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0818
_2016_
莱斯达
_2016
年年
报告
_2017
04
13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1
莱斯达
NEEQ:870818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LIGHTSTAR(BEIJING)ELECTRONIC
CORPORATION
年度报告
2016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2
公 司 年 度 大 事 记
2016 年 7 月 1 日,公司成为中国演艺设备技术
协会单位会员。
2016 年 10 月 14 日,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
体学院摄影艺术与技术系颁发了支持影视教育
特殊贡献奖。莱斯达灯光多年来致力于中国影
视行业教育事业,“莱斯达奖”今年已举办第三
届,其初衷在于表彰和激励摄影系同学的电影
创作热情,为行业培养和输送更多优秀人才。
2016 年 8 月 25 日,加入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
会,编号:ECPA06725。
2016 年 8 月 31 日,影领兄弟影视器材 18 家
联盟与莱斯达签订代理协议。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3
目录
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
第二节 公司概况
第三节 主要会计数据和关键指标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第五节 重要事项
第六节 股本、股东情况
第七节 融资情况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第九节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第十节 财务报告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莱斯达
指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指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
北京创奇/子公司
指
北京创奇星光技术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指
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指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内核小组
指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推荐挂牌项目内核小组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章程
指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三会
指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三会”议事规则
指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报告期、近一年
指
2016 年 1-12 月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4
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
【声明】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年度报告中
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审
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异议事项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否
是否存在豁免披露事项
否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的理由(如有)
2、列示未出席董事会的董事姓名及未出席的理由(如有)
3、豁免披露事项及理由(如有)
【重要风险提示表】
重要风险事项名称
重要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1、经营规模小,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的风险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256 万元和 2,614 万
元;营业利润分别为 129 万元和 45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分别为 0.88 万元和 430 万元。截至 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资产负
债率分别为 60.11%和 52.63%。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规模较小,经营业
绩对税收优惠政策和政府补贴依赖较大,经营负债较高。公司存在经营规
模小,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的风险。但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
负债状况得到优化,并且 2016 年度,公司发展了 18 家全国各省市销售代
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销售渠道,销售业绩已经明显提升。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5
2、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的
风险
公司2015年度及2016年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2,059,599.65
元和925,701.75元,非经常性损益占最近两年度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56.21%和68.57%,非经常性损益占最近两年净利润的比例较高,主要是公
司收到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拨付的专项资金以及收到北
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拨付的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以及科委对公
司的专利补贴。同时2016年度自主研发的产品在国际市场获得了很高的认
可度,在主要市场美国获得批量的订单,并同时开发了埃及,南非等新兴
市场。随着业绩的提升,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的利润影响将逐步降低。
3、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 2015 年、2016 年出口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9.37%、
16.80%,公司以人民币记账,与客户结算使用外币,外币与人民币的汇率
波动造成 2015 年、2016 年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 26,516.94 元、36,106.34
元。目前公司因汇率波动造成的汇兑损益金额较小,2016 年因汇率上涨收
入增加,汇兑损益也相对小比例上涨。公司对外销业务风险制定了较为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出口收汇的周期以及报价的有效期,将汇率
波动的风险控制到最低。
4、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
别为 60.11%、52.63%,公司资产负债率整体偏高,主要为经营性应付款项
金额较大所致。2016 年加快了应收款项的回收,及时与供应商及其他债权
人沟通,解决了大部分债权债务关系,及时避免产生债务纠纷。同时销售
业务制定了严格的收款时间,大大降低合同应收账款的比例及账期。
5、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2015 年 11 月 24 日,本公司通过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
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复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取得了编号为 GR201511001516 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有效期内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5 年、2016 年公司出口退税金额分别为 548,046.45 元、677,663.11
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 14.96%、50.20%,占比较高,出口退税对公司净
利润有较大的贡献。
子公司北京创奇星光技术有限公司为软件生产企业,享受 17%税率征
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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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公司 2016 年持续投入对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以新型 LED 及新型 HMI
灯具,提高了产品毛利,利用技术优势占领市场,盈利能力加强,减少对
优惠政策的依赖、降低出口退税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时,公司将严
格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各方面符合相关认定的
条件,从而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6、海外业务受地区政治、经济环境等因素影
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海外销售业务,公司为防范海外业务受地区政治、
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已经制定了防范上述风险的管理措施。2016年,公
司持续拓展海外市场,新开发南非,埃及,和南美各国,即使未来某些出
口区域受到政治、经济政策,以及由此波及到汇率所产生的影响,占比也
会相对降低。
7、期末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公司存货余额主要是为履行合同持有的原材料及库存商品。随着公司
各项业务收入的稳中上升,公司为生产各种灯具配套采购的原材料及自制
商品备货的金额也有所增加。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7.91%、46.78%,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
为 36.08%、43.44%,占比较高。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来自存货,2016 年
市场部门根据 2014 年和 2015 年的销售统计分析,针对性的把握市场动态,
增加相应的库存,以面对灵活多变的市场需求,减少供需矛盾,提高销售
资金的周转率。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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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LIGHTSTAR(BEIJING)ELECTRONIC CORPORATION
证券简称
莱斯达
证券代码
870818
法定代表人
何凯
注册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光联工业园二期一号厂房二层 C 区
办公地址
北京东燕郊开发区迎宾北路天山国际创业基地一号厂房东区
主办券商
申万宏源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上海市常熟路 239 号
会计师事务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
张文荣、罗国洲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 层
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
陈熙鹏
电话
13601240365
传真
010-51293309-304
电子邮箱
cxp@
公司网址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北京东燕郊开发区迎宾北路天山国际创业基地一号厂房东区 065201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企业信息
股票公开转让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时间
2017 年 2 月 28 日
分层情况
基础层
行业(证监会规定的行业大类)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公司主要从事以影视照明为重点的多领域专业照明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综合照明解决方案
普通股股票转让方式
协议转让
普通股总股本(股)
5,000,000
做市商数量
-
控股股东
何凯、陈熙鹏
实际控制人
何凯、陈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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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册情况
项目
号码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91110112802083119D
否
税务登记证号码
91110112802083119D
否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12802083119D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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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 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26,140,800.01
22,558,141.95
15.88%
毛利率%
39.96
33.76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49,948.07
3,664,421.97
-63.16%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24,246.32
1,604,822.32
-73.5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计算)
12.53
44.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3.94
19.42
-
基本每股收益
0.27
0.73
-63.01%
二、 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24,166,145.04
25,315,814.13
-4.54%
负债总计
12,718,294.30
15,217,911.46
-16.43%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447,850.74
10,097,902.67
13.37%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29
2.02
13.3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73.01
76.30
-
资产负债率%(合并)
52.63
60.11
-
流动比率
1.76
1.58
-
利息保障倍数
12.31
11.29
-
三、 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95,001.77
8,760.18
-
应收账款周转率
3.86
3.38
-
存货周转率
1.60
1.94
-
四、 成长情况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总资产增长率%
-4.54
9.36
-
营业收入增长率%
15.88
16.88
-
净利润增长率%
-63.16
44.97
-
五、 股本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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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普通股总股本
5,000,000.00
5,000,000.00
-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0
0
-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0
0
-
六、 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1,970.8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
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037,090.00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089,060.88
所得税影响数
163,359.1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925,701.75
七、 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如有)
单位:元
科目
本期期末(本期)
上年期末(上年同期)
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无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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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分析
(一)商业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是以影视照明为重点的多领域专业照明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综合照明解决方
案。公司主要产品为拍摄用灯具,共计 15 个系列,80 多种产品。主要有 LED 灯系列、钨丝灯系列、日光型聚光灯系列、
日光型 PAR 灯系列、日光型特效 PAR 系列、电子镇流器系列、调压器系列、太空灯系列、灯笼灯系列、气球灯系列、泛光
灯系列、柔光灯系列、灯具辅助器材等。公司产品的应用场景主要是影视剧拍摄、大型国际会议、演播室照明及汽车展览
等。
公司依靠专业照明设备研发、生产及管理经验,掌握最新技术和产品动态,根据行业市场自主研发系列产品,形成了
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和技术,固定企业业务模式、生产销售模式,深入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研发、生产
多种规格和性能指标的产品并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在市场拓展方面,公司主要通过大客户渠道及国内外代理商渠道进
行市场开拓。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较上期报告未发生变化。
年度内变化统计:
事项
是或否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否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否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否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否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否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否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否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否
(二)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回顾
总体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经营目标,强化技术创新能力,完善和拓展销售渠道,合理配置资源,注重风险防控,不断
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快速稳定发展。随着国家对文化行业的大力支持和鼓励政策的出台,影视剧拍摄迎来很大
的增长,公司产品也迎来很好的市场机遇,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前景良好。
(一)财务业绩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规模有稳步增长,净资产同比增长;但由于挂牌年度的一次性费用支出增大导致同比上年度的
利润总额下降。2016 年度营业收入 26,140,800.01 元,同比增长 15.88%;利润总额为 1,729,679.14 元,同比下降 58.98%;
实现净利润 1,349,948.07 元,同比下降 63.16%。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24,166,145.04 元,同比下降 4.54%;
归属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1,447,850.74 元,同比增长 13.37%.
(二)业务拓展情况
(1)、内销部分:加大并扩充市场及销售团队力量,大力开拓市场。2016 年增加销售人员和市场开拓人员,对各省市电
视台和电影厂,各大器材租赁公司进行面对面的推广和巡展。和 18 个省市代理商签约并开始宣传和销售。通过销售的大力
推广,2016 年的销售业绩较去年同期有明显提升。在品牌形象和质量口碑也获得业内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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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销方面:2016 年公司新推出的自主研发产品影视灯具 LIGHTMAN 系列和 LED 摄影棚 LUXED 系列获得了国际市场
的高度认可,并获得活跃的新兴市场,如:埃及、南非、南美、东南亚各国的订单,虽然同比去年没有明显的业绩增长,
但是获得更多的国家代理渠道,对某些国家的政策变化风险可以规避到最小,并预期 2017 年会获得更稳定的业绩增长。
(三)技术研发情况
公 司 坚 持 自 主 创 新 , 持 续 投 入 研 发 力 量 , 保 持 公 司 在 行 业 内 的 技 术 先 进 。 2016 年 新 研 发 了 LIGHTMAN
60/90,LIGHTMAN25/40,LIGHTMAN18 和 LUXED-4,LUXED-9 等多款新产品。
(1)、知识产权方面:截止到 2016 年度 12 月底,公司共申报专利 20 项,发明专利 2 项,实用新型专利 18 项。
(2)、项目申报方面: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成功申报了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 年支持科技创新项
目、人才奖励资助项目、外贸中小企业及“双自主”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中关村国际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通州
区专利资助金项目、北京市专利代办处的专利资助金项目、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中介补贴等政府项目。
(四)生产质量控制
质量管理体系方面,公司严格按照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把控生产流程,进一步推进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再上新台阶,
提高公司生产质量,规范生产管理;2016 年公司通过了 GB/T 19001-2008/ISO 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再认证,同时钨丝
灯系列通过了欧盟 CE 产品质量认证。
(五) 高校产学研结合
(1)公司自 2002 年持续与北方工业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合作,投入研发新型的绿色电源控制系统。并利用学校绿色
电源实验室平台和现期先进技术、新型元器件不断提升电源控制系统的效率和稳定性,为产品的质量和公司品牌打下良好
基础。
(2)2016 年,公司与北京电影学院创意传媒学院设立第三届 LIGHTSTAR 奖,每年度通过专业评奖奖励每个学院学生
的优秀作品。学生通过 LIGHTSTAR 奖项对公司品牌的认知和对产品的了解,培养大量学生走出校门后的潜在市场;利用公
司的专业能力和产品为学校学生创作提供先进的设备,并为将来专业市场培育良好的品牌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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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金额
变动比例
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金额
变动比例
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营业收入
26,140,800.01
15.88%
-
22,558,141.95
16.88%
-
营业成本
15,695,496.24
5.03%
60.04%
14,943,499.70
21.45%
66.24%
毛利率
39.96%
-
-
33.76%
-
-
管理费用
5,812,993.27
70.96%
22.24%
3,400,111.87
37.18%
15.07%
销售费用
3,633,573.50
40.79%
13.90%
2,580,764.29
38.69%
11.44%
财务费用
280,070.85
53.31%
1.07%
182,682.47
28.97%
0.81%
营业利润
451,713.68
-64.97%
1.73%
1,289,631.40
-41.85%
5.72%
营业外收入
1,277,965.46
-56.34%
4.89%
2,927,272.71
852.46%
12.98%
营业外支出
-
-100.00%
-
32.46
-
-
净利润
1,349,948.07
-63.16%
5.16%
3,664,421.97
44.97%
16.24%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营业收入: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比去年增长 3,582,658.06 元,增幅为 15.88%,取得了较大的增长。主要原因
是:
(1)国家产业层面:国家加大了对文化产业和展览展示行业的支持力度,刺激了市场对影视灯具产品及车展灯具产品
需求,客观上促进了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
(2)公司经营层面:一方面,公司采取了积极的营销措施,加大营销投入,优化市场营销团队,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
并采用降价促销等多种手段,促进了公司营业额的增长;另一方面,公司加大了研发投入,在保持原有产品质量优势的基
础上,不断开发推广新产品,占领新市场,客观上也促进了营业收入的增长。
2、管理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比上一年度增加 2,412,881.40 元,增幅为 70.96%;2016 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
入的比重为 22.24%,比上年同期增加 7.17%。主要原因是:
(1)由于研发投入大幅提高。公司历来非常重视研发,在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对新产品的研发投入,为公司未来
的发展进行技术及产品的储备,以期扩大市场,增加销售,最终实现企业价值的提升,因此导致研发费用大幅提升。
(2)由于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等业务,支付给中介机构的审计费、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费
用,大幅增加。
(3)公司人员增加,员工待遇提高,导致职工薪酬支出增幅较大。
3、销售费用: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了 1,052,809.21 元,增幅为 40.79%。主要原因是:
(1)由于人员工资和展览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增加所致。2016 年公司业务规模比去年稳步增长,
公司为了扩大销售,占领市场,导致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业务宣传费相应增加。
(2)公司积极参加国内外影视及车展灯具展会,导致展览费增加。公司为了扩大销售,稳定销售团队,增加了销售人
员,提高了工资待遇。
4、财务费用: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 97,388.38 元,增幅为 53.31%。主要是由于贷款利息支出以
及新贷款融资费用增加所致。
5、营业利润比去年同期减少 837,917.72 元,降幅为 64.97%。主要原因是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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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比去年同期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为 275,064.23 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102,933.51 元,主要是
由于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支付的流转税增加,从而导致相应的附加税大幅增加。同时,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有大幅度的增加,以上因素变动,导致本年营业利润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6、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 1,649,307.25 元,降幅为 56.34%。主要是由于收到的政
府补贴减少所致。报告期子公司销售软件增值税返还 188,904.58 元,比去年同期减少 315,277.26 元。其他政府补助项目
比去年同期减少 1,381,864.00 元。除销售软件增值税返还政策相对稳定外,其他政府补助项目,都具有不确定性。
7、净利润: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 2,314,473.90 元,降幅为 63.16%。主要是由于营业利润及营业外
收支净额均下降导致,前者下降 837,917.72 元,后者下降 1,649,274.79 元。
(2)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收入金额
本期成本金额
上期收入金额
上期成本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
26,067,723.10
15,614,536.93
22,558,141.95
14,943,499.70
其他业务收入
73,076.91
80,959.31
-
-
合计
26,140,800.01
15,695,496.24
22,558,141.95
14,943,499.70
按产品或区域分类分析:
单位:元
类别/项目
本期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上期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电子镇流器
9,289,732.11
35.54
5,098,568.63
22.60
影视灯具
13,389,937.51
51.22
10,889,737.96
48.28
配件及工程设备配套
3,388,053.48
12.96
6,569,835.37
29.12
合计
26,067,723.10
99.72
22,558,141.95
100.00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
公司在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99.72%。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因为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数控液压砖塔冲床、电液同步数控折弯机、数控
剪板机)对外出租,取得的设备租赁收入。用于出租的机器设备公司购入时用途为自己加工零部件,但是由于该种方式生
产效率较低,公司重新进行生产方式规划,导致该项资产的闲置,不存在产能过剩情况,不存在业务转型的可能性,公司
目前没有使用该项固定资产的计划,所以拟长期出租。
按产品分,公司电子镇流器类产品,在报告期内的收入比上年度增加 4,191,163.48 元,占营业收入比例比去年同期
增加 12.94%,主要原因为:电子镇流器类产品是我公司的核心技术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质量稳定,性能优良,客户
认可度较高。报告年度,公司加大了该类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努力维持老客户,积极开发新客户。同时公司加大了该产
品的研发投入,不断改进完善老产品,同时推出新系列产品,拓展了新市场,增加了产品销售份额和市场占有率。
配件及工程设备配套类收入,报告期内比上年同期减少 3,181,781.89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比去年同期下降 16.16%,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加大了对主营产品的营销推广力度,扩大了主营产品的收入份额,减少了该类非主营品的推销力
度,收入相应下降;该类收入属于公司非主营业务收入,收入具有不稳定性、客户需求变化较大的特点,报告期客户对此
类品需求减少,收入下降。
注:出于合理化考量,公司将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产品类别进行重新归类划分,将“镝灯”、“气球灯”、“钨丝灯”、“荧
光灯”、“LED 灯”汇总划分为“影视灯具”;将“配件”、“工程设备配套”汇总划分为“配件及工程设备配套”,相关
数据亦进行汇总统计。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15
(3)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95,001.77
8,760.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9,984.14
-313,801.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4,613.63
-325,353.50
现金流量分析:
1、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比上年度增加 4,286,241.59 元,增幅为 48928.69%,主要原因是:
公司扩大了销售规模并加大了货款催收力度,销售回款增加,减少了应收账款,增加了公司现金流入。公司减少了其他与
经营活动有关的支出,也相应增加了经营性现金流入额。
2、公司在报告期内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度减少 596,182.70 元,降幅为 189.99%,主要是报告年
度购置固定资产金额较大所致。
3、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比上年度减少 779,260.13 元,降幅为 239.51%,主要是归还
贷款和支付贷款利息所致。
(4)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年度销售占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北京全视角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634,053.90
10.10%
是
2
北京华丽达视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35,555.55
7.81%
否
3
王洪彬
1,926,910.11
7.39%
否
4
裴伟
1,473,423.81
5.65%
否
5
上海优绩影视器材有限公司
1,438,750.43
5.53%
否
合计
9,508,693.80
36.48%
-
(5)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年度采购占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固安县精密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592,861.29
11.49%
否
2
三河市德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008,804.27
7.27%
否
3
天津长信机械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720,211.88
5.19%
否
4
三河市永来机械配件加工有限公司
565,201.95
4.08%
否
5
北京聚达创通科技有限公司
410,902.12
2.96%
否
合计
4,297,981.51
30.99%
-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16
(6)研发支出与专利
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研发投入金额
1,998,805.60
726,181.57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7.65%
3.22%
专利情况:
项目
数量
公司拥有的专利数量
20
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
2
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支出为 1,998,805.60 元,占营业收入的 7.65%,研发项目主要集中于新品 LED 和新型 HMI 高
效能灯具 LIGHTMAN 系列结合传统产品的工艺更新、质量提升两方面。
(1)、新品 LED 以电影电视剧制作外拍应用和室内摄影棚应用为主,结合现阶段先进成熟的 LED 技术,相比较传统
照明灯具节能环保并拥有软件和远程控制等功能,从 40 瓦到 300 瓦系列,为市场用户提供了多种选择;尤其以摄影棚内
照明为主要市场开发的 LED、太空灯系列 LUXED,拥有广阔的市场。
(2)、新型 LIGHTMAN 系列是基于传统 HMI 灯具为基础,独立自主开发的新造型,高效能,高精度,设计独特,迎合
市场要求;开发系列为 LIGHTMAN60/90、LIGHTMAN25/40、LIGHTMAN12/18 三种。
公司 2016 年度持续投入更新已有产品的工艺更新,对传统产品的不良市场反馈及时改进,新材料的应用和电源控制
系统软件的更新。
2、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
本年期末
上年期末
占总资产
比重的增
减
金额
变动
比例
占总资产
的比重
金额
变动
比例
占总资产
的比重
货币资金
3,274,691.61
232.70%
13.55%
984,287.61
-39.04%
3.89%
9.66%
应收账款
5,892,461.13
-22.84%
24.38%
7,637,164.96
34.08%
30.17%
-5.78%
存货
10,497,671.80
14.93%
43.44%
9,133,811.59
44.77%
36.08%
7.36%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固定资产
1,664,870.21
43.55%
6.89%
1,159,788.71
-11.85%
4.58%
2.31%
在建工程
-
-
-
-
-
-
-
短期借款
3,009,000.00
-18.68%
-18.68%
3,700,000.00
-
14.62%
-2.16%
长期借款
-
-
-
-
-
-
-
资产总计
24,166,145.04
-4.54%
-
25,315,814.13
9.36%
-
-
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公司在报告期末的货币资金,比上年度末增加 2,290,404.00 元,增幅为 232.70%。主要原因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增
加所致。
2、公司在报告期末固定资产,比上年度末增加 505,081.50 元,变动比例为 43.55%,主要原因为公司报告期采购了多
款新型 PAR 灯模具及新购一辆经营用商务车所致。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17
3、投资状况分析
(1)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的拥有全资子公司 1 家,具体体如下:
北京创奇星光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主要业务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销售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为 1,543,800.00 元,净利润为 775,204.81 元。
(2)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无
(三)外部环境的分析
1、外部宏观环境
2016 年,回顾国际宏观经济环境继续呈现趋缓态势,进入低速平稳增长周期,短期内较难出现经济快速复苏境况。
国内宏观经济环境方面,新兴经济产业虽然发展态势良好,但受制于传统产业仍然处于下行通道区间,导致国内经济整
体增速放缓,可能已接近经济运行周期底部。
2017 年,全球政治经济环境多样,多种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全球经济环境难言向好。国内经济也将由长期高速增
长态势,转变为中低速增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深化,创新主体的动力和活力进一步得到激发,中国经济将进一
步加速。机遇和挑战将长期并存,企业持续快速发展的难度加大。
2、国家政策大力扶持行业发展
公司所处的行业主要受到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指导与监管;文化相关照明设备也受到下游行业相关部门的指导和
监督,本行业企业按照广电行业政策和行业标准进行设备生产。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是文化部主管、具有社会团体法
人资格的国家一级社会组织,其主要职责包含主导协调全国演艺设备行业经济技术的发展;组织制定演艺设备行业技术
标准并推动标准的贯彻实施;文化部 2015 年 2016 年相继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
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着眼于创意设计、动漫游戏、演艺娱乐、艺术品、工艺美术等重点领域,明确
了各个领域的发展举措。各个地方政府也相继围绕政策出台地方扶持政策,大力发展文化相关领域项目,推动影视业的
大力发展。本行业的下游主要是影视剧摄制单位、广播电视台等,下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发展具有较大牵引和拉动作用。
下游行业的需求将影响灯光设计行业的发展,目前国家大力支持文化产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性政策文件。随着行业的
快速增长,广播电视行业整体收入稳步增长扩大公司产品销售的市场空间和盈利空间。
(四)竞争优势分析
一、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公司通过独立研发和吸收引进先进技术的方式逐渐形成自主核心技术,具备一定的技术优势。此外,公司还通过与
高校技术合作的方式把实验室的研究成果借助企业的生产制造和推广平台转化为社会生产力,推动电影摄制工作的工业
化进步。
多年来,莱斯达的研发团队先后独立开展了高效率低谐波新型单级开关电源、2500W 中功率 PWM-DC/DC 变换器系统,
HID 灯用高频谐振变换系统稳定性的、HID 灯弧光成像与电气参数测量装置、大功率低成本 MH 灯用绿色电子镇流器、16
吋和 25 吋 LED 灯、气球灯、聚光灯等数十项影视灯具及电子电源产品和技术的研发,并将其中约 80% 的研究成果成功转
化为产品推向市场。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公司与北方工业大学绿色能源实验室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公司科研项目的研发过程中提供了前沿技术理念
和务实的技术指导,从而保障了公司新产品(技术)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2)团队优势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18
公司的管理团队有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公司已经建立起一支技术过硬的研发队伍,公司主要技术骨干具有专业照
明设备的研发经验。公司主要技术骨干在设备方案设计、工艺规范、各生产环节控制、检验评价方法等方面都具有丰富
经验,本公司已组建了核心经营团队和技术团队,主要管理人员均具备专业技术背景和丰富的行业管理经验。
二、竞争劣势
目前,公司产品的生产规模较小,市场份额较低,与行业中的先进企业相比,公司在企业规模、技术人才储备及研
发资金投入等方面上还存在一定差距。
针对上述劣势,一方面,公司已经在产品研发及市场开拓方面制定了规划并开始逐步实施,今后随着新产品的不断
研发及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公司将逐步扩大生产规模;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建立、择优、培养、定位、激励的人力资
源管理模式,稳定现有核心团队,并组建富有竞争力和凝聚力的人才梯队,以期快速缩小竞争差距;同时,公司也积极
加强和与内外业内知名企业及多所高校开展业务、技术、市场等层面的合作,在提升公司品牌和市场知名度的同时,不
断增强自身核心竞争能力的培养和累积。
(五)持续经营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积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促进
公司的规范运作,特别是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管理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内控的工作,加强了对经营风险的把控。
公司成立至今,经多年研发、生产、市场、管理等方面积累,逐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集核心研发技术、生产管
理、市场拓展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运营体系,公司拥有持续经营所需要资源储备。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资产、人员、
财务、机构等完全独立,保持良好的公司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
系运行良好;主要财务、业务等经营指标稳健增长;经营管理层、核心业务人员团队、技术团队人员稳定。因此,公司
拥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利风险。
(六)扶贫与社会责任
公司始终将依法经营作为公司运行的基本原则,注重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同步共赢。2016 年度公司认真遵守
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积极纳税,发展就业岗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未发生有损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等社会
责任的情形。
(七)自愿披露(如有)
无
二、未来展望(自愿披露)
(一)行业发展趋势
近年来中国推出了一系列鼓励影视剧相关行业的产业政策。近几年影视剧等文化产业的发展对公司业绩增长起到了十
分重要的带动作用,影视剧产业相关政策法规与文化产业市场的需求和发展,对公司产品研发、生产有着重要的导向和推
动作用,从而对公司的经营绩效和盈利水平具有较大影响;本行业的下游主要是影视剧摄制单位、广播电视台等,下游行
业对本行业的发展具有较大牵引和拉动作用。下游行业的需求将影响灯光设计行业的发展,目前国家大力支持文化产业,
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性政策文件;随着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的稳定增长和消费观念的不断升级,人们逐步提出了更高的个性
化需求和有偏好的文化娱乐要求。近年来,随着广播电视覆盖率的普及,广播电视行业的整体收入进入稳步增长阶段,广
播电视行业整体收入稳步增长扩大公司产品销售的市场空间和盈利空间。
(二)公司发展战略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19
公司将坚持自主创新,充分利用技术优势,大力研发现在市场需求的节能环保类高显色指数、多功能型的 LED 系列灯
具。专注于技术提升,为影视照明市场及演播拍摄提供高效能的绿色环保产品,为国家广电行业的发展贡献我们专业的能
力。
(三)经营计划或目标
2017 年是公司登陆新三板第一年,公司将站在新的起跑线上,谋求更加长远的发展方向,并向着更高的目标而努力。
未来,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借助行业发展契机,带动公司继续快速前进的步伐。2017 年,公司将以
传统 HMI 影视灯具及控制系统,新型 LED 节能环保灯具为主攻市场,具体目标如下:
1、提高产品品质,提升资源效率
公司计划继续完善生产物流流程,扩大产能。公司将全力控制生产品质,根据用户差别化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发适销
对路产品,把握市场变化趋势,不断提升产品性能,提高用户满意度。同时,公司将继续提高生产效率,加快生产周期,
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提高库存周转率。
2、持续研发创新,加强队伍建设
公司将持续技术创新,突出产品研发的核心地位。引进高端技术人才,加强产品研发队伍的建设,保证技术及产品的
持续创新能力。
3、加强市场开拓,拓展销售渠道
公司将加强市场开拓,完善销售策略及实施方案,加强与渠道及相关单位的合作,保证实现公司主要经营目标。
4、提升品牌形象,严控质量管理
公司将加强生产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创造良好的品牌形象。通过优选供应商,严格执行技术质量标准,加强生产过
程控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严格工、模具的定期维护和更换,认真落实 TS16949 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产品的质量。
5、完善法人治理,完善内控管理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 6S 管理,在最大限度地降低管理成本
的前提下,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管理,形成一整套科学的管理办法,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6、保护知识产权,加强资质申报
公司将继续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及相关资质建设,做好知识产权及相关专业资质申请和保护工作,以此提高企业核心竞
争力。
7、借助资本市场,加速公司发展
公司将利用新三板资本平台优势,拓宽融资渠道,确保公司扩大规模所需资金,促使公司快速发展。
上述公司经营计划和主要目标并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四)不确定性因素
无
三、风险因素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20
(一)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1、经营规模小,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的风险
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256万元和 2,614万元;营业利润分别为129万元和45万元;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0.88万元和430万元。截至2015年末和2016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0.11%和52.63%。报告期,
公司营业收入规模较小,经营业绩对税收优惠政策和政府补贴依赖较大,经营负债较高。公司存在经营规模小,抗市场风
险能力较弱的风险。2016年度,公司发展了18家全国各省市销售代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销售渠道;销售业绩已经明显提
升。
2、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的风险
公司2015年度及2016年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2,059,599.65元和925,701.75元,非经常性损益占最近两年度净
利润的比例分别为56.21%和68.57%,非经常性损益占最近两年净利润的比例较高,主要是公司收到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
督管理办公室拨付的专项资金以及收到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拨付的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以及科委对公司的专
利补贴。同时2016年度自主研发的产品在国际市场获得了很高的认可度,在主要市场美国获得批量的订单,并同时开发了
埃及,南非等新兴市场。随着业绩的提升,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的利润影响将逐步降低。
3、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 2015 年、2016 年出口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9.37%、16.80%,公司以人民币记账,与客户结算使用外币,
外币与人民币的汇率波动造成 2015 年、2016 年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 26,516.94 元、36,106.34 元。目前公司因汇率波动造
成的汇兑损益金额较小,2016 年因汇率上涨收入增加,汇兑损益也相对小比例上涨。公司对外销业务风险制定较为完善的
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出口收汇的周期以及报价的有效期,将汇率波动的风险控制到最低。
4、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0.11%、52.63%,公司资产负债率整体偏高,
主要为经营性应付款项金额较大所致。2016 年加快了应收款项的回收,及时与供应商及其他债权人沟通,解决了大部分债
权债务关系,及时避免产生债务纠纷。同时销售业务制定了严格的收款时间,大大降低合同应收账款的比例及账期。
5、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2015 年 11 月 24 日,本公司通过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复审,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了编号为 GR201511001516 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减按 15%的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5 年、2016 年公司出口退税金额分别为 548,046.45 元、677,663.11 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 14.96%、50.20%,占
比较高,出口退税对公司净利润有较大的贡献。
子公司北京创奇星光技术有限公司为软件生产企业,享受 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
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和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21
公司 2016 年持续投入对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以新型 LED 及新型 HMI 灯具,提高了产品毛利,利用技术优势占领市场,
盈利能力加强,减少对优惠政策的依赖、降低出口退税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各方面符合相关认定的条件,从而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6、海外业务受地区政治、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海外销售业务,公司海外业务受地区政治、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已经制定了防范上述风险
的管理措施,2016年持续拓展海外市场,新开发南非,埃及,和南美各国,即使某些出口区域有政策汇率影响,占比也会
相对减小。
7、期末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公司存货余额主要是为履行合同持有的原材料及库存商品。随着公司各项业务收入的稳中上升,公司为生产各种灯具
配套采购的原材料及自制商品备货的金额也有所增加。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
例分别为 37.91%、46.78%,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6.08%、43.44%,占比较高。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来自存货,2016
年市场部门根据 2014 年和 2015 年的销售统计分析,针对性的把握市场动态,增加相应的库存,以面对灵活多变的市场需
求,减少供需矛盾,提高销售资金的周转率。
(二)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无。
四、董事会对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
否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无
(二)关键事项审计说明:
无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22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重要事项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否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的情况
是
二、(一)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否
是否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二、(二)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或者本年度发生
的企业合并事项
否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事项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二、(三)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否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否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重要事项
否
二、重要事项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单位:元
占用者
占用形式
(资金、资产、
资源)
占用性质
(借款、垫
支、其他)
期初余额
累计发生额
期末余额
是否归
还
是否为
挂牌前
已清理
事项
何凯
资金
借款
0
40,000.00
0
是
是
何凯
资金
借款
3,700,000.00
0
0
是
是
张卫平
资金
借款
5,000.00
0
0
是
是
总计
-
-
3,705,000.00
40,000.00
0
-
-
占用原因、归还及整改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资金占用 3 笔,分别为:
1、2016 年 5 月,公司股东何凯向公司借用资金人民币 40,000.00 元,该笔款项,何凯已于 2016 年 6 月归还公司。
2、报告年度期初,公司股东何凯占用公司资金 3,700,000.00 元,为资金借款,该笔资金借款,何凯已经于 2016 年 3
月归还公司。
3、报告年度期初,公司股东张卫平占用公司资金 5,000.00 元,为资金借款,该笔资金借款,张卫平已经于 2016 年 4
月归还公司。
以上资金占用情况皆为公司挂牌前发生,挂牌时已全部清理,且未再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
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23
(二)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
是否履行必要决策程序
北京全视角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634,053.90
是
北京华龙为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租赁房屋建筑物
600,000.00
是
陈熙鹏
向关联方拆入资金
87,579.27
是
何凯
向关联方拆出资金
3,740,000.00
是
张卫平
向关联方拆出资金
5,000.00
是
总计
-
7,066,633.17
-
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偶发性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 2016 年度的生产经营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承诺主要内容:承诺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公
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将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股份公司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同
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
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股份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将立即通知股份公司,并尽力将该等
商业机会让与股份公司;将不向与股份公司之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股份公司的任何技术信息、
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主要内容:承诺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将尽量避免与莱斯达进行关联
交易,对于因莱斯达生产经营需要而与其发生关联交易时,承诺人将严格遵守平等、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并按照莱
斯达的《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的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和方法、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决策
权限与程序等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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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第六节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条
件股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
0
0.00%
0
0
0.00%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0
0.00%
0
0
0.00%
董事、监事、高管
0
0.00%
0
0
0.00%
核心员工
0
0.00%
0
0
0.00%
有限售条
件股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5,000,000
100.00%
0
5,000,000
100%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700,000
54.00%
0
2,700,000
54.00%
董事、监事、高管
3,625,000
72.50%
0
3,625,000
72.50%
核心员工
0
0.00%
0
0
0.00%
总股本
5,000,000
-
0
5,000,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8
注:上表期初数为 2016 年 6 月 26 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的持股数量
(二)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期初持股数
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数
期末持
股比例%
期末持有限
售股份数量
期末持有无限售
股份数量
1
何凯
1,575,000
0
1,575,000
31.50%
1,575,000
0
2
陈熙鹏
1,125,000
0
1,125,000
22.50%
1,125,000
0
3
张英
500,000
0
500,000
10.00%
500,000
0
4
郭铁英
425,000
0
425,000
8.50%
425,000
0
5
安信融投资管
理(北京)有
限公司
500,000
0
500,000
10.00%
500,000
0
6
张卫平
225,000
0
225,000
4.50%
225,000
0
7
张卫卫
400,000
0
400,000
8.00%
400,000
0
8
李双庆
250,000
0
250,000
5.00%
250,000
0
合计
5,000,000
0
5,000,000
100.00%
5,000,000
0
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注:上表期初数为 2016 年 6 月 26 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的持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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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二、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
单位:股
项目
期初股份数量
数量变动
期末股份数量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
-
-
-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
-
-
-
优先股总股本
-
-
-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目前的第一大股东为何凯,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31.50%,为公司控股股东。陈熙鹏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22.50%,陈熙鹏与何凯签署有一致行动协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何凯,男,1971 年 0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 年 9 月至 1995 年 7 月就读于北方工
业大学机械设计及制造专业,1995 年 07 月至 1997 年 09 月就职于北京电子工业部七〇〇厂任助理工程师;1997 年 09 月至
1998 年 07 月就职于天津鸿泰国际服务公司任销售部经理;1998 年 07 月至 2001 年 03 月就职于鸿泰(天津)国家贸易有限
公司任总经理;2001 年 03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任期三年(2016 年 6 月 26 日至 2019 年
6 月 25 日)。
陈熙鹏,男,197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1 年 9 月至 1995 年 7 月就读于北方工
业大学冶金机械专业。2011 年 9 月至 2013 年 7 月就读于清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1995 年 8 月至 1996 年 8 月就职于浙江雪
豹集团任销售部副总经理;1996 年 9 月至 2001 年 4 月就职于鸿泰(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任销售部副总经理;2001 年
4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2016 年 6 月 26 日至 2019 年 6 月 25 日)。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一致,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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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第七节融资及分配情况
一、挂牌以来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不适用)
单位:元/股
发行方
案公告
时间
新增股
票挂牌
转让日
期
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
募集金额
发行对
象中董
监高与
核心员
工人数
发行对
象中做
市商家
数
发行对
象中外
部自然
人人数
发行对
象中私
募投资
基金家
数
发行对
象中信
托及资
管产品
家数
募集资
金用途
是否变
更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二、债券融资情况
单位:元
代码
简称
债券类型
融资金额
票面利率%
存续时间
是否违约
合计
-
-
-
-
-
-
注:债券类型为公司债券(大公募、小公募、非公开)、企业债券、银行间非金融企业融资工具、其他等。
债券违约情况(如有):
无
公开发行债券的特殊披露要求(如有):
无
三、间接融资情况
单位:元
融资方式
融资方
融资金额
利息率%
存续时间
是否违约
信用贷款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双秀支行
2,000,000.00
5.22%
自 2016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3 日
否
保证借款
天山金融(北京)信息
服务有限公司
1,000,000.00
9.00%
自 2016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7 年 6 月 20 日
否
合计
3,000,000.00
违约情况(如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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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四、利润分配情况
(一)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股
股利分配日期
每 10 股派现数(含税)
每 10 股送股数
每 10 股转增数
合计
-
-
-
(二)利润分配预案
单位:元/股
项目
每 10 股派现数(含税)
每 10 股送股数
每 10 股转增数
年度分配预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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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学历
任期
是否在公司
领取薪酬
何凯
董事长
男
46
本科
2016 年 6 月 26 日至 2019 年 6 月 25 日
是
陈熙鹏
总经理/董秘/董事
男
43
硕士
2016 年 6 月 26 日至 2019 年 6 月 25 日
是
张英
董事
女
67
本科
2016 年 6 月 26 日至 2019 年 6 月 25 日
否
郭铁英
董事
女
60
本科
2016 年 6 月 26 日至 2019 年 6 月 25 日
否
杨海军
董事
男
44
博士
2016 年 6 月 26 日至 2019 年 6 月 25 日
否
张潼
监事会主席
女
30
硕士
2016 年 6 月 26 日至 2019 年 6 月 25 日
否
梁文宏
职工代表
男
44
本科
2016 年 6 月 26 日至 2019 年 6 月 25 日
是
赵昕
监事
男
34
本科
2016 年 6 月 26 日至 2019 年 6 月 25 日
否
刘延顺
财务总监
男
45
本科
2016 年 6 月 26 日至 2019 年 6 月 25 日
是
董事会人数:
5
监事会人数:
3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间关系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间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持股情况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期初持普通
股股数
数量变动
期末持普通股
股数
期末普通股持
股比例%
期末持有股票
期权数量
何凯
董事长
1,575,000
0
1,575,000
31.50%
0
陈熙鹏
总经理/董秘/董事
1,125,000
0
1,125,000
22.50%
0
张英
董事
500,000
0
500,000
10.00%
0
郭铁英
董事
425,000
0
425,000
8.50%
0
合计
3,625,000
0
3,625,000
72.50%
0
(三)变动情况
信息统计
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
否
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
否
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
是
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
是
姓名
期初职务
变动类型(新任、换届、
离任)
期末职务
简要变动原因
陈熙鹏
总经理
新任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新任
刘延顺
财务经理
新任
财务总监
新任
本年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要职业经历: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
1、陈熙鹏,男,197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1 年 9 月至 1995 年 7 月就读于北方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29
工业大学冶金机械专业。2011 年 9 月至 2013 年 7 月就读于清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1995 年 8 月至 1996 年 8 月就职于浙江
雪豹集团任销售部副总经理;1996 年 9 月至 2001 年 4 月就职于鸿泰(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任销售部副总经理;2001
年 4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2016 年 6 月 26 日至 2019 年 6 月 25 日)。
2、刘延顺,男,1972 年 0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 年 09 月至 1994 年 07 月就读于
山东建筑材料工业学院财务会计专业;1998 年 04 月至 2002 年 04 月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专业。1994 年 08 月至 1998
年 08 月就职于北京亚新特种建材有限公司担任会计;1998 年 10 月至 1999 年 10 月就职于北京世达行家电有限责任公司担
任财务经理;1999 年 11 月至 2002 年 8 月就职于北京西门子西伯乐斯电子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主管;2002 年 09 月至 2012 年
05 月就职于首安工业消防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主管;2012 年 06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财务
总监,任期三年(2016 年 06 月 26 日至 2019 年 06 月 25 日)
二、员工情况
(一)在职员工(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行政管理人员
9
9
生产人员
19
34
销售人员
10
14
技术人员
11
17
财务人员
3
5
员工总计
52
79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
-
硕士
3
4
本科
13
21
专科
14
15
专科以下
22
39
员工总计
52
79
人员变动、人才引进、培训、招聘、薪酬政策、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1、人员变动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生产计划、研发水平提升,生产、销售人员、研发人员有所增加;除此之外,人员整体情况基本与
上年持平,核心团队比较稳定,公司中层管理队伍进一步充实、壮大。
2、人才引进与招聘
报告期内,通过社会招聘、应届毕业生人才引进等多方面措施吸引了符合企业长远利益、适合企业用人政策的人才。一
方面补充了企业成长需要的新鲜血液、推动了企业内部的优胜劣汰,另一方面也巩固、增强了公司的技术团队和管理队伍,
从而为企业持久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力资源。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30
3、员工培训
公司按照入职培训、岗位培训相结合的要求,多方面、多形式地开展员工培训工作,其中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在职人
员业务知识培训、生产员工操作技能培训、管理者管理能力培训等全方位培训。同时,公司行政部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组
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不断提高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公司创新活力和集体凝聚力,以实现公司与员工的
双赢共进。
4、薪酬政策
公司以客观、公正、规范为原则,根据公司自身情况制定了完整完善的薪酬体系及绩效考核制度,员工薪酬包括固定工
资、绩效工资、技能津贴。同时,公司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员工月薪的一定比例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公司目前需承担离退休职工人数为 0 人。
(二)核心员工以及核心技术人员
期初员工数量
期末员工数量
期末普通股持股数量
核心员工
-
-
-
核心技术人员
2
2
1,125,000
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1)陈熙鹏为通州区科技带头人,通州区科学技术奖三等奖获得者;北京市电源学会科学技术一等奖获得者。陈熙鹏组
织和参与研发的产品已申请多项专利,为公司核心技术人才。
(2)李富春,男,45 岁,照明设计师国家二级(舞台、电影、电视照明),1993 年毕业于河北科技大学化工机械与设
备专业,大学本科学历。1993 年 7 月至 1994 年 6 月,任职廊坊应用化学集团总公司,1994 年 6 月至 1997 年 9 月,在广州
黄埔立信电子塑胶制品厂任设计工程师、品管部主管,1997 年 9 月至 2001 年 3 月,在东莞塘厦保辉电子塑胶制品厂任生产
部主管,2001 年 3 月至 2007 年 6 月:在深圳松岗显亮电子塑胶制品厂担任工程部主管,2007 年 6 月至 2010 年 6 月在北京
迪赛奇正有限公司任工程部主管,2010 年 7 月至今任职于公司,任研发技术负责人。李富春拥有超过 22 年机械及电子研发
经验,从 2010 年至今参与了多项企业重点项目研发。
公司有核心技术人员 2 名,包括陈熙鹏、李富春。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变动。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31
第九节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年度内是否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制度
是
董事会是否设置专业委员会
否
董事会是否设置独立董事
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否
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发现重大缺陷
否
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是
一、公司治理
(一)制度与评估
1、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
限责任公司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
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均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
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能够切实
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2、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司章程》包含投资者关系管理、纠纷解决等条款,能
够保护股东与投资者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公司的治理机制能够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
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其合法权利。
3、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人事变动、对外投资、融资、关联交易、担保等事项均已履行规定程序。
4、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2016 年 6 月 26 日,股份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莱斯
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形。
(二)三会运作情况
1、三会召开情况
会议类型
报告期内会议召开的
次数
经审议的重大事项(简要描述)
董事会
2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何凯为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聘任陈熙鹏为总经理的议案》;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32
(3)《关于聘任刘延顺为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4)《关于聘任陈熙鹏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5)《关于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6)《关于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7)《关于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8)《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2、 第一届第董事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同意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
监事会
1
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选举张潼为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股东大会
2
1、 1、创立大会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2、 (1)《关于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议案》;
(2)《关于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办费用开支情况的议案》;
(3)《关于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4)《关于选举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案》;
(5)《关于选举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
议案》;
(6)《<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12)《关于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13)《关于授权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整体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工商手续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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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意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
(2)《确认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的议案》。
2、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提案审议、通知时间、召开程序、授权委托、表决和决议等事项均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治理改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公司治理,未发生来自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外的股东或代表参与公司治理的情况。公司管
理层未引入职业经理人。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针对投资者关系制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就保证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做
出原则性安排,并在“三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其他制度中做出了具体安排。报告期内,公司与股东/或潜在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机制顺畅,投资者关系良好。
(五)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本年度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如有)
无
二、内部控制
(一)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二)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业务独立: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能够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和决策,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未受到公
司控股股东的干涉、控制,亦未因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而使公司经营自主权的完整性、独
立性受到不良影响。
人员独立: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及公司《公司章程》合法产生;公司的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它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中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资产完整及独立:公司合法拥有与目前业务有关的土地、房屋、设备以及商标等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公司独立拥有
该资产,不存在被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机构独立: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聘请了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
高级管理层,公司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独立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
形。公司的办公场所独立于股东单位,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财务独立: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
算体系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在银行独立开立账户,依法进行纳
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独立对外签订合同,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它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三)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一)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
来发展状况,规范公司治理,有效执行内部控制。
(二)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说明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34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均是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的
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完整性和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由于内部控制是一项长期而持续的系
统工程,需要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现状和发展情况不断调整、完善。
1、关于会计核算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从公司自身情况出发,制定会计核算的具体细节制度,并
按照要求进行独立核算,保证公司正常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2、关于财务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和落实各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在国家政策及制度的指引下,做到有序工作、严格管理,继续
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体系。
3、关于风险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企业风险控制,在有效分析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的前提下,采取事前
防范、事中控制等措施,从企业规范的角度继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
(四)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管理事务,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
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等情况,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及公司管理层严格遵守了上述制
度,执行情况良好。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建立《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35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标准无保留
审计报告编号
大华审字[2017]003875 号
审计机构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审计报告日期
2017-4-12
注册会计师姓名
张文荣、罗国洲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否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1
审计报告正文: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斯达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6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莱斯达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
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
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
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
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莱斯达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莱斯达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文荣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罗国洲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二日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36
二、 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七、注释 1
3,274,691.61
984,287.6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七、注释 2
5,892,461.13
7,637,164.96
预付款项
七、注释 3
2,590,365.48
2,177,390.7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七、注释 4
155,058.40
4,152,161.0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七、注释 5
10,497,671.80
9,133,811.5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七、注释 6
29,323.21
8,289.51
流动资产合计
22,439,571.63
24,093,105.4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七、注释 7
1,664,870.21
1,159,788.71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37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七、注释 8
61,703.20
62,919.97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26,573.41
1,222,708.68
资产总计
24,166,145.04
25,315,814.1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七、注释 9
3,009,000.00
3,7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七、注释 10
4,144,881.73
6,449,802.24
预收款项
七、注释 11
2,390,903.16
1,726,079.4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七、注释 12
384,378.91
265,198.22
应交税费
七、注释 13
183,615.71
378,900.35
应付利息
77,324.10
12,137.00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七、注释 14
2,528,190.69
2,685,794.17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2,718,294.30
15,217,911.4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38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12,718,294.30
15,217,911.4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七、注释 15
5,000,000.00
5,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七、注释 16
1,150,196.71
193,300.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七、注释 17
57,474.33
100,049.5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七、注释 18
5,240,179.70
4,804,553.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1,447,850.74
10,097,902.67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447,850.74
10,097,902.6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4,166,145.04
25,315,814.13
法定代表人:___何凯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刘延顺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___陈熙鹏______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39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203,509.08
826,407.0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十三、注释 1
5,892,461.13
7,637,164.96
预付款项
2,590,365.48
2,177,390.77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十三、注释 2
155,058.40
4,152,161.01
存货
10,497,671.80
9,133,811.5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9,371.23
8,289.51
流动资产合计
22,368,437.12
23,935,224.8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十三、注释 3
1,000,000.00
1,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643,723.02
1,135,421.47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61,703.20
62,919.97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05,426.22
2,198,341.44
资产总计
25,073,863.34
26,133,566.3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009,000.00
3,7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40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9,898,533.67
11,201,830.41
预收款项
2,390,903.16
1,726,079.48
应付职工薪酬
344,127.50
236,948.87
应交税费
103,478.10
378,700.01
应付利息
77,324.10
12,137.00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481,958.44
2,684,075.4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8,305,324.97
19,939,771.1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18,305,324.97
19,939,771.1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000,000.00
5,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150,196.71
193,300.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57,474.33
100,049.51
未分配利润
560,867.33
900,445.60
所有者权益合计
6,768,538.37
6,193,795.1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25,073,863.34
26,133,566.30
法定代表人:___何凯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刘延顺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___陈熙鹏_____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41
(三)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七、注释 19
26,140,800.01
22,558,141.95
其中:营业收入
七、注释 19
26,140,800.01
22,558,141.9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5,689,086.33
21,268,510.55
其中:营业成本
七、注释 19
15,695,496.24
14,943,499.7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七、注释 20
275,064.23
172,130.72
销售费用
七、注释 21
3,633,573.50
2,580,764.29
管理费用
七、注释 22
5,812,993.27
3,400,111.87
财务费用
七、注释 23
280,070.85
182,682.47
资产减值损失
七、注释 24
-8,111.76
-10,678.5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51,713.68
1,289,631.40
加:营业外收入
七、注释 25
1,277,965.46
2,927,272.7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51,970.88
减:营业外支出
七、注释 26
32.4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729,679.14
4,216,871.65
减:所得税费用
七、注释 27
379,731.07
552,449.6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49,948.07
3,664,421.97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49,948.07
3,664,421.97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42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349,948.07
3,664,421.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349,948.07
3,664,421.9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7
0.7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7
0.73
法定代表人:___何凯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刘延顺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___陈熙鹏______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43
(四)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十三、注释 4
26,140,800.01
22,558,141.95
减:营业成本
十三、注释 4
17,195,251.71
16,427,179.70
营业税金及附加
243,751.59
141,709.75
销售费用
3,574,135.74
2,543,763.05
管理费用
5,113,809.56
3,035,951.90
财务费用
279,981.25
182,577.29
资产减值损失
-8,111.76
69,321.5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58,018.08
157,638.76
加:营业外收入
1,089,060.88
2,422,530.8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51,970.88
减:营业外支出
32.4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31,042.80
2,580,137.17
减:所得税费用
256,299.54
532,449.6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74,743.26
2,047,687.4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
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574,743.26
2,047,687.4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1
0.4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1
0.41
法定代表人:___何凯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刘延顺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___陈熙鹏______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44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2,278,922.06
23,649,882.81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88,904.58
504,741.8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注释 28
5,244,798.31
7,357,197.9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712,624.95
31,511,822.5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232,489.21
19,372,631.5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206,899.92
3,605,947.06
支付的各项税费
2,741,109.43
1,569,366.4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注释 28
5,237,124.62
6,955,117.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417,623.18
31,503,062.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95,001.77
8,760.1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52,262.14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262.1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962,246.28
313,801.44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4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62,246.28
313,801.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9,984.14
-313,801.4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009,000.00
3,7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注释 28
5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09,000.00
4,2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700,000.00
3,7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48,134.59
521,611.1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注释 28
265,479.04
303,742.3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13,613.63
4,525,353.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4,613.63
-325,353.5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80,404.00
-630,394.7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84,287.61
1,614,682.3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64,691.61
984,287.61
法定代表人:___何凯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刘延顺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___陈熙鹏______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46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2,278,922.06
23,818,270.82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384,798.31
6,774,260.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663,720.37
30,592,531.1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1,031,489.21
19,891,476.4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657,081.58
3,272,649.17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01,520.45
1,092,646.7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02,338.56
6,460,373.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292,429.80
30,717,145.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71,290.57
-124,614.2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52,262.14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262.1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951,837.02
296,019.39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51,837.02
296,019.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9,574.88
-296,019.3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009,000.00
3,7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09,000.00
4,2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700,000.00
3,7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48,134.59
521,611.1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65,479.04
303,742.3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13,613.63
4,525,353.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4,613.63
-325,353.5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367,102.06
-745,987.1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26,407.02
1,572,394.1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93,509.08
826,407.02
法定代表人:___何凯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刘延顺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__陈熙鹏___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47
(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有者权益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余公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分配利润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5,000,000.00
193,300.00
100,049.51
4,804,553.16
10,097,902.6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5,000,000.00
193,300.00
100,049.51
4,804,553.16
10,097,902.6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956,896.71
-42,575.18
435,626.54
1,349,948.07
(一)综合收益总额
1,349,948.07
1,349,948.0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48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956,896.71
57,474.33
-57,474.33
956,896.71
1.提取盈余公积
57,474.33
-57,474.33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956,896.71
956,896.71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00,049.51
-856,847.20
-956,896.71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100,049.51
-856,847.20
-956,896.71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5,000,000.00
1,150,196.71
57,474.33
5,240,179.70
11,447,850.74
项目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
所有者权益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49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余公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分配利润
数
股
东
权
益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5,000,000.00
193,300.00
1,240,180.70
6,433,480.7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5,000,000.00
193,300.00
1,240,180.70
6,433,480.7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100,049.51
3,564,372.46
3,664,421.97
(一)综合收益总额
3,664,421.97
3,664,421.9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00,049.51
-100,049.51
1.提取盈余公积
100,049.51
-100,049.51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5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5,000,000.00
193,300.00
100,049.51
4,804,553.16
10,097,902.67
法定代表人:___何凯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刘延顺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__陈熙鹏
(八)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51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5,000,000.00
193,300.00
100,049.51
900,445.60
6,193,795.1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5,000,000.00
193,300.00
100,049.51
900,445.60
6,193,795.1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956,896.71
-42,575.18
-339,578.27
574,743.26
(一)综合收益总额
574,743.26
574,743.2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
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956,896.71
57,474.33
-57,474.33
956,896.71
1.提取盈余公积
57,474.33
-57,474.33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52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956,896.71
956,896.71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00,049.51
-856,847.20
-956,896.71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100,049.51
-856,847.20
-956,896.71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5,000,000.00
1,150,196.71
57,474.33
560,867.33
6,768,538.37
项目
上期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53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5,000,000.00
193,300.00
-1,047,192.38
4,146,107.6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5,000,000.00
193,300.00
-1,047,192.38
4,146,107.6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100,049.51
1,947,637.98
2,047,687.49
(一)综合收益总额
2,047,687.49
2,047,687.4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00,049.51
-100,049.51
1.提取盈余公积
100,049.51
-100,049.51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54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5,000,000.00
193,300.00
100,049.51
900,445.60
6,193,795.11
法定代表人:___何凯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刘延顺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__陈熙鹏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55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1.公司设立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6 月,系由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斯达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4 月,注册资本 60.00 万元,系由顾朝、王世举、何凯、贺东风、张瑞珍、陈熙鹏、王平
以货币资金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公司。莱斯达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顾朝
13.20
22.00
王世举
7.80
13.00
何凯
7.80
13.00
贺东风
7.80
13.00
张瑞珍
7.80
13.00
陈熙鹏
7.80
13.00
王平
7.80
13.00
合计
60.00
100.00
上述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业经宏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莱
斯达公司于 2001 年 4 月经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并取得注册号为 1101082266324 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1 年 10 月,莱斯达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如下决议:同意顾朝、王世举、贺东风转
让股份,退出股东会。莱斯达公司于 2001 年 10 月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股权转让后,股权
结构变更为: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张瑞珍
23.40
39.00
王平
18.00
30.00
何凯
10.20
17.00
陈熙鹏
8.40
14.00
合计
60.00
100.00
3.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2 年 9 月,莱斯达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如下决议:同意张瑞珍、王平转让股份,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56
退出股东会。莱斯达公司于 2002 年 9 月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变更
为: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陈熙鹏
15.00
25.00
何凯
12.00
20.00
郭铁英
12.00
20.00
张英
12.00
20.00
贺东风
9.00
15.00
合计
60.00
100.00
4.第一次增资
2004 年 3 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规定,莱斯达公司以货币资金增资人民币
45 万元。此次增资后,莱斯达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陈熙鹏
26.25
25.00
何凯
21.00
20.00
郭铁英
21.00
20.00
张英
21.00
20.00
贺东风
15.75
15.00
合计
105.00
100.00
上述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业经宏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并
于 2004 年 3 月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2008 年 5 月公司注册号由 1101082266324 变更为 110108002663240;2009 年 4 月公司
经营地址变更为:北京通州区台湖镇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光联工业园二期一号厂房二层 C
区
5.第三次股权转让
股东贺东风与何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贺东风同意将其在公司全部股权 15.75 万元,转
让给何凯,此次转让后莱斯达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陈熙鹏
26.25
25.00
何凯
36.75
35.00
郭铁英
21.00
20.00
张英
21.00
20.00
合计
105.00
100.00
6.第二次增资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57
2012 年 6 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规定,同意吸收安信融投资管理(北京)有
限公司为本公司新股东,同意其出资 11.67 万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此次增资后,莱斯达公
司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陈熙鹏
26.25
22.50
何凯
36.75
31.50
郭铁英
21.00
18.00
张英
21.00
18.00
安信融投资管理(北京)有限
公司
11.67
10.00
合计
116.67
100.00
上述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业经北京东易君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验
资报告,并于 2012 年 7 月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7.第三次增资
2013 年 4 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注册资本由 116.67 万元,增加为人民币 500 万
元,由股东按投资比例认缴,增资部分分期支付,截止 2013 年 4 月 23 日首次出资 83.33
万元已经缴足,截止 2014 年 11 月 28 日第二期出资 300 万元已经由股东分别按比例缴足,
此次增资后,莱斯达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陈熙鹏
112.50
22.50
何凯
157.50
31.50
郭铁英
90.00
18.00
张英
90.00
18.00
安信融投资管理(北京)有限
公司
50.00
10.00
合计
500.00
100.00
上述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业经北京捷勤丰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验
资报告。
8.第四次增资
2015 年 6 月 11 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如下决议:1、同意变更注册资本,
由人民币 500 万元增加到 1000 万元,其中陈熙鹏以货币方式增加出资 112.5 万元(出资时
间 2021 年 4 月 21 日),张英以货币方式增加出资 90 万元(出资时间 2021 年 4 月 21 日),
郭铁英以货币方式增加出资 90 万元(出资时间 2021 年 4 月 21 日),何凯以货币方式增加出
资 157.5 万元(出资时间 2021 年 4 月 21 日),安信融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货币出
资 50 万元(出资时间 2026 年 9 月 30 日);2、变更后重新确认股权为:股东陈熙鹏以货币
出资 225 万元,占注册资本 22.5%,股东张英以货币出资 18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8%,股东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58
郭铁英以货币出资 18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8%,股东何凯货币出资 315 万元,占注册资本 31.5%,
安信融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出资 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0%。同意修改原章程。
9.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10 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吸收新股东张卫卫、李双庆、张卫平;并由张
英、郭铁英将其部分股权转让给上述三人。
2015 年 12 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减
至 500 万元;同意修改后的章程。
2016 年 6 月 10 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企业类型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截止 2016 年 2 月 29 日,本公司经审计后净资产共 6,150,196.71 元,按 1:0.8130
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 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变更前后各股东出资比例不变,净资产超过
股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上述事项已于 2016 年 6 月 26 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0720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莱斯达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陈熙鹏
112.50
22.50
何凯
157.50
31.50
郭铁英
42.50
8.50
张英
50.00
10.00
张卫卫
40.00
8.00
李双庆
25.00
5.00
张卫平
22.50
4.50
安信融投资管理(北京)有限
公司
50.00
10.00
合计
500.00
100.00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光联工业园二期一号厂房二
层 C 区;法定代表人:何凯。
(二)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组装加工文艺灯具及配套电源;技术推广;承办展示展览;
经济贸易咨询;影视策划;销售舞台音响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计算机软
件及辅助设备、金属材料;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三)
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批准报出。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59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 1 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北京创奇星光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2
100.00
100.00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
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规
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
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四、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
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
(四)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
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60
2.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
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
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
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
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
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
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
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
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
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
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
期损益。
3.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
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
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
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
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
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
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
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
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
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 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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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从权益中扣减。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
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
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
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
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
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
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
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
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
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
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
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
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
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
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
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
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
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62
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
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
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
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
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
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
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
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
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
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
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
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
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
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
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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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
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
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
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
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
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
(七)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 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
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
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
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
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
和承担义务。
(2)
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
和承担义务。
(3)
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
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
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 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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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
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
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
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
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
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
行会计处理。
(八)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
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
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九)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
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
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
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取得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
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
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
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65
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
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2)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
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
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4)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
工具的混合工具。
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取得时以公
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
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
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
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
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
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
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性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
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
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
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本公司全部持有至
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
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
遇到下列情况可以除外:
1)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
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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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3)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
所引起。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其他
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
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
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
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
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5)
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
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
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
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
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
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
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
金融负债。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67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
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
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
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
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
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的
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
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
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
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
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
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
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
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
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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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
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
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金融资产的具体减值方法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
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50%(含 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
年(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
成本超过 20%(含 20%)但尚未达到 50%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
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上段所述成本按照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
额、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
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确定;在活跃市场有报价
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根据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确定,除非该项可供出售权
益工具投资存在限售期。对于存在限售期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按照证券交易所期末收
盘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权益工具的风险而要求获
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本公司将原直接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
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
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
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可
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回升时通过权益转回;但在活跃市
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
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
损失可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
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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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十)
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
金额在 50.00 万元以上(含)或占应收款项余额 10%以上。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
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一
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
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依据
组合 1: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的组合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 2:关联方组合
本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关联应收款项无信用风险,不计提坏账准
备,可以确定为一个组合分类。
(2)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①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6 个月以内
7-12 月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20.00
20.00
3-4 年
30.00
30.00
4-5 年
50.00
5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如果某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与其他各项应收款项存在明显
的差别,导致该项应收款如果按照与其他应收款项同样的方法计提坏账准备,将无法真实地
反应其可收回金额。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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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十一)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
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
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
2. 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
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
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
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
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
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
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
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
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
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3)
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十二) 长期股权投资
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四/(五)同一控制下
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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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
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
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
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
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
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
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
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
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
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
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
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
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
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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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
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
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
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
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
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
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
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
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
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
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
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
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
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
入当期损益。
(3)
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
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
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
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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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4)
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
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
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
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
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
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
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
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
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
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
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
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
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
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
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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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
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
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
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
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
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
的损益。
5.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
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
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
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
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
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
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
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
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
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十三)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
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
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
他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
出构成。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
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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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
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 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
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
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
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
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
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
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
直线法
5-10
5.00
9.5-19
电子设备
直线法
3
5.00
31.67
运输设备
直线法
10
5.00
9.50
(2)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
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
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
当期损益。
4.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
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
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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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
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
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
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
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
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
计提折旧。
(十四)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
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本公司的在建工程以项目分类核算。
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
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
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
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五)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在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情况下开始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
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
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
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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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
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
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
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
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
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
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
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
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六) 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1.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
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
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
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
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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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
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
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
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
的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
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
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经复核,该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仍为不确定。
3. 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
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
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
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
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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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
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十七)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
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
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
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
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
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
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 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
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
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
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
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
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
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
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
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
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十八) 预计负债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80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
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
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
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
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
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
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十九) 收入
1.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
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
售收入实现。
本公司的具体的收入确认原则为:公司内销业务收入确认原则是商品发出并收到对方收
货确认单,收入及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公司外销业务以出口报关单的出口
日期和收入及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
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二十) 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
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81
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 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
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 1 元)计量。按照
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 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
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
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
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一)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
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
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
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
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
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
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
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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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二十二)
租赁
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该租
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
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
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
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
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
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
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
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
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融资租入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详见本附注四/
(十三)固定资产。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
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
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
的收益金额。
(二十三)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重要会计政策未变更。
2. 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五、
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变更说明
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83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
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
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
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还明确要求“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
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
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应交
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
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六、
税项
(一)
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应税销售服务收入、无形资产或者不
动产
17%
营业税
营改增之前的应纳税营业额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缴流转税税额
5%、7%
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5%
(二)
税收优惠政策及依据
1.增值税:本公司子公司北京创奇星光技术有限公司为软件生产企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0]25 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1]100 号的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税率
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 号规定,本公司子公司北京创奇星光技术有限公司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3.2015 年 11 月 24 日,本公司通过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
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复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了编号为 GR201511001516
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84
注释1. 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43,990.03
39,046.23
银行存款
3,230,701.58
945,241.38
其他货币资金
合计
3,274,691.61
984,287.61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以人民币 10,000.00 元银行定期存单为质押,取得(华
夏银行北京分行)人民币 9,000.00 元短期借款,期限为 1 年,参见注释 9。
注释2.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种类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6,289,945.28
100.00
397,484.15
6.32
5,892,461.13
组合 1:账龄分析法组合
6,041,130.28
96.04
397,484.15
6.58
5,643,646.13
组合 2:关联方组合
248,815.00
3.96
248,815.0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6,289,945.28
100.00
397,484.15
6.32
5,892,461.13
续:
种类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8,041,175.38
100.00
404,010.42
5.02
7,637,164.96
组合 1:账龄分析法组合
8,041,175.38
100.00
404,010.42
5.02
7,637,164.96
组合 2:关联方组合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8,041,175.38
100.00
404,010.42
5.02
7,637,164.96
应收账款分类的说明:
(1)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85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6 个月以内
1,771,319.85
7-12 月
2,451,532.55
122,576.63
5.00
1-2 年
1,030,782.18
103,078.22
10.00
2-3 年
689,744.50
137,948.90
20.00
3-4 年
74,976.00
22,492.80
30.00
4-5 年
22,775.20
11,387.60
50.00
5 年以上
合计
6,041,130.28
397,484.15
6.58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6,526.27 元
3.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
余额的比例(%)
已计提坏账准备
北京华丽达视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52,000.00
26.26
82,600.00
银河星光(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496,480.00
7.89
16,251.50
裴伟
406,138.00
6.46
上海优绩影视器材有限公司
382,510.00
6.08
北京全视角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48,815.00
3.96
合计
3,185,943.00
50.65
98,851.50
5. 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款项
6. 无转移应收款项且继续涉入而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注释3.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762,652.18
68.05
2,103,971.00
96.63
1 至 2 年
813,362.29
31.4
64,837.97
2.98
2 至 3 年
14,351.01
0.55
8,581.80
0.39
3 年以上
合计
2,590,365.48
100.00
2,177,390.77
100.00
2. 无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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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3.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金额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
比例(%)
预付款时间
B2PROCO.LTD
1,572,562.00
60.71
1 年以内
北京普尔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82,745.14
7.05
1-2 年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Broadcasters
89,269.44
3.45
1-2 年
广东南海福瑞康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58,646.32
2.26
1-2 年
天津锐新昌轻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54,225.00
2.09
1 年以内
合计
1,957,447.90
75.56
注释4.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种类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68,928.95
100.00
13,870.55
8.21
155,058.40
组合 1:账龄分析法组合
168,928.95
100.00
13,870.55
8.21
155,058.40
组合 2:关联方组合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168,928.95
100.00
13,870.55
8.21
155,058.40
续:
种类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4,167,617.05
100.00
15,456.04
0.37
4,152,161.01
组合 1:账龄分析法组合
462,617.05
11.10
15,456.04
3.34
447,161.01
组合 2:关联方组合
3,705,000.00
88.90
3,705,000.0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4,167,617.05
100.00
15,456.04
0.37
4,152,161.01
(1)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6 个月以内
49,5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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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7-12 月
1-2 年
100,000.42
10,000.04
10.00
2-3 年
19,352.53
3,870.51
20.00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168,928.95
13,870.55
8.21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1,585.49 元。
3.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保证金
70,872.95
60,872.95
取暖费
2,146.00
59,405.05
借款
95,910.00
4,031,526.05
押金
15,813.00
合计
168,928.95
4,167,617.05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
款期末余额
的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张艳
借款
50,000.00
1-2 年
29.60
5,000.00
北京电影学院
保证金
44,337.48
1-2 年
26.25
6,369.00
陈光
借款
20,600.00 1-6 个月
12.19
田小林
借款
10,000.00 1-6 个月
5.92
联东办公室
保证金
8,870.47 1-6 个月
5.25
合计
133,807.95
79.21
11,369.00
6. 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7. 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8. 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而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注释5. 存货
1. 存货分类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88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677,673.01
2,677,673.01
3,480,837.35
3,480,837.35
在产品
1,332,695.28
1,332,695.28
500,610.39
500,610.39
库存商品
4,279,465.97
4,279,465.97
3,431,677.93
3,431,677.93
发出商品
2,031,002.01
2,031,002.01
1,648,473.01
1,648,473.01
委托加工物资
176,835.53
176,835.53
72,212.91
72,212.91
合计
10,497,671.80
10,497,671.80
9,133,811.59
9,133,811.59
2. 存货跌价准备
无
注释6. 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留抵扣额
29,323.21
8,289.51
合计
29,323.21
8,289.51
注释7. 固定资产原值及累计折旧
1. 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
合计
一. 账面原值
1. 期初余额
2,123,806.35
832,650.32
526,856.06
3,483,312.73
2. 本期增加金
额
801,343.60
139,051.29
21,851.39
962,246.28
购置
801,343.60
139,051.29
21,851.39
962,246.28
其他转入
3. 本期减少金
额
470,235.32
470,235.32
处置或报废
470,235.32
470,235.32
其他转出
4. 期末余额
2,925,149.95
501,466.29
548,707.45
3,975,323.69
二. 累计折旧
1. 期初余额
1,144,461.55
751,391.31
427,671.16
2,323,524.02
2. 本期增加金
额
391,419.46
10,897.68
54,847.64
457,164.78
计提
391,419.46
10,897.68
54,847.64
457,164.78
其他转入
3. 本期减少金
额
470,235.32
470,235.32
处置或报废
470,235.32
470,235.32
其他转出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89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
合计
4. 期末余额
1,535,881.01
292,053.67
482,518.80
2,310,453.48
三. 减值准备
1. 期初余额
2. 本期增加金
额
计提
其他转入
3. 本期减少金
额
处置或报废
其他转出
4. 期末余额
四. 账面价值
1. 期末账面价
值
1,389,268.94
209,412.62
66,188.65
1,664,870.21
2. 期初账面价
值
979,344.80
81,259.01
99,184.90
1,159,788.71
2. 期末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3. 期末无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
4. 期末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注释8.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411,354.70
61,703.20
419,466.46
62,919.97
合计
411,354.70
61,703.20
419,466.46
62,919.97
2. 无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注释9.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9,000.00
抵押借款
3,700,000.00
保证借款
2,000,000.00
信用借款
1,000,000.00
合计
3,009,000.00
3,700,000.00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90
注:公司股东何凯以自有房产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注释10.
应付账款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以内(含一年)
3,777,430.98
5,137457.60
一年以上
367,450.75
1,312,344.64
合计
4,144,881.73
6,449,802.24
1.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原因
太仓杰恩宝照明器材有限公司
127,495.00
未到结算期
合计
127,495.00
注释11.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情况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以内(含一年)
2,342,903.16
1,712,879.48
一年以上
48,000.00
13,200.00
合计
2,390,903.16
1,726,079.48
2. 期末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注释12.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短期薪酬
238,193.27
4,719,122.20
4,629,531.04
327,784.43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27,004.95
600,372.11
570,782.58
56,594.48
辞退福利
6,065.45
6,065.45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
265,198.22
5,325,559.76
5,206,379.07
384,378.91
2. 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17,478.53
4,138,450.64
4,069,356.69
286,572.48
职工福利费
社会保险费
20,714.74
428,674.64
408,177.43
41,211.95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
17,643.60
369,517.92
351,955.32
35,206.20
补充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费
1,659.80
31,156.83
29,627.61
3,189.02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91
生育保险费
1,411.34
27,999.89
26,594.50
2,816.73
住房公积金
151,996.92
151,996.92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短期累积带薪缺勤
短期利润(奖金)分享计划
其他短期薪酬
合计
238,193.27
4,719,122.20
4,629,531.04
327,784.43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基本养老保险
25,719.00
574,249.40
545,660.51
54,307.89
失业保险费
1,285.95
26,122.71
25,122.07
2,286.59
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
27,004.95
600,372.11
570,782.58
56,594.48
注释13.
应交税费
税费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103,020.97
43,790.88
企业所得税
44,902.74
321,411.86
个人所得税
16,384.66
4,246.09
城市维护建设税
9,965.99
5,513.39
教育费附加
5,604.81
2,362.88
地方教育费附加
3,736.54
1,575.25
合计
183,615.71
378,900.35
注释14.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付款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关联方借款
1,349,920.52
1,538,739.56
非金融机构借款
513,754.30
848,628.00
中介费
283,018.87
房租
342,560.00
其他
38,937.00
298,426.61
合计
2,528,190.69
2,685,794.17
2.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陈熙鹏
1,349,920.52
关联方借款
合计
1,349,920.52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92
注释15.
股本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
小
计
陈熙鹏
1,125,000.00
1,125,000.00
何凯
1,575,000.00
1,575,000.00
郭铁英
425,000.00
425,000.00
张英
500,000.00
500,000.00
安信融投资管理(北京)
有限公司
500,000.00
500,000.00
张卫卫
400,000.00
400,000.00
李双庆
250,000.00
250,000.00
张卫平
225,000.00
225,000.00
合计
5,000,000.00
5,000,000.00
注:2016 年 6 月根据公司召开的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了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
公司。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截至 2016 年 2 月 29 日止的净资产折股投入。截止 2016 年 2 月
29 日,本公司经审计后净资产共 6,150,196.71 元,按 1:0.8130 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 500 万股,
每股面值 1 元,变更前后各股东出资比例不变,净资产超过股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上述
事项已于 2016 年 6 月 26 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0720
号验资报告验证。
注释16.
资本公积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193,300.00
956,896.71
1,150,196.71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
193,300.00
956,896.71
1,150,196.71
注释17.
盈余公积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00,049.51
57,474.33
100,049.51
57,474.33
合计
100,049.51
57,474.33
100,049.51
57,474.33
注释18.
未分配利润
项目
金额
提取或分配比例(%)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4,804,553.1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49,948.07
—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93
项目
金额
提取或分配比例(%)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7,474.33
1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提取职工奖福基金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为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优先股股利
对股东的其他分配
利润归还投资
其他利润分配
加: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
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所有者权益其他内部结转
-856,847.20
期末未分配利润
5,240,179.70
注释19.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6,067,723.10
15,614,536.93
22,558,141.95
14,943,499.70
其他业务
73,076.91
80,959.31
合计
26,140,800.01
15,695,496.24
22,558,141.95
14,943,499.70
注释20.
税金及附加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141,908.68
100,409.61
教育费附加
76,166.23
43,032.66
地方教育费附加
50,795.86
28,688.45
印花税
6,160.13
车船使用税
33.33
合计
275,064.23
172,130.72
注释21.
销售费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业务宣传费
192,668.14
66,896.00
业务招待费
133,560.90
72,899.71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94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966,338.50
556,252.17
折旧费
22,919.67
18,709.32
运费
392,657.53
286,522.58
租赁费
183,070.62
176,160.80
汽油费
91,429.62
110,475.35
差旅费
355,758.29
238,497.41
展会费
708,775.41
479,394.71
取暖费
15,184.17
24,672.16
过路停车费
23,905.00
18,651.25
售后维修费
165,263.48
138,346.89
水电费
39,521.24
30,724.74
包装费
138,701.83
93,281.65
样品费
24,127.36
36,405.50
其他
179,691.74
232,874.05
合计
3,633,573.50
2,580,764.29
注释22.
管理费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业务招待费
76,725.80
28,401.46
研究费用
1,998,805.60
726,181.57
水电费
39,325.25
47,098.62
职工薪酬
1,389,924.56
1,198,215.40
员工活动费
26,966.90
48,569.80
折旧费
51,076.70
116,308.69
租赁费
340,773.39
162,043.80
汽油费
94,806.20
130,929.97
快递费
72,758.26
33,737.32
专利费
10,113.40
57,629.44
取暖费
35,553.58
24,672.25
办公费
92,038.48
102,435.48
过路停车费
32,475.18
40,312.00
员工误餐费
14,397.58
20,999.35
差旅费
42,515.16
320,135.60
服务咨询费
1,186,603.52
28,773.77
其他
308,133.71
313,667.35
合计
5,812,993.27
3,400,111.87
注释23.
财务费用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95
类别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152,878.19
409,890.75
减:利息收入
1,778.91
277,583.90
汇兑损益
36,106.34
26,516.94
其他
92,865.23
23,858.68
合计
280,070.85
182,682.47
注释24.
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坏账损失
-8,111.76
-10,678.50
存货跌价损失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合计
-8,111.76
-10,678.50
注释25.
营业外收入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
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51,970.88
51,970.88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51,970.88
51,970.88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1,225,994.58
2,923,135.84
1,037,090.00
其他
4,136.87
合计
1,277,965.46
2,927,272.71
1,089,060.88
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文化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增值税返还
188,904.58
504,181.84
与收益相关
通州区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400,000.00
与收益相关
通州区科技创新人才资助申报
90,000.00
150,000.00
与收益相关
国际化发展专项资金
157,500.00
125,700.00
与收益相关
中小企业国外市场开拓补贴
342,640.00
122,254.00
与收益相关
通州区科学技术奖
15,000.00
与收益相关
专利授权资助资金
46,950.00
6,000.0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1,225,994.58
2,923,135.84
注释26.
营业外支出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96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
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
其他
32.46
合计
32.46
注释27.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378,514.30
507,833.41
递延所得税费用
1,216.77
44,616.27
合计
379,731.07
552,449.68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1,729,679.14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59,451.88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26,684.43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68,976.50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10,800.34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影响
13,817.92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所得税费用
379,731.07
注释28.
现金流量表附注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往来款
4,094,438.05
4,660,660.03
收到的政府补助
1,089,060.88
2,418,954.00
收到的利息
61,299.38
277,583.90
合计
5,244,798.31
7,357,197.93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97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往来款
3,242,735.72
4,884,686.70
支付的差旅费用
391,860.36
603,639.06
支付的业务招待费用
210,286.70
100,243.24
支付的办公费用
131,426.22
111,032.84
支付的房租费
552,040.21
776,120.80
支付的展会费
708,775.41
479,394.71
合计
5,237,124.62
6,955,117.35
3.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个人借款
500,000.00
合计
500,000.00
4.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个人借款
255,479.04
303,742.38
质押存单
10,000.00
合计
265,479.04
303,742.38
注释2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349,948.07
3,664,421.97
加:资产减值准备
-8,111.76
-10,678.5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457,164.78
462,938.49
无形资产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52,878.19
409,890.7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216.77
44,616.2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363,860.21
-2,824,736.2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328,831.73
-777,772.1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623,065.80
-959,920.37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98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95,001.77
8,760.1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3,264,691.61
984,287.61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984,287.61
1,614,682.37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80,404.00
-630,394.76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3,264,691.61
984,287.61
其中:库存现金
43,990.03
39,046.2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3,220,701.58
945,241.3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64,691.61
984,287.61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无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
地
注册地
业务
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北京创奇星光技术有限公
司
北京
北京
软件业
100
投资设立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99
十、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九(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二)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何凯
公司股东、董事长
陈熙鹏
公司股东、总经理
张卫平
公司股东
张 英
公司股东
郭铁英
公司股东
李双庆
公司股东
张卫卫
公司股东
杨海军
董事
张 潼
监事
赵 昕
监事
梁文宏
监事
刘延顺
财务负责人
北京玉和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何凯任法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北京恒辰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何凯、陈熙鹏、张潼任董事
北京全视角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何凯任副董事长、陈熙鹏任董事
(三)
关联方交易
1. 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
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北京全视角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634,053.90
合计
2,634,053.90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北京华龙为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600,000.00
600,000.00
合计
600,000.00
600,000.00
注:该房产实际由何凯和李小军共同所有,通过北京华龙为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公
司签订的租赁合同。
4. 关联担保情况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100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何凯
3,700,000.00
2014-8-7
2017-8-7
是
合计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1)
向关联方拆入资金
关联方
期初金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金额
陈熙鹏
1,538,739.56
87,579.27
276,398.31
1,349,920.52
合计
1,538,739.56
87,579.27
276,398.31
1,349,920.52
注:变动原因详见附注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1
(2)
向关联方拆出资金
关联方
拆出金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金额
何凯
3,700,000.00
40,000.00
3,740,000.00
张卫平
5,000.00
5,000.00
合计
3,705,000.00
40,000.00
3,745,000.00
注:变动原因见详见附注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3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本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北京全视角文化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
248,815.00
其他应收款
何凯
3,700,000.00
张卫平
5,000.00
(2)本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
陈熙鹏
1,349,920.52
1,538,739.56
北京华龙为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300,000.00
十一、 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 重大承诺事项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101
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承诺事项。
(二)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或有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十二、 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股东陈熙鹏于 2013 年 2 月 1 日与北京与中国光大银行北京马连道西支行签订个
人贷款协议,以个人所有房屋做抵押所贷款项,用于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货
款支付,故将其在光大银行开立的账户 6226620205681463 提供给本公司使用,用于归还贷
款本金及利息的资金支付业务。截止 2016年 12月 31日尚未支付的本金金额为 1,349,920.52
元。
2、公司高管梁文宏,将自己名下银行账户:6228480018574030377 提供给北京莱斯达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控制并使用,用于本公司日常经营中零散自然人客户货款回收业务。2016
年 5 月 22 日该账户已销户。
3、公司股东何凯,于 2014 年用自有房产做抵押,以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名
义贷款人民币 370 万元整,由其本人支配和使用,后续贷款本金归还及利息支付也都由其本
人承担。该笔贷款主体,已经于 2016 年 3 月份由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转至何凯名
下。
4、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9 日收到股转系统函[2017]233 号文件,同意公司股票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代码 870818。
十三、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注释1.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种类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6,289,945.28
100.00
397,484.15
6.32
5,892,461.13
组合 1:账龄分析法组合
6,041,130.28
96.04
397,484.15
6.58
5,643,646.13
组合 2:关联方组合
248,815.00
3.96
248,815.0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6,289,945.28
100.00
397,484.15
6.32
5,892,461.13
续: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102
种类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8,041,175.38
100.00
404,010.42
5.02
7,637,164.96
组合 1:账龄分析法组合
8,041,175.38
100.00
404,010.42
5.02
7,637,164.96
组合 2:关联方组合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8,041,175.38
100.00
404,010.42
5.02
7,637,164.96
(1)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6 个月以内
1,771,319.85
7-12 月
2,451,532.55
122,576.63
5.00
1-2 年
1,030,782.18
103,078.22
10.00
2-3 年
689,744.50
137,948.90
20.00
3-4 年
74,976.00
22,492.80
30.00
4-5 年
22,775.20
11,387.60
50.00
5 年以上
合计
6,041,130.28
397,484.15
6.58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6,526.27 元。
3. 本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
余额的比例(%)
已计提坏账准备
北京华丽达视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52,000.00
26.26
82,600.00
银河星光(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496,480.00
7.89
16,251.50
裴伟
406,138.00
6.46
上海优绩影视器材有限公司
382,510.00
6.08
北京全视角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48,815.00
3.96
合计
3,185,943.00
50.65
98,851.50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款项
无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103
6. 转移应收款项且继续涉入而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无
注释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种类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68,928.95
100.00
13,870.55
8.21
155,058.40
组合 1:账龄分析法组合
168,928.95
100.00
13,870.55
8.21
155,058.40
组合 2:关联方组合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款
合计
168,928.95
100.00
13,870.55
8.21
155,058.40
续:
种类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4,167,617.05
100.00
15,456.04
0.37
4,152,161.01
组合 1:账龄分析法组合
462,617.05
11.10
15,456.04
3.34
447,161.01
组合 2:关联方组合
3,705,000.00
88.90
3,705,000.0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4,167,617.05
100.00
15,456.04
0.37
4,152,161.01
(1)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6 个月以内
49,576.00
7-12 月
1-2 年
100,000.42
10,000.04
10.00
2-3 年
19,352.53
3,870.51
20.00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104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168,928.95
13,870.55
8.21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1,585.49 元。
3. 本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保证金
70,872.95
60,872.95
取暖费
2,146.00
59,405.05
借款
95,910.00
4,031,526.05
押金
15,813.00
合计
168,928.95
4,167,617.05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
款期末余额
的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张艳
借款
50,000.00
1-2 年
29.60
5,000.00
北京电影学院
保证金
44,337.48
1-2 年
26.25
6,369.00
陈光
借款
20,600.00 1-6 个月
12.19
田小林
借款
10,000.00 1-6 个月
5.92
联东办公室
保证金
8,870.47
1-6 个月
5.25
合计
133,807.95
79.21
11,369.00
6. 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7. 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8. 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而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注释3. 长期股权投资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对联营、合营企
业投资
合计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1. 对子公司投资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105
被投资单位
初始投资成
本
期初余额
本期
增加
本期
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
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北京创奇星光技
术有限公司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合计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无
注释4. 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6,067,723.10
17,114,292.40
22,558,141.95
16,427,179.70
其他业务
73,076.91
80,959.31
合计
26,140,800.01
17,195,251.71
22,558,141.95
16,427,179.70
十四、 补充资料
(一)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1,970.8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037,09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
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106
项目
金额
说明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163,359.1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
925,701.75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53
0.27
0.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3.94
0.08
0.08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二日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107
附: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
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年度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北京莱斯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