东权益项下之“ 未分配利润” 项目后。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
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不作为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应收款项坏账确认标准、坏账损失核算方法及坏账准备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坏账损失的核算采用备抵法,按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一定
比例提取坏账准备,具体提取比例为:
账 龄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计提比例
3%
10%
30%
50%
对于债务单位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
间内无法偿付债务,以及其他足以证明应收款项可能发生损失的,本公司对其采用个别认定法提取
特别坏账准备。
本公司确认坏账损失的标准为:
(1)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
(2)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清偿义务,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董事会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并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存货核算方法
-32-
本公司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销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
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资等,包括材料采购、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自制
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和工程施工等。
存货在取得时,以实际成本计价;工程施工的结转按个别计价法计算确定,其他存货的领用或
发出按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
本公司存货定期进行清查,除工程施工以外的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的原则进行盘点。
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报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量。存货跌价准备系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
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预计的存货跌价损失计入当年度损益。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如果用其
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仍然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
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
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本公司的长期投资均系持有时间准备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股票
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其中股票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本公司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
方式取得的股票投资,以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长期投资入账。
其他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为:对拥有被投资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 20%的或 20%
以上,或虽投资不足 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
权资本总额 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 20%或 20%以上,但不具有重
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于直接或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 50%以上的,采用
权益法核算并对会计报表予以合并。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
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分别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记入“ 长期股权投资——× × 被投
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 科目,并按 10 年(或合同规定期限)摊销计入损益;初始投资成本小于
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属于 2003 年度以前已经记入“ 长期股权投资——× × 被
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 科目贷方的,按 10 年(或合同规定期限)摊销计入损益,属于 2003 年
度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记入“ 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科目。
根据财政部财会(2004)3 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
的有关规定,自该文发布之日起,本公司因追加投资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若追加投资与初次投资
时均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分别按规定的摊销年限摊销;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小
于初次投资时产生的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
差额为限冲减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未冲减完毕的部分按规定年限继续摊销。
本公司期末对长期投资按照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并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33-
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计价、折旧政策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 1 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
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
并且使用年限超过 2 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以实际成本计价;取得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
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前所必须的支出。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手续的固
定资产以账面实际发生的成本暂估入账,待固定资产办理了工程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予以调整其账
面价值;对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固定资产
的,以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可能使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
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
账面价值,其增计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对固定资产的修理及维护而发生的后续
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类别的原价、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估计残值,
确定其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预计可使用年限(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5-45
10%
2-2.57%
机器设备
10
10%
9%
运输工具
5
10%
18%
电子及其他设备
5
10%
18%
本公司期末对固定资产按照账面净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按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
净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核算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建工程以实际成本计价。其中为工程建设项目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币折算差额
在固定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计入工程成本。在建工程在达到预计使用状态之日起不论工程是
否办理竣工决算均转入固定资产,对于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待办理完毕后再作调整。
本公司于期末对已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 3 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或其他足以证明已
经发生减值的在建工程,按单项工程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核算方法
在同时满足以下 3 个条件的情况下,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费用应当开始资本化,计入所购
建固定资产的成本:资产支出(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
形式发生的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
已经开始。在应予资本化的每一会计期间,利息的资本化金额不得超过当期专门借款实际发生的利
息金额。当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4-
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期计入财务费用。
无形资产计价、摊销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工业产权及专有技术、商标权、软件等,均按取得
成本计价,摊销方法如下:
项目
摊销方法
摊销年限
土地使用权
平均年限法
50 年
专利权
平均年限法
10 年
工业产权及专有技术
平均年限法
10 年
商标权
平均年限法
10 年
其他无形资产
平均年限法
10 年或受益年限
本公司于期末对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或足以证
明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无形资产,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开办费用、厂房维修费及技术开发费。对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用,
自开始生产经营月份起一次性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类账项。
厂房维修费及技术开发费自发生之月起按预计受益年限平均摊销。
预计负债
本公司对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确认为预计负债:该项义务是本公司承担
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
收入确认方法
本公司销售商品在同时符合以下 4 个条件时确认收入:
(1)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2)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劳务收入的确认原则为:相关劳务已经提供,已取得收取相关经济利益的权利,以及相
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出租资产系按有关合同、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认收入的实现。
本公司其他收入的确认原则为:在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
计量情况下确认收入。
建造合同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方大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自动化公司)的地铁屏蔽门项
目,以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装饰公司)的幕墙装饰等项
-35-
目均为单项建造合同,其会计核算方法如下:
在具备以下条件时,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建造合同的收入和成本:合同总收
入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
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为完成合同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
量,以便实际合同成本能够与以前的预计成本相比较。
合同成本包括自合同签订开始日起至合同完成日止期间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
间接费用。
对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予以确定。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完成的建造合同,在完成时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当期完成的建造合同,按实际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后的余额确认为
当期收入;同时,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扣除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费用后的余额确认为
当期费用。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
补贴收入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实际收到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各项补贴款时,确认为当年度的补贴收入。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应付税款法核算企业所得税。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5]11 号《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通知》
的规定,以公司本部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编制。
本年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详见附注四之 1。
本公司与子公司间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所有投资、重大交易、资金往来以及公司间交易未实现利
润均在会计报表合并时予以消除。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时,是以本公司的子公司于合并年度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中本公司所拥有的份额,对本公司在当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予以调整。
少数股东权益的数额系根据本公司所属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数额减去母公司所拥有的份额计
算确定,并作为单独项目列示在资产负债表负债项目与股东权益项目之间;少数股东应享损益系根
据本公司所属各子公司于本年度内实现的损益扣除母公司投资收益后的余额计算确定,并作为单独
项目列示在利润表的利润总额项目之后。
三、 主要税项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的应纳税项列示如下:
1.
流转税及附加
-36-
税目
纳税(费)基础
税(费)率
备注
幕墙建筑安装工程收入
3%
营业税
房屋租赁收入
5%
铝材产品、散热器、新型材料等销售收入
17%
注(1)
铝合金窗、防盗门等安装及销售收入增值税
13%
增值税
地铁屏蔽门材料销售收入
17%
城建税
增值税+营业税
7%或 1%
注(2)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
3%
注:(1)2004 年 6 月 24 日,经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以深国税南减免[2004]0274 号《深圳市
国家税务局减、免税批准通知书》批准,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意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方大意德公司)2004 年度至 2005 年度生产销售的新型墙体材料按应缴纳增值税额减半计缴。根据
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于 2004 年 8 月 30 日出具的《减、免税审批更正通知书》,上述深国税南减
免[2004]0274 号文的有效期至 2004 年 6 月 30 日止,以后期间的减免税事项采取备案制。2005 年度方
大意德公司生产销售的新型墙体材料应缴纳增值税按应纳税额减半计缴。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纳增值税额和营业税额的 7%计缴。本公司及位于深圳经济特区内的
子公司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系按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额的 1% 计缴。
2.
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及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税率
备注
本公司(本部)
15%
本年度经营亏损
方大装饰公司
15%
本年度经营亏损
方大自动化公司
15%
本年度经营亏损;注(1)
方大意德公司
7.5%
本年度经营亏损;注(2)
深圳市方大国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方大国科公司)
15%
累计经营亏损
方大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方大新材料公司)
33%
本年度经营亏损
江西方大新型铝业有限公司(方大铝业公司)
15%
本年度经营亏损;注(3)
江西方大福科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方大福科公司)
33%
本年度经营亏损;注(4)
方大美国公司
-
本年度及上年度实际税率为 0
深圳市方大特种结构有限公司(方大特构公司)
15%
累计经营亏损
深圳市方大安防技术有限公司(方大安防公司)
15%
本年度经营亏损
(香港)俊佳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俊佳公司)
不详
本年度经营亏损
深圳市方大物流有限公司(方大物流公司)
15%
累计经营亏损
注:(1)根据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以深国税南减免[2004]0257 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国减、
免税批准通知书》,方大自动化公司自开始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 两免三减半” 的优惠政策。
方大自动化公司自 2003 年设立以来一直经营亏损。
(2)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以深圳地税南减免[1998]19 号文批准,方大意德公司自 1998 年起享受
企业所得税“ 二免三减半” 的优惠政策;根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三检查分局深地税三函[2002]480 号
-37-
文《关于深圳方大意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复函》,延长方大意德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
减半的优惠政策三年。方大意德公司 2005 年度适用 7.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3)经江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以赣科发工字[1998]13 号文批准,方大铝业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
术企业,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4)经江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以赣科发高字[2002]20 号文批准,方大福科公司可享受企业所得
税“ 二免三减半” 的优惠政策。方大福科公司自 2001 年设立以来一直经营亏损。
3.
个人所得税
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及子公司代扣代缴。
4.
房产税
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的 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 1.2%,或以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税率为 12%。
2004 年 3 月 12 日,经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三检查分局以深地税三函[2004]111 号《关于方大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免征房产税的复函》批准,本公司拥有的位于高新区科技南十路的方大科技大厦自 2003 年
6 月起免缴房产税 3 年。
四、 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5. 子公司及合营企业的基本概况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注册
地址
主营业务
法定
代表人
投资额
(万元)
拥有权
益比例
是否
合并
(1) 方大装饰公司
5,000.00
深圳
各类建筑幕墙的设计、制作和安
装;玻璃隔墙、门窗、围墙、栏
杆吊顶等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
工;水电安装及空调通风系统的
制作安装;地铁屏蔽门的设计、
生产及安装
朱卫平
10,000.00
100%
是
(2) 方大自动化公司
5,000.00
深圳
暖通设备;轻型散热片的生产、
销售;轨道交通屏蔽门系统设备
的设计、技术开发、安装、销售,
装配、加工地铁屏蔽门;进出口
业务
朱卫平
5,000.00
100%
是
(3) 方大意德公司
USD320.00
深圳
研制、设计、生产经营新型复合
材料
王胜国 USD240.00
75%
是
(4) 方大国科公司
1,800.00
深圳
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半导体
材料及器件、光电器件、光电设
备、电子显示设备、视讯产品及
其安装工程;技术咨询及服务;
经营进出口业务
王胜国
1,800.00
100%
是
(5) 方大新材料公司
USD1,200
南昌
生产销售新型材料、复合材料、
建造幕墙、门窗、金属结构和构
件、金属制品、环保节能材料和
产品、公共安全防范设备和产
品、冶金设备、机械设备、铝制
品、散热材料和产品、高分子材
料和产品、自动门系列及产品、
机电、机电一体化产品、信息材
料及产品、光电材料及器材、光
朱卫平
USD1,200
100%
是
-38-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注册
地址
主营业务
法定
代表人
投资额
(万元)
拥有权
益比例
是否
合并
电设备、电子显示设备和产品、
视听设备和产品,上述材料和产
品的开发、设计、安装等服务
(6) 方大铝业公司
2,000.00
南昌
各类幕墙铝型材、门窗及型材系
列的设计、生产、销售及安装、
装饰;装饰设计、水电设备及空
调的服务;机械电子设备,化工
原料、五金交电化工、建筑材料、
装饰材料、百货的批发、零售
王胜国
2,000.00
100%
是
(7) 方大福科公司
2,000.00
南昌
开发、生产、销售光电材料、光
电器材、光电设备、电子显示设
备、视讯产品及其安装工程、技
术咨询、培训
王胜国
2,000.00
100%
是
(8) 方大美国公司
USD20.00
美国
进出口贸易;境外建材销售
张健
USD498.61
100%
是
(9) 方大特构公司
800.00
深圳
新型建筑材料、环保设备及器材
的生产经营;金属制品及金属结
构件的设计、制作、安装;生产
轻钢结构件、塑钢门窗、铝合金
门窗;建筑幕墙工程、工程门窗
工程施工
宋文清
800.00
100%
是
(10) 方大安防公司
800.00
深圳
开发、设计、生产、销售防盗门、
防火门、卷帘门;环保设备、建
筑装饰材料、五金制品的销售
葛付清
800.00
100%
是
(11) 香港俊佳公司
HKD1.00
香港
投资
熊建明
HKD1.00
100%
是
(12) 方大物流公司
3,000.00
深圳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公路货代、
托运装卸、仓储
郑华
3,000.00
100%
是
(13) 上海飞翼幕墙
有限公司(上海飞
翼公司)
1,000.00
上海
无
不详
650.00
65%
否
(1)本公司拥有方大装饰公司 95%的权益性资本,方大特构公司拥有方大装饰公司 5%的权益
性资本。2005 年 11 月 14 日,方大装饰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增加至 1 亿元,其中本公司增加
出资 4750 万元,方大特构公司增加出资 250 万元,该增资事项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深鹏所
验字[2005]130 号《验资报告》审验。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增资的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尚
在进行中。
(2)本公司拥有方大自动化公司 90%的权益性资本,方大装饰公司拥有方大自动化公司 10%的
权益性资本。方大自动化公司原名“ 深圳市方大暖通科技有限公司”,2005 年 8 月 16 日经工商变更
为现名。2005 年 8 月 1 日,方大自动化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3000 万元增加至 5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增
加出资 1800 万元,方大装饰公司增加出资 200 万元,该增资事项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深鹏
所验字[2005]098 号验资报告审验。
(3)本公司拥有方大意德公司 75%的权益性资本,另外的 25%权益性资本原由香港集康国际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集康公司)拥有,本年度转让给 EASY JOY INVESTMENT LIMITED(BVI)(中文
名称“ 东悦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
(4)本公司拥有方大国科公司 77%的权益性资本,方大安防公司拥有方大国科公司 23%的权益
性资本。
(5)2003 年 4 月 23 日,经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以洪高新管字[2003]158 号《关
-39-
于同意中外合资方大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和章程的批复》批准,本公司与香港俊佳公司共同出资设
立方大新材料公司,其中本公司出资 74,496,600.00 人民币元,折合 9,000,000.00 美元,拥有 75%的权
益性资本;香港俊佳公司出资 3,000,000.00 美元,拥有 25%的权益性资本。
(6)本公司拥有方大铝业公司 99%的权益性资本,方大装饰公司拥有方大铝业公司 1%的权益
性资本。
(7)本公司拥有方大福科公司 75%的权益性资本,香港俊佳公司拥有方大福科公司 25%的权益
性资本。方大福科公司已于 2004 年 10 月停止生产。
(8)方大美国公司于 2001 年 2 月 2 日在美国注册,其注册资本为 200,000.00 美元。本公司设立
方大美国公司业经本公司 2001 年 2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并于 2003 年 9 月 11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商合批[2003]274 号文《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 方大美国科技公司” 的
批复》批准。2003 年 9 月 23 日,方大美国公司取得了[2003]商合企证字第 18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外企业批准证书》。
本公司于 2001 年 4 月、2001 年 8 月、2002 年 4 月、2003 年 10 月及 2003 年 11 月合计向方大美国
公司支付了投资款 4,986,083.33 美元(折合 41,273,590.88 人民币元),并将该等款项于“ 长期股权投
资” 中予以列示。方大美国公司将收到上述投资款中的 200,000.00 美元计入“ 实收资本” 账项,其
余计 4,786,083.33 美元计入“ 资本公积”(即其他实收资本)。
(9)本公司拥有方大特构公司 51%的权益性资本,方大安防公司拥有方大特构公司 49%的权益
性资本。
(10)本公司拥有方大安防公司 25%的权益性资本,方大装饰公司拥有方大安防公司 75%的权益
性资本。方大安防公司本年基本无经营业务。
(11)2002 年 3 月 21 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本公司收购了香港俊佳公司 100%的权益性
资本,收购价为 5,000,000.00 人民币元。2002 年 9 月 28 日,本公司向香港俊佳公司支付了上述股权
转让款,香港俊佳公司将收到款项中的 10,600.00 人民币元(折合 10,000.00 港元)列入“ 实收资本”,
其余计 4,989,400.00 人民币元计入与本公司的往来账项。香港俊佳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其注册资
本为 10,000.00 港元,股份数为 10,000 股,其中本公司持有其 9,999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99.99%;方
大装饰公司持有其 1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01%。
(12)本公司拥有方大物流公司 25%的权益性资本,方大装饰公司拥有方大物流公司 75%的权益
性资本。方大物流公司自 2002 年 7 月成立始一直无经营业务。
(13)2001 年 5 月 23 日,经上海飞翼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上海飞翼公司终止经营,并自即日
起进行清算。本公司对上海飞翼公司所派出的管理人员于清算前已全部撤出该公司。自 2001 年 1 月
1 日起,本公司未将上海飞翼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截止 2004 年 12 月 31 日,上海飞
翼公司已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 本公司下属未实行独立会计核算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概况
-40-
分公司全称
注册时间
主营业务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997.12.23 销售本公司生产的新型建筑材料、金属
制品、环保器材、精细化工产品。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1997.12.29
销售本公司生产的新型建筑材料、金属
制品、金属结构专用产品、精细化工产
品、光机电一体化产品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2000.02.18 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本公司上述三家分公司负责在异地承接工程及购销产品,不单独从事经营业务,其经济业务均
纳入本公司进行会计核算。
五、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除特别指明之外,本会计报表附注中的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7.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年 末 数
年 初 数
项 目
原币
汇率
折合人民币
原币
汇率
折合人民币
现金
1,172,538.21
2,171,937.62
其中:美元
38,507.21
8.0702
310,760.89
2,662.92
8.2765
22,048.97
欧元
2,626.39
9.5797
25,160.03
2,627.02
11.2627
29,580.24
银行存款
70,631,820.95
187,756,497.65
其中:美元
1,126,680.02
8.0702
9,092,533.10
1,979,992.75
8.2765
16,394,339.97
港币
74,696.88
1.0403
77,707.16
566,683.87
1.0637
616,595.42
其他货币资金
45,391,100.51
3,718,962.98
其中:美元
6,243.06
8.0702
50,382.74
54,905.77
8.2765
454,619.81
合 计
117,195,459.67
193,647,398.25
注:年末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500 万元,以及施工工程保函保证金
20,138,446.51 元。
8.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种 类
年末数
年初数
备 注
银行承兑汇票
1,340,000.00
1,464,100.00
合 计
1,340,000.00
1,464,100.00
9.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列示如下:
-41-
年 末 数
年 初 数
账 龄
金 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222,296,305.12
43.73
6,541,858.31
214,486,704.40
46.11
6,427,256.87
1—2 年
97,416,583.99
19.17
9,733,673.40
78,121,427.66
16.79
7,835,236.36
2—3 年
46,759,444.78
9.20
14,027,833.43
71,392,063.46
15.35
19,708,489.05
3 年以上
141,794,496.94
27.90
73,928,233.37
101,157,986.61
21.75
57,731,905.59
合 计
508,266,830.83
100.00
104,231,598.51
465,158,182.13
100.00
91,702,887.87
(2)应收账款年末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3)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客户应收金额合计 71,376,021.96 元,均系应收幕墙装饰工程款,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 14.04%。
(4)本年度收到的以非现金资产抵偿的应收账款合计 14,981,803.00 元,详见附注五(一)之 8
(1)、附注五(一)之 9(2)。
(5)本年度收到以前年度已核销的应收深圳市金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 385 万元,详
见附注十之 6(9)。
(6)年末按个别认定法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主要应收款项明细如下:
名 称
欠款金额
款项性质
已计提坏账准备
提取理由
秦皇岛渤海铝幕墙公司
648,100.95
货款
648,100.95 账龄 5 年以上
上海地铁浦东指挥部
433,868.60
货款
433,868.60 账龄 5 年以上
深圳奥沃科技发展公司
405,400.00
工程款
405,400.00 账龄 5 年以上
福建福州昌榕贸易公司
294,175.00
货款
294,175.00 账龄 5 年以上
北京中安装饰安装公司
250,174.00
货款
250,174.00 账龄 5 年以上
合 计
2,031,718.55
2,031,718.55
10. 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析列示如下:
年 末 数
年 初 数
账 龄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6,118,618.28
53.77
483,558.55
18,510,758.47
59.86
554,890.34
1—2 年
3,420,003.12
11.41
342,000.32
5,487,924.05
17.75
548,792.42
2—3 年
4,594,799.96
15.33
1,378,439.99
694,841.67
2.25
258,209.91
3 年以上
5,840,865.85
19.49
3,195,585.90
6,228,803.18
20.14
4,569,597.48
合 计
29,974,287.21
100.00
5,399,584.76
30,922,327.37
100.00
5,931,490.15
(2)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3)年末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明细如下:
-42-
名 称
金额
性质或内容
备注
杭州市市政房地产开发公司
1,400,000.00
履约保证金
账龄 1 年以内
南宁国际会展公司
1,341,890.00
履约保证金
账龄 3 年以上
宁夏迎宾馆工程建设办公室
1,000,000.00
履约保证金
账龄 1 年以内
合 计
3,741,890.00
(4)年末账龄 3 年以上的主要欠款单位如下:
名 称
金额
欠款原因
未收回原因
南宁国际会展公司
1,341,890.00
履约保证金
未结算
邢彤
600,326.46
垫付款
未结算
粤海办事处
539,667.09
职工购房款
未结算
合 计
2,481,883.55
11. 预付账款
(1)预付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年 末 数
年 初 数
账 龄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1 年以内
24,201,270.92
87.43
43,897,537.40
95.38
1—2 年
2,833,378.83
10.23
1,103,375.61
2.40
2—3 年
462,636.00
1.67
491,088.39
1.07
3 年以上
184,408.00
0.67
530,983.46
1.15
合 计
27,681,693.75
100.00
46,022,984.86
100.00
(2)预付账款年末余额中 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3)年末预付账款主要明细如下:
名 称
金额
账龄
未收回原因
法维莱远东有限公司
10,389,602.91
1 年以内 预付技术服务费
深圳市长寿药业有限公司
984,375.00
1-2 年 预付土地款
广州铝加工厂
946,746.08
1 年以内 预付材料款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752,249.98
1 年以内 预付工程款
新疆新世纪成功房地产有限公司
686,672.00
1 年以内 预付工程款
合 计
13,759,645.97
12. 存货
(1)存货分项列示如下:
-43-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在途物资(材料采购)
5,156,402.66
5,147,907.21
原材料
38,348,109.51
25,350,029.44
在产品
25,405,191.27
9,264,532.15
自制半成品
4,038,126.42
4,101,681.68
库存商品(产成品)
12,342,233.51
19,338,636.58
施工工程
23,205,155.23
54,339,067.49
低值易耗品
1,190,828.83
559,343.10
其他
150,682.84
3,484.51
合 计
109,836,730.27
118,104,682.16
减:存货跌价准备
11,136,312.25
4,010,681.55
存货净额
98,700,418.02
114,094,000.61
(2)各项存货跌价准备的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可变现净值
的确定依据
原材料
603,947.87
94,836.05
196,197.00
502,586.92
附注二之 9
库存商品(产成品)
3,208,017.56
253,244.57
2,536,262.76
924,999.37
附注二之 9
工程施工
84,279.62
84,279.62
附注二之 9
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14,896,868.77
5,386,858.93
9,510,009.84
注
低值易耗品
114,436.50
114,436.50
附注二之 9
合 计
4,010,681.55
15,244,949.39
8,119,318.69
11,136,312.25
其中,“ 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均系尚未完工的广州地铁三号线地铁屏蔽门建造合同的预计损失,
该建造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因此本公司相应计提了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13. 待摊费用
待摊费用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类 别
年末数
年初数
年末结存原因
待抵销进项税
1,454,648.62
尚未取得增值税进项税发票
报刊杂志费
85,833.88
197,669.24
受益期尚未结束
保险费
53,920.60
85,208.32
受益期尚未结束
其他
17,348.27
124,407.04
受益期尚未结束
合 计
1,611,751.37
407,284.60
14.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44-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股票投资
15,845,684.31
4,850,000.00
20,695,684.31
其他股权投资
9,467,645.90
100,000.00
9,367,645.90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9,367,645.90
3,350,000.00
12,717,645.90
长期股权投资合计
15,945,684.31
1,500,000.00
100,000.00
17,345,684.31
合并价差
-6,043,720.62
215,550.53
-6,259,271.15
(1)股票投资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股票名称
股份
性质
数量(股)
股权
比例
初始投资额
年初余额
本年增(减)
额
年末余额
江苏四环生物
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8,640,000
0.84%
6,270,000.00
6,325,296.00
6,325,296.00
徐州工程机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1,988,500
0.36%
9,520,388.31
9,520,388.31
9,520,388.31
天津环球磁卡
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1,000,000
0.18%
4,850,000.00
4,850,000.00
4,850,000.00
合 计
20,640,388.31
15,845,684.31
4,850,000.00
20,695,684.31
注:2004 年 2 月 7 日,方大装饰公司与上海市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及上海丽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丽华公司)签订《上海新源广场二期幕墙工程承包合同书》,方大装饰公司承建上海新源
广场二期幕墙工程,合同价款 47,853,922.00 元,其中 5,000,000.00 元以上海丽华公司持有的天津环球
磁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磁卡公司)法人股股票 1,000,000 股抵付,其余工程款以现金支付。
本年度上海丽华公司将其持有的天津磁卡公司法人股 1,000,000 股抵付给方大装饰公司,方大装
饰公司按上述抵偿债务的账面价值 4,850,000.00 元(应收账款 5,000,000.00 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150,000.00 元)作为该项投资的入账价值。方大装饰公司已于 2005 年 3 月 29 日办理了天津磁卡公司
社会法人股股票的过户手续。
(2)年末其他股权投资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被投资单位名称
年初投资金额
年末投资金额
股权比例
备 注
重庆方大新型建材有限
公司(重庆方大公司)
2,310,645.90
2,310,645.90
25%
该公司实际已倒闭
上海飞翼公司
7,057,000.00
7,057,000.00
75%
该公司已清算
深圳沃科半导体照明有限
公司(深圳沃科公司)
100,000.00
股权已转让
合 计
9,467,645.90
9,367,645.90
2005 年 8 月本公司的子公司方大国科公司将其持有的深圳沃科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沃科公司)5%的股权转让予沃科半导体照明(国际)有限公司。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变化情况及计提原因列示如下:
投资类别及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计提原因
天津磁卡公司
3,350,000.00
3,350,000.00
注 1
重庆方大公司
2,310,645.90
2,310,645.90
注 2
上海飞翼公司
7,057,000.00
7,057,000.00
注 3
合 计
9,367,645.90
3,350,000.00
12,717,645.90
注 1:根据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年末该项股票投资预计可收回金额已低于其账
-45-
面价值,本公司按其差额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注 2:因重庆方大公司实际业已倒闭,本公司于 2003 年度对该项长期投资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计 2,310,645.90 元。
注 3:因上海飞翼公司业已清算且本公司未分配取得清算剩余财产,本公司对该项长期投资于
2001 年度全额提取了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计 7,057,000.00 元。
(4)合并价差系合并后未抵销的股权投资差额,其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被投资单位名称
初始金额
形成原因
摊销期限
本年摊销额
摊余金额
方大装饰公司
-7,399,700.21
注 1
-7,399,700.21
方大特构公司
1,031,411.20
注 2
10 年
103,141.12
409,767.87
方大福科公司
970,786.60
注 3
10 年
112,409.41
730,661.19
合 计
-5,397,508.41
215,550.53
-6,259,271.15
注 1:2001 年 7 月,方大特构公司以 2,500,000.00 元的价格向深圳恒祥经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恒祥经发公司)购入其持有方大装饰公司 5%的权益性资本,股权转让价与应享有方大装饰公司股
权取得日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为 7,399,700.21 元。因方大特构公司对方大装饰公司采用成本法
核算,且本公司将方大装饰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故产生合并价差(贷项)7,399,700.21 元。
注 2:1999 年 11 月,方大安防公司以 3,980,000.00 元的价格向恒祥经发公司购入其持有方大特构
公司 49%的权益性资本,股权转让价与应享有方大特构公司股权取得日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
计 1,031,411.20 元。
注 3:2002 年,本公司以 4,500,000.00 元的价格向江西昌大企业集团公司购入方大福科公司 20%
的权益性资本,股权转让价与应享有方大福科公司股权取得日的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计
500,000.00 元;2004 年 12 月,本公司以 1,050,000.00 元的价格向江西金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其持
有方大福科公司 5%的权益性资本,股权转让价与应持有方大特构公司股权取得日所有者权益份额之
间的差额 468,070.60 元。
15. 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1)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明细项目和增减变动列示如下: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一、原值
房屋建筑物
259,796,812.93
92,808,744.59
5,202,448.79
347,403,108.73
机器设备
218,131,123.58
13,368,290.36
14,570,613.21
216,928,800.73
运输工具
11,482,505.00
1,078,650.00
239,500.00
12,321,655.00
电子及其他设备
35,373,887.62
8,856,590.27
2,747,202.53
41,483,275.36
原值合计
524,784,329.13
116,112,275.22
22,759,764.53
618,136,839.82
二、累计折旧
房屋建筑物
37,194,729.86
6,392,514.74
639,592.86
42,947,651.74
机器设备
88,623,140.32
16,258,557.90
9,730,980.74
95,150,717.48
运输工具
7,425,150.63
1,378,598.63
335,830.50
8,467,918.76
电子及其他设备
14,573,079.26
2,302,103.89
1,475,937.99
15,399,245.16
-46-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累计折旧合计
147,816,100.07
26,331,775.16
12,182,342.09
161,965,533.14
三、净值
房屋建筑物
222,602,083.07
304,455,456.99
机器设备
129,507,983.26
121,778,083.25
运输工具
4,057,354.37
3,853,736.24
电子及其他设备
20,800,808.36
26,084,030.20
净值合计
376,968,229.06
456,171,306.68
注 1、固定资产本年增加 116,112,275.22 元,其中由在建工程转入 91,572,768.15 元,详细情况参见
附注五(一)之 10,其他主要为本年新购入固定资产。
注 2、房屋及建筑物本年增加额中含方大新材料公司的科技园土地使用权价值 10,622,828.28 元
(177,047.138 平方米),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该项土地使用权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注 3、自 2003 年 8 月起,本公司将方大科技大厦予以出租,而根据本公司与深圳市规划国土局
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该土地使用权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注 4、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固定资产无用于抵押担保的情况。
(2)方大装饰公司本年度收到抵债的固定资产明细列示如下:
债务人
抵债物
抵债金额
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北京经开投资开发股份有限
(北京经开公司)(注 1)
金泰公寓的 5 套房
1,251,144.30
1,126,298.70
上海丽华公司(注 2)
上海市闵行区二套别墅
6,060,000.00
5,454,000.00
沈阳、南宁万达商业广场开
发有限公司*3
武汉万达商业广场 B43#
商埔
2,670,360.00
2,590,249.20
合 计
9,981,504.30
9,170,547.90
注 1、2004 年 9 月,方大装饰公司与北京经开公司签订《还款协议》,北京经开公司将其拥有的
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金泰公寓 6 套房屋价值合计 6,877,678.50 元抵付其欠方大装饰公司的工程
款。2004 年度双方办理了上述金泰公寓 5 套房屋的抵债手续,抵偿债务 5,626,236.00 元;本年度双方
办理了剩余 1 套房屋的抵债手续,抵偿债务 1,251,144.30 元(应收账款 1,251,144.30 元,已计提坏账
准备 125,144.30 元)。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方大装饰公司已取得上述房产的产权证书。
注 2、2005 年 12 月 16 日,方大装饰公司与上海丽华公司签订《协议书》,上海丽华公司以坐落
于上海市闵行区报春路 748 弄 98 号、99 号 2 套别墅作价 6,060,000.00 元抵偿欠方大装饰公司的上海新
源广场二期工程款(应收账款 6,060,000.00 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606,000.0 元)。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方大装饰公司已取得上述房产的产权证书。
注 3、2005 年 2 月,方大装饰公司与沈阳万达商业广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万达)、南
宁万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宁万达”)及武汉万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万
达)签订《南宁、沈阳万达商业广场外装饰工程合同补偿协议》,南宁万达和沈阳万达以武汉万达开
发的武汉万达商业广场 B43#商埔作价 2,670,360.00 元抵偿其欠方大装饰公司的工程款(其中沈阳万达
欠工程款 730,360.00 元,南宁万达欠 1,940,000.00 元,合计欠款 2,670,360.00 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80,110.80
元)。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方大装饰公司已办理了上述房产的产权登记手续,但尚未取得产权证
-47-
书。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计提原因
机器设备
4,235,860.08
2,659,200.00
1,576,660.08
合 计
4,235,860.08
2,659,200.00
1,576,660.08
注:本年减少 2,659,200.00 元,系方大意德公司本年氟碳喷涂生产线拆迁清理,相应转出该生产
线原计提的减值准备;年末数主要系方大意德公司对部分已经不能带来经济利益的停用或不需用的
机器设备按账面价值低于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的减值准备。
16.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工程名称
预算数
资金来源
年初数
本年增加
南昌新材料科技园基建工程
1 亿元
金融机构贷款
67,814,412.94
29,681,016.94
待安装机器设备
其他来源
1124119.15
13,977,092.97
LED 二期项目
金融机构贷款
471,771.90
其他工程
其他来源
26,407.42
64,435.60
合 计
69,436,711.41
43,722,545.51
(续上表)
工程名称
本年转入
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数
年末数
工程投入
占预算比例
南昌新材料科技园基建工程
77,550,069.95
19,945,359.93
97%
待安装机器设备
13,972,698.20
1,128,513.92
LED 二期项目
471,771.90
其他工程
50,000.00
8,887.00
31,956.02
合 计
91,572,768.15
480,658.90
21,105,829.87
注:南昌新材料科技园基建工程累计利息资本化金额 4,165,154.84 元,资本化率为 5.55%。
(2)上述在建工程项目年末不存在减值情况,无需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7. 固定资产清理
类别或项目
年末数
转入清理的原因
机器设备
171,355.32
氟碳喷涂生产线拆迁
合 计
171,355.32
18.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项 目
取得
方式
原值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转出数
方大城土地权使用权(一期)*1
投资入股
8,543,250.00
5,514,270.35
方大城土地权使用权(二期)*2
购买
61,674,850.00
56,070,654.30
方大城土地权使用权(三期)*3
出让
4,783,050.00
4,025,733.75
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土地使用权*4
出让
4,985,227.00
4,374,639.10
-48-
项 目
取得
方式
原值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转出数
发光二极管产业化技术*5
购买
5,000,000.00
3,499,999.88
氮化镓兰色发光技术*6
投资入股
4,000,000.00
2,966,665.43
其他非专利技术
投资入股、
购买
1,156,191.10
347,199.24
其他专利权
购买
779,170.00
439,137.50
316,920.00
商标权
购买
1,624,973.60
186,424.10
计算机软件
购买
1,444,363.00
570,795.86
731,750.00
其他
购买
157,750.00
14,025.40
合 计
94,148,824.70
78,009,544.91
1,048,670.00
(续上表)
项 目
本年摊销数
累计摊销额
年末数
剩余摊销年限
方大城土地使用权(一期)
145,431.31
3,174,410.96
5,368,839.04
37
方大城土地使用权(二期)
346,017.00
5,950,212.70
55,724,637.30
37
方大城土地使用权(三期)
95,661.00
852,977.25
3,930,072.75
42
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土地使用权
99,704.54
710,292.44
4,274,934.56
45
发光二极管产业化技术
500,000.02
2,000,000.14
2,999,999.86
6
氮化镓兰色发光技术
399,999.96
1,433,334.53
2,566,665.47
0
其他非专利技术
115,935.98
924,927.84
231,263.26
1-10
其他专利权
46,224.96
69,337.46
709,832.54
1-10
商标权
69,797.00
1,508,346.50
116,627.10
1-2
计算机软件
74,938.83
216,755.97
1,227,607.03
1-10
其他
8,175.38
151,899.98
5,850.02
1-10
合 计
1,901,885.98
16,992,495.77
77,156,328.93
注 1:1995 年本公司设立时由恒祥经发公司将面积为 3,797.40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作价
8,543,250.00 投入,该土地使用权业经深圳市资产评估事务所深资综评报字[1995]第 20 号《深圳方大
建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评估,评估价值 8,543,250.00 元。
注 2:1995 年 12 月,恒祥经发公司与本公司签订《土地转让协议》,恒祥经发公司将其拥有的位
于方大城内的土地使用权 8,321.78 平方米作价 61,674,850.00(每平方米 7,411.26 元)转让给本公司。
注 3:根据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与本公司签订深圳市深地合字(97)012 号《深圳市土地使用
权出让合同书》,本公司购入编号为 T405-008 号的土地使用权 15,943.60 平方米,价格为 4,783,050.00
元。
注 4:1996 年 5 月,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与本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让合同》,方大铝业公司购入位于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起步区北侧的土地使用权 17,424.05 平方
米,价格为 4,985,227.00 元。
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取得上述方大城土地使用权及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
使用权的产权证书。
注 5:2001 年 10 月 11 日,方大国科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书》,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将其拥有的氮化镓(GaN)基蓝、绿色发光二极管中游工艺产业化技术以
5,000,000.00 元的价格转让予方大国科公司。
注 6:氮化镓蓝色发光材料专有技术系方大福科公司原股东南昌大学以无形资产出资方式投入,
-49-
作价 4,000,000.00 元。
(2)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计提原因
土地使用权
42,950,845.00
-
4,850,000.00
38,100,845.00
注
合 计
42,950,845.00
-
4,850,000.00
38,100,845.00
注:本公司于 1995 年 12 月按每平方米单价 7,411.26 元向恒祥经发公司购入方大城土地使用权(二
期)8,321.78 平方米,由于该土地使用权的购入价值远高于当时的市价,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公
司参照深圳市资产评估事务所于 1995 年 5 月 10 日出具的深资评报字[1995]第 20 号《深圳方大建材公
司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中对同一地段的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单价为每平方米 2,250.00 元)对该项
土地使用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42,950,845.00 元,并在 2004 年度对该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由于
深圳市土地价格近年来持续上涨,本公司根据本年度同一地段的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价重新计算确
认该项土地使用权的年末价值,并相应冲回减值准备 485 万元。
19.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项 目
原始发生额
年初数
本年增加
厂房维修费
2,087,017.99
662,606.03
合 计
2,087,017.99
662,606.03
(续上表)
项 目
本年摊销
累计摊销
年末数
剩余摊销年限
厂房维修费
539,606.03
1,964,017.99
123,000.00
16 个月
合 计
539,606.03
1,964,017.99
123,000.00
20.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借款类别
年末数
年初数
备 注
信用借款
99,989,626.00
110,000,000.00
保证借款
170,000,000.00
230,000,000.00
应收票据贴现取得借款
169,244,082.00
119,859,389.00
合 计
439,233,708.00
459,859,389.00
注:本公司本年末短期借款 30,000,000.00 元系由方大装饰公司和方大意德公司提供担保,方大
装饰公司的短期借款 60,000,000.00 元及方大新材料公司的短期借款 80,000,000.00 元均系由本公司提供
担保。
根据财政部财会(2004)3 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
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对以应收票据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贴现取得的款项,作为本公司以应收票据质押
取得的短期借款。
21. 应付票据
-50-
应付票据明细列示如下:
票据种类
年末数
年初数
备 注
银行承兑汇票
40,019,062.47
73,815,962.60
合 计
40,019,062.47
73,815,962.60
22.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年末余额 177,242,862.17 元,其中:
(1)账龄超过 3 年的大额应付账款的明细如下:
客 户
金 额
未偿还的原因
亨特建筑构件(厦门)有限公司
1,166,458.83
债权单位未索取
越秀区蒙磊石材贸易商行
1,118,205.00
债权单位未索取
大宇集团公司
900,000.00
债权单位未索取
普基远东公司
900,000.00
债权单位未索取
山东莱州市冠磊石材公司
887,620.00
债权单位未索取
山东银磊石材公司南京石材厂
885,053.28
债权单位未索取
福建省泉州市三松陶瓷发展公司
880,000.00
债权单位未索取
合 计
6,737,337.11
(2)应付账款中无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23. 预收账款
(1)预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账 款
年末数
年初数
1 年以内
49,765,132.62
61,510,655.91
1 年以上
31,094,359.24
13,838,297.44
合 计
80,859,491.86
75,348,953.35
(2)年末账龄超过 1 年的预收账款,主要系预收广州地下铁道总公司地铁屏蔽门项目工程款
26,846,471.05 元。
(3)年末预收账款中有无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24. 应交税金
应交税金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税 种
年初数
本年计提数
本年缴交数
其他减少数
年末数
营业税
11,644,287.89
12,314,132.10
8,769,182.62
15,189,237.37
增值税
-1,263,530.71
3,641,974.83
7,519,199.41
29,938.72
-5,170,694.01
企业所得税
311,197.37
20,639.54
91,025.25
240,811.66
个人所得税
1,125,324.05
2,826,956.00
2,573,122.10
1,379,157.95
城市建设维护税
995,023.38
887,373.79
561,831.96
1,320,565.21
房产税
65,309.08
981,259.86
1,004,273.17
42,295.77
车船使用税
4,572.16
4,572.16
-51-
税 种
年初数
本年计提数
本年缴交数
其他减少数
年末数
合 计
12,877,611.06
20,676,908.28
20,523,206.67
29,938.72
13,001,373.95
注:有关税率及减免税情况详见附注三之 1。
25. 其他应交款
其他应交款明细列示如下: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性质
计缴标准
教育费附加
910,893.27
864,061.87 税费附加
参见附注三之 1
其他
200,976.84
155,034.77 其他税费
合 计
1,111,870.11
1,019,096.64
26.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年末余额 14,257,419.08 元,相关情况如下:
(1)无账龄超过 3 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
(2)无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27. 预提费用
预提费用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费用类别
年末数
年初数
期末结存原因
办事处费用
1,814,221.61
1,228,690.88 尚未支付的已发生费用
租赁费
236,155.50
164,203.86 尚未支付的已发生费用
运输费
1,125,177.00
尚未支付的已发生费用
其他
17,870.17
40,877.37 尚未支付的已发生费用
合 计
3,193,424.28
1,433,772.11
28. 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种 类
年末数
年初数
确认依据及标准
未决诉讼
2,000,000.00
2,000,000.00
详见附注七之 2(3)
合 计
2,000,000.00
2,000,000.00
29. 专项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种 类
年末数
年初数
备注
氮化镓外延片产业化
1,000,000.00
该项目已于本年度完成
功率型高亮度发光二极管芯片及封装产业化
关键技术
600,000.00
该项目已于本年度完成
蓝宝石基 GAN 器件规模化生产中的划片技术
450,000.00
该项目已于本年度完成
铝塑复合板发明实施专利项目拨款
200,000.00
该项目已于本年度完成
高新技术标准化项目
50,000.00
该项目已于本年度完成
80 密耳蓝光 LED 芯片研制项目
600,000.00
注 1
-52-
种 类
年末数
年初数
备注
半导体照明中心
2,000,000.00
注 2
合 计
2,600,000.00
2,300,000.00
注 1:2005 年 4 月,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深圳市财政局与方大国科公司签订了《深圳市科技
计划项目科技研发资金合同书(拨款)》,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及深圳市财政局向方大国科公司无偿
提供科技研发资金 600,000.00 元,用于完成“ 80 密耳半导体照明用蓝光 LED 芯片的研制” 项目,项
目执行期自 2005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0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于本年度收到项目拨款 600,000.00 元,
并将其计入“ 专项应付款” 账项。
注 2:2005 年 12 月,根据深科信〔2005〕401 号《关于下达市科技研发资金 2005 年工程技术研
究开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和软科学课题研究项目资金的通知》,深圳市财政局与方大国科公司签订了
《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使用合同书》, 深圳市财政局向本公司无偿提供科技研发资金 2,000,000.00 元,
用于完成“ 深圳市半导体照明工程大功率芯片技术与应用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项目。本公司于
本年度收到该项目拨款 2,000,000.00 元,并将其计入“ 专项应付款” 账项。
30.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合并报表单位
少数股东单位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年末数
年初数
方大意德公司
EASY JOY INVESTMENT
LIMITED (BVI)
25%
5,145,583.02
5,241,702.59
31. 股本
股本本年度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本年增减变动(+,-)
项 目
年初数
送股
其他
小计
年末数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109,032,000.00
109,032,000.00
其中:
国家拥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09,032,000.00
109,032,000.00
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
3.内部职工股
4.公众股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09,032,000.00
109,032,000.00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42,000,000.00
42,000,0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145,368,000.00
145,368,00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流通股份合计
187,368,000.00
187,368,000.00
-53-
本年增减变动(+,-)
股份总数
296,400,000.00
296,400,000.00
其中法人股股东年末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法人股股份(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深圳市邦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邦林公司)
60,000,000.00
20.243%
深圳市时利和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时利和公司)
47,112,000.00
15.895%
深圳市蛇口渔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920,000.00
0.648%
合 计
109,032,000.00
36.786%
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深圳邦林公司及深圳时利和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均已被质押冻结。
32. 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本年度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股本溢价
412,226,516.41
250,065,260.66
162,161,255.75
股权投资准备
792,359.25
1,090,701.61
1,883,060.86
其他资本公积
383,300.43
383,300.43
合 计
413,402,176.09
1,090,701.61
250,065,260.66
164,427,617.04
注:股权投资准备本年增加 1,090,701.61 元,原因系本公司的子公司本年度增加资本公积,本公
司按照股权比例相应享有的份额。
股本溢价本年减少 250,065,260.66 元,原因系本公司根据 2005 年 7 月 20 日股东大会决议,将资
本公积 250,065,260.66 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参见附注十之 2。
33. 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89,351,023.58
74,810,177.54
14,540,846.04
法定公益金
46,687,776.37
46,687,776.37
合 计
136,038,799.95
74,810,177.54
61,228,622.41
注 1:本公司本年度因经营亏损,未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及法定公益金。
注 2:本公司根据 2005 年 7 月 20 日股东大会决议,将盈余公积 59,870,959.59 元弥补以前年度亏
损,参见附注十之 2。
注 3:方大装饰公司根据 2005 年 7 月 20 日股东会《关于以盈余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决议》,
将盈余公积 14,939,217.95 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本公司根据对方大装饰公司的投资比例减少盈余公
积 14,939,217.95 元,参见附注十之 2。
34. 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年末余额-104,877,420.89 元,本年度变动情况如下:
-54-
项 目
金 额
备 注
年初未分配利润
-371,387,330.24
加:本年净利润
-58,365,528.85
其他转入
324,875,438.20
可供分配利润
-104,877,420.89
减:本年度利润分配
年末未分配利润
-104,877,420.89
其他转入 324,875,438.20 元,系以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参见附注五(一)之
26、27 和附注十之 2。
35. 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1)按业务性质分项列示如下:
本年数
上年数
业务性质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建筑材料销售
156,201,419.50
132,983,937.99
193,820,723.33
143,766,908.07
电子原器件销售
18,917,201.19
13,976,513.95
6,426,757.43
15,121,916.13
工程施工
395,716,774.80
361,216,900.65
421,769,589.57
342,121,859.45
地铁屏蔽门与安
全门销售及安装
35,663,347.21
42,939,800.14
其他
1,562,229.66
1,230,413.94
合 计
606,498,742.70
551,117,152.73
623,579,299.99
502,241,097.59
(2)按地区分布列示如下:
本年数
上年数
地 区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国内
550,933,835.93
503,055,768.95
586,719,014.99
472,996,670.32
国外
55,564,906.77
48,061,383.78
36,860,285.00
29,244,427.27
合 计
606,498,742.70
551,117,152.73
623,579,299.99
502,241,097.59
(3)本年前 5 名销售客户收入总额为 139,317,246.30 元,占全部销售收入的 22.97%。
36.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税 种
本年数
上年数
计缴标准
营业税
11,127,336.03
12,065,248.93
参见附注三之 1
城市建设维护税
875,456.45
936,748.66
参见附注三之 1
教育费附加
420,973.62
529,480.06
参见附注三之 1
其他
103,134.85
154,064.97
合 计
12,526,900.95
13,685,542.62
37. 其他业务利润
其他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支出的明细情况如下:
-55-
收入
支出
利润
业务类别
本年数
上年数
本年数
上年数
本年数
上年数
服务收入
1,794,536.35
79,619.15
1,714,917.20
喷涂加工
1,441,545.41
1,222,825.41
218,720.00
材料销售
958,545.96
871,867.48
86,678.48
承包经营
852,496.82
843,437.83
9,058.99
租赁
20,727,596.70
20,295,462.84
9,265,452.03
5,147,364.47
11,462,144.67
15,148,098.37
其他
2,213,040.59
1,986,913.49
1,641,746.77
2,458,316.25
571,293.82
-471,402.76
合 计
27,987,761.83
22,282,376.33
13,924,948.67
7,605,680.72
14,062,813.16
14,676,695.61
38.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的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类 别
本年数
上年数
利息支出
16,882,491.21
18,986,339.75
减:利息收入
3,117,797.74
2,571,647.71
汇兑损失
1,591,846.39
减:汇兑收益
222,689.81
923,519.56
其他
539,322.78
1,402,955.20
合 计
15,673,172.83
16,894,127.68
39.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的明细项目说明如下:
项 目
本 年 数
上 年 数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3,350,000.00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215,550.53
-153,141.12
股权投资转让收益
27,415.93
合 计
-3,538,134.60
-153,141.12
注:详见附注五(一)之 8(3)。
40. 补贴收入
补贴收入明细情况如下:
项 目
本 年 数
上 年 数
收入来源及依据
搬迁补偿费
3,700,000.00
注 1
博士后工作站资助资金
200,000.00
注 2
专利资助
93,500.00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给予本公司的专利资助
出口贴息
40,193.00
64,137.00
其他补贴
9,979.50
合 计
4,043,672.50
64,137.00
注 1、根据本公司与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于 2004 年 10 月 10 日
签订的协议,由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设备及材料从深圳搬迁至方大(江西)新材料科技园,
管委会承诺就搬迁事宜给予本公司税收损失补贴、搬迁费补贴、停产补贴等合计 1050 万元,并承诺
2005 年 4 月 30 日之前全部支付给本公司。本年度本公司共收到管委会支付给本公司的补贴款 370 万
-56-
元,剩余 680 万元尚未收到。
注 2、根据深圳市人事局及深圳市财政局深人发[2005]77 号《关于下达第一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资助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本公司本年度收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助专项资金 20 万元,计入
本年度补贴收入。
41.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明细情况如下:
项 目
本 年 数
上 年 数
增值税销项税转入*
2,010,539.07
2,502,180.07
索赔收入
969,381.06
600,000.00
处理固定资产收入
127,019.37
1,500.00
固定资产盘盈
122,000.00
罚款收入
230,435.73
196,891.21
其他
267,138.59
207,060.94
合 计
3,726,513.82
3,507,632.22
注:如附注三之 1 所述,方大意德公司对生产销售的新型墙体材料应缴纳增值税按应纳税额减
半计缴,故将销售该产品所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转入营业外收入。
42. 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项 目
本 年 数
上 年 数
增值税进项转出
1,756,521.14
1,919,777.10
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1,265,240.79
15,371.63
罚款支出
471,766.48
84,316.69
捐赠支出
71,000.00
72,000.0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4,850,000.00
其他
100,642.61
114,252.81
合 计
-1,184,828.98
2,205,718.23
注:如附注三之 1 所述,方大意德公司对生产销售的新型墙体材料应缴纳增值税按应纳税额减
半计缴,故将生产该产品所耗用的材料所产生的进项税转入营业外支出。
43. 少数股东损益
少数股东损益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合并报表单位
少数股东单位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本年数
上年数
方大意德公司
EASY JOY INVESTMENT
LIMITED (BVI)
25%
-96,119.57
1,874,854.64
44.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年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金额较大的项目为:
-57-
项 目
金额
备注
收到押金保证金
21,389,676.23
工程押金、保函保证金
员工借款归还
10,229,625.66
收到经费补贴
4,043,672.50
收到专项拨款
2,600,000.00
收到保险理赔款
1,048,180.33
合 计
39,311,154.72
4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年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金额较大的项目为:
项 目
金额
备注
支付押金保证金
36,966,713.06
工程押金、保函保证金
支付员工借款
10,231,028.48
支付差旅费
5,385,848.98
支付运杂费
5,345,171.42
支付招待费
5,267,188.03
支付中介费
3,671,781.13
支付修理检验费
2,438,691.95
支付邮电费
2,004,207.58
合 计
71,310,630.63
4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000,000.00 元,系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47.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的其他项目
本年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的其他项目金额-17,078,605.08 元,系货币资金中保证金存款年初数
与年末数的差额。
4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本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有关情况列示如下:
序号
项 目
金额
备注
1
货币资金的年末余额
117,195,459.67
2
减:保证金存款年末余额
45,138,446.51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末余额
72,057,013.16
3=1-2
4
货币资金的年初余额
193,647,398.25
5
减:保证金存款年初末余额
3,059,841.43
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初余额
190,587,556.82
6=4-5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8,530,543.66
7=3-6
(二)母公司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58-
49.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列示如下:
年 末 数
年 初 数
账 龄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33,855,614.45
18.77
1,015,668.43
9,363.80
0.98
280.91
1—2 年
56,268,386.75
31.19
5,626,838.68
946,558.66
99.02
94,655.87
2—3 年
25,623,429.23
14.20
7,687,028.77
3 年以上
64,643,843.86
35.84
32,321,921.93
合 计
180,391,274.29
100.00
46,651,457.81
955,922.46
100.00
94,936.78
注:应收账款年末数较年初数大副度增加,主要原因系根据本公司于 2005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之决议,本公司下属公司方大装饰公司以应收账款净额 174,937,264.48 元(其
中应收账款账面数 209,962,399.97 元,坏账准备 35,025,135.49 元)以及其他应收款 104,798,460.92 元(均
系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子公司的款项)抵偿对本公司的欠款 279,735,725.40 元。
(2)应收账款年末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3)年末应收账款前 5 名金额合计 59,054,869.66 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 32.74%。
(4)年末无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或计提特殊比例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50. 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析列示如下:
年 末 数
年 初 数
账 龄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53,037,728.46
99.06
62,156.25
611,167,274.10
99.57
32,815.81
1—2 年
159,555.40
0.10
15,955.54
92,711.95
0.01
9,271.20
2—3 年
109,557.45
0.07
32,867.24
3,876.72
0.00
1,163.02
3 年以上
1,185,287.75
0.77
592,643.88
2,553,280.38
0.42
1,367,424.27
合 计
154,492,129.06
100.00
703,622.91
613,817,143.15
100.00
1,410,674.30
其他应收款年末数较年初数大幅度减少,主要原因系本年收回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的往来款项。
(2)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3)年末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明细如下:
名 称
金额
比例(%)
性质或内容
方大特构公司
10,176,025.33
6.59
往来款项
方大铝业公司
61,590,091.86
39.87
往来款项
方大国科公司
71,665,093.23
46.39
往来款项
合 计
143,431,210.42
92.85
(4)年末无全额计提全额坏账准备或计提特殊比例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51.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59-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按权益法核算的
股权投资
230,718,323.95
65,500,000.00
17,044,510.65
279,173,813.30
其他股权投资
9,367,645.90
9,367,645.90
股权投资差额
843,070.60
112,409.41
730,661.19
合 计
240,929,040.45
65,500,000.00
17,156,920.06
289,272,120.39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
值准备
9,367,645.90
9,367,645.90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231,561,394.55
65,500,000.00
17,156,920.06
279,904,474.49
(1)按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年末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名称
股权比例
累计投资额
权益累计增减额
合计
方大装饰公司
95%
95,000,000.00
23,843,914.69
118,843,914.69
方大铝业公司
99%
19,800,000.00
-16,119,775.69
3,680,224.31
方大意德公司
75%
19,907,747.20
-4,470,998.15
15,436,749.05
方大安防公司
25%
2,000,000.00
-16,639,536.71
-14,639,536.71
方大福科公司
75%
14,581,929.40
-9,942,826.57
4,639,102.83
方大国科公司
77%
13,860,000.00
-14,743,610.34
-883,610.34
方大特构公司
51%
4,284,448.00
-3,550,112.15
734,335.85
方大美国公司
100%
41,273,631.23
-690,380.91
40,583,250.32
方大物流公司
25%
7,500,000.00
-859.17
7,499,140.83
香港俊佳公司
100%
10,600.00
-578,849.80
-568,249.80
方大自动化公司
90%
45,000,000.00
-8,176,368.36
36,823,631.64
方大新材料公司
75%
74,496,000.00
-7,471,139.37
67,024,860.63
合 计
337,714,355.83
-58,540,542.53
279,173,813.30
(续上表)
名称
年初余额
本年追加(减
少)投资额
本年权益增减额
本年
现金股利
年末余额
方大装饰公司
78,601,865.80
47,500,000.00
-7,257,951.11
118,843,914.69
方大铝业公司
5,579,447.47
-1,899,223.16
3,680,224.31
方大意德公司
15,725,107.78
-288,358.73
15,436,749.05
方大安防公司*
-11,934,097.26
-2,705,439.45
-14,639,536.71
方大福科公司
6,638,588.01
-1,999,485.18
4,639,102.83
方大国科公司
-3,287,876.80
2,404,266.46
-883,610.34
方大特构公司
151,294.49
583,041.36
734,335.85
方大美国公司
39,063,217.95
1,520,032.37
40,583,250.32
方大物流公司
7,498,072.59
1,068.24
7,499,140.83
香港俊佳公司
9,094.35
-577,344.15
-568,249.80
方大自动化公司
20,361,209.66
18,000,000.00
-1,537,578.02
36,823,631.64
方大新材料公司
72,312,399.91
-5,287,539.28
67,024,860.63
合 计
230,718,323.95
65,500,000.00
-17,044,510.65
279,173,813.30
注:“ 股权投资——方大安防公司” 年末余额-14,639,536.71 元,系本公司简化核算,历年按 100%
股权比例核算对该公司的投资收益所致,考虑到本公司已拟转让该公司,因此不对该项投资的金额
-60-
进行调整。
(2)其他股权投资年末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期限
投资金额
股权比例
备 注
重庆方大公司
无
2,310,645.90
25%
上海飞翼公司
无
7,057,000.00
65%
参见附注五(一)之 8
合 计
9,367,645.90
(3)股权投资差额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被投资单位名称
初始金额
年初金额
本年摊销额
摊余金额
备注
方大福科公司
970,786.60
843,070.60
112,409.41
730,661.19 参见附注五(一)之 8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变化情况及计提原因列示如下:
投资类别及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计提原因
重庆方大公司
2,310,645.90
2,310,645.90
上海飞翼公司
7,057,000.00
7,057,000.00
参见附注五(一)之 8
合 计
9,367,645.90
9,367,645.90
52. 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按业务性质分项列示如下:
本年数
上年数
业务性质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地铁屏蔽门、安全门销售
35,663,347.22
45,727,151.90
215,419.70
合 计
35,663,347.22
45,727,151.90
215,419.70
53.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的明细项目说明如下:
项 目
本 年 数
上 年 数
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
-18,023,090.10
20,880,933.76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112,409.41
-50,000.00
合 计
-18,135,499.51
20,830,933.76
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深圳邦林公司
深圳
投资兴办实业,电子产品的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国内
商业,物资供销业
本公司的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
陈进武
深圳时利和公
深圳
投资兴办实业
本公司的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
朱卫平
香港集康公司
香港
投资兴办实业
本公司的股东
境外企业
熊建明
-61-
本公司的子公司概况详见附注四之 1。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数
本年减少数
年末数
深圳邦林公司
30,000,000.00
30,000,000.00
深圳时利和公司
19,780,992.00
19,780,992.00
香港集康公司
不详
不详
本公司的子公司本年度注册资本及变化详见附注四之 1。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及其变化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企业名称
金额
百分比
增加额
百分比
减少额
百分比
金额
百分比
深圳邦林公司
60,000,000.00
20.243%
60,000,000.00
20.243%
深圳时利和公司
47,112,000.00
15.895%
47,112,000.00
15.895%
香港集康公司
21,007,000.00
7.087%
21,007,000.00
7.087%
本公司持有子公司的股份或权益变化详见附注四之 1。
4.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交易
本公司的关联方交易主要系担保事项,详细情况如下:
1.本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
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担保金额
其中:违规担保
担保总额占公司 年末净资产的比例
方大装饰公司
60,000,000.00
13.81%
方大新材料公司
80,000,000.00
18.41%
合 计
140,000,000.00
32.22%
注:担保额占净资产的比例采用母公司年末净资产计算。
2.本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担保金额
备注
方大新材料公司
117,500,000.00
担保实际发生情况参见附注六(二)之 1
合 计
117,500,000.00
3.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子公司对本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62-
公司名称
担保金额
备注
方大装饰公司、方大意德公司
30,000,000.00
共为本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5000 万元提供担保
合 计
30,000,000.00
七、 或有事项
1.对外担保
本公司对外担保均系母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参见附注六(二)。
2.未决诉讼
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未决诉讼(仲裁)事项明细列示如下:
序号
起诉(申请)方
被诉(申请)方
起诉时间
诉讼(仲裁)金额
(1)
方大装饰公司
大连宏进世界贸易大
厦有限公司
2002.01.13
22,112,004.30
(2)
方大装饰公司
北京嘉轩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2004.02.29
14,979,345.88
(3)
方大装饰公司
河北燕都大酒店有限
公司
2004.03.20
10,620,582.51
(4)
广东汕建国际实业(集团)广州有
限公司
方大装饰公司
2005.10.19
3,359,189.84
(5)
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市建设工程总承包公司
方大装饰公司
2006.01.18
1,316,385.08
合 计
52,387,507.61
(1)2002 年 1 月 13 日,方大装饰公司就大连宏进世界贸易大厦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 22,112,004.30
元及逾期利息向大连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该案尚在仲裁中。
(2)2004 年 2 月 29 日,方大装饰公司就北京嘉轩房地产开发公司拖欠工程款 14,979,345.88 元及
其逾期利息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该案尚在审理中。
(3)2003 年 4 月,河北燕都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燕都公司)以方大装饰公司未能按
合同约定完成施工提起诉讼,要求方大装饰公司继续履行施工合同并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金
8,204,621.41 元。2003 年 12 月 22 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石法民一初字第 00009 号
《民事判决书》判决方大装饰公司应支付给河北燕都公司自 2001 年 5 月 3 日起至 2003 年 4 月 25 日
止期间的违约金 8,204,621.41 元。2004 年 3 月 20 日,方大装饰公司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要求依法撤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石法民一初字第 00009 号《民事判决书》,并要
求河北燕都公司支付工程款 9,012,323.60 元及利息、设备租赁费用等 1,608,258.91 元。
根据北京市嘉诚泰和律师事务所对河北燕都公司诉讼案件的分析,方大装饰公司在 2002 年 8 月
将施工队伍撤出工地的理由不够充分,将承担因此而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但一审判决的违约
金额过高,按照双方对造成工程延误责任的大小,预计方大装饰公司承担上述工程违约金约
1,000,000.00 元至 2,000,000.00 元之间,具体数额以法院判决为准。方大装饰公司出于稳健性原则的考
虑,于 2003 年度对该等工程违约金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了预计负债 2,000,000.00 元,参见附注五(一)
之 22。
(4)2005 年 9 月,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以(2005)天法民三初字第 133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广
-63-
东地产广州公司、广东汕建国际实业(集团)广州有限公司向方大装饰公司支付工程款 3,359,189.84
元及利息。2005 年 10 月 10 日,广东汕建国际实业(集团)广州有限公司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上诉,目前二审正在审理中。
(5)2005 年 12 月,深圳市福田区法院以(2005)深福法民三初字第 1751 号《民事判决书》判
决深圳市建设工程总承包公司支付工程款 1,159,442.89 元及 2003 年 7 月 17 日至 2005 年 11 月 10 日的
延期付款利息 156,942.19 元,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付款责任。2006 年 1 月,深圳市建
设工程总承包公司、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目前二审正在审理
中。
八、 承诺事项
2003 年 3 月 14 日,江西省南昌高新区管委会与本公司签订 GF-2000-2601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让合同》,江西省南昌高新区管委会将位于艾溪湖以西宗地编号为 H-5 的部分土地使用权(面积计
177,047.138 平方米)作价 10,622,828.28 元出让予本公司。本公司已在该土地上建造江西新材料科技
园。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支付该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 400 万元,剩余款项尚未支付。
九、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1.股权分置改革事宜
根据本公司于 2006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本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 A 股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主要内容如下:根据经
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向流通 A 股股东转增股本 2,869.608 万
股,非流通股股份以此获得上市流通权。流通 A 股股东所获得的转增股本中,扣除其因公司股本扩
张而应得的 798.00 万股外,其余 2,071.608 万股为非流通股股东定向向流通 A 股股东安排的对价股份。
按照《股权分置改革备忘录第 2 号-信息披露(1)》的计算口径,以转增后的流通 A 股股本为基数,
本次改革相当于流通 A 股股东每 10 股获得 4.145 股的对价股份。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5,271.60 万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权分置改革前
股权分置改革后
项目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比例
项目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
份合计
109,032,000
36.79%
一、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合计
109,032,000
30.91%
国家股
国家股
国有法人股
国有法人股
社会法人股
109,032,000
36.79%
社会法人股
109,032,000
30.91%
募集法人股
募集法人股
-64-
股权分置改革前
股权分置改革后
二、流通股份合计
187,368,000
63.21%
二、无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合计
243,684,000
69.09%
A 股
42,000,000
14.17%
A 股
70,696,080
20.04%
B 股
145,368,000
49.04%
B 股
172,987,920
49.05%
H 股及其他
H 股及其他
三、股份总数
296,400,000
100.00%
三、股份总数
352,716,000
100.00%
2.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
本公司于 2006 年 3 月 23 日召开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资本公积金
定向转增股本的议案。该议案的主要内容如下:本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 5,631.60 万元转增股本,如按
公司总股本 29640 万股计算,相当于每 10 股可获转增 1.9 股。其中:本公司决定向全体 B 股股东每
10 股转增 1.9 股,共计转增股份 2761.992 万股;按 A 股(包括流通 A 股和非流通股)总股份数 15103.2
万股,每 10 股转增 1.9 股计算,可转增股份 2869.608 万股,该等股份全部定向转增给流通 A 股股东。
3.董事会决议
本公司于 2006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2005 年度利润
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由于本公司本年度亏损,本公司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
股本;表决通过了《200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公司 2006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为 12 亿元
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包含总额为 3 亿元人民币的本公司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的担保和总
额为 5 亿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在授信额度范围内,根据本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
决定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是否使用授信额度,并签署有关文件。
4.诉讼事项
2006 年 2 月 24 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以(2005)澄民二初字第 164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江苏省建伟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支付方大意德公司货款 735,547.73 元及其逾期付款违约金。
2006 年 2 月 24 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以(2005)澄民二初字第 164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江苏省建伟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支付方大意德公司货款 604,149.84 元及其逾期付款违约金。
5.抵押事项
2006 年 2 月 13 日,方大铝业公司以位于南昌高新区火炬大街 161 号的厂房 7 栋(产权证号码分
别为:洪房权证高字第 0249 号、0250 号、0251 号、0252 号、0253 号、0254 号、0255 号)为本公司
与深圳发展银行华侨城支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中的 1330 万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实现债权
的费用进行抵押担保。
6.授权经营
2006 年 2 月 14 日,本公司与自然人张健签订《方大科技美国公司授权经营协议书》,该协议书
约定:本公司授权张健经营方大美国公司,授权经营后方大美国公司增加的资产仍归本公司所有;
张健在授权经营期间须完成利润指标 4 万美元,超过利润指标的部分作为考核奖金奖励给张健,但
-65-
如果利润指标未达到 4 万美元或经营亏损,则张健应按 1.2 倍或 2.4 倍的月度税后工资向本公司上交
考核处罚金;授权经营期限从 200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止。
十、 其他重要事项
1.债务重组
根据本公司于 2005 年 9 月 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子公司方大装饰公司以应
收账款净额 174,937,264.48 元(其中应收账款账面数 209,962,399.97 元,坏账准备 35,025,135.49 元)以
及其他应收款 104,798,460.92 元(均系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子公司的款项)抵偿对本公司的欠款
279,735,725.40 元。
2.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本公司根据 2005 年 7 月 20 日股东大会决议,将资本公积 250,065,260.66 元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
损,将盈余公积 59,870,959.59 元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方大装饰公司根据 2005 年 7 月 20 日股东会《关于以盈余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决议》,将盈
余公积 14,939,217.95 元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3.监管部门对本公司的立案调查
2005 年 1 月 4 日,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稽查局通知,其将对本公司可能导
致的涉嫌虚假陈述进行立案调查。截止 2006 年 4 月 20 日,本公司尚未收到上述立案调查的正式结果。
4.承包经营
方大安防公司所属石岩钢质门厂、木质门厂由自然人吴江助、刘宇进行承包经营,承包期限自
2004 年 12 月 1 日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止。
5.对外投资
根据 2005 年 12 月 21 日本公司董事会决议,本公司子公司方大国科公司和方大装饰公司将分别
收购深圳沃科公司 70%和 30%的股权,收购价分别为美元 147 万元和 63 万元。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收购交易尚未实施。
6.未执行完毕的已结诉讼
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业经法院判决或经仲裁机构裁定尚在执行中的应收账
款计 42,484,091.69 元,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66-
序号
起诉方
被诉方
判决金额
截止年末
已收回金额
年末
账面余额
年末计提
坏账准备
(1)
方大装饰公司
广州东和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
14,209,112.46
14,777,953.68
7,388,976.84
(2)
方大装饰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公安
局交通警察支队、
山西省第二建筑工
程公司
11,506,930.98
2,704,520.00
9,394,750.00
4,697,375.00
(3)
方大装饰公司
深圳市百货广场大
厦开发有限公司
7,866,847.00
4,675,769.64
3,215,277.60
1,607,638.80
(4)
方大装饰公司
广州亿安广场房地
产发展有限公司
5,621,329.63
1,000,000.00
4,710,019.90
2,355,009.95
(5)
方大装饰公司
中山市建联置业有
限公司
5,789,420.54
3,717,577.00
1,851,843.54
925,921.77
(6)
方大装饰公司
重庆天宇房地产综
合开发公司
2,473,525.00
2,030,222.98
270,324.02
135,162.01
(7)
方大装饰公司
太原贵都百货有限
公司
1,024,867.18
1,220,867.18
551,282.79
(8)
方大装饰公司
深圳市志联佳实业
有限公司
6,580,191.45
6,696,866.48
217,066.62
108,533.31
(9)
方大装饰公司
深圳市金鹏(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3,850,000.00
3,850,000.00
(10)
方大安防公司
深圳市国都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688,964.20
803,340.45
803,340.45
(11)
方大安防公司
深圳市海龙王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
378,464.61
378,464.61
189,232.30
(12)
方大安防公司
广州亿安广场房地
产发展有限公司
153,593.00
151,804.80
75,902.40
(13)
方大安防公司
吴川市建筑安装工
程公司深圳分公司
535,313.30
490,000.00
61,676.31
30,838.16
(14)
方大意德公司
惠州市北斗星装饰
工程有限公司
109,987.90
109,687.16
10,968.72
(15)
方大意德公司
上海科胜幕墙有限
公司
1,493,727.65
1,364,074.05
40,922.22
(16)
方大意德公司
深圳泛太平洋广告
有限公司
469,640.25
1,053,756.75
526,878.38
(17)
方大意德公司
沈阳凯兴装饰工程
有限公司
643,516.15
643,515.94
193,054.78
(18)
方大意德公司
江苏合发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1,060,000.00
350,000.00
733,830.33
366,255.17
(19)
方大意德公司
福州福建闽港装饰
工程公司
518,943.60
518,943.60
259,471.80
(20)
方大意德公司
靖江市方大物资有
限公司
315,491.80
253,396.80
70,262.04
(21)
方大意德公司
深圳市新鹏都装饰
工程有限公司
290,000.00
300,000.00
150,000.00
(22)
方大铝业公司
陈克
199,157.80
153,779.45
76,889.73
(23)
方大铝业公司
金都实业公司
299,718.90
299,718.90
149,875.95
合 计
66,078,743.40
25,514,956.10
42,484,091.69
20,713,792.57
(1)2005 年 4 月 27 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粤高法民一终字第 280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广州东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该判决生效次日起十日内向方大装饰公司支付工程款 14,209,112.46
元及逾期违约金。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该款项尚未收回。
(2)2004 年 11 月 24 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4)并民初字第 322 号《民事调解
-67-
书》判决山西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前分两
次支付方大装饰公司工程款 11,506,930.98 元。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方大装饰公司已收回 2,704,520.00
元,其余款项尚未收回。
(3)2002 年 5 月 10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2) 深中法经一初字第 170 号《民事调解
书》判决深圳百货公司应于 2003 年 4 月 30 日前分期归还欠付方大装饰公司的工程款 7,866,847.00 元,
如深圳百货公司在还款期内付清全部工程款,方大装饰公司承诺放弃上述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如深
圳百货公司不按协议约定期限足额付款,方大装饰公司有权要求其按有关规定支付所欠工程款的利
息。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方大装饰公司已收回上述拖欠工程款 4,675,769.64 元(其中深圳百货公
司以百货广场大厦 517、518 号房产抵偿债务 3,853,158.00 元,该房产过户手续尚未办理)。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其余款项尚未收回。
(4)2003 年 1 月 2 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2)穗中法民三初字第 00596 号《民事调解
书》判决广州亿安广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应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方大装饰公司支付工
程款 5,621,329.63 元。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方大装饰公司已收回 1,000,000.00 元,其余款项尚未
收回。
(5)2002 年 3 月 25 日,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1)中中经初字第 140 号《民事判决
书》判决中山市建联置业有限公司应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方大装饰公司工程欠款
5,569,420.54 元及利息损失 220,000.00 元。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方大装饰公司已收回 3,717,577.00
元,其余款项尚未收回。
(6)2001 年 12 月 7 日,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1)渝-中民初字第 448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重庆天宇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方大装饰公司工程欠款 2,473,525.00
元及逾期计息。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方大装饰公司已收到上述工程款 1,200,000.00 元及用以抵偿
债务的房屋价值 830,222.98 元(房产过户手续已办理)。
(7)2003 年 5 月 31 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03)晋民一终字第 6 号《民事判决书》判
决太原贵都百货有限公司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方大装饰公司工程款 1,024,867.18 元。截
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该款项尚未收回。
(8)2003 年 3 月 14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3)深中法民初字第 8 号《民事判决书》判
决深圳市志联佳实业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方大装饰公司工程款 5,970,000.00 元及利息
610,191.45 元。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方大装饰公司已收到 6,696,866.48 元(含深圳市志联佳实业
公司延期付款缴纳加倍利息)。
(9)2000 年 9 月 25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0)深中法经一初字第 9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深圳市金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偿付给方大装饰公司工程款人民币
138,218.18 元,港币 3,620,697.12 元及利息(利息按日万分之四从 1996 年 11 月 1 日起计至款项付清之
日止,逾期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方大装饰公司已收到
3,850,000.00 元(该款项已于以前年度作为坏账核销),尚余利息未收回。2005 年 6 月 2 日,深圳市龙
岗区法院(2003)深龙法执字第 2682 号之二《公告》对查封的深圳市金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
-68-
有的金鹏商业广场地下层、第 1、6、7、8、9、11 层房产按评估后的拍卖保留价 26,383,525.00 元进行
拍卖,方大装饰公司对拍卖所得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10)2003 年 8 月 13 日,深圳市龙岗区法院以(2001)龙法民初字第 7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深圳市国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方大安防公司工程款及货款 688,964.20
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该款项尚未收回。
(11)2003 年 5 月 26 日,深圳仲裁委员会以(2003) 深仲裁字第 441 号《裁决书》裁决深圳
市海龙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方大安防公司工程款 344,701.91 元及其
利息 33,762.70 元。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该款项尚未收回。
(12)2003 年 6 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3)穗中法民二终字第 543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广州亿安广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支付方大安防公司工程款 153,593.00 元,方大安防公司享有亿
安广场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该款项尚未收回。
(13)2005 年 9 月 30 日,深圳市中院以(2005)深中法民五终字第 206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吴川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应支付方大安防公司工程款 535,313.30 元,吴川市建筑安装工程
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已收回款项 490,000.00 元。
(14)2005 年 11 月 25 日,深圳仲裁委员会以(2005)深仲裁字第 1451 号《裁决书》裁决惠州
市北斗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支付方大意德公司货款 109,987.90 元及其逾期付款利息。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该款项尚未收回。
(15)2005 年 12 月 7 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以(2005)思民初字第 4356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上海科胜幕墙有限公司应支付方大意德公司材料款本金 1,387,727.90 元及其利息,并赔偿方大意
德公司存货损失 105,999.75 元。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该款项尚未收回。
(16)2005 年 7 月 21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5)深中法民二终字第 648 号《民事判决
书》判决深圳市泛太平洋广告有限公司应支付方大意德公司货款 469,640.25 元及其利息。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该款项尚未收回。
(17)2005 年 12 月 12 日,辽宁省沈阳市新城子区人民法院以(2005)新城民合初字第 802 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沈阳凯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支付方大意德公司货款 643,516.15 元及其利息。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该款项尚未收回。
(18)2003 年 7 月 17 日,江苏淮安仲裁委员会以(2003)淮仲调字第 025 号《调解书》判决江
苏合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于 2003 年 10 月 31 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给方大意德公司货款 1,060,000.00 元。
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方大意德公司已收到上述款项 350,000.00 元。
(19)2004 年 11 月 22 日,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以(2004)台民初字第 1323 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福州闽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支付方大意德公司货款 518,943.60 元。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该款项尚未收回。
(20)2005 年 11 月 4 日,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以(2005)靖民二初字第 0321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靖江市方大物资有限公司应支付方大意德公司货款 315,491.80 元及其逾期付款利息。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该款项尚未收回。
-69-
(21)2005 年 12 月 1 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0652 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深圳市新鹏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支付方大意德公司货款 290,000.00 元及其利息。截
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该款项尚未收回。
(22)2005 年 1 月 10 日,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以(2004)湖塘民初字第 50 号民事调解书判
决方自然人陈克支付方大铝业公司货款 199,157.80 元。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该款项尚未收回。
(23)1999 年 7 月 2 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以(1999)东经初字第 28 号《民事裁定书》裁
定金都实业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方大铝业公司货款 299,718.90 元,并由张丽珍负连带责任。
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该款项尚未收回。
十一、 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4]4 号文,本公司本年度的合并非经常性损益列示如下:
项 目
本 年 数
上 年 数
处置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的损益
-1,110,805.49
-13,871.63
各种形式的政府补贴
4,607,089.66
64,137.00
扣除资产处置收益后的营业外收入
3,599,494.45
3,506,132.22
以前年度已经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的转回
9,231,905.39
3,244,299.57
减:扣除资产处置损失后的营业外支出(已扣除提
取或转回的减值准备)
2,399,930.23
2,190,346.60
所得税影响数
非经常性损益的少数股东损益
67,060.74
157,183.36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3,860,693.04
4,453,167.20
-70-
附件1: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编制单位: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31日 位:人民币元
本期减少数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数
因资产价值回
升转回数
其他原因转出
数
合计
期末余额
一、坏账准备合计
97,634,378.02 12,528,710.64
531,905.39
531,905.39109,631,183.27
其中:应收账款
91,702,887.87 12,528,710.64
104,231,598.51
其他应收款
5,931,490.15
531,905.39
531,905.39
5,399,584.76
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合计
其中: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
三、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4,010,681.55 15,244,949.39
8,119,318.69
8,119,318.69 11,136,312.25
其中:库存商品
3,208,017.56
253,244.57
2,536,262.76
2,536,262.76
924,999.37
原材料
603,947.87
94,836.05
196,197.00
196,197.00
502,586.92
四、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合计
9,367,645.90
3,350,000.00
12,717,645.90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9,367,645.90
3,350,000.00
12,717,645.90
长期债权投资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4,235,860.08
2,659,200.00
2,659,200.00
1,576,660.08
其中: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4,235,860.08
2,659,200.00
2,659,200.00
1,576,660.08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42,950,845.00
4,850,000.00
4,850,000.00 38,100,845.00
其中:专利权
商标权
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合计
八、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合计
九、总计
158,199,410.55 31,123,660.03 4,850,000.00 11,310,424.08 16,160,424.08173,162,6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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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关于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厦门天健华天所审(2006)专字第 0080 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公司)
200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5 年度的利润表及
利润分配表和合并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2005 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
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厦门天健华天所审
(2006)GF 字第 0028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的要求,方大集团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资金占用表)。编制和对外披露资金占用表,
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方大集团公司的责任。我们根据方大
集团公司 2005 年度财务会计资料,对方大集团公司 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专项说明。下列资料和数据均摘自方大集团公
司 2005 年度财务会计资料,除了对方大集团公司实施 2005 年度会计报表审
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其执行额外的
审计或其他程序。
截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止,方大集团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单位资金
占用累计余额为 0 元,方大集团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累计余额为 143,431,210.42 元。具体详见本专项说明所附的资
金占用表。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方大集团公司向监管部门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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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占用资金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表:方大集团公司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珊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肖健
中国 厦门 2006 年 4 月 20 日
附表
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截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止
编制: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资金占用方类别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方与上
市公司的关
联关系
上市公司核
算的会计科
目
2005 年期初占用
资金余额
2005 年度占用累
计发生金额(不含
占用资金利息)
2005 年
度占用
资金的
利息
2005 年度偿还累
计发生金额
2005 年期末占
用资金余额
占用形成
原因
占用性质
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
-
-
-
-
-
-
-
-
深圳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44,028.37
15,128.25
-
59,156.62
-
资金周转 非经营性占用
深圳市方大安防技术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5,516.49
148.73
-
5,665.22
-
资金周转 非经营性占用
深圳市方大特种结构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70.09
2,111.00
-
1,463.49
1,017.60 资金周转 非经营性占用
江西方大新型铝业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6,012.38
4,531.05
-
4,384.42
6,159.01 资金周转 非经营性占用
江西方大福科信息材料有限公
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61.43
-
-
361.43
-
资金周转 非经营性占用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及其附属企业
深圳市方大国科光电技术有限
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8,608.56
1,209.71
-
2,651.76
7,166.51 资金周转 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
-
-
-
64,897.32
23,128.74
-
73,682.94
14,343.12
-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
制的法人
小计
-
-
-
-
-
-
-
-
-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
属企业
小计
-
-
-
-
-
-
-
-
-
总计
-
-
-
64,897.32
23,128.74
-
73,682.94
14,34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