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制度建设2023年第09期法制博览•124•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制度完善研究李颖涛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湖北武汉430000摘要:本次《行政处罚法》修法,增加了关于行政处罚决定公开的规定,这一变化,在理论界和执法部门中都引起了不少讨论。但其实在本次修法之前,各地政府部门已经对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公开做了不少探索。作为一类特殊信息,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开存在着公益和私益的博弈,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制度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保障权益,强化监督,而非对行政相对人加以二次声誉制裁。为了尽量消除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对公民、组织权益的过度负面影响,应对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制度作进一步的完善,严格界定“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范围,对公开期限等配套制度加以明确细化,建立救济纠错机制。关键词: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利益平衡;行政监督一、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制度的历史溯源本次修法是《行政处罚法》首次对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开作出明确规定。此项新规定也被看作是保护公众知情权,监督政府机关依法执法,建设“阳光政府”的一项进步举措。回顾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制度的发展历程,虽然在1996年的颁布文本和2009年、2017年两次修订文本中都未见对于行政处罚决定公开的规定,但其实在本次修法前,各地方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就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已经做了不少探索。(一)本次修法前的立法探索行政处罚决定公开的规定最早可见于部分单行法律、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条文中。据不完全统计,较早的规定出现在金融领域,1998年发布的《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二款中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据调查结果,对证券违法行为作出的处罚决定,应当公开”。自21世纪以来,有关行政处罚决定公开的法律法规日渐增多。在2000年公布的《税务稽查业务公开制度(试行)》,2007年发布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010年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以及国务院2014年发布的《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等文件中,都规定有关机关对相应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应该或可以公开。除了中央政府及部门,有些地方政府也出台了相关专门性法律文件。如,《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2015)》及《上海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办法(2015)》中都规定:行政执法单位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向社会主动公开。[1]2019年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首次原则性规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