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文苑》史海钩沉SHIHAIGOUCHEN1931年11月7日,在江西瑞金开幕的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一苏大”)上,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以下简称临时中央政府),中国共产党由此开始局部执政,开启了红色政权建设的探索。因而,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5月视察江西时深情指出:“要从瑞金开始追根溯源,深刻认识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新中国来之不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之不易。”作为新中国命脉之所系的财经事业,其根当然也在瑞金。本文谨从财经事业的政策原则、基础设施、制度体系、实现路径、人才造就等五个方面,对此予以论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财经政策原则中共二大宣言从分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社会政治经济状况出发,规定党的最低纲领:当前中国人民革命斗争的基本任务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简言之,就是通过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就是要在国共合作破裂后,独立运用这个工农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达成消灭一切封建残余,赶走帝国主义列强,统一中国,有系统地限制资本主义发展,进行国家的经济建设,进而改善人民生活之目标。为此,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财经政策原则便以保障工农利益,限制资本主义发展,使劳苦群众脱离资本主义剥削,彻底从帝国主义压榨下解放出来为目的,而采取一切有利于工农群众的经济政策。“一苏大”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关于经济政策的决定》,作为制定当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经济政策的根据。决定中提到:工业方面,将操在帝国主义手中的一切经济命脉收归国有;商业方面,不应干涉经常的商品市场关系与非苏维埃区域的贸易,不实行“对外贸易垄断”,但禁止大小商人以商会名义垄断价格;财政与税则,实行统一的累进税则;市政方面,改善贫苦人民的居住条件等。上述财经政策原则,在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基本上得到继承与发展。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在论述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经济特点时指出:大银行、大工业、大商业,归这个(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国家所有。国营经济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但这个共和国并不没收其他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并不禁止“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1949年9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即中国人民期盼多年的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