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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2015_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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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
报告
_2016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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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定 2016-02
2016 年 04 月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邱士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士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乔铸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和带强调事项的审计报告,本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1、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鄂证调查字
2015002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八款和第 13.2.5 条的规
定,公司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
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截
止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未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有结论性意见及结果的文件,公司股票存
在退市的风险。
2、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净利润亏损-356,061,156.21 元,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一款规定,自 2015 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
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本公司 2016 年经审计净利润仍为亏损,公司股
票存在暂停交易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0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1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44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9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50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5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50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内蒙古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证监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内蒙发展
指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合慧伟业、第一大股东
指
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邱士杰
凯信腾龙
指
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泰衡纺织
指
绍兴县泰衡纺织品有限公司
四海氨纶
指
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
上海农商行
指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宁支行
欣兖公司
指
上海欣兖贸易有限公司
上福丰公司
指
上海上福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瞳光公司
指
上海瞳光燃气科技有限公司
中铁新疆
指
中铁物资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金房测绘
指
北京金房兴业测绘有限公司
泰安兴斌
指
泰安市兴斌商贸有限公司
新疆戍金
指
新疆戍金物资有限公司
河北久泰
指
河北省久泰实业有限公司
中凯信安
指
北京中凯信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天丰泰富
指
新疆天丰泰富商贸有限公司
吉林森工
指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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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ST 蒙发
股票代码
000611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内蒙发展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The Lnner Mongolia CHILECHUAN Technology & Development 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邱士杰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右旗萨拉齐镇振华大街科技楼 316 室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014199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16 号中国人寿大厦 11 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20
公司网址
-
电子信箱
SD000611@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姜琴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16 号中国人寿大厦 11 层
电话
010-81030656
传真
010-81030656
电子信箱
jiangqin6767@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巨潮资讯 http//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秘办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11412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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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
有)
1996 年 10 月,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主营业务为:家用电器、
五金工具、交电、工艺美术、金银饰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家具、妇女用品、
服装鞋帽、文教用品、租赁等。2003 年 1 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主营业
务变更为: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测试仪器,电子计算机及电子元器件的制造;
工业自动化控制测试仪器、计算机网络工程,电子元器件的技术开发、服务、转
让,普通机械,电气机械及器材,金属制品,试验机,试验检测仪器,光学仪器,
科学器材,电子计算机及电子元器件产品的制造,机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
口业;生产、开发、销售工业、民用产品(除专营),国内贸易(除专营)、金银
制品、餐饮;承办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粮油
食品,土产土畜,编织丝绸,服装,工业品,轻工业品,化工产品,机电产品,
计算机网络信息,摄影及扩印,柜台、网、屋租赁。2009 年 7 月 17 日,经公司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
测试仪器,电子计算机及电子元器件的制造;工业自动化控制测试仪器、计算机
网络工程,电子元器件的技术开发、服务、转让,普通机械,电气机械及器材,
金属制品,试验机,试验检测仪器,光学仪器,科学器材,电子计算机及电子元
器件产品的制造,机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生产、开发、销售工业、
民用产品(除专营),国内贸易(除专营)、金银制品、餐饮;承办进料加工和“三
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粮油食品,土产土畜,编织丝绸,服装,
工业品,轻工业品,化工产品,机电产品,计算机网络信息,摄影及扩印,柜台、
网、屋租赁,销售差别化氨纶纤维,中高档纺织面料。2012 年 7 月,经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测试
仪器,电子计算机及电子元器件的制造;普通机械,电气机械及器材,金属制品,
试验机,试验检测仪器,光学仪器,科学器材,电子计算机及元器件产品的制造,
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产品及技术的进口;销售差别化氨纶纤维,中高档纺织
面料;批发、零售;五金建材,针纺织品、服装、轻纺织品,轻纺原料、鞋帽工
艺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外);对建筑业商业的投资和管理。2013 年 6 月,
经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冶金技术咨询服
务;金属材料、有色金属、冶金炉料、矿产品、木材、沥青、建筑材料、机电产
品、塑料制品、机械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纺织原料、针纺织品、办公耗材、
差别化纤维氨纶、中高档纺织面料批发零售及进出口(需要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
除外);对建筑业、商业的投资及管理;钢材加工;仓储(需要前置审批许可的项
目除外);机械设备、房屋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
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2014 年 10 月,经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通信终端设备制造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
存储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设备销售;冶金技术咨询服务;金属材
料、有色金属、冶金炉料、矿产品、木材、沥青、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塑料制
品、机械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纺织原料、针纺织品、办公耗材、差别话纤维
氨纶、中高档纺织面料批发零售及进出口(需要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除外);对建
筑业、商业的投资及管理;钢材加工;仓储(需要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除外);机
械设备、房屋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本公司原名内蒙古民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体改委呼体改
字【1993】第 1 号文批准,由内蒙古民族商场(集团)总公司为唯一发起人,通
过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6 年 10 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呼和浩
特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本公司 47.28%的股份,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1999 年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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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 28 日,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47.28%的股份划转给
内蒙古鑫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划转完成后,内蒙古鑫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本公司 47.28%的股份,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2002 年 7 月 31 日和 2002
年 10 月 29 日,内蒙古鑫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份分别有
偿转让给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时代集团公司。时代集团公司持有本
公司 29.28%的股份,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
有本公司 18%的股份。2006 年 3 月 24 日,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
持有的 18%的股份转让给时代集团公司,股权转让后,时代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
47.28%的股份,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2008 年 12 月 8 日和 2009 年 5 月 18 日,
时代集团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3900 万股和 1100 万股转让给浙江众禾投资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5.54%的股权,成为
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2013 年 5 月 2 日,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
司 12.43%的股份转让给合慧伟业,股权转让后,合慧伟业持有本公司 12.43%的
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2015 年 8 月 12 日,合慧伟业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邱士杰先生对公司增资 15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注册资金变更为 20000 万元,
邱士杰先生成为合慧伟业第一大股东,间接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合慧伟业仍
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签字会计师姓名
于建永 陈伟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5 年
201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3 年
营业收入(元)
33,914,247.17
67,177,064.55
-49.52%
1,153,689,395.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356,061,156.21
-50,238,467.74
608.74%
11,398,700.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50,120,978.03
-49,137,638.09
-612.53%
-3,332,455.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2,239,943.32
128,608,369.14
-98.26%
-42,629,160.69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064
-0.1561
608.78%
0.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064
-0.1561
608.78%
0.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6.93%
-8.81%
-88.12%
1.93%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3 年末
总资产(元)
402,264,425.54
707,799,095.49
-43.17%
739,767,984.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189,311,610.57
545,372,766.78
-65.29%
595,611,234.52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8,131,449.30
15,376,345.23
5,045,861.03
25,782,797.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272,145.41
-21,729,306.66
-796,139.03
-326,263,565.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272,528.48
-21,631,275.89
-796,096.54
-320,421,255.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30,526.53
20,965,668.26
0.00
20,575,085.05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金额
2014 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5,143,034.1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940,178.18
-1,100,829.65
84,576.53 主要为应付未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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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金额
减:所得税影响额
496,454.41
合计
-5,940,178.18
-1,100,829.65
14,731,156.2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诉讼判决应支付的违约金及利息
-6,089,368.66 根据诉讼判决或对方起诉请求应支付的违约金及利息
法院冻结银行存款扣除执行费
-59,839.00 诉讼判决后,未执行,法院冻结银行存款扣除执行费
税收滞纳金
-19,330.80 个税税收滞纳金
赔偿金
196,000.00 浙商因客户要求提前赔付支付宝赔偿金
核销广告费
30,000.00 应付广告款对方单位深圳证券时报传媒有限公司已核销
无法对应的汇款
1,703.08 农行同城交换批量来账自动入账客户回单,无法对应客户名称收款
其他
657.20 收违纪扣款、银行账户销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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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仍为纺织品加工、销售,主要产品为氨纶纤维、纺织面料的加工、销售。为配合公司主营业
务调整,2014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转让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4%股权
的事项,因上述股东存在司法冻结,故股权尚未过户。2015年1月15日,因公司筹划重大事项股票停牌,2015年4月22日,因
公司拟收购重大资产失败,公司股票恢复交易,至此,公司主营业务转让受阻,主要经营模式仍为传统的纺织业为主。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
本报告期内,公司股权资产未发生变化。
固定资产
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无形资产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化。
在建工程
公司无在建工程项目。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2015年度公司主要业务仍为纺织品生产、贸易,全资子公司位于全国著名的全球纺织品城与世界纺织品贸易中心——绍
兴,该子公司不仅拥有当地先进的纺织品生产工艺、广阔的原材料市场和便捷的销售渠道,同时绍兴市当地政府还出台了一
系列支持纺织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极大的支持了纺织业的发展。但是由于近几年纺织业正处于产业发展的困难时期,加之各
行业高科技智能技术不断创新,原有的纺织品生产线受到很大冲击,创新能力的忽视导致我国的纺织业步履为艰,国内人工
工资成本的不断上涨,致使本公司在纺织行业发展困难重重,公司亏损的局面未能改变,主营业务竞争力薄弱,持续发展能
力受到严峻考验。鉴于上述原因,公司自2014年下半年起拟通过大数据项目建设进行主营业务调整并搭建了整体框架,2015
年1月15日,公司股票申请停牌,但由于与合作方深圳市安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就重大资产收购方案未达成一致,2015年4
月22日公司披露了终止合作的公告;自2015年6月起,公司为了完善治理结构,对管理层进行了大幅调整,因此,鉴于公司
的未来发展,2016年度本公司仍将把调整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确定为工作重点。
本报告期内,公司仍处于主营业务调整和大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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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本报告期内,生产方面,公司的主营业务仍为纺织品加工、销售,因受市场行情的影响生产经营继续亏损,加之公司处
于主营业务转型阶段,未开展其他创收业务;财务方面,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决定对本年度确认收回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计提减值312,124,617.56元,报告期末,公司净资产189,311,610.57元,净利
润亏损356,061,156.21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亏损608.74%。
公司股票于2015年1月15日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在停牌期间,公司与拟被收购方深圳市安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
权收购框架协议》,公司聘请了相关中介机构对拟收购资产进行了大量的尽职调查工作,但由于双方未能对收购方案达成一
致意见,深圳市安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发出了《合作终止函》,公司决定终止2015年1月15日启动的拟收购资产的重
大事项。
报告期内,特别是2015年下半年,公司在新的实际控制人的带领下,在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和监事会的有力监督下,在
管理层各方的积极运作和配合下,公司以“稳定运营、解决遗留、完善治理、夯实基础、落实新政”为指导思想,在公司稳定
发展的基础上,有力推动各项工作逐步向好,公司引进新的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为确保公司下一步战
略目标的实现保驾护航。
公司2015年完成的主要工作:一是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维持公司稳定发展;二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三是采取积极
措施化解退市风险;四是全力以赴解决股权争端、积极应对所有诉讼,全力配合立案稽查,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五是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加强内部管理,最终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33,914,247.17
100%
67,177,064.55
100%
-49.52%
分行业
纺织类
33,914,247.17
100.00%
67,177,064.55
100.00%
-49.52%
分产品
纺织类
33,914,247.17
100.00%
67,177,064.55
100.00%
-49.52%
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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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华东地区
33,914,247.17
100.00%
67,177,064.55
100.00%
-49.52%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纺织类
33,914,247.17
33,108,547.17
2.38%
-49.48%
-55.23%
12.54%
分产品
纺织品
33,914,247.17
33,108,547.17
2.38%
-49.48%
-55.23%
12.54%
分地区
华东地区
33,914,247.17
33,108,547.17
2.38%
-49.48%
-55.23%
12.54%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纺织品
销售量
绍兴县泰衡纺织品有限公司
8,929,197.3
13,227,803.37
-32.50%
生产量
绍兴县泰衡纺织品有限公司
8,090,272
8,902,630
-9.12%
库存量
绍兴县泰衡纺织品有限公司
2,427,552.19
1,657,633.26
46.45%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5年比2014年销售库存变动的原因为相比于2014年,2015年公司纺织品的经销业务减少。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纺织业
纺织产品
33,108,547.17
100.00%
73,955,282.00
100.00%
0.00%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
单位:元
产品分类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涤纶布
原料
12,812,440.34
38.70%
28,871,165.96
39.04%
-0.34%
涤纶布
折旧
2,839,871.64
8.58%
2,839,871.64
3.84%
4.74%
涤纶布
工资
4,102,124.42
12.39%
4,124,748.42
5.58%
6.81%
涤纶布
水电费
6,537,119.89
19.74%
6,968,701.35
9.42%
10.32%
说明
公司工资成本和水电费占营业成本比重比2014年有所上升的原因是2015年公司调整了生产品种,致使公司2015年的营业总成
本大幅下降,虽2015年公司工资和水电费未有变化,但占营业成本的比重比2014年有所上升。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19,969,945.85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58.89%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客户一
10,518,545.70
31.02%
2
客户二
3,080,685.10
9.08%
3
客户三
2,227,524.05
6.57%
4
客户四
2,139,007.70
6.31%
5
客户五
2,004,183.30
5.91%
合计
--
19,969,945.85
58.89%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30,796,195.51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92.56%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供应商一
7,788,360.15
23.41%
2
供应商二
7,329,631.05
22.03%
3
供应商三
7,285,286.70
21.89%
4
供应商四
6,892,917.61
20.72%
5
供应商五
1,500,000.00
4.51%
合计
--
30,796,195.51
92.56%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3,651.96
567,262.27
-99.36% 纺织品销售量大幅下滑
管理费用
16,470,462.10
12,993,317.40
26.76% 主要系产量销售量减少,管理费用成本相对上升。
财务费用
375,942.92
-201,353.39
286.71% 主要系借款利息支出。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9,208,071.10
235,049,553.71
-10.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6,968,127.78
106,441,184.57
94.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39,943.32
128,608,369.14
-98.2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8,020,620.00
-1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020,620.00
1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025,425.79
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321,656.90
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6,231.11
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43,712.21
-19,412,250.86
-110.01%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及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公司购买天治基金股权支付保证金所致。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
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及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购买资产事项所致。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由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及现金流量净额的增加,导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额的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是由于本年度大额计提减值形成。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比重
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
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
2,846,933.13
0.71%
963,549.02
0.14%
0.57%
因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使公
司正常运营所致
应收账款
4,293,325.31
1.07% 89,733,969.79
12.68% -11.61% 系公司计提了减值准备所致
存货
8,971,240.37
2.23%
6,754,599.80
0.95%
1.28% 因销售量减少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
110,222,954.99
27.40% 132,055,667.96
18.66%
8.74% 系公司参股企业亏损所致
固定资产
40,436,882.37
10.05% 43,301,410.13
6.12%
3.93% 未发生较大变化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6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交易对
方
被出售
股权
出售日
交易价
格(万
元)
本期初
起至出
售日该
股权为
上市公
司贡献
的净利
润(万
元)
出售对
公司的
影响
股权出
售为上
市公司
贡献的
净利润
占净利
润总额
的比例
股权出
售定价
原则
是否为
关联交
易
与交易
对方的
关联关
系
所涉及
的股权
是否已
全部过
户
是否按
计划如
期实
施,如
未按计
划实
施,应
当说明
原因及
公司已
采取的
措施
披露日
期
披露索
引
绍兴县
天瑞纺
织品有
限公司
本公司
持有的
参股公
司浙江
四海氨
2014 年
10 月 27
日
14,656.
23
-980.36
本次股
权转让
不会对
公司的
持续经
24.02%
资产评
估
否
无关联
关系
否
截止本
报告批
准报出
日,该
股权转
2014 年
10 月 28
日
中国证
券报、
上海证
券报、
证券时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
纶纤维
有限公
司
22.264
%的股
权
营能力
及公司
的资产
状况产
生不良
影响,
也不会
导致公
司合并
财务报
表范围
发生变
化,本
次公司
转让四
海氨纶
22.264
%股权
后,符
合公司
的发展
战略,
实现公
司的业
务转型
的长远
规划。
让尚未
如期完
成。主
要是由
于该股
权被司
法冻
结,无
法办理
股权过
户手
续。公
司正积
极与各
方协
调,争
取早日
完成转
让。
报、证
券日
报、巨
潮资讯
网
(www.
cninfo.c
)
《公司
第七届
董事会
第十四
次会议
决议公
告》
[2014-5
8]、《关
于转让
浙江四
海氨纶
纤维有
限公司
22.264
%股权
的提示
性公
告》
[2014-5
9]、《关
于转让
浙江四
海氨纶
纤维有
限公司
22.264
%股权
的进展
公告》
[2014-6
8]、《公
司 2014
年第五
次临时
股东大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8
会决议
公告》
[2014-7
3]、2014
年年度
报告全
文(定
2015-02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绍兴县泰衡
纺织品有限
公司
子公司
纺织业
15000000
54,167,173.91
26,831,006.27
33,914,247.17
-1,662,603.9
3
-1,470,635.5
4
共青城腾龙
信息技术服
务有限公司
子公司
IT 业
10000000
194,698,636.80 -14,016,664.30
-13,568,083.
05
-13,579,919.
27
共青城凯信
实业有限公
司
子公司
IT 业
10000000
45,987,811.40
-273,118.89
-270,393.89 -270,393.89
共青城海威
科技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IT 业
10000000
-415.00
-415.00
-415.00
包头市敕勒
川数据中心
有限公司
子公司
IT 业
10000000
4,660,238.43
-895,839.72
-798,153.44 -798,279.15
包头市敕勒
川伟业贸易
有限公司
子公司
IT 业
10000000
2,168.12
-2,700.88
-2,592.88
-2,592.88
北京凯信腾
龙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子公司
投资管理 60000000
141,755,916.97
58,066,369.47
-1,933,086.3
5
-1,933,630.5
3
浙江四海氨
纶纤维有限
参股公司 氨纶丝
78000000
美元
1,598,973,387.21 450,950,807.13 512,621,202.99
-98,791,473.
27
-98,062,850.
22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
公司
共青城德图
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参股公司 投资管理 10000000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经过2015年的拨乱反正,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内部管理平稳有序,管理层热情高昂,员工工作作风积极向上,公
司总体逐步走向合理发展的轨道。2016年是公司的关键一年,确定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并有效实施、落实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运行并逐步完善、化解公司退市风险并实现扭亏为盈是本年度的工作重点,公司管理层将在董事长的带领下,借鉴天首集
团的管理经验,使上市公司达到经营有主业、管理有模式、团队团结、激励建全、内控完善、运用法制手段管理公司,使公
司全面走上良性发展的快车道。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5 年 01 月 16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咨询公司停牌原因
2015 年 02 月 18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什么时候复牌
2015 年 03 月 12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什么时候复牌
2015 年 04 月 23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六个月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承诺情况
2015 年 05 月 27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咨询公司实际控制人提名新董事的具体情况
2015 年 06 月 03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诉讼进展情况
2015 年 06 月 30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诉讼进展情况
2015 年 07 月 08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诉讼进展情况
2015 年 08 月 03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承诺情况
2015 年 09 月 01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实际控制人变更及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等情况
2015 年 10 月 01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诉讼进展及非标意见事项解决情况
2015 年 11 月 10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诉讼进展及非标意见事项解决情况
2015 年 12 月 03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诉讼进展及非标意见事项解决和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
2015 年业绩盈亏等情况
接待次数
0
接待机构数量
0
接待个人数量
0
接待其他对象数量
0
是否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本公司由专人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接待事宜,在接待过程中,未出现透
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因本公司已连续两年亏损,因此,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未实施普通股股利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的比率
以其他方式现
金分红的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红的比例
2015 年
0.00
-356,061,156.21
0.00%
0.00
0.00%
2014 年
0.00
-50,238,467.74
0.00%
0.00
0.00%
2013 年
0.00
11,398,700.34
0.00%
0.00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合慧伟业商
贸(北京)有
限公司,邱士
杰
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诺
1、保证做到
内蒙发展人
员独立、财务
独立、资产独
立完整、业务
独立、机构独
立;2、避免
2015 年 08 月
31 日
长期
履行中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
同业竞争的
承诺。3、规
范关联交易
的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内蒙古敕勒
川科技发展
股份有限公
司
关于不进行
重大资产重
组的承诺
于公告披露
日起,公司在
未来六个月
内不再进行
重大资产重
组等事项。
2015 年 04 月
23 日
6 个月
已于 2015 年
10 月 24 日履
行完毕
合慧伟业商
贸(北京)有
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
承诺
在未来 3 个月
内没有对本
公司进行股
权转让、收购
出售、资产重
组、发行股份
以及其他对
本公司有重
大影响的事
项。
2015 年 06 月
06 日
3 个月
已于 2015 年
9 月 7 日履行
完毕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1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4]006363
号)。现对该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
一、 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
公司2015年度对上海仓粟钢材有限公司、上海甬贤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上海义贸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富盾实业有限公司、
新疆天丰泰富商贸有限公司、北京中凯信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六家共计324,602,379.87元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导致当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少303,922,189.48元。
二、 注册会计师对该事项的基本意见
我们虽然对上述公司执行了函证、询问、走访、检查相关文件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但是我们仍然无法判断是否存在其他
影响上述应收款项认定的因素,无法判断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由此出具保留意见类型报告。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等对该事项的意见及拟采取的措施
(一)、董事会意见
对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予以理解和认可。公司董事会认为导致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主要因为对公司采用个别认定法对部分客户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无法判断。公司将积极与这些客
户进行沟通协商,采取各项措施对这些应收款项进行催收,降低公司损失,消除上述不确定因素,同时不限于采用起诉等方
式收回上述应收款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该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较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目前实际状况。针对审计报告涉及保留意见事项,我们高度关注,
并责成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积极采取措施向客户催收款项,降低公司损失,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要求公司管理层
在经营过程中积极严格执行《客户分类标准及信用政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也将会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大力
督促董事会加强工作力度,积极按所提改进措施推进相关工作进程,以尽快扭转公司当前状况,积极扩展新业务,增加公司
的盈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三)、监事会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事项进行的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解决措施积极有效,同意董事会
关于对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监事会将全力支持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解决涉及保留意见
的事项,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使公司走上持续经营、健康发展的道路。
(四)、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排专人催收、协商、起诉等方式收回应收款项,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也将严
格执行《客户分类标准及信用政策》,以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维护投资者利益。2015年度公司管理层和实际控制人发生了变
更,在未来12个月内,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拟在适当的时机下不排除通过资产重组、产业并购或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将
上述呆滞资产置换出公司,降低公司损失,改善公司资产状况,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推动主营业务调整和战略转型,实现
公司可持续的发展。
四、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程度
公司 2015年度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其涉及事项不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
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主要原因是对公司采用个别认定法对部分客户的应收款项
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无法判断。保留意见说明注册会计师对公司 2015年财务报表的反映整体而言是恰当的。所以,
公司认为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不会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五、消除该事项的可能性
公司董事会将极力推进和督促管理层严格执行制定的各项措施,对2015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的应收款项进行催
收,消除与该事项有关的影响因素。
监事会对董事会就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所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的意见
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1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4
(报告编号:大华审字[2016]006363号)。
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如下:
内蒙发展公司2015年度对上海仓粟钢材有限公司、上海甬贤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上海义贸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富盾实业
有限公司、新疆天丰泰富商贸有限公司、北京中凯信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六家共计324,602,379.87元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
坏账准备,导致当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少303,922,189.48元。我们虽然对上述公司执行了函证、询问、走访、检查相关
文件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但是我们仍然无法判断是否存在其他影响上述应收款项认定的因素,无法判断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
合理性。
二、监事会对审计报告中的导致保留意见事项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15 年 度的财务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
说明》等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我们认可审计报告中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同时也同意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尽快
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和改善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中所提及的内容,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关于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
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法规的规定,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所作出的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作的说明;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按照制定的相关解决方案, 积
极、有效、稳妥的消除和改善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并积极采取必要 的措施,使公司继续保持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75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5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第 1 年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于建永、杜武明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
√ 是 □ 否
对改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详细说明
因本公司在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之时,未聘请2015年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16年1月13日和2016年1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和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请201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
本公司2015年年度审计机构,双方于2016年1月29日签订《业务约定书》(大华约字【2016】005100228号),聘请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2015年度审计费用为55万元。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16年1月13日和2016年1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公司《关于聘请201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5年年度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双方于2016年1月29日签订《业务约定书》(大华约字【2016】005100274号),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度内控制度审
计费用为20万元。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鄂证调查字2015002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八款和第13.2.5条的规定,公司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违规披
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截止目前,本公司
未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有结论性意见及结果的文件,公司股票存在退市的风险。
2、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亏损 -356,061,156.2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本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利润仍为亏损,公司股票
存在暂停交易的风险。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6
诉讼(仲裁)基本情
况
涉案金额(万
元)
是否形成预计
负债
诉讼(仲裁)
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
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
决执行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上海农商行诉瞳光
公司及本公司等八
被告因本公司为支
付货款提供商业承
兑汇票导致担保借
款引起的诉讼事项
2,000 否
本公司于
2015年2月
向上海市
长宁区人
民法院提
起上诉,
2015年9月
30 日,上海
市第一中
级人民法
院出具《民
事判决书》
(【2015】
沪一中民
六(商)终
字第 362
号)
上海市长宁区人
民法院([2014]
长民二(商)初
字第 1808 号)对
本案判决如下:
1、被告牧乔公司
应于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十日内归
还原告上海农商
行长宁支行贷款
本金人民币 1000
万元、利息人民
币 528,830.28 元,
以及自 2014 年 3
月 20 日起至本判
决生效之日止的
逾期利息(以人
民币 1000 万元为
基数,按年利率
11.7%计算);2、
被告闽朗实公
司、贺四平、杨
绍平、杨绍胜应
对被告牧乔公司
的上述债务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
在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后,有权就
已清偿部分向牧
乔公司进行追
偿;3、若被告牧
乔公司不能履行
上述第 1 项还款
义务,原告农商
行长宁支行可以
对瞳光公司提供
出票人为四海科
技的《商业承兑
汇票》票据款项
在上述第 1 项判
决主文中被告牧
乔公司应付债务
本案未执行,二
审判决予以改
判,上海农商行
就商票记载的
票据金额优先
受偿。由于瞳光
公司没有履行
《购销合同》中
的发货义务,也
未支付商票对
价,本公司对瞳
光公司 2000 万
元的付款请求
具有抗辩权。
2016 年 04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巨潮
资讯网
(inf
)
《内蒙古敕
勒川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诉
讼事项的公
告》(临
2015-24)、
《2014 年年
度报告》(定
2015-02)、
《2015 年半
年度报告》
(2015-06)
和《2015 年
度报告》
(2016-02)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7
范围内优先受
偿,被告内蒙古
四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原告支
付上述商业承兑
汇票的票据款人
民币 2000 万元,
超出上述第 1 项
判决主文中被告
牧乔公司债务的
票据款部分,归
被告瞳光公司所
有,不足部分由
被告牧乔公司继
续清偿;4、驳回
原告农商行长宁
支行其余诉讼请
求。本案件受理
费 84973 元,公
告费 760 元由被
告共同负担。上
海市第一中级人
民法院(【2015】
沪一中民六(商)
终字第 362 号)
《民事判决书》
判决如下:1、维
持上海长宁区人
民法院【2014】
长民二(商)初
字第 1808 号)民
事判决第 1、2、4
项;2、变更第 3
项内容为:若原
审被告牧乔公司
不能履行一审判
决第 1 项规定的
还款义务,则被
上诉人长宁支行
可以就被上诉人
瞳光公司提供的
票据金额优先受
偿,若票据金额
超出被上诉人长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8
宁支行一审判决
第 1 项享有的债
权数额的,则超
出部分由瞳光公
司所有,若票据
金额不足被上诉
人长宁支行一审
判决享有的债权
数额的,则不足
部分由原审被告
牧乔公司继续清
偿。二审受理费
由内蒙发展负
担。本判决为终
审判决。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长宁
支行诉上海瞳光燃
气科技有限公司及
本公司等九被告因
本公司为支付货款
提供商业承兑汇票
导致担保借款引起
的诉讼事项
2,000 否
本公司于
2016年1月
19 日向上
海市长宁
区人民法
院提起上
诉,2016 年
3月14日上
海市第一
中级人民
法院出具
《民事判
决书》
(【2016】
沪 01 民终
1238 号)
上海市长宁区人
民法院([2015]
长民二(商)初
字第 4213 号)
《民
事判决书》。判决
如下:1、被告欣
兖公司应于本判
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归还原告上
海农商行贷款本
金人民币 1,000
万元、利息人民
币 1,473,104.88
元,以及自 2015
年 1 月 21 日起至
本判决生效之日
止的逾期利息
(以人民币
1,000 万元为基
数,按中国人民
银行贷款基准利
率上浮 15%计
算);2、被告上
福丰公司、陈正
伟、郑春桥、杨
绍胜、汤燕菊、
杨绍平应对被告
欣兖公司的上述
债务承担连带清
本案未执行,二
审判决予以改
判,上海农商行
就商票记载的
票据金额优先
受偿。由于瞳光
公司没有履行
《购销合同》中
的发货义务,也
未支付商票对
价,本公司对瞳
光公司 2000 万
元的付款请求
具有抗辩权。
2016 年 04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巨潮
资讯网
(inf
)
《内蒙古敕
勒川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诉
讼事项暨重
大诉讼进展
情况的公告》
(临
2015-38)、
《内蒙古敕
勒川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诉
讼进展情况
的公告》
(2015-89)
和 2014 年年
度报告(定
2015-02)、
《2015 年半
年度报告(定
2015-06)和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9
偿责任;被告上
福丰公司、陈正
伟、郑春桥、杨
绍胜、汤燕菊、
杨绍平在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后,
有权就已清偿部
分向被告欣兖公
司进行追偿;3、
若被告欣兖公司
不能履行上述第
一项还款义务,
原告可以对被告
瞳光公司提供的
出票人为被告内
蒙发展的两张
《商业承兑汇
票》的票据款项
在上述第 1 项中
被告欣兖公司的
应付债务范围内
优先受偿,被告
内蒙发展应向原
告支付上述《商
业承兑汇票》的
票据款人民币
2,000 万元,超出
上述第 1 项判决
主文中被告欣兖
公司债务的票据
款部分,归被告
瞳光公司所有,
不足部分由被告
欣兖公司继续清
偿。如果未按本
判决指定的期间
履行给付金钱任
务,应当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第二
百五十三条之规
定,加倍支付迟
延履行期间的债
务利息。本案案
《2015 年年
度报告》(定
2016-02)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
件受理费人民币
90,638.60 元,公
告费人民币 560
元,由被告共同
负担,于本判决
生效之日起七日
内缴付本院。上
海市第一中级人
民法院出具《民
事判决书》
(【2016】沪 01
民终 1238 号)
《民
事判决书》判决
如下:1、维持上
海长宁区人民法
院【2015】长民
二(商)初字第
4213 号)民事判
决第 1、2 项;2、
变更一审第 3 项
判决内容为:若
原审被告欣兖公
司一审判决第 1
项规定的还款义
务,则被上诉人
上海农商行可以
就被告瞳光公司
提供的两张票据
金额优先受偿,
若票据金额超出
被上诉人上海农
商行一审判决第
1 项享有的债权
数额的,则超出
部分归瞳光公司
所有,若票据金
额不足被上诉人
上海农商行一审
判决第一项享有
的债权数额的,
则不足部分由原
审被告欣兖公司
继续清偿。二审
案件受理费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1
90638.6 元由内
蒙发展负担。本
判决为终审判
决。
公司向北京金房兴
业测绘有限公司借
款到期未还引起的
诉讼事项
500 否
2016年4月
北京金房
兴业测绘
有限公司
向北京市
第三中级
人民法院
申请强制
执行
2016 年 1 月 25
日,北京仲裁委
员会《民事裁定
书》(【2016】京
仲裁字第 0086
号)裁定:1、内
蒙发展支付金房
测绘借款本金
5000000 元、利息
元 1000000 元;2、
支付违约金
1500000 元;3、
支付律师费
300000 元;4、支
付仲裁费 82770
元。
本公司已申请
执行管辖权异
议。
2016 年 04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巨潮
资讯网
(inf
)
《内蒙古敕
勒川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诉
讼事项的公
告》(临
2015-24)和
2014 年年度
报告(定
2015-02)、
《2015 年半
年度报告(定
2015-06)和
《2015 年年
度报告》(定
2016-02)
本公司向泰安市兴
斌商贸有限公司借
款引起的诉讼事项
130 否
山东省泰
安市泰山
区人民法
院(2014)
泰山商初
字第 748 号
民事判决
书,并已向
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判决:1、泰安兴
斌支付借款本金
130 万及利息(按
照判决规定),2、
向泰安兴斌支付
延迟履行期间加
倍债务利息(或
延迟履行)至付
清止。3、负担案
件受理费 16504
元,其他诉讼费
5000 元,申请执
行费 17000 元。
由于强制执行
未执行,因而查
封冻结了本公
司参股公司浙
江四海氨纶纤
维有限公司
22.264%股权。
2016 年 04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巨潮
资讯网
(inf
)
《内蒙古敕
勒川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诉
讼事项的公
告》(临
2015-24)和
《2014 年年
度报告》(定
2015-02)、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2
《2015 年半
年度报告(定
2015-06)和
《2015 年年
度报告》(定
2016-02)
本公司向新疆戍金
物资有限公司借款
500 万元未归还的
诉讼事项
500 否
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
市中级人
民法院已
出具民事
判决书
([2014]乌
中民一初
字第 28 号)
和新疆维
吾尔自治
区乌鲁木
齐市中级
人民法院
下发《执行
裁定书》
([2014]
乌中执 543
号)
《民事判决书》
([2014]乌中民
一初字第 28 号)
判决:1、本公司
返还新疆戍金物
资有限公司借款
本金 500 万元,
并承担案件受理
费 44312.95 元;
2、被告马雅对第
一被告不能清偿
部分债务的三分
之一向新疆戍金
物资有限公司承
担赔偿责任;3、
驳回原告要求支
付利息的请求。
《执行裁定书》
([2014] 乌中执
543 号)裁定:1、
冻结、划拨被执
行人内蒙发展银
行、信用社账户
上的存款
5052400 元(其中
含执行费 52400
元);2、冻结、
划拨被执行人马
雅银行、信用社
账户上的存款
1666667 元;3、
冻结、划拨被执
行人内蒙发展、
马雅应负担的迟
延履行期间加倍
债务利息及执行
中实际支出费用
的相应银行账户
由于强制执行
未执行,因而查
封冻结了本公
司 全资子公司
泰衡纺织 100%
股权和参股公
司浙江四海氨
纶纤维有限公
司 22.264%股
权。
2016 年 04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巨潮
资讯网
(inf
)
《内蒙古敕
勒川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诉
讼事项的公
告》(临
2015-24)、
《2014 年年
度报告》(定
2015-02)、和
《2015 年年
度报告》
(2016-02)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3
上的存款。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合慧伟业商贸(北
京)有限公司及第
三人马雅、赵伟与
王纪钊因合慧伟业
商贸(北京)有限
公司股权归属引起
的诉讼事项
500 否
2016年4月
5 日,北京
市第二中
级人民法
院出具《执
行裁定书》
(【2016】
京03执412
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
人民法院作出的
《民事裁定书》
(【2015】)二中
民(商)终字第
08827 号)主要内
容如下:1、撤销
北京市西城区人
民法院(2014)
西民初字第
13393 号民事判
决;2、本案发回
北京市西城区人
民法院重审。
发回重审,未开
庭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巨
潮资讯网
(inf
)
《内蒙古敕
勒川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重
大诉讼事项
的公告》(临
2015-59 号)、
《内蒙古敕
勒川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因
诉讼可能导
致控股权发
生变更的提
示性公告》
(临
2015-60)和
内蒙古敕勒
川科技发展
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重大
诉讼事项进
展情况的公
告(临
2015-65)、
《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公
告》(临
2015-95)和
《2015 年度
报告》(定
2016-02)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合慧伟业商贸(北
京)有限公司与河
北省久泰实业有限
公司因股权归属引
30,000 否
中华人民
共和国最
高人民法
院2016年2
月 5 日出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最高人民法院
([205]民二终字
第 249 号)《民事
裁定书》裁定如
发回重审,未开
庭
2016 年 04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巨
潮资讯网
(inf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4
起的诉讼事项
的《民事裁
定书》
([205]民
二终字第
249 号)
下:1、撤销河北
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5)冀民二
初字第 5 号民事
判决;2、本案发
回河北省高级人
民法院重审。本
裁定为终审裁
定。
)
《内蒙古四
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
于控股股东
股权司法冻
结的公告》
(临
2014-09)、
《内蒙古四
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
于控股股东
股权司法冻
结事项进展
情况的公告》
(临
2014-11)、
《内蒙古敕
勒川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重
大诉讼事项
的公告》》
(临
2015-29)、
《内蒙古敕
勒川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控
股股东财产
被司法冻结
的公告》(临
2015-40)、
《内蒙古敕
勒川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重
大诉讼事项
进展情况的
公告》》(临
2015-65)、
《内蒙古敕
勒川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5
公司关于因
诉讼可能导
致控股权发
生变更的提
示性公告》
(临
2015-66)、
《内蒙古敕
勒川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重
大诉讼事项
进展情况的
公告》(临
2015-74)、
《关于重大
诉讼事项进
展情况的公
告》(临
2016-07)和
《2015 年度
报告》(定
2016-02)
公司与中铁物资集
团新疆有限公司因
大宗贸易采购合同
未履行产生的诉讼
事项
2,500 否
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
高级人民
法院已下
达《民事判
决书》
([2014]新
民二初字
第 22 号)
本诉讼判决:1、
返还中铁新疆货
款 25,000,000 元;
2、支付利息
452,054.79 元;3、
驳回中铁新疆的
其他诉讼请求;
4、案件受理费
181,808.90 元,由
本公司承担
165,254.14 元,原
告承担 16,554.76
元。中铁新疆已
向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
由于强制执行
未执行,因而查
封冻结了本公
司全资子公司
泰衡纺织 100%
股权和参股公
司四海氨纶
22.264%股权。
2016 年 04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巨
潮资讯网《内
蒙古四海科
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重
大诉讼事项
的公告》(临
2014-26)、
《内蒙古敕
勒川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重
大诉讼进展
情况的公告》
(临
2015-01)、
《内蒙古敕
勒川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6
公司关于重
大诉讼事项
暨重大诉讼
进展情况的
公告》(临
2015-38)、
《2014 年度
报告》(定
2015-02)、
《2015 年半
年度报告》
(定
2016-06)
《2015 年度
报告》(定
2016-02)
公司因委托中铁物
资集团华南有限公
司采购锌锭合同未
履行产生的诉讼事
项
1,500 否
广东省广
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
书(【2014】
穗越法民
二终字第
2062 号)
本诉讼判决:1、
依法判令被告向
原告支付剩余货
款 12,000,600.00
元;2、依法判令
被告向原告支付
代理费
720,028.80 元;3、
依法判令被告向
原告支付违约金
2,000,000.00 元;
4、被告承担本案
受理费、保全费。
本案件的判决,
对公司 2014 年度
造成 217.02 万元
的损失。中铁华
南已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由于强制执行
未执行,因而查
封冻结了本公
司全资子公司
泰衡纺织 100%
股权和参股公
司四海氨纶
22.264%股权。
2016 年 04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巨
潮资讯网《内
蒙古四海科
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重
大诉讼的公
告》(临
2014-18)、
《内蒙古四
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银行
账户和资产
被查封的公
告》(临
2014-31)、
《内蒙古敕
勒川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诉
讼进展情况
的公告》(临
2015-03)、
《2014 年度
报告》(定
2015-02)、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7
《2015 年半
年度报告》
(定
2016-06)
《2015 年度
报告》(定
2016-02)
广州诚通金属公司
诉本公司借款 200
万元未归还事项
200 否
2016年2月
24 日,广州
市越秀区
人民法院
下达传票
广州诚通诉求:
判令归还欠款
200 万元及相应
利息。
目前尚未判决
2016 年 04 月
30 日
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度报告》(定
2016-02)
本公司诉北京中凯
信安进出口贸易有
限公司因《销售合
同》未履行引起的
诉讼事项
1,994.81 否
2016年4月
12 日,本公
司向北京
市石景山
区人民法
院提起民
事诉讼
本公司已交付货
物,中凯信安未
付货款,公司应
收账款 1,994.81
万元。
诉讼中,未判决
2016 年 04 月
30 日
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度报告》(定
2016-02)
本公司诉新疆天丰
泰富商贸有限公司
因《销售合同》未
履行引起的诉讼事
项
7,407.42 否
2016年1月
22 日,本公
司向北京
市东城区
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
诉讼
本公司与新疆天
丰签订两笔买卖
合同,涉及金额
分别为 3730 万元
和 3677.42 万元,
本公司已交付货
物,新疆天丰未
付货款,公司应
收账款 7407.42
万元。
诉讼中,未判决
2016 年 04 月
30 日
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度报告》(定
2016-02)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与中铁物资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因大宗贸易采购合同未履行产生的诉讼事项,涉及合同金额2500万元,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已下达《民事判决书》([2014]新民二初字第22号),强制执行未执行完毕,查封冻结了本公司全资子
公司绍兴县泰衡纺织品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参股公司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4%股权。
2、公司因委托中铁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采购锌锭合同未履行产生的诉讼事项,涉及合同金额1500万元,广东省广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4】穗越法民二终字第2062号),强制执行未执行完毕,查封冻结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绍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8
兴县泰衡纺织品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参股公司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4%股权。
3、本公司向新疆戍金物资有限公司借款500万元未归还的诉讼事项,涉及合同金额500万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
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出具民事判决书([2014]乌中民一初字第28号),强制执行未执行,因而查封冻结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泰衡纺织100%股权和参股公司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4%股权。
4、本公司向泰安市兴斌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引起的诉讼事项,涉及金额130万元,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2014)
泰山商初字第748号民事判决书,并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未执行,查封冻结了本公司参股公司浙江四海氨纶纤
维有限公司22.264%股权。
以上四项诉讼详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第十二项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6月29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经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邱士杰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长邱士杰先生向公司提供短期借款的议案》,同时,本公司与本公司董事长邱士杰先生及合慧伟业三方在北京签
订了《借款合同书》,约定本公司董事长邱士杰先生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向本公司提供2000万元限额内的资金支持,此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9
次借款事项由合慧伟业以其全部财产为本次借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15-70]和《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15-71]
2015 年 06 月 30 日
巨潮资讯网()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包情况说明
2014年12月30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第一工程局就本公司云计算数据中心工程签订了《总承
包合同》,本承包项目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第一工程局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承建位于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
园区的云计算数据中心工程,第一期造价2亿元人民币。由于2015年1月15日公司启动的重大事项失败后,公司转型未有结果,
该项目未实质启动。该信息详见《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投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15-02]和《关于终止收购重大资产事项
的公告》[临2015-37]。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承包项目。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0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
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共青城凯信实业有限
公司
2015 年 01
月 28 日
5,000
2016 年 01 月 26
日
340
连带责任保
证
6 个月
是
是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
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
合计(B1)
5,000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
际发生额合计(B2)
34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
额度合计(B3)
5,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
保余额合计(B4)
340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
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A1+B1+C1)
5,000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
合计(A2+B2+C2)
34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
(A3+B3+C3)
5,000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
计(A4+B4+C4)
340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80%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D)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
担保金额(E)
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F)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0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无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无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本公司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1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6月29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邱士杰先生向公司提供短期借款
的议案》,为支持本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邱士杰先生和合慧伟业签订的《借款合同书》,依
该合同书约定,由本公司董事长邱士杰先生向本公司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分批按需提供借款,总金额在2000万元限额内,
该项借款必须专款专用。该信息详见《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15-70]和《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5-71] 。
2、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鄂证调查字2015002号)。因公司相关行为涉
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止本报告
披露日,该立案稽查仍在进行中,本公司未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有结论性意见及结果的文件。
该信息披露在2015年7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刊登的《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临2015-75]。
3、2015年8月12日,合慧伟业召开了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变更注册资本和增加邱士杰先生为公司股东的决议;同时合
慧伟业原股东马雅女士、赵伟先生与邱士杰先生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约定邱士杰先生以现金向合慧伟业增资15000万
元,增资完成后合慧伟业的注册变更为20000万元,邱士杰先生、马雅女士、赵伟先生分别持有合慧伟75%、12.50%、12.50%
的股权。本次变更后,邱士杰先生持有合慧伟业75%的股权,成为合慧伟业第一大股东,并间接控制本公司4000万股股份,
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合慧伟业仍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该信息详见《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变动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
示性公告》[临2015-87]和《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2
4、2016年3月21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2016年3月24日,
本公司向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并取得《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名称变更为内蒙古天
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就更名事项于2016年4月6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审计报告日,
本公司尚未完成工商变更手续。该信息详见《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6-09]、《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临2016-15]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6-16]。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9月12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包头市敕勒川数据中心有
限公司的议案》,由该全资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数据中心;2014年10月8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该议案。本公司与土默特右旗商务局签订了《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投资协议书》,项目总额2亿元人民币,建设基
于云计算的2000个机柜规模的大型数据中心。2014年9月23日,取得土右旗发展和改革局就该项目的备案通知,批复项目建
设年限为2014年-2015年。公司股票于2015年1月15日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在停牌期间,公司与拟被收购方深圳市安云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公司聘请了相关中介机构对拟收购资产进行了大量的尽职调查工作,但由于双方
对收购方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深圳市安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发出了《合作终止函》,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止,该项目
未实质启动。该事项信息详见《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4-42]、《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包头市敕勒川数
据中心有限公司的公告》[临2014-43]、《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4-50]、《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投资事项
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15-02]和《关于终止收购重大资产事项的公告》[临2015-37]。
2、2014年10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4%股权的
议案》,并于2014年10月27日、2014年12月4日与绍兴县天瑞纺织品有限公司签订了《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协议》、《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以2014年8月31日的评估值65,829.29万元为依据,确定
该股权转让价格为14,656.23万元。该事项经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由于该股权被司法冻结,截止到本报告
批准报出日,该项股权转让尚未实际完成。该事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58]、《关于转让浙江四海氨纶纤
维有限公司22.264%股权的提示性公告》[2014-59]、《关于转让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4%股权的进展公告》
[2014-68]、《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73]。
3、2015年1月26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共青城凯信实业有限公司与润和衡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26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通
过其运营的彩虹贷P2P互联网金融网贷平台发布融资借款需求,拟借款总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实
际发生借款总额340万元,归还借款总额340万,无余额。该信息详见《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8]、《对
外担保公告》[2015-10]。
4、2015年3月,本公司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凯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的议案 ,3月16日完成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勇,
持股比例100%。2015年10月20日,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邱士杰。2015年11月30日,根据《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新股东共青城腾龙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并由其增加出资5,000万元,
同时本公司将其持有的货币出资1,000万元转让给共青城腾龙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000万元,截至2015
年12月31日止,完成缴纳出资。该信息详见《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8]、《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临2015-09]。
5、2015年11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股权的议案》,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全资子公司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开竞购的方式收购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公
开挂牌转让的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200万元(占注册资金38.75%)的股权,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吉林森工正在办理相关手续。该事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股权的提示性公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3
告》[2015-94]、《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2015-96]。
二十、社会责任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十一、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4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
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757,705
0.86%
2,757,705
0.86%
3、其他内资持股
2,757,705
0.86%
2,757,705
0.86%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2,757,705
0.84%
2,757,705
0.84%
境内自然人持股
47,736
0.02%
47,736
0.0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19,064,3
17
99.14%
319,064,3
17
99.14%
1、人民币普通股
319,064,3
17
99.14%
319,064,3
17
99.14%
三、股份总数
321,822,0
22
100.00%
321,822,0
22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5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34,286
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上一月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29,877
报告期末表决权
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如有)
(参
见注 8)
0
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上一月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东总数(如有)
(参见注 8)
0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
持股数量
报告期内
增减变动
情况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持有无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合慧伟业商贸(北
京)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43%
40,000,00
0
0
0
40,000,00
0
质押
40,000,000
冻结
40,000,000
陈凤珠
境内自然人
3.88%
12,500,00
0
-2500000
0
12,500,00
0
呼和浩特卷烟厂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7%
28,080,00
0
0
0
28,080,00
0
吴建伟
境内自然人
0.66% 2,108,800 +30700
0 2,108,800
宣家鑫
境内自然人
0.59% 1,892,600
+1,892,60
0
0 1,892,600
曹险峰
境内自然人
0.49% 1,588,950
+1,588,95
0
0 1,588,950
贝春宝
境内自然人
0.45% 1,452,400 -1560035
0 1,452,400
周林松
境内自然人
0.44% 1,430,000 +1,430,00
0 1,430,000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6
0
孙海涛
境内自然人
0.39% 1,260,000 +639900
0 1,260,000
顾雅珠
境内自然人
0.33% 1,056,000 +1056000
0 1,056,00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
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
见注 3)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配售新股的情形。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
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
4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0
陈凤珠
12,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500,000
呼和浩特卷烟厂
28,0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8,080,000
吴建伟
2,108,800 人民币普通股
2,108,800
宣家鑫
1,892,600 人民币普通股
1,892,600
曹险峰
1,588,950 人民币普通股
1,588,950
贝春宝
1,452,400 人民币普通股
1,452,400
周林松
1,4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30,000
孙海涛
1,2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60,000
顾雅珠
1,056,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56,000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
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本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 4)
本公司股票未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
责人
成立日期
组织机构代码
主要经营业务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7
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
公司
邱士杰
2007 年 11 月 26 日
67170361-2
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
发;物业管理。一般经营
项目:销售建材、金属材
料、电子产品、机械设备、
电子设备;投资及投资管
理;会议服务;设计、制
作、代理、发布广告;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招投标代理;信息咨询(中
介除外)。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
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
股权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除持有本公司 12.43%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
东外,未持有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股权。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邱士杰
中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北京天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首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天首控股
有限公司等公司法人及董事长兼总经理。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过去 10 年邱士杰先生未控股其他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邱士杰
变更日期
2015 年 08 月 12 日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巨潮资讯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2015 年 09 月 01 日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8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9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0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
日期
任期终止
日期
期初持股
数(股)
本期增持
股份数量
(股)
本期减持
股份数量
(股)
其他增减
变动(股)
期末持股
数(股)
邱士杰
董事长
现任
男
40
2015 年
05 月 26
日
2016 年
06 月 02
日
0
0
0
0
0
马 雅 副董事长 现任
女
46
2013 年
06 月 03
日
2016 年
06 月 02
日
0
0
0
0
0
王发女
副董事长 现任
女
46
2015 年
05 月 26
日
2016 年
06 月 02
日
0
0
0
0
0
胡国栋
董事
现任
男
33
2015 年
07 月 17
日
2016 年
06 月 02
日
0
0
0
0
0
叶伟严
董事
现任
男
43
2015 年
06 月 15
日
2016 年
06 月 02
日
0
0
0
0
0
潘春霓
董事
现任
女
26
2014 年
06 月 16
日
2016 年
06 月 02
日
0
0
0
0
0
袁 琳 独立董事 现任
女
57
2015 年
06 月 15
日
2016 年
06 月 02
日
0
0
0
0
0
周应苗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55
2013 年
06 月 03
日
2016 年
06 月 02
日
0
0
0
0
0
舒 建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62
2013 年
06 月 03
日
2016 年
06 月 02
日
0
0
0
0
0
赵 伟 董事长
离任
男
48
2014 年
06 月 13
日
2015 年
03 月 12
日
0
0
0
0
0
李 勇 副董事长 离任
男
48 2015 年
2015 年
0
0
0
0
0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1
12 月 21
日
05 月 15
日
郑春敏
董事
离任
女
49
2013 年
06 月 03
日
2015 年
05 月 15
日
0
0
0
0
0
乔 羽 独立董事 离任
男
43
2014 年
07 月 04
日
2015 年
06 月 15
日
0
0
0
0
0
孙僖苠
董事
离任
男
55
2015 年
05 月 26
日
2015 年
06 月 20
日
0
0
0
0
0
韩世友
董事
离任
男
62
2013 年
06 月 03
日
2015 年
05 月 26
日
0
0
0
0
0
于新江
监事长
现任
男
45
2013 年
06 月 03
日
2016 年
06 月 02
日
0
0
0
0
0
乔 铸 监事
现任
男
32
2015 年
05 月 26
日
2016 年
06 月 02
日
0
0
0
0
0
石建军
监事
现任
男
48
2016 年
04 月 06
日
2016 年
06 月 02
日
0
0
0
0
0
张林剑
监事
离任
男
48
2015 年
12 月 21
日
2016 年
06 月 02
日
0
0
0
0
0
陈少平
监事
离任
男
43
2013 年
06 月 03
日
2013 年
03 月 31
日
0
0
0
0
0
李 波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40
2014 年
07 月 09
日
2016 年
06 月 02
日
0
0
0
0
0
姜 琴
董事会秘
书
现任
女
50
2014 年
12 月 25
日
2016 年
06 月 02
日
0
0
0
0
0
合计
--
--
--
--
--
--
0
0
0
0
0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2
赵 伟
董事长
离任
2015 年 03 月 12
日
辞职
李 勇
副董事长
离任
2015 年 05 月 15
日
辞职
郑春敏
董事
离任
2015 年 05 月 15
日
辞职
孙僖苠
董事
离任
2015 年 06 月 20
日
辞职
韩世友
董事
离任
2015 年 05 月 26
日
免职
乔 羽
独立董事
离任
2015 年 07 月 17
日
辞职
陈少平
监事
离任
2015 年 03 月 31
日
辞职
张林剑
监事
离任
2016 年 03 月 23
日
辞职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邱士杰先生,生于1976年,本科学历,北京天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首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等公司法人、
执行董事;2015年5月26日至今兼任本公司法人、董事,任董事长、总经理及代财务总监等职。
2、马雅女士,生于1970年,大专学历;2007年11月至2011年2月任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2月至
2013年5月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6月至2015年8月29日任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3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5年5月27日至今兼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3、王发女女士,生于1970年,金融管理大专,曾任宜春市农商行股东及股东会监事;浙江松阳富祥龙松香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松阳龙泰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法人代表;松阳格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渤海大宗商品交易所083号会员)法人、总经
理;2013年5月26日至今兼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4、叶伟严先生,生于1973年,中共党员,本科学历。近五年任北京和生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6月15日至今
兼任本公司董事。
5、胡国栋先生,生于1983年,本科学历,2010年至今先后任北京思邦客酒店有限公司法人、北京市班思特有限公司法人、
北京五联煤市街旅馆有限公司经理、乡宁县宏基建材有限公司法人;2015年7月17日兼任本公司董事 。
6、潘春霓女士,1989年出生,大学学历。2012年9月至今在绍兴县泰衡纺织品有限公司行政部工作,2014年6月兼任本公司
董事。
7、舒建先生,1955年出生,研究生,经济师。2005年8月至2008年7月在绍兴都邦保险中支公司任书记;2008年7月至2011年
12月在安信农保绍兴中支公司任书记;2011年12月起至今在浙商保险绍兴中支公司工作。2015年2月10日任2005年8月至2008
年7月在绍兴都邦保险中支公司任书记;2008年7月至2011年12月在安信农保绍兴中支公司任书记;2011年12月起至今在浙商
保险绍兴中支公司工作;2015年2月10日任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5月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8、周应苗先生,1962年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任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0年8
月起任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任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0年8月起兼任
本公司独立董事。
9、袁琳女士,生于1959年,中共党员,硕士学历。现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财务学教授,企业财务专业建设负责人,北京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3
田缘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5年6月15日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1、于新江先生,生于1971年,高中学历。1996年至2007年任江苏江都建筑总公司北京分公司土建工程部主管,2008年至2013
年1年任北京富润成照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部主管,2013年6月至今任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2、乔铸先生,生于1984年,大学本科。2010年6月至2014年12月在北京兴中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工作;2015年1月调至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15年5月26日任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3、石建军先生,生于1969年,大学学历。自2011年起至今任北京天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内蒙古敕
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1、李波先生,1976年出生,大学学历。2007年至2008年就职于香港宏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年至2013年就职于北
京德创开元投资顾问有限公司,2013年至2014年就职于北京谦泰宝象资本投资服务有限公司,2014年7月至今任内蒙古敕勒
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姜琴女士,生于1967年,大专学历,统计师,1998年2月至2012年8月在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
务部会计、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等职,2012年8月至2013年4月任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4年12月至今任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股东单位是否
领取报酬津贴
邱士杰
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5 年 08 月
12 日
2027 年 11 月 26
日
否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其他单位是否
领取报酬津贴
邱士杰
北京天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1年07月19
日
2016 年 06 月 02
日
否
邱士杰
天首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1年04月12
日
2016 年 06 月 02
日
否
邱士杰
天首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5年01月23
日
2016 年 06 月 02
日
否
王发女
浙江松阳富祥龙松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2015年05月27
日
2016 年 06 月 02
日
否
叶伟严
北京和生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年05月20
日
2016 年 06 月 02
日
否
胡国栋
北京思邦客酒店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5年07月17
日
2016 年 06 月 02
日
否
潘春霓
泰衡纺织品有限公司
行政部
2014年06月16
日
2016 年 06 月 02
日
是
周应苗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年06月03 2016 年 06 月 02 是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4
日
日
舒建
2015 年 2 月 10 日任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独立董事
2013年06月03
日
2016 年 06 月 02
日
是
袁琳
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
财务学教授
2015年07月17
日
2016 年 06 月 02
日
是
石建军
北京天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6年04月07
日
2016 年 06 月 02
日
是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本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
前报酬总额
是否在公司关联
方获取报酬
邱世杰
董事长
男
40 现任
否
王发女
副董事长
女
45 现任
否
胡国栋
副董事长
男
33 现任
否
叶伟严
董事
男
43 现任
否
潘春妮
董事
女
26 现任
否
周应苗
独立董事
男
55 现任
7.79 否
舒建
独立董事
男
62 现任
7.79 否
袁琳
独立董事
女
57 现任
4.34 否
赵伟
董事
男
48 离任
否
马雅
副董事长
女
46 离任
26.8 否
郑春敏
董事
女
49 离任
5 否
李勇
董事
男
48 离任
24 否
孙僖苠
董事
男
54 离任
否
韩世友
董事
男
62 任免
否
乔羽
独立董事
男
45 离任
否
于新江
监事
男
45 现任
6.5 否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5
乔铸
监事
男
34 现任
12 否
陈少平
监事
男
43 离任
否
张林剑
监事
男
46 离任
7.79 否
李波
副总经理
男
40 现任
54.17 否
姜琴
董秘
女
50 现任
26 否
合计
--
--
--
--
182.1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9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101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109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109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81
销售人员
5
技术人员
10
财务人员
5
行政人员
8
合计
109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本科及以上
19
专科
11
中专及以下
79
合计
109
2、薪酬政策
全员实行生产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6
3、培训计划
公司建立了员工培训和中层干部培训机制,制定并实施相关的培训计划,为确保培训达到预期效果,公司对员工培训进修考
核,建立了培训档案。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7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以
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为目标,不断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以求规
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确保股东充分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按照规定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
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公司严格按
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开辟网上投票平台,使尽可能多的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和行使自己的权利。报
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每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均采用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充分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有见证律师现场见证,在涉及关联交易
事项表决时,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韩世友因长期未参加董事会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职责
的行为进行了处理。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拥有独立的经营自主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公司的重大决策由股东大会依法做出,控股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没有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者
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短期借款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均按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审议程序,未有违规担保的行为。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截止本报告期末,董事会人数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
略委员会,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及《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除韩世友先生外,其他董事都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参加培训,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自主决策,发挥了专家指导作用。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选举监事。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
工监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3名监事均能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通过列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召开监事会、听取经理层报告和专项调研等途径,认真履行了法定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对公司运作、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监督。
5、经理层
公司经理层通过各子公司及职能部门行使经营管理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保证公司正常运转。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股东来访,回答投
资者咨询,增加公司运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7、投资者关系
公司一直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制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证券部为
投资者关系管理责任部门,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直接负责人,通过直接接待、电话、公司网站等多种渠道保持与
投资者的沟通,并在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的框架内耐心细致的解答投资者的问题,做好公司与投资者的纽带工作。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8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成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具体情况为:
1、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
2、资产方面:公司产权等资产独立于控股股东。
3、人员方面:公司与控股股东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公司高级人员人员均未在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
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4、机构方面:公司具有完整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等均依法设立,独立
运作。公司经营管理的独立性不受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机构的任何影响。
5、财务方面: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独立
核算、独立纳税。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4.96% 2015 年 02 月 27 日 2015 年 02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
《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
(.
cn)
2014 年年度股东大
会
年度股东大会
9.78% 2015 年 05 月 26 日 2015 年 05 月 27 日
《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
《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
(.
cn)
201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5.84% 2015 年 06 月 15 日 2015 年 06 月 16 日
《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
《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
(.
cn)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9
201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2.39% 2015 年 07 月 17 日 2015 年 07 月 18 日
《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
《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
(.
cn)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
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会议
周应苗
8
1
6
1
0 否
舒 建
8
2
6
0
0 否
乔 羽
4
2
2
0
0 否
袁 琳
4
2
2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4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本公司本报告期不存在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通过其任职的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向公司或董事会提出建议,未有以个人名义提
出建议的情形。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0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2015年2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接受并召开了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合法、合规的完成
了改聘审议程序;2、2015年8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15年第一次列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
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同意将《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3、2015年10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15年第二次列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
文》,并同意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5年6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向第七届董事会建议推举马雅女士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建议推
举增补胡国栋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接受并召开了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马
雅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和提交增补胡国栋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到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第七届董事会按规定程序完成了选举。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参会监事
会议议案名称
决议情况
会议决议刊登的
指定网站查询索
引
会议决议刊登的
信息披露日期
第七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
2015 年 04 月 28
日
于新江 张林
剑
1、《关于增补乔
铸先生为第七届
监事会监事的议
案》; 2、《2014
年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 3、
《2014 年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4、
《2014 年年度报
告和报告摘要》;
5、《公司 2014 年
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 6、《监
事会对董事会关
于2014年度财务
报告被出具非标
准无保留审计意
见涉及事项的专
项说明的意见》;
审议通过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04 月 29
日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1
7、《监事会对董
事会关于2014年
度内控制度被出
具无法表示意见
内控审计报告涉
及事项专项说明
的意见》; 8、
《2015 年第一季
度报告全文及正
文》。
第七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
2015 年 08 月 27
日
于新江 张林
剑 乔铸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全文及其摘
要》
审议通过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04 月 28
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
2015 年 10 月 27
日
张林剑 乔铸
《2015 年第三季
度报告全文及其
正文》
审议通过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10 月 28
日
监事会就公司有关风险的简要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
司有关情况发布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经营运作。同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
时尽职尽责,认真的执行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真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财务法规和财务制度,财务运作情况正常。
2015年度公司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人)出具了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的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处理,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四)对2015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
的内容与格式(2015年修订)》以及《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和深交所主板监管业务备忘录
第1号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2015年4月20日)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控控制的实际情况,望公司积极的采取措施,
改进公司治理,规范公司经营。
(六)关于董事会对2014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影响消除的意见
根据董事会对2014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我们对消除事项的相关手续进行了检查,确
认公司已于2015年6月13日收到包头久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退回的3.084亿元商业承兑汇票及“协议中止说明”,公司与包头久
泰不存在与贸易有关的往来及诉讼事项。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2
鉴于,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已消除,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所作
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建立了管理人员业绩与薪酬考评体系,高管人员的工资与其工资目标、经营目标、企业整体效益目标挂钩。内部控制工
作也纳入了公司绩效考核,以内部控制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及方案为标准,根据内部控制工作的按时、按质、按量实际完成
情况进行评分;若出现重大、重要内部控制缺陷,则一票否决。
九、内部控制情况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6 年 04 月 30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
0
1
定量标准
0
0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1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3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1. 根据内蒙发展公司《内控手册》的规定,公司审计部应在每年末编制下年度审
计工作计划,每年开展内审工作,同时应对审计中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总结等。2015 年度内蒙发展公司本部及除子公司绍兴
县泰衡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衡纺织公司)之外的其他子公司未开展实质经营业务活动,审计部未开展内部审计活
动,可能导致无法起到对企业经营活动持续监督的作用。2. 根据内蒙发展公司《内控手册》的规定,公司针对各种客户制
定不同的信用政策。内蒙发展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 日制定了《客户分类标准及信用政策》,但以前年度形成的客户,未按
照此政策执行,可能导致无法将企业的应收账款持有水平及产生坏账的风险降到最低。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6 年 04 月 30 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16]000105 号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是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说明
1. 根据内蒙发展公司《内控手册》的规定,公司审计部应在每年末编制下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每年开展内审工作,同时应
对审计中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总结等。2015年度内蒙发展公司本部及除子公司绍兴县泰衡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衡纺织
公司)之外的其他子公司未开展实质经营业务活动,审计部未开展内部审计活动,可能导致无法起到对企业经营活动持续监
督的作用。
2. 根据内蒙发展公司《内控手册》的规定,公司针对各种客户制定不同的信用政策。内蒙发展公司于2015年6月1日制定了
《客户分类标准及信用政策》,但以前年度形成的客户,未按照此政策执行,可能导致无法将企业的应收账款持有水平及产
生坏账的风险降到最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16 年 04 月 28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大华审字【2016】006363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于建永 陈伟
审计报告正文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发展
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内蒙发展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
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5
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
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
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
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
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
基础。
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内蒙发展公司2015年度对上海仓粟钢材有限公司、上海甬贤金属材料有限
公司、上海义贸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富盾实业有限公司、新疆天丰泰富商贸有
限公司、北京中凯信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六家共计324,602,379.87元的应收款
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当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少303,922,189.48元。我
们虽然对上述公司执行了函证、询问、走访、检查相关文件等必要的审计程序,
但是我们仍然无法判断是否存在其他影响上述应收款项认定的因素,无法判断
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四、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除本报告“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内蒙发
展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内蒙发展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6
五、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1.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七)所述: 2015年6月30日,
内蒙发展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截至财务报告日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未发布对内蒙发展公司的调查结
果。
2.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二)所述:内蒙发展公司2015年度因主营业务下降
及资产减值准备等原因亏损-356,061,156.21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内蒙发
展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271,064,646.11元。内蒙发展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三.(二)
中披露了拟改善的措施,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
况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于建永
中国·北京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7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 伟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846,933.13
963,549.0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4,654,288.00
应收账款
4,293,325.31
89,733,969.79
预付款项
311,735.42
194,339,293.4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89,439,826.35
164,953,603.2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8,971,240.37
6,754,599.8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17,124.00
其他流动资产
938,528.01
907,938.52
流动资产合计
207,018,712.59
482,307,241.7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10,222,954.99
132,055,667.96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40,436,882.37
43,301,410.13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4,585,875.59
49,591,975.6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542,8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5,245,712.95
225,491,853.72
资产总计
402,264,425.54
707,799,095.4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97,926,972.24
98,196,860.45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9
预收款项
26,527,783.43
26,879,898.0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445,135.81
1,403,368.86
应交税费
822,710.36
489,303.85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85,930,213.13
35,456,897.52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12,652,814.97
162,426,328.7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300,000.00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0,000.00
负债合计
212,952,814.97
162,426,328.7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21,822,022.00
321,822,02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0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38,554,234.68
138,554,234.6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71,064,646.11
84,996,510.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89,311,610.57
545,372,766.78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9,311,610.57
545,372,766.7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02,264,425.54
707,799,095.49
法定代表人:邱士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士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乔铸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99.69
61,131.7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86,500,589.48
预付款项
91,552,746.5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36,315,220.46
362,113,532.75
存货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17,124.00
其他流动资产
907,938.48
907,938.52
流动资产合计
237,441,382.63
541,135,939.04
非流动资产: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25,222,954.99
147,055,667.96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08,794.84
323,007.48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542.30
8,642.3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542,8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5,534,292.13
147,930,117.74
资产总计
362,975,674.76
689,066,056.7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92,074,813.22
92,074,813.22
预收款项
26,500,000.00
26,500,000.00
应付职工薪酬
1,064,175.68
1,359,281.31
应交税费
321,963.73
233,384.1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48,111,748.51
36,290,314.5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2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68,072,701.14
156,457,793.2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300,000.00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0,000.00
负债合计
168,372,701.14
156,457,793.2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21,822,022.00
321,822,02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38,554,234.68
138,554,234.6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265,773,283.06
72,232,006.8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4,602,973.62
532,608,263.5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62,975,674.76
689,066,056.78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33,914,247.17
67,177,064.55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3
其中:营业收入
33,914,247.17
67,177,064.5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62,202,512.23
105,060,017.03
其中:营业成本
33,108,547.17
73,955,282.0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9,290.52
270,783.93
销售费用
3,651.96
567,262.27
管理费用
16,470,462.10
12,993,317.40
财务费用
375,942.92
-201,353.39
资产减值损失
312,124,617.56
17,474,724.8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21,832,712.97
-9,290,144.7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21,832,712.97
-9,290,144.77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50,120,978.03
-47,173,097.25
加:营业外收入
228,960.28
385.5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6,169,138.46
1,101,215.2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56,061,156.21
-48,273,926.90
减:所得税费用
1,964,540.8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56,061,156.21
-50,238,467.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6,061,156.21
-50,238,467.74
少数股东损益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56,061,156.21
-50,238,467.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
-356,061,156.21
-50,238,467.7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1064
-0.1561
(二)稀释每股收益
-1.1064
-0.1561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邱士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士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乔铸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5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0.00
0.00
减:营业成本
0.00
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0.00
0.00
销售费用
3,651.96
567,262.27
管理费用
6,565,439.75
10,874,078.93
财务费用
93,230.41
-151,332.39
资产减值损失
303,390,614.40
16,642,412.0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21,832,712.97
-9,393,108.2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21,832,712.97
-9,393,108.27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31,885,649.49
-37,325,529.14
加:营业外收入
30,167.2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6,149,807.66
1,017,489.4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338,005,289.95
-38,343,018.62
减:所得税费用
1,201,612.0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38,005,289.95
-39,544,630.6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6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338,005,289.95
-39,544,630.6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8,238,420.66
186,646,070.68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0,969,650.44
48,403,483.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9,208,071.10
235,049,553.7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7,870,738.89
23,460,284.7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7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7,443,080.08
5,873,709.11
支付的各项税费
1,442,881.42
2,865,426.3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0,211,427.39
74,241,764.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6,968,127.78
106,441,184.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39,943.32
128,608,369.1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48,020,62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8,020,62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020,62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1,025,425.79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025,425.7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1,025,425.7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296,231.1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321,656.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6,231.1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43,712.21
-19,412,250.8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02,457.42
20,314,708.2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46,169.63
902,457.42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88.00
7,637,992.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88.00
7,637,992.4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410,643.45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2.00
6,654,011.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2.00
7,064,654.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6.00
573,337.5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658,62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58,62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8,62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6.00
-85,282.4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0.19
85,322.6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36.19
40.19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所有者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0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东权益 权益合
计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321,82
2,022.
00
138,554
,234.68
82,996,
510.10
543,372
,766.78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2,000,0
00.00
2,000,0
00.00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321,82
2,022.
00
138,554
,234.68
84,996,
510.10
545,372
,766.78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356,06
1,156.2
1
-356,06
1,156.2
1
(一)综合收益总
额
-356,06
1,156.2
1
-356,06
1,156.2
1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1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321,82
2,022.
00
138,554
,234.68
-271,06
4,646.1
1
189,311
,610.57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321,82
2,022.
00
138,554
,234.68
135,234
,977.84
595,611
,234.52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321,82
2,022.
00
138,554
,234.68
135,234
,977.84
595,611
,234.52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2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50,238,
467.74
-50,238,
467.74
(一)综合收益总
额
-50,238,
467.74
-50,238,
467.74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321,82
2,022.
00
138,554
,234.68
84,996,
510.10
545,372
,766.78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3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321,822,
022.00
138,554,2
34.68
70,232,
006.89
530,608,2
63.57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2,000,0
00.00
2,000,000
.00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321,822,
022.00
138,554,2
34.68
72,232,
006.89
532,608,2
63.57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338,00
5,289.9
5
-338,005,
289.95
(一)综合收益总
额
-338,00
5,289.9
5
-338,005,
289.95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4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321,822,
022.00
138,554,2
34.68
-265,77
3,283.0
6
194,602,9
73.62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321,822,
022.00
138,554,2
34.68
111,776,
637.55
572,152,8
94.23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321,822,
022.00
138,554,2
34.68
111,776,
637.55
572,152,8
94.23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39,544,
630.66
-39,544,6
30.66
(一)综合收益总
额
-39,544,
630.66
-39,544,6
30.66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5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321,822,
022.00
138,554,2
34.68
72,232,
006.89
532,608,2
63.57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内蒙古民族实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是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体改委呼体改字[1993]第1号文批准,由内蒙古民族商场(集团)总公司为
唯一发起人,通过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10月在深交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0万
股。1997年5月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内蒙古自治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证监[1997]054号文批准,
用资本公积按10:8转增股本,转增后股本增至128,469,981股。1998年5月1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1997年
末股本128,469,9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10股派送红股2股,派送后股本增至154,163,976股。1998年7月
18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做出决议,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139号批复批准,以本公司派送后股本
154,163,976股计算,每10股配2.5股配股后股本增至175,040,565股。1999年1月27日在内蒙古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17,504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500001700124。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6
1999年10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字[1999]203号《关于内蒙古民族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
家股权划转问题的批复》同意将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的本公司的国家股82,755,131股划转给内
蒙古鑫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源控股公司”)。1999年11月10日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与
鑫源控股公司签定国家股划转协议。
2002年7月31日和2002年10月29日,鑫源控股公司将所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份分别有偿转让给北京益
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时代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时代集团”)。
2003年1月27日,本公司在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的变更手续,公司名称由“内蒙
古民族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3月24日,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时代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由时代集团受
让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31,507,200股国有法人股。该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益泰
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2006年7月28日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本75,481,522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登
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5.5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
股东每10股获送2.53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结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99,560,903股,
占总股本比例45.97%,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116,994,499股,占总股本比例54.03%,股份总数216,555,402
股。
时代集团承诺其原持有的非流通股51,247,931股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年内不通过交易所以挂牌交易
的形式出售;同时,时代集团承诺承继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权利、
义务和责任,其从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让的31,507,200股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
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
股份在获得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本公司2007年10月19日获证监发行字[2007]369号文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5,000万股。截至2007
年11月12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3,1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股本总数为247,555,402股,公司已于2007
年12月6日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2008年本公司将资本公积74,266,620.00元转增为股本,转增后股本为321,822,022.00元。
2008年12月8日时代集团公司与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时代集团将其持有
的本公司非流通股3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2%)转让给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双方于2009年3月
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过户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浙江众禾投资
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2%,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2009年5月18日,时代集团公司与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由浙江众禾受让时
代集团持有的1100万非流通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浙江众禾持有本公司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4%,成为本公司一大股东。
2012年7月30日,本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的变更手续,公司名称由“内
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海股份”。
2013年5月16日浙江众禾与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慧伟业”)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由合慧伟业受让浙江众禾持有的4000万非流通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合慧伟业持有四海股份4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3%,成为四海股份第一大股东。浙江众禾持有四海股份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3.11%,为第三大股东。
2014年10月15日,本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的变更手续,公司名称由“内
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12 日,合慧伟业召开了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变更注册资本和增加邱士杰为公司股
东的决议;同时合慧伟业原股东马雅、赵伟与邱士杰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约定邱士杰以现金向合慧
伟业增资 15,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合慧伟业的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万元,邱士杰、马雅、赵伟分别持有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7
合慧伟业75%、12.50%和12.50%的股权。本次变更后,邱士杰成为合慧伟业第一大股东,并间接持有本公
司4,000万股股份,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合慧伟业仍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注册资本:32,182.2022万元;总股本:32,182.2022万股,其中流通股
本:31,906.4317万股,限售股本275.7705万股。
公司现注册地址: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右旗萨拉齐镇振华大街科技楼316室,总部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1层。
2、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通信终端设备制造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设备销售;冶金技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有色金属、冶金炉料、矿产品、
木材、沥青、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塑料制品、机械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纺织原料、针纺织品、办公
耗材、差别化纤维氨纶、中高档纺织面料批发零售及进出口(需要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除外);对建筑业、
商业的投资及管理;钢材加工;仓储(需要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除外);机械设备、房屋租赁。(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原属纺织业,以纺织品的生产经营为主业,2014年经营范围新增了IT业务,2015年调整经营战
略转型至资本投资,IT业务的各项经营活动尚未开展。
4、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4月28日决议批准报出。
5、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7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绍兴县泰衡纺织品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共青城凯信实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共青城海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包头市敕勒川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包头市敕勒川伟业贸易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共青城腾龙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
100
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
100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户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变更原因
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新设投资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8
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现有的纺织业务近年来由于市场需求萎靡和劳动力成本上升,导致无法摆脱亏损,2015年度因
主营业务下降和参股企业亏损、资产减值等原因亏损356,061,156.21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
计未分配利润-271,064,646.11元。
上述可能导致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采取了以
下整改措施:
本公司于2015年11月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开竞购的方
式收购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森
工”)持有的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治基金”)38.75%的股权,并于2015年12月18日与吉林
森工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合同》。
天治基金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专业基金管理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经营稳定,业绩良好,具备
极大的发展潜力,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可实现相对稳健及较高的投资收益,也有利于公司分散经营风
险,促进公司的战略转型。本次股权收购需要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方能生效,能否获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本公司管理层积极采取了各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排专人催收、协商、起诉等方式收回应收款
项。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基于上述各项措施和计划的成功实施,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持续经营能
力不存在问题,因此,本公司董事会继续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年度财务报表。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从事纺织品生产销售等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存货的
计价方法(附注四、(十二))、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附注四、(十五、十八))、收入的确
认时点(附注四、(二十三))等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
注四、(二十七)“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财
务状况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
作为一个营业周期,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89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
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
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
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
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
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
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
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
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
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
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
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
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
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
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
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
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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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
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
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
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
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
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
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
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
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
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
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
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
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
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
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
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
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
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
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
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
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
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
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
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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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
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
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
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
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
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
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
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
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
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
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
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
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
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
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
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1)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
经营:
1. 2)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 3)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 4)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
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5)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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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处理:
1.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
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
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
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
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
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
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
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
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作
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
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
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
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
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
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
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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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取得持有金融
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
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①取得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②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
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③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
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
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①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②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③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
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④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
具。
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
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
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
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
非衍生性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
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
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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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本公司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
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
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遇到下列情况可以除外:
①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
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②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③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起。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其他金融资产类别
以外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
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
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
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
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
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
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
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
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
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
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
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
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
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
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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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
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
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
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
值的基础;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
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
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
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
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
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
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
行业不景气等;
7)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
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金融资产的具体减值方法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个别认定的方式评估减值损失,其中:表明可供
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具体量化
标准为: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
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则表明
其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达到50%
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上段所述“成本”按照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原已计入
损益的减值损失确定;“公允价值”根据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确定,除非该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存在
限售期。对于存在限售期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按照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
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权益工具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本公司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
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
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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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回升时通过权益转回;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
得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
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可予以转回,记入当期
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
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
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
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
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
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
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
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
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
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
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 财务担保合同及贷款承诺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
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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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
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
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
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
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
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
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
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
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
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
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
公允价值变动额。
11、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受同一控制控制人控制的债务单位的应
收款项余额合并计算)超过 500 万元的款项。其他应收款单
项金额重大指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债
务单位的应收款项余额合并计算)超过 100 万元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
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照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账龄分析法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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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
8.00%
8.00%
2-3 年
10.00%
10.00%
3-4 年
50.00%
50.00%
4-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按照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0.00%
0.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
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进行计提。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
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
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
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
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
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
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
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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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13、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2)企业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
力机构的批准;
3)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划分为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反映
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
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或
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权益性投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但不包括递延所
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
14、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四、(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
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
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
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
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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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
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
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
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
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
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
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
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
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
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
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
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
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
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
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
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
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
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
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
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
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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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
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
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
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
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
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
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
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
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
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
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
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
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
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
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
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
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
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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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
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
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
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
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
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
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
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
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16、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
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6-25
3
6.06-3.88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2
3
19.40-8.08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3
19.40-9.70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
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
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
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
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
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
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
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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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
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7、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
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
的间接费用等。本公司的在建工程以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
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
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8、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情况下开始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
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
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
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
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
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
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
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
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
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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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
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按年初期末平均)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
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
利息金额。
19、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财务软件。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
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
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
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
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
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
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
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 据
财务软件
3
最低摊销年限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
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
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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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
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
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
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
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0、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
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
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
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
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
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
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
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
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
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
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
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1、长期待摊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摊销年限
类别
摊销年限
备注
装修费
3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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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
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
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
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
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
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
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
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
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
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
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
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
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
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3、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
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
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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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
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
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4、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
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
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
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
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
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
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
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
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
劳务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
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
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
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4)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方法
4. 1)当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时,与其相关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
比法予以确认。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方法。合同完工进度按
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费用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8
5. 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6. 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7. 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8. 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
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
认为当期合同费用。合同工程的变动、索赔及奖金以可能带来收入并能可靠计算的数额为限计入合同总收
入。
2)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
确认为合同费用。
②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1. ③如果合同总成本很可能超过合同总收入,则预期损失立即确认为费用。
25、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
入的资本。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
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
收入。
2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
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
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
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
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
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9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
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
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
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
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27、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
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
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
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
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
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
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
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28、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报告期重要会计政策未变更。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0
29、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收入和应税服务收
入(营改增试点地区适用应税劳务收入)
17%
营业税
应纳税营业额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缴流转税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2%
水利基金
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收入和应税服务收
入
0.1%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2、税收优惠
本公司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3、其他
本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1
库存现金
87,647.82
26,620.71
银行存款
2,759,285.31
936,928.31
合计
2,846,933.13
963,549.02
其他说明
注: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所有权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61,091.60元,系因本公司与新疆戌金
物资有限公司的诉讼事项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冻结。截至2015年12月31日
止,法院强制划款59,839.00元,账户解冻,但由于本公司未能到银行进行公司更名,仍不能取存资金,其
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763.50元。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受限银行存款
763.50
61,091.60
合计
763.50
61,091.60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24,654,288.00
合计
24,654,288.00
(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6,874,210.00
合计
6,874,210.00
(3)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其他说明
本公司票面金额分别为118,220,000.00元、46,260,000.00元的两张商业承兑汇票分别于2014年6月25日、
2014年6月26日到期,出票人未履约付款,2014年末将该商业承兑汇票转为应收账款,该两张商业承兑汇
票系由中铁物资集团新疆有限公司支付货款背书而来,出票人分别为上海甬贤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上海仓
粟钢材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出票人仍未履约付款,2015年末将应收账款转为对出票人的其
他应收款。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2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94,022,3
79.87
95.40%
94,022,3
79.87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4,535,18
4.55
4.60%
241,859.
24
5.33%
4,293,325
.31
97,438,
352.57
100.00%
7,704,382
.78
7.91%
89,733,969.
79
合计
98,557,5
64.42
100.00%
94,264,2
39.11
95.64%
4,293,325
.31
97,438,
352.57
100.00%
7,704,382
.78
7.91%
89,733,969.
79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应收账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新疆天丰泰富商贸有限
公司
74,074,239.87
74,074,239.87
100.00%
长期未履约付款,全额
计提坏账准备,并已起
诉对方
北京中凯信安进出口贸
易有限公司
19,948,140.00
19,948,140.00
100.00%
长期未履约付款,全额
计提坏账准备,并已起
诉对方
合计
94,022,379.87
94,022,379.87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4,506,734.35
225,336.72
5.00%
1 至 2 年
125.00
10.00
8.00%
2 至 3 年
13,125.20
1,312.52
10.00%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3
5 年以上
15,200.00
15,200.00
100.00%
合计
4,535,184.55
241,859.24
5.33%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单项金额重大、但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以账龄
为类似信用风险特征,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信用风险组合的历史损失率为基
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中,无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86,559,856.33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
额的比例(%)
已计提坏账准备
新疆天丰泰富商贸有限公司
74,074,239.87
75.16
74,074,239.87
北京中凯信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19,948,140.00
20.24
19,948,140.00
杭州敏驿行制衣有限公司
2,180,685.10
2.21
109,034.26
绍兴县阪湖纺织有限公司
1,387,209.20
1.41
69,360.46
绍兴县妙秀纺织有限公司
438,000.00
0.44
21,900.00
合计
98,028,274.17
99.46
94,222,674.59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58,096.39
18.64%
124,818,234.50
64.23%
1 至 2 年
72,580.10
23.28%
69,486,986.98
3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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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2 至 3 年
146,986.98
47.15%
34,071.95
0.02%
3 年以上
34,071.95
10.93%
合计
311,735.42
--
194,339,293.43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
未及时结算原因
绍兴县华舍涤纶有限公司
95,952.98
2-3年
未结算
绍兴县供水有限公司
72,580.10
1-2年
未结算
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
58,255.95
2-3年、3-4年
未结算
合 计
226,789.03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金额
占预付账款
总额的比例
(%)
预付款时间
未结算原因
绍兴县华舍涤纶有限公司
95,952.98
30.78
2013年
未结算
绍兴县供水有限公司
72,580.10
23.28
2014年
未结算
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
58,255.95
18.69 2012年、2013年
未结算
包头市汇宏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55,000.00
17.64
2015年
未结算
绍兴县建栋纺机有限公司
25,000.00
8.02
2015年
未结算
合计
306,789.03
98.41
其他说明:
无。
5、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323,449,
760.00
75.49%
230,580,
000.00
71.29%
92,869,76
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105,002,
830.79
24.51%
8,444,90
4.36
8.04%
96,557,92
6.43
178,896
,035.55
100.00%
13,942,43
2.34
100.00%
164,953,60
3.21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5
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12,139.9
2
12,139.92
合计
428,464,
730.71
100.00%
239,024,
904.36
55.79%
189,439,8
26.35
178,896
,035.55
100.00%
13,942,43
2.34
100.00%
164,953,60
3.21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
92,869,760.00
保证金
上海仓粟钢材有限公司
118,220,000.00
118,220,000.00
100.00% 偿债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上海甬贤金属材料有限
公司
46,260,000.00
46,260,000.00
100.00% 偿债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上海义贸实业有限公司
41,850,000.00
41,850,000.00
100.00% 偿债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上海富盾实业有限公司
24,250,000.00
24,250,000.00
100.00% 偿债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合计
323,449,760.00
230,580,000.00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75,742.24
3,787.12
5.00%
1 至 2 年
102,579,581.00
8,206,366.48
8.00%
2 至 3 年
2,347,507.55
234,750.76
10.00%
合计
105,002,830.79
8,444,904.36
9.39%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单项金额重大、但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应收账项,以账龄
为类似信用风险特征,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信用风险组合的历史损失率为基
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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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225,082,472.02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330,151,249.74
166,480,000.00
个人借款
328,569.05
311,995.55
诚意金
5,000,000.00
房租\物业费押金
103,190.00
103,440.00
备用金
11,961.92
代偿款
12,000,600.00
保证金
92,869,760.00
合计
428,464,730.71
178,896,035.55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上海仓粟钢材有限
公司
单位往来款
118,220,000.00 2-3 年
24.97%
118,220,000.00
上海甬贤金属材料
有限公司
单位往来款
46,260,000.00 2-3 年
9.77%
46,260,000.00
吉林长春产权交易
中心
保证金
92,869,760.00 1 年以内
19.61%
工信联合(北京)知
识产权咨询有限公
司
单位往来款
48,920,000.00 1-2 年
10.33%
3,913,600.00
赛龙通信技术(深
圳)有限公司
单位往来款
48,400,000.00 1-2 年
10.22%
3,872,000.00
合计
--
354,669,760.00
--
74.91%
172,265,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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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6、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056,971.16
11,334.91
1,045,636.25
488,958.42
18,460.27
470,498.15
在产品
894,843.53
49,426.52
845,417.01
1,300,800.79
106,810.48
1,193,990.31
库存商品
7,723,353.72
643,166.61
7,080,187.11
6,056,503.42
966,392.08
5,090,111.34
合计
9,675,168.41
703,928.04
8,971,240.37
7,846,262.63
1,091,662.83
6,754,599.80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18,460.27
11,334.91
18,460.27
11,334.91
在产品
106,810.48
49,426.52
106,810.48
49,426.52
库存商品
966,392.08
421,612.87
744,838.34
643,166.61
合计
1,091,662.83
482,374.30
870,109.09
703,928.04
本公司子公司绍兴县泰衡纺织品有限公司购入的涤纶坯布等商品2015年市场价格下降,导致原材料、
在产品及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账面价值,因此对2015年存货进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子公司绍兴县泰衡纺织品有限公司库存商品1301涤纶坯布可变现净值高于该商品账面价值,存
货跌价准备转回85.09元。
本公司子公司绍兴县泰衡纺织品有限公司201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于2015年已全部销售,因
此本年度对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做全部转销处理。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装修费
217,124.00
合计
217,124.00
其他说明: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8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所得税预缴税额
907,938.48
907,938.48
增值税留抵税额
7,497.83
0.04
财产保险
23,091.70
合计
938,528.01
907,938.52
其他说明:
为准确地表述公司预交税费,会计报表中将预交税费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列示;并将截至2015年12
月31日止预交税费合计915,436.31元重分类至本科目列示。
9、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
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
确认的投
资损益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
变动
宣告发放
现金股利
或利润
计提减值
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浙江四海
氨纶纤维
有限公司
140,319,8
99.59
-21,832,7
12.97
118,487,1
86.62
8,264,231
.63
共青城德
图投资管
理有限公
司
小计
140,319,8
99.59
-21,832,7
12.97
118,487,1
86.62
8,264,231
.63
合计
140,319,8
99.59
-21,832,7
12.97
118,487,1
86.62
8,264,231
.63
其他说明
公司2015年12月31日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之被投资单位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未受到限制。
联营企业对共青城德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未实缴注册资本,未经营。
10、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其他
合计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9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57,856,606.13
99,531.14
377,007.00
58,333,144.27
2.本期增加金额
14,900.00
6,700.00
21,600.00
(1)购置
14,900.00
6,700.00
21,600.00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57,856,606.13
114,431.14
383,707.00
58,354,744.27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4,939,129.26
16,281.04
76,323.84
15,031,734.14
2.本期增加金额
2,839,871.64
9,611.00
36,645.12
2,886,127.76
(1)计提
2,839,871.64
9,611.00
36,645.12
2,886,127.76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17,779,000.90
25,892.04
112,968.96
17,917,861.9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40,077,605.23
88,539.10
270,738.04
40,436,882.37
2.期初账面价值
42,917,476.87
83,250.10
300,683.16
43,301,410.13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0
11、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知识产权
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50,000,000.00
18,300.00
50,018,300.00
2.本期增加
金额
(1)购置
(2)内部
研发
(3)企业
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50,000,000.00
18,300.00
50,018,300.00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416,666.67
9,657.70
426,324.37
2.本期增加
金额
5,000,000.04
6,100.00
5,006,100.04
(1)计提
5,000,000.04
6,100.00
5,006,100.04
3.本期减少
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5,416,666.71
15,757.70
5,432,424.4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
金额
(1)计提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1
3.本期减少
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
价值
44,583,333.29
2,542.30
44,585,875.59
2.期初账面
价值
49,583,333.33
8,642.30
49,591,975.63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2014年11月本公司与中融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金额为
50,000,000.00元,本公司收到中融汇金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公司实际支付45,000,000.00元,尚未办
理著作权变更手续,本公司于同月计入无形资产核算,并计算摊销额。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累计摊销
金额为5,416,666.71元。2016年4月11日,本公司与中融汇金签订《合同解除协议书》,经双方协商,原合
同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中融汇金同意将已收到的45,000,000.00元款项退还本公司。
12、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装修费
542,800.00
325,676.00
217,124.00
合计
542,800.00
325,676.00
217,124.00
其他说明
其他减少金额为待摊装修费剩余期限不足一年,转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核算。
1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2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333,993,071.51
22,738,477.95
可抵扣亏损
406,299,623.95
50,238,467.74
预计负债
300,000.00
合计
740,592,695.46
72,976,945.69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19 年
50,238,467.74
50,238,467.74
2020 年
356,061,156.21
合计
406,299,623.95
50,238,467.74
--
其他说明:
14、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货款
92,849,999.24
93,192,467.55
应付水费
76,973.00
4,392.90
应付技术款
5,000,000.00
5,000,000.00
合计
97,926,972.24
98,196,860.45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中铁物资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92,074,813.22 公司现金流不足
中融汇金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5,000,000.00 公司现金流不足
浙江九花新合纤有限公司
100,000.02 公司现金流不足
合计
97,174,813.24
--
其他说明:
无。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3
15、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锌锭款
26,500,000.00
26,500,000.00
纺织品货款
26,531.13
376,528.03
废品泡沫销售款
1,252.30
3,370.00
合计
26,527,783.43
26,879,898.03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中铁物资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26,500,000.00 公司现金流不足
合计
26,500,000.00
--
16、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1,403,368.86
7,689,489.52
7,653,750.79
1,439,107.59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存计划
654,207.93
648,179.71
6,028.22
三、辞退福利
253,769.02
253,769.02
合计
1,403,368.86
8,597,466.47
8,555,699.52
1,445,135.81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
1,314,345.49
7,330,160.42
7,304,399.85
1,340,106.06
3、社会保险费
276,487.15
272,336.99
4,150.16
其中:医疗保险费
205,447.36
201,700.48
3,746.88
工伤保险费
55,460.37
55,305.25
1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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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生育保险费
15,579.42
15,331.26
248.16
4、住房公积金
74,842.00
72,922.00
1,920.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
89,023.37
7,999.95
4,091.95
92,931.37
合计
1,403,368.86
7,689,489.52
7,653,750.79
1,439,107.59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602,329.22
596,538.82
5,790.40
2、失业保险费
51,878.71
51,640.89
237.82
合计
654,207.93
648,179.71
6,028.22
其他说明:
无。
17、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224,208.55
227,615.89
个人所得税
381,433.80
233,654.14
城市维护建设税
11,210.43
11,380.79
教育费附加
6,726.26
6,828.48
地方教育费附加
4,484.17
4,552.32
印花税
184,782.20
1,658.82
水利建设基金
9,864.95
3,613.41
合计
822,710.36
489,303.85
其他说明:
无。
18、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非金融机构借款
42,7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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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往来款
4,326,157.51
9,168,790.81
律师费
350,000.00
350,000.00
业务咨询费
3,130,000.00
3,130,000.00
法院判决应付
31,833,526.03
22,764,920.01
法院判决加倍延迟利息
3,449,451.99
其他
61,077.60
43,186.70
合计
85,930,213.13
35,456,897.52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中铁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
14,720,628.80 公司现金流不足
新疆戍金物资有限公司
5,160,083.33 公司现金流不足
北京金房兴业测绘有限公司
5,000,000.00 公司现金流不足
中铁物资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3,582,054.79 公司现金流不足
广州诚通金属公司
2,000,000.00 公司现金流不足
泰安市兴斌商贸有限公司
1,300,000.00 公司现金流不足
沈英民
1,261,933.93 公司现金流不足
合计
33,024,700.85
--
其他说明
无。
19、预计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形成原因
未决诉讼
300,000.00
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状,诉讼请
求要求支付的利息金额。
合计
300,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2013年7月4日,本公司向惠州市宝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宝龙公司)借入200万元。。2015年6月
23日宝龙公司与广州诚通金属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宝龙公司将对本公司的上述200万元债权本期
转让给广州诚通金属公司。2015年12月25日广州诚通金属公司起诉本公司,要求本公司归还借款200万元
以及相应利息30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日止,该诉讼事项尚未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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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20、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321,822,022.00
321,822,022.00
其他说明:
无。
21、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114,741,796.10
114,741,796.10
其他资本公积
23,812,438.58
23,812,438.58
合计
138,554,234.68
138,554,234.68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22、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82,996,510.10
135,234,977.84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2,000,000.00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84,996,510.10
135,234,977.84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6,061,156.21
-52,238,467.74
期末未分配利润
-271,064,646.11
82,996,510.10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2,000,00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3、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7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33,781,646.57
33,108,547.17
67,132,561.11
73,955,282.00
其他业务
132,600.60
44,503.44
合计
33,914,247.17
33,108,547.17
67,177,064.55
73,955,282.00
24、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59,645.27
135,391.96
教育费附加
35,787.16
81,235.18
其他
23,858.09
54,156.79
合计
119,290.52
270,783.93
其他说明:
无。
25、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工资
409,246.86
业务招待费
38,050.30
差旅费
64,659.85
汽车费用
13,858.40
其他
3,651.96
41,446.86
合计
3,651.96
567,262.27
其他说明:
无。
26、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工资、福利费及社保等
4,170,596.84
3,793,272.58
累计折旧
42,604.16
40,835.16
长期待摊摊销
325,676.00
325,680.00
无形资产摊销
5,006,100.04
422,766.27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8
业务招待费
290,554.07
182,099.08
日常经营办公、交通费等
884,510.04
546,790.48
差旅费
592,103.10
410,974.79
房租和物业
2,484,318.68
2,656,390.40
税金及残保金
223,758.80
133,103.04
咨询、法律等服务费
1,657,592.05
900,000.00
诉讼仲裁费、违约金等
304,900.95
3,152,181.89
业务宣传费及网络服务费
400.00
222,720.00
其他
487,347.37
206,503.71
合计
16,470,462.10
12,993,317.40
其他说明:
无。
27、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296,231.11
减:利息收入
160,096.99
214,448.58
汇兑损益
其他
239,808.80
13,095.19
合计
375,942.92
-201,353.39
其他说明:
(1)利息支出为本公司通过彩虹贷P2P互联网金融网贷平台取得的借款以及向邱士杰借款所支付的利
息;
(2)财务费用其他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手续费207,640.00元。
28、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311,642,328.35
16,767,321.88
二、存货跌价损失
482,289.21
707,402.94
合计
312,124,617.56
17,474,724.82
其他说明: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9
29、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1,832,712.97
-9,290,144.77
合计
-21,832,712.97
-9,290,144.77
其他说明:
30、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罚款收入
196,000.00
196,000.00
其他
32,960.28
385.55
33,345.83
合计
228,960.28
385.55
228,960.2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助项目
发放主体
发放原因
性质类型
补贴是否影
响当年盈亏
是否特殊补
贴
本期发生金
额
上期发生金
额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其他说明:
无。
31、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赔款、违约金及罚款支出
5,869,138.46
1,101,215.20
5,869,138.46
预计的未决诉讼利息
300,000.00
300,000.00
合计
6,169,138.46
1,101,215.20
6,169,138.46
其他说明:
无。
32、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0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70,199.54
递延所得税费用
1,894,341.30
合计
1,964,540.84
3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罚款收入
196,000.00
385.55
金融机构利息收入
160,093.22
214,448.58
差旅费及备用金还款
46.00
21,849.50
其他单位往来款
107,833,511.22
48,166,799.40
非金融机构借款
42,780,000.00
合计
150,969,650.44
48,403,483.03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其他单位往来款
86,036,993.48
72,978,138.75
差旅费
242,184.00
152,950.65
业务招待费
21,658.65
32,171.20
办公费用
21,494.92
23,325.40
金融机构手续费
446,434.73
3,444.33
咨询服务费
112,000.00
216,000.00
租赁费
470,400.00
产权交易中心
92,869,960.00
个人往来款
314,375.31
罚款滞纳金
125.71
保险费
32,328.31
其他费用
113,872.28
365,334.06
合计
180,211,427.39
74,241,764.39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356,061,156.21
-50,238,467.74
加:资产减值准备
312,124,617.56
17,474,724.8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
物资产折旧
2,839,944.36
2,884,358.76
无形资产摊销
5,006,100.04
422,766.2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325,676.00
325,680.0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296,231.11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1,832,712.97
9,290,144.7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894,341.30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698,929.78
24,987,564.5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列)
-74,614,531.81
-32,687,729.5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列)
93,189,279.08
154,254,985.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39,943.32
128,608,369.14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动: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2,846,169.63
902,457.42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902,457.42
20,314,708.2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43,712.21
-19,412,250.86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2,846,169.63
902,457.42
其中:库存现金
87,647.82
26,620.71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2,758,521.81
875,836.71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46,169.63
902,457.42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
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763.50
61,091.60
其他说明:
无。
35、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763.50
2014 年银行基本户因诉讼案件冻结,
2015 年 3 月 25 日法院扣款完成后,解除
冻结。但因本公司工商更名时,未及时
更名银行账户名称,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仍无法取存资金。
长期股权投资
125,222,954.99
因为诉讼判决强制执行未执行,冻结本
公司持有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的
22.264%股权 110,222,954.99 元和绍兴县
泰衡纺织品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
15,000,000.00 元。
合计
125,223,718.49
--
其他说明:
无。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被购买方名
称
股权取得时
点
股权取得成
本
股权取得比
例
股权取得方
式
购买日
购买日的确
定依据
购买日至期
末被购买方
的收入
购买日至期
末被购买方
的净利润
其他说明:
无。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3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被合并方名
称
企业合并中
取得的权益
比例
构成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
并的依据
合并日
合并日的确
定依据
合并当期期
初至合并日
被合并方的
收入
合并当期期
初至合并日
被合并方的
净利润
比较期间被
合并方的收
入
比较期间被
合并方的净
利润
其他说明:
无。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2015年3月,本公司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3月16日新设子公司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勇,持股比例100%。
2015年10月20日,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邱士杰。2015年11月30日,根据《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新股东共青城腾龙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并由
其增加出资5,000万元,同时本公司将其持有的货币出资1,000万元转让给共青城腾龙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00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完成缴纳出资。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绍兴县泰衡纺织
品有限公司
绍兴市
绍兴县安昌镇汽
车站东侧
纺织
100.00%
通过设立取得
共青城腾龙信息
技术服务有限公
司
九江市
江西省九江市共
青城私募基金创
新园区内
IT 业
100.00%
通过设立取得
共青城凯信实业
有限公司
九江市
江西省九江市共
青城私募基金创
新园区内
IT 业
100.00%
通过设立取得
共青城海威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
九江市
江西省九江市共
青城私募基金创
新园区内
IT 业
100.00%
通过设立取得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4
包头市敕勒川数
据中心有限公司
包头市
土默特右旗新型
工业园区
IT 业
100.00%
通过设立取得
包头市敕勒川伟
业贸易有限公司
包头市
土默特右旗新型
工业园区
IT 业
100.00%
通过设立取得
北京凯信腾龙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市东城区永
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楼 10 层
1107
投资管理、咨询
100.00% 通过设立取得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
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
营企业投资的会
计处理方法
直接
间接
浙江四海氨纶纤
维有限公司
绍兴市
浙江省绍兴县安
昌镇工业园区
纺织
22.26%
权益法
共青城德图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九江市
江西省九江市共
青城私募基金创
新园区内
投资管理、咨询
34.00%
权益法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 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 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5
流动资产
795,387,086.77
1,041,647,751.57
非流动资产
803,586,300.44
840,237,208.70
资产合计
1,598,973,387.21
1,881,884,960.27
流动负债
1,148,022,580.08
1,332,775,853.20
负债合计
1,148,022,580.08
1,332,775,853.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450,950,807.13
549,013,657.35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100,399,687.70
122,232,400.67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102,963.50
-102,963.50
--其他
9,926,230.79
9,926,230.79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110,222,954.99
132,055,667.96
营业收入
512,621,202.99
601,079,863.61
净利润
-98,062,850.22
-42,189,670.63
其他说明
无。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和市场风险(主要为利率风险)。本公
司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一)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管理层已制
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
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
大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
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
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
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
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98,557,564.42元,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428,464,730.71元,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311,735.42元。
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由于对以前年度大宗商品贸易形成的款
项正处于清查阶段。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或偿付到期债务以及其他支付义务
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6
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三)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经营位于中国境内,所有业务活动以人民币结算,
所有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无相关外汇风险。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关联方借款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
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
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
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
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3.价格风险
无。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款项。
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表决权比例
合慧伟业商贸(北
京)有限公司
北京市
综合业
200000000
12.43%
12.43%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的母公司是合慧伟业,于2007年11月26日成立,自然人马雅、赵伟分别投资2,500.00万元持有
合慧伟业50.00%的股权,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东经路3号316室。2015 年 8 月 12
日,合慧伟业召开了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变更注册资本和增加邱士杰为公司股东的决议;同时合慧伟
业原股东马雅、赵伟与邱士杰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约定邱士杰以现金向合慧伟业增资 15,000.00 万
元,增资完成后合慧伟业的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00万元,邱士杰、马雅、赵伟分别持有合慧伟业75%、
12.50%、12.50%的股权。本次变更后,邱士杰成为合慧伟业第一大股东,并间接持有本公司4,000.00万股
股份,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合慧伟业仍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邱士杰。
其他说明: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7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八(一)。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八(二)。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其他说明
无。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其他说明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惠州市宝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持有其21.00%的股权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获批的交易额度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上期发生额
浙江四海氨纶纤维
有限公司
氨纶丝、电费
6,264,641.92
6,141,919.55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无。
(2)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 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8
邱士杰
7,625,425.79 2015 年 07 月 03 日
2015 年 12 月 28 日
已全部还款
拆出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457,889.03
1,444,095.47
(4)其他关联交易
无。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预付账款
浙江四海氨纶纤维
有限公司
250,000.00
(2)应付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应付款
惠州市宝龙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
2,000,000.00
7、关联方承诺
无。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39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签订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及有关财务支出
1)对外投资承诺系本公司于2014年投资设立子公司及联营企业已认缴但尚未支付的注册资本共计
5340万元。
2)2015年12月15日本公司通过《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拟以挂牌价格人民币14,260万元受让吉林森工持有的天治基金38.75%的股权。
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与吉林森工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吉产转字2015
年04号),以人民币14,260万元通过挂牌协议转让方式收购天治基金38.75%的股权。根据《股权转让合同》
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条款,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向吉林长春产权交易
中心支付保证金人民币4,278万元,于2015年12月23、24、25日分别向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支付股权转让
价款共计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股权转让事项尚未交易完成,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9,278万元在其他应收款核算。
(2)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借贷协议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共青城凯信实业有限公司与润和衡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26日签订
《战略合作协议》,通过其运营的彩虹贷P2P互联网金融网贷平台发布融资借款需求,拟借款总额为5000
万元人民币,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实际发生借款总额340万元,归还借款总额340万,无余额。
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公司与广州诚通金属公司借款诉讼事项
2013年7月4日,惠州市宝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龙公司”)向本公司出借了200万元用作资
金周转。2015年6月23日宝龙公司与广州诚通金属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宝龙公司将对本公司的上
述200万元债权本期转让给广州诚通金属公司。2015年12月25日广州诚通金属公司起诉本公司,要求本公
司归还借款200万元以及相应利息30万元。2016年1月27日本公司收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传票。截至财
务报告日止,该诉讼事项尚未最终裁决。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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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重要协议解除事项
2014年11月本公司与中融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金额为
50,000,000.00元,本公司收到中融汇金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公司实际支付45,000,000.00元,尚未办
理著作权变更手续,本公司于同月计入无形资产核算,并计算摊销额。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累计摊销
金额为5,416,666.71元。2016年4月11日,本公司与中融汇金签订《合同解除协议书》,经双方协商,原合
同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中融汇金同意将已收到的45,000,000.00元款项退还给本公司。
(2.)期后诉讼事项
1)公司因开具给上海瞳光燃气科技有限公司两张商业承兑汇票被质押给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长宁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长宁支行”)而被判决支付票据款项的诉讼事项
本公司于2013年9月27日与上海瞳光燃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瞳光公司”)签订了购买数量约900
吨电解铜的购销合同,约定交货期为2013年10月31日前,付款方式为以六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预付货款
4500万元,最晚提货期为2013年10月31日,2013年10月31日当日本公司支付剩余货款。2013年10月31日,
本公司如约以两张各1000万元的六个月期商业承兑汇票(票号分别为0010006321187519号、
0010006321187520号)预付货款,瞳光公司却未交付货物,并将两张商业承兑汇票出质给农商行长宁支行,
用于担保债务人上海欣兖贸易有限公司在农商行长宁支行借款1000万元的债务。
2015年4月农商行长宁支行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借款人上海欣兖贸易有限公
司归还贷款本金1000万元,借款日至2014年1月18日的借款利息及2014年1月19日起的欠息,以1000万元为
本金按照合同约定的逾期利率计算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上海上福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陈正伟、郑春
娇、杨绍胜、汤燕菊、杨绍平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瞳光公司提供质押的商业承兑汇票行使质权;各被告
人承担保障其债权实现而支付的案件受理费等相关费用。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7月30日作出判决[2015]长民二(商)初字第 4213 号民事判决书,判
决结果如下:①上海欣兖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农商行贷款本金1000万元、
利息1,473,104.88元以及自2015年1月2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的逾期利息;②上海上福丰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陈正伟、郑春娇、杨绍胜、汤燕菊、杨绍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就已清偿部分向上海欣兖贸
易有限公司进行追偿;③若第一被告上海欣兖贸易有限公司不能履行第一项还款义务,则原告上海农商银
行可以就上海瞳光提供的出票人为本公司号码为21187519号及编号为21187520号的《商业承兑汇票》记载
的票据金额优先受偿,若票据金额超出债权数额的,则超出部分归上海瞳光所有,若票据金额不足原告上
海农商银行债权数额,则不足部分由上海欣兖公司继续清偿。
2016年3月14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诉讼案件作出了(2016)沪01民终1238号民事判决书,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修改一审第3条判决:若第一被告上海欣兖不能履行一审判决第一项
还款义务,则原告上海农商银行可以就号码为21187519号及编号为21187520号的《商业承兑汇票》记载的
票据金额优先受偿,若票据金额超出债权数额的,则超出部分归上海瞳光所有,若票据金额不足原告上海
农商银行债权数额,则不足部分由上海欣兖继续清偿。
2)公司与北京金房兴业测绘有限公司借款仲裁事项
本公司与北京金房兴业测绘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6 日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两个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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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率为10%。但借款合同到期后,本公司尚未归还该借款,并于2014年4月28日签订合同约定2014年5月10日
前如能归还借款,则归还借款本金5,000,000.00元,利息1,000,000.00元,违约金800,000.00元;合同约定如2014
年5月10日前如未能归还借款,则归还借款本金5,000,000.00元,利息1,000,000.00元,违约金1,500,000.00元。
2016年1月25日,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6)京仲裁字第0086号,做出判决:判本公司归还金房
测绘借款本金5,000,000.00元、利息1,000,000.00元、违约金1,500,000.00元、律师费300,000.00元、仲裁费
82,770.00元。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未按裁决支付上述款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截至财务报告日止,本公司尚未履行还款义务。该事项已作为期后调整事项,按照判决结果,预计判
决利息、违约金、律师费、仲裁费。
3)公司诉新疆天丰泰富商贸有限公司民事诉讼事项
2016年1月22日,本公司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状,该起事项为本公司与新疆天丰泰
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丰泰富”)签订《销售合同》涉及金额37,300,000.00元,合同约定本公司购
买三级螺纹钢;另签订《销售合同》涉及金额36,774,239.87元,合同约定本公司购买螺纹钢盘条、三级螺
纹钢、线材、高线。本公司已将全部货物交付给天丰泰富,并开具了增值税发票但天丰泰富并未支付货款。
截至财务报告日止,该诉讼事项尚未最终裁决。
4)公司诉北京中凯信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民事诉讼事项
2016年4月13日,本公司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状,该起事项为本公司与北京中凯信
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凯信安”)签订《销售合同》涉及金额19,948,140.00元,合同约定本
公司购买三级螺纹钢。本公司已将全部货物交付给中凯信安,并开具了增值税发票但中凯信安并未支付款。
截至财务报告日止,该诉讼事项尚未最终裁决。
(3)期后更名事项
2016年3月24日,本公司向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并取得《企业名称
变更核准通知书》,名称拟变更为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4月6日,本公司就更名事项
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通过该项议案。截至财务报告日止,本公司尚未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除存在上述期后事项外,截至财务报告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期后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 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处理程序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
项目名称
累积影响数
调整第五季国际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挂账往来款
冲减上年度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其他应付款
-2,000,000.00
根据票据情况,调整为应收出票
人
应收账款调整至其他应收款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批准程序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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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转让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股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4日决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
22.264%股权的议案》,并于2014年10月27日、2014年12月4日与绍兴县天瑞纺织品有限公司签订了“浙江
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以2014
年8月31日的评估值65,829.29万元为依据,确定该股权转让价格为14,656.23万元。由于公司持有的该股权
被司法冻结,2015年该项股权转让尚未实际完成,同时评估报告失效。截至财务报告日止,本公司未对浙
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重新评估,该转让事项暂时中止。
(2)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与于2014年9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包头市敕勒
川数据中心有限公司的议案》,由该全资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数据中心。本公司与土默特右旗商务局签订
了《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投资协议书》,项目总额2亿元人民币,建设基于云计算的2000个机柜规模的大
型数据中心。2014年9月23日,取得土右旗发展和改革局就该项目的备案通知,批复项目建设年限为2014
年-2015年。同时,本公司支付给土默特右旗商务局指定账户500万元诚意金,并约定一年内完成项目施工
和设备安装。由于本公司调整战略方向,截至财务报告日止,未实质启动该项目。
(3)2015年已判决诉讼事项
1)公司因开具给上海瞳光燃气科技有限公司两张商业承兑汇票被质押给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长宁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长宁支行”)而被判决支付票据款项的诉讼事项
本公司于2013年9月27日与上海瞳光燃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瞳光公司”)签订了购买数量约900
吨电解铜的购销合同,约定交货期为2013年10月31日前,付款方式为以六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预付货款
4500万元,最晚提货期为2013年10月31日,2013年10月31日当日本公司支付剩余货款。2013年10月31日,
本公司如约以两张各1000万元的六个月期商业承兑汇票(票号分别为0010006321187517号、
0010006321187518号)预付货款,瞳光公司却未交付货物,并将两张商业承兑汇票出质给农商行长宁支行,
用于担保债务人上海牧乔经贸有限公司在农商行长宁支行借款1000万元的债务。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1月12日作出了(2014)长民二(商)初字第1808号民事判决书,上
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判决如下:①上海牧乔经贸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农商行贷
款本金1000万元、利息528,830.28元以及自2014年3月20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的逾期利息;②上海闽朗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贺四平、杨绍胜为上海牧乔经贸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其承担连带责任
后有权就已清偿部分向上海牧乔经贸有限公司追偿;③若上海牧乔经贸有限公司不能履行第一项还款义
务,农商行可以对编号为21187517号及编号为21187518号商业承兑汇票的票款在上述第一项判决主文中上
海牧乔经贸有限公司应付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本公司应向农商行支付商业承兑汇票的票款2000万元,超
出第一项判决主文中债务的票款部分,归上海瞳光所有,不足部分由上海牧乔经贸有限公司继续清偿;④
驳回农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4973元、公告费760元由上海牧乔经贸有限公司、上海闽朗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贺四平、杨绍胜、上海瞳光、本公司共同负担。本公司于2015年3月9日对本案提出上诉。
2015年9月3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诉讼案件作出了(2015)沪一民六(商)终字第362号
民事判决书,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修改一审第3条判决:若第一被告上海牧乔不能履行一
审判决第一项还款义务,则原告上海农商银行可以就号码为21187517号及编号为21187518号的《商业承兑
汇票》记载的票据金额优先受偿,若票据金额超出债权数额的,则超出部分归上海瞳光所有,若票据金额
不足原告上海农商银行债权数额,则不足部分由上海牧乔继续清偿。
2)公司与泰安市兴斌商贸有限公司借款诉讼事项
该借款系本公司2013年8月从泰安中奥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借入130万元,2014年8月该笔借款债权被泰
安中奥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转让给泰安市兴斌商贸有限公司,泰安市兴斌商贸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18日向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偿还借款本金1,300,000.00元及利息379,800.00元(截至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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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年8月15日止,按一年期贷款利率6.15%的4倍计算),本案的诉讼费用以及原告实现债权的费用由本公司
承担。
在一审裁定后本公司向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于2015年2月12日向法院申请撤回上
诉。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公司立案调查事项
内蒙发展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鄂证调查字2015002号)。
因公司相关行为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
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财务报告日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未发布对本公司的调查结果。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94,022,3
79.87
100.00%
94,022,3
79.87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94,022,
379.87
100.00%
7,521,790
.39
8.00%
86,500,589.
48
合计
94,022,3
79.87
100.00%
94,022,3
79.87
100.00%
94,022,
379.87
100.00%
7,521,790
.39
8.00%
86,500,589.
48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应收账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新疆天丰泰富商贸有限
公司
74,074,239.87
74,074,239.87
100.00%
长期未履约付款,全额
计提坏账准备,并已起
诉对方
北京中凯信安进出口贸
易有限公司
19,948,140.00
19,948,140.00
100.00%
长期未履约付款,全额
计提坏账准备,并已起
诉对方
合计
94,022,379.87
94,022,379.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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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86,500,589.48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
额的比例(%)
已计提坏账准备
新疆天丰泰富商贸有限公司
74,074,239.87
78.78
74,074,239.87
北京中凯信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19,948,140.00
21.22
19,948,140.00
合计
94,022,379.87
100.00
94,022,379.87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230,580,
000.00
49.36%
230,580,
000.00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236,552,
137.22
50.64%
237,094.
76
0.10%
236,315,0
42.46
376,040
,602.59
100.00%
13,927,06
9.84
3.70%
362,113,53
2.75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178.00
1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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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67,132,
315.22
100.00%
230,817,
094.76
49.41%
236,315,2
20.46
376,040
,602.59
100.00%
13,927,06
9.84
3.70%
362,113,53
2.75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46,800.00
2,340.00
5.00%
1 至 2 年
50.00
4.00
8.00%
2 至 3 年
2,347,507.55
234,750.76
10.00%
合计
2,394,357.55
237,094.76
10.0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注: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单项金额重大、但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以
账龄为类似信用风险特征,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信用风险组合的历史损失率为
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216,890,024.92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单位往来款
466,977,779.67
363,931,817.04
个人借款
51,345.55
4,745.55
代偿款
12,000,600.00
房租\物业费
103,190.00
103,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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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67,132,315.22
376,040,602.59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共青城腾龙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
单位往来款
162,612,998.42 2 年以内
34.81%
上海仓粟钢材有限公
司
单位往来款
118,220,000.00 2-3 年
25.31%
118,220,000.00
上海甬贤金属材料有
限公司
单位往来款
46,260,000.00 2-3 年
9.90%
46,260,000.00
上海义贸实业有限公
司
单位往来款
41,850,000.00 2-3 年
8.96%
41,850,000.00
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单位往来款
40,422,856.21 1 年以内
8.65%
合计
--
409,365,854.63
--
87.63%
206,330,000.00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15,000,000.00
15,000,000.00
15,000,000.00
15,000,000.00
对联营、合营企
业投资
118,487,186.62
8,264,231.63
110,222,954.99
140,319,899.59
8,264,231.63
132,055,667.96
合计
133,487,186.62
8,264,231.63
125,222,954.99
155,319,899.59
8,264,231.63
147,055,667.96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值准
备
减值准备期末余
额
绍兴县泰衡纺织
品有限公司
15,000,000.00
15,000,000.00
共青城腾龙信息
技术服务有限公
司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7
共青城凯信实业
有限公司
共青城海威科技
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
包头市敕勒川数
据中心有限公司
包头市敕勒川伟
业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凯信腾龙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15,000,000.00
15,000,000.00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 元
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
确认的投
资损益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
变动
宣告发放
现金股利
或利润
计提减值
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浙江四海
氨纶化纤
有限公司
140,319,8
99.59
-21,832,7
12.97
118,487,1
86.62
8,264,231
.63
共青城德
图投资管
理有限公
司
小计
140,319,8
99.59
-21,832,7
12.97
118,487,1
86.62
8,264,231
.63
合计
140,319,8
99.59
-21,832,7
12.97
118,487,1
86.62
8,264,231
.63
4、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1,832,712.97
-9,393,108.27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8
合计
-21,832,712.97
-9,393,108.27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940,178.18 主要为应付未付法院判决金额
合计
-5,940,178.1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诉讼判决应支付的违约金及利息
-6,089,368.66
根据诉讼判决或对方起诉请求应支付的
违约金及利息
法院冻结银行存款扣除执行费
-59,839.00
诉讼判决后,未执行,法院冻结银行存
款扣除执行费
税收滞纳金
-19,330.80 个税税收滞纳金
赔偿金
196,000.00 浙商因客户要求提前赔付支付宝赔偿金
核销广告费
30,000.00
应付广告款对方单位深圳证券时报传媒
有限公司已核销
无法对应的汇款
1,703.08
农行同城交换批量来账自动入账客户回
单,无法对应客户名称收款
其他
657.20 收违纪扣款、银行账户销户等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6.93%
-1.1064
-1.10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5.31%
-1.0879
-1.0879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49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0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董事长邱士杰先生签名的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秘办。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邱士杰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