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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03 _2015_ST 生化 _2015 年年 报告 _2016 04 26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016-015 2016 年 04 月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史曜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曜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曹正民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李伟勇 董事 工作原因 无 张林江 独立董事 工作原因 武世民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监事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 意阅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公司在第九节公司治理、九、内部控制情况和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已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并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 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对 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对策进行详细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查询。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0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6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6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2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73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8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1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83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振兴生化、本公司、公司 指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振兴集团 指 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双林 指 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湖南唯康 指 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 振兴电业 指 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 昆明白马 指 三九集团昆明白马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唯科 指 上海唯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四川恒康 指 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扶绥双林 指 扶绥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罗城双林 指 广西罗城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武宣双林 指 武宣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宜州双林 指 宜州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石楼双林 指 石楼县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隰县双林 指 隰县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绛县双林 指 绛县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和顺双林 指 和顺县双林生物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临县双林 指 临县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廉江双林 指 廉江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东源双林 指 东源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遂溪双林 指 遂溪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鹤山双林 指 鹤山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山西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报告期 指 2015 年 报告期末 指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 重大风险提示 一、控制权变更风险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可能导致振兴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权被拍卖后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冻 结情况: 原告 案号 冻结数量 冻结日期 解冻日期 山西关铝炭素有限公司 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0 运中执字第 12-1 号 5,000,000 2013-07-12 2018-07-08 山西恒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1 运中立保字 9 号 41,621,064 2014-10-24 2016-10-23 山西鲁能晋北铝业有限责 任公司 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 运中执字第96-2号 15,000,000 2014-10-24 2016-10-23 原告 案号 轮候数量(股) 委托日期 轮候期限 山西恒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1 运中立保字 9 号 20,000,000 2011-10-26 24 西安飞机工业铝业股份有 限公司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晋执字 第1号 61,621,064 2012-03-06 24 山西省电力公司运城供电 分公司 山西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运 中执字第124-3号 61,621,064 2012-07-20 24 山西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运 中执字第125-3号 61,621,064 2012-07-20 24 常英林、王秀花、张玉杰、 马彦平、孙四印等 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 运中执字第55-1号、56-1、57-1、 58-1、59-1 16,700,000 2012-12-31 24 李玉枝 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 运中民初字第23-2号 61,621,064 2013-04-08 24 高万喜、柴俊芳、周垚、张 贺军 山西省河津市人民法院2013河民 初字第849号 61,621,064 2013-08-09 24 中国农业银行河津市支行 山西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运 中商初字第12-1号 9,000,000 2014-05-05 24 山西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运 中商初字第13-1号 11,000,000 2014-05-05 24 中国银行运城市分行 山西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运 中商初字第80号 61,621,064 2014-09-15 24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运 中执字第112号 61,621,064 2014-10-21 24 中银投资有限公司 山西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运 中执字第111号 61,621,064 2014-11-07 24 山西迎太塑料有限公司 山西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运 中商初字第111号 61,621,064 2014-11-07 24 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 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 61,621,064 2014-11-07 24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 有限责任公司 运中执字第122号 任玉洁 山西省河津市人民法院2014河法 执字第279号 61,621,064 2014-12-22 24 新疆中泰物流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乌中执字第214、215号 61,621,064 2015-12-07 36 若因振兴集团无法偿还上述案件所涉债务导致其持有上市公司股权被拍卖,将直接导致公司实际控制 权发生变更。 二、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风险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资产查封冻结情况如下: 资产 受限原因 债权人 限制期限 债权本金余额(万 元) 广东双林 100%股权 冻结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 2017.07.29 16,495.00 南昌齿轮锻造厂 2017.06.30 181.18 振兴电业 65.216%股权 冻结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 2018.08.09 16,495.00 湖北华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1.18 253.78 南昌齿轮锻造厂 2017.04.19 181.18 江西分宜驱动桥有限公司 2016.12.04 1,842.80 三、股改承诺履行不确定性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振兴电业 65.216%的股权被查封情况如下: 原告 查封法院 查封期限 备注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深圳 办事处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2.08.30-2013-08.29 公司正与信达方面就新的 还款方案进行协商。 湖北华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01.24-2016.01.23 公司已督促宜春市国有资 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尽快 解决相关债务,目前宜春 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 公司正在与相关债权人协 商解决。 南昌齿轮锻造厂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 院 2015.10.26-2017.04.19 江西分宜驱动桥有限公司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12.08-2016.12.04 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债权人和宜春资产承接方协商解除对公司所持振兴电业 65.216%股权的查封,因 查封解除时间尚无法确定,导致股改承诺履行存在不确定性。 注:截止年报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以上第二、三部分依据的法院执行裁定书,相关信息是公司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网站和工商局查询的结果。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ST 生化 股票代码 000403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ST 生化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Zhenxing Biopharmaceutical & Chemical Inc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ZXB&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史曜瑜 注册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227 号高新国际大厦 16 层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030006 办公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227 号高新国际大厦 16 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030006 公司网址 无 电子信箱 zxzqb000403@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闫治仲 闫治仲 联系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227 号高新国际 大厦 16 层 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227 号高新国际 大厦 16 层 电话 0351-7038776 0351-7038776 传真 0351-7038776 0351-7038776 电子信箱 yan66618@ yan66618@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巨潮资讯网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太原市长治路 227 号高新国际大厦 16 层公司证券 部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16096370-3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 有) 公司成立之初主要生产和销售轮式装载机以及其变形配套产品;1998 年增加塑料 包装袋的印刷业务和血液生物制品的研究和开发生产;2000 年取消塑料包装袋的 印刷业务;2005 年增加了火力发电,及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 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料的进口业务;2007 年转让工程机械业务,主营业务 取消“生产和销售轮式装载机以及其变形配套产品”;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物化 工、制药工业设备、医用卫生材料、医药项目、生物技术开发项目的投资、咨询 及技术推广、房地产开发、电子产品信息咨询。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1996 年:宜春工程机械集团公司;1998 年:三九企业集团;2002 年:三九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至今: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王增民、王玉才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5 年 201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3 年 营业收入(元) 500,269,283.13 489,495,707.60 2.20% 477,715,809.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77,563,037.43 122,516,595.48 -36.69% 70,280,260.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9,065,745.89 60,957,258.18 -3.10% 49,704,972.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70,310,540.04 77,039,221.86 -8.73% 91,006,899.3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0 0.450 -37.78% 0.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80 0.450 -37.78% 0.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80% 33.88% -17.08% 26.50%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3 年末 总资产(元) 1,265,309,163.03 1,193,805,924.67 5.99% 1,187,156,351.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500,456,490.63 422,893,453.20 18.34% 300,343,604.66 说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非经常性损益较上期减少。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10,863,871.87 144,408,509.62 123,990,781.59 121,006,120.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803,243.53 39,681,090.36 14,232,091.66 9,846,611.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3,803,243.53 39,713,891.58 14,448,291.64 -8,899,680.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398,980.43 31,574,254.53 7,984,694.51 -5,647,389.43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金额 2014 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803.70 112,884.70 -12,097,419.5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469,305.92 2,349,094.08 700,000.00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475,667.71 45,128,019.72 41,170,953.98 处置子公司坏账准备转销 -131,897.41 处置子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 30,874,182.48 减:所得税影响额 5,651,841.80 16,731,083.60 7,316,640.4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07,963.41 41,862.67 1,881,605.78 合计 18,497,291.54 61,559,337.30 20,575,288.2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始终致力于子公司广东双林的发展壮大,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人免疫球蛋白、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 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用途如下: 1、人血白蛋白:(1)失血创伤、烧伤引起的休克。(2)脑水肿及损伤引起的颅压升高。(3)肝 硬化及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4)低蛋白血症的防治。(5)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6)用于心肺分 流术、烧伤的辅助治疗、血液透析的辅助治疗和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 2、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1)原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如X联锁低免疫球蛋白血症,常见变异 性免疫缺陷病,免疫球蛋白G亚型缺陷病等。(2)继发性免疫球蛋白缺陷病,如重症感染、新生儿败血症 等。(3)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川崎病。 3、人免疫球蛋白:主要用于预防麻疹和传染性肝炎。若与抗生素合并使用,可提高对某些严重细菌 和病毒感染的疗效。 4、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主要用于乙型肝炎的预防,适用于:(1)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 阳性母亲所生的婴儿。(2)意外感染的人群。(3) 与乙型肝炎患者或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密切接触者。 5、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破伤风,尤其适用于对破伤风抗毒素(TAT)有过敏反 应者。 6、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 主要用于被狂犬或其他疯动物咬伤、抓伤患者的被动免疫。所有怀疑有狂 犬病暴露的病人应联合使用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如果病人接种过狂犬病疫苗并且具有足够 的抗狂犬病抗体滴度,可再次接种疫苗而不使用本品。 (三)行业发展阶段及公司行业地位 目前国内共有34家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但能维持正常生产的仅20余家,血浆采集250吨以上的企业仅 为6家,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国内市场供需失衡,增长属于粗放型,主要靠原料血浆供应。未来较长时 间血液制品企业的竞争力将由血浆资源拥有量决定,为缓解血液制品供需紧张,2015年下半年新单采血浆 站的设置和审批出现突破。国内整体采浆量的提升是趋势,能够顺势而为获取更多浆站的企业将在竞争中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 脱颖而出。随着我国医疗市场对于各类血液制品的需求上升,能够充分提取血浆中有效成分的企业,吨血 浆的收益会明显高。根据广东双林年采浆量和血浆利用度综合评价,现阶段正处于行业中游。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无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始终致力于发展子公司广东双林的血液制品产业,经过前期的不断努力以及近两年新厂区的建成 投产、研发进度的加快、血浆站的新建,广东双林在各个方面能力逐步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加强。 (一)生产能力及产品质量稳定。2015年,广东双林生产投浆268.7吨,完成全年目标103%。新厂区 的生产工作逐步顺畅,产品质量主要指标入库率、入库合格率相较2014年有一定提升。各单采血浆站效价 比2014年也均有所提高,提高幅度10%以上。生产能力及产品质量始终保持稳定,顺利完成了各项生产指 标。 (二)研发项目进展加速。2015年广东双林进一步加大了新产品的研发力度,目前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目前进展 1 人凝血因子Ⅷ 正在开展临床试验,目前已通过济南中心医院和山东大学第二医院伦理审批,4月 份济南中心医院将进行入组。 2 人纤维蛋白原 已通过中检院的病毒灭活验证,目前正在试制临床试验申报用品,同时开展申报 临床批件的准备工作。 3 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已完成实验室研究,目前正准备开展中试研究。 4 人纤维蛋白胶(人纤维的蛋白 粘合剂) 项目进展顺利,工艺稳定,已申请中检院的病毒灭活验证,等待中检院来进行现 场验证工作。 5 猪肺表面活性物质 已生产了多批次的“猪肺表面活性物质混悬液”,目前已完成的106例临床试验病 例显示我们的研发工艺可靠、产品质量稳定、临床使用安全、无毒副作用,治疗 效果与“固尔苏”相近。 6 a 1-抗胰蛋白酶 现处于产品中试筹备阶段。 7 复方山芪方 已上报至国家药监局,等待国家药监局签发药品临床试验批件。 8 C1-酯酶抑制剂 部分实验室工艺已完成。 9 新型聚乙二醇化重组人干扰 素注射液 实验室工艺已基本完成,正在筹备产品中试。 10 高纯静丙 初步确定两步层析法分离的新工艺,目前正在摸索纳滤工艺。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 11 人凝血因子IX 正在开展原辅料、试剂的采购,前期培训及实验室小试准备工作。 (三)专利技术及政府资金支持。“压滤工艺分离人血浆蛋白的方法”获得广东省发明专利金奖,获 得资金奖励10万元。2015年全年广东双林通过申请各种补贴、专利、奖励共获得财政补贴经费684.82万元。 (四)血浆供应稳定,单采血浆站建设取得突破。2015年,广东双林血浆供应272.54吨,完成全年目 标100.94%。单采血浆站建设方面也成绩突出,廉江、东源两家单采血浆有限公司获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批复,准予建设。2016年2月23日,廉江双林完成建设并通过执业验收,准予采浆。公司在不断挖潜老浆 站的同时争取新浆站的设立,进一步提升血浆供应量,提高公司生产能力。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 各项职责,有条不紊的开展了各项工作。 (一)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0,269,283.1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营业成本235,433,931.5元, 比上年同期增加12.09%;研发投入24,128,106.4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42%;本报告期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563,037.43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6.6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310,540.0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73%。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265,309,163.03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00,456,490.63元。 (二)主要工作情况: 2015年,公司主要工作集中在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子公司的发展与壮大。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5年1月27日开市起停牌;后于2015年4月28日确认为重 大资产重组并于2015年4月2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后基于当时市场整体形势及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充分 调查论证,并于交易对手方协商后,决定终止筹划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12日开市起 复牌。公司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2015年12月11日,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开始停牌,2015年12月18日, 公司发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股票复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所募集资金计划用于 广东、广西、湖北、湖南、山东五省十家单采血浆站工程建设项目、血液制品生产基地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细胞培养基工业化研发和生产线建设项目、偿还所欠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以及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 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子公司的发展情况: 2015年,广东双林共取得廉江市、河源市东源县2个新单采血浆站的准予建站批文。截止披露日,血 浆站的申请、建设工作又有了新的突破:①廉江双林单采血浆站已建设完毕并经过核准登记,准予采浆; ②取得鹤山双林、遂溪双林两个单采血浆站的准予建站批文。广东双林通过不断扩充自身浆站资源,保障 了血浆的供给,确保了血液制品原材料的充足,符合我国生物产业发展规划及公司做大做强主业、提升盈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 利能力的战略规划。另外,广东双林还于2015年注册成立了广东普奥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基础 培养基、无血清和低血清兽用疫苗培养基、人用疫苗无血清培养基、细胞治疗培养基和干细胞培养基等产 品;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完善了公司产品领域,为公司提供了新的盈利增长点,增强了公司的整体竞争 力,实现了公司的战略目标。 报告期内,在新任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湖南唯康新厂区技改扩能工程被增补为2015年衡阳市重点工程 项目,得到了衡阳市政府的重点扶持;完成了所有到期产品批文的再注册及换领批文工作,确保了湖南唯 康今后的发展。同时湖南唯康还加强了自身内部管理及财务管理,完成了新设备订货及旧设备拆修保养工 作,合理安排调度资金,保证了湖南唯康的正常运转。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500,269,283.13 100% 489,495,707.60 100% 2.20% 分行业 制药业 495,412,575.38 99.03% 487,180,234.22 99.53% 1.69% 其他 4,856,707.75 0.97% 2,315,473.38 0.47% 109.75% 分产品 血液制品 490,277,672.83 98.00% 481,703,006.51 98.41% 1.78% 膏药敷料 5,134,902.55 1.03% 5,477,227.71 1.12% -6.25% 其他 4,856,707.75 0.97% 2,315,473.38 0.47% 109.75% 分地区 国内 500,269,283.13 100.00% 489,495,707.60 100.00% 2.20%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制药业 495,412,575.38 235,423,914.50 52.48% 1.69% 12.08% -4.41% 分产品 血液制品 490,277,672.83 224,598,622.91 54.19% 1.78% 8.53% -2.85% 分地区 国内 500,269,283.13 235,433,931.50 52.94% 2.20% 12.09% -3.95%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血液制品 销售量 瓶、 支 2,604,483 2,690,095 -3.18% 生产量 瓶、 支 2,410,407 2,694,686 -10.55% 库存量 瓶、 支 486,403 680,479 -28.52% 膏药、敷料 销售量 件 2,267 3,308 -31.47% 生产量 件 151 -100.00% 库存量 件 54 2,321 -97.67%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膏药、敷料销售量、生产量及库存量分别减少31.47%、100.00%及97.67%,主要系本公司子公司湖南 唯康停产。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制药业 原材料消耗 177,089,935.82 75.22% 134,945,911.84 64.25% 31.23%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 制药业 试验检验费 12,223,232.61 5.19% 19,291,872.69 9.18% -36.64% 制药业 工资 14,591,076.18 6.20% 18,373,058.82 8.75% -20.58% 制药业 能源消耗 12,216,403.86 5.19% 12,575,085.60 5.99% -2.85% 制药业 折旧摊销费 16,060,759.24 6.82% 20,103,495.38 9.57% -20.11% 制药业 新厂房验证费 0.00% 1,141,641.19 0.54% -100.00% 制药业 运杂费 165,683.26 0.07% 1,447,131.45 0.69% -88.55% 制药业 办公费 218,651.69 0.09% 305,731.10 0.15% -28.48% 制药业 其他 1,095,189.75 0.47% 613,530.30 0.29% 78.51% 制药业 修理费 1,409,822.44 0.60% 1,038,807.67 0.49% 35.72% 制药业 差旅费 353,159.65 0.15% 208,810.91 0.10% 69.13% 制药业 小计 235,423,914.50 99.99% 210,045,076.95 100.00% 12.08% 其他业务 其他 10,017.00 0.01% 其他业务 小计 10,017.00 0.01% 制药业及其他业 务 合计 235,433,931.50 100.00% 210,045,076.95 100.00% 12.08% 单位:元 产品分类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血液制品 原材料消耗 166,264,644.25 70.62% 131,855,086.22 62.77% 26.10% 血液制品 试验检验费 12,223,232.61 5.19% 19,291,872.69 9.18% -36.64% 血液制品 工资 14,591,076.18 6.20% 18,373,058.82 8.75% -20.58% 血液制品 能源消耗 12,216,403.86 5.19% 12,575,085.60 5.99% -2.85% 血液制品 折旧摊销费 16,060,759.24 6.82% 20,103,495.38 9.57% -20.11% 血液制品 新厂房验证费 0.00% 1,141,641.19 0.54% -100.00% 血液制品 运杂费 165,683.24 0.07% 1,447,131.45 0.69% -88.55% 血液制品 办公费 218,651.69 0.09% 305,731.10 0.15% -28.48% 血液制品 其他 1,095,189.75 0.47% 613,530.30 0.29% 78.51% 血液制品 修理费 1,409,822.44 0.60% 1,038,807.67 0.49% 35.72% 血液制品 差旅费 353,159.65 0.15% 208,810.91 0.10% 69.13% 血液制品 小计 224,598,622.91 95.40% 206,954,251.33 98.53% 8.53% 膏药、敷料 原材料消耗 10,825,291.59 4.60% 3,090,825.62 1.47% 250.24% 膏药、敷料 小计 10,825,291.59 4.60% 3,090,825.62 1.47% 250.24% 其他业务 其他 10,017.00 0.01% 其他业务 小计 10,017.00 0.01%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 血液制品、膏药、 敷料及其他 合计 235,433,931.50 100.00% 210,045,076.95 100.00% 12.08% 说明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本集团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本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普奥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东 源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合山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和平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雷州双林单采血浆 有限公司、连平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廉江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龙川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遂溪 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徐闻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紫金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详见第十节、九、1。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185,864,970.88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37.16%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石家庄市康德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83,433,320.39 16.68% 2 武汉诚兴医药有限公司 32,154,174.76 6.43% 3 陕西索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25,357,475.73 5.07% 4 广西桂玉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22,480,776.70 4.49% 5 合肥市嘉诚医药有限公司 22,439,223.30 4.49% 合计 -- 185,864,970.88 37.16%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26,869,030.00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28.92%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重庆三大伟业制药有限公司 8,500,000.00 9.15%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 2 北京华安科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6,012,260.00 6.47% 3 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 5,749,575.00 6.19% 4 东源国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3,500,000.00 3.77% 5 深圳高盛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107,195.00 3.34% 合计 -- 26,869,030.00 28.92%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11,124,851.69 6,698,048.92 66.09% 本期建设新血站导致费用增加 管理费用 144,471,133.17 123,868,614.74 16.63% 财务费用 31,097,604.67 37,077,149.10 -16.13% 营业税金及附加 2,810,070.39 3,568,676.78 -21.26% 资产减值损失 7,013,714.14 38,861,161.91 -81.95% 主要原因为上期子公司湖南唯康药 业有限公司和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 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资产 减值损失增加,本期资产减值损失主 要为坏账损失。 投资收益 30,874,182.48 -100.00% 上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投资收 益,本期未发生相关业务 营业外收入 26,178,075.13 83,500,204.05 -68.65% 本期预计负债转回较上期减少 营业外支出 2,236,905.20 35,910,205.55 -93.77% 本期计提预计负债较上期减少 所得税费用 25,419,167.61 40,909,028.39 -37.86% 本期利润总额减少,计提所得税费用 相应减少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15 年 2014 年 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 17 16 6.25%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2.41% 2.16% 0.25% 研发投入金额(元) 24,128,106.45 19,085,063.79 26.4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4.82% 3.90% 0.92%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 的比例 0.00% 0.00% 0.00%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41,893,734.47 482,010,579.71 12.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1,583,194.43 404,971,357.85 16.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70,310,540.04 77,039,221.86 -8.7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00.00 77,692,528.45 -99.9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394,348.66 71,049,393.84 -16.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59,389,048.66 6,643,134.61 -993.9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000,000.00 25,033,253.06 99.7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980,162.71 81,079,543.24 -34.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2,980,162.71 -56,046,290.18 94.6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941,328.67 27,636,066.29 -71.26%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因为上期处置三级子公司湛江铂金广场导致投资活动的现金 流入量增加,而本期未发生相关业务。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期银行借款较上期增加,偿还到期债务较上期减少。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减少主要是因为本期建设新血站及成立三级子公司广东普奥斯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支付的款项较多。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 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资产减值 7,013,714.14 7.60% 计提坏账准备 否 营业外收入 26,178,075.13 28.37%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政府补 助及预计负债转回 否 营业外支出 2,236,905.20 2.42%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对外捐 赠及滞纳金、违约金、罚款 支出、计提预计负债 否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 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 例 货币资金 51,638,503.12 4.08% 43,697,064.11 3.66% 0.42% 应收账款 1,420,193.08 0.11% 1,974,481.42 0.17% -0.06% 存货 267,629,180.79 21.15% 243,879,082.78 20.43% 0.72% 固定资产 615,246,826.59 48.62% 622,302,466.33 52.13% -3.51% 在建工程 157,824,222.40 12.47% 139,118,851.29 11.65% 0.82% 短期借款 214,950,000.00 16.99% 184,950,000.00 15.49% 1.50% 长期借款 47,000,000.00 3.71% 72,000,000.00 6.03% -2.32%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 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广东双林生 物制药有限 公司 子公司 专业机构原 料血浆的回 收利用,血 液收购,废 39,600,000 961,300,529.06 723,287,741.24 495,134,380.58 146,901,963.23 125,251,860.72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 旧物资的回 收,血液制 品的研究、 开发、生产、 销售;生物 制品、保健 康复制品和 食品的研 究、开发; 经营本企业 自产产品及 技术的出 口、转让、 服务和本企 业所需的机 械设备、零 配件、原辅 材料及技术 的进口业 务;房地产 开发。 湖南唯康药 业有限公司 子公司 药膏、医用 生物材料、 医疗器械的 开发、生产 和销售 20,000,000 53,601,965.59 -49,102,971.33 5,134,902.55 -18,624,978.65 -19,654,392.03 山西振兴集 团电业有限 公司 子公司 火力发电; 经营本企业 自产产品的 出口业务和 本企业所需 的机械设 备、零配件、 原辅材料的 进口业务。 250,000,000 200,005,115.62 78,763,624.27 -12,533,465.00 -12,533,465.00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495,134,380.58元,净利润125,251,860.72元。报告 期内,广东双林共取得廉江市、河源市东源县2个新单采血浆站的准予建站批文。截止披露日,廉江双林 单采血浆站已建设完毕并经过核准登记,准予采浆;鹤山双林、遂溪双林两个单采血浆站取得准予建站批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 文。另外,广东双林还于2015年注册成立了广东普奥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基础培养基、无血清 和低血清兽用疫苗培养基、人用疫苗无血清培养基、细胞治疗培养基和干细胞培养基等产品,丰富了公司 的产品线,完善了公司产品领域。 (2)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5,134,902.55元,净利润-19,654,392.03元。报告期内, 湖南唯康新厂区技改扩能工程被增补为2015年衡阳市重点工程项目,得到了衡阳市政府的重点扶持;完成 了所有到期产品批文的再注册及换领批文工作,确保了湖南唯康今后的发展。同时湖南唯康还加强了自身 内部管理及财务管理,完成了新设备订货及旧设备拆修保养工作,合理安排调度资金,保证了湖南唯康的 正常运转。 (3)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2015年净利润-12,533,465.00元。报告期内,振兴电业仍处于停产状 态。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 血液制品行业发展现状: 国外发展现状:世界血浆蛋白治疗协会PPTA属下MRB机构的数据表明,全球血液制品行业最早有102家 企业。随着世界范围内陆续发生血液制品安全事件后,各国政府加强了监管,加上企业的兼并重组,目前 国外仅剩下不到20家血液制品企业,其中美国5家,欧洲8家,而且CSL Behring、Baxter、Bayer、Grifols、 Octapharma等几家大型企业的产品就占了血液制品市场份额的80%~85%,今后的行业集中度将更为凸显。 目前,全球年采血浆量约为30,000吨,其中CSL Behring、Baxter、Bayer、Grifols、Octapharma等几大 巨头的采浆量占了主要市场的80%左右。国际血制品巨头企业能从血浆中提取20多种蛋白因子, 大部分厂 家都能够从血浆中提取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特异性人免疫球蛋白、血源性凝血因子以及蛋白 酶抑制剂等产品。从销售金额上看,一般人血白蛋白只占20%左右的份额,静注免疫球蛋白及特异性免疫 球蛋白(免疫球蛋白制剂)占30%左右,凝血因子占35%左右,其他品种占15%左右。在美国市场,人免疫 球蛋白类产品几乎占了一半的销售额(不包括基因重组产品)。 国内发展现状:我国血液制品生产始于上世纪60年代初期,至今已有超过50年的历史,开始时生产厂 家仅2-3家。上世纪80年代,随着生产冻干人血浆的效益显著增加和血浆蛋白盐析法分离工艺的采用,许 多地方血站、各大军区所属血站及一些科研机构单位也开始生产血液制品,生产厂家总数高达70家左右。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4 上世纪90年代,卫生部明令淘汰冻干人血浆的生产和禁止盐析法工艺的使用,大部分生产厂家关闭。 1998 年,血液制品行业实行GMP准入制度。只有通过国家药品GMP认证的企业才能生产经营血液制品,全国共有 33家企业获得认证。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国约有34家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大部分厂家的产品品种为人 血白蛋白、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和特异性人免疫球蛋白(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破 伤风人免疫球蛋白),小部分厂家可以生产凝血因子类产品(凝血因子Ⅷ、纤维蛋白原等) 。我国血液制 品生产企业能够生产的产品种类,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 2015年全国年投料血浆量约为5,000 吨,我国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规模有所不同,年投浆量从数十吨到数百吨不等,但企业产品质量技术水平相 近。 鉴于血液制品的特殊性和极高的安全性要求,我国对血液制品进口采取严格的管制措施。1985年起, 我国禁止进口除人血白蛋白以外的血液制品。从2007年11月起,为了缓解凝血因子Ⅷ供应紧张的局面,满 足血友病患者的需求,国家允许进口重组人凝血因子Ⅷ,但来源于人血浆的凝血因子Ⅷ仍不允许进口。 2016年血液制品行业进入发展元年:2015年6月1日,国家发改委放开了血制品最高价格限制,企业可 以自主提价。到2016年年初,从血液中提取的纤维蛋白原、破伤风免疫蛋白的价格提高了80%~130%,静丙 提高10%~20%。除了价格放松,浆站审核逐渐宽松是另一个政策支持。2013年开始,国家对浆站审核条件 逐渐放松,2013年底,我国全部浆站不超过160家,到2015年年底已经超过200家,在2年时间内新增40家 浆站是有史以来的第一次。由此可见,血制品进入了史无前例的黄金发展期。 (二)未来发展战略 2016年,公司将借助国家对血液制品行业的政策支持大力发展广东双林,加快血浆站的审批进度,加 大科研投入,促进产品研发速度和质量,提升广东双林的行业竞争力。同时,积极推动湖南唯康的技改扩 能工程建设,早日实现新厂区建成投产,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三)2016年经营计划 1、加快血浆站的申请批复工作及建设进度,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 争取山西区域内血浆站至少三个获得采浆许可证;完成东源、鹤山两个血浆站的建设与验收工作并获 得采浆许可证。加快单采血浆站的批复申请进度,根据批复进度及市场情况尽快召开股东大会,推进非公 开发行股票工作的进行。 2、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科研管理,加快新产品研发进度。 (1)加快猪肺表面活性物质临床试验工作,按国家新标准、规范确认已经完成的临床试验数据及资 料,在规范的基础上,加快临床试验进程,争取完成临床病例50例以上。(2)组成专业团队配合与监督 CRO公司,按国家规范完成人凝血因子VⅢ临床病例60例,为2017年申报新药证书打下基础。(3)获得复 方山芪方临床试验批件,并开始临床试验工作。(4)完成纤原蛋白胶、凝血酶及组分FI生产的纤维蛋白 原的病毒灭活工作,并完成以上三种及α 1-抗胰蛋白酶的临床前的试验及资料整理、编写工作,申请临床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5 试验批件。(5)完成高纯度静丙、PCC、凝血因子IX的生产工艺研究及国家病毒灭活验证。(6)完成巨 球蛋白及长效干扰素等实验室研究。(7)按合同完成国家863计划及广东省各项科研计划。 3、以市场为导向,完善销售市场布局。 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建设,拓展销售渠道,增加医院等终端客户的销售;及时了解市场行情,调整产 品价格合计销售策略;重视销售队伍建设,加强产品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和产品占有率。 4、加快湖南唯康新厂区建设。 尽快完成技改扩能工程,顺利通过GMP认证,恢复生产;实现全年重大责任安全事故“0”。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原料血浆供应不足风险 血液制品的原材料为健康人血浆,由于来源的特殊性及生活水平的提高,目前整个行业原料血浆供应 较为紧张,原料血浆供应量直接决定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规模。 2、产品研发风险 生物制药行业是创新型行业,产品创新度越高失败的风险越大,且新产品研发成功并产业化后仍存在 能否符合市场需求的风险,具有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的特点。 3、行业垄断风险 由于不断加强的监管政策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和企业的经营成本,促使行业优胜劣汰和强强联合,促 进了行业集中度的提高。虽然与国外比较,国内血液制品市场较为分散,但是集中化的趋势已经非常明显, 一些同行业企业已启动并购步伐,走在行业前列,公司将加快发展步伐,促进企业做强做大,防范行业垄 断风险。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5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生产经营及相关诉讼情况 接待次数 283 接待机构数量 0 接待个人数量 283 接待其他对象数量 0 是否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否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6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近3年,由于母公司年均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也未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5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64,034,415.68元,所以公司2015年 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 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率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红的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红的比例 2015 年 0.00 77,563,037.43 0.00% 2014 年 0.00 122,516,595.48 0.00% 2013 年 0.00 70,280,260.99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振兴集团有 限公司 其他承诺 在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完 2012 年 12 月 17 日 股改完成后 四个月内 公司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7 成后分阶段 收购公司持 有的山西振 兴集团电业 有限公司 65.216%的股 权。具体收购 步骤为,公司 股改完成后 4 个月内,山西 振兴集团启 动收购公司 持有的山西 振兴集团电 业有限公司 28.216%股份 的工作(即将 相关议案,包 括评估报告 等材料提交 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审 议);首次股 权收购之工 商变更登记 完成后一年 内实施完成 对剩余 37% 股权的收购 工作。 已于 2013 年 1 月 9 日实施 完毕。2013 年 5 月 8 日, 公司与振兴 集团及其子 公司山西振 兴集团筹划 进行股权转 让事宜,公司 股票开始停 牌;后经公司 梳理,公司所 持振兴电业 股权尚存在 资产受限情 况,导致股权 转让工作无 法实施,公司 于 2013 年 5 月 29 日发布 公告,暂停筹 划此次股权 转让事项,公 司及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 人做出承诺: 3 个月内不再 筹划涉及公 司的重大资 产承诺事项。 公司股票于 2013 年 5 月 30 日开始复 牌。截止目 前,云南省昆 明市中级人 民法院因三 九集团昆明 白马制药有 限公司银行 借款合同纠 纷一案对公 司所持振兴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8 电业 65.216% 股权的查封 已解除。剩余 法院对公司 所持振兴电 业 65.216%股 权查封的解 封事宜,公司 目前正与相 关债权人协 商。关于武汉 市中级人民 法院对公司 所持振兴电 业 65.216%股 权的查封,公 司正在与宜 春的相关资 产承接方协 商由他们尽 快履行相关 债务,从而解 除对我公司 所持振兴电 业 65.216%股 权的查封。另 外,公司正与 信达方面就 新的还款方 案进行协商。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振兴生化股 份有限公司 不进行重大 资产重组承 诺 公司承诺自 2015 年 11 月 12 日起 6 个 月内,不再筹 划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 2015 年 11 月 12 日 2016 年 5 月 12 日 截至目前,公 司未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 事项。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振兴集团有 限公司 其他承诺 公司于 2009 年 4 月 17 日 与振兴集团 2009 年 04 月 17 日 担保解除之 前 2014 年 3 月 28 日,公司收 到农行上海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9 有限公司签 订《协议书》, 协议规定:由 振兴集团有 限公司承接 公司对上海 唯科生物制 药有限公司 的担保,如未 承接对上海 唯科生物制 药有限公司 的担保而给 公司造成损 失的,由振兴 集团有限公 司赔偿。 虹口支行出 具的《解除担 保责任通知 书》,具体内 容如下:贵公 司担保的上 海唯科 8000 万元贷款[借 款合同号: (沪虹)农银 借字(2003) 第 3067 号], 已由借款人 归还了全部 贷款本息;至 此,贵公司 (沪虹)农银 保字(2003) 第 3067 号担 保合同项下 的贷款已全 部还清,上述 担保责任解 除。 振兴集团有 限公司 其他承诺 公司于 2009 年 4 月 13 日 与振兴集团 有限公司签 订《协议书》, 协议规定:由 振兴集团有 限公司承接 公司对三九 集团昆明白 马制药有限 公司的担保, 如未承接对 三九集团昆 明白马制药 有限公司的 担保而给公 司造成损失 的,由振兴集 团有限公司 2009 年 04 月 13 日 担保解除之 前 2013 年 9 月 9 日,公司收到 云南省昆明 市中级人民 法院送达的 (2010)昆民 执字第 102-2 号执行裁定 书,因公司向 昆明白马提 供的银行贷 款担保本金 已归还完毕, 裁定解除本 公司持有的 山西振兴集 团电业有限 公司股权的 冻结。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 赔偿。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于2016年4月25日完成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出具了致同专字 (2016)第140ZA3163号2015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认为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 承诺及或 有事项”所述,中银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对振兴生化公司的诉讼尚未完结;如“附注十五 其他重要事 项”所述,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的债务重组仍未实施且需重新协商,湖南 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建设尚未完成。上述事项的结果具有重大不确定性。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 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就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进行了相应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1、2012年5月15日,中银投资有限公司诉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振兴)归还借款本 金42,993.70万元及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全部利息(计至2012年4月30日,利息为25,589.25万元),同时诉 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兴电业)在其担保的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对《最高额抵押合同》 (2006振兴抵字03号)项下的抵押物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合同》(2006振兴抵字03号)抵押金额为不 超过20,000万元。本公司聘请的山西谦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2006年运河借字01号《人 民币借款合同(短期)》没有履行,2006振兴抵字03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未形成,山西 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无需依据2006振兴抵字03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实际承担担保责任。”。 2013年7 月10日,中银投资有限公司与山西振兴、史跃武、振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兴集团)签订《调解协 议书》,并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0月23日出具(2012)晋商初字第7号《民事调解书》,约定 由山西振兴分期归还,史跃武及振兴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余各方债务及担保责任和连带责任免除。 2013年11月4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12)晋商初字第7号《民事裁定书》,若《民事调解书》得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1 以严格执行,则振兴电业无需承担担保责任,本公司预计山西振兴有能力且有意愿归还欠款,振兴电业应 可无需承担担保责任;如协议未能按时依约履行,则需由法院最终判决。 说明:2015年12月30日,中银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签订《债 权转让合同》,中银投资有限公司将本案所涉债权及抵押权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 分公司。我公司认为上述担保的主债权未形成,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2、2011年8月30日,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喜肥业)向运城市中院起 诉深圳逸之彩、山西振兴、振兴集团、三九生化(本公司前身,下同)和振兴电业,请求法院判令深圳逸 之彩、山西振兴向其偿还其在“(2009)深中法民二终字1504号”案件项下对兴业银行深圳分行支付的 43,652,051.82元;振兴集团对上述债务43,652,051.82元及其损失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九生化和振兴电 业分别对债务总额中的10,913,012.95元及相应损失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本公司聘请的山西恒一律师事务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丰喜肥业诉振兴生化与追偿权纠纷一案中,振兴生化作为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已随主债权的消灭而灭失,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不应承担本案本金中的10,913,012.95元的担保责任”。 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本公司的再审申请。 说明:经公司与控股股东振兴集团协商,2012年4月29日,振兴集团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因丰喜肥业 诉深圳逸之彩、山西振兴、振兴集团、振兴生化和振兴电业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振兴 集团负责补偿。 3、因本公司向江西长青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债务担保,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以下 简称长城公司)起诉要求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偿还本息共计30,732,870.54元。公司于2009年收到江西 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7月29日出具的(2004)宜中经初字第5-7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长城公 司已就本案诉讼涉及的标的向江西长青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了债权,长城公司在江西长青机 械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程序中能否受偿及受偿数额暂无法确认,由此三九生化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也 不能确认,裁定本案中止诉讼。2014年,根据江西长青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情况,判断破产清偿率为 零,本公司很可能会承担担保责任,本公司计提了预计负债30,732,870.54元。2015年12月31日,长城公 司与本公司签订《和解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支付900万元给长城公 司,长城公司可免除本公司为债务人江西长青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保证的担保责任,并撤回已对本公司 提起的诉讼。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向长城公司支付900万,并于2016年1月5日收到长城公司的 《免除担保责任确认函》。本公司据此将剩余预计负债转回。 说明: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签订《和解协议》,协议约定:公 司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支付900万元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 公司南昌办事处免除公司为债务人江西长青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保证的担保责任,并撤回已对公司提起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2 的诉讼。公司已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支付900万元。2016年1月5日, 公司收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出具的《免除担保责任确认函》。 (二)涉及原宜工机械债务的诉讼 2007年12月10日,本公司与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宜春国有运营公司)签订《转 让协议》,约定:公司以1元的价格将在宜春市拥有的工程机械业务及相关资产、负债,以及江西特种汽 车有限公司97%股权,合称“宜工业务及相关资产、负债”转让给宜春国有运营公司;自交割日后,公司 不再持有转让所涉资产,不再承担转让所涉任何债务。 宜春国有运营公司于2009年8月31日对《转让协议》中涉及的资产、负债挂牌,以1元的价格进行转让。 2009年9月29日,通过电子竞价方式,浙江鑫隆创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鑫隆”)竞买成功。2009 年10月10日,宜工机械改制重组工作领导组、宜春国有运营公司、浙江鑫隆、江西省银海产权经纪有限公 司、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009年12月19日,上述资产过户完毕,资产被过户至宜春重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春重工”)。 2008、2009年间,多家债权人就宜工机械相关业务向本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承担还款义务。目 前,涉及宜工机械的诉讼如下: 序号债权名称 诉讼原因 标的金额 利息 进展情况 (元) (元) 1、邹超达(湖北华 明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债权转让) 购买合同纠纷 2,537,793.10 686,631.62 (2010)武执字第 00164-15 号裁定:冻结本公 司在子公司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享有的 65.216%股权(2016 年 1 月 19 日起至 2018 年 1 月 18 日止);(2010)武执字第 00164-14 号 裁定:查封本公司所有的晋 APE616、晋 APX083 机动车辆(2016 年 1 月 19 日起至 2018 年 1 月 18 日止)。 2、一汽解放汽车公 司无锡柴油机厂 买卖合同纠纷 5,186,723.89 993,711.00 2009 年 4 月 3 日(2009)南民二初字第 260 号 判 决 :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一 汽 锡 柴 厂 货 款 5,186,723.89 元及相应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 60,100 元(含财产保全费 5,000 元)。2011 年 10 月 27 日(2009)南执字第 808 号裁定: 冻结、扣押被执行人振兴生化银行存款 750 万 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当价值的财产。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3 3、浦林成山(山东) 轮胎有限公司(原固 珀成山(山东)轮胎 有限公司更名) 买卖合同纠纷 4,497,253.36 1,846,500.5 7 2011 年 4 月 15 日,浦林成山(山东)轮胎有 限公司与宜春重工有限公司、宜春市国有资产 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 2012 年 11 月 22 日,宜春重工有限公司作出承 诺,对(2008)荣崖商初第 36 号民事判决书项 下振兴生化对浦林成山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 任。 4、江西省分宜驱动 桥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18,428,033.49 1,147,145.0 7 2011 年 11 月 22 日江西省分宜驱动桥有限公司 与宜春重工有限公司签订《还款协议书》,约 定还款方案。 5、南昌齿轮锻造厂 买卖合同纠纷 1,811,783.90 329,481.00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14)洪经执字第 66-1 号、66-6 号民事判 决书:由于本公司未按照(2013)洪经民初字 44 号民事判决书于判决之日 2014 年 5 月 21 日 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所欠货款及利息、申请执 行费(22,029.00 元)、案件受理费(21,106.00 元)共计 2,184,399.90 元,轮候冻结本公司持 有的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股权及其他 投资权益(以人民币 2,184,399.90 元价值为 限)冻结期限为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被告宜春重工有限公司对上述欠 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被告本公司与 被告宜春重工有限公司不能清偿上述欠款及利 息,则由被告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 司承担清偿责任。 6、新乡豫新车辆换 热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 买卖合同纠纷 768,814.25 244,611.07 新乡市牧野区法院:(2013)牧民一初字第 193 号:振兴生化、被告宜春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 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新乡 豫 新 车 辆 换 热 设 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货 款 768,814.25 元及利息(利息从 2008 年 9 月 12 日起计算至债务清偿完毕时止,利率按月息 0.5%计算)。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4 7、镇江液压股份有 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813,921.87 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11 日收到镇江市润州区人 民法院送达的(2013)润金商初字第 0294 号民 事判决书:本公司向原告镇江液压股份有限公 司偿还价款 813,921.87 元,按照同期银行贷款 利率承担原告利息损失,宜春重工有限公司承 担连带责任。 8、江西省萍乡市方 圆实业有限公司 加工承揽合同 453,430.90 227,815.00 芦溪县人民法院(2015)芦执字第 77 号执行通 知书:本公司向原告江西省萍乡市方圆实业有 限公司偿还价款 453,430.90 元,按照同期银行 贷款利率承担原告利息损失 227,815.00 元。 9、厦门市育明工程 机械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1,745,073.00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2014)小商初字第 245 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与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 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向原告厦门市育明工程 机械有限公司偿还欠款 1,745,073.00 元。 10、福建龙溪轴承 (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买卖合同纠纷 329,899.13 172,206.90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2014)袁民二初字第 2048 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福建龙 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请求本公司作为 第三被告对第一被告宜春重工有限公司所欠原 告 502,106.03 元的货款承担连带责任。 说明:2012 年 8 月,公司收到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宜国运字[2012]24 号 《债务履行承诺函》,承诺《转让协议》中所涉及的未履行债务由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承担。2012年11月,公司收到宜春重工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分别对湖北华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玉柴机器股份公司、一汽解放汽车公司无锡柴油机厂、固铂成山(山东)轮胎有限公司和江西省分宜 驱动桥有限公司五案作出承诺,承诺涉及上述案件全部债务由其承担。因此,以上诉讼不会对公司造成影 响。 (三)其他诉讼相关进展 原告 被告 案由 受理法院 标的额 案件进展 情况 对被审计单位的 影响 1、湖南省衡州建 设有限公司 湖南唯康药业 有限公司 建筑合同纠 纷 湖南省衡阳市中级 人民法院 工程款2,400万及赔偿款 480万 法院主持 调解 计提预计负债 200 万元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5 2、广东双林生物 制药有限公司 湖南唯康药业 有限公司 企业借贷纠 纷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 区人民法院 借款本金750万元及利息, 违约金1,985,917元 已判决未 执行 无影响 3、何利萍、邵国 兴、文锦添、陆 天荣、何巧利、 胡太美、陈涛、 徐秀丽、陈志、 孙顶宇 振兴生化股份 有限公司 证券虚假陈 述责任纠纷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 院 151,750.00元 尚未 判决 详见公告 2015-024 4、刘俊杰、曹慧 华 振兴生化股份 有限公司 证券虚假陈 述责任纠纷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 院 319,282.60元 尚未 判决 详见公告 2015-055 5、李建华、刘军、 蔡小丽、朱红辰、 曹丽英、李刚、 金超阳、蒋锋、 张朝祥、刘疆 振兴生化股份 有限公司 证券虚假陈 述责任纠纷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 院 1,166,941.80元 尚未 判决 详见公告 2015-074 6、韩安岗、韩安 玲、张艳华、宋 焕玲等(共计57 人) 振兴生化股份 有限公司 证券虚假陈 述责任纠纷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 院 7,287,346.00元 尚未 判决 详见公告 2015-109 7、李蕾、向唯冬、 吴小妹、唐海蓉、 李冠林、吴磊、 倪志成、肖位国 振兴生化股份 有限公司 证券虚假陈 述责任纠纷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 院 1,217,174.00元 尚未 判决 详见公告 2015-115 说明:1、湖南省衡州建设有限公司与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经法院主持调解,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2015年3月26日,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4)衡中法民三初字第158号《民事调解书》。目前 湖南唯康新厂区正在建设中。 2、湖南唯康新厂区现已恢复建设,计划实现运营后以自有资金进行偿还。 3-7、截至目前,上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尚未判决,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的后续进展情 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重要债务重组 2012年9月29日,本公司与信达资产签订了《债务重组合同》。截至2015年12月31日,应付信达资产 借款本息合计386,979,840.85元。目前,公司正与信达资产重新协商解决办法。 说明:公司正在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协商新的还款方案。 (五)湖南唯康整体搬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湖南唯康旧厂区的土地权证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鉴于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收 益增值尚未有进一步明确安排,根据合同约定湖南唯康在新厂建成投产前具有继续使用该土地的权利,故 旧厂区土地尚未实质交付唯康置业,公司将上述土地(账面净值9,598,684.30元)及地上建筑物(账面净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6 值8,479,427.41元)列报为“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湖南唯康属于制药企业,新厂建设完成后需重新申请GMP认证。湖南唯康新厂区仍在建设中。 说明:公司将积极推进湖南唯康新厂区的建设,待建设完成后尽快组织开展GMP认证工作,实现湖南 唯康的恢复生产。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集团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本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普奥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东 源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合山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和平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雷州双林单采血浆 有限公司、连平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廉江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龙川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遂溪 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徐闻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紫金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详见第十节、九、1。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6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3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王增民、王玉才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人)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支付内部控制审计费25万元。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7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 况 涉案金额(万 元) 是否形成预计 负债 诉讼(仲裁) 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 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 决执行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 公司诉振兴集团有 限公司其他合同纠 纷案 11,050.28 否 2012 年 3 月 15 日, 公司向运 城市中级 人民法院 申请强制 执行,法院 已于 2012 年 3 月 19 日立案受 理。 (一)民事判决 书(2012)运中 商初字第 5 号: 本判决生效后十 五日内,被告振 兴集团有限公司 付给原告振兴生 化股份有限公司 30917911.05 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 定的期间履行给 付金钱义务,应 当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第二百二 十九条之规定, 加倍支付迟延履 行期间的债务利 息。案件受理费 196390 元,由被 告振兴集团有限 公司负担。(二) (2012)运中商 初字第 6 号:本 判决生效后十五 日内,被告振兴 集团有限公司付 给原告振兴生化 股份有限公司 79584845.53 元。 201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与振兴 集团签订了《执 行和解协议》, 目前金兴大酒 店已移交至上 市公司,公司正 在办理相关土 地使用权证等 事宜。待办理完 成后公司将依 照协议约定履 行后续程序。 2012 年 12 月 01 日 2011-056、 2011-057、 2012-013、 2012-014、 2012-021、 2012-074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8 如未按本判决指 定的期间履行给 付金钱义务,应 当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第二百二 十九条之规定, 加倍支付迟延履 行期间的债务利 息。案件受理费 439724 元,由被 告振兴集团有限 公司负担。 中国第十三冶金建 设公司诉振兴生化 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唯科生物制药有 限公司建筑工程施 工合同纠纷 386.42 否 经公司向 太原市小 店区人民 法院查证 并复印《结 案证明》: 申请执行 人北京北 方智禹科 贸有限责 任公司与 被执行人 振兴生化 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 唯科生物 制药有限 公司强制 执行一案 【案号: (2009)小 民执字第 463 号】,现 因本案各 方当事人 已达成执 行和解协 议并已履 行完毕,故 本案可以 结案。因 判决:被告三九 宜工生化股份有 限公司应于本判 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支付中国第 十三冶金建设公 司工程款 3864164 元,被告 上海唯科生物制 药有限公司承担 连带担保责任; 被告三九宜工生 化股份有限公司 应于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按中国人 民银行同期类贷 款利率计算至本 判决生效日止的 利息(其中, 1867456 元自 2004 年 2 月 14 日起算,另 1996708 元自 2005 年 1 月 15 日起算),被告上 海唯科生物制药 有限公司承担连 带担保责任;被 告三九宜工生化 股份有限公司应 于本判决生效之 - 2014 年 01 月 10 日 2012-087、 2014-002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9 此,该案已 结案。 日起十日内支付 原告中国第十三 冶金建设公司违 约金 100 万元, 被告上海唯科生 物制药有限公司 承担连带担保责 任。案件受理费 48649 元由被告 三九宜工生化股 份有限公司、上 海唯科生物制药 有限公司负担。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 公司无锡柴油机厂 诉振兴生化股份有 限公司买卖合同纠 纷 518.67 否 - 判决:三九宜工 生化股份有限公 司应于判决生效 后三日内支付一 汽解放车有限公 司无锡柴油机厂 货款人民币 5186723.89 元及 相应利息(自 2005 年 12 月 26 日至 2009 年 1 月 26 日为 993711 元,此后按银行 同期贷款利率计 算),息随本清。 2012 年 8 月, 公司收到宜春 市国有资产运 营有限责任公 司出具的宜国 运字[2012]24 号《债务履行承 诺函》,承诺《转 让协议》中所涉 及的未履行债 务由宜春市国 有资产运营有 限责任公司负 责承担。公司正 在与宜春有关 资产承接方协 商尽快由其履 行相关债务。 2012 年 12 月 15 日 2012-088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深圳办事 处诉振兴生化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市 三九精细化工有限 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8,000 否 经公司在 全国企业 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 查询,广东 省深圳市 中级人民 法院 (2011)深 中法恢执 字第 1064 号执行裁 定书裁定 (一)民事判决 书(2009)深中 法民二初字第 117 号: 1、被告 三九宜工生化股 份有限公司应于 本判决生效之日 起十日内偿还原 告中国信达资产 管理公司深圳办 事处借款本金人 民币 4,000 万元 及利息(借款期 公司目前正在 与中国信达资 产管理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 协商新的还款 方案。 2012 年 10 月 25 日 2009-073 、 2010-038、 2010-054、 2011-038、 2011-048、 2012-068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0 查封公司 所持振兴 电业 65.216%股 权,查封期 限为 2015 年 10 月 26 日至 2018 年 8 月 9 日。 经公司子 公司广东 双林在当 地工商局 查询,广东 省深圳市 中级人民 法院 (2011)深 中法恢执 字第 1064、 1067 号执 行裁定书 裁定冻结 公司所持 广东双林 100%股权, 冻结期限 为2015年7 月 30 日至 2017年7月 29 日。(截 止年报披 露日,公司 未收到广 东省深圳 市中级人 民法院送 达的上述 执行裁定 书,以上信 息是公司 因制作年 报需要在 间即 2004 年 4 月 28 日至 2005 年 4 月 28 日按合同约定的 年利率为 5.31% 计付,之后直至 判决确定还款日 按人行规定罚息 利率计收利息, 对逾期利息计收 复利 ),逾期则 双倍支付迟延履 行期间的债务利 息。 2、被告深 圳市三九精细化 工有限公司对上 述债务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其代 偿后,有权向被 告三九宜工生化 股份有限公司追 偿。本案受理费 人民币 331,543.07 元、保 全费人民币 5,000 元,由被告 三九宜工生化股 份有限公司、深 圳市三九精细化 工有限公司连带 负担。(二)民事 判决书(2009) 深中法民二初字 第 118 号: 1、 被告 三九宜工 生化股份有限公 司应于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十日内 偿还原告中国信 达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深圳办事处 借款本金人民币 4,000 万元及利 息(借款期间即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1 相关网站 和工商局 查询的结 果。) 2004 年 4 月 28 日至 2005 年 4 月 28 日 按合同约定的年 利率为 5.31%计 付,之后直至判 决确定还款日按 人行规定罚息利 率计收利息,对 逾期利息计收复 利),逾期则双倍 支付迟延履行期 间的债务利息。 2、被告深圳市三 九精细化工有限 公司对上述债务 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其代偿后, 有权向被告三九 宜工生化股份有 限公司追偿。本 案受理费人民币 331,450.45 元、保 全费人民币 5,000 元,由被告 三九宜工生化股 份有限公司、深 圳市三九精细化 工有限公司连带 负担。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 公司南昌办事处诉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 公司担保责任纠纷 3,073.29 是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与中 国长城资 产管理公 司南昌办 事处签订 《和解协 议》,协议 约定:公司 于本协议 签订之日 起 5 日内一 次性支付 公司 2009 年度 收到江西省宜春 市中级人民法院 于 2009 年 7 月 29 日 出具的 (2004) 宜中经 初字第 5-7 号民 事裁定书,原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 理公司南昌办事 处因本公司向江 西长青机械有限 责任公司提供担 保,要求本公司 - 2016 年 01 月 07 日 2009-065、 2012-053、 2016-002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2 900 万元给 中国长城 资产管理 公司南昌 办事处,中 国长城资 产管理公 司南昌办 事处免除 公司为债 务人江西 长青机械 有限责任 公司提供 保证的担 保责任,并 撤回已对 公司提起 的诉讼。公 司已按照 《和解协 议》约定向 中国长城 资产管理 公司南昌 办事处支 付 900 万 元。2016 年 1 月 5 日, 公司收到 中国长城 资产管理 公司南昌 办事处出 具的《免除 担保责任 确认函》。 承担保证责任, 本息共计 30,732,870.54 元。由于江西长 青机械有限责任 公司已宣告破产 且破产案件尚未 终结,原告已向 破产管理人申报 的债权能否受偿 及受偿数额暂不 能确认,本公司 应当承担的担保 责任范围也不能 确认。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云南省分行诉 三九集团昆明白马 制药有限公司、振 兴生化股份有限公 司借款合同纠纷 4,000 否 2013年9月 9 日,公司 收到云南 省昆明市 中级人民 法院送达 的(2010) (2008)昆民四 初字第 104 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 由昆明白马归还 中国银行云南省 分行借款本金 4000 万元及利息 截止报告期末, 昆明白马在中 国银行云南省 分行的借款本 金已全部偿还 完毕。因承担昆 明白马担保责 2013 年 09 月 10 日 2009-079、 2010-035、 2013-001、 2013-049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3 昆民执字 第 102-2 号 执行裁定 书:因被执 行人履行 了该案本 金部分,本 院查封、冻 结的被执 行人财产 已超出执 行标的。根 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 于人民法 院民事执 行中查封、 扣押、冻结 财产的规 定》第三十 一条第六 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 执行人振 兴生化股 份有限公 司(原三九 宜工生化 股份有限 公司)持有 的在山西 振兴集团 电业有限 公司股权 的冻结。 及实现债权支付 的费用 4.5 万元; 若昆明白马未履 行上述债务,则 中国银行云南省 分行有权对三九 生化设定质押的 三九生化所持昆 明白马 45%的股 权实现质权;由 三九生化对昆明 白马的 4000 万元 债务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三九生 化承担担保责任 后,有权在其承 担责任范围内向 昆明白马追偿。 案件受理费 302648.34 元,财 产保全费 5000 元,由昆明白马、 三九生化共同承 担。 任而产生的损 失,振兴集团已 依照《执行和解 协议》的约定将 其拥有的金兴 大酒店移交至 上市公司。 湖北华明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诉振兴生 化股份有限公司买 卖合同纠纷 253.78 否 (2016)鄂 01 执异 238 号《执行裁 定书》裁 定:将邹超 达变更为 本院 (2010)武 (2009)武民商 初字第 14 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 三九生化向湖北 华明偿还人民币 本金 2537793.1 元;支付赔偿金 686631.62 元,并 2012 年 8 月, 公司收到宜春 市国有资产运 营有限责任公 司出具的宜国 运字[2012]24 号《债务履行承 诺函》,承诺《转 2015 年 02 月 04 日 2010-058、 2013-023、 2015-007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4 执字第 00164 号执 行一案的 申请执行 人。 经公司在 全国企业 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 查询,湖北 省武汉市 中级人民 法院 (2010)武 执字第 00164-15 号执行裁 定书裁定 查封公司 所持振兴 电业 65.216%股 权,查封期 限为 2016 年 1 月 19 日至 2018 年 1 月 18 日。(截止 年报披露 日,公司未 收到湖北 省武汉市 中级人民 法院送达 的上述执 行裁定书, 以上信息 是公司因 制作年报 需要在相 关网站上 查询的结 果。) 以贷款本金 2537793.1 元为 基数,按照中国 人民银行规定的 同期贷款利率水 平加收 50%支付 自 2009 年 1 月 31 日起至清偿之日 止的损失赔偿 金。案件受理费 34968 元,由三九 生化承担。 让协议》中所涉 及的未履行债 务由宜春市国 有资产运营有 限责任公司负 责承担。 山西阳煤丰喜肥业 4,365.21 否 - (2011)运中商 2012 年 4 月 29 2013 年 02 月 2013-003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5 (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诉深圳逸之彩 铝制软管制造有限 公司、山西振兴集 团有限公司、振兴 集团有限公司、振 兴生化股份有限公 司、山西振兴集团 电业有限公司担保 合同纠纷 初字第 52 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 被告深圳逸之彩 铝制软管制造有 限公司于本判决 生效后十日内偿 还原告山西阳煤 丰喜肥业(集团) 有限公司 43652051.82 元 及利息(利息自 2011 年 9 月 22 日起按中国工商 银行同期贷款利 率计算至款付清 之日止),被告山 西振兴集团有限 公司,被告振兴 集团有限公司承 担连带偿还责 任。被告振兴生 化股份有限公司 与被告振兴集团 电业有限公司分 别对其中 10913012.95 元 及利息(利息自 2011 年 9 月 22 日起按中国工商 银行同期贷款利 率计算至款付清 之日止)承担连 带偿还责任。案 件受理费 260060 元,由被告深圳 逸之彩铝制软管 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振兴生化股 份有限公司、被 告山西振兴集团 电业有限公司共 同承担。 日,振兴集团出 具《承诺函》, 承诺:自愿对山 西阳煤丰喜肥 业(集团)有限 公司诉振兴生 化股份有限公 司担保合同纠 纷申请的 10,913,012,.95 元担保本金及 利息承担代为 偿还义务。振兴 生化股份有限 公司因此造成 的损失由其负 责补偿。 01 日 南昌齿轮锻造厂诉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 181.18 否 (2014)洪 经执字第 201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收到江 2012 年 8 月, 公司收到宜春 2015 年 09 月 22 日 2013-006、 2013-065、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6 公司、宜春重工有 限公司买卖合同纠 纷 66-6 号协 助执行通 知书请广 东双林生 物制药有 限公司协 助执行事 项如下: 一、轮候冻 结被执行 人振兴生 化股份有 限公司持 有的你公 司的股权 及其他投 资收益。 (以人民 币 2184399.9 元价值为 限);二、 冻结期限 为两年,自 2015年7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查封 期间禁止 向振兴生 化股份有 限公司发 放股息、红 利等收益, 如有违反 本院将依 法追究相 关法律责 任。 经公司在 全国企业 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 查询,南昌 西省南昌经济技 术开发区人民法 院送达的(2013) 洪经民初字第 44 号民事判决书: 1、被告振兴生化 股份有限公司在 本判决生效之日 起三十日内向原 告南昌齿轮锻造 厂支付所欠货款 1811783.90 元, 并按中国人民银 行同期同类贷款 利率支付自 2013 年 1 月 30 日(起 诉之日)起至本 判决确定的履行 期届满之日止的 利息;2、被告宜 春重工有限公司 对上述欠款及利 息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3、如被告 振兴生化股份有 限公司与被告宜 春重工有限公司 不能清偿上述欠 款及利息,则由 被告宜春市国有 资产运营有限责 任公司承担清偿 责任;4、驳回原 告南昌齿轮锻造 厂的其他诉讼请 求。 市国有资产运 营有限责任公 司出具的宜国 运字[2012]24 号《债务履行承 诺函》,承诺《转 让协议》中所涉 及的未履行债 务由宜春市国 有资产运营有 限责任公司负 责承担。公司已 督促宜春市国 有资产运营有 限责任公司尽 快解决该纠纷。 2014-028、 2015-033、 2015-081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7 经济技术 开发区人 民法院 (2014)洪 经执字第 66-1 号执 行裁定书 裁定查封 公司所持 振兴电业 65.216%股 权,查封期 限为 2015 年 10 月 26 日至 2017 年 4 月 19 日。(截止 年报披露 日,公司未 收到南昌 经济技术 开发区人 民法院送 达的上述 执行裁定 书,以上信 息是公司 因制作年 报需要在 相关网站 上查询的 结果。) 中银投资有限公司 诉山西振兴集团有 限公司、山西振兴 集团铝业有限公 司、山西振兴集团 电业有限公司、史 跃武、振兴集团有 限公司担保合同纠 纷 68,582.96 否 2015 年 12 月 30 日, 中银投资 有限公司 与中国信 达资产管 理股份有 限公司深 圳市分公 司签订《债 权转让合 同》,中银 2013 年 7 月 10 日,原告中银投 资有限公司与被 告山西振兴集团 有限公司、史跃 武、振兴集团有 限公司就本案债 权债务的清偿已 达成和解,具体 内容详见(2012) 晋商初字第 7 号 《民事调解书》。 - 2013 年 11 月 08 日 2013-009、 2013-058、 2013-060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8 投资有限 公司将本 案所涉债 权及抵押 权转让给 中国信达 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 市分公司。 镇江液压股份有限 公司诉振兴生化股 份有限公司、宜春 重工有限公司、宜 春市国有资产运营 有限责任公司买卖 合同纠纷 81.39 否 2014年2月 11 日,公司 收到镇江 市润州区 人民法院 送达的 (2014)润 执字第 228 号执行通 知书:责令 振兴生化 股份有限 公司、宜春 重工有限 公司和宜 春市国有 资产运营 有限责任 公司在 2014年2月 11 日前履 行下列义 务: 1、镇 江市润州 区人民法 院(2013) 润金商初 字第 294 号 民事判决 书所确定 的全部义 务。 2、加 倍支付迟 延履行期 (2013)润金商 初字第 0294 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如 下:1、被告振兴 生化股份有限公 司欠原告镇江液 压股份有限公司 价款 813921.87 元,按照同期银 行贷款利率承担 原告利息损失 (从 2011 年 10 月 9 日起算,直 至还清之日止), 一并由该被告于 本判决生效之日 起十日内支付给 原告。2、被告宜 春重工有限公司 对被告振兴生化 股份有限公司的 上述还款承担连 带还款责任。3、 被告振兴生化股 份有限公司、宜 春重工有限公司 不能偿还上述款 项的部分由被告 宜春市国有资产 运营有限责任公 司承担还款责 任。案件受理费 11940 元,减半收 取为 5970 元,由 2012 年 8 月, 公司收到宜春 市国有资产运 营有限责任公 司出具的宜国 运字[2012]24 号《债务履行承 诺函》,承诺《转 让协议》中所涉 及的未履行债 务由宜春市国 有资产运营有 限责任公司负 责承担。公司已 督促宜春市国 有资产运营有 限责任公司尽 快解决该纠纷。 2014 年 02 月 13 日 2013-052、 2013-064、 2014-006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9 间的债务 利息。 三被告连带负 担。 江西分宜驱动桥有 限公司诉振兴生化 股份有限公司买卖 合同纠纷 1,842.8 否 经公司在 全国企业 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 查询,江西 省新余市 中级人民 法院 (2009)余 执字第 45 号执行裁 定书裁定 查封公司 所持振兴 电业 65.216%股 权,查封期 限为 2014 年 12 月 8 日至 2016 年 12 月 4 日。(截止 年报披露 日,公司未 收到江西 省新余市 中级人民 法院送达 的上述执 行裁定书, 以上信息 是公司因 制作年报 需要在相 关网站上 查询的结 果。) (2008)余民二 初字第 00015 号 《民事判决书》 判决如下:被告 三九宜工生化股 份有限公司在本 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将拖欠的 货款人民币 18428033.49 元 及拖欠货款的利 息损失人民币 1147145.07 元, 合计人民币 19575178.56 元, 一次性支付给原 告江西省分宜驱 动桥有限公司。 2012 年 8 月, 公司收到宜春 市国有资产运 营有限责任公 司出具的宜国 运字[2012]24 号《债务履行承 诺函》,承诺《转 让协议》中所涉 及的未履行债 务由宜春市国 有资产运营有 限责任公司负 责承担。2015 年 11 月 2 日, 江西省分宜驱 动桥有限公司 和宜春市莫名 实业投资有限 公司向公司出 具《债权转让通 知书》,本案债 权转让给宜春 市莫名实业投 资有限公司。 固珀成山(山东) 轮胎有限公司诉三 九宜工生化股份有 限公司买卖合同纠 449.73 否 (2011)荣 执字第 149-5 号执 行裁定书 裁定:变更 (2009)荣崖商 初字第 36 号判 决书判决如下: 三九宜工生化股 份有限公司支付 2012 年 8 月, 公司收到宜春 市国有资产运 营有限责任公 司出具的宜国 2014 年 12 月 27 日 2009-074、 2011-009、 2013-066、 2014-085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0 纷 第三人浦 林成山(山 东)轮胎有 限公司为 本案的申 请执行人。 固珀成山(山东) 轮胎有限公司货 款 4497253.36 元 及延期付款利息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按同期银 行贷款利率计算 至本判决生效之 日)。 运字[2012]24 号《债务履行承 诺函》,承诺《转 让协议》中所涉 及的未履行债 务由宜春市国 有资产运营有 限责任公司负 责承担。2012 年 11 月,公司 收到宜春重工 有限公司的《承 诺函》,承诺山 东省荣成市人 民法院(2008) 荣崖商初字第 36 号《民事判 决书》项下振兴 生化对固铂成 山的全部债务 已由其全部承 担并负责清偿, 与振兴生化没 有任何关系。 江西省萍乡市方圆 实业有限公司诉振 兴生化股份有限公 司加工承揽合同纠 纷 45.34 否 (2015)芦 执字第 77 号执行通 知书内容 如下:1、 支付申请 执行人 681245.9 元 及迟延履 行期间的 债务利息。 2、承担诉 讼费 10459 元,实际执 行费另算。 (2014)芦民二 初字第 54 号民事 判决书:振兴生 化股份有限公司 支付原告江西省 萍乡市方圆实业 有限公司加工承 揽费用 453430.9 元、赔偿 453430.9 元加工 承揽款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5 月 31 日止的 逾期付款利息损 失 227815 元,两 项合计 681245.9 元。本案诉讼费 10898 元,由被告 振兴公司承担 10459 元、原告方 2012 年 8 月, 公司收到宜春 市国有资产运 营有限责任公 司出具的宜国 运字[2012]24 号《债务履行承 诺函》,承诺《转 让协议》中所涉 及的未履行债 务由宜春市国 有资产运营有 限责任公司负 责承担。公司已 督促宜春市国 有资产运营有 限责任公司尽 快解决该纠纷。 2015 年 03 月 17 日 2014-044、 2014-064、 2015-005、 2015-021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1 圆承担 439 元。 杭州广盛泡沫塑料 有限公司座垫分公 司诉振兴生化股份 有限公司、宜春市 国有资产运营有限 责任公司买卖合同 纠纷 10.99 否 - (2014)小商初 字第 240 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如 下:一、被告宜 春市国有资产运 营有限责任公司 于本判决生效后 十日内支付原告 杭州广盛泡沫塑 料有限公司座垫 分公司货款 109976.14 元。 二、驳回原告杭 州广盛泡沫塑料 有限公司座垫分 公司的其他诉讼 请求。案件受理 费 2500 元(原告 已预交),由被告 宜春市国有资产 运营有限责任公 司负担。 - 2015 年 03 月 03 日 2014-054、 2015-017 厦门市福浙液压管 件有限公司诉振兴 生化股份有限公 司、宜春市国有资 产运营有限责任公 司买卖合同纠纷 40.11 否 - (2014)小商初 字第 242 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如 下:一、被告宜 春市国有资产运 营有限责任公司 于本判决生效后 十日内支付原告 厦门市福浙液压 管件有限公司货 款 401086.77 元。 二、驳回原告厦 门市福浙液压管 件有限公司的其 他诉讼请求。 - 2015 年 03 月 03 日 2014-055、 2015-018 江西省物贸机电设 备有限公司诉振兴 生化股份有限公 司、宜春市国有资 产运营有限责任公 25.85 否 - (2014)小商初 字第 243 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如 下:一、被告宜 春市国有资产运 - 2015 年 01 月 14 日 2014-059、 2015-002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2 司买卖合同纠纷 营有限责任公司 于本判决生效后 十日内支付原告 江西省物贸机电 设备有限公司货 款 258529.11 元。 二、驳回原告江 西省物贸机电设 备有限公司的其 他诉讼请求。案 件受理费 5178 元 (原告已预交), 由被告宜春市国 有资产运营有限 责任公司负担。 厦门市银华机械有 限公司诉振兴生化 股份有限公司、宜 春市国有资产运营 有限责任公司买卖 合同纠纷 359.61 否 2015年7月 15 日,厦门 银华机械 有限公司 向山西省 高级人民 法院提起 上诉:一、 请求二审 法院撤销 太原市中 级人民法 院(2014) 并民初字 第 453 号民 事判决第 一项和第 二项。改判 两被上诉 人向上诉 人支付货 款 3596106.09 元及利息。 二、请求对 上诉人与 第二被上 诉人从 2003 年至 (2014)并民初 字第 453 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如 下:一、被告宜 春市国有资产运 营有限责任公司 于本判决生效后 十日内支付原告 厦门市银华机械 有限公司货款 2107846.09 元。 二、驳回原告厦 门市银华机械有 限公司的其他诉 讼请求。 - 2015 年 07 月 07 日 2014-060、 2015-062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3 2007 年之 间的购销 业务往来 账进行司 法会计审 计。 厦门市育明工程机 械有限公司诉振兴 生化股份有限公 司、宜春市国有资 产运营有限责任公 司买卖合同纠纷 174.51 否 (2015)民 执字第 00941 号 《执行通 知书》内 容:(1)履 行生效的 (2015)小 商初字第 245 号民事 判决书所 确定的义 务。(2)支 付迟延履 行期间加 倍债务利 息(或者迟 延履行 金)。(3) 负担案件 执行费。 (2014)小商初 字第 245 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 如下:被告宜春 市国有资产运营 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振兴生化股 份有限公司在判 决生效后十日内 偿还原告厦门育 明工程机械有限 公司 1745073 元。 2012 年 8 月, 公司收到宜春 市国有资产运 营有限责任公 司出具的宜国 运字[2012]24 号《债务履行承 诺函》,承诺《转 让协议》中所涉 及的未履行债 务由宜春市国 有资产运营有 限责任公司负 责承担。公司已 督促宜春市国 有资产运营有 限责任公司尽 快解决该纠纷。 2014 年 12 月 19 日 2014-062、 2014-083 江西创一冶金科技 有限公司诉振兴生 化股份有限公司、 宜春市国有资产运 营有限责任公司买 卖合同纠纷 26.44 否 - (2014)小商初 字第 00241 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如 下:被告宜春市 国有资产运营有 限责任公司于本 判决生效后十日 内支付原告江西 创一冶金科技有 限公司货款 264414.57 元。诉 讼费 5266 元(原 告已预交),由被 告宜春市国有资 产运营有限责任 公司负担。 - 2015 年 02 月 04 日 2014-066、 2015-010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4 长沙天蓝金属材料 有限公司诉振兴生 化股份有限公司、 宜春市国有资产运 营有限责任公司买 卖合同纠纷 66.03 否 - (2014)小商初 字第 00250 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如 下:被告宜春市 国有资产运营有 限责任公司于本 判决生效后十日 内支付原告长沙 天蓝金属材料有 限公司货款 660317.82 元。诉 讼费 10403 元(原 告已预交),由被 告宜春市国有资 产运营有限责任 公司负担。 - 2015 年 02 月 04 日 2014-068、 2015-012 江西华中钢铁科技 有限公司诉振兴生 化股份有限公司、 宜春市国有资产运 营有限责任公司买 卖合同纠纷 274.19 否 2015年1月 11 日,江西 华中钢铁 科技有限 公司向太 原市中级 人民法院 提起上诉: 一、请求二 审法院撤 销太原市 小店区人 民法院 (2014)小 商初字第 00239 号民 事判决第 一项和第 二项。二、 请求对上 诉人与第 二被上诉 人从 2003 年至 2007 年之间的 购销业务 往来账进 行司法会 (2014)小商初 字第 00239 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如 下:一、被告宜 春市国有资产运 营有限责任公司 于本判决生效后 十日内支付原告 江西华中钢铁科 技有限公司货款 968253.7 元。二、 驳回江西华中钢 铁科技有限公司 的其他诉讼请 求。诉讼费 28735 元(原告已预 交),由被告宜春 市国有资产运营 有限责任公司负 担。 - 2015 年 02 月 04 日 2014-065、 2015-009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5 计审计。 三、改判两 被上诉人 向上诉人 支付货款 贰佰柒拾 肆万壹仟 捌佰捌拾 肆万零陆 分 (2741884. 06 元)及 2008 年至 2014 年的 同期银行 贷款利息 60 万元。 2015年1月 21 日,宜春 市国有资 产运营有 限责任公 司向太原 市中级人 民法院提 起上诉:请 求二审法 院依法撤 销太原市 小店区人 民法院于 2014 年 12 月 16 日作 出的 (2014)小 商初字第 00239 号民 事判决书, 驳回被上 诉人对上 诉人的全 部诉求。 (2015)并商 终字第 198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6 号《民事裁 定书》裁 定:本案中 止诉讼。 江西华鑫标准件有 限责任公司诉振兴 生化股份有限公 司、宜春市国有资 产运营有限责任公 司买卖合同纠纷 43.5 否 - (2014)小商初 字第 00244 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如 下:被告宜春市 国有资产运营有 限责任公司于本 判决生效后十日 内支付原告江西 华鑫标准件有限 责任公司货款 351465.7 元,利 息 83534.3 元,共 计 435000 元。诉 讼费 7825 元(原 告已预交),由被 告宜春市国有资 产运营有限责任 公司负担。 - 2015 年 02 月 04 日 2014-067、 2015-011 福建龙溪轴承(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宜春重工有限公 司、宜春市国有资 产运营有限责任公 司和振兴生化股份 有限公司买卖合同 纠纷 32.99 否 尚未判决 2014 年 10 月公 司收到民事起诉 状,原告诉请(1) 判令宜春重工有 限公司偿还货款 329899.13 元,并 至还清货款之日 止利息损失,利 息暂计至起诉日 计 172206.90 元。 两项共计 502106 元; (2)宜春 市国有资产运营 有限责任公司 、 振兴生化股份有 限公司 承担连 带责任。 - 2014 年 10 月 30 日 2014-073 新乡市散热器有限 公司诉振兴生化股 份有限公司、宜春 市国有资产运营有 133.52 否 (2014)红 民二初字 第 336-2 号 民事裁定 2014 年 11 月公 司收到民事起诉 状,原告诉请判 令振兴生化股份 - 2016 年 01 月 05 日 2014-078、 2016-001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7 限责任公司承揽合 同纠纷 书裁定:准 许新乡市 散热器有 限公司撤 回起诉。 有限公司 、宜春 市国有资产运营 有限责任公司 共同偿还拖欠原 告的加工产品货 款 1335170.10 元,并支付延期 付款利息(按同 期商业银行贷款 利率标准从 2005 年 12 月 31 日计 算至判决之日)。 漳州三德利油漆涂 料有限公司诉宜春 市国有资产运营有 限责任公司、振兴 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108.25 否 (2014)袁 民二初字 第 901 号民 事裁定书 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 漳州三德 利油漆涂 料有限公 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 费 14542 元,退回原 告漳州三 德利油漆 涂料有限 公司。 2015 年 3 月公司 收到民事起诉 状,原告诉请判 令宜春市国有资 产运营有限公 司、振兴生化股 份有限公司共同 偿还欠款 1082490.92 元及 利息((从起诉之 日起按中国人民 银行同期贷款利 率计算)。 - 2015 年 04 月 16 日 2015-020、 2015-031 湖南省衡州建设有 限公司诉湖南唯康 药业有限公司建设 施工合同纠纷 2,400 否 - (2014)衡中法 民三初字第 158 号《民事调解 书》:湖南省衡州 建设有限公司与 湖南唯康药业有 限公司经法院主 持调解,自愿达 成调解协议。 - 2014 年 10 月 30 日 2014-074 广东双林生物制药 有限公司诉湖南唯 康药业有限公司企 业借贷纠纷 750 否 - (2014)湛开法 民二初字第 177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限被告湖 南唯康药业有限 - 2014 年 07 月 02 日 2014-040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8 公司自本判决发 生法律效力之日 起十日内,偿还 原告广东双林生 物制药有限公司 本金 7500000 元 及利息。 何利萍、邵国兴、 文锦添、陆天荣、 何巧利、胡太美、 陈涛、徐秀丽、陈 志、孙顶宇诉振兴 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 纠纷 15.18 否 尚未判决 2015 年 3 月 20 日,公司收到太 原市中级人民法 院送达的民事起 诉状,原告以公 司虚假陈述为由 向法院提起诉 讼,请求判令被 告振兴生化股份 有限公司向原告 何利萍、邵国兴、 文锦添、陆天荣、 何巧利、胡太美、 陈涛、徐秀丽、 陈志、孙顶宇分 别赔偿人民币 16142 元、6733 元、16908 元、 10000 元、13467 元、10082 元、 19747 元、24524 元、25697 元、 8450 元。 - 2015 年 03 月 21 日 2015-024 刘俊杰、曹慧华诉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 31.93 否 尚未判决 2015 年 6 月 15 日,公司收到太 原市中级人民法 院送达的民事起 诉状,原告以公 司虚假陈述为由 向法院提起诉 讼,请求判令被 告振兴生化股份 有限公司分别赔 偿原告刘俊杰、 曹慧华的经济损 失 169040.60 元、 150242.00 元人 - 2015 年 06 月 16 日 2015-055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9 民币;判令被告 承担本案诉讼费 用。 李建华、刘军、蔡 小丽、朱红辰、曹 丽英、李刚、金超 阳、蒋锋、张朝祥、 刘疆诉振兴生化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虚 假陈述责任纠纷 116.69 否 尚未判决 2015 年 8 月 28 日,公司收到太 原市中级人民法 院送达的民事起 诉状,原告以公 司虚假陈述为由 向法院提起诉 讼,请求判令被 告振兴生化股份 有限公司向原告 李建华、刘军、 蔡小丽、朱红辰、 曹丽英、李刚、 金超阳、蒋锋、 张朝祥、刘疆分 别赔偿人民币 349056.99 元、 42031 元、 396171.85 元、 49968.61 元、 68796.64 元、 135659.74 元、 27026.88 元、 16900.47 元、 13435.9 元、 67893.73 元。 - 2015 年 08 月 29 日 2015-074 韩安岗、韩安玲、 张艳华、宋焕玲、 宋云健、曹晓宇、 王建芳、易平、金 爱芬、金家龙、于 凤霞、李冬梅、陈 洪、李蓓、杨国昌、 罗辉娥、戴晓伟、 童梅、徐斌、杜振 松、刘磊、吴力勤、 张晓亮、张泰、孟 彩凤、朱强、毛炜 卿、杨志文、郝兰 坡、郝兰锁、李卫 东、俞优逸、贾保 850.45 否 尚未判决 2015 年 11 月、12 月,公司收到太 原市中级人民法 院送达的民事起 诉状,原告以公 司虚假陈述为由 向法院提起诉 讼,请求判令被 告振兴生化股份 有限公司向原告 赔偿人民币共计 8504520 元。 - 2015 年 12 月 08 日 2015-109、 2015-115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0 华、孙运国、何伟 军、徐华杰、李韶 峰、胡振涛、尹秋 菊、于汎、夏绿薇、 韩波、孙月华、陈 宇、李坤效、杜鹤 松、张学林、倪海 峰、薛聪、葛汉玉、 谷廷勤、刘仁涛、 赵玮、宓霞琼、程 小波、沈静芬、谢 云英、李蕾、向唯 冬、吴小妹、唐海 蓉、李冠林、吴磊、 倪志成、肖位国诉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诉讼事项详见第五节、十二,控股股东振兴集团诉讼事项详见第一节、一。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1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形成原因 是否存在非 经营性资金 占用 期初余额 (万元) 本期新增金 额(万元) 本期收回金 额(万元) 利率 本期利息 (万元) 期末余额 (万元) 山西振兴 集团电业 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 司 代偿债务及 垫付资金 是 8,678.04 8,678.04 湖南唯康 药业有限 公司 控股子公 司 财务资助 是 0 1,930 1,930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 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无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形成原因 期初余额 (万元) 本期新增金 额(万元) 本期归还金 额(万元) 利率 本期利息 (万元) 期末余额(万 元) 振兴集团有限 公司 母公司 979.54 735 244.54 山西振兴集团 有限公司 母公司之子 公司 444.4 444.4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 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无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2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 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三九集团昆明白马制 药有限公司 2009 年 10 月 13 日 4,000 2003 年 06 月 02 日 1,799.77 一般保证 2 年 否 是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 计(A1) 0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 生额合计(A2) 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 合计(A3) 4,000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 额合计(A4) 1,799.77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 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3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 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A1+B1+C1) 0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 合计(A2+B2+C2) 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 (A3+B3+C3) 4,000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 计(A4+B4+C4) 1,799.77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3.60%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D) 1,799.77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 担保金额(E) 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F)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1,799.77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无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无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4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内容 披露日期 披露报刊 网址链接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2015-01-27 《证券时报》 关于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获得财政资金的公告 2015-04-23 《证券时报》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2015-04-28 《证券时报》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2015-04-29 《证券时报》 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 2015-05-28 《证券时报》 关于向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015-06-06 《证券时报》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2015-07-28 《证券时报》 关于强台风“彩虹”对公司影响情况的公告 2015-10-10 《证券时报》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公告 2015-10-24 《证券时报》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公告 2015-11-07 《证券时报》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2015-11-11 《证券时报》 职工代表大会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公告 2015-11-11 《证券时报》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证券复牌公告 2015-11-12 《证券时报》 关于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获得人凝血因子Ⅷ临床试验批 文的公告 2015-11-13 《证券时报》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注册单采血浆 有限公司情况的公告 2015-11-19 《证券时报》 关于第二大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015-12-08 《证券时报》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公告 2015-12-11 《证券时报》 关于收到深交所关注函的公告 2015-12-18 《证券时报》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的公告 2015-12-18 《证券时报》 控股股东持有股权被拍卖公告 2015-12-22 《证券时报》 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设置廉江双林单采 血浆有限公司获得批复的公告 2015-12-22 《证券时报》 控股股东持有股权暂停拍卖公告 2016-01-08 《证券时报》 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设置东源双林单采 血浆有限公司获得批复的公告 2016-01-08 《证券时报》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2016-01-28 《证券时报》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公告 2016-02-23 《证券时报》 关于廉江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取得单采血浆许可证的公告 2016-03-03 《证券时报》 接受机构投资者现场调研的公告 2016-03-10 《证券时报》 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设置鹤山双林单采 血浆有限公司获得批复的公告 2016-03-31 《证券时报》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5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内容 披露日期 披露报刊 网址链接 关于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获得财政资金的公告 2015-04-23 《证券时报》 关于向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015-06-06 《证券时报》 关于强台风“彩虹”对公司影响情况的公告 2015-10-10 《证券时报》 关于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获得人凝血因子Ⅷ临床试验批 文的公告 2015-11-13 《证券时报》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注册单采血浆 有限公司情况的公告 2015-11-19 《证券时报》 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设置廉江双林单采 血浆有限公司获得批复的公告 2015-12-22 《证券时报》 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设置东源双林单采 血浆有限公司获得批复的公告 2016-01-08 《证券时报》 关于廉江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取得单采血浆许可证的公告 2016-03-03 《证券时报》 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设置鹤山双林单采 血浆有限公司获得批复的公告 2016-03-31 《证券时报》 二十、社会责任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秉承“为员工谋发展,对社会做贡献,为股东创价值”的经营理念,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积 极履行社会责任。报告期内,公司将履行社会责任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通过不 断完善内控制度,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经营决策时,充分考虑债权人合法权益,深化 “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保护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勇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以高度的社会责任 感服务社会。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重污染行业 □ 是 □ 否 √ 不适用 二十一、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6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 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1,059,13 1 33.41% -238,000 -238,000 90,821,13 1 33.32% 3、其他内资持股 91,059,13 1 33.41% -238,000 -238,000 90,821,13 1 33.32%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90,687,93 1 33.27% -10,676,3 55 -10,676,3 55 80,011,57 6 29.35% 境内自然人持股 371,200 0.14% 10,438,35 5 10,438,35 5 10,809,55 5 3.9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81,518,4 68 66.59% 238,000 238,000 181,756,4 68 66.68% 1、人民币普通股 181,518,4 68 66.59% 238,000 238,000 181,756,4 68 66.68% 三、股份总数 272,577,5 99 100.00% 272,577,5 99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部分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公告:2015-035。 2、有限售条件股份中的部分境内法人持股通过司法确权变为境内自然人持股。 3、2015年9月30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 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能转让 其所持公司股票,因此高管锁定股增加,即有限售条件股份中的境内自然人持股增加。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7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 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 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振兴集团有限公 司 61,621,064 0 61,621,064 股改 - 天津红翰科技有 限公司 6,090,000 0 6,090,000 股改 - 四川恒康发展有 限责任公司 5,432,056 0 5,432,056 股改 2016.02.01 宜春工程机械厂 劳动服务公司 9,525,691 0 1,305,160 股改 - 深圳市星瑞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 860,000 0 860,000 股改 - 宜春工程机械油 箱厂 1,399,200 0 603,840 股改 - 工行江西省信托 公司宜春办事处 600,000 0 600,000 股改 - 江西液压件股份 有限公司 285,000 0 285,000 股改 - 宜春地区工程机 械附件厂 620,880 0 260,256 股改 - 江西华丰机械厂 255,000 0 255,000 股改 - 其他限售股股东 4,370,240 240,000 2,000 13,508,755 股改及高管锁定 2015.04.30 合计 91,059,131 240,000 2,000 90,821,131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8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17,215 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上一月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16,646 报告期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如有) (参 见注 8) 0 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上一月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东总数(如有) (参见注 8) 0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 持股数量 报告期内增 减变动情况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持有无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振兴集团有限公 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61% 61,621,064 0 61,621,064 0 质押 61,621,064 冻结 61,621,064 四川恒康发展有 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6.91% 18,838,936 0 5,432,056 13,406,880 质押 18,838,800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华 夏医疗健康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其他 4.65% 12,675,871 12,675,871 0 12,675,871 天津红翰科技有 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3% 6,090,000 0 6,090,000 0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融 通医疗保健行业 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其他 1.10% 2,999,961 2,999,961 0 2,999,961 吴彩银 境内自然人 0.93% 2,541,217 2,541,217 0 2,541,217 上海磐信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上 其他 0.92% 2,499,907 2,499,907 0 2,499,907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9 海磐信达济专户 证券投资基金 李欣立 境内自然人 0.81% 2,200,000 0 0 2,2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银 河康乐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其他 0.70% 1,900,000 -1,599,898 0 1,900,000 上海磐沣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6% 1,524,837 1,524,837 0 1,524,83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 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3,406,880 人民币普通股 13,406,88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 医疗健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 12,675,871 人民币普通股 12,675,87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 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999,961 人民币普通股 2,999,961 吴彩银 2,541,217 人民币普通股 2,541,217 上海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 磐信达济专户证券投资基金 2,499,907 人民币普通股 2,499,907 李欣立 2,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 康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00,000 上海磐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524,837 人民币普通股 1,524,83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 兴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99,981 人民币普通股 1,499,981 上海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磐沣 一期私募投资基金 1,496,658 人民币普通股 1,496,658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 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四川恒康于2015年12月4日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向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0 券”)融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流通股13,406,800股股票和限售流通股5,432,000股股票(共计18,838,800 股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9113%)质押给华融证券,初始交易日为 2015 年 12月 4日,购回期限为 360天。 截止报告期末,四川恒康持有公司股份18,838,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1%。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 责人 成立日期 组织机构代码 主要经营业务 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史珉志 2004 年 05 月 10 日 11387280 铝锭的生产销售;发电供 电;经销:水泥、生铁、 氧化铝粉;经营本企业自 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 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 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 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 经营、需审批未获批准前 不得经营、获准审批的以 审批有效期为准)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 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 股权情况 无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史珉志 中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振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无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1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2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3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 日期 任期终止 日期 期初持股 数(股) 本期增持 股份数量 (股) 本期减持 股份数量 (股) 其他增减 变动(股) 期末持股 数(股) 史曜瑜 董事长、 总经理、 财务总监 现任 男 31 2015 年 09 月 30 日 2018 年 09 月 30 日 0 0 0 0 0 闫治仲 董事会秘 书、董事 现任 男 40 2015 年 09 月 30 日 2018 年 09 月 30 日 0 0 0 0 0 杨曦 董事 现任 男 32 2015 年 09 月 30 日 2018 年 09 月 30 日 0 0 0 0 0 史顺民 董事 现任 男 53 2015 年 09 月 30 日 2018 年 09 月 30 日 0 0 0 0 0 李伟勇 董事 现任 男 55 2015 年 09 月 30 日 2018 年 09 月 30 日 0 0 0 0 0 武世民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52 2015 年 09 月 30 日 2018 年 09 月 30 日 0 0 0 0 0 王丽珠 独立董事 现任 女 53 2015 年 09 月 30 日 2018 年 09 月 30 日 0 0 0 0 0 张林江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46 2015 年 09 月 30 日 2018 年 09 月 30 日 0 0 0 0 0 曹三海 监事会主 席 现任 男 67 2015 年 09 月 30 日 2018 年 09 月 30 日 0 0 0 0 0 朱光祖 监事 现任 男 52 2015 年 09 月 30 日 2018 年 09 月 30 日 0 0 0 0 0 史喜民 监事 现任 男 55 2015 年 2018 年 0 0 0 0 0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4 09 月 30 日 09 月 30 日 郑文东 监事 现任 男 45 2015 年 11 月 10 日 2018 年 09 月 30 日 0 0 0 0 0 王芳福 监事 现任 男 59 2015 年 09 月 30 日 2018 年 09 月 30 日 0 0 0 0 0 史珉志 董事 离任 男 61 2015 年 09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10 日 0 0 0 0 0 史羚瑕 监事 离任 女 33 2015 年 09 月 30 日 2015 年 11 月 10 日 0 0 0 0 0 史跃武 董事长、 总经理 离任 男 43 2005 年 09 月 12 日 2015 年 09 月 30 日 0 0 0 0 0 原建民 常务副总 经理、董 事、董事 会秘书 离任 男 52 2008 年 06 月 20 日 2015 年 09 月 30 日 0 0 0 0 0 曹正民 财务总 监、副总 经理、董 事 离任 男 47 2008 年 06 月 20 日 2015 年 09 月 30 日 0 0 0 0 0 陈海旺 董事 离任 男 59 2005 年 09 月 26 日 2015 年 09 月 30 日 0 0 0 0 0 任彦堂 董事 离任 男 46 2008 年 06 月 20 日 2015 年 09 月 30 日 0 0 0 0 0 纪玉涛 董事 离任 男 40 2012 年 06 月 29 日 2015 年 09 月 30 日 0 0 0 0 0 田旺林 独立董事 离任 男 59 2008 年 06 月 20 日 2015 年 09 月 30 日 0 0 0 0 0 陈树章 独立董事 离任 男 50 2008 年 06 月 20 日 2015 年 09 月 30 日 8,000 0 0 0 8,000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5 张建华 独立董事 离任 女 62 2008 年 06 月 20 日 2015 年 09 月 30 日 0 0 0 0 0 宁保安 监事会主 席 离任 男 50 2008 年 04 月 20 日 2015 年 09 月 30 日 0 0 0 0 0 马彦平 监事 离任 男 49 2008 年 04 月 20 日 2015 年 09 月 30 日 0 0 0 0 0 刘民志 监事 离任 男 57 2008 年 04 月 20 日 2015 年 09 月 30 日 0 0 0 0 0 史曜瑜 监事 离任 男 31 2012 年 06 月 29 日 2015 年 09 月 30 日 0 0 0 0 0 阎鸿 副总经理 离任 男 60 2009 年 07 月 24 日 2015 年 09 月 30 日 18,000 0 0 0 18,000 合计 -- -- -- -- -- -- 26,000 0 0 0 26,000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史珉志 董事 离任 2015 年 12 月 10 日 请辞离职 史羚瑕 监事 离任 2015 年 11 月 10 日 请辞离职 史跃武 董事长、总经理 任期满离任 2015 年 09 月 30 日 董事会换届 原建民 常务副总经理、 董事、董事会秘 书 任期满离任 2015 年 09 月 30 日 董事会换届 曹正民 财务总监、副总 经理、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15 年 09 月 30 日 董事会换届 陈海旺 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15 年 09 月 30 日 董事会换届 任彦堂 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15 年 09 月 30 日 董事会换届 纪玉涛 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15 年 09 月 30 日 董事会换届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6 田旺林 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15 年 09 月 30 日 董事会换届 陈树章 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15 年 09 月 30 日 董事会换届 张建华 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15 年 09 月 30 日 董事会换届 宁保安 监事会主席 任期满离任 2015 年 09 月 30 日 监事会换届 马彦平 监事 任期满离任 2015 年 09 月 30 日 监事会换届 刘民志 监事 任期满离任 2015 年 09 月 30 日 监事会换届 史曜瑜 监事 任期满离任 2015 年 09 月 30 日 监事会换届 阎鸿 副总经理 任期满离任 2015 年 09 月 30 日 任期满离任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史曜瑜先生,1985年8月出生,2009年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空军工程大学法学专业。2012年6月至2015 年9月任职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9月至今任振兴生化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 杨曦先生,1984年4月出生,2006年本科毕业于英国贝特福德大学工商管理系。2007年-2008年出任英 国伍斯特汽车贸易公司合伙人;2008年创办西安星创电竞文化有限公司S.C俱乐部;2010年-2012年任山西 鑫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2014年任振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5年9月至今任振 兴生化董事。 史顺民先生,1963年2月出生,1986年毕业于中医刊授学院。1988年-1996年任振兴焦化厂会计;1996 年-1999年运城会校培训学习;1999年担任山西振兴集团财务部副部长。2015年9月至今任振兴生化董事。 李伟勇先生,1961年11月出生,1984年毕业于第三军医大学,硕士学历,中共党员。原任北京军区总 医院副主任医师,2014年6月30日退役。2015年9月至今任振兴生化董事。 闫治仲先生,1976年5月出生,2001年本科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2008年至2015年9月任振兴生化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5年9月至今任振兴生化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武世民先生,1964年10月出生,1986年本科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专业。1986年-1988年在山 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任教师;1988年-1998年任职于山西省财政厅山西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2000年任职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7 于山西中元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至今任职于山西高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5年9月起任振兴生化 独立董事。 王丽珠女士,1963年4月出生,1984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世界经济专业本科,1984年7月-1987年8 月工作于太原市政府经济研究中心,1987年9月-1990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世界经济专业,1990 年7月至今任山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师、金融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多年来致力于企业投融资问题 的研究,公开发表论文及著作数十篇,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及横向课题二十余项。目前担任山西美锦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000723)独立董事、北京兴侨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高级专家、山西黄河环境与资源经济 研究院专家委员会专家、晋中市科林液压有限公司特聘高级专家。2015年9月起任振兴生化独立董事。 张林江先生,1970年7月出生,法学博士,国家行政学院社会治理研究中心秘书长。曾经先后担任中 共山西省委党校法学教研室讲师、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区长助理(挂职)、中国经济技术研究咨询公司 副总裁、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航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亚太经合组织(APEC)港口服务网络常务副 秘书长等职。2015年9月至今任振兴生化独立董事。 2、监事简历 曹三海先生,于1949年3月6日出生,大专学历。1987年—1991年在振兴集团工作并负责销售业务;1994 年至今担任振兴集团常务副总经理职务;2003年—2013年任河津市政协委员;2004年—2006年在中党校函 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2015年担任湖南唯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振兴生化监 事会主席。 朱光祖先生,于1964年9月9日出生,1988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本科学历,党 员。1988年10月—1992年5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22医院工作;1992年6月—1993年8月在海耀生物制品研 究所工作;1993年8月—1998年6月在湛江双林药业有限公司工作,曾任质检科科长、生产部部长;1998年 6月—2004年4月在三九集团湛江开发区双林药业有限公司工作,曾任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04年4月至 今任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9月起任振兴生化监事。 史喜民先生,于1961年7月6日出生,现任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经理职务。1988年—1993年在振 兴焦化厂担任生产厂长;1993年—1995年在振兴北营煤矿担任矿长;1995年—1997年在振兴煤灰厂担任厂 长;1997年—2003年在山西振兴集团电厂担任副厂长;2004年至今担任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经理。 2015年9月起任振兴生化监事。 郑文东先生,于 1974 年 12 月出生,壮族。1998 年 1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三九集团湛江开发 区双林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2008 年 7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部 部长;2011 年 12 月至今,任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起任振兴生化职工监 事。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8 王芳福先生,于1983年9月毕业于湖南广播电视大学。1983年9月至1997年10月,在衡阳卫生材料厂工 作;1997年10月至2002年10月,任衡阳卫生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03年4月,任湖南三 九唯康药业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03年4月至2005年1月,任湖南三九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工 程部部长(兼)、党委委员;2005年1月至2008年8月,湖南三九唯康药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工会主席、设备维修部部长(兼);2008年8月至今,任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兼)、 工会主席(兼)。2015年9月起任振兴生化职工监事。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股东单位是否 领取报酬津贴 曹三海 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常务副总经 理 1994 年 01 月 01 日 否 在股东单位任 职情况的说明 除上述任职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在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其他单位是否 领取报酬津贴 史曜瑜 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2年12月01 日 是 史顺民 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部副部 长 1999年01月01 日 是 杨曦 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2016年01月21 日 是 王丽珠 山西财经大学 教师 1990年07月02 日 是 曹三海 湖南唯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05年01月01 日 是 朱光祖 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04年04月01 日 是 史喜民 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 经理 2004年01月01 日 是 郑文东 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011年12月01 日 是 王芳福 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纪 委书记(兼)、 工会主席 2008年08月01 日 是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9 (兼) 在其他单位任 职情况的说明 无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3年10月1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纪律处分决定(深证上【2013】356号),对公司时任董事 长兼总经理史跃武、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曹正民、时任董事会秘书岳云生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公司时 任董事原建民、纪玉涛、陈海旺、任彦堂,时任独立董事田旺林、陈树章、张建华,时任监事宁保安、马 彦平、刘民志、史曜瑜、谭新民,时任副总经理阎鸿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2、2014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4】2号), 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史跃武,时任监事会主席宁保安,时任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原建民,时任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曹正民,时任董事会秘书岳云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3、2014年10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纪律处分决定《关于对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 人给予处分的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史跃武,时任董事纪玉涛、陈海旺,时任董事兼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曹正民,时任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原建民,时任董事会秘书岳云生 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4、2014年12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104号), 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史跃武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代行 董事会秘书职责)原建民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曹正民、陈海旺、任彦堂、纪玉涛、 田旺林、张建华、陈树章、时任董事会秘书岳云生分别给予警告。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均按照公司工资管理制度、高管人员薪酬考核 办法及高管人员考核结果发放。 公司在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29人,实际在公司领取报酬有14人。截止2015年12月31 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年度报酬的总额为524.14万元,其中,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 的津贴总额为3.6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 前报酬总额 是否在公司关联 方获取报酬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0 史曜瑜 董事长、总经理、 财务总监 男 31 现任 11.52 是 闫治仲 董事会秘书、董 事 男 40 现任 26.59 否 杨曦 董事 男 32 现任 66.7 是 史顺民 董事 男 53 现任 0.35 是 李伟勇 董事 男 55 现任 0 否 武世民 独立董事 男 52 现任 1.2 否 王丽珠 独立董事 女 53 现任 1.2 否 张林江 独立董事 男 46 现任 1.2 否 曹三海 监事会主席 男 67 现任 30.8 是 朱光祖 监事 男 52 现任 96.39 是 史喜民 监事 男 55 现任 0.35 是 郑文东 监事 男 45 现任 36.95 是 王芳福 监事 男 59 现任 6.97 是 史珉志 董事 男 61 离任 否 史羚瑕 监事 女 33 离任 否 史跃武 董事长、总经理 男 43 离任 否 原建民 常务副总经理、 董事、董事会秘 书 男 52 离任 124.12 否 曹正民 财务总监、副总 经理、董事 男 47 离任 119.8 否 陈海旺 董事 男 59 离任 否 任彦堂 董事 男 46 离任 否 纪玉涛 董事 男 40 离任 否 田旺林 独立董事 男 59 离任 否 陈树章 独立董事 男 50 离任 否 张建华 独立董事 女 62 离任 否 宁保安 监事会主席 男 60 离任 否 马彦平 监事 男 49 离任 否 刘民志 监事 男 57 离任 否 史曜瑜 监事 男 31 离任 是 阎鸿 副总经理 男 60 离任 否 合计 -- -- -- -- 524.1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1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21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685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706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722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566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225 销售人员 63 技术人员 123 财务人员 28 行政人员 93 其他 174 合计 706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大学本科及以上 174 大学专科 129 其他 403 合计 706 2、薪酬政策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公司按照薪酬管 理体系及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发放工资。员工薪酬、福利水平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和地区生活水平、物价水 平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 3、培训计划 为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职业技能,规范、完善公司培训管理,提高员工学习、应用的积极性,保证公 司可持续性发展,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培训制度,主要集中开展行业类、管理类知识培训,加强各部门业务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2 学习,提升了员工的专业知识水平,满足了公司和员工对培训的需求。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3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加强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有效的实施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规范管理, 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切实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2015年公司响应证监会的 要求,完善公司制度体系,报告期内,修改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重大投资管理制度》、《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等制度。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情况符 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尚未解决的公司治理问题。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确保所有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平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同时,公司聘请专业律师见证股东大会, 确保会议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执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规范自身行为。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 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没有占用公司资金为其担保或替他人担保的情况。公司与控 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相互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董事的选聘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新一届董事会组成人员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符 合法定标准,董事产生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相关规 定依法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本公司重大投资、关联交 易等事项发表自己的独立意见,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审计、提名、薪酬与考 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各自职责对本公司发展提出相关的专业意见和建议。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规定开展工作,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组成人员5人,其中两名职工监事。监事的推荐、选举和产生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的财务以及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4 理人员行使职权的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公司指定《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作为本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报纸媒体和网络媒体。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公司 信息。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 与控股股东振兴集团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1、人员方面:公司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均由本公司统一管理,拥有独立的人事管理制度和绩效 考核体系,有独立的工资账户。除控股股东委派的董事、监事外,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在控股股东单位兼职的情况,均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2、资产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运营系统,经营性资产完整良好、权属清晰,拥有独立的生产设 备,房屋建筑物及工业产权、商标、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3、财务方面:公司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专职会计人员、独立会计核算 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纳税,严格遵循各项财务制度独立运作、规 范管理。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财务、会计活动的情况。 4、机构方面: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并具有独立 的办公场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公司及其职能部门 之间亦不存在从属关系。 5、业务方面: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能独立健全的采购、 销售等,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5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4 年年度股东大 会 年度股东大会 31.37% 2015 年 06 月 26 日 2015 年 06 月 27 日 公告编号:2015- 060 公告名称: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 公司 2014 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 (. cn) 201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25.35% 2015 年 09 月 30 日 2015 年 10 月 08 日 公告编号:2015- 085 公告名称: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 公司 201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公告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 (. cn)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 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会议 田旺林 4 1 3 0 0 否 陈树章 4 1 3 0 0 否 张建华 4 1 3 0 0 否 武世民 5 2 3 0 0 否 王丽珠 5 2 3 0 0 否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6 张林江 5 2 3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关注 公司运作,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的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宝贵的专业性建议,对报 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独立、公正意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各专 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工作细则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作用, 有效提高了公司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正确性。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 2015年2月26日,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发表书面意见。 2015年3月6日,与年审会计师协商,确定了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审计范围。 2015年4月6日,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 2015年4月27日,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发表书面 意见。 2015年4月28日,对2014年度财务报告定稿进行表决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核,对审计单位的 工作进行总结并出具书面报告。同时做出2015年度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7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 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年初董事 会下达的经营目标对经营班子年度履职情况进行总结,并审查和核实了经营班子本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3、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履职情况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对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报告期内,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各委员参加公司重要会议,对公司未来发展和投资计划等重要事项进行 讨论,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在加强决策科学性和提高决策效益方面发挥了重要 作用。 4、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各位成员能够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章程》、《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更选董事、监事,新聘高级 管理人员等事项提出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的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负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薪酬政策与方案。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是以经济效益为主 要考核指标,并与绩效工资挂钩,通过董事会(包括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会评价的方式进行。全面 建立公司整体业绩与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绩效相结合的考核体系,既体现是否达成公司的整体战略目标,又 关注个人在期间发挥的作用。为建立、健全更为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激励对象的积极性 与创造性,提高经营效率,公司对以总经理为核心的经营管理层实行年薪制,激励和优化经营管理团队同 公司的发展目标相一致,为公司的业绩增长不断贡献力量。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8 九、内部控制情况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存在下述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 缺陷:1、振兴生化公司未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可能无法有效监控各业务单元,无法起到对内部控制进行再监督的作用。 该缺陷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十五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与振兴生化公司《内控自评报告》中认定为重大 缺陷之(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之规定相一致。2、振兴生化公司存在使用个人账户 替代公司账户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该缺陷不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 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的规定。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存在下述 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缺陷:2015 年 12 月 14 日,振兴生化公司因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存在违规,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5]22 号《关于对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 函措施的决定》。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6 年 04 月 27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巨潮资讯网()2016 年 4 月 27 日刊登的《2015 年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87.07%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 1. 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缺 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 现并纠正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应将该 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合理可能性是指大 于微小可能性(几乎不可能发生)的可能 性。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2)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 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4)公 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 的监督无效。2. 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 连同其它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 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中虽然未达 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 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其 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 陷或一般缺陷。(1)违犯国家法律、法 规较严重;(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 或制度系统性失效;(3)内部控制评价 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 及时整改; (4)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 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5)其 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9 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应将该缺陷认定为 重要缺陷。3.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的内部控制缺陷,应认定为一般缺陷。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报、 净利润总额的 5%≤错报、资产总额的 0.3%≤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3%≤错 报。重要缺陷:营业收入总额的 0.2%≤错 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0.5%、净利润总额的 2%≤错报<净利润总额的 5%、资产总额的 0.1%≤错报<资产总额的 0.3%、所有者权 益总额的 0.1%≤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3%。一般缺陷: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0.2%、错报<净利润总额的 2%错报<资 产总额的 0.1%、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1%。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1000 万 元及以上,或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 司造成负面影响。重要缺陷:直接财产 损失金额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1000 万元,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 公司造成负面影响。一般缺陷:500 万 元以下,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 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2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1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我们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振兴生化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6 年 04 月 27 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巨潮资讯网()2016 年 4 月 27 日刊登的《2015 年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否定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是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说明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存在下述与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缺陷: 1、振兴生化公司未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可能无法有效监控各业务单元,无法起到对内部控制进行再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0 监督的作用。该缺陷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十五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与振兴生化公司《内 控自评报告》中认定为重大缺陷之(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之规定 相一致。 2、振兴生化公司存在使用个人账户替代公司账户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该缺陷不符合《现金管理暂 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的规定。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存在下述与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缺陷: 2015 年 12 月 14 日,振兴生化公司因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存在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5]22 号《关于对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 因素。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16 年 04 月 25 日 审计机构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致同审字(2016)第 140ZA4576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王增民、王玉才 审计报告正文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兴生化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12月31日 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振兴生化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 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 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 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 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 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振兴生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振兴生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2 化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 量。 (四)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 承诺及或有事项”所述,中银投资有限公 司等单位对振兴生化公司的诉讼尚未完结;如“附注十五 其他重要事项”所述,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的债务重组仍未实施且需重新协商,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建设 尚未完成。上述事项的结果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1,638,503.12 43,697,064.1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420,193.08 1,974,481.42 预付款项 28,650,719.35 8,734,188.4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8,479,404.48 30,096,262.9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3 存货 267,629,180.79 243,879,082.7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18,078,111.71 18,078,111.7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223,100.86 1,223,100.86 其他流动资产 17,599.42 92,859.86 流动资产合计 407,136,812.81 347,775,152.1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615,246,826.59 622,302,466.33 在建工程 157,824,222.40 139,118,851.2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73,125,894.75 68,948,473.7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473,824.55 3,696,925.41 递延所得税资产 5,826,365.93 6,697,300.76 其他非流动资产 3,675,216.00 5,266,755.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858,172,350.22 846,030,772.55 资产总计 1,265,309,163.03 1,193,805,924.6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14,950,000.00 184,95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4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44,656,857.00 38,741,851.65 预收款项 25,129,646.83 16,220,814.0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31,635,325.53 33,972,877.00 应交税费 30,111,358.69 33,621,123.11 应付利息 222,029,840.85 198,754,308.1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73,969,233.08 81,204,053.09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5,000,000.00 25,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67,482,261.98 612,465,027.0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7,000,000.00 72,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2,000,000.00 30,732,870.54 递延收益 23,337,000.00 19,958,105.92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72,337,000.00 122,690,976.46 负债合计 739,819,261.98 735,156,003.5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72,577,599.00 272,577,599.00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5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13,930,561.88 113,930,561.8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60,721,418.89 60,721,418.8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53,226,910.86 -24,336,126.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00,456,490.63 422,893,453.20 少数股东权益 25,033,410.42 35,756,467.96 所有者权益合计 525,489,901.05 458,649,921.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65,309,163.03 1,193,805,924.67 法定代表人: 史曜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曜瑜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正民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57,175.17 1,332,477.3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11,389,100.01 91,870,351.58 存货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6 流动资产合计 112,446,275.18 93,202,828.9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18,263,388.44 137,015,490.03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4,750,005.87 3,121,774.87 在建工程 107,126,200.00 107,126,200.0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0,139,594.31 247,263,464.90 资产总计 342,585,869.49 340,466,293.8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4,950,000.00 164,95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 49,951.48 30,017.46 应付利息 222,029,840.85 198,754,308.1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75,116,451.03 16,416,592.22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62,146,243.36 380,150,917.8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30,732,870.54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732,870.54 负债合计 462,146,243.36 410,883,788.3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72,577,599.00 272,577,599.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11,175,023.92 111,175,023.9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60,721,418.89 60,721,418.89 未分配利润 -564,034,415.68 -514,891,536.3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9,560,373.87 -70,417,494.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42,585,869.49 340,466,293.86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8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500,269,283.13 489,495,707.60 其中:营业收入 500,269,283.13 489,495,707.6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431,951,305.56 420,118,728.40 其中:营业成本 235,433,931.50 210,045,076.9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2,810,070.39 3,568,676.78 销售费用 11,124,851.69 6,698,048.92 管理费用 144,471,133.17 123,868,614.74 财务费用 31,097,604.67 37,077,149.10 资产减值损失 7,013,714.14 38,861,161.9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30,874,182.4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8,317,977.57 100,251,161.68 加:营业外收入 26,178,075.13 83,500,204.0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976.56 119,772.01 减:营业外支出 2,236,905.20 35,910,205.5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780.26 6,887.3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2,259,147.50 147,841,160.18 减:所得税费用 25,419,167.61 40,909,028.3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6,839,979.89 106,932,131.79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7,563,037.43 122,516,595.48 少数股东损益 -10,723,057.54 -15,584,463.6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66,839,979.89 106,932,131.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 77,563,037.43 122,516,595.4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0,723,057.54 -15,584,463.69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80 0.45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80 0.450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 史曜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曜瑜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正民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0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0.00 0.00 减:营业成本 0.00 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24,184,622.98 13,067,484.53 财务费用 24,081,140.80 27,203,581.18 资产减值损失 22,609,590.35 13,260,363.1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200,000,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0,875,354.13 146,468,571.18 加:营业外收入 21,732,870.54 80,972,137.5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00 减:营业外支出 395.75 31,132,870.5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49,142,879.34 196,307,838.18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9,142,879.34 196,307,838.18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1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49,142,879.34 196,307,838.1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33,762,587.15 468,103,693.31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131,147.32 13,906,886.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41,893,734.47 482,010,579.71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36,707,002.58 196,866,022.72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98,944,510.59 75,856,286.36 支付的各项税费 55,764,193.62 59,289,717.5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0,167,487.64 72,959,331.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1,583,194.43 404,971,357.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310,540.04 77,039,221.8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5,300.00 1,316,871.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76,375,657.4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00.00 77,692,528.4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9,394,348.66 71,049,393.84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394,348.66 71,049,393.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389,048.66 6,643,134.6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3,253.06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0 25,000,000.00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3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000,000.00 25,033,253.0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5,000,000.00 71,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7,980,162.71 10,079,543.2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980,162.71 81,079,543.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80,162.71 -56,046,290.1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941,328.67 27,636,066.2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3,665,117.38 16,029,051.0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1,606,446.05 43,665,117.38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7,376,003.75 37,105,746.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7,376,003.75 37,105,746.2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0.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6,826,222.97 5,544,326.18 支付的各项税费 467,341.37 354,936.9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9,366,351.96 30,199,587.8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6,659,916.30 36,098,851.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6,087.45 1,006,895.2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91,50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1,500.00 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1,500.00 1.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3,253.06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253.0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80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00,000.00 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0,000.00 33,253.0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75,412.55 1,040,149.3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00,530.65 260,381.3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25,118.10 1,300,530.65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5 项目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272,57 7,599. 00 113,930 ,561.88 60,721, 418.89 -24,336, 126.57 35,756, 467.96 458,649 ,921.16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72,57 7,599. 00 113,930 ,561.88 60,721, 418.89 -24,336, 126.57 35,756, 467.96 458,649 ,921.16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77,563, 037.43 -10,723, 057.54 66,839, 979.89 (一)综合收益总 额 77,563, 037.43 -10,723, 057.54 66,839, 979.89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6 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72,57 7,599. 00 113,930 ,561.88 60,721, 418.89 53,226, 910.86 25,033, 410.42 525,48 9,901.0 5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272,57 7,599. 00 113,897 ,308.82 60,721, 418.89 -146,85 2,722.0 5 51,340, 931.65 351,684 ,536.31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72,57 7,599. 113,897 ,308.82 60,721, 418.89 -146,85 2,722.0 51,340, 931.65 351,684 ,536.31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7 00 5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33,253. 06 122,516 ,595.48 -15,584 ,463.69 106,965 ,384.85 (一)综合收益总 额 122,516 ,595.48 -15,584 ,463.69 106,932 ,131.79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33,253. 06 33,253. 06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33,253. 06 33,253. 06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72,57 7,599. 113,930 ,561.88 60,721, 418.89 -24,336, 126.57 35,756, 467.96 458,649 ,921.16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8 00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272,577, 599.00 111,175,0 23.92 60,721,41 8.89 -514,89 1,536.3 4 -70,417,4 94.53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72,577, 599.00 111,175,0 23.92 60,721,41 8.89 -514,89 1,536.3 4 -70,417,4 94.53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49,142 ,879.34 -49,142, 879.34 (一)综合收益总 额 -49,142 ,879.34 -49,142, 879.34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9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72,577, 599.00 111,175,0 23.92 60,721,41 8.89 -564,03 4,415.6 8 -119,560 ,373.87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272,577, 599.00 111,141,7 70.86 60,721,41 8.89 -711,19 9,374.5 2 -266,758, 585.77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72,577, 599.00 111,141,7 70.86 60,721,41 8.89 -711,19 9,374.5 2 -266,758, 585.77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33,253.06 196,307 ,838.18 196,341,0 91.24 (一)综合收益总 额 196,307 ,838.18 196,307,8 38.18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0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33,253.06 33,253.06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33,253.06 33,253.06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72,577, 599.00 111,175,0 23.92 60,721,41 8.89 -514,89 1,536.3 4 -70,417,4 94.53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前身系宜春工程机械厂,根据江西省股份 制改革联审小组(1993)13号《关于同意设立宜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的批准,原宜春工程机械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1 厂采取定向募集方式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6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股票代码为000403。 宜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自2000年3月31日起更名为“三九宜工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26日,振兴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恒源煤业有限公司与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股权转让过户手续,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61,621,064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9.11%)过户至振兴集团有限公司、19,060,936股股份(占总股本的9%) 过户至山西恒源煤业有限公司。振兴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008年5月16日,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227号高新国际大厦16层,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号变更为140000110106466。 2010年6月28日,公司名称变更为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公司2012年12月17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决议和 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60,894,108元,以流通股股东2013年1月8日所持股份为基数, 按每10股转增6股的比例向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60,894,108股,每股面值1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272,577,599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272,577,599股,其中:非流通股90,821,131股,流通股 181,756,468股。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证券部、企管部、财务部、办公室 等部门,拥有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等三家子 公司。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属医药制造业,主要经营业务包括:生物化工;制药工业设备; 医用卫生材料;医药项目、生物技术开发项目的投资、咨询及技术推广;房地产开发;电子产品信息咨询。 主要产品包括: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膏药、创可贴、医用纱布等。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振兴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史珉志。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4月25日批准。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本期增加三级子公司广东普奥思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东源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合山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和平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雷州双林单 采血浆有限公司、连平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廉江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龙川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遂溪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徐闻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紫金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详见“附注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2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此外,本集团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 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 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 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集团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参 见附注五、15、附注五、18、和附注五、23。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 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3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 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 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 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 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 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 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 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 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 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 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 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 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 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 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 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4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 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 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 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 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 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 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 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 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 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 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 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 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 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5 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 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 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 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 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 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 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6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集团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 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 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 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债务人)与 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 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 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 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7 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发生减 值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和 其他应收款等(附注五、11)。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 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金融资产类别 以外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并确认为 利息收入。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 值变动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 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 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 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 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 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 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 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8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 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 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 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 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 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集团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集团的权益工 具。 (4)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 支付的价格。 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 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 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 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 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 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 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 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 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 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 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9 (5)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 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 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 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情形: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本集团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 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包括: - 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 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 ⑦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 收回投资成本; 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如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 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是指,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月度均值连续12 个月均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 ⑨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 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 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 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0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 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 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 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 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 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 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 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 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 经确认,不得转回。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 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 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集团 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 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1 11、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期末余额达到 150 万元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达到 50 万元的 其他应收款,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 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4 年 6.00% 6.00% 4 年以上 100.00% 10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 备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集团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 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2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 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 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集团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 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集团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五五摊销法摊销。 包装物(包括辅助材料)按照一次转销法计入成本费用。 13、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或处置组应当确认为持有待售: 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 售;本集团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应当已经取得股东 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本集团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持有待售的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置组。在特定情况下,处置组包括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等。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 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并列报为“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 债,列报为“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企 业应当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①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 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再收回金额。 14、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 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3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 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 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 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 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 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 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 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 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 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 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于转换日的公允 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 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 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 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 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 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4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 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 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 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 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 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 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 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 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 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 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 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 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 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 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 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本公司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19。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5 15、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40 3-10 4.85-2.25 通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20 3-10 19.40-4.50 专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25 4-5 9.60-3.8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3-10 19.40-9.00 其他 年限平均法 5-10 3-10 19.40-9.00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本集团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①在租赁期届满时, 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集团。②本集团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 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集团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③即使 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④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集团 才能使用。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 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 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 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融资租入的固定 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6、在建工程 本集团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6 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19。 17、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集团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 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 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集团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 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 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 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 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 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 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8、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7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 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 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 别 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备注 土地使用权 40-50年 直线法 软件 10年 直线法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 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 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19。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 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 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 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 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 损益。 本集团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 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 产。 19、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 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8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 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 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 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 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 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 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 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 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0、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 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1、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 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 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 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9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 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 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 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集团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 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除此之外,本集团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 关资产成本。 22、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 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 确定最佳估计数。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 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 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23、收入 (1)一般原则 ①销售商品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 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 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0 ②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集团确认收入。 (2)具体方法 本集团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本集团销售的商品,在商品发出并取得收款或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需经客户验收合格的商品,自获 取客户验收单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收到的货款先确认为负债。 24、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 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 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以 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计入递延收益,于费用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 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 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 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1 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 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 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 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 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 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6、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 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本集团本年的租赁均为经营租赁。 (1)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集团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 (2)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集团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 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2 27、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 进行持续的评价。 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 如下: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 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 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7、3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5、1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5 教育费附加 应纳税所得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税所得额 2、1.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 25 子公司: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 25 子公司: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 25 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15 三级子公司:宜州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15 三级子公司:广西罗城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15 三级子公司:扶绥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三级子公司:广东普奥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5 三级子公司:临县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三级子公司:武宣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三级子公司:石楼县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三级子公司:上海双林生物医药研发有限公司 25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3 三级子公司:隰县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三级子公司:绛县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三级子公司:和顺县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三级子公司:东源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三级子公司:合山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三级子公司:和平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三级子公司:雷州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三级子公司:连平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三级子公司:廉江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三级子公司:龙川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三级子公司:遂溪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三级子公司:徐闻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三级子公司:紫金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2、税收优惠 (1)本公司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014年取得编号为GR201444000920的《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58号),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子公司宜州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广西罗城双林单 采血浆有限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起可以享受国家鼓励类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2,510,617.30 2,795,217.55 银行存款 49,127,885.82 40,901,846.56 合计 51,638,503.12 43,697,064.11 其他说明 本集团期末被冻结的银行存款金额为32,057.07元。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4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7,241,75 1.69 40.02% 7,241,75 1.69 100.00% 7,241,7 51.69 39.12% 7,241,751 .69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8,118,29 4.75 44.86% 6,698,10 1.67 82.51% 1,420,193 .08 8,532,4 88.60 46.10% 6,558,007 .18 76.86% 1,974,481.4 2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2,735,99 9.63 15.12% 2,735,99 9.63 100.00% 2,735,9 99.63 14.78% 2,735,999 .63 100.00% 合计 18,096,0 46.07 100.00% 16,675,8 52.99 92.15% 1,420,193 .08 18,510, 239.92 100.00% 16,535,75 8.50 89.33% 1,974,481.4 2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应收账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衡阳市星球器械经营有 限公司 7,241,751.69 7,241,751.69 100.00% 预计不能收回 合计 7,241,751.69 7,241,751.69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3,978.00 238.68 6.00% 1 至 2 年 1,316,164.41 78,969.86 6.00% 2 至 3 年 159,156.37 9,549.38 6.00% 3 至 4 年 31,544.92 1,892.70 6.00%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5 4 至 5 年 183,978.60 183,978.60 100.00% 5 年以上 6,423,472.45 6,423,472.45 100.00% 合计 8,118,294.75 8,118,294.75 82.51%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按单位)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运城供电分公司 1,350,195.10 1,350,195.10 100.00 预计不能收回 河津市三峪灌溉管理局 1,125,828.00 1,125,828.00 100.00 预计不能收回 黄交生 232,958.06 232,958.06 100.00 预计不能收回 衡阳九恒唯康服务有限 公司 10,141.60 10,141.60 100.00 预计不能收回 陈文君 8,326.87 8,326.87 100.00 预计不能收回 赵占民 4,710.00 4,710.00 100.00 预计不能收回 丁 新 3,840.00 3,840.00 100.00 预计不能收回 合计 2,735,999.63 2,735,999.63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40,094.49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2,380,408.75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68.41%,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10,450,426.74元。 3、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24,821,071.00 86.63% 4,852,118.89 55.55% 1 至 2 年 501,370.50 1.75% 3,251,570.02 37.23% 2 至 3 年 2,784,854.02 9.72% 138,705.00 1.59%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6 3 年以上 543,423.83 1.90% 491,794.56 5.63% 合计 28,650,719.35 -- 8,734,188.47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期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19,417,075.00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 计数的比例67.77%。 4、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171,564, 923.21 75.69% 171,564, 923.21 100.00% 174,561 ,923.21 80.01% 174,561,9 23.21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52,525,4 15.38 23.17% 14,046,0 10.90 26.74% 38,479,40 4.48 41,055, 133.08 18.82% 10,958,87 0.17 26.69% 30,096,262. 91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2,587,03 6.81 1.14% 2,587,03 6.81 100.00% 2,547,1 88.31 1.17% 2,547,188 .31 100.00% 合计 226,677, 375.40 100.00% 188,197, 970.92 83.02% 38,479,40 4.48 218,164 ,244.60 100.00% 188,067,9 81.69 86.20% 30,096,262. 91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深圳市永利信商贸有限 公司 78,252,350.00 78,252,350.00 100.00% 账龄 5 年以上,预计无 法收回 深圳市双实物业有限公 司 73,006,000.00 73,006,000.00 100.00% 账龄 5 年以上,预计无 法收回 宜春工程部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 账龄 5 年以上,预计无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7 法收回 衡阳市星球器械经营有 限公司 3,322,826.31 3,322,826.31 100.00% 账龄 5 年以上,预计无 法收回 卫生材料厂 3,026,845.30 3,026,845.30 100.00% 改制代付款项,预计无 法收回 云南力利制药有限公司 1,914,866.02 1,914,866.02 100.00% 承担担保责任,预计无 法收回 上海飞梭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 1,200,000.00 1,200,000.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高密市宝鼎耐火材料有 限公司 842,035.58 842,035.58 100.00% 账龄 5 年以上,预计无 法收回 合计 171,564,923.21 171,564,923.21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25,983,505.12 1,559,010.29 6.00% 1 至 2 年 3,902,531.55 234,151.89 6.00% 2 至 3 年 5,273,540.72 316,412.45 6.00% 3 至 4 年 5,775,959.28 346,557.56 6.00% 4 至 5 年 6,189,695.40 6,189,695.40 100.00% 5 年以上 5,400,183.31 5,400,183.31 100.00% 合计 52,525,415.38 14,046,010.90 26.74%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衡阳九恒唯康服务有限公司 450,272.37 450,272.37 100.00 账龄5年以上,预计无 法收回 河津市河北亨达密风材料销售处 420,288.35 420,288.35 100.00 账龄5年以上,预计无 法收回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8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山西运城 石油公司 252,916.80 252,916.80 100.00 账龄5年以上,预计无 法收回 运城正泰电器销售中心 162,018.27 162,018.27 100.00 账龄5年以上,预计无 法收回 五四一电厂 126,000.00 126,000.00 100.00 账龄5年以上,预计无 法收回 深圳市硕亚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 司 110,000.00 110,000.00 100.00 账龄5年以上,预计无 法收回 上海一电机公司 100,800.00 100,800.00 100.00 账龄5年以上,预计无 法收回 其他(共92户) 964,741.02 964,741.02 100.00 职工借款及长账龄款 项,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2,587,036.81 2,587,036.81 100.00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6,752,715.53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6,622,726.30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深圳逸之彩铝质软 管制造有限公司 担保赔偿支出 3,000,000.00 无法收回 董事会决议 否 武宣县财政局土地 出让金财政专户 改制遗留款 2,900,000.00 无法收回 董事会决议 否 合计 -- 5,900,000.00 -- --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本期实际核销的单位6户,其他4户均为不重要的应收款项。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9 往来款 178,695,647.34 181,658,096.67 备用金 23,093,794.95 13,820,503.54 保证金 12,277,438.94 132,000.00 其他 12,610,494.17 22,553,644.39 合计 226,677,375.40 218,164,244.60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 往来款 78,252,350.00 5 年以上 34.52% 78,252,350.00 第二名 往来款 73,006,000.00 5 年以上 32.21% 73,006,000.00 第三名 保证金 12,000,000.00 1 年以内 5.29% 720,000.00 第四名 往来款 10,000,000.00 5 年以上 4.41% 10,000,000.00 第五名 往来款 5,800,000.00 1 年以内 2.56% 348,000.00 合计 -- 179,058,350.00 -- 78.99% 162,326,350.00 5、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97,643,333.37 18,667,320.15 78,976,013.22 90,862,410.56 18,568,615.69 72,293,794.87 在产品 30,012,114.26 1,319,854.50 28,692,259.76 28,514,912.13 1,319,854.50 27,195,057.63 库存商品 171,627,703.98 15,195,642.05 156,432,061.93 153,377,378.81 15,184,266.80 138,193,112.01 低值易耗品 3,651,289.92 122,444.04 3,528,845.88 6,319,562.31 122,444.04 6,197,118.27 合计 302,934,441.53 35,305,260.74 267,629,180.79 279,074,263.81 35,195,181.03 243,879,082.78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18,568,615.69 98,704.46 18,667,320.15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0 在产品 1,319,854.50 1,319,854.50 库存商品 15,184,266.80 11,375.25 15,195,642.05 低值易耗品 122,444.04 122,444.04 合计 35,195,181.03 110,079.71 35,305,260.74 存货种类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原材料 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在产品 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 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 库存商品 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低值易耗品 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6、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预计处置费用 预计处置时间 卫材厂改制土地(3810 平方米) 1,055,065.17 公司自有土地(43329 平 方米) 8,543,619.13 房屋及建筑物 8,479,427.41 合计 18,078,111.71 -- 其他说明: 期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为本集团子公司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旧厂土地使用权与地上房 屋建筑物,详见附注十五、2。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待摊费用 1,223,100.86 1,223,100.86 合计 1,223,100.86 1,223,100.86 其他说明: 1年内到期的长期待摊费用中,1,090,000.00元是本集团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厂区绿化 摊销费;剩余的133,100.86元是本集团孙公司上海双林生物医药研发有限公司与宜州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 司房屋装修费。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1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缴增值税 14,179.91 预缴所得税 3,419.48 92,859.86 预缴其他税费 0.03 合计 17,599.42 92,859.86 9、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通用设备 专用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498,556,646.04 4,099,240.86 661,608,872.65 22,363,882.10 15,849,230.56 1,202,477,872.21 2.本期增加金 额 17,868,644.77 264,313.93 11,327,115.12 6,297,153.07 3,188,350.00 38,945,576.89 (1)购置 2,465,152.93 264,313.93 3,745,240.00 6,297,153.07 3,188,350.00 15,960,209.93 (2)在建工 程转入 15,403,491.84 7,581,875.12 22,985,366.96 (3)企业合 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 额 4,600.00 228,573.00 21,699.00 254,872.00 (1)处置或 报废 4,600.00 228,573.00 21,699.00 254,872.00 4.期末余额 516,425,290.81 4,358,954.79 672,935,987.77 28,432,462.17 19,015,881.56 1,241,168,577.10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02,829,935.91 2,025,056.21 244,186,311.08 11,889,093.54 6,749,712.98 367,680,109.72 2.本期增加金 额 11,790,541.68 409,897.91 27,417,215.38 3,352,891.50 3,009,196.12 45,979,742.59 (1)计提 11,790,541.68 409,897.91 27,417,215.38 3,352,891.50 3,009,196.12 45,979,742.59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2 3.本期减少金 额 4,500.00 219,430.08 20,292.29 244,222.37 (1)处置或 报废 4,500.00 219,430.08 20,292.29 244,222.37 4.期末余额 114,620,477.59 2,430,454.12 271,603,526.46 15,022,554.96 9,738,616.81 413,415,629.9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82,554,653.47 10,234.74 129,888,895.93 14,576.70 26,935.32 212,495,296.16 2.本期增加金 额 10,824.41 10,824.41 (1)计提 10,824.41 10,824.41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或 报废 4.期末余额 82,554,653.47 10,234.74 129,899,720.34 14,576.70 26,935.32 212,506,120.57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 值 319,250,159.75 1,918,265.93 271,432,740.97 13,395,330.51 9,250,329.43 615,246,826.59 2.期初账面价 值 313,172,056.66 2,063,949.91 287,533,665.64 10,460,211.86 9,072,582.26 622,302,466.33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房屋及建筑物 268,130,185.32 85,121,407.99 82,491,639.89 100,517,137.44 通用设备 284,621.98 274,387.24 10,234.74 专用设备 414,180,934.14 183,206,859.70 123,230,827.29 107,743,247.15 运输设备 48,763.00 34,186.30 14,576.70 办公设备及其他设 备 331,664.22 304,728.90 26,935.32 合计 682,976,168.66 268,941,570.13 205,774,213.94 208,260,384.59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3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绛县血站综合楼 7,808,788.00 产权正在办理 隰县血站综合楼 9,074,207.00 产权正在办理 临县血站综合楼 11,190,344.36 产权正在办理 广东双林东海岛产业园项目楼 129,172,985.24 产权正在办理 10、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金兴大酒店工程 115,440,200.10 8,314,000.10 107,126,200.00 115,440,200.10 8,314,000.10 107,126,200.00 广东双林东海岛 产业园项目 21,922,257.11 21,922,257.11 25,563,019.88 25,563,019.88 唯康新厂筹建一 期 15,316,929.89 15,316,929.89 2,516,998.41 2,516,998.41 罗城血站工业园 区项目 684,010.00 684,010.00 扶绥血站楼顶及 运动场 199,825.00 199,825.00 绛县血站附属工 程及室内装修工 程 1,170,000.00 1,170,000.00 石楼血站综合楼 5,242,915.40 5,242,915.40 3,228,623.00 3,228,623.00 石楼血站附属工 程及室内装修工 程 6,151,115.00 6,151,115.00 零星工程 694,980.00 694,980.00 合计 166,138,222.50 8,314,000.10 157,824,222.40 147,432,851.39 8,314,000.10 139,118,851.29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名 预算数 期初余 本期增 本期转 本期其 期末余 工程累 工程进 利息资 其中:本 本期利 资金来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4 称 额 加金额 入固定 资产金 额 他减少 金额 额 计投入 占预算 比例 度 本化累 计金额 期利息 资本化 金额 息资本 化率 源 广东双 林东海 岛产业 园项目 361,450, 000.00 25,563,0 19.88 18,207,2 74.19 21,801,3 56.96 46,680.0 0 21,922,2 57.11 99.17% 96% 5,398,23 9.97 其他 金兴大 酒店工 程 107,126, 200.00 107,126, 200.00 唯康新 厂筹建 一期 154,657, 000.00 2,516,99 8.41 12,799,9 31.48 15,316,9 29.89 9.90% 35% 其他 石楼血 站综合 楼 6,275,50 0.00 3,228,62 3.00 2,014,29 2.40 5,242,91 5.40 83.55% 90% 其他 石楼血 站附属 工程及 室内装 修工程 4,755,20 0.00 6,151,11 5.00 6,151,11 5.00 129.36% 95% 其他 绛县血 站附属 工程及 室内装 修工程 3,300,00 0.00 1,170,00 0.00 1,170,00 0.00 35.45% 50% 其他 罗城血 站工业 园区项 目 684,010. 00 684,010. 00 合计 530,437, 700.00 139,118, 851.29 40,342,6 13.07 22,485,3 66.96 46,680.0 0 156,929, 417.40 -- -- 5,398,23 9.97 -- 11、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75,758,948.67 75,758,948.67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5 2.本期增加金 额 5,530,543.80 339,200.00 5,869,743.80 (1)购置 5,530,543.80 339,200.00 5,869,743.80 (2)内部研 发 (3)企业合 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81,289,492.47 339,200.00 81,628,692.47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6,810,474.91 6,810,474.91 2.本期增加金 额 1,686,689.47 5,633.34 1,692,322.81 (1)计提 1,686,689.47 5,633.34 1,692,322.81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8,497,164.38 5,633.34 8,502,797.7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 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 72,792,328.09 333,566.66 73,125,894.75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6 值 2.期初账面价 值 68,948,473.76 68,948,473.76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12、开发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研发支出已 结题 9,500.00 9,500.00 猪肺表面活 性物质的研 制及开发 1,992,415.53 1,992,415.53 人凝血因子 Ⅷ的研制 2,265,882.66 2,265,882.66 人纤维蛋白 原的研制 2,656,315.04 2,656,315.04 人凝血酶原 复合物的研 制 1,852,010.83 1,852,010.83 α1-抗胰蛋白 酶的研制 1,659,288.35 1,659,288.35 复方山芪方 的研制 254,650.03 254,650.03 c1 酯酶抑制 剂的研制 243,971.23 243,971.23 RFFIT 法检 测狂犬病人 免疫球蛋白 效价的研究 548,558.25 548,558.25 新型长效干 扰素的临床 前研究 4,669,270.21 4,669,270.21 新型抗疲劳 保健品浓缩 健力颗粒的 开发研究 88,846.82 88,846.82 人纤维蛋白 3,646,600.83 3,646,600.83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7 胶的研制 高纯度静注 人免疫球蛋 白(pH4)的 研制 4,161,340.20 4,161,340.20 合计 24,048,649.9 8 24,048,649.9 8 13、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厂区绿化费 3,270,000.00 1,090,000.00 2,180,000.00 实验室改造费 73,333.33 36,666.67 36,666.66 会议室装修费 353,592.08 96,434.19 257,157.89 合计 3,696,925.41 1,223,100.86 2,473,824.55 14、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7,063,052.53 1,063,650.98 13,402,981.48 2,012,085.22 递延收益 23,337,000.00 3,500,550.00 19,958,105.92 2,993,715.89 未实现内部损益 6,716,862.33 1,262,164.95 11,276,664.33 1,691,499.65 合计 37,116,914.86 5,826,365.93 44,637,751.73 6,697,300.76 (2)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期末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期末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期初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5,826,365.93 6,697,300.76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8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453,936,152.81 447,205,236.00 可抵扣亏损 130,642,304.54 56,226,150.27 合计 584,578,457.35 503,431,386.27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56,226,150.27 56,226,150.27 2020 年 74,416,154.27 合计 130,642,304.54 56,226,150.27 -- 15、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付土地出让金 5,266,755.00 预付工程设备款 3,675,216.00 合计 3,675,216.00 5,266,755.00 16、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保证借款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信用借款 14,950,000.00 14,950,000.00 抵押加保证借款 50,000,000.00 20,000,000.00 合计 214,950,000.00 184,950,0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期末本集团抵押加保证短期借款5,000万元,系由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固定资产机器 设备(原值 364,885,585.85元)及其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原值51,411,136.20元)提供抵押担保,并由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9 马彦平、史跃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借款15,000万元由深圳市三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借款利率 逾期时间 逾期利率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150,000,000.00 2014 年 01 月 01 日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14,950,000.00 2014 年 01 月 01 日 合计 164,950,000.00 -- -- -- 其他说明: 本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债务重组情况详见附注十五、1。 17、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货款 36,940,080.65 34,466,426.39 工程款 7,716,776.35 4,275,425.26 合计 44,656,857.00 38,741,851.65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重庆三大伟业制药有限公司 9,245,139.60 尚未结算 成都英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1,867,000.00 尚未结算 阳东血站 1,002,642.02 尚未结算 石家庄化肥厂 880,770.70 尚未结算 上海新旭发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827,500.00 尚未结算 合计 13,823,052.32 --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0 18、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货款 25,129,646.83 16,220,814.03 合计 25,129,646.83 16,220,814.03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湖南汇丰医药有限公司 434,886.64 尚未结算 广东恒东源药业有限公司 330,000.00 尚未结算 合计 764,886.64 -- 1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31,434,088.90 89,162,039.67 94,287,378.32 26,308,750.25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存计划 2,538,788.10 7,705,205.85 4,917,418.67 5,326,575.28 合计 33,972,877.00 96,867,245.52 99,204,796.99 31,635,325.53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 29,089,885.61 78,564,647.62 85,638,170.21 22,016,363.02 2、职工福利费 2,875,522.52 2,875,522.52 3、社会保险费 762,375.80 2,600,826.59 1,602,795.09 1,760,407.30 其中:医疗保险费 761,418.80 2,398,323.93 1,400,782.93 1,758,959.80 工伤保险费 319.00 85,388.60 85,225.10 482.50 生育保险费 638.00 117,114.06 116,787.06 965.00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1 4、住房公积金 1,563,368.48 4,914,728.50 3,954,612.50 2,523,484.48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 18,459.01 206,314.44 216,278.00 8,495.45 合计 31,434,088.90 89,162,039.67 94,287,378.32 26,308,750.25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2,537,831.10 5,107,543.15 2,320,293.87 5,325,080.38 2、失业保险费 957.00 223,190.34 222,652.44 1,494.90 3、企业年金缴费 2,374,472.36 2,374,472.36 合计 2,538,788.10 7,705,205.85 4,917,418.67 5,326,575.28 其他说明: 子公司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欠付职工工资4,930,049.38元。 20、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5,890,386.32 6,525,944.37 营业税 3,680.00 3,680.00 企业所得税 20,037,413.69 24,240,195.95 个人所得税 668,485.23 210,309.42 城市维护建设税 238,295.35 267,540.94 教育费附加 473,349.68 501,231.06 价格调控基金 153,365.00 6,206.82 房产税 1,098,203.38 911,760.46 印花税 51,361.73 52,191.13 土地使用税 1,387,858.62 611,905.52 其他 108,959.69 290,157.44 合计 30,111,358.69 33,621,123.11 21、应付利息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2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222,029,840.85 198,754,308.17 合计 222,029,840.85 198,754,308.17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逾期金额 逾期原因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 分公司 222,029,840.85 资金紧张 合计 222,029,840.85 -- 22、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押金 1,691,546.39 888,697.70 质保金 9,117,812.10 5,607,778.34 往来款 50,848,216.88 其他 12,311,657.71 74,707,577.05 合计 73,969,233.08 81,204,053.09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衡阳市楷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5,000,000.00 尚未结算 湖南唯康置业有限公司 10,000,000.00 尚未结算 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4,443,990.21 资金紧张 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1,850,000.00 资金紧张 合计 51,293,990.21 -- 2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5,000,000.00 25,000,000.00 合计 25,000,000.00 25,0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3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抵押加保证借款 25,000,000.00 25,000,000.00 合计 25,000,000.00 25,000,000.00 24、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加保证借款 72,000,000.00 97,000,0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5,000,000.00 -25,000,000.00 合计 47,000,000.00 72,000,000.0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期末本集团长期借款7,200万元,系由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原值 364,885,585.85元)、在建工程(原值60,860,251.95元)及其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原值51,411,136.20 元)提供抵押担保,并由马彦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5、预计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形成原因 未决诉讼 2,000,000.00 30,732,870.54 子公司湖南唯康与湖南省衡 洲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 同纠纷达成和解,湖南唯康自 愿支付原告湖南省衡洲建设 有限公司损失 200 万元。 对江西长青机械有限责任公 司提供债务担保,被中国长城 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起 诉要求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合计 2,000,000.00 30,732,870.54 -- 26、递延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19,958,105.92 6,180,000.00 2,801,105.92 23,337,000.00 合计 19,958,105.92 6,180,000.00 2,801,105.92 23,337,000.00 --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4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元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助金 额 本期计入营业外 收入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 益相关 广东双林生物制 药有限公司技术 改造资金 19,075,000.00 2,100,000.00 16,975,000.00 与资产相关 广东省凝血因子 类血液制品企业 重点实验室 883,105.92 83,105.92 800,000.00 与资产相关 广东省企业技术 中心专项资金 1,000,000.00 100,000.00 900,000.00 与资产相关 开发区财政局贴 息款 5,180,000.00 518,000.00 4,662,000.00 与资产相关 合计 19,958,105.92 6,180,000.00 2,801,105.92 23,337,000.00 -- 其他说明: (1)根据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湛开管【2008】62号文《关于拨付技术改造资金的批复》 的规定,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血液制品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经广东省经贸委批准备案,获得政府拨款 21,000,000.00元,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本期已经完工,按照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 摊销。 (2)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文件粤财教【2012】452号《关于下达2012年广东省企业重 点实验室建设资金的通知》,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013年收到广东省省财政厅一次性拨款 1,000,000.00元,用于建设广东省凝血因子类血液制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计入递延收益,本期已经开始使用,按照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摊销。 (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粤经信创新【2014】421号《关于下达2014年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015年收到广东省省财政厅一 次性拨款1,000,000.00元,用于异地扩建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研发检测平台项目,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计入递延收益,本期资产已经开始使用,按照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摊销。 (4)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粤经信创新【2014】479号文件、湛江市财政 局湛财工【2015】28号《关于下达第四批省战略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2015年度贴息资金的通知》, 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015年收到广东省省财政厅拨款5,180,000.00元,用于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一期工程项目:血液制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本期资产已经开 始使用,按照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摊销。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5 27、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272,577,599.00 272,577,599.00 28、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88,195,146.34 88,195,146.34 其他资本公积 25,735,415.54 25,735,415.54 合计 113,930,561.88 113,930,561.88 29、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60,721,418.89 60,721,418.89 合计 60,721,418.89 60,721,418.89 30、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24,336,126.57 -146,852,722.05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24,336,126.57 -146,852,722.05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7,563,037.43 122,516,595.48 期末未分配利润 53,226,910.86 -24,336,126.57 3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495,412,575.38 235,423,914.50 487,180,234.22 210,012,704.95 其他业务 4,856,707.75 10,017.00 2,315,473.38 32,372.00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6 合计 500,269,283.13 235,433,931.50 489,495,707.60 210,045,076.95 32、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税 6,340.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1,394,940.45 1,793,856.89 教育费附加 637,812.23 841,544.12 地方教育附加 420,843.43 532,597.86 土地增值税 38,040.00 堤围防护费 356,474.28 356,297.91 合计 2,810,070.39 3,568,676.78 33、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市场开发维护费 3,570,966.40 3,582,840.00 职工薪酬 917,696.11 1,000,075.36 差旅费 9,174.00 306,749.80 宣传费 2,182,474.00 366,967.00 运输费 1,253,052.55 1,159,927.02 物料消耗 35,364.00 办公费 112,013.80 33,472.71 车辆费 6,499.80 12,077.75 交际应酬费 2,928,731.00 111,522.00 其他 144,244.03 89,053.28 合计 11,124,851.69 6,698,048.92 34、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50,095,911.54 52,467,533.82 技术开发费 24,128,106.45 19,085,063.79 折旧费 20,472,199.95 19,672,281.46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7 差旅费 10,698,692.91 7,257,853.40 交际应酬费 7,779,733.73 4,369,013.62 办公费 12,825,224.47 5,295,794.18 水电地租费 4,396,732.72 2,902,663.37 中介机构服务费 3,453,210.50 1,768,301.00 税金 3,399,128.92 2,720,065.95 无形资产摊销 1,692,322.81 1,534,556.43 修理费 1,196,474.21 726,791.74 低值易耗品摊销 1,305,347.10 836,514.91 存货损失 13,115.30 17,383.41 其他 3,014,932.56 5,214,797.66 合计 144,471,133.17 123,868,614.74 35、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31,255,695.39 38,318,224.88 利息资本化 -1,271,039.98 利息收入 -231,715.50 -106,552.26 手续费及其他 73,624.78 136,516.46 合计 31,097,604.67 37,077,149.10 36、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6,892,810.02 5,938,158.58 二、存货跌价损失 110,079.71 20,115,229.78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0,824.41 4,493,773.45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8,314,000.10 合计 7,013,714.14 38,861,161.91 37、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8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30,874,182.48 合计 30,874,182.48 38、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1,976.56 119,772.01 1,976.56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1,976.56 119,771.01 1,976.56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1.00 政府补助 3,469,305.92 2,349,094.08 3,469,305.92 预计负债转回 21,732,870.54 80,972,136.54 21,732,870.54 其他 973,922.11 59,201.42 973,922.11 合计 26,178,075.13 83,500,204.05 26,178,075.1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助项目 发放主体 发放原因 性质类型 补贴是否影 响当年盈亏 是否特殊补 贴 本期发生金 额 上期发生金 额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递延收益摊 销 2,801,105.92 2,041,894.08 与资产相关 产业园扩能 增效专项资 金 5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市湛江科学 技术奖励一 等奖 50,000.00 与收益相关 广东省专利 奖金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血液制品及 原料血浆中 人细小病毒 的防控项目 补助 16,600.00 与收益相关 湛江市科技 局专利资助 款 1,600.00 与收益相关 中小企业发 展专项资金 307,200.00 与收益相关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9 合计 -- -- -- -- -- 3,469,305.92 2,349,094.08 -- 其他说明: (1)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文件《关于下达2015年省产业园扩能增效专项资金招商选资等专题项目资金 的通知》(粤财工[2015]272号)以及湛江市财政局文件《关于下达2015年省产业园扩能增效专项资金扩 商选资等专题项目资金的通知》(湛财工[2015]80号)的要求,本公司收到省财政支持产业园区建设扶持 资金500,000.00元,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 (2)根据湛江市科学技术局文件《关于印发湛江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湛科[2014]18 号)的规定,本公司获得湛江市科学技术一等奖,收到奖金50,000.00元,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 入当期损益。 (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文件《关于表彰2014年广东省专利奖单位和个人的通报》(粤府函[2015]77 号)的规定,本公司专利项目“压滤工艺分离人血浆蛋白的方法”获广东省专利金奖,收到奖金100,000.00 元,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 (4)根据《湛江市科学技术局专利资助办法》的规定,本公司专利“广东省血液制品及原料血浆中 人细小病毒B19和ParV4的防控与评价项目”,收到湛江市科技局拨款16,600.00元,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 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 (5)根据《湛江市科学技术局专利资助办法》的规定,本公司收到专利资助款1,600.00元,作为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 39、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5,780.26 6,887.31 5,780.26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5,780.26 1,982.00 5,780.26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4,905.31 对外捐赠 47,000.00 25,207.80 47,000.00 资产报废、毁损损失 1,345.93 3,551.59 1,345.93 滞纳金、违约金、罚款支出 77,347.79 5,016,417.56 77,347.79 计提预计负债 2,000,000.00 30,732,870.54 2,000,000.00 其他 105,431.22 125,270.75 105,431.22 合计 2,236,905.20 35,910,205.55 2,236,905.20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0 40、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24,548,232.78 34,830,291.70 递延所得税费用 870,934.83 6,078,736.69 合计 25,419,167.61 40,909,028.39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92,259,147.50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3,064,786.88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5,348,840.29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993,408.95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511,671.16 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 17,515,323.49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1,317,182.58 所得税费用 25,419,167.61 41、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资金往来 546,638.79 13,228,649.04 客户销售保证金 232,000.00 32,300.00 政府补助 6,848,200.00 307,200.00 存款利息收入 231,715.50 106,552.26 其他 272,593.03 232,185.10 合计 8,131,147.32 13,906,886.40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1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资金往来 35,753,983.05 30,107,426.57 管理费用 39,350,068.54 30,215,224.47 销售费用 4,360,032.26 5,923,883.12 退客户销售保证金 400,000.00 1,559,863.00 营业外支出 229,779.01 5,016,417.56 手续费支出 73,624.78 136,516.46 合计 80,167,487.64 72,959,331.18 4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66,839,979.89 106,932,131.79 加:资产减值准备 7,013,714.14 38,861,161.9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 物资产折旧 45,979,742.59 44,454,013.70 无形资产摊销 1,692,322.81 1,534,556.4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223,100.86 -3,696,925.4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803.70 -112,884.7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345.93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31,255,695.39 37,047,184.9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0,874,182.48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870,934.83 6,078,736.69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2,279,821.99 -32,053,524.7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列) -34,910,996.41 -17,950,544.6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列) -37,379,281.70 -73,180,501.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310,540.04 77,039,221.86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动: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51,606,446.05 43,665,117.3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43,665,117.38 16,029,051.0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941,328.67 27,636,066.29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51,606,446.05 43,665,117.38 其中:库存现金 2,510,617.30 2,795,217.5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49,095,828.75 40,869,899.83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1,606,446.05 43,665,117.38 4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32,057.07 冻结 固定资产 900,595,186.85 冻结、抵押 无形资产 64,121,136.20 冻结、抵押 在建工程 60,860,251.95 抵押 合计 1,025,608,632.07 -- 其他说明: (1)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本公司被冻结的中国银行长治路支行的银行存款32,057.07元。 (2)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534,025,200.00元,系本集团子公司山西振兴集团电业 有限公司根据《河工商河押字第 06014号》抵押物登记证所记载的抵押物,其中机器设备原值 299,321,000.00元,建筑物原值234,704,200.00元,合计值534,025,200.00元。本公司认为该项抵押未实 际执行,无需承担担保责任,详见附注十三、2。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364,885,585.85元,系本集团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的长期借款抵押物,机器设备原值为 237,232,354.62元,建筑物原值127,653,231.23元,合计值 364,885,585.85元。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1,684,401.00 元,系本公司被冻结的运输设备。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3 (3)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账面原值为60,860,251.95元的在建工程,为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 司银行长期借款抵押物。 (4)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账面原值51,411,136.20元的无形资产,为本集团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 限公司银行短期借款抵押与部分长期借款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账面原值12,710,000.00 元的无形资产,为本集团子公司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被冻结的土地使用权。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 本集团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本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普奥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东 源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合山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和平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雷州双林单采血浆 有限公司、连平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廉江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龙川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遂溪 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徐闻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紫金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详见本附注九、1。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山西振兴集团电 业有限公司 山西省河津市樊 村镇干涧村 山西省河津市樊 村镇干涧村 火力发电 65.22% 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 湖南唯康药业有 限公司 衡阳市雁峰区黄 茶路 55 号 衡阳市雁峰区黄 茶路 55 号 医药生产、销售 75.00% 投资设立 广东双林生物制 药有限公司 湛江市海滨三路 40 号 湛江市海滨三路 40 号 血液收购、血液 生物制品等 100.00% 投资设立 扶绥双林单采血 浆有限公司 扶绥县新宁镇 扶绥县新宁镇 血浆采集 100.00% 投资设立 临县双林单采血 浆有限公司 临县白文镇故县 村 临县白文镇故县 村 血浆采集 80.00% 投资设立 广西罗城双林单 采血浆有限公司 广西罗城县东门 镇白马路 广西罗城县东门 镇白马路 血浆采集 80.00% 投资设立 武宣双林单采血 浆有限公司 武宣县武宣镇头 窝西路 8 号 武宣县武宣镇头 窝西路 8 号 血浆采集 99.00% 投资设立 宜州双林单采血 宜州市庆远镇解 宜州市庆远镇解 血浆采集 99.00% 投资设立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4 浆有限公司 放路 89 号 放路 89 号 石楼县双林单采 血浆有限公司 石楼县城内新盛 园 石楼县城内新盛 园 血浆采集 80.00% 投资设立 上海双林生物医 药研发有限公司 上海市张江高科 技园区居里路 360 号 上海市张江高科 技园区居里路 360 号 血浆采集 100.00% 投资设立 隰县双林单采血 浆有限公司 临汾市隰县怡和 苑小区 临汾市隰县怡和 苑小区 血浆采集 80.00% 投资设立 绛县双林单采血 浆有限公司 运城市绛县飞龙 小区 6 号 运城市绛县飞龙 小区 6 号 血浆采集 80.00% 投资设立 和顺县双林单采 血浆有限公司 晋中市和顺县城 东盛街北六巷 8 号 晋中市和顺县城 东盛街北六巷 8 号 血浆采集 80.00% 投资设立 广东普奥思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 湛江市霞山区解 放西路22号区政 府办公楼 2 号楼 12 楼 1202 室 湛江市霞山区解 放西路22号区政 府办公楼 2 号楼 12 楼 1202 室 生物制品的研 发、生产及销售 100.00% 投资设立 东源双林单采血 浆有限公司 东源县灯塔镇镇 南路老 205 国道 宏景小区 东源县灯塔镇镇 南路老 205 国道 宏景小区 血浆采集 80.00% 投资设立 合山双林单采血 浆有限公司 合山市红河路 1 号红河时代广场 12 栋 5 单元 4-2 号 合山市红河路 1 号红河时代广场 12 栋 5 单元 4-2 号 血浆采集 80.00% 投资设立 和平双林单采血 浆有限公司 和平县阳明镇和 平大道和平家园 商住楼 1-07 号二 楼 和平县阳明镇和 平大道和平家园 商住楼 1-07 号二 楼 血浆采集 80.00% 投资设立 雷州双林单采血 浆有限公司 雷州市雷城镇雷 南住宅区城南小 区鸿景楼 A 幢 806 房 雷州市雷城镇雷 南住宅区城南小 区鸿景楼 A 幢 806 房 血浆采集 80.00% 投资设立 连平双林单采血 浆有限公司 连平县元善镇南 湖村张屋 连平县元善镇南 湖村张屋 血浆采集 80.00% 投资设立 廉江双林单采血 浆有限公司 广东廉江经济开 发区拓展路 6 号 内 广东廉江经济开 发区拓展路 6 号 内 血浆采集 80.00% 投资设立 龙川双林单采血 浆有限公司 龙川县丰稔镇十 二排街道 龙川县丰稔镇十 二排街道 血浆采集 80.00% 投资设立 遂溪双林单采血 遂溪县遂城镇东 遂溪县遂城镇东 血浆采集 80.00% 投资设立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5 浆有限公司 圩河东路叁号 圩河东路叁号 徐闻双林单采血 浆有限公司 徐闻县徐城前进 路 1 幢 502 房 徐闻县徐城前进 路 1 幢 502 房 血浆采集 80.00% 投资设立 紫金双林单采血 浆有限公司 紫金县紫城镇秋 江路 89 号四栋 201 紫金县紫城镇秋 江路 89 号四栋 201 血浆采集 80.00% 投资设立 其他说明: ①广东普奥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本期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②东源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合山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和平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雷州双林单采 血浆有限公司、连平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廉江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龙川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遂溪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徐闻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紫金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为广东双林生物制 药有限公司本期设立的子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资本尚未投入,生产经营活动尚未展开。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损益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 派的股利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 公司 34.78% -4,359,640.47 27,397,139.07 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 25.00% -4,913,598.01 -12,275,742.83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子公司 名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 产 非流动 资产 资产合 计 流动负 债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 计 流动资 产 非流动 资产 资产合 计 流动负 债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 计 山西振 兴集团 电业有 限公司 4,278,19 6.33 195,726, 919.29 200,005, 115.62 121,241, 491.35 121,241, 491.35 4,278,19 6.03 208,260, 384.59 212,538, 580.62 121,241, 491.35 121,241, 491.35 湖南唯 康药业 有限公 司 25,549,9 22.88 28,052,0 42.71 53,601,9 65.59 100,704, 936.92 2,000,00 0.00 102,704, 936.92 42,555,9 85.66 15,646,7 20.88 58,202,7 06.54 87,651,2 85.84 87,651,2 85.84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 经营活动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 经营活动现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6 额 金流量 额 金流量 山西振兴集 团电业有限 公司 -12,533,465.0 0 0.30 -23,799,274.4 8 -819.35 湖南唯康药 业有限公司 5,134,902.55 -19,654,392.0 3 11,931,107.3 2 5,477,227.71 -28,321,470.4 8 200,936.37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应付账款、应付利息、 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 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 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集团财务业 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设 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集团的风险水平。本集团会定期审阅这些 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集团经营活动的改变。本集团的内部审计部门也 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架构,指定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 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 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集团定期评估市 场环境及本集团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 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 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集团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集 团的审计委员会。 本集团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 集中于任何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方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衍生金融工具和应收款项等。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7 本集团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集团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 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 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 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集团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方合作并在有必要时获取足够的抵 押品,以此缓解因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团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 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 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集团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集团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信 用评估,并在适当时购买信用担保保险。 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集团提供的其他可能 令本集团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详见附注十三、2。 本集团应收账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集团应收账款总额的68.41%(2014年: 66.88%);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集团其他应收款总额的78.99% (2014年:77.72%)。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 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 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期末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 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期末数 六个月以内 六个月至一年以内 一年至五年以内 五年以上 合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5,160.64 3.21 5,163.85 应收账款 811.83 997.78 1,809.61 其他应收款 678.43 532.45 4,041.66 17,415.20 22,667.74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8 金融资产合计 5,839.07 532.45 4,856.70 18,412.98 29,641.20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5,000.00 16,495.00 21,495.00 应付账款 1,036.48 548.63 2,845.62 34.95 4,465.68 应付利息 22,202.98 22,202.98 其他应付款 453.21 879.09 2,187.74 3,876.89 7,396.9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00.00 1,100.00 2,500.00 长期借款 4,700.00 4,700.00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2,889.69 7,527.72 48,431.34 3,911.84 62,760.59 期初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期末数 六个月以内 六个月至一年以内 一年至五年以内 五年以上 合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4,366.51 3.19 4,369.70 应收账款 28.75 43.22 781.28 997.78 1,851.03 其他应收款 438.28 547.67 3,119.57 17,710.91 21,816.43 金融资产合计 4,833.54 590.89 3,904.04 18,708.69 28,037.16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5,000.00 16,495.00 21,495.00 应付账款 1,036.48 548.63 2,845.62 34.95 4,465.68 应付利息 22,202.98 22,202.98 其他应付款 453.21 879.09 2,187.74 3,876.89 7,396.9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00.00 1,100.00 2,500.00 长期借款 4,700.00 4,700.00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2,889.69 7,527.72 48,431.34 3,911.84 62,760.59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 同。 已签订的担保合同最大担保金额并不代表即将支付的金额。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9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 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 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 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 组合。 本集团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集团利率风险的影响。本集团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 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由于定期存款为短期存款,故银行存款的公允价 值利率风险并不重大。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 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后的影 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 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上一年度的分析基 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2、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 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 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本集团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15年12月31日,本集 团的资产负债率为58.47%(2014年12月31日:61.58%)。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其他 按照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次可分为: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未经调整的)。 第二层次: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导出)地使用除第一层次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报价 之外的可观察输入值。 第三层次:资产或负债使用了任何非基于可观察市场数据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0 (1)本集团无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2)本集团无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披露其公允价值的项目。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等。 其他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表决权比例 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省河津市 生产销售:冶金焦、 铝锭、洗煤、水泥、 煤焦油、生铁、氧化 铝粉、发电供电;经 营自产产品的出口 业务和本企业所需 的机械设备、零配 件、原辅材料的进出 口业务,但国家限定 公司经营或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及技术 除外 1,000,000,000 22.61% 22.6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史珉志。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中煤振兴煤化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山西振兴集团铝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山西振兴集团机械运输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西安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1 三九集团昆明白马制药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关键管理人员 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4、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三九集团昆明白马制药 有限公司 40,000,000.00 2003 年 06 月 02 日 2005 年 06 月 04 日 否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马彦平 150,000,000.00 2013 年 03 月 05 日 2018 年 03 月 04 日 否 史跃武 200,000,000.00 2015 年 12 月 28 日 2018 年 12 月 27 日 否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三九集团昆明白马制药有限公司已归还银行贷款本金,但利息尚未还清,法院将本公司持有的山西振 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冻结已予以解除,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收到解除担保责任的通知 书。 本公司的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马彦平为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银行 借款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截止2015年12月31日担保金额15,000万元,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长期借 款本金7,200万元,短期借款5,000万元。 本公司的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史跃武为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银行借 款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截止2015年12月31日担保金额20,000万元,短期借款5,000万元。 (2)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5,241,400.00 5,999,400.00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2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付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应付款 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2,445,444.29 9,795,444.29 其他应付款 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4,443,990.21 4,443,990.21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原告 被告 案由 受理法院 标的额 案件进展 情况 中银投资有限公司 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振兴集团铝业有限公司 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 史跃武 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合同纠 纷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 院 总额68,582.96万元,本公司 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 中止 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逸之彩铝制软管制造有限 公司 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 担保合同纠 纷 山西省运城市中级 人民法院 总额4,365.21万元及相应损 失,三九生化和振兴电业分 别对总额中的1,091.30万元 及相应损失承担连带偿还 责任 尚未判决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 昌办事处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责任纠 纷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 人民法院 30,732,870.54元 达成和解 ①2012年5月15日,中银投资有限公司诉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振兴)归还借款本金 42,993.70万元及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全部利息(计至2012年4月30日,利息为25,589.25万元),同时诉山 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兴电业)在其担保的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对《最高额抵押合同》 (2006振兴抵字03号)项下的抵押物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合同》(2006振兴抵字03号)抵押金额为不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3 超过20,000万元。本公司聘请的山西谦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2006年运河借字01号《人 民币借款合同(短期)》没有履行,2006振兴抵字03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未形成,山西 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无需依据2006振兴抵字03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实际承担担保责任。”。 2013年7 月10日,中银投资有限公司与山西振兴、史跃武、振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兴集团)签订《调解协 议书》,并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0月23日出具(2012)晋商初字第7号《民事调解书》,约定 由山西振兴分期归还,史跃武及振兴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余各方债务及担保责任和连带责任免除。 2013年11月4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12)晋商初字第7号《民事裁定书》,若《民事调解书》得 以严格执行,则振兴电业无需承担担保责任,本公司预计山西振兴有能力且有意愿归还欠款,振兴电业应 可无需承担担保责任;如协议未能按时依约履行,则需由法院最终判决。 ②2011年8月30日,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喜肥业)向运城市中院起 诉深圳逸之彩、山西振兴、振兴集团、三九生化(本公司前身,下同)和振兴电业,请求法院判令深圳逸 之彩、山西振兴向其偿还其在“(2009)深中法民二终字1504号”案件项下对兴业银行深圳分行支付的 43,652,051.82元;振兴集团对上述债务43,652,051.82元及其损失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九生化和振兴电 业分别对债务总额中的10,913,012.95元及相应损失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本公司聘请的山西恒一律师事务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丰喜肥业诉振兴生化与追偿权纠纷一案中,振兴生化作为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已随主债权的消灭而灭失,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不应承担本案本金中的10,913,012.95元的担保责任”。 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本公司的再审申请。 ③因本公司向江西长青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债务担保,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以下简 称长城公司)起诉要求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偿还本息共计30,732,870.54元。公司于2009年收到江西省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7月29日出具的(2004)宜中经初字第5-7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长城公司 已就本案诉讼涉及的标的向江西长青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了债权,长城公司在江西长青机械 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程序中能否受偿及受偿数额暂无法确认,由此三九生化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也不 能确认,裁定本案中止诉讼。2014年,根据江西长青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情况,判断破产清偿率为零, 本公司很可能会承担担保责任,本公司计提了预计负债30,732,870.54元。2015年12月31日,长城公司与 本公司签订《和解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支付900万元给长城公司, 长城公司可免除本公司为债务人江西长青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保证的担保责任,并撤回已对本公司提起 的诉讼。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向长城公司支付900万,同时将剩余预计负债转回。2016年1月5 日,收到长城公司的免除担保责任确认函。 (2)涉及原宜工机械债务的诉讼 2007年12月10日,本公司与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宜春国有运营公司)签订《转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4 让协议》,约定:公司以1元的价格将在宜春市拥有的工程机械业务及相关资产、负债,以及江西特种汽 车有限公司97%股权,合称“宜工业务及相关资产、负债”转让给宜春国有运营公司;自交割日后,公司 不再持有转让所涉资产,不再承担转让所涉任何债务。 宜春国有运营公司于2009年8月31日对《转让协议》中涉及的资产、负债挂牌,以1元的价格进行转让。 2009年9月29日,通过电子竞价方式,浙江鑫隆创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鑫隆”)竞买成功。2009 年10月10日,宜工机械改制重组工作领导组、宜春国有运营公司、浙江鑫隆、江西省银海产权经纪有限公 司、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009年12月19日,上述资产过户完毕,资产被过户至宜春重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春重工”)。 2008、2009年间,多家债权人就宜工机械相关业务向本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承担还款义务。目 前,涉及宜工机械的诉讼如下: 序号债权名称 诉讼原因 标的金额 利息 进展情况 (元) (元) 1、邹超达(湖北华 明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债权转让) 购买合同纠纷 2,537,793.10 686,631.62 (2010)武执字第 00164-15 号裁定:冻结本公 司在子公司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享有的 65.216%股权(2016 年 1 月 19 日起至 2018 年 1 月 18 日止);(2010)武执字第 00164-14 号 裁定:查封本公司所有的晋 APE616、晋 APX083 机动车辆(2016 年 1 月 19 日起至 2018 年 1 月 18 日止)。 2、一汽解放汽车公 司无锡柴油机厂 买卖合同纠纷 5,186,723.89 993,711.00 2009 年 4 月 3 日(2009)南民二初字第 260 号 判 决 : 由 本 公 司 支 付 一 汽 锡 柴 厂 货 款 5,186,723.89 元及相应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 60,100 元(含财产保全费 5,000 元)。2011 年 10 月 27 日(2009)南执字第 808 号裁定: 冻结、扣押被执行人振兴生化银行存款 750 万 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当价值的财产。 3、浦林成山(山东) 轮胎有限公司(原固 珀成山(山东)轮胎 有限公司更名) 买卖合同纠纷 4,497,253.36 1,846,500.5 7 2011 年 4 月 15 日,浦林成山(山东)轮胎有 限公司与宜春重工有限公司、宜春市国有资产 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 2012 年 11 月 22 日,宜春重工有限公司作出承 诺,对(2008)荣崖商初第 36 号民事判决书项 下振兴生化对浦林成山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 任。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5 4、江西省分宜驱动 桥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18,428,033.49 1,147,145.0 7 2011 年 11 月 22 日江西省分宜驱动桥有限公司 与宜春重工有限公司签订《还款协议书》,约 定还款方案。 5、南昌齿轮锻造厂 买卖合同纠纷 1,811,783.90 329,481.00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14)洪经执字第 66-1 号、66-6 号民事判 决书:由于本公司未按照(2013)洪经民初字 44 号民事判决书于判决之日 2014 年 5 月 21 日 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所欠货款及利息、申请执 行费(22,029.00 元)、案件受理费(21,106.00 元)共计 2,184,399.90 元,轮候冻结本公司持 有的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股权及其他 投资权益(以人民币 2,184,399.90 元价值为 限)冻结期限为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被告宜春重工有限公司对上述欠 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被告本公司与 被告宜春重工有限公司不能清偿上述欠款及利 息,则由被告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 司承担清偿责任。 6、新乡豫新车辆换 热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 买卖合同纠纷 768,814.25 244,611.07 新乡市牧野区法院:(2013)牧民一初字第 193 号:振兴生化、被告宜春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 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新乡 豫 新 车 辆 换 热 设 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货 款 768,814.25 元及利息(利息从 2008 年 9 月 12 日起计算至债务清偿完毕时止,利率按月息 0.5%计算)。 7、镇江液压股份有 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813,921.87 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11 日收到镇江市润州区人 民法院送达的(2013)润金商初字第 0294 号民 事判决书:本公司向原告镇江液压股份有限公 司偿还价款 813,921.87 元,按照同期银行贷款 利率承担原告利息损失,宜春重工有限公司承 担连带责任。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6 8、江西省萍乡市方 圆实业有限公司 加工承揽合同 453,430.90 227,815.00 芦溪县人民法院(2015)芦执字第 77 号执行通 知书:本公司向原告江西省萍乡市方圆实业有 限公司偿还价款 453,430.90 元,按照同期银行 贷款利率承担原告利息损失 227,815.00 元。 9、厦门市育明工程 机械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1,745,073.00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2014)小商初字第 245 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与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 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向原告厦门市育明工程 机械有限公司偿还欠款 1,745,073.00 元。 10、福建龙溪轴承 (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买卖合同纠纷 329,899.13 172,206.90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2014)袁民二初字第 2048 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福建龙 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请求本公司作为 第三被告对第一被告宜春重工有限公司所欠原 告 502,106.03 元的货款承担连带责任。 说明:2012 年 8 月,公司收到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宜国运字[2012]24 号《债 务履行承诺函》,承诺《转让协议》中所涉及的未履行债务由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承担。 2012年11月,公司收到宜春重工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分别对邹超达(湖北华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一汽解放汽车公司无锡柴油机厂、浦林成山(山东)轮胎有限公司(原固珀成山(山东)轮 胎有限公司更名)、江西省分宜驱动桥有限公司、南昌齿轮锻造厂五案作出承诺,承诺涉及上述案件全部 债务由其承担。因此,以上诉讼不会对公司造成影响。 (3)其他诉讼相关进展 原告 被告 案由 受理法院 标的额 案件进展 情况 对被审计单位的 影响 1、湖南省衡州建 设有限公司 湖南唯康药业 有限公司 建筑合同纠 纷 湖南省衡阳市中级 人民法院 工程款2,400万及赔偿款 480万 法院主持 调解 计提预计负债 200万元 2、广东双林生物 制药有限公司 湖南唯康药业 有限公司 企业借贷纠 纷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 区人民法院 借款本金750万元及利息, 违约金1,985,917元 已判决未 执行 无影响 3、何利萍、邵国 兴、文锦添、陆 天荣、何巧利、 胡太美、陈涛、 徐秀丽、陈志、 孙顶宇 振兴生化股份 有限公司 证券虚假陈 述责任纠纷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 院 151,750.00元 尚未 判决 详见公告 2015-024 4、刘俊杰、曹慧 华 振兴生化股份 有限公司 证券虚假陈 述责任纠纷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 院 319,282.60元 尚未 判决 详见公告 2015-055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7 5、李建华、刘军、 蔡小丽、朱红辰、 曹丽英、李刚、 金超阳、蒋锋、 张朝祥、刘疆 振兴生化股份 有限公司 证券虚假陈 述责任纠纷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 院 1,166,941.80元 尚未 判决 详见公告 2015-074 6、韩安岗、韩安 玲、张艳华、宋 焕玲等(共计57 人) 振兴生化股份 有限公司 证券虚假陈 述责任纠纷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 院 7,287,346.00元 尚未 判决 详见公告 2015-109 7、李蕾、向唯冬、 吴小妹、唐海蓉、 李冠林、吴磊、 倪志成、肖位国 振兴生化股份 有限公司 证券虚假陈 述责任纠纷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 院 1,217,174.00元 尚未 判决 详见公告 2015-115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截至 2016 年 4 月 25 日,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已获得东源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鹤山双林单 采血浆有限公司、遂溪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的设立批复。 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收到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发的《广东省单采血浆许可证》,廉 江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经核准登记,准予执业。 截至 2016 年 4 月 25 日,本集团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债务重组 2012 年 9 月 29 日,本公司与信达资产签订了《债务重组合同》。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应付信达 资产借款本息合计 386,979,840.85 元。目前,公司正与信达资产重新协商解决办法。 2、其他 (1)湖南唯康整体搬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湖南唯康旧厂区的土地权证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鉴于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收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8 益增值尚未有进一步明确安排,根据合同约定湖南唯康在新厂建成投产前具有继续使用该土地的权利,故 旧厂区土地尚未实质交付唯康置业,公司将上述土地(账面净值9,598,684.30元)及地上建筑物(账面净 值8,479,427.41元)列报为“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湖南唯康属于制药企业,新厂建设完成后需重新申请GMP认证。湖南唯康新厂区仍在建设中。 (2)金兴大酒店项目进展 由于公司曾经的关联方逾期借款引发的诉讼进入了执行阶段,给公司造成了11,050万元的损失。公司 于2011年11月向运城市中院提起诉讼,要求振兴集团兑现本公司因承担担保责任造成的损失。 2012年2月28日,公司收到运城市中院(2012)运中商初字第5号、(2012)运中商初字第6号”民事 判决书,判令振兴集团向本公司赔偿损失11,050万元。 2012年11月29日,公司和振兴集团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振兴集团以金兴大酒店(不含土地使 用权)抵偿因担保责任而给本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因在协议协定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证,故用于抵债的金兴大酒店按照原确认值的90%即115,440,200.10元(128,266,889.00元*90%),重新 确认为金兴大酒店的交易价格。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日,金兴大酒店仍未恢复施工,也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3)电业公司停业 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受煤炭资源整合的影响,外购原煤成本过高,如发电上网销售则不经济; 主要客户山西振兴铝业有限公司因电解铝市场原因而停产。由于上述原因,电业公司自2009年4月停产至 今。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164,373, 216.02 56.77% 164,373, 216.02 100.00% 164,373 ,216.02 61.76% 164,373,2 16.02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125,145, 43.23% 13,756,3 10.99% 111,389,1 101,769 38.24% 9,898,842 9.73% 91,870,351.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9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431.74 31.73 00.01 ,194.55 .97 58 合计 289,518, 647.76 100.00% 178,129, 547.75 61.53% 111,389,1 00.01 266,142 ,410.57 100.00% 174,272,0 58.99 65.48% 91,870,351. 58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深圳市永利信商贸有限 公司 78,252,350.00 78,252,350.00 100.00% 账龄 5 年以上,预计无 法收回 深圳市双实物业有限公 司 73,006,000.00 73,006,000.00 100.00% 账龄 5 年以上,预计无 法收回 宜春工程部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 账龄 5 年以上,预计无 法收回 云南力利制药有限公司 1,914,866.02 1,914,866.02 100.00% 担保赔偿支出,预计无 法收回 上海飞梭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 1,200,000.00 1,200,000.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164,373,216.02 164,373,216.02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7,864,078.20 471,844.69 6.00% 1 至 2 年 3,753,962.50 225,237.75 6.00% 2 至 3 年 543,895.78 32,633.75 6.00% 3 至 4 年 256,687.96 15,401.28 6.00% 4 至 5 年 2,611,611.20 2,611,611.20 100% 5 年以上 4,034,777.98 4,034,777.98 100% 合计 19,065,013.62 7,391,506.65 38.77%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0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3,857,488.76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281,551,607.82 265,828,514.79 备用金 7,185,870.52 其他 781,169.42 313,895.78 合计 289,518,647.76 266,142,410.57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 限公司 往来款 86,780,418.12 2-3 年、4 年以上 29.97% 5,206,825.09 第二名 往来款 78,252,350.00 5 年以上 27.03% 78,252,350.00 第三名 往来款 73,006,000.00 5 年以上 25.22% 73,006,000.00 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 司 往来款 19,300,000.00 1 年以内 6.67% 1,158,000.00 第五名 往来款 10,000,000.00 5 年以上 3.45% 10,000,000.00 合计 -- 267,338,768.12 -- 92.34% 167,623,175.09 2、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284,112,089.43 165,848,700.99 118,263,388.44 284,112,089.43 147,096,599.40 137,015,490.03 合计 284,112,089.43 165,848,700.99 118,263,388.44 284,112,089.43 147,096,599.40 137,015,490.03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1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值准 备 减值准备期末余 额 广东双林生物制 药有限公司 41,442,429.42 41,442,429.42 山西振兴集团电 业有限公司 227,692,646.22 227,692,646.22 18,752,101.59 165,848,700.99 湖南唯康药业有 限公司 14,977,013.79 14,977,013.79 合计 284,112,089.43 284,112,089.43 18,752,101.59 165,848,700.99 3、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00,000,000.00 合计 200,000,000.00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803.7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469,305.9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475,667.71 减:所得税影响额 5,651,841.8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207,963.41 合计 18,497,291.5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2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6.80% 0.280 0.2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79% 0.22 0.22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3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证券时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以上文件原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史曜瑜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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