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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11_2015_*ST烯碳_2015年年度报告(更新后)_2016-11-21.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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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11 _2015_ ST 烯碳 _2015 年年 报告 更新 _2016 11 21
1 二 二 二Ο Ο Ο一 一 一五 五 五年 年 年度 度 度报 报 报告 告 告 银 银 银基 基 基烯 烯 烯碳 碳 碳新 新 新材 材 材料 料 料股 股 股份 份 份有 有 有限 限 限公 公 公司 司 司 IIInnngggeeennniiiooouuusss EEEN NNEEE---CCCaaarrrbbbooonnn N NNeeewww M M Maaattteeerrriiiaaalllsss CCCooo...,,,LLLtttddd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大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帅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刘俊逸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郭社乐 董事 身体原因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 意阅读。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但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 承诺之间的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分析了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临的主 要风险因素和相关措施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查阅。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9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29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30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3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2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05 4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公司或烯碳新材 指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银基集团 指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银基置业 指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商务投资 指 沈阳银基国际商务投资有限公司 海城三岩 指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镁兴贸易 指 海城市镁兴贸易有限公司 丽港稀土 指 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 鸡东奥宇 指 鸡东奥宇烯碳石墨投资有限公司 奥宇集团 指 奥宇石墨集团有限公司 奥宇深加工 指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奥宇石墨深加工有限公司 炭基新材料 指 宁波杭州湾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烯碳石墨烯 指 烯碳石墨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丽港稀土 指 连云港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 融川租赁 指 辽宁融川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的资产包 指 公司有权要求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原股东返还的 2 亿元增资款以及 公司可要求原股东因违约而应当赔偿的损失,作为统一的资产包 辽宁通达 指 辽宁通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技术 指 沈阳银基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银基新材料 指 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石墨烯科技服务 指 烯碳石墨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德志投资 指 辽宁德志投资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大会 指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巨潮资讯网 指 公司指定披露网站((http://) 元 指 人民币元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烯碳新材 股票代码 000511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烯碳新材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Ingenious Ene-Carbon New Materials 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大明 注册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 109 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10014 办公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 109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10014 公司网址 www.enecarbon- 电子信箱 xtxc@ene-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孙家庆 戴子凡 联系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 109 号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 109 号 电话 024-22903598 024-22903598 传真 024-22921377 024-22921377 电子信箱 xtxc@ene- xtxc@ene-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912101002434902007 6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 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演区西直门北大街甲 43 号金运大厦 B 座 13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魏莉红、杨高宇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5 年 201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3 年 营业收入(元) 1,116,149,630.11 1,650,271,820.63 -32.37% 622,150,985.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409,872.20 -271,357,933.23 93.58% 46,718,311.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113,173,423.84 -265,232,965.28 -57.33% 33,273,289.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54,119,039.07 68,654,363.32 -761.46% 229,057,792.1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5 -0.23 -93.47% 0.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5 -0.23 -93.47% 0.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4% -17.59% 16.35% 2.84%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3 年末 总资产(元) 3,807,250,936.15 3,627,539,064.35 4.95% 3,395,308,439.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415,440,842.75 1,398,070,727.56 1.24% 1,672,671,392.48 七、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85,914,842.70 305,516,206.04 292,908,523.63 231,810,057.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13,129.54 15,831,412.24 10,960,000.29 -39,788,155.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302,094.44 -27,395,210.31 -32,681,203.56 -48,794,915.53 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054,342.24 -296,018,640.97 -73,157,791.15 -197,996,949.19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金额 2014 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5,357,626.40 -2,299,844.30 6,152,314.7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287,964.68 311,218.00 8,141,807.1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33,804.99 -47,437.90 133,745.3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12,926.04 -763,193.07 -1,253,655.6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5,369,708.57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5,308.41 -2,043,997.89 -270,810.33 合计 95,763,551.64 -6,124,967.95 13,445,021.92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8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为:石墨类产品、石墨烯及纳米碳、碳素类产品、耐火 材料、活性碳类产品、烯碳新材料、稀土碳基复合材料、矿产品、金属和非金属材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烯碳新材料 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房地产业务和贸易业务保证了公司转型过渡期的现金流和利润来源,而碳材料业务是 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战略性方向。报告期内,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购买山东晨阳新型碳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进一步夯实公司实质转型,并加大公司碳材料业务的经营比重,并通过进一步投资沥青基航天碳纤维、石墨烯、活性 碳微球、高端沥青负极材料等进一步做大新型碳材料产品规模,形成烯碳产业品牌。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1,6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37%;实现净利润-1,741万元,比上年上升93.58%。 公司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材料产品销售及房地产销售,公司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处置股 权盘活资产实现收益以及计提减值损失同比大幅度减少。 公司转型后形成的经营理念为:成为石墨烯暨先进碳材料产业化平台公司,以产业经营优势带动产品经营成果,形成 双层经营体制。 (一)公司转型后的经营理念 产业经营是指对于早期的产业进行规划、培育和布局,争取产业领导地位,掌握产业优势资源。具体内容包括:产业 规划、产业集聚板块、产业园、产业联盟、科技研究院、产业基金、专业媒体等,取得产业链布局、高附加值拳头产品、技 术路线图、核心资源、人脉关系、信息集散、品牌影响力等等。 平台公司就是以公共的功能和开放的规则,为业内者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同时获得集聚效应的信息价值。包括三大子 平台:(1)投资平台覆盖全产业布局,由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组成;(2)上市平台提供资产证券化,投资后发展好可以搭 载公司平台资产证券化及上市;(3)产业服务平台提供业内公共服务,包括产业园、研究院、联盟、信息门户、论坛峰会 等等。 产品经营与产业经营相辅相成,企业最终要落实到产品或服务,这是基础层,必须夯实。但单纯做产品并不容易,千 业百态竞争激烈,产业经营层也是个保护层、资源层,目的也是为了培育产业,扶持企业,助推产品。 (二)新理念实施情况 公司总部产业经营中心设立后,在报告期内迅速发展。通过建立信息平台,信息服务、行业服务聚拢资源,以产业研 究为基础,以媒体资讯为杠杆,以互联网线上线下融合为抓手,肩负资讯媒体、产业研究以及产业整合三部分职能,力争打 造石墨烯行业第一资讯及服务平台。目前旗下拥有行业知名微信订阅号“烯碳资讯”、“石墨烯资讯”、《烯望》杂志、“石 墨烯望族”俱乐部等。 (三)新的经营模式有利于保障转型 转型进入碳新材料产业,面临新产业、新市场的风险,公司仿效石墨的层间结构,提出“双层复合互促型经营体制” 的发展思路,即在产品经营的基础上复合一层“产业经营”,形成双层经营结构。 “产业经营”有利于公司快速熟悉产业,累积产业资源,避免过早被单一产品牵制,扩大灵活调整的空间,降低转型 风险。 由于烯碳产业起步较晚,整体上石墨烯碳产业仍处在发展的初期,特别是石墨烯等前沿产品整个产业链未实现疏通和 整合。在整个烯碳产业链中,存在制约烯碳产业化发展的几大瓶颈,包括产业分散、产品应用跨度大、技术整合应用等诸多 问题。要真正打造烯碳产业平台,必须在这些方面取得一一解决问题的办法,通过资本的纽带,搭建石墨烯产业化平台,将 实体碳材料资产有效的捆绑。 9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 不适用 固定资产 不适用 无形资产 不适用 在建工程 不适用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清晰的发展战略:转型后公司打造以烯碳为核心的全产业链,是国内第一家正式提出并布局烯碳产业的上市公 司。在过去的两年里,公司制定了完善的战略规划,并对烯碳新材料行业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以及研讨,在明确方向后积极 开始布局产业链。 时至今日,公司目前在烯碳产业已布局了天然碳材料产业链及相关产品。未来,公司将结合产业现状以及未来前景继 续以并购、投资等方式布局,逐步进入人造碳材料产业链及相关产品。 (二)创新的商业模式:创新的商业模式适用于烯碳新材料开创的发展特点。烯碳新材料是个新兴产业,技术、产品、 企业等要素正在萌动集聚,处于产业的开创期,目前公司的商业模式以搭建石墨烯产业化平台,同时通过产业化基金投融资 获取优势资源,占领制高点,分享产业成长成果,并规避单一产品带来的风险。 (三)行业技术资源优势:公司通过产业经营,深入了解行业公司现状以及技术分布,与业内从业者以及技术专家保 持长期互动关系,并积极对外合作,形成了独有的行业技术资源优势。新型的先进碳材料属于高新技术密集、创新层出不穷 的产业,公司极其重视技术经营,在自身的专有专利技术基础上,整合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现有技术,并引进国际先进碳和石 墨烯技术,形成烯碳新材料的产业技术发展规划路线图,致力于把控全产业链的技术路线。 (四)抓住行业发展趋势的前瞻式布局:2015年,石墨烯行业发展迅速,国家政府层面的认可以及政策扶持,行业未 来前景必将波澜壮阔。同时石墨烯盘活了整个碳材料行业,在下一个五年扮演了更加重要的国民经济材料地位,大量优质资 源、优质产业可以与上市公司合作,这正是实施优质资源整合的良机。 (五)开放合作的理念。公司以开放合作的碳素精神为理念,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和资助,接触各类项目和企业,纳入 基金投资的项目池,实施全产业链生态布局的战略。同时,公司还在股东、资源等层次上开放合作,包括引进战略股东和社 会资源,共同打造大烯碳新材料平台。 10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5年度,公司仍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承前启后的战略期。面对全球市场萎迷的大环境,公司转型也承受 着巨大的压力。在此情况下,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行业特点,结合公司实际,切实提高公 司管理水平,想尽一切可实施的办法,开源节流,积极寻找一切新的突破点,帮助企业平稳过渡。同时结合公司转型实际状 况,积极寻找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强实力及资源。 (一)努力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为公司转型保驾护航。2015年,公司一方面面临区域地产延续的低迷行情,同 时又处于转型的新产业的持续投入期。盘活存量现值资产,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是经营管理层的重要任务,公司将银基置业有 限公司持有的沈阳银基国际商务投资有限公司29.84%股权以及全资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其附属资产进 行了出售盘活. (二)积极实施战略布局,推进碳材料产业。报告期内,公司在转型上积极实施,推进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重组 项目,在市场低迷中寻找稳健、具备市场基础的碳材料产业企业,包括从天然石墨到人造石墨产业链。 (三)2015年度,公司在常州的烯碳产业战略布局持续推进。常州素有“东方碳谷”之称,并建设有国内首个也是唯 一一个国家级石墨烯产业化基地。公司开辟科技服务作为全新业务板块,集中于石墨烯暨先进碳材料产业科技服务领域,在 常州设立全资子公司烯碳石墨烯科技服务公司的基础上,进一步孵化投资了石墨烯电容等项目。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1,116,149,630.11 100% 1,650,271,820.63 100% -32.37% 分行业 房地产销售 97,054,782.40 8.70% 40,938,875.90 2.48% 137.07% 产品销售 1,016,454,847.71 91.07% 1,604,036,278.06 97.20% -36.63% 房屋出租 2,640,000.00 0.24% 5,296,666.67 0.32% -50.16% 分产品 房地产 97,054,782.40 8.70% 40,938,875.90 2.48% 137.07% 产品销售 1,016,454,847.71 91.07% 1,604,036,278.06 97.20% -36.63% 房屋出租 2,640,000.00 0.24% 5,296,666.67 0.32% -50.16% 11 分地区 东北地区 99,694,782.40 8.92% 46,235,542.57 2.80% 115.62% 华北地区 1,016,454,847.71 90.70% 1,604,036,278.06 97.20% -36.63%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分行业 房地产销售 97,054,782.40 91,400,472.05 5.83% 137.07% 187.67% -16.56% 产品销售 1,016,454,847.71 1,007,623,387.68 0.87% -36.63% -36.62% -0.01% 分产品 房地产 97,054,782.40 91,400,472.05 5.83% 137.07% 187.67% -16.56% 产品销售 1,016,454,847.71 1,007,623,387.68 0.87% -36.63% -36.62% -0.01% 分地区 东北地区 99,694,782.40 91,400,472.05 8.32% 116.21% 167.81% -17.86% 华北地区 1,016,454,847.71 1,007,623,387.68 0.87% -36.63% -36.62% -0.01%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房地产销售 销售量 元 97,054,782.40 40,938,875.9 137.07% 生产量 元 290,533,870.67 19,012,654.25 1,428.11% 库存量 元 648,711,770.41 455,504,320.14 42.42% 产品销售 销售量 元 1,016,454,847.71 1,604,036,278.06 -36.63% 生产量 元 库存量 元 房屋出租 销售量 元 2,640,000.00 5,296,666.67 -50.16% 生产量 元 库存量 元 合计 销售量 元 1,116,149,630.11 1,650,271,820.63 -32.37% 生产量 元 290,533,870.67 19,012,654.25 1,428.11% 库存量 元 648,711,770.41 455,504,320.14 42.42%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12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房地产项目完工交房的商品房较多,同时增强了房地产销售力度,使房地产销售同比增长137.07%,生产量 同比增长1428.11%,库存量同比增长42.42%。 由于受市场行情影响,公司产品销售量同比下降36.63%,房屋出租业务同比下降50.16%。 (4)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房地产销售 91,400,472.05 8.32% 31,772,869.81 1.96% 6.36% 产品销售 1,007,623,387.68 91.68% 1,589,933,408.04 97.90% -6.22% 房屋出租 2,356,053.57 0.15% -100.00% 合计 1,099,023,859.73 100.00% 1,624,062,331.42 100.00% 0 单位:元 产品分类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房地产 沈阳项目 91,400,472.05 8.32% 31,772,869.81 1.96% 6.36% 产品销售 1,007,623,387.68 91.68% 1,589,933,408.04 97.90% -6.22% (5)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本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为本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烯碳石墨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为 公司原全资子公司沈阳银基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6)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917,883,171.50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81.90%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上海屹彤贸易有限公司 309,633,852.27 27.63% 2 上海骏集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232,454,312.49 20.74% 3 杭州峰驰物资有限公司 162,891,645.22 14.53% 4 浙江陶健贸易有限公司 117,470,533.35 10.48% 13 5 上海鹰悦实业有限公司 95,432,828.17 8.52% 合计 -- 917,883,171.50 81.90%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937,069,239.14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92.98%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宁波杭州湾新区吉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08,592,630.38 50.46% 2 中交三航局工程物资有限公司 184,266,826.64 18.28% 3 上海云铜贸易有限公司 116,353,199.62 11.55% 4 成都汇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86,874,844.38 8.62% 5 成都恒阳磨具有限公司 40,981,738.12 4.07% 合计 -- 937,069,239.14 92.98% 3、费用 单位:元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5,422,574.41 3,491,908.31 55.29% 市场开拓费用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 34,292,077.30 31,903,076.83 7.49% 财务费用 109,277,499.78 73,826,819.67 48.02% 借款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4、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46,459,548.46 2,976,185,334.81 72.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600,578,587.53 2,907,530,971.49 92.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4,119,039.07 68,654,363.32 -761.4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7,295,208.22 6,283,315.56 3,517.4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882,064.60 48,274,784.64 -50.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3,413,143.62 -41,991,469.08 -584.4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20,000,000.00 640,099,103.16 121.8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28,748,287.96 593,935,565.72 106.88% 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1,251,712.04 46,163,537.44 314.2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9,454,183.41 72,826,431.68 -181.64%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长176.38%,主要系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长所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 比增长3517.44%,主要系收回投资及投资收益增长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314.29%,主要系筹资资金 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为-454,119,039.07元,本年度净利润为2,267,508.80,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主要系非损 益类的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 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 132,362,186.33 22,885.09% 联营单位投资收益及子公司处置收益 是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3,804.99 -5.84% 基金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是 资产减值 9,852,775.33 1,703.52%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否 营业外收入 2,290,117.37 395.96% 奖励收入 是 营业外支出 1,715,078.73 296.53% 赔偿款 否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 665,101,026.71 17.47% 579,222,722.12 15.97% 1.50% 保证金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 18,146,392.57 0.48% 127,680,551.75 3.52% -3.04% 应收款收回增加所致 存货 1,386,692,405.21 36.42% 1,429,045,611.76 39.39% -2.97% 投资性房地产 0.00% 56,593,959.91 1.56% -1.56% 长期股权投资 801,872,081.60 21.06% 825,437,082.28 22.75% -1.69% 固定资产 2,205,496.09 0.06% 3,067,854.75 0.08% -0.02% 在建工程 452,128.30 0.01% 452,128.30 0.01% 0.00% 短期借款 642,000,000.00 16.86% 110,000,000.00 3.03% 13.83% 借款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 0.00% 300,000,000.00 8.27% -8.27% 长期借款偿还及重分类至一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15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计入权益的累计 公允价值变动 本期计提 的减值 本期购 买金额 本期出 售金额 期末数 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766,246.57 -33,572.18 732,674.39 上述合计 766,246.57 -33,572.18 732,674.39 金融负债 0.00 0.00 五、投资状况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80,000,000.00 42,200,000.00 89.57%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 司名称 主要 业务 投资 方式 投资金额 持股 比例 资金 来源 合作方 投资期限 产品 类型 截至资产负债表 日的进展情况 预计 收益 本期投资盈亏 是否 涉诉 披露 日期 披露 索引 石墨烯科 技服务 技术 服务 新设 80,000,000.00 100.00% 自筹 北京银新 至 2045 年 01 月 22 日 技术 服务 已设立 -2,182,645.10 否 合计 -- -- 80,000,000.00 -- -- -- -- -- -- -2,182,645.10 -- -- -- 3、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最初投资 成本 会计计量 模式 期初账面 价值 本期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计入权益的 累计公允价 值变动 本期购买 金额 本期出售 金额 报告期 损益 期末 账面价值 会计核算 科目 资金来源 基金 000041 华夏全球 939,027.66 公允价值 计量 766,246.57 -33,572.18 -33,572.18 732,674.39 交易性金 融资产 自筹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0.00 -- 0.00 0.00 0.00 0.00 -- -- 合计 939,027.66 -- 766,246.57 -33,572.18 0.00 0.00 0.00 -33,572.18 732,674.39 -- -- 16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交易对方 被出售资产 出售日 交易价格 (万元) 本期初起至出 售日该资产为 上市公司贡献 的净利润 (万元)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资产出售 为上市公 司贡献的 净利润占 净利润总 额的比例 资产出售 定价原则 是否 为关 联交 易 所涉及的 资产产权 是否已全 部过户 所涉及的 债权债务 是否已全 部转移 是否按计划如 期实施,如未 按计划实施, 应当说明原因 及公司已采取 的措施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融川租赁 统一的资产 包 2015 年 04 月 16 日 20,618.45 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防 范和控制投资风险,保护 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有效 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增强 资产流动性。 高于本公 司初始投 资额 否 否 否 已实施 2015 年 04 月 18 日 《关于签署<资产包转让 协议>及解除<增资合同>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12)于巨潮资讯网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交易对方 被出售股 权 出售日 交易价格 (万元) 本期初起至出 售日该股权为 上市公司贡献 的净利润 (万元)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股权出售为上 市公司贡献的 净利润占净利 润总额的比例 股权出售 定价原则 是否为关 联交易 所涉及的 股权是否 已全部过 户 是否按计划如期 实施,如未按计划 实施,应当说明原 因及公司已采取 的措施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辽宁通达 商贸有限 责任公司 信息技术 100%股权 及银基新 材料对信 息技术享 有债权 2015 年 06 月 12 日 12,000 5,308 本次交易有效改善 公司资产结构,增强 资产流动性,降低公 司资产负债率 1751.28% 以评估结 果为依据 并经双方 协商 否 是 是 2015 年 06 月 13 日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 司转让子公司股权和 债权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5-037)于巨潮 资讯网 辽宁德志 投资管理 顾问有限 责任公司 银基置业 持有的商 务投资 29.84%股 权 2015 年 09 月 28 日 12,000 -209.86 本次交易的实施有利 于盘活资产,在实现原 有资产增值的同时,改 善公司现金流从而更 好地支持现有业务转 型与发展 1827.92% 以评估结 果为依据 并经双方 协商 否 是 是 2015 年 09 月 29 日 《关于全资子公司转 让联营公司股权的议 案》(公告编号: 2015-060)于巨潮资讯 网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沈阳银基置 业有限公司 子公司 房地产 170,000,000.00 1,520,303,572.00 784,999,978.51 97,326,420.40 34,719,983.60 33,268,500.53 沈阳银基新 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 子公司 服务业 10,000,000.00 380,960,248.96 5,295,487.24 0.00 -509,871.24 -509,566.98 江苏银基烯 碳科技有限 公司 子公司 碳新材料销售 50,000,000.00 74,456,990.35 35,576,226.12 0.00 -3,110,330.72 -3,426,759.64 北京银新投 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 投资管理 10,000,000.00 428,642,882.33 -2,313,879.88 4,563,106.80 -8,292,511.44 -8,293,511.44 17 海城镁兴贸 易有限公司 子公司 矿产品销售 481,000,000.00 436,932,830.72 436,930,830.72 0.00 -1,000.00 -1,000.00 宁波杭州湾 新区炭基新 材料有限 子公司 贸易 10,000,000.00 1,031,516,352.64 19,602,157.01 1,016,454,847.71 299,934.85 2,151,799.68 沈阳银基东 方威尼斯房 产销售有限 公司 子公司 销售代理 3,000,000.00 38,360,787.62 9,031,224.92 0.00 139,787.62 74,019.36 江苏银基碳 新材料研究 院有限公司 子公司 碳新材料技术 研发 10,000,000.00 43,495,786.71 1,351,453.38 0.00 -615,881.23 -562,929.48 海城三岩矿 业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镁矿石开采、耐 火材料生产 93,000,000.00 1,236,932,857.25 533,525,033.53 205,768,975.97 60,710,977.14 44,754,484.86 奥宇石墨集 团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生产销售 64,600,000.00 169,957,411.50 106,086,264.50 49,597,335.11 4,444,918.97 5,561,921.87 黑龙江省牡 丹江农垦奥 宇石墨深加 工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生产销售 53,500,000.00 244,401,097.55 165,560,055.30 130,575,268.00 33,623,337.00 31,757,822.61 鸡东奥宇烯 碳石墨投资 有限公司 子公司 烯碳石墨投资 100,000,000.00 364,577,873.04 314,476,873.04 0.00 3.22 3.22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烯碳石墨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新设 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影响不大 沈阳银基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转让 处置产生投资收益 39,710,346.93 元 沈阳银基国际商务投资有限公司 转让 处置产生投资收益 41,448,256.38 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公司持有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40%的股权。海城三岩作为国内菱镁矿开采及深加工的龙 头企业之一,拥有矿产资源。由于受宏观大环境及整个钢铁行业需求及价格持续低迷的不利影响,公司的生产和销售都有不 同程度的下滑。公司积极开拓市场,扩大市场份额,同时,加强管理,降本增效,取得了较好效果。报告期内,海城三岩实 现营业收入20,576万元,净利润4,475万元。 2、奥宇集团有限公司和奥宇石墨深加工有限公司:公司分别持有奥宇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和奥宇石墨深加工有限公 司51%股权。奥宇深加工和奥宇集团以生产各种规格的天然鳞片石墨、石墨密封材料、球形石墨、高纯石墨、微粉石墨为主 营业务。大部分石墨直接或间接地消费于钢铁工业,主要用于炼铁和炼钢的耐火材料。由于钢铁行业不景气,耐火材料行业 受到极大的影响,导致石墨加工行业的传统产品经营萎缩,一方面销量大幅下降,另一方面销售价格下滑,销售回款账期延 长,资金风险明显加大,在平衡资金安全和收入扩大之间,更多以安全性为主。报告期内,奥宇集团有限公司和奥宇石墨深 加工有限公司共计完成销售收入18,017万元,实现净利润3,735万元。 3、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置业公司开发的沈阳银河丽湾定位于中高端非普通住宅项目,受行业和区域市场不景气影 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从积极寻求外部资源,寻找销售突破点,同时自身强化项目管理,提升产品品质,加快销售进度, 盘活存量资产。报告期内,沈阳银河丽湾项目实现销售收入9,996万元,实现净利润5,176万元。 4、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由于业务转型,上市公司房地产收入占比下降明显。现阶段,上市公司主营 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产品销售业务,未来,随着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先进碳材料行业中产业链及产品链的延伸,以及新产 业项目的成功实施,公司在先进碳材料行业中的经营实力将显著增强,业务转型的效果将逐渐显现。报告期内,宁波杭州湾 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实现销售101,645万元,实现净利润215万元。 18 八、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21世纪碳材料全面发展,已突破应用瓶颈的碳纤维、碳复合材料等产品已经形成一定的行业规模,并开创多个新兴市 场。未来材料替代将发生的更加迅猛,新的产业、新的市场将不断被发掘。石墨烯作为基材,同时也是性能最优异的材料, 其制成的相关产品在智能终端、新能源汽车、复合材料加工、智能穿戴、洁净能源、航天军工、智能家居等领域有着广泛应 用,关联产业规模达数万亿元。 总体而言,石墨烯产目前整体仍处在早期,公司根据创新的产业周期理论指导以平台的模式统领产业资源,分散投资 相关产业早期产品,重点抓住具有突破性潜力的拳头产品,这样从顶层设计上避开单一产品和技术的竞争,占据全产业的制 高点。 公司为加强资金和资源实力,进一步开放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同时,针对经营管理的薄弱环节,公司要加强制度 化管理,理顺公司治理结构,同时加强对下属子公司及参股联营单位的辅导和管理,对内控进行重新梳理和再造。 未来公司的产业战略应当放眼国际市场,走出去引进来,顺应国家一带一路的国际大战略,进一步将放大视野,扩展 新材料优质项目。 为了弥补石墨烯产业早期利润匮乏的现实,公司可以适当发展其它营利能力强的项目,以利于尽快改善基本面和壮大 实力,包括存量的房地产和金融金控等成熟产业。 总之,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仍然是为国家的新材料战略打造石墨烯暨先进碳新材料板块,以基金投资并购+产业化平台 的方式驾驭产业,并以传统成熟产业为基础弥补新兴早期产业,克服其它非正常因素干扰后,公司将在新兴产业和创新模式 上具有广阔前景。 公司面临风险及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一)市场风险 烯碳新材料是一个新兴产业,挑战和机遇共存,新材料的下游应用有一定的替代过程,开拓市场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同时面市的产品也存在市场竞争性风险。 对策和措施: 对于新材料、新业务,公司尽量采取专业整合策略,即投资收购市场风险较小的产品、技术和企业。对于投资后的策 略,不断加大对产业经营的优势资源支持,助力开拓市场,化解部分风险。 对于重点开拓的自有产品,将集中力量发展,包括资金提供、人才队伍招募、技术改进、管理提升、经营策略优化等。 针对地产业务,除了提升精细化经营水平外,尽量设法实现房地产资产的一次性整体出售和剥离,规避风险并集中资源。 (二)产业早期风险 石墨烯处于产业早期,虽然情景十分看好,但是产业成长周期规律不可逾越,必然经历技术概念、产品应用、市场扩 张等阶段,目前仍处于技术概念阶段的后期,真正的市场应用级产品尚未到来,这就是产业早起的风险。 对策和措施 对石墨烯产业和技术全面布局,避免单一技术和产品的早期风险;利用产业投资基金方式投资,避免集中投资大额风 险;跟踪石墨烯技术路线图,掌握技术动态全貌,避免技术陷阱风险;搭建石墨烯产业平台,为投资寻优项目保驾护航,避 免投后风险。 (三)技术研发风险 碳新材料领域技术更新快,新产品、新技术不断涌现,尤其是石墨烯产业化应用尚未定型,公司仍面临一定的技术研 发风险。 对策和措施: 通过开展技术经营,能够站在产业技术路线制高点,覆盖新技术和整合新技术,能够有效抵御技术落伍和研发等难题。 同时建设一流的碳新材料研究院,增强自身的技术研发实力,整合外部技术资源,为持续形成应用产品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撑。 (四)合作风险 公司采取投资收购、产业整合的发展战略,开放平台与各方产生大量的合作,随着合作面的扩大,合作风险机率加大, 尤其经济形势不景气,资金面收紧,市场萎缩等,合作风险包括不达标补偿、违约、纠纷、资金挪用等方面。 对策和措施: 公司秉承开放、合作之“碳素精神”,打造双赢的合作模式,开放平台,服务为上,包容合作。在合作之初要达成战 略发展共识,加强对合作方合规辅导工作;合作中要设定法律保护条款,明确各项合作规则;合作后要加强沟通交流,本着 合作开放、利益兼顾的态度开展各项合作;合作机制上灵活开放,能进能退,能增能减,有利于化解风险。 1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4年8月6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未来三 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已制 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以实际行动回 报投资者,充分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依法享受资产收益的权利,于2014年8月15日召开了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2015年1月6日实施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 司现有总股本1,154,832,0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 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现金分红政策 没有发生调整。 公司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1,154,832,01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的比率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红的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红的比例 2015 年 0.00 2,267,508.80 0.00% 0.00 0.00% 2014 年 23,096,640.22 -271,357,933.23 -8.51% 0.00 0.00% 2013 年 0.00 46,718,311.83 0.00% 0.00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 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原因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20 公司在2016年运营资金需求量较大,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故拟定本公司2015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用于项目的和运营资金。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 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盈利预测资产 或项目名称 预测起始时间 预测终止时间 当期预测业绩 (万元) 当期实际业绩 (万元) 未达预测的原因 (如适用) 原预测披露 日期 原预测披露索引 海城三岩矿业 有限公司 2013 年 01 月 0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5,000 4,475 由于耐火材料市 场低迷,导致公司 按原计划扩产;且 公司原计划上马 的浮选项目未能 投产。 2013 年 04 月 16 日 《资产置换公告》 (公 告编号:2013-015) 于巨潮资讯网 奥宇石墨集团 有限公司、黑龙 江省牡丹江农 垦奥宇石墨深 加工有限公司 2013 年 06 月 0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7,000 3,732 所处行业市场低 迷,原计划扩产和 新项目未能如期 实施。 2013 年 08 月 17 日 《资产置换公告》 (公 告编号:2013-027) 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在报告年度经营业绩做出的承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1 (一)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1、关于事项一的说明: 公司2015年4月16日公告《资产包转让协议及解除增资合同》,涉及到的资产包转让,是一种资产处置方法,与股权转 让概念不同。资产包转让是针对《增资合同》中公司的权利义务的打包转让,而非转让股权。股权转让系指法律层面的权利 义务转让,而资产包转让则属于财务性质,而非法律性质,也就是说通过资产包转让,使得该资产名义上的权利人与实质的 权利人相分离,避免股东之间旷日持久的纷争影响正常的财务核算,会计师事务所从审慎的角度表示无法发表意见,公司表 示理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将委托审计机构对该事项进行专项审计,保证在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专项审计,并采取 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 2、关于事项二的说明: 2015年12月30日,烯碳新材公司通过与其全资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高纯石墨的购销合同 (合同金额为3.92亿元,签订日期为2015年11月24日),并在银行开具了4.4亿元银行承兑汇票,由于供货方年底无货源,导 致合同未履行,对此公司没有退票,而是进行了票据贴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将委托审计机构对该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 影响。 3、关于事项三的说明: 公司对西华碳汇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上海瑞有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及杭州厚长烯碳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等项目投资是在未履行董事会批准程序的情况下实施的,公司总裁范志明对此负有责任。公司努力消除影响, 截止本报告出具之前,公司已与上海瑞有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杭州厚长烯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 了撤销投资退伙协议;与西华碳汇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股东正在协商签订撤销投资协议。目前公司已收回了全部资金。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将委托审计机构对该事项进行专项审计,保证在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专项审计,并采取 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 (二)公司监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1、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 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将积极关注并督促董事会和经营层采取有效措施及整改结果,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同意董事会对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作的专项说明;希 望董事会和管理层对相关事项制定解决方案,积极、有效、稳妥的消除和改善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我们将督促公司积 极整改,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2 本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为本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烯碳石墨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为 公司原全资子公司沈阳银基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8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杨高宇、魏莉红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 √ 是 □ 否 对改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详细说明 由于原聘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业务安排繁重,向公司提出不再承接公司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委托。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审核,并经公司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公司聘请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15年度内控审计工作,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董事会正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力争消除退市风险警示, 主要措施如下:公司董事会将对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调查和审计,并争取在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 并按法定程序及时予以公开披露。同时,加大力度整改,争取2016年中报披露前完成整改,消除影响。另外,公司需进一步 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管理和制度建设,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加强检查,考核效果,消除上述不确 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是否形成 预计负债 诉讼(仲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 影响 诉讼(仲裁)判 决执行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 6,000 否 2015 年 9月 18 日连云港市中 裁决已经生效:驳回原 已终结 2015 年 04 月 30 日 《公司 2014 年度报告》于巨潮 23 司诉讼 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 求。原告未在上诉期内上诉。 告丽港科技全部诉讼请 求。 资讯网 丽港稀土起诉要求公司向 其支付增资款及违约金 18,347.1 否 被告向江苏省高院提出管辖 权异议,省高院裁决驳回,被 告已经向最高院提出了管辖 权异议,等待最高院裁决。 被告向江苏省高院提出 管辖权异议,省高院裁 决驳回,被告已经向最 高院提出了管辖权异 议,等待最高院裁决。 在审 2015 年 05 月 28 日 《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28)于巨潮 资讯网 交行连云港分行诉讼本公 司对丽港稀土 2000 万元借 款承担连带责任 2,014.3 否 2015 年 9月 15 日连云港市中 院裁决由丽港稀土给付本金 及利息,镧溪新材料、烯碳 新材、李斌、金同梅承担连 带保证责任。 裁决已经生效,担保人 共同承担连带担保责 任。本公司承担连带责 任已代偿了 100 万元 执行中 2015 年 06 月 06 日 《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30)于巨潮 资讯网 上市公司起诉李斌、李普 沛、狄建廷,申请实现担保 物权。 3,000 否 2015 年 7月 30 日连云区法院 驳回了原告的请求。 判决已经生效。特别程 序终止。 已终结 2015 年 08 月 29 日 《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于 巨潮资讯网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1、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 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 有限公司 2014 年 05 月 15 日 15,000 2014 年 09 月 04 日 2,000 连带责任保证 2 年 否 否 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 有限公司 2014 年 05 月 15 日 15,000 2014 年 10 月 06 日 1,5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 有限公司 2014 年 05 月 15 日 15,000 2014 年 09 月 23 日 1,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否 否 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 2014 年 05 15,000 2014 年 10 月 06 日 2,500 连带责任保证 3 年 是 否 24 有限公司 月 15 日 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 有限公司 2014 年 05 月 15 日 15,000 2014 年 11 月 06 日 3,000 连带责任保证 2 年 是 否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2013 年 06 月 20 日 13,000 2014 年 01 月 08 日 3,000 连带责任保证 1 年 是 是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2013 年 06 月 20 日 13,000 2014 年 10 月 23 日 2,000 连带责任保证 半年 是 是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2013 年 06 月 20 日 13,000 2014 年 11 月 11 日 2,000 连带责任保证 半年 是 是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2013 年 06 月 20 日 13,000 2014 年 12 月 09 日 1,500 连带责任保证 半年 是 是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2013 年 06 月 20 日 13,000 2014 年 07 月 07 日 500 连带责任保证 半年 是 是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01 月 30 日 32,000 2015 年 02 月 03 日 3,000 连带责任保证 半年 是 是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01 月 30 日 32,000 2015 年 02 月 03 日 500 连带责任保证 半年 是 是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01 月 30 日 32,000 2015 年 07 月 22 日 2,000 连带责任保证 半年 否 是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01 月 30 日 32,000 2015 年 09 月 02 日 1,900 连带责任保证 半年 否 是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01 月 30 日 32,000 2015 年 09 月 22 日 1,300 连带责任保证 半年 否 是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01 月 30 日 32,000 2015 年 07 月 22 日 500 连带责任保证 半年 否 是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01 月 30 日 32,000 2015 年 07 月 22 日 1,000 连带责任保证 半年 否 是 奥宇石墨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 10 月 14 日 10,000 2014 年 08 月 13 日 1,500 连带责任保证 1 年 是 是 奥宇石墨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 01 月 30 日 5,000 2015 年 11 月 02 日 1,000 连带责任保证 半年 否 是 黑龙江牡丹江农垦奥宇 石墨深加工有限公司 2013 年 10 月 14 日 10,000 2014 年 12 月 15 日 1,000 连带责任保证 1 年 是 是 黑龙江牡丹江农垦奥宇 石墨深加工有限公司 2013 年 10 月 14 日 10,000 2014 年 11 月 04 日 2,000 连带责任保证 1 年 是 是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奥 宇石墨深加工有限公司 2015 年 01 月 30 日 5,000 2015 年 11 月 03 日 2,000 连带责任保证 3 个月 否 是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 (A1) 75,000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 额合计(A2) 13,200 25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 计(A3) 75,000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 合计(A4) 14,200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协 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 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 公司 2015 年 05 月 15 日 7,000 2015 年 06 月 03 日 1,000 连带责任保证 半年 是 否 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 公司 2015 年 05 月 15 日 7,000 2015 年 11 月 25 日 1,000 连带责任保证 半年 否 否 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 公司 2015 年 05 月 15 日 7,000 2015 年 09 月 02 日 1,000 连带责任保证 1 年 否 否 江苏银基稀碳新材料研 究院有限公司 2015 年 05 月 15 日 3,000 2015 年 06 月 01 日 500 连带责任保证 半年 是 否 江苏银基稀碳新材料研 究院有限公司 2015 年 05 月 15 日 3,000 2015 年 09 月 02 日 1,000 连带责任保证 1 年 否 否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 计(B1) 130,000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 发生额合计(B2) 4,5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 度合计(B3) 130,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 余额合计(B4) 3,000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 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 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A1+B1+C1) 202,000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 计(A2+B2+C2) 17,7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 (A3+B3+C3) 202,000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A4+B4+C4) 17,200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2.15%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D)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E) 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F)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0 26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 对外担保说明 公司为丽港稀土分别向浦发银行和江苏银行借款3000万元和25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此二笔贷款报告期内已到期。 截止目前丽港稀土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现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报告期公司履行担保义务,代丽港稀土承担了共计5500万元 债务,公司现已启动反担保程序,追偿对丽港稀土的债权。 十四、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 11月30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银 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与交易对方及晨阳股份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济 宁碳素集团有限公司、宫振、刘立明、毛宝金、巩茂森、魏新泉、山东晨阳新型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议>的议案》、《关于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济宁碳素集团有限公司、宫振、刘立 明、毛宝金、巩茂森、魏新泉关于山东晨阳新型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信 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关于批准 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 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12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 十五、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2013年通过资产置换取得奥宇石墨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和黑龙江牡丹江农垦奥宇石墨深加工有限公司51%的股 权。但由于我公司未实际控制两家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不符合实际控制的范畴,故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不能把上述 两家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资产包转让协议>及解除<增资合同>的议 案》,公司解除与李斌、李普沛、狄建廷于2012年签署的向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增资合同》,并与辽宁 融川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资产包转让协议》。内容详见2015年4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 网()刊载《关于签署<资产包转让协议>及解除<增资合同>的公告》。截止2015年11月20日,公 司已收到了辽宁融川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全部转让款。 27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654 0.00% 9,654 0.00% 3、其他内资持股 9,654 0.00% 9,654 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9,654 0.00% 9,654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54,822,357 100.00% 1,154,822,357 100.00% 1、人民币普通股 1,154,822,357 100.00% 1,154,822,357 100.00% 三、股份总数 1,154,832,011 100.00% 1,154,832,011 100.00% 二、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95,178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82,431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持 股数量 报告期内增 减变动情况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持有无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27% 130,189,267 -27920000 130,189,267 质押 108,30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51% 40,478,700 40,478,700 40,478,700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 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1.05% 12,079,000 12,079,000 12,079,000 辽宁国发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9% 5,601,960 5,601,960 冻结 5,601,96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45% 5,179,995 -3225540 5,179,995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 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0.36% 4,154,551 4,154,551 4,154,551 上海展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4% 3,940,000 3,940,000 3,940,000 李建雄 境内自然人 0.23% 2,676,200 2,676,200 2,676,200 28 姚建平 境内自然人 0.20% 2,272,600 2,272,600 2,272,600 上海硕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0.17%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 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0,189,267 人民币普通股 130,189,267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0,478,700 人民币普通股 40,478,700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2,079,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079,000 辽宁国发股份有限公司 5,601,960 人民币普通股 5,601,96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79,995 人民币普通股 5,179,995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4,154,551 人民币普通股 4,154,551 上海展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9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940,000 李建雄 2,676,200 人民币普通股 2,676,200 姚建平 2,272,600 人民币普通股 2,272,600 上海硕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 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 股东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10000000 股,股东李建雄通过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2676200 股,股东姚建平通过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22127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组织机构代码 主要经营业务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刘成文 1996 年 11 月 18 日 24349005-9 实业投资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29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刘成文 中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无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30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 日期 任期终止 日期 期初持股 数(股) 本期增持 股份数量 (股) 本期减持 股份数量 (股) 其他增减 变动(股) 期末持股 数(股) 王大明 董事长 现任 男 55 2014 年 06 月 30 日 2017 年 06 月 30 日 0 刘成文 董事 现任 男 60 2011 年 03 月 11 日 2014 年 03 月 11 日 0 范志明 董事、总裁 现任 男 50 2014 年 06 月 30 日 2017 年 06 月 30 日 0 王利群 董事、执行副 总裁 现任 女 56 2014 年 06 月 30 日 2017 年 06 月 30 日 12,872 12,872 郭社乐 董事 现任 男 48 2015 年 12 月 21 日 2017 年 06 月 30 日 0 朱宝库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48 2014 年 06 月 30 日 2017 年 06 月 30 日 0 叶少琴 独立董事 现任 女 50 2014 年 06 月 30 日 2017 年 06 月 30 日 0 申屠宝卿 独立董事 现任 女 50 2014 年 06 月 30 日 2017 年 06 月 30 日 0 罗阳 监事会主席 现任 女 38 2014 年 06 月 30 日 2017 年 06 月 30 日 0 尚朝伟 监事 现任 男 32 2014 年 06 月 30 日 2017 年 06 月 30 日 0 戴子凡 监事 现任 女 40 2014 年 06 月 30 日 2017 年 06 月 30 日 0 孙家庆 董事会秘书、 执行副总裁 现任 男 50 2014 年 06 月 30 日 2017 年 06 月 30 日 0 任庆平 副总裁 现任 男 57 2014 年 06 月 30 日 2017 年 06 月 30 日 0 范挺 副总裁 现任 男 36 2014 年 06 月 30 日 2017 年 06 月 30 日 0 王庆海 副总裁 现任 男 49 2014 年 06 月 30 日 2017 年 06 月 30 日 0 于涛 副总裁 现任 女 42 2015 年 04 月 28 日 2016 年 03 月 10 日 0 郑指挥 财务总监 离任 男 36 2014 年 09 月 11 日 2016 年 01 月 29 日 0 林平 董事 离任 男 49 2014 年 0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21 日 0 万革 副总裁 离任 男 47 2014 年 06 月 30 日 2015 年 08 月 31 日 0 宋云峰 执行副总裁 离任 男 48 2014 年 06 月 30 日 2015 年 03 月 31 日 0 合计 -- -- -- -- -- -- 12,872 0 0 0 12,872 31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宋云峰 执行副总裁 解聘 2015 年 03 月 31 日 主动辞职 万革 副总裁 解聘 2015 年 08 月 31 日 林平 董事 离任 2015 年 12 月 21 日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王大明,男,55岁,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长,中国创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利时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HK339)执行董事。曾任中国华阳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科技新时代》杂志社理事长。 2、刘成文,男,60岁,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 3、范志明, 男,50岁,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总裁,Asia Cybercarbon Technology Consortium理事长。曾供职于中国 人民银行总行机关并选派去美国工作学习,曾担任赛伯乐(Cybernaut)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人。 4、王利群,女,56岁,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执行副总裁,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董事,奥宇石墨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奥宇石墨深加工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 5、郭社乐,男,48岁,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曾任沈阳银基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6、叶少琴,女,50岁,会计学博士,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曾兼任厦门大学会计 师事务所和厦门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从事验资、审计等工作,现兼任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溪轴承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7、申屠宝卿,女,50岁,九三学社成员,博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系教授、博士生导 师,浙江省“十二五”重大科技专项和成果转化工程咨询专家、浙江省塑料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一直从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领 域研究,师从日本高分子学会前会长,著名科学家西出宏之教授。现兼任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朱宝库,男,48岁,博士学历,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教授,浙江大学 膜与水处理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大学高分子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教育部膜与水处理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副主 任,中国膜工业协会常务理事,中国仪表功能材料学会理事。现兼任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罗阳,女,38岁,本科学历,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现任公司监事、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人 力资源总监,曾供职于沈阳秋林公司人事行政部。 10、尚朝伟,男,32岁,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监事,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供职于经济日 报报业集团中国经济社和中国经济信息杂志社政府采购部。 11、戴子凡,女,40岁,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职工监事,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部长。 12、孙家庆,男,50岁,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执行副总裁,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银基发展(上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13、任庆平,男,57岁,工商管理博士。现任公司副总裁,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英国美顿耐火材料有 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14、范挺,男,36岁,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副总裁,宁波杭州湾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俄罗斯成功木业有 限公司总经理。 15、王庆海,男,49岁,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裁,奥宇石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萝北奥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总经理。曾任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奥宇石墨深加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黑龙江奥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16、郑指挥,男,36岁,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公司财务总监,北京银新投资有 32 限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分公司VP职务。 17、于涛,女,42岁,本科学历。曾任公司副总裁,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天津顺驰置业有限公 司总经理助理,中奥广场投资有限公司项目总经理。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股东单位是否 领取报酬津贴 刘成文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2005 年 12 月 15 日 否 王大明 中国创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9 年 12 月 01 日 是 林平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 2015 年 12 月 21 日 是 郭社乐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014 年 09 月 11 日 是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其他单位是否 领取报酬津贴 任庆平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4 年 05 月 01 日 是 王庆海 奥宇石墨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09 年 08 月 01 日 是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11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80号),对公司董事林平给予警告,并处 以40万元罚款。(内容详见2015年12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批准执行。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公司制度》,并依据岗位职责、绩效以及行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的有关工资管理和等级标准 相关规定进行发放。目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基本年薪和绩效考核等特别奖励的形式获得薪酬。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根据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与绩效考评方案按期支付。 33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王大明 董事长 男 55 现任 是 刘成文 董事 男 60 现任 40.52 否 范志明 董事、总裁 男 50 现任 否 王利群 董事、执行副总裁 女 56 现任 39.2 否 郭社乐 董事 男 48 现任 是 朱宝库 独立董事 男 48 现任 5 否 叶少琴 独立董事 女 50 现任 5 否 申屠宝卿 独立董事 女 50 现任 5 否 罗阳 监事会主席 女 38 现任 15 否 尚朝伟 监事 男 32 现任 12 否 戴子凡 监事 女 40 现任 10.8 否 孙家庆 董事会秘书、执行副总裁 男 50 现任 39.2 否 任庆平 副总裁 男 57 现任 是 范挺 副总裁 男 36 现任 15 否 王庆海 副总裁 男 49 现任 是 于涛 副总裁 女 42 现任 42 否 郑指挥 财务总监 男 36 现任 18 否 林平 董事 男 49 离任 是 万革 副总裁 男 47 离任 26 否 宋云峰 执行副总裁 男 48 离任 12.5 否 合计 -- -- -- -- 285.22 --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7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67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74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74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2 专业构成 34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0 销售人员 7 技术人员 9 财务人员 11 行政人员 47 合计 74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博士 3 硕士 11 本科 36 专科 19 专科以下 5 合计 74 2、薪酬政策 公司实行了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制定了“岗位工资管理制度”、“绩效工资管理暂行办法”、“绩效工资管理实施细 则”。通过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体现不同岗位的劳动价值,保证同工同酬的实现。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以职工的劳动绩效 为依据发放绩效工资。 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人事劳资制度,包括《员工工资管理办法》、《劳动合同管 理实施办法》、《员工绩效考评规定》、《员工奖惩规定》等,薪酬与绩效关联,严格奖惩兑现原则。 公司以人为本,持续完善员工薪酬福利政策,优化薪酬结构,合理控制人力成本,确定与企业经营效益、岗位价值、 员工业绩等合理匹配的薪酬策略。 3、培训计划 为全面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技能,按照适应和促进公司发展需要、注重培训实效、实行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公司人 力资源部拟定和实施年度培训计划。 2015年公司采用参与社会职业资格培训、外请专家讲座、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培训班、内部专题培训、购书自学等方式 开展了管理素质、主营业务、职业技能、企业文化等系列培训。通过对培训有效性评价,总体达到了预期效果。 员工培训主要是各单位根据需要进行培训。 公司持续打造学习型组织,深化开展以能力提升、业绩优化为导向的员工培训,构建内、外训相结合的员工培训体系, 提高团队战斗力,确保高、中、低各层级、各岗位员工的专业度、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不断提升。 35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增强公司治理意识,梳理公司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继续对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对内控缺陷进行整改,不断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以提高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并调整公司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相应修订了相关细则。同时,公司结合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的需 要,修订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制定了《公司借款费用核算的内控制度》、《公司资产减值及损失处理的内控制度》、 《公司房地产收入核算及内部控制制度》,并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2015年5月21日,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以下简称"辽宁证监局")对公司下达了《关于对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5〕1号,以下简称"《决定》")。公司董事会针对《决定》提出的问题,逐项对照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全面梳理,详细制定了整改计划,认真落实整改。 公司已按时完成整改工作并 向辽宁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相关信息详见《公司2015年半年度》第五节重要事项十二、处罚与整改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法人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 理的规范性法规要求不存在原则性差异。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1、业务 方面:公司在业务方面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自主经营能力,自主开展业务经营活动,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2、人 员方面: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事劳动管理体系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拥有独立的员工队伍和完整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 体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本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公司与控股股东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完全独立。3、资 产方面: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产权清晰,拥有独立生产、采购和销售系统,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产权关系明确和清晰。4、 机构方面:公司建立和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的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机构设置程序和机构职能 独立。5、财务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在银行开设有 独立的账户,依法单独纳税,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本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4 年度 年度股东大会 0.01% 2015 年 06 月 30 日 2015 年 07 月 01 日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公告编号:2015-043) 2015 年第一次临时 临时股东大会 0.01% 2015 年 02 月 16 日 2015 年 02 月 17 日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5-006) 36 2015 年第二次临时 临时股东大会 0.00% 2015 年 06 月 05 日 2015 年 06 月 06 日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5-031) 2015 年第三次临时 临时股东大会 0.01% 2015 年 06 月 29 日 2016 年 06 月 30 日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5-041) 2015 年第四次临时 临时股东大会 0.00% 2015 年 10 月 14 日 2015 年 10 月 15 日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5-064) 2015 年第五次临时 临时股东大会 0.07% 2015 年 11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01 日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5-078) 2015 年第六次临时 临时股东大会 0.03% 2015 年 12 月 21 日 2015 年 12 月 22 日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5-089) 四、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 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会议 朱宝库 12 3 9 0 0 否 叶少琴 12 3 9 0 0 否 申屠宝卿 12 3 9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7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等规定,关注公司运作的规范性,独立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全部出席公司历次 37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 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五、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独立董事和2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本着上勤勉 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审议了包括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对外担保、改聘会 计师事务所等项议案,出具了审计委员会意见。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能够认真履行督导职责,与年审会计师事务 所协商确定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督促其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初步审计意见和审计报告,确保了公司审计报告的 按时完成,审阅年度审计报告,并形成书面审议意见。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在定期报告编制、财务风险和信息披露方面的 监督作用。 (二)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报告期内,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和开展工作,对2015年度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所披露 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有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是根据公司的效益及个人工作业绩等因素对 其进行绩效考评的基础上确定的,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薪酬管理的有关规 定。公司目前尚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三)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报告期内,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对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查并 提出建议。 (四)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报告期内,战略委 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项目进行 审查并提出建议。 六、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七、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高管人员由董事会批准实行聘任制,实行激励与约束相匹配的薪酬制度。公司采取高管薪酬与经营业绩挂钩的激励 模式,并建立长期业绩评价体系,避免高管追逐短期利益忽视对公司长期利益的关注。薪酬分配方面采取固定工资、绩效工 资、年终奖金、股权激励等长短期激励相结合手段,有效调动员工积极性,增强团队战斗力。 38 八、内部控制情况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个重大缺陷。 缺陷 1、(1)缺陷的性质及影响。 公司在对西华碳汇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上海瑞有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及杭州厚长烯碳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等项目的投资决策管理方面存在不到位情况。上述投资在未履行董事会批准程序的情况下实施,公司 总裁对此负有责任。 (2)缺陷整改情况。 公司在 2015 年度,未完成对上述存在缺陷的内部控制的整改工作,但在编制 2015 年度财务报表时已将上述投资款转 为其他应收款核算。 (3)整改计划。 2016 年,公司将彻底整改此项内控缺陷。撤销该项投资,要收回全部资金。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已与上海瑞有 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杭州厚长烯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撤销投资退伙协议;与西华碳汇融资 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股东正在协商签订撤销投资协议。目前公司已收回全部资金。公司总裁范志明自愿承担此项投资决 策管理缺陷的主要责任并愿意根据此事项的违规程度承担相应责任。董事会将立即组织专项调查,根据此事项对公司造成 的影响和损失,董事会将对责任人严肃处理。公司也将对投资相关的内控制度加以梳理,进一步完善投资管理制度,并加 强相关人员培训,防止出现会计处理的重大差错,确保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缺陷 2、 (1)缺陷的性质及影响。 烯碳新材存在利用无真实交易的合同从银行开具票据进行融资贴现的情况,并且该融资行为未对外进行公告。2015 年 12 月 30 日,烯碳新材公司通过与其全资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没有实际执行的高纯石墨的购 销合同(合同金额为 3.92 亿元,签订日期为 2015 年 11 月 24 日),从银行开具 4.4 亿元银行承兑汇票,该事项涉嫌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相关规定。 (2)缺陷的整改情况。 公司在 2015 年度,未完成对上述存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的整改工作,但在编制 2015 年度财务报表时,考虑相关因素 的影响。 (3)整改计划。 2016 年,公司将融资及对外披露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对票据法等相关法规进行 学习,正确把握,准确完成财务报告及披露流程,确保在期末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公司要加强合同管理,对 于没有执行的合同要及时撤销并办理撤销手续,连带的有关事项一定要做好善后处理。 缺陷 3、 (1)缺陷性质及影响。 烯碳新材在确认房地产收入时,未按确定的方法及时准确地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导致部分房屋及车库收入存在跨期 现象。烯碳新材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的银河丽湾项目,其 17 号楼于 2015 年已经销售并且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 17#1-21-1、17#1-26-1、17#1-5-2、17#1 门、17#2 门、17#3 门、17#5 门、17#8 门、17 甲号 20#房屋和全部车库的收入均未 在 2015 年结转相应的收入成本。 39 (2)缺陷整改情况。 公司在 2015 年未完成对上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整改工作,但在编制 2015 年度财务报表时已对这些可能存在的会计 差错予以关注。 (3)整改计划。 2015 年,公司将房地产销售相关财务内部控制进一步完善,确保在会计期末销售截止和成本归集的准确性。经过上述 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发现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3 个。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6 年 04 月 30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烯碳新材: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75.18%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99.76%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 详见以下说明 详见以下说明 定量标准 详见以下说明 详见以下说明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3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3、 缺陷认定标准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缺陷 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重大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1、错报≥利润总额的5%; 2、错报≥资产总额的3%; 3、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1%; 4、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 包括但是不限于: 1、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舞 弊行为; 2、公司因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已上报或披露的财务报告; 3、公司审计委员会(或类似机构)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4、外部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且内部控制运行未能发现 该错报。 重要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包括但是不限于: 40 1、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5%; 2、资产总额的1.5%≤错报<资产总额的3%; 3、经营收入总额的0.5%≤错报<经营收入 总额的1%; 4、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错报<所有者 权益总额的1%;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1、错报<利润总额的3% 2、错报<资产总额的1.5% 3、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0.5% 4、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和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缺陷 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重大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1、错报≥利润总额的5%; 2、错报≥资产总额的3%; 3、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1%; 4、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 包括但是不限于: 1、对公司的战略、实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无法达到重要营运 目标或关键业绩指标; 2、决策不充分导致重大失误;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重大处罚; 4、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重要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1、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5%; 2、资产总额的1.5%≤错报<资产总额的3%; 3、经营收入总额的0.5%≤错报<经营收入总 额的1%; 4、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错报<所有者权 益总额的1%; 包括但是不限于: 1、对公司的战略制定、实施,对公司经营产生中度影响,对达到营运目 标或关键业绩指标产生部分负面影响; 2、决策程序不充分导致出现重要失误; 3、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较大金额损失; 4、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一般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1、错报<利润总额的3% 2、错报<资产总额的1.5% 3、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0.5% 4、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包括但是不限于: 1、对公司的战略制定、实施,对公司经营产生轻微影响,减慢营运运行, 但对达到营运目标只有轻微影响; 2、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3、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4、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我们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烯碳新材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6 年 04 月 30 日 4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否定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否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说明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 制缺陷的组合。 烯碳新材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 1、烯碳新材存在重大项目的投资决策管理不到位情况。 1) 西华碳汇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0日,烯碳新材公司与天津及香港某公司签订《西华碳汇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合同》,约定共同出 资设立西华碳汇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烯碳新材公司认缴出资1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8%。2015年12月18日,烯碳新材公司出具《关于同意设立碳汇融资租赁公司的意见》文件,文件签署人为董事长,未见其 他董事签字。2015年12月25日,西华碳汇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领取“商外资津台港澳 侨字【2015】019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烯碳新材公司为其股东之一,出资金额18000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18%。烯碳新材公司财务报表未将上述投资予以记录确认。 2) 上海瑞有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与某两家投资公司签订《上海瑞有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约定共同出资 设立上海瑞有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企业募集资金规模为6.5001亿元,其中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3亿 元,占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19.9997%。此合同未写明签署日期,无各个出资方授权代表签字。2015年12月7日,上述投资经 公司总裁及董事长批准,未见其他董事签字。2015年12月9日,上海瑞有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市 场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并领取编号为15000000201512090840号营业执照。 3) 杭州厚长烯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5年12月4日,经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报批,总裁与董事长批准,拟以北京银新投资为主体联合三家 公司共同设立杭州厚长烯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银新作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新设合伙企业的执行管理事 务,基金规模不超过10亿元,其中北京银新投资出资1.35亿元,占企业出资比例的13.5%。该投资无其他董事签字批准。2015 年12月7日,经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杭州厚长烯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并取得编号为91330108MA27WE2A4E号营业执照。 2、烯碳新材公司存在利用无真实交易的合同从银行开具票据进行融资贴现的情况,并且该融资行为未对外进行公告。 2015年12月30日,烯碳新材公司通过与其全资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没有实际执行的高纯石 墨的购销合同(合同金额为3.92亿元,签订日期为2015年11月24日),从银行开具4.4亿元银行承兑汇票,该事项违反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相关规定。 3、烯碳新材在确认房地产收入时,未按确定的方法及时准确地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导致部分房屋及车库收入存在 跨期现象。 烯碳新材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的银河丽湾项目,其17号楼于2015年已经销售并且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 17#1-21-1、17#1-26-1、17#1-5-2、17#1门、17#2门、17#3门、17#5门、17#8门、17甲号20#房屋和全部车库的收入均未在 2015年结转相应的收入成本。 烯碳新材尚未在 2015年完成对上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整改工作,但在编制本年度财务报表时已对这些可能存在的 会计差错予以关注,但是由于审计时间紧张,部分问题未进行纠正。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贵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 能。贵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 2015年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 在对贵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本报告对我们在 2015 年 4 月 26 日对贵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4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无法表示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16 年 04 月 27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中证天通(2016)证审字第 10003 注册会计师姓名 魏莉红、杨高宇 审计报告正文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烯碳新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5 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 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烯碳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 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 见。但由于“三、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段中所述的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发表 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三、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 (一)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三)所述:2015年4月16日,烯碳新材公司以资产包的方式将其持有连 云港丽港烯土实业有限公司40%的股权,以及与2013年烯碳新材受让该股权相关的权利义务,包括连云港 丽港烯土实业有限公司股东承诺的业绩补偿等转让给辽宁融川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此项股权转 让,我们实施了检查文件、工商查档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但由于审计证据之间存在相互矛盾以及不确定性, 我们无法确认股权转让的真实性,及其对烯碳新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二)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四)所述:2015年12月30日,烯碳新材公司通过与其全资子公司宁波 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没有实际执行的高纯石墨的购销合同(合同金额为3.92亿元,签订日 43 期为2015年11月24日),从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皇姑支行开具4.4亿元银行承兑汇票,该事项违反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相关规定,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判断该事项对烯碳 新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三)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五)所述:2015年12月30日,烯碳新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银新投资 有限公司与合作方成立了2家基金公司(杭州厚长烯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瑞有德烯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1家租赁公司(西华碳汇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分别为 13,500万元、13,000万元、18,000万元,占各公司注册资本的实际比例分别为13.5%、20%、18%,由于缺 少相关的文件和财务资料,我们无法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确认上述款项的真实性质,及其对烯碳新材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四、无法表示意见 由于“三、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段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 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基础,因此,我们不对烯碳新材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44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65,101,026.71 579,222,722.1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732,674.39 766,246.57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00,000.00 107,600.00 应收账款 18,146,392.57 127,680,551.75 预付款项 219,241,028.76 154,911,270.5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71,354,743.87 127,738,267.7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386,692,405.21 1,429,045,611.7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9,816,769.40 65,527,185.25 流动资产合计 2,571,185,040.91 2,484,999,455.7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85,000,000.00 206,184,547.3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45 长期股权投资 801,872,081.60 825,437,082.28 投资性房地产 56,593,959.91 固定资产 2,205,496.09 3,067,854.75 在建工程 452,128.30 452,128.3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92,357.87 109,987.3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75,683.43 315,000.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6,068,147.95 10,379,048.64 其他非流动资产 40,000,000.00 40,0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36,065,895.24 1,142,539,608.56 资产总计 3,807,250,936.15 3,627,539,064.3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42,000,000.00 11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804,000,000.00 481,600,000.00 应付账款 64,806,813.94 73,244,482.79 预收款项 75,409,252.46 80,911,218.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795,360.09 717,938.18 应交税费 86,824,737.57 93,201,818.90 应付利息 7,997,933.33 12,721,505.56 应付股利 407,991.53 23,573,921.67 其他应付款 609,568,004.48 505,139,650.78 应付分保账款 46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0,000,000.00 548,357,800.91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391,810,093.40 1,929,468,336.7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0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0,000,000.00 负债合计 2,391,810,093.40 2,229,468,336.7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154,832,011.00 1,154,832,011.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63,614,764.95 56,963,577.5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28,128,800.0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16,131,245.94 116,131,245.9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52,734,020.86 70,143,893.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415,440,842.75 1,398,070,727.56 47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15,440,842.75 1,398,070,727.5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807,250,936.15 3,627,539,064.35 法定代表人:王大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帅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俊逸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79,230,586.46 48,274,977.1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409,417.50 预付款项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691,130,952.79 952,733,825.27 存货 1,931,254.27 1,931,254.2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9,139,505.93 9,139,505.93 流动资产合计 982,841,716.95 1,012,079,562.5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6,184,547.3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453,924,446.03 1,373,924,446.03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00,348.12 682,028.09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48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5,121.78 195,121.78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54,319,915.93 1,580,986,143.20 资产总计 2,437,161,632.88 2,593,065,705.7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12,000,000.00 11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440,000,000.00 90,000,000.00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15,184.51 应交税费 37,929,915.93 31,645,758.22 应付利息 7,997,933.33 8,218,588.89 应付股利 407,991.53 23,573,921.67 其他应付款 84,386,110.19 245,414,411.5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0,000,000.00 548,357,800.91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282,721,950.98 1,057,195,296.7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0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49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0,000,000.00 负债合计 1,282,721,950.98 1,357,195,296.7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154,832,011.00 1,154,832,011.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3,317,940.76 33,317,940.7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16,131,245.94 116,131,245.94 未分配利润 -149,841,515.80 -68,410,788.6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54,439,681.90 1,235,870,409.0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437,161,632.88 2,593,065,705.78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116,149,630.11 1,650,271,820.63 其中:营业收入 1,116,149,630.11 1,650,271,820.6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253,037,779.60 1,942,747,943.60 其中:营业成本 1,099,023,859.73 1,624,062,331.4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50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283,267.25 10,085,727.20 销售费用 5,422,574.41 3,491,908.31 管理费用 34,292,077.30 31,903,076.83 财务费用 109,277,499.78 73,826,819.67 资产减值损失 9,852,775.33 199,378,080.1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3,804.99 -54,463.6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32,362,186.33 18,397,113.4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9,674,042.35 -274,133,473.11 加:营业外收入 2,290,117.37 478,731.1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62,497.17 减:营业外支出 1,715,078.73 3,230,550.5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462,341.4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9,099,003.71 -276,885,292.48 减:所得税费用 -1,689,131.51 -5,527,359.2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409,872.20 -271,357,933.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409,872.20 -271,357,933.23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8,128,800.0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8,128,800.00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8,128,800.00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中享有的份额 28,128,800.00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5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0,718,927.80 -271,357,933.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0,718,927.80 -271,357,933.2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15 -0.2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15 -0.23 法定代表人:王大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帅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俊逸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271,638.00 2,297,039.25 减:营业成本 0.00 2,040,378.78 营业税金及附加 -15,211.73 350,724.97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7,753,589.03 10,173,595.49 财务费用 72,213,153.78 3,327,556.67 资产减值损失 -14,688.68 197,705,987.7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265,248.1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0,208,480.40 -205,035,956.32 加:营业外收入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222,246.77 2,936,944.4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462,341.4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1,430,727.17 -207,972,900.72 减:所得税费用 -20,591.3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1,430,727.17 -207,952,309.38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52 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81,430,727.17 -207,952,309.3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80,769,484.61 1,916,067,099.87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74,194,384.53 311,262.7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691,495,679.32 1,059,806,972.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46,459,548.46 2,976,185,334.8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15,204,767.66 2,004,602,622.02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53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223,029.18 11,335,246.28 支付的各项税费 27,358,282.91 155,590,263.8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248,792,507.78 736,002,839.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600,578,587.53 2,907,530,971.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4,119,039.07 68,654,363.3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8,551,743.62 6,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1,839,851.95 8,395.5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净额 400.00 274,92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43,403,212.6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3,5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7,295,208.22 6,283,315.5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82,064.60 42,274,784.64 投资支付的现金 6,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3,5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882,064.60 48,274,784.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3,413,143.62 -41,991,469.0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99,103.16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20,000,000.00 41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00,000,000.00 23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20,000,000.00 640,099,103.1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50,000,000.00 45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7,323,659.29 95,011,565.7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5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424,628.67 48,924,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28,748,287.96 593,935,565.7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1,251,712.04 46,163,537.4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9,454,183.41 72,826,431.6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2,622,722.12 69,796,290.4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3,168,538.71 142,622,722.12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35,122,280.48 298,084,722.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35,122,280.48 298,084,722.9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89,664.90 2,498,378.83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2,305.80 60,559,660.0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05,132,320.31 511,928,811.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06,234,291.01 574,986,850.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8,887,989.47 -276,902,127.4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33,500,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5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3,99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42,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023,99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500,000.00 -42,023,99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99,103.16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05,000,000.00 41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1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5,000,000.00 420,099,103.1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3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6,432,380.12 56,037,723.2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5,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11,432,380.12 101,037,723.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6,432,380.12 319,061,379.9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5,955,609.35 135,262.4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74,977.11 3,139,714.6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9,230,586.46 3,274,977.11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 股东 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154,832,011.00 56,963,577.56 116,131,245.94 70,143,893.06 1,398,070,727.5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154,832,011.00 56,963,577.56 116,131,245.94 70,143,893.06 1,398,070,727.5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6,651,187.39 28,128,800.00 -17,409,872.20 17,370,115.19 (一)综合收益总额 28,128,800.00 -17,409,872.20 10,718,927.80 56 (二)所有者投入和 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 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6,651,187.39 6,651,187.39 四、本期期末余额 1,154,832,011.00 63,614,764.95 28,128,800.00 116,131,245.94 52,734,020.86 1,415,440,842.75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154,832,011.00 37,040,379.11 116,131,245.94 364,667,756.43 1,672,671,392.4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57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154,832,011.00 37,040,379.11 116,131,245.94 364,667,756.43 1,672,671,392.4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填 列) 19,923,198.45 -294,523,863.37 -274,600,664.92 (一)综合收益总额 25,879,769.48 -271,357,933.23 -245,478,163.75 (二)所有者投入和 减少资本 -5,956,571.03 -5,956,571.03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846,926.16 846,926.16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6,803,497.19 -6,803,497.19 (三)利润分配 -23,165,930.14 -23,165,930.14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23,165,930.14 -23,165,930.14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 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154,832,011.00 56,963,577.56 116,131,245.94 70,143,893.06 1,398,070,727.56 58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154,832,011.00 33,317,940.76 116,131,245.94 -68,410,788.63 1,235,870,409.0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154,832,011.00 33,317,940.76 116,131,245.94 -68,410,788.63 1,235,870,409.0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81,430,727.17 -81,430,727.17 (一)综合收益总额 -81,430,727.17 -81,430,727.1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59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154,832,011.00 33,317,940.76 116,131,245.94 -149,841,515.80 1,154,439,681.90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154,832,011.00 32,471,014.60 116,131,245.94 162,707,450.90 1,466,141,722.4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154,832,011.00 32,471,014.60 116,131,245.94 162,707,450.90 1,466,141,722.4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846,926.16 -231,118,239.53 -230,271,313.37 (一)综合收益总额 -207,952,309.38 -207,952,309.3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846,926.16 846,926.16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846,926.16 846,926.16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23,165,930.15 -23,165,930.15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23,165,930.15 -23,165,930.15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60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154,832,011.00 33,317,940.76 116,131,245.94 -68,410,788.63 1,235,870,409.07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历史沿革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为沈阳物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系经沈阳市 大中型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合办公室以沈股办发[1988]3号文件批准,在沈阳市物资回收总公司的基础上改制组建的股份制企 业,并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审字[1993]3号文件批准,公司股票于1993年5月18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流通。 1998年6月3日,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26号文件的规定,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沈政[1998]43号文件和沈阳证监会 沈证监发[1998]29号文件批准,沈阳银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沈阳物资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协商,双方于1998年8月1日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书。按协议规定:以1998年8月1日为基准日,沈阳银基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其拥有的沈阳皇城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沈阳市海外旅游总公司三家子公司经评估后 的全部净资产,与沈阳物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经评估后的全部净资产进行100%的资产置换,并变更了主营业务。2013年4 月13日,海城市镁和贸易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资产置换协议。海城市镁和贸易有限公司以其经评估后的海城市镁兴贸易有 限公司100%股权及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40%股权,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城三岩镁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经评估后 的银基发展(上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60%股权进行资产置换。2013年8月15日,鑫宇密封材料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资产 置换协议。鑫宇密封材料有限公司以其经评估后的鸡东奥宇烯碳石墨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奥宇石墨集团有限公司、黑 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奥宇石墨深加工有限公司51%股权,与本公司经评估后的银基发展(上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40%股权进 行资产置换。2014年1月10日,本公司变更了主营业务,并将名称由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二)本公司注册地为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09号。法定代表人:王大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4,832,011.00元。 本公司母公司为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本公司经营范围:石墨类产品,石墨烯及纳米烯,碳素类产品,耐火材料,活性碳类产品,烯碳新材料,稀土 碳基复合材料,矿产品,金属和非金属材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烯碳新材料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城市基础设施投资 (旅游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房地产开发,装修装饰,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限分公司持证经营)。 (四)本公司财务报告经董事会2015年4月27日批准报出。 (五)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100%股权的全部子公司, 本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范 围的主体为本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烯碳石墨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51%股权的奥宇石墨集团有限公 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奥宇石墨深加工有限公司尚未形成实质控制,本年度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情况见“本附 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61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 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利用所有可获得信息,未发现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无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 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 司在合并日按照所取得的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 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 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 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 62 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 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2)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 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3)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 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 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4)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时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 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 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 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 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 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 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参照共同经营参 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享有共 同控制的参与方应当根据其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 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63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折合本位币入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 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 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 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 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 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 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 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下列示。外币现金流量按照系统合 理方法确定的,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 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确认 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除应收款项以外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等。金融负 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目的为短期内出售的金融 资产;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 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 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按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持有到期投资、贷款和应 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计量;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 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或者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后 续计量中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本公司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 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4)金融资产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时,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和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部分转移满足终 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 分摊。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5)金融资产减值 6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 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 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当有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 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 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 计入股东权益。 对于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判断其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的具体量化标准、成本的计算方法、期末公 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以及持续下跌期间的确定依据为: 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跌的具体量化标准 期末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已达到或超过50%。 公允价值发生“非暂时性”下跌的具体量化标准 连续12个月出现下跌。 成本的计算方法 取得时按支付对价(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 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投资成本。 期末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持续下跌期间的确定依据 连续下跌或在下跌趋势持续期间反弹上扬幅度低于20%,反弹持续时间 未超过6个月的均作为持续下跌期间。 11、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在 100.00 万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0.50% 0.50% 1-2 年 1.00% 1.00% 2-3 年 5.00% 5.00% 3-4 年 10.00% 10.00% 4-5 年 50.00% 5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65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有明显特征表明该款项难以收回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应收款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 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 半成品、产成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开发产品之外的其他存货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 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开发产品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开发用土地的核算:购买时的支出计入“开发成本”,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分摊和核算。公司购买土地使用 权的土地出让金一般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时确认为公司资产,记入开发成本。对于满足合同约 定付款条件而尚未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在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当日列入应付账款,对于合同约定未到支付期但未来需要支 付的土地出让金则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为承诺事项披露; 公共设施配套费的核算:发生时的支出计入“开发成本”,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分摊和核算; 开发成本按实际成本入账,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但尚未决算的,按预计成本计入开发产品成本; 开发产品按实际成本入账,结转时按销售面积和单位成本结转开发产品; 出租开发产品:比照同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摊销;期末对于以出售为目的但暂时出租的开发产品的账面价值,在“存 货”项目中列示。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 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商品、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 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计算基础,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 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算基础;没有销售合同约定的存货(不包括用于出售的材料), 其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即市场销售价格)作为计算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通常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 算基础。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66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五五摊销法摊销。 13、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应当划分为持有待售:一是企业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二是企 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三是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14、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 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认为初始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确认为初始成本;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 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 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根据准则相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 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 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 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 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对被投资 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 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 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包括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建筑物、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投资性 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具体核算政策与固定资产部分相同。投资性房地产中 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核算政策与无形资产部分相同。 16、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 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67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30-40 5 2.38-3.17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5 5 6.33-19.0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 9.5-19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 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 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 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 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 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17、在建工程 本公司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按立项项目分类核算。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 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 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 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18、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 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 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 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 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 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 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68 19、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①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 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 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 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 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 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 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 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条件的转入无形 资产核算。 20、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 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 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 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 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 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 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 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1、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 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69 22、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 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 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 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 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 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 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 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 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23、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 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 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 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 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4、股份支付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 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 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 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 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70 25、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1)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划分 本公司发行的优先股、永续债(例如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认股权、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按照以下原则换分为金融 负债或权益工具: ①通过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结算的情况。如果企业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 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②通过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情况。如果发行的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 的替代品,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为了使该工具持有人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则该 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 ③对于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金融工具的分类,应当区分衍生工具还是非衍生工具。对于非衍生工 具,如果发行方未来没有义务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则该非衍生工具是权益工具;否则,该非衍生工具是 金融负债。对于衍生工具,如果发行方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 则该衍生工具是权益工具;如果发行方以固定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可变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可变数量自身权益 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在转换价格不固定的情况下以可变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可变金额现金或其他金 融资产,则该衍生工具应当确认为金融负债或金融资产。 (2)优先股、永续债的会计处理 发行方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在“应付债券”科目核算,在该工具存续期间,计提利息并对账面的利息调整 进行调整等的会计处理,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中有关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后续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发行方对 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在“其他权益工具”科目核算,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 为利润分配处理。 26、收入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 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相关的收入和成 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商品房销售在同时满足收到30%房款、完成网签备案并开具入住通知单时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 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 成本。 ②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 额: 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建造合同收入时,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依据和方法 ①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 71 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 同收入。 ②固定造价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成本加成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 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③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为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④资产负债表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执行中的建造合同,按其差额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待执行的亏损合同,按其差额确认预计负债。 27、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相关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 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 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 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①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 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 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②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 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 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 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 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 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 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9、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72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 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 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项税额减可抵扣进项税额 17% 营业税 营业额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营业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土地增值税 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 超率累进税率 房产税 自用房产按房产原值的 90%,出租房产按出租收入 自用房产 1.2%,出租房产 12% 教育费附加 应纳营业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营业税额 2% 2、其他 依据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号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由2013年10月1日起住宅按2%预征,非住宅按 4%预征,当全部工程进行财务决算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 2011年4月18日,经沈阳市沈河区地方税务局核定本公司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销售非经济适用房预售收入和销售收入 核定预缴应税所得率15%。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66,203.36 113,717.59 银行存款 83,096,754.17 142,503,190.54 其他货币资金 581,938,069.18 436,605,813.99 合计 665,101,026.71 579,222,722.12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开出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及质押的定期存单,本期期末开出尚未兑付银行承兑汇票 364,000,000.00元,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371,000,000.00元,其中浙商银行成都分行121,000,000.00元,贵阳银行成都 73 分行30,000,000.00元,葫芦岛银行沈阳皇姑支行保证金账户220,000,000.00元;质押的定期存单210,932,488.00元,全部 为浙商银行成都分行。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732,674.39 766,246.57 权益工具投资 732,674.39 766,246.57 合计 732,674.39 766,246.57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100,000.00 107,600.00 合计 100,000.00 107,600.00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1,258,791.80 100.00% 3,112,399.23 14.64% 18,146,392.57 131,340,792.36 100.00% 3,660,240.61 2.79% 127,680,551.75 合计 21,258,791.80 100.00% 3,112,399.23 14.64% 18,146,392.57 131,340,792.36 100.00% 3,660,240.61 2.79% 127,680,551.75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10,018,176.96 50,090.88 0.50% 1 至 2 年 4,311,024.55 43,110.24 1.00% 74 2 至 3 年 303,946.30 15,197.32 5.00% 3 至 4 年 4,024,048.00 402,404.80 10.00% 4 至 5 年 50.00% 5 年以上 2,601,595.99 2,601,595.99 100.00% 合计 21,258,791.80 3,112,399.23 (2)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比例(%) 坏账准备余额 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3,053,000.00 16.82 30,530.00 个人购房款 2,960,000.00 16.31 296,000.00 个人购房款 2,300,000.00 12.67 11,500.00 沈阳市科技局 2,175,213.00 11.99 2,175,213.00 个人购房款 1,416,500.00 7.81 7,082.50 合计 11,904,713.00 65.60 2,520,325.50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217,126,920.76 99.04% 154,797,162.58 99.93% 1 至 2 年 2,000,000.00 0.91% 114,108.00 0.07% 2 至 3 年 114,108.00 0.05% 合计 219,241,028.76 -- 154,911,270.58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宁波杭州湾新区吉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38,570,339.09 63.20 杭州舜煌贸易有限公司 78,300,000.00 35.71 上海屹彤贸易有限公司 2,000,000.00 0.91 预付个人物资采购款 200,991.00 0.09 预付个人物资采购款 8,400.00 合计 219,079,730.09 99.93 75 6、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72,708,642.59 99.54% 2,622,417.45 0.96% 270,086,225.14 133,432,463.89 100.00% 5,694,196.13 4.27% 127,738,267.76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268,518.73 0.46% 1,268,518.73 合计 273,977,161.32 100.00% 2,622,417.45 0.96% 271,354,743.87 133,432,463.89 100.00% 5,694,196.13 4.27% 127,738,267.76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234,185,130.51 1,260,687.56 0.5% 1 至 2 年 26,061,682.01 260,616.82 1.00% 2 至 3 年 9,986,942.40 499,347.12 5.00% 3 至 4 年 1,727,482.00 172,748.20 10.00% 4 至 5 年 636,775.83 318,387.91 50.00% 5 年以上 110,629.84 110,629.84 100.00% 合计 272,708,642.59 2,622,417.45 (2) 按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主要其他应收款 债务人名称 账目余额 坏账准备 账龄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个人 696,918.00 1年以内 不计提 备用金不计提 个人 200,000.00 1年以内 不计提 备用金不计提 个人 26,882.50 1年以内 不计提 备用金不计提 92,830.50 1至2年 个人 100,000.00 1年以内 不计提 备用金不计提 76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沈阳丰汇科贸有限公司 往来款 41,343,166.67 1 年以内 15.09% 206,715.83 厚长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往来款 20,002,000.00 1 年以内 7.30% 100,010.00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往来款 4,500,000.00 1 年以内 1.64% 22,500.00 大医精诚(北京)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往来款 4,200,000.00 2-3 年 1.53% 210,000.00 沈阳市科技局 往来款 3,255,000.00 5 年以上 1.19% 3,255,000.00 合计 -- 73,300,166.67 -- 26.75% 3,794,225.83 7、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开发成本 735,063,606.24 735,063,606.24 973,321,796.59 973,321,796.59 开发产品 648,711,770.41 648,711,770.41 455,504,320.14 253,526.28 455,250,793.86 库存商品 665,774.29 665,774.29 473,021.31 473,021.31 工程施工 2,504,780.55 253,526.28 2,251,254.27 合计 1,386,945,931.49 253,526.28 1,386,692,405.21 1,429,299,138.04 253,526.28 1,429,045,611.76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缴营业税 43,720,551.82 预缴城建税 3,061,459.60 预缴土地使用税 2,538,136.34 预缴教育费附加 2,225,729.53 预缴土地增值税 4,841,802.03 留抵房产税 9,139,505.93 9,139,505.93 预缴增值税 677,263.47 合计 9,816,769.40 65,527,185.25 77 其他说明: 留抵房产税系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地王国际花园和东方威尼斯项目以前年度转让车位征收的房产税进行汇 算清缴,应退回房产税913.95万元,此部分房产税公司与税务部门协商抵减以后年度的房产税,已取得相关的退税申请,本 报告期内可抵减额未发生变化。其他预缴流转税系本公司预先缴纳相关税费100,000,000.00元,抵减本公司本期应纳税费后 余额,截止2015年12月31日剩余预缴增值税余额67.73万元。 9、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385,000,000.00 385,000,000.00 206,184,547.30 206,184,547.30 按成本计量的 385,000,000.00 385,000,000.00 206,184,547.30 206,184,547.30 合计 385,000,000.00 385,000,000.00 206,184,547.30 206,184,547.30 (2)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资单 位持股比例 本期现金 红利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 有限公司 206,184,547.30 206,184,547.30 40.00% 上海瑞有德烯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130,000,000.00 130,000,000.00 杭州厚长烯碳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5,000,000.00 135,000,000.00 西华碳汇融资租赁(天 津)有限公司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合计 206,184,547.30 385,000,000.00 206,184,547.30 385,000,000.00 -- 10、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追加 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 法下 确认 的投 资损 益 其他综合收益 调整 其他 权益 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股 利或利润 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78 二、联营企业 沈阳银基国际 商务投资有限 公司 连云港市丽港 稀土实业有限 公司 74,980,701.07 -74,980,701.07 海城三岩矿业 有限公司 435,932,751.21 17,901,793.94 28,128,800.00 -13,663,345.15 468,300,000.00 163,282,096.22 奥宇石墨集团 有限公司 94,357,497.00 2,836,580.15 97,194,077.15 14,662,352.92 黑龙江省牡丹 江农垦奥宇石 墨深加工有限 公司 220,166,133.00 16,211,871.45 236,378,004.45 33,342,518.39 小计 825,437,082.28 -74,980,701.07 36,950,245.54 28,128,800.00 -13,663,345.15 801,872,081.60 211,286,967.53 合计 825,437,082.28 -74,980,701.07 36,950,245.54 28,128,800.00 -13,663,345.15 801,872,081.60 211,286,967.53 11、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68,162,945.55 68,162,945.55 2.本期增加金额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 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68,162,945.55 68,162,945.55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11,568,985.64 11,568,985.64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或摊销 79 3.本期减少金额 11,568,985.64 11,568,985.64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期初账面价值 56,593,959.91 56,593,959.91 12、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 其他 办公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6,446,826.44 287,039.60 52,488.00 279,344.75 7,065,698.79 2.本期增加金额 185,906.05 23,476.00 13,971.00 223,353.05 (1)购置 185,906.05 23,476.00 13,971.00 223,353.05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1,700.00 11,700.00 (1)处置或报废 11,700.00 11,700.00 4.期末余额 6,446,826.44 472,945.65 75,964.00 281,615.75 7,277,351.84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3,729,607.46 98,621.05 7,763.51 161,852.02 3,997,844.04 2.本期增加金额 945,845.65 68,984.18 12,418.12 56,767.26 1,084,015.21 (1)计提 945,845.65 68,984.18 12,418.12 56,767.26 1,084,015.21 80 3.本期减少金额 10,003.50 10,003.50 (1)处置或报废 10,003.50 10,003.50 4.期末余额 4,675,453.11 167,605.23 20,181.63 208,615.78 5,071,855.7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771,373.33 305,340.42 55,782.37 72,999.97 2,205,496.09 2.期初账面价值 2,717,218.98 188,418.55 44,724.49 117,492.73 3,067,854.75 13、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10000 吨超细活性炭项目 149,679.24 149,679.24 149,679.24 149,679.24 3000 吨碳基催化载体材料项目 149,679.25 149,679.25 149,679.25 149,679.25 研究院建设 152,769.81 152,769.81 152,769.81 152,769.81 合计 452,128.30 452,128.30 452,128.30 452,128.30 14、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计算机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34,455.56 134,455.56 2.本期增加金额 10,800.00 10,800.00 (1)购置 (2)内部研发 81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145,255.56 145,255.56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24,468.20 24,468.20 2.本期增加金额 28,429.49 28,429.49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52,897.69 52,897.6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92,357.87 92,357.87 2.期初账面价值 109,987.36 109,987.36 15、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办公室装修款 315,000.02 143,165.00 82,481.59 375,683.43 合计 315,000.02 143,165.00 82,481.59 375,683.43 1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82 资产减值准备 24,066,005.72 6,016,501.43 9,807,963.04 2,451,990.76 可抵扣亏损 6,230,128.64 1,557,532.1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206,586.08 51,646.52 172,781.08 43,195.27 合并层面确认内部交易 未实现利润影响的递延 所得税 25,305,321.80 6,326,330.45 合计 24,272,591.80 6,068,147.95 41,516,194.56 10,379,048.64 17、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付工程款 40,000,000.00 将鄂尔多斯-长期待摊费用调整至母公司 40,000,000.00 合计 40,000,000.00 40,000,000.00 18、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 82,000,000.00 保证借款 110,000,000.00 80,000,000.00 信用借款 450,000,000.00 30,000,000.00 合计 642,000,000.00 110,000,0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本公司于2015年11月与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系抵押借款,编号为2015-XT-HY1766-DY-DKHT。 约定以“国投泰康信托鸿雁1766号单-资金信托”项下信托资金为本公司发放贷款,总计金额3.5亿元固定年利率12.6%。贷款 条件为银基集团持有烯碳新材料股份公司股票7700万股作为质押,沈阳银基置业以其持有沈阳市浑北区天坛地块土地使用权 (沈阳国用(2010)第0198号土地抵押担保,余额为82,000,000.00元。 本公司本年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塔支行取得贷款80,000,000.00元,系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为2015年11月20 日至2016年11月20日,年利率5.0025%。本笔贷款由银基发展(上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并签订编号 为ST22(高保)20150011-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公司本年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城西支行签订贷款合同,系担保合同,取得贷款10,000,000.00元,贷款期限 为2015年09月02日到2016年09月01日,年利率6.21%;本笔贷款由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并签订 BZ121215000206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公司本年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签订贷款合同,系担保合同,取得贷款5,000,000.00元,贷款 期限为2015年11月23日到2016年05月17日,年利率5.66%;本笔贷款由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和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83 司共同提供最高额担保,并签订ZB2001201500000056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和ZB2001201500000057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公司本年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签订贷款合同,系担保合同,取得贷款5,000,000.00元,贷款 期限为2015年11月25日到2016年05月24日,年利率6.09%;本笔贷款由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和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共同提供最高额担保,并签订ZB2001201500000056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和ZB2001201500000057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公司本年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城西支行签订贷款合同,系担保合同,取得贷款10,000,000.00元,贷款期限 为2015年09月02日到2016年09月01日,年利率6.21%;本笔贷款由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并签订 BZ121215000207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公司本年委托深圳前海海润国际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贷款合同,系信用借款合 同,取得贷款50,000,000.00元,贷款期限为6个月,贷款期限为2015年12月17日至2016年6月17日,年利率6%。 本公司2015年11月2日,与北京润丰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借款合同,合同金额4亿元,年化利率10%。系信用贷 款,条件为“沈阳国用(2010)第0198号土地解押后,应利用该解押土地进行融资或转让,公司在取得借款5个月内未能利用上 述土地进行有效融资或转让,北京润丰公司有权作为该土地的抵押权人进行登记,双方将就抵押事宜另行签订抵押合同”。 19、应付票据 单位: 元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804,000,000.00 481,600,000.00 合计 804,000,000.00 481,600,000.00 20、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29,325,211.25 21,625,091.24 1 年以上 35,481,602.69 51,619,391.55 合计 64,806,813.94 73,244,482.79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预提威尼斯二期成本 17,236,290.70 未结算 威尼斯项目尾款 11,405,554.27 未结算 南通光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635,954.15 未结算 沈阳惠和兴建材经销处 1,534,582.00 未结算 黑龙江奥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80,270.00 未结算 合计 32,392,651.12 -- 84 21、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30,883,544.46 43,163,800.00 1 年以上 44,525,708.00 37,747,418.00 合计 75,409,252.46 80,911,218.00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个人购房款 6,522,050.00 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 个人购房款 5,950,000.00 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 发展打包资产-预收账款 5,908,765.00 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 个人购房款 5,000,000.00 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 个人购房款 3,000,000.00 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 合计 26,380,815.00 -- 22、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639,398.09 8,709,611.18 8,668,722.22 680,287.05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78,540.09 844,109.24 807,576.29 115,073.04 三、辞退福利 73,750.00 73,750.00 合计 717,938.18 9,627,470.42 9,550,048.51 795,360.09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 467,455.10 7,296,880.74 7,332,177.66 432,158.18 85 2、职工福利费 275,195.00 274,195.00 1,000.00 3、社会保险费 -4,294.17 364,496.33 330,543.98 29,658.18 其中:医疗保险费 -5,344.57 330,668.90 298,909.85 26,414.48 工伤保险费 404.00 15,374.48 14,530.88 1,247.60 生育保险费 646.40 18,452.95 17,103.25 1,996.10 4、住房公积金 171,015.73 705,541.80 698,701.80 177,855.73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 5,221.43 67,497.31 33,103.78 39,614.96 合计 639,398.09 8,709,611.18 8,668,722.22 680,287.05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61,781.24 794,101.49 759,943.42 95,939.31 2、失业保险费 16,758.85 50,007.75 47,632.87 19,133.73 合计 78,540.09 844,109.24 807,576.29 115,073.04 23、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2,830.19 19,473,408.82 营业税 12,411,273.29 3,545,919.23 企业所得税 8,643,793.02 30,647,911.40 个人所得税 157,208.55 134,422.21 城市维护建设税 868,789.16 296,301.93 房产税 7,427,514.12 7,300,821.84 土地使用税 18,267.01 63,156.47 印花税 12,603.02 教育费附加 6,897,969.51 187,231.52 土地增值税 18,937,389.76 31,151,205.80 其他 31,465,363.34 388,836.66 合计 86,824,737.57 93,201,818.90 86 24、应付利息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7,997,933.33 12,721,505.56 合计 7,997,933.33 12,721,505.56 其他说明: 应付利息期末余额主要系计提2015年11月、12月的其他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 25、应付股利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 407,991.53 23,573,921.67 合计 407,991.53 23,573,921.67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 1 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全体股东派发股利,股利金额合计为23,165,930.14元. 26、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往来款 578,730,948.80 505,139,650.78 代收代付款 29,688,950.15 个人往来 1,029,960.52 其他 118,145.01 合计 609,568,004.48 505,139,650.78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沈河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177,000,000.00 未结算 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 15,491,392.59 未结算 发展打包资产-沈阳银基物业有限公司 3,257,583.00 未结算 发展打包资产-手续费 2,946,722.46 未结算 南通光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500,000.00 未结算 合计 201,195,698.05 -- 87 2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00,0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548,357,800.91 合计 100,000,000.00 548,357,800.91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系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广发银行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贷款3亿元给本公 司;贷款时间为2014年10月29日至2016年12月27日,贷款利率10.00%。该笔贷款以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持有 的沈阳国用(2010)第198号土地、沈阳银基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沈阳国用(2014)第0026号土地及沈 房权证中心字第N060584311号房产提供相应的担保,2015年偿还2亿元,期末余额为1亿元。 28、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 300,000,000.00 合计 300,000,000.00 29、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1,154,832,011.00 1,154,832,011.00 30、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68,285,361.08 68,285,361.08 其他资本公积 -11,321,783.52 6,651,187.39 23,458,203.87 合计 56,963,577.56 6,651,187.39 63,614,764.95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公积本期增加系出售联营企业沈阳银基国际商务投资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业绩补偿承诺所致。 88 31、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 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 发生额 减:前期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 当期转入损益 减:所得税 费用 税后归属于 母公司 税后归属于 少数股东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28,128,800.00 28,128,800.00 28,128,800.00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8,128,800.00 28,128,800.00 28,128,800.00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28,128,800.00 28,128,800.00 28,128,800.00 32、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16,131,245.94 116,131,245.94 合计 116,131,245.94 116,131,245.94 33、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70,143,893.06 374,527,895.18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9,860,138.75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70,143,893.06 364,667,756.43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409,872.20 -271,357,933.23 应付普通股股利 23,165,930.14 期末未分配利润 52,734,020.86 70,143,893.06 3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113,509,630.11 1,099,023,859.73 1,644,975,153.96 1,621,706,277.85 其他业务 2,640,000.00 5,296,666.67 2,356,053.57 合计 1,116,149,630.11 1,099,023,859.73 1,650,271,820.63 1,624,062,331.42 89 35、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税 4,874,739.12 7,999,305.24 城市维护建设税 425,356.14 559,220.87 教育费附加 195,074.10 371,627.64 土地增值税 3,530,824.35 1,061,190.27 其他 1,257,273.54 94,383.18 合计 10,283,267.25 10,085,727.20 36、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销售费 4,960,415.73 2,355,564.59 职工薪酬 417,112.63 911,110.66 其他 45,046.05 225,233.06 合计 5,422,574.41 3,491,908.31 37、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办公及招待费 2,853,710.61 7,319,360.08 职工薪酬 9,740,479.96 5,576,920.46 水电及物业及租赁费 3,460,189.25 4,619,239.03 税费 3,217,927.30 4,512,606.25 维修费 61,877.97 4,252,359.07 中介费 6,154,386.24 4,084,416.86 折旧与摊销 1,193,815.21 926,843.28 交通费 2,935,643.42 354,719.10 其他 1,953,633.03 256,612.70 诉讼费 252,470.00 宣传设计费 527,127.76 研发支出 723,348.85 90 上市费 1,217,467.70 合计 34,292,077.30 31,903,076.83 38、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109,504,242.56 76,597,695.95 减:利息收入 10,485,504.33 3,290,580.29 汇兑损失 减:汇兑收益 手续费支出 10,258,761.55 519,704.01 其他支出 合计 109,277,499.78 73,826,819.67 39、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3,810,569.82 1,939,902.06 二、存货跌价损失 -185,444.27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13,663,345.15 197,623,622.38 合计 9,852,775.33 199,378,080.17 其他说明: 本期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13,663,345.15元。 4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 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3,804.99 -54,463.60 合计 -33,804.99 -54,463.60 41、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6,950,245.54 18,390,087.76 91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77,692,125.4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7,025.70 其他 17,719,815.32 合计 132,362,186.33 18,397,113.46 其他说明: 其他主要系以前年度内部交易实现利润本期因相关公司处置收益实现。 42、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162,497.17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162,497.17 政府补助 2,287,964.68 311,218.00 其他 2,152.69 5,016.00 合计 2,290,117.37 478,731.1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助项目 发放主体 发放原因 性质类型 补贴是否影 响当年盈亏 是否特殊补 贴 本期发生金 额 上期发生金 额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税费返还 2,287,964.68 311,218.0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 -- -- -- -- 2,287,964.68 311,218.00 -- 其他说明: 根据宁波杭州新区三产招商局颁布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规定“在杭州湾新区新办的贸易公司(不含出口项目)和服务型 企业,年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总额在20万元以上(或营业税单项10万元以上)”可以享受相应的税费返还 奖励,本期内本公司可享受返还为2,287,964.68元。 43、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2,462,341.47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2,462,341.47 其他 1,715,078.73 768,209.07 合计 1,715,078.73 3,230,550.54 92 44、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330,310.81 2,808,733.69 递延所得税费用 -2,019,442.32 -8,336,092.94 合计 -1,689,131.51 -5,527,359.25 45、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其中:往来款 3,691,495,679.32 1,059,806,972.15 合计 3,691,495,679.32 1,059,806,972.15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其中:往来款 4,248,792,507.78 736,002,839.32 合计 4,248,792,507.78 736,002,839.32 4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17,409,872.20 -271,357,933.23 加:资产减值准备 9,852,775.33 199,378,080.17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084,015.21 3,606,338.22 无形资产摊销 28,429.49 26,232.92 9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2,481.59 34,999.9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287,882.22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1,962.08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3,804.99 54,463.6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90,104,175.83 73,161,695.9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32,362,186.33 -5,866,617.2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310,900.69 -8,336,092.95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666,603,666.70 -59,239,352.0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853,685,795.87 -138,598,851.4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22,761,434.50 273,491,555.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4,119,039.07 68,654,363.3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83,168,538.71 142,622,722.12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42,622,722.12 58,264,187.36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11,532,103.0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9,454,183.41 72,826,431.68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83,168,538.71 142,622,722.12 其中:库存现金 66,203.36 113,717.5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83,096,754.17 142,503,190.5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5,581.18 5,813.99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3,168,538.71 142,622,722.12 47、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存货 600,229,456.80 抵押款 其他货币资金 581,932,488.00 票据保证金、质押的定期存单 合计 1,182,161,944.80 -- 94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股权处置价款 股权处置比 例 股权处置方 式 丧失控制权 的时点 丧失控制权 时点的确定 依据 处置价款与 处置投资对 应的合并财 务报表层面 享有该子公 司净资产份 额的差额 丧失控制权 之日剩余股 权的比例 丧失控制权 之日剩余股 权的账面价 值 丧失控制权 之日剩余股 权的公允价 值 按照公允价 值重新计量 剩余股权产 生的利得或 损失 丧失控制权 之日剩余股 权公允价值 的确定方法 及主要假设 与原子公司 股权投资相 关的其他综 合收益转入 投资损益的 金额 沈阳银基信 息技术服务 有限公司 120,000,000.00 100.00% 转让 2015 年 04 月 27 日 股东信息工 商变更 39,710,346.93 0.00% 0.00 0.00 0.00 0 0.00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本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为本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烯碳石墨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实缴资本 烯碳石墨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01月23日 10000万元 8000万元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投资管理 100.00% 投资设立 江苏银基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连云港 连云港 技术研发咨询转让 100.00% 投资设立 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 连云港 连云港 碳新材料技术研发、 转让,项目投资等 100.00% 投资设立 沈阳银基东方威尼斯房产销售有限公司 沈阳 沈阳 销售代理 100.00% 投资设立 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 沈阳 服务业 100.00% 投资设立 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宁波 宁波 贸易 100.00% 投资设立 95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沈阳 沈阳 房地产 100.00% 投资设立 烯碳石墨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常州 常州 技术服务 100.00% 投资设立 海城市镁兴贸易有限公司 海城 海城 矿产品销售 100.00%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鸡东奥宇烯碳石墨投资有限公司 鸡西 鸡西 烯碳石墨投资 100.00%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 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 营企业投资的会 计处理方法 直接 间接 奥宇石墨集团有 限公司 鸡西 鸡西 碳、石墨加工销 售 51.00% 权益法 黑龙江省牡丹江 农垦奥宇石墨深 加工有限公司 牡丹江 牡丹江 石墨、球形石墨 加工销售 51.00% 权益法 海城三岩矿业有 限公司 海城 海城 电熔镁、耐火材 料生产销售 40.00% 权益法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海城三岩 奥宇石墨 奥宇深加工 海城三岩 奥宇石墨 奥宇深加工 流动资产 866,814,760.07 56,757,659.43 54,010,683.36 713,014,833.17 94,526,012.53 104,868,980.71 非流动资产 370,118,097.18 113,199,752.02 190,390,414.19 1,476,242,500.22 110,963,454.71 136,193,500.25 资产合计 1,236,932,857.25 169,957,411.45 244,401,097.55 2,189,257,333.39 205,489,467.24 241,062,480.96 流动负债 702,369,928.98 63,871,146.98 77,998,585.11 660,083,308.99 104,965,124.64 104,026,035.45 非流动负债 1,037,894.74 842,457.14 278,581,463.48 3,234,212.82 负债合计 703,407,823.72 63,871,146.98 78,841,042.25 938,664,772.47 104,965,124.64 107,260,248.27 少数股东权益 1,926,956.65 1,957,117.28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权益 533,525,033.53 106,086,264.47 163,633,098.65 1,250,592,560.92 100,524,342.60 131,845,115.41 按持股比例计算 的净资产份额 213,410,013.41 54,103,994.88 83,452,880.31 500,237,024.37 51,267,414.73 67,241,008.86 营业收入 205,768,975.97 49,597,335.11 130,575,267.95 300,721,889.99 58,007,436.20 60,159,201.32 净利润 44,754,484.86 5,561,921.87 31,757,822.61 26,694,746.03 8,785,454.87 16,384,737.55 96 综合收益总额 44,754,484.86 5,561,921.87 31,757,822.61 26,694,746.03 8,785,454.87 16,384,737.55 财务费用 -13,352,337.20 1,377,561.25 2,715,698.55 17,202,669.18 510,819.21 221,650.70 所得税费用 14,615,369.89 1,892,704.84 5,710,945.57 20,760,222.67 3,101,583.36 2,922,981.14 其他说明 上述联营企业财务信息是根据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调整后的数据列示。 十、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732,674.39 732,674.39 1.交易性金融资产 732,674.39 732,674.39 (2)权益工具投资 732,674.39 732,674.39 (2)权益工具投资 732,674.39 732,674.39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为相同资产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表决权比例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 实业投资 11,470.00 11.27% 11.27%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自然人刘成文。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97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沈阳银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最终控制人的配偶控制的企业 沈阳银基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最终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沈阳锦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最终控制人的配偶控制的企业 连云港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 原联营企业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获批的交易额度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上期发生额 沈阳银基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采购产品 否 400,000.00 (2)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奥 宇石墨深加工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015 年 11 月 03 日 2016 年 02 月 13 日 否 奥宇石墨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015 年 11 月 02 日 2016 年 05 月 02 日 否 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 公司 10,000,000.00 2015 年 11 月 25 日 2016 年 05 月 24 日 否 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 公司 10,000,000.00 2015 年 09 月 02 日 2016 年 09 月 01 日 否 江苏银基碳新材料研究 院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015 年 09 月 02 日 2016 年 09 月 01 日 否 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 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014 年 09 月 23 日 2017 年 09 月 22 日 否 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 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014 年 09 月 04 日 2017 年 09 月 03 日 否 98 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 有限公司 15,000,000.00 2014 年 10 月 06 日 2017 年 10 月 05 日 否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015 年 07 月 22 日 2016 年 01 月 21 日 否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19,000,000.00 2015 年 09 月 02 日 2016 年 02 月 15 日 否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13,000,000.00 2015 年 09 月 22 日 2016 年 02 月 15 日 否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5,000,000.00 2015 年 07 月 22 日 2016 年 01 月 21 日 否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015 年 07 月 22 日 2016 年 01 月 21 日 否 (3)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 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沈阳银基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30,000,000.00 2014 年 08 月 14 日 2015 年 08 月 13 日 拆出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612,700.00 2,612,700.00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 公司 201,027,809.89 其他应收款 沈阳银基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 374,477,186.86 其他应收款 鸡东奥宇烯碳石墨 投资有限公司 27,000,000.00 其他应收款 宁波杭州湾新区炭 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21,937,962.00 99 其他应收款 江苏银基烯碳科技 有限公司 13,700,149.00 其他应收款 江苏银基碳新材料 研究院有限公司 8,000,000.00 其他应收款 烯碳石墨烯科技服 务有限公司 2,684,547.30 其他应收款 海城镁兴贸易有限 公司 2,000.00 预付账款 奥宇石墨集团有限 公司 9,408.00 预付账款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 公司 104,700.00 (2)应付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预收账款 沈阳锦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500,000.00 其他应付款 连云港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 71,072,388.59 其他应付款 沈阳银基国际商务投资有限公司 53,181,614.34 其他应付款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3,793,333.33 其他应付款 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 4,003,959.66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一)本公司与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广发银行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贷款3亿元给本公 司,贷款时间为2014年10月29日至2016年12月27日,贷款利率10%。该笔贷款以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沈阳国用(2010) 第198号土地、沈阳银基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沈阳国用(2014)第0026号土地及沈房权证中心字第N060584311号房 产提供相应的担保。 2015年3月,本公司与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协商后修订了编号为D3051-128-14226号的委托贷款合同,对该合同项下3 亿元长期贷款相应的还款计划做出如下约定:本公司于2015年3月2日前归还本笔贷款本金1亿元;剩余2亿元本金于原借款到 期日前归还;剩余2亿元借款的利率由原10%变更为8%;8%利率适用期间为2015年1月1日起至借款期结束;8%的利率只适 用于剩余2亿元借款,2015年3月2日前归还的1亿元借款仍按原10%利率计息。本公司于2015年3月2日已归还1亿元借款。 (二)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奥宇石墨集团有限公司担保1,500.00万元,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奥宇石墨深加 工有限公司担保3,000.00万元,为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担保10,000.00万元,为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担保9,000.00 万元。 100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4日向证监会提交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于2015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153755号),并于2016年1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 (153755 号)。鉴于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变更导致公司不能按照原计划在2016年4月18日前申报反馈意见回复材料,且导致 公司本次重组事宜存在不确定性。为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中止审核本次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并于2016年4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53755 号),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1、其他 (一)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与沈阳市沈河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于2013年12月18日签订 了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征收富民桥西《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沈阳国用(2010)第0198号地块,如果该宗土地无论何种原因不 能在沈阳市土地交易市场成功交易,则该协议自动解除。截止2015年12月31日,已经收到1.77亿元,列入其他应付款。 (二)本公司2013年与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奥宇石墨集团及奥宇深加工的股东分别签订资产置换协议,资产置换 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海城三岩40%股权、奥宇石墨和奥宇深加工51%股权。以上企业的股东就本次资产重组采用收益法评估的预 计收益事项出具了《承诺函》。 海城三岩原股东在《承诺函》中承诺:在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含当年)的3年内,如果海城三岩每年实际合计盈利数 没有达到本次《资产置换协议》及评估说明中预计的当年合计收益数,则海城三岩原股东将按照本次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 明中预计的相关资产的合计收益数与实际合计盈利数的差额,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2014年度,海城三岩业绩承诺未实现, 差额为70,321,429.52元,该补偿款海城三岩股东高岩树于2015年6月30日支付70,322,000.00元。2015年度,海城三岩业绩 承诺未实现,差额为105,245,515.14元,截止报告日海城三岩原股东未支付该笔业绩补偿。 奥宇石墨原股东在《承诺函》中承诺:在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含当年)的3年内,如果奥宇石墨以及奥宇深加工每年 实际合计盈利数没有达到本次《资产置换协议》及评估说明中预计的当年合计收益数,则对于本次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 中预计的相关资产的合计收益数与实际合计盈利数的差额部分,奥宇石墨原股东同意奥宇石墨和奥宇深加工向本公司之全资 子公司鸡东奥宇烯碳石墨投资有限公司优先分配奥宇石墨和奥宇深加工当年实现的税后利润,以此方式向本公司进行补偿, 如仍不足以弥补差额的,奥宇石墨原股东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本公司。2014年度,奥宇石墨以及奥宇深加工未实现业绩承诺, 差额为24,829,807.58 元,应当以奥宇石墨和奥宇深加工当年实现的税后利润优先补偿24,829,807.58元。 2015年度,奥宇石墨以及奥宇深加工未实现业绩承诺,差额为32,680,255.52元,应当以奥宇石墨和奥宇深加工当年实 现的税后利润优先补偿32,680,255.52元。 (三)2015年4月,本公司与辽宁某融资租赁公司签订协议,转让所持有连云港市丽港烯土实业有限公司40%股权,以 及与2013年本公司受让该股权相关的权利义务,包括连云港市丽港烯土实业有限公司股东承诺的业绩补偿等。资产包转让总 价为20,618.45万元,分两期支付,其中协议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额的50%,即10,310万元,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 的全部价款,即10,308.45万元。该转让事项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16日审议通过,上述转让款已经全部到位。经查询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连云港市丽港烯土实业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其股东为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李普 沛、李斌、狄建廷。 (四)2015年12月30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的高纯石墨的销售合同(合同 金额为3.92亿元,签订日期为2015年11月24日,相关业务未实际履行),从银行开具4.4亿元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承兑日为 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与银行签字要《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2.2亿元敞口;针对上述2.2亿元最高额综合 授信合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物为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在建工程及土地,抵押资产经评估确认价值为伍亿壹仟 零壹拾肆万壹仟柒佰壹拾捌元。上述抵押资产,已经由辽宁慧通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出具辽慧通抵评【2015】字 101 第1233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本公司将上述4.4亿元票据以资金往来款明细支付给宁波杭州湾,宁波杭州湾把票据背 书转让给其他公司,最后票据通过第三方贴现,款项以代收款名义转到本公司账面,实际收款金额为431,676,400.00元,差 额为贴现利息。该融资未通过董事会决议。 (五)重大对外投资事项 2015年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新”)与合作方对外投资新设了3家公司,其中 设立合伙基金公司1家、设立租赁公司1家。北京银新公司认缴出资额分别为1.35亿元、1.3亿元、1.8亿元,占各公司注册资 本的实际比例分别为13.5%,20%,18%。 2015年12月30日,北京银新以资金往来名义分别拨付了1.35亿元、1.3亿元、1.2亿元,收款账户为上述3家公司的合伙 人之一,而后2016年1月26日,此三家公司又将款项转回北京银新账户,接着当天北京银新将上述款项转入相关拟设立的基 金公司和租赁公司的银行账户,上述投资款本公司暂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2016年4月20日,北京银新公司与拟设立的2 家基金公司签订了撤销投资协议,与设立基金公司的其他合伙人达成退伙会议决议;2016年4月26日,拟设立的2家基金公司 将北京银新公司的全部出资退回共计1.35亿元和1.3亿元。2016年4月26日,拟设立的租赁公司将北京银新公司的全部出资退 回共计1.2亿元,相关的退出手续正在办理中。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616,500.00 100.00% 207,082.50 100.00% 1,409,417.50 200,000.00 100.00% 200,000.00 100.00% 合计 1,616,500.00 100.00% 207,082.50 100.00% 1,409,417.50 200,000.00 100.00% 200,000.00 100.00%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1,416,500.00 87.63 7,082.50% 5 年以上 200,000.00 12.37 200,000.00% 合计 1,616,500.00 100.00 207,082.50% (2)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余额 个人 1,416,500.00 87.63 7,082.50 个人 200,000.00 12.37 200,000.00 合计 1,616,500.00 100.00 207,082.50 102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889,258,775.29 93.31% 889,258,775.29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691,436,142.48 100.00% 305,189.69 0.04% 691,130,952.79 63,802,010.85 6.69% 326,960.87 0.51% 63,475,049.98 合计 691,436,142.48 100.00% 305,189.69 0.04% 691,130,952.79 953,060,786.14 100.00% 326,960.87 0.51% 952,733,825.27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110,591,536.14 214,675.74 0.19% 1 至 2 年 496,366,733.39 11,180.81 0.00% 2 至 3 年 84,477,372.95 79,283.14 0.09% 3 年以上 500.00 50.00 10.00% 合计 691,436,142.48 305,189.69 (2)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关联方 648,057,350.88 949,318,775.29 非关联方 41,398,500.00 3,075,500.00 备用金 1,980,291.60 666,510.85 合计 691,436,142.48 953,060,786.14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关联方 201,027,809.89 1 至 2 年 29.07% 103 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 374,477,186.86 1 至 3 年 54.16% 鸡东奥宇烯碳石墨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方 27,000,000.00 2 至 3 年 3.90% 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关联方 21,937,962.00 1 年以内 3.17% 成都市明迪飞商贸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6,775,000.00 1 年以内 5.32% 1,838,750.00 合计 -- 661,217,958.75 -- 95.62% 1,838,750.00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1,651,548,068.41 197,623,622.38 1,453,924,446.03 1,571,548,068.41 197,623,622.38 1,373,924,446.03 合计 1,651,548,068.41 197,623,622.38 1,453,924,446.03 1,571,548,068.41 197,623,622.38 1,373,924,446.03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652,805,740.27 652,805,740.27 烯碳石墨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80,000,000.00 80,000,000.00 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9,382,928.14 9,382,928.14 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0,000,000.00 海城市镁兴贸易有限公司 534,466,600.00 534,466,600.00 149,618,751.07 鸡东奥宇烯碳石墨投资有限公司 322,892,800.00 322,892,800.00 48,004,871.31 江苏银基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2,000,000.00 2,000,000.00 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 40,000,000.00 40,000,000.00 合计 1,571,548,068.41 80,000,000.00 1,651,548,068.41 197,623,622.38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71,638.00 2,297,039.25 2,040,378.78 合计 -271,638.00 2,297,039.25 2,040,378.78 其他说明: 营业收入为负数系上年销售退回 104 5、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6,265,248.12 合计 6,265,248.12 十六、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95,357,626.4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287,964.6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33,804.9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12,926.04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5,308.41 合计 95,763,551.6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4% -0.0151 -0.01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04% -0.0980 -0.0980 105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大明 201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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