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年度报告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901二○一三年年度报告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年度报告重要提示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共9人,参加董事会的全部董事一致同意本报告。未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四、公司董事长雷杰先生、财务负责人何其聪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亚男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正在实施通过发行股份购买民族证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2013年度如进行利润分配,将影响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价格和交易结构,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净资本可能不能满足监管要求,而根据公司章程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的部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应确保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不低于《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预警标准。”,因此,为促使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顺利实施,公司拟定201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上市以来,积极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回馈广大投资者,为促使正在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顺利实施,公司拟定2013年度利润不分配;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此无异议,同意董事会将上述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政策导向和市场意愿,不断提高公司运营绩效,完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此项预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六、本报告内容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七、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八、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情况。方正证券股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