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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7344_2020_三元基因_2020年年度报告_2021-04-15.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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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7344 _2020_ 三元 基因 _2020 年年 报告 _2021 04 15
1 2020 三元基因 NEEQ:837344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ri-Prime Gene Pharmaceutical Co., Ltd. ) 年度报告 2 公司年度大事记 1、2020 年 1 月,新冠疫情爆发后,公司产品被国家卫健委等颁布的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推荐为抗病毒治疗药物;公司被国家 工信部认定为疫情防控药品保障单位;在北京市发改委提质升级专项 的支持下,公司加班生产,较好满足了全国各地医疗机构的防疫需要。 2、2020 年 2 月,新华社、中新社、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以及各 大新闻门户网站分别报道了公司的抗击新冠疫情研发和生产工作。同 时,公司向武汉同济医院、武汉儿童医院和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等全国 各地医疗和防疫机构捐赠药品,履行了企业的社会责任。 3、《中国生物工程杂志》2020 年 3 月刊登公司发表的文章《重组人 干扰素 α1b 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2020 年 12 月刊登公司发表 的文章《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抗新型冠状病毒的基础和临床研究进展》。 4、2020 年 3 月,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完成 2020 年度第一次股 票定向发行,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在内的 4 位在册股东以 20 元/股的价 格认购定向发行的 50 万股,募集资金 1000 万元。 5、2020 年 5 月,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完成 2019 年年度权益派 发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05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5.00 元现金,分红金额总计 5,525 万元人民币。 6、2020 年 10 月,公司于北京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购得新厂区建设 用地,并获得北京市规划和自然委员会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 7、2020 年 10 月,公司产品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注射液(运德素®)被 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协会评为:“制药行业原研药专利药优秀产品品牌”、 “生物生化制品优秀产品品牌”。 8、2020 年 12 月,公司向北京佳德和细胞治疗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股权 投资,双方签署了股权投资协议和细胞治疗项目合作开发协议。 9、2020 年 12 月,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三元基因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成功 发行 1,131 万股,募集资金 2.83 亿元。募投资金用于重组人干扰素 α1b 雾化吸入治疗小儿 RSV 肺炎临床试验等四个研发创新项目。 10、2020 年 12 月,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程永庆主持召开了总经理办 公会,并做了年度总结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4 亿元, 净利润 3,596.38 万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 7,053.54 万元,产品毛 利率为 84.00%,期末净资产为 5.29 亿元。 3 目录 公司年度大事记 ....................................................................................................................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8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11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4 第五节 重大事件 ............................................................................................................. 38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6 第七节 融资与利润分配情况 ........................................................................................... 51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 55 第九节 行业信息 ............................................................................................................. 59 第十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76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报告 ................................................................................................... 88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170 4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程永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凤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孟爱华保证年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 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重大风险提示表】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1、应收账款净额偏大,无法 收回的风险 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的 应 收 账 款 净 额 分 别 为 80,838,297.92 元 、 73,804,164.45 元 和 66,027,990.69 元,分别占到同期营业收入的 26.86%、26.52%和 35.92%。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净额绝对值较上年同期明显下降。但 2020 年应收 账款净额占比与上一年相比显著上升。这是由于 2020 年新冠疫情影响 导致营业收入下降所致。尽管公司一直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持续加大 对货款的催收,但公司在应收账款管理方面还应继续改进。 公司的客户主要是大型国有商业公司,形成呆坏账的概率较低,且 公司已按照坏账计提政策计提了坏账准备,但仍存在个别规模相对较小 的客户因自身经营状况发生异常而导致公司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2、行业竞争的风险 医药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对医药行业制订了一系 列改革政策,特别是生物制药行业,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行业。但 是,在促进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导致行业内竞争的加剧。就生物制 药而言,尽管公司拥有全球独家生产的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水针剂,但鉴 于临床医生对不同亚型的重组人干扰素差异认知的局限性,市场竞争依 旧存在,由竞争导致的风险依旧存在。 3、市场开拓的风险 公司所处生物医药行业是国家重点支持的发展领域,目前正处于快 速成长阶段。重组人干扰素 α1b 疗效确切,临床应用适应症广泛,市场 5 潜在需求大。公司重组人干扰素 α1b 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较 高,公司的利润主要来源于重组人干扰素 α1b。但是,我国医药行业的 技术研发投入逐渐加大,竞争水平逐渐提升,如果未来出现新的研发品 种具有更好的临床效果或者干扰素市场出现新的竞争对手,均会对公司 重组人干扰素 α1b 产品的销售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较大 影响。 4、不动产抵押的风险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 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为 0020000074-2016 年(大兴)字 00087 号,合同金额 2,0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0 年,自实际提款日起 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 提款后借款利率以 3 个月为一期,一期一调整,分段计息,借款人分笔 提款的,每笔提款的提款利率分别确定并调整。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借款尚未归还金额 11,503,495.98 元,其中 2,300,000.00 元为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动负债。本项借款以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土地使 用权和房产为抵押借款,并签定了合同编号为 0020000074-2020 年大兴 (抵)字 0142 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公司作为生物制药企业,土地使 用权、房产是公司必不可少的生产经营场所,若公司还款能力出现困难, 未能及时解除土地房产抵押,公司的生产经营将会受到影响。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存在被调出精选层的风险 □是 √否 行业重大风险 1、新药研发和推广风险 公司保持持续竞争力的关键是能够持续推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新产品,形成一定的产品系列。 根据国家《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药品注册一般要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 药品注册申报、审评与审批等阶段,研发过程复杂,耗时长、成本巨大,且可能受到不可预测的因素的 影响,如果研发的新药最终未能通过药品注册审批,则将导致新药研发失败。此外,如果公司新药不能 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或不能被市场接受,将会影响公司收入的实现,对公司盈利和发展产生不利 影响。 2、知识产权保护的风险 技术专利许可或授权对于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的可持续经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若相关技术专利 许可或授权的专利技术被认定为无效,或在申请专利时因技术条件限制、认知局限等因素导致公司技术 专利不具备足够的排他性保护,将无法对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上市产品及将来可能上市的药品形成有效 保护,可能将严重影响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拥有的专利、专有技术等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尚未出现第三方的侵权行为。 如果出现侵犯公司专利的情形,可能会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3、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医药产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行业之一,医药产品是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的特殊商品;同时,医 6 药产业又是一个受监管程度较高的行业,其监管部门包括国家及各级地方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其 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制订相关的政策法规,对整个行业实施监管。我国目前处于经济结构调整期,各 项体制改革正在逐步深入。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医疗保障体制的逐步完善,我 国医疗卫生市场的政策环境可能面临重大变化,行业相关的监管政策仍在不断完善、调整。如果公司产 品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带来的市场规则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将会难以满足以 公立医院为代表的医疗机构需求,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潜在产品责任风险 质量是药品的核心属性,所以产品质量受到严格的监管。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药品质量,严格按 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质量控制,并建立了一系列质量管理体系。但由于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复杂,受内 外部因素的影响,公司产品的安全性在客观上存在一定的风险。患者如在使用后出现意外风险事故,并 因此提出产品责任索赔,或因此发生法律诉讼、仲裁,均可能会对发行人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声 誉造成不利影响,包括抗辩费用、败诉风险及或有赔偿义务等。 7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三元基因 指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股转公司、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报告期、本期 指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处方药 指 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购买、调配和使 用的药品 生物制品 指 应用普通的或以基因工程、细胞工程、蛋白质工程、 发酵工程等生物技术获得的微生物、细胞及各种动物 和人源的组织和体液等生物材料制备,用于人类疾病 预防、治疗药品和诊断检测试剂。 GMP 指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GSP 指 Good Supply Practice,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干扰素 α 指 干扰素 α(Interferon-α,IFNα)是细胞和机体受到病毒感 染,或者受核酸、细菌内毒素和促细胞分裂素等作用 后 , 由 淋 巴 细 胞 分 泌 的 一 种 细 胞 因 子 。 干 扰 素 (Interferon,IFN)是一类具有广谱抗病毒、抗肿瘤和免 疫调节作用的蛋白质,包括 I 型、Ⅱ型和Ⅲ型,分别 具有不同的受体和功能,是机体天然免疫的关键组成 部分。 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指 全球重组人干扰素 α(IFNα)已有 3 个亚型被批准为药 品在临床使用,分别为 IFN-α1b、IFN-α2a 和 IFN-α2b, 目前均为基因工程产品。国外市场上 IFN-α 有 IFN-α2a 和 IFN-α2b,其基因来源于西方白种人。中国市场上 IFNα 有 IFN-αlb,其基因由我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 得者侯云德院士于1982 年从健康中国人脐血白细胞中 获得。重组人 IFN-αlb 注射剂是中国第一个具有自主知 识产权的基因工程 I 类新药。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 2020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 国药典>有关事宜的公告》(2020 年第 80 号)的要求 及药典委相关文件,将通用名由“重组人干扰素 α1b” 修订为“人干扰素 α1b”。在本报告期,处于过渡阶段, 兼有上述两种表述方式,意义相同。 运德素® 指 公司重组人干扰素 α1b 产品注册商标和商品名 国家一类新药 指 原《新生物制品审批办法》规定,生物制品分为五类。 第一类为国内外尚未批准上市的生物制品。2007 年 10 8 月 1 日批准实施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所指的治疗 性生物制品 1 类药品的概念,指境内外均未上市的药 品和生物制品。现为 2020 年 7 月 1 日批准实施的《生 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注册要求》中所指的创新型生 物制品。 RSV 指 呼吸道合胞病毒(Respiratory Syncytial Virus)是一种 RNA 病毒,属副粘液病毒科。该病毒经空气飞沫和密 切接触传播。多见于新生儿和 6 个月以内的婴儿,是 引起婴幼儿病毒性肺炎和毛细支气管炎的首要病原。 新型长效干扰素 指 指公司在研的聚乙二醇新型集成干扰素突变体注射 液,是兼具聚乙二醇的长效性、集成干扰素的高效性 和干扰素 α1b 的安全性的新型干扰素药物。 新冠病毒 指 2019 新型冠状病毒,一种单股正链 RNA 病毒,以前从未 在人体中发现的冠状病毒新毒株,2020 年 1 月 12 日, 世界卫生组织正式将其命名为 2019-nCoV,又名 SARS-COV-2。 新冠肺炎 指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肺 炎 ( Corona Virus Disease2019, COVID-19),简称“新冠肺炎”,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为 “2019冠状病毒”是指201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的肺 炎。 细胞治疗 指 细胞治疗是机体细胞通过体外培养、增殖、激活,再 回输病人的治疗方式,可增强或诱导机体抗肿瘤或抗 病毒免疫应答。 第二节 公司概况 一、 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Beijing Tri-Prime Gene Pharmaceutical Co., Ltd. 证券简称 三元基因 证券代码 837344 法定代表人 程永庆 二、 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 晏征宇 联系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工业开发区金苑路 1 号 4 号楼 电话 010-60219175 9 传真 010-61253368 董秘邮箱 yanzhengyu@ 公司网址 办公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工业开发区金苑路 1 号 4 号楼 邮政编码 102600 公司邮箱 gudongdahui@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 企业信息 股票交易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成立时间 1992 年 9 月 24 日 挂牌时间 2016 年 5 月 18 日 进入精选层时间 2021 年 1 月 8 日 分层情况 精选层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 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生物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造(行业分类代码: C2760)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公司主要从事生物医药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 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 α1b 粉针剂、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注射液、重 组人干扰素 α1b 喷雾剂、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滴眼液等. 普通股股票交易方式 √连续竞价交易 □集合竞价交易 □做市交易 普通股总股本(股) 121,810,000 优先股总股本(股) - 做市商数量 - 控股股东 北京东南医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为(程永庆、印小明、程十庆),一致行动人为(程 永庆、印小明、程十庆) 四、 注册情况 项目 内容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2851949U 否 注册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工业开发区金苑路 1 号 4 号楼 否 注册资本 110,500,000 是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1,131 万股。 因新增股份在 2021 年 1 月登记完成,因此,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注册资本仍为 11,050 万股。 10 五、 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报告期内)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常熟路 239 号,投资者沟通电话: 021-33388437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否 主办券商(报告披露日)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会计师事务所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贾洪常 杨敏兰 1 年 1 年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21 号 4 栋 1003 室 保荐机构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保荐代表人姓名 李金城、李俊伟 保荐持续督导期间 2021 年 1 月 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六、 自愿披露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盈利能力 单位:元 2020 年 2019 年 本年比上年增 减% 2018 年 营业收入 183,827,367.90 278,250,341.85 -33.93% 300,930,726.67 毛利率% 84.00% 84.71% - 83.32%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963,788.73 60,091,919.78 -40.15% 58,096,357.84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3,030,004.36 58,399,530.69 -43.44% 57,746,875.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计算) 13.23% 22.31% - 24.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12.15% 21.68% - 24.15% 基本每股收益 0.33 0.55 -40.00% 0.53 二、 偿债能力 单位:元 2020 年末 2020 年初 本年末比今年 初增减% 2018 年末 资产总计 588,864,751.51 333,023,351.47 76.82% 329,793,290.41 负债总计 59,553,795.37 54,243,684.06 9.79% 61,605,542.78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29,310,956.14 278,779,667.41 89.87% 268,187,747.63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资产 4.35 2.53 71.94% 2.4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9.59% 14.63% - 17.12% 资产负债率%(合并) 10.11% 16.29% - 18.68% 流动比率 15.59 6.42 - 6.78 利息保障倍数 56.03 64.36 - 48.02 三、 营运情况 单位:元 2020 年 2019 年 本年比上年增 减% 2018 年 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535,446.29 70,847,007.71 -0.44% 58,364,340.61 应收账款周转率 2.47 3.38 - 3.61 存货周转率 1.41 3.00 - 3.51 四、 成长情况 2020 年 2019 年 本年比上年增 减% 2018 年 总资产增长率% 76.82% 0.98% - 16.82% 营业收入增长率% -33.93% -7.54% - 23.00% 净利润增长率% -40.15% 3.43% - 33.41% 五、 股本情况 单位:股 2020 年末 2020 年初 本年末比今年初 增减% 2018 年末 普通股总股本 121,810,000.00 110,000,000.00 10.74% 110,000,000.00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 - - -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 - - - 六、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七、 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本报告期审定数 本报告期业绩快报数 差异率 营业总收入 183,827,367.90 183,827,367.89 0.00%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963,788.73 35,885,796.00 0.22%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3,030,004.36 32,952,011.63 0.24% 基本每股收益 0.33 0.33 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23% 13.20% - 本报告期末审定数 本报告期末业绩快报数 总资产 588,864,751.51 588,886,104.20 0.00%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所有者 529,310,956.14 529,232,963.41 0.01% 13 权益 股本 121,810,000.00 121,810,000.00 0.00%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资产 4.35 4.34 0.23% 本报告期及期末审定数与业绩快报数据无明显差异。 八、 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金额 2019 年金额 2018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5,660.74 -12,690.10 -175,325.7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665,501.70 2,138,279.06 558,771.0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外收支净额 -228,969.22 -146,513.75 3,325.50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3,420,871.74 1,979,075.21 386,770.77 所得税影响数 487,087.37 286,686.12 37,288.4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0 0 0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933,784.37 1,692,389.09 349,482.35 九、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十、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14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从事生物医药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多种规格的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 α1b 粉针剂、多种规格的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注射液、重组人干扰素 α1b 喷雾剂和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滴眼液。 公司盈利模式清晰,主要通过研究、开发、生产并销售重组人干扰素 α1b 等药品来获取收入、现金流和 利润。公司依托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络,将产品销往全国各地的医院、卫生站等医疗服务终端,并最终由 患者进行消费和使用。 干扰素(IFN)是一组具有多种功能的活性蛋白质,是一种由单核细胞和淋巴细胞产生的细胞因子。 它在同种细胞上具有广泛的抗病毒、影响细胞生长和分化、调节免疫功能等多种生物活性。自 1986 年 世界上第一个重组人干扰素获美国 FDA 批准用于治疗慢性丙型肝炎后,重组人干扰素类药物上市已经 30 余年,但时至今日,关于重组人干扰素的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一直都是国际上病毒学、细胞学、分 子生物学、临床医学、免疫学和肿瘤学等相关领域的研究热点。 在国际市场上,欧美国家市场上主要使用重组人干扰素 α2a 和重组人干扰素 α2b,其基因来源于西 方白种人;在中国市场上使用的重组人干扰素 α1b,其基因来源是由中国著名病毒学家、公司首任董事 长、2017 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侯云德院士从健康中国人脐带血白细胞中获得。该产品作 为国际独创基因工程药物,实现了我国基因工程药物从无到有“零”的突破。公司基于重组人干扰素 α1b (商品名:运德素®)的产品优势,不断研究创新制造技术、制剂技术和临床应用领域,形成了丰富的重 组人干扰素 α1b 剂型组合,临床应用领域覆盖感染科、儿科和肿瘤科等多个临床科室,治疗病毒性肝炎、 病毒性肺炎和黑色素瘤等多种病毒性疾病和恶性肿瘤。公司通过多年转化医学和循证医学研究,确立了 重组人干扰素 α1b 在儿科的临床应用地位,并引领了干扰素新的发展方向。公司产品在儿科抗病毒领域 的创新性研究和市场拓展,已成为公司产品主要的业务增长点。公司在全球率先开展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雾化吸入临床研究,引领了干扰素在成人病毒性肺炎领域的临床应用与发展。公司主 要产品重组人干扰素 α1b 销售覆盖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超过 3,500 家医疗机构,市场份额持 续多年处于中国市场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较去年同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事项 是或否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核心竞争力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15 二、 经营情况回顾 (一) 经营计划 2020 年,新冠疫情给全社会和医药行业带来巨大挑战和不确定性,面对复杂、严峻的市场环境,在 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经营管理层克服困难、勤奋努力,在积极支持国家抗疫防疫的同时,按照年初制 定的计划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公司通过持续努力尽最大可能减少新冠疫情给 销售带来的不利影响。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8,382.74 万元,同比下降 33.93%,实现销售回款 21,329.19 万元,同比下降 26.84%。2020 年初爆发了新冠疫情,国家卫健委等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 案》将雾化吸入 α-干扰素列为抗病毒治疗首先推荐的治疗方案。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 年 2 月 14 日 发布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医疗应急)清单》,α-干扰素被列入“一般治疗及重型、危重型病例治 疗药品”。公司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疫情防控药品保障单位。本次疫情期间,公司员工在春节期间进行 加班生产,较好的满足了全国各地医疗机构的防疫急需,所以公司 2020 年一季度销售比往年同期大幅 提升。由于国家采取强有力的防疫措施,自 2020 年 1 月末开始,在国家采取的封城、封闭小区、社交 隔离等措施下,加之公众防护意识增强、普遍佩戴口罩等因素使得病毒性呼吸道疾病发病率下降明显; 同时由于医院防疫核查严格导致就诊率下降,使得通常适用干扰素治疗的患者的就诊人数大为减少,影 响了医院对重组人干扰素的使用,导致 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出现较大幅下滑。 2020 年实现净利润 3,596.38 万元,同比下降 40.1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导致主营业务收 入下降从而导致净利润下降。2020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3.23%,较上年有所下降;2020 年实现 经营性现金净流量 7,053.54 万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公司的经营活动保持在一个良好的水平上。 报 告期末,资产总额 58,886.48 万元,较期初增长 76.82%,所有者权益合计 52,931.10 万元,较期初增长 89.87%,主要是公司于 2020 年底在全国股转系统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8,275.00 万元。 2020 年具体经营指标详见本报告其他章节。 (二) 行业情况 2020 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为中国的医药健康产业带来机遇和挑战。当疫情防 控取得阶段性胜利之后,国家药监局、国家医保局和国家卫健委等医药健康直接相关部门,围绕着深化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一重大命题,在医药、医保、医疗等各个层面出台相关举措,继续营造良好的产业 发展环境、提高医保支付水平、优化医疗健康服务。本年度医药健康政策延续“十三五”以来的重大改革 举措并不断深化。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提出要打赢疫情防控的总体战、阻击战。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和调度安排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关于改善一线 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的若干措施;一系列顶层政策的出台为疫情防控指明方 向。药监局、卫健委、医保局从各自部门职责出发,出台一系列应对疫情的政策举措,比如国家药监局 继续应急审批新型冠状病毒快速检测产品等。公司产品被国家卫健委等颁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 方案》推荐为抗病毒治疗药物,被国家工信部列为防疫储备药物,公司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疫情防控药 品保障单位,由于国家对控制疫情的高度重视,为了提高公司干扰素产量和质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关于干扰素生产设备更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为公司提供了提质升级专项资金,用于公司 16 设备更新改造,使公司生产设备得到进一步的维护和更新,对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2020 年 10 月 17 日,中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以 下简称《生物安全法》)。《生物安全法》阐明了生物安全对于国家安全、产业发展和国际合作的意义, 将重大传染病防控、生物技术研究应用、动植物进出口检验检疫、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设立管理、人类遗 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均列为为监管与调整的对象,并分设专章作出针对性规定。这有利于公司这样拥有独 立知识产权、掌握基因工程药物核心技术、产品广泛应用于突发和多发传染病治疗领域的企业发展。 2020 年 3 月 5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发布,意见明确了深化医 保改革的目标、原则与方向,并提供了付诸行动的路线图,标志着新一轮医保改革大幕将启。此后,一 系列医保改革方案相继推出,比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 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0 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种分值付费 (DIP)技术规范和 DIP 病种目录库(1.0 版)的通知等。 2020 年,药品审评审批领域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为产业发展提供清晰的标准。比如,国家市场监 督管理总局发布新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 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中药注册分 类及申报资料要求》以及《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研发与审评的指导原则(试行)》发布。 2020 年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继续推进,第二轮集采药品陆续开始应用,第三轮集采顺利落地,采购范 围不断扩大;2020 年 1 月,国家医保局等五部门制定了《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 工作的通知》;7 月 29 日,国联采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0-1)》,意味着第三批全 国集采正式开始。 当前,我国高度重视医药安全问题,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监控、合理用药、器械标识 码等一系列举措接连出台。通过一致性评价倒逼药企提升存量药品的质量,淘汰大量同质化重复建设的 落后产能,而具有创新性、满足临床需求的药物将继续得到鼓励,上市速度大大加快。国家卫生健康委 会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 6 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医疗机 构药事管理 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加强合理用药监管、规范药 品推广和公立医疗机构药房管理等措施;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 理工作的通知;国家药监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国家药 监局综合司关于公布国家药物滥用监测哨点(医疗机构)的通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国家集中 带量采购中选冠脉支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等。 2020 年医药行业的供给端、需求端及支付端均有大量政策出台,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效 应进一步产生积极的结果。供给端政策最终将影响需求端,而支付端对于两者的促进、协调作用也很突 出。需求端的变化也会反过来会促进供给端及支付端的不断调整,三者齐头并进,共同促进和推动医药 行业不断朝健康、阳光方向发展。 在药品供给端,主要体现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及《疫苗法》,由此出台《药品生产 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在此基础上完善 上市许可持有人(MAH)主体责任及相关制度,修订完善化学药、生物药、中成药、化学药原辅包的各项 研发技术规范及注册管理,继续改革优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及生产管理等内容。 2020 年 5 月 18 日,CDE 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真实世界证据支持儿童药物研发与审评的技术指导原 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这是自 2020 年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研发与审 评的指导原则后的第一份关于真实世界应用的技术指导原则。业界认为,儿童药的真实世界研究将推动 更多儿童药更快上市。 2020 年 6 月 12 日,CDE 发布《儿童用药(化学药品)药学开发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旨在 填补我国儿童用药药学开发指导原则的空白,为儿童用药品的药学开发提供研发思路和技术指导,促进 儿童用药品的研发,满足儿童用药需求。 17 随着市场对儿童用药需求的增长,儿童用药的政策接连发布将激励儿科药的研发,推动儿科用药市 场规模进一步的扩大。公司产品广泛用于治疗儿童呼吸道病毒性疾病,募投项目中也有重组人干扰素 α1b 雾化吸入治疗小儿 RSV 肺炎临床试验,国家促进开发儿科用药的政策将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 (三) 财务分析 1. 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 变动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的 比重% 金额 占总资产的 比重% 货币资金 319,304,317.47 54.22% 110,873,725.25 33.29% 187.99% 应收票据 15,281,043.18 2.60% 31,873,129.85 9.57% -52.06% 预付款项 2,759,429.99 0.47% 425,136.12 0.13% 549.07% 应收账款 66,027,990.69 11.21% 73,804,164.45 22.16% -10.54% 存货 23,947,773.17 4.07% 17,802,512.33 5.35% 34.52% 其他流动资产 121,908.05 0.02% 1,863,973.28 0.56% -93.46% 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 20,000,000.00 3.40% 投资性房地产 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 78,986,570.82 13.41% 88,272,488.66 26.51% -10.52%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33,110,031.67 5.62% 5,535,726.64 1.66% 498.12% 商誉 待摊费用 710,894.38 0.12% 1,318,358.74 0.40% -46.08% 其他非流动资 产 23,353,660.06 3.97% 284,908.50 0.09% 8,096.90% 短期借款 6,387,964.41 1.08% 应付账款 2,511,053.57 0.43% 4,676,372.96 1.40% -46.30% 应付职工薪酬 6,070,023.49 1.03% 12,594,092.61 3.78% -51.80% 应交税费 3,033,463.57 0.52% 6,183,155.91 1.86% -50.94% 其他应付款 6,464,977.18 1.10% 9,620,725.29 2.89% -32.80% 长期借款 9,203,495.98 1.56% 14,503,495.98 4.36% -36.54% 递延收益 22,546,671.04 3.83% 2,315,370.35 0.70% 873.78% 资本公积 311,627,200.09 52.92% 53,619,700.09 16.10% 481.18% 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本期期末较期初增加 187.99%,主要因为:2020 年 12 月,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18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31.00 万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28,275.00 万元。 2、应收票据:本期期末较期初减少 52.06%,主要因为期初票据到期所致。 3、预付款项:本期期末较期初增加 549.07%,主要原因为:本年研发项目预付实验费用所致。 4、存货:本期期末较期初增加 34.52%,一是公司为满足正常市场需求,增加存货储备;二是公司 在疫情发生之初就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疫情防控药品保障单位,公司按照协议增加相应要求的备货所 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 93.46%,主要原因为:公司完成精选层挂牌,将发行 股票相关中介机构服务费 185.60 万元结转完毕。 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系公司在 2020 年新增对北京佳德和细胞治疗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 2,000.00 万元,持有股权占比为 7.69%。 7、无形资产:本期期末较期初增加 498.12%,主要系本年购入土地所致。2020 年 7 月,公司以 2,805.96 万元竞得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DX00-0502-6004-1 地块,面积 19,983.72 平方米。 8、长期待摊费用:本期期末较期初减少 46.08%,主要系本年摊销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期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 2,306.88 万元,公司于 2020 年 7 月份预付 2,000.00 万元生产设备升级改造款,年末相关设备尚未交付,导致期末余额大幅增加。预计交付时间为 2021 年 5-6 月。同时本项目还新增研发资本化项目合同首期款 239.23 万元。 10、应付账款:本期期末较期初减少 46.30%,主要系材料和推广服务费支付完成所致。 11、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期末较期初减少 51.80%,期末余额主要反映公司应付的工资、社保及年度 计提的奖金等项目,本年度由于收入及利润的降低,年度计提的奖金较上年大幅减少,本期较上年期末 减少主要是由于奖金计提大幅减少所致。 12、应交税费:本期期末较期初减少 50.94%,主要系收入及利润的减少导致相应的应交企业所得税 和增值税相应地减少。 13、其他应付款:本期期末较期初减少 32.80%,公司为支持市场的拓展,作为资金支持退还推广服 务商的保证金所致。 14、长期借款:本期期末较期初减少 36.54%,主要系借款到期还款所致。 15、递延收益:本期期末较期初增加 873.78%,主要系本年收到诶晶石发改委支持生产设备提质升 级项目专项资金 1,636.00 万元以及北京市大兴区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金 459.14 万元所致。 16、资本公积:期末较期初增长 481.18%,主要系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31.00 万股,新增股本溢价款所致。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营业情况分析 (1) 利润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本期与上年同期金 额变动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营业收入 183,827,367.90 - 278,250,341.85 - -33.93% 营业成本 29,419,910.48 16.00% 42,552,728.65 15.29% -30.86% 毛利率 84.00% - 84.71% - - 销售费用 70,952,832.65 38.60% 111,548,591.28 40.09% -36.39% 19 管理费用 22,371,771.19 12.17% 23,226,987.98 8.35% -3.68% 研发费用 22,767,166.91 12.39% 33,128,003.83 11.91% -31.28% 财务费用 -775,274.43 -0.42% -52,398.09 -0.02% -1,379.59% 信用减值损失 317,411.55 0.17% 688,478.59 0.25% -53.90% 资产减值损失 -11,183.36 -0.01% 其他收益 3,590,048.85 1.95% 2,136,779.06 0.77% 68.01% 投资收益 0 0% 0 0% 0% 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 0 0% 0 0% 0% 资产处置收益 0 0% 0 0% 0% 汇兑收益 0 0% 0 0% 0% 营业利润 41,157,981.99 22.39% 68,731,579.89 24.70% -40.12% 营业外收入 19,468.30 0.01% 3,484.52 0.00% 458.71% 营业外支出 245,230.34 0.13% 161,188.37 0.06% 52.14% 所得税费用 4,968,431.22 2.70% 8,481,956.26 3.05% -41.42% 净利润 35,963,788.73 19.56% 60,091,919.78 21.60% -40.15%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营业收入:本年较上年减少 33.93%,营业收入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导致。2020 年初爆发了新冠疫情,国家卫健委等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将雾化吸入 α-干扰素列为抗 病毒治疗首先推荐的治疗方案。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 年 2 月 14 日发布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 (医疗应急)清单》,公司产品被列入“一般治疗及重型、危重型病例治疗药品”。公司被国家工信部 认定为疫情防控药品保障单位。本次疫情期间,公司员工在春节期间进行加班生产,较好的满足了全国 各地医疗机构的防疫急需,所以公司 2020 年一季度销售比往年同期大幅提升。由于国家采取强有力的 防疫措施,自 2020 年 1 月末开始,在国家采取的封城、封闭小区、社交隔离等措施下,加之公众防护 意识增强、普遍佩戴口罩等因素使得病毒性呼吸道疾病发病率下降明显;同时由于医院防疫核查严格导 致就诊便利性下降,使得通常适用干扰素治疗的患者的就诊人数大为减少,影响了医院对重组人干扰素 的使用,导致 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出现较大幅下滑。 2、营业成本:本年较上年减少 30.86%,主要系收入减少从而使得成本相应降低。 3、销售费用:本年较上年减少 36.39%,主要系疫情影响,线下大规模推广活动受限,公司减少线 下推广活动频次,并转移部分至线上推广,销售费用有明显降低。 4、研发费用:本年较上年减少 31.28%,主要系学术研究费和检验费以及材料费影响。本年受疫情 影响,无法开展学术研究会,学术研究费用较去年降低 96.07%,2019 年下半年按照项目进度安排长效 干扰素有较大的研发投入,本年本项目投入较少,因此本年度检验费较去年下降了 87.71%,另外由于 2019 年购入研发试验用单抗 120.00 万元,本年没有此项投入支出,材料费较去年相比下降 58.10%。 5、财务费用:本年较上年同期减少 72.29 万元。主要系:①利息收入增加;②2020 年度贷款本金 进一步减少,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6、信用减值损失:本年较上年减少 53.90%,主要系本年回款情况较好,应收账款余额减少,本年 回款情况较好所致。 7、其他收益:本年较上年增加 68.01%,主要系收到:①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项目政府补助款 54.67 万元;②参与防疫工作应急生产防疫药品项目政府补助款 100.00 万元;③一季度稳增长项目突出贡献项 目政府补助款 50.00 万元;④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项目政府补贴款 12.60 万元等其他政府资助所致 。 8、营业外支出:本年度相比去年增长 52.14%,是由于本年度疫情的发生,公司积极参与抗疫活动, 20 向疫情防控单位和医院捐赠相关药品等事项。 9、所得税费用:本年较上年减少 41.42%,主要系本年利润总额下滑所致。 10、净利润:本年较上年减少 40.15%,主要系本年度营业收入成本以及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有不 同程度的减少,致使净利润减少 40.15%。 (2) 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183,798,136.63 278,247,230.45 -33.94% 其他业务收入 29,231.27 3,111.40 839.49% 主营业务成本 29,419,402.57 42,550,972.05 -30.86% 其他业务成本 507.91 1,756.60 -71.09% 按产品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成本比 上年同期 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运德素 183,798,136.63 29,419,402.57 83.99% -33.94% -30.86% -0.72% 其他收入 29,231.27 507.91 98.26% 839.49% -71.09% 54.72% 按区域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成本比 上年同期 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东北 20,358,466.98 3,119,343.76 84.68% -57.83% -55.33% -0.86% 华北 14,884,845.12 2,459,706.52 83.48% -40.65% -36.58% -1.06% 华东 34,686,087.26 5,542,174.16 84.02% -36.27% -28.79% -1.68% 华南 9,102,182.10 1,607,307.72 82.34% -44.27% -44.26% -0.01% 华中 19,050,923.98 2,941,027.56 84.56% 1.33% 6.79% -0.79% 西北 38,128,691.11 6,215,173.26 83.70% -33.46% -31.57% -0.45% 西南 47,616,171.35 7,535,177.50 84.18% -17.95% -18.00% 0.01% 合计 183,827,367.90 29,419,910.48 84.00% -33.93% -30.86% -0.71%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 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下降 33.94%,营业成本下降 30.86%,变动的原因主要是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所 致。2020 年初爆发了新冠疫情,国家卫健委等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将雾化吸入 α-干扰 21 素列为抗病毒治疗首先推荐的治疗方案。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 年 2 月 14 日发布的《疫情防控重点 保障物资(医疗应急)清单》,公司产品被列入“一般治疗及重型、危重型病例治疗药品”。公司被国家 工信部认定为疫情防控药品保障单位。本次疫情期间,公司员工在春节期间进行加班生产,较好的满足 了全国各地医疗机构的防疫急需,所以公司 2020 年一季度销售比往年同期大幅提升。由于国家采取强 有力的防疫措施,自 2020 年 1 月末开始,在国家采取的封城、封闭小区、社交隔离等措施下,加之公 众防护意识增强、普遍佩戴口罩等因素使得病毒性呼吸道疾病发病率下降明显;同时由于医院防疫核查 严格导致就诊便利性下降,使得通常适用干扰素治疗的患者的就诊人数大为减少,影响了医院对重组人 干扰素的使用,导致 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出现较大幅下滑。 毛利率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这说明营业收入的下降并未导致产品盈利能力的变化。整个生产 体系正常运营。 (3) 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 客户 销售金额 年度销售占 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重庆医药集团药特分有限责任公司 16,019,440.90 8.71% 否 2 兰州远方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14,254,446.61 7.75% 否 3 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5,587,223.06 3.04% 否 4 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5,570,071.94 3.03% 否 5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5,450,912.17 2.97% 否 合计 46,882,094.68 25.50% - (4) 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号 供应商 采购金额 年度采购占 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1,900,000.00 15.67% 否 2 肖特药品包装(浙江)有限公司 2,575,372.80 21.25% 否 3 北京中源合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76,783.00 8.88% 否 4 西氏医药包装(中国)有限公司 1,016,340.00 8.38% 否 5 北京博大时代科贸有限公司 685,843.00 5.66% 否 合计 7,254,338.80 59.84% - 3. 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535,446.29 70,847,007.71 -0.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479,902.25 -3,929,038.11 -1,871.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375,048.18 -58,082,266.68 470.81% 22 现金流量分析: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度较去年同期投资支出增加 7,355.09 万元,主要是:①公 司于 2020 年 8 月以 2,805.96 万元竞得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DX00-0502-6004-1 地块,面积 19,983.72 平 方米。②2020 年 7 月份,公司预付 2,000.00 万元生产设备升级改造款。③2020 年 12 月以 2,000.00 万元 的款项投资入股北京佳德和细胞治疗技术有限公司,持有 7.69%的股权。④本年度公司开展重组人 α1b 雾化吸入治疗小儿 RSV 肺炎及重组人 α1b 防治新型冠状肺炎Ⅲ期临床试验,这两个项目支出按照规定进 行资本化,相关开发支出及预付临床试验相关款项支出共计 673.42 万元。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度较去年同期增加 27,345.73 万元,主要是:①2020 年 3 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 978.50 万元。②2020 年 12 月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实际募集资金 26,003.25 万元。③本年度向股东分红 5,525.00 万元。④2019 年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为负 数,除了偿还银行借款外,另有公司分红 4,950.00 万元。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 公司名 称 主要 业务 投资金额 持股 比例% 资金 来源 合作 方 投资 期限 产品 类型 预计收 益 本期 投资 盈亏 是否 涉诉 北京佳德 和细胞治 疗技术有 限公司 技术开 发、技 术 咨 询、技 术 服 务、技 术 转 让;技 术 检 测;医 学研究 与试验 发展; 健康管 理、健 康咨询 (需经 审批的 诊疗活 动 除 20,000,000.00 7.69% 自有 资金 北京佳 德和医 药科技 合伙企 业 ( 有 限 合 伙)、深 圳嘉道 功程股 权投资 基 金 ( 有 限 合伙)、 拉萨良 昊园投 资咨询 有限公 司、合 源生物 科 技 - - - - 否 23 外);工 程和技 术研究 和试验 发展。 (天津) 有限公 司等 合计 - 20,000,000.00 - - - - - - - - 2、 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融资产类 别 初始投资成 本 资金来 源 本期购 入金额 本期出 售金额 报告期 投资收 益 本期公 允价值 变动损 益 计入权 益的累 计公允 价值变 动 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 20,000,000.00 自 有 资 金 20,000,00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20,000,000.00 - 20,000,000.00 0.00 0.00 0.00 0.00 4、 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3 月 26 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91110115748847009N,注册资本 6,000,000.00 人民币元,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经济 开发区金苑路 1 号,法人代表:邓迎达。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 6,000,000.00 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经营项目:批发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4 年 11 月 24 日);销售医疗器械(限Ⅰ类、Ⅱ类)、五金产品(不含 电动自行车)、日用品;医药信息咨询(中介除外)。 (2) 主要控股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 净利润 24 北京安元堂医药 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 司 医药信息咨询 13,039,208.17 12,938,729.67 98,353.86 (3)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内是否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 □是 √否 (五) 税收优惠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09)9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 号), 公司 2014 年 7 月 1 日起,生物制品销售的增值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属北京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换证,取得编号为 GR202011005239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故公司 2020 年度享受 15%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 (六) 研发情况 1、 研发支出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比例 上期金额/比例 研发支出金额 27,109,183.17 33,128,003.83 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4.75% 11.91%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 4,342,016.26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支出的比例 16.02%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 12.0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4.75%,2019 年本项比例为 11.91%,研发投入总额占营 业收入的比重有所提高,主要原因除了 2020 年研发投入总额较 2019 年减少,另,因为本年营业收入较 去年下降导致。 2020 年研发投入总额却较 2019 年减少了 18.17%,研发投入总额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学术研究费、 材料费以及检验费的减少。一、学术研究费的减少主要是由于疫情的影响,导致很多会议无法正产开展, 所以会议费用降低。二、材料费的减少主要是因为根据研发需要,2019 年购入了大额用于研发试验用的 单抗,所以 2019 年材料费较高。三、检验费减少主要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2019 年加大对长效干扰素 25 项目的投入,导致费用提高。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变化情况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从 2020 年 7 月份正式启动重组人干扰素 α1b 雾化吸入治疗小儿 RSV 肺炎和重组人干扰素 α1b 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两个 III 期临床试验项目,符合资本化支出的条件,由此本年度有研发投入资本 化项目的发生。 公司在研的重组人干扰素 α1b 雾化吸入治疗小儿 RSV 肺炎项目于 2019 年 10 月获得 III 期临床批件, 并于 2020 年 7 月正式启动。本项目计划投资 6,203 万元,通过随机、双盲、多中心的 III 期临床试验, 确定干扰素 α1b 雾化吸入治疗小儿 RSV 肺炎的疗效和安全性,并获得国家药监局颁发的药品注册证书。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已经确定了临床试验方案,组长单位已通过伦理会并获得伦理批件。 2、 研发人员情况: 教育程度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5 6 硕士 11 11 本科以下 12 18 研发人员总计 28 35 研发人员占员工总量的比例 14.14% 17.67% 3、 专利情况: 项目 本期数量 上期数量 公司拥有的专利数量 52 51 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 49 48 4、 研发项目情况: 公司 2020 年 12 月再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得益于公司继续坚持以“创新”为主导的方针, 所设立的独立研发和医学部门,同时作为院士专家工作站、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中国药科大学国家 生命科学人才培养基地,专职从事生物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临床试验和注册工作。公司拥有强大的 研发团队,相关领域工作经验丰富,对基因工程药物的技术开发和市场开发的客观运行规律具有深刻的 理解,取得了一系列优秀的研发成果。特别是 2020 年,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爆发,公司第一时间 启动了重组人干扰素 α1b 防治新冠病毒的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取得了一系列科研成果。 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 α1b 作为我国第一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因工程国家 I 类新药,也是国际独 创基因工程药物,实现了我国基因工程药物从无到有“零”的突破。基于重组人干扰素 α1b 独特的分子结 构和天然的生物学活性,结合其在抗病毒的广谱性和临床用药的安全性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公司在基 因克隆、菌种构建、特殊剂型、临床应用开发等方面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形成了丰富的充足人干扰素 α1b 剂型组合,其中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注射液和重组人干扰素 α1b 喷雾剂均是独家产品。2020 年 10 月, 公司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注射液(运德素®)获得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颁发的“2020 中国化学制药行业生 26 物生化制品优秀产品品牌”和 “2020 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原研药、专利药优秀产品品牌奖”。 公司重组人干扰素 α1b 产品治疗领域覆盖肝病科、儿科、呼吸科、感染科、皮肤科、眼科和肿瘤科 等多个临床科室,治疗病毒性肝炎、病毒性肺炎、尖锐湿疣、病毒性角膜炎、毛细胞白血病、慢性粒细 胞白血病、黑色素瘤和淋巴瘤等多种重大疑难疾病。2020 年公司继续扩大充足人干扰素 α1b 产品技术及 临床应用优势,为患者创造临床医学价值。公司在成人病毒性肺炎率先开展的临床研究为新冠病毒性肺炎 诊疗方案的制定提供了依据,国家卫健委连续多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将 α-干扰素雾 化吸入列为抗病毒治疗的首先推荐药品。2020 年 3 月,《中国生物工程杂志》冠状病毒药物研究专辑刊 登了公司发表的文章《重组人干扰素 α1b 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公司将雾化吸入给药和注射给药 途径分别通过应急通道提交注册申请,均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批件号: 2020L00016、2020L00017)。细胞药效学研究结果也证明重组人干扰素 α1b 对新冠病毒具有很强的抑制 作用,公司相关成果于 2020 年 12 月分别在《Pediatric Investigation》杂志发表题为《Type I interferon: From innate response to treatment for COVID-19》的文章、在《中国生物工程杂志》杂志发表题为《重组人干 扰素 α1b 抗新型冠状病毒的基础和临床研究进展》的文章。在肿瘤领域,超大剂量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治 疗晚期黑素瘤系统治疗的研究已完成近千例患者。临床 IV 期黑素瘤系统治疗疗效回顾性分析数据显示, 多数患者可耐受 80-100×106U 高剂量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治疗,患者总生存率及总生存期可得到显著改善, 药物不良反应及严重不良发生率较低。研究结果可见于 2020 年发表于《Med Sci Monit》的《Impact of Interferon-alpha1b (IFN-α1b) on Antitumor Immune Response: An Interpretation of the Promising Therapeutic Effect of IFN-alpha1b on Melanoma》。2020 年公司在《中国生物工程杂志》发表论文《重组人干扰素 α1b 体外抗 3 型腺病毒的药效学及作用机制初步研究》,为进一步拓展重组人干扰素 α1b 在儿科的临床应用 奠定了基础。 2020 年公司坚持把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放在科研工作首位,不断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步伐,使 研发成果能迅速服务于社会。目前公司已在基因工程药物的研发、临床试验、中试、工艺放大、生产管 理、质量控制等各环节积累了成熟的经验,主要产品生产工艺均自主设计,达到国内先进水平。2020 年 4 月公司获得北京市发改委提质升级专项 1,636 万元资助,进一步提升公司产业化水平。 2020 年公司在干扰素产品系列相关的专利申请量与专利授权量位居同行业前列,并获得国家知识产 权局颁发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在“新型 PEG 集成干扰素突变体注射液伴随基因检测治疗乙肝 临床试验”项目中,公司对干扰素治愈乙肝的机制进行深层次探索,以发现干扰素治愈乙肝的预测因素, 目标是使干扰素对适用人群的治愈率大幅提高,减少无效治疗,改善患者生存质量,提高药物经济学, 减轻国家医疗负担。该项目引领了慢乙肝治疗的前沿,对行业意义深远而重大,研究结果形成了专利“用 于预测 α-干扰素治疗乙肝患者疗效的分子标记 CN201811541107.1”,并于 2020 年 9 月获得授权,为公 司保持可持续性产业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公司研发项目详见下表: 序 号 研发 项目 研发 目的 所处 阶段 拟达到的 目标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 影响 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 1 重 组 人 干 扰 素 α1b 雾化 吸 入 治 疗 小 儿 RSV 肺炎 临 床 试 验 考察重组人干 扰素 α1b 雾化 吸入治疗小儿 RSV 肺炎有效 性和安全性, 为吸入剂上市 提供依据 III 期 临 床 试验 重组人干 扰素 α1b 雾化吸入 剂上市 如果儿童专用雾化吸入 剂能够成功开发,将成 为市场容量巨大的独家 重磅品种,使公司业绩 实现跨越式提升,作为 领先行业的产品,使企 业保持长期竞争优势, 并极大提升公司在行业 中的地位。 全球针对 RSV 肺炎没有特效药物,全 球更没有干扰素雾化吸入剂型。公司 已经率先获得了干扰素雾化吸入治 疗儿童 RSV 肺炎和毛细支气管炎的临 床批件,且已进入 III 期临床试验阶 段,其进度和技术水平属于干扰素行 业领先。 27 2 重组人 干扰素 α1b 防治 新型冠 状病毒 肺炎的 临床试 验 开发用于治疗 和预防新型冠 状病毒肺炎的 干扰素雾化吸 入剂和注射剂 III 期 临 床 试验 重组人干 扰素 α1b 吸入剂获 批新增新 型冠状病 毒肺炎临 床适应症 该项目将为干扰素在成 人呼吸领域提供重要的 抗病毒产品。作为涉冠 产品,在我国乃至全球 都将大大提升公司的行 业和品牌影响力,提升 公 司 主 打 产 品 市 场 份 额。同时,该项目也将 为全球新冠疫情的防控 和我国在医疗卫生领域 提升国际影响力作出贡 献。 全球范围内有多种药物开展临床研 究,包括瑞德西韦、法匹拉韦、磷酸 氯喹等,均未通过 III 期临床验证。 该项目是迄今国内唯一获得药监局 批准干扰素通过雾化吸入和肌肉注 射两种途径分别用于治疗和预防新 冠肺炎进行临床试验,技术水平处于 干扰素行业领先。 3 新型PEG 集 成 干 扰 素 突 变 体 注 射 液 伴 随 基 因 检 测 治 疗 乙 肝 临 床 试 验 验证新型长效 干扰素治疗乙 肝的有效性和 安全性,产品 上市,达到精 准诊断精准治 疗以提高乙肝 临床治愈率的 目的 II 期 临 床 试验 治疗乙肝 的 新 型 PEG 集成 干扰素突 变体注射 液上市 自主创新研发的新一代 长效干扰素是一种集合 了安全性、高效性和长 效性的干扰素,结合基 因检测,可为临床提供 独特的精准检测精准治 疗 的 乙 肝 患 者 诊 疗 方 案,将为公司丰富精准 医疗产品线,增强行业 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全能型干扰素是国内外关于干扰素 药物的研发方向,新型长效干扰素是 一种具有高效、长效、安全的特点的 全能型干扰素,结合干扰素敏感基因 检测,有望实现对慢乙肝的精准诊断 精准治疗。创新性的使用分子重排技 术、PEG 定点修饰技术,提高了产品 质量,降低了生产成本。相关技术已 获得中国、美国、韩国和日本等发明 专利,配合干扰素有效基因检测,将 进一步提高乙肝临床治愈率,技术水 平属于行业领先。 4 γδT 细胞 的 肿 瘤 免 疫 细 胞 治 疗 临 床 研 究 开发治疗肝癌 的 γδT 细胞的 肿瘤免疫细胞 治疗产品 临 床 前 和 早 期 临 床 研究 γδT 细胞 的肿瘤免 疫细胞治 疗产品上 市 该项目为公司拓展新的 技术平台和肿瘤应用领 域。γδT 细胞与重组人干 扰素 α1b 有良好的协同 效应。开展细胞免疫治 疗将丰富未来公司的产 品结构,为公司在抗肿 瘤领域增添新的方法和 途径。提升公司在生物 医药行业影响力。 细胞免疫治疗是继传统的手术、放 疗、化疗之后的第四种治疗技术,γδT 细胞是一种独特的免疫细胞,肿瘤特 异性强、抗肿瘤谱广、安全无排异。 目前该项目处于国际先进位置。特别 是 γδT 细胞联合干扰 α1b 治疗肝炎相 关的肝癌是国际领先水平。 5 干 扰 素 适 用 乙 肝 人 群 的 敏 感 基 因 筛 选芯片 开发预测干扰 素疗效的乙肝 患者基因检测 产品,筛选应 用重组人干扰 素 α1b 有效的 乙肝患者,实 现更高的临床 治愈率。 临 床 前 研 究 阶 段 预测干扰 素疗效的 乙肝患者 基因检测 产品上市 该产品将作为干扰素伴 随诊断产品。基因检测 技术有望取代传统指标 指导用药的治疗手段, 提高干扰素治疗慢性乙 肝的准确性。该组合方 案符合近年来全球和我 国关于肝炎治疗指南的 导向,产品开发成功, 会创造巨大的经济和社 目前全球范围内未见报道通过高通 量基因检测对乙肝患者进行干扰素 适宜人群的精准筛选,公司率先建立 基因多态性与干扰素治疗疗效之间 的模型,符合国家提出的精准医疗战 略要求。该项目中所涉及的关键技术 已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技术水平属于 行业领先。 28 会效益。 6 呼 吸 道 病 毒 多 联 快 速 检 测 试 纸条 开发用于对呼 吸道常见病毒 如新冠病毒、 RSV、腺病毒等 快速、精准和 便捷的床边即 时诊断试纸 条。 临 床 前 研 究 阶 段 呼吸道病 毒多联快 速检测试 纸条产品 上市 该项目可填补国内呼吸 道病毒感染临床诊疗缺 乏快速、准确床旁诊断 产品的空白,与干扰素 联合使用,实现病毒精 准检测精准治疗,可为 公 司 拓 展 诊 断 产 品 领 域、提升营销业绩。 床旁诊断是国际发展趋势。针对病毒 抗原的检测技术采用免疫层析方法, 具有操作简单、快速和无需仪器检测 等优势,5-10 分钟内能够得到检测结 果。目前国际上尚没有针对新冠病毒 抗原的快速检测试纸条,只有针对 RSV、腺病毒的两联检测试纸条。如 能开发三联以上试纸条,将为行业领 先水平。 7 干 扰 素 微 针 贴 片 开发干扰素 α1b 微针贴片 取代干扰素注 射给药,用于 扁平疣、性疣 等皮肤病和病 毒性肝炎的治 疗。 临 床 前 研 究 阶 段 用于皮肤 病和肝炎 的干扰素 微针贴片 上市 作为独家产品,将大大 提升干扰素在皮肤科等 领域干扰素临床应用的 患者依从性,并将有效 助推干扰素注射用药向 患 者 自 我 用 药 管 理 转 型,扩大临床应用,从 而提升经营业绩。 全球尚无干扰素微针贴片进入临床 试验。目前行业内开发的微针主要采 用实心微针,药物涂布到针体表面。 公司开发的干扰素微针贴片是可溶 解性微针。目前公司干扰素缓释微针 透皮制剂可以满足常温稳定保存大 于 12 个月,远长于国外报道 3 个月 的常温保存期。为行业先进水平。 8 重 组 人 干 扰 素 工 艺 改 造项目 为进一步提升 干扰素 α1b 产 品质量、开发 新剂型、降低 生产成本而开 展的持续性技 术改造项目 临 床 前 研 究 阶 段 重组人干 扰 α1b 新 工艺和质 量标准获 批投产 该项目将为公司大幅提 升主打产品重组人干扰 素 α1b 的产能和质量标 准同时降低生产成本奠 定基础。干扰素 α1b 作 为自主知识产权、市场 潜力巨大的品种,公司 通过引领行业质量标准 获得核心竞争力。 由于干扰素 α1b 分子结构复杂、研制 工艺难度大,西方发达国家未能实现 产业化。三元基因掌握干扰素 α1b 规 模化生产的核心技术、制剂技术专利 保护独家所有权,以及国家标准。在 此基础上开展的干扰素 α1b 相关工艺 改造以及对应的质量标准研究,将依 然走在干扰素行业技术的前列。 9 重 组 人 干 扰 素 α1b 临床 真 实 世 界研究 评 估 干 扰 素 α1b 在真实诊 疗环境下预防 和治疗儿童和 成人病毒感染 性疾病和肿瘤 的有效性和安 全性 上 市 后 临 床 研 究 获得临床 大数据, 为优化临 床合理用 药、开拓 新的适应 症和用法 用量提供 依据。 进一步发现和开拓干扰 素 α1b 新的临床适应症, 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提 升企业品牌价值,为确 立新的研发方向提供重 要依据。 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是我国第一个基因 工程 I 类新药,公司开发了一系列针 对儿童常见病毒疾病的用药方案,引 领了干扰素抗病毒的临床应用。运德 素超大剂量治疗黑色素瘤是中国特 色的先进技术应用。因重组人干扰素 α1b 的不良反应明显低于其他亚型, 因此临床应用更为广泛,具有在我国 获得真实世界大数据的优势条件。本 研究项目将通过十万例以上真实世 界研究,获得更为庞大、多样的临床 数据,为优化临床合理用药、开拓新 的适应症和用法用量提供依据,在国 内外尚未见到类似报道,属于行业领 29 先水平。 5、 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的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作单 位 合作项目 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北京佳德 和细胞治 疗技术有 限公司 异体 γ δ T 细胞 联合重组人干 扰素 α1b 治疗 肝癌的临床研 究 为促进公司在抗肿瘤治疗领域的战略布局,加快干扰素与 γ δ T 细胞治疗技术的联合应用, 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对北京佳德和细胞治疗技术有限公 司进行投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佳德和 7.69%股权,合作推进异体 γ δ T 细胞联合重组 人干扰素 α1b 治疗肝癌的临床研究,通过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共同解决重大、关键性技 术问题,推进细胞治疗走向临床和市场,增强公司在肿瘤领域的研发创新能力,加速重磅 产品上市速度,降低开发风险。 (七) 审计情况 1. 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键审计事项说明: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 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关键审计事项 北京三元基因公司主要从事运德素等生物制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 2020 年度收入为 18,382.74 万元。如附注二(十八)所述,北京三元基因公司在生产发货后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 收入。由于营业收入是北京三元基因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 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公司收入确认识别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北京三元基因公司收入确认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公司的收入确 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获取公司销售明细,对记录的收入交易按重要性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出库单、验收单、 销售发票、销售回款单据等支持性文件进行核对,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 30 政策,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4)对重大客户实施函证程序及走访,函证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同时函证重要客户的报告期内交 易金额; (5)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进行截止性测试,确认收入完整性; (6)结合期后回款分析性程序,对上期收入进一步佐证; (7)实施报告期收入变化分析性复核工作,分析收入增长合理性。 (二)销售费用 1. 关键审计事项 北京三元基因公司 2020 年度销售费用为 7,095.28 万元。如附注五(三十一)所述,销售费用较大 主要由于市场推广服务商的市场推广费较大所致,2020 年度市场推广费为 5,734.31 万元。我们将其确认 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中的应对 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销售费用及市场推广费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结合收入变动情况和两票制的实施,分析销售费用中市场推广费的前后期间变化,分析变动 合理性; (3)结合市场推广费发生的地区,分地区分析市场推广费情况及其占该地区收入比例,分析其合 理性; (4)依据记录的市场推广费按重要性、变动情况选取样本,核对服务合同、会议记录资料、结算 单、咨询报告、宣传资料、服务商发票、款项支付等支持性文件,检查会议费、咨询费、广告宣传费等 主要市场推广费的支出是否真实; (5)取得市场推广费的预算编制,分析其合理性,检查其执行情况,结合市场推广费月度变动情 况,检查有无超预算支出及分析其合理性; (6)抽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发生的市场推广费,实施截止测试,确认市场推广费完整性; (7)实施对市场推广商函证以及走访,对市场推广服务商进行核查。 除上述的事项外,我们确定不存在其他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八)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31 1、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 2017 年财政部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本 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首 次执行该准则对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无影响。 与原收入会计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2020 年 1 月 1 日影响金额 合并 母公司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将与 销售商品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 类至合同负债 预收账款 -816,989.86 -816,989.86 合同负债 816,989.86 816,989.86 2、会计估计变更 无。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无。 (九)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企业社会责任 1. 扶贫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安全生产、注重环保,积极吸纳就业并切实保障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公司发展的重要位置,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与社会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新冠疫情爆发后,公司积极向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武汉儿童医院、四川大学华 西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北京海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兴区人民医院等全国各地 医疗机构和防疫机构捐赠相关防疫药品,支持疫情防控。此外,国家工信部将公司列为防疫药品保障单 位,为满足抗击疫情的需要,公司加班加点,连续生产,保障了被纳入抗击新冠疫情肺炎中央储备药物 清单的运德素®产品的生产供应。同时,按照国家储备工作要求,将库存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为抗击 新冠疫情做出了企业应有的贡献。 3. 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 公司一直坚持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所有建设项目均进行了环境影响因素评价并编制了报告表,通 过了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竣工现场验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 单位进行处置,污水处理站等均有专业操作人员负责运行,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均能稳定达标排放。 2020 年取得排污许可证,依据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办法,生物药品行业属于排污重点管理的行业,公司按 要求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取样检测;按要求安装了 COD,氨氮,总氮,PH 在线监测设 备,并指定自行检测方案及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公司由专人负责,按期向环保部门上报排污许 可执行报告,包括排污许可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自行检测情况,台账管理情况,实际排 放情况及达标判定分析,信息公开情况,企业内部情况环境体系建设,其他排污许可规定的内容执行情 况等。另外公司每年都加大安全环保方面的投入,确保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2020 年,公司一直在围绕有序管理,全面展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业健康、环保和节能降耗等 工作,达成生产安全“零”事故目标。公司将责任制落实到人,每周在北京市应急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上申 报清单编制隐患排查,每年按要求参加安全管理人员及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培训,并聘请有资质机构来 公司为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大培训。 2020 年度公司按时完成了建筑物防雷检测、仪器仪表的年检,四月份定期对厂区 200 具灭火器进行 了年检,八月份对厂区消防电气设施完成了消电检的年检。六月份的安全生产月及“119”消防宣传月,公 司积极参与园区组织的各项相关宣传活动,通过观看视频、演讲、消防演练等方式,积极营造浓厚的消 防安全氛围。 (十一) 报告期内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未来展望 (一) 行业发展趋势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可归类为:医药制造业 (行业代码:C27)。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 司所属行业可归类为:生物药品制造(行业代码:C2760)。 生物药是指综合利用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遗传学、药学、生物信息学、计算化学、组合化学、 纳米等科研成果,以基因工程、抗体工程、细胞工程等技术生产的生物活体为主要原料,制造出的用于 对疾病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的药物。生物制药是生物学、医学、药学、化学等学科跨界融合的产物, 具有高科技、高创新、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长周期、低污染等特点,主要包括治疗性蛋白、单克 隆抗体药物、分子诊断试剂、新型疫苗等品种。 2019 年中国医药市场规模为 16,330 亿元,预计 2020 年将扩大到 17,000 亿元以上。中国生物药市场 处于发展初期,具有强劲的增长潜力,增速领先于医药市场整体情况。2019 年,中国生物药市场规模突 破 3,000 亿元。近 5 年来我国生物医药一直保持 20%以上的复合增长率。随着可支付能力提高、患者群 体增长以及医保覆盖范围扩大,预计至 2020 年中国生物药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至 3,800 亿元。随着医 药研发投入增加,预计 2021 年生物药市场将会达到 4,600 亿元以上。 随着医疗设施技术不断的更新和完善、人们对医疗保健的进一步关心,目前中国生物医药行业的发 展趋势如下: 33 1、医疗卫生总支出将不断提升,需求端支付能力的提高将大大加开供给端的发展,激发供给端在 创新方面的投资; 2、调整计划生育政策和社会老龄化使得儿童与老人对药品需求不断增加,儿童用药和老年病用药 的市场规模将快速扩张; 3、产业政策带来了机遇,国家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 等五项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同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这些举措将会进一步扩大药品需求市场规 模,同时也为研发能力较为突出、质量控制较为有效的医药制造企业提供了快速发展的契机。 4、创新药产业不断发展是大趋势,新药审批提速、一致性评价、集采等一系列政策,未来十年或 将成为中国原创新药的爆发期,创新药占比也将不断提升。 公司主要从事现代生物医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是中国基因工程药物基础研究和临床 应用开发领域的领先企业。公司主要产品为多剂型和多规格的重组人干扰素 α1b,该产品为我国第一个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因工程一类药物(国家 I 类新药),具有独特的产品优势和巨大的临床应用潜力。 该产品由公司首任董事长、2017 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侯云德院士研发,是国际独创基因工程 药物,这一产品实现了我国基因工程药物从无到有“零”的突破。公司形成了丰富的重组人干扰素 α1b 剂 型组合,临床应用领域覆盖感染科、儿科和肿瘤科等多个临床科室,治疗病毒性肝炎、病毒性肺炎和黑 色素瘤等多种病毒性疾病和恶性肿瘤。公司主要产品重组人干扰素 α1b 销售覆盖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 直辖市,超过 3,500 家医疗机构,市场份额持续多年处于中国市场领先地位。 重组人干扰素 α1b 因其独特的分子结构和天然的生物学活性,在抗病毒的广谱性和临床用药的安全 性等方面具有显著特点。基于重组人干扰素 α1b 的产品特性,公司不断研究基因工程药物的创新制造技 术、制剂技术和临床应用领域。其中,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注射液是独家产品,儿科病毒性疾病是公司率 先开发的临床应用领域。公司通过多年转化医学和循证医学研究,确立了重组人干扰素 α1b 在儿科的临 床应用地位。公司产品在儿科抗病毒领域的创新性研究和市场拓展,使得儿科应用已成为公司产品主要 的业务增长点。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药物警戒体系,进行药品全生命周期的安全性风险监测、评估和管理。 同时,公司率先通过雾化吸入临床研究引领了干扰素在成人病毒性肺炎领域的临床应用,特别是治疗新 型冠状病毒肺炎药物的开发。 自 2020 年 1 月,新冠疫情爆发后,公司产品被国家卫健委等颁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 推荐为抗病毒治疗药物;公司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疫情防控药品保障单位;疫情期间,在北京市发改委 批准的提质升级专项的支持下,公司加班生产,扩大产量,较好满足了全国各地医疗机构的防疫急需, 并获得国家工信部对防疫工作的好评。在疫情期间,公司完成临床前研究后,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 准,获得了重组人干扰素 α1b 雾化吸入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临床试验批件和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注射 液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临床试验批件。 公司多年坚持自主创新,形成了众多创新成果,并成功实现产业化,创新成果获得了各级政府和主 管部门的广泛认可。公司现持有国内外授权专利 52 项,其中发明专利 49 项,取得 12 个药品注册证/药 品再注册批件。公司荣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证书》、《国家科技成果重 点推广计划项目技术依托单位证书》和《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证书》等资质证书,公司被国家审批认定 成立了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产品荣获《国家重点新产 品证书》、《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证书》、《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证书》 和《北京市火炬计划项目证书》。公司产品具有较高的附加值,毛利率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公司通过持 续的研发投入和高水平的医学研究,保障了公司在专业领域持续健康发展。 (二) 公司发展战略 34 公司作为创新药企业,始终专注于病毒性疾病和肿瘤治疗领域的原创技术研究,并通过自主原创的 技术平台,不断地进行技术迭代和产品创新,确保了公司在该细分行业的持续技术领先地位和市场领先 地位。因为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原创和市场首创的发展战略,获得了一系列具有重大临床医学价值的产品 和治疗方案,自公司成立以来,已累计获得近三十项国家级、市级和区级重大科技专项支持。公司目前 有三项处于临床试验阶段的项目,将为公司未来在儿科、呼吸科和感染科等领域的长期战略发展提供重 磅产品。该系列产品所涉及的雾化吸入制剂技术、PEG 定点修饰技术、乙肝基因检测技术等均是公司多 年持续创新,在技术原创和市场首创战略下,业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该系列产品均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2016 年到 2019 年是公司高速成长阶段,2020 年公司成功晋级新三板精选层,募集资金 2.83 亿元, 将开启未来五年的高质量发展。未来五年,公司将坚持研发引领、医学驱动、学术推广和专业营销的发 展战略,深耕生物医药领域,具体体现在产品经营、资产经营和资本经营三个方面: 1、产品经营方面: 公司将利用新三板精选层募集的资金,加大营销网络化建设,积极拓展城市等级医院市场和基层医 疗市场。在研发引领和医学驱动下,加大公司产品在感染科、皮肤科、呼吸科、肿瘤科、妇科、眼科等 领域的专业化推广力度。随着重磅新产品上市,迅速开拓和拓展临床应用新领域。迅速提升产品市场占 有率,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 2、资产经营方面: 公司将利用新三板精选层募集的资金,加快四个研发募投项目的研究进展,瞄准临床医学新的制高 点。公司 “重组人干扰素 α1b 雾化吸入治疗小儿 RSV 肺炎临床试验”用于治疗小儿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 炎,已经进入 III 期临床试验;“重组人干扰素 α1b 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试验”用于预防和治疗新型 冠状病毒肺炎,已经进入 III 期临床试验;“新型 PEG 集成干扰素突变体注射液伴随基因检测治疗乙肝临 床试验”用于治疗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已经进入 II 期临床试验;“γδT 细胞的肿瘤免疫细胞治疗临床研 究”用于治疗肝癌、淋巴瘤等,已经进入药学和药理毒理研究。上述研发募投项目的有效推进,不但具有 全新的临床医学价值,也能提升公司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020 年,公司已经购得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DX00-0502-6004-1 地块,面积 19,983.72 平方米(约 合 30 亩),已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付款、土地接收,公司土地使用权已办妥 产权证书。公司新厂区的建设使得公司现有产品和新产品生产线实现数字化和智能化,确保公司未来产 能发展的需要。 3、资本经营方面: 2020 年,公司成功晋级新三板精选层并成功发行新股融资 2.83 亿元,资金的募集为公司的整体运 营,尤其是研发项目,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公司晋级精选层后,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以及全国股转 系统各项法律法规运行,公司治理水平得到进一步加强。未来公司将紧密关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深 交所、全国股转等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指导意见,力争把资本经营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三) 经营计划或目标 公司 2016 年 5 月在新三板挂牌后,从主要经营指标来看,保持了较高的发展速度,取得了可喜的 成绩。公司销售收入,从 2016 年的 1.73 亿元增长到 2019 年的 2.78 亿元;公司净利润,从 2016 年的 2,173 万元,增长到 2019 年的 6009 万元;销售净利润率:从 2016 年的 12.58%,提升到 2019 年的 21.60%; 净资产收益率:从 2016 年的 13.96%,提升到 2019 年的 22.31%;从 2016 年至 2019 年,综合毛利率一 直保持在 80%以上。2020 年是公司发展的新的里程碑,公司已连续两年研发投入持续超过销售收入 10% 以上,公司将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未来三年,在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公司将持续专注于病毒性疾病和肿瘤疾病的基础和临床研 35 究,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目的在于增加行业竞争力,提升市场地位,丰富产品结构,保持公司业绩持续 增长,特别是顺应生物医药技术的发展趋势,不断拓展新的技术平台和新的治疗方法,强化公司战略发 展的核心竞争力。 详见募投项目中新药研发明细表: 序 号 项目名称 临床用途 投资金 额 (万元) 投资阶段 批件号 1 重组人干扰素 α1b 雾 化吸入治疗小儿 RSV 肺炎临床试验 治疗小儿呼吸道 合胞病毒性肺炎 6,203 Ⅲ期 临床试验 2019L02232(规格:6μg: 0.5ml/支) 2019L02233(规格:10μg: 0.5ml/支) 2019L02234(规格:10μg: 1ml/支) 2019L02235(规格:20μg: 0.5ml/支) 2019L02236(规格:30μg: 1ml/支) 2019L02237(规格:40μg: 1ml/支) 2019L02238(规格:50μg: 1ml/支) 2 重组人干扰素 α1b 防 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临床试验 预防和治疗新型 冠状病毒肺炎 5,199 Ⅲ期 临床试验 2020L00016(规格:50μg: 1ml/支,预防用生物制品) 2020L00017(规格:50μg: 1ml/支,治疗用生物制品) 3 新型 PEG 集成干扰素 突变体注射液伴随基 因检测治疗乙肝临床 试验 慢性乙型病毒性 肝炎 4,522 Ⅱ期 临床试验 2010L02431(规格:150μg: 0.5ml/支) 2010L02432(规格:60μg: 0.5ml/支) 4 γδT 细胞的肿瘤免疫 细胞治疗临床研究 肝癌、淋巴瘤等 4,080 药学和药理 毒理研究 - 合计 20,004 - - (四) 不确定性因素 随着疫苗的使用,新冠疫情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但是新冠病毒的变异以及疫苗的持续效果疫情的发 展仍处于不确定性中,这会给公司未来的销售工作及临床试验项目推进带来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36 四、 风险因素 (一) 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1、应收账款净额偏大,无法收回的风险 公司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80,838,297.92 元、73,804,164.45 元和 66,027,990.69 元,分别占到同期营业收入的 26.86%、26.52%和 35.92%。报告期 内,应收账款净额绝对值较上年同期明显下降,但 2020 年应收账款净额占比与上一年相比显著上升。 这是由于 2020 年新冠疫情影响导致营业收入下降所致。 公司的客户主要是大型国有商业公司,形成呆坏账的概率较低,且公司已按照坏账计提政策计提了 坏账准备,但仍存在个别规模相对较小的客户因自身经营状况发生异常而导致公司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 风险。 应对措施:为进一步减少应收账款的风险,公司将根据既定政策,继续从三个方面加大管控力度。 第一方面,针对商业配送环节,公司在销售业务中严格控制药品配送商业公司的资质,坚持选择规模大 和信用好的药品配送商业公司,同时严格控制各地区新增药品配送商业公司,通过与药品配送商业公司 长期稳定的合作建立良好的信用关系,确保药品配送商业公司尽早回款。第二方面,在招投标环节,公 司加强与各地区药品招投标机构的合作,通过这些机构督促药品配送商业公司严格执行招投标协议中有 关按时回款的规定。第三方面,针对企业内控体系,公司内部建立了信用控制制度,对于应收账款余额 超出信用限额的药品配送商业公司严格控制发货。上述一系列措施的有效落地和切实执行,将有效控制 应收账款的风险。 2、行业竞争的风险 医药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对医药行业制订了一系列改革政策,特别是生物制药行 业,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行业。但是,在促进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导致行业内竞争的加剧。就 生物制药而言,尽管公司拥有全球独家生产的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水针剂,但鉴于临床医生对不同亚型的 重组人干扰素差异认知的局限性,市场竞争依旧存在,由竞争导致的风险依旧存在。 应对措施:作为一家以研发和创新为驱动力的生物医药企业,创新力是保持竞争优势的根基,品牌 力获取竞争优势的基础,公司一直非常重视持续创新能力的培养以及品牌力的不断提升。首先,公司注 重新品研发,特别是独有品种的研发。公司目前正在销售的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水针剂就是全球独家生产 品种;其次,公司加强在营销体系中的学术推广力度和销售渠道管理中的创新实践,积极推动线上线下 积极互动的模式,有效提高了产品信息和品牌信息传播的覆盖面与效率。最后,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了《中 国化学制药行业生物生化制品优秀产品品牌证书》、《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原研药专利药优秀产品品牌证 书》、《诚信长城杯企业》等荣誉证书和称号,公司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诚信建设和品牌建设。 3、市场开拓的风险 公司所处生物医药行业是国家重点支持的发展领域,目前正处于快速成长阶段。重组人干扰素 α1b 疗效确切,临床应用适应症广泛,市场潜在需求大,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实现了稳步增长。公司重组人干 扰素 α1b 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公司的利润主要来源于重组人干扰素 α1b。但是,我国 医药行业的技术研发投入逐渐加大,竞争水平逐渐提升,如果未来出现新的研发品种具有更好的临床效 果或者干扰素市场出现新的竞争对手,均会对公司重组人干扰素 α1b 产品的销售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 公司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继续加大新市场的开发,为运德素®产品开辟更多的细分市场。通过市场调研, 公司发现重组人干扰素 α1b 在儿科抗病毒领域有着广泛的市场前景,其潜在的市场规模巨大,因此公司 37 将加大运德素®在儿科应用的学术推广,依靠运德素®疗效确切、安全性高的特点,持续推进运德素®在 治疗儿科病毒性感染疾病领域的应用。此外,公司将拓展运德素®在黑色素瘤等抗肿瘤领域的应用,通 过开拓更多的细分市场去分散市场开拓的风险。 4、不动产抵押的风险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合同 编号为 0020000074-2016 年(大兴)字 00087 号,合同金额 2,0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0 年,自实际 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提款后借款利率以 3 个月为一期,一期一调整,分段计息,借款人分笔提款的,每笔提款的提款利率分别确定并调整。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借款尚未归还金额 1,150.35 万元,其中 230.00 万元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 项借款以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为抵押借款,并签定了合同编号为 0020000074-2020 年大兴(抵)字 0142 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公司作为生物制药企业,土地使用权、房 产是公司必不可少的生产经营场所,若公司还款能力出现困难,未能及时解除土地房产抵押,公司的生 产经营将会受到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向工商银行借款的余额截至本期末为 1,150.35 万元,还款期限截止到 2026 年 5 月 30 日,还款期限较长,每个季度还款金额为 100.00 万元,对于公司的资金情况及经营活动的影响比较 小,本项抵押和借款的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 (二) 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无。 38 第五节 重大事件 一、 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是否存在诉讼、仲裁事项 □是 √否 五.二.(一)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是 √否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 源的情况 □是 √否 五.二.(二) 是否存在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 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否 五.二.(三)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五.二.(四)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应当披露的重大合同 □是 √否 是否存在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事项 □是 √否 二、 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 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是 √否 2. 报告期内未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三)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39 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日 期 承诺结束 日期 承诺来源 承诺类型 承诺具体内容 承诺履行情 况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 - 挂牌 同业竞争 承诺 见下述 2020 年 公开发行股票说 明书中承诺 正在履行中 董监高 - - 挂牌 同业竞争 承诺 承诺不构成同业 竞争 正在履行中 其他 - - 挂牌 同业竞争 承诺 承诺不构成同业 竞争 正在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 - 挂牌 规范关联 交易承诺 见下述 2020 年 公开发行股票说 明书中承诺 正在履行中 董监高 - - 挂牌 规范关联 交易承诺 见下述 2020 年 公开发行股票说 明书中承诺 正在履行中 其他 - - 挂牌 规范关联 交易承诺 见下述 2020 年 公开发行股票说 明书中承诺 正在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 - 挂牌 关于关联 方资金占 用、关联 方担保相 关事宜承 诺 见下述 2020 年 公开发行股票说 明书中承诺 正在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 - 拟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精选层 挂牌 股份锁定 及减持意 向承诺 见下述 2020 年 公开发行股票说 明书中承诺 正在履行中 董监高 - - 拟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精选层 挂牌 股份锁定 及减持意 向承诺 见下述 2020 年 公开发行股票说 明书中承诺 正在履行中 其他股东 - - 拟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精选层 挂牌 股份锁定 及减持意 向承诺 见下述 2020 年 公开发行股票说 明书中承诺 正在履行中 其他 - - 拟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精选层 挂牌 股份锁定 及减持意 向承诺 见下述 2020 年 公开发行股票说 明书中承诺 正在履行中 公司 - - 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说明书 关于稳定 股价的承 诺 见下述 2020 年 公开发行股票说 明书中承诺 正在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 - - 向不特定合格投 关于稳定 见下述 2020 年 正在履行中 40 或控股股东 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说明书 股价的承 诺 公开发行股票说 明书中承诺 董监高 - - 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说明书 关于稳定 股价的承 诺 见下述 2020 年 公开发行股票说 明书中承诺 正在履行中 公司 - - 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说明书 填补被摊 薄即期回 报的措施 及承诺 见下述 2020 年 公开发行股票说 明书中承诺 正在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 - 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说明书 填补被摊 薄即期回 报的措施 及承诺 见下述 2020 年 公开发行股票说 明书中承诺 正在履行中 董监高 - - 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说明书 填补被摊 薄即期回 报的措施 及承诺 见下述 2020 年 公开发行股票说 明书中承诺 正在履行中 公司 - - 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说明书 关于虚假 陈述导致 回购股份 的承诺 公司保证提交的 有关本次股票在 精选层挂牌涉及 到的发行申请文 件中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如发行申请 文件中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且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 的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响 的,公司将依法 回购本次公开发 行的全部新股。 正在履行中 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挂牌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 承诺函》;报告期内,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未有违背承诺事项。 2、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和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公司制定并不断完善《公司章程》、《股东 41 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 回避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对所有股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除上述规定以外, 公司还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重大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的 范围、审批、程序和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等进行了细致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 上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本企业不利用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地位,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本人/本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 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 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在公司或其子公司认定是否与本人/本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关联交易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上,本人/本企业承诺,本人/本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关的董事、股东代表将按公司章程规定回避, 不参与表决。 三、本人/本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 务,不利用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谋求不当 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本人/本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 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或其子公司以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南医药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程永庆、印小明、程十庆就避免同业竞争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函》,承诺: “1、本承诺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 任何活动。 2、对于本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控股的其他企业,本承诺人保证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承诺人 相同的义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与公司进行同业竞争。 如果本承诺人所投资、任职或通过其他形式控制的企业从事的业务与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者潜在同 业竞争情况的,本承诺人同意将与该等业务相关的股权或资产纳入公司经营或控制范围或通过其他合法 有效方式,消除同业竞争的情形;公司并有权随时要求本承诺人出让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股权,本承诺 人给予公司对该等股权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并将确保有关交易价格的公平合理。 3、本承诺人承诺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公司经营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的,将立即通知公司。本承诺人承诺采用任何其他可以被监管部门所认可的方案,以最终排除本承诺人 对该等商业机会所涉及资产/股权/业务之实际管理、运营权,从而避免与公司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 4、本承诺人承诺,若因违反本承诺函的上述任何条款,而导致公司遭受任何直接或者间接形成的 经济损失的,本承诺人均将予以赔偿,并妥善处置全部后续事项。” 4、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关联方担保相关事宜承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 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南医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程永庆、印小明、程十庆就不占用 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有关规则及《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42 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的规定,不以委托管理、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方式占用三元基因的资金、 资产或他资源。 2、如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三元基因或三元基因其他股东遭受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 5、公司发行前股东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程永庆,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印小明,实际控制人、董 事程十庆,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晏征宇,董事、副总经理刘金毅,高级管理人员杨大军、张凤 琴,监事会主席许大海,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南医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东浙江圣达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承诺:自本次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在本次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承诺人计划减 持公司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按照中国证 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 主管机关、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信息披露规则和制度,本承诺人不需承担披露义务的情况除外。 (2)核心技术人员徐晨,股东北京元进医药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张红斌承诺:自本次股票 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在本次股 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6、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2020 年 11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稳定股价相关承诺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公司本次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 1 个月内,一旦出现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以下称“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则公司应当在依照 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 后一个月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等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并予以具 体实施、依法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在《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一个 月内稳定股价的预案》有效期内,出现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后,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实际 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公开发行并挂牌条件的前提下,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公司按 如下优先顺序采取部分或全部股价稳定措施,直至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消除: ①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出现需要采 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的,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须在 5 个交易日提出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公告。 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相关股价稳定方 案公告之日起 1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流通股份,增持股票的价格不高于本次发行价 格,且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超过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现金薪酬的 10%,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六个月 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同时保证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股票在精选层挂牌条件。增 持股票期间,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实际控制人、董 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②公司回购股票 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达到上限后, 再次出现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的,公司需根据资本市场的变化情况和公司经营的实际状况,在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公司股东回购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全国股转系统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如需),实 43 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自相关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1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流通股票,回购股票 的价格不高于本次发行价格,回购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票总数的 3%,且公司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金 额不高于回购股票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同时保证回购 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股票在精选层挂牌的条件。 在实施回购股票期间,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本公司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 案。 ③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公司回购股票达到承诺上限后,再次出现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的,公 司控股股东须在 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自相关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流通股票, 增持股票的价格不高于本次发行价格,增持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票总数的 1%,且控股股东合计增持 股票使用的资金金额不超过最近一年从公司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的 10%,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六个月 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票,同时保证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股票在精选层挂牌条件。 在实施增持股票期间,出现下列情形,控股股东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增持方案,不再继续实施 增持公司股票计划: 1)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公开发行并挂牌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计划实施要 约收购。 2020 年 7 月 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稳定股价相关承诺如下: (1) 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公司本次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情形(以下称“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则公司应当在依照法律、 法规和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 定股价措施的预案》(以下简称“《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等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 议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并予以具体实施、依法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有效期内,在出现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公开发行并挂牌条件的前提下,实施股价稳定措 施,包括但是不限于:公司实施股票回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 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①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董事会根据资本市场的变化情况和公司经营的实际状况,制定公司股份回购方案, 在需要采 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触发一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审议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及时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 议。在股份回购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应当履行债权人通知及公告及其他法定减资程序。 公司自相关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流通股票,回购股票 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票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回购股 票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票总数的 3%,且公司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票事项发生时上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 股票在精选层挂牌的条件。 44 在实施回购股票期间,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本公司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 案。 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回购股票达到承诺上限后,再次出现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 的情形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须提出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相关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增持公 司流通股票,增持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 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票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 应进行调整),增持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票总数的 1%,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少于上一年 度从本公司所获得的现金分红金额的 10%,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从本 公司所获得的现金分红金额的 100%,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票,同时保证增 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股票在精选层挂牌条件。 在实施增持股票期间,出现下列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增持方案, 不再继续实施增持公司股票计划: 1)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公开发行并挂牌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计划实施要 约收购。 ③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回购股票达到承 诺上限,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达到承诺上限,或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增持方案, 不再继续实施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后,再次出现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的,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 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提出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 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相关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 日起三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流通股份,增持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 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超过上一年度从 公司领取现金薪酬的 30%,且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领取的现金薪酬,增持计划实 施完毕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同时保证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股票在精 选层挂牌条件。 (3)约束措施和相关承诺 ①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以《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内容,就其 稳定股价措施的相关义务做出承诺,并承诺自愿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 ②公司承诺,公司回购股票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 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 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 责任。 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增持股票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若控股股东未依照本预案履行增 持股票义务,公司有权责令控股股东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控股股东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扣减、 扣留应向控股股东支付的分红。 45 ④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增持股票行为及信 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 则的规定;若未依照本预案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公司有权责令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 括独立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履行增持股票义务,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从 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中扣减相应金额。在公司任 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股票增 持义务,且情节严重的,股东大会有权解聘、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⑤公司承诺,对于未来新聘的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将要求其根据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规定,作出相关承诺。 7、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①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董事会已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政策, 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随着募投项目逐步进入回收期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 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效益, 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 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 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②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股票结束后,公司将按照制度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 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③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能够扩大产能,优化产品结构,巩固和提升公司现有的市场地位,为公 司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④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未来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内部运营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 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使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 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⑤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回报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结束后,公司将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保证此次 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 (2)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南医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程永庆、印小明、程十庆承诺 ①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②在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系统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 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承诺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 转系统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系统的要求。 ③本承诺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企业对此作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本承诺人愿意:(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2)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系统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 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承诺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3)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 损失的,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股东的补偿责任。 46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①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 益; ②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必要的职务消费行为应低于平均水平; ③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④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要求; ⑤承诺在推动公司股权激励(如有)时,应使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 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国证监会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 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相关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相关要求; ⑦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 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 1) 在股东大会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2) 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股东 的补偿责任;3) 无条件接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中国证监会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 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四)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权利受限类 型 账面价值 占总资产的比 例% 发生原因 资产 1-生产车间楼 固定资产 抵押 26,048,776.83 4.42% 银行贷款 资产 2-研发中心楼 固定资产 抵押 30,415,662.74 5.17% 银行贷款 资产 3-土地使用权 无形资产 抵押 1,217,792.80 0.21% 银行贷款 总计 - - 57,682,232.37 9.80%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资产抵押是由于公司向工商银行进行固定资产借款形成的,截至本期末,借款余额为 1,150.35 万元,还款期限截止到 2026 年 5 月 30 日,还款期限较长,每个季度还款金额为 100.00 万元,对于公司 的资金情况及经营活动的影响比较小,本项抵押和借款的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47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 条件股 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 45,954,050 41.78% -14,404,843 31,549,207 25.90%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15,497,975 14.09% -15,497,975 - - 董事、监事、高管 - - - - - 核心员工 - - - - - 有限售 条件股 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64,045,950 58.22% 26,214,843 90,260,793 74.10%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37,205,200 33.82% 15,966,975 53,172,175 43.65% 董事、监事、高管 6,666,250 6.06% -2,221,562 4,444,688 3.65% 核心员工 - - - - - 总股本 110,000,000 - 11,810,000 121,810,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14,227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司完成定向发行股票 50 万股,股本由 11,000 万股变更为 11,050 万股。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1,131 万股,股本由 11,050 万股变更为 12,181 万股。 上表中期末的股份数量和比例取自中国登记结算公司 2021 年 1 月 7 日的数据,因为公司完成新股 发行及验资的时间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前,而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登记的时间是 2021 年 1 月 7 日完成,由此导致公司从中国登记结算公司获取的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信息 数据与审计列示的总股本数和股本结构有差异。为保持一致,期末的股份数量和比例按 2021 年 1 月 7 日的数据填写。 (二)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48 序 号 股东名 称 期初持股 数 持股变 动 期末持股 数 期末持 股比例% 期末持有 限售股份 数量 期末持 有无限 售股份 数量 期末 持有 的质 押股 份数 量 期末 持有 的司 法冻 结股 份数 量 是否 通过 认购 公司 公开 发行 的股 票成 为前 十名 股 东, 如 是, 披露 持股 期间 的起 止日 期 1 北 京 东 南 医 药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司 46,493,925 414,000 46,907,925 38.5091% 46,907,925 0 0 0 否 2 浙 江 圣 达 科 技 发 展 有 限公司 17,209,373 -10,000 17,199,373 14.1198% 17,199,373 0 0 0 否 3 张红斌 9,276,702 0 9,276,702 7.6157% 9,276,702 0 0 0 否 4 程永庆 6,209,250 55,000 6,264,250 5.1426% 6,264,250 0 0 0 否 5 于传卫 2,830,000 0 2,830,000 2.3233% 0 2,830,000 0 0 否 6 北 京 元 进 医 药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普 通 合伙) 2,740,000 0 2,740,000 2.2494% 2,740,000 0 0 0 否 7 金兴谊 2,200,000 0 2,200,000 1.8061% 2,200,000 0 0 0 否 8 晏征宇 1,820,000 30,000 1,850,000 1.5188% 1,850,000 0 0 0 否 9 张莉 0 1,460,000 1,460,000 1.1986% 0 1,460,000 0 0 否 10 胡光渭 1,900,000 -574,000 1,326,000 1.0886% 0 1,326,000 0 0 否 合计 90,679,250 1,375,000 92,054,250 75.5720% 86,438,250 5,616,000 0 0 - 49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程永庆系北京东南医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法定代表人、股东。 程永庆系北京元进医药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 二、 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是否合并披露: □是 √否 (一) 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东南医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东南医药)。截至报告期末,东南医药持 有股数为 46,907,925 股,持股比例为 38.51%。基本情况如下: 东南医药成立于 2013 年 9 月 16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注册登记,现持有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91110115078508170Y 的《营业执照》,住所: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金苑路 2 号 1 幢 9 层 919 室;法定代表人:程永庆;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投资管理; 经济贸易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议服务(不含 食宿);承办展览展示;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东南医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东南医药),程永庆、印小明、程十庆三人合 计持有东南医药 100%的股权,能够控制东南医药的决策,并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对一致行动关 系作出具体安排。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程永庆、印小明、程十庆。 公司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1、程永庆,男,1962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北京协和医学 院(原: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医学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MBA。1984 年 9 月至 1988 年 7 月,就 职于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制药厂),担任技术开发部副部长; 1991 年 8 月至 1998 年 7 月,就职于中国科招高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医药生物部副总经理;1992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 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同时程永庆先生还兼任: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生物技术和药学工作委员会副 主任;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生物工程学会精准医疗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工商业联 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大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2、印小明,男,196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 年至 1983 年,就读于清华大学自 控系电子技术专业,取得学士学位;2002 年至 2005 年,就读于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 取得硕士学位。1983 年 2 月至 1985 年 2 月,就职于首钢总计算机控制室,担任助理工程师;1985 年 2 50 月至 1987 年 12 月,就职于北京京海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1988 年至今,就职于深圳市 东南实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3、程十庆,男,1959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1978 年 9 月至 1982 年 7 月,就 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档案系,取得学士学位;1996 年 9 月至 1999 年 7 月,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取 得法学硕士学位。1992 年 9 月至 2000 年 1 月,就职于北京汉威经济技术发展总公司;2000 年 1 月至今, 就职于电讯盈科(北京)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51 第七节 融资与利润分配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报告期内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 (1) 定向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或股 发行次 数 发行方 案公告 时间 新增股票 挂牌交易 日期 发行 价格 发行 数量 发行对 象 标的资 产情况 募集 金额 募集资金 用途(请列 示具体用 途) 2020 年 第一次 股票发 行 2020 年 2 月 25 日 2020 年 4 月 10 日 20.00 500,000 北京东 南医药 投资控 股有限 公司、 程永 庆、晏 征宇、 胡光渭 不适用 10,000,000.00 采购原材 料、支付职 工薪酬 (2)公开发行情况 单位:元或股 申购日 发行结果 公告日 拟发行数 量 实际发行 数量 定价方 式 发行价 格 募集 金额 募集资金用 途(请列示 具体用途) 2020 年 12 月 25 日 2020年 12 月 30 日 11,310,000 11,310,000 询价方 式 25.00 282,750,000.00 重组人干扰 素 α1b 雾 化吸入治疗 小儿 RSV 肺炎、新型 冠状病毒肺 炎临床试验 等四个研发 创新项目, 营销网络和 信息化建 设,及补充 流动资金。。 52 (二) 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发行次数 发行情况 报告书/ 公开发行 说明书披 露时间 募集金额 报告期内使 用金额 是否变更 募集资金 用途 变更用途 情况 变更用途 的募集资 金金额 是否履行必 要决策程序 2020 年 第一次股 票发行 2020 年 4 月 7 日 10,000,000.00 9,832,860.12 否 2020 年 第一次精 选层公开 发行 2020 年 12 月 30 日 282,750,000.00 6,584,641.16 否 募集资金使用详细情况: 1、2020 年 3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00 募集资金净额 10,000,000.00 其中 2020 年度 累计金额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9,832,860.12 9,832,860.12 其中:1、采购原材料 5,832,860.12 5,832,860.12 2、支付职工薪酬 4,000,000.00 4,0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8,162.02 8,162.02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75,301.90 2、2020 年 12 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1、募集资金总额 282,750,000.00 减:发行费用 22,717,500.00 2、募集资金净额 260,032,500.00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6,584,641.16 其中:本年度金额 6,584,641.16 53 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253,447,858.84 加: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47.00 其中:本年度金额 -247.00 加: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 7,380,000.00 加:累计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尚未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 6,584,641.16 4、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67,412,253.00 二、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间接融资发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贷款 方式 贷款提 供方 贷款提供 方类型 贷款规模 存续期间 利息率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1 抵押借 款 中国工 商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北京大 兴支行 银行 18,503,495.98 2016 年 6 月 2 日 2026 年 5 月 30 日 4.90% 2 信用借 款 中国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北京 大兴支 行 银行 6,387,964.41 2020 年 2 月 19 日 2021 年 2 月 20 日 1.65%-2.05% 合计 - - - 24,891,460.39 - - - 1、2016 年 5 月 24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 金额 2,0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0 年,截至 2026 年 5 月 30 日,合同编号为:0020000074-2016 年(大兴)字 00087 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共计发生借款 1,850.35 万元,尚未归还借款金 额 1,150.35 万元。 54 2、2020 年 2 月 19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签订了编号为 2009650101 的流 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额度为人民币 2,500.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实际提款 638.80 万 元。 六、 权益分派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或股 股利分配日期 每 10 股派现数(含税) 每 10 股送股数 每 10 股转增数 2020 年 5 月 21 日 5.00 0 0 合计 5.00 0 0 报告期内未执行完毕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或股 项目 每 10 股派现数(含税) 每 10 股送股数 每 10 股转增数 年度分配预案 2.18 0 0 报告期内盈利且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5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任职起止日期 年度报酬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程永庆 董事长、总经 理 男 1962 年 3 月 2018 年 11 月 18 日 2021 年 11 月 17 日 136.26 印小明 副董事长 男 1960 年 10 月 2018 年 11 月 18 日 2021 年 11 月 17 日 - 程十庆 董事 男 1959 年 4 月 2018 年 11 月 18 日 2021 年 11 月 17 日 - 晏征宇 董事、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 书 男 1961 年 4 月 2018 年 11 月 18 日 2021 年 11 月 17 日 76.78 刘金毅 董事、副总经 理 男 1969 年 1 月 2018 年 11 月 18 日 2021 年 11 月 17 日 80.64 陈汉文 独立董事 男 1968 年 1 月 2018 年 11 月 18 日 2021 年 11 月 17 日 12.00 范保群 独立董事 男 1972 年 2 月 2018 年 11 月 18 日 2021 年 11 月 17 日 12.00 许大海 监事会主席 男 1962 年 2 月 2018 年 11 月 18 日 2021 年 11 月 17 日 68.45 王冰冰 监事 女 1980 年 9 月 2018 年 11 月 18 日 2021 年 11 月 17 日 68.54 曹佳 职工监事 男 1984 年 8 月 2018 年 11 月 18 日 2021 年 11 月 17 日 56.57 杨大军 副总经理 男 1963 年 2 月 2018 年 11 月 18 日 2021 年 11 月 17 日 68.36 张凤琴 财务总监 女 1970 年 7 月 2018 年 11 月 18 日 2021 年 11 月 17 日 61.84 董事会人数: 7 监事会人数: 3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5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一、程十庆先生与程永庆先生系兄弟关系。 二、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东南医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程永庆、印小明、程十庆三人合计持有东南 医药 100%的股权,并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程永庆、印小明、程十庆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 持股情况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期初持普 通股股数 数量变动 期末持普 通股股数 期末普通 股持股比 例% 期末持有 股票期权 数量 期末被授 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 量 56 程永庆 董事长、总经 理 6,209,250 55,000 6,264,250 5.1426% 0 0 印小明 副董事长 0 0 0 0% 0 0 程十庆 董事 0 0 0 0% 0 0 晏征宇 董事、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 书 1,820,000 30,000 1,850,000 1.5188% 0 0 刘金毅 董事、副总经 理 1,010,000 0 1,010,000 0.8292% 0 0 陈汉文 独立董事 0 0 0 0% 0 0 范保群 独立董事 0 0 0 0% 0 0 许大海 监事会主席 426,250 -106,562 319,688 0.2624% 0 0 王冰冰 监事 0 0 0 0% 0 0 曹佳 职工监事 0 0 0 0% 0 0 杨大军 副总经理 1,010,000 -5,000 1,005,000 0.8251% 0 0 张凤琴 财务总监 300,000 -40,000 260,000 0.2134% 0 0 合计 - 10,775,500 - 10,708,938 8.7915% 0 0 (三) 变动情况 信息统计 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变动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详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期初职务 变动类型 期末职务 变动原因 朱金红 董事 离任 - 个人原因 洪爱 董事 离任 - 个人原因 DONG JAY ZENGJUN (董增军) 独立董事 离任 - 个人原因 刘金毅 董事 新任 董事 增补董事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刘金毅,男,1969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协和医学院(原:中国协和医 科大学)遗传学博士。1999 年 8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研发项目负责人、研发部经理、技术总监、 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兼任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微生物与感染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 大兴区科学技术奖励办评审委员。 57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报酬确定依据以及实际支付情况: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12 万元,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2、公司董事印小明、程十庆不在三元基因领取薪酬; 3、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在公司所任职务、相应职级、以及年度绩效 情况领取; 4、2020 年度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未完成经营计划,业绩出现下滑,所以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也较上一年度显著下降,实际支付情况详见本节第一条“年度薪酬”。 (四)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本期新增 本期减少 期末人数 管理人员 16 1 1 16 技术人员 51 17 6 62 财务人员 9 0 1 8 生产人员 70 1 9 62 销售人员 52 3 5 50 员工总计 198 22 22 198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6 6 硕士 26 24 本科 81 88 专科 39 38 专科以下 46 42 员工总计 198 198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1、薪酬福利政策 公司本着外部竞争性、内部公平性、合法性、激励性及经济性的原则,致力于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 制度。公司实行固定薪酬与浮动奖金相结合的薪酬结构,有效激发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员 工除了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规,享受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法定带薪假等基本福利外,还可享受诸多 福利,例如:公司制定了明确的出差补贴、为员工提供优质午餐并积极为员工争取公租房福利,努力为 58 员工提供生活保障;公司为员工发放生日礼品及节假日福利,尽显人文关怀、增强员工幸福感与归属感; 公司针对不同工作岗位灵活设置工作时间,使员工能更科学健康地安排好工作与生活;日常工作中,公 司不定期为员工组织多重形式的团建等活动,极大地增强员工凝聚力,并有效缓解工作压力;此外,公 司还为员工提供意外保险及员工体检等福利,为员工的健康与安全保驾护航。 2、培训情况 公司始终重视员工对个人能力的提升,并制定了多元的培训项目,包括制定领导力项目和全员学习 项目。公司的培训实施形式包括内部培训课、公开课和专业知识讲座等形式。公司培训内容包括新员工 入职培训、通用技能培训、专业知识培训、领导力培训等。公司根据员工的个人能力提升计划安排相应 的培训内容,并在贯彻实行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培训调整。公司连续五年,共计组织四期管理团队 参加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Learning MBA 课程的集体学习,显著提升经理与主管的管理能力。通过系统性 的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通过理论知识与业务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提升经理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 过建立学习型和创新型企业,不断提升了经理与主管的综合管理素质和团队组织能力,进而提高公司整 体的运作效率,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实的保障。 3、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7 人。 (二) 核心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9 第九节 行业信息 □环境治理公司√医药制造公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公司 □专业技术服务公司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公司 □零售公司 □农林牧渔公司 □教育公司 □影视公司 □化工公司 □卫生行业公司 □广告公司 □锂电池公司 □建筑公司 □不适用 一、 宏观政策 (一)主营产品状况 干扰素(Interferon, IFN)是由多种细胞在受到病毒感染或其他诱因下分泌的一组宿主特异性糖蛋白, 具有广泛的抗病毒、抗肿瘤和免疫调节作用,在分类上属于细胞因子。 干扰素是通过细胞上的相关受体作用激发细胞合成新的多种效应蛋白从而起到抗病毒作用。同时干 扰素还能增强淋巴细胞、巨噬细胞和自然杀伤细胞的活力来发挥免疫调节及抗肿瘤作用。 凡能刺激机体产生干扰素的物质统称为干扰素诱生剂。除病毒以外,细菌、真菌、原虫、立克次氏 体以及某些人工合成的核苷酸多聚物(如聚肌胞)等都能刺激机体产生干扰素。 干扰素是一种诱生蛋白,一般正常细胞不自发产生干扰素,其干扰素基因处于被抑制的静止状态,只是 具有合成干扰素的潜能。根据干扰素的产生细胞、受体和生物活性等因素可将其分为 I 型、II 型和 III 型 干扰素。 干扰素 α 为多基因产物,根据氨基酸的差异分为 10 余种亚型(α1、α2、α3 等),在同一亚型内又 因氨基酸的差异而细分(如 α2,分为 α2a、α2b、α2c 三种),但它们的氨基酸水平的同源性在 80%以上, 因此其生物活性也基本相同。目前临床已应用的亚型有干扰素 α1b、干扰素 α2a、干扰素 α2b 等。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多种剂型和规格的重组人干扰素 α1b,该产品为我国第一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基因工程一类药物(国家 I 类新药),由公司首任董事长、2017 年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侯云德院 士研发,是国际独创基因工程药物,这一产品实现了我国基因工程药物从无到有“零”的突破,具有独 特的产品优势和巨大的临床应用潜力。其中,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 α1b、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注射液已列 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 年版)》。在面对 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时,国家卫健委连续颁布了多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将 α-干扰素雾化吸 入推荐为抗病毒治疗首选产品。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 年 2 月发布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医疗应 急)清单》,α-干扰素被列入“一般治疗及重型、危重型病例治疗药品”。公司产品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注 射液和喷雾剂被工业和信息化部纳入抗击新冠肺炎国家储备药物。 公司形成了丰富的重组人干扰素 α1b 剂型组合,临床应用领域覆盖感染科、儿科和肿瘤科等多个临 床科室,治疗病毒性肝炎、病毒性肺炎和黑色素瘤等多种病毒性疾病和恶性肿瘤。公司主营产品销售覆 盖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超过 3,500 家医疗机构,市场份额持续多年处于中国市场领先地位。 (二)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1)“两票制”的实施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市场推广方式上。“两票制”实施前, 行业的销售推广及终端服务主要由各地区经销商负责。“两票制”实施后,经销商主要承担配送职能(即 配送经销商),推广职能及终端服务将由各地专业的推广服务机构和公司办事处提供。同时,“两票制” 下经销商责任和角色的转变也要求医药生产企业兼顾统筹自身的销售队伍,制定合规的销售推广制度, 对企业自有销售团队、推广机构人员、医院和患者进行培训和教育,与推广机构相互配合进行市场推广 及服务。 60 由于“两票制”只允许医药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医 疗机构覆盖范围小、配送能力较差的经销商将不符合“两票制”下生产企业的销售需求。随着“两票制” 在全国范围内的实施,公司的直接客户将以配送经销商为主,并应持续加强与国内大型配送经销商的合 作,提高配送集中度,利用大型配送经销商更广阔的覆盖范围,保障产品正常、稳定的销售。 (2)我国医药行业属特许经营行业,其经营模式的特殊性体现在准入条件和销售模式上。医药行 业的各个运行环节均受到国家药监局的严格管制。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其产品 须具有药品注册批件,从事药品流通经营需通过 GSP 认证;药品销售模式存在处方药销售模式和非处方 药销售模式的区别,学术推广模式和经销模式的区别。 (三)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等特征等 与整体医药行业相同,作为刚性特征较为明显的行业之一,生物制药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征。 产品的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方面,虽然干扰素的主要适应症不存在区域性和季节性因素,但是公司主打 产品在用于病毒性感染方面有一定的区域性和季节性,如每年秋冬季流感病毒等多发,对公司的产品需 求将会有所上升。 (1)国家对基因生物制药行业的政策支持 国务院 2009 年发布了《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中明确表明,要加大对生物技术研发 与产业化的投入,加快把生物产业培育成为高技术领域的支柱产业和国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这之后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产业促进政策。如在国务院 2015 年发布的《中国制造 2025》中明确到要发展针对 重大疾病的化学药、中药、生物技术药物新产品,重点包括新机制和新靶点化学药、抗体药物、抗体偶 联药物、全新结构蛋白及多肽药物、新型疫苗、临床优势突出的创新中药及个性化治疗药物。 在国务院 2016 年、2017 年发布的《“十三五”生物技术创新专项规划》、《“十三五”卫生与健康科技 创新专项规划》中也明确提到“紧紧围绕民生健康和新兴产业培育的战略需求,突出创新药物、医疗器 械等重大产品研制和精准化、个体化、可替代或可再生为代表的未来医学发展,重点突破新型疫苗、抗 体制备、免疫治疗等关键技术,抢占生物医药产业战略制高点,力争到 2020 年实现我国生物医药整体 由“跟跑”到“并跑”、部分领域“领跑”的转变。”“提出在新药创制领域,药物大品种改造研究成效显著, 新药创制关键技术体系不断完善,药物临床前评价、新型疫苗和抗体制备等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随着政府对基因生物制药方面的支持政策越来越多,为我国的基因生物制药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最有 利的保障。 (2)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2009 年以来,我国政府推出的新医改方案,注重于逐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并提高医疗保险的报销比 例,提升中国的整体医疗负担能力、供应能力和药品品质。“十三五”期间,我国继续建设并完善覆盖 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 随着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基本药物目录制度和医保目录的推行,社区和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的 建设,大量中低收入人群的药品使用需求将会得到有效释放,广大的农村医药市场开始扩增,这将进一 步扩大医药市场规模。这为科技创新能力强、产品质量有保障的制药企业提供了快速发展的契机。 (3)国家对儿童用药行业的政策支持 《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一是在新药评审方面,通过建立申报审评专门通道、 建立鼓励研发创新机制和鼓励开展儿童用药临床实验,加快儿童用药的申报审评,促进研发创新;二是 在定价方面,对儿童用药价格给予政策扶持,儿童专用剂型可单列代表品,不受成人药品定价水平影响; 三是在生产方面,优先支持儿童用药生产企业开展产品升级、生产线技术改造,推动企业完善质量管理 体系。 (四)公司的竞争优势 (1)自主创新能力优势 61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以“创新”为主导的方针,设立独立的研发和医学部门,专职从事生物 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临床试验和注册工作,同时作为院士专家工作站、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国 家生命科学人才培养基地。公司拥有强大的研发团队,并取得了一系列优秀的研发成果。 公司获得授权专利 52 项(包括国内授权发明专利 45 项,国外授权发明专利 4 项,国内授权外观设 计专利 3 项),在干扰素产品系列相关的专利申请量与专利授权量位居同行业前列。 (2)产品技术及临床应用优势 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是我国第一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因工程国家 I 类新药,也是国际独创 基因工程药物,实现了我国基因工程药物从无到有“零”的突破。基于重组人干扰素 α1b 独特的分子结 构和天然的生物学活性,结合其在抗病毒的广谱性和临床用药的安全性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公司在基 因克隆、菌种构建、特殊剂型等方面均取得了技术突破,形成了丰富的重组人干扰素 α1b 剂型组合,其 中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注射液和重组人干扰素 α1b 喷雾剂均是独家产品。公司重组人干扰素 α1b 产品治疗 领域覆盖肝病科、儿科、呼吸科、感染科、皮肤科、眼科和肿瘤科等多个临床科室,治疗病毒性肝炎、 病毒性肺炎、尖锐湿疣、病毒性角膜炎、毛细胞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黑色素瘤和淋巴瘤等多种 重大疑难疾病。其中,儿科抗病毒领域是公司率先研发拓展的临床应用领域。公司通过多年转化医学研 究,确立了重组人干扰素 α1b 在儿科的临床应用地位。公司产品在儿科抗病毒领域的创新性研究和市场 拓展,获得了我国儿科学界的高度认可。同时在成人病毒性肺炎治疗领域率先开展了临床研究,为新冠 病毒性肺炎诊疗方案的制定提供了依据。报告期内儿科应用已成为公司干扰素主要业务增长点,也为我 国儿童健康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3)新产品储备优势 公司围绕干扰素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新产品研发和储备。其中具备较大潜力的储备新产品包括高效长 效干扰素、儿科干扰素雾化吸入剂、干扰素防治新冠病毒肺炎、肝炎患者敏感基因检测等。公司研发的 新型 PEG 集成干扰素突变体注射液是一种高效长效干扰素,也是国家 I 类新药,已进入临床试验阶段。 公司在研的儿科干扰素雾化吸入剂是干扰素儿童用药的独家产品,将会填补儿童呼吸系统感染性疾病抗 病毒药物的市场空白。公司的重组人干扰素 α1b 近期获得了国家药监局批准用于治疗和预防新冠病毒肺 炎临床试验。 (4)产品市场份额优势 根据 IQVIA 统计数据,公司产品重组人干扰素 α1b 多年占据国内重组人干扰素市场份额前列,产品 质量与服务受到医生和患者的高度认可。同时,公司产品正积极进入新的细分市场,如儿童呼吸道病毒 性疾病、妇科病毒性疾病、皮肤病毒性疾病等。由于重组人干扰素 α1b 具有广谱抗病毒、提高免疫力的 特性,公司产品在儿科、皮肤科、肿瘤科等疾病市场保持增长态势。国内儿科权威专家依照国家卫生计 生委等六部委《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形成了《重组人干扰素 α1b 在儿科的临床应用专家共识》, 明确了重组人干扰素 α1b 临床应用地位,其用量用法后又被载入手足口病、儿童喘息性疾病和疱疹性咽 峡炎、RSV 肺炎等多种疾病的临床用药指南,为重组人干扰素 α1b 产品在儿科临床规范化用药提供了重 要依据。公司围绕着上述专家共识和指南,在全国各地医院展开了系统的专业化学术推广,有效满足了 儿科临床医疗的迫切需求,扩展了重组人干扰素 α1b 在儿科治疗呼吸道合胞病毒(RSV)肺炎等儿童常 见病毒性疾病中的临床应用,显示了未来较强的增长潜力。 (5)产业化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把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放在科研工作首位,不断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步 伐,使研发成果能迅速服务于社会。经过二十余年的努力,公司已在基因工程药物的研发、临床试验、 中试、工艺放大、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等各环节积累了成熟的经验,主要产品生产工艺均自主设计,达 到国内先进水平。公司已相继自主实现国家一类新药产业化,抢占了市场先机,取得了良好的市场业绩; 随着同类产品进入市场政策门槛的提高,公司先发优势还将继续得以保持。 (6)管理和研发团队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基因工程药物基础研究和临床应用开发,主要管理团队和研发团队均 62 具有丰富的相关领域工作经验,对基因工程药物的技术开发和市场开发的客观运行规律具有深刻的理 解,团队合作默契,运转高效。同时,公司始终注重团队后备人才的培养,通过科学的人才选聘和培养 体系,保证了人才梯队建设,从而形成了具有复合学科背景和良好结构的核心团队。公司被国家审批认 定成立了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硕士、博士 30 名,每年有多名在读硕士研究生和 博士后承担前沿基础研究工作。 二、 业务资质 公司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的业务资质许可主要有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各品种的药品注册批件等。 报告期内,营业执照进行过注册资本增加和经营范围变动两次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因有效期临近, 经公司再认证申请以及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现场检查确认,已按程序换发新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 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销售子公司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和药品经营 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未发生变化。 三、 主要药(产)品 (一) 在销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药(产)品名称 注射用重组 人干扰素 α1b 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注 射液 重组人干扰素 α1b 喷 雾剂 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滴 眼液 剂型 粉针剂 水针剂 喷雾剂 滴眼剂 治疗领域/用途 适用于治疗 病毒性疾病 和某些恶性 肿瘤。主要 使用于治疗 慢性乙型肝 炎、慢性丙 型肝炎和毛 细胞白血病 等。对尖锐 湿疣、慢性 宫颈炎、疱 疹 性 角 膜 炎、带状疱 疹、流行性 适用于治疗病毒性疾 病和某些恶性肿瘤。 主要使用于治疗慢性 乙型肝炎、慢性丙型 肝炎和毛细胞白血病 等。对尖锐湿疣、慢 性宫颈炎、疱疹性角 膜炎、带状疱疹、流 行性出血热和小儿呼 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 等 病 毒 性 疾 病 均 有 效。对其他病毒性疾 病和恶性肿瘤如慢性 粒细胞白血病、黑色 素瘤、淋巴瘤等也有 用于由病毒引起的初 发或复发性面部单纯 疱疹(包括口唇疱疹) 的局部治疗。 用于治疗单纯疱疹病 毒 性 角 膜 炎 ( 上 皮 型)。 63 出血热和小 儿呼吸道合 胞病毒性肺 炎等病毒性 疾 病 均 有 效。对其他 病毒性疾病 和恶性肿瘤 如慢性粒细 胞白血病、 黑色素瘤、 淋巴瘤等也 有 良 好 疗 效。 良好疗效。 发明专利起止期 限 不适用 2004.07.22-2024.07.21 2004.07.22-2024.07.21 2004.07.22-2024.07.21 所属药(产)品 注册分类 原治疗用生 物制品第 1 类 原治疗用生物制品第 4 类 原治疗用生物制品第 14 类 原治疗用生物制品第 15 类 是否属于中药保 护品种 否 否 否 否 是否属于处方药 是 是 是 是 是否属于报告期 内推出的新药 (产)品 否 否 否 否 生产量 1,122,919 支 6,033,109 支 102,042 支 51,437 支 销售量 1,130,000 支 6,857,834 支 18,950 支 13,560 支 一、在销的重组人干扰素α1b喷雾剂有下列变动情况: 2020年2月提交修订药品说明书的补充申请,2020年4月27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补充申 请批件》(批件号:2020B03014),批准事项为: (1)【规格】项下修订为“25万IU(25μg):5ml/支。每瓶含重组人干扰素的效价为25万IU(Wish-VSV 系统测定),相当于用MDBK/EMC系统测定的效价250万单位。” (2)说明书【适应症】项下描述的修改,增加“(包括口唇疱疹)”的描述。 上述变动更有利于喷雾剂的推广和销售。 二、在销的药品名称修订: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事宜的公告》(2020年第80号)的 要求及药典委相关文件,于2020年12月1日,将通用名由“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1b”修订为“注射用人干扰 素α1b”。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事宜的公告》(2020年第80号)的 要求及药典委相关文件,于2020年12月1日,将通用名由“重组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修订为“人干扰素α1b 注射液”。 64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事宜的公告》(2020年第80号)的 要求及药典委相关文件,于2020年12月1日,将通用名由“重组人干扰素α1b滴眼液”修订为“人干扰素α1b 滴眼液”。 除此之外,在销药(产)品没有变动。 (二) 药(产)品生产、销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药(产)品收入、成本的分类分析 治疗领域/主要药 (产)品/其他(请列 明)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 同比增 减% 营业成本 同比增 减% 毛利率同 比增减% 抗病毒/抗肿瘤注射 针剂产品 182,736,994.63 28,975,281.12 84.14% -34.26% -31.59% -0.62% 抗病毒其他剂型产品 1,061,142.00 444,121.45 58.15% 301.25% 129.01% 31.48% 合计 183,798,136.63 29,419,402.57 - - - - 报告期内,抗病毒/抗肿瘤注射针剂产品的营业收入较上年下降34.26%,营业成本较上年下降31.59%, 毛利率较上年下降了0.62%。收入的降低主要是受年度疫情的影响,成本与收入同比下降,毛利率与去 年同期基本持平,公司的产品保持较稳定的毛利率水平。 抗病毒其他剂型产品由于公司市场的逐步拓展,本年比去年销量有所提升,此项收入有较大的增长。 2. 销售模式分析 公司销售主要采用经销模式。在终端医院向当地配送经销商提出用药需求计划后,由公司与当地符 合资质的配送经销商签署购销协议等法律文件,再通过当地配送经销商将产品销售至终端医院,销售流 程符合国家“两票制”的要求。在选择配送经销商时,公司要求其已经通过GSP认证,公司销售部会根 据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及GSP相关要求进行筛选、审核,对配送经销商的资质、信用、实力等进行严格监 控。 公司通过自主学术推广和委托专业的推广服务商两套推广体系,利用专业化学术推广,拓展终端市 场、提升品牌、达成推广目标。主要的推广流程是:推广服务商和办事处在各自覆盖的推广区域通过组 织或参与专业学术推广会、新产品上市会等专业化学术推广活动,向学术专家及临床医生介绍和宣传产 品的临床疗效、治疗方案、产品特点及公司最新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成果,使临床医生了解药品的优势 特点、适应症、使用方法及用法用量等,使其更为科学、合理地应用于患者。 公司在全国主要销售区域设立了办事处,每个办事处配备专业的人员,包括医学联络官、产品专员 等,除开展学术推广外,还负责了解和收集临床使用中的产品反馈及市场信息,以便更好的推广临床合 理用药方案、协助客户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及时解决问题。公司通过上述网络化的营销配备和投入,推广 公司品牌,维护和开拓市场,提高公司品牌的影响力。 65 3. 主要药(产)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药品名称 中标省份 中标价格或中标区间 产品规格 注射用重组人干扰 素 α1b 河北、河南、内蒙古、甘肃、山 东、黑龙江、新疆、海南、江西、 贵州、广西、湖南、四川、重庆、 天津、宁夏、西藏、吉林、青海、 江苏 15.6-24.5(元/支) 10μg 注射用重组人干扰 素 α1b 河北、河南、内蒙古、甘肃、山 东、黑龙江、新疆、海南、江西、 贵州、广西、四川、重庆、浙江、 天津、西藏、吉林、辽宁、云南、 江苏 38.2-45(元/支) 30μg 注射用重组人干扰 素 α1b 河北、河南、陕西、甘肃、山东、 黑龙江、新疆、海南、江西、贵 州、广西、湖南、四川、重庆、 天津、宁夏、吉林、辽宁、云南、 青海、江苏 52.83-61.83(元/支) 50μg 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注射液 河北、河南、内蒙古、陕西、甘 肃、黑龙江、湖北、江西、贵州、 广西、四川、重庆、天津、宁夏、 西藏、吉林、辽宁、云南、江苏、 上海 16.52-17.70(元/支) 10μg/1ml 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注射液 北京、河北、河南、内蒙古、甘 肃、山东、黑龙江、新疆、湖北、 海南、江西、贵州、广西、山西、 四川、广东、重庆、浙江、天津、 吉林、辽宁、云南、江苏 30.72-40.97(元/支) 30μg/1ml 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注射液 内蒙古、陕西、黑龙江、四川、 重庆、天津 50.26(元/支) 40μg/1ml 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注射液 北京、河北、内蒙古、陕西、甘 肃、山东、黑龙江、新疆、湖北、 江西、贵州、广西、四川、广东、 重庆、福建、浙江、天津、宁夏、 吉林、辽宁、云南、江苏 45.41-59.65(元/支) 50μg/1ml 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注射液 陕西、甘肃、山东、广西、四川、 天津、云南 11.74-11.87(元/支) 6μg/0.5ml 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注射液 北京、内蒙古、甘肃、山东、黑 龙江、新疆、湖北、海南、江西、 贵州、广西、山西、四川、重庆、 天津、宁夏、西藏、辽宁、云南、 江苏 16.19-20.95(元/支) 10μg/0.5ml 66 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注射液 河北、河南、内蒙古、陕西、甘 肃、山东、黑龙江、新疆、江西、 贵州、广西、四川、广东、重庆、 天津、吉林、辽宁、江苏 21.1-29.57(元/支) 20μg/0.5ml 重组人干扰素 α1b 喷雾剂 北京、山东、黑龙江、江西、贵 州、重庆、吉林、辽宁、江苏 52.98(元/支) 25μg/5ml 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滴眼液 北京、山东、黑龙江、江西、贵 州、吉林、云南 34.86(元/支) 20μg /2ml 公司目前在售4个产品12个规格均在各省市中标销售,中标省份及价格区间详见上表。 截至报告期末,未有产品纳入国家集中带量采购目录。 (三) 已纳入、新进入和退出国家基药目录、国家级医保目录的主要药(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药(产)品名称 纳入时间 是否为报告期内新进入国家基药目录、国家级 医保目录的药品 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 α1b 2017 年 02 月 否 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注射液 2017 年 02 月 否 重组人干扰素 α1b 喷雾剂 - 否 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滴眼液 - 否 公司的主要产品重组人干扰素α1b,是我国第一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因工程I类新药,治疗领域 覆盖感染科、儿科和肿瘤科等多个临床科室,具有独特的产品优势和巨大的临床应用潜力。注射用重组 人干扰素α1b、重组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系《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2017年版)》乙类药品,并于2018 年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 在面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时,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连续八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 案》将α-干扰素雾化吸入均置于抗病毒治疗的首要位置。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2月14日发布的《疫情防 控重点保障物资(医疗应急)清单》,α-干扰素被列入“一般治疗及重型、危重型病例治疗药品”。公 司产品重组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和喷雾剂被工业和信息化部纳入抗击新冠肺炎国家储备药物。 公司在售产品纳入国家新版医保目录和国家基药目录,对公司今后拓展该产品市场和扩大销售以及 公司长远发展产生积极作用,但药品未来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最 终效益能否达到预期,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四、 知识产权 (一) 主要药(产)品核心技术情况 67 1、主要药(产)品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拥有全面完备的基因工程药物制造技术和制剂技术平台。通过基因克隆、工程菌种、高效表达、 精制纯化等方面的技术突破,成功开发我国第一个自主知识产权的基因工程国家I类新药——重组人干扰 素α1b,掌握高效的干扰素α1b规模制备核心技术。公司随后进行了重组人干扰素α1b一系列新剂型的开 发,并完成重组人干扰素α1b在感染科、儿科等领域多种重大病毒性疾病和肿瘤的临床开发。公司储备 了基因改组、蛋白质定点修饰长效化、基因干扰、基因检测等基因工程药物前沿技术。目前,公司通过 自主研发,已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因改组(DNA Shuffling)技术结合聚乙二醇(PEG)定点修 饰技术”、“蛋白质高稳定性水溶液技术”和“基因工程药物雾化吸入技术”等基因工程药物的关键制 造工艺、制剂技术和临床应用等核心技术。 序号 名称 对应专利技术 在主营产品中的应用 技术来源 1 重组人干扰素α1b 的基因工程关键工 艺技术和应用 关键工艺技术属技术秘密 运德素产品系列 自主研发 2 蛋白质高稳定性水 溶液技术 重组人干扰素α1b高稳定性水溶液技术(中国专利 号ZL200410069390.4);PEG化干扰素稳定的水溶液 (中国专利号ZL201210043687.8) 运德素产品系列 自主研发 3 基 因 改 组 ( DNA Shuffling)结合聚乙 二醇(PEG)定点修 饰技术 高效长效干扰素PEG定点修饰技术(中国专利号: ZL200780034504.3;美国专利号: US8,168,751,US8,901,277,B2;日本专利号: 5407044;韩国专利号:10-1149607);对PEG修饰 后蛋白质的修饰位点分析方法(中国专利号: ZL201110339619.1) 尚未形成产品 自主研发 4 雾化吸入技术 干扰素α的干粉吸入剂(中国专利号: ZL201210236625.9;中国专利号: ZL201210236605.1;中国专利号: ZL201210235907.7);干扰素与地塞米松磷酸钠的 雾化吸入剂(中国专利号:ZL201110407384.5); 干扰素α与氨溴索的雾化吸入剂(中国专利号: ZL201110408121.6);干扰素α与硫酸沙丁胺醇的 雾化吸入剂(中国专利号:ZL20111.1.0407386.4); 干扰素α与布地奈德的雾化吸入剂(中国专利号: ZL2014.1.0008507.1) 运德素产品系列 自主研发 5 肝炎患者基因检测 技术 用于预测α干扰素治疗乙肝患者疗效的分子标记 (中国专利号:ZL201811541107.1) 尚未形成产品 自主研发 6 抗乙肝病毒的小干 扰RNA技术 针对乙肝病毒的siRNA及携带其的重组腺相关病毒 基因治疗载体(中国专利号:ZL201010149858.6) 尚未形成产品 自主研发 2、核心技术先进性具体表征 (1)重组人干扰素α1b的基因工程关键工艺技术和应用 重组人干扰素α1b具有特殊结构,与干扰素α2a和α2b亚型比较,在基因序列上存在11%的差异,难以 在大肠杆菌中获得表达,氨基酸序列上存在18%的差异,其蛋白质的提纯难度大,国外对此并未实现产 业化。 公司通过一系列的基础研究和工程化改造,掌握了重组人干扰素α1b高质量、低成本的规模化生产 68 关键技术,突破了重组人干扰素α1b产业化瓶颈。在此基础上后续开发了一系列干扰素α1b独家的新剂型、 新用药途径和新临床应用适应症。 (2)蛋白质高稳定性水溶液技术平台 该核心技术由两个专利技术支持。一是重组人干扰素α1b高稳定性水溶液技术;由于干扰素α1b具有 不同于其他干扰素的独特的结构与理化性质,在水溶液中难以长期保存。本技术获得的重组人干扰素α1b 高稳定性水溶液技术使水溶液制剂稳定性与冻干粉针剂相当,该技术已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保护期至 2024年。在该技术平台上开发上市的重组人干扰素α1b注射液作为独家产品,已建立了国家标准,载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后续开发产品包括:重组人干扰素α1b雾化吸入剂、重组人干扰素α1b多剂量 自注射笔等。二是PEG化干扰素稳定的水溶液技术;该技术是公司研发新品高效长效干扰素的成品水溶 液配方。该PEG化干扰素水溶液中不含有白蛋白作为稳定性保护剂,与含有高浓度吐温等表面活性剂或 高浓度白蛋白的水溶液相比,具有相同的稳定性。 (3)基因改组(DNA Shuffling)技术结合聚乙二醇(PEG)定点修饰技术 该技术构建了先进的高效长效蛋白质分子创新技术平台,该技术包括以下三方面:1)基因改组后的 定点突变技术(修饰前);2)PEG定点修饰技术;3)PEG定点修饰检测技术(修饰后)。 该技术主要由两个专利技术构成。一是干扰素基因改组后的定点突变及PEG定点修饰技术(干扰素α 突变体及其聚乙二醇衍生物);该技术发明涉及利用体外定点突变技术对几种α干扰素(包括将集成干 扰素和干扰素α1b基因同源改组后的干扰素分子)进行定点突变,通过PEG与干扰素分子上特定位点结合, 最终获得兼具集成干扰素的高活性、干扰素α1b的安全性、PEG的长效性的新型干扰素分子。此技术获得 了比进口产品在质量和性能上更优、在制造成本上更低的高效长效干扰素。本技术的开展对通过基因结 构改造结合PEG定点修饰获得更加安全有效的长效蛋白质药物提供借鉴,建立了先进的新型高效药物开 发平台。目前通过该技术研发的PEG新型集成干扰素突变体已完成早期临床试验。已获得中国、美国、 日本、韩国等相关发明专利10余项,技术水平先进。二是PEG定点修饰检测技术,该技术是公司研发新 品PEG修饰干扰素的结构分析方法,包括对蛋白质进行酶解、高效液相色谱进行分离、修饰位点确定等 步骤。采用上述分析方法,可更加方便、快捷、准确、低成本的确定蛋白质分子中PEG修饰位点与比例。 (4)雾化吸入技术 该核心技术包括以下五方面: 1)干扰素α的干粉吸入剂;本技术发明保护了干扰素α1b的干粉吸入剂产品在治疗病毒性肺炎中的 医药用途,其含有有效剂量的干扰素α1b与适宜量的干粉吸入剂药用辅料。该干扰素α的干粉吸入剂无需 含有大粒度载体,在体外模拟沉积试验中获得与含有大粒度载体的制剂基本相同的肺部沉积效果。该干 扰素α的干粉吸入剂与常规剂型如注射液、雾化吸入剂、喷雾剂比较,干粉剂型可能在常温下保持长期 稳定,未来在不具备冷链或冷藏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使用。 2)干扰素与地塞米松磷酸钠的雾化吸入剂;本技术支持干扰素α的临床联合用药或研发复方制剂产 品,涉及干扰素α与地塞米松磷酸钠的雾化吸入剂。所述的雾化吸入剂含有有效剂量的干扰素α、地塞米 松磷酸钠与适宜量的药用辅料。用本技术的雾化吸入剂治疗病毒性肺炎,可较单独使用干扰素α或地塞 米松磷酸钠治疗明显提高疗效。 3)干扰素α与氨溴索的雾化吸入剂;本发明方法支持干扰素α的临床联合用药或研发复方制剂产品, 涉及干扰素α与氨溴索的雾化吸入剂。所述的雾化吸入剂含有有效剂量的干扰素α、氨溴索与适宜量的药 用辅料。用本技术的雾化吸入剂治疗病毒性肺炎,可较单独使用干扰素α或氨溴索治疗明显提高疗效。 4)干扰素α与硫酸沙丁胺醇的雾化吸入剂;沙丁胺醇为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与干扰素联合可解 决临床受病毒感染后出现的气管痉挛问题。联合用药配方为临床应用提供了标准用药方案。使用价值高。 5)干扰素α与布地奈德的雾化吸入剂;布地奈德作为新型的激素药物,与抗病毒药物干扰素联合可 解决临床受病毒感染后出现的炎性反应。联合用药配方和用药方法为临床应用提供了标准方案,使用价 值高。 以上药物均是呼吸道病毒感染临床常用的治疗药物,与干扰素的联合已广泛应用于临床治疗,并已 69 逐步形成系统解决方案在临床推广使用。 (5)乙型肝炎患者基因检测技术 在慢性乙型肝炎治疗上,目前存在的根本问题是临床治愈率低。虽然干扰素是可获得临床治愈的首 选药物,但仍存在该问题,患者的依从性比较低。干扰素通过人体细胞和免疫系统起到病毒清除的作用, 因此其疗效与患者基因有直接关系,但目前尚无针对乙肝的干扰素疗效预测方法。公司干扰素适宜人群 基因检测方法采用基因扩增(PCR)、质谱结合新一代高通量测序技术,通过回顾性研究对接受干扰素α 治疗的慢性乙肝患者样本数据库进行分析,初步筛选到疗效相关基因,在基因特征和临床特征之间建立 了预测模型,能有效预测干扰素α对慢性乙肝患者的治疗效果分级,为干扰素用药人群的筛选提供更直 接、准确的指导依据。基于以上基因分型筛选结果,开发乙肝敏感基因检测试剂盒。确定试剂盒性能指 标和检验方法,完成产品质量研究、注册检验和临床评估。目前该技术支持的项目开发处于临床前研究 阶段。本项目是乙肝精准治疗方案的基础,有望推动乙肝临床治疗的发展。 (6)抗乙肝病毒的小干扰RNA技术 该技术用于治疗乙型肝炎的干扰RNA分子本身,包含其制备方法及在制备治疗和预防病毒感染性药 物中的用途。采用基因重组技术将对乙型肝炎病毒有抑制作用的siRNA克隆入腺相关病毒载体的骨架质粒 中,与辅助质粒共转染包装细胞得到重组腺相关病毒。该重组腺相关病毒能够有效抑制乙型肝炎病毒的 复制和表达,体内抑制作用显著且持续作用时间长,细胞毒性较小。目前该技术支持的项目开发处于临 床前研究阶段。 (二) 驰名或著名商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大知识产权法律纠纷或争议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研发情况 (一) 研发总体情况 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以“创新”为主导的方针,设立独立的研发和医学部门,专职从事 生物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临床试验和注册工作,同时作为院士专家工作站、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和国家生命科学人才培养基地。公司拥有强大的研发团队,并取得了一系列优秀的研发成果。 公司药品研发活动以自主研发为主,不存在整体研发外包,按照药品注册办法等要求,药品研发的 部分环节,存在委托研究或购买技术服务的情形,如临床前研究中的动物药理毒理研究、临床实验研究、 统计分析等。 药品研发包括科学发现、药学研究、临床前动物药理毒理研究、各期临床研究等模块。在公司现有 研发体系下,新药研发活动的主要内容及公司参与的情况如下: (1)药学研究:药学研究贯穿药物全生命周期,包括但不限于工艺研究(小试、中试、商业规模 工艺开发)、验证、处方研究、质量标准和方法研究等各方面,是药品相关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 形成的重要途径,药学研发主要由公司独立实施。 (2)临床前药理毒理研究:根据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注册性质的药物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研 究必须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即临床前的药理毒理研究要求在符合GLP的单位开展, 70 因此公司与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签订协议,由受委托方按照确定的研究方案开展相关研究,公司 对研究进度、研究质量等进行监督。 (3)临床研究:根据现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临床研究必须在NMPA(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认证或者备案的符合GCP的单位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进行,且开展必须通过伦理委员会审批。因此, 公司与合同研究组织将同临床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由具备开展资质的科室进行相关的临床研究,研究方 案由公司、合同研究组织、统计专家、研究者共同制定,临床研究中心严格按照方案开展临床研究。临 床项目的管理有公司负责,临床协调和临床监查以委托单位为主进行开展,公司对临床试验过程和记录 文件进行质量控制。 (4)其它:药品研发相关的数据统计分析是研究活动中相对独立的模块。研究数据,尤其是临床 研究数据,需要专业统计专家对统计分析方法和统计分析报告进行确认,数据管理系统的建立、验证、 更新与维护也需要专业的编程能力并符合建立临床研究相关的逻辑核查的需求。为了保证药品研发数据 管理和统计分析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数据管理公司和统计分析专家进行数据收集清理 和统计分析已经成为临床研究的重要环节。公司在研发中也委托第三方进行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的情 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获得授权专利52项(包括国内授权发明专利45项,国外授权发明专利4项,国 内授权外观设计专利3项),在干扰素产品系列相关的专利申请量与专利授权量位居同行业前列。 公司拥有全面完备的基因工程药物制造技术和制剂技术平台。通过基因克隆、工程菌种、高效表达、 精制纯化等方面的技术突破,成功开发我国第一个自主知识产权的基因工程国家I类新药——重组人干扰 素α1b,掌握高效的干扰素α1b规模制备核心技术。公司随后进行了重组人干扰素α1b一系列新剂型的开 发,并完成重组人干扰素α1b在感染科、儿科等领域多种重大病毒性疾病和肿瘤的临床开发。公司储备 了基因改组、蛋白质定点修饰长效化、基因干扰、基因检测等基因工程药物前沿技术。目前,公司通过 自主研发,已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因改组(DNA Shuffling)技术结合聚乙二醇(PEG)定点修 饰技术”、“蛋白质高稳定性水溶液技术”和“基因工程药物雾化吸入技术”等基因工程药物的关键制 造工艺、制剂技术和临床应用等核心技术。 (二) 主要研发项目情况 1. 研发投入前五名的研发项目 单位:元 序号 研发项目 本期研发投入金额 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1 重组人干扰素 α1b 临床真 实世界研究 13,439,924.92 34,425,733.52 上市后临床研究阶段 2 重组人干扰素工艺改造项 目 4,383,762.34 19,816,847.80 临床前药学研究阶段 3 重组人干扰素 α1b 雾化吸 入治疗小儿 RSV 肺炎临床 试验 3,940,635.73 11,840,881.73 III 期临床试验阶段 4 新型 PEG 集成干扰素突变 体注射液伴随基因检测治 疗乙肝临床试验 3,202,029.33 32,906,886.75 II 期临床试验阶段 5 干扰素适用乙肝人群的敏 989,417.94 3,764,971.04 临床前药学研究阶段 71 感基因筛选芯片 合计 25,955,770.26 102,755,320.84 - 1. 重组人干扰素α1b临床真实世界研究项目为针对公司已上市品种重组人干扰素α1b开展的真实世 界研究,目的在于评估干扰素 α1b 在真实诊疗环境下预防和治疗儿童和成人病毒感染性疾病和肿瘤的有 效性和安全性,为新适应症开发、新的给药方法开发和新剂型开发提供创新依据,目前已完成 2 万余例 患者的研究。 2.重组人干扰素工艺改造项目为进一步提升重组人干扰素 α1b 产品质量、开发新剂型、降低生产成 本而开展的持续性技术改造项目,近期已与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研究院签订合同,联合承担了国家药 典委员会的关于干扰素新质量标准提高的研究课题。 3. 重组人干扰素 α1b 雾化吸入治疗小儿 RSV 肺炎临床试验项目为考察重组人干扰素 α1b 雾化吸入 治疗小儿 RSV 肺炎有效性和安全性的 III 期临床试验,已经确定了研究方案,牵头单位已通过伦理会, 并获得临床批件启动临床试验。 4.新型 PEG 集成干扰素突变体注射液伴随基因检测治疗乙肝临床试验项目,开展新型 PEG 集成干扰 素突变体工艺改进和质量提升研究、乙肝患者与干扰素疗效相关的新的基因位点研究、II 期临床试验准 备工作。 5.干扰素适用乙肝人群的敏感基因筛选芯片项目是从开发诊断试剂的角度,对已筛选出来的干扰素 适用乙肝人群的敏感基因进行检测芯片的研发。 2. 被纳入优先审评审批品种的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对核心竞争能力具有重大影响的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4. 停止或取消的重大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5. 呈交监管部门审批、完成注册或取得生产批文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 α1b 再注册 2020 年 4 月 29~30 日获得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再注册批件》(批件号:2020R000277、 2020R000278、2020R000279)。新的药品注册批件有效期延至 2025 年 4 月 28~29 日。 二、 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注射液再注册 三个规格(10g:1ml/支、30g:1ml/支、50g:1ml/支)药品再注册申请,2020 年 3 月 26 日获得北 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再注册批件》(批件号:2020R000186、2020R000187、2020R000188)。新的 药品注册批件有效期延至 2025 年 3 月 25 日。 三、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获得临床批件 针对新冠疫情,我公司积极开展研究工作。从作用机制的角度,干扰素 α1b 具有抗病毒和免疫调节 72 双重作用,是一种广谱的抗病毒药物,对于几乎所有病毒具有抑制作用,细胞药效学研究结果也证明干 扰素 α1b 对新冠病毒具有很强的抑制作用。我公司将雾化吸入给药和注射给药途径分别通过应急通道提 交注册申请,均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批件号:2020L00016、2020L00017)。 四、重组人干扰素 α1b 喷雾剂修订药品说明书 2020 年 2 月提交修订药品说明书的补充申请,2020 年 4 月 27 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补 充申请批件》(批件号:2020B03014),批准事项为: (1) 【规格】项下修订为“25 万 IU(25g):5ml/支。每瓶含重组人干扰素的效价为 25 万 IU(Wish-VSV 系统测定),相当于用 MDBK/EMC 系统测定的效价 250 万单位。” (2)说明书【适应症】项下描述的修改,增加“(包括口唇疱疹)”的描述。 6. 重大政府研发补助、资助、补贴及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度收到大兴区财政局关于大兴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财政拨款 459.14 万元。本课题预 算支出总经费为 2,011.44 万元,其中区科技经费 459.14 万元,单位自筹 1,552.30 万元。截至本年末,支 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区科技经费 单位自筹 合计 设备费 11.39 12.30 23.69 材料费 28.16 0.27 28.43 测试化验加工费 7.14 1.44 8.58 动力费 3.42 3.42 差旅会议费 0.98 1.96 2.94 档案初版及知识产权事务费 12.68 0.05 12.73 劳务费 14.95 14.95 合计 78.72 16.02 94.74 从课题的实际进展情况看,干扰素雾化吸入Ⅲ期临床试验已经获得临床组长单位伦理审核,开展了 雾化吸入剂质量研究。干扰素滴眼液、干扰素喷雾剂生产线改造计划大部分已经完成。干扰素滴眼液新 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研究已完成。干扰素喷雾剂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研究已经完成。公司项目内容增加 新冠Ⅲ期临床研究,将通过拓展成人呼吸领域提升经营业绩和品牌影响力。 7. 自愿披露的其他研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药(产)品委托生产 □适用 √不适用 73 七、 质量管理 (一) 基本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严格执行 2019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 产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严格履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义务, 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从源头进行严格质量把控,原材料的采购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供应 商标准管理规程》、《物料采购标准管理规程》等制度,对采购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根据 GMP 规范 要求,为保证采购物料符合物料质量标准要求和生产的顺利进行,公司制定有《供应商标准管理规程》, 以实现对供应商的合理选择和科学管理。公司严格按照管理规程执行,实现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估、审 计、批准等流程管理,经评估合格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清单》,采购人员需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 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物料。 通过质量风险评估和物料对生产药品质量的影响程度,采取物料分级管理,根据各级别物料的要求, 通过对供应商进行资质证明文件审核、质量协议签订、现场审计、周期性评估等程序,定期对供应商的 物料质量、交货周期、价格、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定期对《合格供应商清单》进行 维护更新。当物料供应商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时,必须执行公司《供应商变更标准操作程序》。 在仓储方面,建立各类物料仓储操作规程 20 余项,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各类物料进行验收、储存、 发放,保证生产所用物料的质量和正确使用。公司选择的药品运输商均经审计和确认,能保证产品运输 过程的储存条件。 药品的生产与包装过程均严格执行 GMP 规范要求,建立相关操作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配备质量 保证人员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按照国家批准的工艺进行生产,从而保证产品质量。 在生产质量管理方面,通过质量风险评估和控制,对生产全过程进行管控,不断优化对过程关键控制点 的监控,确保产品生产过程的可控性、质量的稳定性,确保产品的出厂合格率保持 100%。 在质量控制方面,按照产品注册工艺、质量标准要求,完善公司相关物料和产品的企业内控质量标 准,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质量管理方面,引入了风险管理制度,对各类变更、偏差以及其他药品生产过程中相关活动等进行 风险分析。经风险评估后把各类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建立偏差处理规程,产品放行前对偏差进 行处理调查并关闭。建立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规程,对投诉、召回、偏差、自检或外部检查、工艺性能 和质量检测趋势等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每年对所有生产的产品按品种进行产品质量 回顾分析。建立药物警戒管理制度,监测上市后药品的安全性。 在产品质量改进方面,开展产品质量年度回顾分析、产品持续稳定性考察,及时发现不良趋势,从 而确定对产品工艺、控制过程进行改进的必要性和改进方法。此外,公司还制订了投诉、不良反应报告、 召回管理等制度,并设有专人负责,产品在市场上如经确定存在质量异常,利用公司现有的药品追溯系 统可以确保每批药品都能够及时召回。公司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 GMP 自检工作,通过系统全面的 自查自纠,掌握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转情况,并针对存在的不足加以整改和完善,从而不断优化和完 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发挥质量管理活动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二) 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适用 √不适用 74 八、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 (一) 基本情况 公司不属于重污染行业。但公司仍然坚持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所有建设项目均进行了环境影响因 素评价并编制了报告表,通过了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竣工现场验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均 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处置,污水处理站等均有专业操作人员负责运行,产生的废水、废 气、噪声均能稳定达标排放。2020 年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 测机构进行取样检测,还按要求安装了 COD,氨氮,总氮,PH 在线监测设备,另外公司每年都加大安全 环保方面的投入,确保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2020 年,公司一直在围绕有序管理,全面展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业健康、环保和节能降耗等 工作,达成生产安全“零”事故目标。公司将责任制落实到人,每周在北京市应急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上 申报清单编制隐患排查,每年按要求参加安全管理人员及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培训,并聘请有资质机构 来公司为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大培训。 2020 年度公司按时完成了建筑物防雷检测、仪器仪表的年检,四月份定期对厂区 200 具灭火器进行 了年检,八月份对厂区消防电气设施完成了消电检的年检。在六月份的安全生产月及“119”消防宣传 月,公司积极参与园区组织的各项相关宣传活动,通过观看视频、演讲、消防演练等方式,积极营造浓 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二) 涉及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版)的危险废物主要有:过期及不合格 药品、废矿物油、污水处理污泥、发酵废渣、培养基、甲醇、乙腈、甘氨酸、硫酸、盐酸、苯扎氯铵、 S100 胶、脱色液、氢氧化钠、枸椽酸、酸碱废液、有机试剂等,由有资质的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 限责任公司负责处置。2020 年度共处置固体废物 1.36 吨、废试剂 1.2 吨、污泥 0.1 吨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包括废水、固体废物、废气,均达标排放。 主要 污染物 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废水 公司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公司在厂区内修建了污水处理站,将生产 中产生的发酵废液等浓废水统一收集并经过沉淀及电絮凝法进行处理。公司在生产经营 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合格后,统一由厂区南部的总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 排入北京兴水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黄村污水处理厂处理。公司已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 管网许可证》(编号:大排 2016 字第 66 号,有效期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雨水经雨 水管道排放入市政管网。公司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110000102851949U002R, 有效期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 废气 大气污染物排放形式是无组织排放。主要涉及项为臭气浓度、氨气、硫化氢、非甲 烷总烃。发酵罐规模不大,产生的尾气量较小,并且经过除菌过滤处理后再排放。 固体废物 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包材、生活垃圾、危险废弃物等,公司严格执行垃圾分类收集 75 管理,主要措施为:废包材由废品回收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开发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危险废弃物委托具有处理资质的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噪音 主要来源于冷水机组、空压机、生产包装车间等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对产生噪声的 设备均选用节能低噪声产品并采取消声、减振、隔振措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Ⅱ类标准。 (三) 涉及生物制品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产品重组人基因工程 α1b 干扰素为生物制品,干扰素原液经生物发酵技术获得,过程中排 放的污染物为发酵废液。发酵废液经灭活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各项指标合格并排放。过 程中产生的污泥暂存于危废室,定期由有资质的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处置。 (四) 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或处罚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细分业务 (一) 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 □适用 √不适用 (二)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适用 √不适用 (三) 生物类似药生产研发 □适用 √不适用 76 第十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事项 是或否 年度内是否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制度 √是 □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发现重大缺陷 □是 √否 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 (一) 制度与评估 1、 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认真落实并不断夯实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坚信,优秀的法人治理结构是打造公司核心价 值与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源泉。 在今后的运行中,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以及监管机构出台的新法规、新政策、新要求,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时制定并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2、 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公司现有公司治理机制能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相关公司制度能保证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充 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公司治理机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 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能够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保障。 公司通过《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股东具有查阅公司章程、“三会”会议决议、 记录及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的权利;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的权利;有依法请求、 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的权利;符合条件的股东有 权利按照《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流程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寻求法律救济。 公司通过上述治理机制使得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3、 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均能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77 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 构的职责和要求,公司各项决策事宜均程序合法、合规,决策有效。 4、 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章程共计修订三次: 一、第一次公司章程修订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北京三元基因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议案,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 拟对《公司章程》第五条、第十五条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发布的《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 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二、第二次公司章程修订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一条、第十 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 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第四 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 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九十六条、第一百〇三条、第一百〇四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 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五条、 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三 条、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 十九条、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 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百九十八条、 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二百条、第二百〇一条、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二百三十条等相关 条款进行修订,新增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八十一条、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 百二十四条、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四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发布的《北京三元基因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和公司章程临时公告。 三、第三次公司章程修订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北京三元基因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公 司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百〇三条、第一百〇八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二十条 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发布的《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 号:2020-074)和公司章程临时公告。 78 (二) 三会运作情况 1、 三会召开情况 会议类型 报告期内会议 召开的次数 经审议的重大事项(简要描述) 董事会 12 一、2020 年 2 月 14 日,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开发区支行申请 贷款》议案 2. 《关于授权公司总经理为疫情防控处置药品捐赠》议案。 二、2020 年 2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 说明书》议案 2. 《关于修改<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议案 3. 《公司在册股东无本次发行优先认购权》议案 4.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发行认购协议书〉》议案 5.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协议>》议案 6.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议案 7.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 宜》议案 8. 《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三、2020 年 3 月 2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议案 2.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3.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4.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5. 《2019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 6.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7.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专 项说明》议案 8.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9. 《关于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议案 10. 《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四、2020 年 4 月 1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2019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关于修改<对外投资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6. 《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79 7. 《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8. 《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9. 《关于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0. 《关于制定<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1. 《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2. 《关于提议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五、2020 年 4 月 2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2020 年 7 月 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 挂牌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3.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 政策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 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 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6. 《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 挂牌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预案>》 7.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议案》 8. 《关于制定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议案》 9. 《关于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议案》 10. 《关于聘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 中介机构的议案》 1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12.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七、2020 年 7 月 1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授权公司申购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地块用于新厂区建 设的议案》 八、2020 年 8 月 2 日,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以下议案: 1. 《关于修改<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3. 《关于修改<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80 度>的议案》 4. 《关于变更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议案》 《关于授权公司投资细胞治疗领域 C01 项目的议案》 5.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九、2020 年 8 月 2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2020 年一季度审计报告》 2.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3.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 《内部控制声明书》 十、2020 年 9 月 4 日,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以下议案: 1. 《关于提名刘金毅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关于变更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成员的议案》 3.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十一、2020 年 9 月 29 日,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以下议案: 1. 《2020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 2.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3. 《关于更正 2019 年半年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十二、2020 年 11 月 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一个月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2. 《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并在精选层挂牌发行方案的议案》 3.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监事会 8 一、2020 年 3 月 5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 说明书(修订稿)》议案 2.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发行认购协议书>》议案 3.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议案 4.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 二、2020 年 3 月 20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3. 《2019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 4.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81 三、2020 年 4 月 17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2019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2.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2020 年 4 月 29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2020 年 7 月 1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 挂牌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3.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 政策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 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 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5. 《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 挂牌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预案>》 6.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议案》 7. 《关于聘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 中介机构的议案》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六、2020 年 8 月 25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2.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2020 年 9 月 30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2. 《关于更正 2019 年半年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八、2020 年 11 月 5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一个月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2. 《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并在精选层挂牌发行方案的议案》 股东大会 7 一、2020 年 3 月 12 日,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 82 说明书》议案 2. 《关于修改<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议案 3. 《公司在册股东无本次发行优先认购权》议案 4.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发行认购协议书〉》议案 5.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 6.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 宜》议案 二、2020 年 4 月 13 日,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3.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4.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5.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议案 6.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7. 《关于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议案 三、2020 年 5 月 9 日,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2019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改<对外投资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5. 《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6. 《关于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7.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2020 年 7 月 18 日,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 挂牌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 政策的议案》 3.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 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 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5. 《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 挂牌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预案>》 83 6. 《关于制定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议案》 7. 《关于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议案》 8. 《关于聘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 中介机构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五、2020 年 8 月 18 日,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修改<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3. 《关于修改<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议案》 六、2020 年 9 月 20 日,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提名刘金毅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七、2020 年 11 月 24 日,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一个月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2、 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董事、监事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决策均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截至报告期末,三会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 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1、股东大会:股份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制定的《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能够充分行使其权利。 2、董事会:目前公司董事会为 7 人,董事会的人数及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报告期内,股份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召集、召开会议,并就重大事项形成一致决议。公司全体董事能够 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依法行使职权,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监事会:目前公司监事会为 3 人,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选举产生监事会,监事会的数及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能够依法召集、召开监事 会,并形成有效决议。公司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诚信、勤勉、尽责 地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截至报告期末,股份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今后公司将继续强 化三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为公司科学民主决策重大事项提供保障。 84 (三) 公司治理改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修订了“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 外投资融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十多项制度,并按照精选层挂牌公司治理要求,制订了适合精选层挂牌公司的章程,在晋 层精选层之后,严格遵照实施和执行,确保公司规范管理,良性运转,公司治理得到进一步改善。 (四) 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结合精选层挂牌企业的治 理要求,进一步修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内容、方式、原则,以及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如何组织和实施,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工作中,公司始终秉承诚实守信、公平 公正的原则,遵循《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合规地向全体投资者披露信息。采取灵 活多样的方式,与投资者保持了良好的互动沟通。 1、制度保障: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遵循《北 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精选层挂牌后适用)》《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等相关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及时性、公平性,并力争为广大投资者建立高效的沟通平台和机制。 2、信息披露: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力争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充分保证投资者的权 益。 3、调研接待:公司不定期接待投资者来公司现场调研,让投资者更直观的了解公司情况。 对于不 方便到公司调研的投资者,公司力争提供形式多样的联络方式和沟通渠道,在节省投资者时间成本的同 时,提高调研的效率。 二、 内部控制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设有审计专门委员会、战略专门委员会、提名专门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 后因独立董事人数减少,取消了提名专门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保留了审计专门委员会和战 略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专门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对公司审计相关事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运 行情况、权益分派方案以及涉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的相关制度进行了认真的审 核与检查;公司战略专门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对公司的重大战略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定向发行方案和 精选层发行与挂牌进行了认真审核与检查。 85 (二)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董事会次数 出席董事会方式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方式 陈汉文 12 本人出席 0 - 范保群 12 本人出席 0 -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履行职责,共发表五次独立意见,涉及 15 条议案 内容;独立董事对公司提出的建议,公司积极采纳并有效实施。 (三) 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 议。 (四)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逐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独立运作、自主经营,独立承担责任和 风险,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独立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并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 在同业竞争。 1、业务独立 公司主要从事生物医药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拥有独立 完整的采购、生产、仓储、销售系统,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采购、销售部门 和渠道。公司独立获取业务收入和利润,具有独立自主的经营能力,公司的业务具有独立性。 2、资产独立 公司是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相关且独立于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公司具有开展业务所需的资质、设备、设施。 公司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资产均在公司的控制和支配之下,全部资产均由公司独立拥有和使用,公司 不存在资产被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公司资产独立。 3、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和规定选举产生,不 存在违规兼职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通过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86 人干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存在在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 形。公司的人员独立。 4、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公司实行独立核算,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建立 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设立了独立银行账户,不存在与股东单位及其他任何 单位或人士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义务,不存 在与股东单位混合纳税的情况。公司财务独立。 5、机构独立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 章程》规范运作,股东大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常设的决策与管理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总经理 负责日常事务,并在公司内部建立了相应的职能部门,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具有独立的生 产经营和办公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受各股东、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形。 公司机构独立。 (五)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1、关于会计核算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从公司自身情况出发,制定会计核算 的具体细节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独立核算,保证公司正常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2、关于财务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和落实各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在日常财务工作中严格管理,强化实施。 3、关于风险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在有效分析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的前提下,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分 析与评估等措施,从企业规范的角度继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要求和公司发展 的需要,并能得到有效实施,能够保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各项业 务活动的健康运行,能够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能够保证公司 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六) 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情况 公司建立了《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追究制度》,明确了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制度, 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信息遗漏等情况。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7 公司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 投资者保护 (一) 公司股东大会实行累积投票制和网络投票安排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股东大会,其中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没有提供 网络投票,其后的 5 次股东大会均提供了网络投票方式。 (二) 特别表决权股份 □适用 √不适用 (三) 投资者关系的安排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结合精选层挂牌企业的治 理要求,进一步修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内容、方式、原则,以及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如何组织和实施,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工作中,公司始终秉承诚实守信、公平 公正的原则,遵循《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合规地向全体投资者披露信息。采取灵 活多样的方式,与投资者保持了良好的互动沟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全面深 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 动。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参加公司所有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及时知晓 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有关信息资料,并向投资者披露,同时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合法性、真实 性和完整性。 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公司设置专门的固定电话(010-60219175)、电子邮箱(yanzhengyu@) 等方式进行投资者互动交流关系管理,以确保公司与股东及潜在的投资者之间顺畅有效地交流沟通。同 时,我们也将深入了解公司各项经营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进展等为投资者了解企业提供更多素材,进一 步提升企业的形象和价值。 88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无 □强调事项段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CAC 证审字[2021]0128 号 审计机构名称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21 号 4 栋 1003 室 审计报告日期 2021 年 4 月 14 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贾洪常 杨敏兰 1 年 1 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否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7 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 40 万元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三元基因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0 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北京三元基 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 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北 京三元基因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 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89 (一)收入确认 1、关键审计事项 北京三元基因公司主要从事运德素等生物制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 2020 年度收入为 18,382.74 万元。如附注二(十八)所述,北京三元基因公司在生产发货后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 收入。由于营业收入是北京三元基因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 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公司收入确认识别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北京三元基因公司收入确认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公司的收入确 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获取公司销售明细,对记录的收入交易按重要性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出库单、验收单、 销售发票、销售回款单据等支持性文件进行核对,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 政策,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4)对重大客户实施函证程序及走访,函证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同时函证重要客户的报告期内交 易金额; (5)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进行截止性测试,确认收入完整性; (6)结合期后回款分析性程序,对上期收入进一步佐证; (7)实施报告期收入变化分析性复核工作,分析收入增长合理性。 (二)销售费用 1. 关键审计事项 北京三元基因公司 2020 年度销售费用为 7,095.28 万元。如附注五(三十一)所述,销售费用较大 主要由于市场推广服务商的市场推广费较大所致, 2020 年度市场推广费为 5,734.31 万元。我们将其确 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中的应对 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销售费用及市场推广费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结合收入变动情况和两票制的实施,分析销售费用中市场推广费的前后期间变化,分析变动 合理性; 90 (3)结合市场推广费发生的地区,分地区分析市场推广费情况及其占该地区收入比例,分析其合 理性; (4)依据记录的市场推广费按重要性、变动情况选取样本,核对服务合同、会议记录资料、结算 单、咨询报告、宣传资料、服务商发票、款项支付等支持性文件,检查会议费、咨询费、广告宣传费等 主要市场推广费的支出是否真实; (5)取得市场推广费的预算编制,分析其合理性,检查其执行情况,结合市场推广费月度变动情 况,检查有无超预算支出及分析其合理性; (6)抽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发生的市场推广费,实施截止测试,确认市场推广费完整性; (7)实施对市场推广商函证以及走访,对市场推广服务商进行核查。 除上述的事项外,我们确定不存在其他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四、其他信息 北京三元基因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 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 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 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北京三元基因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 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 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北京三元基因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 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北京三元基因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 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北京三元基因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 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 91 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 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 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 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 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 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 北京三元基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 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 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 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北京三元基因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 易和事项。 (6)就北京三元基因公司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 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 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CAC 证审字[2021]0128 号)之签字页)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贾洪常 (项目合伙人)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敏兰 中国·天津 二O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92 二、 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一) 319,304,317.47 110,873,725.2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五、(二) 15,281,043.18 31,873,129.85 应收账款 五、(三) 66,027,990.69 73,804,164.45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五、(四) 2,759,429.99 425,136.1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五、(五) 256,647.24 235,150.97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五、(六) 23,947,773.17 17,802,512.33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五、(七) 121,908.05 1,863,973.28 流动资产合计 427,699,109.79 236,877,792.2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五、(八) 20,0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五、(九) 78,986,570.82 88,272,488.66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93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五、(十) 33,110,031.67 5,535,726.64 开发支出 五、(十一) 4,342,016.26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五、(十二) 710,894.38 1,318,358.74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十三) 662,468.53 734,076.68 其他非流动资产 五、(十四) 23,353,660.06 284,908.5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1,165,641.72 96,145,559.22 资产总计 588,864,751.51 333,023,351.4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五、(十五) 6,387,964.41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五、(十六) 2,511,053.57 4,676,372.96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五、(十七) 672,036.98 816,989.8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五、(十八) 6,070,023.49 12,594,092.61 应交税费 五、(十九) 3,033,463.57 6,183,155.91 其他应付款 五、(二十) 6,464,977.18 9,620,725.29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五、(二十一) 2,300,000.00 3,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7,439,519.20 36,891,336.63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五、(二十二) 9,203,495.98 14,503,495.98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五、(二十三) 364,109.15 533,481.1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94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五、(二十四) 22,546,671.04 2,315,370.35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2,114,276.17 17,352,347.43 负债合计 59,553,795.37 54,243,684.0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五、(二十五) 121,810,000.00 11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五、(二十六) 311,627,200.09 53,619,700.0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五、(二十七) 22,480,703.42 18,894,159.9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五、(二十八) 73,393,052.63 96,265,807.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29,310,956.14 278,779,667.41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529,310,956.14 278,779,667.4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88,864,751.51 333,023,351.47 法定代表人:程永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凤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孟爱华 (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18,681,683.81 109,787,696.74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5,281,043.18 31,873,129.85 应收账款 十二、(一) 69,386,890.69 77,163,064.45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2,759,429.99 425,136.12 其他应收款 十二、(二) 15,322,507.06 14,297,256.3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3,943,188.60 17,798,731.38 95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5,379.32 1,863,973.28 流动资产合计 445,400,122.65 253,208,988.21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十二、(三) 4,512,173.53 4,512,173.5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0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78,697,606.54 87,913,265.24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33,039,201.41 5,445,318.38 开发支出 4,342,016.26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710,894.38 1,318,358.74 递延所得税资产 662,184.14 733,742.8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3,353,660.06 284,908.5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5,317,736.32 100,207,767.28 资产总计 610,717,858.97 353,416,755.4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387,964.41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2,453,275.57 4,007,872.96 预收款项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职工薪酬 5,274,559.94 10,851,736.82 应交税费 2,928,961.82 6,082,114.35 其他应付款 6,459,277.18 9,611,122.0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合同负债 672,036.98 816,989.86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300,000.00 3,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96 流动负债合计 26,476,075.90 34,369,836.0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203,495.98 14,503,495.98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364,109.15 533,481.1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22,546,671.04 2,315,370.35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2,114,276.17 17,352,347.43 负债合计 58,590,352.07 51,722,183.4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1,810,000.00 11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10,260,472.78 52,252,972.7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2,480,703.42 18,894,159.9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97,576,330.70 120,547,439.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552,127,506.90 301,694,572.0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610,717,858.97 353,416,755.49 (三)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0 年 2019 年 一、营业总收入 183,827,367.90 278,250,341.85 其中:营业收入 五、(二十 九) 183,827,367.90 278,250,341.8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97 二、营业总成本 146,565,662.95 212,344,019.61 其中:营业成本 五、(二十 九) 29,419,910.48 42,552,728.6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五、(三十) 1,829,256.15 1,940,105.96 销售费用 五、(三十 一) 70,952,832.65 111,548,591.28 管理费用 五、(三十 二) 22,371,771.19 23,226,987.98 研发费用 五、(三十 三) 22,767,166.91 33,128,003.83 财务费用 五、(三十 四) -775,274.43 -52,398.09 其中:利息费用 743,831.30 1,082,266.68 利息收入 1,565,066.33 1,178,461.34 加:其他收益 五、(三十 五) 3,590,048.85 2,136,779.0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 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五、(三十 六) 317,411.55 688,478.5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五、(三十 七) -11,183.3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1,157,981.99 68,731,579.89 加:营业外收入 五、(三十 八) 19,468.30 3,484.52 减:营业外支出 五、(三十 九) 245,230.34 161,188.3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0,932,219.95 68,573,876.04 减:所得税费用 五、(四十) 4,968,431.22 8,481,956.2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5,963,788.73 60,091,919.78 98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5,963,788.73 60,091,919.78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35,963,788.73 60,091,919.7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5,963,788.73 60,091,919.78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5,963,788.73 60,091,919.78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3 0.55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3 0.55 法定代表人:程永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凤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孟爱华 (四)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0 年 2019 年 一、营业收入 十二、 (四) 183,824,419.10 278,245,677.05 99 减:营业成本 十二、 (四) 29,418,831.69 42,550,575.93 税金及附加 1,750,538.24 1,839,448.73 销售费用 71,769,707.78 111,107,497.88 管理费用 21,743,164.48 21,971,970.98 研发费用 22,767,166.91 33,128,003.83 财务费用 -781,360.64 -54,189.57 其中:利息费用 743,831.30 1,082,266.68 利息收入 1,562,377.54 1,173,874.82 加:其他收益 3,574,724.59 2,117,066.0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 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17,213.95 688,762.7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1,183.3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1,037,125.82 70,508,198.10 加:营业外收入 19,468.30 2,100.01 减:营业外支出 238,293.09 155,521.6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0,818,301.03 70,354,776.45 减:所得税费用 4,952,866.16 8,413,701.9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5,865,434.87 61,941,074.52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35,865,434.87 61,941,074.52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00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35,865,434.87 61,941,074.5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0 年 2019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13,291,874.84 291,528,898.7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四十 一) 49,821,823.14 9,381,741.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3,113,697.98 300,910,640.4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7,021,328.84 24,593,428.2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9,926,274.69 47,342,557.31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410,041.47 19,240,647.1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四十 一) 109,220,606.69 138,887,000.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2,578,251.69 230,063,632.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535,446.29 70,847,007.7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01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57,479,902.25 3,929,038.11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7,479,902.25 3,929,038.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479,902.25 -3,929,038.1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77,412,5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709,886.01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4,122,386.0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321,921.60 7,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6,050,416.23 50,582,266.6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四十 一) 6,37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747,337.83 58,082,266.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375,048.18 -58,082,266.6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8,430,592.22 8,835,702.9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0,873,725.25 102,038,022.3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9,304,317.47 110,873,725.25 法定代表人:程永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凤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孟爱华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0 年 2019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13,288,744.64 291,524,984.82 102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9,703,375.13 9,298,922.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2,992,119.77 300,823,907.5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7,017,457.59 24,591,231.9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2,503,913.13 38,727,612.9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549,575.31 17,966,135.3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6,929,030.59 147,692,425.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1,999,976.62 228,977,405.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992,143.15 71,846,502.2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 57,473,204.26 3,537,147.28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7,473,204.26 3,537,147.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473,204.26 -3,537,147.2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77,412,5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709,886.01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4,122,386.0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321,921.60 7,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6,050,416.23 50,582,266.6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37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747,337.83 58,082,266.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375,048.18 -58,082,266.6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8,893,987.07 10,227,088.2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9,787,696.74 99,560,608.4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8,681,683.81 109,787,696.74 103 (七)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 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余 公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分配利润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10,000,000.00 53,619,700.09 18,894,159.93 96,265,807.39 278,779,667.4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10,000,000.00 53,619,700.09 18,894,159.93 96,265,807.39 278,779,667.4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11,810,000.00 258,007,500.00 3,586,543.49 -22,872,754.76 250,531,288.73 (一)综合收益总额 35,963,788.73 35,963,788.7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11,810,000.00 258,007,500.00 269,817,50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11,810,000.00 258,007,500.00 269,817,5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104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3,586,543.49 -58,836,543.49 -55,25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3,586,543.49 -3,586,543.4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55,250,000.00 -55,250,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121,810,000.00 311,627,200.09 22,480,703.42 73,393,052.63 529,310,956.14 105 项目 2019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 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余 公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分配利润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10,000,000.00 53,619,700.09 12,700,052.48 91,867,995.06 268,187,747.6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10,000,000.00 53,619,700.09 12,700,052.48 91,867,995.06 268,187,747.6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6,194,107.45 4,397,812.33 10,591,919.78 (一)综合收益总额 60,091,919.78 60,091,919.7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106 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6,194,107.45 -55,694,107.45 -49,5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6,194,107.45 -6,194,107.45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49,500,000.00 -49,500,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110,000,000.00 53,619,700.09 18,894,159.93 96,265,807.39 278,779,667.41 法定代表人:程永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凤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孟爱华 107 (八)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他 综合 收益 专 项 储 备 盈余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 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10,000,000.00 52,252,972.78 18,894,159.93 120,547,439.32 301,694,572.0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10,000,000.00 52,252,972.78 18,894,159.93 120,547,439.32 301,694,572.0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11,810,000.00 258,007,500.00 3,586,543.49 -22,971,108.62 250,432,934.87 (一)综合收益总额 35,865,434.87 35,865,434.8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11,810,000.00 258,007,500.00 269,817,50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11,810,000.00 258,007,500.00 269,817,5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3,586,543.49 -58,836,543.49 -55,25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3,586,543.49 -3,586,543.49 108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55,250,000.00 -55,250,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121,810,000.00 310,260,472.78 22,480,703.42 97,576,330.70 552,127,506.90 项目 2019 年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他 综合 收益 专 项 储 盈余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 永续 其他 109 先 股 债 备 一、上年期末余额 110,000,000.00 52,252,972.78 12,700,052.48 114,300,472.25 289,253,497.5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10,000,000.00 52,252,972.78 12,700,052.48 114,300,472.25 289,253,497.5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6,194,107.45 6,246,967.07 12,441,074.52 (一)综合收益总额 61,941,074.52 61,941,074.5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6,194,107.45 -55,694,107.45 -49,5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6,194,107.45 -6,194,107.45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49,500,000.00 -49,500,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1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110,000,000.00 52,252,972.78 18,894,159.93 120,547,439.32 301,694,572.03 111 三、 财务报表附注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北京三元基因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三元基因有限公司),三元基因有限公司系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病毒学研究所、中国科招高技术 有限公司、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共同出资组建,于 1992 年 9 月 24 日在大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注册,取得注册号为 2471772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元基因有限公司以 2015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 进行股份制改制,整体变更为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大兴分局登记注册,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102851949U 的营业执照,股份 总数 12,181.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法定代表人:程永庆 注册资本:12,181.0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工业开发区金苑路 1 号 4 号楼 营业期限:自 1997 年 4 月 4 日至长期。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设有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会 计部、设备工程部、生产技术部、采购物控部、研发部、医学部、质检部、质保部、市场部、销售部、 内审部、证券事务部等部门,持有全资子公司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该子公司主要负责母公司 市场推广服务。 (二)公司的行业性质、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 公司行业性质:生物制药 公司经营范围:制造治疗用生物制品(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 α1b、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注射液、重组 人干扰素 α1b 喷雾剂、重组人干扰素 α1b 滴眼液)(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5 年 11 月 18 日);营 养保健用品、医疗器械的销售;生物技术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开 发、销售及技术转让、咨询服务;开发营养保健用品、医疗器械;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 术出口业务;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出租办公用房。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基因工程药物运德素等生物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112 本公司财务报告由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批准报出。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本公司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修订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 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 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会计期间 采用公历年制,自公历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四)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五)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母公司应当将其所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企业、 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企业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综合考虑下列事实和情况后,判断企业持有的表决权足 以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视为企业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 1、企业持有的表决权相对于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表决权份额的大小,以及其他投资方持有表决权的 分散程度。 2、企业和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被投资方的潜在表决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可执行认股权证等。 3、其他合同安排产生的权利。 4、企业应考虑被投资方以往的表决权行使情况等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当表决权不能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时,如仅与被投资方的日常行政管理活动有关,并且 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由合同安排所决定,本公司需要评估这些合同安排,以评价其享有的权利是否足够 使其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本公司可能难以判断其享有的权利是否足以使其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本公司应 当考虑其具有实际能力以单方面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证据,从而判断其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113 本公司应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公司能否任命或批准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 2、本公司能否出于其自身利益决定或否决被投资方的重大交易。 3、本公司能否掌控被投资方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成员的任命程序,或者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手 中获得代理权。 4、本公司与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中的多数成员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本公司与被投资方之间存在某种特殊关系的,在评价本公司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应当适 当考虑这种特殊关系的影响。特殊关系通常包括: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是企业的现任或前任职工、 被投资方的经营依赖于本公司、被投资方活动的重大部分有本公司参与其中或者是以本公司的名义进行、 本公司自被投资方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或享有可变回报的收益远超过其持有的表决权或其他类似权利 的比例等。 本公司在判断是否控制被投资方时,应当确定其自身是以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的身份行使决策权, 在其他方拥有决策权的情况下,还需要确定其他方是否以其代理人的身份代为行使决策权。 本公司通常应当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整体进行判断。但极个别情况下,有确凿证据表明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本公司应当将被投资方的一部分(以下简称“该部分”)视为被投 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单独主体),进而判断是否控制该部分(单独主体)。 1、该部分的资产是偿付该部分负债或该部分其他权益的唯一来源,不能用于偿还该部分以外的被 投资方的其他负债; 2、除与该部分相关的各方外,其他方不享有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权利,也不享有与该部分资产剩 余现金流量相关的权利。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应与本公司一致。如果子公 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 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在抵销母 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后,由母公司编制。 母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 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将长期股 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 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 114 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损益, 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 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并将该 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 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 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 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 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对于购 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 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 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 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 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 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 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 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 有者权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 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 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 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认净 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 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的股本 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编制现金流量表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为公司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现金等价物为公司持有的期限短 (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金融工具 115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工具的分类及重分类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的合同,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资产 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 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 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 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 支付。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 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 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 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 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且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对以前已经 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负债。所有的金融负债不进行重分类。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 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 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 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 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116 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除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进行 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 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④ 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 关利得和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转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 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 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 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的,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 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财务担保合 同(贷款承诺)负债 财务担保合同(贷款承诺)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 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 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 余成本计量。 3.本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报价包括易于且定期 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制或者监管机构等获得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 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 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 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 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 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 本公司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 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但未保留 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且未保留了对 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被转移金融资产 117 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 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 终止确认部分之间,先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然后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 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针对本公司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 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 该部分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 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减值损失(不含应收款项)的计量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含应收款项融资)、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财务担保 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 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 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者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 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 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的 一部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 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 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的预期信用 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 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 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 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 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 118 余成本(账面余额 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 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 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 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 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6、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 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列示:(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 前可执行的;(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者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九)应收款项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 量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单独计提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或者单项 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 著增加是可行的,即本公司在以前年度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 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 项目 应收票据组合 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 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组合的应收票据,一般情况下,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而对于商业承兑 汇票,公司参考同类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账款 公司对于单项金额在 100 万以上,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包括破产、吊销、注销、诉讼等, 则对该应收款项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提坏账准备。 除单独计提的应收账款外,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类别 确认标准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119 组合一: 账龄组合 类似账龄的款项信用风险特征相 似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二: 合并范围内关联 方组合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欠款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经济状况的预测,如没有发生预期信用损失,不计 提坏账准备。 2、其他应收款 公司对于应收利息、应收股利,以业务发生的同质性作为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没有发生预期信用损失,不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于单项金额在 100 万以上,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包括破产、吊销、注销、诉讼等, 则对该应收款项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提坏账准备。 其余其他应收账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类别 确认标准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一:账龄组合 类似账龄的款项信用风险特征相 似 参照应收账款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二: 合并范围内关 联方组合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欠款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经济状况的预测,没有发生预期信用损失,不计提 坏账准备。 3、其他应收款项 对于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外的其他应收款项(包括长期应收款等)的减值损失计量, 比照本附注(八)金融工具 5、金融资产减值损失(不含应收款项)的计量。 (十)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种类。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发出时按先进先出法计价,库存商品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提取或调整存货跌 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该存货的 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120 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 以合同价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 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 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盘盈、盘亏结果,在期末结 账前处理完毕,计入当期损益。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后差额作相应处理。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均采用一次摊销法。 (十一)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和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 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 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 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 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 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 具有重大影响。 1、投资成本的初始计量: ① 企业合并中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A.如果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 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 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 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应当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 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购买方作为合并 121 对价发行的债务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判断多次交易是否属 于“一揽子交易”,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①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通过多 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 应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 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至少一项其他交易的发生;d、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②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合并方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会计处理: a、确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 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b、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的处理。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 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 配利润。 c、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 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 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 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 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 权改按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 d、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 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 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企业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企业合并成 本包括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 公允价值之和。 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 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 122 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为发 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等的手续费、佣金等与证券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不构成取得长 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该部分费用应自所发行证券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应依次 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出资产的公允 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 始投资成本;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 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投资成本,重组债权的 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 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① 后续计量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 资的成本。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 有待售资产的条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 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 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 损益。 本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 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 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 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 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 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 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 123 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 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 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 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 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除净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 位除净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比例 计算应享有或应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② 损益调整 成本法下,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 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管有关利润分配是属于对取得 投资前还是取得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 权益法下,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 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 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 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 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 投资企业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考虑以下 因素:被投资单位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按本公司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被投资 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 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 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 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能够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和其他权 益变动为基础核算。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 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 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 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24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 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本公司和其他方持有 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 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联营企业。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① 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对子公司、合营公司或联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是 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 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 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②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二)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 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②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 a、购入的固定资产,以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以及为使固 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计价; b、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c、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入账; d、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根据这些后续支出是否能够提高相关固定资产原先预计的创利能力,确 定是否将其予以资本化; e、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 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f、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证计价;接受捐赠固定资 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3、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 125 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公司提供经济效益,则选择不同 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使用寿命和预计 净残值率确定的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4、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发生可能存在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 净额与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 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做相应的调整,以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 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三)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核算原则: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核算。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 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照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照本公司固定资 产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 旧额。 3、在建工程减值测试以及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的减值迹象,包括: ① 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② 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本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 确定性; ③ 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发生减值的情形;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本公司 固定资产的类别 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00-30.00 4.00-5.00 3.17-9.60 机器设备 5.00-10.00 4.00-5.00 9.50-19.20 运输设备 5.00-10.00 4.00-5.00 9.50-19.20 电子设备 3.00-10.00 3.00-5.00 9.50-32.33 其他设备 5.00-20.00 4.00-5.00 4.75-19.20 126 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与在建工程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 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 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四)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 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 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 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 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 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 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 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 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十五)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 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 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 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 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预计的使用寿命期限内按照直线法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一般计入当 期损益,但如果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者其他资产实现的,其资产摊销金额 计入相关资产价值。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20.00-50.00 土地使用权证 127 非专利技术 10.00 预计使用年限 软件 5.00-10.00 预计使用年限 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果无形资产 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则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报告期末,如果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不能为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全部转入当 期损益。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有形资产,不予摊销。在每 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 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2、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 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 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 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研究阶段的开始条件:一类新药,完成 I 期和 II 期临床试验后获得初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后, 进入 III 期临床试验作为支出资本化的时点。其他类别的,无需进行 I 期和 II 期临床试验的药物,只进行 一个阶段临床试验的项目,则进入该临床试验的开发支出即可资本化。 开发支出结转确认无形资产的条件:作为自有技术进行生产,以完成药品所有上市前的生产准备工 作,取得药品生产批件,通过 GMP 认证并取得 GMP 证书。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原则: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如果有明显的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减值迹象包括以下 情形: ① 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② 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③ 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④ 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128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存在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 净额与无形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 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做相应的调整,以使该无 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六)长期待摊费用 1、长期待摊费用的定义和计价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期间负担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 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 2、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 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子公司筹建费用在子公司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 的损益。 (十七)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 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 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 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 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 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本公司在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⑴ 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 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⑵ 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 估计。属于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视为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① 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前本公司已 确定应支付的薪酬金额。② 该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的正式条款中包括确定薪酬金额的方式。③ 过去的 惯例为本公司确定推定义务金额提供了明显证据。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 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 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129 本公司按照规定的折现率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 和当期服务成本。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 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 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产生 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在下列 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⑴ 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⑵本公司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 辞退福利时。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 损益:⑴ 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⑵ 本公司确认 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本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 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适用 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 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适用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 规定进行处理。除此情形外,适用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 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⑴ 服务成本。 ⑵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⑶ 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 生的变动。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十八)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 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当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2)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5)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公司从事生物制剂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在生产发货后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 入。 (十九)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公司所有者投 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 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政府补助分为与资 130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 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根据与生产经营相关性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 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如 果政府补贴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 根据与生产经营相关性与否分别计入其他收益、冲减相关成本或营业外收入;如果政府补贴用于补偿公 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与生产经营相关性与否分别计入其他收益、 冲减相关成本或营业外收入。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 整资产账面价值;当存在相关递延收益时,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 在递延收益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 司的情况下,冲减财务费用。 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政府文件或者企业申请文件有规定使 用于资产购置的,为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反之为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的摊销方法以及摊销期限的确认方法: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在购置资 产的可使用年限内平均摊销法;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依据资金使用进度进行摊销。 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二十)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 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 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 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 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 纳税所得额为限。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予以确认。但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 不予确认。 (二十一)租赁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 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31 2、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 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 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 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 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 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 4、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 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 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 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 (二十二)所得税 (1)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 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 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2)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公司当期所 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 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 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 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二十三)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受同一方控制、共同控 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 公司之间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132 本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司的母公司; 2、本公司的子公司; 3、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本公司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7、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8、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9、本公司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0、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 业。 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 2017 年财政部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本 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首 次执行该准则对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无影响。 与原收入会计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2020 年 1 月 1 日影响金额 合并 母公司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 司将与销售商品相关的预收 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预收账款 -816,989.86 -816,989.86 合同负债 816,989.86 816,989.86 (二)会计估计变更: 无。 (三)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无。 四、税项 (一)增值税、税金及附加 主要产品销售业务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入适用增值税。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税 目 纳税(费)基础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入,按简易征收办法 3%、6% 133 城建税 增值税 5%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 2%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9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 号), 公司 2014 年 7 月 1 日起,生物制品销售的增值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税 目 纳税(费)基础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入 3%、6%、13% 城建税 增值税 5%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 2% (二)企业所得税 1、税率 会计主体 纳税(费)基础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母公司 应纳税所得额 15% 15% 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应纳税所得额 25% 25% 2、税收优惠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属北京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取得编号为 GR202011005239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故公司 2020 年度享受 15%的企业 所得税税率优惠。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本财务报表的报告期为 2020 年度,附注中报告期末指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同。 (一)货币资金 1、明细表 项 目 2020-12-31 2020-1-1 库存现金 3,454.77 1,123.49 银行存款 319,300,862.70 110,872,601.76 其他货币资金 合 计 319,304,317.47 110,873,725.25 2、期末,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冻结、或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3、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末余额较 2020 年 1 月 1 日期末余额增加 187.99%,主要因为 2020 年 12 月, 本公司已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31.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00 元,共计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82,750,000.00 元。 134 (二)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及余额情况: 种 类 2020-12-31 2020-1-1 银行承兑汇票 12,221,418.39 31,607,892.51 商业承兑汇票 3,220,657.67 279,197.20 合 计 15,442,076.06 31,887,089.71 减:坏账准备 161,032.88 13,959.86 合 计 15,281,043.18 31,873,129.85 2、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种类 2020-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5,442,076.06 100.00 161,032.88 1.04 15,281,043.18 其中:组合一 12,221,418.39 79.14 12,221,418.39 组合二 3,220,657.67 20.86 161,032.88 5.00 3,059,624.79 合 计 15,442,076.06 100.00 161,032.88 1.04 15,281,043.18 种类 2020-1-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1,887,089.71 100.00 13,959.86 0.04 31,873,129.85 其中:组合一 31,607,892.51 99.12 31,607,892.51 组合二 279,197.20 0.88 13,959.86 5.00 265,237.34 合 计 31,887,089.71 100.00 13,959.86 0.04 31,873,129.85 3、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4、报告期无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5、报告期末公司无已背书、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三)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种 类 2020-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净额 135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一: 70,203,565.26 100.00 4,175,574.57 5.95 66,027,990.69 组合二: 组合小计 70,203,565.26 100.00 4,175,574.57 5.95 66,027,990.69 合 计 70,203,565.26 100.00 4,175,574.57 5.95 66,027,990.69 种 类 2020-1-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净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一: 78,618,677.41 100.00 4,814,512.96 6.12 73,804,164.45 组合二: 组合小计 78,618,677.41 100.00 4,814,512.96 6.12 73,804,164.45 合 计 78,618,677.41 100.00 4,814,512.96 6.12 73,804,164.45 2、组合中,按组合一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项 目 2020-12-31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预期平均损失率(%) 1 年以内 63,291,915.44 90.16 3,164,595.77 5.00 1—2 年 5,920,422.69 8.43 592,042.27 10.00 2—3 年 817,558.00 1.16 245,267.40 30.00 3 年以上 173,669.13 0.25 173,669.13 100.00 合 计 70,203,565.26 100.00 4,175,574.57 5.95 项 目 2020-1-1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预期平均损失率(%) 1 年以内 73,779,357.99 93.84 3,688,967.90 5.00 1—2 年 3,466,714.78 4.41 346,671.48 10.00 2—3 年 848,187.23 1.08 254,456.17 30.00 3 年以上 524,417.41 0.67 524,417.41 100.00 136 合 计 78,618,677.41 100.00 4,814,512.96 6.12 3、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款项 性质 金额 账龄 占比(%) 坏账计提金额 兰州远方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货款 9,602,171.33 1 年以内 13.68 480,108.57 重庆三合药业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货款 8,688,940.00 1 年以内、1-2 年 12.38 601,127.00 重庆医药集团药特分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货款 7,615,068.75 1 年以内 10.85 380,753.44 陕西欣惠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货款 4,135,200.00 1 年以内、1-2 年 5.89 268,145.00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货款 2,966,985.00 1 年以内 4.23 148,349.25 合 计 33,008,365.08 47.03 1,878,483.26 4、本期计提、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项 目 2020 年度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未发生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已发生信用减值) 合计 2020 年 1 月 1 日 4,814,512.96 4,814,512.96 本年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本年转回预期信用损失 467,910.69 467,910.69 本年核销的损失准备 171,027.70 171,027.70 2020 年 12 月 31 日 4,175,574.57 4,175,574.57 5、期末应收账款中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单位欠款情况。 6、本期无以应收账款为标的进行证券化的情况,无通过重组等其他方式收回的应收款项金额。 7、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实施的核销程 序 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药总公司业务部 货款 171,027.70 无法收回 内部批准 否 合 计 171,027.70 (四)预付款项 1、按账龄披露情况 账 龄 2020-12-31 2020-1-1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1 年以内 2,279,429.99 82.61 312,136.12 73.42 1-2 年 480,000.00 17.39 113,000.00 26.58 合 计 2,759,429.99 100.00 425,136.12 100.00 2、期末无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137 3、按预付对象归集的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款项性质 金额 账龄 占比(%) 辽源市众瀛医药研究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服务费 780,000.00 1 年以内、 1-2 年 28.27 陕西隆汇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服务费 720,000.00 1 年以内 26.09 福州保税区微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服务费 360,000.00 1 年以内 13.05 黑龙江省瀚润达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服务费 360,000.00 1 年以内 13.05 沈阳松鹤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服务费 300,200.00 1 年以内 10.88 合 计 2,520,200.00 91.34 4、期末预付款项中无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单位情况。 (五)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种 类 2020-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净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一: 324,554.99 100.00 67,907.75 20.92 256,647.24 组合二: 组合小计 324,554.99 100.00 67,907.75 20.92 256,647.24 合 计 324,554.99 100.00 67,907.75 20.92 256,647.24 种 类 2020-1-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净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一: 299,632.60 100.00 64,481.63 21.52 235,150.97 组合二: 组合小计 299,632.60 100.00 64,481.63 21.52 235,150.97 合 计 299,632.60 100.00 64,481.63 21.52 235,150.97 2、组合中,按组合一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项 目 2020-12-31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预期平均损失率(%) 138 1 年以内 257,554.99 79.35 12,877.75 5.00 1—2 年 13,300.00 4.10 1,330.00 10.00 2—3 年 30.00 3 年以上 53,700.00 16.55 53,700.00 100.00 合 计 324,554.99 100.00 67,907.75 20.92 项 目 2020-1-1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预期平均损失率(%) 1 年以内 241,632.60 80.64 12,081.63 5.00 1—2 年 10.00 2—3 年 8,000.00 2.67 2,400.00 30.00 3 年以上 50,000.00 16.69 50,000.00 100.00 合 计 299,632.60 100.00 64,481.63 21.52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项 目 2020-12-31 2020-1-1 押金保证金 67,000.00 71,300.00 备用金 1,050.00 500.00 代垫社保款 256,504.99 227,832.60 合 计 324,554.99 299,632.60 4、按欠款方归集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名 称 关联关系 款项性质 金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账 款总额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北京福海工贸集团 非关联方 押金 50,000.00 3 年以上 15.41 50,000.00 北京众合天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保证金 9,000.00 1-2 年 2.77 900.00 付佳 非关联方 押金 6,000.00 1-2 年、3 年以上 1.85 2,130.00 常青泰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押金 2,000.00 3 年以上 0.62 2,000.00 刘伟 非关联方 备用金 550.00 1 年以内 0.17 27.50 合 计 67,550.00 20.82 55,057.50 5、本期计提、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项 目 2020 年度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未发生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已发生信用减值) 合计 2020 年 1 月 1 日 64,481.63 64,481.63 本年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3,426.12 3,426.12 139 本年转回预期信用损失 本年核销的损失准备 2020 年 12 月 31 日 67,907.75 67,907.75 6、报告期各期末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单位欠款情况。 7、报告期各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六)存货 1、存货分类 项目 2020-12-31 2020-1-1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6,470,150.82 6,470,150.82 6,310,955.73 6,310,955.73 在产品 10,990,981.67 10,990,981.67 4,305,825.27 4,305,825.27 库存商品 6,274,578.18 11,183.36 6,263,394.82 7,003,767.37 7,003,767.37 发出商品 172,702.68 172,702.68 126,634.55 126,634.55 低值易耗品 50,543.18 50,543.18 55,329.41 55,329.41 合 计 23,958,956.53 11,183.36 23,947,773.17 17,802,512.33 17,802,512.33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项 目 2020-1-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0-12-31 本期转回数 本期转销数 库存商品 11,183.36 11,183.36 合 计 11,183.36 11,183.36 3、报告期末存货中无质押、担保等使用受限情况。 (七)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2020-12-31 2020-1-1 待摊费用 121,908.05 7,973.28 首次公开发行中介机构服务费 1,856,000.00 合 计 121,908.05 1,863,973.28 (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本公司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 下述权益投资,本公司持有北京佳德和细胞治疗技术有限公司 7.69%股权,本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项目名称 2020-12-31 2020-1-1 北京佳德和细胞治疗技术有限公司 20,000,000.00 140 合 计 20,000,000.00 其中: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项目名称 本年确认的股利收入 累计 利得 累计 损失 其他综合收益 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北京佳德和细胞治 疗技术有限公司 0.00 0.00 0.00 0.00 合 计 0.00 0.00 0.00 0.00 (九)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明细情况 项 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 其他设备 合 计 一、账面原值: 1.2020-1-1 102,313,317.36 42,532,888.67 5,760,245.93 2,619,100.26 6,959,920.27 160,185,472.49 2.本期增加金额 1,253,914.00 277,122.88 31,432.52 1,562,469.40 (1)购置 1,253,914.00 277,122.88 31,432.52 1,562,469.40 3.本期减少金额 152,473.00 208,104.02 360,577.02 (1)处置或报废 152,473.00 208,104.02 360,577.02 4.2020-12-31 102,313,317.36 43,634,329.67 5,760,245.93 2,688,119.12 6,991,352.79 161,387,364.87 二、累计折旧 1.2020-1-1 39,610,113.34 21,544,843.87 4,244,852.27 2,111,121.43 4,402,052.92 71,912,983.83 2.本期增加金额 6,238,764.45 3,327,292.04 427,969.30 218,583.70 620,117.01 10,832,726.50 (1)计提 6,238,764.45 3,327,292.04 427,969.30 218,583.70 620,117.01 10,832,726.50 3.本期减少金额 146,231.98 198,684.30 344,916.28 (1)处置或报废 146,231.98 198,684.30 344,916.28 4.2020-12-31 45,848,877.79 24,725,903.93 4,672,821.57 2,131,020.83 5,022,169.93 82,400,794.05 三、减值准备 1.2020-1-1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2020-12-31 四、账面价值 1. 2020-12-31 56,464,439.57 18,908,425.74 1,087,424.36 557,098.29 1,969,182.86 78,986,570.82 2. 2020-1-1 62,703,204.02 20,988,044.80 1,515,393.66 507,978.83 2,557,867.35 88,272,488.66 2、固定资产存在用于担保等所有权受到限制的情况,明细详见长期借款附注。 3、公司不存在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不存在经营性租出的固定资产。 4、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未办妥产权证书情况。 141 (十)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明细情况 项 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 非专利技术 合 计 一、账面原值 1.2020-1-1 2,666,700.00 3,080,263.80 5,547,570.52 11,294,534.32 2.本期增加金额 28,901,416.84 28,901,416.84 (1)购置 28,901,416.84 28,901,416.84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2020-12-31 31,568,116.84 3,080,263.80 5,547,570.52 40,195,951.16 二、累计摊销 1.2020-1-1 1,395,573.20 2,652,733.73 1,710,500.75 5,758,807.68 2.本期增加金额 655,446.85 116,907.96 554,757.00 1,327,111.81 (1)计提 655,446.85 116,907.96 554,757.00 1,327,111.81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 2020-12-31 2,051,020.05 2,769,641.69 2,265,257.75 7,085,919.49 三、减值准备 1. 2020-1-1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 2020-12-31 四、账面价值 1. 2020-12-31 29,517,096.79 310,622.11 3,282,312.77 33,110,031.67 2. 2020-1-1 1,271,126.80 427,530.07 3,837,069.77 5,535,726.64 2、期末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存在抵押、担保等受限情况,明细详见长期借款附注。 3、通过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 5,547,570.52 元,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原值占无形资产的比例 为 13.80%。 4、 2020 年 7 月,本公司以 2,805.96 万元竞得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DX00-0502-6004-1 地块,面积 19,983.72 平方米。已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付款、土地接收,公司土地使用权已 办妥产权证书。 (十一)开发支出 142 项 目 期初 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内部开发支出 其 他 确认为无 形资产 转入当期损 益 重组人干扰素 α1b 雾化吸入治 疗小儿 RSV 肺炎临床试验 3,940,635.73 3,940,635.73 重组人干扰素 α1b 防治新型冠 状病毒肺炎临床试验 401,380.53 401,380.53 合 计 4,342,016.26 4,342,016.26 续: 项 目 资本化开始时点 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截至期末的研发进度 重组人干扰素 α1b 雾化吸入治 疗小儿 RSV 肺炎临床试验 2020-7-1 药物临床试验批件 完成牵头单位的伦理 审核并正式启动 重组人干扰素 α1b 防治新型冠 状病毒肺炎临床试验 2020-7-1 药物临床试验批件 完成牵头单位的伦理 审核并正式启动 (十二)长期待摊费用 项 目 2020-1-1 本期增加额 本期摊销额 其他减少额 2020-12-31 库房改造装修项目 221,114.98 147,410.04 73,704.94 外围改造装修项目 753,445.10 301,377.96 452,067.14 单抗工艺改造项目 343,798.66 158,676.36 185,122.30 合 计 1,318,358.74 607,464.36 710,894.38 (十三)递延所得税资产 1、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情况 类 别 2020-12-31 2020-1-1 坏账准备 660,791.03 734,076.68 存货跌价准备 1,677.50 合 计 662,468.53 734,076.68 2、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明细情况 类 别 2020-12-31 2020-1-1 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4,336,607.45 4,828,472.82 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 67,907.75 64,481.63 存货跌价准备 11,183.36 合 计 4,415,698.56 4,892,954.45 143 3、信用减值准备 项 目 2020-1-1 本期计提 本期减少 2020-12-31 转回 转销 坏账准备 4,892,954.45 317,411.55 171,027.70 4,404,515.20 合 计 4,892,954.45 317,411.55 171,027.70 4,404,515.20 (十四)其他非流动资产 (1)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 项 目 2020-12-31 2020-1-1 固定资产预付款 20,961,400.00 284,908.50 开发支出项目预付服务款 2,392,260.06 合 计 23,353,660.06 284,908.50 (2)固定资产预付款明细 供应商名称 本期增加 设备名称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20,000,000.00 生产车间设备升级改造工程 理德东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961,400.00 高效液相色谱仪 合 计 20,961,400.00 (3)开发支出项目预付服务款前五名 供应商 金额 占比(%) 上海方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569,264.00 23.80 南京方腾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536,793.06 22.44 北京凯芮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95,507.00 12.35 北京博之音科技有限公司 205,875.00 8.61 郑州美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80,000.00 7.52 合 计 1,787,439.06 74.72 (十五)短期借款 项 目 2020-12-31 2020-1-1 信用借款 6,387,964.41 合 计 6,387,964.41 注:2020 年 2 月 19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签订了编号为 2009650101 的流 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额度为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实际提款 6,387,964.41 元。 (十六)应付账款 144 1、应付账款款项性质及余额分析 项 目 2020-12-31 2020-1-1 材料采购款 193,723.19 2,088,939.70 服务费 2,173,653.91 2,497,142.52 设备款 143,676.47 90,290.74 合 计 2,511,053.57 4,676,372.96 2、期末无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3、期末无应付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单位款项。 4、本公司应付账款期末余额 2020 年 12 月 31 日较 2020 年 1 月 1 日减少 46.30%,主要由于期末应 付材料采购款较上期减少所致。 (十七)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 1、预收款项 项 目 2020-12-31 2020-1-1 2019-12-31 货款 816,989.86 合 计 816,989.86 2、合同负债 项 目 2020-12-31 2020-1-1 货款 672,036.98 816,989.86 合 计 672,036.98 816,989.86 (十八)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 目 2020-1-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0-12-31 一、短期薪酬 12,120,218.80 44,450,261.54 50,554,496.50 6,015,983.84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473,873.81 361,573.00 781,407.16 54,039.65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 计 12,594,092.61 44,811,834.54 51,335,903.66 6,070,023.49 2、短期薪酬明细 短期薪酬项目 2020-1-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0-12-31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1,856,446.53 37,412,566.06 43,539,728.44 5,729,284.15 职工福利费 1,261,866.92 1,261,866.92 社会保险费 259,078.27 2,202,020.42 2,177,099.00 283,999.69 145 其中:1.医疗保险费 224,330.23 2,040,374.61 1,999,198.53 265,506.31 2.工伤保险费 15,646.14 12,392.24 27,957.06 81.32 3.生育保险费 19,101.90 149,253.57 149,943.41 18,412.06 住房公积金 4,694.00 2,814,953.00 2,816,947.00 2,700.00 职工教育经费 144,672.34 144,672.34 工会经费 614,182.80 614,182.80 合 计 12,120,218.80 44,450,261.54 50,554,496.50 6,015,983.84 3、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项目 2020-1-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0-12-31 一、养老保险费 456,765.84 348,481.46 751,323.97 53,923.33 二、失业保险费 17,107.97 13,091.54 30,083.19 116.32 合 计 473,873.81 361,573.00 781,407.16 54,039.65 4、辞退福利 无。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无。 (十九)应交税费 1、应交税费明细情况 项 目 2020-12-31 2020-1-1 增值税 1,156,643.44 1,245,441.83 企业所得税 1,178,384.84 4,641,819.08 个人所得税 393,100.85 171,350.83 城市维护建设税 57,832.17 62,272.09 教育费附加 34,699.30 37,363.25 地方教育费附加 23,132.87 24,908.83 印花税 189,670.10 合 计 3,033,463.57 6,183,155.91 (二十)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的款项性质及余额情况 项 目 2020-12-31 2020-1-1 保证金 6,392,691.48 9,510,534.16 往来款及其他 19,985.70 57,591.13 押金 52,300.00 52,600.00 合 计 6,464,977.18 9,620,725.29 146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项 目 2020-12-31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 国耀圣康(郑州)医药有限公司 1,500,000.00 业务保证金,合作期内不退回 四川善诺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425,200.00 业务保证金,合作期内不退回 杭州径舟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313,104.80 业务保证金,合作期内不退回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94,320.00 业务保证金,合作期内不退回 山西众远康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000.00 业务保证金,合作期内不退回 合 计 2,732,624.80 3、报告期内无应付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权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单位款项。 4、报告期内,2020 年 12 月 31 日较 2020 年 1 月 1 日其他应付款减少 32.80%,主要原因是部分保 证金退回导致。 (二十一)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 目 2020-12-31 2020-1-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300,000.00 3,000,000.00 合 计 2,300,000.00 3,000,000.00 (二十二)长期借款 项 目 2020-12-31 利率区间 2020-1-1 利率区间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9,203,495.98 4.90% 14,503,495.98 4.90%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 合 计 9,203,495.98 4.90% 14,503,495.98 4.90% 注:1、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 兴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为 0020000074-2016 年(大兴)字 00087 号,合同金额 2,0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0 年,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 基准利率,提款后借款利率以 3 个月为一期,一期一调整,分段计息,借款人分笔提款的,每笔提款的 提款利率分别确定并调整。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借款尚未归还金额 11,503,495.98 元,其中 2,300,000.00 元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项借款以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为抵押 借款,并签定了合同编号为 0020000074-2020 年大兴(抵)字 0142 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明细如下: 抵押财产名称 权属证明 所在地 状况 评估价值 (万元) 担保期限 北京市大兴工 业开发区内金 京(2017)大不动产 权第 014449 号 大兴区金苑路 1 号院 4 号 楼 1-5 层 101 良好 3,729.00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147 苑路 1 号房地 产 北京市大兴工 业开发区内金 苑路 1 号房地 产 京(2017)大不动产 权第 014445 号 大兴区金苑路 1 号院 1 号 楼 1 层全部等 3 套 良好 2,778.00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十三)长期应付款 项 目 2020-1-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0-12-31 形成原因 中国药科大学合 作培养经费 533,481.10 169,371.95 364,109.15 中国药科大学拨入合作培 养专项经费 合 计 533,481.10 169,371.95 364,109.15 注:公司作为中国药科大学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项目”实践教育培养基地,基地活动经费由中国 药科大学提供,专项用于实践教育支出。 (二十四)递延收益 1、分类情况 项 目 2020-1-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0-12-31 政府补助 2,315,370.35 21,351,400.00 1,120,099.31 22,546,671.04 合 计 2,315,370.35 21,351,400.00 1,120,099.31 22,546,671.04 2、政府补助的明细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2020-1-1 本期新增补 助 本期计入其 他收益金额 2020-12-31 与资产相 关/与收 益相关 1 蛋白药物研究开发技术服务 平台项目-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2011 年度补助项目 140,000.00 69,999.96 70,000.04 与资产相 关 2 蛋白药物研究开发技术服务 平台项目-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2013 年度补助项目 69,230.56 34,615.44 34,615.12 与资产相 关 3 北京市大兴区服务外包发展 配套资金-北京市大兴区财政 局补助项目 200,000.14 70,588.20 129,411.94 与资产相 关 4 创新品种临床研究及关键技 术升级-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 1,396,932.97 199,800.12 1,197,132.85 与资产相 关 148 会补助项目 5 干扰素 α1b 缓释微针透皮制剂 研发与开发项目-北京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士后工 作经费资助 5,023.35 5,023.35 与收益相 关 6 《预测临床慢性乙肝患者 HBsAg 清除的干扰素相关基因 多态性研究》课题经费补助项 目 161,958.33 18,000.00 143,958.33 与资产相 关 7 干扰素 α1b 溶解微针的处方工 艺研究及药效学评价补助项 目 342,225.00 35,100.00 307,125.00 与资产相 关 8 北京市大兴区优秀人才培养 资助青年拔尖个人项目 400,000.00 400,000.00 与收益相 关 9 生产设备提质升级项目 16,360,000.00 16,360,000.00 与资产相 关 10 北京市大兴区重大科技成果 转化项目 2,450,000.00 9,888.34 2,440,111.66 与资产相 关 2,141,400.00 677,083.90 1,464,316.10 与收益相 关 合 计 2,315,370.35 21,351,400.00 1,120,099.31 22,546,671.04 3、政府补助主要项目说明: (1)蛋白药物研究开发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2011 年度补助项目,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收到补助款 70.00 万元,该项目资金用于购买了设备,公司将其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蛋白药物研究开发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2013 年度补助项目,公司于 2013 年 4 月收到补助款 30.00 万元,该项目资金用于购买了设备,公司将其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3)北京市大兴区服务外包发展配套资金-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补助项目,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收 到补助款 70.00 万元,相关文件规定用于购置设备费,公司将其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4)创新品种临床研究及关键技术升级-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补助项目,根据补助文件,公司于 2016 年 5 月收到补助款 250.00 万元,相关文件规定:设备费 199.80 万元,材料费 44.26 万元,劳务费 5.94 万元。根据补助项目的性质,设备费 199.80 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材料费 44.26 万元,劳务 费 5.94 万元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5)干扰素 α1b 缓释微针透皮制剂研发与开发项目,于 2018 年 6 月收到政府补助款 12.30 万元,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补助款用于支付材料款,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实际使用金额结转为其他 149 收益。 (6)《预测临床慢性乙肝患者 HBsAg 清除的干扰素相关基因多态性研究》项目,于 2018 年 7 月收 到政府补助款 20.00 万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其中 18.00 万元用于购买仪器设备,作为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按购买设备折旧年限摊销结转为其他收益,补助款 2.00 万元用于测试化验加工费,作为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实际使用金额结转为其他收益。 (7)干扰素 α1b 溶解微针的处方工艺研究及药效学评价补助项目,于 2019 年 6 月 5 日收到政府补 助款 39.00 万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其中 35.10 万用于购买设备,3.90 万元用于劳务费。根据补助项 目的性质,设备费 35.10 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劳务费 3.90 万元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8)北京市大兴区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拔尖个人项目,于 2020 年 2 月 21 日收到政府补助款 40.00 万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用于童梅博士的临床研究实验检验费、数学统计分析委托服务费及临床专家劳 务费。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实际使用金额结转为其他收益。 (9)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干扰素生产设备提质升级项目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 发改(审)【2020】115 号)文件批复,项目总投资 8,181.10 万元,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 1,636.00 万元,其余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建设工期 24 个月。 (10)北京市大兴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课题-重组人干扰素 α1b 系列新剂型和质量体系建设项目, 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收到政府补助款 459.14 万元,根据文件规定,245.00 万元用于设备购置,剩余 214.14 万元用于材料及其他相关费用花费。 (二十五)股本 项 目 2020-12-31 2020-1-1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总数 121,810,000.00 110,000,000.00 合 计 121,810,000.00 110,000,000.00 注:1、2016 年 5 月 18 日,公司股票正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代码为 837344, 证券简称“三元基因”。 2、根据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0 年 3 月 12 日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0,500,000.00 元。 3、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不超过 1,300.00 万 元(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21 号文《关于核 准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同意三元基因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1,300.00 万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 三元基因公司本次初始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31.00 万股,由全国股转公司交易 系统,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开通新三板精选层交易权 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31.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00 元,增加股本 1,131.00 万元。 150 (二十六)资本公积 项 目 2020-12-31 2020-1-1 股本溢价 311,627,200.09 53,619,700.09 其他资本公积 合 计 311,627,200.09 53,619,700.09 注:援引“(二十五)股本 2”注释,本次共募集资金 10,000,000.00 元,超过股本部分、扣除发行相 关费用后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共计 9,285,000.00 元。 援引“(二十五)股本 3”注释,本次共募集资金 282,750,000.00 元,超过股本部分、扣除发行相关 费用后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共计 248,722,500.00 元。 (二十七)盈余公积 项 目 2020-12-31 2020-1-1 法定盈余公积金 22,480,703.42 18,894,159.93 任意盈余公积金 合 计 22,480,703.42 18,894,159.93 注:报告期内法定盈余公积增加系公司按照税后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累计亏损后余额的 10%计提的 法定盈余公积金。 (二十八)未分配利润 项 目 2020-12-31 2020-1-1 金额 提取或分配 比例 金额 提取或分配比 例 调整前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96,265,807.39 91,867,995.06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96,265,807.39 91,867,995.06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963,788.73 60,091,919.78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586,543.49 10% 6,194,107.45 1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55,250,000.00 49,500,000.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净资产折股 期末未分配利润 73,393,052.63 96,265,807.39 (二十九)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分类信息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151 营业收入 183,827,367.90 278,250,341.85 主营业务收入 183,798,136.63 278,247,230.45 其他业务收入 29,231.27 3,111.40 营业成本 29,419,910.48 42,552,728.65 主营业务成本 29,419,402.57 42,550,972.05 其他业务成本 507.91 1,756.60 2、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列示 产品类别 2020 年度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产品销售 183,798,136.63 29,419,402.57 83.99 运德素 183,798,136.63 29,419,402.57 83.99 合 计 183,798,136.63 29,419,402.57 83.99 产品类别 2019 年度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产品销售 278,247,230.45 42,550,972.05 84.71 运德素 278,247,230.45 42,550,972.05 84.71 合 计 278,247,230.45 42,550,972.05 84.71 4、前 5 名客户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本年度营业收入 占全部营业收入比例(%) 重庆医药集团药特分有限责任公司 16,019,440.90 8.71 兰州远方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14,254,446.61 7.75 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5,587,223.06 3.04 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5,570,071.94 3.03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5,450,912.17 2.97 合 计 46,882,094.68 25.50 (三十)税金及附加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计缴标准 城市维护建设税 314,170.91 466,333.21 5% 教育费附加 188,502.56 279,799.95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125,668.38 186,533.29 2% 房产税 881,832.14 881,832.14 1.2% 印花税 284,990.30 101,840.70 土地使用税 19,991.86 10,000.00 152 车船使用税 14,100.00 13,766.67 合 计 1,829,256.15 1,940,105.96 (三十一)销售费用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市场推广费 57,343,090.91 95,297,705.83 运输费 1,911,601.57 3,159,570.54 职工薪酬 9,562,933.92 10,563,096.45 差旅费 542,993.45 1,369,953.83 办公费 796,605.89 264,846.71 折旧费 157,513.44 157,509.99 业务招待费 476,885.90 574,532.26 租赁费 114,045.27 116,874.53 其他 47,162.30 44,501.14 合 计 70,952,832.65 111,548,591.28 (三十二)管理费用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职工薪酬 11,145,624.79 13,158,656.14 办公费 5,209,282.05 3,110,546.71 折旧费用 2,690,537.79 2,439,876.17 业务招待费 737,569.23 1,210,205.68 差旅费 811,710.07 779,927.72 咨询费 117,640.00 9,900.00 其他 1,659,407.26 2,517,875.56 合 计 22,371,771.19 23,226,987.98 (三十三)研发费用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职工薪酬 6,850,356.35 7,347,434.98 折旧费 1,692,775.94 1,612,743.38 技术服务费及调研费 9,795,032.62 7,969,625.32 办公费 371,551.08 231,452.26 水电燃气费 417,919.13 629,152.07 检验费及专利费 1,059,727.02 8,619,294.43 材料费 1,508,710.75 3,600,945.72 153 差旅费 267,729.17 406,450.95 学术研究费 87,678.00 2,229,378.86 其他费用 715,686.85 481,525.86 合 计 22,767,166.91 33,128,003.83 (三十四)财务费用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息支出 743,831.30 1,082,266.68 利息收入 -1,565,066.33 -1,178,461.34 手续费及其他 45,960.60 43,796.57 合 计 -775,274.43 -52,398.09 (三十五)其他收益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政府补助 3,590,048.85 2,136,779.06 合 计 3,590,048.85 2,136,779.06 政府补助明细: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与资产相关/与 收益相关 备注 蛋白药物研究开发技术服务平台项 目-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2011 年、2013 年 104,615.40 104,615.40 与资产相关 五、(二十四)注释(1)、 (2) 大兴区服务外包发展配套资金-北京 市大兴区财政局 70,588.20 70,588.20 与资产相关 五、(二十四)注释(3) 创新品种临床研究及关键技术升级-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199,800.12 199,800.12 与资产相关 五、(二十四)注释(4) 干扰素 α1b 缓释微针透皮制剂研发 与开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博士后工作经费资助 5,023.35 77,986.85 与收益相关 五、(二十四)注释(5) 《预测临床慢性乙肝患者 HBsAg 清 除的干扰素相关基因多态性研究》 课题经费 18,000.00 18,000.00 与资产相关 五、(二十四)注释(6) 干扰素 α1b 溶解微针的处方工艺研 究及药效学评价 39,000.00 与收益相关 五、(二十四)注释(7) 35,100.00 8,775.00 与资产相关 154 大兴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9,888.34 与资产相关 五、(二十四)注释(10) 677,083.90 与收益相关 大兴区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项目 546,700.00 1,380,000.00 与收益相关 五、(三十五)注释(1) 参与防疫工作应急生产防疫药品奖 励 1,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五、(三十五)注释(2) 一季度稳增长贡献突出奖励 500,000.00 与收益相关 五、(三十五)注释(3) 北京市专利资助金 5,500.00 与收益相关 个税返还 133,002.07 13,359.99 与收益相关 北京市大兴区社会保险失业管理中 心稳岗补贴 157,333.69 108,300.47 与收益相关 进项税额加计扣除 1,413.78 6,353.03 与收益相关 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126,000.00 与收益相关 五、(三十五)注释(4) 大兴区双创项目资金 110,000.00 与收益相关 合 计 3,590,048.85 2,136,779.06 注:(1)大兴区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项目,根据《大兴区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暂行办法》,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收到政府补助款 546,700.00 元,公司将其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参与防疫工作应急生产防疫药品奖励项目,根据《大兴区关于落实政府疫情期间促进企业发 展若干措施的政策兑现方案》,对列入国家防控保障名单的企业,给予 100.00 万元的奖励。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6 日收到政府补助款 1,000,000.00 元,公司将其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一季度稳增长项目突出奖励项目,根据《大兴区关于落实政府疫情期间促进企业发展若干措 施的政策兑现方案》,对疫情期间恢复工业生产,对区域一季度“稳增长”贡献突出的企业,给予 50.00 万 元的一次性奖励。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收到政府补助款 500,000.00 元,公司将其作为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 (4)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项目,根据关于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 通知(京人社能字[2020]47 号。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收到政府补贴款 126,000.00 元。 (三十六)信用减值损失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坏账准备 317,411.55 688,478.59 合 计 317,411.55 688,478.59 (三十七)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存货减值准备 -11,183.36 合 计 -11,183.36 155 (三十八)营业外收入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政府补助 18,867.92 1,500.00 罚没利得 1,384.51 其他 600.38 600.01 合 计 19,468.30 3,484.52 (三十九)营业外支出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小计 15,660.74 12,690.10 其中: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15,660.74 12,690.10 捐赠支出 216,676.90 90,696.96 其他支出 12,892.70 57,801.31 合 计 245,230.34 161,188.37 (四十)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明细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4,896,823.07 8,378,712.89 递延所得税调整 71,608.15 103,243.37 合 计 4,968,431.22 8,481,956.26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润总额 40,932,219.95 68,573,876.04 按法定(或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6,139,832.99 10,286,081.41 某些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1,391.89 -178,090.04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34,655.66 347,947.80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无须纳税的收入(以“-”填列)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222,997.55 302,496.36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93,598.44 302,686.77 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1,346,848.43 -2,579,166.04 其他 156 所得税费用 4,968,431.22 8,481,956.26 (四十一)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政府补贴 23,896,520.69 2,003,160.46 市场推广服务商保证金 3,179,000.00 5,471,312.26 其他 22,746,302.45 1,907,269.03 合 计 49,821,823.14 9,381,741.75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 82,129,058.71 126,258,229.85 市场推广服务商保证金 6,344,114.68 11,305,482.77 备用金及其他 20,747,433.30 1,323,287.53 合 计 109,220,606.69 138,887,000.15 (四十二)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35,963,788.73 60,091,919.78 加:资产减值准备 11,183.36 信用减值损失 -317,411.55 -688,478.59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0,826,041.96 10,606,868.94 无形资产摊销 1,327,111.81 707,836.4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607,464.36 587,684.7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15,660.74 12,690.1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800,416.23 1,082,266.6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71,608.15 103,243.3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6,156,444.20 -7,193,601.0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2,851,947.07 5,132,903.17 15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4,534,079.63 403,674.07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535,446.29 70,847,007.71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319,304,317.47 110,873,725.25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10,873,725.25 102,038,022.33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8,430,592.22 8,835,702.92 2、报告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无。 3、报告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无。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货币资金 319,304,317.47 110,873,725.25 减:原存期三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 受到限制的存款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9,304,317.47 110,873,725.25 减: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0,873,725.25 102,038,022.3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增加额 208,430,592.22 8,835,702.92 六、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一)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 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本公司不能控制被投 资单位的除外。 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 位,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 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1)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158 2)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本公司在确定能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同时考虑企业和其他企业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当期可转换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的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二)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 的长期股权投资并进行合并抵销后编制而成。 合并时对内部权益性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内部交易事项、内部债权债务等进行抵销。 (三)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1)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通过设立方式取得了子公司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全称 公司 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 质 注册资 本 经营范围 期末实 际出资 额 实质上构成对 子公司净投资 的其他项目余 额 北京安元堂 医药有限责 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 司(法人独 资) 北京市大兴 区经济开发 区金苑路 1 号 医药等 销售 600.00 万元 批发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 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药品 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4 年 11 月 24 日);销售医疗器械(限 Ⅰ类、Ⅱ类)、五金产品(不含 电动自行车)、日用品;医药信 息咨询(中介除外)。 600.00 万元 无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是否合 并报表 少数股 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中用于冲减少数 股东损益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 减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 的本期亏损超过少数股 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 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后 的余额 100.00 100.00 是 无 无 无 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3 月,注册资本 6,000,000.00 元,其中北京三元基因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 3,6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60%,北京市大兴区民政福利公司货币出资 159 2,4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40%。2005 年 11 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股权结 构变更为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 5,94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99%,曹雅锋货币出 资 6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1%。2013 年根据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书》,股权结构变更为北 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 6,0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无。 3、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无。 (四)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期间差异的说明及处理 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期间均与本公司一致。 (五)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无。 (六)报告期内持股 50%以上未纳入合并的子公司情况 无。 (七)报告期内持股低于 50%已纳入合并的子公司情况 无。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 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 责任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 发区金苑路 1 号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 发区金苑路 1 号 医药等销售 100.00 设立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无。 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 全称 关联关 系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定代表 人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业务性 质 注册资本 对本公司持股 比例(%) 对本公司的 表决权比例 (%) 本公司最 终控制方 期初金额 (万元) 期末金额 (万元) 北京东南 医药投资 控股有限 公司 控股股 东 有限责任 公司(自然 人投资或 控股) 北京市大兴 区经济开发 区金苑路 2 号 1 幢 9 层 919 室 程永庆 91110115078508170Y 社会经 济咨询 1,000.00 1,000.00 38.51 38.51 程十庆、 印小明、 程永庆 2、存在控制的关联方及持股情况 160 企业名称 / 姓 名 与本公司的关系 2020-12-31 2020-1-1 持股数额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额 持股比例 (%) 程永庆 股东、实际控制人 6,264,250.00 5.14 6,209,250.00 5.64 程十庆 实际控制人 印小明 实际控制人 3、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全称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2020-12-31 2020-1-1 北京安元堂医药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 独资) 邓迎达 600.00 600.00 100.00 100.00 4、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5、本公司的报告期其他主要关联方情况 企业名称 / 姓名 与本公司的关系 浙江圣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张红斌 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晏征宇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许大海 监事会主席 王冰冰 监事 曹佳 职工代表监事 刘金毅 董事、副总经理 杨大军 副总经理 张凤琴 财务总监 陈汉文 独立董事 范保群 独立董事 北京元进医药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实际控制人程永庆持有其 18.98%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的企业 北京健康新概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程永庆持股 100%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董事程永 庆的女儿担任其经理的企业 北京星禾十七咨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程永庆持股 40%并担任执行董事,其女儿持有 60%股 权、并担任其经理的企业 深圳前海创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印小明持股 69%并担任其董事长、总经理、程十庆持 161 股 25%、曾担任其董事(已于 2019 年 9 月辞任)的企业 深圳东南创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印小明持股 90%并担任其董事长、总经理的企业 北京咏而归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印小明持股 50%并担任其执行董事、经理、程十庆持 股 50%的企业 深圳市东南实业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印小明持股 99%并担任其董事长、总经理的企业 电讯盈科(北京)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程十庆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的企业 深圳市宇声数码技术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张红斌持其 10%股权并担任其董事长、总经理的 企业 6、本企业与关联方发生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无。 (2)关联租赁情况 无。 (3)关联方资金拆借 无。 7、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无。 九、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的承诺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未决诉讼、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21 年 4 月 14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权益分派议案》 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二、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应收账款 1、风险分析 种 类 2020-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净额 162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一: 70,203,565.26 95.43 4,175,574.57 5.95 66,027,990.69 组合二: 3,358,900.00 4.57 3,358,900.00 组合小计 73,562,465.26 100.00 4,175,574.57 5.68 69,386,890.69 合 计 73,562,465.26 100.00 4,175,574.57 5.68 69,386,890.69 种 类 2020-1-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净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一: 78,618,677.41 95.90 4,814,512.96 6.12 73,804,164.45 组合二: 3,358,900.00 4.10 3,358,900.00 组合小计 81,977,577.41 100.00 4,814,512.96 5.87 77,163,064.45 合 计 81,977,577.41 100.00 4,814,512.96 5.87 77,163,064.45 2、组合中,按组合一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项 目 2020-12-31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预期平均损失率(%) 1 年以内 63,291,915.44 90.16 3,164,595.77 5.00 1—2 年 5,920,422.69 8.43 592,042.27 10.00 2—3 年 817,558.00 1.16 245,267.40 30.00 3 年以上 173,669.13 0.25 173,669.13 100.00 合 计 70,203,565.26 100.00 4,175,574.57 5.95 项 目 2020-1-1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预期平均损失率(%) 1 年以内 73,779,357.99 93.84 3,688,967.90 5.00 1—2 年 3,466,714.78 4.41 346,671.48 10.00 2—3 年 848,187.23 1.08 254,456.17 30.00 3 年以上 524,417.41 0.67 524,417.41 100.00 合 计 78,618,677.41 100.00 4,814,512.96 6.12 3、期末应收账款中无应收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权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单位的款项。 4、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情况 163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款项性质 金额 账龄 占比 (%) 坏账计提金额 兰州远方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货款 9,602,171.33 1 年以内 13.05 480,108.57 重庆三合药业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货款 8,688,940.00 1 年以内、1-2 年 11.81 601,127.00 重庆医药集团药特分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货款 7,615,068.75 1 年以内 10.35 380,753.44 陕西欣惠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货款 4,135,200.00 1 年以内、1-2 年 5.62 268,145.00 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货款 3,358,900.00 3 年以上 4.57 合 计 33,400,280.08 45.40 1,730,134.01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实施的核销程 序 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药总公司业务部 货款 171,027.70 无法收回 内部批准 否 合 计 171,027.70 6、报告期计提、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项 目 2020 年度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未发生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已发生信用减值) 合计 2020 年 1 月 1 日 4,814,512.96 4,814,512.96 本年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本年转回预期信用损失 467,910.69 467,910.69 本年核销的损失准备 171,027.70 171,027.70 2020 年 12 月 31 日 4,175,574.57 4,175,574.57 (二)其他应收款 1、风险分析 种 类 2020-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净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一: 301,803.99 1.96 66,770.20 22.12 235,033.79 组合二: 15,087,473.27 98.04 15,087,473.27 组合小计 15,389,277.26 100.00 66,770.20 0.43 15,322,507.06 合 计 15,389,277.26 100.00 66,770.20 0.43 15,322,507.06 164 种 类 2020-1-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净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一: 272,929.60 1.90 63,146.48 23.14 209,783.12 组合二: 14,087,473.27 98.10 14,087,473.27 组合小计 14,360,402.87 100.00 63,146.48 0.44 14,297,256.39 合 计 14,360,402.87 100.00 63,146.48 0.44 14,297,256.39 2、组合中,按组合一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项 目 2020-12-31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预期平均损失率(%) 1 年以内 234,803.99 77.80 11,740.20 5.00 1—2 年 13,300.00 4.41 1,330.00 10.00 2—3 年 30.00 3 年以上 53,700.00 17.79 53,700.00 100.00 合 计 301,803.99 100.00 66,770.20 22.12 项 目 2020-1-1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预期平均损失率(%) 1 年以内 214,929.60 78.75 10,746.48 5.00 1—2 年 10.00 2—3 年 8,000.00 2.93 2,400.00 30.00 3 年以上 50,000.00 18.32 50,000.00 100.00 合 计 272,929.60 100.00 63,146.48 23.14 3、期末无应收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权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单位的款项。 4、其他应收款中金额较大的单位情况 名 称 关联关系 款项性质 金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 账款总额比 例(%) 坏账计提金 额 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往来款 15,087,473.27 1 年以内、3 年以上 98.04 北京福海工贸集团 非关联方 押金 50,000.00 3 年以上 0.32 50,000.00 北京众合天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保证金 9,000.00 1-2 年 0.06 900.00 165 付佳 非关联方 押金 6,000.00 1-2 年、3 年以上 0.04 2,130.00 常青泰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押金 2,000.00 3 年以上 0.01 2,000.00 合 计 15,154,473.27 98.47 55,030.00 5、报告期内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的情况。 6、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披露 项 目 2020-12-31 2020-1-1 往来款及其他 15,087,473.27 14,087,473.27 备用金 1,050.00 500.00 代垫社保款 233,753.99 201,129.60 押金保证金 67,000.00 71,300.00 合 计 15,389,277.26 14,360,402.87 7、报告期内计提、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项 目 2020 年度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未发生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已发生信用减值) 合计 2020 年 1 月 1 日 63,146.48 63,146.48 本年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3,623.72 3,623.72 本年转回预期信用损失 本年核销的损失准备 2020 年 12 月 31 日 66,770.20 66,770.20 (三)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明细: 项 目 2020-12-31 2020-1-1 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4,512,173.53 4,512,173.53 合 计 4,512,173.53 4,512,173.53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净 额 4,512,173.53 4,512,173.53 2、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初始金额 增减变动 持股比例 持有表决权比例 北京安元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4,512,173.53 无 100% 100% 合 计 4,512,173.53 100% 100% (四)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分类信息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166 营业收入 183,824,419.10 278,245,677.05 主营业务收入 183,796,117.21 278,245,677.05 其他业务收入 28,301.89 营业成本 29,418,831.69 42,550,575.93 主营业务成本 29,418,831.69 42,550,575.93 其他业务成本 2、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列示 产品类别 2020 年度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产品销售 183,796,117.21 29,418,831.69 83.99 运德素 183,796,117.21 29,418,831.69 83.99 合 计 183,796,117.21 29,418,831.69 83.99 产品类别 2019 年度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产品销售 278,245,677.05 42,550,575.93 84.71 运德素 278,245,677.05 42,550,575.93 84.71 合 计 278,245,677.05 42,550,575.93 84.71 3、公司按客户列示前 5 名客户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本年度营业收入 占全部营业收入比例(%) 重庆医药集团药特分有限责任公司 16,019,440.90 8.71 兰州远方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14,254,446.61 7.75 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5,587,223.06 3.04 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5,570,071.94 3.03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5,450,912.17 2.97 合 计 46,882,094.68 25.50 (五)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35,865,434.87 61,941,074.52 加:资产减值准备 11,183.36 信用减值损失 -317,213.95 -688,762.79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0,753,201.84 10,586,914.47 167 无形资产摊销 1,307,533.81 688,258.4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607,464.36 587,684.7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11,648.19 12,421.1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800,416.23 1,082,266.6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71,558.75 103,314.42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6,155,640.58 -7,297,979.7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1,944,523.80 5,138,587.1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6,092,032.47 -307,276.83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992,143.15 71,846,502.2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318,681,683.81 109,787,696.74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09,787,696.74 99,560,608.48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8,893,987.07 10,227,088.26 十三、补充资料 1、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类 别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5,660.74 -12,690.1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665,501.70 2,138,279.06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 168 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收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 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 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228,969.22 -146,513.7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营性损益对利润总额的影响的合计 3,420,871.74 1,979,075.21 减:所得税影响数 487,087.37 286,686.12 减:少数股东影响数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数 2,933,784.37 1,692,389.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3,030,004.36 58,399,530.69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23% 22.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12.15% 21.68% 3、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169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33 0.55 0.33 0.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0.30 0.53 0.30 0.53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4 日 170 附: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 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年度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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